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东北高(600003)东北高速2001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永垂不朽 上传于 2002-05-28 19:37
证券代码:600003 股票简称:东北高速 编号:临 2002--014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1 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我公司现对刊登在 2002 年 4 月 2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
券报》上的公司 2001 年度报告做如下更正:
一、年报的第七部分:董事会报告中的第(七)
“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及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中的“拟在 2002 年末对滚存利润的
20%-40%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修改为:
拟对 2002 年末滚存利润的 20%--40%进行现金红利分配。
二、年报中的第八部分:监事会报告中的第(五)
“报告期内,
公司没有收购和出售资产交易事项”修改为:
(五)报告期内,公司将募集资金原投入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
公司的 117,000,000.00 元改投黑龙江省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 2 月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以
协议价 136,824,868.45 元将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
20%的股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三、年报中的第九部分:重要事项中的“(二)本年度公司无收
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修改为:
(二)本年度公司将募集资金原投入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
1
的 117,000,000.00 元改投黑龙江省东绥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2 月公司与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以协议价
136,824,868.45 元将公司持有的黑龙江省哈双高速公路公司 20%的股
权转让给黑龙江省高速公路公司。
四、年报中的第九部分:重要事项中第(三)项中的 5:
“长期
应付款”一项中增加以下内容:
公司与吉林省交通厅于 1999 年 10 月签署了“关于由吉林省交通
厅代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偿还贷款的协议”, 吉林省交通厅
同意为公司垫付 4.45 亿元银行贷款,作为长期性垫付款,垫付期限
为 10 年,并自 199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前免收公司
利息。2006 年 1 月 1 日后双方再商定利率水平,但不超过同期银行
贷款利率。”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为此向全体投资者致以真诚的歉意,并保证不
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特此补充公告
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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