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000625)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PhantomHaven 上传于 2004-04-08 06:38
证券简称:000625(200625) 证券代码: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04—07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4 年 3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实物资产增
资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的议案、关于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的议案,现
对相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于以实物资产增资南京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长安”)的说
明
⒈南京长安基本情况
南京长安是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股权结构如下:
本公司 41.92%
南京东驰 36.67%
其他中小股东 21.41%
按照有关法律文件,其他中小股东持有的 21.41%的股份委托本公司管理并行使投
票权,本公司是南京长安的实际控制人。
2003 年,南京长安生产汽车 38,437 辆,销售汽车 43,063 辆,实现销售收入
100,854 万元,实现净利润-10,795 万元。
⒉以实物资产增资南京长安概述
为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强化公司东扩战略行动,按照公司‘3337’战略规划,公
司将加快南京生产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南京长安的控制权,尽快将南京基地培养
为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公司拟将购买取得的实物资产经评估后以增资方式投入南京
长安,增资资产明细如下:
南京溧水县永阳镇毓秀路 85 号 990 亩土地的使用权 评估值 12,818 万元
固定资产 评估值 17,363 万元
合 计 30,181 万元
该增资事项已经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⒊增资南京长安对公司的影响
预计增资完成后,本公司持有的股权上升为 71.05%,南京东驰所持股份下降为
18.28%,其他中小股东所持股份下降为 10.67%,本公司拥有对南京长安的绝对控制权。
1
2003 年,由于国家对平头面包车销售的限制,南京长安对平头面包车降价促销以
及加大对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等原因导致亏损。2004 年,南京长安将生产销售新车型
“长安镭蒙”,预计其生产经营状况将持续好转,因此增资南京长安将有利于公司加
快南京基地的建设,提高南京长安生产规模和竞争能力,形成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
为顺利实现公司“3337”战略规划起积极的推动作用,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备查文件: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⒉江苏仁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报告书(苏仁评报字(2004)第 009 号)
二、关于与长安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说明
⒈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长安集团签订<土地使用权租
赁补充协议>的议案》。长安集团持有公司 57.77%的股权,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对本
公司具有实质性的控制地位。根据有关规定公司与长安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
易。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公司与长安集团签署了相关
协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
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⒉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涉及的关联法人为长安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⑴成立日期:1996 年 10 月 28 日
⑵注册资本:740,000,000 元
⑶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260 号
⑷法定代表人:尹家绪
⑸经济性质:国有独资公司
⑹企业组织形式:集团公司
⑺历史沿革:长安集团隶属于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1995 年由长安机器制造厂
和江陵机器制造厂合并组建而成,为中国特大型“军民结合”型工业企业、机电产品
出口企业、全国工业企业 500 强、重庆市工业企业 50 强。
⑻主营业务:制造、开发、销售长安系列汽车及零部件,制造、销售民用枪支,
弹药,普通机械,模具,工具等。
⑼主要出资人情况: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出资 100%。
⑽最近一期财务状况: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为 3.4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
2
期末的净资产为 16.67 亿元。
⒊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的土地向长安集团租赁使用。按照与长安集团签署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协
议》,公司自创立以来租赁的土地面积为 282,352 平方米,租赁价格为 10 元/平方米
年。近年,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公司租赁的土地面积迅速增加。2003 年租赁
面积增加至 405,152 平方米。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长安集团签署了
《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
。
⒋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⑴签署协议的各方法定名称
①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②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⑵交易协议的签署
本次交易的协议于 2004 年 3 月 16 日在重庆签署。
⑶交易标的和金额
本次交易标的为公司向长安集团租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由 282,352 平方米调整
为 405,152 平方米,增加租赁土地面积 122,800 平方米,年租金为 10 元/平方米。
⑷交易结算方式
按季结算。
⑸交易定价条件
按市场价格定价。
⑹交易生效条件
以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后开始生效。
⒌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和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⑴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为保证正常经营,公司 2003 年向长安集团租赁的
土地面积增加至 405,152 平方米。为明确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与长安集团签
署了《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
,这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⑵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影响
公司向长安集团租用的土地使用权面积调整为 405,152 平方米,增加租赁土地面
积 122,800 平方米,价格为每平方米人民币 10 元,公司每年应向长安集团增加支付
3
租金人民币 1,228,000 元,合计支付租金人民币 4,051,520 元。
董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变动金额较小,对公司的每股收益影响较小。
⒍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以上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其
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⒎备查文件目录
⑴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⑵公司与长安集团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补充协议》
⑶独立董事意见函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4 年 4 月 7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