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000736)重庆实业2003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小熊邮寄2056 上传于 2004-06-09 06:31
证卷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重庆实业 公告编号:2004-017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要求,现将本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中
有关问题补充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四大股东股权质押及有关情况说明
1、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中经四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德农农
资超市有限公司向建行贷款 4800 万元提供担保,将其所持有重庆实
业 1200 万股法人股全部质押,质押期限一年。北京中经四通信息技
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法定代表人张龙。经我公司
函询得知,中经四通经过多次重组后,2001 年 1 月股东变更为张龙
和孙卫。我们最近了解到孙卫是伊斯兰信托的总经理,而伊斯兰信托
与德隆有关。张龙的身份不详。
2、公司第二大股东重庆皇丰实业有限公司为向交通银行贷款 2500
万元,将所持重庆实业 926.6 万股法人股全部质押 ,质押期限一年。
重庆皇丰实业有限公司注册地重庆市渝中区,法定代表人刘华正。据
了解皇丰实业法人代表刘华正是德隆西南管理总部负责人。
3、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万浦精细设备经销有限公司为南京重实中
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华夏银行贷款 1400 万元,将所持重庆实业
746.6 万股法人股全部质押,质押期限二年。上海万浦精细设备有限
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浦东浦三路,法定代表人石茜,其所持重庆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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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从上海西域购得。我们最近了解到上海西域的实际控制人是德
隆。
4、公司第四大股东上海华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重庆实业
286.4 万股法人股全部质押,质押原因、质押期限不详,我公司正在
继续询问。上海华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上海市华山路,法定
代表人李强。我们最近了解到李强是新疆德隆领导小组的组长。
我公司近期了解到,德隆派出的人员占了我公司董事会大多数席
位,德隆已实际控制了我公司董事会。
二、2003 年我司将所持扬州东方集团易事特科技有限公司 90%
股权转让给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股权转让现已全部完成。
中企东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尚欠我公司 3529.7 万元股权转让款,该
款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现已计提 176.5 万元坏帐准备。中企东方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唐万川。
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截止目前没有委托理财及国债投资的情
况。
四、截止 2004 年 6 月他人为重庆实业担保情况
1、担保情况概述
1)2002 年 9 月 29 日,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重
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向交通银行重庆
分行江北支行最高额 1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 亿元,期限
2002 年 5 月 8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
2)2003 年 6 月 20 日,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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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国民生
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实业综合授信 9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9000 万元,期限一年;
3)2003 年 8 月 28 日,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担保书,为重庆实业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
北支行借款 2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期限一年;
4)2003 年 9 月 28 日,重庆市金络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与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向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借款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期限一年;
5)2003 年 10 月 8 日,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夏银行渝
中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向华夏银行渝中支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500 万元,期限一年;
6)2003 年 11 月 29 日,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
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担保书,为重庆实业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
北支行借款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4000 万元,期限一年;
7)2003 年 5 月 21 日,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
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与交通银行的承况协议提供
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期限自 2003 年 5 月 26 日--2005 年 5 月
26 日。
8)2004 年 3 月,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行北京长安支
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控股子公司向建行北京长安支行借款
4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4000 万元,期限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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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04 年 3 月 30 日,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
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担保书,为重庆实业向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
北支行借款 2000 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2000 万元,期限一年;
2、担保方的情况
1)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点昌吉市,注册资本 5 亿元
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唐万里,经营范围:水泥及其制品、聚酯制品、
珠光云母粉、玻璃纤维增强制品、新型建材、氨基磺酸、液体洗涤剂
制造等。
2)重庆金络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注册地点重庆市,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徐兆吉,经营范围:销售仪器仪表、普
通机械、电子机械及器材、计算机及耗材、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不
含无线电发射和接收设备)
。
3)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点乌鲁木齐市,注册资本
73859.2 万元,法人代表何贵品,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
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
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等。
4)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注册地上海,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法
人代表赵戈飞,经营范围:直接租赁、回租、转租赁、委托租赁等融
资性租赁业务;经营性租赁业务、向承租人提供租赁项下的流动资金
贷款业务等。新世纪金融租赁公司与重庆实业没有关联关系。
5)北京国创高科有限公司注册地北京市,注册资本 1 亿元人
民币,法人代表刘湲,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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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
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3、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
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提供 1 亿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期限 2002 年 5 月 8 日--2005 年 12 月 31 日。
2)新世纪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国创高科有限公司与中国
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重庆实业提供 9000 万元担保,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2003 年 12 月 16 日--2004 年 12
月 16 日。
3)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
担保书,为重庆实业提供 2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2003 年 8 月 30 日--2004 年 8 月 29 日。
4)重庆市金络电子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保
证合同,为重庆实业提供 4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2003 年 9 月 28 日--2004 年 9 月 28 日。
5)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华夏银行渝中支行签订保证合
同,为重庆实业提供 25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2003 年 10 月 8 日--2004 年 10 月 8 日。
6)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
担保书,为重庆实业提供 4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2003 年 12 月 2 日--2004 年 1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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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为重庆实业提供 2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期限 2003 年 5 月 26--2005 年 5 月 26 日。
8)新疆屯河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建行北京长安支行签订了保证合
同,为重庆实业控股子公司瑞斯康达提供 4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
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 2004 年 3 月 19 日--2005 年 3 月 15 日。
9)金新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重庆分行江北支行签订
担保书,为重庆实业提供 2000 万元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 2004 年 3 月 30 日--2005 年 3 月 29 日。
以上担保均未支付担保费。
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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