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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600215)2007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TidalOracle 上传于 2008-05-29 06:3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600215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目录 一、重要提示 ......................................................................... 3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3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 4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 5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8 六、公司治理结构 .................................................................... 12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 14 八、董事会报告 ...................................................................... 14 九、监事会报告 ...................................................................... 20 十、重要事项 ........................................................................ 21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 26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 97 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一、重要提示 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3、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 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强调事项: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补充协议执行情况第(3)、 (4)、 (5)所述事项中关于《贷款承接协议》须经相应银行总行书面批准后生效的说明。上述内容不影响已 发表的审计意见。 4、公司负责人张树森,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雷应 当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1、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中文名称缩写:长春经开 公司英文名称:Changchunjingkai(Group)Co.,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ccjk 2、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3、 公司董事会秘书:杨永学 电话:0431-84625496 传真:0431-84630809 E-mail:ccjk8508@mail.cetdz.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 1451 号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卢 春 电话:0431-84644225 传真:0431-84630809 E-mail:ccjk8508@mail.cetdz.com.cn 联系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 1451 号 4、 公司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 公司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昆山路 1451 号 邮政编码:13003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ccjk8508@mail.cetdz.com.cn 公司电子信箱:ccjk8508@mail.cetdz.com.cn 5、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名称:《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登载公司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6、 公司 A 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 A 股简称:长春经开 公司 A 股代码:600215 7、 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3 年 6 月 26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 公司第 1 次变更注册登记日期:1998 年 9 月 16 日 公司第 1 次变更注册登记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2201081110088 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税务登记号码:220105124067880 公司组织结构代码:12406788-0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 1 号 三、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一)本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金额 营业利润 -184,441,099.38 利润总额 23,502,64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14,481.8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34,876,227.6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53,251.15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金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7,941.80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 208,906,066.59 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54,379.99 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71,553,035.27 合计 136,390,709.53 (三)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2007 年 2006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05 年 营业收入 193,651,238.77 182,910,642.10 5.87 356,667,170.60 利润总额 23,502,645.42 62,789,757.08 -62.56 47,945,552.93 归属于上市公司 1,514,481.88 30,833,575.97 -95.08 33,034,349.76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34,876,227.65 -182,592,481.19 26.13 -151,158,915.42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基本每股收益 0.0042 0.0860 -95.12 0.09 稀释每股收益 0.0042 0.0860 -95.12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基本每股 -0.3770 -0.51 26.08 -0.42 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 0.0660 1.38 1.46 减少 1.3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加权平均净资产 0.0661 1.38 1.46 减少 1.31 个百分点 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5.8814 -7.99 增加 2.11 个百分点 -6.69 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益后全面摊薄净 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的加权平均 -5.8834 -8.03 增加 2.15 个百分点 -6.75 净资产收益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 143,253,251.15 -197,093,105.86 172.68 88,104,665.27 现金流量净额 每股经营活动产 生的现金流量净 88,104,665.27 额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05 年末 总资产 4,568,595,980.40 4,658,652,694.34 -1.93 所有者权益(或股 2,293,252,208.48 2,291,737,726.60 0.07 东权益)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每股净资 6.41 6.39 0.31 6.32 产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比例 发行新 送 公积金转 其 小 比例 数量 数量 (%) 股 股 股 他 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国家持股 78,259,200.00 78,259,200.00 2、国有法人持 股 3、其他内资持 股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 股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 股 有限售条件股 78,259,200.00 78,259,200.00 份合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 279,458,400.00 279,458,400.00 股 2、境内上市的 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 外资股 4、其他 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无限售条件流 279,458,400.00 279,458,400.00 通股份合计 三、股份总数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名 年初限售股 本年解除限售 本年增加限售 年末限售股 限售原 解除限售日 称 数 股数 股数 数 因 期 创投股 78,259,200 78,259,200 份 合计 78,259,200 78,259,200 — — 3、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 前三年历次证券发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至前三年,公司未有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2) 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没有因送股、配股等原因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及结构的变动。 (3)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内部职工股。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69,30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 持股比例 报告期内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 条件股份数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增减 量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创业投资控 国家 21.88 78,259,200 78,259,200 冻结 78,259,200 股有限公司 孙军忠 其他 1.26 4,490,460 未知 江西省嘉园投资 其他 1.02 3,649,729 未知 管理有限公司 焦朝刿 其他 0.55 1,984,400 未知 张 君 其他 0.48 1,714,666 未知 欧阳坚 其他 0.45 1,616,400 未知 周道意 其他 0.42 1,500,961 未知 王 戎 其他 0.30 1,058,800 未知 中国农业银行- 中邮核心成长股 其他 0.28 993,500 未知 票型证券投资基 金 符玉春 其他 0.27 960,000 未知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 股东名称 股份种类 量 孙军忠 4,490,460 人民币普通股 江西省嘉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649,729 人民币普通股 焦朝刿 1,984,400 人民币普通股 张 君 1,714,666 人民币普通股 欧阳坚 1,616,400 人民币普通股 周道意 1,500,961 人民币普通股 王 戎 1,058,800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农业银行-中邮核心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993,500 人民币普通股 符玉春 960,000 人民币普通股 傅 忠 949,406 人民币普通股 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是属于一致 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 一致行动人。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 持有的有限 况 序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售条件股份 新增可上市 限售条件 号 数量 可上市交易时间 交易股份数 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 2007 年 12 月 27 限售条件详见公司股改 1 78,259,200 17,885,880 有限公司 日 说明书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1) 法人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尚智勇 注册资本:100,000,000 元 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4 日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高技术风险投资、证券战略投资、实业投资、项目融投资、企业收购 兼并顾问、企业发展战略设计等 (2) 法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实际控制人名称:长春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4)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单位:股 被 报告 报告期被授予的股 是否 持 授 期内 权激励情况 在股 有 予 从公 东单 本 的 司领 位或 公 变 期 任期 任期 年初 年末 限 取的 可 已 其他 姓 性 年 司 股份增 动 末 职务 起始 终止 持股 持股 制 报酬 行 行 行 关联 名 别 龄 的 减数 原 股 日期 日期 数 数 性 总额 权 权 权 单位 股 因 票 股 (万 股 数 价 领取 票 市 票 元) 数 量 报 期 价 数 (税 酬、 权 量 前) 津贴 2006 2009 张 董事 年2 年2 树 男 55 10.80 否 长 月 13 月 13 森 日 日 2006 2009 余 副董 年2 年2 海 男 54 10.05 否 事长 月 13 月 13 清 日 日 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董 2006 2009 孙 事、 年2 年2 宝 男 51 9.19 否 总经 月 13 月 13 树 理 日 日 董 2006 2009 张 事、 年2 年2 淑 女 53 8.90 否 总会 月 13 月 13 霞 计师 日 日 董 2007 2009 孙 事、 年4 年2 成 男 48 8.70 否 副总 月 26 月 13 龙 经理 日 日 2006 2009 金 独立 年2 年2 世 男 66 3.00 否 董事 月 13 月 13 和 日 日 2006 2009 庞 独立 年2 年2 国 男 57 3.00 否 董事 月 13 月 13 华 日 日 2006 2009 金 独立 年2 年2 兆 男 58 3.00 否 董事 月 13 月 13 怀 日 日 2006 2009 李 独立 年2 年2 建 男 41 3.00 否 董事 月 13 月 13 华 日 日 2007 2009 高 监事 年4 年2 学 会主 男 51 8.64 否 月 26 月 13 慧 席 日 日 二 2006 2009 级 孔 年2 年2 市 监事 男 55 0 0 15,900 7.50 否 平 月 13 月 13 场 日 日 买 出 2007 2009 王 年4 年2 景 监事 男 48 3.84 否 月 26 月 13 华 日 日 2007 2009 李 年4 年2 晓 监事 女 40 3.84 否 月 26 月 13 辉 日 日 2007 2009 史 年4 年2 晓 监事 女 41 3.84 否 月 26 月 13 东 日 日 2006 2009 杨 董事 年2 年2 永 会秘 男 47 1,351 1,351 7.68 否 月 13 月 13 学 书 日 日 马 副总 2007 2009 男 54 7.50 否 森 经理 年3 年2 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月6 月 13 日 日 2007 2009 钱 副总 年3 年2 兴 男 54 7.50 否 经理 月6 月 13 北 日 日 2007 2009 刘 副总 年3 年2 亚 男 49 7.50 否 经理 月6 月 13 进 日 日 合 / / / / / / / / / / 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 5 年的主要工作经历: (1)张树森,曾任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党委书记,本公司党委书记,现任公司 董事长、党委书记 (2)余海清,曾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3)孙宝树,曾任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党委书记,两委办主任,政府采购办主任,党委办公 室主任,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4)张淑霞,曾任电气服务分公司财务科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会计师. (5)孙成龙,曾任长春轮胎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6)金世和,曾任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 究员,兼任吉林省政治经济学学会副会长、吉林省区域经济研究中心主任等. (7)庞国华,曾任中国证监会长春证券监管特派员办事处处长 ,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吉林省证券业 协会会长. (8)金兆怀,曾任东北师大研究所所长、 曾任东北师大研究所所长、教授;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东 北师大经济学院副院长、博士研究生导师。 教授;现任现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东北师 大经济学院副 院长、 博士研究生导师. (9)李建华,曾任吉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教研部主任。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 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导师、法学博士,民法典研究所所长. (10)高学慧,曾任工程建设分公司经理,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经理,现任本公司监 事会主席. (11)孔 平,曾任开发区城管处副处长、书记,电气分公司书记,现任本公司监事. (12)王景华,曾就职于本公司企管部、项目开发部、财务部,现就职于本公司预算采购部。 (13)李晓辉,曾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行政办公室,现就职于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4)史晓东,曾就职于本公司证券部、项目开发部、行政办公室,现就职于本公司财务审计部。 (15)杨永学,曾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16)马 森,曾任开发区大厦管理处处长,新闻办公室主任,现任集团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 (17)钱兴北,曾任开发区市政公司副总经理,开发区汽车管理处处长,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 司供热发展公司总经理。 (18)刘亚进,曾任集团公司工程分公司副经理,热力公司副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公司工 程分公司总经理。 (二)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无董事、监事、高管在股东单位任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是否领取报酬 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津贴 1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吉林省区域经济研 金世和 主任 是 究中心 庞国华 吉林省证券业协会 会长 是 金兆怀 东北师大经济学院 副院长 是 李建华 吉林大学法学院 教授 是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包括奖金,由董事会根据他们的管理岗位及其经营业绩审议决定;公司董 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通常情况在年报中予以注明并与年报一并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决 定.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根据《长春 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工资管理标准》确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姓名 担任的职务 离任原因 张学春 辞职 高学慧 工作变动 刘 伟 工作变动 曹丽君 工作变动 魏 宏 工作变动 王电波 工作变动 李 臣 工作变动 杨永学 工作变动 张洪雁 工作需要 1、报告期内,由公司 5 届 14 次、15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聘任张淑霞女士、钱兴北先生、刘亚进先生、马 森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工作需要,同意 张洪雁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因工作变动杨永学先生不再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2、报告期内,由公司 5 届 15 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根据张学春先生的辞职请求和高学慧先生、刘伟先生的工作变动情况,上述三人不再担任本公司 董事职务;提名孙成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成员候选人。上述事项已经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3、报告期内,由公司 5 届 6 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由于工作变动的原因,曹丽君女士、魏 宏女士、王电波先生、李 臣先生不再担任本公司监事。 提名高学慧先生为本公司监事会成员候选人,上述事项已经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此外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推举王景华先生、李晓辉女士、史晓东女士为公司监事会监事。 (五)公司员工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职员工为 689 人,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为 0 人。 员工的结构如下: 1、专业构成情况 专业类别 人数 生产人员 377 销售人员 60 1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技术人员 74 财务人员 48 行政人员 64 管理人员 66 2、教育程度情况 教育类别 人数 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213 大专 284 中专 136 其他 56 六、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的情况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总体来讲,公司保持了良好的独立性,公司治理水平 能够逐年不断提高。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已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公司能够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 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让更多的股东行使自己的表决权。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较为规范,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 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3、董事与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并得到了执行;公司各位董事能够以勤 勉尽责的态度切实履行董事的权利和义务,认真并审慎地讨论决定公司的重大决策和投资事项。 4、监事与监事会:公司监事会已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 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5、总经理和经营领导班子:公司制定了《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总经理 办公会议讨论相关应由经营领导班子决定的事项;公司经营领导班子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决议,不存在越权行使职权的行为,不存在“内部人控制”的倾向;公司经 营领导班子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加强规范运作,诚实守信经营,不存在未能忠实履行职务、违背诚信 义务的情形。 6、公司内控机制和执行情况:公司现行制定有《资金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对外担 保管理制度》、《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财务核算管理制度》、《董事会 工作督办管理制度》 等多项日常管理制度,内容涉及固定资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内部财务管理、内部会计管理、担保 管理、关联交易管理、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控制度,重大投资决策程序和其他 内部工作程序严格、规范;但是随着上市公司管理规范的不断出台、更新以及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变 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强内控制度的规范化和系统化建设。 7、利益相关者:公司能够充分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利益,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的发展。 8、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已经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公司董事会负责管理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明确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接待股东 来访和咨询;公司努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 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1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9、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 28 号)等相关要求,董事会认真组织公司治理自查和评议,积极开展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及时落实相 关整改措施。 整改过程中,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结构。公司整改报告详见 2007 年 10 月 31 日《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在吉林监管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指导下,通过这次专项治理活动,公司发现了在工作中存在的 不足和缺点;并通过这次整改,进一步提高了公司运作的规范化水平。公司将以这一次专项活动为契 机,把公司治理工作推向更高层次,为今后的公司治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备注 金世和 14 13 1 庞国华 14 12 1 1 金兆怀 14 13 1 李建华 14 12 1 1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4 次,其中金世和先生、金兆怀先生、李建华先生、庞国华先生分 别在召开五届临时、十五次、十六次董事会会议时因故缺席。 四位独立董事在出席报告期内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期间,分别从法律、财务、生产经营等方面对 公司的项目投资、收购资产、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薪酬等方面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发表了专 业性意见,并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书,对董事会的决策和公司的发展都起了积极的作用。作为独立董 事,他们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 (三)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 1、业务方面:本公司始终规范运作,交易透明、合理、公允,公司独立开展业务。 2、人员方面: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制度,所有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在控股股东 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3、资产方面: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系统和辅助生产系统 ,资产独立完整,权属清晰。 4、机构方面: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的职能部门能够独立运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 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景。 5、财务方面: 本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独立的 银行帐号,依法独立纳税。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情况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指标和标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和绩效进行考评,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 行年终奖励工资制,对高管人员上年的业绩考评后确定奖励工资总额.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公司基本建立建全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董事会负责批准公司的经营战 略和重大决策,高管人员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高管人员和董事会之间权责关系明确。公司将内控制 度的监督检查融入了日常工作,加强各个部门对内控制度的学习和了解,适应公司管理和发展的需要, 有效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任务和各项计划的顺利完成。财务人员负责行使后台监督的重要职能,从财 1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务角度发现问题、预测风险,有效保证了公司财务运作的独立和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健全、严 格,财务核算真实、准确、完整。借助审计部门通过监督、评审的职能,对内部管理实行有效控制, 保证了公司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化。同时公司还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到个部门、下属个公司,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公司将在以后的工作实践中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六)公司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本公司不披露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和审计机构的核实评价意见。 七、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0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5 月 10 日的《上海 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1、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6 日召开 2007 年第 1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7 日的《上 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2、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召开 2007 年第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27 日的 《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 八、董事会报告 (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07 年度是本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第一年。本年度管理层以实施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为第一要务,着力解决长春经开的可持续经营问题,努力做大做强现存的主营业务。报告 期内,实现公司主营业务收入 19,365 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5.87 %,实现净利润 153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下降 95.01%(下降的原因是由于 2006 年度资产出售溢价收益较大所致)。 二、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工作 1.全力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实施 根据变化了的情况和协议的约定,本公司有效解除了《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收回本息 19.99 亿元,其中本金 18.51 亿元,利息补偿 1.48 亿元。 2. 着力解决本公司可持续经营问题 由于土地委托开发不能如约启动,本公司 2007 年度不能偿还到期的银行贷款和清缴逾期的应付税 款。面对挑战,管理层在长春市政府的通力支持下,将本公司的 12 亿元银行债务承接给长春市土地收 储中心。截止目前,本公司的银行负债由年初的 163,000 万元减至 83,000 万元,每月银行利息负 担由年初的 1,100 万元减至 400 万元,有效地解决了本公司可持续经营问题。 3.通力解决本公司主营业务转型问题 主营业务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向房地产开发、城市热力供应和会展业产业转型是本公司 2006 年重 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确定的经营战略。为此,通过 2007 年的一年的努力,2008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署了《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 书》之《补充协议》,将原协议的目标土地置换为长春市玉米工业园区 17 块有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建 设面积达 223 万平方米的宗地。此举,为本公司主营业务转型创造了条件。 4.努力做强本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营项目。 主要是做强热力项目、会展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承建项目。热力产业在着力进行节能增效的 同时,我们将扩大市场占有份额、增建新热厂做为主营业务的新增长点;会展产业在谋求政府持续给 1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予财政补贴的同时,我们着力开拓会展市场和提高服务质量,使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提升;工 程承建产业在确保资金有效回流的前提下,立足承建区内工程的同时,积极寻求区外市场,为本项目 主营业务的持续发展开拓了空间。 5.(1)公司主要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25,6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及 销售,本公司拥有该公司 99.99%股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442,495,959.67 元, 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110,598,070.22,净利润-30,797,300.20 元,净利润同比变动较大,主 要原因是本年度供热期天气寒冷,加之燃煤涨价和管道老化、漏点增多,导致能耗成本增加所致。 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 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本公 司拥有该公司 99.00%股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12,984,099.09 元,报告期实 现主营业务收入 1,104,294.36 元,净利润-634,624.24 元,净利润同比变动不大,由于行业不景 气,造成主营业务进一步萎缩。 3、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电气设备 安装、内外线工程、电子电缆线路安装、电气器材、五金交电、水暖器材、钢材、建材、化工产品(除 危险品),本公司拥有该公司 99.13%股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为 59,388,578.52 元,报告期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2,605,054.00 元,净利润 2,178,579.18 元,净利润同比增幅较大, 主要原因是加强了成本管理,降低费用开支,提高了收入贡献率,因而净利润增加较多。 其他控股子公司经营及业绩变动幅度不大,对本公司净利润没有重大影响,相关资料详见年报 中财务报表附注。 (2)公司主要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 6,485.00 万元,主要经营范围:光学材料及光学仪器、 设备的研究、开发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拥有该公司 3.10%股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 总资产为 83,426,214.58 元,净利润 24,426.65 元。 三、对未来发展的展望 2007 年度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实施和长春市玉米工业园 17 块可开发宗地的落实,为本公司未来 的发展创造了如下条件: (1)本公司银行负债将在 2008 年减至 4 亿元,当期的财务费用将比上个年度减少 1.2 亿元。 (2)土地委托一级开发,将在 2008 年全面启动,不仅可以有效回收土地委托开发投资资金,并使 二级土地开发即房地产开发成为可能。 (3)公司融资条件有了根本性的改变,兴隆热力厂投资能够正式启动,新投热厂将为未来热力产业 主营业务的大发展,开辟新的增长点。 (4)2008 年公司经营的总体目标是:主营业务收入计划达到 2.05 亿元,主营业务成本计划为 1.76 亿元。为实现这一目标,管理层将以 2008 年为公司发展的拐点,主要做好以下工作:(1)大力压缩 银行贷款和财务费用;(2)全力推进土地一级开发进程,加大热力产业投资和会展产业整合,为公司既 定的房地产和热力两大主营业务的快速提升培育增长点;(3)稳步发展工程承建和现代服务等主营业 务。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行 营业 业或 营业收入比上 营业成本比上 营业利润率比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利润 分产 年增减(%) 年增减(%) 上年增减(%) 率(%) 品 行业 1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热力 107,237,053.14 130,755,083.79 -11.10 14.92 收入 基础 设施 16,957,146.99 2,509,838.61 1.22 -412.86 承建 收入 安装 24,765,522.50 15,767,723.94 0.70 -19.56 收入 会展 16,794,782.85 7,023,565.60 16.52 56.91 收入 出口 1,104,294.36 834,475.05 -482.19 -442.30 收入 其他 销售、 服务 5,757,808.28 3,803,785.07 等收 入 房租 18,750,000.00 2,713,818.25 97.76 95.45 收入 热力 并网 2,204,475.53 30.96 费 其他 80,155.12 4,408.52 54.81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上年同期数其他业务成本中流转税调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108,799.94 元。 (2)本期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本公司依据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计入本期 损益的开发大厦房屋租金收入 400 万元、西门子厂房租金收入 1225 万元; 依据本公司与长春帕拉斯 大酒店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计入本期损益的租赁经营收入 250 万元。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吉林地区 172,616,608.12 -4.82 (三)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为 12,000,000.00 元,比上年增加 9,000,000.00 元,增加的比例为 300%。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2006 年与吉林 省德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公司)共同投资组建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德阳热力)。德阳热力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热力公司认缴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其中热力 公司在 2006 年已经以货币形式缴纳出资款 300 万元。本期热力公司以供热三厂建造工程作为投资。经 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中鸿信建元评报字[2006]第 2029 号)评估报告确定的以 2006 年 9 月 15 日为评估基准日,供热三厂建造工程评估净值为 2,276.54 万元,热力公司以 1,200.00 万元作为本次出 资款,余款作为对德阳热力的债权。至 2006 年 9 月 15 日热力三厂账面净资产 5,514.28 万元,评估值 2,276.54 万元,差额 3,23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时间推迟,导致 热力三厂停建三年所造成的损失。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热 力三厂在建工程损失的承诺》,上述损失由开发区国资委承担,本公司已将其作为应收开发区国资委 的债权。 1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被投资的公司情况 被投资的公司名称 主要经营活动 占被投资公司权益的比例(%) 备注 房屋建筑工程、安 装工程、装饰工 程、供热工程、钢 吉林省德阳热力 30 结构工程、混凝土 工程、桥梁工程总 承包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公司于 2003 年通过配股募集资金 39,686.31 万元,已累计使用 39,686.31 万元, 2、承诺项目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否符 是否符 承诺项目名 是否变 实际投入金 产生收益情 拟投入金额 预计收益 合计划 合预计 称 更项目 额 况 进度 收益 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东 北部工业区 19,997.50 否 14,885.06 5,875.95 是 是 基础设施配 套工程项目 组建长春经 开华捷新能 12,828.95 是 0 0 否 否 源技术有限 公司 组建长春经 开华软新能 12,855.32 是 0 0 否 否 源技术有限 公司 合计 45,681.77 / 14,885.06 5,875.95 / / 1)、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拟投入 19,997.50 万元,实际投入 14,885.06 万元 2)、组建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入 12,828.95 万元,实际投入 0 万元 3)、组建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入 12,855.32 万元,实际投入 0 万元 4)、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部工业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 项目拟投入 19,997.50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14,885.06 万元人民币,项目进度已完成,报告期 内,此项目已达到计划进度和收益。 5)、组建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入 12,828.95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0 万元人民币,项目进度未完成,项目拟投入 12,828.95 万元人民币,原因是本公司配股资金虽已到位,具备了投资条件,但是与本公司合资的外 方资金尚未投入,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2003 年 6 月 17 日到位,由于加拿大 Shan Helen Hai Bing 女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能兑现,经公 司第四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项。 1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6)、组建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拟投入 12,855.32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0 万元人民币,项目进度未完成,项目拟投入 12,855.32 万元人民币,原因是本公司配股资金虽已到位,具备了投资条件,但是与本公司合资的外 方资金尚未投入, 本公司配股募集资金已于 2003 年 6 月 17 日到位,由于加拿大 Shan Helen Hai Bing 女士和加拿大北北国际投资公司未能按规定及时支付投资款,本公司承诺的投资事项亦未能兑现,经公 司第四届第四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 2006 年第一次股东大会通过变更募集资金投项 。 3、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对应原承 变更后的 变更后项目 实际投入金 产生收益 是否符合 是否符合 诺项目名 预计收益 项目名称 拟投入金额 额 情况 计划进度 预计收益 称 组建长春 经开华捷 新能源技 补充土地 术有限公 尚未产生 收储整理 司、组建长 24,801.25 24,801.25 是 否 所用流动 收益 春经开华 资金不足 软新能源 技术有限 公司 合计 / / / 1)、补充土地收储整理所用流动资金不足 公司变更原计划投资项目组建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组建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 有限公司,变更后新项目拟投入 24,801.25 万元,实际投入 24,801.25 万元。。 2) 公司变更原计划投资项目组建长春经开华捷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组建长春经开华软新能源技术有 限公司,变更后新项目拟投入 24,801.25 万元人民币,实际投入 24,801.25 万元人民币,项目进度已 完成,由于公司将募集资金变更为补充土地收储整理所用流动资金不足,待土地出让后方可产生收益。 4、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2007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 则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 (证 监会〔2006〕136 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7 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 较财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调整事项如下: (1)所得税费用核算 公司所得税核算由采用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 由此调增 2007 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1,491.37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6,732,057.31 元,调增 期初盈余公积 1,109,434.06 元;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关于“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在首次执行日应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规定,母公司调增 1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37,811,650.73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37,276,842.75 元,调减资本公积 5,296,437.04 元,调增期初盈余公积 5,831,245.02 元,合并财务报表调增期初盈余公积 5,831,245.02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5,831,245.02 元; (3)未确认投资损失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 号》第九条关于“母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未确认 投资损失,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不再单独作为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列报”的 规定,本期将 2007 年 1 月 1 日未确认投资损失 12,471,044.45 元调减了 2007 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4)合并财务报表对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不予以还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在进行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对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不再予以 还原,并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对母公司权益不产生影响,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减 2007 年期初盈 余公积 11,279,483.11 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 11,279,483.11 元; (5)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由此调增 2007 年期初股东权益 243,761.13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0.56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共调增 2007 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1,491.37 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 4,338,804.03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290,749.61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中规定,公司 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由 2006 年度以前的 4%提高到 5%,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导致 2007 年度固定资 产折旧额净减少 728,736.80 元,增加 2007 年度当期损益 728,736.80 元; (五)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针对公司 2007 年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董事会,我们认同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1)、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5 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2 月 16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公司于 2007 年 3 月 6 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7 日的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3)、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0 日召开五届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3 月 11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4)、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17 日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20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5)、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6 日召开五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4 月 28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6)、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5 月 11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4 日召开五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6 日的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8)、公司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召开五届二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6 月 26 日的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9)、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10 日召开五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7 月 12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0)、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7 月 26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1)、公司于 2007 年 7 月 28 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关于同意向吉林省信用担保投资有 限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 (12)、公司于 2007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五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8 月 30 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3)、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29 日召开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0 月 31 日 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4)、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4 日召开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7 年 12 月 18 日 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5 月 10 日召开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就涉及公司年报的审议、利润的分配等议案, 作出了相应的决议,公司董事会认真的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根据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同时 实施完成了受让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和受让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股权的工作。 根据 200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完成了调整公司部分董事、监事的工作。 3、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未设立审计委员会。 4、董事会下设的薪酬委员会的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公司董事会未设立薪酬委员会。 (七)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本报告期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 鉴于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资金需求较大,为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发展,决定 2007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 配。 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2007 年度分配预案:不进行红利分配,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银行贷款;也不进行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九、监事会报告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1、2007 年 4 月 10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部分监事 的议案》。 2、2007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公司 2006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06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06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2007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高学慧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主席、《公司 2007 年第一季度报告》。 4、2007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中期报告 正文》及摘要。 5、2007 年 10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第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7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2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部制度 完善,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没有 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公司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均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募集说明书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中披露的情况一致。 (五)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收购及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合理,均依法定程序进行,未发现有损害股东利益 或造成资产流失的情况。 (六)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关联交易行为。 (七)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针对长春经 2007 年度会计报表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意见: 作为公司监事会,我们认为: 董事会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是实事求是的、客观的。 十、重要事项 (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案件基本情况 1、本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5 日和 2007 年 2 月 14 日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分别借款 13,500 万元和 7,455 万元,现余额分别为 9,000 万元和 7,455 万元。长春东南开发建设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南公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经开创投")为 7,455 万元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以 下简称"经开财政")为上述两笔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 年 8 月 30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 开发区支行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祥见 2007 年 9 月 8 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为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热 力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借款 10,000 万元,现余额为 7, 500 万元。经开创投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经开财政为上述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 年 8 月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祥见 2007 年 9 月 11 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诉讼案件的判决情况 1、本公司 2008 年 1 月 4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7)吉民 二初字第 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开发区支行贷款本金 16,455 万元(两笔贷款合计),利息 7,126,386.78 元(暂计算至 2007 2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年 6 月 20 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2)、被告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前款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第一款给付义务在本金 7,455 万元(其中 一笔贷款)、利息 1,753,686.78 元(暂计算至 2007 年 6 月 20 日止,此后新孳生的利息按照原借款 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被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被告长春东南开发 建设有限公司、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履行上述三款给付义务部分的二 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5)、被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给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春开发区支行 15,434.40 元(差旅费);被告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和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此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6)、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 务,应当依照《中华全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901,36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由被告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负担;被告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区企事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费用在 401,315.00 元(案件受理费)和 2,226.00 元(财产 保全费)范围内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本次案件产生的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对本公司 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该项判决的偿还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本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以求妥 善解决之途径。 (7)本公司 2008 年 3 月 11 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08)绿民执字第 137 号《民事裁定书》及限期执行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一条、第二百二十三条之 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 171,691,821.18 元(含利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76,319,121.18 元(含利 息)、被执行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银行存款 85,845,910.59 元或查封、扣押、拍卖、变卖其 相应数额的财产。目前公司部分银行帐户被冻结,基本帐户已解冻. 《限期执行通知书》基本内容 因本公司对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07)吉民二初字第 48 号民事判决书 确定的义务未能自动履行,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之 规定,限本公司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 5 日内履行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本次裁定若用现金偿还不会对本公司利润产生影响;若用拍卖财产偿还,且财产减值时将对本公司 利润产生影响。对于该项裁定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本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积极协商,以求妥善解决 之途径。 2、本公司 2008 年 1 月 4 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收到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出的(2007)吉民 二初字第 4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 10 日内偿还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贷款本金 7500 万元,利息 333.68 万元(暂计算至 2007 年 6 月 20 日止,此后 新孳生的利息按照原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到本判决生效之日止); (2)、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前款给付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3)、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对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和被告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不能履行上述两款给付义务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 (4)、驳回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 2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司、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款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全国民 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 433484.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00 元,由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负担,被告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对上述两项费用承担连带给付责任。 热力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属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案件产生的受理费、 财产保全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等对本公司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对于该 项判决的偿还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本公司正在与原告进行协商,以求妥善解决之途径。 (二)资产交易事项 1、收购资产情况 1)、2007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向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购买全部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4,492.08 万元,评估价值为 4,552.96 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 4,552.96 万元,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 据是由双方以相关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 目前公司已接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通知,要求终止 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接到本通知后,公司将依照《协议》约定的法律程序, 以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与经开区国资委协商解决或付诸法律程序解决。内容 详见 2008 年 4 月 25 日公告.,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2)、2007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购买全部股权, 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53.57 万元,评估价值为 152.97 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 152.97 万元,本次收购 价格的确定依据是由双方以相关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刊登 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本次受让将有助于为公司进军房地产业,顺利实现土地一、二级连动 开发,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 3)、2007 年 5 月 10 日,本公司向张洪雁、马春良持有的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 全部股权,该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893.0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992.80 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 1,992.80 万元,本次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由双方以相关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5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本次受让将有助于加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进入房地 产业,壮大主营业务, 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4)、2007 年 7 月 17 日,本公司向杨丽萍、高 芳持有的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购买全部股权,该 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907.94 万元,评估价值为 1,810.64 万元,实际购买金额为 1,789.75 万元,本次 收购价格的确定依据是由双方以相关审计、评估结果为依据协商确定。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7 月 26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中国证券报上。本次受让将有助于公司为今后的产品生产、销售提供场所, 相关 手续已办理完毕。 (三)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四)托管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托管事项。 (五)承包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承包事项。 (六)租赁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租赁事项。 (七)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是否 发生日期 是否 为关 担保对象 (协议签署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期限 履行 联方 日) 完毕 担保 长春东南 2003 年 9 月 11 连带责任 2003 年 9 月 11 日~ 开发建设 30,632 否 否 日 担保 2013 年 9 月 3 日 有限公司 长春东南 2006 年 7 月 19 连带责任 2006 年 7 月 19 日~ 开发建设 5,000 是 否 日 担保 2007 年 7 月 18 日 有限公司 长春现代 农业产业 2007 年 6 月 16 连带责任 2007 年 6 月 16 日~ 10,000 否 否 建设有限 日 担保 2010 年 6 月 14 日 公司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 10,00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 40,632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 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 40,632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20.23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 0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 30,623 担保金额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 0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 30,623 1)、2003 年 9 月 11 日,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30,632 万元, 担保期限为 200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 日。该事项已于 2004 年 1 月 1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上。 2)、2006 年 7 月 19 日,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5,000 万元, 担保期限为 2006 年 7 月 19 日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已履行完毕。该事项已于 2006 年 6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2007 年 6 月 16 日,本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 10,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0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0 年 6 月 14 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该事项已于 2007 年 6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根据证监会和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上市 2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对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和落 实,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经我们审慎核查,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揭示。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发生 10,000 万元担保事项。 (八)委托理财情况 本年度公司无委托理财事项。 (九)其他重大合同 本年度公司无其他重大合同。 (十)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没有承诺事项。 (十一)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改聘了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原聘任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的 境内审计机构,支付其上一年度审计工作的酬金共约 30 万元,截止上一报告期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已 为本公司提供了 1 年年审计服务。公司现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境内审计机构,拟支 付其年度审计工作的酬金共约 28 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该会计师事务所已为本公司提供了 1 年年审 计服务。 公司与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期满,经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聘任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十二)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处罚及整改情况 我公司监事孔 平先生由于股票帐户由亲属借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于今年 1 月份分别卖进和买 出了 15900 股长春经开股票,导致监事孔 平先生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 3.1.4 和 3.1.6 的有关规定以及本人在《监事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声明及承诺,受到了上海证券交易所的通报批 评,由于没有产生盈利,因此免于退还盈利款的处罚。孔 平本人已做出检查,并保证今后严格遵守法 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信守承诺,切实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 (十三)其它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1、2006 年 2 月 13 日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 24,801.25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受托土地收储整理所用流动资金不足部分。 2、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逾期借款共计 254,700,000.00 元;欠税情况仍然存在。本公 司虽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但同时也在积极寻求合作方对这些资产进行进一步开发,改善本公司的财 务状况。上述资金压力尚不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3、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08)绿民执字第 137 号《民事裁定书》已下达,目前本公司主要银 行账户已被冻结,具体银行如下: 工行开发区支行、商行经开支行、中行经济开发区支行、交行开发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2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十四)信息披露索引 刊载的报刊名称 刊载的互联网网站及检 事项 刊载日期 及版面 索路径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2 月 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16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3 月 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1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4 月 公司 2007 年第一季度业绩预亏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25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4 月 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28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5 月 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1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6 月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26 日 公司关于近期股权受让及资产出售和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6 月 www.sse.com.cn 购买实施情况的公告 证券报 29 日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公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7 月 www.sse.com.cn 告 证券报 12 日 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7 月 www.sse.com.cn 告 证券报 26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8 月 公司股权冻结的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2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8 月 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30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9 月 8 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9 月 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11 日 上海证券报、中国 2007 年 12 月 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www.sse.com.cn 证券报 18 日 2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十一、财务会计报告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会计师曹 斌、王 树奇审计,并出具 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中磊审字(2008)第 5016 号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经开)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2007 年度股东权益变 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2007 年度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长春经开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 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 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 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 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 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 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长春经开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长春经开 2007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十一.2 补充协议执行情况第(3)、(4)、(5) 所述事项中关于《贷款承接协议》须经相应银行总行书面批准后生效的说明。上述内容不影响已发表 的审计意见。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 斌、忘 树奇 中国 北京 2008 年 4 月 28 日 2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5,621,319.27 71,815,363.25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54,498,934.50 65,217,755.52 预付款项 981,588,847.36 993,951,169.3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1,972,601,989.14 165,357,408.4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222,854,981.02 2,077,194,775.8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337,166,071.29 3,373,536,472.4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13,794,020.44 5,363,935.47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993,372,210.03 980,797,747.69 在建工程 1,099,000.00 89,283,659.8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17,911,205.15 201,829,387.61 开发支出 商誉 1,163,197.76 长期待摊费用 569,837.26 递延所得税资产 3,520,438.47 7,841,491.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31,429,909.11 1,285,116,221.94 资产总计 4,568,595,980.40 4,658,652,694.34 2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334,700,000.00 292,550,000.00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205,944,805.17 223,752,697.46 预收款项 76,511,024.21 59,761,470.79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5,361,123.43 5,432,219.74 应交税费 138,085,147.62 102,644,660.53 应付利息 29,460,000.61 4,296,7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164,689,086.63 311,560,102.84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0,516,000.00 17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895,267,187.67 1,171,997,851.3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55,000,000.00 1,178,516,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4,581,121.72 16,157,355.25 递延所得税负债 230,008.6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79,811,130.39 1,194,673,355.25 负债合计 2,275,078,318.06 2,366,671,206.6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资本公积 1,087,043,136.34 1,087,043,136.34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91,109,915.52 187,716,360.02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657,381,556.62 659,260,630.24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3,252,208.48 2,291,737,726.60 少数股东权益 265,453.86 243,761.13 所有者权益合计 2,293,517,662.34 2,291,981,487.7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568,595,980.40 4,658,652,694.34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2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07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附注 期末余额 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6,311,083.12 32,068,580.18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3,712,037.09 5,459,907.55 预付款项 960,052,560.00 979,152,664.2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 2,008,129,244.07 206,616,931.49 存货 204,760,796.00 2,056,244,296.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202,965,720.28 3,279,542,379.4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78,451,421.66 307,675,930.19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 693,535,274.10 721,278,736.46 在建工程 1,099,000.00 19,201,360.00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199,434,085.06 183,094,875.51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3,182,220.12 7,841,491.37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275,702,000.94 1,239,092,393.53 资产总计 4,478,667,721.22 4,518,634,772.9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67,550,000.00 217,55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04,953,419.98 139,870,039.19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2,610,964.56 531,530.69 应交税费 114,930,992.41 85,876,910.55 3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应付利息 22,798,822.17 4,296,700.00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294,612,833.03 378,234,458.4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940,516,000.00 172,00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47,973,032.15 998,359,638.8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55,000,000.00 1,178,516,0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5,000,000.00 1,178,516,000.00 负债合计 2,102,973,032.15 2,176,875,638.8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资本公积 1,081,746,699.30 1,081,746,699.30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91,109,915.52 187,716,360.02 未分配利润 745,120,474.25 714,578,474.7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2,375,694,689.07 2,341,759,134.07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478,667,721.22 4,518,634,772.96 总计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3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并利润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193,651,238.77 182,910,642.10 其中:营业收入 193,651,238.77 182,910,642.10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374,545,123.12 428,670,632.70 其中:营业成本 163,412,698.83 151,147,322.16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251,297.71 2,891,058.59 销售费用 2,938,739.25 8,381,092.65 管理费用 83,740,345.81 134,943,950.40 财务费用 132,323,427.68 122,904,171.73 资产减值损失 -12,121,386.16 8,403,037.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547,215.03 151,920,426.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84,441,099.38 -93,839,563.64 加:营业外收入 209,138,016.10 157,888,913.60 减:营业外支出 1,194,271.30 1,259,592.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3,502,645.42 62,789,757.08 减:所得税费用 21,966,470.81 31,976,538.11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6,174.61 30,813,21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514,481.88 30,833,575.97 少数股东损益 21,692.73 -20,357.00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0042 0.0860 (二)稀释每股收益 0.0042 0.0860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3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利润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 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 33,789,200.00 9,980,860.82 减:营业成本 2,837,571.05 4,969,038.9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507,525.01 433,740.02 销售费用 30,294.00 管理费用 58,726,162.03 66,445,341.83 财务费用 132,634,866.22 116,811,544.06 资产减值损失 -12,724,745.57 4,825,447.7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700.00 106,593,486.8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9,199,772.74 -76,910,765.03 加:营业外收入 204,683,421.50 153,912,474.17 减:营业外支出 481,520.99 894,723.1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55,002,127.77 76,106,986.02 减:所得税费用 21,066,572.77 28,467,876.88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94,867,850.15 178,284,475.64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1,774,691.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88,682,343.49 2,082,083,180.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3,550,193.64 2,262,142,347.58 3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8,866,934.27 111,986,953.91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527,300.87 31,346,265.99 支付的各项税费 8,322,071.23 38,671,588.7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2,580,636.12 2,277,230,644.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0,296,942.49 2,459,235,453.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53,251.15 -197,093,105.8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9,663,327.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700.00 7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50,000.00 344,751,883.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966,908.15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2,700.00 576,457,119.4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15,043,617.24 105,561,373.25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3,00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77.47 1,442.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49,794.71 108,562,815.2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977,094.71 467,894,304.21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550,000.00 944,516,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550,000.00 944,51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32,400,000.00 1,085,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6,620,200.42 118,131,951.53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9,020,200.42 1,203,731,951.5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94,470,200.42 -259,215,951.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1,799.03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805,956.02 11,523,447.7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1,815,363.25 60,291,915.4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5,621,319.27 71,815,363.25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3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07 年 1-12 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 附注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7,400.00 1,702,000.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6,030,605.02 2,282,938,569.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648,005.02 2,284,640,569.2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248,561.53 79,800.6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641,782.23 8,107,063.15 支付的各项税费 846,296.02 15,032,923.7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2,504,127.38 2,531,854,872.8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25,240,767.16 2,555,074,660.3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1,407,237.86 -270,434,091.1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9,663,327.93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22,700.00 75,00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 344,748,683.40 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700.00 574,487,011.3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 7,580,956.00 90,797,942.25 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53,010,101.03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77.47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60,597,234.50 90,797,942.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574,534.50 483,689,069.0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4,550,000.00 944,516,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4,550,000.00 944,516,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4,550,000.00 1,060,60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96,590,200.42 111,866,618.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21,140,200.42 1,172,466,618.7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6,590,200.42 -227,950,618.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57,497.06 -14,695,640.79 3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2,068,580.18 46,764,220.9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6,311,083.12 32,068,580.18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一 般 少数股东权 减: 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 风 其 益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本) 险 他 股 准 备 一、上 年年末 357,717,600.00 1,087,043,136.34 192,055,164.05 659,551,379.85 243,760.57 2,296,611,040.81 余额 加:会 计政策 -4,338,804.03 -290,749.61 -4,629,553.64 变更 前期差 0.56 0.56 错更正 二、本 年年初 357,717,600.00 1,087,043,136.34 187,716,360.02 659,260,630.24 243,761.13 2,291,981,487.73 余额 三、本 年增减 变动金 额(减 3,393,555.50 -1,879,073.62 21,692.73 1,536,174.61 少以 “-” 号填 列) (一) 1,514,481.88 21,692.73 1,536,174.61 净利润 (二) 直接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公允价 值变动 净额 2.权益 法下被 投资单 位其他 所有者 权益变 动的影 响 3.与计 入所有 者权益 3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项目相 关的所 得税影 响 4.其他 上述 (一) 1,514,481.88 21,692.73 1,536,174.61 和(二) 小计 (三) 所有者 投入和 减少资 本 1.所有 者投入 资本 2.股份 支付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 利润分 3,393,555.50 -3,393,555.50 配 1.提取 盈余公 3,393,555.50 -3,393,555.50 积 2.提取 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4.其他 (五)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2.盈余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3.盈余 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四、本 期期末 357,717,600.00 1,087,043,136.34 191,109,915.52 657,381,556.62 265,453.86 2,293,517,662.34 余额 3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一 项目 般 减: 少数股东权 实收资本(或股 风 其 所有者权益合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益 本) 险 他 股 准 备 一、上 年年末 357,717,600.00 1,091,709,304.35 193,384,994.79 626,696,643.97 279,364.99 2,269,787,908.10 余额 加:会 计政策 -10,432,545.68 6,494,321.77 -3,938,223.91 变更 前期差 错更正 二、本 年年初 357,717,600.00 1,091,709,304.35 182,952,449.11 633,190,965.74 279,364.99 2,265,849,684.19 余额 三、本 年增减 变动金 额(减 -4,666,168.01 4,763,910.91 26,069,664.50 -35,603.86 26,131,803.54 少以 “-” 号填 列) (一) 24,739,833.76 -20,357.00 24,719,476.76 净利润 (二) 直接计 入所有 619,831.99 -15,246.86 604,585.13 者权益 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 出售金 融资产 公允价 值变动 净额 2.权益 法下被 投资单 位其他 所有者 权益变 动的影 响 3.与计 入所有 者权益 项目相 关的所 得税影 响 4.其他 619,831.99 -15,246.86 604,585.13 上述 (一) 619,831.99 24,739,833.76 -35,603.86 25,324,061.89 和(二) 小计 (三) 所有者 投入和 -5,286,000.00 -5,286,000.00 减少资 本 3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所有 者投入 资本 2.股份 支付计 入所有 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5,286,000.00 -5,286,000.00 (四) 利润分 4,763,910.91 1,329,830.74 6,093,741.65 配 1.提取 盈余公 4,763,910.91 1,329,830.74 6,093,741.65 积 2.提取 一般风 险准备 3.对所 有者 (或股 东)的 分配 4.其他 (五) 所有者 权益内 部结转 1.资本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2.盈余 公积转 增资本 (或股 本) 3.盈余 公积弥 补亏损 4.其他 四、本 期期末 357,717,600.00 1,087,043,136.34 187,716,360.02 659,260,630.24 243,761.13 2,291,981,487.73 余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3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07 年 1-12 月 编制单位: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金额 项目 减: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一、上年年 357,717,600.00 1,087,043,136.34 180,775,680.94 670,569,574.69 2,296,105,991.97 末余额 加:会计政 -5,296,437.04 6,940,679.08 44,008,900.06 45,653,142.10 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 正 二、本年年 357,717,600.00 1,081,746,699.30 187,716,360.02 714,578,474.75 2,341,759,134.07 初余额 三、本年增 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 3,393,555.50 30,541,999.50 33,935,555.00 “-”号填 列) (一)净利 33,935,555.00 33,935,555.00 润 (二)直接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利得 和损失 1.可供出售 金融资产公 允价值变动 净额 2.权益法下 被投资单位 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的 影响 3.与计入所 有者权益项 目相关的所 得税影响 4.其他 上述(一) 和(二)小 33,935,555.00 33,935,555.00 计 (三)所有 者投入和减 少资本 1.所有者投 入资本 2.股份支付 计入所有者 权益的金额 4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其他 (四)利润 3,393,555.50 -3,393,555.50 分配 1.提取盈余 3,393,555.50 -3,393,555.50 公积 2.对所有者 (或股东) 的分配 3.其他 (五)所有 者权益内部 结转 1.资本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2.盈余公积 转增资本 (或股本) 3.盈余公积 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 357,717,600.00 1,081,746,699.30 191,109,915.52 745,120,474.25 2,375,694,689.07 末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同期金额 减: 项目 实收资本(或股 资本公积 库存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本) 股 一、上年 357,717,600.00 1,091,709,304.35 177,415,285.60 640,326,016.61 2,267,168,206.56 年末余额 加:会计 -5,296,437.04 5,537,163.51 31,377,259.90 31,617,986.37 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 更正 二、本年 357,717,600.00 1,086,412,867.31 182,952,449.11 671,703,276.51 2,298,786,192.93 年初余额 三、本年 增减变动 金额(减 -4,666,168.01 4,763,910.91 42,875,198.24 42,972,941.14 少以“-” 号填列) (一)净 38,111,287.33 38,111,287.33 利润 (二)直 接计入所 有者权益 -4,666,168.01 -4,666,168.01 的利得和 损失 1.可供出 售金融资 产公允价 值变动净 额 4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权益法 下被投资 单位其他 所有者权 益变动的 影响 3.与计入 所有者权 益项目相 关的所得 税影响 4.其他 -4,666,168.01 -4,666,168.01 上述(一) 和(二) -4,666,168.01 38,111,287.33 33,445,119.32 小计 (三)所 有者投入 和减少资 本 1.所有者 投入资本 2.股份支 付计入所 有者权益 的金额 3.其他 (四)利 4,763,910.91 4,763,910.91 9,527,821.82 润分配 1.提取盈 4,763,910.91 4,763,910.91 9,527,821.82 余公积 2.对所有 者(或股 东)的分 配 3.其他 (五)所 有者权益 内部结转 1.资本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2.盈余公 积转增资 本(或股 本) 3.盈余公 积弥补亏 损 4.其他 四、本期 357,717,600.00 1,081,746,699.30 187,716,360.02 714,578,474.75 2,341,759,134.07 期末余额 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树森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淑霞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春雷 4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财务报表附注 附注一、公司基本情况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原名“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经长春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长体改联字[1993]129 号文批准,于 1993 年 3 月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1999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发字[1999]89 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7,5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9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挂牌交易,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 25,500 万元。经过 2000 年 5 月本公司 实施送股利润分配和 2003 年 6 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51 号文核准后本公司实施配股之后, 本公司注册资本已增至 35,771.76 万元。2004 年 6 月本公司名称变更为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在长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注册号为 2201081110088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 公司注册地址为长春市自由大路 5188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树森,经营范围包括:公用设施投资、开发、 建设、租赁、经营、管理;实业与科技投资。 附注二、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前期差错 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 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国证监会《关于做好与新 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发[2006]136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等有关规定,并基于以下所述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三、会计期间 本公司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中期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年度 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四、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计量属性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一般采用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属性,当所确定的会计要素 金额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时,可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 计量。报告期内报表项目计量属性未发生变化。 六、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4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入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七、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确认的依据和计量方法: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 或金融负债。当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规定的终止确认条 件的金融资产应当终止确认。当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 中的一部分。 本公司初始确认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3、主要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以活跃 市场中的报价作为其公允价值;对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 价值。 4、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期末,对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有客 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备。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该金 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确认减值损失,计 入当期损益。 八、坏账核算方法 1、本公司对坏账准备采用备抵法进行核算。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长期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 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短期应收 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差额较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可不对其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计至可收回金额,减计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单项金额不 重大或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公司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其计 提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一年以内 5% 一至二年 10% 二至三年 15% 三至四年 20% 4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四至五年 25% 五年以上 30% 2、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为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 3、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对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内部往来和子公司的应收款项期末不计提坏账 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后至财务报表公布日前收回的大额应收款项,不计提坏账准备。 4、坏账确认标准: (1)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债务重组; (4)其他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九、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包括: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 本公司存货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取得存货时按实际成本计价;除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经开热力公司)原材料的领用和发出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外,合并报表范围内其他子公司原材料和库存商品的领用和发出均采用先进先出法核算;低值易耗品 采用领用时一次摊销法核算。 2、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期末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由于存货遭受毁损、全部或 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 期损益。 3、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期末按存货单个项目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公司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以估计售价减去估计完工成本及销售所必须的估计费用后的 价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十、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 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 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和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作为初 始投资成本。 4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 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 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法进行调整;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 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 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对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 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成本。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先对被投资单位按照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 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会计政策、会计期间方面进行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 的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 本公司期末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逐项检查,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由于市价持续 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 值的差额按单项投资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不得转 回。 十一、固定资产及其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使用年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分类为:房屋及建筑物、室外工程、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其价值包括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按来源渠道不同,价值构成如下: 1、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按实际支付的买价、相关税费、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 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4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照投资协议或合同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 公允的除外; 4、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计价;以非货币交易换 入的固定资产,如该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以其公允价值 计价,如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 价值计价。 固定资产折旧:除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外,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计提折旧 采用平均年限法,根据固定资产的类别、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确定的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40 5 2.38 室外工程 40 5 2.38 机器设备 10 5 9.50 运输设备 8 5 11.88 电子设备 5 5 19.00 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处理:固定资产的修理与维护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的改建、 扩建、改良及装修等发生的后续支出,在使该固定资产可能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了原先的估计时, 予以资本化;但增计后的金额不超过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除此以外的后续支出确认为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核算:期末如出现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该 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其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1、在建工程类别:本公司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当所建工程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 本转入固定资产核算;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按估计价值转账,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 算手续后,按实际成本对原来估计值进行调整,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期末对于长期停建并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或在性能、技术上已落后且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很大不确定性的在建工程,或其他足以证明在建 工程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该项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在建工程减 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三、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 1、无形资产的计价 (1)外购的无形资产,按照其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 其他支出作为初始成本; 4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 允的除外; (3)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企业合并的分类分别处理: a、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按照被合并企业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确认为取得时的初始成本;同一控 制下控股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编制合并报表时,应当按照被合并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合并基 础。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取得的无形资产应以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包括: 被购买企业原已确认的无形资产;被购买企业原未确认的无形资产,但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购 买方就应在购买日将其独立于商誉确认为一项无形资产。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持有的无形资产,通常来源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合同 或法律规定有明确的使用年限;如没有规定使用年限的,公司综合各方面因 素判断确定其未来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如无法确定无形资产为企 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该无形资产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3、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和期限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按预计使用年限、合同规定的受益 年限和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三者之间较短者分期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 形资产,不予摊销。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判断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能力,当存 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单项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 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a、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b、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c、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d、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如果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将该项无形资产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 期损益。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四、借款费用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4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而发生的借款的利息、溢折价摊销、辅助费用及为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固定资产的购建和需要经过1年以上(含1年)时间的建造或生产过程, 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应当同时满足下述三个条件:(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 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从购建或生产开始到达到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当购建资产项目 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时,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当购建资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后,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按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当购建资产中部分项 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资本化金额的确定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额。 十五、长期待摊费用计价及摊销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额核算,在费用的受益期限内平均摊销。 十六、资产减值 1、本附注所述资产减值主要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 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商誉、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等。 2、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 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 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 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下降;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效益已经明显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 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亏损)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4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公 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该单项资产、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 间较高者确定。 4、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单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 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其相 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 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上资产账面价值的抵减,作为各单项资产(包括商誉)的减值损失处理,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七、预计负债 当与对外担保、未决诉讼、未决索赔、税务纠纷、产品质量保证、裁员计划、亏损合同重组 义务、固定资产弃置义务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清偿已确认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则补偿金额只能在基 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能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 十八、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 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 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在职工为公司提 供服务的会计期间确认职工薪酬,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收益对象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 十九、收入的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公司不再保留通常与所有 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相关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 的实现。 2、提供劳务: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提供劳务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a、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b、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c、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d、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发生 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3、让渡资产使用权:包括利息收入和使用费收入。让渡资产使用权的利息收入,是按照他人使用 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是按有关合同或协议规 5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上述收入的确定并应同时满足:a、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公 司;b、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二十、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a、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b、企业能 够收到政府补助。 本公司获得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首先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a、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 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b、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十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递延所得税资产产生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不同产生可抵扣 暂时性差异,在估计未来期间能够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当以 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 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二十二、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多方的最终控制且该 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被合并方资产、负债按照 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与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 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 损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购买方在购买日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 承担的债务以及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加上各项直接相关的费用为合并成本。购买方在购买日对作 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 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 誉。购买方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公允价值份额时,应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 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 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购买日或出售日的确定方法 以购买日或出售日为被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已经转移给购买方,并且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为标志。具体包括: 5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a、股权交易合同已获得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通过,股权转让需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已经取得国 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b、购买方与转让方办理必要的财产交接手续; c、购买方已支付购买价款的大部分(一般应超过50%); d、转让方已不能再从所持股权中获得利益和承担风险。 2、合并财务报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能够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 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利。本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被投 资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50%(不含50%)以上,或虽未达到50%,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子公司全部纳入 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以母公司和纳入合 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 资,在抵销母公司权益性资本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母公司所持有的份额和公司内部之间重大交易及 内部往来后编制的。 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少数股东 损益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调整合并资 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 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日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母公司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不调整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并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 纳入合并利润表。 3、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及说明: (1)依据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关于受让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决议, 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与原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通经贸)股权持有人杨丽萍、高芳签 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旺通经贸100%股权。旺通经贸原注册资本1900万元,本次股权转 让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兴华评报字[2007]第2007号)评估确 认的以2007年4月30日为基准日,旺通经贸评估价值1,811.36万元为基础,三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1,789.70万元,转让价款以本公司对长春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和长春天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债权 1,871.20万元中的1,789.70万元支付。旺通经贸已于2007年8月16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期已 纳入合并范围。目前旺通经贸正在办理注册资本减资手续,拟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789.70万元。 (2)依据本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关于受让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的决 议,公司与原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房地产)股权持有人张洪雁、马春 良在2007年5月10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受让其持有东方房地产100%的股权。依据中商资产评估 5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商评报字[2007]第28号)评估确定的以2006年12月31日为基期,东 方房地产经资产评估价值1,992.80万元,股权购买日公允价值1,876.48万元,双方确定本次股权转让 价值为1,992.80万元,并于2007年5月10日办理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本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3)依据本公司第五届第十八次董事会关于《公司拟投资成立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议 案》的决议,出资成立了长春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型)。该公司注册资本1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9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95%,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出资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业经吉林弘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以吉弘诚验字[2007] 第36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07年5月28日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东方新型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 售塑料型材、铝塑门窗。本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4)为了满足公司基础工程建设的需要,依据本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司于2007 年8月出资2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亚进,主要 经营范围: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工程机械租赁。该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业经吉林华昊会 计师事务所(吉昊会所验字[2007]第0169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07年8月14日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 手续,本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5)为了满足兴隆山镇玉米工业园区供热需要,依据公司第五届第二十一次董事会决议,本公司 于2007年7月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孙 宝树,主要经营范围:供热。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业经吉林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吉立会师验字 [2007]第040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2007年7月16日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本期已纳入合并范围。 (6)依据本公司第五届第十五次董事会《关于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公司增加投资 的议案》的决议,公司于2007年5月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安 装)增加投资200万元。电气安装原注册资本800万元,本公司出资79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9%;长春 东皇实业有限公司出资8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本次变更后本公司累计出资992万元,长春东皇实 业有限公司出资8万元。本次变更业经长春华泰会计师事务所(长华泰会所验字[2007]第092号)验资 报告验证,并于2007年6月4日办理了工商注册增资手续。本次增资后本公司对电气安装的权益比例变 更为99.13%,东皇公司占电气安装权益比例为0.87%。 二十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 1、会计政策变更 2007年1月1日起,本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做好与新会计准则相关财务会计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证监 会〔2006〕136号)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 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自身特点和具体情况,调整事项如下: (1)所得税费用核算 5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所得税核算由采用应付税款法变更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 法,由此调增2007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7,841,491.37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6,732,057.31元,调增 期初盈余公积1,109,434.06元; (2)长期股权投资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关于“在首次执行日以前已经持有的对子公司长期股权 投资,在首次执行日应进行追溯调整,视同该子公司自最初即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规定,母公司调增 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37,811,650.73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37,276,842.75元,调减资本公积 5,296,437.04元,调增期初盈余公积5,831,245.02元,合并财务报表调增期初盈余公积5,831,245.02元, 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5,831,245.02元; (3)未确认投资损失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九条关于“母公司对于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未确认投 资损失,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应当冲减未分配利润,不再单独作为未确认的投资损失项目列报”的规 定,本期将2007年1月1日未确认投资损失12,471,044.45元调减了2007年期初未分配利润; (4)合并财务报表对子公司提取的盈余公积不予以还原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在进行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对子公司计提的盈余公积不再予以 还原,并进行追溯调整。该项调整对母公司权益不产生影响,但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调减2007年期初盈 余公积11,279,483.11元,调增期初未分配利润11,279,483.11元; (5)少数股东权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少数股东权益计入股东权益,由此调增 2007 年期初股东权益 243,761.13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0.56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共调增 2007 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 7,841,491.37 元,调减期初盈余公积 4,338,804.03 元,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290,749.61 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本公司第五届第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司关于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议案》中规定,公 司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率由2006年度以前的4%提高到5%,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导致2007年度固定资 产折旧额净减少728,736.80元,增加2007年度当期损益728,736.80元; 3、 会计差错更正 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附注三、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计税依据 税率 增值税 应税收入 13%和 17% 营业税 应税收入 3%或 5% 5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城建税 应纳流转税额 7% 教育费附加 应纳流转税额 3%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33% 2、优惠税负及批文 (1)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长经开地税通[2006]6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本公司 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经开建筑工程公司”)2007 年度企 业所得税按营业收入的 1.5%缴纳。 (2)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的财税[2006]117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 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 2006 年至 2008 年供 暖期期间,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至 2008 年供暖期期间,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 入(包括供热企业直接向居民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继续免征增值税;自 2006 年 1 月 1 日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其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继续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使用税;生产占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附注四、子公司、合营及联营企业情况 1、 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1)被购企业基本情况: 法定 注册资本(万 被合并方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实际控制人 代表人 元) 装饰、装潢材料、建 长春市南关区岳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孙宝树 1900 万元 筑材料(木材除外) 长春经开 阳街 52-10 号 经销;农副产品经销 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有 经济开发区深圳 张洪雁 2000 万元 房地产开发二级 长春经开 限公司 街3号 (2)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款项支付或 管理层实际 工商变更登 股权购买(或 被合并方名称 协议签署日 收到日 控制日 记日 出售)日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2007-7-17 2007-9-6 2007-8-16 2007-8-16 2007-8-16 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7-5-10 2007-6-30 2007-5-10 2007-5-10 2007-5-10 (3)合并成本的构成及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及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5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支付购买 购买日本公司 购买日本公司 发行权益 本公司承 购买成本 形成商誉 被合并方名称 对价类型 转移资产账面 转移资产公允 性证券的 担的或有 合计 金额 价值 价值 公允价值 负债金额 吉林旺通经贸 抹账 协 17,897,491.47 17,897,491.47 17,897,491.47 有限公司 议 长春经开东方 房地产有限公 现金 19,928,000.00 19,928,000.00 19,928,000.00 1,163,197.76 司 (4)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在购买日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 被购买方 购买日账面价值 购买日公允价值 购买日 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吉林旺通经 2007-8-16 17,917,491.47 20,000.00 17,897,491.47 17,917,491.47 20,000.00 17,897,491.47 贸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东 方房地产有 2007-5-10 39,529,481.65 20,764,679.41 18,764,802.24 39,529,481.65 20,764,679.41 18,764,802.24 限公司 (5)被购买方自购买日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收入、净利润和现金流量情况: 购买日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被购买方名称 购买日 主营收入总额 净利润 经营活动现金 现金流量净额 吉林旺通经贸有 2007-8-16 -391,974.54 1,463.90 1,463.90 限公司 长春经开东方房 2007-5-10 213,658.71 -19,985,478.84 774,622.19 地产有限公司 2、 通过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投资 本公司实际 表决权比 工商登记 是否 被合并方名称 方式 投资额 例 日期 合并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货币 100 万元 100% 2007-5-28 是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货币 1000 万元 100% 2007-7-16 是 5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货币 2000 万元 100% 2007-8-14 是 3、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是 权益比例(%) 法定代 注册 否 单位名称 注册地 经营范围 投资额 表人 资本 合 直接 间接 并 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热 长春经济 周景坤 25,600 热力生产销售 25,598.50 99.99 是 力有限责任 开发区 公司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 长春经济技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经 术开发区进 长春经济 刘伟 1,000 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 990 99.00 是 出口有限公 开发区 补”业务,开展对销贸 司 易和转口贸易 工业基础设施开发,建 长春经开新 设,租赁,转让,投资 长春经济 资本招商有 张学春 1,000 及配套服务(应经专项 990 99.00 1.00 是 开发区 限公司 审批的项目未获审批前 不得经营) 长春国际会 长春经济 展中心有限 叶飞 1,000 会展服务 950 95.00 是 开发区 公司 电气设备安装、内外线 长春经济技 工程、电子电缆线路安 术开发区工 长春经济 装、电气器材、五金交 王洪伟 1,000 992 99.13 是 程电气安装 开发区 电、水暖器材、钢材、 有限公司 建材、化工产品(除危 险品) 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建 长春经济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周晓东 700 693 99.00 是 筑工程有限 开发区 包叁级 公司 5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济技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 术开发区建 长春经济 周景坤 500 级、安装 D 级锅炉,热 495 95.00 5.00 是 筑安装有限 开发区 力生产、服务 公司 长春经济技 术开发区开 长春经济 物业管理及物业综合服 李淑贤 50 50 100.00 是 发大厦物业 开发区 务 管理处 长春市南 吉林旺通经 装饰、装潢材料、建筑 关区岳阳 是 孙宝树 1900 材料(木材除外)经销; 1900 100.00 贸有限公司 街 52-10 农副产品经销 号 长春经开东 经济开发 是 方房地产有 区深圳街 张洪雁 2000 房地产开发二级 2000 100.00 限公司 3号 长春经开东 经济技术 张洪雁 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型 是 方新型建材 开发区浦 100 100 95.00 材、塑钢门窗 有限公司 东路 25 号 长春经开集 经济开发 团兴隆热力 孙宝树 是 区昆山路 1000 热供应 1000 100.00 有限责任公 1451 号 司 长春经开集 经济技术 团工程建设 开发区自 刘亚进 城市道路、桥梁、排水 是 有限公司 由大路 2000 2000 100.00 工程、工程机械租赁 100 号 1206 室 (1)本公司对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资本公司)的直接控股比例为99.00%;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拥有新资本公司其余1%股权;因本公司对长春经开热力公司的控股 比例为99.99%,故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新资本公司股权比例合计为100.00%。 (2) 本公司对长春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型)直接持股比例为95%,本公司控 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持有其余的5%,因本公司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 工程有限公司的控股比例为99%,故本公司直接和间接控制东方新型股权比例为100%。 5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2006年度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以零收购的方式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委监督管理委 员会购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处)100%股权,截止2008年3 月20日,物业管理处产权更名的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中。 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现金 51,519.93 165,350.25 银行存款 105,569,799.34 71,650,013.00 合计 105,621,319.27 71,815,363.25 货币资金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 33,805,956.02 元,增长幅度为 47.07%,主要 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期末预收热 费增加所致。 2、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内 33,368,065.02 53.46% 1,668,403.25 37,596,897.9 52.13% 1,879,844.90 一至二年 20.58% 7 12,846,985.67 1,284,698.55 20,991,287.3 29.11% 2,099,128.73 二至三年 9.37% 0 5,846,653.31 876,998.00 5,612,055.19 7.78% 841,808.28 三至四年 4,353,929.38 6.97% 870,785.88 2,366,715.73 3.28% 473,343.15 四至五年 454,476.83 0.73% 113,619.21 1,168,530.73 1.62% 292,132.68 五年以上 5,552,139.79 8.89% 3,108,810.61 4,383,609.06 6.08% 1,315,082.72 合计 62,422,250.00 100.00% 7,923,315.50 72,119,095.9 100.00% 6,901,340.46 8 (1)截止200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40,161,859.04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的 64.34%,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15,651,938.06 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公司 11,370,941.37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房产管理处 4,906,660.47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4,332,319.14 康达厂房 3,900,000.00 小计 40,161,859.04 (2)截止2007年12月31日,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按类别披露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 27,022,879.43 43.29% 1,351,143.97 17.05% 5,443,096.28 7.55% 272,154.81 3.94% 收账款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 5,552,139.79 8.89% 3,067,626.85 38.72% 4,383,609.06 6.08% 1,315,082.72 19.06% 合后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应收账款 其他不重大应收账 29,847,230.78 47.82% 3,504,544.68 44.23% 62,292,390.64 86.37% 5,314,102.93 77.00% 款 合计 62,422,250.00 100.00% 7,923,315.50 100.00% 72,119,095.98 100.00% 6,901,340.46 100.00% ①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为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账龄 在五年以上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扣除前两项后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其他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4)在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中应收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15,651,938.06元系应收电 气安装工程款;应收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公司11,370,941.37元主要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对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公司的实物资产作价高于出资额部分的债权,详见本 附注注释五/6。 (5)本期本公司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1,399,999.22元、开发区培训中心602,836.37元的应收 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上述两笔款项是本公司1995年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建 工程,工程于1999年结算并交付使用,因在结算金额的确定与上述单位未达成一致,款项收回的可能 性不大。根据本公司的坏账核算政策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程度较小,符合坏账确认标准的,全额 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其账龄在五年以上,原已按30%计提了坏账准备,影响本期损益数额为1,401,985.00 元。 3、预付款项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一年以下 20,820,619.27 2.12% 27,756,543.71 2.79% 一至二年 698,112.24 0.07% 965,537,148.95 97.14% 二至三年 960,003,000.0 97.80% 404,660.92 0.04% 0 三年以上 67,115.85 0.01% 252,815.80 0.03% 合计 981,588,847.36 100.00% 993,951,169.38 100.00% 6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截止2007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979,750,245.84元,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的 99.81%,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960,00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材料实验室 10,614,021.93 白山市宏得利物资有限公司 3,356,223.91 吉林省华仁能源有限公司 3,000,000.00 长春市兴隆筑路材料有限公司 2,780,000.00 合计 979,750,245.84 (2)截止2007年12月31日无持有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期末账龄超过一年的预付账款,主要系本公司根据 2005 年 12 月 18 日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 《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将应属于开发区管委会的净收益先期付给 开发区管委会所致。协议中约定该部分属于开发区管委会的净收益为 9.639 亿元,本公司实际支付 9.60 亿元。2008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已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 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 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用位于长春市玉米工业园的目标土地交 本公司投资开发,用以置换原《临港区项目投资协议》中约定的临港项目用地。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 报表附注十一。 4、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 1,934,125,886.71 4,147,869.35 48,198,378.01 24.71% 2,409,915.90 97.19% 一至 1,497,040.01 149,704.00 52,222,923.43 26.77% 5,222,292.33 0.08% 二至 18,338,375.16 2,750,756.28 25,498,304.21 13.07% 3,824,745.63 0.92% 三至 2,081,458.33 396,291.67 6,035,690.48 3.10% 1,207,138.10 0.11% 四至 2,847,687.39 711,921.85 37,942,444.23 19.45% 9,485,611.06 0.14% 五年 31,240,120.98 9,372,036.29 25,156,244.40 12.90% 7,546,873.33 1.56% 合计 1,990,130,568.58 100% 17,528,579.44 195,053,984.76 100.00% 29,696,576.35 (1)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1,947,884,128.57 元,占其他应收款 期末余额的 97.8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1,851,483,5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 71,852,678.86 深圳市汇德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4,065,435.00 长春市供电公司二道供电分公司 3,482,514.71 合 计 1,947,884,128.57 6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截止2007年12月31日,无持本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按类别披露其他应收款 期末数 期初数 种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960,336,178.86 98.50% 6,142,633.94 35.04% 137,649,075.49 70.57% 16,379,743.92 55.16%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 24,051,901.53 1.21% 9,372,036.29 53.47% 25,156,244.40 12.90% 7,546,873.33 25.41% 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 5,742,488.19 0.29% 2,013,909.21 11.49% 32,248,664.87 16.53% 5,769,959.10 19.43% 他应收款 合计 1,990,130,568.58 100.00% 17,528,579.44 100.00% 195,053,984.76 100.00% 29,696,576.35 100.00% ① 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为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账龄 在五年以上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扣除前两项后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增加 1,795,076,583.82 元,增长幅度为 920.29%,主要是根据本 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开发区管委会应返还本公司已于 2006 年 12 月预付的南部地块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 1,851,483,500.00 元,本期由存货调入其他应收款 增加所致,因该款截止 2008 年 4 月 25 日已经通过相关方承接银行债务等方式收回,其中 39,748.40 万元已与相关方签订“贷款承接协议书”,但截至本报告报出日未取得各相关银行总行批准的相关资 料。但由于在协议中明确由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保证单位,长春市财政局出具了贷款还 款兜底承诺函,故此笔款项未计提坏帐准备。 (5)2004年12月15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汇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汇德投资)签订《出资转 让协议书》,将本公司原持有的长春经开能源技术有限公司50%股权以3,000万元价格转让给深圳汇德 投资,协议书约定深圳汇德投资应于2006年5月31日前和2006年12月31日前各支付300万元,其余2,400 万元应于2007年5月31日前支付。截至2007年12月31日,深圳汇德投资实际累计支付1,300万元,余1,700 万元尚未支付。 6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6)2000年7月,本公司为长春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和实业)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的2,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为2000年7月7日至2004年7月6日,担 保期限为借款合同债务届满之日2004年7月6日起两年。该担保由长春天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天福实业)以其对长春吉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部分出资提供反担保。由于金和实业到期未还款,2004 年4月28日本公司被相关银行划扣借款本金、利息、法院执行费合计23,012,401.47元。2004年9月27日 长春吉大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支付给本公司600,000.00元;2006年度内本公司收到天福实业支付的款项 3,700,000.00元。2007年依据第五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关于受让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的决议,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与原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通经贸)股权持有人杨丽萍、 高芳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三方确认以17,897,491.47元的价格受让其持有旺通经贸100%股权,转 让价款以本公司对长春市金和实业有限公司和长春天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部债权中的 17,897,491.47元支付;2007年9月金和实业以沃尔沃吉普车作价814,910.00元抵债,至2007年9月该款 项已全部收回。 (7)2007 年末本公司应收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国 资委)款项 71,852,678.86 元,其中:根据开发区国资委“关于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 权转让协议》的通知”应收已受让的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款 37,945,578.86 元;因开发 区国资委尚未对阳光拆迁自然人 33.33%股份进行收购,使本公司对其投资事宜无法实施,应收其已转 让的股权转让款 1,529,700.00 元;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8)依据开发区国资委“关于热力三厂在建工程损失的承诺”应收其承担热力三厂在建工程损失款 32,377,400.00 元;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5、存货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18,094,185.02 18,094,185.02 20,950,479.84 20,950,479.84 库存商品 1,192,083.49 1,192,083.49 1,192,083.49 1,192,083.49 开发成本 204,760,796.00 204,760,796.00 2,056,244,296.00 2,056,244,296.00 合计 224,047,064.51 1,192,083.49 222,854,981.02 2,078,386,859.33 1,192,083.49 2,077,194,775.84 (1)期初开发成本 2,056,244,296.00 元,系 2006 年度本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过程中,根据 2006 年 8 月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5 号土地委托开发协议》和《7 号土地委 托开发协议》,本公司向开发区管委会分别支付上述 3 宗土地的开发区管委会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 1,851,483,500.00 元、141,935,780.00 元和 62,825,016.00 元,共计 2,056,244,296.00 元。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全额支付上述 2,056,244,296.00 元款项。上述 5 号地块、7 号地块的规划用途 均为商住办公用地。 6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2007 年 12 月 10 日,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 本期将已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的南部地块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 1,851,483,500.00 元,由开发成本调至 其他应收款。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一。 6、长期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成本法核算 3,960,000.00 3,960,000.00 3,960,000.00 3,960,000.00 权益法核算 9,834,020.44 9,834,020.44 1,403,935.47 1,403,935.47 合计 13,794,020.4 13,794,020.4 5,363,935.47 5,363,935.47 4 4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1,960,000.00 1,960,000.00 1,960,000.00 合计 3,960,000.00 3,960,000.00 3,960,000.00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减值 初始投资成本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持股比例 名称 准备 吉林省德阳热力 15,000,000.00 1,403,935.47 12,000,000.00 3,569,915.03 9,834,020.44 30% 有限责任公司 合计 15,000,000.00 1,403,935.47 12,000,000.00 3,569,915.03 9,834,020.44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热力公司)2006 年与吉林省德阳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阳公司)共同 投资组建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阳热力)。德阳热力 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热力公司认缴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其中热 力公司在 2006 年已经以货币形式缴纳出资款 300 万元。本期热力公司以供热 三厂建造工程作为投资。经中鸿信建元会计师事务所(中鸿信建元评报字 [2006]第 2029 号)评估报告确定的以 2006 年 9 月 15 日为评估基准日,供热 三厂建造工程评估净值为 2,276.54 万元,热力公司以 1,200.00 万元作为本次出 资款,余款作为对德阳热力的债权。 至 2006 年 9 月 15 日热力三厂账面净资产 5,514.28 万元, 评估值 2,276.54 万元,差额 3,237.74 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项目时 6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间推迟,导致热力三厂停建三年所造成的损失。根据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热力三厂在建工程损失的承诺》,上述 损失由开发区国资委承担,本公司已将其作为应收开发区国资委的债权。 7、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一)原值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867,818,321.20 29,458,300.47 897,276,621.67 机器设备 281,734,671.92 51,179,157.86 332,913,829.78 运输设备 19,394,604.91 4,789,769.00 5,994,216.68 18,190,157.23 电子设备 2,549,059.00 245,847.00 2,650.00 2,792,256.00 室外工程 5,004,628.00 5,004,628.00 合计 1,176,501,285.03 85,673,074.33 5,996,866.68 1,256,177,492.68 (二)累计折旧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86,881,403.51 21,058,201.24 107,939,604.75 机器设备 98,076,236.99 45,588,796.28 143,665,033.27 运输设备 8,881,322.04 2,085,881.43 1,929,031.88 9,038,171.59 电子设备 1,778,907.76 267,268.41 2,650.00 2,043,526.17 室外工程 85,667.04 33,279.83 118,946.87 合计 195,703,537.34 69,033,427.19 1,931,681.88 262,805,282.65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及净值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数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运输设备 电子设备 室外工程 (四)净额 980,797,747.69 993,372,210.03 (1)本期本公司将原计入固定资产中单独核算的土地使用权及软件资产转入无形资产核算,调减 期初固定资产原值 20,064,661.70 元,调减期初累计折旧 1,339,464.86 元,相应调增期初无形资产原 值 20,064,661.70 元,调增期初累计摊销 1,339,464.86 元。 (2)2006 年度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以 31,467,969.90 元价格向开发区国资委购入开发大厦 9 层 办公楼。该房屋所有权证已于 2008 年 3 月 20 办至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名下。 (3)期末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值中有 66,078,756.00 元标准厂房,系本公司 2002 年度从长春金 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源房地产)购入,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尚未取得相关权证。 6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4)本公司建造的会展中心 F 馆已于 2005 年末完工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与之有关的固定资产原 值包括房屋建筑物 27,849,364.00 元,机器设备 8,506,374.60 元,室外工程 3,569,459.00 元,共计 39,925,197.60 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尚未办妥会展中心 F 馆的相关权证。 (5)期末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值中有 72,715,400.00 元为西门子厂房,该厂房已租赁给西门子威 迪欧汽车电子(长春)有限公司使用,依据 2007 年 1 月 5 日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租赁“协议书”,2007 年度收取租金 1,225.00 万元。截至报告日,本公司尚未办妥该厂房相关权证。 (6)期末账面价值为 556,930,179.38 元的固定资产已被本公司抵押,用以取得银行借款。详见本 附注五/22。 (7)房屋及建筑物增加额中含有本期购入的全资子公司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的房屋及建筑物 17,904,729.47 元。 8、在建工程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净额 在建工程 1,099,000.00 1,099,000.00 89,283,659.80 89,283,659.80 (1) 在建工程项目变动情况 工程投 资金 项目名称 预算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入占预 来源 算比例 长春经开热力公司供 140,000,000.00 56,034,925.80 21,545,715.40 77,580,641.20 100.00% 热三厂建造工程 自筹资金 长春经开热力公司供 热一厂“欧文斯”锅 20,000,000.00 14,047,374.00 4,887,845.00 18,935,219.00 100.00% 炉房改造扩建工程 自筹资金 4 号变电所工程(前期 1,099,000.00 1,099,000.00 规划勘查支出) 自筹资金 5 号变电所工程 26,000,000.00 18,102,360.00 5,000,000.00 23,102,360.00 自筹资金 100.00% 四区收费厅工程 25,492.40 25,492.40 自筹资金 100.00% 七区收费厅工程 41,541.00 41,541.00 自筹资金 100.00% 合 计 89,283,659.80 31,500,593.8 119,685,253.60 1,099,000.00 (2)本期无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 (3)长春经开热力公司供热三厂建造工程系 2003 年 6 月开工建设的项目,因故于 2003 年 10 月停 建。2006 年度该项目重新开工建设。本期经开热力已将其作为实物出资增加对德阳热力投资。 6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4)长春经开热力公司供热一厂“欧文斯”锅炉房改造扩建工程、四区收费厅工程、七区收费厅 工程成本共 19,002,252.40 元均已完工,本期转入固定资产。 (5)五号变电所工程已完工,根据本公司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新建五号变 电所投资协议》,从第一台主变投入运营之日起,九年为限,开发区管委会每年以地方财政收入补贴 本公司 471 万元,九年后无偿交给国家电力部门。本期已将五号变电所成本转入无形资产。 9、无形资产 分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207,677,428.30 207,677,428.30 软件 48,618.22 51,000.00 99,618.22 5 号变电所资产 23,102,360.00 23,102,360.00 合 计 207,726,046.52 23,153,360.00 230,879,406.52 累计摊销 分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5,873,889.55 4,643,837.05 161,587.30 10,356,139.30 软件 22,769.36 22,363.82 45,133.18 5 号变电所资产 2,566,928.89 2,566,928.89 合 计 5,896,658.91 7,233,129.76 161,587.30 12,968,201.37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分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土地使用权 201,803,538.75 197,321,289.00 软件 25,848.86 3,485.04 5 号变电所资产 20,586,431.11 合 计 201,829,387.61 217,911,205.15 (1)期末本公司在无形资产中核算的土地使用权 183,094,875.51 元,已 全部抵押给银行,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23。 (2)期初数与上年不一致详见本附注五/7。 10、商誉 分类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商誉 1,163,197.76 1,163,197.76 合 计 1,163,197.76 1,163,197.76 本期增加数系本公司本期收购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 权,本公司实际支付的合并成本 19,928,000.00 元高于购买日调整后公允价值 18,764,802.24 元的差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的规定确 6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认为商誉。 11、长期待摊费用 种类 原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累计摊销额 期末余额 待摊税金 569,837.26 569,837.26 569,837.26 合计 569,837.26 569,837.26 569,837.26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和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 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供热管网主干线建设费用按税法规定计提的流转税,根据 财政部财会(2003)16 号《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 在 10 年内于分期确认收入时摊销。 1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坏账准备 3,182,220.12 7,841,491.3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338,218.35 合 计 3,520,438.47 7,841,491.37 (2)递延所得税负债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230,008.67 合计 230,008.67 (3)计算依据 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坏账准备 12,728,880.48 31,365,965.48 3,182,220.12 7,841,491.37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1,352,873.40 338,218.35 合计 14,081,753.88 31,365,965.48 3,520,438.47 7,841,491.37 暂时性差异 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期末数 期初数 未实现内部交易利润 920,034.69 230,008.67 合计 920,034.69 230,008.67 13、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其他增加 期末数 转回 转销 坏账准备 36,597,916.81 -12,121,386.1 1,002,598.98 27,234.69 25,451,894.94 6 存货跌价准备 1,192,083.49 1,192,083.49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6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工程物资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准备 油气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减值准备 合 计 37,790,000.30 -12,121,386.1 1,002,598.98 27,234.69 26,643,978.43 6 本期坏账准备比上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与开发区国资 委、财政局、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抹账协议”,将本公司与开发区财政局、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等单位债权 74,415,577.22 元与应付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债务抹账 使本期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4、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期末数 期初数 抵押借款 信用借款 保证借款 334,700,000.00 292,550,000.00 合计 334,700,000.00 292,550,000.00 (1)期末短期借款保证情况: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年利率 担保方 吉林银行 50,000,000.00 9.828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00,000.00 6.138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74,550,000.00 6.732 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 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担保 67,150,000.00 6.138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资控股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长春市分行 30,000,000.00 6.435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2,000,000.00 7.246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90,000,000.00 6.588 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合计 334,700,000.00 / / 6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2)逾期借款情况: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 贷款年利率 未按期偿还原因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2,000,000.00 7.2468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1,000,000.00 6.138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90,000,000.00 6.588 资金周转困难 交通银行长春市分行 30,000,000.00 6.435 资金周转困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 67,150,000.00 6.138 资金周转困难 合计 210,150,000.00 / / 15、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数 比例 期初数 比例 一年以下 52,869,518.76 25.67% 57,324,948.19 25.62% 一至二年 48,007,471.63 23.32% 31,719,171.13 14.18% 二至三年 16,214,791.94 7.87% 91,620,933.03 40.95% 三年以上 88,853,022.84 43.14% 43,087,645.11 19.25% 合计 205,944,805.17 100.00% 223,752,697.46 100.00% (1)期末账龄超过 3 年的应付账款共计 88,853,022.84 元,主要系应付各 项工程建造款余款。 (2)期末应付账款中无应付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单位款项。 (3)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应付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45,474,120.77 元, 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 22.08%;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东方腾龙路桥有限公司 16,477,158.95 吉林省金丰煤业有限公司 9,266,798.55 鸡西煤业鑫安煤矿 6,600,000.00 鸿宇装饰有限公司 6,568,888.28 长春市给水公司 6,561,274.99 合计 45,474,120.77 16、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数 比例 期初数 比例 一年以下 72,921,322.98 95.31% 59,760,729.79 100% 一至二年 3,588,960.23 4.69% 二至三年 三年以上 741.00 741.00 7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计 76,511,024.21 100.00% 59,761,470.79 100% (1)期末账龄超过 1 年的预收账款为 3,589,701.23 元,其中 741.00 元系 预收客户的工程款 余款;3,588,960.23 元系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有限公司预收客户 的 管 网 建 设 费 和 热 费 。 (2)期末预收账款中无预收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 位款项。 17、应付职工薪酬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支付 期末数 工资 306,889.12 23,945,310.21 22,935,273.84 1,316,925.49 职工福利费 3,330,904.31 2,266,447.62 5,597,351.93 - 社会保险费 62,824.15 3,357,273.88 453,973.07 3,748,422.80 其中:1、医疗保险费 -1,170.90 698,960.35 376,896.30 1,077,027.55 2、基本养老保险费 59,692.74 71,855.57 2,370,684.34 2,358,521.51 3、年金缴费 4、失业保险费 4,302.31 223,326.74 222,407.85 5,221.20 5、工伤保险费 36,571.58 36,571.58 6、生育保险费 40,812.59 40,812.59 住房公积金 6,977.66 11,872.22 2,655,022.11 2,650,127.55 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1,555,628.50 903,273.24 482,661.00 1,976,240.74 非货币性福利 其他 168,996.00 5,714,306.00 4,281,190.09 1,602,111.91 合 计 5,432,219.74 39,232,781.98 5,361,123.43 39,303,878.29 根据本期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关于减员增效设立特定退职金的通知”, 对参加改制的退出国有身份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给予一定的退职补偿,本期 共提取退职金 5,122,668.00 元。 18、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1,057,578.56 1,001,273.25 营业税 31,623,269.14 23,068,913.08 所得税 81,459,928.62 64,472,717.21 个人所得税 59,612.01 55,603.76 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235,509.33 442,228.99 7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房产税 17,612,436.21 13,159,399.28 土地使用税 5,036,813.75 444,524.96 合计 138,085,147.62 102,644,660.53 本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期末欠税余额较大。 19、应付利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应付中行长春开发区支行 4,296,700.00 25,263,733.64 1,433,935.19 28,126,498.45 应付吉林银行 1,333,502.16 1,333,502.16 合计 4,296,700.00 26,597,235.80 1,433,935.19 29,460,000.61 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加 25,163,300.61 元,主要系公司资金紧缺欠付利息增加所致。 20、其他应付款 账龄 期末数 年初数 1 年以下(含一年) 28,809,492.25 245,971,276.95 1-2 年(含二年) 93,545,149.86 17,597,898.80 2-3 年(含三年) 10,475,969.21 17,000,411.53 3 年以上 31,858,475.31 30,990,515.56 合计 164,689,086.63 311,560,102.84 (1)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付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92,904,658.17 元,占其他应付款期末 余额的 56.41%,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70,686,982.31 前期工程费用 7,492,903.44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6,554,772.42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 5,170,000.00 吉林省德阳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0.00 合计 92,904,658.17 (2)期末其他应付款中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3)2007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 代农业)签订的“抹账协议”约定,根据“《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中第三条第 2 款约 定,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发区管委会应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利息)14,811.87 万元;在 2007 年度内,现代农业共借给本公司资金 157,897,706.34 元。依据抹账协议约定,现代农业与本公司以抹 账的形式代开发区管委会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利息)14,811.87 万元。本公司已将此补偿金计入 2007 年度损益。有关情况详见本附注十一。 (4)其他应付款期末数比期初数减少 146,871,016.21 元,主要系 2006 年开发区财政局基建专 户借款余额 5000 万元,本期依据经开区管委会与本公司的“补贴协议书”约定,2007 年开发区管委 会应付本公司长春国际会展中心财政补贴款 6,000 万元,2006 年财政部门借给本公司的 5,000 万元转 7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为 2007 年财政补贴款,2007 年应实际再支付本公司 1,000 万元财政补贴。本公司已将该借款计入本 期损益。 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 2006 年末余额 180,699,568.50 元,比 2007 年末余额 70,686,982.31 元减少 110,012,586.19 元,主要系 2007 年 12 月本公司与开发区国资委、财政局、长 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签订“抹账协议”,将本公司与开发区财 政局、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单位债权抹账调减本公司应付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债 务 74,415,577.22 元所致。 (5)期末账龄超过 3 年以上的其他应付款 31,858,475.31 元, 主要系资金往来款和收取的保证金。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类别 货种 期末数 期初数 保证借款 人民币 100,000,000.00 50,000,000.00 抵押借款 人民币 840,516,000.00 112,000,000.00 质押借款 人民币 10,000,000.00 合计 940,516,000.00 172,000,000.00 (1)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中的保证借款,由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2)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中的抵押借款详见本附注五 22。 (3)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中逾期贷款 15,600 万元。 22、长期借款 项目 币种 期末数 期初数 质押借款 人民币 246,000,000.00 256,000,000.00 抵押借款 人民币 723,516,000.00 保证借款 人民币 109,000,000.00 199,000,000.00 合计 355,000,000.00 1,178,516,000.00 (1)期末长期借款中的保证借款,均由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资产抵押情况 类别 期末账面价值 抵押情况 开发大厦房产 29,981,106.91 作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会展中心房产 415,576,967.99 签订的 2005 年 0113(GD)字第 035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 开发大厦土地使用权 1,166,511.73 中注明的抵押物之一,可为最高额 7.3 亿元的银行借款 提供担保 会展中心土地使用权 167,514,259.18 7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作为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签订的 2006 年开发(抵)字第 0034 号《抵押合同》中注 会展中心 G 馆房产 6,447,898.12 明的抵押物,可为本公司的 5,000 万元银行借款提供抵 押担保 71,019,074.36 5,600 万元由本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 西门子厂房 区支行签订的 2004 年押字 20040060 号《抵押合同》提 14,414,104.60 供抵押担保。同时,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为该借 西门子厂房土地使用权 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期末长期借款中的质押借款,均由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7,137 万股国有股进行质押。 23、递延收益 项目 期末数 期初数 管网建设费 24,581,121.72 16,157,355.25 合计 24,581,121.72 16,157,355.25 注: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供热管网主干线建设费用,根据财政部财 会(2003)16 号《关于企业收取的一次性入网费会计处理的规定》,在 10 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分期 确认为收入。 24、股本 本期变动增减(+、-) 项 目 期初数 期末数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他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78,259,200.00 78,259,200.00 境内法人股 募集法人股 其他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78,259,200.00 78,259,200.00 二、已流通股份 境内上市的普通股 279,458,400.00 279,458,400.00 其他 已流通股份合计 279,458,400.00 279,458,400.00 三、股份总数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25、资本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溢价 1,063,723,568.23 1,063,723,568.23 其他资本公积 23,319,568.11 23,319,568.11 7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计 1,087,043,136.34 1,087,043,136.34 26、盈余公积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187,716,360.02 3,393,555.50 合计 187,716,360.02 3,393,555.50 191,109,915.52 (1)本公司本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年初数 4,338,804.02 元,调整情况详见附注二/二十三。 (2)本期增加系本公司按规定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27、未分配利润 项 目 金 额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659,551,379.85 加:会计政策变更 -290,749.61 加:前期差错更正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659,260,630.24 加:本期净利润 1,536,174.61 减:少数股东损益 21,692.73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393,555.50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657,381,556.62 期末未分配利润 657,381,556.62 本公司本期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并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290,749.61 元,调 整情况详见本附注二/二十三。 28、少数股东权益 项 目 本期数 上期数 少数股东权益 265,453.86 243,761.13 合计 265,453.86 243,761.13 29 、 营 业 收 入 及 营 业 成 本 (1)分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行业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热力收入 107,237,053.14 130,755,083.79 119,140,059.67 111,241,979.46 基础设施承建收入 16,957,146.99 2,509,838.61 16,750,114.86 12,872,048.20 安装收入 24,765,522.50 15,767,723.94 24,592,236.15 18,851,487.44 会展收入 16,794,782.85 7,023,565.60 14,020,923.95 3,026,311.05 出口收入 1,104,294.36 834,475.05 6,429,126.54 4,525,312.19 其他销售、服务等 5,757,808.28 3,803,785.07 合计 172,616,608.12 160,694,472.06 180,932,461.17 150,517,138.34 (2)其他业务 7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行业名称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房租收入 18,750,000.00 2,713,818.25 420,000.00 123,494.69 热力并网费 2,204,475.53 1,521,956.06 506,689.13 其他 80,155.12 4,408.52 36,224.87 合 计 21,034,630.65 2,718,226.77 1,978,180.93 630,183.82 (1)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将上年同期数其他业务成本中流转税调入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108,799.94 元。 (2)本期其他业务收入增加,主要系本公司依据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计入本期 损益的开发大厦房屋租金收入 400 万元、西门子厂房租金收入 1225 万元; 依据本公司与长春帕拉斯 大酒店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计入本期损益的租赁经营收入 250 万元。 (3) 分地区主营业务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地区名称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吉林地区 172,616,608.12 160,694,472.06 180,932,461.17 150,517,138.34 合 计 172,616,608.12 160,694,472.06 180,932,461.17 150,517,138.34 30、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 目 税率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营业税 3%或 5% 3,864,816.10 2,228,722.81 城建税 3% 270,537.13 463,594.24 教育费附加 3% 115,944.48 198,741.54 合 计 4,251,297.71 2,891,058.59 31、管理费用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管理费用 83,740,345.81 134,943,950.40 合 计 83,740,345.81 134,943,950.40 本期管理费用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51,203,604.59 元,主要系 2006 年公司 进行资产重组转让生态发展公司,其管理费用减少 48,028,160.75 元所致。 32、财务费用 项 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利息支出 132,865,088.41 122,428,651.53 减:利息收入 583,129.48 540,334.38 汇兑损失 18,460.65 61,799.03 减:汇兑收益 其他 23,008.10 954,055.55 合 计 132,323,427.68 122,904,171.73 7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33、资产减值损失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坏账准备 -12,121,386.16 8,403,037.17 存货跌价准备 合 计 -12,121,386.16 8,403,037.17 本期坏账准备比上期减少主要原因系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与开发区国资 委、财政局、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签订“抹账协议”,将本公司与开发区财政局、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等单位债权 74,415,577.22 元与应付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债务抹账 使本期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34、投资收益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按权益法核算的收益 -3,569,915.03 -1,596,064.53 股权转让或处置收益 153,441,491.49 合营或联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22,700.00 75,000.00 合 计 -3,547,215.03 151,920,426.96 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数减少 155,467,641.99 元,主要系 2006 年公司进行资产重组转让股权 取得收益 153,441,491.49 元所致。 35、营业外收入 项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固定资产清理收益 228,287.51 13,890,646.57 罚款收入 900.00 其他 3,662.00 25,947.60 政府补助 68,933,892.09 143,971,419.43 南部土地开发解除协议补偿款 139,972,174.50 合计 209,138,016.10 157,888,913.60 (1)根据 2006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关于新建五号变电所投资协议”,开 发区管委会本年度向本公司支付五号变电所补贴 471 万元; (2)2007 年度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于 2007 年 5 月签订的《补贴协议书》,开发区管委会 2007 年度共向本公司支付会展补贴 6,000 万元。 (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共同颁布的财税[2004]28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 热企业税收问题的通知》和财税[2006]117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 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向居民收取的采暖收入(包括直接向居民 7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个人收取的和由单位代居民个人缴纳的采暖收入)免征增值税,2007 年度减免增值税金额为 4,223,895.09 元。 (4)依据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 2007 年 12 月 10 日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 议”和本公司 2007 年 12 月 28 日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签订的“抹账协 议”,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抹账形式代开发区管委会支付补偿金(利息)148,118,700.00 元,扣除应缴流转税费 8,146,525.50 元,净收益 139,972,174.50 元。 36、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固定资产清理损失 536,229.31 581,486.65 罚款及滞纳金 16,747.38 198,502.73 法院划款 460,808.08 其他 180,486.53 479,603.50 合 计 1,194,271.30 1,259,592.88 37、所得税费用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合 计 22,966,470.81 31,976,538.11 38、少数股东损益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合 计 21,692.73 -20,357.00 39、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 额 水电费 62,896.42 利 息 519,735.19 押金和赔偿 3,662.00 往来款 187,737,978.46 其 他 358,071.42 合 计 188,682,343.49 40、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金 额 差旅费 767,513.40 办公费、电话费 1,258,396.35 审计咨询费 548,567.00 业务招待费 842,472.31 采暖费 185,638.08 水电费 87,337.01 修理费 313,273.80 7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交通费 297,338.40 往来款 75,317,499.35 其他 2,962,600.42 合 计 82,580,636.12 41、现金流量表附表 合并数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514,481.88 30,833,575.97 加:资产减值准备 -12,121,386.16 8,403,037.17 少数股东损益 21,692.73 -20,357.00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52,126,031.62 53,782,340.87 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7,164,958.59 61,133,461.6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307,941.80 -13,309,159.92 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132,865,088.41 122,490,450.56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3,547,215.03 -151,920,426.96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填列) 4,321,052.90 -1,335,792.83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填列) 230,008.67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854,339,794.82 -1,459,468,381.15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751,591,124.06 874,869,574.5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149,472,505.08 281,078,571.23 其他 -3,63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3,253,251.15 -197,093,105.8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105,621,319.27 71,815,363.25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71,815,363.25 60,291,915.46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7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3,805,956.02 11,523,447.79 附注六、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年以 265,100.00 4.01% 13,255.00 19,000.00 0.28 950.00 一至二 15,000.00 0.23% 1,500.00 312,426.09 4.62 31,242.61 二至三 160,109.60 2.42% 24,015.96 4,158,125.81 61.47 623,718.87 三至四 3,900,000.00 58.95% 780,000.00 700.00 0.01 140.00 四至五 700.00 0.01% 175.00 672,975.37 9.95 168,243.84 五年以 2,274,369.09 34.38% 2,084,295.64 1,601,393.72 23.67 480,418.12 合计 6,615,278.69 100.00% 2,903,241.60 6,764,620.99 100.00 1,304,713.44 (1)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前五名金额合计为 6,393,045.19 元,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的 96.64%; 单位名称 金额 康达厂房 3,900,000.00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 1,399,999.22 培训中心 602,836.37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电信公司 340,209.60 净月开发区 150,000.00 合计 6,393,045.19 (2)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按类别披露应收账款 期末数 期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的其他应收款 单项金额不重 大但按信用风 险特征组合后 2,274,369.09 34.38% 2,084,295.64 71.79% 1,601,393.72 23.67% 480,418.12 36.82% 该组合的风险 较大的其他应 收款 其他不重大其 824,295.32 4,340,909.60 65.62% 818,945.96 28.21% 5,163,227.27 76.33% 63.18% 他应收款 8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合 计 6,615,278.69 100.00% 2,903,241.60 100.00% 6,764,620.99 100.00% 1,304,713.44 100.00% ① 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为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应收账款。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账龄 在五年以上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③扣除前两项后的应收账款划分为其他不重大的应收账款。 (4)本期本公司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关和开发区培训中心的应收账款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上述两笔款项是本公司1995年受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建工程,工程于1999年结算并 交付使用,因在结算金额的确定与上述单位未达成一致,款项收回的可能性不大。根据本公司的坏账 核算政策对有客观证据表明可收回程度较小,符合坏账确认标准的,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 账 期末数 期初数 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一 1,938,232,641.03 96.02% 3,618,868.71 99,057,709.36 43.07% 2,227,232.96 一 41,392,619.47 2.05% 109,375.98 51,154,947.53 22.25% 5,115,494.74 二 17,846,775.17 0.88% 2,677,016.28 23,397,025.88 10.18% 3,509,553.88 三 5,180.00 0.01% 1,036.00 11,931,333.09 5.19% 806,518.62 四 8,484,806.91 0.42% 211,147.50 33,027,250.75 14.36% 8,256,812.70 五 12,549,522.79 0.62% 3,764,856.83 11,377,539.69 4.95% 3,413,261.91 合 2,018,511,545.37 100.00% 10,382,301.30 229,945,806.30 100.00% 23,328,874.81 (1)期末有 14,371,766.98 元账龄 1 年以内和 40,298,859.66 元账龄 1-2 年、7,640,216.91 元账龄 4-5 年的其他应收款,均系应收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款项。根据本公司有关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 由于该部分款项属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的款项,故期末不计提坏账准备。 (2)欠款前五位的单位金额 1,986,794,365.67 元,占其他应收款余额 的 98.43%。 单位名称 金额 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1,851,483,500.00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 71,852,678.86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 31,467,969.90 深圳市汇德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14,990,216.91 合计 1,986,794,365.67 (3)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欠款。 (4)按类别披露其他应收款 8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期末数 期初数 种 类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单项金额重 16,379,743.92 大的其他应 2,000,050,086.81 99.09% 6,142,633.94 59.16% 137,649,075.49 59.86% 70.21% 收款 单项金额不 重大但按信 用风险特征 组合后该组 12,549,522.79 0.62% 3,764,856.83 36.26% 11,377,539.69 4.95% 3,413,261.91 14.63% 合的风险较 大的其他应 收款 其他不重大 80,919,191.12 5,911,935.77 0.29% 474,810.53 4.58% 35.19% 3,535,868.98 15.16% 其他应收款 合计 2,018,511,545.37 100.00% 10,382,301.30 100.00% 229,945,806.30 100.00% 23,328,874.81 100.00% ① 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为期末余额在500万元以上的其他应收款。 ②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款项为单项金额不重大,但账龄 在五年以上及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③扣除前两项后的其他应收款划分为其他不重大的其他应收款。 (5)期末本公司应收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 31,467,969.90 元、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14,990,216.91 元、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3,255,721.14 元往来款, 该三户企业均系本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 (6)应收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办 71,852,678.86 元、深圳市汇德投资有限公司 17,000,000.00 元,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 部分披露。 (7)应收长春市土地储备中心 1,851,483,500.00 元,有关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五/4。 3、长期投资 期末数 期初数 项 目 金额 减值准备 金额 减值准备 按权益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378,451,421.66 307,675,930.19 合 计 378,451,421.66 307,675,930.19 被投资单位主要信息 (1)按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主要信息 8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持股 表决权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末资产总额 本期营业收入 本期净利润 比例 比例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 99.99 99.99 442,495,959.67 112,740,089.45 31,722,147.28 限责任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 99.00 99.00 12,984,099.09 1,164,049.48 -634,624.24 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 99.00 99.00 20,744.97 9,829,021.94 司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95.00 95.00 16,794,782.85 -1,407,089.26 19,715,064.9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 99.00 99.00 59,388,578.52 22,605,054.00 2,178,579.18 气安装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 99.00 99.00 34,909,876.16 1,938,346.99 158,859.22 程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 99.00 99.00 10,003,916.91 7,496,811.93 670,990.41 装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 100.00 100.00 34,909,876.16 5,278,479.26 206,068.20 厦物业管理处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17,725,828.86 -391,974.54 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有限公 100.00 100.00 213,658.71 18,986,098.95 司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 95.00 95.00 11,743,436.49 479,329.02 -1,769,470.21 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 100.00 100.00 442,495,959.67 501,439.22 -272,255.98 责任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 100.00 100.00 20,000,000.00 -50.00 公司 (2)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情况 占被投 资单位 减值 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期初数 本期增减 期末数 注册资 准备 本比例 (%)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热力有限责 99.99 255,985,000.00 255,985,000.00 255,985,000.00 任公司 8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进出口有限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 公司 长春经开新资本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000.00 99.00 招商有限公司 长春国际会展中 9,500,000.00 9,500,000.00 9,500,000.00 95.00 心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工程电气安 9,920,000.00 7,920,000.00 2,000,000.00 9,920,000.00 99.13 装有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建筑工程有 6,930,000.00 6,930,000.00 6,930,000.00 99.00 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建筑安装有 4,950,000.00 4,950,000.00 4,950,000.00 99.00 限公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 发区开发大厦物 590,930.19 590,930.19 590,930.19 100.00 业管理处 吉林旺通经贸有 17,897,491.47 17,897,491.47 17,897,491.47 100.00 限公司 长春经开东方房 19,928,000.00 19,928,000.00 19,928,000.00 100.00 地产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东方新 950,000.00 950,000.00 950,000.00 95.00 型建材有限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兴 隆热力有限责任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000.00 100.00 公司 长春经开集团工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00,000.00 100.00 程建设有限公司 长春光机科技发 2,000,000.00 2,000,000.00 2,000,000.00 3.10 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 计 358,523,421.66 307,675,930.19 70,775,491.47 378,451,421.66 8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4、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行业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合 计 33,789,200.00 9,980,860.82 2,837,571.05 4,969,038.98 30,981,048.78 5,011,821.84 (1)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行业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收入 13,600,000.00 8,180,060.82 3,983,654.95 建筑安装及电气安装收入 918,000.00 1,300,000.00 860,887.34 合 计 14,518,000.00 9,480,060.82 4,844,542.29 (2)其他业务收入及成本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行业名称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房租收入 19,250,800.00 2,836,449.05 500,800.00 124,496.69 其他 20,400.00 1,122.00 合 计 19,271,200.00 2,837,571.05 500,800.00 124,496.69 附注七、关联方关系和关联方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由本公司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另一方,或者能对本公司实 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一方;或者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 影响的另一企业,被界定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 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与本公 经济 法人 关联方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司关系 性质 代表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长春经济技术 高技术风险投资,证券战略投资,实 国有独 区创业投资控股有 开发区自由大 业投资,项目融投资,企业收购兼并 母公司 尚智勇 资公司 限公司 路 5188 号 顾问,企业发展战略设计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长春经济技术 控股 有限责 区热力有限责任公 开发区秦皇岛 热力生产销售 周景坤 子公司 任公司 司 路1号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控股 有限责 海口路 1 号 口业务,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刘伟 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任公司 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8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济技术 工业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租赁,转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 控股 有限责 开发区自由大 让,投资及配套服务(应经专项审批 张学春 商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任公司 路 5188 号 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长春经济技术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控股 有限责 开发区会展大 会展服务 叶飞 有限公司 子公司 任公司 街 100 号 电气设备安装、内外线工程、电子电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长春经济技术 缆线路安装、电气器材、五金交电、 控股 有限责 区工程电气安装有 开发区昆山路 王洪伟 水暖器材、钢材、建材、化工产品(除 子公司 任公司 限公司 1451 号 危险品)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控股 有限责 区建筑工程有限公 深圳街 3 号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周晓东 子公司 任公司 司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长春经济技术 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安装 D 级锅 控股子 有限责 区建筑安装有限公 开发区秦皇岛 周景坤 炉,热力生产、服务 公司 任公司 司 路1号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 长春经济技术 控股子 有限责 区开发大厦物业管 开发区自由大 物业管理及物业综合服务 李淑贤 公司 任公司 理处 路 5188 号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 长春市南关区 控股子 有限责 装饰、装潢材料、建筑材料(木材除 岳阳街 52-10 孙宝树 公司 外)经销;农副产品经销 公司 任公司 号 长春经开东方房地 控股子 有限责 经济开发区深 产有限公司 房地产开发二级 公司 任公司 张洪雁 圳街 3 号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 控股子 有限责 经济技术开发 张洪雁 建材有限公司 生产加工销售塑料型材、塑钢门窗 公司 任公司 区浦东路 25 号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 控股子 有限责 经济开发区昆 孙宝树 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热供应 公司 任公司 山路 1451 号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 经济技术开发 控股子 有限责 城市道路、桥梁、排水工程、工程机 刘亚进 建设有限公司 区自由大路 100 公司 任公司 械租赁 号 1206 室 (3)存在控制关系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情况 8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注册资本期初数 注册资本增减 注册资本期末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00 10,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5,600 25,6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有限公司 1,000 1,000 长春经开新资本招商有限公司 1,000 1,000 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1,000 1,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电气安装有限公司 800 200 1,0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00 7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500 500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大厦物业管理处 50 50 吉林旺通经贸有限公司 1,789.75 1,789.75 长春经开东方房地产有限公司 2,000 2,000 长春经开东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100 100 长春经开集团兴隆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0 长春经开集团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00 2,000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持股比例 吉林省德阳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合营企业 30% 长春光机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企业 3.1% 北京亚泰胜达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参股企业 14% 2、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担保情况 ①2007 年度内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 2.49 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偿还该 2.49 亿元借款中的 0.5 亿元, 其余 1.99 亿元尚未到期。 ②2007 年度内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 公司长春经开热力公司的 7,5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长春经开热力公 司已偿还该 7,500 万元借款中的 785 万元,其余 6,715 万元已逾期尚未偿还。 ③2006 年度内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 司 7,137 万股国有股为本公司的 25,600 万元借款提供质押担保。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偿 还该 25,600 万元借款中的 1,000 万元,其余 24,600 万元尚未到期。 附注八、或有事项 8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本公司对外担保事项 (1)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 2003 年 9 月 11 日至 2013 年 9 月 3 日期间内向中国工 商银行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借入的 30,632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该部分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30,632 万元。 (2)本公司为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在 2006 年 7 月 19 日至 2007 年 7 月 18 日期间内向吉林银 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借入的 5,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由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原 长春经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已偿还上述借款,本公司担保责任已履行完毕。 (3)本公司为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原长春经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在 2007 年 6 月 16 日至 2010 年 6 月 14 日期间内向吉林银行经济开发区支行借入的 1 亿元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保证,并由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为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为长春经开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余额为 1 亿元。 (4)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被担保公司中,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5)2007 年度内本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 40,632 万元, 其中 2007 年度新增发生额共计 10,000 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17.70% 。 附注九、承诺事项 无 附注十、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本公司于 2008 年 1 月和 3 月共收到深圳汇德投资有限公司转款 200 万元,至此本公司其他应 收款中应收深圳汇德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款尚余 1,500 万元。 2、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中心)于 2008 年 3 月 22 日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申请减免 2003-2006 年度的房产税 1,178.65 万元,2006 年度的 土地使用税 33.16 万元,2008 年 3 月 26 日,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地方税务局已获得吉林省地方税务 局的审核,同意批准会展中心的减免申请。 3、本公司于 2007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通过公司 2007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本期暂不进行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2005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 签订《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临港区项目投资协议)。 8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根据协议开发区管委会将位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港区约 3.6 平方公里商住用地(以下简称:临 港项目用地)交由本公司投资开发,本公司已按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了土地出让净 收益 9.6 亿元。 根据协议,开发区管委会需将临港项目用地规划调整为住宅、商服用地。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的 实施及土地政策的变化,该项宗地用地规划调整难度和时间成本加大。为了保护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开发区管委会在 2006 年 8 月 15 日做出承诺,承诺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将上述项目宗地足值地调整 到经开区管辖范围内的有住宅和商服用地规划的地块上。由于政府规划的原因,截至 2007 年末,该调 整工作未能完成。 2008 年 4 月 14 日本公司与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签订 “《临港经济区 3.6 平方公里经营性用地项目投资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达成如下约定: 双方同意将开发区管委会另行选定的目标土地交本公司投资开发,用以置换原《临港区项目投资 协议》中约定的临港项目用地。 (1)用以置换的目标土地情况:位于长春市玉米工业园(兴隆山镇)。具体开发范围为长春市玉 米工业园区 17 块建设宗地,可建设面积 2,232,100 平方米。 (2)本公司对目标土地的投资概况: 项目名称:长春市玉米工业园土地委托一级开发(兴隆山镇); 项目工期: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 8 年内分期开发; 项目投资总额:根据吉林省吉佳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吉佳(2008)(估)字第 005 号)《土地估价报告》,项目投资总额约为 195,000 万元,实际金额将根据市场或物价因素进行变更。 (3)目标土地开发方式:开发区管委会授权本公司开发目标土地,经开发达到七通一平的土地收 储标准后,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相关法律规定对目标土地以招拍挂方式进行出让,出让目标土地所获土 地出让金在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后的开发区管委会所得土地出让收益,双方根据补充协议的约定对土地 出让收益进行分配。 (4)补偿金及支付 鉴于本公司已于 2005 年 12 月按照《临港区项目投资协议》约定向开发区管委会预付了 9.6 亿土 地净收益,开发区管委会同意以财政补贴的方式给予本公司补偿金,补偿金计提标准参照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 即:应付本公司补偿金总额=9.6 亿*8%*2=15360 万元。 开发区管委会应于 2008 年底前向本公司支付上述全部补偿金。 (5)开发区管委会出让目标土地的净收益 本公司开发本补充协议约定的目标土地,应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的土地净收益总额以评估报告为 依据,净收益总额为 111,607.83 万元。本公司已向开发区管委会支付 9.6 亿土地出让净收益,待本 8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补充协议》生效后自动转为目标土地出让金,差额部分应于 2008 年底前补足。 《补充协议》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后成立,待本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后正式生效。 (6)为尽早取得长春玉米工业园区 17 块建设宗地的一级开发权,本公司在 2008 年 4 月 25 日一 次性将上述土地出让净收益差价款 15,607.83 万元(2005 年已支付 9.6 亿元),支付给长春经济技术 开发区管委会。并预交该块土地的前期费用、征地费用、拆迁费用 26,197.55 万元。 2、本公司 2006 年度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权分置改革时,受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投资其管辖范围 内的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 195 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5 号用地 34.8 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7 号用地 25.7 万平方米经营性用地的一级土地开发。根据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于 2006 年 8 月 3 日分别签署的《南 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5 号土地委托开发协议》和《7 号土地委托开发协议》,本公司已向开发区 管委会分别支付上述 3 宗土地的开发区管委会预算土地出让净收益 1,851,483,500.00 元、 141,935,780.00 元和 62,825,016.00 元,共计 2,056,244,296.00 元。 由于长春南部新城核心区土地规划发生重大调整和省政府要求预留建设用地,致使《南部土地委 托开发协议》无法履行。本公司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了“《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 议》解除协议”(以下简称:解除协议)约定: (1)开发区管委会应返还本公司为履行原协议于 2006 年 12 月 25 日支付给开发区管委会的人民 币 185,148.35 万元,同时开发区管委会应按年利率 8%计算向本公司支付占款利息 14,811.87 万元(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占款期限为一年);应付本公司本息合计 199,960.22 万元; (2)开发区管委会应按下列付款方式,付款期限和付款条件,向本公司付清本解除协议第二条确 定的本、息总额: ①本年度 12 月 31 日前,以返还现款或承接等额本公司银行债务方式向本公司支付本金 120,000 万元; ②本年度 12 月 31 日前,开发区管委会向本公司支付解除协议人民币第二条所述利息 14,811.87 万元; ③2008 年 4 月 30 日前,开发区管委会向本公司结清余款人民币 65,148.35 万元。该笔款项管委 会于 2008 年 1 月 1 日以后支付的部分,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本公司支付所占资金的利息。 本补充协议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注明生效日为公司第五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批准日 期(2007 年 12 月 14 日)。 补充协议执行情况: (1)2007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开发区管委会、长春现代农业产业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现代农业)签订的“抹账协议”约定,根据“《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中第三条第 2 款 约定,2007 年 12 月 31 日前,开发区管委会应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利息)14,811.87 万元;在 2007 年度内,现代农业共借给本公司资金 157,897,706.34 元。依据抹账协议约定,现代农业与本公司以抹 90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账的形式代开发区管委会向本公司支付补偿金(利息)14,811.87 万元。本公司已将此补偿金计入 2007 年度损益。 (2)本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甲方)、长春市土地收购储 备交易中心(丙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丁方)签订《债务转移意向书》,约定根据 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丁方应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贷款总额 为人民币 80,251.60 万元。丙方同意代丁方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该贷款。丙方承接该笔贷款本金 80,251.6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1 日起该笔贷款的利息包括复利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承接贷 款的还款担保由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保证单位,长春市财政局出具贷款还款兜底承诺函。 该协议于四方共同签字盖章后,且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生效, 同时经甲方总行书面批准该协议内容后生效; 2008 年 1 月 11 日,本公司收到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转款 806,633,906.69 元,并于当日 归还工行开发区支行贷款 802,516,000.00 元; (3)本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甲方)、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丙方)、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丁方)签订《贷款承接协议书》,约定根据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 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丁方应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丙方同 意代丁方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该贷款。丙方承接该笔贷款本金 30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1 日起该笔 贷款的利息包括复利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承接贷款的还款担保由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 司作为保证单位,长春市财政局出具贷款还款兜底承诺函。该协议于四方共同签字盖章后,且本公司 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生效,同时经甲方总行书面批准该协议内容后 生效; (4)本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甲方)、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乙方)、长春市土 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丙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丁方)签订《贷款承接协议书》, 约定根据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丁方欠乙方工程款,丁方应 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11,348.40 万元。丙方同意代丁方承接乙方在甲方的该贷款。 丙方承接该笔贷款本金 11,348.4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1 日起该笔贷款的利息包括复利等所有费用由 丙方承担。丙方承接贷款的还款担保由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保证单位,长春市财政局出 具贷款还款兜底承诺函。该协议于五方共同签字盖章后,且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 发协议》解除协议”生效,同时经甲方总行书面批准该协议内容后生效; (5)本公司与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甲方)、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丙方)、长春经 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丁方)签订《贷款承接协议书》,约定根据本公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 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丁方应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贷款总额为人民币 25,400 万元。丙方同 意代丁方承接本公司在甲方的该贷款。丙方承接该笔贷款本金 25,400 万元,2007 年 12 月 21 日起该 笔贷款的利息包括复利等所有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承接贷款的还款担保由长春市融兴经济发展有限 91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公司作为保证单位,长春市财政局出具贷款还款兜底承诺函。该协议于四方共同签字盖章后,且本公 司与丁方签订的“《南部土地委托开发协议》解除协议”生效,同时经甲方总行书面批准该协议内容 后生效; 综上所述,至本次报告日,本公司已实际收到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转款 806,633,906.69 元,并于当日归还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贷款 802,516,000.00 元;并分 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吉林银行长春卫星支行签订《贷款承接协议书》,协议约定由 长春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承接本公司贷款 39,748.40 万元,共计 12 亿,其中 39,748.40 万元《贷 款承接协议》尚需各银行总行书面批准后生效。 (6)解除协议中约定 2008 年 4 月 30 日前,应结清的余款 65,148.35 万元,本公司已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转入本公司经开支行逯家湾营业厅的账户内。 本公司为加速 5 号地、7 号地的土地开发,在 2008 年 4 月 25 日已预交这两块土地的前期费用、 征地费、拆迁费用 13,842.97 万元。 3、依据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关于受让长春供热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的决议,本公 司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国资委)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北京龙源智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龙源智博评报字[2006]第 1024 号)评估 报告确认的对长春供热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热发展)截止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净值 4,552.96 万元为依据,确定以转让价格人民币 4,552.96 万元受让开发区国资委持有的供热发展 100% 股权。 依据公司第五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关于受让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拆迁有限公司股权 的议案》的决议,本公司于 2007 年 2 月 16 日与开发区国资委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北京中科华 会计师事务所(中科华评报字[2007]第 133 号)评估报告确认的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阳光征地房屋 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拆迁)截止于 2006 年 8 月 31 日的评估净值 152.97 万元为依据,确定 以转让价格 152.97 万元受让开发区国资委持有阳光拆迁 100%股权。 在受让阳光拆迁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阳光拆迁系开发区国资委与自然人合资创立的有限 责任公司,开发区国资委持有其 66.67%股权。开发区国资委拟先行收购自然人的 33.33%股份,然后出 让其在阳光拆迁 100%的股权。 2007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与开发区国资委签订《资产重组交割协议》,开发区国资委同意用本 公司应收长春华捷塑钢门窗有限公司和华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债权作为本次资产重组的对价支付上 述股权转让款,余款以现金支付。 但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供热发展工商管理变更登记手续一直未能办理下来。开发区国资委尚 未对阳光拆迁自然人 33.33%股份进行收购。 2008 年 4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资委关于终止履行长春市供热发展有限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通知”,通知中指出:根据《中共长春市委、长春市人民政府进一步深化国 92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有企业改革的若干规定》(长发[2001]3 号)文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供热发展国有身份职工及长春 经开原国有身份职工的国有身份退出改制未能依法实施前,不能先行实施该企业国有资本的退出。并 决定:1、终止履行供热发展《股权转让协议》。已经完成实际交接部分资产和已支付的转让价款相互 返还,未办理的变更手续终止办理。2、考虑到对贵公司的影响和可能的经济损失,我委决定给予贵公 司一定的经济补偿,并在经开区建设项目上给予贵公司优先照顾。具体事宜另行商定。 鉴于上述原因,2007 年末本公司已对供热发展、阳光拆迁的股权款转入应收开发区国资委的债 权,本期没有纳入合并范围。 4、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07)吉民二保字第五号执行通知书,本公司第 一大股东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7,825.92 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股份的 21.88%)及孽息被司法冻结,冻结期限从 2007 年 8 月 17 日至 2008 年 8 月 16 日止。 另根据(2007)吉民二保字第 6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上述 7,825.92 万股被司法轮候冻结,期限从 2007 年 8 月 17 日起至 2008 年 8 月 16 日止。 5、本公司于 2003 年 8 月 25 日和 2007 年 2 月 14 日分别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 行借款 13,500 万元和 7,455 万元,现余额分别为 9,000 万元和 7,455 万元。长春东南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 7,455 万元借款提供了 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为上述两笔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 年 8 月 30 日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12 月 25 日吉林省高法(2007)吉 民二初字第 4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 10 日内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支付原告差旅 费 15,434.40 元、承担案件受理费 901,368.00 元、财产保全费 5000 元。至 2007 年末,本公司尚未归 还贷款本金,已将上述相关费用计入 2007 年度损益。 6、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长春经济开发区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热力公司)2005 年 12 月 25 日 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借款 10,000 万元,现余额 7,500 万元。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有限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担保;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 政局为上述借款出具了担保承诺。2007 年 8 月 31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开发区支行向吉林省 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07 年 12 月 12 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7)吉民二初字第 47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热力公司在该判决生效 10 日内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433,484.00 元、财 产保全费 5000 元。至 2007 年末,热力公司尚未归还贷款本金,已将上述相关费用计入 2007 年度损益。 7、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逾期借款共计 36,615 万元,欠税情况仍然存在。本公司虽面 临较大的资金压力,但同时也在积极寻求合作方对这些资产进行进一步开发,改善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上述资金压力尚不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8、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2008)绿民执字第 137 号《民事裁定书》已下达,目前本公司主要银 行账户已被冻结,具体银行如下: 商行经开支行、中行经济开发区支行、交行开发区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吉林省分行 93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附注十二、补充资料 1、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规定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基本每股收 稀释每股收益 益 本期数 本期数 本期数 本期数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0.0660 0.0661 0.0042 0.0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公司普 -5.8814 -5.8834 -0.3770 -0.3770 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上述指标的计算过程如下 (1)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P÷E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E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公司编制和披露合并报表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不包括少数股东损益金额;“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少数股东损益后的合并净利润为基础,扣除 母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各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应考虑所得税影响)中母公司 普通股股东所占份额;“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不包括少数股东权益金额。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 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 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 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净资产增减 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3)基本每股收益=P÷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 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 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 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股份 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94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4)稀释每股收益=[P+(已确认为费用的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利息-转换费用)×(1-所得税率)]/(S0 +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润。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项 目 金 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07,941.80 各种形式的政府补贴 208,906,066.5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54,379.99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福利费) -339,566.90 退职金对损益的影响数 -5,122,668.00 上述事项对所得税的影响数 66,083,601. 19 小 计 136,397,908.71 少数股权 7,199.17 合 计 136,390,709.53. 3、本年度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按其列报要求对比数据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 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会计字[2007]10号)的规定要求列示2007年度比较利 润表调整过程及2006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 (1)本公司对于首次执行日有关资产、负债及股东权益的账面余额进行了复核,复核修正结 果及年初股东权益的调节过程列示如下: 2007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调节过程及修正的项目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股本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资本公积 1,087,043,136.34 1,087,043,136.34 盈余公积 192,055,164.05 -4,338,804.03 187,716,360.02 未分配利润 659,551,379.85 -290,749.61 659,260,630.24 未确认投资损失 -12,471,044.45 12,471,044.45 0.00 少数股东权益 243,761.13 243,761.13 合计 2,283,896,235.79 8,085,251.94 2,291,981,487.73 200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调节过程及修正的项目 项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股本 357,717,600.00 357,717,600.00 资本公积 1,091,709,304.35 1,091,709,304.35 盈余公积 193,384,994.79 -10,432,545.68 182,952,449.11 95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未分配利润 626,696,643.97 6,494,321.77 633,190,965.74 未确认投资损失 -10,443,922.45 10,443,922.45 0.00 少数股东权益 279,364.99 279,364.99 合计 2,259,064,620.66 6,785,063.53 2,265,849,684.19 (2)2006年利润表调整项目 项 目 调整前 调整金额 调整后 一、营业总收入 180,932,461.17 182,910,642.10 其中: 营业收入 180,932,461.17 180,932,461.17 其他业务收入 1,978,180.93 1,978,180.93 其他业务利润 1,239,197.17 -1,239,197.17 二、营业总成本 427,931,648.94 428,670,632.70 其中:营业成本 150,517,138.34 630,183.82 151,147,322.16 营业税金及附加 2,782,258.65 108,799.94 2,891,058.59 销售费用 8,381,092.65 8,381,092.65 管理费用 143,346,987.57 -8,403,037.17 134,943,950.40 财务费用 122,904,171.73 122,904,171.73 资产减值损失 8,403,037.17 8,403,037.17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51,920,426.96 151,920,426.9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93,839,563.64 -93,839,563.64 加:营业外收入 13,917,494.17 143,971,419.43 157,888,913.60 补贴收入 143,971,419.43 -143,971,419.43 减:营业外支出 1,259,592.88 1,259,592.8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2,789,257.08 62,789,757.08 减:所得税费用 33,312,330.94 1,335,792.83 31,976,538.11 加:未确认投资损失 2,027,122.00 -2,027,122.0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31,504,548.14 30,813,218.9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1,524,905.14 30,833,575.97 少数股东损益 -20,357.00 -20,357.00 (1)将原计入其他业务利润项目相应收入1,978,180.93元调整计入营业收入,相应成本630,183.82 元调整计入营业成本,相应的税金108,799.94调入营业税金及附加。 (2)往来款计提坏账准备8,403,037.17元由管理费用调整计入资产减值损失,按新制度追溯调整. (3)将未确认投资损失2,027,122.00元调减未分配利润。 (4)追溯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调增所得税费用1,335,792.83元,以上影响所得税费用1,335,792.83元。 96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5)本期将上期补贴收入143,971,419.43元调入营业外收入,追溯调整政府补助143,971,419.43,合计 增加营业外收入143,971,419.43元。 以上调整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691.329.17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0.00元,调减2006年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91.329.17元,调增加少数股东损益0.00元。 (3)2007 年年初合并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8 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解释第 1 号》 (财 会[2007]14 号)的要求,对年初所有者权益调节过程列式如下,经审核,与上年年报所披露数据无变 动。 编 2006 年报原披露 原因 项目名称 2007 年报披露数 差异 号 数 说明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原会 2,283,896,235.79 2,283,896,235.79 计准则)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 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 2 地产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 3 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 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8 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出售金融 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9 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7,841,491.37 7,841,491.37 13 少数股东权益 243,760.57 243,760.57 97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14 B 股、H 股等上市公司特别追溯调整 15 其他 2007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 2,291,981,487.73 2,291,981,487.73 (新会计准则) 98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十二、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法定代表人、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开 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 董事长:张树森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4 月 26 日 99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 长春经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对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 号》(2007 年修订) 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 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后,认为: 1、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 公司 2006 年年度 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的 2007 年年度审计报 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我们保证公司 2007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署: 张树森 余海清 张淑霞 孙宝树 孙成龙 金世和 庞国华 金兆怀 李建华 杨永学 钱兴北 刘亚进 李 臣 100 2008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