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稀土(600111)稀土高科2004年年度报告
邓尼金 上传于 2005-03-22 05:07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
600111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九日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 1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2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6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 11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3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 13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 25
第十节 重要事项………………………………………………….…………… 27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53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陈宁宁、孙国龙、许万成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董事会,分别授权委托
董事易尚聪、刘志忠、崔臣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董事刘石政出席董事会,但由于工作原
因提前离会,未能参加表决,授权董事燕洪全代为行使表决权。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
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崔臣先生、财务总监杨颖女士、财务部部长王永中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
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 公司法定中文全称: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全称: INNER MONGOLIA BAOTOU STEEL
RARE-EARTH HI-TECH CO., LTD.
英文名称缩写: IMBREHT
(二) 法定代表人姓名: 崔 臣
(三) 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日辉
联系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
联系电话: (0472) 2207525 2207799
传 真: (0472) 2207788
电子信箱: zqb@reht.com
(四) 公司注册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公司办公地址: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
(五) 邮政编码: 01403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reht.com
电子信箱: zqb@reht.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内蒙古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工南路
稀土高科证券部
(六)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A 股股票简称: 稀土高科
A 股股票代码: 600111
(七)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7 年 9 月 12 日
注册登记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500001700035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 150240701463622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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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元
项 目 2004 年 度
1、利 润 总 额: 36,065,940.61
2、净 利 润: 21,877,537.64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8,960,557.15
4、主营业务利润: 131,893,522.33
5、其他业务利润: 1,772,821.51
6、营 业 利 润: 36,577,546.61
7、投 资 收 益: 119,252.41
8、补 贴 收 入: 8,702,017.98
9、营业外收支净额: -9,332,876.39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36,752.50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16,714,256.42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 额
补贴收入 5,754,928.54
营业外支出 9,656,587.75
营业外收入 326,051.32
所得税影响 3,507,411.62
合 计 -7,083,019.51
(二)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04 年 2003 年 2002 年
主营业务收入 795,230,278.09 501,110,345.94 303,024,888.25
利 润 总 额 36,065,940.61 42,961,055.77 68,054,716.56
净 利 润 21,877,537.64 37,878,630.91 65,189,807.8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8,960,557.15 36,909,337.72 64,620,394.01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总 资 产 2,056,122,529.53 2,008,673,431.20 1,401,729,400.75
股 东 权 益 1,125,617,809.50 1,103,343,148.38 1,085,316,370.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36,752.50 23,589,663.91 50,625,967.31
主要财务指标 2004 年末 2003 年 2002 年
每 股 收 益 0.054 0.094 0.161
净资产收益率(%) 1.944 3.433 6.0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
2.573 3.345 5.954
础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103 0.058 0.125
流量净额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每 股 净 资 产 2.788 2.733 2.68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2.608 2.524 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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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1.718 11.835 0.327 0.327
营业利润 3.245 3.282 0.091 0.090
净利润 1.944 1.963 0.054 0.05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2.573 2.599 0.072 0.072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原因 单位:元
项目 股 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403,674,000.00 465,458,854.15 87,743,785.06 43,871,892.53 146,466,509.17 1,103,343,148.38
本期增加 0 397,123.48 5,902,474.24 2,951,237.12 15,975,063.40 22,274,661.12
本期减少 0
期末数 403,674,000.00 465,855,977.63 93,646,259.30 46,823,129.65 162,441,572.57 1,125,617,809.50
股东权益变动说明:
(1)资本公积比期初增加 397,123.48,是子公司接受捐赠,按权益法本公司相应增加数。
(2)盈余公积比期初增加 5,902,474.24 元,是本公司期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
(3)未分配利润增加 15,975,063.40 元,是本期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后
的增数。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项 目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公 积 金
配股 送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58,074,000 258,074,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191,705,740 191,705,74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7,368,260 17,368,26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49,000,000 49,000,00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58,074,000 258,074,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45,600,000 145,6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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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5,600,000 145,600,000
三、股份总数 403,674,000 403,674,000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到 2004 年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没有增发新股、配售股份等股票发行与上市
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3、报告期末公司没有内部职工股。
(三) 股东情况
1、本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数 94445 户。
2、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年度内 年末持股 股份类别(已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性质(国有股东
股东名称(全称) 比例(%)
增减 数量 流通或未流通) 股份数量 或外资股东)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0 191705740 47.49 未流通 无 国有法人股
嘉鑫有限公司(香港) 0 49000000 12.14 未流通 3150万股质押已解除 外资法人股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0 17368260 4.30 未流通 无 法人股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254048 254048 0.063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
陈惠丽 5000 239051 0.059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莫 海 120000 201350 0.050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周跃军 22200 182200 0.045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邱敏玲 167500 167500 0.041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苏树芬 -39308 156688 0.039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林 敏 154516 154516 0.038 已流通 不详 公众股
前 10 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嘉鑫有限公司和包钢综
合企业(集团)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第四至第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3、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名称: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9170.574 万股国有法人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47.49%。
法定代表人: 林东鲁
成立日期: 1998 年 6 月 3 日
注册资本: 111 亿元人民币。
主要经营业务:钢铁产品,稀土产品,焦碳及副产品,压力容器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
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货物运输,餐饮,住宿;冶金、房地产开发、建筑业、旅游
业等行业的投资,销售本集团开发的商品房屋。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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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图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64.49%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7.4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7.49%
4、其他持股在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介绍
其他 10%以上的法人股东:嘉鑫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第二大股东,持有的稀土高科
股份 4900 万股外资法人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14%。报告期内,持有的股份没有发生变化。
法定代表人: 陈宁宁
成立日期:1995 年 8 月 1 日
注册资本:13500 万港币
主要经营业务范围:矿产品、钢铁及金属制品的进出口、钢材出口及大宗货物远洋运
输服务。
2002 年 12 月,嘉鑫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4900 万股外资法人股中的 3150 万股,占本
公司总股本的 7.8%, 质押给华夏银行北京月坛北街支行,质押期限 2002 年 12 月 3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 日,上述质押已于 2004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解除手续,该证券质押解除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10 月 27 日的《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全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H 股或其它)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
254048 A 股(已流通)
久泰中信标普 300 指数证券
陈惠丽 239051 A 股(已流通)
莫 海 201350 A 股(已流通)
周跃军 182200 A 股(已流通)
邱敏玲 167500 A 股(已流通)
苏树芬 156688 A 股(已流通)
林 敏 154516 A 股(已流通)
李战武 149700 A 股(已流通)
李桂珍 138700 A 股(已流通)
张宛君 129000 A 股(已流通)
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情况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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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情况
1、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性别 年龄 任 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变动原因
崔 臣 董事长、董事 男 52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3800 14320 津贴、奖励
陈宁宁 副董事长、董事 女 34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4000 9900 津贴
孙国龙 副董事长、董事 男 41 2002 年7 月—2004 年9 月 3800 8800 津贴
许万成 董 事 男 59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12900 17900 津贴
刘志忠 董 事 男 54 2002 年7 月—2004 年9 月 3800 8800 津贴
刘石政 董事、总经理 男 52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11000 12400 考核兑现
燕洪全 董 事 男 50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3800 8800 津贴
张 忠 董 事 男 41 2003 年8 月—2004 年9 月 0 5000 津贴
易尚聪 董 事 男 34 2004 年5 月—2004 年9 月 0 0 ---
胡玉林 独立董事 女 62 2002 年11 月—2004 年9 月 2000 2000 ---
李含善 独立董事 男 58 2003 年8 月—2004 年9 月 0 0 ---
班 均 独立董事 男 37 2002 年4 月—2004 年9 月 0 0 ---
李 刚 独立董事 男 42 2002 年4 月—2004 年9 月 0 0 ---
赵占斌 监事会主席、监事 男 53 2003 年4 月—2004 年9 月 15460 16660 考核兑现
胡治海 监 事 男 38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3640 3640 ---
张君强 监 事 男 45 2002 年4 月—2004 年9 月 5000 5000 ---
于永江 监 事 男 40 2002 年11 月—2004 年9 月 0 0 ---
赵治华 监 事 男 36 2002 年11 月—2004 年9 月 2000 2000 ---
张洪涛 监 事 男 32 2002 年9 月—2004 年9 月 0 0 ---
滕 云 监 事 男 49 2003 年4 月—2004 年9 月 100 100 ---
王晓铁 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男 50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15494 16794 考核兑现
刘忠涛 副总经理 男 46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15460 16660 考核兑现
杨 颖 财务总监 女 51 2003 年7 月—2004 年9 月 0 800 考核兑现
张日辉 董事会秘书 男 34 2004 年3 月—2004 年9 月 0 0 ---
赵生平 副总经理 男 39 2003 年2 月—2004 年9 月 4400 5600 考核兑现
刘 义 副总经理 男 36 2003 年2 月—2004 年9 月 6200 7400 考核兑现
李金玲 副总经理 男 36 2004 年3 月—2004 年9 月 0 0 ---
洛朝阳 总经理助理 男 50 2001 年9 月—2004 年9 月 7840 8840 考核兑现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变动是根据公司二届十五次董事
会通过的对经理层签定的《2003 年经营责任书》规定的主要经营指标考核兑现,并于 2004
年购入公司股票所致。部分董事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变动是按照 2002 年公司二届十次董事
会和 2002 年公司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其它董事和监事津
贴的议案》的规定,利用所发放的董事津贴购入公司股票,上述人员的股票账户均已办理
锁定。
2、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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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 职 期 间
崔 臣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2 年 4 月至今
孙国龙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2 年 4 月至今
许万成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984 年 12 月至 2004 年 12 月
刘志忠 包钢综企(集团)公司 党委书记、兼总经理 1998 年 2 月至今
燕洪全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选矿厂厂长 2001 年 4 月至今
陈宁宁 嘉鑫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0 年 11 月至今
易尚聪 嘉鑫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 2003 年 10 月至今
没有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的情况。
(二)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董事主要工作经历
(1)崔臣,董事长,男,1952 年 5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8 年 6 月以
来曾任包钢(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厅主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
书记,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
书记、副总经理,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副理事长、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董事、党
委书记,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
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
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
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2)陈宁宁,副董事长,女,1970 年 7 月出生,硕士。1995 年以来曾任 WINEASE
INVESTMENT CO.,LTD 副总经理、嘉鑫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3)孙国龙,副董事长,男,1963 年 7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7 年 12
月以来曾任包钢(集团)公司炼铁厂厂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内蒙古稀土(集
团)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包头瑞鑫稀
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4)许万成,董事,男,1945 年 1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7 年以来任
包钢(集团)公司党委常委、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004 年 12 月办理退休。现任内蒙古包
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5)刘志忠,董事,男,1950 年 4 月出生,大学毕业,经济师、高级政工师。1998
年 2 月以来任包钢综企(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包钢综企(集团)公司兼总经理,2002 年 7 月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刘石政,董事,男,1952 年 9 月出生,大学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5 年
12 月以来曾任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公司总经理、总支书记、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包头
瑞鑫稀土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
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7)燕洪全,董事,男,1954 年 6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9 年以来曾
任包钢(集团)公司白云铁矿矿长。现任包钢(集团)公司选矿厂厂长、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8)张忠,董事,男,1963 年 3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7 年 12 月以来
曾任内蒙古冶金研究院副院长、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常务副总
指挥。现任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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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9)易尚聪,董事,男,1970 年 5 月出生,大学毕业,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深会员、
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1997 年 1 月以来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高级资深审计师、联想金山
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德勤国际会计师行企业财务顾问部经理、天津东海燃气股份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嘉鑫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10)胡玉林,独立董事,女,1942 年 7 月出生,大学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8
年 6 月以来曾任包头钢铁(集团)公司监事会主席、副总经理。现任国家发改委稀土专家组
专家、资源组组长、中国稀土学会常务理事、内蒙古自治区稀土行业协会副理事长、秘书
长、包头市稀土专家组专家组长、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1)李含善,独立董事,男,1946 年 9 月出生,大学毕业,教授。1981 年 6 月以来
曾任包头钢铁学院系副主任、主任、院长、代书记。现任内蒙古工业大学校长、内蒙古包
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2)班均,独立董事,男,1967 年 5 月出生,大学毕业,在职研究生,注册会计师,
高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1997 年 1 月以来曾任内蒙古会计师事务所部门经理、北京中天
华正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现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3)李刚,独立董事,男,1962 年 9 月出生,法律硕士,证券业律师。1994 年 6 月
以来曾任内蒙古诚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专家服务中心专家顾
问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北京市广住律师事务所主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主要工作经历
(1)赵占斌,监事会主席,男,1951 年 8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政工师。1997 年
以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长。现任内蒙古包钢稀
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包头瑞鑫稀土材
料股份公司监事。
(2)胡治海,职工代表监事,男,1966 年 4 月出生,大专毕业,政工师。1996 年 3
月以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纪委科员。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纪委副书记、纪委纪检员。
(3)张君强,监事,男,1959 年 10 月出生,大学毕业,助理工程师。1999 年 12 月
以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分离分厂厂长、书记。现任内蒙古包钢稀
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分厂副厂长。
(4)于永江,监事,男,1964 年 9 月出生,大学毕业,经济师。 1998 年 10 月以来
曾任包钢建安公司党支部书记。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组织人事
部部长。
(5)赵治华,监事,男,1968 年 3 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7 年 5 月以来曾
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车间副主任。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监事。
(6)张洪涛,职工代表监事,男,1972 年 9 月出生,技术员。1998 年 12 月以来曾任
包钢综企公司钢球加工厂工人。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稀选分厂
工会主席、综合办公室主任。
(7)滕云,监事,男,1955 年 8 月出生,硕士,高级工程师。1999 年 1 月以来曾任
包头稀土研究院物理室和功能材料室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证券部干事。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证券部副部长。
3、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刘石政,总经理,主要工作经历见董事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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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2)王晓铁,常务副总经理,男,1954 年 12 月出生,大学毕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
1997 年以来曾任包钢稀土三厂总工程师。现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总工程师、内蒙古包
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3)赵占斌,党委副书记,主要工作经历见监事工作经历。
(4)刘忠涛,副总经理,男,1958 年 2 月出生,大专毕业,工程师。1998 年以来曾
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副总经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冶炼厂厂长、党总支书记、包头科日稀
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5)杨颖,财务总监,女,1953 年 7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会计师。1998 年以来
曾任包钢(集团)公司财务处预算中心副主任、包钢(集团)公司财务部部长助理、包钢(集团)
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处长。现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财务部副部长、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
(6)张日辉,董事会秘书,男,1970 年 10 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1999 年 11
月至今任内蒙古稀土(集团)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
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蒙
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淄博包钢灵芝
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
(7)赵生平,副总经理,男,1965 年 12 月出生,大专毕业,政工师。1996 年 2 月以
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厂党支部副书记、副厂长、内蒙古包钢稀
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稀选三分厂厂长、党支部书记、稀选二、三分厂厂长、总经理助理。
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稀选分厂厂长兼党支部书记。
(8)刘义,副总经理,男,1968 年 5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5 年 10 月
以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八车间副主任、主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兼副总工 程师。
(9)李金玲,副总经理,男,1968 年 11 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1997 年 6 月以
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科员、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项目建设工程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副
总指挥、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
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10)洛朝阳,总经理助理,男 1954 年 11 月出生,大学毕业,高级工程师。1998 年
以来曾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部长。现任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决策程序及报酬确定依据
根据公司第二届十次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其他董事和监事津贴》的议案,
并经公司 2002 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给予每位独立董事、部分董事每年津贴 4 万
元人民币。
不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的董事、监事每人每年津贴费 4 万元人民币。董事、监事
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以及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
等)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岗位职务的部分董事、监事,按照与公司签署的《经营责任书》
和任职岗位责任制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领取相应的报酬,不领取董事、监事津贴。
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2、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现任董事一名,监事七名,高级管理人员八名。
年度报酬总额 104.09 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11.95(只有一名董事在公司领取报酬)万元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31.09 万元
独立董事津贴 16.00 万元(独立董事 4 人,4 万元/人*年)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无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姓名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但领取董事津贴的人员:崔
臣、陈宁宁、孙国龙、许万成、刘志忠、燕洪全、
易尚聪、张忠
报酬区间 人数
80000——120000 元 9人
50000——80000 元 1人
10000——30000 元 6人
3、不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情况
是否在股东单 是否本公司领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位领取报酬 取董事津贴
崔 臣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是 是
陈宁宁 嘉 鑫 有 限 公 司 是 是
许万成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是 是
孙国龙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 是 是
刘志忠 包钢综企(集团)公司 是 是
燕洪全 包头钢铁(集团)公司选矿厂 是 是
易尚聪 嘉 鑫 有 限 公 司 是 是
董事张忠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在本公司领取董事津贴。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张峰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同意易
尚聪为董事候选人,200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易尚聪为公司董事。
由于邢斌、陈秀昆工作变动,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免去邢斌的副总经理职务和陈秀
昆的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职务。
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聘任张日辉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李金玲为公司副总经理。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员工的专业构成 人数 占员工比例%
生产人员 1789 86.84
销售人员 18 0.87
技术人员 193 9.37
行政人员 36 1.75
财务人员 24 1.17
员工总计 2060 100
10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受教育情况
员工的受教育程度 人数 占员工比例%
本科以上 125 6.07
大 专 293 14.22
中 专 77 3.74
高中毕业和技校 1185 57.52
初中以下 149 7.23
报告期末,公司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 411 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
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等文件
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担保、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向董事长授权等内容进行
了修改,使公司《章程》的内容更加完善。
1、股东大会与股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集
和召开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并公告。公司平等对待所有股东,能够耐心解答股东的来电、
回复来函,重视股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能及时将建议反馈到公司有关部门,保持与公
司股东的良好关系。
2、董事会和董事
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依法履行权利和义务。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没有超越职权的情
形。董事会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表意见。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规定,合理配
备的独立董事人数,并根据董事成员的变化情况,及时对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
整,使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除战略委员会外,主任委员均由独立董事担任,且在每个委
员会中独立董事占该委员会人数的 50%以上。
3、监事会和监事
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依法行使权
利和义务,依法选聘监事。以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财务、董
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进行监督,并发表独立意见。
4、信息披露
公司十分重视信息披露工作,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 《上市规则》和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秘书适时组织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管人员对加强 2004 修订版《上市规则》的学习,增强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对信
息披露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四位独立董事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和《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所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
职责,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检查和指导公司工作,对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事项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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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专业性意见,并按照规定发表独立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客观、科学决策起到了建设性作用。
1、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备注
名 董事会次数 (次) (次) (次)
胡玉林 5 3 2 0
李含善 5 4 1 0
班 均 5 5 0 0
李 刚 5 3 2 0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和其他有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资产、机构、业务的独立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规则》的要
求,规范运作,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在 1998 年 5 月专门下发了包钢体改字 1998
(59)号《关于规范包钢公司内部与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相关关系的决定》 ,保证
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分开,公司有独立运作、开展
业务和自主经营的能力。
1、人员独立情况: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监
事依法提名,并经过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高级管理人员任用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独立董事
发表独立意见,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用的情况;公司员工的任用是按
照公司制订的劳动用工制度进行招聘,并与被任用的员工个人签署《用工合同》。
2、资产完整情况: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独立于控股股东,对资产有独立的控制
权和支配权。
3、财务独立情况: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体系,自
主按程序进行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财务部门的干预和影响。公司在银行开有独立的银
行账号,是独立的纳税人。
4、机构独立情况:公司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国家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公司内部各职能机构独立于控股股东,依法、独立
行使职责。公司的原材料采购、供应、产品的销售等均有独立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规
范运作。
5、业务独立情况:公司有完全自主的独立业务运作体系,有自主经营权利,与控股股
东之间进行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不存在
控股股东直接或者间接干预公司生产和经营的情形。
(四)公司对高管人员考评激励机制及相关奖励制度
公司建立了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奖励制度,每个年度董事会制订生产经营目标,与
经理层签订《经营责任书》,并根据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和奖
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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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只召开了 2003 年度股东大会。
200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并公告,决定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上午 8:30 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 2003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以公告方式刊登在 2004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004 年 5 月 18 日上午 8:30 会议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
表共计 17 人,持有公司股份 258,177,49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3.96%,会议由董事长
崔臣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
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3 年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03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7、《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9、《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10、《关于修改公司的议案》;
11、《2004 年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议案》;
12、《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
13、《关于调整长期债权投资回报率的议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经内蒙古建中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宋建中、焦健现场见证,并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公司 2003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
资格、临时议案的提出、表决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
会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4 年5 月1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公司董事张峰因工作变动,辞去董事职务。2004 年 3 月 27 日,公司二届二十次董事会
同意易尚聪为董事候选人,2003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易尚聪为公司董事。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的分析讨论以及发生的重大事项分析
2004 年,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稀土生产所需的化工原、燃材料和运输价格不断上
涨,但稀土市场供大于求的总体格局未能改变,稀土产品价格继续走低,行业竞争加剧,
整合趋势十分明显。在此环境下,公司充分发挥行业先导企业作用,一方面利用资源和规
模优势,加强稀土原料总量控制,主动稳定市场价格;另一方面,全面加强预算管理,降
低成本,推动技术进步,加大下游产品的开发力度,提高了市场竞争能力,取得了一定的
经济效益。
1、以预算管理为核心,进一步抓好生产经营。围绕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全面加强
13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财务预算管理,特别是以利润预算管理为重点,严格加强生产、供销、科研、行政等各个
环节的成本控制,使公司单位产品的成本明显降低,为公司圆满完成 2004 年生产经营目标
奠定了基础。
2、强化管理和控制,完善母子公司运营管理体制。伴随管理规模的扩大,公司坚持管
理机构与规模相适应的原则,进一步健全母公司的管理体制和机制,采取定期审计、随时
过程监控等措施,加强对子公司的控制。公司还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不断完善治理结构,
进行规范运作,杜绝违规行为,保证了公司安全、协调地发展。
3、加快稀土原材料园区、稀土材料及应用园区和稀土科技园区的建设。根据三个园区
的产业发展规划,公司通过资本运作和整体协调,大力支持分、子公司的产品系列发展,
推动了三个园区内五条稀土产业链的基本形成。经过 2004 年的努力,稀土原材料园区稀土
氧化物已经形成 1.5 万吨的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了碳酸稀土和分离产品的生产能力和品
质。稀土应用园区形成了稀土贮氢合金粉、钕铁硼合金、金属钕等几个有市场影响力的拳
头产品。
4、尊重客户、善待员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公司着眼长远,重视客户关系管
理,不断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坚持以人为本,适当增加了职工收入;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
理念,进一步深化“尊重客户、善待员工,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企业精神,通过
诚实努力,追求业绩增长。
5、镍氢动力电池项目情况
镍氢动力电池项目(贮氢合金粉、镍氢电池极板、镍氢电池装配三条生产线)是公司
利用 1997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13085.41 万元和 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 28820.33
万元,与美国 ECD/OBC 公司、美国 WKC(和光)公司共同投资建设的稀土应用项目。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的贮氢合金粉生产线, 2003 年 5 月正式投产,2004
年当年产量达到设计能力,产品销售率达到 110%,约占国内市场份额的 25%,销售收入超
过 1.4 亿元,利润总额基本持平。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的电池极板生产线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
有限公司的的电池生产线自开始安装、调试以来,经过中美双方共同努力,攻克了许多技
术难题。但目前仍有个别技术问题尚未得到解决。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两条生产线根据中
美双方签订的《制造技术与设备合同》,美方于 2004 年 12 月,对电池极板生产线组织了
第一次联动试车验收,由于关键零部件仍然存在问题(该部件生产属于高精尖技术,目前
国内尚无生产厂家,在国外也是委托生产),验收未获得通过。因此,公司 2003 年度报告
所披露过的“公司控股的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
池有限公司的两条生产线,将在 2004 年内投入生产”的目标未能如期实现。
镍氢电池极板生产线和镍氢动力电池生产线在安装调试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
管理层对镍氢动力电池项目进展情况始终十分关注,针对引进设备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生
产线投产工期拖延,公司多次积极组织各方研究解决方案,督促美方加快生产线设备调试
进度,并严格按照《制造技术与设备合同》的规定,积极维护中方出资人的利益。
目前,对制约生产线贯通并稳定运行的关键零部件存在的问题,公司正在督促美方按
照《制造技术与设备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尽快组织第二次验收,全力争取
这两条生产线尽快投产并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合同产品,为公司早创效益。详见本节(九)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6、清欠工作
2004 年,公司进一步加大清欠工作力度,多次召开会议,制订相应的应收款项回收和
追讨的考核目标、办法,分清责任,落实到人。截止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当年清
欠收回 235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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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其中,上海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在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公司采
取多种手段对该公司所欠剩余的 8,631,672.58 元款项继续积极追缴。2004 年 7 月,公司
与上海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易货及还款协议》,约定从 2004 年 8 月份开始,该公
司在易货的基础上,每月归还一定数额的现金。目前,上海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现金
及三方转账的方式已向公司归还所欠款项合计 1,018,250 元,应收账款尚余 7,613,422.58
元。
(二)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的范围: 公司主要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
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
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
;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
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
信息服务。
1、按行业、产品、地区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毛利率比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收入比上 成本比上
按行业 上年增减
(元) (元)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矿产品加工 254,068,923.17 181,212,789.21 28.68 7.07 7.17 -0.06
新材料应用 396,757,173.49 373,855,705.58 5.77 336.88 321.37 3.47
其中:关联
122,365,119.20 107,828,473.83 11.88 74.57 59.38 8.40
交易
2)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毛利率比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收入比上 成本比上
按产品 上年增减
(元) (元) (%) 年增减 年增减
(%)
(%) (%)
稀土精矿 60,175,434.82 31,116,717.35 48.29 -16.46 -12.16 -2.53
碳酸稀土 181,927,304.47 139,865,711.68 23.12 42.20 37.97 2.36
其中:关联
2,804,559.31 2,591,659.89 7.59 -62.52 -62.69 0.43
交易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145,540,322.99 元。
3)主营业务按地区情况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元)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外市场 123,606,720.13 39
国内市场 671,623,557.96 63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变化较大的情况说明
1)按行业:新材料应用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 336.88%、成本同比增长 321.37%,
主要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公司生产线 2003 年 5 月份全面投产和公司
2003 年陆续控股了 3 家子公司,由于合并报表期间同比扩大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
本增加。
2)按产品:稀土精矿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下降,碳酸稀土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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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主要是矿产品结构变化所致。
3)按地区:国内市场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 63%,主要是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
贮氢合金公司贮氢合金生产线 2003 年 5 月份全面投产,以及公司 2003 年陆续控股了 3 家
子公司,由于合并报表期间同比扩大导致国内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国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长 39%,主要是公司 2003 年陆续控股的 3 家子公司,
由于合并报表期间同比扩大导致国外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三)主要控股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和美国ECD/OBC公司、WKC(和光)公司
于2000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300万美元,稀土高科占75%,经
营范围:生产、销售混合稀土贮氢合金材料,主要产品为贮氢合金粉。公司年生产混合稀土
贮氢合金粉1500吨,生产的贮氢合金粉可作为镍氢动力电池的原料。截止2004年末,公司
总资产28,398.33万元,销售收入14,263.21万元,净利润-47.48万元。
2、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和美国 ECD/OBC 公司、WKC(和光)
公司于 2000 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600 万美元,稀土高科占
7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镍氢电池正负极板并进行相关的售后服务。公司设计年产镍
氢电池正负极板 700 万只,用于镍氢动力电池的需要。截止 2004 年末,公司总资产
23,463.92 万元。目前,该生产线关键部件存在问题,尚不具备投产条件,详见本节(九)。
3、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和美国 ECD/OBC 公司、WKC(和光)
公司于 2000 年共同投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600 万美元,稀土高科占
7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圆柱形镍氢动力电池并进行相关的售后服务。公司的产品是
镍氢动力电池,设计年产 700 万只。截止 2004 年末,公司总资产 27,571.59 万元。目前,
该生产线关键部件存在问题,尚不具备投产条件,详见本节(九)。
2004年度镍氢动力电池项目的三个公司的资产及经营情况 单位:元
2004年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贮氢合金公司 283,983,265.03 92,589,119.80 142,632,107.88 -474,848.17 -474,848.17
极板有限公司 234,639,207.48 132,439,091.72 - - -
动力电池公司 275,715,909.08 132,731,854.76 - - -
4、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252 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3.3%,为第一
大股东。公司经营范围: 主要产品为碳酸稀土、单一稀土盐类和氧化物、单一稀土金属、
各类铈系列产品,以及纳米晶稀土合金磁粉。
2004 年度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274,090,771.25 32,320,743.03 260,788,859.83 4,332,007.55 149,595.18
5、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425 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0%,为
第一大股东。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稀土氧化物、氯化物、氟化物、稀土金属、各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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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稀土富集物、化合物、混合稀土合金等稀土系列产品,以及上述产品的延伸产品。
2004 年度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131,808,623.65 49,768,633.75 128,919,553.83 5,107,970.20 3,718,583.86
6、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 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0%,为第一
大股东。公司经营范围:主要为稀土高新技术产品生产、销售、新产品开发和技术转让等。
2004 年度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30,602,351.30 16,410,769.37 77,542,321.27 2,230,171.98 2,230,171.98
注:稀土高科公司二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做出对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增
资扩股的决议后,2004年1月,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会又作出决议,同意内蒙古
华盈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投资200万元参股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后,将注册资本变更为1200万元(原为1000万元),本公司由占注册资本的30%变为25%,仍
为第一大股东。
7、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 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90%。公司经营
范围: 稀土产品的销售,化工产品、钢材、建材的销售。
报告期末来源于该公司的投资收益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未达到 10%。
2004 年度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22,390,257.07 455,177.10 115,341.84 20,128.31 112.00
8、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与日本国日产稀元素株式会社(NIKKI 公司)
和日本国东海贸易株式会社三家公司,于 2004 年初共同投资设立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注
册资本 125 万美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50.50%,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主要生产经
营和销售高附加值的铈类稀土产品,年产各种高附加值稀土产品(折稀土氧化物)1500 吨。
产品主要为:汽车尾气净化催化剂、化学反应催化剂、高性能抛光粉等方面用的特殊碳酸
铈和氢氧化铈,以及特殊用途的硝酸铈铵及其溶液。2005 年初已经投产。
2004 年度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20,194,782.35 10,345,875.00 - - -
9、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稀土高科与日本昭和电工、日本东海贸易和中国
冶金进出口总公司共同投资成立的中日合资企业。公司注册资本 10 亿日元,本公司占注
册资本的 30%,为该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经营范围: 生产和销售各种钕铁硼合金、其他
稀土应用金属及合金等。公司年产高性能钕铁硼合金 1000 吨。
2004 年度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75,345,323.10 73,746,229.98 46,046,884.07 712,512.46 650,23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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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10、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本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20%,
为第三大股东,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金属钕、特种稀土合金和稀土金属材料及相关生产成
套设备。该公司年产金属钕 1000 吨。
2004 年度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收入 利润总额 净利润
2004年 77,644,657.01 40,018,880.98 94,576,315.38 1,240,922.56 1,129,991.77
(四)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147,646,807.17 占采购总额比重 25.89%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33,500,303.14 占销售总额比重 16.79%
(五)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问题与困难主要是:稀土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继续在低位运行;原辅材
料、水、电、运输价格上涨,供电紧张,限电频繁,全行业毛利率下降。
公司面对困难采取如下解决措施:
1、加强管理,降低成本
公司从加强财务预算管理入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预算指标,对生产、销售、科研、
行政等成本实行严格的考核办法。通过对各个环节的成本、利润指标严格控制,公司的生
产经营成本明显下降。
2、通过资本运作,降低库存压力
针对公司氧化铈库存较大,造成积压的现状,公司与日商合作成立了包头科日稀土材
料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应用少钕碳酸稀土生产下游产品,2005 年初已经投产,不但有效
地缓解了公司的库存压力,还能够取得很好的经济效益。
3、以销定产,合理调整产品结构
公司根据战略规划,努力协调分、子公司产品结构和产品体系,合理规划公司内部产
品格局,减少并争取消除公司内部不必要同类产品竞争,同时,根据市场情况,灵活安排
生产计划,实施必要的减产或停产,尽可能维护公司利益。
4、积极开拓市场,努力服务客户
公司时刻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对产品销售的管理,采取各种措施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
性;公司董事长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亲自走访大客户、老客户,加强与他们的沟通与合作,
同时发展新客户,不断拓展公司的客户资源,争取为一切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
(六)公司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末没有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至本报告期的情况。
2、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与日本国日产稀元素株式会社(NIKKI 公司)和日本国东海贸易株
式会社三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中外合资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25 万美元,法定代表人:崔臣,公司注册地
址: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出资 63.125 万美元(按出资当日美元与兑换率折
人民币 522.47 万元)
,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50.5%,为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第一大
股东。该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和销售高附加值的特殊行业用铈类稀土产品,年产各种高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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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值稀土产品(折稀土氧化物)1500 吨。报告期末,该公司即将投产。
(七)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1、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 目 名 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 减 额 增减幅度%
总资产 2,056,122,529.53 2,008,673,431.20 47,449,098.33 2.36
主营业务利润 131,893,522.33 106,449,300.59 25,444,221.74 23.90
净利润 21,877,537.64 37,878,630.91 -16,001,093.27 -42.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14,256.42 29,203,313.76 -45,917,570.18 -157.23
股东权益 1,125,617,809.50 1,103,343,148.38 22,274,661.12 2.02
2、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其分析
(1)净利润同比下降 42.24%,主要是受年度内稀土产品价格持续走低,原材料、化工材
料、能源、电力价格上涨的影响,使主营业务成本增加,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2004 年,
由于公司执行新的资产减值准备内控制度,改变了坏账准备计提方法补提坏账准备,以及
补提跌价准备、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损失等因素影响,使得公司期间费用、营业外支出大幅
增加,导致净利润同比下降。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同比下降了 157.23%,主要是 2004 年度偿还长短期贷款的
规模较上年度增加,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减少,导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额同
比下降。
(八)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未发生重大变化。
(九)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注册会计师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
我们接受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审计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会计报表,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强调事项
段内容如下: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贵公司的三个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75%,主要经营范围分别为贮氢合金、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和销售。三
个子公司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未合并抵消)分别为 28,398.00 万元、23,464.00
万元、27,572.00 万元,三个子公司主要是利用 1997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13,085.41 万元和 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 28,820.33 万元,共计 41,905.74 万元建设的镍氢
动力电池项目。该项目进展情况为 2000 年开始动工,其中:贮氢合金生产线于 2002 年安
装完毕,开始试生产,2003 年 5 月进入生产期;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生产线于 2002 年开
始安装,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仍然未能进入正式生产运营。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组织了对
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生产线的第一次试车验收,由于关键零部件存在问题,未获得通过。
公司准备于 2005 年组织第二次试车验收。因此,近期内能否全面投产以及对未来财务状况
和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出具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报告的理由: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比例均为 75%的三个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
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
公司,主要是利用 1997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 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建设的镍氢动力
电池项目,该项目进展情况为 2000 年开始动工,其中:贮氢合金生产线于 2002 年安装完
毕,开始试生产,2003 年 5 月进入生产期;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项目于 2002 年开始安装
调试,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仍然未能进入正式生产运营。公司于 2004 年组织了第一次试
1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车验收,未获得通过,准备于 2005 年组织第二次试车验收。近期内能否全面投产以及对未
来财务状况和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
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 2004 年度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做如下专项说明:
1、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基本情况
镍氢动力电池项目是公司利用 1997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13085.41 万元和
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 28820.33 万元,与美国 ECD/OBC 公司、美国 WKC(和光)公司共同投
资建设的稀土应用项目。1999 年 8 月 26 日公司与美国 ECD/OBC 公司签署了引进贮氢合金
粉、镍氢电池极板、镍氢电池装配三条生产线的《制造技术与设备合同》 (以下简称《合同》
)
及合资合同,2000 年 4 月公司完成三条生产线对应的三个合资公司的工商注册,稀土高科
对三家公司各占 75%的股权。随后,《合同》开始全面启动,2000 年 11 月项目土建工程开
工,2002 年 3 月贮氢合金生产线设备开始安装调试,2003 年 5 月正式投产,2004 年当年
产量达到设计能力,产品销售率达到 110%,约占国内市场份额的 25%,销售收入超过 1.4
亿元,利润总额基本持平。
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两条生产线自开始安装、调试以来,经过中美双方共同努力,攻
克了许多技术难题。但目前仍有个别技术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根据中美双方签订的《制造
技术与设备合同》,美方于 2004 年 12 月,对电池极板生产线组织了第一次联动试车验收,
由于关键零部件仍然存在问题(该部件生产属于高精尖技术,目前国内尚无生产厂家,在
国外也是委托生产),验收未获得通过。因此,公司 2003 年度报告所披露过的“公司控股
的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两条生产
线,将在 2004 年内投入生产”的任务未能如期实现。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对该事项的说明及消除影响的可能性
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项目,作为在建的内蒙古自治区重点项目,得到了自治区、包头市各
级政府和包钢(集团)公司的鼎力支持。安装调试期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对
镍氢动力电池项目进展情况始终十分关注,针对引进设备存在的问题所导致的生产线投产
工期拖延,公司多次积极组织各方研究解决方案,督促美方加快生产线设备调试进度,并
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积极维护中方出资人的利益。目前,对制约生产线贯通并稳定
运行的关键零部件存在的问题,公司正在督促美方按照《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
进,尽快组织第二次验收,全力争取这两条生产线尽快投产并生产出适销对路的合同产品,
为公司早创效益。
3、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的两条生
产线,早日投产,稀土高科合并报表中的销售收入将会有一定幅度的增加。同时,由于两
个公司建设周期较长,投产后当年一次性摊销的费用较大,将会对稀土高科的损益带来一
定影响。
(十)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5 年,公司将继续围绕改革和发展的主线,加强管理,提升素质,增强企业竞争力;
加强资本运作,全面推行行业的整合和重组;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
作,转换经营机制,明确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诚信责任,树立对投资者负责的意识,把
公司治理、高管人员诚信和股东利益最大化紧密联系在一起。
1、进一步做好资本运作工作,做大做强稀土高科。公司要进一步做好资本运作工作,
通过合资、合作、收购等多种形式整合包钢稀土产业,做强做大稀土高科,扩大公司在国
内外稀土行业的影响,提高对稀土市场的控制能力。
2、加强对分、子公司管理。为了保持公司运作的协调一致,提高运行效率,规避风险,
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政策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化对分、子公司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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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理体制改革,以健全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约束分、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加大对他们业绩
的考核力度,并保证其规范运作,防范和化解投资风险,从而保证稀土高科投资者的回报。
3、继续实行利润预算管理。在对 2004 年稀土市场情况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将继
续对 2005 年下属各分、子公司实行利润预算管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增强市场竞争力,
从而将有力地保证公司总体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
4、进一步加大市场开发和产品销售力度。2005 年,公司将继续加大对市场开发的投入,
一方面积极探索稀土市场走势和规律,为产品销售奠定充分的信息基础,另一方面将加强
对销售人员技能培训和业绩考核,不但要建立公司的长期、稳定的客户群体,还将加强对
新客户的拓展工作。
(十一)公司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
1、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04 年 3 月 27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0 人,3 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
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3 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 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3)《2003 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4)《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200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7)《关联交易的预案》;
(8)《2004 年经济责任制》;
(9)《公司 2004 年利润预算管理的议案》;
(10)《实行母子(分)公司管理的议案》;
(11)《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预案》;
(12)《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的预案》;
(1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
(14)《公司 2004 年资本运作计划》;
(15)《申请 2004 年银行贷款总授信额度的预案》;
(16)《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
(17)《为稀奥科公司贷款担保的议案》;
(18)《聘任、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9)《关于召开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3 年 4 月 22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8 人,5 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
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 《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 《关于投资成立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4 年 5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
议表决的董事 13 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3 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关于调整长期债权投资回报率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5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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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4)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7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8 人,5 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行表
决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5)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 2004 年 10 月 16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董事长崔臣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0 人,3 名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
行表决权,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水、供电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3)《关于以土地增资入股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10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董事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1)报告期内公司未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新股等方案。
2)报告期内更换了董事、调整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 北 京 中 天 华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审 计 , 公 司 2004 年 度实 现 净 利 润
21,877,537.64 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 2,951,237.12
元,法定公益金 2,951,237.12 元,本年度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 15,975,063.40 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 146,466,509.17 元,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 162,441,572.57 元。
2004 年稀土生产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稀土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且公司生产经营所需
的流动资金数额较大,公司资金较为紧张。为保证 2005 年按期足额归还银行借款和生产经
营的正常运行,公司拟将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04 年度利润拟不进行分配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查阅了公司 2004 年度经营业绩和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我们就
公司 2004 年度利润不进行分配发表如下意见:
1、根据我们任职以来对稀土行业的认识和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的了解,2004 年稀土
生产原材料价格继续上涨,稀土产品价格持续走低,且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数额
较大,公司资金较为紧张。
2、我们认为,公司 2004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不进行分配,将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有利于公司在 2005 年的发展,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3、经审慎的分析研究,我们同意公司 2004 年度利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本年度不分配利润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十三)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没有变更
报告期内,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仍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十四)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占用资金情况的说明
1、注册会计师对关联方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4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及 2004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
22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
于 2005 年 3 月 17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审计报告。
按照证监发(2003)第 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现根据贵公司 2004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 2004 年度贵公
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以及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
保情况作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
贵公司的责任。下列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公司 2004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
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本专项审计说明只就会计报表审计中发现的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及关联方关系
企业名称 与稀土高科的关系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 本公司股东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技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包头昭和稀土高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钢球厂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广东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二、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应收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款项如下表: 单位:元
科目名称 单位名称 金额
其他应收款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4,797.21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57.10
小计 1,800,440.11
应收帐款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5,217,302.98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3,466,920.72
广东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2,549,250.00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643,158.01
小计 9,590,315.69
注:关联交易中涉及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内设机构及分厂合计数,详
见后附表。
三、关联方往来形成原因:
上述应收帐款均为销售产品尚未结算的款项。
以上交易事项在 2004 年度审计报告中已进行了充分的披露,属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交
易行为,所欠款项均为正常往来。
四、对外担保
23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1、根据 2004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
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
带责任保证,保证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实际贷款情况如下:
1)、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包头分行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04 年 4 月 22 日—2005 年 4 月 21 日;
2)、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向包头商业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04
年 8 月 16 日—2005 年 7 月 15 日
3)、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包头分行借款 3,000 万元,借款
期限 2004 年 3 月 3 日—2005 年 3 月 2 日;
我们认为贵公司 2004 年度与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
主要是由于贵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购销业务而产生,除上述由于正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外,我们没有发现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的
情况以及贵公司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内有关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之用,未经我所书
面同意,不得作任何形式的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其他用途使用。
附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益奇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凤云
中国·北京 二○○五年三月十七日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表: 单位:元
资金占用方与 相对应的会计
资金占用方 资金占用期末金额 资金占用期初金额
上市公司的关系 报表科目
C D E1 F1 E2 F2 E3 F3
包钢集团及下属单位
包钢集团计财部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 0.00 0.00 318,505.92 20,100,000.00
包钢集团运输部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4,357.10 0.00 102,191.16 0.00
小 计 -4,357.10 0.00 420,697.08 20,100,000.00
内蒙古稀土集团及下属单位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1,804,797.21 0.00 3,000,000.00 0.00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0.00 0.00 97,593.88 0.00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票据 0.00 0.00 919,600.00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0 5,217,302.98 7,389,098.17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0 3,466,920.72 3,466,920.72
广东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0.00 2,549,250.00 19,292,741.99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1,643,158.01 -3,797,188.01
小 计 1,804,797.21 9,590,315.69 3,097,593.88 27,271,172.87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299,033.13
合 计 1,800,440.14 9,590,315.69 3,518,290.96 47,670,206.00
24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资金占用方与上市 相对应的会计 资金占用借方累计 资金占用贷方累计 占用 占用
资金占用方
公司的关系 报表科目 发生额 发生额 方式 原因
C D E1 F1 E4 F4 E5 F5 G H
包钢集团及下属单位
包钢集团计财部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应收票据 4,041,597.08 2,700,000.00 4,360,103.00 22,800,000.00 背书转让
包钢集团运输部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362,000.00 468,548.26
小 计 4,403,597.08 2,700,000.00 4,828,651.26 22,800,000.00
内蒙古稀土集团及下属单位
内蒙古稀土集团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0.00 1,195,202.79 借款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97,593.88 货款 销售货物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票据 0.00 919,600.00 货款 销售货物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7,298,558.21 9,470,353.40 货款 销售货物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货款 销售货物
广东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89,867,066.08 106,610,558.07 货款 销售货物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应收账款 47,253,929.99 45,099,899.99 货款 销售货物
小 计 0.00 144,419,554.28 1,292,796.67 162,100,411.46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公司 应收账款 1,043,202.73 1,342,235.86 货款 销售货物
合 计 4,403,597.08 148,162,757.01 6,121,447.93 186,242,647.32
2、独立董事对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我们作为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04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以及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核查,公司没有违规担保事项。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
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提供 8000 万元贷款担保额度。
上述三个公司实际办理了 6000 万元贷款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报告期末该贷款担保仍在保
证期限内。
以上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
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分别占三个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的
75%;上述三个控股子公司资产负债率小于 70%;稀土高科与三个控股子公司签订了反担保
协议。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6000 万元。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公司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4 年 3 月 27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占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03 年年度公司财务决算报告》;
3)《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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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4)《200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关联交易的预案》;
6)《2004 年利润预算管理的议案》;
7)《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损失处理的内控制度》。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3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22 日在包钢宾馆一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监事会赵占斌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5 人,2 名监事授权委托其
他监事代行表决权,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0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3、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4 年 5 月 10 日在稀土高科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占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5 人,2 名监事授权委托其他监
事代行表决权,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向董事会提出年度股东大会临时议案的提议》。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5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4、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7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赵占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
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未公告。
5、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4 年 10 月 16 日在包钢宾馆会议室召开。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占斌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7 人,实到监事 7 人,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200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水、供电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
3)《关于以土地增资入股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本次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10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二)公司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一致认为,2004 年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决策程序合法,规范运作;公
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所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出席和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一致认为,经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的有强调事项的《2004 年
度审计报告》和涉及的有关事项做出的评价,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 2004 年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是 2000 年配股,已于 2002 年 12 月
全部按照《配股说明书》使用完毕。
4、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监事会一致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进行,审议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有关的关联事项。公司进行
26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的关联交易所涉及的交易价格、交易条件,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没有
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涉及事项做出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对董事会《关于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
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发表如下意见:
监事会认为,《专项说明》是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公司控股的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两
条生产线的实际情况;《专项说明》对上市公司带来影响的分析,有助于公司全体股东对
该事项的理解和判断,对消除该事项影响的可能性所采取的措施将会促进该事项的尽快解
决。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收购、资产出售或处置以及企业吸收合并情况
(三)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所需部分水、电、汽继续由包钢(集团)公司供给;公司主要原料强
磁中矿、强磁尾矿以及部分劳务继续执行协议价和市场价格。报告期,包钢(集团)公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价的通知》(发改电[2003]124 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
委关于疏导华北电网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036 号)的有关规定,即
包钢(集团)公司与包头市就供水问题的协调情况,提出对 2003 年 1 月公司与包钢(集团)
公司签署的《水、电、汽供应合同》所约定的供水、供电价格进行调整。2004 年 10 月,
公司二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包钢(集团)公司对稀土高科供水、供电价格进行
调整的议案》,该议案还需股东大会批准。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定价 交易金额(元) 占同类交易 结 算
交易方 交易内容 交易价格
原则 (含税价) 的比例(%) 方 式
包钢选矿厂 中矿 协议 20 元/吨 21,610,165.20 89.85% 现金或票据
包钢综企公司钢球
购买 中矿 市场价 - 2,440,800.00 10.15% 现金或票据
加工厂
原料
包钢选矿厂 尾矿 协议 12 元/吨 18,007,618.98 100.00% 现金或票据
包钢选矿厂 环水 协议 0.30 元/吨 328,601.10 100.00% 现金或票据
销售 广东中山天骄
贮氢合金锭 市场价 - 89,867,066.08 52.28% 现金或票据
商品 稀土新材料公司
包头天骄清美 碳酸稀土、碳
市场价 - 7,298,558.21 3.05% 现金或票据
稀土抛光粉公司 酸铈、氧化铈
包头瑞鑫稀土金 金属镨钕、氧化
市场价 - 47,253,929.99 43.45% 现金或票据
属材料股份公司 钕、氧化物镨
混合金属、镧
中国冶金进出口
铈氯化稀土、 市场价 - 1,043,202.71 4.30% 现金或票据
包钢公司
碳酸铈
混合稀土金
包钢稀土研究院 市场价 - 66.00 0.00% 现金或票据
属(电池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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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混合稀土金
包钢稀土一厂 属(电池极)、 市场价 - 77,500.00 0.34% 现金或票据
金属镧
供水 包钢给水厂 水(新水) 协议 1.04 元/立方米 1,844,900.38 100.00% 现金或票据
供电 包钢供电厂 电 协议 0.32 元/度 12,718,744.16 100.00% 现金或票据
供汽 包钢热电厂 蒸汽 协议 10 元/吉焦 5,148,765.90 100.00% 现金或票据
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和持续性的说明:
强磁中矿、强磁尾矿是包钢(集团)公司生产中的副产品,是本公司进行稀土产品生
产的基本原料。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签署《强磁中矿、强磁尾矿供货合同》,使公司
长期生产经营得到保障,强磁中矿、强磁尾矿不存在大额销货退回的情况。
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签定《水、电、汽供应合同》,可以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正
常运行。公司与包钢(集团)公司供水、供电和供汽的关联交易不存在中断动力供应的情
况。
公司与关联方包钢(集团)公司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保证公司生产和经营
活动所必须进行的,符合公司利益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报告期内未发生资产、股权转让的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二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同意以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租
用公司的 27370.39 平方米土地和该宗土地以南 12911.04 平方米的土地,合计 40281.43
平方米,经评估土地单价 168.86 元/平方米,作价总额 680.19 万元增资包头瑞鑫稀土金属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后公司持有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的比例由
20%增加到 29.60%。该增资事项属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公告》刊登在 2004 年 10 月 19 日
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截止报告期末,该土地尚未办理有关过户手续。
4、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担保事项 单位: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 联 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包钢(集团)公司 7,103,597.08 -4,357.10 83,655,918.95 46,374,718.19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公司 0.00 1,804,797.21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7,298,008.21 5,217,302.98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0.00 3,466,920.72
广东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89,867,066.08 2,549,250.00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钢球厂 12,338,655.43 1,555,738.27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1,043,202.73 0.00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 47,253,929.99 -1,643,158.01
合 计 152,566,354.09 11,390,755.80 95,994,574.38 47,930,456.46
注:1、应收包钢(集团)公司款项主要是退休职工工资;应收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广东
中山市天骄稀土材料有限公司、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款项主要是销售货款。
2、应付包钢(集团)公司款项主要是采购强磁中矿、强磁尾矿、水、电、汽款项;应付包钢综合企
业集团公司钢球厂款项主要是采购精矿款项。
说明存在的原因:本公司与关联方债权、债务往来事项详见第八节第(十四)1、注册
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28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报告期内与关联方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节(四)重大合同情况。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
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2004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为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和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稀土高科占注册资本的 75%)提供流动资金贷款担保的议案,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
2004 年 4 月,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办理贷款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2 个月,从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2004 年 7 月办理贷款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
12 个月,从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004 年 3 月,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办理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
期限:12 个月,从贷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年度内没有办理贷款业务。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三个公司实际办理贷款 6000 万元(报告期末该项担保
仍在保证期内),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6000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33%。
2004 年度,公司没有发生属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违规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事项
4、报告期内没有其他重大合同
(五)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4 年支付给北京
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报告审计费为 50 万元(不包括差旅费)。截止报告期末,该
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8 年。
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费用明细表
项 目 财务审计费 差旅费 其 他 备 注
审计费包括对拟增资项目的审计,差
2004 年度 57.5 万元 7060.00 元 -
旅费不包括食宿费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会计报表(附后)
(二)审计报告 中天华正(京)审[2005]60 号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4 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母
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4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
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
2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
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
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4 年度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贵公司的三个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持股比例为 75%,主要经营范围分别为贮氢合金、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的生产和销售。三
个子公司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 (未合并抵消)分别为 28,398.00 万元、23,464.00
万元、27,572.00 万元,三个子公司主要是利用 1997 年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
13,085.41 万元和 2000 年配股募集资金 28,820.33 万元,共计 41,905.74 万元建设的镍氢
动力电池项目。该项目进展情况为 2000 年开始动工,其中:贮氢合金生产线于 2002 年安
装完毕,开始试生产,2003 年 5 月进入生产期;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生产线于 2002 年开
始安装,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仍然未能进入正式生产运营。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组织了对
电池极板和动力电池生产线的第一次试车验收,由于关键零部件存在问题,为未获得通过。
公司准备于 2005 年组织第二次试车验收。因此,近期内能否全面投产以及对未来财务状况
和损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益奇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凤云
中国·北京 二零零五年三月十七日
(三)财务报告附注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以包头钢铁公司所属稀土三
厂及选矿厂稀选车间为基础,联合其他发起人以募集方式,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
股批字(1997)第 1 号文批准,改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7 年 8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于 1997 年 9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原总股本为 260,350,000 股,1998
年 5 月 22 日召开 1997 年股东大会批准向全体股东按 10:1 的比例派送红股 26,035,000 股,
用资本公积按 10:3 的比例转增股本 78,105,000 股,公司总股本增至 364,490,000 股。公
司于 1999 年 10 月 6 日召开 1999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公司字(2000)16 号文核准每 10 股配 3 股,向国有法人股配售 5,584,000 股,其余放弃,
社会法人股全部放弃,向社会公众股东配售 33,600,000 万股,公司股本增至 403,674,000
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3,674,000 元,业经内蒙古国正会计师事务所以内国正发验
(2000)4 号验资报告验证,2000 年 8 月 7 日由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法人营业执照,
注册号为 1500001700035。
公司主要生产经营范围: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高科技材料生产与销售、
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产品出口、生产、销售冶金和化工产品(专
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公司于 1997 年 5 月被内蒙古自治区科委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 1999 年 4 月被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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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科委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的计价遵循历史成本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按发生当日外汇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成本位币记账,期末将外
币余额按期末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本位币进行调整,差额属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予以资
本化,属于筹建期间的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 ,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
额现金,价值变现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7、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的确认标准:
①债务人依法被宣告破产、撤消,其剩余财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②债务人死亡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其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的应收账款;
③债务人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以其财产(包括保险赔款),确实无法
清偿的应收账款;
④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经法院裁决,确实无法清偿的应收账款;
⑤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后作为坏账损失,并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已
核销的坏帐收回时,计入坏帐准备。
(2)坏账核算方法:采用备抵法。
(3)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
提坏账准备,根据公司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实际财务状况、现金流量情况和账龄等相
关信息予以合理分析估计。具体计提比例如下:
1 年以内 5%
1-2 年(含 1 年) 10%
2-3 年(含 2 年) 20%
3-4 年 (含 3 年) 40%
4-5 年 (含 4 年) 80%
5 年以上 (含 5 年) 100%
(4)除当年发生的应收款项、计划对应收款项进行重组、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款项、
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表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等情况下的应收款项不能全额计提坏
账准备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收款项全额计提坏帐准备:
①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确实无法偿还的;
②债务人已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的;
③债务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④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而导致停产在短期内无法偿还债务的。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存货中大宗原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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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如强磁中矿、尾矿)的购入按实际成本计价,其他材料的购入按计划成本计价,按月结
转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存货的使用与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
包装物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
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⑴短期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利息入账。
⑵按所收到的处置短期投资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⑶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并按投资总体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本公司长期债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确定,其中:1)以支付
现金取得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确
定;2)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
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4)取得长期债权投资涉及补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本公司长期
债权投资按照票面价值和票面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处置长期债权投资时,长期债权
投资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处理;6)长期债权投资的溢(折)
价在债券持有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确定,其中:1)以现金
购入的,按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后的余额确定;2)债务
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按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加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3)以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
相关税费确定;4)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涉及补价的按相关规定处理;5)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
资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占 20%及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
成本法核算;占 20%或 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 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超
过 50%或实质上对被投资企业有经营控制权的按权益法核算并编制合并会计报表。6)处置
长期股权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和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处理。
7)根据财政部 2003 年 3 月 17 日财会[2003]10 号文《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
计准则有关解答(二)》的规定: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应分享
被投资企业权益份额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分情况进行会计处理:初始投资成本大于
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按 10 年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对本公司 2003 年 3 月 17
日以前对外投资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不作追溯调整,对其余额在规定的剩余期限内分期
平均摊销,计入损益,直至摊销完毕为止。
(3)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对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
原因导致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
内不可能恢复的,按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逐项计提长期投资减值
准备。
11、固定资产核算方法
⑴固定资产标准及计价: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
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
的设备、器具、工具等。评估入账的固定资产按重置成本法计价,其他均按历史成本法计价。
⑵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方法:固定资产采用直线法(预留 3%残值)计提折旧,分类及
折旧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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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8---45 年 12.13%---2.16%
专用设备 5---30 年 19.40%---3.23%
通用设备 4---18 年 24.25%---5.39%
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期末对由于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
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按单项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按照该项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额计提
减值准备:
①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②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③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④已遭到毁损,以致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⑤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2、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⑴在建工程计价方法:在建工程按各项目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在工程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根据工程实际成本,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⑵借款费用资本化方法: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满足
《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所规定的条件下,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⑶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期末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按单项资产可
收回金额低于在建工程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②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
很大的不确定性;
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
⑴无形资产计价方法: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⑵摊销方法: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如预计使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该无形资产
的摊销年限按如下原则确定:
①合同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摊销;
②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有效年限的,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摊销;
③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
较短者摊销;
④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超过 10 年;
⑤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该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
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管理费用。
⑶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方法:期末检查无形资产预计给该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
的能力,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4、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⑴按实际支出入账,在项目的受益期内分期平均摊销。
⑵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开始生
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损益。
15、收入确认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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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销售收入的确认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
⑴销售商品收入:
①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④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⑤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收入;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的,冲减退回当期的
收入;在资产负债表日及以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
退回的,冲减报告期当期的收入并相应调整资产负债表日编制的会计报表相关项目。
⑵提供劳务:
①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②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③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够可靠的确认。
⑶他人使用公司资产:
①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
②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16、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
17、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第 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
及财政部财会工字(1996)第 2 号文《关于合并报表合并范围的复函》要求,对母公司拥
有其过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的或虽不足 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对应纳入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所有子公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净利润占母公
司的资产总额、销售收入和净利润的比例均在 10%以下的,则不予合并。
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处理方法与母公司所采用的相一致。
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对公司内部之间的投资、重大交易及其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
均已相互抵销。
18、利润分配方法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以下顺序分配:
(1)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3)提取法定公益金 10%;
(4)根据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及分配股利。
19、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内容及影响数
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将原坏帐准备计提方法按
应收款项余额的 6%计提坏帐准备,改为按帐龄分析法计提坏帐准备,具体坏帐计提比例见
上述第 7 项。由于此项会计估计变更本期补提坏帐准备 4,595,626.42 元,减少本期合并利
润 4,595,626.42 元。
三、税项
⑴增值税:按产品销售收入为计税额,稀土精矿税率 13%,其他产品税率 17%。
⑵营业税:按具体应税项目固定税率缴纳。
⑶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实际应缴流转税额的 7%和 3%计算缴纳。
⑷所得税:
①母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函(1992)169 号《国务院关于增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
开发区的批复》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函(1994)113 号《关于包头国家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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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发展总体方案及两项优惠政策问题的批复》文件、包头市人民政
府包府发(1994)42 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开发区若干政策
的暂行规定和财政税收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包开管发(2001)7 号《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
资金扶持力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精神。所得税执行 15%的税率,所得税款前五年全额
退还,第六至十年由开发区财政按所征收所得税款的 50%返还企业。 (本期为第八年,按所
征收所得税款的 50%返还),根据财政部财会[2000]3 号《股份有限公司税收返还等有关会
计处理规定》要求,公司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冲减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②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2003 年度按 15%的所得税税率征收,应纳税
所得额已交纳,所得税汇算经税务机关认定。本期所得税执行 33%的所得税税率。
③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内政发[2001]60 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促进高新技术
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内地税发
[2002]3 号文件,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的高新技术企业,从认定日起(即 2003
年 8 月 15 日)所得税免征五年;
④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执行 33%所得税税率;
⑤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执行 33%所得税税率;
⑥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
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属于中外合资企业,按照税法规定中外合
资生产经营企业自盈利年度之日起执行两免三减所得税税收政策,其中:内蒙古稀奥科贮
氢合金有限公司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后仍为亏损,其余三个子公司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仍未正式投产。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被投资单位全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实际投资额 持股比例 备注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生产、销售混合稀土贮氢
1,300 万美元 80,721,209.14 元 75% 合并报表
金有限公司 合金材料
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 生产、销售镍氢电池正负
1,600 万美元 99,331,171.72 元 75% 合并报表
板有限公司 极板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
生产、销售镍氢动力电池 1,600 万美元 99,330,134.76 元 75% 合并报表
力电池有限公司
稀土产品及应用产品的生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252 万元 13,703,600.00 元 33.3% 合并报表
产、销售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 稀土产品、混合氯化稀土
3,425 万元 24,915,000.00 元 40% 合并报表
土高科有限公司 的生产、销售
包头市京瑞新材料有 高纯稀土化合物的生产和
1,000 万元 3,800,820.00 元 25% 合并报表
限公司 销售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 销售稀土产品、钢材、建
50 万元 450,000.00 元 90% 合并报表
限公司 材等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 附加值的稀土产品的生产
125 万美元 5,224,666.87 元 50.50% 合并报表
司 及销售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以下项目注释未注明母公司字样为合并报表项目注释;
以下项目除有专项说明外其余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以下期末数指 2004 年 12 月 31 日数据,期初数指 2003 年 12 月 31 日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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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1、货币资金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项 目 原 币 汇 率 人民币 原 币 汇 率 人民币
现 金 226,819.97 427,141.38
银行存款 58,511,294.82 77,419,979.83
其中:美元 36,807.27 8.2766 304,638.02 0.00
其他货币资金 2,400,000.00 5,250.00
其中:美元 0.00
合 计 61,138,114.79 77,852,371.21
2、短期投资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基金投资 100,000.00
股权投资 300,000.00
委托贷款 10,000,000.00
合 计 400,000.00 10,000,000.00
注:本年母公司委托银行将款项贷于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已到期偿还。2003 年 12 月 31 日基金投资、股权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应收票据
票据种类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行承兑汇票 57,124,442.59 76,098,695.72
商业承兑汇票 280,000.00 919,600.00
合 计 57,404,442.59 77,018,295.72
4、应收利息
Ⅰ 合并
注:应收利息合并时已抵消
Ⅱ 母公司
债务单位名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6,915,352.16 4,253,295.68
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13,358,566.79 8,733,582.81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3,371,115.29 8,725,386.59
合 计 33,645,034.24 21,712,265.08
5、应收账款
Ⅰ 合并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86,947,785.13 79.19 4,317,489.96 87,186,000.16 80.92 5,231,160.01
1—2 年 10,110,525.45 9.21 1,011,052.54 5,636,575.25 5.23 338,194.51
2—3 年 10,484,239.41 9.55 2,096,847.92 11,612,409.52 10.78 696,744.57
3—4 年 1,428,933.24 1.30 571,573.30 3,311,785.84 3.07 198,7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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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4—5 年 41,034.55 0.04 32,827.64
5 年以上 781,013.07 0.71 781,013.07
合 计 109,793,530.85 100.00 8,810,804.43 107,746,770.77 100.00 6,464,806.24
(2)该项目中欠款前五名单位合计金额 31,104,555.56 元,占总额的 28.33%。
(3)该项目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情况。
(4)该项目应收上海君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期初余额 8,631,672.58 元,本期收到
1,108,250 元,期末余额 7,613,422.58 元,占总额的 6.93%,账龄为 2—3 年。
Ⅱ 母公司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账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9,700,348.05 59.95 1,485,017.41 55,185,435.20 76.34 3,311,126.11
1—2 年 9,085,543.64 18.34 908,554.36 3,808,844.83 5.27 228,530.69
2—3 年 9,389,259.79 18.95 1,877,851.96 10,486,437.52 14.52 629,186.25
3—4 年 812,376.32 1.64 324,950.53 2,802,485.77 3.87 168,149.15
4—5 年 1,534.55 0.01 1,227.64
5 年以上 553,575.41 1.11 553,575.41
合 计 49,542,637.76 100.00 5,151,177.31 72,283,203.32 100.00 4,336,992.20
6、其他应收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账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4,020,489.28 68.99 644,850.73 14,728,337.69 73.85 883,700.25
1—2 年 220,915.11 1.09 17,091.51 3,240,031.00 16.25 194,401.86
2—3 年 2,204,865.99 10.85 450,013.26 400,000.00 2.00 24,000.00
3—4 年 1,975,584.15 9.72 792,153.54 1,574,729.49 7.90 94,483.78
4—5 年 1,065,853.23 5.24 852,682.58
5 年以上 835,004.98 4.11 835,004.98
合 计 20,322,712.74 100.00 3,591,796.60 19,943,098.18 100.00 1,196,585.89
(2)该项目中欠款前五名单位合计金额 9,074,507.75 元,占总额的 44.65%。
(3)该项目中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欠款余额为 1,804,797.21 元。
7、预付账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账 龄 金 额 比例% 金 额 比例%
1 年以内 38,207,776.40 73.43 51,842,887.78 87.39
1—2 年 13,682,259.03 26.30 7,366,339.21 12.42
2—3 年 141,473.15 0.27 0.00 0.00
3 年以上 117,096.27 0.19
合 计 52,031,508.58 100.00 59,326,323.26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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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8、应收补贴款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值税出口退税 124,851.44
9、存货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项 目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 材 料 68,628,016.18 36,211,219.44
产 成 品 217,742,632.20 8,956,182.12 158,724,435.04 5,012,651.49
在 产 品 113,807,503.49 78,788,308.53
包 装 物 371,667.21 665,890.72
低值易耗品 820,858.74 222,222.70
发出商品 9,110,142.47 19,073,426.34
备品备件 992,318.27 1,844,621.17
委托加工材料 2,376,294.60 4,608,461.90
合 计 413,849,433.16 8,956,182.12 300,138,585.84 5,012,651.49
本期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1)、母公司全分离生产线技改后产能扩大以及稀土市场仍
持续低迷导致库存产成品增加 4,104.98 万元;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于2003 年
12 月正式完工一条年设计能力4 万吨碳酸稀土生产线,从而导致期末产成品增加1,775.80 万元;2)、在产
品增加的主要原因:其一、母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全分离生产
线扩容改造在产品增加 1,579.12 万元;其二、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本期全分
离生产线技改后产能扩大导致在产品增加 1,032.23 万元;其三、控股子公司山东淄博包钢灵
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本年新增有机物P507 及矿后产品金属钕生产线导致期末在产品增加622.88 万元;3) 、
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的原因为库存产成品增加及产品市价持续低迷所致。
10、待摊费用
类 别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 末 数
房产税 204,568.89 0.00 204,568.89 0.00
保险费 779,053.40 531,490.75 909,505.33 401,038.82
合 计 983,622.29 531,490.75 1,114,074.22 401,038.82
11、长期股权投资
Ⅰ 合并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项目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投资 30,137,497.94 29,001,199.46
股权投资差额 7,257,378.75 9,022,819.56
合计 37,394,876.69 38,024,019.02
38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长期股权投资按被投资单位列示明细如下:
投资 投资 追加 本期调增(—调减)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限 比例 初始 投资金额 投资 期初数 期末数
权益变化 现金红利 累计增减
(年) (%) 金额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
30 20 8,000,000.00 7,777,777.84 225,998.35 3,776.19 8,003,776.19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昭和稀土高科
10 30 21,028,350.00 21,223,421.62 910,300.13 1,105,371.75 22,133,721.75
新材料有限公司
合计 29,028,350.00 29,001,199.46 1,136,298.48 1,109,147.94 30,137,497.94
(2)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形成原因 摊销期限 初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
投资价差形成 10 年 -383,601.05 -316,524.83 -38,360.16 -278,164.67
有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投资价差形成 10 年 3,230,235.57 3,014,886.53 323,023.56 2,691,862.97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投资价差形成 10 年 6,522,995.69 6,088,129.30 1,428,467.77 4,659,661.53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投资价差形成 10 年 240,334.12 236,328.56 52,309.64 184,018.92
合计 9,609,964.33 9,022,819.56 1,765,440.81 7,257,378.75
(3)本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长期投资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Ⅱ 母公司
(1)长期股权投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项 目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对子公司投资 338,873,064.20 333,560,659.94
股权投资差额 7,257,378.75 9,022,819.56
合 计 346,130,442.95 342,583,479.50
① 长期股权投资按被投资单位列示明细如下:
投资 投资 追加 本期调增(-调减)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限 比例 初始 投资 期初数 现金红 期末数
权益变化 累计增减
(年) (%) 投资金额 金额 利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
合金有限公司 22 年 75% 80,721,209.14 69,802,765.98 -356,136.12 -11,274,579.28 69,446,629.86
内蒙古稀奥科电池
极板有限公司 22 年 75% 99,331,171.72 99,331,171.72 0.00 0.00 99,331,171.72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22 年 75% 99,330,134.76 99,550,484.76 0.00 220,350.00 99,550,484.76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
30 年 20% 8,000,000.00 7,777,777.84 225,998.35 3,776.19 8,003,776.19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
10 年 33.3% 10,473,364.43 11,757,213.63 -994,405.81 289,443.39 10,762,807.82
有限公司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
10 年 40% 18,392,004.31 20,096,279.47 -188,825.99 1,515,449.17 19,907,453.48
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
10 年 30% 3,545,149.35 3,611,986.33 490,706.03 557,543.01 4,102,692.36
限公司
39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
10 年 90% 450,000.00 409,558.59 100.80 -40,340.61 409,659.39
有限公司
包头昭和稀土高科
10 年 30% 21,028,350.00 21,223,421.62 910,300.13 1,105,371.75 22,133,721.75
新材料有限公司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
25 年 50.5% 5,224,666.87 0.00 5,224,666.87 0.00 5,224,666.87
有限公司
合 计 346,496,050.58 333,560,659.94 5,312,404.26 -7,622,986.38 338,873,064.20
注 1、2004 年元月 5 日母公司根据公司二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日本
国日产稀元素株式会社(NIKKI 公司)和日本国东海贸易株式会社共同投资设立了包头科
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报告期该公司办理了工商、税务等相关的注册、登记手续。母公司
出资 63.125 万美元(按出资当日美元与兑换率折人民币 522.47 万元),占该公司注册资本
的 50.5%,为该公司第一大股东。
注 2、本期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包头京
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各公司董事会决议分配现金股利分别为 4,135,800.00 元、4,152,500.00 元、
393,257.05 元。
② 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名称 摊销期限 初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摊销 期末数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0 年 -383,601.05 -316,524.83 -38,360.16 -278,164.67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0 年 3,230,235.57 3,014,886.53 323,023.56 2,691,862.97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0 年 6,522,995.69 6,088,129.30 1,428,467.77 4,659,661.53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0 年 240,334.12 236,328.56 52,309.64 184,018.92
合 计 9,609,964.33 9,022,819.56 1,765,440.81 7,257,378.75
(2)长期债权投资
年利 本期应 累计应收/
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到期日 期初余额 期末 余额
率 计利息 已收利息
内蒙古稀奥科贮
氢合金有限公司 5.31% 50,132,890.86 2007-04-30 50,132,890.86 50,132,890.86
内蒙古稀奥科电
池极板有限公司 5.31% 87,335,828.28 2007-04-30 87,335,828.28 87,335,828.28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5.31% 87,253,865.24 2007-04-30 87,253,865.24 87,253,865.24
合计 224,722,584.38 224,722,584.38 224,722,584.38
(3)长期债权投资的应计利息已在母公司应收利息中核算填列,合并时抵消。
(4)本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2、固定资产及折旧
(1)原 值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房屋建筑物 432,315,674.14 47,253,144.29 1,096,541.04 478,472,277.39
通用设备 508,673,560.84 25,836,472.65 118,683,701.56 401,428,836.30
专用设备 86,695,244.83 129,885,243.15 4,133,294.48 226,844,689.13
40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土 地 6,971,944.68 0.00 0.00 6,971,944.68
合 计 1,034,656,424.49 202,974,860.09 123,913,537.08 1,113,717,747.50
(2)累计折旧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房屋建筑物 91,360,205.29 13,780,173.29 441,788.62 104,698,589.96
通用设备 102,539,382.25 23,637,421.23 8,361,362.12 117,665,451.02
专用设备 37,682,922.97 16,981,176.25 1,917,744.07 52,896,345.49
土 地 313,607.33 186,030.96 0.00 499,638.29
合 计 231,896,117.84 54,584,801.73 10,720,894.81 275,760,024.76
净 值 802,760,306.65 837,957,722.74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计提原因
通用设备 14,259,119.00 221,808.90 14,037,310.10 技术落后
专用设备 2,251,380.15 66,396.44 2,184,983.71 陈旧过时
合 计 16,510,499.15 0.00 288,205.34 16,222,293.81
净 额 786,249,807.50 821,735,428.93
注 1、固定资产、累计折旧本期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
①母公司 2003 年 12 月份将完工技改项目房屋 1,641.36 万元、专用设备 1,275.40 万元暂估计
入通用设备, 本年将通用设备减少 2,916.76 万元,房屋增加 1,641.36 万元,
专用设备增加 1,275.40
万元,此分类调整并不影响折旧计提;母公司全分离生产线技改增加房屋建筑物、通用设备、
专用设备分别为 116.66 万元、509.37 万元、382.99 万元;母公司本期报废固定资产原值 1,136.92
万元、减少累计折旧 618.15 万元、报废资产净值 518.77 万元。帐务处理后记入营业外支出 489.95
万元、冲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8.82 万;。
②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2003 年 12 月份将完工 4 万吨碳酸稀土生产线房屋 1,944.66 万元、
专用设备6,079.80万元暂估计入通用设备, 本年将通用设备减少8,024.46万元, 房屋增加1,944.66
万元,专用设备增加 6,079.80 万元,此分类调整并不影响折旧计提;技改项目增加房屋建筑物、
专用设备分别为 584.91 万元、491.77 万元;
③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破碎研磨设备经过调试于2004 年4 月正式投产使用,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通用设备428.69 万元、固定资产—专用设备4975.76 万元;
④控股子公司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本期新增有机物 P507、矿后金属钕生产线
导致增加固定资产—通用设备 196.28 元。
注 2、固定资产抵押情况:
本期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抵押专用设备资产账面价值 6,820.63 万元,抵
押物评估价值 13,213.84 万元,房屋建筑物资产账面价值 7,745.57 万元,抵押物评估价值
9,194.43 万元,取得短期银行贷款 7,400.00 万元,长期银行贷款 2,599.63 万元;
41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13、在建工程
(1)工程 本期转入 其他 资金
预算数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期 末 数
名称 固定资产 减少数 来源
扩容改造 61,220,000.00 0.00 6,150,401.00 0.00 0.00 6,150,401.00 自筹
贮氢合金
239,040,000.00 47,819,367.56 2,155,862.75 49,975,230.31 0.00 0.00 配股
工程
动力电池
177,400,000.00 137,248,673.26 2,295,693.08 101,424.13 0.00 139,442,942.21 配股
工程
电池极板
181,080,000.00 139,115,602.25 2,049,730.90 380,109.00 0.00 140,785,224.15 配股
工程
碱法改造 0.00 2,381,799.29 0.00 0.00 2,381,799.29 自筹
全分离生
3,100,000.00 5,192,765.67 0.00 5,192,765.67 0.00 0.00 自筹
产线技改
全分离后
3,000,000.00 586,687.04 0.00 0.00 0.00 586,687.04 自筹
续工程
技术分公
3,810,690.45 0.00 0.00 3,207,619.52 603,070.93 自筹
司项目
完善项目 0.00 1,682,779.96 1,682,779.96 0.00 0.00 自筹
三车间改造 0.00 456,332.92 0.00 0.00 456,332.92 自筹
包钢灵芝
0.00 7,717,544.06 657,428.19 242,184.43 6,817,931.44 自筹
改造
氯化铵车间 0.00 228,739.00 0.00 0.00 228,739.00 自筹
京瑞新建
0.00 585,035.00 0.00 0.00 585,035.00 自筹
厂房
华美西厂
0.00 3,987,485.80 1,700,753.91 0.00 2,286,731.89 自筹
改造
化验室 4,579.20 30,122.14 0.00 0.00 34,701.34 自筹
其 他 2,037,830.37 11,169.00 0.00 926,275.11 1,122,724.26 自筹
合 计 335,816,195.80 29,732,694.90 59,690,491.17 4,376,079.06 301,482,320.47
(2)本期在建工程增加的主要原因:
①母公司(冶炼厂)扩大生产规模,扩容改造项目、全分离碱法改造及全分离完善项目增
加 102.13 万元;
②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增加 4 万吨碳酸稀土生产线增加 398.75 元;
③控股子公司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对氯化稀土车间、有机物 P507
车间、矿后产品金属钕车间进行投资改造增加在建工程681 万元。
(3)本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在建工程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4、无形资产
本 期 本期摊 剩余摊
类 别 取得方式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转出 期 末 数
增加 销 销期限
贮氢合金
外方投入及购入 48,947,256.64 45,684,106.16 0.00 0.00 4,894,725.72 40,789,380.44 9年
制造技术
42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圆形镍氢
动力电池 外方投入及购入 40,444,406.45 40,444,406.45 0.00 0.00 0.00 40,444,406.45 10 年
制造技术
电池极板
外方投入及购入 38,060,740.40 38,060,740.40 0.00 0.00 0.00 38,060,740.40 10 年
制造技术
土地使用 7,847,152
0.00 1,831,624.80 0.00 142,643.98 9,536,133.21 48 年
权(华美) .39
土地使用 7-10
0.00 2,798,976.63 0.00 0.00 326,362.54 2,472,614.09
权(灵芝) 年
软件使用费 0.00 41,099.99 0.00 0.00 14,900.04 26,199.95
柜台使用费 购入 120,000.00 85,714.32 0.00 0.00 85,714.32 0.00
其他 0.00 225,591.60 0.00 0.00 108,283.92 117,307.68
合 计 133,744,717.21 129,172,260.35 7,847,152.39 0.00 5,572,630.52 131,446,782.22
本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无形资产无须计提减值准备。
15、长期待摊费用
种 类 原始发生额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本期转出 期 末 数
P204 萃取剂 18,254,523.45 14,663,298.67 0.00 4,715,783.58 0.00 9,947,515.09
P507 萃取剂 42,096,397.32 37,208,836.41 0.00 11,511,382.00 0.00 25,697,454.41
土地租用费 312,982.00 281,349.75 0.00 58,155.80 0.00 223,193.95
镍氢电池筹备费 0.00 12,491,415.31 6,920,400.02 196,835.02 0.00 19,214,980.31
电征容费 0.00 54,288.89 0.00 14,175.00 0.00 40,113.89
压槽材料 0.00 1,923,968.82 0.00 441,943.08 0.00 1,482,025.74
试车材料 0.00 12,328,115.59 5,184,056.36 1,996,985.77 4,788,764.30 10,726,421.88
开办费 0.00 0.00 2,735,032.95 0.00 0.00 2,735,032.95
其他 0.00 0.00 14,384.62 0.00 0.00 14,384.62
合 计 60,663,902.77 78,951,273.44 14,853,873.95 18,935,260.25 4,788,764.30 70,081,122.84
本期增加的主要原因:
①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本期
增加的试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692.04 万元、购入试生产中所消耗的原材料 518.41 万
元;
②开办费增加 273.50 万元是由于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筹建期间
所发生;
③本期摊销增加的主要原因:母公司本期对生产槽体中的充槽有机物 P507、P204 进
行全面盘点,对于盘点中生产损耗的量差及现行市价与原始购入成本的价差一次性摊销
所致。
本期转出的主要原因:
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板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在试
生产过程中领用试车材料 478.88 万元。
43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16、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备 注
委托借款 0.00 10,000,000.00
抵押借款 76,410,000.00 35,410,000.00
保证借款 243,300,000.00 229,800,000.00
信用借款 0.00 70,000,000.00
合 计 319,710,000.00 345,210,000.00
注 1、短期借款抵押情况见附注五—12;
注 2、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保证借款 16000
万元。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
司分别提供保证借款 3000 万元、3000 万元。本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保证
借款 200 万元和 300 万元。
17、应付票据
票据种类 金 额 性 质 票 据 期 限
银行承兑汇票 35,000,000.00 无 息 2004.08.19----2005.02.19
银行承兑汇票 15,000,000.00 无 息 2004.08.19—2005.02.19
银行承兑汇票 30,000,000.00 无 息 2004.08.26----2005.02.26
银行承兑汇票 5,000,000.00 无 息 2004.12.15---2005.06.08
银行承兑汇票 3,000,000.00 无 息 2004.08.30---2005.02.28
合计 88,000,000.00
18、应付账款
期末余额 182,281,521.70 元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注六—7。
账龄超过三年的应付账款 447,422.62 元未偿还主要原因为债权单位未催收。
19、预收账款
期末余额 25,521,180.63 元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
账龄超过一年的预收账款 225,754.11 元为与债权单位未结算的余款。
20、应付股利
股东名称 欠 付 金 额
马永茂 1,240,740.00
张先彬 435,182.00
许维农 664,400.00
南仇北村胜达实业公司 317,647.14
合 计 2,657,969.14
21、应交税金
项 目
增 值 税 -4,712,072.74
营 业 税 12,603.85
城 建 税 134,965.57
企业所得税 4,044,414.76
44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个人所得税 63,331.33
土地使用税 24,233.47
房产税 23,367.35
印花税 14,137.89
合 计 -395,018.52
22、其他应付款
期末余额 91,302,891.87 元
本项目期末余额中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注六。
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付款 1,550,000.00 元未偿还的主要原因为政府相关部门拨付
的科研经费未转销所致。
23、预提费用
项 目 金 额
利 息 280,971.28
电 费 248,091.17
运 费 1,570,411.36
代理费 802,900.00
修理费 500,000.00
其 他 277,415.57
合 计 3,679,789.38
24、长期借款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担保方式 利率(年) 贷款期限
中国建设银行包头 2003 年 3 月 4 日至
25,996,303.96 抵押 5.49%
市东河区支行 2006 年 3 月 4 日
注:长期借款抵押情况见附注五—12。
25、专项应付款
期末余额 25,090,000.00 元
上述款项主要是由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拨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作为纳米稀土项
目专用款 1500 万元,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拨入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作为碳酸稀土
清洁工艺项目专用款 500 万元 。
26、股本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项 目 本次 公积金 本次变动后
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转股
⑴未上市流通股份
①发起人股份 258,074,000.00 258,074,0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09,074,000.00 209,074,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49,000,000.00 49,000,000.00
其他
②募集法人股份
③内部职工股
45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④优先股或其他未
上市流通股份
⑵已上市流通股份
①境内上市的人民 145,600,000.00 145,600,000.00
币普通股
②境内上市外资股
③境外上市外资股
④其 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5,600,000.00 145,600,000.00
⑶股份总额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注:本公司第二大股东香港嘉鑫有限公司(该公司持本公司 4900 万股境外发起人法人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14%)将其持有的 315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8%质押给华夏
银行北京月坛北街支行,贷款人民币 4000 万元,质押期限自 2002 年 12 月 3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 日。上述质押行为香港嘉鑫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0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手续。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10 月 26 日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公告。
27、资本公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股本溢价 465,127,007.55 0.00 0.00 465,127,007.55
股权准备 331,846.60 363,640.48 0.00 695,487.08
其他转入 0.00 33,483.00 0.00 33,483.00
合计 465,458,854.15 397,123.48 0.00 465,855,977.63
28、盈余公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期 减 期 末 数
法定盈余公积金 43,871,892.53 2,951,237.12 0.00 46,823,129.65
法 定 公 益 金 43,871,892.53 2,951,237.12 0.00 46,823,129.65
任意盈余公积金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87,743,785.06 5,902,474.24 0.00 93,646,259.30
注:根据公司章程按本期净利润的 10%分别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及法定公益金。
29、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本年净利润 21,877,537.6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466,509.1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51,237.12
提取法定公益金 2,951,237.12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已分配普通股股利
未分配利润 162,441,57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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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30、主营业务收入
Ⅰ 合并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稀土精矿、稀土金属及化合物收入(国内) 671,623,557.96 412,217,184.16
稀土化合物收入(国外) 123,606,720.13 88,893,161.78
合 计 795,230,278.09 501,110,345.94
注 1、本期向前五名销售商销售商品总额 13,350.03 万元,占销售收入的 16.79 %;
注 2、本期销售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司 2003 年 5 月收购的三家控股子公司收入核
算期间为 5 月-12 月,而本期核算全年收入。
Ⅱ 母公司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稀土精矿、稀土金属及化合物收入(国内) 322,326,265.87 364,375,865.14
稀土化合物收入(国外) 37,045,979.89 45,664,032.67
合 计 359,372,245.76 364,375,865.14
注:本期向前五名销售商销售商品总额 12,808.39 万元,占销售收入的 35.65%。
31、主营业务成本
Ⅰ 合并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销售稀土精矿、稀土金属及化合物成本 660,685,833.90 393,436,124.08
合 计 660,685,833.90 393,436,124.08
本期成本增加的主要原因:1)公司 2003 年 5 月收购的三家控股子公司成本核算
期间为 5 月-12 月,而本期核算全年已销产品成本;2)生产所需的主要化工材料(盐
酸、硫酸、氨水等)本期采购价格涨浮较大,导致生产成本及已销产品成本增加。
Ⅱ 母公司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销售稀土精矿、稀土金属及化合物成本 292,028,558.20 286,320,099.45
合 计 292,028,558.20 286,320,099.45
32、其他业务利润
项 目 金 额
固定资产出租 241,224.39
材料物资出售 1,531,597.12
合 计 1,772,821.51
33、财务费用
类 别 2004 年 2003 年
利息支出 20,374,867.52 14,336,376.24
减:利息收入 2,251,391.91 1,352,668.94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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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贴现利息
其 他 352,928.70 336,436.87
合 计 18,476,404.31 13,320,144.17
利息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本期利息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 2004 年贷款利率总体上调及控股
子公司贷款增加所致。
34、营业外收入
项 目 金 额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316,916.62
罚款收入 8,503.74
其 他 1,491.00
合 计 326,911.36
35、营业外支出
项 目 金 额
罚款支出 4,044,876.09
滞纳金 263,505.29
捐 赠 255,900.0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5,091,684.83
其 他 3,821.54
合 计 9,659,787.75
注 1、罚款支出主要为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购买土地欠交的耕地占用税罚款
388.10 万元,该土地已交纳出让金并取得合法权属证明;
注 2、处置固定资产损失的主要原因见附注五—12。
36、母公司投资收益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股权投资收益 1,859,050.60 -8,482,877.43
债权投资收益 11,932,769.16 13,483,355.04
合 计 13,791,819.76 5,000,477.61
注:债权投资收益系根据母子双方签订的长期债权投资协议,按年利率 5.31%收取资
金使用费,期限为 5 年。上述债权投资收益在编制合并报表时已抵销。
37、补贴收入
项 目 2004 年 2003 年
财政扶持资金 5,754,928.54 5,500,405.00
出口贴息 0.00 481,115.00
增值税返还 2,947,089.44 483,900.97
合 计 8,702,017.98 6,465,420.97
注 1、财政扶持资金:控股子公司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本年收到包头稀土高科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财政返还扶持资金 5604928.54 元,款项已通过银行存款取得;
注 2、增值税返还:母公司本期增值税返还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内政函(1994)
113 号《关于包头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建设发展总体方案及两项优惠政策问题的
批复》文件、包头市人民政府包府发(1994)42 号《包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包头国家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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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土高新技术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和财政税收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文件,包头稀
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包开管发(2001)7 号《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的精神,按实际交纳金额的
20%返还。本公司的子子公司淄博市临淄氯化稀土厂,依据山东省民政厅批准的社会福利企业
(福企字第 37000034013 号证书)及山东省国税局鲁国税函(2001)599 号给予福利企业先征
后返增值税,享受与社会福利企业有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38、母公司所得税
项 目 金 额
本期应交所得税 6,211,729.51
减:本期实际收到退还所得税 1,500,000.00
本期所得税费用 4,711,729.51
注:所得税返还依据见附注三—(4),本期收到财政返还所得税已通过银行存款取得。
39、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 额
单位往来借款 7,930,399.45
代垫退休工资 4,407,447.77
代垫运费 2,106,827.68
经营性费用支出 27,315,602.70
其他支出 4,539,504.47
合计 46,299,782.07
40、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项 目 金 额
营业外收入 326,051.32
营业外支出 9,656,587.75
补贴收入 5,754,928.54
所得税影响 3,507,411.62
合计 -7,083,019.51
注:非经常性损益营业外支出内容见附注五-12、五-35;补贴收入内容见附注五-37。
六、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
与本企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法定代表人 经济性质
的关系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 钢铁制品、稀土产
包头昆区 控股股东 林东鲁 国有
责任公司 品冶炼与加工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包头稀土开 生产、销售混合稀
子公司 崔臣 中外合资
金有限公司 发区 土贮氢合金材料
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 包头稀土开 生产、销售镍氢电
子公司 崔臣 中外合资
板有限公司 发区 池正负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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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 包头稀土开 生产、销售镍氢动
子公司 崔臣 中外合资
力电池有限公司 发区 力电池
包头稀土开 稀土产品及应用产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子公司 崔臣 有限责任
发区 品的生产、销售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 淄博市乙烯 稀土产品、混合氯化稀
子公司 崔臣 有限责任
科有限公司 北路 8 号 土的生产、销售
包头九原区
高纯稀土化合物的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哈业脑包乡 子公司 崔臣 有限责任
生产和销售
稀土工业区
上海市青浦 销售稀土产品、钢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子公司 赵占斌 有限责任
区赵巷镇 材、建材等
内蒙古包头市稀
生产、销售附加值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土高新技术产业 子公司 崔臣 有限责任
的稀土产品
开发区
淄博市临淄区南 生产、销售氯化稀
淄博市临淄氯化稀土厂 子子公司 张先彬 有限责任
仇开发区 土产品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10,000 万元 19,800 万元 1,129,800 万元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 1,300 万美元 1,300 万美元
内蒙古稀奥科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1,600 万美元 1,600 万美元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1,600 万美元 1,600 万美元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252 万元 3,252 万元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3,425 万元 3,425 万元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200 万元 1200 万元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有限公司 50 万元 50 万元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有限公司 125 万美元 125 万美元
淄博市临淄氯化稀土厂 100 万元 1400 万元 1500 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企业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包头钢铁(集团)有
191,705,740.00 47.49 191,705,740.00 47.49
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稀奥科贮氢
合金有限公司 80,721,209.14 75 80,721,209.14 75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电池极板有限公司 99,331,171.72 75 99,331,171.72 75
内蒙古稀奥科镍氢
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99,330,134.76 75 99,330,134.76 75
包头华美稀土高科
有限公司 10,829,100.00 33.3 10,829,100.00 33.3
50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山东淄博包钢灵芝
稀土高科有限公司 13,700,000.00 40 13,700,000.00 40
包头京瑞新材料有
限公司 3,000,000.00 30 3,000,000.00 25
上海鄂博稀土贸易
有限公司 450,000.00 90 450,000.00 90
包头科日稀土材料
有限公司 5,224,666.87 50.50 5,224,666.87 50.50
淄博市临淄氯化稀
土厂 400,000.00 40 5,600,000.00 40 6,000,000.00 4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同一控股股东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参股子公司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钢球厂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广东中山天骄稀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的子子公司
5、采购货物
金 额(不含税) 金 额(不含税)
企业名称 定价政策
2004 年 2003 年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4,664,255.99 60,473,452.09 协议价
6、销售商品
金 额(不含税) 金 额(不含税)
企业名称 2004 年 2003 年 定价政策
包钢稀土研究院 56.41 市场价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891,626.24 1,181,716.21 市场价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6,238,083.94 9,669,660.84 市场价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 41,353,800.92 16,711,867.53 市场价
包钢稀土一厂 66,239.32 市场价
广东中山天骄稀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89,867,066.08 46,099,334.15 市场价
7、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票据 2004 年 12 月 31 日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00,000.00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919,600.00
51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2)应收账款
包头天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 5,217,302.98 7,389,098.17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三厂综合厂 3,466,920.72 3,466,920.72
中国冶金进出口包钢公司 0.00 299,033.15
广东中山天骄稀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549,250.00 19,292,741.99
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 -1,643,158.01
(3)其他应收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57.10 420,697.08
内蒙古稀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04,797.21 3,000,000.00
包钢集团矿山研究院 97,593.88
(4)应付账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4,879,722.92 49,604,516.07
包钢综合企业集团公司钢球厂 1,555,738.27 1,356,219.70
(5)其他应付款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494,995.27 1,368,447.34
(6)应付股利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585,287.00
注:关联交易中涉及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数据均包括内设机构及分厂合计数。
8、担保事项
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包头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保证借款 16000 万元,
保证期限分别为:3000 万元期限为 04/10—05/10、3000 万元期限为 04/11—05/10、5000
万元期限为 04/06—05/06、5000 万元期限为 04/03—05/03。
9、关联交易价格
1)本公司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公司生产所需主要原料强磁中矿、
强磁尾矿、水、电、汽由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供给,双方协商均以不含税价
强磁中矿 20 元/吨、强磁尾矿协议价 12 元/吨、0.77 元/立方米、0.32 元/千瓦.时、
10 元/吉焦结算。双方就上述购销业务于 2003 年 4 月 1 日签定了购销合同,合同有效
期为三年。公司本年度按上述结算单价采购强磁中矿、强磁尾矿、水、电、汽分别为
2128 万元、1594 万元、201 万元、1087 万元、456 万元。关联交易事项见《关联交易
公告》。
2)本公司根据 2003 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的控股公司包头天
骄清美抛光粉有限公司销售碳酸稀土产品、本公司向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公司包头瑞鑫稀
土金属材料股份公司销售镨钕氧化物、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
52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司向控股股东的间接控股公司广东中山天骄稀土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销售贮氢合金锭,上述
销售价均按市场价(即时挂牌价)即时签定销售合同。关联交易事项见《关联交易公告》。
七、或有事项
根据 2004 年 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决议,稀土高科为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
金有限公司、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
责任保证,保证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上述两家控股子公司实际贷款情况如下:
1)、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包头分行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04 年 4 月 22 日—2005 年 4 月 21 日;
2)、内蒙古稀奥科贮氢合金有限公司向包头商业银行借款 1,000 万元,借款期限 2004
年 8 月 16 日—2005 年 7 月 15 日;
3)、内蒙古稀奥科镍氢动力电池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包头分行借款 3,000 万元,借款
期限 2004 年 3 月 3 日—2005 年 3 月 2 日。
八、重要事项
本公司 2004 年 10 月 1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土地增资入股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包头瑞鑫
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拟增资扩股到 5000 万元注册资本,本公司以土地评估价
680.19 万元作为对包头瑞鑫稀土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增资后持股比例由 20%增加
到 29.60%。土地增资入股的关联交易事项见《关联交易公告》。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公司无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的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证券市场披露公司年度报告原文的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述文件存放地点: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 年 3 月 19 日
53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合 并 数 母 公 司
资 产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138,114.79 77,852,371.21 42,942,651.04 61,505,798.94
短期投资 400,000.00 10,000,000.00 0.00 10,000,000.00
应收票据 57,404,442.59 77,018,295.72 53,511,942.59 68,289,295.72
应收股利 - 0.00
应收利息 - 33,645,034.24 21,712,265.08
应收账款 100,982,726.42 101,281,964.53 44,391,460.45 67,946,211.12
其他应收款 16,730,916.14 18,746,512.29 46,989,994.67 29,192,979.78
预付账款 52,031,508.58 59,326,323.26 4,456,075.91 13,748,176.41
应收补贴款 - 124,851.44 -
存货 404,893,251.04 295,125,934.35 244,994,063.45 179,411,396.84
待摊费用 401,038.82 983,622.29 - 401,502.7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693,981,998.38 640,459,875.09 470,931,222.35 452,207,626.6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29,859,333.27 28,684,674.63 346,130,442.95 342,583,479.50
长期债权投资 - 224,722,584.38 224,722,584.38
长期投资净额 7,535,543.42 9,339,344.39
其中:合并价差 37,394,876.69 38,024,019.02 570,853,027.33 567,306,063.8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113,717,747.50 1,034,656,424.49 655,878,217.57 653,891,539.21
减:累计折旧 275,760,024.76 231,896,117.84 217,716,149.04 196,405,572.75
固定资产净值 837,957,722.74 802,760,306.65 438,162,068.53 457,485,966.4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6,222,293.81 16,510,499.15 16,222,293.81 16,510,499.15
固定资产净额 821,735,428.93 786,249,807.50 421,939,774.72 440,975,467.31
工程物资 - 0.00
在建工程 301,482,320.47 335,816,195.80 11,301,015.44 10,701,698.42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固定资产合计 1,123,217,749.40 1,122,066,003.30 433,240,790.16 451,677,165.7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31,446,782.22 129,172,260.35 - 85,714.32
长期待摊费用 70,081,122.84 78,951,273.44 37,346,082.94 52,132,953.58
其他长期资产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01,527,905.06 208,123,533.79 37,346,082.94 52,218,667.9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资 产 总 计 2,056,122,529.53 2,008,673,431.20 1,512,371,122.78 1,523,409,524.11
法定代表人:崔臣 财务负责人:杨颖 编制人: 赵玉生
54
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资 产 负 债 表 (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合 并 数 母 公 司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19,710,000.00 345,210,000.00 160,000,000.00 170,000,000.00
应付票据 88,000,000.00 78,500,000.00 85,000,000.00 72,500,000.00
应付账款 182,281,521.70 197,846,770.45 104,228,994.62 129,323,573.74
预收账款 25,521,180.63 29,847,430.33 6,475,634.68 22,600,425.15
应付工资 1,381,653.75 546,603.19 69,056.73 77,051.36
应付福利费 5,488,756.45 5,385,503.67 1,593,698.47 3,202,173.44
应付股利 2,657,969.14 10,771,347.14 0.00 10,453,700.00
应交税金 -395,018.52 -16,718,967.00 -2,001,713.50 -11,600,574.27
其他应交款 199,451.59 -61,858.10 72,450.35 -77,906.29
其他应付款 91,302,891.87 56,008,806.56 8,273,103.95 8,200,678.18
预提费用 3,679,789.38 917,947.18 500,000.00 480,000.00
预计负债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0.00 0.00
流动负债合计 719,828,195.99 708,253,583.42 364,211,225.30 405,159,121.3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5,996,303.96 30,027,064.88 0.00
应付债券 0.00 0.00
长期应付款 0.00 0.00
专项应付款 25,090,000.00 15,000,000.00 0.00
其他长期负债 0.00 0.00
长期负债合计 51,086,303.96 45,027,064.88 0.00 0.00
递延税项: 0.00 0.00
递延税款贷项 97,324.92 97,324.92 0.00
负债合计 771,011,824.87 753,377,973.22 364,211,225.30 405,159,121.31
少数股东权益 159,492,895.16 151,952,309.60
所有者权益: 0.00 0.00
股本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0.00 0.00
股本净额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403,674,000.00
资本公积 465,855,977.63 465,458,854.15 465,855,977.63 465,458,854.15
盈余公积 93,646,259.30 87,743,785.06 93,646,259.30 87,743,785.06
其中:法定公益金 46,823,129.65 43,871,892.53 46,823,129.65 43,871,892.53
未分配利润 162,441,572.57 146,466,509.17 184,983,660.55 161,373,763.59
其中:分配现金股利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合计 1,125,617,809.50 1,103,343,148.38 1,148,159,897.48 1,118,250,402.8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合计 2,056,122,529.53 2,008,673,431.20 1,512,371,122.78 1,523,409,524.11
法定代表人:崔臣 财务负责人:杨颖 编制人: 赵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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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利 润 及 利 润 分 配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元
合 并 数 母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本 期 数 上年同期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795,230,278.09 501,110,345.94 359,372,245.76 364,375,865.14
减:主营业务成本 660,685,833.90 393,436,124.08 292,028,558.20 286,320,099.4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650,921.86 1,224,921.27 1,261,941.20 833,682.79
二、主营业务利润 131,893,522.33 106,449,300.59 66,081,746.36 77,222,082.90
加:其他业务利润 1,772,821.51 1,446,010.47 348,384.48 1,425,621.53
营业费用 21,178,057.34 12,311,446.38 4,556,485.76 6,534,624.66
管理费用 57,434,335.58 45,192,418.49 30,588,441.92 29,238,851.54
财务费用 18,476,404.31 13,320,144.17 7,222,508.91 7,573,457.85
三、营业利润 36,577,546.61 37,071,302.02 24,062,694.25 35,300,770.38
加:投资收益 119,252.41 -504,093.38 13,791,819.76 5,000,477.61
补贴收入 8,702,017.98 6,465,420.97 1,442,832.00 5,603,320.00
营业外收入 326,911.36 127,315.85 16,570.00
减:营业外支出 9,659,787.75 198,889.69 5,073,245.30 133,661.25
四:利润总额 36,065,940.61 42,961,055.77 34,224,100.71 45,787,476.74
减:所得税 10,203,187.81 3,485,070.48 4,711,729.51 1,990,494.80
少数股东损益 3,985,215.16 1,597,354.38
五:净利润 21,877,537.64 37,878,630.91 29,512,371.20 43,796,981.9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466,509.17 137,530,974.64 161,373,763.59 146,519,878.03
盈余公积转入
六:可分配利润 168,344,046.81 175,409,605.55 190,886,134.79 190,316,859.9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51,237.12 4,379,698.19 2,951,237.12 4,379,698.19
提取法定公积金 2,951,237.12 4,379,698.19 2,951,237.12 4,379,698.19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62,441,572.57 166,650,209.17 184,983,660.55 181,557,463.59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20,183,700.00 20,183,700.00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
八、未分配利润 162,441,572.57 146,466,509.17 184,983,660.55 161,373,763.59
法定代表人:崔臣 财务负责人:杨颖 编制人: 赵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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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现 金 流 量 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项 目 母 公 司 合 并 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12,412,199.00 348,541,534.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4,901,422.89 3,784,324.99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2,208,939.23 3,954,309.72
现金流入小计 839,522,561.12 356,280,169.2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57,582,132.21 269,426,353.06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6,975,600.43 38,326,906.41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928,293.91 13,966,185.8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299,782.07 16,389,309.06
现金流出小计 797,785,808.62 338,108,754.3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36,752.50 18,171,414.9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收回投资额所收到的现金 0.00 10,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0.00 1,574,636.19
处置固定、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 4,232,357.37 12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00 0.00
现金流入小计 4,232,357.37 11,694,636.1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 64,724,252.46 5,282,940.56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000.00 5,224,666.87
其中:购买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0.00 5,224,666.87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08.00 2,000.00
现金流出小计 64,841,960.46 10,509,607.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609,603.09 1,185,028.76
三、筹资活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 0.00 0.00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555,108.13 0.00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57,368,905.00 137,4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0,996,829.88 1,752,829.88
现金流入小计 376,920,843.01 139,152,829.88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51,228,688.00 17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3,363,722.24 6,991,181.4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838.60 81,240.00
现金流出小计 374,762,248.84 177,072,421.4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58,594.17 -37,919,591.5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0.00 0.0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14,256.42 -18,563,147.90
法定代表人:崔臣 财务负责人:杨颖 编制人: 赵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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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现 金 流 量 表 (续)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补 充 资 料 母 公 司 合 并 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流量:
净利润 21,877,537.64 29,512,371.20
少数股东收益 3,985,215.16 0.00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0,083,624.51 9,803,832.32
固定资产折旧 50,408,677.86 27,492,664.43
无形资产摊销 5,566,500.89 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8,662,080.28 16,268,896.3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582,583.47 401,502.71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2,744,743.02 20,000.00
处置固定、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270,530.38 0.0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076,773.63 4,899,534.10
财务费用 12,855,371.38 1,520,709.10
投资损失(减:收益) -119,252.41 -13,791,819.76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0.00 0.00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10,093,181.68 -66,091,353.9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2,757,836.30 8,688,820.9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0,358,648.68 -806,268.88
其他 2,775,796.75 252,526.2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736,752.50 18,171,414.9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0.00 0.00
债务转为资本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0.00 0.00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0.00 0.00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0.00 0.00
现金的期末余额 61,138,114.79 42,942,651.0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7,852,371.21 61,505,798.9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0.00 0.00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0.00 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714,256.42 -18,563,147.90
法定代表人:崔臣 财务负责人:杨颖 编制人: 赵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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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正文
资产减值明细表
编制单位:内蒙古包钢稀土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29,184,542.77 10,082,475.73 1,685,941.54 37,581,076.96
(一)坏帐准备合计 7,661,392.13 6,138,945.10 1,397,736.20 12,402,601.03
其中:应收帐款 6,464,806.24 3,743,734.39 1,397,736.20 8,810,804.43
其他应收款 1,196,585.89 2,395,210.71 3,591,796.60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5,012,651.49 3,943,530.63 8,956,182.12
其中:库存商品 5,012,651.49 3,943,530.63 8,956,182.12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6,510,499.15 288,205.34 16,222,293.81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16,510,499.15 288,205.34 16,222,293.81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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