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电力(600644)2003年年度报告
盛衰各有时 上传于 2004-04-27 05: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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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2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4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6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10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2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13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25
第十节 重要事项--------------------------------------------------------------------26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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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审议本报告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有:王洪、罗长流、谢心敏、夏润
和,其中王洪、罗长流委托姚彬捷代行职权,谢心敏委托刘虎廷代行职权,夏
润和委托谢和敬代行职权。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魏晓天及会计机
构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吴娙忠作如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完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刘虎廷
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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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缩写:LE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李江
联系电话:0833-2445800
证券事务代表:谭俊
联系电话:0833-2445801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传真:0833-2445900
电子信箱:600644lep@163.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邮政编码:6140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sep.com.cn
电子信箱:600644lep@163.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公司首次注册日期为 1988 年 5 月 17 日,最近一
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为 2000 年 11 月 17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800015
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走马街 68 号锦城大厦 10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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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合并报表)
(一)、本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及构成
项 目 单位:元
1、利润总额 15,707,064.02
2、净利润 7,399,118.04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245,661.20
4、主营业务利润 100,457,836.39
5、其他业务利润 1,149,649.10
6、营业利润 18,767,674.04
7、投资收益 552,919.01
8、补贴收入 1,318,624.99
9、营业外收支净额 -4,932,154.62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4,013,783.60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62,518,430.87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项 目 涉及金额
1、资产转让收益(营业外收入) -347,699.40
2、滞纳金收入 -162,012.69
3、其他营业外收入 -79,862.02
4、处置长期投资股权收益 -30,855.00
5、短期投资收益 -158,798.35
6、营业外支出中以前年度减值准备转回 -2,000,000.00
7、预计担保损失 5,731,858.80
8、其他营业外支出 1,893,911.82
合计 4,846,543.16
(二)、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03 年 2002 年 本年比上年 2001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增减(%)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331,245,270.84 270,908,744.59 270,908,744.59 22.27 251,851,884.84 251,851,884.84
利润总额
15,707,064.02 6,209,860.23 6,209,860.23 152.94 33,263,862.98 33,263,862.98
净利润
7,399,118.04 546,376.76 801,559.26 823.09 26,530,326.38 23,983,166.5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12,245,.661.20 -4,791,801.21 -4,536,618.71 21,423,990.79 18,876,831.00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本年末比上 2001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年末增减(%)
总资产
1,263,070,058.22 1,147,181,621.80 1,147,181,621.80 10.10 1,120,153,8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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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54,292,429.88 446,327,309.35 446,582,491.85 1.73 458,236,915.57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124,013,783.60 34,776,202.67 34,776,202.67 356.61 72,529,854.9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03 年 2002 年 本年比上年 2001 年
增减(%)
每股收益
0.0297 0.0032 828.13 0.0962
净资产收益率
1.63 0.18 805.56 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基础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2.70 -1.02 4.12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4973 0.1395 256.49 0.2909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1 年末
末增减(%)
每股净资产 1.82 1.79 1.68 1.8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2 1.70 1.18 1.74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规定,公司 2003 年
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为: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项目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2.11 22.31 0.4029 0.4029
营业利润 4.13 4.17 0.0753 0.0753
净利润 1.63 1.64 0.0297 0.0297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2.70 2.72 0.0491 0.0491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49,336,499.00 105,386,477.20 76,018,062.72 4,415,489.23 15,841,452.93 446,582,491.85
本期增加 310,819.99 5,126,736.44 1,162,712.73 7,399,118.04 12,836,674.47
本期减少 5,126,736.44 5,126,736.44
期末数 249,336,499.00 105,697,297.19 81,144,799.16 5,578,201.96 18,113,834.53 454,292,429.88
变动原因:
1、 资本公积增加是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因部分无法支付的往来款转入资本公积
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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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盈余公积增加是本年度计提所致。
3、 法定公益金增加是本年度计提所致。
4、 未分配利润增加是本年度实现盈利所致,减少是因为计提盈余公积所致。
5、 股东权益增加是因为本年度实现盈利所致。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 增发 其他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73153822 7315382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7421106 47421106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 120574928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 128761571
2、境内上市外资股
3、境外上市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 128761571
三、股份总数 249336499 249336499
(二)、报告期末止公司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公司于 1988 年 3 月 8 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1988)字 12 号文批准,由乐山市财政局
与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成立,1992 年 11 月 22 日公
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88 号文批准为继续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点
企业。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
众股 1300 万股,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 年 8 月 16 日向社会公
众股东 1: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放弃配股);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2
送红股(国有股及法人股按同比例送现金红利);1996 年 10 月 4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按 10:1
送红股;1997 年 8 月 29 日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
放弃配股),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
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字[1998]150 号文
件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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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
产经营有限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需
4533.77 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购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
购 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
司持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
会公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
实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
验资[1999]第 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
万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 1999 年 2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
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公司的股份变
动公告于 2000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33.6499 万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22035 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年度内 年末持股 比例 股份 质押或冻结 股东
增减 数量 (%) 类别 股份数量 性质
1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 -20370000 52783822 21.17 未流通 无质押 国有股
营有限公司 或冻结
2 眉山市资产经营 +20370000 20370000 8.17 未流通 无质押 国有股
有限公司 或冻结
3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 20366600 8.17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或冻结
4 四川汉派实业有 +15940459 15940459 6.39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限责任公司 或冻结
5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 2494325 1.00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有限公司 或冻结
6 深圳市东方热电投 1450000 0.58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资有限公司 或冻结
7 上海九宇新技术发 1000000 0.40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展有限公司 或冻结
8 上海点津贸易有限 1000000 0.40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公司 或冻结
9 上海隆得歧工贸有 950000 0.38 未流通 无质押 法人股
限公司 或冻结
无质押
10 云国福 900000 0.36 已流通 或冻结 流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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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单位:股)
名次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数量 种类
1 云国福 900000 A股
2 克拉玛依魔鬼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90830 A股
3 上海置外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860900 A股
4 新疆石油住房管理中心 824500 A股
5 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812641 A股
6 赵智霖 783112 A股
7 上海曹杨物业有限公司 782733 A股
8 西安市浪花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774653 A股
9 上海浦东新区普耀工程公司 769090 A股
10 陈越光 764722 A股
注: (1)、在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流通股东中,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
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流通股股东之间本公司未
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根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
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文件精神,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
国家股 73153822 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双方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公司
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21.17%,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眉山市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8.17%,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3 日和 2004 年 1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的公告)。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9 日又与成都燕宇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
让给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批准(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3)、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报告期内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
该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协议转让给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
限责任公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249336499 股的 8.17%,为公司第三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7
日和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4)、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内持有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
该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0 日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签定了《股份转让合同》,将其
持有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协议转让给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已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过户手续,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不再持有公司股份,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占公司总
股本 249336499 股的 6.39%,为公司第四大股东(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3 日和 31 日
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3、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明全,成立日期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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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年 3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27342 万元,主要经营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
事资产经营活动。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0 日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
定了《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已公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将所持本公司国家股 73153822 股中的 5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协议转让并
托管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交大创新原第一大股东广州中乙投资有限公司将持
有的全部 80%股份于 2003 年元月份协议转让给河北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大创新
于 2003 年 3 月 13 日变更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黄木松变更为王宝林。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 刘虎廷 男 50 2002.08.09-2005.08.09 82536 82536
董事 张小波 男 48 2002.08.09-2005.08.09 500 500
董事 谢和敬 男 48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夏润和 男 54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谢心敏 男 59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姚彬捷 男 40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王 洪 男 62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罗长流 男 54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黄晋球 男 56 2002.08.09-2005.08.09
独立董事 郝如玉 男 56 2002.08.09-2005.08.09
独立董事 刘文波 男 60 2002.08.09-2005.08.09
独立董事 程厚博 男 40 2003.06.30-2005.08.09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男 51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何党军 男 40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黄荣浩 男 36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李 宏 男 40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廖若周 男 29 2002.08.09-2005.08.09
总经理 魏晓天 男 40 2002.08.09-2005.08.09 1621 1621
副总经理 唐光全 男 51 2002.08.09-2005.08.09
副总经理 董志坚 男 61 2002.08.09-2005.08.09
总会计师 吴娙忠 女 55 2002.08.09-2005.08.09
董事会秘书 李 江 男 48 2002.08.09-2005.08.09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或股东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姓 名 股东单位 职 务 任职期间
张小波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 1997 年-200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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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和敬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2003 年
夏润和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副总经理 2000 年-2003 年
谢心敏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 年-2004 年
姚彬捷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2002 年-至今
2、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长、监事会主席的年度报酬及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公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提出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年度报
酬总额为 252.8766 万元(其中董事、监事领取津贴为 53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
报酬总额为 47.295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额为 93.085 万元。独立董事的
工作津贴每人每年 4 万元,三名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总额为 10 万元。
年度报酬区间:40-30 万元 1 人,30-20 万元 7 人,5 万元以下 18 人。
3、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会议审查通过了公司
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乐山电力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
调整乐山电力董事会人选,修改乐山电力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同意将公司第二大股东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名李航星为乐山电力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提案”列入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修改公司《章程》提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
《章程》第 100 条由原来的“乐电董事会成员由 1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修改为“乐电董事会成员由 1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名……”;调整公司董事会人
选提案的具体内容为: (1)、建议黄木松、张希廷、龚冬海、金树安 4 名董事不再担任乐电
董事职务; (2)、建议新增提名房德良、程厚博、金树安、李航星为乐电公司独立董事候选
人(差额选举两名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召开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同意黄木松、张希廷、龚冬海、金树
安 4 名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程厚博一名为公司独立董事(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1 日和 7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职务未发生变动。
(二)、公司员工情况
2003 年末,公司在职员工 2627 人(含控股子公司),其中母公司 1355 人,母公司人
员专业构成:生产人员 507 人,销售人员 101 人,技术人员 483 人,财务人员 48 人,行政
人员 216 人;教育程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1 人,大学本科学历 101 人,大专学历 215 人,
中专学历 609 人,初等学历 419 人;母公司需承担离退休职工人数 178 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的治理能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认真落实,公司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
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特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文件。公司对照《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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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保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在股东大会
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行使好自己的表决权,并有律师现场
见证;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关联股东均回避
表决。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
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但独立董事人数还未达到三分之一;董事会建立了《董
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
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和义务,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
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成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对公司经营层制定了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在每个经营年末,对任职人员的
经营业绩进行评估考核,并与激励相结合,制定了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完
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6、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条列实施细则》 ,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接待
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
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基本能够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于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二 00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郝如玉、刘文波为公司独立董事,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程厚博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
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独立董事人数不够四名,公司将在条件成熟时增补一名独立董
事,达到《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当选后,基本上能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各项议案审议
和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做到了“五分开”,说明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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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下: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做到了
分开,同时,公司及下属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在人员方面,公司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有独立的劳
动人事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管理的情况。
(3)、在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
(4)、在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独立、完整、科学,具有良好的运作机制与运行效
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
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有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组织机构。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开设了独立了银行账户,建立了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
务决算。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由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全年完成经营目标情况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报告,向公司董事会提交高级管理
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方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二 00 二年年度股东大会、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二 00 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简介如下:
(一)、二 00 二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 00
二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事项。2003 年 5
月 9 日,二 00 二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
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载于 2003 年 5 月 13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1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召开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事项。
2003 年 6 月 30 日,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人选并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黄木松、张希廷、龚冬海、金树安 4 名董事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选举程厚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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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03 年 7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三)、二 00 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召开二
00 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事项。
2003 年 12 月 5 日,会议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处理职工房改房损失的议案;
2、关于公司以竞买方式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3、关于用公司所持控股公司权益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03 年 12 月 6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对财务报告与其他必要的统计数据以及报告期内发生或将要发生的重大事项的
讨论与分析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 (国发[2002]5 号)文件精神,四川
省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就乐山市电力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议事
纪要(222)》,成立了乐山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并拟于 2004 年在峨眉山市、夹江
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目前,尚无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公司将积极
应对此重大事项。
(二)、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地方中小水(火)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和电力调度。2003 年度,
公司完成发电量 3.86 亿 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岷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和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发电量 3.0 亿 KW.H),比去年同期增加 31.60%(去年
同期发电量已扣除原分支机构花溪公司发电量 1.07 亿 KW.H,本报告期不含花溪公司的发
电量),完成供电量 8.54 亿 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岷水电有限责
任公司及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直供电量 0.56 亿 KW.H),比去年同期增加
7.96% (去年同期供电量已扣除原分支机构花溪公司供电量 1.19 亿 KW.H,本报告期不含花
溪公司的供电量);完成供水量 1859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 1.53%;完成供气量 1919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 39.36%;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124.53 万元,比去年同期
增长 22.27%,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10,045.78 万元,净利润 739.91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行业主要集中在乐山市范围内,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111.82 万元,
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81.85%,营业成本 18,488.93 万元,营业毛利 8,622.89 万元,占
本公司营业毛利的 83.39%,毛利率 31.80%;公司自来水行业供应乐山市中心城区,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 1,986.17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6.00%,营业成本 1204.53 万元,营业
毛利 781.64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毛利的 7.56%,毛利率 39.35%;公司天然气行业供应乐山
市中心城区和五通桥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026.53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2.15%,营业成本 3,090.15 万元,营业毛利 936.38 万元,占本公司营业毛利的 9.05%,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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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利率 23.26%。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发生较大变化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业务毛利率明显提高主要因为公司根据国家物价部门的有关电价政
策,协调市场各方,电价恢复性上调,使公司的销售电价较 2002 年有一定幅度的上升所致。
2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控股公司六个,情况如下:
(1)、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自来水供应,注册资本为 6,841.41
万元,总资产 9,521.94 万元,净资产为 6671.46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85.75%,该公司拥
有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供水管网系统和乐山市第一、二、三水厂,日供水能力 10 万立方米。
2003 年度实现供水量 1859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 1986.17 万元,净利润 5.71 万元。
(2)、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天然气供应,注册资本为 4,491.68 万元,
总资产为 11,288.19 万元,净资产为 6,067.52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78.49%,该公司拥有
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及五通桥区供气管网系统。2003 年度实现供气量 1919 万立方米,主
营业务收入 4,026.53 万元,净利润 260.12 万元。
(3)、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等,注册资本为 3,097.00
万元,总资产为 7,351.46 万元,净资产为 7,030.58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89.83%,该公司
2003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243.65 万元,净利润 235.09 万元。
(4)、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水电开发,注册资本为 2,700.00
万元,总资产产 13,714.23 万元,净资产为 2,657.26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95.56%,该公
司下属两座电站装机容量 1.2 万千瓦(天仙桥电站 0.5 万千瓦,石麟电站 0.7 万千瓦),2003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597.35 万元,净利润 171.91 万元。
(5)、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矸石综合利用、火力发
供电,注册资本为 6,263.00 万元,总资产为 10,200.21 万元,净资产为 6864.18 万元。本公
司拥有权益 78.19%,200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849.00 万元,净利润 280.16 万元。
(6)、乐山市华侨旅行社: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
益 83%,2003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63.65 万元,净利润-3.52 万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计 7,739.33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38.36%。
(2)、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共计 5,519.0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16.66%。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1)、公司电力业务当年经营中主要面临的问题是销售价格长期低于政策定价,并且,
随着公司电力销售收入的明显增加,电费回收工作难度加大。
(2)、公司自来水和天然气业务销售价政策定价较低,制约了自来水和天然气业务的
盈利能力,同时自来水公司取水水源污染日益严重,使其制水成本不断增加,燃气公司的
购气价格上升导致成本增加。
(3)、公司电网备用容量不足,丰枯矛盾仍较为突出。目前公司电网装机水电、火电
的比例结构严重不合理,火电比例仅为 20%左右,导致公司电网在丰水期面临大量富余电
量,上网电站设备利用率低下,不利于电网的完整和稳定,同时电网无足够的备用容量,
在枯水期公司电网电量难以满足基本用户的用电需求,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供电形象,
不利于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主要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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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1)、根据物价部门有关电价政策,针对公司长期以来执行电价低于政策定价的问题,
公司协调市场各方,通过艰苦努力,使得公司报告期内电价得以恢复性上升,并通过调整
用户结构,提高了公司销售均价;同时,公司特别注意发挥控股电力企业效益,加强经济
调度,增加其发供电量,提高了全公司的效益。针对电力业务电费回收难的问题,公司积
极协调用户和同行业等各方,采取多种方法提高电费回收水平,当年实现电费回收率 108%,
并形成了良性电费回收机制。
(2)、公司控股的自来水公司、燃气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向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汇报,
通过价格听证等若干审批程序,使得自来水、燃气销售定价得以提高,自来水公司报告期
内扭亏为盈,燃气公司一定程度上冲减了购气成本上升的影响;同时针对自来水水源污染
严重的问题,公司积极向政府汇报,已引起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3)、针对公司电网丰枯矛盾突出的问题,一方面加快沫江火电二期工程建设,并于
2003 年 2 月成功投运,缓解了公司电网丰枯矛盾;同时,公司新发展了一批高耗能季节性
用户,有效地消化了丰期富余电量;并且,公司目前正在积极筹建沫江火电三期 5.5 万千
瓦机组工程项目,现已收购了沫江煤矿,为沫江火电三期 5.5 万千瓦机组工程项目建设提
供了必要条件,该项目建成后将解决公司电网的丰枯矛盾。
5、2003 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发电量 3.86 亿 KW.H,完成年度计划的 128.57%,主要由于公司
电网电量销售情况趋好,上公司电网的控股电站发电量增加所致;供电量完成 8.54 亿 KW.H,
完成年度计划的 100.47%;供水量 1859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3.28%;供气量 1919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27.93%,主要由于燃气公司在五通桥区发展了新的供区,导
致供气量增加;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33,124.53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2.27%,主要是由于
公司售电量增加和销售电价恢复性上涨所致。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情况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长期投资余额 12463.91 万元,较年初 12471.02 万元减
少 7.11 万元,降幅为 0.06%。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增加投资:①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
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714,383.13 元;②本期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
增加对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 元。上述 2 项共计增加长期股权
投资 2,214,383.13 元;本年度减少投资:①乐山燃气公司转让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股
权 20 万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 元。②本公司收回对夹江水泥厂的投资 10 万
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 元。③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回校表站的投资 30,000.00 元,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0,000.00 元;④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955,525.90
元。上述 4 项,共计使“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2,285,525.90 元。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199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共计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和国有股实物资产配股
后,实际可用的募集资金为 11600 万元。配股资金已基本投入到《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
和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结果(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总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的方式 投资 金额
A 股配股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 1300.00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 802.35
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全面的技术改造
A 股配股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 1200.00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 1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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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 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
电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 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络
络
A 股配股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 3000.00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 2970.00
山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 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股
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任公司股权 司股权
A 股配股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 3000.00 金鹅电站前期勘探和初设、 2771.19
任公司 投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供
水公司、购买乐山市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大堡-峨
眉城东 110kv 送变电工程
A 股配股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 1300.00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 1282.00
行改造 行改造、大堡-峨眉城东
110k 送变电工程
A 股配股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A 股配股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2)、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共计使用 10825.54 万元,尚余 774.46 万元,暂作货币
资金储备。
(3)、项目变更原因、程序、披露及资金的投入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主要涉及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资
3000 万元,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修建金
鹅电站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经 1999 年 5 月 6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停该项目的
整体开发,只对该项目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投入资金 545 万元,该项目剩余资金 2455 万元;
同时,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改造项目拟投资 1300 万元,由于该项目优化了设计后计划投
资 800 万元,该项目节约资金 500 万元,上述资金共计 2955 万元,变更投资了以下项目:
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金鹅电站建设的剩余资金中的 1200
万元用于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相关公告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0 年 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金鹅电站建设剩余资金中的 635.616
万元,作为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的缺口资金(收购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 826 万股股权共计 1995.616 万元,其中 1360 万元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购并中) ,(相关公
告于 2000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
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节约的 500 万元
和金鹅电站剩余资金中的 619 万元,共计 1119 万元,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
程建设(相关公告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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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4)、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①、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技改项目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两厂的生产和设备情况,
分期投入,目前已投入资金 802.35 万元。通过技改,象月电厂增加装机容量 1960KW,累
计产生效益约 230 万元,同时解决了两厂的安全隐患,延长了机组的使用寿命。
②、对大堡电厂前池改造项目已完工,提高了大堡电厂发电的调节能力,计划投入 800
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 782 万元
③、网络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使公司的网络形成了环形网络,大幅度地提高了
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
④、企业购并项目已完成,其中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应支付 1500 万元,实际支付支
付 1470 万元,累计获得收益 1264.12 万元;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支
付 1995.616 万元,累计获得收益 284.89 万元;收购大堡电厂股权支付 140 万元,累计获得
收益 38.48 万元。
⑤、组建开发金鹅电厂,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勘探设计工作。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
了较大变化,经公司 1999 年 5 月 6 日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计划支付 545 万元
募集资金用于该电站的前期勘探设计等费用,公司已实际支付 770.38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
316.57 万元。2004 年 2 月 2 日,乐山市人民政府就峨边彝族自治县官料河—麻子坝段水电
站规划调整以及电站开发事宜(含金鹅电站)召开了协调会,并形成《议事纪要》,议定:
鉴于规划方案有重大调整,乐电公司不再参与官料河—麻子坝段水电规划调整后的电源开
发建设;峨边县政府于 2004 年 2 月 12 日前向乐电公司支付 150 万元,作为原金鹅电站前
期工作经费补偿;乐电公司原金鹅电站前期工作经费的认定由乐山市恒信会计师事务所负
责审计,扣除峨边县已支付的 150 万元,剩余部分与审计费用一并按调整后两级电站装机
规模比例,作为乐电公司股份投资入股,并由峨边县政府在省政府规划调整批复后三个月
内负责协调落实入股事宜(150 万元补偿款于 2004 年 2 月 13 日已到公司帐户)。
⑥、供用电营业综合楼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综合楼于 2002 年 10 月正
式投入使用。
⑦、投资峨眉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协议,至今已四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开发公司投入的一
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后来因温泉开发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井做收益权评
估,并在其他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2003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五届五次
董事会上决定终止投资,撤回资金。公司围绕撤出投资方式与对方进行多次谈判,都未达
成一致意见。公司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⑧、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送变电工程,拟投资 1119 万元,实际投入资金 1119 万元。
该工程于 2002 年底完工投入运行。
⑨、补充流动资金 800 万元,已投入。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乐山沫江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七次、第
五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出资 1800 万元(共计 3600 万元)投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该项目于 2003 年 2 月 15 日竣工投产并网发电,对公司电网
的丰枯矛盾起到一定的缓解作用,并将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2)、公司投资 600 万元参股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乐山市中心城区肖坝片
区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公司持股比例为 8.95%,该项目已基本形成了成熟建设用地,具备
了进一步实施特大型综合类房地产开发的必备条件,累计完成投资 16,819 万元。
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3)、投资四川新境光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投资四川新境光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的 60%。由于该项目的人员、资金均未到位,目前无实质进展。
(4)、公司农网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排,报告期内增加农网改造项目投资 1058
万元,主要完成峨眉山市、夹江县 10KV、0.4KV 线路、低压配电台区工程。上述工程的完
工投产,完善了公司供电网络,提高了公司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使公司电网的安全性进
一步提高,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供电损耗。
(5)、2003 年四川省计委下达公司城网改造投资计划 1780 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
款 1424 万元,财政国债资金 267 万元,公司自筹 89 万元。2003 年公司在夹江县、峨眉山
市实际完成投资 374.31 万元,银行的 1424 万元贷款资金尚未到位。
(6)、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竞
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公司最终以 4087 万元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并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定了《乐山市沫江煤
矿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收购款 3087 万元,2004 年 1 月 20
日支付收购余款 1000 万元,资产移交的相关权属文件过户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本次收购
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确认。公司收购沫江煤矿是为了保证公司控股的乐山沫江煤矸石
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火电燃煤的供应,同时为沫江火电 5.5 万千瓦三期技改工
程提供必要条件,为公司电网的稳定,缓解电网的丰枯矛盾起到关键的作用。
(7)、2003 年公司完成夹江三洞 110KV 变电站工程投资 865.43 万元。该工程总投资
1208.41 万元,已于 2003 年 7 月投入运行,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供电网络并拓展了公司的
供区。
(四)、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变化原因
总资产 1,263,070,058.22 1,147,181,621.80 115,888,436.42 10.10% 主要是应付票据和所有者权益增加所致
长期负债 242,033,089.94 210,209,213.48 31,823,876.46 15.14% 主要是长期借款和专项应付款增加所致
股东权益 454,292,429.88 446,582,491.85 7,709,938.03 1.73% 实现盈利所致
主营业务利润 100,457,836.39 73,181,268.61 27,276,567.78 37.27% 售电量增加和电价恢复性上涨所致
净利润 7,399,118.04 801,559.26 6,597,558.78 823.09% 主营业务利润增加所致
公司重大资产损失的处理情况
公司应收乐山市高频焊管厂 2,866,902.52 元的往来款,由于该公司破产,经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2001)乐民破(裁)字第 3-2 号裁定,最终受偿金额为 825,000.00 元,造成
公司损失 2,041,902.52 元,扣除公司以前年度已计提的坏帐准备 573,380.50 元,减少了当
期利润 1,468,522.02 元。该往来款在 1997 年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997)乐法执字第 14
号裁定,以乐山市高频焊管厂位于乐山市市中区中心地段的 15 亩土地和持有的本公司法人
股股权 5.5 万股抵偿欠本公司的债务,通过法院将股权变卖款冲抵 229,678.45 元后尚欠公
司 2,866,902.52 元,15 亩土地 1997 年评估价为 1,986,572.17 元,乐山市高频焊管厂破产清
算小组在资产拍卖后仅支付公司 825,000.00 元,远低于该土地的正常价格,造成了公司损
失。
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董事会的讨论、分析变更、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本报告期发生的重大会计差借更正在公司 2003 年半年报中披露,经注册会计师审
计后未发生变化,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03 年半年报。
(五)、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董事会详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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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明如下: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3 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指出: “2004 年 4 月 24 日,乐
山电力公司独立董事刘文波、程厚博、郝如玉在‘独立董事就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的
独立意见’中提到,另有一些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于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
专项审计无法查实,因此独立董事所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无法对专项审计
内容整体表示意见的结论。同日,乐山电力公司‘关于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
说明’中也表示‘将根据审计报告中列示的有些无法查证的担保进一步查证’因此,我们
目前难以对乐山电力公司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担保事项对其 2003 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及其
附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公司独立董事根据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专项审计发表的
独立意见中指出“另有一些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于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
专项审计无法查实,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无法对专项审计内容整体表示意见的结论。
对此,我们提请董事会特别关注。”
公司将在近期对专项审计报告中提及的一些无法查证的对外担保事项进行清查,待基
本查证后,即予以公告和采取相应的措施,避免遭受损失。
(六)、二 00 四年度工作计划
2004 年,公司以“拓展市场、降低成本、优化资源、提高效益”为工作方针,力争各
项生产指标好于 2003 年水平。计划完成发电量 3.9 亿 KW.H,供电量 8.54 亿 KW.H,供水量
1800 万立方米,供气量 1950 万立方米。为确保 2004 工作方针及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将
围绕提高效益这个中心,加大三个方面管理力度和狠抓措施落实:
三方面管理力度是:
1、加强市场拓展与规范力度。一是在电价执行、电费催收、市场发展等方面加强与
国家电网的联系与合作。2004 年公司电价应统一恢复到目录电价。二是加强对公司电网的
治理、建设及调度管理,做大做强公司电网。坚持团结治网、利益共享原则。争取更多的
电厂加盟电网。力争多发电,实现电源出力最大化。抓好电网治理,树立调度权威,强化
电网调度管理,同时抓好电网建设与维护管理。三是从全局利益出发,合理调整用户结构,
大力发展用电均价高、信誉良好的优质用户。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优质服务活动。
2、加强投资管理力度。一是对电力资源方面的投资进行整合,挖掘潜力,发挥电网
资源整体优势,创造更大的投资价值。二是加强对非电项目的投资管理。要按照拓展市场、
稳健发展的方针,加大对天燃气、自来水公司的扶持管理力度,提高股东回报率。同时,
对一些市场前景优、发展趋势好、政府支持力度大的项目,加强分析研究,积极投资介入。
三是对一些市场预测不好,公司又不能控股的项目,应采取措施,尽早退出。
3、加强内部管理力度。一是要加强资金管理,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二是加强电费回收。加强对用电欠费大户的管理力度,加强预收费制度的执行等,
实现新电费回收 100%,最大限度回收老电费。三是加强对线损的管理,认真分析原因,积
极采取措施,降低线损,提高效益。四是加强财务、销售、管理三项费用的控制,降低成
本,增收节支。五是完善分厂、分公司及控股公司管理模式,加强对各分厂、分公司及控
股公司效益、成本、形象的管理。六是加强对工程建设的管理,强化招标、审计等管理措
施,使公司的各项工程建设项目达到质优、安全、造价低的要求。七是强化安全生产。加
强培训,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生产安全。
从以下几方面狠抓措施落实:
1、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建立每天都是效益天,每月都是效益月,每年
都是效益年的新观念,全力促进公司的发展。
2、在公司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形成一套经营决策到执行、到监督的高效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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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建立公司对经营决策失误、坏帐处理、安全责任事故等方面的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决策、
执行、监督各方面的职责,加强对决策失误、执行与监督失误的责任追究。
3、加大创新力度,大力开展各项 “创新工程”。积极鼓励广大员工为公司的发展献
计献策。
4、加强与国家电力公司合作,从技术、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向国电公司学习,吸取
经验。按照国务院关于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在省、市的指导和公司董事会的决策下,有
步骤、分阶段地开展电力体制改革。
5、加强公司作风建设。严肃公司工作纪律,整顿工作作风,加强对员工工作的考查、
考核,建立健全各种奖惩制度,保证公司各项工作措施的贯彻执行。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一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五次,临时会议六次,会议
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正式会议:
1、董事会第五届第三次会议于 2003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1)、200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2002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4)、2002 年度决算报告的议案;(5)、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02 年度考核的议案; (7)、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8)、公司供区县城城网建设与改造投资规划的议案;(9)、关于计提各项
资产减值准备和处理损失的议案;(10)、关于处理职工房改房损失的议案;(11)、关于授
权公司董事长为控股公司在不增加担保额下履行续保手续的议案;(12)、关于为乐山立事
达实业公司关联方乐山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提供担保的议案; (13)、关于召开公司二 00 二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
2、董事会第五届第四次会议于 2003 年 4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三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董事会第五届第五次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12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公司二 00 三年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对
有关自查事项进行整改的议案:①关于公司会计报表追溯调整的议案、②关于将处理公司
职工房改房损失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3)、关于公司二 00 三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4)、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会议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二 00 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巡回检查后
公司形成的《整改报告》的议案;(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4)、关于设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5)、关于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
司到期借款提供续保的议案; (6)、关于召开公司二 00 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5、董事会第五届第七次会议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公司拟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2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临时会议:
1、董事会第五届第五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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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了关于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第五届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查通过了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关于提请召开乐山电力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关于调整乐山电力董事会人选,修改乐山电力公司《章程》的提案”,并同意将公
司第二大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提名李航星为乐山电力第五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案”列入临时股东大会一并审议。并决定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上
午十时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二 00 三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提案。 (相关公告
于 2003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董董事会第五届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8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提请董事会向沫江火电三期 5.5 万千瓦机组技改项目工作班子授权和有关信息披
露的议案。
4、董事会第五届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以竞买方式收购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
(2)、关于公司用所持控股公司权益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5、董事会第五届第九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12 月 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借款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2 月 2 日在《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6、董事会第五届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03 年 12 月 1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500 万元到期借款提供续保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2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3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相关
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职责,如实执行股东大会议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方案、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配股、增发新股等方案的实施。
(八)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3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7,399,118.04 元,扣除母公
司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 10%提取法宝盈余公积金计 739,911.80 元,按 10%提取法定
公益金计 739,911.80 元,按 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计 2,589,691.31 元;扣除子公司提取
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额 1,057,221.53 元,本年可供分配的的利润为 2,272,381.60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41,452.93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8,113,834.53 元。
根据公司目前资金情况和拟成立的沫江煤电公司建设需要,除按上述计提公积金外,
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九)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君和审字(2004)第 1018 号
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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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三款规定,我们在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3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时,就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乐山电力公司大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
经济性质或类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型 代表人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
乐山市 资产经营 第一大股东 国有 黄明全
限公司*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 对外投资、资 第一大股东
乐山市 有限责任公司 王宝林
限公司** 产管理 股权托管人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公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公司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司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煤矸石火力
乐山市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电公司 发、供电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叶刚
公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 电力发电、供
洪雅县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公司 电等
*2003 年 12 月 3 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关
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眉山
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按
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2003)68 号]的股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简称“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
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项划转的过户登记手在 2003 年 12 月前已办理完毕。国家股划转
后,乐山电力公司总股本不变,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总股本的
21.17%,仍为第一大股东;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
的 8.17%,成为乐山电力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
川交大创新”)签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
持股份中的 5,300 万股出让给四川交大创新。如果转让实施,四川交大创新将持有乐山电
力公司 5,3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26%,为第一大股东。股份转让截止 2003 年末尚未
实施,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交
大创新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约定自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至转让之股权交割之
日止,乐山国资经营公司将其所持股权中的 5,300 万股委托给四川交大创新管理,由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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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使委托管理股权的部份股东权利。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如下: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大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
“燕宇房地产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的乐山电力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让给燕宇房地产公司。此次股份转让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批准。转让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乐山电力公司的股份,燕宇房地
产公司将持有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股份性质将变为法人股,将成为乐山电
力公司第二大股东。
**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信都建设公
司”)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
协议》,拟将其所持有的乐山电力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转让给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相
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4 年 1 月办理完毕。转让后,四川信都建设公司不再持有
乐山电力公司股份,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持有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2003 年 12 月 10 日,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
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汉派实业公司”)签订《股份转
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乐山电力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转让给四川汉派实业公司,相
关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办理完毕。转让后,川投峨铁集团公
司不再持有乐山电力公司的股份,四川汉派实业公司持有法人股 15,940,459 股,占总股本
的 6.39%。
二、截止 2003 年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资金占用原 全年累计
资金占用方名称 2003 年末余额 占用方式
因 占用金额
乐山市金粟电厂 往来款 450,000.00 -- 其他应收款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
往来款 827,400.00 827,400.00 其他应收款
营有限公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统贷统还款项 37,296,611.16 36,414,306.56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 农网改造专项
11,062,818.00 9,368,521.22
公司 资金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于 2004 年 1 月归还了 40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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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三、200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占用资金偿还方式
除本说明第五部份所述收款情况及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 400,000.00 元还款外,乐山电力公司未收到其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归还的占用资金
四、2003 年新增资金占用的情况
资金占用方的名称 资金占用的原因 占用金额 资金占用的方式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往来款 827,400.00 其他应收款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统贷统还资金利息 1,764,609.19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农网改造专项资金 3,388,593.56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 2002 年末为持有乐山电力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所欠以前年
度电费为 9,058,899.04 元。2003 年,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已将其拥有的乐山电力公司股权全部
转让给四川汉派实业公司。由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不再是乐山电力公司股东,其欠款也不
再是股东欠款。2003 年 8 月 26 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乐山电力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协议
约定,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将于 2006 年底前分四次付清全部款项。2003 年,乐山电力公司已
收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抵款 1,000,000.00 元,实物抵款 138,200.00 元,应
分红利抵款 797,022.92 元,共计 1,935,222.95 元。截止 2003 年末,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尚欠
乐山电力公司电费 7,123,676.09 元。
特此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日期:2004 年 4 月 25 日
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证监发[2003]56 号规定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金额较大,有些担保事项已发生诉讼,还有一些事项已被终审
判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还存在一些已知或未知的违规担保事项,我们感到公司或有负债
潜在风险较大,为此我们其中二名独立董事特聘请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3 年度
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关联方及其交易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
专项审计的结果反映:
一、违规担保情况严重,公司存在大量未经过董事会批准和公告的对外担保事项。已
确认的 20 项对外担保事项中有 16 项涉及金额约 15800 万元未经过董事会批准和部分未公
告。
尤为严重的是 2003 年 9—12 月期间发生的对乐山一中外国语学校的三笔合计 2000 万
元的担保。此项担保议案已在公司 2003 年 8 月 12 日和 9 月 26 日两次董事会上被否决,此
项议案在公司整改期间连续提交董事会讨论,许多董事已经表示了不满,有二位董事 9 月
27 日对此还向成都证监局、上交所以及公司董事会写了一封《明知故犯、边查边犯》的公
开信,为此成都证监局于 9 月 30 日向公司发出《监管关注函》,明确指出“该笔担保不符
合规定”,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依然为该笔贷款办理了担保手续。我们认为这是严重的违规行
为,应当引起董事会的高度关注并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二、对外担保已经给公司带来损失。已经执行和正在执行的对外担保连带责任,可能
造成的经济损失约 2200 万元;对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的二笔 8000 万元的担保,其中
的 3000 万元已形成诉讼,一审已判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另 5000 万元据公司法律顾问言“估
计诉讼是迫在眉睫的事”。公司在 2001 年报公告中称: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的状况为
“生产经营困难,已资不抵债,负债率高达 180%”,但公司在 2002 年、2003 年的年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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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均未见公司采取任何追收的措施,这些巨大的潜在风险,我们提请董事会予以关注和重视。
三、对外担保金额仍然偏大。截止 2003 年底,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 32099 万元(不包
括对控股子公司的 6770 万元担保),占公司净资产的 70.2%,不符合不超过净资产 50%的规
定,公司还存在较大的或有负债风险。公司应认真执行证监会的整改要求,尽早使公司的
对外担保符合国家规定。
另有一些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于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专项审计无法
查实,因此,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无法对专项审计内容整体表示意见的结论。对此,我们
提请董事会特别关注。
独立董事:程厚博、刘文波、郝如玉
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年中,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加强
了政策研究和相关业务学习,勤勉履职,积极负责地开展工作。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的各
次董事会,参加了每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的
巡查,并按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整改;加强了对公司的财务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月
报、季报和年报;协助公司经营层加强了对电费回收等坏账准备提取的内部审计和对自来
水公司总经理的离任审计等工作,内控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注重了相关信息的收集,
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决策监督,协助经营层完成了对嘉州宾馆和沫江煤矿的收购及沫江火电
三期技改的相关工作;支持公司董事会完成了公司《章程》的修改及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
进一步完善,按《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个别监事未能勤勉履职的情况,向相关
股东提出了整改意见。公司监事会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两次。
1、2003 年 3 月 26 日上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5 名监事有 4 名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二 00 二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二 00 二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二 00 二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和处理损失的议案;公司监事会二 00 二年度工作报告。对公司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和更
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发表了无异议的意见。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3 月 29 日在《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2003 年 8 月 11 日下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 5 名监事有 3 名出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调整 2003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进行交叉巡检时,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整改的议案,即:公司会计
报表追溯调整的议案和将处理职工房改房损失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 2003 年度半年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还审议了公司为“立事达”公司关联方乐山一中外国语实验学校
提供对等担保的议案,建议董事会一定要慎重考虑对外担保事宜;讨论了沫江火电三期技
改投资建设方案,认为应积极慎重对待。(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8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200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 200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巡回检查后形成的《整
改报告》的议案;关于贯彻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件的自查报告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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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章程》的议案;关于设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证管部门的要
求规范运作,对公司在巡检中发现存在的问题能积极整改,重大决策均按照程序通过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的内控制度日趋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职务时无违反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监事会的监督作用进一步加强。
2、公司监事会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 2003 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上海证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03 年度报
告工作的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是保留意见,董事会作出的说明是客观的。
3、公司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和沫江煤矿的价格合理,程序合法,尤其是收购沫
江煤矿直接涉及公司沫江火电三期技改项目,并影响已投产的一、二期工程的生产,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意义重大。通过公司董事会和经营层的不懈努力,以较低价格收购成功,有
效地维护了公司的利益,无损害部份股东权益的现象。
4、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无异。
5、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法,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6、公司 2003 年度实现利润较上年有大幅增长,董事会对此所作出的说明真实客观。
(三)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事项监事会详细说明
如下: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3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对此,公司董事会对
审计报告的保留意见作出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
董事会的说明是客观的。希望公司尽快对专项报告中提及的一些需要查证的对外担保事项
进行查证核实,并按照要求及时予以公告和采取相应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遭受损失。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
(1)2003 年 6 月,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诉本公司、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乐山
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公告),乐山市财政局以乐市财政综报[2003]41 号文件,承诺将分期还款。
截止 2003 年底,已还款 100 万元,2004 年 2 月又还款 100 万元,截止公告日,余 200 万
元。根据目前债务人还款情况良好,估计该案不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2)本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17 日,就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委托贷款一案
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 年 11 月 11 日,乐山市中院以(2003)乐民
初字第 51 号民事调解书结案。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的还款计划为 2004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100 万元,本公司放弃利息。若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未按期履
行或不履行还款计划,本公司不放弃 100 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截止公告日,峨边彝族自治
县路桥收费管理所已还款 17 万元。
(3)2003 年 8 月 15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乐山市国
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诉称:1993 年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按政府国资部门的要求与公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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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订了《市府委托贷款合同》,借款金额 200 万元,后此笔款委贷移交给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为由,以乐山市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
司清算组为被告,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公司辩称与四川省信托投资
公司乐山办事处(前身为“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只发生过流动资金借贷关系,从未与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发生过委贷关系。2004 年 3 月 31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2003]乐民初字第 57 号民事裁定书准许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详
见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告)。此案因本公司在四川
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还有 200 万元的存款,因此估计不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4)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3000 万元借款担保案,2003 年 11 月 21 日,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乐民初字第 52 号民事判决,判决公司承担连带担保责任(详
见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告)。公司不服该判决,
已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正在审理中。本公司最终是否会承担责任,以终审判
决为准。
(5)本公司与马边彝族自治县电力公司(马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拖欠货款一
案(详见二 00 二年年度报告),2003 年 7 月 10 日,四川省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
院[2003]马边民初字第 77 号民事判决本公司胜诉。200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与马边电力
有限责任公司达成还款协议,马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已向公司支付 31.04 万元,该案终结。
(6)本公司诉四川玻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 354.43 万元及利息案(详见公司
于 2003 年 9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2003 年 8 月 22 日,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执字第 37-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02)乐民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
(7)公司与峨眉山市开元天成工贸有限公司(简称“开元天成公司”)拖欠电费案(详
见公司二 00 三年度半年度报告)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回 20 万元。
(8)公司对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0 万元赔偿担保案(详见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只有在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
司破产后,公司才承担责任。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有 3 台 1.5 万 KWH 的水电发电
机组,年发电量 13400 多万 KW.H,目前电站运转正常,因此本公司最终是否会承担赔偿
责任以及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目前尚难估计。
(9) 本公司诉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案(详见二 00 二年年度报告),
目前该公司尚欠本公司电费 503.51 万元,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将根据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资产变现后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清偿。破产程序尚未终结,本公司的债权是否会出现损
失和损失的大小还很难估计。
(10)本公司诉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现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欠电费及滞纳金一案(详见二 00 二年年度报告),公司合计收回 721.89 万元。目前乐山市
五通桥烧碱厂还剩 232.07 万元未付,与本公司有供用电关系。
(11)本公司诉四川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一案(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5 日在《上海
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公告) ,本公司的债权均为抵押债权,2004 年 4 月 14 日,四川
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乐民破(裁)字第 3-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减
少公司当期利润 2,517,651.52 元。
(12)期后诉讼事项:
2004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堡
水电”))收到峨边彝族自治县[2004]峨边民初第 17 号应诉通知书,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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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诉大堡水电供电合同纠纷(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临 2004-02 号公
告),大堡公司认为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应由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2004 年 2 月 4 日,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2004]
峨边民初字第 17-1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大堡水电的异议。大堡水电提起上诉。2004 年 3 月
16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4]乐立管终字第 5 号终审裁定,由四川省峨边彝
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管辖,本案正在审理中。
2004 年 3 月 23 日,本公司就四川峨眉山汇丰有限公司、四川峨眉山通海特种水泥有限
公司拖欠电费本金 400 余万元及其滞纳金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4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对四川峨眉山汇丰有限公司提出诉讼保全申请,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以[2004]乐民初字第 1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四川峨眉山汇丰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峨
眉山通海特种水泥有限公司 80%股权及银行存款。目前正在审理中。
1999 年公司与原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现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
签订了投资协议,拟共同组建供水公司。公司依协议出资 1200 万元,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
资有限公司未履行协议。公司已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以竞买方式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并在 200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二 00 三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此议案。公司以 4500 万元的价格竞买收购乐
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目前,本项收购的相关协议等事宜正在商谈过程中。
2、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拟竞价收
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议案。公司最终以 4087 万元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并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定了《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
转让协议书》。本次收购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确认。公司收购沫江煤矿是为了保证公司
控股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一、二期火电燃煤的供应,同时为沫江火电
5.5 万千瓦三期技改工程提供必要条件,为公司电网的稳定,缓解电网的丰枯矛盾起到关键
的作用。公司收购沫江煤矿,保证了沫江煤矿业务的连续性和管理层的稳定性。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电量 14,245.68 万 KWH,
涉及金额为 3,416.29 万元。向联营企业金竹岗电站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电量 1966.14 万 KWH,
涉及金额为 404.90 万元。
(2)、销售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公司电力采购与电力销售价格均由国家物价部门定价。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共采购电力
涉及金额 11,237.98 万元,其中关联交易主要是向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和金竹岗
电站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电量,涉及金额 3821.19 万元,占 34%。
2、报告期内,公司无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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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 827,400.00 827,400.00
限公司
乐山市金粟电厂 45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3388,593.56 11,062,818.00
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5,871,270.30 17,359,137.53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00,220.67 450,692.52
合计 42,15,993.56 12,340,218.00 5,571,049.63 17,809,830.05
与关联方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节中的担保事项”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事项及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担保事项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总额 38811 万元(包括为控股子公司担保 6770 万元),扣除为控股子公司
担保,公司担保额 32041 万元,占净资产 70.53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余额为 33511 万元(含控股
子公司担保),扣除为控股子公司担保,公司担保额 26741 万元,占净资产 58.86%。
担保对象名称 担保金额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是否为关联方
担保(是或否)
⑴四川马边河电 5000 万元 1992.04.05-2000 不确定
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期偿还,最后一
笔 2000 年还清)
四川马边河电 3000 万元 1995.04.12-1999.09.20 不确定
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期偿还,最后一
笔 1999.09.20 还清)
四川马边河电 1170 万元 1995.08.13-2001.10.31 一般保证
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期偿还,最后一
笔 2001 年还清)
*⑵四川峨眉山夹美 200 万元 1997.10.27-2003.01.27 连带担保 不确定 是 否
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⑶乐山大沫水电 1300 万元 1998.04.10-2004.04.09 连带担保 不确定 否 是
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大沫水电有 6100 万元 2002.09.10-2011.09.09 连带担保 2002.09.10 否 是
限责任公司 -2013.09.09
乐山大沫水电有 3400 万元 2002.09.10-2010.10.31 连带担保 2002.09.10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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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限责任公司 -2012.10.31
⑷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50 万元 1998.01.15-1998.02.14 连带担保 1998.01.15 否 否
-2000.02.14
**⑸乐山市市政工 300 万元 1999.05.25-1999.12.25 连带担保 1999.05.25 否 否
程总公司 -2001.12.25
(6)四川金顶(集团)3000 万元 2002.10.10-2006.05.27 连带担保 2001.08.28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2008.05.27
***四川金顶(集团) 3000 万元 2003.01.17-2004.01.16 连带担保 2003.01.17 是 否
股份有限公司 -2006.01.16
(7)四川省交大创新 2500 万元 2001.12.28-2002.03.27 连带担保 否 是
投资有限公司 展期至 2004.02.08
**** (8)乐山一中外国 100 万元 2003.09.25-2009.09.24 连带担保 否 否
语学校
乐山一中外国语学校 900 万元 2003.10.17-2009.09.24 连带担保 否 否
乐山一中外国语学校 1000 万元 2003.12.03-2009.09.24 连带担保 否 否
#(9)四川信都建设 630 万元 待查证 连带担保 是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0)乐山市蓝天联合 391 万元 1998.08.04-1998.09.03 连带担保 1998.08.04 否
发展公司 -2000.09.03
为控股子公司担保金额 6770 万元
(11)乐山大岷水电 2870 万元 2003.12.10-2004.12.09 连带担保 2003.12.10 否 是
有限责任公司 -2006.12.09
乐山大岷水电 500 万元 2000.12.20-2003.12.20 连带担保 2000.12.20 否 是
有限责任公司 (展期至 2004.12.19) -2006.12.19
乐山大岷水电 1500 万元 2003.06.25-2004.06.24 连带担保 2003.06.25 否 是
有限责任公司 -2006.06.24
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乐山大岷水电 1500 万元 2003.06.30-2004.06.29 连带担保 2003.06.30 否 是
有限责任公司 -2006.06.29
(12)乐山市燃气有限 300 万元 2003.03.21-2004.03.20 连带担保 2003.03.21 否 是
责任公司 -2006.03.20
乐山市燃气有限 100 万元 2003.06.20-2004.06.19 连带担保 2003.06.20 否 是
责任公司 -2006.06.19
(1)为川马电业担保已公告,系公司清查知悉 。3000 万元担保正在二审中。1170 万元已终审判
决承担赔偿责任。
(2)为峨眉山公司在并入公司之前的担保,已公告。
(3)为大沫 1300 万担保已公告。9500 万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已公告。
(4)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风景园林局担保 ,已公告。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系公
司控股子公司,占 85.75%。
(5)为市政工程总公司担保,已公告。
(6)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
(7)系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告。
(8)公司已查证。
#(9)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原系公司第二大股东,公司初步查证 2000 年前本公司向
该公司提供过 1000 万元的担保,据了解该公司目前有 630 万元本息未偿还,有关事项需进一步查证。
#(10)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公司在 2000 年、2001 年年报中披露。
(11)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系公司控
股子公司,占 95.56%。
(1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燃气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公
告。
期后事项:报告期末至公告日,公司解除担保金额 5300 万元,具体如下:
*2004 年 2 月 13 日,峨眉山市城市信用社免除公司担保责任,并向公司出具了相关函件。
**乐山市市政工程公司 2004 年 2 月又还款 100 万元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还款,免除了公司担保责任。
****经查实,2004 年 3 月 17 日,乐山市农行直属支行出具证明,目前担保方已变更为乐山立事达
公司,本公司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乐山立事达目前还为公司承担着 2500 万元的担保责任。)
独立董事聘请的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担保金额 32099 万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 6770
万元)。其中,乐山市引青济岷管理处的 360 万元担保,经四川乐山三勤律师事务所李巍律师出具法律
意见书(三勤 LD2004 第 3 号),已过诉讼时效,公司免责。应收乐山碱厂账款,已计提坏账。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划。
公司无委托贷款事项(详见诉讼、仲裁事项(2))
4、其他重大合同
(1)、公司控股的乐山市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签定了《借款协议》,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向乐山市沫江煤矸石坑口
3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5000 万元,用于对沫江煤矿破产后职工的安置,双方在《借款协议》
中约定了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本借款事项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2)、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和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
府签定了《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公司以 4087 万元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
破产资产。本次竞价收购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告。
(五)、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
登任何承诺事项。
(六)、报告期内本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支付给会计
师事务所的报酬为:财务审计费 42 万元,其它费用 8 万元。目前,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 6 年。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遗责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检查办法》 (证监发[200146 号])和《关于 2003 年
上市公司巡回检查工作的通知》 (上市部[2003]53 号),深圳证管办于 2003 年 7 月 14 日至 7
月 18 日对公司进行了交叉巡回检查,成都证管办于 2003 年 9 月 8 日给公司下达了《整改
通知书》(成证办上市[2003]39 号)。公司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及时向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传达,公司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认真分析,制定出整改措施,并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整改报告。
整改报告书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君和审字(2004)第 1015 号
审 计 报 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3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乐山电
力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
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
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2003 年 4 月 24 日,乐山电力公司独立董事在“独立董事就公司累积和当期对外担保
的独立意见”中提到,另有一些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由于公司管理层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和配
合,专项审计无法查实,因此独立董事所聘请的深圳鹏程会计师事务所作出了无法对专项
审计内容整体表示意见的结论。同日,乐山电力公司“关于深圳鹏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
告的说明”中也表示“将根据审计报告中列示的有些无法查证的担保进一步查证”。因此,
我们目前难以对乐山电力公司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担保事项对其 2003 年度会计报表的影响
及其附注的完整性作出判断。
我们认为,除前段所述需要进一步查证的担保事项对会计报表及其附注可能产生的影
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乐山电力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九所述,乐山电力公司存在大
量或有事项,电力体制改革可能对乐山电力公司的经营模式及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截止 2003 年末,乐山电力公司累积对外担保金额为 32,041.8588 万元(其中截止
报告日已有 5,300.00 万元解除担保责任),其中有 3 项合计金额为 4,561.8588 万元的担保
已经发生诉讼,一项为 2002 年 8 月已被终审判决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担保事项为 1,170.00
万元,迄今未执行;第二项为一审已判决承担连带责任二审正在审理之中的担保为 3,000
万元;第三项为已判决承担连带责任的 391.8588 万元。这些担保可能对乐山电力公司造成
重大损失。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报告日期: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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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8 年 3 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1988)
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 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为 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 24,933.64 万元,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法定代
表人为刘虎廷先生,主要经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的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
工器材、交流电动机与载波通讯设备等。
1991 年底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 1,300 万股。1993 年
4 月 26 日,经过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东放弃配股)
,每股配售价 3.8
元,共配 1,300 万股,同年 8 月 31 日上市交易。1994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 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东同比例送红利),同年 4 月 25 日上市交易。1996 年 10 月 4 日,本
公司按 10 比 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697.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红股 312 万股于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
交易,至此,本公司总股本为 7,671.4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 3,432 万股。1997 年 8 月 29 日,本公司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以每股 3.80 元,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配股),
共配 1,521.8520 万股,其中国家股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实物净资产 2,226.24 万元认购配股 585.852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 936 万股,配股完成后,本公司股本增至 9,193.2520 万元,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2,684.99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送红股 546.738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275.7223 万股,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流
通,送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元。
1999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其应当配售 3,908,685 股,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
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 万元和所持有的乐山煤
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 697.4411 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可配
1,857.1381 万股,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他法人可配 889.1457 万股,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 25,545,792
股。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君和验股(1999)001 号]验证。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为 155,835,312.00 元,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45,721,137.00 元,占 29.34%,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638,190.00
元,占 19.02%,已经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80,475,985.00 元,占 51.64%。1999 年 12 月 30 日,本
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2000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2000 年
10 月 26 日实施了以 199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55,835,312.00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用资
本公积转增 6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249,336,499.00 元,股权结构不变。
2000 年 12 月 15 日,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乐山国资经
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大创新”)签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
,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持股份中的 5300 万股出让给交大创新,转让后交大创新将持有本公
权转让合同》
3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司 53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26%,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但截止 2003 年 12 月 30 日尚未实施,
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交大创新签订《股权托管协
议》,约定自上述《股权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至转让之股权交割之日止,乐山国资经营公司将其所持本
公司股权中的 5,300 万股委托给交大创新管理,由交大创新行使委托管理股权的部份股东权利。
2003 年 12 月 10 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汉派实业公
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转让给四川汉派实业公司,相
关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办理完毕。转让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不再持有
本公司股份,四川汉派实业公司持有法人股 15,940,459 股,占总股本的 6.39%。
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信都建设公司”)与深圳市
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
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转让给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相关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4 年 1 月办
理完毕。转让后,四川信都建设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2003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
家股划分问题,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2003)68 号]的股
份划转方案,将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山市资产经营
有限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 2003 年 12 月之前办理完毕。国家股划转后总股本不变,乐山国资经营公司
持有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总股本的 21.17%,仍为第一大股东;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国家
股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成为第二大股东。
上述股权转让与划转完成后,本公司前五名股东依次是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四川汉派实业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煤气的供应与安装。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补
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月期初的外币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对各外
币账户的外币年末余额,按照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按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
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
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汇兑
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记入各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况以外
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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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
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按年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应收账款按 7%计提,
其他应收款按 20%计提,个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款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
提。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
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5%计提,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按应收账款和其他
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 6%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金。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
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酒店按计划成本核算。
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
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
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年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成本与市价,市
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利
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价
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实
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
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在 20%以上但没有重大影响
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
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
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 10 年的期
限摊销。
(4)在报告年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
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
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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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委托贷款按实际贷款的金额入账,年末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入
当期损益;当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年末
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将委托
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
得以恢复,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12、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标准是单位价值 1,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固
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 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2.77%
运输设备 6 16.17%
通用设备 8 12.13%
其他 5-10 19.4%-9.70%
在报告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
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
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
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
用年限)和按账面原价 3%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尚未办理竣工决算
的工程,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
定资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报告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
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
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含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
的摊销以及汇兑损益),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以确认的评估价值或购买成本入
账核算,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使用期限或购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报告年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
17、收入确认原则
以电力、自来水和煤气供出并收取水、电、气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的凭据,供
出的水、电和气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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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9、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原则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的有关规
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
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
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财会(2002)18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
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20、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和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3)155 号]和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乐市地税函(2003)65
号]批复,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减征金额为 741,294.42 元。
经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3)148 号]批复,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度
企业所得税减按 15%税率征收,减征金额为 596,648.89 元。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于 2003 年 6 月对 2002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调整了上年度投资收益 886,708.17 元。调整后合并资产
负债表增加少数股东权益 451,235.14 元,未分配利润增加 242,091.37 元,盈余公积增加 644,616.80 元(其
中法定盈余公积金 193,289.02 元,法定公益金 140,979.92 元,任意盈余公积金 310,347.86 元),减少应
交税金(企业所得税)1,337,943.31 元;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是净利润增加 886,708.17 元,少数股东损
益增加 451,235.14 元。
(2)2003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管办检查后认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同意归本公司享有的
其持有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度股权收益 2,547,159.79 元,属
赠予性质,应按财政部[财会(2001)64 号]《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规定计入
“资本公积”
。本公司据此将这部分投资收益转为资本公积;2002 年度因未收到政府确认有关上述两公
司投资收益和损失的处理意见,当年度这部分收益 631,525.67 元暂作为少数股东权益。2003 年 6 月,本
公司对 2002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其中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是少数股东权益增加 631,525.67
元,资本公积增加 2,547,159.79 元,盈余公积减少 1,748,277.01 元(其中公益金减少 317,868.55 元)
,未
分配利润减少 1,430,408.45 元;合并利润表调整情况:净利润减少 631,525.67 元,少数股东损益增加
631,525.67 元。
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对 2001 年和 2002 年度报表进行了调整。2001 年净利润由调整前的
26,530,326.68 元变为 23,983,166.59 元,2002 年净利润由调整前的 546,376.76 元变为 801,559.26 元。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按 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
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
司和夹江供电分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 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税
率按 13%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
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本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各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
税金额的 5%-7%分别缴纳。
3、所得税: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函(2001)428 号、川地税函(2003)148 号和
川地税函(2003)155 号]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
3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 号]规定分别批复同意本公司 2001 年度、乐山沫
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02 年度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乐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乐市地税直发(2002)45 号]批准本公司 2002 年度
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3)66 号]的规定,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一年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二年及以后
年度报经市、州税务局审核确认后执行,当年度的报送审核程序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
年度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四川省地方企业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申报
审批表》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层报市(州)局审核批准,企业可按 15%税
率汇算清缴。市(州)地税局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审核完毕。由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审核确认,故本公
司、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
暂按 15%计算本年度企业所得税。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正在办理按 15%的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故暂按 15%计算本年度企业所得税。四川省峨边
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33%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企业名称 法定 注册资本 投资额 投资 主要业务
代表人 比例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 刘虎廷 30,970,000.00 27,820,000.00 89.82% 水力发电、供电等
公司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② 唐光全 27,000,000.00 25,800,000.00 95.56% 水电开发等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③ 刘虎廷 68,414,100.00 58,663,049.21 85.75% 自来水供应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④ 刘虎廷 44,916,800.00 35,253,919.36 78.49% 天然气供应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 煤矸石综合利用,
魏晓天 62,630,000.00 48,973,900.00 78.20%
公司⑤ 火力发、供电等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 电力开发、日用百
叶刚 11,290,000.00 6,096,600.00 50%
司⑥ 货、五金、交电等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83.33% 国内旅游
司
①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堡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川南
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 7 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4 年 12 月 5 日
成立,注册资本 3,097.00 万元,至 2001 年末实收资本为 3,097.00 万元。成立时本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2000 年末之前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局、四川省
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1,300.00 万元后,共持有大堡水电公司股权计
1,900.00 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 83.89%。2000 年 7 月 26 日,大堡水电公司 1999 年度股东
大会暨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增加注册资本约 8,320,000.00 元的方式投资大堡
电厂前池改造,根据决议,本公司在 2000 年度已投入货币资金 1,070,000.00 元,并将为大
堡水电公司代垫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设计费等费用 221,498.80 元转入了对大堡水电公司的
投资。根据大堡水电公司 200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在拟增加
的 8,320,000.00 元中,本公司将增加投资 7,820,000.00 元。截止 200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增
4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加的出资已全部到位,2001 年 12 月 3 日,峨边宏阳会计师事务所[峨会师验(2001)054
号验资报告]对大堡水电公司新增资本进行了验证,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200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峨边县万坪林工商签订《股权转(受)让协议》,以现金 140 万元受让
峨边县万坪林工商持有的 100 万元股权,该项转(受)让于 2002 年 2 月执行完毕。
②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岷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1998 年 3 月 27 日成立,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59.26%。200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分别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市
通川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分别以 1,197 万元和 273 万元受让四川信都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798 万元股权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持有的 182 万元
股权,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项。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大
岷水电公司 2580 万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95.56%。大岷水电公司自 1999 年 3 月正式
投入运行,从 1999 年度开始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③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简称
“乐山自来水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00.00 元(本公司 1997 年度配股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
认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连同 1997 年 9 月实施 1997 年度
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中 22,262,376.00 元认购配股,共
46,709,076.00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自来水公司投入 6,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
至 1999 年末,本公司对乐山市自来水公司的投资合计 52,709,076.00 元。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国资经营公
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以持有的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截止 199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58,663,049.21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部份未进入乐山市自来水公司部份管网经评估后的 9,751,110.00 元,共同
组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68,414,100.00 元,其余 59.21 元列作资本公积。乐山国诚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
的价值为 9,751,110.00 元,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工(2000)17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
第 8 号评估报告。2000 年 5 月 18 日,经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乐正会验字(2000)第 050 号]验证,
注册资本已实收足额。
④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乐山燃气公司” )的净资产为 20,886,971.5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持有 8,768,227.69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燃气公司投入 4,000,000.00 元
管网建设费,投入后本公司对乐山燃气公司的投资合计为 24,886,971.50 元,成为其控股股
东,自 1999 年起其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
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
国 资 经 营 公 司 签 订 “ 组 建 公 司 投 资 意 向 书 ”, 本 公 司 以 持 有 的 乐 山 燃 气 公 司 净 资 产
26,993,919.36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净资产 8,264,800.00 元和乐山燃气公司的部份
支线管网经评估后的 9,658,114.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国诚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9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
网资产的价值为 9,658,114.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18 号]确认了
评估结果。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出具[乐正会验字(2000)
第 051 号]验资报告验证上述投资已实收足额。根据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4 日与乐山国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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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和本公司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了乐山国资经营公
司所拥有的乐山燃气公司 8,260,000.00 元股权,收购价格为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东评司评报字(2000)第 4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并经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
市国资评(2000)39 号]确认的股权价值为 19,956,160.00 元。收购后,本公司拥有乐山燃
气公司 35,253,900.00 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78.49%,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拥有乐山燃气公
司 9,662,900.00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1.51%。
⑤2001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签订《关于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
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该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用从乐山市沫江煤矿收购的资产 958.32 万元和
现金 339.07 万元共计 1,297.39 万元出资,乐山市沫江煤矿以实物资产出资 1,242 万元,共
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简称“沫江火电公司”)。2001 年 10 月 23 日,
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乐恒会验(2001)065 号验资报告]对双方出资进行了验证。2001
年 10 月 26 日,沫江火电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2,540
万元,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1.10%,乐山沫江煤矿的出资比例为 48.90%,沫江火电公司住
所为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02
年 9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沫江火电公司第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对沫江火电公司增加出资 3,600 万元,乐山市沫江煤矿以土
地使用权增加出资 123 万元,用于沫江火电公司 1.2 万 KW 扩建项目建设,增加出资后,
本公司共计出资 4,897.39 万元,占沫江火电注册资本的 78.20%,乐山市沫江煤矿共计出资
1,365.61 万元,占沫江火电注册资本的 21.80%。截止 2002 年 12 月 25 日,增加的注册资本
经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会验字(2002)05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实收足额,与注册资
本增加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⑥2001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本公司以 609.66 万元收购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乐山市金竹岗电站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竹岗电站”)46.9%的股权和乐山兴亚机器厂拥有有的金竹岗
电站 3.1%的股权,本公司 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项收购议案,收购后,本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
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6 日,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
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法定代表人为叶刚,注册资本为 1,129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
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器材)销售。
上述 7 个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中,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本年合并会计
报表范围的有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和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本公司各项指标的 10%,
其会计报表未合并。本公司目前对金竹岗电站未取得控制权,而且金竹岗电站的资产总额、
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没有超过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规定的 10%的比例,并
且未出现亏损,故均暂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2、分公司和分厂情况:
名称 负责人 主要业务 营业场所 成立时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蒋帮琪 水力发电、供电 峨眉山市 20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何党军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等 夹江县 19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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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电力调度;销售输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供电分公司 何党军 夹江县 2001.8
变电设备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汤克俊 峨眉山市 1998.9
试、样表
电力经营,电力设备安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 汤克俊 峨眉山市 1999.4
装、维修
销售电力,本公司电力调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吴泓 乐山市 1999.12
度等
本公司会计报表由上述各分厂、分公司及管理总部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而成。
3、联营企业情况: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公
司(有关该公司的组建情况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四.2 和附注十三.2),本公司占
48.46%的股权,重庆国信占 51.54%。有关工商登记工作已于 2003 年 1 月 8 日办理完毕,
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该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38241871200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同时还取得了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川丁-411 的供电营业许可证,
许可在洪雅县境内部份区域供电。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716,605.89 322,431.25
银行存款 169,863,041.20 107,738,805.47
其他货币资金 20.50 --
合计 170,579,667.59 108,061,236.72
银行存款余额中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40,000,000.00 元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前被限制
使用;有 977,196.37 元为职工购买房改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这些款项,本公司只能
经乐山市房管局及各分厂分公司所在地房管局批准后用于职工住房维修。银行存款余额中
另有存入四川省信托公司乐山办事处的存款 2,315,744.61 元,因该公司正在进行有关托管
的清算,目前不能随时支取。
注 2、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分类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 --
债券投资 -- --
-- 154,400.00
其他投资 1,000,000.00 2,020,203.00
合计 1,000,000.00 2,020,203.00
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1,000,000.00 1,865,803.00
短期投资本年末余额 1,000,000.00 元,是上年度列作银行存款的涉及诉讼的建行存款
(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1),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
决以委托贷款为由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2003 年 11 月 11 日,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
下,本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达成了调解协议,乐山市中院以(2003)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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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民初字第 51 号民事调解书结案。根据调解书,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除在 2003
年 12 月 30 日以前补偿本公司 2 万元损失外,在 200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分六次付清本金 100
万元,本公司放弃本金 100 万元的利息,2 万元损失补偿款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收
到。
短期投资上年末余额 1,865,803.00 元为 2002 年 8 月认购的 200 万份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成本 2,000,000.00 元加上认购费 20,203.00 元共计 2,020,203.00 元扣除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54,400.00 元后的净额,该项投资本公司已于 2003 年 12 月 12 日按当日基金单位净值 1.0294 元赎回,
扣除手续费,共收到赎回款 2,052,624.59 元,与上年末的净值 1,865,803.00 元的差额 186,821.59 元记入
了当期投资收益。
注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2003 年末余额为 7,920,079.98 元,具体情况如下:
出票单位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贵州遵义卷烟厂 2003.8.26 2004.2.26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贵阳攀恒物质有限公司 2003.7.3 2004.1.3 1,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阜阳市新药特药公司 2003.9.23 2004.3.15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广西南方印刷物质有限公司 2003.11.21 2004.2.21 32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北新集团山东潍坊建筑陶瓷厂 2003.10.13 2004.4.13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内蒙古众生摩托车有限公司 2003.9.16 2004.2.16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省乐山福华纸业有限公司 2003.12.26 2004.6.25 1,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希望华西建设工程总承包公司 2003.12.8 2004.3.8 129,110.00 银行承兑汇票
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 2003.10.17 2004.4.17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03.8.6 2004.2.4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成都业成有限责任公司 2003.12.5 2004.6.5 2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山东昌华造纸机械公司 2003.9.3 2004.3.1 13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肥秦童贸易有限公司 2003.8.14 2004.2.14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阜阳市兴远科技激光防伪有限公司 2003.7.16 2004.1.16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广州骏威客车有限公司 2003.7.18 2004.1.18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浙江冀发电器有限公司 2003.11.19 2004.5.19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湖南海利常德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2003.10.17 2004.4.17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临海市奥莱摩配有限公司 2003.9.12 2004.3.12 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宁海威妮电器总厂 2003.9.9 2004.3.9 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盐城凯志橡胶制品有限公司 2003.8.29 2004.2.28 1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川投长城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2003.10.17 2004.4.17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成都业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 2003.10.30 2004.4.30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零星共 37 户银行承兑汇票 1,540,969.98
合计 7,920,079.98
应收票据中,有 22 张票据计金额 3,319,400.00 元已于到期日前背书转让,有 4 张计金额 370,000.00
已于会计报表日后办理托收,有 3 张计金额 1,580,000.00 元已于会计报表日后收到现金,有 3 张计金额
130,000.00 元已于会计报表日后贴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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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8,577,849.24 41.39 3,472,956.77 44,648,282.09 37.65 3,282,701.13
1-2 年 11,685,788.79 12.54 1,833,014.17 20,671,792.81 17.43 2,177,292.89
2-3 年 8,813,279.59 9.46 951,125.47 40,140,883.24 33.85 4,928,830.36
3 年以上 34,122,055.94 36.61 10,627,118.47 13,139,039.21 11.07 7,607,635.11
合计 93,198,973.56 100 16,884,214.88 118,599,997.35 100.00 17,996,459.49
净额 76,314,758.68 100,603,537.86
由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有的用电户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用
电费,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陈欠电费后,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3,544,275.48 70% 2,480,992.84
四川金顶钢铁股份公司 5,035,124.72 60% 3,021,074.84
峨眉山第二电冶厂 1,365,654.20 80% 1,092,523.36
峨眉山轧钢厂 625,109.57 80% 500,087.66
吉翔瓷厂 553,785.70 100% 553,785.70
夹江浆板厂 906,246.62 50% 453,123.31
夹江铁合金厂 384,224.12 100% 384,224.12
三联铸钢厂 315,289.59 80% 252,231.67
黄丹电站 471,730.90 80% 377,384.72
富利纸厂 233,373.91 100% 233,373.91
图强瓷厂 184,317.34 100% 184,317.34
维康瓷厂 109,322.28 70% 76,525.60
其他零星共 6 户 465,708.63 40%-100% 413,307.68
合计 14,194,163.06 10,022,952.75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19,647,151.48 2001 年以前 电费
四川川投峨眉山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7,123,676.09 2001 年 电费
峨眉山铁合金厂 6,410,706.99 滚动余额 电费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162,035.35 滚动余额 电费
乐山福华化工有限公司 5,184,204.25 滚动余额 电费
合计 44,527,774.16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47.78%
*根据本公司与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峨眉山铝业(集团)有
限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 1,560 万元,近几年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履约情况较好。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 2002 年末为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权的股东。2003 年 12 月 10 日,
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将其拥有的本公司股份全部转让给四川汉派实业公司(详见附注一) ,不
再是本公司股东,其欠款也不属股东欠款。200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与川投峨铁集团公
司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将于 2006 年底前分四次付清所欠款项。
注 5、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5,750,767.35 100% -- 2,721,158.74 95.81 --
1-2 年 -- -- -- 52,115.00 1.83 --
2-3 年 -- -- -- 3,876.00 0.14 --
3 年以上 -- -- -- 62,777.45 2.22 --
合计 35,750,767.35 -- -- 2,839,927.19 100.00 --
本年末预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 32,910,840.16 元,主要是本公司年末预付竞价收购的乐
山市沫江煤矿资产款及相关款项 32,504,800.00 元所致(详见附注十.1)。
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是: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 32,504,800.00 1 年以内 受让沫江煤矿资产款等
峨眉山市城区建筑公司 1,500,000.00 1 年以内 预付的安装工程款
中国石油西南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763,334.41 1 年以内 购气款
乐山市沙湾区富强煤矿 510,000.00 1 年以内 购煤款
大顺煤矿 200,000.00 1 年以内 购煤款
合计 35,478,134.41
占预付帐款总额的比例 99.24%
注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3,684,979.59 51.19 682,368.35 28,524,574.70 46.02 4,863,490.57
1-2 年 17,478,849.63 26.56 4,514,455.21 6,921,001.42 11.17 1,336,320.09
2-3 年 4,608,598.38 7.00 399,064.98 8,699,355.78 14.03 1,419,028.82
3 年以上 10,037,073.61 15.25 2,265,771.89 17,839,610.66 28.78 4,777,221.94
合计 65,809,501.21 100.00 7,861,660.43 61,984,542.56 100.00 12,396,061.42
净额 57,947,840.78 49,588,481.14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
在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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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乐山碱厂* 2,738,251.52 91.94% 2,517,651.52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100% 321,583.00
其他零星 10 户 1,760,245.97 40-100% 1,733,882.11
合计 4,820,080.49 4,573,116.63
*本公司 2004 年 4 月 14 日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0]乐民破(裁)字第 3-6 号裁定
书,裁定本公司应收乐山碱厂往来款的最终受偿金额为 22.06 万元,其余部分不再受偿,
故本公司按受偿后的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中,未计提坏账的借款和往来款如下: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借给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的借
乐山市沙湾财政局 20,000,000.00
款,有收款保障(详见附注十.1)。
本公司向法院支付的竞买保证金,竞买成功后转为资产收购款,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0
不成功由法院退款(详见附注十.4)
花溪公司成立之前,本公司向其划转的农网改造款,花溪公司成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0,941,027.54 立后,本公司将考虑在取得拨款单位同意后向其转移债务,有关
农网资金详见附注十.2。
合计 35,941,027.54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市沙湾区财政局 20,000,000.00 2003 年 12 月 详见附注十.1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10,941,027.54 2000 年滚存余额 农网改造款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0 2003 年 9 月 嘉州宾馆竞拍保证金
多付的农网改造资金利息 3,169,511.69 2002 年 参见附注十.2
乐山碱厂 2,738,251.52 1999 年至 2000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九
合计 41,848,790.75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62.91%
注 7、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5,946,024.05 158,185.33 8,439,971.51 181,804.56
低值易耗品 362,293.47 25,947.67 --
库存商品 216,640.00 212,227.07 --
材料成本差异 -39,948.37 -- --
物料用品 205,994.95 609,204.37 --
在途物资 59,232.40 -- --
合计 6,750,236.50 158,185.33 9,287,350.62 181,80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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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存货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报告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估计确定的。
注 8、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防腐工程费 -- 522,675.13 139,490.00 383,185.13
保险费 356,990.64 191,836.19 463,727.07 85,099.76
气象服务费 -- 3,000.00 -- 3,000.00
维修费 76,196.94 113,125.82 141,447.85 47,874.91
税务咨询费 -- 30,000.00 10,000.00 20,000.00
报刊杂志费 48,142.96 16,475.16 48,286.92 16,331.20
养路费 11,250.00 70,481.90 56,575.10 25,156.80
微机发票 -- 61,600.00 33,000.00 28,600.00
合计 492,580.54 609,247.80
待摊费用年末余额是本年内支付的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注 9、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124,710,206.63 8,724,814.42 2,214,383.13 2,285,525.90 124,639,063.86 8,724,814.42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合计 124,710,206.63 8,724,814.42 2,214,383.13 2,285,525.90 124,639,063.86 8,724,814.42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数 2,214,383.13 元,包括:①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714,383.13 元(详见附注五.37);②本年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增加对乐华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500,000.00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数 2,285,525.90 元,包括:①乐山燃气公司转让中嘉压缩天然气有
限公司股权 20 万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 元。②本公司收回对夹江水泥厂的投
资 10 万元,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 元。③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回校表站的投资 30,000.00
元 ,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0,000.00 元 ; ④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差 额 摊 销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955,525.90 元。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注册资本%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2 万股 2.23% 242,000.00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25 万股 5,840,750.00
合计 6,08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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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占注册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资本比例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93.10- 7,148,571.43 17.20%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93.08- 13,727,928.80 0.92%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11.75%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88.05- 5,509,300.00 42.38%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91.11- 350,000.00 2.23% 200,000.00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95.08- 1,015,631.00 1.61%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7.02- 14,900,000.00 14.9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97.05- 173,560.09 83.33%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99.11- 12,000,000.00 33.9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11- 2,500,000.00 5.00%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54,648.24 25.68% 1,849,183.42
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600,000.00 7.50%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00.00 20.00% 160,000.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0,000.00 0.2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1,645,000.00 20%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250,000.00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06,064.05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5,247,608.50 95.5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187,312.00 78.49%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5,886,670.00 50.00%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6,795,334.03 48.46%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884,177.75 24.59%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94,564.87 4.49%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8.95%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20,000.00
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合计 118,556,313.86 8,724,814.42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文件精神,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简称“槽渔滩水电公司”)于 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
剥离后的旅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
本公司持有槽渔滩水电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持有槽渔滩旅游有限责
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按原 20,000,000.00 元的总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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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金额扣除在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后,余额 13,727,928.80 元作
为对槽渔滩水电公司的投资总额,同时将 2001 年度已对该公司投资计提的 5,500,000.00 元
减值准备分摊到了两项投资上。由于电力供求形式改变,槽渔滩水电公司已开始盈利。2003
年度本公司收到槽渔滩水电公司分来的红利 20,363.99 元,考虑到两项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减
值准备的关联性和划分的主观性,故暂未调整投资槽渔滩水电公司的减值准备。
**对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的投资截止 2003 年末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目前正与
合作方就成立公司或收回投资进行谈判,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九-3-(7)。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
(4)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
追加或收 被投资单位
初始 分得 权益法核算
回投资额 权益增减变
被投资公司名称 现金 累计调整金 年末余额
投资额 (收回为 动调整额(调
红利 额
“-”) 减为“-”)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 -29,357.91 - -76,439.91 173,560.09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
6,096,600.00 - -2,646.32 - -209,930.00 5,886,670.00
限公司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 2,265,434.03 - 2,265,434.03 16,795,334.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
2,403,224.42 - -519,046.67 - -519,046.67 1,884,177.75
限公司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摊余金额
增加 摊销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874,958.13 -117,848.95 - -11,784.90 10 年 -106,064.05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6,799,980.00 5,927,606.50 - 679,998.00 10 年 5,247,608.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9,356,928.00 - 1,169,616.00 10 年 8,187,312.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1,059,271.20 - 117,696.80 10 年 941,574.40
合计 21,548,066.13 16,225,956.75 -- 1,955,525.90 14,270,430.85
**为合并价差。
注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建筑物 333,749,233.35 28,733,929.32 3,201,755.21 359,281,407.46
专用设备 406,448,118.96 109,179,495.86 5,061,786.79 510,565,828.03
通用设备 34,769,035.01 12,773,441.87 381,974.19 47,160,502.69
运输设备 23,022,134.01 3,999,634.29 1,260,296.76 25,761,471.54
其他 9,610,968.32 3,809,751.85 109,430.00 13,311,290.17
合计 807,599,489.65 158,496,253.19 10,015,242.95 956,080,499.89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77,935,270.59 11,187,465.03 1,268,835.28 87,853,900.34
专用设备 117,725,954.32 21,600,826.80 2,711,652.81 136,615,128.31
通用设备 13,838,517.45 3,983,564.67 255,715.59 17,566,366.53
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运输设备 11,297,490.02 3,528,619.73 1,011,953.70 13,814,156.05
其他 2,747,053.42 1,384,915.45 72,290.93 4,059,677.94
合计 223,544,285.80 41,685,391.68 5,320,448.31 259,909,229.17
净值 584,055,203.85 116,810,861.51 4,694,794.64 696,171,270.7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27,904.07 - 20,073.93 2,907,830.14
专用设备 1,335,066.04 - 117,630.50 1,217,435.54
通用设备 502,238.98 - 154,317.69 347,921.29
运输设备 807,250.12 85,569.85 721,680.27
其他 166,392.46 - 35,236.24 131,156.22
合计 5,738,851.67 412,828.21 5,326,023.46
净额 578,316,352.18 690,845,247.26
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 158,496,253.19 元,包括:(1)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
为 145,974,717.74 元;
(2)本年新购买固定资产 7,725,021.11 元;
(3)抵债转入增加固定资产
1,558,131.45 元;
(4)从备品备件、无形资产等转入固定资产增加 3,238,382.89 元。
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原值 10,015,242.95 元,包括: (1)清理、出售减少原值 8,728,419.41
元,同时减少累计折旧 4,694,794.64 元,减少固定资产减准备准备 437,317.28 元,减少净
额 3,596,307.49 元;(2)抵债转出 172,000.00 元;(3)转入在建工程 195,000.00 元;(4)
因农网工程审减而调减的固定资产 919,823.54 元。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32,734,168.58 元,残值为 1,155,702.52 元。
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五.13、五.23 和五.24。
注 11、在建工程
本年其他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固数 年末数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减少数*
夹江城网 - 342,165.00 - 342,165.00 国债、 初设
- 342,165.00 - 342,165.00
贷款与
峨眉城网 初设
自有资
- 3,058,747.79 - - 3,058,747.79 金
城网工程 80%
金鹅电站 7,703,822.31 - 7,703,822.31 募股
峨 眉 高 桥 35KV 电气化及
140,000.00 410,273.20 - - 550,273.20
变电站 自筹
三洞供电所 354,903.60 - 304,203.60 36,900.00 13,800.00 自筹 100%
峨眉城东 110KV 14,569,753.40 84,330.30 14,653,083.70 - 1,000.00 农网资金 100%
大为-大堡 7,930,660.34 - 7,846,552.94 84,107.40 - 100%
夹江黄土-三洞
2,679,900.18 884,841.81 3,564,741.99 - -
110KV 100%
大为片区农网改
- 1,365,133.48 1,365,133.48 - -
造 30%
0.4KV 线路 10,318,815.95 6,441,976.95 16,760,792.90 - - 100%
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10KV 线路及变压
7,897,747.09 645,361.76 8,543,108.85 - -
器 100%
低压配电工程 1,019,500.86 460,992.58 1,480,493.44 - - 100%
农网低压 7,221,306.11 578,759.78 7,800,065.89 - -- 100%
农网变电改造 2,627,605.90 22,936.59 2,650,542.49 - -- 100%
农网户表 2,211,537.31 7,935.03 2,219,472.34 - - 100%
农网 10KV 线路 1,227,480.08 91,159.91 1,318,639.99 - - 100%
城市管网 - 250,000.00 - 250,000.00 专项资金 初设
甘江 35KV 变电
15,000.00 - 15,000.00
站 自筹 初设
三洞 110KV 变电
1,781,279.87 6,873,049.36 8,654,329.23 - -
站 自筹 100%
公司基地 1,733,480.44 - 1,733,480.44 自筹
乐山变电站 538,663.61 - 538,663.61 自筹
峨 眉 景 区 35KV
141,000.00 - 141,000.00
变电站 自筹 可研费用
大堡升压站 110,000.00 - 110,000.00 自筹
微波通信工程 100,000.00 - 100,000.00 自筹
旧房水电改造 100,000.00 170,000.00 270,000.00 - - 自筹 100%
夹 江 华 头 35KV
81,000.00 - 81,000.00
变电站 自筹 初设
公司基地绿化亮
- 1,613,372.10 1,613,372.10 - -
化工程 自筹 100%
城东 110KV 工程 1,474,917.30 197,403.96 1,672,321.26 - - 自筹 100%
彭山变 146,163.01 - 146,163.01 自筹
丰佛 35KV 线路 115,022.01 - - 115,022.01 自筹
新新供电所 657,295.50 - 350,738.10 181,621.40 124,936.00 自筹 90%
IC 电表管理系統 52,049.18 21,891.67 51,088.20 22,852.65 - 自筹 70%
三 洞 110KV 站
- 242,304.35 242,304.35 - -
10KV 出线 自筹 80%
月站宿舍维修 150,000.00 315,331.25 465,331.25 - - 自筹 100%
象月调速器改造 69,111.11 213,520.43 282,631.54 - - 自筹 100%
茅桥供水管道 3,493,292.25 43,167.90 3,536,460.15 - - 自筹 100%
高新区给水管道 2,500,000.00 -459,991.12 2,040,008.88 - - 自筹 100%
四水厂 810,579.90 - 810,579.90 自筹 初设
沁水院管道 200,000.00 58,070.00 258,070.00 - - 自筹 100%
5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一厂取、送水泵
114,000.00 244,586.39 358,586.39 - -
房 自筹 100%
二厂微污染处理
- 1,770,363.12 1,770,363.12 - -
工程 自筹 100%
柏杨西路土地 2,048,880.00 - - 2,048,880.00 - 自筹 100%
大渡河大桥工程 847,304.05 778,540.52 - - 1,625,844.57 自筹 90%
电厂改扩建三期 - 15,731,658.27 - - 15,731,658.27 自筹 初设
电厂改扩建二期 32,601,751.45 12,608,008.81 43,979,760.26 1,230,000.00 - 自筹 100%
竹九线 - 219,874.27 - 219,874.27 自筹 90%
调度自动化工程 - 564,000.00 - 564,000.00 自筹 95%
新泉、未坝村
- 115,000.00 - 115,000.00
10KV 线路 自筹 95%
城东 35KV 间隔
- 270,772.50 - 270,772.50
工程 自筹 95%
沫罗线 110KV 改
- 186,706.34 - 186,706.34
道 自筹 95%
调度所搬迁 - 442,616.33 - 442,616.33 自筹 95%
三洞-土门 35KV
31,000.00 912,037.64 943,037.64 - -
双回线路 自筹 100%
石骨坡渠道整治
50,000.00 857,277.41 907,277.41 - -
工程 自筹 100%
石骨坡引水渠道
- 219,076.04 219,076.04 - -
岁修工程 自筹 100%
米兰若双回线改 - 299,831.46 299,831.46 - - 自筹 100%
华头供电所 48,827.00 181,549.50 230,376.50 - - 自筹 100%
开关站 - 1,665,642.39 - - 1,665,642.39 自筹 70%
线路改造 - 11,251.36 - - 11,251.36 自筹 50%
天站住宅楼 - 261,800.00 - - 261,800.00 自筹
一厂送水泵房变
- 138,240.00 138,240.00 - -
频器 自筹 100%
办公楼 4,500.00 260,477.00 - 264,977.00 自筹 初设
监控防范系统 - 229,487.62 229,487.62 - - 自筹 100%
街道管道工程 835,805.81 835,805.81 - - 自筹 100%
乐山-井研管道
80,000.00 - 80,000.00
工程 自筹 初设
月饵塘调压站 - 113,633.03 - 113,633.03 自筹
海棠苑办公楼 - 918,892.00 918,892.00 - - 自筹 100%
5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营业收费系统 - 270,000.00 180,000.00 90,000.00 - 自筹 100%
金海棠二期 - 2,380,423.00 2,380,423.00 - - 自筹 100%
嘉峨民用气改造 - 1,947,084.28 - - 1,947,084.28 自筹
乐山户内安装 - 606,125.70 - 606,125.70 自筹
金海棠五#楼 - 1,064,409.00 1,064,409.00 - - 自筹 100%
餐厅改造 - 795,000.00 795,000.00 - - 自筹 100%
电脑系统 - 185,490.00 185,490.00 - - 自筹 100%
沙湾火电 625,510.99 - 625,510.99 自筹
其他零星工程 626,929.99 2,475,440.15 2,595,174.82 44,429.52 462,765.80 自筹 10%-80%
合计 117,170,590.79 73,915,999.02 145,974,717.74 3,738,790.97 41,373,081.10
减值准备**
公司基地 1,733,480.44 1,733,480.44
金鹅电站 3,203,800.00 2,000,000.00 1,203,800.00
沙湾火电 625,510.99 625,510.99
彭山变 146,163.01 146,163.01
丰佛 35KV 线路 72,750.00 72,750.00
微波通信工程 100,000.00 100,000.00
减值准备合计 5,881,704.44 2,000,000.00 3,881,704.44
净值 111,288,886.35 37,491,376.66
*其他减少数 3,738,790.97 元,包括:(1)结转至无形资产 3,409,180.00 元;(2)出售和转
入费用的 329,610.97 元。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都是因为项目已停工多年,除金鹅电站外,其余项目计提后账面
价值均为 0,金鹅电站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详见附注五.40。
注 12、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剩余摊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本年摊销 年末数
销年限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66,872,248.40 58,579,998.88 5,612,108.47 3,828,781.13 1,421,313.69 58,942,012.53 16.5-50 年
软件 464,460.00 214,614.69 205,800.00 -- 62,786.56 357,628.13 2-9 年
用水权 26,400.00 22,968.00 -- 528.46 22,439.54 44 年 6 月
无形资产小计 67,363,108.40 58,817,581.57 5,817,908.47 3,828,781.13 1,484,628.71 59,322,080.20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433,058.00 353,664.07 -- -- 88,416.00 265,248.07 36 月
大坝淹没赔偿款** 2,500,000.00 2,155,000.00 -- -- 500,000.00 1,655,000.00 54 月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2,933,058.00 2,508,664.07 -- -- 588,416.00 1,920,248.07
*土地使用权中尚为划拨土地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二.2
5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2001 年 12 月 27 日,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与乐山市五通桥人民政府就其大沫电站尾水下泄淹
没五通桥区石麟镇、西坝镇土地采取一次性赔偿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协议约定,大岷水电公司就其石
麟电站主厂房尾水桥起至西坝镇岷江河口止的耕地总面积 121.33 亩和非耕地 59.67 亩一次性包干赔偿
250 万元,分五年付清,每年付 50 万元,赔偿后,石麟电站尾水下泄造成的土地冲毁、淹没、青苗附着
物损坏等一切灾害应由区、镇两级政府自行负责,大岷水电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大岷水电公司根据
协议将应付的赔偿款列作了长期待摊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并在本年摊销了 500,000.00 元。
本年转出的土地使用权 3,828,781.13 元主要是处置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注 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2,000,000.00 2,000,000.00
抵押借款* 99,000,000.00 58,250,000.00 以房屋、设备、无形资产抵押
担保借款 117,700,000.00 189,715,000.00
质押借款** 20,000,000.00 --
合计 238,700,000.00 249,965,00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5,841.74 万元(评估值为 5,915.00 万
元),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 11,339.79 万元(评估值为 11,566.34 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
原值为 955.66 万元(评估值为 1,807.48 万元)。其中控股子公司的抵押情况为:
(1)2003 年 8 月乐山自来水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乐山自来水公司以作价 30,910,000.00 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 2003 年 8 月 20 日至
2006 年 8 月 19 日在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 2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
止本年末,已借款 20,000,000.00 元,其中短期借款与长期借款各 10,000,000.00 元。
(2)2003 年 9 月乐山燃气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以金海棠大酒店房产作价 38,986,000.00 元为 2003 年 9 月 30 日至 2006 年 9 月 29 日在农行
乐山市分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 2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4,800,000.00 元,其中短期借款 14,000,000.00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8,800,000.00 元,
长期借款 2,000,000.00 元。本公司 2003 年 11 月与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以作价 5,206,479.00 元的土地为本公司 200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4
日在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最高余额为 3,2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 2003 年末,
本公司已借款 3,200,000.00 元,其中短期借款 3,200,000.00 元。
(3)200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商业银行直属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
同》,以作价 24,640,000.00 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 2003 年 8 月 26 日至 2008 年 8 月 25
日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直属支最高借款金额为 1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
已借款 10,000,000.00 元,其中短期借款 1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8 月 28 日至
2004 年 8 月 27 日。
**2003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股权质押合
同》,以乐山燃气公司 3,500 万股和乐山自来水公司 5,000 万股股权,为乐山自来水公司 2003
年 10 月 8 日至 2004 年 10 月 7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最高余额为 61,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 2003 年末,已借款 20,000,000.00 元。
短期借款本年末余额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2,00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详见附注九-2-(2)
5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14、应付票据
应付票据 2003 年末余额为 79,600,000.00 元,其中有 65,600,000.00 为本公司开具给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上述银行承兑汇票均由收受方贴现,因此在合并报表时
没有与之相应的应收票据可以抵销。
应付票据 2003 年 12 月 31 日余额中无已到期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注 15、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2003 年末余额为 52,843,656.99 元,2002 年末余额为 56,430,555.26 元;主要
是应付上本公司电网的电站的电费。本年末超过 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 219,478.56 元,待
清查后支付或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变化。
应付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16、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 2003 年末余额为 1,026,905.20 元,2002 年末余额为 1,209,292.50 元。预收账
款本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17、应付股利
股东单位 金额 原因
四川信都有限公司 0.25 未领取
其他未支付的零星余额 194,712.75 未领取的 2002 年中期分配红利
合计 194,713.00
注 18、应交税金
项目 执行的法定税率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17%和 6% 30,394,320.45 31,716,087.19
营业税 3%,5%-20% 966,494.95 1,177,687.56
城建税 5%,7% 392,417.61 445,653.82
房产税 35,653.24 56,741.19
企业所得税 15%,33% 2,972,588.27 814,411.4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95,133.37 85,901.53
土地使用税 6,523.74 9,523.74
印花税 28,035.02 12,554.88
车船牌照税 -100 --
合计 34,891,066.65 34,318,561.38
*年初数调整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二.20-(1)。
注 19、其他应交款
项目 执行的计缴标准 年末数 年初数
教育费附加 3% 208,376.31 220,275.83
交通建设费附加 -- 209,948.95 231,526.75
预算调节基金 -- 707,576.74
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 870,404.08
副调基金 22,184.55 24,359.27
文化建设事业建设附加费 144.45 42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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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旅游拓展费 -- -0.10
农网还贷基金 747,460.59 250,505.35
住房公积金 -- 56,175.20
印花税 40.09 --
合计 1,188,154.94 2,361,249.87
注 20、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2003 年末余额 51,097,994.01 元,较上年末余额 52,887,499.06 元减少
1,789,505.05 元。在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超过 3 年的未付款项有 6,886,790.91 元,主
要是乐山大岷水电公司应支付的电站征地费用以及本公司以前年度形成各种应付未付的往
来款等,这些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都未发生变化。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21、预提费用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借款利息 472,005.27 977,181.90
注 22、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 2003 年末余额为 5,731,858.80 元,为预计的担保损失,详见附注九-2-(1)、
附注九-3-(3)和附注九-3-(11)。
注 2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5,088,736.96 6,942,604.96
抵押借款* 33,703,868.00 18,800,000.00
保证借款 9,000,000.00 5,000,000.00
质押借款 -- --
合计 47,792,604.96 30,742,604.96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 2,267.44 万元(评估值为 1,441.00 万元),
房屋建筑物的账面原值为 677.60 万元(评估值为 677.60 万元),无形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1,714.50 万 元 ( 评 估 值 为 1,905.00 万 元 )。 乐 山 燃 气 公 司 以 最 高 限 额 抵 押 合 同 借 款
8,800,000.00 元、乐山自来水公司以最高限额抵押合同借款 10,000,000.00 元,详见附注五.
注 13。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财政局 572,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委 2,004,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1,12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6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4,606,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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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24、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贷款 100,000.00 3,250,000.00
抵押贷款* 54,521,780.00 47,500,000.00 以线路、设备、土地使用权抵押
保证贷款 -- 4,000,000.00
质押借款** 135,220,000.00 112,820,000.00
合计 189,841,780.00 167,570,00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账面价值为 257.09 万元(评估值为 257.09 万元),
机器设备的账面价值为 11,493.99 万元(评估值为 8,712.61 万元)。
**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 号]规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
款实行统贷统还,由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向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统
贷”即原“分贷”贷款资金的债务人由各有关地方电力企业统一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根据该文件将以前年度向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累计所贷农网建
设与改造工程贷款 41,030,000.00 元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贷完成后,
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本金共计 135,220,000.00 元。该项贷款以本公司的电费收益权作
质押,同时,根据该文件,除按规定缴纳农网改造还贷基金外,不再支付该项贷款的利息
(详见附注十.2)。
注 25、长期应付款
单位 年末数 年初数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款项* 5,620,803.58 5,620,803.58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改国家资本金后的利息* 204,658.24 204,658.24
四川省地电开发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乐山市国资局 895,055.21 895,055.21
夹江财政局 102,792.91 820,696.45
峨眉山市国资局 300,000.00 300,000.00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峨眉山分公司)** 1,450,000.00 --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夹江分公司)** 3,150,000.00 --
合计 12,523,309.94 8,641,213.48
*根据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川水财资函(1998)基字 03 号],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
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转作国家资本金的款项。收购后,峨眉山电力公司转作本公司的分公
司。该款根据政策已转作拨款不需要支付,但由于未得到有关账务处理的批复文件,暂列
长期应付款。该款列账已超过三年以上。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投资(2002)686 号]批复,两项贷款应转为国
家资本金,由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由于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法定
程序不能将两项贷款转为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在本公司的股份,故暂列“长期应付款”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另有 2,179,375.42 元欠款时间都超过三年,主要是以前年度在收购兼
并夹江和峨眉山电力公司时形成的,将与有关债权单位清理对帐后进行会计处理。
注 26、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为 39,668,000.00 元,其中 33,798,000.00 元为乐山市水电局和
四川省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入的农网改造国债资金。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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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2000)569 号]通知,从 2000 年 8 月 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止计息;2,670,000.00
元为根据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计(2003)固 290 号、515 号]分别转发四川省发展计
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3)299 号、633 号]文件拨入的县建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国债资金;
3,000,000.00 元为自来水公司收到的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投资(2003)948 号]
拨入的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200,000.00 为乐山市开发区拨入
的管道安装款。
专项应付款上年末余额为 33,998,000.00 元,其中 33,798,000.00 元为乐山市水电局和四
川省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入的农网改造国债资金,200,000.00 元为自来水公司收
到的管道改造拨款。
注 27、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 1998 年末余额 3,203,656.3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1998)25 号]《关
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
所得税调整记入“递延税款”贷方。1999 年至 2003 年 10 月 31 日根据按评估后的固定资
产计提的折旧与按评估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记的所得税摊销了 435,781.10
元,摊销后本年末余额为 2,767,875.25 元。
注 28、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47,421,106.00 47,421,106.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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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尚未流通股份股东的变更情况详见附注一。
注 29、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 -- 97,068,337.14
股权投资准备* 5,175.37 -- -- 5,175.37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 -- 160,800.00
其他资本公积* 8,152,164.69 310,819.99 -- 8,462,984.68
合计 105,386,477.20 310,819.99 -- 105,697,297.19
*详见 2001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27。
**年初数的调整,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二.20-(2)。
注 30、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1,688,674.44 1,374,332.40 -- 23,063,006.84
公益金 4,415,489.23 1,162,712.73 -- 5,578,201.96
任意盈余公积 49,913,899.05 2,589,691.31 -- 52,503,590.36
合计 76,018,062.72 5,126,736.44 -- 81,144,799.16
*因会计误差调整(详见附注二.20)年初数的调整过程为:
项目 上年末已公告数 重大会计误差调整数 调整后期初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1,813,153.96 -124,479.52 21,688,674.44
公益金 4,592,377.86 -176,888.63 4,415,489.23
任意盈余公积 50,716,191.11 -802,292.06 49,913,899.05
合计 77,121,722.93 -1,103,660.21 76,018,062.72
注 31、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7,399,118.04 546,376.76
加:会计误差调整数* -- 255,182.50
调整后的净利润 7,399,118.04 801,559.2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41,452.93 16,578,990.84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3,240,570.97 17,380,550.10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374,332.40 634,498.84
加:会计误差调整* -- 130,136.45
调整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374,332.40 764.635.29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1,162,712.73 416,088.78
加:会计误差调整* -- 77,827.35
调整后提取的公益金 1,162,712.73 493,916.13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0,703,525.84 16,121,99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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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2,589,691.31 191,231.87
加:会计误差调整* -- 89,313.88
调整后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2,589,691.31 280,545.75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加:会计误差调整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15,841,452.93
*详见附注二-20。
注 3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电力发、供业务 271,272,448.24 218,425,017.77 184,889,256.33 157,293,866.01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19,707,480.71 17,806,421.36 12,045,307.25 11,614,368.75
煤气采购供应业务 40,265,341.89 34,677,305.46 30,901,497.95 25,853,778.18
合计 331,245,270.84 270,908,744.59 227,836,061.53 194,762,012.94
2003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55,190,646.13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6.66%,上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8,881,646.75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8.04%
注 33、主营税金及附加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营业税 19,018,751.00 3% 570,562.53 18,469,901.00 3% 554,097.03
城建税 25,328,953.46 5%-7% 1,593,322.69 23,584,163.97 1%-7% 1,343,098.71
教育费附加 25,328,953.46 3% 760,342.99 23,584,163.97 3% 702,539.80
交通费附加 -- -- -- 23,584,163.97 4% 343,827.65
副调基金 -- -- 27,144.71 -- -- 21,899.85
合计 -- -- 2,951,372.92 -- -- 2,965,463.04
乐山市燃气有限公司的煤气安装收入按 3%计缴营业税。交通费附加从 2002 年 6 月 1
日起停征。
注 34、其他业务利润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147,960.22 14,134.10 133,826.12 344,616.30 195,201.23 149,415.07
修试、校表收入 127,212.38 56,124.71 71,087.67 31,784.61 1,812.02 29,972.59
租金收入 964,148.23 153,715.85 810,432.38 408,836.71 132,247.05 276,589.66
金海棠酒店利润 15,225,213.35 15,215,813.29 9,400.06 10,355,333.97 10,332,950.26 22,383.71
城市基础设施收入 -- -- -- 135,076.93 2,433.47 132,643.46
自来水配套收益* -- -- -- 184,948.00 -- 184,9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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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其他 161,272.48 36,369.61 124,902.87 85,792.59 92,500.00 -6,707.41
合计 16,625,806.66 15,476,157.56 1,149,649.10 11,546,389.11 10,757,144.03 789,245.08
注 35、管理费用
本年管理费用为 61,665,133.96 元,上年度为 56,399,951.11 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增加
5,265,182.85 元,主要是如下费用项目引起:
本年度较上年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比例
度增加
工资 16,350,800.38 14,575,650.56 1,775,149.82 12.18%
折旧费 3,319,259.45 2,285,343.12 1,033,916.33 45.24%
运输费 4,562,744.14 3,793,788.35 768,955.79 20.27%
职工福利费 2,290,347.51 1,272,081.80 1,018,265.71 80.05%
注 36、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20,301,032.52 19,006,362.15
减:利息收入 1,507,692.97 1,426,877.25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其他 37,552.94 41,246.35
合计 18,830,892.49 17,620,731.25
注 37、投资收益
本年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表:
类别 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 合计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① 570,940.19 -- 570,940.19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
1,714,383.13 -- 1,714,383.13
的金额②
股权转让收益 36,300.00 -- 36,300.00
短期投资变现收益③ 186,821.59 -- 186,821.59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④ -1,955,525.90 -- -1,955,525.90
合计 552,919.01 -- 552,9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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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①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为:
投资额
被投资单位 红利
期初 年末
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450,000.00 250,000.00 359,098.20
蓉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1,645,000.00 1,645,000.00 191,478.00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3,727,928.80 13,727,928.80 20,363.99
合计 570,940.19
②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收益和损失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投资比例 年末计收益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35,230.90 83.33% -29,357.91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5,292.65 50.00% -2,646.32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4,675,323.40 48.45% 2,265,434.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763,279.10 24.59% -519,046.67
合计 1,871,520.75 1,714,383.1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年收益为-519,046.67 元,是以其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基
数,按本公司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与投资成本的差额。
③短期投资变现收益详见附注五.2。
④ 详见附注五.9(5)
(2)截止 2003 年 10 月 31,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到
重大限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注 38、补贴收入
本年度的补贴收入为 1,318,624.99 元,详细情况为:
补贴项目 金额 收入来源 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 文件时效
财政部、
增值税减半征收* 1,318,624.99 财税(2001)1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
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电有限公司转作了补贴收入。
注 39、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净收益 190,603.16 39,658.51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369,777.63 4,280,081.16
电费违约金 -- 1,396,420.09
股权转(受)让违约金收入 -- 1,009,300.00
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39,280.49 --
其他 93,955.32 181,322.10
合计 693,616.60 6,906,78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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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40、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1,471,210.25 49,607.84
捐赠、赞助支出 37,526.00 48,423.85
罚款支出 7,495.43 199,554.85
赔偿支出 17,200.00 102,061.90
滞纳金 -- 273.6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5,000.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00,000.00 103,439.15
预计担保损失** 5,731,858.80 --
债务重组损失 3,082.78 --
其他 357,397.36 14,225.34
合计 5,625,770.62 532,586.61
*乐山市人民政府就峨边彝族自治县官司料河西河—麻子坝段水电规划调整及电站开
发事宜再次召开协调会,形成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4 年 2 月 2 日的第 3 期议事纪要。根据纪
要,本公司原拟投资的峨边金峨电站及前期投入的设计费用及相关费用,由乐山市恒信会
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并经市计委牵头会同市经贸委、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和本公司等单
位共同协商认定,将由峨边彝族自治县政府负责于 2004 年 2 月 12 日之前向本公司支付前
期工作经费中的 150 万元,以作适当现金补偿,剩余部份与审计费用一并按调整后两级电
站装机规模比例,作为本公司股份投资入股。2000 年度本公司对该项目计提了 3,203,800.00
元减值准备,根据上述情况并考虑公司在前期费用认定与入股谈判中,前期费用有可能得
不到全部认定,故暂估计 2,000,000.00 元的价值回升。
**详见附注五.22、附注九-2-(1)、附注九-3-(3) 和附注九-3-(11)。
注 41、2003 年度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407,748.22 元,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合并数
赔偿费 84,743.38
罚款收入 131,935.84
停车费 76,656.50
用户证收入 171,990.80
手续费收入 111,680.82
租金收入 709,880.20
安全基金 3,300.00
保证金 50,500.00
嘉明液化气站 4,000.00
滞纳金收入 51,814.55
其他 11,246.13
合计 1,407,748.22
6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42、2003 年度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9,230,841.88 元,主要项目如
下:
项目 合并数
业务招待费 3,850,979.86
信息批露费 120,000.00
差旅费 2,022,688.75
培训费 76,104.00
办公费 4,715,646.33
旅游业务费 226,187.04
保险费 584,264.27
广告宣传费 828,922.95
水电费 1,346,517.05
邮电费 166,453.57
绿化费 148,907.53
诉讼费 259,950.00
会务费 82,562.14
排污费 88,000.00
中介机构费 1,478,015.00
咨询费 580,554.80
警卫消防费 59,349.90
治安综合治理费 94,927.00
运输费 2,139,003.76
董事会费 1,014,656.05
监事会津贴 6,400.00
维修费 3,101,908.51
工会经费 251,314.03
手续费 86,253.83
离退休人员费用 883,646.24
职工借款 504,460.59
代收代付款 364,066.75
赔款 1,064,477.36
租金 32,400.00
捐赠 31,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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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代扣代缴款 2,187,859.78
风险金 72,080.00
水资源费 60,000.00
其他 700,834.79
合计 29,230,841.88
注 43、2003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0,382,383.15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往来款-花溪 6,711,319.62
马边电力公司 310,400.00
马边波罗电站 207,000.00
重大电气工程系 100,000.00
肖坝区土地开发定金 225,000.00
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 1,140,086.10
峨边公路收费站 20,000.00
高频焊管厂 825,000.00
峨眉电力工贸公司 1,073,583.81
工会技协 31,640.59
招投 标会及押金 164,300.00
华侨旅行社 1,320,000.00
法院 134,000.00
顺河电站 2,000,000.00
清泉公司 6,336.42
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183,280.00
四川嘉峨实业公司破产清算组 4,200,000.00
嘉峨民用气改造工程款 704,509.80
联建公司 88,979.13
利息收入 966,123.41
其他零星往来 -29,175.73
合计 20,382,383.15
6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注 44、2003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8,474,332.04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嘉州宾馆竞标保证金 5,000,000.00
往来款-供电 9,530.00
往来款-花溪 9,398,127.00
乐山沙湾财政局 20,000,000.00
乐山市煤气机械厂 1,630,792.00
四川省纪委 160,000.00
大电公司 28,566.00
峨边民委 70,000.00
龙洞电站 65,680.00
华侨旅行社 2,100,000.00
银行手续费 11,637.04
合计 38,474,332.04
注 45、2003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06,224,124.33 元,具体列示如
下:
项目 合并数
乐山沙湾财政局 250,000.00
省水电集团农网贷款 200,000.00
城网国债资金 2,67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款 96,502,524.33
峨眉山市工贸公司 6,600,000.00
其他 1,600.00
合计 106,224,124.33
注 46、2003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54,462,891.30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农网还贷资金 5,995,020.00
市人大办公厅 100,000.00
偿还银行应付票据款 40,000,000.00
省地电开发总公司 1,500,000.00
乐山水电局 125,000.00
工贸公司 6,2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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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退职工集资款 50,000.00
五通制盐 490,000.00
其他单位往来 2,871.30
合计 54,462,891.30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4,764,786.30 38.93 3,037,021.05 43,413,673.01 37.12 3,145,092.38
1-2 年 11,681,798.79 13.08 1,832,774.77 20,600,914.65 17.62 2,171,490.66
2-3 年 8,757,851.83 9.81 939,088.66 39,793,545.24 34.03 4,928,513.58
3 年以上 34,089,367.94 38.18 10,624,782.97 13,132,366.21 11.23 7,606,770.51
合计 89,293,804.86 100 16,433,667.45 116,940,499.11 100.00 17,851,867.13
净额 72,860,137.41 99,088,631.98
应收账款中超过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同合并会计报表附注。欠款金额
前五名的单位、金额与合并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相同。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为 49.87%。
注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18,295,218.37 25.66 533,289.34 33,757,498.80 39.84 6,140,950.67
1-2 年 16,012,771.90 22.46 5,730,964.62 32,094,695.30 37.88 6,748,992.75
2-3 年 32,218,381.12 45.19 5,934,985.79 6,429,854.71 7.59 1,285,970.94
3 年以上 4,771,591.15 6.69 1,499,152.63 12,449,549.52 14.69 4,242,611.13
合计 71,297,962.54 100 13,698,392.38 84,731,598.33 100.00 18,418,525.49
净额 57,599,570.16 66,313,072.84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
本公司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的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乐山碱厂* 2,738,251.52 91.94% 2,517,651.52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100% 321,583.00
其他零星 10 户 1,760,245.97 40-100% 1,733,882.11
合计 4,820,080.49 4,573,116.63
*详见附注五.6。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有支付的竞买嘉州宾馆资产的保证金 5,000,000.00 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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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转拨到花溪公司的农网改造款 10,941,027.54 元,原因详见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五.6。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
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7,296,611.16 多年滚存余额 控股子公司基建投资借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10,941,027.54 2000 年滚存余额 农网改造款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5,000,000.00 2003 年 9 月 嘉州宾馆竞拍保证金
多付的农网改造资金利息 3,169,511.69 2002 年 参见附注十.2
乐山碱厂 2,738,251.52 1999 年至 2000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九
合计 59,145,401.91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83%
注 3、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354,783,845.69 6,715,631.00 10,061,143.77 2,055,525.90 362,789,463.56 6,715,631.00
长期债权投资 - - -
合计 354,783,845.69 6,715,631.00 10,061,143.77 2,055,525.90 362,789,463.56 6,715,631.00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数 10,061,143.77 元,包括:①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本年度损益
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9,750,323.78 元(详见附注六.注 5-③),其中纳入合并范围的
控股子公司的调整数为 8,035,940.65 元。②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公司无法支付款项调增资
本公积相应调增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 310,819.99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数 2,055,525.90 元,包括:①本公司收回对夹江水泥厂的投资 10 万
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0,000.00 元;②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955,525.90 元。*长期投资本年年初数比上年年末数增加 255,182.50 元,原因详见详见附
注二.20 (1)。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6,082,750.00 元,详见附注五.注 9(2)。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注册资本比例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93.10- 7,148,571.43 17.20%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93.08- 13,727,928.80 0.92%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11.75%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88.05- 5,509,300.00 42.38%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91.11- 350,000.00 2.23% 200,000.00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95.08- 1,015,631.00 1.61%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7.02- 9,900,000.00 9.90%
6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0.11- 2,500,000.00 5.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0,000.00 0.20%
详 见 附 注 九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99.11- 12,000,000.00
-3-(7)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97.05- 173,560.09 83.33%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63,048,827.74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30,639,169.16 95.5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7,698,603.45 78.49%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7,557,692.59 85.75%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5,886,670.00 50.0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 52,804,611.45 78.20%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6,795,334.03 48.46%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1,884,177.75 24.59%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94,564.87 4.49%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8.95%
合计 356,706,713.56 6,715,631.00
(4)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权
追加或收回 权益法核算
益增减变动调 分得的现金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初始投资额 投资额(收 累计调整金 年末余额
整额(调减为 红利
回为“-”) 额
“-”)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 -29,357.91 -76,439.91 173,560.09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0,874,958.13 8,722,874.09 2,111,812.78 3,800,000.00 37,250,995.52 63,048,827.74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2,799,980.00 14,700,000.00 1,642,741.82 176,000.00 -6,684,810.84 30,639,169.1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6,950,079.36 -- 2,041,637.88 -- 10,748,524.09 57,698,603.45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6,646,460.18 -- 48,992.99 -- 911,232.41 57,557,692.59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
12,973,900.00 36,000,000.00 2,190,755.18 -- 3,830,711.45 52,804,611.45
限公司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
6,096,600.00 -- -2,646.32 -- -209,930.00 5,886,670.00
公司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 2,265,434.03 -- 2,265,434.03 16,795,334.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 -519,046.67 -- -519,046.67 1,884,177.75
合计 183,525,102.09 59,422,874.09 9,750,323.78 3,976,000.00 47,516,670.08 286,488,646.26
7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额 摊销 摊余金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
1,874,958.13 -117,848.95 -11,784.90 10 年 -106,064.05
公司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6,799,980.00 5,927,606.50 - 679,998.00 10 年 5,247,608.50
公司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11,696,160.00 9,356,928.00 - 1,169,616.00 10 年 8,187,312.00
任公司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
1,176,968.00 1,059,271.20 - 117,696.80 10 年 941,574.40
发有限公司
合计 21,548,066.13 16,225,956.75 - 1,955,525.90 - 14,270,430.85
注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度主要经营发电与供电业务。本年度的发供电收入为 256,120,881.19 元,前五名
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55,190,646.13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1.55%;上年度的发供
电收入为 212,998,028.59 元,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8,881,646.75 元,占全部销售
收入的比例为 22.95%。
注 5、投资收益
类别 股权投资 债权投资 合计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② 20,363.99 20,363.99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③ 9,750,323.78 9,750,323.78
股权转让收益 36,300 36,300
短期投资变现收益① 186,821.59 186,821.59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① -1,955,525.90 -1,955,525.90
合计 8,038,283.46 - 8,038,283.46
①详见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说明。
②为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的红利。
③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收益和损失明细如下:
年初投资 年末投资 年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比例 比例 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35,230.90 83.00% 83.00% -29,357.91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350,928.81 89.83% 89.83% 2,111,812.78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7,136.73 85.75% 85.75% 48,992.99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601,239.72 78.49% 78.49% 2,041,637.88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95.56% 95.56% 1,642,741.82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78.20% 78.20% 2,190,755.18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5,292.65 50.00% 50.00% -2,646.32
7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4,675,323.40 48.45% 48.45% 2,265,434.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763,279.10 24.59% 24.59% -519,046.67
合计 9,750,323.78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本年收益为-519,046.67 元,是以其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为基
数,按本公司投资比例计算的金额与投资成本的差额。
七、分行业资料
(一)合并报表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271,118,195.99 218,425,017.77 184,889,256.33 157,293,866.01 86,228,939.66 61,131,151.76
自来水 19,861,732.96 17,806,421.36 12,045,307.25 11,614,368.75 7,816,425.71 6,192,052.61
煤气 40,265,341.89 34,677,305.46 30,901,497.95 25,853,778.18 9,363,843.94 8,823,527.28
合计 331,245,270.84 270,908,744.59 227,836,061.53 194,762,012.94 103,409,209.31 76,146,731.65
本年主营收入和毛利略好于上年,主要是由于销售电价出现恢复性上升,同时供电量
增加,导致电力行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自来水和煤气行业毛利率水平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二)母公司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256,120,881.19 212,998,028.59 192,311,422.60 167,684,742.02 63,809,458.59 45,313,286.57
八、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代表人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母公司 国有 黄明全
第一大股东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有限责任公司 王宝林
股权托管人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叶刚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等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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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90,000,000.00 690,000,000.0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30,970,000.00 30,970,000.0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300,000.00 3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8,414,100.00 68,414,100.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4,916,800.00 44,916,800.0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62,630,000.00 62,630,00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11,290,000.00 11,29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29,983,000.00 29,983,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3,153,822.00 29.3 20,370,000.00 52,783,822. 21.17
0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820,000.00 89.8 27,820,000.00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5,800,000.00 95.5 25,800,000.00 95.56
乐山市华侨旅游社 250,000..00 83.3 250,000..00 83.33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8,663,000.00 85.7 58,663,000.00 85.75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5,253,900.00 78.4 35,253,900.00 78.49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48,973,900.00 78.2 48,973,900.00 78.2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60.00 50.0 6,096,660.00 5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48.4 14,529,900.00 48.46
*详见附注一。
2、关联交易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大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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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为本年度 12 月份接受划转和受让拥有的本公司股权,详见附注一。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已签订协议将其所持股权出让,详见附注十一.1。
(2)采购电力
本年向关联方购电情况如下: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采购货物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电力 34,162,936.63 31,550,980.37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4,291,991.71 4,388,433.68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电力 2,346,143.88 1,016,564.87
(3)销售电力:本年未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乐山市金粟电厂 450,000.00 0.76% 450,000.00 0.53%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27,400.00 1.39% 827,400.00 0.98%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9,965,244.74 15% 9,533.44
应付账款:
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7,159,137.53 32.47% 11,487,862.23 20.36%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450,692.52 0.85% 750,913.19 1.33%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9,270,000.00 11.30% 9,541,707.90 11.85%
*2004 年 1 月已归还 400,000.00 元,归还后尚余 427,400.00 元。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上年为本公司的分公司,本年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其尚欠的本公司款项
主要为通过本公司的农网改造款。
(5)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借款情况为:
本年末 上年末
项目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存款 32,470,811.43 19% 33,120,798.72 30.65%
借款 42,700,000.00 8.96% 40,715,000.00 9.08%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已将拥有的本公司股权出售,出售后,不再是本公司股东。截止 2003 年年末,
川投峨铁集团公司尚欠本公司电费 7,123,676.09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7.64%,有关还款安排详见附注五.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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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6)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借款保证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1.12.28 -2004.02.08 连带担保
资有限公司
农行乐山市分行 直
1,300.00 1998.04.10 -2004.04.09 连带担保
属支行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 以其引水
6,100.00 2002.09.10 –2011.09.09 连带担保
责任公司 市分行直属支行 工程办理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 反担保抵
3,400.00 2002.09.10 –2010.10.31 连带担保
市分行直属支行 押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
630.00 连带担保
开发有限公司*
*四川信都建设公司原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公司已将将其持有
的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转让给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转让后,四川信都建设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
的股份(详见附注一),该项担保尚在进一步查证之中。
九、或有事项
1、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沐 1992.04.05-2000(分期偿
5,000.00 不确定
川县支行 还,最后一笔 2000 年还清)
1995.04.12 -1999.09.20(分
中国银行乐山分
3,000.00 期偿还,最后一笔 不确定
①四川马边河电 行
1999.09.20 还清)
业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现
1995.08.13 -2001.10.31
转为中国信达资
1,170.00 (分期偿还,最后一笔 一般保证
产管理公司成都
2001 年还清)
办事处)
②四川峨眉山夹
峨眉山市工商城
美公路开发有限 200.00 1997.10.27 -2003.1.27 连带担保
市信用社
公司
③乐山大沫水电 农行乐山市分行
1,300.00 1998.04.10 -2004.04.09 连带担保
有限责任公司 直属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乐 以其引水
6,100.00 山市分行直属支 2002.09.10 –2011.09.09 连带担保 工程办理
行 反担保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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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中国建设银行乐 押
3,400.00 山市分行直属支 2002.09.10 –2010.10.31 连带担保
行
④乐山市风景园
5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1.15 -1998.02.14 连带担保
林局
⑤乐山市市政工 乐山市建行直属 详见附注
300.00 1999.05.25 -1999.12.25 连带担保
程总公司 支行 九-3-(6)
⑥四川金顶(集 中国工商银行峨
3,000.00 2002.10.10 -2006.05.27 连带担保 对等担保
团) 股份有限公 眉山市支行
司 3,000.00 2003.01.17-2004.01.16 连带担保
⑦四川省交大创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1.12.28 -2004.02.08 连带担保
新投资有限公司
⑧乐山一中外国
2,000.00 连带担保
语学校
⑨四川省信都建
630.00 连带担保
设投资开发公司
⑩乐山市蓝天联
391.8588 1998.08.04-1998.09.03 连带担保
合发展公司
合计 32,041.8588
注:①是清查知悉,已公告;②是峨眉山公司在并入本公司之前的担保,已公告,2004 年 2 月,峨
眉山市工商城市信用社免除了公司担保责任;③大沫 1,300 万担保已公告,其余 9,500.00 万担保经公司
股东大会通过,已公告;④是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为风景园林局担保,已公告;⑤为市政工程总
公司担保已公告;⑥为金顶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⑦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关联方;⑧对乐山一中外国语学校的担保据查期后已变更担保单位;⑨四川省信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详见附注八-2-(6),⑩对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的担保详见附注九-3-(11)。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2,870.00 乐山市商业 银行 2003.12.10-2004.12.09 连带担保
中国农业银行乐
500.00 2000.12.20 -2004.12.19 连带担保
山市支行
乐山大岷水电
中国农业银行乐
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 2003.06.25-2004.06.24 连带担保 无
山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农业银行乐
1,500.00 2003.06.30-2004.06.29 连带担保
山市分行营业部
乐山市燃气有 3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3.03.21-2004.03. 20 连带担保
限责任公司 1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3.06.20 -2004.06.19 连带担保
合计 6,770.00
(3)本公司认为已过诉讼时效的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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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担保金额
被担保单位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备注
(万元)
乐山市引青济岷管理处 360.00 1993.10.12-1999.06.30 已逾期多年
就日峰宾馆 100.00 1999 年裁定撤诉未催收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2000 年裁定撤诉后未催收
2、未决诉讼:
(1)本公司 1995 年为乐山市黄丹电站建设指挥部(现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
行乐山分行借款 3,000 万元提供担保。2002 年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起诉至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后
该案移交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 2003 年 10 月 7 日以[2002]乐民初字第 52 号民事判决书作
出判决(本公司 2003 年 11 月 21 日收到该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马
边河电业公司”)立即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偿还借款 3,000 万元、截止 2001 年 11 月 20 日的利息 613.7496
万元,其后利息按双方约定利息计算,逾期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本公司对马边
河电业公司应偿还的上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
初字第 52 号民事判决书所作判决,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诉请二审法
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撤销原审判决或径行改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案,目前正在审理过程
中。经征询本案代理律师意见并咨询常年法律顾问,本公司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第 20 项规
定估计计提了 300 万元的预计负债。
(2)2003 年 8 月 15 日,本公司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诉称,1993 年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按政府国资部门的要求与本公司签订了《市府委托贷款合同》,
借款金额 200 万元,后此笔款委贷移交给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以委托贷款为由,以乐山市清理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清算组为被告,本公司为第三人提起诉讼。而本公司
与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前身为“乐山市发展投资总公司”)只发生过流动资金借贷关系(贷
款详见附注五.13),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此案因本公司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还有 200 万
元的存款(详见附注五.1),2004 年 3 月 31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乐民初字第 57 号民事
裁定书准许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撤回起诉。估计此案不会造成损失。
3、其他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 号)文件精神,四川省人民
政府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就乐山市电力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并形成《议事纪要(222)
》,成立
了乐山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并拟于 2004 年在峨眉山市、夹江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
峨眉山市、夹江县是本公司的主要供电区域,其电力销售收入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88%,
占合并会计报表电力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83%,占合并会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68%,其
主营业务利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为 96%,占合并会计报表主营业务利润的比例为 59%,因此,
此项电力体制改革对本公司有重要影响,但因目前尚无电力体制改革试点的具体方案,故改革对本公司
的经营模式及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的影响方式及影响的时间目前尚难以预计。目前公司管理层正积极应
对,以争取一种能保持公司持续经营和能有效维护公司投资者权益的改革方案。
(2)本公司诉四川玻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 354.43 万元及利息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乐民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查明被执行人的房地产
均已抵押给金融机构,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2003 年 8 月 22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执
字第 37-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中止执行(2002)乐民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已对该项债权计提
了 248.10 万元的坏账准备,计提后的账面价值为 106.33 万元。
(3)2002 年 10 月 30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就本公司为马边河电业公司担保 1,300
7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万元,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0 年 3 月 20 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成经初字第
8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其中的 1,170 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2002 年 4 月 2 日,本公司向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2 年 8 月 2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川民终字第 179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 1,170 万的还本付息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在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向马边河电业公
司追偿。该判决为终审判决。马边河电业公司有 3 台 1.5 万 KWH 的水电发电机组,年发电量 13400 多
万 KWH,目前电站运转正常,本公司根据马边河电业公司目前的行业与经营情况计提了 234 万元的预
计负债。
(4)2000 年 12 月 7 日,本公司就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拖欠本公司电费 774.62 万元及其滞
纳金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0]乐经初字第 86 号判决,
本公司胜诉。2002 年 4 月,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进入破产程序,目前该公司尚欠电费 503.51 万
元,本公司已计提坏账准备 302.10 万元。该公司破产清算组将根据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变现
后资金到位情况逐步清偿,目前破产程序尚未终结。
(5)本公司诉四川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一案,因不服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初字第 39 号
民事裁定书的裁定,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3 年 5 月 6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四川
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未优先支付本公司的 432 万债权,应属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四川乐山碱
厂破产一案的审理范围,以[2003]川民终字第 148 号民事裁定书终局裁定,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详见
2003 年 6 月 5 日《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2004 年 4 月 14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
乐民破(裁)字第 3-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破产程序,该项债权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余额扣除已
计提坏账准备后的账面价值为 165.44 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6)1999 年 5 月 25 日,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向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 600 万元,本公司和乐
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借款到期后,乐山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尚欠 400 万元未还。
2003 年 6 月,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向四川省乐山市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3 年 9 月 3 日,乐山市中
级人民法院以(2003)乐民初字第 4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乐山市财政局[乐
市财政综报(2003)41 号]承诺将分期还款。截止 2003 年底,已还款 100 万元,2004 年 2 月又还款 100
万元,截止公告日,余 200 万元。根据目前债务人还款情况良好,估计该案不会给本公司造成损失。
(7)1999 年 10 月 15 日,本公司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
司的协议,至今已三年多时间,前期由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入的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
未成立公司。目前因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井作收益权评估,并在其他方面存
在较大分歧,导致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设立未果。本公司目前正与合作方就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
司的设立进行谈判,若不能成立,本公司将考虑收回投资资金保全公司权益。
(8)本公司、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适用税率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
行审核确认(详见附注三.3),本公司、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
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暂按 15%计算本年度企业所得税。若市(州)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企业所得税率与本
年度计提企业所得税所用税率出现差异,本公司将在 2004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和会计误差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9)2002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因在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尚有 100 万元存款本金余额,以存款纠纷
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以委托贷款为由
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经查明,1993 年峨边县修铁路缺乏资金,本公司委托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将存于
该处的 100 万存款贷给了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2003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向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经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协商,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了调解协
议,2003 年 11 月 11 日,乐山市中院以(2003)乐民初字第 51 号民事调解书结案。峨边彝族自治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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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桥收费管理所的还款计划为 2004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100 万元,本公司放弃利息。若峨边彝族自治
县路桥收费管理所未按期履行或不履行还款计划,本公司不放弃 100 万元的本金及利息。有关调解书的
执行情况参见附注五.2。
(10)由于本公司电费回收和资金周转方面的原因,截止 2003 年末本公司末尚有未交增值税
30,394,320.45 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的陈欠本年度尚未支付完的部份。随着以前年度陈欠电费的回收,正
逐步缴纳这部份未交的增值税,但截止 2003 年末,尚未取得国税主管部门同意缓缴的书面文件。因此,
有关国税主管部门是否同意本缓缴,或不同意缓缴是否有可能征收滞纳金以及如何征收滞纳金,目前难
以确定。但根据以前的纳税情况和主管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情况,本公司有理由认为不需要在当年度报
表中预计相应的滞纳金损失。
(11)本公司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担保 598.2588 万元,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本公司代乐山
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清偿了 206.4 万元,与乐山蓝天联合发展公司达成协议,用其位于眉山市市中区 B 区
17 亩土地抵偿该笔债务。余下的 391.8588 万元,本公司已预计了 39.18 万元预计负债。
十、承诺事项
1、根据 200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的
议案,2003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签订了《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
以总价款 4,087 万元受让了经四川廉政会计师事务所[川廉评报字(2003)第 148 号评估报告书]评估的
沫江煤矿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北京四方卓雅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四方卓雅评报字(2003)
第 121 号、123 号采矿权评估报告书]评估采矿权(不含未纳入本次竞价转让范围内的部份沫江煤矿预留
资产)。协议约定,协议之日后的三个工作日本公司支付 3,087 万元到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指定帐
户,余款 1000 万元应于 2004 年 1 月 20 日前付清,资产移交时间确定为 2004 年 1 月 31 日前。本公司
已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了 3,087 万元,余额 1,000 万元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1 月支付。截止 2004
年 1 月 30 日,资产移交的相关权属文件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完毕。同时,该协议还规定本公司负有如下
义务:①在移交资产时,应按存货账面价值的 80%以现金付款受让沫江煤矿存货;②应负责安置原沫江
煤矿 2500 名下岗职工的再就业,所聘职工的保险时间从 2004 年 1 月 1 日开始计算;③由控股子公司乐
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4000 万元给沙湾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职工,乐山乐山沫江煤
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已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了金额为 5000 万元的“借款协议”,协议约
定的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3 月 20 日,借款资金占用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三至五
年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还款来源为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发[2001]17 号和乐山市财政局乐财政工[2001]2
号文列入沙湾区一般预算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资金,每年 1070 万元,其中 970 万元沙湾区
财政列入专项预算支出,用于归还该项借款本金及资金占用费。沙湾区人大常委会乐沙人[2003]30 号已
形成决议同意沙湾区人民政府的该项借款及还款资金安排。截止 2003 年末,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
有限责任公司已支付 2000 万元给沙湾区人民政府,余款将在 2004 年支付;④本公司在沙湾区新建一座
五万千瓦以上的煤矸石综合利用坑口火力发电站,并具有向沙湾区每年供给 2 万千瓦电量的供电能力。
2、本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 2003 年度已基本完成,有关项目情况本公司已在 2002 年度
会计报表的附注十.1 作了详细披露。截止 2003 年末,本公司共收到收到乐山市水利电力局和四川省水
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划转的财政债券资金 3,379.8 万元,共计收到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的农网
专项贷款 13,522 万元,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 号]通知,农网改造的国债转贷资金从
2000 年 8 月 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
并停付该项资金利息。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
775 号文的规定转贷到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由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贷统还,转为
统贷后,其还本付息由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一承担,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820 号]
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4 号]的规定,由电网经营企业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电力
7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用户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征收范围为各级电网经营企业销售电量扣除应免征电量后的全部电量,征
收标准为 0.02 元/度,2003 年度本公司共计缴农网改造还贷资金 6,491,975.24 元。
3、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计(2003)固 290 号、515 号]分别向本公司所属峨眉山分公司和夹
江分公司下达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计划 1780 万元。根据文件规定,投资的
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占计划的 15%,企业自筹资本金 5%,农业银行贷款 80%。目前本公司已收到乐山
市财政按投资计划的 15%拨入的国债资金 267 万元,2003 年度项目已开始逐步实施。
4、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投资[2003]948 号)向乐山市计委转发了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
设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 70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00 万元,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 300 万元),
并要求有其他银行贷款、地方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进行配套,批准的项目总投资为 6,500 万元,建
设规模为改造供水管网 48.5 公里,建设期为 2003 年至 2005 年,项目由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有限公
司实施,截止 20003 年末,自来水公司已收到 300 万元预算内专项资金。
5、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
竞买方式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议案”。本公司根据董事会决议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缴纳了履约保证金 500 万元(参见附注五.6)参加了竞买。截止 2003 年末,尚未签约收购。本公司参
加竞买资产的参考价为 4,500 万元。
6、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 1999 年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311 号]和四川省发
展计划委员会[川计外(2000)990 号]批复同意,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四水厂。为此,乐山自来水公
司于 1999 年 2 月与乐山市国土局签订了四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书》,受让了位于乐山市中心城
区柏杨西路(通江镇道座庙村五组)的 73,334 平方米(以实测面积为准)的土地的使用权。2001 年自
来水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的编号为乐城国用(2001)字第 11887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为
84,669.40 平方米,用途为市政设施,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2 月 5 日。2001 年 5 月,
乐山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财政局签订《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城建环保项目转贷协议》,乐山市财政局将财
政部提供的 11,390,000 美元贷款转贷给乐山自来水公司,用于实施四川城建环保项目 A 部份(2)—乐
山供水子项目,该贷款的转贷期限为 15 年,包括 5 年的宽限期,对未使用的部份向乐山市财政局交付
年率为 0.75%的承诺费,对已使用但尚未偿还的部份按世行提供的硬贷款利率交付利息,按照所分配的
硬贷款金额的 1%缴纳先征费。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城市供水,促进
供水事业良性发展,经反复斟酌,乐山自来水公司董事会[乐水司董发(2000)4 号]已向乐山市政府请
示,将第四水厂工程推迟至 2004 年后建设。2003 年 8 月,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土[2003]29 号批复,
依据《土地管理法》第 58 条第(二)项之规定收回该项目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84,669.40 平方米,
对取得土地的直接成本和地面附着物给予补偿。截止 2003 年末,具体的补偿金额尚未确定,但估计不
会给乐山自来水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燕宇房地
产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让给燕宇房地
产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 元。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报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
转让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燕宇房地产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股份性质将变为法人股,为第二大股东。
2、2004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峨边大堡水电公司收到峨边彝族自治县[2004]峨边民初第
17 号应诉通知书,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诉大堡水电供电合同纠纷(详见《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临 2004-02 号公告),大堡公司认为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应由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
8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3、截止报告日,本公司已有 5300 万元的担保因被担保单位还款、变更担保人等已解除。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1)乐民破(裁)字第 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终结四川
省乐山市自动化仪表厂(又名四川省乐山市高频焊管厂)破产程序,本公司拥有 286.69 万
元的抵押债权。乐山市高频焊管厂抵押给本公司的 10,005.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经乐山市高
频焊管厂清算组委托乐山拍卖中心拍卖后,按照清算组制定的分配方案,本公司按比例受
偿 82.50 万元。破产程序终结后余额不再清偿,未得到清偿的部份已全部在 2003 年度核销。
2、本公司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这些土地分布在峨眉山市、
峨边彝族自治县和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城区和乡镇,主要为电站厂房、电站建筑物、变电站等资产所占土
地,共有 38 宗,总面积为 606,690 平方米,其中有账面价值的为 26 宗,面积为 420,989.20 平方米,账
面价值为 15,585,186.59 元,没有账面价值记录的为 12 宗,面积为 185,700.80 平方米。目前本公司正在
权衡考虑收益费用和对这些土地的需求,以决定办理有关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
十三、补充资料
1、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全面摊薄和加权平
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2.11% 22.31%
100,457,836.39 0.4029 0.4029
营业利润 4.13% 4.17%
18,767,674.04 0.0753 0.0753
净利润 1.63% 1.64%
7,399,118.04 0.0297 0.0297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2.70% 2.72%
12,245,661.20 0.0491 0.0491
2、根据中国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的
规定,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和金额为:
项目 税前金额 所得税影响 扣除金额
扣除前净利润 7,399,118.04
减:资产转让收益 409,058.12 61,358.72 347,699.40
滞纳金收入 190,063.16 28,590.47 162,012.69
其他营业外收入 93,955.32 14,093.30 79,862.0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36,300.00 5,445.00 30,855.00
短期投资收益 186,821.59 28,023.24 158,798.35
转回的以前年度减值准备 2,000,000.00 -- 2,000,000.00
加:预计的担保损失 5,731,858.80 -- 5,731,858.80
其他营业外支出 1,893,911.82 -- 1,893,911.82
扣除后净利润 12,245,661.20
8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明细表详见会计报表会企 01 表附表 1。
4、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2003 年末(度) 2002 年末(度)
项目 增减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 金额
货币资金 170,579,667.59 108,061,236.72 57.85 见附注五.1
应收账款 76,314,758.68 100,603,537.86 -24.14 本年度电费回收增加等
其他应收款 57,947,840.78 49,588,481.14 16.86 见附注五.6
预付账款 35,750,767.35 2,839,927.19 1,158.86 见附注五.5
固定资产原值 956,080,499.89 807,599,489.65 18.39 详见附注五.10
累计折旧 259,909,229.17 223,544,285.80 16.27 正常折旧增加
在建工程 37,491,376.66 111,288,886.35 -66.31 详见附注五.11
短期借款 238,700,000.00 249,965,000.00 -4.51 年末还款
应付账款 52,843,656.99 56,430,555.26 -6.36 年末支付上网电费款增加
应交税金 34,891,066.65 34,318,561.38 1.67 详见附注五.18
长期借款 189,841,780.00 167,570,000.00 13.29 长期资金需求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 331,245,270.84 270,908,744.59 22.27 电力供求形势向好
主营业务成本 227,836,061.53 194,762,012.94 16.98 与收入同增
营业费用 2,343,785.00 1,723,415.21 36.00 与收入同增
管理费用 61,665,133.96 56,399,951.11 9.34 详见附注五.35
财务费用 18,830,892.49 17,620,731.25 6.87 详见附注五.36
投资收益 552,919.01 -1,151,285.70 -148.03 合营公司收益增加
补贴收入 1,318,624.99 2,760,534.56 -52.23 详见附注五.38
营业外收入 693,616.60 6,906,781.86 -89.96 详见附注五.39
营业外支出 5,625,770.62 532,586.61 956.31 详见附注五.40
所得税 6,813,797.82 3,081,335.13 121.13 利润较上年度增加
本公司 2003 年度主营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较 2002 年度分别增加 22%和 37%,主要原
(1)2003 年度电力供求形势在 2002 年度下半年的基础上持续好转,导致 2003 年供
因是:
电量较上年度增加。(2)2003 年度电价较上年度上涨。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日期: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8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三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83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资 产 注释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108,061,236.72 94,316,876.65 170,579,667.59 148,364,663.70 短期借款 13 249,965,000.00 155,800,000.00 238,700,000.00 138,800,000.00
短期投资 2 1,865,803.00 1,865,803.00 1,000,000.00 1,000,000.00 应付票据 14 10,000,000.00 10,000,000.00 79,600,000.00 79,600,000.00
应收票据 3 6,210,000.00 1,850,000.00 7,920,079.98 5,641,920.00 应付账款 15 56,430,555.26 81,630,260.06 52,843,656.99 80,499,514.99
应收股利 - - - - 预收账款 16 1,209,292.50 1,002,122.00 1,026,905.20 794,420.86
应收利息 - - - - 应付工资 414,291.29 - 333,123.50 -
应收账款 4 100,603,537.86 99,088,631.98 76,314,758.68 72,860,137.41 应付福利费 4,307,572.61 1,900,960.80 5,614,647.81 3,353,771.01
其他应收款 6 49,588,481.14 66,313,072.84 57,947,840.78 57,599,570.16 应付股利 17 1,010,471.80 1,010,471.80 194,713.00 194,713.00
预付账款 5 2,839,927.19 1,904,785.12 35,750,767.35 50,081,522.76 应交税金 18 34,318,561.38 31,894,984.82 34,891,066.65 30,818,272.25
应收补贴款 - - - - 其他应交款 19 2,361,249.87 2,189,331.00 1,188,154.94 1,018,254.83
存货 7 9,105,546.06 5,335,444.94 6,592,051.17 1,878,791.17 其他应付款 20 52,887,499.06 41,207,204.03 51,097,994.01 29,250,471.02
待摊费用 8 492,580.54 409,443.07 609,247.80 543,661.52 预提费用 21 977,181.90 50,020.02 472,005.27 32,694.52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 - - - 预计负债 22 - - 5,731,858.80 5,731,858.80
其他流动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3 30,742,604.96 3,246,604.96 47,792,604.96 20,296,604.96
流动资产合计 278,767,112.51 271,084,057.60 356,714,413.35 337,970,266.72 其他流动负债 - - - -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444,624,280.63 329,931,959.49 519,486,731.13 390,390,576.24
长期股权投资 9 115,985,392.21 348,068,214.69 115,914,249.44 356,073,832.56
长期债权投资 9 - - -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115,985,392.21 348,068,214.69 115,914,249.44 356,073,832.56 长期借款 24 167,570,000.00 167,570,000.00 189,841,780.00 186,341,780.00
其中:合并价差 9 15,166,685.55 - 13,328,856.45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9 16,225,956.75 16,225,956.75 13,328,856.45 13,328,856.45 长期应付款 25 8,641,213.48 8,641,213.48 12,523,309.94 12,523,309.94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26 33,998,000.00 33,798,000.00 39,668,000.00 36,468,000.00
固定资产原值 10 807,599,489.65 380,400,358.91 956,080,499.89 465,957,885.45 其他长期负债 - - - -
减:累计折旧 10 223,544,285.80 105,480,253.87 259,909,229.17 120,440,604.39 长期负债合计 210,209,213.48 210,009,213.48 242,033,089.94 235,333,089.94
固定资产净值 10 584,055,203.85 274,920,105.04 696,171,270.72 345,517,281.0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5,738,851.67 3,088,475.12 5,326,023.46 2,771,560.97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10 578,316,352.18 271,831,629.92 690,845,247.26 342,745,720.09 递延税项贷项 27 2,855,031.47 2,855,031.47 2,767,875.25 2,767,875.25
工程物资 1,497,632.91 733,859.56 862,443.24 862,443.24
在建工程 11 111,288,886.35 68,648,578.70 37,491,376.66 14,099,380.16 负债合计 657,688,525.58 542,796,204.44 764,287,696.32 628,491,541.43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少数股东权益 42,910,604.37 44,489,932.02
固定资产合计 691,102,871.44 341,214,068.18 729,199,067.16 357,707,543.49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股本 28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无形资产 12 58,817,581.57 21,995,529.46 59,322,080.20 24,015,502.18 减:已归还投资 - - - -
长期待摊费用 12 2,508,664.07 - 1,920,248.07 - 股本净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其他长期资产 - - - - 资本公积 29 105,386,477.20 105,386,477.20 105,697,297.19 105,697,297.1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1,326,245.64 21,995,529.46 61,242,328.27 24,015,502.18 盈余公积 30 76,018,062.72 65,807,229.59 81,144,799.16 69,876,744.50
其中:法定公益金 30 4,415,489.23 -174,560.05 5,578,201.96 565,351.75
递延税项: 未分配利润 31 15,841,452.93 19,035,459.70 18,113,834.53 22,365,062.83
递延税款借项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股东权益合计 446,582,491.85 439,565,665.49 454,292,429.88 447,275,603.52
资产总计 1,147,181,621.80 982,361,869.93 1,263,070,058.22 1,075,767,144.95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147,181,621.80 982,361,869.93 1,263,070,058.22 1,075,767,144.95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会企01表附表2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元
本年数 上年数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本年增加数 -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 -
年末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05,386,477.20 105,386,477.20 105,386,477.20 105,386,477.20
本年增加数 310,819.99 310,819.99 -
其中:股本溢价 -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
股权投资准备 -
拨款转入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其他资本公积 310,819.99 310,819.99 -
本年减少数 - -
其中:转增股本 - -
年末余额 105,697,297.19 105,697,297.19 105,386,477.20 105,386,477.20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71,602,573.49 65,981,789.64 77,265,570.88 65,621,087.96
本年增加数 3,964,023.71 3,329,603.11 1,045,181.04 360,701.68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1,374,332.40 739,911.80 805,182.43 80,155.93
任意盈余公积 2,589,691.31 2,589,691.31 239,998.61 280,545.75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 -
本年减少数 - 6,708,178.43
其中:弥补亏损 - -
转增股本 - -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
分派股票股利 - -
年末余额 75,566,597.20 69,311,392.75 71,602,573.49 65,981,789.64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3,063,006.84 16,797,802.38 21,688,674.44 16,057,890.58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4,415,489.23 -174,560.05 9,669,377.65 -254,715.98
本年增加数 1,162,712.73 739,911.80 493,916.13 80,155.93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162,712.73 739,911.80 493,916.13 80,155.93
本年减少数 - 5,747,804.55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 5,747,804.55
年末余额 5,578,201.96 565,351.75 4,415,489.23 -174,560.05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41,452.93 19,035,459.70 16,578,990.84 18,674,758.05
本年净利润 7,399,118.04 7,399,118.04 801,559.26 801,559.26
本年利润分配 5,126,736.44 4,069,514.91 1,539,097.17 440,857.61
年末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22,365,062.83 15,841,452.93 19,035,459.70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资产减值准备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12月31日
本年减少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项 目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坏账准备合计 30,392,520.91 36,270,392.62 -5,646,645.60 -6,138,332.79 - - - -
其中:应收账款 17,996,459.49 17,851,867.13 -1,112,244.61 -1,418,199.68 - - - -
其他应收款 12,396,061.42 18,418,525.49 -4,534,400.99 -4,720,133.11 - - - -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154,400.00 154,400.00 - - 154,400.00 154,400.00 - -
其中:股票投资 154,400.00 154,400.00 - - 154,400.00 154,400.00 - -
债券投资 - - - - - - - -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81,804.56 102,766.91 7,956.00 7,956.00 - - 31,575.23 31,575.23
其中:库存商品 - - - - - - - -
原材料 181,804.56 102,766.91 7,956.00 7,956.00 - - 31,575.23 31,575.23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8,724,814.42 6,715,631.00 - - -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724,814.42 6,715,631.00 - - - - - -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738,851.67 3,088,475.12 - - - - 412,828.21 316,914.15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27,904.07 836,835.06 - - - - 20,073.93 -
机器设备 2,810,947.60 2,251,640.06 - - - - 392,754.28 316,914.15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其中:专利权 - - - - - - - -
商标权 - - -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881,704.44 5,881,704.44 - - 2,000,000.00 2,000,000.00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 -
法定代表人: 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 - -2,538.38 - -
2.销项税额 48,818,406.88 39,023,736.81 38,166,705.08 31,723,217.54
出口退税 - - - -
进项税额转出 53,469.20 118,875.23 49,371.32 13,858.07
转出多交增值税 407,539.65 19,905.29 407,539.65 -
3.进项税额 23,070,341.90 17,819,566.72 18,876,536.04 15,236,672.07
已交税金 22,782,372.95 15,701,846.13 18,261,784.32 12,097,395.36
减免税额 1,318,624.99 760,534.56 -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 - -
转出未交增值税 2,111,503.35 4,878,031.54 1,488,723.15 4,403,008.18
4.期末未抵扣数 - - - -
二、未交增值税: - - - -
1.年初未交数 31,716,087.19 28,401,238.01 30,449,383.67 27,391,316.49
2.本年转入数 1,703,963.70 4,858,126.25 1,081,183.50 4,403,008.18
3.本年已交数 3,025,730.44 1,543,277.07 2,695,743.81 1,344,941.00
4.期末未交数 30,394,320.45 31,716,087.19 28,834,823.36 30,449,383.67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 主营业务收入 32 331,245,270.84 256,120,881.19 270,908,744.59 212,998,028.59
减: 主营业务成本 32 227,836,061.53 192,311,422.60 194,762,012.94 167,684,742.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 2,951,372.92 1,804,597.62 2,965,463.04 1,887,711.34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00,457,836.39 62,004,860.97 73,181,268.61 43,425,575.2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 1,149,649.10 782,725.32 789,245.08 315,976.66
减:营业费用 2,343,785.00 1,300,660.60 1,723,415.21 1,122,263.74
管理费用 35 61,665,133.96 43,300,702.64 56,399,951.11 42,827,858.57
财务费用 36 18,830,892.49 9,605,676.10 17,620,731.25 8,273,502.8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767,674.04 8,580,546.95 -1,773,583.88 -8,482,073.24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 552,919.01 8,038,283.46 -1,151,285.70 4,147,142.89
补贴收入 38 1,318,624.99 - 2,760,534.56 -
营业外收入 39 693,616.60 241,830.63 6,906,781.86 6,724,057.25
减:营业外支出 40 5,625,770.62 5,442,500.53 532,586.61 453,444.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5,707,064.02 11,418,160.51 6,209,860.23 1,935,682.39
减:所得税 6,813,797.82 4,019,042.47 3,081,335.13 1,134,123.13
少数股东损益 1,494,148.16 - 2,326,965.84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399,118.04 7,399,118.04 801,559.26 801,559.26
附注:
项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 -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 -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元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项 目 注释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净利润 7,399,118.04 7,399,118.04 801,559.26 801,559.2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5,841,452.93 19,035,459.70 16,578,990.84 18,674,758.05
其他转入 -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23,240,570.97 26,434,577.74 17,380,550.10 19,476,317.31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1,374,332.40 739,911.80 764,635.29 80,155.93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1,162,712.73 739,911.80 493,916.13 80,155.93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0,703,525.84 24,954,754.14 16,121,998.68 19,316,005.4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2,589,691.31 2,589,691.31 280,545.75 280,545.75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四、未分配利润 18,113,834.53 22,365,062.83 15,841,452.93 19,035,459.70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度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00,457,836.39 22.11% 22.31% 0.4029 0.4029
营业利润 18,767,674.04 4.13% 4.17% 0.0753 0.0753
净利润 7,399,118.04 1.63% 1.64% 0.0297 0.0297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12,245,661.20 2.70% 2.72% 0.0491 0.049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年度 单位:元
金额
项 目 注释
母公司 合并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3,604,647.20 371,147,997.82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798,458.04 1,407,748.22
现金流入小计 274,403,105.24 372,555,746.0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94,992,299.74 119,572,547.2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7,168,986.35 62,023,292.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8,291,010.35 37,715,281.2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18,840,889.94 29,230,841.88
现金流出小计 179,293,186.38 248,541,962.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109,918.86 124,013,783.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20,203.00 2,250,203.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52,785.58 603,361.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9,446,540.93 11,534,418.4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44,973,780.01 20,382,383.15
现金流入小计 56,493,309.52 34,770,366.3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88,785,185.40 126,073,040.32
投资所支付 的现金 1,000,000.00 1,5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 72,767,657.00 38,474,332.04
现金流出小计 162,552,842.40 166,047,372.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6,059,532.88 -131,277,006.0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77,200,000.00 276,017,2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 105,972,524.33 106,224,124.33
现金流入小计 283,172,524.33 382,241,324.3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53,800,000.00 240,295,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0,452,231.96 17,701,779.7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 53,922,891.30 54,462,891.30
现金流出小计 218,175,123.26 312,459,671.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997,401.07 69,781,653.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047,787.05 62,518,430.87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 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娙忠
附注:
注 金额
项 目
释 母公司 合并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7,399,118.04 7,399,118.04
加:少数股东损益 - 1,494,148.16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4,141,833.86 4,515,280.66
固定资产折旧 18,807,129.86 41,562,921.02
无形资产摊销 683,495.91 1,530,744.6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88,416.00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143,967.55 -126,416.36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 -4,273.3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1,401,782.73 1,110,521.6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33,930.73 146,841.07
财务费用 9,851,415.37 19,036,173.04
投资损失(减:收益) -8,038,283.46 -552,919.0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87,156.22 -87,156.2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218,113.47 -3,630,759.3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2,795,278.15 -19,455,742.4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95,974,011.21 70,486,886.05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5,109,918.86 124,013,783.6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因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48,364,663.70 170,579,667.59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94,316,876.65 108,061,236.72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4,047,787.05 62,518,430.87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魏晓天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