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04 年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 2005 年 3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 2004 年
年度报告摘要
中,“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项,由于统计口径有误,特此更正: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 不适用
此外,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项目下,母公司及合并的拟分配现金股利
的期初数均为 6600 万元,期末数均为 7128 万元。
深圳市广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五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