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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600644)2005年年度报告

AlphaDragon 上传于 2006-04-28 05: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600644 2005 年年度报告 二 OO 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1 目 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 5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6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10 六、公司治理结构 .................................................................... 16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20 八、董事会报告 ...................................................................... 21 九、监事会报告 ...................................................................... 34 十、重要事项 ........................................................................ 36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 44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124 2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董事黎澜对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意见:(1)、对股改工作的推动及进 展应有更切实、具体的内容;(2)、对证监会所要求的清欠工作应有更落实的具体解决 措施;(3)、对沫江火电三期已投入的两千余万元如何发挥作用,规避风险,面对多种 不确定情况应有针对性的、更切实的后续安排。 董事徐文学对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意见:本人基本赞成年报。并提出以下 意见:关注公司的清欠工作及诉讼进展情况,以及由于资金占用及诉讼计提的各项资产 减值准备或预计负债。 董事苏剑对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意见:(1)、关于 2005 年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其中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公司减值准备 480 万元,应重 新讨论其合理性;(2)、关于公司 2006 年内清理占用资金方案的议案:四川交大创新 公司占用资金的相关方应抓紧落实详细的解决方案,为股改创造条件,同时股改也应制 定具体的时间表,便于操作。 3、 独立董事左卫民,因公事出国委托独立董事张言庆。 4、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负责人刘虎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 计主管人员)江涛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乐山电力 公司英文名称:LESHAN ELECTRIC POWER 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LEP 2、公司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江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电话:0833-2445887 传真:0833-2445887 E-mail:600644@vip.163.com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曾跃驰 联系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电话:0833-2445800 传真:0833-2445800 E-mail:600644@vip.163.com 4、公司注册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公司办公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 邮政编码:614000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lsep.com.cn 公司电子信箱:600644@vip.163.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A 股简称:乐山电力 公司 A 股代码:600644 7、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8 年 5 月 17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5 年 7 月 1 日 公司变更注册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800015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51110020695120-7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八宝街 88 号国信广场 22 楼 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三、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利润总额 55,438,680.26 净利润 40,057,082.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2,084,419.62 主营业务利润 165,052,116.41 其他业务利润 -783,083.82 营业利润 60,388,245.85 投资收益 -3,662,841.86 补贴收入 2,956,862.77 营业外收支净额 -4,243,586.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7,367.9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13,096.31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 752,282.01 长期资产产生的损益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829,539.24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1,983,505.96 扣除公司日常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后 -4,995,868.51 的其他各项营业外收入、支出 所得税影响数 -596,795.99 合计 -2,027,337.29 (三)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年比上年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473,157,216.90 423,310,235.82 11.78 331,245,270.84 利润总额 55,438,680.26 44,967,225.12 23.29 15,707,064.02 净利润 40,057,082.33 31,694,252.83 26.39 7,399,118.0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42,084,419.62 31,680,698.36 32.84 12,245,661.20 每股收益 0.1607 0.1271 26.44 0.0297 最新每股收益 增加 1.47 净资产收益率(%) 7.99 6.52 1.63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基础计 增加 1.87 8.39 6.52 2.70 算的净资产收益率(%)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基础计 增加 1.57 个 8.31 6.74 2.70 算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7,367.95 152,564,408.23 -2.67 124,013,783.6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60 0.61 -1.64 0.50 本年末比上 2005 年末 2004 年末 年末增减 2003 年末 (%) 总资产 1,223,589,329.88 1,301,918,642.66 -6.02 1,263,070,058.22 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501,353,420.86 486,115,803.91 3.13 454,292,429.88 每股净资产 2.01 1.95 3.08 1.8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 1.91 1.83 4.37 1.72 (四)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及变化原因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249,336,499.00 105,826,418.39 99,635,893.21 9,118,340.72 31,316,993.31 486,115,803.91 本期增加 114,184.52 9,294,328.55 4,494,355.54 40,057,082.33 49,465,595.40 本期减少 34,227,978.45 34,227,978.45 期末数 249,336,499.00 105,940,602.91 10,8930,221.76 13,612,696.26 37,146,097.19 501,353,420.86 1)、资本公积变动原因:本年控股公司股权投资准备和关联交易差价调增所致。 2)、盈余公积变动原因:本年实现净利润计提所致。 3)、法定公益金变动原因:本年实现净利润计提所致。 4)、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本年实现净利润和计提公积金以及派发 2004 年度红利所 致。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新 公积金 数量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0,574,928 48.36 120,574,928 48.36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73,153,822 29.34 73,153,822 29.34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47,421,106 19.02 47,421,106 19.02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份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他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 48.36 120,574,928 48.36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 51.64 128,761,571 51.64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 51.64 128,761,571 51.64 三、股份总数 249,336,499 100.00 249,336,499 100.00 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 前三年历次股票发行情况 公司于 1988 年 3 月 8 日经乐山市人民政府[1988]字 12 号文批准,由乐山市财政局 与峨眉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法人单位共同发起成立,1992 年 11 月 22 日 公司经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2]88 号文批准为继续进行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制试 点企业。公司 1988 年 8 月 8 日至 1991 年 12 月 31 日发行 A 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社会 公众股 1300 万股,于 1993 年 4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1993 年 8 月 16 日向社 会公众股东 1:1 配股(国家股及法人股放弃配股);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 东按 10:2 送红股(国有股及法人股按同比例送现金红利);1996 年 10 月 4 日向公司全 体股东按 10:1 送红股;1997 年 8 月 29 日以 7671.4 万股为基数按 10:2.727 的比例实施 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配股),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截止 1998 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股, 其中流通股为 6190.4604 万股。公司经四川省证管办川证办[1998]128 号文件同意,中 国证监会上字[1998]150 号文件批准获得配股资格,并于 1998 年 12 月 9 日在《中国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配股说明书》,股权登记日:1999 年 1 月 7 日,除权日 1999 年 1 月 8 日,配股交款日 1999 年 1 月 8 日-1 月 22 日。公司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共计配售 2554.5792 万股。其中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应配 1162.4018 万 股,该股东以实物净资产认购 60%,即 697.44 万股,需 4533.77 万元净资产。该股东以 1997 年公司配股后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剩余净资产 2444.67 万元认购其中的 376.1031 万股,以乐山市煤气总公司 2966 万元净资产中的 2089.10 万元认购 321.338 万股;配股 后乐山市煤气总公司剩余净资产约 877 万元,由乐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与本公司共 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人股股东全部放弃配股。社会公众股股东共配 1857.1381 万股,由承销商全额包销。本次获准配售股本 2554.5792 万股,实际配售 2554.5792 万股,应募集资金 16604.76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544.58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 16060.18 万元(其中实物资产 4533.75 万元)。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 验 资 [1999] 第 001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已 全 部 到 位 。 本 次 配 股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增 至 15583.5312 万股,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刊载于 1999 年 2 月 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 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海证券报》。200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实施了 2000 年中期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6 股 的方案,本方案实施后,公司的总股本增至 24933.6499 万股,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验资后,公司的股份变动公告于 2000 年 11 月 4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上刊载。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24933.6499 万股。 (2)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份总数及结构没有变动情况。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1,109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 持股比 股份类 持有非流通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年度内增减 结的股份 例(%) 别 股数量 数量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 国有股东 21.17 52,783,822 未流通 52,783,822 司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国有股东 8.17 20,370,000 未流通 20,370,000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 其他 8.17 20,366,600 未流通 20,366,600 公司 质押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其他 6.39 15,940,459 未流通 15,940,459 15,940,459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其他 1.00 2,494,325 未流通 2,494,325 镇江市技术交流站 其他 0.61 1,511,475 +1,511,475 已流通 深圳市东方热电投资有限公 其他 0.58 1,450,000 未流通 1,450,000 司 上海点津贸易有限公司 其他 0.40 1,000,000 未流通 1,000,000 上海九宇新技术发展有限公 其他 0.40 1,000,000 未流通 1,000,000 司 上海隆得歧工贸有限公司 其他 0.38 950,000 未流通 950,000 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流通股数量 股份种类 镇江市技术交流站 1,511,475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信投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533,98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润滑油厂 497,596 人民币普通股 云国福 481,6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浦东上南房产有限公司 461,83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银潮工贸公司 445,9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西部广告发展公司 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克拉玛依魔鬼城旅游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15,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海市南汇县彭镇镇桂明五金装潢商店 408,564 人民币普通股 杨宽宏 401,146 人民币普通股 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上述股东关联 在前十名股东中,国有股股东和国有股股东、国有股股东和法人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和法人股 关系或一致行 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前十名流通股之间,以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与前十名股东之间本公司未 动关系的说明 知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9 日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签定了《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转让给成都燕 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次股份转让尚需有关部门的批准(详见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16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2005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四大股东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 本公司 15,940,459 股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6.39%。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23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黄明全 注册资本:27,243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 年 3 月 18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在授权范围内以独资、控股、参股方式从事资产经营活 动。 (2)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名称: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乐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乐山市政府直属正县级特设机构,根据市政府 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 法规代表国家履行出资人的职责。依法对全市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 股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监督管理。 (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四川省交大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 议》,截止 2005 年末,股权仍为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所有。 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内从 变 股份 公司领取的 性 年 任期终止日 年初持 年末持 动 姓名 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增减 报酬总额 别 龄 期 股数 股数 原 数 (万元)(不 因 含税) 刘虎廷 董事长 男 52 2002-08-09 2005-08-09 82,536 82,536 40.23 谢永康 董事 男 41 2005-11-28 0.21 魏晓天 董事、总经理 男 42 2002-08-09 2005-08-09 1,621 1,621 33.47 董事、董事会秘 李江 男 50 2002-08-09 2005-08-09 24.45 书、副总经理 李放 董事 男 47 2004-06-29 2005-08-09 2.52 徐文学 董事 男 36 2004-06-29 2005-08-09 2.52 黎澜 董事 男 37 2004-06-29 2005-08-09 2.52 苏剑 董事 男 37 2004-06-29 2005-08-09 2.52 郝如玉 独立董事 男 58 2002-08-09 2005-08-09 3.36 王国华 独立董事 男 39 2004-06-29 2005-08-09 3.36 左卫民 独立董事 男 41 2004-08-16 2005-08-09 3.36 张言庆 独立董事 男 43 2004-08-16 2005-08-09 3.36 向志军 监事会主席 男 53 2002-08-09 2005-08-09 24.55 何党军 监事 男 42 2002-08-09 2005-08-09 17.83 朱建国 监事 男 53 2004-06-29 2005-08-09 1.68 纪昌全 监事 男 43 2004-06-29 2005-08-09 1.68 廖若周 监事 男 31 2002-08-09 2005-08-09 1.68 唐光全 副总经理 男 53 2002-08-09 2005-08-09 22.05 董志坚 副总经理 男 63 2002-08-09 2005-08-09 20.96 吴娙忠 总会计师 女 57 2002-08-09 2005-08-09 20.85 吴泓 总工程师 男 50 2005-05-10 2005-08-09 12,000 12,000 19.89 合计 / / / / / 96,157 96,157 / 253.05 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就第五届董事会延期换 届选举事宜作了专项说明:由于公司相关股东尚未提出下届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换届 选举未能如期举行。为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第六届董事会选举产 生为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刘虎廷,1972 年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7 年 4 月退伍到乐山碱厂工作, 1983 年 9 月至 1998 年 7 月先后毕业于乐山师范专科学校、自贡市干部学校、四川大 学、西南师范大学;1987 年 11 月在乐山市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1988 年 5 月 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办公室主任、常务副总经理、总经 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 (2)谢永康,1992 年 7 月至 2005 年 6 月在乐山市财政局任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乐 山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党委书记职务;2005 年 7 月至今任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负责 人。 (3)魏晓天,1985 年 7 月至 1988 年 7 月在峨眉建南机械厂工作,历任技术员、车间 党支部副书记、分工会主席、厂党办副主任、厂团委副书记;1988 年 7 月至 1993 年 1 月先后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和乐山市委组织部工作,历任区委组织部办公室主任、副区 级组织员、市委组织部经干处主任干事;1993 年 5 月至 1996 年 3 月在乐山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1996 年 3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四川槽渔滩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至 2000 年 4 月在乐山 市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任总经理;2000 年 4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 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4)李江,1970 年 12 月应征加入中国人民解放军;1976 年 4 月在四川亚西机器厂工 作,曾任厂团委书记、党办主任、党委委员;1991 年在四川省乐山进出口公司工作,任 副总经理;1993 年在乐山市外贸开发公司工作,任经理;1993 年 12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董事、党委委员职 务。 (5)李放,1976 年 7 月至 1978 年 12 月在乐山市五通桥辉山公社下乡;1978 年 12 月 至 1982 年 1 月在河北省张家口 51061 部队服役;1982 年 5 月至 1997 年 8 月在乐山市华 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丝绸股份有限公司工作;1997 年 8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眉山市财政局工作,任企业科 科长;2002 年 3 月至今在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 (6)徐文学,1991 年 7 月毕业于郑州工业学院工业企业管理工程专业;1991 年 7 月 至 1992 年 12 月在四川峨眉山盐化工业集团工作;1993 年 1 月至 1994 年 7 月在深圳市 红岩工程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任财务副总;1994 年 8 月至 2000 年 12 月在深圳国志汇富 高分子材料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2000 年 12 月至今在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工作,任董事长。 (7)黎澜,2000 年至 2004 年在致达稷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04 年至今在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有限公司任总经理 。 (8)苏剑,1990 年毕业于武汉科技大学建筑工程系;1990 年至 2002 年先后在上海宝 钢、四川旷怡房屋开发公司、四川金雁集团、成都龙基集团等单位工作,曾担任营销部 经理、工程部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2003 年至今在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任董事长职务。 (9)郝如玉,1992 年 10 月至 1995 年 9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主任、副教授; 1995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 月在中央财经大学税务系任教授;2004 年 2 月至今在中央财经 大学税收研究所任所长、博士生导师。 (10)王国华,1989 年 7 月毕业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留校任教,先后任税务 系助教、系主任助理、副教授、教授,1998 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1 年批准为博士 生导师;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副校长。 (11)左卫民,1981 年至 1988 年、1995 年至 1999 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先 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1988 年至今在四川大学从事行政管理、教学和学术研 究工作,任副教授、教授和四川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等职务。 (12)张言庆,1986 年毕业于东北农业大学经贸学院企业管理专业;1986 年至 1988 年在西南财经大学研究生毕业;1988 年至 1990 年在东北农业大学任教;1990 年至 1992 年在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工作;1992 年至 2002 年在成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担任部 门经理、总助、副总裁职务;2003 年至今在四川成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任董事长 职务。 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3)向志军,1968 年 12 月至 1978 年 3 月下乡知青、工厂车工、大学读书;1978 年 3 月至 1979 年 12 月在五通桥区科委,乐山小市科委工作;1979 年 12 月至 1985 年 7 月 在乐山小市委组织部工作,任副部长;1985 年 7 月至 1986 年 10 月在五通桥区委组织部 任副部长;1986 年 10 月至 1991 年 4 月在乐山市直机关工委、金口河区政府办工作,任 科(处)长;1991 年 4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乐山市水电局、堰板电站指挥部工作,任政 工科科长;1994 年 1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工会主席、纪委书记、监 事会主席。 (14)何党军,1981 年在岷江发电厂参加工作,1988 年 3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人事部经理、花溪电厂厂长、夹江电力公司经理、公司总经理助 理、公司电力事业部总经理、公司监事会监事职务。 (15)朱建国,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3 月在乐山市国资局工作,任科长;2002 年 3 月至今在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部门经理。 (16)纪昌全,1993 年 10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乐山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副主任会 计师;1999 年 12 月至今在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工作,任主任会计师。 (17)廖若周,1998 年 7 月毕业于西南民族学院会计专业;1998 年 7 月至今在乐山市 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任投资部副经理。 (18)唐光全,1970 年 1 月至 1978 年 5 月在乐山地区汽车运输公司工作,任团委副 书记、书记;1978 年 5 月至 1990 年 9 月在乐山地委工交部、计经委工作,任干事、副 处长、处长;1990 年 9 月至 1994 年 9 月在乐山市组织部经济科技干部处任处长;1994 年 9 月至 1996 年 4 月在乐山市冶金建材工业局任副局长;1996 年 4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9)董志坚,1967 年 5 月至 1973 年 4 月在河北省邢台电力局工作,任技术员; 1973 年 4 月至 1981 年 3 月在四川省峨眉县水电厂工作,任技术员;1981 年 3 月至 1982 年 12 月在四川省峨眉县水电厂工作,任副厂长;1983 年 1 月至 1987 年 1 月在四川省峨 眉县电力公司工作,任副经理、县电气化办公室副主任;1987 年 1 月至 1994 年 1 月在 四川省峨眉山市电力公司任经理兼水电局副局长;1994 年 1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工作,任副总经理,其中:1996 年 4 月至 2005 年 5 月兼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吴娙忠,1975 年至 1991 年在四川省嘉乐造纸厂工作,任企管部副主任、财务 科长;1992 年至 1993 年 2 月在乐山资产评估事务所工作,任副所长职务;1993 年 3 月 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会计师。 (21)吴泓,1981 年 1 月至 1989 年 9 月在乐山东风电机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989 年 9 月至今在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基建部经理助理、企管部经理、总经理 助理兼供电公司经理职务,2005 年 5 月起任公司总工程师职务。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报酬 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津贴 谢永康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负责人 2005-07 是 朱建国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部门经理 2002-03 是 廖若周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 投资部副经理 2003-05-10 是 李放 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 董事长 是 徐文学 深圳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3-12-01 2006-12-01 是 黎澜 深圳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4-01-01 是 苏剑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董事长 2003-01-10 是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报酬津贴 刘虎廷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刘虎廷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否 刘虎廷 乐山市商业银行 董事 否 刘虎廷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否 刘虎廷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魏晓天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魏晓天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魏晓天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否 魏晓天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李江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李江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李江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李放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黎澜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 否 郝如玉 全国政协 委员 否 郝如玉 北京市人大 常委 否 王国华 中国成套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否 王国华 华能资本服务公司 独立董事 否 向志军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监事会主席 否 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向志军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监事会主席 否 纪昌全 乐山众信会计师事务所 主任会计师 否 唐光全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唐光全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监事 否 董志坚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董事 否 董志坚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吴娙忠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董事 否 吴娙忠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监事 否 吴娙忠 四川省乐山市金粟电厂 监事 否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及工作津贴 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方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的工作津贴是根据工 作的需要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是根据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来确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张小波 董事 股东提案 1、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人员及职务变动情况: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1 日收到公司第 一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关于推荐谢永康同志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候选人的通知》:“由于张小波同志因工作调整辞去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 经研究决定,推荐谢永康同志为贵公司董事候选人。”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范意见》有关规定,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对上述提案的关联性和程序性进行审核,并同意提交二 OO 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详见公司于 2005 年 10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二 OO 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同意谢永康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张小波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详见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9 日在 《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2、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务变动情况:经公司 200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李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吴泓为公司总工程 师、免去董志坚公司总工程师职务。(详见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的公告) 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3、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成员及职务未发生变动。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为 1,680 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152 人, 控股子公司的在职员工为 3167 人。 母公司员工的结构如下: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构成的类别 专业构成的人数 生产人员 691 销售人员 245 技术人员 468 财务人员 52 行政人员 224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程度的类别 教育程度的人数 研究生及以上 12 大学 138 大专 278 中专 643 初等 497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公司的治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的运作。制 定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信息披露制度》等治理文件。同时公司加强信息披露工作,做好投资者关系管 理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和四川证监局《关于做好清理 纠正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5]25 号)、《关于集 中解决上市公司资金被占用和违规担保问题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05]41 号)要求, 公司对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整改,同时按照四川证监局要求及 时报送相关资料。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对外担保总额 也有所下降,由 2004 年末的 25,017.40 万元下降为 2005 年末的 20,687.625 万元(含为 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的 41.26%。 截止本报告披露时,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9,757.625 万元(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的 39.41%。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关于督 促上市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工作指引(试行)》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4 修订)》有关规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 订,并经 2005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公 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较为完善,主要治理情况如下: 1、股东和股东大会 根据公司《章程》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明确了股东的权利,规范了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公司能够确 保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与大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和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在 股东大会期间,对每个提案都安排了合理的讨论时间,让股东充分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并有律师现场见证。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上做到了“五分开”;公司董事 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聘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 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董事会建立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各位董事能 够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熟悉相关法律 法规,了解董事的权利和义务,积极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监事选聘程序选聘监事,监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 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为股东负责的精神,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性与合规性进行监督。 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薪酬管理与考核制度,对公司经营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建立了经营 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由公司董事会年初下达生产经营指标,根据年末生产经营指标的 完成情况,对公司经营层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业绩进行评估考核,由公司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具体的绩效评价与激励方案提交董事会决定。 6、相关利益者 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7、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具体信息披露工作, 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公司基本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准确、真 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基本能够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机会获得信息。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郝如玉 9 9 王国华 9 6 3 张言庆 9 9 左卫民 9 8 1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王国华有 3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但均委托独立董事郝如 玉出席会议并代行职权,独立董事左卫民因出国有 1 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但委托 独立董事张言庆出席会议并代行职权。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 备注 提出异议的事项 提出异议的具体内容 事姓名 (投票情况) 关于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 对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 郝如玉 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议 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 弃权 案 议案应专题讨论; 关于沫江火电三期工程征地 沫江火电三期工程尚需论 王国华 弃权 付款的议案 证; 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关于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 房产价格高,该担保减持 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议 弃权 方式需研究; 案 关于沫江火电三期工程征地 须对该项目整体投融资可 弃权 付款的议案 行性做充分研究; 张言庆 关于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 不能判断该议案形成新资 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议 产 的 保 值 增 值 及 不 受 损 弃权 案 失; 关于沫江火电三期工程征地 需要与整个沫江火电三期 弃权 付款的议案 工程投资方案一并考虑; 左卫民 关于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 不能确定能最有效地避免 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议 或减少因担保而可能引发 弃权 案 的损失。 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沫江火电三 期工程征地付款的议案和关于购买华蓥市有关房产并处理相关担保或有事项的议案,以 上两个议案在本次董事会上未获得通过。 报告期内,公司 4 名独立董事按规定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参与各项 议案的审议和决策,并对公司的重大投资等事项向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发表意见。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上做到了 分开,同时,公司及下属机构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机构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问题。 2)、人员方面:公司制定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建立有独立的劳动 人事职能部门,公司员工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3)、资产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产权关系明晰。 4)、机构方面:公司机构设置独立、完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建立及运作严格按 公司《章程》执行,生产经营和行政管理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建立有符合公司自身发 展需求的组织机构。 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5)、财务方面: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户,建立了独 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根据上市公司有关会计制度的要求,独立进行财 务决算。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于 2003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并制定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报告期内,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是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全年生产经营 指标的完成情况,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与激励方 案,再提交给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18 日召开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6 月 21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度董事会工 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二 00 四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所持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5 年 1 月 5 日召开 200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 月 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向银行 抵押借款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控股子公司权益和自有资产向银行质 (抵)押借款的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用自有资产抵押向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 借款的议案。 2)、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 200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1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八、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总体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05 年是公司的“改革管理年”,公司以“整合资源、规范管理、壮大主业、加快 发展”为经营方针,外抓市场,内抓管理,积极推进和谐改革,增强竞争力,使公司效 益有一定幅度的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了组织机构的调整,实施了事业部制和“扁平化”的企业管理 模式,成立了以利润为中心的“电力事业部”和“非电力事业部”,以管理为中心的行 政部、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分公司、控股公司的管理力度,继续在全公司范围 内推行资金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提高了全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 用。同时加大对电力市场,天然气、自来水供应市场的资源整合力度,降低了公司的管 理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发电量较去年有所减少,主要是高耗能企业由于市场因素开工不 足,致使电网出现了一定量的弃水,9 月上旬出现较为罕见的旱情以及公司控股的沫江 煤电公司受烟尘治理项目的影响等减少了发电量;售电量较去年略有减少,主要是年初 受国家宏观调控的影响,公司所供的高耗能企业较上年明显开工不足,限制了公司售电 量的增长。公司采取积极措施,整合电力资源,由电力事业部对电力类企业实行统一管 理,通过对高耗能企业实行“一厂一策”灵活定价的营销策略,扩大销售渠道,采用计 划营销、规范电网运行管理和经济调度等手段,防止了公司售电量下降趋势。 根据乐山市物价局有关文件,从 2005 年 5 月 1 日抄见电量起,除居民生活、农业生 活、农业排灌、化肥生产用电外,其余用电类别均上调 0.037 元/KWH,同时乐山市物价 局对上网电站电价进行调整,根据文件规定,从 6 月抄见电量起,对上网电站电价普调 0.008 元/KWH。公司 2005 年售电均价为 0.4225 元/KWH,较上年售电均价 0.3985 元 /KWH,提高了 0.024 元/KWH。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公司的总体经营情况 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是:地方电力开发、经营,本公司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 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设备;公司管辖范围内发供电电能 计量装置的检定、校准;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 2005 年度,公司完成发电量 3.68 亿 KWH,比去年同期下降 7.00%;完成售电量 8.42 亿 KWH,比去年同期减少 1.29 %;完成供气量 2722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 31.05%;完成供水量 1754 万立方米,比去年同期减少 5.55%;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47,315.72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11.78%,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16,505.21 万元,比去年 同期增长 5.71%,净利润 4,005.71 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 26.39%。 2、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主营业务 主营业 主营业务利 收入比上 成本比上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务利润 润率比上年 年增减 年增减 率(%) 增减(%) (%) (%) 减少 1.9 个 电力发、供业务 355,652,355.21 219,753,216.84 38.21 4.56 7.87 百分点 减少 3.8 天然气采购供应业务 65,107,844.90 50,266,414.50 22.80 23.12 29.50 个百分点 减少 0.75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38,599,024.59 24,859,340.88 35.60 46.42 48.16 个百分点 煤炭 13,797,992.20 8,414,760.52 39.01 51.06 13.94 减少 1.91 合计 473,157,216.90 303,293,732.74 35.90 11.78 15.21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发生额为 0 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乐山市 473,157,216.90 11.78 合计 473,157,216.90 11.78 报告期内,公司供电、供气、供水业务均发生在乐山市范围内。 (3)、市场占有率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售电量为 8.42 亿 KWH,占乐山市用电量的 8.93%,供气量 2722 万 立方米,占乐山市中心城区、五通桥区供气市场的 97%,供水量 1754 万立方米,占乐山 市中心城区供水量的 89%,。 (4)、占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总额 10%以上的主要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毛利率(%) 电力 355,652,355.21 219,753,216.84 38.21 燃气 65,107,844.90 50,266,414.50 22.80 (5)、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合计 93,145,855.74 占采购总额比重 (%) 58.40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合计 104,106,911.59 占销售总额比重 (%) 22.00 (6)、产品及服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增加了:宾馆、餐饮、文化娱乐等业务。主要是公司购 买了乐山市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的经营性资产,并于 2005 年 7 月 1 日完成了公司的工商注 册登记变更工作,2005 年 7 月 7 日完成了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的工商 注册登记工作。 3、报告期内公司资产构成和利润构成变动情况: (1)、资产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增减变 变动原因 动(%) 其他应收款 32,897,338.67 44,355,998.29 -25.83 收回往来款所致; 应付票据 24,800,000.00 96,000,000.00 -74.17 承付了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预收账款 23,795,979.23 4,114,880.10 478.29 预收的安装工程款增加所致。 (2)、利润构成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增减变动 变动原因 (%) 公司按权益法确认的收益较上年度减少, -3,662,841.86 1,031,465.11 -455.11 投资收益 以及本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比上年 度增加所致; 4、现金流量构成情况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2,413,096.31 元,其中: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增减变动金额 变动原因 经营活动产生的 本年度支付外购电费款增加 148,487,367.95 152,564,408.23 -4,077,040.28 现金流量净额 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 本年度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和 -22,287,463.22 -96,706,237.97 74,418,774.75 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支出较上年减少所致 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筹资活动产生的 本年度实施分配现金红利以 -158,613,001.04 -75,577,182.23 -83,035,818.81 现金流量净额 及偿还了银行借款所致 5、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 主要控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注册资本 资产规模 净利润 乐山市燃气有限 天然气输供、设计、安装、维修、 天然气 4,491.68 10,842.85 510.46 责任公司 酒店经营以及汽车加工业务 城市自来水供应、用户管道安装, 乐山市自来水有 自来水 以及提供自来水生产销售、管道安 6,841.41 12,096.13 246.40 限责任公司 装过程中的服务 乐山大岷水电有 电力 水力发电、水电开发 2,700.00 12,428.89 210.59 限公司 峨边大堡水电有 水力发电、供电;机械加工;设备 电力 3,097.00 7,288.33 203.75 限责任公司 安装;调试 乐山沫江煤电有 煤业、电 煤矸石综合利用开发、发电、供 - 13,000.00 15,317.69 限责任公司 力 电,煤炭生产经营,矸砖及其制品 179.18 乐山华侨旅行社 旅游 国内旅游及与旅游相关的服务 30.00 26.17 -2.27 净利润影响 10%以上的控股公司说明: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2005 年实现供气 量 2722 万立方米,主营业务收入 6510.78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1360.71 万元,净利润 510.46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 400.66 万元。 经营业绩出现大幅波动的说明: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2004 年净利润为- 943.31 万元,2005 年净利润为 246.40 万元,是由于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 2500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 该笔借款到期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未归还,乐山市商业银行扣划了乐山市 自来水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用于归还该笔借款。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据此在 2004 年计提了 1000 万元的坏账准备,在 2005 年未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2)、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 10%以上的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参股公司贡献 占上市公司净利 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 主要产品或服务 净利润 的投资收益 润的比重(%) 四川洪雅花溪 电力 电力发电、供电 1,209.82 586.28 16.40 电力有限公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998.63 万元,公司参股比例 48.46%,主营电 力发电供电。2005 年度,实现发电量 11248 万 KWH,售电量 12725 万 KWH,主营业务收 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入 3352.45 万元,主营业务利润 2132.22 万元,净利润 1209.82 万元,为公司贡献投资 收益 586.28 万元。 三、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 所处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根据有关部门资料显示,预计全国 2006 年全年发电量将达到 2.78 万亿千瓦时,全 社会用电量将达 2.75 万亿千瓦时。受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的影响,高耗能企业的用电增 长将进一步放缓,居民生活用电增长虽有一定潜力,但全年的电力形势将出现局部供大 于求的局面。 公司网上用户主要为电冶炼、建材、氯碱化工等高耗能企业,电力业务发展受国家 宏观调控政策影响较大,高耗能行业的萎缩已对 2005 年的电力经营业绩产生影响,预计 2006 年这种不利影响可能更大,但公司将采取灵活的电力营销策略,积极拓展市场等措 施,降低不利影响。 2、公司未来发展机遇、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以电力为支柱,在燃气、自来水、旅游等多个领域拓展的成长性公 司。 电力业务:稳住供区、发展市场,加大电源点建设,发展优质用电客户。 目前公司拥有的网上装机容量仅为 22 万 KW,并且水电装机占 90%左右,电源结构不 合理,电网丰枯矛盾突出。在“十一五”期间公司将加大电源建设力度,力争在 2006 年 内启动沫江三期 55MW 火电机组建设,增加电网火电装机的比例,解决丰枯矛盾。同时随 着电力供需矛盾逐步得到缓解,部分发电企业可能出现经营困难,公司将采取收购、兼 并其他电力企业等方式扩大公司网上装机容量和资产规模,提高公司的营业收入。同时 将在峨眉山市、夹江县、五通桥区等供电区域内,在稳定现有用户的基础上继续发展新 用户,扩大市场占有率。 天然气、自来水业务:加大气水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关闭乐山城 区自备水源,在满足城市发展需要的同时,向周边区县供气、供水市场延伸,扩大在乐 山市范围内的市场占有率。 宾馆、旅游业务:进一步改善宾馆硬件设施,提高宾馆服务质量,整合宾馆、旅游资 源,积极介入乐山的大旅游市场。 2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煤炭业务:加大技改投资力度,在安全生产和依法合规的基础上提高煤炭开采产量, 确保沫江火电机组的用煤。 2006 年度的经营目标及工作措施 2006 年公司将以“拓展市场,规范管理,整合资源,持续发展” 为工作方针,实现 以下工作目标: (1)、生产经营指标:发电量 3.68 亿 KWH,售电量 8.45 亿 KWH,售气量 2600 万立 方米,售水量 1550 万吨,煤炭产量 23 万吨;2006 年公司力争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 在 2005 年的基础上有一定幅度的增长。 (2)、管理改革目标:深化改革,建立、健全、完善各类内部管理制度,优化整合 资源,有效控制风险,提高经营效率,强化管理,降低成本,提升效益。 (3)、产品质量和服务目标:电能质量接近先进地方电力标准。燃气质量、自来水 质量达到国家颁布实施标准。使用户满意度达到国家先进水平。 (4)、安全生产目标: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实现全年无重大人为生产安全责任事 故。 2006 年主要工作措施: (1)、坚持两业并举,协同发展,稳健拓展,强化管理的经营思路。坚持以电力为 主业,发展壮大电力业务,同时要加大对非电力业务的管理力度,提升非电力业务效 益。 (2)、进一步完善事业部管理体制,创新和加强管理。理顺内部管理流程,建立完 善相应的管理机制、制度,严格控制成本,提升事业部效益。 (3)、建立完善适应公司自身特点的绩效管理体系,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2006 年公司将建立全局考核观,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健全公司绩效考核体 系。 (4)、建设更加科学合理的财务管理体系,强化财务集中管理。在现有“收支两条 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资金集中管理,降低成本费用。 (5)、加大专业管理力度。通过技术改进、设备改造、管线维护,提高设备运行的 稳定性、安全性,提高各项损耗的管理水平,降损增效。 2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6)、加强安全工作,提高服务品质。进一步建立健全、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 任制及相关制度、安全预案,确保安全生产;进一步加强服务意识,提高整体服务品 质。 3、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所需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以及资金来源情况 为实现公司“十一五”的发展战略,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的盈利 能力和轻重缓急,分期投入。为此,公司将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保证项目资金的投 入:(1)、继续加强收支两条线资金管理力度,拓展供电市场,增加回款力度,减少资 金占用;(2)、与金融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保证新项目和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 (3)、通过证券市场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 4、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的分析及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国家对高耗能企业的宏观调控,使高耗能企 业发展受到限制,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经营风险:公司电网是集发电、供电自成一体的电网,存在电网备用容量不足,电 源结构水、火比例失调,丰枯差异较大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稳定和发 展。 公司采取的对策和措施: 针对高耗能行业不景气,公司调整经营思路,充分掌握市场行情,对高耗能企业采 取“一厂一策 ”的营销策略,使用户能够维持正常生产的同时公司能略有盈利,稳定电 力生产供应。 针对公司电网的缺陷,公司将尽快完成沫江三期 55MW 火电机组项目的报批手续,该 项目建成后将缓减公司电网水火比例失调和丰枯矛盾的问题。采取收购兼并等多种方式 收购乐山市范围内的电力类企业,增加网上装机容量。同时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电网 调度管理,制定合理的运行方式,加大经济调度力度,做好电网丰枯期电力电量平衡。 (二)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 165,396,889.50 元人民币,比上年减少 2,872,716.45 元人 民币,减少的比例为 1.71%。长期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6,709,000.00 元,为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 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追加对乐山新业置地发展公司投资 6,709,000.00 元。 2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2,764,108.32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913.36 元,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亏损 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8,913.36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316,536.22 元,为本公司合营 的金竹岗电站有限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316,536.22 元;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2,466,485.46 元,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乐山港湾投 资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2,466,485.46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3,794,564.87 元,是本公司转让对四 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794,564.87 元。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6,750,875.06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37,829.13 元,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 水电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少 117,696.81 元,为金竹岗电站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4,795,349.12 元,为联营公司洪雅县花溪电力公司分配利润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C、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1,800,384.84 元,是沫江煤电公司收回沙湾区财政局的 借款利息。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1999 年通过配股募集资金 11,600 万元人民币,已累计使用 10,508.97 万元人民币,尚未使用 1,091.03 万元人民币,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暂作货币资金储备。 2、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是否 是否 拟投入 实际投入 预计 产生收益 符合 符合 承诺项目名称 变更 金额 金额 收益 情况 计划 预计 项目 进度 收益 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1,300 否 802.35 390.00 是 是 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站,形成 1,200 否 1,200 是 是 110KV 环形网络 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大 3,000 否 2,970 5865.89 是 是 堡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3,000 是 0 否 否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1,300 是 782 是 是 2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1,000 否 1,000 是 是 补充流动资金 800 否 800 是 是 合计 11,600 / 7,554.35 6255.89 / / 1)、对花溪电厂、象月电厂实施全面的技术改造 项目拟投入 1,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802.35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解决了两电 站的安全隐患,延长了机组的使用寿命,已累计产生收益 390 万元。 2)、进行网络改造,主要是建设夹江-乐山-西坝 110KV 输电线路和西坝 110KV 变电 站,形成 110KV 环形网络 项目拟投入 1,2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1,2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使公司网络 形成了环行网络,大幅度提高了供电的质量和可靠性,提高了公司的经济效益。 3)、用于企业购并:收购峨眉山市电力公司、大堡电厂股权、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 公司股权 项目拟投入 3,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2,97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已累计产生 收益 5865.89 万元。 4)、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拟投入 3,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0 万元人民币,由于前几年电力市场发生 了较大变化,经公司 1999 年 5 月 6 日股东大会同意暂停该项目的开发,计划投资 545 万 元用于前期勘探设计工作。2002 年,峨边县将该项目委托给其他单位进行两级开发,并 确定了新业主。公司在金鹅电站项目上投入前期费用共计 1222.13 万元,其中,募股资 金投入 583.57 万元(1997 年配股募股资金投入 267 万元,1999 年配股募股资金计划投 入 545 万元,已投入 316.57 万元)。为避免损失,公司向省市有关部门做了紧急汇报, 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协调裁定金鹅水电站前期费用为 1200 万元,其中,开发金岩水电 站的四川华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承担 700 万元,开发鹅颈项水电站的四川林河集团公司 承担 350 万元,峨边县政府承担 150 万元。公司于 200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负责收回金鹅水电站前期投入费用 1200 万元的 方案,也可视情况转为股权投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收回前期费用 900 元(其中 1997 年配股募股资金 267 万元,1999 年配股募股资金 316.57 万元)。董事会要求公司经营 层最大限度降低公司损失,并同意将已投入金鹅水电站前期募股资金收回后专存,待条 2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件具备时投入其它项目,本事项经公司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的 2004 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 项目拟投入 1,3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782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提高了大堡电 厂发电的调节能力。由于该项目优化了设计后计划投资 800 万元,节约资金 500 万元,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变更,用于大堡-峨眉 110KV 输变电工程建设。 6)、建设供用电营业综合楼 项目拟投入 1,0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1,0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 7)、补充流动资金 项目拟投入 80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800 万元人民币,已完成。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 是否 变更后项 产生 实际投入 预计 符合 符合 承诺项目名称 对应原承诺项目名称 目拟投入 收益 金额 收益 计划 预计 金额 情况 进度 收益 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 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 1,200.00 否 否 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 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35.616 635.616 是 是 公司 826 万股股权 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 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19.00 619.00 是 是 变电工程 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 对大堡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 500.00 500.00 是 是 变电工程 改造节约的资金 合计 / 2954.616 2954.616 / / 1)、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 经公司于 2000 年 2 月 18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 投资组建开发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1,200.00 万元变更,用于投资峨眉山温泉供水 公司,但至今峨眉山温泉供水公司未组建成立。公司于 1999 年 10 月 15 日与峨眉山温泉 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定了供水公司投资协议,至今已六年多时间,前期由于温泉开发公 司投入的一口井塌方,不能使用,未成立公司。后来因温泉开发公司原因,无法对两口 井做收益权评估,并在其他方面与公司存在较大分歧,设立供水公司未果。2003 年 8 月 12 日召开的五届五次董事会上决定终止投资,撤回资金。公司围绕撤出投资方式与对方 进行多次谈判,都未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已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院判决 对公司的请求不予支持,公司不服已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受理了本 3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案,并以[2005]川民终字第 8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民初字第 9 号受理通知书,目前 正在审理中。该事项已于 2004 年 12 月 22 日、2006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报》上。 2)、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 经公司于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公司将原 计划投资组建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635.616 万元变更,用于收购乐山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 826 万股股权的资金缺口,已完成。 3)、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组建 金鹅电站有限责任公司中的 619.00 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已完成。 4)、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程 经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 200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将原计划投资大堡 电厂的调节前池进行改造节约的 500.00 万元变更,用于大堡-峨眉城东 110kv 输变电工 程,已完成。 上述变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2954.62 万元,未变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7554.35 万 元,共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0508.97 万元。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投资乐山市井研县供水项目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该项目,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 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900 万元,投资乐山市井研县供水项目,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 2)、追加投资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出资 670.90 万元人民币投资该项目,公司曾于 2002 年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分别同意公司出资 300 万元、300 万元共计 600 万元参股乐 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乐山市中心城区肖坝片区土地成片项目。经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对乐山新业置地发 3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展有限公司追加投资 670.90 万元,此次投资 670.90 万元全部计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 限公司资本公积金。至此,公司累计投入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1270.90 万元,占 该公司注册资本的 8.95%。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 (三)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二、关于公司 用所持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向银行质押借款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3 月 18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2)、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一、公司 200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二、公司 2004 年度总经理工作和 2005 年 度经营工作报告;三、关于公司 200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核销以及计提预计负债的 议案;四、公司 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五、关于公司 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六、关于 2004 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的议案;七、关于公司 2004 年年度报 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八、关于公司组织机构调整方案的议案;九、关于续聘四川君和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十、关于对公司 2004 年超收电费进行奖励的议案;十一、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的议案;十二、关于召开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 在 2005 年 4 月 2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5 年第一季度报告,相关事项刊登在 200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 。 4)、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 决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5 月 10 日的《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5)、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31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关于对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新增修改内容的提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6 月 1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3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6)、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一、公司 200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二、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 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向乐山井研县供水项目的议案,相关事项刊登在 2005 年 8 月 20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7)、公司于 2005 年 9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乐山市人民政府依法收 回四水厂土地进行补偿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9 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8)、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 下决议:一、公司 2005 年第三季度报告;二、关于调整公司一名董事的议案 ;三、关 于召开公司二 00 五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1 月 25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9)、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五届第二十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决议:一、公司追加投资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的议案;二、聘任公司董 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2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规范化运作的相 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利,如实执行股东大会议定的各项决议。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实施了根据 200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 2004 年末总股本 249,336,4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 元 (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 24,933,649.90 元。分红派息公告刊登于 2005 年 8 月 2 日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股权登记日为 2005 年 8 月 8 日,股权除息日为 2005 年 8 月 9 日,红利发放日为 2005 年 8 月 12 日。 (四)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根据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 年本公司实现净利润 40,057,082.33 元,扣 除母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 4,005,708.23 元,按 3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0%提取法定公益金 4,005,708.23 元;扣除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中母公司所占的份 额 1,282,912.09 元,本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0,762,753.7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6,383,343.41 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146,097.19 元。 本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末总股本 249,336,499 股为基数,拟 按每 10 股派现金 1.00 元(含税)。本次共计分配利润 24,933,649.90 元,这次分配后 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12,447.29 元。 公司 2005 年不进行公积金转增。 (五)、其他披露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通过公司的努力,2005 年的担保总额由 2004 年的 25,017.40 万元降至 20,687.625 万元(包含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下降幅度达 17.31%,取得 了显著的效果。担保总额占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的 41.26%,比例下降到了净资产的 50 %以下。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新增对外担保金额。 在公司列示的担保中,为联营公司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金额 5940 万元, 是由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提供的担保,并履行了法定的程序,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 司已为公司提供了反担保,且逐年在还贷款,其中 2005 年度归还了借款 2576 万元, 2006 年 1 月又归还了 300 万元借款,总计解除了公司 4481 万元的担保责任;控股子公 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关联方四川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 2500 万元,目前 正在诉讼中;为原公司股东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担保 630 万元,通过诉讼已 解除公司的担保责任。 我们认为尽管这些担保有的确系公司正常生产所必须,有的因历史原因所形成,但 绝对数额较大。公司在 2005 年积极采取措施,通过诉讼等方式解除了部分对外担保,有 效地释放了风险。 独立董事:郝如玉、王国华、张言庆、左卫民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2005 年 4 月 16 日下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五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核销以及计提预计负债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4 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 2、2005 年 8 月 17 日上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本部三楼小会议室 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会议还对公司监事会延期换届 改选的说明进行了讨论并一致表示在新一届监事会产生前,要继续认真履职。。 根据 2004 年 12 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的决议精神,公司监事会 主席牵头组织开展了对所属 7 家控股公司的绩效审计,对所属 9 家控股公司和分厂、分 公司主要负责人实施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或离任审计,整个审计历时近 9 个月,这是 公司成立以来,规模最大、审计时段(最早为 1997 年以来)和所耗时间最长、内容最多 的一次审计活动。通过审计,不仅使公司各级经营管理者从思想观念上对审计监督的作 用有了新的认识,而且从中发现了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经反 馈,多数单位进行了整改,使一些问题得到纠正,促进了公司的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立和完善。 公司监事会加强了对公司财务的检查,认真审核了公司的财务报表、半年报和年 报;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每次股东大会,并发表了独立意 见;按照规定召开监事会会议,审议公司的重大事项,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2 次。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能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证券监管部门 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经营层通过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实施收支两条线,逐步健全内部 审计制度,加强对所属控股公司和分厂、分公司的审计监督,全面加强公司的内部管 理,使公司的各项内控制度得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董事会在决定公司的重大问题 时,更趋谨慎、科学、规范,并严格按照规定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经理勤勉尽职,在执行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发生。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经济效益持续增长,再创了公司业绩历史 新高。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3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 2005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的投入项目与承诺无异。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年内无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合法,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05 年度实现利润数较上年有一定幅度的增长,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年度报告对 此所作的说明是客观真实的。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 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一案,公司不服 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院以[2005]川民终字第 87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2006 年 2 月 8 日公司收到四川省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6)乐民初字第 9 号受理通知书,目前正在审理中。公司于 2004 年计提 120 万元减 值准备,2005 年计提 480 万元减值准备。最终对公司的影响有多大,要待法院判决后才 能确定,该重大诉讼事项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 2)、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借款 1000 万元,公司 提供担保一案。2005 年 11 月,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 第 963 号应诉通知书。2006 年 3 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 963 号民 事判决书认定公司原签定的担保合同无效,判定由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向光 大银行成都分行清偿借款本金 537.80 万元及利息,公司对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 司不能偿还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信都公司的控股公司华蓥市信都商城有限公 司于 2005 年 9 月 6 日将其在华蓥市价值 750 万元的房产抵押给公司,公司也采取了相应 3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的法律措施,该诉讼事项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 3)、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司 1000 万元借款纠纷一案,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四川省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执行四川 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近 800 万元。根据判决,公司仅对其不能偿还部分承担赔偿 责任。公司于 2004 年计提了 100 万元预计负债,2005 年计提了 200 万元预计负债,该 诉讼事项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对 此判决不服,于 2005 年 7 月 2 日提起申诉,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 2006 年 2 月 6 日下达了(2005)川民监字第 68 号立卷审查通知书对我公司的申诉进行立卷审查。 4)、公司、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 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股东权益确认纠纷一案,目前正在执行过程中,该诉讼事项 已于 2005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司于 2006 年 3 月 与上述各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将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 埂煤矿设立为新的法人公司。目前《执行和解协议》正在执行中。 5)、乐山市商业银行诉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 85.75%的权益)为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5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一案,四川省乐山市市中 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已生效,乐山市商业银行申请执行,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已向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发出了[2005]乐中执字第 178 号执行通知书,目前尚未 执行,2004 年底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已全额计提坏帐。在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 乐山市风景园林局追偿,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4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2005 年 5 月 8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向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乐山市商业银行与风景园林局达成了 3 年还款计划。 2005 年 11 月 1 日,四川省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乐山市中区人民法院 (2004)乐中民初字第 1267 号民事判决书终止执行。 6)、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 85.75%的权益)为四川 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一案, 目前正在审理中。公司于 2004 年计提了 1000 万元预计负债。最终对公司的影响要待法 3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院判决后才能确定,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5 年 7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上。 7)、公司诉乐山市五通桥烧碱厂(现更名为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欠电费及滞纳金一案。公司合计收回 811.94 万元,目前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尚有 142.01 万元未付给公司,该公司与本公司有供用电关系。 8)、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供 电分公司供电合同纠纷一案。截止 2005 年 11 月 30 日,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 司已根据判决收回全部电费及违约金,与公司供电分公司应付赔偿金品迭后,公司无损 失,此案终结,该诉讼事项已于 2005 年 7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2003 年 9 月 26 日,经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购买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并在 200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 2003 年度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资产评估价值为 48,767,700.00 元人民币,实际购买金额 为 45,000,000.00 元人民币,该事项已于 2003 年 9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报》上。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支付收购款 41,900,000.00 元,尚 余 3,100,000.00 元未支付;房产、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已于 2006 年 3 月份办理完毕; 2005 年 7 月 7 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工作,分 公司设立完成。资产收购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没有影响。公司收购的嘉州 宾馆存在设施、设备破旧和市场营销观念不强的问题,其经营较为困难,报告期内,实 现净利润-270.87 万元。为解决嘉州宾馆的经营困难和问题,公司拟分期投入资金对其 进行改造,为改善经营环境和扭亏为盈创造条件。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出售资产情况;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置换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2、报告期内,公司没有资产、股权转让的重大关联交易; 3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3、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向关联方提供资金 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发生额 余额 发生额 余额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2,500.00 2,500.00 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关系 42.74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25.00 25.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联营公司 45.49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913.61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公司 250.46 合计 / 2,525.00 2,567.74 1,209.56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 0 万元人民币,上市公 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 0 万元人民币。 关联债权债务形成原因: 1)、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占用资金的形成详见报告期末公司资金占用及清 欠方案中的第(1)项。 2)、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所欠本公司款项系向本公司借支的流动资金。 3)、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 2005 年度为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开 发的嘉州新城提供了价款为 25.00 万元的自来水管道安装业务。 4)、公司欠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的款项系正常采购电力形成的应付账款。 5)、公司欠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的款项系正常采购电力形成的应付账款。 6)、公司欠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的款项系正常采购电力形成的应付账款。 关联债权债务清偿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收回了乐山市金粟电厂以前年度分红款尾款 25 万元。 关联债权债务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因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 市商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笔贷款已经多次 延期转贷且已逾期,因此被扣划的款项能够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收回的 可能性较小,乐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4 年计提了 1,000.00 万元的坏账准备。 报告期末公司资金占用情况及清欠方案如下: (1)、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3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截止 2005 年末,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2500 万元。产生原因如下:公司控股子公司 乐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依合同约定,于 2005 年 6 月以商业银行特种转 账传票扣划乐山自来水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用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偿还该笔借款。乐山自来水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以追索借款担保款纠纷向乐山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乐民初 字第 30 号受理通知书受理了此案,并以[(2005)乐民初字第 30 号]裁定书裁定冻结 了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 3,500 万股股权。为此,乐山自来水 公司已计提了 1,000.00 万元的坏账准备。 清欠方案如下:由于该笔占用系国家股股权托管期间,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 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受托管方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形成的债权,目前乐山市 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力争在 2006 年 10 月底前解决。 (2)、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截止 2005 年末,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42.74 万元。产生原因如下:2002 年 12 月, 因资金周转需要,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借款 82.74 万元。后经公司 多次催收,于 2004 年元月 17 号归还借款 40 万元。 清欠方案如下:公司将在清偿四川交大创新占用 2500 万元资金的方案中一并考虑解 决剩余的 42.74 万元。 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 计划还款时间 清欠方式 清欠金额(万元) 备注 由于该笔占用系国家股股权托管期间,公司控 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受托管 2006 年 10 月底 其它 2,542.74 方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担保形成的债 权,目前乐山市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协调,力争 在 2006 年 10 月底前解决。 合计 / 2542.74 / 5、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四)托管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托管事项。 (五)承包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承包事项。 4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六)租赁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租赁事项。 (七)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是否已 是否为关联 担保对象 发生日期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经履行完毕 方担保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995-08-13 1,170.00 一般担保 ~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995-04-12 1,000.00 一般担保 ~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992-04-05 5,000.00 是否有效未定 ~ 否 否 份有限公司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2002-09-10~ 2002-09-10 5,94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责任公司 2013-09-09 四川金顶(集团) 2001-08-28~ 2001-08-28 3,0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2008-05-27 乐山市蓝天联合发 1998-08-04~ 1998-08-04 391.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展有限公司 2000-09-03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 2003-12-31~ 2001-12-28 2,50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是 资有限公司 2006-02-08 1998-01-15~ 乐山风景园林局 1998-01-15 50.00 连带责任担保 否 否 2000-02-14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18,687.625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2,000.00 报告期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2,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20,687.625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1.26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 13,501.00 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13,501.00 1)、1995 年 8 月 13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370.00 万元人民币,2002 年已终审判决,公司只承担 1170 万元的赔偿责任。该事项 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1995 年 4 月 12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 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2004 年已终审判决,公司免除 2000 万元责任,只承担 1000 4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万元赔偿责任。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 3)、1992 年 4 月 5 日,公司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00 万元人民币,但该担保是否有效未定。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26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2002 年 9 月 10 日,公司为联营公司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担 保金额为 10,121.00 万元人民币,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引水工程办理了反担 保抵押登记手续,由于该公司陆续归还银行借款,公司的担保金额已降至 2005 年末的 594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02 年 9 月 10 日至 2013 年 9 月 9 日。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7 月 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2006 年 1 月,该公司又归还银行借 款 300 万元,公司的担保金额降为 5640 万元。 5)、2001 年 8 月 28 日,公司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 额为 3,0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2001 年 8 月 28 日至 2008 年 5 月 27 日,该担保 是公司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对等担保。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10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6)、1998 年 8 月 4 日,公司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62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1998 年 8 月 4 日至 2000 年 9 月 3 日,2001 年终审判 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截止 2005 年末担保余额未 391 万元。该事项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7)、2001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 85.75%的权益)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2,500.00 万元 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31 日至 2006 年 2 月 8 日。已进入诉讼程序,详见诉 讼事项(6)。该事项公司于 2004 年 3 月 26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上。 8)、1998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拥有 85.75%的权益)为乐山风景园林局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 为 1998 年 1 月 15 日至 2000 年 2 月 14 日,2004 年判决自来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详见 4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诉讼事项(5)。该事项公司于 2002 年 8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 报》上。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 13501 万元组 成为:为四川马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担保 7170 万元加上为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 5940 万元加上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有限公司担保 391 万元。 截止本报告披露时,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9,757.625 万元(含为控股子公司的 2000 万元借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的 39.41%。 (八)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九)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就股权分置改革计划安排,经询问公司相关非流通股股东,均表示支持公司的股改 工作,公司将在 2006 年 5 月份启动股改程序,力争早日完成股改。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原聘任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的 境内审计机构,支付其上一年度审计工作的酬金共约 37.40 万元人民币,截止上一报告 期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 8 年审计服务。 (十二)公司、董事会、董事受处罚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均未受中国证监会的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 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十三)其它重大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4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十一、财务报告 君和审字(2006)第 1068 号 审计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电力公司”)二 OO 五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二 OO 五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 表的编制是乐山电力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这 些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合理确信会计报表 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审计工作包括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会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证 据,评价管理当局在编制会计报表时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作出的重大会计估计,以及评价 会计报表的整体反映。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乐山电力公司二 OO 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以 及二 OO 五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仁平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罗建平 报告日期:二 OO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44 资产负债表 会企01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31日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资 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 合 母公 合 母公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并 司 并 司 流动资产 五 六 流动负债: 五 六 货币资金 1 118,447,559.31 150,860,655.62 104,529,831.81 126,062,972.57 短期借款 13 184,800,000.00 240,930,000.00 90,000,000.00 128,800,000.00 短期投资 2 - 330,000.00 - 330,000.00 应付票据 14 24,800,000.00 96,000,000.00 24,800,000.00 96,000,000.00 应收票据 3 11,619,212.38 17,090,145.88 10,100,227.64 11,123,338.38 应付账款 15 34,866,313.61 49,712,759.98 64,012,186.19 75,126,688.07 应收股利 - - - - 预收账款 16 23,795,979.23 4,114,880.10 15,601,628.71 3,232,729.62 应收利息 - - - - 应付工资 1,542,459.07 461,733.62 - - 应收账款 4 1 46,137,659.99 48,920,669.98 38,104,633.41 46,419,418.46 应付福利费 12,605,902.27 8,107,214.74 7,413,425.65 5,149,078.70 其他应收款 5 2 32,897,338.67 44,355,998.29 66,078,749.72 86,522,471.76 应付股利 17 338,924.90 122,213.00 273,924.90 122,213.00 预付账款 6 5,291,963.70 2,000,725.52 170,723.32 544,821.22 应交税金 18 42,349,919.65 42,043,710.52 37,017,844.11 35,940,752.84 应收补贴款 - - - - 其他应交款 19 4,236,374.95 2,099,770.56 4,156,713.88 1,898,253.74 存货 7 13,571,175.80 12,853,927.72 2,995,239.82 2,085,088.47 其他应付款 20 61,250,600.69 63,842,675.86 40,241,929.64 47,785,431.73 待摊费用 8 1,079,207.45 765,677.19 259,571.82 214,310.84 预提费用 21 34,680.36 111,903.73 - 50,020.02 一年内到期长期债权投资 - - - - 预计负债 22 12,585,576.40 7,910,558.80 12,085,576.40 7,410,558.80 其他流动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3 25,266,401.26 39,766,536.21 19,570,401.26 34,570,536.21 流动资产合计 229,044,117.30 277,177,800.20 222,238,977.54 273,302,421.70 其他流动负债 - - - -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428,473,132.39 555,223,957.12 315,173,630.74 436,086,262.73 长期股权投资 9 3 111,612,740.92 119,680,277.66 427,046,676.76 437,694,562.44 长期债权投资 9 3 34,624,965.16 36,425,350.00 -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146,237,706.08 156,105,627.66 427,046,676.76 437,694,562.44 长期借款 24 209,555,272.60 176,490,000.00 209,555,272.60 174,490,000.00 其中:合并价差 9 9,653,198.20 11,491,027.33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9 10,359,378.99 12,314,904.93 10,359,378.99 12,314,904.93 长期应付款 25 10,098,828.57 11,711,495.13 10,762,397.90 11,621,453.11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26 43,221,260.00 41,067,750.00 33,798,000.00 33,798,000.00 固定资产原值 10 1,063,719,927.49 1,028,156,438.57 523,922,480.57 508,866,625.07 其他长期负债 - - - - 减:累计折旧 10 354,039,011.47 306,467,494.09 164,651,761.49 143,247,094.38 长期负债合计 262,875,361.17 229,269,245.13 254,115,670.50 219,909,453.11 固定资产净值 10 709,680,916.02 721,688,944.48 359,270,719.08 365,619,530.69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 5,423,307.49 5,503,409.45 3,035,056.14 3,115,158.10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10 704,257,608.53 716,185,535.03 356,235,662.94 362,504,372.59 递延税项贷项 27 2,593,563.21 2,680,719.23 2,593,563.21 2,680,719.23 工程物资 1,500,734.08 3,341,670.62 1,467,887.29 3,341,670.62 负债合计 693,942,056.77 787,173,921.48 571,882,864.45 658,676,435.07 在建工程 11 58,615,689.05 63,443,171.62 20,872,591.95 21,944,047.03 少数股东权益 28,293,852.25 28,628,917.27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股东权益: 固定资产合计 764,374,031.66 782,970,377.27 378,576,142.18 387,790,090.24 股本 28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减:已归还投资 - - - - 无形资产 12 83,167,811.78 84,303,342.75 38,335,415.41 38,958,675.46 股本净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长期待摊费用 12 765,663.06 1,361,494.78 22,247.06 29,662.78 资本公积 29 105,940,602.91 105,826,418.39 105,940,602.91 105,826,418.39 其他长期资产 - - - - 盈余公积 30 108,930,221.76 99,635,893.21 95,320,000.01 87,308,583.5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3,933,474.84 85,664,837.53 38,357,662.47 38,988,338.24 其中:法定公益金 30 13,612,696.26 9,118,340.72 7,740,485.26 3,734,777.03 未分配利润 31 37,146,097.19 31,316,993.31 43,739,492.58 36,627,476.61 递延税项: 其中:预分现金股利 24,933,649.90 24,933,649.90 递延税款借项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股东权益合计 501,353,420.86 486,115,803.91 494,336,594.50 479,098,977.55 资产总计 1,223,589,329.88 1,301,918,642.66 1,066,219,458.95 1,137,775,412.62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223,589,329.88 1,301,918,642.66 1,066,219,458.95 1,137,775,412.62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本年减少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项 目 因资产价值回升转回数 其他原因转出数 转销数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坏账准备合计 28,519,280.87 24,402,795.67 364,445.28 -360,018.37 - - - - 1,628,070.76 1,628,070.7 其中:应收账款 13,744,433.78 13,405,889.27 123,447.77 -421,243.75 - - - - 1,306,487.76 1,306,487.7 其他应收款 14,774,847.09 10,996,906.40 240,997.51 61,225.38 - - - - 321,583.00 321,583.0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 - - - - - - - - - 其中:股票投资 - - - -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 - - -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274,295.05 240,270.95 - - - - 19,731.13 19,731.13 其中:库存商品 - - - - - - - - - - 原材料 274,295.05 240,270.95 - - - - 19,731.13 19,731.13 - -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12,163,978.29 10,154,794.87 7,450,000.00 7,450,000.00 - - 454,794.87 454,794.87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2,163,978.29 10,154,794.87 7,450,000.00 7,450,000.00 - - 454,794.87 454,794.87 - -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503,409.45 3,115,158.10 - - - - 80,101.96 80,101.96 其中:房屋、建筑物 2,907,830.14 836,835.06 - - - - - - - - 机器设备 2,595,579.31 2,278,323.04 - - - - 80,101.96 80,101.96 - -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 - - - - - - - 其中:专利权 - - - - - - - - - - 商标权 - - - - -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276,550.00 1,276,550.00 - - - - - - - -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 - - - -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会企01表附表2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 单位:元 合并 母公司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本年增加数 - - - -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 - - - 盈余公积转入 - - - - 利润分配转入 - - - - 新增股本 - - - - 本年减少数 - - - 年末余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105,826,418.39 105,697,297.19 本年增加数 114,184.52 129,121.20 114,184.52 129,121.20 其中:股本溢价 - - - -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 - - 股权投资准备 114,184.52 129,121.20 114,184.52 129,121.20 拨款转入 - -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 - 关联交易差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 - 本年减少数 - - - - 其中:转增股本 - - - - 年末余额 105,940,602.91 105,826,418.39 105,940,602.91 105,826,418.39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90,517,552.49 75,566,597.20 83,573,806.52 69,311,392.75 本年增加数 4,799,973.01 14,950,955.29 4,005,708.23 14,262,413.77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4,799,973.01 3,857,966.80 4,005,708.23 3,169,425.28 任意盈余公积 - 11,092,988.49 - 11,092,988.49 储备基金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 - - - 本年减少数 - - - - 其中:弥补亏损 - - - - 转增股本 - - - - 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 - - - 分派股票股利 - - - - 年末余额 95,317,525.50 90,517,552.49 87,579,514.75 83,573,806.52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31,720,946.65 26,920,973.64 23,972,935.89 19,967,227.66 储备基金 - - - - 企业发展基金 - - - -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9,118,340.72 5,578,201.96 3,734,777.03 565,351.75 本年增加数 4,494,355.54 3,540,138.76 4,005,708.23 3,169,425.28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4,494,355.54 3,540,138.76 4,005,708.23 3,169,425.28 本年减少数 - - - -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 - - 年末余额 13,612,696.26 9,118,340.72 7,740,485.26 3,734,777.03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36,627,476.61 22,365,062.83 本年净利润 40,057,082.33 31,694,252.83 40,057,082.33 31,694,252.83 本年利润分配 34,227,978.45 18,491,094.05 32,945,066.36 17,431,839.05 年末未分配利润 37,146,097.19 31,316,993.31 43,739,492.58 36,627,476.6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涛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01表附表3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 - - - - 2.销项税额 62,231,538.78 60,920,596.90 48,473,436.79 48,900,855.37 出口退税 - - - - 进项税额转出 373,562.71 2,023,487.81 195,336.51 1,927,498.06 转出多交增值税 945,338.94 3,152,613.56 945,338.94 2,708,229.22 3.进项税额 27,730,194.31 34,606,667.89 23,768,399.45 30,798,003.96 已交税金 28,894,889.65 28,550,413.51 21,916,882.17 22,445,800.06 减免税额 2,127,323.53 1,969,771.00 -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 - - - 转出未交增值税 5,291,645.67 969,845.87 4,422,443.35 292,778.63 4.期末未抵扣数 -493,612.73 - -493,612.73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 26,516,744.87 30,394,320.45 25,066,188.55 28,834,823.36 2.本年转入数 4,346,306.73 -2,182,767.69 3,477,104.41 -2,415,450.59 3.本年已交数 1,372,338.22 1,694,807.89 533,757.82 1,353,184.22 4.期末未交数 29,490,713.38 26,516,744.87 28,009,535.14 25,066,188.55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利 润 表 会企02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母公 合并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司 一、 主营业务收入 32 4 473,157,216.90 423,310,235.82 337,283,449.53 325,552,330.65 减: 主营业务成本 32 4 303,293,732.74 263,241,620.95 220,239,195.76 212,019,243.1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3 4,811,367.75 3,936,415.35 2,398,320.41 2,159,293.75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5,052,116.41 156,132,199.52 114,645,933.36 111,373,793.75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4 -783,083.82 701,372.04 -1,655,983.40 -151,116.42 减:营业费用 3,401,196.77 3,448,586.51 1,927,576.66 1,608,207.10 管理费用 35 83,648,279.40 89,247,406.16 50,811,941.41 52,433,240.96 财务费用 36 16,831,310.57 20,495,117.33 8,261,621.41 11,536,524.18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0,388,245.85 43,642,461.56 51,988,810.48 45,644,705.09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7 5 -3,662,841.86 1,031,465.11 2,242,208.84 -1,635,375.63 补贴收入 38 2,956,862.77 1,988,837.63 143,312.40 - 营业外收入 39 1,165,594.83 1,659,509.45 140,387.00 330,679.35 减:营业外支出 40 5,409,181.33 3,355,048.63 4,991,528.57 2,503,068.16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438,680.26 44,967,225.12 49,523,190.15 41,836,940.65 减:所得税 13,725,001.80 13,307,813.78 9,466,107.82 10,142,687.82 少数股东损益 1,656,596.13 -34,841.4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40,057,082.33 31,694,252.83 40,057,082.33 31,694,252.83 附注: 项 目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 - - -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 - - -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 -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 - - -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利润分配表 会企02表附表1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母公 合并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司 一、净利润 40,057,082.33 31,694,252.83 40,057,082.33 31,694,252.8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36,627,476.61 22,365,062.83 其他转入 - -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71,374,075.64 49,808,087.36 76,684,558.94 54,059,315.66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799,973.01 3,857,966.80 4,005,708.23 3,169,425.28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4,494,355.54 3,540,138.76 4,005,708.23 3,169,425.28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2,079,747.09 42,409,981.80 68,673,142.48 47,720,465.1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11,092,988.49 - 11,092,988.49 应付普通股股利 24,933,649.90 - 24,933,649.9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四、未分配利润 37,146,097.19 31,316,993.31 43,739,492.58 36,627,476.61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现金流量表 会企03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 单位:元 注释 金额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5,971,262.57 358,354,044.61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4,889,248.75 1,716,088.68 现金流入小计 510,860,511.32 360,070,133.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74,112,815.82 147,270,760.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89,166,533.33 44,076,679.06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364,112.87 47,048,871.80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32,729,681.35 21,579,115.03 现金流出小计 362,373,143.37 259,975,426.4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7,367.95 100,094,706.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3,781,282.25 1,600,707.74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7,508,107.62 5,503,349.1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2,116,835.99 1,253,737.99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22,480,453.87 15,817,493.45 现金流入小计 45,886,679.73 24,175,288.3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1,289,272.94 23,603,253.20 投资所支付 的现金 7,951,560.00 6,709,000.0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 18,933,310.01 16,966,838.00 现金流出小计 68,174,142.95 47,279,091.2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287,463.22 -23,103,802.9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 -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 -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36,800,000.00 142,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 34,070,117.28 188,383,226.05 现金流入小计 270,870,117.28 330,383,226.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75,430,000.00 161,8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2,073,138.34 34,389,841.3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 111,979,979.98 232,717,429.46 现金流出小计 429,483,118.32 428,907,270.7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8,613,001.04 -98,524,044.7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13,096.31 -21,533,140.76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附注: 注释 金额 项 目 母公 合并 合并数 母公司 司 1、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净利润 40,057,082.33 40,057,082.33 加:少数股东损益 1,656,596.13 -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7,828,933.35 7,039,981.63 固定资产折旧 49,116,769.23 22,301,469.15 无形资产摊销 2,045,645.45 1,001,291.23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595,831.72 7,415.72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313,530.26 -45,260.98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15,339.66 -50,020.0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减:收益) -799,748.77 20,759.2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31,559.59 - 财务费用 16,752,374.62 8,188,838.36 投资损失(减:收益) -3,787,158.14 -9,692,208.84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87,156.02 -87,156.0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679,780.48 -872,683.76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21,764,017.32 31,446,407.93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4,321,271.54 778,790.85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8,487,367.95 100,094,706.8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因定资产 - - 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18,447,559.31 104,529,831.81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50,860,655.62 126,062,972.57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2,413,096.31 -21,533,140.76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利润表附表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指标计算表 编制单位: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65,052,116.41 32.92% 32.61% 0.6620 0.6620 营业利润 60,388,245.85 12.05% 11.93% 0.2422 0.2422 净利润 40,057,082.33 7.99% 7.91% 0.1607 0.1607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42,084,419.62 8.39% 8.31% 0.1688 0.1688 法定代表人: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江涛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 1988 年 3 月经乐山市人民政府 [乐府函(1988)12 号]批准,由峨嵋铁合金厂等 9 家单位发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企 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5111001800015,注册资本 24,933.64 万元,注册登记的住所为 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法定代表人为刘虎廷先生。主要经营地方电力开发、经 营,电力调度,房地产开发;销售输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交流电动机、载波通信系统 设备等。 1991 年底以前本公司共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154 万股,其中向社会公众发行 1,300 万股。1993 年 4 月 26 日,经过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 号]批准,社会公 众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 年 8 月本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 1 比 1 配股(国家 股及法人股东放弃配股),每股配售价 3.8 元,共配 1,300 万股,同年 8 月 31 日上市交 易。1994 年 4 月 22 日,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按 10 比 2 送红股 520 万股(国家股及法人股 东同比例送红利),同年 4 月 25 日上市交易。1996 年 10 按 10 比 1 向全体股东送红股 697.4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股东红股 312 万股于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交易,至此,本公 司总股本为 7,671.4 万股,其中上市流通股 3,432 万股。1997 年 8 月以 7,671.4 万股为基 数按 10:2.727 的比例,以每股 3.80 元,向全体股东实施配股(法人股全部放弃配股), 共配 1,521.8520 万股,其中国家股以乐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实物净资产 2,226.24 万元认购 配股 585.8520 万股,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 936 万股,配股完成后,股本增至 9,193.2520 万元,同年 10 月 6 日分别按 10:1.2516 比例和 10:2.9206 比例向全体股东送红 股 1,150.71 万股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2,684.99 万股,其中社会公众股送红股 546.7381 万股 和公积金转增股本 1,275.7223 万股,同年 10 月 7 日上市流通,送转后,本公司总股本为 13,028.952 万元。 1999 年 1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上字(1998)150 号]批准,以 1997 年末总股本 130,289,52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配 3 股,每股配售价 6.50 元,其应当配售 3,908,685 股,国家股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 4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以其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 万元和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 697.4411 万股,其余放弃;社会公众可配 1,857.1381 万股,以 货币资金认购;其他法人可配 889.1457 万股,全部放弃认购,实际配售 25,545,792 股。 配股资金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股(1999)001 号]验证。配股完成后,总股本 为 155,835,312.00 元,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45,721,137.00 元,占 29.34%,境内法人持有股 份 29,638,190.00 元,占 19.02%,已经上市流通的人民币普通股为 80,475,985.00 元,占 51.64%。1999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办理了注册资本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根据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 2000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 2000 年 10 月 26 日实施了以 1999 年末股本总额 155,835,312.00 元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用资 本公积转增 6 股,转增后股本总额为 249,336,499.00 元,股权结构不变。 2000 年 12 月 15 日,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川投控股公司”)与四 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所拥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转让给川投峨铁集团公司,转让后,川投 控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2001 年 10 月 10 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省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简称 “乐山国资经营公司”)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四川交大创新”)签 订《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国家股股权转让合同》和《股权托管协议》,截止 2005 年末 股权仍为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有。 2003 年 12 月 10 日,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与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汉派 实业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书》,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15,940,459 股转让 给汉派实业公司,相关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办理完毕。 转让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汉派实业公司持有法人股 15,940,459 股,占总股本的 6.39%。 2003 年 12 月 31 日,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信都建设公 司”)与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签订《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20,366,600 股转让给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相关 的股权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已在 2004 年 1 月办理完毕。转让后,信都建设公司不再持有本 公司的股份,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持有法人股 20,366,6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 4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为妥善解决 1997 年乐山市、眉山市行政区划分时遗留的股份公司国家股划分问题, 2003 年 12 月 3 日国务院国资委[国资产权函(2003)403 号]《关于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国家股划转问题的批复》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川府函(2003)68 号]的股份 划转方案,将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 73,153,822 股国家股中的 20,370,000 股划转给眉 山市资产经营公司,过户登记手续在 2003 年 12 月之前办理完毕。国家股划转后总股本 不变,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52,783,822 股,占总股本的 21.17%,仍为第 1 大股 东;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国家股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成为第 2 大股 东。 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燕 宇房地产公司”)签订《国家股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持有的国家股 20,370,000 股协议 转让给燕宇房地产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00 元。本次转让尚需报经有关部门批 准。转让后,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燕宇房地产公司将持有 20,370,000 股,占总股本的 8.17%,股份性质将变为法人股,为第二大股东。截止 2005 年末,仍为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持有本公司国家股 20,370,000 股。 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前五名股东依次是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深圳业海通投资公司、汉派实业公司和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本公司主要经营电力发电、供电,自来水和天然气的供应与安装。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有 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外币业务核算和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4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月期初的外币市场汇价 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对各外币账户的外币年末余额,按照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 币,按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 理。其中属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 益);属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记入各 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况以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2)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对需合并以外币表示的子公司会计报表,所有资 产、负债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 “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未分配利润”项目以 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 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反 映,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负债表的数额列示。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 发生额的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折 算后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现金流量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均按照合 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 示。 6、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内到期)、流动性 强、易于变现及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7、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因债务人(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严重不足 等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坏账准备按年末余额百分比法并与个别认定相结合计 提。本公司和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收账款按 7%计提,其他应收款按 20%计提,个 别应收款项出现明显回收困难的,根据款项的具体情况估计计提。其他控股子公司分别 由其董事会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其中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应收 账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20%计提,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司的款项)按 5%计提,其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按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不含应收本公 4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的款项)的 6%计提。实际发生坏账损失时冲减坏账准备金。 8、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为维修材料、设备及低值易耗品,购进入库以实际成本核算,发出领用采用加 权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控股子公司乐山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酒 店按计划成本核算。 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 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9、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 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 发放的现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投资的账面价 值。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报告年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个别比较成本与市价, 市价低于成本的金额作为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10、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 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 的利息收入调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 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 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 本。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 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 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 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对长期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 定投资期限的按 10 年摊销,贷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 4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规定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 备”科目。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 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的净利润的份额作为 当期投资收益。 (3)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 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 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则将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 减值准备,预计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年损益。 11、委托贷款计价,利息确认方法、委托贷款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委托贷款按实际贷款的金额入账,年末按照委托贷款规定的利率计提应收利息,计 入当期损益;当计提的利息到期不能收回的,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 年末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 将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委托贷款 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在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 12、固定资产计价及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标准是单位价值 1,500 元以上,使用年限在 1 年以上。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并预留原值 3%的残值,各类固定资产年折旧率如 下: 类别 折旧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10-40 9.70%-2.43% 专用设备 20-35 4.85%-2.77% 运输设备 6 16.17% 通用设备 8 12.13% 其他 5-10 19.4%-9.70% 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 折旧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和 按账面原价 3%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 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5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报告年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 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 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等在固定资产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前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成本核算,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 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中的利息资本化金额 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 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 成本等资料,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 数调整暂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报告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 则对其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 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 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4、借款费用资本化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计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 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 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 生的借款费用,按以下方法处理: 5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辅助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 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务费用。 (2)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利息资本 化,按以下公式计算资本化金额: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 平均数×资本化率。利息资本化金额,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 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 务费用。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其中土地使用权以确认的评估价值或购买成本 入账核算,按土地使用权证所列使用期限或购买时的剩余使用年限平均摊销。 报告年末,对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 检查,如果由于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降低,导致无形资产预计 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照该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 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 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实际发生的支出计价,按预计的受益期限摊销。开办费从企业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17、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应付债券是指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实际发行债券价格 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继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 时摊销,并按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5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8、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预计负债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以及财政部 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的规定,计提单个或有事项可能承担责任的最佳估计金额。 19、收入确认原则 本公司的发供电、供水、供气和水气安装收入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1)电力、自来水和天然气已经供出并经用户确认抄表用量,自来水和天然气的安 装服务已经完成; (2)已收取电、水、气款及安装款或取得收取水、电、气款及安装款的凭据且能够 合理地确信水电气款及安装款可以收回; (3)供出的电、水、气及安装服务的成本可以可靠计量。 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和产品,在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收入 (1)服务或产品已经提供,且产品的产权已经转移并不再实施继续管理权。 (2)提供服务和产品的收益已经取得或能够合理地确信与提供服务和产品相关的收 益能够取得; (3)与提供服务和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20、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对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1、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确定原则与合并所采用的会计方法 合并会计报表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1996)2 号]的有关 规定确定合并范围,以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 据,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合并会计报表各项目数额,相互间重大交 易和资金往来在合并时抵销。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财会(2002)18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种及税率如下: 1、增值税:本公司按 17%计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其中本公司峨眉山分 5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和夹江供电分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 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 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按简易办法依照 6%的征收率计缴增值税。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税率按 13%计算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 额后缴纳。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 198 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 2、城市维护建设税:按下属各单位及各子公司所处地,依照应纳增值税、营业税金 额的 5%-7%分别缴纳。 3、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主要联营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率如下: 公司名称 税率 批准机关 批准文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1)428 号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5)130 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4)104 号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4)54 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3)155 号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3)148 号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5%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33% 花溪电力公司 15%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 川地税函(2004)79 号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的所得税税率批准的依据 均为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1]73 号)。另根据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川地税发(2003)66 号]的规定,本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第 1 年报经省局审核确认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第 2 年及以后 年度报经市、州税务局审核确认后执行,当年度的报送审核程序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在年度纳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四川省地方企业享受西部开发所得税优惠政策 申报审批表》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逐级层报市(州)局审核批准,企业可按 15%税率汇算清缴。市(州)地税局应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审核完毕。由于主管税务机关 要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审核确 认,故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全部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暂按 15%计算 的本年度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本会计报表决算的差异将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误差调整》的规定在 2006 年进行调整。 5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4、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计缴。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概况及合并报表的合并范围如下: 法定 权益比例(%) 是否 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 直接投资额 主要业务 代表人 合并 直接 间接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 刘虎廷 30,970,000.00 27,820,000.00 89.83% -- 水力发电、供电等 是 电有限责任公司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 唐光全 27,000,000.00 25,800,000.00 95.555% 4.443% 水电开发等 是 公司②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 刘虎廷 68,414,100.00 58,663,049.21 85.75% -- 自来水供应 是 责任公司③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 刘虎廷 44,916,800.00 35,253,919.36 78.49% -- 天然气供应 是 任公司④ 煤矸石综合利用、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 魏晓天 130,000,000.00 129,500,000.00 99.62% 0.34% 火力发、供电;煤 是 责任公司⑤ 炭、焦炭经营等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 电力开发、日用百 鄢继雄 11,290,000.00 6,096,600.00 50% -- 否 开发有限公司⑥ 货、五金、交电等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刘虎廷 300,000.00 250,000.00 83.33% -- 国内旅游 否 有限责任公司 ①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大堡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省 川南林业局、四川省东风木材厂等 7 家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4 年 12 月 5 日成立,注册资本 3,097.00 万元,至 2001 年末实收资本为 3,097.00 万元。成立时本 公司出资 600.00 万元。2000 年末之前本公司受让四川大渡河电力公司、四川省川南林业 局、峨边县山坪林工商联合企业所持有的股权 1,300.00 万元后,共持有大堡水电公司股 权计 1,900.00 万元,占其实收资本的 83.89%。2000 年 7 月 26 日,大堡水电公司 1999 年 度股东大会暨董事会 4 届 3 次会议通过决议,以增加注册资本约 832.00 万元的方式投资 大堡电厂前池改造。根据决议,本公司在 2000 年度已投入货币资金 107.00 万元,并将 为大堡水电公司代垫的大堡电厂前池改造设计费等费用 22.14988 万元转入了对大堡水电 公司的投资。根据大堡水电公司 2001 年 3 月 23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会通过的决议, 在拟增加的 832.00 万元中,本公司将增加投资 782.00 万元。截止 2001 年 6 月 30 日本公 司增加的出资已全部到位,2001 年 12 月 3 日,峨边宏阳会计师事务所[峨会师验 (2001)054 号]对新增资本进行了验证,工商变更登记已办理完毕。2001 年 12 月 20 日,本公司与峨边县万坪林工商签订《股权转(受)让协议》,以现金 140 万元受让其 持有的 100 万元股权,该项转(受)让于 2002 年 2 月执行完毕。转(受)让完成后,本 5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拥有 2,782 万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89.83%;峨边林业局 100 万股权,占 3.23%;峨 边民委 65 万股权,占 2.10%;绵阳泰通电子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150 万股权,占 4.84%。 ②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简称“大岷水电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 开发有限公司、成都市通川实业公司、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1998 年 3 月 27 日成立,注册资本 2,700.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59.26%。2002 年 3 月 4 日,本公司分别与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公司和成 都市通川实业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以 1,197 万元和 273 万元受让信都建 设投资开发公司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798 万元股权和通川实业公司持有的 182 万元股 权,本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第 18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转让事项。受让后本公司持有大岷 水电公司 2,580 万元的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95.56%。大岷水电公司自 1999 年 3 月正式 投入运行,从 1999 年度开始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2005 年 11 月 7 日,乐山市沫溪河 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股权 120 万股作价 124.256 万元转让给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2005 年 11 月 18 日,五通桥区国有资产管 理办公室[五国资(2005)35 号]《关于同意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转让股权 的批复》同意。2005 年 11 月 18 日,大岷水电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转让 后,本公司拥有 2,580 万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95.56%,控股子公司乐山沫江煤电有限 公司拥有 120.00 万股权,占 4.44%。 ③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乐山市自来水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乐山自来水公司”)对本公司的债权 24,446,700.00 元(本公司 1997 年度配股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认购配股后的余额)认购 应配的部分股份,连同 1997 年 9 月实施 1997 年度配股方案时国家股股东以经评估确认 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净资产中 22,262,376.00 元认购配股,共 46,709,076.00 元。1999 年 12 月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对乐山自来水公司投入 6,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至 1999 年末, 本公司对乐山市自来水公司的投资合计 52,709,076.00 元。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神,本公司与 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以持有乐山市自来水公司截止 1999 年 末的净资产 58,663,049.21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部份未进入乐山市自来水公司部 5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份管网经评估后的 9,751,110.00 元,共同组建乐山自来水公司,注册资本 68,414,100.00 元,其余 59.21 元列作资本公积。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 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 9,751,110.00 元, 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工(2000)17 号]确认了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第 8 号评估报告。2000 年 5 月 18 日,经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 [乐正会验字(2000)第 050 号]验证,注册资本已实收足额。 ④1999 年 1 月本公司实施 1998 年度配股方案时,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经财政部 [财管字(1998)82 号]同意以其所持有的乐山煤气总公司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 2,966 万 元中的 2,089 万元认购认购应配的部分股份。配股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乐山市燃气有限 责任公司(简称“乐山燃气公司”)的净资产为 20,886,971.5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 局 持 有 8,768,227.69 元 。 1999 年 12 月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决 议 对 乐 山 燃 气 公 司 投 入 4,000,000.00 元管网建设费,投入后本公司对乐山燃气公司的投资合计为 24,886,971.50 元,成为控股股东,自 1999 年起其会计报表纳入本公司合并范围。根据乐山市人民政府 2000 年 3 月 3 日第十期“议事纪要”关于解决本公司国有股配股后有关问题的协调会精 神,本公司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签订“组建公司投资意向书”,本公司以持有的乐山燃 气公司净资产 26,993,919.36 元与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持有的净资产 8,264,800.00 元和乐山 燃气公司的部份支线管网经评估后的 9,658,114.00 元,共同组建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 司。乐山国诚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部份资产评估报告书》[乐山国诚评报字(2000) 第 9 号]评估上述部份管网资产的价值为 9,658,114.00 元,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 资评(2000)18 号]确认了评估结果。乐山正源会计师事务所于 2000 年 5 月 18 日[乐正 会验字(2000)第 051 号]验证上述投资已实收足额。根据本公司 2000 年 8 月 4 日与乐 山国资经营公司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和本公司 2000 年 9 月 11 日召开的 2000 年度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用募股资金收购了 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所拥有的乐山燃气公司 8,260,000.00 元股权,收购价格为经东方资产 评估事务所[东评司评报字(2000)第 42 号]评估并经乐山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乐市国资评 (2000)39 号]确认的股权价值为 19,956,160.00 元。收购后,本公司拥有乐山燃气公司 35,253,900.00 元股权,占其注册资本的 78.49%,乐山国资经营公司拥有乐山燃气公司 9,662,900.00 元股权,占 21.51%。 5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⑤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沫江煤电公司”)的原名为乐山沫江煤矸石 坑口火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沫江火电公司”),2001 年 8 月 20 日,本公司与乐山 市沫江煤矿(简称“沫江煤矿”)签订《关于共同组建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责 任公司的出资协议》,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 4 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 投资协议。协议约定,本公司用从沫江煤矿收购的资产 958.32 万元和现金 339.07 万元共 计 1,297.39 万元出资,沫江煤矿以实物资产出资 1,242 万元,共同组建沫江火电公司。 2001 年 10 月 23 日,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乐恒会验(2001)065 号]对双方出资进行 了验证。2001 年 10 月 26 日,沫江火电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 注册资本为 2,540 万元,本公司的出资比例为 51.10%,沫江煤矿的出资比例为 48.90%, 沫江火电公司住所为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草坝村。经本公司 2002 年 1 月第 4 届董事会第 17 次会议和 2002 年 9 月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经沫江火电公司第 1 届董事会第 7 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对沫江火电公司增加出资 3,600 万元,沫 江煤矿以土地使用权增加出资 123 万元,用于沫江火电公司 1.2 万 KW 扩建项目建设, 增加出资后,本公司共计出资 4,897.39 万元,占沫江火电公司注册资本的 78.20%,沫江 煤矿共计出资 1,365.61 万元,占 21.80%。增加的注册资本已经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 [乐恒会验字(2002)051 号]验证,2003 年 1 月 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2003 年 12 月 17 日,本公司按[乐土矿成字(2004)第 47 号]《成交确认书》竞购取得沫江煤 矿破产资产(包括沫江煤矿对沫江火电公司的股权)后持有沫江火电公司的全部股权 6,263.00 万元,2004 年 5 月 10 日,经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将公司名称变更为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同时变更公司经营范围,2004 年 5 月 14 日相应变更 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根据本公司 2004 年 2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 议和 2004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0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沫江火电公司增资议案, 本公司与大堡水电公司签订《关于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出资协议》,本公 司以收购的沫江煤矿破产资产中的实物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在建工 程)、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管理和财务软件)按照乐山恒信会计师事务所[乐恒 评报字(2004)088 号评估报告]评估作价 21,849,325.78 元和货币资金 39,910,637.18 元共 增加投入 61,759,962.96 元,同时将享有的沫江火电公司经审计确认的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的未分配利润 5,110,037.04 元转为投资,投入与利润转增共计增资 66,870,000.00 5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元;大堡水电公司以货币资金投入 500,000.00 元。增加的注册资本经乐山恒信会计师事 务所[乐恒会验字(2004)067 号验资报告]验证于 2004 年 7 月 14 日前实收足额,并于 2004 年 10 月 19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增资完成后,沫江煤电公司注册资本 为 130,000,000.00 元,本公司共计出资 129,5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62%,大堡 水电公司共计出资 500,000.00 元,占 0.38%。同时协议约定增资入股前的沫江煤电公司 2004 年度损益由全体股东共同承担。 ⑥2001 年 8 月 6 日,本公司与成都立事达实业有限公司和乐山兴亚机器厂签订《股 权转让协议》,本公司以 609.66 万元收购成都立事达实业公司拥有的乐山市金竹岗电站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竹岗电站”)46.9%的股权和乐山兴亚机器厂拥有有的金 竹岗电站 3.1%的股权,本公司 2001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该项收购议案。收购后,本公司拥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成都立事达实业公 司拥有金竹岗电站 50%的股权,金竹岗电站成立于 1996 年 11 月 26 日,注册登记的住所 为乐山市金口河区金河镇铜河村,法定代表人为鄢继雄,注册资本为 1,129 万元,经营 范围为电力开发、日用百货、五金、交电(不含进口摄录像器材)销售。 在上述 7 个控股子公司和合营企业中,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纳入本年合并 会计报表范围的有峨边大堡水电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大岷水电公司 和沫江煤电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收入总额及利润总额均 未达到本公司各项指标的 10%,其会计报表未合并。本公司目前对金竹岗电站未取得控 制权,而且金竹岗电站的资产总额、主营收入和利润总额等指标没有超过财政部[财会二 字(1996)2 号]规定的 10%的比例,且未出现亏损,故也暂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 2、分公司和分厂情况: 名称 负责人 主要业务 营业场所 成立时间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象月电厂 蒋帮琪 水力发电、供电 峨眉山市 200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公司 何党军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等 夹江县 1999.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夹江供电分公司 何党军 本公司电力调度;销售输变电设备 夹江县 200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公司 汤克俊 地方电力开发、经营,修试、样表 峨眉山市 1998.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峨眉山供电分公司 汤克俊 电力经营,电力设备安装、维修 峨眉山市 1999.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 吴泓 销售电力,本公司电力调度等 乐山市 1999.12 住宿、中餐、卡拉 OK 歌舞、干洗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 苏兵役 等 乐山市 2004.8 5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4 年 7 月 6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1)乐执字第 43 号—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将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包括房屋 26,283.82 平方米、土地使用 权 10,974.50 平方米、汽车 6 辆及存货资产)以 4,500 万元人民币变卖给本公司(面积以 房产和土地管理部门核定为准)。本公司成立了嘉州宾馆分公司(筹备组),2004 年 8 月正式建账运行。2005 年 7 月 1 日,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嘉州宾馆分公司在乐山市工 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号:5111001902946,注册地址:乐山市市 中区白塔街 19 号。 本公司会计报表由上述各分厂、分公司及管理总部的会计报表汇总编制而成。 3、联营企业情况: (1)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简称“花溪电力公司”):是本公司与重庆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共同设立的有限公司(有关情况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四.2 和附注十 三.2),本公司占 48.46%的股权,重庆国信占 51.54%。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工商行政管 理局于 2003 年 1 月 8 日为该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38241871200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同时还取得了四川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颁发的编号为川丁-411 的供电营业许可证,许可该 公司在洪雅县境内部分区域供电。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2005 年度该公司经四 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总资产为 68,645,938.19 元,负债总额为 32,466,125.00 元, 所有者权益为 36,179,813.19 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33,524,496.01 元,净利润为 12,0 98,208.46 元。 (2)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由乐山市月都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900 万元,乐 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乐山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各分别出 资 100 万元于 2002 年 3 月 29 日共同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经本公司 2004 年 9 月 19 日 召开的第 5 届董事会第 19 会议决议通过,本公司于 2004 年 9 月向该公司增资 1,000.00 万元,增资后该公司的注册资本增加到 2,200 万元,本公司的出资为 1,00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45.45%,乐山市月都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9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0.9%,乐山大 佛实业有限公司、四川乐山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乐山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分别出资 100 万元,各占 4.55%。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为该公司核发了注册号为 5111002801326 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公司住所为乐山市市中区肖坝路(肖坝车站),法定代表人 为刘虎廷,注册登记的经营范围为车站、码头、投资、开发、水路旅客运输(景区:肖 6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坝码头-乌尤寺码头-迎春门码头有效期至 2008 年 4 月 30 日止)、乐山:肖坝码头从 事水上服务,运输代理业务(经营时限至 2006 年 4 月 30 日)、工艺美术品销售。2005 年,乐山市旅游汽车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 100 万股转让给乐山市月都实业有限公司,转 让完成后,本公司和乐山市月都实业有限公司出资均为 1,000 万元,分别占注册资本的 45.45%,其他二家各占 4.55%。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该项投资,2005 年度该公司经乐山 福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复核调整后的总资产为 65,625,033.8 元,负债总额为 49,927,050.5 元,所有者权益为 15,697,983.60 元,主营业务 收入为 143 万元,净利润为-6,302,016.41 元。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386,511.18 1,497,912.89 银行存款 118,061,048.13 149,362,742.73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118,447,559.31 150,860,655.62 银行存款本年末余额中有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14,800,000.00 元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 前被限制使用;有 1,253,523.37 元为职工购买房改房时缴纳的住房维修基金,这些款 项,本公司需经乐山市房管局及各分厂分公司所在地房管局批准后用于职工住房维修。 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的银行存款中有 2,974,276.19 元为用于自来水管网改造 的国债专户资金,只能专款专用;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的银行存款中有 443,337.06 元为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矿井主通风机、移动式瓦斯抽放系统的新建及更新的国债 专户资金,只能专款专用。 2005 年 10 月 25 日,乐山市整顿信托投资公司清算(1)组《关于四川省信托投资 公司乐山办事处法人和其他组织债权清偿结果通知书》通知法人和其他组织债权的清偿 率为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乐山办事处的存款共计 2,315,744.61 元,与本公司在该办事处的借款 2,000,000.00 元对抵后的差额已作为损失转销。 银行存款中有 6,471,808.94 元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关联方乐山市商业银行所开 立账户中的存款余额。 注 2、短期投资 6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短期投资分类列示如下: 年初数 年末数 项目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 -- -- -- -- -- 债券投资 -- -- -- -- -- -- 其他投资 330,000.00 -- 270,000.00 600,000.00 -- -- 合计 330,000.00 -- 270,000.00 600,000.00 -- -- 短期投资账面价值 330,000.00 -- -- -- 短期投资上年末余额 330,000.00 元,是 2002 年度列作银行存款 2003 年度列作短期 投资的涉及诉讼的建行存款(详见 2002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1),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2]乐民初字第 38 号民事判决以委托贷款为由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2003 年 11 月 11 日,在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下,本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达成调解 协议,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3)乐民初字第 51 号民事调解书结案。根据调解书, 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除在 2003 年 12 月 30 日以前补偿本公司 2 万元损失外, 在 2004 年 6 月 30 日之前分六次付清本金 100 万元,本公司放弃本金 100 万元的利息。2 万元已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收到,2003 年末余额为 1,000,000.00 元,2004 年 2 月和 3 月收到 170,000.00 元,余额为 830,000.00 元。后因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不按 调解书继续履行协议,本公司申请法院强制执行。2004 年 11 月 19 日,为执行上述民事 调解书,本公司又与峨边彝族自治县路桥收费管理所和其代位还款人乐山市星源交通投 资开发总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若代位还款人能在 2005 年 3 月 30 日前分次代位偿还 110 万元,本公司将放弃 75 万元的利息,若代位还款人不能按此协议履行,本执行和解 协议解除,恢复原调解书。2004 年 11、12 月收到 500,000.00 元,2005 年 3 月收到 600,000.00 元,至 2005 年 3 月本公司已全部收到和解协议约定的款项,乐山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5 年 3 月 31 日以(2004)乐法执字第 33 号民事裁决书裁定该案执行终结。 注 3、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本年末余额为 11,619,212.38 元,全部为银行承兑汇票,具体情况如下: 持票人 出票人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财务部 江苏同海商贸有限公司 2005-6-24 2005-12-24 110,000.00 期后已收回 财务部 贵州电力线路器材厂 2005-9-27 2006-1-5 400,000.00 到期承兑 6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财务部 宏安集团有限公司 2005-7-4 2006-1-4 400,00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浙江国美电器有限公司 2005-7-8 2006-1-8 157,313.14 到期承兑 财务部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7-13 2006-1-13 300,00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5-7-13 2006-1-13 300,00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成都君臣科技有限公司 2005-7-14 2006-1-14 104,476.1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濉溪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有限公司 2005-7-22 2006-1-22 300,00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临沂毕升印刷物质有限公司 2005-7-22 2006-1-22 100,00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南京凯新电动车有限公司 2005-8-1 2006-2-1 167,760.00 到期承兑 财务部 武汉船用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2005-8-12 2006-2-12 123,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11-22 2006-2-22 5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柳州青山变速器有限责任公司 2005-8-29 2006-2-28 13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浙江越红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05-9-9 2006-3-9 25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沈阳金杯车辆制造有限公司 2005-9-19 2006-3-16 105,29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成都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5-12-16 2006-3-16 8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05-9-27 2006-3-26 371,457.00 财务部 四川省乐山市福华化工有限公司 2005-11-4 2006-5-3 290,000.00 财务部 四川恒泰物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5-11-7 2006-5-7 200,000.00 财务部 成都建工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 2005-11-8 2006-5-8 89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四川恒泰物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2005-11-7 2006-5-7 1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中国路桥(集团)新津筑路机械厂 2005-11-29 2006-5-29 25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成都鸿地置业有限公司 2005-12-2 2006-6-1 5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成都拓创物质有限责任公司 2005-12-13 2006-6-13 3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福建电气硝子玻璃有限公司 2005-11-30 2006--5-30 21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宁波立锋电器有限公司 2005-10-13 2006-4-13 200,000.00 背书转让 财务部 宁波大榭开发区新大纸业有限公司 2005-12-21 2006-6-21 210,000.00 峨嵋 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2005-11-11 2006-5-11 300,000.00 背书转让 峨嵋 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2005-11-11 2006-5-11 300,000.00 背书转让 峨嵋 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2005-8-16 2006-2-16 100,000.00 背书转让 峨嵋 乐山长兴铸钢有限公司 2005-11-29 2006-4-1 200,000.00 背书转让 峨嵋 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2005-6-29 2005-12-28 300,000.00 期后已收回 峨嵋 峨眉山市天久有限公司 2005-9-7 2006-3-6 100,000.00 背书转让 峨嵋 四川峨眉山水泥有限公司 2005-11-8 2006-5-8 300,000.00 背书转让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2005-12-20 2006-6-20 200,000.00 煤电 处 背书转让 煤电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 2005-12-26 2006-6-26 1,000,000.00 背书转让 6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处 煤电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12-23 2006-6-23 200,000.00 背书转让 其他零星票据(共 15 张) 849,916.14 银行承兑汇票 合计 11,619,212.38 上述应收票据中,有 32 张票据计金额 7,559,221.40 元已于到期日前背书转让。 注 4、应收账款 (1)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金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2,423,619.36 55.23% 2,903,785.20 31,027,479.40 49.52 2,870,075.82 1-2 年 4,605,705.19 7.85% 958,425.29 5,147,649.16 8.21 879,526.73 2-3 年 3,228,689.15 5.50% 1,288,621.51 3,339,828.43 5.33 3,232,007.41 3 年以上 18,441,040.08 31.42% 7,410,561.79 23,150,146.77 36.94 6,762,823.82 合计 58,699,053.78 100.00% 12,561,393.79 62,665,103.76 100.00 13,744,433.78 净额 46,137,659.99 48,920,669.98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较上年减少 3,966,049.98 元,主要收回了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 公司和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1 年及以前所欠电费 5,320,573.59 元。应收账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东单位款项。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转回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期末余额 转回数 转出数 转销数 合计 13,744,433.78 123,447.77 1,306,487.76 1,306,487.76 12,561,393.79 (3)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 26,362,281.37 44.91 32,746,282.74 52.26 6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4)应收账款主要欠款单位 欠款 坏账准备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坏账计提原因 原因 金额 比例% 陈欠电费回款 华瑞实业有限公司 6,389,590.57 滚动发生 电费 1,277,918.11 20.00% 欠佳 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公司* 6,223,164.16 2001 年以前 电费 435,621.49 7.00% 峨眉山钰鑫铁合金有限公司 5,314,200.47 2005 年 电费 371,994.03 7.00% 按公司坏账政 四川川投峨眉铁合金(集团)有 策计提 5,236,676.09 2001 年 电费 366,567.33 7.00% 限责任公司** 乐山福华化工有限公司 3,198,650.08 2005 年 电费 223,905.51 7.00% 合计 26,362,281.37 2,676,006.47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44.91% *根据本公司与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四川其亚铝业集团有限公 司)签订的还款协议,峨眉山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每年向本公司支付 1,560 万元, 2005 年实际收回 4,600,000.00 元。 ** 2003 年 8 月 26 日,本公司与川投峨铁集团公司签订还款协议,协议约定川投峨 铁集团公司将于 2006 年底前分四次付清所欠款项。 (5)超过 40%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生产经营方面的原因,有的用电户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 付以前年度所用电费,据此,本公司清理陈欠电费后,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了超 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峨眉山市第二电冶厂 1,365,654.20 3 年以上 电费 1,092,523.36 80% 夹江光大瓷厂 1,118,404.55 3 年以上 电费 1,118,404.55 100% 乐山嘉州瓷厂 697,694.42 4 年以上 电费 697,694.42 100% 供用电关系, 峨眉山市用电科小户 非关联方 916,351.92 3 年以上 电费 916,351.92 100% 峨眉山市轧钢厂 581,099.80 2 年及以上 电费 464,879.84 80% 长和铸钢厂 524,057.89 2 年及以上 电费 524,057.89 100% 其他零星共 72 户 3,567,243.40 1 年及以上 电费 3,463,076.44 80-100% 合计 8,770,506.18 8,276,988.42 6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6)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冲销金额 冲销原因 备注 吉祥瓷厂 473,785.70 吊销执照,无法收回 罗目机砖厂 249,640.14 注销营业执照,无法收回 富利纸厂 233,373.91 停产、所有资产抵押、无法收回 彩印厂 186,013.37 吊销营业执照,无法收回 其他零星共 16 户 163,674.64 债务人破产、死亡等原因 合计 1,306,487.76 注 5、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账面金额 账面金额 坏账准备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8,018,341.27 58.87% 10,496,934.90 27,015,428.82 45.69 10,288,051.68 1-2 年 2,302,713.56 4.84% 170,447.59 5,270,134.53 8.91 139,885.81 2-3 年 618,303.17 1.30% 127,139.55 12,998,748.20 21.98 1,465,638.70 3 年以上 16,652,242.27 34.99% 3,899,739.56 13,846,533.83 23.42 2,881,270.90 合计 47,591,600.27 100.00% 14,694,261.60 59,130,845.38 100 14,774,847.09 净额 32,897,338.67 44,355,998.29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变动情况 转回数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年末余额 转回数 转出数 转销数 合计 14,774,847.09 240,997.51 321,583.00 321,583.00 14,694,261.60 (3)其他应收款前五名的合计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合计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33,814,007.99 71.05% 42,285,180.19 71.51% (4)其他应收款主要欠款单位 欠款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坏账准备 坏账计 6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系 金额 比例% 提原因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公司* 关联方 25,000,000.00 2005 年 担保划款 10,000,000.00 40.00% 回收困难 多缴农网资 农网还贷资金利息 3,242,204.94 2002 年 648,440.99 20.00% 正常计提 无关联关系 金利息 滨河路改扩建工程指挥部 2,000,000.00 2000 年以前 暂借款 120,000.00 6.00% 正常计提 乐山市煤气机械厂 1,922,283.05 2003-2004 年 暂借款 115,336.98 6.00% 正常计提 燃气关联方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1,649,520.00 2002 年 暂借款 98,971.20 6.00% 正常计提 合计 33,814,007.99 占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71.05% *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向乐山市商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 供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依合同约定于 2005 年 6 月以商业银行特种转账传票扣划乐山自 来水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用于四川省交大创新偿还该笔借款。乐山自来水公 司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以追索借款担保款纠纷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正 在审理。四川省交大创新该笔贷款已经多次延期转贷且已逾期,因此被扣划的款项能够 从四川省交大创新全额收回可能性较小,乐山自来水公司计提了 1,000.00 万元的坏账准 备。 (5)超过 40%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 项。在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与本公司 计提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原因 关系 比例 四川新境光学公司 137,797.00 3 年以上 借款 137,797.00 100% 回收困难 黄木松 150,000.00 3 年以上 借款 150,000.00 100% 回收困难 黄丹电站 550,000.00 3 年以上 借款 550,000.00 100% 回收困难 华乐公司 669,096.87 3 年以上 借款 669,096.87 100% 回收困难 交大创新 25,000,000.00 1 年以内 担保划款 10,000,000.00 40.00% 见本附注 就日峰宾馆 350,000.00 3 年以上 借款 350,000.00 100% 破产清算 其他零星 3 户 47,916.98 2 年及以上 46,647.48 94-100% 回收困难 合计 26,904,810.85 11,903,541.35 (6)本年无未计提坏账的情况。 6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7)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名称 冲销金额 冲销原因 备注 夹江纸箱厂 321,583.00 该厂资产已全被抵押,无收回可能性 注 6、预付账款 (1)预付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5,261,095.25 99.42% 1,970,725.52 98.50% 1-2 年 868.45 0.02% 30,000.00 1.50% 2-3 年 30,000.00 0.56%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5,291,963.70 100.00% 2,000,725.52 100.00%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3,291,238.18 元,主要是乐山自来水公司预付购 买趸售乐山至井研沿线及井研县城自来水的特许经营权费用 300.00 万元所致。预付账款 本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2)预付账款前五名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前五名欠款单位合计及比例 4,869,749.22 92.02% 1,852,869.40 92.61% (3)预付账款主要单位情况 坏账准备 坏账 与本公司 欠款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计提 关系 原因 金额 比例% 原因 供水经营权购 井研县供排水公司 供应商 3,000,000.00 1 年以内 买费 中国石油西南气田分公司输 供应商 1,635,749.22 1 年以内 预付气费 气管理处 四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100,000.00 1 年以内 预付工程款 改造设备材料 湘潭平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 90,000.00 1 年以内 款 6KV 高 压 开 四川自贡川南电控设备厂 供应商 44,000.00 1 年以内 关柜款 合计 4,869,749.22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92.02% 6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 7、存货 (1)存货明细项目列示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0,470,477.30 254,563.92 10,773,745.74 274,295.05 库存商品 2,144,060.37 -- 1,619,932.48 -- 低值易耗品 308,702.22 -- 358,091.67 -- 材料成本差异 -215,902.97 -- -75,083.26 -- 物料用品 134,954.01 -- 321,200.35 -- 在途物资 8,140.40 -- 6,139.40 -- 工程施工 876,755.84 -- -- -- 在产品 98,552.55 -- 124,196.39 -- 合计 13,825,739.72 254,563.92 13,128,222.77 274,295.05 存货年末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存货类别计算并确定计提的跌价准备, 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是根据报告日原材料的市场采购价估计确定的。 (2)存货跌价准备 项目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数 原材料 274,295.05 -- 19,731.13 254,563.92 注 8、待摊费用 项目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财产保险费 6,899.71 238,425.39 222,159.19 23,165.91 养路费 28,755.06 42,373.80 46,874.56 24,254.30 书报费 16,614.08 8,021.16 16,794.08 7,841.16 防腐工程费 67,027.78 -- 67,027.78 -- 税务咨询费 930.00 -- 930.00 -- 维修费 51,099.11 99,559.67 104,422.20 46,236.58 微机发票 57,200.00 22,880.00 62,920.00 17,160.00 车辆保险 65,183.65 112,672.19 140,122.42 37,733.42 厂部装修费 4,000.00 -- 4,000.00 -- 客房用品费用 -- 265,782.50 110,245.00 155,537.50 红源井煤矿工具 274,793.11 678,304.96 522,455.66 430,642.41 向阳井煤矿工具 167,055.57 603,541.79 448,115.19 322,482.17 6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办公室桌椅 26,119.12 -- 26,119.12 -- 其他备品备件 -- 54,014.98 39,860.98 14,154.00 合计 765,677.19 2,125,576.44 1,812,046.18 1,079,207.45 待摊费用本年末余额是本年内支付的费用在其受益期内尚未摊销完毕的余额。 注 9、长期投资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131,844,255.95 9,473,108.32 10,545,439.93 130,771,924.34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163,978.29 7,450,000.00 454,794.87 19,159,183.42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119,680,277.66 2,023,108.32 10,090,645.06 111,612,740.92 长期债权投资 36,425,350.00 10,000,000.00 11,800,384.84 34,624,965.16 减: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长期债权投资净值 36,425,350.00 10,000,000.00 11,800,384.84 34,624,965.16 (1) 长期股权投资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131,844,255.95 9,473,108.32 10,545,439.93 130,771,924.34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72,554,834.54 6,709,000.00 3,794,564.87 75,469,269.67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6,082,750.00 -- -- 6,082,75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66,472,084.54 6,709,000.00 3,794,564.87 69,386,519.67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59,289,421.41 2,764,108.32 6,750,875.06 55,302,654.67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11,681,428.17 -18,913.36 1,837,829.13 9,824,685.68 对合营公司投资 5,924,380.34 316,536.22 117,696.81 6,123,219.75 对联营公司投资 41,683,612.90 2,466,485.46 4,795,349.12 39,354,749.24 股权投资差额 12,314,904.93 -- 1,955,525.94 10,359,378.99 合并价差 11,491,027.33 -- 1,837,829.13 9,653,198.20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合计 131,844,255.95 9,473,108.32 10,545,439.93 130,771,924.34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2,163,978.29 7,450,000.00 454,794.87 19,159,183.42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119,680,277.66 2,023,108.32 10,090,645.06 111,612,740.92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6,709,000.00 元,是本公司根据第 5 届董事 会第 25 次临时会议决议追加对乐山新业置地发展公司投资 6,709,000.00 元。 7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2,764,108.32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913.36 元,为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亏损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 18,913.36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316,536.22 元,为本公司合营的金 竹 岗 电 站 有 限 公 司 收 益 增 加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316,536.22 元 ; ③ 对 联 营 公 司 投 资 增 加 2,466,485.46 元,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乐山港湾投资 发展有限公司和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2,466,485.46 元 (详见附注五.37“投资收益”)。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3,794,564.87 元,是本公司转让对四 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794,564.87 元,详见附注 十二.2。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6,750,875.06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减 少 1,837,829.13 元,为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 水电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少 117,696.81 元,为金竹岗电站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③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4,795,349.12 元,为联营公司洪雅县花溪电力公司分配利润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股票数量 占注册资本%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期末市价 四川嘉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4.2 万股 2.23% 242,000.00 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225 万股 4.17% 5,840,750.00 合计 6,082,750.00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与母公司 投资期限 核算 被投资公司名称 出资比例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关系 方法 起始日 终止日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7.20% 93.10- 成本法 7,148,571.43 --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0.67% 93.08- 成本法 13,727,928.80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1.75% 成本法 6,272,071.20 5,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42.38% 88.05- 成本法 5,509,300.00 3,650,0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80% 2000.11 成本法 2,500,000.00 -- 7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0% 2000.4 成本法 2,000,000.00 --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9% 2002 成本法 -- --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子公司 83.33% 97.05 权益法 171,487.48 --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89.83% 权益法 -82,494.30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权益法 3,887,612.50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8.49% 权益法 5,848,080.00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合营 50.00% 2001 权益法 6,123,219.75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 48.46% 2002 权益法 17,527,089.03 --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 24.59% 2002 权益法 582,676.43 --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 99.11 权益法 12,000,000.00 6,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45.45% 2004 权益法 7,135,446.80 -- 乐山黄泥埂煤矿 联营 54.23% 2004 权益法 2,109,536.98 --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8.95% 2002 成本法 12,709,000.00 -- 乐山市商业银行 10.06% 97.02 成本法 14,900,000.00 --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5.68% 成本法 2,054,648.24 1,849,183.42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 成本法 200,000.00 160,000.0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司 20.00% 成本法 1,645,000.00 --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32.90% 成本法 200,000.00 --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4.00% 成本法 20,000.00 -- 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0.00% 成本法 500,000.00 -- 合计 - 124,689,174.34 19,159,183.42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其他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年初余额 本期增减 累计增减 年末余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148,571.43 7,148,571.43 - 7,148,571.43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 13,727,928.80 13,727,928.80 - 13,727,928.80 司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 6,272,071.20 6,272,071.20 - 6,272,071.20 司 乐山市金粟电厂 5,509,300.00 5,509,300.00 - 5,509,3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 2,500,000.00 2,500,000.00 - 2,500,000.00 公司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 2,000,000.00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 3,794,564.87 3,794,564.87 -3,794,564.87 -3,794,564.87 - 司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190,400.84 -18,913.36 -78,512.52 171,487.48 7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91,514.76 -916,556.63 -94,279.17 11,784.87 -1,957,452.43 -82,494.3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6,799,980.00 14,700,000.00 4,567,610.50 -679,998.00 -17,612,367.50 3,887,612.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7,017,696.00 -1,169,616.00 -5,848,080.00 5,848,08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 6,096,600.00 5,924,380.34 198,839.41 26,619.75 6,123,219.75 公司 洪雅县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16,460,235.51 1,066,853.52 2,997,189.03 17,527,089.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 2,403,224.42 1,113,840.41 -531,163.98 -1,820,547.99 582,676.43 公司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0 12,000,000.00 - - 12,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2,864,553.20 -2,864,553.20 7,135,446.80 公司 乐山黄泥埂煤矿 2,109,536.98 2,109,536.98 - - 2,109,536.98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6,000,000.00 6,709,000.00 6,000,000.00 6,709,000.00 - 12,709,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4,900,000.00 14,900,000.00 - 14,900,000.00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2,054,648.24 2,054,648.24 - 2,054,648.24 广西防城水泥厂 200,000.00 200,000.00 - 200,000.00 乐山蓉嘉压缩天燃气有限公 1,645,000.00 1,645,000.00 - 1,645,000.00 司 中嘉压缩天然气有限公司 250,000.00 -50,000.00 200,000.00 - 200,000.00 乐山民源电冶公司 20,000.00 20,000.00 - 20,000.00 乐华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500,000.00 - 500,000.00 合计 135,199,000.70 20,442,443.37 125,761,505.95 -1,072,331.61 -30,952,269.73 124,689,174.34 (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年末余额 备注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 -- -- 2,500,000.00 ①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2,000,000.00 -- 5,000,000.00 ① 乐山市金粟电厂 3,000,000.00 650,000.00 -- 3,650,000.00 ②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4,794.87 -- 454,794.87 -- ③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 4,800,000.00 -- 6,000,000.00 ④ 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 1,849,183.42 -- -- 1,849,183.42 广西防城水泥厂 160,000.00 -- -- 160,000.00 合计 12,163,978.29 7,450,000.00 454,794.87 19,159,183.42 ①根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文件精神,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槽渔滩水电公司)2001 年 1 月实施了债转股,对旅游景点资产进行了剥 7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离,剥离后的旅游景点资产采取分立经营方式,成立独立法人。根据资产剥离方案和有 关协议,本公司持有槽渔滩水电公司 554.7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92%,2005 年末 实际经确认持有槽渔滩水电公司 377.11 万股股权,占其总股本的 0.67%。占总股本持有 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占其总资本的 11.75%。本公司按原 20,000,000.00 元的总投资金额扣除在四川槽渔滩旅游公司 6,272,071.20 元股权后,余额 13,727,928.80 元作为对槽渔滩水电公司的投资,同时将 2001 年度已对该公司投资计提的 5,500,000.00 元减值准备分摊到了两项投资上。本年根据槽渔滩旅游公司的实际情况,增 加计提了 2,000,000.00 元的减值准备。考虑到两项投资的投资成本和减值准备的关联性 和划分的主观性,故未详细区分投资槽渔滩水电公司和槽渔滩旅游公司的减值准备。 ②乐山市金粟电厂由于经营不佳持续亏损,2004 年末其净资产与该公司的实收资本 比例约为 50%左右,因此本公司对其投资额估计计提了 3,000,000.00 元的减值准备。本 年度其经营状况未见实质性的好转,根据现状增加计提了 650,000.00 元的减值准备。 ③ 2004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 有限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与转让金支付协议》,将所持东泰科技 316.5 万元股权全部 转让给东泰工业公司,转让金额为 333.977 万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二-2)。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所收到的股权转让款已超过 50%,根据财政部[财会字(1998)66 号] 《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实质性的股权转让工作 已完成,故转销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和以前年度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54,794.87 元, 差额 1,259,238.31 元列其他应收款-东泰股权转让款。 ④对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的投资截止本年末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本公司诉 请法院判令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立即退还占用的投资款 1,200 万元及利息,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对该请求不予支持。2005 年 11 月 23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 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 8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乐民初 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目前正在审理中,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九-2-(5)。根据 上述情况,本年度估计增加计提了 4,800,000.00 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摊余金额 增加 摊销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 1,874,958.13 -94,279.17 -11,784.87 10 年 -82,494.30 7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 6,799,980.00 4,567,610.50 679,998.00 10 年 3,887,612.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7,017,696.00 1,169,616.00 10 年 5,848,080.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823,877.60 117,696.81 10 年 706,180.79 合计 21,548,066.13 12,314,904.93 1,955,525.94 - 10,359,378.99 *为合并价差。 (6)长期债权投资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国债投资 -- -- -- -- 其他债券投资 -- -- -- -- 其他债权投资 36,425,350.00 10,000,000.00 11,800,384.84 34,624,965.16 合计 36,425,350.00 10,000,000.00 11,800,384.84 34,624,965.16 减: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长期债投资净值合计 36,425,350.00 10,000,000.00 11,800,384.84 34,624,965.16 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10,000,000.00 元,是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本年借款给 沙湾区财政局 1,000 万元。本公司竞价收购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 清算组签订的《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中约定,由沫江煤电公司借款 4,000 万元给沙湾区人民政府用于安置职工。沫江煤电公司已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了 金额为 5,000 万元的《借款协议》,协议约定的借款期限为 200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11 年 3 月 20 日,借款资金占用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三至五年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每年还款 首先扣除当年资金占用费,剩余部分视为还本金,直至还清本金及资金占用费为止(详 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1)。2004 年度已借款给沙湾区财政局 4,000 万元,本年增 加 1,000 万元。 长期债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11,800,384.84 元,是沫江煤电公司收回沙湾区财政局的借 款本金。 注 10、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原值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房屋建筑物 402,194,263.69 9,184,475.04 285,832.90 411,092,905.83 专用设备 526,029,780.76 22,262,501.96 261,369.03 548,030,913.69 通用设备 51,453,113.53 3,522,025.01 13,929.00 54,961,209.54 运输设备 28,383,357.32 1,065,509.89 1,530,952.00 27,917,915.21 7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20,095,923.27 1,891,853.95 270,794.00 21,716,983.22 合计 1,028,156,438.57 37,926,365.85 2,362,876.93 1,063,719,927.49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01,998,656.87 14,547,080.41 44,263.48 116,501,473.80 专用设备 160,030,888.91 24,270,017.01 185,665.09 184,115,240.83 通用设备 21,340,628.24 4,990,900.62 13,371.84 26,318,157.02 运输设备 14,605,488.08 3,288,984.72 1,165,172.63 16,729,300.17 其他 8,491,831.99 2,143,365.46 260,357.80 10,374,839.65 合计 306,467,494.09 49,240,348.22 1,668,830.84 354,039,011.47 净值 721,688,944.48 709,680,916.02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2,907,830.14 -- -- 2,907,830.14 专用设备 1,654,640.53 -- 35,018.69 1,619,621.84 通用设备 259,009.79 -- -- 259,009.79 运输设备 561,505.83 -- 45,083.27 516,422.56 其他 120,423.16 -- -- 120,423.16 合计 5,503,409.45 -- 80,101.96 5,423,307.49 净额 716,185,535.03 704,257,608.53 固定资产本年增加的原值 37,926,365.85 元,包括:(1)从在建工程转入的固定资 产为 32,336,041.09 元;(2)本年外购增加固定资产 4,782,583.93 元;(3)抵债转入增 加固定资产 88,121.00 元;(4)从原材料等转入固定资产增加 719,619.83 元。 固定资产本年减少的原值 2,362,876.93 元,包括:(1)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收回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土地相应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230,606.9 元(详见附注十 二.4);(2)清理、出售和报废减少原值 1,709,075.03 元;(3)岷源电治公司抵偿大岷 水电公司电费的银行按揭轿车,由于岷源电治公司无力支付按揭款,被银行收回相应减 少原值 301,195.00 元;(4)调整以前年度重复入账等减少原值 122,000.00 元。上述固定 资产减少相应减少累计折旧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值为 37,965,155.20 元,累计折旧为 34,624,409.35 元,已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为 1,835,817.79 元,残值为 1,504,928.06 元。 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详见附注五.13、五.23 和五.24。 注 11、在建工程 7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账面金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在建工程 59,892,239.05 1,276,550.00 58,615,689.05 64,719,721.62 1,276,550.00 63,443,171.62 (1)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本年其他 本年 资金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进度 减少数* 转固数 来源 象月饮水工程 - 320,275.27 290,275.27 30,000.00 自筹 嘉州宾馆装修改造 155,500.00 1,455,026.54 100,000.00 780,757.56 729,768.98 自筹 金鹅电站 5,221,332.31 - 2,000,000.00 - 3,221,332.31 募股 夹江华头 35KV 变电站 81,000.00 - - - 81,000.00 自筹 夹江界牌 35KV 变电站 171,082.50 - - - 171,082.50 国债 及自 峨眉城西 35KV 变电站 171,082.50 - - - 171,082.50 筹 职工活动中心 40,000.00 1,238,602.10 - - 1,278,602.10 自筹 峨眉山景区 35KV 变电站 141,000.00 - - - 141,000.00 自筹 丰佛线 115,022.01 - - 115,022.01 募股 大堡升压站技改 1,895,587.31 -16,470.49 - 1,879,116.82 - 自筹 电网及调度自动化 282,000.00 - - 282,000.00 - 自筹 夹江站 RTU 工程改造 - 145,687.03 - 145,687.03 - 自筹 城网工程 11,899,750.45 2,040,050.92 - - 13,939,801.37 自筹 高桥 35KV 变电站 580,273.20 35,000.00 - - 615,273.20 自筹 善觉寺支线工程 - 129,588.06 - - 129,588.06 自筹 马路桥新区工程安装 - 297,075.00 - 297,075.00 - 自筹 向阳井改造工程 1,272,270.94 2,197,483.23 - 2,441,321.80 1,028,432.37 国债 及 红源井改造工程 1,547,810.11 1,907,486.82 - 1,227,185.09 2,228,111.84 自筹 1#煤场厂改造工程 - 132,389.91 - 132,389.91 - 自筹 电厂烟气治理工程 - 660,780.51 - 660,780.51 - 国债 及 污水治理工程 503,775.00 3,657,264.30 - 4,161,039.30 - 自筹 沫江改扩建三期 18,364,869.07 1,932,747.34 - - 20,297,616.41 自筹 嘉兴路管道工程 - 304,768.99 - - 304,768.99 自筹 吊车安装工程 - 225,505.00 - 225,505.00 - 自筹 相关仪 - 262,000.00 - 262,000.00 - 自筹 浊度仪 - 118,770.00 - 118,770.00 - 自筹 自来水管网改造 488,289.50 4,323,190.95 - - 4,811,480.45 自筹 车子管道工程 1,577,678.34 196,886.95 - 1,774,565.29 - 自筹 7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三水厂电气改造 260,000.00 - - 260,000.00 - 自筹 小区主管安装工程 153,214.44 380.00 - 153,594.44 - 自筹 自来水街道管网改造 178,311.64 2,670,004.18 - 946,449.72 1,901,866.10 自筹 城市管网 270,000.00 - - - 270,000.00 自筹 四水厂 810,579.90 - - - 810,579.90 自筹 乐山—井研输水 80,000.00 - - - 80,000.00 自筹 自来水公司办公楼 1,644,756.50 2,176,799.00 - - 3,821,555.50 自筹 金海棠 2 号楼附楼 562,747.00 345,000.53 - 907,747.53 - 自筹 金海棠 5 号楼改造 13,500.00 572,315.40 - - 585,815.40 自筹 嘉峨民用气改造 6,036,891.75 784,173.64 6,821,065.39 - - 自筹 乐山造纸厂民用气改造 1,949,372.77 11,788.00 1,961,160.77 - - 自筹 燃气公司办公楼 2,010,000.00 -10,000.00 2,000,000.00 - - 自筹 燃气街道管网改造 - 2,996,417.90 - 2,321,998.00 674,419.90 自筹 大堡电站 110KV 开关站 3,271,220.13 111,764.68 - 3,382,984.81 - 自筹 线路改造 3,274.00 575,676.08 - - 578,950.08 自筹 石麟电站住宅楼 492,873.50 121,086.67 - 613,960.17 - 自筹 城西 35KV 变电站线路工 971,933.73 499,056.56 - 1,470,990.29 - 自筹 程 城西 35KV 变电站 1,202,225.42 2,290,350.03 - 3,492,575.45 - 自筹 三洞 110KV 变电站技改 - 2,274,876.23 - 2,274,876.23 - 自筹 夹江邓沟步行街电缆入 - 637,292.75 - - 637,292.75 自筹 地工程 110KV 三洞变电站至土门 变电站 10KV 双回线路改 - 280,398.86 - - 280,398.86 自筹 75% 造工程 美惠生态园用电工程 - 141,703.29 - 141,703.29 - 自筹 象站大坝改造工程 4,000.00 98,216.00 - 102,216.00 - 自筹 牟子小区管网 - 138,401.04 - - 138,401.04 自筹 其他零星工程 296,497.60 2,134,645.41 23,670.00 1,588,476.58 818,996.43 自筹 合计 64,719,721.62 40,414,454.68 12,905,896.16 32,336,041.09 59,892,239.05 * 其 他 减 少 数 12,905,896.16 元 , 包 括 : ( 1 ) 出 售 的 金 鹅 电 站 前 期 工 程 减 少 2,000,000.00 元(参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40);(2)嘉峨民用气改造和乐山造 纸厂民用气改造工程,是由于 2002 年四川嘉峨实业开发公司和 2004 年乐山造纸厂破 产,破产清算组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协议,将上述两公司职工用天然气移交本公司,由于 原供气设备严重锈蚀,大部份管线存在跑、漏气现象,不符合供气条件,存在严重的安 全隐患,室内管网必须重新安装,庭院管及支管必须重新埋伏,配气站必须进行安全改 7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造,方可保证安全用气。清算组为此分别补偿本公司 420 万元和 200 万元作为上述天然 气改造工程的补偿金。本年改造完毕,乐山燃气公司将收到的清算组补偿金 6,200,000.00 元和嘉峨个人安装款 1,539,159.80 元、乐山造纸厂个人安装款 845,200.00 元结转主营业 务收入 8,584,359.80 元,相应的嘉峨和乐山造纸厂民用气改造工程结转至主营业务成本 分别减少 6,821,065.39 元和 1,961,160.77 元;(3)收回乐山燃气公司办公楼工程预付的 前期工程款减少 2,000,000.00 元;(4)其他零星转出 123,670.00 元。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本年 本年减少数 项目 期初数 年末数 备注 增加 转回 转出 转销 合计 丰佛线 72,750.00 -- -- -- -- -- 72,750.00 金鹅电站 1,203,800.00 -- -- -- -- -- 1,203,800.00 合计 1,276,550.00 -- -- -- -- -- 1,276,550.00 注 12、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 剩余摊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本年转出 年末数 销年限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93,399,317.77 82,924,763.45 950,164.18 1,827,188.82 182,629.70 81,865,109.11 14.5--49.92 软件 681,335.50 317,223.63 142,580.00 125,533.59 -- 334,270.04 1--7 沫江煤矿采矿权 1,108,740.41 1,039,444.13 -- 92,395.04 -- 947,049.09 10 用水权 26,400.00 21,911.54 -- 528.00 -- 21,383.54 42.5 无形资产小计 95,215,793.68 84,303,342.75 1,092,744.18 2,045,645.45 182,629.70 83,167,811.78 长期待摊费用: 办公楼装修费 433,058.00 176,832.00 -- 88,416.00 -- 88,416.00 1年 大坝淹没赔偿款** 2,500,000.00 1,155,000.00 -- 500,000.00 -- 655,000.00 1年 通讯线挂杆使用费 37,078.50 29,662.78 -- 7,415.72 -- 22,247.06 3年 长期待摊费用合计 2,970,136.50 1,361,494.78 -- 595,831.72 -- 765,663.06 无形资产本年度增加 1,092,744.18 元,主要是乐山燃气公司以有偿划拨方式取得乐 山市工商局竹公溪市场土地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和补偿费 653,933.00 元、嘉州宾馆分公司 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交纳契税 270,631.18 元,其他零星 168,180 元(详见附注十 二、3)。 *土地使用权中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二.6 7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1 年 12 月 27 日,控股子公司大岷水电公司与乐山市五通桥人民政府就其大沫 电站尾水下泄淹没五通桥区石麟镇、西坝镇土地采取一次性赔偿等有关事宜达成协议。 协议约定,大岷水电公司就其石麟电站主厂房尾水桥起至西坝镇岷江河口止的耕地总面 积 121.33 亩和非耕地 59.67 亩一次性包干赔偿 250 万元,分五年付清,每年付 50 万元, 赔偿后,石麟电站尾水下泄造成的土地冲毁、淹没、青苗附着物损坏等一切灾害应由 区、镇两级政府自行负责,大岷水电公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大岷水电公司根据协议将 应付的赔偿款列作了长期待摊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并在本年摊销了 500,000.00 元。 注 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 2,000,000.00 抵押借款 135,800,000.00 167,930,000.00 以房屋、设备、无形资产抵押 担保借款 39,000,000.00 41,000,000.00 质押借款 10,000,000.00 30,000,000.00 合计 184,800,000.00 240,930,000.00 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质押情况为: 单位 借款行 种类 借款起始日 借款终止日 借款利率 借款金额 备注 中 国 农业 银行乐 (乐市)农银抵字(2005)第 抵押借款 2005-8-2 2006-8-1 5.8590% 5,000,000.00 山市分行 030007 号① (乐市)农银高抵字 中 国 农业 银行乐 抵押借款 2005-10-25 2006-10-24 5.8590% 10,000,000.00 (2005)第 040005 号 财务部 山市分行 最高额抵押合同② 2005-11-9 2006-11-8 5.5800% 25,000,000.00 成交银 2003 年最高抵 交 通 银行 成都分 抵押借款 字第 32 号最高额抵押 行 抵押借款 2005-11-22 2006-11-21 5.5800% 25,000,000.00 合同③ 2005-7-22 2006-7-21 6.4170% 14,000,000.00 (乐市)农银高抵字 中 国 农业 银行乐 抵押借款 大岷公司 (2004)第 040004 号 山市分行 抵押借款 2005-7-26 2006-7-25 6.4170% 14,000,000.00 最高额抵押合同④ 抵押借款 2005-8-23 2006-8-22 6.4170% 5,000,000.00 (乐市营)农银高抵 中 国 农业 银行乐 字(2003)第 自来水公司 抵押借款 2005-9-16 2006-9-15 6.4170% 5,000,000.00 山市分行 040001、040002 号最 抵押借款 2005-9-27 2006-9-26 6.4170% 10,000,000.00 高额抵押合同⑤ 抵押借款 2005-6-13 2006-6-12 6.1380% 5,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5-6-27 2006-6-26 6.1380% 3,000,000.00 (乐市营)农银高抵字 中 国 农业 银行乐 燃气公司 抵押借款 2005-6-30 2006-6-29 6.1380% 3,000,000.00 (2003)第 040003 号最 山市分行 高额抵押合同⑥ 抵押借款 2005-9-23 2006-9-22 5.8590% 3,000,000.00 抵押借款 2005-9-23 2006-9-22 5.8590% 8,800,000.00 8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抵押借款小计 135,800,000.00 中国光大银行 成光银授质 01(05) 财务部 质押借款 2005-6-29 2006-6-29 5.5800% 10,000,000.00 成都分行 005⑧ 质押借款小计 10,000,000.00 中信实业银行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 财务部 担保借款 2005-11-10 2006-11-10 5.5800% 15,000,000.00 成都分行 有限公司担保 乐山市商业银 本公司担保,营 2005 大岷公司 担保借款 2005-12-20 2006-12-20 6.1380% 20,000,000.00 行营业部 年保字第 049 号 乐 山 市商 业银行 担保借款 2005-4-4 2006-4-4 6.6960% 3,000,000.00 燃气公司 乐山自来水公司担保 直属支行 担保借款 2005-7-19 2006-5-19 6.6960% 1,000,000.00 担保借款小计 39,000,000.00 合计 184,800,000.00 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值为 8,468.60 万元,机器设备及输电线路的评估值 为 22,222.50 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为 2,823.00 万元。 (1)2005 年 7 月 21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抵押合同》 [(乐市)农银抵字(2005)第 03007 号],以西坝-乐山-夹江(部分)110KV 输电线 路和峨眉山市大为镇-峨眉山市城东村 110KV 线路作价 17,172,592.00 元为本公司在该行 办理 1 年期借款 5,000,000.00 元作抵押。 (2)2005 年 9 月 15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乐市)农银高抵字(2005)第 040005 号] ,以峨眉山市境内的输电线路及配电台区、 冠峨和双福变电站设备作价 84,102,409.00 元为 2005 年 9 月 29 日至 2008 年 9 月 28 日在 该行最高余额为 2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5,000,000.00 元, 其中短期借款 10,000,000.00 元,长期借款 15,000,000.00 元。 (3)2003 年 11 月 27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借款合 同》[成交银(2003)最高抵字第 32 号],以作价 97,250,000.00 元的峨眉城东和夹江三洞 110kv 及夹江 35kv、10kv 输电线路等为 2003 年 11 月 27 日至 2006 年 11 月 27 日在交通 银行成都分行最高借款金额为 5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 (4)2004 年 8 月 18 日,大岷水电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乐市农银高抵字(2004)第 040004 号],大岷水电公司以作价 66,720,000.00 元的天 仙桥电站设备为 2004 年 8 月 18 日至 2007 年 8 月 18 日在农行乐山市分行最高余额为 3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8,000,000.00 元,全部为短期借 款。 8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5)2003 年 8 月乐山自来水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 合同》 [(乐市营)农银高抵字(2003)第 040001 号、040002 号],乐山自来水公司以 作价 30,910,000.00 元的房产、土地及动产为 2003 年 8 月 20 日至 2006 年 8 月 19 日在农 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最高余额为 2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0,000,000.00 元。 (6)2003 年 9 月乐山燃气公司与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 》 [ ( 乐 市 营 ) 农 银 高 抵 字 ( 2003 ) 第 040003 号 ] , 以 金 海 棠 大 酒 店 房 产 作 价 38,986,000.00 元为 2003 年 9 月 30 日至 2006 年 9 月 29 日在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最高 余额为 25,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已借款 24,800,000.00 元,其中短期 借款 22,800,000.00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0,000.00 元。 (7)乐山燃气公司 2003 年 11 月与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 同》[2003 年流字第 42 号],以作价 5,206,479.00 元的土地为乐山燃气公司 2003 年 11 月 15 日至 2006 年 11 月 14 日在工商银行乐山市市中区支行最高余额为 3,200,000.00 元的借 款作抵押。截止本年末,本公司无借款。 (8)2005 年 5 月 23 日,本公司与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签订《质押合同》[成光银授质 01(05)005],以大堡水电公司 2,782 万股权为本公司在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办理 1 年期 1,000 万元人民币借款和 1,000 万元敞口票据作质押。截止本年末,借款 10,000,000.00 元,承兑票据 10,000,000.00 元。 (9)2005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签订《最高额股权 质押合同》,以乐山燃气公司和乐山自来水公司股权,为本公司 2005 年 12 月至 2006 年 12 月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最高余额为 5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质押。截止本年 末,本公司尚未借款。 注 14、应付票据 票据类别 收款单位 出票日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5.07.13 2006.01.13 3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5.07.13 2006.01.13 8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迪华电力有限公司 2005.07.13 2006.01.13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7.13 2006.01.13 5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7.13 2006.01.13 3,000,000.00 8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8.09 2006.02.09 2,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5.08.09 2006.02.09 2,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迪华电力有限公司 2005.08.09 2006.02.09 2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曾板沱电站 2005.08.09 2006.02.09 3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黑竹沟电站 2005.08.09 2006.02.09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峨山电站 2005.08.09 2006.02.09 15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9.08 2006.03.08 1,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5.09.08 2006.03.08 3,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迪华电力有限公司 2005.09.08 2006.03.08 4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黑竹沟电站 2005.09.08 2006.03.08 6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曾板沱电站 2005.09.08 2006.03.08 3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9.29 2006.03.29 2,0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09.29 2006.03.29 2,8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005.10.12 2006.4.12 600,000.00 银行承兑汇票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公司 2005.10.12 2006.4.12 3,800,000.00 合计 24,800,000.00 应付票据本年末余额中无已到期未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期后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均已在到期时偿付。出票人为本公司总部,承兑银行为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授信是根据 《质押合同》[成光银授质 01(05)005](参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 注 15、应付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1,751,200.35 91.07% 38,344,380.77 77.13% 1-2 年 1,727,172.61 4.95% 1,927,458.94 3.88% 2-3 年 1,090,959.92 3.13% 9,032,535.00 18.17% 3 年以上 296,980.73 0.85% 408,385.27 0.82% 合计 34,866,313.61 100.00% 49,712,759.98 100.00% 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上本公司电网的电站的电费,本年末超过 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 为 296,980.73 元,待清查后支付或核销,资产负债表日后未发生变化。应付账款本年末 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应付账款主要单位如下: 8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9,136,102.63 1 年以内 电费 四川峨边西河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7,119,913.52 1 年以内 电费 王家山电站 供应商 1,502,722.01 1 年以内 电费 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 1,396,795.04 1--2 年 破产清算债务 四川峨边迪华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 1,289,362.33 1 年以内 电费 合计 20,444,895.53 占年末余额的比例 58.64% 注 16、预收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23,653,615.23 99.40% 3,908,231.70 94.98% 1-2 年 106,373.00 0.45% 113,574.40 2.76% 2-3 年 25,991.00 0.11% 64,520.00 1.57% 3 年以上 10,000.00 0.04% 28,554.00 0.69% 合计 23,795,979.23 100.00% 4,114,880.10 100.00% 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增加 19,681,099.13 元,主要本公司预收的电费及乐山 燃气公司和乐山自来水公司预收的安装工程款增加。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本 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注 17、应付股利 股东单位 金额 原因 峨边县民委 65,000.00 峨边大堡水电公司分配的股利 其他未支付的零星余额 273,924.90 本公司分配,未领取的分配红利 合计 338,924.90 注 18、应交税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执行的法定税率 增值税 28,997,100.65 26,516,744.87 17%、13%和 6% 营业税 741,413.15 1,758,072.95 3%,5%-20% 企业所得税 11,802,533.05 12,528,390.41 15%,33%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2,005.85 372,900.63 8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城建税 246,037.20 423,594.67 5%,7% 房产税 206,491.90 107,886.83 土地使用税 -0.02 -- 印花税 4,216.86 -257.20 契税 -- 332,568.38 代扣代缴其他税 75,333.63 资源税 14,787.38 3,808.98 0.6 元/吨煤 合计 42,349,919.65 42,043,710.52 注 19、其他应交款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执行的计缴标准 教育费附加 124,367.65 247,529.61 3% 交通建设费附加 128,366.71 174,829.79 -- 副调基金 -- 22,513.46 -- 地方教育费附加 33,116.06 50,680.84 1% 文化建设事业建设附 764.51 -- 加费 565.71 农网还贷资金 3,753,960.99 1,603,452.35 -- 地方电网移民扶持基 -- -- 金 195,997.83 合计 4,236,374.95 2,099,770.56 注 20、其他应付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41,462,571.05 67.69% 50,935,653.87 79.78% 1-2 年 11,460,252.67 18.71% 8,066,863.84 12.64% 2-3 年 4,409,459.12 7.20% 253,254.01 0.40% 3 年以上 3,918,317.85 6.40% 4,586,904.14 7.18% 合计 61,250,600.69 100.00% 63,842,675.86 100.00% 其他应付款年末余额较上年减少 2,592,075.17 元,主要是计提尚未发放的 2005 年度 年终奖金转入 18,704,025.04 元、嘉峨、乐山造纸厂民用气改造完工结转减少补偿金 6,200,000.00 元(详见附注五.11)和支付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嘉州宾馆收购款减少 8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9,900,000.00 元以及乐山燃气公司预收的个人和企业天然气安装费本年转入预收账款所 致。在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超过 3 年的有 3,918,317.85 元,主要是本公司以前年度 形成各种应付未付的往来款等,这些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后都未发生变化。其他应付款 年末余额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以上股份单位款项。 主要往来单位情况如下: 与本公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司关系 成都勘测设计院 3,780,000.00 1-2 年 勘测设计费 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3,100,000.00 1-2 年 嘉州宾馆收购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2,504,794.70 1 年以内 见本附注 待核电力建设基金 1,165,335.52 3 年以上 峨眉山市电力工贸公司 供应商 1,122,082.94 滚动发生 往来等 合计 11,672,213.16 占年末余额的 19.06% *应付洪雅花溪电力公司的款项中,已扣除通过本公司划拨至该公司的农网改造资金 12,000,000.00 元,本公司将考虑在取得拨款单位同意后向其转移债务(有关农网改造资 金的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2)。若不扣除划拨的农网改造资金,本公司实 际应付该公司 14,504,794.70 元。 注 21、预提费用 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借款利息 -- 111,903.73 董事会费 34,680.36 -- 乐山自来水公司预提 注 22、预计负债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担保 3,000,000.00 3,000,000.00 附注九-3-(2) 马边河电业股份公司担保 3,510,000.00 2,340,000.00 附注九-3-(2) 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担保 1,175,576.40 391,858.80 附注九-3-(6) 四川信都投资有限公司担保 3,000,000.00 1,000,000.00 附注九-2-(4) 四川信都投资有限公司担保 1,400,000.00 -- 附注九-2-(5) 峨边林河集团供用电诉讼 -- 678,700.00 附注九-2-(2) 乐山风景园林局担保 500,000.00 500,000.00 附注九-3-(7)。 合计 12,585,576.40 7,910,558.80 8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 2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5,081,908.26 5,082,043.21 抵押借款* 20,184,493.00 34,684,493.00 保证借款 -- -- 质押借款 -- -- 合计 25,266,401.26 39,766,536.21 *用于抵押的机器设备输电线路的评估值为 2,720.00 万元。 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押情况为: 单 借款金额 种类 起始日 终止日 年利率 备注 位 本金 利息 合计 夹--彭 110KV 输电线路、罗 抵押 2003-1-21 2006-1-20 5.4900% 5,000,000.00 - 5,000,000.00 目变电站设备抵押,评估值 720 万元 西乐夹线路及扩容工程抵 财务部 抵押 2003-5-30 2006-5-29 5.4900% 13,000,000.00 - 13,000,000.00 押,评估值 2,000 万元 抵押 -- -- -- 182,493.00 182,493.00 建行市分行利息 抵押 -- -- -- 2,000.00 - 2,000.00 -- 金海棠大酒店房产抵押, 燃气 抵押 2003-3-25 2006-3-24 6.0390% 2,000,000.00 - 2,000,000.00 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 款” 夹江 信用 1984 1989 7.56% 850,000.00 475,908.26 1,385,908.26 建行借款 夹江 信用 1986 1989 5.18% 60,000.00 自来水 信用 1996-3-1 1999-2-1 3.6000% 572,000.00 - 572,000.00 乐山市财政局 自来水 信用 1988-8-6 1989-8-6 8.4000% 2,004,000.00 - 2,004,000.00 乐山市建委 自来水 信用 1991-6-1 1997-11-1 3.0000% 1,120,000.00 - 1,120,000.00 省能交投资公司 逾期借款的情况如下: 借款单位 借款本金 逾期原因 期后付款 乐山市财政局 572,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乐山市建委 2,004,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四川省能交投资公司 1,120,000.00 为以前年度的拨改贷款项,尚待处理 夹江县建行 85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夹江县建行 60,000.00 历史原因,银行未作逾期处理 合计 4,606,000.00 注 24、长期借款 8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贷款 3,835,272.60 2,770,000.00 抵押贷款* 70,500,000.00 38,500,000.00 以线路、设备、房屋抵押 保证贷款 -- -- 质押借款** 135,220,000.00 135,220,000.00 合计 209,555,272.60 176,490,000.00 *本公司用于抵押的房屋及建筑物的评估值为 8,151.52 万元,机器设备及输电线路的 评估值为 4,689.67 万元。 **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 号]规定,农网建设与改造工程 贷款实行统贷统还,由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一向农行成都市锦城支行“统贷” 即原“分贷”贷款资金的债务人由各有关地方电力企业统一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 公司。本公司根据该文件将以前年度向农行乐山市分行营业部累计所贷农网建设与改造 工程贷款 41,030,000.00 元转为四川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转贷完成后,农网建设与改 造工程贷款本金共计 135,220,000.00 元。该项贷款以本公司的电费收益权作质押,同时 根据该文件,除按规定缴纳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外,不再支付该项贷款的利息(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2)。 借款的期限、利率及抵质押情况为: 种 借款行 年利率 借款金额 备注 类 起始日 终止日 大 -- 罗 线 110KV 、 西 罗 线 路 , 评 估 值 抵押 2004-9-24 2007-9-23 5.7645% 10,000,000.00 2,005.81 万元 夹电房屋建筑物和峨电土地房产,评估 抵押 2004-12-31 2007-12-30 6.0480% 8,500,000.00 值 2,079.78 万元 抵押 2005-3-31 2008-3-30 6.0480% 11,000,000.00 公 司 嘉 定 北 路 46 号 综 合 楼 , 评 估 值 抵押 2005-5-12 2008-3-28 6.0480% 9,000,000.00 4,069.03 万元* 中国农业银行乐 山市分行 乐山市嘉定北路 58 号综合大楼房地产, 抵押 2005-8-16 2008-8-15 6.0480% 9,000,000.00 评估值 2,002.71 万元 (乐市)农银高抵字(2005)第 040005 抵押 2005-9-29 2008-9-28 6.0480% 15,000,000.00 号,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 夹江县黄土镇凤桥村 3 组 10KV 变电站的 变配电设备、夹江县黄土至城西 35 千伏 抵押 2005-12-30 2008-11-18 6.0480% 8,000,000.00 输变电设备、罗目-花溪电厂 110KV 输电 线路,评估值 2,683.86 万元 抵押借款小计 70,500,000.00 四川省水利产业 质押 2001-12-19 2021-12-19 -- 51,780,000.00 农网改造资金,电费收益权质押 集团投资公司 质押 2002-1-14 2022-1-14 -- 4,670,000.00 8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质押 2002-8-1 2022-8-1 -- 3,340,000.00 质押 2002-11-22 2022-11-22 -- 12,000,000.00 质押 2002-11-26 2022-11-26 -- 41,030,000.00 质押 2003-1-15 2023-1-15 -- 22,400,000.00 质押借款小计 135,220,000.00 信用 2005-12-5 2015-12-5 4.0000% 1,000,000.00 农村电气化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信用 -- -- -- 100,000.00 市财政局(长期无息) 市财政局 信用 2003-10-31 2018-10-30 2.2800% 2,735,272.60 市财政城网资金借款 信用借款小计 3,835,272.60 合计 209,555,272.60 *2005 年 3 月 28 日,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乐山市分行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 [(乐市)农银高抵字(2005)第 040001 号] ,以位于乐山市中区嘉定北路 46 号的综合楼 1-5 层作价 40,690,328.00 元为本公司 2005 年 3 月 31 日至 2008 年 3 月 30 日在该行的最高余 额为 20,000,000.00 元的借款作抵押。 注 25、长期应付款 单位 年末数 年初数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转为国家资本金款项* 5,620,803.58 5,620,803.58 中央级拨改贷资金改国家资本金后的利息* 240,658.24 240,658.24 乐山市国资局 - 859,055.21 夹江财政局 936.08 936.08 峨眉山市国资局 300,000.00 300,000.00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峨眉山分公司)** 1,450,000.00 1,450,000.00 国家基建基金部门借款(夹江分公司)** 3,150,000.00 3,150,000.00 煤矿安全维简费用 -663,569.33 90,042.02 合计 10,098,828.57 11,711,495.13 *根据四川省水利电力厅[川水财资函(1998)基字 03 号],中央级“拨改贷”资金 本息从 1997 年 1 月 1 日起转作国家资本金的款项。收购后,峨眉山电力公司转作本公司 的分公司。该款根据政策已转作拨款不需要支付,但由于未得到有关账务处理的批复文 件,暂列长期应付款。该款列账已超过三年以上。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计投资(2002)686 号]批复,两项贷款应转为 国家资本金,由中国水利投资公司行使出资人职能。由于本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未经 8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法定程序不能将两项贷款转为中国水利投资公司在本公司的股份,故暂列“长期应付 款”项目。 除上述情况外,另有 300,936.08 元欠款时间都超过三年,主要是以前年度在收购兼 并夹江和峨眉山电力公司时形成的,将在与有关债权单位清理对账后进行会计处理。 注 26、专项应付款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批准文号 备注 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 农网改造国债资金* 33,798,000.00 33,798,000.00 (1) (2000)569 号] 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国家预 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 7,057,000.00 7,069,750.00 附注十、3 算内专项资金及利息 投资(2003)948 号] 乐山市开发区拨入的管道安装款 200,000.00 200,000.00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 煤矿安全设施改造国债资金 666,260.00 -- (2) 改能源(2004)1768 号] 乐山市财政局、乐山经济委 技术改造资金 1,000,000.00 员会[乐市财政建(2005) (3) 98 号] 乐山市财政局、乐山环保局 排污费专项资金 500,000.00 [ 乐 市 财 政 建 ( 2005 ) 124 (4) 号] 合计 43,221,260.00 41,067,750.00 (1)33,798,000.00 元为乐山市水电局和四川省水利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拨入的农 网改造国债资金。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 号]通知,从 2000 年 8 月 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止计息。 (2)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能源(2004)1768 号]《关于四川攀枝花煤业 (集团)公司等企业 2004 年安全改造项目方案的批复》给予沫江煤电公司红源井和向阳 井煤矿安全设施改造国债资金 160 万元,本年实际收到的资金。 (3)乐山市财政局、乐山经济委员会[乐市财政建(2005)98 号]《关于转下达 2005 年第一批技术改造资金和贴息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下达给本公司向阳井扩能改 造和新建沉渣池等技术改造资金 100 万元。 (4)2005 年 12 月 12 日,乐山市财政局、乐山环保局[乐市财政建(2005)124 号]《关于下达 2005 年省级排污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乐山市财政局拨付 给煤电有限公司坑口火电厂废水、废气污染治理工程的专项经费。 注 27、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 1998 年末余额 3,203,656.3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1998)25 号] 9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关于资本公积期初余额确定方法问题的复函》及《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 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的规定,对资本公积期初余额中资产评估增值未 来应交的所得税调整记入“递延税款”贷方。1999 年至 2004 年 12 月 31 日根据按评估 后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与按评估前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的差额应记的所得税摊销了 610,093.14 元,摊销后本年末余额为 2,593,563.21 元。 注 28、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 其他 小计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其中:国家拥有股份 73,153,822.00 73,153,822.00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47,421,106.00 47,421,106.00 外资法人拥有股份 其他 2、募集法人股 3、内部职工股 4、社会公众股 5、优先股或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120,574,928.00 120,574,928.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128,761,571.00 128,761,571.00 三、股份总额 249,336,499.00 249,336,499.00 尚未流通股份股东的变更情况详见附注一。2005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第四大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5,940,459 股法人股全部质押给中国农业 银行成都市总府支行,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6.39%。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注 29、资本公积 9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97,068,337.14 -- -- 97,068,337.14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60,800.00 -- -- 160,800.00 接受现金捐赠 -- -- -- -- 股权投资准备* 134,296.57 114,184.52 - 248,481.09 关联交易差价 -- -- -- -- 拨款转入 -- -- --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 -- -- 其他资本公积 8,462,984.68 -- -- 8,462,984.68 合计 105,826,418.39 114,184.52 -- 105,940,602.91 *沫江煤电公司投资大岷水电公司产生股权投资贷差 61,936.83 元和大堡水电公司据 此按投资比例计算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38.22 元、乐山燃气公司收中嘉压缩天 然气公司利息价差增加关联交易差价调增资本公积 66,599.37 元,本公司按投资比例计算 增加。 注 30、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6,920,973.64 4,799,973.01 31,720,946.65 公益金 9,118,340.72 4,494,355.54 13,612,696.26 任意盈余公积 63,596,578.85 -- 63,596,578.85 合计 99,635,893.21 9,294,328.55 108,930,221.76 注 31、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40,057,082.33 31,694,252.83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31,316,993.31 18,113,834.53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71,374,075.64 49,808,087.36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4,799,973.01 3,857,966.80 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4,494,355.54 3,540,138.76 三、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2,079,747.09 42,409,981.80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 11,092,988.49 应付普通股股利 24,933,649.90 -- 9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37,146,097.19 31,316,993.31 *详见附注十一.1 注 32、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电力发、供业务 355,652,355.21 340,135,422.14 219,753,216.84 203,715,743.48 自来水生产销售业务 38,599,024.59 26,362,500.11 24,859,340.88 16,778,797.69 天然气采购供应业务 65,107,844.90 52,881,933.60 50,266,414.50 38,813,887.40 煤 13,797,992.20 3,930,379.97 8,414,760.52 3,933,192.38 合计 473,157,216.90 423,310,235.82 303,293,732.74 263,241,620.95 本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104,106,911.59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2.00%,上年度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82,102,541.26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 为 19.40%。 注 33、主营税金及附加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计提基础 税费率 金额 营业税 42,502,002.67 3% 1,275,060.08 29,737,964.00 3% 892,138.92 城建税 33,340,373.33 5%-7% 2,069,597.37 28,738,239.51 5%-7% 1,790,738.43 教育费附加 33,340,373.33 3% 1,000,211.21 28,738,239.51 3% 862,235.89 地方教育费附加 340,698.59 271,603.42 资源税 煤每吨 0.6 元 194,777.04 118,065.00 副调基金 -22,513.46 -- -- 18,492.89 交通建设附加费 -46,463.08 -16,859.19 合计 4,811,367.75 -- -- 3,936,415.36 乐山市燃气有限公司的天然气安装和乐山自来水安装收入按 3%计缴营业税。 注 34、其他业务利润 本年数 上年数 项目 收入 成本 利润 收入 成本 利润 材料销售 213,012.49 68,110.95 144,901.54 430,235.94 88,970.22 341,265.72 9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修试、校表收入 32,700.06 2,430.65 30,269.41 112,325.22 1,736.15 110,589.07 租金收入 1,417,466.93 224,226.56 1,193,240.37 886,277.32 150,384.01 735,893.31 酒店利润 22,380,306.91 24,955,512.50 -2,575,205.59 19,626,080.98 20,261,634.75 -635,553.77 矸砖厂收益 1,871,511.07 2,259,139.11 -387,628.04 943,310.59 1,040,943.98 -97,633.39 废铁收入 371,233.13 5,958.70 365,274.43 -- -- -- 线路改造 350,000.00 303,197.00 46,803.00 -- -- -- 其他 425,844.33 26,583.27 399,261.06 270,777.73 23,966.63 246,811.10 合计 27,062,074.92 27,845,158.74 -783,083.82 22,269,007.78 21,567,635.74 701,372.04 注 35、管理费用 本年管理费用为 83,648,279.40 元,上年度为 89,247,406.16 元,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5,599,126.76 元,主要变动费用项目如下: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额 增长率 职工工资及福利费 34,601,484.59 23,051,247.16 11,550,237.43 50.11% 坏账准备 281,618.79 18,294,257.17 -18,012,638.38 -71.13% 劳动保险费 10,923,938.22 9,043,450.80 1,880,487.42 20.79% 办公费 3,258,877.62 2,675,280.52 583,597.10 21.81% 差旅费 1,151,813.65 1,788,818.40 -637,004.75 -35.61% 律师代理及诉讼费 1,486,906.00 3,188,335.03 -1,701,429.03 -53.36% 咨询费 1,265,146.53 774,672.00 490,474.53 63.31% 其他零星增减变动 30,678,494.00 30,431,345.08 247,148.92 0.81% 合计 83,648,279.40 89,247,406.16 -5,599,126.76 -0.67% 注 36、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17,870,467.24 21,846,316.20 减:利息收入 1,168,734.42 1,523,715.21 汇兑损失 -- -- 减:汇兑收益 -- -- 其他 129,577.75 172,516.34 合计 16,831,310.57 20,495,117.33 注 37、投资收益 (1) 本年投资收益明细项目如下表: 9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短期投资收益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 其他短期投资收益 -- -- 长期投资收益 -3,662,841.86 1,031,465.11 其中:按权益法确认收益① 2,764,108.32 5,346,698.07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② 1,032,184.00 439,900.00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③ -1,955,525.94 -1,955,525.92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期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减金 -- -- 额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④ 1,946,391.76 1,855,187.8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⑤ -7,450,000.00 -4,654,794.87 其他长期投资收益 -- -- 合计 -3,662,841.86 1,031,465.11 ①年末按权益法确认收益明细如下: 子公司 投资比例% 年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净利润 年初 年末 或损失(-)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2,696.03 83.33333% 83.33333% -18,913.36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33,072.43 50.00000% 50.00000% 316,536.22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098,208.46 48.45513% 48.45513% 5,862,202.64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160,067.21 24.59016% 24.59016% -531,163.98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02,016.41 45.45455% 45.45455% -2,864,553.20 合计 2,764,108.32 ②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 1,032,184.00 元,包括:a、本公司投资的四川永丰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红利 450,000.00 元;b、本公司投资的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分来 红利 258,000.00 元;c、控股子公司燃气公司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中嘉压缩天然气 公司分来红利 324,184.00 元。 ③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五.9-(5)。 ④债权投资收益是沫江煤电公司因竞价收购沫江煤矿借款给沙湾区财政局 5,000 万 9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元(详见 2003 年会计报表附注十.1 和本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二.1),按借款协议的约 定,借款资金占用费按国有商业银行同期 3 至 5 年贷款利率标准计算,每年还款首先扣 除当年资金占用费,剩余部分视为还本金,本年共计收回 13,861,149.01 元,其中收回本 金 11,800,384.84 元 , 收 到 资 金 占 用 费 2,060,764.17 元 扣 除 相 应 的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14,372.41 元后的 1,946,391.76 元列入长期债权投资收益。 ⑤本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少投资收益 7,450,000.00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五.9-(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 (2)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未收到有关被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受到重大限制 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注 38、补贴收入 本年度的补贴收入为 2,956,862.77 元,详细情况为: 补贴项目 金额 收入来源 批准文号 批准机关 文件时效 财政部、 增值税减半征收* 2,127,323.53 财税(2001)198 号 国家税务总局 乐山市五通桥区人 财政扶持资金 686,226.84 民政府、区财政局 乐山市财政局、就 143,312.40 [乐核]000006 号 吸收国企下岗人员社保补贴 业管理局、社保局 合计 2,956,862.77 *乐山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198 号]规定,执行按增值税应纳额减半征收的政策,未征收的应纳增值税乐山沫江煤矸石坑 口火电有限公司转作了补贴收入。 注 39、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罚款及滞纳金净收益 310,629.50 290,841.69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528,138.29 1,320,684.35 无形资产转让收益 305,790.14 -- 其他 21,036.90 47,983.41 合计 1,165,594.83 1,659,509.45 注 40、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81,646.42 476,686.33 9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捐赠、赞助支出 9,951.20 15,031.94 罚款、滞纳金支出 154,553.24 43,744.94 赔偿支出 76,053.27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508,610.40 预计担保损失** 4,675,017.60 2,178,700.00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常损失 225,220.74 -- 其他 186,738.86 132,275.02 合计 5,409,181.33 3,355,048.63 **详见附注五.22、附注九-2-(2)、(4)、(5)和附注九-3-(2)、(6)。 注 41、本年度收到的其它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4,889,248.75 元,主要是: 项目 合并数 租金 1,073,591.00 中干上岗押金 635,500.00 保证金 511,641.00 罚款收入 257,652.23 收保险公司赔偿费 237,434.23 代收龙洞电站款 227,875.86 收社保局失业补助款 187,981.20 收成都鑫永物资公司退货款 136,758.00 收职工还款 92,380.00 风险抵押金 91,055.00 代收代支 88,699.30 代收污水处理费 84,830.51 用户证收入 79,844.40 代收城市附加 72,665.46 水费滞纳金 52,977.27 其他 1,058,363.29 合计 4,889,248.75 注 42、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2,729,681.35 元,具体是: 党团活动费 105,540.00 车辆使用费 94,424.36 警卫消防费 88,694.26 9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合并数 办公费 3,429,189.23 招待费 3,279,642.00 运杂费 2,687,590.64 代扣代缴城市维护费 2,500,000.00 维修费 1,729,955.99 水电费 1,508,966.70 律师费、诉讼费 1,593,876.00 差旅费 1,351,878.10 广告费用 1,260,177.66 咨询费 1,245,146.53 董事会费用 1,189,412.47 审计、评估费用 1,109,645.00 劳动保险费(退休) 838,288.03 财产保险费 779,667.10 备用金 1,327,834.26 物料消耗 493,918.61 邮电及通讯费 472,935.98 代收代付公积金 359,537.92 排污费 320,000.00 水资源费 300,000.00 会务费 290,599.00 安全基金 287,855.00 财务费用-手续费 240,516.24 绿化费 191,176.36 工会费 297,421.34 事故赔偿费 148,505.01 罚款支出 140,518.07 交际应酬费 108,319.90 资源补偿费 86,270.52 车辆保险费 82,520.37 淹没赔偿费 80,350.00 洗涤费 70,848.80 农网综合费 62,200.00 矿产资源费 61,900.00 养路费 57,855.00 9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捐赠支出 55,451.20 其他支出 2,401,053.70 合计 32,729,681.35 注 43、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2,480,453.87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金竹岗电站往来款 8,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 5,900,000.00 乐山新业置地有限公司往来款 4,740,000.00 乐山财政局拨技改资金 1,790,000.00 利息收入 1,050,453.87 收四川省水利厅电气化专项资金 1,000,000.00 合计 22,480,453.87 注 44、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8,933,310.01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金竹岗电站往来款 8,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往来款 5,900,000.00 乐山新业置地有限公司往来款 4,740,000.00 川信乐山办事处存款损失 193,310.01 付乐山市建设规划局保证金 100,000.00 合计 18,933,310.01 注 45、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34,070,117.28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乐山市商业银行归还本公司扣划款项 25,00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公司往来 8,704,650.88 收五通金属电厂还款 250,000.00 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借款利息 115,466.40 合计 34,070,117.28 注 46、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11,979,979.98 元,具体是: 项目 合并数 为四川交大创新有限公司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扣划 25,000,000.00 乐山自来水公司款项 应付票据保证金 72,143,980.00 9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四川洪雅花溪公司往来 14,729,999.98 其他往来款 106,000.00 合计 111,979,979.98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23,802,908.01 47.81 2,247,680.57 29,502,008.90 49.32 2,770,790.84 1-2 年 4,576,651.13 9.19 956,682.05 3,842,275.63 6.42 649,219.20 2-3 年 2,983,143.95 5.99 1,084,185.35 3,339,828.43 5.58 3,232,007.41 3 年以上 18,420,088.08 37.01 7,389,609.79 23,141,194.77 38.68 6,753,871.82 合计 49,782,791.17 100.00 11,678,157.76 59,825,307.73 100.00 13,405,889.27 净额 38,104,633.41 46,419,418.46 应收账款中超过 4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和单位同合并会计报表附注。欠款金 额前五名的单位、金额与合并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相同,占该项目总额的比例为 52.95%。 注 2、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6,444,047.64 86.50 7,419,719.43 37,803,317.80 38.77 128,980.06 1-2 年 219,342.31 0.28 43,868.46 11,496,274.45 11.79 61,632.58 2-3 年 513,409.06 0.67 121,545.90 11,821,423.71 12.12 1,311,254.60 3 年以上 9,638,499.49 12.55 3,151,414.99 36,398,362.20 37.32 9,495,039.16 合计 76,815,298.50 100.00 10,736,548.78 97,519,378.16 100.00 10,996,906.40 净额 66,078,749.72 86,522,471.76 由于有的往来单位长期处于停产或等待破产清算状态,难以支付以前年度所欠款 项。本公司清理陈欠欠款后,对下列单位的欠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实际计提比例 计提金额 华乐公司 669,096.87 100.00% 669,096.87 10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黄丹电站 550,000.00 100.00% 550,000.00 黄木松 150,000.00 100.00% 150,000.00 四川新境光学公司 137,797.00 100.00% 137,797.00 其他零星共 3 户 47,916.98 94-100% 46,647.48 合计 1,554,810.85 1,553,541.35 未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有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且经营正常有偿付能力的控股子 公司的欠款 69,357,924.14 元。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单位的款项。欠款金额前五名的单位为: 欠款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42,287,556.03 多年滚存余额 控股子公司基建投资借款及往来 乐山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1,446,331.20 2005 年 控股子公司往来款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 9,556,529.60 2005 年 控股子公司往来款 多付的农网改造资金利息 3,242,204.94 2002 年 参见 2003 年度报表附注十.2 曾板沱电站 1,408,246.65 2000 年以前 暂借款 合计 67,940,868.42 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 88.45% 注 3、长期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项目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447,849,357.31 17,762,919.30 21,415,599.85 444,196,676.76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62,935,186.30 6,709,000.00 3,794,564.87 65,849,621.43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6,082,750.00 6,082,75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56,852,436.30 6,709,000.00 3,794,564.87 59,766,871.43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384,914,171.01 11,053,919.30 17,621,034.98 378,347,055.33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337,306,177.77 8,270,897.62 12,707,989.05 332,869,086.34 对合营公司投资 5,924,380.34 316,536.22 117,696.81 6,123,219.75 对联营公司投资 41,683,612.90 2,466,485.46 4,795,349.12 39,354,749.24 股权投资差额 12,314,904.93 1,955,525.94 10,359,378.99 合并价差 -- - 其他长期投资 -- - 合计 447,849,357.31 17,762,919.30 21,415,599.85 439,909,329.76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154,794.87 7,450,000.00 454,794.87 17,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437,694,562.44 11,053,919.30 20,960,804.98 422,759,329.76 10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数 6,709,000.00 元,是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 会第 25 次临时会议决议追加对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6,709,000.00 元。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 11,053,919.30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增 加 8,270,897.62 元,包括:a、控股子公司损益调整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8,156,713.10 元 (详见附注六.5“投资收益”);b、沫江煤电公司投资大岷水电公司产生股权投资贷差 61,936.83 元和大堡水电公司据此按投资比例计算增加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38.22 元、乐山燃气公司收中嘉压缩天然气公司利息价差增加关联交易差价调增资本公积 66,599.37 元,导致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准备相应分别增加 61,698.61 元、213.99 元和 52,271.92 元,合计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14,184.52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增加 316,536.22 元和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2,466,485.46 元[详见附注五.9-(1)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情况- B-②、③]。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A、成本法核算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3,794,564.87 元,是本公司转让对四 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3,794,564.87 元,详见附注 十二.2。 B、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减少数 17,621,034.98 元,包括:①对子公司投资 减少 12,707,989.05 元,包括:a、大堡水电公司、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水电公司股权投 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 1,837,829.13 元;b、乐山燃气公司和大岷水电公司分红 分别减少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2,782,000.00 元和 8,088,159.92 元;②对合营公司投资减 少 117,696.81 元和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4,795,349.12 元(详见附注五.9-⑴长期股权投资 本年减少情况-B-②、③)。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6,082,750.00 元,详见附注五.注 9-(2)。 (3)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与母公司 占被投资单 投资起 投资终 核算方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末余额 减值准备 关系 位注册资本% 始日 止日 法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17.20% 93.10- 7,148,571.43 成本法 --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0.67% 93.08- 13,727,928.80 成本法 2,500,000.00 10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11.75% 6,272,071.20 成本法 5,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42.38% 88.05- 5,509,300.00 成本法 3,650,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6.68% 97.02- 9,900,000.00 成本法 -- 2000.11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80% 2,500,000.00 成本法 -- - 2000.4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0.20% 2,000,000.00 成本法 -- -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49% 2002- -- 成本法 --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子公司 83.33% 97.05- 171,487.48 权益法 --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89.83% 62,649,764.20 权益法 --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33,946,126.47 权益法 --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8.49% 55,478,871.26 权益法 --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85.75% 51,581,933.55 权益法 -- 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99.96% 129,040,903.38 权益法 --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 合营 50.00% 6,123,219.75 权益法 -- 司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联营 48.46% 17,527,089.03 权益法 --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 24.59% 2002- 582,676.43 权益法 --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 -- 99.11- 12,000,000.00 权益法 6,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45.45% 2004- 7,135,446.80 权益法 -- 乐山黄泥埂煤矿 联营 54.23% 2004- 2,109,536.98 权益法 --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8.95% 12,709,000.00 成本法 -- 合计 438,113,926.76 17,150,000.00 - 其他股权投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额 累计增减额 期末余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7,148,571.43 -- 7,148,571.43 - 7,148,571.43 四川槽鱼滩水电股份公司 13,727,928.80 -- 13,727,928.80 - 13,727,928.8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公司 6,272,071.20 -- 6,272,071.20 - 6,272,071.20 乐山市金粟电厂 5,509,300.00 -- 5,509,300.00 - 5,509,3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9,900,000.00 -- 9,900,000.00 - 9,900,000.00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 -- 2,500,000.00 - 2,500,000.00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 2,000,000.00 - 2,000,000.00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公司 -- -- 3,794,564.87 -3,794,564.87 - 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250,000.00 -- 190,400.84 -18,913.36 -78,512.52 171,487.48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0,874,958.13 8,722,874.09 63,589,467.12 -939,702.92 33,051,931.98 62,649,764.20 10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2,799,980.00 14,700,000.00 32,613,810.26 1,332,316.21 -3,553,853.53 33,946,126.47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6,950,079.36 -- 60,677,899.36 -5,199,028.10 8,528,791.90 55,478,871.26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6,646,460.18 -- 49,469,088.42 2,112,845.13 -5,064,526.63 51,581,933.55 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2,973,900.00 36,000,000.00 130,765,511.77 -1,724,608.39 80,067,003.38 129,040,903.38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00.00 -- 5,924,380.34 198,839.41 26,619.75 6,123,219.75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 16,460,235.51 1,066,853.52 2,997,189.03 17,527,089.03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公司 2,403,224.42 -- 1,113,840.41 -531,163.98 -1,820,547.99 582,676.43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0 -- 12,000,000.00 -- -- 12,000,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 10,000,000.00 -2,864,553.20 -2,864,553.20 7,135,446.80 2,109,536.98 -- 2,109,536.98 - -- 2,109,536.98 乐山黄泥埂煤矿 6,000,000.00 6,709,000.00 6,000,000.00 6,709,000.00 -- 12,709,000.00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合计 260,692,510.50 66,131,874.09 441,766,607.31 -3,652,680.55 111,289,542.17 438,113,926.76 (4)其他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四川槽渔滩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0.00 -- -- 2,500,000.00 四川槽渔滩旅游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2,000,000.00 -- 5,000,000.00 乐山市金粟电厂 3,000,000.00 650,000.00 -- 3,650,000.00 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54,794.87 -- 454,794.87 --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1,200,000.00 4,800,000.00 6,000,000.00 合计 10,154,794.87 7,450,000.00 454,794.87 17,150,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增减变动情况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9-⑷。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摊余金额 增加 摊销额 期限 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1,874,958.13 -94,279.17 -11,784.87 10 年 -82,494.3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6,799,980.00 4,567,610.50 679,998.00 10 年 3,887,612.5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11,696,160.00 7,017,696.00 1,169,616.00 10 年 5,848,080.00 乐山金竹岗电站开发有限公司 1,176,968.00 823,877.60 117,696.81 10 年 706,180.79 合计 21,548,066.13 12,314,904.93 1,955,525.94 - 10,359,378.99 注 4、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本年度主要经营发电与供电业务。本年度的发供电收入为 337,283,449.53 元,前五 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104,106,911.59 元,占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30.87%;上年度 的发供电收入为 325,552,330.65 元,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82,102,541.26 元,占 10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25.22%。 注 5、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短期投资收益 -- --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 其他短期投资收益 -- -- 长期投资收益 -2,045,138.16 -1,635,375.63 其中:按权益法确认收益① 10,939,734.78 4,832,445.16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② 708,000.00 142,500.00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③ -1,955,525.94 -1,955,525.92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期末调整被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增减金额 --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 --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④ -7,450,000.00 -4,654,794.87 其他长期投资收益 -- -- 合计 2,242,208.84 -1,635,375.63 ①年末按权益确认的收益明细如下: 投资比例% 年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子公司净利润 或损失(-) 年初 年末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22,696.03 83.33333% 83.33333% -18,913.36 四川省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037,538.96 89.82887% 89.82887% 1,830,298.22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2,464,047.26 85.74694% 85.74694% 2,112,845.13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5,104,629.16 78.48711% 78.48711% 4,006,475.9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责任公司 2,105,910.12 95.55556% 95.55556% 2,012,314.21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791,799.07 99.96088% 99.61538% -1,786,307.00 金竹岗电站有限责任公司 633,072.43 50.00000% 50.00000% 316,536.22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098,208.46 48.45513% 48.45513% 5,862,202.64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160,067.21 24.59016% 24.59016% -531,163.98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6,302,016.41 45.45455% 45.45455% -2,864,553.20 10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0,939,734.78 ②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收益 708,000.00 元,包括:a、本公司投资的四川永丰纸 业股份有限公司分来红利 450,000.00 元;b、本公司投资的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分来红 利 258,000.00 元。 ③本年度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减少投资收益-7,450,000.00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六.3-(4)]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情况。 ④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六.3-(5)。 (2)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收到有关本公司投资单位的投资收益汇回 受到重大限制的通知或声明之类的情况。 七、分行业资料 (一)合并报表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355,652,355.21 340,135,422.14 219,753,216.84 203,715,743.48 135,899,138.37 136,419,678.66 自来水 38,599,024.59 26,362,500.11 24,859,340.88 16,778,797.69 13,739,683.71 9,583,702.42 天然气 65,107,844.90 52,881,933.60 50,266,414.50 38,813,887.40 14,841,430.40 14,068,046.20 煤 13,797,992.20 3,930,379.97 8,414,760.52 3,933,192.38 5,383,231.68 -2,812.41 合计 473,157,216.90 423,310,235.82 303,293,732.74 263,241,620.95 169,863,484.16 160,068,614.87 有关收入和毛利变动的分析详见附注十三.4。 (二)母公司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发生数 上年累计数 电力 337,283,449.53 325,552,330.65 220,239,195.76 212,019,243.15 117,044,253.77 113,533,087.50 八、关联企业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法定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业关系 经济性质或类型 代表人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乐山市 资产经营 母公司 国有 黄明全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乐山市 对外投资、资产管理 第一大股东股 有限责任公司 王宝林 10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权托管人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峨边县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唐光全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乐山市 国内旅游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自来水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天燃气供应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煤矸石火力发、供电,煤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乐山市 控股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魏晓天 炭、焦炭经营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乐山市 水力发、供电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鄢继雄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洪雅县 电力发电、供电等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乐山市 车站、码头投资开发 联营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刘虎廷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实收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72,430,000.00 -- -- 272,430,000.00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130,000,000.00 -- -- 130,000,000.00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30,970,000.00 -- -- 30,970,000.00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7,000,000.00 -- -- 27,000,000.00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300,000.00 -- -- 300,000.00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68,414,100.00 -- -- 68,414,100.00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44,916,800.00 -- -- 44,916,800.00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30,000,000.00 -- -- 130,000,000.0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11,290,000.00 -- -- 11,290,00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29,983,000.00 -- -- 29,983,000.00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2,000,000.00 -- -- 22,0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52,783,822.00 21.17 52,783,822.00 21.17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四川峨边大堡水电有限公司 27,820,000.00 89.83 27,820,000.00 89.83 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司** 25,800,000.00 95.56 1,199,520.00 26,999,520.00 99.99 乐山市华侨旅游社 250,000..00 83.33 250,000..00 83.33 乐山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58,663,000.00 85.75 58,663,000.00 85.75 10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山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35,253,900.00 78.49 35,253,900.00 78.49 乐山沫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129,949,150.00 99.96 129,949,150.0 99.96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6,096,660.00 50.00 6,096,660.00 50.0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29,900.00 48.46 14,529,900.00 48.46 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0,000,000.00 45.45 10,000,000.00 45.45 *详见附注一。 ** 2005 年 11 月 17 日,乐山市沫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大岷水电公司股 权 120 万股转让给沫江煤电公司(详见附注四-1-②),转让后,沫江煤电公司持有大岷 水电公司 120 万股,本公司持有 2,580.00 万股。本公司享有沫江煤电公司 99.96%的权 益,因此,本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大岷水电公司 99.99%的权益。 ***本公司持有 12,950.00 万股,大堡水电公司持有 50.00 万股,本公司持有大堡水 电公司 89.83%股份,因此本公司直接和间接享有沫江煤电公司 99.96%的权益。 2、关联交易 (1)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眉山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第二大股东 深圳市业海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第三大股东 四川汉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大股东 洪雅槽渔滩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市商业银行 联营企业 乐山市金栗电厂 联营企业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新光硅业科技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四川西部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峨眉山温泉供水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详见附注一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有关这些股东取得本公司股权的情况,详见附注一。 **2004 年 1 月 9 日,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与成都燕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国 家股股份转让合同》拟将其所持股权出让,截止本年末尚未实施,详见附注一。 (2)关联采购,本年向关联方购电情况如下: 1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本年数(不含税) 上年数(不含税)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电量(度) 金额 电量(度) 金额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128,064,226 31,006,886.67 146,299,760 36,204,172.53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6,844,310 6,324,299.54 824,740 506,210.11 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 27,677,643 6,172,560.25 23,040,986 4,977,909.86 本公司向花溪电力公司采购电力主要在 1 至 4 月和 11、12 月的平期和枯水期。 (3)关联销售 ①本年向关联方销售电力情况如下: 本年数(不含税) 上年数(不含税)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电量(度) 金额 电量(度) 金额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4,999,470 779,690.02 -- -- 本公司向花溪电力公司销售电力主要是在 6-8 月的丰水期。 ②自来水安装工程:乐山自来水公司为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开发的嘉州新城 进行自来水管道安装,2005 年的安装工程款为 250,000.00 元。 (4)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其他应收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2,000,000.00 -- 12,000,000.00 15.30%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 -1,879,307.80 乐山市五通金栗电厂 -- -- 250,000.00 0.38% 乐山交大创新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427,400.00 0.89% 427,400.00 0.65%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00.00 52.21% -- -- 乐山市商业银行** -- -- 25,000,000.00 37.79% 乐山市华侨旅行社 4,192.85 -- -- 其他应付款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504,794.70 4.09% -- -- 应付账款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公司 9,136,102.63 26.20% 13,457,393.06 27.07%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 -- 9,403,906.50 18.92% 金竹岗电站 454,880.93 1.30% 801,105.89 1.61% 应收账款 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229,361.60 0.39% -- -- 四川洪雅花溪电力有限公司 1,480.00 -- -- -- 10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会计报表所列欠洪雅花溪电力公司 2,504,794.70 元,是本公司购买电力和临时 借用所欠花溪电力公司款项本年末余额 14,504,794.70 元,与洪雅花溪电力公司成立前通过 本公司划拨至该公司的农网改造资金 12,000,000.00 元相抵后的余额。关于划拨的农网改 造资金,本公司将考虑在取得拨款单位同意后向其转移农网改造资金债务(有关农网改 造资金的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2)。 **详见附注九-2-(1)。 (5)本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存款和借款情况为: 本年末 上年末 项目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项目总额的比例 存款 6,471,808.94 5.48% 7,691,046.92 5.15% 借款 24,000,000.00 5.72% 31,000,000.00 6.78% (6)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借款保证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 2002.03.27 -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连带担保 自来水公司提供 有限公司 2004.02.08 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 2002.09.10 – 以其引水工程办 5,940.00 连带担保 任公司 分行直属支行 2011.09.09 理反担保抵押 (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①2005 年 1 月 4 日和 9 月 13 日,本公司与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 议书》,因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需流动资金临时周转向本公司分别借款 500 万元 和 90 万元,借款利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由于乐山港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刚开始 营运,经营现金流不足,本公司尚未在 2005 年度收到应计的利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收入》和本公司会计政策,这些应计的利息收入因可收回性尚存不确定性,故未确认 为 2005 年度收益,待收到时确认为收到的当年度收益。截止本年末,该项借款本金 590 万元本公司已全部收回。 ②本公司根据第五届董事会第 25 次临时会议决议,追加对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 司投资 6,709,000.00 元,增资后本公司的投资比例不变。 ③2005 年 7 月 4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沫江煤电公司向乐山新业置地发展有限公司 提供 4,740,000.00 元的临时周转借款,2005 年内,沫江煤电公司收回该项借款。 ④2005 年 8 月,本公司向乐山市金竹岗电站开发公司提供 8,000,000.00 元的临时周 11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转借款,当月本公司收回了该项借款。 九、或有事项 1、担保情况: (1)对外担保情况如下表: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万元) 担保情况 1992.04.05- 5,000.00 中国农业银行沐川县支行 不确定 是否有效未定 ①四川马边河电业股 1,000.00 中国银行乐山分行 2004 年 5 月判决 赔偿责任 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现转为中 1,170.00 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成都 2002 年判决 赔偿责任 办事处) 以其引水工 ②乐山大沫水电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乐山市分行 5,940.00 2002.09.10 –2011.09.09 连带担保 程办理反担 责任公司 直属支行 保抵押 ③乐山市风景园林局 5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1.15 -1998.02.14 连带担保 ④四川金顶(集团) 中国工商银行峨眉山市支 3,000.00 2002.10.10 -2006.05.27 连带担保 对等担保 股份有限公司 行 ⑤四川省交大创新投 2,5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3.12.31 -2004.02.08 连带担保 资有限公司 ⑥乐山市蓝天联合发 391.8588 乐山市商业银行 1998.08.04-1998.09.03 连带担保 展公司 注:②乐山大沫水电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2006 年 1 月,该公司归还 银行借款 300 万元,本公司的担保金额降为 5,640 万元。⑤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为本公司关联方,乐山自来水公司为该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的借款提供保证,乐山 市商业银行已从乐山自来水公司划走款项 2,500 万元,划款后的情况详见附注五-注 5; ⑥对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的担保详见附注九-3-(6)。 (2)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金额 提供反 被担保单位 (万元) 贷款银行 贷款期限 担保类型 担保情况 乐山大岷水电 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5.12.20-2006.12.20 连带担保 无 乐山市燃气有 3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5.04.04-2006.04. 04 连带担保 限责任公司* 100.00 乐山市商业银行 2005.07.19 -2006.05.19 连带担保 合计 2,400.00 *乐山自来水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的借款提供保证。 2、未决诉讼: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为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向乐山市商 11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业银行借款 2,500 万元提供担保,乐山市商业银行依合同约定,于 2005 年 6 月以商业银 行特种转账传票扣划乐山自来水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存款,用于四川省交大创新投 资有限公司偿还该笔借款。乐山自来水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以追索借款担保款纠纷 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05] 乐民初字第 30 号受理通知书受理了此案,并以[(2005)乐民初字第 30 号]裁定书裁 定冻结了四川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在乐山市商业银行 3,500 万股股权。四川省交大 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该笔贷款已经多次延期转贷且已逾期,因此被扣划的款项能够从四川 省交大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全额收回的可能性较小,乐山自来水公司计提了 1,000.00 万元 的坏账准备。 2005 年 6 月 24 日,乐山市商业银行将因上述担保而扣划本公司在该行的 2,500 万元 存款归还了本公司,本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诉,该院 以[2004]乐民初字第 3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本公司撤诉。 (2)本公司和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四川省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 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股东权益确认一 案,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3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确认本公司在黄 泥埂煤矿出资额为2,109,536.98 元,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出资额为167,718元,乐山市 管山煤矿出资额为1,612,751.07 元。乐山市管山煤矿等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 起上诉。2005年5月1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28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 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本公司于2006年3月与上述各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约定 将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设立为新的法人公司,目前,《执行 和解协议》正在执行中。 (3)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起诉四川信都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 司(简称“信都投资公司”)1,000 万元借款和本公司担保案,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4]川遂中民初字第 023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05 年 4 月 7 日,四 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川民终字第 9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撤消原判;信都投资 公司偿付遂宁市市中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借款本金 1000 万元及利息(截止 2004 年 10 月 31 日的利息为 2,252,000 元,从 2004 年 11 月 1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按中国人 民银行规定的农村信用社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本公司对信都投资公司不能偿还债 11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务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本公司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2006 年 2 月 6 日,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2005)川民监字第 68 号]立案审查通知书,已对本公司的 申诉立卷审查。2005 年 8 月和 9 月,遂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2005)遂中执字第 028 号]执行通知书,将已查封的信都投资公司土地使用权和房产进行处置抵债近 800 万元。本公司根据上述判决及执行情况分别在 2004 年和 2005 年计提了 1,000,000.00 元 和 2,000,000.00 元共计 3,000,000.00 元的预计负债。 (4)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分行诉信都投资公司借款和本公司担保一案。2005年11 月,本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963号应诉通知书。2006 年3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成民初字第963号民事判决书认定本公司原签定的 担保合同无效,判定由信都投资公司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清偿借款本金537.8万元及利 息,本公司对信都投资公司不能偿还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承担了赔偿责 任之后有权向信都投资公司追偿。本公司已采取了相应的法律措施。本公司根据上述情 况在本年度预计了1,400,00.00元的预计负债。 (5)本公司诉峨眉山温泉度假区投资有限公司 1,200 万元投资合同纠纷案,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3 日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本 公司的“终止双方的合作投资合同和由被告退还公司投资款人民币 1,200 万元及利息”的 诉讼请求。本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终字第 8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撤销乐 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乐民初字第 22 号民事判决书,发回重审。2006 年 2 月 5 日,本 公司收到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乐民初字第 9 号受理通知书,目前正在审理中。本 公司于 2004 年计提 1,200,000.00 元、2005 年计提 4,800,000.00 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共 计提了 6,000,000.00 元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其他事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02]5 号)文件精 神,四川省人民政府于 2003 年 12 月 3 日就乐山市电力体制改革问题召开专门会议,并 形成《议事纪要(222)》,成立了乐山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并拟于 2004 年在 峨眉山市、夹江县进行电力体制改革的试点工作。峨眉山市、夹江县是本公司的主要供 电区域,2004 年本公司与乐山供电局共同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并向乐山 11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协调小组报告了可行性研究的结果。截止 2005 年末,没有开展其他有 关电力体制改革的实质性工作。 (2)根据 2002 年 8 月 2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民终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和 2004 年 5 月 18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川民终字第 572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承担马 边河电业股份有限公司 1,170 万元和 1,000 万元的贷款还本付息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在 履行了赔偿责任后向马边河电业公司追偿。这些判决均为终审判决。马边河电业公司有 3 台 1.5 万 KWH 的水电发电机组,年发电量 13400 多万 KWH,尽管目前电站运转正 常,但由于马边河电业公司已资抵债,本公司根据马边河电业公司的现实情况和资产情 况计提了 30%共 651 万元的预计负债[有关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九-2-(1)和九- 3-(3)]。 (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本年度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主管税务机 关要求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年度决算完成并提供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后才能进行审核 确认(详见附注三.3),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主要联营公司根据上年度的审核情况暂 按 15%计算本年度企业所得税。若市(州)地方税务局批复的企业所得税率与本年度计 提企业所得税所用税率出现差异,本公司将在 2006 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误差调整》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和报表编制。 (4)由于本公司电费回收和资金周转方面的原因,截止 2005 年末尚有未交增值税 28,997,100.65 元,主要是以前年度电费回收困难形成的陈欠应交的部份。因此,有关国 税主管部门针对这些陈欠税款如何处理,目前尚未明确。但根据以前的纳税情况和主管 税务部门的税收检查情况,本公司有理由认为无需在当年度报表中预计相应的滞纳金损 失。 (5)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川水财资(2000)569 号]通知,农网改造的国债转贷资金 从 2000 年 8 月 3 日起全部转为财政拨款,并停付该项资金利息。根据四川省发展计划委 员会川计能源(2002)775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所贷农网建设资金全部转贷到四川省水 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由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贷统还,转为统贷后,其还本 付息由四川省水利电力产业集团公司统一承担,同时,根据财政部[财企(2001)820 号] 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川办发(2002)24 号]的规定,由电网经营企业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对电力用户征收农网改造还贷资金,征收范围为各级电网经营企业销售电量扣除 11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应免征电量后的全部电量,征收标准为每度 0.02 元。2004 年 5 月 18 日,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四川省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川财综(2004)20 号] 通知,农网还贷资金征收至 2005 年底止。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有关征收农网还贷资金的 新的政策,故尚不清楚 2006 年的农网还贷资金是否继续征收以及征收标准、范围与上缴 方式。 另根据乐山市财政局和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财政建[2004]73 号文,四川省电 网建设与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经研究并经四川省政府同意,决定委托四川地方税务部门代 收地方电力企业农网还贷资金,本公司的农网还贷资金改由四川省乐山市地方税务局第 一直属分局代为征收,2006 年 3 月,该分局已对本公司 2005 年度应缴的农网还贷资金 进行了核实,本公司目前尚未收到代收机关的有关核实的书面材料,如果本公司已缴金 额与核实金额出现差异,本公司将按《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 误差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报表调整和相关的信息披露。 (6)本公司为乐山市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担保 598.2588 万元,承担连带责任,本公 司代乐山蓝天联合发展公司清偿了 206.4 万元,与乐山蓝天联合发展公司达成协议,用 其位于眉山市市中区 B 区 17 亩土地抵偿该笔债务。余下的 391.8588 万元,本公司已预 计了 117.56 万元预计负债。 (7)乐山市商业银行诉控股子公司乐山自来水公司为乐山市风景园林借款 50 万元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案,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乐中民初字第 1267 号民事判 决书,乐山自来水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2005 年 4 月,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到乐山市市 中区人民法院[2005]乐中执字第 178 号执行通知书。因申请人申请延期执行,2005 年 10 月,乐山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5]乐中执字第 178-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乐 中民初字第 1267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乐山自来水公司已在 2004 年度计提了 500,000.00 元的预计负债。 十、承诺事项 1、2004 年 2 月 25 日,本公司第 5 届董事会第 8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峨边县民 委所持有峨边大堡水电公司股份的议案。2004 年 3 月 2 日,本公司与峨边彝族自治县民 族事务委员会(简称“峨边民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峨边民委将其拥有的大堡 水电公司 65 万股股份及权益全部转让给本公司,转让价格为每股 1.40 元,转让金额合 115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计为 91 万元。2004 年 4 月 1 日,大堡水电公司 2003 年度股东会暨 6 届董事会 1 次会议 审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本公司目前拥有大堡水电公司 89.83%的股份,受让后将持有大 堡水电公司 2,847 万股,占 91.93%。本次股权转让需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股权转让尚未正式实施。 2、乐山市发展计划委员会[乐市计(2003)固 290 号、515 号]分别向本公司所属峨 眉山分公司和夹江分公司下达了第一批和第二批县城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投资计划 1780 万元。根据文件规定,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占计划的 15%,企业自筹资本金 5%,农业银行贷款 80%。目前本公司已收到乐山市财政按投资计划的 15%拨入的国债资 金 267 万元,2003 年度项目已开始逐步实施。 3、四川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川计投资[2003]948 号)向乐山市计委转发了城市供水 管网改造工程建设国家预算内专项资金 700 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 400 万 元,地方预算内专项资金 300 万元),并要求有其他银行贷款、地方专项资金和企业自 有资金进行配套,批准的项目总投资为 6,500 万元,建设规模为改造供水管网 48.5 公 里,建设期为 2003 年至 2005 年,项目由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公司实施,自来水公 司已于 2003 年和 2004 年分别收到 300 万元和 400 万元合计 700 万元预算内专项资金。 截止 2005 年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尚未完工,已累计发生支出 4,811,480.45 元。 4、乐山自来水公司根据批准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四水厂,2001 年取得乐城国用 (2001)字第 11887 号面积为 84,669.40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根据乐山市中心城区社会 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乐山自来水公司向乐山市人民政府请示,将第四水厂工程推迟至 2004 年后建设。2003 年 8 月,乐山市人民政府乐府函土[2003]29 号批复,依据《土地管 理法》第 58 条第(二)项之规定收回该项目所受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对取得土地的直 接成本和地面附着物给予补偿(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4)。 2005 年 4 月 21 日,乐山市国土资源局[乐市国土资(2005)176 号]《关于武警支 队用地方案的建议意见》2005 年 8 月 24 日, 乐山自来水公司与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签 署了《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协议》,协议约定:(1)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回乐山 自来水公司上述土地使用权,给予乐山自来水公司补偿费 23,541,020.91 元( 截止 2005 年 4 月 30 日, 以政府批准后的结果为准)。2005 年 4 月 30 日至款项支付完毕之前的利 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息计算,土地使用税按土地收回之日计算;(2)付款方式: 协议 116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经政府批准生效之日 3 个工作日之内, 土地储备中心支付乐山自来水公司土地补偿费 1,400 万元,其余土地补偿费以及银行贷款利息在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之前支付。首付土 地补偿费到账之日 3 日内水公司将土地交付土地储备中心使用,乐山自来水公司收到全 部土地补偿费后 3 日后内将土地证及相手续移交土地储备中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乐山自来水公司已收到乐山市土地储备中心 1,050.00 万元,土地的移交手续尚未办 理。 5、2005 年 8 月 17 日,本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14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乐 山自来水公司投资井研供水项目的议案。2005 年 7 月 12 日,乐山自来水公司、井研县 供排水公司、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井研县人民政府四方共同签定《乐山至井研供 水项目框架协议》:(1)乐山自来水公司出资 500 万元,作为购买趸售乐山至井研沿线 及井研县城自来水的特许经营权费用,期限 30 年,由井研县人民政府向乐山自来水公司 发放特许经营许可证,购买特许经营权费用协议签字之日起四个月内分期交付,此款全 部投入乐山至井研供水工程井研县所负责工程段建设;(2)乐山自来水公司负责建设至 乐山新大桥东岸趸售点的供水管线;管理站选址及建设费用由乐山自来水公司负责; (3)趸售水价价格确定为 0.98 元/m3,由于非乐山自来水公司原因造成制水成本上升或 政策性调整水价,乐山自来水公司可提出调价方案,报市物价部门认定后对供水价格进 行调整。2005 年 8 月 2 日,乐山自来水公司和井研县供排水公司签定了《乐山至井研供 水项目供水合同》,乐山自来水公司享有独家向井研县城及乐山至井研城区供水管道沿 线供水权利,发展从乐山至土主(不含土主场镇)供水管道沿线的用户。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乐山自来水公司已预付购买趸售乐山至井研沿线及井研县城自来水的特许 经营权费用 300.00 万元,建设至乐山新大桥东岸趸售点的供水管线工程已开始施工。 6、根据本公司 2003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 5 届董事会第 7 次临时会议通过的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授权沫江三期工作班子负责向董事会提交沫江三期投资、融资方案、沫江 煤矿的收购方案和协调三大主机(汽轮机、发电机和锅炉)的订货、设计合同签定等事 项,并同意由公司控股的沫江煤矸石坑口火电有限公司(现改为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签 署前期有关协议,按合同协议支付定金。此项决议授权的沫江煤矿的收购已于 2004 年初 完成,并以收购资产作为出资增加对沫江煤电公司的投资,有关沫江三期涉及的三大主 机的订货、设计合同及项目所需要土地的征地事宜已经由沫江煤电有限公司签订和实 11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施,部份定金已支付,涉及该项目的累计支出已发生 20,297,616.41 元。2005 年 8 月 30 日,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乐发改能交(200)382 号]《关于审查<四川省乐山市 煤矸石综合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将沫江三期 2×55MW 火电厂纳入乐山市煤矸石 综合利用总体规划上报四川省发改委,尚需四川省和国家发改委审批,截止 2005 年末, 尚未取得审批文件,项目建设未实质性的开展。因此,项目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可能产生 的影响目前尚难估计。2006 年 2 月 17 日,乐山市国资委[乐市国资企(2006)14 号] 《关于开展项目年工作的实施意见》将本公司沫江火电三期项目列入了乐山市国资委 2006 年重点建设项目。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根据本公司 200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议 案,本公司 2005 年度实现净利润 40,057,082.33 元,扣除根据公司章程按净利润的 10% 提取法的盈余公积金计 4,005,708.23 元,按 10%提取法定公益金计 4,005,708.23 元,扣除 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中本公司按投资比例所占的份额 1,282,912.09 元后,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 30,762,753.78 元,加上年初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1,316,993.31 元 , 减 本 年 已 分 配 的 上 年 度 利 润 24,933,649.90 元 ,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37,146,90.19 元。本年度拟按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股份基数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末 249,336,499.00 股为准。本次共计分配利润 24,933,649.90 元,本次分配后 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2,212,447.29 元。 2、本公司和乐山煤矿安全培训中心诉乐山市管山煤矿、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 有限公司、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股东权益确认一案,乐山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乐民初字第 33 号民事判决书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川民 终字第 28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于 2006 年 3 月与上述各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约定将乐山市沙湾黄泥埂煤炭开发有限公司黄泥埂煤矿设立为新的法人公司,详见附注 九-2-(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 1、2003 年 12 月 4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竞价收购乐山市 沫江煤矿的议案,本公司 2004 年度已执行完毕(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 二.1),收购的资产已投入到沫江煤电公司(详见附注四-1-⑤)。依据本公司 2003 年 11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12 月 25 日与乐山市沫江煤矿破产清算组签订的《乐山市沫江煤矿资产转让协议书》的 约定义务,沫江煤电公司与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的金额为 5,000 万元的“借款协 议”,沫江煤电公司于 2004 年、2005 年分别支付 4,000 万元和 1,000 万元共 5,000 万元给 沙 湾 区 人 民 政 府 , 乐 山 市 沙 湾 区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借 款 协 议 已 在 2004 年 度 归 还 本 金 3,574,650.00 元,支付利息 1,964,200.98 元,2005 年度归还本金 11,800,384.84 元,支付 利息 2,060,764.17 元。截止 2005 年末,沙湾区人民政府尚欠沫江煤电公司 34,624,96.16 元。 2、本公司对四川东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东泰新材料公司)的投资额为 3,794,564.87 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4.49%。2004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与东泰(成都)工 业有限公司和东泰新材料公司签订《股权转让与转让金支付协议》,本公司将所持东泰 新材料公司 316.5 万元股权全部转让给东泰(成都)工业有限公司,转让价款总额为 333.977 万元。本公司股权转让款委托给乐山市东汇新型管业有限公司在经营东泰科技公 司产品时负责收回全部股权转让款,由乐山东汇公司向本公司控股的乐山自来水公司提 供东泰科技公司的产品,款项收回方式主要以乐山自来水公司管网工程用管道材料款抵 收,(有关情况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二、2)。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 司已收到现金 30 万元,乐山自来水公司已使用乐山东汇公司提供的孔网钢带及零件等 1,780,531.69 元,合计已收到 2,080,531.69 元。超过股权转让款的 50%,实质性的股权转 让工作已完成,故转销该项长期股权投资和以前年度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454,794.87 元,差额 1,259,238.31 元列其他应收款-东泰股权转让款。 3、本公司以竞买方式收购乐山嘉州宾馆有限公司经营性资产后成立了嘉州宾馆分公 司(筹备组),于 2004 年 8 月正式建账运行(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二、3)。 2005 年 7 月 1 日,嘉州宾馆分公司在乐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2005 年 11 月 24 日,乐山市地税局第一直属分局[乐市地税直审(2005)40 号]批复同 意购买上述资产契税减半后应缴 824,620.12 元,嘉州宾馆分公司已缴纳完毕。2005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取得乐城国用(2005)第 57230 号的土地使用证,面积:10,974.50 平 方米,使用类型:出让,终止日期:2055 年 9 月 18 日。截止本年末,上述竞买购得的 嘉州宾馆的经营性资产涉及的房产转让过户及车辆过户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4、2004 年 8 月 24 日,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与大岷水电公司签订《关于退还已征用 119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土地协议书》,以 1.6 万元每亩的价格收回大岷水电公司位于石麟镇莲池村三组的已征 用土地 44 亩,价款合计为 704,000.00 元,这笔款项将以乐山市五通桥区所属乐山市沬溪 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大岷水电公司 120 万元股权中的 56%计 67.2 万元股权抵 冲,大岷水电公司原征用该宗土地应付的征地费用本金每亩 1.2 万元不再支付,直接冲 减原列账的应付五通桥区石麟镇财政的土地征地费用本金 528,000.00 元。该项交易的费 用双方协商按每亩 3,000 元计,共 132,000.00 元,由大岷水电公司支付,该笔费用双方 于 2004 年 9 月 28 日签订《协议书》,已从五通桥区石麟镇政府应付大岷水电公司的电 费款中冲抵。2005 年 9 月 21 日,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政府《处理乐山大岷水电有限公 司历史遗留问题和相关清偿农民欠款工作协调会会议纪要》(第 12 期),将大岷水电公 司垫付款项 38.095 万元、乐山市五通桥区给大岷水电公司的财政扶持基金 78.00 万元和 上述土地款 70.40 万元计 186.495 万元,与大岷水电公司尚未支付五通桥区的电站尾水赔 付款余额 110.00 万元、土地出让本金 251.7228 万元(不含利息)冲抵后,大岷水电公司 应付五通桥区政府 175.2278 万元,大岷水电公司已于 2005 年 11 月支付完毕。本次处置 扣除石麟电站固定资产中上述土地净值(原值减折旧)后产生了 478,448.22 元的收益。 5、非货币性交易: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乐经初字第 73 号民事判决书和 2001 年 7 月 18 日执行通知书确定乐山鸿大城建开发(集团)总公司欠乐山燃气公司 1,967,210.00 元及利息,乐山鸿大城建开发(集团)总公司将原“富豪大厦”即现在的“阳 光大厦”第三层 1,266.27 平方米房屋登记抵押给乐山燃气公司,“富豪大厦”后被第三人乐 山市兴鸿房地产开发公司整体作价变卖给四川汇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同时达成协议, 四川汇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将主体工程竣工后再对抵押房屋进行处置。2005 年 12 月 16 日,乐山燃气公司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05 年 12 月 29 日,乐山燃气 公司和四川汇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达成了和解协议,确认乐山燃气公司的债权为 2,567,967.00 元(含 600,757.00 元利息)。据此,2005 年 12 月 30 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 院[(2001)乐执字第 4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乐山鸿大城建开发(集团)总公司 原“富豪大厦”即现在的“阳光大厦”第三层 1,266.27 平方米房屋,以 3,418,929.00 元价 款清偿所欠燃气公司本金及利息 2,567,967.00 元,剩余差价款 850,962.00 元退还给第三 人四川汇得置业发展有限公司。2006 年 1 月,乐山燃气公司已支付四川汇得置业发展公 司房屋差价款 850,962.00 元,房屋产权证正在办理之中。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上述 120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交易尚未完成,乐山燃气公司本年度未进行会计处理。 6、本公司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有部分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这些土地主 要分布在峨眉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乐山市五通桥区的城区和乡镇,主要为电站厂 房、电站建筑物、变电站等资产所占土地,共有 35 宗,总面积为 471,473.00 平方米,其 中有账面价值的为 26 宗,面积为 379,107.32 平方米,账面价值 13,725,955.36 元,没有 账面价值记录的为 9 宗,面积为 92,365.68 平方米。目前正在权衡考虑收益费用和对这些 土地的需求,以决定办理有关土地出让的相关手续。 7、本公司联营企业花溪电力公司投资的洪雅关帝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关帝水 电公司”),注册资本 800,000.00 元,花溪电力公司占注册资本的 46.30%,另有长期债 权投资 1,875,940.00 元。因修建洪雅县瓦屋山电站关帝水电公司将被淹没。2005 年 4 月 30 日,洪雅县计划经济贸易局[洪府计经(2005)61 号]《关于关帝电站停止发电拆除 设备、设施的通知》,关帝水电公司发电至 5 月 10 日 24:00 时,5 月 11 日 00:00 时停 机;拆除设备、设施和清库工作务于 2005 年 10 月底前完成。2005 年 5 月 10 日,洪雅县 人民政府移民办公室[洪移办(2005)3 号]通知,按照指挥部 2005 年 2 月 22 日会议 精神,电站补偿依照四川水利设计院《瓦屋山水电站可行性研究报告》2002 版 9-1 所 有安置补偿补助按装机每千瓦 4000 元执行一次性补偿。关帝水电公司装机 1260 千瓦, 补偿总金额为 1260 千瓦×4000 元/千瓦=504.00 万元。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关帝水 电公司职工已与公司签订了《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及安置协议》,补偿包括一次补偿安置 费、补发医疗保险费、再就业培训费、奖金等,支付了职工安置补偿费 1,772,465.08 元。目前,关帝水电公司正在清算过程中,由于花溪电力公司对关帝水电公司的股权投 资和债权投资在以前年度已计提了减值准备,估计清算不会影响花溪电力公司的损益。 8、四川峨边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堡水电公司、本公司供电分公 司供电合同纠纷案,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作出[2004]峨边民初字第17号民 事判决书。三方均不服,向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年6月9日,乐山市中级 人民法院作出[2004]乐民终字第387号民事判决书,根据终审判决,本公司供电分公司 赔偿给四川林河集团电力有限公司的清炉、筑炉、烘炉的直接经济损失13.34 万元及可 得利益损失74.77 万元,合计偿付金额为88.11 万元,大堡水电公司收回电费本金169.63 万元及判决生效之日起相应违约金104.47 万元。品迭后,本公司无损失,2005年11月30 121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日,上述款项已收取完毕,此案终结。 9、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04年度预提计入当年度的奖金为6,643,950.17元,实际考 核结果与预提数的差异记入实际发放的年度,以前多年一直采用该核算方式。在2005年 度,考虑到以前年度预提数与实际发放数的差异都比较大,为提高会计核算质量,本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本年度的经营绩效并参照上年度的职工奖金发放情况预提了2005年 度职工奖金29,402,937.54元,2006年根据董事会批准的2005年度经营计划进行考核后实 际发放的金额超过或低于预提的金额,直接列入2006年度,与上年度比较,本年度多计 提22,758,987.37元。 十三、补充资料 1、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全面摊薄和 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65,052,116.41 32.92% 32.61% 0.6620 0.6620 营业利润 60,388,245.85 12.05% 11.93% 0.2422 0.2422 净利润 40,057,082.33 7.99% 7.91% 0.1607 0.1607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42,084,419.62 8.39% 8.31% 0.1688 0.1688 2、根据中国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的扣除项目和金额为: 项目 税前金额 所得税影响 扣除金额 扣除前净利润 40,057,082.33 减:资产转让收益 833,928.43 125,089.26 708,839.17 滞纳金收入 310,629.50 46,594.42 264,035.08 其他营业外收入 21,036.90 3,155.53 17,881.37 政府补贴收入 829,539.24 124,430.89 705,108.35 收取的非金融企业资金占用费 1,983,505.96 297,525.89 1,685,980.07 减少合计 3,978,640.03 596,795.99 3,381,844.04 加:预计的担保损失 4,675,017.60 4675017.6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81,646.42 81646.42 其他营业外支出 652,517.31 652517.31 增加合计 5,409,181.33 -- 5,409,181.33 扣除后净利润 42,084,419.62 122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3、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明细表详见会计报表会企 01 表附表 1。 4、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这些项目的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 项目 2005 年末(度) 2004 年末(度) 增减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 118,447,559.31 150,860,655.62 -21.49% 见附注五.1 应收票据 11,619,212.38 17,090,145.88 -32.01% 见附注五.3 应收账款 46,137,659.99 48,920,669.98 -5.69% 本年度电费回收情况好 其他应收款 32,897,338.67 44,355,998.29 -25.83% 见附注五.5 预付账款 5,291,963.70 2,000,725.52 164.50% 见附注五.6 长期股权投资 111,612,740.92 119,680,277.66 -6.74% 见附注五.9 长期债权投资 34,624,965.16 36,425,350.00 -4.94% 见附注五.9 固定资产原值 1,063,719,927.49 1,028,156,438.57 3.46% 详见附注五.10 累计折旧 354,039,011.47 306,467,494.09 15.52% 正常折旧增加 在建工程 58,615,689.05 63,443,171.62 -7.61% 详见附注五.11 短期借款 184,800,000.00 240,930,000.00 -23.30% 详见附注五.13 应付票据 24,800,000.00 96,000,000.00 -74.17% 详见附注五.14 应付账款 34,866,313.61 49,712,759.98 -29.86% 支付上网电费款增加 预收账款 23,795,979.23 4,114,880.10 478.29% 详见附注五.16 应交税金 42,349,919.65 42,043,710.52 0.73% 详见附注五.18 其他应付款 61,250,600.69 63,842,675.86 -4.06% 详见附注五.20 长期借款 209,555,272.60 176,490,000.00 18.73% 详见附注五.24 主营业务收入 473,157,216.90 423,310,235.82 11.78% 电力供求形势向好 主营业务成本 303,293,732.74 263,241,620.95 15.21% 与收入同增 管理费用 83,648,279.40 89,247,406.16 -6.27% 详见附注五.35 财务费用 16,831,310.57 20,495,117.33 -17.88% 详见附注五.36 投资收益 -3,662,841.86 1,031,465.11 -455.11% 详见附注五.37 补贴收入 2,956,862.77 1,988,837.63 48.67% 详见附注五.38 营业外收入 1,165,594.83 1,659,509.45 -29.76% 详见附注五.39 营业外支出 5,409,181.33 3,355,048.63 61.23% 详见附注五.40 利润较上年度增加和国产 所得税 13,725,001.80 13,307,813.78 3.13% 设备抵税 139 万元 本年度主营收入和毛利分别较上年度增长 11.77%和 6.12%,原因分析如下: 数量 平均价格 行业 本年数 上年数 变动 % 本年 上年 变动 % 电力(KWH) 841,867,905 853,473,553 -11,605,648 -1.36 0.4225 0.3985 0.0240 6.01 123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自来水(T) 15,320,549 13,864,835.45 1,455,714 10.50 1.5067 1.5362 -0.0295 -1.92 天然气(M3) 24,896,266 20,769,877 4,126,389 19.87 1.2609 1.2488 0.0121 0.97 煤(T) 96,434 18,151.76 78,282 431.27 143.08 119.16 23.9200 20.07 除上表所列数量和价格引起收入和毛利的变化外,自来水和天然气安装分别使本年 收入增加 10,769,048.97 元和 6,770,745.64 元,同时,购电单价上升和线损下降也是影响 毛利变动的原因。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虎廷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魏晓天、吴娙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 江涛 日期:二 OO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 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 原稿。 (四)载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的年度报告正本。 董事长: 刘虎廷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 4 月 28 日 124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第 2 号》(2005 年修订)的有关要 求,我们作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认真审核了公 司 200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后,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05 年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四川君 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公司 2005 年年度审计报告[君和审字 (2006)第 1068 号]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刘虎廷、魏晓天、谢永康、李放、李江、徐文学、黎澜、 苏剑、郝如玉、王国华、张言庆、左卫民 高级管理人员签名:唐光全、董志坚、吴娙忠、吴泓 二 OO 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