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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方大(600516)2007年年度报告

落日放映2032 上传于 2008-01-24 05: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00516 2007 年年度报告 2008 年 1 月 24 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4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8 六、公司治理结构 .................................................................... 12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13 八、董事会报告 ...................................................................... 14 九、监事会报告 ...................................................................... 19 十、重要事项 ........................................................................ 19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 24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84 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董事何忠华先生,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陶霖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董事黄成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董事唐贵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王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独立董事孙庆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3、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负责人闫奎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泳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FangDa Carbon New Material Co.,Ltd 2、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杰 电话:0931-6239219 传真:0931-6239221 E-mail:mj205@126.com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二号街坊 354 号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赵文霞 电话:0931-6239221 传真:0931-623922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二号街坊 354 号 4、 公司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二号街坊 354 号 公司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二号街坊 354 号 邮政编码:730084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fangdatansu.com 公司电子信箱:mj205@126.com 5、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 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A 股简称:ST 方大 公司 A 股代码:600516 7、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9 年 1 月 18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镇二号街坊 354 号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1050673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620111710375560 公司组织结构代码:710375560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庆阳路 352 号世纪广场 C 座 18 层 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营业利润 149,206,288.64 利润总额 155,416,652.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2,163,061.4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6,302,252.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22,707.94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97,128.8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1,769,898.45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债务重组损益 8,225,143.46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2,564,018.5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5,848,137.0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税后非经常性损益 1,880,793.71 合计 5,860,808.84 (三)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06 年 本年比上年 2005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1,665,740,327.04 477,571,873.44 477,571,873.44 248.79 530,741,639.60 530,741,639.60 利润总额 155,416,652.27 11,686,317.42 5,683,782.38 1,229.90 -131,464,723.68 -144,204,815.88 归属于上市公司 102,163,061.44 9,999,274.05 10,771,814.79 921.70 -127,531,952.78 -139,613,234.71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96,302,252.60 3,822,327.28 -58,656,414.67 2,419.46 -119,373,488.70 -131,454,770.63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2554 0.0250 0.0539 921.60 -0.3188 -0.6981 稀释每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2408 0.0191 -0.2933 1,160.73 -0.2984 -0.6573 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 14.76 1.70 1.93 增加 13.06 个百 -22.14 -25.30 收益率(%) 分点 加权平均净资产 15.91 1.72 增加 14.19 个百 -22.14 -23.77 1.93 收益率(%) 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 增加 13.26 个百 益后全面摊薄净 13.91 0.65 1.44 -20.72 -23.77 分点 资产收益率(%) 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 增加 14.34 个百 益后的加权平均 15.00 0.66 1.44 -20.72 -23.77 分点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 58,122,707.94 305,482,480.11 305,482,480.11 -80.97 12,439,079.04 12,439,079.04 现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 0.15 1.53 1.53 -90.20 0.06 0.06 额 2006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05 年末 2005 年末 2007 年末 调整后 调整前 年末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2,882,220,857.16 2,454,492,054.47 2,350,345,612.76 17.43 1,486,972,664.47 1,462,563,424.18 所有者权益(或股 692,110,333.85 589,499,404.50 557,602,103.31 17.41 601,364,485.22 551,725,936.46 东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1.73 1.47 2.79 17.69 2.88 2.76 产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发行 送 其 比例 数量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 新股 股 他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5,770,000 7.89 15,770,000 3.94 3、其他内资持股 104,230,000 52.11 103,230,000 103,230,000 207,460,000 51.87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104,230,000 52.11 103,230,000 103,230,000 207,460,000 51.87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 120,000,000 60.00 103,230,000 103,230,000 223,230,000 55.81 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80,000,000 40.00 96,770,000 96,770,000 176,770,000 44.19 2、境内上市的外 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 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通 80,000,000 40.00 96,770,000 96,770,000 176,770,000 44.19 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400,000,000 100.00 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 2006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 2006 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 10 股定向转增 10 股,向 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12.096 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为 2007 年 1 月 23 日, 并于 2007 年 1 月 25 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工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 由 20000 万元增加到 40000 万元。 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2007 年 1 月 24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照公司通过的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股权登记日为 2007 年 1 月 23 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复牌日为 2007 年 1 月 25 日。 2、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至前三年,公司未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2) 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公司本期股本增加系根据公司 2006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以资本公积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 10 股定向转增 10 股,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12.096 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人民币增加 20,000 万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为 2007 年 1 月 23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5,461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报告期内增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总数 条件股份数 减 份数量 (%) 量 境内非国有 质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1.62 206,460,000 103,230,000 206,460,000 法人 押 90,000,000 质 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3.19 12,770,000 0 12,770,000 押 12,770,000 上海中勇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1.09 4,374,549 2,230,001 未知 李锋 未知 0.84 3,350,000 -950,000 未知 叶云 未知 0.61 2,445,100 213,426 未知 深圳市瑞信投资有限公司 未知 0.53 2,114,512 2,114,512 未知 黑龙江富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未知 0.44 1,760,999 1,760,999 未知 李成功 未知 0.43 1,700,000 1,700,000 未知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法人 0.38 1,500,000 0 1,500,000 未知 张琦 未知 0.36 1,456,778 1,456,778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上海中勇投资有限公司 4,374,549 人民币普通股 李锋 3,3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叶云 2,445,100 人民币普通股 深圳市瑞信投资有限公司 2,114,512 人民币普通股 黑龙江富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760,999 人民币普通股 李成功 1,7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琦 1,456,778 人民币普通股 陈伯丽 1,161,4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花 1,119,048 人民币普通股 曲新远 999,955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第一大股东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知其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持有的有限 情况 序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 售条件股份 新增可上市 限售条件 号 称 可上市交易 数量 交易股份数 时间 量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2010 年 1 月 根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承诺,取得上市公司 1 206,460,000 206,460,000 有限公司 25 日 控制权后,所持股份三年不转让。 兰州炭素(集团) 2008 年 1 月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 2 12,770,000 12,770,000 有限责任公司 25 日 交易或者转让。 窑街煤电有限责任 2008 年 1 月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 3 1,500,000 1,500,000 公司 25 日 交易或者转让。 甘肃祁连山水泥股 2008 年 1 月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 4 1,000,000 1,000,000 份有限公司 25 日 交易或者转让。 太西集团有限责任 2008 年 1 月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 5 1,000,000 1,000,000 公司 25 日 交易或者转让。 2008 年 1 月 自股改方案实施之日起,12 个月内不上市 6 兰州科近技术公司 500,000 500,000 25 日 交易或者转让。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方威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4 月 24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 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焦炭、矿粉、石灰石、冶金材料、煤炭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 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2) 自然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姓名:方威 国籍:中国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最近五年内职业:1994-2002 年万达商贸中心总经理、2002 年至 2006 年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2004 年 6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3 月任合 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6 年 10 月到 2007 年 3 月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最近五年内职务:董事长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股 被 报告期被授予的 是否 持 授 股权激励情况 在股 有 报告期 予 东单 本 内从公 年 的 股 位或 公 变 司领取 期 初 年末 限 份 可 已 其他 性 年 任期起始 任期终 司 动 的报酬 末 姓名 职务 持 持股 制 增 行 行 行 关联 别 龄 日期 止日期 的 原 总额 股 股 数 性 减 权 权 权 单位 股 因 (万元) 票 数 股 数 股 数 价 领取 票 (税 市 票 数 量 报 期 前) 价 数 酬、 权 量 津贴 2006 年 10 2008 年 6 闫奎兴 董事长 男 46 0 0 21.00 否 月 15 日 月 28 日 2006 年 10 2008 年 6 李富德 副董事长 男 53 0 600 15.86 否 月 15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3 2008 年 6 何忠华 董事 男 44 0 0 是 月 30 日 月 28 日 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董事、副总 2007 年 4 2008 年 6 黄成仁 男 44 0 0 12.00 否 经理 月 30 日 月 28 日 董事、总经 2006 年 10 2008 年 6 陶霖 男 53 0 0 14.83 否 理 月 15 日 月 28 日 董事、财务 2007 年 2 2008 年 6 唐贵林 男 41 0 0 16.05 否 总监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4 2008 年 6 高新才 独立董事 男 47 0 0 3.52 否 月 30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11 2008 年 6 4,80 孙庆 独立董事 男 61 0 0.78 否 月 22 日 月 28 日 0 2007 年 11 2008 年 6 王进 独立董事 男 40 0 0 0.78 否 月 22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2 2008 年 6 李金安 监事 男 45 0 0 是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2 2008 年 6 林辉 监事 女 55 0 0 是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2 2008 年 6 李艳萍 监事 女 53 0 0 是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2 2008 年 6 朱海威 监事 男 35 0 0 3.32 否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2 2008 年 6 王志存 监事 男 42 0 0 5.11 否 月 26 日 月 28 日 2006 年 1 2008 年 6 陈立勤 副总经理 男 43 0 0 11.34 否 月 17 日 月 28 日 2006 年 10 2008 年 6 陆庆本 副总经理 男 44 0 0 11.58 否 月 15 日 月 28 日 2006 年 10 2008 年 6 张天军 副总经理 男 44 0 0 11.54 否 月 15 日 月 28 日 2006 年 10 2008 年 6 党锡江 副总经理 男 44 0 0 11.51 否 月 15 日 月 28 日 2007 年 4 2008 年 6 马杰 董事会秘书 男 34 0 0 3.08 否 月 12 日 月 28 日 5,40 合计 / / / / / / / 142.30 / / / 0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闫奎兴,1999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0 月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5 年 10 月至今任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李富德,1996-2005 年任窑街矿务局副局长、副总经理、常委;2005 年至 2007 年任兰州炭素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何忠华,2000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任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经营处长,2005 年 1 月 至今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4)黄成仁,1989 年至 2004 年在辽宁省抚顺市审计局从事工业交通、商贸和经济责任审计,历任科 员、副主任科员、经济责任审计处副处长和经贸审计处处长等职务;2004 年至 2007 年任抚顺炭素有 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 (5)陶霖,2001 年 4 月至 2006 年 6 月任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06 年 6 月至今任方大 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6)唐贵林,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董事,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 (7)高新才,1998 年 7 月至 2004 年 5 月任兰州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2004 年 5 月至今任兰州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院长、博士生导师,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董事。 (8)孙庆,1999 年 5 月到 2007 年 4 月任中国炭素行业协会秘书长,2007 年 4 月至今任中国炭素行业 协会常务理事,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王进,2001 年 10 月至今任北京中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新 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0)李金安,曾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助理、党委副书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 局主席助理、党委书记,现任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主席。 (11)林辉,曾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 助理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2)李艳萍,曾任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济师,现任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 司总经济师及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13)朱海威,曾任海龙科技压型二厂调度长、责任工程师兼作业长、厂长助理、主任工程师,龙升公 司生产技术部部长兼主任工程师,海龙科技生产部副部长,海龙科技焙烧厂厂长、方大炭素压型厂厂 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监事。 (14)王志存,曾任海龙科技动力厂厂长、检修分公司经理。现任方大炭素总经理助理、兼任机修厂厂 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 (15)陈立勤,曾任海龙科技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综合管理部部长、总经理助 理兼综合管理部部长、代总经济师。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6)陆庆本,曾任海龙科技焙烧厂车间主任、副厂长、厂长;海龙科技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现 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7)张天军,曾任海龙科技压型一厂厂长;海龙科技新压型项目部经理;海龙科技总经理助理。现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8)党锡江,曾任海龙科技石墨化厂党总支书记、压型二厂党总支书记;兰炭集团党委组织部部长; 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现任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9)马杰,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9 月在兰炭集团资财部任会计科科长;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 在海龙科技任证券事务代表;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方大炭素任证券事务代表;2007 年 4 月至 今任方大炭素董事会秘书。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终止日 是否领取报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期 酬津贴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2005 年 6 月 1 闫奎兴 总经理 否 有限公司 日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董事局主席 2004 年 6 月 1 林辉 是 有限公司 助理 日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2004 年 6 月 1 李艳萍 总经济师 是 有限公司 日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担任的职 任期终 是否领取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任期起始日期 务 止日期 报酬津贴 李金安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06 年 12 月 1 日 是 高新才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 院长 2004 年 5 月 1 日 是 孙庆 中国炭素行业协会 常务理事 2007 年 4 月 1 日 是 北京中税广通税务师事务所 王进 副总经理 2001 年 10 月 1 日 是 有限责任公司 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管人员的报酬 由董事会决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依据个人岗位职责大小和对公司贡献大小按劳取酬。 3、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情况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的姓名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何忠华 是 李金安 是 林辉 是 李艳萍 是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邓广星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辞职 宋华 独立董事 辞职 田中禾 独立董事 辞职 翁雪鹤 独立董事 辞职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为 4,790 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0 人。 员工的结构如下: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类别 人数 生产人员 1,998 销售人员 88 技术人员 205 财务人员 49 行政人员 480 其他人员 1,970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类别 人数 大学本科及以上人员 201 大专学历 621 中专学历 246 技校及以下学历 3,722 1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 司字[2007]28 号)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部署做好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 知》(甘证监发字[2007]36 号)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领导小组,下设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工作小组,自 2007 年 5 月至 10 月,公司积极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 活动。 1、对甘肃监管局整改要求落实情况 甘肃监管局要求公司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提出了三项整改要求, 相关要求落实情况如下: (1)公司重组后分、子公司分布广、散,要进一步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对子公司及 分公司的风险控制能力。 公司制定了《分子公司管理制度》,能够对分子公司实施有效控制。由于公司的分子公司分布广、 散,利用分子公司有利的地域分布和市场资源,发挥有利优势,扩大市场销售。同时加强分子公司的 管理水平,防止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 (2)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及时、准确、完 整的披露相关信息。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信息披露的程 序和范围,以及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的合理性,公司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加强此方面的工作。 (3)公司高管要进一步加强规范运作意识。 公司自控股股东变更以来,高管人员发生了较大变化,但目前公司部分高管人员未接受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甘肃监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公司将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参加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甘肃监管局组织的各类培训。 2、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的认识 针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治理状况评价意见,公司将以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为契机,对照《公 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公司内部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制度建设、 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 公司将在监管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不断加强公司治理的规 范化、制度化建设。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公司本次治理专项活动中提出的各项整改计划,不断提高公司 治理水平,促使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高新才 9 6 3 0 孙庆 1 1 0 0 王进 1 1 0 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完全独立,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和自主经营能力。 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人力资源管理机构,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 书全部在公司领取报酬。 3、资产方面: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产权明晰。 4、机构方面: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以及按照公司管 理的实际需要设置公司内部管理机构,以上机构独立运作,不受控股股东的控制,公司的生产经营管 理工作独立运行。 5、财务方面:公司有独立的财务管理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公司有独立 的银行帐号,公司不与控股股东或其他任何单位共用银行帐号;公司依法独立履行纳税义务。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度,制订了高级管理人员年薪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高级管理 人员相应的奖惩。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 事制度》,修订完善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经 理工作条例》、《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通过制定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使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更加科学化,制度执行更加规范化。 (六)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本公司不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26 日召开 200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2 月 27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30 日召开 200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31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召开 2007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5 月 8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9 日召开 2007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0 月 10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22 日召开 2007 年第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1 月 2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八、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董事会遵守《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公司章程》赋予 的职责,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围绕实现公司生产经营目标有序开展工作,公司全体董事恪尽 职守,勤勉尽责,努力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一年来,公司紧紧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民营体制机制优势,更新观念,深挖潜力, 积极应对市场,适时调整产品结构,努力降低运营成本,狠抓管理,强化执行,公司在短时间内走向 快速发展的轨道。公司产量、销量、利润大幅度攀升,公司能耗大幅降低,装备水平不断增强,工厂 面貌焕然一新,职工收入稳步提高, 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高涨,职工队伍稳定。 2008 年我国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国内超高功率石墨电极、高功率石墨电极的需求依然 旺盛,由于石油焦、针状焦价格的不断上涨以及其他原燃料价格的上涨,炭素产品的成本增幅较大, 虽然 2007 年以来石墨电极价格有一定幅度上涨,但增幅赶不上制造成本上升快。受世界范围内针状焦 供应紧张,以及进口电极价格居高不下等因素的影响,预计未来几年超高功率石墨电极价格将有较大 幅度的上涨,高功率石墨电极和普通石墨电极价格也将有所上涨。 随着我国钢铁行业的高速发展,炼铁能力在以每两年增加 1 亿吨的速度增长。为了适应可持续发 展战略,钢铁行业提出节能减排的战略任务,加快淘汰小高炉,炼铁高炉向大型化发展,因此近两年 呈现了新建和改建大型现代化高炉的热潮。据统计我国现有服役的高炉还有 1 亿吨能力处于落后淘汰 水平,还有近 2 亿吨能力处于一般水平,高炉向大型化现代化发展将是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的艰巨 任务,每年需要配套的各种型号优质炭砖 4 万多吨。由于国内高炉炭砖生产企业较少,大多数大型高 炉都全部或者关键部位依靠国外进口。 公司作为国内唯一能够配套生产大型高炉优质炭砖的企业,现具有生产大型、特大型高炉全套炭 质内衬材料的全部技术,已经为国内几十座大型高炉提供过高炉炭砖。但是由于系统不配套,还远远 满足不了市场需要。为了抓住市场机遇,在未来的发展中继续保持领先地位,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投资于高炉炭砖生产线和特种石墨生产线两个项目。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公司拟以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97.99%的股权认购股份。随着盈利能力较强的抚顺莱河矿业 有限公司进入上市公司,公司的盈利能力将进一步加强,为今后实现长远发展目标及跨越式发展提供 有力保障。 特种石墨具有高强度、高密度、高纯度、化学稳定性高、结构致密均匀、耐高温、耐辐照、导电 率高、耐磨性好、自润滑、易加工等特点,广泛应用于冶金、化工、航天、电子、机械、核能等工业 领域。尤其是大规格高质量的特种石墨,作为替代性材料,在高科技、新技术领域有着宽广的应用空 间,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目前,国内市场特种石墨年需求量大约为 50,000 吨,而国内可供应量不 足 10,000 吨,且主要为低档产品,大规格超细结构石墨产品基本由日本、德国的公司垄断,国内市 场供求缺口很大。 公司拟利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投资建设特种石墨生产线项目,特种石墨工艺的设计采用 了国内外先进、成熟的技术成果,项目建成后,不仅可以填补我国高纯石墨生产的空白,巩固公司在 国内市场的竞争优势,而且能够将公司自主研发的特种石墨产品打入国际市场,为公司提供了更为广阔 的发展空间和更加丰厚的利润回报。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 营业利润 分行业或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 率比上年 分产品 年增减(%) 年增减(%) 率(%) 增减(%) 产品 石墨电极 1,329,320,291.27 1,008,717,579.07 24.12 269.26 211.83 137.82 炭新材料 256,505,141.12 143,237,583.74 44.16 253.35 70.50 1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 101,641,942.64 0.48 华北地区 933,146,420.92 12.61 华东地区 117,590,591.66 2.56 西北地区 172,720,298.29 0.12 西南地区 88,481,375.87 1.00 中南地区 96,055,909.21 2.21 中原地区 76,188,893.79 0.03 (三)公司投资情况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占被投资公司权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备注 益的比例(%)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与销售、货物进出口业务 100 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大宗材料的采购与销售业务 60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02 年通过首次发行募集资金 46,521 万元,已累计使用 46,521 万元,其中本年度已 使用 8,529.89 万元。 2、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符 是否符 拟投入 是否变 实际投入金 预计 产生收 承诺项目名称 合计划 合预计 金额 更项目 额 收益 益情况 进度 收益 收购高压浸渍和品川窑 9,756 否 9,165.17 是 长寿高炉炭砖煅烧及精加 5,415 否 2,845.71 否 工 一次焙烧炉技改工程 5,558 否 4,688.67 否 配料、混捏凉料技改工程 5,586 否 13,287.97 否 新型石墨化炉技改工程 4,465 是 3,386.00 否 石墨电极加工线技改工程 4,728 是 2,400.00 否 特种石墨及炭素生物材料 5,722 否 336.00 否 长寿高炉炭砖高温焙烧工 5,422 否 1,881.59 否 艺成果转化 补充流动资金 是 8,529.89 否 合计 46,652 / 46,521 / / 1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收购高压浸渍和品川窑 项目拟投入 9,756 万元,实际投入 9,165.17 万元。 2)、长寿高炉炭砖煅烧及精加工 项目拟投入 5,415 万元,实际投入 2,845.71 万元。 3)、一次焙烧炉技改工程 项目拟投入 5,558 万元,实际投入 4,688.67 万元。 4)、配料、混捏凉料技改工程 项目拟投入 5,586 万元,实际投入 13,287.97 万元。 5)、新型石墨化炉技改工程 项目拟投入 4,465 万元,实际投入 3,386.00 万元 经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新型石墨化炉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项目实施方式变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其中投资 3,000 万元收购河南陕县电业局持有的河南陕县新鑫石墨化电极有限公司 51%的股份 。 6)、石墨电极加工线技改工程 项目拟投入 4,728 万元,实际投入 2,400.00 万元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变更石墨化电极加工线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实施方式和建设地点的议案》,项目实施方式和建设地点变 更后,项目投资总额不变 。 7)、特种石墨及炭素生物材料 项目拟投入 5,722 万元,实际投入 336.00 万元 。 8)、长寿高炉炭砖高温焙烧工艺成果转化 项目拟投入 5,422 万元,实际投入 1,881.59 万元。 9)、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投入 8,529.89 万元 本公司 2006 年委托经营前,由于流动资金极度紧张,为维持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将 8,529.89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变更已经本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 配料混捏凉料技改工程计划投资 5,586.00 万元,实际投资 15,251.2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资 13,287.97 万元,该项目于 2007 年 6 月验收合格,项目超支 7,701.97 万元,原因为由于长寿高炉炭 砖高温焙烧工艺成果转化项目和长寿高炉炭砖煅烧及精加工工艺成果转化项目中部分工程项目与本项 目属关联项目,财务无法分开核算,其投资计入本项目中,形成差异;项目计划投资中设备投资是国 内设备,由于国内设备不能生产大规格产品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将其国内设备改为日本引进设备,导 致实际投资超支。 3、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后项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原承诺 实际投入金 产生收益 是否符合 是否符合 目拟投入 预计收益 名称 项目名称 额 情况 计划进度 预计收益 金额 新型石墨化炉 新型石墨化 4,465 3,386.00 否 否 技改工程 炉技改工程 石墨电极加 石墨电极加工 工线技改工 4,728 2,400.00 否 否 线技改工程 程 补充流动资金 8,529.89 否 否 合计 / 9,193 17,722.89 / / 1)、新型石墨化炉技改工程 公司变更原计划投资项目新型石墨化炉技改工程,变更后新项目拟投入 4,465 万元,实际投入 1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386.00 万元。。 2)、石墨电极加工线技改工程 公司变更原计划投资项目石墨电极加工线技改工程,变更后新项目拟投入 4,728 万元,实际投入 2,400.00 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 ,实际投入 8,529.89 万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微孔炭砖 公司出资 8,158 万元投资该项目。 (四)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以财会[2006]3 号文发布的新的企业 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 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 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以及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要求,本公司对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 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并财务报 表等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应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五)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 事的议案》、《关于解聘和聘任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2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董事长的 议案》、《关于改选公司董事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 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告》、《总 经理工作报告》、《2006 年财务决算报告和 2007 年财务预算报告》、《200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0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报告》、《关于聘请 200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2006 年度报告及 摘要》、《关于召开 2006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4)、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事 项的议案》、《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 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 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 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关于投资设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 2007 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正文》。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6)、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 请撤销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并实施其他特别处理。 (7)、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长薪酬 事项》、《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诉讼事项》。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5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8)、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 1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理制度》。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高炉炭 砖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关于对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7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0)、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治理的 自查报告及整改意见》。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8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1)、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07 年半年度报告 及摘要》。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8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2)、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签署资产认购 意向书的议案》、《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 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关于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 司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8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3)、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会会议,讨论公司的生产经营 计划。 (14)、公司于 2007 年 9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辽 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认购股份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辽宁方大免于发出要约收购的议案》、《关于批准有关 审计报告及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 2007 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9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5)、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7 年 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6)、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总经理工 作条例的议案》、《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 2007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1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17)、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讨论收购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 公司是否利用商业机会事项。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执行股东 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授权事项,及时详细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本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 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4、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向每位独立董事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财务负责人在 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每位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 关资料。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安排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 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5、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公司年初制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考核方案,按照薪酬考 核细则的规定,督促公司综合管理部对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完成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后支付薪酬。 1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由于公司新压型投产,计划在 2008 年对产品结构进行调整,增加超高功率大规格产品产量,对流动 资金的需求量较大,故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主要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3、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工作报告》、《2006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7 年日常关联交易报告》、《2006 年度报告及摘要》。 4、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5、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7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6、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7、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本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法规范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 司职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有变更,变更程序合法。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的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也没有发生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履行合法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辽宁方 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股权,实际购买金额为 300 万元,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协议转让 。 1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实际购 买金额为 3,740 万元,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协议转让。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1) 2007 年 4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投资设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 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 135 万元,占注册资本 45%;辽宁方大集 团实业有限公司投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方威先生投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2007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2,925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共投资 3,060 万元,占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 45%;2007 年 10 月 9 日,经 公司 200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方威持有的北 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40.00%、15.0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共计 3,740 万元,北京方大炭素科技 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2)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3 日签订 的《股权转让协议》,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国 贸有限公司 6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为 300 万元,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抚顺炭素有限责 任公司成为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2、出售资产情况 1)、本公司向沈阳国盛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转让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 本次出售价格的 确定依据是协议转让。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7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青岛龙德炭素材料 有限公司 90% 的股权转让给沈阳国盛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2,650 万元,股权过户及工商 变更手续已完成。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市 关联 关联交 占同类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金 场 关联方 交易 易定价 易金额的 易结算 对公司利 价格 额 价 内容 原则 比例(%) 方式 润的影响 格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汽焦 市场价格 707,688.36 0.04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煤 市场价格 742,032.68 0.06 公司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焦粒 市场价格 184,373.33 0.09 1)、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购买汽焦。 2)、本公司向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购买煤。 3)、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购买焦粒。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 关联交 占同类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市场价 关联方 交易 易定价 关联交易金额 金额的比例 易结算 对公司利 价格 格 内容 原则 (%) 方式 润的影响 抚顺莱河矿业 焦炭 市场价格 323,364.10 100.00 有限公司 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本公司向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销售焦炭。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2、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1)、本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 易的金额为 3,740 万元。定价的原则是协议转让,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9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辽 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股权,交易的金额为 300 万元。定价的原则是协议转让。 3、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母公司的控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7,500 股子公司 母公司的控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15,606 股子公司 母公司的控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3,000 股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8,823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93 母公司的控 抚顺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927 股子公司 合计 / 38,948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 元,余额 0 元。 (四)托管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托管事项。 (五)承包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承包事项。 (六)租赁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租赁事项。 (七)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是否 发生日期 为关 担保对象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履行 (协议签署日) 联方 完毕 担保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08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0-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09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1 年 6 月 20 日 2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0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2-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1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3-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2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4-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3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5-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4 年 6 月 20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13,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6-06-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26 日~ 2004 年 8 月 27 日 9,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7 年 8 月 26 日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09 年 12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9,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1-12-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0 年 12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6,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2-12-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1 年 12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7,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3-12-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2 年 12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7,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4-12-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3 年 11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4,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5-11-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4 年 11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7,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6-11-20 三门峡惠能热电 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20 日~ 2004 年 12 月 10 日 10,000,000.00 否 否 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2017 年 8 月 20 日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200,000,000.00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785,747.02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0,634,393.61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210,634,393.61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9.9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 210,634,393.61 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210,634,393.61 2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08 年 6 月 20 日至 2010-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2)、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09 年 6 月 20 日至 2011 年 6 月 20 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3)、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0 年 6 月 20 日至 2012-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4)、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1 年 6 月 20 日至 2013-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5)、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2 年 6 月 20 日至 2014-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6)、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20 日至 2015-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7)、2004 年 8 月 27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0 日至 2016-06-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8)、2004 年 8 月 27 日, 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9,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26 日至 2017 年 8 月 26 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9)、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9,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09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12-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0)、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6,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0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2-12-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1)、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7,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1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3-12-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2)、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7,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2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4-12-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3)、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4,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5-11-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4)、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7,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6-11-20。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15)、2004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为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000.00 元,担保期限为 2015 年 8 月 20 日至 2017 年 8 月 20 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 (八)委托理财情况 1)、本公司 全资子公司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将 10,000,000.00 元委托甘肃省科技风险 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投资理财。委托期限为 2004 年 6 月 18 日至 2005 年 6 月 18 日。已逾期,逾期金额 为 10,000,000.00 元。由于该笔委托金额存在收回风险,故公司计提减值准备 9,000,000.00 元。 (九)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股改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权 36 个月内不转让。 严格履行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及履行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公司 2007 年净利润未达到 9868 万元时,将以现 2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金补足差额。 2007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10216 万元,完成承诺。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 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根据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盈利预测报告(五联方圆核字[2006]第 1035 号),2007 年公司预计实现净利润 9868 万元。公司 2007 年财务报告经审计的净利润为 10216 万元,达到了原盈 利预测数。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现聘任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 境内审计机构,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已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向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 重组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立案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兰州海龙新材料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重组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进行 立案调查。本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字[2008]第 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通 知公司原海龙科技虚假陈述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对原海龙科技罚款 30 万元,并对原海 龙科技时任董事会成员进行警告和罚款。 (十三)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宫岩、赵燕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2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审计报告 五联方圆审字[2008]05003 号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炭素公司”)合并及母公 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方大炭素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 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 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方大炭素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 了方大炭素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宫岩 赵燕 中国.北京 2008 年 1 月 22 日 2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 209,914,799.86 119,749,452.13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5.2 325,410.00 801,197.63 应收票据 5.3 80,184,541.91 41,196,582.90 应收账款 5.4.1 359,074,811.14 346,978,945.96 预付款项 5.5 191,361,346.24 82,590,077.47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5.4.2 59,779,871.99 62,517,216.2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5.6 805,745,998.14 600,388,512.9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42,120.61 流动资产合计 1,706,386,779.28 1,254,264,105.89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5.7 8,256,732.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5.8 3,325,597.66 825,597.66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5.9 799,518,962.79 661,844,864.48 在建工程 5.10 86,875,160.10 229,035,985.45 工程物资 5.11 3,000,675.39 3,164,239.7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12 236,346,338.79 250,296,627.06 开发支出 商誉 5.13 24,021,841.73 24,021,841.73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5.14 14,488,769.42 31,038,792.49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5,834,077.88 1,200,227,948.58 资产总计 2,882,220,857.16 2,454,492,054.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16 496,507,480.90 706,585,427.54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2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5.17 143,243,948.26 79,687,186.27 应付账款 5.18 254,069,339.51 267,895,884.13 预收款项 5.19 85,959,970.04 49,460,473.85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20 87,269,682.40 84,550,309.13 应交税费 5.21 18,480,516.89 31,442,186.57 应付利息 5.22 51,474,038.88 44,155,816.31 应付股利 5.23 2,429,272.20 7,411,465.51 其他应付款 5.24 419,620,313.50 220,391,433.8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5.25 51,659,579.10 4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610,714,141.68 1,536,580,183.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5.26 281,350,000.00 43,188,479.14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52,379.00 50,000.00 专项应付款 5.27 800,000.00 800,000.00 预计负债 5.28 2,300,0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5.29 32,256,638.60 42,043,164.86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16,859,017.60 86,081,644.00 负债合计 1,927,573,159.28 1,622,661,827.1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5.30 400,000,000.00 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5.31 253,601,552.39 453,153,684.48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5.32 25,650,466.91 22,144,902.6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5.33 12,858,314.55 -85,799,182.63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92,110,333.85 589,499,404.50 少数股东权益 262,537,364.03 242,330,822.82 所有者权益合计 954,647,697.88 831,830,227.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882,220,857.16 2,454,492,054.47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2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 77,277,703.63 10,852,648.59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39,128,714.10 17,236,156.46 应收账款 6.2 222,872,784.38 144,816,779.15 预付款项 133,615,461.79 51,801,159.45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120,276.85 其他应收款 6.3 33,608,923.68 28,639,945.88 存货 425,933,157.36 298,313,609.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933,557,021.79 551,660,299.0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6.4 420,175,239.85 383,850,525.1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398,665,226.07 257,121,224.50 在建工程 85,163,882.93 194,793,548.94 工程物资 2,224,586.89 2,387,826.21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28,519,781.70 131,490,941.62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928,161.42 20,896,600.1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038,676,878.86 990,540,666.50 资产总计 1,972,233,900.65 1,542,200,965.5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58,000,000.00 541,85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04,775,265.90 应付账款 121,842,557.67 130,058,754.84 2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预收款项 23,774,800.68 19,290,877.70 应付职工薪酬 60,145,122.34 50,447,841.39 应交税费 13,809,764.17 12,224,140.62 应付利息 39,582,192.24 34,787,237.94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65,714,046.72 119,451,580.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5,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87,643,749.72 943,110,433.1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81,350,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52,379.00 50,000.00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81,502,379.00 50,000.00 负债合计 1,269,146,128.72 943,160,433.1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400,000,000.00 200,000,000.00 资本公积 245,887,226.65 449,714,120.05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25,650,466.91 22,144,902.65 未分配利润 31,550,078.37 -72,818,490.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03,087,771.93 599,040,532.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1,972,233,900.65 1,542,200,965.53 总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2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5.34 1,665,740,327.04 477,571,873.44 其中:营业收入 1,665,740,327.04 477,571,873.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35 1,519,325,553.54 474,438,922.48 其中:营业成本 1,213,513,693.97 443,433,878.25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5.36 9,958,748.77 2,183,375.54 销售费用 88,051,431.04 11,717,490.96 管理费用 112,772,370.99 40,033,127.47 财务费用 5.37 87,359,285.59 52,968,278.59 资产减值损失 5.38 7,670,023.18 -75,897,228.33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39 24,161.00 231,724.3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5.40 2,767,354.14 582,432.8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206,288.64 3,947,108.17 加:营业外收入 5.41 20,553,994.26 8,208,797.11 减:营业外支出 5.42 14,343,630.63 469,587.86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229,743.88 16,124.0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5,416,652.27 11,686,317.42 减:所得税费用 5.43 28,496,034.11 3,764,471.8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6,920,618.16 7,921,845.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163,061.44 9,999,274.05 少数股东损益 24,757,556.72 -2,077,428.5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554 0.0250 (二)稀释每股收益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3,826,893.40 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799,918,236.78 445,230,632.81 减:营业成本 552,503,542.48 414,450,307.83 营业税金及附加 4,065,501.52 1,872,853.72 销售费用 35,579,016.06 7,196,048.22 管理费用 35,617,077.83 33,094,297.17 财务费用 58,390,721.57 48,949,115.62 资产减值损失 -57,385.02 -76,623,116.2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5 -228,115.00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3,591,647.34 16,291,126.52 加:营业外收入 17,490,151.08 2,332,257.49 减:营业外支出 2,996,221.92 144,138.9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50,219.80 16,124.05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28,085,576.50 18,479,245.09 减:所得税费用 20,211,443.56 3,589,468.15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7,874,132.94 14,889,776.94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56,603,904.41 508,634,387.42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8,895,257.52 5,535,560.3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4.1.1 239,838,584.09 317,991,004.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515,337,746.02 832,160,952.1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74,719,751.62 424,490,959.3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3,500,017.67 33,758,644.61 支付的各项税费 78,398,966.93 29,661,698.2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4.1.2 260,596,301.86 38,767,169.7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57,215,038.08 526,678,472.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22,707.94 305,482,480.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958,215.27 6,796,039.9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46,748.47 27,948.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521,247.52 2,262,573.73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363,436.39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762,774.87 9,086,562.04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84,750,456.47 16,530,591.16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09,166.8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3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30,400,000.00 183,270,590.8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6,859,623.27 199,801,181.9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96,848.40 -190,714,619.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37,4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37,4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90,660,219.04 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28,060,219.04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549,178,319.02 19,729,859.3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8,351,217.83 24,036,695.97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103,675.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97,529,536.85 43,766,555.3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530,682.19 -28,766,555.34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3,563,765.3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79,692.97 86,001,304.8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8,949,899.97 22,948,595.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2,070,207.00 108,949,899.97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39,005,564.34 415,432,537.73 收到的税费返还 651,501.8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221,749.60 314,520,685.4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4,878,815.78 729,953,223.1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4,340,056.82 330,302,383.8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239,896.48 29,864,298.32 支付的各项税费 32,416,325.98 25,182,025.0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29,268,396.93 32,174,954.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38,264,676.21 417,523,661.5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14,139.57 312,429,561.6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4,971,944.20 2,262,573.73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971,944.20 2,262,573.7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34,389,757.83 15,932,218.92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58,000,000.00 276,764,130.00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92,389,757.83 292,696,348.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7,417,813.63 -290,433,775.1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425,600,000.00 15,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25,600,000.00 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3,1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4,781,463.55 16,15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196,114.8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97,881,463.55 37,346,114.8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718,536.45 -22,346,114.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36,066.4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78,795.91 -350,328.4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3,096.43 403,424.8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31,892.34 53,096.43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项目 般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减: 实收资本(或 风 其 益 合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股本) 险 他 股 准 备 一、上年年末 200,000,000.00 453,153,684.48 22,144,902.65 -85,799,182.63 242,330,822.82 831,830,227.32 余额 加:会计政策 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 200,000,000.00 453,153,684.48 22,144,902.65 -85,799,182.63 242,330,822.82 831,830,227.32 余额 三、本年增减 变动金额(减 200,000,000.00 -199,552,132.09 3,505,564.26 98,657,497.18 20,206,541.21 122,817,470.56 少以“-”号 填列) (一)净利润 102,163,061.44 24,757,556.72 126,920,618.16 (二)直接计 入所有者权益 3,812,821.61 2,004,727.39 5,817,549.00 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 融资产公允价 3,812,821.61 2,004,727.39 5,817,549.00 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 投资单位其他 所有者权益变 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 者权益项目相 关的所得税影 响 4.其他 上述(一)和 3,812,821.61 102,163,061.44 26,762,284.11 132,738,167.16 (二)小计 (三)所有者 投入和减少资 -3,364,953.70 846,686.96 -2,518,266.74 本 1.所有者投入 资本 2.股份支付计 入所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3,364,953.70 846,686.96 -2,518,266.74 (四)利润分 3,505,564.26 -3,505,564.26 -7,402,429.86 -7,402,429.86 配 3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提取盈余公 3,505,564.26 -3,505,564.26 积 2.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有者 (或股东)的 -7,402,429.86 -7,402,429.86 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本) 2.盈余公积转 增资本(或股 本) 3.盈余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 400,000,000.00 253,601,552.39 25,650,466.91 12,858,314.55 262,537,364.03 954,647,697.88 余额 3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减: 般 项目 少数股东权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或 库 风 其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合计 股本) 存 险 他 股 准 备 -120,535,296.5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000,000.00 450,029,243.68 22,231,989.37 25,229,308.47 576,955,244.93 9 加:会计政策变更 -240,512.90 -87,086.72 24,736,839.91 24,409,240.29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000,000.00 449,788,730.78 22,144,902.65 -95,798,456.68 25,229,308.47 601,364,485.2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3,364,953.70 9,999,274.05 217,101,514.35 230,465,742.10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9,999,274.05 -2,077,428.50 7,921,845.55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 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 9,999,274.05 -2,077,428.50 7,921,845.55 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3,364,953.70 219,178,942.85 222,543,896.55 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3,364,953.70 219,178,942.85 222,543,896.55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 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0,000,000.00 453,153,684.48 22,144,902.65 -85,799,182.63 242,330,822.82 831,830,227.32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项目 减: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000,000.00 449,714,120.05 22,144,902.65 -72,818,490.31 599,040,532.3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000,000.00 449,714,120.05 22,144,902.65 -72,818,490.31 599,040,532.39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 200,000,000.00 -203,826,893.40 3,505,564.26 104,368,568.68 104,047,239.54 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107,874,132.94 107,874,132.94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 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 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07,874,132.94 107,874,132.94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3,826,893.40 -3,826,893.40 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3.其他 -3,826,893.40 -3,826,893.40 (四)利润分配 3,505,564.26 -3,505,564.26 1.提取盈余公积 3,505,564.26 -3,505,564.26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200,000,000.00 -200,000,000.00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400,000,000.00 245,887,226.65 25,650,466.91 31,550,078.37 703,087,771.93 3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减: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一、上年年末余额 200,000,000.00 450,029,243.68 22,144,902.65 -121,995,284.75 550,178,861.58 加:会计政策变更 -315,123.63 34,287,017.50 33,971,893.87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200,000,000.00 449,714,120.05 22,144,902.65 -87,708,267.25 584,150,755.45 三、本年增减变动 金额(减少以“-” 14,889,776.94 14,889,776.94 号填列) (一)净利润 14,889,776.94 14,889,776.94 (二)直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公允价值变 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 资单位其他所有 者权益变动的影 响 3.与计入所有者 权益项目相关的 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 14,889,776.94 14,889,776.94 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 本 2.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200,000,000.00 449,714,120.05 22,144,902.65 -72,818,490.31 599,040,532.39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唐贵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于泳 3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基本情况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系 1998 年 12 月 16 日经甘肃省人民政府甘政函[1998]87 号及 1998 年 12 月 24 日经甘肃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甘体改发[1998]76 号文件批准同意,由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窑街 矿务局、太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石炭井矿务局整体改制)、甘肃祁连山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兰州 科近技术公司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的方式上网向社会公众发行了普通股(A 股)8,000.00 万股,并于 2002 年 8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股票简称:海龙科技(现 变更为方大炭素),股票交易代码:600516。 2006 年 9 月 28 日,受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委托,甘肃四方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拍卖兰州 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10,323.00 万股股份,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通过拍卖竞得 该等股份,占本公司总股份的 51.62%,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经公司 2006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以资本公积向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 10 股定向转增 10 股,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12.096 股,股权分置 改革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人民币增加 20,000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07 年 1 月 24 日,变更后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 公司现持有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200001050673;注册资本 为 40,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闫奎兴;公司住所: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海石湾 2 号街坊 354 号;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生产加工、批发零售。公司营业期限 1999 年 1 月 18 日至 2049 年 1 月 18 日。 本公司设党委工作部、董事会秘书处、财务部、技术品质部、生产部、综合管理部、经营管理部、 人力资源部、设备管理部、销售部、采购部、研究所等职能管理部门和压型厂、焙烧厂、石墨化厂、 加工厂等生产单位,本公司年设计综合生产能力为 14 万吨,电极产品主要销往西南、华北、华东及西 北地区,外销至日本、德国等国家及地区。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差错 1、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财务报表系以本公司持续经营为前提,依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应用指南编制。本公司编制的 2007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要求,真实、公允地反映 了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的 2007 年度财务报表系依据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以 2007 年 1 月 1 日的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为基础,并分析《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 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后,按照追 溯调整的原则并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将本附注所列示的相关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用于 2007 年度 的会计信息编制而成。 3、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计量属性在本期发生变化的报表项目及其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 本公司对以公允价值计价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取得的资产及负债、实施债务重组取得或交付的资产、开展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 4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换入和换出的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计量外,对其他资产、负债均按历史成本计量。 本公司主要报表项目在本期采用的计量属性与前期相比未发生变化。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库存现金和使用不受质押、冻结等使用限制、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 资金作为现金;将持有期限较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作为现金等价物。 7、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2.8.1 外币交易 本公司对于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进行的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 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 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 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8.2 境外经营 对于境外经营,本公司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 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 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 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处置 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所有项目 均按当期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核算方法: 2.9.1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将取得的金融资产划分为四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持有至到期投资; (3)应收款项;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9.2 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2.9.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将此类金融资产进一步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1)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近期内出售以获取差价而取得的金融资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本公司基于风险管理需要或消除金融资产在会计确认和计量 方面存在不一致情况等所作的指定。 (2)本公司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 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取得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 资产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不计入 初始确认金额,作为应收项目单独反映;在持有期间按合同规定计算确定的利息或现金股利,除单独 确认为应收项目外,应当在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收益。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将处置时的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 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9.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1)本公司将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公司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 金融资产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 如果本公司将尚未到期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本会计年度内出售或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金 4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额,相对于该类投资在出售或重分类前的总额的比例不低于 5%时,本公司将该类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 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且在本会计年度及以后两个完整的会计年度内不得再将该金融资产划分为持 有至到期投资。 (2)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价款中包含 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 (3)持有至到期投资在持有期间应当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 利率在本公司取得持有至到期投资时确定,在随后期间保持不变。资产负债表日,持有至到期投资按 摊余成本计量。 (4)处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本公司将所取得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 资收益。 2.9.2.3 应收款项 (1)应收款项是指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包括本公司销售 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长期应收款,以及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其他应收 款。 (2)本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各项应收债权,按从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值作为初 始入账金额,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 具有融资性质的(通常期限在 3 年以上),按应收债权的现值计量。 (3)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的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本公司收回或处置应收款项时,按取得对价 的公允价值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9.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本公司没有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持有 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可供出售的股权投资、可供出售的债权投资等。 (2)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取得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支付的 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或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单独确认为应收 项目。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本公司的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4)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应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 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2.9.3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和计量 2.9.3.1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转移包括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两种类型。 2.9.3.2 如果本公司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将终止确认该金 融资产;如果本公司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如果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 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果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 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2.9.3.3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因金融资产转移获得了新金融资产或承担了新金融负债的,本公司在转移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该金融 资产或金融负债,并将该金融资产扣除金融负债后的净额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本公司与金融资产转入方签订服务合同提供相关服务的(包括收取该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并将所收 取的现金流量交付给指定的资金保管机构等),本公司将就该服务合同确认一项服务资产或服务负债。 服务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作为上述对价的组成部分。 2.9.3.4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公司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 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 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4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 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2.9.3.5 如果本公司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则继续确认所转移的 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本公司将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产生的收入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 2.9.4 主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2)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初始取得或源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4)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使用合同条款和特征在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 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没有标明利率的短期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的现值与实际交易价格相 差很小的,可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计量。 2.9.5 主要金融资产的减值 若有客观证据比表明本公司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发生 减值,本公司将对其按照以下方法进行减值测试。 2.9.5.1 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本公司的某项持有至到期投资发生减值,则将该持有至到期 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 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发生减值的持有至到期投资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价值已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如债务人的信用评级已提高等),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 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持有 至到期投资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9.5.2 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1)应收款项坏账的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因债务人破产、依据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 又无义务承担人而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以及债务人逾期三年未能履行偿债义务、经股东大会或 董事会批准列作坏账处理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 (2)坏账损失核算方法:本公司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 (3)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公司根据以往坏账损失发生额及其比例、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 流量情况等相关信息合理的估计。 对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的应收款项不计提坏帐准备。 对于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款项以及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 偿债义务,且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经本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予以核销。 2.9.5.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资产负债表日,如果本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 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则按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 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确认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产生的减值损失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也将原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已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 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通过损益转回。 2.9.6 金融负债 2.9.6.1 本公司将承担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 4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9.6.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初始及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 2.9.6.3 其他金融负债是指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负债以外的负债,包括本公司 发行的债券、因购买商品产生的应付账款、长期应付款等。其他金融负债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 用之和作为初始入账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2.9.6.4 本公司主要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采用与主要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相同的方法。 9、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对于单笔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本公司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若有客观证据表明某笔金额重大的应收 款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 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和经单独减值测试后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根据以前年 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对债务方 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等相关信息的分析。坏账的核算方法: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期末公司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账龄分析法 账龄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 年以内(含 1 年) 5 5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 年以上 50 50 10、存货核算方法: 2.10.1 本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委托加工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在产品、产成品等。 2.10.2 本公司存货的取得按历史成本计量;领用和发出原材料、在产品及产成品采用加权平均核算; 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2.10.3 本公司对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量 (1)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 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 额计入当期损益。 (2)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 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本公司按以下方法确定期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 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在产品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 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③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以合同约 定价格或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11、投资性房地产的种类和计量模式: 2.12.1 本公司将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者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作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包括 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2.12.2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后续支出计入投资性房 地产的成本,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2.12.3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核算的相关规定 计提折旧或摊销。 4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2、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的计提方法: (1)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 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年数平均法) 提取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5-45 5% 2.11%-3.80% 机器设备 12-18 5% 5.28%-7.92% 运输设备 8-12 5% 7.92%-11.88% 专用设备 10-15 5% 6.33%-9.50% 2.13.1 本公司将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作为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和其他设备等五类。 2.13.2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将符合定义的有形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本公司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 率或折旧方法的,则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是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用、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等。 满足确认条件的后续支出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满足确认条 件的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3.3 本公司在取得固定资产时按照成本入账。 2.13.4 本公司对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之外的全部固定资产采 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2.13.5 当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固定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固定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2.14.1 在建工程的计价和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 在建工程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其工程成本,并单独核算。 对于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 起,本公司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有关计提固 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作调整。 2.14.2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标准和计提方法 本公司在会计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若存在工程项目在性能或技术上已经落后且给企业带 来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或长期停建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或其 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则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 程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在建工程处置前不予转回。 14、无形资产计价方法: 2.15.1 本公司的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具体包 4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土地使用权和特许经营权。 2.15.2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却认为无形资产: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15.3 本公司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两部分。内部研究开发 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在同时满足下列 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本公司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本公司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本公司有确凿证据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 (4)本公司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有能力使用或出售 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15.4 本公司对无形资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15.5 本公司拥有的无形资产均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类 别 预计使用寿命 尚可使用寿命 确定依据 土地使用权 50 年 40-46 年 土地使用权证 商标 100 月 5 年 商标权证 2.15.6 本公司将无形资产的成本在其预计使用寿命期内采用直线法平均摊销。 2.15.7 当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无形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经计 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无形资产处置前不予转回。 15、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2.11.1 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 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 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是指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投资;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是指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投资者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投资;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是指本公司仅能 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投资。 2.11.2 本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取得时的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取得投资时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2.11.3 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调整为权益法;对在活 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 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在取得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实 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投资损益时,以取得投资 时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净损益进行调整后加以确定;享 有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份额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同时,计入资本 公积。除非本公司对其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或存在实质上构成对其净投资的长期权益,本公司确 认的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 2.11.4 当有迹象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 投资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测试结果表明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将账面价值减 记至可收回金额,将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已经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在减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前不予转回。 4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6、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核算方法: 2.23.1 借款费用是指本公司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 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23.2 本公司将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 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通常指 1 年以上)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 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23.3 当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且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 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若符 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则暂停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 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 费用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23.4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时,本公司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扣除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 差额作为专门借款利息的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一般借款时,本公司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 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 额。 如果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本公司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 对每期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进行调整。 2.23.5 本公司将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 内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23.6 在本公司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 的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 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与专门借款相关的辅助 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17、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的处理方法: 2.18.1 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 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以 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公司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 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2.18.2 本公司为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而提供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完成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 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 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 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4)本公司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2.18.3 本公司提供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 4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1)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 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2)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本公司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 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4)本公司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 18、收入确认原则: 2.21.1 收入,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 经济利益的总流入。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2.21.2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销售商品实现的收入,并以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 协议价款进行计量,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1)本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本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5)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则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 入金额;将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 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2.21.3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本公司将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 入,并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 同或协议价款不公允的除外: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时,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或已经 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2.21.4 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 将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务 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2.21.5 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本公司确认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的利息收入和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的使用费收入: (1)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 (2)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 19、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2.24.1 所得税包括以本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为基础的各种境内和境外税额。 2.24.2 在取得资产、承担负债时,本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确定相关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如果资 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则将此差异作为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如果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则将此差异作为可抵 扣暂时性差异。 4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24.3 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 税负债: (1)商誉的初始确认; (2)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差异转回的时间 以及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本公司将确认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2.24.4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不确认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 延所得税资产: (1)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的,本公司将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若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 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本公司将确认与此差异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24.5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当期和以 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递 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如果适用税率发生变化,本公司对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将进行重新计量。除直 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本公司将税率 变化产生的影响数计入变化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将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 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应当转回。 2.24.6 本公司将除企业合并及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外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 税作为计入利润表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20、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2.25.1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本公司 参与的企业合并包括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两种类型。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收购母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具有独立生产加工能力的业务分部以 及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控制的其他子企业的全部净资产或具有控制权的表决权资本,则此 类合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参与的企业合并具体分为吸收合并、新设合并和控股合并 三种方式。 2.25.2 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日期作为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1)企业合并协议已获股东大会通过; (2)企业合并事项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实质性审批的,已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3)参与合并各方已办理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4)合并方或购买方已支付了合并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 50%),并且有能力支付剩余款项; (5)合并方或购买方实际上已经控制了被合并方或被购买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享有相应的利益及 承担风险。 2.25.3 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参与的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采用权益结合法 (1)本公司参与合并所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或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以合并日取得的资产、负债在被合并方的原账面价值或者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账面所有者权益享有 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确认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或确认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付出的 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和留存收益。 (2)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视情况进行调 4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整,在合并日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控股合并中,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将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 现的留存收益中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以资本公积为限,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3)本公司为合并而发生诸如审计、评估、法律、咨询等相关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本公司作为合并方参与的控股合并,在合并日应该按照合并后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的原则, 将被合并方合并期初至合并日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全部纳入本公司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在编制比 较报表时,本公司按照相同的原则对比较报表有关项目的期初数进行调整。 2.25.4 本公司作为购买方参与的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采用购买法 (1)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以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 允价值加上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之和作为合并成本;作为合并对价付出净资产的公允 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处置损益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2)吸收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以其公允价值确定。合并成本 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作为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被购买 方可辨认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3)控股合并时,本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对于被购买方有关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 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企业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调整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25.5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换交易成 本之和。本公司在购买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处理: (1)将原持有的对被购买方的投资账面价值恢复调整至最初取得成本,相应调整留存收益等所有者权 益项目。 (2)比较每一单项交易的成本与交易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确定每一单 项交易中应予确认的商誉金额(或者应计入取得投资当期损益的金额)。 (3)本公司在购买日应确认的商誉应为每一单项交易产生的商誉之和。 2.25.6 本公司按照下列原则确定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 (1)货币资金,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的原账面价值确定。 (2)有活跃市场的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工具,按照购买日活跃市场中的市场价值确定。 (3)应收款项,短期应收款项,因其折现后的价值与名义金额相差不大,可以直接运用其名义金额作 为公允价值;对于收款期在 3 年以上的长期应收款项,以适当的现行利率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 值。 (4)存货,产成品和商品按其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本公司通过努力在销售过 程中对于类似的产成品或商品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在产品按完工产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 生的成本、预计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 原材料按现行重置成本确定。 (5)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如权益性投资等,采用恰当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6)房屋建筑物,存在活跃市场的,以购买日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 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物存在活跃市场的,应参照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 同类或类似房屋建筑物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无法取得有关市场信息的,按照一定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 允价值。 (7)机器设备,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购买日的市场价值确定其公允价值;本身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 类或类似机器设备存在活跃市场的,参照同类或类似机器设备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同类或类 似机器设备也不存在活跃市场,或因有关的机器设备具有专用性,在市场上很少出售、无法取得确定 其公允价值的市场证据,可使用收益法或考虑该机器设备损耗后的重置成本估计其公允价值。 (8)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基于可获得的 最佳信息基础上,以估计熟悉情况的双方在公平的市场交易中为取得该项资产应支付的金额作为其公 允价值。 (9)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对于短期债务,因其折现后的价 值与名义金额相差不大,可以名义金额作为公允价值;对于长期债务,应当按照适当的折现率折现后 的现值作为其公允价值。 5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0)取得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其公允价值在购买日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单独确认为预计负债。 此项负债应当按照假定第三方愿意代购买方承担该项义务,就其所承担义务需要购买方支付的金额计 量。 (1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 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额的,按规定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 负债,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金额不应折现。 21、其他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2.27 合并财务报表 2.27.1 本公司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如果本公司在被投资单位拥有高于 50%的 表决权资本,或者虽然拥有的表决权资本不足 50%但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实质性控制,本公司均将 此等被投资单位作为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纳入合并范围。 2.27.2 本公司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并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年初数或上年数;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自购买日起纳入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报告期转让控制权的子公司,自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不再纳入合并范 围。 2.27.3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本公司对子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进行调整,以确保其采用的会 计政策和适用的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保持一致。 在本公司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方式收购时,若子公司在收购日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与 其账面价值存在差异,本公司在按照子公司收购时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 行调整后作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基础。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前,本公司将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 2.27.4 本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以及子公司相互之间的所有重大往来余额、内部交易及未实现损益在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予以抵销。 本公司收购子公司时发生的合并成本大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 作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合并成本小于收购时享有的子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 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在子公司净资产中享有的权益,以“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股东权 益中单独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的净利润项目下以“少 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2.27.5 若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分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1)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该项余额冲减少数 股东权益; (2)公司章程或协议未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的,该项余额应当冲减母公司的股东权益。该子公司 以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股东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的损失之前,应当全部归属 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1) 会计政策变更 12.29.1 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2.29.1.1 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以财会[2006]3 号文发布的新的 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 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 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 以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财会[2007]14 号)的要求,本公司对与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 关的企业合并、长期股权投资、所得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并财 务报表等会计政策的变更进行了追溯调整,对其他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处理。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累积调增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 274,228,124.01 元,其中:少 5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数股东权益影响数为 242,330,822.82 元,调增资本公积 846,115.90 元,调减盈余公积 103,244.92 元,调增未确认投资损失 8,470,720.75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22,683,709.46 元。上述会计政策变 更对本公司 2006 年末的财务状况及 2006 年度经营成果形成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目 变更前金额 变更影响额 变更后金额 货币资金 109,391,783.50 10,357,668.63 119,749,452.13 短期投资 1,551,511.59 -1,551,511.5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801,197.63 801,197.63 应收票据 37,979,882.19 3,216,700.71 41,196,582.90 应收账款 325,141,142.09 21,837,803.87 346,978,945.96 预付款项 151,165,642.71 -68,575,565.24 82,590,077.47 其他应收款 46,304,594.12 16,212,622.12 62,517,216.24 应收补贴款 1,988,487.36 -1,988,487.36 待摊费用 42,120.61 -42,120.61 其他流动资产 42,120.61 42,120.61 长期债权投资 120,000.00 -12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80,141,267.69 -79,315,670.03 825,597.66 固定资产 557,895,835.16 103,949,029.32 661,844,864.48 无形资产 206,034,607.63 44,262,019.43 250,296,627.06 商誉 24,021,841.73 24,021,841.7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038,792.49 31,038,792.49 应付账款 297,737,412.26 -29,841,528.13 267,895,884.13 预收款项 51,004,061.02 -1,543,587.17 49,460,473.85 应付职工薪酬 41,243,083.29 43,307,225.84 84,550,309.13 应交税费 31,039,922.04 402,264.53 31,442,186.57 应付股利 1,937,160.00 5,474,305.51 7,411,465.51 其他应付款 263,461,556.04 -43,070,122.20 220,391,433.84 预提费用 44,155,816.31 -44,155,816.31 应付利息 44,155,816.31 44,155,816.31 递延所得税负债 42,043,164.86 42,043,164.86 资本公积 452,307,568.58 846,115.90 453,153,684.48 盈余公积 22,248,147.57 -103,244.92 22,144,902.65 未确认投资损失 -8,470,720.75 8,470,720.75 未分配利润 -108,482,892.09 22,683,709.46 -85,799,182.63 少数股东权益 186,853,405.54 55,477,417.28 242,330,822.82 管理费用 -35,759,914.82 75,793,042.29 40,033,127.47 资产减值损失 -75,897,228.33 -75,897,228.3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31,724.35 231,724.35 投资收益 617,524.43 -35,091.57 582,432.86 营业外收入 2,507,080.89 5,701,716.22 8,208,797.11 所得税费用 279,695.38 3,484,776.49 3,764,471.87 少数股东损益 -2,112,066.68 34,638.18 -2,077,428.50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数中包含了因合并报表准则变化将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自期初进行 合并。 2.29.1.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做好 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 号)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 字[2007]10 号)的要求,本公司对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和 2006 年度的合并 及母公司利润表按照新会计准则进行了追溯重述。 上述追溯重述对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 2006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项目的 5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具体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重述金额 固定资产 945,148.03 无形资产 6,705,819.02 商誉 407,046.10 未分配利润 -8,058,013.15 管理费用 107,062.95 资产减值损失 -8,758,340.00 营业外收入 -593,263.90 上述追溯重述对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母公司资产负债表及 2006 年度的母公司利润表项目的具 体影响如下表所示: 项 目 重述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 1,000,310.00 固定资产 945,148.03 无形资产 6,705,819.02 未分配利润 8,651,277.05 管理费用 107,062.95 资产减值损失 -8,758,340.00 上述追溯重述事项系在追溯调整的基础上,假设公司自 2006 年 1 月 1 日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发布的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在追溯调整基础上的重述金额。 (2) 会计估计变更 无 (3) 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无 (4) 会计差错更正 无 (四)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 17%、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 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供电服务按劳务收入的 17%、 增值税 17%、水暖服务按劳务收入的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 13% 相应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规定比例计算缴纳。 5% 城建税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 7%计提。 7% 企业所 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 33%。 33% 得税 2、优惠税负及批文 3.5.1 本公司子公司-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公司、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有限公司、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龙原炭素有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 责任公司、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 33%的所得税税率。 3.5.2 根据甘肃省地方税务局甘地税[2002]24 号>,本公司 2007 年度执行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5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5.3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兰州龙升炭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经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批准,享受西部大开 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自 2006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执行 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3.5.4 本公司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享受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07 年度享受 15%所得税优惠税率。 (五)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1、公司所控制的境内外重要子公司的情况 子公司 注册 业务 子公司全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类型 地 性质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 不得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 北京方大炭素 全资子 中国 有限 6,800.00 许可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 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 责任 记注册后方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未规定许可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抚顺炭素有限 控股子 辽宁 有限 炭素制品制造,钢材冶金材料销售,碳素新产品开 6,326.00 责任公司 公司 抚顺 责任 发、设计 炭素制品及副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本企业自产产 合肥炭素有限 控股子 安徽 有限 5,000.00 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 责任公司 公司 合肥 责任 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 生产销售炭素系列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 成都蓉光炭素 控股子 四川 股份 经营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本厂生产 6,500.00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成都 有限 和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 配件、机械加工、水电安装、科技开发业务 建筑施工、工业炉窑、机电设备销售、计算机网络 兰州海诚工程 控股子 甘肃 有限 产品和技术的开发、施工、维护、销售、计量仪器、 2,500.00 有限公司 公司 兰州 责任 仪表的检修和维护、建材销售、装璜服务、工程设 计、技术咨询等 兰州炭素进出 控股子 甘肃 有限 1,269.84 经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口有限公司 公司 兰州 责任 河南 三门峡龙新炭 控股子 有限 炭素制品、冶金炉料、耐火材料、化工建材、特种 三门 5,000.00 素有限公司 公司 责任 炭材料等 峡 上海方大投资 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资产委 全资子 有限 管理有限责任 上海 4,000.00 托管理,企业资产的购并、重组、策划、机电产品、 公司 责任 公司 化工产品等销售咨询服务 上海医疗器械 控股子 有限 医疗器械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本公司自行研制 研究所有限公 上海 300.00 公司 责任 开发的和其他医疗器械、生物炭制品、保健食品 司 青岛龙诚电源 控股子 山东 有限 石墨制品、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的生产、加工、 160.00 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 青岛 责任 销售 宁夏石嘴山龙 宁夏 控股子 有限 原炭素有限公 石嘴 350.00 冶金炭素及炉料加工 公司 责任 司 山 兰州龙升炭素 控股子 甘肃 有限 石墨及炭素制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加工、销售、 新材料科技有 300.00 公司 兰州 责任 技术服务 限公司 5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实质上构成对子公 是否 期末实际投 司的净投资的余额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 子公司全称 合并 资额 (资不抵债子公司 (%) 例(%) 报表 适用)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6,800.00 100.00 100.00 是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15,987.47 65.54 65.54 是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8,610.69 52.11 52.11 是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3,528.25 35.39 35.39 是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 975.71 60.00 60.00 是 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公司 761.84 60.00 60.00 是 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 3,000.00 60.00 60.00 是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237.74 100.00 100.00 是 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有限公司 200.00 66.67 66.67 是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136.00 85.00 85.00 是 宁夏石嘴山龙原炭素有限公司 182.00 52.00 52.00 是 兰州龙升炭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140.05 54.70 54.70 是 2、各重要子公司中少数股东权益情况 少数股东权益中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冲减子公司少数 用于冲减少数股 少数 股东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 子公司全称 东损益的金额(资 股东权益 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 不抵债子公司适 额后的余额(资不抵债子公司适用) 用)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9,324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7,483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7,917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 367 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 899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38 宁夏石嘴山龙原炭素有限公司 127 兰州龙升炭素新材料科技有限 99 公司 3、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情况 合并本期期初至合并日 同一控制 (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 子公司 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判断 子公司全称 的实际控 经营活动产 类型 依据 净利 制人 收入 生的现金流 润 量净额 本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辽宁方大 北京方大炭素 全资子 公司、自然人方威于 2007 年 4 月 集团实业 3,238 -383 807 科技有限公司 司 份投资成立了北京方大炭素科技 有限公司 5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45%。 2007 年 9 月,辽宁方大集团实业 有限公司、自然人方威将其所持对 北京方大 55%的股权转让至本公 司,股权转让完成后北京方大成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该企业合并 中,由于本公司与北京方大在合并 前后同受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 公司控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为实际控制人。 4、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情况 商誉 子公司全称 子公司类型 (非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 金额 确定方法 2006 年底本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对抚顺炭素 65.54%的股权,收购价款为 抚顺炭素有限责 控股子公司 1,320 159,874,721.44 元,收购时点按公允价值计量享有的股 任公司 东权益为 146,672,427.46 元,形成商誉 13,202,293.98 元。 2006 年底本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对合肥炭素 52.11%的股权,收购价款为 合肥炭素有限责 控股子公司 889 86,106,928.77 元,收购时点按公允价值计量享有的股 任公司 东权益为 77,219,483.19 元,形成商誉 8,887,445.58 元。 成都蓉光炭素股 控股子公司 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所持对兰州海诚 工程有限公司 60%的股权偿还欠付本公司款项 9,757,100.00 元,对该款项本公司计提坏帐准备后账面 兰州海诚工程有 控股子公司 193 值为 9,269,245.00 元,收购时点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为 限公司 7,304,395.34 元,形成差额 1,964,849.66 元。该差额 在 2006 年度摊销 32,747.49 元,期末形成商誉 1,932,102.17 元。 (1)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4.2.2.1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新增 1 家子公司,具体原因和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子公司名称 纳入合并原因 期末净资产 纳入合并期间的净利润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56,457,255.71 -11,542,744.29 4.2.2.2 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减少 1 家子公司,具体原因和相关财务指标如下: 子公司名称 不合并原因 处置日的净资产 纳入合并期间的净利润 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权已转让 26,809,437.97 -974,186.92 (2) 母公司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已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说明: 1)、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 35.39%,但由 于能够控制其财务和经营政策,故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六)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5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外币金额 折算率 人民币金额 现金: -- -- 388,670.95 -- -- 103,242.17 银行存款: -- -- 88,718,659.21 -- -- 68,041,353.03 美元 1,316,407.79 7.3046 9,615,832.34 3,241,059.17 7.8087 25,308,458.74 其他货币资 -- -- 120,807,469.70 -- -- 51,604,856.93 金: 美元 633,058.58 7.3046 4,624,239.70 43,747.68 7.8087 341,612.51 合计 -- -- 209,914,799.86 -- -- 119,749,452.13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期初公允价值 1.交易性债券投资 2.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325,410.00 801,197.63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衍生金融资产 5.其他 合计 325,410.00 801,197.63 本公司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存在变现的重大限制。 3、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76,144,887.62 41,196,582.90 商业承兑汇票 4,039,654.29 合计 80,184,541.91 41,196,582.90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单项金额重大 47,492,045.63 11.75 2,374,602.28 5.28 44,737,098.36 11.52 2,236,854.92 5.42 的应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 5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大但按信用 风险特征组合 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的应 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 356,537,459.77 88.25 42,580,091.98 94.72 343,548,965.73 88.48 39,070,263.21 94.58 收账款 合计 404,029,505.40 -- 44,954,694.26 -- 388,286,064.09 -- 41,307,118.13 --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应收款项内容 账面余额 坏账金额 计提比例 理由 合计 47,492,045.63 2,374,602.28 5%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 263,335,320.77 73.86 15,541,368.32 261,694,682.22 76.17 14,565,699.02 以内 一至 36,137,087.42 10.14 3,613,708.74 35,704,916.45 10.39 3,570,491.65 二年 二至 21,864,664.17 6.13 8,199,423.49 3,570,304.82 1.05 1,071,091.44 三年 三年 35,200,387.41 9.87 17,600,193.71 42,579,062.24 12.39 22,099,836.02 以上 合计 356,537,459.77 100.00 44,954,694.26 343,548,965.73 100.00 41,307,118.13 (3) 本报告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因关 单位名称 应收款项性质 冲销金额 冲销原因 联交易产 生 1 货款 1,374,214.06 无法收回 否 2 货款 1,137,761.06 无法收回 否 3 货款 1,061,408.48 无法收回 否 4 货款 4,093.30 无法收回 否 合计 - 3,577,476.90 - - 4)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5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5) 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总额的比例 1 16,842,095.99 1 年以内 4.17 2 15,831,960.60 1 年以内 3.92 3 14,817,989.04 1 年以内 3.67 4 9,128,398.69 1 年以内 2.26 5 7,500,000.00 1 年以内 1.85 合计 - 64,120,444.32 - 15.87 5、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账款按种类披露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比例 比例 比例 比例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 (%) (%) (%) 单项金额重大的 其他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不重大 但按信用风险 特征组合后该组 合的风险较大 的其他应收款项 其他不重大其他 83,965,166.05 100 24,185,294.06 100 86,879,996.79 100 24,362,780.55 100 应收款项 合计 83,965,166.05 -- 24,185,294.06 -- 86,879,996.79 -- 24,362,780.55 -- (2)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 44,327,880.69 52.79 2,216,394.03 45,531,542.95 52.41 2,336,577.15 内 一至二 3,443,362.36 4.10 344,336.24 5,204,619.90 5.99 838,758.48 年 二至三 3,730,740.33 4.45 1,119,222.10 7,351,369.92 8.46 2,851,212.91 年 三年以 32,463,182.67 38.66 20,505,341.69 28,792,464.02 33.14 18,336,232.01 上 合计 83,965,166.05 100.00 24,185,294.06 86,879,996.79 100.00 24,362,780.55 5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 本报告期其他应收账款中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金额 计提坏帐金额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7,758,641.19 8.93 合计 7,758,641.19 8.93 (4) 其他应收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应收账款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年限 总额的比例 1 10,000,000.00 3 年以上 11.91 2 5,035,825.47 3 年以上 6.00 3 5,000,000.00 3 年以上 5.95 4 4,959,048.60 1 年以内 5.91 5 4,000,000.00 1 年以内 4.76 合计 - 28,994,874.07 - 34.53 6、预付账款 (1) 预付账款帐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168,226,962.65 87.91 67,979,641.12 82.31 一至二年 7,765,081.03 4.06 4,411,077.77 5.34 二至三年 5,236,841.77 2.74 4,755,545.00 5.76 三年以上 10,132,460.79 5.29 5,443,813.58 6.59 合计 191,361,346.24 100.00 82,590,077.47 100.00 (2) 预付账款主要单位 5.5.2 本公司期末预付款项中,账龄在 1 年以上的款项中有 23,134,383.59 元未收回的主要原因 是发票未到、未结算。 5.5.3 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长 131.70%,主要系本公司预付原料、燃气等款项 4,075.00 万元、辽宁 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预付原料采购款 5,650.00 万元以及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公司预付进口设备款 1,738.00 万元所致。 (3)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6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7、存货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46,967,091.30 4,443,291.19 142,523,800.11 69,918,836.44 4,443,291.19 65,475,545.25 库存商品 139,019,558.33 139,019,558.33 163,457,786.06 800,000.00 162,657,786.06 在产品 389,322,462.58 389,322,462.58 316,510,304.42 316,510,304.42 物资采购 11,155,998.36 11,155,998.36 535,369.19 535,369.19 低值易耗品 123,755.02 123,755.02 124,048.10 124,048.10 包装物 36,737.93 36,737.93 49,829.70 49,829.70 委托加工物资 121,854,611.97 264,549.59 121,590,062.38 54,837,813.17 54,837,813.17 分期收款发出 1,973,623.43 1,973,623.43 197,817.06 197,817.06 商品 合计 810,453,838.92 4,707,840.78 805,745,998.14 605,631,804.14 5,243,291.19 600,388,512.95 8、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8,256,732.00 合计 8,256,732.00 (1)按成本法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准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备 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 交通银行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甘肃省企业上市综合服务中 320,000.00 325,597.66 325,597.66 心有限公司 9、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一、原价合计: 1,432,185,747.75 238,343,280.09 37,363,124.71 1,633,165,903.13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461,988,403.26 43,911,206.67 20,524,886.16 485,374,723.77 机器设备 541,787,023.84 16,347,976.61 13,578,623.01 544,556,377.44 运输设备 30,354,126.78 15,345,493.62 2,051,382.36 43,648,238.04 6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专用设备 398,056,193.87 162,738,603.19 1,208,233.18 559,586,563.88 二、累计折旧合计: 770,340,883.27 76,354,456.67 13,048,399.60 833,646,940.3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198,060,061.29 15,593,237.73 3,567,546.68 210,085,752.34 机器设备 296,930,981.72 37,120,725.47 8,131,781.11 325,919,926.08 运输设备 11,266,239.85 4,591,885.44 440,600.14 15,417,525.15 专用设备 264,083,600.41 19,048,608.03 908,471.67 282,223,736.77 三、固定资产净值合 661,844,864.48 221,043,280.09 83,369,181.78 799,518,962.79 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63,928,341.97 26,611,206.67 15,250,577.22 275,288,971.42 机器设备 244,856,042.12 16,347,976.61 44,296,936.84 216,907,081.89 运输设备 19,087,886.93 15,345,493.62 5,359,518.48 29,073,862.07 专用设备 133,972,593.46 162,738,603.19 18,462,149.24 278,249,047.41 四、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专用设备 五、固定资产净额合 661,844,864.48 238,343,280.09 100,669,181.78 799,518,962.79 计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63,928,341.97 43,911,206.67 32,550,577.21 275,288,971.43 机器设备 244,856,042.12 16,347,976.61 42,567,567.37 218,636,451.36 运输设备 19,087,886.93 15,345,493.62 6,202,667.66 28,230,712.89 专用设备 133,972,593.46 162,738,603.19 19,348,369.54 277,362,827.11 10、在建工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减值准 减值准 帐面余额 帐面净额 帐面余额 帐面净额 备 备 在建工程 86,875,160.10 86,875,160.10 229,035,985.45 229,035,985.45 (1)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预算 项目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数 数 微孔炭砖 8,158 60,922,941.18 19,556,630.30 80,479,571.48 长寿高炉炭砖煅 5,415 4,960,041.57 780,843.24 4,179,198.33 烧 长寿高炉炭砖高 5,422 17,911,955.13 903,996.53 18,815,951.66 温焙烧 配料混捏技改工 9,947 102,727,725.37 24,496,365.81 19,556,630.30 107,667,460.88 程 新型石墨化 4,465 3,860,000.00 3,860,000.00 6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二次焙烧及高压 9,756 3,795,582.44 10,775.30 3,806,357.74 浸渍 加工、锂电 30,924,204.84 446,061.50 13,921,959.35 17,448,306.99 机加组合机床 2,265,471.82 330,182.46 2,595,654.28 其他 1,668,063.10 37,352,868.12 32,625,342.60 6,395,588.62 合计 229,035,985.45 83,096,880.02 34,259,432.89 190,998,272.48 86,875,160.10 11、工程物资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专用工程设备 3,163,217.11 163,239.32 2,999,977.79 专用材料 1,022.60 325.00 697.60 合计 3,164,239.71 163,564.32 3,000,675.39 12、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累计减值准备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金额 1、土地使 235,266,330.11 11,443,123.32 223,823,206.79 用权 2、商标 14,946,964.00 2,423,832.00 12,523,132.00 3、非专利 83,332.95 83,332.95 技术 合计 250,296,627.06 13,950,288.27 236,346,338.79 本公司本年度对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及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合 并时,以其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相应调增期初无形资产原值 40,010,546.20 元,具体见“13.3 比较报表的调整过程”。 5.12.2 本公司期末无形资产不存在减值的状况,故未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12.3 本期无形资产减少中,因转让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股权相应减少土地使用权 3,819,203.94 元。 5.12.4 本公司期末无形资产中,用于抵押取得工行红古支行借款 20,000.00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原值 132,216,618.00 元,累计摊销额 3,696,836.30 元。 13、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说明: 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4,605,607.65 元 6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账面余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 项目 本期计提额 额 转回 转销 合计 额 一、坏账准备 65,669,898.68 7,405,473.59 3,935,383.95 3,935,383.95 69,139,988.32 二、存货跌价准备 5,243,291.19 264,549.59 800,000.00 800,000.00 4,707,840.78 三、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减值准备 四、持有至到期投 资减值准备 五、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六、投资性房地产 减值准备 七、固定资产减值 准备 八、工程物资减值 准备 九、在建工程减值 准备 十、生产性生物资 产减值准备 其中:成熟生产性 生物资产减值准 备 十一、油气资产减 值准备 十二、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 十三、商誉减值准 备 十四、其他 合计 70,913,189.87 7,670,023.18 0 4,735,383.95 4,735,383.95 73,847,829.10 15、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19,000,000.00 抵押借款 198,473,087.29 115,215,286.91 担保借款 259,034,393.61 582,670,140.63 信用借款 20,000,000.00 8,700,000.00 合计 496,507,480.90 706,585,427.54 6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 逾期借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利率 贷款资金 未按期偿还 预计还款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 用途 原因 期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6,900,000.00 7.67 资金紧张 都办事处 资金 展期 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龙泉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285,000.00 7.67 资金紧张 驿支行 资金 展期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 6,634,393.61 7.56 资金紧张 资金 展期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中国建设银行甘肃省分行 4,000,000.00 5.58 资金紧张 资金 展期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中国银行农泉驿支行 2,283,087.29 7.67 资金紧张 资金 展期 中国农业银行龙泉驿办事 补充流动 正在办理 1,405,000.00 10.98 资金紧张 处 资金 展期 合计 21,507,480.90 -- -- -- -- 16、应付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期末数 期初数 银行承兑汇票 143,243,948.26 79,687,186.27 合计 143,243,948.26 79,687,186.27 17、应付账款: (1)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2,801.36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624,258.70 1,302,144.62 合计 677,060.06 1,302,144.62 18、预收账款: (1)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19、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支付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24,130,934.52 111,410,094.66 111,653,375.02 23,887,654.16 二、职工福利费 17,324,716.13 1,847,032.95 12,152,978.25 7,018,770.83 三、社会保险费 24,715,561.91 27,078,901.00 18,780,180.01 33,014,282.90 1.医疗保险费 2,987,792.49 4,827,672.90 4,170,653.01 3,644,812.38 6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基本养老保险费 19,221,520.24 19,548,900.94 12,892,875.60 25,877,545.58 3.失业保险费 2,506,249.18 1,912,498.21 926,946.45 3,491,800.94 4.工伤保险费 709,846.86 709,784.86 62.00 5.生育保险费 79,982.09 79,920.09 62.00 四、住房公积金 9,174,234.54 4,685,310.60 1,307,406.00 12,552,139.14 五、其他 9,204,862.03 3,522,329.34 1,930,356.00 10,796,835.37 合计 84,550,309.13 148,543,668.55 145,824,295.28 87,269,682.40 20、应交税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计缴标准 本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产品销售收入 17%、13% 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 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供电服务按劳务收入的 17%、 增值税 -9,488,741.06 6,093,638.08 水暖服务按劳务收入的 13%的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并按 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相应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纳增值 税。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围的服务收入的规定比例计算缴 营业税 31,095.31 30,717.31 纳。 所得税 21,060,638.58 16,774,327.94 所得税率为应纳税所得额的 33%。 个人所得税 630,575.59 2,092.28 城建税 3,427,629.39 663,093.04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税税额的 7%计提。 房产税 -904,397.14 2,187,157.98 土地使用税 283,264.77 164,881.75 契税 3,046,223.00 教育费附加 2,645,550.50 1,403,631.40 印花税 314,948.12 其他 479,952.83 1,076,423.79 合计 18,480,516.89 31,442,186.57 -- 21、应付股利: 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股利余额为 2,429,272.20 元,其中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应 付少数股东股利 1,983,398.15 元,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应付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股利 445,874.05 元。 22、其他应付款: (1) 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4,618,923.82 67,986,288.13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143,686,438.84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3,500,000.00 合计 201,805,362.66 67,986,288.13 6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3、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216,500,000.00 担保借款 16,000,000.00 信用借款 64,850,000.00 27,188,479.14 合计 281,350,000.00 43,188,479.14 (2) 长期借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利率(%) 本币金额 本币金额 信用借款 2007 年 11 月 1 日 2010 年 10 月 30 日 7.56 34,850,000.00 信用借款 2007 年 11 月 1 日 2009 年 10 月 30 日 7.56 30,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7 年 12 月 28 日 2010 年 12 月 27 日 7.83 31,500,000.00 抵押借款 2007 年 7 月 10 日 2010 年 7 月 9 日 6.75 185,000,000.00 担保借款 16,000,000.00 信用借款 27,188,479.14 合计 -- -- -- 281,350,000.00 43,188,479.14 24、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结转数 期末数 烟尘治理 700,000.00 700,000.00 环保治理专项资金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800,000.00 800,000.00 25、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说明: (1)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余额 32,256,638.60 元。 (2)本公司对抚顺炭素有限公司、合肥炭素有限公司、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合 并,公允价值高于计税基础的金额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债。 (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系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公司、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高于成本的金额形成递延所得税负债。 26、股本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新 送 其 数量 比例(%) 公积金转股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股 他 股份总数 200,000,000 1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400,000,000 100.00 6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本期股本增加系根据公司 2006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公司以资本公积向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每 10 股定向转增 10 股,向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12.096 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注册资本人民币增加 20,000 万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为 2007 年 1 月 23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 。 27、资本公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资本溢价(股本溢 453,079,073.75 203,364,953.70 249,714,120.05 价) 其他资本公积 74,610.73 3,812,821.61 3,887,432.34 合计 453,153,684.48 3,812,821.61 203,364,953.70 253,601,552.39 (1)本公司本年度资本公积减少 203,364,953.70 元,其中公司 2006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审议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转增股本 200,000,000.00;抚顺炭素本期通过同一控制企业合并方式收 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股权,期初合并时因抵消股东权益形成资本公积 3,364,953.70 元,本期 收购完成后减少资本公积 3,364,953.70 元。 (2)本年度资本公积增加系本公司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公司对持有的交通银行股权按公允价值计量,本 公司按持股比例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28、盈余公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2,144,902.65 3,505,564.26 25,650,466.91 合计 22,144,902.65 3,505,564.26 25,650,466.91 2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 年初未分配利润(2006 年期 -85,799,182.63 - 末数) 调整 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 31,154,430.21 - 调减-)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85,799,182.63 - 加:本期净利润 102,163,061.4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505,564.26 期末未分配利润 12,858,314.55 - 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合计 31,154,430.21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 31,154,430.21 元。 6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0、营业收入 (1) 营业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主营业务收入 1,585,825,432.39 474,088,297.95 其他业务收入 79,914,894.65 3,483,575.49 合计 1,665,740,327.04 477,571,873.44 (2) 主营业务(分行业)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行业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合计 1,585,825,432.39 1,151,955,162.81 474,088,297.95 440,636,412.94 (3) 主营业务(分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产品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石墨电极 1,329,320,291.27 1,008,717,579.07 359,997,305.20 323,486,165.12 炭新材料 256,505,141.12 143,237,583.75 114,090,992.75 117,150,247.82 合计 1,585,825,432.39 1,151,955,162.81 474,088,297.95 440,636,412.94 (4) 主营业务(分地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合计 1,585,825,432.39 1,151,955,162.81 474,088,297.95 440,636,412.94 31、营业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计缴标准 按照属营业税征缴范 营业税 500.00 23,817.65 围的服务收入的规定 比例计算缴纳。 按应交增值税、营业 城建税 6,815,952.34 1,503,893.36 税税额的 7%计提。 教育费附加 3,142,296.43 655,664.53 合计 9,958,748.77 2,183,375.54 -- 3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24,161.00 231,724.35 合计 24,161.00 231,724.35 6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3、投资收益 (1) 会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增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52,860.00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371,505.83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342,988.31 582,432.8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它 合计 2,767,354.14 582,432.86 34、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一、坏账损失 7,405,473.59 -62,226,475.77 二、存货跌价损失 264,549.59 -13,670,752.56 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四、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五、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六、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七、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八、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九、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十、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十一、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十二、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十三、商誉减值损失 十四、其他 合计 7,670,023.18 -75,897,228.33 35、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6,281,510.98 2,450,462.7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6,281,510.98 2,450,462.76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11,581,883.17 7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罚款、赔款收入 50,584.00 56,618.13 其他 2,640,016.11 5,701,716.22 合计 20,553,994.26 8,208,797.11 36、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4,229,743.88 16,124.0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229,743.88 16,124.05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1,917,962.36 罚没支出 644,598.58 7,883.63 其他 7,551,325.81 445,580.18 合计 14,343,630.63 469,587.86 37、所得税费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当期所得税 23,698,664.57 354,930.72 递延所得税 4,797,369.54 3,409,541.15 合计 28,496,034.11 3,764,471.87 38、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 本公司 2007 年 1 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详见附注 6.30 之说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规定,按照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 2007 年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200,000,000.00+200,000,000.00 =400,000,000.00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102,163,061.44÷400,000,000.00=0.2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96,302,252.60÷400,000,000.00=0.2408 2006 年度发行在外的调整后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为 400,000,000.00 股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9,999,274.05÷400,000,000.00=0.02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当期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3,822,327.28÷400,000,000.00=0.0096 本公司不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故不需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7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利息收入 1,322,798.55 罚没等收入 303,894.31 政府补助 4,686,705.80 收到的关联方及其他单位往来款 232,690,000.00 其他 835,185.43 合计 239,838,584.09 4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办公费 3,887,663.84 差旅费 6,557,461.42 业务招待费 5,507,921.55 运杂费 32,806,659.42 包装费 23,419,421.67 修理费 3,507,383.46 物料消耗等杂费 7,761,440.53 水电费 5,675,246.06 销售大包费 22,772,049.42 劳务费 4,740,687.31 现金捐赠支出 6,413,000.00 营业外收支其他项目 4,393,379.81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贴现息等 2,602,545.76 支付的关联方及其他单位往来款 20,051,653.99 票据保证金 107,155,799.52 其他 3,343,988.10 合计 260,596,301.86 4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26,920,618.16 7,921,845.55 加:资产减值准备 7,670,023.18 -75,897,228.3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76,354,456.67 31,372,301.57 旧 7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无形资产摊销 10,205,572.37 820,059.6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7,662.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5,972,600.78 -2,434,338.71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3,929,617.2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4,161.00 -231,724.35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67,776,625.85 50,764,625.83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767,354.14 -582,432.8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550,023.07 3,409,541.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1,725,709.25 75,235.3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04,822,034.78 48,479,056.8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2,266,188.37 198,381,206.5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3,499,190.04 48,878,513.73 其他 -7,205,370.36 -5,501,843.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122,707.94 305,482,480.1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2,070,207.00 108,949,899.9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08,949,899.97 22,948,595.1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79,692.97 86,001,304.83 (七)母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人民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现金: 15,255.79 11,208.38 银行存款: 4,156,246.23 10,841,440.21 其他货币资金: 73,106,201.61 合计 77,277,703.63 10,852,648.59 2、应收账款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计提: 7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 193,446,555.70 80.05 3,259,401.34 115,191,992.76 70.05 5,171,386.21 以内 一至 16,392,096.06 6.78 1,639,209.61 31,520,528.90 19.17 3,015,157.66 二年 二至 18,822,008.57 7.79 7,390,133.74 1,551,149.14 0.94 465,344.74 三年 三年 13,001,737.49 5.38 6,500,868.75 16,178,900.66 9.84 10,973,903.70 以上 合计 241,662,397.82 100.00 18,789,613.44 164,442,571.46 100.00 19,625,792.31 (2) 本报告期应收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3、其他应收款 (1) 期末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项计提: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其他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内 30,797,786.55 82.53 1,539,889.33 25,063,369.02 78.92 1,242,157.07 一至二年 2,389,832.17 6.40 238,983.22 3,229,927.83 10.17 322,992.78 二至三年 676,514.35 1.81 202,954.31 951,422.09 3.00 285,426.63 三年以上 3,453,234.95 9.26 1,726,617.48 2,513,629.62 7.91 1,256,814.81 合计 37,317,368.02 100.00 3,708,444.34 31,758,348.56 100.00 3,107,391.29 4、预付账款 (1) 本报告期预付账款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1)按成本法核算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减值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余额 增减变动 期末余额 准备 兰州炭素进出口有 7,618,409.00 限公司 三门峡龙新炭素有 30,000,000.00 30,000,000.00 30,000,000.00 限公司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 32,008,530.00 32,008,530.00 32,008,530.00 7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医疗器械研究 2,000,000.00 所有限公司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 1,360,000.00 1,360,000.00 1,360,000.00 有限公司 青岛龙德炭素材料 26,728,115.00 26,728,115.00 -26,728,115.00 有限公司 宁夏石嘴山龙原炭 1,820,000.00 1,820,000.00 1,820,000.00 素有限公司 兰州龙升炭素新材 1,400,535.10 1,400,535.10 1,400,535.10 料科技有限公司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 159,874,700.00 159,874,721.44 159,874,721.44 公司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 86,106,900.00 86,106,928.77 86,106,928.77 公司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 35,282,500.00 35,282,449.79 -1,120,276.85 34,162,172.94 有限公司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 68,000,000.00 64,173,106.60 64,173,106.60 有限公司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 9,269,245.00 9,269,245.00 9,269,245.00 公司 5、应付账款: (1) 本报告期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6、预收账款: (1) 本报告期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7、其他应付款: (1) 本报告期其他应付款中无应付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或关联方的款项。 8、资本公积: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初数 母公司本期增加 母公司本期减少 期末数 合计 449,714,120.05 245,887,226.65 9、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提取或分配比例 调整前 年初未分配利润(2006 年期 -72,818,490.31 - 末数) 调整后 年初未分配利润 -72,818,490.3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31,550,078.37 - 7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0、投资收益 (1) 按投资单位分项列示投资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本期与上期增减变动的原因 股权转让收益 -228,115.00 合计 -228,115.00 - (2) 会计报表中的投资收益项目增加: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228,115.00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取得的投资收益 其它 合计 -228,115.00 1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7,874,132.94 14,889,776.94 加:资产减值准备 -57,385.02 -76,623,116.27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 29,488,074.09 27,487,049.71 旧 无形资产摊销 2,971,159.92 725,676.3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 -5,680,249.45 -2,266,066.44 益以“-”号填列)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9,747,614.00 47,238,858.31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8,115.00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6,968,438.71 3,589,468.15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26,819,547.86 19,588,828.2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82,420,339.14 208,785,312.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81,519,496.74 69,031,291.27 其他 -7,205,370.36 -17,517.0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6,614,139.57 312,429,561.6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76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331,892.34 53,096.43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3,096.43 403,424.8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6,278,795.91 -350,328.40 (八)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本企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对本 母公司名 业务 业最 组织机构代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企业的持股 企业的表决 称 性质 终控 码 比例(%) 权比例(%) 制方 辽宁方大 抚顺市望花 有限 集团实业 区和平路西 10,000.00 51.62 51.62 71965639-3 责任 有限公司 段 47 号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持股比例 表决权 组织机构代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 比例(%) 码 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 有限责任 6,800.00 100.00 100.00 66052061-8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抚顺 有限责任 6,326.00 65.54 65.54 73875385-0 合肥炭素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合肥 有限责任 5,000.00 52.11 52.11 14923150-1 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成都 股份有限 6,500.00 35.39 35.39 20224637-5 兰州海诚工程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有限责任 2,500.00 60.00 60.00 76771010-4 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公司 甘肃兰州 有限责任 1,269.84 60.00 60.00 22434680-1 河南三门 三门峡龙新炭素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 5,000.00 60.00 60.00 75711768-1 峡 上海方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 上海 有限责任 4,000.00 100.00 100.00 74728981-8 公司 上海医疗器械研究所有限公 上海 有限责任 300.00 66.67 66.67 75758919-5 司 青岛龙诚电源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青岛 有限责任 160.00 85.00 85.00 75379764-0 宁夏石嘴山龙原炭素有限公 宁夏石嘴 有限责任 350.00 52.00 52.00 75080947-4 司 山 兰州龙升炭素新材料科技有 甘肃兰州 有限责任 300.00 54.70 54.70 77342699-4 限公司 7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本企业的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组织机构代码 抚顺市兰岭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抚顺明抚经贸有限公司 其他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抚顺方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清原满族自治县莱河方大运输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4、关联交易情况 (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沈阳炼焦煤气 汽焦 市场定价 707,688.36 0.04 有限公司 辽宁方大集团 煤 市场定价 742,032.68 0.06 实业有限公司 沈阳炼焦煤气 焦粒 市场定价 184,373.33 0.09 有限公司 兰州海诚工程 备品备 市场定价 470,803.00 9.99 有限公司 件 兰州海诚工程 包装箱 市场定价 6,273,590.31 96.88 有限公司 兰州海诚工程 劳务 市场定价 2,795,929.99 50.16 有限公司 兰州海诚工程 其他 市场定价 183,348.71 16.96 有限公司 (2)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方 占同类交易金额 占同类交易金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的比例(%) 额的比例(%) 抚顺莱河矿 焦炭 市场定价 323,364.10 100.00 业有限公司 兰州海诚工 提供劳 市场定价 80,304.00 76.25 程有限公司 务 兰州海诚工 销售材 市场定价 46,373.74 53.80 程有限公司 料 兰州海诚工 水电费 市场定价 423,142.79 45.03 程有限公司 7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 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担保方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履行 完毕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2007 年 12 月 4 日 其持有的对本公司 1000 万股 股份有限公司(开具 100,000,000.00 —2008 年 6 月 24 否 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承兑汇票) 日 2008 年 12 月 2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93,900,000.00 日—2010 年 12 月 否 股份有限公司 20 日 2008 年 9 月 23 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15,000,000.00 —2010 年 9 月 23 否 司 日 2008 年 10 月 20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日—2010 年 10 月 否 司 20 日 2008 年 11 月 10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20,000,000.00 日—2010 年 11 月 否 司 10 日 2008 年 11 月 25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10,000,000.00 日—2010 年 11 月 否 司 25 日 2008 年 6 月 19 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12,000,000.00 —2010 年 6 月 19 否 司 日 2008 年 4 月 15 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6,000,000.00 —2010 年 4 月 15 否 司 日 2008 年 9 月 25 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10 年 9 月 25 否 司 日 2005 年 3 月 11 日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 6,634,393.61 —2007 年 3 月 11 否 公司 公司 日 2006 年 12 月 3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 兰州炭素进出口有限 4,000,000.00 日—2008 年 12 月 否 公司 公司 30 日 2007 年 12 月 23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12,000,000.00 日—2008 年 6 月 否 司(承兑汇票) 23 日 2007 年 7 月 9 日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10,850,000.00 —2008 年 1 月 9 否 司(开具承兑汇票) 日 2007 年 10 月 22 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24,000,000.00 日—2008 年 4 月 否 司(开具承兑汇票) 22 日 7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5、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关联方 期末金额 期初金额 应收票据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4,600,000.00 应收账款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116,718.20 其他应收款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7,758,641.19 其他应付款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445,874.05 应付账款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2,801.36 应付账款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624,258.70 1,302,144.62 其他应付款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54,618,923.82 67,986,288.13 其他应付款 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212,686,438.84 其他应付款 沈阳炼焦煤气有限公司 3,500,000.00 (九)股份支付: 无 (十)或有事项: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及其财务影响: 对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担保系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7 日贷款 100,000,000.00 元、2004 年 12 月 10 日贷款 100,000,000.00 元,该两笔借款分期偿还,本公司对上 述两笔贷款提供担保。三门峡惠能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陕县热电厂共同为上述贷款提供了反担保。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除上述或有事项外,本公司无需其他说明之或有事项。 (十一)承诺事项: 无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到期未偿还的银行借款本金 49,507,480.90 元,欠息 18,462,996.59 元,均为公司子公司的银行借款,经与各债权银行协商,展期手续等相关事项正在协 商中。 除上述事项外,本公司截止 2008 年 1 月 20 日无其他需说明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11.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本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11.2 债务重组 11.2.1 本公司作为债务人参与的债务重组 11.2.1.1 本期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书》,并经中国银行总行 批准,免除本公司欠息 7,205,370.36 元,具体见“其他重大事项 11.5 涉及诉讼事项”。 11.2.1.2 本公司本期与部分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对本公司欠付款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重组 债权帐面价值为 6,015,093.49 元,累计形成债务重组利得 4,376,512.81 元。 11.2.2 本公司作为债权人参与的债务重组 11.2.2.1 本公司本期与部分债务人达成协议,对本公司应收款项进行不同程度的减免形成债务重组损 8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失 1,917,962.36 元。 11.3 2007 年 10 月 9 日,经公司 200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股票 16,000.00—26,800.00 万股(含 26,800.00 万股),特定对象数量不超过十家,其中辽宁 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所持有的抚顺莱河矿业有限公司 97.99%的股权认购不超过 124,674,220 股, 差额部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外的不超过九家机构投资者以现金认 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1.4 股权收购及转让 11.4.1 2007 年 4 月 20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通过,投资设立北京方大炭素科技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 135 万元,占注册资本 45%;辽宁方大 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投资 1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方威先生投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5%;2007 年 7 月 9 日,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向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2,925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共投资 3,060 万元,占该公司的注册资本的 45%;2007 年 10 月 9 日,经 公司 2007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方威先生持有 的北京方大炭素科技有限公司 40.00%、15.00%的股权,股权收购价款共计 3,740 万元,北京方大炭素 科技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11.4.2 根据本公司之子公司-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与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2007 年 9 月 3 日签 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抚顺炭素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辽宁方大集团 国贸有限公司 60%股权,股权收购价款为 300 万元,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抚顺炭素有限 责任公司成为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 11.4.3 2007 年 11 月 5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将持有青岛龙德炭 素材料有限公司 90% 的股权转让给沈阳国盛防腐保温有限公司,股权转让价款 2,650 万元,股权过户 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11.5 涉及诉讼事项 11.5.1 2006 年 11 月 28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 “中行甘肃省分行”) 就借款合同一案对本公司提起诉讼,2007 年 11 月 6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签署了《执行 和解协议书》。根据该合同约定,本公司承诺在 2010 年 10 月 31 日前按月分期偿还贷款本金 8,885 万元;中国银行甘肃省分行上报中国银行总行予以免除本协议生效前本公司所欠的包括加息、罚息在 内的全部利息,经中国银行总行以中银执文[2007]146 号文《关于对你行减免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表外应收未收利息方案的批复》批准,免除本公司欠息 7,205,370.36 元。 11.5.2 2006 年 7 月 19 日新疆伯润升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伯润升公司”)就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对本公司提起诉讼,该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完毕后出具(2006)乌中 民二初字第 68 号民事判决书,判本公司偿付伯润升公司货款 4,556,103.30 元,利息 133,266.02 元, 并对本公司部分银行存款帐户予以冻结。截至 2007 年 11 月 22 日,本公司已经按照上述判决书判定的 金额向债权人全部偿付了欠款。 11.5.3 本公司为原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 56,954,687.67 元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原 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13,993,002.24 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原甘肃省铝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职工个人住房贷款 14,030,504.00 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根据全国企业 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2006]21 号《关于下达九江船用机械厂等 201 户企业破产 项目的通知》,甘肃省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经国务院同意,由全国破产领导小组批准列入国家 政策性破产正式计划。根据甘肃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甘国资改组函 [2007]65 号《关于原海龙科技公司对原甘铝公司担保贷款有关情况的复函》,原甘肃省铝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政策性破产已终结,原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在甘铝公司破产前已注销。原甘铝公 司在政策性破产时,已将农行贷款共 30,993,506.24 元归还,本公司担保责任已自动解除;根据兰州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出具的(2007)兰法民二初字第 00167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不 再承担原甘肃万轩铝业发展有限公司欠交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27,440,950.12 元和美元 1,209,220.70 元及利息的担保责任;该判决书表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2 月 5 日终结了甘铝集团破产程 序,工商银行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六个月内未向本公司提出承担保证责任,故本公司对工商银行 1,550 万元的借款担保责任自动解除。 11.6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已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向兰州海龙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81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现重组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达了《立案调查通知书》,决定对兰州海龙新材 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重组更名为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 进行立案调查。本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2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字[2008]第 1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通知公司原海龙科技虚假陈述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审理终结,对原海龙科技罚款 30 万元,并对原 海龙科技时任董事会成员进行警告和罚款。 11.7 其他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内无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四)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编 2007 年报披露 2006 年报原披 项目名称 差异 原因说明 号 数 露数 1、资本公积增加 3,364,953.70 元,原因系本 期抚顺炭素有限公司通过同 一控制企业合并方式收购辽 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该公司期初净资 2006 年 12 月 31 产中本公司享有部分调增资 568,244,015.5 557,602,103.3 10,641,912.2 日股东权益(原 本公积; 5 1 4 会计准则) 2、未分配利润增加 7,276,958.54 元,系本公司 对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 司因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合并, 对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 产的份额的部分调增期初未 分配 7,276,958.54 元。 长期股权投资差 1 额 其中: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形成 的长期股权投资 差额 其他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 期股权投资贷方 差额 拟以公允价值模 2 式计量的投资性 房地产 因预计资产弃置 3 费用应补提的以 前年度折旧等 符合预计负债确 4 认条件的辞退补 偿 5 股份支付 8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符合预计负债确 6 认条件的重组义 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商誉 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 则计提的商誉减 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按照新准则对股票等权益投 8 期损益的金融资 213,500.00 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调增股 产以及可供出售 东权益 213,500.00 元 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且其变动计入当 9 期损益的金融负 债 金融工具分拆增 10 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按照新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 资产以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累 12 所得税 21,041,888.95 计调增股东权益 21,041,888.95 元 根据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在所 242,330,822.8 有者权益类单独列示少数股 13 少数股东权益 2 东权益。将原报表少数股东权 益调到股东权益里,调增股东 权益242,330,822.82 元 B 股、H 股等上市 14 公司特别追溯调 整 15 其他 2007 年 1 月 1 日 831,830,227.3 557,602,103.3 274,228,124. 股东权益(新会 2 1 01 计准则) (十五)补充资料: 83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 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 加权平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 薄 均 益 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4.76 15.91 0.25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 13.91 15.00 0.2408 净利润 2、年初所有者权益调节及修正表 项目 影响金额 调节原因 股本 本公司于 2005 年投资成立兰州龙升炭素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 立初期投资成本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增加了资本公 积 240,512.90 元,该部分追溯调整后调减资本公积 240,512.90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240,512.90 元。本公司上期自兰州炭素 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了上海龙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上海 方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37.50%、青岛龙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10% 的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在原会计制 资本公积 846,115.90 度下增加了资本公积 2,278,324.90 元,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 定,该部分在编制合并报表时调整为营业外收入。本期抚顺炭素 有限公司自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 限公司 60%的股权,该企业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因此 自期初将辽宁方大集团国贸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该公司期初 净资产中本公司享有部分调增资本公积 3,364,953.70 元,调增少 数股东权益 2,243,302.47 元。 本公司期初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中,在编制合 并报表时将本公司享有的部分 103,244.92 元进行补提,按照新准 盈余公积 -103,244.92 则规定该部分不再补提,故调减期初盈余公积 103,244.92 元,调 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103,244.92 元。 本公司以及各子公司因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确认了部分递延所 得税资产,累计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21,041,888.95 元;另外部 分科目因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相应调减期初未 分配利润 59,088.90 元。本公司对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因 未分配利润 31,154,430.21 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合并,对投资成本小于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的 部分调增期初未分配 6,101,468.68 元。本公司子公司上海方大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因对权益投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累计调增期初 未分配利润 167,686.87 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 31,897,301.19 东权益合计 本公司于 2006 年底收购抚顺炭素、合肥炭素以及成都蓉光炭素股 权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编制期初合并报表时,对三 家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合并,累计调增固定资产 少数股东权益 55,477,417.28 108,200,502.55 元,无形资产 40,010,546.20 元,对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公允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的部分,确认了递延所得税负 债 41,961,165.69 元,相应调增少数股东权益 50,278,796.98 元。 84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各子公司因实行新企业会计准则,累计调增递延所得税资 产 9,905,544.91 元,相应调增少数股东权益 4,282,350.81 元; 另外,部分科目因重分类至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坏账准备,相应调 减少数股东权益 46,641.09 元。成都蓉光炭素股份有限公司子公 司成都高纯石墨公司期初超额亏损,在编制 2006 年度合并报表时 按持股比例确认了少数股东权益。由于成都高纯石墨公司的章程 中未明确超额亏损部分的承担责任,本期在编制期初合并报表时 将该部分超额亏损全部由成都蓉光炭素股份公司承担,相应调减 少数股东权益 1,280,391.89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1,280,391.89 元。 3、2006 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2006 年度净利润(原会计准则) 5,404,087.00 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合计数 2,517,758.55 其中: 资产减值损失 104,186.0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31,724.35 投资收益 -35,091.57 营业外收入 5,701,716.22 所得税费用 -3,484,776.49 2006 年度净利润(新会计准则) 7,921,845.55 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信息 其他项目影响数合计 8,058,013.15 其中: 资产减值损失 8,758,340.00 管理费用 -107,062.95 营业外收入 -593,263.90 2006 年度模拟净利润 15,979,858.70 85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载有北京五联方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董事长:闫奎兴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 月 22 日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