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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600644)2002年年度报告

王侯多第宅 上传于 2003-03-29 05: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二 OO 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四 川 .乐 山 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3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4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5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 第六节 公司治理情况---------------------------------------------------------------10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2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13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22 第十节 重要事项---------------------------------------------------------------------23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29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79 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审议本报告未出席董事会的董事有:黄木松、张希廷、夏润和,其中, 黄木松、张希廷委托罗长流董事代行职权,夏润和委托谢和敬董事代行职权。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经理魏晓天及会计 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吴娙忠作如下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 报告的真实、完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董事长:刘虎廷 二 OO 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英文名称及缩写 中文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英文缩写:LE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证券事务代表的姓名、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 董事会秘书:李江 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谭俊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联系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01 传真:0833-2445900 电子信箱:600644lep@163.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电子信箱 注册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邮政编码:614000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sep.com.cn 电子信箱:Lslep@ls-public.sc.cninfo.net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http//www.sse.com.cn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 股票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股票代码:600644 (七)、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或变更注册登记日期:公司首次注册日期为 1988 年 5 月 17 日,最近一 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为 2000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注册登记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800015 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成都市城守东大街南光大厦 2015 室 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合并报表) (一)、本年度利润完成情况及构成 项 目 单位:元 1、利润总额 6,209,860.23 2、净利润 546,376.76 3、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791,801.21 4、主营业务利润 73,181,268.61 5、其他业务利润 789,245.08 6、营业利润 -1,773,583.88 7、投资收益 -1,151,285.70 8、补贴收入 2,760,534.56 9、营业外收支净额 6,374,195.25 1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776,202.67 11、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减额 -50,695,513.51 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和涉及的金额: 1、资产转让收益 +3,638,068.99 2、违约金收入 +857,905.00 3、滞纳金收入 +1,186,957.08 4、其他营业外收入 +187,833.52 5、营业外支出 -532,586.61 合计 +5,338,177.97 (二)、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02 年 2001 年 本年比上年 2000 年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270,908,744.59 251,851,884.84 7.57 300,804,560.36 利润总额 6,209,860.23 33,263,862.98 -81.33 51,673,779.39 净利润 546,376.76 26,530,326.38 -97.94 40,204,616.9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净利润 -4,791,801.21 21,423,990.79 32,822,364.78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0 年末 末增减(%) 总资产 1,147,181,621.80 1,120,153,800.72 2.41 1,084,083,598.19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446,327,309.35 458,236,915.57 -2.60 443,946,893.23 经营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 34,776,202.67 72,529,854.90 -52.05 72,529,854.90 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02 年 2001 年 本年比上年 2000 年 增减(%) 每股收益 0.0022 0.1064 -97.94 0.16 净资产收益率 0.12% 5.79% -97.93 9.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为基础计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1.07% 4.68% 4.85%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0.14 0.29 -51.72 0.29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 2000 年末 末增加(%) 每股净资产 1.79 1.84 -2.72 1.78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70 1.74 -2.30 1.63 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规定,公司 2002 年 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计算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为: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 项目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6.40 16.18 0.2935 0.2935 营业利润 -0.40 -0.39 -0.0071 -0.0071 净利润 0.12 0.12 0.0022 0.0022 扣除非经常性损 -1.07 -1.06 -0.0192 -0.0192 益后的净利润 (三)、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49,336,499.00 102,839,317.41 88,335,886.42 9,924,093.63 17,725,212.74 458,236,915.57 本期增加 1,241,819.49 416,088.78 546,376.76 1,788,196.25 本期减少 12,455,982.98 5,747,804.55 1,241,819.49 13,697,802.47 期末数 249,336,499.00 102,839,317.41 77,121,722.93 4,592,377.86 17,029,770.01 446,327,309.35 变动原因: 1、盈余公积、公益金本期增加是根据公司章程本年度提取了法定公积金、公益金 和任意盈余公积金,本期减少主要是出售房改房的损失冲减所致。 2、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是因本期实现的净利润,本期减少主要是出售房改房的损 失冲减盈余公积所致。 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 增发 其他 小计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 (一)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73153822 73153822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2993191 2993191 (二)非发起人股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4427915 44427915 尚未流通股合计 120574928 120574928 二、已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 128761571 已流通股合计 128761571 128761571 股份总数 249336499 249336499 (二)、报告期末止公司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 1300 万股,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 年 8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股 东 1: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放弃配股);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2 送红 股(国有股及法人股按同比例送现金红利);1996 年 10 月 4 日向公司全体股东按 10:1 送红 股;1997 年 8 月 29 日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 配股),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 转增股本。截止 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 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国证监会上字[1998]150 号文件批准 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 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 营有限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需 4533.77 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 购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购 321.338 万股;配股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 有,与本公司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 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实 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实际募集资 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 资[1999]第 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全部到位。本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增至 15583.5312 万 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 1999 年 2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的方案,本方案实施 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公司的股份变 动公告于 2000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载。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33.6499 万股。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公司股东总户数为 26705 户: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单位:万股) 名 称 股份增减(+、-) 持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性质 (1)、乐山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 7315.3822 29.34 无质押和冻结 国家股 (2)、四川信都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 2036.66 8.17 1700 万股被质押 法人股 (3)、川投峨眉铁合金 (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 1594.0459 6.39 冻结 法人股 (4)、万国证券 249.4325 1.00 法人股 (5)、东方投资 145 0.58 法人股 (6)、上海点津 100 0.40 法人股 (7)、九宇发展 100 0.40 法人股 (8)、隆得歧 95 0.38 法人股 (9)、云国福 90 0.36 流通股 (10)、置外咨询 +88.976 88.976 0.36 流通股 注: (1)、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流通股股东之间本公司未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2)、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内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 万股,其 中 1700 万股于 2002 年 6 月 27 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锦江支行,质押期限 2002 年 6 月 27 日至 2005 年 6 月 27 日。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公告。 (3)、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万股被四川 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 200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03 年 6 月 18 日。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3、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介绍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 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动的国有独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黄明全,成立日期 1996 年 3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27342 万元。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0 日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 定了《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已公告)。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司将所持本公司国家股 7315.3822 万股中的 53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26%)协议转让并 托管给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交大创新原第一大股东广州乙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 的全部 80%股份于 2003 年元月份协议转让给河北承德露露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交大创新于 2003 年 3 月 13 日变更注册登记,法定代表人由黄木松变更为王宝林,公司于 2003 年 3 月 2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公告),目前该部分股权仍在托管期内。报告 期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年初持股数 年末持股数 董事长 刘虎廷 男 49 2002.08.09-2005.08.09 82536 82536 董事 张小波 男 47 2002.08.09-2005.08.09 500 500 董事 谢和敬 男 47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夏润和 男 53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谢心敏 男 58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金树安 男 52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龚冬海 男 58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黄木松 男 41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姚彬捷 男 39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王 洪 男 61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张希廷 男 61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罗长流 男 53 2002.08.09-2005.08.09 董事 黄晋球 男 55 2002.08.09-2005.08.09 独立董事 郝如玉 男 55 2002.08.09-2005.08.09 独立董事 刘文波 男 59 2002.08.09-2005.08.09 监事会主席 向志军 男 50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何党军 男 39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黄荣浩 男 35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李 宏 男 39 2002.08.09-2005.08.09 监事 廖若周 男 28 2002.08.09-2005.08.09 总经理 魏晓天 男 39 2002.08.09-2005.08.09 1621 1621 副总经理 唐光全 男 50 2002.08.09-2005.08.09 副总经理 董志坚 男 60 2002.08.09-2005.08.09 总会计师 吴娙忠 女 54 2002.08.09-2005.08.09 董秘 李 江 男 47 2002.08.09-2005.08.09 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或股东关联方)的任职情况 姓 名 股东单位 职 务 任职期间 张小波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总经理 1997 年-2003 年 谢和敬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2003 年 夏润和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2000 年-2003 年 谢心敏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兼总经理 2001 年-2004 年 龚冬海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总监 1998 年-至今 黄木松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2 年-2003 年 3 月 姚彬捷 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总经理、董事 2002 年-至今 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2、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公 司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完成情况来确定,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现任董事、监事 和高管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额为 298.37 万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54.66 万 元,金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管人员报酬总额为 119.72 万元。独立董事的工作津贴每人每年 4 万元,两名独立董事从聘期开始的工作津贴总额为 4 万元。 3、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因任期届满于 2002 年 8 月 9 日举行了换届选举,原公司 董事吕伟东、欧阳国祥、崔钢、李宏、滕德强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选举姚彬捷、王洪、张 希廷、罗长流、黄晋球为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刘虎廷、张小波、谢和敬、夏润和、谢心敏、 金树安、龚冬海、黄木松继续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郝如玉、刘文波继续当选为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因任期届满于 2002 年 8 月 9 日举行了换届 选举,原公司监事张国松、周清龙不再担任公司监事,选举李宏、黄荣浩为公司第五届监 事会成员,廖若周继续当选,公司职代会推选向志军、何党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 事;第五届董事会聘任刘虎廷为公司董事长,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员和职务未 发生变动。 (二)、公司员工情况 2002 年末,公司的在职员工数量为 1771 人;专业构成:生产人员 712 人,销售人员 205 人,技术人员 544 人,财务人员 57 人,行政人员 253 人;教育程度: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8 人,大学本科学历 166 人,大专学历 275 人,中专学历 689 人,初等学历 633 人;公司需 承担离退休职工人数 156 人。 第六节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通过自查,认为公司的治理情况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 件认真落实,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特 制定了公司《章程》 、《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投资 管理办法》等治理文件。公司对照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 2002 年 1 月 7 日颁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保股东 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力;在股东大会 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行使好自己的表决权,并有律师现场 见证;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对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予以充分披露,关联股东均回避 表决。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 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 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够以认 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 利和义务,以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建立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 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了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在每个经营年末,对任职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 评估考核,并与激励相结合,实行基本工资加年度经营业绩奖励制度。公司将进一步完善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 6、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 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制度》,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和咨 询;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实、完整、及时地披 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大股 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的详细资料,以及增持、减持、质押、冻结公司股份,并能及时披露公 司股份变动情况。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司于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选举郝如玉、刘文波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 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诚信与勤勉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的影响。 独立董事当选后,基本上能够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地参与各项议案审 议和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独立意见。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做到了“五分开”,说明如 下: (1)、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做到了 分开,同时,公司及下属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在人员方面,公司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有独立的劳 动人事职能部门,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混合经营管理的情况。 (3)、在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 (4)、在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独立、完整、科学,具有良好的运作机制与运行效 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 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有符合公司自身发展需求的组织机构。 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5)、在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开设了独立了银行账户,建立了 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 务决算。 (四)、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绩效考评制,由基薪和业绩收入组成。基薪根据公司现行 工资制度及调资方案确定当年基薪,按月发放,每月按基薪的 20%扣风险抵押金。业绩收 入根据当年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目标情况确定:当年全额完成董事会经营目标,则总经理 按 25— 30 万元执行,按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计划为考核依据,当年超额完成董事会下达 经营指标,则业绩收入按一定比例上浮,未完成董事会下达的经营指标,则业绩收入按一 定比例下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收入随总经理系数上浮和下浮。2002 年,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励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 第七节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二 00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二 00 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简介如下: (一)、二 00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二 00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及其他事项。2002 年 6 月 30 日,二 00 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 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0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0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0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4、200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5、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郝如玉、刘文波进行逐项表决,两名候选人均当选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8、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 9、公司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工作津贴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刊载于 2002 年 7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二 00 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9 日分别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了召开二 00 二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包含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议题和其他事项。 2002 年 8 月 9 日,会议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如期召开,由公司董事长刘虎廷先生主持,审议 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 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刘虎廷、张小波、黄 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木松、张希廷、王洪、姚彬捷、罗长流、黄晋球、谢和敬、夏润和、谢心敏、金树安、龚 冬海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郝如玉、刘文波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对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选举黄荣浩、李宏、廖若周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监事,另经公司职代会选举向志军、何党军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3、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载于 2002 年 8 月 1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 第八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范围为地方中小水(火)电力开发、生产经营和电力调度。2002 年度, 公司完成发电量 4.00 亿 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岷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和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发电量 2.04 亿 KW.H),完成年度计划的 121.21%,完 成供电量 9.10 亿 KW.H(含公司控股的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及 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直供电量 0.33 亿 KW.H),完成年度计划的 107.06%;完 成供水量 1831 万立方米,完成年度计划的 101.69 %;完成供气量 1377 万立方米,完成年 度计划的 106 %;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1 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 108.36%,实现主营 业务利润 7,318.13 万元,净利润 54.64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在电力行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1,842.50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的 81%,主营业务利润 6,113.12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 80 %,营业成本 15,729.39 万元,毛利率 28 %(其中在眉山市电力经营收入 1,740.75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 务收入 6 %,其余的是乐山市的经营收入);公司自来水行业供应乐山市中心城区,实现主营 业务收入 1,780.64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6 %,主营业务利润 619.21 万元,占本 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 8%;公司天然气行业供应乐山市中心城区和五通桥区,实现主营业务 收入 3,467.73 万元,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13 %,主营业务利润 882.35 万元,占本公 司主营业务利润 12 %,营业成本 2,585.38 万元,毛利率 25%。 2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拥有控股公司六个,情况如下: (1)、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城市自来水供应,注册资本为 6,841.41 万元,总资产 9,423.21 万元,净资产为 6,665.75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85.75%,该公司拥 有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供水管网系统和乐山市第一、二、三水厂,日供水能力 10 万立方米。 2002 年度实现供水量 1831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 1,780.64 万元,净利润-45.72 万元。 (2)、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天然气供应,注册资本为 4,491.68 万元, 总资产为 10,151.56 万元,净资产为 5,693.66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78.49%,该公司拥有 完整的乐山市市中区及五通桥区供气管网系统。2002 年度实现供气量 1377 万立方米,主 营业务收入 3,467.73 万元,净利润 323.85 万元。 (3)、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供电等,注册资本为 3,097.00 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万元,总资产为 7,106.31 万元,净资产为 6,633.24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89.83%,该公司 2002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850.61 万元,净利润 159.24 万元。 (4)、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水力发电、水电开发,注册资本为 2,700.00 万元,总资产产 13,703.18 万元,净资产为 2,485.34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益 95.56%,该公 司下属两座电站装机容量 1.2 万千瓦(天仙桥电站 0.5 万千瓦,石麟电站 0.7 万千瓦),2002 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301.88 万元,净利润 1.61 万元。 (5)、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为煤矸石综合利用、火力发 供电,注册资本为 6,263.00 万元,总资产为 6,895.13 万元,净资产为 6,633.24 万元。本公 司拥有权益 78.19%,2002 年实现营业收入 1,591.62 万元,净利润 221.08 万元。 (6)、乐山市华侨旅行社:主要业务为国内旅游,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本公司拥有权 益 83%,200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59.15 万元,净利润-2.7 万元。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1)、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共计为 7490.79 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 56.53%。 (2)、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共计为 4888.16 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 18.04%。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经营中的主要问题与困难 (1) 电力销售侧电价低下,难以达到物价部门定价,上半年平均销售价格创历史最 低。 (2) 电力购入方面由于上网电站设备利用率较低,效益较差,维持公司电网的完整 和稳定工作困难加大。 (3)电费回收率在上半年较低,仍然是影响公司现金流量的主要因素。 主要解决方案 (1)针对销售价格低的情况,公司 2002 年加强与市场同行的协作,利用物价部门对 电价进行调整的契机,与各方一道努力,尽量使公司电力销售价恢复到物价定价水平,目 前已取得一定的成效。 (2)在稳定公司上网电站方面,公司采取加强和上网电站的沟通和联系,尽量争取上 网电站的理解和支持。同时,采取为主要上网电站担保,以换取保持上网关系,以及加大 对上网电站付费力度等方式,稳定了公司电网。 (3)针对公司电网回收率较低的情况,公司从去年上半年起在市场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下,积极推广卡式收费电表系统,目前,公司主要供区夹江县的工业用户已基本安装并运 行,已取得较好成效,并为公司找到解决用户拖欠新电费的途径。 5、2002 年度经营计划与实际完成情况说明 公司 2002 年发电量超过 20%是由于沫江火电发电量增加所致,其余的经营计划与实际 完成情况均未低于计划的 10%或超过计划的 20%。鉴于公司 2002 年度上半年度亏损,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原公司董事会计划中实现的利润部分(未披露)调整为实现盈 利。通过努力,公司实现了盈利的目标。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情况 截止 2002 年末,公司长期投资余额为 12471.02 万元,较年初的 11051.01 万元增加 1420.01 万元,增幅为 1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增加投资:①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以其所持 有的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225 万股抵偿本公司债权 5,827,500.00 元,加上该项股 权过户的手续费 13,250.00 元,共计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5,840,750.00 元。②四川槽 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时,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剥离 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后的旅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该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 本公司持有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持有尚未 正式设立的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 据此调账后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6,272,071.20 元,同时减少本公司对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 限公司的投资 6,272,071.20 元。③本公司以在花溪公司出售部份资产的剩余资产扣除花溪 公司名义下的负债的余额与重庆国信共同组建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增加长期股权 投资 14,529,900.00 元。④本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增加对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 股权投资 3,794,564.87 元 , 增 加 对 四 川 西 部 网 络 信 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2,403,224.42 元,减少对成都天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6,197,789.29 元(其中 投资成本 9,800,000.00 元,损益调整-2,902,210.71 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700,000.00 元)。 ⑤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投资 6,000,000.00 元与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 公司、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共同组建乐山新业置地发 展有限公司,投资后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0 元。⑥本公司收购乐山大岷 水电有限公司股权产生股权投资差额 5,684,980.00 元。⑦本公司控股的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公司本年新增对乐山岷源电冶公司 20,000.00 元投资。⑧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益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5,603.33 元。上述 9 项共计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44,551,093.82 元。本年度减少 投资:①本公司出售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 股权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 元。②本年增加部份“③和⑤”所述事项同时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272,071.20 元和 6,197,789.29 元。③本年度从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收回 1,436,027.72 元;④长期股权 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投资 2,282,229.26 元。⑤收购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的 100 万 元股权,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贷差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916,556.33 元。⑥花溪公司本年末的资 产负债表未纳入本公司会计报表的汇总范围。造成年末较年初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700,948.08(含花溪公司已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长期债权投资减少 9,545,367.71 元,相应 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也一并减少。上述 6 项共计使“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 少 20,805,621.88 元, “长期债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9,545,367.71 元。 1、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 1999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共计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和国有股实物资产配股 后,实际可用的募集资金为 11600 万元。配股资金已基本投入到《配股说明书》中承诺的 和股东大会同意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的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结果(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配股说明书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总 实际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 的方式 投资 金额 A 股配股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 1300.00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 788.35 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全面的技术改造 A 股配股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 1200.00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 1200.00 设夹江-乐山- 西坝 110KV 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 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 电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 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络 络 A 股配股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 3000.00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 2970.00 山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 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股 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任公司股权 司股权 A 股配股 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 3000.00 金鹅电站前期勘探和初设、 2771.19 任公司 投资峨眉山温泉度假区供 水公司、购买乐山市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大堡-峨 眉城东 110kv 送变电工程 A 股配股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 1300.00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 1282.00 行改造 行改造、大堡-峨眉城东 110k 送变电工程 A 股配股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00 A 股配股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 (2)、截止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共计使用 10811.54 万元,尚余 788.46 万元,暂作货币 资金储备。 (3)、项目变更原因、程序、披露及资金的投入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变更主要涉及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的项目,该项目原计划投 资 3000 万元,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由买方市场向卖方市场转变,修建 金鹅电站不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益。经 1999 年 5 月 6 日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暂停该项目 的整体开发,只对该项目进行前期工作,计划投入资金 545 万元,该项目剩余资金 2455 万 元;同时,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改造项目拟投资 1300 万元,由于该项目优化了设计后计 划投资 800 万元,该项目节约资金 500 万元,上述资金共计 2955 万元,变更投资了以下项 目: ①、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将金鹅电站建设的剩余资金中的 1200 万元用于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相关公告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0 年 2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②、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用金鹅电站建设剩余资金中的 635.616 万元,作为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的缺口资金(收购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 826 万股股权共计 1995.616 万元,其中 1360 万元的资金来源于企业购并中),(相关公 告于 2000 年 8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报》披露)。 ③、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节约的 500 万元 和金鹅电站剩余资金中的 619 万元,共计 1119 万元,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 程建设(相关公告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并提交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01 年 4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披露)。 (4)、项目进度及收益情况: ①、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技改项目正在进行中,公司将根据两厂的生产和设备情况, 分期投入,目前已投入资金 788.35 万元。通过技改,象月电厂增加装机容量 1960KW,累 计产生效益约 150 万元,花溪电厂增加装机容量 4000KW,同时解决了两厂的安全隐患, 延长了机组的使用寿命。 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②、对大堡电厂前池改造项目已完工,提高了大堡电厂发电的调节能力,计划投入 800 万元,目前已投入资金 782 万元 ③、网络改造项目已完成全部投资,使公司的网络形成了环形网络,大幅度地提高了 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 ④、企业购并项目已完成,其中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应支付 500 万元,实际支付支 付 1470 万元,获得收益 846.66 万元;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支付 1995.616 万元,获得收益 237.50 万元;收购大堡电厂股权支付 140 万元,获得收益 30.89 万元。 ⑤、组建开发金鹅电厂,已完成项目的前期勘探设计工作。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 了较大变化,经公司 1999 年 5 月 6 日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目前,峨边县拟将 该项目委托其他单位进行两级开发。公司认为,峨边县的决定侵犯了公司的权益,公司正 在请求相关部门协调解决。根据目前电力市场的实际,公司拟建该项目。计划支付 545 万 元用于该电站的前期勘探设计等费用,实际支付 316.57 万元。 ⑥、供用电营业综合楼项目,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计划,该综合楼于 2002 年 10 月正 式投入使用。 ⑦、投资峨眉温泉供水有限公司,本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协议,至今已三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开发公司投入的一 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目前因温泉开发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井做收益权评 估,并在其他方面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本公司拟就供水公司的设立继续协 商,若公司不能设立,本公司将通过法律诉讼收回投资资金,保全公司权益。 ⑧、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送变电工程,拟投资 1119 万元,该工程已完工投入使用, 实际投入资金 1119 万元。 ⑨、补充流动资金 800 万元,已投入。 2、报告期内非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1)、乐山沫江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七次、第 五届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出资 1800 万元(共计 3600 万元)投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扩建项目,项目已于 2003 年 2 月 15 日竣工投产并网发电。该工程的竣 工投产有效地缓解了公司电网枯期供应不足的矛盾,同时,该公司本身也将获得一定的经 济效益。 (2)、组建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乐山市中心城区肖坝片区土地成片开发项 目: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出资 300 万元,与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 公司、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共同组建乐山新业置地发 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000 万元,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30%,该公司主要投资乐山市中心城 区肖坝片区土地成片开发项目,后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乐山新业置 地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300 万元,共计投资 600 万元。目前,该项目进展顺利。 (3)、投资广州元盛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以自筹资金 800 万元投资广州元盛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协议,于 2002 年 3 月将首批注册资金汇入登记帐号。广州元盛在筹建过程中,原承诺的出资股东发生了重 大变化,且注册资本未到位,经公司董事会第五届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终止投资,并收回公 司已出资的 400 万元款项。 (4)、收购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收 购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本公司收购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岷 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公司 798 万股股权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大岷公司 182 万股股权,共计 980 万股, 收购价格为每股 1.5 元,收购金额 1470 万元。本次收购系关联交易,溢价收购 980 万股股 权后,将产生投资差额 5,684,958.39 元,按 10 年摊销每年将减少利润总额 568,495.84 元。 本次收购事项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 (5)、投资四川新境光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经公司董事会第四届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公司以自有资金 1200 万元投资四川新境光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占注册资本 2000 万元 的 60%。该项目无实质进展。 (6)、公司控股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金海棠二期工程按计划于 2002 年 10 月竣 工,并已开始试营业,达到预期目的。 (7)、公司兴建的供电营业综合楼在报告期内竣工,并已投入使用。 (8)、公司农网改造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排,报告期内增加投资约 4527 万元,主要完 成工程有峨眉城东 110KV 变电工程,大为至大堡 110KV 输电线路,夹江黄土至三洞 110KV 输电工程,夹江、峨眉片区低压线路改造和农村户表工程。上述工程的完工投产,完善了 公司供电网络,提高了公司供电质量和供电能力,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司供电损耗。 (9)、报告期内,公司控股的乐山市自来水有限公司还建成市区至茅桥乡供水管网, 大大提高了当在居民生产、生活用水质量,并拓展了供水市场。 (三)、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分析(单位:元)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额 增减比例 变化原因 总资产 1,147,181,621.80 1,120,153,800.72 27,027,821.08 2.41 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增加 长期负债 210,209,213.48 159,722,100.12 50,487,113.36 31.61 长期借款和农网借款、拨款增加 股东权益 446,327,309.35 458,236,915.57 -11,909,606.22 -2.60 处理房改房损失 主营业 73,181,268.61 72,668,882.52 512,386.09 0.71 主营业务收入增加 净利润 546,376.76 26,530,326.38 -25,983,949.62 -97.94 计提坏帐和补贴收入减少 (四)、生产经营环境、宏观政策、法规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2003 年国家电力体制改革将继续深化,改革的方向是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最终将 加剧电力市场的竞争。 2003 年元月,公司接到根据(乐市价工[2003]14 号)《乐山市物价局关于调整乐电公司 电网销售电价的通知》文件,公司 2003 年电力销售价格中,农村居民照明电价等大幅下降, 其它类别用电电价将有一定程度上升。但由于本地区电价受市场竞争影响,长期低于物价 定价水平,公司目前正致力于协同市场各方努力落实执行上述文件电价。乐市价工[2003]14 号文件计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难以估。 (五)、二 00 三年度工作计划 2003 年,公司以“拓展市场、优化资源、科学管理、持续发展”为工作方针,以满足 用户服务需求为己任,以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为员工创造美好生活为宗旨,提高公司核 心竞争力,进一步创新经营思路,整合公司资源,重可持续发展,力争市场、管理、文化 竞争力上新台阶,力求公司效益最大化、资源最优化和成本最低化。 2003 年,公司主要生产经营指标要好于 2002 年,具体措施是: 1、规范市场和发展市场。 (1)、电力业务。二 00 三年,公司将与同行业及用户等市场参与各方一道全面规范公 司电力市场,致力于维护电力市场正常经营秩序,坚决抵制恶性竞争,营造一个健康并给 市场各方带来利益的电力市场。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工作: A、加强同国家电网等同行业的协作,尽快划定公司供电营业区,在没有划定供电营 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业区以前,应协调各方坚持不搞恶性竞争,在公司供区内要求各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乐山市 政府[1997]127 号文,维持公司供区的完整和稳定。 B、规范公司供区内电力销售价格,二 00 三年,公司要求各下属电力供应单位严格按 《乐山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四川省疏导电价矛盾和实现城乡用电同价问题的 通知〉的通知》(乐市价工[2003]4 号)文件要求,及时调整各类用电用户销售电价,公司 将加强对各单位执行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C、规范用户报装及收费等业务操作方式,公司将与国家电网等市场各方一道协商,规 范用户报装中供电企业为用户提供各种服务的种类及其收费等标准,在收费上继续与市场 各方一道推广夹江地区安装卡电表的成功经验。 D、继续推进公司同国家电网联网工作,力争在二 OO 三年实现联网。 E、二 00 三年,公司将积极利用城网改造政策争取资金,着重对夹江、峨眉供区城区 配电网络进行改造,提高公司设备装备水平。 (2)、供水业务。 A、规范销售价格。二 00 三年,水公司应将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提升售水价格作为全 年的重要工作,扭转产销价格倒挂的不正常现象,全年扭亏为盈。 B、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协调有关单位关闭自来水管网覆盖区中的自备水源,二 00 三 年,此项工作应取得实质性进展,大幅提升公司售水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C、对周边地区供水市场作深入细致的分析,积极寻求拓展供区的机会。 (3)、燃气业务 A、规范金海棠酒店业务的管理,防止客户在激烈的竞争中流失,提高入住率,尽快 使酒店投资收益最大化。 B、对周边地区供气市场进行分析,积极寻求拓展供区的机会。 2、电力业务进行结构调整促进公司资源最优化。主要有用户结构、电源结构、电网结 构、业务管理流程结构等方面的调整。 3、科学管理 公司各下属分厂(分公司),控股公司目前都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方式和管理制度。 然而,由于基本上都是在沿公司原有基础上修订而成,难免与总公司在管理方式和目标上 发生差异。因此,二 00 三年,公司有必要对全公司的各方面管理进行一次规范和调整,主 要应着重在营销业务管理及用工、分配等诸多方面的规范和调整,力争在年内有实质性的 突破,使全公司管理科学,目标一致,确保公司成本最低化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十六次会议,其中,正式会议八次,临时会议八次,会 议的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1、董事会正式性会议: (1)董事会第四届十七次会议于 2002 年 1 月 28 日在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三楼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关于投资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改扩 建工程项目的议案;②关于共同出资组建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乐山市中心城区肖坝 片区土地成片开发项目的议案;③关于意向投资广州元盛电力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议 案;④关于处理固定资产损失进行帐务处理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1 月 29 日在《中 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第四届十八次会议于 2002 年 3 月 6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通过以下 议案:①200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②2001 年度总经理业务工作报告;③2001 年度财务 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决算和 2002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④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 2002 年利润分配政策;⑤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奖励制度的议案;⑥关于计提坏帐准备的议案;⑦关于会计师事务 所报酬的议案;⑧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⑨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⑩公司《信息 披露实施细则》;⑾关于收购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⑿关于对乐山新业置地追 加投资的议案⒀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3)董事会第四届十九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6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①公司 2002 年度修改后的财务预算报告;②关于公司抵押贷款的议案;③关 于公司董事工作津贴的议案;④关于公司高管人员 2002 年度考核办法的议案;⑤审核了公 司第一大股东提出的 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 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4)董事会第四届二十次会议于 2002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①2002 年第一季度季报正文;②公司向银行借款的议案;③投资四川新境光 学薄膜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 券报》上披露) (5)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一次会议于 2002 年 6 月 3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①关于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自查报告;②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资产处 置权、贷款权的议案;③关于公司与深圳雄震投资有限公司互保 2800 万元的议案。(相关 公告于 2002 年 7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6)董事会第四届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2 年 7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①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②关于公司与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公 司对等担保 2500 万元的议案;③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④召开公司二 OO 二年度第一 次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披露) (7)董事会第五届一次会议于 2002 年 8 月 9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 以下议案:①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证券事务代 表的议案;②公司二 OO 二年半年度报告;③调整公司二 OO 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④进行坏帐处理和补提坏帐准备的议案;⑤公司认购富国动态平衡开放证券投资基金的议 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8)董事会第五届二次会议于 2002 年 10 月 24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①公司二 OO 二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②通报了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并 决议如下:公司终止对广州元盛电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的事项、公司不再对乐山新业 置地发展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事项。(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10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2、董事会临时性会议: (9)董事会第四届十次临时会议于 2002 年 2 月 8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通 过以下议案:①投资广州元盛电力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②公司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2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披露) (10)董事会第四届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2 年 5 月 30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①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②审核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③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的议案;④关于召开公司 2001 年年度股东 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大会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1)董事会第四届十二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 2002 年 6 月 14 日召开,通过了 以下议案:①公司向成都市交通银行借款的议案;②公司向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的议 案;③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直属支行借款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6 月 18 日在《中国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2)董事会第四届十三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 2002 年 6 月 25 日召开,审议通 过了①公司以自有资产向银行抵押借款的议案;②公司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到期借 款提供续保的议案;③公司向广州民生银行借款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6 月 27 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3)董事会第五届一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 2002 年 8 月 29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借款改由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4)董事会第五届二次临时会议于 2002 年 9 月 29 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①公司对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增资扩股) 的议案;②公司为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③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等担保的议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10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上披露) (15)董事会第五届三次临时会议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让花溪公司部分资产并组建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 (相关公告 于 2002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 (16)董事会第五届四次临时会议(通讯方式)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①关于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②关于受让峨边大堡水电有 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详见本年度报告第十节重要事项中的“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 吸收合并事项”)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02 年度,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切实履行职责,如实执行股东大会议定的各项决议。并对审议通过的投资事项 密切关注,根据市场等因素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情况:经公司 2002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 2001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1 年度的分配方案,以 2001 年末总股本 24,933.6499 万股为基 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刊登了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并于 2002 年 9 月 4 日实施了分红。 (七)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2 年公司实现净利润 546,376.76 元,扣除母公司 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54,637.68 元,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定公益金计 54,637.68 元,按净利润的 35%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计 191,231.87 元;扣除 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额等计 941,312.26 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 为-695,442.73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7,725,212.74 元,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17,029,770.01 元。2002 年的分配预案为: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情况,公司本年度拟不进行分配,也不实 施公积金转增股本。 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年中,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级证管部门的要求和所赋 予的职责,勤勉履职,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完成了换届改选,为 适应监事会工作的要求,成立了监事会办公室,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公司监事列席了公 司的各次董事会和参加了每次股东大会;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月报、季报和年报;注重 了相关意见的收集的反馈,进行了经常性地决策监督和财务检查,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五次: 1、2002 年 3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5 名监事有 4 名 出席了会议,张国松监事因病住院书面委托周清龙监事代行职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和董事 办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 2001 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0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01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02 年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01 年利润分配预案及 2002 年预计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公司《关于提取坏账准备的议 案》;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草案)。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披露) 2、2002 年 4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 5 名监事 有 4 名出席了会议,张国松监事因病住院书面委托周清龙监事代行职权,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监事工作津贴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4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报》披露) 3、2002 年 5 月 29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一次临时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5 名监事 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了以下议案:提名刘文波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监事会以四票赞成,一票弃权通过了该提名议案;审议通过了监事会延期换 届选举的议案。会议还通报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5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4、2002 年 7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第四届第十一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公司五名监 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会换届改选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仍 由 5 名监事组成,其中设股东监事 3 名,职工监事 2 名;审议了提名刘文波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以 3 票赞成,1 票反对,1 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审议 通过了公司监事差旅费的议案。(相关公告于 2002 年 7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报》披露) 5、2002 年 8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公司本部召开。新当选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的 5 名监事:向志军、何党军、廖若周、李宏、黄荣浩全部参加了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经投票表决,一致同意向志军先生当 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02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相关公告 于 2002 年 8 月 1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披露)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除通过召开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大议案外,在平时的工作中,还十分注重 依法合规地办事,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如对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峨眉山温泉进行实地检 查和督促,认真履行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经营层的监督,认真督促公司各项内控制度 的建立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并通过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来促进工作的开展和工 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作质量的提高。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证管部门的 要求规范运作,重大问题均通过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成员均对重大问 题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公司的内控制度已基本建立并在逐步完善,公司董事、经理在执行 公司职务时均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发生。 2、公司 2002 年度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与监 事会平时掌握的情况相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报告无保留意见。 3、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程序合法,无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 失的现象。 4、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法,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无异。 6、公司 2002 年度实现利润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董事会对此所作出的说明是真 实客观的。 第十节 重要事项 (一)、诉讼、仲裁事项 1、已决诉讼 本公司于 1993 年在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存款 460 万元,事至今日,本公司账户上 还有 100 万元本金余额,但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却以其为委托贷款拒不支付。本公司 以存款纠纷于 2002 年 5 月 27 日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 年 10 月 30 日,经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以委托贷款为由驳回 本公司诉讼请求。目前本公司拟以委托贷款为由,重新提起诉讼。 2、未决诉讼 (1)、本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4 日就四川玻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欠电费 354.43 万元 及利息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 年 6 月 3 日判决公司胜诉,目前正在 执行过程中。 (2)、本公司诉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钢公司 )拖欠电费一案,经 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公司申请执行,2001 年 8 月,四川省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金钢公司所属的位于成都市一处房产以评估价 30.5 万元抵偿公司债 务。2002 年 4 月,金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金钢公司破产清算组于 2002 年 11 月致函本公 司并书面承诺于 2002 年底前再支付 30 万元现金,余额将根据金钢公司资产变现后资金到 位情况逐步清偿。该公司按承诺已于 2002 年底支付现金 30 万元。目前金钢公司欠公司电 费 503.51 万元。 (3)、2002 年 10 月 30 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就本公司为四川马边河 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1300 万元,向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 年 3 月 20 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0]成经初字第 8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对其 中本金 1170 万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 日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 上诉,2002 年 8 月 2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以[2002]川民终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公司对 1170 万承担赔偿责任。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4)、2002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以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以下简称烧碱厂) 所欠电费本金 821.26 万元及滞纳金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2 年 8 月 15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乐民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胜诉,烧 碱厂应付本公司电费 8197490.00 元及违约金 1342068.71 元。公司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情况 详见 2002 年 11 月 9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公告。 (5)、本公司于 1993 年为乐山碱厂向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借款 850 万元提供担保, 乐山碱厂以 1116.75 万元资产向本公司资产抵押。1999 年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将此债 权转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本公司于 2000 年底前分批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公司成都办事处支付完 500 万元。2001 年乐山碱厂破产,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认本公司 对乐山碱厂享有优先债权。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于 2001 年 8 月 21 日支付现金 50 万元,2002 年 6 月 3 日,本公司以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尚欠 431.7 万元为由,向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2]乐民初字第 39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公司的起 诉。2002 年 8 月 31 日,本公司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并反映有关情况。四川 省高级人民法院致函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并将处理结果报告我院”。2002 年 10 月 31 日,乐山碱厂破产清算组再次承诺“2002 年末 支付公司 30 万”。 (6)、1995 年乐山市黄丹电站建设指挥部(现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 国银行乐山分行借款 3000 万元,公司提供担保。2002 年中国银行乐山分行起诉至四川省 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该案移交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7)、1991 年马边彝族自治县电力公司(马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向公司赊购 货款 30.04 万元,至今尚差本息 54.72 万元。2002 年 12 月 24 日,本公司向四川省乐山市 市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马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2003 年 1 月, 经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2]乐中民初字第 1667-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马边河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二)、报告期内,公司重大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乐 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公司收购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大 岷公司 798 万股股权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开发公司持有大岷公司 182 万股股权,共计 980 万 股,收购价格为每股 1.5 元,收购金额 1470 万元。本次收购系关联交易,溢价收购 980 万 股股权后,将产生投资差额 5,684,958.39 元,按 10 年摊销每年将减少利润总额 568,495.84 元。本次收购事项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 (2)、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公司所 持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将持有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 980 万股股权协 议转让给四川四达生物工程产业开发公司。但在该协议的执行过程中,四川四达生物工程 产业开发公司未按协议支付公司的股权转让款,致使本次股权转让未履行。 (3)、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出让花溪公司部分资产并组建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将所属全资花溪公司 的部分资产协议转让给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转让的部分资产主要是房屋建筑物、 设备及在建工程,转让价格为 2000 万元,本次资产转让的定价依据是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该部分资产帐面价值 1545.64 万元为基础,公司将获得当期收益约为 454 万元。 本次转让是为了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有利于花溪电厂组建有限公司后巩固开拓独立 的供电营业区。本次转让事宜正按协议履行,目前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已组建完毕。 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4)、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置换的议案,公司将持有的 980 万股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的 股权与四川助友线缆材料有限公司及魏宇阳、魏微两位自然人股东分别持有四川东泰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合计 316.5 万股和乐山天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四川西部网络信息有限 公司股权 300 万股进行置换。成都鹰网股权的帐面价值为 619.78 万元,通过本次置换,公 司预计将产生 50 万元的损失。本次置换事项已办理完毕股权的过户手续。 (5)、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受让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大堡水电公司股东之一峨边万坪林工商因自 身需要,将其持有大堡水电 100 万股权以 1.4 元/每股转让给本公司,转让金额为 140 万元。 通过本次转让,公司持有大堡水电股份 2782 万股,占注册资本的 89.83%。大堡水电历年 来具有稳定的收益,系公司电网的主力电站之一。本次受让事项已履行完毕。 上述收购和出售资产事项均保持了对所涉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管理层的稳定性。 (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购销商品发生的关联交易 (1)、采购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向联营企业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电量 13263.78 万 KWH, 涉及金额为 3337.22 万元。向联营企业金竹岗电站有限公司采购电力电量万 2083.28KWH, 涉及金额为 438.84 万元。 (2)、销售电力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关联方销售电力。 公司电力采购与电力销售价格均由国家物价部门定价。公司报告期内对外共采 13250.20 万元,其中关联交易占 27.12%。 2、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经公司于 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收购乐山大 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是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该公司报告期末持有公司法人股 2036.66 万股,占总股本的 8.17%,为公司第二 大股东。交易内容为公司收购信都建设持有乐山大岷水电 798 万股股权和通川实业持有乐 山大岷水电 182 万股股权,共计 980 万股,收购价格 1470 万元,定价依据主要是根据中企 华的评估报告,截止 2001 年 12 月 31 日,大岷公司净资产帐面价为 2483.73 万元,评估价 值为 3635.55 万元,评估后的每股净资产为 1.35 元,结合大岷公司电站利用小时高,电力 市场较好,经双方协商定价为 1.5 元/股。本次收购将产生投资差额 5,684,958.39 元,按 10 年摊销每年将减少利润总额 568,495.84 元。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利安达综字(2002)第 023 号],认为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关联方(包括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担保等事 项 关联方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乐山市金粟电厂 450,000.00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 -250,000.00 9,058,899.04 团)有限责任公司(电费) 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 827,400.00 827,400.00 有限公司 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31,550,980.37 11,487,862.23 (电费)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4,388,433.68 750,913.19 (电费) 合计 577,400.00 10,336,299.04 35,939,414.05 12,238,775.42 与关联方的担保事项详见“本节中的担保事项”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 租赁本公司资产的事项。 2、担保事项 担保总额为 39532.5 万元,其中为关联企业担保 17792.5 万元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期 是否履行完毕 ⑴*四川马边河电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5.14 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8.05.14 *四川马边河电 15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7.14 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07.14 *四川马边河电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9.22 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7.09.22 *四川马边河电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3.09.11 业股份有限公司 -1999.09.11 四川马边河电 50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1992.04.05 不确定 业股份有限公司 沐川县支行 -2000 (分期偿还,最后 一笔 2000 年还清) 四川马边河电 3000 万元 中国银行乐山 1995.04.12 不确定 业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1999.09.20 (分期偿还,最后 一笔 1999.09.20 还清) 四川马边河电 1170 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 1995.08.13 一般保证 业股份有限公司 (现转为中国信达 -2001.10.31 资产管理公司 (分期偿还,最后 成都办事处 ) 一笔 2001 年还清) 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⑵四川峨眉山夹美 200 万元 峨眉山市工商城市 1997.10.27 连带担保 不确定 否 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信用社 -2003.1.27 ⑶乐山大沫水电 1300 万元 农行乐山市分行 1998.04.10 连带担保 不确定 否 有限责任公司 直属支行 -2004.04.09 乐山大沫水电有 6100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2002.09.10 连带担保 2002.09.10 否 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11.09.09 -2013.09.09 乐山大沫水电有 3400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2002.09.10 连带担保 2002.09.10 否 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10.10.31 -2012.10.31 乐山大沫水电有 621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 2002.09.10 连带担保 2002.09.10 否 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03.09.09 -2005.09.09 ⑷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50 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1.15 连带担保 1998.01.15 否 -1998.02.14 -2000.02.14 ⑸乐山市市政工 470 万元 乐山市建行直 1999.05.25 连带担保 1999.05.25 否 程总公司 属支行 -1999.12.25 -2001.12.25 ⑹乐山大岷水电 2871.5 万元 乐山市商业 1999.11.30 连带担保 2000.11.30 否 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 -2000.11.30 -2005.10.17 现展期至 2003.10.17 乐山大岷水电 5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0.12.20 连带担保 2000.12.20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支行 -2003.12.20 -2005.12.20 乐山大岷水电 30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1.06.26 连带担保 2002.06.26 否 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支行 -2002.06.26 -2005.06.26 现展期至 2003.06.26 ⑺四川金顶(集团) 3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0.11.30 连带担保 2000.11.30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3.11.29 -2005.11.29 四川金顶(集团) 2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0.12.25 连带担保 2000.12.25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3.12.24 -2005.12.24 四川金顶(集团) 3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1.08.28 连带担保 2001.08.26 否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6.05.27 -2008.05.27 四川金顶(集团) 3000 万元 中国工商银行 2002.01.31 连带担保 2002.01.31 否 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 峨嵋山市支行 -2003.01.30 -2005.01.30 ⑻乐山市燃气有限 300 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1.03.02 连带担保 2002.03.02 否 责任公司 -2002.03.02 -2005.03.01 现展期至 2003.03.01 乐山市燃气有限 100 万元 市中区农村信用 2002.06.10 连带担保 2002.06.10 否 责任公司 合作社 -2003.06.09 -2005.06.09 ⑼**乐山立事达 179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2.07.30 连带担保 2002.07.30 是 实业有限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03.04.29 -2005.04.29 **乐山立事达 2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2.08.09 连带担保 2002.08.09 是 实业有限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03.08.11 -2005.08.11 **乐山立事达 5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2.09.29 连带担保 2002.09.29 是 实业有限公司 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 –2003.07.08 -2005.07.08 ⑽峨眉山曾 600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 2001.03.25 连带担保 2001.03.25 是 板沱电站 峨眉山市支行 -2002.09.25 -2002.09.26 注:“*”公司律师认为: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因债权人在长达 9 年的时间内未向担保 人主张权利,故担保人应免去担保责任。所以公司依法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该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31 日提前还贷,已全部解除公司担保。今后根据情况可 能继续提供对等担保。 (1) 为川马电业担保已公告,系公司清查知悉 (2) 为峨眉山公司在并入公司之前的担保,已公告 (3) 为大沫 1300 万担保已公告。10121 万担保经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已公告 (4) 为乐山市自来水公司为风景园林局担保 ,已公告 (5) 为市政工程总公司担保,已公告 (6) 为大岷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 (7) 为金顶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 (8) 乐山市自来水公司为燃气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公告 (9) 为乐山立事达担保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已公告 ⑽为峨眉山曾板沱电站担保经公司董事事会通过,已公告,已解除公司担保。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未来也没有委托理财计 划。 4、其他重大合同 2003 年 1 月 16 日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 3000 万元担保与中国工 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签定担保合同。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1 月 31 日 向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行的 3000 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借款到期,该公司致函本公 司为该笔 3000 万元借款借新还旧提供担保。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为其提供担保,并签定了上述担保合同。 (五)、报告期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未在指定报刊及网站上刊 登任何承诺事项。 (六)、报告期内本公司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本公司审计工作,支 付给会计 师事务所的报酬为:财务审计费 42 万元,其它费用 4.5 万元。目前,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年限为 5 年。 (七)、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 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证券交易所公开遗责的情况。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君和审字(2003)第 1048 号 审 计 报 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贵公司”)二○○二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及合并资产负债表,二○○二年度的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利润 表及利润分配表,以及二○○二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 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 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 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 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二 ○○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合并财务状 况,二○○二年度的经营成果及合并经营成果和二○○二年度的现金流量情况及合并现金流 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报告日期:二○○三年三月四日 [会计报表附注五注 28、注 29 的报告日期 为二 00 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2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2 年 1 月 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8 年 3 月 8 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 府函(1988)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 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制企业。本公司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 24,933.64 万元,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 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虎廷先生,主要经营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 司的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与载波通讯设备等。 本公司 1991 年底前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 1,300 万股。1993 年 4 月 26 日,经过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社会公众股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 年 8 月 16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 股及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每股配售价 3.8 元,共配 1,300 万股,同年 8 月 31 日上市交易。 1994 年 4 月 22 日,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 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 东同比例送红利),同年 4 月 25 日上市交易。1996 年 10 月 4 日,本公司按 10 比 1 向全体 股东送红股 697.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红股 312 万股于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交易,至 此,本公司总股本为 7,671.4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 3,432 万股。1997 年 8 月 29 日,本公 司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以每股 3.80 元,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 股全部放弃配股),共配 1,521.8520 万股,其中国家股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实物净资产 2,226.24 万元认购配股 585.852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 936 万股,配股完成后, 本公司股本增至 9,193.2520 万元,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 全体股东送红股 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2,684.99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送红股 546.738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275.7223 万股,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流通,送转后,本公 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元。 1999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本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其应当配售 3,908,685 股,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对本公司 债权 2,444.67 万元和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的 2,089 万 元认购 697.4411 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可配 1,857.1381 万股,以货币资金认购;其他 法人可配 889.1457 万股,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 25,545,792 股。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君和验股(1999)001 号验资报告]验证。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 为 155,835,312.00 元,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45,721,137.00 元,占 29.34%,境内法人持有股 份 29,638,190.00 元,占 19.02%,已经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80,475,985.00 元,占 51.64%。本公司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根据本公司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 方案,本公司 2000 年 10 月 26 日实施了以 1999 年 12 月 31 日的股本总额 155,835,312.00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用资本公积转增 6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249,336,499.00 元, 3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股权结构不变。 2000 年 12 月 15 日,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川川投 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控股公司不再 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 “乐山国资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交大创新”)签订《乐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持股份中的 5300 万股出让给交 大创新,转让实施后,交大创新将持有本公司 5300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 21.26%,为本 公司第一大股东,该项交易截止 2002 年末尚未实施,股权仍为乐山国资公司所有。2001 年 10 月 10 日,乐山国资公司与交大创新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约定自上述《股权转让合 同》签订之日至转让之股权交割之日止,乐山国资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股权中的 5300 万股 委托给交大创新管理,由交大创新行使委托管理股权的部份股东权利。 本公司 2002 年度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煤气的供应与安装。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有关补 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月期初的外币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对各外 币账户的外币期末余额,按照外币期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按外币期末市场汇价折合 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 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汇兑 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记入各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况以外 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 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 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按期末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应收账款按 7%计提, 其他应收款按 20%计提,个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款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 提;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分别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账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 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5%计提,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 6%计提,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 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的 6%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金。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权 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 酒店按计划成本核算。 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 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 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 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成本与市价,市 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未 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利 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价 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实 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 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额 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 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 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业的会 计报表。 (3)长期股权投资差额: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 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借方差额按不超过 10 年的期限摊销,贷方差额按不低于 10 年的期 限摊销。 (4)在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 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 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以及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委托贷款按实际贷款的金额入账,期末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入 当期损益;当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年末 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将委托 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的价值又 得以恢复,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12、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标准是单位价值 1,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 上。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 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 3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2.77% 运输设备 6 16.17% 通用设备 8 12.13% 其他 5-10 19.4%-9.70% 在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 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 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 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 用年限)和按账面原价 3%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按各项工程实际发生的支出核算。已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 算的工程,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 固定资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原估价和已计提的折旧。 报告期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因长期停建并且预计 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或者在技术及性能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 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况已经发生了减值,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为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而借入的专门款项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含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 的摊销以及汇兑损益),当同时满足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以确认的评估价值或购买成本入 账核算,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使用期限或购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报告期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 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长期待摊费用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 17、收入确认原则 以电力、自来水和煤气供出并收取水、电、气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的凭据,供 出的水、电和气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时确认收入实现。 18、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19、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原则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的有关规 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 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易和资 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3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财会(2002)18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 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20、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内容和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1) 2001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简称“乐山立事达公 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 600 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账面价值为 4,240,700.00 元 的乐山市金粟电厂 300 万元的股权。200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审议批准了该项转让。转让完成后,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4,240,700.00 元,实现股权转让 收益 1,759,300.00 元。2002 年乐山立事达公司未按协议支付剩余的 200 万元股权转让款。 2002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与乐山立事达公司签订《股权转(受)让退还协议》,收回转让 的上述股权,退还乐山立事达公司已支付的 400 万元股权受让款中的 200 万元,另外 200 万元作其支付给本公司的违约金,同时了结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 调整了上年度投资收益 1,759,300.00 元,调整后,减少上年度净利润 1,495,405.00 元,减少 盈余公积 822,472.75 元,其中减少法定盈余公积 149,540.50 元,减少公益金 149,540.50 元, 任意盈余公积 523,391.75 元,减少 2001 年末未分配利润 672,932.25 元。 (2) 2002 年 3 月 6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 2001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 2001 年末股本总额 249,336,4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3 元(含税),派发总金额为 7,480,094.97 元,据此调整了 2001 年度会计报表“应付股利” 和“未分配利润”。200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01 年度实 际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共计应派发现金12,466,824.95 元,差额 4,986,729.98 元。据此调整了 2001 年度的会计报表,调整后减少 2001 年末未分 配利润 4,986,729.98 元。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税率按 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 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和夹江供电分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 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 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税率按 13%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 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 征收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本公司下属各单位及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税 金额的 1%-7%分别缴纳。 3、所得税:乐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乐市地税直发(2002)45 号]根据《国务 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 73 号]和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2)46 号]的规定,并经乐山市地方税务局[乐市 地税函(2002)103 号]批复,同意本公司 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乐山市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和乐 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的 33%计缴。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 有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尚在申请之中,本年度暂按 33%计缴。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3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法定 投资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投资额 主要业务 代表人 比例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 刘虎廷 30,970,000.00 27,820,000.00 89.82% 水力发电、供电等 公司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② 唐光全 27,000,000.00 25,800,000.00 95.56% 水电开发等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③ 刘虎廷 68,414,100.00 58,663,049.21 85.75% 自来水供应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④ 刘虎廷 44,916,800.00 35,253,919.36 78.49% 天然气供应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 煤矸石综合利用,火 魏晓天 62,630,000.00 48,973,900.00 78.20% 公司⑤ 力发、供电等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 电力开发、日用百货、 司⑥ 叶刚 11,290,000.00 6,096,600.00 50% 五金、交电等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 司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83.00% 国内旅游 ①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峨边大堡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 川南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 7 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4 年 12 月 5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97.00 万元, 至 2001 年末该公司实收资本为 3,097.00 万元,成立时本 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2000 年末之前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局、 四川省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1,300.00 万元后,持有峨边大堡水电公司 股权共计 1,900.00 万元,占实收资本的 83.89%。2000 年 7 月 26 日,峨边大堡水电公司 1999 年度股东大会暨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增加注册资本约 8,320,000.00 元的方式 投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根据该决议,本公司在 2000 年度已投入货币资金 1,070,000.00 元, 并将为峨边大堡水电公司代垫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设计费等费用 221,498.80 元转入了对峨 边大堡水电公司的投资。根据峨边大堡水电公司 200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会 通过的决议,在拟增加的 8,320,000.00 元中,本公司将增加投资 7,820,000.00 元,截止 2001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增加的出资已全部到位,2001 年 12 月 3 日,峨边宏阳会计师事务所[峨 会师验(2001)054 号验资报告]对峨边大堡水电公司新增资本进行了验证,有关的工商变 更登记也已办理完毕。200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峨边县万坪林工商签订《股权转(受) 让协议》,以现金 140 万元受让峨边县万坪林工商持有的该公司 100 万元股权,该项转(受) 让于 2002 年 2 月执行完毕。 ②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岷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 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 司,1998 年 3 月 27 日成立,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59.26%。200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分别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和成都市 通川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 1,197 万元和 273 万元受让四川信都建设投 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798 万元股权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持有的 182 万元 股权,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股权转让事项。受让后本公司持 有大岷水电公司 2580 万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95.56%。大岷水电公司自 1999 年 3 月正 式投入运行,从 1999 年度开始会计报表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3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③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 公司(简称“乐山自来水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00.00 元(本公司 1997 年度配股 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应配的部分 股份,连同 1997 年 9 月实施 1997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来水 公司净资产中 22,262,376.00 元认购配股,共 46,709,076.00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 决议对乐山自来水公司投入 6,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至 1999 年末,本公司对乐山市自 来水公司的投资合计 52,709,076.00 元。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期“议 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乐山市国有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截止 1999 年 12 月 31 日净资产 58,663,049.21 元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部份未进入乐山市 自来水公司部份管网经评估后的 9,751,110.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注 册资本 68,414,100.00 元,其余 59.21 元列作资本公积。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 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 9,751,110.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工(2000)17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 (2000)第 8 号评估报告,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2000 年 5 月 18 日[乐正会验字(2000) 第 050 号]验证实收资本已实收足额。 ④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 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为 20,886,971.5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持有 8,768,227.69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投入 4,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投 入后本公司对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合计为 24,886,971.50 元,成为乐山市燃气有 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自 1999 年起其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 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 神,本公司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 26,993,919.36 元与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的净资产 8,264,800.00 元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的部份支线管网经评估后的 9,658,114.00 元,共 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 [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9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 9,658,114.00 元,乐山市 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18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9 号评估结 果,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出具[乐正会验字(2000)第 051 号] 验资报告验证上述实收资本已实收足额。根据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4 日与乐山市资产经营公 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和本公司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了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 所拥有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0,000.00 元股权,收购价格为经东方资产评估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东评司评报字(2000)第 4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评估并经乐山市国有资产 管理局[乐市国资评(2000)39 号]确认的股权价值为 19,956,160.00 元,收购后,本公司拥 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5,253,900.00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78.49%,乐山市资产经营 公司拥有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9,662,900.00 元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21.51%。 ⑤2001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签订《关于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 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协议》,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该投资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用从乐山市沫江煤矿收购的资产 958.32 元和现金 3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339.07 元共计 1,297.39 万元出资,乐山市沫江煤矿以实物资产出资 1,242 万元出资,共同 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简称“沫江火电公司”),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2001 年 10 月 23 日[乐恒会验(2001)065 号验资报告]对双方出资进行了验证。2001 年 10 月 26 日沫江火电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2,540 万元, 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1.10%,乐山沫江煤矿的出资比例为 48.90%,沫江火电公司住所为乐 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02 年 9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沫江火电公司第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对沫江火电公司增加出资 3,600 万元,乐山市沫江煤矿以土地使 用权增加出资 123 万元,用于沫江火电公司 1.2 万 KW 扩建项目建设,增加出资后,本公 司共计出资 4,897.39 万元,占沫江火电注册资本的 78.20%,乐山市沫江煤矿共计出资 1,365.61 万元,占沫江火电注册资本的 21.80%,截止 2002 年 12 月 25 日增加的注册资本经 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会验字(2002)051 号验资报告]验证已实收足额,与注册资本 增加有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 ⑥2001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本公司以 609.66 万元收购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有的乐山市金竹岗电站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竹岗电站”)46.9%的股权和乐山兴亚机器厂拥有有的金竹岗 电站 3.1%的股权,本公司 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该项收购议案,收购后,本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拥 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6 日,注册登记的住所为乐山 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法定代表人为叶刚,注册资本为 1,129 万元,经营范围为电力 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器材)销售。 上述 7 个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中,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本公司 2002 年 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有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和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 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未达到本公司各项指标的 10%, 其 2002 年度会计报表未合并。本公司目前对金竹岗电站未取得控制权,而且金竹岗电站的 资产总额、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没有超过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规定的 10% 的比例,并且未出现亏损,故均暂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2、分公司和分厂的情况: 名称 负责人 主要业务 营业场所 成立时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花溪公司* 水力发电、供电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蒋帮琪 水力发电、供电 峨眉山市 20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何党军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等 夹江县 1999.5 本公司电力调度;销售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供电分公司 何党军 输变电设备 夹江县 2001.8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汤克俊 修试、样表 峨眉山市 1998.9 电力经营,电力设备安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 汤克俊 装、维修 峨眉山市 1999.4 销售电力,本公司电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吴泓 调度等 乐山市 1999.12 3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2002 年 12 月 26 日,本公司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简称“重庆国投”)签订 《资产转让协议》和《组建洪雅县电力有限公司协议》,根据协议,本公司将花溪公司 2002 年 7 月 31 日账面价值为 1,545.64 万元的部份资产以 2,000 万元价格出售给重庆国投,重庆 国投取得这些资产后,以这些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作价与本公司在花溪公司的剩余资产的账 面价值扣除花溪分公司名义下的负债后的净额作价共同组建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责任公 司,本公司占出资总额的 48.46%,重庆国投占出资总额的 51.54%,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让花溪公司部份资产并组建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责 任公司的议案”。2002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收到了重庆国投支付的 1,200 万元资产收购款。 同时,双方在《组建洪雅县电力有限公司协议》中约定,转让资产在账面价值确定的基准 日 2002 年 7 月 3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的收益和损失均由本公司单方享有或承担。 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由除花溪公司之外的分厂、分公司和管理总部汇总 编制而成;本公司在花溪公司的剩余资产扣除花溪名义下负债后的净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 核算并反映在本公司资产负债上;利润表由上述各分厂、分公司及公司管理总部的利润表 汇总编制而成。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322,431.25 1,457,285.21 银行存款 107,738,805.47 157,298,245.77 其他货币资金 -- 1,219.25 合计 108,061,236.72 158,756,750.23 其他货币资金的年初数为信用卡资金余额。 银行存款余额中有 1,895,346.52 元为职工购买房改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这些款项 本公司只能经乐山市房管局及各分厂分公司所在地房管局批准后用于职工住房维修。银行 存款余额中另有存入乐山市信托公司和四川省信托公司乐山办事处的存款 2,488,506.63 元, 因两个信托公司正在进行有关托管的清算,目前不能随时支取。 本公司 2002 年末在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有 1,000,000.00 元存款涉及诉讼,详见附 注九-3-(6)。 注 2、短期投资 基金名称 基金数量 基金成本 基金净值 跌价准备 备注 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 2,000,000 2,020,203.00 1,845,600.00 154,400.00 2002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认购富国动态 平衡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议案”,2002 年 8 月认购了 200 万份富国动态平衡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每份 1 元,加上认购费,共计 2,020,203.00 元。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 站上公布的基金净值表,2002 年 12 月 31 日每份的净值为 0.9228 元,200 万份计净值 1,845,600.00 元,加上认购费的账面价值为 1,865,803.00 元,差额 154,400.00 元为短期投资 跌价准备,计入 2002 年度损益。 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注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 2002 年末余额为 6,210,000.00 元,其中有 36 张为本公司出具给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现仍为这些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这些票据同时形成本公司的应 付票据,这部份票据金额共计 4,300,000.00 元,扣除这部份银行承兑汇票后,实际对外应 收的银行承兑汇票为 1,91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出票单位或背书人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福建福日科技有限公司 2002.11.26 2003.05.26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湘潭市九九红食品公司 2002.10.11 2003.04.11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贵州省电力公司建设管理部* 2002.09.29 2003.03.01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贵州省电力公司建设管理部 2002.11.29 2003.05.29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常州华瑞橡胶有限公司 2002.09.25 2003.03.25 1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山东泰山稀土有限公司 2002.11.05 2003.05.05 2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省宜宾市昌明机械有限公司** 2002.09.04 2003.03.03 3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常州精密轴承有限公司** 2002.07.11 2003.01.11 25,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成都中恒工业物资公司* 2002.08.15 2003.02.15 85,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亿泰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2.10.29 2003.04.29 2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上饶市光阳车业有限公司 2002.11.08 2003.05.07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1,910,000.00 *于会计报表日后办理背书转让。 **于到期日兑付 注 4、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4,648,282.09 37.65 3,282,701.13 68,591,007.26 45.20 4,518,674.37 1-2 年 20,671,792.81 17.43 2,177,292.89 60,727,797.25 40.02 4,848,027.08 2-3 年 40,140,883.24 33.85 4,928,830.36 5,335,765.92 3.52 2,262,110.54 3 年以上 13,139,039.21 11.07 7,607,635.11 17,097,823.63 11.26 7,320,551.36 合计 118,599,997.35 100.00 17,996,459.49 151,752,394.06 100 18,949,363.35 净额 100,603,537.86 132,803,030.71 由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有的用电户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 以前年度所用电费,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陈欠电费后,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 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3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四川金顶钢铁股份公司 5,035,124.72 40% 2,014,049.89 峨眉山冶炼厂 2,340,436.72 80% 1,872,349.38 峨眉山第二冶炼厂 1,365,654.20 80% 1,092,523.36 夹江图画纸厂 707,639.42 100% 707,639.42 峨眉山轧钢厂 588,341.27 80% 470,673.02 夹江浆板厂 906,246.62 50% 453,123.31 其他零星共 22 户 3,844,393.98 40%-100% 3,438,713.85 合计 14,787,836.93 10,049,072.23 应收账款 2001 年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的所欠款项为: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58,899.04 7.64% 9,308,899.04 6.13%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32,561,159.76 2001 年以前 电费 四川川投峨眉山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 9,058,899.04 2001 年 电费 峨眉山铁合金厂 6,978,324.13 滚动余额 电费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515,854.20 滚动余额 电费 五通烧碱厂 5,087,618.70 滚动余额 电费 合计 60,201,855.83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50.76% 注 5、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721,158.74 95.81 6,487,898.87 98.26 1-2 年 52,115.00 1.83 31,903.40 0.48 2-3 年 3,876.00 0.14 79,800.00 1.21 3 年以上 62,777.45 2.22 3,299.25 0.05 合计 2,839,927.19 100.00 6,602,901.52 100.00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762,974.33 元,主要上年度预付的物资采购款本期 4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收到采购物资所致。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账款主要是尚未结算的尾款,本公司将考虑与相 关供应商协商尽快结算处理。预付账款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欠款金额前 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中国石油西南气田分公司输气管理处 726,844.22 1 年以内 购气款 成都托普长征软件有限公司 712,000.00 1 年以内 预付的软件购买款 五通桥竹根化建公司 400,000.00 1 年以内 预付的装饰工程款 四川锅炉七分厂 245,900.01 1 年以内 预付的设备款 南京南瑞自动化公司 184,300.00 1 年以内 预付的工程款 合计 2,269,044.23 占预付账款总额的比例 79.89% 注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8,524,574.70 46.02 4,863,490.57 9,434,603.79 25.28 1,757,954.75 1-2 年 6,921,001.42 11.17 1,336,320.09 8,088,987.49 17.88 1,543,065.57 2-3 年* 8,699,355.78 14.03 1,419,028.82 6,845,313.13 15.13 886,072.30 3 年以上 17,839,610.66 28.78 4,777,221.94 18,865,486.09 41.71 4,696,070.68 合计 61,984,542.56 100.00 12,396,061.42 43,234,390.50 100 8,883,163.30 净额 49,588,481.14 34,351,227.20 *因花溪公司本年度资产未汇总纳入本公司资产负债表,其对本公司的债务未予汇总抵 销导致本年度 2 至 3 年的余额较上年度 1 至 2 年以内余额略有增加。 **本年年初数较上年度年度年末数减少 2,000,000.00 元为重大会计误差调整调整年初 数所致(详见附注二.20)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项, 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的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峨眉山市焊管厂 2,112,800.00 100% 2,112,800.00 仁寿汪洋火电厂 1,334,142.37 100% 1,334,142.37 峨眉山市型钢厂 500,000.00 100% 500,000.00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60% 192,949.80 合计 4,268,525.37 4,139,892.17 4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转让花溪公司部份资产的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02 年 12 月 尾款 乐山碱厂 4,316,232.34 99 年至 2000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乐山高频焊管厂 2,866,902.52 1994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乐山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2,250,000.00 2000 年 暂借款 峨眉山市焊管厂 2,112,800.00 2001 年 暂借款 合计 19,545,934.86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31.53% 注 7、存货 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8,439,971.51 181,804.56 6,432,144.28 133,907.39 低值易耗品 25,947.67 41,043.45 124.90 库存商品 212,227.07 143,742.02 0 材料成本差异 -- -25,148.97 0 物料用品 609,204.37 530,747.52 0 在途物资 -- 3,200.00 0 合计 9,287,350.62 181,804.56 7,125,728.30 134,032.29 存货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报告日附近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确定的。 注 8、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保险费 103,415.24 720,247.08 465,411.68 358,250.64 报刊杂志费 27,697.72 48,142.92 27,697.68 48,142.96 微机发票 18,666.65 0 18,666.65 0 维修费 30,184.50 162,603.06 116,590.62 76,196.94 养路费 945.00 15,135.00 6,090.00 9,990.00 合计 180,909.11 946,128.06 634,456.63 492,580.54 4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待摊费用年末余额是本年内支付的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注 9、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100,964,734.69 10,530,195.38 44,551,093.82 20,805,621.88 124,710,206.63 8,724,814.42 长期债权投资 9,545,367.71 2,430,636.55 9,545,367.71 - - 合计 110,510,102.40 12,960,831.93 44,551,093.82 30,350,989.59 124,710,206.63 8,724,814.42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数包括:①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以其所持有的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 限公司的 225 万股抵偿本公司债权 5,827,500.00 元, (详见附注十二.2),加上该项股权过户 的手续费 13,250.00 元,共计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5,840,750.00 元。②四川槽渔滩水 电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时,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剥离后的旅 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该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本公司 持有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持有的槽渔滩旅 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据此调账后增加长期 股权投资 6,272,071.20 元 , 同 时 减 少 本 公 司 对 四 川 槽 渔 滩 水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投 资 6,272,071.20 元,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已经完 成。③本公司以在花溪公司出售部份资产的剩余资产扣除花溪公司名义下的负债的余额与 重庆国信共同组建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四.2 和附注十一.1),增加长期股 权投资 14,529,900.00 元。④本公司进行股权置换增加对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长 期股权投资 3,794,564.87 元,增加对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403,224.42 元(详见附注十二.3),减少对成都天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6,197,789.29 元(其中投资成本 9,800,000.00 元,损益调整-2,902,210.71 元,长期股权投资 减值准备 700,000.00 元)。⑤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和 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投资 6,000,000.00 元与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乐山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共同组建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后增加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6,000,000.00 元。 ⑥本公司收购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股权产生股权投资差额 5,684,980.00 元[详见附注八 -(6)]。⑦本公司控股的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本年新增对乐山岷源电冶公司 20,000.00 元投 资。⑧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5,603.33 元。上述 8 项共计增加长 期股权投资 44,551,093.82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数包括:①本公司出售成都华冠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0,000.00 股权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000,000.00 元。②本年增加部份“③和⑤”所述事项同时减少长期股 权 投 资 6,272,071.20 元 和 6,197,789.29 元 。 ③ 本 年 度 从 乐 山 大 沫 水 电 有 限 公 司 收 回 1,436,027.72 元;④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投资 2,282,229.26 元。⑤收购四川峨边 大堡水电有限公司的 100 万元股权(详见附注四.1),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贷差减少长期股 权投资 916,556.63 元。⑥花溪公司本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未纳入本公司会计报表的汇总范围 (详见附注四.2 和附注十三.2)造成年末较年初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700,947.78(含花溪公 4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司已摊销的股权投资差额),长期债权投资减少 9,545,367.71 元,相应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也一并减少。上述 6 项共计使“长期股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20,805,621.88 元, “长 期债权投资”的年末数较年初数减少 9,545,367.71 元。 长期投资年初数与上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年末数的差异 3,000,000.00 元,为本年收回 的上年度已转让的乐山市金粟电厂股权,重新调整年初数增加的年初长期股权投资(详见 附注二.20)。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注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册资本的比例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2 万股 2.23% 242,000.00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25 万股 5,840,750.00 合计 6,08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注册资本比例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93.10- 7,148,571.43 17.20%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93.08- 13,727,928.80 0.92% 2,500,000.00 洪雅槽鱼滩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6,272,071.20 11.75%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88.05- 5,509,300.00 42.38%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91.11- 350,000.00 2.23% 200,000.00 成都华冠实业股份公司 93.06- 0.00 0.00%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95.08- 1,015,631.00 1.61%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7.02- 14,900,000.00 14.9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97.05- 202,918.00 83.33%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99.11- 12,000,000.00 33.90% 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0.11- 2,500,000.00 5% 夹江水泥厂 93.6- 100,000.00 0.85%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54,648.24 25.68% 1,849,183.42 校表站 30,000.00 5.88% 三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600,000.00 7.50%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00.00 20.00% 160,000.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0,000.00 0.2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1,645,000.00 20%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450,000.00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17,848.95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5,927,606.50 95.56% 4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9,356,928.00 78.49%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6,007,013.12 50.00%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48.46% 四川西部网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24.59%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94,564.87 4.49%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30.00%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20,000.00 合计 118,627,456.63 8,724,814.42 *根据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文件精神,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并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离,剥离后的旅游景点资 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该资产剥离方案和有关协议,本公司持有四川 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持有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 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按原 20,000,000.00 的总投资金额 扣除在本公司在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后,余额 13,727,928.80 元作 为本公司对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总额,同时将 2001 年度已对该公司的投资 计提的 5,500,000.00 元减值准备估计分摊到了两项投资上。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1 该项投资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报表日的情况详见会计 报表附注九-3-(9)。 (4)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 追加或收回投 位权益增 分得 权益法核算累 资额(收回为 减变动调 现金 被投资公司名称 初始投资额 计调整金额 年末余额 “-”) 整额(调减 红利 为“-”)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 -22,506.59 - -47,082.00 202,918.00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 9,800,000.00 -6,897,789.29 - -2,902,210.71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 有限公司 6,096,600.00 - 28,109.92 - -89,586.88 6,007,013.12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 司 14,529,900.00 - - - 14,529,900.00 四川西部网信息股份公 司 2,403,224.42 - - - 2,403,224.42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3,794,564.87 - - - 3,794,564.87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 公司 6,000,000.00 - - - 6,000,000.00 *已进行了股权置换,详见本附注和附注十二.3 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摊销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期摊销额 摊余金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 限公司** 2,791,514.76 871,317.46 -916,556.63 72,609.78 10 年 -117,848.95 乐山大岷水电有 限公司** 1,115,000.00 780,500.00 5,684,980.00 537,873.50 10 年 5,927,606.50 乐山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 11,696,160.00 10,526,544.00 - 1,169,616.00 10 年 9,356,928.00 乐山金竹岗电站 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1,176,968.00 - 117,696.80 10 年 1,059,271.20 洪雅中和嘴水电 有限公司* 3,008,921.25 2,256,690.95 -1,955,798.83 300,892.12 10 年 -- 洪雅关帝水电有 限公司* 835,410.56 626,557.91 -543,016.85 83,541.06 10 年 -- 合计 20,623,974.57 16,238,578.32 2,269,607.69 2,282,229.26 16,225,956.75 *为花溪公司所拥有的股权的投资差额,本年末因花溪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未纳入汇总范 围导致这两项股权投资差额为 0。 **为合并价差。 注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建筑物 292,687,397.53 60,464,858.77 19,403,022.95 333,749,233.35 专用设备 369,588,505.75 47,698,255.02 10,838,641.81 406,448,118.96 通用设备 33,920,753.88 2,197,537.78 1,349,256.65 34,769,035.01 运输设备 24,142,839.24 1,587,236.87 2,707,942.10 23,022,134.01 其他 5,441,181.07 4,935,889.19 766,101.94 9,610,968.32 合计 725,780,677.47 116,883,777.63 35,064,965.45 807,599,489.65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79,259,328.77 8,367,822.64 9,691,880.82 77,935,270.59 专用设备 108,167,005.54 18,792,316.62 9,233,367.84 117,725,954.32 通用设备 11,598,026.59 2,995,704.04 755,213.18 13,838,517.45 运输设备 10,009,375.70 3,454,359.69 2,166,245.37 11,297,490.02 其他 2,494,670.61 647,019.89 394,637.08 2,747,053.42 合计 211,528,407.21 34,257,222.88 22,241,344.29 223,544,285.80 净值 514,252,270.26 82,626,554.75 12,823,621.16 584,055,203.8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59,404.07 - 31,500.00 2,927,904.07 专用设备 1,631,159.35 - 296,093.31 1,335,066.04 4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通用设备 592,754.95 15,002.20 105,518.17 502,238.98 运输设备 1,142,929.42 46,008.33 381,687.63 807,250.12 其他 297,698.48 - 131,306.02 166,392.46 合计 6,623,946.27 61,010.53 946,105.13 5,738,851.67 净额 507,628,323.99 578,316,352.18 本年增加的固定资产原值 116,883,777.63 元,包括:(1)无形资产转入 672,933.48 元(详 见附注五.12);(2)本年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产为 109,960,589.18 元(其中当年开工当年 完工转入的固定资产为 8,012,387.75 元);(3)本年度客户以资产抵电费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275,000.00 元;(4)本年度购买固定资产增加 5,603,445.75 元;(5)从存货转入固定资产增加 371,809.22 元。 本年减少的固定资产包括:清理、出售的固定资产原值为 35,064,965.45 元,累计折旧 为 22,241,344.29 元,净值为 12,823,621.16 元,清理出售的固定资产中包括出售给重庆国信 的花溪公司部份资产和以花溪公司剩余资产进行投资的原在花溪公司的固定资产(详见附 注四.2 和附注十三.2)。 注 11、在建工程 项目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固数 本年其他减少数* 年末数 资金来源 进度 100 供用电中心营业大楼 31,566,234.68 11,463,869.49 26,539,317.20 16,490,786.97 -- 募股及贷款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68,416.86 168,416.86 -- 公司基地 1,733,480.44 1,733,480.44 贷款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55,500.00 155,500.00 金鹅电站 7,703,822.31 -- -- -- 7,703,822.31 募股 前期 前池扩建 5,148,692.65 3,956,488.45 9,105,181.10 0 - 募股 西乐夹 130,377.00 80,000.00 209,283.56 1,093.44 - 募股与农网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0 0 0 - 改造资金 金海棠二期 6,949,344.72 13,116,105.46 20,065,450.18 0 - 贷款与自筹 柏杨西路土地 2,048,880.00 0 0 0 2,048,880.00 自筹 光辉村建设工程 546,021.20 0 272,237.00 273,784.20 - 其他 职工集资房附属工程 192,435.10 0 192,435.10 0 - 募股 100 吴河技改工程 4,578,550.22 0 0 4,578,550.22 - 自筹 % 四水厂 773,179.90 37,400.00 0 0 810,579.90 自筹 新基地 375,884.64 0 375,884.64 0 - 募集资金 沙湾火电 625,510.99 0 0 0 625,510.99 贷款及自筹 50% 乐山变电站 538,663.61 0 0 0 538,663.61 自筹 32,601,751.4 沫江二期 85,840.00 32,515,911.45 0 0 自筹 99% 5 彭山变 146,163.01 0 0 0 146,163.01 自筹 4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办公楼 3,211,815.61 938,846.88 2,795,733.96 1,354,928.53 - 自筹 峨眉 35KV 变电站 266,000.00 0 0 0 266,000.00 自筹 夹江华头 35KV 变电站 81,000.00 0 0 0 81,000.00 自筹 14,131,720.0 峨眉城东 110KV 2,998,892.21 11,132,827.85 0 0 募股和农网 99% 6 三洞 110KV 变电站 550,090.00 1,231,189.87 0 0 1,781,279.87 自筹 城西-双福 35KV 输变电 25,000.00 0 25,000.00 0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0 0 0 - 新场片区农网改造 69,199.69 280,535.60 349,735.29 0 - 农网变电改造 5,246,580.68 4,200,202.83 6,819,177.61 0 2,627,605.90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31,357.03 0 31,357.03 0 - 夹江 0.4KV 低压线路 6,311,899.60 696,505.72 7,008,405.32 0 -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22,940.84 0 22,940.84 - 夹江农网 10KV 线路 12,001,038.03 4,228,609.87 15,002,167.82 0 1,227,480.08 农网改造项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744,157.18 0 744,157.18 0 - 目,资金来 城东-冠峨 35KV 输变电 25,000.00 0 25,000.00 0 - 源为农网改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0 0 0 - 造资金,其 黄土-新新乡 35KV送变电站 3,849,713.46 0 3,758,079.46 87,020.00 4,614.00 中:国债资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47,160.77 0 47,160.77 0 - 金 20%,贷 黄土-中兴 35KV 送变电站 4,370,436.82 -31,529.01 4,216,307.81 120,540.00 2,060.00 款 80%。国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2,748.58 0 12,748.58 0 - 债资金从 2000 年 8 花溪电厂农网改造 6,218,046.12 0 0 6,218,046.12 - 月 3 日起全 小罗-曾西线技改工程 363,100.00 0 363,100.00 0 - 部转为财 大为-大堡 4,572,512.74 3,796,180.94 0 0 8,368,693.68 99% 政拨款,并 夹江黄土-三洞 110KV - 2,558,400.18 0 4,500.00 2,553,900.18 停止计息 峨眉高桥 35KV 变电站 - 15,000.00 0 0 15,000.00 甘江 35KV 变电站 - 15,000.00 0 0 15,000.00 峨眉低压配电工程 - 1,019,500.86 0 0 1,019,500.86 峨眉 10KV 线路及变压器 - 7,897,747.09 0 0 7,897,747.09 10,318,815.9 峨眉 0.4KV 线路 10,318,815.95 0 0 5 农网低压 7,221,306.11 0 0 7,221,306.11 农网户表 2,211,537.31 0 0 2,211,537.31 三洞供电所 354,903.60 0 0 354,903.60 募股及其他 IC 电表管理系統 262,510.96 210,461.78 52,049.18 自筹 高庙技改工程 491,547.78 0 0 491,547.78 自筹 其他零星工程 2,478,105.00 3,453,248.78 4,615,243.60 220,505.18 1,095,605.00 自筹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14,587.00 0 14,587.00 0 自筹 旧房水电改造 - 100,000.00 0 0 100,000.00 自筹 大堡升压站 - 110,000.00 0 0 110,000.00 自筹 4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新新供电所 657,295.50 0 0 657,295.50 自筹 象月调速器改造 - 69,111.11 0 0 69,111.11 自筹 月站宿舍维修 - 150,000.00 0 0 150,000.00 自筹 供电公司城东 110KV 工程 - 1,474,917.30 0 0 1,474,917.30 自筹 高新区给水管道 - 2,500,000.00 0 0 2,500,000.00 自筹 一厂取、送水泵房 - 114,000.00 0 0 114,000.00 自筹 沁水院管道 - 200,000.00 0 0 200,000.00 自筹 大渡河大桥工程 - 847,304.05 0 0 847,304.05 自筹 茅桥供水管道 - 3,493,292.25 0 0 3,493,292.25 自筹 合 计 116,273,058.21 132,687,036.45 101,948,201.43 29,841,302.44 117,170,590.79 减值准备** 公司基地 1,733,480.44 1,733,480.44 金鹅电站 3,203,800.00 3,203,800.00 沙湾火电 625,510.99 625,510.99 彭山变 146,163.01 146,163.01 其他零星工程 219,235.18 100,000.00 146,485.18 172,750.00 减值准备合计 5,928,189.62 100,000.00 - 146,485.18 5,881,704.44 净值 110,344,868.59 111,288,886.35 *其他减少数包括:本公司职工住房完工后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减少 16,490,786.97 元;花溪公司本年末的资产负债表未纳入本公司资产负债表造成年末数相对年初数减少 11,434,629.30 元;职工集资建房完工后直接冲减相关负债和进入当期费用减少在建工程 1,628,712.73 元,其他零星调整 287,173.44 元。 **在建工程计提减值都是因为项目已停工多年,除金鹅电站外,其余项目计提后账面价 值均为 0,金鹅电站计提减值准备后的金额与前期设计费用基本一致,主要是考虑该项目 的前期设计还很大可能性再利用,故未全额计提。 注 12、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剩余摊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本年摊销 年末数 销 年限 土地使用权 65,311,096.24 60,176,674.66 1,000,000.00 1,315,333.48 1,281,342.30 58,579,998.88 17.5-50 年 用水权及其他 291,060.00 80,376.00 190,000.00 32,793.31 237,582.69 1-46.5 年 无形资产合计 65,602,156.24 60,257,050.66 1,190,000.00 1,315,333.48 1,314,135.61 58,817,581.57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433,058.00 433,058.00 -- -- 79,393.93 353,664.07 5年 大坝淹没赔偿款* 2,500,000.00 2,500,000.00 345,000.00 2,155,000.00 其他 78,703.85 78,703.85 78,703.85 0 3年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3,011,761.85 511,761.85 2,500,000.00 503,097.78 2,508,664.07 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 2001 年 12 月 27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与乐山市五通桥人民 政府就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大沫电站尾水下泄淹没五通桥区石麟镇、西坝镇土地采取 一次性赔偿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并签订《协议书》,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就其石麟电站 主厂房尾水桥起至西坝镇岷江河口止的耕地总面积 121.33 亩和非耕地 59.67 亩一次性包干 赔偿 250 万元,分五年付清,每年付 50 万元,赔偿后,石麟电站尾水下泄造成的土地冲毁、 淹没、青苗附着物损坏等一切灾害应由区、镇两级政府自行负责,乐山大岷有限公司不再 承担任何责任。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根据协议将应付的赔偿款列作了长期待摊费用和相 应的负债,并在本年度摊销了 345,000.00 元。 注 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2,000,000.00 2,000,000.00 抵押借款* 58,250,000.00 63,900,000.00 以房屋、设备、土地使用权抵押 担保借款 189,715,000.00 156,295,000.00 质押借款 0 0 合计 249,965,000.00 222,195,00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的账面原值为 2,909 万元(评估值为 5,412.13 万元),房屋 建筑物原值为 3,559 万元(评估值为 4,036.72 万元),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 1,905 万元。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9 月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 抵押合同》,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作价 3,600 万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该公司 2000 年 9 月 29 日至 2003 年 10 月 9 日在农行乐山市支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 2,500 万元的借款作 抵押,截止 2001 年末,该公司已借款 20,850,000.00 元。 其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建行直属支行 15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遗留问题,现正在处理 乐山市发展投资公司 2,00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2,150,000.00 注 14、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 2002 年末余额为 56,430,555.26 元, 2001 年末余额为 63,127,461.00 元;主要是 应付上本公司电网的电站的电费。本年末超过 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 228,958.07 元,待清 查后支付或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变化。 应付账款本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15、预收货款 预收货款 2002 年末余额为 1,209,292.50 元,2001 年末余额为 165,364.33 元。本年末超 过 1 年的预收账款为 94,468.60 元,待清理后处理。 预收货款本期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注 16、应付股利 股东单位 金额 原因 四川信都有限公司 0.25 未领取 其他未支付的零星余额 1,010,471.55 未领取的 2002 年中期分配红利 合计 1,010,471.80 注 17、应交税金 项目 执行的法定税率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17%和 6% 31,716,087.19 29,738,521.25 营业税 3%,5%-20% 1,177,687.56 1,315,801.74 城建税 1%,7% 445,653.82 292,596.90 房产税 56,741.19 14,851.33 企业所得税 15%,33% 2,152,354.78 3,229,539.29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85,901.53 24,538.05 土地使用税 9,523.74 -- 印花税 12,554.88 475.00 合计 35,656,504.69 34,616,323.56 *年初数 34,616,323.56 元较上年年末数 34,880,218.56 元减少 263,895.00 元为调整重大 会计误差(详见附注二.20)相应地调减的企业所得税。 注 18、其他未交款 项目 执行的计缴标准 年末数 年初数 教育费附加 3% 220,275.83 104,221.00 交通建设费附加 4% 231,526.75 224,288.55 预算调节基金 707,576.74 707,576.74 能源交通建设基金 870,404.08 870,404.08 应交水电部门以电养电利润 -- 194,157.00 应交财政部门利润 -- 543,799.87 地方重点建设基金 -- 8,299.13 副调基金 24,359.27 29,117.72 文化建设事业建设附加费 426.75 9,865.02 旅游拓展费 -0.10 13,305.36 农网还贷基金 250,505.35 -- 住房公积金 56,175.20 -- 其他 -- 1,668.88 合计 2,361,249.87 2,706,703.35 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注 19、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 2002 年末余额 52,887,499.06 元,2001 年末余额 54,452,450.37 元;本期末 较上年末减少 1,564,951.31 元。2001 年年末余额比年度会计报表的年末余额 51,693,150.37 元增加 2,759,300.00 元,主要是因重大会计误差调整 2001 年会计报表数所致(详见附注 二.20)。 其他应付款中,超过 3 年的未付款项有 6,875,302.14 元,主要是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应支付的电站征地费用以及本公司以前年度形成各种应付未付的往来款等,这些款项在资 产负债表日后都未发生变化。 其他应付款本期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20、预提费用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借款利息 977,181.90 1,105,468.14 水资源费 -- 8,501.85 输气站代管费 -- 220,000.00 其他 -- 62,754.18 合计 977,181.90 1,396,724.17 注 21、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6,942,604.96 5,552,137.21 抵押借款* 18,800,000.00 17,000,000.00 保证借款 5,000,000.00 28,120,000.00 质押借款 -- -- 合计 30,742,604.96 50,672,137.21 *自来水公司用评估价值为 1,902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其中 1000 万元借款的抵押,另 外 880 万元为燃气的最高限额抵押借款(详见附注五.13)。 其中: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金额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财政局 572,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委 2,004,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1,12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6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4,606,000.00 5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注 22、长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贷款 3,250,000.00 4,950,000.00 抵押贷款* 47,500,000.00 34,070,000.00 以线路、设备、土地使用权抵押 保证贷款 4,000,000.00 17,800,000.00 质押借款** 112,820,000.00 66,151,000.00 合计 167,570,000.00 122,971,00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的评估值为 3,927.60 万元,房屋建筑物的评估值为 1,700 万元)。 **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775 号文规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 实行统贷统还,由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向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统贷” 即原“分贷”贷款资金的债务人由各有关地方电力企业统一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已根据该文件将以前年度向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累计所贷农网建设 与改造工程贷款 41,030,000.00 元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转贷完成后, 本公司的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贷款本金共计 112,820,000.00 元,该项贷款以本公司的电费收 益权作质押。同时,根据该文件,除按规定缴纳农网改造还贷基金外,本公司不再支付该 项贷款的利息(详见附注十.1)。 注 23、长期应付款 单位 年末数 年初数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款项* 5,620,803.58 5,620,803.58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改国家资本金后的利息* 204,658.24 204,658.24 四川省地电开发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乐山市国资局 95,055.21 95,055.21 夹江财政局 820,696.45 1,514,943.09 渠道保证金 -- 33,100.00 峨眉山市国资局 300,000.00 300,000.00 四川省地电商贸公司 800,000.00 800,000.00 乐山煤安队 -- 1,984,540.00 合计 8,641,213.48 11,353,100.12 *该款项是本公司收购峨眉山电力公司前,根据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川水财资函[1998]基 字 03 号文,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本息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转作国家资本金的款项,收 购后,峨眉山电力公司转作本公司的分公司,该款根据政策已转作拨款不需要支付,只是 因为本公司没有得到该事项有关账务处理的文件依据,暂列其他应付款。该款列账已超过 三年以上。 除上述情况外,另有 3,038,409.90 元欠款时间都超过三年,主要是以前年度在收购兼并 夹江和峨眉山电力公司时形成的,本公司将与有关单位清理进行账务处理。 5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注 24、专项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为 33,998,000.00 元,上年末余额为 25,398,000.00 元,其中 33,798,000.00 元为乐山市水电局和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入的农网改造国 债转贷资金,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 号]通知,该款从 2000 年 8 月 3 日 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止计息。 注 25、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 1998 年末余额 3,203,656.3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1998)25 号]《关 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未来应交的 所得税调整记入了“递延税款”贷方,1999 年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按评估后的固定 资产计提的折旧与按评估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记的所得税摊销了 348,624.88 元,摊销后余额为 2,855,031.47 元。 注 26、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公积金 配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0,574,928.0 120,574,928.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47,421,106.00 47,421,106.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 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 249,336,499.00 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 万 5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股,其中 1700 万股于 2002 年 6 月 27 日,质押给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市锦江支行,质押期限 为 2002 年 6 月 27 日至 2005 年 6 月 27 日。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已将国有股中的 5300 万股 委托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管理(详见附注一)。 本公司法人股股东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万股,被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继续予以冻结,冻结期限从 2002 年 12 月 19 日至 2003 年 6 月 18 日。 注 27、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97,068,337.14 股权投资准备* 5,175.37 5,175.37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160,800.00 其他资本公积* 5,605,004.90 5,605,004.90 合计 102,839,317.41 102,839,317.41 *详见 2001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27。 注 28、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1,178,655.12 634,498.84 21,813,153.96 公益金 9,924,093.63 416,088.78 5,747,804.55 4,592,377.86 任意盈余公积 57,233,137.67 191,231.87 6,708,178.43 50,716,191.11 合计 88,335,886.42 1,241,819.49 12,455,982.98 77,121,722.93 *因会计误差调整(详见附注二.20)年初数的调整过程为: 项目 上年末已公告数 重大会计误差调整数 调整后年初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21,328,195.62 -149,540.50 21,178,655.12 公益金 10,073,634.13 -149,540.50 9,924,093.63 任意盈余公积 57,756,529.42 -523,391.75 57,233,137.67 合计 89,158,359.17 -822,472.75 88,335,886.42 ** 本年减少为按福利房房改政策出售职工住房的损失,详见附注十三.1。 注 29、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546,376.76 28,025,731.38 加:会计误差调整数* -1,495,405.00 调整后的净利润 546,376.76 26,530,326.38 5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725,212.74 20,554,543.57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8,271,895.50 47,084,869.95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634,498.84 4,305,025.63 加:会计误差调整* -149,540.50 调整后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634,498.84 4,155,485.13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416,088.78 3,601,273.40 加:会计误差调整* -149,540.50 调整后提取的公益金 416,088.78 3,451,732.90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7,221,001.88 39,477,651.92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191,231.87 9,809,005.98 加:会计误差调整* -523,391.75 调整后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191,231.87 9,285,614.23 应付普通股股利 7,480,094.97 加:会计误差调整** 4,986,729.98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466,824.95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17,029,770.01 17,725,212.74 *详见附注二-20-(1)。 **详见附注二-20-(2)。 ***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 2002 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按本公司 2002 年净利润的 35%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注 30、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本年数 上年同期数 本年数 上年同期数 电力发、供业务 218,425,017.77 197,818,209.83 157,293,866.01 138,730,243.54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17,806,421.36 18,479,335.08 11,614,368.75 12,508,606.24 煤气采购供应业务 34,677,305.46 35,554,339.93 25,853,778.18 24,551,417.61 合计 270,908,744.59 251,851,884.84 194,762,012.94 175,790,267.39 2002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8,881,646.75 元,以及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 比例为 18.04%,2001 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7,133,187.00 元,以及占公司全 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18.71%。 注 31、主营税金及附加 2002 年度 2001 年度 项目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营业税 18,469,901.00 3% 554,097.03 21,077,839.67 3% 632,335.19 5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城建税 23,584,163.97 1%-7% 1,343,098.71 21,275,181.28 1%-7% 1,247,542.01 教育费附加 23,584,163.97 3% 702,539.80 21,275,181.28 3% 641,399.61 交通费附加 23,584,163.97 4% 343,827.65 21,275,181.28 4% 852,139.64 副调基金 21,899.85 19,318.48 合计 2,965,463.04 3,392,734.93 乐山市燃气有限公司的煤气安装收入按 3%计缴营业税。交通费附加从 2002 年 6 月 1 日起停征。 注 32、管理费用 本年度管理费用为 56,399,951.11 元,较上年度的 41,325,545.19 元增加 15,074,405.92 元,增长 36.48%,主要是本期工资及坏账准备等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重要项目对照如下: 本年度较上年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比例 度增加 工资 14,575,650.56 13,161,745.54 1,413,905.02 10.74% 办公费 2,316,271.17 1,990,982.87 325,288.30 16.34 坏账准备 6,273,649.78 -2,719,907.13 8,993,556.91 -330.66% 劳动保险费 8,081,167.51 5,478,730.07 2,602,437.44 47.50% 无形资产摊销 1,314,135.61 492,281.82 821,853.79 166.95% 税费 1,354,517.16 990,768.80 363,748.36 36.71% 会务费 1,381,581.16 1,045,466.40 336,114.76 32.15% 律师费、评估费等中介机构费用 3,522,600.47 1,269,874.00 2,252,726.47 177.40% 注 33、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9,006,362.15 18,770,831.85 减:利息收入 1,426,877.25 833,586.95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其他 41,246.35 7,274.81 合计 17,620,731.25 17,944,519.71 注 34、其他业务利润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344,616.30 195,201.23 149,415.07 205,297.68 183,325.23 21,972.45 5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修试、校表收入 31,784.61 1,812.02 29,972.59 54,330.20 8,568.24 45,761.96 租金收入 408,836.71 132,247.05 276,589.66 123,761.08 21,905.70 101,855.38 加工费收益 -- -- -- 51,975.99 25,811.12 26,164.87 金海棠酒店利润 10,355,333.97 10,332,950.26 22,383.71 8,901,031.82 9,300,984.95 -399,953.13 城市基础设施收入 135,076.93 2,433.47 132,643.46 120,153.85 2,859.66 117,294.19 自来水配套收益* 184,948.00 -- 184,948.00 1,852,200.00 -- 1,852,200.00 其他 85,792.59 92,500.00 -6,707.41 167,286.55 68,766.05 98,520.50 合计 11,546,389.11 10,757,144.03 789,245.08 11,476,037.17 9,612,220.95 1,863,816.22 *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经乐山市建设委员会同意返还的自 来水配套费。 注 35、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表: 类别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收益① 990,942.77 990,942.77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② 316,092.00 -- 316,092.00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 84,691.18 -- 84,691.18 减的金额③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④ -154,400.00 -- -154,4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⑥ -- -106,382.39 -106,382.39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⑤ -2,282,229.26 -- -2,282,229.26 合计 -2,035,846.08 884,560.38 -1,151,285.70 本公司以债权形式投资于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和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所取得的 利息(有关情况详见 1999 年度年报附注五的注 9 和注 34),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本年利息收益 上年利息收益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860,942.77 1,119,187.40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130,000.00 214,812.66 合计 990,942.77 1,334,000.06 ②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为: 投资额 被投资单位 投资比例 红利 年初 年末 洪雅香花电站 30,000.00 - 3,000.00 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45.00% 450,000.00 450,000.00 148,592.00 蓉嘉压缩天然气公司 32.90% 1,645,000.00 1,645,000.00 164,500.00 合计 2,125,000.00 2,095,000.00 316,092.00 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③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收益和损失明细如下: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投资比例 期末计收益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7,116.37 83.00% -22,506.59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 46.30% 79,087.85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56,219.84 50.00% 28,109.92 合计 - 84,691.18 ④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为:本公司投资的富国成长基金账面投资成本 2,000,000.00 元与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基金净值 1,845,600.00 元(按本公司的 200 万份乘 0.9228 元/份计算) 之间的差额,资料来源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的基金净值表。 ⑤ 详见附注五.9 ⑥ 详见附注六.5 (2)截止 2001 年末,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到重大限 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注 36、补贴收入 本公司 2002 年 1 至 12 月的补贴收入为 2,760,534.56 元,详细情况为: 补贴项目 金额 收入来源 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 文件时效 燃气价格补贴 2,000,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乐府函(2002)134 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1 年-2004 年 财政部、 增值税减半征收* 760,534.56 财税(2001)1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合计 2,760,534.56 上述补贴款已在 2002 年 12 月全部收于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账户。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文规 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 有限公司转作了补贴收入。 2002 年度补贴收入较上年度的 19,720,089.97 元减少 16,959,555.41 元,主要是乐山市人 民政府 2002 年度没有给予本公司农排价格补贴,也是没有给予自来水公司自来水价格补 贴。 注 37、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净收益 39,658.51 28,696.80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4,280,081.16 27,554.53 电费违约金** 1,396,420.09 4,698,268.18 股权转(受)让违约金收入*** 1,009,300.00 固定资产盘盈 0 63,098.21 其他 181,322.10 60,394.10 合计 6,906,781.86 4,878,011.82 5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包括零星处置固定资产的收益 71,983.30 元和出售花溪公司部份 资产的净收益(详见附注四.2 和附注十三.2)4,208,097.86 元。 **根据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初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收 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用电违约金 1,342,068.71 元,该款项本公司 2002 年度已以资产 和现金形式全部收到。 ***2002 年 9 月 9 日,本公司与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受)让退还协 议》,本公司收回上年度已签约转让的乐山市金粟电厂股权,退还乐山立事达已支付的 400 万元股权受让款中的 200 万元,另外 200 万元作其支付给本公司的违约金,详见附注二.20 的第一项说明,本公司用上述违约金冲抵了与转让及退还股权相关的费用和损失后,余额 1,009,300.00 元作为了营业外收入列报。 注 38、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49,607.84 767,217.59 捐赠、赞助支出 48,423.85 783,243.67 罚款支出 199,554.85 295,539.51 赔偿支出 102,061.90 5,150.00 滞纳金 273.68 1,200,421.5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000.00 447,132.5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03,439.15 -- 固定资产盘亏 0 137,698.57 债务重组损失 0 103,235.85 其他 14,225.34 165,649.60 合计 532,586.61 3,905,288.88 注 39、2002 年度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235,874.99 元,主要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赔偿费 38,313.77 罚款收入 95,509.89 停车费 53,636.00 用户证收入 85,549.00 价格补贴收入 2,000,000.00 手续费收入 6,702.68 代收电网维护费与供电贴费 234,425.15 租金收入 362,834.00 代收水资源费、污水费 159,782.50 保证金 100,000.00 其他 99,122.00 合计 3,235,874.99 注 40、2002 年度支付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0,209,923.07 元,主要项目如下: 6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项目 金额 差旅费 2,192,738.00 业务费 35,028.52 业务招待费 3,171,675.69 旅游公务费 90,557.10 培训费 46,060.10 办公费 2,926,090.87 旅游业务费 54,307.79 保险费 1,340,829.36 广告宣传费 920,575.73 水电费 851,191.59 邮电费 135,065.57 绿化费 60,905.12 诉讼费 17,940.00 会务费 145,018.17 洗涤费 9,006.70 中介机构费 1,109,412.50 律师费 1,687,470.00 咨询费 694,202.20 消防费 28,419.42 运输费 1,643,104.03 董事会费 937,270.18 监事会津贴 43,800.00 维修费 1,701,880.96 工会经费 353,774.25 活动费 11,017.00 手续费 34,828.50 离退休人员费用 375,656.86 职工借款 922,248.95 土地管理费 22,834.30 代扣代缴的以电养电费 370,000.00 赔款 341,366.94 捐赠 21,389.25 代扣代缴农网还贷款 6,055,799.50 退保证金 76,500.00 6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土地办证费 203,134.30 其他 1,578,823.62 合计 30,209,923.07 注 41、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688,331.29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利息收入 751,931.93 收回的与花溪公司往来 4,815,399.36 收回的与外单位往来 1,360,000.00 代收款 761,000.00 合计 7,688,331.29 注 42、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0,119,922.00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支付的往来款 2,281,219.00 支付的与花溪公司往来 5,714,691.00 退立事达购金粟公司股权款 2,000,000.00 代收代付款 124,012.00 合计 10,119,922.00 注 4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 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9,626,860.00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向其他单位借款 3,286,860.00 省水电集团农网贷款 6,340,000.00 合 计 9,626,860.00 注 44、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2 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41,486.49 元,具体列示如下: 项目 合并数 归还外单位往来 741,486.49 6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3,413,673.01 37.12 3,145,092.38 68,007,384.89 45.63 4,486,794.82 1-2 年 20,600,914.65 17.62 2,171,490.66 58,602,799.97 39.32 4,845,818.80 2-3 年 39,793,545.24 34.03 4,928,513.58 5,326,242.92 3.57 2,261,164.94 3 年以上 13,132,366.21 11.23 7,606,770.51 17,088,989.17 11.48 7,318,784.47 合计 116,940,499.11 100.00 17,851,867.13 149,025,416.95 100 18,912,563.03 净额 99,088,631.98 130,112,853.92 应收账款中超过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同合并会计报表附注。 应收账款 2002 年末余额中,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的所欠款项为: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单位名称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58,899.04 7.75% 9,308,899.04 6.25%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金额与合并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相同。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为 51.48%。 注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3,757,498.80 39.84 6,140,950.67 30,631,214.64 49.82 6,928,926.10 1-2 年 32,094,695.30 37.88 6,748,992.75 14,781,963.00 22.57 3,085,025.79 2-3 年 6,429,854.71 7.59 1,285,970.94 3,395,382.26 5.18 679,076.45 3 年以上 12,449,549.52 14.69 4,242,611.13 14,688,628.34 22.43 4,235,863.57 合计 84,731,598.33 100.00 18,418,525.49 63,497,188.24 100 14,928,891.91 净额 66,313,072.84 48,568,296.33 其他应收款中超过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与合并会计报表附注一致。关 联方支付的有关欠款详见附注七。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的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6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35,465,833.97 多年滚存余额 控股子公司基建投资借款 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8,000,000.00 2002 年 12 月 应收的转让资产尾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7,674,224.44 多年滚存余额 往来款 乐山碱厂 4,316,232.34 99 年至 2000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乐山高频焊管厂 2,866,902.52 1994 年 担保付款、详见附注十二 合计 58,323,193.27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 68.83% 注 3、长期投资 (1)长期投资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 278,115,276.53 8,521,011.96 97,219,008.54 20,805,621.88 354,528,663.19 6,715,631.00 长期债权投资 9,545,367.71 2,430,636.55 9,545,367.71 - - 合计 287,660,644.24 10,951,648.51 97,219,008.74 30,350,989.59 354,528,663.19 6,715,631.00 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数包括:①本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增加投资成本 47,331,576.63 元,其中本公司以 14,700,000.00 元收购控股子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 9,800,000.00 元股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9,015,020.00 元;以 1,400,000.00 元收购四川峨 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的 1,000,000.00 元股权增加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2,316,556.63 元;对乐山 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增加的投资 36,000,000.00 元;上述收购及新增投资情况详见 附注四.1。②非控股子公司的投资变动及股权投资差额摊销与损益调整引起的投资增加 44,531,093.82 元,详见附注五注 9(1)。③按权益核算的控股子公司投资收益增加长期股权 投资(损益调整)5,356,338.09 元。上述 3 项共计增加长期股权投资额 97,219,008.54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数详见附注五注 9(1)。 长期投资本年年初数比上年年末数增加 3,000,000.00 元,原因详见详见附注五注 9(1)。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6,082,750.00 元,详见附注五注 9(2)。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单位注册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期限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资本比例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93.10- 7,148,571.43 17.20% 四川洪雅槽鱼滩水电股份公司* 93.08- 13,727,928.80 0.92% 2,500,000.00 洪雅槽鱼滩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6,272,071.20 11.75% 3,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88.05- 5,509,300.00 42.38% 乐山五通给排水厂 91.11- 350,000.00 2.23% 200,000.00 6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四川夹江玻华实业公司 95.08- 1,015,631.00 1.61% 1,015,631.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7.02- 9,900,000.00 9.90% 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0.11- 2,500,000.00 5.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4- 2,000,000.00 0.20%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99.11- 12,000,000.00 33.9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97.05- 202,918.00 83.33%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60,925,230.06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9,676,425.34 95.56%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6,630,630.91 78.49%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7,443,535.35 85.75%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6,007,013.12 50.0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 50,308,968.69 78.20%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48.46% 四川西部网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24.59%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94,564.87 4.49%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30.00% 夹江水泥厂 93.6- 100,000.00 0.85% 合计 348,445,913.19 6,715,631.00 *详见合并会计报表的有关说明 **该项投资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报表日的情况详见会计报 表附注九-3-(9)。 (4)权益法核算的其他股权投资单位的增减变动情况: 被投资单位 追加或收回 权益法核算 权益增减变 分得的现金 初始投资额 投资额(收回 累计调整金 被投资公司名称 动调整额(调 红利 年末余额 为“-”) 额 减为“-”)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22,506.59 -47,082.00 202,918.00 成都鹰网科技有限公司 9,800,000.00 -6,897,789.29 -2,902,210.71 -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1,791,514.76 8,722,874.09 1,430,410.49 3,800,000.00 34,210,841.21 60,925,230.06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7,115,000.00 14,700,000.00 15,363.57 176,000.00 -1,962,574.66 29,676,425.34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6,950,079.36 3,238,477.26 9,680,551.55 56,630,630.91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6,646,460.18 -457,194.91 797,075.17 57,443,535.35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12,973,900.00 36,000,000.00 1,129,281.63 1,335,068.69 50,308,968.69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00.00 28,109.92 -89,586.88 6,007,013.12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14,529,900.00 四川西部网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2,403,224.42 6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3,794,564.87 3,794,564.87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6,000,000.00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摊销 摊余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期摊销额 金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91,514.76 871,317.46 -916,556.63 72,609.78 10 年 -117,848.95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115,000.00 780,500.00 5,684,980.00 537,873.50 10 年 5,927,606.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10,526,544.00 - 1,169,616.00 10 年 9,356,928.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1,176,968.00 - 117,696.80 10 年 1,059,271.20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3,008,921.25 2,256,690.95 -1,955,798.83 300,892.12 10 年 --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835,410.56 626,557.91 -543,016.85 83,541.06 10 年 -- 合计 20,623,974.57 16,238,578.32 2,269,607.69 2,282,229.26 - 16,225,956.75 *详见合并报表的说明。 注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公司 2002 年度主要经营发电与供电业务,2002 年度的发供电收入为 212,998,028.59 元,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8,881,646.75 元,以及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2.95%;2001 年度的发供电收入为 195,410,492.83 元,发供电力成本为 145,786,274.51 元, 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47,133,187.00 元,以及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4.12%。 注 5、投资收益 类别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 合计 其他债权投资收益① 990,942.77 990,942.77 非控股公司分来的红利② 3,000.00 -- 3,000.00 年末调整的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增 5,441,029.27 -- 5,441,029.27 减的金额③ 短期投资减值准备① -154,400.00 -- -154,40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④ -- -106,382.39 -106,382.39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① -2,282,229.26 -- -2,282,229.26 合计 3,007,400.01 884,560.38 3,891,960.39 ① 详见合并会计报表的相关说明。 ② 为香花电站分来的现金红利。 ③年末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收益和损失明细如下: 年初投资 年末投资 期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比例 比例 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7,116.37 83.00% 83.00% -22,506.59 6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46.30% 46.30% 79,087.85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592,372.86 84.00% 89.83% 1,430,410.54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457,194.91 100.00% 100.00% -457,194.91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238,477.26 100.00% 100.00% 3,238,477.26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6,078.15 59.00% 95.56% 15,363.57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2,210,809.77 51.08% 78.20% 1,129,281.63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56,219.84 50.00% 50.00% 28,109.92 合计 5,441,029.27 *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73 号、174 号文批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意 其应享有的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 司 2001 年至 2004 年的部份收益归本公司所有,2001 年度两公司全部归本公司所有。乐山 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放弃两公司 2002 年度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使本公司 2002 年度的净 利润增加 631,525.67 元。 ④ 是花溪公司投资到洪雅中和嘴电站有限公司的债权本年计提的减值准备。 七、分行业资料 (一)合并报表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218,425,017.77 197,818,209.83 157,293,866.01 138,730,243.54 61,131,151.76 59,087,966.29 自来水 17,806,421.36 18,479,335.08 11,614,368.75 12,508,606.24 6,192,052.61 5,970,728.84 煤气 34,677,305.46 35,554,339.93 25,853,778.18 24,551,417.61 8,823,527.28 11,002,922.32 合计 270,908,744.59 251,851,884.84 194,762,012.94 175,790,267.39 76,146,731.65 76,061,617.45 本年度主营收入、成本和毛利较上年度基本持平,由于 2002 年下半年电力供求矛盾有 所变化,导致 2002 年度全年度的主营收入(销售量)较上年度略有增加,但价格在 2002 年度尚未进行调整,故毛利率没有明显的变化。 (二)母公司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212,998,028.59 195,410,492.83 167,684,742.02 145,786,274.51 45,313,286.57 49,624,218.32 本年度较上年度的变化原因同合并数 6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八、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代表人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母公司 国有 黄明全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 实际控制人 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游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唐光全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制 刘虎廷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乐山市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叶刚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等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690,000,000.00 690,000,000.0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30,970,000.00 30,970,000.0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7,000,000.00 27,000,0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300,000.00 3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8,414,100.00 68,414,100.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4,916,800.00 44,916,800.00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25,400,000.00 37,230,000.00 62,630,00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11,290,000.00 11,29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29,983,000.00 29,983,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乐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3,153,822.00 29.34 73,153,822.00 29.34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6,820,000.00 86.60 1,000,000.00 27,820,000.00 89.83 6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6,000,000.00 59.26 9,800,000.00 25,800,000.00 95.56 乐山市华侨旅游社 250,000..00 83 250,000..00 83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8,663,000.00 85.75 58,663,000.00 85.75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5,253,900.00 78.49 35,253,900.00 78.49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公司 12,973,900.00 51.10 36,000,000.00 48,973,900.00 78.2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60.00 50.00 6,096,660.00 5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0 14,529,9000.00 48.46 *详见附注一和附十二。 **详见附注四.2,附注十一和附注十三.2 2、关联交易 (1)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中和嘴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关帝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洪雅七里沟联办电厂 联营企业 洪雅柳江联办电厂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2)采购电力 本公司向关联方购电有关明细如下: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采购货物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电力 31,550,980.37 19,660,443.95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 57,288.00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电力 4,388,433.68 - 6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3)销售电力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有关明细如下: 企业名称 本年数 上年数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8,163,184.62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占该项目 占该项目 金额 金额 总额比例 总额比例 应收账款: 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9,058,899.04 9,308,899.04 7.00% 其他应收款: 乐山市金粟电厂 450,000.00 0.53% 450,000.00 0.55% 四川省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827,400.00 0.98% 应付账款: 乐山市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1,487,862.23 20.36% 5,409,266.00 8.57%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750,913.19 1.33% (5)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借款情况为: 2002 年末 2001 年末 项目 金额 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 存款 33,120,798.72 30.65% 42,685,820.88 27.14% 借款 40,715,000.00 9.08% 31,715,000.00 8.01% (6)其他交易: A.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73 号、174 号]批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同 意其应享有的与本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 公司 2001 年至 2004 年的部份收益归本公司所有,2002 年度两公司的收益全部归本公司所 有。本公司占上述两公司的投资比例分别为 78.49%和 85.75%,按比例计算,本公司应计两 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 2,541,787.34 元和-392,030.66 元,共计 2,149,756.68 元,乐山市国有 资产经营公司放弃两公司 2002 年度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使本公司 2002 年度的净利润增 加 631,525.67 元。 B.200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分别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开 发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本公司分别以 11,970,000.00 元和 2,730,000.00 元的代价受让 四川信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成都市通川实业开发公司所持有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的 798 万元和 182 万元股权,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项协议,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95.8%的股权,转让形成 7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股权投资差额 5,684,980.00 元,由于收购的转让一方为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四川信都建设 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故交易为关联方交易,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为本次交易出具了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利安达综字(2002)第 023 号]认为本次交易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 九、或有事项 1、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金额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提供反担保情况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5.14-1998.05.14 份有限公司①*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5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7.14-1997.07.14 份有限公司①*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2.09.22-1997.09.22 份有限公司①*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00 万元 四川省投资公司 1993.09.11-1999.09.11 份有限公司①* 1992.04.05-2000( 分 期 偿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中国农业银行沐川县支 5000 万元 还,最后一笔 2000 年还 份有限公司① 行 清) 1995.04.12-1999.09.20( 分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3000 万元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 期 偿 还 , 最 后 一 笔 份有限公司① 1999.09.20 年还清) 1995.08.13-2001.10.31( 分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170 万元 国家开发银行 期偿还,最后一笔 2001 年 份有限公司① 还清)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 以其引水工程办理 6100 万元 2002.09.10-2011.09.09 责任公司 行直属支行 反担保抵押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 以其引水工程办理 3400 万元 2002.09.10-2010.10.31 责任公司 行直属支行 反担保抵押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 以其引水工程办理 621 万元 2002.09.10-2003.09.09 责任公司 行直属支行 反担保抵押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农业银行乐山市直属支 1300 万元 1998.04.10-2004.04.09 责任公司 行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1999.11.30-2000.11.30( 现 2,871.5 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 展期至 2003.10.17)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支 500 万元 2000.12.20-2003.12.2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 行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支 2001.6.26-2002.06.26( 现 3,000 万元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公司 行 展期至 2003.06.26) 四川金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支 2000 万元 2000.12.25-2003.12.24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行 7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四川金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支 3000 万元 2000.11.30-2003.11.29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四川金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支 3000 万元 2001.08.28-2006.05.27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行 四川金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支 3000 万元 2002.01.31-2003.01.30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③ 行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2001.03.02-2002.03.02( 现 300 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任公司 展期至 2003.03.01)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乐山市中区农村信用合 100 万元 2002.06.10-2003.06.09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任公司 作社 乐山市市政工程总 以城区新开发土地 470 万元 乐山市建行直属支行 1999.5.25-1999.12.25 公司 权 600 万元抵押 四川峨眉山夹美公 峨眉山市工商农村信用 200 万元 1997.9.27-2003.01.27 路开发有限公司② 合作社 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50 万元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1.15-1998.02.14 ① 为川马电业的担保系公司清查知悉,其中标有“*”的担保公司律师认为,依照 现行法律规定,因债权人在长达 9 年的时间内未向担保人主张权利,故担保人应免去担保 责任。所以公司依法不应承担担保责任。 ② 为峨眉山公司在并入本公司之前的担保。 ③ 详见附注附注十一注 2。 本公司 2002 年度曾为乐山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过三笔共 2,490 万元的对等担保, 截止 2003 年 3 月 3 日这些担保已全部解除。 上述担保事项均已公告。 2、未决诉讼: 1995 年乐山市黄丹电站建设指挥部(现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 乐山分行借款 3000 万元,本公司提供担保(见本附注之“对外担保情况”)。2002 年中国 银行乐山分行起诉至四川省眉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后该案移交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3、其他 (1)本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的上诉案(详见上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九 -2),四川高级人民法院(200)川民终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对马边河电业股 份有限公司的 1,170 万元贷款承担赔偿责任。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有 3 台 1.5 万 KWH 的水电发电机组,年发电量 13400 多万 KW.H,目前电站的生产经营正常,因此本公司最 终是否会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应承担多大的赔偿责任,目前很难估计。 (2) 本公司诉四川金顶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钢公司 )拖欠电费一案,经四 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公司胜诉。2001 年 8 月,本公司申请执行,四川省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金钢公司所属的位于成都市一处房产以评估价 30.5 万元抵偿公司债 务。2002 年 4 月,金钢公司进入破产程序,金钢公司破产清算组于 2002 年 11 月致函本公 司并书面承诺于 2002 年底前再支付 30 万元现金,余额将根据金钢公司资产变现后资金到 位情况逐步清偿。该公司破产清算组按承诺已于 2002 年底支付现金 30 万元。目前金钢公 司欠公司电费 503.51 万元,破产程序尚未终结,本公司的债权是否会出现损失和损失的大 7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小还很难估计。 (3) 本公司诉四川玻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拖欠电费一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 乐民初字第 8 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本公司胜诉,目前正在执行之中。 (4) 乐山碱厂和乐山高频焊管厂都已进入破产程序,本公司的债权均为抵押债权,破产 程序尚未终结,本公司认为公司享有的合法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6) 本公司 2001 年末与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核对本公司的存贷款余额时,发现本 公司在该行有 100 万元存款为 1993 年以前的委托贷款基金,经查,本公司 1993 年 9 月 6 日与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直属支行签订了《委托存款(贷款)协议书》,本公司将 1000 万元存入了该行,由该行在存款期内周转使用或发放周转贷款,到期本息由该行归还给本 公司;后于 1994 年 8 月 24 日,本公司给该行的函件中提到委托该行贷款 100 万元给峨边 修公路,并同意到期后再贷一年,本公司 2002 年度诉至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要求中国建 设银行乐山市分行立即支付本公司的存款 100 万元及其利息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经庭 审质证和认证,法院确认该 100 万系委托贷款法律关系,而非存款法律关系。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了本公司的诉讼请求,本公司拟在 2003 年 度以委托贷款为由重新提起诉讼。 (7) 本公司有很多电力供区与国家电力网供区交叉,双方对上网电力和电力用户的竞争 使得本公司面临电力采购价格上升和销售价格下降以及电费回收的压力,2001 年度和 2002 年度第三季度前因这种竞争造成的采购单位成本上升和销售价格下降,导致主营业务利润 连续下降,自 2002 年第四季度开始,由于四川省电力供求发生了一定程度的改变,本公司 的经营状况自 2002 年第四季度开始有所改善。 (8) 本公司目前主要经营发电与供电业务,供电营业区为乐山市市中区、沙湾区、五通 桥区、夹江县、峨眉山市和眉山市洪雅县,2000 年本公司曾向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提交 了供电营业区申报资料,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在川经贸委(2000)电便字第 530 号“关 于对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营业区划分进行确认的函”中告知本公司,本公司的供电 营业区中与大网有交叉的供电营业区,本公司的上述供电营业区正在审理、确认过程中。 (9) 本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投资峨眉山温泉 供水有限公司的协议,至今已三年多时间,前期由于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入的 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目前因峨眉山温泉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原因,无法对 两口井作收益权评估,并在其他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导致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设立未 果。本公司拟就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的设立继续协商,若不能成立,本公司将通过法 律诉讼收回投资资金保全公司权益。 十、承诺事项 1、根据四川省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1999)879 号、1001 号、川计能源(2000)1218 号、1310 号、川计能源(2001)558 号和川计能源(2001)1112 号、川计能源(2002)313 号、227 号通知,本公司的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项目计划总投资为 16,902.00 万元,资金来 源为 20%的财政债券资金,80%的银行贷款。截止 200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收到乐山 市水利电力局和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划转的财政债券资金 3,379.8 万元,本公司已 收到乐山市农业银行的农网改造专项借款 4,103 万元,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的农 网改造专项借款 7,179.20 万元,乐山市农业银行的农网改造专项借款已根据四川省发展计 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 号文的规定转贷到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由四川 7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贷统还,转为统贷后,其还本付息由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 公司统一承担,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820 号文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 (2002)24 号文的规定,由电网经营企业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电力用户征收农网改造 还贷资金,征收范围为各级电网经营企业销售电量扣除应免征电量后的全部电量,征收标 准为 0.02 元/度,转贷后,本公司共计收到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的农网专项贷款 11,282.20 万元。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 号]通知,农网改造的国债转贷资 金从 2000 年 8 月 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付该项资金利息。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 会[计价格(2000)364 号]和四川省物价局[川价字工(2000)83 号]通知,农村电网建设与 改造完成后,将实行城乡用电同价,从本年度的情况看,实行城乡用电同价没有对本公司 产生明显的影响。有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详见附注五注 11。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自来水公司 1999 年经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投资(1999)311 号和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外(2000)990 号批复同意,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四水 厂,为此,自来水公司于 1999 年 2 月与乐山市国土局签订了四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 同书》,受让了位于乐山市中心城区柏杨西路(通江镇道座庙村五组)的 73,334 平方米(以 实测面积为准)的土地的使用权。2001 年自来水取得前述土地使用权的编号为乐城国用 (2001)字第 11887 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使用权面积为 84,669.40 平方米,用途为市政设施, 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 2049 年 2 月 5 日。2001 年 5 月,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财 政局签订《世界银行贷款四川城建环保项目转贷协议》,乐山市财政局将财政部提供的 11,390,000 美元贷款转贷给自来水公司,用于实施四川城建环保项目 A 部份(2)—乐山供水 子项目,该贷款的转贷期限为 15 年,包括 5 年的宽限期,自来水公司对未使用的部份向乐 山市财政局交付年率为 0.75%的承诺费,对已使用但尚未偿还的部份按世行提供的硬贷款 利率交付利息,按照所分配的硬贷款金额的 1%缴纳先征费。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社会经济 发展的实际情况,为保障城市供水,促进供水事业良性发展,经反复斟酌,自来水公司董 事会乐水司董发(2000)4 号已向市政府请示,将第四水厂工程推迟至 2004 年后建设,因 此,截止会计报表日,工程尚未正式开工,土地也未进入实质性的开发阶段。该项目由于 推迟实施可能给自来水公司带来的影响目前尚难以估计,但截止会计报表日,自来水公司 尚未收到过有关单位或部门的关于推迟实施项目造成的相关资产不合法和违约的通知。 3、2002 年 8 月 28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中国农业银行公开统 一授信协议书》,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向本公司授信人民币贰亿贰仟万元整,授信期限 为 2002 年 6 月 16 日至 2003 年 6 月 15 日。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本公司与重庆国信共同组建的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四.2 和附注十 三.2)的有关工商登记工作已于 2003 年 1 月 8 日办理完毕,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商行政 管理局为该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382418712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同时,该公司还取 得了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川丁-411 的供电营业许可证,许可该公司在洪雅 县境内部份区域供电,本公司在花溪公司的有关债务的转移手续目前正在办理之中。 2、2003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峨眉 山支行的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1 月 17 日至 2004 年 1 月 14 日 3000 万元贷款提供了担保。该 项担保是应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求,执行其在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支行的期 限为 2002 年 1 月 31 日至 2003 年 1 月 30 日的 3,000 万元贷款借新还旧时,继续提供的担 保,该项担保已经本公司 2003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7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 2001 年主要诉讼情况及判决执行情况 本公司诉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欠电费及滞纳金一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2]乐民初 字第 3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胜诉, 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应付公司欠电费 8,197,490.00 元及违约金 1,342,068.71 元。 2、债务重组:本公司 2002 年 10 月 29 日在法院的主持下与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烧碱 厂签订《抵偿债务协议》,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以其持有的四川永丰纸业股份公司的 225 万股股权按 2.59 元每股抵偿其所欠本公司的债务 5,827,500.00 元,该股权已在乐山市 产权交易中心办理完毕产权过户手续。 3、资产置换事项 A、2002 年 3 月 6 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转让本公司 所拥有的成都天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80 万元股权给四川四达生物工程产业开发公司的议 案,由于各方面的原因,该项转让在 2002 年度并未实施。2002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分别 与四川助友线缆材料有限公司、魏宇阳、魏微和乐山天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股权置 换协议》,约定公司以所拥有的成都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成都鹰网”)600 万元 的股权置换四川助友线缆材料有限公司、魏宇阳和魏微分别持有的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 177 万元、78.5 万元、61 万元共计 316.5 万元有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4.49%;以 所拥有的成都鹰网 380 万元的股权置换乐山天久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的四川西部网络 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的 300 万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24.59%。两个换入公司的股东大会已 分别同意其股东与本公司的置换事项。本公司以换出股权 2002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6,197,789.29 元为基数,以置换的股权数量为基础进行分配得到换入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 限公司股权的入账价值为 3,794,564.87 元,换入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入 账价值为 2,403,224.42 元。 B、本公司以实物资产进行的投资详见附注四注 2 和附注十三注 2。 4、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国有股股东)乐山国资公司与交大创新签订的有关本公司股 权的转让与托管事宜及截止会计报表日的实施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一。 5、本公司 2001 年 9 月 26 日召开的 2001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 2001 年度配 股方案,配股后,本公司将投资 13,000 万元收购乐山犍为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属 坛罐窑电站部份资产,与该公司用该电站收购后的剩余资产共同组建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7,498.78 万元对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用于乐山市城市天然气第二期工程建设; 投资 6,036.05 万元用于公司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补充流动资金 2,800 万元;投资 609.66 万元,支付收购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价款(该项收购已完成)。由于配股 没有实施,上述收购和投资除收购金竹岗电站项目外其他均未执行。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职工住房房改损失:本公司经乐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9 年 7 月 6 日审查批准 84 套职工住房应按房改政策出售给职工,这些职工住房 2002 年度已办理完毕 竣工决算,另有经乐山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1998 年 12 月 3 日审查批准的 42 套 职工住房按房改政策也已出售给职工,这些职工住房的相关产权过户均已办理完毕,共计 应收的职工购房款 5,436,284.42 元。根据财政部[财企(2000)295 号、财企(2000)878 号] 和财政部财会[2001]5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对按房改政策出售职工住房的损失 12,455,982.98 7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元冲减了公益金 5,747,804.55 元,冲减了任意盈余公积 6,708,178.43 元(相关情况详见 2000 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十一和 2001 年中期财务报告的会计报表附注十三)。 2、部份转让的经营实体:本公司出售花溪公司部份资产并以本公司在花溪公司的剩余 资产扣除花溪公司名义下的负债后的余额与资产购买方重庆国信共同组建了四川洪雅花溪 电力有限公司(详见附注四.2),本公司在新组建的公司中只占 48.46%的股权,重庆国信占 51.54%,由于本公司对新组建的公司没有控制权,因此,2003 年度的会计报表中,本公司 不能再将花溪公司的会计报表纳入母公司汇总范围和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由于双方在 《组建洪雅县电力有限公司协议》中约定,转让资产在账面价值确定的基准日 2002 年 7 月 31 日至 2002 年 12 月 31 日取得的收益和损失均由本公司单方享有或承担,而且资产转让 协议实际上在 2002 年 12 月 31 日才实际执行,因此,2002 年度本公司利润表仍包含了转 让资产全年度的收益。 (1) 花溪公司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截止该日的 2002 年度的经营情况为: 资产负债项目 金额 利润项目 金额 流动资产合计 26,145,965.75 主营收入 17,407,504.91 其中:货币资金 4,373,373.88 主营业务利润 10,538,739.08 应收款项 17,715,877.00 其他业务利润 18,715.42 长期投资 6,853,003.44 营业费用 189,982.96 固定资产净值 13,738,843.46 管理费用 4,049,313.35 在建工程 14,322,179.89 财务费用 497,665.59 无形资产 642,400.00 投资收益 582,215.05 资产合计 61,132,632.21 营业外收支净额 33,213.28 流动负债合计 31,146,332.21 利润总额 6,435,920.9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9,986,300.00 净利润(15%) 5,470,532.79 其中:实收资本 29,986,300.00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量 6,483,741.98 (2) 2002 年度转让资产的收益情况为:转让价款为 20,000,000.00 元,转让资产的账面 价值为 15,456,400.00 元,转让差价为 4,543,600.00 元,转让税金为 335,502.14 元,转让收 益为 4,208,097.86 元,按 15%税率扣除企业所得税后的净收益为 3,576,883.18 元。 (3) 若 2002 年度全年只以转让部份资产并组建有限公司后本公司所占的股权比例按权 益法核算,本公司在花溪公司的净收益应为 2,651,020.19 元,与 2002 年度本公司实际核算 的花溪公司净收益 5,470,532.79 元相比将减少 2,819,512.60 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以 15%计)。 十四、补充资料 1、按照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全面摊薄和加权平 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7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主营业务利润 73,181,268.61 16.40% 16.18% 0.2935 0.2935 营业利润 -1,773,583.88 -0.40% -0.39% -0.0071 -0.0071 净利润 546,376.76 0.12% 0.12% 0.0022 0.0022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4,791,801.21 -1.07% -1.06% -0.0192 -0.0192 注:以下三项因相关的政府批文有效期等于或长于 3 年,本公司在计算扣除非经常后 的净利息时,根据中国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 损益》第二条第四款的规定未作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扣除: (1) 经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73 号、174 号文批准,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放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和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度的收益归本公司所 有增加的净利润 631,525.67 元,因为文件批准的有效为 2001 年至 2004 年,长于 3 年,详 见附注六注 4 及附注八注 2-(6)-A。 (2) 控股子公司煤矸石火电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文规定,执行 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煤矸石火电转作了补贴收入,2002 年度该项收入为 760,534.56 元。 (3) 2002 年度收到乐山市财政局的燃气价格补贴 2,000,000.00 元是乐山市财政局根据乐 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2001]175 号给本公司控股的乐山燃气有限公司燃气价格和自来水价 格补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的上述文件的规定,补贴期分别为 2001 年至 2003 年。 2、计算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2001 年和 2002 年的非经 常性损益项目列示如下: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01 年 2002 年 资产转让收益 27,554.53 4,280,081.16 股权转让收益 3,331,040.00 -- 违约金收入 -- 1,009,300.00 滞纳金收入 4,698,268.18 1,396,420.09 其他营业外收入 152,189.11 220,980.61 营业外支出 3,905,288.88 532,586.61 非经常性补贴收入 633,559.32 -- 所得税影响 1,326,391.67 1,036,017.28 合计 3,610,930.59 5,338,177.97 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明细表详见会计报表会企 01 表附表 1,表列的年初数包含花溪公司的各项资产减值准 备,年末数不包含其相应的数据,花溪公司的年初数已在明细表的本年增加数栏作为减项 扣除,扣除项目(花溪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年初数)的具体情况为:坏账准备 4,835,937.11 元,存货跌价准备 28,962.86 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536,017.51 元,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702,960.33 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6,485.18 元。 4、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7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2002 年末(度) 2001 年末(度) 项目 增减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金额 金额 货币资金 108,061,236.72 158,756,750.23 -31.93 经营活动净现金流减少等 应收账款 100,603,537.86 132,803,030.71 -24.25 本年度电费回收增加等 其他应收款 49,588,481.14 34,351,227.10 44.36 部份资产转让款尚未收回等 长期股权投资 115,985,392.21 90,434,539.31 28.25 增加投资, 详见附注五.9 固定资产原值 807,599,489.65 725,780,677.47 11.27 详见附注五.10 累计折旧 223,544,285.80 211,528,407.21 5.68 正常折旧增加 在建工程 111,288,886.35 110,344,868.59 0.86 详见附注五.11 无形资产 58,817,581.57 60,257,050.66 -2.39 正常摊销 短期借款 249,965,000.00 222,195,000.00 12.50 经营需要增加临时借款 应付账款 56,430,555.26 63,127,461.00 -10.61 年末支付上网电费款增加 应交税金 35,656,504.69 34,616,323.56 3.00 详见附注五.17 长期借款 167,570,000.00 122,971,000.00 36.27 农网改造借款增加 主营业务收入 270,908,744.59 251,851,884.84 7.57 供电量略有增加 主营业务成本 194,762,012.94 175,790,267.39 10.79 与收入同增 主营税金及附加 2,965,463.04 3,392,734.93 -12.59 见附注五. 其他业务利润 789,245.08 1,863,816.22 -57.65 政府免收的自来水配套费减少 营业费用 1,723,415.21 2,567,125.76 -32.87 管理费用 56,399,951.10 41,325,545.19 36.48 详见附注五.32 财务费用 17,620,731.25 17,944,519.71 -1.80 详见附注五.33 投资收益 -1,151,285.70 -124,458.01 825.04 本年度没有股权转让收益 补贴收入 2,760,534.56 19,720,089.97 -86.00 详见附注五.36 营业外收入 6,906,781.86 4,878,011.82 41.59 详见附注五.37 营业外支出 532,586.61 3,905,288.88 -86.36 详见附注五.38 所得税 4,419,278.44 7,891,461.43 -44.00 利润较上年度减少 本公司 2002 年度主营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较 2001 年度基本持平,但营业利润较上年 度减少 14,469,091.95 元,净利润较上年度减少 25,427,736.27 元,主要原因是:A、2002 年 度计提的坏账准备较上年度增加、工资及相关福利费用增加和诉讼与律师费用及其他中介 机构费用大幅度增加导致管理费用较 2001 年度上升 1,507.4 万元。B、2002 年度政府没有 给予本公司农排价格补贴和自来水价格补贴,燃气价格补贴也大幅度减少,三项共计使得 本年度的补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695.96 万元。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日期:二 00 三年三月三日 7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 OO 二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 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长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79 合并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 产 注释 年初数 年末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年初数 年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 158,756,750.23 108,061,236.72 短期借款 13 222,195,000.00 249,965,000.00 短期投资 - 1,865,803.00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应收票据 2 3,475,928.80 6,210,000.00 应付账款 14 63,127,461.00 56,430,555.26 应收股利 - - 预收账款 15 165,364.33 1,209,292.50 应收利息 - - 应付工资 577,525.04 414,291.29 应收账款 3 132,803,030.71 100,603,537.86 应付福利费 6,129,761.25 4,307,572.61 其他应收款 5 34,351,227.20 49,588,481.14 应付股利 16 12,527,931.90 1,010,471.80 预付账款 4 6,602,901.52 2,839,927.19 应交税金 17 34,616,323.56 35,656,504.69 应收补贴款 6 - - 其他应交款 18 2,706,703.35 2,361,249.87 存货 7 6,991,696.01 9,105,546.06 其他应付款 19 54,452,450.37 52,887,499.06 待摊费用 8 180,909.11 492,580.54 预提费用 20 1,396,724.17 977,181.90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 - 预计负债 - - 其他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1 50,672,137.21 30,742,604.96 流动资产合计 343,162,443.58 278,767,112.51 其他流动负债 - -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448,567,382.18 445,962,223.94 长期股权投资 9 90,434,539.31 115,985,392.21 长期债权投资 9 7,114,731.16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97,549,270.47 115,985,392.21 长期借款 22 122,971,000.00 167,570,000.00 其中:合并价差 9 12,178,361.46 15,166,685.55 应付债券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9 16,238,578.32 16,225,956.75 长期应付款 23 11,353,100.12 8,641,213.48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24 25,398,000.00 33,998,000.00 固定资产原值 10 725,780,677.47 807,599,489.65 其他长期负债 - - 减:累计折旧 10 211,528,407.21 223,544,285.80 长期负债合计 159,722,100.12 210,209,213.48 固定资产净值 10 514,252,270.26 584,055,203.8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6,623,946.27 5,738,851.67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10 507,628,323.99 578,316,352.18 递延税项贷项 25 2,942,187.69 2,855,031.47 工程物资 700,081.58 1,497,632.91 在建工程 11 110,344,868.59 111,288,886.35 负债合计 611,231,669.99 659,026,468.89 固定资产清理 - - 固定资产合计 618,673,274.16 691,102,871.44 少数股东权益 50,685,215.16 41,827,843.56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 12 60,257,050.66 58,817,581.57 股本 26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长期待摊费用 511,761.85 2,508,664.07 减:已归还投资 - - 其他长期资产 - - 股本净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60,768,812.51 61,326,245.64 资本公积 27 102,839,317.41 102,839,317.41 盈余公积 28 88,335,886.42 77,121,722.93 递延税项 其中:法定公益金 28 9,924,093.63 4,592,377.86 递延税款借项 - - 未分配利润 29 17,725,212.74 17,029,770.01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股东权益合计 458,236,915.57 446,327,309.35 资产总计 1,120,153,800.72 1,147,181,621.80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120,153,800.72 1,147,181,621.80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2 合并利润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目 注释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一、 主营业务收入 30 251,851,884.84 270,908,744.59 减:主营业务成本 31 175,790,267.39 194,762,012.9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92,734.93 2,965,463.04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72,668,882.52 73,181,268.61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 1,863,816.22 789,245.08 减:营业费用 2,567,125.76 1,723,415.21 管理费用 32 41,325,545.19 56,399,951.11 财务费用 33 17,944,519.71 17,620,731.2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2,695,508.08 -1,773,583.88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 -124,458.01 -1,151,285.70 补贴收入 36 19,720,089.97 2,760,534.56 营业外收入 37 4,878,011.82 6,906,781.86 减:营业外支出 38 3,905,288.88 532,586.6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3,263,862.98 6,209,860.23 减:所得税 7,891,461.43 4,419,278.44 少数股东损益 -1,157,924.83 1,244,205.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530,326.38 546,376.76 附注: 项目 金额 金额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2,048,415.63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6 合并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一、净利润 26,530,326.38 546,376.7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554,543.57 17,725,212.74 其他转入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7,084,869.95 18,271,589.50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155,485.13 634,498.84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3,451,732.90 416,088.78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提取储备基金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利润归还投资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39,477,651.92 17,221,001.88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9,285,614.23 191,231.87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466,824.9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17,725,212.74 17,029,770.0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7 合并资产减值准备表 会企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未余额 一、坏账准备合计 27,832,526.65 30,392,520.91 其中:应收账款 18,949,363.35 -228,500.23 724,403.63 17,996,459.49 其他应收款 8,883,163.30 3,727,326.12 214,428.00 12,396,061.42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 154,4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154,400.00 - 154,400.00 债券投资 - - - -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134,032.29 181,804.56 其中:库存商品 - - - - 原材料 134,032.29 48,066.85 294.58 181,804.56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12,960,831.93 -4,236,017.51 - 8,724,814.42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0,530,195.38 -1,805,380.96 - 8,724,814.42 长期债权投资 2,430,636.55 -2,430,636.55 -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623,946.27 -641,952.00 243,142.60 5,738,851.67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59,404.07 -31,500.00 - 2,927,904.07 机器设备 3,664,542.20 -610,452.00 243,142.60 2,810,947.60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其中:专利权 - - - - 商标权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928,189.62 -46,485.18 - 5,881,704.44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3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会企01表附表2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上年数 本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本年增加数 -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 - 年末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02,612,796.30 102,839,587.41 本年增加数 226,791.11 - 其中:股本溢价 -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 股权投资准备 5,175.37 - 拨款转入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其他资本公积 221,615.74 - 本年减少数 - - 其中:转增股本 - - 年末余额 102,839,587.41 102,839,587.41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64,970,693.43 78,411,792.79 本年增加数 13,441,099.36 825,730.71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4,155,485.13 634,498.84 任意盈余公积 9,285,614.23 191,231.87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 - 本年减少数 - 6,708,178.43 其中:弥补亏损 - - 转增股本 - -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 分派股票股利 - - 年末余额 78,411,792.79 72,529,345.07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1,178,655.12 21,813,153.96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6,472,360.73 9,924,093.63 本年增加数 3,451,732.90 416,088.78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3,451,732.90 416,088.78 本年减少数 - 5,747,804.55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0.00 5,747,804.55 年末余额 9,924,093.63 4,592,377.86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0,554,543.57 17,725,212.74 本年净利润 26,530,326.38 546,376.76 本年利润分配 29,359,657.21 1,241,819.49 年末未分配利润 17,725,212.74 17,029,770.0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4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度 单位:元 母公司数 合并数 项目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本月数 本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 - -2,538.38 2.销项税额 31,723,217.54 39,023,736.81 出口退税 - - 进项税额转出 13,858.07 118,875.23 转出多交增值税 - 19,905.29 3.进项税额 15,236,672.07 17,819,566.72 已交税金 12,097,395.36 15,701,846.13 减免税额 - 760,534.56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 转出未交增值税 4,403,008.18 4,878,031.54 4.期末未抵扣数 - - 二、未交增值税: - - 1.年初未交数 27,391,316.49 28,401,238.01 2.本期转入数 4,403,008.18 4,858,126.25 3.本期已交数 1,344,941.00 1,543,277.07 4.期末未交数 30,449,383.67 31,716,087.19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5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资 产 注释 年初数 年末数 负债和股东权益 注释 年初数 年末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131,839,811.10 94,316,876.65 短期借款 135,480,000.00 155,800,000.00 短期投资 - 1,865,803.00 应付票据 - 10,000,000.00 应收票据 3,475,928.80 1,850,000.00 应付账款 82,723,339.38 81,630,260.06 应收股利 - - 预收账款 35,952.00 1,002,122.00 应收利息 - - 应付工资 - - 应收账款 1 130,112,853.92 99,088,631.98 应付福利费 3,264,913.57 1,900,960.80 其他应收款 48,568,296.33 66,313,072.84 应付股利 12,466,931.90 1,010,471.80 预付账款 8,908,984.25 1,904,785.12 应交税金 30,864,529.94 31,894,984.82 应收补贴款 - - 其他应交款 2,493,171.92 2,189,331.00 存货 3,546,352.93 5,335,444.94 其他应付款 41,015,570.16 41,207,204.03 待摊费用 112,182.61 409,443.07 预提费用 59,818.53 50,020.02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 - 预计负债 - - 其他流动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43,576,137.21 3,246,604.96 流动资产合计 326,564,409.94 271,084,057.60 其他流动负债 - -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351,980,364.61 329,931,959.49 长期股权投资 2 269,594,264.57 347,813,032.19 长期债权投资 7,114,731.16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276,708,995.73 347,813,032.19 长期借款 99,171,000.00 167,570,000.00 其中:合并价差 - - 应付债券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16,238,578.32 16,225,956.75 长期应付款 9,368,560.12 8,641,213.48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25,198,000.00 33,798,000.00 固定资产原值 338,536,246.99 380,400,358.91 其他长期负债 - - 减:累计折旧 111,468,511.40 105,480,253.87 长期负债合计 133,737,560.12 210,009,213.48 固定资产净值 227,067,735.59 274,920,105.04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988,569.72 3,088,475.12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223,079,165.87 271,831,629.92 递延税项贷项 2,942,187.69 2,855,031.47 工程物资 700,081.58 733,859.56 在建工程 89,210,985.84 68,648,578.70 负债合计 488,660,112.42 542,796,204.44 固定资产清理 - - 固定资产合计 312,990,233.29 341,214,068.18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股本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无形资产 23,616,562.67 21,995,529.46 减:已归还投资 - - 长期待摊费用 - - 股本净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其他长期资产 - - 资本公积 102,839,317.41 102,839,317.4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23,616,562.67 21,995,529.46 盈余公积 79,223,292.85 67,067,817.10 其中:法定公益金 5,747,804.55 54,637.68 递延税项: 未分配利润 19,820,979.95 20,066,849.48 递延税款借项 - - 股东权益合计 451,220,089.21 439,310,482.99 资产总计 939,880,201.63 982,106,687.43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939,880,201.63 982,106,687.43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8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一、主营业务收入 195,410,492.83 212,998,028.59 减: 主营业务成本 145,786,274.51 167,684,742.0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249,903.76 1,887,711.34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47,374,314.56 43,425,575.2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78,792.42 315,976.66 减:营业费用 2,051,734.56 1,122,263.74 管理费用 28,687,477.14 42,827,858.57 财务费用 8,337,573.34 8,273,502.8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476,321.94 -8,482,073.24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 14,180,246.81 3,891,960.39 补贴收入 5,710,000.00 - 营业外收入 4,806,675.64 6,724,057.25 减:营业外支出 3,024,699.01 453,444.51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30,148,545.38 1,680,499.89 减:所得税 3,618,219.00 1,134,123.1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6,530,326.38 546,376.76 附注: 项目 金额 金额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2,048,415.63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10 资产减值准备表 会企01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年未余额 一、坏账准备合计 33,841,454.94 3,153,341.31 724,403.63 36,270,392.62 其中:应收账款 18,912,563.03 -336,292.27 724,403.63 17,851,867.13 其他应收款 14,928,891.91 3,489,633.58 - 18,418,525.49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 154,400.00 其中:股票投资 - 154,400.00 - 154,400.00 债券投资 - - - -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98,448.82 102,766.91 其中:库存商品 - - - - 原材料 98,448.82 4,318.09 - 102,766.91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10,951,648.51 -4,236,017.51 - 6,715,631.00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8,521,011.96 -1,805,380.96 - 6,715,631.00 长期债权投资 2,430,636.55 -2,430,636.55 -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988,569.72 -656,952.00 243,142.60 3,088,475.12 其中:房屋、建筑物 868,335.06 -31,500.00 - 836,835.06 机器设备 3,120,234.66 -625,452.00 243,142.60 2,251,640.06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其中:专利权 - - - - 商标权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928,189.62 -46,485.18 - 5,881,704.44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9 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项 目 注释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一、净利润 26,530,326.38 546,376.76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0,349,158.03 19,820,979.95 其他转入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46,879,484.41 20,367,356.71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2,653,032.64 54,637.68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2,653,032.64 54,637.68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提取储备基金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利润归还投资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1,573,419.13 20,258,081.35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9,285,614.23 191,231.87 应付普通股股利 12,466,824.95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未分配利润 19,820,979.95 20,066,849.48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11 利润表附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 年度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73,181,268.61 16.40% 16.18% 0.2935 0.2935 营业利润 -1,773,583.88 -0.40% -0.39% -0.0071 -0.0071 净利润 546,376.76 0.12% 0.12% 0.0022 0.0022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4,791,801.21 -1.07% -1.06% -0.0192 -0.0192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14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度 单位:元 金 额 项 目 注释 母公司 合并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00,295,638.94 265,151,992.40 收到的税费返还 402,324.82 552,324.82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93,646.53 3,235,874.99 现金流入小计 201,491,610.29 268,940,192.2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09,259,562.36 120,637,232.4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1,400,802.74 51,280,192.71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177,391.24 32,036,641.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27,359.65 30,209,923.07 现金流出小计 187,365,115.99 234,163,989.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26,494.30 34,776,202.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8 2,000,000.00 2,00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313,092.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2,429,351.00 14,493,921.57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033,062.80 7,688,331.29 现金流入小计 25,462,413.80 24,495,344.86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3,173,795.81 122,091,343.85 投资所支付 的现金 51,544,348.71 26,250,188.71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4,369,050.27 10,119,922.00 现金流出小计 129,087,194.79 158,461,454.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3,624,780.99 -133,966,109.7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1,022,601.89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6 202,569,500.00 254,984,5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26,860.00 9,626,860.00 现金流入小计 212,196,360.00 265,633,961.89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38,184,000.00 186,549,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1,842,521.27 29,849,081.88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4,486.49 741,486.49 现金流出小计 160,221,007.76 217,139,568.3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975,352.24 48,494,393.5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522,934.45 -50,695,513.5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12 附注: 金额 项 目 注释 母公司 合并数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546,376.76 546,376.76 加:少数股东损益 - 1,244,205.03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536,743.79 6,699,507.52 固定资产折旧 14,148,835.09 32,342,849.46 无形资产摊销 478,099.73 1,301,062.68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03,097.78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303,175.30 -317,586.27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8,501.85 -418,245.61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5,241,687.60 -5,223,679.4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179.07 11,585.52 财务费用 8,255,294.76 17,601,605.46 投资损失(减:收益) -4,046,360.39 1,305,685.70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87,156.22 -87,156.2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140,339.02 -508,551.2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696,200.20 -5,659,761.35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8,707,656.58 -14,564,793.07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26,494.30 34,776,202.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因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94,316,876.65 108,061,236.7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31,839,811.10 158,756,750.23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7,522,934.45 -50,695,513.5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财务负责人: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吴娙忠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