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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600876)2005年年度报告

汽水味星河 上传于 2006-04-26 05:06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五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及目录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财务报告分别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 制度编制(「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制度」),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向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也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宝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曹明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财 务部部长王洪涛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录 一、 重要提示及目录 1页 二、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页 三、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页 四、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7页 五、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10 页 六、 公司治理结构 14 页 七、 企业管治报告 15 页 八、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0 页 九、 董事会报告 21 页 十、 监事会报告 30 页 十一、重要事项 32 页 十二、财务报告 42 页 十三、报告期内会计账项变动超过 30%的因素分析 187 页 十四、备查文件 188 页 1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中国浮法平板玻璃的最大生产厂家之一,主要从事浮法平板 玻璃及二次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本集团」)拥有浮法玻璃生产线九条, 可以同时生产各种不同厚度、尺寸和颜色的浮法平板玻璃,平板玻璃的厚度从 0.55mm 到 25mm,最大尺寸 3000MM×6000MM,有无色、茶色、蓝色、绿色等,它们被广泛用于建筑及电子行业。本公司还拥有具较强加 工能力的加工玻璃生产线,生产出的平、弯钢化和平、弯夹层等加工玻璃可作为各类车辆的窗玻璃、高层建筑的 玻璃墙幕、工艺以及家俱用玻璃等。本公司现已成为以"洛阳浮法玻璃工艺"技术和产品为主导、科技水平先进、 检测手段完备、经济实力雄厚的现代化大型企业,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批准获取中外合资企业之地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洛玻集团」 )其前身为创立于一九五八 年的洛阳玻璃厂,中国第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于一九七一年在这里诞生,该浮法工艺被中国科学技术委员会命名 为「洛阳浮法玻璃工艺」,并获国家金质发明奖。洛玻集团为中国五十家特大型企业之一,以洛玻集团为核心的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系首批五十五家企业集团之一,也是中国二十二家计划单列集团之一,一九九四年,洛玻 集团经过改制重组,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并成为第二批二十二家获中国政府批准到海外上市的国有企业之一, 本 公司于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香港发行 25,000 万 H 股,并于同年七月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 所」)挂牌上市。一九九五年九月,本公司又在成功国内发行 5,000 万 A 股,并于同年十月三十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上市。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LYG) 2、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宝瑛 3、公司董事会秘书:曹明春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86-379-63908588、63908856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bdms@clfg.com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 邮政编码:47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lfg.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香港经济日报》、 《虎报》(英文) 公司登载年度报告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A 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H 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7、公司首次注册日期.地点 1995 年 4 月 6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8、公司变更注册日期.地点 1995 年 4 月 1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1996 年 8 月 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回)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豫洛总字 000327 10、税务登记号码 41030300100100027 2 11、核数师 中国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邮编:100738 国际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八楼 12、法律顾问 中国法律顾问 河南九都律师事务所 中国河南省洛阳市中州东路 550 号 香港法律顾问 李伟斌律师行 香港中环环球大厦二十一楼 13、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4、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901-5 室 3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5 年 2004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03 年 减(%)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元) 1,031,859 1,133,886 (9.00) 978,846 利润总额(人民币千元) 3,488 57,332 (93.92) (340,218) 净利润/(亏损)(人民币千元) 4,953 46,102 (89.26) (342,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利润(人民 (87,254) 33,323 (361.84) (338,274) 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千 153,464 154,457 (0.64) 120,242 元) 2005 年末 200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3 年末 增减(%) 总资产(人民币千元) 2,598,919 2,184,140 18.99 2,323,65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人民币千 951,080 935,562 1.66 875,920 元) 2、 主要财务指标(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2005年 2004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3年 每股收益/(亏 0.01 0.07 (85.71) (0.49) 损)(人民币元) 净资产收益率/ (89.45) 0.52 4.93 (39.10) (损失)率(%)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为基础计算的 (9.17) 3.56 (357.58) (38.62) 净资产收益率/ (损失)(%) 每股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 0.22 0.22 0 0.17 量净额 2005 年末 2004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增减(%) 2003 年末 每股净资产 1.36 1.34 1.49 1.25 (元) 调整后的每股 0.93 0.88 1.49 0.61 净资产(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人民币千元) 营业外收入 1,637 营业外支出 (2,961) 补贴收入 13,483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600 以前年度计提的坏帐准备转回 45,148 以前年度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转回 34,300 4 (二)本集团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5 年 2004 年 本年比上 2003 年 年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1,031,859 1,133,886 (9.00) 978,846 利润总额 3,488 57,332 (93.92) (340,218) 净利润/(亏损) 4,953 46,102 (89.26) (342,51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利润 (87,254) 33,323 (361.84) (338,274) 每股收益/(亏损)(摊薄) 0.01 0.07 (85.71) (0.49) 每股收益/(亏损)((加权) 0.01 0.07 (85.71) (0.49) 净资产收益率(%)) 0.52 4.93 (89.45) (39.1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利润为基 (9.17) 3.56 (357.58) (38.62) 础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亏损)/利润为基 (9.17) 3.56 (357.58) (38.62) 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464 154,457 (0.64) 120,24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22 0.22 0 0.17 本年末比 上年末增 2005 年末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减(%) 总资产 2,598,919 2,184,140 18.99 2,323,655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951,080 935,562 1.66 875,920 每股净资产(摊薄) 1.36 1.34 1.49 1.25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3 0.88 5.67 0.61 2、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二零零五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9.63 9.63 0.13 0.13 营业亏损 (2.70) (2.70) (0.04) (0.04) 净利润 0.52 0.52 0.01 0.0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9.17) (9.17) (0.12) (0.12) 的净亏损 二零零四年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7.68 27.68 0.37 0.37 营业利润 4.49 4.49 0.06 0.06 净利润 4.93 4.93 0.07 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3.56 3.56 0.05 0.05 的净利润 5 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累计亏损 股东权益合计 (千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期初数 700,000 984,068 225,151 55,591 (973,657) 935,562 本期增加 - 10,586 233 78 4,953 15,772 本期减少 - - (21) (7) (233) (254) 期末数 700,000 994,654 225,363 55,662 (968,937) 951,080 变动原因:1、由于债务豁免、股权投资准备导致资本公积增加 10586 千元。 2、由于利润分配、出售子公司导致盈余公积净增加 212 千元。 4、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单位:人民币千元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营业额 1,028,976 1,128,554 975,816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亏损) 9,664 61,740 (340,021) 总资产 2,515,297 2,097,603 2,234,918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862,366 851,216 789,476 每股收益/(亏损)(基本及全面摊薄后) 0.01 0.09 (0.486) 每股净资产 1.23 1.22 1.13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 1.12 7.25 (43.07) 注:盈利及其他财务指标的计算是按年度内股份数 700,000,000 计算的。 (三)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 见本报告之财务报告。 6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 变动前 变动后 发行新 公 积 金 小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数量 比例 股 转股 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 400,000,000 400,000,000 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 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50,000,000 5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 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 250,000,000 250,000,000 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700,000,000 700,000,000 4.2 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本报告期末前三年,公司未有增发新股、配售股份等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2)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除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外,已没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 4.3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拥有股东 22996 户,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 1 股东总数 户,A 股股东 22911 户和 H 股股东 84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非流通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中国洛阳浮法 国有股东 57.14% 400,000,000 400,000,000 无 玻璃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7 香港中央结算 外资股东 35.28% 246,954,998 0 未知 (代理人)有 限公司 HSBC 外资股东 0.081% 570,000 0 未知 NOMINEES ( HONG KONG ) LIMITED 梁洁云 其它 0.074% 518,342 0 未知 刘建平 其它 0.0396% 277,481 0 未知 WONG MING 外资股东 0.0314% 220,000 0 未知 SHUN WONG SING 外资股东 0.029% 200,000 0 未知 TO 郑清辉 其它 0.0282% 197,499 0 未知 胡天云 其它 0.0257% 180,000 0 未知 TAM CHOW 外资股东 0.0257% 180,000 0 未知 HING 前 10 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 246,954,998 境外上市外资股 限公司 HSBC NOMINEES (HONG 57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KONG) LIMITED 梁洁云 518,342 人民币普通股 刘建平 277,481 人民币普通股 WONG MING SHUN 22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WONG SING TO 20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郑清辉 197,499 人民币普通股 胡天云 1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TAM CHOW HING 180,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柳英武 166,5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他流通股股东不存 动的说明 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 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 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所持股份,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质押、冻结或托管等情况。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成员,为客户进行证券登记及托管业务。 4.4 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其它人在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与淡仓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的记录, 并无公司的主要股东(即有权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 5%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和其它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分需要披露其权益的人士(除董事、监事之外)在公司股份或股本衍生工具的相关股份中 拥有权益或持有淡仓的任何记录 4.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5.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4.5.2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4 月,法人代表为刘宝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674 万元,其股东为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其所占持股比例分别为 80.27%、8.55%、5.44%、3.10%、1.94%及 0.7%。主要业务: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 的进出口及内销业务;工程设计及承包、劳务输出;工业生产资料(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变化。 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0月26日,法定代表人为孙娟,注册资本人民币236,000万 元,其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授权经营国有资产。 4.5.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0.27%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7.1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9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及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 刘宝瑛先生,现年 52 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先生于 1970 年加入洛玻 集团公司,历任洛玻集团公司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监事会主席。刘先生在玻璃 业界工作三十余年,对国内外玻璃行业的现状及发展有着深入的了解,并能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战略规划与经营 决策,在企业的发展方向选择、经营理念及统筹、把握大型企业的市场运作方面有丰富经验。同时在公司治理结 构、员工教育及经营管理方面亦有多年的经验积累。刘先生于 1985 年毕业于河南广播电视大学,后就读于中共 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获本科学历,2002 年于中国人民大学获得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结业证书,刘 先生是洛阳市人民政府聘请的经济顾问,并兼任河南省经济战略学会副会长等职。 朱雷波先生,现年 43 岁,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总经理,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朱先生于 1983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在生产组织及技术管 理等方面颇具经验。朱先生毕业于上海建材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和中国镀膜玻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少杰先生,现年 44 岁,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先生于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 历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及总经理助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张先生毕业于河 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具本科学历。 朱留欣先生,现年 52 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朱先生于 1968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1996 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 在生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朱先生先后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及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现具本科学历。 姜宏先生,现年 43 岁,博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公司董事、副总经 理。姜先生于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一直从事浮法玻璃工艺技术研究工作,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 验。姜先生 1982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后就读于武汉工业大学。 丁建洛,男,现年 44 岁,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董事长、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 司董事长,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晶鑫陶瓷有限公司经理、洛玻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 长等职,擅长企业管理。 王捷先生,现年 43 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先生于 1980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1983 年 起从事企业形象宣传及经营管理研究工作。王先生参与了洛阳玻璃股份制改造的始终,自公司股票上市以来,一 直从事股权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事务,在政策研究及公司规范化运作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 1987 年毕业于郑州大 学,具本科学历。 钟朋荣先生,现年 51 岁,经济学硕士、著名经济学家、经济咨询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视野咨 询中心主任,兼任中央财经大学、中南财经大学和西北大学教授。钟先生自 1993 年创办咨询公司以来,已为全 国近百家大型企业和近 50 个地市县政府制订过战略方案。对企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和策划具有丰富的经验。 戴志良先生,现年 65 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戴先生 1964 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化工学院,在玻璃 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玻璃工厂设计,设计研究单位的管理、经营、等方面颇具经验,曾任国家建材局蚌埠玻璃 工业研究设计院院长。 席升阳先生,现年 51 岁,哲学硕士学位,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科技大学宣传统战部部长兼经济与管 理学院院长、管理科学与工程硕士生导师、教授。兼任河南省逻辑学会副会长、河南省经济学会理事、洛阳市经 济学会副会长、洛阳市哲学与企业文化研究会副会长。 董超先生,现年 39 岁,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中洲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河南分所主任会计师。董先生 1988 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具本科学历,已取得会计师、经济师、注册会计师、证券特许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监事 陶善武先生,现年 51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及洛玻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陶先生于 1984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历任洛玻集团公司人事部副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陶先生在员工教育,组织人事管理方 面有丰富经验,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获本科学历。 10 程荣法先生,现年 56 岁,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监事、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程先生于 1986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曾任洛 玻集团公司宣传部长,在员工教育等方面颇具经验,程先生 1987 年毕业于洛阳大学,具大专学历。 宋飞女士,现年 42 岁,1998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工业经济系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监事,宋女士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现任洛玻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兼任中国国 资青年总裁委员会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理事、河南省会计学会理事。 李静宜女士,现年 53 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独立监事,现任河南省冶金建材行业管理办公室 财务处处长,兼任中国冶金和建材会计学会、河南省会计学会、河南省管理会计学会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 学会副会长、秘书长。 顾美凤女士,现年 41 岁,本公司独立监事。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现任洛阳中华会计 师事务所副所长,顾女士有多年企业财务经验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证券特许 会计师资格,已经具备较深的、多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高级管理人员 谢军,男,现年 39 岁,硕士研究生,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郴州八达玻璃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副董事长、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曾先后任本公司生产 部部长、总调度长、浮法二厂厂长及本公司下属郴州八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等职,擅长浮法玻 璃工艺技术研究、企业营销及生产组织管理。 马世信,男,现年 55 岁,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董事, 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浮法二厂工会主席、生产部副总调度长、原料厂厂长等职,擅长生产组织管理。 曹明春,男,现年 42 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董 事、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郴州八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物资供 应部经理等职,擅长财务管理和物资采购管理。 王和平先生,现年 54 岁,经济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于 1979 年加入洛玻玻璃,在经济计划、综 合统计及投资管理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于 1985 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具大专学历。 以上资料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 2、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A股股数 报告期内 从公司领 是否在股 年初持 年末持 性 年 取的报酬 东单位或 姓名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股数 股数 变动原因 别 龄 总额(人 其它关联 (股) (股) 民币万 单位领取 元) 报酬 董事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刘宝瑛 男 52 2,000 2,000 无变动 0 是 长 月28日 200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6 副董 男 年 3 月 28 日(董事任期) 朱雷波 43 2,000 2,000 无变动 0 是 事长 2004年4月22日至2006年3 月28日(副董事长任期)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张少杰 董事 44 1,700 1,700 无变动 0 是 男 月28日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朱留欣 董事 52 1,700 1,700 无变动 0 是 男 月28日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姜宏 董事 43 1,800 1,800 无变动 0 是 男 月28日 男 2003 年 6 月 17 日至 2006 董事 年 3 月 28 日(总经理任期) 丁建洛 总经 44 2004 年 6 月 10 日至 2006 0 0 无变动 14.86 否 理 年 3 月 28 日 (董事任期) 11 董事 兼董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王捷 43 2,000 2,000 无变动 11.98 否 事会 月28日 秘书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戴志良 65 0 0 无变动 2 否 董事 月28日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钟朋荣 51 0 0 无变动 2 否 董事 月28日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席升阳 51 0 0 无变动 2 否 董事 月28日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董超 39 0 0 无变动 2 否 董事 月28日 监事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陶善武 会主 男 52 0 0 无变动 0 是 月28日 席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程荣法 监事 56 0 0 无变动 12.77 否 月28日 女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宋飞 监事 42 0 0 无变动 0 是 月28日 独立 女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李静宜 53 0 0 无变动 0.6 是 监事 月28日 独立 女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顾美凤 41 0 0 无变动 0.6 是 监事 月28日 副总 男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 谢军 39 0 0 无变动 14.79 否 经理 月28日 副总 男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 马世信 55 0 0 无变动 13.18 否 经理 月28日 副总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 王和平 54 1,700 1,700 无变动 11.58 否 经理 月28日 财务 男 2003年6月17日至2006年3 曹明春 42 0 0 无变动 12.78 否 总监 月28日 注: (1)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或 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分)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 或债权证中概无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 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 (2)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 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3)以上报酬总额不包含公司承担的养老保险和福利金。 3、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是否在股东单位领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取报酬、津贴(是或 否)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2年5月至 是 刘宝瑛 董事长、党委书记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1年8月至 是 朱雷波 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1年8月至 是 张少杰 董事、副总经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3年6月至 是 朱留欣 董事、副总经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12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3年6月至 是 姜宏 董事、副总经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1年8月至 是 陶善武 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1年8月至 否 程荣法 监事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3年7月至 是 宋飞 财务部长 团有限责任公司 今 4、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变动 5、员工状况 截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员工数量为 5151 人,其中生产人员 3782 人,销售人员 166 人, 技术人员 269 人,财务人员 88 人,行政人员 637 人,其他人员 209 人,本公司员工中,本科以上学历 386 人, 占员工人数的 7.5%,大专 1,105 人,占员工人数的 21.5%。 13 六、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 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 2、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鉴于目前干部管理体制的原因,本公司十一名董事中有五名同时兼任母公司董事职务,但该五名董事均有充 裕的时间及足够的精力来参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本公司管理层完全独立于母公司,没有在母公司领取薪酬 的情况。除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基本分开,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 构均独立运作。 3、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了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 重大事项等提出了独立意见,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 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 年 应 参 加 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事会次数 戴志良 5 5 0 0 席升阳 5 5 0 0 钟朋荣 5 5 0 0 董超 5 5 0 0 4、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相关奖励制度, 公司已对高级管理人员推行年薪制及风险抵押金制度,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经营指标和管理标准直接对高级 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奖惩,并不断修订、完善、公正、透明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 束机制。本公司在今后将采取更加有效措施,以充分发挥分配制度的激励与约束作用。 14 七、企业管治报告 以下列出公司如何执行《企业管治常规守则》列载的守则条文,让股东可衡量公司执行《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 情况: 一、公司治理情况 目前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7、《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8、《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9、《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0、《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采纳有关企业管治的文件,并认为文件中已达到上市规则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下称《企 业管治常规守则》)列载的所有守则条文。 二、《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在二零零五年全年一直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惟本公司与母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洛玻集 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线项目及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线项目在投资前并未获得独立股东 批准。 三、董事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要求本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 依照该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本公司做出特别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他们 在 2005 年整个年度一直完全遵守标准守则。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权益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A股股数 姓名 职务 年初持股数(股) 年末持股数(股) 刘宝瑛 董事长 2,000 2,000 朱雷波 副董事长 2,000 2,000 张少杰 执行董事 1,700 1,700 朱留欣 执行董事 1,700 1,700 姜宏 执行董事 1,800 1,800 执行执行董事总经 丁建洛 0 0 理 王捷 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2,000 2,000 戴志良 独立董事 0 0 钟朋荣 独立董事 0 0 席升阳 独立董事 0 0 董超 独立董事 0 0 陶善武 监事会主席 0 0 程荣法 监事 0 0 15 宋飞 监事 0 0 李静宜 独立监事 0 0 顾美凤 独立监事 0 0 谢军 副总经理 0 0 马世信 副总经理 0 0 王和平 副总经理 1,700 1,700 曹明春 财务总监 0 0 注:(1)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或 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分)的股份、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 或债权证中概无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存置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 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 (2)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女认购 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五、董事会 以下列载公司董事会组成及一些资料: 公司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执行董事七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设董事长一名,副董事长一名,董事 的个人资料及其任期载于本年报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员工状况”一章 在本 公司 性 年 是否在本公 是否在股东单 姓名 任期起止日期 的职 别 龄 司领薪酬 位或其它关联 务 单位领取报酬 董事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刘宝瑛 男 52 否 是 长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200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6 年 3 月 28 日(董事任期) 副董 朱雷波 男 43 2004年4月22日至2006年3月28日(副董事长任期) 否 是 事长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张少杰 董事 44 否 是 男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或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朱留欣 董事 52 否 是 男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姜宏 董事 44 否 是 男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男 2003 年 6 月 17 日至 2006 年 3 月 28 日(总经理任 董事 期) 丁建洛 总经 44 2004 年 6 月 10 日至 2006 年 3 月 28 日 是 否 理 (董事任期)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董事 兼董 男 王捷 43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是 否 事会 秘书 独立 男 戴志良 65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是 否 董事 独立 男 钟朋荣 51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是 是 董事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席升阳 51 是 是 董事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独立 男 200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8日 董超 39 是 是 董事 2006年4月10日又重新获选为董事,任期三年 16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决策机构,所有董事均有责任以本公司的最佳利益为行事前提。董事会成员明白,须就公司 的管理、监控及营运事宜向所有股东承担共同和个别的责任。 董事会主要就下列事项做出决策。 1、 制定公司的策略方针; 2、 确保管理层的目标; 3、 监察管理层的表现;及 4、 确保公司推行审慎和有效的监控架构,以评估和管理风险。 董事会负责于各会计年度编制可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有关期间的业绩和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在编 制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时,董事会选择并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做出审慎、公允和合理的 判断及估计,以及按持续营运的基准编制财务报表。董事会负责妥善保存并于任何时候均合理准确地披露公司财 务状况的会计记录。 本公司董事会最少每季及在需要做出重大决策时召开全体会议。所有的董事会定期于会议召开至少提前十四天发 出通知及会议议程初稿与各董事。 公司秘书负责确保董事会的运作符合程序,并就企业管治及遵守规章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公司秘书负责整理、 保存董事会及辖下委员会的记录,并于每次会议后合理时间内送交各董事,亦提供予董事或董事会辖下委员会成 员查阅。 涉及关联利益冲突,有关董事必须在董事会上放弃表决。 于二零零五年,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全部由第四届董事会召开,各位董事的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次数 5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刘宝瑛(执行董事) 5 0 朱雷波(执行董事) 4 0 张少杰(执行董事) 4 0 朱留欣(执行董事) 4 0 姜宏(执行董事) 4 0 丁建洛(执行董事) 5 0 王捷(执行董事) 5 0 戴志良(独立非执行董事) 5 0 钟朋荣(独立非执行董事) 5 0 席升阳(独立非执行董事) 5 0 董超(独立非执行董事) 5 0 本公司自 2003 年三月二十八日至今,董事会中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而且独立非执行董事董超先生是中国注 册会计师,在任何时间均符合上市规则第 3.10(1)至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最低限定,而且符合上市规则第 3.10(2)有关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 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的要求,本公司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进行如下确认,本公司已接受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确认书, 确认他们符合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载有关独立性的规定,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人士。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除在本公司的工作关系外,在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方面无任何关系。 除自身的服务合同外,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概无在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于 2005 年所订立的重大合约中直接或间 接拥有任何个人的实际权益。 六、董事长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董事长由刘宝瑛先生担任,行政总裁由丁建洛先生担任,董事长和行政总裁为两个明确划分的不同职位, 董事长不可兼任公司总裁,且职责应分工清楚并以书面列载,董事长负责管理董事会的运作,促进各位董事认真 履行职责,互相支持配合,主席亦负责厘定并批准每次董事会会议的议程。而总裁则负责公司的业务运作,本公 司章程中详尽地说明了董事长与总裁各自的职责。除公司董事与监事外的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的日常业务 营运。 七、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业委员会包括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各专业委员会已均已制定明确的包括其职责、权力等在内的议事规则。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 17 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四名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刘宝瑛先生任主任委员,委员为执行董事 朱雷波先生、张少杰先生、姜宏先生和独立非执行董事钟朋荣先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会外聘专业顾问就相关 事宜提供协助或意见。 (2)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职能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005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个别成员的出席率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刘宝瑛 2 0 朱雷波 2 张少杰 2 姜宏 2 0 钟朋荣 2 0 (4)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年内工作情况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年内主要讨论了投资组建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司及洛玻集团龙海玻璃有限公司事宜,并推 进及监督了该项目的实施。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 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二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戴志良先生任主任委员,成员为执 行董事刘宝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席升阳先生。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会外聘专业顾问就相关事宜提供协助或意 见。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职能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05 年薪酬委员会会议个别成员的出席率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戴志良 2 0 刘宝瑛 2 0 席升阳 2 0 (4)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水平以及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向董事会 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董事报酬。同时每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 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确定。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 由 2 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和 1 名执行董事组成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席升阳先生任主任委员, 委员为执行董事刘宝瑛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钟朋荣先生。 (2)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 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 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层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除此之外,公司股东、监 事会可按章程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有关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意图以及候选人表明愿意接受提名的书面通知,应在 18 本早于股东会议通知派发当日及不迟于该股东大会召开七天前发给公司,有关提名及接受提名期限应不少于七 天。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可靠证据的情况下, 应充分尊重提名委员会的建议,否则,不能提出替代性的董事、经理人选。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登 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 (3)提名委员会会议 2005 年提名委员会会议个别成员的出席率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刘宝瑛 2 0 席升阳 2 0 钟朋荣 2 (4)提名委员会年内工作情况 提名委员会对部分高层管理人员的聘任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建议。 4、审核委员会 (1)审核委员会的角色及职能 审核委员会主要就外聘核数师的任免、薪酬及聘用条款向董事会提建议,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 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包括检查公司的财务报表及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并 审阅报表及报告所载有关财务申报的重大发现;检讨公司的财务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并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 核。《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已登载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上。 (2)审核委员会成员 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主任委员为董超先生,委员为戴志良先生和席升阳先生。 (3)审核委员会会议 2005 年审核委员会会议个别成员的出席率 会议次数 4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戴志良 4 0 董超 4 0 席升阳 4 0 (4)审核委员会年内工作情况 审核委员会已经与管理层审阅本公司所采纳的会计原则和准则,并探讨审计、内控制度及财务汇报事宜,包括审 阅截至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月的经审计年度报告及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事宜。 八、核数师酬金 经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域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并已审阅随附之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如下:无其他费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5 年审计费 190 万港元(部分已支付) 190 万港元(部分已支付)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二年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本公司提供审核服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 连续十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九、股东权利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深知其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将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了首要任务,公司一向注重 与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本公司设有的主要沟通渠道有: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和电子邮箱、董事会秘书室传真及 电话等,让股东表达意见或行使权利。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程序、股东投票及委任代表等资料请见公司刊登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章程。 十、修改公司章程 二零零五年六月十四日,经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有关详情请参阅二零零 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星岛日报》及英文虎报上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十一、内部监控 公司董事会一直重视并完善公司内部监控系统,并不断改善控制流程,力求提高运作效率,降低运行风险。董事 19 会审核委员会在年内已检讨有关系统的效能,主要是通过对公司财务的监控以控制整体风险。同时公司通过外聘 母公司审计部门对公司内部监控系统进行检讨讨,以确保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稳健妥善,保障了公司股东的利益和 公司资产的安全,还每年组织专门人员对公司物资采购、产品销售、人力资源、信息等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主要 方面和相关业务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和考核。 八、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内地及香港刊登了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通知,并向境外所有在册 股东发出 200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书面会议通知。2005 年 6 月 14 日上午九时整,2004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在河南 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6,845,8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92.41%。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04 年度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批准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05 年度中 国及国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批准本公司章程修改案。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6 月 15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 2、公司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 2006 年 2 月 27 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四 楼会议室召开了二零零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经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批准及确认龙昊协议及龙海协议;审议批准、追认及确认授权董事代表本 公司(其中包括)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 权董事作出彼等酌情认为与分别实施及实行龙海协议及龙昊协议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事件及事 宜,以及豁免遵守龙海协议及龙昊协议或按彼等可能酌情认为适合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以及所有董事就以 上所述的行动分别就龙海协议及龙昊协议的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非重大的修改。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6 年 2 月 28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 3、公司 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10 日上午九时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 开了二零零六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股东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 股东大会选举刘宝瑛先生、朱雷波先生、张少杰先生、朱留欣先生、姜宏先生、丁建洛先生、席升阳先生、 董超先生、郭爱民先生及张战营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对空缺的一名董事,本公司将尽快召开股东会 补选;选举陶善武先生、宋飞女士、李静宜女士、顾美凤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出任的成员;决 定了新任董事及监事的报酬。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6 年 4 月 11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星岛日报》 、《虎报》(英文)上。 20 九、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谨向股东呈交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与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审核财务报表。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诚信勤励之原则,真 诚地以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本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5 日召开了 2005 年第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4 月 26 日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 《虎报》(英文)上。 2、、本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05 年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0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3、本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 2005 年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5 月 27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 4、本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26 日召开了 2005 年第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8 月 29 日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星岛日报》、《虎报》(英文)上。 5、本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05 年第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05 年度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是世界三大浮法之一“洛阳浮法”的诞生地,是中国玻璃行业最大的浮法玻璃生产商和经销商之一, 本公司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生产及销售。 报告期内公司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05 年,由于受宏观调控措施影响,国家继续采取紧缩政策,进一步压缩固定资产投资,众多玻璃生产企 业受平板玻璃新增产能、原燃材料快速上涨等多种不利因素影响,纷纷陷入了复杂和激烈的市场环境之中难以自 拔。可以说 2005 年的玻璃市场亮点、热点很少,基本上是围绕着降低库存、增加产销率、降低成本和维持资金 正常周转思路进行生产经营决策。从行业资料看,2005 年国内玻璃企业制造成本同比上升 34%以上,而产品售价 却下降 25%左右,全部玻璃企业亏损面将高达 90%以上,就我们自己来说,大家 2005 年以来感受最深的就是重油、 燃料油、纯碱、煤炭、水、电等持续涨价给成本控制带来的巨大压力,以及产品售价持续下滑给正常生产经营带 来的资金周转困难。在如此困难的局面下,本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与推进新建项目两个战场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 性,主动向内挖潜,想尽一切办法克服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努力实现公司发展目标和经济效益最大化。 2、二OO五年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各项专业管理工作,千方百计降低各项成本费用 1、加强财务管理,创新融资渠道,及时办理借款,合理使用承兑,保证公司正常资金运转。一是在银行收 缩银根、生产经营盈利能力下降的双重压力下,多方筹措资金满足生产经营与项目发展需要,全年先后周转贷款 金额高达人民币 7.66 亿元,归还贷款金额人民币 8.30 亿元,并为龙昊公司、龙海公司出资人民币 8800 万元。 二是积极协助集团公司创新公司融资渠道,通过公开发行超薄二线建设项目信托,顺利募集到龙海项目建设所需 人民币 8000 万元资金,信托融资的成功不仅为公司开创了重点建设项目融资新渠道,而且使我们学会了利用市 场化手段进行资本运作,大大降低了资金成本。三是在生产经营中大量使用承兑汇票进行对外资金结算,全年累 计办理承兑汇票人民币 7,132 万元,节约资金成本人民币 223 万元。四是加大对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支持力度, 为子公司周转贷款累计达到人民币 3.26 亿元,确保了子公司正常资金运转。五是加大财务预算费用控制,严格 控制各类非生产性开支,把有限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全年发生财务费用较预算降低人民币 685 万元。 2、多形式、多渠道降低各项成本费用,努力提高管理工作成效。一是加快燃料油替代重油技术推广,郴州 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三线、本公司二线先后完成了燃料油替代,降低了成本。二是加强物资采购管理, 在保证生产需要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费用。报告期,重油、纯碱供应都出现了异常紧张状况,重油价格一路上 涨,甚至出现了有钱无油的局面,纯碱价格也出现了疯涨,最高售价达到了每吨人民币 1820 元,为了确保生产 需要,公司通过开拓新渠道,确保了货源不出问题,并使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当期售价。三是加大其它物料招标工 作力度,通过招标竞价降低采购成本。 21 3、加强科技和品牌管理工作。一是公司起草的《液晶显示器用薄浮法玻璃国家标准》通过全国玻璃标准化 委员会专家评审,受到了玻璃行业和电子信息行业的欢迎,从而确立了公司在超薄玻璃技术领域的权威性。二是 公司于电子工业用 0.55mm、0.7mm 超薄浮法玻璃生产工艺技术及产品项目通过玻璃行业技术成果鉴定,专家组一 致认为整体水平达到国外先进水平。三是加大公司品牌管理, “洛玻”牌商标 3 月份被司法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这是我国玻璃行业第一家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为公司打击盗用“洛玻”品牌,进行司法维权奠定了基 础;9 月份,公司“洛玻”牌浮法玻璃荣膺“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大大提高了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美誉度,并 为公司扩大产品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加强生产管理,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加大技术创新力度,主动适应市场需求 按照市场需要,加大产品结构调整,努力生产适销对路产品。一是按照分品种核算原则,坚持品种安排跟 售价、毛利挂钩,尽量多生产获利能力强的品种,提高产品整体获利水平。二是加大 15mm 厚板玻璃生产量。三 是成功生产了高成品率、高质量的 19mm 超厚玻璃 1.51 万重箱。四是龙玻公司经过技术攻关,成功批量生产 0.7mm 超薄玻璃,完成产量 5429 重箱,并成功开发出 0.55mm 超薄新品种,为下步发展奠定了基础,与此同时,加大超 薄玻璃生产比重,全年共生产 1.1mm 超薄玻璃 28.36 万重箱。 三、克服市场不利影响,积极捕捉市场机遇扩大销量,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1、实施针对性营销策略,提高经济效益。2005 年以来,玻璃市场走势表现为量能不足、售价逐步走低、市 场需求不旺。为此,我们一是加大高附加值产品促销,全年共销售 1.1mm 超薄玻璃 23.31 万重箱,在线镀膜玻璃 5.18 万重箱,15mm 以上厚板 26 万重箱。二是加强产品售后服务,尤其针对超薄玻璃用户,实行了重点大用户专 人跟踪服务,提高了用户满意度。 2、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合理调配各种资源,积极扩大产品出口。随着国内玻璃市场形势发生深刻变化,产 品内销获利空间大幅压缩,而国际玻璃市场价格一直保持相对稳定。为此,我们主动加大产品外销力度,在增 加澳洲、日本、肯尼亚、波兰等传统市场销量同时,积极开发俄罗斯、希腊、伊朗等新兴市场,取得明显成效, 如对俄罗斯出口量较上年增长了 3 倍多。全年,出口浮法玻璃累计达到 125.60 万重箱,创汇 1,509 万美元。 四、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确保重点建设项目按时竣工投产,尽快产生经济效益 2005 年是公司的加快发展年,三大项目的四条浮法线同时开工建设,一是结合龙飞公司现状,在龙翔项目 中探索引入了职工持股模式,在投资主体多元化和激励机制创新等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二是按照三大新建项 目指挥部要求,公司积极从人、财、物等各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确保三大新建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三是加快 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进度,通过充分市场调研,完成了龙昊、龙海生产品种、目标市场、销售区域、客户群 体定位,以及各类主要原燃材料的筛选、定点等工作,目前龙昊公司一线已正常生产,二线已试生产,龙海公 司也已点火烤窑。 五、子公司工作取得新进展,个别子公司仍然面临一些困难 1、龙玻公司品种开发取得新突破,超薄技术有了新提高。该公司经过技术攻关,实现了 0.7 ㎜ 批量生产, 生产技术及产品也通过了行业技术鉴定。 2、龙飞公司在克服熔窑超期服役等不利因素影响下,一方面通过加强生产组织并积极开展营销工作,在激 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了较好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主动拓宽发展思路,通过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加快建设第二条 生产线,分流一线富余人员,增强了龙飞公司发展后劲。龙飞公司全年实现利润人民币 237 万元。 3、八达公司 2005 年遇到了很多困难,主要受华南市场竞争激烈导致售价过低所致,虽然在公司的帮助下, 采用了燃料油替代重油举措,使生产成本有所降低,但生产经营仍很难实现盈利。全年录得亏损为人民币 889 万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分行业或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收入(人民 成本(人民 入比上年增 本比上年增 分产品 利润率(%) (%) 币千元) 币千元) 减(%) 减(%) 平板浮法 1,031,859 937,379 9.16 (9.00) 7.79 减少14.15个百分比 玻璃 其中:关联 14,896 13,532 9.16 (36.09) (24.30) 减少14.15个百分比 交易 关联交易 的定价原 视同正常客户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则 22 关联交易 必要性、持 从产品链角度,公司的产品为关联方的上游产品, 关联交易有其必要性及持续性 续性的说 明 其中:报告期内本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 14,896 千元。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元) 国内 919,496 (12.72) 出口 112,363 39.69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 采购金额合计(人民 445,296 千元 占采购总额比重 62.80% 币千元) 前五名销售客户 销售金额合计(人民 98,837 千元 占销售总额比重 15.64% 币千元) 报告期内,本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之联系人士或任何持有本公司股本多于 5%之股东并 无拥有上述之供应商及客户的任何权益。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2005 年销售毛利率为 9.16%,较上年同期的 23.31%减少 14.15 个百分点。其主要原因于受国家宏观经济调 整政策的影响,国内投资增速明显减缓,使玻璃行业遭遇到政策的较大影响,加上新建浮法线相继投产并低价 冲击市场,导致产品售价快速下滑;同时各种原燃材料的持续涨价,导致公司产品制造成本较去年同期出现较 大幅度上升。另外,报告期内我们还遭遇了停电事故,直接导致本公司三线停产一个多月,本公司一线、二线 生产也受到影响。由于以上原因使得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较上年相比有一定的下降。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495 万元,较上年同比减利人民币 4,115 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公司 产品售价、销量的下降使主营业务收入减少同比减利人民币 10,203 万元;二是由于各种原燃材料的持续涨价, 导致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幅度较大,致使主营业务成本增加同比减利人民币 6,775 余万元;三是由于管理费用减 少从而同比增利人民币 9,096 余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强应收款项的管理和清收力度,解决了历史遗留问题; 四是由于补贴收入增加从而同比增利人民币 813 余万元,主要是收取市政府给予的环保治理补贴;五是财务费 用减少从而同比增利人民币 462 余万元,主要原因是调整贷款结构,合理利用承兑汇票的杠杆作用而减少的支 出。六是投资收益增加从而同比增利人民币 1,394 余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的短期投 资。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2005 年在公司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的正确领导下 ,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紧紧围绕公司的经营目标,加 大产品结构调整,优化营销改革,努力开拓市场,加强资本运作,强化内部管理,克服原燃材料大幅涨价、玻 璃市场严重低迷、停电事故等严峻的困难和挑战,实现了公司的持续盈利,但是与去年同期相比存在着一定的 差距。具体表现为:(1)从偿债能力来看 2005 年流动比率为 0.66,与 2004 年的 0.81 相比有所下降,下降 了 0.15,主要原因是:流动资产增加速度慢于流动负债的增长速度,致使流动比率下降。2005 年速动比率为 0.46,与 2004 年的 0.63 相比有所下降,下降了 0.17,主要原因是:速动资产过低,速动比率不太合理。(2) 营运能力分析 2005 年存货周转天数为 93.67 天,2004 年为 81.94 天,2005 年比 2004 年延长 11.73 天,主要 原因是:平均存货增长速度快于主营业务成本的增长速度,致使存货周转天数延长。 (3)盈利能力分析 从主 营业务收入和成本的变化情况来看,2005 年主营业务收入有所降低,但是主营业务成本却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表明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降低。 (4)资产结构变动情况分析 总体来看,流动资产增长快于主营业务收入增 长,资产的盈利能力并没有提高。因此与 2004 年相比,资产结构的质量趋于下降。 23 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四年度经营业绩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 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2所述,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于2005年12月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968,937,000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497,756,000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 2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 民币 497,756,000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 关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信贷额度于 2006 年到期日可获续 批;及 (ii)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 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 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说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本公司认为截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出现净流动负债 497,756,000 元。其该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及二零零三年度出现经 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二是按标准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 少和应收款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但本集团二零零五年 度实现净利润 4,953,000 元,本公司董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 改善,使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支 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另外,本公司将采取经济和法律措施清收应收款项,回收资金归还银行借款 后必将降低净流动负债或者出现净流动资产。 本集团 2005 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总资产为人民币 251,530 万元,较上年增加 15.16%,主要原因是今年又新成立了两个子公司固定资产总规模有所增加;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86,237 万元,较 上年上升 1.31 %,主要原因是今年盈利所致;长期负债为人民币 9,516 千元,较上年上升 28.50%,主要原因是 今年增加了贷款规模;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 8,259 万元,较上年下降 67.16%,主要原因是今年产品成本升高, 平均售价较上年减幅较大,使得主营业务利润减幅较大;净盈利为人民币 966 万元,与上年的净盈利人民币 6,174 万元相比下降 84.35%;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 1,762 万元,较上年上升 13.87%,主要原因见报告 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和第九章“报告期内会计账项变动超过 30%的因素分析”。 资本的流动性及其来源(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2005 年底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14,466 万元,与 2004 年底的人民币 12,704 万元比较,减少了人民 币 1,767 万元。经营活动所带来的现金净流入用来支付借款利息及投资活动的融资。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8,181 万元,其中人民币 724 万元为外币借款(原币 为欧元 756 千元)。本集团并没有订立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债务比率(所 有借款除以股东权益)为 113.85%,比二零零四年增加 10.02%。 公司投资情况 (1)、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年度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年度内。 (2)、其它投资情况(非募集资金) 详情见本报告之十一之重要事项 24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主要子公司资料如下: 注册 直接 公司名称 资本 应占股权 资产规模 主要业务 净利润 (人民币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千元)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 20,000 79.06% 312,669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24,339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65.82% 228,991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13,907)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 74,080 54.00% 179,732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2,880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66.67% 29,367 制造汽车玻璃 (1,624)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8,000 52.00% 46,859 开发矿产品 (1,384)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 60,000 80.00% 161,477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0 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 50,00 80.00% 157,078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6,689) 公司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联营公司资料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应占股权 资产规模 主要业务 净利润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1,945 49.00% 133,090 生产内墙砖 (4,818)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300,000 37.00% 481,153 提供财务服务 590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181,496 49.09% 425,823 玻璃深加工业 (12,285) 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务 业绩及利润分配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制度,本公司 2005 年度净盈利为人民币 495 万元,加上 2005 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人 民币 23 万元及年初亏损人民币 97,366 万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96,894 万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 2005 年度净盈利为人民币 966 万元,加上 2005 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人民币 23 万元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 93,697 万 元,年末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92,754 万元。故本公司 200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用于弥补亏损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借款(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8,181 万元,比二零零四年增加人民币 9,795 万元。 资本承担 无 资本负债比率 本报告期资本负债比率为 182.20%;上年资本负债比率为 138.50%。(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之资产抵押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 7,000 万元 (2004 年:人民币 8,000 万元) 及活期存款中有 人民币 4,187 万元 (2004 年:人民币 300 万元) 已分别用作本集团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抵押。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短期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824 万元(2004 年:无)。 或有负债 无 25 固定资产 本年度内固定资产之变动情况刊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帐项注释中。 储备 本年度内储备变动,编列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之详情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 之帐项注释中。 五年财务概要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五个年度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业绩、资产及负债 摘要: 营业业绩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2001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1,028,976 1,128,554 975,816 822,804 813,385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前(亏 29,343 83,482 (308,788) (396,900) 11,486 损)/利润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利 (20,751) 1,678 (28,817) 9,030 (3,398) 润 税前利润/(亏损) 8,592 85,160 (337,605) (387,870) 8,088 税项 (1,950) (4,493) (2,172) (200) - 税后利润/(亏损) 6,642 80,667 (339,777) (388,070) 8,088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利 (3,022) (18,927) (244) 45,621 1,780 润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亏 9,664 61,740 (340,021) (342,449) 9,868 损) 资产及负债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2001 年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固定资产 1,700,121 1,523,887 1,519,683 927,674 1,123,181 在建工程 265,271 2,323 4,535 8,682 14,758 于联营公司权益 154,919 174,476 186,843 254,232 167,391 长期投资 32,297 32,983 35,739 75,979 86,817 非流动资产 1,569,852 1,208,129 1,309,553 1,745,750 1,902,195 净流动负债 (530,657) (215,548) (349,055) (438,741) (146,780) 长期负债 (95,163) (74,059) (120,849) (146,328) (206,664) 本公司股东权益 862,366 851,216 789,476 1,129,497 1,471,946 少数股东权益 81,666 67,306 50,173 31,184 76,805 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资本化利息已编列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慈善及其他捐款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无慈善及其他捐款。 关连人士交易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重大关连交易已编列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告之帐项注释中。 退休金计划 有关本集团退休计划之运作详情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26 董事及监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利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于年内参与任何安排致令本公司董事、监事因取得本公司或任何其它法人团体 的股份或债券而获益。 最高酬金五名人士的报酬 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获最高酬金的前五名人士皆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均与本公司订立有服务合约,该合约均由二零零三年三月二十八日计起,时限为三年,除 此之外,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洛玻集团子公司概无与任何董事或监事订立或拟订立服务合约。 董事与监事于合约中之权益 除服务合约外,于该年度内之任何时间并无存在任何有关本公司之业务,而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洛玻集 团子公司为上述业务之参与者及任何董事及监事在当中拥有重大权益的重大合约 遵守企业管制守则 本集团已经遵守了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之规定的所有守则条文。 惟本公司与母公司共同投资兴建的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浮法线项目及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 司浮法线项目在投资前并未获得独立股东批准。 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董事确认,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 规定的标准的行为守则。 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主要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本公司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详情已刊载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之注释中。 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中国法律, 本公司并无优先购股权规定需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呈请发售新股之建议 公众持股量 基于公开与本公司查阅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公司一直维持上市规则所订明并经与 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同意之公众持股量。 核数师 经本公司二零零四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 公司二零零五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并已审核随附之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如下:无其他费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5 年审计费 190 万港币 190 万港币 2004 年审计费 130 万港币 130 万港币 差旅费 由该所自行负责 由该所自行负责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二年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为本公司提供审核服务。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十年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现时为本公司签字的注 册会计师没有达到被轮换的条件。 业务展望 一、不利因素 1、玻璃产能增长过快,对整个玻璃市场总需求构成较大压力。2003 年以来,国内玻璃行业经历了新一轮浮法 线建设高潮,陆续新增生产线近 50 条,2006 年预计还将有 5 条以上生产线投产。根据资料统计,我国 2005 年浮 法线已达到 140 多条,玻璃总产量占到了世界的 40%以上,玻璃产能的增长速度已经远远超过玻璃市场需求增长的 速度,如何消化这一轮新增产能,对玻璃市场来说是非常严峻的挑战,由此可以判断,2006 年玻璃市场将迎来九 十年代中期、二十世纪末以来的第三次低谷。 27 4、国家宏观经济调控政策、经济增长速度对玻璃行业影响将依然存在。2005 年,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受到了宏 观政策的较大影响, 2006 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会有所放缓,房地产行业发展仍然是宏观调控的一个重点,玻 璃需求依然会受到较大影响。 5、公司将面临内部产能、市场、营销网络、采购渠道、人力资源等多方面整合的压力。2006 年,公司生产浮 法玻璃的子公司将达到 7 个,新建线新增产能 900 万重箱,如何在短时间内完成集约化管理,提高现有各类资源利 用效率,避免子公司之间产品的相互竞争,将对发挥公司资源优势具有重要影响。 6、浮法玻璃成本控制压力依然很大。2005 年,各主要玻璃生产企业效益大幅度下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原燃 材料大幅度上涨,产品成本上升过快所致。2006 年,浮法玻璃企业争夺重油、燃料油、纯碱资源的局面难以在短 时间内改变,各类原燃材料供应依然紧张,价格有进一步上涨的可能。 二、有利因素 1、玻璃市场整体需求仍然处于上升周期。2005 年,玻璃市场虽然较 2004 年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滑,尤其是 产品售价长时间在低位徘徊,部分品种出现售价低于成本的现象,但从行业资料可以看出,玻璃市场总的销量仍然 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建筑、汽车、电子等相关行业对玻璃的需求依然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因此,可以断定玻璃市 场总需求在 2006 年将延续这种增长势头。 2、国家各种政策对玻璃需求的拉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一是 2006 年是国家落实“十一五”计划的开局之年, 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将会保持在一个较高水平,这是国家政治、经济发展都迫切要求达到的目标。二是振兴东北老工 业基地、加快中部崛起、加大西部开发政策将陆续进入到关键实施阶段,国内需求将得到释放,对经济的拉动作用 将更加明显,尤其是中部崛起政策将直接给我们提供难得的机遇。三是北京奥运工程、上海世博会建设将进入到关 键施工时期,对玻璃的直接需求量将加大,奥运经济、展会经济效应将会体现。四是城市化、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 房地产行业发展仍处于较快水平,国家对房地产行业的抑制政策出现松动迹象,快速发展的房地产行业对玻璃需求 将稳步增长。五是汽车、电子行业作为“十一五”规划重点发展产业,将出现更加快速发展,电子玻璃需求将出现 大幅度增长,汽车玻璃需求也将稳步增加。 3、公司产品结构更趋合理,产品综合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经过 2005 年的大规模建设,公司生产线将从 6 条迅速增加到 9 条,产能大幅度增长,生产线的增加使产品品种将更加齐全,产品结构布局将更加合理。 。二是龙 昊、龙海、龙翔公司新建生产线是低成本和高质量的生产线,产品具有比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本公司在二OO六年将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科学组织生产,实现生产的长期稳定 1、加大产品结构调整,主动满足市场变化的需要。结合公司九条生产线特点,合理确定各线生产品种序列, 充分发挥生产线硬件装备性能,保证生产稳定性和质量水平。如本公司一线以 8~15 ㎜高档厚板玻璃为主,二线 以 4~8 ㎜中档玻璃为主;龙玻公司、龙海公司以 3 ㎜以下薄玻璃、超薄玻璃为主,重点加大 1.1 ㎜、0.7 ㎜、0.55 ㎜品种生产量;龙昊公司以 4~15 ㎜中高档白玻为主;本公司三线以颜色玻璃和在线镀膜玻璃为主;另外龙飞公 司、八达公司、以不同颜色玻璃为主,实现多个颜色玻璃同时生产,全面满足市场多层次需求。同时,生产与销 售单位要密切配合,针对市场需求,确定每条线在品种规格及产品储备方面的动态标准,从而提升储备产品的获 利能力。 2、发挥各线优势,实现生产长期优质、高产。一是切实组织做好龙昊公司、龙海公司新线投产后的达产达标 工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稳定、优质生产。二是龙海超薄线投产后要在最短时间内生产出质量合格的超薄玻 璃产品,并且使产品质量尽快达到高档水平,满足高档 STN 应用,为迅速占领市场创造条件。三是新建生产线要 充分发挥新装备优势,提高质量、产量、总成品率指标,摊薄制造成本,打造产品竞争优势。四是本公司和龙飞 公司要认真做好一线、二线和龙飞线保窑工作,二线确保熔窑安全运行到规定放水时间。五是本公司三线要加大 在线镀膜玻璃生产量,提高质量和稳定性,为扩大销量奠定基础。六是加强公司内部和子公司之间成熟技术、操 作诀窍、管理经验等方面的交流,促进彼此之间的相互学习、改进和提高,实现所有生产线的稳定。七是加快矿 产公司新建硅砂线的建设进度,尽快投产,以增强矿产公司发展后劲。 3、深挖内潜,依靠技术进步和科学管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一是保持生产长期处于稳定状态, 减少生产和质量波动造成的损失。二是加大玻璃生产各种原料、燃料替代可行性研究,如对玻璃生产各种着色剂 进行替代降低成本等。三是加快各类优质原料基地建设,实现以近代远,降低运输成本,满足生产需要。四是选 择影响生产稳定的突出问题开展技术攻关,逐个问题解决,务求实效,提高生产系统稳定性。 28 二、加快营销战略调整,充分发挥品种优势,主动适应市场竞争新形势 1、加大适销对路产品销售,做大高附加值产品规模,提高综合经济效益。一是发挥龙昊公司低成本产品优势, 迅速占领河南周边及华中、华北、西北等优势市场。二是发挥龙玻公司、龙海公司超薄系列产品优势,实行高、 中、低端超薄玻璃市场全面出击策略,迅速做大做强超薄玻璃产品,提高 1.1mm、0.7mm、0.55mm 品种在国内市场 占有率,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三是发挥龙飞公司、八达公司、本公司三线等多个颜色玻璃同时生产优势,强化 颜色玻璃营销攻势,全方位满足客户对颜色玻璃的需求。四是发挥本公司一线、龙昊公司厚板和质量优势,把 15 ㎜以上厚板销量进一步提高,占领高端厚板市场。五是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加大在线镀膜玻璃产销量,公司还将 考虑在子公司新上在线镀膜玻璃设备,增加在线镀膜品种、系列,为扩大在线镀膜玻璃销售提供资源保障。 2、加大国际市场开拓,提高产品出口量,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一是积极巩固扩大韩国、非洲、澳洲及 东南亚等传统出口市场销量,逐步做大南美、俄罗斯、东欧等新兴市场,探索性开发印度及中东市场,尤其是印度 经济发展速度很快,基础设施建设规模大,市场空间大,其国内玻璃资源自给量并不大,应该有一定机遇,可以考 虑在这些市场增加新代理商。二是在增加出口产品品种上,积极向国外客户推销超薄玻璃、在线镀膜玻璃、超厚玻 璃等,丰富出口产品品种系列,提高产品整体价格水平。 3、加快物资采购改革,发挥规模采购优势,降低采购费用。 三、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公司本部以分配制度、干部制度和用工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三项制度改 革步伐,加快建立新型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人才积极性;加大各方面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各类人员综合 素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四、明确子公司定位,提高子公司创效能力 随着龙昊、龙海等子公司的陆续建立,公司管理的子公司数量增加到了七个,生产浮法玻璃的子公司也达到 了五个,共拥有浮法玻璃生产线九条,远远超过了公司内部的三条。因此,公司的利润中心已经由公司内部转移 到各子公司,也就是公司今后的利润目标主要靠各子公司来支撑。各子公司具有人员精简,没有历史负担,技术 装备新,生产成本低,产品技术含量高等优势,各子公司 2006 年要做好以下工作: 1、龙玻公司、龙海公司要尽快达产达标、稳定质量。一是要在三个月内完成龙海公司超薄线的达产达标任务。 二是龙玻公司要在稳定生产,提高 1.1 ㎜超薄玻璃质量上狠下功夫,使今后推向市场的 1.1 ㎜玻璃质量有明显提 高。三是加快龙海公司 0.7 ㎜、0.55 ㎜超薄玻璃技术攻关,尽快实现批量稳定生产,质量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得到用户的认可。四是加快 0.7 ㎜、0.55 ㎜技术完善,带动 1.1 ㎜技术升级,配合销售部门尽快做大做强超薄玻 璃,多创经济效益。 2、龙昊公司一是要尽快完成工程收尾工作,尽快从工程建设过渡到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上来。二是抓紧技术装 备磨合和争取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达产达标,实现生产上的长期稳定。三是发挥低成本生产线优势,挖掘降低成本 的潜力,力争使产品成本保持行业内的先进水平,增强自身创效能力。 4、龙飞公司一是要充分利用在颜色玻璃生产、销售方面积累的经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形成自己的产销风 格,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影响力。二是继续降低成本。二是做好保窑工作,力争使龙飞公司安全运行到 2007 年。 5、八达公司一是进一步贴近市场、贴近用户,加大市场开拓,实行更加灵活的营销策略,提高企业生存能力。 二是要在降低成本上多想办法,只有成本降低下来,产品竞争力才能增强,获利能力才能提高。三是加强生产技 术研究,以稳定生产作为降成本最直接有效途径。四是加快体制创新,加大用工机制改革,适应企业发展需要。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刘宝瑛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9 十、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 公司监事会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04 年度年度报告。 2、 公司监事会于 2005 年 4 月 28 日召开 200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5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3、 公司监事会于 2005 年 5 月 26 日召开 200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公司对外投资组建洛玻集团龙昊玻璃 有限公司、洛玻集团龙海玻璃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 4、 公司监事会于 2005 年 8 月 26 日召开 200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5 年半年度报告。 5、 公司监事会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召开 200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列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其合法性以及是否能保证股东的权益实施有效的监督。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年度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经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出具 的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关连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4、同意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具体意见如下: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二零零五年度经营业绩被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有 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段的主要内容为: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2所述,贵公司合并报表于2005年12月31日累计 亏损人民币968,937,000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497,756,000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2披露了 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 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 民币 497,756,000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 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信贷额度于 2006 年到期日可获续 批;及 (iii)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务 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 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说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截止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出现净流动负债 497,756,000 元。其该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及二零零三年度 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二是按标准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 流减少和应收款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但本集团二零零五 年度实现净利润 4,953,000 元,本公司监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 改善,使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 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另外,本公司将采取经济和法律措施清收应收款项,回收资金归还银行借款后必将 降低净流动负债或者出现净流动资产。 承监事会命 监事会主席 陶善武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30 十一、重要事项 一、收购项目及出售项目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项目 二、委托理财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委托理财事项。 三、重大关连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详情见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之注释 34—关联方及其交易 (二)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26 日召开了董事会议,决定与控股股东洛玻集团合资组建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龙海」)及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昊」),并签署有关协议,龙海将从事(其 中包括)超薄浮法玻璃的生产及销售,及与玻璃相关产品的原材料加工﹔而龙昊将从事一般浮法玻璃产品的生产 和销售,及提供相关咨询及技术支持服务。 龙海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4,800 万元,占龙海注册资本约 80%,洛玻 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1,200 万元,占龙海注册资本约 20%。龙海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30,000 万元。 龙昊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4,000 万元,占龙昊注册资本约 80%,洛玻 集团公司将出资人民币 1,000 万元,占龙昊注册资本约 20%。龙昊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洛 玻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7.14%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10.1.3 条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就成立龙海而订立的协议及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就成立龙昊而订立的协议项下拟进行 的交易金额已超逾人民币 3,000 万元,故本公司须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2.5 条的规定,召 开临时股东大会并经独立股东批准。洛玻集团公司及其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 权。此等交易根据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规定属于主要及关联交易,亦须征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批准,该等 交易于 2006 年 2 月 27 日已获得独立股东的批准及确认。该等交易详情于 2006 年 5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星岛日报》、 《虎报》 (英文)上,并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 龙海玻璃生产线已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试生产,龙昊两条玻璃生产线已分别于 2005 年 11 月 16 日及 2006 年 4 月 7 日试生产。 以上项目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有关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洛玻集团龙海玻璃有限公 254,129 80% 0 司 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 239,754 92% (6,689) 司 合计 493,883 (6,689)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十九项应用指引作出的披露 1、向洛玻集团提供的垫款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洛玻集团提供垫支及/或财务支援分 别合共约人民币 129,551,000 元及约人民币 148,384,000 元,详情如下: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 于二零零四年十二 交易性质 利率 开始年度 还款期限及进度 月三十一日止经审 月三十一日止经审 计之余额(元) 计之余额(元)) (1) 代洛玻集团公 司预付款给宝 6.5% 一九九八年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 莱威发展公司 一日到期(未偿还) 29,358,000 29,358,000 (洛玻集团公司 未抵押 的全资附属公 司) 31 (2) 有关转让贷款 免息 一九九五年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4,663,000 4,663,000 的应收帐款 (3) 有关主要兴建 免息 一九九七年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42,122,000 42,122,000 职工宿舍之其 他应收帐款 (4) 其他 免息 一九九四年至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53,408,000 72,241,000 今 合计 129,551,000 148,384,000 上述数额为扣除坏账准备后净额。 形成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 此金额为通过洛玻集团公司向宝莱威发展公司提供附带利息的预付款。 2、 此金额为原洛阳玻璃厂在九四年以前为洛阳市美陶公司向洛阳市工商银行贷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九四年初, 洛阳玻璃厂改制为洛玻集团公司并作为独家发起人创立了本公司,其后,洛阳市美陶公司无力偿还该项贷款, 而洛阳市工商银行就认为本公司与洛阳玻璃厂是一家,而直接从本公司在洛阳市工商银行的帐户上扣收了此 金额,本公司已就此笔扣款于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五日向洛阳市美陶公司提出诉讼,并于二零零一年三月一日 获胜诉,洛阳市美陶公司的部分土地已被诉讼保全,董事相信该土地被拍卖后,该尚未偿还金额可以追回。 3、 此金额是关于为本公司员工兴建职工宿舍的款项,其后根据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公司于一九九七年九月一日订 立的《关于安居工程资产转让协议》,洛玻集团公司向本公司收购了该项职工宿舍,但收购款项并未支付本 集团。 上述欠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有不良影响 2、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垫款及/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垫款及/ 或财务支援分别合共约人民币 155,227,000 元及约人民币 204,020,000 元,详情如下 洛玻集 团公司 本公司 还款期限 于二零零五年 于二零零四 公司名称 于此等 于此等 交易性质 利率 开始年 及信用情 十二月三十一 年十二月三 公司的 公司的 度 况 日止经审计之 十一日止经 权益 权益 余额(元) 审计之余额 (元) (2) 10,500,000 11,000,000 中国洛阳 59.71% 40.29% 短期投资 4.575% 浮法玻璃 -5.03% 集团矿产 (每年) 有限公司 (1) 无固定还 6,201,000 6,248,000 洛阳晶宝 50% 10.28%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装饰玻璃 款 四年前 押 有限公司 (1) 无固定还 18,018,000 18,018,000 洛玻集团 63.32% 36.68%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洛阳起重 款 四年前 押 机械有限 公司 32 (1) 无固定还 1,179,000 1,137,000 洛玻集团 70.55% 29.45%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洛阳新光 款 四年前 押 源照明器 材有限公 司 (1) 无固定还 54,896,000 55,685,000 洛玻集团 64.1% 35.9%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洛阳晶纬 款 四年前 押 玻璃纤维 有限公司 (1) 无固定还 14,376,000 14,376,000 洛玻集团 68.92% 31.08%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洛阳晶久 款 四年前 押 玻璃制品 有限公司 (2) 无固定还 其他 其他应收 免息 一九九 款期无抵 50,057,000 97,556,000 款 四年前 押 合计 155,227,000 204,020,000 上述数额为扣除坏账准备后净额。 形成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1)此等乃属本公司向同系附属公司提供水电、热力、蒸汽服务、运输服务及原材料而欠本公司的应收帐款。 该等交易根据上市规则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其详情已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在本公司的招股说明书及其 以后年报中披露。一九九四年七月本公司股票上市后,香港联交所批准本公司豁免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2)此等公司为本集团的非控股投资,主要从事生产及贸易活动,本公司在这些公司所占股东权益并不重大, 因此未作权益入帐。 上述欠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有不良影响 3、清理占用资金的清欠方案 按照《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的通知》规定的期限,洛玻集团保证将在2006年12月31 日之前通过多种方式解决洛玻集团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问题,本公司将利用股权分置改革的契机,采用以股 抵债和关联方以资产偿还的方式解决,但该方案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具体清欠方案待成熟后会及时公告。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洛玻集团公司 (18,833)千元 129,551千元 (2,649)千元 5,737千元 洛玻集团公司之 (48,793)千元 155,227千元 (2,249)千元 4,571千元 子公司 四、逾期存款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余额为于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广州国投」) 之存款,该逾期存款已提 拨 75% 之准备。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拨 75% 准备已足够。本公司并未对该 笔存款计提利息。 除上述已说明之存款外,本公司于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它逾期存款。 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并未给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动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 公 司 将尽力 收 回 上 述 存 款。 33 五、统一所得税及及取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 本公司于过往年度未曾享有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优惠,这与中国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纠正地方自定税收先征后 返政策的通知》没有关系。 六、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也无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 司资产事项。 (2) 重大担保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发生日期(协 是否履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担保对象名称 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行完毕 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8,160千元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131,200千元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131,200千元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13.80%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 0 提供的债务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的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0 七、重大合同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或本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的合同。 八、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股改承诺事项 本公司已于2006年3月30日刊登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2006年4月14日已召开相关股东会并获得通过, 本公司并无违反承诺事项 2、其它承诺 本公司于2001年8月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发布公告,在公告中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就其与本公司发生的正常关联交易后所欠款项作出郑重承诺,保证在2004年12月31日前 还清所有欠款,截止本公告之日该承诺虽然没有兑现,但一直在履行中。 九、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洛阳市人民政府于2000年颁发第46号政府令,批准施行《洛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本公司 于2000年6月26日起按照该办法施行。根据该办法的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 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进入福利费,个人缴费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2%交纳,在发放工资时从个人工资 中代扣,此办法的实行对本公司的损益并无影响。 十、出售职工住宅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出售住宅于职工,也无此计划。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 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本公司自一九九八年以来,就漏报多项关联交易而违反《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 则》)事宜,联交所向本公司启动了纪律程序,并于二零零五年六月初,本公司董事长刘宝瑛先生、执行董事 总经理丁建洛先生、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出席了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就此事宜召开的纪律聆讯, 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对本公司及有关现职董事及离职董事裁定纪律行动的新闻稿,包括 对本公司有关现职董事及离职董事的谴责和批评等(详情见联交所网站)。 34 十二、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集团在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事项 1998年12月30日,本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1999年12月28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批 准升格为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定期存款人民币2300万元,存款期限1年,自1998年12月30日至1999 年12月30日,年利率3.78%。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为此开具《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其后,本 公司在存款到期后取款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以1998年12月本公司为河南银基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商城支行贷款人民币2185万元提供担保,现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为由,拒绝本公司支取款项。2001年,本公司起诉至河南省高级 人民法院,报告期内该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完毕,本公司败诉。报告期内本公司已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法院于2004年2月最终判决本公司胜诉,上述贷款担保无效,鉴于本公司在该贷款担保中有过错,要求广东发展银 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于2004年4月底以前返还该笔存款的一半及利息,另一半及利息由本公司向河南银基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偿。现本公司已收到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该笔存款的一半及利息,本公司于2005 年10月12日与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份《债权转让合同》将因河南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贷 款担保合同纠纷而产生的对河南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享有的债权转让给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追 偿该笔存款的另一半及利息还在进行中。此外并无其它重大诉讼事项。 2、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仲裁事项。 十三、信息披露 除已经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 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七条的规定的规定所例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十四、其它事项 1、审计师对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 负债表、2005 年度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并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 的。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5 年 12 月 29 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 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们对本所就该公司上述会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做出如下说明: 如该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显示,该公司合并报表于2005年12月31日累计亏损人民币968,937,000元,且 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497,756,000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2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 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会计报表注释2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 民币 497,756,000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 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信贷额度于 2006 年到期日可获续 批;及 (iv)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该公司董事会认为,该公司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 本所在审计过程中,充分关注了该公司编制其 2005 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所采用的持续经营编制 基础的合理性,并认为此编制基础是合理的。因此本所在审计报告意见段后增加了以下强调事项段来提醒会计 报表使用者关注: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 2 所述,贵公司合并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 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497,756,000 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释 2 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上述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1 年 12 月 20 日颁布的《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 35 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的情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菁 陈跃铃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2、审计师对公司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KPMG-CH(2006)OR NO.000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审计了贵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 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 (以下 简称“会计报表”),并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签发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贵公司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贵公司200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 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 们审计贵公司 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会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 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贵公司实施于 2005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交易的相关审计程序外, 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 并阅读。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菁 陈跃铃 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36 附件 汇总表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非 经 营 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 用 方 与 上 上 市 公 司 2005 年 期 初 占 2005年度占用累计 2005 2005年度偿还累 2005年期末占用资金 资金占用 市 公 司 的 关 核 算 的 会 用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不含利 年 度 计发生金额 额 联关系 计科目 息) 占 用 资 金 的 利 息 ( 如 有) 中国洛阳浮法玻 控股公司 应收账款 84,133,040 - - 243,969 83,889,0 璃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 控股公司 其它应收 29,357,649 - - - 29,357,6 璃集团有限责任 款 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 控股公司 其 它 应 收 128,195,946 16,654,220 - 35,486,577 109,363,5 璃集团有限责任 款 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 控股公司 应收利息 1,971,864 - - - 1,971,8 现大股东 璃集团有限责任 及 其 附 属 公司 企业 洛玻集团晶华实 控 股 公 司 子 其 它 应 收 12,187,256 99,450 - 100,855 12,185,8 业技术玻璃公司 公司 款 洛玻集团青岛太 控 股 公 司 子 其 它 应 收 184,787,676 - - 16,109,326 168,678,3 阳玻璃实业有限 公司 款 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 控 股 公 司 子 应收利息 45,007,930 - - - 45,007,9 阳玻璃实业有限 公司 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 控 股 公 司 子 其 它 应 收 971,227 - - - 971,2 璃集团矿产有限 公司 款 公司 2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非 经 营 性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 用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核 2005 年 期 初 占 2005年度占用累计 2005 年 度 2005年度偿还累计发生 2005 资金占用 上 市 公 司 算 的 会 计 科 用资金余额 发生金额(不含利 占 用 资 金 金额 金余 的关联关 目 息) 的利息(如 系 有)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 控 股 公 司 短期投资 11,000,000 8,000,000 - 8,500,000 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14,375,864 54,000 - 54,000 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55,684,783 13,776,804 - 14,565,484 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1,136,761 51,850 - 10,000 现 大 股 东 源照明器材有限公 子公司 及其附属 司 企业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56,524 - - - 镀膜玻璃公司 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18,017,671 - - - 机械有限公司 子公司 洛阳晶宝装饰玻璃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7,436,254 - - 46,957 有限公司 子公司 洛玻集团新兴实业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21,000 - - 21,000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3 非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方 占 用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核 2005 年 期 初 占 2005年度占用累计发 2005年度占用资 2005年度偿还累计 2005年期 资金占用 名称 上 市 公 司 算 的 会 计 科 用资金余额 生金额(不含利息) 金的利息(如有) 发生金额 金余额 的关联关 目 系 洛 玻 集 团 龙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2,481,705 230,178 - 157,556 2 门 塑 钢 有 限 子公司 现 大 股 东 公司 及 其 附 属 洛 阳 翔 宇 实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555,279 - - - 企业 业公司 子公司 其他 控 股 公 司 其它应收款 100,579 4,094,529 - 4,084,191 子公司 小计 597,479,008 42,961,031 - 79,379,915 561 前 大 股 东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及其附属 企业 总计 597,479,008 42,961,031 - 79,379,915 561 4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其 它 关 资金往来方名称 往 来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核 2005 年 期 初 2005 年 度 往 2005 年 2005 年 度 偿 2005 年 期 末 往 往 来 形 成 原 往来 联资金 上 市 公 司 算 的 会 计 科 往 来 资 金 余 来 累 计 发 生 度 往 来 还 累 计 发 生 来资金余额 因 往来 的关联关 目 额 金额(不含利 资 金 的 金额 系 息) 利息(如 有) 洛玻集团洛阳晶 控 股 公 司 应收票据 - 3,560,000 - - 3,560,000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纬玻璃纤维有限 子公司 来 公司 广东南海骏雄玻 控 股 公 司 应收账款 871,682 - - - 871,682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璃幕墙有限公司 子公司 来 深圳光华中空玻 控 股 公 司 应收账款 657,868 231,561 - 231,561 657,868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大 股 东 璃有限公司 子公司 来 及其附 属企业 洛玻集团晶华实 控 股 公 司 应收账款 99,500 - - - 99,500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业技术玻璃公司 子公司 来 洛玻集团青岛太 控 股 公 司 应收账款 4,215,393 - - 1,000,000 3,215,393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阳玻璃实业有限 子公司 来 公司 其他 控 股 公 司 应收账款 2,125,113 4,650 - - 2,129,763 经营往来款 经 营 子公司 来 小计 7,969,556 3,796,211 - 1,231,561 10,534,206 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200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其 它 关 联 资 资 金 往 来 往 来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核 2005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 2005 年 度 往 来 2005 年 2005 年 度 偿 还 2005 年 期 末 往 来 金往来 方名称 上 市 公 司 算的会计科 累 计 发 生 金 额 度 往 来 累计发生金额 资金余额 的关联关 目 (不含利息) 资 金 的 系 利息(如 有) 洛 玻 晶 鑫 联营公司 短期投资 34,300,000 - - 34,300,000 - 陶瓷有限 公司 洛 阳 晶 鑫 联营公司 其它应收款 37,176,998 - - - 37,176,998 陶瓷有限 公司 洛 玻 集 团 联营公司 应收票据 - 2,876,861 - - 2,876,861 洛阳加工 上市公司的 玻 璃 有 限 子 公 司 及 其 公司 附属企业 洛 玻 集 团 联营公司 其它应收款 185,744 3,049 - 3,049 185,744 洛阳加工 玻璃有限 公司 中 国 洛 阳 联营公司 其它应收款 - 91,383 - 83,759 7,624 浮法玻璃 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 公司 小计 71,662,742 2,971,293 - 34,386,808 40,247,227 关 联 自 然 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及其控制的 法人 其 他 关 联 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及其附属企 业 总计 677,111,306 49,728,535 - 114,998,284 611,841,557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 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6 3、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进审慎查验,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2005 年度内,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没有为控股股东和本公司控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 公司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为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提供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关联方使用 7 十二、财务报告 (1)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财务报告(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审计报告 KPMG – CH (2006) AR No. 008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贵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5 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 分配表和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 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 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05 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 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注释 2 所述,贵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497,756,000 元。贵公司已在会计报表注 释 2 披露了采取的改善其持续经营能力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 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彭菁 中国北京 东长安街 1 号 陈跃玲 东方广场东二座办公楼 8 层 邮政编码:100738 2006 年 4 月 25 日 1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263,602 297,272 短期投资 6 10,500 11,000 应收票据 7 57,450 43,053 应收利息 8 - - 应收账款 9 31,744 19,600 其它应收款 10 271,259 280,322 预付账款 11 12,114 8,152 存货 12 275,663 205,474 待摊费用 13 24,780 25,890 流动资产合计 947,112 890,763 ------------------------------------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4 186,924 208,361 长期投资合计 186,924 208,361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700,121 1,523,887 减:累计折旧 (740,769) (658,838) 固定资产净额 15 959,352 865,049 工程物资 16 1,852 2,029 在建工程 17 263,419 294 固定资产合计 1,224,623 867,372 ------------------------------------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8 178,165 171,489 长期其它应收款 10 62,095 46,155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240,260 217,644 ------------------------------------ 资产总计 2,598,919 2,184,140 2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839,632 767,650 应付票据 20 75,600 5,044 应付账款 21 176,249 106,837 预收账款 21 67,021 50,455 应付工资 2 3,729 应付福利费 4,631 4,464 应交税金 4(c) 21,011 29,885 其它应交款 22 632 559 其它应付款 21 229,024 89,979 预提费用 23 5,591 3,74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 25,475 32,866 流动负债合计 1,444,868 1,095,213 ------------------------------------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4 86,698 53,342 长期应付款 2,927 2,717 长期负债合计 89,625 56,059 ------------------------------------ 负债合计 1,534,493 1,151,272 ------------------------------------ 少数股东权益 113,346 97,306 ------------------------------------ 3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25 700,000 700,000 资本公积 26 994,654 984,068 盈余公积 27 225,363 225,151 (其中:法定公益金) 55,662 55,591 累计亏损 (968,937) (973,657) 股东权益合计 951,080 935,562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98,919 2,184,140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4 资产负债表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 202,163 269,338 短期投资 6 230,000 144,398 应收票据 7 94,618 37,690 应收利息 8 - - 应收账款 9 15,270 12,256 其它应收款 10 291,399 289,114 预付账款 11 2,572 2,928 存货 12 149,620 117,225 待摊费用 13 21,032 24,417 流动资产合计 1,006,674 897,366 ------------------ ------------------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4 363,739 291,884 长期投资合计 363,739 291,884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860,459 855,573 减:累计折旧 (504,765) (459,910) 固定资产净额 15 355,694 395,663 工程物资 16 1,248 1,421 在建工程 17 7,334 73 固定资产合计 364,276 397,157 ------------------------------------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8 115,190 118,141 长期其它应收款 10 42,095 46,155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157,285 164,296 ------------------------------------ 资产总计 1,891,974 1,750,703 5 资产负债表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9 661,500 635,000 应付票据 20 33,300 5,044 应付账款 21 91,716 42,296 预收账款 21 99,935 28,881 应付福利费 3,751 2,543 应交税金 4(c) 1,764 1,176 其它应交款 22 50 48 其它应付款 21 26,786 38,764 预提费用 23 4,169 1,693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 8,475 20,637 流动负债合计 931,446 776,082 ------------------------------------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4 6,698 36,342 长期应付款 2,750 2,717 长期负债合计 9,448 39,059 ------------------------------------ 负债合计 940,894 815,141 ------------------------------------ 6 资产负债表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和股东权益 (续)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25 700,000 700,000 资本公积 26 994,654 984,068 盈余公积 27 213,496 213,496 (其中:法定公益金) 51,366 51,366 累计亏损 (957,070) (962,002) 股东权益合计 951,080 935,562 ------------------------------------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891,974 1,750,703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7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9 1,031,859 1,133,886 减: 主营业务成本 30 (937,379) (869,62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1 (2,883) (5,332) 主营业务利润 91,597 258,929 加: 其它业务利润 32 19,482 12,191 减: 营业费用 (36,725) (33,435) 管理费用 (55,772) (146,728) 财务费用 33 (44,308) (48,926) 营业(亏损)/利润 (25,726) 42,031 加: 投资收益 34 17,055 3,119 补贴收入 35 13,483 5,353 营业外收入 36 1,637 8,825 减: 营业外支出 37 (2,961) (1,996) 利润总额 3,488 57,332 减: 所得税 4(b) / 38 (1,950) (4,493) 少数股东损益 3,415 (6,737) 净利润 4,953 46,102 8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续)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4,953 46,102 加: 年初累计亏损 (973,657) (1,018,682) 减: 提取盈余公积 27/28 (233) (1,077) 年末累计亏损 (968,937) (973,657)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9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9 629,413 688,132 减: 主营业务成本 30 (591,304) (542,32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1 (857) (2,453) 主营业务利润 37,252 143,357 加: 其它业务利润 32 19,885 9,447 减: 营业费用 (25,713) (23,836) 管理费用 (36,813) (76,574) 财务费用 33 (32,972) (39,787) 营业(亏损)/利润 (38,361) 12,607 加: 投资收益 34 33,155 3,215 补贴收入 35 10,000 - 营业外收入 36 319 6,902 减: 营业外支出 37 (181) (1,283) 利润总额 4,932 21,441 减: 所得税 4(b) / 38 - - 净利润 4,932 21,441 加: 年初累计亏损 (962,002) (983,443) 年末累计亏损 (957,070) (962,002)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10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5 年 补充说明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53,0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5,702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49 现金流入小计 1,276,454 ---------------------------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23,64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7,9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9,371)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2,034) 现金流出小计 (1,122,9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i) 153,4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2,800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16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1,423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335 收到控股公司下属其它子公司 —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偿还的现金 (注释 10) 13,720 现金流入小计 68,294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304,731)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692) 现金流出小计 (315,42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129) ------------------ 11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5 年 补充说明 (人民币千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165,592 现金流入小计 1,176,592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66,324)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0,273) 已抵押存款增加 (28,873) 现金流出小计 (1,145,47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122 ------------------ 现金净减少额 (ii) (62,543) 12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i)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4,953 加: 转回的坏账准备 (44,157)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9,008 固定资产折旧 84,169 无形资产摊销 4,324 待摊费用减少 1,110 预提费用增加 3,114 处置固定资产的损失 219 财务费用 41,782 汇兑亏损 348 投资收益 (17,055) 存货的增加 (79,47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29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51,833 少数股东损益 (3,4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3,464 (ii) 现金净减少情况: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现金的年末余额 151,72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14,272) 现金净减少额 (62,543)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13 现金流量表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现金流量表 2005 年 补充说明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22,980 收到的税费返还 2,569 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98 现金流入小计 835,647 --------------------------- 购买商品和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32,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9,26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5,775) 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715) 现金流出小计 (738,7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i) 96,8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72,066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467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1,436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706 收到控股公司下属其它子公司 —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偿还的现金 (注释 10) 13,720 现金流入小计 208,3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它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15,928)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303,191) 现金流出小计 (319,119)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0,724) ------------------ 14 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现金流量表 2005 年 补充说明 (人民币千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816,500 现金流入小计 816,5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30,485)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39,361) 已抵押存款增加 (6,873) 现金流出小计 (876,71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219) ------------------ 现金净减少额 (ii) (74,048) 15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i)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4,932 加: 转回的坏账准备 (27,946)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6,101 固定资产折旧 45,930 无形资产摊销 2,951 待摊费用减少 3,385 预提费用增加 2,476 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117) 财务费用 31,398 汇兑亏损 348 投资收益 (33,155) 存货的增加 (38,49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45,22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144,31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895 (ii) 现金净减少情况: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现金的年末余额 112,290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86,338) 现金净减少额 (74,048) 此会计报表已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获董事会批准。 刘宝瑛 丁建洛 曹明春 (公司盖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 总经理 财务总监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签名和盖章) 1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 于 2005 年 于 2005 年 1月1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本年核销数 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142,286 771 (31) - 143,026 其它应收款 424,682 220 (45,117) - 379,785 应收利息 46,980 - - - 46,980 小计 613,948 991 (45,148) - 569,791 ---------------------------------------------------------------------------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8,829 11,721 - (2,713) 17,837 小计 8,829 11,721 - (2,713) 17,837 ---------------------------------------------------------------------------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34,300 - (34,300) - - 小计 34,300 - (34,300) - - ---------------------------------------------------------------------------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35,974 686 - - 36,660 小计 35,974 686 - - 36,660 ---------------------------------------------------------------------------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693,051 13,398 (79,448) (2,713) 624,288 刊载于第[ ]页至第[ ]页的会计报表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17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 于 2005 年 于 2005 年 1月1日 12 月 31 日 项目 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本年核销数 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129,846 101 - - 129,947 其它应收款 384,924 15 (28,062) - 356,877 应收利息 46,980 - - - 46,980 小计 561,750 116 (28,062) - 533,804 --------------------------------------------------------------------------- 二 存货跌价准备: 存货 7,881 8,814 - (2,713) 13,982 小计 7,881 8,814 - (2,713) 13,982 --------------------------------------------------------------------------- 三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短期投资 45,168 - (45,168) - - 小计 45,168 - (45,168) - - --------------------------------------------------------------------------- 四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29,084 686 - - 29,770 小计 29,084 686 - - 29,770 --------------------------------------------------------------------------- 资产减值准备总计 643,883 9,616 (73,230) (2,713) 577,556 18 会计报表注释 1 公司基本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注册组建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洛玻集团” ) 重组计划中的一部 分。经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洛玻集团于 1994 年 4 月 6 日独家 发起成立本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分为 400,000,000 股国有法人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注册资本是由洛玻集团以转让其主要企业和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方式 足额缴付。 于 199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发行了 250,000,000 股 H 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 3.65 元。上述 H 股已于 1994 年 7 月 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H 股招股书披露的计划及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已于 1995 年 9 月 29 日,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以每股人民币 5.03 元发行 40,000,000 股 A 股予社会公众和 10,000,000 股 A 股予本公司的员 工。40,000,000 股社会公众 A 股及 10,000,000 股内部职工股 A 股已分别于 1995 年 10 月 30 日及 199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 “本集团” ) 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经营范围包括生 产玻璃,深加工制品,机械成套设备,电器与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主要产品 为各种浮法玻璃及车用玻璃,包括白玻,灰玻,绿玻,灰镀膜,绿镀膜。 19 2 会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报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人民币 968,937,000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 民币 497,756,000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 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信贷额度于 2006 年到期日可获续 批;及 (v)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的控股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因此,本财务 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 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3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及本公司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的。 (a)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b)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财政部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财会字 [1995] 11 号) 编制的。 合并会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其所有主要子公司。子公司指本公司通过直接及间接占被投 资公司 50% 以上 (不含 50%) 权益性资本的公司,或本公司虽然占被投资公司权益性资本不足 50% 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公司。只有在本公司对子公司占 50% 以上权益性资本或虽占其权益性资本 不足 50% 但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的期间,其经营成果才反映在本集团的合并利润表中。少数股东应 占的权益和损益作为独立项目记入合并会计报表内。对于资产及经营业绩均较小,对本集团合并报 表无重大影响的子公司,本公司并未将这些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而是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按权益 法核算。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明细见注释 14 。 20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b)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当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时,合并时已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会计报表 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时所有集团内重大交易,包括集团内未实现利润及往来余额均已抵销。 (c)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法。 (d)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e) 外币折算 外币业务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年末各项货币性外币资产、 负债账户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除与购建固定资产直接有关 的汇兑损益 (参见注释 3(j)) 所述情况外,外币折算差异作为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f)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指本集团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g)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是由本集团根据单独认定已有迹象表明回收困难的应收账款和账龄分析估计计提。其它应 收款的坏账准备是本集团根据其性质估计相应回收风险而计提的。 21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h) 存货 存货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价。 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它成本。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按 加权平均法核算。除原材料采购成本外,在产品及产成品还包括直接人工和按照适当比例分配的生 产制造费用。 按单个存货项目计算的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入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指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 额。 领用的低值易耗品和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周转材料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核算。 本集团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i) 投资 (i)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短期投资初始成本是指取得短期投资的全部价款,但不包括 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本集团对短期投资按单项投资计算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除取得短期投资时已宣告的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及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外,本 集团于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息时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当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资 时,将实际收到金额与账面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2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i) 投资 (续) (ii) 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即最初 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以后根据应享有的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份额进行调整。 初始投资成本与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以下方式处 理: − 初始投资成本超过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按直线法摊销。合同规定投 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在不超过 10 年的期间内平均摊 销,年末未摊销余额包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 − 初始投资成本低于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之差额,如果是在财政部发布《关于 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 (二) 》(财会 [2003] 10 号)以前 发生的,合同规定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在不低于 10 年的期间内平均摊销,年末未摊销余额包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财政部颁布财会 [2003] 10 号以后发生的,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即以 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布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分配时确认。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取得的价款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对长期股权投资计提减值准备 (参见注释 3(l)) 。 23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i) 投资 (续) (iii) 委托贷款 委托贷款指本集团提供资金,由金融机构根据本集团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 率等代本集团发放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出金额入账。 本集团按贷款资金被占用的时间及适用的利率计提委托贷款利息并计入损益。对于已计提的利 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本集团将停止提取与之相关的委托贷款的利息,并将原已计提的利息 冲减本期损益。 本集团对委托贷款计提减值准备 (参见注释 3(l)) ,并将扣除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记入资产负债 表。贷款期限不超过 1 年 (含 1 年) 的委托贷款列入短期投资中;其余的列入长期债权投资中。 (j)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指本集团为生产商品和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 1 年且单位价值较高的资产。 固定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参见注释 3(l))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在建工程以 成本减减值准备 (参见注释 3(l))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评估值指按规定进行评估并按评估值进行相 应账务调整的资产价值。 在有关建造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 括在购建期间利用专门借款进行购建所发生的借款费用 (包括有关借款本金和利息的汇兑损益) , 全部资本化为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 本集团对固定资产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净残 值率分别为: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建筑物 30 年–50 年 3%–5% 厂房、机器及设备 4 年–28 年 3%–5% 运输工具 6 年–12 年 3%–5% 24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k)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 (参见注释 3(l))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无形资产的 成本或评估值按直线法在预计使用年限 10–64 年内摊销。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的价值按直线法在预计收益年限 10-20 年进行摊销。 (l) 资产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各项资产 (包括委托贷款、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的 账面价值定期进行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低于账面价值。当发生事项或情况变化显示账面 价值可能无法收回,这些资产便需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减值情况,账面价值会减低至可收回金额, 减计的价值即为资产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是指资产的销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 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本公司按单项项目计算资产减值损失,并将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但当本公司已将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记入了资本公积后,长期股权投资的减 值损失首先冲减该投资初始确认时记入资本公积的金额,减值损失超过该资本公积的部分记入当期 损益。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年度据以计提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 面价值,则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便会转回,转回的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 后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应高于假如资产没有计提资产减值情况下的账面价值。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损 失转回时,首先转回原确认减值损失时记入损益的部分,然后再恢复原冲减的资本公积。 25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m) 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确认的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应交所得税和递延税项 资产和负债的变动。 当期应交所得税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的所得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是按债务法计算所做出的准备。该法是根据时间性差异计算递延税项,即对由于税法与会 计制度在确认收益、费用或损失时的时间不同而产生的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的差异计算递 延税项。在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债务法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 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现行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预期可在未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亏损 (在同一法定纳税单位及司法管辖区内) 将用来抵销递 延税项负债。当与递延税项资产相关的税务利益预计不能实现时,该相关递延税项资产将相应减少 至其预期可实现数额。 (n) 预计负债及或有负债 如果本集团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时义务,且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以 及有关金额能够可靠地估计,本集团便会对该义务计提预计负债。 如果上述义务的履行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地估计, 该义务将被披露为或有负债。 26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o) 收入确认 收入是在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以及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根据下列方法确认: (i) 销售商品收入 销售商品的收入在商品所有权上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时予以确认。假如销售商品的 价款回收和退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或相关的收入和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可靠地 计量时,收入将不予确认。 (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是按银行存款及借出资金本金和适用利率计算,并以时间为基准确认。 (iii) 补贴收入 补贴收入根据实际收到的补贴款确认。 (p)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q) 借款费用 用于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在有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期间内 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除上述借款费用外,其它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r) 维修及保养支出 维修及保养支出 (包括大修费用) 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s) 环保支出 与现行持续经营业务或过去业务所导致的情况有关的环保支出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7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t)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宣告发放时计入当期利润及利润分配表。资产负债表日后至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建 议或批准的现金股利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中单独列示。 (u) 退休福利 按照中国有关法规,本集团为员工参加了政府组织安排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的 一定比率向退休计划供款。上述供款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计入当期损益。按供款计划缴款后,本集 团不再有其它的支付义务。 (v) 关联方 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有能力直 接或间接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 均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4 税项 (a) 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 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 5%–7% 教育附加费税率 : 缴纳增值税的 3% (b) 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33% (2004 年: 33%)。 28 4 税项 (续) (c) 应交税金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交)/应交所得税 (2,243) 512 应交增值税 20,983 26,968 应交增值税附加 278 952 其它 1,993 1,453 合计 21,011 29,885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交增值税 765 262 应交增值税附加 218 170 其它 781 744 合计 1,764 1,176 (d) 递延税项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递延税项资产是由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所产生。由于不能确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 否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因此,在本年度账项内没有确认该递延税项资产。 29 5 货币资金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 / 人民币 /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现金 − 人民币 143 425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79,616 104,567 − 美元 1,635 8.0702 13,191 86 8.2765 714 − 港币 98 1.0403 102 98 1.0637 104 非金融机构存款 − 人民币 51,603 21,229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27,233 − 港币 6,800 1.0403 7,074 - 非金融机构存款 − 人民币 - 60,000 小计 151,729 214,272 ------------- -------------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 人民币 41,873 3,000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 人民币 70,000 80,000 小计 111,873 83,000 ------------- ------------- 合计 263,602 297,272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 70,000,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80,000,000 元) 及活期存 款中有人民币 41,873,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3,000,000 元) 已分别用作本集团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 抵押。 30 5 货币资金 (续)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 / 人民币 /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原币金额 汇率 人民币等值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现金 − 人民币 20 259 活期存款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55,081 83,415 − 美元 1,635 8.0702 13,191 86 8.2765 714 − 港币 98 1.0403 102 98 1.0637 104 非金融机构存款 − 人民币 36,822 14,613 定期存款 银行存款 − 人民币 - 27,233 − 港币 6,800 1.0403 7,074 - 非金融机构存款 − 人民币 - 60,000 小计 112,290 186,338 ------------- ------------- 已抵押的活期存款 − 人民币 19,873 3,000 已抵押的定期存款 − 人民币 70,000 80,000 小计 89,873 83,000 ------------- ------------- 合计 202,163 269,338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 70,000,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80,000,000 元) 及活期存 款中有人民币 19,873,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3,000,000 元) 已分别用作本公司短期借款及应付票据的 抵押。 31 6 短期投资 本集团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联营公司 34,300 - (34,300) - 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11,000 8,000 (8,500) 10,500 小计 45,300 8,000 (42,800) 10,500 减:减值准备 (34,300) - 34,300 - 合计 11,000 8,000 (8,500) 10,500 本公司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委托贷款 子公司 144,266 204,500 (129,266) 219,500 联营公司 34,300 - (34,300) - 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11,000 8,000 (8,500) 10,500 小计 189,566 212,500 (172,066) 230,000 减:减值准备 (45,168) - 45,168 - 合计 144,398 212,500 (126,898) 230,000 短期投资为本公司通过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公司” ) 向各关联公司提供的 委托贷款,并按贷款合同规定,将应收取利息作为投资收益记入当期损益。 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向联营公司-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晶鑫”)提供的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34,300,000 元,该笔贷款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于 2005 年度,本公司收回全部上述晶鑫 的委托贷款(晶鑫用于偿还本公司的委托贷款金额中,包括其向洛玻集团一间子公司借款取得的人民币 20,000,000 元)。同时全数转回于以前年度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 32 6 短期投资 (续) 本公司向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 ( “龙门” ) 提供委托贷款作为支持其持续经营的营运资金。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龙门委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42,000,000 元 (2004 年: 人民币 81,500,000 元)。 由于龙门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出现净负债人民币 10,868,000 元,本公司按其财务状况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对应收龙门委托贷款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人民币 10,868,000 元。鉴于龙门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已从净负债转为净资产,本公司于本年度转回对龙门委托贷款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人民币 10,868,000 元。 7 应收票据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承兑汇票 51,013 43,053 商业承兑汇票 6,437 - 合计 57,450 43,053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承兑汇票 38,181 37,690 商业承兑汇票 56,437 - 合计 94,618 37,690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收汇票。 8 应收利息 本集团及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借款利息 − 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46,980 46,980 减:坏账准备 (46,980) (46,980) 合计 - - 8 应收利息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的借款利息余额为人民币 46,980,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46,980,000 元) ,该应收借款利息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坏账准备。董事在对 200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借款利息作出风险评估后,维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9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33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30,765 18 - - 18,315 12 - - 1至2年 1,100 1 452 41 683 - 61 9 2至3年 650 - 319 49 1,998 1 1,662 83 3 年以上 142,255 81 142,255 100 140,890 87 140,563 100 合计 174,770 100 143,026 82 161,886 100 142,286 88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15,045 10 - - 11,894 8 - - 1至2年 276 - 136 49 200 - 60 30 2至3年 172 - 87 51 1,810 1 1,588 88 3 年以上 129,724 90 129,724 100 128,198 91 128,198 100 合计 145,217 100 129,947 89 142,102 100 129,846 91 34 9 应收账款 (续) 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142,286 138,830 加:本年计提 771 5,038 减:本年转回 (31) - 本年冲销 - (1,582) 年末余额 143,026 142,286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129,846 130,034 加:本年计提 101 - 减:本年冲销 - (188) 年末余额 129,947 129,846 本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或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较大的应收账款。 本年度,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收回以前年度已全额或较大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收账款。 35 9 应收账款 (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前五名应收账款 (已扣除坏账准备) 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苏州工业园区华光玻璃配送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5,133 三门峡康耀电子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2,633 广州市明锋玻璃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2,069 澳大利亚 LANDSON ALLIANCE 2005 购货 1,739 长信薄膜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2005 购货 1,058 合计 12,632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账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账款总额 (已扣除坏账准备) 占本集团应收账 款总额 (已扣除坏账准备) 的 40% (2004 年:40%) 。 10 其它应收款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控股公司 138,721 157,554 应收其它关联公司 318,340 335,175 其它 256,078 258,430 小计 713,139 751,159 减:坏账准备 (379,785) (424,682) 合计 333,354 326,477 包括: 流动资产 271,259 280,322 非流动资产 62,095 46,155 36 10 其它应收款 (续)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子公司 41,738 28,178 应收控股公司 128,720 149,910 应收其它关联公司 314,971 331,892 其它 204,942 210,213 小计 690,371 720,193 减:坏账准备 (356,877) (384,924) 合计 333,494 335,269 包括: 流动资产 291,399 289,114 非流动资产 42,095 46,155 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424,682 400,686 加:本年计提 220 24,349 减:本年转回 (45,117) - 本年冲销 - (353) 年末余额 379,785 424,682 37 10 其它应收款 (续) 坏账准备分析如下(续):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余额 384,924 385,145 加: 本年计提 15 132 减: 本年转回 (28,062) - 本年冲销 - (353) 年末余额 356,877 384,924 其它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流动资产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33,812 7 171 1 50,822 9 17,590 35 1至2年 1,211 - 337 28 6,244 1 2,209 35 2至3年 4,849 1 1,743 36 1,710 - 401 23 3 年以上 463,992 92 230,354 50 499,048 90 257,302 52 合计 503,864 100 232,605 46 557,824 100 277,502 50 流动资产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38,001 8 - - 23,160 4 - - 1至2年 101 - - - 965 - - - 2至3年 851 - - - 1,007 - - - 3 年以上 462,143 92 209,697 45 501,726 96 237,744 47 合计 501,096 100 209,697 42 526,858 100 237,744 45 10 其它应收款 (续) 其它应收款账龄分析如下 (续): 非流动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占总额 坏账准备 占总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38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20,000 10 - - - - - - 3 年以上 189,275 90 147,180 78 193,335 100 147,180 76 合计 209,275 100 147,180 70 193,335 100 147,180 76 其它应收款中包括应收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 “广州国投” ) 人民币 35,655,000 元逾期存款 (2004 年:人民币 35,655,000 元) 。该笔款项原为人民币 145,657,000 元,已于以前年度计提 75% 准备。广 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广州国投最近的重组进展后,认为本年度无需追加计提坏账准备。本 公司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上述金额包括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其它应收款。 另外,其它应收款中亦包括应收联营公司晶鑫人民币 37,177,000 元 (2004 年: 人民币 37,177,000 元) , 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上述金额包括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其它应收款。 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控股公司其它子公司-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太 阳”) 金额为人民币 229,796,000 元 (含应收利息人民币 45,008,000 元),及对该金额计提了全额的坏 账准备。太阳于本年度向本公司偿还人民币 16,110,000 元。因此,本公司于本年度转回以前年度计提的 部分坏账准备共人民币 16,110,000 元。董事根据太阳最近的财务状况对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应收太阳 之余额共人民币 213,686,000 元进行了风险评估,鉴于太阳已经没有固定资产作经营活动之用,无法取 得经营收益,因此对该余额维持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公司已停止对应收太阳之款项计提利息。上述金 额包括于流动资产中的其它应收款。 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应收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基房产”)金额为人民币 11,952,000 元,该款项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坏账准备。于 2005 年,本公司收回全部上述应收银 基房产的款项,同时全数转回于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准备。 10 其它应收款 (续)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流动资产其它应收款中包括应收本公司一间子公司的一位股东人民币 17,055,000 元 的款项。该股东取得了以本公司一间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计人民币 13,000,000 元,由于该子公司作为该项借款的实际借款人,需要履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的责任,本集团 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将相关金额人民币 17,055,000 元(其中包括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应计利息约人民 币 4,055,000 元)分别计入本集团的负债及应收该股东款项。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鉴于该项银行借款已 逾期,且该股东当时并无履行偿还该借款的具体计划,本集团对该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其后, 本集团于 2005 年收到该股东偿还的上述全部款项,因此全额转回以前年度对该应收款项计提的坏账准备。 于 2005 年,本公司一间子公司拟与第三方组建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龙翔”)。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该子公司已支付的投资订金余额为人民币 20,000,000 元。截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投资各方就相 关的投资合同尚未达成一致。 除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它对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其它应收款。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前五名其它应收款 (已扣除坏账准备) 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洛玻集团 1997 ~ 2005 代付款 129,551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2003~2005 代付款 54,896 广州国投 1997 ~ 2003 逾期存款 35,655 龙翔 2005 订金 20,000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2001 ~ 2003 待收退订订金 18,018 合计 258,120 39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其它应收款前五名单位的应收款总额 (已扣除坏账准备) 占本集团其它应 收款总额 (已扣除坏账准备) 的 77% (2004 年:84%) 。 40 11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9,176 76 5,564 68 1至2年 618 5 10 - 2至3年 10 - 408 5 3 年以上 2,310 19 2,170 27 12,114 100 8,152 100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1 年以内 202 8 613 21 1至2年 55 2 5 - 2至3年 5 - 359 12 3 年以上 2,310 90 1,951 67 2,572 100 2,928 100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前五名预付账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临邑县恒润化工有限公司 2005 货款 2,653 淄博吴发经贸有限公司 2005 货款 2,200 海南豫州冶金建材进出口公司 2005 货款 895 湛江市麻章区越富经营部 2005 货款 337 中国外运河南公司洛阳分公司 2005 货款 250 合计 6,335 上述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预付账款。 41 12 存货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92,184 157,858 在产品 14,576 11,160 产成品 86,740 45,285 小计 293,500 214,303 减:存货跌价准备 (17,837) (8,829) 合计 275,663 205,474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11,957 88,106 在产品 6,197 5,804 产成品 45,448 31,196 小计 163,602 125,106 减:存货跌价准备 (13,982) (7,881) 合计 149,620 117,225 以上存货均为购买或自行生产形成。 42 12 存货 (续) 存货跌价准备: 本集团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年初余额 5,168 - 3,661 8,829 10,377 - 3,661 14,038 本年计提 2,583 - 9,138 11,721 800 - - 800 本年减少 − 销售转出 - - (2,713) (2,713) (6,009) - - (6,009) 年末余额 7,751 - 10,086 17,837 5,168 - 3,661 8,829 本公司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原材料 在产品 产成品 合计 年初余额 5,168 - 2,713 7,881 10,377 - 2,713 13,090 本年计提 2,584 - 6,230 8,814 800 - - 800 本年减少 − 销售转出 - - (2,713) (2,713) (6,009) - - (6,009) 年末余额 7,752 - 6,230 13,982 5,168 - 2,713 7,881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成本和费用中确认的存货成本 949,100 870,425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成本和费用中确认的存货成本 600,118 543,122 43 13 待摊费用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20,385 24,762 其它 4,395 1,128 合计 24,780 25,890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20,180 24,157 其它 852 260 合计 21,032 24,417 14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对联营公司 其它 的投资 股权投资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175,378 68,957 244,335 本年减少 (20,751) - (20,751) 年末余额 154,627 68,957 223,584 ------------------------------------------------------ 减: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35,974) (35,974) 本年增加 - (686) (686) 年末余额 - (36,660) (36,660) ------------------------------------------------------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154,627 32,297 186,924 年初账面价值 175,378 32,983 208,361 14 长期股权投资 (续) 本公司 对子公司 对联营公司 其它 的投资 的投资 股权投资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资成本 年初余额 83,523 175,378 62,067 320,968 本年增加 97,838 - - 97,838 本年减少 (4,546) (20,751) - (25,297) 44 年末余额 176,815 154,627 62,067 393,509 ---------------------------------------------------------------- 减:减值准备 年初余额 - - (29,084) (29,084) 本年增加 - - (686) (686) 年末余额 - - (29,770) (29,770) ---------------------------------------------------------------- 账面价值 年末账面价值 176,815 154,627 32,297 363,739 年初账面价值 83,523 175,378 32,983 291,884 45 14 长期股权投资 (续)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列示如下: 占被投资 法定代 注册资 单位股本 初始 公司名称 注册地 表人 本 的比例 投资成本 主要业务 注释 (人民 (人民币 币千 千元) 元) 洛玻集团龙门 中国 丁建洛 20,000 79.06% 64,146 制造浮法平 (i) 玻璃 板玻璃 公 司 ( “龙门” )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 中国 张少杰 150,000 65.82% 66,899 制造浮法平 (ii) 有限公司 ( “八 板玻璃 达” )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 中国 张少杰 74,080 54.00% 40,000 制造浮法平 (iii 有限公司 ( “龙 板玻璃 ) 飞” ) (原名:洛玻集团仰 韶玻璃有限公司)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 中国 朱雷波 30,000 66.67% 20,000 制造汽车 (iii 责任公司 ( “洛 玻璃 ) 神” )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 中国 丁建洛 28,000 52.00% 14,560 开发矿产 (iii 责任公司 ( “沂 ) 南” ) 中国 丁建洛 60,000 80.00% 48,000 制造浮法平 (iii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 板玻璃 ), 子玻璃有限公司 及电子 (iv) (“龙海” ) 玻璃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 中国 张少杰 50,000 80.00% 40,000 制造浮法平 (iii 璃有限公司 板玻璃 ), (“龙昊”) (iv)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子公司投资分析如下: 龙门 八达 龙飞 洛神 沂南 龙海 龙昊 洛玻贸易 合计 注释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年初余额 - 16,169 46,456 14,560 5,660 - - 678 83,523 加:增加投资 - 4,199 - - - 48,000 40,000 - 92,199 按权益法核算 调整数 15,394 (8,027) 1,556 (1,083) (718) - (5,351) - 1,771 减: 分得现金股利 - - - - - - - (124) (124) 处置投资 - - - - - - - (554) (554) (v) 年末余额 15,394 12,341 48,012 13,477 4,942 48,000 34,649 - 176,815 14 长期股权投资 (续) 46 (a) 对子公司的投资 (续) 注释: (i) 该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 (ii) 该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 于 2000 年,中国工商银行将八达逾期的银行借款人民币 84,800,000 元转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 公司 ( “华融” ) 。于 2001 年,八达、华融及本公司签订一债权转股权协议;根据该协议, 该借款中的人民币 30,000,000 元转为资本。因此,八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 元 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000 元。该增资已被有关的政府部门及八达的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债权转股权协议规定,八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在约定时限内赎回该人民币 30,000,000 元 的资本。具体还款计划为:2001 年至 2004 年每年赎回人民币 1,500,000 元;2005 年至 2008 年每年赎回人民币 6,000,000 元。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已逾期未赎回资本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 (2004 年: 人民币 6,000,000 元) 。 (iii) 该等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iv) 于本年度,洛玻集团作为少数权益股东与本集团共同出资于中国境内设立两家新的有限责任公 司。 于本年度,本公司已向该等子公司注资共人民币 88,000,000 元。根据>(「上市规则」), 以上投资为主要及关联交易, 已于 2006 年 2 月 27 日 特别股东大会取得股东批准。 (v) 于本年度,本公司向非关联第三方转让所持有的深圳洛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洛玻贸易”)的 全部股权。 47 14 长期股权投资 (续) (b) 对联营公司的投资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列示如下: 占被投资 单位股本 初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的比例 投资成本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晶鑫 41,945 49.00% 20,553 生产内墙砖 财务公司 300,000 37.00% 111,000 提供财务服务 洛玻集 团洛 阳加工 181,496 49.09% 89,096 玻璃加工业务 玻璃有限公司(“加 工玻璃”)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对联营公司的投资分析如下: 本集团及本公司 晶鑫 财务公司 加工玻璃 合计 年 - 111,709 63,669 175,378 初余额 加: 按权益法核算 调整数 - 223 (20,974) (20,751) 年末余额 - 111,932 42,695 154,627 48 14 长期股权投资 (续) (c) 其它股权投资 其它股权投资为本公司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它主要股权投资列示如下: 占被投资 年末投 单位股本 初始 资金额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的比例 投资成本 (净值) 注释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延炼石油化工股份 425,703 7.47% 31,800 31,800 有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 30,964 40.29% 12,475 497 (i) 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 13,631 36.68% 5,000 - (i),(ii 机械有限公司 )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 11,142 35.9% 4,000 - (i),(ii 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i) 由于上述公司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子公司,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占上述被投资单位股本的比 例超过 20% ,但对其并无重大影响,故将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归类为其它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 法核算。 (ii)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向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及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 公司的长期投资成本共计人民币 9,000,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9,000,000 元) ,该等长期投 资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全额的减值准备。鉴于该等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停止经营活动,董事在评 估了该等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后,维持对该等公司长期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21% (2004 年: 23%)。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账面价值合计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62% (2004 年: 47%)。 49 15 固定资产 本集团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余额 457,592 1,046,467 19,828 1,523,887 本年增加 671 8,096 2,453 11,220 在建工程转入(注释 17) 65,236 103,111 - 168,347 本年减少 - (1,427) (1,906) (3,333) 年末余额 523,499 1,156,247 20,375 1,700,121 ------------------------------------------------------------------------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120,448 526,988 11,402 658,838 本年计提折旧 14,484 68,118 1,567 84,169 折旧冲销 - (962) (1,276) (2,238) 年末余额 134,932 594,144 11,693 740,769 ------------------------------------------------------------------------ 净额 年末余额 388,567 562,103 8,682 959,352 年初余额 337,144 519,479 8,426 865,049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152,874,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49,593,679 元) 。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作为短期借款抵押的固定资产余额为人民币 8,238,000 元(2004 年:无)。 50 15 固定资产 (续) 本公司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运输工具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余额 222,705 630,084 2,784 855,573 本年增加 - 5,906 447 6,353 在建工程转入 (注释 17) - 198 - 198 本年减少 - (646) (1,019) (1,665) 年末余额 222,705 635,542 2,212 860,459 ------------------------------------------------------------------------ 累计折旧 年初余额 71,884 387,227 799 459,910 本年计提折旧 6,981 38,499 450 45,930 折旧冲销 - (551) (524) (1,075) 年末余额 78,865 425,175 725 504,765 ------------------------------------------------------------------------ 净额 年末余额 143,840 210,367 1,487 355,694 年初余额 150,821 242,857 1,985 395,663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人民币 150,190,000 元 (2004 年:42,633,490 元) 。 16 工程物资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工程物资主要为在建工程尚未领用的材料之实际成本。 51 17 在建工程 本集团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余额 294 本年增加 431,472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注释 15) (168,347) 年末余额 263,419 本公司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余额 73 本年增加 7,459 本年转入固定资产 (注释 15) (198) 年末余额 7,334 本集团本年度用于确定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5.19% (2004 年:无)。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主要在建工程列示如下: 工程投 借款费用 工程项目 预算 年初 本年 本年转入 年末 入占预 资金 资本化金 金额 余额 增加 固定资产 余额 算比例 来源 额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龙海厂房及超薄玻璃生 实收资本及 产线工程 254,129 - 203,118 - 203,118 80% 专项借款 1,152 龙昊厂房及玻璃生产线 实收资本及 工程 239,754 - 220,296 167,575 52,721 92% 专项借款 975 52 18 无形资产 本集团 商标权 土地使用权 和非专利技术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余额 199,420 7,400 206,820 本年增加 - 11,000 11,000 年末余额 199,420 18,400 217,820 ------------------------------------------------------ 减: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33,936 1,395 35,331 本年增加 3,952 372 4,324 年末余额 37,888 1,767 39,655 ------------------------------------------------------ 净额 年末余额 161,532 16,633 178,165 年初余额 165,484 6,005 171,489 本公司 土地使用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及年末余额 142,062 ------------------ 减:累计摊销 年初余额 23,921 本年增加 2,951 年末余额 26,872 ------------------ 净额 年末余额 115,190 年初余额 118,141 53 18 无形资产 (续) (i) 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中人民币 107,342,000 元为洛玻集团投入,另人民币 92,078,000 元是从第 三方购入。剩余摊销年限为 17 至 59 年。土地使用权成本中人民币 34,720,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证正 在申请办理之中,本集团已经实际使用相关土地。 (ii) 本公司的子公司持有的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由洛玻集团作为资本投入,剩余摊销年限为 10 至 15 年。 (iii) 本年度新增由洛玻集团作为资本投入的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已获洛阳敬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 司按照收益现值法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 19 短期借款 (a)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673,400 585,000 控股公司借款 57,732 96,150 联营公司借款 108,500 86,500 839,632 767,650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595,000 571,000 联营公司借款 66,500 64,000 661,500 635,000 除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它从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取得的短期借款。 54 19 短期借款 (续) (b) 本集团及本公司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单位 抵押或担保 约定年利率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洛阳市商业银行 担保 6.264%~6.696% 40,000 中国建设银行 担保 5.580%~6.083% 129,000 中国光大银行 担保 5.580% 20,000 中国银行 担保 6.138%~6.417% 177,000 交通银行 人民币 63,000,000 元借款 5.580%~6.138% 224,000 以人民币 70,000,000 元定 期存款作抵押/人民币 19,000,000 元借款由 控股公司担保/人民币 142,000,000 元由第三方担 保 洛阳农村信用 合作社 担保 6.360% 5,000 595,000 联营公司借款 人民币 50,000,000 元借款 5.22%~5.58% 66,500 以面值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押/人 民币 16,500,000 元借款 由控股公司担保 短期借款 (本公司) 661,500 ---------------- 55 19 短期借款 (续) (b) 本公司及本集团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续)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贷款单位 抵押或担保 约定年利率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中国农业银行 人民币 2,000,000 元以 6.696%~7.533% 28,400 净值为人民币 3,019,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及净值 为人民币 8,238,000 元的 房产进行抵押 洛阳农村信用 担保 7.044% 30,000 合作社 洛阳市商业银行 担保 6.417%~6.696% 20,000 控股公司 无 5.580%~6.417% 57,732 借款 联营公司借款 担保 5.348%~6.696% 42,000 178,132 ---------------- 短期借款 (本集团) 839,632 20 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主要是本公司购买材料、商品或产品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还款期限一般为 1 至 6 个月。 应付票据余额中无对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付汇票。 56 21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及其它应付款。除控股公司以外,应付款项期末余额中无其它对持有本 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应付款项。应付控股公司之款项详情,列于注释 39 。 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没有个别重大账龄超过 3 年的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也没有 个别重大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 22 其它应交款 本集团 计缴标准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 3% 546 499 其它 86 60 632 559 本公司 计缴标准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教育附加费 缴纳增值税的 3% 50 48 57 23 预提费用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审计费 3,948 1,500 利息 272 1,540 其它 1,371 705 5,591 3,745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审计费 3,948 1,500 其它 221 193 4,169 1,693 58 24 长期借款 (a) 本公司及本集团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2005 年 于 2005 年之 贷款单位 担保或抵押 到期日 约定年利率 原币金额 汇率 到期 (千元) (人民币 控股公司 无 2006 年 6.03% 人民币 7,930 -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担保 2006 年至 2019 年 2.5% 欧元 756 9.5797 长期借款 (本公司) -------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无 2006 年 6.04% 人民币 10,000 - 1 财务公司 无 2006 年 5.49% 人民币 7,000 - 1 ------- 非银行金融机 构借款 担保 2007 年至 2008 年 5.76% 人民币 80,000 - ------- 1 ------- 长期借款 (本集团) 2 59 24 长期借款 (续) (a) 本公司及本集团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续) 2004 年 于 2004 年之 贷款单位 担保或抵押 到期日 约定年利率 原币金额 汇率 到期 (千元) (人民币 控股公司 无 2005 年至 2006 年 6.03% 人民币 47,930 - 2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担保 2005 年至 2019 年 2.5% 欧元 803 11.2627 长期借款 (本公司) 2 ------- 联营公司借款 财务公司 无 2005 年 6.34% 人民币 7,000 - 财务公司 无 2006 年 6.04% 人民币 10,000 - 财务公司 无 2005 年至 2006 年 5.49% 人民币 12,000 - 1 ------- 银行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 担保 2005 年 7.14% 人民币 229 - ------- 1 ------- 长期借款 (本集团) 3 60 24 长期借款 (续) (b) 一年以上长期借款按还款日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28,215 45,567 二至三年 52,875 637 三至五年 1,089 1,273 五年以上 4,519 5,865 86,698 53,342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545 28,567 二至三年 545 637 三至五年 1,089 1,273 五年以上 4,519 5,865 6,698 36,342 除控股公司外,上述余额中无其它从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取得的长期借款。 61 25 股本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尚未流通股份 400,000,000 股为国有法人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400,000 400,000 ------------------ ------------------ 流通股份 250,000,000H 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250,000 250,000 50,000,000 社会公众股 A 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50,000 50,000 小计 300,000 300,000 ------------------ ------------------ 合计 700,000 700,000 上述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已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分别于 1994 年 5 月 5 日、1994 年 8 月 29 日及 199 所有国有法人股、社会公众 A 股及 H 股在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同等之权益。 62 26 资本公积 本公司及本集团资本公积具体情况如下: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股本溢价 907,466 - - 907,466 股权投资准备 13,712 7,147 - 20,859 债务豁免 - 3,439 - 3,439 其它资本公积 62,890 - - 62,890 合计 984,068 10,586 - 994,654 27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变动情况: 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年初余额 58,796 55,591 110,764 225,151 利润分配 155 78 - 233 出售子公司减少 (14) (7) - (21) 年末余额 58,937 55,662 110,764 225,363 本公司 年初余额及年末余额 51,366 51,366 110,764 213,496 由可分配利润拨入的以上各项公积金是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 63 28 利润分配 —— 提取各项盈余公积 本公司的子公司龙飞按照中国《公司法》规定提取 2005 年度以下各项盈余公积: (i)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ii) 提取法定公益金 5% 29 主营业务收入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取得收入。本集团的分部资料已于注释 44 中列示。 本年度本集团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03,281,000 元 (2004 年:人民币 145,827,000 元) ,占本集团 30 主营业务成本 本集团及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发生的成本。本集团的分部资料已于注释 44 中列示。 31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 计缴标准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的 5%–7% 2,018 3,693 教育费附加 缴纳增值税的 3% 865 1,639 2,883 5,332 本公司 计缴标准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缴纳增值税的 7% 600 1,717 教育费附加 缴纳增值税的 3% 257 736 857 2,453 64 32 其它业务利润 本集团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销售原材料 10,146 (5,599) 4,547 14,973 (12,199) 2,774 销售包装用架子 9,827 (3,832) 5,995 17,531 (10,081) 7,450 销售佣金收入 6,955 (250) 6,705 - - - 其它 4,331 (2,096) 2,235 4,743 (2,776) 1,967 合计 31,259 (11,777) 19,482 37,247 (25,056) 12,191 本公司 2005 年 (人民币千元)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销售原材料 58,737 (53,459) 5,278 42,893 (41,442) 1,451 销售包装用架子 8,222 (3,832) 4,390 16,380 (8,990) 7,390 销售佣金收入 6,955 (250) 7,505 - - - 其它 5,483 (1,971) 2,712 2,811 (2,205) 606 合计 79,397 (59,512) 19,885 62,084 (52,637) 9,447 33 财务费用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发生的利息支出 (51,132) (51,530)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2,127 - 净利息支出 (49,005) (51,530) 65 利息收入 7,223 4,464 净汇兑亏损 (348) (893) 其它财务费用 (2,178) (967) 合计 (44,308) (48,926) 33 财务费用 (续)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发生的利息支出 (38,056) (41,643)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 - 净利息支出 (38,056) (41,643) 利息收入 6,658 3,621 净汇兑亏损 (348) (893) 其它财务费用 (1,226) (872) 合计 (32,972) (39,787) 34 投资收益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 − 成本法 3,600 3,600 − 权益法 (20,751) 1,678 投资转让损失 (55)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86) (2,756) 66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 34,300 -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600 597 其它 47 - 合计 17,055 3,119 67 34 投资收益 (续)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损失) − 成本法 3,600 3,600 − 权益法 (24,621) 3,897 投资转让损失 (55)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686) (2,204)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 45,168 (10,868)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9,749 8,790 合计 33,155 3,215 本集团及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35 补贴收入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政补贴收入 13,483 5,353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财政补贴收入 10,000 - 根据分别由洛阳市财政局、渑池县财政局、郴州市财政局及襄樊市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部分子公 为人民币 10,000,000 元(2004 年:无)和人民币 3,483,000 元(2004 年:人民币 5,353,000 元)。 68 36 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239 6,523 冲销预收账款 - 1,311 其它 1,398 991 合计 1,637 8,825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221 5,732 冲销预收账款 - 182 其它 98 988 合计 319 6,902 37 营业外支出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458) (1,008) 其它 (2,503) (988) 合计 (2,961) (1,996) 69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104) (763) 其它 (77) (520) 合计 (181) (1,283) 70 38 所得税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企业所得税 (1,950) (4,493) 本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仍有未弥补亏损,故没有计提企业所得税准备。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洛玻集团” ) 经济性质或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86,740,000 元 法定代表人 : 刘宝瑛 与本集团关系 : 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 : 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口及内销业务;工程设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比 : 57.14% 本年度内洛玻集团注册资本没有変化。 本公司子公司相关信息见注释 14。 71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续) (b)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晶宝装饰玻璃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镀膜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晶华实业技术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翔宇实业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技术玻璃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新时代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洛阳洛玻宾馆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洛玻海天经贸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广东南海骏雄玻璃幕墙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深圳光华中空玻璃有限公司 与本公司同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72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余额如下: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2,037 5,325 科技开发服务 (ii) - 6,520 公用设施供应 (iii) 775 674 利息支出 7,104 12,300 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担保 144,000 195,400 间接担保 (iv) 388,000 336,000 为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应付本集团款项向 本集团提供担保 110,594 111,361 注释: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1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 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洛玻集团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 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 本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1 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根据该协议,洛玻集团同意为本公司 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于本年度,本公司及洛玻集团一致同意取消该项协议。 (iii) 本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3 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 (iv) 洛玻集团就独立第三方之银行借款作出担保,以换取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之银行提供担保。 73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余额如下:(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续)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联方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或根据已签订的协议进行。以 认。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注释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商品 14,896 23,308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4,650 5,823 公用设施供应 (ii) 15,657 12,450 购买原材料 (iii) 9,278 17,836 其它购买 - 5,313 架子销售收入 256 - 利息支出 5,874 7,139 利息收入 600 597 租赁收入 (iv) 580 580 注释: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新兴” )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1 年 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该协议于 2002 年 8 月 3 日更新,把协议有效期延期三年。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74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及于年末的往来账余额如下:(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续) (ii) 本公司分别与同母系子公司新兴及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 “晶纬” )达成一项为期三 于原有协议到期日,本公司分别与新兴和晶纬更新了该等协议,把协议有效期延期三年至 2007 年 8 月 晶纬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i)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 “矿产公司” )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 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矿 供之原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厘定。 (iv)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加工玻璃公司签定了一项为期五年的协议,由 2003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根据协 加工玻璃公司。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连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或根据已签订的协议进行。 确认。 75 39 关联方及其交易 (续) (c) 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关联方于本年度进行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余额如下:(续) 在各项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内已包括以下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余额 (已扣除坏账准备) : 本集团 洛玻集团 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银行金融 机构存款 - - 27,280 81,229 短期投资 - - 10,500 11,000 应收账款 - - 1,296 1,372 应收票据 - - 6,437 - 其它应收款 129,551 148,384 109,714 110,419 负债 短期借款 57,732 96,150 83,500 86,500 应付账款 - - 3,837 4,936 预收账款 958 1,044 370 877 其它应付款 4,779 7,342 364 1,007 长期借款 7,930 47,930 17,000 29,000 此外,本集团对关联方的应收账项作出以下的坏账准备: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控股公司坏账准备 95,031 95,275 应收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坏账准备 259,313 310,662 76 40 承担 (a) 资本承担 于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 − 建设工程 43,085 - 已批准但未订合同 − 建设工程 29,964 - 合计 73,049 -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 − 建设工程 3,299 - (b) 经营租赁承担 于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没有重大的经营租赁承担事项。 77 41 或有负债 于 12 月 31 日,或有负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子公司向银行取得借款 作出的担保 - - 26,200 14,000 为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取得 借款作出的担保 - - 69,000 51,500 为子公司向洛玻集团取得 借款作出的担保 - - 6,000 96,150 为子公司向华融赎回资本 作出的担保 - - 30,000 30,000 合计 - - 131,200 191,650 78 42 非经常性损益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2004 年修订) 的规定,本集团及本 本集团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600 597 补贴收入 13,483 5,353 营业外收入 1,637 8,825 营业外支出 (2,961) (1,996) 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45,148 - 以前年度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转回 34,300 - 小计 92,207 12,779 减:以上各项对税务的影响 - - 合计 92,207 12,779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非经常性损益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9,749 8,790 补贴收入 10,000 - 营业外收入 319 6,902 营业外支出 (181) (1,283) 以前年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转回 28,062 - 以前年度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的转回 45,168 - 小计 93,117 14,409 减:以上各项对税务的影响 - - 合计 93,117 14,409 79 4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30 日对拟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方案”)作出公告。股改方案旨在将洛玻集团持 公司计划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A 股股东特别会议审议股改方案。另外,股改方案并不涉及对 H 股股东的对价 议审议股改方案。 根据最近的股改方案,洛玻集团将向 A 股股东支付 21,000,000 股国有法人股(向每 10 股 A 股支付 4.2 股 A 股),作 场流通上市的对价安排。 如果股改方案取得成功,洛玻集团承诺,自股改方案成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会转让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 12 个 出售的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超过 5%及 10%。 除上述股权分置改革以外, 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其他重大需要呈报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 44 分部资料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 的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因此并没有提供按地区的资产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地区的营业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2005 年 国内 亚洲 美洲 大洋洲 其它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919,496 75,871 10,918 13,761 11,813 1,031,859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848,611) (59,938) (8,625) (10,872) (9,333) (937,379) 主营业务税金及 附加 (2,883) - - - - (2,883) 营业费用 (22,828) (9,384) (1,350) (1,702) (1,461) (36,725) 管理费用 (48,701) (4,774) (687) (866) (744) (55,772) 财务费用 (38,422) (3,974) (572) (721) (619) (44,308) 业务亏损 合计 (41,949) (2,199) (316) (400) (344) (45,208) 80 44 分部资料 (续) 2004 年 国内 亚洲 美洲 大洋洲 其它地区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1,053,450 35,994 18,977 16,679 8,786 1,133,886 主营业务成本合计 (806,081) (28,435) (14,992) (13,176) (6,941) (869,625) 主营业务税金及 附加 (5,332) - - - - (5,332) 营业费用 (22,529) (4,881) (2,573) (2,261) (1,191) (33,435) 管理费用 (137,777) (4,005) (2,112) (1,856) (978) (146,728) 财务费用 (44,275) (2,081) (1,097) (965) (508) (48,926) 业务利润 / (亏损) 合计 37,456 (3,408) (1,797) (1,579) (832) 29,840 81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度财 (1)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重大差异对本集团及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股东应占利润 4,953 46,102 4,932 21,441 差异: − 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 (i) 2,098 2,098 2,098 2,098 − 债务豁免 (ii) 4,336 13,540 3,439 - − 子公司损益 (iii) - - 4,161 9,115 − 联营公司损益 (iii) - - (223) (708) − 开办费 (iv) (2,088) - - - − 财政专项拨款 (v) 365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本公司权益 持有人应占利润 9,664 61,740 14,407 31,946 82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度财务 (2)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重大差异对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5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股东权益 951,080 935,562 951,080 935,562 差异: − 土地使用权重估 (i) (82,248) (84,346) (82,248) (84,346) − 债务豁免 (ii) - - (14,977) (14,080) − 子公司损益 (iii) - - 10,199 7,545 − 联营公司损益 (iii) - - 101 324 − 开办费 (iv) (2,088) - - - − 财政专项拨款 (v) (4,378) - (4,743)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的本公司权益 持有人应占权益 862,366 851,216 859,412 845,005 83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度财务 除财务报告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上述的财务报告处理差异外,本集团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 其主要差异解释如下: (i)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由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基准列示,因此土地使用权重估增值冲 地使用权以重估值列示。 (ii) 本年内子公司的部分债务获得债权人豁免。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均应被列为资本公积金,而根据《国际财 (iii)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按成本减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 (iv)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开办费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开办费先在长期待摊 一次计入损益。 (v)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资产相关的财政专项拨款在收到时作为递延收益记入资产负债表内,并按与资产相同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收到的财政专项拨款应先列为专项应付款,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再转入资本公积。 对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的境外机构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84 (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国际核数师报告书 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 (以下简称「我们」) 已审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所编制的财务报表。 董事及核数师的责任 董事的责任是须负责编制真实与公平的财务报表。 在编制这些财务报表时,董事必须贯彻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作出审慎及合理的判断和估计,并说明任何重大背离适用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等帐项作出独立意见,并仅向股东报告。除此之外,我们的报告书不用作 任何其它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 意见的基础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以抽查方式查核与财务报表所载数额及披 制财务报表时所作的主要估计和判断,所厘定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合贵公司及贵集团的具体情况,及有否贯彻运用并足够 我们在策划和进行审核工作时,是以取得一切我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为目标,使我们能获得充份的凭证,就这些财 确定。在作出意见时,我们亦已衡量这些财务报表所载资料在整体上是否足够,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已为下列意 基本不肯定因素 在作出意见时,我们已考虑财务报表注释 2(b)是否已就贵公司及贵集团能否继续获得最终控股公司及金融机构的财务 如贵公司及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某些资产的变现价值便会大大低于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的数额;而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则 导致贵公司及贵集团产生额外的负债。我们认为财务报表内已就基本不肯定因素作出了适当的处理和披露,并就此作出 85 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的财务报表均真实与公允地反映贵公司及贵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政状况及贵集团截至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要求适当地编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零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86 综合利润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列-附注 3) 营业额 5 1,028,976 1,128,554 销售成本 (946,387) (877,054) 毛利 82,589 251,500 其它业务收入 6 119,698 51,091 其它业务支出 (3,179) (988) 销售费用 (36,725) (33,435) 管理费用 (92,238) (137,201) 营业利润 70,145 130,967 净财务成本 7(a) (43,708) (48,329) 投资收益 7(b) 2,906 844 应占联营公司净(亏损) /利润 (20,751) 1,678 税前业务利润 7 8,592 85,160 所得税费用 10(a) (1,950) (4,493) 本年利润 6,642 80,667 以下人士应占: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11, 33 9,664 61,740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利润 (3,022) 18,927 本年利润 6,642 80,667 每股基本盈利 (人民币:元) 13 0.01 0.09 87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列-附注 3)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959,352 865,049 在建工程 15 265,271 2,323 无形资产 16 16,633 6,005 预付租赁 17 79,285 81,138 于联营公司权益 19 154,919 174,476 其他投资 20 32,297 32,983 其它应收款 21 26,441 10,50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6 35,654 35,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69,852 1,208,129 ---------------- ---------------- 流动资产 可收回所得税 2,243 1,739 其它应收款 21 315,851 323,439 存货 22 275,663 205,47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3 88,086 61,550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4 118,947 170,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44,655 127,039 流动资产合计 945,445 889,474 ------------------------------------------------ 流动负债 应付所得税 - 512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7 251,259 110,282 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 28 329,736 181,712 银行及其它借款 29 895,107 812,516 流动负债合计 1,476,102 1,105,022 ------------------------------------------------ 净流动负债 (530,657) (215,548)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039,195 992,581 ---------------- ---------------- 89 综合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列-附注 3)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29 86,698 71,342 长期应付款 2,927 2,717 递延收入 5,538 - 非流动负债合计 95,163 74,059 ---------------- ---------------- 净资产 944,032 918,522 股东权益 股本 30 700,000 700,000 股本溢价 31 969,988 969,988 储备 32 119,921 118,202 累计亏损 33 (927,543) (936,974)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862,366 851,216 少数股东应占权益 81,666 67,306 权益合计 944,032 918,522 经董事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核准及授权发表 刘宝瑛 朱雷波 董事长 董事 90 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355,694 395,663 在建工程 15 8,582 1,494 预付租赁 17 32,942 33,795 于子公司权益 18 369,015 233,152 于联营公司权益 19 154,095 174,005 其他投资 20 32,297 32,983 其它应收款 21 6,441 10,50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6 35,654 35,65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94,720 917,247 ---------------- ---------------- 流动资产 其它应收款 21 287,192 299,281 存货 22 149,620 117,225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3 109,888 49,94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4 96,947 170,2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05,216 99,105 流动资产合计 748,863 735,790 ------------------------------------------------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7 124,557 45,966 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 28 80,191 67,370 银行及其它借款 29 669,975 655,637 流动负债合计 874,723 768,973 ------------------------------------------------ 净流动负债 (125,860) (33,183)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868,860 884,064 ---------------- ---------------- 91 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29 6,698 36,342 长期应付款 2,750 2,717 非流动负债合计 9,448 39,059 ---------------- ---------------- 净资产 859,412 845,005 股东权益 股本 30 700,000 700,000 股本溢价 31 969,988 969,988 储备 32 106,547 106,547 累计亏损 33 (917,123) (931,530) 权益合计 859,412 845,005 经董事会于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五日核准及授权发表 刘宝瑛 朱雷波 董事长 董事 92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少数股东 权益 股本 股本溢价 储备 累计亏损 合计 权益 合计 (重列-附注 3)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附注 30) (附注 31) (附注 32) (附注 33) 2004 年 1 月 1 日 700,000 969,988 117,125 (997,637) 789,476 50,173 839,649 本年度利润 - - - 61,740 61,740 18,927 80,667 分派予少数股东的股息 - - - - - (1,794) (1,794) 分配 - - 1,077 (1,077) - - - 2004 年 12 月 31 日 700,000 969,988 118,202 (936,974) 851,216 67,306 918,522 2005 年 1 月 1 日 700,000 969,988 118,202 (936,974) 851,216 67,306 918,522 本年度利润 - - - 9,664 9,664 (3,022) 6,642 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 - - 22,000 - - - 22,000 新增对子公司的投资 - - 1,507 - 1,507 (4,199) (2,692) 分配 - - - 233 (233) - - 出售子公司 - - (21) - (21) (419) (440) 2005 年 12 月 31 日 700,000 969,988 944,032 119,921 (927,543) 862,366 81,666 93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 附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a) 285,109 213,704 已付利息 (50,273) (51,879) 已付所得税 (2,966) (6,660)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231,870 155,165 ---------------- ---------------- 投资活动 利息和投资收入 11,423 9,620 资本支出 – 物业、厂房及设备 (11,220) (15,430) – 在建工程 (293,511) (11,803) 对子公司新增投资有关的现金流出 (2,692) - 有关出售子公司现金流入 (c) 16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335 8,186 投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295,649) (9,427) ---------------- ---------------- 融资活动 抵押存款(增加)/减少 (28,873) 22,899 支付予少数股东的股息 - (1,794) 收到来自银行及其他贷款的款项 1,165,592 972,281 偿还银行及其他贷款的款项 (1,066,324) (1,078,465) 收到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 11,000 -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的现金净额 81,395 (85,079)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额 17,616 60,659 于一月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7,039 66,380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44,655 127,039 94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 (a) 将税前业务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8,592 85,160 应占联营公司净亏损/(利润) 20,751 (1,678) 出售子公司损失 55 - 摊销和折旧 86,394 92,927 利息收入 (7,823) (5,061) 股息收入 (3,600) (3,600) 利息费用 49,005 51,530 可供出售之非上市公司投资减值亏损 686 2,756 计提呆坏账亏损 805 29,387 债务豁免 (b) (1,716) (25,731) 冲销三年以上之预收账款 (3,439) (1,311) 计提 / (转回) 存货净减值 9,008 (5,209)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损失/(收益) 219 (5,515) 汇兑(收益) / 损失 (1,342) 742 存货增加 (79,477) (15,31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加)/减少 (26,988) 13,079 13,079 其它应收款(增加) / 减少 (9,505) 151,109 到期日在三个月以上的定期存款减少/(增加) 80,159 (77,233)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加/(减少) 140,497 (64,112) 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增加/(减少) 17,290 (8,223) 递延收入增加 5,5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285,109 213,704 95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 (b)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债务豁免 1,716 25,731 以无形资产形式投入的少数股东资本 11,000 - (c) 出售子公司 本集团于二零零五年出售了所持有深圳洛玻贸易公司的所有权益而得到的现金为人民币 467,000 元。 二零零五年 人民币千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存货 280 应收账款 413 其它应收款 37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451 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 (591) 少数股东权益 (419) 522 出售损失 (55)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467 减:所出售子公司持有的现金 (451) 出售子公司现金净流入 16 96 财务报表附注 (以人民币列示 ) 1 公司背景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注册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 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 主要会计政策 (a) 遵例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 《国际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的《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 的披露规定。以下是本集团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本公司亦编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财务报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 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之利润及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的调节表载于第[ ]及[ ]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多项全新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或其后 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已详述于附注 3。 (b) 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及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权益。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列示。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编制基准。 97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b) 编制基准 (续 ) 管理层需在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时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 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和资产与负债和收入与支出的报数额。管理层的估计和假设乃根据营运经验和各种被判 断为合理的因素,在没有其 它直接来源下,作为判断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的基础。因此,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估计。 管理层会不断审阅该估计和假设。如修订的会计估计只影响当期,修订会于当期确认;如修订均影响本期 及未来年度,修订会于本期及未来年度确认。 管理层在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作出的判断,如对本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及估计会在下年度调整的重大 风险,已在附注 40 中披露。 尽管本公司及本集团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有净流动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 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i) 已获金融机构同意其给予本公司总额约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信贷于二零零六年到期日可获续 批;及 (ii) 继续获得最终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之控股 股东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融资需求。因此,本财务 报表应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公司及本集团倘未能持续经营而需作出的任何调整。 (c) 合并基准 (i)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如果本公司有权直接或间接支配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决策, 并籍此从其活动中取得利益,则该公司将视为受本公司控制。 子公司由控制开始日起至控制结束日止会合并在综合财务报表中。 98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c) 合并基准 (续 ) (i) 子公司 (续) 集团内部往来的余额和集团内部交易及其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均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数抵销。集团内 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亏损的抵销方法与未实现利润相同,但抵销额只限于没有证据显示已出现减值的部 分。 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并非由本公司直接或透过子公司间接拥有的股权所占子公司净资产 的部份;少数股东权益在综合资产负债表及权益变动表的权益项目内区别于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而单独列 示。少数股东应占利润作为本年度利润或亏损在少数股东及本公司股东之间的分配,于综合利润表内列示。 如果少数股东应占的亏损超过其所占子公司净资产的权益,超过部分和任何归属于少数股东的进一步亏损 便会冲减本集团所占权益,但如少数股东须承担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有能力增加投资弥补亏损则除外。子 公司的所有其后利润均会分配予本集团,直至本集团收回以往承担的少数股东应占亏损为止。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列子公司投资是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亏损 (见附注 2(t)) 后入账,持有作买卖用途的 投资除外。 (ii)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或本公司可以对其发挥重大影响力,但不是控制或联合控制其管理层的实体;所谓发 挥重大影响力包括参与其财务及经营政策。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是按权益法记入综合财务报表,并且先以成本列账,然后就本集团占该联营公司净资产 在收购后的变动作出调整, 持有作买卖用途的投资除外。综合利润表包括年内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于收购 后的税后业绩,包括本年度确认有关于联营公司投资的商誉减值亏损(见附注2(t))。 当本集团对联营公司亏损的承担额超出本集团于该联营公司的权益时,本集团的权益将会减至零,并且不 再确认其它亏损;但如本集团须向该联营公司承担法定或推定义务,或代该联营公司付款则除外。因此, 本集团于联营公司的权益是按权益法投资的账面金额及本集团的长期权益,等同本集团实质上于联营公司 的净投资。 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按本集团于联营公司所占的权益比率抵销为限,但如未 实现亏损显示已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则这些未实现亏损会即时在利润表中确认。 99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c) 合并基准 (续 ) (ii) 联营公司(续 ) 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于联营公司的投资以成本减减值亏损(见附注2(t))列示,持有作买卖用途的投资 除外。 (d) 物业、厂房及设备 (i)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及汽车。物业、厂房及设备以成本减累计折旧 (见下文) 和 减值亏损 (见附注2(t)) 列示。资产的成本包括采购价及任何将资产变成目前的可用状态及运往现址作拟 定用途的直接应占成本,于在建期间有关的借款费用(见附注2(u)),及分拆费用和搬移项目及回复该地方 的面貌的费用(如适用),及由于计算现时负债而因时间的变化或资源流出所需结算的义务或贴现利率变化 等所产生的费用。 假若因替换某部分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使之带来未来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时,而该替换成本能可靠 地计量,本集团会将该发生的费用确认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金额。所有其它支出均在发生时于利润 表列支。 (ii) 报废或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产生的损益是以资产出售所得净额与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厘定,并在报废或 出售当日在利润表内确认为收入或支出。 (iii) 折旧是根据下列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在扣除估计残值后,以直线法冲销其成本: 建筑物 30 至 50 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 至 28 年 汽车 6 至 12 年 100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e)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以成本减减值亏损列示(见附注2(t))。成本包括建筑工程的直接材料成本及在建筑期间资本 化的利息支出(见附注2(u))。 当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所需的准备工作大致完成时,这些成本便会停止资本化,而在建工程也会转入物业、 厂房及设备内。除非在建工程已经完成,并可随时投入拟定用途,否则在建工程不计提任何折旧。 (f) 预付租赁 预付租赁是指向中国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权金额。土地使用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和减值亏损 (见 附注 2(t)) 列示。 预付租赁摊销是按相关使用权年限以直线法计算。 (g)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和减值亏损 (见附注 2(t)) 列示。 除无年限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摊销按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计入利润表。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 专利及生产技术,按照十至二十年预计可使用年限摊销。 (h) 对非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 对无市场报价且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衡量的非上市股本证券的投资以原值减减值亏损 (见附注 2(t)) 列示。 (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存款及现金、存放于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及短期和高流动性的 投资,这些投资可以随时换算为已知的现金额及其价值变动方面的风险不大,并在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 101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j) 存货 除备用品及消耗品外,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入账。 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包括所有的采购成本,转变成本,及其它将存货变成目前的可用状态及运往现址 的成本。 可变现净值是估计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售价减估计完工所需成本和估计销售所需成本。 出售存货时,其账面值会被确认为相关收入确认期间的支出。将存货减至可变现净值而产生的存货跌价损 失及所有其它存货损失在损失期间计入利润表中。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逆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发生期间 冲减利润表中确认的存货成本。 (k)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以初始公允价值列账,其后以摊销成本减呆坏账的减值亏损(见附注 2(t))列示。 如应收款为给关联方的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的贷款或贴现的影响并不重大,则以成本减呆账的减值亏损 (见附注 2(t))列示。 (l) 计息借款 计息借款以初始公允价值减应占交易成本确认。初始确认后,计息借款以摊销成本列账,而成本与赎回价 值之间的任何差额按实际利息基准在借贷期间计入损益内。 (m) 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 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以初始公允价值列账,其后以摊销成本列账。如贴现的影响并不重大,则以成本列 账。 (n) 准备及或有负债 如果本集团或本公司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法定或推定义务,在合理的估计时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效益的 资源外流,本集团或本公司便会就该时间或金额不定的负债计提准备。如果货币时间值重大,则按预计所 需支出的现值计入准备。 102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n) 准备及或有负债 (续) 如果含有经济效益的资源外流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的估计,便会将该义务披露为 或有负债,但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则除外。如果本集团的义务须视乎某宗或多宗未来事件是否发 生才能确定是否存在,亦会披露为或有负债,但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则除外。 (o) 员工福利 工资,年终奖励,带薪年假,界定供款计划供款以及其他非货币性员工福利将在员工为公司 提供服务当年预提。如果货币时间值重大,则按预计所需支出的现值计列准备。 (p) 收入确认 如果与交易相关的经济效益可能会流入本集团,而收入又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便会根据下列基准确认收入: (i) 出售货物 出售货物的收入,是当客户接受货物及其所有相关的重大风险和回报时确认。出售货物收入不包括增值税 及其他与出售货物有关的税项。出售货物收入以总销售额减去销售折扣后的净值列示。 (ii) 股息收入 对非上市股本证券投资所产生的股息收入在股东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时确认。 (i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以时间比例为基准,按尚余本金及适用利率计息。 (iv) 佣金收入 佣金收入在提供劳务时确认。 103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p) 收入确认(续) (v) 政府补助 当可以合理确定本集团将会收到政府补助并会履行该补助的附带条件时,便会初次在资产负债表将政府补 助确认为递延收入。用于弥补本集团已产生开支的补助,会在开支产生的期间有系统地在利润表中确认为 收入。用于弥补本集团资产成本的补助,则按该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有系统地在利润表确认为收入。 (q) 外币换算 年度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资产及负债则按资产负债表日的汇 率换算为人民币。外币汇兑差额计入损益内。 (r)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包括冷修成本,在实际发生时列支。 (s)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在其产生年度内列支。 (t) 资产减值 (i) 证券投资及其它应收款的减值 若证券投资及其它流动及非流动应收款若成本列示,或归类为可供出售证券,将会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进行审阅以确定是否有减值的客观迹象。如该迹象存在,任何确定的减值亏损会被确认如下: - 对于以成本列账的非报价证券及流动应收款,减值亏损是以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及估计的未来现金流或 按类似的金融资产的现行市场回报率贴现的未来现金流现值(如贴现的影响重大)的差异计算。如以后 期间的减值减少,流动应收款的减值亏损将会转回。证券的减值亏损不会转回。 - 对于以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减值亏损是以资产的账面金额及估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以初始有效 利率,即初始确认该财务资产时的实际利率贴现)的差异计算。 假若减值亏损在以后期间减少且其减少可以客观地联系到某宗在减值亏损确认后发生的事件,则减值亏 损可以在利润表中转回。所转回的减值亏损以假设在以往年度没有确认减值亏损而应已厘定的资产账面 金额为限。 104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t) 资产减值(续) (ii) 其他资产的减值 本集团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参考内部和外来的信息,以确定下列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或是以往确认 的减值亏损不再存在或已经减少: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在建工程; - 预付租赁; - 无形资产;及 - 对子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 如果出现减值迹象,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便会作出估计。此外,对于未达到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或拥有无 限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每年均会评估可收回金额以确认有否减值迹象。 - 计算可收回数额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其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额。在评估使用价值时,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会 按可以反映当时市场对货币时间值及资产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如果资产所 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不能独立于其它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则以能产生独立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 组别(即现金产生单位)来厘定可收回金额。 - 确认减值亏损 当资产或其属于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金额高于其可收回金额时,便会在损益中确认减值亏损。确认 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减值亏损按比例减少该单位(或一组单位)中资产的账面金额,以不会使个别资产 的账面金额减至低于其可计量的公允价值减销售成本或使用价值为限。 105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t) 资产减值(续) (ii) 其他资产的减值(续) - 转回减值亏损 如果用作厘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数字出现正面的变化,有关的减值亏损便会转回。 所转回的减值亏损以假设在以往年度没有确认减值亏损而应已厘定的资产账面金额为限。所转回的减 值亏损在确认转回的年度内计入损益。 (u) 借贷成本 借贷成本于发生期间确认为损益,但与收购、建设或生产需要长时间才可以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的资产直 接相关的借贷成本则会资本化。 属于合资格资产成本一部分的借贷成本,在用于资产的开支产生、借贷成本产生及使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或 销售所必须的准备工作进行期间开始资本化。当使合资格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所必须的绝大部分准备 工作中止或完成时,借贷成本便会暂停或停止资本化。 (v) 所得税 本年度所得税包括本期所得税及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本期所得税及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均 在损益内确认,但与直接确认为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则确认为股东权益。 所得税是按本年度应税收入根据已执行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计算的预期应付税项,加上 以往年度应付税项的任何调整。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分别由可抵扣和应税暂时性差异产生。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和负债在财务报表上的账 面金额与这些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的差异。递延税项资产也以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和未使用税款抵减产 生。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所有递延税项负债和递延税项资产(只限于很可能获得未来应课税利润以使 该递延税项资产得以使用)则会被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递延税项资产,因有未来应课税利润 的支持而使之确认,包括因转回目前存在的应课税暂时性差异而产生的金额;但这些转回的差异必须与同 一税务机关及同一应税实体有关,并预期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预计转回的同一期间或于递延税项资产所产 生时税务亏损可向后期或向前期结转的期间内转回。在决定目前存在的应课税暂时性差异是否足以支持确 认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和税款抵减所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时,亦会采用同一准则,即差异是否与同一税务 机关及同一应税实体有关,并是否预期能在使用税务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同一期间内转回。 106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v) 所得税(续) 不能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暂时性差异的有限例外情况包括不可在税务方面获得扣减的商誉;不 影响会计或应课税利润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如属企业合并的一部分则除外);以及投资于子公司相 关的暂时性差异(如属应税差异,不确认本集团可以控制转回的时间,而且在可预见的将来不大可能转 回的暂时性差异;或如属可抵扣差异,则只确认很可能在将来转回的差异)。 递延税项金额是按照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的预期实现或偿还方式,根据已执行或在资产负债表日实质上 已执行的税率计量。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均不贴现计算。 本集团会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如果本集团预期不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课 税利润以抵扣相关的税务利益,该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金额便会调低;但是如果日后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课税利润,有关减额便会转回。 本期和递延税项结余及其变动额会分开列示,并且不予抵销。本期和递延税项资产只会在本公司或本集 团有法定行使权以本期所得税资产抵销本期所得税负债,并且符合以下附带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分别 抵销本期和递延税项负债: - 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下,本公司或本集团计划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 时变现该资产和偿还该负债;或 - 就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情况下,这些资产和负债必须与同一税务机关就以 下其中一项征收的所得税有关: - 同一应税实体;或 - 不同的应税实体,但这些实体计划在日后每个预计有大额递延税项负 债需要偿还或大额递延税项资产可以收回的期间内,按净额基准实现所得税资产和偿还本年 所得税负债,或同时变现该资产和偿还该负债。 (w) 关联方 就本财务报表而言,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人士或可以对另一方人士的财务及经营决 策发挥重大影响力,或另一方人士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联合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的财务及经营决策 发挥重大影响力,或本集团与另一方人士同时受到第三方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有关人士即视为本集 团的关联方。关联方也包括个人(主要管理人员,具影响力的股东及/或其直系家庭成员)或其它实体, 包括受本集团关联方重大影响的实体(而关联方乃个人)。 107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x) 分部报告 分部是指本集团的可分部门,负责提供产品或服务(业务分部),或在一个特定的经济环境中提供产品或 服务(地区分部),而其风险及报酬均有别于其它分部。 3 新訂及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多项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准则在由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或以后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本集团及/或本公司在采用新订及经修订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后的会计政策已于附注2中详述,以下列 示了对当前及以前会计期间财务报表会计政策的重大变更。 本集团并未采用任何不适用于当前会计期间的新的准则或解释(见附注43)。 少数股东权益于财务报表中的表述受采用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及修订后的 第27号「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所影响。 在以前年度,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少数股东权益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与负债单独列示,作为对净资产的减少 项目列示。于综合利润表中,少数股东损益亦已单独列示,并作为减少分派予股东的利润(占本公司权益 的股东)项目。 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为符合《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及第27号的规定,本集团更改了关于少数股东权 益的列示方式。于资产负债表日的少数股东权益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上包含在权益总额内,并与本公司股东 应占权益分别列示;同样,少数股东应占的本年利润作为本年利润或亏损在少数股东及本公司股东之间的 分配,于综合利润表中单独列表。关于新的政策已在附注2(c)(i)中阐述。比较期间的少数股东权益已相应 地重列。 因采用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连人士披露」 ,附注2(w)中阐述的关连人士定义已经扩大至包 括中国国有企业。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亦要求披露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本集团已于财务报 表中作出适当的披露。 108 3 新訂及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续) 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起,本集团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认和计量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因采用修订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附追索权银行贴现票据并无从资产负债表 解除确认,而相关的应收票据及银行垫款乃分别在「应收票据」及「有抵押借款」项下呈报。关于新的政 策已在附注2(k) 及(m)中阐述。此项新政策已于往后采用。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任何贴现 票据。 109 3 分部报告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告。在提 据客户所在地列示。本集团的资产主要位于中国,因此并没有提供按地区的资产分部报告。 本集团按地区的营业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中国 亚洲 美洲 大洋洲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 营业额 916,613 1,048,118 75,871 35,994 10,918 18,977 13,761 16,679 分部营业利润 36,164 212,079 6,549 2,679 942 1,412 1,188 1,242 未分配的营业利润/(支出) 营业利润 净财务成本 投资收益 应占联营公司净(亏损)/利润 所得税费用 本年利润 111 5 营业额 营业额是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和商业折扣后,销售予顾客的货品的销售金额。 6 其它业务收入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债务豁免 1,716 25,731 转回于以前年度计提的减值亏损 - 应收一家同母系子公司款项 16,110 - - 应收一家联营公司款项 34,300 - - 其他应收款 28,821 - - 应收账款 31 - 销售集装架收益 5,995 7,450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收益 - 5,515 补贴收入(注) 13,945 5,353 销售原材料收益 4,547 2,774 冲销长期应付款 3,439 1,311 佣金收入 6,705 - 其它 4,089 2,957 119,698 51,091 注: 根据由洛阳市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于本年度收到财政局拨付的人民币 10,000,000 元补贴收入(二 零零四年:无)。 根据由渑池县财政局,郴州市财政局及襄樊市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的个别子公司于本年度收到该等 财政局拨付的补贴收入共计人民币 3,483,000 元(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5,353,000 元)。 根据偃师市财政局和河南省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的一家子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公司(“龙 门”)于本年度收到的厂房建筑成本的政府补贴为人民币 6,000,000 元(二零零四年:无)。此补贴将在该 厂房的使用期限内逐年于综合利润表中确认为收入,其中人民币 462,000 元已于二零零五年确认为收入。 112 7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已 (扣除 ) / 计入: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净财务成本: 须于五年内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其它借款利息 (51,132) (51,530) 减:已于在建工程中资本化的借款利息* 2,217 - (49,005) (51,530) 利息收入 7,823 5,061 净汇兑亏损 (348) (893) 银行费用 (2,178) (967) (43,708) (48,329) * 借款利息资本化年利率为 5.58%至 6.98%(二零零四年:无) 。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b) 投资利润: 股息收入 3,600 3,600 可供出售之非上市证券投资减值亏损 (686) (2,756) 出售一家子公司之损失 (55) - 其他 47 - 2,906 844 113 7 税前利润 (续) 税前利润已 (扣除 ) / 计入 (续 ):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c) 员工支出: 工资及薪金# (50,133) (67,251)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 (15,939) (11,469) (66,072) (78,720) (d) 其它: 存货成本(附注 22) # (946,387) (877,054) 折旧 # (84,169) (90,702) 减值亏损 - 应收账款 (771) (5,038) - 其他应收款 (34) (24,349) - 其他可供出售的非上市证券投资 (686) (2,756) 核数师酬金 (3,800) (2,600) 研究及开发费用# - (7,429) 无形资产摊销 (372) (372) 预付租赁摊销 (1,853) (1,853) 应占联营公司所得税 - (570) 保险赔偿 2,000 - # 包括在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中,包含有关的员工支出、折旧及研究和开发费用共计人民币 111,807,000(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128,088,000),该等费用亦于上述分别列示。 114 8 董事及监事酬金 按照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披露董事及监事的酬金详情如下: 二零零五年 袍金 花红 薪金,津贴及 界定供款 合计 其他酬金 计划供款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 刘宝瑛 - - - - - 朱雷波 - - - - - 丁建洛 - - 149 11 160 王捷 - - 120 12 132 张少杰 - - - - - 朱留欣 - - - - - 姜宏 - - - - - 独立董事 戴志良 20 - - - 20 钟朋荣 20 - - - 20 席升阳 20 - - - 20 董超 20 - - - 20 监事 陶善武 - - - - - 宋飞 - - - - - 程荣法 - - 128 12 140 独立监事 李静宜 6 - - - 6 顾美凤 6 - - - 6 92 - 397 35 524 ===== ===== ======== ======== ======== 115 8 董事及监事酬金(续) 二零零四年 袍金 花红 薪金,津贴及 界定供款 合计 其他酬金 计划供款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董事 刘宝瑛 - - - - - 朱雷波 - - - - - 丁建洛 - - 145 2 147 王捷 - - 137 4 141 张少杰 - - - - - 朱留欣 - - - - - 姜宏 - - - - - 独立董事 戴志良 20 - - - 20 钟朋荣 20 - - - 20 席升阳 20 - - - 20 董超 20 - - - 20 监事 陶善武 16 - - - 16 宋飞 6 - - - 6 程荣法 - - 62 4 66 独立监事 李静宜 6 - - - 6 顾美凤 6 - - - 6 114 - 344 10 468 ===== ===== ===== ===== ======== 116 9 最高薪酬人士 本集团最高薪酬之五位雇员包括两位(二零零四年:三位)董事及监事,其相关的酬金已于附注 8 中披露。 其他三位(二零零四年:两位)最高薪酬之人士酬金分析如下: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金及其它酬金 407 93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38 26 445 119 以上人士的酬金范围分析如下: 董事及监事数目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港币 无-1,000,000 元 3 2 117 10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 (a)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代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之准备 1,950 4,493 本集团根据中国有关所得税税务法则按应课税所得的 33% 法定税率计算中国所得税准备。二零零四年,本 公司的一间子公司是按 15% 优惠税率计算所得税外,该子公司已于二零零五年出售。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与实际税务支出的调节如下: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8,592 85,160 按所得税税率 33% 计算之预计 中国所得税税金 2,835 28,103 不可扣税支出 1,996 8,559 免税收入 (850) (4,777) 使用以前未有确认之税损 (6,346) (42,226) 未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之税务亏损 4,315 14,834 实际税务支出 1,950 4,493 118 10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 (续) (b) 主要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下: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务亏损 255,000 249,562 预付租赁 27,113 27,834 282,113 277,396 由于不能肯定本集团是否可以在可见未来动用此等税损,因此,并没有确认递延税项资产。该税务亏损代 表可供结转用以抵销未来应课税盈利之未动用税务亏损所带来之最大效益,结转年限由初次出现亏损之年 度起计最长可达五年。上述税务亏损将于将于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零年间到期,当中人民币 64,760,000 (二 零零四年:无) 有待相关税务机构确认。 11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中计有人民币 14,407,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31,946,000 元) 利润,已于本公 司之财务报表内列账。 12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息 (二零零四年:无) 。 13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 9,664,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61,740,000 元) 及在 本年度内已发行股份 700,000,000 股 (二零零四年:700,000,000 股) 计算。 由于在所列示的两个年度内均没有任何潜在摊薄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119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455,901 1,041,718 22,064 1,519,683 增置 86 4,269 1,824 6,179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2,903 10,772 340 14,015 处理变卖 (1,298) (10,292) (4,400) (15,990)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57,592 1,046,467 19,828 1,523,887 ------------------------------------------ --------------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105,351 463,087 13,017 581,455 年度折旧 15,542 72,918 2,242 90,702 冲回己提折旧 (445) (9,017) (3,857) (13,319)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0,448 526,988 11,402 658,838 ------------------------------------------ -------------- 账面净值: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37,144 519,479 8,426 865,049 成本: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457,592 1,046,467 19,828 1,523,887 增置 671 8,096 2,453 11,220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65,236 103,111 - 168,347 处理变卖 - (1,427) (1,906) (3,333)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23,499 1,156,247 20,375 1,700,121 --------------------------------------------------------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120,448 526,988 11,402 658,838 年度折旧 14,484 68,118 1,567 84,169 冲回己提折旧 - (962) (1,276) (2,238)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34,932 594,144 11,693 740,769 -------------------------------------------------------- 账面净值: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88,567 562,103 8,682 959,352 120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本公司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223,809 633,466 5,011 862,286 增置 - 2,221 959 3,180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62 2,494 - 2,556 处理变卖 (1,166) (8,097) (3,186) (12,449)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2,705 630,084 2,784 855,573 --------------------------------------------------------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65,296 351,505 1,899 418,700 年度折旧 6,902 43,021 1,719 51,642 冲回已提折旧 (314) (7,299) (2,819) (10,432)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1,884 387,227 799 459,910 -------------------------------------------------------- 账面净值: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0,821 242,857 1,985 395,663 成本: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222,705 630,084 2,784 855,573 增置 - 5,906 447 6,353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 198 - 198 处理变卖 - (646) (1,019) (1,665)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2,705 635,542 2,212 860,459 --------------------------------------------------------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71,884 387,227 799 459,910 年度折旧 6,981 38,499 450 45,930 冲回已提折旧 - (551) (524) (1,075)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8,865 425,175 725 504,765 -------------------------------------------------------- 账面净值: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3,840 210,367 1,487 355,694 121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a) 本集团的所有建筑物均位于中国境内。 (b)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一家子公司以账面净值为人民币 8,238,000 元(二零零四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无)的房屋用作部分短期借款的抵押。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的成本。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 2,323 4,535 年度增加 431,295 11,803 433,618 16,338 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注 14) (168,347) (14,015) 十二月三十一日 265,271 2,323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 1,494 2,749 年度增加 7,286 1,301 8,780 4,050 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注 14) (198) (2,556) 十二月三十一日 8,582 1,494 16 无形资产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一月一日 7,400 7,400 年度增加 – 透过少数股东投入 11,000 - 十二月三十一日 18,400 7,400 ---------------- ---------------- 累计摊销: 一月一日 1,395 1,023 年度摊销 372 372 122 十二月三十一日 1,767 1,395 ---------------- ---------------- 账面净值: 十二月三十一日 16,633 6,005 无形资产是个别子公司获取的商标权,专利及生产技术。无形资产在十至二十年内按直线法摊销。本年度 摊销在综合利润表的管理费用中列示。 17 预付租赁 预付租赁是指中国境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剩余有效期为十七年至五十九年。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本集团计有净值为人民币 32,807,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的产权证正在申请办理当中。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计有净值为人民币 3,019,000 元(二零零四:无)的土地使用权用作 个别短期借款的抵押。 123 18 于子公司权益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 按成本记账 292,098 202,006 应收子公司款项 201,720 167,197 493,818 369,203 减: 减值亏损 (124,803) (136,051) 369,015 233,152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中国成立及营运的主要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应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占股权 主要业务 附注 龙门 人民币 79.06% 制造浮法 (i) 2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65.82% 制造浮法 (ii) (「八达」) 15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54.00% 制造浮法 (iii) (「龙飞」) 74,08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神汽车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66.67% 制造汽车 (iii) (「洛神」) 30,000,000 元 玻璃 沂南华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52.00% 开发矿产 (iii) (「沂南矿」) 28,000,000 元 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80.00% 销售浮法 (iii),(iv) (「龙海」) 6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龙昊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80.00% 销售浮法 (iii),(iv) (「龙昊」) 5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124 18 于子公司权益(续) 附注: (i) 该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 (ii) 该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 八达原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华融」) 的借款为人民币 84,800,000 元。于二零零一年,八达、 华融及本公司签订一债权转股权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借款其中的人民币 30,000,000 元转为资本。 因此,八达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000 元。 根据该项协议,八达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须按时赎回华融所持有的股权。而在该段期间, 华融无需承担八达的任何损益,而其所持有的股权也不具有投票权。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已逾期未赎回股权为人民币 12,000,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6,000,000 元) 。按照国际会计准 则第三十二条,该项被华融持有的股权应被归类为其他借款 (附注 29) 。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八月十七日以人民币 2,692,000 元为现金对价增持八达的股份由 52.25%至 65.82%。 (iii) 这些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iv) 于二零零五年,本公司与作为少数股东的洛玻集团共同出资成立两家本公司的子公司。本公司二零 零五年已注资人民币 88,000,000 元于此两家子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定义,上述投资已构成重大及 关连交易,须经独立股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中批准。有关的特别股东大会于二零零六年二月二十七日 举行,该等投资亦已取得独立股东批准。 125 19 于联营公司权益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成本记账 - - 220,649 220,649 按持股比例计算权益 154,627 175,378 - - 154,627 175,378 220,649 220,649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38,471 72,766 37,185 71,477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1,002) (2,191) (641) (1,697) 192,096 245,953 257,193 290,429 减: 减值亏损 (37,177) (71,477) (103,098) (116,424) 154,919 174,476 154,095 174,005 联营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及营运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直接应 占股权 公司名称 企业组成模式 注册资本 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人民币千元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晶 中外合资企业 41,945 49.00% 生产内墙砖 鑫」)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 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37.00% 提供财务服务 限责任公司 (「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加工玻 股份制有限公司 181,496 49.09% 玻璃加工业务 璃有限公司 (「加工玻璃公司」) 上述所有联营公司皆为洛玻集团的子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中包括应收 晶鑫人民币 71,477,000 元,已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减值亏损。于二零零五年,本公司收回了关于应收晶 鑫的人民币 34,300,000 元(其中人民币 20,000,000 是由洛玻集团的一家子公司提供贷款融资予晶鑫)相 应的减值亏损已转回。董事在了解最近的情况后,对人民币 37,177,000 元应收晶鑫的余额继续计提全额 的减值亏损。该笔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126 19 于联营公司权益(续)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共确认上述联营公司人民币 66,022,000 元之亏损 (二零 零四年:人民币 45,271,000 元) 。当中,本集团并未确认应占晶鑫之人民币 15,769,000 元的亏损 (二零 零四年:人民币 13,408,000 元) ,其中人民币 2,361,000 元亏损于本年度发生 (二零零四年:亏损人民 币 5,576,000 元) 。本集团对此亏损并没有任何责任。 联营公司财务资料汇总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亏损)/利 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五年 全额 867,765 (478,272) 389,493 158,108 (42,123) 本集团应占 368,886 (214,259) 154,627 75,160 (20,751) ======= ======= ======= ======= ======= 二零零四年 全额 919,898 (476,923) 442,975 155,036 4,884 本集团应占 395,084 (219,706) 175,378 74,444 1,678 ======= ======= ======= ======= ======= 127 20 其他投资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的非上市证券投资, 按成本记账 68,957 68,957 62,067 62,067 减:减值亏损 (36,660) (35,974) (29,770) (29,084) 32,297 32,983 32,297 32,983 可供出售的非上市股本证券投资中包括了一间未合并的子公司,该子公司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财务状况并没 有重大影响,故未合并或按权益法入账。 128 21 其它应收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其它应收款 26,441 10,501 6,441 10,501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140,693 159,525 130,692 151,882 应收同母系子公司款项 336,478 353,820 333,308 350,723 订金、其它应收款及预付款 118,265 134,576 79,870 81,400 595,436 647,921 543,870 584,005 减:减值亏损 (279,585) (324,482) (256,678) (284,724) 315,851 323,439 287,192 299,281 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其它子公司-洛玻集团青岛太阳玻璃实业有限公 司 ( “太阳” ) 金额为人民币 229,796,000 元 (含应收利息人民币 45,008,000 元) ,及对该金额计提 的人民币全额减值亏损。太阳于本年度偿还人民币 16,110,000 元。董事已对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余下的应收太阳之款项为人民币 213,686,000 元作出风险评估,并认定回收的可能性不大。本公司已停 止对应收太阳之款项计提利息。 除应收一家同母系子公司的人民币 10,500,000 元(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11,000,000)是比照市场利率收取 利息外,其它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及同母系子公司款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129 22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92,184 157,858 111,957 88,106 在产品 14,576 11,160 6,197 5,804 产成品 86,740 45,285 45,448 31,196 293,500 214,303 163,602 125,106 减:减值 (17,837) (8,829) (13,982) (7,881) 275,663 205,474 149,620 117,225 于成本中确认的存货分析如下: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存货的账面值 937,379 882,263 存货减值 11,721 800 因销售而转出的存货减值 (2,713) (6,009) 946,387 877,054 ======= ======= 2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 独立第三方 83,907 69,784 58,575 55,216 − 最终控股公司 83,889 84,133 83,826 84,070 − 同母系子公司 5,866 6,866 2,651 2,651 173,662 160,783 145,052 141,937 减:坏账亏损 (143,026) (142,286) (129,782) (129,681) 30,636 18,497 15,270 12,256 应收票据 57,450 43,053 94,618 37,690 88,086 61,550 109,888 49,946 130 2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续) 提取减值亏损后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少于一年 87,107 60,265 109,663 49,584 多于一年但少于二年 648 622 140 140 多于二年但少于三年 331 663 85 222 88,086 61,550 109,888 49,946 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团会提供三十日的销售信贷期。以上的账龄分析是按发票日期分类的。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中包括收取一家同母系子公司的人民币 1,000,000 元(二零零四年:无)有追索权的商业 承兑票据。该项资产及相关的负债仍在本集团账目中反映。 本公司的应收票据中包括收取一家子公司的人民币 50,000,000 元(二零零四年:无) 有追索权的商业承兑 票据及收取一家同母系子公司的人民币 1,000,000 元(二零零四年:无)商业承兑票据。该项资产及相关的 负债仍在本公司账目中反映。 除了功能货币外,包括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美元 1,104 1,641 1,104 1,641 ==== ==== ==== ==== 2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存款 118,947 170,233 96,947 170,233 包括:抵押存款 (111,873) (83,000) (89,873) (83,000) 131 2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续)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中人民币 70,000,000 元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 80,000,000 元) 已作为本公司借款的抵押 (附注 29) 。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人民币 41,873,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 币 3,000,000 元)已作为本集团应付票据的抵押。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人民币 19,873,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 币 3,000,000 元)已作为本公司应付票据的抵押。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143 425 20 259 由存入起三个月内到期之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存款 144,512 126,614 105,196 98,8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4,655 127,039 105,216 99,105 除了功能货币外,包括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港币 6,898 6,898 6,898 6,898 美元 1,635 86 1,635 86 ==== ==== ==== ==== 26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余额为于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广州国投」) 之存款,该逾期存款已 提拨 75% 之亏损。广州国投正于重组当中。董事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拨 75% 亏损已足够。本公司 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 132 27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 独立第三方 172,413 101,901 88,781 38,442 − 同母系子公司 3,246 3,337 2,476 2,480 175,659 105,23891,257 40,922 应付票据 75,600 5,044 33,300 5,044 251,259 110,282 124,557 45,966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或接获通知 时到期 251,259 109,935 124,557 45,619 一个月后但三个月内到期 - 347 - 347 251,259 110,282 124,557 45,966 28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 5,737 8,386 4,719 7,270 应付同母系子公司 315 1,294 130 1,256 预提费用、其他应 付款及预收账 323,684 172,032 75,342 58,844 款 329,736 181,712 80,191 67,370 ======== ======== = ======= = ======= 133 28 预提费用及其他应付款(续) 其他应付最终控股公司及同母系子公司款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付款中包括人民币 45,198,000 (二零零四年:无) 属于应付若干 工程的保质金,预期于一年以后才需缴付。 除了功能货币外,包括在预提费用及其它应付款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美元 256 360 256 360 ======= ======= ======= ======= 29 银行及其它借款 本集团 约定 利率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年利率 种类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2.50% - 7.53% 固定 680,643 594,278 无抵押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5.58% - 6.42% 固定 65,662 144,080 有抵押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5.22% - 5.58% 固定 66,500 64,000 无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5.35% - 6.70% 固定 59,000 51,500 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5.76% 固定 80,000 - 无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无 固定 30,000 30,000 981,805 883,858 本公司 约定 利率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年利率 种类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2.50% - 6.70% 固定 602,243 580,049 无抵押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6.03% 固定 7,930 47,930 有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5.22% - 5.58% 固定 66,500 64,000 676,673 691,979 于本公司银行借款中的人民币 70,000,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80,000,000 元) 是由等额的银行存款 作抵押 (见附注 24) 。其余为由最终控股公司担保,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的借款。 于本集团其中一家子公司的无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中的人民币 12,000,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6,000,000 元) 属于逾期借款。 134 29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银行及其它借款的还款期如下: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 短期借款 839,632 767,65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5,475 44,866 895,107 812,516 ---------------- --------------- 一年至二年 28,215 51,567 二年至五年 53,964 13,910 五年以上 4,519 5,865 86,698 71,342 ---------------- --------------- 981,805 883,858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 短期借款 661,500 635,000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8,475 20,637 669,975 655,637 ---------------- --------------- 一年至二年 545 28,567 二年至五年 1,634 1,910 五年以上 4,519 5,865 6,698 36,342 ---------------- --------------- 676,673 691,979 135 29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长期借款的利率及还款期如下: 约定 利率 本集团 本公司 还款期及最后到期日 年利率 种类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二零零五年到期 7.14% 固定 - 229 - - 以欧元计算: 于二零零五年每半年还款 2.5% 固定 - 637 - 637 于二零零六年每半年还款 2.5% 固定 545 637 545 637 从二零零七年至二零一九年 按每半年还款 2.5% 固定 6,698 7,775 6,698 7,775 7,243 9,278 7,243 9,049 ---------------------------------------------------------------- 非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二零零五年到期 5.49% - 6.34% 固定 - 12,000 - - 二零零六年到期 5.49% - 6.04% 固定 17,000 17,000 - - 17,000 29,000 - - ---------------------------------------------------------------- 非抵押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二零零五年到期 6.03% 固定 - 20,000 - 20,000 二零零六年到期 6.03% 固定 7,930 27,930 7,930 27,930 7,930 47,930 7,930 47,930 ---------------------------------------------------------------- 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二零零七年到期 5.76% 固定 27,670 - - - 二零零八年到期 5.76% 固定 52,330 - - - 80,000 - - - ---------------------------------------------------------------- 非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从二零零一年至二零零八年 按每半年还款(附注 18(ii)) - - 30,000 30,000 - - ---------------------------------------------------------------- 长期借款总额 142,173 116,208 15,173 56,979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5,475) (44,866) (8,475) (20,637) 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借款 86,698 71,342 6,698 36,342 除功能货币外,包括在银行及其它借款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欧元 756 803 756 803 ======= ======= ======= ======= 136 29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短期借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年内为短期借款所支付的加权平均年息率分别为 6.02% 及 5.86% (二零零四年:分别为 5.65% 及 5.58%) 。 关于本集团管理层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之说明详见于附注 38(b)。 30 股本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实收股本: 400,000,000 国有法人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 400,000 400,000 250,000,000 海外上市 H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 250,000 250,000 50,000,000 境内上市 A 股,每股人民币 1.00 元 50,000 50,000 700,000 700,000 所有股本在各重要方面而言均享有同等之权益。 31 股本溢价 股本溢价的运用受《中国公司条例》第 178 及 179 条的规管。 137 32 储备 本集团 法定盈余 法定盈余 任意盈余 公积金 公益金 公积金 股本盈余 资本公积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 (a)) (附注 (b)) (附注 (c)) (附注 (d)) (附注 (e)) 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 58,078 55,232 110,764 (106,949) - 117,125 分配 (附注 33) 718 359 - - - 1,077 于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58,796 55,591 110,764 (106,949) - 118,202 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 58,796 55,591 110,764 (106,949) - 118,202 分配 (附注 33) 155 78 - - - 233 新增对子公司的投资 - - - - 1,507 1,507 出售一间子公司 (14) (7) - - - (21) 于 二零零五 年 十二月三十一 日 58,937 55,662 110,764 (106,949) 1,507 119,921 本公司 法定盈余 法定盈余 任意盈余 股本 公积金 公益金 公积金 盈余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附注 (a)) (附注 (b)) (附注 (c)) (附注 (d)) 于二零零四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 51,366 51,366 110,764 (106,949) 106,547 于 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及 二零零五 年 十二月三十一 日 51,366 51,366 110,764 (106,949) 106,547 附注: (a) 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 10% 除税后利润拨入法定公积金,直至 该公积金结余相等于注册股本之 50%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法定公积金可 用以弥补往年亏损 (如有) ,及作为资本化发行之用,惟规定在此等发行后之结余不得少于注册股 本的 25% 。 138 32 储备 (续) 附注:(续) (b) 根据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 5% 至 10%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除税后利润拨入法定公益金。该公益金是为了向本公司雇员提供员工设施及其它集体福利项目而 设。 (c) 从损益账拨转至这储备的金额由本公司董事决定。 (d) 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记入预付租赁的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基准入账。因此,重估土地使用 权的盈余从股东权益转出。 (e) 本公司于二零零五年增加了于一间子公司的投资。此次交易购入的有形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净公 允价值超出本公司所支付的对价。由于本次交易之前本公司已取得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所以此次交 易应视为一项权益交易,公允价值超出对价的部分应直接计入储备。 33 累计亏损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 (936,974) (997,637) (931,530) (963,476) 股东应占利润 9,664 61,740 14,407 31,946 分配 (附注 32) (223) (1,077) - - 十二月三十一日 (927,543) (936,974) (917,123) (931,530)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规定,可供分配的储备之数额乃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算之数额与按《国际财务报告 准则》所计算之数额两者取得其较低者作为依据。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没有可供分配的储备 (二零零四年:无) 。 139 34 关联方交易 洛玻集团被视为关联方是因为它们有能力对本集团的财务和业务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洛玻集团的其它子公司亦被视为关联方是因为它们同样受到洛玻集团的重大影响。 (a)本集团与洛玻集团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2,037 5,325 技术开发服务 (ii) - 6,520 公用设施供应 (iii) 775 674 利息支出 7,104 12,300 洛玻集团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担保 144,000 195,400 间接担保 (iv) 388,000 336,000 为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应付本集团款项 向本集团提供担保 110,594 111,361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 方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洛玻集团同 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费用将以合 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二零零三年九月一日起生效。根据该协议,洛玻集 团同意为本公司提供技术开发及咨询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该协 议于二零零五年一月一日取消。 (iii)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 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 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v) 洛玻集团就其他共同被洛玻集团之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之银行借款作出担保, 以换取其他共同被洛 玻集团之控股股东控制的企业向本集团之银行提供担保。 140 34 关联方交易 (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注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商品 14,896 23,30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入 - 5,686 出售架子及废旧物资的收入 256 9,626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4,650 5,823 公用设施供应 (ii) 15,657 12,450 购买原材料 (iii) 9,278 17,836 其它购买 - 29,039 利息支出 5,874 7,139 利息收入 600 597 租金收入 (iv) 580 580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兴」)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一 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新兴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 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该协议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补充的修定,于原协议到期日双 方重新签订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期。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 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包括新兴、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材有限公司 (「新光源」) 、洛玻集 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晶纬」) 、洛玻集团晶华技术玻璃公司 (「晶华」) 及洛阳洛玻 宾馆达成数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于二零零四年,本公司更新了与新 兴和晶纬的协议,把协议有效期延期三年至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新光源、晶华及洛阳洛玻宾馆已 停止经营活动,本公司并没有与该等公司更新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以上所提及之洛玻集 团子公司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141 34 关联方交易 (续)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续 ) (iii)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矿产公司」)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 协议,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 协议将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所提供之原材 料价格以市场价格厘定。 (iv)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加工玻璃公司签定了一项为期五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加工玻璃公司。 本公司正就上述所有持续进行关连方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的有关 规定之豁免权。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连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 或根据已签订的协议进 行。以上均得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阅和确认。 此外,本集团及本公司对关连人士的应收款项作出以下的减值亏损: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减值亏损 95,031 95,275 应收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减值亏损 (包括亦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的其他子公司) 259,313 310,662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减值亏损 94,968 95,212 应收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减值亏损 (包括亦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的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255,542 305,892 34 关联方交易 (续) (c)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支付予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包括支付予本公司部分董事的酬金(附注 8)如下: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雇员福利 672 317 142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61 57 733 374 ======== ======== 总薪酬已包括在附注7(c)的员工成本内。 (d) 与其他中国国有企业的交易 本集团是一个国有企业单位,而且于现阶段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经济体制下运营。除了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 司的交易外,本集团大多数的交易是与中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企业、以及众多的政府机关和机 构(统称为「国有企业」)进行的,这些交易都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这些交易包括销售和采购商品及 辅助原料,提供和接受劳务,购入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筹措资金,执行以上交易时所遵照的条款与同非 国有企业订立的交易条款相若。本集团认为以上就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已作出有意义的汇总。 (e) 雇员退休计划供款 本集团为其雇员参加了各种当地政府制定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本集团雇员退休计划的详述见附注 37。 35 资本承担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 建设工程 43,085 - 已批准但未订合同 − 建设工程 29,964 - 总数 73,049 -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 建设工程 3,299 - 143 36 或有负债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有负债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子公司向银行作出的担保 - - 26,200 14,000 为子公司向洛玻集团财务公 司及洛玻集团作出的担保 - - 75,000 147,650 为子公司向华融作出的担保 - - 30,000 30,000 - - 131,200 191,650 37 退休金福利 本集团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根据该计划,本集团需按 员工工资、奖金及一部分津贴的 22% 至 25% (二零零四年:22% 至 25%) 统一交纳退休供款。每位员工退 休后可取得相等于其退休日的薪金的一个固定比率的退休金。除上述的每年定额供款外,本集团再无支付 其它重大退休福利的责任。 38 金融工具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投资、应收账款、其它应收款和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 期存款。本集团的金融负债包括贷款、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预提费用和其他应付款。本集团没有持有或 发行作买卖用途的金融工具。 (a) 信贷风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其它投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和其它应收款 的账面值为本集团对于该等金融资产的最大信贷风险。本集团绝大部分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都存放在中国 主要金融机构,因此管理层相信这些是高质量的信贷资产。本集团持续对客户的财政状况进行信贷评估, 一般不会要求就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提供抵押品。呆坏账的减值亏损于管理层预期的数额内。 (b) 流动性风险 于 二 零 零 五 年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本 集 团 的 净 流 动 负 债 为 人 民 币 530,657,000 元 ( 二 零 零 四 年 : 215,548,000 元 )。于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经 营活动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 231,870,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155,165,000 元),投资活动及筹资活 动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214,254,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94,506,000 元)。本集团二零零五年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 17,616,000 元 (二零零四年:人民币 60,659,000 元). 144 38 金融工具(续) (b) 流动性风险(续) 于二零零六年及以后年度,本集团资产的流动性主要取决于是否能保持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是否能续借 到期的借款,是否能取得更多外界资金,以及最终控股公司及最终控股公司之控股股东是否能继续提供财 务支持。本集团已从主要借款银行取得承诺,于二零零六年到期时,续借总额为人民币 861,050,000 元的 短期借款。 本公司董事已详细审阅关于本集团二零零六年度的现金流量预测。基于该预测,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足够 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资本支出的需求,并偿还到期的负债。在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董事 已考虑到本集团对现金需求的历史经验及其他关键因素,当中包括是否能在未来的十二个月期间内取得上 述影响到本集团运营的借款。董事认为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假设和敏感因素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所 有假设都会涉及到未来才发生的情况,所以存在内在的局限性和不确定性,且部分甚至所有的假设可能并 不会发生。 (c) 利率风险 本集团贷款的利率及还款期载于附注 29。 (d) 汇兑风险 除出口销售以美元进行交易外,本集团全部获取收入的业务都以人民币进行交易,而人民币不能自由地兑 换为外币。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中国政府将外币汇率并轨,引入由中国人民银行公告单一汇率的制度。 然而,汇率并轨并不表示人民币可以兑换为港元或其它外币。所有外币交易须继续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 通过获授权买卖外币的其它机构进行交换。如要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它机构批准以外币付款,则须呈交 付款申请表格连同供货商发票、船务文件及已签订的合同等。 对于原币为非功能货币的应收及应付款项,本集团通过以当前汇率购入或卖出外币以控制净汇兑风险于可 接受水平。 145 38 金融工具(续) (e) 公允价值 (i) 非流动投资为在国内并没有公开市价的可供出售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故难以可靠合理估计它们 的公允价值。 (ii)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联营公司及应收/应付同母系子公司款项主要为无抵押,无息且无固定还款期限, 因此披露此类款项的公允价值并无实际意义。 (iii) 除以下所披露外,本集团其他金融工具都属短期,故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并无重大差异: 本集团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银行及其它借款 98,698 94,265 71,342 55,220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银行及其它借款 6,698 5,148 36,342 32,867 以上公允价值是根据利用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计算贴现现金流量估计。 公允价值是指在某个时间按相关的市场讯息而作出的估计。这些估计从性质方面来说是比较主观,而且亦 涉及相当多的不明朗因素及个人的判断,故不能准确计算。任何背后假设的重大变动,都可能会严重影响 估计的准确。 39 最终控股公司 董事认为在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最终控股公司为洛玻集团,该公司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及登 记。该公司未有制作财务报表向外公布。 40 会计估计及判断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容易受到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会计方法、假设及估计所影响。本集团依据 历史经验和认为合理的其它不同假设作为相关假设和估计的基础,而这些经验和假设均为对未能从其它来 源确定的事宜作出判断的基准,管理层会持续对这些估计作出评估。由于实际情况、环境和状况的改变, 实际业绩可能有别于这些估计。 在审阅财务报表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对应用这些政策产生影响的判断及其它不 明朗因素,以及已呈报业绩对状况和假设变动的敏感程度等。主要会计政策载列于附注 2。本集团相信, 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为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了最重要的判断和估计。 146 减值 当本集团考虑对非流动资产的资产计提减值亏损时(附注2(t)(ii)),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需要确定。可 收回值是以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由于这些资产的市场报价可能难以获得,因此难以准 确地估计售价。在厘定使用价值时,资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量会贴现至其现值,因而需要对如销售额、 售价和经营成本等作出重大判断。本集团在厘定与可收回数额相若的合理数额时会采用所有可供使用的数 据,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估计和如销售额、售价及经营成本的预测。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考虑其估计残值后,于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审阅资产的 预计可使用年限,以确定在各报告期间应确认的折旧费用。预计可使用年限是本集团根据同类资产的以往 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的改变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呆坏账减值亏损 本集团就客户无法作出所需付款时的估计亏损计提呆坏账减值亏损。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的信 誉和历史冲销纪录等资料作为估计未来现金流的基础。如果该等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实际冲销数额将会 高于估计数额。 41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本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30 日对拟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改方案”)作出公告。股改方案旨在将洛玻 集团持有的国有法人股转换为流通 A 股。本公司计划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召开 A 股股东特别会议审议股改 方案。另外,股改方案并不涉及对 H 股股东,同时本公司也不会召开 H 股股东会议审议股改方案。 根据最近的股改方案,洛玻集团将向现有 A 股股东支付 21,000,000 股国有法人股(向每 10 股 A 股支付 4.2 股 A 股),作为批准股改方案的对价安排。 如果股改方案取得成功,洛玻集团于股改方案成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 12 个月非转让期期满后 12 个月及 24 个月内,出售的本公司股份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分别不能 超过 5%及 10%。 42 比较数字 因会计准则的改变,部分比较数字已经调整或重分类,详见附注 3。此外,部分比较数字已调整或重分类 以符合本年度之表述方式。 147 42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年度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会计准则 及解释的可能影响 截至本财务报表发出日,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了以下新订及经修订会计准则及解释。本公司并未于 本财务报表中采用此等并未对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期间生效的准则及解 释。 生效的会计期间起始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6号,矿产资源的勘探和评价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金融工具:披露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4号,厘定安排是否包含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租赁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5号,解除运作、复原及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环境修复基金产生权益之权力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6号,参与特定市场之责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 任-废料、电力及电子设备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7号,执行《国际会计准 二零零六年三月一日 则》第29号 – 在恶性通货膨胀经济中的财务报 告的重报方法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8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 二零零六年五月一日 则》第2号的范围 《国际财务报告解释公告》第9号,嵌入衍生工具的再 二零零六年六月一日 评价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的列报:资本披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露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 – 精算的收益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和损失,企业计划和披露的修订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的修订 - 预测集团内部交易的现金流量套期会计 - 公允价值法的选择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及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4号,保证合同的 修订 - 财务担保合约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对《国际会计准则》第21号,于一项国外业务的净投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资的修订 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首次执行国际财务报 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 告准则的修订 43 截至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年度颁布但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 会计准则的可能影响(续) 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初次执行该等修订的和新的会计准则以及解释的影响。截至目前为止, 本集团认为执行这些修订的和新的会计准则以及解释将不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 生重大影响。 148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 度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 除财务报表中某些项目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财务报表处理差异外,本集团及本公司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告无重大差异。其主要差异如下: (i)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由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基准列示,因此土地使用权重 估增值冲回股东权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土地使用权以重估值列示。 (ii) 本年内子公司的部分债务获得债权人豁免。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均应被列为资本公积金,而根据《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应列作其它营业收入处理。 (iii)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按成本减减值亏损记入资产负债表内。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 制度,子公司及联营公司按权益法入账。 (iv)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开办费应在发生当期确认为当期损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开办费先在长 期待摊费用中归集,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v)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贴在收到时在递延收益科目中列示或在该资产的账面价值 中抵减。该递延收益按资产使用年限以系统的方法确认为损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收到的补贴应先 列为专项应付款,待拨款项目完成后再转入资本公积。 149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年 度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差异 (续)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年度财务报表内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及权益的 差异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4,953 46,102 4,932 21,441 差异: − 土地使用权重估值摊销 (i) 2,098 2,098 2,098 2,098 − 债务豁免 (ii) 4,336 13,540 3,439 - − 子公司损益 (iii) - - 4,161 9,115 − 联营公司损益 (iii) - - (223) (708) − 开办费 (iv) (2,088) - - - − 补贴收入 (v) 365 - -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9,664 61,740 14,407 31,946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二零零五年 二零零四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951,080 935,562 951,080 935,562 差异: − 土地使用权重估 (i) (82,248) (84,346) (82,248) (84,346) − 债务豁免(ii) - - (14,977) (14,080) − 子公司损益 (iii) - - 10,199 7,545 − 联营公司损益 (iii) - - 101 324 − 开办费 (iv) (2,088) - - - − 补贴收入 (v) (4,378) - (4,743)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的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862,366 851,216 859,412 845,005 150 十三、报告期内会计账项变动超过 30%的因素分析 1 、投资收益较去年上升人民币 13,936 千元。主要因为对其中一联营公司收回以前年度已计提短期投资减值 准备的投资款项。 2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下降 81% ,主要是因为上年度的收入中存在税金返还和处理废旧设备所致。 3 、补贴收入较去年上升 152% ,主要是本年度政府给于我公司进行环保治理的补贴拨款。 4 、管理费用支出较去年下降 62%,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加大了清欠力度,收回广发行银基、太阳公司等多项欠 款, 冲回以前计提的坏帐准备,同时合理控制了费用支出。 5 、应收账款较去年上升 62% ,主要是由于玻璃市场疲软,增大对客户的信用额度。 6 、预付账款较去年上升 49%,主要为新筹建的子公司预付的设备定金款项。 7 、在建工程较去年上升 89498% ,主要是因为本年度新筹建了两个子公司,已完工的固定资产尚未办理竣工 决算手续。 8 、应付票据较去年上升 1399%,主要是本集团加大拓展承兑汇票业务所致。 9 、其他应付款较去年上升 155% ,主要是新投资两个子公司增加了工程欠款。 151 十四、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亲笔签名的本年度报告原本。 2、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名审计报告正本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 报表;及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报告正文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