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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数传媒(000156)安塑股份200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WebPageTest 上传于 2004-03-10 06:36
证券简称:安塑股份 证券代码:000156 公告编号:临 2004-003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04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本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现就有关内容作如下 补充公告: 一、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本公司聘请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对本公司 2003 年度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情况进行 了专项审计。 二、 本公司独立董事廖正品先生、彭建刚先生、邹奕红女士就 本公司在 2003 年度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补充上述内容后的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3 月 9 日 附: 1、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说明; 2、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关于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 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和违规担保情况 专项审计的说明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对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塑股份)2003 年度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发表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在 审计过程中,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部[2003]13 号函的要求, 对安塑股份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况进行了 专项审计,具体情况如下: 1、安塑股份大股东及关联方情况 与安塑股份 法定代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 持股数 比例% 关系 表人 洪江市大有 湖南省 土地开发.实业 安塑股份 有限公司 胡德华 28,809,000 29.85 发展有限公司 洪江市 投资.国内贸易 第一大股东 湖南盛华投资 湖南省 贸易.投资 安塑股份股东 有限公司 肖子明 11,308,000 11.72 管理有限公司 长沙市 上海沪荣物 上海市 贸易.投资 安塑股份股东 有限公司 刘令群 11,000,000 11.40 资有限公司 湖南日升物资 湖南省 贸易.投资 安塑股份股东 有限公司 孙典武 1,386,000 1.44 贸易有限公司 长沙市 洪江市国有 湖南省 安塑股份股东 刘本跃 990,000 1.03 资产管理局 洪江市 芷江侗族自治 湖南省 县国有资产管 安塑股份股东 957,000 0.99 芷江县 理局 湖南明谦投 湖南省 贸易.投资 安塑股份股东 有限公司 胡志伟 550,000 0.57 资有限公司 长沙市 安塑股份第一 大股东的潜在 湖南鸿仪投资 湖南省 投资 控制人李密的 有限公司 侯军 发展有限公司 长沙市 配偶侯军任法 定代表人的企 业 受湖南鸿仪投 上海鸿仪投资 上海市 贸易.投资 资发展有限公 有限公司 胡硕凡 发展有限公司 司控制的企业 由上海鸿仪投 湖南国光瓷业 湖南省 资发展有限公 股份有限 团股份有限公 瓷业、医药 陈旭光 株洲市 司实际控制的 公司 司 企业 2、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安塑股份的大股东及关联方 没有占用安塑股份资金的情况。 3、2003 年度安塑股份分别向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湖南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湖南日升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提供借 款 400 万元、3000 万元、1220 万元,合计 4620 万元。上述借款 已于 2003 年 11 月归还安塑股份。 4、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安塑股份为湖南国光瓷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伍仟肆佰万元的银行借款提供了连带责 任保证。 天职孜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隆余粮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再彦 二○○四年二月二十六日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关于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湖 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的独立董事,对本公司 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 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情况进行了研究 和讨论,经充分讨论,就上述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报告期内, 本公司对外担保 26,700 万元,占本公司截止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524,36.73 万元的 50.91%,违规担保占本公司 截止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524,36.73 万元的 10.30%,不符合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 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对此进行了认真的自查自纠,并承诺 在 2004 年内将担保总额降至公司净资产的 50%以内,同时不再为关 联法人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廖正品、彭建刚、邹奕红 2004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