百川能源(600681)万鸿集团2003年年度报告
李思楠 上传于 2004-04-23 05:06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独立董事钟朋荣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
事会成员,一致审议并通过本报告。
武汉众环会计事务所对本公司 200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
计并出具了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如会计报表附注
(十一).3 所述,万鸿集团连续两年亏损,2003 年发生巨额亏
损,已严重资不抵债,营运资金为负数,难以偿还到期债务,
且存在数额巨大的担保及诉讼事项,大部分资产被抵押和冻结
查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
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不构成对会计报表的
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本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游文庆先生、总裁张维伦先生、财务总监魏振
富先生声明:保证 2003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 1 - 1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中文名称: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WUHAN WINOWNER GROUP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WINOWNER
2、公司法定代表人:游文庆
3、公司董事会秘书:许伟文
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卿 晨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武珞路 28 号长信大厦
联系电话:027-88066666
传 真:027-88066666-8888
E-MAIL:stock@winowner.com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武昌区武珞路 28 号
邮政编码:430060
互联网址:http://www.winowner.com/
E-MAIL:stock@winowner.com
5、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鸿集团
股票代码:600681
7、公司的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2 年 3 月 18 日
公司注册登记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201001101183
公司税务登记号:420105177674772
公司未流通股票托管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武汉市国际大厦 B 座 16 楼
- 2 - 2
(二)会计数据与业务数据摘要
1、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情况(单位:元)
项 目 2003 年度(单位:元)
利润总额 -788,002,958.71
净利润 -768,387,324.3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74,838,17.89
主营业务利润 21,559,799.90
其他业务利润 1,730,699.91
营业利润 -311,987,186.25
投资收益 -169,734,177.94
补贴收入 0
营业外收支净额 -306,281,594.5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04,499.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减额 -81,415,900.86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
(1) 短期投资损益: 467,525.24
(2) 扣除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支 -291,016,831.74
2、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项 目 2002 年
2003 年 2001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196,759,452.36 229,937,946.92 229,937,946.92 237,181,746.49
净利润 -768,387,324.39 -51,952,830.16 -51,094,634.59 16,851,072.52
总资产 304,126,722.00 833,053,499.44 833,183,112.59 825,208,757.8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
-464,490,352.67 319,851,324.54 321,994,305.00 374,055,474.83
权益)
每股收益 -3.693 -0.250 -0.246 0.081
每股净资产 -2.23 1.54 1.55 1.80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23 1.50 1.49 1.6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40 -0.202 -0.202 -0.045
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
--- -16.24 -15.87 4.50
(摊薄)
净资产收益率%
--- -14.66 -14.66 4.61
(加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
--- -11.48 -11.48 2.72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 - 3
3、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劵公司信息披露便报规则(第 9 号)的通知》
要求计算的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 --- 0.104 0.104
营业利润 --- --- -1.499 -1.499
净利润 --- --- -3.693 -3.69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 --- -2.279 -2.279
4、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 未确认的投资损
股本(股)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目 失
期
初 208,068,030.00 115,534,678.85 26,451,568.32 9,317,973.65 -29,236,417.39 -966,535.24 319,851,324.54
数
本
期
-768,387,324.39 -15,954,325.82 -784,341,650.21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208,068,030.00 115,534,678.85 26,451,568.32 9,317,973.65 -797,623,741.78 -16,920,861.06 -464,490,325.67
数
变
动 本年度净利润转 子公司累计亏损 本年度净利润转
原 入 超过净资产 入
因
- 4 - 4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配 送 公积 增 其 小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期末数
股 股 金转 发 他 计
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6,162,862 0 0 0 0 0 0 26,162,862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4,678,862 0 0 0 0 0 0 14,678,86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484,000 0 0 0 0 0 0 11,484,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0 0
其 他 0 0 0 0 0 0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73,381,368 0 0 0 0 0 0 73,381,368
3.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0 0 0 0 0
其中:转配股 0 0 0 0 0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9,544,230 0 0 0 0 0 0 99,544,23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8,523,800 0 0 0 0 0 0 108,523,800
2.境内上市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08,523,800 0 0 0 0 0 0 108,523,800
三、股份总数 208,068,030 0 0 0 0 0 0 208,068,030
(公司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 3 年没有发行股票事项;报告期内未发生股份
变动事项。)
2、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内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2、报告期期末股东总数为 59,552 人。
3、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份性质
(1)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25,888,672 12.44 法人股
(2)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 9.61 法人股
(3)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14,678,862 7.05 国有股
(4)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4,593,600 2.20 法人股
(5)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3,090,814 1.48 法人股
(6)上海新元投资有限公司 2,874,880 1.38 法人股
(7)任辰贸易有限公司 2,480,000 1.19 法人股
(8)工商银行武汉市分行桥口支行 2,388,672 1.15 法人股
(9)湖北保险房地产开发公司 2,388,672 1.15 法人股
(10)仁达信息 1,722,600 0.83 法人股
说明:
1) 持有本公司股份 5%(含 5%)以上法人股股东为: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 5 - 5
2) 公司未知前 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社会法人股
2,350 万股,全部质押给奥园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期限自 2003 年 3 月 14 日至
2003 年 5 月 14 日止。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3 月 15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
2,000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9.61%)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
海南省分行的贷款提供担保,将其持有的社会法人股 2,000 万股,全部质押给中
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质押期限自 2003 年 2 月 25 日至 2004 年 2 月 25 日止。具
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2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根据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海南诚成
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本公司社会法人股 2,000 万股,占本
公司股份总额的 9.61%)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 2,000 万股。冻结期限自 2003
年 8 月 19 日至 2004 年 8 月 19 日止。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9 月 4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3 年 2 月 16 日与奥园集
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的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2 月 17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19 日根据与奥
园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将持有的本公司 2,350 万股法人
股(占总股本的 11.30%) 转给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司法裁定正银房产所持
有的本公司 223.88672 万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 1.15%)已过户给奥园集团有限
公司,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2 年 5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
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8 日与广州美城投资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的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12 月 19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19 日根据与广州美城投
资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证协议书的约定,将持有的本公司 25,888,672 股法人
股(占总股本的 12.44%) 转给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2 年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
5)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8 年、法定代表人:郭梓文、
注册地: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市番禺奥林匹克花园办公楼、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 元、营业执照注册号:4400002002638、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开发、经营,城市建设、物流业投资,策划管理,金融
业,文化产业、旅游、教育、出版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4、前十名流通股股东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股份性质
(1)上海越欣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492,500 流通股
(2)张彦斌 290,000 流通股
(3)姜月清 224,800 流通股
(4)张适潮 221,300 流通股
- 6 - 6
(5)胡海涛 208,982 流通股
(6)周忠定 190,331 流通股
(7)田庆久 180,404 流通股
(8)张兴强 175,100 流通股
(9)成都通发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169,334 流通股
(10)周捷 145,609 流通股
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 务 任职起止期限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游文庆 男 1967.09 董事长 2003.6-2005.6 0 0
张维伦 男 1972.11 副董事长兼 2003.6-2005.6 0 0
总裁
彭宝堂 男 1953.12 副董事长 2003.6-2005.6 0 0
古 伦 男 1964.03 董 事 2003.6-2005.6 0 0
郑健军 男 1970.01 董 事 2003.6-2005.6 0 0
乐 康 男 1972.11 董 事 2003.6-2005.6 0 0
李战良 男 1965.11 董 事 2003.6-2005.6 0 0
宋献中 男 1963.09 董 事 2003.6-2005.6 0 0
钟朋荣 男 1953.05 董 事 2003.6-2005.6 0 0
许伟文 男 1969.10 董事会秘书 2003.6-2005.6 0 0
郭梓宁 男 1961.10 监事会主席 2003.6-2005.6 0 0
黄 博 男 1970.09 监事会副主席 2003.6-2005.6 0 0
黄平安 男 1955.04 监 事 2003.6-2005.6 0 0
康 颖 女 1967.06 监 事 2003.6-2005.6 0 0
俞 耕 男 1963.10 监 事 2003.6-2005.6 0 0
邹毅生 男 1958.10 副总裁 2003.6-2005.6 0 0
汪洪波 男 1966.05 副总裁 2003.6-2005.6 0 0
魏振富 男 1972.10 财务总监 2003.6-2005.6 0 0
以上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3 年度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标准由董事会依据工作业绩和职位责任情况研究
决定。报告期内公司共有 8 名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公司领取工资报酬,合计
年度报酬总额 71 万元。其中年薪 5 万元的 1 人,年薪 5-10 万元的 5 人,年薪
10 万元以上的 2 人。在我公司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总额:26 万。在我公司金
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管总额:29 万。
其中未在公司领取年度报酬的董事为古伦先生、郑健军先生、乐康先生、宋
献中先生、李战良先生,监事为郭梓宁先生、黄博先生、黄平安先生。其中宋献
中先生、李战良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古伦先生、郑健军先生、乐康
先生分别在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 7 - 7
公司对独立董事发放年度津贴 3.6 万元,公司对董事发放年度津贴 2.4 万元,
公司对监发放年度津贴 1.2 万元
3、报告期内人事变动:
(1)200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0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游文庆先生、
古伦先生、张维伦先生、郑健军先生、彭宝堂先生、宋献中先生、李战良先生和
乐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其中宋献中先生、李战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原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高军先生、辜建基先生、胡勃先生、蒋建
华先生、李长兴先生、胡健先生、许宏先生、邹毅生先生、郭大陆先生、余慧萍
女士、独立董事王广明先生和独立董事黄凯卿先生因股权转让或工作原因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2)200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推选游文
庆先生为本公司新的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张维伦先生、彭宝堂先生为本公司新
的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由董事长游文庆先生提名,聘任许伟文先生为公司董
事会秘书,聘任卿晨先生为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3)200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 200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郭梓宁先生、黄
博先生、俞耕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康颖女士(职工代表监事)为公司第四届
监事会监事。原第四届监事会监事陈金平女士、刘晓珞女士、王汉桥先生、辛启
鹏先生(职工代表监事)和陈春莲女士(职工代表监事)因股权转让或工作原因
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监事会对他们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4)2003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推选郭梓
宁先生为监事会主席,黄博先生为监事会副主席。
(5)鉴于股权转让或工作原因,董事会对经营班子进行了调整,聘任张维
伦先生为公司总裁。经总裁提名聘任邹毅生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汪洪波先生为公
司副总裁,聘任魏振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4、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 2,482 人(此数字不包括公司控
股、参股公司员工人数)。其中,生产人员经营 388 人,销售人员 140 人,财务
人员 37 人,技术人员 18 人,行政人员(含后勤)206 人,其它 797 人;拥有大
专、本科学历的 146 人,中专(中技)262 人,硕士学位(学历)的 5 人;退休
人员共 899 人(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和医疗已参加社会保险统筹)。
(五) 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修改了《公
司章程》;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
《经理工作细则》、《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这些规则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
200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主要内容如
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
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建立了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
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在会场的选择上尽
可能地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行使股东的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股东
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决议的形成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 8 - 8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做到了"五分开"公
司生产经营业务独立,财务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2)关于董事和董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
举董事,并将进-步完善董事的选聘程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
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
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公司董事会设立
了董事会薪酬福利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制定了
《董事会薪酬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选聘了三名独立董事,并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独立董事能够认真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并履行义务。
(3)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
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基本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
建立了监事会的议事规则;公司各位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
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公司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
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4) 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
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5)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
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
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东或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和股份的变化情
况。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
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
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贯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
并将一如既往地按照有关议事规则和 200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要求规范运作,努力寻求利润最大化,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2003 年 6 月 21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聘任宋献中先生、李战良先
生、钟朋荣为公司独立董事,使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三位独立董
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职,参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定期报告
等发表了独立意见,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完善
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对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1)人员分开方面:本公司与控股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是独
立的,并设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
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且均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
(2)资产完整方面:公司资产完整独立,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
统和配套设施和独立的工业产权等无形资产;公司采购和销售系统独立;不存在
控股股东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 9 - 9
(3)财务独立方面:本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在银行开户。
(4)机构独立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不存在
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的情况。
(5)业务分开方面: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
务及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控股股东与公司同业竞争的情况。
(6)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
资组建重庆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
公司以现金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4、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指标和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绩效进行考
评,公司董事会拟在适当的时机建立公正透明的奖励制度,并在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当中推行年薪制等薪酬激励机制。
(六) 股东大会简介
2003 年公司共召开二次股东大会,即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
(1)2003 年 5 月 21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刊登
了本公司关于召开 2001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03 年 6 月 21 日,公司 2002 年
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6
人,代表股份 65,347,97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41%,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2002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增加经营范围
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公司聘请
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变动的议案》、《关于支付会计师事务所报
酬的议案》、《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 2002 年度报酬的议案》 。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6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2)2003 年 10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了本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2003 年 11 月 26 日,公司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大会由董事长游文庆主
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40,568,734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19.49%,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大会审议,
表决通过如下决议:《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
案》、《关于第四届董、监事津贴的议案》。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11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七) 董事会报告
1、公司董事会讨论与分析:
2003 年,公司经历了困难和挑战,一是上半年非典疫情严重影响公司的
印刷产业和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二是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
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波为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企业担保,并从相关
单位借走贷款、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其涉嫌串通相关人员转嫁债务、非法占
- 10 - 10
用公司资金,加之公司前经营班子经营管理混乱,未能对刘波的行为起到钳制作
用,间接为其提供方便,致使公司诉讼不断,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三
是下半年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带动公司生产所需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使公司主营
业务利润率下降。但公司管理层结合实际情况,积极进行了战略应对:
(1)加强资金调度管理,开源节流、提高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系统稳定运
行。
(2)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欠公司的欠款及其带来的损
失。
(3)充分利用公司管理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多年经验和房地产运作方面
的丰富资源,积极盘活存量资产,大力发展房地产业。
(4)大力扶持、发展印刷产业,壮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5)审慎发展文化产业,堵住亏损源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上述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公司在下半年经营出现了一定的改观;这些措施的
实施,一方面体现了公司管理层在面对不利外部因素影响下能够及时调整战略、
积极防范和控制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也体现了管理层本着诚信、负责任的态
度积极为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的坚强决心。
2、主营业务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本公司是包装印刷行业大型一类企业和文化产业新兴投资企业,ISO-9002 国
际质量体系认证企业。历年被中国包装工业协会评为“中国包装龙头企业” 。
公司经营范围是: 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作业、
印刷业的投资。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业务;
(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纸塑装潢饰品、商标、宣传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
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
纸张、油墨、塑料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
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
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纺织品、
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分行业或者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主 营 业 毛利率比
分行业
毛利率 收入比上 务 成 本 上年增减
或分产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 年 增 减 比 上 年 (%)
品
(%) 增减(%)
印刷加
123,141,430.90 114,536,639.71 6.99 -9 0.76 -56.58
工业
图书音
像制品 0 0 0 0 0 0
销售
广告收
0 0 0 0 0 0
入
纸品销
143,878,927.89 130,444,930.77 9.34 11.33 2.69 499.41
售
其 他 0 0 0 0 0 0
公司内 70,260,906.43 70,260,906.43
- 11 - 11
各业务
分部间
相互抵
消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 主 营 业 毛利率比
毛利率 收入比上 务 成 本 上年增减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 年 增 减 比 上 年 (%)
(%) 增减(%)
武 汉 267,020,358.79 244,981,570.48 8.25 -0.51 1.77 -20.37
公司内 70,260,906.43 70,260,906.43
各业务
分部间
相互抵
消
2)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万元)不适用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2003 年全年采购金额前五名明细表
厂家名称 全年采购金额(含税)
长森经贸 80,927,639.29
武汉东昕 2,125,887.56
安居平化工 2,083,636.05
天宝化工 1,539,159.63
市墨香藤 1,228,740.69
(4)主要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1)房地产业: 房地产公司从无到有,从无序到有序的过程,依托一批经验
丰富的管理团队,解决掉历史遗留问题,启动长信大厦招租。与莲花湖物业公司
和天瑞公司合作开发了奥园·天瑞山庄并进行全面管理,从而实现了品牌的管理
输出;与九鼎集团、武汉国投进行接触互访和交流,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建
立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为下一步的业务拓展铺平了道路。另外,房地产公司广
泛出击,积极寻找合适的项目和合作伙伴。在谈项目已达十余个,公司控股、参
股、托管、顾问的多元化管理模式将步入一个全新的快车道。
2) 印刷产业:2003 年由于伊拉克战争,运输费用及水电煤耗等均比上年有
所增加。因为非典的原因,印刷业务受到了一定影响。其中纸张业务销售额下降。
在软包装方面积极开拓市场、抓主要产品质量、控制原辅材料和产品销售价格、
提高产品毛利等工作上进行了加强。
3) 文化产业: 经集团领导层决定,更换其经营班子,大力砍掉亏损的期刊,
保留女性品牌龙头期刊。初步达到 “止血”目的,经营状况逐渐好转。
- 12 - 12
3、公司的投资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亦无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
报告期内。
(2)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A、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
组建重庆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本公
司以现金出资 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0%。
B、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对原武汉诚成彩印有限
公司增资扩股,并更名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4、公司财务状况(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变动分析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
总资产 304,126,722.00 833,053,499.44 -63.49
股东权益 -464,490,325.67 319,851,324.54 -254.22
主营业务收入 196,759,454.36 229,937,946.92 -14.41
主营业务利润 21,559,799.90 41,192,702.58 -47.66
净利润 -768,387,324.39 -51,592,830.16 -1,389.33
现金及现金等 -81,415,900.86 -51,968,167.59 -56.66
价物净增加额
注:1)总资产减少主要系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所致;
2)股东权益减少主要系当期利润亏损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减少主要系当期图书、音像制品销售、广告收入无收入
所致;
4)主营业务利润减少系印刷产业毛利率减少所致;
5)净利润减少系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当期利润亏
损,造成净利润减幅较大;
6)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系支付借款利息、兑付票据及合并报
表范围变更所致。
5、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我公司自 2002 年起实行 33%的所得税税率,不再享受返还 18%的优惠政策。
此项政策变化,对我公司的盈利水平产生一定影响。
6、新年度业务发展计划
2004 年,公司的主要工作重点是确保公司扭亏为盈,保牌成功。在规范的
现代企业制度下运作公司;在稳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继续拓展新的领域;继续
有效提升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力气培养和造就一批有过硬的基本
功,有素质,有经验的管理、营销、服务、技术方面的人才。为2005年上市公司
腾飞打下坚实的基础。
新年度,管理层将着重在如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转变集团公司以往的管理模式,从“直接插手子公司经营管理”逐步
过渡到“管理服务型” ,扶持子公司独立,帮助子公司推行制度和管理上改革,
独立地面对市场。
(2)推进人事制度改革,理顺各种人事管理关系,进一步深化全员绩效考
核,通过企业文化建设和制度化的培训,提高员工队伍品德和业务素质。
- 13 - 13
(3)建立并完善集团经营实时监控体系和全面预算管理,控制管理费用,
细化、量化行政管理。加大处理不良资产和闲置资产的力度。
(4)在集团内部推行项目责任制。
(5)房地产业将整合管理层多年在房地产开发的经验和项目运作经营管理
上的经验;凭借管理创新和经营创新来谋求新的更大的发展。同时进一步盘活现
有房产资源。使房地产业务进入高速增长期,并取得理想回报。
(6)通过与外商的合资,更新印刷产业设备、改进印刷产业工艺,大幅提
高印刷产业产能,抢占印刷市场先机,倾力打造中国啤酒包装印刷第一家。
(7)打造以《希望》、《香港风情》为主的时尚类杂志。加大清理文化产业
历史遗留问题。
7、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3 年 2 月 25 日在武汉亚洲大酒店召开, 会
议审议通过了《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广东奥园置业集
团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2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3 年 3 月 17 日上午 9 时 18 分在武汉亚洲
大酒店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动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3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3 年 4 月 18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年末对存货的盘点清理中,有部分存货、发出商品已过期且无转让
价值与使用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有以上情形的,应当将存货的
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3 月 18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第七次董事会会议于 2003 年 4 月 24 日以电子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200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2 年度董事
会工作报告》、《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03 年第一季季度报告》。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3 年 5 月 19 日以电子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董事的议案》、 《聘请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关于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其 2002 年度报酬的议
案》、《召开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5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第九次会议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在本公司 6 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审
议通过了《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
事长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辞职申
请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和公司财务总
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薪
酬福利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
会战略投资委员会的议案》、《关于董事会薪酬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议案》、《关于设立重庆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
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6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3 年 7 月 28 日以电子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
- 14 - 14
通过了《合资设立重庆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 。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
登于 2003 年 7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28 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200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第四届董、监事津贴标准的
议案》、《关于长印房产公司改制并增资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8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3 年 10 月 2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召
开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10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3 年 10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第三季季度报告》。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3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厦门光夏印刷企业有限公司、泰国泰印企业有限公司三方
共同投资设立武汉嘉盛包装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4 年 1 月 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
告书》。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4 年 1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4 年 2 月 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解除 2002 年 4 月 1 日签订的的协议书》 。此
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4 年 2 月 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3 年董事会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严格按照股东大
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1)董事会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并做工作报告。
2)董事会制定公司 2003 年度年度财务决算方案以及 2003 年利润分配预案,
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董事会修改了《公司章程》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薪酬福利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董事会设立《董事会薪酬福利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战略投资委员会》。
6)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
8、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03 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为-768,387,324.39 元,鉴于截止到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97,623,741.78 元,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此预
案将提交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15 - 15
9、注册会计师对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所接受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的委托,对武汉万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03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
特将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2003 年无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2003 年其他关联方全年累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8,797,096.13 元,其
中 2003 年全年累计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655,154.22 元,2003 年全年累
计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6,141,941.91 元。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其
他关联方共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8,797,096.13 元,其中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655,154.22 元,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36,141,941.91 元。具体情况如
下表:
- 16 - 16
与上市公司 相对应的会计 2003年 2003年 2002年12月31日
序号 资金占用方名称
的关系 科目 累计借方发生额总计 累计贷方发生额总计 占用资金数额
1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99,972.16
2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应收账款 2,555,182.06
营性占用资
金小计 2,655,154.22
3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095,767.87
4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438,391.63
5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2,357,582.41
6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15,150,000.00
7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其他应收款 6,700,000.00 4,600,000.00
8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00,200.00
9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公司 第二大股东 其他应收款 3,900,000.00
非经营性占
用资金小计 6,700,000.00 29,441,941.91
占用资金合
计 6,700,000.00 32,097,096.13
- 17 -
10、公司董事会对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带说明段无保
留意见事项的说明:
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说明:
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 2003 年发生巨额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营运资金
为负数,难以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数额巨大的诉讼及担保事项,大部分资产被
抵押和冻结查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
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1)借助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力量,积极与各债权银行沟通协商,切实解决
债务负担。
(2)针对资金短缺问题,一是采取各种措施解决、追偿债务,弥补损失;
二是进一步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系统稳
定运行。
(3)大力扶持、发展印刷产业,壮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进一步引入管理人才,深入改善上市公司核心企业的业务流程,剥离现存与
印刷业无关的业务与资产,降低风险,扩大印刷业务。
启动新的合资项目,为公司全面提升传统印刷产业提供发展的契机。新的合
资企业将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技术、运作流程及管理系统,将可以提高上市公
司现有印刷产业的技术含量,改善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可以有效解决
上市公司现有生产能力未能充分满足市场需求的状况;新的合资企业投资利润率
指标较高,投资回收期较短,其指标不仅大于行业的基准指标,也符合当前国家
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技术要求。
(4)审慎发展文化产业
上市公司目前的文化产业有一部分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管理不善,为此,
本公司将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改造现有文化产业,堵住亏损源头,培育新
的利润增长点。
(5)积极盘活存量资产
公司将充分利用管理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多年经验和房地产运作方面的
丰富资源,结合武汉市政府老城区改造的政策契机,改进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
(6)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
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欠款,并追究前法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涉嫌违法
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
进行清算或大幅缩减经营规模,因此期末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会计报表,
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
11、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12、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精神,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对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
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实,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其他公司担保的银行借款列示如下:
- 19 - 19
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86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12.26-2004.7.26
为武汉楚天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珞瑜路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
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6-2003.12.7
为武汉鹏凌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循礼门支行贷款 7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12.26-2004.7.26
为湖北中盛装饰园林工程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800 万元人民币提
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20-2003.12.20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汉口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1.1-2004.12.31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5.13-2004.1.13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7.29-2003.10.29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45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8.22-2003.11.23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 1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2.3.31-2003.9.19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9.27-2004.9.15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下九路支行贷款 95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3.24-2004.3.30
为湖南金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贷款 500 万元美元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2005.12
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4.1.21-2005.1.20
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珞瑜路支行贷款 8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4.3.26-2005.3.25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13,160 万人民币、500 万美元。其中为非
关联单位担保金额 2,560 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保 10,600 万元
人民币、500 万美元。
(2)独立董事李战良、宋献中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和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问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公司清理,报告期限内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3,160 万人民币、500 万元美元。我们一致认为形成原因:
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
波为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企业担保,并从相关单位借走贷款、严重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其串通相关人员转嫁债务、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加之公司前经营班子经营
管理混乱,未能对刘波的行为起到钳制作用,间接为其提供方便,致使公司诉讼
不断,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将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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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监事会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认真履行监督职能。
监事会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在 2002 年度股东大会上做了 2002 年度工作报告。并
列席了 2003 年的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1、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24 日 4 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02 年度监事会报告》、《200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02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4 月 25 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03 年 5 月 19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变
更公司第四届监事人选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于 2003 年 5 月 20 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3 年 6 月 21 日在武汉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监事会副主席的议案》。此次会议决议公告
刊登于 2003 年 6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监事会对公司 2003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
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等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
2003 年度的工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规制度规范运作,工作认真负责、经营决策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并进一步
完善了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了良好的内控机制;公司董事、经理执行
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
认真检查,认为公司 2003 年度财务报告和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
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全面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一致。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
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与股东之间无内幕交易行为。
(6)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监
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带说明段无保留意见的财
务审计报告详细说明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的,监事会认同董事会对此项事项所做
的说明。
(7)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本公司监事会
无异议。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
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8)监事会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确认损失、计提减值准
备、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意见: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的意见和说明。
(9)检查关联交易的情况:报告期内的重大关联交易依照公平、公正原则
进行交易的,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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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湖南省长沙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二终字第 37 号民事判决书
1、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
司借款 1,000 万元纠纷案,诉讼事项具体内容已在本公司重大诉讼公告中批露,详见 2003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日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
(1)维持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长中民二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关于本金
的部分,限本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1,000
万元。
(2)变更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长中民二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关于资金
占用费的部分。变更为:利息损失由本公司承担 60%偿付给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其余损失由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自行承担(利息从 2002 年 4 月 23 日起按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一年期流动资金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到全部还清之日止。)
(3)本案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 123,710 元,财产保全费 52,365 元,共计 176,075
元,由本公司负担 140,860 元,由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35,215 元。
3、本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目前本公司已对该案中涉及的票据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将视案件展情况
决定采取相应措施。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该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0,671,860.00 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03)长民二初字第 6 号民事裁定书;
(3)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签发(2003)长民二初字第 6 号民事判决书;
(4)湖南省长沙市高级人民法院(2003)湘民二终字第 37 号民事判决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 110 号民事判决书
1、武汉万鸿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 1,302.8 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
诉讼及判决事项具体内容已在本公司重大诉讼公告中批露,详见 2003 年 9 月 26 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
理费 81,664 元由本公司承担。
3、本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公司从未收到转让的图书,公司已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根据(2003)民二终字第 110 号,判决我公司支付奎屯农行所欠书款及违约金、诉讼
费等共计 14,484,648.00 元,公司将位于江岸区百步亭 5 号面积为 8,902.14 平方米的土地,
转让给武汉市土地整理储备供应中心。此部分转让款用于支付“中国农业银行奎屯市支行
1,302.8 万元图书转让纠纷案”中的欠款 304.65 万元。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1,438,148.00
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02)新民初字第 14-1 号民事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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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02)新民初字第 14-1 号民事判决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2003)民二终字第 110 号民事判决书。
(三)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经初字第 237 号民事判决书
1、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光大银行武汉分行汉口支行 2,000 万元担保合同纠纷
案:诉讼事项具体内容已在本公司重大诉讼公告中批露,详见 2003 年 6 月 3 日、21 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做出一审判决:
被告天鹏公司向原告汉口支行偿还借款本金 1,900 万元,偿付利息及罚息 1,486,573.31
元,共计 20,486,573.31 元,于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付清。
被告万鸿公司对天鹏公司上述应付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113,550 元,财产保全费 104,020 元,全部由被告天鹏公司负担。
3、本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目前本公司已对该案中涉及的票据诈骗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司将视案件展情况决定
采取相应措施。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2,070.35 万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武立保字第 62 号;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经初字第 237 号民事判决书。
(四)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二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书
1、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5 日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本公司
贷款担保一案民事起诉状,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诉本公司为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偿还贷款
本金 360,797.2 万日元、欠息 368,429,478.49 日元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本公司已就有关纠
纷的起因、诉讼各方关系、诉讼依据及请求、诉讼保全等情况进行了公告(相关内容详见
2003 年 9 月 26 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本次诉讼事项判决情况
2003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收到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二初字第 2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书认为:“诚成文化公司董事长刘波未经股东大会同意和授权,即以本公司资
产为关联企业诚成药业公司 38.4 亿日元的债务提供担保,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60 条第 3 款的禁止性规定,同时,也违反了该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诚成文化公
司与原告签订的《保证合同》应认定为无效合同。诚成文化公司应对其董事长的无效行为承
担过错责任。原告海南中行在公司法有禁止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 2000 年 6
月 6 日发布证监公司字(2000)61 号《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禁
止上市公司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其他个人债
务提供担保,且诚成文化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属公开的信息,可以被查询的情况
下,未核实诚成文化公司股东大会是否授权,即与诚成文化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对合同
的无效,也有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规定,本公司应对诚成药业公司所欠原告债务不能清偿的部
分承担二分之一赔偿责任,原告关于本公司应承担连带责任的请求,没有法律根据,本院不
予支持。”
- 23 - 23
4、该案判决如下:
(1)被告诚成药业公司应于判决发生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海南中行偿还尚欠的借
款本金 360,797.2 万日元并支付利息、罚息及相关费用;
(2)原告海南中行对被告诚成药业公司名下 133,333.333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享有优先
受偿权;
(3)原告海南中行对被告诚成集团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000 万法人股享有优先受偿权;
(4)被告中兴公司对被告诚成药业公司所欠原告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5)被告本公司对诚成药业公司所欠原告上述债务不能清偿的部份承担二分之一的赔
偿责任;
(6)驳回原告海南中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5、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按照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在原告中国银行海南分行拍卖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
司持有的本公司 2,000 万法人股、申请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查封
该公司 133,333.33 平方米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破产清算偿债之前,本公司没有偿债义务,只有当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2,000 万法人股拍卖、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都
不够偿付 360,797.2 万日元及利息、罚息和相关费用时,本公司才对不能清偿部份承担二分
之一的赔偿责任。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8,000 万元。
6、本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
本公司对判决结果的意见,此为前董事长刘波盗用上市公司名义骗取贷款又出一佐证,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中对本公司仍应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对此深表遗憾。
7、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变更诉讼请求通知书;
(3)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琼民初字第 2 号民事判决书;
(五)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 3000 万元纠纷案
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法院”)发出的(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224 号《传票》以及相应的《民事起
诉状》、《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
根据《证券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 83 号新虹桥
大厦 18 层,负责人:陆洪琴
(2)第一被告:上海英广实业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南桥路 839 号 A
区 10 号,法定代表人:孟令凯
第二被告: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民意四路 55 号,法定
代表人:游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三被告: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义龙东路 53 号,法定代
表人:刘波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2 年 9 月 29 日,原告与被告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
19021100384),该合同规定由第一被告向原告借款人民币三千万凶用以向北京东方诚成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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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诚成”)支付购买一千套《传世藏书》图书(以下简称“图书”)
的部分货款,期限为从 2002 年 9 月 30 日起至 2003 年 9 月 22 日止;同时签订了动产质押合
同,将图书质押给原告作为其履行借款合同的担保。为保证第一被告履行借款合同所规定的
义务,由第二和第三被告为第一被告与原告签订了保证合同。至借款到期日后,第一被告不
仅没有按期向原告归还借款而且还宣称要将原告向其发放的借款用以抵消其被东方诚成提
回的部分图书。
4、请求事项:
要求第一被告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共计人民币三千万元;要求第一被告对逾期归还的借
款按日万分之二点一向原告支付违约逾期利息并计算复息;要求第一被告承担本案的本部诉
讼费用;要求在第一被告未向原告归还全部上述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用的情况下对
第一被告提供的质物共计 658 套《传世藏书》图书行使质权;要求第二和第三被告对在行使
质权后仍不足以向原告偿还全部借款本金、逾期利息和诉讼费用的差额部分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
5、诉讼保全情况:
2003 年 10 月 10 日,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224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法人股(证券账户:
B888325181 证券代码:600107 数量 5,062,500 股)。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
资于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800 万元股权、武汉市长利制衣洗染有限公司 148 万、武汉
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4 万、武汉新世纪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104 万元股权及股息和红
利。
6、其他情况:
根据法院传票,本案将于 2003 年 12 月 9 日上午 9:00 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
7、本公司核查情况:
公司已函告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虹桥开发区支行:刘波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的期间为
1998 年 10 月 15 日至 2002 年 6 月 29 日,自 2002 年 6 月 30 日起,刘波在本公司不再担任
任何职务,本公司亦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通过报纸等媒体公开披露。因此,
刘波在 2002 年 6 月 29 日以后的一切行为,均不再代表本公司,纯属其个人行为,本公司不
应对刘波的个人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未与贵行签订 19021100384101 号的《保证合同》;
该保证合同所附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经查证系伪造。
8、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500 万元。
9、备查文件目录:
(1)(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 第 224 号《传票》
(2)民事起诉状
(3)《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4)《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5)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224 号民事裁定书
(六)武汉金泰印刷制品有限公司 830 万元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地址:汉口建设大道 847 号,负责人:杨东平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金泰印制品有限公司,地址:桥口区肖家地 441 号,法定代表人: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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栋
第二被告: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桥口区民意四路 55 号,法
定代表人:游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2 年 9 月 9 日,原告与第一被告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
定第一被向原告借款人民币 830 万元,期限自 2002 年 9 月 9 日至 2003 年 9 月 8 日,利率为
月息 4.203‰,并按季结息。同年 9 月 6 日,第二被告与原告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约
定:第二被告为第一被告的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和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贷款到期后,第一被
告未履行其还款责任,第二被告也未履行其担保责任。
4、请求事项:
判令第一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 830 万元及逾期罚息(逾期罚息按人民银行颁布
的逾期罚息记付标准算至被告付清欠款之日止);判令第二被告对上述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判令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5、诉讼保全情况:
2003 年 10 月 10 日,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保字第 150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书认为原告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裁定:冻结被告银行帐户的银行存款
8,300,000 万元。
6、判决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向法院申请撤回对被告武汉金泰印制
品有限公司的起述。
(2)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交通银行武
汉分行清偿武汉金泰印制品有限公司下欠的借款本金 830 万元及逾期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
规定的逾期罚息计付标准自 2003 年 9 月 9 日起计算至付清欠款之日止)。
(3)本案案件受理费共 51,510 元,诉前财产保权财产保全费 42,020 元,由被告武汉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7、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查,本公司为武汉金泰彩印制品有限公司的担保无董事会纪录。武汉金泰彩印制品有
限公司将其中 400 万元贷款借给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使用,公司将
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
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欠公司的欠款及其带来的损失。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800 万元。
8、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保字第 150 号民事裁定书;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经初字第 378 号民事裁定书
七、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借款协议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大华路 2 号,法定负责人:
张庆修
(2)被告:
第一被告: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54 号,法
定代表人:沈波
第二被告: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桥口区民意四路 55 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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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代表人:刘波(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三被告: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义龙东路 53 号,法定代表人:
刘波
第四被告: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地址:海南省海口市义龙东路 53 号,法定代
表人:刘波
第五被告: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发集团公司,地址:武汉市武昌中山路 353 号,法定
代表人:滕可清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2 年 6 月 28 日,原告与被告一、二、三、四、五签订了《借
款合同》(编号为 200201RS015),该合同的贷款人是原告,借款人是被告一,担保人是被告
二、三、四、五。贷款期间(即 2002 年 6 月 28 日至 2003 年 6 月 28 日),被告一共偿还本
金 200 万元,支付利息 1637866.78 元。现贷款期限已届满,五被告并款按约履行归还贷款
本息的义务。
4、请求事项:
判令被告一偿还贷款本金 11800 万元人民币,及该款从 2002 年 6 月 28 日起至还清之日
止的利息、逾期利息、复利(利息暂算至 2003 年 8 月 31 日为 7,100,026.29 元),本息合计
125,100,026.29;判令原告对被告五所属的位于武汉市武昌区首文小区 46 号“长信大厦”
4-26 层的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并判令被告五并对抵押物不足以清偿的部分,承担连带
偿还责任;判令被告二、三、四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法判令被告一、二、三、
四、五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5、本公司核查情况:
2002 年 6 月 26 日, 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诚成”)与广东
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借款协议(续贷)1.2 亿元,该借款协议上注明的担保单位分别为:
本公司、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发集团公司。武汉市武昌城市
综合开发集团公司还以在建的长信大厦 4-26 层期房(长信大厦项目依协议转让给公司下属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公司,但由于相关证书未变更,因此名义上仍属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
发集团公司所有),对东方诚成该项借款提供了抵押担保,抵押期限至 2003 年 6 月 26 日。
经查,该项担保系公司原任董事长刘波,在未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情况下签署的。
刘波在签订该担保协议以后,没有告知董事会,也没有向公司提交任何资料,故公司一直不
知道该笔贷款担保的存在。
公司已函告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告知该项借款担保依法应属无效,要求广东发展银
行北京分行及时依法收回该项贷款或要求借款方提供新的担保。
6、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9000 万元。
7、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八)与新华书店总店反担保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接北京仲裁委员会(2003)京仲裁字第 083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根据《证券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仲裁机构名称:北京仲裁委员会
仲裁受理日期:2003 年 11 月 14 日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申请人:新华书店总店
(2)被申请人: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书如此表述)
- 27 - 27
(3)起因:
2002 年 9 月 30 日,申请人新华书店总店为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
行北京海淀支行的借款人民币 1625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避免申请人因承担该保证责
任而遭受损失,申请人与本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4 日签订了《反担保协议》 ,并依据该《反
担保协议》的约定于同一日签署了《股权质押合同》,约定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将其合法持有的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63.5%的股权质押给申请人,作为申请人所提供
担保的反担保。2003 年 9 月 28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编号分别为(2003)一中
民初字第 8558 号、(2003)一中民初字第 8560 号),现两个判决都已经生效。由于被执行人
本公司对与申请人于 2002 年 12 月 4 日签订的《股权质押合同》有争议,故申请人向北京仲
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书。
4、仲裁请求:
裁定被申请人承担反担保责任,配合申请人将质押给申请人的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
司股份予以拍卖、变卖或采取其他方式转让,并以转让该股份所得的款项赔偿申请人人民币
16433561 元的经济损失及相应的利息;裁定被申请人承担合部仲裁费用。
5、公司核查情况:
申请人曾于 2003 年 8 月到本公司核查《股权质押合同》情况,本公司核查后告知申请
人其提供的,证明本公司董事会授权处置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股权的授权书,本公司
没有出具过。股权质押协议公章非本公司而签。
6、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目前公司尚难预测诉讼事项结果,无法判断案件是否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
响。鉴于诉讼涉及金额较大,本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有关本次诉讼的进展
情况,公司将按照证券监管和信息报露的有关要求,进行持续披露。
7、备查文件目录:
1、北京仲裁委员会(2003)京仲裁字第 0839 号仲裁案答辩通知。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初字第 8558 号民事判决书
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一中民初字第 8560 号民事判决书
(九)与中国银行武汉市宝丰支行担保合同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中国银行武汉市宝丰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青年路 316 号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法定代表
人:陈立平(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为收
款人于 2003 年 4 月 15 日和 2003 年 5 月 6 日出具两张商业承兑汇票,上述商业承兑汇票票
据号为 02676744 和 02676761,票面金额分别为 500 万元。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
持票于 2003 年 4 月 21 日和 2003 年 5 月 9 日向我行申请贴现,我行予以受理。上述汇票到
期日为 2003 年 10 月 10 日和 2003 年 11 月 2 日。票据到期后,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无力承担付款责任,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也无力承担清偿责任。
(4)请求事项:
请求法院判定令二被告对 1,000 万元汇票票款及逾期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和承担本
- 28 - 28
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3、诉讼保全情况:
我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保字第 154 号
民事裁定书:中国银行武汉市宝丰支行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对被申请人本公司和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采取诉前财产保权,冻结查封被申请人
财产价值 5,000,000 元。查封冻结 700 吨纸。
4、判决情况:
(1)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承担向原告中国银行武汉市宝丰支行偿付票款本金 997 万元的责任。
(2)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
之日起十日内连带承担向原告中国银行武汉市宝丰支行偿付罚息的责任(自 2003 年 10 月
10 日起至 2003 年 11 月 2 日止以票款本金 500 万元为基数,自 2003 年 12 月 4 日起以下欠
票款本金为基数至全部票款本金付清之日止,按每天万分之二点一计算罚息)。
(3)本案案件受理费共 60,010 元,诉前财产保权财产保全费 25,520 元,由被告武汉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共同负担(已由原告宝丰支行垫
付,由二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5、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8.553 万元。
6、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保字第 154 号民事裁定书
(3)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武民商初字第 9 号
(十)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2 年 7 月 8 日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
分行江岸支行签定,一年期人民币 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自 2002 年 7 月 8 日至 2003 年 7
月 8 日,月利率 0.48675%,按季结息。合同订立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履行了合
同,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归还本金 3.4 万元。到期后,
双方协商就其借款本金余额 496.6 万元展期至 2004 年 1 月 8 日。
(4)请求事项:
现因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且未还贷。请求法院判定令被告对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偿还本金人民币 496.6 万元及逾期罚息,并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
费用。
3、诉讼保全情况:
冻结长信大厦 1-3 层、贺家墩(江汉区贺家墩村)房产(期限 1 年)。
4、判决情况:
(1)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武汉分
行江岸支行本金人民币 496.6 万元及利息(以 496.6 万元为基数,自 2003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04 年 1 月 8 日止,
按合同约定利息 0.48675%计付),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罚息(以 496.6
- 29 - 29
万元为基数,自 2003 年 1 月 9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
贷款罚息率计付)。
(2)驳回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其它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共 34,840 元和财产保全费 25,350 元,由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垫付,由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5、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6.019 万元。
6、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武民商初字第 8 号
(十一)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文
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2 年 12 月 9 日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武汉
分行江岸支行签定,一年期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自 2002 年 12 月 10 日至 2003
年 12 月 10 日,月利率 0.4425%,按季结息。合同订立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履
行了合同。
(4)请求事项:
现因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现重大违约行为,且未还贷。请求法院判定令被告对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偿还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逾期罚息,并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
费用。
3、诉讼保全情况:
我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0 日收到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武立保字第 149
号和(2003)年武立保字第 151 民事裁定书: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于 2003 年 10 月 10
日向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对被申请人本公司和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采取诉前财产保权,冻结被申请人银行帐户存款 10,000,000 元和 4,966,000 元,本公司作
为被申请人已被列入此案。
4、判决情况:
(1)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武汉分
行江岸支行本金人民币 1,000 万元及利息(以 1,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03 年 9 月 21 日起至
2003 年 12 月 10 日止,按合同约定利息 0.4425%计付),并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罚息(以
1,000 万元为基数,自 2003 年 12 月 11 日起至本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
同期逾期贷款罚息率计付),
(2)驳回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其它诉讼请求。
(3)本案案件受理费共 60,010 元和财产保全费 50,520 元,由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负担(已由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垫付,由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5、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1.0530 万元。
6、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 30 - 30
2、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武民商初字第 7 号
(十二)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二被告: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54 号,法
定代表人:葛晋生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 年 3 月 20 日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
武汉分行江岸支行签定,一年期人民币 1,500 万元的借款合同,年利率 5.31%。2002 年 12
月 28 日,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与被告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二份《短
期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由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连带保证。
(4)请求事项:
1)解除双方的借款合同;
2)由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偿还本金人民币 1,500 万元及利息,被告北京
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3、诉讼保全情况:
我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18 日收到接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03)夏保字第 31 号,
(2003)夏保字第 31-1 号二份裁定书:查封本公司位于汉口丹水池百步亭 5 号面积为
8,902.14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宗地上 21 栋房屋地所有权,禁止上述不东产转让、抵
押和使用,同时查封本公司在百威(武汉)啤酒有限公司的应收款 450 万元。
2003 年 11 月 26 日根据我公司提出申请,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作出(2003)夏民二
初字第 191-1 号民事裁定书,由武汉斯特彩色制板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解除对我公司 450
万元债权的冻结。
4、判决情况:
(1)解除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与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借
款合同。
(2)由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本金
人民币 1,50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 5.13%计付自 2003 年 3 月 20 日起至履约完毕之日
止)
(3)本案案件受理费共 85,010 元和财产保全费 75,570 元,由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已由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
垫付,由被告直接付给原告)。
5、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6.0580 万元。
6、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2)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03)夏保字第 31 号 裁定书
(3)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03)夏保字第 31-1 号裁定书
(4)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2003)夏民二初字第 191-1 号民事裁定书;
- 31 - 31
(十三)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法定代表
人:彭宝堂(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 年 6 月 11 日第二被告与原告签定了一份编号为
A202D03030《贴现和同》约定:原告为第二被告持有的 02676808 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
该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系第一被告,收款人系第二被告,出票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汇
票到期日为 2003 年 12 月 3 日。
(4)请求事项:
1)依法判定第一被告支付 02676808 号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逾
期罚息(逾期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计付标准至被告付清欠款之日止);
2)依法判定第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依法判定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判决情况:
本按还未开庭,目前,各方就借款纠纷正积极协商,并有望于近期解决。本公司无法判
断本案件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对案由和诉讼的情况近期予以公
告。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5 万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十四)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法定代表
人:彭宝堂(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 年 6 月 24 日第二被告与原告签定了一份编号为
A202D03034《贴现和同》约定:原告为第二被告持有的 02676829 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
该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系第一被告,收款人系第二被告,出票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汇
票到期日为 2003 年 12 月 12 日。
- 32 - 32
(4)请求事项:
1)依法判定第一被告支付 02676829 号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逾期
罚息(逾期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计付标准至被告付清欠款之日止);
2)依法判定第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依法判定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判决情况:
本按还未开庭,目前,各方就借款纠纷正积极协商,并有望于近期解决。本公司无法判
断本案件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对案由和诉讼的情况近期予以公
告。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15 万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十五)与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借款纠纷案
1、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诉讼机构名称: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2、该案的基本情况:
(1)原告:交通银行武汉分行江岸支行,地址:武汉市汉口解放大道 1501 号
(2)被告:
第一被告: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武珞路 28 号,法定代表人:游
文庆(起诉书如此表述)
第二被告:武汉长森经贸责任有限公司,地址:武汉市汉阳龙阳大道特 8 号,法定代表
人:彭宝堂(起诉书如此表述)
(3)起因:
原告在民事起诉状中称:2003 年 6 月 24 日第二被告与原告签定了一份编号为
A202D03034《贴现和同》约定:原告为第二被告持有的 02676830 号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
该商业承兑汇票的付款人系第一被告,收款人系第二被告,出票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汇
票到期日为 2003 年 12 月 12 日。
(4)请求事项:
1)依法判定第一被告支付 02676830 号商业承兑汇票承兑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逾期
罚息(逾期罚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计付标准至被告付清欠款之日止);
2)依法判定第二被告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依法判定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3、判决情况:
本按还未开庭,目前,各方就借款纠纷正积极协商,并有望于近期解决。本公司无法判
断本案件是否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本公司将对案由和诉讼的情况近期予以公
告。
4、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 30 万元。
5、备查文件目录:
(1)民事起诉状;
(十六)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执字第 339 号民事判决书:
1、2003 年 8 月 21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执字第 339 号民事判决
- 33 - 33
书:
(1)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武汉诚成文化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212,418 元及加倍支付迟
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
(2)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变卖被执行人武汉万鸿城市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原名: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相应价
值财产。
2、有关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经上海市第二中院民事调解,2003 年 10 月 27 日上海中级人民法院从我公司中行扣划
了现金 2.13 万元及将卡迪拉克轿车(年末净值-0.2598 万元)充抵其余部分。并计提预计
负债 1.87 万元。
3、备查文件目录:
(1)2003 年 8 月 21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3)沪二中执字第 339 号民事判
决书;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的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2003 年 7 月 28 日(星期一)以通讯形式召开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本次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会议表决时,关联董事游
文庆先生、古伦先生、张维伦先生和郑健军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通过通讯方
式行使了表决权,一致审议通过了“合资设立重庆奥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议案。
四、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为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86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12.26-2004.7.26
为武汉楚天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珞瑜路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
币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6-2003.12.7
为武汉鹏凌集团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循礼门支行贷款 7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12.26-2004.7.26
为湖北中盛装饰园林工程公司向交通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800 万元人民币提
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20-2003.12.20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汉口支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1.1-2004.12.31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5,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5.13-2004.1.13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3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7.29-2003.10.29
为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江岸支行贷款 45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3.8.22-2003.11.23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 100 万元人民币提供担
保,担保期限为 2002.3.31-2003.9.19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广州分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9.27-2004.9.15
为广州诚成广告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下九路支行贷款 950 万元人民币提供
- 34 - 34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3.24-2004.3.30
为湖南金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海南分行贷款 500 万元美元提供
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2.12-2005.12
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武汉分行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4.1.21-2005.1.20
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向商业银行珞瑜路支行贷款 800 万元人民币
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4.3.26-2005.3.25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金额 13,160 万人民币、500 万美元。其中为非
关联单位担保金额 2560 万元人民币。为控股公司及关联企业担保 10,600 万元人
民币、500 万美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经公司清理,报告期限内公司
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为 13,160 万人民币、500 万元美元。形成原因:
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前董事长刘
波为与公司经营业务无关企业担保,并从相关单位借走贷款、严重侵害上市公司
利益,其串通相关人员转嫁债务、非法占用公司资金,加之公司前经营班子经营
管理混乱,未能对刘波的行为起到钳制作用,致使公司诉讼不断,严重影响上市
公司的正常运作。
公司将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第一大股东海南诚成企
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前法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
失。
五、报告期内公司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财务审计工作:
2003 年度财务审计费 45 万元,公司承担异地审计工作差旅费。公司未向武汉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支付财务审计以外的其他费用。
六、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1)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3 年 2 月 16 日与奥园
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的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2 月 17 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公司控股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19 日根据与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证协议书的约定,将持有的本公司 2,350 万股法
人股(占总股本的 11.30%) 转给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2 年 5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8 日与广州美城投资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的协议。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3 年 12 月 19 日《上海证
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19 日根据与广州美城
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股权转证协议书的约定,将持有的本公司 25,888,672 股法
人股(占总股本的 12.44%) 转给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具体公告内容见 2002
年 4 月 20 日《上海证券报》。
七、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如在报告期内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
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的情形:
1)2003 年 5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通报批评的通知”。
公司因 2002 年度业绩亏损的提示性公告发布时间违规受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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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批评。
2)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关于对武汉奥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监
管跟踪通报(管跟踪【2003】087 号) ”。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5 日做出答复,公
司未收到结论。
八、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如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无承诺事项。
九、定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报告期内未发生利润占公司利润总额 10%以上的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无其它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事项。
十三、报告期内公司无逾期未收回地委托存款和委托贷款。
十四、报告期内对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5,005,746.20
元,系 2004 年 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南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行政接管,由于该项投资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根据《企
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本着审慎、稳健的原则,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投资总额
的 90%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十五、报告期内公司更改公司名称和简称;
1)经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中文名称更名为“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变更为
“奥园发展”。公司已于 2003 年 7 月 4 日在武汉市工商局办理完工商变更注册
登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新的全称和新的证券简称自 2003 年 7 月 10
日起开始启用。股票简称为“奥园发展”,公司股票代码不变。
2)经公司 200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中文名称由“武汉
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 股股票
简称由“奥园发展”变更为“万鸿集团”;公司英文名称由“WUHAN AOYUAN CITY
DEVELOPMEN TCO.,LTD.”变更为“WUHAN WANHONG GROUP CO.,LTD.”;公司住所
由“武汉市汉口民意四路 55 号;邮政编码:430022”变更为:“武汉市武昌武
珞路 28 号长信大厦四楼;邮政编码:430060”。公司已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在
武汉市工商局办理完工商变更注册登记。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核准,公司股票新的
简称自 2003 年 12 月 12 日起开始启用。股票简称为“万鸿集团”,公司股票代码
不变。
十六、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事项;
- 36 - 36
(十) 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武众会(2004)418 号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鸿集团)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2003 年度的利润表及合并利润表,2003 年度的现金流
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万鸿集团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
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
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
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万鸿集团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3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十一).3 所述,万鸿集团连
续两年亏损,2003 年发生巨额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营运资金为负数,难以偿还到期债
务,且存在数额巨大的担保及诉讼事项,大部分资产被抵押和冻结查封,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本段内容不构成对会计
报表的任何保留,也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类型。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石文先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 斌
中国 武汉 2004 年 4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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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报表附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一) 公司的基本情况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2 年经武汉
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2)第 9 号文批准,由原武汉印刷厂、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
司、深圳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发起组建(以下简称“公司”),于 1992 年 3 月 18 日正
式成立,公司名称为武汉长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发审字(1993)32 号文批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同年 10 月 18 日,公司公开
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简称“长印股份”,公司总股本为 138,712,020
股。
经财政部财国字(1998)256 号文件批准,原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武汉长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900 万股国家股股份于 1998 年 8 月转让给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并于 1998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公告,此次股份转让后,
公司股份的总股本不变,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经 1999 年度第二届八次董事会和第二届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工商管理部门
批准,公司更名为“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年 4 月 30 日将股票简称更改
为“诚成文化”,证券代码不变。
经 1999 年度董事会通过及股东大会批准,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31 日实施 10 转增 5 股的
分配方案,公司总股本由 138,712,020 股增加为 208,068,030 股。2002 年 5 月 8 日,公司
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
有公司的法人股 2,350 万股转让给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后,海南诚成企业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61%。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35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30%,成为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2003 年 2 月 16 日,公司股东湖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奥园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股
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350 万股转让给奥园集
团有限公司,合计转让价款 6,396 万元;公司股东武汉正银房产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武汉诚成
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23.88672 万股转让给奥园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将持有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 2,588.8672 万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12.44%,成为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湖南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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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武汉正银房产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以上股权转让于 2003 年
5 月 18 日办理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4 日在武汉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
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将“武汉诚成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武汉奥园城市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更改为“奥园发展”,证券代码不变。公司全称和证券简称自 2003
年 7 月 10 日起开始启用。
经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5 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办理完工商变更注册登记,公司名称由“武汉奥园城市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武
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更改为“万鸿集团”,证券代码不变。公司全称和证券
简称自 2003 年 12 月 12 日起开始启用。
200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签订
了《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人股股份转让协议书》,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6,220 万元受让奥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25,888,672 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
份的 12.44%。
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4201001101183
公司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 28 号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印刷机械及印刷电器产品制造;印刷物资销售;纸张、油墨、塑料
及印刷工业专用设备销售;汽车货运;经营本企业和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
务及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进口业务;经营
本企业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对书刊出版业、电子出版物、影视光盘、文化用品制
作业、印刷业的投资。兼营家用电器、通信器材、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金属材料、炉料、
纺织品、文化用品批发兼零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代理国内自制广告
业务;(含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兼营纸塑包装制品及辅助材料开发研制、纸塑装璜饰品、商
标、宣传工作画册、有价证券的印刷(仅供持有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
(二)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
2、 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 39 - 39
3、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各项财产物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发生涉及外币的业务,按发生的当日外汇市场汇率的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期
末将货币性外币账户的余额按期末外汇市场汇率中间价调整折合人民币金额,调整后折合的
人民币余额与原账面余额之差作为汇兑损益,并按规定计入“财务费用”、“在建工程”等科
目。
6、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
7、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1) 短期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
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
分期付息债券的利息不计入短期投资成本。
(2)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收到的、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
金股利或利息外,均直接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3) 处理短期投资时,按短期投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
投资损益。
(4) 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按单项投资计提
跌价准备。
8、 坏账核算方法
(1) 坏账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对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
- 40 - 40
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2)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以及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和计提比例:
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年末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并记入当年度损益,
1 年以内的账款(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下同),按其余额的 3%计提;1-2 年的,按
其余额的 10%计提;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15 %计提;3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20%计提,
其中有迹象表明可能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 存货核算方法
(1) 本公司存货分为: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库存商品、开发
成本、开发产品等。
(2) 取得时的计价方法:按实际成本入账。
(3) 发出时的计价方法: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4) 存货的盘点制度:永续盘存制,期末实地盘点,盘点数与帐面数的差异按公
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5) 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摊销法”摊销。
(6) 包装物领用时一次性摊销。
(7)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
计价,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
货跌价准备。
10、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
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
本。
(2) 以放弃非货币性资产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以放弃的非货币性资
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3) 以债务重组而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
(4) 短期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按其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定长期股权投
资成本。
(5)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对其长期股权投
- 41 - 41
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对其长期股权
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6)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改为权益法核算的,按实际取得被投资
单位控制、共同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成
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
算改为成本法核算的,按实际对被投资单位不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时投资的账
面价值作为投资成本。
(7)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差额,投资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 10 年的期
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
资损益。
长期债权投资
(1) 长期债权投资取得时,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
费用。但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中包含的已到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计入长期债权投资成
本。
(2) 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
时,采用直线法(或实际利率法)摊销。债券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债券投资利息
收入,经调整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3) 其他债权投资按期计算应收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4) 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按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
投资损益。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 本公司于期末对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
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
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按单项长期投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
11、 委托贷款核算方法
(1) 委托金融机构贷出的款项,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
- 42 - 42
(2) 委托贷款利息按期计提,计入损益;按期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
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3)期末,按委托贷款本金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可收回金额低于委托贷款本金的
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12、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1) 固定资产的标准为:公司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
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的物品。
(2)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或确定的公允价值计价。
(3)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计提。
(4) 固定资产分类、预计经济使用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 年 3-4
4
通用设备
-- 年 10
43
专用设备
--1 年 10
0
运输工具
-- 年 10
43
(5)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
现值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如果融资租赁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等于或小于 30%的,在
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6) 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7) 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其增计后的金额不应超过该固定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
(8) 可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修期间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
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9)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可予资本化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在两次装
修期间、剩余租赁期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三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
提折旧。
- 43 - 43
(10) 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在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
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采用平均年限法单独计提折旧
(1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
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
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按单项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A、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B、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C、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D、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E、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3、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
资产。
(2) 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
价值的差额,提取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i. 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ii. 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
iii. 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4、 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因购建固定资产借入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资
本化期间和资本化金额的条件下,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资产的成本;其他借款利息、折价
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因安排专门借款而发生的辅助费用,属
于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在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其他辅助费用
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若辅助费用的金额较小,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 资本化期间的计算方法
a) 开始资本化:当以下三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
- 44 - 44
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
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b) 暂停资本化:若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
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c) 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
化。
(3) 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应予资本化的每一会计期间,利息的资本化金额为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
加权平均数与资本化率的乘积。
15、 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 无形资产计价
A.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计价。
B.通过非货币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按换出非货币性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
税费(其中:支付补价的加上补价;收到补价的减去补价占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比例与非
货币性资产之积)计价。
C.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首次发行股票接受投资者投入
的无形资产,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计价。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计价。
E.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计价;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但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
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计价;同类或类似无形资
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价。
F.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计
价。
(2) 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的成本,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的,按相关合
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的年限分期平均摊销。
如果合同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有效使用年限的,按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摊销。
- 45 - 45
(3)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A. 本公司于期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
术等所代替,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无形资产的
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计不会恢复等原因导致其账面价值已
超过可收回金额时,按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B.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提取。
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当年度损益
类账项。
17、 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1) 应付债券按照实际的发行价格总额作负债处理,债券发行价格总额与债券面值总
额的差异,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
(2) 债券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续期间内按直接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借款费
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18、 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和方法
(1)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若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
现实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负债金额的确定
确认负债的金额是清偿该负债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所需支出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
最佳估计数按该范围的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
最佳估计数按如下方法确定: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最可能发生的金额确
定;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时,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发生额及其发生概率计算确定。确认
的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的,则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
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3) 在担保涉及诉讼的情况下,如果已被判决败诉,则按法院判决的应承担的损失
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不含诉讼费,下同);如果已判决败诉,
- 46 - 46
但正在上诉,或者经上一级法院裁定暂缓执行,或者由上一级法院发回重审等,在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已有判决结果合理估计可能产生的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记入当期营业
外支出;如果法院尚未判决,根据向律师或法律顾问等咨询,估计败诉的可能性,以及败诉
后可能发生的损失金额,并取得有关的书面意见。如果败诉的可能性大于胜诉的可能性,并
且损失的金额能够合理估计的,在资产负债表日将预计担保损失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并
记入当期营业外支出。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
差额,应分别情况处理:
A.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合理预计了预计负债,
应当将当期实际发生的担保诉讼损失金额与已计提的相关预计负债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当
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B.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本应当能够合理估计
并确认和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但企业所作的估计却与当时的事实严重不符(如未
合理预计损失或不恰当地多计或少计损失),应当视为滥用会计估计,按照重大会计差错更
正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C.企业在前期资产负债表日,依据当时实际情况和所掌握的证据,确实无法合理确认和
计量因担保诉讼所产生的损失,因而未确认预计负债的,则在该项损失实际发生的当期,直
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支出或营业外收入。
19、 收入确认原则
(1) 商品销售收入确认原则: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给购货
方;本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
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2) 提供劳务收入确认原则: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在完成劳务时
确认收入。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在资产负债表日
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 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收入确认原则:他人使用本公司资产在与交易相关的经济
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利息收入按他人使用本
公司现金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
- 47 - 47
20、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21、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是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会计报表及有关资料为依据,
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及其补充规定,合并会计报表
各项目数额,对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金往来等相关项目抵消后编制而成。
少数股东权益的数额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数额减去本公司所拥有
的份额计算确定。少数股东损益系根据本公司所属各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实现的损益减去本公
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收益后的余额计算确定。
(三) 税项
1、 增值税销项税率为分别为 4%、13%、17%
2、 营业税税率为 5%。
3、 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7%。
4、 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3%。
5、 城市堤防费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2%。
6、 地方教育发展费为销售收入的 1‰。
7、 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为销售收入的 1‰。
8、 文化发展基金为娱乐收入的 3%。
9、 所得税: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33%。
- 48 - 48
(四) 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 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概况如下:
控股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万元)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销售 1680 纸塑包装制品、印刷机械及零配件、油漆、
涂料、通讯器材、矿产品、金属材料、冶金
炉料、百货、纺织品批发兼零售;自营和代
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 6600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承担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开发建设项目;建筑材料、
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上述主兼营中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USD250 纸张印刷制版、塑料印刷制版、商标印制(不
含药标、烟标)、凹印镀铜钢管的生产和销售。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500 家用电器、印刷机械、电子、计算机、自动
控制系统、制品技术开发、咨询、服务及开
发产品销售。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4900 彩印,文化用品、工艺礼品、纸塑包装制品
及材料批发、零售。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销售 100 文化用品、办公用品、工艺美术品批发兼零
售。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文化教育 1000 教育、文博旅游、出版发行、网络信息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工业生产 100 生产销售印铁制品,印花铁制品,包装制品
印刷机械及零配件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生产 100 印刷(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纸、纸制品、
文教用品销售。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广告服务 200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告,
代理媒体广告发布,广告咨询服务
本公司 本公司所占权益比例 是否纳入合并
控股子公司名称
投资额 直接持股 间接持股 报表范围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680 90% 10% 是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600 95% 5% 是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USD187.5 75% 是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500 100% 否(注 1)
- 49 - 49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4,700 85.72% 10.20% 是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否(注 1)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 51% 否(注 2)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 75% 否(注 1)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 51% 否(注 1)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 70% 否(注 1)
注:(1)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当阳市长鸣
印务有限责任公司、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因
已停止经营而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正在清算,故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 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公司名称 上年是否合并 本年是否合并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否 是 注(1) 2003 年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是 否 注(2) 2003 年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是 否 注(3) 2003 年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是 否 注(4) 2003 年
注:(1)报告期内对原武汉诚成彩印有限公司增资扩股,该公司成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
更名为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故将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因已停止经营,故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因诉讼事项本公司对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股权被法院冻结,无法对该公司
实施控制,故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详情见附注(十一)。
(4)因对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已无实质控制权,故未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注释未经特别注明,期末余额指 200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期初余额指 2002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余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现 金 23,069.92 69,043.18
银行存款 4,451,970.77 24,925,372.63
- 50 - 50
其他货币资金 1,220,755.07 62,117,280.81
合 计 5,695,795.76 87,111,696.62
(2)外币银行存款明细情况:
期末余额
项 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银行存款 USD 9,991.90 8.6727 86,633.16
期初余额
项 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银行存款 USD 1,268,553.72 8.2773 10,500,199.71
注:货币资金较上年同期减少 93.46%主要系报告期支付借款利息、兑付票据及合并报表范
围变更所致。
2、 短期投资
(1)短期投资明细情况:
项 目 期末余额
帐面余额 跌价准备 帐面价值 期末市价 资料来源
基金投资
期初余额
项 目
帐面余额 跌价准备 帐面价值 期末市价 资料来源
基金投资 8,000,000.00 302,012.69 7,697,987.31 7,697,987.31 证券交易所 2002 年 12
月 31 日收盘价
(2)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基金投资 302,012.69 302,012.69
注:本公司报告期将所持基金全部出售,期末无短期投资。
3、 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商业承兑汇票 306,000.00 130,000.00
4、 应收款项(含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 51 - 51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4,395,607.23 43.09% 3%、100% 2,099,720.14
1-2 年 2,897,821.61 2.81% 10%、100% 2,523,428.75
2-3 年 17,326,871.90 16.82% 15%、100% 17,326,871.90
3 年以上 38,412,756.52 37.28% 20%、100% 38,408,609.72
合 计 103,033,057.26 100.00% 60,358,630.51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73,621,596.65 56.62% 3% 2,208,647.90
1-2 年 35,349,501.30 27.18% 10% 3,534,950.13
2-3 年 16,073,890.76 12.36% 15% 2,411,083.61
3 年以上 4,999,483.25 3.84% 20% 999,896.65
合 计 130,044,471.96 100.00% 9,154,578.29
(2)其它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5,102,062.93 30.65% 3%、100% 12,212,433.33
1-2 年 8,664,462.91 10.58% 10%、100% 6,887,348.76
2-3 年 45,783,112.62 55.90% 15%、100% 45,076,482.09
3 年以上 2,350,290.54 2.87% 20%、100% 2,069,258.11
合 计 81,899,929.00 100.00% 66,245,522.29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17,228,720.28 78.06% 3% 3,516,861.61
1-2 年 26,229,536.48 17.46% 10% 2,622,953.65
2-3 年 2,749,639.48 1.83% 15% 412,445.92
3 年以上 3,976,626.16 2.65% 20% 795,325.23
合 计 150,184,522.40 100.00% 7,347,586.41
- 52 - 52
(3)应收款项说明事项
A.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5,900.79万元,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545.45万元,系清理本公司以前年度形成的难以收回的应收款项而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所
致。
B. 报告期内冲销应收款项 11,354.95 万元,主要系将历史遗留的已无法追讨的应收款
项进行核销所致。
C.应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见附注
(八)。
D.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性质或内容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5,150,000.00 2-3 年 往来款
武汉金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683,785.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3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快速多媒体(苏州)有限公司 7,0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诚成(湖南)彩印有限公司 4,0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E.应收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项 目 金额 占该项目总额比例
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 5 名的欠款金额总计 23,230,531.40 22.55%
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 5 名的欠款金额总计 49,133,785.00 59.99%
F.其他应收款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减少的原因系报告期内对不良应收款项核销及合并报
表范围变更所致。
5、 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账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9,674,715.89 56.32% 6,898,744.98 36.78%
1-2 年 3,663,695.14 21.33% 8,957,488.67 47.76%
2-3 年 2,390,564.13 13.92% 1,809,401.81 9.65%
3 年以上 1,446,690.30 8.43% 1,090,567.59 5.81%
合计 17,175,665.46 100.00% 18,756,203.05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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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 存货
(1) 存货明细情况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类 别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0,183,960.78 1,744,472.65 6,417,011.59 2,422,745.88
包装物 32,350.04 19,752.13
低值易耗品 1,423,335.59 5,019.30 1,763,770.28 87,928.19
库存商品 41,231,885.95 28,354,244.52 46,573,553.10 15,487,343.64
在产品 4,808,647.00 1,276,077.00
开发成本 69,454,861.02 20,203,072.11 68,995,992.44
合 计 127,135,040.38 50,306,808.58 125,046,156.54 17,998,017.71
(2) 存货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
类 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余额 可变现净值确定依据
原材料 2,422,745.88 678,273.23 1,744,472.65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库存商品 15,487,343.64 15,436,030.42 2,569,129.54 28,354,244.52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低值易耗品 87,928.19 5,019.30 87,928.19 5,019.30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开发成本 20,203,072.11 20,203,072.11 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
合 计 17,998,017.71 35,644,121.83 3,335,330.96 50,306,808.58
注: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同期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报告期内对长信大厦及已发生质量损失
的库存商品计提跌价准备所致。
(3)开发成本列示如下: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预计总投资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长信大厦等 94 年 7 月 18 日 68,482,831.44 69,454,861.02 68,995,992.44
(4)存货说明事项:
A.开发成本中长信大厦原为子公司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武汉市武昌城市综
合开发(集团)公司共建,现为子公司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单独所有,但目前持有
的证件中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发(集团)公司所有,
- 54 - 54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为子公司武汉长印房地产公司与武汉市武昌城市综合开发(集团)公司共
有。2002 年 6 月北京东方诚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长信大厦为抵押物 5,684 万元,向广州
发展银行北京分行贷款 1.2 亿元,借款期限 1 年,2003 年 6 月该项贷款已逾期。银行就该
笔逾期贷款提起诉讼,目前尚未判决。
B.库存商品查封情况见附注(十一).1。
7、 待摊费用
费用项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结存原因
报刊费 7,238.20 7,100.22 受益期为 2004 年
租赁费 9,444.00 110,386.84 受益期为 2004 年
保险费 262,352.20
养路费 1,200.00
装修费 412,315.65
DDN专线 18,550.00
制版费 15,775.00
合 计 16,682.20 827,679.91
8、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按持股比例分类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46,447,447.37 46,447,447.37 81,528,562.90 2,620,910.58 78,907,652.32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46,642,048.62 46,642,048.62 56,836,011.58 56,836,011.58
对其他企业股权投资 94,776,797.87 82,493,626.07 12,283,171.80 96,002,537.18 5,158,759.31 90,843,777.87
合 计 141,224,245.24 128,941,073.44 12,283,171.80 177,531,100.08 7,779,669.89 169,751,430.19
注:长期股权投资冻结情况见附注(十一).1。
(2)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A.长期股票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余额 期末市价
江海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法人股 300,000.00 0.68% 300,000.00 300,000.00
武汉新世纪开发中心 法人股 1,040,000.00 12.62% 1,000,000.00 1,000,000.00
- 55 - 55
武汉数控(集团)股份公司 法人股 1,246,674.00 1.46% 2,283,020.00 2,283,020.00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08,160.00 0.12% 749,000.00 749,000.0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5,062,500.00 3.00% 3,200,200.00 3,200,200.00
四川飞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00,000.00 1.11% 200,000.00 200,000.00
小 计 7,732,220.00 7,732,220.00
B.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期末余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00,000.00 -4,852,946.39 100.00%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9,050,000.00 -1,291,347.00 63.50%
北京东方文苑广告有限公司 600,000.00 60.00%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0,000.00 4,140,889.96 51.00%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100.00%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0 51.00%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0,000.00 700,593.86 75.00%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0,000.00 1,108,208.32 70.00%
北京中社网一指通有限公司 2,063,053.70 2,063,053.70 10.00%
安阳金钟彩印厂 758,464.17 758,464.17
武汉决策信息中心 350,000.00 350,000.00
漯河爱特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533,342.00 533,342.00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83,339,718.00 83,339,718.00 2.19%
小 计 121,454,577.87 86,849,976.62
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累计追加投资额 本期享有被投资 本期分得的 本期累计增减额
单位权益增减额 现金红利额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623,104.35 -27,558,385.70 -16,476,050.74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7,597,234.64 -17,619,180.80 -18,888,581.64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0,000.00 -959,110.04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0 -510,000.00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0,000.00 -49,406.14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0,000.00 -153,968.23 -291,791.68
小 计 37,980,338.99 -45,331,534.73 -38,174,940.24
- 56 - 56
注:本表初始投资成本不含股权投资差额。
C.股权投资差额
a.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摊销期 期初余额 本期增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末余额
限 加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452,765.36 10 年 1,291,347.00 1,291,347.00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8,517,034.36 10 年 45,350,701.62 45,350,701.62
北京东方文苑广告有限公司 10,730,487.33 10 年 10,193,962.96 10,193,962.96
合 计 70,700,287.05 56,836,011.58 10,193,962.96 46,642,048.62
b.股权投资差额形成原因说明
被投资单位名称 形成原因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北京东方文苑广告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D.合并价差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摊销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 期末余额
期限 转出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235,843.11 1,235,843.11 1,235,843.11
E.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明细情况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0,497,755.23 40,497,755.23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4,140,889.96 4,140,889.96
深圳长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357,732.58 357,732.58
武汉长利制衣洗染有限公司 1,454,022.19 1,454,022.19
武汉长利鲜果榨食品有限公司 809,155.81 809,155.81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00,593.86 700,593.86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108,208.32 1,108,208.32
北京中社网一指通有限公司 2,063,053.70 2,063,053.70
- 57 - 57
东西湖印刷厂 925,739.31 925,739.31
武汉决策信息中心 350,000.00 350,000.00
武汉索思特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安阳金钟彩印厂 758,464.17 758,464.17
漯河爱特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533,342.00 533,342.00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75,005,746.20 75,005,746.20
江海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武汉新世纪开发中心 1,000,000.00 1,000,000.00
武汉数控(集团)股份公司 2,283,020.00 2,283,020.00
四川飞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小 计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128,941,073.44
注: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增减原因说明
a.报告期内减少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3,846,649.89 元系因深圳长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等
5 家被投资公司已停业,投资款已无法收回,于当期核销长期股权投资相应转回前期计提的
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b. 报告期内对南方证券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5,005,746.20 元,系 2004
年 1 月 2 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市政府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行政
接管,由于该项投资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本着审慎、
稳健的原则,本公司对该项投资按投资总额的 90%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c. 报告期内对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0,497,755.23 元,
系因被投资公司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对该项
投资按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d.报告期内对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140,889.96
元,系因被投资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估计投资款已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制度》有关
规定,按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e.报告期内对北京中社网一指通有限公司等其他 6 家公司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5,363,662.05 元,系因被投资公司已停业,估计投资款已无法收回,根据《企业会计制度》
有关规定,按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58 - 58
9、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分类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年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75,779,076.37 1,218,157.43 22,136,980.55 54,860,253.25
通用设备 48,983,789.76 1,178,165.00 124,784.35 50,037,170.41
专用设备 99,406,792.54 18,690,741.60 7,154,263.86 110,943,270.28
运输设备 9,849,114.17 914,415.00 3,149,925.78 7,613,603.39
合 计 234,018,772.84 22,001,479.03 32,565,954.54 223,454,297.33
注:A.固定资产原值中房屋及建筑物 42,542,216.56 元、机器设备 109,940,682.33 元已用
于借款抵押。
B.固定资产被查封情况见附注(十一).1。
(2)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分类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房屋及建筑物 17,703,256.78 2,287,358.21 11,115,039.52 8,875,575.47
通用设备 19,866,151.09 6,940,333.43 240,424.49 26,566,060.03
专用设备 56,087,463.19 2,494,685.72 380,504.98 58,201,643.93
运输设备 4,584,466.62 582,070.05 1,177,148.46 3,989,388.21
合 计 98,241,337.68 12,304,447.41 12,913,117.45 97,632,667.64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分类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房屋建筑物 11,534,351.80 3,714,864.32 7,819,487.48
通用设备 5,506,017.40 2,032,338.90 1,343,746.19 6,194,610.11
专用设备 8,339,477.56 13,101,663.84 475,037.21 20,966,104.19
运输工具 292,634.21 19,332.79 219,983.28 91,983.72
合 计 25,672,480.97 15,153,335.53 5,753,631.00 35,072,185.50
注:A.报告期内增加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5,153,335.53元,系因对陈旧过时、长期闲置不用,
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部分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所致。
B.报告期内因处置固定资产而转销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5,753,631.00 元。
- 59 - 59
10、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明细情况
本期转入 其他减 利息资
工程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额 少额 本化率
海德堡胶印机 14,529,079.70 14,529,079.70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791,825.33 791,825.33
长印工业园工程 2,864,831.50 1,414,838.39 1,218,157.43 3,061,512.46
制粉厂房新建改建工程 112,004.40 112,004.40
生产线安装工程 5,217,374.57 372,210.00 4,512,562.90 1,077,021.67
合 计 22,723,290.17 1,787,048.39 20,259,800.03 4,250,538.53
其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791,825.33 791,825.33
注:在建工程待安装设备价值 3,623,936.47 元用于借款抵押。
11、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a
类 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出额 本期摊销额 期末余额
土地使用权 42,231,614.60 2,821,177.20 918,078.60 38,492,358.80
电脑软件 335,084.00 5,000.00 228,864.00 111,220.00
合 计 42,566,698.60 5,000.00 3,050,041.20 1,029,298.60 38,492,358.80
无形资产明细情况 b
类 别 取得方式 原值 累计摊销额 剩余摊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购买 45,751,140.00 4,437,604.00 45 至 48 年
电脑软件 购买 451,163.00 222,299.00
合 计 46,202,303.00 4,659,903.00
注:土地使用权已全部用于借款抵押。
- 60 - 60
1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 a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出额 本期摊销额 期末余额
工业村搬迁费 739,420.26 739,420.26
咨询费 1,095,333.34 1,095,333.34
装修费 773,837.31 266,774.22 620,270.47 420,341.06
合 计 2,608,590.91 266,774.22 620,270.47 2,255,094.66
长期待摊费用明细情况 b
项 目 原始发生额 累计摊销额 剩余摊销期限
工业村搬迁费 2,112,372.44 2,112,372.44
咨询费 2,454,000.00 2,454,000.00
装修费 1,799,401.95 1,179,131.48
合 计 6,365,774.39 5,745,503.92
13、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借款条件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保证借款 205,945,730.00 203,933,214.00
抵押借款 88,980,000.00 62,900,000.00
质押借款 10,500,000.00 34,500,000.00
合 计 305,425,730.00 301,333,214.00
(2)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未按期 预计还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年利率 贷款用途
偿还原因 款期
农业银行武汉市直属支行 4,700,000.00 7.56%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筹措 协商中
工行武汉市硚口支行 7,980,000.0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筹措 协商中
交行武汉市江岸支行 10,000,000.00 5.31%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筹措 协商中
中行武汉市汉口支行 15,000,000.00 5.31%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筹措 协商中
商行珞狮路支行 10,000,000.00 5.31% 流动资金借款 资金筹措 协商中
合 计 47,680,000.00
- 61 - 61
14、应付票据
(1)应付票据明细情况:
种 类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本年度内已到期的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1,000,000.00 36,5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 25,000,000.00 10,000,000.00 25,000,000.00
合 计 26,000,000.00 46,500,000.00 25,000,000.00
注:A.应付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 44%的原因系报告期内兑付到期应付票据所致。
B.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5、应付账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 额 41,775,160.23 35,506,207.60
注: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6、预收账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 额 6,955,137.61 5,860,114.08
注: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注
(八)。
17、应付工资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性质或原因
工效挂钩工资 151,945.23 尚未支付
18、应付股利
主要投资者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欠付股利原因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979,835.31 979,835.31 股东尚领取
武汉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3,514,545.32 3,514,545.32 股东尚领取
- 62 - 62
其他法人股 1,245,288.68 1,290,288.68 股东尚领取
合 计 5,739,669.31 5,784,669.31
19、应交税金
税 种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执行的法定税率
增值税 9,691,196.10 12,275,668.17 见附注(三)税项
营业税 89,688.90 见附注(三)税项
企业所得税 725,086.12 10,682,706.59 见附注(三)税项
城市维护建设税 38,998.70 103,853.25 见附注(三)税项
房产税 7,368.00
个人所得税 148,426.90 162,582.16
印花税 17,308.51 16,539.03
合 计 10,621,016.33 23,338,406.10
20、其他应交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20,349.86 95,971.64 见附注(三)税项
平抑副食品价格基金 16,279.48 76,303.69 见附注(三)税项
堤防维护费 11,229.23 21,686.41 见附注(三)税项
地方教育发展费 12,776.51 71,963.25 见附注(三)税项
文化事业建设费 -158,660.18 见附注(三)税项
合 计 60,635.08 107,264.81
21、其他应付款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金 额 36,143,585.98 33,234,147.19
注: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
注(八)。
- 63 - 63
22、预提费用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年末结存的原因
利息支出 1,877,125.00 尚未支付
运输费 305,000.00 尚未支付
预提水电费 75,100.00 11,193.40 尚未支付
设备大修费 280,000.00 尚未支付
希望杂志管理费 185,750.00
逾期票据罚息 690,000.00 尚未支付
房租 383,000.00 尚未支付
合 计 3,610,225.00 196,943.40
23、预计负债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对外担保 45,841,604.05
未决诉讼 235,811,873.31
合 计 281,653,477.36
注:预计负债主要因本公司对外担保及未决诉讼形成,具体见附注(八)。
24、长期借款
(1) 按借款条件列示
借款条件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抵押借款 49,000,000.00 49,000,000.00
(2)长期借款全部为人民币借款。
25、股本
本期变动增减(+、-)
项 目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6,162,862.00 26,162,862.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14,678,862.00 14,678,862.00
- 64 - 64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484,000.00 11,484,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份 73,381,368.00 73,381,368.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其中:转配股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9,544,230.00 99,544,23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08,523,800.00 108,523,8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08,523,800.00 108,523,800.00
三.股份总额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26、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股本溢价 115,527,678.85 115,527,678.85
接收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7,000.00 7,000.00
合 计 115,534,678.85 115,534,678.85
27、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4,611,240.55 14,611,240.55
法定公益金 9,317,973.65 9,317,973.65
任意盈余公积 2,522,354.12 2,522,354.12
合 计 26,451,568.32 26,451,568.32
- 65 - 65
28、未分配利润
项 目 分配政策 金 额
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36,417.39
加:本年净利润转入 -768,387,324.3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797,623,741.78
注:报告期内因税务清算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 2,142,980.46 元,具体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变动内容 变动原因 依 据 影响金额
补计 2001 年应交增值税 追溯调整 2001 年税务汇算报告 1,515,171.76
其他项目调整 追溯调整 2001 年税务汇算报告 129,613.16
补计 2002 年应交增值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166,212.29
补计 2002 年应交所得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580,115.94
补计 2002 年应交个人所得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138,104.59
调整 2002 年应交其他附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413,100.46
补计 2002 年应交房产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7,368.00
补计 2002 年应交营业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3,070.00
补计 2002 年应交印花税 追溯调整 2002 年税务汇算报告 16,425.18
合 计 2,142,980.46
29、主营业务收入
(1)业务分部收入
业务分部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印刷业务 123,141,430.90 135,316,832.55
图书音像制品销售 10,391,441.84
广告收入 16,581,448.14
纸品销售 143,878,927.89 129,235,370.98
- 66 - 66
其他 295,660.00
小 计 267,020,358.79 291,820,753.51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70,260,906.43 61,882,806.59
合 计 196,759,452.36 229,937,946.92
(2)地区分部收入
地区分部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北京 8,366,554.69
广州 15,055,181.14
武汉 267,020,358.79 268,399,017.68
小 计 267,020,358.79 291,820,753.51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70,260,906.43 61,882,806.59
合 计 196,759,452.36 229,937,946.92
30、主营业务成本
(1)业务分部成本
业务分部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印刷业务 114,536,639.71 113,670,853.34
图书音像制品销售 3,714,265.28
广告收入 4,005,397.52
纸品销售 130,444,930.77 127,032,504.94
小 计 244,981,570.48 248,423,021.08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70,260,906.43 61,882,806.59
合 计 174,720,664.05 186,540,214.49
(2)地区分部成本
地区分部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北京 3,714,265.28
广州 3,976,526.00
武汉 244,981,570.48 240,732,229.80
小 计 244,981,570.48 248,423,021.08
公司内各业务分部间相互抵消 70,260,906.43 61,882,806.59
合 计 174,720,664.05 186,540,214.49
- 67 - 67
31、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计缴标准
营业税 1,123,889.06 见附注(三)税项
城建税 326,711.69 491,871.83 见附注(三)税项
教育费附加 140,019.32 201,128.71 见附注(三)税项
地方教育发展费 12,257.40 388,140.25 见附注(三)税项
合 计 478,988.41 2,205,029.85
32、其他业务利润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业务种类
收 入 数 成 本 数 利 润 收 入 数 成 本 数 利 润
材料销售 9,335,013.38 9,258,656.81 76,356.57 1,495,991.89 1,206,770.96 289,220.93
废品收入 1,152,392.55 351,660.88 800,731.67
设计制作费 378,000.00 356,790.00 21,210.00
租金 170,746.50 54,448.90 116,297.60
转供水电 853,611.67 853,611.67 625,899.33 152,168.87 473,730.46
合 计 11,341,017.60 9,610,317.69 1,730,699.91 2,670,637.72 1,770,178.73 900,458.99
33、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较上年同期大幅度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清理不良资产,对不良应收款项全额
计提坏帐准备及核销应收款项金额 23,801.18 万元所致。
34、财务费用
类 别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利息支出 22,643,747.93 21,258,036.94
减:利息收入 794,308.71 953,565.49
汇兑损失 96.35 75,693.72
减:汇兑收益 5,429.88 148,568.94
其他 3,544,361.91
合 计 25,388,467.60 20,231,596.23
- 68 - 68
35、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股票投资收益
基金投资收益 595,787.93
其他投资企业分来利润 337,000.97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45,331,534.73 -1,414,962.65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486,959.77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622.30
计提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302,012.69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5,008,053.44
合 计 -169,734,177.94 -1,866,934.14
注: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系对南方证券等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和报告期
内确认对被投资子公司的投资损失所致。
36、营业外收入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内容或性质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92,813.39
赔款收入 3,700.00
其他 3,390.00
合 计 299,903.39
37、营业外支出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内容或性质
罚款支出 93,923.94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6,035,261.39 系丹水池房屋拆迁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153,335.53
堤防费 97,709.34 税费支出
平抑基金 13,717.91 税费支出
诉讼赔款 3,377,611.93
预计负债 281,653,477.36 担保事项、未决诉讼
其他支出 156,460.51
合 计 306,581,497.91
- 69 - 69
注: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计提的预计负债所致。
38、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主要项目 本年发生数
武汉金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683,785.00
运杂费 2,073,374.71
差旅费、办公费 3,239,361.70
业务招待费 2,153,783.86
水电费 1,499,848.25
39、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62,893.65
其中: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减少的现金 10,962,893.65
(六) 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款项
(1) 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5,085,884.84 9.44% 3% 152,576.55
1-2 年 1,133,658.54 2.10% 10%、100% 1,133,658.54
2-3 年 15,849,619.21 29.43% 15%、100% 15,849,619.21
3 年以上 31,794,637.14 59.03% 20%、100% 31,794,637.14
合 计 53,863,799.73 100.00% 48,930,491.44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5,222,966.82 52.18% 3% 1,356,689.00
- 70 - 70
1-2 年 29,946,368.60 34.55 % 10% 2,994,636.86
2-3 年 7,653,009.33 8.83 % 15% 1,147,951.40
3 年以上 3,850,932.64 4.44 % 20% 770,186.53
合 计 86,673,277.39 100.00% 6,269,463.79
(2) 其它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7,073,811.68 40.44% 3%、100% 12,571,585.80
1-2 年 6,810,002.80 7.43% 10%、100% 6,701,902.75
2-3 年 45,496,035.62 49.63% 15%、100% 45,033,420.53
3 年以上 2,287,290.54 2.50% 20%、100% 2,006,258.11
合 计 91,667,140.64 100.00% 66,313,167.19
期初余额
账 龄
金 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8,836,007.23 87.47% 3% 4,465,080.21
1-2 年 15,542,586.03 9.13% 10% 1,554,258.60
2-3 年 2,408,300.00 1.42% 15% 361,245.00
3 年以上 3,374,945.48 1.98% 20% 674,989.10
合 计 170,161,838.74 100.00% 7,055,572.91
(3) 应收款项说明事项
A. 应收账款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4,877.79 万元,其他应收款本年度全额计提坏账
准备6,539.15万元。
B. 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性质或内容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5,150,000.00 2-3 年 往来款
武汉金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1,683,785.00 1 年以内 往来款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3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快速多媒体(苏州)有限公司 7,0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诚成(湖南)彩印有限公司 4,000,000.00 2-3 年 往来款
- 71 - 71
C.应收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情况
项 目 金额 占该项目总额比例
应收账款中欠款金额前 5 名的欠款金额总计 19,078,840.00 35.42%
其他应收款中欠款金额前 5 名的欠款金额总计 49,133,785.00 53.60%
D.应收款项中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情况见附注(八)。
2、 长期股权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按持股比例分类列示如下:
项 目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 126,776,210.84 46,447,447.37 80,328,763.37 149,336,115.21 2,620,910.58 146,715,204.63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46,642,048.62 46,642,048.62 56,836,011.58 56,836,011.58
对其他企业股权投资 94,776,797.87 82,493,626.07 12,283,171.80 96,002,537.18 5,158,759.31 90,843,777.87
合 计
221,553,008.71 128,941,073.44 92,611,935.27 245,338,652.39 7,779,669.89 237,558,982.50
(2)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A.长期股票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股份类别 股票数量 持股比例 初始投资成本 期末余额 期末
市价
江海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法人股 300,000.00 0.68% 300,000.00 300,000.00
武汉新世纪开发中心 法人股 1,040,000.00 12.62% 1,000,000.00 1,000,000.00
武汉数控(集团)股份公司 法人股 1,246,674.00 1.46% 2,283,020.00 2,283,020.00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308,160.00 0.12% 749,000.00 749,000.00
湖北美尔雅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5,062,500.00 3.00% 3,200,200.00 3,200,200.00
四川飞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00,000.00 1.11% 200,000.00 200,000.00
小 计
7,732,220.00 7,732,220.00
B.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金额 期末余额 占注册资本比例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6,800,000.00 100.00%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2,700,000.00 40,779,167.83 95.00%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10,387,500.00 75.00%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5,000,000.00 100.00%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40,288,400.00 39,549,595.64 85.72%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6,000,000.00 -4,852,946.39 100.00%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9,050,000.00 -1,291,347.00 63.50%
- 72 - 72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0,000.00 4,140,889.96 51.00%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100.00%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0 51.00%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0,000.00 700,593.86 75.00%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0,000.00 1,108,208.32 70.00%
北京中社网一指通有限公司 2,063,053.70 2,063,053.70 10.00%
安阳金钟彩印厂 758,464.17 758,464.17
武汉决策信息中心 350,000.00 350,000.00
漯河爱特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533,342.00 533,342.00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83,339,718.00 83,339,718.00 2.19%
小 计 256,030,477.87 167,178,740.09
其中: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
本期享有被投资 本期分得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累计追加投资额 本期累计增减额
单位权益增减额 现金红利额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5,080,629.48 -19,575,684.51 -15,080,629.48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000,000.00 50,691,197.63 -21,920,832.17 -21,912,029.80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10,387,499.94 -2,651,981.51 -10,387,499.94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8,000,000.00 34,015,941.27 -2,466,345.63 -2,466,345.63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623,104.35 -27,558,385.70 -16,476,050.74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7,597,234.64 -17,619,180.80 -18,888,581.64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0,000.00 -959,110.04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1,000,000.00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0,000.00 -510,000.00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0,000.00 -49,406.14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0,000.00 -153,968.23 -291,791.68
小 计 83,448,468.41 84,707,138.90 -91,946,378.55 -88,021,445.09
注:被投资单位与公司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的不存在重大限制。
C.股权投资差额
a.明细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摊销期限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末余额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452,765.36 10 年 1,291,347.00 1,291,347.00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8,517,034.36 10 年 45,350,701.62 45,350,701.62
北京东方文苑广告有限公司 10,730,487.33 10 年 10,193,962.96 10,193,962.96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1,235,843.11 1,235,843.11 1,235,843.11
合 计 71,936,130.16 56,836,011.58 1,235,843.11 1,235,843.11 10,193,962.96 46,642,048.62
- 73 - 73
b.股权投资差额形成原因说明
被投资单位名称 形成原因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北京东方文苑广告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购买价差
D.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40,497,755.23 40,497,755.23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4,140,889.96 4,140,889.96
深圳长迅工贸发展有限公司 357,732.58 357,732.58
武汉长利制衣洗染有限公司 1,454,022.19 1,454,022.19
武汉长利鲜果榨食品有限公司 809,155.81 809,155.81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00,593.86 700,593.86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108,208.32 1,108,208.32
北京中社网一指通有限公司 2,063,053.70 2,063,053.70
东西湖印刷厂 925,739.31 925,739.31
武汉决策信息中心 350,000.00 350,000.00
武汉索思特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安阳金钟彩印厂 758,464.17 758,464.17
漯河爱特包装实业有限公司 533,342.00 533,342.00
南方证券有限公司 75,005,746.20 75,005,746.20
江海发展(集团)股份公司 300,000.00 300,000.00
武汉新世纪开发中心 1,000,000.00 1,000,000.00
武汉数控(集团)股份公司 2,283,020.00 2,283,020.00
四川飞仙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 200,000.00
小 计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128,941,073.44
3、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务种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印刷业务 118,693,935.17 98,245,777.23 130,171,046.48 108,719,502.61
图书销售 3,846,814.15 28,871.52
合 计 118,693,935.17 98,245,777.23 134,017,860.63 108,748,374.13
4、投资收益
- 74 - 74
项 目 本年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股票投资收益 -11,455.61
基金投资 147,095.18
其他被投资单位分来利润 337,000.97
期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91,946,378.55 -1,414,846.15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1,235,843.11 -6,500,081.57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622.30
计提的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128,262.69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25,008,053.44
合 计 -218,033,557.62 -7,717,645.05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 经济性质或类 法定代
业关系 型 表人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汉阳区龙阳大道 纸塑包装制品批发兼零售 控股子 有限责任公司 张维伦
特8号 公司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汉阳区陶家岭诚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 控股子 有限责任公司 张维伦
成文化工业园 公司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武汉市江汉区汉 印刷制版生产 控股子 中外合资经营 邹毅生
口新路 73 号 公司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武汉 高科技机电产品研制开发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陈先云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汉阳区陶家岭诚 彩印、文化用品销售 控股子 有限责任公司 张维伦
成文化工业园 公司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 文化用品、挂历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沈佑琪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长沙 教育、文博旅游、出版发行、网络信息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李长兴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 东莞 生产销售印铁制品,印花铁制品,包装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罗国泰
司 制品印刷机械及零配件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当阳 印刷、纸、纸制品、文教用品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彭宝堂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武汉 广告设计、制作、发布,路牌、灯箱广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肖伟思
告,代理媒体广告发布,广告咨询业务
- 75 - 75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期末余额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680 1680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00 5400 6600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USD250 USD250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500 500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4900 4900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1000 1000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100 100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100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2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万元)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1680 100 1680 100
武汉长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200 100 6600 100
武汉斯特彩色制版有限公司 USD187.50 75 USD187.50 75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500 100 500 100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4700 95.92 4700 95.92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00 100 100 100
岳麓书院文化教育产业有限公司 510 51 510 51
东莞诚成嘉龄印铁制品厂有限公司 75 75 75 75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51 51 51 51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140 70 140 7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 76 - 76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子公司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子公司
2、 关联方交易
(1) 公司、子公司之间存在的销售货物关联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年末余额
项 目
2003 年 2002 年
应收帐款: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99,972.16 99,972.16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555,182.06 2,555,182.06
合 计 2,655,154.22 2,655,154.22
其他应收款:
武汉长印电器有限公司 1,095,767.87 1,095,767.87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1,438,391.63 1,438,391.63
当阳市长鸣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357,582.41 2,357,582.41
新华音像租赁发行有限公司 15,150,000.00 15,150,000.00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11,300,000.00 4,600,000.00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公司 3,900,000.00 3,900,000.00
武汉东方诚成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900,200.00 900,200.00
合 计 36,141,941.91 25,541,941.91
应付帐款:
武汉长印文化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84,168.32 84,168.32
其他应付款:
深圳长迅工贸发展公司 28,118.70 2,010,062.90
- 77 - 77
年末余额
项 目
2003 年 2002 年
奥园集团有限公司 720,379.05
合 计 748,497.75 2,010,062.90
预收账款:
海南诚成企业集团公司 110,041.32 110,041.32
(八) 或有事项
1、 诉讼事项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涉及下列诉讼事项本金人民币 27,280 万元,日元
384,000 万元,与此相关,按照规定计入“预计负债”共 23,581.19 万元,其明细资料如下:
(1)本公司作为下列外部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提起起诉而产生下列诉
讼事项,本金共计折合人民币 830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被担保公司名称 贷款金融机构名称 标的金额 贷款期限 受理机构名称 进展情况
武汉金泰印务制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830 万元及利息 02.9.9-03.9.8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2)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银行借款,被债权人起诉而产生下列诉讼事项,本金共计
折合人民币 3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金融机构名称 标的金额 贷款期限 受理机构名称 进展情况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1500 万元及相关利息 03.3.20-04.3.16 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1000 万元及相关利息 02.12.10-03.12.10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500 万元及相关利息 02.07.08-03.07.08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3)本公司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因收票人向银行贴现,公司未能在票据到期
日按时付款被债权人提起起诉而产生下列诉讼事项,本金共计折合人民币 2500 万元及相关
利息,明细如下:
收票人名称 办理贴现金融机构名称 标的金额 受理机构名称 进展情况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宝丰路支行 1000 万元及利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武汉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江岸分行 1500 万元及利息 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审理中
(4)本公司因其他事项引起的诉讼本金共计折合人民币 20,950 万元、38.4 亿日元及
相关利息,已计入预计负债的金额为 22,730.19 万元。明细如下:
- 78 - 78
原告名称 标的金额 受理机构名称 进展情况 预计负债
工行上海虹桥开发区支行 3000 万元及利息 上海市第一中级法院 审理中 1500 万元
广东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12000 万元及利息 北京市高级法院 审理中 9000 万元
中国光大银行汉口支行 2000 万元及利息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2048.66 万元
中国银行海南分行 38.4 亿日元及利息 海南省高级法院 判决败诉 8000 万元
湖南湘计信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元及利息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1053.10 万元
新华书店总店 对 新 华音 像发 行有 北京市仲裁委员会 审理中
限公司 63.5%的股权
新疆奎屯农业银行 1302.8 万元及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 判决败诉 1128.43 万元
2、担保事项及预计负债
(1)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分别为下列子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共计人
民币 10,318.383 万元,下列担保已计入“预计负债”的金额共计 2,050.41 万元,均为未涉
诉部分。明细如下:
是否涉及 计提预计负
被担保企业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担保金额 贷款期限
诉讼 债金额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中行汉口支行 500 万元及利息 03.9.23-04.9.22 否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中行汉口支行 200 万元及利息 03.4.24-04.2.23 否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中行汉口支行 300 万元及利息 03.12.30-04.8.30 否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交行江岸分行 5000 万元及利息 03.5.13-04.1.13 否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交行江岸分行 179.473 万元及利息 03.10.31- 否
长森经贸有限公司 交行江岸分行 268.50 万元及利息 03.11.24- 否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1000 万元及利息 03.3.31-03.9.19 否 1000 万元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广州分行 120.41 万元及利息 03.9.27-04.9.15 否 120.41 万元
广州万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工行下九路支行 950 万元及利息 03.3.7-04.2.20 否 930 万元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1000 万元及利息 04.1.21-05.1.20 否
武汉长印包装印务有限公司 武汉商行珞瑜路支行 800 万元及利息 04.3.26-05.3.25 否
(3)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分别为下列外部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
共计人民币 3,190 万元、美元 371 万元。下列担保已计入“预计负债”的金额共计 3,384.75
万元,其中涉诉部分 851 万元,未涉诉部分 2,533.75 万元。明细如下:
- 79 - 79
被担保企业名称 金融机构名称 担保金额 贷款期限 是否涉及 计提预计负
诉讼 债金额
武汉道博股份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湖北分行 860 万元及利息 03.12.26-04.7.26 否
海南金牛膜料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海南分行 371 万美元及利息 02.12-05.12 否 1033.75 万
元
武汉鹏凌集团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循礼门支行 700 万元 03.12.26-04.7.26 否 700 万元
湖北中盛装饰园林工程公司 交行武汉分行营业部 800 万元 02.12.20-03.12.20 否 800 万元
武汉金泰印务制品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830 万元及利息 02.9.9-03.9.8 判决败诉 851 万元
(九) 承诺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承诺事项。
(十)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后公司短期借款中有 12,676.6 万元已逾期。
2、 2004 年 4 月 19 日,公司控股股东奥园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本公司 25,888,672
股法人股(占总股本的 12.44%) 过户给广州美城投资有限公司。
(十一) 其他重要事项
1、 公司因贷款及诉讼涉及资产冻结查封情况:冻结本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
9554 万元;冻结运输设备账面原值 38.98 万元;冻结库存商品 500 万元;冻结房产价值
约 2150 万元。
2、2003 年 8 月 8 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签发(2002)琼民初字第 2 号民事裁定书,
就中国银行海南省分行与海南诚成药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兴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
及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38.4 亿日元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裁定冻结
公司第二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股权 2000 万法人股股权。
3、关于持续经营的说明
公司连续两年亏损,在 2003 年发生巨额亏损,已严重资不抵债,营运资金为负数,难
以偿还到期债务,且存在数额巨大的诉讼及担保事项,大部分资产被抵押和冻结查封,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清偿债务。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为:
(1)借助武汉市人民政府的力量,积极与各债权银行沟通协商,切实解决债务负担。
- 80 - 80
(2)针对资金短缺问题,一是采取各种措施解决、追偿债务,弥补损失;二是进一步
加强成本费用管理,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生产系统稳定运行。
(3)大力扶持、发展印刷产业,壮大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进一步引入管理人才,深入改善上市公司核心企业的运作流程,剥离现存与印刷业无关
的业务与资产,降低风险,扩大印刷业务。
启动新的合资项目,为公司全面提升传统印刷产业提供发展的契机。新的合资企业将引
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及技术、运作流程及管理系统,将可以提高上市公司现有印刷产业的技术
含量,改善产品结构,扩大生产规模,从而可以有效解决上市公司现有生产能力未能充分满
足市场需求的状况;新的合资企业投资利润率指标较高,投资回收期较短,其指标不仅大于
行业的基准指标,也符合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技术要求。
(4)审慎发展文化产业
上市公司目前的文化产业有一部分长期处于亏损状态,经营管理严重不善,为此,本公
司将采取关、停、并、转的方式改造现有文化产业,堵住亏损源头,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
(5)积极盘活存量资产
公司将充分利用管理层在房地产开发方面的多年经验和房地产运作方面的丰富资源,结
合武汉市政府老城区改造的政策契机,改进上市公司的经济效益。
(6)以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各种方式追偿公司前大股东海南诚成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公司欠款,并追究前法定代表人、公司前董事长刘波涉嫌违法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故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经营活动在可预见的将来会继续下去,不拟也不必进行清算或
大幅缩减经营规模,因此期末仍按持续经营假设基础编制会计报表,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
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81 - 81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副董事长亲笔签名的年度报告。
2、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盖章的会计报
表。
3、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文件正本及公告原件。
5、公司章程。
6、上述文件存放地点:董事会秘书处
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4 年 4 月 21 日
- 82 - 82
现 金 流 量 表
2003 年度 会企 03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1,968,539.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3,688,136.07
现金流入小计 255,656,675.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5,619,887.0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626,283.3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597,141.0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7,828,439.86
现金流出小计 257,671,751.3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15,075.5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018,832.49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收回的现金净额 520,710.4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3,539,542.9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3,118,205.69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118,205.6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1,337.2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5,266,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85,266,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23,153,21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6,281,187.99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239,434,401.9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4,168,401.9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762,140.24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桭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83 - 83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 充 资 料 金 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767,721,049.85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10,647,288.35
固定资产折旧 9,853,551.36
无形资产摊销 1,029,298.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29,571.45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265,779.22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763,1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5,894,491.22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7,442,187.99
投资损失(减收益) 218,033,557.62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5,466,462.6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减增加) 71,323,778.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减减少) 343,989,832.31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015,075.5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2,695,203.4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8,457,343.6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762,140.24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85 - 85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3 年度 会企 03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6,110,057.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8,531,859.54
现金流入小计 284,641,917.3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11,398,492.9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1,666,671.44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27,653.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4,453,598.67
现金流出小计 355,346,416.8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704,499.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293,775.24
其中: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
金净额 521,744.45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8,815,519.6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
金 4,511,095.89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其中: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62,893.65
现金流出小计 15,473,989.5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58,469.8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66,175.46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12,745,73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312,911,905.46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96,153,214.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0,811,622.93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的股利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16,964,836.9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52,931.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415,900.86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87 - 87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补 充 资 料 金 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768,387,324.39
加:本期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16,920,861.06
少数股东本期损益 -2,694,773.26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65,209,860.81
固定资产折旧 12,304,447.41
无形资产摊销 1,029,298.6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255,094.66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172,848.50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1,721,906.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5,742,448.00
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22,643,747.93
投资损失(减收益) 170,975,804.47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5,539,640.1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77,773,924.2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63,008,718.05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70,704,499.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赁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695,795.76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7,111,696.6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1,415,900.86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89 - 89
合 并 利 润 表 附 表
2003 年度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10 0.10
营业利润 -1.50 -1.50
净利润 -3.69 -3.69
扣除非经常性
-2.30 -2.30
损益后的净利润
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金 额
A、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产
生的损益
B、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C、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0.00
D、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E、短期投资损益 467,525.24
F、委托投资损益
G、扣除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
外收入、支出 -291,016,831.74
H、因不可抗力因素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I、以前年度已经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的转回
J、债务重组损益
K、资产置换损益
L、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M、比较财务报表中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期间净利润的追溯调整数
N、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0.00
O、所得税影响数 0.00
合 计 -290,549,306.50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91 - 91
合 并 利 润 表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96,759,452.36 229,937,946.92
减:主营业务成本 174,720,664.05 186,540,214.4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78,988.41 2,205,029.85
二、主营业务利润 21,559,799.90 41,192,702.58
加:其他业务利润 1,730,699.91 900,458.99
减:营业费用 7,679,710.25 14,452,126.66
管理费用 302,209,508.21 53,551,423.73
财务费用 25,388,467.60 20,231,596.23
三、营业利润 -311,987,186.25 -46,141,985.05
加:投资收益 -169,734,177.94 -1,866,934.14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299,903.39 142,764.79
减:营业外支出 306,581,497.91 4,486,988.53
四、利润总额 -788,002,958.71 -52,353,142.93
减:所得税 1,117,982.73
少数股东损益 -2,694,773.26 -911,760.26
本期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16,920,861.06 966,535.24
五、净利润 -768,387,324.39 -51,592,830.16
补充资料: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93 - 93
合并利润分配表
会企 02 表附表 1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净利润 -768,387,324.39 -51,592,830.1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36,417.39 22,356,412.77
其他转入数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797,623,741.78 -29,236,417.3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797,623,741.78 -29,236,417.39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797,623,741.78 -29,236,417.39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95 - 95
利 润 表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118,693,935.17 134,017,860.63
减:主营业务成本 98,245,777.23 108,748,374.1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99,541.60 824,617.97
二、主营业务利润 20,148,616.34 24,444,868.53
加:其他业务利润 1,631,752.55 739,430.00
减:营业费用 5,475,198.31 5,710,097.72
管理费用 246,385,237.50 42,655,529.58
财务费用 19,563,263.05 17,302,921.79
三、营业利润 -249,643,329.97 -40,484,250.56
加:投资收益 -218,033,557.62 -7,717,645.05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98,897.59 50,894.00
减:营业外支出 300,143,059.85 4,157,090.91
四、利润总额 -767,721,049.85 -52,308,092.52
减:所得税
五、净利润 -767,721,049.85 -52,308,092.52
补充资料: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97 - 97
利 润 分 配 表
会企 02 表附表 1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净利润 -767,721,049.85 -52,308,092.5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2,653,818.35 19,654,274.17
其他转入数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800,374,868.20 -32,653,818.3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
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800,374,868.20 -32,653,818.3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
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800,374,868.20 -32,653,818.35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 卢彦勤
- 99 - 99
资 产 负 债 表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95,203.43 58,457,343.67
短期投资 2,871,737.31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4,933,308.29 80,403,813.60
其他应收款 25,353,973.45 163,106,265.83
预付账款 5,901,458.73 6,386,527.62
应收补贴款
存 货 16,116,198.27 9,276,110.22
待摊费用 6,068.20 271,847.4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55,006,210.37 320,773,645.6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92,611,935.27 237,558,982.50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92,611,935.27 237,558,982.50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45,678,975.74 194,962,476.85
减:累计折旧 57,406,603.98 80,871,350.45
固定资产净值 88,272,371.76 114,091,126.4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962,687.06 20,206,699.14
固定资产净额 64,309,684.70 93,884,427.26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4,250,538.53 22,723,290.17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68,560,223.23 116,607,717.4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38,492,358.80 42,337,834.60
长期待摊费用 1,765,420.26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38,492,358.80 44,103,254.86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 产 总 计 254,670,727.67 719,043,600.46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01 - 101
资 产 负 债 表(续表)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
负债与股东权益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32,946,000.00 270,833,214.00
应付票据 33,000,000.00 10,500,000.00
应付账款 932,650.05 34,028,982.09
预收账款 670,802.14 909,541.43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827,181.86 645,490.47
应付股利 5,739,669.31 5,784,669.31
应交税金 7,817,066.00 8,971,434.50
其他应交款 -62,140.28 184,219.19
其他应付款 90,764,359.18 21,052,437.57
预提费用 1,969,100.00
预计负债 281,653,477.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656,258,165.62 352,909,988.5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49,000,000.00 49,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49,000,000.00 49,000,00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705,258,165.62 401,909,988.56
股东权益:
股 本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资本公积 115,534,678.85 115,534,678.85
盈余公积 26,184,721.40 26,184,721.40
其中:法定公益金 9,224,382.49 9,224,382.49
未分配利润 -800,374,868.20 -32,653,818.35
股东权益合计 -450,587,437.95 317,133,611.90
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 254,670,727.67 719,043,600.46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03 - 103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695,795.76 87,111,696.62
短期投资 7,697,987.31
应收票据 306,000.00 130,000.00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42,674,426.75 120,889,893.67
其他应收款 15,654,406.71 142,836,935.99
预付账款 17,175,665.46 18,756,203.05
应收补贴款
存 货 76,828,231.80 107,048,138.83
待摊费用 16,682.20 827,679.9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8,351,208.68 485,298,535.3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2,283,171.80 169,751,430.19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12,283,171.80 169,751,430.1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23,454,297.33 234,018,772.84
减:累计折旧 97,632,667.64 98,241,337.68
固定资产净值 125,821,629.69 135,777,435.1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5,072,185.50 25,672,480.97
固定资产净额 90,749,444.19 110,104,954.19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4,250,538.53 22,723,290.17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94,999,982.72 132,828,244.3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38,492,358.80 42,566,698.60
长期待摊费用 2,608,590.91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38,492,358.80 45,175,289.51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 产 总 计 304,126,722.00 833,053,499.44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05 - 105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续)表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与股东权益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05,425,730.00 301,333,214.00
应付票据 26,000,000.00 46,500,000.00
应付账款 41,775,160.23 35,506,207.60
预收账款 6,955,137.61 5,860,114.08
应付工资 151,945.23
应付福利费 1,191,419.49 1,791,216.26
应付股利 5,739,669.31 5,784,669.31
应交税金 10,621,016.33 23,338,406.10
其他应交款 60,635.08 107,264.81
其他应付款 36,143,585.98 33,234,147.19
预提费用 3,610,225.00 196,943.40
预计负债 281,653,477.3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19,328,001.62 453,652,182.7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49,000,000.00 49,00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80,708.03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49,000,000.00 49,280,708.03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768,328,001.62 502,932,890.78
少数股东权益 289,046.05 10,269,284.12
股 本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减:已归还投资
股本净额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资本公积 115,534,678.85 115,534,678.85
盈余公积 26,451,568.32 26,451,568.32
其中:法定公益金 9,317,973.65 9,317,973.65
未分配利润 -797,623,741.78 -29,236,417.39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16,920,861.06 -966,535.2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464,490,325.67 319,851,324.54
负债与股东权益总计 304,126,722.00 833,053,499.44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07 - 107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3 年度 会企 01 表附表 2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本年增加数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208,068,030.00 208,068,030.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15,534,678.85 115,534,678.85
本年增加数
其中:股本溢价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其他资本公积
本年减少数
其中:转增股本
年末余额 115,534,678.85 115,534,678.85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7,133,594.67 17,133,594.67
本年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弥补亏损
转增股本
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分派股票股利
年末余额 17,133,594.67 17,133,594.67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17,133,594.67 17,133,594.67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9,317,973.65 9,317,973.65
本年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年末余额 9,317,973.65 9,317,973.65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9,236,417.39 22,356,412.77
本年净利润 -768,387,324.39 -51,592,830.16
本年利润分配
年末未分配利润 -797,623,741.78 -29,236,417.39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09 - 109
合并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3 年度 会企 01 表附表 1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数
因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价值回 其他原因 年末余额
合 计
升转回 转出数
数
一、坏账准备合计 16,502,164.70 110,101,988.10 × × 126,604,152.80
其中:应收账款 9,154,578.29 51,204,052.22 × × 60,358,630.51
7,347,586.41 58,897,935.88 × × 66,245,522.29
二、短期投资跌价
302,012.69 302,012.69 302,012.69
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302,012.69 302,012.69 302,012.69
三、存货跌价准备
17,998,017.71 35,644,121.83 3,335,330.96 3,335,330.96 50,306,808.58
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15,487,343.64 15,436,030.42 2,569,129.54 2,569,129.54 28,354,244.52
2,422,745.88 678,273.23 678,273.23 1,744,472.65
87,928.19 5,019.30 87,928.19 87,928.19 5,019.30
20,203,072.11 20,203,072.11
四、长期投资减值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3,846,649.89 128,941,073.44
准备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3,846,649.89 128,941,073.44
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
25,672,480.97 15,153,335.53 5,753,631.00 5,753,631.00 35,072,185.50
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
11,534,351.80 3,714,864.32 3,714,864.32 7,819,487.48
物
5,506,017.40 2,032,338.90 1,343,746.19 1,343,746.19 6,194,610.11
8,339,477.56 13,101,663.84 475,037.21 475,037.21 20,966,104.19
292,634.21 19,332.79 219,983.28 219,983.28 91,983.72
六、无形资产减值
准备
其中:专利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
准备
九、总计 68,254,345.96 285,907,498.90 13,237,624.54 13,237,624.54 340,924,220.32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 111 - 111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3 年度 会企 01 表附表 1
编制单位:武汉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数
因资
产价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其他原因转出 年末余额
值回 合 计
数
升转
回数
一、坏账准备合计 13,325,036.70 101,918,621.93 × × 115,243,658.63
其中:应收账款 6,269,463.79 42,661,027.65 × × 48,930,491.44
7,055,572.91 59,257,594.28 × × 66,313,167.19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
128,262.69 128,262.69 128,262.69
计
其中:股票投资
基金投资 128,262.69 128,262.69 128,262.69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4,852,485.18 189,798.43 189,798.43 14,662,686.75
其中:库存商品 13,019,168.57 100,954.47 100,954.47 12,918,214.10
1,833,316.61 88,843.96 88,843.96 1,744,472.65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3,846,649.89 128,941,073.44
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7,779,669.89 125,008,053.44 3,846,649.89 3,846,649.89 128,941,073.44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
20,206,699.14 9,854,710.13 6,098,722.21 6,098,722.21 23,962,687.06
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11,534,351.80 3,714,864.32 3,714,864.32 7,819,487.48
5,140,037.45 2,031,369.70 988,516.24 988,516.24 6,182,890.91
3,459,658.96 7,806,354.78 1,395,341.65 1,395,341.65 9,870,672.09
72,650.93 16,985.65 89,636.58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九、总计 56,292,153.60 236,781,385.50 10,263,433.2 10,263,433.2 282,810,105.88
法定代表人: 游文庆 财务总监: 魏振富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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