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恒退(000594)ST宏峰2001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戈尔巴乔夫 上传于 2002-07-26 06:40
股票简称:ST 宏峰 股票代码:000594 编号:2002-031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补充及更正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审查后提出的有关意见和要求,现
作以补充说明和更正。
一、本公司 2001 年年报“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栏目后面的关于“内蒙古宏峰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受托管理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的注释,
实际情况如下:赤峰市松山区黄金工业总公司与宏峰集团于 2000 年 12 月 15 日签署
《产权交易协议》,在协议中黄金工业总公司同意将黄金公司所属的石人沟金矿、金
店、物资公司、种猪场及原有债权债务从公司所有资产剥离后,将其余资产的产权
转让给宏峰集团(包括黄金公司帐户的全部“内蒙宏峰”国有股权)。截止到公告之
日,上述产权交易协议尚未实际执行。
二、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按产品、行业与地区进行划分的说明:
项目 产品 金额 地区 行业
锌金属 96,543,828.60
铅金属 42,457,327.33
主营业务 黄金 38,298,994.56
收入 阳极泥 11,524,796.81
其他 5,735,387.03
内蒙古赤峰 有色金属
合计 194,560,334.33
锌金属 34,987,483.48 地区 采选业
铅金属 7,582,318.92
主营业务 黄金 10,132,362.20
利润 阳极泥 5,478,206.04
其他 2,179,447.03
合计 60,359,817.67
三、公司关于“五分开”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一)根据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仲裁委员会第 29 号、51 号、52 号裁决,赤峰
市白音诺尔铅锌矿、梧桐花铅锌矿及中兴铅锌矿的有关经营性资产归本公司所有,
但上述各矿仍以其原法人单位名义继续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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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决定与宏峰集团方面协商,将上述资产分别由本公司相
应的分公司经营管理。同时还须与有关客户及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解决好相关问题。
(二)本公司分公司红花沟金矿负责人杨玉林兼任宏峰集团红金分公司企业负
责人;本公司分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负责人王艾华兼任宏峰集团白音诺尔铅锌矿矿
长;本公司分公司神桐铅锌矿负责人王水兼任宏峰集团梧桐花铅锌矿矿长;本公司
分公司兴中铅锌矿负责人康建国兼任宏峰集团中兴铅锌矿矿长;本公司分公司其他
管理人员也有在宏峰集团下属企业兼职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将与宏峰集团方面协商,共同努力改变双方下属公司负
责人互相兼职情况,重新选择各方的企业负责人。
(三)本公司分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与宏峰集团白音诺尔铅锌矿在机构上未分
开;本公司分公司兴中铅锌矿与宏峰集团中兴铅锌矿在机构上未分开;本公司分公
司神桐铅锌矿与宏峰集团梧桐花铅锌矿在机构上未分开;本公司分公司红花沟金矿
与宏峰集团红金分公司在机构上未分开。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计划通过资产处置或另设机构的方式逐步解决。此问题
不仅需要与宏峰集团方面协商,还涉及到人员安置等问题,因而需要一定的时间与
程序才能解决。
(四)公司财务独立设帐,公司分公司白音诺尔铅锌矿、神桐铅锌矿、兴中铅
锌矿仍使用原企业银行帐户。
针对上述问题,本公司计划为上述各分公司尽快设立自己的银行帐户。
四、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布的各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投资项目,为 2001 年 1 月 20 日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第
五项决议内容,即:
“本公司确定一期共投入到红山区高科技园区 4 亿元人民币开发
科技项目,分三年实施,首先落实征用土地,重离子防伪标识,光纤转换器,生物
制药等项目”。
上述投资项目因资金尚未落实、项目实施的前期工作未做好,到目前尚未实施。
五、关于公司出售白音诺尔铅锌矿进展情况及相关事项的说明
本公司出售白音诺尔铅锌矿事项因收购方宏峰集团的主管部门赤峰市国有资
产管理局未曾批准,此出售事项暂停,因此用于该矿的募集资金未发生用途上的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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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该矿的二期工程正在建设之中。
六、关于为公司大股东宏峰集团借贷款担保一事的说明
本公司于 1999 年 5 月 10 日为宏峰集团借贷 1200 万元担保,监管部门规定上
市公司不得为股东担保之后,本公司也没再为股东进行借贷担保。此担保的 1200 万
元金额,被中国建设银行赤峰市分行营业部起诉后,宏峰集团已偿还了 300 万元。
其余 900 万元将由宏峰集团设法偿还,目前尚未结案。
七、关于公司支付给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报酬情况
本公司与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签订的关于对公司 2001 年会计报表进行审计的《业
务约定书》约定审计费为 60 万元人民币,按《业务约定书》预付了 30 万元。由于
本公司认为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为本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的相关资料不全,正在
要求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进一步资料,除已预付的 30 万元费用外,其余尚未支付。
八、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忽,将应付帐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情况表和预
收帐款中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情况表位置颠倒,欠葫芦岛锌厂股份有限公司金额
误打印为 13,807,075.50 元,经核实,实际欠葫芦岛锌厂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应为
13,857,075.50 元。
正确的情况是:
16、应付帐款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39,470,798.60 34,267,251.23
合 计 39,470,798.60 34,267,251.23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情况:
单 位 名 称 所欠金额 欠额时间 欠款原因
赤峰四丰聚源 200,782.63 2001 年 材料款
赤峰冶炼厂劳动服务公司 146,550.00 2001 年 材料款
济源冶炼厂 126,936.00 2001 年 材料款
铁岭药剂厂 203,552.14 2001 年 材料款
有色运输公司 148,428.72 2001 年 运输费
本帐户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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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预收帐款
单 位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82,457,600.44 15,808,848.55
合 计 82,457,600.44 15,808,848.55
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情况:
单 位 名 称 所欠金额 欠额时间 欠款原因
葫芦岛锌厂股份有限公司 13,857,075.50 2001 年 货款
河北安新冶炼厂 4,722,553.58 2001 年 货款
平泉东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549,943.40 2001 年 货款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贸易集团公司 2,274,462.16 2001 年 货款
安冶熔炼公司 1,289,425.37 2001 年 货款
本帐户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变动原因:期末预收购货单位货款所致。
内蒙古宏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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