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渔业(000798)2001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UrbanDawn16 上传于 2002-05-22 16:36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于200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公司 委托中国水产大连渔轮公司建造 6艘
金枪鱼延绳钓船”和“公司控股公司中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水产(集团)总
公司签定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未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关联交易的临时信息披露,现将有关内容补充
公告如下:
一、关于委托中国水产大连渔轮公司建造 6艘金枪鱼延绳钓船的关联 交易公
告:
1、关联交易概述:根据本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公司决定使用前次募集资金
建造4艘29.8m钢质冷海水保鲜金枪鱼延绳钓船和2艘超低温金枪鱼延绳钓船。公司
按照“比价采购、竞价销售”原则,于2001年10月10日对拟建造的6艘金枪鱼钓船
采用招标的形式选择建造厂家,并成立了有由来自国家船检局、国家渔业局、中国
水产科学院等单位 9名专家组成的评标委员会,共有 龙海市紫泥镇紫泥造船厂、上
海华利船舶工程有限公司、山东省黄海造船有限公司、中国水产大连渔轮公司等四
家企业参加投标,经过招标、投标、议标和评标等程序,评委会进行综合打分,最
后选定大连渔轮公司为建造厂家。
2、关联方介绍:中国水产大连渔轮公司是大股东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企业住所在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滨海街6号,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
法定代表人赵晓东,主营业务为船舶建造和修理等。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水产大连渔轮公司分别于2001年11月15日和
12月19日签订了造船合同,两次合同总造价为6646.7万元,合同的付款方式为根据
造船进度分期付款,合同的有效期为合同签署之日至最后一艘船保证期结束之日。
合同的主要条款有:船舶建造的内容、数量和依据;概述与船级;主要技术参数和
图纸;材料和设备;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合同价格的调整;监造;工程变更及修
改;试航与验收;交船日期和地点;质量保证;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保险、争议
和仲裁等。目前4艘29.8m冷海水钢质保鲜金枪鱼钓船已顺利完工交船。
二、公司控股公司中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与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签定债权
债务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1、关联交易概述:2000年度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中
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都在经营进料加工出口业务,国外客户也基本一致,2001年初
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为了避免同业竞争而决定将其出口部的进料加工出口业务
停止(库存产品已全部卖完),为了加强债权的回收,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商
本公司同意将其出口部的债权和债务由中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承接。
2、关联方介绍: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企业住所在北
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企业性质为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刘身利,主营业务为水
产品储运、销售、咨询、进出口等。中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
司,企业住所在北京市西单民丰胡同31号,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王斌,主营业务为捕捞、加工、储运、销售、进出口等。
3、关联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和中水大洋渔业有限
公司双方于2001年3月31日签订了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中国水产(集团)总公
司将其下属内部核算单位进出口部的净资产按2001年4月30日的帐面价值转让给中
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其中资产为 1564万元,负债为 4550万元,差额2986万元作为
中国水产(集团)总公司对中水大洋渔业有限公司的负债。 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
效,转让方式为按照转让时间点进行财务资料的交接,合同还包括违约责任及2001
年4月30日中水集团供销出口帐套资产负债表等。目前债权已基本收回,不存在呆
死帐的情况。
上述两项关联交易事项未能及时进行信息披露是我们工作中的失误,为此特向
公司全体投资者致歉,今后公司将坚决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