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能源(000695)*ST滨能2004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HomesteadDragon 上传于 2005-04-01 06:32
证券代码:000695 证券简称:*ST 滨能 公告编号:2005-004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04 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 2004 年度报告已于 2005 年 3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分别披露了 2004 年度
报告及摘要。根据深交所问询函的有关要求,现就公司 2004 年
度报告有关事项作如下补充公告:
一、关于对比公司 2004 年中期与公司 2004 年度资产负债
表中包括预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短期借款、
应交税金等事项增减变化的情况及原因
1、对比公司 2004 年中期与公司 2004 年度资产负债表中包
括预付账款、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在建工程、短期借款、应交
税金等事项增减变化的情况
项目 2004 年 12 月 31 日(万元) 2004 年 6 月 30 日(万元) 增减率%
预付账款 500.19 11.47 4262%
存货 1,731.84 1,215.83 42%
在建工程 99.56 2,330.93 -96%
长期股权投资 1430.95 454.78 215%
短期借款 23,000.00 21,000.00 10%
应交税金 404.18 328.24 23%
2、关于涉及上述事项增减变化的原因
(1)、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预付账款 500.19 万元,比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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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 4262%。主要是因为 2004 年中期以后,燃煤市场供求矛盾
继续加剧,为保障公司燃煤供应持续稳定,公司向燃煤供应商预
付货款大幅增加。
(2)、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存货 1731.84 万元,比中期增加
42%。主要是因为每年 11 月 1 日至次年 3 月 30 日是公司所在区
域的采暖期,燃煤日耗量大幅度增加,公司存货的安全库存量提
高,年度资产负债表存货金额相对增加。
(3)、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长期股权投资 1430.95 万元,比
中期增加 215%。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国华
能源购买关联企业天津津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天津滨海
新兴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1000 万股股权。该项关联交易事项
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刊登的
关联交易公告。
(4)、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在建工程 99.56 万元,比中期降
低 96%。主 要 是 因 为 公 司 五 号 热 源 厂 一 期 工 程 的 部 分 资 产
2311.73 万元在中期尚未达到使用状态,公司将其列为在建工程
管理和核算。到年度资产负债表日前,该部分资产已达到使用状
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将其从
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5)、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短期借款 23000 万元,比中期增
加 10%。主要是由于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向建设银行
开发区分行以信用贷款方式贷款 2000 万元,使公司短期借款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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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6)、公司年度资产负债表应交税金 404.17 万元,比中期
增加 23%。公司增值税等流转税的纳税期限为 1 个月,自期满之
日起 10 日内纳税申报,当月流转税在次月规定期限内申报交纳
之前均在应交税金科目反映。本科目增长是由于公司年度资产负
债表日所属月份 2004 年 12 为公司的产销旺季,当月应交增值税
等流转税额度大于中期资产负债表日所属月份 2004 年 6 月相应
额度所致。
二、关于公司 2004 年 12 月各类产品销售金额和截止到 2004
年报告期末公司销售产品应收帐款 3794 万元的事项说明
1、2004 年 12 月公司蒸汽销售金额:4278.04 万元,电销售
金额 449.26 万元。
2 期末应收账款 3794 万元所涉事项如下:
⑴期末应收账款 3794 万元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应收交易对
方津联热电 2004 年 12 月 24 日到 12 月 31 日尚未实际结算的售
热款 1123 万元(含税)。按照公司所在区域热力企业结算惯例,
每月结算截止日为 25 日,遇节假日提前。2004 年 12 月 25 日为
星期六,当月实际结算日为 12 月 24 日凌晨。由于公司会计年度
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因此 2004 年 12 月 24 日到 12 月
31 日的售热款没有结算。二是应收津联热电 2004 年 12 月 24 日
以前的尚未收到的售热款 2671 万元。其中三个月内未收到的售
热款为 1901 万元,三个月至一年未收到的售热款为 77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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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报告期公司与津联热电按照购销协议进行交易。根据
热电行业的季节性特点, 2004 年 11 月、12 月属于公司所在区
域的热力生产旺季,公司与津联热电的蒸汽购销量与淡季相比大
幅度增加,因此需要津联热电支付购货款相应增加。同时津联热
电需要及时向采暖及热力用户收取费用才能保证及时向本公司
进行结算。在此期间,居民和企业采暖用户采暖费收入成为津联
热电的重要资金来源。由于居民和企业采暖用户数量较多,因此
使津联热电的资金回笼速度受到影响,也影响到公司售热款的及
时回收,所以形成了三个月内应收的售热款为 1901 万元。其余
三个月至一年未收到的售热款 770 万元,是由于津联热电未能及
时支付给本公司的款项。基于以上情况津联热电没有及时履行销
售协议,形成本公司应收津联热电销售款。
针对以上情况,公司将加大催收工作力度,一方面公司与津
联热电积极协商,严格履行合同的各项条款,另一方面重点加大
在供热高峰期间的回款力度,使公司售热款尽快回笼。公司通过
以上措施来保障公司及时销售回款,维护公司权益。
特此公告
天津滨海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5 年 4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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