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传媒(000719)ST鑫安2005年年度报告
白杨何萧萧 上传于 2006-04-28 06:0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6 年 4 月 29 日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
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
者注意阅读。
公司董事长谢国胜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财务总监李永州先生、
财务部部长沙增军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
整。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 4 月 29 日
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第3页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4页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第5页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第7页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第 10 页
第六章 股东大会简介 第 10 页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第 11 页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第 14 页
第九章 重要事项 第 14 页
第十章 财务报告 第 16 页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第 42 页
2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Jiaozuo xin’an Science & Technology CO.,LTD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缩写:JZXA
二、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三、董事会秘书:秦海员
联系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 28 号
联系电话:(0391)2925951-288
传 真:(0391)2919211
电子信箱:qhy@jzxa.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 15 号
公司办公地址: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 28 号
邮政编码:45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jzxa.com
电子信箱:jzxa@jzxa.com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六、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焦作鑫安
股票代码:000719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9 年 2 月 23 日
最近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3 年 6 月 22 日
注册地点:河南省焦作市民主北路 15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豫工商企 4100001002923
税务登记号:41080017000041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州市农业路兴业大厦
3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第一节 本年度主要利润指标
(单位:元)
利润总额 -115,523,788.98
净利润 -115,523,788.9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876,921.23
主营业务利润 -28,612,269.58
其他业务利润 203,984.83
营业利润 -121,064,121.23
投资收益 187,200.00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支净额 5,353,132.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69,793.5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455,168.34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单位(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计算 2005 年 2004 年
净利润 -115,523,788.98 859,805.09
补贴收入 - 50,000,177.99
营业外收入 5,377,885.99 23,012.70
减值准备本期转回 - -
营业外支出 24,753.74 3,713,839.42
合计影响数 5,353,132.25 46,309,351.27
扣除所得税 0.00 423,486.08
实际影响数 5,353,132.25 45,885,865.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876,921.23 -45,026,060.10
第二节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2003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171,184,877.35 261,076,803.27 261,076,803.27
净利润 -115,523,788.98 859,805.09 8,124,106.40
总资产 629,592,728.64 745,437,384.31 787,742,901.89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 167,456,477.31 282,980,266.29 282,111,653.51
东权益)
每股收益 -0.8929 0.007 0.063
每股净资产 1.29 2.19 2.1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19 2.12 2.13
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 -0.15 -0.47 0.28
现金流量净额
净资产收益率(%) -68.99 0.30 2.88
第三节 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7.086% -12.704% -0.2212 -0.2212
营业利润 -72.296% -53.754% -0.9358 -0.9358
净利润 -68.987% -51.294% -0.8929 0.8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2.184% -53.671% -0.9343 -0.9343
第四节 本年度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129375688.00 80603109.09 24860642.77 13548465.97 48140826.43 282980266.29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115523788.98
期末数 129375688.00 80603109.09 24860642.77 13548465.97 -67382962.55 167456477.31
变动原因: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是公司本年实现净利润-115,523,788.98 元。
第三章 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
第一节 股份变动情况表
一、报告期内股份未发生变化。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近三年公司未发行股票。
2、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未发生变动。
3、本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第二节 股东情况介绍
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一、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股东总数为 17224 户。
二、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股本比例(%) 持股类别
1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37,506,012 28.99% 社会法人股
2 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6,225,193 28% 社会法人股
3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6,473,283 5% 社会法人股
4 罗红娟 473,900 0.37% 社会公众股
5 孙胜辉 460,200 0.36% 社会公众股
6 杨凤兰 375,900 0.29% 社会公众股
7 王娟 362,958 0.28% 社会公众股
8 刘广胜 362,400 0.28% 社会公众股
9 李学彦 303,741 0.23% 社会公众股
10 周宇光 290,546 0.22% 社会公众股
注:1 、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定向法人境内法人股
375060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99%)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未来大道支行,2004
年 1 月 9 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
2、持股 5%以上的前三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和一致行动人情况,第 4-10 位为流通股
股东,本公司未知其之间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成立日期:1997 年 10 月 13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3.8 亿元
经营范围:酒、塑料制品、针纺服装、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建材、钢材、化工原料(不含易
燃易爆及危险品)的销售;科技开发及信息咨询(国家专项审批的除外)。
因公司原第一大股东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中泰信托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于 2002 年 11 月 22 日、2002 年 11 月 28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
其所持有的焦作鑫安 8020.4488 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 7373.1205 万股分别转让给花园集团
3750.6012 万股、中泰信托 3622.5193 万股。此次股权转让已于 2003 年 5 月 12 日全部到位,
并办理了相关过户手续。 (中泰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于 2004 年 8 月 11 日转让给河南永盛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并于 2004 年 8 月 8 日办理了过户手续。)
公司第一大股东的控股股东是河南置业有限公司,其实际控制人为谢国胜、谢并社。
谢国胜,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自 1997 年 10 月至今,担任河
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河南省工商联副会长、十届全国政协委员,2003 年 1 月至今任
本公司董事长。
谢并社,男,中国国籍,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自 1998 年至今任郑州庆丰市场
管委会主任,1999 年至今任郑州庆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郑州市二七区人大代表。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河南置业有限公司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6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花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其他持股在 10%以上(含 10%)的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名称:河南永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席春迎
经营范围:对外担保;实业投资及投资策划;投资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中介服务。
四、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年末持有流通股数量(股) 种类(A、B、H 股或其它)
1 罗红娟 473,900 A
2 孙胜辉 460,200 A
3 杨凤兰 375,900 A
4 王娟 362,958 A
5 刘广胜 362,400 A
6 李学彦 303,741 A
7 周宇光 290,546 A
8 刘建华 198,500 A
9 卢日铭 162,724 A
10 张会民 155,000 A
公司未知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关系。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第一节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基本情况
是否在
报告期内
股东单
从公司领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位或其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变动原因 取的报酬
数 数 他关联
总额(万
单位领
元)
取
2004年3月1日 至 2006
谢国胜 董事长 男 44 0 0 12.00是
年6月30日
2005年10月27日 至
柴治平 总经理 男 55 0 0 1.76否
2006年6月30日
董事会秘 2003年7月1日 至 2006
秦海员 男 56 10,904 10,904 9.00否
书 年6月30日
2005年5月8日 至 2006
李永州 财务总监 男 41 0 0 4.62否
年6月30日
2005年10月27日 至
马小钢 副总经理 男 49 0 0 1.32否
2006年6月30日
师洁 副总经理 女 432005年10月27日 至 0 0 1.32否
7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6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 至 2006
李建中 独立董事 男 44 0 0 5.40否
年6月30日
2003年7月1日 至 2006
王秀梅 独立董事 女 56 0 0 5.40否
年6月30日
2002年4月1日 至 2006
李建立 独立董事 男 37 0 0 5.40否
年6月30日
2003年6月1日 至 2006
李春彦 监事 男 42 0 0 4.20否
年6月30日
2003年6月1日 至 2006
牛 柯 监事 男 32 0 0 4.20否
年6月30日
2003年6月1日 至 2006
孙保国 监事 男 49 0 0 4.20否
年6月30日
2003年1月1日 至 2006
张风雷 董事 男 38 0 0 9.53否
年6月30日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期间
谢国胜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1997.10 至今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主要经历及任职情况:
谢国胜,全国政协第十届委员会委员,历任郑州市金水区商业局科员、河南花园置业有
限公司总经理、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民生证券有限公司董事、河南省工商联
副会长,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
柴志平,大专学历,工程师、高级咨询师。历任郑州市服装厂车间主任、郑州市教育系
统教师、河南省服装工业公司科长、郑州环境工程技术研究所所长、河南康环实业有限公司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监事长,本公司总经理。
秦海员,历任焦作市安阳坡粘土矿干事、政工科科长、办公室主任,焦作市碱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现任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
秘书、常务副总经理。
马小钢,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南省安阳化肥厂技术科科员、郑州化工设备厂
车间副主任、主任、郑州化工设备厂副厂长、厂长等职务,现任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酒业
分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
师洁,大专学历,工程师,执业药师。历任焦作市化学制药厂技术员、药物研究所副所
长、技术科副科长、针剂车间技术主任、团委书记、纪委书记、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政治部副部长、GMP 认证办公室主任、药业事业部总工程师、产品注册部部长、总经理助理
等职务,现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公司副总经理。
李建中,历任郑州航空管理学院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布莱克斯(中国)投资咨询公司
高级业务董事、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王秀梅,曾任河南水利厅机械厂会计、郑州市财税学校会计、郑州大方机械制造有限公
司总会计师、河南豫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秘书长,现任本
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建立, 1993 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系,1994 年毕业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专
业。1995 年 9 月取得律师资格,2002 年 2 月取得从事证券法律业务资格。现为河南世纪通律
8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本公司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李春彦,河南省世纪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另拥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资
产评估师、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资格,具有证券发行与承销、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郑大法学院法律硕士,现任神马实业、新乡化纤独立董
事,现任本公司监事。
牛柯,具有证券发行与承销、经纪、投资咨询、证券投资基金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 1996
年 8 月至 1997 年 3 月在民生证券公司(原黄河证券公司)太康路营业部工作,1997 年 3 月
至今在投资银行部从事证券发行和并购重组工作,现任投资银行总部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
公司监事。
孙保国,历任焦作市化工三厂纯碱分厂工会主席、焦作市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分厂党
总支副书记、书记、本公司劳动人事部部长、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办公室副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
张风雷, 1987 年 11 月参加工作,历任南京军区福建某部战士、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
秘书、郑州市花园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花园集团
有限公司副总裁、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本公司四届董事会董事、
总经理。
三、年度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
出方案,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全体员工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确定依据是:
在国家、河南省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财政部门规定的框架内,企业自主确定工资制
度。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总额为 68.35 万元。董事长年薪 12 万元,
副董事长年薪 10 万元,董事年薪 4.8 万元,独立董事年薪 5.4 万元;监事会召集人年薪 4.8
万元,监视年薪 4.2 万元;总经理年薪 10 万元,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年薪 8-9
万元。
3、按金额排序,前三名董事年度报酬总额 30.53 万元。按金额排序,前三名高级管理人
员的报酬总额 7.7 万元。
4、独立董事津贴为:报告期内,每人 5.4 万元/年。
5、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共计13人(含独立董事),以公司领取报酬的有12人,
其中:年度报酬数额9-10万元有2人,年度报酬数额在4-6万元有7人,年度报酬数额在1-
2万元有3人。
6、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为:董事长谢国胜。
四、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1、副董事长张希望先生、董事朱卫平先生、监事会召集人赵海萍女士、副总经理庄严、
原跃作因其本人提出辞职,免去以上职务。
2、副董事长金子贤先生因个人受贿被刑事拘留,免去其董事。
3、监事张德国先生因病故,免去其监事。
第二节 员工情况
截止 2004 年底,本公司在职员工 3384 人,其中:生产人员 2468 人,销售人员 138 人,
技术人员 335 人,财务人员 26 人,行政人员 72 人。拥有高级职称 4 人,中级职称 97 人,
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初级职称 214 人,技师 20 人,大中专以上学历 581 人。
本公司无需要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自 97 年 3 月上市以来,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并制定了相关规则和管理制度。公司
治理基本上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在公司治理方面重点作了以下几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联合颁布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对公司章程做出了修改和完善。
2、为更好的管理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高效有序进行,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本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本细则的制定更加明确了公司总经理的职责、权限。
3、为了更好地清欠政府及大股东所占资金,公司专门制订了清欠占用资金的有关规定和
措施。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到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和九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均全部出席。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
第一次会议---- 2005 年 4 月 26 日下午在郑州市大河锦江饭店 11 楼会议室召开四届十二
次董事会会议。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见 2005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二次会议---- 2005 年 5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此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见 2005 年 5 月 31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三次会议---- 2005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5:00 在河南花园集团会议室召开四届十四次董
事会会议。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见 2005 年 8 月 13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四次会议---- 2005 年 8 月 17 日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四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此次
董事会决议公告见 2005 年 8 月 19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五次会议---- 2005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此次董事会决
议公告见 2005 年 9 月 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六次会议---- 2005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此次董
事会决议公告见 2005 年 10 月 27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七次会议---- 2005 年 11 月 2 日上午 9:00 在郑州市邮政大厦 26 楼会议室召开四届十
八次董事会。此次董事会决议公告见 2005 年 11 月 2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第八次会议----2005 年 11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四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全体董事
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关于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整改报告》。
第九次会议----2005 年 12 月 28 日 9:00 在郑州市大河锦江 7 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二十次
董事会会议。通过了《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
的议案》。
2、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和职责,认真审阅
10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了公司定期报告。对关联交易及资产置换等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对公司治理积极谏
言献策,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起到了积极作用,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保障了公司的整体利
益。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各方面独立分开情况
公司除董事长在控股股东单位有兼职外,在业务、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已与控股股东
实现完全分开。
(四)报告期内对高管人员的考评及激励制度的建立及实施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高管人员进行了考评工作。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一次股东大会。
2004 年度股东大会
1、公司四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通过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大会通知刊登于 2005 年 5
月 3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 2004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在焦作市山阳宾馆二楼会议室召开,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7 人(其中:个人股东 5 人),所持和代表股份 4399450 股,占本
公司股份总数的 34.01%,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谢国胜先生
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经河南隆成律师事务所见证,以记名投票的方
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0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通过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 《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6) 《通过关于董事人事变更的预案》
(7) 《通过续聘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此次股东大会决议刊登于 2005 年 7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第一节 经营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因公司主营业务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停产,公司 2005 年度经营业绩大幅下滑。公司董事
会及总经理班子在此期间,一方面积极寻找新的出路:一是采用各种措施加大应收帐款的清
欠力度;二上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项目的开发调研工作,加快产品结构调整的步伐;三是经
过一段时间的运作,先后签订了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增资扩股协议及增资协议,成为河南
永媒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间接参与了河南省广播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项目,为公司
的主营业务的转型和调整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四是积极寻求焦作市政府的支持与帮助,使公
1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尽快摆脱困境,走出低谷。另一方面输配分公司资产置换事宜,在焦作市政府的大力支持
下,已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以现金形式将管网资产全部置换到位。同时,在第一大股东河南
花园集团的努力下,也分别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2006 年 2 月 7 日将占用资金归还。
2005 年是公司生产经营最困难、最低谷的一年。因公司主营业务全面停产,三个月内不
能恢复生产,深交所对公司股票实行了特别处理。因此,在 2006 年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依然
面临着主营业务停产、继续亏损的重大困难。为了使公司加快产品结构调整,尽快摆脱困境,
公司将努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继续寻求政府的大力支持,妥善安置员工及重组事项;抓
紧抓好股改工作;搞好新项目的开发调研、尽快确定主营业务方向并确保新确定主营业务的
赢利能力,规避退市风险,以较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构成如下: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利润
分行业或分产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比 主营业务成本比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率比上年增减
品 率(%)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
基本化学原料
14,848.90 17,574.71 -36.00% -21.25% 9.41% -1,350.00%
制造业
化学药品原药
2,269.61 2,372.18 -4.32% 14.70% 0.53% -17,704.48%
制造业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纯碱 1,956.98 3,212.46 -64.15% -43.66% -6.57% -6,451.48%
重碱 2,470.43 2,953.62 -19.56% -29.48% -31.37% -14.25%
硝酸银 10,900.09 9,278.40 14.88% 10.15% 11.44% -6.24%
(二)公司无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
(三)、完成盈利预测情况
公司未披露年度盈利预测。
第二节 公司投资情况
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金额 项目进度 项目收益情况
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 2986
合计 2986 - -
第三节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05 年度 2004 年度
总资产 629,592,728.65 745,437,384.31
股东权益 167,456,477.31 282,980,266.29
主营业务利润 -28,612,269.58 -3,299,912.40
净利润 -115,523,788.98 859,805.0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455,168.34 -62,661,409.43
报告期内因公司停产出现业绩大幅下滑,利润亏损。
12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公司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2006 年公司将继续寻求政府的大力支持,妥善安置员工及重组事项;抓紧抓好股改工作;
搞好新项目的开发调研、尽快确定主营业务方向并确保新确定主营业务的赢利能力,规避退
市风险,以较好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第五节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在 2005 年度的财务审计中,亚太(集团)会计事务所有限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
由于贵公司存在附注十、(4)事项,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管理当局尚未采取相应的改
善措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由于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相应减值准备金额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此事项对当
期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二、审计报告涉及保留事项有基本情况:
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22 日收到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督查通知(焦环督〔2005〕55 号),
贵公司生产废水超标,责成贵公司在二期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工程未完成之前限产限排。本公
司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下达了关于停产检修的通知,决定自 2005 年 6 月 11 日――9 月 10 日,
对纯碱厂、氯化钙厂和热电厂进行停产检修。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仍没有恢复生产。
三、董事会、管理层对审计报告涉及保留事项的处理意见以及保留事项对公司影响的意
见:
公司于 2005 年 6 月份因环保治理不达标,决定进行停产检修。在检修过程中,因资金不
到位及公司原有的主营业务不具备行业优势、焦作市政府按照城市规划要求化工行业搬出市
中心的指示精神,公司如果继续原化工产品的生产,将需要花费大量的资金进行环保治理或
整体搬迁改造,随着纯碱所用原材料的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主营业务的赢利空间已经很小,
因此,公司决定关闭化工生产线。
在做出此决定之后,公司一方面组织专人进行项目调研,向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产品
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如:公司对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间接参与河南省广播电视网
络的升级改造项目);另一方面加快药业分公司的锅炉建设进度,尽快使药业分公司投产达产,
为公司增加赢利及抗风险能力。
第六节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九次会议。
第七节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公司 2005 年度财务状况经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71,184,877.35 元,利润总额-115,523,788.98 元,净利润-115,523,788.98 元,可供股东分
配利润-67,382,962.55 元。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
独立董事意见:2006 年是关系到公司生死存亡的一年,为加快公司主营业务的确定并尽
快产生效益,使公司生产经营走上正常轨道,确保中小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该公司今年
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
此预案须提交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本公司选定信息披露报纸
报告期内,本公司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报纸。
第九节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和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四届十七次董事会召开期间,在审议《2005年度第三季度报告》时发现:公司2005年第三季度
货币资金减少7993.81万元。为此,公司成立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牵头、监事会参与的工作小组,对公
司货币资金情况进行自查(详见公司2005年11月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大股
东占用资金情况的公告”)。
2005年10月27日至2005年10月31日,河南证监局对我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形成
了《关于焦作鑫安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的专项核查报告》,并确定了截止2005年9月30日公司大股东河南
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企业占用公司资金8591.17万元的事实。在河南证监局对公司进行专项检
查期间,公司的工作小组对公司货币资金减少及大股东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自查,发现大股东河南花园集
团有限公司实际占用公司资金为8995万元,对此公司进行了整改。(详见公司2005年11月23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针对大股东占用资金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2005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归还的现金4150万元,剩余4845万元尚未归还。公
司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承诺于2006年2月28日将剩余款项全部归还公司。2006年2月7日,公司大股东河南
花园集团将剩余款项以现金形式全部归还公司。
另外,公司原大股东焦作鑫安集团尚欠公司 563.73 万元。焦作鑫安集团占用公司的资金为公司以前为
其代垫的资金。公司目前就该笔占用资金已进入司法程序,预计 2006 年 12 月之前,焦作鑫安集团以其所
有的土地,采取以资抵债的方式偿还公司。
第九节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
(证监发[2003]56 号)的规定,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执行上述《通知》
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并就上述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法人、非法人单位或个人
提供担保的情形。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 1 次会议。主要情况如下:
郑州在大河锦江大酒店 11 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
到 3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牛柯先生主
持。会议经过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召集人列席了董事会全部会议,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于 2005
1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年 10 月份与公司独立董事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公司大股东占用资金事一事进行专项调查,并督
促大股东制定还款计划。
对于公司主营业务停产问题,多次与董事会及公司总经理班子进行沟通,要求尽快确定
主营业务,恢复公司赢利能力。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本年度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 2005 年度诉讼案件共有 43 起,标的金额 7336 万元。
2、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31 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中国工
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诉本公司及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化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法律文书,涉及诉讼金额本金部分共计
10335 万元(未含债务人所欠利息及诉讼费用)。2006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收到上述诉讼的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焦民初字第 16 号、第 17 号、第 18 号、第 19 号、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
二、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或其它公司托管、承包、租
赁上市公司资产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
3、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4、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五、承诺事项
本公司被占用的 8995.87 万元资金中,有 4300 万元用于购买周口路权,此情况属于本公
司股权转让时形成的特殊情况。花园集团表示:将加快周口路权 55%权益的法律纠纷解决进
度,尽快变现该资产,将资金 4300 万元归还本公司。并承诺变现资金若低于 4300 万元,由
花园集团补足差额。采取上述归还措施后,花园集团仍占用本公司资金 4695.87 万元,经双
方协商达成协议:在十二个月之内分期归还完毕。200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花园集团 4150
万元,2006 年 2 月 7 日,收到花园集团 4990 万元。
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审计机构,目前的审计机构已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连续 9 年。报告年度内支付给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费用
为 35 万元。公司不承担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现任董事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八、股改时间表
截止目前,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就股改事宜正在协商当中。待非流通股东达成协议之后,公司将按照股
改的相关要求进行披露。公司将于 2006 年 5 月 31 日前正式向深交所报送相关材料。
九、其他事项
(1)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它特别处理:
由于本公司纯碱生产主要大型设备高炉、碳化塔、吸氨塔及废渣液综合利用设备超期运
行,腐蚀严重,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构成重大隐患。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本公
1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对纯碱厂、氯化钙厂、热电厂等单位的设备进行停产检修。同时,燃
气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工作推进缓慢,置换资金迟迟不到位,2005 年 8 月,本公司根据上级
环保部门的要求,为加快实现企业产品结构调整,决定终止纯碱、氯化钙等产品的生产经营。
本公司预计上述主营业务在三个月以内不能恢复正常生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04 年修订)》13.3.1 条规定,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并获批准,从 2005
年 11 月 14 日起,对本公司股票交易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同时经本公司申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本 公司证券简称"焦作鑫安"自 2005 年 11
月 14 日起变更为"ST 鑫安",股票代码仍为"000719"。本公司股票日涨跌幅限制由 10%变为
5%。本公司将采取积极措施加快资产重组,实现产品结构调整,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
全面启动药业和精细化工的生产,做大做强使之成为公司主营业务。
(2)本公司输配分公司管网资产置换进展情况
2003 年 12 月份,焦作市政府立足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的整体部署,根据焦
作市城市燃气开发经营方式调整的需要,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2003]76
号《关于焦作鑫安管网资产置换的会议纪要》),由焦作市政府统一协调对公司所属的燃气发
展分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方案。该方案以公司所属的燃气发展分公司的整体资产(以 200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 10121. 06 万元)与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位于焦作市高新
技术开发区的一宗国有土地进行等额置换,并于 2003 年 12 月 24 日与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签
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 2003 年 12 月 30 日四届十五次董事会及 2004 年 2 月 18 日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资产置换方案(详见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证
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的资产置换公告)。此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明确分工,责成有关董
事专人配合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此项工作。
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变化,协议中拟置入的土地至今尚未进入本公司。为此,焦作
市政府于 2005 年 8 月 2 日在焦国困[2005]2 号《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产等问题
的会议纪要》中,明确指示市财政局、市建委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
工作,必须保证在 2005 年 8 月底之前有 60%-70%的置换资金到位,其余部分要保证在 2005
年 9 月底前全部到位(详见公司 2005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的资
产置换进展情况公告)。
2005 年 11 月 4 日,焦作市政府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鑫安科技请示尽快将管网
资产置换到位的批复》 (焦政文[2005]144 号文件),就公司燃气发展分公司管网资产置换事宜
做了明确答复:市政府已协调 1000 万元资金用于补缴公司所欠缴的职工社保资金,其余未到
位的 9121 万元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置换到位(9121 万元已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
全部收到)。
(3)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计 37,506,012
股,质押给广东发展银行郑州郑汴路支行,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质押期间为 2004 年 12 月 27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7 日,在质押期间,该
股份不能转让。到期后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又继续将股权进行了质押。
(4)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22 日收到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督查通知(焦环督〔2005〕
55 号),贵公司生产废水超标,责成贵公司在二期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工程未完成之前限产限
排。本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下达了关于停产检修的通知,决定自 2005 年 6 月 11 日――9
月 10 日,对纯碱厂、氯化钙厂和热电厂进行停产检修。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仍没有恢复生产。
第十章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16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亚会审字(2006)46 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5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
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除下段所述事项外,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
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
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
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由于贵公司存在附注十、(4)事项,截止审计报告出具日,管理当局尚未采取相应的改
善措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由于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的相应减值准备金额也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此事项对当
期会计报表的影响程度。
我们认为,除了上述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外,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
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状况以及 2005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尹超文
中国注册会计师:党惠如
中国·郑州 二零零六年四月十七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基本情况
焦 作 鑫 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 本 公 司 ” ) 是 由 原 焦 作 市 化 工 三 厂 于
1989 年 整 体 改 组 并 向 社 会 公 开 募 集 股 份 而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997 年 3 月 在 深
交 所 上 市 , 原 名 “ 焦 作 市 碱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2003 年 4 月 1 8 日 财 政 部 同 意 将 焦 作 鑫 安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国 有 法 人
股 73,731,205 股 分 别 转 让 给 河 南 花 园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7,506,012 股 、中 泰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6,225,193 股 。2004 年 8 月 中 泰 信 托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28%
股权又转让给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 公 司 第 三 大 股 东 焦 作 鑫 安 集 团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6,473,283 股 ,占 总 股 本
的 5%, 因 其 欠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贷 款 1,000 万 元 , 被 郑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拍 卖 , 由 河
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拍得,成为本公司第三大股东。
此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花 园 集 团 、 永 盛 投 资 、 觉 悟 科 技 分 别 持 有 37,506,012 股 、
36,225,193 股 、 6,473,283 股 , 分 别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28.99%、 28%、 5%, 股 份 性 质
17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为社会法人股。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 河 南 省 焦 作 市 环 城 北 路 28 号
注 册 登 记 号 : 豫 工 商 企 4100001002923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29,375,600 元
主营业务:纯碱、优质重质纯碱、轻质碳酸钙、氯化钙、化学试
剂的生产,化学制药,煤气供应、安装。
公司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截 止 2005 年 底 , 本 公 司 主 要 分 支 机 构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分支机构性质 公司简称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药业分公司 分公司 药业分公司
二、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础
2004 年 及 以 前 年 度 ,本 公 司 对 所 属 燃 气 发 展 分 公 司 是 以 2003 年 6 月 30 日( 拟
整 体 资 产 置 换 评 估 基 准 日 ) 的 会 计 报 表 进 行 报 表 汇 总 , 由 于 2005 年 12 月 置 换 资 金
到 位 ( 具体见附注十:其他重要事项), 因 此 ,2005 年 度 不 再 汇 总 其 会 计 报 表 。
三、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会 计 制 度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
2、 会 计 年 度 : 公 历 年 制 , 即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
3、 记 账 本 位 币 : 人 民 币 。
4、 记 账 基 础 和 计 价 原 则 : 记 账 基 础 “ 权 责 发 生 制 ”; 计 价 原 则 “ 历 史 成 本 ”。
5、 外 币 业 务 核 算 方 法 : 外 币 发 生 按 当 月 月 初 市 场 汇 率 折 合 成 本 位 币 记 账 ; 每 月
终了,按月末市场汇率一次调整,汇兑损益记入财务费用;汇兑损益与购建固定资
产有关的予以资本化,无关的属于筹建期间的记入开办费,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的记
入当期财务费用。
6、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认 标 准 : 持 有 期 限 短 , 流 动 性 强 , 易 于 转 换 成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
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 坏 账 核 算 方 法 : 本 公 司 对 因 债 务 人 破 产 或 死 亡 , 以 其 破 产 财 产 或 遗 产 清 偿 后
18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仍 无 法 收 回 的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下 同 ) 和 因 债 务 人 逾 期 未 履 行
其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坏 账 损 失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的 比 例 列 示 如 下 :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 2年 10%
2至 3年 30%
3至 4年 50%
4至 5年 80%
5 年以上 100%
8、 存 货 核 算 方 法 :
(1)存 货 的 分 类 : 存 货 分 为 原 材 料 、 辅 助 材 料 、 在 产 品 、 产 成 品 、 低 值 易 耗 品 、
包装物等。
(2)存 货 的 取 得 采 用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存 货 发 出 时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计 算 , 低 值 易 耗
品于领用时采用一次摊销法摊销。
(3)存 货 期 末 计 价 采 用 历 史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法 计 价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单 项
比较,按可变现净值低于历史成本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 短 期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 本 公 司 短 期 投 资 按 取 得 投 资 时 的 实 际 购 入 或 确 定 的 成 本
计价,投资转让或到期兑付时确认投资收益。
短期投资期末计价采用期末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按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计
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0、 长 期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
(1)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投 资 时 按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确 定 的 价 值 记 账 ;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占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权 资 本 总 额 的 20% 以 下 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20% 以 上 的 采 用 权 益
法核算。
(2)长 期 债 权 投 资 : 按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 按 收 益 期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
(3)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降 或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等 原 因 导 致 其 可 回
收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
可能恢复时,按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
1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
11、 固 定 资 产 计 价 及 折 旧 方 法 :
(1) 本公司以下资产确认为固定资产: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
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或单位价值
2,000 元 以 上 , 并 且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二 年 的 、 不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主 要 设 备 的 物 品 。 固 定
资产以实际成本计价。
(2)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按月提取,提取方法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 残 值 率 (% ) 年 折 旧 率 (% )
房屋建筑物 20-50 5 1.94-4.85
通用设备 5-18 5 5.39-19.4
专用设备 8-12 5 8.08-12.13
运输工具 6-12 5 8.08-16.17
(3)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 损 坏 、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其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按可收回金额低于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预计的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记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2、 在 建 工 程 核 算 方 法 :
(1) 按实际支出确认在建工程;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确认为固定资产。
(2) 本 公 司 对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下 列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情 况 的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① 长 期 停 建 并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开 工 的 在 建 工 程 ; ② 所 建 项 目 无 论
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
性;③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13、 借 款 利 息 的 核 算 :
( 1) 工 程 借 款 利 息 及 汇 兑 损 失 , 在 固 定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之 前 发 生 的 , 计 入
在建工程,之后的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
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则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
( 2) 资 本 化 率 的 确 定 方 法 : ① 如 果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只 借 入 一 笔 专 门 借 款 , 则 资
本 化 率 为 该 项 借 款 的 利 率 ; ② 如 果 为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借 入 了 一 笔 以 上 的 专 门 借 款,则
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20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4、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方 法 :
(1) 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购入或自行创造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各种
无形资产,按实际支出数确认,在受益期内按照直线法平均摊销。本公司的无形资
产 系 土 地 使 用 权 , 土 地 使 用 权 按 50 年 平 均 摊 销 。
(2) 本公司定期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
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减值准备。无形资产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准
备。
15、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按 预 计 受 益 期 间 内 平 均 摊 销 。
16、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销 售 商 品 :股 份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的 收 入 在 股 份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股份公司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
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并且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司,与销售
该商品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予以确认;
(2)提 供 劳 务 : 股 份 公 司 提 供 劳 务 如 劳 务 在 同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开 始 并 完 成 , 在 完 成
劳务时确认收入;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且提供劳务的结果能
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资 产 :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资 产 , 在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入企业,且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收入予以确认。
17、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 采 用 应 付 税 款 法 核 算 所 得 税 。
1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 并 范 围 确 认 原 则 :股 份 公 司 对 其 他 单 位 投 资 如 拥 有 其 50%以 上 (不 包 括 50%)
的 权 益 性 资 本 , 或 拥 有 的 权 益 性 资 本 虽 然 不 足 5 0 %以 上 , 但 具 有 实 质 性 控 制 权 , 则
该单位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
(2)合 并 所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 按 照 财 政 部 《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暂 行 规 定 》 及 其 补 充 规
定执行。
(3)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a)本 公 司 拥 有 50% 以 上 权 益 性 资 本 的 子 公 司 的 概 况 如 下 :
公司名称 注册地点 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所占权益比例
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省郑州市 3960 万 元 2960 万 元 74.74%
2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焦作市天道商贸有限公司 河南省焦作市 50 万 元 26 万 元 52%
(b)2005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
本 公 司 2005 年 12 月 27 日 与 河 南 花 园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智 信 伟 业 投 资 顾 问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了 《 增 资 河 南 永 媒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协 议 书 》, 向 河 南 永 媒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2960 万 元 ; 2006 年 3 月 ,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独 立 董 事 通 过 对 河 南 永 媒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增 加 投 资 5040 万 元 , 增 加 投 资 后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下 降 到 34.48% , 因 此 公 司 对 河 南 永
媒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会 计 报 表 未 予 以 合 并 ;
由 于 焦 作 市 天 道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成 立 以 来 未 进 行 经 营 ,按 照 财 政 部 会 计 司
财 会 字 [1996]2 号 《 关 于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请 示 的 复 函 》 的 规 定 , 对 其 2005
年度会计报表未予以合并。
19、 本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 会 计 估 计 等 与 上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完全一致。
四、税项
1、 增 值 税 : 水 、 电 、 煤 气 税 率 为 13% , 其 他 税 率 为 17 % ;
2、 营 业 税 : 安 装 收 入 税 率 为 3% , 其 他 税 率 为 5% ;
3、 城 建 税 及 教 育 附 加 : 城 建 税 税 率 为 流 转 税 额 的 7% ; 教 育 费 附 加 为 流 转 税
额 的 3% ;
4、 所 得 税 :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33% 。
5、 其 他 税 项 : 按 照 国 家 税 法 规 定 进 行 缴 纳 。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货币资金: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现 金 99,593.05 640,794.59
银行存款 31,906,552.73 732,794.93
其他货币资金 40,000,000.00 123,100,000.00
合 计 72,006,145.78 124,473,589.52
1)、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中 有 : 定 期 存 款 40,000,000.00 元 , 是 本 公 司 存 在 广 东
22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郑 汴 路 支 行 的 定 期 存 款 。该存款被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河南花园集团质
押,用于其下属子公司河南信心药业开具承兑汇票的保证金,由于本公司在光大银行 3000
万元借款逾期,已被法院冻结,目前正在诉讼中。(具体见附注七:或有事项)
2)、 货 币 资 金 较 上 年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自 2005 年 6 月 开 始 停 止 生 产 ,
基本上无销售及货款回收。
2、应收票据: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行承兑汇票 250,000.00 337,750.00
合 计 250,000.00 337,750.00
3、应收账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6,151,330.74 31.09% 1,307,566.54 64,055,824.65 61.06% 3,195,311.10
1-2 年 23,448,162.38 27.88% 2,344,816.24 22,981,155.74 21.90% 2,298,115.58
2-3 年 21,635,154.68 25.72% 6,490,546.40 8,511,888.05 8.11% 2,552,500.91
3 年以上 12,881,648.81 15.31% 8,738,086.06 9,370,464.24 8.93% 6,977,121.03
合 计 84,116,296.61 100.00% 18,881,015.24 104,919,332.68 100.00% 15,023,048.62
净 额 65,235,281.37 89,896,284.06
( 1) 本 账 户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单 位 的 欠 款 。
( 2) 欠 款 前 五 名 单 位 金 额 合 计 19,518,143.98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金 额 的 23.20%。
( 3) 应 收 账 款 较 上 年 减 少 19.83%( 2080 万 元 ), 坏 帐 准 备 较 上 年 增 加 387.37
万元,主要是由于账龄增加计提比例上升所致。
( 4) 期 末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列 示 如 下 :
单位名称 金 额 款项性质
焦作鑫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637,315.45 往来款
开封二玻璃厂 5,068,008.21 货 款
安阳信益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3,137,670.00 货 款
23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郑州信瑞工贸有限公司 2,822,942.51 关联单位往来款
郑州市恒元食品有限公司 2,852,207.81 货 款
合 计 19,518,143.98
4、 其 他 应 收 款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 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9,500,832.49 47.30% 1,975,041.62 57,828,910.37 85.87% 2,867,468.22
1-2 年 27,251,058.41 32.63% 2,725,105.84 6,833,495.95 10.15% 683,349.59
2-3 年 3,962,814.02 4.75% 1,188,844.21 433,903.45 0.64% 130,171.04
3 年以上 12,800,623.95 15.33% 12,398,346.77 2,250,197.24 3.34% 1,608,581.71
合计 83,515,328.87 100.00% 18,287,338.44 67,346,507.01 100.00% 5,289,570.56
净额 65,227,990.43 28,338,402.23
( 1) 本 账 户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单 位 的 欠 款 ;
( 2) 本 公 司 对 部 分 3 年 内 应 收 款 项 判 断 , 已 不 能 收 回, 共 计 金 额 10,172,939.16
元,按照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列表时计入 3 年以上。
( 3) 欠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金 额 合 58,080,296.14 元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金 额 的 69.33%,
大额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 额 款项性质
焦作市天道商贸有限公司 14,952,248.56 暂存款
天马汽贸集团有限公司 15,000,000.00 往来款
安置办(代发职工工资等) 12,728,047.58 往来款
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 10,400,000.00 预付投资款
郑州市翰源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0 往来款
合 计 58,080,296.14
5、 预 付 账 款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以内 50,054,094.40 70.51% 37,748,117.92 81.04%
1-2 年 12,892,922.88 18.16% 2,651,502.90 5.69%
2-3 年 2,475,536.79 3.49% 1,101,635.61 2.37%
2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3 年以上 5,564,842.47 7.84% 5,079,226.44 10.90%
合 计 70,987,396.54 100.00% 46,580,482.87 100.00%
( 1) 本 账 户 期 末 余 额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股 东 单 位 的 欠 款 。
( 2) 一 年 以 上 预 付 账 款 为 20,933,302.14 元 , 原 因 是 发 票 尚 未 取 得 。
( 3) 本 期 预 付 账 款 较 上 年 上 升 5 2.40%,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资 金 紧 张 , 所 欠
货款尚未付清,发票尚未取得。
6、 存 货 :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项 目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产 成 品 21,603,491.23 6,405,979.02 14,164,599.49 1,064,895.95
原 材 料 8,745,944.66 12,667.40 14,258,946.62 231,109.87
在 产 品 7,380,606.15 0.00 4,424,668.24
顶账物资 4,879,540.63 2,928,044.51 7,979,676.29 857,815.20
合 计 42,609,582.67 9,346,690.93 40,827,890.64 2,153,821.02
净 额 33,262,891.74 38,674,069.62
(1)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 以 预 计 售 价 减 去 预 计 完 工
成本和销售所必需的预计税费后的净值。
( 2) 本 年 产 成 品 增 加 跌 价 准 备 5,341,0 8 3.07 元 , 主 要 是 对 部 分 过 期 、 滞 销 药
品计提了跌价准备。
(3)本年顶账物资增加跌价准备 2,070,229.31 元,主要原因是对品质状况差的顶账物
资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7、长期投资:
项 目 投资起始日 投资比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 末 数
焦作市联明电子有限公司 2003 年 3 月 25 日 15.66% 1,166,300.00 1.166,300.00
焦作市商业银行 2003 年 5 月 13 日 3,000,000.00 3,000,000.00
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 2005 年 11 月 27 日 74.74% 29,600,000.00 29,600,000.00
焦作市天道商贸有限公司 2005 年 52.00% 260,000.00 260,000.00
合 计 4,166,300.00 29,860,000.00 34,026,300.00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其中:在建工程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合计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转入
2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 88,033,153.29 2,757,885.05 85,275,268.24
专用设备 175,593,366.95 7,349,982.38 7,275,958.87 88,365,172.31 94,578,177.02
通用设备 49,066,776.78 3,900.00 105,281.13 48,965,395.65
运输工具 9,622,900.86 32,352.91 93,003.40 9,562,250.37
其 它 22,409,344.30 2,533,516.83 19,875,827.47
合 计 344,725,542.18 7,386,235.29 7,275,958.87 93,854,858.72 258,256,918.75
累计折旧 期初数 本期增加合计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28,152,791.34 2,733,030.82 473,657.05 30,412,165.11
专用设备 57,095,141.67 7,083,030.57 17,589,346.98 46,588,825.26
通用设备 32,479,212.67 3,857,871.67 233,070.98 36,104,013.36
运输工具 3,916,427.70 623,795.61 65,314.67 4,474,908.64
其他 13,740,298.07 1,326,025.70 -402.57 15,066,726.34
合 计 135,383,871.45 15,623,754.37 18,360,987.11 132,646,638.71
固定资产净值 209,341,670.73 125,610,280.04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1,113,791.55 1,113,791.55
专用设备 1,589,606.81 1,589,606.81
通用设备 907,083.73 907,083.73
运输工具 723,405.99 723,405.99
其 他 211,602.32 211,602.32
合 计 4,545,490.40 4,545,490.40
固定资产净额 204,796,180.33 121,064,789.64
( 1)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原 因 : 该 项 资 产 实 质 上 已 不 能 再 给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
( 2) 本 期 增 加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是 技 改 完 工 预 转 的 固 定 资 产 。
( 3) 本期用于抵押的房产原值为 80,867,340.72 元。
9、 工 程 物 资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钢 材 34,995.60 22,692.01
合 计 34,995.60 22,692.01
10、在建工程: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入固定资 本期其他减少数 期末数 资金 项目
工程名称
(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利息) 产数 (资本化利息) (资本化利息) 来源 进度
26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借款
轻钙工程 4,400,243.12 4,400,573.12 0.00 在建
自筹
(458,891.80) 330.00 (458,891.80) 0.00
综合利用工 14,217,514.12 1,280,679.20 15,498,193.32 借款
在建
程 0 自筹
GMP 改造工 73,815,037.46 4,825.86 73,819,863.32 借款
在建
程 (7,194,930.63)3 (7,194,930.63) 自筹
省技术中心 430,972.00 430,972.00 募集 在建
对氨基苯酚
募集 在建
工程 47,202,748.97 464,260.60 47,667,009.57
戒毒药项目 7,329,380.00 7,329,380.00
其他 自筹
3,772,410.27 48,330.00 2,875,385.75 744,483.75 200,870.77
合 计 151,168,305.94 1,798,425.66 7,275,958.87 744,483.75 144,946,288.98
(7,653,822.43) (458,891.80) (7,194,930.63)
( 1)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预 算 数 为 4,915 万 元 ,GMP 改 造 工 程 预 算 数 为 2,946 万 元 ,
省 技 术 中 心 预 算 数 为 979 万 元 ,对 氨 基 苯 酚 工 程 预 算 数 为 4,995 万 元 ,共 计 13,835
万 元 。上 述 工 程 实 际 支 出 达 16,545 万 元( 综 合 利 用 工 程 已 预 转 固 定 资 产 23,775,700
元 ), 已 超 过 预 算 。
(2)本期 GMP 工程中用于贷款抵押设备原值 29,173,191.42 元。
11 、 无 形 资 产 :
剩余摊
类 别 原始金额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 本期转出额 本期摊销 期 末 数
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29,983,913.00 23,150,326.84 599,678.28 22,550,648.56 37 年
合 计 29,983,913.00 23,150,326.84 599,678.28 22,550,648.56
说 明 : 土 地 使 用 权 是 工 业 用 地 , 按 50 年 摊 销 。
12 、 短 期 借 款:
借款类别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担保借款 212,609,776.52 292,940,669.02
信用借款
合 计 262,609,776.52 292,940,669.02
27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截 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 逾 期 借 款 181,809,776.52 元 , 明 细 列 示 如 下 :
借款单位 借款本金 起止日期 借款年利率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3,000,000.00 2003-7-9 2004-7-8 5.841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5,000,000.00 2003-8-5 2004-8-4 5.841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2,500,000.00 2003-8-7 2004-8-6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2,000,000.00 2003-9-9 2004-9-8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1,000,000.00 2003-9-9 2004-9-8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4,000,000.00 2003-9-24 2004-9-23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3,000,000.00 2003-9-24 2004-9-16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5,000,000.00 2003-9-23 2004-9-15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6,500,000.00 2003-9-15 2004-9-14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6,280,000.00 2003-10-15 2004-10-14 6.372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9,670,000.00 2003-6-18 2004-6-17 5.841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8,000,000.00 2003-6-18 2004-6-17 5.8410%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7,000,000.00 2004-6-18 2005-6-16 5.7525%
焦作市工行民主路支行 2,400,000.00 2004-6-22 2005-6-21 5.7525%
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 9,838,346.13 2003-9-17 2004-9-16 5.4693%
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 5,000,000.00 2003-10-22 2004-10-21 5.4693%
光大银行郑州纬二路支行 10,000,000.00 2004-1-12 2005-1-12 5.8410%
建行焦作分行 9,995,110.45 2004-4-23 2005-3-22 6.1065%
建行焦作分行 18,996,752.91 2004-4-23 2005-4-22 6.1065%
郑州交行纬五路分行 18,101.00 2004-9-9 2005-7-5 5.8410%
广发郑州未来支行 20,000,000.00 2004-1-20 2005-1-19 5.3100%
中信郑州分行中青营业部 3,942,322.56 2004-3-19 2004-12-31 5.040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000,000.00 2004-6-9 2005-6-9 5.310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280,000.00 2004-7-13 2005-7-13 5.310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987,928.48 2004-9-3 2005-9-3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500,000.00 2004-9-20 2005-9-20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5,000,000.00 2004-9-22 2005-9-22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3,000,000.00 2004-9-23 2005-9-23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000,000.00 2004-9-24 2005-9-24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1,214.99 2004-9-28 2005-9-28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000,000.00 2004-10-11 2005-10-11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3,000,000.00 2004-10-9 2005-10-9 5.7550%
28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500,000.00 2004-10-15 2005-10-15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500,000.00 2004-10-18 2005-10-18 5.755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1,000,000.00 2004-11-4 2005-12-31 5.8590%
中国银行焦作分行 2,000,000.00 2004-12-29 2005-12-28 5.8590%
农行塔支花园路营业部 3,000,000.00 2004-3-20 2005-3-19 7.0272%
农行塔支花园路营业部 2,880,000.00 2004-12-31 2005-12-30 8.9280%
合 计 181,809,776.52
13、应付票据:
种 类 到期日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银行承兑汇票 0.00 3,000,000.00
合 计 0.00 3,000,000.00
应 付 票 据 较 上 年 大 幅 下 降 , 主 要 原 因 是 2004 年 度 应 付 票 据 在 本 期 兑 付 , 期 末
余额为零。
14 、 应 付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3 年以内 90,730,003.38 57,349,081.71
3 年以上 8,473,881.33 7,418,507.20
合 计 99,203,884.71 64,767,588.91
( 1)3 年 以 上 应 付 账 款 为 8,473,881.33 元 , 原 因 是 本 公 司 资 金 困 难 , 不 能 及 时
清理,与客户未及时进行结算;
( 2)本 账 户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欠 持 有 本 公 司 5%(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
( 3) 应 付 账 款 本 期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暂 估 入 帐 原 材 料 增 加 。
15 、 预 收 账 款 :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以内 1,005,117.78 7,031,412.50
1 年以上 9,381,617.72 7,657,683.21
合 计 10,386,735.5 14,689,095.71
( 1) 一 年 以 上 预 收 账 款 为 9,381,617.72 元 , 原 因 客 户 结 算 尾 款 未 清 理 。
( 2) 本 账 户 期 末 余 额 中 无 欠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款
项。
2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6 、 应 付 股 利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以前年度结转未托管股票股利 501,683.23 501,683.23
高管股股利 126.47 1,763.85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86,560.25 86,560.25
焦作鑫安集团有限公司 64,732.83 64,732.83
合 计 653,102.78 654,740.16
17 、 应 交 税 金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值税 4,608,691.47 3,504,792.75
城建税 219,421.82 197,104.23
营业税 - -47,070.00
所得税 3,865,045.18 9,686,749.94
房产税 616,843.60 151,472.70
土地使用税 1,537,159.88 -102,567.32
投资方向调节税 261,912.06 261,912.06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171,931.34 159,579.58
印花税 80.51 0.00
合 计 11,281,085.86 13,811,973.94
18 、 其 他 应 付 款 :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3 年以内 22,294,557.97 26,510,276.40
3 年以上 1,522,964.69 1,536,414.05
合 计 23,817,522.66 28,046,690.45
19 、 预 提 费 用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利 息 9,550,670.49 0.00
合 计 9,550,670.49 0.00
由于资金困难,贷款利息未能按时支付。
20 、 一 年 内 到 期 长 期 负 债 :
借款单位 金 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30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工行民主路支行 4,000,000.00 1996.12.9-2004.7.8 7.452 担保
工行民主路支行 5,000,000.00 1996.12.30-2004.7.20 7.452 担保
合计 9,000,000.00
21 、 长 期 借 款:
借款单位 金 额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工行民主路支行 29,000,000.00 2001.9.30-2007.9.15 7.452 担保
省计经委科技处 100,000.00 长期 10.98 担保
财政局预算科 977,000.00 长期 无息 担保
财政局预算科 150,000.00 长期 无息 担保
合 计 30,227,000.00
22 、 递 延 税 款 :
明 细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尚未转回的时间性差异 99,508.10 99,508.10
合 计 99,508.10 99,508.10
23、 股 本 :
截 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 股 本 余 额 129,375,688.00 元 :
股份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期变动增减(+,-)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取得 转让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80,204,488 80,204,488
(1)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37,506,012 37,506,012
(4)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36,225,193 36,225,193
(5)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6,473,283 6,473,283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80,204,488 80,204,488
3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49,171,200 49,171,2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 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49,171,200 49,171,200
三、股份总数 129,375,688 129,375,688
24 、 资 本 公 积 :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股本溢价 79,981,742.82 79,981,742.82
债务重组收益 621,366.27 621,366.27
合 计 80,603,109.09 80,603,109.09
25 、 盈 余 公 积 :
项 目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法定盈余公积 11,312,176.80 11,312,176.80
公 益 金 13,548,465.97 13,548,465.97
任意盈余公积
合 计 24,860,642.77 24,860,642.77
本 公 司 按 年 末 税 后 净 利 润 的 2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其 中 10 % 为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
10% 为 公 益 金 。
26 、 未 分 配 利 润 :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期初未分配利润 48,140,826.43 48,410,225.00
减:分配现金股利
补提企业所得税 1,196,553.30
加: 调减盈余公积 239,310.66
调整后的年初未分配利润 48,140,826.43 47,452,982.36
加:本年净利润 -115,523,788.98 859,805.09
可分配的利润 -67,382,962.55 48,312,787.45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85,980.51
提取法定公益金 85,980.51
分配普通股股利
期末未分配利润 -67,382,962.55 48,140,826.43
27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32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行 业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化工销售 148,488,799.95 188,556,705.34 175,747,063.48 193,994,432.85
医药销售 22,696,077.40 26,607,575.01 23,721,761.00 23,596,492.26
合 计 171,184,877.35 215,164,280.35 199,468,824.48 217,590,925.11
( 1 ) 本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额 共 计 67,247,975.72 元 , 占 公 司 总 销 售 额 的
39.28%;
( 2) 本 公 司 本 期 化 工 产 品 成 本 大 幅 上 升 , 主 要 原 因 是 本 年 主 要 原 材 料 原 盐 和
烟煤价格上涨较多,同时由于本期产量下降,致使固定成本上升。
28 、 主 营 业 务 税 金 及 附 加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税率
营业税 6,538.50 代扣代缴营业额的 5%
城建税 229,825.72 606,710.40 流转税的 7%
教育费附加 98,496.73 260,018.74 流转税的 3%
合 计 328,322.45 873,267.6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本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自 6 月份以来一直停产,销售大幅
下滑。
29、 其 他 业 务 利 润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其他业务利润 203,984.83 145,214.40
30 、 营 业 费 用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运费 5,296,847.85 1,457,270.91
差旅费 55,704.06 1,007,432.88
其他 345,842.21 505,821.87
合 计 5,698,394.12 2,970,525.66
营业费用本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运费增加。
31 、 管 理 费 用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33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管理费用 66,161,588.43 23,719,352.45
管理费用本期上升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本期计提坏账准备和存货跌价准备 24,048,604.40
元。
32、 财 务 费 用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利息支出 21,398,570.26 16,628,016.84
减:利息收入 786,353.16 1,996,658.44
其 他 183,636.82 550,125.59
合 计 20,795,853.92 15,181,483.99
33 、 营 业 外 收 入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置换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净收益 5,377,885.99
其他 23,012.70
合 计 5,377,885.99 23,012.70
营业外收入上升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置换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产生收益。
34 、 营 业 外 支 出 :
项 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3,503,641.11
罚款支出 19,338.68 210,198.31
其 他 5,415.06
合 计 24,753.74 3,713,839.42
营业外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上期有处理老药厂厂区固定资产净损失。
35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金 额
燃气发展分公司置换资金 91,210,000.00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还款 41,500,000.00
市场保证金 13,000.00
其他 1,043.12
合 计 132,724,043.12
3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的 现 金 :
3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 目 金 额
银行存款质押* 40,000,000.00
单位往来净额 57,814,724.01
罚款等 12,821.06
退风险款 201,543.53
营业费用 205,275.16
管理费用 1,020,026.95
合 计 99,254,390.71
*:银行存款质押情况具体见附注七:或有事项,在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中已扣
除该款项。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A、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关联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与股份公司的关系 经济性质 法人代表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城东路北段388号 控股公司 有限公司 谢国胜
B、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注册资本及变化
关联企业名称 期 初 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 末 数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38,000 万元 38,000 万元
C、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公司股份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期 初 数 期 末 数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37,506,011 28.99% 37,506,011 28.99%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情况
与股份公司 法人代
关联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经济性质
的关系 表
河南花园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郑州市商城路233号 塑料制品等 同一控股公司 有限责任 王永安
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郑州市陇海路56号 药业 同一控股公司 有限责任 毛老蓝
郑 州 未 来 大 道 69 对外担保投资策划
河南永盛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有限公司 席春迎
号未来大厦2012 信息咨询服务等
3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经营自产产品及自
郑州未来大道71号
河南觉悟科技有限公司 研技术转让,销售 第三大股东 有限公司 李丹
G座2单元2401
五交化电建钢材等
2、关联方交易
本期无关联交易发生。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关 联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郑州信瑞工贸有限公司 2,822,942.51 -583,339.43
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3,000,000.00 11,273,100.00
职工安置办 3,755,667.52 3,755,667.52
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 500,000.00 -650,000.00
郑州化工设备厂 46,800.00 -3,200.00
合 计 10,125,410.03 13,792,228.09
(2)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关 联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446,100.00
河南信心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136,487.24 143,912.60
合 计 136,487.24 590,012.60
(3)应付股利
关 联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86,560.25 86,560.25
(4)银行存款定单质押
关 联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120,100,000.00
(6)其他事项
2005 年 12 月 27 日公司与河南花园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置业)、北京智信伟
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信伟业)签订了《增资河南永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永媒投资)协议书》。永媒投资是 2005 年 11 月 10 日由发起人花园置业和智信伟业共同
36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出资注册成立的公司,其注册资本金为 1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花园置业出资 500 万元,占
50%股权,智信伟业出资 500 万元,占 50%股权。公司出资 2960 万元用于永媒投资增资扩股
项目。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集团)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28.99%
的股份,花园置业系花园集团的控股公司,持有花园集团 94.74%的股份,故此次投资已构
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出资完成后永媒投资的股权结构为:焦作鑫安 74.74%,花园置
业 12.63%,智信伟业 12.63%。
七、或有事项
1、 定 期 存 款 质 押 情 况
( 1) 2004 年 6 月 8 日 , 未 经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 花 园 集 团 以 本 公
司 在 广 发 郑 汴 支 4000 万 元 存 款 作 为 保 证 金 , 由 信 心 药 业 向 其 开 具 了 期 限 为 6 个 月
的银行承兑汇票。
2004 年 1 1 月 , 由 于 本 公 司 到 期 贷 款 不 能 偿 还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纬 二 路 支 行 向 法 院 申 请 冻 结 本 公 司 在 广 发 郑 汴 支 帐 户 内 的 3000 万 元 , 广 发 郑 汴
支要求行使质押权,双方由此形成法律纠纷。经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广
发 郑 汴 支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 质 押 合 同 ( 保 证 金 类 )》 无 效 , 但 广 发 郑 汴 支 不 服 郑 州 中
院 判 决 , 向 河 南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出 申 诉 。2005 年 9 月 1 2 日 , 省 高 院 裁 定 : 1)
由省高院提审;2)再审期间,终止原判决的执行。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2、 诉 讼 事 项
1、本公司 2005 年度诉讼案件共有 43 起,标的金额 7336 万元(其中包括上述第 1 项中
光大银行起诉的 3000 万元借款逾期),目前正在诉讼过程中。
2、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31 日收到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有关中国工
商银行焦作分行民主路支行诉本公司及河南花园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化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法律文书,涉及诉讼金额本金部分共计
10335 万元(未含债务人所欠利息及诉讼费用)。2006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收到上述诉讼的
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焦民初字第 16 号、第 17 号、第 18 号、第 19 号、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
37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3、 资 产 抵 押 状 况
(1)本公司以原值为 80,867,340.72 元的房产,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抵押借款
30,000,000.00 元。
(2)本公司以原值为 29,173,191.42 元的药厂设备,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抵押
借款 20,000,000.00 元。
八、承诺事项
本 公 司 被 占 用 的 8995.87 万元资金中,有 4300 万 元 用 于 购 买 周 口 路 权 , 此 情
况 属 于 本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时 形 成 的 特 殊 情 况 。 花 园 集 团 表 示 : 将 加 快 周 口 路 权 55%权
益 的 法 律 纠 纷 解 决 进 度 , 尽 快 变 现 该 资 产 , 将 资 金 4300 万 元 归 还 本 公 司 。 并 承 诺
变 现 资 金 若 低 于 4300 万 元 , 由 花 园 集 团 补 足 差 额 。 采 取 上 述 归 还 措 施 后 , 花 园 集
团 仍 占 用 本 公 司 资 金 4695.87 万 元 , 经 双 方 协 商 达 成 协 议 : 在 十 二 个 月 之 内 分 期 归
还 完 毕 。2005 年 12 月 30 日 , 公 司 收 到 花 园 集 团 4150 万 元 ,2006 年 2 月 7 日,收
到 花 园 集 团 4990 万 元 。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非调整事项
由于广电项目投资较大,经永媒投资三方股东协商同意,决定对永媒投资的出资增
加至 23200 万元。本次增资后,焦作鑫安出资 8000 万元,花园置业出资 7600 万元,智
信伟业出资 7600 万元,其中:永媒投资的注册资本由 3960 万元增至 8585 万元,其余出
资 14615 万元按照三方的实际出资比例计入资本公积金。本次增资后,永媒投资的股权
结构为:焦作鑫安 34.48%,花园置业 32.76%,智信伟业 32.76%,实际投入河南省广播电
视网络整合及升级改造项目资金为 23200 万元。公司对永媒投资共出资 8000 万元,其中
2960 万元为注册资本,本次增加的出资 5040 万元全部计入资本公积。2006 年 2 月公司
向永媒投资增加投资 4000 万元,加 2005 年预付的 1040 万元,共计投资 8000 万元全部
到位。本次增加投资于 2006 年 4 月 11 日,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十、其他重要事项
( 1 ) 本 公 司 股票交易实行其它特别处理:
由于本公司纯碱生产主要大型设备高炉、碳化塔、吸氨塔及废渣液综合利用设
备超期运行,腐蚀严重,对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构成重大隐患。为保证本公司生产
38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经 营 的 稳 定 , 本 公 司 于 2005 年 6 月 13 日 对 纯 碱 厂 、 氯 化 钙 厂 、 热 电 厂 等 单 位 的 设
备进行停产检修。同时,燃气发展分公司资产置换工作推进缓慢,置换资金迟迟不
到 位 , 2005 年 8 月 , 本 公 司 根 据 上 级 环 保 部 门 的 要 求 , 为 加 快 实 现 企 业 产 品 结 构
调整,决定终止纯碱、氯化钙等产品的生产经营。本公司预计上述主营业务在三个
月 以 内 不 能 恢 复 正 常 生 产 。 根 据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2004 年 修 订 )》
13.3.1 条 规 定 , 本 公 司 已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提 交 申 请 并 获 批 准 , 从 2005 年 11 月
14 日 起 , 对 本 公 司 股 票 交 易 实 行 其 他 特 别 处 理 。
同 时 经 本 公 司 申 请 , 并 经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核 准 , 本 公 司 证 券 简 称" 焦 作 鑫 安"
自 2005 年 11 月 14 日 起 变 更 为 "ST 鑫 安 ", 股 票 代 码 仍 为 "000719"。 本 公 司 股 票 日
涨 跌 幅 限 制 由 10%变 为 5%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加 快 资 产 重 组 , 实 现 产 品 结 构 调
整,进一步盘活公司现有资产,全面启动药业和精细化工的生产,做大做强使之成
为公司主营业务。
(2)本公司输配分公司管网资产置换进展情况
2003 年 12 月份,焦作市政府立足国家重点工程-西气东输豫北支线的整体部署,根
据焦作市城市燃气开发经营方式调整的需要,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2003]76 号《关于焦作鑫安管网资产置换的会议纪要》),由焦作市政府统一协调对公
司所属的燃气发展分公司实施了资产置换方案。该方案以公司所属的燃气发展分公司的
整体资产(以 200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经评估的净资产 10121. 06 万元)与焦作市土
地储备中心位于焦作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一宗国有土地进行等额置换,并于 2003 年 12
月 24 日与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了《资产置换协议书》。公司 2003 年 12 月 30 日四届
十五次董事会及 2004 年 2 月 18 日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资产置换
方案(详见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的资产置换公告)。
此后,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明确分工,责成有关董事专人配合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土地储
备中心负责此项工作。
由于国家土地政策的调整变化,协议中拟置入的土地至今尚未进入本公司。为此,
焦作市政府于 2005 年 8 月 2 日在焦国困[2005]2 号《关于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
产等问题的会议纪要》中,明确指示市财政局、市建委要采取积极措施加快燃气发展分
公司资产置换工作,必须保证在 2005 年 8 月底之前有 60%-70%的置换资金到位,其余部
分要保证在 2005 年 9 月底前全部到位(详见公司 2005 年 10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39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报》的资产置换进展情况公告)。
2005 年 11 月 4 日,焦作市政府下发了《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鑫安科技请示尽快将
管网资产置换到位的批复》(焦政文[2005]144 号文件),就公司燃气发展分公司管网资
产置换事宜做了明确答复:市政府已协调 1000 万元资金用于补缴公司所欠缴的职工社保
资金,其余未到位的 9121 万元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置换到位(9121 万元已于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全部收到)。
( 3)河 南 花 园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12 月 28 日 将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共 计
37,506,012 股 , 质 押 给 广 东 发 展 银 行 郑 州 郑 汴 路 支 行 ,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办 理 了 股 份 质 押 登 记 ,质 押 期 间 为 2004 年 12 月 2 7 日 至 2005
年 11 月 2 7 日 , 在 质 押 期 间 ,该 股 份 不 能 转 让 。 到 期 后 河 南 花 园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又 继
续将股权进行了质押。
( 4)本公司 2005 年 4 月 22 日收到焦作市环境保护局下达的督查通知(焦环督〔2005〕
55 号),贵公司生产废水超标,责成贵公司在二期废水废渣综合利用工程未完成之前限产限
排。本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下达了关于停产检修的通知,决定自 2005 年 6 月 11 日――9
月 10 日,对纯碱厂、氯化钙厂和热电厂进行停产检修。截止报告日,本公司仍没有恢复生产。
十一、补充资料
(1)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2005年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7.086% -12.704% -0.2212 -0.2212
营业利润
-72.296% -53.754% -0.9358 -0.9358
净利润
-68.987% -51.294% -0.8929 -0.892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72.184% -53.671% -0.9343 -0.9343
40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4年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166% -1.168% -0.0255 -0.0255
营业利润 -15.911% -15.936% -0.3480 -0.3480
净利润 0.304% 0.304% 0.0066 0.006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5.911% -15.936% -0.3480 -0.3480
注: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利润/期末净资产
2)全面摊薄每股收益=报告期利润/期末股份总数
3)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 P/(E0 + NP/2 + Ei * Mi / M 0 - Ej* Mj / M0)
其中,P 为报告期利润;NP 为报告期净利润;E0 为期初净资产;Ei 为报告期发行新
股或债转股等新增净资产;Ej 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净资产;M0 为报告期月份
数;Mi 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 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
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4)加权平均每股收益(EPS)= P/(S0 + S1 + Si * Mi / M0 - Sj* Mj / M0)
其中,P 为报告期利润;S0 为期初股份总数;S1 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
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 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 为报告期回
购或缩股等减少股份数;M0 为报告期月份数;Mi 为增加股份数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
的月份数;Mj 为减少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计算 2005年 2004年
净利润 -115,523,788.98 859,805.09
补贴收入 50,000,177.99
营业外收入 5,377,885.99 23,012.70
4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减值准备本期转回
营业外支出 24,753.74 3,713,839.42
合计影响数 5,353,132.25 46,309,351.27
扣除所得税 423,486.08
实际影响数 5,353,132.25 45,885,865.1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20,876,921.23 -45,026,060.10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查阅地点:河南省焦作市环城北路 28 号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 年 4 月 28 日
42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2,006,145.78 124,473,589.52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250,000.00 337,750.00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65,235,281.37 89,896,284.06
其他应收款 65,227,990.44 62,056,936.45
预付账款 70,987,396.54 46,580,482.87
应收补贴款
存货 33,262,891.74 38,674,069.62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06,969,705.87 362,019,112.5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34,026,300.00 4,166,300.00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34,026,300.00 4,166,300.00
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258,256,918.75 344,725,542.18
减:累计折旧 132,646,638.71 135,383,871.45
固定资产净值 125,610,280.04 209,341,670.73
减:固定资产减
4,545,490.40 4,545,490.40
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121,064,789.64 204,796,180.33
工程物资 34,995.60 22,692.01
在建工程 144,946,288.98 151,168,305.94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266,046,074.22 355,987,178.2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产:
无形资产 22,550,648.56 23,150,326.84
长期待摊费用 114,466.67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22,550,648.56 23,264,793.51
产合计
递延税项: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629,592,728.65 745,437,384.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2,609,776.52 292,940,669.02
应付票据 3,000,000.00
应付账款 99,203,884.71 64,767,588.91
预收账款 10,386,735.50 14,689,095.71
应付工资 1,630,202.63 1,165,548.37
应付福利费 2,189,419.00 2,411,954.19
应付股利 653,102.78 654,740.16
应交税金 11,281,085.86 13,811,973.94
其他应交款 124,067.68 114,503.00
其他应付款 23,817,522.66 28,046,690.45
预提费用 9,550,670.49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9,000,000.00 9,000,000.00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30,446,467.83 430,602,763.7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30,227,000.00 30,227,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1,363,275.40 1,527,846.17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31,590,275.40 31,754,846.17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99,508.10 99,508.10
负债合计 462,136,251.33 462,457,118.02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9,375,688.00 129,375,688.00
净额
资本公积 80,603,109.09 80,603,109.09
盈余公积 24,860,642.77 24,860,642.77
其中:法定公益
13,548,465.97 13,548,465.97
金
未分配利润 -67,382,962.55 48,140,826.43
其中:现金股利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 167,456,477.31 282,980,266.29
1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东权益)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
629,592,728.64 745,437,384.31
(或股东权益)合计
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沙增军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 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171,184,877.35 215,164,280.35
减:主营业务成本 199,468,824.48 217,590,925.11
主营业务税金
328,322.45 873,267.64
及附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
-28,612,269.58 -3,299,912.40
损以“-”号填列)
加:其他业务利润
203,984.83 145,214.40
(亏损以“-”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5,698,394.12 2,970,525.66
管理费用 66,161,588.43 23,719,352.45
财务费用 20,795,853.92 15,181,483.99
三、营业利润(亏损
-121,064,121.22 -45,026,060.10
以“-”号填列)
加:投资收益(亏
187,200.00
损以“-”号填列)
补贴收入 50,000,177.99
营业外收入 5,377,885.99 23,012.70
减:营业外支出 24,753.75 3,713,839.42
四、利润总额(亏损
-115,523,788.98 1,283,291.17
以“-”号填列)
减:所得税 423,486.08
少数股东损益
加:未确认的投资
损失本期发生额
五、净利润(亏损以
-115,523,788.98 859,805.09
“-”号填列)
加:年初未分配利
48,140,826.43 47,452,982.36
润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67,382,962.55 48,312,787.45
减:提取法定盈余
85,980.51
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
85,980.51
金
提取职工奖励
及福利基金
2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
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
-67,382,962.55 48,140,826.43
的利润
减:应付优先股股
利
提取任意盈余
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
利
转作资本(或
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67,382,962.55 48,140,826.43
利润表(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
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 5,377,885.99
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
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
加(或减少)利润总
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
加(或减少)利润总
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沙增军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 12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59,061,578.47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2,724,043.12
现金流入小计 291,785,621.5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90,608,898.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933,493.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558,633.0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99,254,390.71
现金流出小计 311,355,415.13
3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69,793.5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87,2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5,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312,2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2,244,237.21
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29,600,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31,844,237.2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532,037.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8,7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08,7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8,963,820.9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
11,089,516.61
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50,053,337.5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353,337.5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455,168.34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5,523,788.98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4,048,604.40
固定资产折旧 15,623,754.37
无形资产摊销 599,678.2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11,245,183.43
投资损失(减:收益) -187,200.00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5,117,411.4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
98,760,131.55
加)
4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
-49,030,622.81
少)
其他 11,877.63
少数股东损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569,793.5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2,006,145.78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4,461,314.12
加: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92,455,168.34
法定代表人:谢国胜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永州 会计机构负责人:沙增军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减少数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因资产价值回 其他原因转出 期末余额
合计
升转回数 数
20,312,619.1 18,881,015.2 39,193,634.4
一、坏账准备合计
8 4 2
15,023,048.6 18,881,015.2
其中:应收账款 3,857,966.62
2 4
12,997,767.8 18,287,338.4
其他应收款 5,289,570.56
8 4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
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
2,153,821.02 7,411,312.38 218,442.47 218,442.47 9,346,690.93
计
其中:库存商品 1,093,502.58 4,442,781.73 5,536,284.31
原材料 1,060,318.44 2,968,530.65 218,442.47 218,442.47 3,810,406.62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
备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
资
长期债权投
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
4,545,490.40 4,545,490.40
备合计
5
焦作鑫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年度报告
其中:房屋、建筑
1,113,791.55 1,113,791.55
物
机器设备 3,431,698.85 3,431,698.85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合计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合计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
备合计
27,011,930.6 26,292,327.6 53,085,815.7
九、总计 218,442.47 218,442.47
0 2 5
法定代表人: 谢国胜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永州会计机构负责人: 沙增军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