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芝麻(000716)广西斯壮2003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星星听写本 上传于 2004-04-30 06:47
股票简称:广西斯壮 股票代码:000716 编号:2004-010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深圳交易所对本公司年报有关问题的问询函,
现将公司 2003
年度报告的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对于公司独立董事未达到有关制度的规定,现在年度报告第
六节公司治理结构补充如下:
公司目前有董事 13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未达到有关制度的
要求。公司管理层就此问题与公司股东协商,争取在 2004 年增选独
立董事,以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对于公司投资情况,本公司在年度报告第七节董事会报告中
(二)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重大项目、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的
说明补充如下:
3、广西斯壮城市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7 日成立,
本公司出资 11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55%。2003 年 10 月,本
公司以 1356 万元受让南宁市冠四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
广西斯壮城市综合开发房地产有限公司 43%的股权,合计持有 98%的
股权,该公司投资开发广西玉林市斯壮商业广场(东门市场)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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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内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并已开始拆迁旧房。
4、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28 日投资成立广西斯壮鹏丰房地产开发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公司占 51%股权。报告期内该
公司对南宁市东葛路“斯壮花园”小区的开发。该小区总占地面积
10510 平方米,拟建成小高层住宅楼,已通过了总体规划和单体规划,
并完成施工图审。
三、本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补充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
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参加公司历次董事会,并审阅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相关资料和湖北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3 年度审计报
告。现就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1、公司年报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5700 万元,超过了
本公司净资产的 50%。
2、上述对外担保其中 13700 万元是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主要
是以前年度对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国债和银行借款担
保形成的。
3、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公司管理层已拟订尽快回购南宁管道燃
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方案,并要求公司今后严格执行对外担保的相
关规定,杜绝违规担保现象的发生。
4、除上述情况外,公司已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 50%
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及个人提供担保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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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于担保合计金额事项,在年度报告第九节重大事项中列示
担保事项中的 4600 万元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尚未履行完毕的担
保事项重新列示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万元) 借款期限
农业银行南宁市国贸支行 2000 1999.4-2007.4.
农业银行南宁市国贸支行 3000 1999.12-2007.12.
南宁市财政局 700 1999.9-2009.9.
南宁市财政局 1000 1999.12-2009.12.
南宁市财政局 1000 2000.8-2010.8.
南宁市财政局 2000 2000.9-2010.9.
交通银行南宁市分行 4000 2003.9-2004.9
合 计 13700
由于历史原因,本公司至 2003 年底共为南宁管道燃气公司提供
担保 13700 万元。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 4700 万元为十年期国债担
保,二是 9000 元万银行借款的担保。2003 年,南宁管道燃气公司生
产经营活动正常,管道燃气用户有较大增加,全年实现利润 290 多万
元,偿还了到期借款交行南宁分行 4300 万和建行南宁市朝阳支行
4000 万元。公司对其担保额有所下降,但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 50%,
存在一定的担保风险。为此,公司已就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南宁证
监发[2003]96 号文进行了自查,并于 2003 年 10 月形成报告上报。公
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对外担保 4000 万元,实际上是公司按照与
交通银行南宁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规定继续履行未到期的
保证义务。该合同规定我公司为南宁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担保 4000 万
元的有效期为 2000 年 9 月 26 日至 2003 年 9 月 25 日,故在南宁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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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有限公司归还到期借款 4600 万元后,本公司按协议再为其提供
了 4000 万元的一年期贷款担保。
因为该担保事项是以前年度担保义务的延续,故未再经公司董事
会讨论,公司也未进行信息披露。
同时,本公司也将修改巨潮网上已披露的 2003 年年度报告相关内
容,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O 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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