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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601628)2008年年度报告

ScribeDragon 上传于 2009-03-26 06: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股票代码:601628) 二〇〇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3 人,实到董事 11 人。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杨超,执行董事 万峰、林岱仁、刘英齐,非执行董事庄作瑾,独立董事龙永图、孙树义、马永伟、周德熙、 才让、魏伟峰出席了会议。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因故请假,并分别书面授权委托执行 董事杨超和非执行董事庄作瑾代为出席并表决。 公司 2008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香港 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董事长杨超先生、负责财务工作的副总裁刘家德先生、总精算师邵慧中女士及财务 机构负责人杨征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目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5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7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12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8 五、公司治理结构…………………………………………………………………………………34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43 七、董事会报告……………………………………………………………………………………44 八、监事会报告……………………………………………………………………………………71 九、重要事项………………………………………………………………………………………74 十、财务报告………………………………………………………………………………………87 十一、内含价值……………………………………………………………………………………88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94 十三、附件…………………………………………………………………………………………95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释义 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集团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财产险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监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 为本年报之目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但不包括香港特别 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 人民币元 《公司章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 中国人寿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缩写 China Life 公司法定代表人 杨超 公司董事会秘书情况 董事会秘书姓名 刘英齐 董事会秘书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董事会秘书电话 010-85659031 董事会秘书传真 010-85252210 董事会秘书电子信箱 ir@e-chinalife.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姓名 蓝宇曦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证券事务代表电话 010-85252122 证券事务代表传真 010-85252210 证券事务代表电子信箱 lanyuxi@e-chinalife.com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公司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10002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www.e-chinalife.com 公司电子信箱 ir@e-chinalife.com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A 股参阅——《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H 股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 www.sse.com.cn 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中国人寿大厦 23 层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人寿 601628 — H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 2628 — 美国存托股份 纽约证券交易所 — LFC —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2003 年 6 月 30 日 公司首次注册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16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1000001003796 税务登记号码 11010271092841X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841-X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上海市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公司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请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 22 楼 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百万元 项目 金额 营业利润 7,905 利润总额 7,859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10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7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2008年8月7日,中国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要求境内外上市公司 对同一交易事项(除该解释公告中明确的会计事项外)采用相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 确认、计量和报告。2008年12月26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2008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以及2008年12月28日发布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号》规定 同时发行A股和H股的上市公司,如2008年年报存在不同准则下的差异,应逐步消除差异并在 年报中加以说明。2009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号),根据该通知,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年度财务 报告时,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同时进行变更,具体执行标准另行 发布。本集团目前尚在等待上述新标准,评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实施对本集团的影 响。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 28,116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14,581 10,486 -递延佣金、手续费及营业费用(a) 13,448 4,019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b) 1,133 6,467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c) 259 -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d) 105 112 递延所得税影响 (3,736) 165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净利润 21,277 38,879 2.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34,957 170,213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61,902 48,393 -递延佣金、手续费及营业费用(a) 58,270 40,852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b) 3,632 7,541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c) 259 -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d) (1,239) (1,344) 递延所得税影响 (15,230) (11,762)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股东权益 180,649 205,500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说明 (a)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全部计入保单获取当期的利 润表中。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准备金的计提方法考虑了首年费用超过标准保单费用的部分财 务影响。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与承保新保及续保业务直接相关且根据这些业务的变动而 变动的费用支出为递延费用。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的递延承保费用根据预计保费的恒定比例, 在预期保费收取期间内摊销。而长期投资型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的递延承保费用按照预计将 在合同期限内实现的预期毛利现值的恒定比例在预计合同期限内摊销。 (b)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将长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合同和长期健康险合同,并将当期 收到的保费收入和支付的给付确认在当期利润表中。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本集团将长期 保险合同划分为四类: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长期投资型保险合同、含有选择性分红特征的 投资合同以及不含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后三种合同的保费收入和相关利息计为相关 保单账户的存款,而给付及保单管理费、死亡和退保收益等计为相关保单账户支出。调节事 项同时包含精算准备金方法差异造成的影响。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对一 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4号-保险合同》,短期保险合同的保费在保单责任期限内按照所提供的保险保障 的比例确认为收入。 (c)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财产保险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准则差异, 该差异对财产保险公司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通过权益法影响本集团。 (d)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已确认由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资本公积(主要为固定资产)。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16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一旦会计主体选用了成本法核算固定 资产即不得再对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计量。因此,在企业会计准则下确认的资产评估增值及 其相关的折旧费用应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予以冲回。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百万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76) 所得税影响数 12 合计 (34) 说明: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 损益不包括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四)截至本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本年比上年 2006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8 年 2007 年 增减(%)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341,074 281,294 21.25 228,220 214,751 利润总额 7,859 34,794 -77.41 17,289 9,92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 28,116 -64.19 14,384 9,601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10,102 28,133 -64.09 14,444 9,662 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6 0.99 -63.64 0.54 0.3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36 0.99 -63.64 0.54 0.3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36 1.00 -64.00 0.54 0.36 (元/股)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46 16.52 -54.84 12.45 9.7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4 19.68 -66.26 16.13 11.8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7.49 16.53 -54.69 12.50 9.76 益率(%)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 6.66 19.69 -66.18 16.20 11.93 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7 85,942 46.70 112,305 100,58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6 3.04 46.70 3.97 3.56 (元/股) 本年末比上 2006 年末 2008 年末 2007 年末 年末增减 (%)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990,164 894,604 10.68 727,085 685,367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34,957 170,213 -20.71 115,557 98,994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4.77 6.02 -20.71 4.09 3.50 注: 涉及股东权益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涉及净利润的数据及指标,采用归属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五)其他财务指标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资产注 1(百万元) 937,098 2008 年度 已赚保费(百万元) 294,939 赔付支出(百万元) 79,235 已赚保费增长率(%) 50.91 总投资收益率注 2(%) 3.46 退保率注 3(%) 4.38 注 1: 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债权计划投资+定期存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 注 2: 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 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2) 注 3: 退保率=当期退保金/(期初寿险、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当期寿险、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 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未发生变化。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26 日首次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 15 亿股,其中战略配售的 6 亿股股份锁定期为 12 个月,于 2008 年 1 月 9 日限售期满, 开始上市流通。本公司已于 2008 年 1 月 7 日发布提示性公告,该公告刊登在当日的《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的股份结构相应发生变动,见下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新股、 比 例 比 例 数 量 送股、公积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 (%) 金转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19,323,530,000 68.37 - - - 19,323,530,000 68.37 3、其他内资持股 600,000,000 2.12 - -600,000,000 -600,000,000 0 0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 600,000,000 2.12 - -600,000,000 -600,000,000 0 0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 - 4、外资持股 - - - - -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合计 19,923,530,000 70.49 - -600,000,000 -600,000,000 19,323,530,000 68.3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00,000,000 3.18 - +600,000,000 +600,000,000 1,500,000,000 5.31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175,000 26.33 - - - 7,441,175,000 26.33 4、其他 - - - - - -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8,341,175,000 29.51 - +600,000,000 +600,000,000 8,941,175,000 31.63 合计 三、股份总数 28,264,705,000 100.00 - - - 28,264,705,000 100.00 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年初限售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 年末限售 解除限售 股东名称 限售原因 股数 限售股数 限售股数 股数 日期 控股股东承诺持有 股份锁定 36 个月, 中国人寿保险(集 自 2007 年 1 月 9 日 2010 年 19,323,530,000 - - 19,323,530,000 团)公司 A 股股票在上海证 1 月 11 日 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计算 战略配售股份锁定 2008 年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40,000,000 40,000,000 - - 期 12 个月 1月9日 中国粮油食品(集 40,000,000 4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团)有限公司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 40,000,000 4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 40,000,000 40,000,000 - - 同上 同上 责任公司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 - 同上 同上 中国南方工业集团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广东核电集团 40,000,000 40,000,000 - - 同上 同上 有限公司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司 中国海运(集团)总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司 中船重工财务有限 30,000,000 30,000,000 - - 同上 同上 责任公司 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兵器财务有限责任 30,000,000 3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 30,000,000 3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口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 40,000,000 4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司 中国再保险(集团) 20,000,000 20,000,000 - - 同上 同上 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30,000,000 30,000,000 - - 同上 同上 股份有限公司 合计 19,923,530,000 600,000,000 - 19,323,530,000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股票及其衍生证券 发行价格 获准上市交易 交易终 发行日期 发行数量(股) 上市日期 的种类 (元/股) 数量(股) 止日期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6 年 12 月 26 日 18.88 1,500,000,000 2007 年 1 月 9 日 1,500,000,000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06 年 12 月 18 日出具证监发行字[2006]159 号文,核准本 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2006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 A 股 1,500,000,000 股,面值每股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8.88 元。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次 A 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出具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验资报告》。本次 A 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 27,809,931,371 元,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28,264,705,000 元,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于 2007 年 5 月 22 日完成。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15 亿 A 股股票时战略配售的 6 亿股股份,已于 2008 年 1 月 9 日起开始上市流通。除此之外,本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没有发生其他变动。 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A 股股东 325,798 户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H 股股东 38,287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质押或冻 股东 报告期内 持有有限售条 股东名称 比例 持股总数 结的股份 性质 增减 件股份数量 (%) 数量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国有股东 68.37 19,323,530,000 - 19,323,530,000 - 注1 HKSCC Nominees Limited 外资股东 25.76 7,281,510,105 399,786,952 - -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其他 0.18 49,800,000 -200,000 - -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其他 0.14 39,200,000 -80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 其他 0.11 30,500,000 -5,094,796 - - 投资基金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0.10 27,779,423 1,200,207 - - 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 其他 0.09 25,112,198 15,112,198 - - 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 其他 0.08 21,914,335 17,946,395 - -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 其他 0.07 20,501,589 13,501,589 - - 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其他 0.07 20,000,000 - - -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其他 0.07 20,000,000 - - -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其他 0.07 20,000,000 - - - 1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 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股票行及其客户申报 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 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注 2: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 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在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A 股首次公开发行 股东情况的说明 中通过战略配售成为本公司前十大股东,其持有的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为 2007 年 1 月 9 日—2008 年 1 月 9 日。 注 3: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 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 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数量 股份种类 HKSCC Nominees Limited 7,281,510,105 境外上市外资股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49,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9,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30,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大保德信量化核心证券投资 27,779,423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25,112,198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21,914,335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 20,501,589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 20,0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工商银行-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博时第三产业 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 本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他股东间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法定 注册 名称 成立日期 主营业务 代表人 资本 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 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 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 中国人寿保险 注 杨超 46 亿元 2003 年 7 月 21 日 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 (集团)公司 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 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管部门批 准的其他业务等业务。 注: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前身是 1999 年 1 月经国务院批准组建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2003 年经保监会批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进行重组,变更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2)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00%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68.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现任董事情况 是否 注1 股份增 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司领 减数 原因 酬、 董事长、 杨 超 男 59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执行董事 万 峰 执行董事 男 51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林岱仁 执行董事 男 51 2008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0 0 0 / 刘英齐 执行董事 女 51 2008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0 0 0 /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 男 44 2008 年 10 月 27 日开始 0 0 0 / 时国庆 非执行董事 男 57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庄作瑾 非执行董事 女 57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龙永图 独立董事 男 66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孙树义 独立董事 男 69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马永伟 独立董事 男 67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周德熙 独立董事 男 66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才 让 独立董事 男 52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魏伟峰 独立董事 男 47 2006 年 12 月 29 日开始 2000 2000 0 / 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H 股) (H 股) 2000 2000 合计 / / / / 0 / (H 股) (H 股) 注: 1、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本公司董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但独立董事连任时 2、职务为截至本报告提交时的任职情况,薪酬按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现任监事情况 是否 注1 股份增 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司领 减数 原因 酬、 夏智华 监事长 女 53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是 吴卫民 监事 男 57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是 职工代表 青 戈 男 58 2006 年 6 月 15 日开始 0 0 0 / 是 监事 职工代表 杨 红 女 42 2006 年 10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是 监事 田 会 监事 男 57 2006 年 6 月 16 日开始 0 0 0 / 是 合计 / / / / 0 0 0 / 注: 1、根据《公司章程》,本公司监事任期三年,可以连选连任。 2、职务为截至本报告提交时的任职情况,薪酬按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是 股份增 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司 减数 原因 酬 万 峰 总裁 男 51 2007 年 9 月开始 0 0 0 / 林岱仁 副总裁 男 51 2003 年 8 月开始 0 0 0 / 自 2006 年 1 月开始担任 副总裁、 副总裁职务,自 2008 刘英齐 女 51 0 0 0 / 董事会秘书 年 5 月 30 日起兼任董事 会秘书职务 刘家德 副总裁 男 46 2003 年 8 月开始 0 0 0 / 自 2006 年 11 月开始担 任纪委书记职务,自 周 英 副总裁 男 55 0 0 0 / 2008 年 8 月起兼任副总 裁职务 自 2008 年 8 月开始担任 副总裁职务,自 2006 苏恒轩 副总裁 男 46 0 0 0 / 年 1 月开始至 2008 年 7 月担任总裁助理职务 注 首席投资 刘乐飞 1 男 36 2006 年 7 月开始 0 0 0 / 执行官 首席信息 刘安林 男 46 2006 年 7 月开始 0 0 0 / 技术执行官 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注 2003 年 11 月开始 – 刘廷安 2 董事会秘书 男 47 0 0 0 / 2008 年 5 月 30 日止 邵慧中 总精算师 女 55 2007 年 3 月开始 0 0 0 / 合计 / / / / 0 0 0 / 注: 1、在 2009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峰总裁提请董事会审议公 司工作并免去其首席投资执行官职务的议案》 2、2008 年 5 月 30 日,经全体董事书面审议,通过刘廷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的请求,并委任刘英齐副总 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简历 杨超先生 195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2005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并自 2005 年 5 月起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 裁,2006 年 12 月起兼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5 年 5 月至 2006 年 1 月 担任本公司总经理。2000 年至 2005 年期间,杨先生担任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香港 中国保险(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先生先后毕业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英国密德 萨斯大学,分别主修英语和工商管理,并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杨先生拥有超过 30 年保险业 和银行业经验,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系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副会长、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主席、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委员、海峡两 岸关系协会理事会理事。 万峰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7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裁,同时兼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总裁及中国人 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6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03 年起担任本公 司副总裁。2007 年 1 月 31 日,董事会决议授权万峰先生主持本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006 年 11 月兼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1 月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万先生先后毕业于吉林财贸学院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香港公开大学获工商 管理硕士学位和天津南开大学获经济学博士学位。万先生从事人寿保险工作已经 26 年,享受 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系高级经济师。现任国寿慈善基金会理事长、中国精算师协会副会长、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保险保障基金会董事。 林岱仁先生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03 年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06 年 11 月兼任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裁。林先生 1982 年毕业于山东昌潍 医学院,获医学学士学位。林先生从事人寿保险工作 27 年,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经营及管理经 验,系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险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劳动学会常务理事、北京大学中国保 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CCISSR)常务理事。 刘英齐女士 1958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06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并 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于 2008 年 5 月 30 日起兼任董事会秘书职务。2006 年 11 月起兼任中国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2003 年 8 月至 2006 年 1 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女士 1982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 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刘女士具有 22 年的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理经验,期间积累了丰富的经 营及管理经验,系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险学会理事。 缪建民先生 196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10 月 27 日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自 2005 年 12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 团)公司副总裁,现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长,ABAC(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中国候补代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常 务理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缪先生 1989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货币银行学 专业,1982 年至 1986 年期间就读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保险系,系高级经济师。 时国庆先生 195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4 年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2003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 总裁,同时兼任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 事长、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董事、汇贤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董 事、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保大厦有限 公司董事长、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时先生 1976 年毕业于北京对外 贸易学院。时先生在中国保险企业工作逾 30 年,累积了丰富的保险业务经营及管理经验,系 高级经济师。 庄作瑾女士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6 月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03 年 8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 司副总裁,并自 2004 年 6 月起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6 年 5 月起兼任中 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00 年 6 月起兼任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 庄女士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主修经济管理,并于 1998 年 9 月至 2000 年 1 月在浙江大 学概率统计(保险精算方向)研究生班专业进修。庄女士在中国保险企业工作已逾 28 年,积 累了丰富的保险业务经营及管理经验,系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副会长。 龙永图先生 194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3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龙先生为博鳌亚洲论坛秘书长。2003 年初辞任政府 服务前,龙先生自 1997 年起曾任外经贸部(现商务部)副部长、首席谈判代表,之前任外经 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贸部部长助理、国际经贸关系司司长、国际联络司司长。龙先生 1965 年毕业于贵州大学外语 系,1973 年至 1974 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学习进修,2005 年荣获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名誉经 济学博士学位。 孙树义先生 194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4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常务副会长,中国企业联合 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执行副会长,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副主任,第十届全国政协委员。 1993 年至 2001 年,孙先生曾先后担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人事部副部长、中 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孙先生 1963 年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具有高级工程师、注册会计 师资格。 马永伟先生 194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 2003 年起,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 常委。马先生于 1998 年至 2002 年期间,担任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于 1996 年至 1998 年期间任原中保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于 1994 年至 1996 年期间,任原中国人民保险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1984 年至 1994 年任中国农业银行行长。马先生于 1966 年毕业于辽宁财 经学院财政系。马先生系研究员,拥有超过 37 年银行及保险业经验。 周德熙先生 194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3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此前周先生曾在香港政府担任多项公职,包括工商局 局长、文康广播局局长、贸易署署长及卫生福利局局长。周先生 1967 年毕业于香港大学。 才让先生 195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4 年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为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安泰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北京市政协委员、全国政协委员。1998 年至 2007 年 3 月任安泰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才让先生 1982 年毕业于东北工学院机械系机械制造专业,获工学学 士学位。1984 年至 1986 年就读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获 MBA 学位。1997 年至 2001 年在中国 人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企业管理专业在职攻读,获博士学位。其间于 1997 年至 1998 年在英 国剑桥大学作访问教授。才让先生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魏伟峰先生 196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12 月 29 日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信东集团非执行主席,KCS 香港公司 (前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及均富商务部)董事兼上市公司服务部主管;香港秘书公会副会长 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兼该会辖下的会籍委员会主席;曾担任多家香港上市公司,包括中远集团、中国联通股份有 限公司及中国工商银行(亚洲)有限公司等公司的多个高级管理层职位。魏先生是英国特许 公认会计师公会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英国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的资深会员、香 港特许秘书公会的资深会员、香港董事学会会员及香港证劵学会会员。魏先生 1992 年毕业于 美国密兹根州安德鲁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 年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获得金融 学硕士学位。现正在上海财经大学攻读金融学博士(论文阶段)。 本公司监事简历 夏智华女士 1955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2006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长。夏女士自 2003 年 8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国务院派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监事会正局级专职监事、监事会办公室主任。此前夏女士具有 16 年国家财政部工作经历和财 政金融管理经验。夏女士 1982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4 年毕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 吴卫民先生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3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北京区域审计中心副总经理。自 2003 年 8 月至 2008 年 9 月,任本公司纪委副书记、监察部总经理。吴卫民先生毕业于中国保险管理 干部学院,进修保险专业。具有高级经济师职称。 青戈先生 1950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北京研发中心工会主任。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10 月担任本公司工会工作部总经理及公司工会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2003 年 9 月 至 2005 年 9 月担任本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副总经理。青戈先生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大学学历, 系高级经济师。 杨红女士 1967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本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2003 年 7 月至 2006 年 10 月,杨女士曾先后担任本公司业务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杨女士毕业于吉林大 学计算机系,大学本科学历。 2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田会先生 1951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4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6 年 6 月至 2008 年 4 月任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党委书记,2000 年到 2006 年 任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田先生毕业于阜新矿业学院及中国矿业大 学并先后获得学士及博士学位,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享受国务院 政府特殊津贴。 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万峰先生 简历见“董事”部分 林岱仁先生 简历见“董事”部分 刘英齐女士 简历见“董事”部分 刘家德先生 196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3 年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04 年 6 月起兼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06 年 5 月起兼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6 年 12 月起兼任广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先生 2000 年起任财政部金融司副司长。刘先生 1984 年毕业 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主修财政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保险业 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学会理事、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委员。 周英先生 1954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纪委书记。自 2006 年 11 月起担任本公司纪委书记。 周先生自 2004 年 5 月起至 2006 年 11 月止,任职于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任专职监事(副 局级)、第五办事处主任(副局级)。周先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 位。 苏恒轩先生 196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8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副总裁。自 2006 年 1 月至 2008 年 7 月期间担任本公司总裁 助理。自 2006 年 11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6 年 12 月起担任 保险职业学院董事,自 2007 年 12 月起担任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先生自 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003 年至 2006 年任本公司个险销售部总经理。苏先生于 1983 年毕业于河南省银行学校,1998 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金融保险学系,主修保险专业,获经济学学士学位。苏先生具有 超过 26 年的中国人寿保险从业及保险管理经验,系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 营销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 刘乐飞先生 197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投资执行官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刘先生自 2008 年 6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8 年 5 月起担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自 2007 年 10 月起担任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自 2006 年 12 月起担任广 东发展银行董事。自 2004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2003 年至 2004 年担任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并兼任北京银河投资顾问公司总经理。刘先 生于 199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98 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 生学院,2006 年毕业于中欧工商管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主修财务金融方向。 (注:在 2009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万峰总裁 提请董事会审议公司委派刘乐飞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并免去其首席投资执行官职务的议案》) 刘安林先生 1963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6 年 7 月起担任本公司首席信息技术执行官。刘先生自 2008 年 6 月起兼任本公司 北京研发中心总经理。自 2002 年 11 月至 2006 年 7 月先后担任本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人、总 经理。刘先生于 1985 年毕业于兰州大学数学力学系,主修计算数学专业,获理学学士学位; 于 2006 年获得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现在北京师范大学攻读风险管理专业博士,系高 级工程师。现任合作运营研究及发展协会(ACORD)董事会成员、中国保险标准化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会理事、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 IT 服务专业委员会专家顾问。 刘廷安先生 1962 年出生 中国国籍 自 2003 年 11 月起至 2008 年 5 月 30 日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7 年 11 月起担任本 公司新闻发言人。2000 年至 2004 年任原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资金运用部总经理。刘先生先后 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并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和经济学硕士学位。1990 年至 1991 年在英国牛津大学圣·埃德蒙学院学习进修,系高级经济师。 邵慧中女士 1954 年出生 美国国籍 自 2007 年 3 月起担任本公司总精算师。邵女士曾为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旗下多家子公司 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的资深副总裁兼总精算师,具有多年保险公司从业经验,曾任多家精算师协会的主席及高管 人员,拥有 CFA(注册金融分析师)、CEBS(注册雇员福利专家)、CHFC(注册金融顾问)、CLU(注 册寿险师)、MAAA(美国精算学会会员)、FSA(北美精算师学会院士)等多个职业资格。邵女 士先后毕业于台湾国立政治大学和美国爱荷华大学,并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现任北美精算 师协会(SOA)大中华区委员会委员。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报酬津贴 杨超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总裁 自 2005 年 5 月起 否 万峰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07 年 9 月起 否 缪建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05 年 12 月起 否 时国庆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03 年 8 月起 是 庄作瑾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副总裁 自 2003 年 8 月起 是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1.现任董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报酬津贴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6 年 12 月 否 名誉董事长、 中国保险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7 月 否 董事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 2005 年 9 月 否 杨超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常务董事 2005 年 8 月 否 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副会长 2007 年 9 月 否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主席团 主席 2007 年 4 月 否 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专家委员会 委员 2007 年 9 月 否 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理事会 理事 2008 年 6 月 否 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1 月 否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11 月 否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8 年 8 月 否 国寿慈善基金会 理事长 2007 年 6 月 否 万峰 中国精算师协会 副会长 2007 年 11 月 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副会长 2007 年 12 月 否 中国保险学会 常务理事 2008 年 1 月 否 中国保险保障基金会 董事 2008 年 5 月 否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裁 2006 年 11 月 否 中国保险学会 常务理事 2008 年 1 月 否 林岱仁 中国劳动学会 常务理事 2008 年 3 月 否 北京大学中国保险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 常务理事 2007 年 8 月 否 (CCISSR)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11 月 否 刘英齐 中国保险学会 理事 2008 年 1 月 否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6 年 1 月 否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6 年 11 月 否 缪建民 ABAC(亚太经合组织工商咨询理事会) 中国候补代表 2007 年 3 月 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理事 2008 年 1 月 否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4 月 否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8 年 4 月 否 北京东方广场有限公司 董事 1998 年 11 月 否 汇贤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5 月 否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 董事 1999 年 1 月 否 时国庆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0 年 10 月 否 中国世贸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2003 年 3 月 否 上海中保大厦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4 年 12 月 否 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联合发展有限公 董事 2006 年 6 月 否 司 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6 月 否 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董事 2000 年 6 月 否 庄作瑾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5 月 否 中国金融会计学会 副会长 2006 年 6 月 否 中国外汇全国理事会 常务理事 2008 年 3 月 否 博鳌亚洲论坛 秘书长 2003 年 1 月 是 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 理事 2007 年 11 月 否 龙永图 复旦大学国际关系与公共事务学院 院长 2003 年 12 月 否 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7 年 10 月 是 中国外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2 年 11 月 是 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4 年 10 月 是 孙树义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2 年 3 月 是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7 年 4 月 是 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8 年 9 月 是 马永伟 泛华保险服务集团 独立董事 2008 年 5 月 是 澳门博彩控股有限公司 周德熙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10 月 是 (SJM Holdings Limited) 中国钢研科技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7 年 3 月 是 才让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 1998 年 12 月 否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 副会长及理事 1998 年 12 月 否 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5 月 是 魏伟峰 波司登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9 月 是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2007 年 11 月 是 2.现任监事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报酬津贴 田会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8 年 4 月 是 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职务 任期 报酬津贴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4 年 6 月 否 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5 月 否 是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12 月 (已上交 刘家德 公司) 保险业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委员会 委员 2007 年 8 月 否 中国保险学会 理事 2008 年 1 月 否 财政部会计信息化委员会 委员 2008 年 11 月 否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6 年 11 月 否 保险职业学院 董事 2006 年 12 月 否 苏恒轩 国寿安全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07 年 12 月 否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营销工作委员会 主任委员 2008 年 7 月 否 合作运营研究及发展协会(ACORD) 董事会成员 2008 年 12 月 否 中国保险标准化委员会 委员 2006 年 3 月 否 刘安林 北京市计算机用户协会理事会 理事 — 否 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IT服务专业委员会 专家顾问 — 否 《金融电子化》杂志 编委 — 否 邵慧中 北美精算师协会(SOA) 大中华区委员会委员 — 否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大会批准,高 级管理人员报酬由董事会批准。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依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 依据为本公司经营状况与董事会考核,结合公司的薪酬管理办法确定。 3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情况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 董事、监事的姓名 领取报酬、津贴 缪建民 是 时国庆 是 庄作瑾 是 (五)本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况 林岱仁 执行董事 选举(2008 年 10 月 27 日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执行董事 选举(2008 年 10 月 27 日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刘英齐 董事会秘书 委任(2008 年 5 月 30 日董事会书面审议通过) 缪建民 非执行董事 选举(2008 年 10 月 27 日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刘廷安 董事会秘书 辞任(2008 年 5 月 30 日经董事会书面审议通过) 周英 副总裁 委任(2008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苏恒轩 副总裁 委任(2008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六)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员工总数为 102,241 人,无额外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员 工。 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在职员工构成如下: 3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类别 员工数量 管理与行政人员 20,250 销售与销售管理人员 25,473 财务与审计人员 7,663 核保人员、赔付专业人员和客户服务人员 38,797 其他专业和技术人员 3,680 其他 6,378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类别 员工数量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1,711 本科 33,251 大学专科 48,101 高中同等学历 18,135 其他 1,043 3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1、公司治理概况 (1)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要求,建立了比 较规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与中国证监会有关文件规定 和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 (2)根据境内外上市地新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适时修订《公司章程》及《中国人 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均按照 《公司章程》和各自的议事规则独立有效运作。 (3)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董事会决策机 制,设立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四个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与管理 层沟通,提出意见和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并办理受董事会委托或授权的相关事宜, 以提高董事会的运作效率,强化董事会功能。 (4)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确 保全体股东获取信息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2、2008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 (1)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推进公司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 要求,公司组织董事、监事、管理层人员,认真学习《国务院批转证监会关于提高上市公 司质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纪 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补充规定》等重要文件,签署承诺函,并向监管部门报送了学习动员 阶段的书面报告。 (2)为落实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专项工作,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长为组长的“工作领 导小组”,分解落实各项任务,统筹安排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按照监管要求,公司对合并报 3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表范围内会计主体、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和执行情况开展了自查工作。工作中,监事会强化 监督职能,在内容、程序、时间安排等方面进行检查和复核,确保符合监管规定。公司向 监管部门报送了自查自纠阶段的书面报告。 (3)为建立防止大股东及附属企业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长效机制, 公司进一步规范关联交易,完善了问责机制,在 2007 年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基 础上,于 2008 年 6 月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加强各关联方的信息报送与 采集的相关责任,及时掌握关联交易情况,有效防止相关关联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 3、2007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开展至今的重大相关情况 2007 年,本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监局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通知要求, 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并于 2007 年 11 月底圆满完成了自查、公众评 议和整改提高三个阶段的工作,有效地提升了公司治理水平。相关整改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15 日及 2007 年 11 月 28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公告。 在 2007 年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工作的基础上,2008 年公司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开展 持续整改工作,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不断规范和完善信息披露的 制度和流程,增强信息披露的主动性,不断提升公司运作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平等获得公司信息的权利。具体改进情况详见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30 日于上海证 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持续整改报告》。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公司独立董事按《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职责: 出席了公司 2008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建设及完善、为公司重 大决策提供专业和建设性意见,对公司的规范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应参加 独立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次数 缺席原因及其他说明 姓名 (次) (次) (次) (次) 龙永图 4 4 0 0 2008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孙树义 4 3 1 0 次会议,孙树义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书面授权委托马永伟董事出席并表决 马永伟 4 4 0 0 2008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周德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书面授权委托孙树义董事出席并表决 周德熙 4 2 2 0 2008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周德熙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 议,书面授权委托魏伟峰董事出席并表决 2008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才让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书面授权委托孙树义董事出席并表决 才 让 4 2 2 0 2008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才让董事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书面授权委托龙永图董事出席并表决 魏伟峰 4 4 0 0 3.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的独立性 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 资产方面:公司拥有与主营业务经营相关的资产,目前没有为股东提供担保。公司资产 独立完整,独立于公司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财务方面: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进行财务决策;公司配备了独立的财务人员;公司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不存在与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 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机构独立运作,不 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之间的从属关系。 业务方面:公司独立开展人寿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业务,与前述业务相关 的再保险业务,政府监管机构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以及与人身保险相关的代理业务、咨询业 务和服务。公司目前持有保监会颁发的《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 (编码:L10011VBJ) 。公司依 法独立从事经营范围内的业务,拥有独立的销售及代理渠道,无偿使用许可商标,不因与关 联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而使公司经营的完整性、独立性受到不利影响。 (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本公司在上海、香港、纽约三地上市,不仅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保监会《寿险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了内控自我评估,加强内部控制工作,同时,还按 照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及其404条款的要求开展遵循性工作。本公司紧紧围绕法人 治理结构,在内部控制建设、制度执行、风险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工作,使得本公司的 内部控制水平显著提升。 本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在 披露2008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同时,作为海外私人发行人,本 公司需依据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的要求,将在呈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的20-F表格(美国年报)中对截至2008年12月31日的年度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机 制进行专项评估报告。根据上市地对内部控制的法规要求,公司已经完成了针对截至2008年 12月31日与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内部控制自我评 估工作,并认定相关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收到了独立审计师针对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 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无保留的审计意见。公司的评估报告和独立审计师 的审计报告都会包括在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年报附件和向SEC提交的20-F表格 中。 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内部控制环境 本公司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之间形成了决策、监督和 经营管理的制衡机制。本公司建立了员工行为标准和各项政策制度、防范舞弊风险程序和员 工行为守则、规范员工职业道德行为。本公司设置了审计部等内部控制监督检查部门,并制 定了专项制度明确内部审计部门在本公司组织架构中的独立地位、审计部门的职责范围以及 向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汇报关系。2008年,公司进一步深化了内部审计管理 体制改革,组建了5家区域审计中心,内部审计独立性显著增强。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报告关系及专职审计人员数量符合保监会《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试行)》的要求。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加强内部控制的宣传及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建设,在借鉴美国《萨班斯 —奥克斯利法案》404条款遵循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部控制标准,将范 围扩展到公司营运管理的各个层面,开展了内控标准的推广执行,积极宣传内部控制文化和 理念,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2.主要业务控制活动 本公司遵循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公司自身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在货币资金、保险 业务、对外投资、实物资产、信息技术和财务报告等方面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会计控制方法、 措施和程序,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严格遵循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内部的各项 规章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本公司进一步完善了保险营销员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了全系统营销员管理基本制度的统 一,强化了执行过程中的规范化管理,推动营销员管理信息系统的升级优化,提高系统运行 效率。公司加大了对营销员的诚信教育力度,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的使用和组织架构的调整优 化,持续加强营销员从业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工作。 本公司制定下发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险销售人员诚信执业行为指引》,建立 了团险销售队伍诚信建设、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意外险报价管理办法》,强化 了意外险业务报价管理力度;明确了中国人寿航意险适应性产品、业务管理和销售管理办法; 进一步强化了团体年金业务的管理要求。 本公司建立了明确的核保、核赔、保全的工作流程和权限管理规定,制定了《寿险实务》、 《团体年金实务》、《核保手册》、《理赔手册》 、《保全手册》、《短险健康险实务》等业务管理 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手册,明确了业务操作标准和服务质量标准,开发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单证管理、档案管理 系统,进一步规范了业务处理权限的管理。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扎实推进反洗钱工作。 健全了反洗钱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完善了反洗钱信息报送系统,积极开展了反洗钱宣传培 训工作,按照规定履行了客户身份识别和资料保存、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义务。 3.内部控制监督检查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下设专业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审阅和讨论公司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程 序以及财务报告内控机制,以确保管理层履行了其确信有效的信息披露机制和程序以及财务 报告内控机制的义务,并对公司的财务控制、信息披露机制和程序、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制 度进行监督检查。董事会每年还对公司内控自我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合规报告进行审 定。 本公司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对本公司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贯彻实 施。本公司审计部及相关部门每年独立或联合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收支情况审计、保险 业务管理审计、内部控制缺陷整改专项审计等各类审计和会计核算及会计基础工作考核等项 目,有利于进一步保障本公司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降低本公司经营风险,强化内部控制, 优化本公司资源配置,完善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本公司对员工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上报、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专门制定了相关规定, 由监察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确保员工违法违纪违规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并严肃追究有 关人员的责任。 4.风险管理 本公司建立了风险管理的制度和组织体系,明确了董事会、管理层及各个部门、各个岗 位的风险管理职责,将风险管理及控制活动覆盖到本公司的各个部门、各个层级和经营管理 的各个环节。 (1)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2008年,本公司调整了风险管控部门组织架构,原内控合规部调整为内控与风险管理部, 将合规管理职能并入法律事务部,成立法律与合规部,总、省公司新设立了销售督察部。至 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此,本公司已经构建了健全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组织架构,明确了不同层级的相关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本公司总裁室设立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 内控与风险管理部、销售督察部、审计部、法律与合规部、监察部等职能部门;省级分公司 设立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部、销售督察部、审计办公室、监察部。 (2)主要风险因素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这种 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利率变动和市 场价值变动)。 a. 保险风险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对于按 照概率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负 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本公司通过承保策略、再 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 b. 资产与负债期限未能有效匹配可能带来的风险 本公司通过管理资产与负债的期限匹配来管理利率风险。目前,由于投资渠道的限制和 国内市场上长期投资产品比较有限,本公司投资资产的平均期限短于其对应保单责任的平均 期限,使本公司通过管理资产与负债期限来降低利率风险的能力受到一定限制。随着投资渠 道的逐步放宽及中长期投资品种的丰富,本公司将通过调整投资组合和进行战略性资产配置 等手段来改善资产与负债期限的匹配状况。 c.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的风险。利率的变化将对本公 司整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 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何随着报告日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本公司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 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 于2008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利率提高/ 降低50个基点,本公司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减少人民币626百万元(2007:人民币527百万 元)。在考虑了对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影响后,资本公积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权型 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增加人民币8,474百万元(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6,596百万 元)。 d.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公司持有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格取决 于市场。本公司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险。 于2008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公司所有股 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10%,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 收益或亏损,并考虑对本公司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的影响,本公司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增加/ 减少人民币452百万元(2007:人民币1,072百万元) ;在考虑了对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影响 后,资本公积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减少人民币 4,619百万元(2007年12月31日:人民币12,214百万元) 。 e.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除持有部分以美元或港币计价的结构性存款、债权型投资和股票存在外汇风险敞口外, 其余业务均在中国大陆开展。 于2008年12月31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 和港币汇率升值/贬值幅度达10%,本公司本年的税前利润将减少/增加人民币1,948百万元 (2007年度:人民币1,457百万元)。 f.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方遭 受损失的风险。因本公司的投资品种受到保监会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部分是国债、政府 机构债券和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公司面临的信用风险相对较低。本公司通过 对中国经济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公 司会通过用现金、证券、物业和设备作为抵押的方法规避信用风险。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95.4%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其他全 国性商业银行(2007 年 12 月 31 日:94.8%)。本公司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在国内都具有高信用 质量。 4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披露了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 价意见,详见年报附件 (六)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情况 本公司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每年年初,董事长与公司总 裁签订业绩目标合同,总裁与副总裁签订业绩目标合同,公司总裁室与分公司高管人员签订 业绩目标合同。业绩目标合同是科学分解公司战略目标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目标分解和压力 传导,提高公司的执行力,保障全年经营目标的顺利达成。高管人员个人业绩目标合同中的 考核指标,一部分为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一部分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制定。 本公司已建立以岗位为基础、业绩为导向、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系。其中,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金、绩效薪金、福利和中长期激励组成。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08 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 (七)公司披露了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年报附件 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信息披露日期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 2008 年 5 月 28 日 2008 年 5 月 29 日 《证券时报》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信息披露日期 2008 年第一次临时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0 月 27 日 2008 年 10 月 28 日 股东大会 《证券时报》 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七、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1.1 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08 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上半年国家连续经历了年初南方雨雪冰冻灾害和 5.12 汶川 特大地震,下半年又受到历史罕见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受到多种因素影响,本公司的经 营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面对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本公司通过对宏观经济金融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以及市场竞争环境的准确把握,积极应对,审慎决策,在极为困难的环境中继 续取得了领先业界的良好业绩。公司的总体实力、行业地位和社会影响得到进一步提升,在 中国人寿特色寿险发展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2,955.79 亿元,较 2007 年同期增长 50.33%; 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达 100.68 亿元,每股基本与摊薄后收益为 0.36 元。本公司董事会建 议派发每股人民币 0.23 元的 2008 年度末期股息,有待 2009 年 5 月 25 日(星期一)举行之 股东周年大会批准后生效。 本公司是《财富》 “世界 500 强”及世界品牌实验室“世界品牌 500 强”的中国人寿保险 (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2008 年,本公司相继荣获《金融亚洲》颁发的“最佳公司治理奖” , 《欧洲货币》颁发的“2008 年亚洲最佳保险公司奖”和“2008 年中国最佳保险公司奖”等多 项荣誉。2009 年 1 月,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国际分别对本公司给出“A+”、 “A1”、“A+”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并且评级展望稳定。 保险业务快速增长,资本实力稳步提升 2008 年,本公司通过实施积极进取的发展策略,充分调动基层公司、销售队伍以及合作 渠道的积极性,有效促进了全年保险业务的快速增长。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原保险合同 保费收入 2,955.79 亿元,较 2007 年同期增长 50.33%。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统计数据,2008 年中国会计准则下本公司市场份额约为 40.3%, 较 2007 年上升了 0.5 个百分点,在中国寿险市场的领先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内含价值达 2,400.87 亿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 310%。本报告 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期内,一年新业务价值达 139.24 亿元,较 2007 年增长 15.6%。 积极应对市场变化,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2008 年,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态势,本公司继续致力于业务结构优化调整,不断提 升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坚持以发展传统型和分红型产品为重点,适度发展投资连结和万能 保险等投资衍生型产品,不断提高保险业务和产品的盈利能力;坚持以发展长期性期交业务 为主,注重实现业务结构的持续优化;坚持发展提供基本保障功能的保障型产品,提升保险 产品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实现首年期交保费收入达 359.92 亿元, 较 2007 年同期增长 26.05%。 此外,本公司的保单持续率(14 个月及 26 个月)1分别达 92.50%和 86.05%;退保率降至 4.38%, 较 2007 年降低了 1.62 个百分点。 实施稳健投资策略,优化投资资产组合 2008 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资本市场的深度下调给本公司投资带来了较大的压力。 本公司实施稳健投资策略,根据市场情况及时对投资组合配置比例进行调整,坚持以固定收 益类资产为主,降低了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努力提高资金运用效率。截至本报告期末, 债权型投资的比例由 2007 年同期的 52.13%提升至 61.45%,定期存款的比例由 2007 年同期的 19.83%提升至 24.36%,股权型投资的比例由 2007 年同期的 22.95%下降至 7.98%。 在国际资本市场巨幅震荡的情况下,本公司准确判断形势,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未投资 于与次贷危机直接相关的境外债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此外,本公司出资近 2.6 亿美元参 与 VISA 的首次公开发行,取得了近 70%的投资收益。 2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 达 9,370.98 亿元,较 2007 年同期增长 10.22%。本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总投资收益 306.83 亿元,其中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为 83.16 亿元,本公 司的总投资收益率 3为 3.46%。 销售渠道发展平稳,销售队伍建设加强 1 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 指在考察月前 14/26 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 14/26 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2 投资资产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请参见本报告第 51 页“1.2.5 投资资产” 3 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 加)/((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4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008 年,本公司坚持以个险销售为主渠道,充分发挥团险、银邮等其他渠道的作用,个 险、团险、银行保险三大销售渠道发展平稳。在保持业务发展规模的同时,个险渠道注重发 展长期性期交业务,团险渠道大力发展盈利较好的意外险业务,银行保险渠道的期交业务亦 有很大的提高。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营销员达 71.6 万人,较 2007 年底增长 7.8 万人,持证率 达到 99.6%,较 2007 年底提高了 1.5 个百分点;团险销售队伍稳定在 1.26 万人左右,队伍 结构得到有效优化;此外,本公司还拥有近 9.4 万个分布在商业银行、邮政储蓄、信用社的 银行保险代理销售网点,客户经理逾 2.6 万人,较 2007 年底增长 44%,理财经理逾 1.1 万人, 较 2007 年底增长了 110%。 加快改革创新步伐,强化风险防范能力 2008 年,本公司继续深化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改革。在完善业务运营、客户服务、财 务和信息技术的省级集中管理的基础上,启动了个险渠道省级集中管理工作,推进个险渠道 经营管理体系改革;组建了总部直属的五家区域审计中心,重新构建公司内部审计组织体系, 强化了公司的审计监督力度;调整了信息技术组织架构,成立了北京研发中心和上海数据中 心,形成了专业化的研发和运行支持体系。 2008 年,本公司增设了销售督察部,通过职能调整,将原内控合规部、法律事务部分别 整合为内控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与合规部,进一步明确了风险防范的职能定位,合理配置资 源,使本公司的风险防范体系日趋完善。通过加强风险预警机制建设,开展风险专项检查、 加大销售领域案件查处力度、持续开展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本公司防范化解各类风险的能 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1.2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情况 1.2.1 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目前,本公司的保险业务经营分为个人人寿保险业务、团体人寿保险业务和短期险业务 三个业务分部。个人人寿保险业务主要指对个人销售的长期保险合同及分入的个人保险业务, 包括个人定期和终身、两全、年金保险。团体人寿保险业务主要指对团体实体销售的长期保 险合同,包括团体定期和终身、年金保险。短期险业务主要是指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产 4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品的销售。 保费收入按险种分类: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止 12 个月期间 止 12 个月期间 增减(%) 个人业务 263,397 163,485 61.11 团体业务 18,996 21,126 -10.08 短期险业务 13,186 12,011 9.78 合计 295,579 196,622 50.33 (1)个人业务 个人业务保费收入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 89.1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个人人寿保险传统 型业务和分红型业务的增长。 (2)团体业务 团体业务保费收入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 6.43%。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国家出台企业年金政 策对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市场产生重大影响,本公司积极转变增长方式,主动调整团体年金 保险业务的发展策略。 (3)短期险业务 短期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同期总保费收入的 4.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意外险和健 康险的销售力度。 4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保费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百万元 地 区 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保费收入比上年增减(%) 广东 28,453 77.50 江苏 25,674 34.07 河北 19,807 55.40 河南 19,702 67.19 山东 17,739 38.27 中国境内其他地区 184,204 48.45 1.2.2 营业支出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营业支出为 3,331.69 亿元,较 2007 年的 2,464.75 亿元增加了 866.94 亿元,增长 35.17%。本公司营业支出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项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同期增减(%) 赔付支出 79,235 69,406 14.16 退保金 39,131 43,661 -10.38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200 16,056 50.72 业务及管理费 17,340 16,323 6.23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55,911 67,185 132.06 保单红利支出 1,671 27,473 -93.92 (1)赔付支出 赔付支出中,长期险给付为人民币 718.45 亿元,较 2007 年的 628.66 亿元增加了 89.79 亿元,增长 14.28%。赔付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保险业务逐年增长,有效保单也逐年增 加,相应的赔付支出也在增长。 4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退保金 退保金降低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销售管理加强,服务质量提高,强化业务管控。 (3)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竞争加剧。 (4)业务及管理费 本公司业务及管理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保险业务增长、竞争加剧。 (5)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公司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险业务增长。 (6)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降低的主要原因是投资收益率下降。 1.2.3 净利润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收入 341,074 281,294 营业支出 333,169 246,475 营业利润 7,905 34,819 利润总额 7,859 34,794 净利润 10,205 28,297 归属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 28,116 公司净利润的下降主要是由于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大幅下降所致。 1.2.4 主要资产构成及变动 本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9,901.64 亿元, 较 2007 年底的 8,946.04 亿元增加了 955.60 亿元,增长 10.68%。本公司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是银行存款、交易性金 4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融资产、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等,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存款类 268,510 27.12 199,684 22.32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99 1.42 25,110 2.8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053 0.5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4,634 42.89 417,513 46.6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1,929 21.40 195,703 21.88 长期股权投资 8,222 0.83 6,452 0.72 其他类资产 62,770 6.34 45,089 5.04 资产总计 990,164 100.00 894,604 100.00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主要为金融资产。本公司的金融资产主要为债权型投资、 股权型投资和定期存款等。本公司有关投资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和 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而非被迫或清算时,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 愿进行交换的金额。本公司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ƒ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 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 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 ƒ 股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场 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的最 近的市场报价或其它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能最大 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公司特定相关的参数。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股权型投资,以其成本减减值准备计量。 ƒ 结构性存款:当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本公司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模型定价 等估值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本公司使用美元掉期利率做为基准利率计算相应金融工 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具的公允价值。由于结构性存款的复杂性,当缺少市场公开价格时,使用了大量的专 业判断和假设。这些会计估计以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和假设为基础。 ƒ 定期存款(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保户质押贷款、债权计划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1.2.5 投资资产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投资资产为 9,370.98 亿元,较 2007 年的 8,502.07 亿元增加了 868.91 亿元,增长 10.22%。全年实现的总投资收益 1为人民币 306.83 亿元,较 2007 年 785.20 亿元减少了 478.37 亿元,降低 60.92%;全年实现的总投资收益率 2为 3.46%, 较 2007 年降低了 6.81 个百分点。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投资组合按持有目的分类: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银行存款类 268,510 28.65 199,684 23.49 交易性金融资产 14,099 1.50 25,110 2.95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5,053 0.5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24,634 45.31 417,513 49.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11,929 22.62 195,703 23.02 保户质押贷款 8,676 0.93 5,944 0.70 债权计划投资 9,250 0.99 1,200 0.14 合计 937,098 100.00 850,207 100.00 (1)银行存款类 银行存款类资产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113.78 亿元,较 2007 年的 90.94 亿元增 加了 22.84 亿元,增长 25.12%。银行存款类资产投资收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资本市场深度 1 总投资收益=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加 2 总投资收益率=(投资收益-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投资业务营业税金及附 加)/((期初投资资产-期初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期末投资资产-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5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下调的情况下,增加了定期存款投资。 (2)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20.21 亿元,较 2007 年的 308.73 亿元减 少了 288.52 亿元,降低 93.45%。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深度 下调,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规模下降和投资收益率下降。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303.94 亿元,较 2007 年的 435.68 亿 元减少了 131.74 亿元,降低 30.2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降低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 场深度下调,归属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权益类投资收益大幅降低。 (4)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92.45 亿元,较 2007 年的 83.05 亿元增 加了 9.40 亿元,增长 11.32%。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深度下调的 情况下,债券投资总量增长。 (5)保户质押贷款 保户质押贷款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4.75 亿元,较 2007 年的 2.29 亿元增加了 2.46 亿元,增长 107.42%。保户质押贷款投资收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保户质押贷款业务增加。 (6)债权计划投资 债权计划投资全年实现的投资收益为人民币 2.21 亿元,较 2007 年的 0.19 亿元增加了 2.02 亿元,增长 1063.16%。债权计划投资收益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国寿资产-天津城投 债权投资计划”投资带来的收益。 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投资组合按投资对象分类: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资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085 3.64 25,317 2.98 定期存款 228,272 24.36 168,594 19.83 债券 575,885 61.45 443,181 52.13 基金 33,953 3.62 69,769 8.21 股票 40,819 4.36 125,349 14.74 其他方式 24,084 2.57 17,997 2.11 合计 937,098 100.00 850,207 100.00 (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类资产较 2007 年增长 34.63%,主要原因是资金头寸管理所致。 (2)定期存款 定期存款较 2007 年增长 35.40%,主要原因是在资本市场深度下调的情况下,增加了定 期存款。 (3)债券 债券类资产较 2007 年增长 29.94%,主要原因是在资本市场深度下调的情况下,增加了 债券投资。 (4)基金 基金资产较 2007 年降低 51.34%,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深度下调,以及公司适时降低权 益类投资 (5)股票 股票资产较 2007 年减少 67.44%,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深度下调,以及公司适时降低权 益类投资。 5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6)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资产较 2007 年增长 33.82%,主要原因是投资资产总量增长。 1.2.6 保险合同准备金 单位:百万元 2007 年 本期 本期减少额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642 - - (6,119) 6,642 未决赔款准备金 2,629 (2,391) - - 2,629 寿险责任准备金 60 256,369 (62,127) (40,193) (63) 761,349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372 (34) (589) (5) 7,772 合计 270,012 (64,552) (40,782) (6,187) 778,392 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各类准备金为人民币 7,783.92 亿元,较 2007 年末的 6,199.01 亿 元增加了 1,584.91 亿元,增长 25.57%。保险责任准备金增长主要是由于保险业务增长所致。 根据中国保监会的要求,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各项保险准备金进行并通过了充足性测 试。 1.2.7 再保业务情况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合计 分保费收入 - - - - 分出保费 (17) (1) 305 287 2007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合计 分保费收入 4 - - 4 分出保费 (14) - (791) (805) 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70 - 70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 28 - 2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64 - - - 664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474 - 47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 167 - 167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58 - - - 658 本公司目前采取的分保形式主要有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现有的分保合同几乎涵盖了全 部有风险责任的产品。本公司目前溢额分保的自留额按个人险和团体险分别确定。本公司分 出业务的接受公司(包括合同和临分)主要是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 1.2.8 偿付能力状况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资本 124,540 168,357 最低资本 40,156 32,054 偿付能力充足率 310% 525% 1.2.9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前一报告期比较的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根据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 5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2.10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本公司营业利润下降77.30%,主要原因是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投资收益 大幅下降所致。 1.2.11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本报告期内利润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1.3 同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公司根据国内外监管机构针对公允价值计量出台的监管规定,在充分研究《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会计准则及监管政策的基础上,经公司管理层审批, 确定公司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会计政策,对公允价值的取得、计量、使用的假设以及选择适 当的估价方法均有明确规定。确定公允价值基本原则为: (1)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如 估值日有市价的,应采用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但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或 发行方自身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的,应采用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如估值日无市价, 且最近交易日后经济环境或发行方自身情况出现重大变化的,应参考类似投资品种的现行市 价及重大变化等因素,调整最近交易市价,确定公允价值。 (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 应采用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同,且被以往市场实际交易价格验证具有可靠性的估值技术确定公 允价值。运用估值技术得出的结果,应反映估值日在公平条件下进行正常商业交易所采用的 交易价格。 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3.1 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项目 单位:百万元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计提的 项目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 金融资产 其中:1.以公允 价值计量且其变 25,110 (8,316) - - 14,099 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 - - - - - 融资产 2. 可 供 出 售 417,513 19,576 13,721 424,634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小计 442,623 (8,316) 19,576 13,721 438,733 金融负债 2,044 - - - 13,463 投资性房地产 - -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 - 其他 - - - - - 合计 444,667 (8,316) 19,576 13,721 452,196 1.4 持有外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情况 单位:百万元 本期公允价 计入权益的累计 本期计提 项目 期初金额 期末金额 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 的减值 金融资产 其中:1.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12 3 - - 12 的金融资产 其中:衍生金融资产 - - - - - 2.贷款和应收款 3 - - - 3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392 - (584) 449 3,253 5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4.持有至到期投资 2,191 - - - 2,050 金融资产小计 11,598 3 (584) 449 5,318 金融负债 - - - - - 2.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分析 2.1 主要财务指标增减变动幅度及其原因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2007 年 增减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原因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总资产 990,164 894,604 10.68 保险业务持续增长 保险业务持续增长、保险责任准备 总负债 854,283 723,515 18.07 金增长 归属于公司股东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可供出 134,957 170,213 -20.71 的股东权益合计 售金融资产浮盈减少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08 年 12 月 截至 2007 年 12 月 增减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原因 31 日止的 12 个月 31 日止的 12 个月 (%)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 营业利润 7,905 34,819 -77.30 投资收益大幅下降所致 归属于公司股东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 10,068 28,116 -64.19 的净利润 投资收益大幅下降所致 2.2 会计报表中产生重大变化的项目及其原因 单位:百万元 2008 年 2007 年 增减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原因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390 100 11,290.00 公司现金资产管理的需要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654 1,134 45.86 保险业务增长 应付保单红利 43,178 64,473 -33.03 分红险业务投资收益率下降 5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7,772 4,028 92.95 健康保险业务增长 金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响,可 资本公积 63,917 97,369 -34.36 供出售金融资产浮盈减少 盈余公积 10,289 6,488 58.59 提取盈余公积所致 单位:百万元 截至 2008 年 12 月 截至 2007 年 12 月 增减幅度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原因 31 日止的 12 个月 31 日止的 12 个月 (%) 保险业务收入 295,579 196,626 50.33 保险业务增长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8,316) (6,388) 30.18 响,交易型金融资产浮 亏所致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 155,911 67,185 132.06 保险业务增长 金 分红险业务投资收益率 保单红利支出 1,671 27,473 -93.92 下降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200 16,056 50.72 保险业务增长 受资本市场深度下调影 资产减值损失 13,747 3,429 300.90 响,投资资产浮亏所致 2.3 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2008年度,本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人民币87.68亿元,现金流量构成如下: 单位:百万元 项 目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12 个月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1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2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8 5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现金净流入 1,260.77 亿元,主要原 因是保费收入持续增长和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增加。2008 年公司收到的现金原保费净流 入 2,950.22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52.49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现 金净流出 1,159.10 亿元,主要是投资运作安排,2008 年公司投资支付现金 2,896.70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现金净流出 11.11 亿元,主要是向股东分配股利所致。 2.4 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2.4.1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由本公司和集团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设立时,本公司持股 60%,集团公司持股 40%。 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4-18 层。经营范围为: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受托或委托资金管理业务、以上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 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2005 年 8 月,资产管理子公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 部授予的“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资格。 资产管理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 10 亿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持股 60%,集团公司持股 40%。 2009 年 2 月 9 日,本公司、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签订《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 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根据该增资协议,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增加出 资 12 亿元人民币,集团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增加出资 8 亿元人民币。上述增资完成后,资 产管理子公司的注册资本将变更为 30 亿元人民币。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管理子公司的总资产为 21.39 亿元、净资产为 17.54 亿元, 2008 年实现净利润 3.62 亿元。 2.4.2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该公司由本公司、集团公司和 资产管理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设立时,本公司持股 55%,集团公司持股 25%,资产管理子公 司持股 20%。 该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市场街 20 号。经营范围为: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 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 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2007 年 11 月,养老保险子公 司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授予的“企业年金受托人”资格和“企业年金账户 管理人”资格。 养老保险子公司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5 亿元,股东持股比例为:本公司持股 87.4%,集 团公司持股 6%,资产管理子公司持股 4.8%,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 1.8%。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养老保险子公司的总资产为 25.37 亿元、净资产为 24.27 亿元, 2008 年净亏损 1.15 亿元。 2.4.3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参股公司。该公司由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共同出 资设立。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股 60%和 40%。 该公司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7 号中国人寿中心 15-16 层。经营范围为:财 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上述保险业 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保监会批准的其它可开展的 业务。 财产险公司的注册资本现为 40 亿元人民币,其中,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分别持股 60%和 40%。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财产险公司的总资产为 89.82 亿元、净资产为 23.53 亿元,2008 年净亏损 14.71 亿元。 3.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3.1 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和本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2009年保险业发展挑战与机遇并存。从经济环境来看,随着国家出台的一系列扩大 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经济政策的逐步到位,国民经济仍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 居民收入、消费水平稳步提升,市场对寿险的潜在需求将得到进一步的释放;从社会环 境来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社会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和向民生倾斜的 公共政策,为保险业拓宽服务领域提供了广阔舞台;从金融环境来看,随着保险、银行 监管部门对银保业务规范力度的不断加大,银保业务的经营环境将更加优化,同时,金 融综合经营改革的步伐有望加快;从行业环境来看,随着政府推动和政策支持保险业发 展的力度不断加大,行业以监管促发展、以规范求发展的思路更加明确,不仅给保险业 6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又好又快发展带来难得发展机遇,而且还有利于强化保险保障和融资功能,优化业务结 构,转变业务增长方式。但是,保险行业发展也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环境:国际金融危 机影响持续,国内经济运行压力增加,利率继续低位徘徊,资本市场不确定性增大以及 保险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全面实施,都会给保险业发展和保险公司经营带来多 方面挑战。 3.2 影响公司经营的主要因素 2008年国内外经济形势快速变化、不确定和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美国金融危机持 续蔓延,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对全球经济增长带来了较大冲击。面对复杂多变的外 部经济金融环境,中国政府加强了宏观调控的预见性、针对性和灵活性,采取了一系列 宏观调控政策,宏观调控目标由先前的“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 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控制物价过快上涨”及时转变为 “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2008年,中国经济增速依然保持在9%的较高水平,呈现 增长较快、结构改善、内需扩大的较好运行态势,为中国保险业高速增长创造了较好的 外部环境。 与此同时,货币信贷政策调整、汇率利率变动、成本要素价格变化及自然灾害等也 给公司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1)货币信贷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为确保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中国货币政策由先前的适度从紧转向适度放松,2008年 内,一年期存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累计分别下调了1.89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对公司 分红型和投资型产品销售、长期债券和银行协议存款资产收益产生较大影响。 (2)汇率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 在本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汇率变动会对公司的外汇资产和负债、外汇业务、偿付 能力以及投融资活动产生影响。2008年人民币对美元持续升值,对公司外币资产汇兑损 益产生了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但由于公司持有的外币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低,该项汇 率变动对本公司全年投资收益影响较小。 (3)成本要素价格变化带来的影响 2008年5月以来,国内消费者价格指数快速走低,为本公司控制费用成本开支、降低 6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经营成本、提升当期利润创造了较为有利的条件,同时,本公司加大了预算管理和成本 管控力度,严格控制当期经营成本。此外,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公司进一步 规范用工制度,增加了公司的人力资源成本。 (4)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 2008年,中国国内发生的冰冻雨雪灾害和5.12汶川地震,加大了本公司当期赔付支 出,截至2008年末,本公司共支付雪灾赔款1,191.6万元,共支付地震赔款约1.53亿元。 2009年可能是新世纪以来保险业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严峻的外部环境将对本公司 产品销售和净收入提升带来较大压力;受政策限制,本公司无法利用金融衍生产品来对 冲规避汇率风险,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汇兑损失;国内物价涨幅趋缓,有利于减轻公司 经营成本压力;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会增加本公司赔付支出,但赔付增加的程度,将取 决于自然灾害的性质、程度和公司投保覆盖率等多重因素。 3.3 公司的发展思路和经营策略 作为中国寿险行业的龙头企业和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本公司深入 贯彻“主业特强,适度多元”的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实践中国人寿特色的寿险发展道路, 稳中求进,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实现业务规模平稳增长;转型增效,大力调整业务结 构,努力提升经营效益;深化改革,稳步推进现代企业经营管理体系改革,进一步增强 发展动力;强化管控,切实防范化解经营风险,保持公司健康发展。 2009年,本公司将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着力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公司实现持续 健康发展。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基本要求,推动公司业务增长方式的转变和管理 水平的提升。具体来说,就是业务增长由趸交推动为主向续期拉动为主转变;经营理念 由以业务规模为主向注重效益为主转变;市场拓展模式由资源驱动为主向机制驱动为主 转变;管理方式由粗放式向精细化转变;公司发展由偏重业务发展向注重业务发展与夯 实基础统筹协调转变。 面对复杂的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本公司将以调整业务结构,提升经营效益作为业务发展 主要目标。根据外部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调整经营策略,在保持保费收入平稳增长的基础上, 平衡收支,取得合理的盈利水平。 6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4 公司未来发展可能的资金需求与使用计划 公司预期2009年度自有资金基本能够满足保险业务支出以及新的一般性投资项目需 求。为推动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将结合市场情况进行相应的资金安排。 3.5 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风险因素 3.5.1 宏观政策风险 本公司的业务发展会受到宏观政策、经济增长、人口结构变化、消费需求、社会保 障和医疗体制改革等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影响。近年来,伴随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人 均可支配收入稳步提高、保险资金运用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保障和医疗体制改革进一步 推进,中国保险业特别是人寿保险业取得了长足发展。2008年以来,美国次贷危机不断 加剧,逐步演变为全球性金融危机,引发世界金融动荡和全球经济衰退,对中国金融市 场和实体经济产生了较大负面影响。为了有效应对金融危机,确保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健 康发展,中国政府推行力度较大的扩张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有利于防止经济加速下 滑,促进中国经济健康发展,但本公司不一定能受惠于所有的政策措施。本公司的经营 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因政府采取的宽松货币政策而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可能会因 2009年保险业全面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而面临一定不确定性,可能会因资本 市场和税收等政策变化受到一定影响。同时,未来一段时期中国经济增速可能趋缓,会 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以及财务状况的持续改善产生一定影响。 3.5.2 保险业务发展风险 如果国内经济增长下滑,部分企业经营困难加重,就业形势严峻,居民收入增长放 缓,可能会使一些企业、居民支付能力和购买保险产品意愿下降,进而影响到本公司的 保费增速。如果分红型保险产品收益率低于消费者预期,本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退保 风险可能加大。随着国内保险主体的不断增多,综合经营的加快以及金融机构之间业务 的相互渗透和金融产品的创新,本公司面临更加复杂多变的竞争环境,竞争压力日趋加 大。本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本公司一直采取紧盯市场、积极主 动的竞争策略,以巩固本公司的市场地位。随着市场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本公司的业务 增长和市场地位可能会面临一定压力。 6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5.3 投资风险 本公司将在监管框架下,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选择不同种类投资方式,按照安全 性、流动性和收益性的要求和原则进行投资组合。不过,随着国内外经济变化的不确定 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大,本公司投资风险也将增大,尤其是境外投资风险加大。如果本 公司所投资债券的发行人违约,本公司可能面临投资损失的风险。中国证券市场可能由 于经济周期、宏观调控、货币或财政政策变动、制度改革或其它原因出现重大价格波动, 从而可能对本公司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增加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难度,加大资产负 债久期不匹配风险。本公司可能将部分保险资金投资于新的投资渠道,或使用新的投资 工具。新的投资渠道和新的投资工具具有不确定性,从而可能给本公司的投资收益造成 一定影响。本公司部分资产以外汇形式持有,这些外汇资产可能面临因汇率变动带来的 风险。 (二)报告期内投资情况回顾 1.报告期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2.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 (1)2008 年 5 月 7 日,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签订《增资暨股份认购协议》。根据 该协议的约定,本公司认购养老保险子公司增发的 1,854,838,700 股普通股份,涉及的增资 总额为人民币 1,854,838,700 元。本次增资的具体事宜参见本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8 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2)2008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与财产险公司签订了《增资暨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 协议的约定,本公司以 12 亿元人民币的价格认购财产险公司增发的 12 亿股股份。本次增资 的具体事宜参见本公司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发布的公告。 (3)2008 年 8 月 21 日,资产管理子公司签署《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受 托合同》,设立“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 (以下简称“债权投资计划” )。2008 年 9 月 11 日, 本公司签署了《关于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资计划投资计划份额认购确认书》 , 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承诺认购债权投资计划份额人民币 80 亿元。本次债权投资的具体事宜参见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 (三)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决议刊登的 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信息披露报纸 信息披露日期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2008 年 3 月 25 日 2008 年 3 月 26 日 会议 券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08 年 4 月 25 日 2008 年 4 月 28 日 会议 券报》、《证券时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08 年 8 月 25 日 2008 年 8 月 26 日 会议 券报》、《证券时报》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2008年10月27日 2008 年 10 月 28 日 会议 券报》、《证券时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一次年度股东大会,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能够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 真履行董事会职责,落实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即“每股派发现金 红利 0.42 元(含税) ”(相等于 0.471967 港元)。A 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 2008 年 6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08 年 6 月 12 日,红利发放日为 2008 年 6 月 20 日。2007 年度利润分 配实施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6 月 5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H 股 股息派发予 2008 年 6 月 11 日名列 H 股股东名册之 H 股股东,派发时间为 2008 年 7 月 11 日。 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派发末期股息公告于 2008 年 5 月 29 日刊登在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6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www.hkexnews.hk 上。上述分配方案已实施。 本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08 年 10 月 27 日在北京召开。会议以记名投票 方式审议并批准了普通决议案:《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缪建民为本公司 非执行董事,选举林岱仁、刘英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该议案分别进行表决,新任董事任期 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可连选连任。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批准了特别决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在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章程修正案之后,就本次修改公司章程根据保监会等有关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进一步的修改。200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保监会核准了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3.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审计委员会由四名独立董事孙树义、周德熙、才让和魏伟峰组成,孙树义担任主席。报 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1)审议并通过了《2008 年一季度财务报告》 、《2008 年度中期财务报告》、《2008 年 三季度财务报告》和《2008 年度财务报告》 ,审阅了《关于公司 A 股和 H 股财务报告会计政 策的议案》,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整体情况,并形成了书面意 见。 (2)与独立审计师(即,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 务所)协商,确定 2008 年总体审计范围及进程;听取了《关于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对公 司影响的报告》,审阅并原则批准《2008 年度审计计划》;听取了普华永道《2008 年中期财务 报告审阅结果》、 《2008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认可普华永道出具的 2008 年中期审阅报告 草稿和 2008 年度审计报告草稿;向董事会汇报了《2008 年度审计师酬金与 2009 年度审计师 聘用的议案》 ,对独立审计师的审计工作情况做了总结,认为独立审计师在为公司提供的审阅、 审计服务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工作,建议公司 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中国(中国会计准则下)审计师,续聘罗兵咸永 道会计师事务所为国际(香港及美国会计准则下)核数师,形成了书面意见,同意报董事会 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检查内部审计职能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效能。审议批准了《审计部及区域审计中心 2008 年经费预算》,听取了《2007 年度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工作情况的汇报》、 《2008 年上半 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及下半年工作计划的汇报》、 《关于 2008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2008 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促进内部审计部门与独立审计师的沟通。 (4)领导公司开展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工作,遵循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 条款。听取了《2008 年内部控制标准推广阶段性工作汇报》、《关于 2008 年度内控评估工作 结果和 2009 年度内控评估计划的汇报》,听取了独立审计师《关于 2008 年度内控审计情况的 汇报》。 (5)根据中国证监会、北京证监局有关年报编制的监管要求,2008 年修订了公司《审 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增加年报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中的职 责。 (6)审计委员会在第十一次会议上,与独立审计师协商确定了 200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工作的时间安排,并督促独立审计师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在年审过程中 与独立审计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在年审独立审计师形成初步审计意见后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 并进行了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审核;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审计师从事 2008 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独立审计师的决议。 4.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提名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董事才让、孙树义和两名非执行董事缪建民、时国庆组成, 才让担任主席。其中,根据2008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缪建民加入提 名薪酬委员会。 2008 年度,提名薪酬委员会共召开了两次会议,严格按照《提名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 履行了相关职能。2008 年 10 月 27 日,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缪建民为本公 司非执行董事,选举林岱仁、刘英齐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充实了董事会力量,加强了董事会 专业委员会建设。提名薪酬委员会对各位董事和董事会各下设委员会成员以及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技能、知识及经验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认真审定了全体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的特定薪酬待遇,督促公司与各位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签订服务合同,明确了 董事的权利、义务、待遇,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认真考核。提名薪酬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 6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也进行了绩效考核。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监管规定,提名薪酬委员会定期审核董 事会的架构、董事会及各委员会成员的人数及组成,向董事会提出下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建议。 (五)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 2009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 2008 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0.09 亿元之后,按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 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23 元,共计人民币 65.01 亿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 待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向内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用人民币支付。本 公司向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支付的股利以人民币计价和宣布,以该等外资股上市地的货币支 付(如上市地不止一个的话,则用本公司董事会所确定的主要上市地的货币支付)。本公司向 外资股股东支付股利,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外汇管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适用的汇率为宣 布派发股利和其他款项之日前一个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平均收市价。 本公司在分配有关会计年度的税后利润时,除监管机构另有规定外,以中国会计准则及 国际或者境外上市地会计准则下财务报表中税后利润较少者为准。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公司前三年分红情况 单位:百万元 分红年度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分红年度的净利润 比率(%) 2007 11,871 28,116 42 2006 3,957 14,384 注 28 2005 1,338 4,377 注 31 注:2005年、2006年净利润数据根据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追溯调整。 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七)重大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对外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关于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 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 7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八、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监事会会议议题内容 1、审议通过《关于 2007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评估报告议案》 ; 2、审议通过《公司 2007 年度 H 股年报》 、《公司 2007 年 A 股 年报》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 2007 年 H 股监事会报告书》、《公司 2007 2008 年 3 月 25 日 年 A 股监事会报告书》,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4、审议通过《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及派发现金股息方案》 ; 5、审议通过《关于 200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6、审议通过《监事会 2007 年工作总结及 2008 年工作要点》;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08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8 年 4 月 25 日 2、审议通过《监事会 2008 年度调研工作计划》;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议案》。 1、听取公司《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及推进公司治理 专项工作”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2008 年 7 月 30 日 2、审议通过《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专项工作”自查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自纠情况的复核意见的议案》; 3、参会监事还就中期报告的审议事项交换了意见。 1、审议通过公司 A 股《2008 年半年度报告》和 H 股《2008 年 中期报告》; 2008 年 8 月 25 日 2、审议通过公司《2007 年度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议案》; 4、讨论了《监事会 2008 年调研工作实施方案》。 1、审议通过《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A 股和 H 股财务报告会计政策的议案》; 2008 年 10 月 27 日 3、审议通过《关于 2008 年三季度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全年 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部分预算指标调整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议案》。 7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二)监事会活动情况 1.坚持规范化开展监事会工作。2008 年,公司监事会继续在规范化运作方面下功夫, 在总结 2007 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 2008 年工作重点,监事会在组织各位监事讨论、修 改的基础上,于年初审议通过了《2008 年公司监事会工作要点》,为全年有效开展监事会工 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深入开展调研工作。2008 年,公司监事会在高度关注管理层制定的发展战略基础上, 针对内部控制及公司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范围涵盖总公司 12 个部门 和 3 个省级分公司。调研组广泛听取了基层公司和总部职能部门关于公司内控工作及经营体 制改革情况的汇报,同时,重点关注了当前面临的问题及改进建议。此次调研还对 2007 年度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追踪,了解了有关问题的改进和落实情况,并形成了《2008 年度监 事会专题调研报告》。调研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对监事会行使职权、促进公司改善经营管 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3.落实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按照北京证监局《关于开展防止资金占用问题反弹推进公司 治理专项工作的通知》要求,监事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董事会组织的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 从内容、程序、时间安排及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关注,在此基础上监事会就公司自查自纠情况、 公司防止资金占用相关内控制度的有效性出具了复核意见,并将复核意见上报北京证监局。 4.实地了解基层公司风险管控情况。2008 年,公司监事长与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 席及有关成员赴新疆分公司就内部控制和风险管控情况进行调研,并针对调研中反映的情况 提出了风险管控的相关建议,为进一步研究和完善公司风险管控和组织架构和政策措施奠定 基础。本次活动得到公司上下各级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调研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果。 (三)监事会就有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能,认真履行了监督 职责。 1.公司依法经营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依法运作,公司经营、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人员遵守勤勉、诚信原则,认真履行职 责,未发现上述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7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为。 2.财务报告真实情况。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08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招股说明书承诺项目一致。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 内幕交易及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关联交易符合商业原则,未发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 为。 6.内部控制制度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持续提升内部控制制 度的有效性。 7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九、重要事项 (一)公司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参股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1.证券投资情况 初始投资金额 持有数量 期末账面值 序号 证券品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百万元) (股) (百万元) 1 股票 600016 民生银行 747.71 233,496,562 950.33 2 股票 601390 中国中铁 361.54 75,320,966 408.24 3 股票 000600 建投能源 119.17 34,862,515 163.16 4 股票 600030 中信证券 22.99 5,792,964 104.10 5 可转换债券 110003 新钢转债 96.92 981,660 94.04 6 股票 000878 云南铜业 60.29 6,346,226 50.77 7 股票 600219 南山铝业 45.12 8,136,700 50.28 8 股票 601866 中海集运 118.26 17,863,740 47.34 9 股票 601398 工商银行 47.87 12,052,245 42.66 10 可转换债券 110232 金鹰转债 36.42 362,650 40.98 期末持有的其他证券投资 844.98 / 548.91 合计 2,501.27 / 2,500.81 注 1:本表所述证券投资是指股票、权证、可转换债券等投资。其中,股票投资仅包括在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核算部 注 2:其他证券投资是指除前十只证券以外的其他证券投资。 注 3:报告期损益包括已实现投资损益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7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初始投资 占该公司 报告期所有者 序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金额 股权比例(%) 权益变动 1 600030 中信证券 5,071.70 8.05 9,595.73 3,411.42 -22,637.40 2 600016 民生银行 5,448.00 4.93 3,777.77 35.70 -6,803.71 601398 2,438.79 2,225.13 399.68 -3,747.85 3 工商银行 0.20 HK1398 180.26 128.07 1,317.15 -52.19 601939 2,729.83 1,613.88 -19.07 -2,670.91 4 建设银行 0.19 HK0939 58.12 43.75 1,557.35 -14.38 601088 2,082.79 969.85 -325.14 -2,349.94 5 中国神华 0.29 HK1088 70.78 31.70 -52.39 0 6 601006 大秦铁路 854.40 0.92 962.02 198.42 -2,344.02 7 000002 万科 A 1,329.03 1.27 902.31 -492.29 -239.53 8 000401 冀东水泥 875.83 6.20 744.48 -1.01 -189.74 9 000858 五粮液 969.78 1.42 720.22 -25.00 -224.99 601857 877.51 562.31 58.15 -1,470.01 10 中国石油 0.04 HK0857 119.74 75.56 1.39 -44.18 注:本表填列本公司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核算的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7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3.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初始投资金 期末持有数 占该公司股 期末账面值 报告期损益 报告期所 所持对象名称 额(百万元) 量(百万股) 权比例(%) (百万元) (百万元) 变动(百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 5,671 2,282 20 6,969 558 24 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400 1,600 40 941 -589 4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联股份有限 300 50 1.74 300 0 公司 国寿安全保险经纪 7 7 49 7 0 公司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 2 5 2.5 5 0 管理有限公司 小计 6,380 3,944 / 8,222 -31 29 注:不含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4.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报告期买入/卖出股份数量 使用的资金数量 合计 (百万股) (百万元) 买入 2,349.78 25,855.37 卖出 2,233.66 / 7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二)本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宜 本报告期内,公司并无发生任何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的重大事项。 (三)公司股权激励的实施情况及其影响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要求,2008 年本公司未进行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和行权。 (四)本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1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作为重组的一部分,集团公司已将其所有分支服务网络转让予本公司。为能利用集团公 司广大的客户基础、增加本公司客户服务网络的使用率及增加本公司收入来源,集团公司已 委聘本公司提供有关集团公司于重组后保留的保单(“非转移保单”)的管理服务。本公司 与集团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订立一项保险业务代理协议,已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届满。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订立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同意向集团公司就非转移保单提供多项保单管理服务,包括日常保 险业务处理、客户服务、数据及档案管理、单证管理、非转移保单的复效、非转移保单附加 险的申请和续保、再保险业务、处理有关非转移保单的争议。本公司根据该协议作为服务提 供商,但不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与 2003 年 9 月订立的保险业 务代理协议一样,集团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的服务费以本公司所提供服务的预计成本为依据, 另加一定的利润。在每半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等于以下两项之和:(1)截至该期间最 后一日仍有效的非转移保单的数量乘以人民币 8.00 元;(2)该期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 收入的 2.50%。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签订续展确认书,续展三年,有效期 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除协议期限外,原 2005 年保险业务代 理协议条款保持不变。在截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年度上限均为 14.02 亿元。 本公司于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7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12.98 亿元。 1.2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1.2.1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自 2003 年 11 月 30 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 议,最近期的协议已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届满。本公司已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完成保险资 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续展工作。根据该续展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自主方式对本公 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但是必须遵守本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本 公司保留委托资产的所有权,而资产管理子公司获授权代替及代表本公司管理有关委托资产 的账户。资产管理子公司根据该协议所管理的资产的所有投资收益由本公司享有,损失由本 公司承担(视具体情况而定)。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根据该协议对本公司委托给其的多项资 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代价,本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服务费由两部分组成: 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定服务费按月支付,其计算方法是参照被管理资产的资产净值 和各方预先公平确定的适用管理费率。浮动服务费按年支付,其计算方法是参照每年的固定 服务费和本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投资管理的年度评估结果。续展本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 管理协议有效期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一年。除非协议任何 一方在届时有效期届满前至少 90 日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该协议将在届满后自动 续期一年,但须遵守上市规则。根据本公司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历史数据,本公 司在 2009 年 1 月 1 日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的年度内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服务费的年度上 限确定为 8 亿元。 本公司于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计 人民币 3.62 亿元。 1.2.2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03年11月30日以来持续签订有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协议,最近期的协议巳于2008年12月31日届满。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08年12月30 日订立续展集团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根据该续展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同意以 自主方式对集团公司委托给资产管理子公司的资产进行管理并且代表集团公司进行证券投资 管理,但是必须遵守集团公司提供的投资指引和指示。集团公司保留委托资产的所有权,而 资产管理子公司获授权代替及代表集团公司管理有关委托资产的账户。作为资产管理子公司 7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提供投资管理服务的代价,集团公司同意每年按照0.05%的费率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 理基础服务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 资产净值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后)乘以0.05%费率,除以12个月。每个会计年 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 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该续展协议有效期三 年,从2009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双方将在协议终止前90日谈判协商续展期限, 但本公司须遵守上市规则关于续展的规定。在截至2011年12月31日的三个年度,该交易金额 年度上限分别为2.8亿元、2.9亿元和3.0亿元人民币。 资产管理子公司于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集团公司收取投资资产管理服务费共 计人民币2.43亿元。 1.3 房屋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3 日就 963 项集团公司自置物业和 707 项集团公司租 赁物业签订续展房产租赁协议。该续展协议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届满。就有关集团公司租赁物业,该等房产期限将以原租约为准,但无论如何不得超过 2006 年 12 月 31 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同意向本公司出租集团公司自置物业和集团公司租赁 物业,本公司就有关集团公司自置物业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年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或若 无可比较的资料参照,按集团公司持有并维护该等物业的成本加约 5%的利润计算。本公司就 有关集团公司租赁物业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年租金的计算方法,将按原租约应付的租金,加 上集团公司转租该等物业而产生的实际成本。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7 年 1 月 4 日订立新续 展房产租赁协议,有效期三年,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新续展协 议在相关条款上与原协议无重大变动。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8 日签署《房产租赁 协议的变更协议》,仅对租赁范围进行调整,其中租赁集团房产 2,011 处;租赁转租房产 85 处。鉴于集团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投资公司”)已签署《资产无 偿划转协议》,2008 年 11 月 28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国寿投资公司签订《关于转让权利义务的合同》,合同约定,自 2008 年 6 月 30 日起,集团公司将《房产租赁协 议》项下自有房产以及有权出租的房产的所有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国寿投资公司,国寿投资 公司代替集团公司成为《房产租赁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享有上述协议规定的权利同时履行 上述协议规定的义务。集团公司在上述《房产租赁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自动终止。 7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于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共计人民币 0.33 亿元。 1.4 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协议 2003 年 9 月 30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就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使用其服务商标,签订了《服 务商标使用许可协议》。该协议约定集团公司许可本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在许可商标登记注册区 域内无偿使用许可商标;除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附属公司外,集团公司不许可任何第三方使 用许可商标或向第三方转让许可商标;集团公司保证按时自行向有关机关交纳有关维系许可 商标有效性的费用;负责保持许可商标的注册状况,不放弃续展注册,不申请注销;并可依 据本公司的要求,增加许可商标注册类别;或在本公司要求的国家和地区注册登记许可商标; 有关注册费用及维持商标有效性的费用均由集团公司承担。非经集团公司书面同意,本公司 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许可商标,但本公司向本公司附属公司许可使用许可商标的除外。 协议有效期追溯至本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协议有效期直至集团公司和本公司同意终止协 议,或者商标的注册有效期届满而不受法律保护。 1.5 广东发展银行协议存款 2007 年 4 月 17 日和 2007 年 12 月 25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办 理两笔共计 60 亿元协议存款,存期均为 61 个月;2008 年 9 月 23 日,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办理一笔 10 亿元协议存款,存期为 61 个月。该等交易构成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该等协议存款利率采用市场化定价方式,公平、公正、 公允。该等关联交易有助于公司与广东发展银行建立全面长期的战略合作关系,促进双方业 务关系的深入发展,有助于促进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均属本公司在日常运营过程中按照一般商务条款进行, 不会对本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其他关联交易 (1)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 65 页“2、非募集 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第(1)项。 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2)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 65 页“2、非募集 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情况”第(2)项。 (3)向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 60 页“2.4 公司主要 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第 2.4.1 项。 3.与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往来及担保等事项说明 3.1 与关联方的债权、债务往来 不适用 3.2 2008 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公司带来利润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 10%以上(含 10%)的 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公司资产的事项。 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 3.除本报告第 78 页所载的本公司依据《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委托资产管理子 公司进行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委托其他公司进行现金资产管 理的情况。 4.除本年报另有披露外,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在本公司 A 股发行时承诺:自公司 A 股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也不由本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本报告期内,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 8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履行,未发生违反该承诺的情况。 2.本公司 A 股上市前(截至 2006 年 11 月 30 日)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重组设 立公司时投入至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土地共 4 宗、总面积为 10,421.12 平方米;投入至公司的房产中,权属变更手续尚未完成的房产共 6 处、建筑面积为 8,639.76 平方米。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诺:自公司 A 股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中国人 寿保险(集团)公司协助公司完成上述 4 宗土地和 6 处房产的权属变更手续,如届时未能完 成,则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承担由于产权不完善可能给公司带来的损失。中国人寿保 险(集团)公司严格按照以上承诺履行。截至本报告期末,除深圳分公司的 2 宗房产及相应 土地外,其余土地、房产权属变更手续均已办理完毕。公司深圳分公司持续正常使用上述未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房产及相应土地,未有任何其他方对公司使用上述房产及相应土地提出 任何质疑或阻碍。 3.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下属的中外合资公司,成 立于2000年7月4日,集团公司和澳大利亚康联集团分别持股51%和49%。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 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以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下列 业务(法定保险业务除外):(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2)上 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集团公司同意在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后三年内出售其在该合资企 业中的所有权益给第三方或采用任何其它方式消除中保康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之间 的任何竞争。本公司收到集团公司的书面告知,截至本报告期末,集团公司关于中保康联股 权转让事宜正在进行中。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地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及时进行披露。 (七)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确认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 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 2008 年度中国审计师和国际核数师。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及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连续 6 年担任公司审计师。 公司支付给审计师的报酬经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决定并支付。公司提供给审 计师的审计费用不会影响审计师的审计独立性。 8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公司 2008 年度支付审计师报酬如下: 服务名称/性质 费用(百万元) 审计及审计相关服务 64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所受 处罚及整改情况 本年度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受中国证监会 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九)重大诉讼事项 2004 年,先后有原告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法院”)针对本公司及部分前 董事提起集团诉讼,这些集团诉讼后合并为一个案件,统称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集团诉讼案”,案卷号为 04CV2112(TPG)。原告于 2005 年 1 月 19 日向法院提交了其经 修改的合并诉状,将本公司、王宪章(前董事)、苗复春(前董事)以及吴焰(前董事)列为 被告,指控各被告违反了《美国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0(b)章和第 20(a)章的规定以及 根据该《交易法》颁布的 10b-5 规则。本公司就此案进行了积极的抗辩,包括提交驳回原告 诉讼请求的动议。2008 年 9 月 3 日,纽约南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原告的各项 指控都缺乏依据。原告随后向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发出通知,拟对纽约南区法院的裁决提起上 诉。原告于 2009 年 1 月 8 日自愿撤回其上诉申请,自此纽约南区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裁 决为最终裁决。 8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十)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报刊名称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 事项 刊载日期 及版面 及检索路径 战略配售 A 股股票(锁定期 12 个月)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 月 7 日 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 月 18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2007 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1 月 30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澄清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2 月 4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H 股股价的不寻常波动(H 股公告) — 2008 年 2 月 28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1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2 月 29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更换证券事务代表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7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2 月 29 日保费收入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19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26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26 日 http://www.hkexnews.hk 2007 年年报(A 股) — 2008 年 3 月 26 日 http://www.sse.com.cn http://www.sse.com.cn 2007 年年报摘要(A 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3 月 26 日 http://www.hkexnews.hk 2007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 2008 年 3 月 26 日 http://www.sse.com.cn 资金情况专项说明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召开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公告 2008 年 4 月 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会议通告(H 股公告) — 2008 年 4 月 17 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4 月 1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第一季度季报(A 股) 2008 年 4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4 月 28 日 http://www.sse.com.cn 8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4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向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http://www.sse.com.cn — 2008 年 5 月 8 日 公告(H 股公告)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5 月 20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向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 5 月 26 日 公告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公告 2008 年 5 月 29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2008 年股东周年大会法律意见书 — 2008 年 5 月 29 日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更换董事会秘书公告 2008 年 6 月 2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7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2008 年 6 月 5 日 http://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5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6 月 1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公司通讯语言版本及收取方式选择的公 http://www.sse.com.cn — 2008 年 7 月 2 日 告(H 股公告)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7 月 17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7 月 30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工作持续整改报告 — 2008 年 7 月 30 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会议通告(H 股公告) — 2008 年 8 月 14 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7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8 月 14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8 月 26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8 月 26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2008 年半年度报告 — 2008 年 8 月 26 日 http://www.sse.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08 年 8 月 26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关于美国证券法集团诉讼案件的公告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8 年 9 月 5 日 http://www.sse.com.cn 8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关于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 9 月 11 日 的公告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关于投资“国寿资产—天津城投债权投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 9 月 12 日 资计划”的公告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8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9 月 19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关联交易公告 2008 年 9 月 24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董事会会议通告(H 股公告) — 2008 年 10 月 15 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10 月 16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08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第三季度季报 2008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08 年 10 月 2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 — 2008 年 10 月 28 日 http://www.sse.com.cn 书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10 月 31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11 月 1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http://www.sse.com.cn 截至 2008 年 11 月 30 日保费收入公告 2008 年 12 月 18 日 证券时报 http://www.hkexnews.hk http://www.sse.com.cn 续展持续关联交易公告(H 股公告)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http://www.hkexnews.hk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的公告 2008 年 12 月 31 日 http://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续展的公告 2008 年 12 月 31 日 http://www.sse.com.cn 证券时报 8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十、财务报告 具体请参见“十三、附件”中的财务报表。 8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十一、内含价值 背景 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为公众投资者编制了财务报表。内含价值方法可以提供对人寿保险公司价值 和盈利性的另一种衡量。内含价值是基于一组关于未来经验的假设,以精算方法估算的一家保险公司的经 济价值。其中,一年新业务的价值代表了在评估日前一年里售出的新业务所产生的经济价值。内含价值不 包含评估日后未来新业务所贡献的价值。 本公司相信公司的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报告能够从两个方面为投资者提供有用的信息。第一,公司 有效业务的价值代表了按照所采用假设,预期未来产生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的贴现价值。第二,一年新业务 的价值提供了对于由新业务活动为投资者所创造的价值的一个指标,从而也提供了公司业务潜力的一个指 标。但是,有关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不应被视为按照中国企业准则或其它任何会计准则所编 制的财务衡量的替代品。投资者也不应该单纯根据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信息作出投资决定。 特别要指出的是,计算内含价值的精算标准仍在演变中,迄今并没有全球统一采用的标准来定义一家保险 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形式、计算方法或报告格式。因此,在定义、方法、假设、会计基准以及披露方面的差 异可能导致在比较不同公司的结果时存在不一致性。 此外,内含价值的计算涉及大量复杂的技术,对内含价值的估算会随着关键假设的变化而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建议读者在理解内含价值的结果时应该特别小心谨慎。 在下面显示的价值没有考虑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 争及优先交易权协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商标使用许可协 议》、《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房产租赁协议》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 响,也未考虑本公司和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交易所带来的未来的财务影响。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定义 人寿保险公司的内含价值的定义是,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与考虑了用于支持公司所欲维持的偿付能力额度 的资本成本后的有效业务的价值两者之和。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等于下面两项之和: „ 净资产,定义为资产减去保单准备金和其它负债,所有项目以中国法定基准衡量;和 8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 对于资产的市场价值和以中国法定基准计算的价值之间税后差异所作的相关调整以及对于其它资产和 负债的相关税后调整。 由于内含价值是基于市场价值基础上的,根据现行中国会计准则,某些投资资产不按市场价值计量,因此 需要对中国会计准则下的净资产价值进行调整。 由于受市场环境的影响,资产市值可能会随时间发生较大的变化,因此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在不同评估日 也可能发生较大的变化。 “有效业务的价值”和“一年新业务的价值”在这里是定义为分别把在评估日现有的有效业务和截至评估 日前一年的新业务预期产生的未来可分配税后利润贴现的计算价值。可分配利润是指那些反映了中国法定 准备金基础的保单准备金和以法定最低标准计算的偿付能力额度之后产生的利润。 有效业务的价值和一年新业务的价值是采用传统确定性的现金流贴现的方法计算的。这种方法通过使用风 险调整后的贴现率来对投资保证和保单持有人选择权的成本、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信用风险和资本的 经济成本作隐含的反映。 假设 经济假设:所得税率假设为 25%;投资回报率假设 2008 年为 4.25%,线性增长到 2013 年的 5.5%,之后保 持水平不变;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2008 年为 18%,逐年变化到 2017 年为 12%(之后保持不变); 假设的投资回报率和投资收益中豁免所得税的比例是基于公司的长期战略资产组合和预期未来回报设定 的。所采用的风险调整后的贴现率为 11%。 死亡率、发病率和费用率等运营假设的确定都考虑到了本公司的最近运营经验和未来预期前景的因素。 编制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的价值由本公司编制,编制依据了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人身保险内含 价值报告编制指引》的相关规定。国际精算咨询公司-韬睿咨询公司的通能保险咨询部门为本公司的内含 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作了审阅,其审阅声明请见“关于内含价值的审阅声明”。 8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结果总结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含价值和 2008 年度内售出的一年新业务的价值与上年同期的对应结果: 表一 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的价值的构成 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2008 年 2007 年 A 经调整的净资产价值 137,816 168,175 B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前的有效业务的价值 122,898 100,659 C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20,626) (16,266) D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后的有效业务的价值 (B+C) 102,271 84,393 E 内含价值 (A + D) 240,087 252,568 F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前的一年新业务的价值 17,528 14,578 G 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3,604) (2,531) H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后的一年新业务的价值 (F + G) 13,924 12,047 注: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变动分析 下面的分析列示了内含价值从报告期开始日到结束日的变动情况。 9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表二 2008 年内含价值变动的分析(人民币百万元) 项目 人民币百万元 A 期初内含价值 252,568 B 内含价值的预期回报 18,494 C 本期内新业务的价值 13,924 D 营运经验的差异 (1,527) E 投资回报的差异 (33,651) F 评估方法、模型和假设的改变 (1,631) G 市场价值调整 4,897 H 汇率变动 (905) I 股东红利分配 (11,873) J 其它 (209) K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内含价值 (A 240,087 到 J 的总和) 注一:由于四舍五入,数字加起来可能跟总数有细小差异。 注二:对 B – J 项的解释: B 反映了年初有效业务的价值和 2008 年新销售业务的价值在 2008 年的预期回报,以及净资产的预期投资回报之和。 C 2008 年销售新业务的价值。 D 2008 年度实际运营经验(如死亡率、疾病发生率、退保率、费用率)和对应假设的差异。 E 2008 年度实际投资回报与投资假设的差异。 F 反映了评估方法的改进、模型的偏差以及精算假设的改变。 G 反映了 2008 年度从期初到期末市场价值调整的变化。 H 汇率变动。 I 2008 年派发的股东现金红利。 J 其他因素。 9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敏感性测试 敏感性测试是在一系列不同的假设基础上完成的。在每一项敏感性测试中,只有相关的假设会发生变化, 其它假设保持不变。这些测试的结果总结如下: 表三 敏感性测试结果 (人民币百万元)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 扣除偿付能力额度成本之 之后的有效业务的价值 后的一年新业务的价值 基础情形 102,271 13,924 风险贴现率为 11.5% 96,505 13,061 风险贴现率为 10.5% 108,493 14,855 投资回报率提高 10% 122,135 16,484 投资回报率降低 10% 82,417 11,366 费用率提高 10% 100,472 12,400 费用率降低 10% 104,070 15,448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提高 10%;年金产 100,952 13,783 品的死亡率降低 10% 非年金产品的死亡率降低 10%;年金产 103,965 14,066 品的死亡率提高 10% 退保率提高 10% 100,841 13,671 退保率降低 10% 103,776 14,192 发病率提高 10% 100,692 13,757 发病率降低 10% 103,864 14,091 偿付能力额度为法定最低标准的 150% 92,307 12,101 短期险的赔付率提高 10% 102,024 13,421 短期险的赔付率降低 10% 102,519 14,426 2007 年假设下的一年新业务价值 - 14,424 9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关于内含价值的审阅声明 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列位董事 韬睿咨询公司的通能保险咨询部门(下称“韬睿”),受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人寿”) 的委托对中国人寿截至2008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截至2008年12月31日前十二个月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 进行了审阅。 韬睿的工作范围包括: „ 审阅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评估方法; „ 审阅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所采用的各种经济和营运的精算假设; „ 审阅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评估结果、内含价值的变动分析的结果以及有效业务价值和一年新 业务价值敏感性分析的结果。 经审阅,韬睿认为中国人寿在编制截至2008年12月31日内含价值和一年新业务价值的过程中: „ 中国人寿所采用的内含价值计算方法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 制指引》的相关规定; „ 中国人寿对经济假设的设定合理地考虑了公司现在和未来的投资组合状况及投资策略,并与可获得的 市场信息和环境保持一致; „ 中国人寿对各种营运假设的设定合理地考虑了公司过去的经验、现在的情况以及对未来的展望; „ 中国人寿依照与上述方法和假设保持一致的计算方式获得结果。 韬睿的审阅意见依赖于中国人寿提供的各种经审计和未经审计的数据和资料的准确性。 韬睿咨询公司的通能保险咨询部门 刘垂辉 FIAA 李志豪 FSA 职务:业务总监 职务: 精算顾问 2009 年 3 月 18 日 9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精算师、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 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公开 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4.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年度报告。 董事长:杨超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25 日 9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年度报告 十三、附件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9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2 本集团及本公司资产负债表 3-4 本集团及本公司利润表 5 本集团及本公司现金流量表 6-7 本集团及本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8-9 财务报表附注 10-8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 湖滨路 202 号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邮编:200021 电话:+86 (21) 2323 8888 传真:+86 (21) 2323 8800 pwccn.com 审计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9)第 10015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 司(以下合称“贵集团”)财务报表,包括 2008 年 12 月 31 日贵公司及贵集团 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8 年度贵公司及贵集团利润表、贵公司及贵集团现金流量 表、贵公司及贵集团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公司和贵集团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 任包括: (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 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 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 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 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 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 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 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9)第 10015号 (第二页,共二页)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贵公司和贵集团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和贵集团200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0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中国 • 上海市 200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会计师 王鸣宇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附注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资产: 货币资金 8/49(a) 34,085 25,317 33,934 24,8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9/49(b) 14,099 25,110 14,068 24,84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0 - 5,053 - 4,673 应收利息 11 13,097 9,832 13,028 9,822 应收保费 12 6,433 6,218 6,433 6,218 应收分保账款 13 163 72 163 72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70 474 70 47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28 167 28 167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64 658 664 658 保户质押贷款 8,676 5,944 8,676 5,944 债权计划投资 9,250 1,200 9,200 1,200 其他应收款 14/49(c) 1,485 1,748 1,497 1,717 定期存款 15 228,272 168,594 228,272 168,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6/49(d) 424,634 417,513 421,379 416,679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 211,929 195,703 211,929 195,703 长期股权投资 18/49(e) 8,222 6,452 11,007 7,382 存出资本保证金 19 6,153 5,773 5,653 5,653 固定资产 20 16,272 15,332 15,939 14,988 无形资产 2,763 2,660 2,742 2,653 递延所得税资产 30 2,661 - 2,654 - 其他资产 21 1,208 784 1,205 784 资产总计 990,164 894,604 988,541 893,03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22 11,390 100 11,200 100 预收保费 1,811 2,201 1,811 2,201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1,654 1,134 1,654 1,131 应付分保账款 13 49 12 49 12 应付职工薪酬 23 3,652 3,263 3,506 3,145 应交税费 24 1,952 9,051 1,946 8,990 应付赔付款 25 4,980 4,059 4,980 4,059 应付保单红利 26 43,178 64,473 43,178 64,473 其他应付款 27 3,501 3,173 3,534 3,145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 28 2,073 1,944 2,073 1,94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29 6,642 6,119 6,642 6,119 未决赔款准备金 29 2,629 2,391 2,629 2,391 寿险责任准备金 29 761,349 607,363 761,349 607,36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29 7,772 4,028 7,772 4,028 递延所得税负债 30 - 13,024 - 12,981 其他负债 31 1,651 1,180 1,651 1,180 负债合计 854,283 723,515 853,974 723,262 股东权益: 股本 32 28,265 28,265 28,265 28,265 资本公积 32 63,917 97,369 63,874 97,297 盈余公积 32 10,289 6,488 10,241 6,440 一般风险准备 32 3,801 2,792 3,801 2,792 未分配利润 32 28,686 35,299 28,386 34,977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1) - - - 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合计 134,957 170,213 134,567 169,771 少数股东权益 32 924 876 - - 股东权益合计 135,881 171,089 134,567 169,771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990,164 894,604 988,541 893,033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利润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项 目 附注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一、营业收入 341,074 281,294 340,788 280,857 已赚保费 294,939 195,440 294,939 195,440 保险业务收入 33 295,579 196,626 295,579 196,626 其中:分保费收入 - 4 - 4 减: 分出保费 287 (805) 287 (80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927) (381) (927) (381) 投资收益 34/49(g) 53,339 91,377 53,342 91,072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损失) (31) 409 (31) 40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35 (8,316) (6,388) (8,306) (6,384) 汇兑损失 (907) (1,032) (905) (1,028) 其他业务收入 43 2,019 1,897 1,718 1,757 二、营业支出 (333,169) (246,475) (333,060) (246,562) 退保金 36 (39,131) (43,661) (39,131) (43,661) 赔付支出 37 (79,235) (69,406) (79,235) (69,406) 减:摊回赔付支出 77 488 77 48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38 (155,911) (67,185) (155,911) (67,18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39 (134) (36) (134) (36) 保单红利支出 40 (1,671) (27,473) (1,671) (27,473) 分保费用 - (4) - (4)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 (1,026) (2,982) (985) (2,950)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4,200) (16,056) (24,200) (16,053) 业务及管理费 42 (17,340) (16,323) (16,911) (16,055) 减:摊回分保费用 49 130 49 130 其他业务成本 43 (900) (538) (1,281) (928) 资产减值损失 44 (13,747) (3,429) (13,727) (3,429) 三、营业利润 7,905 34,819 7,728 34,295 加:营业外收入 77 41 77 40 减:营业外支出 (123) (66) (118) (65) 四、利润总额 7,859 34,794 7,687 34,270 减:所得税收入/(费用) 45 2,346 (6,497) 2,403 (6,348) 五、净利润 10,205 28,297 10,090 27,922 六、利润归属 公司股东 10,068 28,116 少数股东 137 181 七、每股收益 46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0.36 元 人民币 0.99 元 稀释每股收益 人民币 0.36 元 人民币 0.99 元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现金流量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项 目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295,022 196,582 295,022 196,582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150 - 150 -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净增加额 141 210 141 210 收到交易性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5,249 36,027 5,147 36,12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59 2,002 1,321 1,87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2,221 234,821 301,781 234,798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等款项的现金 (117,438) (111,603) (117,438) (111,603) 支付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108) - (108) 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23,680) (15,947) (23,677) (15,947)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9,181) (3,923) (9,181) (3,92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7,603) (6,827) (7,364) (6,71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0,285) (3,961) (10,101) (3,74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57) (6,510) (8,193) (6,80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76,144) (148,879) (175,954) (148,84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7 85,942 125,827 85,952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现金流量表(续)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项 目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34,253 156,349 132,499 154,04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9,797 39,321 39,685 39,2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的现金净额 247 132 245 129 收到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5,145 - 4,762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79,442 195,802 177,191 193,407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9,670) (281,028) (286,758) (279,258) 保户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2,732) (3,409) (2,732) (3,4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付的现金 (2,950) (3,310) (2,910) (3,284) 支付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现金净额 - (5,053) - (4,67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95,352) (292,800) (292,400) (290,62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910) (96,998) (115,209) (97,217)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9 - - 收到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10,853 - 10,666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5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853 74 10,666 - 支付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现金净额 - (9,408) - (9,20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1,964) (3,999) (11,871) (3,957)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964) (13,407) (11,871) (13,1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1) (13,333) (1,205) (13,1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288) (507) (287) (5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768 (24,896) 9,126 (24,927)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5,317 50,213 24,808 49,735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4,085 25,317 33,934 24,808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项目 一般风 未分 外币报表 少数股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股本 资本公积 险准备 配利润 折算差额 东权益 合计 2008 年 1 月 1 日 28,265 97,369 6,488 2,792 35,299 - 876 171,089 28,265 97,297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 - - - - 10,068 - 137 10,205 -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 (56,681) - - - - (63) (56,744) - (56,655 -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61,534) - - - - (88) (61,622) - (61,444 -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4,853 - - - - 25 4,878 - 4,78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对其他资产负债的影响 - 11,702 - - - - - 11,702 - 11,702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 291 - - - - - 291 - 291 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 税影响 - 11,245 - - - - 15 11,260 - 11,239 股东投入 - - - - - - 45 45 - 其他 - (9) - - - (1) 7 (3) - 利润分配 - - 3,801 1,009 (16,681) - (93) (11,964) - 提取盈余公积 - - 3,801 - (3,801)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1,009 (1,009)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11,871) - (93) (11,964) -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63,917 10,289 3,801 28,686 (1) 924 135,881 28,265 63,874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股东权益变动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本集团 项目 一般风 未分 外币报表 少数股 股东权益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股本 资本公积 险准备 配利润 折算差额 东权益 合计 2007 年 1 月 1 日 28,265 66,872 2,736 - 17,684 - 540 116,097 28,265 66,838 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净利润 - - - - 28,116 - 181 28,297 - - 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利得/(损失)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 49,670 - - - - 25 49,695 - 49,625 -计入股东权益的金额 - 64,328 - - - - 66 64,394 - 64,221 -转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14,658) - - - - (41) (14,699) - (14,5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对其他资产负债的影响 - (11,038) - - - - - (11,038) - (11,038) 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 (30) - - - - - (30) - (30) 与计入股东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 税影响 - (8,105) - - - - (4) (8,109) - (8,098) 股东投入 - - - - - - 179 179 - - 其他 - - - - - - (3) (3) - - 利润分配 - - 3,752 2,792 (10,501) - (42) (3,999) - - 提取盈余公积 - - 3,752 - (3,752)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2,792 (2,792) - - - - - 对股东的分配 - - - - (3,957) - (42) (3,999) - -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8,265 97,369 6,488 2,792 35,299 - 876 171,089 28,265 97,297 后附财务报表附注为本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 杨超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刘家德 总精算师: 邵慧中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征 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经国务院国办发[2002]2576 号文及中国保险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保监会”)保监复[2003]88 号文《关于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重组上市的批复》的批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由境内发起人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现更名为中国人寿 保险(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 国”)以独家发起方式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 亿元。2003 年 12 月本公司在海外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分别在中国香港和美国 上 市 交 易 , 股 本 增 至 人 民 币 267.65 亿 元 , 其 中 集 团 公 司 持 有 境 内 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72.2%。2006 年 12 月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500,000,000 股,股本增至人民币 282.65 亿元,其中集 团公司持有境内股 19,323,5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68.4%,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 计师事务所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进行了验资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06)第 196 号验资报告。于 2007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公开发行的 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挂牌交易。 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向本公司转让:(1) 所有依据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 以后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订立的并在 1999 年 6 月 10 日及以后签 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合同,并且是(Ⅰ)在重组协议附件数据库中记录为 2003 年 6 月 30 日签定的一年期以上的长期保险合同或(Ⅱ)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 金类型)保单条款;(2) 1999 年 6 月 10 日或以后签发的独立的短期保险合同(从 签发日起期限为一年或更短);及(3)以上(1)和(2)款所述的附加保险合同连同重组 协议附件内所订明的适用再保险合同(以下简称“转移保单”)。所有其他保单由 集团公司保留(以下简称“非转移保单”)。本公司承担所有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 和义务。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后,集团公司继续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责任和义 务。同时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集团公司资产在本公司和集团公司之间重组。重组 已按照中国保监会于 2003 年 8 月 21 日批准的重组方案及集团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签署,效力可追溯至 2003 年 6 月 30 日的重组协议具体实施。 本公司主要从事寿险、意外险、健康险及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 务。 于 2003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设立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资产管理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00 百万元,后增资至人民 币 1,000 百万元。本公司拥有资产管理子公司 60%权益,其余 40%由集团公司拥 有。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业务范围包括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 业务,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于 2005 年 11 月 30 日,资产管理子公司出资港币 30 百万元在中国香港设立中国 人寿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于 2007 年 5 月,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增资至港币 60 百万元,名称更改为中国人寿富兰克 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和富 兰克林邓普顿战略投资公司分别持有 50%、24%和 26%的股权。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 一般情况及业务活动(续)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受托管理运用保险外汇 资金,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 理业务等。 于 2007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设立中国人寿养老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养老保险子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0 百万元。于 2008 年 6 月,本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对养老保险子 公司增资,养老保险子公司增资至人民币 2,500 百万元。增资后本公司、集团公 司、资产管理子公司和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87.4%、6.0%、4.8%和 1.8%。养老保险子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团体和个人养老 保险及年金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及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本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以及养老保险子公司,在本财务报 表中统称为“本集团”。 本财务报表由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批准报出。 2.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国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其后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a) 会计年度 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b) 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财务报表的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c) 计量属性 除特别说明采用公允价值、可变现净值、现值等计量属性之外,一般采用历史成本 计量。 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d) 外币折算 外币交易 外币交易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入账。于资产负债表 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产生的折算差 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于资产负债表日仍采 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境外经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股东权益中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境外经营 的利润表中的收入与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上述 折算产生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股东权益中以单独项目列示。境外经营的现金流 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在现金流量 表中单独列示。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 指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 (f) 金融资产 i)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 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分类取决 于本集团对金融资产的持有意图和持有能力。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为交易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和 在购入时即被确认为通过损益表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为交易而持有的金 融资产主要是为了在短期内出售,或存在于具短期获利目的投资组合中。另一种金 融资产在购入时由本集团指定为通过损益表反映其公允价值变动。本集团未持有任 何在购入时即被确认为通过损益表反映公允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管理层有明确意图和 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1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f) 金融资产(续) i) 金融资产的分类(续)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 资产,包括各项应收款项、保户质押贷款、债权计划投资、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 证金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及未被划 分为其他类的金融资产。 ii) 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于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按公允价值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时发生的相关交易费用直 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资产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某项金融资 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或该金融资产所有权相关的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 酬已转移至转入方时,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 值进行后续计量,但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 投资,按照成本计量。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 余成本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记入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在资产持有期间所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以及在处置时产生的处置损益, 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除减值损失及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形成的汇兑损益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股东权益,待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原直接计入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 计额转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 以及被投资单位已宣告发放的与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相关的现金股利,作为投资 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1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f) 金融资产(续) ii) 确认和计量(续) 金融资产减值 除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 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 提减值准备。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 未来信用损失)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 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当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股东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 损失予以转出并计入减值损失。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投资,在期 后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原减值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 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对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已确认 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其后公允价值的上升直接计入股东权益。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按其账面价 值超过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 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iii)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 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 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当 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采用估值技术时,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 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 (g)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按照返售协议约定先买入再按固定价格返售的票据、证券、贷 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出的资金。 (h) 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利息、应收保费、应收分保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采用实 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减去坏账准备后的净额列示。在当存在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 将无法按应收款项的原有条款收回所有款项时,根据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 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1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i)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本集团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股 权投资以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 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控制,即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 其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被投资单位。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时,被投 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亦同时予以考 虑。对子公司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成本法确定的金额列示,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计入当期损益。确认的投资收 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 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在编制本集团合并财务报表 时按权益法调整后进行合并。 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与其他方对其实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是指本集 团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 对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投资按照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 量。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 差额包含在初始投资成本中;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集团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 投资损益。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 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但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 失义务且符合或有事项准则所规定的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和预 计负债。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 下,本集团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分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被投资单位 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于宣告分派时按照本集团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 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持股比例计算 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 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其中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部分,相应的未实现损益不予抵 销。 1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i) 长期股权投资(续)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其他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j) 存出资本保证金 根据《保险法》规定,本公司及养老保险子公司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20%提取保证 金,并存入符合中国保监会规定的银行,除本公司或养老保险子公司清算时用于清 偿债务外,不作其他用途。 (k)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及通讯设备、运输工具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 集团公司投入的固定资产按评估后的原值及累计折旧入账外,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 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 靠的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 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 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 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5 至 35 年 3% 2.77%---6.47% 办公及通讯设备 5 至 10 年 3% 9.70%---19.40% 运输工具 4至8年 3% 12.12%---24.25% 1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k) 固定资产及折旧(续) 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并 作适当调整。固定资产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以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 孰低的金额列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低于原账面价值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 损失。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 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 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或安装中的资本性资产,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在 建工程按评估值入账外,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 (l)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等,除本公司成立之日由集团公司投入的土地使用权按评 估值入账外,以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平均摊销。外购土 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 产。对无形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于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复核并作适当调 整。 (m) 商誉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其合并成本超过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于 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n)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及其他已经发生但应由当期和以后各期负 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 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如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 予以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1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o) 除金融资产外其他长期资产减值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 投资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 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 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 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 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 如果在以后期间价值得以恢复,也不予转回。 (p) 金融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为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的票据、证券、贷款 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 保户投资款为投资型保险业务各项收入和支出的累计净额。代理业务负债用以核算 本集团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及支付款项的累计净额。 (q)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包括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 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非寿险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1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续) 本集团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二十四分之一毛保费法得出的保险精算 结果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未到期责任准备金还要进 行充足性测试,对已提取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下列两者中较大者之间的重大差额 部分,考虑补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i) 预期未来发生的赔款与费用扣除相关投资收入之后的余额; ii) 在责任准备金评估日假设所有保单退保时的退保金额。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 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 准备金。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并已向保险人提 出索赔、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采取逐案估计法、案均赔款法等方 法谨慎提取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向保险人 提出索赔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采用链梯法、案均赔款法、准备金进展法、 Bornhuetter-Ferguson 法中至少两种方法进行谨慎评估,同时也考虑采用经验比例 以不低于相关会计年度赔付金额 10%提取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理赔费用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非寿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可能发生的律 师费、诉讼费、损失检验费、相关理赔人员薪酬等费用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采取 比率分摊法提取该项准备金。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未决赔款准备金进行以总体业务为基础的充足性测试。 如果准备金不足,按照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 1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寿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本集团在确 认寿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不 低于法定责任准备金的寿险责任准备金。法定责任准备金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下 发有关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1999]90 号)所载的《人寿保险精算规定》, 《关于印发人身保险新型产品精算规定的通知》(保监发[2003]67 号)所载的《个 人分红保险精算规定》,《关于印发投资连结保险万能保险精算规定的通知》(保 监寿险发[2007]335 号)所载的《万能保险精算规定》、《投资连结保险精算规 定》及《关于修订精算规定中生命表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5]118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评估。本集团的寿险责任准备金的主要计算基准如下: i) 采用“未来法”逐单计算,或经中国保监会同意后,采用“过去法”逐单计算 ii) 评估利率不高于中国保监会公布的法定评估利率和定价利率之间的小者 iii) 评估死亡率采用《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00-2003)》的经验数据,并 对每个产品,分别按照非养老金表和养老金表的经验数据进行了评估,对两套评 估结果基于险种层面进行了比较,按照审慎原则,选择较为保守的评估死亡率假 设 iv) 寿险责任准备金的计算方法(不包括万能保险、投资连结保险和处于累积期的团 体年金保险的寿险责任准备金): ƒ 非终身年金业务中,传统非分红产品采用一年期完全修正方法,分红产品则 按 3.5% Zillmer 修正法计算; ƒ 终身年金业务中,传统非分红产品采用α、β修正法,分红产品按 3.5% Zillmer 修正法计算; ƒ 以上业务如按修正法计算的续年评估均衡净保费高于毛保费,则还需计提保 费不足准备金; ƒ 寿险责任准备金不能低于责任准备金评估日的保单现金价值。 v) 万能保险的责任准备金包括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ƒ 单位准备金等于准备金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ƒ 非单位准备金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参照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其折现 使用的利率以预计回报率为基础,但不高于 5%; ƒ 本集团为万能账户设立平滑准备金,用于平滑不同结算期的结算利率;平滑 准备金不得为负,并且只能来自于实际投资收益与结算利息之差的积累。 2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q) 原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寿险责任准备金(续) vi) 投资连结保险的责任准备金包括单位准备金及非单位准备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ƒ 单位准备金等于准备金评估日的保单账户价值; ƒ 非单位准备金遵循普遍认可的精算原则,参照现金流折现方法计算,其折现 使用的利率以预计回报率为基础,但不高于 5%。 vii) 处于累积期的团体年金业务责任准备金等于准备金评估日的账户价值。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是指保险人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本集团在确认长期健康险保费收入的当期,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按照保险精算确 定的金额,提取不低于法定责任准备金的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法定责任准备金 根据中国保监会《健康保险精算规定》(保监发[1999] 90 号)和《健康保险管理办 法》(保监令[2006]8 号)等有关文件进行评估。 充足性测试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各项保险准备金进行以总体业务为基础的充足性测试。 本集团按照保险精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超过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 关准备金余额的,按照其差额补提相关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照保险精 算重新计算确定的相关准备金金额小于充足性测试日已提取的相关准备金余额的, 不调整相关准备金。 原保险合同提前解除的,本集团转销相关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 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余额,计入当期损益。 (r) 保险保障基金 本集团按下列比例缴纳保险保障基金: 1) 当年人身意外伤害险和短期健康险保险业务自留保费收入的 1%缴纳; 2) 有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和长期健康保险,按照自留保费的 0.15%缴纳; 3) 无保证利率的长期人寿保险,按照自留保费的 0.05%缴纳。 当保险保障基金达到总资产的 1%时,暂停缴纳。 2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s)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对于按照税法规定能够于以后年度抵减应纳税所得额的 可抵扣亏损,视同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于商誉的初始确认产 生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 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非企业合并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 认形成的暂时性差异,不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于资产负 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以本集团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 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非本集团能够控 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的情况 外,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 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t) 收入确认 收入基于以下方法确认: 保险业务收入 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本集团根据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判 断该合同是否属于原保险合同。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及分保费收入在满足下列所有 条件时确认: (i) 保险合同成立并承担相应保险责任; (ii)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 (iii) 与保险合同相关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集团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为预收保费,待保费业务收入确认条件满足后再 转为原保险合同收入。对于寿险合同,分期收取保费的,根据当期应收取的保费确 定;一次性收取保费的,根据一次性应收取的保费确定。对于非寿险合同,根据保 险合同约定的保费总额确定。对于分保费收入,根据相关分保合同的约定,计算确 定分保费收入金额。 2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t) 收入确认(续)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包含各项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股息收入以及除交易性金融资产等由于公 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之外的已实现利得或损失,减去卖出回 购金融资产款利息支出和相关的投资费用。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是指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及交易性金融负债等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 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包括投资型保险业务确认的保户投资款管理费在内的除上述收入以外 的其他经营活动实现的收入。 (u) 保险合同分出业务 本集团在确认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 分出保费和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分保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在提取原保险合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未决赔款准备金、寿险责任准备金和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的当期,按照相关再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 接受人摊回的相应准备金,确认为相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资产。 本集团在确定支付赔付款项金额或实际发生理赔费用而冲减原保险合同相应准备金 余额的当期,计算确定应向再保险接受人摊回的赔付成本,计入当期损益,冲减相 应的应收分保准备金余额。 (v) 租赁 对于租入的固定资产,若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与报酬实质上仍由出租方承 担的租赁为经营租赁。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 本或当期损益。 2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w) 预计负债 因过去的经营行为形成的现时义务,其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在该义务 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为预计负债。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 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 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 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 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当前的最佳估计数。 (x)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 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等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于职工提 供服务的期间确认应付的职工薪酬,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 成本和费用。 职工社会保障 本集团的在职职工参加由政府机构设立及管理的职工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及医 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根据有关规定,本集团按规定的缴费基 数的一定比例且在不超过规定上限的基础上提取保险费及公积金,并向劳动和社会 保障机构缴纳,相应的支出计入当期成本或费用。除了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之外,本 集团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企业年金计划(“年金计划”),公司 员工可以自愿参加该年金计划。本集团按员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年金,相应 支出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之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职工社会保障承诺。 股票增值权 股票增值权计划是以H股股票价格为标的的现金激励计划,按照本集团应承担的以H 股股票价格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股票增值权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等待期内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 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负债。 (y)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中国财政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本 公司自2007年起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一般风险准备,用于巨灾风险的补 偿,不能用于分红或转增资本。 (z) 股利分配 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的当期,确认为负债。 2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a) 关联方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 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构成关联方。 (ab)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方支付的合并对价和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均按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 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以 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本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购买方的合并成本和购买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按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 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本集团开始将其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合并。集团内所 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在本集团财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销。子公司的 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分别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 股东损益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中单独列示。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 策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在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时,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或会计 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对于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在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个别财 务报表进行调整;对于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在编制本集团财务报 表时,视同该企业合并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初已经发生,从报告期最早期间的期 初起将其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本集团财务报表,其合并日前实现 的净利润在本集团利润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ac) 分部报告 业务分部以具有不同风险和回报的产品和服务区分。地域分部以处在特定经济环境 中具有不同风险和回报的产品和服务彼此区分。依据本集团的内部财务报告,本集 团以业务分部作为分部报告的主要形式。本集团的资产和经营业务都在中国境内, 这一地理区域的经济环境具有相似的风险和回报。分部报告的会计政策与主要会计 政策汇总中描述的相同。分部信息的详情在附注33中披露说明。 2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d)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财务报表的编制中所采用会计估计及判断会影响相关资产和负债列报金 额。本集团在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的基础上对会计估计和专业判断不断进行评估, 包括根据客观环境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期。 i) 保险合同的分类 在单项合同的基础上,本集团根据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条款是否承担了保险风险判 断该合同是否属于保险合同。投资型保险业务不存在保险风险的转移,不属于保险 合同。对于分类的判断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ii)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负债充足性测试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评估以中国保监会规定为依据,使用的主 要假设包括评估利率和评估死亡率等(附注4(q))。本集团对以上准备金进行负债 充足性测试,以评估当前所提负债充足性程度。测试采用相应精算模型,基于最佳 假设基础,对未来现金流进行分析。负债充足性测试使用的主要假设包括死亡率、 发病率、投资回报率等。本集团通过对以上假设进行定期经验分析,结合对未来趋 势的判断最终确定假设水平。负债充足性测试可能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集团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iii)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和理赔费用准备金。本集团基于公司经验假设,对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充足性进行评 估测试,本集团通过对有关假设进行定期分析,结合对未来趋势的判断最终确定假 设水平。有关假设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会计核算方法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iv)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主要投资于债权型投资、股权型投资和定期存款等。本集团有关投资的重要 会计估计和判断与金融资产减值的确认和公允价值的确定有关。本集团在评估减值 时考虑多种因素,见附注 4(f)(ii)金融资产减值。公允价值指在公平交易而非被迫或 清算时,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交换的金额。本集团在估计金融工具的公 允价值时所采取的方法和假设为: 2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续) (ad) 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续) iv) 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续) ƒ 债权型投资:通常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 的市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 投资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当市场不活跃时通过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 尽可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包括收益率曲线等,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 的参数。 ƒ 股权型投资:其公允价值以其最近的市场报价为基础来确定。如果没有最近的市 场报价可供参考,公允价值可根据观察到的最近发生的交易价格或者可比较投资 的最近的市场报价或其它市场普遍接受的估值方法确定。采用估值方法时,尽可 能最大程度使用市场参数,减少使用与本集团特定相关的参数。对于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股权型投资,以其成本减减值准备计量。 ƒ 结构性存款:当没有交易活跃的市场存在时,本集团运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模型 定价等估值方法确认其公允价值。本集团使用美元掉期利率做为基准利率计算相 应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由于结构性存款的复杂性,当缺少市场公开价格时,使 用了大量的专业判断和假设。这些会计估计以能够反映实际情况的估值方法和假 设为基础。 ƒ 定期存款(不包括结构性存款)、保户质押贷款、债权计划投资、买入返售金融 资产和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资产负债表上账面价值近似为公允价值。 本集团会评估估值方法中运用的假设和估计,包括审阅估值模型的假设和特性、估 值假设的变更、市场参数的质量、市场是否活跃以及各年运用估值方法的一致性。 本集团定期评估和测试估值方法的有效性,并在必要时更新估值方法,以使其反映 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情况。 v) 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 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 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 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 2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各种保险风险和金融风险。风险管理包括识别、评估、控 制、报告、预警和监督不同程度的风险或风险组合等措施防范风险并制定解决方 案。承受风险是本集团业务经营活动的核心特征,开展业务将不可避免地面临风 险。因此,本集团的目标是力求保持风险和回报的平衡,并尽可能减少对财务状况 的潜在不利影响。 (a) 保险风险 i) 保险风险类型 每份保单的风险在于承保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由此引起的赔付金额的不确定性。从 每份保单的根本性质来看,上述风险是随机发生的,从而无法预计。对于按照概率 理论进行定价和计提准备的保单组合,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实际赔付超出保险 负债的账面价值。这种情况发生在赔付频率或严重程度超出估计时。保险事件的发 生具随机性,实际赔付的数量和金额每年都会与通过统计方法建立的估计有所不 同。这种风险在下列情况下均可能出现: 发生性风险—保险事故发生的数量与预期不同的可能性; 严重性风险—保险事故产生的成本与预期不同的可能性; 发展性风险—投保人的责任金额在合同期结束时出现变动的可能性。 经验显示具相同性质的保险合同组合越大,预计结果的相关可变性就越小。另外, 一个更加分散化的组合受组合中的任何子组合变化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集团已经 建立起了分散承保风险类型的保险承保策略,并在每个类型的保险风险中保持足够 数量的保单总量,从而减少预期结果的不确定性。 本集团保险业务包括长期保险合同和短期保险合同。就意外险合同而言,传染病、 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均为可能增加整体索赔率的重要因素, 而导致比预期更早或更多的索赔。就长期保险合同而言,不断改善的医学水平和社 会条件有助于延长寿命,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保险风险也会受保户终止合同、降 低保费、拒绝支付保费或行使年金转换权利影响,即保险风险受保单持有人的行为 和决定影响。 2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 保险风险类型(续) 本集团通过承保策略、再保险安排和索赔处理来管理保险风险。本集团通过两类再 保险安排来管理保险风险,包括成数分保和溢额分保。再保险合同基本涵盖了全部 含风险责任的产品。从产品类别角度看包括寿险、意外险和健康险,从保险种类或 功能角度看包括身故、伤残、意外、疾病、救援等。这些再保险合同在一定程度上 分散了保险风险,降低了对本集团潜在损失的影响。因为存在因再保险公司未能履 行再保险合同应承担的责任而产生的信用风险,尽管本集团已订立再保险合同,这 并不会解除本集团对保户承担的直接保险责任。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 目前,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均来自中国境内,保险风险在本集团所承保的各地区不存 在重大分别。长期保险合同主要险种如下: 产品名称 2008年度 2007年度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 鸿丰两全保险 105,343 37.30% 48,430 26.20% 康宁终身保险 31,806 11.30% 29,850 16.20% 鸿鑫两全保险 14,198 5.00% 21,673 11.70% 鸿泰两全保险(2001) 54 0.00% 1,034 0.60% 鸿瑞两全保险 2,222 0.80% 3,236 1.80% 其他 128,770 45.60% 80,392 43.50% 合计 282,393 100.00% 184,615 100.00% 长期保险合同保险给付 鸿丰两全保险 290 0.40% 192 0.30% 康宁终身保险 2,466 3.40% 2,059 3.30% 鸿鑫两全保险 1,576 2.20% 1550 2.50% 鸿泰两全保险(2001) 21,587 30.00% 48,820 77.60% 鸿瑞两全保险 26,168 36.40% 219 0.30% 其他 19,758 27.60% 10,026 15.90% 合计 71,845 100.00% 62,866 100.00% 2008年12月31日 2007年12月31日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保险合同准备金 鸿丰两全保险 214,396 27.90% 118,584 19.40% 康宁终身保险 118,650 15.40% 93,389 15.30% 鸿鑫两全保险 74,551 9.70% 64,238 10.50% 鸿泰两全保险(2001) 656 0.10% 22,164 3.60% 鸿瑞两全保险 24,396 3.20% 49,955 8.20% 其他 336,472 43.70% 263,061 43.00% 合计 769,121 100.00% 611,391 100.00% 2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 保险风险集中度(续) 鸿丰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为趸交。保险期间分五 年和十年两种,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六十五周岁。满期保 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被保险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按 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后因疾病身故,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 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康宁终身保险是终身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十年期交和 二十年期交三种。重大疾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身故保险金 和高度残废保险金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300%给付,但应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 病保险金。 鸿鑫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三年期交、 五年期交和十年期交四种。保险期间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 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每三周年生存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9%给付。身故 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200%给付。满期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150%给 付。 鸿泰两全保险(2001)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五 年期交、十年期交、十五年期交和二十年期交五种,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 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 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给付。趸 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按 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保险期间年数给付。本集团于 2002 年度推广销售该产品, 自 2007 年该产品的五年期交类型进入集中给付高峰期。 鸿瑞两全保险是两全型保险合同,其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趸交、五年期交两 种,保险期间届满时被保险人的年龄不得超过七十周岁。趸交保险费的身故保 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在第一至第四个保单年度期间 身故的,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乘以身故时的保单年度数给付,在第五个 保单年度以及以后保单年度身故的,身故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0%给 付。趸交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 险金按基本保险金额的 500%给付。本集团于 2003 年度推广销售该产品, 2008 年度为该产品的五年期交类型集中给付高峰期。 3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 长期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以中国保监会的有关精算规定计算,本集 团不能任意改变有关法定评估假设,此外,本集团提取的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 康险责任准备金需满足负债充足性测试要求,除非在负债充足性测试条件下出现准 备金不足的情况,否则寿险责任准备金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不需要调整。在负 债充足性测试条件下: 若其他变量不变,死亡率假设或发病率假设比当前最佳经验假设提高或降低 10%, 实际提取的准备金不会出现准备金不足情况。 若其他变量不变,退保率假设比当前最佳经验假设提高或降低 10%,实际提取的准 备金不会出现准备金不足情况。 若其他变量不变,投资回报率假设比当前最佳经验假设增加或减少 50 基点,实际提 取的准备金亦不会出现准备金不足情况。 短期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 未决赔款准备金以中国保监会的有关精算规定计算,同时进行负债充足性测试。短 期保险业务赔款金额等因素的变化,有可能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假设水平的变动, 进而影响未决赔款准备金的同步变动。 若其他变量不变,赔付率比当前假设增加或减少 100 基点,预计将导致 2008 年税 前利润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126 百万元(2007:人民币 108 百万元)。 3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a) 保险风险(续) iii) 敏感性分析(续) 短期保险合同敏感性分析(续) 本集团短期保险业务不考虑分出业务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短期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 目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合计 当年/年末 7,132 6,653 6,771 7,082 7,725 1 年后 7,895 7,039 6,074 6,891 2 年后 7,948 7,087 6,168 3 年后 7,948 7,087 4 年后 7,948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7,948 7,087 6,168 6,891 7,725 35,819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7,948) (7,087) (6,168) (6,853) (5,134) (33,190)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38 2,591 2,629 本集团短期保险业务考虑分出业务后的索赔进展信息如下: 短期保险合同(事故年度) 项 目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合计 当年/年末 6,355 5,928 6,324 6,615 7,644 1 年后 7,119 6,314 5,664 6,438 2 年后 7,731 6,426 5,761 3 年后 7,731 6,426 4 年后 7,731 累计赔付款项的估计额 7,731 6,426 5,761 6,438 7,644 34,000 累计已支付的赔付款项 (7,731) (6,426) (5,761) (6,401) (5,080) (31,399) 尚未支付的赔付款项 - - - 37 2,564 2,601 (b) 金融风险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面临多样化的金融风险。主要的金融风险是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 收入不足以支付保险合同和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形成的负债。金融风险中最 重要的组成因素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3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侧重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采取措施尽量减少对 其财务业绩的可能负面影响。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确定的部门按照管理层批准的政 策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金融风险。本 集团书面规定了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并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 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金融风 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 构的风险。 根据中国财政部对投资连结产品的的相关规定,本集团对投资连结保险资金设立独 立投资账户单独核算(参见附注 47)。独立投资账户投资损益在扣除投资管理费用 之后全部归投保人所有,因而与该账户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金融风险也应全 部由投保人承担。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投资连结保险各投资账户总资产 为人民币 32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无),因而市场利率和价格的变化对本 集团收取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投资管理费影响很小。因此,在以下的各类金融风险 分析中均不考虑投资投资连结保险账户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下面的敏感性分析是基于假定一个假设变量发生变化,而其他假设变量保持不变。 这种情况在实际中不太可能发生,因为这些假设变量的变化可能是相互关联的(如 利率变动和市场价值变动)。 市场风险 (i)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使金融工具的价值变动的风险。本集团受利率风 险影响较大的金融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债权型投资。利率的变化将对本集团整 体投资回报产生重要影响。由于大部分保单都向保户提供保证收益,而使本集团面 临利率风险。 本集团通过调整投资组合的结构和久期来管理利率风险,并尽可能使资产和负债的 期限相匹配。 利率风险的敏感性分析阐明利息收入和金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如 何随着报告日的市场利率变化而波动。 3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 利率风险(续)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市场 利率提高或降低 50 个基点,由于浮动利率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存款、存出资 本保证金及债权型投资增加或减少的利息收入和交易性金融资产因公允价值变动产 生的亏损或收益,并考虑对本集团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的影响,本集团本年度的 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 626 百万元(2007 年度:人民币 527 百万元);在 考虑了对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影响后,资本公积将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债权 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8,474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 民币 6,596 百万元)。 (ii) 价格风险 价格风险主要由本集团持有的股权型投资价格的不确定性而引起。股权型投资的价 格取决于市场。本集团面临的价格风险因中国的资本市场相对不稳定而增大。 本集团在法律和监管政策允许前提下,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组合来分散价格风 险,上述法律和监管政策的制订目的是减少投资集中于任何特殊行业或特定发行机 构的风险。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如果本集 团所有股权型投资的价格提高或降低 10%,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因 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并考虑对本集团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的影响, 本集团本年度的税前利润将增加或减少人民币 452 百万元(2007 年度:人民币 1,072 百万元);在考虑了对应付保单红利增减变动影响后,资本公积将因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中的股权型投资公允价值的变动而增加或减少人民币 4,619 百万元 (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214 百万元)。 (iii)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 险。本集团除持有部分以美元或港币计价的结构性存款、债权型投资和股票存在外 汇风险敞口外,其余业务均在中国大陆开展。 3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市场风险(续) (iii) 外汇风险(续)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拥有的非人民币投资资产如 下: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合计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型投资 - 2,410 2,410 债权型投资 2,905 - 2,905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除外) 4,921 - 4,921 结构性存款 2,905 - 2,9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236 511 8,747 合计 18,967 2,921 21,888 折合人民币百万元 美元 港币 合计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股权型投资 - 8,476 8,476 债权型投资 3,119 - 3,119 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除外) 219 - 219 结构性存款 4,346 - 4,34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844 45 6,889 合计 14,528 8,521 23,049 货币性资产存在外汇风险敞口。非货币性资产,如股权型投资,相对而言主要存在 价格风险敞口。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当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且不考虑所得税 影响,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和港币汇率升值或贬值幅度达 10%,本集团本年度的税前 利润将减少或增加人民币 1,948 百万元(2007 年度:人民币 1,457 百万元),主要 由于上表中以美元或港币计价的除可供出售股权型投资外金融资产因外币折算而产 生的汇兑损失或收益。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交易的一方或某金融工具的发行机构因不能履行义务而使另外一 方遭受损失的风险。因本集团的投资品种受到中国保监会的限制,投资组合中的大 部分是国债、政府机构债券和存放在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因此本集团面临的 信用风险总体相对较低。 3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信用风险(续) 信用风险通过申请信用许可、信用额度和监控程序来控制。本集团通过对中国经济 和潜在债务人和交易结构进行内部基础分析来管理信用风险。适当情况下,本集团 会通过用现金、证券、物业和设备作为抵押的方法规避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敞口 若不考虑担保或其他信用增强安排,本集团资产负债表中的金融资产账面金额代表 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不 存在与资产负债表外项目有关的信用风险敞口。 担保及其他信用增强安排 本集团持有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以对手方持有的债权型投资或定期存款作为质押。 当对手方违约时,本集团有权获得该质押物。根据本集团与保单持有人签订的保户 质押贷款合同和保单合同的条款和条件,保户质押贷款和应收保费以其相应保单的 现金价值作为质押。 信用质量 本集团的债权型投资包括国债、政府机构债券、企业债券和次级债券/债务。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100%的企业债券信用评级为 AA/A-2 或以上(2007 年 12 月 31 日:98.9%)。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9.3%的次级债券/债务信 用评级为 AA/A-2 或以上,或是由全国性商业银行发行(2007 年 12 月 31 日: 99.1%)。债券/债务的信用评级由其发行时国内合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评级。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95.4%的银行存款存放于四大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和 其他全国性商业银行(2007 年 12 月 31 日:94.8%)。几乎所有再保险合同均与国 家控股再保险公司订立。本集团确信这些商业银行和再保险公司在国内都具有高信 用质量。因此,本集团认为与定期存款及其应收利息、存出资本保证金、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和再保险资产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由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和应收保费拥有质押且其到期期限均不超过 一年,与其相关的信用风险将不会对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3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集团不能获得足够的资金来归还到期负债的风险。 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本集团寻求通过匹配投资资产与保险负债的到期日以降低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主要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未经折现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量(非折现) 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575,871 - 49,178 108,633 77,224 571,228 股权型投资 74,770 74,770 - - - - 定期存款 228,272 - 69,359 50,902 126,210 9,298 存出资本保证金 6,153 - 460 748 5,919 - 保户质押贷款及债权计 划投资 17,926 - 9,293 1,234 1,234 13,363 应收利息 13,097 - 13,097 - - - 应收保费 6,433 - 6,433 - - - 应收分保账款 163 - 163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4,074 - 34,074 - - -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 负债 2,073 - 708 255 1 1,511 应付赔付款 4,980 - 4,980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1,390 - 11,395 - - - 3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 风险管理(续) (b) 金融风险(续) 流动性风险(续)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价值 未标明到 合同和预期现金流量(非折现) 期日 1 年内 1-3 年 3-5 年 5 年以上 债权型投资 443,181 - 17,126 74,609 72,487 521,966 股权型投资 195,145 195,145 -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5,053 - 5,053 - - - 定期存款 168,594 - 52,658 59,142 53,988 31,634 存出资本保证金 5,773 - 5,602 57 448 - 保户质押贷款及债权计 划投资 7,144 - 5,994 138 138 1,544 应收利息 9,832 - 9,804 28 - - 应收保费 6,218 - 6,218 - - - 应收分保账款 72 - 72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317 - 25,317 - - -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 负债 1,944 - 655 204 1 1,205 应付赔付款 4,059 - 4,059 -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0 - 100 - - -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应付保单红利中包括人民币 24,295 百万元的已宣告红利, 其可支取日均在一年以内(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5,842 百万元)。受到预 期投资收益率等因素的影响,其他应付保单红利的未经折现现金流的金额和时间具 有不确定性,由本集团在未来决定宣告派发。 3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6. 主要税项 (a) 企业所得税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新所得税法”),新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本集团适用的企业所得 税率自2008年1月1日从33%调整为25%。 本公司企业所得税由各分公司就地申报,再由本公司总部统一汇算清缴。 (b) 营业税金及附加 本集团金融保险服务收入适用营业税,税率为 5%。 根据中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1994 年 3 月 29 日财税字(94)002 号《关于对若 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对保险公司开展的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的 保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本集团业务收入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收入、短期健康保 险业务收入、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买卖证券投资基金、股票及债券的差价收入 等按上述税率缴纳营业税。 7. 子公司 本公司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基本情况如下(下列子公司均已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持股比例 注册资本 主要业务 直接控股 资产管理子公司 中国北京 直接持股 人民币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 60% 1,000 百万元 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 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北京 直接持股 人民币 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 (附注 50(b)) 87.4% 2,500 百万元 业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 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 通过资产管 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 理子公司间 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 接持股 4.8% 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间接控股 资产管理香港子 中国香港 通过资产管 港币 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与 公司 理子公司间 60 百万元 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 接持股 50% 询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 (占董事会 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多数席位) 3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8. 货币资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库存现金 人民币 9 1.0000 9 16 1.0000 16 小计 9 16 存款 人民币 19,944 1.0000 19,944 14,920 1.0000 14,920 港币 579 0.8819 511 48 0.9364 45 美元 1,205 6.8346 8,236 937 7.3046 6,844 小计 28,691 21,809 结算备付金 人民币 5,385 1.0000 5,385 3,492 1.0000 3,492 小计 5,385 3,492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25,338 1.0000 25,338 18,428 1.0000 18,428 港币 579 0.8819 511 48 0.9364 45 美元 1,205 6.8346 8,236 937 7.3046 6,844 合计 34,085 25,317 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9.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428 693 政府机构债券 4,660 4,583 企业债券 1,648 513 次级债券/债务 - 307 小计 7,736 6,096 股权型投资 基金 4,063 9,145 股票 2,295 9,842 权证 5 27 小计 6,363 19,014 合计 14,099 25,110 上述金融资产无投资变现的重大限制。 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无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 集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均为在 30 天以内到期的银行间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1. 应收利息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存款利息 4,525 3,701 应收债权型投资利息 8,348 6,014 其他 224 117 合计 13,097 9,832 4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2. 应收保费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寿险 6,167 6,006 短期险 153 111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113 101 合计 6,433 6,218 账龄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3 个月以内(含 3 个月) 6,431 6,205 3 个月至 1 年(含 1 年) 2 13 合计 6,433 6,218 应收保费中无应收持本集团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款项(2007 年 12 月 31 日:无)。 13. 应收分保账款及应付分保账款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收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163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2 百万元),其中应收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 163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72 百万元)。应 收分保账款中无持本集团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款项。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应付分保账款为人民币 49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 百万元),其中应付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 公司的款项为人民币 40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0 百万元)。 14. 其他应收款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公司款(附注 50(e)(2)) 716 758 应收投资款 - 500 暂借及垫付款 273 206 预付工程款 118 53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1 26 押金及保证金 78 34 其他 339 201 合计 1,525 1,778 减:坏账准备 (40) (30) 净值 1,485 1,748 4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5. 定期存款 到期期限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64,621 46,706 1 年至 5 年(含 5 年) 155,320 93,372 5 年至 10 年(含 10 年) 6,759 26,434 10 年以上 1,572 2,082 合计 228,272 168,594 上述定期存款中结构性存款情况如下: 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905 2,887 2007 年 12 月 31 日 4,346 4,281 1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80,006 80,588 政府机构债券 191,121 107,154 企业债券 67,505 43,742 次级债券/债务 17,588 9,898 小计 356,220 241,382 股权型投资 基金 29,890 60,624 股票 38,524 115,507 小计 68,414 176,131 合计 424,634 417,5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如下: 债权型投 股权型投资 合计 2007 年 12 月 31 日 3,036 163 3,199 本年计提 2,413 15,744 18,157 本年转回 (4,436) - (4,436) 本年转销 (612) (2,264) (2,876) 2008 年 12 月 31 日 401 13,643 14,044 4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7.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02,688 112,681 政府机构债券 79,400 84,558 企业债券 3,267 3,494 次级债券/债务 26,574 27,865 合计 211,929 228,598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摊余成本 公允价值 债权型投资 国债 96,786 96,234 政府机构债券 71,273 68,080 企业债券 3,272 3,403 次级债券/债务 24,372 23,872 合计 195,703 191,589 18. 长期股权投资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联营企业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广发行”) 6,969 6,165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财产保险公司”) 941 285 国寿安全保险经纪公司(以下简称 “安全保险经纪公司”) 7 - 其他 305 2 合计 8,222 6,452 4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8. 长期股权投资(续) 持股 初始投 2007 年 按权益法调 其他权 2008 年 联营企业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业务性质 比例 资成本 12 月 31 日 新增投资 整的净损益 益变动 12 月 31 日 广发行 中国广州 11,408 银行 20% 5,671 6,165 - 558 246 6,969 财产保险公 司(注) 中国北京 4,000 保险 40% 400 285 1,200 (589) 45 941 安全保险经 纪公司 中国北京 15 保险经纪 49% 7 - 7 - - 7 合计 6,078 6,450 1,207 (31) 291 7,917 注:2008 年 5 月,本公司与财产保险公司签订了《增资暨股份认购协议》,根据该协议,财产保险公司 增资人民币 3,000 百万元,本公司认购其中人民币 1,200 百万元。本公司认购款已于 2008 年 5 月 26 日 支付。2008 年 7 月 6 日,本次增资事项获得中国保监会批准。 19. 存出资本保证金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出资本保证金如下: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1,8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定期存款 60个月 4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定期存款 12个月 2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1,353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40个月 1,6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9个月 300 小计 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61 个月 28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12 个月 100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20 小计 500 合计 6,153 根据《保险法》规定,保险公司需按照注册资本总额的 20%提取存出保证金。2008 年 6 月养老保险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1,900 百万元(附注 50(b)),相应增加存出资本保证 金。 4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19. 存出资本保证金(续) 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出资本保证金如下: 存放银行 存放形式 存期 金额 本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3,000 中国民生银行 定期存款 31个月 1,353 华夏银行 定期存款 61个月 1,000 中信银行 定期存款 39个月 300 小计 5,653 养老保险子公司 交通银行 定期存款 60 个月 120 合计 5,773 20. 固定资产 本集团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及净值的变动情况如下: 房屋及建筑物 办公及通讯设备 运输工具 在建工程 合计 原价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2,655 3,617 1,815 2,594 20,681 在建工程转入 416 - - (416) - 本年增加 439 752 203 898 2,292 本年减少 (113) (277) (165) (52) (607)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3,397 4,092 1,853 3,024 22,366 累计折旧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374) (1,865) (1,097) - (5,336) 本年增加 (444) (531) (175) - (1,150) 本年减少 29 239 156 - 424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789) (2,157) (1,116) - (6,062) 减值准备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3) - - - (13) 本年增加 (24) - - - (24) 本年减少 5 - - - 5 2008 年 12 月 31 日 (32) - - - (32) 净额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0,576 1,935 737 3,024 16,272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0,268 1,752 718 2,594 15,332 4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1. 其他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垫缴保费 585 448 长期待摊费用 474 208 其他 149 128 合计 1,208 784 2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均为 30 日内到期的银行间卖 出回购证券(2007 年 12 月 31 日:同)。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以账面价值人民币 12,048 百万元的债 券为质押(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99 百万元)。 23. 应付职工薪酬 2007 年 本年计提 本年支付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1,500 6,208 (5,457) 2,251 职工福利费 18 400 (418) - 股票增值权 1,290 (574) - 716 社会保险费 170 1,038 (801) 407 住房公积金 33 409 (413) 29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235 185 (193) 227 其他 17 312 (307) 22 合计 3,263 7,978 (7,589) 3,652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1 月 5 日和 2006 年 8 月 21 日分别批准向符合条件的员工 授予 4.05 百万单位和 53.22 百万单位的股票增值权。这两批股票增值权的行权价分 别为 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的 H 股股票平均收盘价港 币 5.33 元和港币 6.83 元。2005 年 7 月 1 日和 2006 年 1 月 1 日为股票增值权待行 权期起始日及行权价格确定日。2008 年度,没有股票增值权行权、失效或过期。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共有 55.71 百万单位股票增值权尚未行权(2007 年 12 月 31 日:55.71 百万单位),其中 55.71 百万单位可行权(2007 年 12 月 31 日:36.62 百万单位)。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可行权的股票增值权的内含价值为人民币 826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152 百万元)。 4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3. 应付职工薪酬(续) 本公司使用链梯法模型评估股票增值权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模型使用的参 数为预期股价波动率 60%至 70%,预计股息收益率不高于 0.5%,无风险利率 0.2% 至 0.3%。 2008 年度,本公司因股票增值权负债减少而转回的费用为人民币 574 百万元 (2007 年度确认的费用为人民币 845 百万元),全部反映在业务及管理费中。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应付职工薪酬中的股票增值权包括人民币 703 百万元未行权 部分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已行权但未支付部分(2007 年 12 月 31 日:分别为人民币 1,277 百万元和人民币 13 百万元)。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确认的股票增值 权费用约为人民币 121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1 百万元),预计 在 1 年内确认。 本公司董事会于 2007 年 6 月 12 日通过了另一批股票增值权的授予提议。该批股票 增值权的行权价为港币 25.71 元,为 2007 年 1 月 1 日前 5 个交易日的股票平均收 盘价。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该批股票增值权的授予尚未执行。 24. 应交税费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企业所得税 1,668 8,312 应交代扣代缴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 172 186 应交营业税 91 493 其他 21 60 合计 1,952 9,051 25. 应付赔付款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赔付支出 4,744 3,800 应付退保金 141 182 其他 95 77 合计 4,980 4,059 26. 应付保单红利 应付保单红利包括分红保险业务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保单红利及未宣告的应归属于 分红保险保户的保单红利,包括分红保险账户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 公允价值变动归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按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方法及精算规 定估算确定。 4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7. 其他应付款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关联公司(附注 50(e)(2)) 69 45 代理人暂存款 267 453 暂收保户款 1,428 1,265 保险保障基金 266 122 应付中介机构服务费 159 90 应付工程及设备款 308 293 应付监管费 42 15 应付房屋及设备维修费 43 30 其他 919 860 合计 3,501 3,173 28.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 到期期限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内(含 1 年) 606 584 1 年至 3 年(含 3 年) 217 595 3 年至 5 年(含 5 年) 1 6 5 年以上 1,249 759 合计 2,073 1,944 29. 保险合同准备金 2007 年 本年 本年减少额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增加额 赔付款项 提前解除 其他 12 月 31 日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119 6,642 - - (6,119) 6,642 未决赔款准备金 2,391 2,629 (2,391) - - 2,629 寿险责任准备金 607,363 256,369 (62,127) (40,193) (63) 761,349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4,028 4,372 (34) (589) (5) 7,772 合计 619,901 270,012 (64,552) (40,782) (6,187) 778,392 4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29. 保险合同准备金(续) 本集团保险合同准备金的未到期期限情况如下: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1 年以下(含 1 年) 1 年以上 1 年以下(含 1 年) 1 年以上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6,642 - 6,119 - 未决赔款准备金 2,629 - 2,391 - 寿险责任准备金 46,598 714,751 62,625 544,738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0 7,742 20 4,008 合计 55,899 722,493 71,155 548,746 本集团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的明细如下: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已发生已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332 356 已发生未报告未决赔款准备金 2,217 1,962 理赔费用准备金 80 73 合计 2,629 2,391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金融资产 (1,472) (20,625) 保险责任准备金及应付保单红利 3,552 7,601 工资 552 - 政府补助 29 - 合计 2,661 (13,024) 于 2008年12月 31日,本集团养老保险子公司未对可抵扣亏损人民币 92百万元 (2007年12月31日:无)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人民币23百万元(2007年12 月31日:无)。上述可抵扣亏损将于2013年底到期。 31. 其他负债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存入保证金 632 811 应付保户利息 891 369 其他 128 - 合计 1,651 1,180 5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股东权益 2007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有限售条件转为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 月 31 日 股本 28,265 - - - 28,265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19,924 - - (600) 19,324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341 - - 600 8,941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00 - - 600 1,5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7,441 资本公积 97,369 28,091 (61,543) - 63,917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 17,942 公允价值变动 43,508 28,091 (61,543) - 10,056 盈余公积(注) 6,488 3,801 - - 10,289 一般风险准备(注) 2,792 1,009 - - 3,801 未分配利润(注) 35,299 10,068 (16,681) - 28,686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1) - (1) 少数股东权益 876 229 (181) - 924 合计 171,089 43,198 (78,406) - 135,881 注:由董事会提议,于 2008 年 5 月 28 日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按 2007 年度净利润 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2,792 百万元后,以每股人民币 0.42 元(相等于 每股港币 0.472329 元),按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派发 2007 年度现金股 利人民币 11,871 百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14,663 百万元。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未分配利润中包含归属于本公司的子公司盈余公积余额人民币 46 百万元(2007 年 12 月 31 日:无),其中子公司本年度计提的归属于本公司的盈余公积人民币 46 百 万元(2007 年:无)。 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规定,本公司须按 2008 年度实现净利润的 10%分别提取法定盈 余公积金人民币 1,009 百万元和一般风险准备人民币 1,009 百万元。本公司在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金和一般风险准备后,可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的提取由董事 会提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 5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2. 股东权益(续) 2006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有限售条件转为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无限售条件股份 12 月 31 日 股本 28,265 - - - 28,265 有限售条件的股份 20,224 - - (300) 19,924 无限售条件的股份 8,041 - - 300 8,341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00 - - 300 9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7,441 - - - 7,441 资本公积 66,872 64,298 (33,801) - 97,369 公司成立日股本溢价 9,609 - - - 9,609 境内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26,310 - - - 26,310 境外上市发行股票股本溢价 17,942 - - - 17,942 公允价值变动 13,011 64,298 (33,801) - 43,508 盈余公积 2,736 3,752 - - 6,488 一般风险准备 - 2,792 - - 2,792 未分配利润 17,684 28,116 (10,501) - 35,299 少数股东权益 540 426 (90) - 876 合计 116,097 99,384 (44,392) - 171,089 归属于各子公司少数股东的少数股东权益: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 704 687 养老保险子公司 189 157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31 32 合计 924 876 5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分部报告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经营业务均在中国境内。 (a) 业务分部 (1) 个人业务 个人业务主要指对个人销售的长期保险合同及分入的个人保险业务。 (2) 团体业务 团体业务主要指对团体实体销售的长期保险合同。 (3) 短期险业务 短期险业务主要是指短期意外险和短期健康险产品的销售。 (4) 其他业务 其他业务主要指本集团向集团公司就非转移保单提供的保单管理服务、投资资产管 理服务、对联营企业的投资以及本集团不可分摊的收入和支出。 (b) 需分摊的各项收入和支出的分摊基础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汇兑损失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 备金和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业务及管理费和其他营业 支出按各相应业务分部产品的单位成本分摊到各分部。营业外收支分摊到其他业务 分部。 (c) 需分摊的各项资产和负债的分摊基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该期初和期末相应分部平均保险合同准备金和保户投资款及 代理业务负债的比例分摊到各分部。应收分保准备金和保险负债直接认定到各分 部。 5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分部报告(续) 2008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303,539 22,500 13,124 1,911 341,074 已赚保费 263,380 18,995 12,564 - 294,939 保险业务收入 263,397 18,996 13,186 - 295,579 其中:分保费收入 - - - - - 减:分出保费 (17) (1) 305 - 287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927) - (927) 投资收益/(损失) 48,547 4,145 678 (31) 53,339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7,563) (647) (106) - (8,316) 汇兑损失 (825) (70) (12) - (907) 其他业务收入 - 77 - 1,942 2,019 二、营业支出 (296,254) (22,395) (12,802) (1,718) (333,169) 退保金 (25,418) (13,713) - - (39,131) 赔付支出 (65,578) (6,267) (7,390) - (79,235) 减:摊回赔付支出 18 - 59 - 77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155,621) (61) (229) - (155,911)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6 - (140) - (134) 保单红利支出 (1,589) (82) - - (1,671) 分保费用 - -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678) (58) (218) (72) (1,026)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22,128) (212) (1,847) (13) (24,200) 业务及管理费 (12,037) (814) (2,879) (1,610) (17,340) 减:摊回分保费用 4 - 45 - 49 其他业务成本 (733) (121) (23) (23) (900) 资产减值损失 (12,500) (1,067) (180) - (13,747) 三、营业利润 7,285 105 322 193 7,905 加:营业外收入 - - - 77 77 减:营业外支出 - - - (123) (123) 四、利润总额 7,285 105 322 147 7,859 5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分部报告(续)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31,005 2,647 433 - 34,085 交易性金融资产 12,825 1,095 179 - 14,099 应收利息 11,914 1,017 166 - 13,097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70 - 70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 28 - 28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64 - - - 664 保户质押贷款 8,676 - - - 8,676 债权计划投资 8,414 718 118 - 9,250 定期存款 207,643 17,730 2,899 - 228,27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86,259 32,981 5,394 - 424,634 持有至到期投资 192,777 16,460 2,692 - 211,929 长期股权投资 - - - 8,222 8,222 存出资本保证金 5,597 478 78 - 6,153 可分配资产合计 865,774 73,126 12,057 8,222 959,179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30,985 合计 990,164 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0,360 885 145 - 11,390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 - 2,073 - - 2,073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6,642 - 6,642 未决赔款准备金 - - 2,629 - 2,629 寿险责任准备金 708,744 52,605 - - 761,349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7,159 613 - - 7,772 可分配负债合计 726,263 56,176 9,416 - 791,85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62,428 合计 854,283 5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分部报告(续) 2007 年度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营业收入 238,423 28,624 12,033 2,214 281,294 已赚保费 163,475 21,126 10,839 - 195,440 保险业务收入 163,489 21,126 12,011 - 196,626 其中:分保费收入 4 - - - 4 减:分出保费 (14) - (791) - (805) 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381) - (381) 投资收益 81,605 8,063 1,300 409 91,37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5,731) (566) (91) - (6,388) 汇兑损失 (926) (91) (15) - (1,032) 其他业务收入 - 92 - 1,805 1,897 二、营业支出 (207,129) (27,455) (9,907) (1,984) (246,475) 退保金 (29,723) (13,938) - - (43,661) 赔付支出 (57,626) (5,240) (6,540) - (69,406) 减:摊回赔付支出 15 - 473 - 48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64,225) (3,066) 106 - (67,185) 减: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6 - (42) - (36) 保单红利支出 (24,165) (3,308) - - (27,473) 分保费用 (4) - - - (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434) (241) (229) (78) (2,982)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14,510) (206) (1,337) (3) (16,056) 业务及管理费 (11,009) (1,077) (2,368) (1,869) (16,323) 减:摊回分保费用 3 - 127 - 130 其他业务成本 (385) (75) (44) (34) (538) 资产减值损失 (3,072) (304) (53) - (3,429) 三、营业利润 31,294 1,169 2,126 230 34,819 加:营业外收入 - - - 41 41 减:营业外支出 - - - (66) (66) 四、利润总额 31,294 1,169 2,126 205 34,794 5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3. 分部报告(续)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个人业务 团体业务 短期险业务 其他业务 合计 一、资产 货币资金 22,711 2,244 362 - 25,317 交易性金融资产 22,525 2,226 359 - 25,1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4,533 448 72 - 5,053 应收利息 8,820 871 141 - 9,832 应收分保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474 - 474 应收分保未决赔款准备金 - - 167 - 167 应收分保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58 - - - 658 保户质押贷款 5,944 - - - 5,944 债权计划投资 1,077 106 17 - 1,200 定期存款 151,242 14,943 2,409 - 168,59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74,540 37,006 5,967 - 417,513 持有至到期投资 175,560 17,346 2,797 - 195,703 长期股权投资 - - - 6,452 6,452 存出资本保证金 5,178 512 83 - 5,773 可分配资产合计 772,788 75,702 12,848 6,452 867,790 不可分配资产 其他资产 26,814 合计 894,604 二、负债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0 9 1 - 100 保户投资款及代理业务负债 - 1,944 - - 1,944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 - 6,119 - 6,119 未决赔款准备金 - - 2,391 - 2,391 寿险责任准备金 556,000 51,363 - - 607,363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709 319 - - 4,028 可分配负债合计 559,799 53,635 8,511 - 621,945 不可分配负债 其他负债 101,570 合计 723,515 5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4. 投资收益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 2,021 30,87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30,394 43,568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245 8,305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净 损益的份额 (31) 409 定期存款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 11,378 9,094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 475 229 债权计划投资利息 221 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9 218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支出 (438) (1,281) 其他 (15) (57) 合计 53,339 91,377 投资收益中包含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 34,851 百万元(2007 年度:26,238 百万元)。其中无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入(2007 年 度:463 百万元)。 35.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债权型投资 275 (277) 股权型投资 (8,591) (6,111) 合计 (8,316) (6,388) 36. 退保金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寿险 38,961 43,589 一年期以上健康险 170 72 合计 39,131 43,661 5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37. 赔付支出 本集团赔付支出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赔款支出 7,390 6,540 满期及年金给付 65,579 59,270 死伤医疗给付 4,809 3,487 部分领取 1,457 109 合计 79,235 69,406 38.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 本集团提取/(转回)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的明细如下: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未决赔款准备金 229 (106) 寿险责任准备金 151,939 66,136 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3,743 1,155 合计 155,911 67,185 本集团提取/(转回)保险合同未决赔款准备金净额按内容划分的明细如下: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33) (115) 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 255 13 理赔费用准备金 7 (4) 合计 229 (106) 39. 摊回保险责任准备金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 (140) (42) 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6 6 合计 (134) (36) 5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0. 保单红利支出 保单红利支出为对有效分红保单计提的应归属于分红保险保户的当期红利,包括分 红保险账户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归 属于保单持有人的部分,按分红保险业务的红利分配方法及有关精算规定估算确 认。 41. 营业税金及附加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营业税 931 2,710 城市维护建设税 64 189 教育费附加 31 83 合计 1,026 2,982 42. 业务及管理费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7,978 8,177 广告宣传费 1,295 832 固定资产折旧 1,150 987 会议费 617 600 业务招待费 566 525 公杂费 562 476 提取保险保障基金 558 389 车船使用费 551 541 租金 482 391 邮电费 454 414 差旅费 310 352 电子设备运转费 302 262 印刷费 300 288 修理费用 289 374 水电费 268 242 保监会监管费 266 224 审计费用 64 66 其他 1,328 1,183 合计 17,340 16,323 6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3. 其他业务利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其他业务收入 保单代理费收入(附注 50(e)(1)) 1,298 1,426 集团公司退保奖励(附注 50(e)(1)) 88 70 委托投资管理服务费 274 123 保户投资款管理费收入 77 92 其他 282 186 合计 2,019 1,897 其他业务成本 与保单代理业务相关的手续费(注) (22) (34) 应付红利生息 (728) (209) 其他 (150) (295) 合计 (900) (538) 其他业务利润 1,119 1,359 注:本集团与保单代理业务相关的手续费中不包括已包含在本集团业务及管理费中 与上述保单代理费收入相匹配的根据精算测算的保单代理业务成本人民币 1,501 百 万元(2007 年度:人民币 1,813 百万元)。 44. 资产减值损失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13,721 3,403 坏账损失 2 26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24 - 合计 13,747 3,429 6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5. 所得税费用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当期所得税 2,077 8,730 递延所得税 (4,423) (2,233) 合计 (2,346) 6,497 将列示于本集团利润表的税前利润调节为所得税费用: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税前利润 7,859 34,794 按法定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1,965 11,482 非应税收入 (4,530) (6,802) 不可用予抵扣税款的费用 196 1,310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亏损 23 - 法定税率变化的影响 - 507 所得税费用 (2,346) 6,497 46.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计算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 修订)的规定编制。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 净利润 10,068 28,116 年末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 134,957 170,213 当年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 产(加权平均) 151,596 142,885 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百万股,加 权平均) 28,265 28,265 基本每股收益 人民币 0.36 元 人民币 0.99 元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64% 19.68%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7.46% 16.52% 基本每股收益与稀释每股收益并无差异。 6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7. 投资连结产品 (a) 投资连结产品基本情况 本集团的投资连结产品为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通过中介代理渠道销售。国寿裕 丰投资连结保险下设四个投资账户: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 户、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和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上述各账户是依照中国保监 会《投资连结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的有关条 款,并经向中国保监会报批后设立的。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 股票、债券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出以后,在 保监会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集团可以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和套期保 值。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 A 股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 企业债、公司债、资产支持证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可转债等)、基金(开 放式及封闭式基金)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待指数衍生金融产品推 出以后,在保监会规定允许的条件下,本公司可以运用衍生金融产品进行风险管理 和套期保值。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国内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封闭式 证券投资基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金融工具;本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 购。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主要投资于较高信用等级的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 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资产支持证 券、央行票据、债券型基金、短期融资券、回购等,以及法律法规允许投资的其他 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本账户还可择机参与新股申购。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主要面临的投资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 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管理风险等。 (b) 投资连结保险账户单位数及单位净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设立时间 单位数 单位净资产 百万 人民币元 国寿进取股票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1.0239 国寿平衡增长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0.9421 国寿精选价值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7 0.7306 国寿稳健债券投资账户 2008 年 5 月 4 日 12 1.0700 (c)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组合情况 2008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资产: 货币资金 11 交易性金融资产 21 合计 32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负债: - 合计 - 6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7. 投资连结保险(续) (d) 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管理费计提情况 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是本集团根据投资连结产品的保单条款向客户收取的投资账户 资产管理费。本集团在每个评估日从投资账户中收取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每个评 估日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金额为: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投资账户资产 净值×本次评估日距上次评估日天数/365。投资账户资产管理费年收取比例根据投 资账户类型确定,本集团有权调整年收取比例,但年收取比例最高不超过 2%,且 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2008 年度,本集团计提投资账户管理费人民币 20 万 元。 (e) 投资连结产品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既承担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本集团将整个合同确定为 原保险合同,不对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原保险合同进行会 计处理。投资连结产品投资账户中金融资产、准备金评估采用的会计政策分别参见 附注 4(f)、附注 4(q)。 (f) 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采用的估值原则 国寿裕丰投资连结保险投资账户的各项资产以公允价值计价,采用的估值原则参见 附注 4(ad)(iv)。 6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8.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项目 本集团 本集团 本公司 本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0,205 28,297 10,090 27,922 加:资产减值准备 13,747 3,429 13,727 3,429 固定资产折旧 1,150 987 1,126 971 无形资产摊销 107 104 104 10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6 55 106 55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927 381 927 381 保险责任准备金 156,045 67,221 156,045 67,22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收益 (30) (8) (30) (8)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8,316 6,388 8,306 6,384 投资收益 (52,813) (87,764) (52,813) (87,641) 汇兑损失 907 1,032 905 1,028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2,661) - (2,65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 (13,024) 5,876 (12,981) 5,864 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减少 3,975 32,667 3,871 32,950 经营性应收款项的减少/(增加) 75 (682) 36 (666) 经营性应付款项的增加/(减少) (955) 27,959 (938) 27,9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6,077 85,942 125,827 85,95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 现金 9 16 8 16 存款 28,691 21,809 28,583 21,339 结算备付金 5,385 3,492 5,343 3,45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34,085 25,317 33,934 24,80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25,317) (50,213) (24,808) (49,7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8,768 (24,896) 9,126 (24,927) 本集团 2008 年度除附注 18 所披露的对财产保险增资以及附注 50(b)所披露的对养老保险 子公司增资外未发生收购或处置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的交易行为(2007 年 12 月 31 日:无)。 6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a) 货币资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原币 汇率 折合人民币 库存现金 人民币 8 1.0000 8 16 1.0000 16 小计 8 16 存款 人民币 19,911 1.0000 19,911 14,526 1.0000 14,526 港币 533 0.8819 470 5 0.9364 5 美元 1,200 6.8346 8,202 932 7.3046 6,808 小计 28,583 21,339 结算备付金 人民币 5,343 1.0000 5,343 3,453 1.0000 3,453 小计 5,343 3,453 货币资金合计 人民币 25,262 1.0000 25,262 17,995 1.0000 17,995 港币 533 0.8819 470 5 0.9364 5 美元 1,200 6.8346 8,202 932 7.3046 6,808 合计 33,934 24,808 6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b) 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1,428 693 政府机构债券 4,660 4,383 企业债券 1,629 471 次级债券/债务 - 307 小计 7,717 5,854 股权型投资 基金 4,063 9,145 股票 2,283 9,818 权证 5 27 小计 6,351 18,990 合计 14,068 24,844 (c) 其他应收款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关联公司款 745 739 应收投资款 - 500 暂借及垫付款 273 206 预付工程款 118 53 应收股利及分红款 1 26 押金及保证金 74 28 其他 326 195 合计 1,537 1,747 减:坏账准备 (40) (30) 净值 1,497 1,717 6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d)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债权型投资 国债 79,936 80,588 政府机构债券 188,799 106,760 企业债券 67,142 43,742 次级债券/债务 17,383 9,898 小计 353,260 240,988 股权型投资 基金 29,690 60,288 股票 38,429 115,403 小计 68,119 175,691 合计 421,379 416,67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变动如下: 债权型投 股权型投资 合计 2007 年 12 月 31 日 3,036 163 3,199 本年计提 2,413 15,723 18,136 本年转回 (4,436) - (4,436) 本年转销 (612) (2,264) (2,876) 2008 年 12 月 31 日 401 13,622 14,023 6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49. 本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续) (e) 长期股权投资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子公司 2,785 930 联营企业 7,917 6,450 其他 305 2 合计 11,007 7,382 子公司 2007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资产管理子公司 600 - - 600 养老保险子公司 330 1,855 - 2,185 合计 930 1,855 - 2,785 (f) 保险业务收入与保险业务支出 本公司的保险业务收入及各项与保险业务相关的给付和支出均与本集团数据一致。 (g) 投资收益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 2,143 30,785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收益 30,162 43,317 持有至到期投资收益 9,245 8,305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联营企业净 损益的份额 (31) 409 按成本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140 62 定期存款和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利息 11,350 9,078 保户质押贷款利息 475 229 债权计划投资利息 221 1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收入 87 20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支出 (435) (1,275) 其他 (15) (60) 合计 53,342 91,072 投资收益中包含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的金融资产利息收入人民币 34,851 百万元 (2007 年度:人民币 26,189 百万元),其中无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收 入(2007 年度:人民币 463 百万元)。 6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点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法定代表人 集团公司 中国北京 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 本公司之控股 国有 杨超 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 股东 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 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 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 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 督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资产管理 中国北京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 本公司之子公 有限责任公司 缪建民 子公司 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 司 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 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 他资产管理业务 养老保险 中国北京 团体和个人养老保险及年金业 本公司之子公 股份有限公司 王建 子公司 务;短期健康保险业务;意 司 外伤害保险业务;上述业务 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 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 务;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 他业务 资产管理香 中国香港 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与外 本公司之子公 有限责任公司 缪建民 港子公司 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 司之子公司 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 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7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b)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关联方名称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集团公司 4,600 - - 4,600 资产管理子公司 1,000 - - 1,000 养老保险子公司(注) 600 1,900 - 2,500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港币 60 百万元 - - 港币 60 百万元 注:2008 年 6 月 25 日,中国保监会批准(保监发改[2008]804 号)养老保险子公司 增资至人民币 2,500 百万元。 (c)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 控股股东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 金额 % 集团公司 19,324 68.4% - - 19,324 68.4% 子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 金额 % 资产管理子公司 600 60.0% - - 600 60.0% 养老保险子公司 402 67.0% 1,855 - 2,257 90.3% 港币 港币 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 18 百万元 30.0% - - 18 百万元 30.0% (d)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主要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广发行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财产保险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且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安全保险经纪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子公司之子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控股股东之子公司 7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 (1) 重大关联交易 关联方交易内容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本集团与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交易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单代理费收入(i) 1,298 1,426 向集团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243 104 向集团公司收取退保奖励(iii) 88 70 向集团公司支付股利 8,116 2,705 向集团公司购买固定资产 - 495 向集团公司支付租金(iv) 33 66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支付利润 93 42 向集团公司收取不良资产清收奖励及其他 16 - 集团公司代垫养老保险子公司成立前期职工工资 - 9 向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收取保险资金委 托投资管理费(ii) 15 15 向财产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资金投资资产管理费(ii) 2 4 向财产保险公司支付保费 29 24 向财产保险公司收取赔款及其他 46 - 向财产保险公司收取保单销售代理费(v) 79 - 向财产保险公司增资款(附注 18) 1,200 - 向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预付的押金及 租金(vi) 18 16 向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支付房产租金(iv) 33 - 向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收取留存资产委托管理费(vii) 21 - 本集团与广发行的交易 向广发行收取的存款利息 361 140 向广发行支付的保单代理手续费(viii) 25 7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费(ii) 362 390 资产管理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利润 140 62 资产管理子公司购买本公司保单 1 - 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收取代理销售年金基金代理费(ix) 1 -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的交易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增资(附注 50(b)) 1,855 - 代垫养老保险子公司款项 79 8 向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代理销售年金基金代理费(ix) 1 -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的交易 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费(ii) 7 - 7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 保险业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订立可续展保险业务代理协议,本公司同 意向集团公司就非转移保单提供多项保单管理服务。本公司作为服务提供商,但不 享有或承担非转移保单项下的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作为本公司根据该协议提供服 务的代价,集团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的服务费以本公司所提供服务的预计成本为依 据,另加一定的利润。在每半年一次的付款期内,服务费金额等于以下两项之和: (1)该期间最后一日仍有效的非转移保单的数量乘以人民币 8.00 元;(2)该期 间内该等保单的实收保费收入的 2.50%。除非本公司或集团公司于该协议有效期届 满或续展期届满 180 日之前向对方发出不再续展的书面通知,本协议在不违反本公 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的前提下自动续展,续展期限为三年。本协议续展时,本公司 和集团公司可在续展期开始之日前按市场公平交易原则重新议定续展期间保险业务 代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并签署书面协议。否则,续展期间保险业务代理服务费仍按 本期续展前的计费方式执行。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签订保险业 务代理协议续展确认书,将双方于 2005 年 12 月 24 日签订的保险业务代理协议续 展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除协议期限外,原协议其余全部条款保持不变。保险业 务代理费收入已在合并损益表的其他收入中列示。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05年12月27日续订了一份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 协议。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同意每年度按照0.05%的费率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 服务费。管理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资产净 值平均值(扣除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后)乘以0.05%费率,除以12个月。此服务费 费率是集团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参照续展的本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分 类资产服务费率的基础上,计算而得出的综合服务费率。 集团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08年12月30日订立续展集团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 资管理协议,将双方于2005年12月27日签订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展至 2011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同意每年度按照0.05%的费率向资产管 理子公司支付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投资管理基础服务费按月计算支付,用相关月 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资产净值平均值(扣除正回购融入资金及利息后)乘 以0.05%费率,除以12个月。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集团公司对资产管理子公司委 托资产的投资绩效进行评估,并依据实际投资运作结果与目标收益的比较,对投资 管理基础服务费上浮或下调一定比例。 73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 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05年12月29日续订了一份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 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费。固 定服务费按月支付,其计算方法是参照各类委托管理资产的资产净值和双方预先公 平确定的适用管理费率。浮动服务费按当年固定管理服务费的百分之十(10%)计 算。该协议中由本公司和资产管理子公司共同约定服务费按照所提供服务的成本、 市场惯例以及委托管理资产的规模和结构确定。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08年 12月30日订立续展本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将双方于2005年12月29日 签订的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议续展至2009年12月31日。除浮动服务费按当年 固定管理服务费的百分之十(10%)改为百分之二十(20%)结合考核结果综合计算 之外,原协议其余全部条款保持不变。 财产保险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2007年3月签订了一份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 议。根据该协议,财产保险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浮动服务 费。固定服务费按月计算,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余额的平均值乘以 0.2%费率,除以12个月;浮动服务费按当年超额收益的百分之十(10%)计算。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在 2007 年 9 月签订了 一份资产投资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与资产 管理香港子公司设定投资年净回报率基准,投资管理费根据实际年净回报率计算。 养老保险子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在 2007 年签订了一份保险资金委托投资管理协 议。根据该协议,养老保险子公司同意每年度向资产管理子公司支付固定服务费和 超额收益提成。固定服务费按月计算,用相关月度月初和月末委托管理资产的余额 平均值乘以 0.05%费率,除以 12 个月;超额收益提成按当年超额收益的百分之十 (10%)计算。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在2008年5月签订了一份境外委托资产投资管理协 议。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同意向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支付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资产 管理费。资产管理费均按月计算按季支付。一级市场管理费按照投资组合出售获利 的2%计算。二级市场管理费按照每年0.45%的固定费率计算。 资产管理子公司及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向本公司和养老保险子公司收取的服务费已 经在本集团利润表中予以抵消。 74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iii) 本公司协助集团公司化解留存业务经营风险收到奖励。 iv) 房屋租赁协议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2007年1月4日签订将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的可续展房产租 赁协议。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同意向本公司出租其自置物业和租赁物业,本公司 就有关集团公司自置物业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年租金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或按集团 公司持有并维护该等物业的成本加约5%的利润计算。本公司就有关集团公司租赁 物业而向集团公司支付的年租金的计算方法,将按原租约应付的租金,加上集团公 司转租该等物业而产生的实际成本。本公司已经将有关集团公司租赁物业产生的相 关租赁费用直接支付给第三方而非集团公司。本公司每半年向集团公司支付一次租 赁集团公司自置物业的租金,每次支付的租金额为该年度租金总额的二分之一。由 集团公司转租房产的相关租金已直接支付给第三方出租方。2008年11月28日集团 公司、本公司及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转让《房产租赁协议》权利义务 的合同”,根据该协议,集团公司将上述与本公司的房产租赁权利义务转让给国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自2008年6月30日生效。除权利义务主体由集团公司转为国寿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外,原本公司与集团公司签订的房产租赁条款没有变化。 v) 代理保险销售业务协议 财产保险公司与本公司于2008年11月签订了“相互代理保险销售业务框架协议 (寿代产业务部分)”。根据该协议,财产保险公司委托本公司在授权区域内代理 销售财产保险公司指定的保险产品,按照成本(含相关税费)加边际利润的计价原 则,确定业务销售管理费标准。 vi) 本集团支付给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租金、押金和其他零星费用。 vii) 留存资产管理转委托协议 本公司与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2007年12月28日签订了一份《集团公司留存资 产管理转委托协议》。根据该协议,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本公司对集团公司 的留存资产(固定资产和不良资产)进行管理。该留存资产为集团公司委托国寿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管理,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权将其转委托第三方进行管理。国 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向本公司支付的留存资产管理费主要由基本管理费、第三方费 用和清收代理手续费组成。基本管理费中固定资产的基本管理费率为0.21%。不良 资产的基本管理费率为0.24%,每半年支付一次。第三方费用为本公司管理委托资 产向行政机关、中介机构及第三人支付的必要费用。清收代理手续费2008年度按收 回现金额扣除清收处置成本的12%计算。 75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1) 重大关联交易(续) viii) 个人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广发行于2007年4月29日订立个人银行保险产品代理协议,双方就适合银 行渠道销售的个人银行保险产品进行代理合作,合作的内容包括代理销售保险产 品、代收保险费、代付保险金等。本公司向广发行支付的手续费标准如下:(1)广发 行以兼业代理方式开展业务的,本公司根据其销售个人银行保险产品的保费收入总 额乘以手续费率向广发行支付手续费,代理销售的各保险产品手续费率按市场公平 交易原则议定;(2)广发行以代收代付方式代理本公司收取续期业务保费和支付保险 金的,本公司根据其代理收付本公司相关资金的笔数乘以单笔收费标准向广发行支 付手续费,单笔收费标准不超过人民币1元。上述手续费每月结算一次。本协议的 合作期限为五年。 ix) 企业年金基金业务销售服务代理协议 本公司与养老保险子公司于2007年11月签订了《企业年金基金业务销售服务代理 协议》,有效期一年,期满自动续展一年。根据该协议,养老保险子公司委托本公 司从事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销售以及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业务客户服务。企业年金 代理销售费用按首个管理年度管理费的80%支付。 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于2007年6月签订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销售及 服务代理协议》,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根据该协议,资产管理子总司委托 本公司从事年金客户开发,和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业务的服务。企业年金基金代 理销售服务费按首个业务年度产生并实际到账的投资管理费扣除风险准备金等相关 费用后计算。 76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0. 重大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e) 关联方关系及交易(续) (2) 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关联方名称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与关联方往来款项余额 银行存款及应收利息 广发行 7,114 6,832 其他应收款(附注 14) 716 758 集团公司 684 739 中国人寿保险(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8 13 财产保险公司 2 5 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 1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1 - 其他应付款(附注 27) (69) (45) 集团公司 - (40) 北京中保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 (5) 财产保险公司 (28) - 国寿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3) - 本公司与子公司往来款项余额 应收养老保险子公司 66 8 应付资产管理子公司保险资金委托投 资管理费 (68) (37) 应付资产管理香港子公司资金委托投 资管理费 (2) - (3) 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工资及福利费 24 27 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公司章程中列明的高级管理人员。 77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1. 或有事项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未决诉讼形成的或有负债约人民币 96 百万元,主要为保 险合同纠纷而产生的诉讼案件。 2004 年,先后有原告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法院(“纽约南区法院”)针对本公司 及部分前董事提起集团诉讼,这些集团诉讼后合并为一个案件,统称为“中国人寿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集团诉讼案”,案卷号为 04CV2112(TPG)。原告于 2005 年 1 月 19 日向法院提交了其经修改的合并诉状,将本公司、王宪章(前董事)、 苗复春(前董事)以及吴焰(前董事)列为被告,指控各被告违反了《美国 1934 年证券交易法》第 10(b)章和第 20(a)章的规定以及根据该《交易法》颁布的 10b-5 规则。本公司就此案进行了积极的抗辩,包括提交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动 议。2008 年 9 月 3 日,纽约南区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认定原告的各项指 控都缺乏依据。原告随后向美国第二巡回法院发出通知,拟对纽约南区法院的裁决 提起上诉。原告于 2009 年 1 月 8 日自愿撤回其上诉申请,自此纽约南区法院驳回 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决为最终裁决。本公司针对上述诉讼不需计提任何准备。 52. 承诺事项 (a) 资本性承诺事项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已签约而尚不必在本财务报表中确认的购建房 屋、建筑物及机器设备资本支出承诺为人民币 878 百万元。本集团管理层确信本集 团的未来净收入及其他筹资来源将足够支付该等资本性承诺。 (b) 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根据《渤海产业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本集团将根据该基金的具体投资项目进度支 付基金投资款,本集团预计还将认缴人民币 325 百万元。 (c) 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销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含一年) 238 206 一年至二年以内(含二年) 171 147 二年至三年以内(含三年) 114 87 三年以上 142 111 合计 665 551 78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3.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9 年 2 月,本公司与资产管理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签定了《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根据该协议,资产管理子公司增资人民币 2,000 百万元, 新增注册资本由货币资金及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形式认缴。本公司认缴人民币 1,200 百万元,占新增注册资本的 60%,出资方式为货币人民币 1,080 百万元,未 分配利润转增出资人民币 120 百万元。本公司认购款已于 2009 年 2 月 16 日支 付。本次增资事项经中国财政部财金[2008]167 号文件批准。 根据 2009 年 3 月 25 日董事会通过的 200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按 2008 年度净 利润的 10%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人民币 1,009 百万元后,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 28,264,705,000 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23 元,共计人 民币 6,501 百万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 54. 偿付能力信息 本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实际资本 124,540 168,357 最低资本 40,156 32,054 偿付能力充足率 310% 525% 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偿付能力充足率为实际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 率。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100%时,中国保监会将区别具体情况采取 必要的监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派付股息。当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在 100%到 150%之间时,中国保监会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提交和实施预防偿付能力不 足的计划。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 100%但存在重大偿付能力风险的,中 国保监会可以要求其进行整改或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7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5.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调节 2008 年 8 月 7 日,中国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要求境内外 上市公司对同一交易事项(除该解释公告中明确的会计事项外)采用相同的会计政 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2008 年 12 月 26 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做 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以及 2008 年 12 月 28 日发布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8 号》规定同时发行 A 股和 H 股的上市公 司,如 2008 年年报存在不同准则下的差异,应逐步消除差异并在年报中加以说 明。2009 年 1 月 5 日中国保监会印发了“关于保险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09]1 号),根据该通知,保险公司在编制 2009 年年度财务报告时,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同时进 行变更,具体执行标准另行发布。本集团目前尚在等待上述新标准,评估《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实施对本集团的影响。 (a)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2008 年度 2007 年度 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068 28,116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14,581 10,486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i) 13,448 4,019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 准备金(ii) 1,133 6,467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iii) 259 -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iv) 105 112 递延所得税影响 (3,736) 165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净利润 21,277 38,879 (b)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按企业会计准则呈报归属于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134,957 170,213 调节事项: 与保险业务相关的调整 61,902 48,393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i) 58,270 40,852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 准备金(ii) 3,632 7,541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iii) 259 -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iv) (1,239) (1,344) 递延所得税影响 (15,230) (11,762)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呈报的股东权益 180,649 205,500 8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5.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调节(续) (c) 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差异说明 (i) 递延佣金、手续费和业务及管理费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佣金支出、手续费支出和业务及管理费全部计入保单获取当期 的利润表中。企业会计准则下精算准备金的计提方法考虑了首年费用超过标准保单 费用的部分财务影响。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与承保新保及续保业务直接相关且 根据这些业务的变动而变动的费用支出为递延费用。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的递延承 保费用根据预计保费的恒定比例,在预期保费收取期间内摊销。而长期投资型保险 合同和投资合同的递延承保费用按照预计将在合同期限内实现的预期毛利现值的恒 定比例在预计合同期限内摊销。 (ii) 保险合同和投资合同保费收入、给付及准备金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将长期保险合同分为寿险合同和长期健康险合同,并将 当期收到的保费收入和支付的给付确认在当期利润表中。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 本集团将长期保险合同划分为四类:长期传统型保险合同、长期投资型保险合同、 含有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以及不含选择性分红特征的投资合同。后三种合同 的保费收入和相关利息计为相关保单账户的存款,而给付及保单管理费、死亡和退 保收益等计为相关保单账户支出。调节事项同时包含精算准备金方法差异造成的影 响。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为对一年期及一年期以内的保险业务为 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4 号-保险 合同》,短期保险合同的保费在保单责任期限内按照所提供的保险保障的比例确认 为收入。 (iii) 联营企业准则差异导致的影响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财产保险公司在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下存在准则差 异,该差异对财产保险公司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的影响通过权益法影响本集团。 (iv) 冲回固定资产评估增减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已确认由资产评估增值产生的资本公积(主要为固定资 产)。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16 号-不动产、厂场和设备》,一旦会计主体选用 了成本法核算固定资产即不得再对固定资产按评估价值计量。因此,在企业会计准 则下确认的资产评估增值及其相关的折旧费用应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予以 冲回。 8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百万元) 5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 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 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本集团作为保险公司,投资业务(保 险资金运用)为主要经营业务之一,非经常性损益不包括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净利润 10,205 28,297 加(减)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营业外收入(注 1) (77) (41) -营业外支出(注 2) 123 66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额 (12) (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39 28,314 注 1:营业外收入是指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包括处置固 定资产净收益、处置无形资产净收益、固定资产盘盈、罚款收入等。 注 2:营业外支出是指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包括处置固 定资产净损失、赔偿及违约金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 82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 的责任。本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 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 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 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即采取整改措施。 本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考虑了以下基本要 素: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 督等五要素。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 自我评估,评估发现自本年度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 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自本年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止, 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1 本报告已于 2009 年 3 月 25 日经公司 2009 年度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 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聘请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与财 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核。公司收到了审计师对于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的无保留的审核意见。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3 月 25 日 2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 湖滨路 202 号 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邮编:200021 电话:+86 (21) 2323 8888 传真:+86 (21) 2323 8800 pwccn.com 内部控制审核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09)第 433 号 (第一页,共二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 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保持其有效性,我们的责 任是对贵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我们的审核是依据《内部控制审核指导意见》进行的。在审核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测试和评价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和执 行的有效性,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为发表 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限制,存在由于错误或舞弊而导致错报发生和未被发现的 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降低对控 制政策、程序遵循的程度,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有效性 具有一定的风险。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09)第 433 号 (第二页,共二页)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按照《企业 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建立的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 普华永道中天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 许康玮 中国·上海市 2009 年 3 月 25 日 注册会计师 王鸣宇 关注民生保障 促进社会和谐 2008 年社会责任报告 2009 年 3 月 目 录 前言 ........................................... 2 一、中国人寿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 ................. 3 二、坚持科学发展、稳健经营 ..................... 5 三、提供风险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 10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竭诚为客户创造价值 ...... 16 五、关注员工和营销员成长,实现共同发展 ........ 24 六、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 29 七、中国人寿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 ................ 40 八、公司荣誉 .................................. 42 九、本报告说明 ................................ 47 1 前言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人寿或我公 司)成立以来,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勇担社会责任, 积极探索建立自身成长与社会贡献兼具的商业模式,在重大 责任承保和理赔、维护金融和社会稳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支持资本市场改革和发展、抗震 救灾、扶危济困、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 作用,有力促进了人民生活安定有序和社会和谐,服务经济 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不断提高。 我们相信,未来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公司,应该是技术领 先、管理领先、对社会负责的企业,是把对社会、环境和利 益相关者的责任成功地融入企业战略、组织结构和经营过程 中的企业。因此,对于中国人寿来说,履行好企业的社会责 任,是义务,也是我们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的必然选择。 今后,中国人寿将坚持不懈地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 极承担社会责任,谋求更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和谐环境,把履 行社会责任作为一种文化理念融入到公司文化中来,做一个 优秀的企业公民,实现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本报告全面阐述了我们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系统总结 了我公司 2008 年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所做的工作,明确提 2 出了下一步的目标。希望社会各界通过这份报告能够更加了 解中国人寿,继续给予我们更多的关注、指导和支持。我们 相信,在您的支持下,我们的工作一定能做得更好,中国人 寿一定能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一、中国人寿履行社会责任的理念 作为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中国人寿的战略目标是 建设“实力雄厚、管治先进、制度健全、内控严密、技术领 先、队伍一流、服务优良、品牌杰出、发展和谐”的国际一 流寿险公司。 中国人寿始终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作为核心价值观,将 “以人为本、关爱生命、创造价值、服务社会”作为企业的 使命,将公司的发展根植于为国家、为大众服务的沃土之中, 坚持“用心经营、诚信服务”的经营理念,在服务社会中加 快发展,在加快发展中服务社会,实现公司与社会共生共荣、 3 和谐发展。 中国人寿商业伦理准则的核心是诚信,因为保险的本质 是客户通过契约降低未来的不确定性,保险公司经营的就是 这种信任关系,最大诚信是保险的基本原则,是保险公司生 存发展的基石。作为国内首家三地上市保险企业,诚信为本, 稳健经营是中国人寿处理内外部关系的准则,我公司从文化 建设、教育培训、激励管控等各个环节入手,使诚信经营成 为每一位中国人寿成员的自觉行动,身体力行降低全社会的 交易成本。 中国人寿对自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理解 对国家 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和保障经济稳定运行的责任 对社会 承担促进平安和谐和提高全社会保障水平的责任 对政府 承担创造税收和创造就业机会的责任 对行业 承担引领发展和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责任 对股东和投资人 承担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实现股东价值最大 化的责任 对客户 承担满足客户需求和提供优质服务的责任 对员工 承担促进成长和保障合法权益的责任 对环境 承担减少资源消耗和促进可持续发展的责任 对社区 承担促进社区繁荣和谐,提供安全健康生活环境 的责任 4 二、坚持科学发展、稳健经营 做好主业是企业最基本的社会责任,也是企业履行其他 社会责任的前提。中国人寿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 有中国人寿特色的科学发展之路,不断提高认识、创新思路、 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努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股东价 值最大化,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经济稳定 我公司股改上市以来,实力稳步提升、业务规模连创新 高、市场地位不断巩固,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企业年金和互 动业务快速开展、省级集中和矩阵式管理不断推进,实现了 跨越式发展。2008 年在面临经济恶化、连续降息、竞争激烈、 巨灾频发等严峻挑战的情况下,我公司坚持积极进取的发展 策略,不断提升盈利能力,在保险业处于领先水平。 2008 年 中 国 人 寿 业 务 迅 猛 发 展 , 实 现 总 保 费 收 入 2955.79 亿元,同比增长 50.33%,增速创重组上市以来新高。 受金融危机影响,国内资本市场深度下调,我公司 2008 年 底总市值为 5429 亿元,仍居全球上市保险公司第一位。2008 年,我公司累计赔付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较好地发挥了保 险的保障功能。 中国人寿作为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2008 年 先后投资 80 亿元、12 亿元参与天津城投、上海申通地铁等 基础设施项目,有力地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对拉动内需、 5 带动地方投资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8 年 3 月,经过长期跟踪和仔细研究,在国际资本市 场出现恐慌性下跌的情况下,我公司抓住机遇,逆势出手, 果断出资近 3 亿美元,参与了全球最大的电子支付服务企业 ——Visa 的首次公开发行,成为全球获配最多的机构之一, 开创了国内保险公司首次大规模投资于纽约股票市场的先 河,并取得了良好的投资回报。 (二)积极完善公司治理,不断加强信息披露 几年来,我公司根据国际国内监管法规和最佳实践的要 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加强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活动, 提高公司运作的透明度,获得了各方面的高度评价。 加强董事会、监 实现了董事长和总裁的分设,建立了以董事会为核 事会建设 心的决策制度,董事会共 13 名成员,其中独立董 事多达 6 人,各专门委员会主席均由独立董事担 任,其中审计委员会全部由独立董事构成。 加强监事会的监督职能,监事会共设 5 名监事,其 中股东监事 2 名、职工监事 2 名、外部监事 1 名。 制定了一系列议事规则、管理制度、汇报制度、沟 通机制,为公司治理实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加强信息披露 按时发布中国人寿 2007 年年度报告(A 股/H 股 /20-F) 、2008 年半年度报告(A 股/H 股) 、季度报 告(A 股);及时发布临时披露文件(计 133 份), 6 严格按照公司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及时、准确地将 公司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方面的重大事项向公众 披露,切实保护了股东和投资者的权益。 加强投资者关系 成功举办了年度和半年度业绩发布活动和全球路 演活动,成功举办了针对分析师,投资者和媒体的 开放日活动,成功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举办上市五周 年敲钟仪式,接待来访投资者、分析师数百批次, 组织包括公司管理层在内的人员参加了数十次境 内外投资者大会,不断改进投资者关系网站的内容 和形式。 (三)健全风险防范和内控体系 防范风险是公司发展的生命线。特别是作为一家金融企 业,和谐稳定运转的重要性已经超越了企业本身,成为关乎 行业和经济发展全局的大问题。中国人寿在保险企业当中业 务规模最大、机构网络最全、队伍数量最多,防范风险的任 务无疑也最为艰巨。 2008 年,我公司以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为重点,风险管 控能力大幅提升。 1.健全风险组织体系 我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了分工明晰、权责明确的风险管理 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总公 司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与风险管理部门及相关管控 7 部门,直属总部的区域审计中心,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 分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控合规部门及相关管控部 门,地市分公司内控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法律事务岗和合规 经营管理岗,县级支公司或营销服务部内控及风险管理责任 人在内的五级组织体系,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提供了坚 实的组织保障。在全公司强化风险预警系统应用,完成预警 功能升级。 2.完善制度体系 根据行业监管部门要求,我公司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形 成《法律事务管理暂行规定》 、《合规管理办法(试行) 》、《案 件报送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关联交易管理试行办 法》、《合规经营承诺管理规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试 行) 》、《内部控制手册》 、《维护管理办法(试 8 行)》、《关于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实施意见》、《销售督 察工作管理办法》 、《销售督察人员工作手册》 、《营销员案件 查处工作指引》 、《保险销售人员职业道德与行为规范手册》 、 《销售督察信息报送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同时为加强分 公司经营权限管理,我公司制定了《法人授权经营管理暂行 规定》,以法人授权书形式授予分公司经营管理权限,为防 范和控制经营风险提供了制度依据。为认真贯彻反洗钱法律 法规,积极履行反洗钱法律义务,深入推进反洗钱各项工作, 我公司制定并下发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中 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培训制度》 、《反洗钱工作保 密制度》 、《反洗钱工作信息的规定》 、《配合中国人民银行反 洗钱现场检查工作指引(试行) 》。 3. 开展内部控制标准推广执行 我公司在借鉴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 条款遵 循工作取得的经验和成果的基础上,制定了内部控制标准, 将范围扩展到公司营运管理的各个层面,完整记录公司经营 管理各环节的控制点与控制措施,明确控制的责任单位、责 任部门、责任岗位、制度依据以及针对控制措施的检查方法 与评价标准,强化执行力,提高公司内部控制水平。同时我 公司开展了内控标准在全系统的推广执行,积极宣传内部控 制文化和理念,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控制水平。 4.持续开展审计监督和效能监察 9 围绕我公司战略执行情况及主要风险点,开展大中城市 竞争力执行力审计、教育培训经费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和高 管薪酬调查,覆盖我公司大部分分支机构。围绕取消暂收款 收据、落实案件防范责任制工作,对 1193 家单位开展了效 能监察。 (四)依法纳税,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依法纳税是每个企业应尽的义务,也是承担社会责任的 重要方面。我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主体,一直高度重视内部 税务管理工作,强化各级公司的依法纳税意识,不断提高纳 税实务水平,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准确计算、申报和缴 纳各项应交税金,树立了我公司诚信纳税形象。 我公司 2008 年共缴纳各项税款超过 100 亿元,为增加 政府财政收入、支援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最近几年,我公司一直被北京市国税局、北京市地税局 评为“纳税信用 A 级企业” 。2008 年,有 30 多家分支机构被 授予“纳税信用 A 级企业” ,还有多家分公司获得“诚信企 业” 、“纳税大户”等荣誉称号。 三、提供风险保障,促进社会和谐 多年来,中国人寿充分发挥保险功能,积极参与重大责 任承保,及时理赔给付、参与重大事件处理,提供灾害救助 和风险保障,对于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减轻政府财政和事务 10 负担,避免矛盾激化,完善灾害防范和救助体系,增强全社 会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发挥了积极 的作用。 截至2008年底,我公司已拥有1.58亿份个人有效保单。 众多在华500强企业、国内大型企业及外国驻华使馆等机构 皆选择中国人寿为保险供应商,全球最大的保险客户群已成 为我公司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一)积极参与重大责任承保 承保重大责任不但是对保险公司综合实力的考验,也是 对保险公司社会责任意识的考验。多年来,中国人寿凭借自 身优势,积极提供重大责任领域的风险保障,展示了企业实 力,树立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形象,获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 评。 自 2003 年以来,中国人寿连续承保了航天员及其家属 的团体人身险,提供了“神五” 、“神六”执行任务期间航天 员的人身意外险。2008 年 6 月 30 日,我公司与中国航天员 科研训练中心在北京签署协议,为“神舟七号”航天员及中 国航天员中心的所有航天科技人员提供保险保障,为“神舟” 系列载人项目的实施保驾护航。未来 3 年内,中国航天员中 心将获得中国人寿提供的、总保额超过 10 亿元的团体人身 险及养老险保障。中国人寿也正式成为“中国航天员中心保 险合作伙伴” “中国航天员中心指定保险供应商” “神舟七号 11 航天员独家保险供应商”。 (二)及时提供理赔和给付 理赔是保险服务的重要一环,也是衡量保险服务质量的 外在尺度。一直以来,中国人寿信守保险承诺,积极做好理 赔服务工作,尤其是在重大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理 赔,为稳定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秩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树 立了保险企业的良好社会责任形象,保障了人民群众生活稳 定和社会和谐。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公司发布了十项“中国人寿 5.12 地震保险理赔服务承诺”,选拔组建理赔援助团,在重灾区 建立69个理赔服务站,主动为客户理赔,简化手续,服务前 伸,为灾区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理赔服务,在灾区引起了 强烈的反响。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公司共处理完成地震 理赔案件16397件,赔付金额15338.41万元。 12 地震理赔现场 将捐赠保险的理赔金送达直升机机组烈士家属 2008 年度重大赔付 5.12 地震 赔付金额为 15338.41 万元 赠送保险赔付 854 万元 雨雪冰冻灾害 赔付金额 1191.6 万元 赠送保险赔付 576 万元 奥运安保 赠送保险赔付 140 万元 贵州省某企业 给付金额 708.97 万元 广东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682.98 万元 浙江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500 万元 13 广东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332 万元 辽宁省某企业 给付保险金 280 万元 广东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260 万元 福建省某企业 给付金额 200 万元 山西省某煤矿 给付金额 182 万元 江苏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170.61 万元 黑龙江省某客户 给付金额 159.45 万元 (三)积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和国家的一项全局性、战略 性任务,而新农村建设是其中最重要、最艰巨的一环。我国 有 9 亿人居住在农村,他们对养老、医疗及抵御意外伤害风 险等全面保障的需求与日俱增,而大部分农民游离在社会保 障体系之外。因此,中国人寿在服务好城市的同时,把为农 村提供保险服务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方面。 2008 年,中国人寿在农村保险业务的产品开发、销售、 理赔服务和管理效能提升上积极探索,采取了一系列有力举 措,推进了农村保险业务的稳健发展。累计建成“保险先进 村”7700 余个,约占全国行政村总数的 1.2%左右。通过积 极推进“保险先进村”建设,向农村居民集中进行保险知识 宣传,增强人身风险意识,为解决农民的风险保障和灾害救 助问题作出了积极贡献。 2008 年,中国人寿根据农村居民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 14 通过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销售创新,实现了成本节约和风 险可控,研发出的 9 款小额保险系列产品,具有保障适度、 保费低廉、保单通俗、核保理赔手续简便等特点,是真正为 低收入农民量身定做的产品。该系列产品于 2008 年 8 月在 山西、黑龙江、江西、湖北等 9 省进行试点推广,受到了广 大农村居民的热烈欢迎。截至 2008 年 12 月底,短短 4 个多 月的时间,就为 238 万农民提供了满意服务,人均保费仅需 17.48 元,初步摸索出一套适合我国农村特点的小额保险发 展模式。 中国人寿以小额保险、“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产 品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着力点,积极投身农村社会保 障体系建设。截至 2008 年底,全国已有 3000 多万农村居民 从中受益,16 个省市 90 个县(市、区)开展了新农合业务, 开办数量占保险业经办新农合数量的 80%以上,我公司累计 为 1165 万人次提供医疗费用补偿支付服务,支付金额 30.91 亿元。农村居民无力购买保险产品、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 情况得到了一定程度缓解,为提升农村居民保障水平,完善 农村保障体系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我公司开发的“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 、“国寿 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致力于解决农民担保难问 题,推动了农村小额贷款的开展,以金融创新支农惠农。 此外,中国人寿还积极开办了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生育 15 保险、村干部养老保险、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农民 家庭保障等政策性业务。 公司总裁万峰为“中国保险第一村”山西运城张庄村颁发中国人寿保险先进 村牌匾 山西运城夏县祁家河西头村营销员销售小额保险的场面 四、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竭诚为客户创造价值 诚信待客是服务之本,客户满意是企业价值之源。中国 人寿始终将客户利益放在首位,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坚持 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提高服 16 务标准和服务水平,用心培育服务文化,着力打造服务品牌, 在客户心目中树立了“相知多年、值得托付”的诚信负责形 象,不断丰富“国寿 1+N”服务内容,我公司整体服务满意 度、客户忠诚度不断提高。 (一)积极开发适合人民群众需求的产品 中国人寿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产品开发机制,提高 产品技术含量,不断丰富产品体系,细分客户需求。我公司 提供涵盖生存、养老、医疗、死亡、残疾等多种保障范围, 传统、分红、投资等多种类型的人身保险产品和服务,全面 满足客户在人身保险领域的保险保障和投资理财需求,不同 收入水平及年龄阶段的客户均可通过我公司产品和业务的 组合获得个性化的保险保障。 5.12 地震以后,根据客户需要,中国人寿迅速开发出包 括地震灾害等 6 项重大自然灾害责任在内的两款产品—“国 寿附加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保险”和“国寿附加重大自然 灾害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该产品于 2008 年 6 月 13 日率先 在国内销售,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针对 2008 年各地政府纷纷将学生儿童纳入“城镇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的新情况,中国人寿在认真研究基本医疗保 险政策后,开发了“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等 8 款学生保 险产品,为学生提供更周全的保障。 此外,中国人寿通过及时、有针对性的产品创新和产品 17 改造,推出了“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 、“国寿附加学生儿 童重大疾病保险(A 型)” 、“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 和“国寿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意外伤害保险”等产品,满足了 客户不断增长的个性化需求。 (二)推广“国寿 1+N”优质服务,推出国寿鹤卡 为不断丰富服务内容,整合服务资源,为客户提供更多 的服务体验,加强与客户间的相互沟通,我公司推出了“国 寿1+N”服务品牌。 “国寿1+N”即一位客户,多种服务。2008 年9月19日,我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内率先推出客户卡—“国 寿鹤卡”,作为客户享受“国寿1+N”多种服务的凭证,享 18 受到公司的N种服务,包括多种保单服务以及不断推出的丰 富多彩的附加值服务。中国人寿以热情、真诚、专业的服务, 发挥公司整体优势,引领寿险行业的服务发展。 中国人寿通过95519客户服务电话,为客户提供24小时 咨询、查询、投诉、挂失登记、报案登记、电话保全、投保 预约、回访等全方位的服务。客户对95519的信赖日益增加, 95519客户服务专线在2008年累计提供电话服务4152万人 次,对新单、宽限期、失效、即将永久失效的客户100%回访, 切实维护客户权益。 中国人寿服务理念 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内率先推出客户卡——“国寿鹤卡”,方便客户享受“国 寿1+N”多种服务 (三)开展客户活动,加强客户沟通 我公司在各地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客户服务活动,增进了 19 与客户的沟通,回馈广大客户对我公司的支持。 从 2007 年起,我公司每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开展“国 寿客户节”及“牵手”系列等客户服务活动。通过客户节活 动这一载体,在全国范围内组织一系列具有参与性、互动性、 服务性和公益性的活动项目。 2008 年客户节活动中,全国总计开展活动 800 余次,约 70 万客户参与其中。客户服务活动的广泛开展,促进了从以 保单为中心的服务向以客户为中心服务的转型,不断提升总 体服务水平,同时也进一步密切了公司与客户的沟通联系。 2008 年,各分公司除开展 30 年成就图片展、业务咨询、 健康义诊、简单体检、健康讲座、“保护环境,关爱健康” 倡议签名活动、中国人寿姚明杯趣味篮球赛、游园等活动外, 还结合当地风俗和实际情况开展了各具特色的客户节活动, 如:北京分公司在游园活动中增加了书包捐赠仪式,与数千 名客户一道,共同向地震灾区小学捐赠了 1000 个爱心书包, 还向参加游园活动的客户赠送了特制的环保袋;上海分公司 举办“传递爱心,点燃希望”万人大型公益签名活动,为灾 区人民特别准备了《心的彩虹》灾后心理辅导手册;重庆分 公司开展了特别关爱行动,赴各医院看望了在地震中受伤的 客户;河北分公司举办了 VIP 客户奥运助威团射击选拔赛; 山东分公司举办了高考填报志愿指导讲座,预防少儿手足口 病知识讲座;江苏分公司举办了灾难急救、灾难逃生、夏季 20 养生讲座;安徽分公司开展了母亲节“万朵鲜花献母亲、国 寿义诊伴你行”活动,六一儿童节“英才少儿留倩影”活动; 浙江分公司邀请专业健身教练现场传授健身方法以及各种 趣味游艺活动;福建分公司举办了“祈福龙舟”祈愿仪式; 广东分公司举办了《生活应激与压力管理》的心理讲座;贵 州分公司开展了“抗震救灾、贵州国寿在行动”大签名活动; 四川巴中支公司向地震重灾区学校捐赠了书包、文具等。 浙江省分公司举办“国寿 1+N”专题活动-中国人寿姚明杯篮球活动 上海市分公司开展“传递爱心、点燃希望”万人大型公益签名活动 (四)建立健全服务监督体系,加大考核监督力度 为全面提升服务品质,我公司建立了科学合理的量化考 21 核指标体系和“监督、跟踪、整改、提高”的良性循环机制, 做到时时有监督、事事有监督、人人受监督,以保障服务品 质的不断提高。除了内部监督体系外,我公司还建立了外部 监督机制,广泛聘请了 4000 余名社会监督员,这些服务质 量社会监督员对我公司的产品、服务等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 用。 我公司自 2007 年开始,还聘请第三方机构合作开展客 户满意度调查项目,了解客户对我公司营销员的销售及服 务、保险产品、保单基础服务、附加值服务等几方面的满意 度情况,对我公司各个环节的服务情况进行一个客观的、全 面的分析。以客户满意度调查的结果为突破口,探寻我公司 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提升公司客户服务品质。通过各级公司 对满意度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持续追踪、整改,不断提升服务 质量,改进各项工作中的不足、有力地促进了我公司业务的 快速、健康发展。 根据客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2008 年客户对我公司总 体忠诚度评价为 8.3 分,总体满意度评价为 8.3 分,分别较 2007 年调查结果提升了 9.2%和 6.4%。调查结果显示各级分 公司在根据 2007 年满意度调查结果开展的各项整改工作取 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客户的普遍认同。 (五)加强诚信教育,提升服务品质 我公司切实加强诚信教育,在从业人员中广泛宣传“诚 22 乃立司之本,信乃兴司之重”的理念。为推进全公司职业道 德诚信教育的制度化、日常化和规范化,我公司于 2008 年 8 月至 12 月在全系统组织开展了“诚信我为先”主题活动, 将诚信教育与诚信实践有机结合,强化依法合规的经营理 念,落实风险防范的各项举措。 2008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召开“诚信我为先”活动新闻发布会 1.对销售人员进行“实实在在卖保险”的诚信教育 发布《销售人员依法合规和诚信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规范全公司诚信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和开展方式,明确了销 售人员诚信教育的工作要求,发布《保险销售人员职业道德 与行为规范手册》,广泛开展手册的宣导和教育,指导销售 人员的日常展业行为。参与职业道德诚信教育的人数达到 67 万余人,覆盖率达到 94%以上,年平均教育时间达到 12 课 时。 2.对消费者进行“明明白白买保险”的风险提示活动 发放《投保温馨提示扑克》等投保提示宣传工具,配合 23 保监会在全公司推行《投保提示书》 ;在全国 4000 多个分支 机构开展“消费者投保提示宣传周”活动,通过现场活动, 进行投保基础知识和风险点友情提示;在《国寿客户报》开 辟“明明白白买保险”投保提示专栏连载。同时,利用各种 载体和媒体对消费者进行风险提示,形成了一整套风险提示 机制,培训既有客户达 700 万人次。 3.对分支机构进行“规规矩矩做保险”的系统监控和专 项检查 我公司制定发布《2008 年诚信合规专项检查方案》,围 绕销售人员诚信教育的开展情况,离司人员的解约流程,利 用自动垫缴功能交费的保单和预警系统指标提示的续保风 险等四个方面内容,组织销售风险管控专项检查,促进分公 司销售风险管控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五、关注员工和营销员成长,实现共同发展 人力资源是企业最为宝贵的财富,也是企业的强盛之 基、发展之本。关爱企业员工的生命健康,确保职工的权益 与收入待遇,不仅关系到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也关系到社 会的发展与稳定。工作上的归属感、成就感也是每一位员工 的精神福利。 对于保险企业来说,除了拥有正式员工,还有广大的营 销员,他们虽然与公司只是代理关系,但是作为公司的亲密 24 “伙伴”,为我公司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中国人寿建立 了系统的员工保障计划及职业发展支持计划,积极为员工成 长进步创造条件,同时十分重视营销员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力求实现公司、员工和营销员共同发展。 2008 年在金融危机影响下,不少企业纷纷裁员、减薪压 缩成本,中国人寿不但不裁员减薪,而且正常招聘,逆势扩 张,力争到 2011 年底建成一支百万营销员队伍,将为社会 增加约 30 万个就业机会。中国人寿还以稳健发展促进了供 应商、中介机构等利益相关方的就业稳定。 (一)创造良好的用人环境和机制 我公司全面推行管理人员聘任制,坚持干部定期交流制 度,改进和完善管理人员考评机制,落实领导干部述职、任 职谈话和巡视等制度,切实加强了经营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逐步建立。 我公司通过多种有效措施,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 和选拔力度,把一大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 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选拔充实到了各级管理岗位。各 级管理层结构进一步改善,整体力量得到增强。 (二)不断加强教育培训工作 1.加强教育培训制度建设,规范培训运营流程,积极搭 建具有中国人寿特色的教育培训体系。 2.建立健全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机构,推进教育培训资源 25 整合,2008 年共有 27 家省级分公司成立了教育培训部。 3.积极组织各类培训班,仅总部 2008 年就举办了员工 保险知识培训等各类培训班 48 期,培训 3900 人次。各级公 司围绕规章制度、专业技能、经营管理等内容,广泛开展了 分层分类培训,促进了员工和销售队伍的素质提升。 4.加强员工队伍培训,启动了员工保险知识培训,总部 2008 年举办 2 期总部处经理以上人员和分公司高管培训班, 参训人数 119 人。各级公司从 2008 年 10 月份开始到 2009 年 11 月底,也将完成对系统全体员工保险知识的培训,有 效提高全员职业素质。 5.加强销售队伍培训。2008 年我公司举办了团险、银保 兼职讲师技能训练班,培训学员 234 人。与 LIMRA 合作举办 了 4 期 CIAM 认证培训班,参训人员 201 人。举办了二期 NBSS 授权讲师培训班,为 96 名学员颁发了授权证书。 6.加大了教材开发建设力度,逐步搭建有中国人寿特色 的教材体系,使教育培训工作有章可依、有纲可循,实现教 材标准化、课程专业化、传承统一化。 7.加强讲师队伍管理。努力构建一支以专职讲师为支 撑、兼职讲师为依托的师资队伍,搭建专职讲师专业技术发 展通道,实行符合中国人寿特色的专业化管理。 8.加强员工学历和专业资格管理工作。鼓励员工自学, 并积极创造条件让员工参加专业资格考试。我公司鼓励员工 26 参加海外精算师资格考试、国际注册会计师考试等国内外各 类专业资格考试,并给予考试费和会费部分报销的鼓励政 策。 (三)努力提高销售人员整体素质和专业技能 我公司在广大营销员队伍中大力倡导“成功创富”经营 理念,并以营销员队伍九个基本建设问题为统领,通过对“成 功创富特训营” 、“三个经营手册” 、“初级主管育成计划”等 课程的有效运作与深入推广,全面提高了销售人员的整体素 质和专业技能,有效提升了团队主管的自主经营能力。 (四)维护和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我公司认真按照国家 2008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施行的《劳 动合同法》的规定,通过开展集中的规范用工工作,进一步确 立和增强了依法用工、规范管理的观念,完善了规范劳动用工 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了公司和员工的和谐发展。 我公司建立了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职工在民主管 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中的重要作用,广泛调动员工的积极 性、创造性。 我公司十分重视员工对涉及自身利益的知情权、选择权与 申诉权,在员工管理、绩效管理的制度体系和具体操作流程中 对保证员工的知情权、选择权与申诉权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如 在员工的晋升、提聘方面,我公司采取了任前公示、设立专门 的信箱和电子邮箱等措施,在日常绩效管理工作中,规定了上 27 下级之间的沟通,如下级被评估者如对绩效结果存有异议,可 以提出申诉,如申诉被认可,公司也会及时改正其绩效评估结 果。 我公司十分注重促进员工工作与生活平衡,在员工充分发 挥个人才能的同时,我公司精心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充分满足员工需求,体现“以员工为本”的管理理念。通过实 施以岗位为基础,以绩效为导向,以市场为参考的薪酬激励体 系,建立了具有内部公平性和外部竞争力的薪酬制度,充分发 挥薪酬机制的激励与约束作用,同时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 我公司员工除拥有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各项法定福利外,还享有带薪休假、 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定期体检等公司福利。我公司重视 对员工休息休假的权益保障,积极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时 间、年休假、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通过研 究建立考勤休假管理制度,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在确保完 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科学安排休息休假,充分体现了公司对员 工的人文关怀,促使员工合理保持工作与生活的平衡,拥有健 康的体魄和旺盛的精力。在工余时间,公司组建多个员工文体 活动俱乐部,组织举办篮球、羽毛球、乒乓球、网球等比赛以 及春游、秋游、联欢、歌咏、征文等活动。通过开展一系列主 题健康向上、内容丰富多彩的特色文体活动,使员工享受到比 较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 28 2008 年 12 月 23 日中国人寿新年联欢会 六、积极开展社会公益慈善事业 多年来,中国人寿在不断完善保险服务、努力为社会大 众提供风险保障的同时,一直坚持不懈地致力于助学、扶贫、 慈善捐助、志愿者活动等,累计投入资金超过两亿元,还提 供了大量实物和服务捐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08 年我公司向国寿慈善基金会提供持续性捐款 3000 万元。国寿慈善基金会先后向遭受低温、雨雪和冰冻的南方 灾害地区、汶川地震灾区和北川泥石流灾区等累计捐款 4686.72 万元。2008 年 12 月 5 日,由于在冰雪灾害、抗震 救灾等一系列公益活动中表现突出,我公司荣获中国慈善领 域最高政府奖项“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 。 (一)全面投入抗灾救灾 2008 年初,我公司向奋战在抗击雪灾一线的国家电网公 29 司、南方电网公司的职工和公安干警捐赠灾害期间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累计赔付保险金 576 万元。同时,国寿慈善基金 会通过民政部向遭受低温、雨雪和冰冻的南方灾害地区捐赠 1,000 万元,帮助受灾群众解决困难。 民政部李立国副部长与我公司杨超董事长共同参加捐赠仪式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寿慈善基金会立即通过中国红十 字基金会向灾区捐款 1,600 万元,以支持地震灾区学校的灾 后重建,将在四川、甘肃、陕西、重庆等 4 个省市捐建 10 多所国寿博爱学校,惠及学生一万余人。此外,我公司向奋 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人民解放军、公安干警等十二类抗震救 灾工作人员捐赠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累计赔付保险金 854 万元。2008 年 5 月 14 日,中国人寿经慎重研究后宣布,国 寿慈善基金会将全面承担地震孤儿成长至 18 周岁的基本生 活保障费用。11 月 11 日,国寿慈善基金会与民政部在北京 签署了“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向民政部 划拨了首期 13 个月的爱心助养金共计 486.72 万元,并已由 民政系统按月发到孤儿监护人手中。面对特大自然灾害,我 30 公司讲政治、顾大局、负责任,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中国人寿四川省什邡市支公司作为保险业唯一的“全国抗震 救灾英雄集体代表” ,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表彰。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国寿慈善基金会立即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灾区捐款 1,600 万元 2008 年 11 月 11 日,国寿慈善基金会与民政部在北京签署了“国寿汶川地 震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 (二)大力支持科学文化体育事业 1.为参加奥运安保工作的公安干警提供保险保障,累计 支付保险金 140 万元; 2.为“神舟七号”航天员及科研人员提供保险保障; 3.赞助 2008 年中央电视台春节联欢晚会,冠名"中国人 31 寿杯"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活动; 4.赞助 2009 年世界邮展; 5.赞助第十一届全运会; 6.赞助北京、杭州国际马拉松赛; 7.赞助中国业余网球大师赛。 公司与中国航天科研训练中心举行航天员保险捐赠仪式 “中国人寿”杯我最喜爱的春节联欢晚会节目评选颁奖晚会现场 32 赞助北京、杭州国际马拉松赛 (三)积极开展环境保护 虽然作为金融企业,中国人寿的经营活动对环境影响甚 微,但我公司仍努力通过技术革新、优化流程、尽可能使用 新型环保材料,降低能耗,节约资源,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 作。 我公司全面推广电子商务、办公自动化、以电话、视频 替代传统会议,提高工作效率,推行双面打印、使用再生纸 张,减少瓶装水和纸杯的使用,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结合行业特点,我公司建设了集中化的运营服务体系, 通过在北京建立研发中心、在上海建立数据中心,实现研发 和运维的集中化、标准化服务,提升了效率、降低了成本。 在两个中心的规划和建设中,我公司充分注重节能环保,如 在电气设计中彻底贯彻了“绿色照明”原则,充分利用天然 采光。灯具控制采用分组、分区、动静控制、时间控制、光 敏调节照度或开关等方式,大大节约了电力消耗。积极引入 绿色环保技术,优化机房制冷和保温效率,节电节能,不断 33 降低单位运算和存储能力的能耗。 2008 年 12 月 9 日,中国人寿上海数据中心在上海浦东新区张江金融产业园 区举行了庄重而又简朴的开工典礼 (四)积极开展志愿行动 2008 年,为了推进公司志愿者活动广泛、持续、深入地 进行,我公司正式成立了中国人寿志愿者协会,启动中国人 寿志愿者计划,为自愿以自己的时间和技能向社会提供志愿 服务的员工和保险营销员提供组织、指导、支持和保障服务。 公司鼓励和支持各级分公司员工和营销员积极参与地震孤 儿长期爱心帮扶等各个领域的志愿活动,如环境保护、扶弱 助残、赈济贫困、救灾抢险、社区建设和大型活动等,用爱 与奉献的高尚精神帮助他人、服务社会。 34 2008 年 12 月 18 日,我公司在四川省都江堰市举行国寿汶川地震孤儿助养 金发放暨中国人寿志愿者计划启动仪式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公司数千名员工和营销员踊跃参 加无偿献血活动,更多人则通过捐款、缴纳特殊党费、团费、 捐物等形式先后 6 次向地震灾区群众“伸出援手、 奉献爱心”, 总金额达 3325 万元。灾区分支公司在开展自救的同时,还 组织志愿者,利用身在一线的便利,积极参与到抗震救灾工 作当中去。他们从事着抬运伤员、搬运药品、搭建帐篷、铺 整床铺、发放食品、照顾伤员、安抚灾民等各项服务工作。 非灾区分支公司则组成抗震救灾理赔援助志愿者奔赴灾区 一线,开展理赔工作。 35 震灾发生后,中国人寿四川什邡市支公司员工手抬肩扛抢救废墟下的生命。 来自公司各地的专业人士组成理赔援助团、采访报道团、后援团,全面保障 地震灾区的理赔工作、采访报道工作、交通后勤等工作。 我公司组织的奥运观众呼叫中心志愿者团队以其优秀 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履行志愿者职责,为北京奥运会的 成功举办作出了突出贡献,获得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动会 组织委员会、团中央、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授予的“奥 运志愿者先进组织单位奖”、“志愿者工作先进个人”奖,5 名志愿者荣获“优秀志愿者”称号。 36 中国人寿 95519 奥运志愿者服务队 在北京、杭州举办的国际马拉松比赛中,我公司先后提 供数百名经过专业急救培训的志愿者,全程服务赛事,为及 时处理各种意外伤害作出了积极贡献。 (五)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继续支持各项公益慈善事业 为了统筹开展公益慈善事业,更专业、更具持续性地执 行公司公益理念及计划,2007 年 6 月 16 日,中国人寿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捐资 5000 万元发起成立了国寿慈善基金会, 这是国内金融业发起设立、并在民政部登记注册的第一个非 公募基金会。 基金会成立伊始即捐款 1000 万元作为启动资金,与中 国红十字基金会联合发起“健康新村工程”大型公益项目, 重点关注关系 9 亿农民生命与健康的医疗保障问题,通过在 贫困地区农村援建卫生院(站)、开展乡村医生培训、进行 大病救助等医疗救助项目,探索医疗救助与新农合有机结合 的创新模式,致力于推动拥有充分医疗资源和完善医疗保障 37 体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前已立项援建了 57 所国寿 博爱卫生院(站),培训了 200 名来自全国各地的乡村医生, 并积极开展大病救助活动。 2008 年 5 月 28 日,我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相关 议案,决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2008 年至 2010 年三年内每年 捐赠额不超过上年度净利润(中国会计准则下)0.3%的范围 内确定当年给予国寿慈善基金会的捐赠额度、捐赠次数和每 次捐赠额度。为实现 2010 年前资产规模达到 1 亿元左右的 发展目标,将国寿慈善基金会发展成为规模和经营方式领 先、声誉与影响力卓著的国内顶级企业基金会品牌奠定了坚 实的基础。 2008 年,我公司通过国寿慈善基金会进行的重大捐赠包 括: 1.2008 年 2 月,通过民政部向遭受低温、雨雪和冰冻的 南方灾害地区捐赠 1000 万元,实施紧急救援; 2.2008 年 5 月,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地震灾区捐款 1600 万元,用于灾后学校重建; 3.2008 年 5 月,宣布开展地震孤儿救助,承担所有地震 孤儿成长至 18 周岁的基本生活保障; 4.2008 年 9 月,为支持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事业捐款 50 万元; 5.2008 年 10 月,通过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向北川泥石流 38 灾区捐款 1000 万元用于灾后救助; 6.2008 年 10 月,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地震灾区 捐款 50 万元,用于灾后重建; 7.2008 年 11 月,与民政部在北京签署“国寿汶川地震 孤儿助养项目”合作协议,并向民政部划拨了 2008 年 12 月 至 2009 年 12 月首期 13 个月的爱心助养金共计 486.72 万元。 国寿慈善基金会简介 发起人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起始规模 5000 万元 资金来源 起始资金来源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捐款,成 立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将提供持续捐赠,并 可接受中国人寿集团内部其他公司、合作伙伴或其他 组织与个人的自愿捐赠。 服务宗旨 支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社会和谐与发展。 业务范围 1.按照基金会宗旨开展济困、扶贫、赈灾、助残等慈 善救助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改善生存条件,提高 发展能力; 2.资助和奖励在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和弘扬美好社 会风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机构; 3.资助环境保护和教育事业的发展。 发展目标 借鉴国外企业基金会发展规律和运营范式,逐步建立 专业、规范和先进的运营机制与模式,发展成为规模 39 和经营方式领先、声誉与影响力卓著的国内顶级企业 基金会。 2008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中国人寿 2008 年公益慈善工作会议暨国寿慈善 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 七、中国人寿履行社会责任的目标 今后,中国人寿将一如既往地履行好社会责任,科学谋 划公司业务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对接点,不断提高主动服 务经济社会的能力,深度挖掘传统业务潜在空间,大力培育 新的业务增长点,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同时,我们将采取 系统规划、专业执行、科学管理、坚持不懈的战略,将社会 责任战略纳入中国人寿整体战略中去,逐步建立起自我评估 和管理的企业公民架构体系,做更为积极和成功的企业社会 责任实践者,争取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多更大的 贡献。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五个坚持: 40 坚持既服务城市、又服务农村,统筹城乡业务发展,参 与社区建设,扩大保险覆盖面,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在服务社 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既追求效益、又促进公平,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 益的平衡,不仅为逐渐富起来的人民群众提供全面的保障和 理财服务,更要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险服务和平等保护,使 社会进步的成果能够让最广大的人民分享。 坚持既服务好股东、又服务好客户和员工,妥善兼顾各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通过深化改革、锐意创新、实现新一轮 跨越式发展,促进股东、客户和员工利益共同成长,努力实 现“效益最好、形象最佳、回报最大”。 坚持既服务保险市场、又服务资本市场,作为资本市场 最有影响力的长期机构投资者,中国人寿将在不断提高资金 运用专业化管理水平、完善资产管理功能、增强风险防范能 力的前提下,继续为资本市场的稳定作出贡献,发挥保险对 金融资源配置的功能和作用,促进保险市场和资本市场的协 调发展。 坚持既建设和谐队伍、又建设诚信文化,在打造一支和 谐、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的同时,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的道德规 范和职业操守,把诚信建设贯穿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全过 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出积极的贡献。 41 八、公司荣誉 【公益类】 “中华慈善奖” 2008 年 12 月 5 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荣获中国慈 善领域最高政府奖项“中华慈善奖—最具爱心内资企业” 。 “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 2008年7月5日,我公司荣获建设和谐社会与企业社会责任(上 海浦东)论坛组委会颁发的“企业社会责任贡献奖”。 “中国红十字勋章” 2008年7月25日,为表彰中国人寿在抗震救灾中的杰出贡献, 国寿慈善基金会荣获由中国红十字会颁发的“中国红十字勋 章”。 “2008中国民生行动先锋” 2008年10月17日,在由中国扶贫基金会联合中央电视台、凤 凰卫视等共同举办的“10·17国际消除贫困日主题公益晚会” 上,我公司荣获“2008中国民生行动先锋”称号。 42 “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案例奖” 2008年12月3日,在“2008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 评选中,我公司荣获“2008第一财经·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榜 案例奖” 。 “奥运志愿者先进组织单位奖” 2008 年 12 月,为肯定我公司奥运观众呼叫中心志愿者团队 以其优秀的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履行志愿者职责,为北京 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作出的突出贡献,第二十九届奥林匹克运 动会组织委员会、团中央、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授予 我公司“奥运志愿者先进组织单位”奖,奥组委志愿者部授 予奥运观众呼叫中心闽南语座席中国人寿志愿者团队“北京 奥运会、残奥会观众呼叫中心运行保障突出贡献单位”荣誉 称号。 “人民社会责任奖” 43 2008 年 12 月 22 日,在由《人民日报》网络中心(即“人民 网”)主办的“以责任铸就未来”2008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高 峰论坛暨“人民社会责任奖”颁奖典礼上,我公司荣获“人 民社会责任”奖。 “2008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企业领袖” 2008 年 12 月 31 日,人民网“中国网络媒体 2008 年度新闻 风云榜暨责任中国系列评选活动”授予我公司董事长杨超 “‘责任中国’――2008 年度最具社会责任企业领袖”荣誉 称号。 “2008 年度公益企业” 2009 年 1 月 8 日,我公司荣获第六届和讯财经风云榜“2008 年度最受信赖寿险公司” 、“2008 年度中国保险业杰出品牌建 设奖” 、“2008 年度公益企业”三项大奖。 【综合类】 “2007 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 2008 年 1 月 11 日,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搜 狐财经、北京大学中国信用研究中心及光华传媒四家合作机 构共同发起的“2007 年度最佳企业公众形象评选活动”中,我 公司凭借在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消费者关系以及企业社 会责任方面的优秀表现荣获“最佳企业公众形象奖”。 “中国保险业最受信赖寿险公司” 2008 年 1 月 20 日,在由和讯网发布起的“2007 年财经风云榜” 44 大型网络评选活动中,我公司荣获“中国保险业最受信赖寿险 公司”奖,并成为自该活动举办五年来连续荣获此殊荣的保险 公司。 “中国 100 最受尊敬上市公司” 2008 年 1 月,由世界经理人集团、世界企业家杂志、世界金 融实验室和华尔街电讯网站联合主办的“中国 100 最受尊敬 的上市公司”评选活动中,我公司荣获 2007 年“中国 100 最受 尊敬上市公司”称号,在沪深所有上市公司中排名第六,是唯 一名列前十位的保险公司。 “世界双 500 强” 2008 年,中国人寿集团分别入选美国《财富》杂志“世界 500 强企业”排行榜及世界品牌实验室“世界品牌 500 强”排行榜, 成为国内唯一的“世界双 500 强”的保险品牌。 “信誉企业”品牌大奖 2008 年 4 月 16 日,我公司荣获全国消费者最喜爱“信誉企 业”品牌,评选活动由中华海外企业信誉协会及国际信誉研 究院(中国),中国中医研究促进会,香港中国旅游协会,香 港电脑商会,香港旅游业雇员总会,香港专业导游总工会, 香港入境团旅行社协会等联合主办。 “2008 中国最佳呼叫中心”等系列奖项 2008 年 4 月 23 日,中国人寿荣获 CCCS 客户联络中心标准委 员会颁发的中国客户服务杰出领袖奖;95519 电话服务中心 45 荣获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奖、中国最佳呼叫中心客户服务代表 奖、最佳呼叫中心管理人奖。 “最佳公司治理奖” 2008 年 8 月,我公司荣获亚洲领先的资本市场月刊《金融亚 洲》(Finance Asia)颁发的“最佳公司治理奖”。 “世界经理人成就奖” 2008 年 9 月 16 日,在世界经理人集团、 《世界企业家》杂志 主办,世界品牌实验室、《哥伦比亚新闻评论》和 中国房地产联合会协办的 2008 年世界企业家高峰会上,我 公司董事长杨超荣获“世界经理人成就奖” 。 “最佳上市公司治理奖” 2008 年 10 月 26 日,南开大学公司治理研究中心举办“中国 公司治理指数发布与研讨会”,授予我公司“最佳上市公司 治理奖” 。 “亚洲最佳保险公司” 2008 年 11 月 29 日,在《21 世纪经济报道》主办的“21 世纪 亚洲金融年会保险高峰会”上,我公司在“亚洲保险业竞争 力排名”(不含日本,马来西亚)中位居第一,并荣获最具份量 的“亚洲最佳保险公司”奖。 “2008年亚洲最佳保险公司奖” 2008年12月8日,著名财经杂志《欧洲货币》 (Euromoney)在 伦敦公布了本年度亚洲最佳管理公司排名,我公司荣获“2008 46 年亚洲最佳保险公司奖”和“2008年中国最佳保险公司奖”。 “年度最佳中资人寿保险公司” 2008 年 12 月 28 日,金融时报主办的“2008 中国最佳金融 机构排行榜”授予我公司“年度最佳中资人寿保险公司” 。 九、本报告说明 本报告期限:2008年1月至2008年12月 本报告界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前一次的报告日期:2003年1月至2007年6月 前一次的报告界限: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公 司 报告周期:每年一次,随年度报告发布 确定本报告内容的依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参考全 球报告倡议组织(GRI )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3.0版本确定报 告内容 信息来源:公司内部统计及媒体报道 报告下载: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www.e-chinalife.com 报告联系人:党军 电话:010-85651927 Email:dangjun@e-chinalife.com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