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600003)2007年年度报告摘要
杨芸晴 上传于 2008-04-19 05:30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
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十三名董事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宋冬林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董事会,委托独立董事孙权
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以十二票同意、一票反对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对本报告的审议。
1.3、张昕董事无法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理由是:1、公司子公司吉林东高科
技油脂有限公司(下称“东高油脂”)发生的2.9亿元原料大豆销售收入不实;2、东高油脂欠税3,846
万元的纳税基础不实;3、东高油脂从事期货交易动用的3.18亿元资金数额和期货收益数额不实。因
此,不能对2003年年报以来的财务数据负责。
1.4、鉴于公司三大股东正在针对媒体相关报道对我公司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期货事宜
进行调查审计,目前尚未完成,因此不排除完成调查后对本年度报告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的可能,在此
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5、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
相关事项亦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6、公司董事长孙熠嵩先生、副董事长、总经理陈耀忠先生、财务负责人张作滨先生、财务部经理
张俊先生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股票简称 ST 东北高
股票代码 600003
上市交易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吉林省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 377 号;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
发区浦东路 3499 号
邮政编码 13003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http://www.northeast-expressway.cn
电子信箱 dbgs@vip.sina.com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戴 琦
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
联系地址
3499 号
电话 0431-84639168 84622168
传真 0431-84653168 84622168
电子信箱 dbgs@vip.sina.com
0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06 年 增减(%) 2005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营业收入 775,122,829.40 720,486,131.65 713,690,305.99 7.58 655,179,430.13 626,479,626.45
利润总额 387,102,649.22 232,077,156.78 231,438,321.12 66.80 251,206,339.08 250,921,093.95
归属于上市公司 234,831,912.63 121,408,527.74 126,288,699.42 93.42 160,831,759.27 168,975,724.92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2,607,471.47 115,546,128.69 120,426,300.37 32.07 135,365,630.53 152,260,084.22
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313,819,456.33 325,956,042.53 325,956,042.53 -3.72 308,634,788.56 308,634,788.56
现金流量净额
2006 年末 本年末比 2005 年末
2007 年末 上年末增
调整后 调整前 减(%) 调整后 调整前
总资产 4,865,332,278.03 5,308,789,566.39 5,286,895,373.26 -8.35 5,016,343,652.40 5,004,835,449.74
所有者权益(或 3,818,623,415.17 3,667,523,657.63 3,283,389,198.31 4.12 3,581,438,466.02 3,207,189,997.17
股东权益)
3.2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6 年 (%) 2005 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07 年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基本每股收益 0.19 0.10 0.10 90 0.13 0.14
稀释每股收益 0.19 0.10 0.10 90 0.13 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 0.13 0.10 0.10 30.00 0.11 0.13
本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6.81 3.31 3.85 增加 3.50 个百分点 4.49 5.2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89 3.37 3.92 增加 3.52 个百分点 4.59 5.0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 4.43 3.15 3.67 增加 1.28 个百分点 3.78 4.75
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 6.89 3.20 3.74 增加 3.69 个百分点 3.87 4.57
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0.26 0.27 0.27 -3.70 0.25 0.25
流量净额
200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 2005 年末
2007 年
增减(%)
末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前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 2.92 2.72 2.71 7.35 2.95 2.64
股净资产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营业外收入 22,313,074.38
营业外支出 9,981,438.10
转让哈桥收益 58,393,692.36
所得税影响数 -8,463,763.68
合计 82,224,441.16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641,920.00 22,287,380.00 21,645,460.00 2,641,337.99
合计 641,920.00 22,287,380.00 21,645,460.00 2,641,337.99
3.3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公
发
积
比 例 行 其 比 例
数量 送股 金 小计 数量
(%) 新 他 (%)
转
股
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669,370,000 55.17 -72,566,393 -72,566,393 596,803,607 49.19
2、国有法人持
243,830,000 20.10 -26,433,607 -26,433,607 217,396,393 17.92
股
3、其他内资持
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2
境内自然人持
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
股
有限售条件股
913,200,000 75.27 -99,000,000 -99,000,000 814,200,000 67.11
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
300,000,000 24.73 399,000,000 32.89
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无限售条件流
300,000,000 24.73 399,000,000 32.89
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1,213,200,000 100 1,213,200,000 100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限售条件
持有的有限
可上市交易时间 新增可上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售条件股份 可流通股份
市交易股
数量 数量(股)
份数量
0 G+12 个月内 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
1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326,411,104 60,660,000 G+24 个月内 0 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
0 G+12 个月内 市交易或者转让;前项
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
2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70,392,503 60,660,000 G+24 个月内 0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
0 G+12 个月内
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
217,396,393 60,660,000 G+24 个月内 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
3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0
121,320,000 G+36 个月内 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
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注:G 日为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 2007 年 2 月 8 日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122,640 户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比例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报告期内增减
(%) 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国有股 26.905 326,411,104 -39,688,896 326,411,104 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
国有股 22.288 270,392,503 -32,877,497 270,392,503 0
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919 217,396,393 217,396,393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26,433,607 0
股
3
王忠盛 其他 0.117 1,413,967 未知
李兴根 其他 0.117 1,413,967 未知
曾自立 其他 0.084 1,021,833 未知
游云英 其他 0.071 857,400 未知
振业房地产 其他 0.066 800,000 未知
陈锦良 其他 0.059 710,900 未知
李其洲 其他 0.058 703,50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王忠盛 1,413,967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兴根 1,413,967 人民币普通股
曾自立 1,021,833 人民币普通股
游云英 857,400 人民币普通股
振业房地产 8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陈锦良 710,900 人民币普通股
李其洲 703,500 人民币普通股
刘侠 67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堵建华 661,550 人民币普通股
茅炳南 61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未知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志权
注册资本:23.3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12 月 9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主营公路工程施工、高等级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粮
油、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配件、房屋租赁、建筑材料。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增义
注册资本:27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3 年 7 月 20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高速公路的开发建设、管理、养护、五金建材、机电设备、汽车配件、
沥青、日用百货、服装。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未变更。
2006 年 6 月 19 日,经吉林省工商局行政管理局批准,原吉林省高速公路公司变更名称为吉林
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法定代表人: 傅育宁
注册资本: 5 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 年 12 月 18 日
4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公路、码头、港口、航道的综合开发、承包建设;交通基础设施新技术、
新材料的开发,研制和产品的销售。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黑龙江省交通厅 吉林省交通厅 招商局集团
招商局集团
100% 100% 100%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华建交通经济开
公司 团有限公司 发中心
26.905% 22.288% 17.919%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被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权 是否
持
授 激励情况 在股
有
予 报告期 东单
本
年 年 的 股 内从公 位或
公 变 期
初 末 限 份 司领取 可 已 其他
性 年 任期起始日 任期终止 司 动 末
姓名 职务 持 持 制 增 的报酬 行 行 行 关联
别 龄 期 日期 的 原 股
股 股 性 减 总额(万 权 权 权 单位
股 因 票
数 数 股 数 元)(税 股 数 价 领取
票 市
票 前) 数 量 报
期 价
数 酬、
权
量 津贴
至完成换 -
孙熠嵩 董事长 男 44 2007-12-31 0 0 0 0.6 否
届为止 -
副董事长、 至完成换 -
陈耀忠 男 54 2002-07-19 0 0 0 19.45 否
总经理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张文盛 副董事长 男 60 2002-07-19 0 0 0 4.65 是
届为止 -
董事、 至完成换 -
张作滨 男 48 2002-07-19 0 0 0 17.06 否
财务负责人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崔凤臣 董事 男 47 2003-05-12 0 0 0 4.65 是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徐 鹏 董事 男 47 2002-07-19 0 0 0 4.65 否
届为止 -
-
梁衷喜 董事 男 44 2006-09-12 2007-12-31 0 0 0 4.35 是
-
王景贵 董事、 男 57 2002-07-19 至完成换 0 0 0 - 17.06 否
5
副总经理 届为止 -
董事、 至完成换 -
齐 军 男 48 2002-07-19 0 0 0 17.21 否
纪检书记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张 昕 董事 男 58 2002-07-19 0 0 0 4.50 是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李华杰 独立董事 男 43 2002-07-19 0 0 0 5.75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王兆君 独立董事 男 50 2003-05-12 0 0 0 5.75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宋冬林 独立董事 男 50 2003-05-12 0 0 0 5.45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孙 权 独立董事 男 54 2003-05-12 0 0 0 6.05 否
届为止 -
监事会 至完成换 -
江 海 男 61 2002-07-19 0 0 0 3.00 是
主席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赵宝荣 监事 女 52 2002-07-19 0 0 0 4.05 是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马光敏 监事 女 49 2002-07-19 0 0 0 8.42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刘 超 监事 男 48 2002-07-19 0 0 0 4.05 是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付 涛 监事 男 36 2002-07-19 0 0 0 13.79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黎樟林 监事 男 41 2005-05-19 0 0 0 3.00 是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李晓核 副总经理 男 53 2002-07-19 0 0 0 13.61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陈作文 总经理助理 男 55 2003-10-19 0 0 0 13.31 否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王宝林 党委副书记 男 56 2001-12-29 0 0 0 13.61 否
届为止 -
党委委员、 至完成换 -
李金花 女 39 2004-10-13 0 0 0 13.61 否
工会主席 届为止 -
党委委员、 至完成换 -
于增斌 男 48 2004-09-29 0 0 0 13.61 否
人事部经理 届为止 -
至完成换 -
戴 琦 董事会秘书 女 42 2004-03-25 0 0 0 13.61 否
届为止 -
合计 / / / / / / 234.85 / / /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公司在上年取得较好经营业绩的基础上,继续大力抓好主营业务,加大对非主营投资项目的清理力度,
公司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主营业务收入继续增长,各项主要经营指标均达到较好水平。
(1)继续狠抓主业,促进主营业务收入增长;加强对投资项目的管理,减少投资损失
通过实践,公司上下对“大力清理整顿非主营投资项目、集中力量抓好主业”的经营策略形成了
共识,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下大力气抓好通行费收费工作,明确了奖罚责任,增加了对通行车辆严格按
规定车型缴费等的管理力度,报告期内实现了通行费收入的平稳增长。
(2)加大养护和专项工程投入,为增收创造良好条件
公司以保通、保畅为目标,根据实际需要加大对长平、哈大、长春绕城等几条主要收费公路的养
护维修投入,夯实增加通行费收入的基础,同时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证路况基本完好、安全
畅通,为公司通行费收入快速增长提供了基本保障。
6
(3)本年内,公司针对以前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
及时认真地进行了整改。
(4)加强内控制度和流程的建设,完善基础管理制度。
本年内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修改了财务管理条例,严格了各项审批流程,强化了
营运管理控制体系。
(5)公司继续加强对员工的业务培训,开展争先创优、争当收费能手、业务技能培训等活动,培
养并树立了一批先进典型,提高了队伍的战斗力和凝聚力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2007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范围:公路开发、建设管理、养护、经营;普通机械、办公设备、汽车
配件、建筑材料;经济信息咨询;普通货运;仓储服务、物流服务;大豆深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775,122,829.40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7.58%。实现营业利润
374,771,012.94 元,比去年同期增加了 56.96%。实现净利润 241,103,865.76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99.74%,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234,831,912.63 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 98.4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率 营业收入比 营业成本比 营业利润率比上年
(%) 上年增减(%) 上年增减 增减(%)
(%)
公路建设开发管 726,971,336.12 298,266,393.64 58.97 5.78 2.40 增加 1.35 个百分点
理
生产行业(KR 系 32,280,616.05 26,076,863.07 19.22 10.61 4.97 增加13.19个百分点
列管材)
6.3 主营业务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元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东北地区 744,752,446.42 5.72
华北地区 8,940,719.97 57.89
华东地区 5,558,785.78 57.10
合计 759,251,952.17 6.38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公司首次上市募集的资金已于 2001 年度完成投资并在 2001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2007 年度的
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62,429 万元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
省高速公路公司合资组建,共同兴建、开发、经营哈尚高速公路),我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45.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2)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53,853 万元发起设立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市高等级
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长春绕城高
速公路项目),我公司拥有该公司 63.8%股权。2007 年度实现收入 9,464 万元,实现利润 2,213 万元,
权益法核算本公司收益 1,412 万元;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银行存款问题
2002 年 10 月、2004 年 3 月,我公司分别依法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开立两个一般银行账户。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我公司在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的两个账户中存款 29,390 万元人民。2005
年 1 月 4 日,我公司人员到该行取款时发现,帐上仅余 7 万余元,该行不能说明其余款项的去向。我
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于 2005 年 1 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行哈尔滨河
松街支行支付存款及利息,诉讼费由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承担。(详见公司 2005 年 1 月 14 日的临
时公告)
此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已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06 年 2 月 23 日和 3 月 7 日,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原被告双方进行了两次质证。2 月 23 日,我方将所有原始凭证、对账单、询证
函等多项证据提交给法庭。
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在
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给付东北高速(公司本部)293,973,165.51 元,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
服上述判决,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提起上诉,请求法院发回重审。
以上事项公司均及时履行了披露义务。(详见 2005 年 1 月 15 日、1 月 18 日、2008 年 3 月 1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由于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一直以该等款项涉案为由拒绝提供银行询证函,导致会计师事
务所无法实施正常的审计程序,无法判断该事项对我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因此为我公司
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关于东绥公司投资收益等问题
经公司首届董事会 200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首届董事会 2001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经公司
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公告,公司投资 62,429 万元与公司大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
路公司共同组建了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绥公司”),共同兴建、开发、经营
绥满公路哈尔滨至尚志高速公路(下称“哈尚公路”)。
东绥公司首次注册成立于 2001 年 6 月 25 日,注册资本为 138,294.92 万元,我公司占注册资本
的 45.14%。公司成立后,我公司即将应投入的资金缴付到东绥公司。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以 5,000 万元收购东绥公司 3.62%的股
权,并在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后支付了收购股权款。目前我公司应持有
东绥公司 48.76%的股份(已履行对外披露义务),但至今东绥公司也未按相关规定办理股权转让手
续及工商变更手续。
绥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速公路于 2004 年 10 月已建成通车,东绥公司应该进入经营
期。但东绥公司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
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 年度、2006 年度、2007 年度收益无法确定。
会计师事务所也因无法确认投资收益而对《东北高速 2007 年度报告》出具了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为保障所有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多次协调沟通均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公司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
身的合法权益。200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6 年 4 月 2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了我公司的诉讼。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 16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
成如下协议:
(1)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按照黑政函[2003]4 号文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予东北高速公路
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5000 万元,尚欠 2000 万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付给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补贴款 2000 万元;
(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计算投资收益;
8
(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其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的更名过户事宜;
(5)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2000 万
元;但截至本报告签发日, 公司受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
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尚未办理;东绥公司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
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 年度、2006、2007 年度收益无
法确定。
2008 年度,公司将着力解决公司 2005、2006、2007 年度在东绥公司投资收益问题,催促办理公
司受让的东绥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及早建立健全东绥公司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机
构、核算体系,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使其依法规范运作,以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 2007 年度实现净利润 234,831,912.63 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
2008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分配预案: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10%,计 22,034,031.99
元,余 212,797,880.64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429,423,194.46 元,减拟分配的 2006 度现金股利
75,218,391.02 元,合计未分配利润 567,002,684.08 元,结转下年度。本年度不分配不转增。
此项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公司实现了盈利但未实施利润分配,主要是因为公司计划在 2008 年度对哈大高速公路进
行大修,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基础,由于大修对资金需求量大,因此本年度不实
施利润分配。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根据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所持有的黑龙
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2006 年 12 月 29 日已收到
该股权转让款 175,800,000.00 元。2007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
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资产处置收益
58,393,692.36 元,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5.08%,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
响。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9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关联交
关联方 易定价 占同类交易金 占同类交易金
易 事项 金额 金额
原则 额的比例(%) 额的比例(%)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公路养护 协议 6,663,032.00 47.15% 6,663,032.00 47.1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等综合后 协议 7,469,500.00 52.85% 7,469,500.00 52.85%
合计 勤服务 14,132,532.00 100.00% 14,132,532.00 100.00%
根据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签订的相关协议,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两家发起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向公司提供土地及
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之服务;并提供综合后勤服务。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与黑龙
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重新签定相关协议,规定支付土地及办公用房等的租赁及公路养护、维修及路政管
理服务,年关联协议费用 666.3032 万元。该协议已经首届董事会 2002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与吉林省方面未重新签定相关协议。
2、偿还借款
2002 年 6 月 27 日,公司分别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签定了代偿银行贷款的补
充协议,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暂代公司偿还银行借款 9 亿元,垫款期限 15 年,
自 2002 年 1 月 1 日起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吉林省交通厅每年向公司收取相当于一年期流动资金
贷款利率水平的利息。
根据 2007 年 1 月 5 日吉林省交通厅的通知,由于全省的高速公路资产和负债全部划归给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交通厅将暂代公司垫付的银行借款 4.45 亿元对应的债权划归吉林省
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享有,相应的协议主体也变更为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007 年鉴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已经结束,两大股东建议终止“关于由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代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和“关于吉林省交通厅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
司偿还交通部专项贷款的协议”及与其相关的补充协议。同时要求公司分两期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
具体还款期限为:2007 年偿还借款的 60%,即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73 亿元,吉林省高速公路集
团有限公司 2.67 亿元;2008 年还剩余款项。同时免收 2007、2008 年度利息。2006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审议通过了提前偿还公司股东借款的议案,并于本期支付 4.50 亿元,分别是黑龙江省高速公路
公司 22,750 万元及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 万元。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余 额
项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预付账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50,000,000.00 50,000,000.00
其他应收款:
482,625.0
哈尔滨特宝股份有限公司 482,625.00
0
小 计 482,625.00 482,625.00
其他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133,796,451.45 133,796,451.45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5,001,903.25 5,001,903.25
哈尔滨龙庆公路养护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335,666.72 293,250.86
10
吉林省长平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7,745,743.00 200,000.00
小 计 148,879,764.42 139,291,605.56
应付股利: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0,237,488.44 28,305,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16,764,335.19
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478,576.37
小 计 50,480,400.00 28,305,000.00
长期应付款: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455,000,000.00
小 计 455,000,00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227,500,000.00
吉林省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222,500,000.00
小 计 450,000,000.00
7.4.3 2007 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 2007 年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名称 承诺事项 承诺履行情况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报告期切实履
让; 行了相关承诺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黑龙江省高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速公路公司 3、免除 2006 年度东北高速应支付给我公司 45,500 万元资金的利息,
赠送给东北高速;
4、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让; 报告期切实履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行了相关承诺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吉林省高速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路集团有 3、免除 2006 年度东北高速应支付给我公司 44,500 万元资金的利息,
限公司 赠送给东北高速;
4、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11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1、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所持股份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 报告期切实履
让; 行了相关承诺
2、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
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
华建交通经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济开发中心 3、在东北高速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之后,承诺将在 2006 年年度股东大
会上提出东北高速 2006 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
分配利润的 70%的分红提案,并保证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对该议案投赞成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
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案
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起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
告(即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即履行合同义务提供增值税发票”。2005 年 6 月 15 日长春市
绿园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5)绿民二初字第 83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判决, 判令“被告大连保税区
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原告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 38,561 万元的增值税发票,如被告拒不给付
增值税发票,被告应给付原告相应数额的税金。”
2006 年 6 月 9 日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做出(2006)绿民执字第 422 号民事裁定书,并裁定如
下:
(1) 追加香港林达贸易公司为本案被执行人,在其对被执行人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应投入的注册资本金 32 万美元范围内承担申请执行人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的给付责任;
(2)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香港林达贸易公司银行存款 32 万美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相
应数额的财产。
目前该案件尚未最终执行。
2、公司之子公司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诉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6 年 9 月 1 日吉林东高科技油脂有限公司向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返还货款 1,050 万元,并承担逾期利息 3,403,936.00 元(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止按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合计人民币 13,903,936.00
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给付为其垫付的产权交易费 225,000.00 元;
(3)诉讼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于 2007 年 2 月 12 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2007
年 3 月 16 日做出(2006)大民合初字第 37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货款 1,050 万
元;
(2)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上述款项的利
息(2003 年 6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9 月 1 日,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逾期贷款利率计付);
(3)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所垫付的产权
交易税费 225,000.00 元。
案件受理费由大连保税区林达国际贸易公司承担。
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以上款项尚未收到。
3、公司诉中国银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12
2002 年 10 月、2004 年 3 月公司分别依法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开立两个一般银行账户。截
止 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在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两个账户中应有存款 293,973,160.51 元人民币。
2005 年 1 月 4 日,公司要求付款时,被告知存款余额为 73,160.51 元,并被中行哈尔滨市河松街支行
以款项被其行长高山骗取为由拒付存款。其余 29,390 万元款项去向不明。公司在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
下,于 2005 年 1 月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为:
(1)请求确认被告侵占原告存款的行为构成侵权;
(2)判令被告立即返还原告在被告处的存款及利息;
(3)由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管辖,2008 年 3 月 17 日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
做出(2006)高民初字第 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存款二亿九千三百
九十七万三千一百六十元五角一分人民币及利息(利息自 2004 年 1 月 4 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同期活
期存款利率计算)。
(2)案件受理费一百四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元三角八分,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
街支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不服上述判决,已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向最高人民法院
提起上诉,款项能否如数收回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诉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纠纷案
公司之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
支行开立账户,截至 2004 年 12 月 21 日,该账户存款余额应为 5,610,745.34 元人民币。2005 年 1 月 4
日,东高投资要求转款,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以公司账户仅存有 10,745.34 元人民币为由,拒
绝支付公司存款。该账户其余存款 560 万元去向不明。东高投资于 2005 年 3 月 3 日向哈尔滨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5 年 12 月 29 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根据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中级人民法院(2006)哈民三初字第 55 号民事裁定书,由于本案涉及刑事案件,中止诉讼。
5、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履行保证合同纠纷仲裁案
2004 年 9 月 25 日,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投资”)与黑龙江世纪东高
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订《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
工任务的协议书》,协议约定东高投资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交纳工程总造价 15%的履
约保证金,计人民币 2,427.98 万元。协议签订后东高投资履行了义务,但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
限公司因丧失了工程建设的总承包权而无法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另外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
公司因涉嫌经济犯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封。2005 年 3 月,东高投资向大庆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
要求解除与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签定的工程施工任务的协议书并由其返还履约保证金
及利息。 2005 年 6 月 22 日大庆仲裁委员会签发了(2005)庆仲(裁)字第(5)号裁决书,裁决:
(1)解除《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授予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施工任务
的协议书》;
(2)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履约保证金及利息共 25,290,446.58 元;“本裁决为
终局裁决,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2005 年 12 月下旬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006 年 1 月
20 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向黑龙江世纪东高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公告送达了(2006)庆执字第 39 号执
行通知书,此案正在执行过程中。
6、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3 年 5 月 3 日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称“东方
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依约向东方公司支付
了购房款,履行了合同义务,但东方公司未能按约定办理销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双方虽经多次协
商,未能达成一致,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6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 3,060 万,诉讼费由东方公司承担。2006 年 7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
法院做出的(2005)吉民二初字第 3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解除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与东方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东方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购房款 3,060 万元;
吉林省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7 年 4 月 13 日最
高人民法院做出(2006)民一终字第 68 号民事调解书,调解如下:
13
双方继续履行于 2003 年 5 月 3 日签订的编号为 GF-2000-0171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1)东方公司于本协议书生效后 10 日内将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 5 号写字楼第 1 幢 15-18 层的全
部房屋(建筑面积 7795.35 平方米)交付给东北高速。超出原约定面积的部分,东北高速不再另行付
款。
(2)双方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次日起 7 日内依本协议重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东方公司应在合
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提交有关部门备案,并于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
房屋产权登记所需的资料,配合东北高速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费用由各方依照法律规定负担。
(3)如果由于东方公司原因不能在合同备案完成后 10 日内向东北高速提供全部办理产权登记所
需的资料,东方公司应以东北高速已经支付的购房款 3,060 万元为基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
贷款利率开始向东北高速支付利息。
(4)东北高速依照《商品房买卖合同》尚未支付的尾款 4,205,469.00 元,不再向东方公司支付。
(5)案件受理费及资产保全费由双方各半负担。
2007 年 6 月 7 日东方公司已协助公司办理完房屋产权证。
7、公司诉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股东权益纠纷一案
2001 年 6 月公司出资 62,429 万元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共同出资组建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绥公司”),占东绥公司注册资本的 45.14%。根据《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
限公司合同》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黑政函[2003]4 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
公司投资公路建设补贴的批复》的规定,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在建设期应按照公司投资额的 8.01%
给予投资回报,建设期后的经营期内,由东绥公司按照上述规定向公司支付投资收益金。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尚欠 2004 年度投资回报款 2,000 万元,东绥公司亦未支付 2005
年度投资回报 5,000.56 万元,且东绥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
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导致 2005、2006、2007 年度收益无法
确定。
另: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3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2003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
公路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预付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收购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股权款 50,000,000.00 元, 受让黑龙江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的股权,
但截至 2006 年 4 月 15 日上述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尚未办理。
根据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006 年 4 月 15 日,公
司就以上事宜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请求如下:
(1) 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支付收益资金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
(2) 请求判令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支付资金人民币 5,000.56 万元及利息;
(3)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履行股东义务与公司共同依法管理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
公司;
(4)请求判令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依法办理股权转让的相关
事宜。
2006 年 12 月 31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 16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
成如下协议:
(1)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同意按照黑政函[2003]4 号文件以政府补贴的形式给予东北高速公
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5000 万元,尚欠 2,000 万元;
(2)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至 2007 年 2 月 28 日之前一次性付给东北高速
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补贴款 2,000 万元;
(3)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和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005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计算投资收益;
(4)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自调解书签收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完毕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其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的更名过户事宜;
(5)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完善法人治理结
构。
2007 年 3 月 28 日,公司已收到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欠付的 2004 年度东绥项目回报 2,000 万
元;但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公司受让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持有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3.62%股权更名过户手续尚未办理;东绥公司仍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
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
14
8、公司与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以经营资金困难为由,两次从公司借款合计 4,500 万
元,原定于 2007 年 4 月末前还清,届期未能履行其承诺,经多次催讨未果后,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借款 4,500 万元,并承担
案件诉讼费、保全费。并于 2007 年 9 月 7 日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
告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产,用其所有的位于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 1323 号建筑面
积总计 7,795.36 平方米办公用房提供担保。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 2007 年 9 月 7 日做出(2007)吉
民二初字第 49 号民事裁定书,裁决:
(1)、查封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所有价值相当于人民币 4,500 万元的财产。
(2)、查封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用以提供担保的房产,查封期 2 年。
9、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出资纠纷案
大连东泊九州贸易有限公司起诉公司之子公司大连东高新型管材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
按《出资人协议书》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国防
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2007 年 11 月 5 日大连市中
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以(2007)大民三初字第 114 号民事裁定书做出裁定,查封被告位于大连市金州区
国防路 160 号 40,966 平方米土地(作价 800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其他财产(被查封的土地未经本院书
面许可,不得转让、变卖、抵押、出租)。
由于该被查封的土地已由公司起诉法院判决胜诉在先,详见附注十一、重大事项 10 和注释 15 之
(2),因此东泊公司轮侯冻结。
除以上事项外,截至本财务报表签发日止,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7.8 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列席了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07 年第一次至第八次临时会
议,对会议的议程、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进行了严密的监督,认为公司上述决策程序合法。
此外,监事会还对公司董事和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合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并列席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大会、2006 年度股东大会、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及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在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审议了公司 2006 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公司 2007 半年度报告,同意公司聘用
的中准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保留意见审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5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新增募集资金,公司首次上市募集的资金已于 2001 年度完成投资并在 2001 年度
报告中详细披露(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7 年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1)、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62,429 万元发起设立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黑龙江
省高速公路公司合资组建,共同兴建、开发、经营哈尚高速公路),我公司占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45.14%。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未取得投资收益。
(2)、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投资 53,853 万元发起设立的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与长春市高等级
公路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组建“长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长春绕城
高速公路项目),我公司拥有该公司 63.8%股权。2007 年度实现收入 9,464 万元,实现利润 2,213 万
元,权益法核算本公司收益 1,412 万元;
8.4 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资产、吸收合并等事项。
2、具体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根据 2006 年 12 月 22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0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司将所持有的黑龙
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2006 年 12 月 29 日已收
到该股权转让款 175,800,000.00 元。2007 年 1 月 11 日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
于转让我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松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51%股权的议案》。资产处置收益
58,393,692.36 元,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 15.08%,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
监事会认为上述出售资产事项交易价格合理,未发现存在内幕交易或损害部分股东权益、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8.5 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东北高速控股股东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经营性资金占用为 5000.00
万元.其他关联方无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应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制定的清欠方案及实施时
间表,尽快完成占用资金的清理工作,保证关联交易公平,维护上市公司利益。
8.6 监事会就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有关事项说明的意见
监事会原则上同意董事会对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有关事项的说明,认为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的有
关规定。
此外监事会还认为:
关于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存款去向不明的问题(详见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审计报
告之 3.1),公司应根据一审判决结果继续履行必要的程序,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力保上述资金的安
全、完整,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关于东绥公司法人治理及收益无法确定等相关问题(详见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审计报告之
3.2),公司应继续予以充分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敦促有关方面及早解决问题。
公司应根据上述两方面事项的处理结果,调整公司相关会计资料及财务报表,正确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并及时公告。
另外,关于公司报告期利润实现数较利润预测数高 20%以上的事项,监事会原则上同意董事会对
上述事项的说明。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审计
16
审计意见 □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审计报告
中准审字[2008]第 2223 号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高速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和利润表、合并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东北高速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
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
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
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
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
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
1、东北高速公司及其子公司黑龙江东高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
支行的款项计 29,950 万元去向不明,其中东北高速 29,397 万元。此案已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在判决生效之
日起 10 日内给付东北高速 293,973,165.51 元,2008 年 3 月 28 日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
行已上诉,我们认为该事项对东北高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
2、由于东北高速公司投资 62,429 万元参股的黑龙江东绥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
绥公司,东北高速占其注册资本比例为 45.14%)投资建设的绥满公路哈尔滨-尚志段的高速公
路于 2004 年 10 月已建成通车,东绥公司应该进入经营期。但东绥公司并未按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亦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
算,导致 2005 年度、2006 年度及本年度收益无法确定。
四、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除前段所述事项外,东北高速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东北高速公路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高原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德权
中国·北京 2008 年 4 月 16 日
9.2 财务报表
17
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763,150,291.43 974,768,173.19 615,597,153.62 859,821,791.35
交易性金融资产 2 22,287,380.00 641,920.0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 45,928,379.62 27,383,703.35
预付款项 4 53,457,920.54 61,789,522.86 50,000,000.00 50,000,000.00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2,211,472.69 2,211,472.69
其他应收款 5 150,620,111.54 239,096,129.88 263,875,723.49 336,478,737.73
存货 6 13,050,966.43 21,751,80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048,495,049.56 1,325,431,249.55 931,684,349.80 1,248,512,001.77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7 637,407,777.78 757,527,038.50 1,509,737,777.78 1,630,857,038.50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8 3,159,323,801.62 3,175,899,396.04 2,054,087,339.27 2,050,378,937.55
在建工程 9 3,970,632.45 761,872.17 660,00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61,188.97 61,188.97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0 7,615,113.79 8,211,413.06
开发支出
商誉 11 6,388,356.69
长期待摊费用 12 64,603.20 141,342.99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 7,063,285.66 24,909,147.96 22,451,474.88 30,401,207.81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 1,330,825.0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816,837,228.47 3,973,838,567.41 3,586,337,780.90 3,712,297,183.86
资 产 总 计 4,865,332,278.03 5,299,269,816.96 4,518,022,130.70 4,960,809,185.63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18
资产负债表 (续)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释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6 6,500,000.00 27,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权证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7 34,907,205.55 24,957,264.41
预收款项 18 7,787,640.69 4,164,687.60
应付职工薪酬 19 4,655,580.28 10,649,142.89 2,723,564.56 6,968,114.22
应交税费 20 104,276,781.48 149,377,518.63 35,228,019.74 85,057,788.27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应付利润) 21 75,218,391.02 28,305,000.00 75,218,391.02 28,305,000.00
其他应付款 22 325,702,929.34 459,812,295.23 329,552,168.71 460,404,403.7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3 450,000,000.00 450,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009,048,528.36 704,265,908.76 892,722,144.03 580,735,306.2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24 900,000,000.00 900,000,000.00
专项应付款 25 37,000,000.00 37,000,000.00 35,000,000.00 35,000,000.00
递延收益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13 660,334.50
其他非流动负债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660,334.50 937,000,000.00 35,000,000.00 935,000,000.00
负债合计 1,046,708,862.86 1,641,265,908.76 927,722,144.03 1,515,735,306.2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股本) 26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1,213,200,000.00
资本公积 27 1,400,362,756.19 1,406,412,756.19 1,400,030,996.19 1,406,080,996.19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28 266,148,126.00 244,114,094.01 267,715,518.78 245,066,068.9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9 567,002,684.08 429,423,194.46 709,353,471.70 580,726,814.2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446,713,566.27 3,293,150,044.66 3,590,299,986.67 3,445,073,879.39
少数股东权益 30 371,909,848.90 364,853,863.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3,818,623,415.17 3,658,003,908.20 3,590,299,986.67 3,445,073,879.39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865,332,278.03 5,299,269,816.96 4,518,022,130.70 4,960,809,185.63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19
利润表
2007 年度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元
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1 775,122,829.40 720,486,131.65 646,390,579.85 615,616,836.45
减:营业成本 31 337,980,136.30 316,741,117.92 258,671,780.66 250,666,472.72
营业税金及附加 32 24,440,421.04 22,750,691.96 21,339,816.53 20,324,452.31
销售费用 2,432,746.18 2,511,819.51 - -
管理费用 84,228,809.53 82,001,205.63 44,527,871.46 49,066,195.96
财务费用 33 -4,119,594.44 50,822,833.60 -4,386,030.13 50,373,048.37
资产减值损失 34 23,683,111.57 13,101,182.03 41,699,092.53 24,400,609.25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2,641,337.99
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 65,652,475.73 6,218,141.01 54,680,739.28 432,105.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1,393,456.74 -6,749.14 1,393,456.74 -6,749.14
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74,771,012.94 238,775,422.01 339,218,788.08 221,218,163.80
加:营业外收入 36 22,313,074.38 96,375.00 20,421,533.14 81,600.00
减:营业外支出 37 9,981,438.10 6,794,640.23 9,688,443.10 6,480,834.2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9,954.94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87,102,649.22 232,077,156.78 349,951,878.12 214,818,929.52
减:所得税费用 38 145,998,783.46 113,154,443.85 123,457,379.82 99,136,609.3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41,103,865.76 118,922,712.93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少数股东损益 39 6,271,953.13 2,383,890.25
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34,831,912.63 116,538,822.68 226,494,498.30 115,682,320.16
六、每股收益: ——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40 0.1936 0.0961 0.1867 0.0954
(二)稀释每股收益 40 0.1936 0.0961 0.1867 0.0954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20
现金流量表
单位名称: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 金额单位:元
注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目
释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06,947,879.28 728,471,931.22 695,557,136.99 618,017,905.09
收到的税费返还 124,408.0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50,606,591.83 90,642,745.52 25,682,102.59 145,896,027.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57,554,471.11 819,239,084.81 721,239,239.58 763,913,932.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02,021,438.00 143,749,387.61 166,274,072.05 94,871,489.8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4,433,121.82 53,543,860.61 49,175,238.71 40,185,119.0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02,226,617.96 104,912,431.63 188,366,059.80 99,083,242.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75,053,837.00 191,077,362.43 69,025,391.20 210,647,160.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43,735,014.78 493,283,042.28 472,840,761.76 444,787,011.9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13,819,456.33 325,956,042.53 248,398,477.82 319,126,920.8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99,281,641.46 338,216,173.46 202,269,935.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815,768.68 64,007,197.10 58,061,851.2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27,900.00 207,860.00 15,900.00 167,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0,425,310.14 402,431,230.56 15,900.00 260,498,786.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2,792,193.26 34,806,580.84 8,284,015.55 15,787,593.60
投资支付的现金 119,285,763.47 97,590,039.2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2,077,956.73 132,396,620.05 8,284,015.55 15,787,593.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652,646.59 270,034,610.51 -8,268,115.55 244,711,192.8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4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1,84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6,500,000.00 29,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8,340,000.00 29,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77,000,000.00 29,000,000.00 450,0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9,074,691.50 104,086,351.75 28,305,000.00 102,618,500.0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050,000.00 6,05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12,124,691.50 133,086,351.75 484,355,000.00 102,618,500.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03,784,691.50 -104,086,351.75 -484,355,000.00 -102,618,500.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11,617,881.76 491,904,301.29 -244,224,637.73 461,219,613.7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974,768,173.19 482,863,871.90 859,821,791.35 398,602,177.5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63,150,291.43 974,768,173.19 615,597,153.62 859,821,791.35
*注: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21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摘要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
本年金额 上年金额
项 目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所有者权益 合
实收资本 一般风 少数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一般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或股本) 险准备 (或股本) 险准
一、上年年末余额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429,423,194.46 364,853,863.54 3,658,003,908.20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220,273,886.55
加:会计政策变更 13,487,396.81
前期差错更正 -728,450.85
二、本年年初余额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429,423,194.46 364,853,863.54 3,658,003,908.20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233,032,832.51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一)净利润 234,831,912.63 6,271,953.13 241,103,865.76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
- -6,050,000.00 784,032.23 -5,265,967.77 31,667,409.92
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2. 权 益 法 下 被 投 资 单
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 -330,988.81 -330,988.81 -3,065,390.08
动的影响
3. 与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 -17,107,200.00
响
4.其他 -6,050,000.00 1,115,021.04 -4,934,978.96 51,84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
- -6,050,000.00 234,831,912.63 7,055,985.36 235,837,897.99 - 31,667,409.92
计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减少以“-”号填 -
列)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
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
(四)利润分配(减少
22,034,031.99 -97,252,423.01 - - - 11,081,261.50
以“-”号填列) -75,218,391.02
1.提取盈余公积 22,034,031.99 -22,034,031.99 - 11,081,261.50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3.对股东分配 -75,218,391.02 -75,218,391.02
4.其他 -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
结 转 ( 减 少 以 “-”号填
列)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年年末余额 1,213,200,000.00 1,400,362,756.19 266,148,126.00 567,002,684.08 371,909,848.90 3,818,623,415.17 1,213,200,000.00 1,406,412,756.19 244,114,094.01
22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摘要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度
编制单位: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本年金额 上
行
项 目 实收资本 实收资本
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减:库存股
(或股本) (或股本)
一、上年年末余额 1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245,066,068.95 580,726,814.25 3,445,073,879.39 1,213,200,000.00 1,374,745,346.27
加:会计政策变更 2 -331,760.00
前期差错更正 3
二、本年年初余额 5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245,066,068.95 580,726,814.25 3,445,073,879.39 1,213,200,000.00 1,374,413,586.27 -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
(一)净利润 7 226,494,498.30 226,494,498.30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8 -6,050,000.00 -6,050,000.00 31,667,409.92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9 -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10 -3,065,390.08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11 -17,107,200.00
4.其他 12 -6,050,000.00 -6,050,000.00 51,840,000.00
上述(一)和(二)小计 13 -6,050,000.00 226,494,498.30 220,444,498.30 31,667,409.9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减少以“-”号填列) 14
1.所有者投入资本 15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16
3.其他 17
(四)利润分配(减少以“-”号填列) 18 22,649,449.83 -97,867,840.85 -75,218,391.02
1.提取盈余公积 19 22,649,449.83 -22,649,449.83
2.对股东分配 23 -75,218,391.02 -75,218,391.02
3.其他 27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减少以“-”号填列) 28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9
2.盈余公积转增股本 30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31
4.其他 32
四、本年年末余额 33 1,213,200,000.00 1,400,030,996.19 267,715,518.78 709,353,471.70 3,590,299,986.67 1,213,200,000.00 1,406,080,996.19
*所附附注为财务报表重要组成部分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作滨先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俊先生
23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摘要
9.3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变更的说明
1、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公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2007年11月16日颁布的财会[2007]14号“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的通知”、2008年1月21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解
释3号”文件的规定,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核算,同时对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并视同对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原摊销
的股权投资差额、按照权益法确认的损益调整及股权投资准备等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
不切实可行的,不予追溯调整。具体影响金额见汇总表。
2、会计估计变更
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 2007 年 1 月 1 日起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有
所改变,具体变化如下
年限 变更前坏账比例 变更后变化比例
1 年以内 0% 0%
1-2 年 5% 5%
2-3 年 10% 10%
3-4 年 20% 20%
4-5 年 20% 40%
5 年以上 20% 100%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15,860,516.78元。
2)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07年1月1日起固定资产认定标准由原2,000
元变为4,000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使本期净利润减少25,365.41元。
9.4 会计差错更正
1)、按照2008年2月收到的长春市国家税务局长国税决字【2007】第0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公司
补缴以前年度企业所得税31,044,913.79元,此事项使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减少7,284,508.47元,2006
年度净利润减少9,183,452.34元,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4,576,952.98元,
应缴税费增加31,044,913.79
元。
2)、公司将2006年度获得股东单位捐赠利息5,184万元计入资本公积相应增加应缴所得税费用
17,107,200.00元计入“所得税”项目,本期予以调整。此事项使2006年度净利润增加17,107,200.00
元,资本公积减少17,107,200.00元。
会计政策变更及差错更正调整汇总表
调整项目 2006 年初影响数 2006 年当期影响数 2007 年初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4,946,107.73 5,066,346.35
10,012,454.08
24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摘要
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转回 1,400,526.36 638,835.62
2,039,361.98
大股东承担超额亏损 -30,144,327.16 -772,173.97
-30,916,501.13
影响金额小计 -23,797,693.07 4,933,008.00 -18,864,685.07
2、会计差错更正
补计以前年度所得税 -7,284,508.47 -9,183,452.34
-16,467,960.81
股东赠送利息所得税调整 17,107,200.00 17,107,200.00
影响金额小计 -7,284,508.47 7,923,747.66 639,239.19
影响金额合计 -31,082,201.54 12,856,755.66
-18,225,445.88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本期应纳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情况:
法定 公司拥有权益 是否
被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代表人 直接 间接 合并
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徐 鹏 深 圳 市 33,500 万元 49.25% 16.42% 投资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不含限制项目) 否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
深圳市赛利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艳 娟 深 圳 市 3,600 万元 90% 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济信息咨询 否
(不含限制项目).
※ 由于二十一世纪科技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深圳赛利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在进行清算,因此未将其
纳入合并范围。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孙熠嵩
2008 年 4 月 16 日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