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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能源(600726)龙电股份2003年年度报告

遥望郭北墓 上传于 2004-04-22 05:18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3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陈飞虎、总会计师王晓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 利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目 录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5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 五、公司治理结构…………………………………………………………………… 8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9 七、董事会报告……………………………………………………………………… 10 八、监事会报告……………………………………………………………………… 16 九、重要事项………………………………………………………………………… 16 十、财务报告………………………………………………………………………… 18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84 1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中文名称缩写:龙电股份 公司英文名称:HEILONGJIANG ELECTRIC POWER COMPANY LIMITE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 HLJEPCL 2、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飞虎 3、公司董事会秘书:梅君超 联系电话:0451-82525998 证券事务代表:战莹 联系电话:0451-82525778 传真:0451-82525878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 209 号 4、公司注册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 19 号楼 B 座  公司办公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 209 号 邮编: 150001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ondian.com 电子信箱:dlgf@public.hr.hl.cn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文汇报》 登载公司年报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报备置地点:公司股权管理部 6、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 600726(A 股) 900937(B 股) 股票简称: 龙电股份(A 股) 龙电 B 股(B 股) 7、公司首次注册登记:1993 年 2 月 2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公司最近一次变更注册登记:2003 年 4 月 15 日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企股黑总字第 002036 号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哈开发登字 230109126973422 国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香港中环夏悫道 10 号和记大厦 15 楼 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本年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244,519,481.17 净利润 200,750,486.0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94,469,391.40 主营业务利润 281,786,333.25 其他业务利润 4,952,863.81 营业利润 235,780,533.50 投资收益 6,537,586.51 补贴收入 - 营业外收支净额 2,201,361.1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034,393.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89,727,253.7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元) 营业外收支净额(税后) 1,828,072.02 短期投资收益 2,351,375.25 转回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合计 6,281,094.65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单位:人民币万元 净利润 净资产 净利润 净资产 2003 年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0,075.1 322,563.0 24,909.0 302,475.0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 ______折旧 (248.4) 3,234.4 (248.3) 3,482.8 ______拟派发之股利 - 11,212.6 ______商誉 (152.7) (6.3) (351.6) 146.4 ______债务重组之收益 10.3 - 小计 (390.8) 3,228.1 (599.9) 14,841.8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列报 19,684.3 325,791.1 24,309.1 317,316.8 3 (二)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追溯调整后)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2003 年 2002 年 2001 年 主营业务收入 1,173,578,465.93 1,124,660,819.56 1,188,046,509.35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281,644,119.58 总资产 4,778,628,085.16 3,605,285,751.73 3,495,309,851.84 股东权益 3,225,630,098.89 3,136,876,556.44 3,022,338,124.0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88 2.80 2.70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88 2.80 2.7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35 0.45 0.53 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每 股 收 益(元)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簿 加 权平 均 全面 摊 簿 加权平 均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2003年 2002年 2001年 净利润 6.22 7.94 9.32 6.20 7.92 9.50 0.18 0.22 0.25 0.18 0.22 0.25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 6.03 6.25 9.32 6.01 6.23 9.50 0.17 0.17 0.25 0.17 0.17 0.25 追溯调整前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指标项目 2002 年 2001 年 股东权益 3,024,750,060.44 2,887,786,328.85 每股净资产(元/股) 2.70 2.58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2.70 2.58 按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报告期利润 全 面 摊 簿 加 权平 均 2002年 2001年 2002年 2001年 净利润 8.24 9.75 8.27 9.7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48 9.75 6.51 9.78 4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 人民币万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变动原因 股本 112,126.50 0.40 112,126.90 可转债转股 资本公积 93,603.39 12.55 93,615.94 盈余公积 26,127.34 3,096.71 29,224.05 净利润 15%提取 其中:法定公益金 8,429.72 1,089.20 9,518.92 净利润 5%提取 未分配利润 81,830.43 20,075.05 14,309.36 87,596.12 增加是因盈余利润增加,减少是因 提取两金和进行上年度利润分配 股东权益合计 313,687.66 23,184.71 14,309.36 322,563.01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职工股上市 可转债转股 本次变动后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人股份 47,677,680 47,677,680 其中: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7,677,680 47,677,680 募集法人股 452,253,947 452,253,947 内部职工股 21,333,333 -21,333,333 0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521,264,960 -21,333,333 499,931,627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0 21,333,333 3,994 189,337,327 境内上市外资股 432,000,000 432,000,0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600,000,000 21,333,333 3,994 621,337,327 股本总数 1,121,264,960 1,121,268,954 (2) 股票发行和上市情况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03 年 6 月 3 日发行,发行总额 8 亿元,票面金额 100 元,发行价 格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数量 80 万手,2003 年 6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转债期限 5 年,初始转股价格为 7.43 元。因 2003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可 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调整为 7.33 元,详见 2003 年 7 月 11 日本公司公告。截至目前,本公司 根据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确定龙电转债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6.50元, 详见本公司2003 年 12 月 3 日公告。龙电转债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进入转股期,转债持有人实际可以转股的日 期为 12 月 5 日。 ②公司报告期内可转债合计转股 3,994 股。 ③公司2000年因吸收合并黑龙江华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增个人股股份1,333.33 万股(转增后为 2,133.33 万股),到 2003 年 12 月期满三年,已于 2003 年 12 月 29 日上市流通, 5 详见 2003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公告。 2、股东情况介绍 (1)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138,529 户, A股 62,316 户, B股 76,213 户。 (2)2003 年 12 月 31 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 单位:股 名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本期持股 持股比 股份质押或 股份 次 (股) 变动情况 例(%) 冻结情况 性质 1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83,964,933 无 34.24 无 法人股 2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29,565,867 无 2.64 无 法人股 3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765,334 无 2.12 无 法人股 4 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公司 19,392,000 无 1.73 无 法人股 5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9,842,116 -11.5% 0.88 流通 B 股 A/C CLIENT 6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8,514,000 无 0.76 无 法人股 7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7,974,400 无 0.71 无 法人股 8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 无 0.64 无 法人股 9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6,811,200 无 0.61 无 法人股 10 哈尔滨瑞亨有限责任公司 6,811,200 无 0.61 无 法人股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是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和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是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参股股东。  (3)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9 年,法定代表人路书军,注册资本人民币 67 亿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的生产、销售,销售电力物资、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工程 设计、设备成套、工程监理、施工调试及生产检修,设备租赁。目前,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无质押和冻结情况。根据电力体制改革发电资产重组方案,我公司控股股东将发生变化,该 公司持有的股份将全部划转给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进行国 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的试点,法定代表人贺恭,注册资金 120 亿元。公司董事 会于 2003 年 9 月 2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也于 9 月 6 日刊登了收购报告书。该项股权划转工作已经得到国务院国资 委批复同意(详见 2004 年 4 月 7 日本公司公告) ,目前股权变更手续正在进行中。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是国家电力公司,成立于 1997 年,是国务院出资设立 的国有独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希正,注册资本人民币 1,600 亿元。经营范围:国有资产经 营;电力项目投资;电力工程设计、施工;电力、热力生产和电网经营。2002 年 12 月 29 日, 该公司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电网资产重组方案,已变更为国家电网公司。 (4) 2003 年 12 月 31 日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前十名) 名 股东名称 期末持股数 股份 次 (股) 性质 1 TOYO SECURITIES ASIA LTD. A/C CLIENT 9,842,116 流通 B 股 2 NAITO SECURITIES CO,LTD 5,486,810 流通 B 股 6 3 SKANDIA GLOBAL FUNDS PLC 5,054,059 流通 B 股 4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4,600,027 流通 A 股 5 NERRILL LYNCH INTERNATIONAL 3,731,835 流通 B 股 6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2,709,802 流通 A 股 7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2,331,614 流通 A 股 8 中国工商银行—普天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1,446,082 流通 A 股 9 WHEELOCK NATWEST SECURITIES LIMITED 1,417,779 流通 B 股 10 中国工商银行—普华证券投资基金 1,296,014 流通 A 股 3、可转债持有人情况 截止 2003 年 12 月 31 日,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为 1,361 户,前十名持有人情况如下: 名次 持有人名称 数额(元) 比例(%) 1 中国工商银行—鹏华行业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68,769,000 8.59 2 国 际 金 融 — 渣 打 — CITIGROUP GLOBAL 53,352,000 6.66 MARKETS LIMITED 3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45,180,000 5.64 4 交通银行—普惠证券投资基金 39,749,000 4.96 5 通乾证券投资基金 37,920,000 4.74 6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31,674,000 3.95 7 交通银行—海富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30,038,000 3.75 8 中国工商银行—普丰证券投资基金 30,017,000 3.75 9 交通银行—华夏债券投资基金 30,000,000 3.75 10 中国农业银行—银河收益证券投资基金 25,907,000 3.23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年初持股 年末持 变动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数 股数 原因 陈飞虎 董事长 男 42 2003 年 3 月-2006 年 3 月 0 0 王殿福 副董事长 男 50 2003 年 3 月-2006 年 3 月 0 0 贾 哲 副董事长 男 54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0 0 孙 光 董事、总经理 男 49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8880 8880 陈宗法 董事 男 40 2003 年 3 月-2006 年 3 月 0 0 谢云 董事 男 41 2003 年 3 月-2006 年 3 月 0 0 关 野 董事 男 56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0 0 施凤上 董事 男 58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5333 5333 赵亚洲 董事 男 44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5333 5333 魏精一 董事 男 58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0 0 刘长青 董事、副总经理 男 43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3360 3360 吴凤山 独立董事 男 74 2002 年 6 月-2005 年 6 月 0 0 张伟东 独立董事 男 51 2003 年 6 月-2006 年 6 月 0 0 7 曲振涛 独立董事 男 48 2003 年 6 月-2006 年 6 月 0 0 王德胜 独立董事 男 45 2003 年 6 月-2006 年 6 月 0 0 马海涛 独立董事 男 39 2003 年 6 月-2006 年 6 月 0 0 杨 震 独立董事 男 52 2002 年 6 月-2005 年 6 月 0 0 杨艺 监事会召集人 女 41 2003 年 3 月-2006 年 3 月 0 0 赵庆斌 监事 男 48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0 0 王颖秋 监事 男 39 2002 年 4 月-2005 年 4 月 0 0 梅君超 副总经理、董秘 男 42 2002 年 12 月-2005 年 12 月 10000 10000 郝 彬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男 42 2002 年 12 月-2005 年 12 月 0 0 栾恩连 总经济师 男 55 2002 年 12 月-2005 年 12 月 1920 1920 常立宏 总工程师 男 43 2002 年 12 月-2005 年 12 月 0 0 在股东单位任职董事、监事情况: 是否领取报酬、津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职期间 贴(是或否) 陈飞虎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副总经理 2002 年 12 月至今 否 王殿福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黑龙江公司副总经理 2003 年 2 月至今 否 陈宗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财务资产部副主任 2003 年 1 月至今 否 谢云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生产运营部安全运营处副处长 2003 年 1 月至今 否 杨艺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监察审计部审计处处长 2003 年 1 月至今 否 贾 哲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 3 月至今 否 赵庆斌 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 副总经理 1998 年 7 月至今 否 施凤上 华能集团黑龙江分公司 总经理 1998 年 1 月至今 否 2、年度报酬情况 报酬支付原则:公司尚未实行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参 照电力行业工资管理办法制定并执行。 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包括:孙光、关野、刘长青、魏精一、 王颖秋。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 24 人,在公司领取报酬的 9 人,年度报酬总 额共为 57.28 万元,其中年度报酬总额在 7 万元以上的 2 人,在 5—7 万元之间的 6 人,5 万 元以下的 1 人。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20.64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 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20.97 万元。 除以上 5 位董事、监事及 6 位独立董事外,其余 9 位董事、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报酬, 各自在其所在单位领取。公司的独立董事津贴为每人每年 3 万元。 3、 在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 由于工作变动,路书军、姜魁、赵东升、王福利、李国良和张国新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马怀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王成瑞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二)员工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职工为 2,840 人,其中生产人员 2,014 人,销售人员 20 人,技术人 员 126 人,财务人员 34 人,行政人员 43 人,管理人员 243 人,其他人员 360 人。公司职工 中大专以上学历所占比例为 36.9%,期末离退休人员为 374 人。 8 五、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加强信 息披露工作。公司已经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 则和经理工作细则。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了公司四 名新任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达到六人,使独立董事人数达到规定要求。独立董事自任职 以来,严格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参加了任职以来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了相关会议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 科学决策和保护中小股东利益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分开情况 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业务方面,公司主要从 事电力生产,自主经营,独立于控股股东。人员方面,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 独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司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担任职务。资产方面,公司拥有 独立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公司 所有,本公司拥有独立的采购和销售系统。机构方面,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 东完全分开,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建 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独立在银行开户,依法独立纳税。 4、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和激励机制情况 公司初步建立了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在年终考核后兑现。 六、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四次股东大会,包括一次年度股东大会和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02 年 12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香港的《文汇报》(以下简称指定 报刊)公告了召开 2003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 议程等事项。2003 年 1 月 7 日召开 200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可 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部分条款修改的议案、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对发行方案的具体条款作 适当调整的议案、发行可转债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1 月 8 日在指 定报刊刊登。 2003 年 2 月 26 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 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3 年 3 月 28 日召开 200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更换公司监事的议案。同意路书军、姜 魁、赵东升、王福利、李国良、张国新等六名董事提出辞去公司董事和马怀生辞去公司监事 9 的申请,会议同时选举陈飞虎、王殿福、陈宗法和谢云为公司新任董事,杨艺女士为公司新任 监事。详见 2003 年 3 月 29 日本公司公告。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了会议地点、 召开时间、 会议议程等事项。 2003 年 5 月 29 日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0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2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及 2003 年度 财务预算安排情况报告、公司 2002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003 年 5 月 30 日在指定报刊公告了召开 200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布 了会议地点、召开时间、会议议程等事项。2003 年 6 月 30 日召开 200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张伟东、曲振涛、王德胜、马海 涛为公司四届董事会新任独立董事。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7 月 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七、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公司所属的电力行业是国家重点扶持的基础产业,截止到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 权益比例拥有的发电装机容量为 1,290MW,约占黑龙江省的 11%;另外,还拥有两台租赁经营 的 100MW 机组。 2003 年公司完成发电量 462,566 万 kwh,比上年的 474,162 万 kwh 减少了 2.4%,其中火 力发电为 456,146 万 kwh(不含租赁机组)。上网电量为 410,900 万 kwh,比上年减少 1.6%。 2003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7,358 万元, 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35%。 利润总额24,452 万元,净利润 20,075 万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减少 15.46%和 19.41%。 (二)公司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1) 公司主要从事电力生产、供热、电厂检修、电力技术咨询等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 主营业务没有发生变化。 (2)发电和供热是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产业。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主营业务收 主营业务成 分行业或分 毛利率比上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入比上年增 本比上年增 产品 年增减(%) 减(%) 减(%) 发电 1,153,059,196.71 868,466,888.41 24.68 2.53 3.71 -0.86 其中:关联 1,153,059,196.71 180,742,635.18 交易 供热 20,519,269.22 23,325,244.27 -13.67 关联交易的 关联交易按照《并网协议》进行,遵循了自愿、有偿、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价格均属 定价原则 公允 10 由于本公司只是从事电力生产业务,不负责把电力直接销售给最终用户,而是把电量全部销 售给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由后者通过遍布全省的各市、县电业局将电能销售给最终用户并回 关联交易必 收电费,公司同其按月结算电费,后者既是公司的大股东,又兼有行业管理职能,负责全省的发、供 要性、持续 电管理及经营业务。因此,现在及今后一段时期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唯一客户,公司 性的说明 主要收入来源于公司与其的关联交易。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这种 关联关系将自然解除。 (3)对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业务经营活动: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两台 100MW 机组,报告期上网电量 78,797 万千瓦时,租赁机组收入 21,064 万元,租赁主营业务 利润为 2,632 万元。 2、公司控股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和业绩 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称为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 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5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持股比例为 99%。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力供应、 经营电力设备、煤炭、建筑材料等。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1,726 万元。 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注册资金 6,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于 2000 年该公司设立时的持股比例为 40%, 公司又出资 900 万元从 2003 年 1 月 1 日获得该公司 15%的股权,公司已合计持有该公司 55%的股权,出资额为 3,300 万元。该公司主要从事新型 环保能源、垃圾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 99 万元。 3、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情况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是燃料供应商,其中采购金额前五名供应商分别是鸡西矿业、七煤集 团、鸡西龙江经贸公司、鸡东龙源地煤燃料经销公司和勃利永达,合计的采购金额为 19,916 万元,占年度采购比例的 59%。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公司现 在及将来唯一的售电客户,报告期内售电收入为 115,306 万元。公司直接面向热力用户收取 热费,前五名热力用户的供热收入为 214 万元,占公司供热收入的 10%。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2003 年全国用电市场增长较快,南方部分省市甚至出现拉闸限电,但黑龙江省用电需 求增长仅 6.1%,仍然处于电力相对过剩局面。同时由于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许多生产关系尚 未理顺,经营环境不确定因素多,加上燃煤供应紧张、价格上涨等因素,生产经营遇到了很 多困难。 面对严峻形势,为确保完成各项经营目标,公司千方百计找对策想办法争抢发电量, 通过积极争取省电力公司政策延续、有效控制成本增加竞价电量、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调增 发电指标、以及在大股东华电集团支持下进行电量内部转移等措施,确保了全年发电任务的 完成。公司还采取了及时进行电费结算、狠抓电价结算和成本控制等多项措施,有效化解了 经营形势不利造成的被动局面。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长期投资净额为 105,307 万元,比上年的 48,904 万元增加 56,403 万元, 其主要原因是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款。 11 1、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29 日—6 月 3 日完成了 8 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根据安 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3 年 6 月 1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77,605 万元,使用情况如下: 本年度已使用 57,553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 77,605 已累计使用募 57,553 集资金总额 拟 投 入 金 是否变更 实际投入 产生收 是否符合计划进 承诺项目 额 项目 金额 益金额 度和预计收益 供热项目 52,473 否 30,000 是 收购华富公司哈三股权 9,414 否 12,000 是 收购华融公司哈三股权 15,553 否 15,553 是 合计 77,440 — 57,553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的 说明(分具体项目) 变更原因及变更程序说明 (分具体项目) 2、使用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就受让其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7.48%股 权事宜签定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收购公司可以用两条对俄购电线路和深圳中旅 大厦及北戴河房产等实物资产支抵部分价款。详见 2003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公告。本公司于 本年度又向其预付了人民币 55,960 万元, 并以转让部分输电线路及房产方式预付余款计人民 币 2,164 万元。 根据公司与深圳市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 2003 年 11 月 10 日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本公 司向其支付 900 万元,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获得深圳市新资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黑龙江新世 纪能源有限公司 15%的股权,加上本公司之前所持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 40%的股权,本 公司已持有新能源 55%的股权。 根据 2003 年 7 月 8 日签订的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发起人协议,本公司与中国华电集 团公司及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的四家成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其中本公 司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拥有 10%的股权。 12 (四)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3 年 2002 年 增减(%) 增减变动说明 总资产 4,778,628,085.16 3,605,285,751.73 32.55 货币资金、长期投资 和固定资产增加 股东权益 3,225,630,098.89 3,136,876,556.44 2.83 2003 年度新增利润 主营业务利润 281,786,333.25 287,272,729.76 -1.91 上网电量结算单价降低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19.41 上网电量结算单价降低及投 资收益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89,727,253.78 (11,268,336.06) 3558.61 加强现金流入管理和控制 净增加/(减少)额 现金流出 根据财政部 2003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本公司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给投资者的 现金股利,由原作为调整事项确认为应付股利改为在股东权益中列示。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对 2002 年度的比较会计报表亦进行了重新表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 累计影响数如下所列: 年初未分配利润 2003 年 2002 年 原报表之金额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重新表述之金额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五)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2004 年电力市场竞争形势依然严峻,东北区域电力市场刚刚建立,其运行态势及具体 操作尚有很大不确定性;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化,发电集团之间、中央企业与其它投资主 体之间的竞争将全面展开,竞争焦点已经从存量竞争扩展到增量竞争,从当前利益竞争扩展 到未来格局竞争,围绕电源项目的竞争将更加激烈。反观公司状况,黑龙江用电市场供大于 求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性改变,电量增长缓慢依然是我们将面临的最大问题。同时,公 司资产规模大幅增长以后,如何保证管理工作跟上、经营业绩不滑坡,以及如何拓展新的发 展空间,都将成为我们面临的新的课题。 (六)新年度经营计划 (1)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经营管理和节能降耗。 (2)完成收购华电集团公司拥有的哈三电公司 42.75%股权工作,并对其治理结构和债务 等方面进行重新整合。 (3)进一步完善对所属电厂的管理,提高管理产业大军的能力。 (4)在电力市场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认真研究东北电力市场运行规划,积极做好竞 价上网、增供扩销工作。 (5)积极开拓牡丹江的供热市场,尽快提高供热面积。 13 (6)选择论证公司未来几年收购和新建项目,并选择筹资方式。 (七)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及披露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共召开八次董事会,会议召开时间、重要决议及披露情况如下: (1)2003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关 于更换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召开 2003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 告于 2003 年 2 月 26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200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四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和副董 事长的议案、200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和报告摘要、2002 年财务决算及 2003 年 度财务预算报告、200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收购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短期闲置资金使用的议案、关于召开 2002 年度股东大 会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3)2003 年 4 月 2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第 一季度季度报告。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公告未披露。 (4)2003 年 5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可转换 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溢价比例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5 月 27 日在指定报刊刊 登。 (5)2003 年 5 月 29 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议案、关于召开 200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5 月 30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6)2003 年 8 月 15 日召开四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03 年半年度报告 正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人事变动的议案。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8 月 19 日在指定 报刊刊登。 (7)2003 年 8 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华电集 团公司收购本公司股权的收购报告书。董事会关于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 报告书于 2003 年 9 月 2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8)2003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3 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上交所有关规定,董事会决议公告未披露。 2、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实施了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3 年 7 月 1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实施 公告。 (八)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含子公司) 公司 2003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 20,075.05 万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2,007.50 万元,提取公 益金 1,003.75 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2,319.26 万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9,383.06 万元。 公司 200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发放现金红利,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14 0.70 元(含税)。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121,268,954 股,按上述预案该 部分股份需要派送红利 7,848.88 万元。由于本公司存在可转债转股的情况,因此派发现金红 利总股本基数以派发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数为准,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九)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关于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被大股东和关联方占用资金 以及向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问题的专项说明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0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3 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及 2003 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 于 2004 年 4 月 20 日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 行的。 现根据贵公司 2003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对 2003 年度贵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 项情况,以及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贵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 情况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如实对外披露这些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是贵公 司的责任。 附件一 — 贵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所载资料和数据均完全摘自贵公司 的 2003 年度财务会计资料,除了为出具上述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而实施的审计程序外,我 们并未对其实施其他额外审计程序。 根据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资料,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贵公司 及贵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向贵公司控股股东及控股股东所属企业提供担保。 本专项说明仅供贵公司向中国证监会内有关机构、证券交易所报送材料以及载入 贵公 司 2003 年度报告之用;未经我所书面同意,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公开发表或公众查阅,或作 其他用途使用。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 注册会计师 张小东 中国 注册会计师 杨 俊 15 附件一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应收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款项情况 公司代 码 公司简称 资金占用方 资金占用方与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相对应的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资金占用 占用方式 占用 备注 上市公司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会计报表 期末时点金额 期初时点金额 借方累计发生额 贷方累计发生额 原因 的关系 截止时点 截止时点 科目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人民币万元) A B C D E1 E2 F1 G1 F2 G1 F3 G3 F4 G4 F5 G5 H I J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 应收关联 延长电费结算 600726 龙电股份 公司 关联公司 2003.12.31 2003.1.1 公司款 18,336 - 10,328 - 155,551 - (147,543) - 周期 无 延长对该公司 黑龙江蓝筹镜泊水 应收关联 偿付租金之信 力发电公司 关联公司 2003.12.31 2003.1.1 公司款 250 - 521 - 229 - (500) - 用期 无 延长对该公司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 应收关联 偿付租金之信 贸易公司 关联公司 2003.12.31 2003.1.1 公司款 - - 502 - 339 - (841) - 用期 无 (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 ,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报告期内没有发现公 司有对外担保行为。 独立董事:吴凤山、张伟东、曲振涛、王德胜、马海涛、杨 震 八、监事会报告 1、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计召开两次监事会会议。 (1)2003 年 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监事的议 案。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2 月 26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2003 年 3 月 28 日,召开四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选举监事会召集人、2002 年 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时审查并通过了董事会拟提交股东年会的各项议案。决议公告于 2003 年 4 月 1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 2、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列席了报告期内所有的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对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决议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各项 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保证了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财务管理规范。监事会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所出 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恰当的,真实地说明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 监事会认为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的实际投入项目和募集说明书承诺的投入项目一致,没 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收购资产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 2003 年进一步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实现了 公司产业规模的快速扩张,对公司的长远发展影响深远。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资产的交易 价格合理,没有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权益。 (5)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严格按市场原则进行,未损害本公司利益。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上述几方面均不存在问题。 九、重要事项  1、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公司报告期内收购和出售资产情况 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就受让其拥有的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37.48%股 权事宜签定了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书》 ,本次收购公司可以用两条对俄购电线路和深圳中旅 大厦及北戴河房产等实物资产支抵价款 21,641,700.00 元,详见 2003 年 7 月 18 日本公司公 告。 3、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于现在和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公司电力销售的唯一客户,公司于 报告期内应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的售电收入为 115,306 万元,其中租赁机组收入为 19,894 万元。同时,本期公司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的租金收入为 525 万元。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公司控股股东变更手续完成后,该项关联关系将解除。 (2)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股权、债务往来和担保等事项 公司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应收关联公司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83,367,657.19 103,286,339.91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贸易公司 - 5,017,600.01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2,501,106.33 5,212,706.33 其他 - - 合计 185,868,763.52 113,516,646.25 17 应付关联公司款: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 2,814,116.27 佳木斯发电厂 32,414,243.44 3,083,397.51 其他 683,628.87 582,591.91 合计 33,097,872.31 6,480,105.69 公司报告期末应收大股东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款项 18,337 万元,系电力行业电费结 算滞后的行业特点所致。 公司报告期末长期借款 4,800 万元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4,200 万元由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公司无财产抵押、对外担保情况。 我公司无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公司租赁经营佳木斯发电厂#11、#12 机组,资产账面值 29,083 万元,报告期租赁收 入 21,064 万元。 (2)公司没有委托理财事项。 5、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6、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为境内审计机构,聘任安永会计师事 务所为公司境外审计机构。 公司本年度支付给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 82.7 万元,差旅费及在本公司所在地发生的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公司目前的审计机构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为 8 年。 7、2003 年 8 月 8 日为公司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公司高度重视,公司管理层专门召开 会议,就整改意见逐条学习研究,提出整改方案、进度及具体落实措施,并向公司董事会和 监事会进行了汇报。2003 年 7 月 28 日-31 日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办对本公司进行巡检,公 司于 2003 年 9 月 4 日在指定报刊刊登中国证监会哈尔滨特派办巡回检查的整改方案。 18 十、财务报告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内) 审计报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 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3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合并现金流量 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 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 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是否 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 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整体反 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贵公司2003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03年度的合 并经营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合并现金流量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19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254,371,202.97 864,643,949.19 短期投资 - 10,901,024.43 预付账款 2 148,416.68 5,903,944.81 其他应收款 3 16,902,879.29 19,110,004.70 应收关联公司款 4 185,868,763.52 113,516,646.25 存货 5 42,200,870.15 39,923,618.47 流动资产合计 1,499,492,132.61 1,053,999,187.85 长期投资 6 长期股权投资 216,824,343.04 78,514,834.16 预付长期投资款 836,242,718.20 410,53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1,053,067,061.24 489,044,834.16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7 3,026,367,331.85 2,606,881,503.44 减:累计折旧 7 800,298,440.54 654,645,435.49 固定资产净值 7 2,226,068,891.31 1,952,236,067.95 在建工程 8 - 106,422,917.30 固定资产合计 2,226,068,891.31 2,058,658,985.2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9 - 3,582,744.4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3,582,744.47 资产总计 4,778,628,085.16 3,605,285,751.73 2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1 60,677,498.93 41,802,889.59 应付工资 - 298,403.99 应付福利费 300,025.36 152,733.28 应付股利 12 13,754,929.42 17,080,416.24 应交税金 13 66,425,544.13 64,710,108.13 其他应付款 14 174,483,446.24 101,832,329.38 预提费用 15 3,700,187.00 3,673,02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 42,000,000.00 42,00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4 33,097,872.31 6,480,105.69 流动负债合计 694,439,503.39 378,030,011.30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6 48,000,000.00 90,000,000.00 应付债券 17 784,379,986.25 - 长期负债合计 832,379,986.25 90,000,000.00 负债合计 1,526,819,489.64 468,030,011.30 少数股东权益 26,178,496.63 379,183.99 股东权益 股本 18 1,121,268,954.00 1,121,264,960.00 资本公积 19 936,159,435.79 936,033,877.39 盈余公积 20 292,240,539.44 261,273,453.88 其中: 法定公益金 95,189,211.15 84,297,174.20 未分配利润 21 875,961,169.66 818,304,265.17 其中: 有待股东大会批准 之拟派发现金股利 78,488,826.78 112,126,496.00 股东权益合计 3,225,630,098.89 3,136,876,556.4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778,628,085.16 3,605,285,751.73 21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1,173,578,465.93 1,124,660,819.56 减: 主营业务成本 23 891,792,132.68 837,388,089.80 主营业务利润 281,786,333.25 287,272,729.76 加: 其他业务利润 24 4,952,863.81 7,937,871.26 减: 管理费用 23,521,174.51 30,563,547.36 财务费用 25 27,437,489.05 27,876,837.88 营业利润 235,780,533.50 236,770,215.78 加: 投资收益 26 6,537,586.51 52,382,125.50 营业外收入 2,572,327.58 351,481.09 减: 营业外支出 370,966.42 263,949.10 利润总额 244,519,481.17 289,239,873.27 减: 所得税 43,148,112.40 39,989,054.54 少数股东损益 620,882.72 160,591.14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21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可供分配的利润 1,019,054,751.22 992,604,372.89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 20,075,048.61 26,498,875.01 提取法定公益金 21 10,892,036.95 13,249,437.51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88,087,665.66 952,856,060.37 减: 应付普通股股利 21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未分配利润 21 875,961,169.66 818,304,265.17 2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298,426,834.69 1,243,239,666.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219,895.37 36,133,906.55 现金流入小计 1,338,646,730.06 1,279,373,572.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4,504,993.89 534,972,698.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5,079,158.97 82,466,263.9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91,028,183.64 160,753,999.18 现金流出小计 950,612,336.50 778,192,961.2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034,393.56 501,180,611.73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6,781,429.70 150,017,633.0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481,028.00 1,885,568.30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518,580.58 94,675.9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348,919.90 11,740,835.34 现金流入小计 31,129,958.18 163,738,712.61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56,744,837.74 147,718,605.3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64,882,046.20 330,740,279.30 收购子公司而导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 2,558,420.47 - 现金流出小计 824,185,304.41 478,458,884.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3,055,346.23) (314,720,172.01)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00 1,200,000,000.00 发行可转换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782,346,083.36 - 现金流入小计 2,582,346,083.36 1,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642,000,000.00 1,235,5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45,597,876.91 162,208,775.78 现金流出小计 1,787,597,876.91 1,397,728,77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748,206.45 (197,728,775.78)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89,727,253.78 (11,268,336.06)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35 0.45 2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加: 转回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53,035,000.00) 计提/(转回)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660,981.5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63,432.76 - 固定资产折旧 155,802,909.06 143,115,016.01 无形资产摊销 3,582,744.47 8,598,586.80 待摊费用的减少 258,969.94 - 预提费用的增加 27,162.00 9,448.80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478,139.08) (73,031.34) 财务费用 26,856,597.77 27,281,237.05 投资收益 (4,499,371.89) (8,107.00) 少数股东损益 620,882.72 160,591.14 存货的增加 (2,235,784.12) (2,095,529.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64,094,231.59) 108,053,855.1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75,480,382.85 19,422,335.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8,034,393.56 501,180,611.73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重组 - 以固定资产偿还债务 239,215.08 - 可转换债券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 26,000.00 - 因被投资之公司分立而形成 对新分立公司之投资 308,958.00 - 以固定资产预付长期投资款 21,641,700.00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1,254,371,202.97 864,643,949.19 减: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864,643,949.19 875,912,285.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89,727,253.78 (11,268,336.06) 24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续) (4) 收购子公司而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购之净资产 2003年度 货币资金 6,441,579.53 存货 41,467.56 待摊费用 258,969.94 固定资产 52,712,769.79 经营性应收项目 295,232.14 经营性应付项目 (3,978,869.89) 少数股东权益 (25,093,476.71) 30,677,672.36 股权投资差额 634,327.64 合计 31,312,000.00 支付之现金 9,000,000.00 于联营公司之原有权益 22,312,000.00 合计 31,312,000.00 收购子公司而导致现金流量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之分析: 收购之货币资金 6,441,579.53 支付之现金 (9,000,000.00) (2,558,420.47) 25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242,630,579.06 862,016,290.88 短期投资 - 10,901,024.43 预付账款 - 5,903,944.81 其他应收款 3 16,706,459.20 19,110,004.70 应收关联公司款 4 95,665,010.00 67,113,573.09 存货 5 42,100,150.12 39,923,618.47 流动资产合计 1,397,102,198.38 1,004,968,456.38 长期投资 6 长期股权投资 302,775,313.32 116,054,049.04 预付长期投资款 836,242,718.20 410,530,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1,139,018,031.52 526,584,049.04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7 2,969,400,035.84 2,606,804,337.44 减:累计折旧 7 798,362,097.76 654,635,996.43 固定资产净值 7 2,171,037,938.08 1,952,168,341.01 在建工程 8 - 106,422,917.30 固定资产合计 2,171,037,938.08 2,058,591,258.3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9 - 3,582,744.4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 3,582,744.47 资产总计 4,707,158,167.98 3,593,726,508.20 2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资产负债表 (续)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0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应付账款 11 52,867,623.34 41,802,889.59 应付工资 - 298,403.99 应付福利费 217,515.80 93,859.27 应付股利 12 13,754,929.42 17,080,416.24 应交税金 13 50,301,506.91 56,589,772.59 其他应付款 14 173,947,741.50 101,599,560.95 预提费用 15 3,700,187.00 3,673,02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6 42,000,000.00 42,000,000.00 应付关联公司款 4 12,358,578.87 3,712,024.13 流动负债合计 649,148,082.84 366,849,951.7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6 48,000,000.00 90,000,000.00 应付债券 17 784,379,986.25 - 长期负债合计 832,379,986.25 90,000,000.00 负债合计 1,481,528,069.09 456,849,951.76 股东权益 股本 18 1,121,268,954.00 1,121,264,960.00 资本公积 19 936,159,435.79 936,033,877.39 盈余公积 20 286,497,644.56 256,385,071.65 其中: 法定公益金 92,705,237.75 82,667,713.45 未分配利润 21 881,704,064.54 823,192,647.40 其中: 有待股东大会批准 之拟派发现金股利 78,488,826.78 112,126,496.00 股东权益合计 3,225,630,098.89 3,136,876,556.44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4,707,158,167.98 3,593,726,508.20 2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项目 附注五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22 950,280,307.44 953,312,461.52 减: 主营业务成本 23 696,780,045.76 691,876,273.69 主营业务利润 253,500,261.68 261,436,187.83 加: 其他业务利润 24 4,952,863.81 7,937,871.26 减: 管理费用 22,486,119.11 28,674,263.53 财务费用 25 27,498,524.80 27,898,406.14 营业利润 208,468,481.58 212,801,389.42 加: 投资收益 26 24,167,837.84 68,280,648.00 营业外收入 2,518,187.28 351,481.09 减: 营业外支出 322,966.42 263,949.10 利润总额 234,831,540.28 281,169,569.41 减: 所得税 34,081,054.23 32,079,341.82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21 823,192,647.40 746,017,749.15 可供分配的利润 1,023,943,133.45 995,107,976.74 减: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1 20,075,048.61 24,909,022.76 提取法定公益金 21 10,037,524.30 12,454,511.38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93,830,560.54 957,744,442.60 减: 应付普通股股利 21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未分配利润 21 881,704,064.54 823,192,647.40 28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65,527,895.73 1,210,239,666.4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0,668,082.80 37,608,293.23 现金流入小计 1,106,195,978.53 1,247,847,959.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67,769,294.73 534,972,698.1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3,258,961.75 81,826,974.5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63,663,746.22 131,888,851.81 现金流出小计 724,692,002.70 748,688,524.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503,975.83 499,159,435.18 二、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6,781,429.70 150,017,633.05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1,481,028.00 1,885,568.30 处置固定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90,580.58 78,555.92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2,286,107.21 11,719,267.08 现金流入小计 30,639,145.49 163,701,024.35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52,394,993.39 147,641,439.32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573,882,046.20 330,740,279.30 现金流出小计 826,277,039.59 478,381,718.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637,894.10) (314,680,694.27) 三、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800,000,000.00 1,200,000,000.00 发行可转换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782,346,083.36 - 现金流入小计 2,582,346,083.36 1,200,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642,000,000.00 1,235,52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45,597,876.91 162,208,775.78 现金流出小计 1,787,597,876.91 1,397,728,775.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4,748,206.45 (197,728,775.78) 四、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80,614,288.18 (13,250,034.87) 注: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34 0.45 29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现金流量表 (续)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加: 转回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53,035,000.00) 计提/(转回)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660,981.5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63,432.76 - 固定资产折旧 153,942,736.29 143,106,762.25 无形资产摊销 3,582,744.47 8,598,586.80 预提费用的增加 27,162.00 9,448.80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478,139.08) (73,031.34) 财务费用 26,919,410.46 27,302,805.31 投资收益 (22,129,623.22) (15,906,629.50) 存货的增加 (2,176,531.65) (2,095,529.6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 (20,243,946.60) 116,797,422.9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45,347,891.73 24,703,390.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81,503,975.83 499,159,435.18 (2)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可转换债券转为本公司 A 股股票 26,000.00 - 因被投资之公司分立而形成 对新分立公司之投资 308,958.00 - 以固定资产预付长期投资款 21,641,700.00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情况: 货币资金的年末余额 1,242,630,579.06 862,016,290.88 减: 货币资金的年初余额 862,016,290.88 875,266,325.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 380,614,288.18 (13,250,034.87) 3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附注 2003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一、 公司简介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法律于 1993 年 2 月 2 日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注册登记 号为:12697342-2。本公司于 1996 年 10 月 16 日获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成 为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号为: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 号),并于 1996 年 10 月 28 日经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核准(注册号为:工商企股黑字 002036 号;企业类别为:中外股份;经营范围为:建设、经营、维修电厂; 生产销售电力、 热力; 电力行业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电力仪器、仪表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 二、 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会计报表所载财务信息是根据下列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方法编制,它们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的补充规定以及财 政部颁布的有关准则、制度和规定拟定的。 (1) 会计年度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2) 记账本位币 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的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各项财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量。其 后,对各项财产进行定期检查,如果发生减值,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相应的 减值准备。 (4)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当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 (“基准汇率”)折合为本位币记账。结算日,对债权债务及现金中的外币金额概按年 末基准汇率进行调整,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年损益;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 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 (5)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 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31 (6) 短期投资 本集团短期投资是指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 资、债券等,于取得时以实际发生的投资成本扣除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和已 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计价。 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取得时已记入应收项 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以实际收到时作为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账面值。 处置短期投资时,投资的账面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结转投 资成本时采用个别计价法。 本集团期末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的原则计量,并按单项投资计提短期投资跌价 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7) 坏账核算方法 本集团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分别提取特别坏账准备及一般坏账准备。 特别坏账准备,是指管理层对个别应收款项的可回收程度作出判断并计提相应的坏账 准备。 一般坏账准备,是指除特别坏账准备之外,管理层对剩余的应收款项余额根据账龄计 提的坏账准备。 以下应收款项确认为坏账损失: • 凡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 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及 • 债务逾期未履行清偿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8) 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主要为燃料及备品备件。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记账,并采用实际成本核 算,发出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价。存货在期末时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9) 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 表决权资本总额的 20%或 20%以上,或者投资不足 20%但对其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 益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 20%以下,或对 被投资企业的投资虽占该企业有表决权资本总额 20%或 20%以上,但对其不具有重大 影响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 的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内摊销,无投资期限的,按借方 差额不超过 10 年,贷方差额直接计入资本公计-股权投资准备科目。 32 长期投资在期末时按照其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孰低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 资账面价值的差额,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0) 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 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之借款利息及因借款产生的外币汇兑损益予以资本化;与固 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预计使可能流入本集团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估计,则计 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其他后续支出在其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盘盈、盘 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等资产处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平均提列。并根据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和预 计残值确定其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2 - 35 2.8% - 8.3% 发电及供热设备 12 - 24 4.2% - 8.3% 输电线路 30 3.23% 交通工具 6 16.2% 其他设备 5 19.2% - 20.0% 固定资产按月提取折旧,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从下月起计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 资产,从下月起不提折旧。 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 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回收金额是指固定资产的销售净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 高者。使用价值是指预期从资产的持续使用和使用寿命结束时的处置中形成的估计未 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1)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在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 期末,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2)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本集团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汇兑差额。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专门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 条件时开始资本化,计入该资产的成本: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33 如果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则暂停借 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 当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 损益。 借款费用中的每期包括溢折价摊销的利息费用按截至当期末止的购建固定资产累计 支出加权平均数与相关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不超过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和折溢价 摊销范围内确定资本化金额;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和重大的专门借款辅助费用按 实际发生额确认为资本化金额。 其他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确认为财务费用。 (13) 其他无形资产 其他无形资产主要为由于收购发电厂之业务时所付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公允市 价之溢价,并自购并之日起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期末,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计提。 (14) 经营租赁 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报酬和风险仍属出租人之租赁均列为经营租赁。经 营租赁的租金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收入或费用。 (15) 收入的确认 收入在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有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确 认: - 售电收入于电力已传输上网,取得价款或已取得索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 供热收入于热气已输送,取得价款或已取得索款凭据时予以确认; -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赁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 利息收入乃按让渡现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及 -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16)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并选择债务法计算递延税款,就重大时间性差异对所得 税的影响及金额,按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 当期所得税费用。 34 (17) 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文《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 定”》编制。对拥有超过 50%以上表决权资本,或虽然拥有不足 50%以上表决权资本, 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已 经在合并时冲抵。 (18)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 2003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有关规定,本公 司对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中分配 给投资者的现金股利,由原作为调整事项确认为应付股利改为在股东权益中列示。此 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本公司对 2002 年度的比较会计报表亦进行了重新 表述。该项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如下所列: 集团年初未分配利润 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原报表所列之金额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重新表述之金额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823,192,647.40 746,017,749.15 三、 税项 根据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编号为 0673 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 书,本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已通过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3 年度年检。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本公司适用之企业所得税率为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原称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 司)之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33%。 根据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发的编号为 1903 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 书,本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 业,并已通过哈尔滨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02 年度年检。本集团认为,于 2003 年新能源仍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根据中国有关税务法规规定,新能源适 用之企业所得税率为 15%,并可向相关税务局申请自其投产日起两年免税。新能源于 2002 年投产,根据经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2003 年 10 月 21 日之批复,新能源 2002 及 2003 年度免缴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按主营业务收入的 17%之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后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营业税分别按租赁收入的 5%和利息收入的 5%计算。 房产税按本集团拥有产权的房产分别按自用房产的计税价值的 1.2%或租赁收入的 12%计算。 本集团按税法规定代扣缴个人所得税。 35 四、 控股子公司 2001 年 5 月 21 日,本公司与龙电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计人民币 5,000,000.00 元 注册成立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本公司出资人民币 4,950,000.00 元, 拥有其 99%的权益。2002 年 2 月 21 日,绥芬河市龙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绥芬 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工贸”)。 于 2000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与哈尔滨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及深圳市新资源投资有限公 司(“深圳新资源”)共同出资成立了新能源,并分别拥有其 40%、45%及 15%的股权。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新资源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本公司支付对价人民币 900 万元予深 圳新资源,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获得深圳新资源所持新能源 15%的股权,加上本公 司之前所持新能源 40%的股权,本公司已持有新能源 55%的股权。因此,于 2003 年 1 月 1 日本公司将新能源由联营公司转为子公司核算,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合并利润 及利润分配表反映新能源 2003 年 1 月 1 日后的经营成果。 有关控股子公司之详情如下所列: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本公司之实 本公司所占 际总投资额 之权益比例 新源工贸 电力供应、经营电力设备、 5,000,000.00 4,950,000.00 99% 煤炭、建筑材料等 新能源 新型环保能源、垃圾发电 60,000,000.00 33,000,000.00 55% 的开发和利用等 上述控股子公司符合附注二(17)编制合并会计报表之基准,并已纳入合并范围。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现金 13,554.46 123,936.42 12,583.81 2,117.28 银行存款 1,254,357,648.51 864,520,012.77 1,242,617,995.25 862,014,173.60 合计 1,254,371,202.97 864,643,949.19 1,242,630,579.06 862,016,290.88 于资产负债日,银行存款余额中人民币 703,262,906.77 元 (2002 年:人民币 234,693,055.66 元)乃存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之附属子公司-东北电力集团财务 公司,该公司系为一间主要业务依托于中国工商银行哈尔滨市大直支行的非银行金融 机构。 本集团与本公司银行存款较去年分别上升约人民币 38,984 万元及人民币 38,060 万 元,该等变动详情参见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 (2) 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乃预付供货商之燃料、备品备件设备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36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3)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集团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902,879.29 100% 19,110,004.70 100% 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6,706,459.20 100% 19,110,004.70 100%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持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4) 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应收关联公司款: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2002 年12 月31 日2003 年12 月31 日2002 年12 月31 日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183,367,657.19 103,286,339.91 93,163,903.67 39,583,266.75 黑龙江蓝筹镜泊湖水力发电公司 2,501,106.33 5,212,706.33 2,501,106.33 5,212,706.33 黑龙江省电力对外贸易公司 - 5,017,600.01 - 5,017,600.01 新源工贸 - - - 17,300,000.00 合计 185,868,763.52 113,516,646.25 95,665,010.00 67,113,573.09 应收关联公司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主要为应收售电收入,且为无抵押、不计利息并 需于要求时偿还。 截至本报告日,本集团已收到关联公司期后还款共计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集团认 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应收关联公司款项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应付关联公司款: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2002 年12 月31 日2003 年12 月31 日2002 年12 月31 日 佳木斯发电厂 32,414,243.44 3,083,397.51 - 315,315.95 新源工贸 - - 11,674,950.00 -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 2,814,116.27 - 2,814,116.27 其他 683,628.87 582,591.91 683,628.87 582,591.91 合计 33,097,872.31 6,480,105.69 12,358,578.87 3,712,024.13 37 应付关联公司款均为无抵押、不计利息且需于要求时偿还。 (5) 存货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燃料 21,249,697.39 25,373,042.77 21,249,697.39 25,373,042.77 备品备件 及其他 20,951,172.76 14,550,575.70 20,850,452.73 14,550,575.70 合计 42,200,870.15 39,923,618.47 42,100,150.12 39,923,618.47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存货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 长期投资 集团 200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年12月31日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注2 22,312,000.00 - 22,312,000.00 - - 股权投资差额 注4 - 634,327.64 63,432.76 570,894.88 22,312,000.00 634,327.64 22,375,432.76 570,894.88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3 56,202,834.16 161,119,986.00 1,069,372.00 216,253,448.16 预付长期投资款 注5 410,530,000.00 581,242,718.20 155,530,000.00 836,242,718.20 合计 489,044,834.16 742,997,031.84 178,974,804.76 1,053,067,061.24 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年12月31日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 于子公司之投资 注1 37,539,214.88 48,411,755.40 - 85,950,970.28 - 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注2 22,312,000.00 - 22,312,000.00 - - 股权投资差额 注4 - 634,327.64 63,432.76 570,894.88 59,851,214.88 49,046,083.04 22,375,432.76 86,521,865.16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注3 56,202,834.16 161,119,986.00 1,069,372.00 216,253,448.16 预付长期投资款 注5 410,530,000.00 581,242,718.20 155,530,000.00 836,242,718.20 合计 526,584,049.04 791,408,787.24 178,974,804.76 1,139,018,031.52 注1 按权益法核算的于子公司之投资 38 被投资 占被投资 初始 损益调整 于子公司 企业 投资 企业注册 投资额 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 本年增 股权投资 累计增/(减)额 之投资 名称 期限 资本比例 人民币元 本年增加 2003年12月31日 /(减)额 准备 2003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 新源工贸 10年 99% 4,950,000.00 - 4,950,000.00 17,090,252.96 - 49,679,467.84 54,629,467.84 新能源 10年 55% 22,312,000.00 8,365,672.36 30,677,672.36 539,998.37 103,831.71 643,830.08 31,321,502.44 27,262,000.00 8,365,672.36 35,627,672.36 17,630,251.33103,831.71 50,323,297.92 85,950,970.28 注2 按权益法核算的于联营公司之投资 集团及公司 被投资 占被投资 初始 损益调整 于联营公司 企业 投资 企业注册 投资额 投资成本 投资成本 本年增 分得的现 累计增/(减)额 之投资 名称 期限 资本比例 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 2003年12月31日 /(减)额 金红利额 2003年12月31日2003年12月31日 新能源 10年 40% 22,312,000.00 (22,312,000.00) - - - - -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本公司与所有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无重大差异,并且该等长期投资 的投资变现及投资收益汇回不存在重大限制。 注3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集团及公司 2002 年12 月31 日 2003 年12 月31 日 所占 所占 被投资企业名称 投资金额 权益比例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投资金额 权益比例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0 1.50% - - 20,000,000.00 1.50%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830,000.00 0.10% 281,028.00 1,069,372.00 3,041,656.00 0.08%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 308,958.00 - 308,958.00 0.08%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2,372,834.16 10.91% - 32,372,834.16 10.91% 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5,000,000.00 - 5,000,000.00 10.00% 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三公司”) - - 155,530,000.00 - 155,530,000.00 12.55% 56,202,834.16 161,119,986.00 1,069,372.00 216,253,448.16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日之长期投资无需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注4 股权投资差额 39 集团及公司 被投资企业名称 形成原因 摊销年限 初始金额 年初摊余金额 本年摊销额 年末摊余金额 新能源 溢价收购 10年 634,327.64 634,327.64 63,432.76 570,894.88 本公司于本年度以人民币 900 万元之对价获得新能源 15%的股权,与新能源股权交割 日所有者权益中本公司所占份额的差额,计入股权投资差额科目。 注5 预付长期投资款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2001年11月22日签订之《股权转让 协议》 ,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人民币1.5亿元的可转换债权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实施债转股后形成的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截至2002 年度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5,553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 贸易委员会于2002年9月6日颁发之国经贸产业[2002]653号文及哈三公司于2002年10 月18日召开之股东大会批准,华融于哈三公司人民币1.5亿元的债权转为其于哈三公司 12.55%的股权。华融将其于哈三公司12.55%之股权转让给本公司的事宜业经哈三公司 于2003年1月10日召开之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之预付长期投资款人民币15,553万元已 转为对哈三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省电力开发”)于2003年7月16日签订之《股权 转让协议》 ,省电力开发将以人民币716,242,718.20元的价格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 三公司37.48%的股权。截至2002年度12月31日止,本公司已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3,500 万元。根据该协议及双方于2003年7月16日另行签订之《资产转让协议》 ,本公司于本 年度向其预付了人民币581,242,718.20元,其中人民币21,641,700.00元由本公司以账 面净值为人民币19,294,477.48元之输电线路及房产予以支付。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富”)签订之《股权转让协议书》 , 华富将其所拥有的于哈三公司之7.22%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 关条款,本公司向其预付了人民币1.2亿元。 根据哈三公司于2003年6月11日之股东会决议,由于发电企业的重大经营及财务政策是 在每年年初由股东决定,为保持哈三公司之管理连续性,虽然省电力开发及华富向本 公司转让其于哈三公司之股权,但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哈三公司之管理权仍应由 原股东控制。另,根据本年度本公司与省电力开发及华富分别签署之备忘录,省电力 40 开发及华富将继续参与决策哈三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政策并承担相应之风险及享有相应 之收益,直至2003年12月31日止。而自2004年1月1日起,本公司将接替省电力开发及 华富行使对哈三公司之控制权,并承担相应之风险及享有相应之收益。因此,本公司 董事会认为,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向省电力开发及华富收购哈三公司权益 尚未完成。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预付款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7) 固定资产 集团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及供热设备 输电线路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3 年1 月1 日 802,163,419.40 1,654,844,203.45 12,176,047.00 19,140,226.58 118,557,607.01 2,606,881,503.44 收购子公司 29,754,677.84 22,432,397.28 - 494,000.00 201,090.54 52,882,165.66 购置 22,070,954.45 2,802,031.80 5,373,211.00 4,138,245.00 3,030,412.62 37,414,854.87 在建工程转入 5,787,869.80 347,181,252.62 - 2,242,556.14 3,789,785.78 359,001,464.34 处置 (11,249,640.60) - (17,549,258.00) (935,757.86) (78,000.00) (29,812,656.46) 2003 年12 月31 日 848,527,280.89 2,027,259,885.15 - 25,079,269.86 125,500,895.95 3,026,367,331.85 累计折旧: 2003 年1 月1 日 167,150,050.68 428,827,705.90 2,589,224.52 13,226,910.77 42,851,543.62 654,645,435.49 收购子公司 55,406.44 36,076.44 - 53,439.36 24,473.63 169,395.87 计提 47,868,206.98 86,358,735.78 6,043,592.98 1,937,160.29 13,595,213.03 155,802,909.06 转销 (922,409.65) - (8,632,817.50) (758,862.33) (5,210.40) (10,319,299.88) 2003 年12 月31 日 214,151,254.45 515,222,518.12 - 14,458,648.09 56,466,019.88 800,298,440.54 固定资产净值: 2003 年12 月31 日 634,376,026.44 1,512,037,367.03 - 10,620,621.77 69,034,876.07 2,226,068,891.31 2002 年12 月31 日 635,013,368.72 1,226,016,497.55 9,586,822.48 5,913,315.81 75,706,063.39 1,952,236,067.95 公司 房屋及建筑物 发电及供热设备 输电线路 交通工具 其他设备 合计 原值: 2003 年1 月1 日 802,163,419.40 1,654,844,203.45 12,176,047.00 19,140,226.58 118,480,441.01 2,606,804,337.44 购置 21,117,959.55 9,000.00 5,373,211.00 3,811,345.00 2,753,494.97 33,065,010.52 在建工程转入 5,787,869.80 347,181,252.62 - 2,242,556.14 3,789,785.78 359,001,464.34 处置 (11,249,640.60) - (17,549,258.00) (671,877.86) - (29,470,776.46) 2003 年12 月31 日 817,819,608.15 2,002,034,456.07 - 24,522,249.86 125,023,721.76 2,969,400,035.84 累计折旧: 2003 年1 月1 日 167,150,050.68 428,827,705.90 2,589,224.52 13,226,910.77 42,842,104.56 654,635,996.43 计提 46,960,447.44 85,580,237.04 6,043,592.98 1,841,129.36 13,517,329.47 153,942,736.29 转销 (922,409.65) - (8,632,817.50) (661,407.81) - (10,216,634.96) 2003 年12 月31 日 213,188,088.47 514,407,942.94 - 14,406,632.32 56,359,434.03 798,362,097.76 固定资产净值: 2003 年12 月31 日 604,631,519.68 1,487,626,513.13 - 10,115,617.54 68,664,287.73 2,171,037,938.08 2002 年12 月31 日 635,013,368.72 1,226,016,497.55 9,586,822.48 5,913,315.81 75,638,336.45 1,952,168,341.01 本集团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固定资产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本公司正在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所收购之牡丹江第二发电厂所拥有的有关房屋 及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手续。于 2002 年 7 月 5 日,本公司已获工商管理部门批准, 41 将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之工商登记变更为本公司之全资电厂——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牡丹江第二发电厂。于资产负债表日,该等正在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之房屋及建 筑物的账面净值约人民币 511,586,546.49 元。另外,本公司于本年度购买之办公楼 尚未获得房产证,该等办公楼于资产负债表日之账面净值约人民币 49,460,789.76 元。根据有关规定,在履行有关更名手续或获得相关房产证之后,相关之房产方可出 售、转让或用作抵押。 (8) 在建工程 集团及公司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入 年末数 资金来源 工程投入占 固定资产 预算比例 办公楼改造 4,983,713 408,860.55 251,843.85 660,704.40 - 自有资金 99% 电厂其他工程改造 70,000,000 1,173,538.10 57,167,221.84 58,340,759.94 - 自有资金 100% 预付供热系统改造 工程款 548,420,000 104,840,518.65 195,159,481.35 300,000,000.00 - 发行可转债 55% 总计 106,422,917.30 252,578,547.04 359,001,464.34 - (9) 无形资产 集团及公司 种类 原始金额 累计摊销额 年初数 本年摊销额 年末数 其他无形资产 42,992,934.01 42,992,934.01 3,582,744.47 3,582,744.47 - (10) 短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信用借款 300,000,000.00 - 担保借款 - 100,000,000.00 合计 300,000,000.00 100,000,000.00 于资产负债表日短期借款之借款期限均为一年以内, 年利率为4.536%至 4.779% (2002 年: 5.31%至 6.21%)。 (11) 应付账款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应付燃料款 24,289,656.51 5,366,176.46 18,810,641.34 5,366,176.46 应付备品 备件款 36,387,842.42 36,436,713.13 34,056,982.00 36,436,713.13 合计 60,677,498.93 41,802,889.59 52,867,623.34 41,802,889.59 42 本账户账龄均为一年以内,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 项。 (12) 应付股利 集团及公司 2003 年 12 月 31 日 2002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法人股股利 - 中国电力信托投资公司 2,137,014.00 1,455,894.00 - 中国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720,000.00 864,000.00 - 黑龙江省华能发电公司 989,706.00 478,890.00 - 黑龙江华源电力开发公司 908,494.72 5,765,344.08 - 龙电集团有限公司 2,352,448.00 1,555,008.00 - 黑龙江电力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2,376,533.40 4,634,240.16 - 华富 4,266,240.00 2,327,040.00 -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4,493.30 - 合计 13,754,929.42 17,080,416.24 (13) 应交税金 集团 公司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2003 年12 月31 日 2002 年12 月31 日 所得税 26,418,947.37 31,872,754.62 22,353,888.29 30,763,041.90 增值税 34,241,767.92 29,117,712.85 22,908,740.83 22,573,524.84 营业税 449,575.34 852,010.37 449,575.34 852,010.37 城建税 1,926,634.74 1,100,414.80 1,202,266.03 633,979.99 房产税 1,184,857.60 271,016.64 1,184,857.60 271,016.64 其他 2,203,761.16 1,496,198.85 2,202,178.82 1,496,198.85 合计 66,425,544.13 64,710,108.13 50,301,506.91 56,589,772.59 (14) 其他应付款 本账户余额中并无应付持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15) 预提费用 预提费用主要为预提于年末已发生但尚未报销的管理费用等。 43 (16) 长期借款 集团及公司 借款单位 2003 年 12 月31 日 2002 年 12 月31 日 借款期限 年利率 借款条件 国家开发银行 90,000,000.00 132,000,000.00 2001.7.10 - 6.21% 担保 哈尔滨分行 2005.12.31 其中: 一年内 到期的长期借款 (42,000,000.00) (42,000,000.00) 长期负债部分 48,000,000.00 90,000,000.00 上述借款均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7) 应付债券 集团及公司 2003年度 按面值发行的可转换债券 800,000,000.00 债券发行费用总额 (17,653,916.64) 782,346,083.36 本期转股 (26,000.00) 债券费用摊销额 2,059,902.89 应付债券年末余额 784,379,986.25 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于 2003 年 6 月 3 日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8 亿元,票面金额 100 元,发行数量 800 万张,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期限为 5 年,自 2003 年 6 月 3 日至2008 年6 月2 日。 票面利率1.5%。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交所”)挂牌上市。可转换债券的担保人为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本公司之可转换 债券之转股期为自可转债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后至可转债到期日止。自 2003 年 12 月 3 日起,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进入转股期。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以公布 募集说明书前 30 个交易日龙电股份 A 股的平均收盘价 7.21 元为基础,上浮 3%(即初 始转股溢价比率为 3%)来确定,为每股 7.43 元。初始转股价格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 调整为每股 6.50 元。全部债券转股后将增加公司上市流通股 123,076,923 股。 本次债券募集资金之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7,653,916.64 元。 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自发行日起两年内禁止赎回,在其发行两年之后,如果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 40 个交易日中有至少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 30 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 150%,或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本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面值的 105%在“赎回日”(在赎回公告中通 知)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赎回日之前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另外,于本公司债券发行日 起满四年之日的前三个交易日,本公司董事会亦有权决定赎回全部或部分在该三个交 易日之前未转股的可转换债券。 44 在本公司债券发行日起两年后,如本公司 A 股连续 40 个交易日中至少 30 个交易日的 收盘价不高于当日生效转股价格的 70%,或于本公司债券发行日起满三年或满五年之 日的前三个交易日,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本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债 券。 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之可转换债券持有人将面值人民币 26,000.00 元 的可转换债券按每股人民币 6.50 元的转股价转换成本公司 3,994 股 A 股普通股,其 中人民币 3,994.00 元转入本公司之股本,人民币 21,726.69 元(扣除应承担之债券发 行费用及无须支付之债券利息计人民币 279.31 元后)转入资本公积。 (18) 股本 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计人民币 1,121,268,954.00 元,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股份 种类及其结构如下: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股数 比例 /(减少) 股数 比例 一、 未上市流通股份 发起法人股份 47,677,680 4.25% - 47,677,680 4.25% 募集法人股份 452,253,947 40.34% - 452,253,947 40.34% 内部职工股 21,333,333 1.90% (21,333,333) - - 未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521,264,960 46.49% (21,333,333) 499,931,627 44.59% 二、 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68,000,000 14.98% 21,337,327 189,337,327 16.88% 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432,000,000 38.53% - 432,000,000 38.53% 已上市流通股份 合计 600,000,000 53.51% 21,337,327 621,337,327 55.41% 三、 股份总数 1,121,264,960 100.00% 3,994 1,121,268,954 100.00% 根据相关规定,内部职工股自其发行之日起满 3 年方可入市自由流通。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内部职工股已满 3 年,故已转为已上市流通股份之人民币普通 股。 (19) 资本公积 集团及公司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30,921,552.97 21,726.69 930,943,279.66 资产评估增值 2,912,798.68 - 2,912,798.68 申购利息 2,199,525.74 - 2,199,525.74 股权投资准备 - 103,831.71 103,831.71 合计 936,033,877.39 125,558.40 936,159,435.79 45 (20) 盈余公积 集团 年初数 本年提取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68,646,422.32 20,075,048.61 188,721,470.93 法定公益金 84,297,174.20 10,892,036.95 95,189,211.15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261,273,453.88 30,967,085.56 292,240,539.44 公司 年初数 本年提取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65,387,500.84 20,075,048.61 185,462,549.45 法定公益金 82,667,713.45 10,037,524.30 92,705,237.75 任意盈余公积 8,329,857.36 - 8,329,857.36 合计 256,385,071.65 30,112,572.91 286,497,644.56 注: 本集团盈余公积期末余额中含子公司的盈余公积人民币4,888,382.23元。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 达到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股本/资本的50%。在符合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的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公积金可转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本/资本, 而留存的法定公积金余额不得少于注册股本/股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 司及其子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按净利润的 5%至 10%提取法定公益金。法定公益 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 产。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法定 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此储备除公司结束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 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金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21) 未分配利润 集团 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原报表之年初未分配利润 706,177,769.17 608,962,350.10 711,066,151.40 611,465,953.95 会计政策变更之影响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112,126,496.00 134,551,795.20 重新表述之年初未分配利润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823,192,647.40 746,017,749.15 本年增加数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本年减少数 (143,093,581.56)(174,300,107.72) (142,239,068.91) (171,915,329.34) 46 其中: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0,075,048.61) (26,498,875.01) (20,075,048.61) (24,909,022.76) 提取法定公益金 (10,892,036.95) (13,249,437.51) (10,037,524.30) (12,454,511.38) 分配普通股股利 (112,126,496.00)(134,551,795.20) (112,126,496.00)(134,551,795.20) 年末未分配利润 875,961,169.66 818,304,265.17 881,704,064.54 823,192,647.40 会计政策变更对年初未分配利润的影响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二(18)。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及本公司之公司章程,可供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与按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两者孰低的金额。 (22) 主营业务收入 集团 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售电收入 1,153,059,196.71 1,124,660,819.56 941,462,367.53 953,312,461.52 供热收入 20,519,269.22 - 8,817,939.91 - 合计 1,173,578,465.93 1,124,660,819.56 950,280,307.44 953,312,461.52 主营业务收入为售电及供热收入的含税额转换为不含税的净额。本集团本年度主营业 务收入及成本均在黑龙江省内发生。 (23) 主营业务成本 集团 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售电成本 868,466,888.41 837,388,089.80 686,302,124.69 691,876,273.69 供热成本 23,325,244.27 - 10,477,921.07 - 合计 891,792,132.68 837,388,089.80 696,780,045.76 691,876,273.69 (24)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利润主要为出租镜泊湖水力发电机组、对俄购电输电线路以及办公用房的租 赁收入。有关详情如下所列: 集团及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租金收入 6,314,695.42 10,013,773.84 减: 出租成本 1,309,444.75 1,974,067.91 其他 52,386.86 101,834.67 其他业务利润 4,952,863.81 7,937,871.26 47 (25) 财务费用 集团 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利息支出 39,205,517.67 38,971,264.28 39,205,517.67 38,971,264.28 减:利息收入 12,348,919.90 11,740,835.34 12,286,107.21 11,719,267.08 其他 580,891.28 646,408.94 579,114.34 646,408.94 合计 27,437,489.05 27,876,837.88 27,498,524.80 27,898,406.14 (26) 投资收益 集团 公司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分占子公司本年利润 - - 17,630,251.33 15,898,522.50 分占联营公司本年亏损 - (1,688,000.00) - (1,688,000.00) 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1,733,048.06 1,506,400.00 1,733,048.06 1,506,400.00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63,432.76) - (63,432.76) - 转让短期投资收益 2,766,323.83 - 2,766,323.83 - 国债回购收益 - 189,707.00 - 189,707.00 转回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 53,035,000.00 - 53,035,000.00 转回/(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660,981.50) 2,101,647.38 (660,981.50) 合计 6,537,586.51 52,382,125.50 24,167,837.84 68,280,648.00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的投资收益的汇回无重大限制。 本集团 及本公司投资收益分别比去年下降约人民币 4,584 万元及人民币 4,411 万 元,主要是因为上年度本公司转回关于哈尔滨第三发电厂 3 号发电机组之长期投资减 值准备计人民币 5,303.5 万元,本年度因本公司处置了其短期投资并相应转回了短期 投资跌价准备所引起的投资收益上升人民币 487 万元。 六、 分行业资料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收入及盈利贡献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经营发电业务的收入。本 集团无在黑龙江省以外及/或发电业务以外而超过主营业务收入 10%的其他业务。因此 本集团不再赘述按主要业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营业收入及盈利贡献的分类分析。 七、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经营性质 法定代表人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或类型 (或总经理) 国家电力公司 北京市西长安街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国有 赵希正 86 号 生产和销售 国家电力公司 沈阳市和平区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国有 刘忱 东北公司 宁波路18 号 生产和销售 黑龙江省电力 哈尔滨市南岗区 电力、热力 关联公司 国有 路书军 有限公司 红军街63 号 生产和销售 中国华电集团 北京市西城区 实业投资及经营 关联公司 国有 贺恭 公司 西直门内 管理,电力、热力 大街273 号 生产和销售 48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原发起人之一。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国东 三省的电网及传送系统均为国家电力公司下属的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所拥有及经 营,而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于黑龙江省的业务即由下属企业-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 司经营。 根据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组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3]19 号 文)及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关于引发〈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组建方案〉和〈中国华电 集团章程〉的通知》 ,国务院正式批准了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的组建方 案。根据该组建方案,原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持有之本公司 383,964,933 股法人股 (占本公司 34.24%之权益)以行政划拨方式无偿转让予中国华电。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华电拥有本公司的股票投票权约为 34.24%。 因此,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中国华电及其存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和所有国家电 力公司以及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成员及与国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及黑龙江省电力 有限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均为本公司存在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关联公司。 2. 本集团和关联公司于本年度之主要关联交易 注释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售电收入 (1) 1,153,059,196.71 1,124,660,819.56 租金收入 (2) 5,254,027.42 8,513,785.84 利息收入 (3) 1,968,570.40 1,681,794.82 发电成本、发电管理费 及机组租赁费 (4) 180,742,635.18 144,075,878.24 电力传输服务费 (5) 5,454,500.00 - 对中国华电之成员公司之 长期投资 (6) 5,000,000.00 - 返还长期债权投资款 - 150,000,000.00 以上交易均按照有关的协议条款进行,董事会认为,该等交易的相关价格均属公允。 注释: (1) 来自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之售电收入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是本集团唯一的客户。 本集团于本年度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收取之售电收入及其比较数字列示 如下: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售电收入 -本集团自有发电机组 954,124,162.52 953,312,461.52 -本集团租赁之发电机组 198,935,034.19 171,348,358.04 合计 1,153,059,196.71 1,124,660,819.56 49 (2) 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成员: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水力发电机组租金收入 2,288,400.00 3,232,400.00 输电线路租赁收入 2,965,627.42 5,281,385.84 合计 5,254,027.42 8,513,785.84 (3) 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集团应收自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存款的利息收入及其比较数 字列示如下: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利息收入 1,968,570.40 1,681,794.82 利息收入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同期商业存款利率计算。 (4) 发电成本、发电劳务费及机组租赁费 2003 年以前,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签订之租赁协议,本公司 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租赁位于佳木斯发电厂(“佳厂”)装机容量各为 10 万千瓦之发电机组两台,租赁期自 1999 年 4 月 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止。 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原由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拥有之发电资产 (包括上述两台租赁机组),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划转予中国华电。因此,于 2003 年 7 月 22 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就上述租赁事宜签订了新的租赁协议 (“该租赁协议”),租赁期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为期 3 年。 该租赁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租赁两台位于佳厂(中国华电之成员单位之一)之发 电机组,租赁期自2003 年1 月1 日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为期3 年(“该 租期”); - 于该租期内,佳厂为这两台发电机组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由本公 司、中国华电及佳厂制定之年度预算支付佳厂发生之生产成本; - 于该租期内,本公司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向中国华电支付两台发 电机组之租赁费;及 - 于该租期内,本公司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按售电量向佳厂支付发 电劳务费。 50 于本年度,本集团按上述协议向中国华电及佳厂支付的发电成本、发电劳务费 及机组租赁费如下: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生产成本 155,539,898.31 103,354,821.03 租赁发电机组之租赁费 18,360,000.00 31,391,827.60 租赁发电机组之发电劳务费 6,842,736.87 6,116,511.66 租赁发电机组之检修、管理咨询费 - 3,212,717.95 合计 180,742,635.18 144,075,878.24 (5) 电力上网服务费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之电力上网提供服务并按照固定费率及上网电量收 取电力上网服务费。 (6) 对中国华电之成员公司之长期投资 根据 2003 年 7 月 8 日签订之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华信”)发起人协议, 本公司与中国华电及中国华电之四家成员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华信,本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31 日出资人民币 500 万元并拥有其 10%之股权。 3. 应收及应付关联公司款项 参见附注五(1)和(4)。 八、 或有事项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止,本集团并无需作披露的或有事项。 九、 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2003年12月31日 2002年12月31日 已签约惟未拨备: - 收购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于 哈三有限公司37.48%的股权 - 544,000,000.00 - 牡二电厂供热工程改造项目 248,420,000.00 443,336,000.00 - 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75%(2002年:51%)之股权 28,000,000.00 25,000,000.00 276,420,000.00 1,012,336,000.00 51 十、 期后事项 根据本公司与牡丹江中远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5 日签订股权转让协 议购买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 75%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2,800 万元。 十一、 债务重组 本公司之子公司--新能源以净值计人民币 239,215.08 元之固定资产清偿人民币 428,000.00 元之债务,因该等债务重组产生之收益人民币 188,784.92 元已确认为其 资本公积,本公司应占之股权投资准备为人民币 103,831.71 元。 十二、 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编排,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十三、 会计报表之批准 本会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4 月 20 日的决议通过及批准。 52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资料 2003年12月31日 1.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集团 公司 集团 公司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净利润 6.22% 6.20% 6.22% 6.20% 0.18 0.18 0.18 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03% 6.01% 6.03% 6.01% 0.17 0.17 0.17 0.17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乃按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 月 19 日发布之《公开发 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2. 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人民币元 2003 年度 集团 公司 短期投资收益 2,766,323.83 2,766,323.83 转回之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101,647.38 2,101,647.38 营业外收支净额 2,201,361.16 2,195,220.86 非经常性损益所得税影响 (788,237.72) (788,237.72)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之非经常性收益 6,281,094.65 6,274,954.35 3.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对净利润及净资产进行调整之影响 集团及公司 单位: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净资产 2003 年度 2003 年度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列报 200,751 3,225,63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 - 折旧 (2,484) 32,344 - 商誉 (1,527) (63) - 债务重组之收益 103 -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列报 196,843 3,257,911 4.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集团及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2003 年1 月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3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股票投资 2,101,647.38 - (2,101,647.38) - 53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2003年度 2002年度 一、 股本: 年初余额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本年增加数 3,994.00 - 其中: 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 3,994.00 - 年末余额 1,121,268,954.00 1,121,264,960.00 二、 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本年增加数 125,558.40 - 其中: 股本溢价 21,726.69 - 股权投资准备 103,831.71 - 年末余额 936,159,435.79 936,033,877.39 三、 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76,976,279.68 150,477,404.67 本年增加数 20,075,048.61 26,498,875.01 其中: 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0,075,048.61 26,498,875.01 年末余额 197,051,328.29 176,976,279.68 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 188,721,470.93 168,646,422.32 四、 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84,297,174.20 71,047,736.69 本年增加数 10,892,036.95 13,249,437.51 其中: 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0,892,036.95 13,249,437.51 年末余额 95,189,211.15 84,297,174.20 五、 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818,304,265.17 743,514,145.30 本年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本年利润分配 (143,093,581.56) (174,300,107.72) 年末未分配利润 875,961,169.66 818,304,265.17 54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3 年度 人民币元 2003年度 2002年度 一、 股本: 年初余额 1,121,264,960.00 1,121,264,960.00 本年增加数 3,994.00 - 其中: 可转换债券转股增加的股本 3,994.00 - 年末余额 1,121,268,954.00 1,121,264,960.00 二、 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936,033,877.39 936,033,877.39 本年增加数 125,558.40 - 其中: 股本溢价 21,726.69 - 股权投资准备 103,831.71 - 年末余额 936,159,435.79 936,033,877.39 三、 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73,717,358.20 148,808,335.44 本年增加数 20,075,048.61 24,909,022.76 其中: 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0,075,048.61 24,909,022.76 年末余额 193,792,406.81 173,717,358.20 其中: 法定盈余公积 185,462,549.45 165,387,500.84 四、 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82,667,713.45 70,213,202.07 本年增加数 10,037,524.30 12,454,511.38 其中: 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10,037,524.30 12,454,511.38 年末余额 92,705,237.75 82,667,713.45 五、 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823,192,647.40 746,017,749.15 本年净利润 200,750,486.05 249,090,227.59 本年利润分配 (142,239,068.91) (171,915,329.34) 年末未分配利润 881,704,064.54 823,192,647.40 55 审计报告、会计报表和会计报表附注(境外) 审计报告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统称“贵集团”)于2003年12月31日 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 是 贵集团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是按照我们双方的业务约定条款的规定,仅向全体股东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 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对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我们的审计是根据国际审计准则进行的。该等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并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 信这些会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 和披露的证据,评价管理当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做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会计报表的 总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合并会计报表真实及公允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200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截至该日为止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编制。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 56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2003年度 2003年度 2002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收入 5 1,173,578 1,124,661 营业成本 (894,275) (839,872) 营业毛利 279,303 284,789 其他收入 5 27,615 75,312 管理费用 (25,049) (34,079) 其他营业费用 (1,386) (1,475) 主营业务利润 280,483 324,547 财务费用 5 (39,786) (39,618) 占一间联营公司之亏损 - (1,688) 税前利润 5 240,697 283,241 所得税 7 (43,148) (39,989) 未计少数股东权益前利润 197,549 243,252 除税后之少数股东权益 (706) (161) 净利润 196,843 243,091 建议之末期股息 8 67,276 112,126 每股收益 - 基本 9(1) 人民币0.18元 人民币0.22元 - 稀释 9(2) 人民币0.18元 人民币0.22元 57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3年12月31日 2003年 2002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0 2,254,728 2,093,486 土地使用权 11 3,684 - 于一间联营公司之投资 - 22,312 长期投资 12 216,253 56,203 预付款 14 836,243 410,530 递延融资成本 15 15,594 - 商誉 16 508 5,045 3,327,010 2,587,576 流动资产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1,254,371 864,644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17,050 25,015 短期投资 - 10,901 存货 18 42,201 39,924 应收关联公司款 19 185,869 113,517 1,499,491 1,054,001 资产总计 4,826,501 3,641,577 权益及负债 权益 股本 20 1,121,269 1,121,265 储备 21 2,136,642 2,051,903 3,257,911 3,173,168 少数股东权益 26,178 379 非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22 48,000 90,000 可转换债券 23 799,974 - 847,974 90,000 流动负债 计息贷款 22 342,000 142,000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279,167 180,597 应付所得税 26,418 31,873 应付股息 13,755 17,080 应付关联公司款 19 33,098 6,480 694,438 378,030 权益及负债总计 4,826,501 3,641,577 58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3年度 2003年度 2002年度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24(1) 400,381 512,923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置固定资产 (256,745) (147,719) 收购一间子公司 24(2) (2,559) - 新增长期投资 (5,281) - 预付款 24(3) (559,601) (325,530) 新增短期投资 - (5,210) 处置固定资产收入 519 95 长期股权投资分得之股息 1,481 1,885 处置短期投资收入 15,769 150,017 处置长期投资收入 1,013 -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出净额 (805,404) (326,462)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新增银行贷款 1,800,000 1,200,000 发行可转换债券 782,346 - 偿还银行贷款 (1,642,000) (1,235,520) 已付利息 (30,145) (38,971) 已付股息 (115,451) (123,238) 筹资活动之现金流入/(流出)净额 794,750 (197,7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净增加/(减少)额 389,727 (11,26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初余额 864,644 875,9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年末余额 1,254,371 864,644 59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权益变动表 2003年度 2003年 2002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本 20 年初余额 1,121,265 1,121,265 可转换债券转股 4 - 年末余额 1,121,269 1,121,265 储备 21 股本溢价 年初余额 933,121 933,121 可转换债券转股 20 22 - 年末余额 933,143 933,121 资本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2,912 2,912 法定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68,646 142,147 留存收益转入 20,075 26,499 年末余额 188,721 168,646 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84,297 71,048 留存收益转入 10,892 13,249 年末余额 95,189 84,297 一般盈余公积 年初及年末余额 8,330 8,330 留存收益 年初余额 854,597 785,806 本年净利润 196,843 243,091 转入法定盈余公积 (20,075) (26,499) 转入法定公益金 (10,892) (13,249) 派发之股息 (112,126) (134,552) 年末余额 908,347 854,597 储备合计 2,136,642 2,051,903 权益总计 3,257,911 3,173,168 60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2003年12月31日 1. 公司简介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1993年2月2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于1996年 10月16日签发之外经贸资审字(1996)153号文的批准,本公司自1996年10月28日起变更 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营期限为50年。 本公司的注册办公所在地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高新技术开发区19号楼B 座。本公司的营业所在地位于中国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成街209号。本公司的主 营业务为拥有及管理发电机组和管理及经营一家发电及供热厂。本公司之子公司的主 营业务载于附注13。 2.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包括了由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的准则及其释义,以及由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且仍生 效的国际会计准则和常设释义委员会之释义。 本集团根据中国财政部订立之相关会计原则和财务法规(统称“中国会计准则”)记录 账目和编制法定会计报表。编制法定会计报表所采纳之会计政策和基准与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在若干重要项目上并不相同。 在编制本合并会计报表时,为遵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已就重新列报净利润和净资产所 产生的不同之处做出调整,但该等调整不会反映在本集团之会计记录中。 在列报本合并会计报表时,为遵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而做出的主要调整包括下列各项: - 折旧; - 商誉;及 - 债务重组收益。 该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之净影响载于附注27。 61 3. 主要会计政策 合并基准 本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已审会计报表。 集团内所有重大的内部交易及余额于合并时抵消。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本公司有权力控制其财务及经营政策,并从中获得利益之公司。子公司自 本公司取得其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内核算,至该控制权终止之日止。然而,因 受长期严格限制,致使资金转移能力受限的子公司不纳入合并范围。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乃非子公司,是指本集团以长期投资形式占有其不少于20%的股份表决权,并 对其管理决策有重大影响之公司。 本集团占联营公司之经营业绩及储备已分别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及合并储备中。 本集团于 联营公司之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在本集团之合并资产负债表内,按本集团占联营公 司之资产净值减董事会认为适当之减值准备列示。 外币交易 本集团之财务记录及本合并会计报表均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所有外币交易均按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所报汇率(视同市场汇率)记账。 于资产负 债表日,以外币结算之货币性资产和负债均按当日市场汇率换算。所有于结算或重列 时产生之汇兑差额于该期间之利润表中予以确认。非货币性资产和负债按确定价值时 之汇率换算。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自购买日起将于三个月内到期之短期投资。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释义同上。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按原值减累计折旧列示。固定资产之折旧是将每项资产之原值扣减残值(若有) 按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计算折旧所采用之主要年折旧率如下: 房屋建筑物 2.8%-8.3% 62 发电及供电设备 4.2%-8.3% 输电线路 3.23% 家具、装置及其他设备 19.2%-20% 汽车 16.2% 当固定资产随同一间发电厂之经营业务一并收购且所支付之价款超出所收购净资产之 公允价值时,该等固定资产以独立评估师所作评估值为基准之公允价值列示。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 低,倘账面价值超过该等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关于已确认之固定资产期后发生的费用,若该等费用带来之未来经济利益大于该固定 资产原来之效益标准,该等费用作资本化处理。其他修复费用均于发生期间确认为费 用。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指兴建中或仍处于调试期之办公楼、厂房及设备,以成本列示。在建工程在 完工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列固定资产,在此之前无需计提折旧。 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孰 低,若账面价值超过该等可回收价值,则资产将撇减至可回收价值。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原值减累计摊销列示,并按估计可使用年限以直线法摊销。 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将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以确定可回收价值与账面价值孰 低,并对账面价值超过可回收价值部分计提减值准备。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按单项投资以成本减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必要之减值准备列账。 商誉 商誉按原值减累计摊销及投资损失列示。 因收购子公司而产生之商誉系指于收购日,所支付之价款超出所收购之可辨认资产及 负债的公允价值而产生之溢价。商誉采用直线法分五年平均摊销。 63 处置子公司时,计算处置盈亏需参照处置日的净资产,包括尚未摊销之商誉及相关储 备(如适用)之应占数额。 商誉之账面值每年予以审阅并在必要时对减值作出撇销。惟若该减值损失系由例外性 质之特定外部事件引致,而该事件预计不再发生,以及其后发生之外部事件转回了上 述事件之影响,已确认之商誉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短期投资 所有投资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支付之公允价值及与购买相关之费用。 在初始确认后,为交易而持有之投资及可供出售之投资均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交易而 持有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盈亏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可供出售的证券产生之未实现盈 亏以单独的权益项目列报,直至该项投资被出售、收回、处置或直至其被确认为减值, 以前列报于权益中之累积盈亏在利润表中予以确认。 在证券市场交易活跃之投资,其公允价值乃按资产负债表日证券交易所公布之收市价 扣减必需之交易成本后确定。 应收款项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和应收关联公司款乃按成本减坏账准备后确认并列示。坏 账准备是对无法收回之款项的估计。坏账于产生时核销。 存货 存货主要指煤、燃料及用于发电机组维修保养之机器配件。存货于考虑残次或呆滞因 素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列示。将存货运送至其现有地点及状态而产生之成本, 包括购买成本、运费及其他装卸成本和附带成本,按加权平均法核算。 可变现净值等于估计之正常交易的售价减去预计完工成本和销售费用。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和应付关联公司款乃按成本列示,该等成本为所收到之商品及 服务于将来应支付之公允价值(无论其是否向本集团开列账单)。 经营租约 64 凡与资产之所有权相关之绝大部分回报及风险仍属于出租方之租约为经营租约。该等 经营租约之租金按租约年限以直线法计入损益账或从损益账中扣除。 计息贷款 所有贷款最初按成本确认,即所取得代价之公允价值。 在最初确认后,计息贷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列示。摊余成本计入偿还时产生 之折扣或溢价。 若债项不再予以确认或出现减值,盈亏在摊销过程中计入损益账。 借款成本 固定资产在购建期间确认为在建工程。一项资产的购建期间包括该项资产的建造、安 装与调试之期间。若购建期间的借款成本可导致未来的经济利益流入本集团且借款成 本可确定,则该借款成本可以资本化,计入资产的成本。当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结束时,借款成本停止资本化。 其他借款成本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退休福利 根据一项由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安排之固定供款退休计划缴纳给指定之地方政府机构之 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 住房福利 缴纳给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供款于发生时计入当期利润表。 收入确认 当经济利益将归本集团所有,而相关之收入能够可靠地计算时,按下列基础确认收入: (1) 售电及供热收入 售电及供热收入于电力已传输上网及热力传输时予以确认。 (2)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乃根据租约条款按配比原则予以确认。 (3) 利息收入 65 利息收入乃按配比原则,并考虑未偿还本金及适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4) 股利收入 股利收入于股东收款权利成立时予以确认。 递延融资成本 递延融资成本系指可转换债券之发行成本。递延融资成本按原值减累计摊销列示,并 按可转换债券期间以直线法摊销。 税项 中国所得税按适用于中国企业之税率就会计报表中所确认之收入作出计提,该等收入 已根据现行之中国税收法规、惯例及相关释义对不应纳入应课税之收入及不可抵扣之 费用做出调整。 递延税项采用负债法,对所有于资产负债表日因资产和负债之会计列报账面价值与税 务基准不同而引致之暂时性差异做出准备。递延税项乃按现行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资产乃按所有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未用税项资产及未用可抵扣税项亏损之结 转予以确认,惟以应课税利润可供抵销之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动用之未用税项资产 及未用可抵扣税项亏损之结转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价值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予以审阅,并撇减至不再可能(超过50%) 拥有足够之应税利润以动用全部或部分递延税项资产为限。 估算的运用 编制符合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会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可影响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所载 金额之估算及假设。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算有所不同。 4. 分类资料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收入及盈利主要来自在中国黑龙江省境内拥有和管理发电机组以 及管理和经营一家发电厂。因此本集团不再赘述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按主要业 务及营业地区划分之分类分析。 66 5. 税前利润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包括下列收入项目: 营业收入: - 售电收入 1,153,059 1,124,661 - 供热收入 20,519 - 1,173,578 1,124,661 其他收入: - 利息收入 12,349 11,741 - 经营性租赁收入 5,999 9,501 - 投资收益 4,499 1,696 加:短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 2,102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转回 - 53,035 减:短期投资减值准备 - (661) 投资收益净额 6,601 54,070 -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666 - 其他收入合计 27,615 75,312 税前利润已扣除下列项目: 折旧 158,159 145,599 商誉摊销 5,171 12,115 财务费用: 银行贷款利息 30,145 38,971 可转换债券利息 7,000 - 发行可转换债券之递延融资成本摊销 2,060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581 647 财务费用合计 39,786 39,618 员工成本: 工资及薪酬 64,865 54,483 退休金 - 定额供款 3,786 8,972 住房福利 - 定额供款 7,838 6,405 员工成本合计 76,489 69,860 67 6. 关联方交易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省电力公司”)曾系本公司之发起人,截至2002年12月31日 止拥有本公司的股票投票权约为34.24%。中国东北三省的电网及电力传输系统均为国 家电力公司东北公司(“国电东北公司”)所控制及管理,该公司垄断了中国东北三省 向用户输送电力的服务。而国电东北公司于中国黑龙江省之业务由国电东北公司之下 属企业—省电力公司管理。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于2002年12月3日签发之计基础[2002]第2704号文,自2003年 1月1日起,省电力公司将其持有之本公司383,964,933股法人股(占本公司34.24%之权 益)已转让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一间新组建之发电集团公司。中国华 电与省电力公司正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该等股权转让批复及向上海证券登 记结算中心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日止,相关股权转让之批准 文件尚未获取。因此,本集团本年度与省电力公司及中国华电之成员公司之交易均为 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及中国华电之成员公司在本年度之主要交易如下(均按本集团之 正常商业条款及协议进行): 2003年度 2002年度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售电收入 (1) 1,153,059 1,124,661 租金收入 (2) 5,254 8,514 利息收入 (3) 1,969 1,682 支付之生产成本及发电劳务费 (4) (162,383) (109,471) 发电机组租赁费 (4) (18,360) (31,392) 支付咨询费 - (3,213) 支付电力上网服务费 (5) (5,455) - 对一间中国华电成员公司之投资 (6) 5,000 - 处置长期投资 - 150,000 注释: (1) 向省电力公司售电 68 省电力公司于现在及可预见的将来均会是本集团出售电力的唯一客户。 本集团于本年度自省电力公司赚得之扣减增值税后的销售收入如下: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发电机组售电收入: - 本集团自有之发电机组 954,124 953,313 - 自中国华电租赁之发电机组 198,935 171,348 1,153,059 1,124,661 (2) 租金收入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租赁固定资产予中国华电成员公司: - 水力发电机组 2,288 3,233 - 输电线路 2,966 5,281 5,254 8,514 (3) 利息收入 于本年度,本公司收到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国电东北公司的一间子公司,一家 注册经营存款业务之机构)存款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969,000元(2002年度:人民币 1,682,000元)。 (4) 经营租赁发电机组之生产成本及管理租赁费用 2003年以前,本公司与省电力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以向其租赁位于佳木斯发电 厂(“佳厂”),装机容量各为10万千瓦之两台发电机组,租赁期自1999年4月1日 至2002年12月31日止。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原由省电力公司拥有之 发电资产(包括上述两台租赁机组),自2003年1月1日起划转予中国华电。因此, 69 于2003年7月22日,本公司与中国华电就上述租赁事宜签订了新的租赁协议(“该 租赁协议”),租赁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 该租赁协议之主要条款如下: • 本公司向中国华电租赁两台位于佳厂(中国华电之成员公司之一)之发电机 组,租赁期自2003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止为期3年(“该租期”); • 于该租期内,佳厂为这两台发电机组提供管理服务。本公司根据由本公司、 中国华电及佳厂制定之年度预算支付佳厂发生之生产成本; • 于该租期内,本公司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向中国华电支付两台发电机 组之租赁费;及 • 于该租期内,本公司根据该租赁协议厘定之金额按售电量向佳厂支付发电劳 务费。 于本年度,本集团按该租赁协议向佳厂及中国华电支付的发电成本、发电劳务费 及机组租赁费如下: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生产成本 155,540 103,355 租赁费 18,360 31,392 发电劳务费 6,843 6,116 咨询费 - 3,213 (5) 支付电力上网服务费 于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8月31日,本集团按照固定费率向省电力公司支付电力上 网服务费,而省电力公司亦会向其成员公司收取该等费用。 (6) 对中国华电成员公司之投资 70 根据中国华电,本公司及中国华电之其他四家子成员公司于2003年7月8日签署之 新成立华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华信”)之协议,本公司于2003年7月31日对华信 投资人民币500万元,占华信10%之权益。 7. 税项 已于本年度之合并利润表中扣除之所得税(均为当期税项)如下: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所得税 43,148 39,989 本公司为注册于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之高新技术企业,适用之企业所得税税 率为15%。 本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新世纪能源有限公司(“新能源”)系为注册于哈尔滨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内之高新技术企业,其适用之所得税适用税率为15%。根据新能源之申请, 国家税务局哈尔滨开发区分局于2003年10月21日批准新能源于2002及2003年度免交企 业所得税。 本公司之子公司绥芬河市新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新源工贸”)之所得税适用税率为 33%。 所得税与按会计利润及适用税率计算所得之调节表如下: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会计利润 240,697 283,241 无需计税之利润 (5,287) (54,541) 本集团之应税利润 235,410 228,700 适用税率 15% 31,362 30,710 33% 8,689 7,910 71 小计 40,051 38,620 不可扣税之费用的税项影响 3,097 1,369 所得税 43,148 39,989 本年度所有因应税暂时性差异所产生之影响并不重大。 8. 建议及派发之股息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已宣派之股息 2002年度之末期股息 - A股 - 每股人民币0.10元 (2001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68,926 82,712 - B股 - 每股人民币0.10元 (2001年度:每股人民币0.12元) 43,200 51,840 112,126 134,552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有待周年股东大会批准之建议股息 2003年度之末期股息 - A股 - 每股人民币0.07元 (2002年度:每股人民币0.10元) 48,249 68,926 - B股 - 每股人民币0.07元 (2002年度:每股人民币0.10元) 30,240 43,200 78,489 112,126 72 建议之2003年度末期股息有待本公司即将召开之周年股东大会批准。该建议之末期股 息尚未包含在本集团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并会计报表中。 依据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厘定之本公 司利润之较低者分派股息。 9. 每股收益 (1) 每股基本收益 每股基本收益是按本年度之净利润人民币196,843,000元(2002年度:人民币 243,091,000元),及本年度发行在外的A股和B股之加总加权平均股数计 1,121,265,266股(2002年度:1,121,264,960股)计算所得。其中,加总加权平均 股数计算如下: 加权平均股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年初已发行股份 1,121,264,960 1,121,264,960 可转换债券转股之影响 306 - 年末加权平均股数 1,121,265,266 1,121,264,960 (2) 每股稀释收益 每股稀释收益是按本年度股东应占之净利润人民币204,544,000元(2002年度:人 民币243,091,000 元) 及本年度发行在外的A 股和B 股之加权平均股数计 1,192,411,531股(2002年度:1,121,264,960股)计算所得,并就剩余可转换债券 转股之影响作如下调整: 收益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73 用于每股基本收益 计算之收益(本年净利润) 196,843 243,091 可转换债券稀释之影响 7,701 - 用于每股稀释收益计算之收益 204,544 243,091 股数 2003 年度 2002 年度 用于每股基本收益 计算之加权平均股数 1,121,265,266 1,121,264,960 假设全部可转换债券 转股之加权平均股数 71,146,265 - 用于每股稀释收益 计算之加权平均股数 1,192,411,531 1,121,264,960 10. 固定资产 房屋 发电及 家具、装置 建筑物 供热设备 输电线路 及其他设备 汽车 在建工程 合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原值 2003 年1 月1 日 802,164 1,654,844 12,176 118,557 19,141 106,423 2,713,305 购置 22,071 2,802 5,373 3,031 4,137 252,579 289,993 收购子公司 25,933 22,432 - 201 494 - 49,060 在建工程转入 5,788 347,181 - 3,790 2,243 (359,002) - 处置 (11,250) - (17,549) (78) (936) - (29,813) 2003 年12 月31 日 844,706 2,027,259 - 125,501 25,079 - 3,022,545 累计折旧 74 2003 年1 月1 日 183,559 372,042 2,589 47,097 14,532 - 619,819 计提 46,194 91,032 6,044 12,689 2,200 - 158,159 收购子公司 44 36 - 24 53 - 157 转销 (922) - (8,633) (5) (758) - (10,318) 2003 年12 月31 日 228,875 463,110 - 59,805 16,027 - 767,817 净值: 2003 年12 月31 日 615,831 1,564,149 - 65,696 9,052 - 2,254,728 2002 年12 月31 日 618,605 1,282,802 9,587 71,460 4,609 106,423 2,093,486 本公司正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办理由本公司自建及因向国有企业收购电厂而接收之房 屋建筑物之房产证的更名手续,该等房屋建筑物于2003年12月31日之账面净值为人民 币511,587,000元(2002年: 人民币574,372,000元)。另,本公司于本年度购买之办公 楼尚未获得房产证,该等办公楼于资产负债表日之账面净值约人民币49,461,000元。 根据有关规定,本公司之抬头已适当地载于相关产权证上后,该等房产方可出售、转 让或用作抵押。 11. 土地使用权 2003 年 人民币千元 成本: 2003 年 1 月 1 日 - 收购子公司 3,822 2003 年 12 月 31 日 3,822 摊销: 2003 年 1 月 1 日 - 收购子公司 11 本期计提 127 2003 年 12 月 31 日 138 净值: 2003 年 12 月 31 日 3,684 12. 长期投资 75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216,253 56,203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长期投资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3. 于子公司之投资 本合并会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下表所列之合并子公司的会计报表。本公司于2003年12 月31日及2002年12月31日所占其权益比例列示如下: 所占权益比例 名称 经营范围 成立国家 2003年 2002年 新源工贸 电力供应、经营电力 中国 99% 99% 设备、煤炭、建筑材料等 新能源 新型环保能源、垃圾 中国 55% 40% 发电的开发和利用等 14. 预付款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购哈尔滨第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哈三公司”)权益之预付款 836,243 410,530 根据本公司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于 2001 年 11 月 22 日签订之《股权转 让协议》 ,华融将其拥有的对哈三公司 1.5 亿元的可转换债权以 15,553 万元之对价转 让予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贸易委员会于 2002 年 9 月 6 日颁发之国经贸产 业[2002]653 号文及哈三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之股东大会批准,华融于哈三 公司人民币 1.5 亿元的债权转为其于哈三公司 12.55%的股权。本公司由华融取得其于 哈三公司股权之工作已于 2003 年初完成,原预付予华融之投资款计人民币 15,553 万 元已转为对哈三公司的长期投资。 76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华富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华富”)于 2002 年 3 月 13 日签订之 《股权转让协议书》 ,华富将其所拥有的于哈三公司之 7.22%股权一次性全部转让予本 公司。根据该协议的有关条款,本公司于 2002 年向其预付了人民币 1.2 亿元。 根据本公司与黑龙江省电力开发公司(“省电力开发”)于 2003 年 7 月 16 日签订之 《股 权转让协议》 ,省电力开发将以人民币 716,243,000 元的对价向本公司转让其持有之哈 三公司 37.48%的股权。根据该协议,本公司预付了人民币 716,243,000 元予省电力开 发,其中人民币 58,124.3 万元系于本年度支付(其中人民币 2,164.2 万元系以转让账 面净值计人民币 1,916.4 万元之固定资产方式支付)。 根据哈三公司于 2003 年 6 月 11 日之股东会决议,由于发电企业的重大经营及财务政 策是在每年年初由股东决定,为保持哈三公司之管理连续性,虽然省电力开发及华富 向本公司转让其于哈三公司之股权,但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哈三公司之管理权 仍应由原股东控制。另,根据本年度本公司与省电力开发及华富分别签署之备忘录, 省电力开发及华富将继续参与决策哈三公司的经营及财务政策并承担相应之风险及享 有相应之收益,直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而自 2004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将接替 省电力开发及华富行使对哈三公司之控制权,并承担相应之风险及享有相应之收益。 因此,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向省电力开发及华富收 购哈三公司权益尚未完成。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预付款无需计提坏账准备。 15. 递延融资成本 2003 年度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 增加 17,654 摊销 (2,060) 年末数 15,594 16. 商誉 2003年度 2002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5,045 17,160 增加 634 - 摊销 (5,171) (12,115) 77 年末数 508 5,045 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存款 1,254,371 864,644 于2003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人民币703,263,000元(2002年:人民币234,693,000元) 存于东北电力集团财务公司。 18. 存货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煤及燃料 21,250 25,373 机械配件及其他 20,951 14,551 42,201 39,924 19. 与关联公司之往来款项 与关联公司之往来款项均为无抵押、免息及须于要求时偿还。 20. 股本 2003年度 2002年度 股份数 人民币千元 股份数 人民币千元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 78 A股发行予: - 中国法人投资者 499,931,627 499,931,627 - 中国个人投资者 154,132,741 154,132,741 - 中国机构投资者 35,200,592 35,200,592 年初余额 689,264,960 689,265 689,264,960 689,265 可转换债券转股 3,994 4 - - 年末余额 689,268,954 689,269 689,264,960 689,265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之 B股发行予: 海外投资者 年初及年末余额 432,000,000 432,000 432,000,000 432,000 总计 1,121,269 1,121,265 未扣除发行费用前计人民币26,000元之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详情参见附注23)以人 民币6.50元/股之转股价转为本公司3,994股每股人民币1元之A股股份。因可转换债券 转股产生之股本溢价计人民币22,000元。 A、B股于本公司之资产利润分配及其他方面享有同等权益。 21. 储备 (1) 法定盈余公积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与其子公司各自之公司章程,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按 适用于之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净利润的10%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 备已达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注册股本的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及其子 公司各自之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转增股本,惟转增 股本后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可低于注册股本的25%。 79 (2) 公益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按适用之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净 利润的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惟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清盘解散则除外)的公 益金内。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性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保留作为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物业。当公益金被使用时,相等于资产成本和公益金余额两者 孰低之金额须从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此储备除公司清盘解散外,不可作 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处置时,原从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予以 冲回。 (3) 可分配储备 按照本公司之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厘定之 合并利润之较低者分派股息。 根据中国公司法,税后利润在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后,可按上述规定分 派股息。 本公司最大可控分配之储备,即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所厘定之本公司储备在 扣除上文注释(1)和(2)分配予法定盈余公积及公益金后之储备,于2003年12月31 日为人民币975,914,000元(2002年度系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计人民币957,744,000 元)。 22. 银行贷款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下列期间偿还之银行贷款: 一年以内 342,000 142,000 第二年 42,000 42,000 第三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 6,000 48,000 390,000 232,000 80 分类为流动负债部分 (342,000) (142,000) 非流动负债部分 48,000 90,000 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计息贷款,其年利率为 4.536%至 4.779% (2002 年:5.31%至 6.21%)。其中,人民币 9,000 万元 (2002 年:人民币 23,200 万元)由省电力公司提供担保。 23. 可转换债券 2003 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于2003年6月3日发行之可转换债券 800,000 转换为A股股份 (附注20) (26) 年末余额 799,974 本公司可转换债券于 2003 年 6 月 3 日发行,发行总额人民币 8 亿元。本公司可转换债 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挂牌上市,由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提供担保。自 2003 年 6 月 3 日至 2008 年 6 月 2 日期间,可转换债券持有人有权以人民币 7.43 元/ 股的转换价格转成本公司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之 A 股股份。初始转股价格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调整为每股 6.50 元。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未转股之可转换债券若全部转 股,本公司将增发 123,072,923 股 A 股股份。 如果自 2005 年 6 月 3 日起,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 4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该 30 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 150%,或未转股之债 券少于人民币 30,000,000 元,或于 2007 年 6 月 2 日前 3 个交易日内,本公司有权部 分或全部赎回可转换债券。 如果自 2005 年 6 月 3 日起,本公司的 A 股股票在其后的任何连续 40 个交易日中有至 少 3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该 30 个交易日内生效转股价格的 70%,或分别于 2006 年 或 2008 年 6 月 2 日前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有权要求本公司部分或全部赎回可转 换债券。 可转换债券年利率 1.5%,每年 6 月 3 日计息支付。 24.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1) 税前利润与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之调节表 2003年度 2002年度 81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前利润 240,697 283,241 调节项目: 折旧 158,159 145,599 土地使用权摊销 127 - 转回之投资减值准备 (2,102) (52,374) 商誉摊销 5,171 12,115 占联营公司之亏损 - 1,688 投资收益 (4,499) (1,696)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2,666) (73) 利息支出及其他财务费用 39,205 39,022 营运资本变动前之营业利润 434,092 427,522 预付款、按金及 其他应收款之减少/(增加) 8,519 (7,198) 存货之增加 (2,236) (2,096) 应收关联公司款之减少/(增加) (72,352) 115,252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之增加 54,343 15,556 应付关联公司款之增加/(减少) 26,618 (4,615)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额 448,984 544,421 支付所得税 (48,603) (31,498)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 400,381 512,923 (2) 收购子公司 2003年度 人民币千元 收购之净资产 货币资金 6,441 存货 41 固定资产 52,714 82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 554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 (3,979) 少数股东权益 (25,093) 30,678 因收购而产生之商誉 634 31,312 支付方式: 支付之现金 9,000 于联营公司之原有权益 22,312 31,312 收购子公司而导致现金流量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之分析: 收购取得之货币资金 6,441 支付之现金 (9,000) 收购子公司而导致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流出 (2,559) 于 2003 年 1 月 1 日, 本公司从独立第三方处以人民币 900 万元之对价收购新能源 15%之权益。加上本公司原有之 40%权益,自 2003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共持有 新能源 55%之权益。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新能源产生之现金流为:经营活 动产生之净现金流入计人民币 19,814,000 元, 投资活动产生之净现金流出计人民 币 4,312,000 元。 (3)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主要投资和筹资活动 如附注 14 所载,本公司于本年度支付予省电力开发之预付款计人民币 581,243,000 元, 其中人民币 21,642,000 元以转让账面净值计人民币 19,164,000 元之固定资产方式支付。 于本年度, 未扣除发行费用前计人民币 26,000 元之可转换债券以人民币 6.50 元/ 股之转股价转为本公司 3,994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之 A 股股份。 83 25. 承担事项 于2003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下列资本承担: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惟未拨备: - 收购省电力开发于哈三公司37.48%之股权 - 544,000 - 牡二电厂供热工程改造项目 248,420 443,336 - 收购黑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75% (2002年:51%)之股权 28,000 25,000 276,420 1,012,336 26. 退休福利及住房福利 根据中国国家法规规定,本集团参与一项固定供款退休计划。所有员工均享有相等于 在其退休日时受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固定比率之养老金。本集团须根据雇员所在地 区上年平均工资的19%及22%(惟以员工受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3倍为限)向指定的政 府管理机构缴纳退休金供款。本集团无义务支付上述以外之退休福利。 根据中国的有关政策及法规的规定,本集团及其员工须按员工薪酬及工资(惟以员工受 雇地区平均基本工资之3倍为限)的一定比例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之住房公积金各自 支付供款。截至200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向住房公积金做出供款为人民币7,838,000 元(2002年:人民币6,405,000元)。除向住房公积金做出供款外,本集团并无提供额外 住房福利予员工。 27.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之调整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影响 净利润 净资产 2003年度 2002年度 2003年 2002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84 本集团法定账目列载 200,751 249,090 3,225,630 3,024,75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调整影响之净额 (3,908) (5,999) 32,281 148,418 重列后 196,843 243,091 3,257,911 3,173,168 28. 金融工具 (1) 金融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受市场风险之影响,其中主要为利率之变动。本集团未将金融衍生工具用 于交易。 利率风险 本集团之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于本集团之计息贷款及可转换债券之利率变动。 信用风险 因交易方未能履行本集团之金融工具合约条款而引致之信用风险通常仅限于交易 方义务超过本集团义务之数额。本集团通过仅与拥有高信用评级之交易方进行交 易来尽量减少信用风险。 (2) 公允净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计公允净值与其账面价值无重大差异。 (3) 信用风险 本集团之最大信用风险(不考虑之收取的抵押品或其他抵押物的价值)来源于交易 对方未能履行其于2003年12月31日存在之义务而导致于资产负债表日所确认之金 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减少。 85 (4) 集中信用风险 当由于经济、行业或全球因素而导致本集团之交易方遭受类似于本集团之信用风 险影响,并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时,集中信用风险便会出现。如附注6所载,本 公司所有的营业收入均来源于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电力之关联公司。本集团之 集中信用风险来自于大量应收在中国黑龙江省内经营的电力关联公司的款项。 28. 期后事项 本公司与牡丹江中远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04年1月5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购买黑 龙江龙电电气有限公司75%股权。该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800万元。 29. 核准会计报表 本合并会计报表已于2004年4月20日经董事会核准。 十一、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总会计师王晓实、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利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2、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张小东、杨俊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 告原件; 3、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 稿。 黑龙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4 年 4 月 22 日 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