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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股份(600810)神马实业2001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HealerKatara 上传于 2002-06-05 05:04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01 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现对本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公司将尼龙 66 盐七套主体生产装置委托中国神马集团尼龙 66 盐有限责 任公司经营管理事宜 本公司在 98 年配股时神马集团以尼龙 66 盐公司的七套主体生产装置抵配国有法人 股,而该主体装置的公用配套生产设施未抵配进入本公司,为构建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 本公司在 2000 年、2001 年将该主体生产装置委托给 66 盐公司经营管理,并收取资产占用 费,具体情况如下: 2000 年情况:尼龙 66 盐七套主体生产装置原值 16.346 亿元,按 3%的比例收取资产占 用费计 4904 万元(16.346 亿元*3%),按 5.5%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899 万元(计税基础: 折旧 11391 万元+土地使用权摊销 47 万元+资产占用费 4904 万元=16342 万元*899 万元 =16342 万元*5.5%),补提 99 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 561 万元,共计入其它业务利润 3444 万 元。 2001 年情况:尼龙 66 盐七套主体生产装置原值 16.346 亿元,按 3%的比例收取资产占 用费计 4904 万元(16.346 亿元*3%),按 5.5%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899 万元(计税基础: 折旧 11391 万元+土地使用权摊销 47 万元+资产占用费 4904 万元=16342 万元*899 万元 =16342 万元*5.5%),扣除 2001 年 12 月份高出一年期利率 110%部分 71 万元,共计入其它 业务利润 3934 万元。 本公司将在 2002 年继续委托尼龙 66 盐公司经营管理该主体生产装置(将提交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资产占用费拟定为 2000 万元。 本公司收取的上述资产占用费是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并充分考虑了本公司与尼龙 66 盐二家公司的利益来确定的,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允的。 二、关于本公司与中国神马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尼龙 66 盐公司采购货物类关联交 易事宜 本公司向神马集团和尼龙 66 盐公司采购货物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01 2000 1999 神马集团采购金额: 3750.96 10961 17090 尼龙 66 盐公司采购金额 70216.27 54937 37508 说明:2001 年向神马集团采购进口设备备品件 174.53 万元,化工辅料 3576.43 万元, 合计 3750.96 万元。 2000 年向神马集团采购进口设备备品件 34.77 万元,化工辅料 5792 万元,进口盐 5134.23 万元,合计 10961 万元。 1999 年向神马集团采购进口化工辅料 5596 万元,进口盐 11494 万元,合计 17090 万元。 本公司向尼龙 66 盐公司采购的是尼龙 66 盐产品。 从本公司向神马集团和尼龙 66 盐公司采购原料及其它货物情况看,采购金额大幅波 动原因,主要是一方面由于向神马集团采购的进口尼龙 66 盐逐年减少,而随着 66 盐公司 生产的逐步正常采购尼龙 66 盐公司的原料逐年增加造成的,另一方面是由原料价格上涨 造成的。 三、关于本公司改变销售体制、清收应收帐款事宜 本公司自上市到 2002 年 4 月产品销售所采取的销售体制是:国内销售部分由神马 集团销售公司负责,国际销售部分由神马集团国际公司负责。2000 年本公司出口工业丝 6129 吨,帘子布 4230 吨??2001 年出口工业丝 5338 吨,帘子布 4562 吨。2002 年 5 月份以后 的产品销售,国内部分将由公司自主对外销售,进出口业务暂由神马集团代理,待本公司进 出口经营权办妥后,将自主进行。神马集团销售公司、国际公司的资产暂未进入本公司。 本公司应收账款清收工作已于 4 月份通知所有客户将原欠神马集团的货款转入本公 司,此项债权确认工作已全面展开,截止 5 月末已将全国各轮胎公司欠神马集团的货款 84837 万元转入本公司。 以上工作的开展有利于规范本公司经营,减少关联交易。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