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文档库 > 财务报告 > 阳光股份(000608)2003年年度报告

阳光股份(000608)2003年年度报告

OrdealDragon 上传于 2004-03-02 06:0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阳光股份 2004 年 2 月 ANNUAL REPORT 2003 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 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4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7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 8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9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10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14 第十节 重要事项 …………………………………………………………… 15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1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50 2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年度报告 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SUPER SHINE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唐 军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肖 虎 授权代表:王 新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 C 座 20 层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30628 传 真:(010)66185187、68343211 电子信箱:supershine@263.net.cn 四、公司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路 230 号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530031 公司北京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成铭大厦 C 座 20 层 邮政编码:100035 公司电子信箱:supershine@263.net.cn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互联网网址: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光股份 股票代码:000608 七、其他有关资料 1、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 1993 年 5 月 25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 广西北流市城郊老虎冲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 1996 年 6 月 7 日 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6 年 9 月 13 日 注册资本变更、企业类型变更 1996 年 11 月 13 日 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7 年 11 月 6 日 法定代表人变更 1998 年 3 月 11 日 注册地址变更、营业范围增加 1998 年 5 月 15 日 注册地址变更、注册资本增加 1998 年 9 月 9 日 法定名称变更 1999 年 12 月 17 日 注册资本变更 2000 年 9 月 8 日 注册资本变更 2000 年 11 月 8 日 营业范围变更 2002 年 8 月 21 日 营业范围变更 3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2003 年 8 月 29 日 注册地址变更 2、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500001000020 3、税务登记号码:国税桂字 450100200538358 地税桂字 45010H150100053753 4、公司未流通股份的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5、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光华路 1 号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18 层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会计数据(单位:人民币千元) 公司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63,267 净 利 润 36,3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4,498 主营业务利润 90,776 其他业务利润 87 营业利润 61,216 投资收益 2,172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12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248,678 注: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为:清理股权投资收益-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1,908 千元、 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15 千元,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1,280 千元,证券投资收益及投资 准备转回 1,228 千元,营业外收支净额-121 千元,扣除所得税和少数股东收益 181 千元,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余 额为 1,869 千元。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455,262 548,794 444,108 净利润(千元) 36,367 33,271 58,478 总资产(千元) 1,930,307 1,273,593 1,043,435 股东权益(千元) 555,742 518,864 485,593 (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每股收益(元/股) 0.17 0.16 0.28 每股净资产(元/股) 2.66 2.49 2.33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56 2.40 2.2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0.69 0.23 -0.35 量净额(元) 净资产收益率(%) 6.54 6.41 12.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6.42 7.30 8.56 为基础计算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4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三、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2003 年度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6.33 16.90 0.44 0.44 营业利润 11.02 11.40 0.29 0.29 净利润 6.54 6.77 0.17 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6.21 6.42 0.17 0.17 后的净利润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千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08,600 75,909 87,802 29,006 146,553 518,864 本期增加 0 511 11,739 3,913 24,628 36,878 本期减少 0 0 0 0 0 0 期末数 208,600 76,420 99,541 32,919 171,181 555,742 变动原因: 1、报告期内,公司盈余公积(其中包括法定公益金)增加系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 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未分配利润增加系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3、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权益增加主要系本年度实现净利润所致。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增发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3341000 0 0 0 0 0 0 23341000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23341000 0 0 0 0 0 0 23341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0 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0 0 0 0 0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87758420 0 0 0 0 0 0 87758420 3、内部职工股 0 0 0 0 0 0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0 0 0 0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1099420 0 0 0 0 0 0 11109942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97500780 0 0 0 0 0 0 9750078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0 0 0 0 0 0 5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4、其他 0 0 0 0 0 0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97500780 0 0 0 0 0 0 97500780 三、股份总数 208600200 0 0 0 0 0 0 208600200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无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公司总股本 208600200 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有股东 30407 名,其中高管股东 1 名。 2、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单位:股 名 称 期初数 增减数 期末数 占总股份 股份类别 冻结、质押 比例 或托管情况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5285020 0 55285020 26.50% 国有法人股 否 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3341000 0 23341000 国家股 11.19% 否 北京核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00 0 10000000 境内法人股4.79% 否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 7295040 0 7295040 国有法人股3.50% 否 公司 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0 +4199000 4199000 2.01% 国有法人股 否 中国电子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0600000 0 3060000 1.47% 境内法人股 否 广西嘉隆经贸有限公司 2663810 0 2663810 1.28% 境内法人股 否 北流市供电公司 1667700 0 1667700 0.79% 境内法人股 否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7690 0 947690 0.45% 流通股 否 玉林市国企工业总公司 853740 0 853740 0.41% 境内法人股 否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尚未流通股份 108365310 股,流通股份共计 947690 股。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代表国家持有股份的单位为: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 任公司、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广西新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存在关联关系情况 公司前十名股东中,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置业公司”)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阳光公司”)存在关联关系。首创阳光公司是首创置业公司发起人之一,又是该公司第一 大股东,因此,两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中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本公司控股股东为首创置业公司。首创置业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首创阳光公司,首创阳光公司第一大股东为 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 1、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于 2002 年 12 月 5 日成立,注册资本 1,613,300 千元,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怀柔区湖光小区 33 号院梅苑 8 号楼,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主营业务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出售、 出租自有商品房,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等,首创阳光公司直接持有其 17.7%的股权,直接和间接共 持有其 34.8%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2、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晓光,于 2000 年 11 月 13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000 千元,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机械设备等。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 开发公司持有其 73.41%的股权,为其第一大股东。 3、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法定代表人:唐军,于 1993 年 5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 100,609 千元, 经营范围主要为房地产开发建设等。该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 四、其他持股 10%以上的法人股东情况 6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北流财政局(股东名册名称为“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我公司 11.19%的国家股股份。该局为国 家行政单位。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北流市财政局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北国投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北流市财政局拟将持有本公司 2334.1 万股国家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 11.19 %)转让给北国投公司,转让价格为 2.73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6372.093 万元。北流市财政局与北国投 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详细内容请参见 2003 年 9 月 10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述股权转让协议已上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截至本报告期末尚未取得国资委批复。 六、公司前十名流通股东所持股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 名 称 期末数(股)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947690 孙银国 668700 李正兰 510281 刘岩 491120 梁配榕 450867 尹可梅 447780 曹娟 409933 张庆蓉 400000 黄锦池 360800 严运纯 351600 本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 职 任职年限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 (股) 数(股) 唐军 男 45 董事长 2002-2005 0 0 侯国民 男 52 董事兼总经理 2002-2005 0 0 马卫东 男 41 董事 2002-2005 0 0 骆志光 男 53 董事 2002-2005 3978 3978 徐伯才 男 62 独立董事 2002-2005 0 0 彭龙 男 38 独立董事 2002-2005 0 0 郑拴虎 男 42 独立董事 2002-2005 0 0 张巨兴 男 50 监事会召集人 2002-2005 0 0 张馥香 女 43 监事 2002-2005 0 0 王洪玉 男 53 职工代表选举 2002-2005 0 0 的监事 肖虎 男 39 副总经理兼董 2002-2005 0 0 事会秘书 张劲梅 女 43 副总经理 2002-2005 0 0 杨宁 男 34 副总经理兼财 2002-2005 0 0 务总监 孔令国 男 42 副总经理 2002-2005 0 0 7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1、董事长唐军先生在本公司控股股东首创置业公司任总裁; 2、监事张巨兴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首创置业任副总裁; 3、监事张馥香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首创置业任财务总监。 以上人员任职期间均为 2002-2005 年。 二、年度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报酬。 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1,649 千元; 在我公司领取报酬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报酬总额为 627 千元(实际为两名董事) ;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 额为 1,081 千元。 独立董事徐伯才先生、彭龙先生和郑拴虎先生在公司领取的津贴总额分别为 30 千元/年。 年度报酬在 50-200 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人,在 200-600 千元区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 4 人。 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中,董事唐军先生、骆志光先生,监事张巨兴先生、张馥香女士未在我公司 领取报酬和津贴,唐军先生、张巨兴先生、张馥香女士在我公司股东单位领取报酬。 三、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0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原董事章军先生辞去公司董事 职务,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选举郑拴虎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四、公司员工情况:公司现有员工 72 人,其中销售管理人员 10 人,技术人员 42 人,财务人员 8 人,行政 人员 5 人,公司员工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61 人,硕士以上 7 人。公司无离职退休人员。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基本治理结构简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 司运作,公司修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和《总经理 工作细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新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担保 管理办法》等文件,上述规则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要求。 二、公司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独立董事三人,占董事会成员的 43%。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参加董事会、股东 大会会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勤勉尽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维 护了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 三、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本公司在运作过程中,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方面与大股东做到了严格分开。公司有独立的经 营领导班子,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公司与公司大股东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产权关系明确, 各自对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各自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有独立的会计制度和财 务核算体系,公司独立开设银行帐户,独立纳税;公司主要在北京进行房地产投资,拥有独立的业务部门和管 理部门,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我公司及职能部门没有上下级关系,公司的经营管理是独立的;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作。 8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四、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在管理上注重“以人为本”,实行市场化的人才选择机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为公开招聘和内部 凭优选拔相结合,唯才是举,并实行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制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 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对项目开发实行项目部制管理,以项目部制管 理为核心,公司出台了一系列新的管理办法,包括:项目部管理办法,项目部基本编制,经营决策工作制度, 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材料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工程合同、洽商及施工单位采购设备实施细则。薪酬与考核 管理办法规定:公司根据各项目部完成当年计划的情况提取奖励金,销售额、形象进度、工程质量和成本控制 以及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等内容均列入考核指标。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公司董事会于 2002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我公司于 2003 年 1 月 15 日召开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 2 名,代表股份 7528.006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97%。会议审议并通过: 我公司将持有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的关联交易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1 月 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二、公司董事会于 2003 年 3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我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9168.6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3.95%。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选举郑拴虎先生为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6、我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备忘录》。 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4 月 22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4、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于 2003 年 9 月 27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我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8 日召开 200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 1 名,代表股份 5528.5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7%。会议审议并通过: 1、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10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四、公司董事会于 2003 年 11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召开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我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9 日召开 200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参会股东 3 名,代表股份 6948.40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1%。会议审议并通过: 1、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进行 200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议案。 2、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出让金及 契税支付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3、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 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9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4、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有关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12 月 10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 五、选举、更换公司董事、监事情况 详见第五节.三。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和分析 2003 年,公司成功地抗击了非典带来的不利影响,开发项目和规模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顺利地实现了向 项目部制管理模式的转变。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当年同期开发了阳光丽景二期、阳光上东园 C1、C2、 B 区和华糖大厦 3 个项目,开复工面积达到 39.2 万平方米。总销售面积近 6 万平方米,合同销售额 54000 万元, 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5,526 万元,净利润 3,637 万元。2003 年年底公司总资产为 193,031 万元,负债总额 131,471 万元,比去年同期均有大幅度增长,主要源于土地出让金的支付和和项目贷款的到位。报告期末,公司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4,325 万元,主要是阳光上东园和华糖大厦项目 2003 年中期进入开工阶段,工程建设 投资金额较大;现金净增加额 24,868 万元,主要源于筹资活动中银行借款增加 35,000 万元。由于报告期内竣 工结算面积比去年同期有所减少,但同时成本、税费、费用等也同时下降,因此利润总额及净利润与去年同期 相比还略有增长,分别为 6,327 万元、3,637 万元,每股收益 0.17 元,净资产收益率 6.54%。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我公司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房地产投资,基础设施投资,高科技投资,商品房销售、租赁、咨询等。 公司的主要业务发展区域为北京地区。 (1)、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 单位: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毛利率(%) 分行业 房地产 426,751 316,429 110,322 25.85 分产品 北京阳光 425,388 315,869 109,519 25.75 丽景项目 分地区 北京 455,262 339,878 115,384 25.34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结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前一报告期未发生较大变化。 2、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风度公司” ),注册资本 60,000 千元,我公司持 有其 91.67%的股权。该公司正在开发北京阳光丽景项目。该公司 2003 年末总资产 686,269 千元,实现净利润 45,706 千元。 (2)、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苑公司”),注册资本 72,190 千元。我公司持有其 65%的股权。该公司正在开发北京华糖大厦项目。该公司 2003 年年末总资产 291,119 千元,实现净利润-1,273 千元。 (3)、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泰公司”),公司注册资本 41,380 千元,我公司直接持 有其 75%的股权,间接共持有其 98%的股权。该公司负责北京阳光上东园项目。该公司 2003 年年末总资产 1,089,801 千元,实现净利润-4,439 千元。 (4)、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控阳光公司” ),我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2 日与北 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公司签定了《酒仙桥电控职工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目合作协议书》,根据协议规定,我公 司和北京电控久益实业发展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一项目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酒仙桥电控职工生活区危旧房改造项 目(以下简称“酒仙桥危改项目”)。项目公司已于 2003 年 7 月成立,注册资本 20,000 千元,我公司出资 17,000 千元,持有其 85%的股权。由于项目尚处前期立项阶段,该公司 2003 年度年末总资产 19,621 千元,净利润-429 千元。 10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5)、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3000 千元,我公司直接和间接持有该公司 32%的股权。该 公司主要从事北京盛世嘉园、阳春光华及阳光丽景三个项目的物业管理,同时也开始承揽外部项目。该公司 2003 年末总资产 15,934 千元,实现净利润 103 千元。 3、公司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2003 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 273,270 千元,占公司全年采购总额的 55%。 2003 年,公司前五名客户的销售额 12,180 千元,占公司全年销售总额的 3%。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2003 年初,北京发生了“非典”疫情,给公司的正常工作和项目开发带来了很大困难。针对这一突发情况, 公司全体员工上下团结一致,积极做好抗击“非典”工作。与此同时,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了各项目工程的 正常进度,保证了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和北京阳光上东项目良好的销售成果,使“非典”对公司经营工作的影响 降到最低程度。 5、公司未对本报告期的盈利进行预测,公司各项目进度按计划进行,均按各自计划进入了开工、销售、完 工阶段。 三、公司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在报告期内公司未募集资金,报告期之前募集资金在本报告期前已使用完毕。 2、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非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项目进度和收益情况: (1)、北京阳光丽景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 2003 年投资金额 317,256 千 元,累计投入 986,516 千元。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项目一期 A、B、C、D 楼座已全部竣工验收,A、B、C、 D 楼报告期内销售面积 44,099 平方米,累计销售面积 161,047 平方米,报告期内合同销售额 335,010 千元,实 现销售收入 425,388 千元,累计合同销售额 1,158,290 千元;项目二期 E、F、G 楼座已于 2003 年中期开工并进 入预售阶段,报告期末结构施工至 4 层,预计 2004 年年底前竣工验收。本项目一期销售率为 97%,二期销售 率 45%。 (2)、北京阳光上东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 2003 年投资 548,172 千元, 累计投资 876,836 千元。该项目是公司重大品牌项目,标志着公司的开发经营规模上了一个新台阶,2003 年陆 续开工了 C1、C2、B 区,其中 C1 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9.2 万平方米,6 月开工,9 月正式进入预售阶段,实现合 同销售额 71,760 千元,销售面积 8,040 平方米。B 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9 万平方米,C2 区总建筑面积约为 8.9 万 平方米,B、C2 区 10 月份开工,2004 年上半年进入预售阶段。 (3)、北京华糖大厦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负责开发建设。该项目 2003 年投资 99,126 千元, 累计总投资 151,298 千元。项目已于 2003 年 7 月份开工,年底结构施工至±0。 (4)、酒仙桥危改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电控阳光公司负责开发建设。目前,电控阳光项目正处于前期 规划立项阶段。2003 年投资金额 1,555 千元。 四、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变动分析 1、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项目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同比增减 变动原因 幅度 货币资金 410,834 162,156 153% 银行借款增加 存货 1,452,692 985,863 47%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 资产总计 1,930,307 1,273,593 52% 货 币 资 金 及 存 货 等 流 动 资产增加 其他应付款 384,353 20,803 1748% 应付代垫款增加 预提费用 173,229 251,500 -31% 支 付 完 工 项 目 已 预 提 工 程款 长期借款 350,000 70,000 400% 房 地 产 项 目 开 发 贷 款 增 加 负债合计 1,314,705 702,409 87% 房 地 产 项 目 长 期 借 款 增 加 1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经营活动 产 生的 -143,249 48,914 -393%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 产 生的 48,776 -21,510 -327%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 产 生的 343,151 -80,513 -526% 房地产项目长期借款增 现金流量净额 加 现金及现 金 等价 248,678 -53,109 -568% 银行借款及其他应付款 物净增加额 增加 2、本报告期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没有变更。 五、生产经营环境及宏观政策、法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的影响 2003 年 6 月,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信贷业务管理的通知》,公司组织了研讨会,认为 该《通知》的出台近期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融资产生太大负面影响,但随着《细则》的出台,可能会影响到 公司未来的经营方针和投融资政策,公司将关注未来变化,及时做好相应的准备。从房地产市场前景来看,《通 知》的出台将有利于类似我公司这种融资渠道较多、信用度高的房地产企业,而最终被淘汰的将是规模小、资 金实力薄弱的小企业,竞争环境将得到优化。 六、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七、公司 2004 年业务发展计划 1、我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公司房地产专业化运作水平,完善项目部制的各项管理制度与措施。 2、经营计划: (1)、北京阳光丽景项目:2004 年年底项目二期 E、F、G 栋楼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2)、北京阳光上东园项目:2004 年将适时分期开工建设 C3-C9 区,2004 年底 C1 区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C2 区和 B 区完成外立面工程。 (3)、北京华糖大厦项目:计划于 2004 年底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4)、酒仙桥危改项目:争取 2004 年上半年完成立项,在严格控制拆迁成本的基础上,下半年实现局部 开工。 (5)、加大尾房销售和物业出租工作。 八、董事会工作情况 1、报告年度内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03 年 2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同意我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就避免同业 竞争签定备忘录。 2003 年 3 月 1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02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 《2002 年年度报告》,《2002 年年度报告摘要》,《200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章军先生因工作 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另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公司 董事会推荐郑拴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03 年 4 月 17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3 年 5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 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中长期借款。 2003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0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司《200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我公司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向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 20000 万元 借款提供担保。 2003 年 9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 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办巡检的整改报告》、公司章程修正案,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董事 12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修改《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修订《经理工作细则》 ,制订《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为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转让所持有的北京信诚阳光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权。 2003 年 10 月 28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我公司《2003 年第三季度报告》,《广 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若干问 题的通知》要求形成的自查报告。 2003 年 10 月 2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 4.3 元/股的价格申购中国长江电力股 份有限公司 A 股 3000 万股,申购资金为 12900 万元。最终申购 352,940 股,占用资金 1,517,642 元。 2003 年 11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管理制度的改革方案,续聘普华永 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我公司进行 2003 年度的财务审计,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 限公司签署《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土地出让 金及契税支付协议》,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提供 担保。 2003 年 11 月 20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 司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国债回购业务,回购资金的金额上限为 1 亿元人民币,期限自 2003 年 11 月至 2004 年 12 月。 2003 年 12 月 26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 理办法》,修改公司章程。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遵循有关证券法规和公司章程,尽职尽责地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完成了公司的经营目标。公司董事会在履行职责中未超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1)、根据公司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我公司已将持有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手续已变更完毕。 (2)、根据公司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郑拴虎先生已担任我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我公司与首 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避免同业竞争《备忘录》,并严格执行《备忘录》的相关规定。 (3)、根据公司 200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修改了《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4)、根据公司 200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续聘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我公司 2003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 协议》,根据协议首创置业公司为风度公司代垫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5,207 万元,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偿 还该笔代垫款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与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 根据协议首创置业公司为星泰公司代垫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36,305 万元,公司将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前偿还该笔 代垫款项;由于民生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及为降低公司资金成本,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 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实际并未实施,因此公司也未承担该笔 综合授信的担保责任。 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本公司 2003 年度实现净利润 36,367 千元,提 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7,826 千元、5%法定公益金 3,913 千元后,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千元,2003 年末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1,181 千元。鉴于公司目前主营业务发展迅速,投入较大,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 公司业务的顺利发展及经营的需要,现提出以下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03 年度利润不分配,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十、报告期内,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报》。 十一、其它事项 1、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 13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出具了《广西阳光股份有限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我们对情况表所载资料与我所审计贵公司 2003 年度财务报告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之处。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表 资金占用情况 关联方名称 关联关系 年度发生金额 会计科目 年末余额 备注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北京信诚阳光 本公司之合营 向合营公司提供投资 其他应收款 零 来 房地产开发有 企业 额内的项目开发资金 限责任公司 8500 万元 拆借资金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委托贷款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委托关联方进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行投资 开具没有真实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交易的商业承 兑汇票 代为偿还债务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其他(如垫支费 无 不适用 无 不适用 无 用、承担成本支 出等) 2、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通知》的要求对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公司累计和 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违规的资金往来行为。 (2)、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 370,000 千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70,000 千元,对外部公司担保 100,000 千元,公司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为 300,000 千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200,000 千元,对外部公司担保 100,000 千元。公司累计及当期对外担保余额不符合《通知》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总 额不得超过最后一个会计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净资产的 50%”的规定,外部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 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符合《通知》中“不得直接或间接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的规定。 本董事认为: A、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在母公司的会计报表中表现为或有负债,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则为公司的实际 负债,因此或有负债风险已转为借款风险。 B、鉴于对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的担保已经公司 2003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 议通过,履行了合法的手续,如撤销担保义务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本董事将督促公司在该项担保履行完 毕后,不再向该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 3、公司根据《通知》要求,本公司对不符和《通知》规定的对外担保做出如下整改计划: (1)、对农工商总公司的担保责任 2004 年 10 月到期,如届时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不能降至 70%以下,同 时本公司应支付的拆迁补偿费金额小于担保金额时,本公司不再向其提供新的担保。 (2)、公司控股子公司如需申请银行贷款,将采取综合授信或其他有利方式,以控制借款总量,从而控制 本公司的担保金额。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作为公司的监督机构,根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 履行监督职责,在 2003 年主要完成了下列工作: 一、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召开了两次监事会议 1、2003 年 3 月 14 日,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 14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3)、通过 200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公司 200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监事会对公司 2002 年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有关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3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2、200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 200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公司 200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 2003 年 8 月 26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上。 二、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职责,依法行使监督权,监事会 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会议。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决策程序合法,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无违 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负责本公司 2003 年度审计的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本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2003 年度,本公司无收购资产情况,存在出售资产情况,即出售了公司持有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 合开发有限公司、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流虎威水泥有限 责任公司的股权。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无内幕交易,无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和造成公司资产流失情况。 4、本公司 2003 年度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5、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完全一致,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良好。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我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决书,对我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 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裁决如下: 1、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风度公司赔偿中化服装公司损失人民币 420 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 利率计算支付自 1997 年 3 月 1 日至给付之日的利息; 2、本判决生效后 15 日内,香港明山项目有限公司(简称“明山公司”)赔偿中化服装公司损失人民币 980 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 1997 年 3 月 1 日至给付之日的利息; 3、风度公司和明山公司对上述判决义务相互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对上述判决不服,已在法定期间内将本案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我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 2003 年 12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 参见本节三.2.(1)的内容。 2、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诚阳光公司”),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我公司占 50% 的股份。我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18 日与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持有的 信诚阳光公司的 50%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海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公司” ),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0,000 千元。截 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对 本公司净利润产生的影响为 0 千元。 3、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宏业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我公司占 80% 的股份,星泰公司占 17%的股份。我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8 日与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源 15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深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持有的阳光宏业公司 80%的股权转让给源深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 币 8,000 千元;同日,星泰公司与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帷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星泰公司将持有宏业公司 17%的股权转让给运帷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700 千元。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 产生的影响为 314 千元。 4、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千元,我公司持有其 8%的股权。2003 年 11 月 30 日,我公司与北流市华力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华力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将持有北 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8%的股权转让华力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160 千元。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也办理完毕。本次股权转让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为 -1,280 千元。 上述资产出售事项对我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管理层的稳定性不存在重大影响。 三、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债权、债务往来情况: 单位:千元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 37,000 0 责任公司 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 85,000 0 0 0 有限责任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363,054 363,054 星泰公司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52,072 0 风度公司 合计 85,000 0 452,126 363,054 2、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1)、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2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及 2003 年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我公司 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为我公司第一大股东)于 2002 年 12 月 12 日签定 《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我公司将持有的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阳光嘉园公司”)60%的股权转让给首创阳光公司,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 3700 万元,其定价依据 为:根据中咨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以阳光嘉园公司 2002 年 10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作为 定价基础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有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02 年 12 月 14 日、2003 年 1 月 8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截止 2003 年 6 月 30 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已收到全部股权转让价款,工商变更手续 也办理完毕。该项交易对本报告期净利润的影响为 1,908 千元。 (2)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2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 200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我公司和中 信房地产公司签定了共同对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追加投资或为其借款提供担保的协议。协议规定 根据信诚阳光公司与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和与北京外文印刷厂签定的部分厂址转让合同中约定的土 地使用权转让价格和支付进度及部分项目开发的前期费用,两股东分别按股权比例对信诚阳光公司追加投资或 为其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作为其项目启动资金和建设开发资金,其中我公司对其追加投资或为其提供担保的资 金总额不超过 300,000 千元。由于信诚阳光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企业,我公司对其追加投资或为其提供担保构 成了关联交易。有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02 年 10 月 29 日、2002 年 12 月 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公司于 2003 年 1 月为信诚阳光公司追加短期投资 85,000 千元用于其支付土地补偿款,本项投资 于当月底收回。 16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3)2003 年 11 月 7 日,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和星泰公司签署了《土 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关联交易的标的是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和北京阳光上东园项目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 分别为人民币 52,072 千元和 363,054 千元。有关公告分别刊登于 2003 年 11 月 8 日、2003 年 12 月 10 日的《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风度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阳光丽景项目。为取得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北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风度公司与北京 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就北京阳光丽景项目北区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共 计 52,072 千元。首创置业公司根据与风度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代风度公司先行向北京市 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支付前述款项,协议约定风度公司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归还首创置业公司前述 款项 52,072 元。首创置业公司同意就前述款项在还款日期之前不向风度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费。公司 已按照协议规定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一次性归还首创置业公司前述全部款项。 星泰公司负责开发北京阳光上东园项目。为取得北京阳光上东园的土地使用权,星泰公司与北京市土地资 源和房屋管理局签订了《北京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土地出让金及契税共计 363,054 元。首创置业公司根据 与星泰公司签订的《土地出让金及契税支付协议》代星泰公司先行向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支付前述款 项,协议约定星泰公司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前分次或一次性归还首创置业公司前述款项 363,054 元。首创置业 公司同意就前述款项在还款日期之前不向星泰公司收取任何形式的资金占用费。 本次关联交易缓解了风度公司和星泰公司短期资金支付的压力,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加快了项目 开发建设的进度。 四、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事项。 2、重大担保事项 (1)、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A、经 2001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 200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我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风度公 司向工商银行珠市口支行申请 1 亿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分为两笔,其中一笔金额 为 70,000 千元,期限为 36 个月,另一笔金额为 30,000 千元,期限为 12 个月,《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于 2001 年 6 月 29 日生效。2002 年 6 月 18 日,风度公司按期向银行偿还了 30,000 千元借款,借款余额 70,000 千 元,将于 2004 年 6 月到期。 B、经公司 2002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02 年 12 月 2 日召开的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我公司为首创风度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 200,000 千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期 限 1 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2 年 12 月 16 日,综合授信合同和担保合同生效,实际合同金额为 100,000 千元。2003 年 1 月 10 日风度公司申请借款 30,000 千元,2003 年 6 月 30 日前,本项借款已提前偿还。 C、经公司 2003 年 9 月 18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向中国工 商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 200,000 千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为 3 年,贷款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2003 年 9 月 19 日合同生效,借款金额 200,000 千元,将于 2006 年 9 月到期。 D、经公司 2003 年 11 月 7 日第四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 向中国民生银行首体支行申请人民币 100,000 千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由于民生银行贷款政策的调整及为降低 公司资金成本,该笔综合授信并未申请,因此公司不再承担该笔综合授信的担保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风度公司和星泰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270,000 千元,在合并报表中已 直接表现为长期借款余额,或有负债已转为实际负债。 (2)、抵押担保 经公司 2003 年 5 月 19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阳光苑公司向中国工商 银行北京分行珠市口支行申请人民币 200,000 千元的中长期借款,借款的担保方式为抵押担保,抵押物为华糖 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其中 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 10 年,100,000 千元借款期限为 3 年,相关合 同已于 2003 年 6 月 27 日全部生效。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借款分别为 10 年期 100,000 千元,3 17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年期 50,000 千元。 (3)、对外部公司担保 A、经公司 200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我公司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 总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总公司” )向兴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 60,000 千元借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 年, 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农工商公司、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台公司”)向我公 司出具反担保函,有关担保合同已于 2002 年 9 月 16 日生效。2003 年 9 月 15 日前,该笔借款已经按期偿还。 B、经公司 2003 年 8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同意为北京市朝阳区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向兴 业银行北京东单支行申请 200,000 千元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 1 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同时,农 工商公司、将台公司根据与我公司 2000 年 9 月 28 日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和补充协议,向我公司出具 了反担保函,保证我公司可根据因履行担保义务而实际支付的金额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从依照我公司与两 公司签订的《项目合作开发合同》应向前述两方支付的拆迁补偿费中抵扣相应金额。拆迁补偿费总额 7.68 亿元,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我公司向其支付了 3.78 亿元,未付拆迁补偿费金额大于对其担保的金额,因此公司 对其的担保有充分的保证。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农工商公司实际借款金额 100,000 千元。 农工商总公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率高于 70%,不符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证监发(2003)56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对担保对象的要求。但鉴于该项 担保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合法的手续,如撤销担保义务公司将承担法律责任。因此公司计划 在该项担保到期后,如该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不能降至 70%以下,本公司应支付的拆迁补偿费金额小于担保金额 时,本公司不再向其提供新的担保。 (4)、按揭担保。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星泰公司、风度公司、阳光苑公司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 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余额分别为 52,692 千元、406,931 千元、142,192 千元。上述阶段性担保是商品房承购人 在其未办理完所购房产的相关产权手续前,由我公司以商品房承购人所购买的房产为抵押物或以公司自身名义 为购房人所提供的担保。该担保在产权证办理完毕后撤消。由于本公司在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时已获得了 全额房款,因此购房人如在担保期间不能偿还银行贷款,而由本公司承担担保义务时,公司可收回房产重新出 售或直接由银行处置房产,不会造成公司资产的重大损失。 五、本公司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向证券监管部门做出承诺事项 本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未发生向证券监管部门做出承诺事项。 六、2003 年我公司聘任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我公司 2002 年度、2003 年度的财务审计 工作。公司报告期内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如下: 2003 年 2002 年 财务审计费(千元) 510 510 其它费用(千元) 40 172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在报告期内无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记录。 中国证监会南宁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于 2003 年 7 月 28 日至 31 日对本公司进行了巡回检查,对公司的规 范运作、信息披露及财务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核查。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1 日接到南宁证监发(2003)89 号《限 期整改通知书》。本公司接到通知书后,召开了几次专题会议对通知中列示问题逐条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公司 在运营过程中存在的不足进行了认真全面地自查,制订整改措施,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经理工作细则》等文件进行了修改,建立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完善了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03 年 9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18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04)第 740 号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贵集团” )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0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利润分配表和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 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 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 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贵集团和贵公司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贵集团和贵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3 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会计师:牟磊 注册会计师:谢骞 2004 年 2 月 27 日 二、会计报表(附后) 三、会计报表附注(除特别标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1、公司简介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前身是广西虎威股份有限公司,系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经济 体制改革委员会以桂体(1993)10 号文批准,由原广西北流县水泥厂进行股份制改组而成立的定向募集股份有限 公司。本公司于 1993 年 5 月 25 日经广西北流市(原北流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领取注册号为 20053835−8 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本为 45,050 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本公司于 1996 年 9 月 5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采用上网定价方式向社 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5,500,000 股,并于 1996 年 9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交易。1996 年 9 月 11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本公司办理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为 19822941−6,股本为 60,550 千元。 经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于 1998 年 5 月进行送股,股本变更为 108,890 千元,同年 9 月,本公司更名为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即现用名。本公司于 1999 年 11 月经配股后,股本变更为 122,706 千元。于 2000 年 9 月经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后,本公司股本变更为 208,600.2 千元。 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于 1997 年 6 月 26 日从广西北流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取得 1,780 万股的法人股, 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2000 年 12 月,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因改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作为入 资划拨给与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1 月,根据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创置业”)的重 组协议,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6.5%的股权作为入资划拨给首创置业,使首创 置业成为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本公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和咨询等业务。 2、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报表的编制基准 本会计报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 《企业会计制度》编制。 (2)、会计期间 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会计报表的编制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千元。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记账基础为权责发生制。资产按实际成本入账;如果以后发生资产减值,则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现金 19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包括库存现金及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6)、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股票和债券投资,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 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后计价。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 的股利利息等收益除已计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均直接冲减投资成本。短期投资的期末计价按成本 与市价孰低法核算,对市价低于成本的部分,予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其中,短期投资跌价准备按单项投 资计算并确认。若短期投资的市价已超过期账面价值,跌价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跌价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7)、应收款项及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指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本集团对可能发生的坏帐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款项以实际发生 额减去坏帐准备后的净额列示。 (a)、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包括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关联方款项。 本集团对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作出具体评估后计提坏账准备。当有迹象表明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关联 方款项的回收出现困难时,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其他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应收非关联方款项按 3‰计提 一般坏账准备。 (b)、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对其他应收款的可收回性作出评估后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当有迹象表明该应收关联方款项及应收非 关联方款项的回收出现困难时,计提专项坏账准备;对于其他未计提专项坏账准备的应收非关联方款项按 3‰ 计提一般坏账准备。 (c)、坏帐核销 对于有确凿证据表明应收款项确实无法收回时,如债务单位已撤销、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等,确认为坏账,并冲销已提取的相应坏账准备。 (8)、存货 存货包括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和出租开发产品等,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存货于取得时按实际成 本入账。开发成本和开发产品的成本包括土地成本、建筑成本、其他直接和间接开发费用。开发产品成本结转 时按实际成本核算。 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核算方法:公共配套设施为按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共配套项目如道路等,其所发生 的支出列入“开发成本”,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开发用土地的核算方法:本集团开发用土地列入“开发成本”核算。 出租开发产品摊销方法:按出租产品帐面原值和估计的使用年限 30 年,采用直线法进行摊销。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按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至完工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及相关 税金后的金额确定。 (9)、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指本公司对子公司、合资企业和联营企业及其他准备持有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其 50%以上(不含 50%)的表决权资本、或者是有权决定其财务和经营政策 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与其他合营者能共同控制的被投资单位;联营企业一般是指本公司占该企 业表决权资本总额的 20%以上(不含 20%)至 50%以下(不含 50%)、或对其财务和经营决策有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 位。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入账。本公司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 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其他准备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损益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确 认,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派股利时相应冲减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时,投资收益在被投资企业宣告分 派股利时确认。 (10)、固定资产和折旧 固定资产包括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 机器与设备等。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利用土地建造自用项目时,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构成房屋、建筑物成本 的一部分。 购置或新建的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成本作为入账价值。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年限内计提。如已对固定资产计提 了减值准备,则按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及尚可使用年限重新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20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年限 预计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34 至 40 年 3% 2.4%-2.9% 运输工具 5至9年 3% 10.8%-19.4% 办公设备 5 至 18 年 3% 5.4%-19.4% 发生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支出。 固定资产的修理及维护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的重大改建、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发生的 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予以资本化;重大改建、扩建及改 良等发生的后续支出按直线法于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期间内计提折旧,装修支出按直线法在预计受益期间内 计提折旧。 (11)、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按预计受益期限以直线法计提折旧,并以减去累计折旧后的净额列示。 (12)、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包括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 1 年以上(不含 1 年)的各项费用,按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 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计入损益。 (13)、资产减值 除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及存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已在上述相关的会计政策中说明外,其余资产项目如果 有迹象或环境变化显示其单项资产账面价值可能超过可收回金额时,本集团将对该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若该 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是指其出售净价与其使用价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出售净价是指在熟悉交易情况的 交易各方之间自愿进行的公平交易中,通过出售该项资产而取得的、扣除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使用价值指预期 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年限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当以前期间导致该项资产发生减值的迹象可能已经全部或部分消失时,则减值准备在以前年度已确认的减 值损失范围内予以转回。 (14)、借款费用 借款以实际收到的金额入账。为房地产开发项目而借款所产生的利息、辅助费用等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 已发生、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其 它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财务费用。 (15)、利润分配 资产负债表日后至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由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法定 公益金、任意盈余公积及向股东分配的现金股利确认为相应的股东权益项目。现金股利作为股东权益项下的“未 付利润”反映。在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后由股东大会批准分配的现金股利,于批准的当期从股东权益项下转出。 (16)、收入确认 (a)、销售产品 在已将房产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并不再对该产品实施继续管理和控制,与交易相关 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 其中,出售开发产品的收入在房产完工并验收合格,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销售合同,将开发产品所有权 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并符合上述销售产品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确认。 (b)、提供劳务 物业管理收入在物业管理服务已提供,与物业管理服务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集团,与物业管理服务 有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 (c)、其他收入按下列基础确认: 利息收入按存款的存期时间和实际收益率计算确认。 经营租赁收入采用直线法在租赁期内确认。 (17)、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2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企业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应付税款法,当期所得税费用按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及税率计算确认。 (18)、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 《关 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的暂行规定》及相关规定编制。 从取得子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开始将其相应期间的收入、成本和利润予以合并;从丧失实际控制权 之日起停止合并。本公司和子公司之间所有重大往来余额、交易及未实现利润已在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时予以抵 销。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本集团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单 独列示。 对于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未予合并。 3、税项 本集团承担的主要税项列示如下: 税种 税率 计税基础 营业税 5% 房地产销售收入、物业管理收入 企业所得税 33% 应纳税所得额 城市建设税 5%至 7% 应纳流转税额 教育费附加 3% 应纳流转税额 4、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本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及合营公司的企业全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本公司对其投资额和所占权益比例参 见附注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本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8 日出资 17,000 千元成立了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公司拥有其 85% 的股权,故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根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8 日分别与北京源深节能技 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将本集团所持有的北京阳光宏业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共计 97%的股权以 9,700 千元的价格出售。 本公司因出售子公司对公司报告期(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参见附注 5(26)。 由于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盛世物业”)的其他股东于 2003 年 6 月增资,本公司和本公司的子公 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首创风度”)持有盛世物业的股份分别降至 18%和 14%。由于本 公司直接和间接共控制盛世物业 32%的股份,为盛世物业的最大股东,仍对盛世物业拥有实质控制权,故仍将 其纳入合并范围。 5、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 188 274 银行存款 410,646 161,882 410,834 162,156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中无外币资金。 (2)、短期投资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金额 股票投资 11,225 10,314 国债投资 - 300 11,225 10,614 22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回 股票投资 (109) - 109 - 11,116 10,614 股票投资期末市价按上海证券交易所 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收盘价计算为 16,193 千元,投资变现无重大限 制。 (3)、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 (a)、应收账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4,542 15,146 减:一般坏账准备 (14) (46) 专项坏账准备 (97) (31) 4,431 15,069 应收账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 (%) 账龄 1 年以内 511 11 (2) 8,686 57 (26) 1-2 年 1,811 40 (5) 6,429 43 (20) 2-3 年 2,220 49 (104) 31 - (31) 4,542 100 (111) 15,146 100 (77)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帐龄在 2 到 3 年的应收款中包括未曾联系上的客户小额尾款 97 千元,本集团认为 难以向其收回该应收款项,因此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应收账 款前五名债务人金额合计为 2,189 千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 48%。 (b)、其他应收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18,202 12,279 减:一般坏账准备 (55) (37) 专项坏账准备 (4,448) (4,466) 13,699 7,776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3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金额 比例(%) 坏账 金额 比例(%) 坏账 准备 准备 账龄 1 年以内 11,163 62 (33) 4,565 37 (14) 1-2 年 1,900 10 (6) 3,325 27 (100) 2-3 年 750 4 (75) 3,309 27 (3,309) 3 年以上 4,389 24 (4,389) 1,080 9 (1,080) 18,202 100 (4,503) 12,279 100 (4,503)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其他应 收款前五名债务人金额合计为 11,622 千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64%。 (4)、预付账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帐龄 1 年以内 9,000 100 21,200 100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5)、存货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开发成本(a) 1,192,619 573,269 开发产品(b) 247,549 401,124 出租开发产品(c) 12,395 11,346 低值易耗品 129 124 1,452,692 985,863 (a)、开发成本 项目名称 开工 预计竣工 预计 2003 年 2002 年 时间 时间 总投资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 栋) 2002 年 2003 年 164,296 - 80,948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E、F、G 栋) 2003 年 2004 年 425,302 162,930 111,484 阳光上东 2003 年 2006 年 4,128,388 876,836 328,666 北京华糖大厦(暂用名) 2003 年 2005 年 405,203 151,298 52,171 北京酒仙桥危旧房 改造项目 2004 年 2007 年 未定 1,555 - 1,192,619 573,269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开发成本中包含 10,939 千元的资本化利息(2002 年:7,227 千元),资本化率为 5.57%(2002 年:6.47%)。 因向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150,000 千元银行借款提供担保,已将北京华糖大 24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厦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作担保抵押(参见附注 5(17)),抵押期将于 2013 年 6 月到期。 (b)、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竣工 2002 年 2003 年 时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2001 年 28,414 - (4,459) 23,955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999 年 8,731 858 - 9,589 北京盛世嘉园 2000 年 35,456 - 6,595 42,051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002 年 322,310 - (242,140) 80,170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 D 栋 2003 年 - 164,296 (76,029) 88,267 玉安园 1998 年 6,213 - (2,696) 3,517 401,124 165,154 (318,729) 247,549 盛世嘉园项目由于本年度内收回了部分未按时缴纳按揭贷款的业主已购房屋并确认了销售退回,因此重新 计入开发产品。 (c)、出租开发产品 项目名称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570 - (155) 4,415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6,776 - (1,024) 5,752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商铺 - 2,300 (72) 2,228 11,346 2,300 (1,251) 12,395 本集团认为存货可变现净值均不低于帐面价值,故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待摊费用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12 月 31 日 预提营业税 15,832 12,596 (13,255) 15,173 其他 1,267 914 (1,060) 1,121 17,099 13,510 (14,315) 16,294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预提营业税主要为预收房款而预提的营业税。 (7)、长期投资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未合并子公司(a) 35,092 - (35,092) - 合营企业(b) 10,000 - (10,000) - 其它(c) 21,600 - (1,600) 20,000 66,692 - (46,692) 2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d) (20,160) - 160 (20,000) 46,532 - (46,532) - 25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本集团的长期投资无投资变现及收益汇回的限制。 (a)、未合并子公司 投资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变动 帐面余额 起止 资本的比例 期限 2002 年 2003 年 2002 年 本年增减 2003 年 2002 年 12 本 年 2003 年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额 12 月 31 月 31 日 增 减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日 日 日 日 额 日 日 31 日 广西阳光嘉 1999 园房地产综 年 - 合开发有限 2014 公司 年 60.00% - 36,000 (36,000) - (908) 908 - 35,092 - 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1 月 15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 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转让金额为 37,000 千元(附注 7(6)(a))。 (b)、合营企业 投资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变动 帐面余额 起止 资本的比例 期限 2002 年 2003 年 2002 年 本年增减 2003 年 12 2002 年 本 年 增 2003 年 12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12 月 31 12 月 31 额 月 31 日 12 月 31 减额 月 31 日 12 月 12 月 31 日 日 日 日 31 日 日 北京 信 2002 50.00% - 10,000 (10,000) - - - - 10,000 - 诚阳 光 年 - 房地 产 2032 开发 有 年 限公司 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9 月 18 日的董事会决议,将本公司持有的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信诚阳光”)5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东海联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0,000 千元,由于信诚阳光 一直处于建设开发期,故上述转让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c)、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比例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 9 月 20,000 18.93% 其他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d)、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2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00) - - (20,000) 北流市虎威水泥有 (160) - 160 - 26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限责任公司 (20,160) - 160 (2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计提是由于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可收回金额低于帐面价值,差额计入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减少是由于本公司于 2003 年 11 月 30 日将持有的对北流市虎威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投 资进行了转让并结转了相应已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8)、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运输工具 办公设备 合计 原价 2002 年 12 月 31 日 1,081 5,833 2,608 9,522 本年增加 - 1,720 505 2,225 本年减少 (616) (202) (301) (1,119) 处置子公司 - (202) (3) (205) 2003 年 12 月 31 日 465 7,149 2,809 10,423 累计折旧 2002 年 12 月 31 日 (443) (1,548) (1,031) (3,022) 本年计提 (30) (724) (700) (1,454) 本年减少 397 1 1 399 处置子公司 - 52 3 55 2003 年 12 月 31 日 (76) (2,219) (1,727) (4,022) 净值 2003 年 12 月 31 日 389 4,930 1,082 6,401 2002 年 12 月 31 日 638 4,285 1,577 6,500 本集团认为上述固定资产没有重大的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9)、长期待摊费用 原始发生额 累计销售额 2002 年 12 月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2003 年 12 月 剩余摊销年 31 日 31 日 限 办公室装修 723 723 282 - (282) - 22 个月 售楼处建设 6,900 558 - 6,900 (558) 6,342 成本 282 6,900 (840) 6,342 (10)、应付帐款 应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11)、预收帐款 (a)、预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龄 27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1 年以内 306,896 100 326,191 100 (b)、预收账款包含预售房产收款分析如下: 预售比例 2003 年 2002 年 预计竣工 2003 年 项目名称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时间/竣工时间 12 月 31 日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30,519 250,729 2002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 栋) 71,271 69,612 2003 年 不适用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E、F、 G 栋) 178,353 - 2004 年 45% 北京盛世嘉园 - 690 2000 年 不适用 阳光上东 C1 区 21,655 - 2006 年 13%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1,465 - 1999 年 不适用 北京玉安园 162 - 1998 年 不适用 303,425 321,031 (c)、预收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12)、应付股利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股东的 2000 年股利 1,045 1,755 应付股利主要为未领取的部分法人股股利。 (13)、应交税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应交营业税 11,920 25,958 应交企业所得税 12,121 587 应交城市建设税 595 1,274 其他 82 44 24,718 27,863 (14)、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中包含的主要款项: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代收住户水电费等 9,946 6,974 代收维修基金 2,926 4,906 北京市第二印刷厂 2,280 2,280 保证金 623 1,328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垫付土地出让金(附注 7(6)b) 363,054 - 出租物业押金 1,444 - 其他 4,080 5,315 384,353 20,803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除应付北京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363,054 千元外,其他应付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款项。应付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应付款项,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到期。 维修基金的核算方法:根据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归集住宅共同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 28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的规定,按房价总额的 2%代为收取维修基金,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时上交房地产管理部门。 (15)、预提费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预提工程款 173,229 251,400 其它 100 173,229 251,500 预提工程款 173,229 千元系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有关合同、工程结算单和监理报告等计提的已完成但 尚未支付的工程款。 (16)、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借款 70,000 - (17)、长期借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借款 350,000 70,000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银行担保借款包括: (a)、200,000 千元(2002:70,000 千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入的银行借 款,由本公司提供担保,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本金应于 2006 年 9 月 19 日偿还;及 (b)、150,000 千元(2002:无)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入的银行借款,以北京 华糖大厦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抵押(附注 5(a)),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其中,本金 50,000 千元应于 2006 年 6 月 26 日偿还,本金 100,000 千元应于 2013 年 6 月 26 日偿还。 2003 年度所有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 5.57%(2002:6.74%)。 (18)、股本 2002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尚未流通股 发起人 其中: 国家持有股 23,341 23,341 境内法人股 87,758 87,758 尚未流通股合计 111,099 111,099 已上市流通股 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97,501 97,501 已上市流通股合计 97,501 97,501 股份总额 208,600 208,600 本公司原第二大股东北流市财政局与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北流市财政局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34.1 万股国家股的股份转让给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述转让尚待获 得有关部门的批准。 (19)、资本公积 2002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29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股本溢价 75,201 - - 75,201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708 - - 708 股权投资准备 - 511 - 511 75,909 511 - 76,420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是由于本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 2003 年度增加注册资本 时由于个人股东溢价出资所引起的资本公积增加。 (20)、盈余公积 法定盈余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合计 2002 年 12 月 31 日 58,796 29,006 87,802 本年增加 7,826 3,913 11,739 本年减少 - - - 2003 年 12 月 31 日 66,622 32,919 99,5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的决议,本公司按年度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达到股本的 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 用于弥补亏损,或者增加股本。除了用于弥补亏损外,法定盈余公积金于增加股本后,其余额不得少于股本的 25%。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2003 年均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02 年:10%)。 另外按年度净利润的 5%至 10%提取法定公益金,用于员工的集体福利而不用于股东分配;实际使用时, 从法定公益金转入任意盈余公积。其支出金额于发生时作为本公司的资产或费用核算。本公司及合并子公司 2003 年均按净利润的 5%提取法定公益金 (2002 年:5%)。 (21)、未分配利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125,267 加:本年实现的净利润 36,367 33,27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附注 5(20)) (7,826) (7,990) 提取法定公益金(附注 5(20)) (3,913) (3,995) 年末未分配利润 171,181 146,553 (22)、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收入(a) 426,751 531,370 物业管理收入 25,820 16,185 其他 2,691 1,239 455,262 548,794 主营业务成本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开发产品销售成本(b) 316,429 406,982 物业管理成本 23,056 14,614 其他 393 293 339,878 421,889 (a)、开发产品销售收入 30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项目名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320,599 485,374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 栋) 104,789 -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6,315 36,804 北京盛世嘉园 (7,542) 5,030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 3,828 玉安园 2,590 334 426,751 531,370 (b)、开发产品销售成本 项目名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北京阳光丽景一期 239,840 378,034 北京阳光丽景二期(D 栋) 76,029 - 北京阳春光华—橡树园 4,459 22,822 北京盛世嘉园 (6,595) 3,134 北京阳春光华—枫树园 - 2,689 玉安园 2,696 303 316,429 406,982 本公司的北京盛世嘉园项目于本年度内收回了部分未按时缴纳按揭贷款的业主已购房屋,并记入销售退回。 (2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营业税 22,816 26,995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792 2,700 24,608 29,695 (24)、财务费用-净额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利息收入 2,692 1,543 减:利息支出 (10,939) (7,277) 加:资本化的利息 10,939 7,277 净利息收入 2,692 1,543 减:其他支出 (9) (10) 2,683 1,533 (25)、投资收益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1,067 45 债券投资收益 52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44 719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 有者 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 (908) 投资减值准备 109 (40) 2,172 (184) 上述投资收益无汇回的重大限制。 (26)、出售子公司 3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根据本公司 2002 年 12 月 12 日董事会临时会议提议,经 2003 年 1 月 15 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将 本公司持有的子公司广西阳光嘉园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6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 司,转让金额为 37,000 千元( 附注 7(6)(a) )。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为本公司未合并子公司。 根据本公司和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9 月 8 日分别与北京源深节能 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运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将本集团所持有的北京阳光宏业房地 产开发有限公司共计 97%的股权以 9,700 千元的价格出售。该子公司在报告期间的经营成果、净资产和处置该 子公司的净现金流入情况如下: (a)、2003 年度和 2002 年度的经营成果: 2003 年 1 月 1 日 2002 年度 至9月8日 主营业务收入 - - 主营业务利润 - - 亏损总额 (101) (242) 净亏损 (101) (242) (b)、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和出售日的净资产情况: 2003 年 9 月 8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现金及银行存款 924 4,037 非现金资产:固定资产原价 205 205 减:累计折旧 (76) (54) 其他流动资产 8,605 5,605 其他流动负债 - (34) 净资产 9,658 9,759 (c)、处置该子公司的净现金流入: 于 2003 年 9 月 8 日 处置价格 9,700 处置价格中收到现金的部分 9,700 处置所支付的现金 (924) 处置该子公司的净现金流入 8,776 6、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其他应收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 236,718 210,957 减:一般坏账准备 (96) (96) 专项坏账准备 (4,389) (4,389) 232,233 206,472 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其相应的坏账准备分析如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 金额 比例 坏账 (%) 准备 (%) 准备 32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账龄 1 年以内 232,159 98 (95) 206,016 98 (94) 1-2 年 - - - 552 - (2) 2-3 170 - (1) 3,309 2 (3,309) 3 年以上 4,389 2 (4,389) 1,080 - (1,080) 236,718 100 (4,485) 210,957 100 (4,485)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其他应收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欠款;其他 应收款前五名债务人金额合计为 232,228 千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99.9%。 (2)、长期投资 2002 年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a) 343,233 54,726 (42,817) 355,142 合营企业(b) 10,000 - (10,000) - 其它(c) 21,600 - (1,600) 20,000 374,833 54,726 (54,417) 375,142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160) - 160 (20,000) 354,673 54,726 (54,257) 355,142 (a)、子公司 投资起止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变动 账面余额 期限 资本比例 2002 年 2003 年 12 2002 年 本年增减 2003 年 2002 年 12 本年增减 2003 年 12 2002 年 12 2003 年 12 月 12 月 31 月 31 日 12 月 31 ‘额 12 月 31 月 31 日 ‘额 月 31 日 月 31 日 31 日 日 日 日 北京首创风度 1998 年- 91.67 91.67% 55,000 55,000 104,100 42,112 146,212 159,100 201,212 开发公司 2028 年 % 北京星泰开发 1999 年- 75% 75% 31,035 31,035 44,712 (3,330) 41,382 75,747 72,417 公司 2029 年 北京阳光苑开 1999 年- 65% 65% 46,924 46,924 18,291 (827) 17,464 65,215 64,388 发公司 2029 年 北京盛世物业 1999- 45% 18% 540 540 (268) 218 (50) 272 490 公司(附注 4) 2029 年 北京阳光宏业 2000 年- 80% - 8,000 (8,000) - (193) 193 - 7,807 - 公司 2020 年 广西阳光嘉园 1999 年- 60% - 36,000 (36,000) - (908) 908 - 35,092 - 公司 2014 年 北京电控阳光 2003 年- - 85% - 17,000 17,000 - (365) (365) - 16,635 公司 2053 年 177,499 (27,000) 150,499 165,734 38,909 204,643 343,233 355,142 (b)、合营企业 投资起止 占被投资公司注册 投资金额 累计权益变动 账面余额 期限 资本比例 2002 年 12 2003 年 12 2002 年 本年增减 2003 年 2002 年 12 本年增减 2003 年 12 2002 年 12 2003 月 31 日 月 31 日 12 月 31 ‘额 12 月 31 月 31 日 ‘额 月 31 日 月 31 日 年 12 日 日 月 31 日 北京信诚 2002 年- 50.00% - 10,000 (10,000) - - - - 10,000 - 阳光有限 2032 年 公司 33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c)、其他股权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金额 占被投资公司 注册资本比例 广西北宝高等级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 1997 年 9 月 20,000 18.93%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20,000) - (3)、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2003 年度和 2002 年度母公司无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4)、投资收益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股票投资收益 69 40 年末按权益法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 者权益净增减的金额 37,215 39,874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903 909 冲回-计提投资减值准备 109 (40) 38,296 40,783 7、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与本公司 经济性质 法定 关系 或类型 代表人 首创置业股份有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销售及 本公司之控 股份有限公司 刘晓光 限公司 购销建筑材料等 股股东 北京首创风度房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信息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地产开发有限责 咨询等 任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军 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 北京阳光苑房地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物业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侯国民 产开发有限公司 管理、房地产信息咨询 北京盛世物业管 北京市 接受委托进行物业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刚 理有限公司 管理,购销建筑材料等 北京电控阳光房 北京市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鲍玉桐 地产开发有限公 商品房 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34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企业名称 2002 年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 513,300 - 1,613,300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 60,000 - - 60,000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 41,380 - - 41,380 有限公司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 72,190 - - 72,190 有限公司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 1,200 1,800 - 3,000 有限公司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 - 20,000 - 20,000 开发有限公司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首创置业 55,285 26.5 - - - - 55,285 26.5 股份有限 公司 (4)、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其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a)、本公司直接拥有其控制的主要关联方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5,000 91.67 - - - - 55,000 91.67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1,035 75 - - - - 31,035 75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6,924 65 - - - - 46,924 65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40 45 - - - (27) 540 18 北京电控阳光房地产有限公司 - - 17,000 85 - - 17,000 85 (b)、本公司之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联营公司之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0,345 25 - - - - 10,345 25 北京盛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420 35 - -- (21) 420 14 (5)、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性质 关联企业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股股东之发起人 35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6)、关联方交易 (a)、出售子公司 关联方名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37,000 - (b)、垫付土地出让金 关联方名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首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415,126 - (c)、提供资金支持 关联方名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北京信诚阳光房地产开发有 85,000 - 限责任公司 8、或有事项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的或有负债主要为担保和法律诉讼而形成的。 (1)、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 本公司与北京市朝阳将台乡农工商总公司(以下简称“将台农工商”)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将台农工商 向兴业银行北京分行的贷款人民币 200,000 千元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 2003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0 月。此担保 是由于双方和北京将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将台房地产” )共同开发阳光上东项目,将台农工商缺 乏资金向银行贷款而形成的。同时双方和将台房地产已签署反担保函,该反担保函中规定如本公司在此担保事 项中出现任何损失,本公司将根据三方签定的合作开发合同中的规定向将台农工商和将台房地产支付的拆迁补 偿费 750,000 千元中抵扣。上述协议已于 2003 年 10 月 16 日全部生效。 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2)、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 本集团的客户采取银行按揭(抵押贷款)方式购买其开发的商品房时,根据银行发放个人购房抵押贷款的 要求,本集团分别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该项担保责任在购房客户办理完毕房屋 所有权证并办妥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后解除。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集团为银行向购房客户发放的抵押贷款提供阶段性担保如下: 公司名称 按揭款担保余额 北京星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2,692 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06,931 北京阳光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42,192 601,815 本集团认为上述担保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3)、诉讼 本公司的子公司北京首创风度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首创风度”)与香港明山项目有限公司成立的华明公司 于1994年与中化服装公司签订了《预售商品房协议》,1996年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协议,根据解除协议,华明公 司应于1997年退还中化服装公司1,400万元的预付款,1999年华明公司因未参加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并且至此 未履行对中化服装公司的清算责任。中化服装公司对首创风度提起了诉讼,于2003年12月25日经北京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判决首创风度赔偿420万元。首创风度对判决不服,拟对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本集团认为上述诉讼不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并已取得公司律师的专业意见得以确认。 9、承诺事项 36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1)、资本性承诺事项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会计报表上确认的资本支出承诺: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开发项目 911,332 808,248 (2)、经营租赁承诺事项- 根据已签订的不可撤消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未来最低应支付租金汇总如下: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一年以内 1,200 1,670 一年至二年以内 - 2,220 1,200 3,890 37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元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附注 合并 合并 母公司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5(1) 410,834 162,156 31,755 17,904 短期投资 5(2) 10,614 11,116 10,614 8,841 应收票据 - - - - 应收股利 - - - - 应收利息 - - - - 应收账款 5(3) 4,431 15,069 - - 其他应收款 5(3)、6(1) 13,699 7,776 232,233 206,472 预付账款 5(4) 9,000 21,200 - - 应收补贴款 - - - - 存货 5(5) 1,452,692 985,863 - - 待摊费用 5(6) 16,294 17,099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 - - - 递延收益 -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流动资产合计 1,917,564 1,220,279 274,602 233,21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5(7)、6(2) - 46,532 355,142 354,673 长期债权投资 - - - - 长期投资合计 - 46,532 355,142 354,673 其中:合并价差 - -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 原价 10,423 9,522 1,458 2,421 减:累计折旧 (4,022) (3,022) (672) (687) 固定资产 - 净值 5(8) 6,401 6,500 786 1,734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 - 固定资产 - 净额 6,401 6,500 786 1,734 经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 - - - 工程物资 - - - - 在建工程 -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固定资产合计 6,401 6,500 786 1,73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9) 6,342 282 - - 38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其它长期资产 - -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342 282 - -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 - - - 资产总计 1,930,307 1,273,593 630,530 589,624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39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千元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负 债 及 股 东 权 益 附注 合并 合并 母公司 母公司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 - - - 应付票据 - - - - 应付账款 5(10) 23 13 - - 预收账款 5(11) 306,896 326,191 - - 应付工资 298 456 - - 应付福利费 3,787 3,049 90 90 应付利息 - - - - 应付股利 5(12) 1,045 1,755 1,045 1,755 应交税金 5(13) 24,718 27,863 229 194 其他应交款 356 779 - - 其他应付款 5(14) 384,353 20,803 73,424 68,621 预提费用 5(15) 173,229 251,500 - 100 预计负债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5(16) 70,000 - - - 递延收益 -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0 - 流动负债合计 964,705 632,409 74,788 70,76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5(17) 350,000 70,000 - - 应付债券 - - - - 长期应付款 - - - - 专项应付款 - - - - 其他长期负债 - - - - 长期负债合计 350,000 70,000 - -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 - - - 负债合计 1,314,705 702,409 74,788 70,760 少数股东权益 59,860 52,320 - - 股东权益 股本 5(18) 208,600 208,600 208,600 208,600 资本公积 5(19) 76,420 75,909 76,420 75,909 盈余公积 5(20) 99,541 87,802 53,216 47,761 其中:法定公益金 32,919 29,006 17,476 15,658 40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未分配利润 5(21) 171,181 146,553 217,506 186,59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股东权益合计 555,742 518,864 555,742 518,86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930,307 1,273,593 630,530 589,624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1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利润表 单位:千元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项 目 附注 合 并 合 并 母 公 司 母 公 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5(22)、6(3) 455,262 548,794 - - 减: 主营业务成本 5(22)、6(3) (339,878) (421,889) - -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23) (24,608) (29,695) - - 二、主营业务利润 90,776 97,210 - - 加: 其他业务利润 87 3 - - 减: 营业费用 (17,989) (21,685) - (1,095) 管理费用 (14,341) (19,157) (1,793) (6,508) 财务收入-净额 5(24) 2,683 1,533 65 91 三、营业利润 61,216 57,904 (1,728) (7,512) 加: 投资收益/(损失) 5(25)、6(4) 2,172 (184) 38,296 40,783 补贴收入 - - - - 营业外收入 518 397 - - 减: 营业外支出 (639) (85) (201) - 四、利润总额 63,267 58,032 36,367 33,271 减: 所得税 (23,376) (21,591) - - 少数股东损益 (3,524) (3,170) - - 五、净利润 36,367 33,271 36,367 33,271 补充资料: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项 目 合 并 合 并 母 公 司 母 公 司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944 719 903 909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 - - - 4.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 - - - 5. 债务重组损失 - - - - 6. 其他 - - - -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2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表 单位:千元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项 目 合并 合并 母公司 母公司 一、净利润 36,367 33,271 36,367 33,271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6,553 125,267 186,594 158,313 其它转入 - -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82,920 158,538 222,961 191,58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7,826) (7,990) (3,637) (3,327) 提取法定公益金 (3,913) (3,995) (1,818) (1,663)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1,181 146,553 217,506 186,594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四、未分配利润 171,181 146,553 217,506 186,594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3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46,658 - 收到的税费返回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210 65 现金流入小计 449,868 6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95,425)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306) - 支付的各项税费 (50,747)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639) (22,557) 现金流出小计 (593,117) (22,55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49) (22,49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63,577 10,529 出售子公司所收到的现金 45,776 45,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519 48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109,872 56,01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9,125) - 除对子公司以外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1,971) (1,963) 投资子公司所支付的现金 - (17,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出小计 (61,096) (18,96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776 37,05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4,8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 4,800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5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现金流入小计 354,80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44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1,649) (709) 其中: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股利 -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依法减资支付给少数股东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1,649) (70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3,151 (709)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8,678 13,851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5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续表) 单位:千元 补充资料 合并 母公司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36,367 36,367 加:少数股东损益 3,524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34 - 固定资产折旧 1,454 260 无形资产摊销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40 -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805 -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78,271) (1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减:收益) 201 201 财务费用(减:收入) - - 投资损失(减:收益) (2,172) (38,296)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 -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455,890)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8,582 (25,76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341,277 4,837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49) (22,49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410,834 31,75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62,156) (17,904) 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48,678 13,851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6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行次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1 208,600 208,600 本年增加数 2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3 盈余公积转入 4 利润分配转入 5 新增股本 6 本年减少数 10 年末余额 15 208,600 208,6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6 75,909 75,909 本年增加数 17 511 其中:股本溢价 18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9 接受现金捐赠 20 股权投资准备 21 511 拨款转入 22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23 其他资本公积 30 本年减少数 40 其中:转增股本 41 年末余额 45 76,420 75,909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46 58,796 50,806 本年增加数 47 7,826 7,990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48 7,826 7,990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49 7,826 7,990 意盈余公积 50 储备基金 51 业发展基金 52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53 本年减少数 54 其中:弥补亏损 55 转增股本 56 分派现金股利 57 分派股票股利 58 年末余额 62 66,622 58,796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63 66,622 58,796 储备基金 64 企业发展基金 65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66 29,006 25,011 本年增加数 67 3,913 3,995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68 3,913 3,995 本年减少数 70 47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71 年末余额 75 32,919 29,006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76 146,553 125,267 本年净利润 77 36,367 33,271 本年利润分配 78 11,739 11,985 年末未分配利润 80 171,181 146,553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减值准备明细表 单位:千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末余额 一、坏帐准备合计 4,580 34 4,614 其中:应收帐款 77 34 111 其他应收款 4,503 4,503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109 109 其中:股票投资 109 109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库存商品 原材料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20,160 160 20,0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0,160 160 20,000 长期债权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其中:专利权 商权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8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年度间数据变动达 30%以上的主要报表项目说明 单位:千元 项 目 年末数(本年数) 年初数(上年数) 变动比例 变动原因 货币资金 410,834 162,156 153% 银行借款增加 应收账款 4,431 15,069 -71% 收回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 13,699 7,776 76% 暂付款增加 预付账款 9,000 21,200 -58% 预付工程款转入项目成本 存货 1,452,692 985,863 47% 房地产项目投资增加 流动资产 1,917,564 1,220,279 57% 货币资金及存货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46,532 -100%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投资 46,532 -100%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待摊费用 6,342 282 2149% 建设临时售楼处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6,342 282 2149% 建设临时售楼处 资产总计 1,930,307 1,273,593 52% 货币资金及存货等流动资产增加 应付工资 298 456 -35% 支付员工工资 应付股利 1,045 1,755 -40% 支付股东以前年度股利 其他应交款 356 779 -54% 支付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付款 384,353 20,803 1748% 应付代垫款增加 预提费用 173,229 251,500 -31% 支付完工项目已预提工程款 流动负债 964,705 632,409 53% 应付款增加 长期借款 350,000 70,000 400% 房地产项目开发贷款增加 长期负债 350,000 70,000 400% 房地产项目长期借款增加 负债合计 1,314,705 702,409 87% 房地产项目长期借款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143,249 48,914 -393% 房地产开发投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48,776 -21,510 327% 转让长期股权投资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 343,151 -80,513 526% 房地产项目长期借款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 加额 248,678 -53,109 568% 银行借款增加 企业负责人: 唐军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杨宁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坤 49 阳光股份 2003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广西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军 2004 年 2 月 27 日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