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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600808)2002年年度报告

NovaRift 上传于 2003-04-03 05: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顾建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苏鉴钢先生,会计机构负 责人财务部经理管亚钢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目 录 页码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2 三、董事长报告 4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6 五、董事会报告 8 六、监事会报告 12 七、公司治理结构 12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4 九、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7 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8 十一、重要事项 19 十二、财务报告 24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140 1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马钢”) 英文名称: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MAS C.L.)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顾建国 董事会秘书:苏鉴钢 联系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 号 电 话:86-555-2888158 传 真:86-555-2887284 电子信箱:mggfdms@magang.com.cn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 号 邮政编码:243003 公司网址:http://www.magang.com.cn 电子信箱:mggfdms@magang.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年度报告登载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股票简称: 马钢股份(A 股) / 马鞍山钢铁(H 股) 股票代码: 600808 (A 股) / 323(H 股)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3 年 9 月 1 日;注册地点: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00970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 340504610400837;地税 34050461040083-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邮政编码:100738;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香港夏悫道 10 号和记大厦 15 楼。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是中 国最大钢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生产过程主要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本公司的钢 铁产品主要是钢材。大致可分为型钢、线材、中厚板及火车车轮轮箍四大类,品种繁多,规格齐 全,适用于多种用途。其中 90%以上在国内市场销售。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本集团”)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及 构成(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 479,702 净利润 384,44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824,830 2 主营业务利润 1,663,360 其他业务利润 13,433 营业利润 957,157 投资收益 6,344 补贴收入 1,431 营业外收支净额 (485,23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65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71,160 注:本报告期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人民币千元): 项 目 金 额 委托投资收益 6,833 营业外收入 3,427 营业外支出 (452,080) 补贴收入 1,431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440,389) 2、本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与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 的影响总结如下(人民币千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307,933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17,600 提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 34,887 冲减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24,02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384,441 有关差异原因见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附注五(45)或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之财务报表附注 3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人民币) (1)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指标项目 2002 年 2001 年 2000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10,973,917 9,547,929 8,185,687 净利润 (千元) 384,441 208,396 176,031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0.060 0.032 0.027 加权平均 0.060 0.032 0.02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4012 0.2147 0.2432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3.24 1.77 1.48 加权平均 3.21 1.74 1.47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6.95 3.95 4.39 加权平均 6.89 3.88 4.37 3 指标项目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千元) 17,138,511 16,723,013 16,857,270 股东权益(千元) 11,862,833 11,777,107 11,887,985 每股净资产(元) 1.84 1.82 1.8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84 1.82 1.82 (2)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指标项目 2002 年 2001 年 2000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10,973,917 9,547,929 8,185,687 净利润 (千元) 307,933 152,281 100,164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0.048 0.024 0.016 加权平均 0.048 0.024 0.016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4167 0.1989 0.2401 净额(元)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2.51 1.26 0.83 加权平均 2.51 1.25 0.8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 益率(%) 全面摊薄 6.09 3.38 3.69 加权平均 6.10 3.37 3.71 指标项目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千元) 17,210,669 16,821,187 16,880,680 股东权益(千元) 12,290,208 12,111,381 12,088,206 每股净资产(元) 1.90 1.88 1.87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89 1.86 1.85 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千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 年初数 6,455,300 3,491,345 420,710 210,304 36,121 10,403,476 本年增加 _ 1,373,630 82,044 40,808 384,441 1,840,115 本年减少 _ _ _ _ (380,758) (380,758) 年末数 6,455,300 4,864,975 502,754 251,112 39,804 11,862,833 注一:计算年初股东权益时,待转销汇兑差异人民币 1,373,630 千元未计入; 注二:变动原因:(1)资本公积增加数系上述待转销汇兑差异转入;(2)盈余公积、法定 公益金增加数系按本公司的本年利润及有关规定计提额;(3)未分配利润增加系本公司的本年利 润增加所致。 4 三、董事长报告 各位股东: 我很高兴地向各位报告 2002 年马钢经营情况。 2002 年度本集团销售额为人民币 10,974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14.9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 度计算,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 1,663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29.76%;净利润为人民币 384 百万 元,比上年增长 84.48%。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 1,61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22.77%;净利润人民币 30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102.21%。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增加主要系销售 增加所致。 在国民经济稳步增长的背景下,2002 年钢材市场回暖,公司较好地完成了经营计划,生产经 营呈现较好的局面。 — — 通过加快技术改造,优化资源配置,完善工序保障,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等一系列措施, 使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生产潜能进一步发挥。生铁、钢、钢材的产量分别达到 493 万吨、538 万 吨、514 万吨,比上年分别增长 6%、13%、16%。 — — 通过大力推进低成本战略,开展“做精品、树品牌、增效益”和“对标挖潜”等活动, 使公司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不断刷新,产品成本、费用不断降低,库存资金占用进一步减少,经 济运行质量明显提升。其中炼铁毛焦比 412 千克/吨,比上年降低 3 千克/吨;钢铁料消耗 1093 千 克/吨,比上年降低 6 千克/吨;综合连铸比 96%,比上年提高 7.8 个百分点;吨钢综合能耗降到 806 千克标煤,比上年降低 84 千克标煤;综合成材率比上年提高 1.6 个百分点。 — — 全年共销售钢材 511 万吨,比上年增加 67 万吨,增长 15%,在产量大幅度增加的情况下 保 持 了 产 销 平 衡 。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人 民 币 10,974 百 万 元 , 比 上 年 增 长 14.94%, 货款回笼率 101.5%,其中现款回笼率 96.3%,比上年提高 1.5 个百分点。学习、运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取得 了应诉美国 H 型钢产品反倾销案胜诉,巩固和扩大了 H 型钢的国际市场。全年出口钢材 25 万吨, 创汇 56.12 百万美元 ,约占主营业务收入 4%。 — — 按照公司“十五”结构调整计划,稳步推进技术改造项目。薄板项目及其配套工程等重 点技术改造项目按进度要求建设,2002 年内一钢圆坯连铸机、三钢新六机六流连铸机、一钢 2# 转 炉等先后顺利竣工投产,为提升产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研制开发了一大批适应市场需求的 新产品,全年共开发新产品 75 万吨,比上年增长 48.81%。 — —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2002 年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17,139 百万元。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为人民币 271 百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为人民币 2,590 百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2,475 百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出为人民币 391 百万元。总资产及股东权益变化不大。 2002 年本集团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贷款,共支出人民币 2,113 百万元于在建工程,与 2001 年相比,投资增加了 137%,主要投资了以下项目:(1)薄板工程,总投资人民币 5,200 百 万元,其中 2#转炉已于 2002 年 11 月 18 日建成投产,热轧薄板已完成厂房钢结构吊装并进入设备 安装阶段,冷轧薄板已完成部分结构吊装和设备基础施工并开始设备安装。(2)车轮压轧系统改 5 造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320 百万元,已完成部分设备安装。(3)高速线材轧机改造及二钢厂线材 轧机,总投资分别为人民币 177.4 百万元及 132 百万元,处于设备安装阶段。(4)一钢厂 3# 转 炉,总投资人民币 250 百万元,正在进行厂房柱基施工及厂房钢结构制作。(5)铁前系统改造, 总投资人民币 1,093 百万元,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并开始部分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6)机械化 料场改造,总投资人民币 109.5 百万元,处于基础施工阶段,并开始部分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 (7)焦化工程,其中 2#焦炉本体工程,总投资人民币 172 百万元,完成底板筑炉;干熄焦工程, 总投资人民币 168 百万元,完成基础桩基施工;焦炉煤气回收工程,总投资人民币 170 百万元, 于 2002 年 12 月 26 日正式开工。(8)4 万立方米制氧机,总投资人民币 340 百万元,于 2002 年 11 月 28 日正式开工,开始土建施工。 2003 年本集团经营计划:生产生铁 505 万吨,钢 552 万吨,钢材 515 万吨;钢材产销率 100%,货款回笼率 100%,现款回笼率 95%以上。拟采取的策略和行动是: — — 推进营销、科技、生产一体化,深挖潜力,不断提高赢利能力。 — — 强化营销工作,巩固和完善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营销运行机制。 — — 加大品种结构调整力度,大力提高产品质量。 — — 做好生产物流和动力介质平衡,推进信息化建设,实现系统优化。 — — 全力推进技术改造项目建设,做好重点项目各项投产准备工作。 — — 创新用人机制和分配机制,推进企业体制改革。 顾建国 董事长 2003 年 4 月 2 日 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经营环境 2002 年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国民经济仍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 对基础设施和西部开发项目的投入,增加了对钢铁产品的需求,钢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持续上 升。全国钢铁产品生产总量也呈现大幅度增长。在国际市场方面,由于美国经济仍然没有回升, 世界经济持续疲弱,国际钢材市场不旺,使中国钢材出口难以增长,而进口钢材量仍然较大。但 就整体而言,由于国内钢材市场主导面较好, 2002 年使中国钢铁企业获得了发展空间。 ●基本策略 在生产上,以继续提高生产效率,增加产量,发挥规模效益为重点,实现了稳产高产。在销 售上,不断巩固和开拓市场。通过采取灵活的定价、分销和促销策略,创新营销手段,加大“双 6 高”(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营销力度,保持了销售量与生产量的同步增长。在财务方面,强 化资金收支监控,加快了现金周转速度,保持了充分现金流入量。 ●技术改造及资产处置 根据马钢“十五”结构调整规划,近两年来,公司加快了结构调整步伐,对原有的设备进行 了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并增加了一些新建项目。2002 年公司在实施这一计划过程中,淘汰、报 废了部分固定资产,净损失约人民币 222 百万元。同时,对部分不能充分发挥效用的固定资产及 备品备件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财务状况及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主要为股东股本和向银行借款资金,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银行 借款共人民币 1,904 百万元,其中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 919 百万元,工程项目借款人民币 985 百 万元。借款中除 47.02 百万美元和 54.76 百万欧元外,其余均为人民币借款。本集团银行借款随 生产及建设规模的变化而变化。本集团均能够在借款到期日按时偿还或是在与银行协商后提前偿 还所有借款,从未发生借款逾期现象。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5,276 百万 元,其中银行借款为人民币 1,904 百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1,863 百万元,资产负债率 (负债/总资产)为 30.78%;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4,920 百万元,其中 银行借款为人民币 1,904 百万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人民币 12,290 百万元,资产负债率(负债/ 总资产)为 28.59%。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本集团“十五”期间建设项目除使用自有资 金外,筹资渠道均为银行借款。银行对有关项目承诺借款如下:薄板项目人民币 30 亿元,干熄焦 人民币 112 百万元,车轮压轧系统人民币 290 百万元,高炉煤气综合利用人民币 84 百万元,管理 信息二期工程 12 百万元,资源综合利用人民币 110 百万元,转炉煤气回收人民币 57 百万元。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货币资金存量人民币 1,074 百万元,应收票据中将于三个月 内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为人民币 564 百万元。 本集团 2003 年继续执行“十五”发展规划——马钢钢铁主业“十五”结构调整方案,确保各 工程项目进度达到计划要求。 本集团所有借款中除 H 型钢出口信贷 35.88 百万美元执行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0.5%以外, 均执行国家规定的固定利率。 本公司 2002 年进口生产所用原料、备件等总额 127.07 百万美元,出口产品外汇收入 56.12 百万美元。以上两项业务均以美元结算,收支相抵不足部分用人民币购买美元补充。由于美元兑 人民币比价变动较小,故美元汇率的变动对公司当期损益没有重大影响。 本年度公司实施“十五”结构调整计划,资本性支出增加,根据签订的合同,进口设备中的 大部分从欧洲和日本购买,以欧元和日元结算。同时由于欧元贷款利率较低,2002 年公司从银行 贷入 52.65 百万欧元用于支付进口设备款。预计至进口设备合同执行完毕,尚需用 143 百万欧元 及 5,931 百万日元支付进口设备款。由于欧元及日元汇率变动较大,该项贷款存在一定的汇率风 险,公司将继续与银行共同研究,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采取多种方式努力降低外汇风险。同时, 公司也在研究落实节约工程造价的各项措施,将总费用控制在预算之内。 7 ●近期经济发展 2003 年,马钢面对的经营环境呈现这样一些特点: 1、2003 年我国将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继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扩大 内需,这将拉动钢铁产品消费,需求有望继续保持较为旺盛的局面。 2、原燃料及电力继续涨价,预计 2003 年进口铁矿价格会有一定幅度的上升。煤炭、废钢、 焦炭价格上升较大,增加了对成本的压力。 3、由于国内钢材需求的增加,刺激了资本对钢铁行业的投资,短期内钢铁生产能力将会有较 快增加,钢铁的产量将会进一步提高。 4、国际钢材市场总量继续过剩,势必加大对中国的出口,而进口数量的增加,将冲击中国的 钢材市场的价格。 5、2002 年 5 月 2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简称“外经贸部”)宣布自 5 月 24 日开始,对普通中厚板、普薄板、硅电钢、不锈钢板、普盘条、普通条杆、普通型材、无缝 钢管和钢坯等九类钢铁产品实施关税配额,关税配额内进口产品仍执行现行进口关税税率,关税 配额外进口产品在执行现行进口关税税率的基础上加征 7%-26%的特别关税。关税配额采取“全 球配额”的方式,实施期限为自 2002 年 5 月 24 日起 180 天。 2002 年 11 月 19 日,外经贸部决定对热轧普薄板、冷轧普薄板(带)、彩涂板、无取向硅电 钢、冷轧不锈薄板(带)共五类进口钢铁产品实施最终的保障措施。最终保障措施实施期限为 2 年 6 个月,分三个阶段实施。每一阶段的配额、加征税率均不同,采取关税配额量逐年放宽、特 别关税税率逐年下降的形式。最终保障措施涉及的钢铁产品中尚无马钢目前生产的品种。 总之,2003 年中国钢材市场将进入更为激烈的竞争格局。为此,本集团将继续坚持以提高产 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心,加快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大力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 产品成本。 ●公司长远战略 2001 年 6 月,本公司制定了“十五”发展规划——马钢钢铁主业“十五”结构调整方案,总 投资为人民币 11,720 百万元。2002 年公司已建成其中部分项目,使炼铁炉料结构有所改善,主要 产品产量和质量均有提升,铁钢比下降,并且实现了全连铸,吨钢综合能耗大幅度下降。 根据钢铁市场近年来的发展趋势及本公司生产技术的需要,董事会近期讨论通过了公司“十 五”发展规划的调整计划,追加投资人民币 2,160 百万元,主要项目是第二条镀锌生产线、第二 条 H 型钢生产线、新 2#焦炉等,共 12 个项目。该项目调整计划将提交股东周年大会讨论批准。鉴 于近年来钢铁工业的技术进步及工艺装备的更新速度明显加快,根据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董事会 决定调整公司固定资产折旧率,调整后固定资产综合折旧率由原 5.6%提高到 6.5%。新折旧率将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预计固定资产折旧率的调整将使公司 2003 年增加折旧额人民币 130 百万 元。 8 五、董事会报告 1、生产经营资料补充 本集团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及分析已在“董事长报告”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两节中详细 介绍。其他需要披露的资料补充如下: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本集团钢材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3.50%、钢材业务利润 占主营业务利润的 89.94%,其他产品包括焦化副产品、气体产品、废钢铁等收入及利润分别占 6.50%及 10.06%。钢材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分别为人民币 10,260 百万元及 8,687 百万元,毛利 率为 15.34%。2002 年本集团钢材产品在中国的市场占有率约 3%。主营业务收入的地区构成为:安 徽占 35%,为人民币 3,79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16%;江苏占 16%,为人民币 1,731 百万元,比上 年增长 49%;上海占 15%,为人民币 1,669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83%;浙江占 8%,为人民币 892 百 万元,比上年增长 6%;中国其他省份占 22%,为人民币 2,395 百万元,比上年下降 8%;出口占 4%,为人民币 489 百万元,比上年下降 35%。 2002 年本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 1,543 百万元,占公司年采购总额 24%;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人民币 2,326 百万元,占公司年销售总额 21%。以上主要供应商 中,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除此之外,2002 年 概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其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会所知持有 5%或以上本公司之股份)在本 公司的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占有实质权益。 本集团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控股比例 净利润/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经营范围 注册和实收资本 资产总额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亏损) 马钢国际经济贸易 中国安徽 100% —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 人民币 50,000 千元 723,811 — 总公司 省 出口钢材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 中国安徽 93.75% 6.25%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 人民币 8,000 千元 24,840 1,908 限责任公司 省 程的规划及设计 MG 贸易发展有限 德国 100% —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 欧元 153,388 元 5,077 26 公司 制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 中国浙江 20% 8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0 千元 14,119 (97) 区长宜贸易有限公 省 司 上海中马金属贸易 中国上海 90% 1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0 千元 35,109 2,577 有限公司 马钢(香港)有限公 中国香港 80% 2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港币 4,800 千元 11,468 690 司 马钢控制技术有限 中国安徽 93.75% 6.25% 自动化工程设计、采 人民币 8,000 千元 8,884 58 责任公司 省 购、安装及维修 安徽马钢嘉华新型 中国安徽 70% — 生产、销售和运输矿 美金 4,290 千元 — — 建材有限公司 省 渣综合利用产品及提 供相关技术咨询服务 注: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并未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直至 2003 年 1 月 29 日, 本公司按合同书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金人民币 24,854,930 元, 折合为美金 3,003,000 元, 占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的 70%。合资公司并未在 2002 年度发生任何业务, 在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无影响之情 况下, 本公司并未将合资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召开八次会议,决议主要内容是: 9 讨论通过 2002 年公司财务预算、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讨论通过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工作报告、200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01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及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等,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讨论批准对外委托投资方案; 讨论批准公司 2002 年一季度报告; 讨论批准《马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自查报告》; 讨论批准公司 2002 年半年度报告及财务报告; 讨论通过公司“十五”结构调整方案之追加投资方案; 讨论批准 2003 年经营计划; 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报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审批; 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讨论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核(审计) 委员会工作条例》、《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讨论批准公司 2002 年三季度报告; 批准《董事职业责任保险协议书》。 (2)董事会完成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工作:以 2001 年年末总股本 645,5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2 元(含税),H 股股利以港币支付。该方 案已经 2002 年 6 月 18 日股东大会通过。A 股、H 股股利的派发工作已全部如期完成。 (3)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02 年末期股利每股现金人民币 0.035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 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401,900 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306,670 千元。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 计算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 10%的法定公益金后,加上 2001 年末公司留存利润,公司 2002 年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为人民币 269,129 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 算为人民币 451,845 千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利润时,以两种财务报表中利润较 少的为准,因此 2002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69,129 千元,鉴于公司 2002 年业绩状况 较好。建议每股派发红利人民币 0.035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225,936 千元,其余未分配 利润结转 2003 年度。 4、有关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业务分析分类资料见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4。 5、本集团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利润及于该日之业务状况载于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 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第 25 页至 37 页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第 91 页及 97 页。 10 6、固定资产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分别载于根据中国会计 准则和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附注五(11)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16 。 7、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无优先购股权之规定。 8、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2002 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上市股份,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再出售本 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9、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各项储备之变动情况分别载于根据中国会计 准则和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附注五(29)至五(31),以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 注 31 和综合权益变动汇总表。 10、慈善捐款 本年度内本集团之慈善捐献共为人民币 200 千元。 11、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之本届董事会及监事会由 2002 年 8 月 31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起,为期三年。当选的董事及监事分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期限与任期相同,也 为三年。 各董事与本公司均无订立本公司于一年内不作赔偿(法规赔偿除外)便不可终止之服务合 约。 12、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 本年度内概无任何董事及监事于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任何附 属公司所订立的合约之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13、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年度内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概无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直接或间接于构成与本集 团竞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此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惟董事获委任代表本公司或本集团利益而出 任为董事的业务除外。 11 14、董事最佳应用守则 董事认为本公司在 2002 年内已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的《上市规则》附录 14— — 《最佳应用守则》的要求。 15、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于 1999 年 9 月 1 日成立了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绍秀 女士、董元篪先生、吴君年先生组成,以履行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及内部监控的职责。2002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董事会换届,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绍秀女士、吴君年先生、施建军先生、 陈旭升先生组成,在本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审阅了本公司 2001 年度账目和 2002 年中期账目。 六、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共召开 8 次监事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2001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并 审议董事及财务负责人有关 2001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核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利润 分配方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听取并审议董事及财务负责人通报 2001 年度、2002 年上半年公司经 营及财务状况;检查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选 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及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工作规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严格的管理规章;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02 年财务审 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 3、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报告期内未新增募集资金。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相互提供服务及本公司从集团公司购买铁矿 石。所形成之关联交易均按照两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协议》进行,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 七、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国 家经贸委制定的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 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 12 度》、《审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财务、会计内控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 规范制度,并正常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关联交易 遵循了商业原则,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回避,并且经过独立董事确认,对关联交易的具 体内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披露。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干预上市 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了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 互独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 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规定;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有四名独立董事,并且成立了由这四名 独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按《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审核(审计)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 定履行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规定;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 事规则》,建立了独立监事制度,设有三名独立监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主要根据公司资产保值增值率、净利润等指标进行绩效评价工作。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接待股东及中介机构来访和咨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开披露的资料,通过媒体向公众做推介工作。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有四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四名独立董事完全独 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在公司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要 求履行职责,包括参加董事会议,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 见;作为审核(审计)委员会成员审核公司财务。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1、在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且不在集团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2、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本公司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亦由本公司独立拥有。 3、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 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的从属关系。 5、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并且控股股东没有也不可以 与本公司开展同业竞争。 1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 顾建国先生:50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5 年 7 月出任本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1997 年 6 月出任马钢总公司总经理。1997 年 7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长。1998 年 9 月马 钢总公司改制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顾先生出任总经理。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总 经理。顾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顾章根先生:56 岁,原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本公司工会主席。1997 年 6 月出任马钢总公 司、本公司党委书记,马钢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1998 年 9 月马钢总公司改制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顾先生出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副总经理。顾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朱昌逑先生:57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施兆贵先生:58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转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王让民先生:60 岁,现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 事。 赵建明先生:49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 董事。赵先生还担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 理。 苏鉴钢先生:48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95 年 11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济 师,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总经济师,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苏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高海建先生:46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董元篪先生:57 岁,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原华东冶金学院)校长。董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2002 年 9 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 程绍秀女士:60 岁,现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程女士 1999 年 9 月 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君年先生:37 岁,现任上海市泰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施建军先生:48 岁,现任南京大学常务副校长、总会计师、教授、博士生导师。施先生 2002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旭升先生:41 岁,香港执业律师,现任 NORTON ROSE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先生 2002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14 监事 高晋生先生:49 岁,1993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1 年 6 月被选为公司 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李克章先生:55 岁, 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 司监事。李先生还担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查全良先生:55 岁,现任公司第一炼钢厂整模车间党支部书记,技师。查先生 1993 年 9 月出 任本公司监事。查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4000 股。2002 年 9 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窦庆勋先生:53 岁,现任本公司车轮轮箍分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窦先生 2002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 独立监事 金广先生:51 岁,原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 事处总经理。金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2002 年 9 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车德宇先生:44 岁,现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车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 2002 年 9 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王晓昕先生:47 岁,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王先生 1999 年 9 月任本公司监 事。 蒋玉林先生:45 岁,现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蒋先生 2002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 监事。 唐小晴女士,45 岁,现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唐女士 2002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 事。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七条及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董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本届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任期起止日期均为自 2002 年 9 月 1 日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 高级管理人员 惠志刚先生,49 岁,1999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施雄梁先生,50 岁,1999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亓四华先生,43 岁,1988 年 7 月任合肥经济技术学院系副主任、教务处长,1998 年 12 月任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正处级干部。2002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王大鹏先生,61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1997 年 7 月出任本公 司总经理助理。王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2002 年 9 月起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无董事、监事或其联系人士,在遵照《证券(公 开权益)条例》第 29 条而保存之登记名册内,有任何本公司或其联系公司股本中之权益或权利 (按该条例之定义)之记录。本公司亦无授予任何董事、监事或总经理或其配偶或 18 岁以下子女 认购本公司的股票或债券的权利。 于本年度内,本公司之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 18 岁以下子女并无获授权购入本公司之股份或 债券而得益,亦没有任何该等人士行使该等权利的情况。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集团公司 15 或任何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概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之董事及监事可藉购入其他任何法人 团体之股份或债券而得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自任命之日起至 2005 年 8 月 31 日止。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报告期没有变动。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根据马鞍山市政府《马鞍山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施行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在审计后兑现。预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02 年的酬金总额约为人 民币 3,168,717 元,其中报酬在 350,000 元以上 3 人,250,000 至 350,000 元 6 人, 250,000 元 以下 2 人。预计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140,000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 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760,000 元。预计年薪为含税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实际领取年薪时,还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效益年薪及奖励年薪之和的 50%交纳风险 抵押。 2002 年 9 月 1 日前,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均在本公司领取每年人民币 5,000 元的津贴。2002 年 9 月 1 日后,独立董事均在本公司领取每年人民币 15,000 元的津贴,独立监事均在本公司领取 每年人民币 12,000 元的津贴。 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有董事施兆贵、王让民、赵建明,他们的报酬均在集团公司领取。 于 2002 年 12 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补领了 2001 年年薪及 2000 年部分年薪,分别 为人民币 2,866,048 元及 334,057 元,扣除个人所得税和风险抵押之后,实际分别领取了人民币 1,123,955 元及 267,246 元。 3、人事变动 2002 年 1 月 16 日,董事会经过讨论,同意接受蒋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的请求,予以解聘。 2002 年 8 月 31 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和第四届监事会。新选施建军先 生、陈旭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董元篪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新选窦庆勋先生、蒋 玉林先生、唐小晴女士为本公司监事,查全良先生、金广先生、车德宇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 事。 2002 年 8 月 31 日,董事会聘任亓四华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 2002 年 8 月 31 日,王大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 4、公司员工情况 2002 年末本集团拥有员工 45,766 人,其中生产人员 37,618 人,销售人员 277 人,技术 人员 2,251 人,财务人员 304 人,行政人员 3,234 人,其他人员 2,082 人。员工中本科以上 2,895 人,大专 3,690 人,中专 8,423 人,高中 13,132 人,初中及以下 17,626 人。公司需承担费用的 离退休职工 19,799 人。 16 九、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它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4,034,560,0 _ _ _ _ _ _ 4,034,560,0 00 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_ _ _ _ _ _ _ _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_ _ _ _ _ _ _ _ 其它 _ _ _ _ _ _ _ _ 2、募集法人股 87,810,000 _ _ _ _ _ _ 87,810,000 3、内部职工股 _ _ _ _ _ _ _ _ 4、优先股或其它 _ _ _ _ _ _ _ _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122,370,0 _ _ _ _ _ _ 4,122,370,0 00 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_ _ _ _ _ _ 6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_ _ _ _ _ _ _ _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732,930,0 _ _ _ _ _ _ 1,732,930,0 00 00 其它 _ _ _ _ _ _ _ _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332,930,0 _ _ _ _ _ _ 2,332,930,0 00 00 三、股份总数 6,455,300,0 _ _ _ _ _ _ 6,455,300,0 00 00 到报告期为止的三年内,本公司股本无任何变化。 2.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230,222 名,其中 A 股股东 224,583 名,H 股股东 5,639 名。 (2)报告期末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原马鞍山马钢总公司(简称“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为 4,082,330,000 股 A 股,其中代表国家持有 4,034,560,000 股 A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 62.50%)及法人股 A 股 47,7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 0.74%),与前一报告期相同。集团公 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国。成立于 1993 年 9 月 1 日,为国有独资企业。主要业务和产品:矿产品采 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综合技术服务,国内贸易,饮食,生产服务,制造机电 设备,金属制品。注册资本:人民币 6,298,290 千元。 17 其余名列本公司前十名最大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持股量(股) 占总股本% 比年初增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1,560,673,997 24.177 154,000 香港汇丰银行(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9,600,000 0.459 _ 上海全隆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 9,800,000 0.152 _ 宝盈鸿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流通 A 股 6,423,482 0.100 _ 盐城市航空综合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股 3,000,000 0.046 _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分公司 法人股 3,000,000 0.046 _ 隆元证券投资基金 流通 A 股 2,449,929 0.038 _ 兴和证券投资基金 流通 A 股 2,249,638 0.035 _ 恒生(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060,000 0.032 _ 注 1: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与其余 9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 人;但本公司并不知晓其余 9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注 2: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没有被质押、冻结或托管的情况,但本公 司并不知晓其它持有本公司股份 5%以上(含 5%)的股东报告期内所持股份有无被质押、冻结或托 管的情况。 注 3: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H 股 1,560,673,997 股,乃分别代表多个 客户持有。 注 4、除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外,董事会并无得悉 任何人士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 10%或以上股份而须根据《证券(公开权益)条例》第 16(1)条 之规定予以记录在已发行股份登记名册内之权益。 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002 年本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 2002 年 6 月 18 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了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以公告和邮寄的方 式告知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 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636,319,297 股,占总股本的 87.31%,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 程规定的要求。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批准董事会 2001 年度工作报告;(2)批准监事会 2001 年度工作报告;(3)批准 2001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4)批准 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 批准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2 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的方案。上述决议分别刊登在 2002 年 6 月 19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 报》、香港《文汇报》上。 2002 年 8 月 31 日,在安徽省马鞍山市召开了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以公告和邮寄的方 式告知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 理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637,065,663 股,占总股本的 87.32%,符合中国有关法律及本公司章 程规定的要求。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审议通过《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案; (2)审议通过《股东大会议事规则》;(3)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4)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 18 会;(5)审议及批准公司第四届董事、监事报酬及支付方式的议案;(6)审议通过为公司董事 购买责任保险,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具体手续的议案;(7)通过下列决议案为特别决议案:“审议批 准本公司董事会提呈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有关审批部门的要求(如有) 就章程修改作适当的文字修改及其它一切事宜。” 上述决议分别刊登在 2002 年 9 月 3 日《上海证 券报》、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上。 十一、重要事项 1、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集团应诉美国反倾销。 2001 年 5 月 23 日,美国钢铁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起诉申请书,要求对有关国家的 钢铁企业(包括本集团)H 型钢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2001 年 7 月 9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认 定从中国等 8 个国家进口的 H 型钢对美国钢铁工业造成损害,并将反倾销调查移交美国商务部进 行。本集团认为本集团 H 型钢产品出口到美国不存在倾销,并委托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向美国 商务部应诉。2002 年 5 月 13 日,美国商务部裁定马钢 H 型钢在美国倾销幅度为 0。2002 年 6 月 17 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裁定马钢 H 型钢在美销售对美国国内产业没有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 害的威胁。 (2)另有已经结案的重大诉讼三起,其执行情况如下: 本公司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宁波公司(简称“中信宁波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 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48 百万元,存期一年,到期后被告不支付。经起诉及上诉后本公司胜诉, 但此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宣布撤销并清算中信宁波公司。2001 年 5 月,中信宁波公司清算组 确认本公司债权为港币 48.4188 百万元,折合人民币 51.3626 百万元。目前清算工作还在进行 中。 本公司诉深圳租赁有限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80 百万元,存期一 年,到期后被告不支付。经起诉本公司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此后由三九企业集团等出资 对被执行人进行债务及股权重组,并注册成立新公司。本公司与新公司在 2000 年 3 月 16 日签订 了《和解协议》:新公司于协议生效后 60 日内偿还本公司本金港币 10 百万元,其余港币 70 百万 元和相关利息从 2003 年起分二年半还清。2000 年 5 月 16 日新公司已归还港币 10 百万元。 本公司诉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50 百万 元,存期九个月,到期后被告只陆续归还港币 6.88 百万元。经起诉本公司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执 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涉及重组、合并、撤销政策的信托投资公 司,因此中止执行。2001 年 11 月 6 日,该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停业整顿,该 公司债务待停业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2、本公司 1995 年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存港币 9.32 百万元,存期一年。该 公司因被关闭,正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清算组确认本公司的债权为:扣除本公司已收到 的利息部分,该公司尚欠本公司存款本金港币 7,138 千元、利息港币 2,296 千元。目前清算工作 还在进行中。 19 3、本公司 1996 年在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存港币 30 百万元,存期一年。清算组确 认本公司的债权为:该公司欠本公司存款本金及利息折合人民币 36.46 百万元。2000 年 8 月清算 组进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比例为 5.48%,本公司收到人民币 1,998,182 元;2001 年 12 月,清 算组进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分配比例为 9.62%,本公司收到人民币 3,507,758 元。两次合计收 到人民币 5,505,940 元。2003 年 2 月,清算组通知本公司将进行第三次破产财产分配,分配比例 为 4.38%,本公司可获分配金额为人民币 1,597,087 元,目前尚未收到。 4、本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重大资产收购、出售或处置 以及吸收合并事项;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回、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5、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02 年度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业务往来如下: (1)根据与总公司(集团公司前身)于 1993 年 10 月 14 日签订的一项《服务协议》,为确 保本公司员工在集团重组后仍能享受某些必要的社会福利待遇,并使本公司继续顺利运作,本公 司与总公司同意相互提供某些服务。该协议于 1993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届 满,除非提前终止。 相互服务费应该相等于:(i)该协议服务的国家价格;(ii)如无适用的国家价格,则为该 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或(iii)如无市场价格,则为该协议提供服务一方的实际成本。每年提供 的服务类别、范围、价格及其他详情,在上一年度接近年终时协定,并载于每年重新订立的补充 协议内,本公司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与集团公司之间就《服务协议》所 收取及支付之款项详情如下: 集团公司提供予本公司的服务 主要项目 定价基准 总值(人民币千元) 中小学及幼儿教育 实际成本 24,353 食堂、浴室、托儿所 实际成本 67,895 员工住房租用 实际成本 33,683 厂区绿化、卫生、道路养护 国家价 26,303 其它 市场价 33,631 总计 185,865 本公司提供予集团公司的服务 主要项目 定价基准 总值(人民币千元) 供水 市场价 528 供电 市场价 8,259 电话 市场价 1,672 总计 10,459 董事认为,本公司就上述以市场价为定价基准之服务所支付或收取之金额与订立 2002 年《补 充服务协议》时之市场价并无重大差异。 20 (2) 根据 1993 年 10 月 14 日与总公司签订的一项《矿石购销协议》,总公司生产的所有铁 矿石和石灰石,必须优先销售给本公司。矿石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不得超过当时的国内市场 价。如果在价格开放之初,国内铁矿石市场价格仍未形成,则可参照澳大利亚的哈默斯里粉块矿 抵上海港口价格计算。该协议于 1993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除非提前终 止。 集团公司每年供应本公司的铁矿石及石灰石的确实数量及价格、品质规定及特点的进一步详 情载于双方须于每年度之前一年接近年终时再重新订立的补充协议内。本公司自 2002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就《矿石购销协议》所支付给集团公司之金额如下: 支付金额(人民币千元) 购买铁矿石及石灰石 816,320 注:从集团公司购买铁矿石及石灰石金额占本公司购买铁矿石及石灰石总额 45.7%。 董事认为,上述就《矿石购销协议》所支付之金额与订立 2002 年补充协议时之市场价并无重 大差异。 (3)除以上根据《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协议》达成的关联交易外,其它与集团公司构成 的关联交易情况为: 金额(人民币千元) 集团公司购买本公司钢材 (44,637) 集团公司购买本公司其它服务 (19,906) 本公司支付固定资产及建筑服务 176,812 本公司支付集团公司其它服务费用 37,937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均采用现金结算方式,合计交易总金额占本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之经审计有形资产净值的 2.54%。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被董事会中与集团公司没有关系之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程绍秀 女士、吴君年先生、施建军先生、陈旭升先生)确认为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 的交易,且以市场价为定价基准的该等交易与一般商业条款比较,其条款对本公司至少同样有 利。 (4) 与控股股东所订立的重大合约: 除上述就 2002 年度签订的《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协议》补充协议之外,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签订任何重大合约。 6、本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 事项。 21 本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0]61 号)文件,并无对外担保事项。 重大委托理财事项:本公司与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安徽国际信托”)于 2002 年 4 月 15 日签定了《委托投资协议》,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 百万元委托安徽国际信托进行短期投 资,委托期限为一年,自 2002 年 4 月 17 日起至 2003 年 4 月 17 日止。鉴于本公司自 2002 年下半 年起“十五”重点建设项目全面展开,资金投入量加大,为保证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提出终 止《委托投资协议》,收回委托资金及其委托投资收益。安徽国际信托在扣除相关的费用和佣金 后,已于 2002 年 9 月 23 日将本公司的委托资金人民币 100 百万元及投资收益人民币 833.3 千元 返还给本公司。该协议经过董事会批准并按规定要求作了披露。 7、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均未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8、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获委任为本集团的中国及国际核数 师,并已审核随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 告,支付给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港币 4,850 千元(已支付港币 2,650 千元),其中年度审计 费港币 4,300 千元,中期审阅费港币 550 千元(2001 年支付给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港币 4,850 千元,其中年度审计费港币 4,300 千元,中期审阅费港币 550 千元)。其审计费和审阅费均 已包含两会计师事务所的代垫费用以及有关收费的税金。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公司 工作期间的食宿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有关续聘两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下年度的核数师的议案将 在应届股东年会上提呈。 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提供审计服务 的连续年限已达 9 年。 9、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及处罚。 10、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变更,但发生董事会换届情况。 11、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更改公司名称或股票简称。 12、出售职工宿舍 1994 年至 1997 年止,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 190 百万元的资金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工住房, 并从 1997 年 1 月开始按政府有关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因出售职工住房而导致的亏损以递延 职工成本形式入账,分 10 年摊销。到 2000 年末,本集团共录得递延职工成本约人民币 163.78 百 万元,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 58.18 百万元。财政部 2001 年对出售职工住房亏损的会计处理作 出规定,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01 年 1 月 1 日之未摊销递延职工成本余额人民币 105.60 百万元已全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因此 2002 年度财务报表中无需再摊销该等费用。根据香港会 22 计准则,该等亏损仍按住房出售日起分 10 年摊销。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损益表之摊销 职工住房亏损约人民币 17.6 百万元。 13、住房补贴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本公司实行了货币化分房,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发放 一次性住房补贴。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按收付 实现制,根据每年实际支付数额,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根据香 港会计准则,本公司对应发给 2000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人民币 38.8 百万元一 次性计入 2000 年损益,对应发给在职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民币 349 百万元,考虑到领取该一 次性住房补贴的在职职工平均仍需继续为本公司服务 10 年,所以按领取补贴的在职职工自 2000 年 1 月 1 日开始以直线法分 10 年预提入账。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2002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际支付符合条件的职工的住房补贴人民 币 73 百万元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按香港会计准则,对截止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 的计提数人民币 34.9 百万元列入 2002 年度的损益表。 14、职工医疗保险 自 1993 年起,本公司根据《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和马鞍山 马钢总公司职工社会保险基金统筹暂行规定>的批复》政秘[1993]70 号文,按本公司全部在职职工 工资总额的 10%逐月计提医疗保险基金,并委托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代收、管理。今后随着 国家医疗改革的深入,省市有关政策可能会作相应调整,但由于本公司医疗保险基金提取比例为 10%,已高于国家规定比例,故本公司预计,在最近若干年内省市有关医疗保险方面政策的变化对 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15、统一所得税率及取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 鉴于本公司为首批在境外上市的九家股份制规范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 1997 年 3 月 10 日财税字(1997)38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继续按 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与取 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无关,至本报告发布日亦未收悉国家调整本公司所得税率的文件。 23 十二、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2年 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 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 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 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2002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02年度的合并经 营成果和经营成果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金馨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朱春健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3年4月2日 24 (二)会计报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074,104,316 1,322,172,382 短期投资 3 11,304,862 111,796,803 应收票据 4 666,033,907 878,498,188 应收账款 5 176,866,554 319,069,657 其他应收款 6 84,740,291 140,614,998 预付账款 7 587,590,405 572,868,695 存货 8 1,641,088,387 1,775,084,70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9 - 1,6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4,241,728,722 5,121,705,43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6,517,035 6,417,035 长期债权投资 10 21,558,870 21,558,870 长期投资合计 28,075,905 27,975,90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1 14,755,206,643 14,964,186,811 减:累计折旧 11 (5,109,209,319) (4,790,914,536) 固定资产净值 11 9,645,997,324 10,173,272,27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 (296,367,100) (125,431,412) 固定资产净额 11 9,349,630,224 10,047,840,863 工程物资 12 838,980,700 329,936,821 在建工程 13 1,820,266,051 315,159,819 固定资产合计 12,008,876,975 10,692,937,503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4 859,828,996 880,394,03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59,828,996 880,394,034 资产总计 17,138,510,598 16,723,012,87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 918,977,295 985,930,885 应付账款 16 1,051,715,048 809,309,123 预收账款 17 833,054,825 549,656,178 应付工资 18 26,980,185 500,175 应付福利费 19 22,784,919 11,950,910 应付股利 41 225,935,500 129,106,000 应交税金 20 95,227,957 259,548,893 其他应交款 21 20,872,712 16,860,319 其他应付款 22 219,220,433 195,895,675 预提费用 23 192,346,971 235,172,94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 215,544,450 246,733,508 流动负债合计 3,822,660,295 3,440,664,61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5 769,130,264 837,333,288 专项应付款 26 525,840,000 485,840,000 其他长期负债 27 158,047,270 182,067,859 长期负债合计 1,453,017,534 1,505,241,147 负债合计 5,275,677,829 4,945,905,762 待转销汇兑差异 44 - 1,373,630,913 股东权益: 股本 28 6,455,300,000 6,455,300,000 资本公积 29 4,864,975,395 3,491,344,482 盈余公积 30 502,754,193 420,709,943 其中:法定公益金 30 251,112,646 210,304,166 未分配利润 31 39,803,181 36,121,774 股东权益合计 11,862,832,769 10,403,476,19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7,138,510,598 16,723,012,87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2 10,973,917,161 9,547,928,732 减:主营业务成本 32 (9,224,360,959) (8,191,351,34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 (86,196,401) (74,730,333) 主营业务利润 1,663,359,801 1,281,847,057 加:其他业务利润 13,433,342 16,879,381 减:营业费用 (79,053,505) (91,901,563) 管理费用 (555,302,378) (488,675,440) 财务费用 34 (85,279,888) (130,389,931) 营业利润 957,157,372 587,759,504 加:投资收益 35 6,344,159 669,937 补贴收入 36 1,431,000 4,942,320 营业外收入 37 4,031,394 8,592,156 减:营业外支出 38 (489,261,461) (304,832,651) 利润总额 479,702,464 297,131,266 减:所得税 (95,261,563) (88,734,774) 净利润 384,440,901 208,396,49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6,121,774 187,891,056 减: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39 (72,779,744) (84,567,947) 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40 - (105,600,289) 可供分配的利润 347,782,931 206,119,31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 (41,235,770) (20,471,279) 提取法定公益金 30 (40,808,480) (20,420,25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65,738,681 165,227,774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41 (225,935,500)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9,803,181 36,121,77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129,953,324 11,724,883,4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554,100 34,071,11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462,394 13,534,476 现金流入小计 14,175,969,818 11,772,489,0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766,548,666) (7,833,806,22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92,757,778) (1,302,578,0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5,152,233) (944,558,4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311,855,811) (305,326,924) 现金流出小计 (11,586,314,488) (10,386,269,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655,330 1,386,219,40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1,600,000 5,368,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5,986,288 27,683,8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8,192,767 11,429,977 收回抵押存款及逾期存款 4,840,444 39,373,748 现金流入小计 250,619,499 83,855,5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2,597,465,042) (920,594,565) 增加抵押存款所支付的现金 (27,796,240)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100,000) (108,596,000) 现金流出小计 (2,725,361,282) (1,029,190,56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74,741,783) (945,335,027)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443,490,050 1,208,771,70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40,000,000 426,92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483,490,050 1,635,691,7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612,676,204) (2,064,417,2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25,270,125) (256,077,44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49,489) (13,384,480) 现金流出小计 (1,874,895,818) (2,333,879,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405,768) (698,187,4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5,332,645 (153,3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71,159,576) (257,456,447)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84,440,901 208,396,492 加: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72,779,744) (84,567,947) 计提的坏账准备 41,360,000 95,550,000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72,445,614 - 计提的投资跌价准备 491,941 1,771,790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247,100 104,886,515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7,0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841,948,405 810,690,139 无形资产摊销 20,565,038 19,517,638 预提费用增加/(减少) (48,564,058) 34,669,6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22,086,787 158,828,614 财务费用 80,124,140 127,657,313 投资收益 (6,836,100) (2,441,727) 存货的减少 61,550,708 244,242,63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119,139,856 (687,817,97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637,434,742 347,836,2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89,655,330 1,386,219,40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应交增值税冲销应收集团公司款 235,320,525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000,526,413 1,271,685,98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271,685,989) (1,529,142,436)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71,159,576) (257,456,447)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845,289,976 1,184,277,534 短期投资 11,304,862 111,796,803 应收票据 665,983,907 878,198,188 应收账款 5 187,781,966 303,515,418 其他应收款 6 39,054,269 34,149,028 预付账款 316,661,517 390,414,603 存货 1,590,190,565 1,768,864,68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1,600,000 流动资产合计 3,656,267,062 4,672,816,256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934,618,934 409,133,363 长期债权投资 10 21,558,870 21,558,870 长期投资合计 956,177,804 430,692,23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4,730,595,218 14,947,024,173 减:累计折旧 (5,098,645,065) (4,783,866,830) 固定资产净值 9,631,950,153 10,163,157,34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96,367,100) (125,431,412) 固定资产净额 9,335,583,053 10,037,725,931 工程物资 372,747,226 329,936,821 在建工程 1,820,266,051 315,159,819 固定资产合计 11,528,596,330 10,682,822,57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859,828,996 880,394,03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59,828,996 880,394,034 资产总计 17,000,870,192 16,666,725,09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18,977,295 985,930,885 应付账款 988,809,099 800,863,986 预收账款 785,645,584 540,367,958 应付工资 26,898,416 500,175 应付福利费 22,711,728 11,877,086 应付股利 41 225,935,500 129,106,000 应交税金 96,182,914 258,528,426 其他应交款 20,870,970 16,834,518 其他应付款 207,998,183 190,860,649 预提费用 192,290,163 235,172,94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14,472,075 245,826,493 流动负债合计 3,700,791,927 3,415,869,12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751,972,264 821,914,033 专项应付款 525,840,000 485,840,000 其他长期负债 158,047,270 182,067,859 长期负债合计 1,435,859,534 1,489,821,892 负债合计 5,136,651,461 4,905,691,017 待转销汇兑差异 44 - 1,373,630,913 股东权益: 股本 28 6,455,300,000 6,455,300,000 资本公积 29 4,864,975,395 3,491,344,482 盈余公积 30 500,750,288 420,370,310 其中:法定公益金 30 250,375,144 210,185,155 未分配利润 43,193,048 20,388,372 股东权益合计 11,864,218,731 10,387,403,16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7,000,870,192 16,666,725,094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3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项 目 附注五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2 10,967,947,363 9,412,203,734 减:主营业务成本 32 (9,239,349,293) (8,085,316,36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84,773,481) (74,161,622) 主营业务利润 1,643,824,589 1,252,725,750 加:其他业务利润 9,526,955 15,649,180 减:营业费用 (77,225,010) (78,065,312) 管理费用 (541,368,843) (475,231,649) 财务费用 (78,642,503) (130,935,613) 营业利润 956,115,188 584,142,356 加:投资收益 35 24,866,663 669,937 补贴收入 - 2,927,383 营业外收入 4,013,327 8,592,156 减:营业外支出 (489,108,428) (304,831,434) 利润总额 495,886,750 291,500,398 减:所得税 (93,986,852) (87,982,011) 净利润 401,899,898 203,518,38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88,372 176,847,899 减: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39 (72,779,744) (84,567,947) 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40 - (105,600,289) 可供分配的利润 349,508,526 190,198,05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 (40,189,989) (20,351,839) 提取法定公益金 30 (40,189,989) (20,351,839)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69,128,548 149,494,372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41 (225,935,500)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43,193,048 20,388,372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3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476,413,558 11,414,107,48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13,327 11,519,539 现金流入小计 13,480,426,885 11,425,627,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650,807,385) (7,567,699,1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88,456,503) (1,300,645,2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13,409,587) (944,498,20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9,179,773) (298,273,781) 现金流出小计 (11,451,853,248) (10,111,116,38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8,573,637 1,314,510,63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201,600,000 5,368,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5,298,381 27,071,7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 净额 18,192,767 11,429,977 收回抵押存款及逾期存款 - 3,508,089 现金流入小计 245,091,148 47,377,7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128,760,174) (910,786,662) 增加抵押存款所支付的现金 (25,120,341) -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0,100,000) (108,596,000) 现金流出小计 (2,253,980,515) (1,019,382,6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8,889,367) (972,004,873) 3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443,490,050 1,208,771,70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0,000,000 426,92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483,490,050 1,635,691,7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611,769,189) (2,042,487,7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25,258,748) (256,077,444)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49,489) (13,384,480) 现金流出小计 (1,873,977,426) (2,311,949,7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0,487,376) (676,258,0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6,695,207 716,25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364,107,899) (333,035,998) 3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2002年12月31日止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401,899,898 203,518,387 加: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72,779,744) (84,567,947) 计提的坏账准备 41,360,000 95,550,000 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72,445,614 - 计提的投资跌价准备 691,941 1,771,790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247,100 104,886,515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7,0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840,627,266 807,351,156 无形资产摊销 20,565,038 19,517,638 预提费用增加/(减少) (48,620,866) 16,933,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224,868,771 158,824,403 财务费用 76,762,702 128,269,403 投资收益 (25,558,604) (2,441,727) 存货的减少 106,228,503 185,717,2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386,748,014) (680,671,75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540,584,032 352,852,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28,573,637 1,314,510,63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应交增值税冲销应收集团公司款 235,320,525 - 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收益 18,722,504 - 固定资产注入子公司 2,781,984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782,764,686 1,146,872,58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146,872,585) (1,479,908,58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364,107,899) (333,035,998) 法定代表人:顾建国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2003年4月2日 36 (三)会计报表附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一. 企业简介 作为重组国有企业马鞍山钢铁公司(「原马钢」)的一部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于1993年9月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 司。于成立同日,本公司根据重组协议(生效日期为1993年6月1日),除矿山与其他非钢铁生 产业务外,接收原马钢的主要钢铁生产业务和两间子公司以及有关资产与负债。本公司接收 的净资产值为人民币4,826,547,000元,同时向原马钢发行入账列为缴足之面值人民币1.00元 的4,034,560,000股国家A股,原马钢则更名为马鞍山马钢总公司,于1998年度,再更名为马 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本公司与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经营范围为:生产及销售钢铁产品。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编 制,它们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的补充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布的 有关准则、制度和规定拟定的。 1. 会计制度 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2. 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 记账本位币 除海外子公司以当地货币记账外,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各项资产在取得时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其后, 对各项资产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 外币业务 本集团发生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当日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本位币记 账。结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金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由此产生的货币换算差异,除因购建固定资产而筹借的外币资金汇兑损益于在建期间按借款 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外,均列入当期财务费用。 3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6.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是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 表暂行规定」》,对拥有超过50%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拥有不足50%以上表决权资本,但 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已经在合并 时冲抵。 7.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 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 短期投资 本集团短期投资是指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和基金 等,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到付息期但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入账。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 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值。处置短期投资 时,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结转投资成本时采用加 权平均法。 年末时对短期投资按单项投资的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 资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9. 坏账准备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 (i) 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ii)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 确认的坏账于核准前先采用备抵法核算,在获得核准后与相应之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核销。 本集团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分别提取特别坏账准备及一般坏 账准备。特别坏账准备,是指管理层对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可收回程度作出判断并计提相应 的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是指除特别坏账准备之外,管理层对剩余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 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本集团对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 全额坏账准备;除已计提全额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对余下的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以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本集团根据债务单位财务状况,现金流量等情况 确定的一般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3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9. 坏账准备(续) 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按扣除期后回款后计算)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至6个月 - - 7至12个月 10% - 13至24个月 25% 40% 25至36个月 50% 60% 超过36个月 100% 100% 10. 存货 存货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备品备件。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在产 品及产成品之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的生产费用。备品备件采用一次转销 法,其价值在领用时全部作为当期生产耗费,一次转移到产品成本中。除备品备件外,存货 的发出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对于存货遭受损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 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 按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价值确定。 11.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 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者投资不足20%但对其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本公司 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以下,或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虽占该企 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对其不具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 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内摊销,无投资期限的,按借方差额不超过 10年,贷方差额不低于10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债权投资按票面价值与票面利率 按期计算确认利息收入。债券溢价和折价在债券存续期间内确认利息收入时摊销。 3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11. 长期投资(续)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 价值,其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12. 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单位价 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专门 借款利息及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有关重大扩充、技术改造等后续支出,如果 使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来的估计,则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于以前年 度,更换高炉炉衬的费用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内按直线法预提。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国 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于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修理费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因此,本 集团从2002年1月1日起不再对高炉炉衬的费用通过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于2001年12月31日 结转的预提炉衬修理费余额,按准则要求不作追溯调整,将会用于冲销未来支出的实际发生 数。修理及维护支出列为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等资产处 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直线法平均提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和预计残 值(原价的3%)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和建筑物 16至50年 2% - 6.25% 机器和设备 7至20年 5% - 14.29% 运输工具和设备 7至11年 9.09% - 14.29%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 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本集团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 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在不超过原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范围内转回。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4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13.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包括为工程准备的材料、尚未交付安装的需要安装之设备,以及预付大型设备款, 并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账。 14. 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购建固定资产之工程前期准备和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之建筑工程和安装 工程支出,包括工程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待安装设备、工程建筑安装费、工程管理费、借 款利息及汇兑损益。当在建工程的借款已发生并用于在建工程项目时,其所发生的利息及汇 兑损益在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 财务费用。所建造的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转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长期停建并预计在3年内不会重新动工的在建工程,在性 能上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对本集团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而导致其可收回金 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入当期 损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5. 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汇兑差额。专门借 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时开始资 本化,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的 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当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中的每期包括折价或溢价摊销的利息费用按截至当期末止的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 加权平均数与相关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价或溢价摊销范 围内确定资本化金额;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和重大的专门借款辅助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确 认为资本化金额。 其他借款发生的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 4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16.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是指土地使用权,以原值减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并按使用年限以直线 法分50年平均摊销。 本集团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 确认为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7. 住房补贴 按照职工住房补贴计划的规定,发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发数列 入未分配利润。 18. 退休金 上缴由政府统筹的退休金计划供款在提取时记入当期损益。 从2000年1月1日起,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府筹划的退休金计划之前 的养老保险金款项由本公司承担。由于有关养老保险金与该等职工以前的服务有关,所有因 此引起的负债已一次性列入损益。 19. 递延职工费用 于以前年度,以优惠价将职工住房售予公司职工而引致的亏损,均以递延职工费用形式入 账,并以接近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10年,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摊销。根据 财政部所颁布的(2001)5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于2001年1月1日起将尚未摊销的递延职工费用余 额全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20. 专项应付款核算方法 本集团对于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专项应付款。拨款项目完 成后,形成的各项资产部分,按实际成本结转为固定资产,同时将已使用的专项应付款转入 资本公积。 21. 收入确认原则 在商品交易中,当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与销售该商 品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营业收入按销货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列账,发生的销货退回,冲减当期营业收入;现金折 扣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销售折让在实际发生时冲减当期营业收入。 利息收入仍按配比原则,并经考虑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4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续) 22. 所得税 于以前年度, 本公司乃按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 并选择债务法计算就重大时间性差异 所产生的递延税款。基于本公司在“十五”工业结构调整规划期间,对资产进行大规模投 资,并对配套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或提取减值准备,因此造成的时间性差异所引起之递延税 款借项可转回的期间存有高度判断性。为了慎重起见,本公司于本年度改为釆用应付税款法 核算所得税。应付税款法是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而并不确认时 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此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年度及本年度之损益均无影响,故无 需对以前年度报表作追溯调整。 23. 关联方 若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两个或多方同 受一方控制,均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三. 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i) 增值税 主营产品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差额缴 纳增值税。 (ii) 营业税 按服务性收入金额的5%缴纳营业税。 (iii) 城市维护建设税 按流转税的7%缴纳。 (iv) 教育费附加 按流转税的3%缴纳。 (v) 水利基金 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06%缴纳。 (vi) 房产税 对拥有产权的房屋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缴房产税。 (vii) 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分别按现行税务法规,实务操作和相关诠释所确定 的应纳税所得额的15%-33%计算。香港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本年度内在香港赚得 或源于香港之应课税收入按现行税率16%计提。其他海外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并无录得应 课税利润,故对相关所得税未作出拨备。 4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四. 控股子公司 成立及 本公司的 拥有权益比例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点 经营范围 注册和实收资本 投资成本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人民币元 % % 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 中国安徽省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 人民币 50,000,000 100 - 司(「马钢国贸」) 出口钢材 50,000,0000元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中国安徽省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 7,500,000 93.75 6.25 任公司(「马钢设计 程的规划及设计 人民币 院」) 8,000,000元 马钢控制技术有限责任 中国安徽省 自动化工程设计;自 人民币 6,649,632 93.75 6.25 公司(「马钢控制技 动化、计算机及通 8,000,000元 术」)(注1) 讯工程的采购、安 装及维修 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 中国安徽省 生产、销售和運输矿 美金4,290,000元 - 70 - 有限公司(注2) 渣综合利用产品及 提供相关技术咨询 和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 中国浙江省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200,000 20 80 宜贸易有限公司(「宁 1,000,000元 波长宜」)(注3) 上海中马金属贸易有限 中国上海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900,000 90 10 公司(「上海中马」) 1,000,000元 马钢(香港)有限公司 4,101,688 80 20 (「马钢香港」) 中国香港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港币4,800,000元 MG 贸 易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德国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 欧元153,388元 1,573,766 100 - (「MG贸易发展」) 制品及提供技术服 务 合计 70,925,086 注1: 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公司。 注2: 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并未 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直至2003年1月29日, 本公司按合同书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金 人民币24,854,930元, 折合为美金3,003,000元, 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合资公 司并未在2002年度发生任何业务, 在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无影响之情况 下, 本公司并未将合资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注3: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宜贸易有限公司现正进行清算。 4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02年 2001年 注释 原币余额 折合率 人民币元 原币余额 折合率 人民币元 现金 人民币107,988元 1.0000 107,988 人民币72,302元 1.0000 72,302 金融机构存款 人民币814,181,933元 1.0000 814,181,933 人民币 1.0000 1,093,362,992 2 (注1) 1.0611 85,974,085 1,093,362,992元 1.0613 123,266,526 港币81,054,627元 港币116,330,237元 美金17,527,675元(注2) 8.2773 145,080,879 美金4,934,124元 8.2766 40,837,776 欧元1,923,246 8.6360 16,016,803 德国马克561,165 3.5352 1,984,167 日元184,582,131 0.069035 12,742,628 日元994,343,605 0.063005 62,648,619 合计 1,074,104,316 1,322,172,382 注1: 其中人民币存款25,020,207 元已向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汇通办事处质押,作为 马钢香港向该等银行取得信贷额度的担保。 注2: 其中美金存款1,039,000元(折合为人民币8,599,367元)已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及中 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分行汇通办事处质押,作为马钢香港向该等银行取得信贷额度的 担保。另有美金存款296,382 元(折合为人民币2,453,246 元)作为马钢国贸向中国银 行马鞍山市分行取得信用证的保证金。 2. 金融机构存款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有下列合计约人民币2.02亿元(2001年:人民币2.02亿元)存放在五家非 银行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已超过其相应的到期日。 4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 金融机构存款(续)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广信」) 26,327 26,327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 9,954 9,954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赛格」) 46,545 46,545 中信宁波公司(「中信宁波」) 45,112 45,112 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租赁」) 74,242 74,242 202,180 202,180 逾期存款准备 (175,000) (175,000) 27,180 27,180 根据法律意见,董事们认为本公司存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均为有效的定期存款。 广信、中创和中信宁波现正进行清算,本公司已分别向它们各自的清算组织登记本身的债权。于 本年度,广信、中创和中信宁波未有付还任何存款。于2003年2月28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 广信破产案终结破产程序,但清算工作将依法继续进行。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日,董事们对能够 从这三家公司收回的存款本金数额未能作出估计。 本公司于1998年12月已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赛格,并于1999年3月19日获得法院判决它须支付本公司 存款本金及利息,但目前赛格正被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停业整顿,有关存款及利息的收回需待停业 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于2000年3月16日,本公司与深圳租赁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深圳租赁于5年内还款人民币8,485万元 (港币8,000万元)作为付还存款本金和利息。深圳租赁已于2000年度内付还人民币1,061万元(港币 1,000万元),余额人民币7,424万元(港币7,000万元)将会在2003年12月31日和2004年12月31日均 付还人民币2,439万元(港币2,300万元),以及在2005年6月30日付还人民币2,546万元(港币2,400 万元),利息则在2003年1月1日才开始计算。由于还款安排属长期性和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继续 对此作出部分准备。 根据以上原因,董事们对上述五笔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存款继续保留从2001年末结转的人民币 1.75亿元准备,并继续在收讫现金后才将这些存款的利息收入予以确认入账。 4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 短期投资 2002年 2001年 项目 投资成本 跌价准备 投资成本 跌价准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 注1 - - 100,000,000 - 股票投资 注2 13,568,593 2,263,731 13,568,593 1,771,790 合计 13,568,593 2,263,731 113,568,593 1,771,790 注1: 本公司于2001年委托上海安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共计人民币1亿元的委托投资,已 于2002年4月3日全数收回资金及收益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和人民币600万元 。 本公司于2002年4月15日与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信」)签订《委托投资协议》, 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1亿元。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委托国信进行股票、国债、基金 等有价证券组合短期投资。本公司可派员参与国信的运作过程,对资金的运用实施监督 与统计。本次资金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2002年4月17日至2003年4月17日。于 2002年9月份,本公司已提早全数收回委托投资资金及收益分别为人民币1亿元和约人民 币83.3万元 。 注2: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数 投资成本 年末市场单价 年末市价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7,596,000 3.01 5,418,0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428,850 5,972,593 4.12 5,886,862 合计 13,568,593 11,304,862 股票投资于年末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 2002年12月31日股票交易收盘价确 定。 4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 短期投资 (续)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短期投资变现并无重大限制。 本集团的短期投资减少90%主要由于收回委托投资所致。 2002年度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4. 应收票据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银行承兑汇票 665,937,577 878,498,188 商业承兑汇票 96,330 - 666,033,907 878,498,188 于2002年12月31日及2001年12月31日,本集团均无已贴现或抵押的应收票据。 余额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4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2年 2001年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年以内 143,591,853 51 (1,296,286) 1 313,544,939 41 (38,069,444) 12 1至2年 41,107,940 14 (11,475,524) 28 32,924,310 4 (14,736,178) 45 2至3年 16,513,217 6 (12,011,159) 73 66,139,368 9 (40,857,417) 62 超过3年 82,811,641 29 (82,375,128) 100 354,518,588 46 100 (354,394,509) 合计 284,024,651 100 (107,158,097) 767,127,205 100 (448,057,548) 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年以内 154,136,294 53 (1,296,286) 1 286,510,072 39 (26,588,816) 9 1至2年 39,800,275 14 (10,703,494) 27 32,924,310 5 (14,736,178) 45 2至3年 12,634,501 4 (7,225,837) 57 66,139,368 9 (40,857,417) 62 超过3年 82,368,993 29 (81,932,480) 100 348,699,216 47 100 (348,575,137) 合计 288,940,063 100 (101,158,097) 734,272,966 100 (430,757,548) 于本年度内坏账准备实际核销金额分析如下: 本集团 原因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务人破产或清算 98,499,976 - 账龄超过三年及有明显特征 表明无法收回 283,759,475 - 合计 382,259,451 - 4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5. 应收账款 (续) 本公司 原因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务人破产或清算 93,617,039 - 账龄超过三年及有明显特 征表明无法收回 277,342,412 - 合计 370,959,451 - 本集团和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净额分别减少45%和38%主要是由于加强欠款回收力度所致。 本集团和本公司年末应收账款前五名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62,653,378元和人民币162,341,950 元,分别占本集团和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比例的57%和56%。 除附注六第6点所披露外,应收账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应收本公司的子公司销售货款人民币3,748万元(2001年:人民币1,280 万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2002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6.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2002年 2001年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年以内 86,495,352 60 (4,665,829) 5 146,602,915 73 (6,466,984) 4 1至2年 9,638,048 6 (7,083,444) 73 3,519,243 1 (3,168,024) 90 2至3年 1,106,311 1 (750,147) 68 1,241,290 1 (1,113,442) 90 超过3年 47,717,328 33 (47,717,328) 100 49,474,298 25 (49,474,298) 100 合计 144,957,039 100 (60,216,748) 200,837,746 100 (60,222,748) 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计提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年以内 40,809,330 41 (4,665,829) 11 40,137,445 43 (6,466,984) 16 1至2年 9,638,048 10 (7,083,444) 73 3,519,243 4 (3,168,024) 90 2至3年 1,106,311 1 (750,147) 68 1,240,790 1 (1,113,442) 90 超过3年 47,717,328 48 (47,717,328) 100 49,474,298 52 (49,474,298) 100 合计 99,271,017 100 (60,216,748) 94,371,776 100 (60,222,748) 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40%主要是由于收回出口退税所致。 本集团和本公司年末其他应收款项目前五名单位金额的合计分别为人民币58,109,538元和人民币 45,704,291元,分别占本集团和本公司的其他应收款总额比例的40%和46%。 其他应收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2002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7.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之账龄均为一年以内。 除附注六第6点所披露外,预付账款中并无持有本集团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8. 存货 2002年 2001年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687,066,210 - 623,146,667 - 在产品 329,557,802 (3,000,000) 403,306,453 (3,000,000) 产成品 199,716,241 (9,656,900) 141,452,756 (4,150,000) 备品备件 571,256,789 (133,851,755) 681,241,874 (66,913,041) 合计 1,787,597,042 (146,508,655) 1,849,147,750 (74,063,041) 2002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减少100%是由于收回债权投资所致。 5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0. 长期投资 本集团 2002年 2002年 项目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ii) 6,417,035 100,000 - 6,517,035 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iii) 21,558,870 - - 21,558,870 合计 27,975,905 100,000 - 28,075,905 本公司 2002年 2002年 项目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投资(i) 402,716,328 525,385,571 - 928,101,899 股权投资(ii) 6,417,035 100,000 - 6,517,035 409,133,363 525,485,571 - 934,618,934 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iii) 21,558,870 - - 21,558,870 合计 430,692,233 525,485,571 - 956,177,804 本公司的长期投资增加122%主要是由于应收子公司的款项增加所致。 5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0. 长期投资 (续) (i) 子公司投资 本公司 占被投 资 单位注 册 本年增加 损益调整额 投资期 资本比 被投资单位名称 限 例 初始投资额 年初投资额 投资额 本年增加额 累计增加额 年末余额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马钢国贸 不适用 100 50,000,000 50,000,000 - - - 50,000,000 马钢设计院 不适用 93.75 7,500,000 7,500,000 - 2,082,380 2,082,380 9,582,380 马钢控制技术 4年 93.75 6,649,632 - 6,649,632 58,011 58,011 6,707,643 宁波长宜 10年 20 200,000 200,000 - 4,462,626 4,462,626 4,662,626 上海中马 10年 90 900,000 900,000 - 5,671,805 5,671,805 6,571,805 马钢香港 不适用 80 4,101,688 4,101,688 - 6,239,402 6,239,402 10,341,090 MG贸易发展 不适用 100 1,573,766 1,573,766 - 208,280 208,280 1,782,046 总投资成本 64,275,454 89,647,590 减:投资减值准备 - (200,000) 64,275,454 89,447,590 应收子公司款 338,440,874 838,654,309 合计 402,716,328 928,101,899 54 10. 长期投资 (续) (ii) 股权投资 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 公司股权 投资金额 % 人民币元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64,578 0.014 807,926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003,200 0.074 4,559,109 其他 1,150,000 合计 6,517,035 (iii) 其他债权投资 累计应收/ 借款单位 本金 年利率 到期日 本年利息 已收利息 账面金额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安徽省电子 2003至 开发总公司 21,558,870 无 2009年 - - 21,558,870 2002年度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1. 固定资产 运输工具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2002年1月1日 6,560,023,602 7,927,139,269 477,023,940 14,964,186,811 增加 4,487,962 7,274,192 1,052,638 12,814,792 在建工程转入(注释13) 86,811,904 506,039,219 36,915,027 629,766,150 重分类 62,843,346 (58,073,629) (4,769,717) - 减少 (193,342,542) (604,813,520) (15,397,389) (813,553,451) 转出在建工程(注释13) (31,254,046) (5,983,045) (770,568) (38,007,659) 2002年12月31日 6,489,570,226 7,771,582,486 494,053,931 14,755,206,643 累计折旧 2002年1月1日 1,512,710,925 2,992,455,975 285,747,636 4,790,914,536 增加 259,138,036 546,040,273 36,770,096 841,948,405 重分类 (325,098) 4,031,554 (3,706,456) - 减少 (75,618,854) (419,022,166) (13,321,465) (507,962,485) 转出在建工程(注释13) (10,192,339) (5,066,053) (432,745) (15,691,137) 2002年12月31日 1,685,712,670 3,118,439,583 305,057,066 5,109,209,319 固定资产净额 2002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净值 4,803,857,556 4,653,142,903 188,996,865 9,645,997,324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3,486,600) (222,880,500) - (296,367,100) 固定资产净额 4,730,370,956 4,430,262,403 188,996,865 9,349,630,224 2001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净值 5,047,312,677 4,934,683,294 191,276,304 10,173,272,27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1,564,391) (63,867,021) - (125,431,412) 固定资产净额 4,985,748,286 4,870,816,273 191,276,304 10,047,840,863 2002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2. 工程物资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预付工程设备款 838,980,700 329,936,821 本集团的工程物资增加154%是由于预付工程设备款增加所致。 57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3.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下列于2002年12月31日尚未完工的主要项目: 本年固定 本年转入 工程投入 预算数 资产转入 固定资产 占预算的 人民币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注释11) (注释11) 年末余额 比例 项目名称 千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金来源 % 1.薄板工程 5,200,000 8,479,556 618,469,995 22,316,522 - 649,266,073 自筹资金及 12% 金融机构贷款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27,790,666 - - 27,790,666 2.2500立方米高炉 795,000 4,114,342 156,335,498 - - 160,449,840 自筹资金 20% 3.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740,000 116,139,696 225,841,317 - (270,068,840) 71,912,173 自筹资金及 91% 金融机构贷款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4,866,960 8,811,595 - (10,025,651) 3,652,904 4.车轮压轧技术系统改造 320,000 2,724,355 150,749,285 - (75,000) 153,398,640 自筹资金及 48% 金融机构贷款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304,050 - - 304,050 5.300立方米烧结机 298,000 83,158 91,484,510 - - 91,567,668 自筹资金 31% 6.一钢3号转炉 250,000 - 50,509,635 - - 50,509,635 自筹资金 20% 7.公用辅助设施改造 200,000 1,982,687 154,293,047 - (9,800,000) 146,475,734 自筹资金 78% 8.高线轧机改造 177,400 3,999,997 106,188,010 - - 110,188,007 自筹资金 62% 9.二钢线材轧机 132,000 788,308 64,594,018 - - 65,382,326 自筹资金 50% 10.码头、料场改造 109,500 - 31,326,056 - - 31,326,056 自筹资金 29% 11.高炉煤气220t/h锅炉 54,000 54,356,089 - - (54,356,089) - 自筹资金 100% 12.马钢康复中心 62,000 461,532 22,608,656 - - 23,070,188 自筹资金 37% 13.干熄焦工程 168,000 439,711 20,416,374 - - 20,856,085 自筹资金及 12% 金融机构贷款 14.供气5万立方煤气柜 24,000 - 21,594,880 - - 21,594,880 自筹资金 90% 15.二烧混匀料场 19,450 12,589,141 7,677,621 - - 20,266,762 自筹资金 104% 16.二烧2号机大修工程 16,520 19,875,578 - - - 19,875,578 自筹资金 120% 17.修建部300吨履带吊 15,193 - 15,193,351 - - 15,193,351 自筹资金 100% 18.期他项目 89,125,669 375,273,607 - (295,466,221) 168,933,055 自筹资金及 金融机构贷款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43,178 - (43,178) - 315,159,819 2,112,555,860 22,316,522 (629,766,150) 1,820,266,051 5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3. 在建工程(续) 本集团的在建工程增加478%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项目增加所致。 资本化利率为年利率3.80%-6.21%。 2002年度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14. 无形资产 累计 2002年 2002年 剩余 原值 摊销额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月31日 摊销年限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土地使用权 1,028,251,518 (147,857,484) 880,394,034 - (20,565,038) 859,828,996 40至49年 15. 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利率 借款到期日 2002年 2001年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信用借款 2.90-5.85 2003年1月至2003年12月 918,977,295 985,930,885 16. 应付账款 本集团的应付账款增加30%主要是由于应付原材料及备品备件款增加所致。 本集团应付账款的账龄均为三年以内。 除附注六第6点所披露外,应付账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7. 预收账款 本集团的预收账款增加52%主要是由于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本集团预收账款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除附注六第6点所披露外,预收账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5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18. 应付工资 本集团的应付工资增加53倍主要是由于2002年度奖金尚未在本年度内完全发放所致。 本年度应付工资余额中含人民币500,175元属以前年度工效挂钩结余。 19. 应付福利费 本集团的应付福利费增加91%主要是由于2002年度内福利费提取额增加所致。 20. 应交税金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企业所得税 40,518,550 (9,704,786) 增值税 43,003,405 268,581,097 营业税 1,296,520 111,552 其他税金 10,409,482 561,030 合计 95,227,957 259,548,893 本集团的应交税金减少63%主要是由于结算以前年度应付增值税所致。 应交各项税金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2002年度应交增值税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披露。 21. 其他应交款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教育费附加 1,631,156 319,389 水利基金 19,239,814 16,515,129 其他税金 1,742 25,801 合计 20,872,712 16,860,319 其他应交款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6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2. 其他应付款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劳务费 38,184,062 27,375,779 工程款 112,174,244 121,946,449 维修检验费 29,229,943 17,202,686 其他 39,632,184 29,370,761 合计 219,220,433 195,895,675 本集团账龄超过三年的其他应付款的主要原因为工程款结算延误所致。 其他应付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23. 预提费用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贷款利息 53,434,064 47,695,984 运费 24,269,000 64,085,423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37,310,039 73,142,630 维修费 19,294,159 5,942,632 其他 58,039,709 44,306,280 合计 192,346,971 235,172,949 6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2年 2001年 借款单位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借款条件 % 中国工商银行- 马鞍山市支行 人民币 20,000,000 20,000,000 - - - 2003年2月 5.49 无抵押 中国工商银行- 2003年3月至 马钢办事处 人民币 10,280,000 10,280,000 人民币 103,940,000 103,940,000 2003年9月 2.88 无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 马鞍山市支行 人民币 - - 人民币 2,700,000 2,7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 2003年8月至 集团公司 冶金专行 人民币 105,000,000 105,000,000 人民币 60,000,000 60,000,000 2003年12月 5.76 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 冶金专行 人民币 13,200,000 13,200,000 人民币 13,200,000 13,200,000 2003年12月 2.4 无抵押 中国建设银行- 集团公司 安徽省分行 美元 7,972,657 65,992,075 美元 7,972,657 65,986,493 2003年10月 3.64 担保 中国银行-马鞍 山支行 欧元 123,947 1,072,375 欧元 123,947 907,015 2003年9月 0.25 无抵押 合计 215,544,450 246,733,508 25. 长期借款 2002年 2001年 借款单位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借款条件 % 中国工商银行- 马钢办事处 人民币 - - 人民币 20,000,000 2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建设银行- 2006年11月至 5.76 - 集团公司 冶金专行 人民币 521,000,000 521,000,000 人民币 505,000,000 505,000,000 2007年12月 6.21 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 2004年4月至 集团公司 安徽省分行 美元 27,904,300 230,972,264 美元 35,876,958 296,914,033 2007年10月 3.64 担保 中国银行-马鞍 17,158,000 15,419,255 2004年3月至 山支行 欧元 1,983,142 欧元 2,107,089 2019年10月 0.25 无抵押 合计 769,130,264 837,333,288 6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6. 专项应付款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525,840,000 485,840,000 27. 其他长期负债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预提炉衬修理费 96,323,132 120,343,721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61,724,138 61,724,138 合计 158,047,270 182,067,859 6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8. 股本 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共计人民币6,455,300,000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股份种类 及其结构如下: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 未上市流通部分 1. 发起人股份: (1) 国家拥有股份 4,034,560,000 4,034,560,000 (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3)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 - (4) 其他 - - 2. 募集法人股A股 87,810,000 87,810,000 3. 内部职工股 - - 4. 优先股或其他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122,370,000 4,122,370,000 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1.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600,000,000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732,930,000 1,732,930,000 4. 其他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332,930,000 2,332,930,000 三. 股份总数 6,455,300,000 6,455,300,000 本年度内,本公司股本并无任何变动。 6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29. 资本公积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3,491,344,482 1,373,630,913 - 4,864,975,395 本集团和本公司的资本公积增加39%是由于待转销汇兑差异转入股本溢价所致。 30. 盈余公积 本集团 200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法定盈余公积 210,405,777 41,235,770 - 251,641,547 法定公益金 210,304,166 40,808,480 - 251,112,646 合计 420,709,943 82,044,250 - 502,754,193 本公司 2002年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2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法定盈余公积 210,185,155 40,189,989 - 250,375,144 法定公益金 210,185,155 40,189,989 - 250,375,144 合计 420,370,310 80,379,978 - 500,750,288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和规 定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符 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转增为本 公司的股本,而留存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税后利润的 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予股东(倘本公司清盘则除外)的法定公益金内。法定公益金 须作为员工集体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6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0. 盈余公积 (续)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法定 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盈余公积除公司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 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在结算日后,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应分别提取人民币40,189,989元(2001年:人民币 20,351,839元)的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上述数额相当于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 计算的税后利润人民币401,899,898元(2001年:人民币203,518,387元)的10%计提。但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要待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31. 未分配利润 本集团 注释 金额 人民币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 36,121,774 减:职工住房补贴实际支付数列入未分配利润 39 (72,779,744) 加:本年度合并净利润 384,440,90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0 (41,235,770) 提取法定公益金 30 (40,808,480) 拟派发2002年度股利 41 (225,935,5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9,803,181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与按香港会计准则 计算两者孰低的金额。 于2002年12月31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所确定的较低金额,本公司可 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 4,319万元(2001年:约人民币 2,039万元)。 于2002年12月31日,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可以转增股本形式分配的资本公积(按中 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约为人民币48.6亿元(2001年:约人民币34.9亿元)。于同日, 本公司并没有任何转增股本的计划。 6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2.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 本集团 2002年度 2001年度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钢材销售 10,260,190,340 8,686,743,090 1,573,447,250 8,848,110,853 7,637,851,253 1,210,259,600 生铁销售 22,740,587 18,151,754 4,588,833 26,812,279 20,638,626 6,173,653 钢坯销售 34,361,798 35,004,230 (642,432) 46,492,338 48,523,412 (2,031,074) 其他 656,624,436 484,461,885 172,162,551 626,513,262 484,338,051 142,175,211 合计 10,973,917,161 9,224,360,959 1,749,556,202 9,547,928,732 8,191,351,342 1,356,577,390 本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钢材销售 10,269,168,330 8,699,926,741 1,569,241,589 8,775,293,899 7,583,387,862 1,191,906,037 生铁销售 22,740,587 18,151,754 4,588,833 26,812,279 20,638,626 6,173,653 钢坯销售 34,361,798 35,004,230 (642,432) 46,492,338 48,523,412 (2,031,074) 其他 641,676,648 486,266,568 155,410,080 563,605,218 432,766,462 130,838,756 合计 10,967,947,363 9,239,349,293 1,728,598,070 9,412,203,734 8,085,316,362 1,326,887,372 2002年度本集团和本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均为人民币2,325,830,428元,分别占本集 团及本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21% 。 由于本集团主要从事钢铁产品制造及销售,所以并无呈列按业务分部的报告;而本集 团的产品销售主要在中国进行,所以并无呈列按地区分部的报告。 6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城市维护建设税 59,992,138 52,138,116 教育费附加 25,710,917 22,344,907 其他税金 493,346 247,310 合计 86,196,401 74,730,33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各项税费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34. 财务费用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支出 101,902,205 150,762,519 减:利息收入 (19,150,188) (22,308,192) 汇兑损失 9,328,860 2,315,332 减:汇兑收益 (11,956,737) (3,112,346) 其他 5,155,748 2,732,618 合计 85,279,888 130,389,931 本集团的财务费用减少35%主要是由于2002年度利息支出减少所致。 6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5. 投资收益 本集团 本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权投资收益 6,836,100 2,441,727 25,558,604 2,441,727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 (200,000) -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491,941) (1,771,790) (491,941) (1,771,790) 6,344,159 669,937 24,866,663 669,937 本集团的投资收益增加8倍是由于股权投资收益增加所致。本公司的投资收益增加36倍 主要是由于采用权益法核算之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36. 补贴收入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出口钢材补贴收入 1,431,000 4,942,320 本集团的补贴收入减少71%是由于出口钢材补贴收入减少所致。 37. 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的营业外收入减少53%主要是由于环保贷款豁免还款减少所致。 6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38. 营业外支出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 7,0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247,100 104,886,515 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25,552,453 25,731,857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222,086,787 62,994,520 处理在建工程损失 - 95,834,093 赔偿金 5,337,831 6,181,470 其他 37,290 2,204,196 合计 489,261,461 304,832,651 本集团的营业外支出增加61%主要是由于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 所致。 39.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根据财政部所颁布的(2001)5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将本年度实际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离退 休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人民币72,779,744元(2001年度:人民币84,567,947元) 列入未分配利润。 40. 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于2001年1月1日,为数约人民币1.06亿元的递延职工费用是由1997年销售职工住房所 引起的亏损约人民币1.64亿元减累计摊销后列示。根据财政部所颁布的(2001)5号文的 规定,本公司已将2001年1月1日尚未摊销的递延职工费用余额全数列入2001年年初未 分配利润。 7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1. 应付股利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35元 (2001年:每股人民币0.02元) 225,935,500 129,106,000 应付股利年末余额是根据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的200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转入,其中应付 法人股股利、应付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股利及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利分别为人民币 144,282,950元,人民币21,000,000元及人民币60,652,550元。该些应付股利有待股东 大会批准派发。 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房产税 27,574,348 28,359,534 环境绿化费 26,380,726 29,852,294 生活后勤费用 78,615,013 77,588,345 港口包干费 10,543,079 18,921,753 运输费 14,628,948 21,228,913 装卸费 11,550,914 10,443,474 包装费 13,467,740 12,302,760 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25,552,453 25,731,857 仓库经费 2,856,601 3,389,810 水利基金 5,726,402 4,911,413 印花税 5,141,921 4,379,903 租赁费 5,545,306 6,024,440 修理费 6,853,366 8,144,238 其他 77,418,994 54,048,190 合计 311,855,811 305,326,924 7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40,000,000 426,920,000 44. 待转销汇兑差异 1994年1月1日,国家取消人民币汇率双轨制,将汇率的国家牌价和调剂价并轨,统一 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该待转销汇兑差异是本公司发行H股的港币收入因并 轨前后(1993年12月31日及1994年1月1日) 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汇率-国家牌价和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所致。根据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 计处理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主管部门的建议,本公司 将该差异单独列示。根据财政部1994年3月2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该笔待转销汇兑差 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2001年12月31日的待转销汇兑差异余额乃 自1994年之后每年结转所致。于2002年5月27日,马鞍山市财政局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本 公司将该差异转入资本公积中之股本溢价,因此,本公司于本年度将该差异直接转入 资本公积中之股本溢价(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29))。 7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和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及股 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净利润差异 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307,933 152,281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17,600 提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 (ii) 34,887 34,887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 9,119 冲减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24,021 -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 (5,49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 报表之净利润 384,441 208,396 7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续) 股东权益差异 注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12,290,208 12,111,381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17,600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104,661 69,774 离退休职工 (ii) 38,843 38,843 减: 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 (88,000) 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 (178,220) (105,600)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ii) (96,323) (105,440) 预提炉衬修理费列为负债 (iii) (225,936) (120,344) 拟派之末期股利 (iv) (129,106) 待转销汇兑差异 (v) - (1,373,63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 之股东权益 11,862,833 10,403,477 7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 递延职工费用 由1994年至1997年,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1.9亿元的资金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 工住房,该等住房已于1997年内全部交付使用。本公司从1997年1月开始按《马 鞍山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实施细则》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该实施细则列明 了有关购置及出售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其中包括给予本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 之幅度。该等职工住房已大部分按优惠价售出,并导致亏损约人民币1.64亿元。 于2000年12月31日或之前,按照香港及中国会计准则,均将有关亏损列入递延职 工成本,并按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分10年 摊销。于2000年12月31日,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5,818万元,递延职工成本 净额约人民币1.06亿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本年度仍按上述会计政策将应摊销的人民币1,760万元列入本 年度之损益表。于2002年12月31日,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约为人民币7,040万 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于2001年1月1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01年1月颁 布的(2001)5号文的规定将2000年12月31日的递延职工成本净额约人民币1.06亿 元全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i) 职工住房补贴 按照已实施的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需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现金补贴给所有符 合该项计划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惟个别符合领取补贴资格的职工必须持续 为本公司服务一段规定时期,或该等职工已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以较前期间为 准。董事会估计应付所有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现金补贴分别约为人 民币3.49亿元和人民币3,884万元。应付所有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补贴款将 会因职工的申请而于将来分批发放。 7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i) 职工住房补贴 (续)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应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之住房补贴款由2000年1月1日起, 按直线法分10年(相等于有关职工的估计平均剩余服务年期)计提。因此,于本年 度为在职职工已计提及列入利润表之补贴款约人民币3,489万元(2001年度:约人 民币3,489万元)。计提的补贴款对200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 币10,467万元(200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6,978万元)。 而于将来应付所有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约人民币3,884万元已全 数列入截至2000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利润表,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符合资格的离退 休职工以往所提供之服务。计提的补贴款对200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 响约人民币3,884万元(200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884万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相关规定,于本年度实际支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 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共计约人民币7,278万元(2001年度:约人民币8,457万 元)则列入未分配利润。有关补贴对2002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 民币1.78亿元(200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05亿元)。会计报表中并无计提应付 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 (iii) 炉衬修理费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国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于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修理费应在发生 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的方式进行核算。因此,本公司于2002年1 月1日起不再对炉衬修理费预提入账。于2001年度,本公司为炉衬修理费预提约 人民币549万元。于2001年12月31日结转的预提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12,034 万元将会用于冲销未来炉衬修理费实际发生额。2002年冲销的炉衬修理费约人民 币2,402万元,2002年12月31日的尚未冲销之预提炉衬修理费用余额约人民币 9,632万元(200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2,034万元)。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炉衬修理费从2001年1月1日起在发生时才能确认入 账。因此,本公司不再对炉衬修理费预提入账,并于2001年,将于2000年12月31 日预提之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1.24亿元作追溯调整。对于本年度发生的炉衬 修理费约人民币2,840万元 (2001年:约人民币912万元) 己列入本年度利润表。 7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续) 4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v) 拟派股利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在结算日后拟派或宣派之前年度的股利会在该年度予 以确认为负债。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9号(经修订) ,于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派末期股利,将 不再确认为结算日前之负债,但应于资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另起一栏,作 为未分配利润予以披露。于本年度拟派之末期股利人民币225,935,500元已于2002 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列示。 (v) 待转销汇兑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1993年发行H股的港币收入按交易日的国家牌价折算为 人民币记账;在编制1993年12月31日的中国法定会计报表时亦按该日的国家牌价 换算为人民币。 1994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将此实现的约人民 币13.74亿元汇兑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待转销汇兑差异。根据财政部1994年3 月2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该笔待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 处理。2001年12月31日的待转销汇兑差异余额乃自1994年之后每年结转所致。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记录外币交易及于 1993 年 12 月 31 日换算外币资产之汇率为 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调剂价。在是次人民币汇率并轨过程中并无产生任何重 大汇兑损益。 于2002年5月27日,马鞍山市财政局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本公司将该差异转入资本公 积,因此,本公司于本年度将该差异直接转入资本公积( 详 见 会 计 报 表 附 注 (五)(29))。于2002年12月31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并无待转销汇兑差异所引起的差异。 7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经济性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 安徽省马鞍山市 矿 产 品 采 选 、 建 筑 工 程 设 最终控股公司 有限 顾建国 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综 责任公司 合技术服务、国内贸易、饮 食、生产服务、制造机电设 备、金属制品 于2002年12月31日,集团公司拥有本公司63.24%的股票投票权,因此,所有与集团公 司存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2.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2002年 2002年 企业名称 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12月31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集团公司 6,298,290 - - 6,298,290 3. 能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所持本公司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2年 2002年 企业名称 1月1日 比例 本年增加数 比例 本年减少数 比例 12月31日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集团公司 4,082,330 63.24 - - - - 4,082,330 63.24 7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4.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资料如下: 企业名称 注 与本企业关系 集团公司桃冲矿业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姑山矿业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集团公司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集团公司力生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钢渣综合利用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马钢易凡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永固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黑马钢筋焊网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运动用品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深圳市粤海马钢实业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江南集团)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联营乙炔厂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三联铁厂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金属制品联合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黑马交通器材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来得省租赁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马钢合力公司工贸分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巨龙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上海联安制造公司 (i) 同属集团公司 注(i): 于2002年12月31日不再为本公司之关联方。 7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5. 以下数字汇总了本集团在本年度与关联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重大交易: 注 2002年度 2001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与集团公司的交易 采购铁矿石和石灰石 816,320,280 742,249,458 提供设施、各种服务及其他产品的收费 (30,365,162) (35,327,534) 支付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费用 223,802,461 249,866,304 采购固定资产和建筑服务 176,811,962 80,203,988 销售钢材产品 (44,239) - 与同系子公司的交易 销售钢材产品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i) (1,892,432) (548,202) 马鞍山黑马钢筋焊网有限公司 (36,300,050) (20,137,247) 集团公司桃冲矿业公司 (2,179,018) (1,121,616) 集团公司姑山矿业公司 (4,221,227) (2,848,718) (44,592,727) (24,655,783) 注(i):于2002年12月31日不再为本公司之关联方。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入铁矿石和石灰石的价格条款是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1993年 10月14日签订的矿石供销协议及于2002年4月1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的条款乃按照本公司与集团公 司于1993年10月14日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及于2002年4月15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其他关联交易是根据本集团和集团公司确定的条款进行。 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的联营公司的往来账余额已详列于本会计 报表附注六第6点。 8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注 2002年 2001年 经济内容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集团公司 4,265,477 1,110,948 动力款 马鞍山市黑马交通器材公司 - 180,600 货款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江南集团) - 2,790,048 货款 马鞍山市马钢合力公司工贸分公司 (i) - 4,664,217 货款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i) - 117,217 货款 巨龙公司 (i) - 2,004,149 货款 合计 4,265,477 10,867,179 预付账款: 后勤服务 集团公司 78,390,869 251,348,686 及矿石款 马鞍山市联营乙炔厂 2,244,849 - 货款 深圳市粤海马钢实业有限公司 - 159,657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i) - 2,600,447 货款 巨龙公司 (i) - 47,318 货款 合计 109,440,099 254,156,108 应付账款: 集团公司 70,368,794 32,970,716 货款 马鞍山市联营乙炔厂 1,780,489 1,302,990 货款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1,008,659 货款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i) - 207,679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i) - 502,119 货款 巨龙公司 (i) - 54,398 货款 来得省租赁公司 (i) - 45,789 货款 马钢金属制品联合公司 - 17,750 货款 合计 72,149,283 36,110,100 8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续)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续) 注 2002年 2001年 经济内容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预收账款: 集团公司 39,199,800 20,621,897 货款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 929 货款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 385,660 货款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江南集团) - 34,473 货款 马钢运动用品公司 - 514 货款 来得省租赁公司 (i) - 1,281 货款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i) - 6,338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i) - 326,674 货款 巨龙公司 (i) - 1,748 货款 合计 39,199,800 21,379,514 注(i): 于2002年12月31日不再为本公司之关联方。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8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七. 或有负债 于2002年12月31日及2001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八. 资本承诺 于2002年12月31日的资本承诺列示如下: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 薄板工程 2,118,456 975,271 2500立方米高炉 205,046 4,070 40000立方米制氧机 186,451 - 300立方米烧结机 72,141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69,854 158,956 高线轧机改造 42,061 99,704 一钢3号转炉 36,031 - 二钢线材轧机 30,453 491 公用辅助设施 26,677 - 2号焦炉 18,279 - 码头、料场改造 17,765 - 干熄焦工程 14,567 - 热电厂3号发电机组 7,794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7,373 40,981 焦炉系统煤气回收 3,646 - 三钢70吨VD炉 3,966 - 马钢康复中心 2,775 - 水资源综合治理 1,793 - 其他项目 4,186 768 2,869,314 1,280,241 注: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的资本承诺中, 包括约欧元 1.4 亿 (折合约为人民币 12.3 亿元), 约美金 1,163 万元 (折合约为人民币 9,629 万元)和约日元 59.3 亿 (折合约为人民币 4.1 亿元)之外币资本承诺。 8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八. 资本承诺 (续) 于2002年12月31日的资本承诺列示如下: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薄板工程 1,865,274 4,044,859 2500立方米高炉 415,929 788,678 焦炉系统煤气回收 164,791 - 干熄焦工程 145,590 175,000 水资源综合治理 140,808 - 300立方米烧结机 134,602 298,000 40000立方米制氧机 108,271 340,000 热电厂3号发电机组 100,020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88,031 118,244 2号焦炉移地大修工程 85,748 172,000 公用辅助设施 82,561 - 马钢康复中心 58,202 - 一钢3号转炉 46,388 - 码头、料场改造 42,063 109,510 二钢线材轧机 36,869 130,752 三钢70吨VD炉 17,265 - 高线轧机改造 12,007 55,016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 298,586 其他项目 84,470 78,040 3,628,889 6,608,685 总资本承诺 6,498,203 7,888,926 8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2年12月31日 九.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十. 会计报表之批准 董事会于2003年4月2日批准本会计报表。 8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补充资料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2002年12月31日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 应交增值税: 1. 年初未抵扣数 - - 2. 销项税额 1,976,321,080 1,598,764,153 出口退税 72,102,605 134,339,940 进项税额转出 40,273,845 58,676,139 3. 进项税额 1,162,078,049 966,261,743 出口抵减应纳税额 70,914,137 73,210,958 转出未交增值税 855,705,344 752,307,531 4. 年末未抵扣数 - - 二. 未交增值税: 1. 年初未交数 268,581,097 289,367,344 2. 本年转入数 855,705,344 752,307,531 3. 本年已交数 1,081,283,036 773,093,778 4. 年末未交数 43,003,405 268,581,097 8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2002年12月31日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4.02% 13.90% 0.258 0.258 营业利润 8.07% 8.00% 0.148 0.148 净利润 3.24% 3.21% 0.060 0.0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净利润 6.95% 6.89% 0.128 0.128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 月 19 日发布之《公开发行证券公司 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8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补充资料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2年12月31日 本集团 项目 2002年 2002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核销数 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 坏账准备合计 508,280,296 41,360,000 (382,265,451) 167,374,845 其中:应收账款 448,057,548 41,360,000 (382,259,451) 107,158,097 其他应收款 60,222,748 - (6,000) 60,216,748 二.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1,771,790 491,941 - 2,263,731 其中:股票投资 1,771,790 491,941 - 2,263,731 三.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74,063,041 72,445,614 - 146,508,655 其中:在产品 3,000,000 - - 3,000,000 产成品 4,150,000 5,506,900 - 9,656,900 备品备件 66,913,041 66,938,714 - 133,851,755 四.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 - - - 五.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5,431,412 236,247,100 (65,311,412) 296,367,100 其中:房屋和建筑物 61,564,391 33,021,600 (21,099,391) 73,486,600 机器和设备 63,867,021 203,225,500 (44,212,021) 222,880,500 六.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七.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4,000,000 - - 74,000,000 八.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8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补充资料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2年12月31日 本公司 项目 2002年 2002年 1月1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核销数 12月31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 坏账准备合计 490,980,296 41,360,000 (370,965,451) 161,374,845 其中:应收账款 430,757,548 41,360,000 (370,959,451) 101,158,097 其他应收款 60,222,748 - (6,000) 60,216,748 二.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1,771,790 491,941 - 2,263,731 其中:股票投资 1,771,790 491,941 - 2,263,731 三. 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74,063,041 72,445,614 - 146,508,655 其中:在产品 3,000,000 - - 3,000,000 产成品 4,150,000 5,506,900 - 9,656,900 备品备件 66,913,041 66,938,714 - 133,851,755 四.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 200,000 - 200,000 其中:子公司投资 - 200,000 - 200,000 五.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25,431,412 236,247,100 (65,311,412) 296,367,100 其中:房屋和建筑物 61,564,391 33,021,600 (21,099,391) 73,486,600 机器和设备 63,867,021 203,225,500 (44,212,021) 222,880,500 六.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七.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4,000,000 - - 74,000,000 八.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89 核数师报告 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列位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完成审核刊于第90页至第139页按照一般香港公 认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董事及核数师各自的责任 董事的责任是编制真实与公允的财务报表。在编制真实与公允的财务报表时, 董事必须贯彻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 等财务报表作出独立意见,并将此意见向股东报告。 意见的基础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核数准则实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以抽 查方式查核与财务报表所载数额及披露事项有关的凭证,亦包括评估董事于编 制该等财务报表时所作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厘定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合 贵公 司及 贵集团的具体情况、及有否贯彻运用并足够披露该等会计政策。 我们在策划和进行审核工作时,均以取得一切我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为目 的,使我们能获得充分的凭证,就该等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要错误陈述,作合 理的确定。在作出意见时,我们亦已衡量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在整体上是否 足够。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已为我们的意见建立合理的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的财务报表均真实与公允地反映 贵公司及 贵集团于二零零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溢利和现金流 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适当编制。 香港 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 9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5 10,973,917 9,547,929 销售成本 (9,355,715) (8,229,867) 毛利 1,618,202 1,318,062 其他收入 5 47,018 54,189 销售费用 (165,250) (166,632) 管理费用 (495,143) (445,582) 其他经营费用 6 (499,731) (368,259) 经营业务利润 7 505,096 391,778 融资成本 8 (101,902) (150,762) 除税前利润 403,194 241,016 税项 11 (95,261) (88,735)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12 307,933 152,281 年初未分配利润 241,289 259,006 可供分配利润 549,222 411,287 拨入储备 13 (82,044) (40,892) 股息 14 (225,936) (129,106) 年末未分配利润 241,242 241,289 每股盈利 15 基本 4.77分 2.36分 摊薄 不 不适用 适用 9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6 10,209,460 10,928,235 在建工程 17 2,659,246 645,097 长期投资 19 28,075 27,975 其他长期资产 20 70,400 88,000 12,967,181 11,689,307 流动资产 存货 21 1,641,088 1,775,085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2 842,900 1,197,568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23 674,091 725,258 短期投资 24 11,305 111,797 抵押存款 25 36,073 13,0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038,031 1,309,091 4,243,488 5,131,88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6 1,051,715 806,247 应付所得税 40,518 469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27 1,334,418 1,209,209 银行贷款 28 1,134,522 1,232,664 拨备 29 2,594 76,320 3,563,767 3,324,909 流动资产净额 679,721 1,806,97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646,902 13,496,278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8 769,130 837,333 递延收益 525,840 485,840 拨备 29 61,724 61,724 1,356,694 1,384,897 12,290,208 12,111,381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30 6,455,300 6,455,300 储备 31 5,608,972 5,526,975 拟派末期股息 14 225,936 129,106 12,290,208 12,111,381 9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汇总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一月一日之总权益 12,111,381 12,088,206 股东应占本年度净利润 31 307,933 152,281 股息 14,31 (129,106) (129,106)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总权益 12,290,208 12,111,381 9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除税前利润 403,194 241,016 调整: 融资成本 8 101,902 150,762 利息收入 7 (19,150) (22,308)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7 (6,836) (2,442) 固定资产折旧 7 862,514 830,207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7 17,600 17,600 短期投资公平价值改变的未实现损失 7 492 1,772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7 222,087 62,99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 236,247 104,887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7 - 95,834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 7,000 存货跌价准备 72,446 - 坏帐准备 41,360 95,550 净汇兑损益 7 (2,628) (797) 营运资本变动前之经营业务利润 1,929,228 1,582,075 存货减少 61,551 244,24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减少/(增加) 313,308 (358,528)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减少/(增加) 49,567 (334,097) 购买短期投资 (100,000) (107,596) 出售短期投资 200,000 - 应付账款增加 245,468 107,401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增加 119,471 287,599 养老保险金及住房补贴拨备之变动净额 (73,726) (71,812) 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 2,744,867 1,349,284 支付所得税 (55,212) (65,293) 9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净现金流入 2,689,655 1,283,99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实际收到利息 19,150 25,242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7 6,836 2,442 购买固定资产及增加在建工程支出 (2,597,465) (920,595) 处理固定资产收入 18,192 11,430 购买长期投资 (100) (1,000) 出售长期投资 1,600 - 三个月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减少 /(增加) 429,601 (381,650) 抵押定期存款减少 4,840 - 抵押存款减少/(增加) (27,796) 35,866 投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2,145,142) (1,228,26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新增银行贷款 1,443,490 1,208,772 偿还银行贷款 (1,612,675) (2,064,417)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40,000 426,920 支付利息 (133,113) (140,355) 支付股息 (129,106) (129,106) 筹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391,404) (698,18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 153,109 (642,460)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1,731 1,374,346 外币汇率变动影响净额 5,332 (155)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90,172 731,731 9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分析 32(d) 现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890,172 651,731 三个月以内到期的非抵押定期存款 - 80,000 890,172 731,731 将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调节为现 金及银行存款余额 现金及金融机构存款净额 25 1,074,104 1,322,172 减:三个月以上到期的 非抵押定期存款 25 (147,859) (577,360) 抵押存款 25, (27,796) - 32(c) 抵押定期存款 25, (8,277) (13,081) 32(c) 890,172 731,731 9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6 10,195,412 10,918,120 在建工程 17 2,193,014 645,097 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18 909,379 402,716 长期投资 19 28,075 27,975 其他长期资产 20 70,400 88,000 13,396,280 12,081,908 流动资产 存货 21 1,590,191 1,768,865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2 853,765 1,181,714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23 355,716 436,308 短期投资 24 11,305 111,797 抵押存款 25 25,0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820,270 1,184,277 3,656,267 4,682,961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6 988,809 799,293 应付税金 39,759 -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27 1,275,529 1,192,714 银行贷款 28 1,133,449 1,231,757 拨备 29 2,594 76,320 3,440,140 3,300,084 流动资产净额 216,127 1,382,877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612,407 13,464,785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8 751,972 821,914 递延收益 525,840 485,840 拨备 29 61,724 61,724 1,339,536 1,369,478 12,272,871 12,095,307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30 6,455,300 6,455,300 储备 31 5,591,635 5,510,901 拟派末期股息 14 225,936 129,106 12,272,871 12,095,307 9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集团资料 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 路8号。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业务为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 董事们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 成立的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2. 新增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之影响 以下为于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生效之最近颁布及经修订之会计实务准 则: 一、 会计实务准则第1号(经修订) :「财务报表之呈报方式」 二、 会计实务准则第11号(经修订) :「外币换算」 三、 会计实务准则第15号(经修订) :「现金流量表」 四、 会计实务准则第34号(经修订) :「雇员福利」 此等会计实务准则规定了新的会计核算及披露方式。采纳该等对财务报表 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实务准则,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及在财务报表中披露之数 额之主要影响概述如下: 9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新增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之影响(续) 会计实务准则第1号(经修订)订明财务报表之呈报基准并载列其结构指引 及内容之最低要求。是项会计实务准则之主要修订为,把呈报经确认收益 及亏损表变为呈报权益变动表。本报告期间之综合权益变动表及比较数字 已根据是项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之规定编制并载列于第4页。 会计实务准则第11号(经修订)订明外币交易及外币财务报表之换算基准。 该会计实务准则经修订后对综合财务报表之主要影响为海外附属公司之损 益表以本年度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而非以往之要求以结算日适用之汇率 换算。采纳此经修订后之会计实务准则对本综合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有关变动之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3之会计政策「外币」。 会计实务准则第15号(经修订)订明现金流量表之编排格式。该会计实务准 则经修订后之主要影响为现金流量表现以三个标题呈列,即经营活动产生 之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及筹资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而非 以往之五个标题。此外,本公司之海外附属公司使用于交易日当日之汇率 或相近汇率换算,而以往该等数额则以结算日适用之汇率换算。另外,现 金流量表内现金等价物的定义有所修订。该等变化之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 务报表附注3之会计政策「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外币」及财务报表附 注32(a)。 会计实务准则第34号(经修订)订明适用于雇员福利之确认及衡量标准,及 所须之披露。以往采纳之雇员福利会计处理方法不会因采纳此会计实务准 则而须作出改变。 9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实务准则、香港公认之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 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本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若干投资 作出周期性重新估值者除外,见以下的进一步解释。 综合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年内收购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业绩分别由收购生效日 起综合或综合至出售生效日;本集团内公司间所有重大交易及往来账余额 均于综合时抵销。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能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财务及营运政策,以从其业务获 取利益之公司。 附属公司的权益以成本扣除减值列示。 合营公司 合营公司乃以契约安排成立之公司,根据该安排,本集团与其他各方经营 商业业务。合营公司以独立企业方式经营,而本集团与其他各方于其中拥 有权益。 合营方之间订立之合营协议,规定合营方之出资额,合营公司之期限及于 清盘时变现资产之基准。来自合营公司之业务之损益以及剩余资产之任何 分派,乃由合营方按其各自之出资额或根据合营协议之条款计算。 10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合营公司 (续) 在下列情况下,合营公司将被视为: 1、附属公司 – 如本公司对合营公司有单方面之直接或间接控制权; 2、联合控制企业 – 如本公司并无单方面之控制权,但对合营公司有直接 或间接之共同控制权; 3、联营公司 – 如本公司并无单方面或共同之控制权,但直接或间接持有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不少于20%,并可对合营公司行使重大影响力; 4、长期投资 –若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合营公司注册资本少于20%,并不 拥有对合营公司之共同控制权,且亦无权对其行使重大影响力。 关联方 若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有能力在另一方作出财务上或经 营上的决策时施予重大影响者,便被认定为关联方。若一方与另一方受到 同一控制时或同一重大影响时亦被认定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法人 团体。 资产减值 本集团会于各个结算日评估是否有迹象显示资产出现减值,或是否有迹象 显示过往年度就资产所确认之减值亏损已不再存在或可能减少。若显示该 等迹象,则对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予以估计。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乃其使用 价值及净售价两者孰高。 当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减值损失方予确认。减值损失于发 生期间的损益账中列支,除非该资产是按重估值入账,则减值损失须按重 估资产的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10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资产减值 (续) 仅于用以决定可收回金额之估计有所转变时,曾被确认之减值损失方可拨 回,但不可高于假设过往年度无减值损失情况下资产之账面值(扣除折旧 或摊销)。 减值损失拨回反映于发生当期的损益账内;除非该资产是按重估值入账, 则减值损失拨回须按重估资产的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除在建工程外,固定资产乃按原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列示。固定资产之成 本包括其购置价及资产达致运作状况及运至工作地点作拟定用途之直接费 用。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所产生如维修保养之开支,一般在产生之期间 在损益账中列支。倘情况明确显示该等开支导致因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将来 获得之经济利益有所增加时,该有关支出将拨为固定资产之额外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采用直线法计 算。各类全新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 50年的租赁期 房屋和建筑物 16至50年 机器和设备 7至20年 运输工具和设备 7至11年 计入损益账内有关固定资产出售或弃用时所得收益或亏损为有关资产之出 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面净值之差额。 10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施工或安装中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固定 资产,它们均以成本扣除减值列示,并不予计提折旧。这些成本包括建 筑、安装及测试之直接成本、相关设备之预付款项及有关借款在建设或安 装期间发生的借贷成本。在建工程于完工并达到使用状态时转入适当之固 定资产类别。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乃指投资于非上市债券及股本证券,并意图长期持有而非做贸易 用途之投资。 非上市股本证券乃按个别基准以其估计公平价值列账。董事们已计入(其 中包括)证券最近期所报之卖出价或买入价,或类似上市证券之市盈率及 股息率,并就非上市股本证券较低之流通量作出调整。 因证券之公平价值之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乃以长期投资重估储备变动 之方式处理,直至证券售出、收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直至证券被确 定出现减值,则长期投资重估储备中确认来自证券之累积收益或亏损连同 任何进一步减值之金额会于减值产生之期间内于损益账中扣除。倘引致减 值之情况及事件不再存在,并有可信证据显示新情况及事件将会于可见将 来持续,则先前扣除之减值金额以及任何的公平价值上升将计入损益账 中,惟以先前扣除之金额为限。 持至到期证券 拟持至到期债务证券投资按成本(已就摊销或收购时产生之溢价或折让作 出调整)减任何减值拨备入账。 持至到期证券之账面值将于结算日作出检查,以评估有关信贷风险及能否 收回其账面值。当预期无法收回账面值时,将会作出拨备,并于产生期间 在损益账内列支。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乃指以买卖为目的之股本证券投资,并按个别投资于结算日之市 值为基础,以其公平价值列账。因证券的公平价值变动而产生之收益或损 失,在其产生之期间内列入损益账中。 10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存货 除备品备件外,存货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 平均法确定;在产品及产成品之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 的生产费用。可变现净值为估计销售价扣除预计完成的成本和出售时所产 生的费用。 备品备件以成本减陈旧积压准备后列示。 递延职工费用 以优惠价将职工住房售予公司职工而引致的亏损,均以递延职工费用形式 入账,并以接近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10年,从该等住房出售 日起开始摊销。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20。 住房补贴 按照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应付在职职工之住房补贴款是以于结算日 估计应付职工补贴(以职工的既定服务年期计算)之现值减去已付之金额 列示。根据该职工住房补贴计划,于将来应付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已 全数计提并列入损益,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离退休职工以往所提供之服务。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为政府津贴及补贴拨款,在已收取或合理确保可收取及已符合一 切附带条件下按其公平价值予以确认。如津贴及补贴拨款关于开支项目, 则在必须将该资助或补贴有系统地对照拟补偿的成本的期间确认为收入。 如津贴及补贴拨款关于一项资产,则先以其公平价值于资产负债表上列为 递延收益,并在该有关资产之经济使用年限期间以直线法确认收益。 10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拨备 倘因过往事宜而产生现存义务(法定或推定)并可能导致将来有资源流出以 偿还义务,则拨备予以确认,惟该义务之金额须可予准确估计。 倘折现之影响属重大者,确认之拨备金额乃是偿付义务预期开支于结算日 的现值。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以及 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之短期高变现能力之投资(有关投资所受价值 变动之风险并不重大,并于收购时为三个月内到期)减去须于要求时还款 及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之基本部分的银行透支。 就资产负债表分类方式而言,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 存款)及与现金性质类似而其用途不受限制之资产。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乃根据债务法将所有由重大时差引起而可能在可见将来确定的税 务影响作出准备。递延税款借项在毫无疑问地获得肯定之前将不确认为资 产。 收入的确认 当经济利益大有可能已归于本集团,而收入能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 认这些收入: (a) 有关产品销售,如果所有权带来的重大风险和回报都已转给买方, 本集团对已出售的产品既无保持与所有权有关之管理权,亦不拥有 实际控制权时,出售产品收入得以确认; (b) 在计及未偿还之本金及有效之适用利率后,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确 认入账;及 (c) 于有权收取款项时,投资收入确认入账。 10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借贷成本 购入、建造或生产合资格的资产,即需要一段长期间以达致其拟定用途或 销售之资产,其直接借贷成本应资本化为该资产之部分成本。当该等资产 已大致上能用作其拟定用途或销售时,相关之借贷成本则停止资本化。资 本化之借贷成本中已扣除待用作筹建合资格资产的专门借贷在作为临时投 资时所赚取之投资收入。 股息 董事建议派发之末期股息,已于资产负债表中之资本及储备内另外列作未 分配利润之分配项目,直至在股东大会中获得股东批准。当该等股息获股 东通过宣派后方确认为负债。 由于本公司之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授予董事权力派发中期股息,董事 可同时建议及宣派中期股息。因此中期股息于建议及宣派时可立即被确认 为负债。 外币 本集团之财务记录及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本位币。海外附属公司以当地货 币为本位币。 外币交易乃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记账。于结算日以外币结算 的货币性资产及负债余额均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于建设期间因兴建固定资产而借款产生的外币利息换算差额,已列入建设 成本。其他汇兑差额均作为损益处理。 于编制综合账目时,海外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以投资净值法换算为人民币 元。海外附属公司之损益表以该年之加权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元,其资 产负债表以结算日适用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元。汇兑差额已包括于汇兑波 动储备内。 于编制综合现金流量表时,海外附属公司之现金流量以现金流量当日之汇 率换算为人民币元。海外附属公司整年经常产生之现金流量以该年之加权 平均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元。 10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在采纳如财务报表附注2所载,往年海外附属公司之损益表及现金流量均 以结算日之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元。经修订后之会计实务准则第11号及15号 对财务报表并无重大影响。 退休金 依据退休金计划之规定上缴的由政府统筹的退休金于提取时计入当期损 益。 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 府筹划的退休金计划之前的养老保险金款项由本公司承担。该等养老保险 金系支付有关职工过往所提供的服务,故已一次性列入损益。 4. 分类资料 本集团之唯一业务为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故并未呈列业务分类资料。 年内本集团之业务主要在中国进行,逾90%之营业额源自中国的客户,故 并未呈列地区分析资料。 10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 营业额及收入 营业额是销货发票金额减折扣和退货后的净额,不包括销售税和本集团内 部交易额。 营业额及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销售货品 10,973,917 9,547,929 利息收入 19,150 22,308 其他 27,868 31,881 11,020,935 9,602,118 6. 其他经营费用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247 104,88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 7,000 坏账准备 41,360 95,550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222,087 62,994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 95,834 其他 37 1,994 499,731 368,259 10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 经营业务利润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利润已扣除/(加入)下列各项: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产品销售成本(注) 9,355,715 8,229,867 固定资产折旧 862,514 830,207 坏账准备 41,360 95,550 核数师酬金 4,601 4,300 雇员成本(不包括董事及监事之酬金): 工资及薪金 951,713 786,415 政府统筹之退休金计划供款 197,851 190,319 在职职工的住房补贴(附注29) 34,887 34,887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222,087 62,994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 95,83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36,247 104,88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 7,000 短期投资公平价值改变的未实现损失 492 1,772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17,600 17,600 利息收入 (19,150) (22,308)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6,836) (2,442) 净额汇兑损益 (2,628) (797) 注:本年度之产品销售成本中包括存货跌价准备约人民币72,446,000元(2001 年度:无)。 10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 融资成本 本集团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138,851 164,146 减:资本化利息 (36,949) (13,384) 101,902 150,762 9. 董事酬金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第161条披露之董事酬 金如下: 本集团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袍金 30 30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 201 163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2,207 964 退休金供款 506 237 2,914 1,364 2,944 1,394 11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董事酬金 (续) 上述酬金已包括二零零二年度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袍金共计人民币 30,000元(二零零一年度:人民币30,000元)。除董事袍金外,独立非执行 董事于年内并无获支付任何其他酬金(二零零一年度:无)。 上述董事之酬金范围如下: 董事人数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零至人民币1,000,000元 18 17 于年内并无任何董事取消或同意取消任何酬金之安排。 11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0. 五名最高薪酬人员 本年度五名最高薪酬人员包括五名(二零零一年度:五名)董事,彼等酬金 之详情载列于上文附注9。 11. 税项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企业所得税 95,183 64,669 以前年度之少计中国企业所得税 - 23,550 香港利得税 78 516 本年度税项支出 95,261 88,735 本公司和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按有关公司以现行法规,相关诠释和 惯例所厘定之估计应课税所得额的15%至33%计算。 除香港附属公司外,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录得应课税海外利润,故不就海 外利得税作出拨备。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内在香港赚取之估计应课税 溢利的16%计提(二零零一年度:16%)。 于本年度及结算日并无重大的未拨备递延税项(二零零一年:无)。 11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截止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包括股东应占日常业务 净利润约人民币306,670,000元 (二零零一年 度:约人民币147,403,000 元)。 13. 拨入储备 本集团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拨入法定盈余公积 41,236 20,472 拨入法定公益金 40,808 20,420 82,044 40,892 14. 股息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3.5 分(二零零一年度:人民币2分) 225,936 129,106 本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之股东批准方可 作实。 11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5. 每股盈利 基本 每 股 盈 利 是 根 据 本 年 度 股 东 应 占 日 常 业 务 净 利 润 约 人 民 币 307,933,000元(二零零一年度:约人民币152,281,000元)及已发行股份 6,455,300,000股(二零零一年:6,455,300,000股)普通股计算。 由于本公司并无任何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此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16.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和 运输工具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年初数 1,028,252 6,560,023 7,927,139 477,024 15,992,438 增加 - 4,488 7,274 1,054 12,816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17) - 86,812 506,039 36,915 629,766 转入在建工程 (附注17) - (31,254) (5,983) (771) (38,008) 重分類 - 62,843 (58,074) (4,769) - 减少/注销 - (193,342) (604,812) (15,399) (813,553)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028,252 6,489,570 7,771,583 494,054 15,783,459 累计折旧及减值: 年初数 147,858 1,574,275 3,056,323 285,747 5,064,203 本年度计提 20,565 259,138 546,040 36,771 862,514 转入在建工程 (附注17) - (10,192) (5,066) (433) (15,691) 年内减值列入损益 - 33,022 203,225 - 236,247 年內減值注销 - (21,099) (44,212) - (65,311) 重分类 - (325) 4,032 (3,707) - 减少/注销 - (75,619) (419,022) (13,322) (507,963)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68,423 1,759,200 3,341,320 305,056 5,573,999 账面净值: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59,829 4,730,370 4,430,263 188,998 10,209,460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80,394 4,985,748 4,870,816 191,277 10,928,235 11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 固定资产 (续) 本公司 房屋和 运输工具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年初数 1,028,252 6,550,166 7,923,048 473,809 15,975,275 增加 - 3,706 6,638 - 10,344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17) - 86,812 506,039 36,915 629,766 转入在建工程 (附注17) - (31,254) (5,983) (771) (38,008) 重分类 - 62,843 (58,074) (4,769) - 减少/注销 - (194,838) (607,595) (16,097) (818,530)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028,252 6,477,435 7,764,073 489,087 15,758,847 累计折旧及减值: 年初数 147,858 1,571,066 3,054,343 283,888 5,057,155 本年度计提 20,565 258,728 545,430 36,468 861,191 转入在建工程 (附注17) - (10,192) (5,066) (433) (15,691) 年内减值列入损益 - 33,022 203,225 - 236,247 年內減值冲销 - (21,099) (44,212) - (65,311) 重分类 - (325) 4,032 (3,707) - 减少/注销 - (76,132) (420,521) (13,503) (510,156)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68,423 1,755,068 3,337,231 302,713 5,563,435 账面净值: 二零零二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59,829 4,722,367 4,426,842 186,374 10,195,412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80,394 4,979,100 4,868,705 189,921 10,918,120 1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 固定资产 (续) 于年内列入损益之减值总结如下: 附注 人民币千元 铁粉生产线 (i) 50,000 高线厂 (ii) 35,113 轮箍厂 (ii) 12,000 三轧厂 (iii) 45,168 三钢厂 (iv) 44,768 一铁厂 (iv) 15,887 二铁厂 (iv) 25,513 焦化厂 (iii) 7,798 236,247 附注: (i) 由于铁粉市场持续恶化,铁粉生产线多提减值准备至其基于使用价值 决定的可收回金额。计算使用价值的年折现率为9%。 (ii)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以满足市场需要,该等生产厂对生产线进行技术 改造。部分不再适用于新生产线的固定资产已减值至可收回金额。可 收回金额仍按该等固定资产的残值决定的净售价计算。 (iii) 该等生产厂之部分固定资产预计于下次大修理时更新或替换。因 此,该等固定资产之账面价值已减值至其可收回金额。三轧厂的固定 资产以折现率9%来计算之可收回金额为其使用价值;焦化厂的固定资 产可收回金额仍按其由残值决定的净售价计算。 (iv) 本集团计划对该等生产厂的熔炉进行扩容改造以满足对铁水及钢 水日益增加的需求。部分将被更新或替换的设施已减值至由其按使用 价值决定的可收回金额。计算使用价值的年折现率为9%。 在建工程于转入固定资产前的账面值中包含了资本化利息约人民币 31,748,000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4,867,000元)。 本集团所有土地、房屋和建筑物均座落于中国,并按中期契约持有。 1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 在建工程 本 集 团 本公司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数 719,097 719,097 增加 2,621,598 2,155,366 固定资产转入(附注16) 22,317 22,317 转入固定资产(附注16) (629,766) (629,76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33,246 2,267,014 累计减值: 年初及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4,000 74,000 账面净值: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59,246 2,193,014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45,097 645,097 11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 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70,925 64,275 应收附属公司款 845,938 340,732 应付附属公司款 (7,284) (2,291) 909,579 402,716 减:减值准备 (200) - 909,379 402,716 应收/(应付)附属公司款均为无抵押,无利息及无固定归还期。 11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 占附属公司之权益(续)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的有关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 本公司应占 /登记及 已发行普通股/ 股权百分比 附属公司名称 营运地点 注册资本面值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马钢国际经济 中国 人民币 100 -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出口钢材 贸易总公司 5,000万元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 中国 人民币 93.75 6.25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程的规划及 责任公司 800万元 设计 马钢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 人民币 93.75 6.25 自动化设备的规划及设计,采 (附注i) 800万元 购、安装及维修电脑和通讯设备 安徽马钢嘉华新型建材 中国 美元 70 - 生產、銷售和運輸矿渣綜合利用 有限公司(附注ii) 429万元 產品及提相關技术咨詢和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 人民币 20 8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长宜贸易有限公司 100万元 (附注iii) 上海中马金属贸易 中国 人民币 90 1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有限公司 100万元 马钢(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香港 港币 80 2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480万元 MG贸易发展 德国 欧元 100 -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制品及提供 有限公司 153,388元 技术服务 附注: 1、 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公司。 (ii) 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资企业」。于资产负 债表日本公司并未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直至二零零三年一月二十九 日,本公司按合同书对合资公司注入资本金人民币24,854,930 元, 折合为美金3,003,000 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70%。合资公司并 未在2002年度发生任何业务,在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无 影响之情况下,本公司并未将合资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iii)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宜贸易有限公司现正进行清算。 中国境内附属公司之英文名称由其注册的中文名称直译而来。 11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 长期投资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平价值 6,517 6,417 其他债权投资 21,558 21,558 28,075 27,975 其它债券投资乃指安徽省电子开发总公司发售的电力债券。该等债券是本 公司于一九九四年购买,并无利息,从2000年开始分十年期收回。投资总 额将于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全额收回。 20. 其他长期资产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职工费用 70,400 88,000 为数约人民币7,040万元(二零零一年:约人民币8,800万元)的递延职工费 用是以一九九七年以优惠价销售职工住房所引起的亏损约人民币1.638亿 元减累计摊销后列示的。该销售是按马鞍山市政府发出的关于马鞍山市买 卖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包括给予本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幅度)进行的。 21.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687,066 623,147 687,066 623,147 在产品 326,558 400,306 322,040 400,306 产成品 190,059 137,303 143,680 131,083 备品备件 437,405 614,329 437,405 614,329 1,641,088 1,775,085 1,590,191 1,768,865 以上包括本集团和本公司于结算日以可变现净值列示的存货价值约人民币 30,183,000元(二零零一年:约人民币47,116,000元)。 12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给予客户的货款期为30至90日。本集团对应收账款控制严谨,设有 货款管理部门以减低坏账风险。管理层亦定期检查逾期欠款。 于结算日,应收账款(按发票日期并扣除坏账准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120,317 221,414 130,861 205,860 4至6个月 10,312 49,381 10,312 49,381 7至12个月 11,667 4,680 11,667 4,680 1至2年 29,632 18,188 29,097 18,188 2至3年 4,502 25,283 5,409 25,283 超过3年 437 124 436 124 176,867 319,070 187,782 303,516 应收票据 666,033 878,498 665,983 878,198 842,900 1,197,568 853,765 1,181,714 应收票据均为一年内到期。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包括应收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 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4,265,000元(二零零一年:约人 民币10,867,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包括应收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款项约人民 币37,484,000元(二零零一年:约人民币12,797,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 自一般经营业务。 12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3.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中包括预付集团公司、集团 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80,636,000元(二零零一 年:约人民币254,156,000元),作为向集团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支付后勤服 务。 24. 短期投资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中国上市之股权投资,按市值 11,305 11,797 其他投资 - 100,000 11,305 111,797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与上海安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委托 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0,000元, 进行股票、国债、基金等有价证券组合短期投资。本次资金管理的委托期 限为12个月,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于二零零二 年四月份,本公司已全数收回委托投资资金及相关的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 币1亿元和人民币6百万元 。 本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与安徽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委托投 资协议》,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100,000,000元,进行股票、国债、 基金等有价证券组合短期投资。本次资金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年,自二零零 二年四月十七日至二零零三年四月十七日。于二零零二年九月,本公司提 早终止该协议并已悉数收回该等投资资金及其相关投资收益,分别为人民 币100,000,000元和人民币833,300元。 1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抵押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存 917,968 651,731 697,785 527,630 定期存款及金融机构存款余 额,减准备人民币1.75亿元 (二零零一年:人民币1.75亿 元)后的净额 156,136 670,441 147,505 656,647 1,074,104 1,322,172 845,290 1,184,277 减:用以取得贸易信贷额度之 抵押存款 (36,073) (13,081) (25,020)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038,031 1,309,091 820,270 1,184,277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包括下列合计约人民币2.02亿元(二零零一年:约人 民币2.02亿元)的存放在五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已超过其相应的 到期日。 附注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广信」) (i) 26,327 26,327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 (i) 9,954 9,954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赛格」) (ii) 46,545 46,545 中信宁波公司(「中信宁波」) (i) 45,112 45,112 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租赁」) (iii) 74,242 74,242 202,180 202,180 逾期存款准备 (175,000) (175,000) 27,180 27,180 12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抵押定期存款 (续) 附注: (i) 广信、中创和中信宁波现正进行清算,本公司已分别向它们各自的清 算组织登记本身的债权。于本年度内,本公司未有收到任何还款。于 二零零三年二月二十八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宣布广信破产案终结 破产程序,但清理工作将依法继续进行。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董 事们对能够从这三家公司收回的过期存款本金数额未能作出估计。 (ii) 本公司已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赛格,并获得法院判决它须支付本公 司存款本金及利息。但目前赛格正在中国人民银行监管下停业整顿, 有关存款及利息的收回须待停业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iii) 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本公司与深圳租赁达成还款协议,约 定深圳租赁于5年内还款人民币8.48千万元(港币8千万元)作为付还存 款和利息。根据该协议,深圳租赁在二零零零年已还款人民币1.06千 万元(港币1千万元)。余额人民币7.42千万元(港币7千万元)将分别于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付还人民币 2.44千万元(港币2.3千万元),以及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付还人 民币2.54千万元(港币2.4千万元),利息则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才 开始计算。由于还款安排属长期性,本公司继续对此作出部分准备。 根据以上原因,董事们基于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五笔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 存款继续保留从二零零零年末留存的人民币1.75亿元准备,并继续在收讫 现金后才将这些存款的利息收入予以确认入账。 12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6. 应付账款 于结算日,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 1,020,006 763,330 958,773 757,944 1至2年 20,712 33,925 20,677 33,794 2至3年 5,373 403 5,373 403 超过3年 5,624 8,589 3,986 7,152 1,051,715 806,247 988,809 799,29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中包括应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和 联 营 公 司 的 款 项 合 计 约 人 民 币 72,149,000 元 (二 零 零 一 年: 约 人 民 币 36,110,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27.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中包括应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39,200,000元(二零零一年: 约人民币21,380,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12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8. 银行贷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下列期间偿还之 银行贷款: 1年内 1,134,522 1,232,664 1,133,449 1,231,757 第2年 67,064 191,893 65,992 190,987 第3年至第5年 (包括首尾两年) 689,197 600,681 685,980 597,959 1,890,783 2,025,238 1,885,421 2,020,703 5年后 12,869 44,759 - 32,968 1,903,652 2,069,997 1,885,421 2,053,671 列为流动负债部分 (1,134,522) (1,232,664) (1,133,449) (1,231,757) 长期部分 769,130 837,333 751,972 821,914 于本公司银行贷款中,除为数约人民币922,964,000元(二零零一年:约人 民币927,901,000元)由集团公司作担保外,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年 利率为0.25% 至 6.21%(二零零一年:年利率为0.25%至6.21%)。 1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9. 拨备 本集团和本公司 提前退休 职工的养 老保险金 住房补贴 合计 (附注35(ii))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134,867 3,177 138,044 拨备增加 - 34,887 34,887 年内已使用之金额 (35,833) (72,780) (108,613)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9,034 (34,716) 64,318 列为流动负债部分 (37,310) 34,716 (2,594) 长期部分 61,724 - 61,724 30. 股本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且缴足的股本: 4,034,56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国家股A股 4,034,560 4,034,560 87,81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法人股A股 87,810 87,810 600,00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社会公众股A股 600,000 600,000 1,732,93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 1,732,930 1,732,930 6,455,300,000 6,455,300 6,455,300 除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外,所有A股和H股均同股同利及有同等的投票权。 以前年度之股本并无任何变动。 1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本集团 法定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4,864,976 189,934 189,884 259,006 5,503,800 本年净利润 - - - 152,281 152,281 拨入/(出)储备 13 - 20,472 20,420 (40,892) - 拟派二零零一年末期股息 14 - - - (129,106) (129,106)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及年初 4,864,976 210,406 210,304 241,289 5,526,975 本年净利润 - - - 307,933 307,933 拨入/(出)储备 13 - 41,236 40,808 (82,044) - 拟派二零零二年末期股息 14 - - - (225,936) (225,93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64,976 251,642 251,112 241,242 5,608,972 本公司 法定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4,864,976 189,833 189,833 247,962 5,492,604 本年净利润 - - - 147,403 147,403 拨入/(出)储备 - 20,352 20,352 (40,704) - 拟派二零零一年末期股息 14 - - - (129,106) (129,106) 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及年初 5,510,901 4,864,976 210,185 210,185 225,555 本年净利润 - - - 306,670 306,670 拨入/(出)储备 - 40,190 40,190 (80,380) - 拟派二零零二年末期股息 14 - - - (225,936) (225,936)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64,976 250,375 250,375 225,909 5,591,635 1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续)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 计准则和规定计算之除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 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资本化为本公司的股本,惟资本化后 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 除税后利润的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予股东(倘本公司清盘则除外)的 法定公益金内。法定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 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 额须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此储备除公司解散外,不可作分 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的金 额应予以冲回。 结算日后,董事们决定本公司应分别提取约人民币4,020万元(二零零一年 度:约人民币2,040万元)的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上述数额相当于 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税后利润约人民币4.02亿元(二零零一年 度:约人民币2.04亿元)之10%计提。但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要待即将召开的 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计算与按香港 公认之会计原则计算两者孰低的金额。 1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续) 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及香港公认之会 计原则所确定的较低金额,本公司可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在扣除拟派末期股息后约为人民币4,300万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约人民币2,000万元)。 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可以转增股本形 式分配的资本公积(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约为人民币48.6亿元(二 零零一年:约人民币34.9亿元)。 32. 综合现金流量表说明 (a)如财务报表附注 2 所载,于本年度采用修订后的会计实务准则第 15 号引致现金流量表之编制格式有所变化。现金流量表现以三个标题呈 列,即经营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及筹资活 动产生之现金流量。于以前年度,除以上三个标题外,另有投资回报 和筹资费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支付税项产生的现金流量共计五个标 题。此项格式之改变所引致的重大调整包括:支付税项现载列于经营 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现载列于投资活动产生之 现金流量;利息支出及支付股息现载列于筹资活动产生之现金流量。 二零零一年之比较数字已经修订以配合新的编制格式。 (b)主要非货币性交易 依据马鞍山市国税局、地税局和财政局共同下发与控股公司和本公司 的文件及控股公司与本公司签署的抵销协议,于本年内本公司以应收 控股公司往来款项抵销应交增值税约人民币 2.35 亿元。 (c)受限制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本集团的部分存款抵押于银行以取得银行授与本集团的贸易信贷额 度。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 25。 (d)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数约人民币 2.02 亿元(二零零一年: 约人民币 2.02 亿元)之逾期存款并未包括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之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之中。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 25。 33. 或然负债 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或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1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 资本承诺 于结算日,用于房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资本承诺列示如下: 本集团和本公司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 薄板工程 2,118,456 975,271 2500立方米高炉 205,046 4,070 4万立方米制氧机 186,451 - 300立方米烧结机 72,141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69,854 158,956 高线轧机改造 42,061 99,704 一钢3号转炉 36,031 - 二钢线材轧机 30,453 491 公用辅助设施改造 26,677 - 2号焦炉 18,279 - 码头、料场改造 17,765 - 干熄焦工程 14,567 - 热电厂3号发电机组 7,794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7,373 40,981 焦炉煤气回收系统 3,646 - 三钢70吨VD炉 3,966 - 马钢康复中心 2,775 - 水资源综合治理 1,793 - 其他项目 4,186 768 2,869,314 1,280,241 1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 资本承诺(续) 本集团和本公司 (续)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2年 2001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薄板工程 1,865,274 4,044,859 2500立方米高炉 415,929 788,678 焦炉煤气回收系统 164,791 - 干熄焦工程 145,590 175,000 水资源综合治理 140,808 - 300立方米烧结机 134,602 298,000 4万立方米制氧机 108,271 340,000 热电厂3号发电机组 100,020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88,031 118,244 2号焦炉 85,748 172,000 公用辅助设施 82,561 - 马钢康复中心 58,202 - 一钢3号转炉 46,388 - 码头、料场改造 42,063 109,510 二钢线材轧机 36,869 130,752 三钢70吨VD炉 17,265 - 高线轧机改造 12,007 55,016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 298,586 其他项目 84,470 78,040 3,628,889 6,608,685 总资本承诺 6,498,203 7,888,926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的资本承诺中, 包括约欧元 1.4 亿 (折合约为人 民币 12.3 亿元), 约美金 1,163 万元 (折合约为人民币 9,629 万元)和约日 元 59.3 亿(折合约为人民币 4.1 亿元)之外币资本承诺。 13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之重大差异 对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附注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股东应 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307,933 152,281 加: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i) 17,600 17,600 提取在职职工住房补贴 (ii) 34,887 34,887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 9,119 冲减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24,021 -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 (5,49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之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384,441 208,396 13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附注 二零零二年 二零零一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股东 权益 12,290,208 12,111,381 加: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i) 17,600 17,600 计入损益之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104,661 69,774 离退休职工 (ii) 38,843 38,843 减: 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列入 年初未分配利润 (i) (88,000) (105,600)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ii) (178,220) (105,440)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96,323) (120,344) 拟派末期股息 (iv) (225,936) (129,106) 待转销汇兑差异 (v) - (1,373,63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之股东权益 11,862,833 10,403,477 13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 递延职工费用 由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1.9亿元的资金 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工住房,该等住房已于一九九七年内全部交付 使用。本公司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按《马鞍山市城镇公有住房出 售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该实施细 则列明了有关购置及出售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其中包括给予本 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之幅度。该等职工住房已大部分按优惠价售 出,并导致亏损约人民币1.638亿元。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按照香港及中国会计准则, 均将有关亏损列入递延职工费用,并按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 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分10年摊销。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5.82千万元,递延职工费用净 额约人民币1.056亿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本年仍按上述会计政策将应摊销的约人民币1.76 千万元列入本年度之损益账。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未摊 销之递延职工费用约为人民币70 .4百万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财 政部于二零零一年一月颁布的2001(5)号文的规定将二零零零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递延职工费用净额约人民币1.056亿元全数列入年初未 分配利润,不再予以摊销。 13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i) 职工住房补贴 按照已实施的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需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现金 补贴给所有符合该项计划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前提是符合领 取补贴资格的职工必须继续为本公司服务一段规定的时期,或服务 到该等职工的法定退休年龄,以较前期间为准。董事们估计应付所 有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现金补贴分别约为人民币 3.49亿元和人民币3.88千万元。应付所有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 补贴款将会因应职工的申请而于将来分批发放。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本公司按于结算日应付住房补贴(以职工的既 定服务年期计算)之现值减去已付之金额确认为负债。有关职工未 既定的服务年期估计剩下7年。因此,于本年度为在职职工已计提及 列入损益之补贴款约人民币3.49千万元(二零零一年度:约人民币 3.49千万元)。计提的补贴款对本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10.47 千万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约人民币6.98千万元)。 而于将来应付所有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约人民币 3.88千万元已全数列入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损 益账,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以往所提供之服 务。计提的补贴款对本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 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3.88千万元(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 人民币3.88千万元) 。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相关规定,于本年度实际支付符合资格 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共计约人民币7.28千万元(二 零零一年度:约人民币8.45千万元)则列入未分配利润。有关补贴对 本公司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 币 1.782 亿元 ( 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 三 十 一 日 : 约 人 民 币 1.054 千 万 元)。财务报表中并无计提应付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 款。 13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ii) 炉衬修理费 根据最新颁布的中国会计准则,固定资产于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修 理费应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费用,不再通过预提的方式进行核 算。因此,本公司于2002年1月1日起不再对炉衬修理费预提入账。 于2001年度,本公司为炉衬修理费预提约人民币549万元。于2001年 12月31日结转的预提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120.3百万元将会用于 冲销未来炉衬修理费实际发生额。2002年冲销的炉衬修理费约人民 币24.0百万元,2002年12月31的尚未冲销之预提炉衬修理费用余额 约人民币96.3百万元(2001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20.3百万元)。 根据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炉衬修理费 于发生时确认入账。于2001年将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提之 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1.24亿元作追溯调整。于本年度发生之炉衬 修理费约人民币28.4百万元(二零零一年度:约人民币9.1百万元)已 列入损益。 (iv) 拟派末期股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在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派末期股息会 于结算日予以确认为负债。 根据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9号(经修订),于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 派末期股息,将不再确认为结算日之负债,但应于资产负债表之资本 及储备部分另起一栏,作为未分配利润予以披露。于本年度拟派之末 期股息约人民币225,936,000元已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 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列示。 13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v) 待转销汇兑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一九九三年发行H股的港币收入按交易日 的国家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在编制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中国法定财务报表时亦按该日的国家牌价换算为人民币。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集 团将此实现的约人民币13.74亿元汇兑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待转 销汇兑差异。根据财政部一九九四年三月二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 该笔待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二零 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待转销汇兑差异余额系自一九九四年之后 每年结转所致。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记录外币交易及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换算外币资产之汇率为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调剂价。在是次人 民币汇率并轨过程中并无产生任何重大汇兑损益。 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二十七日,马鞍山市财政局出具书面文件同意本公 司将该差异转入资本公积,因此,本公司于本年度将该差异直接转入 资本公积。于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 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 会计报表并无待转销汇兑差异所引起的差 异。 36. 关联交易 以下汇总了本集团在本年度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 的重大交易: 二零零二年度 二零零一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铁矿石和石灰石 816,320 742,249 提供设施,各种服务及其他产品 的收费 (30,365) (35,328) 支付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费用 223,802 249,866 采购固定资产和建筑服务 176,812 80,204 销售钢材产品 (44,637) (24,656) 13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关联交易 (续)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入铁矿石和石灰石的价格条款是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 司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日签订的矿石供销协议及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的条款乃按照本公 司与集团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日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及于二零零二 年四月十五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其他关联交易是根据本集团和集团公司确定的条款进行。 董事们认为上述之交易乃在本集团之日常业务中进行。 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往来账余额已详列于本财 务报表附注22至23和附注26至27。 37. 比较数字 如财务报表附注2详述,由于本集团在本年度采纳若干新增及经修订的会 计实务准则,因此财务报表内部分项目及余额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呈报形式 已重新修订,以符合新规则的要求。若干比较数字已重新分类,以配合本 年度之编列方式。 38. 财务报表之批准 董事会于二零零三年四月二日批准及授权发布本财务报表。 139 十三、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 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金馨和朱春健签名 的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载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 (3)报告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在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布的年度报告。 (5)公司章程。 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