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文档库 > 财务报告 > 乐山电力(600644)2004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600644)2004年年度报告

凤凰 上传于 2005-04-20 05: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644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2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2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3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3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7 六、公司治理结构............................................... 14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16 八、董事会报告................................................. 17 九、监事会报告................................................. 32 十、重要事项................................................... 33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39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09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审议本报告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王国华、徐文学,其中王国华委托 郝如玉、徐文学委托黎澜出席会议并代行职权。 3、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负责人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 员)吴娙忠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LEP 2、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江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电话:0833-2445800 传真:0833-2445900 E-mail:600644@vip.163.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谭俊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电话:0833-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E-mail:600644@vip.163.com 4、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sep.com.cn 公司电子信箱:600644@vip.163.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A 股简称:乐山电力 公司 A 股代码:600644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8 年 5 月 17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0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800015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走马街 68 号锦城大厦 10 楼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利润总额 44,967,225.12 净利润 31,694,252.8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1,680,698.36 主营业务利润 156,132,199.52 其他业务利润 701,372.04 营业利润 43,642,461.56 投资收益 1,031,465.11 补贴收入 1,988,837.63 营业外收支净额 -1,695,539.1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64,408.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9,011.97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处置除公司产品外的其他资产产生的损益 -1,170,684.35 支付或收取并计入当期损益的资金占用费 -1,855,187.83 扣除资产减值准备后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328,913.13 因偶发原因,如因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2,178,700.00 所得税影响数 504,704.58 合计 -13,554.47 (三)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期 2002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4 年 2003 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主营业务收入 423,310,235.82 331,245,270.84 27.79 270,908,744.59 270,908,744.59 利润总额 44,967,225.12 15,707,064.02 186.28 6,209,860.23 6,209,860.23 净利润 31,694,252.83 7,399,118.04 328.35 801,559.26 546,376.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31,680,698.36 12,245,661.20 158.71 -4,536,618.71 -4,791,801.21 本期比上期 2002 年末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1,301,918,642. 总资产 66 1,263,070,058.22 3.07 1,147,181,621.80 1,147,181,621.80 股东权益 486,115,803.91 454,292,429.88 7.01 446,582,491.85 446,327,309.3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64,408.23 124,013,783.60 23.02 34,776,202.67 34,776,202.67 本期比上期 2002 年 主要财务指标 2004 年 2003 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0.1271 0.0297 327.95 0.0032 0.0022 最新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6.52 1.63 4.89 0.18 0.12 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 6.52 2.70 3.82 -1.02 -1.07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61 0.50 22.00 0.1395 0.1395 净额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0.1271 0.0297 327.95 0.032 0.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 0.1271 0.0491 158.86 -0.018 -0.0192 每股收益(全面摊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 0.1271 0.0491 158.86 -0.018 -0.0192 每股收益(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6.74 1.64 5.10 0.18 0.1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的 6.74 2.72 4.02 -1.00 -1.06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本期比上期 2002 年末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每股净资产 1.95 1.82 7.14 1.79 1.79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83 1.72 6.40 1.70 1.70 (四)按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计算的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32.12 33.21 0.6262 0.6262 营业利润 8.98 9.28 0.1750 0.1750 净利润 6.52 6.74 0.1271 0.127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52 6.74 0.1271 0.1271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49,336,499.00 105,697,297.19 81,144,799.16 5,578,201.96 18,113,834.53 454,292,429.88 本期增加 129,121.20 18,491,094.05 3,540,138.76 31,694,252.83 50,314,468.08 本期减少 18,491,094.05 18,491,094.05 期末数 249,336,499.00 105,826,418.39 99,635,893.21 9,118,340.72 31,316,993.31 486,115,803.91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的说明: 1、资本公积增加的原因: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转入所致。 2、盈余公积增加的原因:本年实现净利润计提所致。 3、未分配利润变动的原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以及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期初值 公积金转 期末值 配股 送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73,153,822 73,153,82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7,421,106 47,421,106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 120,574,92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 128,761,57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 128,761,571 三、股份总数 249,336,499 249,336,499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 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于 1988 年 3 月 8 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1988]字 12 号文批准,由乐山市财政局与 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成立,1992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88 号文批准为继续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企 业。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 股 1300 万股,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 年 8 月 16 日向社会公 众股东 1: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放弃配股);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2 送红股(国有股及法人股按同比例送现金红利);1996 年 10 月 4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按 10:1 送红股;1997 年 8 月 29 日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 放弃配股) ,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 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字[1998]150 号文 件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 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 需 4533.77 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购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购 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资产 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 本次获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 实际募集资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 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事务所君和验资[1999]第 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 万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 1999 年 2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 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 后,公司的股份变动公告于 2000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33.6499 万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总数及结构没有变动情况。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 29,956 户,其中非流通股股东 37 户,流通 A 股股东 29,919 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份类 别股份 股东性质(国有 年末持股情 比例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全称) 年度内增减 类别(已 股东或外资股 况 (%) 情况 流通或 东) 未流通) 1、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2,783,822 21.17 未流通 国有股东 2、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0,370,000 8.17 未流通 国有股东 3、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366,600 20,366,600 8.17 未流通 法人股东 质押 4、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5,940,459 6.39 未流通 法人股东 15,940,459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494,325 1.0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6、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司 1,450,000 0.58 未流通 法人股东 7、上海国旅广告公司 1,144,981 1,144,981 0.46 已流通 社会公众股东 8、上海点津贸易有限公司 1,000,000 0.4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9、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 0.40 未流通 法人股东 10、上海隆得歧工贸有限公司 950,000 0.38 未流通 法人股东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在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 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流通股股东与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本公司未 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股东情况的说明 (1)、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 问题的批复》 (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文件精神,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 国家股 73153822 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双方于 2003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乐山市国有资 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21.17%,为公司 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第一大股东,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8.17%,为公司第二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3 日和 2004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9 日又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 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让给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 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该公司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协议转 让给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双方于 2004 年 1 月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8.1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7 日和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明全 注册资本:27,24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3 月 18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乐山市国资委),为乐山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 设机构,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对全市企业资产、国有控股 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 “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大创新” )签订《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截止 2004 年末尚未实施, 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4、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5、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A、B、H 股或其它) 1、上海国旅广告公司 1,144,981 A股 2、云国福 900,000 A股 3、上海可爱可日用品有限公司 868,690 A股 4、上海浦东燃气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752,495 A股 5、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 739,700 A股 6、上海浦东上南房产有限公司 734,383 A股 7、上海东方货运有限公司 709,540 A股 8、上海市老干部活动室 703,700 A股 9、上海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青浦区公司 693,712 A股 10、上海华正实业有限公司 647,984 A股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单位:股 性 年 任期起始 任期终止 年 初 持 年 末 持 股份增 变动 原 姓名 职务 别 龄 日期 日期 股数 股数 减数 因 刘虎廷 董事长 男 51 2002-08-09 2005-08-09 82,536 82,536 张小波 董事 男 49 2002-08-09 2005-08-09 500 500 魏晓天 董事、总经理 男 41 2002-08-09 2005-08-09 1,621 1,621 李江 董事、董事会秘书 男 49 2002-08-09 2005-08-09 李放 董事 男 46 2004-06-29 2005-08-09 徐文学 董事 男 35 2004-06-29 2005-08-09 黎澜 董事 男 36 2004-06-29 2005-08-09 苏剑 董事 男 36 2004-06-29 2005-08-09 郝如玉 独立董事 男 57 2002-08-09 2005-08-09 王国华 独立董事 男 38 2004-06-29 2005-08-09 左卫民 独立董事 男 40 2004-08-16 2005-08-09 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张言庆 独立董事 男 42 2004-08-16 2005-08-09 向志军 监事会主席 男 52 2002-08-09 2005-08-09 何党军 监事 男 41 2002-08-09 2005-08-09 朱建国 监事 男 52 2004-06-29 2005-08-09 纪昌全 监事 男 42 2004-06-29 2005-08-09 廖若周 监事 男 30 2002-08-09 2005-08-09 唐光全 副总经理 男 52 2002-08-09 2005-08-09 董志坚 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男 62 2002-08-09 2005-08-09 吴娙忠 总会计师 女 56 2002-08-09 2005-08-09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1)刘虎廷,1972 年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7 年 4 月退伍到乐山碱厂工作,1983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先后毕业于乐山师范专科学校、自贡市干部学校、四川大学、西南 师范大学;1987 年 11 月在乐山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1988 年 5 月至今在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党 委书记等职务。 (2)张小波,1996 年 8 月至 2000 年 3 月在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任局长职务;2000 年 3 月至今在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任总经理职务。 (3)魏晓天,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峨眉建南机械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党 支部副书记、分工会主席、厂党办主任、厂团委书记;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1 月先后在 五通桥区委组织部和乐山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副区级组织员、 市委组织部经干处主任干事;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3 月由政府下派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6 月在四川槽渔滩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乐山市产权 交易中心工作,任总经理;2000 年 4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董事、 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李江,1970 年 12 月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6 年 4 月在四川亚西机器厂工作, 曾任厂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党委委员;1991 年在四川省乐山进出口公司工作,任副总 经理;1993 年在乐山市外贸开发公司工作,任经理;1993 年 12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党委委员职务。 (5)李放,1976 年 7 月至 1978 年 12 月在乐山市五通桥辉山公社下乡;1978 年 12 月至 1982 年 1 月在河北省张家口 51061 部队服役;1982 年 5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乐山市华乐丝 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眉山市财政局工作,任企业科科长; 2002 年 3 月至今在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 (6)徐文学,1991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工业学院工业企业管理工程专业;1991 年 7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工作;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7 月在深圳市红岩 工程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任财务副总;1994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深圳国志汇富高分 子材料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今在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作, 任董事长。 (7)黎澜,2000 年至 2004 年在致达稷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 年至今在深 圳市业海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 (8)苏剑,1990 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建筑工程系;1990 年至 2002 年先后在上海宝钢、 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四川旷怡房屋开发公司、四川金雁集团、成都龙基集团等单位工作,曾担任营销部经理、 工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3 年至今在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任 董事长职务。 (9)郝如玉,1992 年 10 月至 1995 年 9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主任、副教授;1995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教授;2004 年 2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大学 税收研究所任所长、博士生导师。 (10)王国华,1989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留校任教,先后任税务系 助教、系主任助理、副教授、教授,1998 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批准为博士生 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11)左卫民,1981 年至 1988 年、1995 年至 1999 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先后 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 年至今在四川大学从事行政管理、教学和学术研究 工作,任副教授、教授和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12)张言庆,1986 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86 年至 1988 年 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1988 年至 1990 年在东北农业大学任教;1990 年至 1992 年 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工作;1992 年至 2002 年在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部门经 理、总助、副总裁职务;2003 年至今在四川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职务。 (13)向志军,1968 年 12 月至 1978 年 3 月下乡知青、工厂车工、大学读书;1978 年 3 月至 1979 年 12 月在五通桥区科委,乐山小市科委工作;1979 年 12 月至 1985 年 7 月在 乐山小市委组织部工作,任副部长;1985 年 7 月至 1986 年 10 月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任 副部长;1986 年 10 月至 1991 年 4 月在乐山市直机关工委、金口河区政府办工作,任科 (处)长;1991 年 4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乐山市水电局、堰板电站指挥部工作,任政工科 科长;1994 年 1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事会 主席。 (14)何党军,1981 年在岷江发电厂参加工作,1988 年 3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工作,历任公司人事部经理、花溪电厂厂长、夹江电力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 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15)朱建国,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乐山市国资局工作,任科长;2002 年 3 月 至今在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部门经理。 (16)纪昌全,1993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乐山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副主任会计 师;1999 年 12 月至今在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主任会计师。 (17)廖若周,1998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会计专业;1998 年 7 月至今在乐山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部副经理。 (18)唐光全,1970 年 1 月至 1978 年 5 月在乐山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任团委副书 记、书记;1978 年 5 月至 1990 年 9 月在乐山地委工交部、计经委工作,任干事、副处长、 处长;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在乐山市组织部经济科技干部处任处长;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乐山市冶金建材工业局任副局长;1996 年 4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9)董志坚,1967 年 5 月至 1973 年 4 月在河北省刑台电力局工作,任技术员;1973 年 4 月至 1981 年 3 月在四川省峨眉县水电局工作,任技术员;1981 年 3 月至 1982 年 12 月在四川省峨眉县水电厂工作,任副厂长;1983 年 1 月至 1987 年 1 月在四川省峨眉县电 力公司工作,任副经理、县电气化办公室副主任;1987 年 1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四川省峨 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眉山市电力公司任经理兼水电局副局长;1994 年 1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 任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 (20)吴娙忠,1975 年至 1991 年在四川省嘉乐造纸厂工作,任企管部副主任、财务科 长;1992 年至 1993 年 2 月在乐山资产评估事务所工作,任副所长职务;1993 年 3 月至今 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会计师。 2、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报酬津贴 张小波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0-03 是 朱建国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部门经理 2002-03 是 廖若周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投资部副经理 2003-05-10 是 李放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是 徐文学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12-01 2006-12-01 是 黎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4-01-01 是 苏剑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03-01-10 是 (二)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是否领取报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期 期 酬津贴 刘虎廷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刘虎廷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刘虎廷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虎廷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刘虎廷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董事长 刘虎廷 乐山市商业银行 董事 刘虎廷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刘虎廷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张小波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魏晓天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魏晓天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魏晓天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魏晓天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魏晓天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魏晓天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魏晓天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魏晓天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李江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李江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李江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李江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李放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黎澜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郝如玉 全国政协 委员 郝如玉 北京市人大 常委 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王国华 中国成套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国华 华能资本服务公司 独立董事 向志军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监事会主席 朱建国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朱建国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纪昌全 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会计师 唐光全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唐光全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唐光全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副董事长 唐光全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唐光全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唐光全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董志坚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董志坚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董志坚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吴娙忠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吴娙忠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吴娙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监事 吴娙忠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 吴娙忠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吴娙忠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吴娙忠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监事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报酬及 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是根据工 作的需要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 3、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 280.20 度报酬总额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 112.20 总额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 113.70 员的报酬总额 独立董事的津贴(合计) 14 独立董事的其他待遇 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4 名独立董事,其中郝如玉领取津贴 4 万元,王 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国华领取津贴 2 万元,左卫民领取津贴 1.5 万元,张言庆领取津贴 1.5 万元。独立董事除领取工作津贴外,公司还报销出席公司董事 会、股东大会会议的差旅费。 4、报酬区间 报酬数额区间 人数 40-50 1 30-40 1 20-30 6 5 万元以下 21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谢心敏 董事 辞职 谢和敬 董事 辞职 夏润和 董事 辞职 罗长流 董事 股东提案 黄晋球 董事 股东提案 王洪 董事 股东提案 姚彬捷 董事 股东提案 刘文波 独立董事 辞职 程厚博 独立董事 辞职 李宏 监事 股东提案 黄荣浩 监事 股东提案 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24 日、25 日分别收到持有公司表决权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四 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 出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其中四川汉派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提案为:“鉴于谢心敏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意向,建议谢心敏不再担任乐电 公司董事职务,推荐苏剑先生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 限公司提案为:“鉴于谢和敬、夏润和提出辞去董事职务意向,提议谢和敬、夏润和不再 担任乐电公司董事职务,推荐徐文学先生、黎澜先生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眉 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案为:“我公司现正式提名免去罗长流、黄晋球在贵公司的董事 职务,我公司推荐李放同志为贵公司董事,推荐王国华同志为贵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 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对上述股东提案的关联性和程序性进行审核, 并同意将提案提交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 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调 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事的提案》,该提案为:“1、提议由我公司推荐的王 洪、姚彬捷、罗长流、黄晋球 4 名同志不再担任董事职务,魏晓天、李江、廖若周 3 名同 志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代表并推荐为董事候选人,推荐左卫民同志为乐山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2、提议廖若周、李宏、黄荣浩 3 名监事不再担任监事 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职务,推荐朱建国、曾毅、纪昌全 3 名同志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候选人。3、请 提交 2004 年 6 月 29 日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 见》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 , 对上述提案的关联性和程序性进行审核,并同意提交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同意谢心敏、谢和敬、夏 润和、罗长流、黄晋球、王洪、姚彬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宏、黄荣浩不再担任公 司监事职务,选举苏剑、徐文学、黎澜、李放、魏晓天、李江为公司董事,王国华为公司 独立董事,朱建国、纪昌全为公司监事。 (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公司原独立董事程厚博、刘文波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向公司董事会并股东大会提出辞 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报告。经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名左卫民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监事会提名张言庆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 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核认为独立董事程厚博、刘 文波提出的辞职报告符合程序,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左卫民和张言庆的有关情况进行了审 核,没有异议,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004 年 8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二 00 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同意程厚博、刘文 波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选举左卫民、张言庆为公司独立董事。 (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职务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为 1,473 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142 人。控 股子公司在职员工为 3016 人。 母公司员工的结构如下: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的类别 专业构成的人数 生产人员 596 销售人员 99 技术人员 482 财务人员 54 行政人员 242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程度的类别 教育程度的人数 研究生及以上 12 大学 107 大专 278 中专 643 初等 433 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的治理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特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 《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文件。公司对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保股 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股东大 会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行使好自己的表决权,并有律师现 场见证。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以 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 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 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对公司经营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经营目 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由公司董事会年初下达生产经营指标,根据年末生产经营指标的完成 情况,对公司经营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与激励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 6、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接 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 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基本能够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郝如玉 14 14 王国华 6 5 1 张言庆 4 4 左卫民 4 3 1 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上,独立董事王国华未亲自 出席会议,但委托独立董事郝如玉出席会议并代行职权,独立董事左卫民因出国未亲自出 席会议,也无法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 提出异议的 备 提出异议的事项 姓名 具体内容 注 张言庆 关于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 反对 关于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 弃权 左卫民 关于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 弃权 关于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到期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弃权 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独立董事张言庆认 为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没有必要,并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该议案在本 次会议上未获得通过。 2004 年 9 月 19 日,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上,独立董事左卫民认为公司目前 资金需求量大,不符合公司的投资方向,对关于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和 关于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投弃权票。2004 年 12 月 4 日,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上,独立董事左卫民认为公司目前担保总额还没有降到公司净资 产的 50%以下,要专题研究,做出决议,落实降低的措施,并对关于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公司到期贷款提供续保的议案投了弃权票。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本上能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审议和 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上做到了分 开,同时,公司及下属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人员方面:公司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有独立的劳动人 事职能部门,公司员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 4)、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独立、完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公 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有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 求的组织机构。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了独立 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务决 算。 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是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全年生产经营指 标的完成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方案,再 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事项。公司 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1 日提议延期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于 2004 年 6 月 3 日作出了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召开的公告。2004 年 6 月 29 日,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披露情况: 1、200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4、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 2003 年度薪酬的议案; 7、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8、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借款的议案; 10、关于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借给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资金的议 案; 11、关于公司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 12、关于增加对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 13、关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乐电公司董事的提案》; 14、关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 员和修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提案》; 15、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提出更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关于 提名免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提案; 16、关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事的 提案》 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原公司董事谢心敏、谢和敬、夏润和、罗长流、黄晋球、王洪、姚 彬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李宏、黄荣浩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选举苏剑、徐文学、 黎澜、李放、魏晓天、李江为公司董事,王国华为公司独立董事,朱建国、纪昌全为公司 监事。 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04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上。 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情况: 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 00 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事 项。2004 年 8 月 16 日,二 00 四年度第一次股东大会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 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及披露情况: 1、公司用控股子公司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借款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收回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的议案; 4、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用自有资产向乐山市农行抵押贷款的 议案。 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同意刘文波、程厚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选举左卫民、张言庆为公 司独立董事。 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上。 八、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针对电力紧缺、国家对电力、电价等政策调整力度大,公司电网供电形势 复杂多变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完成,公司加强了电力资源的整合利用。一 是采取积极发展用电负荷、稳定网上电站、争取新的电站上网等措施,使供电量和售电量 比去年同期明显增加,提高了公司的效益;二是根据电力紧缺和本地区高耗能用户产品销 售价格上升幅度较大、盈利空间大的情况,公司积极协调物价部门及同行等各方,在年初 取消了高耗能用户优惠电价,与此同时,密切关注高耗能行业用户、建材行业用户的产品 价格及其走势,采取灵活的电力营销策略,取得了较好成效;此外, 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底收到乐山市物价局有关电价调整的文件,根据文件规定,从 7 月抄见电量起,除居民生 活用电、中小化肥、农业用电等用电负荷类别以外,其余用电负荷电力销售价格上调,公 司协调同行等各方积极组织落实,使公司全年电力销售均价较 2003 年有所上升,使得公 司全年销售收入和效益获得增加。 另外,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成员进行了较大调整,董事会能够团结一致,畅所欲 言,尽职尽责,使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决策比较民主、高效。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的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地方中、小水(火)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和电力调度。2004 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 3.9566 亿 kw.h,比去年同期增加 2.50%;完成供电量 9.7762 亿 kw.h, 比去年同期增加 14.48%;完成供气量 2077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加 8.23%;完成供水 量 1857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 0.11%;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2,331.02 万元,比去年 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同期增长 27.79%,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156,13.2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55.42%,净利润 3169.4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328.35%。 (2)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主营业务收入 占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比例(%) 比例(%) 电力 340,135,422.14 80.35 133,605,945.87 85.57 自来水 26,362,500.11 6.23 9,556,363.45 6.12 燃气 52,881,933.60 12.49 13,028,907.04 8.34 煤 3,930,379.97 0.93 -59,016.84 -0.03 合计 423,310,235.82 / 156,132,199.52 /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 0 元。 (3)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主营业务收 占主营业务利 分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入比例(%) 润比例(%) 乐山市 423,310,235.82 100.00 156,132,199.52 100.00 合计 423,310,235.82 / 156,132,199.52 / (4)生产经营的主要产品及市场占有率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供电量为 9.7762 亿 kw.h,占乐山市供电量的 11.66%,供水量 1857 万 立方米,占乐山市中心城区供水量的 96.6%,供气量 2077 万立方米,占乐山市中心城区、五 通桥区供气市场的 97%。 (5)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主要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电力 340,135,422.14 203,715,743.48 40.11 燃气 52,881,933.60 38,813,887.40 26.60 (6)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由于电力市场的紧缺,电价恢复性上涨,公司充分利用市场变化及时调整用户结构, 灵活运用营销政策,使得公司销售电量以及销售收入较 2003 年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 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增长 55.42%,净利润 31,694,252.83 元,较去年增长 328.35%。 (7)报告期内产品或服务变化情况 新产品或服务 对公司经营及业绩影响 保证了公司火力发电机组煤炭供应,有利于公司电网枯期电力平衡和电力销 煤炭采掘与销售 售,增加了销售收入。 为改变公司电源结构(水电和火电比例),保证公司电网枯期电力平衡,增加电力销 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售,2003 年 12 月,公司出资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于 2004 年 5 月成立了沫江煤电公司, 取得了煤炭采掘与销售业务资格。 2、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资产规模 净利润 乐山市燃气有限 天然气输供、设计、安装、维修、 天然气 4,491.68 12,158.01 525.61 责任公司 酒店经营以及汽车加工业务 乐山大岷水电有 电力 水力发电、水电开发。 2,700.00 13,473.09 267.53 限公司 峨边大堡水电有 水力发电、供电;机械加工;设备 电力 3,097.00 7,350.90 58.87 限责任公司 安装;调试。 乐山沫江煤电有 煤业、电 煤矸石综合利用开发、发电、供电, 13,000.00 14,805.98 36.39 限责任公司 力 煤炭生产经营,矸砖及其制品。 城市自来水供应、用户管道安装, 乐山市自来水有 自来水 以及提供自来水生产销售、管道安 6,841.41 11,727.13 -943.31 限责任公司 装过程中的服务。 乐山华侨旅行社 旅游 国内旅游及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30.00 26.59 2.02 1、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拥有权益 78.49%,该公司拥有完整的乐山市市 中区和五通桥区供气管网系统。2004 年实现供气量 2077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 5288.19 万元,净利润 525.61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412.54 万元。 2、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该公司装机容量 1.2 万 KW,本公司拥有权益 95.96%, 2004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13.60 万元,净利润 267.53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255.64 万元。 3、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装机容量 1.6 万 KW,本公司拥有权益 89.83%, 2004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90.43 万元,净利润 58.87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52.88 万元。 4、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装机容量 2.4 万 KW,原煤开采能力 30 万吨。 本公司竞价收购沫江煤矿破产资产后与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组建,公司拥 有权益 99.62%。2004 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504.11 万元,净利润 36.39 万元,为公司贡献 净利润 36.37 万元。公司实现了收购沫江煤矿破产资产后扭转了该煤矿历年来亏损的局面, 同时为沫江火电提供了燃煤的保障。 5、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拥有权益 85.75%,该公司拥有完整的乐山市 市中区供水管网系统和乐山市第一、二、三水厂,日供水能力 10 万立方米。2004 年实现 供水量 1857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 2656.09 万元,净利润-943.31 万元,为公司贡献 投资收益-808.86 万元。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净利润较 2003 年大幅度亏损 的原因是该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2004 年 4 月 28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采用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的形 式从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2,500 万元用以归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 借该行的贷款,公司据此计提了 40%的坏账准备所致。 6、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本公司拥有权益 83%,2004 年实现营业收入 190.56 万元,净 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利润 2.02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1.68 万元。 (2)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参股公司贡献 占上市公司净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的投资收益 利润的比重(%) 四川洪雅花溪电 电力 电力发电、供电 12,268,644.24 5,944,787.52 18.99 力有限公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998.63 万元,公司参股比例为 48.46%。2004 年,该公司抓住电力市场好转的机遇,大力发展市场,实现发电量 10929 万 KW.H,供电 量 11111 万 KW.H,主营业务收入 3053.04 万元,净利润 1226.86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 益 594.49 万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82,883,839.12 占采购总额比重 49.45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82,102,541.26 占销售总额比重 19.40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主要困难与问题 (1)本年度公司在电力业务经营上主要面临的问题是: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电力 销售价格由于受本地区同行的激烈竞争等影响,存在名目繁多的各种优惠电价,致使其销 售价格一直难以达到物价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水平。 (2)长期以来,公司电网一直是集发电、供电自成一体的电网,存在电网备用容量 不足,电源结构水、火比例失调,丰枯差异较大的矛盾,导致公司电力业务经营中面临丰 水期大量富余电量如何销售或向上网电站赔偿的困难;而在枯水期公司电网的电力电量又 不能完全满足基本用户的用电需求,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3)报告期内,由于国家实行宏观调控、控制信贷投放,加之媒体对公司有关事件 的炒作,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资金营运和融资活动。 主要解决方案 (1)充分利用电力紧缺的有利局势,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协调同行、政府及用户等 市场各方,在维持供区稳定的前提下,密切关注高耗能行业用户、建材行业用户的产品价 格及其走势,采取灵活的电力营销策略,取得明显效果,公司目前电力执行电价基本上恢 复到物价部门规定的目录电价水平。 (2)针对公司电网丰枯差异较大的矛盾、枯水期水电机组发电出力较低的问题,一 方面组建了沫江煤电公司,取得了煤炭采掘与销售业务资格,保证了沫江火电机组发电用 煤,与此同时,积极争取周边新建成的电站装机容量共计 1.16 万 KW 并入公司电网,有 效地缓解了公司电网丰枯矛盾;另一方面,公司加强了高耗能用户的营销工作,发展了部 分高耗能用户,再加上公司进一步加强安全经济调度管理,有效地消化了丰水期富余电量, 减少了对上网电站的电量赔偿;并且,本报告期内公司正在积极筹建沫江火电三期 5.5 万 kw 机组工程项目,该项目建成后将进一步缓解公司电网水电与火电容量匹配问题和丰枯 矛盾的问题。 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3)通过与金融机构反复沟通,使金融机构重树了对公司的信心,一如既往地支持 公司;对资金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试点,加强了应收款项的回收工作,电费回收 率达 105%,既保证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又提高了资金的营运效益。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 168,269,605.95 元人民币,比上年增加 43,630,542.09 元人民币, 增加的比例为 35.00%。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A、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17,463,561.47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增 加 16,840.75 元,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增 加长期股权投资 16,840.75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155,407.14 元,为本公司合营的金 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55,407.14 元;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17,291,313.58 元,包括:a、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5,174,450.18 元;b、根据本公司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增加对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 投资 10,000,000.00 元;c、根据本公司五届七次董事会和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竞价收 购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增加对乐山黄泥埂煤矿的投资 2,109,536.98 元;d、按权益法核算 的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无法支付款项调增资本公积相应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准备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7,326.42 元。 B、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40,000,000.00 元,是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借款给沙 湾区财政局 40,000,000.00 元。本公司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 产清算组签订的《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借 款 40,000,000.00 元给沙湾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职工,煤电有限公司已与乐山市沙湾区人 民政府签订了金额为 40,000,000.00 元的“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3 月 20 日,借款资金占用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三至五年贷款利率标 准计算,每年还款首先扣除当年资金占用费,剩余部分视为还本金,直至还清本金及资金 占用费为止。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2,015,631.00 元,包括:①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乐山燃气公司转让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50,000.00 元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 资 50,000.00 元;②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回对三江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600,000.00 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 元;③核销已破产的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15,631.00 元;④核销已破产的乐山五通给排水 厂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 元。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8,242,738.38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37,829.12 元,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水 电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少 117,696.80 元,为 本公司合营的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③对联营公 司投资减少 6,287,212.46 元,为联营公司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分配利润相应减少长期 股权投资。 C、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3,574,650.00 元,是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收回沙湾 区财政局的借款本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1999 年通过配股募集现金 11,600.00 万元人民币,已累计使用 10,508.97 万元 人民币,本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有 1,091.03 万元人民币,暂作货币 资金储备。报告期内,公司收回了原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投入的募集资金 316.57 万元,使公司募集资金余额较 2003 年增加 316.57 万元。 2、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 否 是 否 是否 拟投入金 实际投入 预 计 符 合 符 合 承诺项目名称 变更 实际收益 额 金额 收益 计 划 预 计 项目 进度 收益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1,300.00 否 802.35 310.00 是 是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站,形成 1,200.00 否 1,200.00 是 是 110KV 环形网络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大堡 3,000.00 否 2,970.00 3,887.92 是 是 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是 0 否 否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1,300.00 是 782.00 是 是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否 1,000.00 是 是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否 800.00 是 是 合计 11,600.00 / 7,554.35 4,197.92 / / 1)、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项目拟投入 1,3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802.35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解决了两 电站的安全隐患,延长了机组的使用寿命。 2)、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 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络 项目拟投入 1,2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1,200.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使公司网 络形成了环行网络,大幅度提高了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3)、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股权 项目拟投入 3,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2,970.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 4)、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投入 3,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未投入。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变化, 经公司 1999 年 5 月 6 日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计划投资 545 万元用于前期勘 探设计工作。2002 年,峨边县将该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进行两级开发,并确定了新业主。 公司在金鹅电厂项目上投入前期费用共计 1222.13 万元,其中,募股资金投入 583.57 万元 (1997 年配股募股资金投入 267 万元,1999 年配股募股资金计划投入 545 万元,已投入 316.57 万元)。为避免损失,公司向省市有关部门做了紧急汇报,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 协调裁定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为 1200 万元,其中,开发金岩水电站的四川华源电力开发 有限公司承担 700 万元,开发鹅颈项水电站的林河公司承担 350 万元,峨边县政府承担 150 万元。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 层具体负责收回金鹅水电站前期投入费用 1200 万元的方案,也可视情况转为股权投资。 目前,公司已收回前期费用 700 万元(其中 1997 年配股募股资金 267 万元,1999 年配股 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募股资金 316.57 万元)。董事会要求公司经营层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损失,并同意将已投入 金鹅水电站前期募股资金收回后专存,待条件具备时投入其它项目,本事项经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项目拟投入 1,3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782.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提高了大 堡电厂发电的调节能力。由于该项目优化了设计后计划投资 800 万元,节约资金 500 万元,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用于大堡-峨眉 110KV 输变电工程建设。 6)、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项目拟投入 1,0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1,000.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 7)、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拟投入 80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800.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 3、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1)、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 经公司于 200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 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1,20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 司,但至今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未组建成立。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与峨眉山温泉开 发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协议,至今已四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开发公司投 入的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后来因温泉开发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井做收 益权评估,并在其他方面与公司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2003 年 8 月 12 日召 开的五届五次董事会上决定终止投资,撤回资金。公司围绕撤出投资方式与对方进行多次 谈判,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对公司的请 求不予支持,公司不服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已受理了本案。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 经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 计划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635.616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乐山市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的资金缺口,已完成。 3)、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组建 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619.00 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已完成。 4)、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大堡 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节约的 500.00 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已完成。 上述变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954.62 万元,未变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554.35 万元, 共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508.97 万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乐山市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电有限责任增加投资的议案。公司增加 6,687.00 万元投资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 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3,000 万元,公司投资 12,950 万元,占 99.62%;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50 万元,占 0.38%,2004 年 10 月该 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主营业务为煤矸石综合利用开发、发电、供电,煤炭生产 经营,矸砖及其制品。2004 年实现净利润 36.39 万元,公司实现收益 36.37 万元。公司组 建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扭转了沫江煤矿历年来亏损的局面,同时,为沫江火电提 供燃煤的保证。 2)、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00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投资乐山港 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出资 1,0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该项目,乐山港湾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投入试运营,目前正在进一步落实乐山市旅游规划中承诺 的事项,力争早日将客运班次开足和力争水上游览项目开通,将市场培育期进一步缩短。 3)、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 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7 日以竞买方式收购了原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 收购价为 4,500 万元。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1 日组建筹备组进入嘉州宾馆,进行了资产接 收和员工返聘工作,生产经营正常开展。2004 年 9 月 1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按分公司的模式组建乐山嘉州宾馆的议案。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已支付收购价款 3,200 万元 ,乐山嘉州宾馆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尚未办理 完毕,分公司也未设立完成。该公司 2004 年实现净利润-84 万元。 (四)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幅度(%) 总资产 1,301,918,642.66 1,263,070,058.22 38,848,584.44 3.07 主营业务利润 156,132,199.52 100,457,836.39 55,674,363.13 55.42 净利润 31,694,252.83 7,399,118.04 24,295,134.79 328.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9,011.97 62,518,430.87 -82,237,442.84 -131.54 股东权益 486,115,803.91 454,292,429.88 31,823,374.03 7.01 (1)总资产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收购沫江煤矿及嘉州宾馆所致。 (2)主营业务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销售电量增加、调整用户结构和电价恢复性上涨导 致综合销售电价上升所致。 (3)净利润变化的主要原因与主营业务利润变化原因相同。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变化的主要原因是 2004 年度将加强资金管理作为了工 作重点,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大于 2003 年度,同时各下属单位减少了资金占用,提高了 资金使用效率;2003 年末为收购沫江煤矿破产资产进行货币资金储备,2004 年动用所致。 (5)股东权益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实现净利润以及部分无法支付的往来款转入资本公积 所致。 (五)公司对外担保承担连带责任导致重大资产损失的解决措施情况 2001 年 12 月,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 商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4 年 4 月 28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采用商 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的形式,单方面从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2,500 万元用以归还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借该行的贷款。由于该笔贷款已经多次延期转贷且已逾 期,存在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不能全额归还或乐山市商业银行不能全额退回的可 能,公司据此计提了 40%的坏账准备。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3 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乐山市商业银行立即退还公司 2,500 万元存款。四川省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该案,目前尚未判决。公司将尽全力追收该 笔款项,减少公司损失。 (六)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的影响说明 1、按照国发〔1999〕2 号、国发〔2002〕5 号文件精神和四川省人民政府 2003 年 12 月 3 日就乐山市电力体制改革问题所形成的《议事纪要(222)》,2004 年 5 月公司和四川 省电力公司共同委托北京中企华咨询有限公司就在峨眉山市、夹江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试 点、组建新公司提供咨询服务。根据咨询报告结论,公司积极与有关各方进行磋商达成: 目前在峨眉山市、夹江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的共识,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暂 缓。因此,公司的发电和供电业务格局将维持不变。 2、在 2004 年,伴随着我国经济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的上升期,出现了部分行业过热、 投资需求过旺、煤电油运过紧等问题,国家采取了“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宏观调控政策 措施,对各行业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就公司电力业务经营而言,如果电力紧缺的局面仍将延续,则有利于公司电力经营的 稳定和发展,公司预期收入和效益可能增加。2005 年,随着国家宏观调控的进一步深入, 电力需求增长速度将放缓,公司电网上主要工业负荷所在的电冶炼行业、建材行业、氯碱 化工行业将会有不同程度的萎缩,规模达不到国家规定的用户则有停产的可能;这一情形 将会对公司电网丰期的富余电量消化形成较大压力,同时,还存在上网电站因其利用小时 较低而要求公司增加赔偿的可能,进而导致公司预期收入和效益减少。 (七)新年度经营计划 1、2005 年公司将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壮大主业,加快发展” 为工作方针, 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1)、生产经营指标:发电量 3.90 亿 KW.H,售电量 8.15 亿 KW.H,供水量 1860 万 吨,供气量 2100 万立方米,煤炭产量 23 万吨;2005 年公司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 额在 2004 年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2)、管理改革目标:以控制风险,整合资源,提高效率为目的,从人力资源、业务 流程、组织机构等方面进行全方位改革。 (3)、产品质量和服务目标:继续提高公司电力、天然气 、自来水等产品的质量, 加强用户服务,使用户满意度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4)、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人为生产安全事故。 2、2005 年主要工作措施 2005 年公司经营重点依然放在电力业务方面;同时根据公司目前的管理现状及未来 发展的要求,着重加强内部的改革管理,优化整合电力、人力、财务等资源,实现公司利 益最大化,为股东创造更丰厚的回报。 (1)、坚持以电为主的发展思路。稳定现有市场,并积极拓展新的电力市场,促进与 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国家电网并网运行。整合好公司的电力资源,统一调度和管理,确保电网安全和经济运行。 加快后备电源的发展,优化电源结构,加快沫江火电三期技改工程项目的建设。改善电网 管理模式,提高运行效率。 (2)、积极推进公司的改革管理。为适应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的需要,公司将改革现有 的组织机构,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建立适合于公司自身特点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广 大员工的积极性。改革财务管理体系,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收支两条线”,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加大对公司其它资源的整合力度,为全公司员工创造美好生活。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健全科学高效的用人机制,竞争机制,鼓励员工制订个人 职业生涯计划,开发员工潜能,引导员工将个人发展目标与企业发展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促进其人才资本得到应有的提升和扩充。 (4)、加大专业管理力度。在电价、营销、线损、计量、安全等方面进一步健全管理 制度和专业管理规范。通过技术改进、设备改造、管线维护,提高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安 全性;通过加强对各供电单位的营业普查及用电监察,提高线损管理水平;通过强化市场 营销综合管理职能,制定全公司的营销管理规划和服务规范,严格监管电价的执行。 (5)、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公司将在现有的服务基础上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加强和 用户的沟通,牢固树立用户就是公司生命的意识。 (八)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1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 决议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对公司经营层成功收购沫江煤矿(破产)奖励的议 案。 2)、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会议于 2004 年 2 月 25 日至 28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 了公司二 00 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3)审议未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 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处理部分应收电费及往来款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二 00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 00 三年利润分配方 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及高级管理人员二 00 三年 度薪酬标准;(8)、审议未通过关于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9)、审议通过了 关于超收电费奖励的议案; (10)、审议未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议案; (11)、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加对乐山沫江 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的议案; (13)、审议未通过关于成立战略、审计、提名 委员会的议案;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峨边县民委所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 权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3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11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 议形成决议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信息披露和控股子公司对 外担保有关规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披露)。 4)、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形成 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 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含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会议同意根据本次会议 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和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二 00 三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二 00 三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二 00 三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二 00 三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个议案中的有关数据进行相应调整;(4)、会议讨论了公司两位独立董事聘请的深圳鹏 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03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及其关联事项的审 计报告。(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5)、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 决议如下:(1)、审议通过了关于二 00 四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 00 三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4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上披露)。 6)、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四 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 出的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成员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股东大会临时提案进行了关联性和程 序性的审核。会议同意将上述提案一并提交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公告 于 2004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7)、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6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 同意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提议延期召开乐电 2003 年度股东大会,将二 00 三 年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 2004 年 6 月 29 日上午 10:00 时举行。(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8)、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六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6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对公 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 事的提案》的关联性和程序性进行了审核。会议同意将该提案提交二 00 三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6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 9)、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7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成 决议如下: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控股子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0)、董事会第五届第十八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核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对外担保整改措施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金鹅电站前期费用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用自有资产向乐山市农行抵 押贷款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 00 四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 11)、董事会第五届第十次会议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形 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二 00 四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审议 通过了关于拟转让公司所持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违规担保、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自查和整改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8 月 26 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2)、董事会第五届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9 月 19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控股子公司权益和自有资产向银行质(抵) 押借款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抵押向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的 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成都中信实业银行借款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 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组建乐山嘉州宾馆公司的 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9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3)、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形 成决议如下: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14)、董事会第五届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4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 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到期贷款提供续保的议 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所属控股公司进行内部绩效审计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 用公司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借款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二 00 五年度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披露)。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4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相 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如实执行股东大会议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配股、增发新股等方案的 实施。 (九)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4 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31,694,252.83 元,扣除 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宝盈余公积金计 3,169,425.28 元,按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计 3,169,425.28 元,拟按 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 11,092,988.49 元;扣 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额 1,059,255.00 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203,158.78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8,113,834.53 元 ,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1,316,993.31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末总股本 249,336,499 股为基数,拟 按每 10 股派现金 1.00 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利润 24,933,649.90 元,本次分配后剩余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83,343.41 元。 (十)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披露事项 (十一)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君和审字(2005)第 1030 号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 1 条第 3 款规定,我们在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4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就证监发(2003)56 号文 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第 1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规定事项,对乐山电力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 况说明如下: 一、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 经济性质或类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型 代表人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第一大股东 国有 黄明全 第一大股东股权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王宝林 托管人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鄢继雄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等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乐山市 车站、码头投资开发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2003 年 12 月 3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 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 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2003)68 号]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项划转的过户登记手在 2003 年 12 月前已办理完毕。 国家股划转后,乐山电力公司总股本不变,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52,783,822 股, 占总股本的 21.17%,仍为第一大股东;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成为乐山电力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 川交大创新”)签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乐山国资公司将其 所持股份中的 5,300 万股出让给四川交大创新。如果转让实施,四川交大创新将持有乐山 电力公司 5,3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26%,为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截止 2004 年末 尚未实施,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 四川交大创新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约定自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至转让之股 权交割之日止,乐山国资经营公司将其所持股权中的 5,300 万股委托给四川交大创新管 理,四川交大创新根据股权托管协议,向乐山电力公司董事会选派了董监事,2004 年 6 月 27 日乐山电力公司召开 2003 年度股东大会时,四川交大创新选派的董监事已换出。2004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我们没有收到上述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发生变动的任 何法律文书。 ***为乐山电力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已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范围。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持有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持有 20,366,6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2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大股东(持有 15,940,459 股,占总股本的 6.39%)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受第一大股东股权托管方实际控制 *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燕宇房地产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的乐山电力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让给燕宇房地产公司。此次股份转让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转让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乐山电力公司的股份,燕宇房 地产公司将持有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股份性质将变为法人股,将成为乐 山电力公司第二大股东,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项股权转让尚未获得有权部门的 批准和相关的股权过户登记手续。 **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该公司尚未成立,本公司已要求收回投资款,并已诉 至法院。 二、截止 2004 年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全年累计 资金占用方名称 资金占用原因 2004 年末余额 占用方式 占用金额 乐山市金粟电厂 往来款 2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往来款 427,400.00 427,400.00 其他应收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农网改造专项资金 12,000,000.00 1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往来款 -1,879,307.80 其他应收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电费 应付账款 乐山市商业银行 25,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三、2004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及新增占用资金情况 资金占 资金占用 全年资金占用及偿还情况 2004 年末余 资金占用方名称 会计科目 用原因 年初余额 额 借方 贷方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 农网资金 12,000,000.00 -- -- 12,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限公司* 借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 往来款 -1,058,972.46 14,825,452.66 15,645,788.00 -1,879,307.80 其他应收款 限公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 电费 -9,27,000.00 372,303.61 506,210.11 -9,403,906.50 应付账款 限公司* 乐山市五通金栗电厂 往来款 450,000.00 ―― 200,000.00 250,000.00 其他应收款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 往来款 827,400.00 ―― 400,000.00 427,400.00 其他应收款 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 往来款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 往来款 ―― 5,000,000.00 5,000,000.00 ―― 其他应收款 限公司*** *乐山电力公司应收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的款项中,通过乐山电力公司划拨至 3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该公司的农网改造资金为 12,000,000.00 元,乐山电力公司占用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 司的资金年末余额为 1,879,307.80 元,乐山电力公司欠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的年末 余额为 9,403,906.50 元。由于三项往来的性质不同,乐山电力公司使用了不同的会计科目 进行核算,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列其他应收款的两项已相互抵减,抵减后的余额为 10,120,692.20 元,应付的电费未抵减其他应收款。 **2004 年 4 月 28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采用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的形式,单方面从 乐山电力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2,500 万元用以归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所借该行的贷款。乐山电力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3 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判令乐山市商业银行立即退还乐山电力公司 2,500 万元存款。四川省乐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有关《受理案件通知书》受理了该案,目前尚未判决。由于乐山电力公司控股 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该行的扣划款项所归还的贷 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笔贷款已经多次延期转贷且已逾期,因此,乐山电力公司的款 项被扣划后,能够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收回或由乐山市商业银行全额返还 的可能性不大,乐山电力公司据此计提了 40%的坏账准备。 ***乐山电力公司为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第 1 大股东,投资占该公司注册资 本的 45.45%。 特此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日期:2005 年 4 月 16 日 (十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2004 年,公司对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清理,加大了整改力度,聘请四川君和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核实,并由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担保整改措施。通过公司的努力,公司 2004 年的担保总额由 2003 年的 38811 万元降至 25017.4 万元,下降幅度达 35.54%,取得 了显著的效果。但应该看到,公司 2004 年末担保总额仍然占公司净资产的 51.46%,绝对 数较大,比例也超过了监管部门的要求。因此,公司还应进一步落实担保整改措施,力争 在 2005 年内使公司的担保情况达到证监会 56 号文件要求。 公司列示的违规担保中,为持股 50%以下的关联方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 8516 万元,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的担保,并履行了法定的程序,年报中已说明 其担保的必要性,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且逐年在还贷款; 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 2500 万元,目前正在诉讼中;为原公司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980 万 元,截至报告期末,还余 630 万元。上述违规担保总金额合计达 11639.75 万元,尽管这 些担保有的确系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须,有的因历史原因所形成,但由于绝对数额较大,公 司应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范风险,并力争尽快解决存在的问题。 独立董事:郝如玉、王国华、张言庆、左卫民 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2004 年 2 月 24 日下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 开。公司 5 名监事有 4 名参加,黄荣浩监事请假并书面委托李宏监事代行职权。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0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年度决算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利润分配的议案;审议通 过了公司 2003 年年报及摘要;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增加对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 任公司投资的议案;会议听取了关于公司撤出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投资的情况报告,认为 对温泉供水公司的投资已近 5 年,多次与对方协商谈判均无进展,应尽快通过法律手段收 回投资,避免投资风险和造成损失。 2、2004 年 4 月 24 日上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会议应 到监事 5 名,实到 4 名,黄荣浩监事未能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含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会议同意根据本次会通过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和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对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通过的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两个议案中的有关数据进行相应的调整;会议还讨论了公司两名独立董 事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03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及其 交易事项的审计报告,希望公司应尽快对审计报告中所列事项进行查实,避免或最大限度 减少公司的损失;会议还对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的保留意见的年度报告公司董事会对 此作出的说明发表了意见。 3、2004 年 7 月 12 日上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4 名,朱建国监事因公出差请假并书面委托廖若周监事 代行职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张言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因公司监事会原提名独立董事刘文波先生提出辞职申请,经监事会集体考查审议,一致同 意提名张言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4、2004 年 8 月 23 日下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5 名,审议通过了 200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认为,转让东泰新材料科 技有限公司股权,是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且该公司近两年经营管理不善,连续亏损,但转 让应尽量多收现金,少抵物资;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违规担保金额和关联方资金占用自查 和整改的议案;会议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部份条款进行了讨论,并议定应进行修改 完善;会议还讨论了《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草稿,议定由监事办作修改后转董 事会审议,在董事会未审定前,仍由监事会负责公司的内审工作。 5、2004 年 9 月 19 日下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 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5 名,实到 4 名,朱建国监事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审议通过了 投资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会议认为,投资乐山港湾,属于公司公用事业的 范畴,且符合乐山市发展旅游业,打造“中国第一山”的思路,未来前景看好,但要实现对 其的控股;会议还就公司拟对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该 议案未获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 、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 3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求规范运作,对公司独立董事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提出的担保等问题,能进行认 真清理,并按上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和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公司的重大问题均 严格按照程序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决策日趋谨慎和规范;公司的各项内控制 度得到进一步的建立和完善,如实行收支两条线,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对控股公司进行绩 效审计等各项管理措施得以实施,并收到明显成效;公司董事、经理勤勉尽职,在执行职 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良好,经济效益显著增长。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 200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剩余部份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无异。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年度内无出售资产行为。2003 年,公司收购了乐山嘉州宾馆资产,资产的过 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收购的沫江煤矿资产完成了资产的过户和相关手续的办理,其中 原沫江煤矿资产已和公司原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资产合并成立了乐山市沫江煤 电有限公司。公司在收购资产中无损害公司利益和部份股东利益的现象。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法,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04 年度实现利润数较上年有大幅度的增长,董事会所作的说明是真实客观的。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说明 1)、公司诉乐山市商业银行扣划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一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5 月 1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公司诉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赔偿因供用电合同纠纷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613 万元一案,目前正在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9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 3)、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诉公司供电分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峨边 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供电合同纠纷案,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峨 边民初字第 17 号民事判决书,三方均不服,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目前正在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 4)、公司和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 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联营合同纠纷一案,四川 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33 号民事判决书,对方不服,已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 3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5)、公司为四川金桥股份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 200 万元担保一案,四川省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2004]乐民初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该 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6)、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起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 公司 1000 万元借款担保案,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川遂中民初字第 023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院以[2005]川民终字第 90 号受理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中。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7)、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 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四川省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 8)、公司申请执行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 100 万元案,在执行过程中,公司 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乐山市星源交通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和解协议,由乐 山市星源交通投资开发总公司代位还款 110 万元,该公司已按协议于 2005 年 3 月底付清, 此案终结。 9)、公司与四川峨眉山汇丰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通海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本 金 400 万元及滞纳金案,公司已于 2004 年 9 月底收回全部欠款,此案终结。 10)、四川玻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公司电费 354.43 万元及利息案,四川省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执字第 3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执行。公司已全额计提坏帐准 备,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11)、公司诉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案,四川省沙湾区人民法院[2002] 沙湾破字第 1-3 号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公司债权为一般债权,清偿率为零,公司 已全额计提坏帐。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5 年 1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上。 12)、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乐山市风景园 林局借款 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案,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中民 初字第 1267 号民事判决书,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13)、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担保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 院终审判决,其中 2000 万元公司免责,只承担 1000 万元赔偿责任。公司认为,只有在四 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公司才有可能承担责任。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5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14)、公司诉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现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欠电 费及滞纳金一案公司合计收回 811.94 万元,目前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还剩 142.01 万元未付,与本公司有供用电关系。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收购资产情况 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竞价收购乐 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和乐山市沙湾 区人民政府签定了《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沫江煤矿破产资产评估价值为 3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4,727.85 万元人民币,公司实际购买金额为 4,087 万元人民币,本次收购事项经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30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司收购沫江煤矿保证了业务的连续性和管理 层的稳定性。公司收购沫江煤矿后,将其资产用于增加对公司控股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 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并将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乐山沫江煤 电有限责任公司,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发挥资源优势,最大限度地争取享受国家有 关产业的政策,为投资沫江三期 5.5 万千瓦火电技改项目提供条件,同时有利于集中管理 和生产经营,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确保安全。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售资产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置换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重大关联交易 占同类交 关联交 关联交易 关联交 关联交易金 结算方 市 场 价 对公司利润 关联方 易额的比 易内容 定价原则 易价格 额 式 格 的影响 重(%) 为公司电网 乐山大沫水 采购电 物价管理 正常结 0.2475 36,204,172.53 21.60 0.2475 的电力销售 电有限公司 力 部门 算 提供保障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持续性说明: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的电力采购,今后公司 还将继续采购。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金 收 取 的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 生 资 金 占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额 用 费 的 金额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 -- 12,000,000.00 -- 954,241.84 11,283,214.30 乐山市五通金粟电厂 联营公司 250,000.00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 427,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公司 25,000,000.00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参股股东 13,457,393.06 金竹岗电站 联营公司 801,105.89 合计 / 37,677,000.00 / 954,241.84 25,541,713.25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 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 3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 0 元人民币。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占用的资金系根据农网改造计划由四川省水电产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带帽下达产生的农网改造专项资金。公司欠该公司款系生产经营形成的应 付电费等。 2、乐山市五通金粟电厂所欠本公司款项系以前年度的分红款尾款和向本公司借支的 流动资金。 3、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款项系向本公司借支的流动资金。 4、乐山市商业银行所欠本公司的款项系因该行采用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单方面从 公司账上扣划 2500 万元用以归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所借该行的贷款。 5、公司欠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的款项系正常采购电力形成的应付账款。 6、公司欠金竹岗电站的款项系正常采购电力形成的应付账款。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1、收回乐山市金粟电厂以前年度的分红款尾款 20 万元。 2、收回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往来款 40 万元。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因乐山市商业银行的资金占用,公 司 2004 年为该笔往来款计提了 40%的坏账准备,即 1000 万元,相应影响公司利润总额 1000 万元,影响母公司利润总额 857.47 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托管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承包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租赁情况 4、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是否 担保类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期限 已经履行 型 联方担保 完毕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一般担 1995-08-13 1,170 2002 年判决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保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一般担 1995-04-12 1,000 2004 年判决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保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992-04-05 5,000 是否有效未定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连带责 2002-09-10~ 2002-09-10 2,416 否 是 责任公司 任担保 2012-10-31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连带责 2002-09-10~ 2002-09-10 6,100 否 是 责任公司 任担保 2013-09-09 2001-08-28~ 四川金顶(集团) 2001-08-28 3,000 连带责 否 否 2008-05-27 股份有限公司 任担保 3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任担保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 980 ~ 否 否 开发有限公司 乐山市蓝天联合发 连带责 1998-08-04~ 1998-08-04 391 否 否 展公司 任担保 2000-09-03 连带责 1998-01-15~ 乐山风景园林局 1998-01-15 50 否 否 任担保 2000-02-14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 连带责 2001-12-28 2,500 ~ 否 是 有限公司 任担保 雅安西部网信产业 连带责 2003-12-19~ 2003-12-19 300 否 否 园有限公司 任担保 2004-12-19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22,317.4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7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2,7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25,017.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51.46 公司违规担保情况 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10,659.75*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 0 保金额 担保总额是否超过净资产的 50% 是 违规担保总额 11,639.75 ** 1)、1995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00 万元,2002 年已终审判决,公司承担 1,170 万元的赔偿责任。该事项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2)、1995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0 万元,2004 年已终审判决,公司免除 2000 万元责任,只承担 1,000 万元赔偿责任。 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3)、1992 年 4 月 5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但该担保是否有效未定。已逾期,逾期金额为 5,000 万元。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4)、2002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为联营公司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为 34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02 年 9 月 10 日至 2012 年 10 月 31 日,乐山大沫水电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引水工程办理了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目前尚余 2,416 万元。该事项公司 于 2002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5)、2002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为联营公司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保 金额为 6,1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02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9 月 9 日,乐山大沫水电有 限责任公司以其引水工程办理了反担保抵押登记手续。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2 日刊 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注: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沫水电,公司占有 17.20%的权益)。因大沫 水电系公司电网的最重要电站之一,装机 27000 千瓦,年利用 7000 小时,枯期出力很高, 3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对于调节公司电网的丰枯矛盾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大沫水电要求公司提供担保,否则, 其上网电站将转上国家电力公司电网。为稳定公司电网,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公司 同意提供担保,并采取了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并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的 200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2001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为 3,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01 年 8 月 28 日至 2008 年 5 月 27 日,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7)、公司为原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980 万元,该事项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8)、1998 年 8 月 4 日,公司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2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998 年 8 月 4 日至 2000 年 9 月 3 日,2001 年终审判决,公司承担连 带责任,逾期金额 391 万元。该事项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上。 9)、1998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 85.75% 权益)为乐山风景园林局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 万元,担保期限为 1998 年 1 月 15 日 至 2000 年 2 月 14 日,2004 年判决承担连带责任。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13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10)、2001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占 85.75 权益)为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500 万元,已逾期, 逾期金额为 2,500 万元。该事项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上。 11)、2003 年 12 月 19 日,本公司联营公司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占 24.59%权益)为雅安西部网信产业园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300 万元,担保期限 为 2003 年 12 月 19 日至 2004 年 12 月 19 日,已逾期,逾期金额为 300 万元。 根据 2004 年年报披露新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子公司(一般计算上市公司持股 20%以上的)担保金额为对外担保金额乘以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的股份比例。 *为大沫水电担保 8516 万元加上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交大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担保 2500*85.75%构成 **为大沫水电担保 8516 万元加上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交大创新投资 有限公司担保 2500*85.75%加上为信都建设(原系公司股东)担保 980 万元构成 注:2005 年 2 月,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起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 350 万元,在诉状中明确放弃了对公司的担保责任。据此,免除了公司 350 万元 的担保责任。截止本年报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 24667.4 万元,占公司净资产比 例的 50.74%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委托理财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合同 (五)报告期内没有公司或持有 5%以上股东对公开披露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仍为公司 的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了 7 年审计服务。公司支付该会计师事务所 2004 年度审计工 作的酬金共约 47 万元人民币。 (七)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董事没有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八)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它重大事项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君和审字(2005)第 1029 号 审 计 报 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二 OO 四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二 OO 四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 编制是乐山电力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 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乐山电力公司二 OO 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以及二 OO 四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报告日期:二 OO 五年四月十六日 3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4 年 1 月 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8 年 3 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 府函(1988)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 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 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 24,933.64 万元,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 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虎廷先生,主要经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 司的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与载波通讯设备等。 1991 年底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 1,300 万股。1993 年 4 月 26 日,经过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 股及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每股配售价 3.8 元,共配 1,300 万股,同年 8 月 31 日上市交易。 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 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东同 比例送红利),同年 4 月 25 日上市交易。1996 年 10 月 4 日,按 10 比 1 向全体股东送红 股 697.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红股 312 万股于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交易,至此,本 公司总股本为 7,671.4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 3,432 万股。1997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以每股 3.80 元,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全 部放弃配股),共配 1,521.8520 万股,其中国家股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实物净资产 2,226.24 万元认购配股 585.852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 936 万股,配股完成后, 本公司股本增至 9,193.2520 万元,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2,684.99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送红股 546.738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275.7223 万股,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流通,送转后,本 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元。 1999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其应当配售 3,908,685 股,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 其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 万元和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 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 697.4411 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可配 1,857.1381 万股,以货币 资金认购;其他法人可配 889.1457 万股,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 25,545,792 股。配股 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股(1999)001 号]验证。配股完成后,总股本为 155,835,312.00 元,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45,721,137.00 元,占 29.34%,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638,190.00 元,占 19.02%,已经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80,475,985.00 元,占 51.64%。 1999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 根据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00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本 公司 2000 年 10 月 26 日实施了以 199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55,835,312.00 元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用资本公积转增 6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249,336,499.00 元,股权结 构不变。 2000 年 12 月 15 日,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 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 4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 “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大创新” )签订《乐山 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截止 2004 年末尚未实施, 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 2003 年 12 月 10 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 实业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转让给汉 派实业公司,相关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办理完毕。转让 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汉派实业公司持有法人股 15,940,459 股,占总 股本的 6.39%。 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公司”) 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转让给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相关的股权转让过户 登记手续已在 2004 年 1 月办理完毕。转让后,信都建设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深 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持有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2003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关 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眉山市行 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国务院国资委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 [川府函(2003)68 号]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股国家股 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 2003 年 12 月之前办理完 毕。国家股划转后总股本不变,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总股本的 21.17%,仍为第 1 大股东;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成为第 2 大股东。 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燕 宇房地产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 议转让给燕宇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 元。本次转让尚需报经国务院国 资委批准。转让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燕宇房地产公司将持 有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股份性质将变为法人股,为第 2 大股东。截止 2004 年末,本次股份转让尚未实施并报国务院国资委批准,目前仍为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 本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 截止 2004 年末,本公司前五名股东依次是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汉派实业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本公司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天然气的供应与安装。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 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外币业务核算和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月期初的外币市场汇价 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对各外币账户的外币年末余额,按照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 按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 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 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记入各项在建固定 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况以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2)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对需合并以外币表示的子公司会计报表,所有资产、 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 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 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 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反映,年初 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额列示。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 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利润表 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 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 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按年末余额百分比法并与个别认定相结合计提。 应收账款按 7%计提,其他应收款按 20%计提,个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 款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提。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计 提比例,其中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20%计提,其 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5%计提,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按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 6%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 坏账准备金。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 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酒店按计划成本核算。 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 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 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4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年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个别比较成本与市价,市 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 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 利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 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 本。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 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 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 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 业的会计报表。对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 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 的按 10 年摊销,贷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 的差额),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规定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 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3)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 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 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 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年损益。 11、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委托贷款按实际贷款的金额入账,年末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入 当期损益;当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年末 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将委托 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 得以恢复,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12、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标准是单位价值 1,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固 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 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2.77% 运输设备 6 16.17% 通用设备 8 12.13% 其他 5-10 19.4%-9.70% 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 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和按账 面原价 3%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4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报告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 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 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等在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成本核算,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 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中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 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资 料,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暂估 价和已计提折旧。 报告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 对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 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 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 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1)辅助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 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务费用。 (2)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利息资本化, 按以下公式计算资本化金额: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 ×资本化率。利息资本化金额,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接计入所 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务费用。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以确认的评估价值或购买成本入 账核算,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使用期限或购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报告年末,对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 4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降低,导致无形资产预计可收 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减 值准备。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照该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 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开办费从企业开始 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17、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应付债券是指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实际发行债券价格与 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继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 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18、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预计负债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 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 的规定,计提的单个或有事项可能承担责任的最佳估计金额。 19、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发供电、供水、供气和水气安装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1)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已经供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自来水和天然气的安 装服务已经完成; (2)已收取电、水、气款及安装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及安装款的凭据且能够 合理地确信水电气款及安装款可以收回; (3)供出的电、水、气及安装服务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产品,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1)服务或产品已经提供,且产品的产权已经转移并不再实施继续管理权。 (2)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收益已经取得或能够合理地确信与提供服务和产品相关的收 益能够取得; (3)与提供服务和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1、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原则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的有关 规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 据,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易 和资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财会(2002)18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 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按 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 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峨眉山供电分 公司和夹江供电分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 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税率按 13%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下属各单位及各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金 额的 5%-7%分别缴纳。 3、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主要联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 川地税函(2001)4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5% 局 号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 33% 公司 四川省地方税务 川地税函(2004)104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5% 局 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5% 川地税函(2004)54 号 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 川地税函(2003)155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5% 局 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 川地税函(2003)148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局 号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 15% 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 33% 司 四川省地方税务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5% 川地税函(2004)79 号 局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批准的依据 均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 办发[2001]73 号)。另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3)6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第 1 年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 2 年及以后年度报经 市、州税务局审核确认后执行,当年度的报送审核程序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纳税 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四川省地方企业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审批表》 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层报市(州)局审核批准,企业可按 15%税率汇算清 缴。市(州)地税局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审核完毕。由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审核确认,故本公司、各控 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全部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暂按 15%计算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会计报表决算的差异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 4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估计变更和会计误差调整》的规定在 2005 年进行调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法定 权益比例(%) 是否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额 主要业务 代表人 合并 直接 间接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 刘虎廷 30,970,000.00 27,820,000.00 89.83% -- 水力发电、供电等 是 有限责任公司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 唐光全 27,000,000.00 25,800,000.00 95.56% -- 水电开发等 是 司②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 刘虎廷 68,414,100.00 58,663,049.21 85.75% -- 自来水供应 是 任公司③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 刘虎廷 44,916,800.00 35,253,919.36 78.49% -- 天然气供应 是 公司④ 煤矸石综合利用、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 魏晓天 130,000,000.00 129,500,000.00 99.62% 0.34% 火力发、供电;煤 是 任公司⑤ 炭、焦炭经营等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 电力开发、日用百 鄢继雄 11,290,000.00 6,096,600.00 50% -- 否 发有限公司⑥ 货、五金、交电等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83.33% -- 国内旅游 否 限责任公司 ①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堡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川 南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 7 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4 年 12 月 5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97.00 万元,至 2001 年末实收资本为 3,097.00 万元。成立时本公司 出资 600.00 万元。2000 年末之前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局、 四川省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1,300.00 万元后,共持有大堡水电公司股 权计 1,900.00 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 83.89%。2000 年 7 月 26 日,大堡水电公司 1999 年 度股东大会暨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增加注册资本约 832.00 万元的方式投资 大堡电厂前池改造,根据决议,本公司在 2000 年度已投入货币资金 107.00 万元,并将为 大堡水电公司代垫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设计费等费用 22.14988 万元转入了对大堡水电公 司的投资。根据大堡水电公司 200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在 拟增加的 832.00 万元中,本公司将增加投资 782.00 万元。截止 200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增加的出资已全部到位,2001 年 12 月 3 日,峨边宏阳会计师事务所[峨会师验(2001)054 号验资报告]对大堡水电公司新增资本进行了验证,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200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峨边县万坪林工商签订《股权转(受)让协议》,以现金 140 万元受让 峨边县万坪林工商持有的 100 万元股权,该项转(受)让于 2002 年 2 月执行完毕。 ②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岷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 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1998 年 3 月 27 日成立,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59.26%。200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分别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成都市 通川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 1,197 万元和 273 万元受让四川信都建设 投资开发公司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798 万元股权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持有的 182 万元股 权,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项。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大岷 4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水电公司 2580 万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95.56%。大岷水电公司自 1999 年 3 月正式 投入运行,从 1999 年度开始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③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 任公司(简称“乐山自来水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00.00 元(本公司 1997 年度 配股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应配的 部分股份,连同 1997 年 9 月实施 1997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 来水公司净资产中 22,262,376.00 元认购配股,共 46,709,076.00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 董事会决议对乐山自来水公司投入 6,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至 1999 年末,本公司对 乐山市自来水公司的投资合计 52,709,076.00 元。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 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国资经 营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以持有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截止 1999 年末的净资产 58,663,049.21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部份未进入乐山市自来水公司部份管网经评 估后的 9,751,110.00 元,共同组建乐山自来水公司,注册资本 68,414,100.00 元,其余 59.21 元列作资本公积。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 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 9,751,110.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 理局[乐市国资工(2000)17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报告。2000 年 5 月 18 日,经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乐正会验字(2000)第 050 号]验证,注册资本 已实收足额。 ④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 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 的 2,089 万元认购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乐山燃气公司”)的净资产为 20,886,971.5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 8,768,227.69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燃气公司投入 4,000,000.00 元管网 建设费,投入后本公司对乐山燃气公司的投资合计为 24,886,971.50 元,成为其控股股东, 自 1999 年起其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 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国资 经营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乐山燃气公司净资产 26,993,919.36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净资产 8,264,800.00 元和乐山燃气公司的部份支线管网经评 估后的 9,658,114.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9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 价值为 9,658,114.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18 号]确认了评估结 果。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出具[乐正会验字(2000)第 051 号]验证 上述投资已实收足额。根据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4 日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意向书》和本公司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了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拥有的乐山燃气 公司 8,260,000.00 元股权,收购价格为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东评司评报字(2000)第 42 号]评估并经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39 号]确认的股权价值为 19,956,160.00 元。收购后,本公司拥有乐山燃气公司 35,253,900.00 元股权,占其注册资 本的 78.49%,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拥有乐山燃气公司 9,662,900.00 元股权,占 21.51%。 ⑤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沫江煤电公司”)的原名为“乐山沫江煤矸石 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沫江火电公司”)”,2001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 4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沫江煤矿(简称“沫江煤矿”)签订《关于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 司的出资协议》,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投资 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用从沫江煤矿收购的资产 958.32 万元和现金 339.07 万元共计 1,297.39 万元出资,沫江煤矿以实物资产出资 1,242 万元,共同组建沫江火电公司。2001 年 10 月 23 日,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乐恒会验(2001)065 号验资报告]对双方出资进 行了验证。2001 年 10 月 26 日,沫江火电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注册资本为 2,540 万元,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1.10%,沫江煤矿的出资比例为 48.90%, 沫江火电公司住所为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和 2002 年 9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沫江火电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对沫江火电公司增加出资 3,600 万元,沫 江煤矿以土地使用权增加出资 123 万元,用于沫江火电公司 1.2 万 KW 扩建项目建设,增 加出资后,本公司共计出资 4,897.39 万元,占沫江火电公司注册资本的 78.20%,沫江煤 矿共计出资 1,365.61 万元,占 21.80%。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经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 会验字(2002)051 号]验证,2003 年 1 月 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3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按[乐土矿成字(2004)第 47 号]《成交确认书》竞购取得沫江煤矿破产 资产(包括沫江煤矿对沫江火电公司的股权)后持有沫江火电公司的全部股权 6,263.00 万 元,2004 年 5 月 10 日,经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乐山沫江煤 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2004 年 5 月 14 日相应变更了《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根据本公司 2004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 2004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沫江火电公司增资议案,本公司与大堡水电 公司签订《关于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出资协议》,本公司以收购的沫江煤矿 破产资产中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包括土地 使用权、管理和财务软件)按照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评报字(2004)088 号评估报 告]评估作价 21,849,325.78 元和货币资金 39,910,637.18 元共增加投入 61,759,962.96 元,同 时将享有的沫江火电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未分配利润 5,110,037.04 元转为投资,投入与利润转增共计增资 66,870,000.00 元;大堡水电公司以货 币资金投入 500,000.00 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经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会验字(2004) 067 号验资报告]验证于 2004 年 7 月 14 日前实收足额,并于 2004 年 10 月 19 日办理了工 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沫江煤电公司注册资本为 130,000,000.00 元,本公司 共计出资 129,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62%,大堡水电公司共计出资 500,000.00 元, 占 0.38%。同时协议约定增资入股前的沫江煤电公司本年度损益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⑥2001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 609.66 万元收购成都立事达实业公司拥有的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竹岗电站” )46.9%的股权和乐山兴亚机器厂拥有有的金竹岗电 站 3.1%的股权,本公司 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项收购议案。收购后,本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成都立事达实业公司拥有金 竹岗电站 5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6 日,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 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法定代表人为鄢继雄,注册资本为 1,129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 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器材)销售。 上述 7 个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中,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本年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有峨边大堡水电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大岷水电公司和沫江 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煤电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本 公司各项指标的 10%,其会计报表未合并。本公司目前对金竹岗电站未取得控制权,而且 金竹岗电站的资产总额、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没有超过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规定的 10%的比例,且未出现亏损,故也暂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2、分公司和分厂情况: 名称 负责人 主要业务 营业场所 成立时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蒋帮琪 水力发电、供电 峨眉山市 20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何党军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等 夹江县 1999.5 本公司电力调度;销售输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供电分公司 何党军 夹江县 2001.8 变电设备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汤克俊 峨眉山市 1998.9 试、样表 电力经营,电力设备安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 汤克俊 峨眉山市 1999.4 装、维修 销售电力,本公司电力调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吴泓 乐山市 1999.12 度等 嘉州宾馆分公司(筹备)* 乐山市 20004.8 *2004 年 7 月 6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1)乐执字第 43 号—1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 26,283.82 平方米、土 地使用权 10,974.50 平方米、汽车 6 辆及存货资产)以 4,500 万元人民币变卖给本公司(面 积以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公司成立了嘉州宾馆分公司(筹备组),2004 年 8 月正式建账运行,目前暂按分公司管理。 本公司会计报表由上述各分厂、分公司及管理总部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而成。 3、联营企业情况: (1)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共同设立的有 限公司(有关情况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四.2 和附注十三.2),本公司占 48.46%的股 权,重庆国信占 51.5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03 年 1 月 8 日为该公 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382418712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还取得了四川省经济贸易委 员会颁发的编号为川丁-411 的供电营业许可证,许可该公司在洪雅县境内部份区域供电。 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2)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经本公司 200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九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 2004 年 9 月向 2002 年 3 月 29 日成立的乐山港湾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增资 1,000.00 万元。增资前,乐山港湾投资发展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1,200.00 万 元,其中乐山市月都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5%,乐山大佛实业有限 公司、四川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乐山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00 万元,共占 25%。增资后,本公司为第 1 大股东,投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 45.45%,乐山市月都实业 有限公司投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 40.9%,其他三家各自为 4.55%。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为该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11002801326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住所为乐山市 市中区肖坝路(肖坝车站),法定代表人为刘虎廷,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车站、码头、 投资、开发、水路旅客运输(景区:肖坝码头-乌尤寺码头-迎春门码头有效期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止)、乐山:肖坝码头从事水上服务,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时限至 2006 年 4 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月 30 日)、工艺美术品销售。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1,497,912.89 716,605.89 银行存款 149,362,742.73 169,863,041.20 其他货币资金 -- 20.50 合计 150,860,655.62 170,579,667.59 银行存款本年末余额中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50,000,000.00 元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前被限制使用;有 1,246,764.91 元为职工购买房改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这些款项, 本公司需经乐山市房管局及各分厂分公司所在地房管局批准后用于职工住房维修;另有存 入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的存款 2,315,744.61 元,因该公司正在进行有关托管的 清算,目前不能随时支取。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的银行存款中有 7,035,837.39 元为 用于自来水管网改造的国债专户资金,只能专款专用。银行存款中有 7,691,046.92 元为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乐山市商业银行所开立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注 2、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分类列示如下: 本年增 本年减少 年初数 年末数 加 项目 跌价准 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备 股票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 -- 1,000,000.0 670,000.0 其他投资 -- 330,000.00 0 0 1,000,000.0 670,000.0 合计 -- 330,000.00 0 0 短期投资 1,000,000.00 330,000.00 账面价值 短期投资上年末余额 1,000,000.00 元,是 2002 年度列作银行存款 2003 年度列作短期 投资的涉及诉讼的建行存款(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1),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以委托贷款为由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2003 年 11 月 11 日,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本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达成调解协 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乐民初字第 51 号民事调解书结案。根据调解书,峨 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除在 2003 年 12 月 30 日以前补偿本公司 2 万元损失外,在 200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分六次付清本金 100 万元,本公司放弃本金 100 万元的利息。2 万 元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因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不按调解书履行协 议,本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4 年 11 月 19 日,为执行上述民事调解书,本公司又与 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和其代位还款人乐山市星源交通投资开发总公司签订执 行和解协议,若代位还款人能在 2005 年 3 月 30 日前分次代位偿还 110 万元,本公司将放 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弃 75 万元的利息,若代位还款人不能按此协议履行,本执行和解协议解除,恢复原调解 书,截止 2004 年度末本公司共收到 670,000.00 元。截止 200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已全 部收到和解协议约定的款项,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3 月 31 日以(2004) 乐法执字第 33 号民事裁决书裁定该案执行终结。 注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本年末余额为 17,090,145.88 元,具体情况如下: 持票人 出票人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类型 煤电公司 湖北三环股份有限公司专用车厂 2004-10-12 2005-4-12 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江西天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4-8-6 2005-2-6 21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四川山山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9-30 2005-3-30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义乌市明月丝业有限公司 2004-7-6 2005-1-4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福建晋江市陈中意贸易有限公司 2004-10-18 2005-4-18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宜宾天亿特种树脂有限责任公司 2004-11-3 2005-5-3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煤电公司 江苏四达动力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2004-11-10 2005-5-10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供电分公司 峨眉山奇胜碳素有限公司 2004-12-28 2005-6-28 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供电分公司 四川乐山福华纸业有限公司 2004-12-29 2005-6-28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供电分公司 江阴崇华毛衫有限公司 2004-12-1 2005-6-1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峨眉山市宏业铁合金有限公司 2004-10-21 2005-4-21 1,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2004-8-31 2005-1-31 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荆州巨鲸传动机械有限公司 2004-12-17 2005-6-17 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榆林市东方物资有限公司 2004-10-20 2005-4-20 8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重庆市北鑫胃业有限公司 2004-10-11 2005-1-11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 2004-11-3 2005-5-3 3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成都汇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04-10-27 2005-4-26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市第六建筑工程公司 2004-11-18 2005-5-18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嵋分公司 东河县供销社供应服务中心 2004-6-7 2004-12-7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岷公司 乐山盛和稀土科技有限公司 2004-11-17 2005-5-17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岷公司 中竹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004-10-28 2005-1-28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岷公司 山东高唐热电厂 2004-10-18 2005-4-18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邯郸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10-22 2005-4-21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温州市恒茂贸易有限公司 2004-11-10 2005-5-10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新乡市黄河物资设备有限公司 2004-11-11 2005-4-11 365,8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福建电器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2004-11-30 2005-5-31 24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苏州市吴中硅钢有限公司 2004-8-30 2005-2-28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无锡钢铁有限公司 2004-9-6 2005-3-6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5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大堡公司 潍坊旭天经贸有限公司 2004-8-19 2005-2-19 17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4-11-1 2005-5-1 1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成都通迪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004-9-30 2005-3-30 1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4-7-15 2005-1-15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中华宁波集团有限公司 2004-8-16 2005-2-15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浙江尤奈电机有限公司 2004-9-6 2005-3-2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大堡公司 温州金万利皮革有限公司 2004-8-4 2005-2-4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公司本部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4-11-23 2005-5-22 3,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零星票据(共 31 张) 1,504,345.88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17,090,145.88 上述应收票据中,有 21 张票据计金额 10,041,920.00 元已于到期日前背书转让。 注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027,479.40 49.52 2,870,075.82 9.25 38,577,849.24 41.39 3,472,956.77 9.00 1-2 年 5,147,649.16 8.21 879,526.73 17.09 11,685,788.79 12.54 1,833,014.17 15.69 2-3 年 3,339,828.43 5.33 3,232,007.41 96.77 8,813,279.59 9.46 951,125.47 10.79 3 年以上 23,150,146.77 36.94 6,762,823.82 29.21 34,122,055.94 36.61 10,627,118.47 31.14 13,744,433.7 合计 62,665,103.76 100.00 21.93 93,198,973.56 100.0 16,884,214.88 18.12 8 净额 48,920,669.98 76,314,758.68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转回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转出 期末余额 转回数 转销数 合计 数 16,884,214.88 7,753,578.94 -- -- 10,893,360.04 10,893,360.04 13,744,433.78 (3)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0,823,164.16 17.27 19,647,151.48 21.08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212,272.48 9.91 6,162,035.35 6.61 川投峨眉山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6,123,676.09 9.77 7,123,676.09 7.64 5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峨眉山铁合金厂 5,649,393.35 9.02 6,410,706.99 6.88 乐山福华化工有限公司 3,937,776.66 6.28 5,184,204.25 5.56 32,746,282.7 44,527,774. 合计 52.26 47.78 4 16 (4)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单位 欠款 坏账准备 坏账计提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原因 原因 金额 比例% 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 2001 年以 正常计 10,823,164.16 电费 757,621.49 7.00 司* 前 提 陈欠电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212,272.48 滚动余额 电费 1,242,454.50 20.00 费回款 欠佳 川投峨眉山铁合金(集团) 2001 年以 正常计 6,123,676.09 电费 428,657.33 7.00 有限公司** 前 提 正常计 峨眉山铁合金厂 5,649,393.35 滚动余额 电费 395,457.53 7.00 提 正常计 乐山福华化工有限公司 3,937,776.66 滚动余额 电费 275,644.37 7.00 提 合计 32,746,282.74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52.26% *根据本公司与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峨眉山铝业(集团) 有限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 1,560 万元,近几年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履约情况较 好。 ** 200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川投峨铁 集团公司将于 2006 年底前分四次付清所欠款项。 (5)超过 40%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有的用电户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 用电费,据此,本公司清理陈欠电费后,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峨眉山市第二电冶厂 供 用 电 关 1,365,654.20 3 年以上 电费 1,092,523.36 80% 系,非关联 夹江光大瓷厂 方 1,118,404.55 3 年以上 电费 1,118,404.55 100% 峨眉山市用电科小户 994,309.68 2-3 年 电费 994,309.68 100% 乐山嘉州瓷厂 697,694.42 3 年以上 电费 697,694.42 100% 峨眉山市轧钢厂 625,099.80 2-3 年 电费 500,079.84 80% 夹江吉祥瓷厂 553,785.70 2-3 年 电费 553,785.70 100% 峨眉山市长和铸钢厂 526,557.89 2-3 年 电费 526,557.89 100% 其他零星共 37 户 3,779,494.84 2 年以上 电费 3,539,586.63 75-100% 5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9,661,001.08 9,022,942.07 (6)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冲销金额 冲销原因 备注 四川金顶钢铁公司 5,035,124.72 破产 玻华公司 3,544,275.48 解体且所有资产已抵押 夹江浆板厂 906,246.62 破产 奋发瓷厂 328,339.29 吊销营业执照且承包人逃跑 天发瓷厂 131,002.38 吊销营业执照且承包人逃跑 乐山碱厂 118,237.00 破产 其他零星共 24 户 830,134.55 破产等原因 合计 10,893,360.04 注 5、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970,725.52 98.50% 35,750,767.35 100.00% 1-2 年 30,000.00 1.50% -- -- 2-3 年 -- --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2,000,725.52 100.00% 35,750,767.35 100.00%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3,750,041.83 元,主要是上年预付竞价收购的乐山 市沫江煤矿资产款及相关款项 32,504,800.00 元本年已结算减少所致。预付账款本年末余 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2)预付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前五名欠款单位合计及比例 1,852,869.40 92.61% 35,478,134.41 99.24% (3)预付账款主要单位情况 坏账准备 坏账 与本公 欠款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计提 司关系 原因 金额 比例% 原因 中国石油西南气田分公 供应商 1,404,878.18 司输气管理处 1 年以内 购气款 5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沫水水电有限公司 供应商 221,451.22 1 年以内 电费 四川中电电工设备有限 供应商 115,000.00 公司 1 年以内 设备款 南京南瑞集团农村电气 供应商 65,000.00 化公司 1 年以内 设备款 嘉州供电局 供应商 46,540.00 1 年以内 电费 合计 1,852,869.40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92.61% 注 6、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7,015,428.82 45.69 10,288,051.68 38.08 33,684,979.59 51.19 682,368.35 4.99% 1-2 年 5,270,134.53 8.91 139,885.81 2.65 17,478,849.63 26.56 4,514,455.21 25.83% 2-3 年 12,998,748.20 21.98 1,465,638.70 11.28 4,608,598.38 7.00 399,064.98 8.66% 3 年以上 13,846,533.83 23.42 2,881,270.90 20.80 10,037,073.61 15.25 2,265,771.89 22.57% 合计 59,130,845.38 100.00 14,774,847.09 24.99 65,809,501.21 100.00 7,861,660.43 11.95% 净额 44,355,998.29 57,947,840.78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转回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年末余额 转回数 转出数 转销数 合计 7,861,660.43 10,498,772.07 -- - 3,585,585.41 3,585,585.41 14,774,847.09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合计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合计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42,285,180.19 71.51% 41,848,790.75 63.59% (4)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单位 与本公司 坏账准备 坏账计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关系 提原因 金额 比例% 乐电联营公 乐山市商业银行* 25,000,000.00 2004 年 担保划款 10,000,000.00 40% 回收困难 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 划转的农 联营公司 10,120,692.20 2001-2004 年 ―― 转款性质 司** 网资金 农网还贷资金利息 无关联关系 3,242,204.94 2002 年 多缴的农网 648,440.99 20.00% 正常计提 资金利息 5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资金利息 滨河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无关联关系 2,000,000.00 2000 年以前 暂借款 120,000.00 6.00% 正常计提 乐山市煤气机械厂 燃气关联方 1,922,283.05 2003-2004 年 暂借款 115,336.98 6.00% 正常计提 合计 42,285,180.19 *2004 年 4 月 28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采用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的形 式,从本公司在该行开立的账户上扣划 2,500 万元用以归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公司所借该行的贷款。 本公司于 2004 年 6 月 23 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乐山市商业银行立即退还本公 司 2,500 万元存款。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理了该案,目前尚未判决。由于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 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公司在该行的扣划款项所归还的贷款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该笔贷款已经 多次延期转贷且已逾期,因此被扣划的款项能够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收回或由乐山市 商业银行全额返还的可能性较小,本公司据此计提了 40%的坏账准备。 **应收洪雅花溪电力公司的款项中,通过本公司划拨至该公司的农网改造资金为 12,000,000.00 元 (有关农网改造资金的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2),扣除后,本公司实际应付该公司 1,879,307.80 元 (5)超过 40%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 在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与本 计提 单位名称 公司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原因 比例 关系 乐山市商业银行 25,000,000.00 2004 年 担保扣划 10,000,000.00 40% 见本附注 黄丹电站 550,000.00 3 年以上 借款 550,000.00 100% 回收困难 华乐公司 669,096.87 3 年以上 借款 669,096.87 100% 回收困难 其他零星 10 户 698,102.66 695,307.48 80-100% 合计 26,917,199.53 11,914,404.35 (6)未计提坏账的情况 其他应收款中,未计提坏账的借款和往来款如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0,120,692.20 花溪公司成立之前,本公司向其划转的农 网改造款 1,200 万元,花溪公司成立后,本 其中:1-2 年 3,842,223.09 公司将考虑在取得拨款单位同意后向其转 2-3 年 4,078,469.11 移债务,有关农网资金详见 2003 年度会计 3 年以上 2,200,000.00 报表附注十.2。 (7)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冲销金额 冲销原因 备注 乐山碱厂 2,738,251.52 破产 夹江玻华公司 320,000.00 倒闭 5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物价局 475,581.78 94 年自来水调价基金,无法收回 乐山地质勘测院 39,805.98 无法收回 四川电器 3,876.00 无法收回 其他零星 8,070.13 无法收回 合计 3,585,585.41 注 7、存货 (1)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0,773,745.74 274,295.05 5,946,024.05 158,185.33 库存商品 1,619,932.48 216,640.00 低值易耗品 358,091.67 362,293.47 材料成本差异 -75,083.26 -39,948.37 物料用品 321,200.35 205,994.95 在途物资 6,139.40 59,232.40 在产品 124,196.39 合计 13,128,222.77 274,295.05 6,750,236.50 158,185.33 存货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报告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估计确定的。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数 原材料 158,185.33 213,208.84 97,099.12 274,295.05 注 8、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财产保险费 6,988.69 258,766.88 258,855.86 6,899.71 养路费 20,115.00 55,364.70 46,724.64 28,755.06 书报费 16,331.20 17,926.38 17,643.50 16,614.08 防腐工程费 383,185.13 289,346.16 605,503.51 67,027.78 税务咨询费 20,000.00 1,860.00 20,930.00 930.00 维修费 47,874.91 106,887.78 103,663.58 51,099.11 微机发票 28,600.00 78,364.00 49,764.00 57,200.00 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气象服务费 3,000.00 - 3,000.00 -- 车辆保险 83,152.87 135,506.02 153,475.24 65,183.65 厂部装修费 - 8,000.00 4,000.00 4,000.00 红源井煤矿工具 - 367,780.00 92,986.89 274,793.11 向阳井煤矿工具 - 409,838.32 242,782.75 167,055.57 办公室桌椅 - 29,384.00 3,264.88 26,119.12 合计 609,247.80 765,677.19 待摊费用本年末余额是本年内支付的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注 9、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124,639,063.86 8,724,814.42 17,463,561.47 10,258,369.38 131,844,255.95 12,163,978.29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74,570,465.54 8,724,814.42 - 2,015,631.00 72,554,834.54 10,963,978.29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6,082,750.00 -- 6,082,750.00 --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68,487,715.54 8,724,814.42 2,015,631.00 66,472,084.54 10,963,978.29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50,068,598.32 -- 17,463,561.47 8,242,738.38 59,289,421.41 1,200,000.00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13,502,416.54 -- 16,840.75 1,837,829.12 11,681,428.17 -- 对合营公司投资 5,886,670.00 -- 155,407.14 117,696.80 5,924,380.34 -- 对联营公司投资 30,679,511.78 -- 17,291,313.58 6,287,212.46 41,683,612.90 1,200,000.00 股权投资差额 14,270,430.85 -- 1,955,525.92 12,314,904.93 -- 合并价差 13,328,856.45 -- 1,837,829.12 11,491,027.33 -- 长期债权投资 -- -- 40,000,000.00 3,574,650.00 36,425,350.00 -- 其中:国债投资 -- -- - -- 其他长期债券投资 -- -- -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合计 124,639,063.86 8,724,814.42 57,463,561.47 13,833,019.38 168,269,605.95 12,163,978.29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A、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17,463,561.47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增 加 16,840.75 元,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增 加长期股权投资 16,840.75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155,407.14 元,为本公司合营的金 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55,407.14 元;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17,291,313.58 元,包括:a、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5,174,450.18 元(详见附注五.37“投资收益”);b、根据本公司 5 届 19 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增加对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投资 10,000,000.00 元;c、 根据本公司 5 届 7 次董事会和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增加对乐山黄泥埂煤矿的投资 2,109,536.98 元;d、按权益法核算的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无法支付款项调增资本公积 相应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7,326.42 元。 B、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40,000,000.00 元,是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借款给沙 湾区财政局 4,000 万元。本公司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 组签订的《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沫江煤电公司借款 4,000 万元给沙 湾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职工,已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金额为 4,000 万元的“借 5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款协议”,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3 月 20 日,借款资金占用 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三至五年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每年还款首先扣除当年资金占用费, 剩余部分视为还本金,直至还清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为止(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 十.1)。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2,015,631.00 元,包括:①控股子公 司乐山燃气公司转让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5 万元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 元;②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回对三江房地产公司的投资 600,000.00 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 元;③核销已破产的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 1,015,631.00 元;④核销已破产的乐山五通给排水厂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 350,000.00 元。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8,242,738.38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37,829.12 元,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水 电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少 117,696.80 元,为 金竹岗电站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6,287,212.46 元, 为联营公司洪雅县花溪电力公司分配利润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C、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3,574,650.00 元,是沫江煤电公司收回沙湾区财政局的 借款本金。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期末市价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2 万股 2.23% 242,000.00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25 万股 10.81% 5,840,750.00 合计 6,08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与母公 投资期限 核算 被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司关系 方法 起始日 终止日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7.20% 93.10- 成本法 7,148,571.43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0.92% 93.08- 成本法 13,727,928.80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1.75% 成本法 6,272,071.20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42.38% 88.05- 成本法 5,509,300.00 3,000,0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 2000.11- 成本法 2,500,000.00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0% 2000.4- 成本法 2,000,000.00 -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9% 2002 成本法 3,794,564.87 454,794.87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子公司 83.33% 97.05- 权益法 190,400.84 -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89.83% 权益法 -94,279.17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95.56% 权益法 4,567,610.50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8.49% 权益法 7,017,696.00 - 6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 50.00% 2001 权益法 5,924,380.34 -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 48.46% 2002 权益法 16,460,235.51 -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 24.59% 2002 权益法 1,113,840.41 -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 33.90% 99.11- 权益法 12,000,000.00 1,2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联营 45.45% 2004 权益法 10,000,000.00 - 乐山黄泥埂煤矿 联营 2004 权益法 2,109,536.98 -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8.95% 2002 成本法 6,000,000.00 - 乐山市商业银行 14.90% 97.02- 成本法 14,900,000.00 -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5.68% 成本法 2,054,648.24 1,849,183.42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 成本法 200,000.00 160,000.0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20.00% 成本法 1,645,000.00 -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32.90% 成本法 200,000.00 -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4.00% 成本法 20,000.00 - 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0% 成本法 500,000.00 - 合计 - 125,761,505.95 12,163,978.29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年初余额 本期增减 累计增减 年末余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 7,148,571.43 7,148,571.43 7,148,571.43 任公司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 13,727,928.80 13,727,928.80 13,727,928.80 有限公司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 6,272,071.20 6,272,071.20 6,272,071.20 责任公司 乐山市金粟电厂 5,509,300.00 5,509,300.00 5,509,3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 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限责任公司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350,000.00 350,000.00 -350,000.00 -350,000.00 -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 1,015,631.00 1,015,631.00 -1,015,631.00 -1,015,631.00 - 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司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 3,794,564.87 3,794,564.87 3,794,564.87 有限公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173,560.09 16,840.75 -59,599.16 190,400.84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 2,791,514.76 -916,556.63 -106,064.05 11,784.88 -1,969,237.30 -94,279.17 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 14,700,000.0 6,799,980.00 5,247,608.50 -679,998.00 -16,932,369.50 4,567,610.50 司 0 6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 11,696,160.00 8,187,312.00 -1,169,616.00 -4,678,464.00 7,017,696.00 公司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 6,096,600.00 5,886,670.00 37,710.34 -172,219.66 5,924,380.34 发有限公司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 14,529,900.00 16,795,334.03 -335,098.52 1,930,335.51 16,460,235.51 公司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 2,403,224.42 1,884,177.75 -770,337.34 -1,289,384.01 1,113,840.41 份有限公司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 12,000,000.00 12,000,000.00 - 12,000,000.00 公司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限公司公司 乐山黄泥埂煤矿 2,109,536.98 2,109,536.98 2,109,536.98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限公司 乐山市商业银行 14,900,000.00 14,900,000.00 14,900,000.00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54,648.24 2,054,648.24 2,054,648.24 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600,000.00 -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00.00 200,000.00 200,000.0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 1,645,000.00 1,645,000.00 1,645,000.00 有限公司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 250,000.00 250,000.00 -50,000.00 -50,000.00 200,000.00 公司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 500,000.00 500,000.00 500,000.00 司 13,783,443.3 合计 137,164,631.70 118,556,313.86 7,205,192.09 -25,186,569.12 125,761,505.95 7 (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备注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 2,500,000.00 ①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① 乐山市金粟电厂 3,000,000.00 3,000,000.00 ②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200,000.00 200,000.00 - ③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1,015,631.00 1,015,631.00 - ③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4,794.87 454,794.87 ④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⑤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1,849,183.42 1,849,183.42 广西防城水泥厂 160,000.00 160,000.00 合计 8,724,814.42 4,654,794.87 1,215,631.00 12,163,978.29 6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①根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文件精神,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槽渔滩水电公司”)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 剥离后的旅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 本公司持有槽渔滩水电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持有槽渔滩旅游有限 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按原 20,000,000.00 元的总 投资金额扣除在四川槽渔滩旅游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后,余额 13,727,928.80 元作为对 槽渔滩水电公司的投资,同时将 2001 年度已对该公司投资计提的 5,500,000.00 元减值准 备分摊到了两项投资上。由于电力供求形式改变,槽渔滩水电公司已开始盈利。考虑到两 项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减值准备的关联性和划分的主观性,故暂未调整投资槽渔滩水电公司 的减值准备。 ②乐山市金粟电厂由于经营不佳持续亏损,其净资产与该公司的实收资本比例约为 50%左右,因此本公司对其投资额 5,509,300.00 元估计计提了 3,000,000.00 元的减值准备。 ③由于乐山五通给排水厂和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破产,本公司核销其长期股权投资 相应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④ 2004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与转让金支付协议》,将所持东泰科技 316.5 万元股权全部转 让给东泰工业公司,转让金额为 333.977 万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二-2)。截止 2004 年 末,本公司所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未达到 50%,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8)66 号]《关于执 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实质性的股权转让工作尚未完成, 故仍列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与长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 454,794.87 元计 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⑤对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的投资截止本年末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本公司诉请 法院判令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占用的投资款 1,200 万元及利息,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该请求不予支持。本公司不服判决已提起上诉,详见会计报表 附注九-3-(7)。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估计计提了 1,200,000.00 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摊余金额 增加 摊销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 1,874,958.13 -106,064.05 -11,784.88 10 年 -94,279.17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6,799,980.00 5,247,608.50 679,998.00 10 年 4,567,610.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 11,696,160.00 8,187,312.00 1,169,616.00 10 年 7,017,696.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941,574.40 117,696.80 10 年 823,877.60 合计 21,548,066.13 14,270,430.85 1,955,525.92 - 12,314,904.93 *为合并价差。 注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建筑物 359,281,407.46 43,943,389.27 1,030,533.04 402,194,263.69 专用设备 510,565,828.03 16,509,380.91 1,045,428.18 526,029,780.76 通用设备 47,160,502.69 5,125,869.25 833,258.41 51,453,113.53 6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运输设备 25,761,471.54 5,916,911.73 3,295,025.95 28,383,357.32 其他 13,311,290.17 6,835,732.10 51,099.00 20,095,923.27 合计 956,080,499.89 78,331,283.26 6,255,344.58 1,028,156,438.57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87,853,900.34 14,305,446.08 160,689.55 101,998,656.87 专用设备 136,615,128.31 23,846,240.25 430,479.65 160,030,888.91 通用设备 17,566,366.53 4,363,963.94 589,702.23 21,340,628.24 运输设备 13,814,156.05 3,555,482.71 2,764,150.68 14,605,488.08 其他 4,059,677.94 4,470,012.20 37,858.15 8,491,831.99 合计 259,909,229.17 50,541,145.18 3,982,880.26 306,467,494.09 净值 696,171,270.72 721,688,944.48 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07,830.14 - - 2,907,830.14 专用设备 1,217,435.54 508,610.40 71,405.41 1,654,640.53 通用设备 347,921.29 - 88,911.50 259,009.79 运输设备 721,680.27 - 160,174.44 561,505.83 其他 131,156.22 - 10,733.06 120,423.16 合计 5,326,023.46 508,610.40 331,224.41 5,503,409.45 净额 690,845,247.26 716,185,535.03 固定资产本年增加的原值 78,331,283.26 元,包括:(1)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 为 16,262,731.39 元; (2)本年收购沫江煤矿和嘉州宾馆资产增加固定资产 61,385,522.98 元; (3)抵债转入增加固定资产 359,777.28 元; (4)从备品备件、无形资产等转入固定资产增加 323,251.61 元。 固定资产本年减少的原值 6,255,344.58 元,包括:(1)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收回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土地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1,180,006.40 元(详见附注十二、 3),同时减少累计折旧 122,805.54 元;(2)清理、出售和报废减少原值 4,585,162.12 元, 同时减少累计折旧 3,641,664.01 元; (3)被盗等原因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490,176.06 元,同 时减少累计折旧 218,410.71 元。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40,961,128.95 元,累计折旧为 37,450,400.45 元,已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1,734,222.02 元,残值为 1,776,506.48 元。 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五.13、五.23 和五.24。 注 11、在建工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在建工程 64,719,721.62 1,276,550.00 63,443,171.62 41,373,081.10 3,881,704.44 37,491,376.66 (1)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本年其他 本年 资金 项目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减少数* 转固数 来源 进度 国 债 及 夹江城网 342,165.00 171,082.50 171,082.50 自筹 6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国 债 及 峨眉城网 342,165.00 171,082.50 171,082.50 自筹 城网工程 3,058,747.79 8,841,002.66 11,899,750.45 自筹 金鹅电站 7,703,822.31 4,765,170.00 7,247,660.00 5,221,332.31 募股 峨眉高桥 35KV 变 550,273.20 30,000.00 580,273.20 自筹 电站 三洞供电所 13,800.00 -13,800.00 - 自筹 100% 募 股 及 峨眉城东 110KV 1,000.00 258,284.00 259,284.00 - 其他 城市管网 250,000.00 20,000.00 270,000.00 自筹 甘江 35KV 变电站 15,000.00 66,400.00 45,000.00 36,400.00 自筹 募 股 及 公司基地 1,733,480.44 1,733,480.44 - 贷款 乐山变电站 538,663.61 538,663.61 - 自筹 峨眉景区 35KV 变 141,000.00 - 141,000.00 自筹 电站 大堡升压站 110,000.00 110,000.00 - 其他 募 股 及 微波通信工程 100,000.00 100,000.00 - 其他 夹江华头 35KV 变 81,000.00 81,000.00 自筹 电站 彭山变 146,163.01 146,163.01 - 其他 丰佛 35KV 线路 115,022.01 115,022.01 募股 新新供电所 124,936.00 -57,720.00 67,216.00 - 自筹 四水厂 810,579.90 810,579.90 自筹 大渡河大桥工程 1,625,844.57 452,968.54 2,078,813.11 - 自筹 沫江改扩建三期 15,731,658.27 2,633,210.80 18,364,869.07 自筹 竹九线 219,874.27 6,701.46 226,575.73 - 自筹 调度自动化工程 564,000.00 564,000.00 - 自筹 新泉、未坝村 10KV 115,000.00 115,000.00 - 自筹 线路 城东 35KV 间隔工 270,772.50 270,772.50 - 自筹 程 沫罗线 110KV 改道 186,706.34 13,457.00 200,163.34 - 自筹 调度所搬迁 442,616.33 19,522.00 462,138.33 - 自筹 大堡电站 110KV 开 1,665,642.39 1,605,577.74 3,271,220.13 自筹 关站 线路改造 11,251.36 3,274.00 799.10 10,452.26 3,274.00 自筹 天仙桥电站住宅 261,800.00 237,746.30 499,546.30 - 自筹 楼 自来水公司办公 264,977.00 1,379,779.50 1,644,756.50 自筹 楼 乐山-井研管道工 80,000.00 80,000.00 自筹 程 6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月饵塘调压站 113,633.03 113,633.03 - 自筹 嘉峨民用气改造 1,947,084.28 4,089,807.47 6,036,891.75 自筹 乐山户内安装 606,125.70 -606,125.70 - 自筹 沙湾火电 625,510.99 625,510.99 - 自筹 营业门面房 - 617,169.00 - 617,169.00 - 自筹 小区主管安装工 - 905,570.96 - 752,356.52 153,214.44 自筹 程 向阳井技改工程 - 1,272,270.94 - - 1,272,270.94 自筹 水厂泵房工程 - 333,000.00 - 333,000.00 - 自筹 石林电站住宅楼 - 492,873.50 - - 492,873.50 自筹 三水厂电器改造 - 260,000.00 - - 260,000.00 自筹 轮窑砖机改造工 - 3,690.00 - 3,690.00 自筹 程 煤电公司零星房 - 514,507.57 32,799.42 481,708.15 - 自筹 屋装修工程 乐山造纸厂民用 - 1,949,372.77 - - 1,949,372.77 自筹 气改造 进城干线 - 2,313,317.84 - 2,313,317.84 - 自筹 金海棠 5 号楼附楼 - 13,500.00 - - 13,500.00 自筹 金海棠 2 号楼改造 - 562,747.00 - - 562,747.00 自筹 街道管网改造 - 687,471.64 - 509,160.00 178,311.64 自筹 嘉州宾馆装修改 - 155,500.00 - 155,500.00 自筹 78% 造前期费用 夹 江 城 西 -- 黄 土 国 债 及 - 22,000.00 - 22,000.00 35KV 线路 自筹 夹江变主控室、开 - 208,495.00 - 208,495.00 - 自筹 关室装修 会议室装修 - 284,312.00 - 284,312.00 - 自筹 红源井技改工程 - 1,547,810.11 - - 1,547,810.11 自筹 国 债 自 自来水管网改造 - 488,289.50 - - 488,289.50 筹 电网及调度自动 - 282,000.00 - - 282,000.00 自筹 化 大堡升压站技改 - 1,895,587.31 - - 1,895,587.31 自筹 城西 35KV 变电站 - 971,933.73 - - 971,933.73 自筹 68% 线路工程 城西 35KV 变电站 - 1,202,225.42 - - 1,202,225.42 自筹 21% 车子管网改造 - 1,577,678.34 - - 1,577,678.34 自筹 燃气公司办公楼 - 2,010,000.00 - - 2,010,000.00 自筹 110 KV 罗目-城东 - 435,628.85 - 435,628.85 - 自筹 线路连接 污水治理工程 503,775.00 - 503,775.00 自筹 峨 嵋 城 西 -- 峨 嵋 国 债 及 22,000.00 - 22,000.00 城东 35KV 自筹 200KVA 配变迁移 83,462.00 - 83,462.00 - 自筹 工程款 6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其他零星工程 462,765.80 5,892,167.35 462,714.12 5,635,811.43 256,407.60 自筹 合计 41,373,081.10 51,253,611.60 11,644,239.69 16,262,731.39 64,719,721.62 *其他减少数 11,644,239.69 元,包括: (1)出售的金鹅电站前期工程减少 7,247,660.00 元(参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40);(2)核销多年停工且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工 程项目 2,605,154.44 元;(2)其他零星转出 1,791,425.25 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年 本年减少数 计提 项目 期初数 年末数 增加 原因 转回 转出 转销 合计 彭山变 146,163.01 146,163.01 - 丰佛线 72,750.00 72,750.00 金鹅电站 1,203,800.00 1,203,800.00 供用电营业中心楼 1,733,480.44 1,733,480.44 沙湾火电 625,510.99 625,510.99 微波通信工程 100,000.00 100,000.00 合计 3,881,704.44 2,605,154.44 1,276,550.00 注 12、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本年 剩余摊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转出 销年限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92,631,783.29 58,942,012.53 25,616,145.28 ― 1,633,394.36 82,924,763.45 15.5--50 软件 538,755.50 357,628.13 74,295.50 - 114,700.00 317,223.63 1--8 沫江煤矿采矿权 1,108,740.41 - 1,108,740.41 - 69,296.28 1,039,444.13 11 用水权 26,400.00 22,439.54 - - 528.00 21,911.54 43.5 无形资产小计 94,305,679.20 59,322,080.20 26,799,181.19 - 1,817,918.64 84,303,342.75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433,058.00 265,248.07 - - 88,416.07 176,832.00 2年 大坝淹没赔偿款** 2,500,000.00 1,655,000.00 - - 500,000.00 1,155,000.00 54 个月 通讯线挂杆使用费 37,078.50 - 37,078.50 - 7,415.72 29,662.78 4年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2,970,136.50 1,920,248.07 37,078.50 595,831.79 1,361,494.78 无形资产本年度增加 26,799,181.19 元,主要是竞买取得乐山嘉州宾馆土地使用权 13,531,559.00 元和沫江煤矿土地使用权 11,032,361.28 元及采煤权 1,108,740.41 元。这些土 地使用权是根据竞买时参照专业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所确定的竞买价格入账的(参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1 和附注十.5),其中沫江煤矿的土地使用权已投入乐山沫江煤电公 司。 *土地使用权中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二.5 **2001 年 12 月 27 日,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与乐山市五通桥人民政府就其大沫 电站尾水下泄淹没五通桥区石麟镇、西坝镇土地采取一次性赔偿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协 议约定,大岷水电公司就其石麟电站主厂房尾水桥起至西坝镇岷江河口止的耕地总面积 121.33 亩和非耕地 59.67 亩一次性包干赔偿 250 万元,分五年付清,每年付 50 万元,赔 偿后,石麟电站尾水下泄造成的土地冲毁、淹没、青苗附着物损坏等一切灾害应由区、镇 6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两级政府自行负责,大岷水电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大岷水电公司根据协议将应付的赔 偿款列作了长期待摊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并在本年摊销了 500,000.00 元。 注 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2,000,000.00 2,000,000.00 以房屋、设备、无形资 抵押借款 167,930,000.00 99,000,000.00 产抵押 117,700,000.0 担保借款 41,000,000.00 0 质押借款 30,000,000.00 20,000,000.00 240,930,000. 238,700,000.0 合计 00 0 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押情况为: 借款起始 借款终止 借款利 种类 币种 借款金额 备注 日 日 率 ( 峨 ) 农 银 抵 字 ( 2004 ) 第 抵押借款 2004-11-27 2005-11-27 6.624% RMB 2,800,000.00 030190-1 号 农行乐山市分行(2002)040001 抵押借款 2004-8-12 2005-8-11 5.5755% RMB 9,000,000.00 和 040002 最高额抵押合同 农行乐山市分行,输电线路及 抵押借款 2004-9-22 2005-9-21 5.49% RMB 25,000,000.00 设备抵押 抵押借款 2004-11-29 2005-11-28 5.58% RMB 25,000,000.00 ⑴本公司与交行签订最高额抵 押合同[成交银(2003)最抵字 抵押借款 2004-12-2 2005-12-1 5.58% RMB 25,000,000.00 第 32 号] 抵押借款 2004.08.20 2005.08.19 6.1065% RMB 15,000,000.00 ⑵大岷水电公司与农业银行乐 山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借款 2004.08.25 2005.08.24 6.1065% RMB 15,000,000.00 [ 乐 市 农 银 高 抵 字 (2004) 第 抵押借款 2004.12.22 2005.12.21 6.417% RMB 5,000,000.00 040004 号] 抵押借款 2004.01.14 2005.01.13 10.089% RMB 450,000.00 农信抵借字(2004)第 002 号 抵押借款 2004.09.17 2005.09.16 5.8410% RMB 5,000,000.00 ⑶自来水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 抵押借款 2004.09.27 2005.09.26 5.8410% RMB 10,000,000.00 市分行营业部签订 2000 万元 最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借款 2004.08.12 2005.08.11 6.1065% RMB 5,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4.06.25 2005.06.24 5.841% RMB 3,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4.06.30 2005.06.29 5.841% RMB 3,000,000.00 ⑷燃气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 抵押借款 2004.06.10 2005.06.09 5.841% RMB 5,000,000.00 分行营业部签订 2500 万元最 高额抵押合同 抵押借款 2004.09.24 2005.09.23 5.841% RMB 3,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4.09.29 2005.09.28 5.841% RMB 8,800,000.00 ⑸燃气公司工行乐山市中区支 抵押借款 2004.11.22 2005.11.21 6.696% RMB 2,880,000.00 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6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小计 167,930,000.00 质押借款 2004-6-22 2005-6-21 5.31% RMB 10,000,000.00 ⑹ 质押借款 2004-10-18 2005-10-17 5.31% RMB 20,000,000.00 (7) 小计 30,000,000.0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借款 2004-10-11 2005-10-10 5.8416% RMB 10,000,000.00 担保 担保借款 2004.03.31 2005.03.30 6.903% RMB 3,000,000.00 燃气公司贷款,自来水公司担 保 担保借款 2004.06.28 2005.06.27 7.965% RMB 1,000,000.00 大岷水电公司贷款,本公司担 担保借款 2004.12.29 2005.12.29 6.138% RMB 27,000,000.00 保 小计 41,000,000.00 信用借款 1993-1-16 1993-7-20 5.85% RMB 2,000,000.00 财政发展投资公司 合计 240,930,000.00 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10,405.64 万元(评估值为 9,638.60 万元),机 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 14,034.27 万元(评估值为 18,114.54 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2,424.16 万元(评估值为 3,343.65 万元)。 (1)2003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同》 [成交银(2003)最抵字第 32 号],以作价 97,250,000.00 元的峨眉城东和夹江三洞 110kv 及 夹江 35kv、10kv 输电线路等为 200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06 年 11 月 27 日在交通银行成都 分行最高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 (2)2004 年 8 月 18 日,大岷水电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乐市农银高抵字(2004)第 040004 号],大岷水电公司以作价 66,720,000.00 元的天仙 桥电站设备为 2004 年 8 月 18 日至 2007 年 8 月 18 日在农行乐山市分行最高余额为 3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35,000,000.00 元。 (3)2003 年 8 月乐山自来水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 [(乐市营)农银高抵字(2003)第 040001 号、040002 号],乐山自来水公司以作价 30,910,000.00 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 2003 年 8 月 20 日至 2006 年 8 月 19 日在农行乐山 市 分 行 营 业 部 最 高 余 额 为 20,000,000.00 元 的 借 款 作 抵 押 , 截 止 本 年 末 , 已 借 款 20,000,000.00 元。 (4)2003 年 9 月乐山燃气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乐市营)农银高抵字(2003)第 040003 号],以金海棠大酒店房产作价 38,986,000.00 元为 2003 年 9 月 30 日至 2006 年 9 月 29 日在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 2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4,800,000.00 元,其中短期借款 22,800,000.00 元,长期借款 2,000,000.00 元。 (5)乐山燃气公司 2003 年 11 月与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2003 年流字第 42 号],以作价 5,206,479.00 元的土地为乐山燃气公司 200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4 日在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最高余额为 3,200,000.00 元的借 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本公司已借款 2,880,000.00 元。 (6)2004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股权质 6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押合同》,以乐山燃气公司 3,500 万股和乐山自来水公司 5,000 万股股权,为本公司 2004 年 10 月 12 日至 2005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最高余额为 61,000,000.00 元的借款作质押。截止 2004 年末,已借款 20,000,000.00 元,承兑汇票 20,000,000.00 元。 (7)2004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质押合同》[成光银授质 01(04)026],以大堡水电公司 2,782 万股股权为本公司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办理 1 年期 2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截止 2004 年末,实际借款 10,000,000.00 元。 短期借款本年末余额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备注 乐山市财政发展投资公司 2,00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详见附注九-2-(2) 注 14、应付票据 票据类别 收款单位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4.07.13 2005.01.13 5,000,000.00 已偿付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岷水电公司* 2004.07.13 2005.01.13 1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4.07.13 2005.01.13 3,000,000.00 已偿付 银行承兑汇票 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2004.07.12 2005.01.12 2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4.10.25 2005.04.25 6,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4.10.25 2005.04.25 4,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2004.10.25 2005.04.25 1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岷水电公司* 2004.10.25 2005.04.25 1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2004.12.03 2005.06.03 10,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2004.12.15 2005.06.15 15,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4.12.15 2005.06.15 2,000,000.00 合计 96,000,000.00 *为开具给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于持票人均已贴现或到期承兑,因 此在合并报表时没有与之相应的应收票据可以抵销。应付票据本年末余额中无已到期未支 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注 15、应付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8,344,380.77 77.13% 42,604,702.63 80.62% 1-2 年 1,927,458.94 3.88% 9,037,473.03 17.10% 2-3 年 9,032,535.00 18.17% 982,002.77 1.86% 3 年以上 408,385.27 0.82% 219,478.56 0.42% 7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合计 49,712,759.98 100.00% 52,843,656.99 100.00% 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上本公司电网的电站的电费,本年末超过 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 408,385.27 元,待清查后支付或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变化。应付账款本年末余额 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应付账款主要单位如下: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关系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13,457,393.06 1 年以内 电费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9,583,447.65 1 年以内 电费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9,403,906.50 2001 年以来连续发生 电费 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 1,396,795.04 1 年以内 破产清算债务 曾板沱电站 供应商 1,331,503.96 1 年以内 电费 合计 35,173,046.21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70.75% 注 16、预收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908,231.70 94.98% 899,862.26 87.63% 1-2 年 113,574.40 2.76% 98,488.94 9.59% 2-3 年 64,520.00 1.57% 28,554.00 2.78% 3 年以上 28,554.00 0.69% -- 0.00% 合计 4,114,880.10 100.00% 1,026,905.20 100.00% 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17、应付股利 股东单位 金额 原因 其他未支付的零星余额 122,213.00 未领取的 2002 年中期分配红利 注 18、应交税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执行的法定税率 增值税 26,516,744.87 30,394,320.45 17%、13%和 6% 营业税 1,758,072.95 966,494.95 3%,5%-20% 企业所得税 12,528,390.41 2,972,588.27 15%,3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72,900.63 95,133.37 城建税 423,594.67 392,417.61 5%,7% 房产税 107,886.83 35,653.24 土地使用税 -- 6,523.74 印花税 -257.20 28,035.02 7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车船牌照税 -- -100 契税 332,568.38 -- 资源税 3,808.98 -- 0.6 元/吨煤 合计 42,434,483.68 34,891,066.65 注 19、其他应交款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执行的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247,529.61 208,376.31 3% 交通建设费附加 174,829.79 209,948.95 -- 副调基金 22,513.46 22,184.55 地方教育费附加 50,680.84 0.00 1% 文化建设事业建设附加费 764.51 144.45 农网还贷基金 1,603,452.35 747,460.59 印花税 40.09 合计 2,099,770.56 1,188,154.94 注 20、其他应付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0,935,653.87 79.78% 37,590,231.65 73.56% 1-2 年 8,066,863.84 12.64% 5,808,701.73 11.37% 2-3 年 253,254.01 0.40% 812,269.72 1.59% 3 年以上 4,586,904.14 7.18% 6,886,790.91 13.48% 合计 63,842,675.86 100.00% 51,097,994.01 100.00% 在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超过 3 年的未付款项有 4,586,904.14 元,主要是乐 山大岷水电公司应支付的电站征地费用以及本公司以前年度形成各种应付未付的往来款 等,这些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都未发生变化。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主要单位如下: 与本公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司关系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13,000,000.00 1 年以内 嘉州宾馆收购款 乐山天然气安装 5,200,000.00 1 年以内 个人和企业天然气安装费 四川嘉峨实业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 4,200,000.00 1 年以内 清算组补偿管网改造款 成都勘测设计院 3,780,000.00 1 年以内 勘测设计费 乐山造纸厂民用气改造补偿金、天 乐山造纸厂用户天然气改造 2,745,200.00 1 年以内 然气改造费、管浅改造补偿金、客 7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车厂安装 合计 28,925,200.00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46% 注 21、预提费用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借款利息 111,903.73 472,005.27 注 22、预计负债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担保 3,000,000.00 3,000,000.00 2003 年报表附注九-2-(1) 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担保 2,340,000.00 2,340,000.00 2003 年报表附注九-3-(3) 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担保 391,858.80 391,858.80 2003 年报表附注九-3-(11) 四川信都投资有限公司担保 1,000,000.00 -- 附注九-2-(5) 峨边林河集团供用电诉讼 678,700.00 -- 附注九-2-(3) 乐山风景园林局担保 500,000.00 -- 附注九-2-(7)。 合计 7,910,558.80 5,731,858.80 注 2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5,082,043.21 5,088,736.96 抵押借款* 34,684,493.00 33,703,868.00 保证借款 - 9,000,000.00 质押借款 - -- 合计 39,766,536.21 47,792,604.96 *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 5,203.62 万元(评估值为 3,237.71 万元),房屋建 筑物的账面原值为 2,039.99 万元(评估值为 2,039.99 万元)。 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押情况为: 币 借款金额 种类 起始日 终止日 利率 备注 种 本金 利息 合计 机 器 设 备 抵 押 抵押借款 2002.05.20 2005.05.19 5.49% RMB 9,000,000.00 - 9,000,000.00 13481774.99 信用借款 1984 1989 7.56% RMB 850,000.00 476,043.21 1,386,043.21 建行借款 信用借款 1986 1989 5.18% RMB 60,000.00 公 司 综 合 大 楼 1-5 抵押借款 2002.03.29 2005.03.28 5.49% RMB 11,000,000.00 - 11,000,000.00 层 1782.9 万元抵押 西乐夹线路 720 万 抵押借款 2002.06.18 2005.06.17 6.039% RMB 5,000,000.00 - 5,000,000.00 元抵押 夹江变电站设备及 抵押借款 2002.11.05 2005.11.04 6.039% RMB 8,000,000.00 - 8,000,000.00 丰五线 1169.53 万元 抵押 抵押借款 RMB - 182,493.00 182,493.00 建行市分行利息 抵押借款 RMB 2,000.00 2,000.00 7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信用借款 1996.03 1999.02 3.60% RMB 572,000.00 - 572,000.00 市财政局 信用借款 1988.08.06 1989.08.06 8.40% RMB 2,004,000.00 - 2,004,000.00 市建委 信用借款 1991.06 1997.11 3.00% RMB 1,120,000.00 - 1,120,000.00 省能交投资公司 五通桥农信联社房 抵押借款 2003.05.14 2005.05.14 6.2625% RMB 1,500,000.00 - 1,500,000.00 地产抵押 合计 RMB 39,108,000.00 658,536.21 39,766,536.21 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财政局 572,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委 2,004,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1,12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6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4,606,000.00 注 24、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贷款 2,770,000.00 100,000.00 抵押贷款* 38,500,000.00 54,521,780.00 以线路、设备、房屋抵押 保证贷款 0 -- 质押借款** 135,220,000.00 135,220,000.00 合计 176,490,000.00 189,841,78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值为 2,079.78 万元,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2,847.12 万元(评估值为 4,725.81 万元)。 **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 号]规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贷款实行统贷统还,由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一向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统贷”即 原“分贷”贷款资金的债务人由各有关地方电力企业统一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 本公司根据该文件将以前年度向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累计所贷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 款 41,030,000.00 元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转贷完成后,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贷款本金共计 135,220,000.00 元。该项贷款以本公司的电费收益权作质押,同时根据该文 件,除按规定缴纳农网改造还贷基金外,不再支付该项贷款的利息(详见 2003 年度会计 报表附注十.2)。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押情况为: 种类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利率 币种 借款金额 抵押物 大 -- 罗 线 110KV 、 西 罗 线 路 抵押借款 2004-9-24 2007-9-23 5.7645% RMB 10,000,000.00 2005.8121 万元 夹--彭 110KV 输电线路、罗目变 抵押借款 2003-1-21 2006-1-20 5.4900% RMB 5,000,000.00 设备 720 万元 西乐夹线路及扩容工程 2000 万 抵押借款 2003-5-30 2006-5-29 5.4900% RMB 13,000,000.00 元资产 夹电房屋建筑物 1067.96 万元、 抵押借款 2004-12-28 2007-12-27 6.0480% RMB 8,500,000.00 峨电土地房产 1011.82 万元 信用借款 2003-10-31 2018-10-30 2.2800% RMB 2,670,000.00 乐山市财政城网资金借款 质押借款 2001.12.19 2021.12.19 RMB 51,780,000.00 农网改造资金,电费收益权质押 7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质押借款 2002.01.14 2022.01.14 RMB 4,670,000.00 质押借款 2002.08.01 2022.08.01 RMB 3,340,000.00 质押借款 2002.11.22 2022.11.22 RMB 12,000,000.00 质押借款 2002.11.26 2022.11.26 RMB 41,030,000.00 质押借款 2003.01.15 2023.01.15 RMB 22,400,000.00 信用借款 100,000.00 市财政局(长期无息) 抵押借款 2003.03.25 2006.03.24 6.039% RMB 2,000,000.00 最高额抵押担保 合计 - - RMB 176,490,000.00 注 25、长期应付款 单位 年末数 年初数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款项* 5,620,803.58 5,620,803.58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改国家资本金后的利息* 240,658.24 240,658.24 四川省地电开发公司 -- 800,000.00 乐山市国资局 859,055.21 859,055.21 夹江财政局 936.08 102,792.91 峨眉山市国资局 300,000.00 300,000.00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峨眉山分公司)** 1,450,000.00 1,450,000.00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夹江分公司)** 3,150,000.00 3,150,000.00 煤矿安全维简费用 90,042.02 -- 合计 11,711,495.13 12,523,309.94 *根据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川水财资函(1998)基字 03 号],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 息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转作国家资本金的款项。收购后,峨眉山电力公司转作本公司的 分公司。该款根据政策已转作拨款不需要支付,但由于未得到有关账务处理的批复文件, 暂列长期应付款。该款列账已超过三年以上。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投资(2002)686 号]批复,两项贷款应转为 国家资本金,由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由于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法 定程序不能将两项贷款转为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在本公司的股份,故暂列“长期应付款”项 目。 除上述情况外,另有 1,195,991.29 元欠款时间都超过三年,主要是以前年度在收购兼 并夹江和峨眉山电力公司时形成的,将在与有关债权单位清理对账后进行会计处理。 注 26、专项应付款 备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批准文号 注 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 农网改造国债资金 33,798,000.00 33,798,000.00 (2000)569 号]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程建设国家预算内专 7,069,750.00 3,000,000.00 [川计投资(2003)948 号] 项资金及利息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 县建电网建设与改造 -- 2,670,000.00 [川计能源(2003)299 号、 工程国债资金 633 号] 乐山市开发区拨入的 200,000.00 200,000.00 7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管道安装款 合计 41,067,750.00 39,668,000.00 上年度列入本项目的县建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国债资金 2,670,000.00 元,本公司在与 乐山市财政局签订《关于利用国债转贷资金实施建设项目的协议》后,将该项款项转入了 长期借款核算,并列示在会计报表的长期借款项目。 注 27、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 1998 年末余额 3,203,656.3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1998)25 号] 《关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 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未来应 交的所得税调整记入“递延税款”贷方。1999 年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按评估后的固 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与按评估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记的所得税摊销了 522,937.12 元,摊销后本年末余额为 2,680,719.23 元。 注 28、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数 公积金 年末数 配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47,421,106.00 47,421,106.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尚未流通股份股东的变更情况详见附注一。本公司第四大股东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 7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质 押期限 2004 年 8 月 19 日至 2005 年 8 月 18 日,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9%。上述质押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注 29、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 -- 97,068,337.14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 -- 160,800.00 接受现金捐赠 -- -- -- -- 股权投资准备* 5,175.37 129,121.20 -- 134,296.57 关联交易差价 -- -- -- -- 拨款转入 -- --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 -- 其他资本公积 8,462,984.68 -- -- 8,462,984.68 合计 105,697,297.19 -- -- 105,826,418.39 *是本公司投资的洪雅花溪电力公司和大岷水电公司分别将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转入 资本公积,本公司按出资比例计算的金额 注 30、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3,063,006.84 3,857,966.80 -- 26,920,973.64 公益金 5,578,201.96 3,540,138.76 -- 9,118,340.72 任意盈余公积 52,503,590.36 11,092,988.49 -- 63,596,578.85 合计 81,144,799.16 18,491,094.05 -- 99,635,893.21 注 31、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31,694,252.83 7,399,118.0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15,841,452.93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9,808,087.36 23,240,570.97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3,857,966.80 1,374,332.40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3,540,138.76 1,162,712.73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2,409,981.80 20,703,525.84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11,092,988.49 2,589,691.31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7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详见附注十一.1 注 3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电力发、供业务 340,135,422.14 271,272,448.24 203,715,743.48 184,889,256.33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26,362,500.11 19,707,480.71 16,778,797.69 12,045,307.25 天然气采购供应业务 52,881,933.60 40,265,341.89 38,813,887.40 30,901,497.95 煤 3,930,379.97 3,933,192.38 合计 423,310,235.82 331,245,270.84 263,241,620.95 227,836,061.53 本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82,102,541.26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9.40%,2003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55,190,646.13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 例为 16.66%。 注 33、主营税金及附加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营业税 29,737,964.00 3% 892,138.92 19,018,751.00 3% 570,562.53 城建税 28,738,239.51 5%-7% 1,790,738.43 25,328,953.46 5%-7% 1,593,322.69 教育费附加 28,738,239.51 3% 862,235.89 25,328,953.46 3% 760,342.99 地方教育费附加 271,603.42 副调基金 -- -- 18,492.89 -- -- 27,144.71 其他零星 101,205.81 合计 -- -- 3,936,415.36 -- -- 2,951,372.92 乐山市燃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安装收入按 3%计缴营业税。 注 34、其他业务利润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147,960.22 14,134.10 133,826.12 430,235.94 88,970.22 341,265.72 修试、校表收入 127,212.38 56,124.71 71,087.67 112,325.22 1,736.15 110,589.07 租金收入 964,148.23 153,715.85 810,432.38 886,277.32 150,384.01 735,893.31 酒店利润 15,225,213.35 15,215,813.29 9,400.06 19,626,080.98 20,261,634.75 -635,553.77 矸砖厂收益 -- -- -- 943,310.59 1,040,943.98 -97,633.39 用户卡证 -- -- -- 127,618.74 11,635.66 115,983.08 7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其他 161,272.48 36,369.61 124,902.87 143,158.99 12,330.97 130,828.02 合计 22,269,007.78 21,567,635.74 701,372.04 16,625,806.66 15,476,157.56 1,149,649.10 注 35、管理费用 本年管理费用为 89,247,406.16 元,上年度为 61,665,133.96 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 27,582,272.20 元,主要变动费用项目如下: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额 增长率 坏账准备 18,294,257.17 6,779,146.98 11,515,110.19 169.86% 律师代理及诉讼费 3,188,335.03 153,800.00 3,034,535.03 1973.04% 工资 20,338,146.35 16,350,800.38 3,987,345.97 24.39% 劳动保险费 9,043,450.80 7,268,485.86 1,774,964.94 24.42% 折旧费 4,141,146.89 3,319,259.45 821,887.44 24.76% 其他零星增减变动 6,448,428.63 注 36、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21,846,316.20 20,301,032.52 减:利息收入 1,523,715.21 1,507,692.97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其他 172,518.34 37,552.94 合计 20,495,117.33 18,830,892.49 注 37、投资收益 (1)本年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表: 本期数 上期数 类别 短期 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 合计 短期投资 合计 投资 投资 投资 股票投资收益 --- --- 32,421.59 --- 32,421.59 债权投资收益① --- 1,885,187.83 1,885,187.83 --- --- --- 股权投资收益 --- - --- --- --- 其中:成本法② --- 439,900.00 439,900.00 570,940.19 570,940.19 权益法 --- - ---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 154,400.00 - 154,4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③ --- -4,654,794.87 -4,654,794.87 --- --- ---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 --- --- --- 7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期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 --- 5,346,698.07 5,346,698.07 --- 1,714,383.13 1,714,383.13 益增减金额④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⑤ --- -1,955,525.92 -1,955,525.92 --- -1,955,525.90 -1,955,525.90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 --- 36,300.00 36,300.00 合计 --- 1,031,465.11 1,031,465.11 186,821.59 366,097.42 552,919.01 ①债权投资收益是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因竞价收购沫江煤矿借款给沙湾区财政 局 4,000 万元(详见 2003 年会计报表附注十.1 和本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二.1),按借款协 议的约定,借款资金占用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 3 至 5 年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每年还款首 先扣除当年资金占用费,剩余部分视为还本金,本年共计收回 5,538,850.98 元,其中收回 本金 3,574,650 元,收到资金占用费 1,964,200.98 元扣除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 109,013.15 元后的 1,855,187.83 元列入长期债权投资收益。 ②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 439,900.00 元,包括:a、本公司投资的四川永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来 2003 年度红利 292,500.00 元;b、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燃气公司按成本 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分来 2003 年度红利 297,400.00 元;C、核销已破 产 的 乐 山 五 通 给 排 水 厂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50,000.00 元 , 以 前 年 度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200,000.00 元,本次核销损失为 150,000.00 元。 ③本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少投资收益 4,654,794.87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五.9-(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 ④年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减金额明细如下: 子公司 投资比例% 年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净利润 或损失(-) 年初 年末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08.90 83.33333% 83.33333% 16,840.75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10,814.28 50% 50% 155,407.14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268,644.24 48.45513% 48.45513% 5,944,787.52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132,705.67 24.59016% 24.59016% -770,337.34 合计 5,346,698.07 ⑤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五.9-(5) (2)截止 2004 年末,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到重大限 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注 38、补贴收入 本年度的补贴收入为 1,988,837.63 元,详细情况为: 补贴项目 金额 收入来源 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 文件时效 财政部、 增值税减半征收* 1,988,837.63 财税(2001)1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 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电有限公司转作了补贴收入。 8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注 39、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净收益 290,841.69 190,603.16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1,320,684.35 369,777.63 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 39,280.49 其他 47,983.41 93,955.32 合计 1,659,509.45 693,616.60 注 40、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76,686.33 1,471,210.25 捐赠、赞助支出 15,031.94 37,526.00 罚款支出 42,490.09 7,495.43 赔偿支出 -- 17,200.00 滞纳金 1,254.85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08,610.40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2,000,000.00 预计担保损失** 2,178,700.00 5,731,858.80 债务重组损失 -- 3,082.78 其他 132,275.02 357,397.36 合计 3,355,048.63 5,625,770.62 *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注 40 **详见附注五.22、附注九-2-(3)、附注九-2-(5) 和附注九-2-(7)。 注 41、本年度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07,212.52 元,主要是: 项目 合并数 用户证收入 150,120.76 手续费收入 79,873.06 滞纳金收入 281,985.69 其他零星 195,233.01 合计 707,212.52 注 42、本年度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6,155,758.48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维修费 4,111,782.16 业务招待费 3,447,577.24 律师费 3,307,024.03 办公费 3,286,982.81 运输费 2,644,233.26 差旅费 2,484,760.66 职工借款 2,090,199.43 代扣代缴款 1,875,613.00 水电费 1,688,051.79 8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费 1,194,852.01 广告宣传费 1,174,900.95 离退休人员费用 917,419.51 咨询费 850,682.00 赔款 788,278.50 劳动保护费 723,653.00 保险费 624,946.28 中介机构费 528,135.24 会务费 441,048.00 工会经费 433,218.34 绿化费 371,895.01 厨师承包费 307,681.97 邮电费 200,021.90 通讯费 183,887.40 排污费 182,000.00 临工费 177,321.23 服务费用 139,672.79 诉讼费 112,000.00 捐赠 103,450.00 养路费 71,844.10 代收代付款 66,701.18 消防费用 56,635.84 培训费 53,706.70 其他 1,515,582.15 合计 36,155,758.48 注 43、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8,144,680.64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沙湾财政局还款(本金) 3,574,650.00 沙湾财政局付借款利息 1,964,200.98 火电指挥部收到的投标保证金 150,000.00 武汉工程公司西南分公司 332,719.67 四川核威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28,568.80 润嘉给排水公司往来 200,000.00 利息收入 1,624,769.80 收购的嘉州宾馆 2003-7-31 建账时货币资金 264,331.39 其他 5,440.00 合计 8,144,680.64 8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注 44、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1,090,652.75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支付的乐山沙湾财政局 20,000,000.00 支付的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往来款 900,000.00 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190,652.75 合计 21,090,652.75 注 45、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43,584,047.61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 33,067,991.67 往来款-花溪 6,331,995.50 峨眉山市电力工贸公司 1,800,000.00 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900,000.00 省水电产业集团电气化资金 600,000.00 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00,000.00 邹岗电站 244,000.00 法院转回福华化工款项 121,036.50 其他 119,023.94 合计 43,584,047.61 注 46、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81,229,305.53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偿还银行应付票据款 47,597,775.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5,000,000.00 农网还贷资金 6,506,785.40 老熊沟电站往来 975,872.00 四川省投资公司 750,000.00 代扣代缴建安税 49,413.53 其他单位往来 349,459.60 合计 81,229,305.53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8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9,502,008.90 49.31 2,770,790.84 34,764,786.30 38.93 3,037,021.05 1-2 年 3,842,275.63 6.42 649,219.20 11,681,798.79 13.08 1,832,774.77 2-3 年 3,339,828.43 5.58 3,232,007.41 8,757,851.83 9.81 939,088.66 3 年以上 23,141,194.77 38.68 6,753,871.82 34,089,367.94 38.18 10,624,782.97 合计 59,825,307.73 100.00 13,405,889.27 89,293,804.86 100 16,433,667.45 净额 46,419,418.46 72,860,137.41 应收账款中超过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同合并会计报表附注。欠款金额 前五名的单位、金额与合并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相同,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为 54.74%。 注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7,803,317.80 38.77 128,980.06 18,295,218.37 25.66 533,289.34 1-2 年 11,496,247.45 11.79 61,632.58 16,012,771.90 22.46 5,730,964.62 2-3 年 11,821,423.71 12.12 1,311,254.60 32,218,381.12 45.19 5,934,985.79 3 年以上 36,398,362.20 37.32 9,495,039.16 4,771,591.15 6.69 1,499,152.63 合计 97,519,378.16 100.00 10,996,906.40 71,297,962.54 100.00 13,698,392.38 净额 86,522,471.76 57,599,570.16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 本公司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的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华乐公司 669,096.87 100.00% 669,096.87 黄丹电站 550,000.00 100.00% 550,000.00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100.00% 321,583.00 贺隆春--黄木松 150,000.00 100.00% 150,000.00 四川新境光学公司 137,797.00 100.00% 137,797.00 其他零星共 4 户 88,722.66 85,927.48 合计 1,917,199.53 1,914,404.35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经营正常有偿付能力的控股子 公司的欠款 74,999,490.63 元和转拨到花溪公司的农网改造款 10,120,692.20 元。其他应收 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8,921,343.71 多年滚存余额 控股子公司基建投资借款 乐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5,779,823.95 2004 年 被扣划的该公司担保款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10,298,322.97 2004 年 借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10,120,692.20 2000 年滚存余额 参见附注五.6 多付的农网改造资金利息 3,242,204.94 2002 年 参见 2003 年度报表附注十.2 合计 88,362,387.77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90.61% 注 3、长期投资 8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362,789,463.56 6,715,631.00 97,597,203.34 12,537,309.59 447,849,357.31 10,154,794.87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64,300,817.30 6,715,631.00 - 1,365,631.00 62,935,186.30 8,954,794.87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6,082,750.00 6,082,75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58,218,067.30 6,715,631.00 1,365,631.00 56,852,436.30 8,954,794.87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298,488,646.26 - 97,597,203.34 11,171,678.59 384,914,171.01 1,200,000.00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261,922,464.48 80,150,482.62 4,766,769.33 337,306,177.77 对合营公司投资 5,886,670.00 155,407.14 117,696.80 5,924,380.34 对联营公司投资 30,679,511.78 17,291,313.58 6,287,212.46 41,683,612.90 1,200,000.00 股权投资差额 14,270,430.85 1,955,525.92 12,314,904.93 合并价差 - 长期债权投资 - - - - 其中:国债投资 - 其他长期债券投资 - 其他长期投资 - - 合计 362,789,463.56 6,715,631.00 97,597,203.34 12,537,309.59 447,849,357.31 10,154,794.87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97,597,203.34 元, 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增加 80,150,482.62 元,包括:a、控股子公司损益调整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497,412.16 元详见附注六.5“投资收益”);b、根据本公司第五届八次董事会和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增加对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80,526,100.00 元(详见会计报表 附注四-1-⑤);c、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无法支付款项和乐山燃气公司转让股权增加关 联交易差价调增资本公积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分别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98,248.65 元和 23,546.13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155,407.14 元和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17,291,313.58 元(详见附注五.9-(1) “长期投资-长期投资项目”)。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1,365,631.00 元,包括:①核销已破 产的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15,631.00 元;②核 销已破产的乐山五通给排水厂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 元。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11,171,678.59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4,766,769.33 元,包括:a、纳入合并范围的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水电公 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 1,837,829.12 元;b、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 利润转增股本减少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928,940.21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四-1-⑤); 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少 117,696.80 元和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6,287,212.46 元(详见附注五.9 -⑴“长期投资-长期投资项目”)。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6,082,750.00 元,详见附注五.注 9(2)。 8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单 与母公 投资起 投资终 被投资公司名称 位注册资本 期末余额 核算方法 减值准备 司关系 始日 止日 %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7.20% 93.10- 7,148,571.43 成本法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0.92% 93.08- 13,727,928.80 成本法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1.75% 6,272,071.20 成本法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42.38% 88.05- 5,509,300.00 成本法 3,000,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90% 97.02- 9,900,000.00 成本法 -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5.00% 2000.11- 2,500,000.00 成本法 -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2.23% 91.11- -- 成本法 -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1.61% 95.08- -- 成本法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0% 2000.4- 2,000,000.00 成本法 -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9% 2002- 3,794,564.87 成本法 454,794.87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子公司 83.33% 97.05- 190,400.84 权益法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89.83% 63,589,467.12 权益法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95.56% 32,613,810.26 权益法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8.49% 60,677,899.36 权益法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85.75% 49,469,088.42 权益法 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99.96% 130,765,511.77 权益法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 50.00% 5,924,380.34 权益法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 48.46% 16,460,235.51 权益法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 24.59% 2002- 1,113,840.41 权益法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 33.90% 99.11- 12,000,000.00 权益法 1,2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 联营 45.45% 2004- 10,000,000.00 权益法 - 乐山黄泥埂煤矿 联营 54.23% 2004- 2,109,536.98 权益法 -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8.95% 6,000,000.00 成本法 合计 441,766,607.31 10,154,794.87 - 其他股权投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额 累计增减额 期末余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148,571.43 7,148,571.43 7,148,571.43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公司 13,727,928.80 13,727,928.80 13,727,928.80 8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公司 6,272,071.20 6,272,071.20 6,272,071.20 乐山市金粟电厂 5,509,300.00 5,509,300.00 5,509,3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 2,500,000.00 2,500,000.00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350,000.00 350,000.00 -350,000.00 -350,000.00 -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1,015,631.00 1,015,631.00 -1,015,631.00 -1,015,631.00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公司 3,794,564.87 3,794,564.87 3,794,564.87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173,560.09 16,840.75 -59,599.16 190,400.84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0,874,958.13 8,722,874.09 63,048,827.74 540,639.38 33,991,634.90 63,589,467.12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2,799,980.00 14,700,000.00 30,639,169.16 1,974,641.10 -4,886,169.74 32,613,810.2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6,950,079.36 57,698,603.45 2,979,295.91 13,727,820.00 60,677,899.36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6,646,460.18 57,557,692.59 -8,088,604.17 -7,177,371.76 49,469,088.42 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2,973,900.00 116,526,100.00 52,804,611.45 77,960,900.32 1,265,511.77 130,765,511.77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00.00 5,886,670.00 37,710.34 -172,219.66 5,924,380.34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16,795,334.03 -335,098.52 1,930,335.51 16,460,235.51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1,884,177.75 -770,337.34 -1,289,384.01 1,113,840.41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2,000,000.00 - 12,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乐山黄泥埂煤矿 2,109,536.98 2,109,536.98 2,109,536.98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265,852,706.37 139,948,974.09 356,706,713.56 85,059,893.75 35,964,926.85 441,766,607.31 (4)其他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3,000,000.00 3,000,000.00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200,000.00 200,000.00 -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1,015,631.00 1,015,631.00 -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4,794.87 454,794.87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 1,200,000.00 合计 6,715,631.00 4,654,794.87 1,215,631.00 10,154,794.87 8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9-⑶。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期摊销额 摊余金额 增加 减少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874,958.13 -106,064.05 -11,784.88 10 年 -94,279.17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6,799,980.00 5,247,608.50 679,998.00 10 年 4,567,610.50 11,696,16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187,312.00 1,169,616.00 10 年 7,017,696.00 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941,574.40 117,696.80 10 年 823,877.60 21,548,066.1 合计 14,270,430.85 1,955,525.92 12,314,904.93 3 注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度主要经营发电与供电业务。本年度的发供电收入为 325,552,330.65 元,前五名 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82,102,541.26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5.22%;上年度的发 供电收入为 256,120,881.19 元,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55,190,646.13 元,占全部销 售收入的比例为 21.55%。 注 5、投资收益 本期数 上期数 类别 短期 长期股权 长期股权 合计 短期投资 合计 投资 投资 投资 股票投资收益 -- -- -- 32,421.59 -- 32,421.59 债权投资收益 -- -- -- -- -- -- 股权投资收益 -- -- -- -- -- -- 其中:成本法① -- 142,500.00 142,500.00 -- 20,363.99 20,363.99 权益法 -- - --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 154,400.00 -- 154,4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② -- -4,654,794.87 -4,654,794.87 -- -- --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 -- -- -- 期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 -- 4,832,445.16 4,832,445.16 -- 9,750,323.78 9,750,323.78 益增减金额③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④ -- -1,955,525.92 -1,955,525.92 -- -1,955,525.90 -1,955,525.90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 -- 36,300.00 36,300.00 合计 -- -1,635,375.63 -1,635,375.63 186,821.59 7,851,461.87 8,038,283.46 ①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 142,500.00 元,包括:a、本公司投资的四川永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来 2003 年度红利 292,500.00 元;b、核销已破产的乐山五通给排水厂的 长期股权投资 350,000.00 元,以前年度已计提减值准备 200,000.00 元,本次核销损失减少 投资收益 150,000.00 元。 8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②本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少投资收益 4,654,794.87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六 -3-(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 ③年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减金额明细如下: 投资比例% 年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年初 年末 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0,208.90 83.33333% 83.33333% 16,840.75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588,735.56 89.82887% 89.82887% 528,854.5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9,433,111.16 85.74694% 85.74694% -8,088,604.17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256,106.11 78.48711% 78.48711% 4,125,365.78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675,292.21 95.55556% 95.55556% 2,556,390.45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363,882.88 99.96088% 99.96088% 363,740.53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10,814.28 50% 50% 155,407.14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268,644.24 48.45513% 48.45513% 5,944,787.52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3,132,705.67 24.59016% 24.59016% -770,337.34 合计 4,832,445.16 ④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六.3-(5) (2)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 到重大限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七、分行业资料 (一)合并报表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340,135,422.14 271,118,195.99 203,715,743.48 184,889,256.33 136,419,678.66 86,228,939.66 自来水 26,362,500.11 19,861,732.96 16,778,797.69 12,045,307.25 9,583,702.42 7,816,425.71 天然气 52,881,933.60 40,265,341.89 38,813,887.40 30,901,497.95 14,068,046.20 9,363,843.94 煤 3,930,379.97 ―― 3,933,192.38 ―― -2,812.41 ―― 合计 423,310,235.82 331,245,270.84 263,241,620.95 227,836,061.53 160,068,614.87 103,409,209.31 有关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分析详见附注十三.4。 (二)母公司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325,552,330.65 256,120,881.19 212,019,243.15 192,311,422.60 113,533,087.50 63,809,458.59 八、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代表人 8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母公司 国有 黄明全 第一大股东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王宝林 股权托管人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鄢继雄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等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乐山市 车站、码头投资开发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90,000,000.00 690,000,000.0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30,970,000.00 30,970,000.0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300,000.00 3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8,414,100.00 68,414,100.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4,916,800.00 44,916,800.0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62,630,000.00 62,630,00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11,290,000.00 11,29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29,983,000.00 29,983,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0,000,000.00 22,0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 年末数 少 金额 % 金额 % 金 % 金额 % 额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2,783,822.00 29.34 52,783,822.00 21.17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820,000.00 89.83 27,820,000.00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5,800,000.00 95.56 25,800,000.00 95.56 乐山市华侨旅游社 250,000..00 83.33 250,000..00 83.33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8,663,000.00 85.75 58,663,000.00 85.75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5,253,900.00 78.49 35,253,900.00 78.49 48,973,900.00 78.20 48,973,900.00 78.2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9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6,096,660.00 50.00 6,096,660.00 5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14,529,900.00 48.46 14,529,900.00 48.46%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45.45%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详见附注一。 2、关联交易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大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一大股东股权托管方的控股公司 *有关这些股东取得本公司股权的情况,详见附注一。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签订协议将其所持股权出让,详见附注十一.1。 (2)采购电力 本年向关联方购电情况如下: 本年数(不含税) 上年数(不含税)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电量(度) 金额 电量(度) 金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46,299,760 36,204,172.53 142,456,802 34,162,939.63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824,740.00 506,210.11 5,063,940 2,346,143.88 金竹岗电站 23,040,986 4,977,909.86 19,661,357 4,049,048.78 (3)销售电力:本年未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9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5.30% 12,000,000.00 16.63%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879,307.80 -1,058,972.46 乐山市五通金栗电厂 250,000.00 0.38% 450,000.00 0.68%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7,400.00 0.65% 827,400.00 1.26% 乐山市商业银行** 25,000,000.00 37.79% -- -- 应付账款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3,457,393.06 27.07% 17,159,137.53 32.47%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9,403,906.50 18.92% 9,270,000.00 17.54% 金竹岗电站 801,105.89 1.61% 450,692.52 0.85% *洪雅花溪电力公司所欠的本公司款项主要为通过本公司的农网改造款 12,000,000.00 元。本公司临时借 用花溪电力公司款项本年末余额-1,879,307.80 元。 **详见附注九-(2)-1 (5)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借款情况为: 本年末 上年末 项目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存款 7,691,046.92 5.00% 32,470,811.43 19.12% 借款 31,000,000.00 12.87% 42,700,000.00 17.89% (6)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借款保证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⑦四川省交大创新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2.03.27 -2004.02.08 连带担保 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 6,100.00 2002.09.10 –2011.09.09 连带担保 以其引水工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市分行直属支行 程办理反担 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 2,416.00 2002.09.10 –2010.10.31 连带担保 保抵押 市分行直属支行 九、或有事项 1、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沐 1992.04.05-2000(分期偿 5,000.00 不确定 川县支行 还,最后一笔 2000 年还清) 中国银行乐山分 1,000.00 2004 年 5 月判决 赔偿责任 ①四川马边河电 行 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现 转为中国信达资 1,170.00 2002 年判决 一般保证 产管理公司成都 办事处) 中国建设银行乐 以其引水 ②乐山大沫水电 6,100.00 山市分行直属支 2002.09.10 –2011.09.09 连带担保 工程办理 有限责任公司 行 反担保抵 9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乐 押 2,416.00 山市分行直属支 2002.09.10 –2010.10.31 连带担保 行 ③乐山市风景园 5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1.15 -1998.02.14 连带担保 林局 ④四川金顶(集 中国工商银行峨 团) 股份有限公 3,000.00 2002.10.10 -2006.05.27 连带担保 对等担保 眉山市支行 司 ⑤四川省交大创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2.3.27 -2004.02.18 连带担保 新投资有限公司 ⑥四川省信都建 980.00 连带担保 设投资开发公司 ⑦乐山市蓝天联 391.8588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8.04-1998.09.03 连带担保 合发展公司 ⑧雅安西部网信 中国银行雅安分 联营公司 300.00 2003.12.19-2004.12.19 连带担保 产业园有限公司 行 担保 注:⑤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乐山自来水公司为该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 ⑥给该公司担保的 980 万元中的 350 万元,被担保方已用其拥有的房产作了抵押,根据律师意见,本 公司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扣除后,本公司对该公司的实际保证金额为 630 万元;⑦对乐山市蓝天联 合发展公司的担保详见附注九-3-(11)。⑧是本公司联营企业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担 保。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乐山大岷水电 2,7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4.12.29-2005.12.29 连带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无 乐山市燃气有 3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4.03.31-2005.03. 30 连带担保 限责任公司* 1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4.06.28 -2005.06.27 连带担保 合计 3,100.00 *乐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 2、未决诉讼: (1)本公司诉乐山市商业银行扣划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一案,目前正在审 理中。考虑到扣划款项可能涉及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 公司在该行的一项 2,500 万元的借款保证事宜,本公司已将扣划的款项与乐山自来水公司 协商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会计处理并计提了 1,000.00 万元的坏账准备。 (2)本公司诉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赔偿因供用电合同纠纷给公司带来的 损失 613 万元一案,目前正在审理中。 (3)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供电分公司和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堡水 电公司供电合同纠纷案,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峨边民初字第 17 号民事判决书。三方均不服,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正在审理中。 本公司已根据一审判决的情况计提了 678,700.00 元预计负债。 (4)本公司和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埂 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联营合同纠纷一案,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33 号民事判决书,对方不服,已向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估计该案不会给本公司带来损失。 9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5)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起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公 司 1000 万元借款担保案,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川遂中民初字第 023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已根据一 审判决情况计提了 1,000,000.00 元预计负债。 (6)本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 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已对该项投资计提了 1,000,000.00 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7)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为乐山市风景园林借款 50 万 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案,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中民初字第 1267 号民事判决书,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已 计提了 500,000.00 元的预计负债。 3、其他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2]5 号)文件精神, 四川省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就乐山市电力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 《议 事纪要(222)》,成立了乐山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并拟于 2004 年在峨眉山市、夹 江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峨眉山市、夹江县是本公司的主要供电区域,截止 2004 年末,除本公司与乐山供电局共同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向乐山电 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报告了可行性研究的结果外,没有开展其他有关电力体制改革的 实质性工作。 (2)根据 2002 年 8 月 2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民终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和 2004 年 5 月 1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民终字第 572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承担马边河电 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0 万元和 1,000 万元的贷款还本付息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在履行了 赔偿责任后向马边河电业公司追偿。这些判决均为终审判决。马边河电业公司有 3 台 1.5 万 KWH 的水电发电机组,年发电量 13400 多万 KWH,目前电站运转正常,本公司根据 马边河电业公司目前的行业与经营情况计提了共 534 万元的预计负债[有关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九-2-(1)和九-3-(3)]。 (3)本公司、除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外的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本年度的企 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 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审核确认(详见附注三.3),本公司、除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外的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暂按 15%计算本年度企业所得税。 若市(州)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企业所得税率与本年度计提企业所得税所用税率出现差异, 本公司将在 2005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误差调整》的 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4)由于本公司电费回收和资金周转方面的原因,截止 2004 年末尚有未交增值税 26,516,744.87 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电费回收困难形成的陈欠应交的部份。因此,有关国税 主管部门针对这些陈欠税款如何处理,目前尚未明确。但根据以前的纳税情况和主管税务 部门的税收检查情况,本公司有理由认为无需在当年度报表中预计相应的滞纳金损失。 (5)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和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财政建[2004]73 号文,四川省 电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并四川省政府同意,决定委托四川地方税务部门代收 地主电力企业农网还贷资金,本公司的农网还贷资金改由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第一直 属分局代为征收,2005 年 3 月,该分局已对本公司 2004 年度应缴的农网还贷资金进行了 9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核实,核实的金额与本公司已缴纳的金额无重大差异,但该分局同时批复“同意暂按管理 科审核意见上报,待所得税汇算时一并结算”,如果结算金额与核实金额出现差异,本公 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误差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报表调整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本公司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担保 598.2588 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 代乐山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清偿了 206.4 万元,与乐山蓝天联合发展公司达成协议,用其位 于眉山市市中区 B 区 17 亩土地抵偿该笔债务。余下的 391.8588 万元,本公司已预计了 39.18 万元预计负债。 十、承诺事项 1、2004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受让峨边县民委所持有峨边大堡水电公司股份的议案。2004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与峨边 彝族自治县民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峨边民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峨边民委将其拥 有的大堡水电公司 65 万股股份及权益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 1.40 元,转让 金额合计为 91 万元。2004 年 4 月 1 日,大堡水电公司 2003 年度股东会暨六届董事会一 次会议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公司目前拥有大堡水电公司 89.8%的股份,受让后本公 司将持有大堡水电公司 2,847 万股,占 91.9%。本次股权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正式实施。 2、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计(2003)固 290 号、515 号]分别向本公司所属峨眉 山分公司和夹江分公司下达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计划 1780 万 元。根据文件规定,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占计划的 15%,企业自筹资本金 5%,农 业银行贷款 80%。目前本公司已收到乐山市财政按投资计划的 15%拨入的国债资金 267 万元,2003 年度项目已开始逐步实施。 3、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投资[2003]948 号)向乐山市计委转发了城市供水管 网改造工程建设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 70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00 万元,地 方预算内专项资金 300 万元),并要求有其他银行贷款、地方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进 行配套,批准的项目总投资为 6,500 万元,建设规模为改造供水管网 48.5 公里,建设期为 2003 年至 2005 年,项目由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有限公司实施,截止 2004 年末,自 来水公司已收到 700 万元预算内专项资金。 4、乐山自来水公司 1999 年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311 号]和四川省 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外(2000)990 号]批复同意,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四水厂。为此, 乐山自来水公司于 1999 年 2 月与乐山市国土局签订了四份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 受让了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通江镇道座庙村五组)的 73,334 平方米(以实测 面积为准)的土地的使用权。2001 年自来水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的编号为乐城国用(2001) 字第 11887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为 84,669.40 平方米,用途为市政设施,使用 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2 月 5 日。2001 年 5 月,乐山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财 政局签订《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城建环保项目转贷协议》,乐山市财政局将财政部提供的 11,390,000 美元贷款转贷给乐山自来水公司,用于实施四川城建环保项目 A 部份(2)— 乐山供水子项目,该贷款的转贷期限为 15 年,包括 5 年的宽限期,对未使用的部份向乐 山市财政局交付年率为 0.75%的承诺费,对已使用但尚未偿还的部份按世行提供的硬贷款 利率交付利息,按照所分配的硬贷款金额的 1%缴纳先征费。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社会经 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城市供水,促进供水事业良性发展,经反复斟酌,乐山自来水 9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乐水司董发(2000)4 号]已向乐山市人民政府请示,将第四水厂工程推迟至 2004 年后建设。2003 年 8 月,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土[2003]29 号批复,依据《土地管 理法》第 58 条第(二)项之规定收回该项目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84,669.40 平方米, 对取得土地的直接成本和地面附着物给予补偿。截止 2004 年末,具体的补偿金额尚未确 定,但估计不会给乐山自来水公司造成损失。 5、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沫江三期工作班子负责向董事会提交沫江三期投资、融资方案、沫江煤 矿的收购方案和协调三大主机(汽轮机、发电机和锅炉)的订货、设计合同签定等事项, 并同意由公司控股的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改为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签署 前期有关协议,按合同协议支付定金。此项决议授权的沫江煤矿的收购已于 2004 年初完 成,并以收购资产作为出资增加对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的投资,有关沫江三期涉及的三大主 机的订货、设计合同及项目所需要土地的征地事宜已经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签订和实施, 部份定金已支付,涉及该项目的累计支出已发生 18,364,869.07 元,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项目建设尚未实质性的开展。目前沫江三期的建设如何开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尚未形成最后决议,因此,项目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可能产生的影响目前尚难估计。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根据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 5 届董事会第 11 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案, 本公司 2004 年度实现净利润 31,694,252.83 元,扣除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 的盈余公积金计 3,169,425.28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益金计 3,169,425.28 元,扣除子公司 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中本公司按投资比例所占的份额 1,059,255.00 元后,本年度可 供分配利润为 24,296,147.27 元,再按 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 11,092,988.49 元;计提 后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13,203,158.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元,可供 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16,993.31 元。本年度拟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股 份基数以 2004 年 12 月 31 日末 249,336,499.00 股为准。本次共计分配利润 24,933,649.90 元,本次分配后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383,343.41 元。 2、本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关于委托贷款一案(详见附注五.2),截至 2005 年 3 月 31 日止,本公司已全部收到和解协议约定的款项,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于 2005 年 3 月 31 日以(2004)乐法执字第 33 号民事裁决书裁定该案执行终结。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200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竞价收购乐山市沫 江煤矿的议案,本公司 2004 年度已执行完毕(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二.1),收 购的资产已投入到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四-1-⑤)。依据本公司 2003 年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签订的《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的约定义 务,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金额为 5000 万元的“借 款协议”,截止 2004 年末,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 4000 万元给沙湾区人民政 府,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根据借款协议已在 2004 年度归还本金 3,574,650.00 元,支付 利息 1,964,200.98 元。 2、本公司对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泰新材料公司)的投资额为 3,794,564.87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49%。2004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东泰(成都)工业 有限公司和东泰新材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与转让金支付协议》,本公司将所持东泰新材 料公司 316.5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 333.977 9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万元。协议约定的支付方式是:(1)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和东泰新材料公司以现 金支付。(2)东泰新材料公司无偿向乐山市东汇新型管业有限公司供给该公司所需要东 泰科技公司管材,按代理商供货价抵偿应付本公司的股权转让金,直到转让金总额支付完 毕。为了确保股权转让款尽快收回,2004 年 11 月 11 日,本公司和本公司控股的乐山市 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东汇新型管业有限公司签订《供货协议》:协议约定:(1) 本公司 股权转让款 333 万元委托给乐山市东汇新型管业有限公司在经营东泰科技公司产品时负 责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2) 由乐山东汇公司向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公司提供东泰 科技公司的产品,该项货款乐山东汇公司委托乐山自来水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用于抵偿本 公司股权转让款,直到供货额满 333 万元。(3)材料与货物的结算价格一律按当期市场 价格结算。并约定:款项收回方式主要以乐山自来水公司管网工程用管道材料款抵收,乐 山自来水公司近期内(包括 2005 年)尽快尽最大可能采购乐山东汇公司经销的东泰科技 公司的东泰牌系列化学管道及配件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卫生标准;2004 年底以前尽可能保证使用或采购乐山东汇公司经销的东泰系列产品不低于 110 万元,力争 达到 170 万元;2005 年全部完成股权转让款的抵收工作。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已收 到现金 30 万元,暂列“预收账款—股权转让款”;乐山自来水公司已使用乐山东汇公司 提供的孔网钢带及零件一批,合计金额 779,823.95 元。由于截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止, 所收到的股权转让款未达到 50%,实质性的股权转让工作尚未完成,故该项投资本公司仍 列长期股权投资,同时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价款与长期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已对该项 投资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54,794.87 元。 3、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竞买方式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2003 年 9 月 27 日, 本公司以 4,500 万元人民币竞买成功,本公司与变卖人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2 月 20 日签定“竞买成交确认书”。2004 年 7 月 6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 达[(2001)乐执字第 43 号—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包 括房屋 26,283.82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10,974.50 平方米、汽车 6 辆及存货资产)以 4,500 万元人民币变卖给本公司(面积以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公司成立了嘉州宾 馆分公司(筹备组),于 2004 年 8 月正式建账运行,暂按分公司管理。按 2003 年 9 月 23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的规定,买受人自行办理房产转让过户、土地使用权 出让手续及车辆过户手续,办理上述手续涉及的所有税、费由买受人承担,不承担土地出 让金。截止 2004 末,上述竞买购得的嘉州宾馆的经营性资产涉及的房产转让过户、土地 使用权出让手续及车辆过户手续均未办理完毕,办理上述相关手续需交纳的税费尚待税务 部门最终核定后方可确定。 4、2003 年 2 月 25 日,五通桥区为招商引资需占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已 征用土地,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与大岷水电公司签订《关于退还已征用土地的相关协议》, 以 1.6 万元每亩的价格收回大岷水电公司位于石麟镇莲池村三组的已征用土地 24.98 亩, 价款合计为 399,680.00 元,付款方式为冲抵大岷水电公司应付五通桥区石麟镇财政的土地 征地费用本金 299,760.00 元和相关的征地费用利息 99,920.00 元,从 2004 年 1 月 1 日起计 付,退还该宗土地所涉及国土证及相关手续由石麟镇政府承担。2004 年 8 月 24 日,五通 桥区石麟镇政府与大岷水电公司签订《关于退还已征用土地协议书》,以 1.6 万元每亩的 价格收回大岷水电公司位于石麟镇莲池村三组的已征用土地 44 亩,价款合计为 704,000.00 元,这笔款项将以乐山市五通桥区所属乐山市沬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大岷水电 9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公司 120 万元股权中的 56%计 67.2 万元股权抵冲,大岷水电公司原征用该宗土地应付的 征地费用本金每亩 1.2 万元不再支付,直接冲减原列账的应付五通桥区石麟镇财政的土地 征地费用本金 528,000.00 元。该项交易的费用双方协商按每亩 3,000 元计,共 132,000.00 元,由大岷水电公司支付,该笔费用双方于 2004 年 9 月 28 日签订《协议书》,大岷水电 公司应付相关费用 132,000.00 元从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应付大岷水电公司的电费款中冲 抵。截止 2004 年末,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已收回上述土地共计 68.98 亩,乐山市沬溪河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67.2 万元股权尚未出售,由于股权的出售具有 不确定性,故该项交易的所涉及的收益本年度尚未确认。 5、本公司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这些土地分 布在峨眉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城区和乡镇,主要为电站厂房、电站 建筑物、变电站等资产所占土地,共有 33 宗,总面积为 467,011.47 平方米,其中有账面 价值的为 25 宗,面积为 375,798.32 平方米,账面价值为 13,372,337.06 元,没有账面价值 记录的为 8 宗,面积为 91,923.15 平方米。目前本公司正在权衡考虑收益费用和对这些土 地的需求,以决定办理有关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 十三、补充资料 1、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全面摊薄和加权 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56,132,199.52 32.12% 33.21% 0.6262 0.6262 营业利润 43,642,461.56 8.98% 9.28% 0.1750 0.1750 净利润 31,694,252.83 6.52% 6.74% 0.1271 0.1271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31,680,698.36 6.52% 6.74% 0.1271 0.1271 2、根据中国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和金额为: 项目 税前金额 所得税影响 扣除金额 扣除前净利润 31,694,252.83 减:资产转让收益 1,320,684.35 198,102.65 1,122,581.70 滞纳金收入 290,841.69 43,626.25 247,215.44 其他营业外收入 47,983.41 7,197.51 40,785.9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150,000.00 -22,500.00 -127,500.00 收取的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 1,855,187.83 278,278.17 1,576,909.66 减少合计 2,859,992.70 加:预计的担保损失 2,178,700.00 - 2,178,700.00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476,686.33 476,686.33 9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其他营业外支出 191,051.90 - 191,051.90 增加合计 2,846,438.23 扣除后净利润 31,680,698.36 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明细表详见会计报表会企 01 表附表 1。 4、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2004 年末(度) 2003 年末(度) 增减变动 项目 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 金额 (%) 货币资金 150,860,655.62 170,579,667.59 -11.56% 见附注五.1 应收票据 17,090,145.88 7,920,079.98 115.78% 应收账款 48,920,669.98 76,314,758.68 -35.90% 本年度电费回收增加等 其他应收款 44,355,998.29 57,947,840.78 -23.46% 见附注五.6 预付账款 2,000,725.52 35,750,767.35 -94.40% 见附注五.5 固定资产原值 1,028,156,438.57 956,080,499.89 7.54% 详见附注五.10 累计折旧 306,467,494.09 259,909,229.17 17.91% 正常折旧增加 在建工程 63,443,171.62 37,491,376.66 69.22% 详见附注五.11 短期借款 240,930,000.00 238,700,000.00 0.93% 应付票据 96,000,000.00 79,600,000.00 20.60% 应付账款 49,712,759.98 52,843,656.99 -5.92% 年末支付上网电费款增加 应交税金 42,449,483.68 34,891,066.65 21.66% 详见附注五.18 其他应付款 63,842,675.86 51,097,994.01 24.94% 长期借款 176,490,000.00 189,841,780.00 -7.03% 归还了到期借款 主营业务收入 423,310,235.82 331,245,270.84 27.79% 电力供求形势向好 主营业务成本 263,241,620.95 227,836,061.53 15.54% 与收入同增 营业费用 3,448,586.51 2,343,785.00 47.14% 与收入同增 管理费用 89,247,406.16 61,665,133.96 44.73% 详见附注五.35 财务费用 20,495,117.33 18,830,892.49 8.84% 详见附注五.36 投资收益 1,031,465.11 552,919.01 86.55% 增加了借款收益 补贴收入 1,988,837.63 1,318,624.99 50.83% 详见附注五.38 本年度主营收入和毛利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27.79%和 54.79%,原因分析如下: 数量 平均价格 行业 本年数 上年数 变动 % 本年 上年 变动 % 电力(KWH) 853,473,553 765,228,252 88,245,301 11.53 0.3985 0.3545 0.044 12.42 自来水(T) 13,864,835.45 12,960,667 904,168.39 6.98 1.5362 1.5205 0.016 1.03 3 天然气(M ) 20,769,877 17,611,742 3,158,135.00 17.93 1.2488 1.2064 0.042 3.52 煤(T) 18,151.76 -- 18,151.76 216.53 -- 216.53 除上表所列数量和价格引起收入和毛利的变化外,自来水和天然气安装分别使本年收 入增加 5,063,189.35 元和 7,925,525.36 元。 9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日期:二 OO 五年四月十六日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董事长:刘虎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五年四月二十日 100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资 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 母 合 母公 合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公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并 司 并 司 流动资产 五 六 流动负债: 五 六 货币资金 1 150,860,655.62 170,579,667.59 126,062,972.57 148,364,663.70 短期借款 13 240,930,000.00 238,700,000.00 128,800,000.00 138,800,000.00 短期投资 2 330,000.00 1,000,000.00 330,000.00 1,000,000.00 应付票据 14 96,000,000.00 79,600,000.00 96,000,000.00 79,600,000.00 应收票据 3 17,090,145.88 7,920,079.98 11,123,338.38 5,641,920.00 应付账款 15 49,712,759.98 52,843,656.99 75,126,688.07 80,499,514.99 应收股利 - - - - 预收账款 16 4,114,880.10 1,026,905.20 3,232,729.62 794,420.86 应收利息 - - - - 应付工资 461,733.62 333,123.50 - - 应收账款 4 48,920,669.98 76,314,758.68 46,419,418.46 72,860,137.41 应付福利费 8,107,214.74 5,614,647.81 5,149,078.70 3,353,771.01 其他应收款 6 44,355,998.29 57,947,840.78 86,522,471.76 57,599,570.16 应付股利 17 122,213.00 194,713.00 122,213.00 194,713.00 预付账款 5 2,000,725.52 35,750,767.35 544,821.22 50,081,522.76 应交税金 18 42,043,710.52 34,891,066.65 35,940,752.84 30,818,272.25 应收补贴款 - - - - 其他应交款 19 2,099,770.56 1,188,154.94 1,898,253.74 1,018,254.83 存货 7 12,853,927.72 6,592,051.17 2,085,088.47 1,878,791.17 其他应付款 20 63,842,675.86 51,097,994.01 47,785,431.73 29,250,471.02 待摊费用 8 765,677.19 609,247.80 214,310.84 543,661.52 预提费用 21 111,903.73 472,005.27 50,020.02 32,694.52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 - - - 预计负债 22 7,910,558.80 5,731,858.80 7,410,558.80 5,731,858.80 其他流动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3 39,766,536.21 47,792,604.96 34,570,536.21 20,296,604.96 流动资产合计 277,177,800.20 356,714,413.35 273,302,421.70 337,970,266.72 其他流动负债 - - - -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555,223,957.12 519,486,731.13 436,086,262.73 390,390,576.24 长期股权投资 9 119,680,277.66 115,914,249.44 437,694,562.44 356,073,832.56 长期债权投资 9 36,425,350.00 - -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156,105,627.66 115,914,249.44 437,694,562.44 356,073,832.56 长期借款 24 176,490,000.00 189,841,780.00 174,490,000.00 186,341,780.00 其中:合并价差 9 11,491,027.33 13,328,856.45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9 12,314,904.93 14,270,430.85 12,314,904.93 14,270,430.85 长期应付款 25 11,711,495.13 12,523,309.94 11,621,453.11 12,523,309.94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26 41,067,750.00 39,668,000.00 33,798,000.00 36,468,000.00 固定资产原值 10 1,028,156,438.57 956,080,499.89 508,866,625.07 465,957,885.45 其他长期负债 - - - - 减:累计折旧 10 306,467,494.09 259,909,229.17 143,247,094.38 120,440,604.39 长期负债合计 229,269,245.13 242,033,089.94 219,909,453.11 235,333,089.94 固定资产净值 10 721,688,944.48 696,171,270.72 365,619,530.69 345,517,281.0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5,503,409.45 5,326,023.46 3,115,158.10 2,771,560.97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10 716,185,535.03 690,845,247.26 362,504,372.59 342,745,720.09 递延税项贷项 27 2,680,719.23 2,767,875.25 2,680,719.23 2,767,875.25 工程物资 3,341,670.62 862,443.24 3,341,670.62 862,443.24 在建工程 11 63,443,171.62 37,491,376.66 21,944,047.03 14,099,380.16 负债合计 787,173,921.48 764,287,696.32 658,676,435.07 628,491,541.43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少数股东权益 28,628,917.27 44,489,932.02 固定资产合计 782,970,377.27 729,199,067.16 387,790,090.24 357,707,543.49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股本 28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无形资产 12 84,303,342.75 59,322,080.20 38,958,675.46 24,015,502.18 减:已归还投资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 1,361,494.78 1,920,248.07 29,662.78 - 股本净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其他长期资产 - - - - 资本公积 29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5,664,837.53 61,242,328.27 38,988,338.24 24,015,502.18 盈余公积 30 99,635,893.21 81,144,799.16 87,308,583.55 69,876,744.50 其中:法定公益金 30 9,118,340.72 5,578,201.96 3,734,777.03 565,351.75 递延税项: 未分配利润 31 31,316,993.31 18,113,834.53 36,627,476.61 22,365,062.83 递延税款借项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486,115,803.91 454,292,429.88 479,098,977.55 447,275,603.52 资产总计 1,301,918,642.66 1,263,070,058.22 1,137,775,412.62 1,075,767,144.9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301,918,642.66 1,263,070,058.22 1,137,775,412.62 1,075,767,144.95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0 资产减值准备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12月31日 本年减少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项 目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数 转销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坏账准备合计 24,745,875.31 30,132,059.83 18,252,351.01 8,217,558.24 - - - - 14,478,945.45 13,946,822.40 其中:应收账款 16,884,214.88 16,433,667.45 7,753,578.94 7,860,792.70 - - - - 10,893,360.04 10,888,570.88 其他应收款 7,861,660.43 13,698,392.38 10,498,772.07 356,765.54 - - - - 3,585,585.41 3,058,251.52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 - - - - - -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 -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58,185.33 79,147.68 213,208.84 179,184.74 - - 97,099.12 18,061.47 其中:库存商品 - - - - - - - - 原材料 158,185.33 79,147.68 213,208.84 179,184.74 - - 97,099.12 18,061.47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8,724,814.42 6,715,631.00 4,654,794.87 4,654,794.87 - - 1,215,631.00 1,215,631.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724,814.42 6,715,631.00 4,654,794.87 4,654,794.87 - - 1,215,631.00 1,215,631.00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326,023.46 2,771,560.97 508,610.40 508,610.40 - - 331,224.41 165,013.27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07,830.14 836,835.06 - - - - - - 机器设备 2,418,193.32 1,934,725.91 508,610.40 508,610.40 - - 331,224.41 165,013.27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其中:专利权 - - - - - - - - 商标权 - - -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881,704.44 3,881,704.44 - - - - 2,605,154.44 2,605,154.44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 41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会企01表附表2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本年增加数 -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 - 年末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05,697,297.19 105,386,477.20 105,697,297.19 105,386,477.20 本年增加数 129,121.20 310,819.99 129,121.20 310,819.99 其中:股本溢价 -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 股权投资准备 - 拨款转入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其他资本公积 129,121.20 310,819.99 129,121.20 310,819.99 本年减少数 - - 其中:转增股本 - - 年末余额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75,566,597.20 71,602,573.49 69,311,392.75 65,981,789.64 本年增加数 14,950,955.29 3,964,023.71 14,262,413.77 3,329,603.11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3,857,966.80 1,374,332.40 3,169,425.28 739,911.80 任意盈余公积 11,092,988.49 2,589,691.31 11,092,988.49 2,589,691.31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 - 本年减少数 - 其中:弥补亏损 - - 转增股本 - -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 分派股票股利 - - 年末余额 90,517,552.49 75,566,597.20 83,573,806.52 69,311,392.7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6,920,973.64 23,063,006.84 19,967,227.66 16,797,802.38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5,578,201.96 4,415,489.23 565,351.75 -174,560.05 本年增加数 3,540,138.76 1,162,712.73 3,169,425.28 739,911.80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3,540,138.76 1,162,712.73 3,169,425.28 739,911.80 本年减少数 -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 年末余额 9,118,340.72 5,578,201.96 3,734,777.03 565,351.75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15,841,452.93 22,365,062.83 19,035,459.70 本年净利润 31,694,252.83 7,399,118.04 31,694,252.83 7,399,118.04 本年利润分配 18,491,094.05 5,126,736.44 17,431,839.05 4,069,514.91 年末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36,627,476.61 22,365,062.83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2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 - - - - 2.销项税额 60,920,596.90 48,818,406.88 48,900,855.37 38,166,705.08 出口退税 - - - - 进项税额转出 2,023,487.81 53,469.20 1,927,498.06 49,371.32 转出多交增值税 3,152,613.56 407,539.65 2,708,229.22 407,539.65 3.进项税额 34,606,667.89 23,070,341.90 30,798,003.96 18,876,536.04 已交税金 28,550,413.51 22,782,372.95 22,445,800.06 18,261,784.32 减免税额 1,969,771.00 1,318,624.99 -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 - - 转出未交增值税 969,845.87 2,111,503.35 292,778.63 1,488,723.15 4.期末未抵扣数 - - - - 二、未交增值税: - - - - 1.年初未交数 30,394,320.45 31,716,087.19 28,834,823.36 30,449,383.67 2.本年转入数 -2,182,767.69 1,703,963.70 -2,415,450.59 1,081,183.50 3.本年已交数 1,694,807.89 3,025,730.44 1,353,184.22 2,695,743.81 4.期末未交数 26,516,744.87 30,394,320.45 25,066,188.55 28,834,823.36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 - 43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合 母公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并 司 一、 主营业务收入 32 423,310,235.82 331,245,270.84 325,552,330.65 256,120,881.19 减: 主营业务成本 32 263,241,620.95 227,836,061.53 212,019,243.15 192,311,422.6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 3,936,415.35 2,951,372.92 2,159,293.75 1,804,597.62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6,132,199.52 100,457,836.39 111,373,793.75 62,004,860.97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 701,372.04 1,149,649.10 -151,116.42 782,725.32 减:营业费用 3,448,586.51 2,343,785.00 1,608,207.10 1,300,660.60 管理费用 35 89,247,406.16 61,665,133.96 52,433,240.96 43,300,702.64 财务费用 36 20,495,117.33 18,830,892.49 11,536,524.18 9,605,676.1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3,642,461.56 18,767,674.04 45,644,705.09 8,580,546.95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 1,031,465.11 552,919.01 -1,635,375.63 8,038,283.46 补贴收入 38 1,988,837.63 1,318,624.99 - - 营业外收入 39 1,659,509.45 693,616.60 330,679.35 241,830.63 减:营业外支出 40 3,355,048.63 5,625,770.62 2,503,068.16 5,442,500.5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44,967,225.12 15,707,064.02 41,836,940.65 11,418,160.51 减:所得税 13,307,813.78 6,813,797.82 10,142,687.82 4,019,042.47 少数股东损益 -34,841.49 1,494,148.16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694,252.83 7,399,118.04 31,694,252.83 7,399,118.04 附注: 项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 -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 -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4 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母公 合并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司 一、净利润 31,694,252.83 7,399,118.04 31,694,252.83 7,399,118.0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15,841,452.93 22,365,062.83 19,035,459.70 其他转入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9,808,087.36 23,240,570.97 54,059,315.66 26,434,577.74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3,857,966.80 1,374,332.40 3,169,425.28 739,911.80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3,540,138.76 1,162,712.73 3,169,425.28 739,911.80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2,409,981.80 20,703,525.84 47,720,465.10 24,954,754.14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1,092,988.49 2,589,691.31 11,092,988.49 2,589,691.31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四、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36,627,476.61 22,365,062.83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5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年度 单位:元 注释 金额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0,919,661.15 313,455,792.50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707,212.52 230,956.01 现金流入小计 441,626,873.67 313,686,748.5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9,340,553.65 89,563,337.5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1,234,686.98 43,738,397.39 支付的各项税费 42,331,466.33 30,167,435.15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36,155,758.48 22,340,615.04 现金流出小计 289,062,465.44 185,809,785.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64,408.23 127,876,963.3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30,000.00 9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789,900.00 1,492,5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8,864,180.71 7,437,405.7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8,144,680.64 1,479,947.59 现金流入小计 19,828,761.35 11,359,853.3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58,028,138.57 27,426,654.11 投资所支付 的现金 37,416,208.00 37,416,208.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 21,090,652.75 7,327.24 现金流出小计 116,534,999.32 64,850,189.3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6,706,237.97 -53,490,336.0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33,630,000.00 117,5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 43,584,047.61 136,458,165.34 现金流入小计 277,214,047.61 253,958,165.34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51,200,000.00 127,5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0,361,924.31 11,415,713.1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 81,229,305.53 211,730,770.65 现金流出小计 352,791,229.84 350,646,483.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5,577,182.23 -96,688,318.4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9,011.97 -22,301,691.13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7 附注: 注释 金额 项 目 母公 合并 司 合并数 母公司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31,694,252.83 31,694,252.83 加:少数股东损益 -34,841.49 -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3,123,215.18 13,102,869.45 固定资产折旧 46,866,686.09 21,312,424.54 无形资产摊销 1,830,218.64 788,465.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95,831.79 7,415.72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156,429.39 329,350.68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17,325.50 17,325.5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1,008,589.97 -2,629.93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930.14 5,930.14 财务费用 20,538,055.44 11,482,393.39 投资损失(减:收益) -5,340,478.26 -2,564,624.37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87,156.02 -87,156.0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8,906,643.75 -3,150,376.4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5,642,543.63 14,017,427.4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37,784,487.87 40,923,894.82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2,564,408.23 127,876,963.3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因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50,860,655.62 126,062,972.5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70,579,667.59 148,364,663.70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9,719,011.97 -22,301,691.13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8 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56,132,199.52 32.12% 33.21% 0.6262 0.6262 营业利润 43,642,461.56 8.98% 9.28% 0.1750 0.1750 净利润 31,694,252.83 6.52% 6.74% 0.1271 0.1271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31,680,698.36 6.52% 6.74% 0.1271 0.127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