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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退(000033)新都酒店2004年年度报告摘要

黑太子爱德华 上传于 2005-04-21 06:1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 文。 2、全体董事队本报告内容均无异议。 3、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 200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 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董事长李聚全先生、财务负责人付明清先生、财务机构负责人祝丽 秋女士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介绍 股票简称 新都酒店 股票代码 000033 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 办公地址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24 楼 办公电话/传真 (0755)82320888 转/(0755)82344699 邮政编码 518001 电子信箱 szxdjd@public.szptt.net.cn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姓名 李中钦 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24 楼/518001 联系电话 (0755)82320888 转 联系传真 (0755)82344699 电子信箱 szxdjd@public.szptt.net.cn §3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摘要 3.1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1 单位:人民币元 2003 年度 本年比上年增 2002 年度 科目 2004 年度 调整前 调整后 减(%)* 主营业务收入 74,454,943.80 69,599,970.49 69,599,970.49 6.98 93,419,737.38 利润总额 821,789.46 1,471,615.40 1,956,145.64 -57.99 6,555,977.12 净利润 608,494.57 1,471,615.40 1,956,145.64 -68.89 6,555,977.12 扣除非经常性损 525,608.88 -654,043.88 169,513.64 180.36 11,059,240.29 益后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8,998,622.46 20,453,403.84 20,453,403.84 -7.11 33,156,079.46 现金流量净额 200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4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末增减(%)* 2002 年末 总资产 615,076,962.46 614,538,956.18 615,540,780.17 -0.075 616,939,118.71 股东权益 (不含少 439,132,131.93 438,039,107.12 438,523,637.36 0.14 436,567,491.72 数股东权益) 注:*以调整后的数据为基准。 3.2 截止本报告期末前三年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科目 2004 年 2003 年 本年比上年增 2002 年 调整前 调整后 减(%)# 每股收益(加权和摊薄) 0.0021 0.0051 0.0068 -69.12 0.02279 净资产收益率(调整前) 0.1387 0.336 0.446 -68.90 1.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 0.1198 0.297 0.408 -70.64 1.659 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0660 0.071 0.071 0.115 2004 年末 2003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2 年末 调整前 调整后 末增减(%) 每股净资产 1.526 1.522 1.524 0.13 1.517 注:*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规定 计算。 #以调整后的数据为基准。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v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1、营业外收入 80,631.96 2、坏账准备转回 2,253.73 合计 82,885.69 2 3.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 v不适用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220,500,000 0 220,500,000 其中: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0 88,200,000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0 132,300,000 2、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20,500,000 0 220,500,000 二、已流通股份合计 67,223,488 0 67,223,488 三、股份合计 287,723,488 0 287,723,488 4.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1928 人 股东名称 年度内 年末持 持股 股份类别 质押或冻结 股东性质 增减 股数 比例 的股份数量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0 66,150,000 22.99 非流通股 全部质押 境内法人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0 55,125,000 19.16 非流通股 全部冻结 境外法人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0 33,175,000 11.53 其中流通股 境内法人 100,000 股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0 33,075,000 11.50 非流通股 全部质押 境外法人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0 33,075,000 11.50 非流通股 全部质押 境内法人 吴静 0 400,000 0.14 流通股 未知 翟娜佳 0 300,000 0.10 流通股 未知 王英正 0 300,000 0.10 流通股 未知 四川润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0 248,150 0.09 流通股 未知 胡毓峰 0 200,000 0.07 流通股 未知 合计 222,148,150 77.21 前十名流通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年末持股数量 吴静 400,000 翟娜佳 300,000 王英正 300,000 四川润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8,150 胡毓峰 200,000 陈桂兰 200,000 郑明星 192,306 傅军 172,000 3 刘应秀 152,800 宋志英 152,800 合计 2,318,05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 1、根据 2003 年 6 月 6 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其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为一 或一致行动的关系 致行动人 说明 2、未知其他前十名股东之间、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间、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以及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姓名 职务 性 年 任期起止日 年初持 年末持 持股变 别 龄 股数(股) 股数(股) 动原因 李聚全 董事长 男 44 2004.2-2007.2 0 0 王晓燕 副董事长 女 52 2004.2-2007.2 0 0 闻心达 副董事长 男 58 2004.2-2007.2 0 0 兼总经理 林天富 董事 男 76 2004.2-2007.2 0 0 晏为 董事 男 47 2004.2-2007.2 0 0 王健涛 董事 男 34 2004.2-2007.2 0 0 潘林武 独立董事 男 41 2004.2-2007.2 0 0 季德钧 独立董事 男 61 2004.2-2007.2 0 0 张晓明 独立董事 男 42 2004.2-2007.2 0 0 李超 监事会主席 男 54 2003.5-2006.5 0 0 胡晓燕 监事 女 42 2003.5-2006.5 0 0 胡毛毛 监事 男 56 2003.5-2006.5 0 0 李中钦 董事会秘书 男 38 2004.11-2007.11 0 0 付明清 财务总监 男 42 2004.8-2007.8 0 6,000 购买 5.2 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姓名 任职的股东名称 在股东单位 任职期间 是否领取报酬、 担任的职务 津贴(是/否) 李聚全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1.1 是 王晓燕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 长期 是 闻心达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董事 长期 否 林天富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董事长 长期 是 晏为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1994.6 至今 是 李超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顾问 长期 是 5.3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年度报酬总额 149.15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 76.1 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 72.1(公司 2004 年度仅有 2 名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津贴 5/年/人 独立董事其他待遇 1、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签单权 1/年 2、参加有关会议时公司负责相关费用 不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的董事、监事 李超 报酬区间 人数 60 以上 1 10-15 2 10 以下 12(包括在本年度离任的两任董事会秘书) §6 董事会报告 6.1 报告期内整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4 年仍然是公司充满艰辛与挑战的一年:虽然深圳旅游业已逐渐摆脱“非 典”影响,但恢复过程仍较缓慢,而“禽流感”等也一直威胁着深圳的旅游业; 作为深圳主要的旅游酒店,公司遭受的困难可想而知。同时,公司所拥有的物业 新都酒店装修工程尚未完工,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随着深圳 中心区的西移及众多新的高星级酒店的涌现,深圳酒店业竞争日益加剧,原本有 限的市场份额更加稀释,对于已有十余年历史的老牌酒店来说,面临的困难是比 较大的。尽管如此,经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 2004 年度仍取得了较好的 业绩:2004 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4,454,943.80 元,比上年度增加 4,854,973.31 元,上升 6.98%;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52,584,102.67 元,比上年度 增加 2,863,258.72 元,上升 5.76%。本报告年度,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的客房出租 率为 70.92%,比上一年度增加 29.13%;客房平均价格 411.82 元/间,比上年度 减少 6.33%。在深圳市主要星级酒店中,新都酒店在深圳高星级酒店市场占有率、 客房入住率、客房平均价格等关键指标上均排名前 10 位。公司在实现较高收入 和利润的同时,成本和费用也得到了进一步控制。 5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 毛利率比 收入 比上年增长 成本 比上年增加 毛利率 上年增长 酒店客房出租收入 63,086,736.39 11.64 15,344,985.89 11.59 75.68 0.01 餐饮收入 6,255,365.56 7.99 1,932,853.82 4.35 69.10 1.05 食品销售收入 1,463,296.92 -16.84 1,064,790.20 -23.64 27.23 6.78 其他收入 3,649,544.93 -34.05 -- -- 100.00 0 合计 74,454,943.80 6.98 18,342,629.91 7.92 75.36 -0.21 其中,在本报告期内,公司与主要股东及其关联公司之间没有关联交易。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全部来自于位于深圳市区的新都酒店的经营。 6.4 采购和销售客户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3,076,640.65 占采购总额比重 30.65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29,071,422.46 占销售总额比重 39.05 6.5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投资收益占净利润 10%以上的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6.6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6.7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比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6.8 经营成果和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v不适用 整体财务状况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 v不适用 6 6.9 对生产经营环境以及宏观政策、法规产生重大变化已经、正在或将要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说明 v适用 □不适用 ⑴公司主营业务是商务和旅游酒店及其附属设施的经营,在相当程度上受制 于国家宏观调控以及对外开放等政策的影响。某些突发的灾害性事件(如非典、 禽流感等)以及因此而引致的国家政策变化将影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⑵深圳中心区将持续西移,商务、会展、旅游等活动逐渐向新的西部地区集 中;公司所属新都酒店位于深圳老区,未来的业务将继续受到较大的不利影响。 ⑶深圳新的高星级酒店不断出现,硬件设施和软件服务均有相当大的提升, 对公司已经并将继续形成越来越大的竞争压力。 6.10 完成盈利预测的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6.11 完成经营计划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6.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6.13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v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03 年开始的新都酒店装修工程于 2004 年度完成投资 29,239,775.23 元。该等资金由公司自筹。 6.14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 v不适用 6.15 董事会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v适用 □不适用 ⑴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经营管理方面 7 ①加强制度化管理、推行新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2005 年度,公司将推行 全新的以《经营目标责任管理制度》为核心的内部控制制度,与公司主要经理人 员签定《经营目标责任书》,通过绩效考核和奖惩管理,加强公司监督管理效力, 提高经营效益。 ②继续加快新都酒店装修工程建设,争取 2005 年度 5 月底完成全部装修工 作。 ③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形象,增加收入和盈利能力。 ⑵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①公司将在 2005 年度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彻底清理、处置北京王府井利生项 目,在保证公司权益不受重大损害的前提下,尽早收回有关投资,以解决公司资 金短缺和生产发展所需资金问题。 ②因历史原因,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证券营业部用 于国债买卖的资金已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起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截止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上述资金余额为 9,356,241.97 元)至今。公司认为该等资金为公 司合法拥有,不存在法律瑕疵。因此,在 2005 年度,公司将组织专门工作人员 斡旋,争取早日收回该笔资金。 ⑶公司 2005 年度投资计划 ①公司将继续对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的装修工程进行投资,确保全部装修工程 在保证装修质量的前提下于 2005 年度 5 月底完成并交付使用。 ②公司为发展壮大主营业务,拟在合适的条件下通过购并等手段扩大公司主 营业务。 新年度盈利预测 □适用 v不适用 6.16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经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608,494.57 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全部用于 弥补往年亏损,不进行分配。公司拟亦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中股本溢价的一部分 9,907,647.48 元和盈余公积金中非 法定公益金部分 32,182,125.41 元弥补公司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v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有关规定,本报告期盈利将首先用于弥补往年亏损,不进行现金分红。 8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v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v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v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关联销售和采购 □适用 v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v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与公司债权债务关系 金额 债权债务性质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债权人 2,864,194.96 应付股利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债权人 1,485,371.55 应付股利 合计 4,349,566.51 7.5 委托理财 ? 适用 v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v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v适用 □不适用 ⑴2004 年 1 月 15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 该院受理中国银行起诉公司未支付 1999 年 12 月 31 日前应付股利人民币 5,745,616.98 元;2004 年 8 月 30 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4)深罗 法民二初字第 196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原告支付股利人民币 5,745,616.98 元;2004 年 9 月 10 日公司提起上诉,广东省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公司的上诉请求;2004 年 10 月 27 日公司与中国银 行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公司承诺从 2005 年 1 月开始分两年半付清应付中国 9 银行的股利,并申请撤回上诉请求;2004 年 11 月 17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724 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准许公司撤回上诉。 ⑵2004 年 10 月 15 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4)深罗法民二初 字第 2563 号民事判决书就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景台)起 诉公司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返还峰景台借款人民币 200 万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 利率偿付自 2003 年 12 月 15 日至清偿之日的利息;2004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峰 景台就执行该判决事宜达成和解协议。 ⑶2004 年 9 月 15 日峰景台起诉公司未支付其承让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 资有限公司股利人民币 4,726,445.04 元及迟延付款利息 250,974.23 元;2004 年 10 月 18 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4)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2564 号民 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峰景台支付所欠股 利人民币 4,726,445.04 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 2003 年 9 月 15 日至清偿之日利息;2004 年 12 月 2 日公司与峰景台就执行该判决事宜达 成和解协议。 ⑷2003 年 3 月 22 日,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卢堡工 贸)起诉公司另一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及原副董事长黄振汉侵占公司 财产,公司作为第三人应诉。卢堡工贸在诉状中提出冻结公司在北京王府井利生 项目利生大厦 6-9 层房产和北京城市广场 15 套房产,冻结期间,公司不得对两 个项目进行任何交易、让与、设置担保、赠予及其他处分行为,上述两个项目应 维持现状,并封存该案两个项目有关的董事会决议、合同财务账册及其他有关书 证。2003 年 6 月 12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正式查封该两项目及其相关文件。 2004 年 12 月 30 日卢堡工贸、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黄振汉及公司四方于 深圳市达成诉讼和解撤诉协议:卢堡工贸同意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案 号为(2003)粤高法民初字第 4 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包括申请撤销财 产保全、证据保全等法律措施,下同)。2005 年 2 月 4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3)粤高法民四初字第 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卢堡工贸撤回起诉,同时解 除对公司在北京王府井利生项目利生大厦 6-9 层房产和北京城市广场 15 套房产 的冻结和相关合同、财务账册及其他书证的查封。 ⑸2004 年 8 月 9 日,公司起诉公司原副董事长黄振汉及北京利业行商贸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业行)恶意串通侵占公司财产,公司在诉讼中请求: (1) 黄振汉与利业行恶意串通,安排自己的公司香港置业行有限公司享有公司北京王 府井利生项目利生大厦 4-9 层 40%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2)黄振汉应当返还已 售公司北京王府井利生项目利生大厦 4-5 层 40%的房款,计港币 43,312,000.00 10 元,利业行负连带责任。200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黄振汉于深圳市达成诉讼和 解撤诉协议:公司同意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案号为( 2004)深 中法民四初字第 673 号诉讼(该案尚未开庭审理);2005 年 1 月 5 日广东省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4)深中法民四初字第三 67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公司撤 回起诉。 7.8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说明 ⑴独立董事参加本年度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度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董事会 委托他人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会议 事会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事会会议次数 次数 潘林武 8 8 0 0 季德钧 8 8 0 0 张晓明 8 7 0 1(但事前表示同 意会议议案) ⑵独立董事对有关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v不适用 ⑶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本报告年度,公司独立董事潘林武先生、季德钧先生和张晓明先生严格按照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的规定,诚信勤勉,尽心尽 责,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 董事会聘请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和更换为公司 2004 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 师事务所等问题上,三名独立董事均提出独立意见。在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独立 董事认真监督管理工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决策程序基本符 合有关规定;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对公司 200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 观和中肯的;公司 2004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和投资资金支出均经 过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资产出售行为, 也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交易行为。 §9 财务报告 11 9.1 审计意见 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本年度业务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9.2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资 产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278,860.21 14,524,273.94 短期投资 应收票据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应收账款 5,851,777.20 5,001,092.91 其他应收款 3,834,802.95 1,338,447.84 预付账款 102,900.00 应收补贴款 存货 810,673.47 835,365.82 待摊费用 284,244.50 412,535.3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6,163,258.33 22,111,715.86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66,309,967.89 66,950,967.89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投资合计 66,309,967.89 66,950,967.8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725,095,347.73 711,405,331.48 减:累计折旧 207,720,161.84 192,501,865.81 固定资产净值 517,375,185.89 518,903,465.6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净额 517,375,185.89 518,903,465.67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400,000.00 1,701,057.40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合计 517,775,185.89 520,604,523.07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2 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 4,828,550.35 5,873,573.35 其他长期资产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4,828,550.35 5,873,573.35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借款 资产总计 615,076,962.46 615,540,780.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000,000.00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563,841.87 3,491,641.14 预收账款 393,780.93 176,021.07 应付工资 1,515,608.67 1,340,780.06 应付福利费 - 16,169.75 应付股利 4,349,566.51 4,349,566.51 应交税金 1,695,556.95 1,564,989.35 其他应交款 其他应付款 62,845,919.79 58,336,127.84 预提费用 6,253,995.20 4,929,997.08 预计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7,877,240.00 67,843,400.01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99,495,509.92 148,048,692.81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76,449,320.62 28,968,45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合计 76,449,320.62 28,968,450.00 递延税项: 递延税款贷项 负债合计 175,944,830.54 177,017,142.81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7,723,488.00 287,723,488.00 资本公积 192,496,489.60 192,496,489.60 盈余公积 41,998,675.29 41,998,675.29 其中:法定公益金 9,816,549.88 9,816,549.88 未分配利润 ( 83,086,520.97) (83,695,015.5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39,132,131.93 438,523,637.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615,076,962.46 615,540,780.17 13 9.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一、主营业务收入 74,454,943.80 69,599,970.49 减:主营业务成本 18,342,629.91 16,996,936.6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528,211.22 2,882,189.88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52,584,102.67 49,720,843.95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42,212.06 227,267.40 减:营业费用 17,671,828.27 16,467,401.61 管理费用 26,884,104.79 26,387,055.59 财务费用 7,088,224.17 5,862,610.7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82,157.50 1,231,043.36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641,000.00) 162,864.92 补贴收入 460,000.00 营业外收入 80,631.96 102,648.10 减:营业外支出 410.74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821,789.46 1,956,145.64 减:所得税 213,294.90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8,494.57 1,956,145.64 补充资料: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 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利 润 分 配 表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一、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8,494.57 1,956,145.6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83,695,015.53) (85,651,161.17) 14 其他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83,086,520.97) (83,695,015.5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83,086,520.97) (83,695,015.53)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未分配利润 (83,086,520.97) (83,695,015.53) 9.2.3 现金流量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单位:人民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4 年度 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4,516,115.50 68,575,052.54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044,621.47 10,199,868.04 现金流入小计 93,560,736.97 78,774,920.5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523,458.93 6,152,330.4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2,209,410.34 16,581,619.76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81,532.70 8,159,252.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4,347,712.54 27,428,314.20 现金流出小计 74,562,114.51 58,321,516.7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622.46 20,453,403.8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8,864,717.6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16,000.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 现金流入小计 8,880,717.6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079,509.89 9,648,963.51 投资所支付现金 支付的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5,079,509.89 9,648,963.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79,509.89 -768,245.8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6,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6,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8,486,670.00 15,448,509.99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044,098.27 4,168,597.6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12,530,768.27 19,617,107.6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530,768.27 -13,617,107.6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11,655.70 6,068,050.33 附注: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608,494.57 1,956,145.64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88,397.21 38,555.86 固定资产折旧 15,235,967.91 13,698,977.06 无形资产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045,023.00 1,504,336.49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128,290.85 -213,050.33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1,323,998.12 1,905,523.7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的损失(减:收益) -17,671.88 246.80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财务费用 6,732,717.24 4,739,335.81 投资损失(减:收益) -162,864.92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16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24,692.35 266,361.87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3,497,336.61 -1,735,031.2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6,092,291.68 -1,545,133.01 其他 -9,366,241.9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998,622.46 20,453,403.84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812,618.24 14,424,273.9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4,424,273.94 8,356,223.61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11,655.70 6,068,050.33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公司本年度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 法未发生变化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v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 1998 年 8 月取得由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牵头组成的银团贷款 2,200 万美元。根据贷款合同和 2001 年 7 月的银团贷款重组的补充协议规定,如公司 未能按约定的偿还期间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贷款人对未按规定偿还部分加收 2.50%的罚息。公司 2003 年计划还款额 400 万美元,实际还款额 150 万美元,按 规定应加计罚息 6.25 万美元,但 2003 年末并未计提该罚息。公司本年对该差错 进行更正,补计 2003 年度应计提的罚息 62,500.00 美元(折合人民币 517,293.75 元)。该调整事项影响年初未分配利润减少人民币 517,293.75 元。 (2)公司收回 2003 年度多列支的管理费用 1,001,823.99 元,影响 2003 年度管 理费用减少人民币 1,001,823.99 元,相应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公司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1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O 五年四月十九日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