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文档库 > 财务报告 > 农发种业(600313)*ST中农200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农发种业(600313)*ST中农200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风调雨顺 上传于 2003-07-10 05:43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03 年 4 月 24 日收到的《上证上函【2003】192 号事后审核意见函》的 要 求 , 本 公 司 对 2002 年 度 报 告 做 如 下 补 充 : (一)公 司 对 下 列 事 项 发 生 的 原 因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1)从 2000 年开始陆续卖鸵鸟给中垦池田共 726 万元,至今未收回任何销售 款,公司一直挂应收款。 北京中垦池田鸵鸟发展有限公司为我公 司大股东下属单位,主营鸵鸟屠宰和销 售。农牧分公司改制前,主要从事鸵鸟养殖,两公司业务互为关联,相互依托。1999 年 8 月农牧公司改制后,鸵鸟养殖业务进入上市公司,而鸵鸟屠宰和销售仍归中垦 池田经营。由于两公司经营业务的高度关联性,农牧分公司养殖的鸵鸟仍主要销售 给中垦池田。由于当时两公司管理均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目前农牧分公司应收中垦 池田 726 万元中,中垦池田已确认 159 万元;有 176 万元因计价差异和费用结算存 有异议的原因,尚在核对之中;有 391 万元因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变动较大,目前 尚未确认,对此公司董事会已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调查,要求 7 月 30 日前完成核 查并根据核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2)存货科目中,公司 2000 年将饲料车间节余存货 450 万元转至应收款—凯 迪饲料,未有任何凭据;2001 年将 40 万元应收农垦橡胶厂款转至应收款—凯迪饲 料,未有任何凭据。 北京中垦农牧有限公司(本公司农牧分公司前身)在成立之初设立有生产饲料 的辅助生产车间,以供应当时公司养殖鸡、猪、鱼的饲料。1995 年,农牧有限公司 在饲料辅助生产车间的基础上组建成立北京凯迪饲料公司,但当时双方对农牧有限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公司饲料车间的原材料及饲料成品等存货没有办理移交手续,因此原来饲料车间的 存货一直挂在农牧有限公司账上,后来实际上已由凯迪公司接收和使用。2000 年末, 考虑到原饲料车间存货已经实际被凯迪公司接收,农牧分公司将账面上原饲料车间 存货转为对凯迪公司的应收账款,并且得到了凯迪公司的确认。 北京农垦橡胶厂的 40 万元其他应收款,实际为 1995 年农牧有限公司饲料车间 从该厂购入的豆粕(饲料原料) ,农牧有限公司付款时对方未开据发票,所以没有作 为存货入账,而作为其他应收款入账。2000 年末,考虑到这部分豆粕作为饲料车间 的存货已经实际被凯迪公司接收,农牧分公司将该笔账项转为对凯迪公司的应收账 款,并且得到了凯迪公司的确认。 截止 2003 年 7 月 7 日,上述应收款 490 万元已得到了凯迪公司确认。 (3)生产成本科目中,公司 2001 年将生产成本 134 万元转至应收款—鸿拓园 艺,未有任何凭据。 1997 年,日本三菱公司向原北京中垦农牧有限责任公司无偿援建一座示范农 场,同年捐赠的第一批农场设备到位,主要包括一栋办公用房、 11 栋温室。1998 年,农牧有限公司改制时,该农场资产进入我公司。1998 年底,三菱公司捐赠了第 二批农场设备( 51 栋温室),这批农场设备归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下属企业所 有。但由于整个农场资产在同一块土地上,且共用配套生产设施,该农场由农牧分 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2000 年下半年,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下属企业以 51 栋温 室出资设立北京鸿拓园艺有限公司。鸿拓园艺有限公司成立后,农牧分公司只经营 原有的 11 栋温室,将原来代管的 51 栋温室移交鸿拓园艺有限公司管理,同时将 51 栋温室中的存货成本转为对鸿拓园艺有限公司的应收款,并且得到了鸿拓园艺有限 公司的确认。 截止 2003 年 7 月 7 日,上述应收款 134 万元已得到了鸿拓园艺公司确认。 (4)200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将在产品—渡假村成本节余 374 万元其中的 85 万元抵 冲以农垦集团名义申请的的农业部农垦局拨款,其余 289 万元转为应收北京农垦绿 色 渡 假 村 。 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北 京 农 垦 绿 色 渡 假 村 余 额 388 万元。 北京农垦绿色渡假村是一个独立法人实体。至 2000 年底,北京农牧分公司共为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北京农垦绿色渡假村代垫费用 3,738,560.33 元。2000 年 12 月,本公司与中国农垦 (集团)总公司、北京农垦绿色渡假村签定了协议,将其中的 848,202.69 元抵冲以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名义申请的农业部拨款,其余的 2,890,357.64 元转为北京 农牧分公司对北京农垦绿色渡假村的债权。协议还规定,如果因上述问题引起纠纷, 由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负责解决。 2001 年至 2002 年,农牧分公司又累计增加 代垫支出 986,492.24 元,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农牧分公司应收北京农垦绿色渡 假村 3,876,849.88 元。这一事实是客观存在的,金额是正确的。 综上所述,对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提出 2860 万元债务确认问题,现已确认 2081 万元,有 388 万元因计价差异和费用结算存有异议的原因,尚在核对之中;有 391 万元因业务人员和财务人员变动较大,目前尚未确认,对此公司董事会已成立 专门工作小组认真调查,要求 7 月 30 日前核查清楚并根据核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5)2000 年 6 月,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打入北京东方经济公司账户资金余 额 188 万元,农牧分公司作为“其他应付款-鸿拓实业”,之后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中 农 渔 业 国 际 合 作 公 司 ”。 这笔业务的实际情况是, 2000 年 6 月 28 日,农牧分公司收到北京东方经济发展有 限公司(该公司归属鸿拓实业有限公司)120 万元往来款,农牧分公司作为 “其他 应付款—鸿拓实业” 入账。由于此款实为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打入北京东方经济 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因此, 2001 年 7 月 25 日,农牧分公司将“其他应付款—鸿 拓实业”120 万元调整为“其他应付款 -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同时将同样情况 的“其他应付款—鸿拓实业” 68 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 -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 公司财务人员认为,上述两笔业务调整没有依据,为会计人员业务处理差错,应予 调回。为此,公司 2002 年末将“其他应付款-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188 万元调 整为“其他应付款—鸿拓实业”188 万元。目前,鸿拓实业有限公司与中农渔业国 际合作公司签有协议,上述 188 万元实为中农渔业国际合作公司所有,我公司将根 据实际情况再作调整。 (二)公 司 担 保 事 项 补 充 说 明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 1997 年至 1999 年共为其他单位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提供借款担保 8 笔[其中 1 笔为华垦国际贸易公司和北京中垦农牧有限公司(后改制 为本公司北京农牧分公司)共同担保]。8 笔担保共计 10933 万元,其中为控股股东 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贷款提供担保 7 笔,金额为 9833 万元;为北 京华热亚经贸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 1 笔,金额为 1100 万元。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贷款 1 笔未到期,提前终止 1 笔,4 笔已逾期,其中涉及诉讼 6 笔,已经 代偿 2 笔。现将每笔贷款担保及其预 计或有损失情况逐项说明如下: (1)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向外经贸部借款 15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245 万元,年资金占用费率 4%,期限自 1998 年 2 月 24 日至 2002 年 2 月 24 日。此项贷 款已逾期,但尚未涉诉,无法预计代偿的可能性,故 2002 年度未预计或有损失。 (2)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向外经贸部借款 180 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1494 万元,年资金占用费率 3%,期限自 1999 年 11 月 8 日至 2003 年 11 月 8 日。此项借 款尚未到期,无法预计代偿的可能性,故 2002 年度未预计或有损失。 (3)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借款 7,443.00 万元人民币, 由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北京中垦农牧有限公司共同担保,期限自 1999 年 9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月 1 日。此项借款银行只发放贷款 19,939,920.00 元人民币,现中国 进出口银行以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可能无法偿贷为由停止继续贷款,并以考虑 到贷款项目存在各种问题以及两担保人在企业性质发生实质变更后,拒绝对原担保 做出确认承诺、在贷款协议约定的提款期终结前,第一被告未办理财产抵押手续等 理由,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偿还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此案经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2)一中民初字第 836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查封中 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的 财 产 , 限 额 为 人 民 币 2,100.00 万 元 。 目 前 已 冻 结 华 垦 公 司 银 行 帐 户 余 额 1,309,499.53 元,冻结华垦公司 50 辆小汽车,冻结本公司小汽车 3 辆,此案正在 一审审理中。该项担保给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可能带来的损失目前尚无 法合理预计,故 2002 年度未预计或有损失。 (4)中国农垦农业公司向光大银行借款 1,000 万元人民币,期限自 1998 年 3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月 4 日到 1999 年 2 月 4 日。此项借款已逾期,光大银行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 人民法院于 2000 年 10 月 30 日判决中国农垦农业公司偿还本息,华垦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此案以法院 2001 年 3 月 9 日扣划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 款 86.618 万元,2001 年 2 月 8 日划扣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052.5 万 元,共计 1,139.118 万元人民币而结案。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16 日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国农垦农业公司偿还本息及损失合 计人民币 13,366,079.62 元。此案于 2000 年 12 月 5 日达成调解,限定中国农垦农 业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10 日还清,农业公司未如期偿还,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 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中国农垦农业公司目前无可执行财产,故法院已暂缓强制执 行。 对于上述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被划扣 1,139.118 万元银行存款,华垦国际贸 易有限公司已经确认为 2000 年度损失,并在 2002 年度进行了会计差错调整 。 (5)中国农垦农业公司所属企业北京中垦东方贸易有限公司向农行万寿路支行 借款 800 万元人民币,期限自 1998 年 12 月 25 日至 1999 年 6 月 30 日。此项借款已 逾期并且由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代偿本息,2001 年 3 月 22 日划扣华垦国际贸易 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307.41 万元,2001 年 6 月 28 日划扣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银行 存款 510.53 万元,共计 817.95 万元人民币。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26 日提起诉讼,因当时只代偿 307 万元,故诉讼标的为 315 万元 。同时华垦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申请了诉讼保全,冻结被告房产一处、汽车一部、部分股权和债权, 此案正在执行阶段,已执行回款 55 万元和一部汽车抵债 16.7 万元。其他保全财产 尚未执行完毕,剩余代偿的 510 万元尚未起诉。对于上述被扣划 817.95 万元银行存 款,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经确认为 2001 年度损失,并在 2002 年度进行了会计 差错调整 。对于执行的回款和汽车,本年度作冲减营业外支出处理。 (6)华热亚经贸总公司向农发行借款 1,100.00 万元,此项业务后转入农行崇 文支行,期限自 1996 年 12 月 17 日至 1999 年 12 月 16 日。华热亚公司已归还 500 万元,农行崇文支行以逾期贷款 600 万元及相关利息为标的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二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6 月 10 日判决华热亚公司偿还本金 600 万元人民币及相关 利息,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华垦公司进行了上诉。2002 年 9 月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13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2002)高民终字第 543 号],驳回上诉,维持 原判,即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连带清偿 910 万元本息(利息截止日为 2001 年 9 月 20 日)及贷款全部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利的责任;同时本次诉讼费 75,510 元由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支付。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2003 年 1 月 8 日发出了执行 通知书[(2003)二中执字第 7 号],要求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8 日后 三日内履行还款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加倍支付延迟履行 期间的债务利息。申请执行费、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执行引起的其他经济损 失均由被执行人负担。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已代偿 300 万元,截止 2003 年 3 月 21 日,华热亚公司归还了上述 300 万元代偿款项。故 2002 年度未预计或有损失。 (7)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向农行西城支行贷款 2,500 万元,期限自 1997 年 11 月 19 日至 2001 年 11 月 19 日,农行西城支行于 2000 年 5 月 15 日将此项贷款 转入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由于此项贷款已逾期,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贷款 本息为标的提起诉讼。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4 月 10 日判决中国农垦 (集团)总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2,500 万元,利息 4,120,688.82 元及 2000 年 5 月 16 日起至还款日按合同利率计算的利息及罚息,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截止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息合计为 3,883.9 万元,此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故 2002 年度公司按应承担的连带担保金额 3,883.9 万元预计或有损失。 (8)北京新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向农行朝阳支行借款 800 万元人民币,期限自 1999 年 4 月 19 日至 2000 年 2 月 15 日。此项借款已逾期,并由农行朝阳支行提起 诉讼,一审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3)二中民初字第 00162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北京新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偿付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截止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息合计为 1,011.76 万元)。故 2002 年度公司按应承担的连带担保金额 1,011.76 万元预计或有损失。 本公司 2002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和中垦进出口江苏有 限公司提供了担保,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担保明细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担保方式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0,000,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最高额保证 中垦进出口江苏有限公司 10,600,000.00 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最高额保证 中垦进出口江苏有限公司 9,720,000.00 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庆春支行 最高额保证 注:经公司董事会及相关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贸易有限 公司担保为 1.7 亿元,与 1.8 亿元的差额部分为办理担保手续的时间差所致。 从目前 情况看,上述两个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应能按时偿还贷款。因此,公司代偿 的可能性不大。 (三)公 司 有 关 存 货 情 况 说 明 关于存货中已过时淘汰种子的数量和金额以及计提减值准备充分性的说明:在 一般情况下,种子可保存 3-4年,但在实际工作中,公司只保存杂交种子、亲本种子、 株系种子和新引进的种子。这类种子或者要进行专门制种,产量低价格高,或者本 身就是高价引进的,一旦转商,损失很大。对于这类种子,当年销不完的,要精心 保管,留作来年销售或利用。在财务上,公司每年在进行年终决算之前,要对杂交 种子、亲本种子、株系种子来年的市场行情和市场价格进行预测,根据预测结果, 决定是否提取减值准备;新引进的种子是公司留作繁种用的,不存在减值问题;常 规稻麦种子可以大面积繁育,而且收购价格和转商价格每斤只有几分之差,没有保 存价值,所以对常规作物种子一般在销售季节结束后,都及时安排转商,不作为种 子继续保存(特殊品种除外),因而也较少涉及存货跌价问题。 关于易变质水产品的数量和金额以及计提减值准备的充分性问题的说明:本公 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存货中没有水产品,故易变质水产品数量金额均为 0。2002 年末,我公司对库存存货和固定资产进行了细致盘点,并对其可变现价值进行了深 入的市场调查(可变现净值为市场询价,无相关部门或机构的报价单),将帐面价值 与可变现价值相比较,据以计提有关跌价和资产减值。 (四)公 司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情 况 说 明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本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22 日上网公开发行 8000 万股 A 股,每股发行价 6.3 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48,829 万元。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对各项目累计 投入为 971 万元,其中现金支出 971 万元,用于 30 万吨种子加工项目一期工程;有 9,873 万元用于向下属单位提供借款、支付往来款等用途;本公司已于 2002 年 8 月 制订了《中农资源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尚有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暂存于银行 37,985 万元,未投入项目运作。 30 万吨种子加工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完成,各项目累计投入 971 万元。2002 年公 司董事会批准对管理体制结构进行调整,将原 14 家分公司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30 万吨种子加工项目、种子销售中心项目、农作物原种基地项目将结合企业内部改制 确定其投资模式,尽快进入实施阶段。 中垦鸵鸟产业化项目、广西剑麻产业化项目因市场、资源、建设条件等发生了 变化,为保证投资的安全性,减少投资风险,公司正在积极组织对其做进一步论证, 并积极寻找新的投资项目。 天然香料加工项目,该项目市场变化较大,公司拟放弃该项目投资方案。 (五)公司以及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按规则要求对外 进行披露的说明。 公司 2002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七会议通过关于签订 2002-2003 年度种子预约生 产合同的议案,对有关关联事项,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 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关联董事表决时 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有关交易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会后于 2002 年 11 月 6 日 将董事会有关决议公告并同时将关联交易公告、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并公告,议案已提交 200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有关关联事项, 关联股东表决时进行了回避,公司聘任的律师为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阐述了有 关法律程序的合规性。 (六)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和 发 展 情 况 综 合 分 析 说 明 。 2002年末,公司流动资产 10.27亿元,其中货币资金4.7亿元,占46%,应收帐款 0.5 亿元,占5%,其他应收款2亿元,占20%,预付帐款1.2亿元,占11%,存货1.6亿元,占15%,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其他0.3亿元,占3%。从流动资产各项构成来看其他应收款难以收回,有些存货可能 减值,但对公司流动资产的质量影响不大; 200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1.5亿元,其中 固定资产净值1.48亿元,并按规定计提了减值准备,这些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机器 设备和运输设备。2002年末,公司负债总额 5.65亿元,其中预计负债0.49亿元,公 司资产负债率46%。预计负债中主要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垦国际有限公司由于承 担大量的担保连带责任而确认了较大数额的预计负债。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种子和农 资贸易,从目前情况看,以种业为主的大华种子公司和以农资贸易为主的华垦公司 经营情况正常。目前,公司正在围绕如何改善资产质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等方面, 积极实施资产和债务重组,加强经营管理,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加大投资项 目实施的力度,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因此,从整体上看,公司具有持续经营和发 展能力。 (七)公司 2002年 三 项 费 用 均 大 幅 增 长 原 因 的 补 充 说 明 。 2002 年,公司营业费用为 6,30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3062 万元,增长 94.34 %。主要是华垦国际贸易公司营业费用增加 2810 万元,主要是华垦国际贸易公司本 年度把原在营业成本中核算的商品购进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港杂费、运输费等 2,192.42 万元计入当期营业费用,此外,咨询费增加 277.84 万元,销售服务费增 加 233.90 万元。 2002 年,公司管理费用为 7,027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078 万元,增长 18.11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北京第一分公司由于停止服装加工业务,存货跌价准备比上 年增加 556 万元,科技发展分公司对部分应收款项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使坏账准 备比上年增加 407 万元。 2002年,公司财务费用为 1,42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51万元,增长63.18%, 主要为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平均贷款余额较上年增加,使利息支出增加300万元, 利息收入减少 73万元,汇兑损失增加 55万元,手续费增加 24万元。 (八)公 司 对 外 投 资 以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亏 损 情 况 的 补 充 说 明 。 2002 年,公司的主要子公司出现较大数额的亏损,具体情 况如下: 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2002 年,华垦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5,535.88 万元,比 上年同期 153,682.10 万元减少 11.8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7,693.32 万元,比上年 同期 4,667.64 万元增加 64.50%; 实现净利润-4636.54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5.34 倍。收入、利润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是: (1)本年度计入营业外支出的担保损失增 加 4,895.66 万元 (2)化肥销售数量与价格下降。 2002 年,华垦公司化肥销售累 计仅 30.82 万吨,比去年同期减少 15.34 万吨,销售单价由去年同期的 1,573.07 元/吨降低为 1,553.81 元/吨,销售收入由去年同期的 72,611.10 万元降低为 47,383.99 万元。化肥经营数量和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加入 WTO 后国家改变进口配额 管理办法,计划下达较晚,耽误了订货和销售。 ( 3)费用增加。包括咨询费增加 277.84 万元,销售服务费增加 233.90 万元,仓储费增加 50.42 万元;财务费用增加 448.14 万元。 江苏大华种子有限公司 2002 年,江苏大华种子有限公司 2002 年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528.61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32.1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794.8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5.41%; 实现净利润–129.96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亏损 41.99 万元,减幅 47.74%。利润大 幅下降的主要原因:(1)由于稻种收购价格上升、麦种销售价格下降,加上部分种 子转商,致使主营业务利润大幅下降。 (2)营业费用增加 97.04 万元,增长 33.66%, 主要原因是运输费增加 58.67 万元、广告费增加 10.82 万元。(3) 财务费用增加 37.18 万元,增长 147.79%,主要是本年度增加了 “种子商业化”借款和短期借款 支付的利息。 (3)营业外支出 59.6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54.62 万元,主要是大 华公司本年度发生种子质量诉讼,预计或有损失 44.52 万元。 中垦进出口江苏有限公司 2002 年, 中垦进出口江苏有限公司累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0,062.22 万元, 比上年同期增长 8.44%;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800.48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16.66%; 亏 损 127.1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亏损 39.66 万元,降低 23.77%。利润变动的主要 原因 :(1)主营业务有所增长。(2)营业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108.72 万元, 增长 26.69%,主要是运输费用增加 177.5 万元、 代理商佣金增长 62 万元;管理费 证券简称:*ST 中农 证券代码:600313 编号:临 2003-022 用支出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财务费用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 56.83 万元,增长 31.48 %,主要是本年度业务增长,所需流动资金缺口较大,导致利息支出增加 51 万元。 以上议案,作为中国农垦(集团)总公司(所持股份 1001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9.69%)、江苏省农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股份 7105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8.17%)联合提请 2002 年股东大会的临时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垦农业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 年 7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