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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医药(600833)PT网点2001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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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 of 65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壹年年度报告正文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 of 65 目 录 重要提示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五、公司治理结构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七、董事会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九、重要事项 十、财务报告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 of 65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㈠ 公司的法定中文名称: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的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 SHANGHAI COMMERCIAL REAL ESTATE DEVELOPMENT INDUSTRY CO.,LTD. 英文缩写:SCD ㈡ 公司法定代表人:殷卓人先生 ㈢ 公司董事会秘书:林安康先生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4 号 5 楼 联系电话:(021)63136510 传 真:(021)63135518 ㈣ 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三路 1260 弄 4 号 公司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马路 974 号 5 楼 邮政编码:200011 电子信箱:shcred @ online.sh.cn ㈤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名称: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㈥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PT 网点 股票代码:600833 ㈦ 公司注册登记日期:1992 年 9 月 23 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1001144 税务登记号码:310044132205884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的办公地址:上海市四川北路 1318 号九楼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4 of 65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㈠ 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元 利润总额 28,302,820.79 净利润 24,234,052.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941,919.31 主营业务利润 55,869,433.44 其他业务利润 5,074,720.60 营业利润 15,717,201.63 投资收益 10,225,770.06 补贴收入 2,500,00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140,150.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6,493,085.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3,947,853.92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计 11,292,133.35 元: ⒈股权转让收益 9,097,613.87 元; ⒉股权投资差额摊销-184,825.92 元; ⒊补贴收入 2,500,000 元; ⒋营业外收支净额-140,150.90 元; ⒌所得税影响数 19,496.30 元。 ㈡ 公司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与财务指标(单位:元、元/股、%) 2000 年度 1999 年度 财务指标 2001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主营业务收入 263,233,128.32 4,190,595.72 4,190,595.72 -9,220,914.74 -10,992,515.04 净利润 24,234,052.66 -136,539,890.30 -129,582,011.90 -185,903,032.44 -181,076,304.79 总资产 482,760,968.44 479,138,776.44 476,059,583.71 745,712,202.38 735,610,974.84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165,524,209.51 -400,760,732.08 -401,388,272.35 -278,788,241.03 -264,220,841.78 东权益) 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0.152 -0.857 -0.813 -1.167 -1.136 加权平均每股收益 0.152 -0.857 -0.813 -1.167 -1.136 每股净资产 1.039 -2.515 -2.519 -1.750 -1.65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0.982 -2.558 -2.562 -1.820 -1.69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355 0.013 0.013 -0.012 -0.012 金流量净额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14.64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5.79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每 0.081 -0.725 -0.681 -1.093 -1.061 股收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 8.44 - - - -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㈢ 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2001 年度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33.75 36.41 0.351 0.351 营业利润 9.49 10.24 0.099 0.099 净利润 14.64 15.79 0.152 0.152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82 8.44 0.081 0.081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5 of 65 注:利润表附表的数据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要求计算。 ㈣ 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股,元 其中:法定公益 未分配利润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股东权益合计 金 期初数 159,347,391.00 146,628,388.93 28,542,488.79 6,255,311.69 -735,906,541.07 -401,388,272.35 本期增加 544,200,902.07 3,095,660.48 1,547,830.24 24,234,052.66 571,530,615.21 本期减少 1,522,472.87 3,095,660.48 4,618,133.35 期末数 159,347,391.00 689,306,818.13 31,638,149.27 7,803,141.93 -714,768,148.89 165,524,209.51 因债务重组、资产 债务重组、资产重 变动原因 子公司计提 子公司计提 当年盈利与分配 重组而增加。 组及当年盈利。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6 of 65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㈠ 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⒈ 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小计 ⑴未上市流通股份 ①发起人股 77887176 77887176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77887176 77887176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②募集法人股份 33480959 33480959 ③内部职工股 ④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1368135 111368135 ⑵已上市流通股份 ①人民币普通股 47979256 47979256 ②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③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④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7979256 47979256 ⑶股份总数 159347391 159347391 ⒉ 股票上市情况 ⑴ 1999 年股本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 ⑵ 2000 年 5 月 12 日,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七条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之规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暂停上市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及相 关会员在每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为持有或欲购本公司原上市流通股的投资者提供“特别转 让”服务。特别转让期间,公司股票简称为“PT 网点”。特别转让的公告刊登于 2000 年 5 月 11 日上海证券报。 ⑶ 2000 年 12 月 8 日,本公司 13117260 股法人股转配股,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可上市 流通。但因本公司股票在暂停上市期间,因此批准上市的 13117260 股纳入“特别转让服务”。 本公司总股本不变,发起人法人股 77887176 股,占总股本 48.88%;社会法人股 33480959 股,占总股本 21.01%;社会公众股 47979256 股,占总股本 30.11%。 ⑷ 2001 年 4 月 19 日,本公司因在 2001 年 4 月 18 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关于申请延长 暂停上市期限的报告》而暂停“特别转让”服务。 ⑸ 2001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1]55 号文同意给予本公司自年报公布之日起 六个月的宽限期。 ⑹ 2001 年 4 月 27 日至 2001 年 8 月 26 日,由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信息和股票交 易的公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以及《关于印发〈上 市公司股票特别转让处理规则〉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批 准,本公司股票暂停特别转让。暂停特别转让的公告分别刊登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2001 年 5 月 26 日、2001 年 6 月 27 日、2001 年 7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 ⑺ 2001 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上字[2001]138 号文同意给予本公司自中报公布之日起 六个月的宽限期。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7 of 65 ㈡ 股东情况介绍 ⒈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据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统计,截止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股东总数 16336 户。 ⒉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⑴ 持有本公司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变动情况 本期初持股数 本期末持股数 本期持股变动增 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东名称 (股) (股) 减情况(+-) 期初 期末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0 41,450,000 +41,450,000 0 26.01%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0 35,207,238 +35,207,238 0 22.09%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35,003,265 0 -35,003,265 21.97% 0 上海友谊(集团)有限公司 9,202,050 0 -9,202,050 5.77% 0 上海新亚((集团)股份有限公 9,202,050 0 -9,202,050 5.77% 0 司 ⑵ 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名次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股) 期末持股比例(%) 1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41,450,000 26.01 2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5,207,238 22.09 3 华联(集团)有限公司 5,209,195 3.27 4 上海汇垄经贸有限公司 2,469,000 1.55 5 上海国际经纪公司 2,453,880 1.54 6 上海东时实业有限公司 2,208,492 1.39 7 上海华成无线电厂有限公司 1,510,080 0.95 8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1,510,080 0.95 9 上海达安房产投资公司 1,226,940 0.77 10 上海商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226,940 0.77 注:①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41,450,000 股为未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6.01%。 ②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35,207,238 股为未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22.09%。 ③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5,209,195 股为未上市流通的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3.27%。 ④前十名股东中除华联(集团)有限公司是上海东时实业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外,其他 均无关联关系。 ⑤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股东在本报告期内所持本公司股份无抵押或冻结的情况。 ⑶ 十大股东持股相关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股东发生了重大变化: ①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接受转让上海商业网点发展责任有限公司、上海黄浦区商 业网点管理办公室、上海市内外联贸易公司的股权,计 41450000 股,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协议接受转让上海商业网点发展责任有限公司持有的 29794070 股国有法人股,已经财政部财企[2001]382 号文批准同意。 ② 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接受转让交通银行上海分行、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上海徐汇区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上海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九洲黄金总汇、 上海长宁商业网点置业有限公司、上海杨浦区贸易投资开发公司、上海开城房地产经营公司、 上海开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普陀区商业建设公司、上海闸北区商业建设投资总公司、上海 新亚(集团)有限公司等十二家单位所持有的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8 of 65 计 35207238 股,成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⒊ 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控股股东名称: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锡洲 成立日期:1999 年 6 月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控股、参股、开发、合作。 ⒋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名称:上海市黄浦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法定代表人:顾振奋 单位性质:行政事业单位 主要业务:国有资产管理 ⒌ 其他持股 10%(含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绍昌 成立日期:2000 年 10 月 9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1 亿元 公司类型: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权结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的股权 主营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财务顾问、国内贸易。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9 of 6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表: 年初持 年末持股 年度内股份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任期起止日期 增减变动原因 股数量 数量 增减变动量 殷卓人 男 51 董事长 2001.5.30-2002.2 0 0 - 王龙根 男 48 副董事长 2001.5.30-2002.2 0 0 - 邵松岐 男 54 董事、总经理 2001.5.30-2002.2 0 0 - 顾臻 男 50 董事、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0 0 - 陈绍昌 男 53 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沈扬华 男 53 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胡荣渝 男 51 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盛小洪 男 50 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夏大慰 男 48 独立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刘守敏 男 68 独立董事 2001.5.30-2002.2 0 0 - 凌承进 女 53 监事长 2001.5.30-2002.2 0 0 - 顾振奋 男 50 监事 2001.5.30-2002.2 0 0 - 李柏龄 男 47 监事 2001.5.30-2002.2 0 0 - 肖雄 男 31 监事 1999.2-2002.2 5200 5200 - 徐康民 男 55 监事 2001.4.19-2002.2 5200 5200 - 王根章 男 51 副总经理 1999.8-2002.2 0 0 - 林育敏 男 50 副总经理 1999.8-2002.2 0 0 - 柏巧明 男 48 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0 0 - 崔黎萍 女 45 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0 0 - 陈介文 男 56 总会计师 1999.8-2002.2 0 0 - 龚在云 男 56 副总会计师 2001.5.30-2002.2 0 0 - 林安康 男 53 董事会秘书 2001.4.30-2002.2 0 0 - 说明: ⑴ 除两名职工监事肖雄先生和徐康民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外,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未曾持有本公司股份。 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① 副董事长王龙根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② 董事陈绍昌先生在本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 ③ 董事沈扬华先生在本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④ 董事盛小洪先生在本公司法人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任发展部经理; ⑤ 董事胡荣渝先生在本公司下属合资企业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⑥ 监事长凌承进女士在本公司法人股东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 ⑦ 监事李柏龄先生在本公司法人股东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任财务部经理; 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01 年度报酬按公司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制度的方案(试行)》、《200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执行办法(试行)》之规定领取(因 公司本年度进行资产重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化,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自 2001 年 6 月起在公司领薪、个别高级管理人员自 2001 年 9 月起在公司领薪。)。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总额(包括基本工资、各项奖金、 福利、补贴、住房津贴及其他津贴等)情况如下: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0 of 65 姓 名 职 务 年度报酬总额(元) 备 注 殷卓人 董事长 69162.00 王龙根 副董事长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邵松岐 董事、总经理 46666.40 2001 年 6 月~12 月 顾 臻 董事、副总经理 37332.80 2001 年 6 月~12 月 陈绍昌 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沈扬华 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胡荣渝 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盛小洪 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夏大慰 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刘守敏 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领薪 凌承进 监事长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顾振奋 监事 未在公司领薪 李柏龄 监事 未在公司领薪 在股东单位领取薪酬 肖 雄 监事 34812.00 徐康民 监事 30990.00 王根章 副总经理 52049.80 林育敏 副总经理 51777.00 柏巧明 副总经理 32666.40 2001 年 6 月~12 月 崔黎萍 副总经理 32666.40 2001 年 6 月~12 月 林安康 董事会秘书 18666.40 2001 年 9 月~12 月 陈介文 总会计师 52123.00 龚在云 副总会计师 32666.40 2001 年 6 月~12 月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491578.60 元,在公司领 取年度报酬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153161.20 元,在公司领取年度报酬金额最 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155949.80 元。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 22 人,在公司领薪的 12 人,其中年度报酬总额 在 6.0 万元以上的 1 人,年度报酬总额在 6.0~5.0 万元之间的 3 人,年度报酬总额在 5.0~4.0 万元之间的 1 人,年度报酬总额在 4.0~3.0 万元之间的 6 人,年度报酬总额在 3.0 万元以下 的 1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 公司 200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决议》的规定,公司向每位独立董 事每月支付人民币壹仟元作为任职津贴,每季度支付一次。除任职津贴外,公司不 向独立董事提供其他任何福利(交通费除外) 。 ㈢ 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因本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股权转让而发生前十名股东重大变动,经本公司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几名董事、监事的辞职决议;另经三届董事会 2001 年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决议。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表: 姓名 原职务 离任原因 凌承进 董事长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陈文富 副董事长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王渭泉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张志毅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陈大川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陈秋帆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吴光明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朱 瑾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周嘉华 董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1 of 65 陆伟民 监事长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耿祥荣 监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戴春年 监事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孙秋龙 监事 工作原因调离公司 陈介文 董事会秘书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㈣ 报告期内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况 ⒈ 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姓名 原职务 离任原因 殷卓人 总经理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陈介文 董事会秘书 资产重组、股东变化 ⒉ 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姓 名 职 务 任职时间 邵松岐 总经理 2001.5.30-2002.2 顾 臻 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柏巧明 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崔黎萍 副总经理 2001.5.30-2002.2 林安康 董事会秘书 2001.4.30-2002.2 龚在云 副总会计师 2001.5.30-2002.2 ㈤ 公司员工情况 2001 年底,本公司在职员工 870 人,离退休员工 388 人,公司员工中有各种专业职称的 人数为 243 人,占员工总数的 28%,其中高级职称 7 人,中级职称 54 人,初级职称 181 人。 公司各层次的专业结构较合理。 ⒈ 员工的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 人数 所占比例 行政人员 116 13.33% 财务人员 46 5.29% 技术人员 243 27.93% 管理人员 33 3.79% 销售人员 679 78.05% 注:构成人员重复计算。 ⒉ 员工的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 人数 所占比例 硕士以上 2 0.22% 本科 16 1.84% 大中专 254 29.20% 高中及以下程度 598 68.74%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2 of 65 五、公司治理结构 ㈠ 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为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01 年公司 又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董事会的权限、决策程序,加强了公司的科学管理。 这些规则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 2002 年 1 月 7 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 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⒈ 股东与股东大会 建立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 法权利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按其持有的股 份享有平等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确保股东对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 重大事项,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并建立和股东沟通的有效渠道。 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 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在股东大会时间、地点的选择上有利于让尽可能多 的股东参加会议。董事会应认真审议并安排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股东大会应给予每个提案合 理的讨论时间。鼓励独立董事和符合有关条件的股东向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但投票权征集应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并应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信息。 ⒉ 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关系 避免控股股东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干预公司的经营决策活动;公司与控股股 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分开;公司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 式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保证公司财产完整独立。 ⒊ 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保证董事选聘公开、公平、公正、 独立。在董事的选举过程中,争取充分反映中小股东的意见。股东大会在董事选举中积极推 行累积投票制度。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能确保董事会 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公司制定规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确 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拟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建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能根据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有足 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其应尽的职责;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遵守其 公开作出的承诺;积极参加有关培训,以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熟悉有关法律 法规, 掌握作为董事应具备的相关知识。 ⒋ 监事和监事会 监事会的人数和构成人员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的人员和结构确保监 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和检查。 ⒌ 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方案(试行)》、《2001 年度高级管 理人员业绩考核执行办法(试行)》,从发展、经营、管理三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 考核,以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高级管理人员的收入与公司规模及经营状况相适应;公司经 理人员的聘任程序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⒍ 利益相关者 公司尊重并维护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利,公司将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⒎ 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3 of 65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公司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息外,还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它利益相关者 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保证使用者能够通过 经济、便捷的方式(如互联网)获得信息。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接待来访、回答咨询、 联系股东,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等。董事会及经理人员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给 予了积极支持,并防止其他机构及个人干预董事会秘书的工作。 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大的股东以及一致行动时可以实 际控制公司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及时了解并披露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以及其它 可能引起股份变动的重要事项。 ㈡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守敏、 夏大慰为公司独立董事。两位独立董事上任后,就积极参与公司的管理,在董事会中充分发 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两位独立董事参与了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经营范围的调整、公 司章程的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制订、2001 年中期报告的审议、第二次宽限期的申请及 公司申请恢复上市的准备等工作,并十分关心公司主营业务的经营,发挥了自己的专业知识 和工作经验,发表了自己的意见,认真负责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㈢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分开情况 ⒈ 业务独立方面:本公司在业务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⒉ 人员分开方面: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公司建立了独立的 生产经营和行政经营(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部门。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 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在公司领取薪酬,且均未 在股东单位担任除非执行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控股股东推荐董事和经理人选都通过合法 程序产生。 ⒊ 资产完整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明确界定了资产的权属关系,控股股东注入本公司的资产和 业务独立完整,全部金额到位,并完成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系 统,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都归属公司。控股股东在此次资产重组的资产注入本公司之前,因 历史原因及企业改制形成的对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债务,经控股股东和本公司的努 力,已取得阶段性的成绩,数额已大幅减少,本公司和控股股东争取尽快解决其余部分。 ⒋ 机构独立方面:本公司设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组织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署办公 的情形。 ⒌ 财务独立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会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独立在银行开设帐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帐户的情况,也未将资金存入控股股 东所开设的帐户中。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控股股东干预 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 ㈣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激励机制及奖励制度 2001 年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方案(试行)》、《2001 年度高 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执行办法(试行)》,从发展、经营、管理三方面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制 订业绩指标,年末结合高级管理人员的述职,由董事评分进行考核,根据高级管理人员业绩 指标的完成情况决定其年度报酬。力求公司的薪酬制度适应公司发展需要,使高级管理人员 的收入与公司规模及经营状况相适应。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4 of 65 六、股东大会简介 ㈠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2001 年公司召开了三次股东大会,其中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⒈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就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于 2001 年 4 月 30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审议内容、出席对象、参加会议办法及其他事项等相关董事会决议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于 2001 年 5 月 24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地址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于 2001 年 5 月 30 日上午在上海市黄浦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影剧场如期召开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大会由凌承进董事长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60 人,持有和代 表股份为 94489385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347391 股的 59.298%,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方祥勇律师 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⑴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注入资产的议案》; ⑵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置换商业网 点部分资产的议案》 ⑶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资产重组全部事项的议案》。 ⑷审议通过了《董事变更的提案》。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凌承进女士、陈文富先生、王渭泉先生、张志毅先生、 陈大川女士、陈秋帆女士、吴光明女士、朱瑾女士、周嘉华先生辞去董事的请求;选举王龙 根先生、沈扬华先生、陈绍昌先生、邵松岐先生、胡荣渝先生、顾臻先生、盛小洪先生、刘 守敏先生、夏大慰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以上九位董事的任期自 2001 年 5 月 30 日 至 2002 年 2 月。 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监事的提案》。 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陆伟民先生、戴春年先生、耿祥荣先生辞去监事的请求; 选举凌承进女士、李柏龄先生、顾振奋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以上三位监事的任期 自 2001 年 5 月 30 日至 2002 年 2 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5 月 3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⒉ 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即 2000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就第十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于 2001 年 5 月 22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审 议内容、出席对象、参加会议办法及其他事项等相关董事会决议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于 2001 年 6 月 15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地址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于 2001 年 6 月 25 日上午在华盛商务大厦六楼会议厅如期召开第十次股东大会。大 会由王龙根副董事长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39 人,持有和代表股份为 93633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347391 股的 58.76%,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方祥勇律师出席大会见证并出具 法律意见书。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⑴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⑵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⑶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⑷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5 of 65 ⑸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6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⒊ 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就 200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于 2001 年 8 月 31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 开时间、审议内容、出席对象、参加会议办法及其他事项等相关董事会决议刊登在《上海证 券报》上,于 2001 年 9 月 29 日将股东大会的召开地址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0 日上午在上海春申江大厦 16 楼如期召开 2001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大会由殷卓人董事长主持,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04 名,持有和代表股份为 92549739 股,占公司总股本 159347391 股的 58.08%,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吕红兵、方祥勇律师出席大会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经大会对各项议案逐项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⑴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⑵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住房周转金的会计处理议案; 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10 月 11 日的《上海证券报》上。 ㈡ 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大股东发生变化,于 2001 年 5 月 30 日,经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同意凌承进女士、陈文富先生、王渭泉先生、 张志毅先生、陈大川女士、陈秋帆女士、吴光明女士、朱瑾女士、周嘉华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的请求;选举王龙根先生、沈扬华先生、陈绍昌先生、邵松岐先生、胡荣渝先生、顾臻先生、 盛小洪先生为公司董事,选举刘守敏先生、夏大慰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意陆伟民先生、 戴春年先生、耿祥荣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请求;选举凌承进女士、李柏龄先生、顾振奋先生 为公司监事。刊登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 200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殷卓人先生为公司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龙根先生为公司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殷卓人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 务;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邵松岐先生为公司总经理,顾臻先生、柏巧明先生、崔黎萍女士 为公司副总经理,龚在云先生为公司副总会计师。刊登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 200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三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凌承进女士为公司第三 届监事会监事长。刊登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6 of 65 七、董事会报告 ㈠ 公司经营情况 ⒈ 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 (资产重组前公司的经营范围):商业网点用房及调网用房开发建设、利用、转让,网 点用房维修、装潢和设施更新,房产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有色金属,五金交电,百 货,塑料,陶瓷制品,化工原料(除危险品),房产咨询服务,物业管理。 (资产重组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参股、控股、合作),生产研制 及经销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中成药,饮片,兽药,饲料添加剂,参茸,化 学试剂,卫生保健用品,泡制酒,医疗及兽用器械,百货,家电,乳制品,营养食品,橱窗 广告制作发布,仪器仪表,附设分支,商业网点用房及调网用房开发建设、利用、转让,网 点用房维修、装潢和设施更新,房产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有色金属,五金交电,塑 料,陶瓷制品,化工原料,咨询服务。 本公司现主属医药零售和批发行业。2001 年公司主营业务是医药商店的零售、医药批发 企业经营、药厂制药及医药连锁经营及房产经营。在公司董事会的领导和监事会的监督下, 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在盘活存余资产和强化企业管理、加强营销力度,主营业务 收入保持较快增长态势,实现了扭亏为盈的经营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为医药零售、批发,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比例 主营业务项目 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医药零售 19868.33 75.48 批发经营 6130.68 23.29 房产经营 324.30 1.23 合 计 26323.31 100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利润构成情况: 主营业务项目 主营业务利润(元) 比例(%) 医药零售 4524.20 80.98 批发经营 956.15 17.11 房产经营 106.59 1.91 合 计 5586.94 100 2001 年度,公司通过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开展了新的经营业务,主要是上海市第一 医药商店有限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的医药零售和批发,注入的资产在改善公司经 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第一医药和蔡同德二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全年实现销售 18783 万元和 7216 万元。致使公司 2001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 26323.31 万元,上年同期为 419.06 万元;2001 年度净利润为 2423.41 万元,上年同期为-12958.20 万元。 ⒉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⑴ 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7 of 65 金为 3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邵松岐,主营业务范围为:经销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 物制品,中成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参茸,化学试剂,卫生保健用品,炮制酒,医疗及兽 用器械,百货,家电,乳制品,营养食品,本店橱窗广告制作发布,仪器仪表。2001 年底 该公司总资产 15656 万元,200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8783 元,实现净利润 871 元。 ⑵ 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50%股权。该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25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胡荣渝,主营业务范围为:经销中药材,中成药,参茸,西药,中西复合 制剂,生物制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健身器材,卫生外用敷料,炮制酒,化妆品,百货, 五金交电,工艺品(除金银制品),中药材收购,加工,保健咨询。2001 年底该公司总资产 9371 元,2001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4432 万元,实现净利润 502 元。 ⒊ 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本公司是提供医药零售、批发服务的公司,其商品的供应商主要是上海及国内外的医药 制药企业、中外合资制药公司、批发公司、大中型制药厂家等。供应商供应的商品约 12000 种。 报告期内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为 20,200,699.38 元,占年度公司销售总额的 7.67%。 ⒋ 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⑴ 问题及困难 医药零售、批发市场竞争加剧,医药连锁业态快速发展,抢占市场份额,医保改革使消 费分流,药品等连续降价使盈利空间压缩。连锁拓展资金短缺,连锁经营管理专业人员紧缺。 ⑵ 解决方案 ① 继续拓展连锁药店,在已形成 50 家直营连锁店的基础上,要构建形成第一医药的全国连锁 营销网络,形成在部分省市省会发展建立地区总店加上若干家分店的区域性连锁和以上海为 中心。在京沪、沪杭等铁路沿线建立标志性品牌店加上若干家药店的线性连锁。 ② 完善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充分挖掘黄金地段和品牌效应的优势,配合南 京路改造,把一店商厦建成世界药品之窗。延伸第一医药服务品牌,宏扬“依嘉医药热线” 服务特色,发展电子商务。调整品种结构,集中统一采购,降低成本,做大做强批发,以总 代理、总经销为突破口,拓展市场。要形成高、精产品的进口专营经营特色。 ③ 强化内部管理,加强零售、连锁、批发的质量管理,完成 GSP 认证。推行财务预算管理,控 制成本,强化融资能力,提高使用效率,完善公司内控制度。 ④ 加紧对人才的培养、选拔和引进,创新企业人力资源机制,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制。 ㈡ 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非募集资金的重大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投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一览表 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占被投资单位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时间 投资金额 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余额 上海童涵春药号(北号)玉佛分号* 1997.1 73,500.00 49% - 运佳黄浦制药有限公司* 1998.3 3,940,000.00 24.50% - 甘肃众友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2000.6 300,000.00 20% - 上海健心康乐食府有限公司 2001.3 95,000.00 19% 江苏常州医药站 1993 138,000.00 18% - 上海荣庆堂药房 2000.6 370,000.00 17.98% -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8 of 65 辽宁省抚顺市东方雪哈公司 1995.12 100,000.00 16.67% - 上海宏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长期 580,500.00 10% 殊立基贸易有限公司 1998.8 422,900.00 10% - 黄浦典当行 1997.3 1,000,000.00 10% - 上海申宏公司 长期 300,000.00 2.55%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期 2,500,000.00 2.50% 张扬路购物中心 1993.2 432,000.00 1.44% - 上海雷允上药业有限公司 1998.11 1,750,000.00 1.04% - 交大昂立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1997.12 1,500,000.00 1% - 上海银都商城发展公司 1993.4 100,000.00 0.67% - 合 计 - 13,601,900.00 - - *上述投资投资额虽占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 ㈢ 公司财务状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经过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不良资产的置换、赠与资产的注入,使公 司的财务状况得到了明显好转,资产结构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新注入的医药业态为公司带来 了经营利润。 ⒈ 本期末公司总资产 48276 万元,比上年末总资产增加 670 万元,增长 1.41%。 ⒉ 本期末公司负债合计 31724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56021 万元,下降 63.84%。 其中:流动负债本期末 29419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54159 万元; 长期负债本期末 336 万元,比上年末减少 3450 万元。 公司债务大额地减少是 2001 年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的良好结果,也是公司财务状况好 转的明显表现。 ⒊ 本期末公司股东权益为 16552 万元,比上年末增加 56691 万元,彻底扭转了上年公司资不抵 债的状况,使每股净资产达 1.039 元。 公司股东权益增加主要是由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为公司增加了资本公积 54268 万元,重 组后公司赢利 2423 万元。 ⒋ 本期公司主营业务利润 5587 万元,比上年净增加 5482 万元。主要是由新注入的上海市第一 医药商店有限公司和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在 2001 年 6 月~12 月实现了 25999.02 万元 主营业务收入所至。 ⒌ 本期公司完成净利润 2423 万元,实现了公司资产重组、扭亏为盈的目标,使 2001 年公司每 股收益达 0.152 元。 ㈣ 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的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我国已加入 WTO,医药流通业壁垒渐消,开放度加大。2003 年 1 月 1 日正式开放药品批 发、零售服务,国内外企业会在技术、营销和资本运作等方面在更高更新的产业化平台上展 开竞争。我国整体范围内的医疗保险、医疗卫生体制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正在配套进行, 药品规范化管理加强,跨省市连锁格局开始形成,药店品牌效应将会提升。 ㈤ 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根据 2001 年的实际经营状况,面对入世的机遇与挑战,调整公司市场定位,扬长避短, 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配合南京路的改造,提升公司品牌形象。通过一系列的资本扩 张,扩大药店连锁和医药商品的市场覆盖率和市场占有率,延伸公司品牌。建立符合第一医 药发展特点的经营管理模式,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积极开发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资 本增值。 ⒈ 坚持以资本为纽带,拓展新市场,实现品牌的快速扩张,通过拓展连锁业务,初步形成全国 营销网络布局,发展上海市区连锁业务,探索发展全国跨省市连锁的新途径。 ⒉ 科学管理,突出连锁发展的品牌效应,完善和建立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各项制度,提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19 of 65 高效益,实现医药连锁的“八个统一”,即商号、采购、配送、质量管理、财务管理、色标 管理、文化理念和服务规范。 ⒊ 提升经营理念,规范管理,提高核心竞争力。完善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提高服务品味,调 整品种结构。采用优胜劣汰机制,合理分配资源,立足未来改造,改善购物环境。尝试新业 态,发展电子商务。 ⒋ 顺应市场趋势,做大批发。调整品种结构,发掘市场潜力品种,理顺购销环节,集中统一采 购,增加招标采购,建立合作关系,保健品要以国内外总经销、总代理为突破口,争做总代 理品种。化剂仪器品种瞄准国际名牌产品,形成专营进口。强化内部管理,GSP 认证纳入考 核目标,按期完成申报、认证工作。 ⒌ 财务管理推行预算管理,加强考核,控制成本。强化融资能力,调整资金结构,提高使用效 率。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应收帐款催缴并落到实处。 ⒍ 人力资源管理坚持“内部培养为主,外部引进为辅”的方针,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和分配机 制,强化培训机制和竞争机制,盘活人力资源存量。 ⒎ 关心员工生活,保证员工身心健康。关心退休职工,办好退管会三产。加强安全责任制考核, 搞好环保,做好大卫生工作。综合治理,齐抓共管,认真处理好来信来访和投诉,把握好改 革、发展和稳定关系。 ㈥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⒈ 报告期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1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集 7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 1 次为临时董事会会议。 ⑴ 三届七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审计报告、2000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2000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司董事会决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宽限 期的申请。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4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上。 ⑵ 三届董事会 2001 年临时会议于 200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资产重组的议 案、更换董事预案、更换董事会秘书的决定,会议决定在 2001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01 年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上。 ⑶ 三届八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0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说明,会议决定在 2001 年 6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5 月 23 日《上海 证券报》上。 ⑷ 三届九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殷卓人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王龙根先生为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董事会接受殷卓人先生辞 去公司总经理职务的请求、根据董事长提名聘任邵松岐先生为本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根据总 经理提名聘任顾臻先生、柏巧明先生、崔黎萍女士为本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龚在云先生为公 司副总会计师。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上。 ⑸ 三届十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7 月 3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的修改草案、公司新的 董事会议事规则、对原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离任审计的决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公司 提取坏帐准备与低值易耗品摊销办法。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8 月 3 日《上海证券报》 上。 ⑹ 三届十一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1 年中期报告正文及 摘要、2001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会议决定在 2001 年 10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0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上。 ⑺ 三届十二次董事会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1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⒉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0 of 65 2001 年 5 月 30 日公司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新世界(集团) 有限公司注入资产的议案》、《关于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华联(集团)有限公司以现 金置换商业网点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本次资产重组全部 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有关授权决议,现已完 成了资产重组全部事项,并由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出具了《资产重组实施结果的法 律意见书》。 ㈦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主要用于弥补亏损,资本公积金将按国家政策规定先用于弥补累 计亏损,因此董事会建议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㈧ 预计 2002 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政策 2002 年度公司利润仍用于弥补累计亏损。 ㈨ 预计 2002 年度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次数和比例 2002 年度公司不作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㈩ 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仍为《上海证券报》。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1 of 65 八、监事会报告 ㈠ 报告期内监事会工作情况 2001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集 6 次监事会会议,其中 1 次为临时监事会会议。 ⒈ 三届七次监事会于 2001 年 4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0 年年度审计报告、2000 年 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同意由于原公司职工孙秋龙已离开公司,经公司职代会选举徐康民先 生担任三届监事会监事的决定。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4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⒉ 三届监事会 2001 年临时会议于 2001 年 4 月 2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更换监事预案。本 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4 月 30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⒊ 三届八次监事会于 2001 年 5 月 21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次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5 月 23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⒋ 三届九次监事会于 2001 年 5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凌承进女士担任三届监事会 监事长的决定。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⒌ 三届十次监事会于 2001 年 8 月 29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1 年中期报告正文及摘要。 本次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8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上。 ⒍ 三届十一次监事会于 2001 年 10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1 年第三季度报告。本次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1 年 10 月 25 日《上海证券报》上。 ㈡ 监事会对公司 2001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⒈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 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对公司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的各项报告和提案内容,监事会并无异议,并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认 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监事会并也参加公司部分重要的经济工作会议,直接和间接了解公司对经济工作决策过 程及决策的实施效果。认为 2001 年公司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董事会的要求,进行了重大 的资产重组,并认为公司资产重组议案是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利 益,使公司重新获得新生的重大举措。2001 年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和债务重组,使公司剥离 了不良资产,注入了优质资产,使公司的财务状况有了较大的改善,并且扭亏为盈,使公司 的经营步入了正常的运转轨道。 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严格执行公司章程,未发现违反法规、法律的行 为。 ⒉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通过对此次上海上 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公司 2001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议,确认公司依据《企业会计 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编制的 2001 年度财务报表,客观、真实、 公正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⒊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 ⒋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和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 流失。 ⒌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无内幕交易行为。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2 of 65 九、重要事项 ㈠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001 年度本公司已执行终结重大诉讼案件 46 起,涉及金额 53657.79 万元。 ⒈ 上海银行浦江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5 月 25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8 月 20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4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10 月 1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369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及相应利息,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 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 (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491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⒉ 上海银行金专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3 月 2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4 月 21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2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8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37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及 相应利息,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213 号民事判 决书终结执行。 ⒊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4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86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8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4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⒋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5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87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75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75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5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⒌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88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44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4400 万元 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6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⒍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7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89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3 of 65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7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⒎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45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45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8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⒏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83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1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5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5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83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⒐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8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2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8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82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⒑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81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3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案件受理费总计人民币 70489 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 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 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81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⒒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9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4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 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9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⒓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 29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3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80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395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80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4 of 65 ⒔ 上海银行南浦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3 月 22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2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01 号民 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 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 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2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⒕ 上海银行江宁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3 月 22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141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03 号民 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 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 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41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⒖ 上海银行光复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3 月 22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0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04 号民 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由张 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3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 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0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⒗ 上海银行南西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3 月 22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3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05 号民 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490 万元,由张 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49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 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3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⒘ 上海银行环龙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2 月 5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6 月 14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10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 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于 2001 年 4 月 11 日将本案移到一中院执 行,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06 号民事裁决书称, 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4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 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4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 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103 号 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⒙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8 年 7 月 13 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8 年 9 月 24 日经(1998)沪高经初字第 22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 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于 2001 年 4 月 11 日将本案移到一中院执行, 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1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 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 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4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据此依照 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8)沪高经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5 of 65 ⒚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3 月 18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5 月 12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25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1 年 4 月 12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 第 411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1999) 沪一中经初字第 253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⒛ 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2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73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2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12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 万元, 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8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 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3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1. 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 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3 月 22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4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2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13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 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44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2.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浦东分公司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2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69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2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414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69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3.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浦东分公司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2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0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415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0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4.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浦东分公司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2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1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执字第 416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1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5. 上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浦东分公司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1 年 3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1 年 4 月 2 日经(2001)沪一中经 初字第 17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6 of 65 执字第 417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 沪一中经初字第 172 号民事调解书终结执行。 26.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0 年 7 月 1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0 年 8 月 23 日经(2000)沪二中经初字 第 5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 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于 2001 年 4 月 11 日将本案移到一 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18 号民事裁 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张江 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 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 528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27.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2000 年 7 月 1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0 年 8 月 23 日经(2000)沪二中经初字 第 5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 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于 2001 年 4 月 11 日将本案移到 一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11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19 号民事 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张 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 同。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 528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28.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杨思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4 月 28 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9 月 16 日经(1999)沪一中经 初字第 46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3 月 28 日立案执行,2000 年 4 月作出(2000)沪一 中执字第 354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执行。2001 年 4 月 6 日原告申请恢复执行,同月 11 日立案 恢复本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2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 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90 万元及相应利息,由张江科技公司代 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9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据此依照有 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460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29. 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因借款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8 月 4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9 月 24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 字第 55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1999 年 10 月 22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 后,作出(1999)沪二中执字第 1350-1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 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处理,故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案移到一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57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 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6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因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依法转 移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故由张江科技公司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另行签 定人民币 6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 初字第 555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0.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因借款纠纷诉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一案,1999 年 7 月 16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3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3 月 2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 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2000 年 3 月 24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236 号民事裁定 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 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1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58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7 of 65 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 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 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38 号民事判决书 终结执行。 31. 上海爱建信托投资公司因借款纠纷诉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一案,1999 年 7 月 16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3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3 月 2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 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2000 年 3 月 24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235 号民事裁定 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 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1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59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 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25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 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25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 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37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 执行。 32.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3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7 月 27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95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2000 年 4 月 2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2000 年 7 月 21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467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 第 46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296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296 万元的 5 年 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 二中经初字第 395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3.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3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7 月 27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9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2000 年 4 月 2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2000 年 7 月 21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468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 第 461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700 万元的 5 年 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 二中经初字第 396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4.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静安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31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7 月 27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9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2000 年 4 月 2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2000 年 7 月 21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466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13 日原告向一中院申请恢 复执行,一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2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 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 初字第 398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8 of 65 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28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8 月 10 日经(1999)沪二中经 初字第 37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12 月 1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 于同年 12 月 22 日作出(1999)沪二中执字第 1607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13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3 号 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 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 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 经初字第 372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社会保险基金部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28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8 月 10 日经(1999)沪二中经 初字第 3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12 月 2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 于同年 12 月 22 日作出(1999)沪二中执字第 1608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 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申请 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4 号民事裁 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500 万元,由张江 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 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71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7.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11 月 8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12 月 27 日经(1999)沪 二中经初字第 79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5 月 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 案执行后,于同年 8 月 23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488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12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 字第 465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42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42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 沪二中经初字第 795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8.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11 月 8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12 月 27 日经(1999)沪 二中经初字第 79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5 月 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 案执行后,于同年 8 月 23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487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 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12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6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2345 万元, 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2345 万元的 5 年期借 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29 of 65 经初字第 794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39.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卢湾南市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11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0 年 1 月 20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 第 10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3 月 27 日原告向一中院申请执行,于同年 4 月 24 日裁 定中止执行。2001 年 4 月 12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 (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7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 款金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 民币 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 一中院的(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1049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40. 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静安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7 月 16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起诉本公司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1999 年 8 月 31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 第 51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11 月 28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 同年 12 月 22 日作出(1999)沪二中执字第 1528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 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 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8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 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 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2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 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517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 行。 41. 华夏银行上海分行因借款纠纷,于 2000 年 4 月 20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及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2000 年 6 月 13 日经(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 299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7 月 19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同年 9 月 22 日作出(2000)沪二中执字第 765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 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 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将本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19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469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 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7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 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7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并由张江科技公司提 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2000)沪二中经初字第 299 号民事判决书终 结执行。 4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黄浦支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 诉本公司,2000 年 2 月 14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71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0 年 1 月 24 日原告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同年 2 月 22 日作出(2000)沪二中 执字第 148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 本公司和张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将本案移送至 一中院执行。2001 年 4 月 9 日申请恢复执行,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 (2001)沪一中执字第 470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 款金额为人民币 35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 人民币 35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原抵押物过户至案外人张江科技公司名下,作为此贷 款的担保。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718 号民事判决书终 结执行。 43. 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因借款纠纷,于 1999 年 5 月 7 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1999 年 8 月 10 日经(1999)沪二中经初字第 32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同年 10 月 19 日原告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0 of 65 向二中院申请执行,二中院立案执行后,于同年 12 月 14 日作出(1999)沪二中执字第 1328-1 号民事裁定书中止本案执行。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指令,涉及被执行人系本公司和张 江科技公司的案件统一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处理,故二中院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将本 案移送至一中院执行,一中院同年 4 月 20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 字第 476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行过程中,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本案的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由张江科技公司代为清偿,并由张江科技公司与原告另行签定人民币 1000 万元的 5 年期借款合同,由张江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人。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二中院的(1999)沪 二中经初字第 325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44.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因保证合同追偿纠纷一案,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向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法院起诉本公司。2001 年 2 月 20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同年 4 月 4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372 号民事裁决书 称,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业网点归还人民币 500 万元给张江科技公司。据 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5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45.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因保证合同追偿纠纷一案,于 2000 年 12 月 26 日向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法院起诉本公司。2001 年 2 月 20 日经(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同年 4 月 4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373 号民事裁决书 称,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业网点归还人民币 1000 万元给张江科技公司。 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2001)沪一中经初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 46.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公司因提保追偿纠纷一案,于 1999 年 7 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法院起诉本公司。1999 年 10 月 12 日经(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70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2001 年 4 月 4 日立案执行。2001 年 4 月 20 日(2001)沪一中执字第 371 号民事裁决书称,在执 行过程中,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商业网点公司将其名下的位于本市新闸路 1136 弄 1 号(江 宁路 332-398 号)、连云港路地块和本市外马路 974 号“双龙大厦”的部分房产,及其他股 权等资产转让给张江科技公司所有,张江科技公司承担商业网点包括本案在内所负的债务人 民币 43263 万元。据此依照有关规定,裁定一中院的(1999)沪一中经初字第 702 号民事判 决书终结执行。 ㈡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的简要情况 ⒈ 由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注入本公司的 100%第一医药股权,于 2001 年 4 月 29 日签 订了资产注入协议,股权交割手续于 2001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毕。 ⒉ 由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注入本公司的 50%蔡同德股权,于 2001 年 4 月 29 日签订了 资产注入协议,股权交割手续于 2001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毕。 ⒊ 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已重新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并于 2001 年 9 月 29 日领取公司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⒋ 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已重新办理了工商登记手续,完成了股东变更登记,并于 2001 年 11 月 14 日领取公司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⒌ 南京东路 616 号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已办理完毕,并于 2002 年 1 月 17 日公司领取 新房地产权证。 ⒍ 由上海国鑫投资有限公司和华联(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11006.83 万元收购公司部分流动资产 和长期投资的资金已全部到位。 上述资产重组进展情况除房产过户已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 ㈢ 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⒈ 2001 年 4 月 29 日,本公司与新世界集团签订了资产注入协议,新世界集团将其拥有的第一 医药整体资产、50%蔡同德股权、南京东路 616 号房产无偿注入本公司。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1 of 65 ⒉ 2001 年 5 月 25 日,本公司与国鑫公司签订了资产转让协议,国鑫公司和华联集团出资 11006.83 万元收购本公司部分流动资产和长期投资。 ㈣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各项业务合同履行正常,无重大合同纠纷发生。 ⒈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 资产的事项。 ⒉ 报告期内本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担保单位 担保事项 担保金额 江苏银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信用证担保* 美元 9,409,490.00 上海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公司 借款担保 1,180,000.00 上海第一医药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借款担保 2,000,000.00 上海深海保健用品有限责任公司 借款担保 1,000,000.00 上海杏花楼(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担保 10,000,000.00 上海宝大祥商厦 借款担保 4,100,000.00 上海美丽华(集团)有限公司 借款担保 4,000,000.00 注:公司为江苏银信实业发展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阳光支行的信用证作出不 可撤销的五项担保总额为 959.24 万美元,因该五笔信用证项下债务已逾期且已转为押汇, 其中四笔担保金额 746.87 万美元及利息已被开证行于 1998 年 12 月 15 日来函催讨。上海恒 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上述担保提供不可撤销的反担保。 ⒊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无委托理财计划。 ㈤ 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㈥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原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现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变更日期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01-06-25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因公司控股股东发生重大变化,在征求新入主大股东的意 见后,公司董事会提议并经 2001 年 6 月 25 日公司第十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聘任上海上会 会计师事务所为 2001 年公司财务审计中介机构。 公司最近两年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1 年 2000 年 财务审计费用 50 万元 12 万元 其他费用 无 无 ㈦ 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 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㈧ 其他重大事项 ⒈ 2001 年 5 月 30 日 200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司董事变更的议案,同意凌承进、 陈文富、王渭泉、张志毅、陈大川、陈秋帆、吴光明、朱瑾、周嘉华辞去董事的请求,选举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2 of 65 王龙根、沈扬华、陈绍昌、邵松岐、胡荣渝、顾臻、盛小洪为公司董事,选举刘守敏、夏大 慰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公司监事变更的议案,同意陆伟民、戴春年、耿祥荣辞去监事的 请求,选举凌承进、李柏龄、顾振奋为公司监事。详细情况刊登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 证券报》。 2001 年 5 月 30 日三届九次董事会会议选举殷卓人为公司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董事 长提名,聘任邵松岐为公司总经理。详细情况刊登于 2001 年 5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 ⒉ 2001 年 10 月 10 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详细情况刊 登于 2001 年 10 月 11 日《上海证券报》。 ⒊ 2001 年 4 月 3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诉讼及执行终结公告。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3 of 65 十、财务报告 本公司 2001 年度财务报告经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如下: ㈠ 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02)第 073 号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及 2001 年度的利润及利 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 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 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01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陶喆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小虎 中国.上海 二○○二年二月八日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4 of 65 ㈡ 会计报表附注 ⒈ 公司简介 上海商业网点发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于 1992 年 5 月 13 日经上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沪府财贸(92)第 178 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股票于 1994 年 2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属房地产行业,注册资本为 159,347,391 元, 经营范围:商业网点用房及调网用房开发建设、利用、转让、网点用房维修、装潢和设施更 新、房产经营、建筑材料、装潢材料、有色金属、五金交电、百货、塑料、陶瓷制品、化工 原料(除危险品)、房产咨询服务。 2000 年 5 月 12 日,因公司连续三年亏损,根据《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暂停上市。 2001 年 4 月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协议受让上海商业网点发展有限公司等公司法人 股共计 4145 万股(占股本总额 26.01%),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⒉ 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⑴ 执行的会计制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定。 ⑵ 会计年度 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⑶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 ⑷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按实际成本为计价原则。 ⑸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涉及外币的经济业务采用当月 1 日人民币市场中间汇价折合人民币记账,期末按期末 人民币市场中间汇价进行调整,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汇兑差额计入相关资产价值,在筹建 期间发生的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关的汇兑差额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其余汇兑差额列作财务费 用。 ⑹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凡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 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等四个条件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公司无现金等价物。 ⑺ 坏账核算方法 A. 坏账的确认标准: ① 凡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②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对确实 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报经董事会或其授权者批准后,作为坏账核销。 B. 坏账损失核算方法:本公司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本期根据董事会决议,按照期末应收款项 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依据稳健原 则加计坏账准备;账龄逾期 3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5 of 65 ⑻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开发产品、开发成本、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包装物、低值易 耗品等。 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核算;低值易耗品采取五五摊销法核 算。即购入低值易耗品时摊销 50%,低值易耗品报废时摊销 50%;包装物领用时采用一次 摊销法核算。 存货期末采用单项比较法按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⑼ 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和相关费用)扣除已宣告发放但未 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 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处置时,按所收到的处置收入与短期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 认为当期的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期末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所计提的跌价损失准 备,计入当期损益。 ⑽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A. 长期债券投资的计价及收益确认方法:以取得时支付的全部价款扣除实际支付的分期付息债 券中包含的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实际成本记账,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 期计提利息,计入投资收益。 B.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价和收益确认方法:长期股权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和其他股权投资。长期股 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 ① 股票投资按成本法核算 ② 其他股权投资: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 重大影响,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或虽占 20% 或 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采用成本法核算。 ③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其取得成本与其在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中所占份额之间 的差额,计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并按 10 年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④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 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的 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 ⑾ 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及减值准备 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帐;期末时,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 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应当停止计提利息,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期末时按照可回收金额低于委托贷款帐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⑿ 固定资产及折旧方法 ① 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实物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 ② 折旧方法:根据确定的使用年限和残值率,采用个别折旧率,按直线法计算折旧。 ③ 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的计价方法: A. 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B. 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入账价值: Ⅰ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 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6 of 65 Ⅱ 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 值,作为入账价值。 Ⅲ 如受赠的系旧的固定资产,按照上述方法确定的价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 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④ 固定资产分类及使用年限 类别 使用年限 残值率(%) 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25-45 年 5 3.80-2.10 家具用具 5-9 年 5 10.55-19.00 机器设备 10 年 5 9.50 运输设备及电子设备 5-10 年 5 9.50-19.00 其他设备 5-10 年 5 9.50-19.00 ⑤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 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⒀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核算工程在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在建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在 建工程专门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外币汇兑差额等费用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建工程达 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转作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⒁ 借款费用 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 发生的,在发生时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发生 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时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 费用。 ⒂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购入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在预计的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类别 摊销年限 房屋使用权 受益年限 商誉 10 年 无形资产在期末时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⒃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已经支出,但收益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其中开 办费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其余长期 待摊费用在下列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类别 摊销年限 装修费 5年 其他 5年 如果长期待摊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则将其尚未摊销的摊余价值全部转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7 of 65 入当期损益。 ⒄ 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公司将其列为负债: ① 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 该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③ 该义务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⒅ 收入确认原则 A.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当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该商品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 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相关的收入与成本能够可靠 地计量。 B. 让渡资产使用权而发生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在同时满足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 益能够流入公司以及收入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条件时,确认收入。利息收入按让渡现金使 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收入;使用费收入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 计算确定收入。 C. 提供劳务,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如果劳务的 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即劳务总收入 和总成本能可靠地计量,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劳务的完成程度能可靠地确 定时),将在期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可靠估 计的情况下,在期末对劳务收入分别以下二种情况确认和计量: ① 如果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获得补偿,应按已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 额结转成本; ②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全部得到补偿,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③ 如果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应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不确认收入。 ⒆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采用应付税款法。 ⒇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在母公司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拥有被投资企业的半数 以上权益性资本,并能有效地对其实施控制,或者母公司虽未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拥有被投 资企业半数以上权益性资本情况下,但母公司通过其他有效方法对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活动能 够实施有效控制时,应将被投资企业纳入合并范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以合并会计报表的 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会计报表及其它有关资料为依据,在将其相互之间的 权益性投资与所有者权益中所持份额、债权与债务以及内部销售收入等进行抵销的基础上 , 对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数额编制合并会计报表。 (2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合并报表范围变更 A. 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变更: 公司本期将所属子公司上海雪野房地产有限公司股权抵债,故该公司不纳入 2001 年合 并会计报表范围,并相应调整了年初数。 2001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8 of 65 以上海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整体资产、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50%股权注入公司,故 公司合并上海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01 年 6-12 月利润及 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采用 50%比例合并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2001 年 6-12 月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 B. 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原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根据财政部财会字[2000]25 号文《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字[2001]17 号文《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有关政 策衔接问题的规定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公司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企业会计 制度》,相应改变以下会计政策: ① 取消住房周转金科目,原计入住房周转金余额直接转入 2001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经过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冲销有关权益科目。 ② 开办费原按 5 年期限平均摊销,现采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 ③ 期末固定资产原按账面净值计价,现改为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④ 期末在建工程原按实际发生的购建成本计价,现改为按在建工程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 可收回金额低于购建成本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⑤ 期末无形资产原按账面价值计价,现改为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⑥ 期末委托贷款原按账面原值计价,现改为按委托贷款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可 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⑦ 对非货币性交易由原换入资产以公允价值入账改按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相关税费之和入账, 并相应调整了有关的收益确认方法; ⑧ 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原按账面价值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现改为直接计入资本公积。 ⑨ 原债务重组收益计入当期收益,现计入资本公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了追溯调整法,调整了期初留存收益及相关项目的期初数;利 润表的上年数栏已按调整后的数字填列。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累计影响数为 3,775,678.86 元, 系取消住房周转金所致。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调减了 2001 年年初留存收益 3,775,678.86 元, 其中,未分配利润调减了 3,775,678.86 元。 C. 会计估计变更: ① 坏账准备原按应收款项账龄计提,现按照期末应收款项扣减内部往来以及与母公司往来后的 余额的 5%计提坏账准备;对于有充分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收回可能性较小,依据稳健原 则加计坏账准备。 ② 低值易耗品原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现采取五五摊销法核算。上述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本期 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22)会计差错更正 ① 东华宝都及花园宝都项目结转销售收入及成本时,多计入成本 8,899,815.18 元; ② 双狮宝都项目债务重组少计损失 1,729,999.28 元; ③ 长期待摊费用-车辆使用费,由于对应的车辆已转让,少摊销 211,937.50 元; ④ 以前年度所得税少计 3,809,739.81 元。 公司在编制比较会计报表时,已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影响公司原披露的 2000 年度会计报表净利润及留存收益+3,148,138.59 元。 ⒊ 主要税项 ① 流转税:增值税税率 17%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39 of 65 营业税税率 5% 消费税税率 5% ② 所得税:实际税率执行 15%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及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执行税率为 33%。 ⒋ 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情况表 ①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 所占权 子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母公司投资额 益比例 经销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生物制品、中成药、饮 品、兽药、饲料添加剂、参茸、化学试剂、卫生保健品、 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 3,000 万元 35,066,138.02 元 100% 泡制酒、医疗及兽用器械、百货、家电、乳制品、营养 食品、本店橱窗广告制作发布、仪器仪表、 上海市第一医药连锁经营有限 化学药制剂、中成药、医疗器械、卫生保健品、日用化 600 万元 600 万元 100% 公司*1 学品、玻璃仪器、泡制酒、银耳 上海市长城华美仪器化剂有限 300 万元 料器,科学实验仪器,医疗器械、化学试剂、中成药等 300 万元 100% 公司*1 上海市深海保健用品有限公司 卫生保健用品、日用化学品、泡制酒、玻璃仪器、仪器 100 万元 100 万元 100% *1 仪表等 西药、中西复合药品、滋补保健品、医疗器械、医用敷 上海市灵林药房*1 30 万元 30 万元 100% 料、日用百货、泡制药酒 经销中药材、中成药、参茸、西药、中西复合制剂、生 物制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健身器材、卫生外用敷料、 上海市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 2,500 万元 18,971,095.20 元 50% 炮制酒、化妆品、百货、五金交电、工艺品 (除金银制 品)、中药材收购、加工、保健咨询 食品(不含熟食)、酒、日用百货、化妆品(以上范围凭 上海蔡同德保健品经营部* 100 万元 50 万元 50% 许可证方可经营) 上海市蔡同德药号*2 100 万元 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新药、医疗器械、日用百货 50 万元 50% 上海市胡庆余堂国药号*2 50 万元 中药材、中成药、其他食品(除烟)、化妆品 25 万元 50% 上海市童涵春堂国药号(北号) 80 万元 中药材、中成药、化学原料新药、医疗保健用品 40 万元 50% *2 中成药,配方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 生物制剂,蜂制品,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医疗保 上海市胡庆余堂国药号南号*2 50 万元 25 万元 50% 健用品,冷冻饮品,包装食品,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日用化学品,附设分支机构 上海市群力草药店*2 100 万元 中成药、中药材、中草药咨询拟方(向本店内) 50 万元 50% 上海市蔡同德堂中药制药厂*2 117.6 万元 中药材、糖浆、冲剂、片剂、精制饮片、保健品 58.8 万元 50% *1 公司系上海市第一医药商店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2 公司系上海市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公司。 ② 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 所占 未合并原因及对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母公司投资额 比例 财务状况的影响 从事商业网点开发建设经营 上海康奈商业发展投 USD2,000 万元 管理和咨询服务,房地产的 86,132,192.99 元 50% 无共同控制权 资有限公司 开发建设、经营等 吴江上海蔡同德中药 100 万元 生产销售:中药饮片 32.5 万 32.5% 无控制权 饮片有限公司 ⒌ 会计报表项目附注(单位:人民币元) 注: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中有关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项目的金额按 50%填列 Ⅰ. 合并会计报表项目附注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40 of 65 ⑴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50,807.48 295,022.17 小计 50,807.48 295,022.17 银行存款 54,820,023.64 627,956.65 小计 54,820,023.64 627,956.65 其他货币资金 204.50 202.88 其中: 信用卡存款(外币) - - 信用卡存款(人民币) 204.50 202.88 小计 204.50 202.88 合计 54,871,035.62 923,181.70 ⑵ 应收款项 ① 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比例 项目 比例 金额 (%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 ) 1 年以内 33,262,064.11 90.71 1,663,103.21 31,598,960.90 544,610.63 5.21 27,230.53 517,380.10 1-2 年 2,158,787.23 5.89 107,939.36 2,050,847.87 - - - - 2-3 年 1,246,993.61 3.40 62,349.68 1,184,643.93 - - - - 3 年以上 - - - - 9,905,293.91 94.79 9,847,402.24 57,891.67 合计 36,667,844.95 100 1,833,392.25 34,834,452.70 10,449,904.54 100 9,874,632.77 575,271.77 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本年度收回账面原值 7,174,080.00 元,债权转让 账面原值 2,673,322.24 元。冲回坏账准备 9,874,632.77 元。 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款最大的前五名合计及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期末欠款余额 内容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欠款时间 前五名合计 4,424,741.31 销货款 12.07% 1 年以内 ② 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比例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净值 金额 (% 坏账准备 净值 (%) ) 1 年以内 9,358,280.03 60.88 467,914.00 8,890,366.03 18,811,372.03 13.91 940,568.60.60 17,870,803.43 1-2 年 5,265,997.55 34.26 263,299.88 5,002,697.67 24,257,892.04 17.94 2,425,789.20 21,832,102.84 2-3 年 747,539.78 4.86 37,376.99 710,162.79 68,701,359.80 50.82 2,211,275.63 66,490,084.17 3-4 年 - - - - 23,424,303.04 17.33 16,928,320.70 6,495,982.34 合计 15,371,817.36 100 768,590.87 14,603,226.49 135,194,926.91 100 22,505,954.13 112,688,972.78 以前年度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本年度收回账面原值 2,589,289.15 元,债权转 让账面原值 3,248,368.22 元。冲回坏账准备 5.837,657.37 元。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41 of 65 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债务人名称 期末欠款余额 内容 欠款时间 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5,333,392.40 暂借款 1 年以内 *该笔款项系公司下属合营公司上海蔡同德药业有限公司应收上海新世界(集团)有限公 司,全额为 10,666,784.79 元。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欠款最大的前五名合计及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期末欠款余额 内容 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 欠款时间 前五名合计 7,933,392.40 暂借款 51.61% 1 年以内 ⑶ 预付货款 账龄 期末数 比例(%) 期初数 比例(%) 1 年以内 1,898,598.58 63.20 - - 1-2 年 1,105,399.83 36.80 - - 2-3 年 - - - - 3-4 年 - - 2,565,300.00 100 合计 3,003,998.41 100 2,565,300.00 100 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预付货款期末余额中欠款主要系: 债务人名称 期末欠款余额 内容 欠款时间 深圳市健安医药公司 1,813,198.80 预付款 1 年以内 ⑷ 存货 ①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金额 跌价准备 净值 原材料 452,040.03 - 452,040.03 - - - 库存商品 57,613,975.06 51,538.50 57,562,436.56 - - - 在产品 21,710.30 - 21,710.30 - - - 委托加工物资 - - - - - - 包装物 303,939.77 - 303,939.77 - - - 低值易耗品 - - - - - - 物资采购 1,628,569.14 - 1,628,569.14 - - 开发产品 67,135,063.79 14,399,892.71 52,735,171.08 223,734,951.14 120,860,469.31 102,874,481.83 开发成本 57,500,569.72 8,024,508.28 49,476,061.44 196,101,450.26 - 196,101,450.26 合计 184,655,867.81 22,475,939.49 162,179,928.32 419,836,401.40 120,860,469.31 298,975,932.09 ② 开发产品 其中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 竣工时间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虹临宝都 98 年 12 月 48,518,033.15 7,295,001.00 407,222.84 55,405,811.31 10,514,819.67 航天宝都 98 年 12 月 19,836,970.88 17,593,796.08 34,232,639.92 3,198,127.04 - 阳澄湖山庄 97 年 12 月 2,290,000.00 2,290,000,00 882,000.00 ③ 开发成本 其中主要项目: 项目名称 开工时间 期初数 期末数 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工程情况 玉兰宝都 92 年 12 月 53,813,782.74 54,185,096.21 8,024,508.28 公司重组,项目暂停之中 东上海旅游城 - 3,300,000.00 3,300,000.00 - 公司重组,项目暂停之中 ⑸ 待摊费用 商业网点′2001 年报正文 Page 42 of 65 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房租 73,752.00 - 保险费 28,884.44 - 验车费 62,983.80 - 养路费 24,000.00 - 其他 160,458.77 - 合计 350,079.01 - ⑹ 长期投资 A. 项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项目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149,842,028.48 110,948,834.27 12,459,002.70 31,403,534.15 19,948,662.76 - 长期债权投资 - - 28,000.00 - 28,000.00 合计 149,842,028.48 110,948,834.27 12,487,002.70 31,403,534.15 19,976,662.76 B. 长期股权投资 ① 股票投资 占被投资公司注 减值准备 被投资单位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投资金额 册资本的比例 期末余额 上海白猫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90,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