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B1(420047)ST大洋B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小熊不困 上传于 2004-04-23 06:18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
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徐向红先生、财务负责人刘晓萍女士、会计主管黄智锋先生声明:保证年度
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王辅、熊茵、
1.4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公司董事长徐向红先生、财务负责人刘晓萍女士、会计主管黄智锋先生声明:保
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T 大洋B
股票代码 20005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和办公 深圳市文锦中路 7 号深业大厦 806 室
地址
邮政编码 518001
公司国际互联网 HTTP://WWW.cninfo.com.cn
网址
电子信箱 szdayang@ec-h.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严中宇
联系地址 深圳市文锦中路 7 号深业大厦 806 室
电话 82201484
传真 80021581
电子信箱 szdayang@e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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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3 年(本年) 2002 年(上年) 2001 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0.00
利润总额 -110,420,728.68 -32,036,802.03 -- 6,831,495.77
净利润 -110,420,728.68 -32,036,802.03 -- 6,831,495.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4,420,128.64 -28,747,251.76 -- -20,193,229.02
的净利润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 (上年末) 增减(%)
总资产 36,368,487.28 93,306,051.14 -61.02% 115,413,856.14
股东权益(不含少
-200,362,350.64 -89,943,972.32 -- -59,372,561.55
数股东权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7,722.40 -0.12 -- -0.03
金流量净额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3 年(本年) 2002 年(上年) 2001 年
(%)
每股收益 -0.558 -0.162 -- 0.03
每股收益(如果股
本变化,按新股本 -0.558 -- -- --
计算)
净资产收益率 55.11% 35.62% 68.40% -11.51%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基
0.00% 0.00% -- 0.00%
础计算的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 0.0002 -0.0010 -- 0.03
额
2003 年末 2002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 (上年末) 增减(%)
每股净资产 -1.012 -0.454 -- -0.30
调整后的每股净
-1.044 -0.74 -- -0.68
资产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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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8,800,000 0 118,80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0 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8,800,000 0 118,8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其他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0 0
3、内部职工股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8,800,000 0 118,8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0 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79,200,000 0 79,2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4、其他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9,200,000 0 79,200,000
三、股份总数 198,000,000 0 198,000,000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915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度内增 年末持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性质
减(股) 数量(股) (%) (已流通 股份数量(股) (国有股
或未流 东或外资
通) 股东)
江西江南信托投资 0 43,023,256 21.73 未流通 0 外资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 0 32,843,721 16.59 未流通 32,843,721 国有股东
限公司
广东格林发展有限 0 26,516,679 13.39 未流通 26,516,679 国有股东
公司
深圳市东方吉达商 0 16,416,344 8.29 未流通 16,416,344 国有股东
业有限公司
许景新 0 1,130,349 0.57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宋华 0 720,075 0.36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雷祖云 0 714,700 0.36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张国良 0 662,800 0.33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顾群 0 627,000 0.32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叶玲芬 0 549,000 0.28 已流通 0 外资股东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格林
的说明 发展有限公司 45%的股权。除此以外,未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
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数量(股) 种类(A、B、H 股或其它)
许景新 1,130,349 B
宋华 720,075 B
雷祖云 714,700 B
张国良 662,800 B
顾群 627,000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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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玲芬 549,400 B
BEST RELIANCE INVESTMENTS 515,499 B
LTD
洪颖 492,200 B
周晓菁 450,813 B
雷祖云 418,027 B
冯新平 413,500 B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关联关系的说 未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明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广东格林发展有限公司 45%股权,因此,东鸥集团还是本公司的第一
大股东。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变动原因
数(股) 数(股)
20031223--20061
徐向红 董事长 男 34 0 0
223
20011216--20041
曾庆群 董事 男 35 0 0
216
20021202--20051
熊茵 董事 女 36 0 0
202
20011216--20041
吕志耘 董事 男 33 0 0
216
20021202--20051
王暨平 董事 男 38 0 0
202
20021202--20051
严中宇 董事 男 29 0 0
202
20021202--20051
刘鸿玲 独立董事 女 48 0 0
202
20010516--20040
李彩谋 独立董事 女 57 0 0
516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领取报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酬、津贴(是
或否)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12--2006.1
吕志耘 董事长 是
司 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12--2004.1
曾庆群 总裁 是
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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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12--2004.1
王杰 副总裁 是
司 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12--2004.1
宋洁 项目部副经理 是
司 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12--2004.0
戴海鸿 项目部工程师 是
司 4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2.11--2004.0
熊茵 财务总监 是
司 1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报酬总额 208,535.60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 194,600.00
酬总额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 194,600.00
人员的报酬总额
独立董事津贴 20,000.00 万元/人.年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行
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 董事吕志耘先生、曾庆群先生、熊茵女士、王暨萍先生不在公司领取
董事、监事姓名 报酬,监事王杰先生、陈雄先生、戴海鸿女士、宋洁女士、王静女士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报酬区间 人数
3--5 1
5--10 2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范围是港、澳及近洋航线的海上集装箱运输;蔬菜、水果、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
系列化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原海运主业继续停顿,无主营业务收入;2003 月 27 日公司董事会考虑
到深业(深圳)工贸有限公司的股权、经营架构及业务方向都将产生重大调整,托管费收入对本公
司属于非主营收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不会产生根本性影响等原因,同意提前结束托管。
由于本公司财务费用较高,加之本公司在 2003 年度主要出于会计核算稳健性原则,对台源信息、
迈特兴华公司计提了预计负债及其它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
2003 年度实现净利润负 110,420,728.68 人民币元,出现了较大亏损。
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面对公司主业全面停顿,无主营
业务收入,加之公司沉重的债务负担的不利局面,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班子没有灰心丧气,而是殚精
竭虑,积极谋求债权人与大股东的支持,推动债务和资产重组工作的进行。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分行业或分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毛利率比上
毛利率(%) 入比上年增 本比上年增
产品 入 本 年增减(%)
减(%) 减(%)
水上运输业 0.00 0.00 -- 0.00 0.00 0.00
农业 0.00 0.00 -- 0.00 0.00 0.00
其他行业 0.00 0.00 -- 0.00 0.00 0.00
其中:关联
0.00 0.00 -- 0.00 0.00 0.00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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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 0.00 0.00 -- 0.00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0.00
-- 0.00 0.00 -- 0.00 0.00 0.00
其中:关联
0.00 0.00 -- 0.00 0.00 0.00
交易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无
关联交易必要性、持续性的 无
说明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无 0.00 0.00
无 0.00 0.00
无 0.00 0.00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
0.00 占采购总额比重 0.00%
合计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
0.00 占销售总额比重 0.00%
额合计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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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四点无法发表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说明。
1、大洋公司原投入丁晴化工公司土地使用权的问题。因法院尚未对拍卖款项的划分作出最终的
裁决,所以公司无法就该笔账目作出处理。另外,经公司了解,2003 年度,丁晴化工公司未办理工
商年审,也无法取得函证。公司将进一步取得相关资料后再进行处理。
2、关于大洋公司为台源信息公司、迈特兴华公司提供担保的问题。台源信息公司财务状况持续
恶化。本公司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也无法就相关情况取得函证。公司依据谨慎原则,就该笔担保金
额计提负债。公司依据迈特兴华公司提供该公司 2003 年度未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显示,迈特兴华公司
的财务状况恶化,而相关利息也停止支付,公司依据谨慎原则,对该笔担保计提 80%的负债。
3、关于鹏港城公司货款的问题。公司根据公司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在账龄期在一年以下的应收
款,必须计提 的坏账准备。公司将尽全力追回该笔款项。
4、关于持续经营的问题。公司董事及高层领导清楚知道已经续两年亏损,今年是第三年度,因
此高度重视,公司将继续保持与各主要债权人之间的联系与沟通,就债务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磋
商,尽全力推进资产及债务的重组,争取 2004 年度实现重大资产重组,彻底改变公司被动的经营局
面。我们相信,在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公司债务及资产重组工作
以及其它各项经营业务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一定能顺利实现公司主导产业的转型,恢复公司的持
续获利能力。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如有)
√ 适用 □ 不适用
新的年度,公司董事会与经营班子将努力推进债务重组及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度,力争与各方债权人
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彻底实现公司重大重组,实现公司主导产业的转型,恢复公司的持续获利能力。
新年度盈利预测(如有)
? 适用 v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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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是否为关
名称 (协议签 行完毕 联方担保
署日) (是或
否)
广东迈特 1998 年 4,000.00 连带责任 1998 年 6 月 10 日--2000 年 6 月 否 否
兴华药品 06 月 10 担保 8日
有限公司 日
深圳市大 1997 年 2,628.83 连带责任 1997 年 1 月 17 日--1997 年 11 否 否
洋投资有 01 月 17 担保 月 26 日
限公司 日
广东台源 1998 年 3,000.00 连带责任 1998 年 9 月 28 日--1999 年 9 月 否 否
信息产业 09 月 28 担保 28 日
有限公司 日
天津轮船 1998 年 230.00 连带责任 1998 年 12 月 1 日--1999 年 12 否 否
实业开发 12 月 01 担保 月1日
集团有限 日
公司
担保发生额合计 0.83
担保余额合计 9,858.83
其中:关联担保余额合计 0.00
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 0.00
额合计
违规担保总额 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0.00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0.00 0.00 115.90 115.90
司
无 0.00 0.00 0.00 0.00
无 0.00 0.00 0.00 0.00
无 0.00 0.00 0.00 0.00
合计 0.00 0.00 115.90 115.90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v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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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2003 年 9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下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将本
公司名下位于广东省增城市中心新镇广汕路风门坳 120486 平方米综合用地以人民币
723 万元的价格拍卖成交。用以清偿本公司因深圳市蛇口大洋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与深
圳发展银行龙岗支行 100 万美元借款合同纠纷而承担的担保责任。本次拍卖可能对本公
司的影响:
(1)深圳市蛇口大洋集装箱海运有限公司原是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为该笔担保确认一笔负债计美元 100 万元。所以该次拍卖价款在扣
除相关费用后余额将冲减本公司已计提的部分预计负债。
(2)由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相应地将增加对深圳市蛇口大洋集将箱海运有限公司
的应收款项。
(3)根据本公司与珠海中燕于 1998 年 10 月 18 日签订的《士地转让协议》,本公
司应支付 1900 万元士地转价款。2000 年 3 月,珠海中燕向增城市人民法院起诉本公司,
要求解除与本公司的上述协议,被增城市人民法院驳回。之后珠海中燕并未向法院提出
上诉,本公司也再未收到其有关支付士地转让款的要求。根据广东星辰律师事务所郭艳
芳律师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珠海中燕要求法院保护其债权已过了诉讼时效,该
实体权利不再受法律的保护,本公司已无法定义务归还上述士地转让款。
2、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就本公司和深圳市蛇口大洋海运
有限公司拖欠其港口作业费及滞纳金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海事法院判令我司
及深圳市蛇口大洋承担连带责任。根据 2001 年 12 月 25 日大连海事法院下达的(2001)
大海法商初字第 368 号、370 号民事调解书, (2001)大海法商初字第 141 号民事裁定书,
本公司与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协议:本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31 日前给付大
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作业费 30 万元,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前给付大连集装箱码头有
限公司作业费 25 万元;案件受理费 19,997 元由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担;如本
公司不能按期给付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则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
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给付上述款项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的利息;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放弃其他对本公司"金鹏"轮、"伟康"轮船舶作业费的
一切请求并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2002 年 10 月,本公司给付人民币 3 万元。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52 万元未予支付。
3、2002 年 6 月 3 日,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
司诉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公司支付工程款 1,628,915.39 人民
币元,停工期间的补偿费 148,449.16 人民币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91,955.37 人民币元,
合计 1,969,319.92 人民币元。2002 年 6 月 26 日,增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
公司出庭并提交了答辩状。2002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2002)增法民初字第 148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
总公司人民币 1,777,364.55 人民币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从 2002 年 5
月 31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计至付清款日止,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支付
上述款项。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1,777,364.55 人民币
元,同时计入本公司"营业外支出"项目。
4、 1998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对河北省保定市轻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拖欠其海运费
计 15,960.00 美元,折合 132,105.71 人民币元一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
讼.1998 年 11 月 17 日,经天津海事法院以津海法商初判字第 16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河北
省保定市轻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应偿还上述欠付海运费及利息.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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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5、 1998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对河北省沧州燕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燕丰公司")拖
欠其海运费计 399,743.00 人民币元一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1999
年 5 月 25 日,经天津海事法院(1998)津海法保商调字第 22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燕丰公司
同意于 1999 年 6 月 10 日前偿付本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元,于 1999 年 7 月 30 日前偿付
本公司 219,743.00 人民币元.。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6、由于本公司无力偿还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蛇口支行借入的款项计
15,000,000.00 港元,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1998)深中法经调初字第 638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本公司应于 1998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归还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蛇口支行截
至 1998 年 11 月 21 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并于 1999 年 3 月 31 日之前归还本金 15,000,000.00
港元(折合 15,916,500.00 人民币元)及逾期利息,由担保方---深圳市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
公司("万德莱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2000 年 4 月 16 日,因本公司与万德莱公司无可
供执行财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1999)深中法执字第 15-519 号民事裁定书,
中止执行原下达的第 638 号民事调解书。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
述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和罚息。
7、199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经开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本公司向中经开公
司借入款项计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年利率为 18%,本公司应于 1997 年 12 月 31 日一次
性偿还借款本金与利息.由于该笔借入资金从未划入本公司帐户,而是由中经开公司直接
汇入长江股份公司,故 1997 年度本公司未对该等借款及相应债权进行会计处理。1998 年
度,本公司根据上述借款协议将此笔借款及相关的债权补计入帐。
1998 年,本公司与长江股份公司、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华电房地产公司")签订了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原中经开公司汇至长江股份公司的 25,000,000.00 人民币元的款
项由华电房地产公司承接,本公司应收长江股份公司的债权变更为应收华电房地产公司
的债权.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尚未收回上述款项。因本公司未归还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借款,中经开公司遂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9
年 3 月 9 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2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应偿还中经开公司借款本金计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贷款浮动利率计算,计息期限自 1997 年 11 月 8 日起至结清所欠款项之日止;同时,由
于本公司与中经开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金融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双
方分别处于 100,000.00 人民币元的罚款。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欠
付中经开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8、1999 年 3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因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与本公司借款纠
纷一案,以(1999)深南法经初字第 1-0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 10 日
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800,000.00 美元(折合 6,621,840.00 人民币元)及其利息(其中 1998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1999 年 4 月 26 日止按万分之四计息,1999 年 4 月 27 日起至本判决确
认的还款日止按万分之三计息)。蛇口大洋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999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1999)深南法执字第 380 号民事裁定书对
本公司在天津的部分房产产权予以查封[详见附注六 5(2)]。1999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奥迪小汽
车(粤 B12115),拍卖金额计 70,000.00 人民币元。1999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三菱吉普车(粤
B54709 号),拍卖金额计 25,000.00 人民币元。2000 年 8 月 25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明泽
街 16 号丽苑大厦 15 层 A、B、L、M 四个单元面积共 351 平方米的房产(原房产证号
-10-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06578),拍卖净额计 1,242,885.00 人民币元。深发南头支行于 2000 年度共收到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案下执行款 1,328,885.00 人民币元。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
9、1999 年 5 月 4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本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深中法经二初字第 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法国兴业银
行偿还逾期贷款 2,000,000.00 美元(折合 16,554,600.00 人民币元)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伦敦
同业市场拆息最优惠利率加年息 2.5%计息,计息时间从 1999 年 1 月 12 日起至判决书生
效日止).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10、1999 年 4 月 6 日,天津海事法院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公司")
与本公司天津分公司海运货物损坏赔偿纠纷一案,以(1998)津海法高初盘字第 198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偿付越秀公司修理费计 119,800.00 港元(折合 127,119.78 人民币元)
及自 1997 年 7 月 30 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1999 年 4 月 28 日,
本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认为天津海事法院判决采用法律不当,
原告主体认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一审判决,改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00 年 1 月 10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1999)高经终字第 16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
本公司应赔付越秀公司人货损损失 40,000.00 港元,该款项应于 2000 年 2 月底全部付清。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40,000.00 港元(折合 42,444.00
人民币元)。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11、1998 年 11 月 24 日,"燕丰公司"对本公司承运其货物造成毁损事宜,向中华人民
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金额计 120,816.30 美元、47,833.81 人民币
元,共折合 1,047,871.53 人民币元.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收到相关判决。
12、1999 年 7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本公司与深圳市商业银行南山支行(原
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南山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深中法经调初字第 356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日后十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借款 4,000,000.00 人民币元
及利息,(利息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计付,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
付,计息期从欠息之日起计付至偿还之日止),逾期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
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13、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二十九日,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
支行、广东迈特兴华药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本公司为迈特
兴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 40,000,000.00 人民
币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保证期限自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六月八日,
因迈特兴华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及利息,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支行已于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1 年 6 月 14 日,本公司收到
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迈特公司偿还上述欠款及罚息,本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迈特兴华尚未偿还上述款项。
14、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深圳市大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投资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上步支行")签订了《临时授信额度合
同》,建行上步支行授予大洋投资公司临时 T/R 承兑额度,金额计 3,600,000.00 美元.本公
司同时向建行上步支行为大洋投资公司的上述合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及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建行上步支行为大洋投资公司
垫付了 3,600,000.00 美元的信用证款项,由于大洋投资公司拖欠上述款项,建行上步支行
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128 号民事
-11-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判决书判决,大洋投资公司应归还建行上步支行垫付款本金计 3,600,000.00 美元及相应的
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九九九年一月八日,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认为大洋投资
公司注册成立及借款行为均涉及违法行为,请求二审法院全面审查有关证据,并查明有关
事实,撤消一审判决,将案件移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 20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本公司应承担大洋投资公司对建行上步支行垫付的 3,600,000.00 美元及违约金
之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 000 年九月十二日,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 00 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0)粤高法审监经审字第 242 号通知书驳回本公司再审申
请。
二 000 年四月十九日,本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报告,请求立案侦查。
由于上述事项,2000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位于南油 B 区 75 栋招待所资产净值计
1,197,284.65 人民币元被强行拍卖,拍卖价 950,000.00 人民币元。2001 年 1 月 12 日,本
公司位于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 11 楼的办公用房净额计 3,858,689.24 人民币元被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行拍卖,拍卖价 2,560,000.00 人民币元。
本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确认负债金额 28,851,160.00 美元。2003 年 12 月 31 日确
认负债金额 26,288,28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大洋投资尚未偿还上述款项。
15、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与交通银
行广州分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台源信息公司向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
计 30,000,000.00 人民币元提供不可撤销信用担保.同时,台源信息公司将所借款项中的
10,000,000.00 人民币元转借给本公司,期限为一年. 由于台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上述借
款本息,交通银行广州支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
六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穗中法经初字第 122 号、第 1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台源公司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天内向交通银行广州支行清偿 30,000,000.00
人民币元借款本金及罚息,本公司对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6,000,00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源信息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
16、本公司以天津分公司办公用楼为天船公司 2,300,000.00 人民币元
的银行借款提供抵押担保。
17、本公司因欠东方公司港口装卸费等各项费用,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与东方公
司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本公司承诺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前偿还欠款数额的 70%,一
九九九年七月一日前还清全部欠款,并以本公司座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沈阳道 59 号的房产
(天津分公司办公楼)之中扣除已被抵押的 2,300,000.00 人民币元之外的其余全部价值的
房屋作为上述还款承诺的抵押担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东方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欠款.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天津海事法院(1999)津海法商保字
第 84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即日起,查封本公司所有的座落于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康
乐里地号忠二字 1/1025,房证号为 98 津和更字 0004 的 A 幢、B 幢办公楼房或其他等值
财产.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 天津海事法院以(2000)海法执通字第 1281 号执行通知书通
知本公司,十日内偿还所欠东方公司债务计 4,311,726.00 人民币元及利息,否则将按法律
规定予以强制执行。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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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18、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因集装箱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
行龙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龙法经初字第 1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集装箱有限
公 司 于 判 决 生 效 日 后 十 日 内 偿 还 所 欠 原 告 的 贷 款 本 金 1,000,000.00 美 元 ( 折 合
8,277,300.00 人民币元)及利息(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1,000,000.00 美元(折合 8,277,30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集装箱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 200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刘鸿玲为公司独立董事
以后,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三人,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李彩谋
女士、杨彩琴女士(后来更改为董艳女士)、刘鸿玲女士出席了本公司 2003 年度召开的
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8 监事会报告
1、2003 年 4 月 17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通过了 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②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③ 审议通过了提交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它议案和相关文件。
2、2003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②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03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3、2003 年 9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并通过了《免去李彬女士监事职务的议案》;
② 审议通过了《2003 年巡回检查整改报告》。
4、2003 年 11 月 18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通过了袁九才先生因退休原因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申请;
② 审议通过了提名王杰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③ 审议通过了提名戴海鸿女士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④ 审议通过了提交公司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及其附件。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2004]5 号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公司)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3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这些会计报表的
编制是大洋公司管理
当局的责任。
1、 如附注五 3、附注六 11(4)所述,大洋公司原投入丁腈化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
因承担集装箱公司向银行贷款的担保责任而被拍卖,我们无法对大洋公司实际拥有丁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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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化工公司的股权比例、应支付购买土地使用权的金额、因承担贷款担保责任计提预计负
债的金额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2、如附注六 11(3)、附注六 11(6)所述,大洋公司为台源信息公司、迈特兴华公司
提供债务担保。我们无法获取表明台源信息公司、迈特兴华公司还款能力的充分证据,
以判断大洋公司计提的预计负债的适当性。
3、如附注六 3(1)所述,由于鹏港城公司 2002 年度未工商年检,本次审计询证未回函,
也无法实施替代程序,以判断该款项的可回收性。
4、由于大洋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全部停止、资不抵债、营运资金出现负数、应收款项回
收困难、绝大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所以我们无法对大洋
公司持续经营的合理性作出判断。
由于上述审计范围受到限制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
报表发表意见。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 王 磊
中国注册会计
师
张
克理
2004 年 4 月 3
日
9.2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报表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358.45 53,080.85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3,428,680.45 3,428,542.48
其他应收款 25,806,479.81 53,502,308.44
预付账款 28,712,284.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待摊费用 2,332.6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9,242,851.31 85,696,215.7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其中:合并价差
-14-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9,845,199.36 19,845,199.36
减:累计折旧 7,334,497.77 6,852,421.65
固定资产净值 12,510,701.59 12,992,777.71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87,719.88 5,387,719.88
固定资产净额 7,122,981.71 7,605,057.83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7,122,981.71 7,605,057.8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2,654.26 4,777.54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654.26 4,777.54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36,368,487.28 93,306,051.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460,260.00 80,392,94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887,011.73 9,886,057.08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144,267.73 206,652.34
应付福利费 405,506.12 405,506.12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1,729,881.50 1,729,756.49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20,355,417.87 19,081,751.18
预提费用 35,365,680.42 29,161,971.70
预计负债 88,382,812.55 42,385,388.5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236,730,837.92 183,250,023.4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236,730,837.92 183,250,023.46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8,000,000.00 198,0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198,000,000.00 198,000,000.00
资本公积 71,692,578.52 71,690,228.16
盈余公积 12,593,573.49 12,593,573.49
其中:法定公益金 4,197,857.83 4,197,857.83
未分配利润 -482,648,502.65 -372,227,773.97
其中:现金股利 -482,648,502.65 -372,227,773.9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00,362,350.64 -89,943,972.3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36,368,487.28 93,306,051.14
总计
-15-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报表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
填列)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 -”
0.00
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236,874.00
管理费用 58,441,055.36 23,829,364.43
财务费用 5,979,073.32 6,146,404.5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4,420,128.68 -30,212,643.02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46,000,600.00 1,824,159.0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110,420,728.68 -32,036,802.03
填列)
减:所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10,420,728.68 -32,036,802.0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72,227,773.97 -340,190,971.94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482,648,502.65 -372,227,773.97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482,648,502.65 -372,227,773.97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
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482,648,502.65 -372,227,773.97
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
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
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
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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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境内报表
本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0,597.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540,597.5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0.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5,980.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2,299.5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588,319.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22.4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
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
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22.40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0,420,728.68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56,639,979.89
固定资产折旧 482,076.12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2,123.2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2,332.60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6,203,708.7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32,005.2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47,279,4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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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其他
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22.40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358.4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3,080.85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7,722.40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均未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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