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洛玻(600876)2008年年度报告
AgileCoachX 上传于 2009-03-27 06:30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八年年度报告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2页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页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4页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9页
六、公司治理结构 15 页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0 页
八、董事会报告 21 页
九、监事会报告 40 页
十、重要事项 42 页
十一、财务报告 46 页
十二、备查文件 190 页
1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体董事均出席了董事会会议。
本公司财务报告分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制度及《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编制,并分别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所进
行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
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也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
读。
公司董事长高天宝先生、财务总监宋飞女士及财务部部长海素敏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
中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LYG)
2、公司法定代表人:高天宝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飞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86-379-63908588、63908507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bjtsf@163.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张克峰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电话:86-379-63908629
传真:86-379-63251984
电子信箱:lyzkf@163.com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
邮政编码:47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zhglb.com/
公司电子信箱:gfbgs@clfg.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公司登载年度报告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http://www.hkexnews.hk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6、A 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ST 洛玻
H 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7、公司首次注册日期:1994 年 4 月 6 日
注册地点: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8、公司变更注册日期.地点
1995 年 4 月 1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1996 年 8 月 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回)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豫洛总字 000327
10、税务登记号码
41030300100100027
11、组织机构代码:61480889-9
12、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武汉市中山大道 1166 号金源大厦 AB 座 7-8 层
境外:
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铜锣湾威非路道十八号万国宝通中心 26 楼
13、法律顾问
3
中国法律顾问: 河南魏征律师事务所
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涧东路 58 号中世商务中心 402 室
香港法律顾问: 李伟斌律师行
地址:香港中环环球大厦二十一楼
14、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5、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 号合和中心 1901-5 室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营业利润 -294,201,665.21
利润总额 -37,209,12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783,782.1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245,984,788.3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22,300.79
(二)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
非经常损益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233,884,733.31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989,800.00
债务重组损益 9,000.00
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1,114,006.17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 2,721,732.84
响
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非经常性损益的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950,701.82
合 计 258,768,570.50
4
(三)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单位:人民币元
国内会计准则 境外(国际)会计准则
归属于上市
54,040,000.00
公司股东的 12,783,782.14
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 197,859,000.00
229,156,045.71
司股东权益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本集团的年度财务报告之间的重大
差异说明
差异见本摘要财务报告部分。
(四)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会计指标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
营业收入 1,322,532,854.82 1,508,756,180.44 -12.34 1,247,337,711.19
利润总额 -37,209,125.73 -73,009,423.96 49.04 -429,031,589.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783,782.14 -95,343,480.67 113.41 -372,466,837.52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45,984,788.36 -110,186,360.07 -123.24 -366,922,000.00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7,722,300.79 -10,720,925.72 -345.13 -7,550,394.26
金流量净额
总资产 2,003,149,707.07 2,039,580,095.59 -1.79 2,189,293,094.2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或股东权 229,156,045.71 216,372,263.57 5.91 311,715,744.24
益)
基本每股收益(元) 0.03 -0.19 115.79 -0.5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03 -0.19 115.79 -0.5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0.49 -0.22 -122.73 -0.52
(元)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
5.58 -44.06 增加49.64个百分点 -119.49
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5.74 -36.11 增加41.85个百分点 -48.21
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的全面摊薄净资 -107.34 -50.92 减少56.42个百分点 -117.71
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0.42 -41.73 减少68.69个百分点 -47.49
5
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10 -0.02 -400.00 -0.02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每股净资产 0.46 0.43 6.98 0.62
(元)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
发 公积
送
行 金转
项目 数量 比例 股 其它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 增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79,018,242 35.80% 179,018,242 35.80%
1、 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179,018,242 35.80% 179,018,242 35.80%
3、其它内资持股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21,000,000 64.20% 321,000,000 64.20%
1、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00 14.20% 71,000,000 14.2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50,000,000 50% 250,000,000 50%
4、其它
三、股份总额 500,018,242 100% 500,018,242 100%
6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 本年解除限 本年增加 年末限售股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
数 售股数 限售股数 数 期
中国洛阳浮法 179,018,242 0 0 179,018,242 股改承诺 无
玻璃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没有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公司债券及其他衍生证券。
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无变动。
3、报告期内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拥有股东 18948 户,其中国有法人股
股东总数
股东 1 户,其他 A 股股东 18866 户和 H 股股东 81 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的股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件股份数量 份数量
中国洛阳浮法 国有股东 35.80% 179,018,242 179,018,242 179,018,242
玻璃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 外资股东 49.40% 246,998,998 0 无
(代理人)有限
公司
马黎 个人股东 0.117% 584,549 0 无
曹洪涛 个人股东 0.104% 518,280 0 无
李林选 个人股东 0.101% 503,080 0 无
胡世杰 个人股东 0.089% 444,107 0 无
姜忠善 个人股东 0.088% 438,100 0 无
王崇亮 个人股东 0.078% 388,997 0 无
刘胜利 个人股东 0.076% 381,800 0 无
CHUK YEE 外资股东 0.075% 374,000 0 无
MEN LIZA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 246,998,998 境外上市外资股
公司
马黎 584,549 人民币普通股
曹洪涛 518,280 人民币普通股
李林选 503,080 人民币普通股
胡世杰 444,107 人民币普通股
姜忠善 438,1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崇亮 388,997 人民币普通股
刘胜利 381,800 人民币普通股
CHUK YEE MEN LIZA 374,000 境外上市外资股
南振纲 331,100 人民币普通股
7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其它流通股
动的说明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也未知其它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注:股东性质包括国有股东、外资股东和其它;股份种类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境内上市外
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和其它。
2、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朱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128,674万元
成立时间:1991年4月
主要业务:浮法玻璃生产及销售;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口及内销业务;工程设计及承包、
劳务输出等。
除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本公司目前无其他持股10%或以上的法人股东
(不包括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法人代表:宋志平
注册资本:人民币372,303.8万元
成立时间:1984年
主要业务:建筑材料(含钢材、木材,只限于采购供应给本系统直属直供企事业单位)及
其原辅材料、生产技术装备的研制、批发、零售和本系统计划内小轿车的供应;承接新型建筑
材料房屋、工厂及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兼营:以新型建筑材料为主的房地产经营业务
和主兼营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信息服务。
其它控制人详见下表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70%
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27%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8.55%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5.44%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3.10%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1.94%
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0.7%
8
4、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
5、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100%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
7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5.8%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年度内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A股股数
报告期
内从公 是否在
司领取 股东单
年初持 年末持
性 年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日 变动原 的报酬 位或其
姓名 职务 股数 股数
别 龄 期 期 因 总额 它关联
(股) (股)
(人民 单位领
币万 取报酬
元)
2006-04-10 无变动
男 (董事)
朱雷波 原董事长 46 2008-04-14 2,840 2,840 11.3 否
2007-9-12
(董事长)
2006-04-10 无变动
原执行董
男 ( 董 事 )
朱留欣 事 56 2008-04-14 2,414 2,414 9.3 否
2007-07-24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董事长 2007-09-10 无变动
高天宝 男 50 2009-04-10 0 0 21.6 否
(董事)
2007-09-10 无变动
执行董事
男 (董事)
曹明春 总经理 45 2009-04-10 0 0 16.2 否
2008-04-14
(总经理)
执行董事 2007-09-10 无变动
谢军 42 2009-04-10 0 0 10.5 否
副总经理 男 (董事)
9
2007-07-24
(副总经理)
2008-04-14 无变动
女 (财务总监)
执行董事 2008-06-30
宋飞 财务总监 45 2009-04-10 0 0 5.8 否
(董事)
董事会秘书
2008-12-11
(董事会秘书)
男 2007-07-24
执行董事 (副总经理)
宋建明 52 2009-04-10 0 0 无变动 10.5 否
副总经理 2008-06.30
(董事)
非执行董 男
申安秦 59 2007-09-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 否
事
非执行董 男
杨卫平 50 2007-09-10 2008-12-11 0 0 无变动 4 否
事
席升阳 独立董事 男 53 2006-04-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 否
郭爱民 独立董事 男 53 2006-04-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 否
张战营 独立董事 男 50 2006-04-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 否
葛铁铭 独立董事 男 63 2007-09-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 否
男 2007-09-10
监事会主 ( 监 事 )
任振铎 44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7 否
席 2007-9-12
(监事会主席)
李静宜 独立监事 女 55 2006-04-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2 否
何宝峰 独立监事 男 37 2007-09-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2 否
姚文君 监事 女 40 2007-09-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2 否
卢俊峰 职工监事 男 40 2007-09-10 2009-04-10 0 0 无变动 4.1 否
原公司秘 男
32.2万
黄耀雄 书兼合资 52 2007-10-08 2008-08-06 0 0 无变动 否
港元
格会计师
男 5万港
叶沛森 公司秘书 49 2008-08-06 2009-04-10 0 0 无变动 否
元
合资格会 女 6.5万
杜惠琴 2008-08-06 2009-04-10 0 0 无变动 否
计师 港元
程宗慧 副总经理 男 46 2007-07-24 2009-04-10 0 0 无变动 10.5 否
注:
(1)除上述披露外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在
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571 章)第 XV 部分)的股份、
股本衍生工具中的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概无任何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存置
之披露权益登记册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所规定
的需要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
(2)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授予本公司董事、监事或其配偶或十八岁以下子
女认购本公司或其任何相关法团的股份或债权证的任何权利。
(3)以上报酬总额约为173万元人民币。
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10
董事:
朱雷波先生,现年 46 岁,工学博士,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洛玻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朱先生 2003 年 6 月至今出任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0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
事长,2008 年 4 月 14 日辞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2008 年 4 月出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兼
任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硅酸盐学会常务理事、国家玻璃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上
海同济大学兼职教授、研究生导师、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博士生导师、武汉理工大学兼职
教授。
朱留欣先生,现年 56 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洛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 2003 年来一
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执行董事,2008 年 4 月 14 日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2008 年 4 月出
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管理,在生产、技术管理方面有着较为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高天宝先生,现年 50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任中
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高先生近年来先后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母公
司财务总监及本公司总经理等职。在玻璃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营业务和管理经验。高先生现为
河南省管理会计学会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副会长、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平
板玻璃专业委员会经济技术专家。
谢军先生,42 岁,博士,教授级高工,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谢先生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12 月,出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自 2006 年 5 月起出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2007 年 7 月起,谢先生再次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谢先生擅长浮法玻
璃工艺技术研究、生产组织、企业管理及市场营销。
曹明春先生,现年 45 岁,研究生学历,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曹先生 1994 年以
来曾先后任本公司下属郴州八达玻璃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物资供应部经理、本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职位。曹先生在处理本集团财务管理、境内外上市公司事务、物资供
应业务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宋飞女士,现年 45 岁,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高级注册咨询师。本公司执行董事、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宋女士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公司,历任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审计部副部长、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加工公司财务总监、洛玻集团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
助理财务总监等职,在企业财务管理、内部审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宋女士目前兼任中国总会计师协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建材专业委员会理事、河南省会计学会
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和洛阳市会计学会理事等
职。
宋建明先生,现年 51 岁,本科,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宋先生于 1989
11
年加入洛阳玻璃,先后担任本公司进出口公司副经理、经理、销售公司经理等职。宋先生在国
际贸易及市场营销方面颇具经验。
申安秦先生,现年 59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任中国建筑材料
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申先生自 1998 年 8 月起担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副总裁,
并于 2003 年 9 月起出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总会计师。申先生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颇具经
验。
杨卫平先生,现年 50 岁,硕士研究生学历,企业法律顾问,律师,本公司原非执行董事。
杨先生现担任洛玻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杨先生长期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具有丰富的
企业法律顾问执业经验。现兼任洛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洛阳市劳动争议中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席升阳先生,现年 53 岁,博士学位,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科技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院长,MBA 教育中心主任,中国创业学研究所所长、管理科学与工程、企业管理硕士生导
师。兼任河南省逻辑学会、宗教文化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经济学会副秘书长、洛阳市哲学与
企业文化学会会长、经济学会副会长等职。
郭爱民先生,现年 53 岁,博士学位,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河南财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
教授。郭先生自 1988 年至今,一直在河南财经学院工作,先后担任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副院
长等职。分管学院的科研工作、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学科建设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郭先
生在组织管理、战略管理、管理系统工程等领域颇有研究,郭先生还兼任河南省经济学会常务
理事、河南省企业发展协会理事长等职。
张战营先生,张战营先生,现年 51 岁,博士,教授,本公司独立董事。张先生先后担任洛
阳理工学院玻璃教研室主任、科研处处长、材料工程系主任、洛阳工业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等
职;2007 年 8 月至今任河南理工大学副校长。张先生在无机非金属材料(玻璃)制备、结构与性
能等领域颇有研究。
葛铁铭先生,现年 63 岁,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本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
国国旅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攀枝花钢铁(集团)公司外部董事。葛先生曾任沈阳玻璃厂厂
长、沈阳建材局局长、沈阳星光建材集团总经理等职,1995 年 8 月至 2002 年 11 月出任中国新
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总经理;2000 年 11 月至 2005 年 10 月出任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
公司党委书记。葛先生在企业战略管理方面颇具经验。
监事
任振铎先生,现年 44 岁,本科学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任先生曾先后任本公司控股
子公司龙门玻璃公司总经理、浮法二厂厂长、浮法三厂党委书记及集团下属子公司龙新玻璃公
司总经理等职。任先生擅长企业管理并在玻璃工艺及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颇具经验。
12
李静宜女士,现年 56 岁,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独立监事,现任河南省国资委省
直国有中小企业处副处长。兼任中国会计学会建材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河南省管理会计学会
理事、河南省冶金建材财会学会副会长。李女士曾任河南省冶金建材工业厅财务审计处副处长
兼河南省冶金建材实业股份公司财务部经理、河南省冶金建材工业厅经济财务处处长等职。
何宝峰先生,现年 37 岁,大专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本公司监事,现
任洛阳天诚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所长,洛阳天诚税务师事务所所长。何先生 2001 年至今曾多
次主持并参加多家大型企业的财务、税务审计工作,具有丰富的财务、税务专业知识,现为河
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技术委员会委员。
姚文君女士,现年 40 岁,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本公司监事,现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
司审计部总经理。姚女士自 2002 年 11 月起担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并自
2007 年 2 月起担任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审计部总经理。姚女士在企业财务管理方面有丰富的
经验。
卢俊峰先生,现年 40 岁,大专学历,浮法玻璃工技师,本公司职工监事,现任洛玻集团龙
昊玻璃有限公司熔浮工段长。卢先生 1990 年加入本公司,先后任本公司浮法二厂熔化班长、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龙昊玻璃有限公司熔浮工段长。
高级管理人员
黄耀雄先生,男,现年 51 岁,香港中文大学社会科学系学士,公司原公司秘书、合资格会
计师。黄先生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及英国特许管理会计师公会会员。黄先生先后任职于世纪
城市控股有限公司、美时文仪家具有限公司、实力电子有限公司、恒丰金业科技集团等香港上市
公司,曾担任过上市公司的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
叶沛森先生,现年 49 岁,于 1982 年香港理工大学毕业,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秘书。
叶先生为香港执业会计师,现为英国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香港会计师公会、英国特许管
理会计师协会、英国特许秘书与行政人员协会及香港公司秘书公会会员。叶先生曾担任过多家
香港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
杜惠琴女士,现任公司合资格会计师。于 1987 年毕业与香港理工大学,取得会计专业文凭。
1991 年获得英国兰开斯特大学会计即财务硕士学位。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资深会计师及英
国特许会计师。
程宗慧先生,现年 46 岁,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程先生先后担任本公
司分厂车间主任、洛玻集团技术中心机电所副所长、本公司浮法玻璃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助
理等职。程先生在浮法玻璃工艺技术及生产管理方面颇具经验。
以上资料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
13
3、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考虑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水平以及本地区
的经济发展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
董事报酬。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将公司的运营业绩与其经济利益结合,每年对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确定。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总额为 173 万元人民币。
4、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是否在股东单位领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取报酬、津贴(是或
否)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8年4月至 2008年4月后在股东
朱雷波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 单位领取工资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8年4月至 2008年4月后在股东
朱留欣 副总经理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 单位领取工资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2007年8月至 否
申安秦 副董事长
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9月
5、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2008 年 4 月 14 日,因工作需要,原董事长朱雷波先生辞去董事长、董事职务;原董事朱留
欣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职务及本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08 年 4 月 14 日召开的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上,高天宝先生被选举为董事长,同时
解聘其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曹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
致,解聘曹明春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聘任宋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其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7 年股东周年大会上,增选宋飞女士、宋建明先生为本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成员。
2008 年 8 月 6 日,黄耀雄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秘书职务,在当日举行的五届二十三次
董事会上叶沛森先生被聘任为公司秘书。
2008 年 12 月 11,杨卫平先生因工作需要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在当日举行的五届二十
七次董事会上,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
包文春先生的董事候选人资格。
2008 年 12 月 11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上聘任宋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6、员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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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员工数量为 3489 人,其中生产人员 2390 人,销售人员
67 人,技术人员 210 人,财务人员 30 人,行政人员 574 人,其他人员 218 人。本公司员工中,
本科以上学历 313 人,占员工人数的 8.97% ,大专 1052 人,占员工人数的 30.15%。公司需承
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1707 人。
六、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的完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建立并
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目前本公司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文件:
(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6)《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7)《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8)《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9)《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或审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0)《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11)《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合规委员会实施细则》
(12)《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13)《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规定》
(14)《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15)《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16)《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能尽到勤勉尽职的义务,积极了解公司的重大决策,发挥了自己的
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等提出了独立意见,认真负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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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姓名 加董事会 (次)
次数
郭爱民 9 9 0 0
席升阳 9 9 0 0
张占营 9 9 0 0
葛铁铭 9 9 0 0
3、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分开情况
①业务方面:公司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结构完整,与控股股东之间基本无同业竞争,具有
自主经营的能力。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不存在依赖关系。
②人员方面:公司有独立的组织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人员,公司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完
全独立。
③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拥有独立的生产设施和配套设施,公司资产
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④机构方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机构均独立运作,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未以任
何形式影响公司及下属机构在机构设置和管理上的独立性。公司建立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的
组织机构,拥有独立的职能管理部门。
⑤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
立在银行开户,单独进行税务登记,独立纳税。
4、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2007 年内,公司聘请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称“信用中和”
)作为
独立顾问,采用 COSO 模式对本公司及下述子公司的内部监控制度(其中包括遵守香港上市条例
附录十四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内控制度)进行复核。
信永中和于 2007 年 6 月 26 日向本公司管理层报告总结已执行的程序和所发现的问题以及
提出相关的改善建议,在 2007 年 12 月信用中和对公司的改善情况进行了跟进复核,跟进复核
涵盖的期间为 2007 年 5 月 1 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并于 2008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跟进复核
报告,报告期内本公司又对跟进复核报告发现的问题(在本公司 2007 年度报告中已列示)进行
了整改,整改完成后,信永中和基本认可了公司的整改情况。2008 年年初,公司先发布 2007
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后来在业绩公告前又发布亏损公告,香港联交所又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内
控制度不健全,公司在 2008 年 10 月 27 日又聘用信永中和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进行了复
核。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存在以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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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没有包括在港交所进行信息披露的细致工作流程。
2、公司虽然在香港聘用有常年法律顾问,但没有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协议,以明确其法律顾
问的职责,并确保公司有需要时可要求其于极短通知时间下参与评估资料是否可能属于股价敏
感资料的工作,以及参与编备公告的工作。
3、公司未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放入公司网页。
4、公司没有正确保存在所有场合向传媒或分析员的发言记录或编制详细要点。
5、公告披露完成后没有及时将所有公告及审批记录的原稿进行电子及实物存档。对拟发布
信息的内容需要咨询外部专业意见时没有规范聘任程序,没有对曾讨论的内容或结论形成书面
文件存档。
截止目前,公司对信息披露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已充分整改完毕。
6.企业管治报告
(1)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在二零零八年全年一直尽力遵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守则条文。
(2)董事及监事的证券交易活动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要求本
公司董事的证券交易依照该标准守则进行,该标准也适用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本公司
做出特别查询后,全体董事已确认他们在 2008 年整个年度一直完全遵守标准守则。
(3)董事会
本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共召开九次会议。
本公司董事会的组成及各位董事出席董事会定期会议的情况参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
节。
董事成员之间及董事长及总裁之间不存有包括财务、业务、家属或其他重大相关的任何关
系。
(4)董事会的运作
本公司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并向股东大会负责,在股东大会闭会期间是行使职权
的最高决策机构,其基本责任是对公司的战略性指导和对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确保符合公司
的利益并对股东负责,若干重大事项由董事会作出决定,包括:战略方案和中长期规划;年度
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年度公司执行机构成员的业绩考核指标和年度薪酬
计划方案;年度中期及全年财务报告;年度中期及全年利润预分配方案;涉及公司发展、收购
或机构调整等重大事宜。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认真负责的开展公司的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全体董事能够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出席董事会,认真、
17
勤勉地履行董事职责,确定公司重大决策,任免和监督公司执行机构成员,与股东沟通,加强
自身建设。
本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董事会成员中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符合香港联交所《上
市规则》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的最低要求。本公司已经收到了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香
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3.13 条规定给予的独立性确认函,并认为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完全独
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及关联人士,完全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对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要求,
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郭爱民具备了适当的会计及财务管理专长,符合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第 3.10 条的要求,有关郭爱民先生的简历可参见本年度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情况章节中的董事简历部分。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没有在本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并按照
《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本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合规委员
会。上述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董事会进行决策提供支持。参加专门委员会的董事按分工侧重
研究某一方面的问题,为公司管理水平的改善和提高提出建议。
(5)董事长及总裁
本公司董事长由高天宝先生担任,行政总裁由曹明春先生先生担任,董事长和行政总裁为
两个明确划分的不同职位,董事长不可兼任公司总裁,且职责应分工清楚并以书面列载,按照
《公司章程》,董事长的主要职责是: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
的实施情况;签署公司发行的证券;
《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总裁的主要职责是: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
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
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总监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董事的任期
根据《公司章程》,所有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
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7)董事的薪酬
本公司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 2 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主任委员葛铁
铭先生,委员席升阳先生,宋飞女士。符合《企业管治常规守则》条文的规定。自成立考核与
薪酬委员会至今,该委员长成员共调整过4次,公司《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实施细则》中明确规
定各委员会的职责及工作制度。并详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zhglb.com/。
本公司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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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
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审查
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负责对公
司薪酬制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及研究内容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
(8)董事提名
根据《公司章程》,选举和更换董事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 5%以上
(含 5%)的股东有提案权,结合提名委员会的提名人选,经提名委员会充分考虑审查,最终由
董事长汇总董事候选人名单,并责成董事会秘书处会同有关部门准备相关程序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董事邀请函、确认函、候选人简历、辞呈等。董事会秘书处负责报请董事长和有提案权的
股东,向董事候选人签发董事邀请函,由董事候选人签署确认函。同时请辞任董事签署辞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需须于股东大会召开 45 日前发出书面通知,同时,向股东寄发股
东通函。根据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 13.51(2)条规定,董事候选人名单、简历及相关酬
金等资料须列载于股东通函中,以便股东酌情投票表决。有关股东大会须由出席大会的股东或
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额的半数以上为通过,选举产生新任董事。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
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对须提请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能管理人员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各委员会的职责及工作制度。并详载于本公司网
站:http://www.zhglb.com/。
提名委员会在本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
(9)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包括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规定,主任委员必须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的所有决议必须经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公司审
计委员会的所有职权范围载于本公司网站:http://www.zhglb.com/。
本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或审核)机构;监督公司的
内部审计(或审核)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或审核)与外部审计(或审核)之间的沟
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或审核);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在本报告期内的工作情况详见本年度报告董事会报告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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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股东与股东大会
股东与股东大会详细情况参见本年度报告股东大会情况介绍章节。
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深知其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为此将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了首
要任务,公司一向注重与股东保持良好的沟通,本公司设有的主要沟通渠道有:股东大会、公
司网站和电子邮箱、董事会秘书室传真及电话等,让股东表达意见或行使权利。公司股东大会
的有关程序、股东投票及委任代表等资料请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公司章程。
(11)监事与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其成员包括职工代表选举的监事和两名独立监事。监事能
够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并坚持向股东大会汇报工
作,提交监事会报告和有关议案;能够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
总裁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项目
等重大事项积极参与并提出了良好建议。
(12)董事编制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有责任在会计部门的支持下,审核公司每个财政年度编制的财务报表,并确保在编制
财务报表时贯彻应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及遵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真实、公
平的报告本公司状况。
(13)持续经营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拥有充足资源在可见将来能够持续经营。故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持续
经营之基准为恰当。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本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年会
本公司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
中路 9 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0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共计 3 人,会议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①本公司 2007 年度董事会报告;
②本公司 2007 年度监事会报告;
③本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
④本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关于增补宋建明先生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⑥关于增补宋飞女士为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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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关于宋建明先生及宋飞女士董事酬金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还以特别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7 月 1 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2、本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 2008 年 9 月 23 日上午 9:0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
中路 9 号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
东授权代表共 2 人,会议以普通决议案形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案:
①委任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8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
决定其酬金的议案。
②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8 年度国内审计机构,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的议
案。
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9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本公司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0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本公
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了 200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 人,
会议以普通决议案的形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案:
①批准及确认本公司与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署的合同及其条款及条件以及合同项下
拟进行的交易及执行;
②批准、追认及确认授权任何一位董事代表本公司(其中包括)签署、执行、完成、交付
或授权其它人士签署、执行、完成、交付所有有关文件及契据,并授权董事作出彼等酌情认为
实行及实施合约所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该等行为、事件及事宜或授权其它人士作出该等行
为、事件及事宜,以及按彼等可能酌情认为适合并符合本公司利益的情况下豁免遵守合约任何
条款或就合约任何条款作出及同意其非重大的修改,及上述董事行为。
本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12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八、董事会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回顾
1、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及主要产品
本公司是世界三大浮法之一“洛阳浮法”的诞生地,是中国玻璃行业最大的浮法玻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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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和经销商之一,本公司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生产及销售,能生产 0.55 ㎜—25 ㎜ 的浮法
玻璃,在超厚玻璃、超薄玻璃生产技术方面处于绝对领先地位。
2、公司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2008 年,是公司有史以来生产经营最为困难的一年,受国内外复杂多变经济形势的影响,
原燃材料价格大起大落,产品销售受自然灾害、市场需求大幅萎缩等因素影响,产品滞销,价
格走低,资金紧张。在中国建材集团公司、洛玻集团公司和洛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董事
会的领导下,公司克服一系列艰难困苦,采取生产经营控亏和资产重组增利的有效措施,实现
了扭亏为盈的目标。
2008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132,253.28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 12.34%,税前利润总额为人
民币-3,720.91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49.04%,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78.38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13.41%;基本每股收益为 0.03 元。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2008 年本集
团税前利润总额为人民币 314.2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04.05%,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人民币 5,404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 153.99%;2008 年度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收益为
人民币为 0.11 元。
本公司董事会建议不派发末期股息,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08 年度公司在世界性金融危机,玻璃行业极度低迷的大环境下,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
实现了盈利。一是实施资产重组,处置或变现公司部分资产,增加现金收益。二是创新管控模
式,增加经营协同。建立集约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产品统一销售、资金统一管理、大宗原燃材
料统一采购,提高规模效益、协同效应。三是明确市场定位,做大作强做大河南市场。四是调
整产品结构,改进产品包装,通过推广裸包,降低成本。五是及时关停超期服役的生产线浮法
三线、龙玻公司、浮法一线、龙飞公司,减少了亏损。六是加大融资力度,开展多渠道的贸易
融资,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七是加强基础管理,降低成本费用。
3.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分行业或 营业收入 营业 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分产品 (元) 成本(元) 率(%) (%)
(%) (%)
1,130,084 1,151,119,
浮法玻璃 -1.86 -22.06 -11.83 下降 11.81 个百分点
,696.77 535.64
2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地区 营业收入(元)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国内 1,101,676,405.91 -21.77
出口 28,408,290.86 -31.93
前五名供应商和前五名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供应
商 331,953,606.07 35.81%
占采购总额比重
采购金额合
计(人民币元)
前五名销售
客户
296,973,181.57 占销售总额比重 22.46%
销售金额合
计(人民币元)
除上述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联系人等及任何股东(根据董事所知拥有 5%或以
上本公司股本者)在上述供货商和客户中概无拥有任何权益。
4、会计报表变动项目超过 30%的项目分析
(1)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 86.59%,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贴现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87.42%,主要原因系销售原材料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 47.25%,主要原因系预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181.19%,主要原因系增加处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应收洛
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剩余 120,000,000.00 元处置款所致。
(5)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 1674.38%,主要系龙飞熔窑项目及龙门设备改造项目实施,
由固定资产转入所致。
(6)工程物资期末较期初减少 89.27%,主要原因系领用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 47.57%,主要原因系处置土地、出售物流公司股权所致。
(8)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 52.98%,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使用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9)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 74.31%,主要原因系今年收入减少所致。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较期初减少 99.07%,主要原因系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减
少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较期初减少 60.64%,主要原因系今年承担子公司亏损所致。
(12)其他业务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 227.31%,主要原因系销售原材料所致。
(13)其他业务成本本期较上期增加 298.19%,主要原因系销售原材料所致。
(14)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期较上期减少 32.74%,主要原因系今年营业收入减少所致。
(15)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 75.77%,主要原因系上年度处置延炼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
23
司股权取得收益所致。
(16)营业利润本期较上期减少 237.29%,主要原因系其他业务利润、投资收益减少所致。
(17)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 1332.82%,主要原因系处置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取得
政府补助所致。
(18)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减少 69.70%,主要原因系上年有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所致。
(19)利润总额本期较上期增加 49.04%,主要原因系营业外收入中处置了土地及地上建筑
物、取得政府补助所致。
(20)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 177.71%,主要原因系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洛阳市国税
局免征龙昊公司 2007 年企业所得税批文所致。
(21)净利润本期较上期增加 54.78%,主要原因系营业外收入增加、所得税费用减少所致。
5、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7,722,300.79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345.13%,主要
原因系销售商品时因票据结算量增大导致现金流入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164,710.65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181.88%,主要原因系出售厂区部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
物流公司股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7,296,038.43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284.29%,主要原因系归还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利率上升导致利息支出增加、票据融资增大所致。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 608,562.89 元,较去年同期增加 314.28%,主要原因系
今年人民币升值所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9,245,065.68 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159.99%。
6、公司设备利用及主要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公司现有五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分别于 2006 年 2 月、2008 年 6 月、2008 年 7 月、2008 年 8
月因运转到期或超期运转而停产,需要冷修(冷修是浮法玻璃生产线周期性停产更新改造设备
材料恢复再生产的过程)。但其中三条因该生产线现处于洛阳隋唐城遗址保护区内,洛阳市政府
环保政策要求和文物保护需要,不能原地冷修后再次生产,故其生产线设备及有关资产暂时闲
置,目前正考虑易地搬迁或出售资产。另外两条准备技术改造后改产附加值高的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技术人员没有大的变动。
7、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分析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 注册资本(元) 总资产(元) 净资产(元) 净利润(元)
洛玻集团龙门 -127,455,572.61 -51,030,852.45
152,524,841.33
玻璃有限责任 产品生产和销售 超薄玻璃 20,000,000.00
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 60,000,000.00 328,679,165.80 18,949,049.41 -17,098,598.73
产品生产和销售 超薄玻璃
龙海电子玻璃
洛玻集团洛阳 365,874,417.77 37,238,473.47 -17,929,219.61
产品生产和销售 浮法玻璃 50,000,000.00
龙昊玻璃有限
洛玻集团龙飞 171,258,750.09 16,451,062.52 -31,613,462.15
产品生产和销售 浮法玻璃 74,080,000.00
玻璃有限公司
24
洛玻集团龙翔 136,192,552.08 18,525,870.27 -32,889,022.28
产品生产和销售 浮法玻璃 50,000,000.00
玻璃有限公司
沂南华盛矿产 44,329,944.97 7,616,936.41 -425,190.13
产品生产和销售 硅砂原料 28,000,000.00
实业有限公司
襄樊洛神汽车 10,000,000.00 13,273,523.47 7,888,950.44 714,915.70
产品生产和销售 汽车玻璃
玻璃有限公司
洛阳洛玻实业 玻璃及原燃材 30,782,146.86 4,419,156.00 -580,844.00
产品销售 5,000,000.00
有限公司 料
登封洛玻硅砂 695,073.71 -72,482.45
产品生产和销售 硅砂原料 1,000,000.00 695,073.71
有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 -35,836,020.62 -39,314,055.19
加工玻璃有限 产品生产和销售 加工玻璃 181,495,607.50 491,989,922.17
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 327,104,339.51 15,858,443.48
玻璃集团财务 非银行金融机构 金融服务 300,000,000.00 354,934,946.41
有限责任公司
洛阳晶鑫陶瓷 -53,073,782.64 -5,296,264.89
产品生产和销售 内墙砖 41,945,000.00
有限公司 127,667,598.09
中国洛阳浮法 30,960,055.81 -8,009,622.35 -526,763.24
玻璃集团矿产 产品生产和销售 硅砂原料 32,103,494.04
有限公司
8、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在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募集资金也无在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内;
(2)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
9、董事会对非标意见的说明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
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集团和贵公司财务报表是在
假设本报告期后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贵集团和贵公司仍然可以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贵集团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 1,249,967,485.76 元,且流动负债已
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
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 1,249,967,485.76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
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1)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银行给予本集团的信贷额度约人民币 717,767,000.00 元
已全额使用,这些贷款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公司董事正在和银行协商持续支持。
25
(2)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控股公司之母公
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
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公司认为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
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同时主要生
产资料成本大幅升高;二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少和应收款
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改善,使
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
以下讨论与分析应与本年度报告及其他章节所列之本集团经审计的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的财务报表及其附注同时阅读
营业额
营业额较去年同期同期下降 8.97%,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减少、售价降低所致。
经营支出
经营支出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
雇员酬金成本
雇员酬金成本较去年同期略有上升,主要系由于今年物价水平普遍在提高所致。
折旧、折耗及摊销
折旧、折耗及摊销较去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今年出售了部分固定资产所致。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
销售、一般性和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上升,主要原因系停产生产线费用转入所致。
26
除所得税外的其它税赋
除所得税外的其它税赋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是今年收入下降所致。
经营利润
经营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跌,主要原因系产品销量减少、售价降低所致。
外汇损失净额
外汇损失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汇率下调、人民币升值所致。
利息净支出
利息净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今年票据贴现利息支出增加、利率上升导致财务
费用增加所致。
税前利润
税前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主要原因系今年处置了部分土地和资产、取得政府的补贴收入
所致。
税项
税项较去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收入减少、所得税减免所致。
净利润
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幅较大,主要原因系今年处置了部分土地和资产、取得政府的补贴收
入所致。
11、过去五年财务总结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五个年度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业绩、资产
及负债摘要:
营业业绩
27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1,314,946 1,444,535 1,195,193 1,028,976 1,128,554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利
5,868 2,194 (38,419 ) (20,751) 1,678
润
税前利润/(亏损) 3,142 (77,658 ) (42,902 ) 8,592 85,160
税项 (2,651) 3,412 0 1,950 4,493
税后利润/(亏损) 5,793 (81,070 ) (42,902 ) 6,642 80,667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利
(48,247) (3,022) 18,927
润 19,019 (55,893 )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亏
54,040 (100,089 ) 12,991 9,664 61,740
损)
资产及负债
2008 年 2007 年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固定资产 1,174,616 959,352 865,049
923,256 1,067,166
在建工程 5,550 265,271 2,323
11,761 7,113
于联营公司权益 111,105 154,919 174,476
120,906 116,922
其他投资 32,000 32,297 32,983
7,410 410
非流动资产 1,430,288 1,569,852 1,208,129
1,185,137 1,310,212
净流动负债 1,063,686 530,657 215,548
949,016 1,078,274
长期负债 65,104 95,163 74,059
9,410 11,020
本公司股东权益 243,908 862,366 851,216
197,859 143,819
少数股东权益 57,590 81,666 67,306
28,852 77,099
28
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
本公司和本集团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银行借款和其他借贷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
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中。
利息资本化
本公司和本集团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无利息资本化金额。
固定资产
本公司和本集团报告期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
制的财务报表附注中。
土地增值税
本公司和本集团年内没有应付的土地增值税。
储备
本公司和本集团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储备变动情况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
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中。
可分配储备
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的可分配储备为人民币-796,314 千元。
法定公益金
有关法定公益金的性质、应用、变动及计算基准(包括所用的百分比及用以计算的利润数
额)的详情载于本年度报告内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附注中。
慈善及其他捐款
本公司和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无慈善及其他捐款
关连人士交易
本公司于截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的重大关连交易已编列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的财务报告之帐项注释中。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形势分析
预计 2009 年玻璃市场将面临着较大的不确定性,低迷状况在上半年仍将持续甚至有恶化的
可能,下半年随着拉动内需、促进增长政策的见效,预计在三季度末及四季度可能出现转机。
简要分析如下:
不利因素:
⑴ 需求明显不足。受金融危机的影响,玻璃企业的下游企业——房地产启动缓慢,汽车行
29
业下滑,出口减少,需求严重不足。
⑵ 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由于目前玻璃市场的持续低迷,各厂家资金短缺,经营亏损,纷纷选择降价甩货,增加回
款,来维持生产。部分玻璃生产企业的非理性竞争,将导致行业更加无序和混乱。另一方面虽
然去年受成本与价格倒挂的冲击,全国停产放水 40 多条线,但在 09 年,全国仍然拥有在建生
产线 23 条,拟建生产线 19 条,如果玻璃价格回升,去年停下来的部分生产线会重新复产,这
种无序和非理性的产能过度增长,有可能将使玻璃行业再次陷入供大于求、恶性竞争的状态。
⑶公司目前资金紧张,存量资产增加,歇业人员增多。
有利因素
⑴ 国家提出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了十大产业振兴规划,对
促进玻璃市场回暖大有助益;在淘汰落后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方面,国家提出“上大压小,有保
有压”和坚决防止高能耗、高污染的方针,有利于减少低水平产能重复建设;实施积极的财政
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存贷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双下调,有利于降低融资成本。
⑵ 公司所需的大宗原燃材料市场价格与 08 年相比,总体会有一定幅度的下降。
⑶公司仍然有行业内其他企业无法超越和比拟的稳定的员工队伍,且有控股股东洛玻集团、
实际控制人中建材及洛阳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将为公司的生存和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支持和
政策支持,确保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
⑷ 玻璃生产线的被动关停,有利重组。预计到今年上半年,全国还将会有更多的生产线放
水停产,随着竞争的两极分化,玻璃行业将进入重组整合的机遇期。我公司将借助中建材打造
的平台优势,成为玻璃行业整合者之一。
2、2009 年经营计划
⑴经营目标
综合收入:96980 万元
⑵经济指标
成本费用占销售收入比率:103.85%
流动资产周转率:1.2 次
净资产收益率:2.32%
产销率:100%
⑶能耗指标
每重箱浮法玻璃耗纯碱:10.7KG
每重箱浮法玻璃耗标煤:0.0180 吨标煤/重箱
30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2.7 吨标煤
3、对策措施
⑴ “危”中寻“机”,系统改革
①在运行机制改革上,要本着组织机构扁平化、业务流程简短化,市场反应快捷化,优化
组织机构,调整职能职责,优化业务流程,减少扯皮,提高效率。
②、在三项制度改革上,修订完善激励约束政策,实施 KPI 绩效考核,突出关键指标,做
到简单使用、容易操作。
③参照民营化运作机制,探索推进用人机制、分配机制改革。分配上实行工资利润包干挂
钩考核,上不封顶,保底仅发生活费;在用人上精简辅助岗位,人员能上能下,实现通过民营
化模式的转换,提高销售收入,资产运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④积极稳妥的实施人力资源重组整合,减员分流 1000—1500 人,不仅每年可以节约各项费
用 1057.52 万元,而且改善人员结构,优化职工队伍。
⑵创新营销,做大做强河南市场
①明晰市场定位、产品定位。
市场定位:做强河南,扩大周边。重点搞好河南市场二级城市市场的开发,强化深度营销,
扫街铺货,提高二级市场的销量,普通玻璃在河南市场占有率要达到 70%以上。重视安徽、西北
等周边市场的开发,西北市场的销量要有目前 35—40 车/月增加到 65 车/月。
产品定位:
白 玻:龙翔公司、龙昊公司 制造成本领先战略
超薄玻璃:龙海公司 市场份额最大化战略
随着市场定位、产品定位的变化,包装方式、物流方式要随之进行调整变化,加大非木箱
包装,提高公路汽运量。
②树立大营销理念,力戒保守的经营思想
营销部门摒弃传统的经营保守的思想,在市场预测、作价机制、价格快速反应、市场策略
优化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敢于做市场领袖。
③打造优秀的营销团队,建立退出机制。
加强营销培训,全面提高营销队伍素质,打造一支有敬业精神、懂市场、有工作激情、有
协同意识、业绩优秀的营销团队。强化激励约束机制,实施营销人员三个月业绩评价制度,建
立退出机制,按比例淘汰业绩差的营销人员。
⑶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打造优势
①加大科技投入。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也要加大对提高质量、降低成本等研究项目和硬
31
件装备的投入,要购置缺陷检测仪,提高产品质量,全面满足汽车深加工的需要;购置新型的
在线镀膜设备,开发高档镀膜产品,提高附加值。
②重视基础课题研究,开发新产品。针对生产线质量波动,原因不明,攻关效果不佳的状
况,重视对影响产质量、降低消耗、原料替代等基础课题的研究,形成生产技术工艺控制软件
和管理软件。开发新产品,形成公司技术储备。
③优化技术力量配置。抽调精兵强将建立技术研究与攻关协作、协同机制,成为公司生产
技术诊断、研究、攻关的快速反应小组,形成拳头优势,促使各子公司生产技术难题的解决。
⑷精细管理,深挖内潜,降低成本
在降低成本的思路上,坚持采购环节抓替代,生产环节抓降耗,产品环节抓质量,销售环
节抓变现,管理环节抓落实。
采购环节抓替代。在完善比价采购、招标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抓好原燃材料的替代,
探索燃料、原料替代,降低成本。
生产环节抓降耗。要求各子公司狠抓煤耗、油耗、料耗、电耗的降低。龙昊、龙新的煤耗
降到 20kg/重箱以下。龙翔公司尽快将燃料油改为重油,减少城市煤气用量,降低燃料消耗费用。
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设备,降低电耗、水耗、煤耗。2009 年单位万元产值能耗达到 2.20
吨标煤。
产品环节抓质量。质量提高 2—3 百分点,总成品率提高 3 个百分点,无效作业时间要比 2008
年降低 50%。
销售环节抓变现。营销中心要狠抓产品的变现,对超过 3 个月以上的库存产品,要加大考
核力度,减少积压,减少损失。
管理环节抓落实。强化各级管理人员的成本意识,实施分品种核算,推广周成本管理,强
化事前、事中控制。实现子公司财务管理政策、制度、标准、方法统一,做到成本管理制度化、
规范化。2009 年,狠抓成本管理精细化落实工作,纪委、审计部组成督察小组,检查各单位降
低成本措施的推进落实情况,严格考核,落到实处。抓大不放小,节约一滴水、一张纸、一度
电,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管理费比 2008 年降低 10%。
⑸改进包装,降低库亏,减少损失
扩大裸包,增加集装架和组合木箱产销量。2009 年白玻薄板非木箱包装比例 80%,厚板非
木箱包装比例上半年 75%,下半年达到 90%;翡翠绿、海蓝的非木箱包装比例要在 70%以上。河
南及周边市场力争实现全部裸包和集装加包装,仅此一项可降低成本 1800 万元。
实施仓储统一优化管理,减少库外存放,降低库亏率,库亏率要控制在 1‰以内;强化对产
品运输汽车、火车的统一管理力度,整合现有公路运输管理,改进现有装车、发运等环节的工
32
作,试验推广火车裸包运输。
⑹开展调研,完善方案,推进项目
积极推进龙玻超薄超白玻璃生产改造项目、龙昊龙新余热发电项目、燃料替代项目、一二
线搬迁项目等,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⑺规范治理,加强协调,推进复牌
(1)加快推进 H 股复牌和持续关联交易豁免审批工作,做到合规运行,消除违规,改善公
司外部形象。
(2)处置闲置资产,优化资产结构,置换不良资产,提高资产质量,增强主业盈利能力。
3、未来发展战略所需的资金需求、使用计划及资金来源情况
公司龙玻超白改造项目、龙飞冷修改造项目等约需资金 8000 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①增
加银行贷款;②土地收储落实搬迁资金;③引进合作伙伴等。
4、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所有风险因素
本集团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规避各类风险,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仍无法
完全排除各类风险和不确定因素的发生。
(1)宏观政策风险:虽然国家出台了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但玻璃
行业的复苏相对要滞后一些;受人民币升值和世界范围内的经济危机的影响,国际市场需求将
受到抑制,产品出口依旧困难。
(2)市场风险:目前平板玻璃市场需求严重不足,虽然国家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拉动内需的
措施,但由于房地产启动依然缓慢、出口继续下滑等,短期内玻璃市场快速好转的可能性不大。
虽然去年受成本与价格倒挂的冲击,全国停产放水 44 条线,但据行业协会提供的信息显示,09
年,全国仍然拥有在建生产线 23 条,拟建生产线 19 条,一旦市场稍有好转,就会再次出现蜂
拥点火的现象,产能严重过剩仍是悬在玻璃生产企业头顶的一把利剑。原燃材料方面,由于整
体经济增速下降,对原燃材料需求锐减,原燃材料采购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理性回归,但
我公司目前主要燃料以燃煤为主,动力煤在本次降价过程中降幅较低,成本压力依然严峻。这
些不确定因素都将影响公司 2009 年经营目标的实现。
(3)财务风险:
①由于公司负债经营以定期付息、到期还本为前提,如果公司用负债进行的投资、生产经
营不能按期收回并取得预期收益,公司必将面临无力偿还债务的风险,其结果不仅使公司资金
紧张,也会影响公司信誉程度。
②资产负债率已达 87.03%,超过了警戒线,资金周转困难。
③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 94,132 万元,偿债能力弱,供应商时有追讨欠款。
33
(4)技术风险:“洛玻浮法玻璃技术”为世界三大浮法玻璃技术之一,洛玻超薄玻璃生产
技术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公司生产技术先进,但部分生产线熔窑运行到后期生产控
制难度加大,需加强生产管理,确保稳产高产。
(5)汇率风险:
由于汇率影响,出口萎缩,外汇收入减少,但因本集团出口业务量较小,因此汇率波动对
本集团影响不大。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⑴公司于 2008 年 3 月 27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案:
①公司 200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②公司 2007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③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
④公司 200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⑤公司对部分资产做减值准备及有关账务处理事项的议案;
⑥关于对前期已披露的 2007 年期初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变更或调整的议案;
⑦公司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⑧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信息报告制度》的议案;
⑩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的议案;
⑾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议工作规程》的议案;
⑿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3 月 28 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⑵本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案:
①同意朱雷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意朱留欣先生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职务;
②选举执行董事高天宝先生为公司董事长,解聘其总经理职务;
③聘任曹明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其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解聘曹明春先
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职务;
④委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曹明春先生替任授权代表,终止朱雷波先生的授权代表;
⑤聘任宋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其任职期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⑥同意提名宋飞女士、宋建明先生为补选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07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34
审议通过;
⑦对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进行相应调整;
⑧授权董事长高天宝先生在任职期间代表公司就公司 50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购销、承
发包、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保证(担保)
、银行承兑、质押等合同、协议签署,由此产生的全部
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⑨授权总经理曹明春先生在任职期间代表公司就公司 30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购销、承
发包、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保证(担保)
、银行承兑、质押等合同、协议签署,由此产生的全部
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⑩授权财务总监宋飞女士在任职期间代表公司就公司 2000 万元以下的对外投资、购销、承
发包、银行借款、银行借款保证(担保)
、银行承兑、质押等合同、协议签署,由此产生的全部
经济和法律责任由公司承担。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4 月 15 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⑶本公司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二零
零八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4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⑷本公司于 2008 年 7 月 16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洛阳玻
璃股份有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完成总结报告》。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7 月 17 日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上。
⑸本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案:
①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
②聘任叶沛森先生为本公司公司秘书,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起生效。其任职期限同本届
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另外,黄耀雄先生辞任本公司公司秘书职务,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起
生效。;
③聘任杜惠琴女士为公司的香港合资格会计师,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起生效。其任职期
限同本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另外,黄耀雄先生辞任本公司合资格会计师职务;
④聘任英高财务顾问有限公司担任本公司合规顾问,由二零零八年八月六日起生效,期限
两年;
⑤对公司董事会独立合规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
⑥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08 年度境内
及境外审计机构;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8 月 7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5
⑹本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五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8
年度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8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⑺本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拟与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署的《洛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议》,
该协议主要内容是将本公司 218,658.3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以
250,000,000 元的总额出售予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出售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实现重大收益
约人民币 175,341,212.51 元,董事会授权高天宝董事长签署该协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10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⑻本公司于 2008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450 万元
价格将公司持有的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66.67%股权转让给谷城县八达矿业有限公司的议
案。
⑼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同意杨卫平
先生于 2008 年 12 月 11 日辞去了本公司董事职务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包文春先生的董事候选人资格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8 年 12 月 12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008 年,本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9 次会议,全部由第五届董事会召开,各位董事的出席情况
如下:
会议次数 9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朱雷波 2 0
朱留欣 2 0
高天宝 9 0
谢军 9 0
曹明春 9 0
宋飞 8 0
宋建明 8 0
申安秦 9 0
杨卫平 8 0
郭爱民 9 0
席升阳 9 0
张占营 9 0
葛铁铭 9 0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36
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各项决议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圆满完成。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战略委员会
公司战略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召开专题会议两次:①2008 年 9 月 20 日讨论公司以 250,000,000
元的价格,出售 218,658.3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给洛阳市土地储备整
理中心的议案,认为此方案是为了盘活资产,增加公司流动资金,实现盈利保牌的重要举措,
②2008 年 10 月 25 日讨论公司以 450 万元将公司持有的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66.67%股权
转让给谷城县八达矿业有限公司的议案,认为此方案是公司尽快剥离不良资产的有利措施,向
公司董事会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2008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申安秦 2 0
高天宝 2 0
谢军 2 0
曹明春 2 0
张占营 2 0
(2)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积极履行职责,通过听取相关部门汇报、查阅财务报表、咨询
相关人员等方式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审核,先后 4 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分别对 2007 年年
度报告、2008 年一季度报告、2008 年半年度报告、2008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审议。特别是在完
成 2008 年年度报告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 48 号》、上交所《关于做
好 2008 年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要求的通知》、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有关要求,做了如下工作:
①在审计人员进场审计前,认真阅读公司财务报表,并与会计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交
流沟通,确定审计时间安排;
②在审计人员进入公司审计后,对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报告提交的时间进行沟通;
③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与注册会计师和公司高
管进行讨论;
④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后,召开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大信
37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信(梁学濂)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人员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
职业准则,2008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和股东权益情况。
2008 年审计委员会会议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4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郭爱民 4 0
张占营 4 0
席升阳 4 0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分别对公司董事薪酬、2008 年公
司经理班子薪酬方案进行讨论,提出可行性方案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对 2008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进行核查,认为他们领取的薪酬严格按照公司经济责任制
进行了考核,披露的金额与发放的实际情况相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董事的工作情况、考虑同行业其它上市公司的水平以及本地区
的经济发展水平,向董事会提出相关建议,经董事会以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董事报酬。
同时每年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并根据评估结果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进行
确定。
公司目前未建立股权激励机制
2008 年薪酬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升阳 2 0
葛铁铭 2 0
宋飞 2 0
(4)、合规委员会。
公司合规委员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专题会议两次:①2008 年 10 月 10 日对公
司拟进行出售的 20 多万平方米闲置土地如何合规合法运作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交可行性方
案。②2008 年 11 月 4 日审议公司持续关联交易内容,督促尽快履行豁免审批程序。
2008 年合规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席升阳 2 0
林家威 2 0
38
卢伟强 2 0
杨卫平 2 0
叶沛森 2 0
杜惠琴 2 0
(5)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在报告期内认真履行职责,召开专题会议两次:①2008 年 4 月 12 日,审查宋飞、
宋建明两位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交了他们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意见。②2008 年
12 月 10 日,审查包文春董事侯选人的任职资格,向董事会提交了其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意见。
2008 年提名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会议次数 2
姓名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朱雷波 1 0
高天宝 1 0
郭爱民 2 0
葛铁铭 2 0
200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赠股本预案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 200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5,404
万元,加上年初亏损人民币 85,035 万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79,631 万元,故本公司 2008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 2008 年度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1,278
万元,加上年初亏损人民币 126,275 万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124,997 万元。故本公司 2008 年
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同时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并未与本公司订立有服务合约。
管理合约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就整体或任何重要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工作签订或存在任何合约。
股份回购、出售及赎回
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回购、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逾期存款
截 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广 州 国 际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广 州 国 投 ”) 人 民 币
39
35,000,000.00 元 逾 期 存 款 , 该 笔 款 项 原 为 145,657,113.55 元 , 已 于 以 前 年 度 计 提 了
110,657,113.55 元坏账准备。2007 年新建业集团有限公司曾致函本公司要求对此笔债权进行要
约收购,本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与澳门新建业集团达成进一步债权转让意向,该笔债权转让价
款将不高于 40,000,000.00 元,本公司董事认为对广州国投此笔债权可收回金额为接近
40,000,000.00 元。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章程或中国法律概无订明关于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公众持股量
基于公开与本公司查阅之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悉截至本公告日期为止,本公司一直维持上市
规则所订明并经与香港联交所有限公司同意之公众持股量。
合资格会计师
本公司已聘任合资格会计师,满足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3.24 条的所有规定。
遵守企业管制守则
本集团已经遵守了香港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企业管制常规守则》之规
定的所有守则条文。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高天宝
2009 年 3 月 26 日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公司监事会于 2008 年 3 月 27 日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分析了 2007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
2、公司监事会于 2008 年 4 月 24 日召开 2008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分析了 2008 度第一季度
报告。
3、公司监事会于 2008 年 8 月 23 日召开 2008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8 年度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
4、公司监事会于 2008 年 10 月 24 日召开 2008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分析了公司 2008 年第
三季度报告。
列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其合法性以及是否能保证股东的权益实施有效的监
40
督。
(二)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法律、法规,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
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及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等进行
监督。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化运作,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年度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
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经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和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
则及制度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出具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公司的财
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现有损害股东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监事会对关连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没有损害上
市公司的利益。
6、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审计报告的意见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告被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
审计报告,该强调事项的主要内容为: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集团和贵公司财务报表是在
假设本报告期后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贵集团和贵公司仍然可以持续经营的基础上编制的。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贵集团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 1,249,967,485.76 元,且流动负债已
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
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
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附: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编制基准
尽管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 1,249,967,485.76
41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
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1)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银行给予本集团的信贷额度约人民币 717,767,000.00 元
已全额使用,这些贷款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公司董事正在和银行协商持续支持。
(2) 继续获得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控股公司之母公
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如果上述持续经营假设不成立,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资
产应调整至可变现价值,并应对可能承担的负债提取准备,同时,长期负债应转为流动负债。”
就上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中的强调事项,公司认为净流动负债产生原因是由于本公司
本年度出现经营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一是市场竞争激烈,导致产品售价大幅下跌,同时主要生
产资料成本大幅升高;二是按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了多项准备。现金流减少和应收款
项改变而增加了银行借款。净流动负债会对本集团的经营能力产生一定影响。
本公司监事会相信,随着本集团优化产品结构效果的逐步体现,现金流量将得以改善,使
经营活动对银行借款的依赖性大大降低。同时本公司在必要时还可获得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及
金融机构的财务支持,以应对可能出现的资金困难。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持有的其他公司股权
1、公司持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的情况。
2、公司参股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和期货公司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参股公司名称 最初投资成本 持 股 期末帐面值 本期收益 会计核算 股份来
(元) 比 例 (元) (元) 科目 源
(%)
偃师市信用合作联社 410,000.00 0.67 410,000.00 11,047.00 投资收益 原始投
入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合 7,000,000.00 4.99 7,000,000.00 原始投
作社 入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111,000,000.00 37 121,212,879.48 5,867,624.09 投资收益 原始投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入
42
(三)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企业合并事项
1、非关联交易的出售资产事项
2008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与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签署的《洛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协
议》,该协议主要内容是将本公司 218,658.30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以
250,000,000 元的总额出售予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心,有关详情见本公司临 2008—028 公告,
出售完成后,本公司预计实现重大收益约人民币 175,341,212.51 元,董事会授权高天宝董事长
签署该协议。2008 年 12 月 19 日在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该项交易获得了通过。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见本章第五节第二条。
(四)股权激励计划在本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截止日前,本公司并无股权激励计划。
(五)报告期内发生的重大关连交易事项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向关联方提供劳务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 向关联方接受劳务
交易金额 占 同 类 交易金额 占 同 类 交易金额 占 同 类 交易金额 占同类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交易金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额的比
例(%) 例(%) 例(%) 例(%)
洛玻集团公司(综
432,269.75 2.14 4,023,190.60 48.98
合服务、水电气)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公司(综合服务、 18,748,918.61 92.69 4,190,000.00 51.02
水电气)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5,804,956.44 0.51 56,325,922.86 11.40
公司(玻璃)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137,101,090.39 24.76 12,634,637.22 18.96
公司(原料)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127,203.54 40.73
公司(原料)
洛玻集团公司(资
1,114,212.67 100
产使用费)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3,141,515.20 26.17
公司(技术服务)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986,566.17 47.27
公司(装卸费)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470,800.00 60.30
公司(租赁费)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15,277,290.41 20.00
公司(利息支出)
洛玻集团公司之子
101,039.28 1.78
公司(利息收入)
其它关联方(玻璃) 18,904,030.85 1.67
43
2、资产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2007 年 10 月 22 日,公司签署协议将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下称“物流公司”)100%股权
转让给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协议在 2007 年 12 月 18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上获
独立股东批准,由于股权变更登记在 2008 年 1 月 29 日才完成,故转让收益在 2008 年一季度才
确认,并在合并报表中体现收益。
3、本公司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发生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不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
(六)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1)在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为公司带来的利润达到公司当年利润总额的10%以上(含
10%)的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的事项。
(2)重大担保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发生日期(协 是否履 是否为关
担保对象名称 议签署日)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行完毕 联方担保
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154,000,000.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98,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98,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2.7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0
金额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0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的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0
(1) 本公司不存在报告期内发生或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
事项。
44
(2) 其他重大合同
除本年度报告另有披露外,在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合同。
(七)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公司 2006 年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时承诺:其持
有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12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通
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
过 5%,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报告期内其遵守了承诺。
2、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报告期内遵守了其在《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
购报告书》中“避免同业竟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于 2008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大信会计师事
务所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08 年度境内及境外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费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2008 年审计费 人民币 100 万元 人民币 110 万元
差旅费 公司承担 公司承担
截止本报告期末,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提供了
一年审计业务。
(九)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受处罚及整
改情况
在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收购人没有
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被其他行政管
理部门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其他重要事项
关于 H 股停牌事宜
公司已将 H 股复牌公告递交香港联交所,目前公司正按香港联交所的进一步要求进行整改
之中。
45
十一、财务报告
审 计 报 告
大信审字(2009)第 2-0215 号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
合称“贵集团”
)财务报表,包括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
2008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
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贵集团和贵
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
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
会计政策;
(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
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
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
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
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贵集团和贵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
46
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集团和贵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8 年度的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贵集团和贵公司财务报表
是在假设本报告期后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贵集团和贵公司仍然可以持续经营的基
础上编制的。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贵集团累计未弥补亏损为人民币 1,249,967,485.76
元,且流动负债已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贵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二
披露了上述财务报表仍然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的理由,但其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知先
中 国 · 武 汉 中国注册会计师:乔冠芳
2009 年 3 月 25 日
47
资 产 负 债 表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资 产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七、1 276,023,329.72 171,861,982.53 241,126,249.21 191,530,262.6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七、2 7,437,000.00 3,787,000.00 55,460,900.84 38,211,206.79
七、3
应收账款 92,143,464.65 248,966,845.36 27,452,699.77 8,897,901.41
八、1
预付款项 七、4 20,814,460.85 20,989,627.07 14,135,628.24 475,632.46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七、5
其他应收款 145,755,700.06 223,126,820.82 14,488,236.72 26,191,720.02
八、2
存货 七、6 252,015,659.05 48,942,353.37 294,175,989.07 108,539,545.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794,189,614.33 717,674,629.15 646,839,703.85 373,846,269.25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313,644,427.39 296,175,279.84
长期应收款
七、7
长期股权投资 128,622,879.48 268,772,879.48 118,812,676.46 332,036,846.17
八、3
投资性房地产 七、8 16,180,876.53 16,180,876.53 18,502,063.13 18,502,063.13
固定资产 七、9 825,289,773.51 216,963,105.47 295,449,478.82
1,065,020,682.90
在建工程 七、10 109,387,420.73 6,376,837.26 678,650.00
工程物资 七、11 79,022.74 15,564.95 736,544.48 3,980.00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七、12 59,400,119.75 35,392,861.07 113,291,587.51 71,774,375.60
开发支出
商誉 七、13
48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七、14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70,00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20,969,714.89
1,208,960,092.74 1,392,740,391.74 1,084,620,673.56
资产总计
2,003,149,707.07 1,638,644,344.04 2,039,580,095.59 1,458,466,942.81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资 产 负 债 表(续)
会企 01 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七、17 892,910,000.00 758,210,000.00 909,200,000.00 808,3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七、18 215,700,000.00 142,200,000.00 141,001,958.33 82,201,958.33
应付账款 七、19 411,748,269.26 262,884,122.35 380,760,472.08 146,252,689.17
预收款项 七、20 84,527,369.86 79,206,751.02 76,274,056.31 30,151,738.21
应付职工薪酬 七、22 23,266,507.03 11,526,291.45 22,242,458.93 14,618,904.20
应交税费 七、23 5,608,385.22 11,287,492.88 21,834,944.62 7,740,923.39
应付利息 599,555.59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七、21 101,248,726.67 61,448,240.70 130,437,425.74 64,505,252.8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500,642.97 500,642.97 53,882,876.09 552,876.09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35,509,901.01 1,327,263,541.37 1,736,233,747.69 1,154,324,342.2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七、25 5,256,745.29 5,256,745.29 6,405,600.07 6,405,600.07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502,500.00 2,502,500.00 2,502,500.00 2,502,5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49
非流动负债合计 7,759,245.29 7,759,245.29 8,908,100.07 8,908,100.07
负债合计 1,743,269,146.30 1,335,022,786.66 1,745,141,847.76 1,163,232,442.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 七、26 500,018,242.00 500,018,242.00 500,018,242.00 500,018,242.00
资本公积 七、27 927,739,780.43 894,103,784.06 927,739,780.43 894,103,784.06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七、28 51,365,509.04 51,365,509.04 51,365,509.04 51,365,509.04
未分配利润 七、29
-1,249,967,485.76 -1,141,865,977.72 -1,262,751,267.90 -1,150,253,034.5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229,156,045.71 303,621,557.38 216,372,263.57 295,234,500.52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30,724,515.06 78,065,984.26
股东权益合计 259,880,560.77 303,621,557.38 294,438,247.83 295,234,500.52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2,003,149,707.07 1,638,644,344.04 2,039,580,095.59 1,458,466,942.81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0
利 润 表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
2008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司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 目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七、30
一、营业收入 1,322,532,854.82 1,338,389,872.64 1,508,756,180.44 600,756,796.84
八、4
七、30
减:营业成本 1,331,474,442.76 1,357,183,899.29 1,350,932,060.21 579,018,155.99
八、4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七、31 3,647,893.13 751,156.53 5,423,831.26 2,245,064.01
销售费用 40,358,543.06 12,343,459.13 39,767,249.51 20,258,150.26
管理费用 118,914,629.61 82,328,803.59 112,133,831.48 78,463,040.25
财务费用 七、32 85,795,002.57 60,337,080.40 72,591,183.39 49,171,482.31
资产减值损失 七、33 42,422,679.99 64,159,617.91 39,392,080.07 135,331,383.7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 七、34
5,878,671.09 46,320,794.48 24,258,492.94 53,728,478.06
号填列) 八、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
5,867,624.09 5,867,624.09 2,194,415.14 2,194,415.14
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
-294,201,665.21 -192,393,349.73 -87,225,562.54 -210,002,001.64
“-”号填列)
加: 营业外收入 七、35 258,144,028.25 200,842,038.39 18,016,517.61 72,085,506.91
减:营业外支出 七、35 1,151,488.77 61,631.80 3,800,379.03 2,182,129.8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3,266,445.86 1,973,344.94
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
-37,209,125.73 8,387,056.86 -73,009,423.96 -140,098,624.53
额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七、36 -2,651,438.67 3,412,035.71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
-34,557,687.06 8,387,056.86 -76,421,459.67 -140,098,624.53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2,783,782.14 8,387,056.86 -95,343,480.67 -140,098,624.53
的净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47,341,469.20 18,922,021.00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七、37 0.026 -0.191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26 -0.191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51
现 金 流 量 表
单位: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
2008 年度 人民币
公司
元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项 目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合并数 母公司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671,149,442.56 571,879,893.27 834,278,533.12 440,479,921.9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
- -
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
- -
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
- -
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
- -
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
- -
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 -
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1,048,822.47 283,607.25 1,893,381.06 1,890,237.1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七、
的现金 38 97,018,543.17 118,071,582.24 85,074,517.86 76,336,481.6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69,216,808.20 690,235,082.76 921,246,432.04 518,706,640.7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
的现金 534,641,716.08 510,111,118.27 663,724,723.73 483,144,268.05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
- -
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
- -
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
- -
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
付的现金 90,859,403.97 55,523,639.41 89,910,917.54 48,863,404.56
52
支付的各项税费
70,191,003.05 22,239,319.96 71,506,215.92 26,202,395.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 七、
的现金 38 121,246,985.89 177,209,985.87 106,825,500.57 74,769,388.4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16,939,108.99 765,084,063.51 931,967,357.76 632,979,456.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22,300.79 -74,848,980.75 -10,720,925.72 -114,272,816.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06,600,000.00 55,209,114.20 414,809,114.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057,421.07 44,221,047.17 22,064,077.80 53,218,762.5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
138,687,030.00 138,667,030.00 21,802,595.00 21,781,595.00
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49,254,599.80 49,254,599.8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的现金 13,417,219.92 13,416,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999,050.87 538,742,676.97 112,493,006.92 503,225,971.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8,604,340.22 84,200.41 15,189,655.06 132,363.85
投资支付的现金
7,230,000.00 376,600,000.00 35,000,000.00 415,6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
- - -
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
- - -
的现金 161,170.5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34,340.22 376,684,200.41 50,350,825.56 415,732,363.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75,164,710.65 162,058,476.56 62,142,181.36 87,493,607.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49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
- - -
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49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938,343,000.00 753,610,000.00 1,147,750,000.00 928,3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
的现金 190,217.75 130,220.6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938,343,000.00 753,610,000.00 1,148,430,217.75 928,430,220.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999,083,428.67 805,160,428.67 1,119,002,200.76 837,727,149.62
53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74,751,658.32 59,903,776.62 63,628,246.01 48,806,233.1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
- - - -
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
-
的现金 1,803,951.44 1,034,250.00 1,526,712.7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75,639,038.43 866,098,455.29 1,184,157,159.50 886,533,382.7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7,296,038.43 -112,488,455.29 -35,726,941.75 41,896,837.8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的影响 608,562.89 608,562.89 -284,000.82 -284,000.82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额 -9,245,065.68 -24,670,396.59 15,410,313.07 14,833,628.92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
物余额 73,822,809.45 58,028,304.32 58,413,977.81 43,194,675.4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
额 64,577,743.77 33,357,907.73 73,824,290.88 58,028,304.32
54
金 流 量 表(续)
2008 年度
合并数 母公司数
补 充 资 料 注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
七、38
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76,421,459.67
-34,557,687.06 8,387,056.86 -140,098,624.53
加:资产减值准备 11,997,366.13
42,422,679.99 64,159,617.91 116,618,537.29
固定资产折旧 112,479,820.85
100,997,969.17 35,279,535.34 43,512,823.17
无形资产摊销 4,666,672.15
3,279,519.37 1,503,329.80 2,792,399.3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 - -
44,453.95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6,191,555.30
-235,373,792.89 -180,842,038.39 -71,672,968.67
(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377,508.51 -
377,508.5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
- - - -
收益)
财务费用 72,591,183.39
81,775,655.66 60,639,430.80 49,171,482.31
投资损失(减:收益) -24,258,492.94
-5,867,624.09 -46,320,794.48 -53,728,478.06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
所得税负债(加:负债, - - - -
减:资产)
加: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减: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7,803,299.69
18,660,364.96 49,414,332.11 51,095,435.9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95,378,023.40
(减:增加) -88,052,226.29 -290,212,514.77 5,878,839.8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219,143,291.93
(减:减少) 68,948,386.44 223,143,064.07 -118,219,771.20
其他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0,720,925.72
量净额 -47,722,300.79 -74,848,980.75 -114,272,816.01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
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
- - - -
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
55
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73,824,290.88
64,577,743.77 33,357,907.73 58,028,304.3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58,413,977.81
73,822,809.45 58,028,304.32 43,194,675.4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
- - - -
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
- - - -
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
15,410,313.07
物净增加额 -9,245,065.68 -24,670,396.59 14,833,628.92
56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
本年金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般风险准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
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927,739,780.43 51,365,509.04 -1,262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00,018,242.00 927,739,780.43 51,365,509.04 -1,262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2
(一)净利润 12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
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1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15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927,739,780.43 51,365,509.04 -1,249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续)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同期金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净 减:库存 一般风险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额 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914,179,131.42 61,075,077.60 -1,161,612,835.
加:会计政策变更 13,560,649.01 -9,709,568.56 -5,794,951.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00,018,242.00 927,739,780.43 51,365,509.04 -1,167,407,787.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95,343,480.
号填列)
(一)净利润 -95,343,48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净额
16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95,343,48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927,739,780.43 51,365,509.04 -1,262,751,267.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17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
本年金额
项 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上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894,103,784.06 51,365,509.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00,018,242.00 894,103,784.06 51,365,509.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894,103,784.06 51,365,509.04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18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续)
编制单位: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同期金额
项 目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一、上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914,179,131.42 51,365,509.04
加:会计政策变更 -20,075,347.36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500,018,242.00 894,103,784.06 51,365,509.04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和(二)小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 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500,018,242.00 894,103,784.06 51,365,509.04
公司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1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注明外,本附注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组建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洛玻集团”)重组计划中
的一部分。经国家体改委、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洛玻集团于 1994
年 4 月 6 日独家发起成立本公司。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分为
400,000,000 股国有法人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注册资本是由洛玻集团以转让其主要企
业和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方式足额缴付。
于 1994 年 6 月 29 日,本公司发行了 250,000,000 股 H 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 3.65 元。上
述 H 股已于 1994 年 7 月 8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H 股招股书披露的计划及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于 1995 年 9 月 29 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每股人民币 5.03 元发行 40,000,000 股 A 股予社会公众和 10,000,000
股 A 股予本公司的员工。40,000,000 股社会公众 A 股及 10,000,000 股内部职工股 A 股分别于 1995
年 10 月 30 日及 1996 年 5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2006 年 6 月,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经本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并经中华人民
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6]1232 号文批准,洛玻集团以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2100 万股作对价支
付给 A 股流通股股东以取得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流通权。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后,洛玻集团持有本
公司股份变更为 37,900 万股。
于 2006 年 11 月 30 日,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洛执字第 18-32 号裁定书的裁
定,洛玻集团以其持有本公司的 199,981,758 股的 A 股股票抵偿所欠本公司的债务人民币
629,942,543 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 2006 年 12 月 6 日办理了相关
股份变更登记,洛玻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变更为 179,018,242 股,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
500,018,242 股。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 “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经营
范围包括生产玻璃,深加工制品,机械成套设备,电器与配件,销售自产产品,提供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主要产品为各种浮法玻璃及车用玻璃。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执行的会计准则本财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2 号》及相关规定编制。
持续经营假设尽管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累计未弥补亏损人民币
1,249,967,485.76 元,且流动负债超过流动资产人民币 941,320,286.68 元,但本公司董事认为,
本公司及本集团将能够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1)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银行给予本集团的信贷额度约人民币 717,767,000.00 元已
全额使用,这些贷款将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到期,公司董事正在和银行协商持续支持。
(2)继续获得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控股公司之母公司-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会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经营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公司及本集团尚未能持续经营而需作出的
任何调整。
三、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 2008 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集团及
本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8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集团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
(二)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计量属性
财务报表项目以历史成本计量为主。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
融负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工具等以公允价值计量;采购时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
付的存货、固定资产等,以购买价款的现值计量;发生减值损失的存货以可变现净值计量,其他
减值资产按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与现值孰高)计量;盘盈资产等按重置成本计量。
(五)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
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六)外币折算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按照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对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
额,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发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
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
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七)金融工具
1、金融工具的确认与终止确认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该金
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规定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才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
2、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以下四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为了在短期内出售而取得的金融
资产,以及衍生金融工具。此类金融资产采取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
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
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但已经被重分类为其他金融资产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除外。此类金
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的利得
和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产生
的利得和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未被分类
为上述三种类别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其折溢价采用实
际利率法进行摊销并确认为利息收入;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在该投资终止确认或被认
定发生减值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对应部分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以下两类: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初始确认时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此类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所有已实现和未实现的损益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其他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交易费用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
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5、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金融工具不
存在活跃市场的,本公司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
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
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6、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
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表明金融资产
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
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则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
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计入当期损益。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按照该金融资产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
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应当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但是,
该转回后的账面价值不应当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摊余成本。
(2)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将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
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发生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
累计损失,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初始取得成本
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对于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可供出售债务工具,在随后的会计期间公允价值上升且客观上与确认
原减值损失确认后发生的事项有关的,原确认的减值损失可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权
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
7、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公司将金融资产让与或交付给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转入
方)。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
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
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
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对于单项金额重大(达到公司净资产 5%以上金额)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的应收
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
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以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根据相同账龄
应收款项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报告期各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
2、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具体提取比例为:
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0%计提;
账龄 1-2 年的,按其余额的 30%计提;
账龄 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50%计提;
账龄 3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
(九)存货
1、存货的分类: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存货计价方法: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入账,发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周转使用的包装物及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五五摊销法进
行核算。
3、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存货于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
(十)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
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本集团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投资性房地产
减值准备。
(十一)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确认及初始计量
(1)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
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否则,在发生时计入
当期损益。
(2)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
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如运输费、安装费等;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2、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使用年限、预计净残值及年折旧率
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预计使用寿命 预计残值率
(年) (%)
房屋建筑物 30-50 3-5
机器及设备 4-28 3-5
运输工具 6-12 3-5
固定资产一般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
产,从下月起停止计提折旧。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
要时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十二)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购建固定资产使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包括工程直接
材料、直接职工薪酬、待安装设备、工程建筑安装费、工程管理费和工程试运转净损益以及允许
资本化的借款费用等。
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按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
(十三)无形资产
1、初始确认
本集团的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等。
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后续计量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无法
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本公司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必要时进行调整。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
的无形资产不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无形资产发生减值的,按资产减值所述方法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3、使用寿命的估计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
a.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
b.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
c.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
d.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
e.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
f.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
g.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
4、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
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
售该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四)资产减值
1、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资产(除存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消
耗性生物资产、建造合同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融资租赁中出租人未担保余值和金融资
产以外)发生减值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
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为基础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2、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
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3、资产组是公司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资产组。
资产组组合是由若干个资产组组成的最小资产组组合,包括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以及按合理方
法分摊的总部资产部分。
4、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
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应的
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
价值;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计提各单项资产的
减值准备。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十五)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按企业合并所述方法确认。
(2)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
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
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债务重组取得的,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
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确定。
2、后续计量
(1) 本集团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及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
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
本法核算。
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
采用成本法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确认的投资
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
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2)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
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
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
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
本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
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待处置该项投资时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合同约定,与被投资单位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
的,认定为共同控制。
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
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的,认定为重大影响。
(十六)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集团采用权益结合法进行会计处理。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的
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原账面价值计量,不形成商誉。合并对价
的账面价值,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
调整留存收益。被合并方在合并前的净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集团对购买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
认为商誉,按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计量;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自本公司取得控制权之日起合并,直至其控制权自本公司内转出。
(十七)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
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2、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
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1)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
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
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暂停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3)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a.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
定。
b.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十八)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a.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b.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c.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九)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
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种方式。
2、以权益结算方式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按照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换取其
他方服务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3、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以下方法确定:
(1) 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
(2)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合理的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
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
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
4、以现金结算方式的,按照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
值计量。
5、根据最新取得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估计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数。
(二十)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确认:
① 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② 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③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④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⑤ 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提供劳务收入的确认
① 在资产负债表日能够可靠估计交易的完工进度和交易的结果,且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的情况下,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按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
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完工进度。
② 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够可靠估计交易结果的,若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若已经发生的劳
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不确认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确认
①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利息收入按照他人使用本公司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使用费收入按照有关合
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二十一)所得税
1、本集团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2、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由于企业合并产生的所得税调整商誉,或因直
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外,均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
入当期损益。
3、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项交易不是
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
时性差异的,应当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
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
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二十二)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在合理确保可收取且能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情况下,按其公允价值予以确认。
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如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
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
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三)合并财务报表
本集团将所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
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二十四)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事项。
五、主要税项
(一)本集团适用的与产品销售相关的税金有增值税及附加。
增值税税率: 13%-17%
城市建设税税率 缴纳增值税的 5%-7%
教育附加费税率 缴纳增值税的 3%
(二)所得税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本年度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25%。
(三)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由以前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
产生,由于不能确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年度实现,因此,在本报告期账项内没有确
认该递延所得税资产。
六、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一)纳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无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2、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子公司 注册 组织机构 法定代 业务 注册资本 本公司投资成本 本公司持股比例 本公司合 注释
名称 地点 代码 表人 性质 币种 金额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计享有表
决权比例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 中国偃 706542258 丁建洛 制造浮法 人民币 20,000,000.00 64,513,398.18 79.06% 79.06%
限责任公司(“龙门”) 师市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 中国渑 721838225 高天宝 制造浮法平 人民币 74,080,000.00 40,000,000.00 54% 54% (ii)
限公司(“龙飞”) 池县 板玻璃
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 中国襄 179409075 朱雷波 制造汽车 人民币 10,000,000.00 20,000,000.00 66.67% 66.67% (ii)
限公司(“洛神”) 樊市 玻璃
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 中国沂 614023573 丁建洛 开发矿产 人民币 28,000,000.00 14,560,000.00 52% 52% (ii)
限公司(“沂南”) 南县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 中国偃 776503385 高天宝 制造浮法平 人民币 60,000,000.00 48,000,000.00 80% 80% (ii)
子玻璃有限公司(“龙 师市 板玻璃及电
海”) 子玻璃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 中国汝 776516215 张少杰 制造浮法平 人民币 50,000,000.00 40,000,000.00 80% 80% (ii)
璃有限公司(“龙昊”) 阳县 板玻璃
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 中国渑 174849944 高天宝 制造浮法平 人民币 50,000,000.00 20,000,000.00 40% 73%
限公司(“龙翔”) 池县 板玻璃
登封洛玻硅砂有限公 中国登 66886639X 任红灿 硅砂销售 人民币 1,000,000.00 510,000.00 51% 51% (iii)
司(“硅砂”) 封市
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 中国洛 曹明春 玻璃及原燃
68177597-8 人民币 5,000,000.00 5,000,000.00 100% 100% (ii)
司 阳市 材料销售
注:(i) 于 2006 年,本公司之子公司龙飞与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龙飞工会”)、邵阳市华
星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湖南怀化合众发展有限公司、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亿均贸易有限公司、常州
市大明玻璃有限公司、广州市云通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双宁建材玻璃有限公司、运城市盐湖区西城胜利玻璃店、
郑清洪、王秋萍、薛建奎和闫军等于 2006 年共同投资组建龙翔,龙翔注册资本 5,000 万元,其中龙飞投资 2,000
万元,占龙翔注册资本 40%,龙飞工会投资 1,650 万元,占龙翔注册资本 33%,龙飞工会已授权本公司在龙翔存
续期间代为行使《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章程》第三章规定之股东权利(包括委派董事的权利,但分取红利、
转让出资除外),并委托本公司委派代表出席龙翔股东会议,代为行使表决权,综上所述,尽管本公司之子公司
龙飞对龙翔的股东表决权未达到控制多数,由于龙飞工会已将其拥有龙翔的股东表决权委托给本公司代为行使,
本公司在龙翔股东会议的表决权已超过 50%,故本公司将龙翔列作间接控制子公司,并合并其财务报表。
(ii)该等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洛玻实业有限公司系本公司于 2008 年 10 月新投资设立之全资子公司。
(iii)于 2007 年,本公司之子公司龙海与登封市国安硅砂有限公司(“登封国安”)共同投资组建登封洛玻硅砂
有限公司(“硅砂”),硅砂注册资本 100 万元,其中龙海投资 51 万元,占硅砂注册资本 51%,登封国安投资 49 万
元,占硅砂注册资本 49%。
(二) 报告期内不存在将拥有其半数或半数以下表决权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情形。
(三) 报告期内不存在拥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未能对其形成控制的子公司。
(四) 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的变更情况
1、报告期新纳入合并范围公司情况
2008 年度新设子公司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
2、报告期内因出售股权而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情况。
2007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洛玻集团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洛阳洛玻物流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洛玻集团。2008 年 1 月 29 日,股权过户之工
商变更手续办理完毕。
(五)少数股东权益
公司名称 期末少数股东持股 与公司关系 少数股东承担情况 承担少数股东应分担
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少数股东损益 的超额亏损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龙门”) 20.94 二级子公司 -26,689,196.90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龙飞”) 46.00 二级子公司 1,776,488.03 -20,333,193.32
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洛神”) 33.33 二级子公司 2,629,387.18 238,281.40
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沂南”) 48.00 二级子公司 3,656,129.48 -204,091.26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龙海”) 20.00 二级子公司 3,758,707.40 -3,427,112.96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龙昊”) 20.00 二级子公司 7,447,694.69 -3,585,843.92
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龙翔”) 60.00 三级子公司 11,115,522.16 -19,993,992.74
登封洛玻硅砂有限公司(“硅砂”) 49.00 三级子公司 340,586.12 -35,516.40
合 计 30,724,515.06 -47,341,469.20 -26,689,196.90
七、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货币资金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折算汇率 折合人民币金额
现金 676,952.72 335,188.30
其中:人民币 676,952.72 335,188.30
美元
港元
银行存款 93,709,998.36 73,489,102.58
其中:人民币 92,233,807.10 70,443,394.57
美元 201,753.72 6.8346 1,378,908.36 388,925.07 7.3046 2,840,933.22
港元 7,156.62 0.8819 6,311.35 218,683.03 0.9364 204,774.79
欧元 9,418.32 9.6590 90,971.55
其他货币资金 181,636,378.64 167,301,958.33
其中:人民币 181,636,378.64 167,301,958.33
美元
港元
合 计 276,023,329.72 241,126,249.21
注: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中,用于银行票据保证金的货币资金合计 181,636,378.64 元,用于短期借款质押的货
币资金(定期存款)合计 20,000,000.00 元;因冻结而对变现有限制的货币资金合计 9,809,207.31 元,冻结事项
详见十、
(二)。
(二)应收票据
项 目 年末金额 年初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 7,437,000.00 55,460,900.84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 计 7,437,000.00 55,460,900.84
注:
(1)期末已贴现但尚未到期的票据 176,214,624.28 元,到期日为 2009 年 1 月 2 日至 2009 年 6 月 30 日;
(2)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 86.59%,主要原因系应收票据贴现所致。
(三)应收账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 62,476,794.84 45.4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 44,060,761.56 32.07 44,060,761.56 97.34 46,104,408.52 62.89 45,861,746.65 100.00
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30,871,281.83 22.47 1,204,612.02 2.66 27,210,037.90 37.11 100.00
合 计 137,408,838.23 100.00 45,265,373.58 100.00 73,314,446.42 100.00 45,861,746.65 100.00
注:
(1)期末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87.42%,主要原因系增加赊销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债务人合计 80,586,186.31,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58.65%;
(4)期末余额中占净资产 5%(含 5%)以上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将期末余额中 3 年以上或者经
个别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5)按账龄列示如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计提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计提 坏账准备
(%) 比例(%) (%) 比例(%)
1 年以内 91,471,085.16 66.57 27,287,865.68 37.22 -
1-2 年 1,065,628.05 0.78 30.00 435,813.04 1,233,525.90 1.68 30.00 1,075,871.10
2-3 年 811,363.46 0.59 50.00 768,798.98 702,862.90 0.96 50.00 695,683.61
3 年以上 44,060,761.56 32.07 100.00 44,060,761.56 44,090,191.94 60.14 100.00 44,090,191.94
合 计 137,408,838.23 100.00 45,265,373.58 73,314,446.42 100.00 45,861,746.65
(四) 预付款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 (%)
1 年以内 18,682,229.01 89.76 11,805,657.56 83.52
1-2 年 693,972.49 3.33 2,290,278.60 16.20
2-3 年 1,438,259.35 6.91 39,692.08 0.28
3 年以上
合 计 20,814,460.85 100.00 14,135,628.24 100.00
注:
(1)期末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款项余额
为 971,697.79 元,见“财务报表附注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2)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 47.25%,主要原因系预付购货款增加所致;
(3)期末无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五) 其他应收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20,000,000.00 59.47% 0.00% 10,808,704.00 15.06% 10,808,704.00 18.87%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按 57,119,201.95 28.31% 55,824,099.83 99.64% 46,387,388.19 64.64% 45,985,603.37 80.29%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
组合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24,660,480.30 12.22% 199,882.36 0.36% 14,564,160.38 20.30% 477,708.48 0.83%
合 计 201,779,682.25 100.00% 56,023,982.19 100.00% 71,760,252.57 100.00% 57,272,015.85 100.00%
注:
(1)期末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181.19%,主要原因系增加处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应收洛阳市土地储备整
理中心剩余 120,000,000.00 元处置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债务人合计 150,624,362.01,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
的 74.65%;
(4)期末余额中占净资产 5%(含 5%)以上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将期末余额中 3 年以上或者经
个别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5)按账龄列示如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计提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计提 坏账准备
(%) 比例(%) (%) 比例(%)
1 年以内 136,690,215.14 67.74 248,834.11 11,363,499.09 15.84 1,404,685.94
1-2 年 5,934,786.92 2.94 30.00 671,183.57 9,778,520.33 13.63 30.00 6,056,110.27
2-3 年 8,785,739.50 4.35 50.00 5,439,508.82 3,030,853.84 4.22 50.00 2,422,003.84
3 年以上 50,368,940.69 24.96 100.00 49,664,455.69 47,587,379.31 66.31 100.00 47,389,215.80
合 计 201,779,682.25 100.00 56,023,982.19 71,760,252.57 100.00 57,272,015.85
(六)存货
1、存货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原材料 157,030,096.23 178,335,075.32
在产品 15,773,258.51 10,984,441.54
库存商品 120,763,017.27 106,259,520.53
周转材料 9,193,843.52 14,819,789.32
合 计 302,760,215.53 310,398,826.71
2、存货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转回 转回所占比例(%) 转销
原材料 12,099,778.38 16,417,831.69 200,256.20 28,317,353.87
库存商品 4,084,429.22 18,918,940.45 613,737.93 1,059.17 22,388,572.57
周转材料 38,630.04 38,630.04
合 计 16,222,837.64 35,336,772.14 613,737.93 201,315.37 50,744,556.48
(七)长期股权投资
年初余额 年末余额
项 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合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投资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其他股权投资 89,644,821.82 89,234,821.82 7,000,000.00 96,644,821.82 89,234,821.82
合 计 208,047,498.28 89,234,821.82 12,867,624.09 3,057,421.07 217,857,701.30 89,234,821.82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比例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分回红利
一、成本法核算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注 1) 36.68%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注 1) 35.9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制品有限公司(注 1) 31.08%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有限公司(注 1) 29.45% 2,291,217.53 2,291,217.53 2,291,217.53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注 2) 72.65% 75,892,000.00 75,892,000.00 75,892,000.00
偃师市信用合作联社 0.67% 410,000.00 410,000.00 410,000.00 11,047.00
襄樊晶悦化工建材公司(注 3) 100.00% 551,604.29 551,604.29 551,604.29
三门峡市城市信用合作社 7,000,000.00 7,000,000.00 7,000,000.00
小 计 96,644,821.82 89,644,821.82 7,000,000.00 96,644,821.82 11,047.00
二、权益法核算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9.00% 20,553,050.0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 111,000,000.00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3,057,421.07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49.09% 89,095,600.0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40.29% 12,475,313.63
小 计 233,123,963.63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3,057,421.07
合 计 329,768,785.45 208,047,498.28 12,867,624.09 3,057,421.07 217,857,701.30 3,068,468.07
注:(1)由于上述公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子公司,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占上述被投资单位股本的
比例超过 20% ,但对其并无重大影响,故将对上述公司的投资归类为其他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
(2)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董事认为虽然本公司持有八达 72.65%的股权比例,但本公司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已失去对八达的控制权和重大影响,故本公司对八达的长期投资归类为其他股权投资,并采用成本法核算。
(3)该公司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洛神投资的一间公司,该公司目前尚在清理之中。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 其他增加 本年转销 其他减少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制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有限公司 2,291,217.53 2,291,217.53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75,892,000.00 75,892,000.00
襄樊晶悦化工建材公司 551,604.29 551,604.29
合 计 89,234,821.82 89,234,821.82
注:该等公司的实际财务状况持续恶化,本集团于以前年度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董事在评估了该等公司 200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后,维持对该等公司长期投资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八)投资性房地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21,508,734.81 2,746,294.42 18,762,440.39
房屋建筑物 3,227,230.62 2,746,294.42 480,936.20
土地使用权 18,281,504.19 18,281,504.19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3,006,671.68 505,330.81 930,438.63 2,581,563.86
房屋建筑物 1,081,514.60 70,118.05 930,438.63 221,194.02
土地使用权 1,925,157.08 435,212.76 2,360,369.84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房屋建筑物
土地使用权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18,502,063.13 16,180,876.53
房屋建筑物 2,145,716.02 259,742.18
土地使用权 16,356,347.11 15,921,134.35
注:
(1)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情况,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2)投资性房地产中位于唐宫中路 9 号的出租房屋及位于洛阳市开发区的出租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产权
证书尚在办理之中。
(九)固定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891,714,563.66 16,416,964.76 317,041,602.69 1,591,089,925.73
房屋建筑物 720,591,729.59 5,153,477.29 96,417,382.99 629,327,823.89
机器设备 1,140,677,417.46 10,255,082.12 219,861,449.74 931,071,049.84
运输工具 30,440,316.61 1,008,405.35 762,769.96 30,685,952.00
其他 5,100.00 5,100.00
二、累计折旧合计 797,004,209.63 104,894,479.15 142,169,890.72 759,728,798.06
房屋建筑物 273,463,805.43 25,003,042.38 45,976,179.49 252,490,668.32
机器设备 504,111,089.96 78,060,977.29 95,601,440.18 486,570,627.07
运输工具 19,428,448.56 1,830,212.16 592,271.05 20,666,389.67
其他 865.68 247.32 1,113.00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29,689,671.13 4,490,428.94 28,108,745.91 6,071,354.16
房屋建筑物 35,639.04 1,122,050.89 1,157,689.93
机器设备 29,654,032.09 3,328,884.48 28,108,745.91 4,874,170.66
运输工具 39,493.57 39,493.57
其他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065,020,682.90 825,289,773.51
房屋建筑物 447,092,285.12 375,679,465.64
机器设备 606,912,295.41 439,626,252.11
运输工具 11,011,868.05 9,980,068.76
其他 4,234.32 3,987.00
注:
(1)于本年末,本集团位于洛阳市唐宫中路 9 号的原值为 73,818,063.46 元,净值为 51,403,092.19 元的
房屋系洛玻集团于本公司设立时作价投入的,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2)于本年末,本公司已解除与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以下简称“福利厂”) 于 2007 年 12 月签订的关
于以 35,000,000.00 元价格出售位于洛阳市唐宫中路 9 号的账面价值为 8,771,511.90 元(2007 年 12 月)的二线
固定资产。根据合同,福利厂已于 2007 年 12 月支付了 30%的款项 10,500,000.00,余下 70%款项 24,500,000.00
元应于 2008 年 3 月 30 日之前支付。但在随后的合同执行中,福利厂对余下 70%款项的支付因故无法履约。合同解
除后,本公司按合同条款收取违约金 808,500.00 元,从福利厂先期付款中扣除,余下的人民币 9,691,500.00 元
将退回给福利厂。
(3)于本年末本集团所属各子公司在建工程完工转入固定资产合计 4,398,783.31 元。
(4)于本年末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265,150,585.93 元。
(5)本集团对本年末固定资产进行了检查,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和
谊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谊评报(2009)第 21006 号及 21007 号评估报告,公司计提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490,428.94 元;
(6)于本年末,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披露如下:
账面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账面净值
机械设备 249,478,679.98 210,127,403.04 39,346,312.44
合 计 249,478,679.98 210,127,403.04 39,346,312.44
(十)在建工程
项 目 预算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固数 其他减少 年末余额 其中:利息 资金 工程投入占
资本化金 来源 预算比例
额 (%)
沂南零星工程 84,553.73 1,292,605.67 1,377,159.40 自筹
龙飞煤气外网 1,180,626.00 731,671.08 278,415.91 1,633,881.17 自筹
龙翔成品库 302,430.42 302,430.42 自筹
龙飞化粪池 300,000.00 300,000.00 自筹
龙飞熔窑 8,656,696.72 8,656,696.72 自筹
龙翔煤气改造 2,800,000.00 2,610,531.51 189,681.89 539,265.00 2,260,948.40 自筹
龙昊余热发电项目 40,000,000.00 146,737.20 9,500.00 156,237.20 自筹 0.39
硅砂公司矿山道路项目 500,000.00 101,600.00 220,000.00 321,600.00 自筹 0.44
龙海烟气检测项目 470,000.00 380,000.00 380,000.00 自筹 0.81
龙门设备改造 98,848,035.90 98,848,035.90 自筹
洛神-零星工程 1,271,708.40 1,271,708.40 自筹
股份-能源气体厂氨分解项目 950,000.00 678,000.00 1,196,217.80 1,201,217.80 673,000.00 自筹
股份-污染源自动检测项目 470,000.00 650.00 442,909.78 443,559.78 自筹
合 计 45,306,000.00 6,376,837.26 112,383,318.84 4,398,783.31 1,212,265.00 113,149,107.79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 其他增加 本年转回 其他减少
龙门设备改造 3,639,253.46 3,639,253.46
洛神-零星工程 122,433.60 122,433.60
合 计 3,761,687.06 3,761,687.06
注:
(1)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加 1615.38%,主要系龙飞熔窑项目及龙门设备改造项目实施,由固定资产转
入所致;
(2)本集团本年度无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3)公司对本年末在建工程进行了检查,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北京中和谊
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中和谊评报(2009)第 21007 号评估报告,公司计提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761,687.06 元。
(十一)工程物资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专用材料 645,910.00 645,910.00
专用设备 90,634.48 600,977.45 612,589.19 79,022.74
合 计 736,544.48 1,562,858.89 2,220,380.63 79,022.74
注:于本年末,本集团的工程物资主要为在建工程尚未领用的材料之实际成本。
(十二)无形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原价合计 150,648,794.51 100,000.00 69,390,108.14 81,358,686.37
土地使用权 132,248,794.51 69,390,108.14 62,858,686.37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18,400,000.00 18,400,000.00
探矿权 100,000.00 100,000.0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37,357,207.00 3,662,753.66 19,061,394.04 21,958,566.62
土地使用权 32,704,540.00 2,185,749.65 19,061,394.04 15,828,895.61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4,652,667.00 1,472,004.00 6,124,671.00
探矿权 5,000.01 5,000.01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土地使用权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探矿权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113,291,587.51 59,400,119.75
土地使用权 99,544,254.51 47,029,790.76
商标权和非专利技术 13,747,333.00 12,275,329.00
探矿权 94,999.99
注:
(1)无形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 47.57%,主要原因系:A、处置土地;B、出售物流公司股权,本期不再将
物流公司纳入合并;
(2)本集团的期末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包含的位于洛阳市开发区成本为 27,681,230.64 元的土地使
用权证正在申请办理之中,其中洛玻集团生活区占用的土地使用权成本为 9,415,764.88 元,根据 2007 年 12 月 13
日洛玻集团与公司土地置换专题会议纪要,洛玻集团将于 2008 年 9 月之前以其拥有的位于洛阳市唐宫中路 9 号的
部分土地与其占用本公司的上述土地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置换。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 2008 年 9 月下发的洛政土
(2008)316 号文件,由洛阳市国土资源局收回洛玻集团位于洛阳市唐宫中路 9 号的全部土地,因会议纪要中涉及
置换的土地包含在此收储土地之中,因此截至目前,该置换尚未进行。
(十三)商誉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原值 减值准备 原值 减值准备 原值 减值准备 原值 减值准备
洛阳洛玻物流
710,455.71 710,455.71 710,455.71 710,455.71
有限公司
合 计 710,455.71 710,455.71 710,455.71 710,455.71
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简称“物流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10 月,本公司投资成本为
71,074,169.71 元(包括 3,000,000.00 元货币资金、评估值为 67,363,714.00 元土地使用权,及土地投资交易费
710,455.71 元),物流公司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 70,363,714.00 元,差额 710,455.71 元于 2007 年度合并报表
中形成商誉。2007 年底,本公司已与洛玻集团签订转让价格为 70,363,714.00 元的股权转让协议,因此在 2007 年
度合并报表中将商誉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2008 年 1 月 29 日,本公司将物流公司全部股权出售给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洛玻集团,转让价格为 70,363,714.00 元,故本年合并报表对商誉冲销。
(十四)其他非流动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其他应收款(广州国际信托投资有
35,000,000.00 35,000,000.00
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洛玻集团) 35,000,000.00 35,000,000.00
合 计 70,000,000.00 70,000,000.00
注:
(1)其他长期资产中应收广州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广州国投”)人民币 35,000,000.00 元逾期存款,
该笔款项原为 145,657,113.55 元,已于以前年度计提了 110,657,113.55 元坏账准备。2007 年新建业集团有限公
司曾致函本公司要求对此笔债权进行要约收购,本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与澳门新建业集团达成进一步债权转让意
向,该笔债权转让价款将不高于 40,000,000.00 元,本公司董事认为对广州国投此笔债权可收回金额为接近
40,000,000.00 元。本公司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2)2007 年 10 月,本公司与洛玻集团签订协议收购洛玻集团持有的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的 50%股权,
经本公司独立股东及交易双方确认,股权收购价为 35,000,000.00 元。本公司已于 2007 年 12 月全额支付了上述
股权收购预付款。上述交易所涉及的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成。
(十五)资产减值准备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计提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103,133,762.50 455,225.03 2,299,631.76 101,289,355.77
存货跌价准备 16,222,837.64 35,336,772.14 613,737.93 201,315.37 50,744,556.4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9,234,821.82 89,234,821.82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9,689,671.13 4,490,428.94 28,108,745.91 6,071,354.16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3,761,687.06 3,761,687.06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943,451.44 943,451.44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710,455.71 710,455.71
其他 110,657,113.55 110,657,113.55
合 计 350,592,113.79 44,044,113.17 2,913,369.69 29,020,516.99 362,702,340.28
(十六)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一、用于担保的资产
货币资金 167,301,958.33 44,143,627.62 211,445,585.95
固定资产 56,371,841.10 17,025,528.66 39,346,312.44
无形资产 2,877,514.04 2,877,514.04
合 计 226,551,313.47 44,143,627.62 19,903,042.70 250,791,898.39
注:上述资产均因用于本集团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或办理承兑汇票提供抵押或其他保证而导致所有权受到限
制。
(十七)短期借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 4,000,000.00
抵押借款 1,900,000.00
保证借款 689,910,000.00 853,300,000.00
质押借款 18,000,000.00 54,000,000.00
保证和抵押借款 181,000,000.00
合 计 892,910,000.00 909,200,000.00
注:(1)期末用于抵、质押借款的抵、质押物情况见“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一)货币资金、(九)
固定资产”
;
(2)期末已到期尚未偿还的借款为: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金额 50,0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08 年 2
月 15 日;中国农业银行偃师市支行,金额 6,700,000.00 元,到期日为 2007 年 10 月 9 日,以上逾期借款展期手
续均尚在办理中;
(3)期末保证借款中,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洛玻集团为本集团借款提供担保情况见“九、关
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三)
(3)
”。
(十八)应付票据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银行承兑汇票 215,700,000.00 141,001,958.33
合 计 215,700,000.00 141,001,958.33
注:
(1)期末无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2)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 52.98%,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使用票据结算方式所致;
(3)应付票据主要是本集团购买材料、商品或产品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还款期限一般为 1 至 6 个月。
(十九)应付账款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63,762,993.94 88.35% 331,950,533.85 87.18%
1-2 年 22,647,112.01 5.50% 45,588,015.13 11.97%
2-3 年 24,887,531.91 6.04% 2,398,832.29 0.63%
3 年以上 450,631.40 0.11% 823,090.81 0.22%
合 计 411,748,269.26 100% 380,760,472.08 100.00%
注:
(1)期末余额中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见“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三)(4)”
;
(2)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二十)预收款项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项 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80,556,121.02 95.30 73,282,806.76 96.08
1-2 年 2,471,226.50 2.92 1,887,859.62 2.48
2-3 年 983,134.35 1.16 422,560.45 0.55
3 年以上 516,887.99 0.61 680,829.48 0.89
合 计 84,527,369.86 100.00 76,274,056.31 100.00
注:
(1)期末余额中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见“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三)(4)”
;
(2)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预收款项。
(二十一)其他应付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7,439,646.58 56.73 69,177,868.53 53.04
1-2 年 40,011,476.62 39.52 56,442,929.18 43.27
2-3 年 1,103,198.91 1.09 470,919.66 0.36
3 年以上 2,694,404.56 2.66 4,345,708.37 3.33
合 计 101,248,726.67 100.00 130,437,425.74 100.00
注:
(1)期末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
(2)期末余额中无账龄超过 1 年的大额其他应付款。
(二十二)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支付 年末余额
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098,374.30 58,702,143.07 57,697,958.03 10,102,559.34
职工福利费 2,896,154.94 4,345,606.47 7,195,427.53 46,333.88
社会保险费 1,574,334.76 37,760,617.35 38,300,585.03 1,034,367.08
住房公积金 2,330,574.38 6,898,629.78 4,195,595.21 5,033,608.9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5,048,847.55 1,969,234.00 1,262,616.77 5,755,464.78
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1,294,173.00 13,800.00 13,800.00 1,294,173.00
其他 315,259.40 315,259.40
合 计 22,242,458.93 110,005,290.07 108,981,241.97 23,266,507.03
(二十三)应交税费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增值税 6,085,229.70 15,410,593.19
城建税 384,745.36 400,106.76
营业税 224,447.03 248,298.91
企业所得税 -4,480,591.76 1,168,507.26
个人所得税 14,447.44 18,294.15
土地使用税 1,883,999.85 2,893,323.50
房产税 1,049,035.01 987,792.24
印花税 22,986.10 134,698.90
资源税 -64,754.39 29,663.41
教育费附加 180,112.94 259,317.08
矿产资源补偿费 251,350.35 241,350.35
防洪保安基金 37,572.88 30,202.41
地方教育费附加 14,217.51 12,796.46
车船使用税 5,587.20
合 计 5,608,385.22 21,834,944.62
注:
(1)主要税项的计缴标准及税率见“五、主要税项”;
(2)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 74.31%,主要原因系缴纳税款所致。
(二十四)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信用借款 1,000,000.00
抵押借款
保证借款 500,642.97 52,882,876.09
质押借款
合 计 500,642.97 53,882,876.09
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利率 币种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利率 币种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中国银行 1989 年 4 月 2019 年 2 月 2.50% 欧元 51,831.76 500,642.97 2.50% 欧元 51,831.00 552,876.09
中原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7.47% 人民币 52,330,000.00
汝阳县小店信用社 2008 年 10.44% 人民币 1,000,000.00
合 计 500,642.97 53,882,876.09
(二十五)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项 目 币种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保证借款 人民币 5,256,745.29 6,405,600.07
合 计 人民币 5,256,745.29 6,405,600.07
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单位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利率 币种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利率 币种 外币金额 本币金额
中国银行 1989 年 4 月 9 日 2019 年 2 月 15 日 2.50% 欧元 544,232.87 5,256,745.29 2.5% 欧元 600,511.87 6,405,600.07
注:
(1)期末余额中无从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取得的长期借款;
(2)长期借款担保情况见“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三)(3)”
。
(二十六)股本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变动(+、-) 年末余额
股数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数 比例
新股 转股
一 有限售条件股份
国家持股 0.00% 0.00%
国有法人持股 179,018,242.00 35.80% 179,018,242.00 35.80%
其他内资持股 0.00% 0.00%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内自然人持股 0.00% 0.00%
外资持股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变动(+、-) 年末余额
股数 比例 发行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股数 比例
新股 转股
-境外法人持股 0.0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00% 0.00%
二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71,000,000.00 14.20% 71,000,000.00 14.20%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00% 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250,000,000.00 50.00% 250,000,000.00 50.00%
其他 0.00% 0.00%
三 股份总数 500,018,242.00 100.00% 500,018,242.00 100.00%
注:2008 年 10 月 16 日,洛玻集团与洛玻集团的控股股东兼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建
材”
)订立股份质押合同,根据股份质押合同,洛玻集团同意将本公司 179,018,242 股内资股抵押给中建材,为中建材根据多
项贷款及担保安排授予洛玻集团及其所控制企业及本公司合共人民币 690,000,000 元的多项委托贷款及担保提供保证。
(二十七)资本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变动原因
资本溢价 827,321,459.44 827,321,459.44
其他 100,418,320.99 100,418,320.99
合 计 927,739,780.43 927,739,780.43
(二十八)盈余公积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变动原因
法定盈余公积 51,365,509.04 36,552.97 51,328,956.07
专项储备 36,552.97 36,552.97
合 计 51,365,509.04 51,365,509.04
(二十九)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本年年初余额 -1,262,751,267.90
本年增加数 12,783,782.14
其中: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12,783,782.14
其他增加
项 目 金 额
本年减少数
其中:本年提取盈余公积数
本年分配现金股利数
本年分配股票股利数
其他减少
本年年末余额 -1,249,967,485.76
其中:董事会已批准的现金股利数
(三十)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收入 1,130,084,696.77 1,449,959,152.93
其他业务收入 192,448,158.05 58,797,027.51
营业收入合计 1,322,532,854.82 1,508,756,180.44
1、按行业划分列示如下
项 目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主营业务收入 1,130,084,696.77 1,449,959,152.93 1,151,119,535.64 1,305,637,941.06 -21,034,838.87 144,321,211.87
其他业务收入 192,448,158.05 58,797,027.51 180,354,907.12 45,294,119.15 12,093,250.93 13,502,908.36
合 计 1,322,532,854.82 1,508,756,180.44 1,331,474,442.76 1,350,932,060.21 -8,941,587.94 157,824,120.23
注: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取得收入,本集团主营业务成本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发生的成
本。
2、按地区划分列示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项 目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国内 1,294,124,563.96 1,467,025,180.44 1,315,092,215.32 1,313,566,060.21 -20,967,651.36 153,459,120.23
亚洲 26,192,612.38 24,418,000.00 14,478,885.62 21,864,000.00 11,713,726.76 2,554,000.00
美洲 604,455.40 1,650,000.00 474,391.75 1,477,000.00 130,063.65 173,000.00
大洋洲 501,381.51 5,996,000.00 536,679.27 5,369,000.00 -35,297.76 627,000.00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项 目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本期累计数 上期累计数
(元) (元) (元) (元) (元) (元)
其它地区 1,109,841.57 9,667,000.00 892,270.80 8,656,000.00 217,570.77 1,011,000.00
合 计 1,322,532,854.82 1,508,756,180.44 1,331,474,442.76 1,350,932,060.21 -8,941,587.94 157,824,120.23
2、前五名客户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 296,973,181.57 199,658,943.37
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 22.46% 13.23%
(三十一)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城建税 1,524,028.39 2,650,610.35
教育费附加 1,189,744.68 1,926,070.13
营业税 1,950.00 2,403.87
地方教育附加费 24,787.06 15,259.24
缇防维护费 9,641.20
资源税 897,181.80 801,293.70
其他 560.00 28,193.97
合 计 3,647,893.13 5,423,831.26
(三十二)财务费用
费用种类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85,429,566.04 66,548,746.23
减:利息收入 5,672,490.70 3,145,639.24
汇兑损失 314,768.05 1,522,281.23
减:汇兑收益 39,255.05
手续费支出 4,260,095.58
其他支出 1,502,318.65 7,665,795.17
合 计 85,795,002.57 72,591,183.39
(三十三)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坏账损失 -552,470.22 16,601,634.66
存货跌价损失 34,723,034.21 4,926,443.6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损失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490,428.94 17,153,546.10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3,761,687.06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商誉减值损失 710,455.71
合 计 42,422,679.99 39,392,080.07
(三十四)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5,077.80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5,867,624.09 2,194,415.14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利 11,047.00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22,059,000.00
其他
合 计 5,878,671.09 24,258,492.94
注:
(1)投资收益不存在汇回的重大限制;
(2)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 75.77%,主要原因系上年度处置延炼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取得收益
所致。
(三十五)营业外收支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置固定资产利得 34,038,217.33 163,552.35
处置无形资产利得 199,886,181.29 12,000,254.23
罚款利得 14,460.80 256,686.73
债务重组利得 21,949.98 252,350.10
政府补助 21,989,800.00 2,694,548.56
无法支付债务转销 2,588,077.63
其他 2,193,418.85 61,048.01
营业外收入合计 258,144,028.25 18,016,517.61
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3,266,445.86
罚款支出 42,209.92 124,135.19
捐赠支出 10,000.00
其他 1,109,278.85 399,797.98
营业外支出合计 1,151,488.77 3,800,379.03
注:本期间处置固定资产利得及处置无形资产利得主要系出售本公司唐宫中路 9 号厂区部分土地及其地上建
筑物、机器设备及出售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土地利得。
1、政府补助情况如下: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收入来源
(补助补贴收入种类)
搬迁补助资金(注 1) 20,000,000.00 2,694,548.56 生产线搬迁补助资金
投资引进奖励(注 2) 1,000,000.00 财政拨款
科技成果项目转化特别奖励(注 3) 229,800.00 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技术创新经费(注 4) 760,000.00 财政拨款
合 计 21,989,800.00 2,694,548.56
注 1:根据洛阳市政府对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拨付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浮发线搬迁补助资金的请示”的
批复,2008 年 12 月,洛阳市财政局一次性给予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部浮法生产线搬迁补助资金 2000 万元,
通过洛阳市国企改革专项资金专户拨付,专项用于浮法线搬迁停产期间职工生活等安置补助支出。
注 2:根据偃政(2006)50 号文,偃师市人民政府给予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投资奖励款 1,000,000.00
元,以奖励其为偃师工业结构调整做出的积极贡献。
注 3:根据偃师市委、市人民政府偃文[2008]34 号关于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特别奖励的决定,奖励龙海
电子玻璃有限公司一辆价值 229,800.00 元的轿车;
注 4:根据渑财预字[2008]第 248 号文,渑池县人民政府拨付龙翔玻璃有限公司技术创新经费 760,000.00 元。
(三十六)所得税费用
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仍有未弥补亏损,故本集团没有计提所得税
费用。本年发生额 -2,651,438.67 元 形成原因为:2008 年 5 月 28 日,子公司洛玻集团洛
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收到洛阳市国税局批文(豫洛国税函(2008)74 号):同意免征龙昊公司 2007
年企业所得税。涉税金额 2,651,438.67 元。该事项在本年进行账务处理,故所得税费用本年发
生额为-2,651,438.67 元。
(三十七)每股收益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2,783,782.14 -95,343,480.67
年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 500,018,242.00 500,018,242.00
当期新发行普通股股数
已发行时间
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
已回购时间
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基本每股收益 0.0260 -0.1907
调整后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 12,783,782.14 -95,343,480.67
稀释后的发现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500,018,242.00 500,018,242.00
稀释每股收益 0.0260 -0.1907
(三十八)现金流量表附注
1、较大金额的现金流量项目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政府补助 20,000,000.00
收架子押金 10,627,690.33
利息收入 5,672,490.70 7,720,191.13
荆门市新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4,000,000.00
洛玻集团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3,000,000.00
代联营公司收取的社保金 1,696,524.76
焦作市飞鸿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1,643,500.00
房租 1,600,000.00
茂名市雄海贸易有限公司 1,500,000.00
营业外收入 2,229,829.63 118,596.03
其他往来款 45,048,507.75 -
往来款项 76,810,627.73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备用金 425,102.97
合 计 97,018,543.17 85,074,517.86
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咨询及审计、评估、律师费、公告费 13,289,976.18
运输费 11,258,704.48
水电费 9,842,267.45
业务招待费 8,042,324.28
河南中原铁道物流有限公司 8,490,000.00
装卸费 4,305,381.47
手续费支出 4,260,095.58
差旅费 3,351,852.13
财务顾问费 2,520,000.00
郑州新中原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00
排污费 1,160,552.97
宣传费 1,098,348.09
办公费 934,624.93
修理费 854,871.71
保险费 402,992.16
其他费用 18,533,498.36
其他往来款 29,848,911.03
营业外支出 1,052,585.07 168,926.15
费用支出 - 56,379,891.56
备用金 229,181.44
往来款项 50,047,501.42
各项费用
合 计 121,246,985.89 106,825,500.57
2、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净利润 -34,557,687.06 -76,421,459.67
加:资产减值准备 42,422,679.99 11,997,366.13
固定资产折旧 100,997,969.17 112,479,820.85
无形资产摊销 3,279,519.37 4,666,672.1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44,453.95 -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235,373,792.89 -16,191,555.3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 377,508.51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减:收益) -
财务费用 81,775,655.66 72,591,183.39
投资损失(减:收益) -5,867,624.09 -24,258,492.94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加:负债,减:资产)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8,660,364.96 27,803,299.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88,052,226.29 95,378,023.4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68,948,386.44 -219,143,291.93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722,300.79 -10,720,925.7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4,577,743.77 73,824,290.8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3,822,809.45 58,413,977.8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45,065.68 15,410,313.07
3、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现金 74,386,951.08 73,824,290.88
其中:库存现金 676,952.72 335,188.30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73,709,998.36 73,489,102.58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4,386,951.08 73,824,290.88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9,809,207.31
注:对受限原因进行说明。 冻结
八、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一)应收账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 218,784,012.11 75.0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 42,575,479.60 14.60% 42,575,479.60 100.00% 42,921,244.53 82.84% 42,914,065.25 100.00%
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
其他不重大 30,182,833.25 10.35% 8,890,722.13 17.16%
合 计 291,542,324.96 100.00% 42,575,479.60 100.00% 51,811,966.66 100.00% 42,914,065.25 100.00%
注:
(1)期末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462.69%,主要原因系增加赊销及收入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债务人合计 227,847,967.26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78.15%;
(4)期末余额中占净资产 5%(含 5%)以上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将期末余额中 3 年以上或者经
个别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5)按账龄列示如下:
账 龄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 (%) (%) (%)
1 年以内 248,966,845.36 85.40 8,890,722.13 17.16
1-2 年 30.00 30.00
2-3 年 50.00 14,358.57 0.03 50.00 7,179.29
3 年以上 42,575,479.60 14.60 100.00 42,575,479.60 42,906,885.96 82.81 100.00 42,906,885.96
合 计 291,542,324.96 100.00 42,575,479.60 51,811,966.66 100.00 42,914,065.25
(二)其他应收款
项 目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金额 比例 (%) 金额 比例
(%) (%)
单项金额重大 224,813,144.17 82.26 15,000,000.00 29.89 44,014,378.71 57.63 25,808,704.00 51.4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按信用 35,475,163.85 12.98 35,182,763.85 70.11 24,369,059.85 31.91 24,369,059.85 48.56
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
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13,021,276.65 4.76 7,991,045.31 10.46 5,000.00 0.01
合 计 273,309,584.67 100.00 50,182,763.85 100.00 76,374,483.87 100.00 50,182,763.85 100.00
注:
(1)期末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其他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增加 257.85%,主要原因系处置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应收洛阳市土地储备整理中
心剩余 120,000,000.00 元处置款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欠款金额最大的前五名债务人合计 235,621,848.17 元,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
额的 86.21%;
(4)期末余额中占净资产 5%(含 5%)以上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重大,将期末余额中 3 年以上或者经
个别认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单项金额不重大的应收款项确定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5)按账龄列示如下: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账 龄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计提比例 坏账准备
(%) (%) (%) (%)
1年以内 202,134,934.62 73.96 0 9,250,786.32 12.11% 0 300,000.00
1-2年 5,045,427.50 1.85 30 300,000.00 344,356.00 0.45% 30 344,356.00
2-3年 46,161.96 0.02 50 344,356.00 338,033.77 0.44% 50 38,033.77
3年以上 66,083,060.59 24.18 100 49,538,407.85 66,441,307.78 86.99% 100 49,500,374.08
合 计 273,309,584.67 100.00 50,182,763.85 76,374,483.87 100.00% 50,182,763.85
(三)长期股权投资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子公司投资 298,147,558.89 84,513,389.18 5,000,000.00 71,074,169.71 232,073,389.18 84,513,389.18
合营企业投资
联营企业投资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其他股权投资 88,683,217.53 88,683,217.53 88,683,217.53 88,683,217.53
合 计 505,233,452.88 173,196,606.71 10,867,624.09 74,131,590.78 441,969,486.19 173,196,606.71
1、长期股权投资明细情况如下:
被投资单位 持股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分回红利
比例%
子公司: 8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79.06 64,513,389.18 64,513,389.18 64,513,389.18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 54.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8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48,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 8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66.67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52.00 14,560,000.00 14,560,000.00 14,560,000.00
洛玻物流有限公司 100.00 71,074,169.71 71,074,169.71 71,074,169.71
洛玻实业有限公司 1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小 计 303,147,558.89 298,147,558.89 5,000,000.00 71,074,169.71 232,073,389.18
被投资单位 持股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分回红利
比例%
联营公司: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9.00 20,553,050.0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7.00 111,000,000.00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3,057,421.07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49.09 89,095,600.0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40.29 12,475,313.63
小 计 233,123,963.63 118,402,676.46 5,867,624.09 3,057,421.07 121,212,879.48 3,057,421.07
其他股权投资: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36.68 5,000,000.00 5,000,000.00 5,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35.90 4,000,000.00 4,000,000.00 4,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制品有限公司 31.08 1,500,000.00 1,500,000.00 1,5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有限公司 29.45 2,291,217.53 2,291,217.53 2,291,217.53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72.65 75,892,000.00 75,892,000.00 75,892,000.00
小 计 88,683,217.53 88,683,217.53 88,683,217.53
合 计 624,954,740.05 505,233,452.88 10,867,624.09 74,131,590.78 441,969,486.19 3,057,421.07
注:该等公司相关情况详见附注七、(七)。
2、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被投资单位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本年计提 其他增加 本年转销 其他减少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64,513,389.18 64,513,389.18
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久制品有限公司 1,500,000.00 1,5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4,000,000.00 4,000,000.00
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有限公司 2,291,217.53 2,291,217.53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5,000,000.00 5,000,000.00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75,892,000.00 75,892,000.00
合 计 173,196,606.71 173,196,606.71
注:龙门和洛神均是本公司子公司,该两家公司均因经营不善,财务困难,持续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
公司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两家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额计提了减值。除龙门和洛神公司外,对其余公司计提减
值准备的原因详见附注七、
(七)。
(四)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主营业务收入 725,796,120.15 553,557,756.36
其他业务收入 612,593,752.49 47,199,040.48
营业收入合计 1,338,389,872.64 600,756,796.84
1、按行业划分列示如下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项 目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本期累计数 (元) 上期累计数 (元)
主营业务收入 725,796,120.15 553,557,756.36 768,612,752.42 553,716,309.49 -42,816,632.27 725,796,120.15
其他业务收入 612,593,752.49 47,199,040.48 588,571,146.87 25,301,846.50 24,022,605.62 612,593,752.49
合 计 1,338,389,872.64 600,756,796.84 1,357,183,899.29 579,018,155.99 -18,794,026.65 1,338,389,872.64
注: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取得收入,本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是指玻璃销售业务所发生的成
本。
2、前五名客户情况: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 294,104,224.79 137,222,001.75
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 21.97% 22.84%
(五)投资收益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委托贷款利息收入 41,163,626.10 29,475,062.92
按权益法享有或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 5,867,624.09 2,194,415.14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收益 710,455.71 22,059,000.00
其他
合 计 46,320,794.48 53,728,478.06
注: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九、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认定标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
,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
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40 号)
,将特定情形的
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也认定为关联方。
(二)关联方关系
1、母公司及最终控制方情况
公司名称 与本公司 企业 注册地 法人 组织机构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对本公司 对本公司
关系 类型 代表 代码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 母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洛阳 朱雷波 16995844-1 玻璃及相关原材料、 1,286,740,000.00 35.80% 35.80%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第一大股东 (国有独资) 成套设备制造
( “洛玻集团”)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 母公司控制人、 国有企业 中国北京 宋志平 10000048-9 建筑材料与原辅材 3,723,038,000.00
公司(“中国建材”) 最终控制方 料的生产;技术装备
研制、批发、零售
2、子公司情况说明
本公司子公司基本情况详见附注六(一)。
3、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说明
公司名称 企业类型 法人 注册地 组织机构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本公司合计 本公司合计表 期末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 本期净利润
代表 代码 持股比例 决权比例 收入总额
一、合营企业
二、联营企业
中国洛阳浮 有限责任 高天宝 中国洛 17110824-3 办理成员 300,000,000.00 37.00% 37.00%
法玻璃集团 公司 阳市 单位的
财务有限责 存、贷款
任公司 业务 354,934,946.411 23,950,131.23 15,858,443.48
洛玻集团洛 有限责任 朱留欣 中国洛 71562208-1 平板玻璃 181,495,607.50 49.09% 49.09%
阳加工玻璃 公司 阳市 深加工
有限公司
491,989,922.17 201,009,043.86 -39,314,055.19
洛阳晶鑫陶 合资经营 郭晓寰 中国洛 61483173-0 釉面砖及 41,945,000.00 49.00% 49.00%
瓷有限公司 (港资) 阳市 陶瓷产品
生产、销
售 127,667,598.09 -5,296,264.89
洛玻集团洛 有限责任 金宇顺 中国洛 17107162-0 起重机 15,664,000.00 36.68% 36.68%
阳起重机械 公司 阳市 械、玻璃
有限公司 机械设
计、造 100,875,170.95 135,530,367.32 595,864.47
洛玻集团洛 有限责任 李建星 中国洛 17107290-6 照明器材 7,780,500.00 29.45% 29.45%
阳新光源照 公司 阳市 及光源材
明器材有限 料的生产
公司 销售 16,459,346.00 39,745.29 -1,918,924.54
洛玻集团洛 有限责任 李绍唐 中国洛 X1480002-5 玻璃纤维 11,141,700.00 35.90% 35.90%
阳晶纬玻璃 公司 阳市 及制品的
纤维有限公 生产销售
司 114,668,621.73 91,249,461.00 1,415,191.27
洛玻集团洛 有限责任 孙继刚 中国洛 87107235-X 玻璃制品 4,826,400.00 31.08% 31.08%
阳晶久玻璃 公司 阳市 生产、
制品有限公 销售
司 23,666,518.22 -1,264,058.05
中国洛阳浮 有限责任 朱留欣 中国洛 71562129-X 硅石原料 30,960,055.81 40.29% 40.29%
法玻璃集团 公司 阳市 及制品的
矿产有限公 生产、销
司 售 32,103,494.04 29,632,485.14 -526,763.24
4、其他关联方
公司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与本企业关系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75389012-4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国际工程公司 67236379-5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镀膜玻璃公司 61480816-X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67006782-9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玻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74577378-8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佳苑置业有限公司 71672508-2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 6672781-X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翔宇实业公司 17109279-8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8805717-5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阳智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72183978-9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17140008-4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晶华实业总公司 17120093-9 第一大股东洛玻集团的子公司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61035990X 同一最终控制人
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788068050 同一最终控制人
(三)关联方交易
本期关联方交易
1、销售货物及原材料
关联方名称 本期累计数
金额 占销货的比例 定价政策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4,203,719.11 0.32% 市场定价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488,789.55 0.11% 市场定价
洛玻集团晶润镀膜有限公司 112,447.78 0.01% 市场定价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18,904,030.85 1.43% 市场定价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137,101,090.39 10.37% 市场定价
合 计 161,810,077.68 12.23%
2、采购商品及原材料
关联方名称 本年累计数
金额 占采购的比例 定价政策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56,453,126.40 3.48% 市场定价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12,634,637.22 0.78% 市场定价
合 计 69,087,763.62 4.26%
注:本公司与洛玻集团之子公司中国洛阳浮发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矿产公司)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
于 2004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该协议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所
提供之原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厘定。
3、关联担保情况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为本公司借款担
保的金额为 161,900,000.00 元,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本集团借款担保的
金额为 30,000,000.00 元,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为本公司借款担保的金额为
285,000,000.00 元。
4、间接担保情况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洛玻集团就独立第三方之银行借款作出担保,以换取独立第三方
向本公司之银行提供担保的金额为 351,680,000.00 元。
5、转让股权
根据本公司与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于 2007 年 10 月
22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总代价人民币 70,363,714.00 元将持有的洛阳洛玻物流有限
公司 100%的股权转让给洛玻集团。
6、未结算项目款项
关联方关系 年末余额
金额 占该项目的 坏账准备
比例
应收账款 64,437,898.04 46.90%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64,437,898.04 46.90%
关联方关系 年末余额
金额 占该项目的 坏账准备
比例
其他应收款 1,825,511.34 0.90%
河南省中联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00 0.50%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330,324.61 0.16% 248,834.11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421,024.97 0.21%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870.84 0.00%
洛玻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66,303.61 0.03%
洛阳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987.31 0.00%
预付账款 971,697.79 4.67%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71,697.79 4.67%
应付账款 4,053,271.51 0.98%
洛玻集团龙门塑钢有限公司 55,470.68 0.01%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487,757.40 0.12%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259,077.30 0.06%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2,854,459.23 0.69%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396,506.90 0.10%
预收账款 1,488,616.80 1.77%
安徽省蚌埠华益导电膜玻璃有限公司 485,759.44 0.57%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75,000.00 1.04%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镀膜玻璃公司 80,935.92 0.10%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16,224.13 0.02%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30,697.31 0.04%
其他应付款 7,284,594.00 7.91%
洛玻集团洛阳玻璃工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93,339.50 0.09%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1,060,666.97 1.05%
洛玻集团洛阳晶润镀膜玻璃公司 2,317.51 0.00%
洛阳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97,866.62 1.79%
洛阳佳苑置业有限公司 6,300.00 0.01%
关联方关系 年末余额
金额 占该项目的 坏账准备
比例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3,098,176.40 3.06%
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 1,000,000.00 0.99%
洛阳翔宇实业公司 555,279.00 0.55%
洛阳新晶润工程玻璃有限公司 56,000.00 0.06%
洛玻集团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274,648.00 0.27%
洛阳智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0,000.00 0.04%
7、其他关联交易
(1)委托贷款
截 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 , 本 公 司 委 托 洛 玻 集 团 财 务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贷 款 的 金 额 为
441,100,000.00 元;中国建材委托北京银行双榆树支行对本公司贷款的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本公司本期支付的利息为 5,726,151.02 元。
(2)接受辅助及社区服务
提供服务公司名称 本年接受服务金额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023,190.60
洛阳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190,000.00
合 计 8,213,190.60
注: (1)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4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该协议将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洛玻集团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综合服务,如退休安排服务、武装民兵训练与人防工程备用
服务及新闻宣传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2)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1 年 8 月 3 日
起生效。根据协议,新兴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
该协议于 2002 年 7 月 22 日作出补充的修定,并于 2004 年 8 月 3 日更新,把协议有效期延期三年。费用则以合理
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3)公共社施供应—资产使用费收入
接受服务公司名称 本年提供服务金额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114,212.67
注:本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3 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一份
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电、
蒸汽及资产使用等相关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4)公共设施供应—水、电、汽使用费收入
接受服务公司名称 本年提供服务金额
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5,194,603.93
洛阳新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843,144.29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9,129.18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339.85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32,269.75
洛玻集团塑钢公司 526,442.83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晶华实业总公司 135,258.53
合 计 19,181,188.36
注:(1) 本公司于 2001 年 8 月 3 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原有协议到期日双方重新签订了
一份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将于 2007 年 8 月 3 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
电、蒸汽及资产使用等相关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2)本公司分别与同母系子公司新兴及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晶纬”)达成一项为期三年
的协议,由 2001 年 8 月 3 日起生效。于原有协议到期日,本公司分别与新兴和晶纬更新了该等协议,把协议有效
期延期三年至 2007 年 8 月 3 日。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新兴和晶纬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
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3)2008 年 4 月 20 日,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龙门)与洛玻集团龙门塑钢(塑钢)有限公
司达成协议,龙门同意塑钢使用其水、电、蒸汽,收费价格为:用电按 0.58 元/度(不含税),用水按 1.20 元/度
(不含税)
,用汽按规定暖气片数进行交费。
(5)技术服务费收入
接受服务公司名称 本年提供服务金额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3,141,515.20
注: 本公司与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龙新公司”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龙新公司提供管理技巧和专业知识的服务。费用将以龙新公司生产量产品 0.8 元/重量箱
的价格而收取。
(6)装卸费收入
接受服务公司名称 本年提供服务金额
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975,766.17
洛阳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10,800.00
合 计 986,566.17
注: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3 日与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达成一项为期一年的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
为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提供综合服务,依照市场经济原则,结合装车成本费用的实际,为龙新公司提供装卸服
务,费用以 1800 元/车收取。
(7)出租
承租方 本年租金金额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470,000.00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晶华实业总公司 800.00
合 计 470,800.00
注:(1)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加工玻璃公司签定了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 2008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根据
协议,本公司同意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加工玻璃公司。
(2) 本公司与同母系子公司洛玻集团晶华公司签定了一项为期十年的协议,由 2007 年 8 月 1 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晶华公司。
(8)存放于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款项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于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款项余额为 2,610,798.34 元。
(9)向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之余额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向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贷款之余额为 80,900,000.00 元。
(10)存放于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款项之利息
收入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于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款项之利息收入为 101,039.28 元。
(11)向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之利息支出
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向联营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
务有限公司贷款之利息支出为 15,277,290.41 元。
(12)股权质押情况
2008 年 10 月 16 日,洛玻集团与洛玻集团的控股股东兼本公司最终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
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订立股份质押合同,根据股份质押合同,洛玻集团同意将本公司
179,018,242 股内资股抵押给中建材,为中建材根据多项贷款及担保安排授予洛玻集团及其所控
制企业及本公司合计人民币 690,000,000 元的多项委托贷款及担保提供保证。
本公司正就上述所有持续关联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
的有关规定之豁免权。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联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但部分交易
未有签订协议。
上期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与关联方于上期进行的交易金额及往来账余额如下:
1、本集团与洛玻集团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2007 年度
接受辅助及社区服务 4,413,834.58
公用设施供应 1,012,696.23
利息支出 1,141,528.54
为本集团借款向银行作出担保 163,830,000.00
间接担保 499,750,000.00
2、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列示如下:
2007 年度
销售商品及原材料 7,824,382.28
辅助及社区服务 5,313,334.20
公用设施供应 21,109,608.77
购买原材料 11,143,385.00
架子销售收入 574,000.00
利息支出 4,814,005.16
利息收入 236,260.58
租赁收入 580,800.00
3、在本集团资产负债表各项会计科目内已包括以下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余额(已扣除坏
账准备):
洛玻集团 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 56,117,163.82
应收账款 -- 1,368,591.77
应收票据 -- 3,135,281.56
预付账款 1,271,697.79 476,578.30
其它应收款 -- 919,903.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000,000.00 --
负债
短期借款 -- 63,000,000.00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4,995,566.40
预收账款 875,000.00 779,464.89
其它应付款 19,513,724.82 2,562,739.85
此外,本公司对关联方的应收账项作出以下的坏账准备: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洛玻集团坏账准备
应收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坏账准备
十、或有事项
本期或有事项
(一)截止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取得借款作出的担保金额为
59,000,000.00 元,本公司为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取得借款作出的担保金额为 39,000,000.00 元。
(二)主要诉讼事项
1、闻喜县鸿毓化工有限公司诉本公司燃油款纠纷案闻喜县鸿毓化工有限公司于 2008 年与本
公司签署 12 份燃料油供应合同,合同签署后,闻喜县鸿毓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供应燃料油,公
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双方发生纠纷,2008 年 10 月,闻喜县鸿毓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拖欠货款 515
万余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公司偿还货款并支付逾期利息。公司提出,首先闻喜县鸿毓
化工有限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足额供应货物,先期违约;其次,由于燃料油价格处于不断攀升
阶段,闻喜县鸿毓化工有限公司按照价格上涨后的价格结算货物不符合约定,应按照合同价格计
算货款。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2、洛阳大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诉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洛玻集团
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工程材料款纠纷案洛阳大洋耐火材
料有限公司 2005 年在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筹
建期间,与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各签署一份耐
火材料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洛阳大洋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开始供应货物,后双方发生纠纷。2008
年 10 月 , 洛 阳 大 洋 耐 火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以 洛 玻 集 团 洛 阳 龙 海 电 子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欠 货 款
3,107,871.00 元、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拖欠款 1,371,624.00 元起诉至法院,同时要
求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要求上述四被告共同支付以上拖
欠货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息(罚息)承担逾期付款责任、赔偿相关损失
(600,000.00 元)
。公司提出,诉讼主体错误,法律规定公司筹建期间所形成民事权利义务,应
由设立后的公司承担,且双方在财务账册方面存在差异;利息损失无法律依据。法院要求双方对
账,目前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3、洛阳市觊宇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宇公司”
)诉公司货款纠纷案凯宇公司与公司多
次签订买卖合同,长期存续由买卖法律关系。公司在合同履行中虽支付部分货款但仍拖欠大量货
款。双方经财务核对,公司承认拖欠货款 1901492.92 元(其中股份公司欠款 777227.67 元;洛
玻龙门玻璃有限公司欠款 281514.31 元;洛玻龙海公司欠款 238813.14 元;洛玻龙飞公司欠款
542946.30 元;洛玻龙新欠款 60991.50 元),现凯宇公司请求支付欠款及占用款期间利息。因不
属同一诉讼主体、法律关系,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进行抗辩。2008 年 11 月,凯宇公司更改诉
讼请求公司支付欠款 777227.67 元,并支付占用货款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收货之日起到其实际付
清之日止)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4、洛阳卓远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远公司”)诉公司货款纠纷案 2007 年 5 月卓远公
司与公司双方协商由卓远公司向公司、龙新公司提供煤炭,但公司没有按约定货到付款。2008
年 10 月 8 日公司向凯宇公司出具证明显示欠货款 2360482.31 元,由于欠款未付,2008 年 11 月,
卓远公司起诉至法院,请求公司支付欠款(2,360,482.31 元)及利息损失(455,270.78 元)。公
司提出:卓远公司混淆不同法人制度,不同法人之间不能向其他法人设定义务;卓远请求利息损
失没有事实及法律依据。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5、山东临沂恒润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润公司”)诉公司重油款纠纷案恒润公司 2007
年至 2008 年,与公司多次进行买卖交易,2008 年 5 月 8 日,公司向恒润公司询证函确认欠款
7480341.29 元,后恒润公司以与公司签署 5 份买卖合同,恒润公司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公司未能
及时付清货款,欠款 7480341.29 元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公司提出:公司与恒润公司 2007 年
至 2008 年共签署 12 份买卖合同,恒润公司未按合同完全履行交货义务,已先期违约,应承担违
约责任;恒润公司 2008 年 1 月 28、29 日供应货物质量不合格,给公司造成损失;恒润公司依据
5 份合同起诉,不能证明公司欠款事实。2008 年 11 月,该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公司败诉,判
决公司支付货款 7480341.29 元,及利息(2008 年 5 月 8 日起计算至判决确定给付货款之日);诉
讼费、保全费计 69162 元公司承担。公司提出上诉,目前案件正在上诉期间。
上期或有事项
本集团于 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为子公司向银行取得借款作出的担保 47,700,000.00
为子公司向财务公司取得借款作出的担保 41,500,000.00
合 计 89,200,000.00
十一、资本承担
于 2008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2008 年 12 月 31 日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已订合同但未作出准备
-建设工程 1,330,000.00 1,468,000.00
-投资子公司 32,586,000.00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2008 年 8 月,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郑清洪、薛建奎、湖南怀化合众发展
有限公司、广州市云通物资有限公司、河南金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亿钧贸易有限公司、宁
波双宁建材玻璃有限公司、常州市大明玻璃有限公司、王秋萍、王春云、闫军、华星建筑材料有
限公司与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总作价 38,016,444.70 元以支付
5,430,000 股,即分别将其持有的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 33%、6%、1%、1%、2%、2%、2%、
2%、2%、2%、2%、4%、1%的股权转让给龙飞公司,合同生效条件为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并加盖公章及股权变更完成后生效。上述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09 年 1 月 15 日办
理完毕。
2008 年 12 月,本公司与谷城县八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达矿业”)签署了股权转让
合同,本公司将持有的 66.67%的洛神公司股权及其项下的权益、利益、义务和责任及相关权益全
部转让给八达矿业,转让价款为 450 万元人民币,同月,本公司收到股权转让款,上述股权转让
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于 2009 年 2 月 19 日办理完毕。
2009 年 1 月,本公司及洛玻集团与正龙煤业及永城煤电签署了股权出售合同,本公司将有条
件同意向正龙煤业出售其全部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37%的股权及洛玻集团将有条件同意向永城煤电
出售洛玻集团财务公司其余 63%的股权。本公司及洛玻集团分别出售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37%及 63%
的股权将同步进行,两宗交易均须待另一宗交易完成后方告完成。本公司出售权益的交易价格为
人民币 140,111,937.64 元将以现金支付,并将优先用于清偿本公司对洛玻集团财务公司的债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目标公司股权
转让事项获得银监部门批准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次目标公司股权转让事项全部完成且各方的
义务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除上述事项外,截止报告日,本集团无重大需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截止报告日,本集团无重大需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十四、补充资料
(一)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 稀释每股
收益 收益
(%) (%) (元) (元)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5.58 5.74 0.026 0.02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07.34 -110.42 -0.492 -0.492
(二)非经常性损益
项 目 金 额 持股比例及所得 净 额
税影响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33,884,733.31 -12,941.21 233,897,674.52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21,989,800.00 595,560.00 21,394,240.00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
项 目 金 额 持股比例及所得 净 额
税影响
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债务重组损益 9,000.00 4,140.00 4,860.00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
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2,721,732.84 564,028.93 2,157,703.91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114,006.17 -200,085.90 1,314,092.0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合 计 259,719,272.32 950,701.82 258,768,570.50
注: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出售本公司唐宫中路 9 号部分厂区及其地上建筑物、机器设备及出售本公
司之全资子公司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土地利得。
十五、按中国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报差异调节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的主要
差异如下:
净资产 净利润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 226,709,654.00 243,235,760.00 5,792,616.00 109,713,740.00
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259,880,560.77 303,621,557.38 -34,557,687.06 8,387,056.86
注:(1)本公司境外审计机构为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2)主要差异原因为:由于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列示的土地使用权包含有控股公司无偿划拨的土地经
评估增值部分, 即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以公允价值计量, 而在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中采用成本计量模式列示,
即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列示这部分土地的成本是零成本, 因资产成本计量模式差异造成成本差异, 也因此造成
摊销的差异。如此,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将土地成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直接在股东权益中确认评估增值, 而国
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则采用成本模式不确认评估增值, 即不在股东权益或其它项目确认评估增值。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9 年 3 月 26 日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注 册 成 立 的 有 限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截 至 二 零 零 八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年 度
独 立 核 数 师 报 告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核列载于第 2 页至第 70 页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的新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此财务报表包括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综合资产负债表及 贵公司
的资产负债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利润表、综合股东权益变动表、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主要会计政策
和其它附注解释。
董事就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编制并真实而公允地列报该等
财务报表。这些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及维护与编制及真实公允地列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选择和运用
恰当的会计政策,作出审慎及合理的会计估计,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核数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等财务报表发表意见,并仅向整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
的报告书不可用作其它用途。我们概不就本报告书内容,对任何其它人士负责或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已根据
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工作。这些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规划及执
行审核,以合理确定此等财务报表是否不存有任何重大错误陈述。
审核涉及执行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所载金额及披露资料的审核证据。所选定的程序取决于核数师的判
断,包括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财务报表存有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在评估该等风险时,核数师考虑与
该公司编制及真实公允地列报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核程序,但并非为对公司的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核亦包括评价董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合适性及所作出的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
评价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
我们相信,我们已获得的审核证据充足且适当地为我们的审核意见提供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和公允
地反映 贵公司及 贵集团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政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利
润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编制。
强调事项
尽管我们对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发表保留意见,惟谨请注意财务报表附注 2 (b) 所述,关于 贵公
司及 贵集团是否能持续经营,其有效性是依靠 贵公司及 贵集团能否继续获得控股公司、控股公
司之母公司、金融机构及其它人士的财务支持。该因素显示 贵公司之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假如 贵公司及 贵集团未能持续经营,某些资产的变现价值便可能会大大低于综合资产负
债表及资产负债表中所列的数额,而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则会重新归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并可能导致
贵公司及 贵集团产生额外的负债。
大 信 梁 学 濂 ( 香 港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香 港 执 业 会 计 师
-1-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合利润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5 1,314,946 1,444,535
销售成本 (1,334,633 ) (1,310,420)
(毛亏) / 毛利 (19,687 ) 134,115
其它业务收入 6 243,892 32,608
其它业务支出 (10,288 ) (7,422)
销售费用 (40,359 ) (39,247)
管理费用 (160,881 ) (149,379)
营业利润 / (亏损) 12,677 (29,325)
净财务成本 7(a) (85,791 ) (72,591)
净投资收益 7(b) 70,388 22,064
应占联营公司净收益 7(c) 5,868 2,194
税前利润 / (亏损) 7 3,142 (77,658)
所得税抵免 / (费用) 10(a) 2,651 (3,412)
本年利润 / ( 亏损 ) 5,793 (81,070)
以下人应占: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 (亏损) 11, 54,040 (100,089)
34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 / 利润 (48,247 ) 19,019
本年度利润 / (亏损) 5,793 (81,070)
每股基本盈利 / (亏损) (人民币:元) 13 0.11 (0.20)
-2-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923,256 1,067,16
6
在建工程 15 11,761 7,113
无形资产 16 12,370 13,747
预付租赁 17 34,004 34,854
于联营公司权益 19 120,906 116,922
其它投资 20 7,410 410
投资按金 21 40,430 35,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2 35,000 35,000
1,185,137 1,310,212
流动资产
存货 23 252,016 283,303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4 99,581 81,588
其它应收款 25 160,667 48,360
可收回所得税 4,481 -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存款 26 201,636 167,302
现金及银行存款 27 64,578 73,824
受限制的银行存款 27 9,809 -
792,768 654,377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8 627,266 516,013
其它应付款 29 220,107 252,386
应付所得税 - 1,169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894,411 963,083
1,741,784 1,732,651
净流动负债 (949,016 ) (1,078,274)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36,121 231,938
-3-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5,256 6,405
递延收入 31 4,154 4,615
9,410 11,020
净资产 226,711 220,918
股东权益
股本 32 500,018 500,018
股本溢价 33 540,028 540,028
储备 34 (45,873 ) (45,873)
累计亏损 34 (796,314 ) (850,354)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197,859 143,819
少数股东应占权益 28,852 77,099
权益合计 226,711 220,918
经董事会于 [ ] 核准及授权刊发
................................. .................................
董事 董事
-4-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4 217,223 297,595
在建工程 15 16 683
预付租赁 17 22,367 23,026
于附属公司权益 18 607,504 394,355
于联营公司权益 19 111,253 112,145
投资按金 21 35,000 35,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22 35,000 35,000
1,028,363 897,804
流动资产
存货 23 48,941 103,93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24 84,118 45,783
其它应收款 25 134,705 15,507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存款 26 129,700 133,502
现金及银行存款 27 33,358 58,028
受限制银行存款 27 8,804 -
439,626 356,754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8 302,211 194,401
其它应付款 29 158,575 111,376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758,711 808,853
1,219,497 1,114,630
净流动负债 (779,871 ) (757,876)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248,492 139,928
-5-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5,256 6,405
净资产 243,236 133,523
股东权益
股本 32 500,018 500,018
股本溢价 33 540,028 540,028
储备 34 (55,583 ) (55,583)
累计亏损 34 (741,227 ) (850,940)
权益合计 243,236 133,523
经董事会于 [ ] 核准及授权刊发
................................. .................................
董事 董事
-6-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
少数 权益
股本 股本溢价 储备 累计亏损 合计 股东权益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500,018 540,028 (45,873) (750,265) 243,908 57,590 301,498
本年度净(亏损)/利润 - - - (100,089) (100,089) 19,019 (81,070)
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 - - - - - 490 490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500,018 540,028 (45,873) (850,354) 143,819 77,099 220,918
本年度净利润/(亏损) - - - 54,040 54,040 (48,247) 5,793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00,018 540,028 (45,873) (796,314) 197,859 28,852 226,711
-7-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5(a) 3,855 43,500
(已付)/已收回所得税 (2,999 ) 6
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856 43,506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已收利息及股息收入 6,929 3,042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5,544 ) (16,900)
无形资产增加 (100 ) -
在建工程增加 (9,102 ) (16,694)
收回联营公司股息 3,057 -
应付联营公司之减少 (1,173 ) -
新增投资按金 (5,430 ) (35,000)
其它投资增加 (7,000 ) (210)
被投资公司于结束时所归还之收入 - 53,859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 79,033 6,686
出售预付租赁收入 60,000 18,24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所得的现金净额 35(c) 49,253 -
投资活动所得的现金净额 169,923 13,023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已付利息 (75,870 ) (67,890)
抵押存款(增加)/减少 (34,334 ) 47,243
收到来自银行及其它借款的款项 938,110 1,151,662
偿还银行及其它借款的款项 (1,007,931 ) (1,172,624)
收到少数股东投入的资本 - 490
融资活动所用的现金净额 (180,025 ) (41,1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 / 增加净额 (9,246 ) 15,410
于一月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824 58,414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 64,578 73,82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分析 64,578 73,824
-8-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 公司背景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
)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
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业务。
2. 主要会计政策
(a) 遵例声明
本财务报表是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所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包括《国际
会计准则》及相关诠释。本财务报表同时符合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以及适用的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披露规定。以下是本集团采用
的主要会计政策概要。
本公司亦编制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财务报表。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中国会
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本集团之利润及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的调节表载于第[ ]页。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已颁布多项全新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于二零零八年
一月一日或其后开始之会计年度生效。相关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年及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
影响已详述于附注 3(a)。
(b) 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集团及本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权益。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列示。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编制基准。
管理层需在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时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
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会计政策的应用和所呈报的资产与负债、和收入及与支出的汇报数
额。
这些估计各相关假设是根据以往经验和在当时情况下认为合理的多项其它因素作出,其结
果构成了管理层就无法从其它途径实时得知的资产与负债账面值所作判断的基础。实际业
绩可能有别于这些估计。
这些估计和有关假设是持续经营基准审阅。假如会计估计的修订只会影响作出有关修订的
会计期间,便会在该期间内确认;但如对当期和未来的会计期间均有影响,则会在作出有
关修订的期间和未来期间确认。
管理层于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时所采用而将会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和重大风险导
致于下年度作出重大调整的估计,已列于附注 40。
-9-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b) 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续)
尽管本公司及本集团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具有净流动负债,本公司董事认为,本
公司及本集团仍将能持续经营,并能在债务到期时偿还有关款项,原因如下 :-
(i) 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自多家银行取得的可动用银行信贷金额为人
民币 717,767,000 元,并已完全动用。此信贷金额将于结算日后一年到期,本集
团董事正与本集团的往来银行进行磋商,寻求对本集团给予持续支持。
(ii) 将继续获取控股公司-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洛玻集团」)及控
股公司之母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
董事认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将有充足的现金资源以满足未来的流动资金及其它融资需求。
因此,本财务报表应以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而且不包括本公司及本集团倘未能持续经营而
需作出的任何调整。
(c) 合并基准
(i) 附属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
附属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实体公司。如果本公司有权支配该公司的财务及经营
决策,并籍此从其业务活动中取得利益,则该公司将被视为受本公司控制。在评估
控制权时,会同时考虑目前可行使的潜在投票权。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由控制开始至控制终止的期间将并入综合财务报表内。集团内公
司间往来的结余及交易和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均会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全
数抵销。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亏损,谨在没有减值迹象的情况下,与抵销
未实现利润相同。
少数股东权益是指并非由本公司直接或透过附属公司间接拥有的股权所占附属公
司净资产的部份;少数股东权益与本公司股东应占权益分别单独地列示在综合资产
负债表及权益变动表的权益内。于综合利润表内列示少数股东于本集团之权益属少
数股东及本公司股东于本年度的利润或亏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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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列示)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c) 合并基准 (续)
(i) 附属公司和少数股东权益 (续)
如果少数股东应占的亏损超过其所占附属公司净资产的权益,超过部分和任何归属
于少数股东的进一步亏损便会冲减本集团所占权益,但如少数股东须承担具有约束
力的义务及有能力增加投资以弥补亏损的情况则除外。附属公司的所有其后利润均
会分配予本集团,直至本集团收回以往承担的少数股东应占亏损为止。
本公司资产负债表所列之附属公司投资是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亏损(见附注2(l))
后入账,持有用作买卖用途的投资除外。
(ii)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或本公司对其有重大影响,包括参与其财务及经营政策,但不
是控制或联合控制其管理层的实体。
于联营公司的投资是按权益法记入综合财务报表,先以成本列账,其后就本集团占
该联营公司净资产在收购后的变动作出调整,持有用作买卖用途的投资除外。综合
利润表内包括本年度本集团所占联营公司于收购后的税后业绩,包括本年度确认有
关于联营公司投资的商誉减值亏损(见附注2(l))。
当本集团对联营公司的亏损承担额超出本集团于该联营公司的权益时,本集团的权
益将会减至零,并且不再确认进一步的其它亏损;但如本集团须向该联营公司承担
法定或推定的义务,或代该联营公司付款的情况则除外。因此,本集团于联营公司
的权益是按权益法投资的账面金额及本集团的长期权益列账,等同本集团实质上于
联营公司的净投资。
本集团与联营公司之间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损益,会按本集团于联营公司所占的权
益比率抵销为限,但如未实现亏损显示已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则这些未实现亏损会
实时在利润表中确认。
在本公司资产负债表中,于联营公司的投资以成本减去任何减值亏损(见附注2(l))
列示,持有用作买卖用途的投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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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列示)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d) 物业、厂房及设备
(i)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建筑物、厂房、机械设备及汽车。物业、厂房及设备以成本
减累计折旧(见下文)和任何减值亏损(见附注2(l))列示。资产的成本包括采购
价及任何将资产变成目前可用状态及运往现址作拟定用途的直接应占成本,于在建
期间有关的借款费用(见附注2(u))、分拆费用和搬移及回复该地方的面貌的费用
及因时间的变化或资源流出而计算现时负债所需结算的义务或贴现利率变化等所
产生的费用。
假若因替换某部分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带来的未来经济效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及该
替换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本集团会将有关的费用确认于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
金额。所有其它支出均在发生时于利润表列示。
(ii) 报废或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产生的损益是以资产出售所得净额与账面值之间的
差额厘定,并在报废或出售当日在利润表内确认为收益或亏损。
(iii) 折旧是根据下列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期限,在扣除其估算残值后(如有),以直线
法冲销其成本 :-
建筑物 30 至 50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 至 28年
汽车 6 至 12年
(e)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以成本减去任何减值亏损列示(见附注2(l))。成本包括建筑工程的直接材料成
本及在建筑期间资本化的利息支出(见附注2(u))。
当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所需的准备工作大致完成时,有关成本便会停止资本化,而在建工程
也会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内。除非在建工程已经完成,并可随时投入拟定用途,否则在
建工程不会计提任何折旧。
(f) 预付租赁
预付租赁是指向中国土地管理部门支付的土地使用权款项。土地使用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
和任何减值亏损(见附注2(l))列示。
预付租赁摊销是按相关使用权年期以直线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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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g)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任何减值亏损(见附注2(l))列示。
除无年限的无形资产外,无形资产摊销按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计入利润表内。
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及非专利技术,按照十至二十年预计可使用年期摊销。
(h) 对股本证券的投资
本集团及本公司之股本证券投资会计政策(除投资于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外)如下 :-
股本证券投资初步按成本价(即其交易价)列账,除非公允价值能更可靠地以估值法(其
变量仅包括可见市场的数据)估计。成本包括应占交易成本,惟下文所述者除外。该等投
资其后视乎其分类入账如下 :-
作贸易用途的证券投资分类为流动资产,由此产生的任何交易费用均于损益中确认。公允
价值于每个结算日被重新计量,有关收益或亏损会于损益中确认。此等投资的净收益或亏
损并不包括有关投资的股息或利息收益,因该类收益是根据附注2(q)所载的会计政策于确
认。
当股本证券投资无法在活跃市场取得报价,而且不能可靠地计量其公允价值时,这些投资
便会以成本减去减值亏损后在资产负债表确认(见附注2(l))。
未能归属上述任何一种分类之证券投资会被视作可供出售证券。公允价值于每个结算日被
重新计量,有关收益或亏损会于权益中确认,惟有关债务证券等货币项目的外□盈亏则直
接于损益中确认。此等投资的股息收入是根据附注2(q)(ii)所载的会计政策于损益中确认,
而倘此等投资属计息,利息将按实际利息法计算,并根据附注2(q)(iii)所载的会计政策于损
益中确认。这些投资终止确认或减值(见附注2(l))时,以往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累计损益
将改为在损益中确认。
本集团会在承诺购买╱出售投资时或投资到期当日确认╱终止确认有关的投资。
(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存款及手头现金、存放于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的活期存款,以
及可以随时换算为已知的现金额及其价值变动方面的风险不大,并在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
短期和高流动性的投资。需于要求时偿还而属于本集团现金管理之银行透支于合并现金流
量表中属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一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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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j) 存货
除备用品及消耗品外,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入账。
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包括所有采购成本、变换成本、将存货变成目前的可用状态及运
往现址的成本。
可变现净值是估算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算售价减估算完成生产及销售工所需成本和
估算销售所需成本。
出售存货时,其账面值会在相关收入被确认的期间被确认为支出。将存货减至可变现净值
而产生的存货跌价损失及所有其它存货损失在损失产生期间被计入利润表中。因可变现净
值增加而需转回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发生期间会冲减利润表中确认的费用。
(k)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
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以初始公允价值列账,其后以摊销成本减呆坏账的减值亏损(见附
注2(l))列示。如应收款为给予关联方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的贷款或贴现影响并不重大时,
则以成本减呆账的减值亏损(见附注2(l))列示。
(l) 资产减值
(i) 股本证券投资及其它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在每个结算日审阅按成本或归类为可供出售证券入账的股本证券投资(除投
资于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外)(见附注2(l)(ii))和其它流动与非流动应收款项,以
确定是否有客观减值证据。客观减值证据包括以下一项或多项令本集团关注之可遵
从资料 :-
- 债务人之重大财务困难;
- 违反合约,如拖欠或延迟支付利息或本金;
- 债务人可能出现破产或其它财务重组;
- 债务人面对重大科技、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上负面影响;及
- 股本投资工具价格出现重大及长期下跌,其公允价值在成本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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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l) 资产减值 (续)
(i) 股本证券投资及其它应收款项减值 (续)
若任何该证据存在,任何减值亏损决定及确认如下 :-
- 就没有挂牌按成本列账之股本证券,减值亏损是以财务资产的账面值及以相同
财务资产按现时市场之回报率折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之间的差异计算。股本证
券的减值亏损则不予转回。
- 就以摊销成本列账之应收账款及其它流动应收款项及其它财务资产,减值亏损
乃根据资产之账面值及财务资产原有效之利率(即该资产于首次确认时计算之
有效利率)折现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之差异计算,当折现之影响为重大时。当财
务资产以摊销成本列账并含有相同之风险特色,如相同之信贷情况及没有个别
评估需作减值时,以上评核需共同评计。财务资产之未来现金流量需一同作出
减值评估并基于以往之资产亏损记录以其相同组别之信贷风险特色而作出。
倘减值亏损在往后期间减少,且客观上与减值亏损确认后发生的事件有关,则
减值亏损会透过利润表转回。减值亏损的转回不应使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在以
往年度没有确认任何减值亏损而应已厘定的数额。
- 可供出售证券己直接在权益中确认的累计亏损会从权益中转出,并在利润表中
确认。在利润表中确认的累计亏损是以收购成本(扣除任何本金偿还和摊销额)
与当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减去以往就该资产在利润表中确认的任何减值亏
损后计算。
可供出售权益证券已在利润表中确认的减值亏损不会通过利润表转回。这些资
产公允价值其后的任何增额会直接在权益中投资重估储备内确认。
除了包括在应收账款及其它应收款内之应收账款之减值亏损(当债务之可回收
性存疑)外,减值亏损直接在相关资产金额注销。在此情况下,呆坏账减值亏
损以拨备账目调整。当本集团认为该款项之可回收性极低时,该不可回收之款
项在应收账款中直接注销而在拨备账目内之金额亦需转回终止。如该项在拨备
账目内之金额在以后能收回时,则应在拨备账目中转回冲销。在拨备账目中之
任何变动及以后收回之注销金额应直接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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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l) 资产减值 (续)
(ii) 其它资产减值
于每个结算日均会审核内部及外部数据,以识别下列资产是否可能出现减值迹象或
之前已确认的减值亏损是否不再存在或已减少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在建工程;
- 预付租赁;
- 无形资产;及
- 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投资。
如果发现有减值迹象,则会估算该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此外,就尚未可供使用之无
形资产及具有无限可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而言,需每年估算其可收回金额,以确定
是否存在任何减值迹象。
- 可收回金额的计算
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销售净价和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金额为准。在评估使
用价值时,会使用除税前贴现折让率将估算未来现金流量贴现让至现值。该贴
现折让率应是反映市场当时所评估的货币时间价值和该资产的独有风险。如果
资产并无产生基本上独立于其它资所产生的现金流入,则以能独立产生现金流
入的最小资产组别(即现金产生单位)来厘定可收回金额。
- 减值亏损的确认
倘资产或其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数额,则于利润表确认的
减值亏损,其减值亏损额会按比例减少该单位(或该单位组别)内资产的账面
值,惟资产的账面值不会减少至低于其个别公允价值减出售成本或使用价值
(倘能厘定)。
- 减值亏损的转回
若计算可收回价值所用之估计发生有利之转变时,减值亏损应作转回。
所转回的减值亏损以假设在以往年度没有确认减值亏损而应已厘定的资产账
面金额为限。所转回的减值亏损在确认转回的年度内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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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m) 计息借款
计息借款以初始公允价值减应占交易成本确认。初始确认后,计息借款以摊销成本列账,
而成本与赎回价值之间的任何差额按实际利息基准在借贷期间计入损益内。
除非本集团之负债能无条件地延迟偿还至结算日起计十二个月或以上,否则计息借款会被
分类为流动负债。
(n) 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
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以初始公允价值确认,除根据附注2(o)(i)而计量之财务担保之债务
外,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则往后以摊销成本列账,除非折现之影响并非重大的,则以成
本列账。
(o) 已发出的财务担保、拨备及或然负债
(i) 已发出的财务担保
财务担保合约乃要求发行人(即担保人)作出特定付款以赔偿保证之受益人(「持
有人」)作为持有人(根据债项工具之条款)因某特定之债权人当到期时未能作出
付款之合约。
当本集团发行财务担保时,财务担保之公允价值(即交易价格除公允价值不能确实
地被估计)于起初时于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确认为递延收入。当发出担保时收到
或应收到酬金时,根据本集团有关资产系列应用之政策,酬金会获确认。若并无收
到或应收酬金,于损益中任何递延收入之初期确认会获确认为开支。
担保金额起初确认为递延收入并于损益中按担保条款摊销为财务担保发出之收入。
而且,根据附注2(o)(iii),担备会获确认,当(i)担保持有人根据担保要求本集团还款,
及(ii)向本集团索偿之金额预期超越现行于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有关担保之金额
(即于起初确认之金额,减去累积摊销)。
(ii) 于合并业务时所收购或然负债
倘其公允价值可准确计算,作为收购合并业务一部分之或然负债乃按公允价值初始
确认。于按公允价值初始确认后,有关或然负债则按初始确认之金额减摊销(如适
用),以及根据附注2(o)(iii)所述方式厘定之金额之间的较高者确认。其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地估值之于合并业务时所收购或然负债乃于附注2(o)(iii)作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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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o) 已发出的财务担保、拨备及或然负债 (续)
(iii) 其它拨备及或然负债
如果本集团或本公司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法定或推定的义务,并能可靠地估算履
行该义务时在合理的估算时预期会导致含有经济效益的资源外流,本集团或本公司
便会就该时间或金额尚未确定的负债计提拨备。如果货币时间值重大,则按预计所
需支出的现值计入拨备列账。
如果含有经济效益的资源外流的可能性较低,或是无法对有关金额作出可靠的估算
时,便会将该义务披露为或然有负债,经济效益的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则
除外。如果本集团的义务存在性须视乎某宗或多宗未来事件是否发生的情况下才能
确定是否存在,亦会披露为或然有负债,但资源外流的可能性极低的情况则除外。
(p) 员工福利
工资,年终奖励,有薪年假,界定供款计划供款及其它非货币性员工福利将在员工为公司
提供服务的年期内预提。如果货币时间值重大,则按预计所需支出的现值计列拨备。
(q) 收入确认
如经济效益可能会流入本集团及收入及成本能可靠地计量时,便会根据下列基准确认收
入 :-
(i) 出售货物
当货物被运送至客户指定的地方及客户接受货物及其所有相关的重大风险和回报
时即会确认出售货物的收入。出售货物收入以总销售额减销售折扣后的净值列示,
其中不包括增值税及其它与出售货物有关的税项。
(ii) 股息收入
从非上市股本证券投资所获得的股息在股东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时被确认为收入。
(ii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息法按时间比例为基准确认。
(iv) 佣金收入
佣金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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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q) 收入确认 (续)
(v) 政府补助
当可以合理地确定本集团将会收到政府补助并会履行该补助的附带条件时,便会首
先在资产负债表内将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入;用于弥补本集团已产生开支的补
助,则会在开支产生的期间有系统地在利润表中确认为收入;用于弥补本集团资产
成本的补助,于计算资产之账面值时予以扣减,则按该资产的可使用年期有系统地
在利润表中确认为收入。
(vi) 租赁收入
租赁收入是按有关的租约按直线法为基准确认。
(vii) 水、电及蒸汽收入
水、电及蒸汽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viii) 技术服务收入
技术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ix) 综合服务收入
综合服务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x) 运输收入
运输收入在提供服务时确认。
(r) 外币换算
年度内的外币交易按交易日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以外币为单位的货币资产及负债则按结
算日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外币汇兑差额会于利润表内确认为收益或亏损。
(s)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包括主要的检查费用成本,于实际发生的期间列账。
(t)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在其产生的期间内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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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u) 借贷成本
借贷成本于发生期间确认为支出,但与收购、建设或需要很多时间生产才可以投入拟定用
途或销售的资产之直接相关借贷成本则会被资本化。
属于合资格资产成本的借贷成本,在用于资产的开支产生、借贷成本产生及使资产投入拟
定用途或销售所必须的准备工作进行期间开始资本化。当合资格资产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
所必须的绝大部分准备工作中止或完成时,借贷成本便会暂停或停止资本化。
(v) 所得税
年度所得税包括当期税项及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的变动。当期税项及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
的变动均于利润表内确认,但与直接于权益内确认的相关项目,则确认于股东权益内。
当期税项为按年度内应课税收入,根据于结算日已执行或实质上已执行的税率计算的预期
应付税项,以及对过去期间应付税项作出的任何调整。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分别由可抵扣和应纳税的暂时差额产生,即资产和负债就财务报告上
的账面值与其税基之间的差额。递延税项资产也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和未使用税项抵免产
生。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情况外,所有递延税项负债和递延税项资产(只限于可能有未来应课
税溢利作抵扣有关资产)均会被确认。能支持可确认由可扣减暂时差额所产生递延税项资
产的未来应课税利润包括因转回现存应课税暂时差额而产生的金额;但此等金额必须与同
一税务机关及同一应课税实体有关,并预期在可抵扣减暂时差额预计转回的同一期间或递
延税项资产所产生税务亏损可向后期或向前期结转的期间内转回。
在决定现存的应课税暂时差额是否足以支持确认由未使用的税务亏损和税项抵免所产生的
递延税项资产时,亦会采用同一准则,即该等差异若与同一税务机关及同一应税实体有关,
并预期在能使用税务亏损和税项抵免的同一期间内转回,则会被考虑。
不确认为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之暂时差异是产生自以下有限之例外情况:不可在税务方面
获得扣减之商誉;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利润之资产或负债的初次确认(惟其并非为业务合
并之一部份);以及于附属公司之投资的暂时差异(如属应课税差异,只限于本集团可以
控制转回之时间,而且在可预见之将来不大可能转回的暂时差异;或如属可予扣减之差异,
则只限于可在将来转回之差异)。
已确认的递延税项金额是按资产和负债账面值的预期变现或清偿方式,根据在结算日已执
行或实际已执行的税率计算。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均不作贴现。
本集团会在每个结算日审阅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如果不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课税利润
以抵扣相关的税务利益,该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便会调低。如果日后又能获得足够的应
课税利润,则该等被调低的便会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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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 所得税 (续)
当期税项结余和递延税项结余及其变动额,会各自分开呈报且不予抵销。倘本公司或本集
团有法定行使权以当期税项资产抵销当期税项负债和符合以下附带条件的情况下,当期税
项资产可抵销当期税项负债及递延税项资产可抵销递延税项负债:-
- 倘为当期税项资产和负债,本公司或本集团计划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该资产
和清偿该负债;或
- 倘为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而此等资产和负债与同一税务机关就以下其中一项征收的
所得税有关 :-
- 同一应课税实体;或
- 不同的应课税实体,此等实体计划在日后每个预计有大额递延税项负债需要清偿
或大额递延税项资产可以收回的期间内,按净额基准变现当期税项资产和清偿当
期税项负债,或同时变现该资产和清偿该负债。
(w) 关联人士
就此等账目而言,另一方人士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连指 :-
(i) 另一方人士有能力,直接或间接地透过一个或多个中介人控制本集团或于本集团之
财务或营运决策上发挥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i) 本集团与另一方人士均受共同控制;
(iii) 另一方人士为本集团之联营公司;
(iv) 另一方人士为本集团或其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人员的成员或该人士之近亲家庭成
员或受该等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或重影响之实体;
(v) 另一方人士为(i)项所指人士之近亲家庭成员或受该等个人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或
重大影响之实体;或
(vi) 另一方人士为离职后福利计划下受惠之本集团员工或与本集团关连人士之任何实
体。
该人士之近亲家庭成员指可影响或受该个人影响与该实体交易的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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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x) 分部报告
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可明显的可区分的组成部份部门,负责提供产品或服务(业务分部),
或负责于个别的经济环境提供产品或服务(地区分部),分部之间的风险和回报水平均不
同。
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a) 首次应用新订及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首次应用下列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及 金融资产重分类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1 号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
-集团及库存股份交易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2 号 服务特许权的安排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4 号 国际会计准则第 19 号
-界定福利资产限额、最低
资金要求及两者相互关系
首次应用以上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并无对本集团会计政策或过往展示的比较数
字调整产生重大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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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续)
(b)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颁布但尚未生效
本集团并未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经修订) 财务报表之呈列 1
国际会计准则第 23 号(经修订)借贷成本 1
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经修订)综合及独立财务报表 2
国际会计准则第 32 号及第1号 财务报表之呈报
(修订本) -可赎回金融工具及清盘时产生之责任 1
国际会计准则第 39 号(修订本)合资格套期项目2
国际财务报告准第 1 号及 于附属公司、共同控制实体或联营公司的投资成本 1
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2 号(修订本) 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归属条件及注销 1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经修订) 业务合并 2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 经营分类 1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3 号 客户忠诚计划 3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5 号 房地产建造协议 1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6 号 国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4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 17 号 向拥有人分配非现金资产 2
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第18 号 从顾客处转移资产 2
除上述者外,主要出于消除不一致及澄清措辞,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也已颁布对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的改进,其中载列对多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作出修订。除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第 5 号的修订于 2009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外,其它修订均于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惟各项准则均就有关修订各自设有过渡性条
文。
1 2009 年 1 月 1 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起采纳
2 2009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起采纳
3 2008 年 7 月 1 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起采纳
4 2008 年 10 月 1 日或之后的年度期间起采纳
*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改进包括对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5 号、第 7 号及国际会计准则
第 1 号、第 8 号、第 10 号、第 16 号、第 18 号、第 19 号、第 20 号、第 23 号、
第 27 号、第 28 号、第 29 号、第 31 号、第 34 号、第 36 号、第 38 号、第 39 号、
第 40 号及第 41 号的修订。
本集团正评估此等新订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于初步采纳时所产生之影响。迄今
为止,本集团认为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8 号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1 号(经修订)可能会
导致披露的更新和修订,采纳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3 号(经修订)和国际会计准则第 27
号(经修订)可能会导致会计政策的变化,此等新订及经修订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不大可
能会对本集团之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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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 分部报告
由于本集团的营业额和经营成果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提供按业务类型的分部报
部营业额是根据客户所在地列示。本集团的资产和负债主要位于中国,因此并没有提供按地区的资产及债务
本集团按营业地区的分部报告列示如下 :-
中国 亚洲 美洲 大洋洲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
营业额 1,286,538 1,402,955 26,193 24,330 604 1,644 501 5,974
分部营业结果 649 (33,185) 11,714 2,258 130 153 (35) 555
未分配的营业利润
营业利润 / (亏损)
净财务成本
净投资收益
应占一所联营公司净收益
所得税转出 / (费用)
本年度利润 / (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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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5. 营业额
营业额是扣除增值税及附加和商业折扣后,销售予顾客之货品的销售金额。
6. 其它业务收入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债务豁免 22 252
补贴收入(注 i) 22,451 3,157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注 ii) 33,982 -
处置预付租赁净收入(注 ii) 180,000 12,000
销售原材料收入 4,434 9,209
违约金收入(注 iii) 809 -
冲销长期应付款 828 2,588
佣金收入 - 4,301
其它 1,366 1,101
243,892 32,608
注 :-
(i) 根据偃师市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洛玻集团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龙海」)于本年
度收到的政府补助为人民币 1,229,800 元(二零零七年:无)
。本年度全数确认为收入。
根据渑池县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一家附属公司洛玻集团龙翔玻璃公司(「龙翔」)于本年度收到的企
业技术创新经费补贴收入为人民币 760,000 元(二零零七年:无)。本年度全数确认为收入。
根据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记要,本公司于本年度收到财政局拨付的补贴收入共计人民币 20,000,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2,695,000 元)。总金额已于本年度确认。
根据偃师市财政局和河南省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公司 「龙 (
门」) 于二零零五年度收到的厂房建筑成本的政府补贴为人民币 6,000,000 元。此补贴将在该厂房的使
用期限内逐年于综合利润表中确认为收入,其中人民币 461,500 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 461,5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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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6. 其它业务收入 (续)
注 (续) :-
(ii) 本集团于本年度以人民币 180,000,000 元将部分土地售予当地政府。该土地属集团公司无偿划拨土地的
一部份,其账面净值为零,本集团于此项交易中,获得人民币 180,000,000 元之处置预付租赁净收入。
于交易时,同时出售土地上之地面资产及设施,净值人民币 40,002,000 元,得到政府的人民币
70,000,000 元之补偿款。因此,本集团于此项交易中,获得人民币 29,998,000 元之处置固定资产净收
益。
此外,本集团于本年度以人民币 9,033,000 元出售净值人民币 5,049,000 元之其它固定资产。因此,本
集团于此项交易中,获得人民币 3,984,000 元之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二零零七年:无)。
(iii) 2007 年 12 月 28 日,集团与汝阳县工艺美术福利厂(「福利厂」)签署合同将本集团闲置的生产设备及
辅助设备出售予福利厂,代价为人民币 35,000,000 元,福利厂已在 2007 年 12 月 29 日支付了 30%首
付款项,但本集团并无收到按合同约定之剩余款项。根据合同,若福利厂未能支付代价,则本集团有权
终止合同,因此,本集团已于 2008 年 6 月 6 日书面通知汝阳福利厂解除合同,并收取逾期付款违约金
人民币 809,000 元。
7. 税前利润 / (亏损)
税前利润 / (亏损)已(扣除) / 计入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净财务成本 :-
须于五年内偿还的银行借款及其它借款利息 (75,870) (67,890 )
利息收入 6,918 3,042
净汇兑亏损 (277) (1,522 )
银行费用 (16,562) (6,221 )
(85,791) (72,591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b) 净投资收益 :-
被投资公司于结束时所归还之剩余资产 - 22,059
长期投资处置收益(附注 35(c)) 70,377 -
其它投资之股息收入 11 -
其它 - 5
70,388 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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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7. 税前利润 / (亏损) (续)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c) 应占联营公司净收益 5,868 2,194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d)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工资及薪金 (71,246) (66,120 )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20,297) (21,181 )
(91,543) (87,301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e) 其它 :-
存货成本 (1,334,633) (1,310,420 )
折旧 (100,606) (112,481 )
减值(亏损) / 冲回
- 存货净额 (34,521) 22,468
- 应收账款 597 (946 )
- 其它应收款 (44) (1,448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8,130) (17,154 )
- 在建工程 (121) -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亏损 - (3,160 )
核数师酬金 (2,100) (2,150 )
无形资产摊销 (1,477) (1,472 )
预付租赁摊销 (850) (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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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8. 董事及监事酬金
按照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披露董事及监事的酬金详情如下 :-
薪金,津贴 界定供款 二零零八年
袍金 花红 及其它报酬 计划供款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朱雷波 * - - 107 6 113
朱留欣 * - - 87 6 93
高天宝 - - 197 19 216
谢军 - - 91 14 105
曹明春 - - 144 18 162
宋飞 # - - 51 7 58
宋建明 # - - 95 10 105
非执行董事
申安秦 40 - - - 40
杨卫平 ** 40 - - - 40
独立董事
郭爱民 40 - - - 40
张战营 40 - - - 40
席升阳 40 - - - 40
葛铁铭 40 - - - 40
监事
任振铎 - - 43 4 47
姚文君 20 - - - 20
职工监事
卢俊峰 - - 32 9 41
独立监事
李静宜 20 - - - 20
何宝峰 20 - - - 20
300 - 847 93 1,240
* 于二零零八年四月十四日辞职
**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十一日辞职
# 于二零零八年六月三十日在获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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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8. 董事及监事酬金 (续)
按照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披露董事及监事的酬金详情如下 (续) :-
薪金,津贴 界定供款 二零零七年
袍金 花红 及其它报酬 计划供款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执行董事
刘宝瑛 ** - - - - -
朱雷波 - - 196 17 213
丁建洛 * - - - - -
张少杰 * - - - - -
朱留欣 - - 164 17 181
姜 宏 * - - - - -
高天宝 # - - 164 17 181
谢 军 # - - 53 15 68
曹明春 # - - 106 15 121
申安秦 # 40 - - - 40
杨卫平 # 40 - - - 40
独立董事
郭爱民 40 - - - 40
张战营 40 - - - 40
席升阳 40 - - - 40
葛铁铭 # 40 - - - 40
董 超 * - - - - -
监事
陶善武 * - - - - -
宋 飞 * - - - - -
马世信 * - - 26 8 34
任振铎 ## - - 105 14 119
姚文君 # 20 - - - 20
独立监事
李静宜 20 - - - 20
顾美凤 * - - - - -
何宝峰 # 20 - - - 20
300 - 814 103 1,217
* 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辞职
** 于二零零七年六月七日辞职
# 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日在获委任
## 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二日在获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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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9. 最高薪酬人士
最高薪酬之五位人士中,其中五位为董事及监事(二零零七年:五位)
,其相关的酬金已于附注 8 中披露。
10. 所得税 (抵免) / 费用
(a)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 (抵免) / 费用代表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之所得税准备 - 3,412
上年度之多提所得税准备 (2,651) -
所得税 (抵免) / 费用 (2,651) 3,412
2007年3月16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新税法”)。2007
年1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新税法和实施细则自
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新所得税率改为按 25% 计征。
本集团根据中国有关所得税法规定,按应课税所得额的25%(2007年 : 33%)之法定税率计算中国企业所得
税准备。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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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0. 所得税 (抵免) / 费用(续)
(a) 综合利润表中的所得税 (抵免) / 费用代表 (续)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 (抵免) / 费用与会计利润 / (亏损) 的调节如下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 (亏损) 3,142 (77,658 )
按中国企业所得税税率 25% (2007 : 33%) 计算之
名义税项 786 (25,627 )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35,266) (29,234 )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 18,155 52,810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务亏损之税务影响 (13,649) (4,932 )
未有确认本期税务亏损之税务影响 29,974 10,395
上年度企业多提所得税准备 (2,651) -
所得税 (抵免) / 费用 (2,651) 3,412
(b) 主要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如下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拨备 76,937 -
预付租赁 7,237 12,341
税务亏损 67,814 320,083
151,988 332,424
由于不能肯定本集团是否可以在可见的未来使用此等税务亏损,因此,没有确认该递延税项资产。该税
务亏损代表可供结转用以抵销未来应课税盈利之未使用税务亏损所带来之最大效益,结转年限由初次出
现亏损之年度起计最长可达五年。此外,于资产负债表日亦没有确认任何递延税项负债。
11.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 (亏损)
本公司股东应占净利润 / (亏损)中计有人民币 109,713,000 元利润(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149,555,000 元亏损),
已于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内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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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2. 股息
本公司董事会不建议宣派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股息(二零零七年:无)。
13. 每股基本盈利 / (亏损)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 54,040,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100,089,000 元亏损)及在
本年度内已发行股份 500,018,000 股(二零零七年:500,018,000 股)计算。
由于在所列示的两个年度内均没有任何潜在摊薄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盈利 / (亏损)。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750,371 1,098,597 28,629 1,877,597
重分类 (22,106) 18,779 3,327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728,265 1,117,376 31,956 1,877,597
增置 4,420 11,995 485 16,900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216 14,915 - 15,131
处置变卖 (9,138) (3,548) (2,000) (14,686)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23,763 1,140,738 30,441 1,894,942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304,811 380,128 18,042 702,981
重分类 (54,800) 54,113 687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250,011 434,241 18,729 702,981
年度折旧 25,742 84,646 2,093 112,481
年度减值亏损 - 17,154 - 17,154
冲回已提折旧 (1,233) (2,213) (1,394) (4,840)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4,520 533,828 19,428 827,776
账面净值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49,243 606,910 11,013 1,067,166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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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本集团 (续)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723,763 1,140,738 30,441 1,894,942
重分类 (3,170) 3,170 -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720,593 1,143,908 30,441 1,894,942
增置 1,072 3,463 1,009 5,544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881 3,452 - 4,333
处置变卖 (91,566) (35,944) (763) (128,273)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30,980 1,114,879 30,687 1,776,546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274,520 533,828 19,428 827,776
重分类 145 (145) -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274,665 533,683 19,428 827,776
年度折旧 20,884 77,892 1,830 100,606
年度减值亏损 4,508 3,463 159 8,130
处置转出已提折旧 (42,614) (40,016) (592) (83,222)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7,443 575,022 20,825 853,290
账面净值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73,537 539,857 9,862 923,256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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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本公司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460,290 396,162 22,063 878,515
重分类 (45,606) 45,606 -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414,684 441,768 22,063 878,515
增置 - 147 - 147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 73 - 73
处置变卖 (9,139) (1,103) (1,429) (11,671)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05,545 440,885 20,634 867,064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259,213 237,755 15,007 511,975
重分类 (44,326) 44,326 - -
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214,887 282,081 15,007 511,975
年度折旧 5,814 36,381 1,319 43,514
年度减值亏损 - 17,154 - 17,154
处置转出已提折旧 (1,234) (931) (1,009) (3,174)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19,467 334,685 15,317 569,469
账面净值 :-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6,078 106,200 5,317 297,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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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4.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本公司 (续)
厂房、机器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405,545 440,885 20,634 867,064
增置 - 568 197 765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5) - 1,761 - 1,761
处置变卖 (91,566) (35,224) (566) (127,356)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3,979 407,990 20,265 742,234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 :-
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219,467 334,685 15,317 569,469
年度折旧 11,864 21,922 1,058 34,844
年度减值亏损 642 2,639 3 3,284
处置转出已提折旧 (42,615) (39,456) (515) (82,586)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9,358 319,790 15,863 525,011
账面净值 :-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4,621 88,200 4,402 217,223
注 :-
(a) 本集团的所有建筑物均位于中国境内。
(b)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本集团分别有账面净值人民币无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5,798,000 元)的建筑物及人民币 39,348,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50,574,000 元)的厂房、机器
及设备用作部分短期借款的抵押(附注 30(i))。
(c)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账面净值人民币 160,574,000 元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取得相关证
书。
35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5.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交付未尚建造完成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的费用。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月一日 7,113 5,550 683 73
增罝 9,102 16,694 1,094 683
16,215 22,244 1,777 756
转出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 )
注 14) (4,333) (15,131) (1,761) (73
年度减值亏损 (121) - - -
十二月三十一日 11,761 7,113 16 683
16. 无形资产
本集团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一月一日 18,400 18,400
增置 100 -
十二月三十一日 18,500 18,400
累计摊销 :-
一月一日 4,653 3,181
年度摊销 1,477 1,472
十二月三十一日 6,130 4,653
账面净值 :-
十二月三十一日 12,370 13,747
无形资产是个别附属公司获取的商标权,非专利技术及探矿权。于无形资产在五至二十年内按直线法摊销。本年度摊
销在综合利润表的管理费用中列示。
36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7. 预付租赁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
一月一日 40,588 63,935 25,623 48,970
处置变卖 - (23,347) - (23,347 )
十二月三十一日 40,588 40,588 25,623 25,623
累计摊销 :-
一月一日 5,734 22,137 2,597 19,402
年度摊销 850 704 659 302
冲回已提摊销 - (17,107) - (17,107 )
十二月三十一日 6,584 5,734 3,256 2,597
账面净值 :-
十二月三十一日 34,004 34,854 22,367 23,026
预付租赁是指中国境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该土地使用权剩余使用期限为三十五至四十八年。于二零零八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计有净值为人民币 24,792,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24,770,000 元)的土地使用权的
产权证正在申请办理当中。此外,本集团的土地使用权账面净值人民币零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2,878,000
元)用作部分给予本集团的短期银行借款的抵押(附注 30(i))。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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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8. 于附属公司权益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成本记账 231,706 230,417
减:减值亏损 110,217 110,217
121,489 120,200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623,625 365,580
减:减值亏损 137,610 91,425
486,015 274,155
607,504 394,355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已减值应收款项均与陷入财务困境之附属公司有关,董
事评估该等债务不能全数收回。该等已减值应收款项之账龄均超过一年。其它应收附属公司款项余额均并无减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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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8. 于附属公司权益 (续)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在中国成立及营运的主要附属公司的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应占股权 主要业务 注
直接 间接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有限责任公司 人民币 20,000,000 元 79.06% -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i)
(「龙门」)
洛玻集团龙飞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74,080,000 元 54.00% -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ii)
(「龙飞」)
襄樊洛神汽车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30,000,000 元 66.67% - 制造汽车玻璃 (ii), (iv)
(「洛神」)
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人民币 28,000,000 元 52.00% - 开发矿产 (ii)
(「沂南」)
洛玻集团洛阳龙海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60,000,000 元 80.00% -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ii)
(「龙海」)
洛玻集团洛阳龙昊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0,000 元 80.00% -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ii)
(「龙昊」)
洛玻集团龙翔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50,000,000 元 - 40.00% 制造浮法平板玻璃 (ii), (iii)
(「龙翔」)
登封洛玻硅砂有限公司(「登封」) 人民币 1,000,000 元 - 51.00% 开发矿产 (ii)
洛阳洛玻实业有限公司(「实业」) 人民币 5,000,000 元 100.00% - 销 售 玻 璃 及加 工制 (ii)
品,原燃材料,机械
设备,电气与配件,
提 供 玻 璃 技术 咨询
及技术服务
注 :-
(i) 该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
(ii) 这些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iii) 本集团透过附属公司龙飞持有龙翔40%股权。而若干持有龙翔33%股权之股东已书面委托本公司行使其于龙
翔的权利,因此自本集团控制龙翔之财务及营运政策起,龙翔已综合为本集团之附属公司。
(iv) 该子公司于二零零九年二月已转让给独立第三方(附注4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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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9. 于联营公司权益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成本记账 - - 233,124 220,649
按持股比例计算权益 121,213 118,402 - -
121,213 118,402 233,124 220,649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473 5,029 253 1,329
应付联营公司款项 (780) (6,509) - (184 )
120,906 116,922 233,377 221,794
减:减值亏损 - - 122,124 109,649
120,906 116,922 111,253 112,145
应收/(应付)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为未逾期及并无减值。
联营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及营运的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
注册资本 直接应占股权
公司名称 企业组成模式 (人民币) 百分比 主要业务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晶鑫」) 中外合资企业 41,945,000 49.00% 生产内墙砖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 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37.00% 提供财务服务
司(「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洛玻集团洛阳加工玻璃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181,496,000 49.09% 玻璃加工业务
(「加工玻璃公司」)
中国洛 阳 浮 法 玻 璃 集 团 矿 产 有 限 公 司 有限责任公司 30,960,000 40.29% 生产硅砂及
(「矿产公司」) 耐火材料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共确认占有上述联营公司人民币108,853,000元之亏损(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102,246,000元)。当中,本集团并未确认应占晶鑫,加工玻璃公司及矿产公司合共人民币156,340,000元的亏
损(二零零七年:人民币36,434,000元),其中人民币20,322,000元亏损于本年度发生(二零零七年:人民币17,805,000
元)。本集团对此未确认亏损并没有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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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19. 于联营公司权益 (续)
联营公司财务资料摘要
资产 负债 所有者权益 收入 收益 / (亏损)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八年
全额 1,006,696 (776,013) 230,683 254,592 (25,658)
本集团应占 448,335 (327,122) 121,213 119,476 5,868
二零零七年
全额 823,559 (578,221) 245,338 134,787 (29,515)
本集团应占 355,368 (236,966) 118,402 63,552 2,194
20. 其它投资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可供出售的非上市证券
投资,
按成本记账 39,314 44,789 31,352 43,827
减:减值亏损 31,904 44,379 31,352 43,827
7,410 410 - -
由于非上市证券并无活跃市场之报价,加上预计之合理公平价格范围太大,且未能评估多项估计之可能性;故
该等非上市投资,并非按公允价格列账,而是按成本扣除减值亏损后列账。
21. 投资按金
(a) 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订立一份股份转让协议,收购洛阳龙新玻璃有限公司
(「龙新玻璃」)50% 的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35,000,000 元,该款项已于二零零七年度内全额支付。但
由于上述交易所涉及的股权交割及股东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于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完成,故仍将该款项分
类为投资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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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1. 投资按金 (续)
(b) 于二零零八年八月,龙飞与本公司间接控制之子公司龙翔之独立股东们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们将
他们持有的龙翔 60% 股权以代价人民币 38,016,000 元全部转让给龙飞。截止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龙飞已付部份代价人民币 5,430,000 元。上述股权转让于二零零九年一月办理完毕。
22.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余额为于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广州国投」)之逾期存款,该逾期存款已提拨 75%
(二零零七年:75%)之减值亏损。于本年度,本公司获一独立第三方签署收购该逾期存款的所有权益的意向书,董
事认为作价约人民币 4,000万元。因此,董事认为,于本年度无需再额外提拨减值亏损。本公司并未对该笔存款计提
利息。
23.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64,793 182,282 62,203 83,675
在产品 15,773 10,984 2,274 5,340
产成品 122,194 106,260 7,944 28,216
302,760 299,526 72,421 117,231
减:跌价准备 50,744 16,223 23,480 13,297
252,016 283,303 48,941 10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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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账款
- 独立第三方 72,806 71,824 60,265 50,321
- 控股公司之附属公 64,603 165 62,642 3,300
司
137,409 71,989 122,907 53,621
减:减值亏损 45,265 45,862 42,576 42,914
92,144 26,127 80,331 10,707
应收票据 7,437 55,461 3,787 35,076
99,581 81,588 84,118 45,783
董事认为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面值与其公允值相若。
提取减值亏损后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内 79,892 75,525 71,451 43,975
多于一个月但少于一年 19,016 5,873 12,667 1,801
多于一年但少于二年 630 85 - -
多于二年但少于三年 43 105 - 7
99,581 81,588 84,118 45,783
在正常情况下,本集团会提供三十日的销售信贷期。以上的账龄分析是按发票日期分类的。
于以上账龄分析列示的一个月内金额为未逾期及并无减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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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续)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分别有人民币 19,689,000 元(二零零七
年:人民币 6,063,000 元)及人民币 12,667,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1,808,000 元)是逾期但未减值。该
应收款项乃与多名与本集团及本公司维持良好往绩记录的独立客户有关。基于以往经验,董事认为毋须就该等
结余作出减值拨备,因为信贷质素并无出现重大变动,而有关结余仍被认为可全数收回。本集团并无就该等结
余而持有任何抵押品。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收账款分别有人民币 45,265,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45,862,000 元)及人民币 42,576,000 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42,914,000 元)是已个别地作全数减值。该等
个别已减值应收款项均与陷入财务困境之客户有关,董事评估该等债务是不能全数收回的。本集团并无就该等
结余而持有任何抵押品。该等应收账款已计提减值准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多于一年但少于二年 436 1,050 - -
多于二年但少于三年 769 722 - 7
多于三年 44,060 44,090 42,576 42,907
45,265 45,862 42,576 42,914
本年度之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一月一日 45,862 44,916 42,914 42,735
已 (冲回) / 确认减值亏 (597) 946 (338) 179
损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45,265 45,862 42,576 42,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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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续)
除了功能货币外,包括在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1,069 532 413 532
25. 其它应收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控股公司款项 1,904 1,272 932 -
应收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款项 5,452 4,879 5,115 4,879
订金、其它应收款及预 210,627 99,481 163,840 45,810
付款
217,983 105,632 169,887 50,689
减:减值亏损 57,316 57,272 35,182 35,182
160,667 48,360 134,705 15,507
其它应收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人民币57,316,000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57,272,000元)的已减值其它应收款之账龄均超过一年。其它余额均为未
逾期及并无减值。
所有其它应收款将预期于一年内收回或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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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5. 其它应收款 (续)
本年度之减值亏损变动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一月一日 57,272 55,833 35,182 34,927
已确认减值亏损 44 1,448 - 255
已撇销不可收回金额 - (9) - -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57,316 57,272 35,182 35,182
26.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抵押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抵押) 201,636 167,302 129,700 133,502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定期存款中共有人民币20,000,000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60,000,000元)已作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借款的抵押(附注30(i))。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分别有人民币109,700,000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
73,502,000元)及人民币181,636,000元(二零零七年:人民币107,302,000元)已作为本公司及本集团应付票据的抵
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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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7. 现金及银行存款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手头现金 677 335 79 67
由存入起三个月内到期之银行
及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63,901 73,489 33,279 57,961
现金及银行存款 64,578 73,824 33,358 58,028
受限制银行存款 (附注 (i)) 9,809 - 8,804 -
74,387 73,824 42,162 58,028
附注 :-
(i)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由于受到不同未判决诉讼案件指控,本集团及本公司之银行存款中共有
人民币 9,809,000 元及人民币 8,804,000 元受法院判决为被冻结(附注 38)。
除了功能货币外,包括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港元 7 219 7 219
美元 202 389 202 389
欧元 9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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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28.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账款
- 独立第三方 408,452 373,180 262,211 118,774
- 控股公司之附属公 3,114 1,831 - 725
司
411,566 375,011 262,211 119,499
应付票据 215,700 141,002 40,000 74,902
627,266 516,013 302,211 194,401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的账龄分析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内或接获通知时 627,266 516,013 302,211 194,401
到期
29. 其它应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控股公司款项 2 20,332 - -
应付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 5,878 301 2,878 301
款项
预提费用、其它应付款及预 214,227 231,753 155,697 111,075
收账款
220,107 252,386 158,575 111,376
其它应付控股公司及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所有其它应付款将预期于一年内支付或确认为收入或接获通知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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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列示)
30. 银行及其它借款
本集团
附注 约定年利率 利率种类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a),(b) 2.50% - 10.80% 固定及浮动 713,767 705,658
无抵押银行借款 10.80% 固定 4,000 -
无抵押控股公司借款 (c) 6.21% - 7.80% 浮动 100,000 100,000
有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5.04% - 9.34% 固定 80,900 21,500
无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7.65% - 10.44% 固定 - 71,500
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6.03% 浮动 - 52,330
无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5.55% 固定 1,000 18,500
899,667 969,488
本公司
附注 约定年利率 利率种类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a) 2.50% - 8.96% 固定及浮动 622,067 693,758
无抵押控股公司借款 (c) 6.21% - 7.80% 浮动 100,000 100,000
有抵押联营公司借款 5.04% - 7.47% 固定 41,900 21,500
763,967 815,258
附注 :-
(a) 银行借款是以以下资产账面净值作抵押/担保 :-
(i) 资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土地使用权 - 2,878 - -
建筑物 - 5,798 - -
厂房机器及设备 39,348 50,574 39,348 50,574
于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之抵押存款 20,000 60,000 20,000 60,000
于洛玻集团财务公司所持有之股权,
按成本记账 111,000 - 111,000 -
170,348 119,250 170,348 110,574
(ii) 由中国建材、洛玻集团及洛玻集团财务公司提供之公司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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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0.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b) 于本集团其中一家附属公司的有抵押银行借款中的人民币 6,700,000 元(二零零七年:无)属于逾期借
款。借款由中国建筑材料集团、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公司和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款有限公司
担保。
(c) 于本公司的无抵押控股公司借款中的人民币 50,000,000 元(二零零七年:无)属于逾期借款。
银行及其它借款的还款期如下 :-
本集团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 短期借款 893,910 909,200
- 一年内到期的 501 53,883
长期借款
894,411 963,083
一年至二年 501 582
二年至五年 1,502 1,165
五年以上 3,253 4,658
5,256 6,405
899,667 969,488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
- 短期借款 758,210 808,300
- 一年内到期的 501 553
长期借款
758,711 808,853
一年至二年 501 582
二年至五年 1,502 1,165
五年以上 3,253 4,658
5,256 6,405
763,967 815,258
50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0.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长期借款的利率及还款期如下 :-
本集团 本公司
还款期及最后到期日 约定年利率 利率种类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抵押银行借款
以欧元计算 :-
于二零零八年每半年还款 2.50% 固定 - 553 - 553
从二零零九年至二零一九年每半年还款 2.50% 固定 - 6,405 - 6,405
- 6,958 - 6,958
有抵押银行借款
以欧元计算 :-
于二零零九年每季还款 2.50% 固定 501 - 501 -
从二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九年每季还款 2.50% 固定 5,256 - 5,256 -
5,757 - 5,757 -
有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二零零八年到期 6.03% 浮动 - 52,330 - -
- 52,330 - -
无抵押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二零零八年到期 10.44% 固定 - 1,000 - -
- 1,000 - -
长期借款总额 5,757 60,288 5,757 6,958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01 53,883 501 553
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借款 5,256 6,405 5,256 6,405
所有一年以上到期的计息借款是按摊销后的成本列账。一年以上到期的计息借款并无预期于一年内支付。
51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0. 银行及其它借款 (续)
除功能货币外,包括在银行及其它借款中的还有以下原币金额 :-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欧元 596 652 596 652
短期借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年内为短期借款所支付的加权平均年息率分别为8.08%及7.92%(二零零七年:年息率分别为8.03%
及9.52%)。
关于本集团管理层对于流动性风险管理之说明详见于附注40(I)(c)。
31. 递延收入
根据偃师市财政局和河南省财政局颁发的通知,本公司的一家附属公司龙门于二零零五年度收到的厂房建筑成本的政
府补贴为人民币6,000,000元。此补贴将在该厂房的使用期限内逐年于综合利润表中确认为收入,其中人民币461,500
元已于本年度确认为收入(二零零七年:人民币461,500元)。
32. 股本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千股 人民币千元 千股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实收资本 :-
国有法人股,股面值人民币1元
年初及年末余额 179,018 179,018 179,018 179,018
境内上市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年初及年末余额 71,000 71,000 71,000 71,000
海外上市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年初及年末余额 250,000 250,000 250,000 250,000
500,018 500,018 500,018 500,018
根据洛玻集团与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建材」)于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签订的股权抵押协议,洛玻集
团同意将持有本集团 179,018,242 境内上市股(即 35.80%的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及洛玻集团持有之 100%境内上
市股),以确保中建材向洛玻集团及本集团委托贷款及向银行及其它第三方之借款提供担保。
52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3. 股本溢价
股本溢价的运用受《中国公司条例》第 178 及 179 条的规管。
34. 储备
本集团
法定
盈余公积 股本盈余 累计亏损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a) 注(b)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61,076 (106,949) (750,265 ) (796,138)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 - - (100,089) (100,089)
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61,076 (106,949) (850,354) (896,227)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 - 54,040 54,040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1,076 (106,949) (796,314) (842,187)
本公司
法定
盈余公积 股本盈余 累计亏损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a) 注(b)
于二零零七年一月一日 51,366 (106,949) (701,385) (756.968)
本公司股东应占亏损 - - (149,555) (149,555)
于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一日 51,366 (106,949) (850,940) (906,523)
本公司股东应占利润 - - 109,713 109,713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1,366 (106,949) (741,227) (796,810)
53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4. 储备 (续)
注 :-
(a) 根据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须将10%除税后利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
及条例拨入法定盈余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结余相等于注册股本之50%。本公司在提取该公积金前,不得分
发股利。法定盈余公积金可用以弥补往年亏损(如有),及作为资本化发行之用,惟规定在此等发行后之结
余不得少于注册股本的25%。
(b) 自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记入预付租赁的土地使用权以历史成本基准入账。因此,重估土地使用权的盈余
从股东权益转出。
(c)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规定,可供分配的储备之数额乃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算之数额与按《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所计算之数额两者取得其较低者作为依据。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没有可供分配的储备(二零
零七年:无)。
54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5.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将税前利润 / (亏损) 调节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附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 (亏损) 3,142 (77,658 )
应占联营公司净收益 (5,868) (2,194 )
摊销和折旧 102,933 114,657
利息收入 (6,918) (3,042 )
其它投资股息收入 (11) -
利息费用 75,870 67,890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减值亏损 - 15,000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8,130 17,154
在建工程减值亏损 121 -
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准备及回拨 (553) 2,394
净额
债务豁免 (22) (252 )
冲销长期应付款 (828) (2,588 )
存货跌价准备净额 34,521 (22,468 )
处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净 (收益) (33,982) 3,160
/ 损失
处置预付租赁净收益 (180,000) (12,000 )
被投资公司于结束时所归还之 - (22,059 )
剩余资产
违约金收入 (809) -
汇兑损失 - 1,522
出售附属公司净收益 (70,377) -
存货 (增加) / 减少 (3,234) 30,184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增加 (17,396) (15,203 )
其它应收款减少 7,649 6,796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增加 / (减 111,275 (47,674 )
少)
其它应付款减少 (9,518) (9,657 )
递延收入减少 (461) (462 )
受限制银行存款增加 9,80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3,855 43,500
(b)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处置预付租赁收入之未收部份 1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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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5.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c) 出售附属公司
根据本公司与控股公司 - 洛玻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总代价人民币
70,363,000元将持有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100% 的股权转让给洛玻集团,该股权转让于二零零八年一月二
十九日完成,出售所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如下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 -
其它应付款 (15) -
出售的负债净额 (14) -
出售该附属公司收益 70,377 -
购买代价总额 70,363 -
前一年度收取之按金 (21,109) -
出售的现金及现金等价值 (1) -
出售附属公司的现金流入净额 49,2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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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6. 关联方交易
二零零七年六月二十二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
权无偿划转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2007)522号),同意洛阳市国资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洛玻集团70%的股
权无偿划转给中国建材持有;中国建材于二零零七年九月十一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建筑材
料集团公司公告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的批复》(证监公司子(2007)144号),同意中国
建材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控制 179,018,242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5.80%), 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至
此,中国建材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中国建材及洛玻集团被视为关联方是因为他们有能力对本集团的财务和业务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建材及洛玻集团的其它子公司亦被视为关联方是因为他们同样受到洛玻集团的重大影响。
除了在附注释2(b)(ii)、19、24、25、28、29及30中披露的交易,本集团于本年度有以下关联交易 :-
(a)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和中国建材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
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35(c), (i) 70,363 -
辅助及小区服务 (ii) 4,023 4,414
公用设施供应 (iii) 1,546 1,013
利息支出 - 1,142
洛玻集团为本集团向银行作出 161,900 163,830
担保
间接担保 (iv) 351,680 499,750
洛玻集团为本集团向中国建材
之委托借款 (v) 550,000 -
作出抵押及担保
注 :-
(i) 根据本公司与控股公司 – 洛玻集团于二零零七年十月二十二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总代
价人民币70,363,000元将持有洛阳洛玻物流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洛玻集团。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起生效。该协议于二零零七年八
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洛玻集团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综合服务,如退休安排服务、武装民兵训练
与人防工程备用服务及新闻宣传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截至本报告
日,续签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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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6. 关联方交易 (续)
(iii) 本公司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该协议于二零零七年八月
三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水、电、蒸汽及资产使用等相关服
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截至本报告日,续签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iv) 洛玻集团就独立第三方之银行借款作出担保,以换取独立第三方向本公司之银行提供担保。
(v) 根据洛玻集团与中国建材于二零零八年十月十六日签订的股权抵押协议,洛玻集团同意将持有本集团
179,018,242股,即35.80%的已发行的股权及100%被洛玻集团持有的国内的股权作为向中国建材借
款给本集团及为本集团数个向银行及其它第三方借款提供担保的抵押。
(b) 本集团与中国建材及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
注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商品 24,708 7,824
出售原材料 137,101 -
出售架子及废旧物资的收入 - 574
技术服务费收入 3,142 -
装卸费收入 987 -
辅助及小区服务 (i) 4,190 5,313
公用设施供应 (ii) 18,749 21,110
购买商品 56,326 -
购买原材料 (iii) 12,762 11,143
利息支出 15,277 4,814
利息收入 101 236
租金收入 (iv) 471 581
租金支出 (v) 1,000 -
注 :-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兴」)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一年
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新兴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社会福利及辅助服务,如教育、物业管理、
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该协议于二零零二年七月二十二日作出补充的修定及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
期。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截至本报告日,续签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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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36. 关联方交易 (续)
(b) 本集团与中国建材及洛玻集团其它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续) :-
(ii) 本公司分别与洛玻集团之子公司新兴及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晶纬」)达成一项为
期三年的协议,由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起生效。该协议于二零零七年八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本公
司同意为新兴和晶纬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
取。截至本报告日,续签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iii) 本公司与矿产公司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于二零零四年八月三日起生效。该协议于二零零七年八
月三日到期。根据协议,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所提供之原材料价格以市场价格厘定。
截至本报告日,续签程序正在进行之中。
(iv) 本公司与加工玻璃公司签定了一项为期五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据协议,本公
司同意以市场价格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加工玻璃公司。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晶华实业总公司(「晶华」)签订了一项为期十年的协议,由二零零七年八月一日
起生效。根据协议,本公司同意以市场价格分租部份土地使用权予晶华公司。
(v) 洛玻集团之子公司物流公司同意以市场价格分租部分土地使用权予本公司。截至本报告日,签约程序
正在进行中。
本公司正就上述所有持续进行关连方交易向香港联合交易所申请对于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 A 章的有关
规定之豁免权。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连人士的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正常业务中进行,但部分交易未有签订协议,
且以上交易尚未获得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
(c)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支付予主要管理人员的酬金,包括支付予本公司部分董事的酬金(附注 8 )如下 :-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雇员福利 1,238 682
界定供款计划供款 107 81
1,345 763
总薪酬已包括在附注 7(d) 的员工成本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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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列示)
36. 关联方交易 (续)
(d) 与其它中国国有企业的交易
本集团是一个国有企业单位,而且于现阶段以国有企业为主的经济体制下运营。除了与洛玻集团及其子
公司的交易外,本集团大多数的交易是与中国政府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的企业、以及众多的政府机关
和机构(统称为「国有企业」)进行的,这些交易都是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这些交易包括销售和采
购商品及辅助原料,提供和接受劳务,购入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筹措资金,执行以上交易时所遵照的
条款与同非国有企业订立的交易条款相若。本集团认为以上就关联方交易的披露已作出有意义的汇总。
(e) 雇员退休计划供款
本集团为其雇员参加了各种当地政府制定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本集团雇员退休计划的详述见附注 39。
37. 资本承担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合同
- 建设工程 1,330 1,468 - 1,468
- 于附属公司投资
(附注42(a)) 32,586 - - -
33,916 1,468 - 1,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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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或然负债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然负债如下 :-
(1) 担保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附属公司向银行作出的担保 - - 59,000 47,700
为附属公司向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作出的担保 - - 39,000 41,500
- - 98,000 89,200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之公允价值对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负债并无
重大影响。
(2) 诉讼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受到不同的供货商提出之诉讼,申索约人民币20,249,000元之未付货
款,应计利息和费用补偿。截至本报告日,法院仍未裁定以上诉讼,因此并未做相应拨备。
39. 退休金福利
本集团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根据该计划,本集团需按员工工资、
奖金及部分津贴以应用比率统一交纳退休供款。每位员工退休后可取得相等于其退休日的薪金的一个固定比率的退休
金。除上述的每年定额供款外,本集团再无支付其它重大退休福利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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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I) 财务风险因素
本公司的业务涉及多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公允值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信
贷风险及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整体风险管理程序集中在金融市场上不可预料的因素,并寻求方法把影响本
公司财政表现的潜在负面影响减至最低。该等风险乃受本集团下述财务管理政策及惯例所限。
(a) 市场风险
(i) 外汇风险
(1) 预计交易、已确认资产及负债
本集团的汇兑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账款、银行存款及借款在功能货币以外货币。引致
风险之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及港元。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逐渐减少外汇交易。因此,管理层预期没有任何未来之商业交易
会引致重大的外汇风险。
(2) 面对的汇兑风险
下表详列本集团于结算日源于以相关实体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已确认资产或
(负债)的重大汇兑风险。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附注 美元 欧元 港元 美元 欧元 港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资产
应收账款 24 1,069 - - 532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 202 9 7 389 - 219
负债
银行借款 30 - (596 ) - - (652 ) -
源于已确认资产或
负债 1,271 (587 ) 7 921 (652 ) 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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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 财务风险因素 (续)
(a) 市场风险 (续)
(i) 外汇风险 (续)
(3) 敏感度分析
以下表列明本集团税后利润 / (亏损)(和累计亏损)和有关股东权益部份在合理及有
可能的外汇变动下在结算日影响重大的外币余额的近似变动。敏感度分析包括除功
能货币外货币余额面值的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银行及其它借
款。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对税后利润/(亏损) 对股东权益 对税后亏损和 对股东权益
增加 / (淢少) 和累计亏损 其它组成部份 增加 / (淢少) 累计亏损 其它组成部份
汇率 的影响 的影响 汇率 的影响 的影响
按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美元 5% 415 - 5% 336 -
(5%) (415 ) - (5% ) (336 ) -
欧元 5% 270 - 5% 347 -
(5%) (270 ) - (5% ) (347 ) -
港元 5% - - 5% 10 -
(5%) - - (5% ) (10 ) -
敏感度分析是基于假设外汇率变动发生于结算日,把汇率变动应用于本集团每一个
实体所面对的汇兑风险,包括当天存在的衍生和非衍生金融工具,并所有其它变量
保持不变,特别是利率。
上述之变动是管理层对本期间至下个年结日外汇合理及有可能之变动的评估。上表
分析结果代表原以功能货币核算之集团除税后利润 / 亏损及股东权益以结算日的汇
率转换成人民币列示的综合影响。二零零七年的分析是以相同基准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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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 财务风险因素 (续)
(a) 市场风险 (续)
(ii) 利率风险
(1) 利率概况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自银行及其它借款及银行存款。由于本集团大部份之费用
及经营现金流均与市场利率变化并无重大关连,因此定息之银行借款并不会受市场
利率变化而作出敏感反应。本集团以往并没有使用任何金融工具对冲其潜在的利率
浮动。下表详述于结算日本集团之计息财务资产及计息财务负债的利率概况 :-
二零零八 二零零七
实际利率 人民币千元 实际利率 人民币千元 (2) 敏感度分析
固定利率之银行及其它借款 于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倘利率上升 /
(于非流动负债中列示) 2.50% 5,256 2.50% 6,405 下降100个基点并对所有其它变量保持不变,本集团的
固定利率之银行及其它借款 税后利润将会下降 / 上升及累计亏损将会上升 / 下降
(于流动负债中列示) 2.50% - 10.80% 658,711 5.70% - 10.44% 684,953 大约人民币403,000元(二零零七年:本集团的税后亏
浮动利率之银行及其它借款 损及累计亏损上升 / 下降大约人民币37,000元)。股东
(于流动负债中列示) 7.47% - 8.26% 235,700 6.03% - 7.77% 278,130 权益的其它部份将不受利率变动影响(二零零七年:
现金及银行结余 0.36% - 0.72% 276,023 0.72% - 2.25% 241,126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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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 财务风险因素 (续)
(a) 市场风险 (续)
(iii) 价格风险
本集团不会因证券及商品之价格变动而造成影响。本公司会因投资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
其它价格变动而受到影响。因涉及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未来发展之变量繁多,故未有对该
投资之价格风险作出可靠的敏感度分析。
(b) 信贷风险
(i) 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应收账款。本集团对所有要求超过若干金额信贷的客户进行信贷
评估。该等应收账款由发单日期起计30至90日内到期支付。自发单日期起计结欠超过三个月
的债务人必须清偿所有未缴结余,方会再获授其它信贷。
本集团所面对之信贷风险,主要受各客户之个别特色所影响。客户身处之行业和国家的坏账
风险对信贷风险有比较低程度的影响。本集团所面对由应收账款之信贷风险在附注24中有更
深入的披露。
于结算日,由于在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账款总额(已扣除坏账准备)中分别有
70%(二零零七年:24%)属本集团最大客户,以及87%(二零零七年:71%)属五大客户
的欠款,本集团有一定集中程度的信贷风险。
最高信贷风险指综合资产负债表内各财务资产已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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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 财务风险因素 (续)
(b) 信贷风险 (续)
(ii) 银行存款
本集团藉存款在有高度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以减低存款信贷风险。由于这些银行都有高度的
信贷评级,管理层预期不会发生不兑现承诺的风险。
(c)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一种本集团未能按时支付财务责任的风险。本集团之政策为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流动资
金需求,确保符合贷款契约之规定,并确保本集团维持足够之现金及流通之上市证券储备以及从主要
金融机构取得充足之承诺贷款额及继续获取洛玻集团及中国建材的财务支持,以应付其短期及长期流
动资金需求。
下表详述本集团的财务负债于结算日的按合约剩余到期项目,该财务负债是以按合约未贴现现金流和
本集团约定的最早付款日为基准,按合约未贴现现金包括以按合约利率或结算日的浮动利率计算的付
款 :-
二零零八年
未贴现现金 一年内或
账面值 流量总额 按要求 一至两年 二至五年 大于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它借款 899,667 938,741 932,990 665 1,667 3,419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627,266 627,266 627,266 - - -
其它应付款 220,107 220,107 220,107 - - -
1,747,040 1,786,114 1,780,363 665 1,667 3,419
二零零七年
未贴现现金 一年内或
账面值 流量总额 按要求 一至两年 二至五年 大于五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它借款 969,488 1,013,432 1,006,062 710 2,046 4,614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516,013 516,013 516,013 - - -
其它应付款 252,386 252,386 252,386 - - -
1,737,887 1,781,831 1,774,461 710 2,046 4,614
66
洛 阳 玻 璃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I)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主要资本管理目的,为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以继续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为其它权益持有人带来利
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减低资金成本。
本集团积极因应经济条件的变化审视和管理资本结构而达致一个稳定的资金状况。
本集团跟随行业惯例,以资本负债比率作为评估资本水平的指标。此比率按照债项净额除以资本总额计算。
债项净额为按综合资产负债表所列的债项总额(包括银行及其它借款、应付账款及其它应付款)减去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资本总额为按综合资产负债表所列的股东权益的所有部份。
于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负债比率如下 :-
本集团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 28 627,266 516,013
其它应付款 29 220,107 252,386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894,411 963,083
1,741,784 1,731,482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它借款 30 5,256 6,405
负债总额 1,747,040 1,737,887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 64,578 73,824
已调整之负债净额 1,682,462 1,664,063
权益总额 226,711 220,918
资本负债比率 742% 753%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并不受外来资本规定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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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0. 财务风险管理 (续)
(III) 公允值评估
(i) 非流动投资为在国内并没有公开市价的可供出售的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故难以可靠合理估计他们的
公允价值。
(ii) 应收控股公司、控股公司之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款项主要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因此
披露此类款项的公允价值并无实际意义。
(iii) 除以下所披露外,本集团其它金融工具都属短期,故账面金额与公允价值于二零零八年及二零零七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差异 :-
本集团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 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银行及其它借 5,256 4,954 6,405 4,914
款
本公司
二零零八年 二零零七年
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 账面金额 公允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银行及其它借 5,256 4,954 6,405 4,914
款
以上公允价值是根据利用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计算贴现现金流量估计。
公允价值估计是指在某个时间按相关的市场信息而作出的估计。这些估计从性质方面来说是比较主
观,而且亦涉及相当多的不明朗因素及个人的判断,故不能准确计算。任何背后假设的重大变动,都
可能会严重影响估计的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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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1. 会计估算及判断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与经营业绩容易受到与编制财务报表有关的会计方法、假设及估算所影响。本集团依据历史经验和
认为合理的其它不同假设作为相关假设和估算的基础,而这些经验和假设均为对未能从其它来源确定的事宜作出判断
的基准,管理层会持续对这些估算作出评估。实际情况,如实际业绩、环境和状况的改变,是可能有别于这些估算的。
在审阅财务报表时,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重要会计政策的选择、对应用这些政策产生影响的判断及其它不明朗因素,
以及已呈报业绩对状况和假设变动的敏感程度等。主要会计政策载列于附注2。本集团相信,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为编
制财务报表时,采用了最重要的判断和估算。
减值
当本集团考虑对非流动资产的资产计提减值亏损时(附注2(l)(ii)),这些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需要确定。可收回金额是
以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由于这些资产的市场报价可能难以获得,因此难以准确地估计售价。在厘
定使用价值时,资产所产生的预期现金流量会贴现至其现值,因而需要对如销售额、售价和经营成本等作出重大判断。
本集团在厘定与可收回金额相若的合理数额时会采用所有可供使用的数据,包括根据合理和可支持的假设所作出的估
算和如销售额、售价及经营成本的预测。
本集团就客户无法作出所需付款时的估计亏损计提呆坏账减值亏损。本集团以应收账款的账龄、客户的信誉和历史冲
销纪录等数据作为估计未来现金流的基础。如果该等客户的财务状况恶化,实际冲销数额将会高于估计数额。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考虑其估计残值后,于预计可使用年限内按直线法计提折旧。本集团定期审阅资产的预计可使用
年限,以确定在各报告期间应确认的折旧费用。预计可使用年限是本集团根据同类资产的以往经验并结合预期的技术
的改变确定。如果以前的估计发生重大变化,则会在未来期间对折旧费用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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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以人民币列示)
42.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a) 2008年8月,龙飞与龙翔之独立股东们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股东们将他们持有的龙翔 60% 股权以总代价
人民币38,016,000元全部转让给龙飞。截至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龙飞已付部份代价人民币 5,430,000
万。上述股权转让于资产负债日后办理完毕。
(b) 2008年12月,本公司与一独立第三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将其持有的洛神公司66.67% 股权及其下
的权益、利益、义务和责任及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该独立第三方,转让价款人民币 4,500,000 万元,上述股
权转让于资产负债日后办理完毕。
(c) 2009年1月,本公司及洛玻集团(以下统称”卖方”)与河南省正龙煤业有限公司("正龙煤业")及永城煤电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永城煤电")(以下统称”买方”)签署了股权出售合同,本公司将有条件地同意向正龙煤业
出售其持有的全部洛玻集团财务公司37%股权及洛玻集团将有条件地同意向永城煤电出售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其余63%的股权。本公司及洛玻集团分别出售洛玻集团财务公司37%及63%的股权将同步进行,两宗交易均
须待另一宗交易完成后方告完成。出售37% 及 63%股权的交易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40,112,000元及人民币
238,569,000元,并将优先用于清偿本公司对洛玻集团财务公司的债务。
十二、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2、由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名审计报告正本和按中国会计
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及由大信梁学濂(香港)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报告正文和按国
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70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洛
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认真审阅公司2008年度报告,认为该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其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执行董事
高天宝 谢军 曹明春
宋飞 宋建明
非执行董事
申安秦
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爱民 席升阳 张战营 葛铁铭
高级管理人员
程宗惠
2009 年 3 月 26 日
本年度报告分别以中英两种语言印制在对两种文本的说明上存在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71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已基本建立了一个既符合现代
企业管理要求,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组织机构,并制订了相应的内
部控制制度,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风险控制机制,并随着公司业务的发
展和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完善。按照有关要求,公司对内部控制结构
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估,现将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是本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本公
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
1、建立和完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
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2、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
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3、建立风险预警及责任追究系统,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错误、
舞弊行为,保护公司财产的安全完整;
4、规范公司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
量;
5、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
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
且,内部控制的有效性也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
变。本公司内部控制设有检查监督机制,内控缺陷一经识别,本公司将立
即采取整改措施。
本公司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制度时,充分考虑了以下基本要素:内
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
(一) 内部环境
公司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积极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以
保证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1、公司治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的规定,设立了股
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建立了以《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为基础,以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专业委员会工作细则等为具体规范的一套较为完善的治理制度,明确
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
权限、程序以及应履行的义务 ,形成了权利机构、决策机构、经营机构
和监督机构科学分工,各司其责有效制衡的治理机构。
2、内部审计
公司成立了审计部门,配备了 4 名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的各项
业务以及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审计监督,对内控制度的健全、有效性进行
检查、评估和提出修订完善意见。内部审计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发
挥着重要的作用。
3、人力资源政策
公司制定实施了《人力资源管理程序》等一系列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
确了岗位的任职条件、人员的胜任能力及评价标准、培训措施等,形成了
有效的绩效考核与激励机制。形成了一个整体素质较高的团队,确保内部
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
4、企业文化
公司始终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全面实施品牌战略,实现公司可持
续发展,为员工创造机会,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财富,实现股东
利益的最大化。公司倡导诚实守信、规范经营的价值观念,并通过一系列
行为规范以及高管人员的身体力行和表率作用向员工传达,全面落实公司
的价值观念。公司还制定员工奖惩等规范,防止和惩罚违反公司政策和行
为规范的行为,使公司的价值观念得到有效贯彻和持续保持。
(二) 风险评估
公司通过日常管理和监督、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等方式形成了动态的
风险评估机制,在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时,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
信息,及时识别和充分评估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内部风
险和外部风险并考虑可以承受的风险水平,以合理设置内部控制或对原有
的内部控制进行适当的修改、调整,采取相应的策略,确保内部控制目标
的实现。
公司在识别内部风险时关注的主要因素有:
1、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
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2、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3、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4、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5、营运安全、员工健康、环境保护等安全环保因素。
6、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企业识别外部风险时关注的主要因素有:
1、经济形势、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
素。
2、法律法规、监管要求等法律因素。
3、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
因素。
4、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5、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6、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现将 2008 年度公司在风险评估过程中对部分风险的识别及采取的应
对措施举例如下:
(1) 财务风险。由于公司负债较高,主营业务连年亏损。公司经
营资金异常紧张,为保证资金链不断裂,公司与金融机构、供应商保持良
好沟通,并取得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的资金支持。维持
了公司的持续经营。
(2) 市场风险。公司受国内房地产业影响很大,年内房地产业开
工面积减少,同时竣工时间延后,对玻璃的需求大幅下降。公司及时调整
营销策略,以河南周边为主要市场,同时收到现款后发货,保证了公司的
市场销量和回款质量。在公司资金紧张,原燃材料不能及时付款的情况下,
采取各种措施,保证了公司正常生产的需要。
(3) 退市风险。年内若公司继续亏损,公司 A 股股票将退市,因
此在公司主营业务依然巨额亏损的情况下,关停超期的生产线,并适时处
置闲置土地及其它资产,保证了公司年度盈利,消除了退市风险。
(三) 控制活动
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
制在可承受之内,公司采取的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
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
绩效考评控制等。
1、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在公司治理层面,公司的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各项重大业务的
决策权主要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行使;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
董事会的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等情况,等等。
在业务管理层面,工程的具体办理与验收岗位相分离;销售的定价审
核与具体销售业务办理岗位相分离;销售签约与销售收款相分离,等等。
在财务管理层面,公司的会计与出纳岗位相分离;款项支付的审核审
批与具体付款岗位相分离;财务报告的编制与审核相分离;开具银行支票
所需的印章必须分由两人或两人以上保管;会计凭证和编制和审核岗位相
分离;银行帐户保管人员与银行余额调节表的编制审核人员相分离;会计
登记和实物的收发、保管人员相分离。
2、授权审批控制
公司的章程及各项制度对办理各项业务、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
和相应责任进行了规范,例如,公司章程规定由股东大会行使的职权,股
东大会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它机构和个人代为行使。对于各
项授权,公司均有书面文件予以明确,作为各层级,各单位以及全体员工
履行职责、办理各项业务的规范和指引。
3、会计系统控制
公司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配备了专业的会计人员,制订了统一的
会计政策,建立了各项会计核算基础制度。
4、财产保护制度
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成品仓库收发存管理
及转运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各类资产的购置、保管、处置等作了较为
详细的规定,明确和规范了相关岗位职责和流程,对资产的确定、成本确
认、数据管理、解除管理等作了详细规定。同时要求各项资产统一由财务
部门核算,财务部门对资产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公司对资金、固定
资产、存货等各项资产实行定期盘点制度和对账制度,确保账实相符。
5、预算控制
公司执行全面预算管理,明确了预算的管理机构、预算编制、审批、
分解执行等流程以及各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通过预算的编制、
审批和执行严格控制各公司的成本费用开支,确保各项经营计划和财务目
标如期实现。
2、 运营分析控制
公司建立了较全面的运营分析体系,定期召开生产经营分析会,从财
务、营销、投资管理、项目管理、成本控制等方面开展运营分析,及时发
现存在的问题或面临困境,深入分析相关原因,并及时加以解决、完善。
3、 绩效考评控制
公司建立了绩效考评制度,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了较为科学、全
面的绩效考评体系,年初签定了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推行 KPI 指标管理,
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对下属各单位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薪酬挂钩,
并明确了各项奖惩办法,以有效测评各单位的经营绩效,充分调动各单位
的积极性,保证公司经营目标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同时,公司还制订《中
层干部考核管理办法》对下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考核,考核结
果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职务升降、奖惩的重要依据。
(四) 信息与沟通
在内部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制定了一套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
规范性文件包括信息与沟通制度,并积极创造条件保证信息与沟通渠道畅
通,是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收集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使公司各层级、
各单位、各岗位的员工都能方便查阅和获得与其工作相关的文件和制度,
获取相关工作信息,并用于指导工作,使公司的价值观念、经营理念、企
业文化等能够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如公司按照 ISO 质量标准体系建立的文
件控制程序,对公司有关文件的编制、审批、下发、传阅等进行了详细规
范。公司一贯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运用计算机网络、专业软件等信息化
手段进行数据和信息管理,以提高工作和决策效率,等等。
在对外信息与沟通方面,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准确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并采取多种途径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公司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等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等,规定了对外披露信息的种类和审批权
限等。公司还在董事会秘书处设投资者热线回答投资者所提的相关问题。
(五) 内部监督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和经理层组织领导内部控
制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和监督内部控制的建
立和有效实施情况。公司制定了《内部审计制度》,设立了审计部,配备
专职内部审计人员,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尤其
是在内部控制中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规范了内部监督的相关程序、方法
和要求。
本公司董事会对本年度上述所有方面的内部控制进行了自我评估,评
估发现,自本年度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未发现本公司存在内部控制
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自本年度 1 月 1 日起至本报告期末止,本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是比较健全的,内部控制的执行是比较有效的。随着公司的发
展,我们将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使之始终适应公司发展需
要。
本报告已于 2009 年 3 月 26 日经公司五届三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全体成员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责任。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 年 3 月 26 日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重要的浮法玻璃制造基地,在长期的实
践和发展中,以推动企业进步与发展,为社会增加财富,造福社会为主旨。
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勇于担当社会责任,实施节能减排与企业发展同步,
保护环境与增加效益并举,把依法经营、依法纳税,规范运作,保障权益,
作为最基本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以构建和谐,以人为本,增加效益,
创新科技和体制创新作为突破口,通过提供高品质产品、优质服务,打造
核心竞争力,增加效益,努力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可持续性、健康发展。
现将 2008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发布如下:
一、确保质量,诚信经营
公司坚持“品质第一,客户至上,诚信双赢”的经营思想。1998 年 1
月 14 日,公司在全国玻璃行业首家通过 ISO9001 质量体系认证,从而实
现了严格的产品质量审核、过程质量审核和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公司始终
至力于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营销服务质量,建立销售服务优势。
公司承诺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为客户提供符合国
标的产品,坚决抵制非法经营销售,文明经营、文明服务、热情服务,自
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承诺自觉、自愿、公开、透明地接受全社会监督,
配合完善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可靠信息,建立自律、规
范、守法的良好的行业风范。
公司从加强内部管理入手,制订了相关的服务承诺制度,明确了营销
人员行为规范,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操守,对服务用语严格要求,制订
下发了《营销中心员工礼貌用语规范》,从而维护了销售队伍的形象,同
时为提高售后服务效率,公司建立专门的售后服务部,建立了投诉理赔快
速反应的售后服务机制,提高用户满意度。在 2008 年行业对公司的产品
抽检中,抽查样品全部达到国标要求。
二、科学发展,技术领先
公司始终把技术创新、科学发展作为企业责任,公司是中国民族玻璃
工业的代表,是“洛阳浮法玻璃工艺”的诞生地,科研技术力量雄厚,拥
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使公司成为国内唯一可以生产 0.55-25mm 玻璃产品
的企业,颜色有无色、现代灰、F 绿、翡翠绿、福特蓝、海洋蓝、茶色等
多种彩色玻璃系列,是国内厚度范围最大、规格品种颜色最多、产品使用
覆盖范围(行业)最广的玻璃生产厂家之一,并拥有先进技术资源储备。
在国内超薄、超厚玻璃生产技术上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具有不断创新核心
竞争力的能力。
“洛玻”牌浮法玻璃在国内外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信誉度,在国内建
筑设计、汽车风档、制镜镀膜等方面经常被作为指定产品。2005 年“洛
玻”牌商标被司法部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洛玻”牌浮法玻璃被国家质
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定为“中国名牌”
。
三、依法治企,合法纳税
公司不断强化依法治企的自觉性,把依法治企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
程,并开展经常性的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干部员工学习《公司法》、
《劳动
合同法》
、《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公司常年聘请资深法律顾问,为依法决
策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使企业合法经营。
公司把依法纳税、诚信纳税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是企业健康、良好形象的展示,为充分了解国家的税收政策,经常组织财
务、营销等相关人员进行税法知识培训,强调依法纳税的重要性。特别是
针对下属子公司分散的特点,定期对各子公司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督促,
使公司做到了不拖欠税款、不偷税、逃税。在税务部门对公司的检查、审
计中,都给予了较好的评价。
四、节能减排,保护环境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环境日益恶化,污染问题日益严重,环境问题
成为发展的瓶颈。公司把节能减排作为造福社会,履行社会责任的头等大
事来抓。
1、公司本部三条线地处市中心,为减少污染,为打造最佳人居环境,
保护文化遗产,已于 2008 年前全部停产。
2、公司建立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奖惩制度,加强节能减排的宣传教育、
培训工作,严格基础管理,降低能源消耗,采用国内外先进的节能技术和
产品,降低大功率设备的用电量,改造生产工艺过程,改进生产工艺控制,
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降低消耗。2008 年,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2.35 千克标
煤/万元(合并口径),比 2007 年 2.51 千克标煤/万元下降 0.16 千克标煤/
万元;完成了省政府签订 1.5 万吨标煤的目标;龙飞公司油气混烧技术被
中华总工会授予“全国职工节能减排优秀合理化建议”奖;龙昊公司煤单
耗由 2007 年底的 23.77kg∕重量箱、降到 23.47kg/重量箱,降低了 0.3kg/
重量箱; 矿产公司实施了国家环保项目——尾矿处理系统,可回收 92%
的水重新利用,尾矿可作为副产品扩大收入,解决尾矿泥浆外排难问题,
实现泥浆零排放,投产后每月可增加产量 2000 吨,每月节约成本 4 万余
元。
3、公司本部土地及建筑物与附属构筑物位于洛阳市历史古迹保护区
的核心部分内。根据洛阳市隋唐洛阳城遗址保护条例草案,该区的建筑及
基础建设工程进度会受到管制,以保护历史及文化遗产。公司为当地政府
的历史遗址保护政策出一份力,也为本公司带来额外收入,将厂区 327
亩土地出售给洛阳市土地储备中心,为洛阳市碧水蓝天工程和文物保护做
出了突出贡献。
五、安全生产,保障权益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保障权益”,把员工
的安全生产放在首位,把保障员工权益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支撑力量,把
保障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安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当做保持稳定,构建和
谐社会的出发点。公司专门制订了 2008—2012 年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划,
确立安全目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承包书,分解目标,责任到人,2008
年重大死亡事故和死亡事故为零;无重伤事故,全年共发生轻伤事故 6
起,千人负伤率为 0.6‰,小于指标规定的轻伤事故率≤1.8‰的要求,
各项安全指标均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公司目前无新增有害工种职业病,安全指标在控。对新建项目进行安
全设施、项目设计审查和安全评价及职业病危害评价工作,适时提出安全
建议和相对措施,达到国家规定,均得到河南省、洛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局批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依法对董事长、总经理(厂长、
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进行安全资格培训教育(取证、复审)
,
并持证上岗。
切入安全生产要害,编制各级公司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分段管理,呈
送洛阳市政府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备案,并
得到了市安全局高度评价。
规范劳动用工,建立科学用工机制。依法用工、科学配置是建立新型
劳动用工机制的主要内容。公司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律法规,与职工签订
劳动合同,为职工参加各项社会保险,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确保职工
享受带薪年休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进定编、定岗、定员工
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实现劳动管理科学化、高效化,使人员的投入与
产品的产出比率达到最优。
六、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和谐企业是以人为本的企业,公司始终至力于以人为本、和谐发展、
注重企业和人的共同进步和共同发展。公司积极推进民主管理,深化厂务
公开,保持职工队伍稳定,开展丰富多采的文化娱乐活动,实现员工和公
司共享改革成果,构建和谐企业。
坚持职代会制度,在公司的职代会上认真审核了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
及财务报告,坚持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并在会前,
由公司工会与公司进行了集体合同的协商,确定了有关内容,坚持了职工
利益。会上,公司还对人事、财务、投资及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福利等厂
务公开情况进行了详细报告。对基层集体合同执行情况进行了两次调研,
对存在的问题一一落实。
为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基层各单位的文体活动也开展的丰富多彩。
先后举办了庆“三八”靓丽女职工时装大赛活动;选派了三名职工(乒乓
球选手)参加了中建材组织的乒乓球比赛,并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基层各
单位也结合自身实际,适时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龙新公司专门成立了文
体协会,定期开展球类、棋类等文体活动;矿产公司积极举办了篮球赛,
成立了业余文化小乐队每周活跃在职工当中;龙昊公司、龙新公司等单位
则在春节、五一、十一等节日前举办了球类比赛、卡拉 OK 比赛及文艺汇
演等活动。
七、热心公益,回报社会
公司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在公益捐款、义务献血、绿化、治安治
理等活动中,捐款额度、参加人数均排在洛玻集团公司首位。
公司积极开展扶贫助困工作,充分发挥公司行业龙头的优势,带动周
边贫困县区经济发展。在偃师、新安、汝阳、渑池等地建立了具国内先进
水平的浮法玻璃生产线,为服务、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坚持开展“送温暖”工作。在 2008 年“双节”期间对 297 名困难职
工, 29 户特困职工, 5 户重点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共发放救济款
63060 元。2008 年 9 月共有 8 户获金秋助学金,同时公司还自筹资金 8000
余元,为职工办好事 48 人次;并为公司 45 名现役军人家属,3 名残疾军
属分别购置了每桶价值 70 元的食用油。
公司积极开展赈灾救助活动,在 2008 年初我国南方冰雪灾害中,公
司所属的郴州八达公司遭受了严重灾害,为帮助企业停产期间职工度难
关,公司员工共为郴州八达公司职工捐款 10 万元;为身患重病的集团塑
钢公司职工捐款 26598 元;为龙昊公司白血病患者捐款 30226 元。
5、12”四川发生强烈大地震,公司党委将主题实践活动与当前形势
相结合,把学习效果与为地震灾区人民献爱心相结合,开展向灾区捐款活
动,职工们积极踊跃慷慨解囊为灾区捐款,几天的时间全公司干部员工捐
款 163486 元,公司 805 名党员又以“特殊党费”形式捐款 53366 元。
今后,公司将会更加关注和发挥企业的双重责任,一是承担好经济责
任,带动周边地区的经济发展,促进就业率的提高,极大丰富人民的物质
生活,通过改善资产质量,调整产品结构,促进技术升级,增加效益,为
社会经济的快速稳定发展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二是继续在依法治企、遵
纪守法方面继续做出表率,遵守各项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法、
消费者权益法、劳动合同法等与企业经营关联性强的法律,保证权益人的
利益,树立良好的企业风范,共同构建和谐、安康、进步、发展的美好明
天!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九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