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策医疗(600763)ST中燕2003年度报告更正及补充公告
今夕是何年 上传于 2004-04-07 05:30
证券代码:600763 证券简称: ST 中燕 编号:2004-018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03 年度报告更正及补充公告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披露 2003 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披露了 2003 年度报告全文。现就本公司 2003 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做更正及补充
如下:
1、关于补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的情况
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90%的股权。
新疆德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8 年 8 月,注册地址及办公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 2 号,注册资本:人民币 2 亿元,法定代表人:唐万
里。税务登记证号:650102228738263。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6500002000506。
公司经营范围: 农业技术投资开发、房地产开发及销售、工业产品开发、新技术
新产品的推广、机电产品(除小轿车)、办公用品、五交化产品(除专项审批的
项目)、汽车配件、水暖建材、百货、副食品、农副产品(除粮食批发、棉花经
营)的销售、餐饮、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项目投资。
2、关于中燕实业 2303 万元、北京平谷燕山羽绒厂 1367 万元、北京国际经
济合作公司 242 万元应收款项情况的补充说明。
以上应收款项系本公司前大股东(中燕实业、北京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及其
关联方长期占用公司资金所致,致使本公司失去持续经营能力,主营业务长期处
于停顿状态。2001 年 7 月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现大股东)以司法裁
决方式和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了本公司法人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为维
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2002 年、2003 年一直在积极追讨、解决原大股东占用公
司资金问题,但回收难度很大,本公司已采取了包括法律诉讼手段在内的各种方
式追讨欠款,回收进展详见《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报全文》第七节
中第六点。
此应收款项已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要求提取坏
账准备,详见下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
金额 账龄 坏账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净额
2,500,000.00 1-2 年 10% 250.000.00 2,250.000.00
中燕实业
20,529,694.55 3 年以上 50% 10,264,847.28 10,264,847.28
北京平谷燕 200,000.00 2-3 年 30% 60,000.00 140,000.00
山羽绒厂 13,471,839.51 3 年以上 50% 6,735,919.76 6,735,919.76
北京国际经
2,419,407.41 3 年以上 50% 1,209,703.71 1,209,703.71
济合作公司
考虑到以上应收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且时间较长,本公司在 2003 年上报中
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重大重组审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重组委”)
审核的资产重组方案中已将前大股东欠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净额支付给新疆德隆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用于购买其所持有的天一实业股权,从而将该债权剥离
出本公司。本公司以通过置出不良资产,受让天一实业股权进行资产重组为手段,
达到改善公司资产质地,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提升公司资产规模和经营业绩
的目的。本公司已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4]4 号文
“关于北京中燕探戈羽绒制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意见”,本公司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经审核通过。同时,经本公司 2004 年 3 月 1 日召开的 200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已进入实施阶段。重组事项详见《中燕纺
织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报全文》第七节中第三点。
3、根据《独立审计准则第 7 号-审计报告》(2003 年 4 月 14 日修订)和《中
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指南第 5 号-审计报告(试行)》的有关规定,会计师对
2003 年年度审计报告正文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审计报告正文如下:
五洲会字[2004]8-202 号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3 年度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3 年度现金
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
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
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
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注意到: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募股资金被法人股东北京中燕实业集团公
司及其所属企业占用 7934 万元,其中北京中燕实业集团公司占用 2303 万元;北
京中燕有限公司占用 4264 万元;北京市平谷燕山羽绒制品厂占用 1367 万元,上
述资金占用数额已计提坏账准备 5995 万元,该事项使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
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中燕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〇四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