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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海创(600555)茉织华2003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PhantomScribe 上传于 2004-04-30 05:37
证券代码:600555 证券简称:茉织华 编号:临 2004-011 900955 茉织华 B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公告 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 上披露了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摘要。因核对工作原因,造成年报摘要第 9 部分 第一节“审计意见”有误,现更正如下: 原文为: “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内容如下: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股份)2003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 经审计,我们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审计报告中就下列 事项作了强调性提示。 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简称迅捷印务)于 2003 年 11 月在广发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开户并存入 1 亿元人民币,之后公司未对该帐户进 行资金的划拨或进行证券交易,也从未授权任何人对该帐户资金进行操作或进行 证券交易,但经公司向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发现该帐户存 37900 股股票,公司曾多次要求该证券营业部出具资金帐户余额等相关资料但一直未 果。 为此迅捷印务于 2004 年 2 月 4 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广发证券水清南 路营业部、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诉讼,并向高院提出 1 亿元人民币财产保 全的申请。目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项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同时裁定 冻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帐户内 1 亿元人民币作为 诉讼的财产保全。冻结期间为 6 个月,自 2004 年 2 月 6 日起至 2004 年 8 月 5 日。截至报告日,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上述提示提请会计报表阅读者注意迅捷印务存入广发证券 1 亿元人民币在 2003 年年末未得到广发证券的确认,迅捷公司已为此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 出诉讼并通过高院冻结了广发证券 1 亿元人民币,截止报告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 院尚未对此案进行判决。 由于上列事项产生的影响重大并具有不确定性,因此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以供会计报表阅读者了解有关情况,并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现更正为: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茉织华股份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3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 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3 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茉织华股份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 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 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 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 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 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茉织华股份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此外,我们提请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如会计报表附注八或有事项第(一) 点所述,公司下属子公司上海迅捷国际印务有限公司 1 亿元人民币资金存于广发 证券水清南路营业部的民事纠纷诉讼案截至报告日未最终判决。本段内容不影响 已发表的无保留意见的报告类型。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戴定毅 林璐 中国·上海 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特此公告,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茉织华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