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B1(420047)ST大洋B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相安无事 上传于 2003-04-18 06:07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
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声明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5 本公司董事长吕志耘先生、财务总监罗晓庆女士、会计主管刘晓萍女士声明: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证券简称 ST 大洋B
证券代码 200057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和办公 深圳市福田区电子科技大厦 A 座 1805 室
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电子科技大厦 A 座 1805 室
邮政编码 518031
公司国际互联网
www.cninfo.com.cn
网址
电子信箱 SZDAYANG@EC-H.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严中宇
深圳市福田区电子科技大厦 A 座 1805
联系地址
室
电话 075583780763
传真 075583780771
电子信箱 yzy@vip.163.com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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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2 年(本年) 2001 年(上年) 2000 年
(%)
主营业务收入 -- 0.00
利润总额 -30,571,410.77 6,831,495.77 -547.51% -85,176,127.78
净利润 -30,571,410.77 6,831,495.77 -547.51% -85,176,127.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28,747,251.76 -20,193,229.02 -- -35,695,838.45
的净利润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00 年末
(本年末) (上年末) 增减(%)
总资产 93,306,051.14 115,413,856.14 -19.16% 105,075,027.00
股东权益(不含少
-89,943,972.32 -59,372,561.55 -- -66,204,057.32
数股东权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4,282,471.09 -5,397,287.23 -- -589,988.88
金流量净额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2 年(本年) 2001 年(上年) 2000 年
(%)
每股收益 -0.15 0.04 -540.00% -0.43
*
每股收益 -0.15 -- -- --
净资产收益率 -- -- -- 128.6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为基
-- -- -- 53.92%
础计算的净资产
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 -0.12 -0.03 -- 0.00
额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00 年末
(本年末) (上年末) 增减(%)
每股净资产 -0.45 -0.30 -- -0.33
调整后的每股净
-0.74 -0.68 -- -0.67
资产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18,800,000 0 118,800,000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0 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118,800,000 0 118,800,000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0 0 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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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0 0
2、募集法人股份 0 0
3、内部职工股 0 0
4、优先股或其他 0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18,800,000 0 118,80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0 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79,200,000 0 79,200,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
4、其他 0 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79,200,000 0 79,200,000
三、股份总数 198,000,000 0 198,000,000
4.2 前十名股东持股表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8,98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年度内增 年末持股 比例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的 股东性质
减(股) 数量(股) (%) (已流通 股份数量(股) (国有股
或未流 东或外资
通) 股东)
江西江南信托投资
0 43,023,256 21.73 未流通 0 国有股东
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
-26,516,679 32,843,721 16.59 未流通 32,843,721 国有股东
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信达投
26,516,679 26,516,679 13.39 未流通 0 国有股东
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东方吉达商
0 16,416,344 8.29 未流通 0 国有股东
业有限公司
谢映君 0 5,280,000 2.67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仁俊发展有限公司 22,500 2,180,000 1.10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张廷江 0 1,980,000 1.00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许景新 1,398,849 1,398,849 0.71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上海香港万国证券 1,076,235 1,076,235 0.54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顾群 0 627,000 0.32 已流通 未知 外资股东
前十名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本公司前十大股东中有如下关联关系: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的说明 司是深圳市东方信达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所以本公司实
际上的第一大股东是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司;其余股东间未
知有关联关系。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和其他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12 月 30 日,注册资金:
8860 万元;法定代表人:王杰;主营: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进出口业务等。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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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年初持股 年末持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变动原因
数(股) 数(股)
20011216-200412
吕志耘 董事长 男 31 0 0
16
20011216-200412
曾庆群 董事 男 34 0 0
16
20011216-200112
朱敏 董事 女 49 0 0
16
20021202-200512
熊茵 董事 女 35 0 0
02
20021202-200512
王暨苹 董事 男 37 0 0
02
20021202-200512
严中宇 董事 男 28 0 0
02
20010516-200405
李彩谋 独立董事 女 56 0 0
16
20010516-200405
杨彩琴 独立董事 女 46 0 0
16
20021202-200512
刘鸿玲 独立董事 女 47 0 0
02
20010516-200405
袁九才 监事 男 59 0 0
16
20010518-200405
沈学勤 监事 男 40 0 0
18
20010518-200405
李彬 监事 女 36 0 0
18
20011216-200412
宋洁 监事 女 27 0 0
16
20011216-200412
胡映璐 监事 男 31 0 0
16
20020619-200306
罗晓庆 财务总监 女 32 0 0
19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领取报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酬、津贴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曾庆群 副总裁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21001-20031
熊茵 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朱敏 汽贸部总经理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王暨苹 董事长助理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宋洁 总裁助理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李彬 部门副经理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袁九才 副总经理 否
司 231
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 20030101-20031
吕志耘 董事 否
司 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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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报酬总额 21.20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
14.60
酬总额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
19.50
人员的报酬总额
独立董事津贴 2.00 万元/人–年
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可在公司据实报销。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
吕志耘 曾庆群 熊茵 朱敏 王暨苹 袁九才 宋洁 李彬
董事、监事姓名
报酬区间 人数
3-5 万 2
5-9 万 2
0 0
0 0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经营范围是港、澳及近洋航线的海上集装箱运输;蔬菜、水果、茶叶无公害栽培技术及产品
系列化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原海运主业继续停顿,无主营业务收入;公司继续对深业(深圳)工
贸有限公司实施托管,2002 年度实现托管费收入计人民币 1,465,391.26 元;公司原委托深圳市深业
经招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本公司与深圳市鹏港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深圳市甲升工贸有限公司的
农副产品贸易,由于大米市场的变化,经本公司同意,经招公司与鹏港城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30 日
签订《大米贸易解除协议》,双方于 2002 年 1 月 3 日签订的大米买卖合同终止履行;2002 年 8 月 26
日,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委托深圳市深业经招贸易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本公司与深圳市鹏港
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和利达针织制衣厂的棉纱等原料贸易。根据上述协议,本公司成为利达针织
制衣厂 2003 年度的原材料供应商。
由于本公司财务费用较高,加之本公司在 2002 年度对原应收蛇口大洋、香港大洋代理、
GOSCO.LINE 三家的应收帐款全额计提坏帐计人民币 20,546,546.67 元,经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本公司 2002 年度实现净润负 30,571,410.77 人民币元,出现了较大亏损。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或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分行业或分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毛利率比上
毛利率(%) 入比上年增 本比上年增
产品 入 本 年增减(%)
减(%) 减(%)
海上集装箱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输
其中:关联
0.00 0.00 -- 0.00 0.00 0.00
交易金额
海上集装箱
0.00 0.00 -- 0.00 0.00 0.00
运输
其中:关联
0.00 0.00 -- 0.00 0.00 0.00
交易金额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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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必要性、持续性的
无
说明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
0.00 占采购总额比重 0.00%
合计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
0.00 占销售总额比重 0.00%
额合计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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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 √ 不适用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02 年度,公司的托管业务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及经理班子继续保持与各主要债权人之间的联系
与沟通,就债务重组方案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同时,公司资产重组方案也正在酝酿之中,另外,公
司努力寻求多方面的利润来源,具体表现在:托管了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东鸥集团有限公司
的下属企业--深业(深圳)工贸发展有限公司,2002 年度,实现托管费收入计人民币 1,465,391.26
元;经公司 2002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董事会研究通过,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委托深圳市深业经招贸
易有限公司代为处理本公司与和利达针织制衣厂及深圳市鹏港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棉纱等原材料
贸易;公司正与各主要债权人就债务重组方案进行会谈,为下一步的债务重组奠定了基础。其中,
经向深圳发展银行蛇口支行查证,本公司为万德莱公司提供的 2300 万港币借款的担保责任已经解除;
公司资产重组方案目前正在与有关各方商讨之中,力争今年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恢复公司的主
营业务和融资能力。
我们相信,在公司董事会与经理班子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随着公司债务及资产重组工作以及
其它各项经营业务工作的逐步推进,公司一定能顺利实现公司主导产业的转型,恢复公司的持续获
利能力。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新的年度,公司仍将谋求各方股东的大力支持,努力推进债务重组及资产重组工作的进度,力争与
各方债权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并在此基础上,实施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促进公司的主营业务
的转型和持续获利能力的恢复,确保公司各方股东的利益。
新年度盈利预测
? 适用 v 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不分配不转增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 是否为关
名称 行完毕 联方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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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迈特
1998 年 06 月 连带责任 1998 年 6 月 10 日--2000 年
兴华药品 4,000.00 否 否
10 日 担保 6月8日
有限公司
深圳市大
1997 年 01 月 连带责任 1997 年 1 月 17 日--1997 年
洋投资有 2,628.83 否 否
17 日 担保 11 月 26 日
限公司
广东台源
1998 年 09 月 连带责任 1998 年 9 月 28 日--1999 年
信息产业 3,000.00 否 否
28 日 担保 9 月 28 日
有限公司
天津轮船
实业开发 1998 年 12 月 连带责任 1998 年 12 月 1 日--1999 年
230.00 否 否
集团有限 01 日 担保 12 月 1 日
公司
深圳市大
洋集装箱 1996 年 09 月 连带责任 1996 年 9 月 21 日--1998 年
827.81 否 否
海运有限 21 日 担保 9 月 21 日
公司
担保发生额合计 0.00
担保余额合计 10,686.64
其中:关联担保余额合计 0.00
7.4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深圳市东鸥实业有限公
0.00 0.00 167.95 28.05
司
合计 0.00 0.00 167.95 28.05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v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19 日就本公司和深圳市蛇口大洋海运
有限公司拖欠其港口作业费及滞纳金向大连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海事法院判令我司
及深圳市蛇口大洋承担连带责任。根据 2001 年 12 月 25 日大连海事法院下达的(2001)
大海法商初字第 368 号、370 号民事调解书,
(2001)大海法商初字第 141 号民事裁定书,
本公司与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达成如下协议:本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31 日前给付大
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作业费 30 万元,于 2002 年 2 月 28 日前给付大连集装箱码头有
限公司作业费 25 万元;案件受理费 19,997 元由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负担;如本
公司不能按期给付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上述款项,则还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
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给付上述款项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的利息;大连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放弃其他对本公司"金鹏"轮、"伟康"轮船舶作业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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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切请求并撤回对本公司的起诉。2002 年 10 月,本公司给付人民币 3 万元。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尚有 52 万元未予支付。
2、2002 年 6 月 3 日,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受理了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诉本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请本公司支付工程款 1,628,915.39 人民币
元,停工期间的补偿费 148,449.16 人民币元,逾期付款违约金 191,955.37 人民币元,合
计 1,969,319.92 人民币元。2002 年 6 月 26 日,增城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本公
司出庭并提交了答辩状。2002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收到(2002)增法民初字第 148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于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付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
总公司人民币 1,777,364.55 人民币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违约金从 2002 年 5
月 31 日起按每日万分之二计至付清款日止,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支付
上述款项。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1,777,364.55 人民币
元,同时计入本公司"营业外支出"项目。
3、 1998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对河北省保定市轻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拖欠其海运费
计 15,960.00 美元,折合 132,105.71 人民币元一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
讼.1998 年 11 月 17 日,经天津海事法院以津海法商初判字第 16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河北
省保定市轻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应偿还上述欠付海运费及利息.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4、 1998 年 6 月 2 日,本公司对河北省沧州燕丰进出口有限公司(简称"燕丰公司")拖
欠其海运费计 399,743.00 人民币元一事,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1999
年 5 月 25 日,经天津海事法院(1998)津海法保商调字第 222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燕丰公司
同意于 1999 年 6 月 10 日前偿付本公司 100,000.00 人民币元,于 1999 年 7 月 30 日前偿付
本公司 219,743.00 人民币元.。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收到上述款项。
5、由于本公司无力偿还向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蛇口支行借入的款项计
15,000,000.00 港元,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1998)深中法经调初字第 638 号民
事调解书调解,本公司应于 1998 年 12 月 20 日之前归还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蛇口支行截
至 1998 年 11 月 21 日止的利息及罚息,并于 1999 年 3 月 31 日之前归还本金 15,000,000.00
港元(折合 15,916,500.00 人民币元)及逾期利息,由担保方---深圳市万德莱通讯设备有限
公司("万德莱公司")承担连带偿付责任。2000 年 4 月 16 日,因本公司与万德莱公司无可
供执行财产,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了(1999)深中法执字第 15-519 号民事裁定书,
中止执行原下达的第 638 号民事调解书。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
述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和罚息。
6、1997 年 10 月 31 日,本公司与中经开公司签订了《借款协议》,本公司向中经开公
司借入款项计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年利率为 18%,本公司应于 1997 年 12 月 31 日一次
性偿还借款本金与利息.由于该笔借入资金从未划入本公司帐户,而是由中经开公司直接
汇入长江股份公司,故 1997 年度本公司未对该等借款及相应债权进行会计处理。1998 年
度,本公司根据上述借款协议将此笔借款及相关的债权补计入帐。
1998 年,本公司与长江股份公司、中国华电房地产公司("华电房地产公司")签订了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原中经开公司汇至长江股份公司的 25,000,000.00 人民币元的款
项由华电房地产公司承接,本公司应收长江股份公司的债权变更为应收华电房地产公司
的债权.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 ,本公司尚未收回上述款项。因本公司未归还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借款,中经开公司遂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9
年 3 月 9 日,经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9)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2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应偿还中经开公司借款本金计 25,000,000.00 人民币元,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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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期贷款浮动利率计算,计息期限自 1997 年 11 月 8 日起至结清所欠款项之日止;同时,由
于本公司与中经开公司之间的借贷行为违反国家法律和有关金融管理规定,对当事人双
方分别处于 100,000.00 人民币元的罚款.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欠
付中经开公司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7、1999 年 3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因深圳发展银行南头支行与本公司借
款纠纷一案,以(1999)深南法经初字第 1-06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 800,000.00 美元(折合 6,621,840.00 人民币元)及其利息(其中
1998 年 10 月 30 日起至 1999 年 4 月 26 日止按万分之四计息,1999 年 4 月 27 日起至本判
决确认的还款日止按万分之三计息)。蛇口大洋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999 年 11 月 4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以(1999)深南法执字第 380 号民事裁定书对
本公司在天津的部分房产产权予以查封[详见附注六 5(2)]。1999 年 12 月 23 日,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奥迪小汽
车(粤 B12115),拍卖金额计 70,000.00 人民币元。1999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三菱吉普车(粤
B54709 号),拍卖金额计 25,000.00 人民币元。2000 年 8 月 25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以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本公司位于大连市中山区明泽
街 16 号丽苑大厦 15 层 A、B、L、M 四个单元面积共 351 平方米的房产(原房产证号
06578),拍卖净额计 1,242,885.00 人民币元。深发南头支行于 2000 年度共收到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深南法执(1999)第 1-380 号案下执行款 1,328,885.00 人民币元。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
8、1999 年 5 月 4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法国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与本公司
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深中法经二初字第 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向法国兴业银
行偿还逾期贷款 2,000,000.00 美元(折合 16,554,600.00 人民币元)及逾期利息(利率按伦敦
同业市场拆息最优惠利率加年息 2.5%计息,计息时间从 1999 年 1 月 12 日起至判决书生
效日止).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9、1999 年 4 月 6 日,天津海事法院对广州越秀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越秀公司")
与本公司天津分公司海运货物损坏赔偿纠纷一案,以(1998)津海法高初盘字第 198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应偿付越秀公司修理费计 119,800.00 港元(折合 127,119.78 人民币元)
及自 1997 年 7 月 30 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每日万分之五计算的利息。1999 年 4 月 28 日,
本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认为天津海事法院判决采用法律不当,
原告主体认定错误,请求二审法院依法驳回一审判决,改判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000 年 1 月 10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以(1999)高经终字第 166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
本公司应赔付越秀公司人货损损失 40,000.00 港元,该款项应于 2000 年 2 月底全部付清。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40,000.00 港元(折合 42,444.00
人民币元)。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支付上述款项。
10、1998 年 11 月 24 日,"燕丰公司"对本公司承运其货物造成毁损事宜,向中华人民
共和国天津海事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金额计 120,816.30 美元、47,833.81 人民币
元,共折合 1,047,871.53 人民币元. 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未收到相关判决。
11、1999 年 7 月 29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因本公司与深圳市商业银行南山支行(原
深圳城市合作商业银行南山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深中法经调初字第 356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于判决生效日后十五日内偿还所欠原告借款 4,000,000.00 人民币元
及利息,(利息合同期内按合同约定计付,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
付,计息期从欠息之日起计付至偿还之日止),逾期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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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12、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六月二十九日、七月二十九日,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
金支行、广东迈特兴华药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本公司为迈
特兴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支行签订的《贷款合同》项下的 40,000,000.00
人民币元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担保,保证期限自一九九八年六月十日至二零零零年六月
八日,因迈特兴华公司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归还本金及利息,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淘金支
行已于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七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1 年 6 月 14 日,本公
司收到广州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判令被告迈特公司偿还上述欠款及罚
息,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迈特兴华尚未偿还上述款
项。
13、一九九七年一月十七日,深圳市大洋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洋投资公司")
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以下简称"建行上步支行")签订了《临时授信额度合
同》,建行上步支行授予大洋投资公司临时 T/R 承兑额度,金额计 3,600,000.00 美元.本公
司同时向建行上步支行为大洋投资公司的上述合同出具一份不可撤销的担保书.
一九九七年七月十四日及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七日,建行上步支行为大洋投资公司
垫付了 3,600,000.00 美元的信用证款项,由于大洋投资公司拖欠上述款项,建行上步支行
遂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8)深中法经一初字第 128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大洋投资公司应归还建行上步支行垫付款本金计 3,600,000.00 美元及相应的
利息,本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一九九九年一月八日,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认为大洋投资
公司注册成立及借款行为均涉及违法行为,请求二审法院全面审查有关证据,并查明有关
事实,撤消一审判决,将案件移至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1999)粤法经二终字第 20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本公司应承担大洋投资公司对建行上步支行垫付的 3,600,000.00 美元及违约金
之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
二 000 年九月十二日,本公司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再审申请,二 00 一年十二月十一日,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达(2000)粤高法审监经审字第 242 号通知书驳回本公司再审申
请。
二 000 年四月十九日,本公司向深圳市公安局提交了报案报告,请求立案侦查。
由于上述事项,2000 年 10 月 19 日,本公司位于南油 B 区 75 栋招待所资产净值计
1,197,284.65 人民币元被强行拍卖,拍卖价 950,000.00 人民币元。2001 年 1 月 12 日,本
公司位于南山区南油大道新能源大厦 11 楼的办公用房净额计 3,858,689.24 人民币元被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行拍卖,拍卖价 2,560,000.00 人民币元。
本公司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确认负债金额 28,851,160.00 美元。2002 年 12 月 31
日确认负债金额 26,288,28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大洋投资尚未偿还上述款项。
14、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于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八日与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签
订了《借款保证合同》 ,本公司为台源信息公司向交通银行广州分行的借款计
30,000,000.00 人民币元提供不可撤销信用担保. 同时,台源信息公司将所借款项中的
10,000,000.00 人民币元转借给本公司,期限为一年. 由于台源公司未能如期偿还上述借
款本息,交通银行广州支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零零零年五月二十
六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穗中法经初字第 122 号、第 1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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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台源公司在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天内向交通银行广州支行清偿 30,000,000.00
人民币元借款本金及罚息,本公司对该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6,000,00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台源信息公司尚未归还上述借款。
15、本公司以天津分公司办公用楼为天船公司 2,300,000.00 人民币元的银行借款提供
抵押担保。
16、本公司因欠东方公司港口装卸费等各项费用,于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二日与东方公
司签订《抵押担保合同》,本公司承诺于一九九九年六月一日前偿还欠款数额的 70%,一
九九九年七月一日前还清全部欠款,并以本公司座落于天津市和平区沈阳道 59 号的房产
(天津分公司办公楼)之中扣除已被抵押的 2,300,000.00 人民币元之外的其余全部价值的
房屋作为上述还款承诺的抵押担保.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七日,东方公司向天津海事法院
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归还欠款.二零零零年一月四日,天津海事法院(1999)津海法商保字
第 84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即日起,查封本公司所有的座落于天津市和平区甘肃路康
乐里地号忠二字 1/1025,房证号为 98 津和更字 0004 的 A 幢、B 幢办公楼房或其他等值
财产.二零零零年七月五日, 天津海事法院以(2000)海法执通字第 1281 号执行通知书通
知本公司,十日内偿还所欠东方公司债务计 4,311,726.00 人民币元及利息,否则将按法律
规定予以强制执行.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尚未归还上述费用。
17、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因集装箱有限公司与深圳发展银
行龙岗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以(1999)龙法经初字第 1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集装箱有限
公 司 于 判 决 生 效 日 后 十 日 内 偿 还 所 欠 原 告 的 贷 款 本 金 1,000,000.00 美 元 ( 折 合
8,277,300.00 人民币元)及利息(一九九八年九月二十一日起至还款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
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本公司作为担保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此确认了一项负债,金额 1,000,000.00 美元(折合 8,277,300.00
人民币元)。
截至二零零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集装箱公司尚未归还上述款项。
18、根据 1998 年 9 月 15 日大洋代理公司、香港成功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成
功码头")与本公司签订的《债务确认合同》及本公司与香港成功码头签订的《第一顺序
船舶抵押合同》和本公司的欠债证明,本公司确认大洋代理公司为本公司在香港的船务
代理人,对大洋代理公司在香港与香港成功码头签订的港口设备使用及服务协议以及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本公司将承担最终责任;负责偿还截至 1998 年 5 月 31 日止
大洋代理公司拖欠香港成功码头的港口操作费计 16,017,502.40 港元,折合 16,996,171.80
人民币元。
本公司于 1999 年实际支付上述港口操作费计 6,000,000.00 人民币元。
1999 年 12 月 1 日,经武汉海事法院以(1999)武海法字执字第 74 号民事裁决书裁定,拍
卖集装箱船舶―"金鹏"轮,拍卖金额计 5,500,000.00 人民币元。2000 年 12 月 18 日,本公
司按武汉海事法院(2000)武海法执字第 26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的债务清偿分配结果,清
偿有关债权人,其中香港成功码头受偿分配金额为 811,034.50 人民币元。
2000 年 4 月 11 日,经天津海事法院以(2000)海商初字第 107-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拍卖
集装箱船
舶-"金路"轮,拍卖金额计 5,000,000.00 人民币元。本公司已将该拍卖金额抵减了欠付
香港成功码头的部分港口操作费。截至 2002 年月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尚欠成功码头
港口操作费计 4,927,394.34 港元,折合 5,228,458.13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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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19、2001 年 6 月 30 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因本公司拖欠已破产企业-天津造船公
司船舶修理费一案,以(2000)高经破裁字第 2-9-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公司于本裁
定生效后立即偿付天津造船公司破产清算组 600,000.00 人民币元。2001 年 12 月 19 日本
公司支付天津造船公司破产清算组 15,000.00 人民币元,本公司尚欠天津造船公司破产
清算组船舶修理费 585,000.00 人民币元。
2002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与天津新港船厂(天津造船公司第二名称)签定《债务
清偿和解协议书》:本公司因拖欠天津新港船厂"金路轮"修理费 60 万人民币元事宜,经
多次协商,天津新港船厂同意让免本公司部分债务,由本公司向天津新港船厂支付 20
万人民币元后,双方债权债务即告清结,其余事项互不追究;本公司应于 2002 年 9 月
30 日前将上述款项一次性向天津新港船厂支付完毕。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
司尚未执行上述条款。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2002 年 12 月 2 日,经公司 200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刘鸿玲当选为公
司独立董事。至此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为三人,达到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
董事李彩谋女士、杨彩琴女士、刘鸿玲女士出席了本公司 2002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和股
东大会,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8 监事会报告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2 次,具体情况如下:
1、2002 年 4 月 11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通过公司 2001 年度审计报告。
② 审议通过 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③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④ 审议通过了提交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其它议案和相关文件。
2、2002 年 8 月 12 日,公司监事会召开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① 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02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② 审议并通过了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02 年半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监事会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002 年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对本公司
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讨论、决定事项,董事会及经营班子对股东大会决议的
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认为董事会及经营班子的工作诚信、勤勉,切实有效地履行了
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本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
制度;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尚无发现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或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行为。
2、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 2002 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
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4、监事会就董事会对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说明发表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有解释性说明的审计报告的说明真实
的反映了公司 2002 年度以来的经营情况,为公司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指明了方向。本监
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与经理班子积极推进公司债务及资产重组工作以及其它各项经
营业务,确保公司顺利实现主导产业的转型,恢复持续获利能力。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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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计报告
深鹏所股审字[2003]50 号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2002 年度利润表及利
润分配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
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
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
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
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02 年度的的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我们注意到,贵公司存在主营业务(海运)暂时处于停顿状态、且尚未偿还到期债务
等情形。为改善上述各种情形,贵公司于 2002 年通过委托等经营方式开展棉纱等原材
料贸易,并已就债务问题正在与主要债权人进行磋商。基于上述各种情形的存在,贵公
司的会计报表已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在非持续经营情况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 . 深圳 王 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
张克理
2003 年 4 月 16 日
附注:
1. 由于本公司主营业务(海运)暂时处于停顿状态、到期债务尚未归还等情形的存在,本公司对
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在非持续经营情况下进行了必要的调整,同时本公司实施了以下改善措施:
(1)如附注六 4(1)所述,本公司委托经招公司代为处理本公司与鹏港城公司及和利达公司的棉
纱等原材料贸易事宜;截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向鹏港城公司预付货款共计 28,703,778.00
人民币元。
(2)本公司就债务问题与主要债权人正在进行磋商。
9.2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2.12.31 2001.12.31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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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货币资金 53,080.85 13,210,313.94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3,428,542.48 14,271,670.99
其他应收款 53,502,308.44 79,803,034.80
预付账款 28,712,284.00 8,506.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待摊费用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
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85,696,215.77 107,293,525.73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其中:合并价差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9,845,199.36 19,779,271.36
减:累计折旧 6,852,421.65 6,318,015.53
固定资产净值 12,992,777.71 13,461,255.83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5,387,719.88 5,340,925.42
固定资产净额 7,605,057.83 8,120,330.41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7,605,057.83 8,120,330.4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4,777.54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777.54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项
资产总计 93,306,051.14 115,413,856.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0,392,940.00 80,396,51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9,886,057.08 9,666,152.72
预收账款
应付工资 206,652.34 181,724.50
应付福利费 405,506.12 405,506.12
应付股利
应交税金 1,729,756.49 1,620,434.85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19,081,751.18 18,779,375.46
预提费用 29,161,971.70 23,131,275.38
预计负债 42,385,388.55 40,605,438.6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3,250,023.46 174,786,417.69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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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长期负债合计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83,250,023.46 174,786,417.69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98,000,000.00 198,000,000.00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198,000,000.00 198,000,000.00
资本公积 70,224,836.90 70,224,836.90
盈余公积 12,593,573.49 12,593,573.49
其中:法定公益金 4,197,857.83 4,197,857.83
未分配利润 -370,762,382.71 -340,190,971.9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89,943,972.32 -59,372,561.55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93,306,051.14 115,413,856.14
权益)总计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减:主营业务成本 0.00 0.00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
加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 -”
0.00 0.00
号填列)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
1,465,391.26 406,335.47
以“-”号填列)
减:营业费用 236,874.00 600,000.00
管理费用 23,829,364.43 13,846,874.01
财务费用 6,146,404.59 6,152,690.4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
-28,747,251.76 -20,193,229.02
填列)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 -”
29,351,900.00
号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1,824,159.01 2,327,175.2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
-30,571,410.77 6,831,495.77
号填列)
减:所得税
减: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
-30,571,410.77 6,831,495.77
填列)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40,190,971.94 -347,022,467.71
其他转入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370,762,382.71 -340,190,971.94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
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16-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370,762,382.71 -340,190,971.94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
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370,762,382.71 -340,190,971.94
补充资料: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
29,351,900.00
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
-905,538.93
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
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2 年度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43,879.4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7,943,879.4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8,703,778.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21,084.94
支付的各项税费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01,487.6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32,226,350.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82,471.0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1,125,238.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11,125,23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
支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0.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125,238.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7-
深圳大洋海运股份有限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摘要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小计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57,233.09
补充资料: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30,571,410.77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21,178,703.82
固定资产折旧 534,406.12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592.46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6,030,696.3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3,817,070.4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2,360,611.45
其他
少数股东本期收益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282,471.09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3,080.8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210,313.94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157,233.09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均未发生变化。
9.4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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