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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健(000035)2007年年度报告

百川归海 上传于 2008-04-25 06:30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度报告 董事长:杜长喜 二 OO 八年四月 1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 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本报告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夏一伦先生因工作 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董事李卫民先生代其出席会议并表决。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亦有专项说明,请投资者注意 阅读。 本公司董事长杜长喜先生、总裁王栋先生及财务总监陈维焕先生声明:保证年 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4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5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8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员工情况………………………13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18 第六章 股东大会简介………………………………………………26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27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37 第九章 重要事项…………………………………………………39 第十章 财务报告……………………………………………………47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47 3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名称: 中文: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CHINA KEJIAN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郝建学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李卫民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费宁萍 联系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六路科健大厦,邮政编码:518067 联系电话:0755-26692595 传 真:0755-26888210 电子信箱:cnkj@public.szptt.net.cn 四、公司注册、办公地址:深圳蛇口工业六路科健大厦 邮政编码:518067 互联网网址:http://www.chinakejian.net 电子信箱:cnkj@public.szptt.net.cn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登载年报指定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备置地点:深圳蛇口工业六路科健大厦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科健 股票代码:000035 七、其它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首次注册登记地点:深圳市蛇口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3011015154 公司税务登记号:440301192440560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点:武汉国际大厦 B 座 16-18 层 4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2007 年度主要会计数据 项 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营业利润 56,746,572.78 利润总额 119,638,324.6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7,982,726.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48,535,693.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526.5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本期发生数 (单位:人民币元)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21,906.72 债务重组损益 70,541.40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68,950,086.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128,875.99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5,433,373.78 合 计 69,447,032.40 二、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 2007 年 2006 年 年增减 2005 年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10,569,485.63 25,164,160.27 35,545,583.92 -70.26 80,488,308.30 80,488,308.30 利润总额 119,638,324.68 21,441,579.47 30,122,838.91 297.1 -166,139,052.14 -151,418,292.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17,982,726.15 21,441,579.47 30,122,838.91 291.67 -137,260,048.26 -122,539,288.46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48,535,693.75 33,206,183.31 46,480,881.51 4.42 -237,894,865.74 -237,894,865.74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04,526.59 -108,387.01 -109,805.06 - -453,062.07 -453,062.07 金流量净额 5 本年末比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上年末增 2005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总资产 475,219,926.07 469,208,127.85 476,443,193.20 -0.26 441,488,986.56 472,470,317.99 所有者权益(或股 -1,220,889,509.50 -1,354,361,335.77 -1,381,392,011.28 -11.62 -1,446,424,607.40 -1,415,443,275.97 东权益) (二)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比上 2007 年 2006 年 年增减 2005 年 (%)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基本每股收益 0.79 0.19 0.20 295.00 -1.18 -1.06 稀释每股收益 0.79 0.19 0.20 295.00 -1.18 -1.0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0.324 0.22 0.31 3.23 -2.05 -2.05 基本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 - -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 - - - - - - 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 -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0.003 -0.001 -0.001 - -0.004 -0.004 金流量净额 本年末比 2007 年末 2006 年末 上年末增 2005 年末 减(%)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后 调整前 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14 -11.80 -11.92 - -12.48 -12.21 每股净资产 注:2007年1月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改方 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 流通股获得8股的转增股份。股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原来的115,887,200股 增加至150,006,560股,公司每股收益、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每股净资 产等相应调整。 6 三、2006年度利润表的调整项目表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5,164,160.27 35,545,583.92 营业成本 24,219,032.64 25,088,085.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889.25 533,314.25 其他业务利润 6,653,270.31 销售费用 91,576.49 管理费用 35,100,832.67 19,081,167.77 财务费用 -8,500,260.60 -8,499,929.05 资产减值损失 9,587,658.73 投资收益 56,817,171.18 56,817,171.18 营业外收入 479,393.24 490,071.06 营业外支出 16,820,921.57 16,848,113.66 净利润 21,441,579.47 30,122,838.91 7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发行 数量 比例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新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356,730 63.30% 0 0 94,984 -190,764 -95,780 73,260,950 48.84% 1、国家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2、国有法人持股 5,324,000 4.59% 0 0 0 0 0 5,324,000 3.55% 3、其他内资持股 68,032,730 58.71% 0 0 94,984 -190,764 -95,780 67,936,950 45.29%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 67,914,000 58.60% 0 0 0 0 0 67,914,000 45.27% 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8,730 0.10% 0 0 94,984 -190,764 -95,780 22,950 0.02% 4、外资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境外自然人持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530,470 36.70% 0 0 34,024,376 190,764 34,215,140 76,745,610 51.16% 1、人民币普通股 42,530,470 36.70% 0 0 34,024,376 190,764 34,215,140 76,745,610 51.16%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0 0.00% 0 0 0 0 0 0 0.00% 4、其他 0 0.00% 0 0 0 0 0 0 0.00% 三、股份总数 115,887,200 100.00% 0 0 34,119,360 0 34,119,360 150,006,560 100.00% 注:公司于2008年1月1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发布了“中国科 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解除股份限售的提示性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 革管理办法》及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中本公司原非流通A 股股东作出的相 关法定承诺,2008年1月21日,本公司8,624,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可上市 流通,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75%。 二、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单位:股) 8 本年解除 本年增加限售 股东名称 年初限售股数 年末限售股数 限售原因 解除限售日期 限售股数 股数 深圳科健集团 33,614,000 0 0 33,614,000 股改承诺 详见下表 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雄电 31,000,000 0 0 31,000,000 股改承诺 详见下表 子有限公司 信达投资有限 3,300,000 0 0 3,300,000 股改承诺 2008 年 01 月 21 日 公司 中国科技促进 2,750,000 0 0 2,750,000 股改承诺 2008 年 01 月 21 日 经济投资公司 深圳市通产实 2,574,000 0 0 2,574,000 股改承诺 2008 年 01 月 21 日 业有限公司 合计 73,238,000 0 73,238,000 - - 2、报告期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单位:股) 持有限售 新增可上市 序 可上市交易 股东名称 股份数量 交易股份 承诺的限售条件 号 时间 (股) 数量 除法定承诺外,科健集团特别 2009 年 1 月 16 日 15,000,656 深圳科健集团 承诺,其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1 33,614,000 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有限公司 24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 2010 年 1 月 16 日 18,613,344 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2008 年 1 月 16 日 7,500,328 深圳市智雄电 遵守法定承诺 2 31,000,000 2009 年 1 月 16 日 7,500,328 子有限公司 2010 年 1 月 16 日 15,999,344 信达投资有限 3 3,300,000 2008 年 1 月 16 日 3,300,000 公司 遵守法定承诺,于 2008 年 1 中国科技促进 4 2,750,000 2008 年 1 月 16 日 2,750,000 月 21 日解除限售。 经济投资公司 5 深圳市通产实 2009 年 1 月 16 日 2,574,000 2,574,000 业有限公司 注:根据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时的 承诺,其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中的7,500,328股自2008 年1 月16 日起即可上市交 9 承诺, 至2008年1月16日其所持公司7,500,328股股票可解除限售,但由于截至2008 年1月21日为止,其持有本公司的3100万股股权被全部质押、冻结,尚未解除,不 符合深交所《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备忘录第21号——解除限售(二)》的相关原则, 因此公司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限售股解除限售事宜,具体解除限售时间 尚不确定,请关注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三、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到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公司无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二)报告期内股本结构变化情况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股改方案为: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改 方案实施股份变更登记日 2007 年 1 月 15 日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 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8 股的转增股份,转增股份上市交易日为 2007 年 1 月 16 日。股改完成后,公司股份总额由原来的 115,887,200 股增加至 150,006,560 股,公司股权结构也发生变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规则》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离职半年后其所持公司股 票可解除限售,在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所持本公司股票,每年按其所持 数量25%的比例解除限售。 (三)公司现无内部职工股。 四、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股东总数 19,884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 件股份数量 的股份数量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41% 33,614,000 33,614,000 33,614,000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0.67% 31,000,000 31,000,000 31,000,000 信达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2.20% 3,300,000 0 0 中国科技促进经济投资公司 国有法人 1.83% 2,750,000 0 0 深圳市通产实业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72% 2,574,000 0 0 10 廖聪婷 境内自然人 1.27% 1,909,400 0 0 黄菊天 境内自然人 0.43% 651,096 0 0 张伟 境内自然人 0.42% 634,100 0 0 王展鸿 境外法人 0.33% 500,000 0 0 皇甫笑艳 境内自然人 0.32% 479,236 0 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廖聪婷 1,909,400 人民币普通股 黄菊天 651,096 人民币普通股 张伟 634,100 人民币普通股 王展鸿 5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皇甫笑艳 479,236 人民币普通股 张树彬 349,300 人民币普通股 曾凡国 343,092 人民币普通股 李莉 333,600 人民币普通股 吴永锐 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苏植和 3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 前十名股东中,法人股东无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自然人股 动的说明 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未知。 五、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情况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科健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 3361.4 万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22.41%,是本公司第一大股东。科健集团于 1992 年 11 月 7 日在 深圳注册成立,公司注册资本 53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唐俊,公司经营范围:投资 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卖、专 控商品);经济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进出口业务。 科健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99% 成都久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11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关系图: 曹小竹 范伟 51% 49%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40.91%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99%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29.01%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曹小竹、范伟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年龄 国籍 最近五年工作经历 或地区的居留权 曹小竹 男 36 中国 否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范 伟 男 48 中国 否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六、持股 10%以上的法人股股东情况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 31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67%, 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智雄电子于 1993 年 12 月 8 日在深圳注册成立,公司注册 资本 11865 万元,法人代表李胜利,经营范围为:开发电脑系统,办公自动化系 统及设备,矿用电脑真空磁力起动器,机电产品。通讯器材的购销及其他国内商 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经营进出品业务(按深贸进准 字第[2001]1145 号规定办理)。 12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基本情况 年初 年末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数 持股数 郝建学 董事长 男 46 2005.09.15~2008.3.24 6000 10800 王 栋 总裁 2005.03.05~2008.9.14 男 35 0 0 董事 2005.09.15~2008.9.14 姜斯栋 董事 男 60 2005.09.15~2008.9.14 11000 19800 杨少陵 董事 男 60 2005.09.15~2008.9.14 0 0 夏一伦 董事 男 45 2005.09.15~2008.9.14 0 0 唐 俊 副总裁 男 48 2005.03.09~2008.9.14 0 0 副总裁 2005.03.18~2008.9.14 邱 韧 男 49 0 0 董事 2005.09.15~2008.9.14 王晓清 独立董事 男 43 2005.09.15~ 0 0 余亮亮 独立董事 男 59 2005.09.15~2008.9.14 0 0 彭立东 独立董事 男 59 2005.09.15~2008.9.14 0 0 雷啸林 独立董事 男 54 2005.09.15~2008.9.14 0 0 董秘 2005.09.15~2008.9.14 0 0 李卫民 男 44 董事 2006.06.30~2008.9.14 欧 富 监事 男 51 2005.09.15~2008.9.14 68 122 王旻菁 监事 女 39 2005.09.15~2008.9.14 0 0 刘胜 监事 男 33 2006.04.13~2008.9.14 陈维焕 财务总监 男 31 2005.07.29~2008.9.14 0 0 注:公司高管年末持股数较年初持股数发生变化,系公司 2007 年 1 月 16 日 完成股改,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每 10 股转增 8 股所致。 二、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主要工作经历 (一)董事会成员 1、非独立董事 郝建学,男,1962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计算机软件工程师。曾任深圳华光 13 电脑排版系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1998 年起, 任本公司董事兼总裁职务,现为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 公司法人代表,同时亦为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易通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郝 建学先生已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 王栋,男,197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1994 年—1996 年,浙江大学科技开发 总公司,任技术总经理;1996 年—2003 年,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总 裁、技术负责人;2005 年 3 月,被聘任为本公司总裁。 姜斯栋,男,1948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文化程度,经济学副研究员。曾任职 于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有较为丰富的经济问题研究经验。1993 年 2 月至今, 历任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常务副总裁、总裁、董事职务,现任科健集 团董事兼总裁职务。 杨少陵,男,1948 年出生,大专文化程度,经济师。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西 北林业建设兵团、陕西省甘泉县政府、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延安地区中心支行、北 京西四支行工作。1992 年调入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已更名为信达投资有限公 司),现任信达投资公司业务部副总经理。 夏一伦,男,1963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南江雁机械厂财务处副 处长,深圳市莱英达集团财务结算中心总经理,2000 年 5 月至今,任深圳市科普 特绿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高级业务总监。 唐俊,男,1960 年出生,电子科大博士研究生毕业。1988 年 12 月 —1996 年 8 月,电子科大教师;1996 年 9 月 —2004 年 4 月,任宏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 裁;2004 年 5 月 —2005 年 1 月,任福建泰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2005 年 3 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05 年 9 月起任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及 董事长、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深圳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 人。 邱韧,男,1959 年出生,南京邮电学院本科毕业。曾任常州工业技术学院计 算中心主任、深圳市现代计算机公司常务副总裁;2001 年 —2004 年,任深圳豪 信科技有限公司总裁;2005 年 3 月,被聘任为本公司副总裁。2005 年 9 月起任深 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董事。 李卫民,男,1963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在中检法律实务中心和深圳沃威 尔实业公司任职;2001 年 10 月至今,在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自 2003 年 14 4 月起被聘任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06 年 6 月当选为公司董事。 2、独立董事 王晓清,男,1965 年出生,美国爱荷华大学取得经济学博士资格研究生(ABD), 在财务顾问、投资咨询、风险投资、企业并购重组和企业融资等方面有丰富的经 验。曾任美国蒙哥马利证券公司国际部助理董事、拉扎德亚洲投资银行北京代表 处副总裁、深圳市中科融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市济丰兴业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2 年至今,上海华创创投管理事务所合伙人。 余亮亮,男,1949 年出生,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原山西矿业学院)机电专 业,在项目投资、资产运营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曾任中国华阳金融租赁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方正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 年 7 月—2002 年 12 月,任北京东讯网耀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东联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香港) 执行董事;2003 年 1 月至 2005 年 12 月,任北京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 经理;2006 年 1 月 1 日起,任北京金高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 彭立东,男,1949 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在 湖北制药厂任会计、副科长,深圳经济特区发展集团公司财务处任科长, 1994 年 筹组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现任深圳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所长、首席合伙人。 雷啸林,男,1954 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商标代理人,高级策 划师。曾任黑龙江(深圳)经贸中心对外联络处处长、华源(集团)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深圳分所常务副所长;1998 年 3 月—2002 年 3 月,任中智源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3 年 3 月至今,任深圳市新 知代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资本市场研究会副总干事长、无形资产 战略经营服务联盟总裁。2004 年 7 月起,兼任深圳市世纪高端新燃料科技有限公 司常务副董事长;2004 年 10 月起,兼任宁夏西部光彩生物新技术有限公司、宁夏 西部光彩再生能派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欧富,男,1956 年出生,大专学历。曾任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计划部经理; 1997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2002 年 10 月起,兼任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计财部经理。 王旻菁,女,1968年出生,本科学历,金融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师职称。1995 年至今,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经理、行政 15 总监等职,现任人事行政中心总经理。2005年9月起任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监事。 刘胜,男,1974 年出生,专科学历,会计师职称。曾在中国石化安徽滁州石 油分公司、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工作, 自 2005 年 9 月起在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工作。 (三)高管人员 陈维焕,男,1975 年 12 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曾任宏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05 年 7 月被聘任为本公司财务总监。 三、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年度报酬情况 (一)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实际状况制定《薪酬标准》,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确定,职工代表监事报酬根据其在公 司担任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确定。 (二)现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告期内领取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 姓名 职务 备注 报酬总额(单位:万元) 邱 韧 董事兼副总裁 25.11 含税薪酬 李卫民 董事兼董秘 18.06 含税薪酬 王晓清 独立董事 5 含税津贴 余亮亮 独立董事 5 含税津贴 彭立东 独立董事 5 含税津贴 雷啸林 独立董事 5 含税津贴 陈维焕 财务总监 21.51 含税薪酬 刘 胜 监事 11.19 含税薪酬 王旻菁 监事 15.77 含税薪酬 合 计 111.64 注: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差旅费以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所发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按规定予以报销。 (三)未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管情况: 姓 名 职 务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 郝建学 董事长 否 王 栋 董事兼总裁 否 16 唐俊 副总裁 否 姜斯栋 董事 是 杨少陵 董事 否 夏一伦 董事 否 欧 富 监事 是 四、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2007 年 4 月 27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接受唐俊先生辞呈,同意唐俊先 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本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董事会成员 人数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由原来的 12 名调减为 11 名,该项议 案获得公司 2006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期后事项:2008 年 3 月 24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接受郝建学 先生辞呈,同意郝建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公司法人代表职 务。本次会议提名杜长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候选人,2008 年 4 月 22 日召开 的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选举杜长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 事。 五、员工情况 截止2007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42人,其中生产人员2人,技术人员4人, 财务人员17人,行政管理人员19人。大专以上人员33人,占总人数的78.57%,中 级或以上职称员工19人。本公司没有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 17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精 神,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目前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状况 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已建立能够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享有平等地位的公司治理结构, 特别是使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 能够给予各个议案充分的讨论时间,使之成为董事会和股东一个沟通良机。此外, 股东可以在工作时间内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与本公司联络,亦可以通过指定电子信 箱与本公司联络。 2、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公司第一大股东科健集团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有损害公司和其它股东的 合法权益,对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实现了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 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因公司发生债务危机,公司与中科健债委会成员于 2007 年 4 月 16 日签订了 《债务重组框架协议》,根据重组协议约定,中科健债委会拟与科健集团及本公 司签订监管协议,由中科健债委会对科健集团及本公司的经营、财务、资产和业 务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 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选聘董事,保证了董事选聘的公开、 公平、公正、独立。公司已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设立了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在该专业委员会中占多数成员并担任 召集人。公司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起到一定 的积极作用,如对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关联交易、聘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等重大事项能做到认真的审核并出具书面的独立意见,但对公司发生的对外担 18 保,特别是违规担保事项未能发挥到应有的作用。 4、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具备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公司监事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总 裁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 权益;公司已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的召集、召开严格按照《公司 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 5、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负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任免均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按规定履行公告 义务。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实际状况制定《薪 酬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确定,职工代表 监事报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确定。公司尚未建立绩效评价标准 与激励约束机制。 6、关于利益相关者 公司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 利,与利益相关者积极合作,极积承担公司应承担的责任,与利益相关者共同努 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经营。 7、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专业人员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接待股东来访和咨 询。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规遭到深券监管部门的处罚,目前公司已按照《上市公 司公平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并确保全体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取信息。 公司不存在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非公开信息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非 规范信息报送情况。 二、2007年度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7)28 号文《关于开展加强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深圳证监局《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本公司自2007年5月至10月, 积极开展了包括成立公司治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制定工作方案、 19 形成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及整改计划、接受社会公众评议和深圳证监局现 场检查等各项工作,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进行了整改。本公司于2007年5 月下旬完成了《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自查报告和整改计划》,于2007年5月31 日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经报深圳证监局审核 后,于2007 年9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2007年9月28日,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进行 了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10月9日下达了《关于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情况 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90号),认为公司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公司 治理自查及公众评议工作,同时指出了除公司自查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外有待解决 的问题。针对《监管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公司认真进行了整改。公司《关于加 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于2007年10月31日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0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出具评价意见,并经报深圳证监局、深圳证 券交易所核准,于2007年11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通过此次公司治理专项活动,公司治理结构和各项制度也有了改善,有利于 公司进一步提高治理水平,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建 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公司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4人,独立董事 人数超过董事局成员总数的1/3。 (一)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次数 姓名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王晓清 6 6 0 0 余亮亮 6 6 0 0 彭立东 6 5 0 1 雷啸林 6 6 0 0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公司章程》所赋予的权力以公司和全体 20 股东的最大利益为行为准则忠实履行职责,基本能够亲自出席历次会议,对历次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 1、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重大事件 认真阅读公司年度、半年度和季度财务报告,注意了解公共传媒有关公司的 报道及时了解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公司的重大事件。 2、以谨慎态度勤勉行事并对相关事项表达明确意见 认真阅读董事会会议文件,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对 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均谨慎地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2007 年 4 月 9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上,对以下 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关于向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债权、资产用于抵偿债务的 议案; 3)关于转让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4)关于将本公司部分债权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债务的议 案; 5)关于将本公司部分债权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债务 的议案; (2)2007 年 4 月 27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上,对公司关于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关于转让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对公司对外担保、非标审计意见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3)2007 年 5 月 31 日,在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上,对公司 治理情况自查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与控股股东“五分开”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做到了“五分开”。具体如下: 1、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并保持经营管理的 独立性,在经营中独立面对市场。 2、人员方面:公司有完整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制,保持人员的独立性。 高管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21 3、资产方面:公司使用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 非专利技术等资产全部属于本公司;公司资产均独立登记、建账、核算、管理, 保持资产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4、机构方面: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需要设置机构与配置人员,内部机构 独立,与控股股东无从属关系。 5、财务方面:公司作为一个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单位,设 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 行账户,依法独立纳税,财务工作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五、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 (一)内部控制情况综述 1、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逐步建立健全了符合 公司实际的组织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按其职责行使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公 司董事会11名董事中,其中独立董事4 名。独立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中积极发挥作 用。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其成员由包含三名独立董事的五名委员组成,并由 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公司董事会原计划于2007年10月底前设立上述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但鉴于公司目前正在推进债务重组及引进战略投资者工作,为 切实保证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拟于重组工作完成 后再设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任命,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的 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已于2007年11月7日成立了专门的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 部控制执行情况的审计、检查工作,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鉴于公司目 前实际状况,公司内部由人事行政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审计部、法律事务 部、董事会秘书处组成。 2、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公司已基本建立各项治理制度、员工素质制度、会计系统制度、电子信息系 22 统制度。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公司还根据新 颁布的各项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 作细则》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3、内部审计部门的情况 公司曾于 2003 年设立 1 月设立了专门的审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及监督职 责,并制定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后因公司经营状况恶化,公司对机构进行 了精简和调整,自 2005 年起,公司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由公司财务部门指定专人 负责。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治理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到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的重 要性和必要性,于 2007 年 11 月 7 日成立了专门的审计部门,配备专门的审计人 员,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并直接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 4、内部控制重要工作及成效 报告期内,公司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工作有:开展了公司治 理专项活动和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 (二)重点控制活动 1、关于控股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将所持70%深圳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转让给了深圳市智雄 电子有限公司,此外,公司持股51%的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由于连年亏 损,经营基本处于停顿状态,公司没有需要管理的控股子公司。 2、关于关联交易 公司依照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关联交易的对象、内容、审 批程序和披露的规定执行。公司的关联交易定价以协商价格作为基础,遵循了交 易的公平、公开、公允原则。 3、于对外担保 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中对公司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等进行 了严格的规范。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历史遗留下 的担保。 23 4、关于募集资金使用 公司自1996年至今未发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未制定募集资金的管理制 度。 5、关于重大投资 《公司章程》中对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在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均有明确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投资行为。 6、关于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确定了信息披露的范围、传递程序及审批程序等内容,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对外发 布信息的主要负责人。根据《股票上市规则》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文件的 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加强信息保密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 公平、公正性。 (三)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及整改计划 在公司治理专项活动中,公司已根据整改计划、深圳证监局提出的整改建议 以及投资者、社会公众提出的意见切实进行了整改。但尚存在以下问题需要整改: 1、存在的问题: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战略委 员会等专门委员会。 整改计划:为切实保证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 拟于重组工作完成后再设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存在的问题:公司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时,没有相关制度确保 董事充分行使职权,并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改计划: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明确公司在采用通讯方式 召开董事会会议时,提前将会议相关资料送达每位董事、监事,确保董事充分行 使职权,并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整改完成情况: 2008年4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了公司在采用通讯方式召开董 事会会议时,提前将会议相关资料送达每位董事、监事,确保董事充分行使职权, 并保障监事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报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 (四)公司内部控制情况总体评价 24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 门的要求,对风险控制、规范运作有积极作用,但内部控制是一项长期而持续的 系统工程,公司今后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继续完 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使其对公司的健康发展起到监督和促进的积极作用,确 保广大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 控制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格式符合深证上[2007]206 号《关 于做好上市公司2007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内容真实、客观、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公司今后应严格按照《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要求,继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运作。 2、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公司4位独立董事审核后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评价过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能真实、客观、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公司今后应继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 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六、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及激励机制 鉴于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公司自身实际状况制定《薪酬 标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根据其岗位职责和工作绩效确定,职工代表监 事报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监事外的其他职务确定。公司尚未建立绩效评价标准与 激励约束机制。 25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一、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刊登的 会议届次 会议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披露日期 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 2006 年度股东大会 2007 年 6 月 8 日 2007 年 6 月 9 日 《证券时报》 二、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刊登的信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披露日期 息披露报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 《中国证券报》、 2007 年 4 月 27 日 2007 年 4 月 30 日 股东大会 《证券时报》 26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0,569,485.63 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 378,280 元,同比下降 98.5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 31,136.63 元,同比下降 99.06%,实现 净利润为 117,982,726.15 元,同比增长 291.67%。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基本 处于停产状态,业绩大幅增长的主要原因是:1、本公司持有 35%股权的深圳三星 科健移动通讯技术有限公司产能进一步扩大,经营性业绩较上年大幅增长,本公 司对其投资收益也相应大幅增长;2、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江苏办中桥百合通 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案,因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全部 履行完毕其偿债义务,本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冲回已计提预计负债。 根据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07年财务审计报告,截止2007年12 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为-1,220,889,509.50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3.3.1条之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仍将实行其他特别处理。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仍以开发、生产、销售数字移动电话机 为主营业务。受市场环境及公司财务状况恶化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基本处于停产 状态,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仅有 378,280 元,主要系手机配件销售及维 修收入。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利 分行业或分产品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比上年同期增 比上年同期增 率比上年同期 润率(%) 减(%) 减(%) 增减(%) 通信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378,280.00 347,143.37 8.23 -98.51 -98.42 126.72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手机及配件销售 326,909.91 347,143.37 -6.19 -98.71 -98.42 -170.52 维修收入 51,370.09 0 100 - - - 合 计 378,280.00 347,143.37 8.23 -98.71 -98.42 -126.72 27 2、分地区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地区分布 2007 年 2006 年 比上年增减(%) 国 内 378,280.00 25,312,350.43 -98.51 合 计 378,280.00 25,312,350.43 -98.51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总计 0 占采购总额比重 - 前五名销售客户销售金额总计 294,252.15 占销售总额比重 90.01 (三)报告期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主要财务指标的对比分析 变动幅度 项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变动原因说明 (%) 主要系将大部分应收关联方的债权转让给深圳 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智雄电子有 应收帐款 13,972,308.15 75,952,123.48 -81.60 限公司等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并相应转回 坏帐准备所致。 主要系将大部分预付款项转让给深圳市金珠南 预付帐款 2,534,396.08 51,254,955.53 -95.06 方贸易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 主要系将大部分应收关联方的债权转让给深圳 其他应收款 1,009,432.40 7,878,237.23 -87.19 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 并相应转回坏帐准备所致。 主要系公司将大部分存货转让给深圳市金珠南 方贸易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存货本期 存货 1,120,975.98 8,823,683.36 -87.30 减少额中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 11,548,024.34 元。 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的西南合成制药 可供出售金融 0 43,6700 -100 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 110,000 股,报告期末 资产 上述限售流通股解禁后,本公司将其全部卖出。 主要是因为本期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 长期股权投资 348,676,433.44 218,233,397.48 59.77 限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主要系将大部分应收关联方的债权转让给深圳 556,934,680.99 -26.04 应付帐款 411,926,590.11 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智雄电子有 限公司等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 本期减少额中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 应付职工薪酬 1,289,964.32 7,620,788.76 -83.07 1,014,449.50 元,冲回福利费 5,433,373.78 元. 主要系本年计提应付借款利息增加而未偿付利 应付利息 142,539,210.68 71,742,608.60 98.68 息所致。 28 因本公司无需对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江苏 211,780,982.44 280,731,068.93 -24.56 预计付债 办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 案担担保责任,冲回已计提预计负债 2007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 股本 150,006,560.00 115,887,200.00 29.44 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 通股获得 8 股的转增股份。2007 年 1 月 16 日, 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份到账。 主营业务继续萎缩,主营业务收入锐减所致。 营业收入 10,569,485.63 35,545,583.92 -70.26 销售费用 0 91,576.49 -100.00 系因本年未发生营销费用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发生较大变 47,708,889.58 -8,499,929.05 -661.28 财务费用 动主要系上期债委会对上年借款停止计息所 致。 主要系因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而对子公司智 14,358,490.26 9,587,658.73 49.76 资产减值损失 联科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主要是因为本期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 131,659,942.68 56,817,171.18 131.78 投资收益 限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因本公司无需对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江苏 营业外支出 -62,295,031.60 16,848,113.66 -469.74 办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买卖纠纷一 案担担保责任,冲回已计提预计负债 2、资产构成变化情况 2007 年 12 月 31 日 2006 年 12 月 31 日 增减变化 项 目 金 额 占总资产 金 额 占总资产 (%) (元) 比重(%) (元) 比重(%) 资产总额 475,219,926.07 100.00 476,443,193.20 100.00 0.00 应收帐款 13,972,308.15 2.94 75,952,123.48 15.94 -13.00 其他应收款 1,009,432.40 0.21 7,878,237.23 1.65 -1.44 存货 1,120,975.98 0.24 8,823,686.36 1.85 -1.61 长期股权投资 348,676,433.44 73.37 218,233,397.48 45.81 27.56 投资性房地产 78,229,083.20 16.46 82,374,718.68 17.29 -0.83 固定资产 6,184,250.55 1.30 8,166,887.59 1.71 -0.41 无形资产 8,008,095.10 1.70 8,426,031.25 1.77 -0.07 短期借款 623,378,151.54 131.18 640,989,827.98 134.54 -3.36 应付账款 411,926,590.11 86.68 556,934,680.99 116.89 -48.21 其他应付款 238,062,419.93 50.10 231,011,212.70 48.49 1.61 29 3、现金流量相关数据变动情况 金额单位:元 项 目 2007 年度 2006 年度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526.59 -109,805.0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190.57 4,362.00 8868.1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656.28 0 - 同比重大变动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系主营业务进一步萎缩所致;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系因本年度投资收益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系支付其他与筹资有关的现金。 (四)报告期内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权益比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净利润 投资公司 主要产品或服务 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深圳科健三星 从事移动通信端产品技 120 移动通信有限 51 225.74 -387.93 0 术的研究与开发 (美元) 公司 主要从事研究、开发、生 深圳三星科健 35 产 CDMA 手机产品。销售 2000 移动通信技术 自产产品并提供售后技 251,429.56 89,558.01 37,310.94 (美元) 有限公司 术服务。进行 3G 终端产 品技术的研发。 移动电话及配件、广播电 深圳市科健有 视器材、计算机软硬件产 线网络新技术 32.5 1000 1,510.40 1,334.54 -6.23 品、网络传输设备及元配 有限公司 件的研制生产等。 注:公司拟将三星科健 20%的股权转让给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本次股权 转让计价以三星科健经审计的 2006 年 9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 总金额为壹仟贰佰陆拾万美元(USD1260 万)。上述事项已经 2006 年 12 月 1 日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报告日止,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鉴于股权转让协议 仍未签订及三星科健目前的财务状况,如以后执行股权转让,公司管理层拟不以 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价格进行转让。 二、公司未来发展计划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净资产为-122,089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30 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 结,生产经营基本处于停产状态。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只有通过债务重组及引入 有实力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资产及业务重组,给本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资产 质量、提高盈利能力,最终促进本公司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从而使本公 司避免退市乃至破产的不良后果,最大程度的挽回中小投资者与债权人的损失, 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及各方债权人的利益。 近期,公司重大重组事项取得重大进展。2008年3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 行股票购买资产的预案》,并于2008年3月25日与“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 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及相关各方签署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资 产及债务转让框架协议》,拟将公司的所有债务、资产和人员进行整体剥离后, 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实现资产注入。上 述事项尚需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2008年,公司将全力推进并尽快完 成上述工作,从而彻底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三、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或以前期间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期,也无 重大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四、报告期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追溯调整的事项 本公司报告期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 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 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 家工作组意见》的规定,追溯调整的事项如下: (一)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2006年 12月31日持有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的已进行股权流通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 权,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核算,公司将其重新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 期末证券市场收盘价确认期末的公允价值为436,700.00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 31 用追溯调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 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436,700元。调增2007年的期初资本公积436,700元。 会计政策变更对2007年度报告的损益无影响。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 按照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公司增加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为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且对于发生超额亏损的子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 公司、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方法按新会计准则发生变 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运 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27,367,375.51元。调减 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39,927,907.44元、调增2006年期初“未确认投资损失” 39,927,907.44元;调增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81,259.44元; 调 减 2007 年 的 期 初 留 存 收 益 31,246,648.00 元 , 其 中 , 调 减 未 分 配 利 润 31,246,648.00元;调增2007年期初“未确认投资损失”3,879,272.49元。会计政 策变更对2007年度报告的损益的影响为减少净利润15,489,100.12元,其中减少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89,100.12元。 (三)投资性房地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以及相关的规定,公司对符合 投资性房地产规定的固定资产2007年度期初数进行了重分类,调增投资性房地产- 原值117,360,314.90元,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34,985,596.22元;调减固定资产 原值-房屋建筑物99,129,714.53元, 固定资产原值-固定资产装修18,230,600.37 元,累计折旧-房屋建筑物22,842,904.99, 累计折旧-固定资产装修12,142,691.23 元。投资性房地产期初余额为82,374,718.68元。 (四)长期投资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以及相关规定,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采用成 本法核算,对2007年度期初相关会计科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调增深圳市智联科电 子维修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5,144,157.60元, 调减长期股权投资-股 权投资差额1,144,157.60元, 调增年初未分配利润14,000,000.00元;调增深圳科 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065,952.40元,调增年初未分 配利润5,065,952.40元.由于这两家子公司亏损严重,净资产为负数,经营状况无 32 改善迹象,对上述两家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分别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14,000,000.00元、5,065,952.40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19,065,952.40元,调增 对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19,065,952.40元,对2007年度净利润无影响。 五、董事会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本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说明如下: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净资产为-122,089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 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 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公司在财务、经营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的某些事项或情况 可能导致经营风险,公司持续经营受到关注。 2008年3月24日召开的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2008年3月25 日,本公司与债委会、科健集团、智雄电子、同利公司、郝建学签署了《中国科 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框架协议》。公司目前的重组方案拟将公司的资 产、负债全部予以转让,并拟定向增发收购同方集团的房地产资产。虽然上期制 定的经营改善措施未能执行,但上述重组方案已从2007年7月起就已进入了实质性 操作,如果重组方案能够实施,则公司将不再存在大额逾期未支付的债务,其财 务状况将得到实质性的改善。 公司能否顺利实现重组,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全力按计划推进并尽 早完成上述重组方案。 六、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9 日召开,该次会议 决议公告于 2007 年 4 月 1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3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召开,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5 月 31 日召开,该次会 议决议公告于 2007 年 6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4、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7 年 8 月 22 日召开,该次会议决议公告于 2007 年 8 月 2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5、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该次会议决议公告 于 2007 年 10 月 2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6、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11 月 6 日召开,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报告》于 2007 年 11 月 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公司 2006 年未进行利润 分配,也未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进行了 监督检查,对年度财务审计情况进行了全面地审查等重要工作。 1、对公司200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阅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了审阅,先 后发表了两次审阅意见。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对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发表了首次 书面意见,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新的会计准则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制定了合理的会计政策和恰当的会计估计,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真实 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07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7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 量,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进行2007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初稿完成后,及时阅读了审计报告初稿,并与 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会与注册会计师之间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所涉 及的重要问题上不存在争议,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规定, 审计委员会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07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34 2、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通过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提前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 全面安排部署,并将工作安排通过公司财务部提交给独立董事。在注册会计师进 场以后,与主要项目负责人员进行了沟通,了解审计工作进展和会计师关注的问 题,并及时反馈给公司有关部门,以保证年度审计和信息披露工作按照预定的进 度推进。 3、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2007年是新会计准则实施的第一年,作为公司2007年度的审计机构,武汉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配合公司组织新会计准则培训,提高了公司财务人员对新会计准 则的理解和认识,协助公司完成了新旧会计准则的转换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该 事务所按规定完成了2007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4、 关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于公司聘用审计机构的建议如下: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 2008 年 9 月届满,建议由新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规范程序来选择和确定审 计 2008 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并报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尚未设立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投资战略委员会等专 门委员会,为切实保证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能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公司拟于 重组工作完成后再设立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七、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 2007 年净利润为 117,982,726.15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全部用于弥补公司以前年度的亏损,截 目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分配利润-1,474,162,474.57 元,公司 2007 年度 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此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07 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其他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35 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为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非标意见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王 晓清先生、余亮亮先生、彭立东先生、雷啸林先生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本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历史遗留下的担保,本报告期未发生新的对外担保。因 公司 2007 年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公司对外担保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的有关规定。目前,公司正在进行资产及债务转让方案和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购买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有关事项,希望公司加快推进 相关工作,争取豁免或剥离公司的或有负债,同时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今 后不再发生新的违规担保。 2、对非标审计意见的独立意见 我们通过检查公司财务报告及审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认为财务 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 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中带强调事项的专项说 明,同时督促董事会尽快完成重组及改善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6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报 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及股东大会, 对董事会所有通讯表决事项知情。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决议公告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07 年 8 月 22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2007 年 半年报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3、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07 年 10 月 18 日召开,会议对公司 2007 年 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报告期内对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经营班子依法运作进行了监督,并对以下 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精 神,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规范公司运作。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 经营班子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董事、经营班子勤勉、尽责,执 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经检查公司 2007 年财务会计资料,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会计制度符合 上市公司财务制度,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07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收购或出售资产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及收购资产事项。 37 2、报告期内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及债权债务重组定价合理,未发现内幕交易,未发 现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或协议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没有损害 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过程中,关联 董事回避表决,与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的 投票权,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行为。 三、监事会对审计报告带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经审阅,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符合公正客观、实事求是的原则。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强调事项的专项说明。 38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因主债务逾期未还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由于逾期未还被债权人起诉而产生下列诉 讼事项,共计本金人民币 11,550 万元及相关利息、美元 1,696.26 万元及相关利 息。 (二)因担保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其他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负连带责任而产生 诉讼事项共计本金人民币 62,928.09 万元、美元 21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 (三)其他重大合同涉及诉讼事项 本公司涉及其他重大合同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 14,490.41 万元及利息, 美 元 353.26 万元。 其中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已提起诉讼并判决的金额为 14,376.87 万元, 美元 353.26 万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提起诉讼但至报告报出日仍未 判决的诉讼金额为 113.54 万元。该等诉讼主要因本公司欠供货商(或者广告服务 商)货款(或广告费)所致。货款及预计利息已计入相关的负债科目。 上述(一)至(三)项诉讼事项名明细详见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十一)5、诉讼 事项。 (四)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 司借款纠纷案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禄口公司)与南京弘润通讯设 备有限责任公司因借款产生纠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作出(2002)宁经初字第 0006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南京弘润通 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润公司)1,300 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 2002 年 2 月 5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发出(2002)宁经初字第 64 号协 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冻结)弘润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编号为:广宁中协 01122101 合作协议事项下的 1,300 万元货款或相应价值的货款。查封期间不得将查封(冻 结)的上述财产支付给弘润公司。2003 年 8 月 11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公 39 司发出通知,禄口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及广东发展银行南 京分行城中支行(下称:广发行城中支行)为禄口公司与弘润公司借款纠纷案的 被执行人,限本公司在 2003 年 8 月 31 日前交回法院查封的财产,如届期未交回 将依法进入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序。2004 年 8 月 2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4)宁执字第 1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扣划本公司的银行存款 247,100.00 元, 并向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扣划本公司在中信实业银 行福田支行的银行存款 247,100.00 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吸收合并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收购及吸收合并事项。 (二)报告期内,公司出售资产事项 1、转让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转让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所持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49%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 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科健信息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 -107,621,176.15 元,本公司已对其长期投资计提了减值准备,帐面价值为 0,本次 股权转让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上述交易获本公 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 2、向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债权、资产用于抵偿债务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方 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转让部分债权、 资产用于抵偿债务的议案》,同意向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为 117,565,398.96 元的债权、资产,用于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债务 117,565,398.96 元。具体包括: (1)应收帐款帐面原值 610,203,133.53 元,已计提坏帐准备 549,182,820.18 元,净值 61,020,313.35 元,拟转让价格 61,020,313.35 元; (2)其他应收款帐面原值 52,903,269.44 元,已计提坏帐准备 47,612,942.50 元,净值 5,290,326.94 元,拟转让价格 5,290,326.94 元; 40 (3) 发 出 商 品 帐 面 余 额 191,064,488.13 元 , 已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187,871,377.15 元,净值 3,193,110.98 元,拟转让价格 3,735,939.85 元。 (4)在途材料帐面余额 8,294,141.68 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294,141.68 元,拟转让价格 0 元;委托加工材料帐面余额 14,238,497.02 元,已计提存货跌 价准备 13,563,185.33 元,净值 675,311.69 元,拟转让价格 790,114.68 元。 (5)预付帐款帐面余额 44,865,461.25 元,拟转让价格 44,865,461.25 元。 (6)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应付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货款 1,863,242.89 元,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欠本公司货款,经协商,本公司同 意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将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的债权 1,863,242.89 元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深圳市智联科电子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欠 款 1,863,242.89 元;本公司用上述债权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 司 1,863,242.89 元的债务。 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可以减少公司资产损失,加速资产周转。 上述交易获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将部分债权抵偿本公司对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的债务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债权抵偿对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债务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 61,913,399.20 元债权按净值 6,191,339.92 元价格转让给智雄电子公司,以抵偿 本公司对智雄电子公司的欠款 6,191,339.92 元。本次债权债务重组,可以减少公 司资产损失,加速资产周转。 上述交易获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将部分债权抵偿对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的债务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07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 方式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债权抵偿对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 限公司债务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将对中桥百合公司的部份债权按净值抵偿本公 司对智雄电子公司的相应欠款后,将对中桥百合公司的剩余债权 58,432,883.70 元按净值 5,843,288.37 元价格转让给科健网络公司,以抵偿本公司对科健网络公 司的欠款 5,235,235.39 元,差额 608,052.98 元由科健网络公司支付本公司。本次 债权债务重组,可以减少公司资产损失,加速资产周转。 41 上述交易获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转让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70%股权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 2007 年 4 月 27 日召开,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转让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70%股权的议案》,同意将本公司 所持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70%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给深圳市智 雄电子有限公司。智联科因财务状况恶化,已经停业两年,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其经审计其净资产为-4,228.70 万元,鉴于此,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本期及未 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本次转让有利于避免公司进一步的损失。上 述交易获本公司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由于智联科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办理股权过 户手续。2007 年 12 月 3 日,智联科公司股东决议免去本公司委派的董事和监事, 并于 2007 年 12 月 27 日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并更换了本公 司委派的管理层,其控制权已发生了转移。 三、报告期内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销售货物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企业名称 占年度销货百 占年度销货百 金额 金额 分比(%) 分比(%)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235,384.62 62.22 23,267,769.23 90.52 2、关联方代收代付 关联方名称 代收金额 代付金额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6,447,468.73 9,270,520.00 3、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占全部应收(付) 期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款项余额的比重(%)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应收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8.54 42 期末余额占全部应收(付) 期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款项余额的比重(%)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发出商品: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306,416.39 100.00 应付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699,744.06 0.41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203,867,026.93 321,432,425.89 49.49 57.71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6,736,628.20 6,226,339.92 1.64 1.12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53,522,171.96 57,084,367.64 12.99 10.25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9,878,173.01 12,624,070.24 2.40 2.27 其他应付款: 深圳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79,003.13 1,200.00 0.10 0.00 (二)资产、股权转让发生的关联交易 1、本公司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原账面余额为 120,346,282.90 元,已计提坏帐准备 108,311,654.61 元,净值 12,034,628.29 元。 2007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电子)签订 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应收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净额 6,191,339.92 元 转 让 给 智 雄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 抵 偿 本 公 司 对 智 雄 电 子 的 欠 款 6,191,339.92 元。2007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科健网络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应收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 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净额 5,843,288.37 元转让给科健网络公司,抵偿本公司欠科健 网络公司的欠款 5,235,235.39 元,差额 608,052.98 元由科健网络公司支付给本 公司。由于本公司已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上述应收账款的转让交易尚未完成。 2、2007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与智联科公司及金珠南方签订三方协议,一致 同意智联科公司将对金珠南方的债权 1,863,242.89 元转让给本公司,以抵偿其对 本公司所欠货款 1,863,242.89 元;本公司及金珠南方同意在本公司受让上述债权 后,将两家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抵消。 3、2007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 43 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科健信息 49%的股权给智雄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完 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科健信息股权。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智雄电子承 担。由于科健信息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 4、2007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 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智联科公司 70%的股权给智雄电子。本次股权转 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智联科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智雄 电子承担。由于智联科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尚未办理 过户手续。 四、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托管、承包、租赁资产事项。 (二)重大担保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8,871.73 万元,美金 483.97 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为 132,406.96 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逾期金额为 125,595.96 万元(折合人民币)。 担保明细详见财务审计报告附注(十一)或有事项之 1、担保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或委托贷款事项。 五、股权激励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尚未实行股权激励计划。 六、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报告期内承诺事项 2007 年 1 月 16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全部完成。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 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除法定承诺外,作出以下特别承诺:其所 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 24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 牌交易出售股份。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遵守法定承诺。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履行了上述承诺,其他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东也遵守了其法 定承诺。 除上述承诺以外,公司或持股 5%以上的股东无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 44 的承诺事项。 七、接待调研及采访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公 平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规范接待调研和采访等事宜。公司通过投资者交流热 线、投资者交流信箱、投资者见面会等多种形式接受投资者咨询,并展开广泛交 流。在各类接待工作中,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遵循 公平信息披露的原则,未实行差别对待,也未发生有选择性地、私下的向特定对 象披露非公开重大信息的情形,保证了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性。 八、报告期内公司改聘、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07 年度财务审计单 位,该公司已为本公司连续 3 年提供服务。本公司应支付给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46 万人民币元,无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发生。 九、报告期内受有关部门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监事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 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及深交所的公开谴责。 十、检查整改情况 深圳证监局于2007年9月28日对公司的治理情况及治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 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07年10月9日下达了《关于对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治理 情况的监管意见》(深证局公司字[2007]90号),认为公司基本能按照要求开展 公司治理自查及公众评议工作,同时指出了除公司自查报告中揭示的问题外有待 解决的问题。针对有关问题公司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进行了整改(详见2007 年11月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十一、其他重大事项 (一)科健集团持本公司 3,361.40 万股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45 2003 年 3 月 6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 64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 1,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光大银行工业大道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 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 1,100 万股法人股实施 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7 年 12 月 7 日至 2008 年 12 月 6 日。 2004 年 7 月 27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 1,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 1,5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招商银行松岗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 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 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 1,500 万股法人股实施 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4 年 11 月 19 日至 2008 年 4 月 19 日。 2004 年 3 月 31 日,因申请贷款,科健集团将所持本公司 761 万股股份质押给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银 行北京市分行申请,分别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 761 万股、0.4 万股股份实施了司 法再冻结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7 年 2 月 14 日至 2008 年 7 月 23 日。 (二)智雄电子所持本公司 3,100 万股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2004 年 8 月 3 日,智雄电子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中 国民生银行深圳分行。2004 年 8 月 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农业银行福 田支行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自 2004 年 8 月 3 日起查封冻结了上述被质押冻结的 3,100 万股法人股权,该诉讼是因智雄电子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逾期未还 而致。 2004 年 8 月 15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 银行郑州管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逾期 未还,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27 日下发执行通知书([2005]郑执一 字第 157 号),轮候冻结了智雄电子持有本公司的 3,100 万股股份,冻结期限为 2007 年 2 月 8 日至 2008 年 2 月 7 日。 2004 年 10 月 31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 银行深圳城南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逾 期未还,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7 年 5 月 27 日下发执行通知书([2007]深中 恢执字第 488 号) ,自 2007 年 6 月 13 日起轮候冻结了智雄电子持有本公司的 3,100 万股股份。 46 第十章 财务报告 (详见公司 2007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 1、载有法定代表人、公司总裁、财务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2、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 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载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 2007 年度报告正本。 上述文件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备查。 47 审 计 报 告 众环审字(2008)399 号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07 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的利润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的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 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中科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 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 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 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 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 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 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 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科健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 允反映了中科健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07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我们提醒报表使用人关注: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三)所述,中科健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净资产为-122,089 万 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中科健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 48 资产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中科健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十三)中披露了拟 采取的改善措施,包括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等,上 述方案尚需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尽管中科健公司披露了上述改善措施,但中科 健公司今后能否持续经营,将取决于上述方案是否能获得批准并实施,因此中科健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闵超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峰 中国 武汉 2008年4月22日 49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人民币)元 期末数 期初数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62,671.96 662,671.96 885,271.02 844,709.19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13,972,308.15 13,972,308.15 75,952,123.48 75,170,284.74 预付款项 2,534,396.08 2,534,396.08 51,254,955.53 51,254,300.53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13,991,184.58 其他应收款 1,009,432.40 1,000,804.03 7,878,237.23 6,513,078.7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1,120,975.98 1,120,975.98 8,823,686.36 4,611,032.2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4,802,279.21 14,802,279.21 13,991,184.58 流动资产合计 34,102,063.78 34,093,435.41 158,785,458.20 152,384,590.06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36,700.00 436,700.00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48,676,433.44 348,676,433.44 218,233,397.48 218,108,397.48 投资性房地产 78,229,083.20 78,229,083.20 82,374,718.68 82,374,718.68 固定资产 6,184,250.55 6,184,250.55 8,166,887.59 7,843,298.84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8,008,095.10 8,008,095.10 8,426,031.25 8,368,964.42 开发支出 商誉 50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441,117,862.29 441,117,862.29 317,657,735.00 317,152,079.42 资产总计 475,219,926.07 475,211,297.70 476,443,193.20 469,536,669.4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23,378,151.54 623,378,151.54 640,989,827.98 640,989,827.9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411,926,590.11 411,926,590.11 556,934,680.99 533,698,667.65 预收款项 13,068,863.84 13,068,863.84 12,793,821.18 12,662,361.8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 1,289,964.32 1,289,964.32 7,620,788.76 5,986,929.20 应交税费 4,063,252.71 4,063,252.71 6,011,195.34 4,797,742.81 应付利息 142,539,210.68 142,539,210.68 71,742,608.60 71,742,608.60 其他应付款 238,062,419.93 234,174,519.07 231,011,212.70 219,072,825.75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50,000,000.00 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484,328,453.13 1,480,440,552.27 1,577,104,135.55 1,538,950,963.8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211,780,982.44 211,780,982.44 280,731,068.93 280,731,068.93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1,780,982.44 211,780,982.44 280,731,068.93 280,731,068.93 负债合计 1,696,109,435.57 1,692,221,534.71 1,857,835,204.48 1,819,682,032.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115,887,200.00 115,887,200.00 资本公积 86,232,562.22 86,232,562.22 120,688,622.22 120,688,622.22 减:库存股 盈余公积 17,033,842.85 17,033,842.85 17,033,842.85 17,033,842.85 5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474,162,474.57 -1,470,283,202.08 -1,635,001,676.35 -1,603,755,028.35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220,889,509.50 -1,217,010,237.01 -1,381,392,011.28 -1,350,145,363.28 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20,889,509.50 -1,217,010,237.01 -1,381,392,011.28 -1,350,145,363.28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475,219,926.07 475,211,297.70 476,443,193.20 469,536,669.48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营业总收入 10,569,485.63 10,511,654.35 35,545,583.92 35,397,393.76 其中:营业收入 10,569,485.63 3,931,074.55 35,545,583.92 25,072,281.42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85,512,855.53 69,962,445.23 45,881,873.59 39,887,040.08 其中:营业成本 3,948,528.47 3,931,074.55 25,088,085.40 25,072,281.42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418,268.82 418,268.82 533,314.25 533,314.25 销售费用 91,576.49 管理费用 19,079,008.40 18,956,143.22 19,081,167.77 18,162,461.49 财务费用 47,708,559.58 47,708,316.35 -8,499,929.05 -8,500,260.60 资产减值损失 14,358,490.26 -1,051,357.71 9,587,658.73 4,619,243.5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 131,689,942.68 131,689,942.68 56,817,171.18 56,817,171.18 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 130,568,035.96 130,568,035.96 56,817,171.18 56,817,171.18 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5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 56,746,572.78 72,239,151.80 46,480,881.51 52,327,524.86 号填列) 加:营业外收入 596,720.30 593,241.40 490,071.06 479,393.24 减:营业外支出 -62,295,031.60 -62,295,031.60 16,848,113.66 16,820,921.5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 288,315.88 261,488.79 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19,638,324.68 135,127,424.80 30,122,838.91 35,985,996.53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655,598.53 1,655,598.5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 117,982,726.15 133,471,826.27 30,122,838.91 35,985,996.53 号填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117,982,726.15 1,655,598.53 30,122,838.91 35,985,996.53 利润 少数股东损益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79 0.89 0.20 0.24 (二)稀释每股收益 0.79 0.89 0.20 0.24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12 月 单位:(人民币)元 本期 上年同期 项目 合并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4,254,804.74 4,230,074.74 32,347,977.18 32,341,465.60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7,922.24 2,717,715.76 33,916,239.51 33,912,589.0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82,726.98 6,947,790.50 66,264,216.69 66,254,054.6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87,427.54 487,427.54 56,536,728.09 56,526,477.7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53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70,879.47 164,879.47 302,059.26 302,059.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815,049.11 815,049.11 899,246.75 899,246.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13,897.45 5,880,760.50 8,635,987.65 8,634,657.9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87,253.57 7,348,116.62 66,374,021.75 66,362,441.6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526.59 -400,326.12 -109,805.06 -108,387.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1,221,907.72 1,221,907.72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57,500.00 57,500.00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1.00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221,907.72 1,221,908.72 57,500.00 57,50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794,356.79 794,356.79 53,138.00 53,138.00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6,360.3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30,717.15 794,356.79 53,138.00 53,138.0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1,190.57 427,551.93 4,362.00 4,362.0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8,656.28 208,656.2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8,656.28 208,656.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8,656.28 -208,656.2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606.76 -606.76 -480.64 -480.6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2,599.06 -182,037.23 -105,923.70 -104,505.65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85,271.02 844,709.19 991,194.72 949,214.8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2,671.96 662,671.96 885,271.02 844,709.19 5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本期金额 项目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减:库 一般风险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 (或股本) 存股 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887,200.00 120,351,922.22 17,033,842.85 -1,603,75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336,700.00 -31,246,6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887,200.00 120,688,622.22 17,033,842.85 -1,635,001,6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4,119,360.00 -34,456,060.00 160,839,2 (一)净利润 117,982,7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336,700.00 42,856,4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336,700.0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 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42,856,4 上述(一)和(二)小计 -336,700.00 160,839,2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34,119,360.00 -34,119,360.00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4,119,360.00 -34,119,360.00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55 四、本期期末余额 150,006,560.00 86,232,562.22 17,033,842.85 -1,474,162,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项目 实收资本 减:库 一般风 (或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存股 险准备 一、上年年末余额 115,887,200.00 116,760,196.44 17,936,918.67 -1,626,099,683. 加:会计政策变更 -903,075.82 -39,024,831. 前期差错更正 二、本年年初余额 115,887,200.00 116,760,196.44 17,033,842.85 -1,665,124,515.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3,928,425.78 30,122,838. (一)净利润 30,122,838. (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3,928,425.78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净额 336,700.00 2.权益法下被投资单位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 响 3.与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相关的所得税影响 4.其他 3,591,725.78 上述(一)和(二)小计 3,928,425.78 30,122,83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56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 115,887,200.00 120,688,622.22 17,033,842.85 -1,635,001,676. 57 财务报表附注 (2007年12月31日)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系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 1993 年 11 月 3 日以深府办复(1993)883 号文批准,在中国科健有限公司基础上改组设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301101515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993 年 11 月 13 日,经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深证办[1993]143 号文批准,本公司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94 年 4 月 8 日,本公司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经营范围为:自营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和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进口 业务;电子信息、医疗设备、高新材料、能源工程、生物工程、海洋工程等高新技术产品的 开发;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报);各类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限制项目);开发、生产、销 售数字移动电话机。 4.本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 公司的母公司为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曹小竹、 范伟。 5.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本财务报表于2008年4月22日经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对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并在此基础上编制 财务报表。 同时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计字[2007]10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的规定,本公司 对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五条至第十九条以及新会计准则 实施后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的规定,对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和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同期可 比数据进行了追溯重述,并将调整后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作为可比期间的财 务报表进行列报。 58 (三)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四)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3、 会计要素计量属性 本公司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 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4、 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将所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 5、 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 算。 (1)汇兑差额的处理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下列规定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外币 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 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 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 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 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在资本 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本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 59 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 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 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 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比较财务报表的折算比照上述规定处理。 6、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 (1)金融工具的确认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②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 入初始确认金额。 ③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 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C、贷款和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减值以及 摊销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D、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在该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行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期间 实现的利息或现金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④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A、本公司在期末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的 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B、本公司确定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各项: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60 d)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f)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对 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减少且可计 量,如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或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失业率提高、担 保物在其所在地区的价格明显下降、所处行业不景气等; g)债务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权益工具投 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h)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i)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C、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 a)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量 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按该金 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 单独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 的金融资产,无论单项金额重大与否,仍将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 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独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 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 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 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以 及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 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实 际损失率,结合现时情况确定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据此计算本期应 计提的坏账准备。本期应收款项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如下: 账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1% 1至2年 5% 2至3年 15% 61 3至4年 60% 4至5年 80% 5 年以上 100%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 产价值已经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 计入当期损益。 b)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非暂时性下跌时,即使该金融资产没有终止确认,原 直接计入资本公积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亦予以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 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本公司将该权益工具 投资或衍生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 确定的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对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经恢复, 且客观上与确认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发生的减值损失,不得通过损益转回。同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或与该权益工具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 具结算的衍生金融资产发生的减值损失,不予转回。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计量 ①本公司将持有的金融负债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 他金融负债。 ②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 确认金额。 ③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62 ①如果该金融工具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 ②如果该金融工具不存在活跃市场,则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7、 金融资产转移确认依据和计量 (1)本公司在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终止对该项 金融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 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本公司的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 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 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 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应当按照金 融资产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对该累计额进行分摊后确定。 (2)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所收到 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对于继续涉入条件下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根据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 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充分反映企业所保留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8、 存货的分类和计量 (1)存货分类:本公司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于生产 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在途物资、 材料采购、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委托加工材料、委托加工商品、自制半成品、产成 品、发出商品、低值易耗品等。 (2)存货的确认:本公司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①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63 ②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本公司取得的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发出按加权 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在领用时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5)期末存货的计量: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 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①可变现净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 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按照可变现净值计 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 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 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②本公司通常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 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6)存货的盘存制度:本公司采用永续盘存制。 9、 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 (1)初始计量 本公司分别下列两种情况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初始计量: ①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 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 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 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为进行企业合 64 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 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 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 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 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费用,抵减权益性证券溢 价收入,溢价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购买方区别下列情况确定合并成本: a)一次交换交易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 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b)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 c)购买方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计入企业合并成本; d)在合并合同或协议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 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将其计入合并成本。 ②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 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 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 资成本。但不包括应自被投资单位收取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支付给有关 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佣金等与权益性证券发行直接相关的费用,自权益性证券的溢价发 行收入中扣除,溢价发行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C、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D、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E、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 务重组》确定。 ③企业无论是以何种方式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投资时,对于支付的对价中包含的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已经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都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构成取 得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65 (2)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长期股权投资持有期间,根据对被投资单位的影响程度及是否存在活跃市场、 公允价值能否可靠取得等进行划分,并分别采用成本法及权益法进行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具 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以及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 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①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 期投资收益。本公司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 额,所获得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 ②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本公司在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以后,按照应享有或应 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的份额,确认投资损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 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投资,本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 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 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其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 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③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 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金融工具的确认和计量”相关会计政策处理;其他按 照公司会计政策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按照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处理。 ④本公司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 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10、 投资性房地产的确认和计量 (1)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 主要包括: ①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 ②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③已出租的建筑物。 (2)本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66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3)初始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 出; ②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 支出构成; ③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 (4)后续计量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 进行摊销。 本公司期末对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可收 回金额低于成本的,按两者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予转回。 1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1)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折旧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 合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为年限平均法。 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 使用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 36 5 2.64 非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 20 5 4.75 67 机器设备 12 5 7.92 运输工具 10 5 9.50 电子设备 其中:生产用电子设备 10-12 5 7.92-9.50 办公用电子设备 5-8 5 11.88-19.00 其他设备 10 5 9.50 固定资产装修 8-15 6.67-12.50 本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使用寿命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 有差异的,调整预计净残值;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改变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本公司在租入的固定资产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时确认该项固定资 产的租赁为融资租赁。 本公司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 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确定。 本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应计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能够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 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 期间内计提折旧。 (4)固定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2、 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本公司的在建工程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 等。 (2)在建工程的计价: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 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3)本公司在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按照估计价值确认为固定资产,并 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 68 提的折旧额。 (4)在建工程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3、 无形资产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所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 (1)无形资产的确认 本公司在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①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 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 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 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 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计量 ①本公司无形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②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A、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并在以后期间在使用寿 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 资产不摊销。 B、无形资产的减值,按照本公司制定的“资产减值”会计政策执行。 14、 资产减值 当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 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将在近期发 69 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回报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用来计算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 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损失)远远低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工程物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 用寿命不确定的除外)等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各项资产进行判断,当 存在减值迹象时对其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 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有迹象表明一项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本公司通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当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 收回金额。 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其产生的现金流入应当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 或者资产组。资产组由创造现金流入相关的资产组成。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 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本公司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 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的减值测试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15、 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在同时 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70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 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 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 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 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 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 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 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16、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具体分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工具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 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 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 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 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 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 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 71 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 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17、 收入确认方法和原则 本公司的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 本公司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 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 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①本公司在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收入的金额、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 入。 确定提供劳务交易完工进度的方法: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 ②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B、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等。 本公司在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让渡资 产使用权收入。 18、 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进行所得税会计处理。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 得的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 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 72 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③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 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 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 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确认由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19、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 被投资单位,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母公司拥有被 投资单位半数或以下的表决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视为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将 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A、通过与被投资单位其他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 B、根据公司章程或协议,有权决定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C、有权任免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的多数成员; D、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机构占多数表决权。 有证据表明母公司不能控制被投资单位,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以纳入合并范围的各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相关 资料,按照权益法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抵消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 之间发生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编制。 (3)少数股东权益和损益的列报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 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 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 东损益”项目列示。 (4)超额亏损的处理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 73 份额时,如果子公司章程或协议规定少数股东有义务承担,并且少数股东有能力予以弥补的, 该超额亏损冲减该少数股东权益。否则该超额亏损均冲减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该子公司在以 后期间实现的利润,在弥补了由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所承担的属于少数股东损失之前,全部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5)当期增加减少子公司的合并报表处理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 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 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 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在合并当期的期初至报 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 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 将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 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将该子公司购 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在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将该子公司期初 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20、 公司年金计划的主要内容及重大变化 本公司的年金计划正在研究,尚未确定。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1、会计政策变更 本公司报告期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体系,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7号――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 财务会计信息的编制和披露》(证监会计字[2007]10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财 会〔2007〕14号)、《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的规定,追溯调整的事项如 下: (1)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2006年12月31日持 74 有投资成本为100,000.00元的已进行股权流通分置改革的上市公司股权,原在长期股权投资科 目核算,公司将其重新归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其期末证券市场收盘价确认期末的公允 价值为336,700.00元。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 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为336,700元。调增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 零元;调增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零元;调增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零元, 其中,调增未分配利润零元,调增盈余公积零元;调增2007年的期初资本公积336,700元。会 计政策变更对2007年度报告的损益无影响。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更 按照新会计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公司增加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为合并财务 报表范围,且对于发生超额亏损的子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深圳科健三星移 动通信有限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方法按新会计准则发生变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 整法,2007年的比较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运用新会计政策追溯计算的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 响数为-27,367,375.51元。调减2006年期初留存收益39,927,907.44元、调增2006年期初“未确认 投资损失”39,927,907.44元;调增200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681,259.44元;调 减2007年的期初留存收益31,246,648.00元,其中,调减未分配利润31,246,648.00元;调增2007 年期初“未确认投资损失”3,879,272.49元。会计政策变更对2007年度报告的损益的影响为减 少净利润15,489,100.12元,其中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89,100.12元。 2、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会计估计变更事项。 3、本公司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税项 1、增值税销项税率为分别为 6%(加工收入)、17%(手机销售收入),按扣除进项税后 的余额缴纳。 2、营业税税率为营业收入的 5%。 3、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1%。 4、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流转税额的 3%。 5、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 6、房产税按房产原值的 70%为纳税基准,税率为 1.2%,或以租金收入计缴,税率为 12%。 75 (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控股子公司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概况如下: 注册 业务 注册资本 控股子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地址 性质 (万元)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A、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无 B、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以下 深圳 工业 RMB2,000 维修科健及其他品牌手机,进行科健手 简称“智联科公司”) 企业 机的售后服务和特约维修站的管理,销 售维修配件、维修设备等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 的子公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深圳 工业 USD120 从事移动通信终端产品技术的研究与 企业 开发 持股比例% 本公司投资 表决权比例 是否纳入合 控股子公司名称 直接 间接 额(万元) % 并报表范围 持股 持股 (1)通过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A、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无 B、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 智联科公司 RMB1,400 70 70 是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子公 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USD61.20 51 51 是 2、合并范围变更情况 (1) 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公司 76 ①报告期内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上年净利润 上年期末净资产 智联科公司 深圳 工业企业 -6,238,363.68 -42,286,998.63 ②其他相关信息 母公司原持 母公司原表 本期期初至处置 公司名称 变更原因 变更日期 处置日净资产 股比例 决权比例 日净利润 智联科公司 失去控制权 2007 年 12 月 70% 70% -569,477.00 -42,856,475.63 2007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 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智联科公司 70%的股权给智雄电子, 由于智联科公司的股权被司法冻结,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办理股权过户手续。2007 年 12 月 3 日,智联科公司股东决议免去本公司委派的董事和监事(2007 年 12 月 27 日,董事长 即法定代表人由本公司委派的唐俊变更为智雄电子委派的李胜利,并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办理了变更手续),并更换了本公司委派的管理层,其控制权已发生了转移。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本公司将智联科公司年初至失去控制日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 动表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2007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未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3、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相关信息 少数 少数股东权益中 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冲减子公司少数股东 控股子公司名称 股东 用于冲减少数股 分担的本期亏损超过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 权益 东损益的金额 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后的余额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 0.00 0.00 0.00 司 智联科公司 0.00 -170,843.10 (八)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以下附注未经特别注明,期末账面余额指 2007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年初账面余额 指 2006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余额,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1、 货币资金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现金 8,889.16 10,809.74 77 银行存款 102,090.10 117,492.15 其他货币资金 551,692.70 756,969.13 合计 662,671.96 885,271.02 期末账面余额 项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7,117.94 1.0000 7,117.94 USD 159.18 7.3046 1,162.75 HKD 649.80 0.9364 608.47 小计 —— —— 8,889.16 银行存款 RMB 95,577.16 1.0000 95,577.16 USD 850.13 7.3046 6,209.88 HKD 323.64 0.9364 303.06 小计 —— —— 102,090.10 其他货币资金 RMB 551,576.41 1.00 551,576.41 USD 15.92 7.3046 116.29 HKD 小计 —— —— 551,692.70 合计 662,671.96 年初账面余额 项目 币种 原币 汇率 人民币 现金 RMB 3,890.40 1.00 3,890.40 USD 159.18 7.8087 1,242.99 HKD 5,649.80 1.0047 5,676.35 小计 —— —— 10,809.74 银行存款 RMB 110,530.56 1.00 110,305.19 USD 791.33 7.8087 6,852.04 HKD 321.96 1.0047 334.92 小计 —— —— 117,492.15 其他货币资金 RMB 756,846.30 1.00 756,846.30 78 USD 45.11 7.8087 122.83 HKD 小计 —— —— 756,969.13 合计 885,271.02 2、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8,868.00 0.01% 3,132.48 1年至2年(含2年) 812,802.10 0.47% 395,001.38 2年至3年(含3年) 14,290,015.51 8.35% 12,791,263.96 3年至4年(含4年) 53,661.33 0.03% 36,760.59 4年至5年(含5年) 140,903,094.35 82.34% 128,869,987.33 5年以上 15,053,297.11 8.80% 15,053,284.51 合计 171,121,738.40 100.00% 157,149,430.25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6,196,102.59 0.80% 5,224,135.56 1年至2年(含2年) 23,026,181.87 2.98% 20,639,102.74 2年至3年(含3年) 586,254,679.54 75.95% 525,785,526.54 3年至4年(含4年) 141,066,455.71 18.27% 128,981,018.22 4年至5年(含5年) 15,026,897.11 1.95% 15,022,730.28 5年以上 369,600.00 0.05% 335,280.00 合计 771,939,916.82 100.00% 695,987,793.34 注:应收账款净额比期初下降81.60%,主要系将大部分应收关联方的债权转 让给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等公司用于抵顶应 付款项,并相应转回坏帐准备所致。 79 (2)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6% 157,045,390.1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0 0 0 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579,974.26 0.34% 104,040.11 合计 171,121,738.40 100.00% 157,149,430.25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771,148,210.86 99.90% 695,917,287.49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791,705.96 0.10% 70,505.85 合计 771,939,916.82 100.00% 695,987,793.34 (3)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账龄 计提原因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 120,346,282.90 108,311,654.61 3-5 年 注2 任公司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13,155,598.02 1-3 年 注2 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 15,006,000.00 15,006,000.00 5 年以上 注3 沈阳科健新通讯有限公司 126.00 113.40 5 年以上 长期未能收回 SILK LABEL GROUP LTD. 20,572,024.11 20,572,024.11 4-5 年 注4 合计 170,541,764.14 157,045,390.14 注 1: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特别的风险,需要进行单独测试 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80 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不存在特别风险,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特别 风险较大,需要通过对该组合进行单独测试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 注 2:关联方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经营状况持续恶化,本公司认为款项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本公司按期末余额计提了 90%的 坏帐准备计人民币 121,467,252.63 元。 注 3:本公司一直未能同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取得联系,其款项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 本公司已按期末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计人民币 15,006,000.00 元; 注 4:2003 年 3 月 18 日,SILK LABEL GROUP LTD.与本公司签订《代付款协议》,同 意代佛山市新领域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新领域公司)偿还其欠付本公司的货款, 并约定款项分四期支付,于 2003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截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 公司尚未收到 SILK LABEL GROUP LTD.应归还的全部款项。2004 年 3 月 29 日,SILK LABEL GROUP LTD.向本公司承诺将在 2004 年付清所有款项。但至今 SILK LABEL GROUP LTD.未 履行还款义务,截止 2007 年末尚欠付本公司货款计人民币 20,572,024.11 元,本公司认为此款 收回的可能性非常小,已按期末余额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人民币 20,572,024.11 元; (4)应收账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金额较大(前 5 名)的应收账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 欠款时 例 间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 120,346,282.90 70.33% 3-5 年 司 SILK LABEL GROUP LTD. 20,572,024.11 12.02% 4-5 年 南京蓝旗通讯有限公司 15,006,000.00 8.77% 5 年以上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8.54% 1-3 年 深圳市科盛通讯有限公司 395,906.48 0.23% 1-2 年 合计 170,937,544.62 99.89% (6)应收账款中应收关联方款项金额 134,963,614.03 元,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 78.87%。 3、 其他应收款 81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664,875.20 1.34% 531,900.16 1年至2年(含2年) 628,331.08 1.26% 83,225.08 2年至3年(含3年) 305,528.00 0.61% 118,734.55 3年至4年(含4年) 6,049,986.62 12.17% 5,905,457.82 4年至5年(含5年) 13,421,064.71 26.99% 13,421,035.60 5年以上 28,649,181.34 57.63% 28,649,181.34 合计 49,718,966.95 100.00% 48,709,534.55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2,840,722.68 2.67% 2,113,419.34 1年至2年(含2年) 944,964.79 0.89% 130,630.69 2年至3年(含3年) 51,167,934.23 48.04% 45,789,835.27 3年至4年(含4年) 13,440,862.74 12.62% 13,432,904.52 4年至5年(含5年) 26,064,017.66 24.48% 26,041,893.48 5年以上 12,029,966.50 11.30% 11,101,548.07 合计 106,488,468.60 100.00% 98,610,231.37 注:其他应收款净额比期初下降87.19%,主要系将大部分应收关联方的债权 转让给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并相应转回坏帐准备所 致。 (2)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67%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 3,240,199.31 6.52% 3,107,224.27 险较大 82 其他不重大 3,386,636.71 6.81% 2,510,179.35 合计 49,718,966.95 100.00% 48,709,534.55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98,263,611.84 92.28% 90,728,802.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3,328,964.31 3.12% 3,167,885.51 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4,895,892.45 4.60% 4,713,543.63 合计 106,488,468.60 100.00% 98,610,231.37 (3)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款说明: 单位名称 期末余额 坏账准备金额 账龄 计提原因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4,057,693.23 4,057,693.23 3-5 年 注2 中国爱地集团公司 25,514,839.25 25,514,839.25 4-5 年及 5 年以上 注3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39,535.30 10,139,535.30 4-5 年及 5 年以上 注4 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 2,000,000.00 3-4 年 合作款项难以收回 南京弘润通信设备公司 538,691.87 538,691.87 3-4 年 垫付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其他 841,371.28 841,371.28 垫付款项,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合计 43,092,130.93 43,092,130.93 注 1:单项金额重大的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存在特别的风险,需要进行单独测试 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 款项是指单项应收款项的回收可能不存在特别风险,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特别 风险较大,需要通过对该组合进行单独测试后认定其可收回金额的款项。 注 2:本公司因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提供担保,已代 深港工贸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累计折合人民币 4,057,693.23 元,由于深港工贸经营情况不佳, 上述欠款收回的可能性甚小,本公司已对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注 3:本公司因为中国爱地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爱地集团”)提供担保,已代爱地集团 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25,514,839.25 元,因爱地集团财务状况恶化,对应收爱地集团款 项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注 4:本公司因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石化”)提供担保, 83 已代深圳石化偿还借款及利息共计人民币 10,139,535.30 元,因深圳石化财务状况恶化,对应 收深圳石化款项全额计提了坏帐准备; (4)其他应收款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5)金额较大(前 5 名)的其他应收款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占其他应收款 欠款时间 总额的比例 中国爱地集团 25,514,839.25 51.32% 4-5 年及 5 年以上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139,535.30 20.39% 4-5 年及 5 年以上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4,057,693.23 8.16% 3-5 年 北京首科中系希电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000,000.00 4.02% 3-4 年 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广东分公司 600,000.00 1.21% 5 年以上 合计 42,312,067.78 85.10% 4、 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结构列示: 账龄结构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1年以内(含1年) 3,635,552.20 7.09% 1年至2年(含2年) 102,015.50 0.20% 2年至3年(含3年) 83,027.50 3.28% 19,621,522.20 38.28% 3年以上 2,451,368.58 96.72% 27,895,865.63 54.43% 合计 2,534,396.08 100.00% 51,254,955.53 100.00% 注:预付款项比期初下降 95.06%,主要系将大部分预付款项转让给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 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 (2)预付款项说明事项 A.账龄超过 1 年的预付款项系仍未结算的货款; B.预付款项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C.金额较大的预付款项详细情况: 欠款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性质或内容 北京启迪赛福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2,023,768.68 3 年以上 货款 杭州纽创电子有限公司 273,206.00 3 年以上 货款 84 5、 存货 (1)明细情况: 其中:含有 本期转回跌 本期增 期末账面余 借款费用 价准备金额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减少额 加额 额 资本化的 占期末余额 金额 的比例 1.材料采购 2,896,743.81 2,896,743.81 2.原材料 13,524,758.42 3,247.86 12,686,242.11 841,764.17 3.低值易耗品 3,850,126.80 1,990.00 421,429.59 3,430,687.21 4.委托加工材料 14,167,862.38 14,167,862.38 5.库存商品 542,223.38 332,821.67 209,401.71 6.产成品 864,264.17 0 864,264.17 7.自制半成品 5,753,125.23 143,215.56 5,609,909.67 8.在途材料 8,294,026.74 115.37 8,294,142.11 9.发出商品 192,241,462.22 191,935,045.83 306,416.39 合计 242,134,593.15 5,353.23 230,877,503.06 11,262,443.32 注1:存货本期账面余额比期初下降95.35%,主要系公司将大部分存货转让给深圳市金珠 南方贸易有限公司用于抵顶应付款项; 注2:存货本期减少额中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11,548,024.34元。 (2)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 存货种类 年初账面余额 额 转回 转销 额 1.材料采购 2.原材料 12,209,954.43 11,445,753.85 764,200.58 3.低值易耗品 3,661,543.06 412,328.24 3,249,214.82 4.委托加工材料 13,563,185.33 13,563,185.33 5.库存商品 300,439.52 300,439.52 6.产成品 777,837.75 0 777,837.75 7.自制半成品 5,184,535.48 128,894.01 5,055,641.47 8.在途材料 8,294,026.74 114.94 8,294,141.68 85 9.发出商品 189,319,384.48 189,024,811.76 294,572.72 合计 233,310,906.79 114.94 223,169,554.39 10,141,467.34 注1:本期转回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主要是转让存货而相应转出存货跌价准备。 注2:本期减少额中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7,579,653.41元。 6、 其他流动资产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应收股利 13,991,184.58 债委会划款 14,802,279.21 合计 14,802,279.21 13,991,184.58 注:年初公司应收股利系应收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星科健) 的股利。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法院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 司持有的三星科健的35%的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2007年7月17日,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657-660号结案通知书,对于所扣划的三星科健 35%股权分红款共计人民币14,827,081.21元(与账面期初余额的差异系三星科健仍以决议分红 当年的汇率将在付美元的股利折合为人民币支付所致),扣除24,802元用于支付案件申请执行 费外,余款已全部支付给申请执行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用于执行(2004)深中法 民二初字第401-40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务,除401号民事判决书确定债务尚未足额履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可在发现有执行财产时,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对402-404号 民事判决已执行完毕,(2007)深中法恢执字第657-660号案件予以执行结案。2008年3月6日, 本公司收到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以下简称债委会) 的回函,称上述款项应在债委会成员内划分,截至回函日至,尚未就上述款项进行划分,因 此仍计入了其他流动资产,待偿还债务分配金额确定后再核销相应的债务。 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项目 期末公允价值 年初公允价值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436,700.00 合计 436,700.00 注:年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为持有的西南合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限售流通股110,000股, 报告期末上述限售流通股解禁后,本公司将其全部卖出。 86 8、 持有至到期投资: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债券投资 20,000.00 20,000.00 合计 20,000.00 20,000.00 9、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33,580,360.07 303,012,324.1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16,584,821.93 2,709,821.93 小计 450,165,182.00 305,722,146.04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1,488,748.56 87,488,748.56 合计 348,676,433.44 218,233,397.48 (1)重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 被投资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本企业持 本企业 期末净资产总 本期营业收入总 本期净利润 股比例 表决权 额 额 比例 一、合营企业 无 二、联营企业 1.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 深圳 工业生产 44.65% 44.65% 有限公司 2.深圳市科健网络新技 深圳 产品销售 32.50% 32.50% 13,345,359.82 12,127,734.77 -62,308.28 术有限公司 3.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 深圳 工业生产 35% 35% 895,580,050.00 12,745,836,946.00 373,109,389.00 信技术有限公司 4.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 上海 产品开 49% 49% -188,783,764.94 -81,162,588.79 司 发、批售 等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收到 称 现金红利 金额 深圳安科高技 20,667,000.00 33,172,703.54 33,172,703.54 术股份有限公 司 深圳市科健网 3,250,000.00 4,357,492.13 20,250.19 4,337,241.94 络新技术有限 87 公司 深圳三星科健 79,605,140.50 182,864,731.35 130,588,286.15 313,453,017.50 详见附注 移动通信技术 (八)6 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科技 73,500,000.00 82,617,397.09 82,617,397.09 有限公司 合计 177,022,140.50 303,012,324.11 130,588,286.15 20,250.19 433,580,360.07 注 1:2005 年 5 月 11 日,公司与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深圳分行)、深 圳市思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杰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持有的深圳安科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44.645%的股权转让给思杰公司,转让价款 30,886,174 元,付款条件为签订之日起两日内支付首期款 1,000 万元,余下款项在公司采取措施解除安科 公司为本公司和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的担保后再行支付;转让款直接支付至公司在浦发 深圳分行设立的账户,用于偿还本公司在浦发深圳分行的借款或担保。截至报告日止,思杰 公司已直接向浦发深圳分行支付了首期款 1,000 万元用于归还本公司为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 有限公司的担保款,安科公司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但相应的担保解除手续仍未办理完 成。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本公司尚不能确认该股权转让收益,但已依据上述股权 转让协议约定的转让价款与账面原值的差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注 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三星科健)的 35%的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 注 3: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70%的 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32.5%的投资收益。 注 4:公司拟将三星科健 20%的股权转让给韩国三星电子株式会社,本次股权转让计价以 三星科健经审计的 2006 年 9 月 30 日的每股净资产为基础,股权转让总金额为壹仟贰佰陆拾 万美元(USD1260 万)。上述事项已经 2006 年 12 月 1 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截至报告日止, 股权转让协议尚未签订。鉴于股权转让协议仍未签订及三星科健目前的财务状况,如以后执 行股权转让,公司管理层拟不以上述股东大会通过的价格进行转让。 注 5:三星科健 2007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深圳分所审 计,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深审字(2008)第 2 号审计报告。 注 6:2007 年 4 月 9 日、4 月 26 日,公司分别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 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科健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 49%的股权、智联科公司 70%的股权给智雄电子。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仍未办 88 理股权过户手续,因此本公司尚不能确认上述股权转让收益。 (3)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北海银建股份有 1,02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限公司 北京中科健超导 1,500,000.00 1,484,821.93 1,484,821.93 技术有限责任公 司 深圳市中科健实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联科电 14,000,000.00 0 14,000,000.00 14,000,000.00 子维修有限公司 东莞科健营销有 100,000.00 100,000.00 100,000.00 限公司 深圳市万达电子 25,000.00 25,000.00 25,000.00 技术服务有限公 司 合计 16,725,000.00 2,709,821.93 14,000,000.00 125,000.00 16,584,821.93 注:本期增加、本期减少的原因均是由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4)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投资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北海银建股份有限 1,020,000.00 2,286,529.54 公司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 2,286,529.54 82,617,397.09 份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 82,617,397.09 1,020,000.00 公司 北京中科健超导技 1,484,821.93 1,484,821.93 术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 80,000.00 80,000.00 有限公司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 14,000,000.00 14,000,000.00 维修有限公司 合计 87,488,748.56 14,000,000.00 101,488,748.56 注:本期增加的原因是由于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89 10、投资性房地产 (1) 投资性房地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额 一、原价合计 117,360,314.90 1,407,828.01 118,768,142.91 1.房屋、建筑物 112,647,878.00 1,407,828.01 114,055,706.01 2.土地使用权 4,712,436.90 4,712,436.90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合计 34,985,596.22 5,553,463.49 40,539,059.71 1.房屋、建筑物 34,666,353.96 5,389,230.93 40,055,584.89 2.土地使用权 319,242.26 164,232.56 483,474.82 三、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 计 1.房屋、建筑物 2.土地使用权 四、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合计 82,374,718.68 ―― ―― 78,229,083.20 1.房屋、建筑物 77,981,524.04 ―― ―― 74,000,121.12 2.土地使用权 4,393,194.64 ―― ―― 4,228,962.08 (2) 用于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名称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鸿隆大厦第九层、十层;荔园大厦 33 套房产及华联花园 15 深圳市商业 20,000,000.00 套房产 银行总行 深圳市南山区松坪路的一宗(宗地号为 T404-0020)高新技术园 中国工商银 50,000,000.00 区用地(房产证号为深房地字第 4000088480 号) 行华强支行 合计 70,000,000.00 上述用于抵押的投资性房地产期末原值合计为 34,071,649.01 元,其中房产与建筑物的原 值为 29,359,212.11 元、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原值为 4,712,436.90 元(用于抵押的土地原 值共计 10,953,989.84 元,除计入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原值为 4,712,436.90 元外,计入无形资 产的土地原值 6,241,552.94 元。)。 (3) 被查封、保全的投资性房地产 A. 因本公司为科健信息提供担保,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了本公司在蛇口工业 90 区工业六路地上建筑物(科健大厦)处置的有关收益。详见附注(十一):5(2)k。 B. 因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公司与本公司进口代理纠纷一案,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本公司位于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的深圳蛇口工业区 SKG506-03 工业用地上的房产及其他地上附属物。查封面积为 5,057 平方米,账面原值 942 万元,查封期限自 2005 年 3 月 30 日至 2007 年 3 月 29 日止。详见附注(十一):5(3)b。 11、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明细: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00,057,125.76 117,189.01 2,764,839.89 97,409,474.88 其中:房屋、建筑物 1,720,428.00 1,720,428.00 机器设备 39,504,028.40 665,594.00 38,838,434.40 运输工具 1,433,628.00 260,628.00 1,173,000.00 其他设备 1,874,817.64 1,726,177.64 148,640.00 电子设备 55,524,223.72 117,189.01 112,440.25 55,528,972.48 二、累计折旧合计 57,539,465.15 1,907,273.31 1,789,789.11 57,656,949.35 其中:房屋、建筑物 466,077.10 45,419.28 511,496.38 机器设备 21,849,090.11 200,224.56 556,228.03 21,493,086.64 运输工具 766,759.72 71,050.33 150,621.27 687,188.78 其他设备 1,059,697.95 61,315.77 987,469.52 133,544.20 电子设备 33,397,840.27 1,529,263.37 95,470.29 34,831,633.35 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34,350,773.02 782,498.04 33,568,274.98 其中:房屋、建筑物 机器设备 15,812,723.66 15,812,723.66 运输工具 376,779.92 376,779.92 其他设备 768,871.16 765,528.08 3,343.08 电子设备 17,392,398.28 16,969.96 17,375,428.32 四、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166,887.59 ―― ―― 6,184,250.55 其中:房屋、建筑物 1,254,350.90 ―― ―― 1,208,931.62 机器设备 1,842,214.63 ―― ―― 1,532,624.10 91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运输工具 290,088.36 ―― ―― 109,031.30 其他设备 46,248.53 ―― ―― 11,752.72 电子设备 4,733,985.17 ―― ―― 3,321,910.81 注:本期减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2) 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名称 贷款银行 贷款金额 部分生产设备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 58,500,000.00 合计 58,500,000.00 上述用于抵押的固定资产期末原值合计为 74,168,751.28 元。 (3) 被查封、保全的固定资产 因中国农业银行福田支行与本公司债务纠纷一案,本公司期末账面原值为 4,019.64 万元 的固定资产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详见附注(十一):5(1)a。 12、无形资产 (1)各类无形资产的明细如下: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原价合计 15,666,466.06 462,540.00 15,203,926.06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6,241,552.94 6,241,552.94 2.土地使用权(惠台) 8,107,000.12 8,107,000.12 3.电脑软件 1,317,913.00 462,540.00 855,373.00 二、累计摊销额合计 3,437,403.11 417,936.15 462,540.00 3,392,799.26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551,337.18 151,870.23 703,207.41 2.土地使用权(惠台) 1,769,930.36 64,288.49 1,834,218.85 3.电脑软件 1,116,135.57 201,777.43 462,540.00 855,373.00 三、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合计 3,803,031.70 3,803,031.70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2.土地使用权(惠台) 3,803,031.70 3,803,031.70 3.电脑软件 四、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426,031.25 ―― ―― 8,008,095.10 92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1.土地使用权(科技园) 5,690,215.76 ―― ―― 5,538,345.53 2.土地使用权(惠台) 2,534,038.06 ―― ―― 2,469,749.57 3.电脑软件 201,777.43 ―― ―― 注:本期减少额系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所致。 (2)无形资产冻结情况: 因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的债务纠纷案,2004年6月2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137-140号查封通知书,冻结了本公司产权证号为:惠府 国用(95)字第1302060034、1302060035、1302060036、1302060037号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 附着物。2006年5月1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05)深南法执第1104、2765号民事 裁定书,将位于惠台工业园55号小区的土地[惠府国用(95)字第1302060034、36、37号的土 地使用权证]被惠州市国土资源局盘整收回而取得的权益(权益为工业用地40,423.08平方米) 以人民币350万元的价格变卖给惠州市森威贸易有限公司享有。 13、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减少额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期末账面余额 转回 转销 一、坏账准备 794,598,024.71 14,358,375.32 603,097,435.23 205,858,964.80 其中: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95,987,793.34 13,767,159.02 552,605,522.11 157,149,430.25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98,610,231.37 591,216.30 50,491,913.12 48,709,534.55 二、存货跌价准备 233,310,906.79 114.94 223,169,554.39 10,141,467.34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87,488,748.56 14,000,000.00 101,488,748.56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4,350,773.02 782,498.04 33,568,274.98 五、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3,803,031.70 3,803,031.70 合计 1,153,551,484.78 28,358,490.26 827,049,487.66 354,860,487.38 本期应收账款坏帐准备减少额中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为3,422,701.94元;本期其他应 收款坏帐准备减少额中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为2,878,970.62元;本期存货跌价准备减少额 中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为7,579,653.41元;本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减少额中因合并范围变 更的减少额为765,528.08元。 14、短期借款 93 (1) 短期借款明细情况 借款条件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原币金额 人民币金额 保证或抵押借款 440,388,647.25 445,371,978.66 其中:RMB 378,736,071.25 379,222,530.66 HKD 65,840,000.00 61,652,576.00 65,840,000.00 66,149,448.00 进口押汇 25,051,269.65 182,989,504.29 25,051,269.65 195,617,849.32 其中:USD 25,051,269.65 182,989,504.29 25,051,269.65 195,617,849.32 合计 623,378,151.54 640,989,827.98 (2) 到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的短期借款已全部逾期,明细如下: A、 保证及抵押借款 贷款金额(折合人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原币) 到期日 贷款年利率 贷款用途 民币) 深圳发展银行上步支行*1 40,000,000.00 40,000,000.00 2004.05.31 6.106% 借新还旧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2 25,000,000.00 25,000,000.00 2005.02.23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2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01.15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工商银行华强支行*3 7,000,000.00 7,000,000.00 2005.09.01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4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10.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5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10.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6 14,000,000.00 14,000,000.00 2004.08.29 5.544% 流动资金借款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7 16,000,000.00 16,000,000.00 2004.12.01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7 16,000,000.00 16,000,000.00 2004.11.17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8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03.25 5.742% 借新还旧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8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03.25 5.742% 借新还旧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9 37,500,000.00 37,291,343.72 2005.03.30 5.84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深南支行*10 20,285,957.76 20,285,957.76 2005.10.14 5.31%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光大银行深南支行*10 24,000,000.00 24,000,000.00 2005.11.17 5.58% 流动资金借款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11 9,936,572.90 9,936,572.90 2004.09.10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12 29,500,000.00 29,222,196.87 2004.10.21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94 贷款金额(折合人 贷款单位 贷款金额(原币) 到期日 贷款年利率 贷款用途 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13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4.09.17 18.00% 银行承兑汇票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4 HKD38,840,000.00 36,369,776.00 2007.07.30 4.50% 借新还旧 华夏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15 HKD27,000,000.00 25,282,800.00 2007.07.30 4.50% 借新还旧 合计 440,388,647.25 注:*1、该借款由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科健集团)、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简 称智雄电子)、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简称科健营销)、郝建学共同担保; *2、该借款由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该借款由科健营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4、该借款由智雄电子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5、该借款由安科公司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6、该借款由智雄电子及安科公司共同提供保证及房产抵押; *7、该借款系本公司开具的 4 张金额各为人民币 1000 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均由沈阳和 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保证)到期未付款,由银行垫款,银行扣减保证金余额转为借款; *8、该借款由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科健集团、郝建学共同提供保证; *9、该借款由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郝建学共同提供保证; *10、该借款由智雄电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1、该借款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未付款,由银行垫款; *12、该借款系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给本公司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未付款,由银行 垫款; *13、该借款系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未付款转为银行垫款; *14、该借款由智雄电子、郝建学、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 *15、该借款由郝建学控制的公司 All About Investments Limited 所持有的易通控股的股权 作为权利担保。 B、 进口押汇借款 进口押汇银行 原币金额 汇率 折合人民币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1 USD5,143,808.07 7.3046 37,573,460.43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2 USD14,448,849.58 7.3046 105,543,066.64 95 中国建设银行深圳上步支行*3 USD5,255,500.00 7.3046 38,389,325.30 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振业支行*4 USD203,112.00 7.3046 1,483,651.92 合计 USD25,051,269.65 182,989,504.29 注:*1、由智雄电子提供担保; *2、由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个人共同提供担保; *3、由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个人共同提供保证; *4、由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及科健集团提供担保。 15、应付账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411,926,590.11 556,934,680.99 其中 3 年以上的应付账款为 292,978,886.46 元,结存原因是欠款未付。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见附注(十) 3(8)。 16、预收款项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金额 13,068,863.84 12,793,821.18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17、应付职工薪酬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311,652.72 2,934,943.27 3,000,615.17 245,980.82 二、职工福利费 6,367,875.56 -5,315,388.28 1,052,487.28 三、社会保险费 321,665.60 321,665.60 其中:1.医疗保险费 80,608.31 80,608.31 2.基本养老保险费 220,657.48 220,657.48 3.年金缴费 96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4.失业保险费 4,141.57 4,141.57 5.工伤保险费 11,737.64 11,737.64 6.生育保险费 4,520.60 4,520.60 四、住房公积金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941,260.48 102,723.02 1,043,983.50 六、非货币性福利 七、因解除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 八、其他 其中: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合计 7,620,788.76 -1,956,056.39 4,374,768.05 1,289,964.32 注1:应付职工薪酬中无属于拖欠性质或工效挂钩的部分。 注2:本期减少额中含因合并范围变更的减少额1,014,449.50元。 18、应交税费 税费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1.增值税 -2,303,199.91 2,087,428.11 2.营业税 60,673.60 149,331.75 3.城市维护建设税 433,319.33 442,906.20 4.个人所得税 44,653.32 39,434.14 5.企业所得税 1,655,598.53 7,810.85 6.房产税 2,875,358.81 1,975,788.57 7.教育费附加 1,296,849.03 1,308,495.72 合计 4,063,252.71 6,011,195.34 19、应付利息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应付借款利息 142,539,210.68 71,742,608.60 注:应付利息期末余额比期初余额增长98.68%,主要系本年计提应付借款利息增加而未 97 偿付利息所致。 20、其他应付款 项目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金额 238,062,419.93 231,011,212.70 注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 项。 注 2:金额较大的其他应付款详细情况: 项目 金额 性质或内容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75,674,927.73 承担利息款 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57,139,976.35 广告费 深圳市博力能技术有限公司 25,000,000.00 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款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往来款 深圳市思杰科技有限公司 10,000,000.00 预收股权转让款 2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明细情况 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长期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2)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借款条件 期末账面余额 期初账面余额 抵押借款 50,000,000.00 50,000,000.00 合计 50,000,000.00 50,000,000.00 注:长期借款系购建固定资产长期借款,借款本金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 资金用于 CDMA 项目的建设。本公司已将 CDMA 工程用地土地使用权作为该借款质押,并由深圳市科健营销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期末借款已全部逾期。 22、预计负债 种类 期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账面余额 担保预计损失 200,723,005.62 23,750,000.00 176,973,005.62 98 诉讼预计损失 76,706,125.81 9,696,504.51 56,644,216.00 29,758,414.32 商业承兑汇票 预计逾期利息 3,301,937.50 1,747,625.00 5,049,562.50 合计 280,731,068.93 11,444,129.51 80,394,216.00 211,780,982.44 (1) 因对外担保计提预计负债明细如下: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贷款期限 期末计提的预计负债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 3,358,493.00 1999.8.2-2000.4.2 3,358,493.00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2 22,548,684.12 22,548,684.12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16,000,000.00 1999.9.7-2000.3.7 16,000,000.00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 10,000,000.00 1999.9.6-2000.9.6 10,000,000.00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 0.00 0.00 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5 30,000,000.00 2000.9.28-2006.9.28 15,000,000.00 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5 20,000,000.00 2000.11.20-2006.9.28 10,00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6 18,075,612.67 2003.2.28-2004.2.26 9,75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6 30,000,000.00 2003.11.27-2004.11.26 15,000,000.00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6 38,000,000.00 2003.11.26-2004.11.26 19,000,000.00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有限公司*7 25,000,000.00 2003.11.19-2004.11.19 12,500,000.00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 50,000,000.00 2002.9.10-2004.9.10 25,000,000.00 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9 35,110,000.00 2007.1.30-2008.1.26 10,000,000.00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 35,263,314.00 2003.7.18-2004.1.18 8,815,828.50 合计 333,356,103.79 176,973,005.62 *1、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深圳石化)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1999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为深圳石化向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借款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提供担保,借款期限自 1999 年 8 月 2 日起至 2000 年 4 月 2 日止。上述借款到期 后,深圳石化未能如期偿还。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代其偿还债务,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58,493.00 元。由于该公司财务状况不佳,连续巨额亏损,已经退市,对 该项担保,本公司已全额计提预计负债。 *2、为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简称深港工贸)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99 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对深港工贸向银行借款提供的担保余额为美金 217.45 万 元,人民币 500 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 2,254.87 万元。深港工贸未还款,上述借款均处于逾期 状态。深港工贸财务状况恶化,本公司需承担其上述借款的连带清偿责任。对该等逾期借款的 担保,本公司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3、为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万德莱)提供担保而计提的预计负债 1999 年 9 月 6 日,本公司为万德莱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借款共计人民币 2,600 万 元提供担保。上述借款到期后,万德莱未能如期偿还。2002 年度,万德莱、武汉力兴电源股 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签订《反担保合同》,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为万德莱上 述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本公司首次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二年内。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上述借款仍处于逾期状态,万德莱也被破产清算。本公司对该项 逾期借款的担保已全额计提了预计负债。 *4、为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南通科技,原名南通纵横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南通科技向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借款人民币 2,750 万元,向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市青年路支行 借款 2,000 万元,由本公司为其提供担保。 2004 年 12 月 22 日,中国银行南通分行将其债权(本金为 7,550 万元,其中本公司担保 的本金为 2,750 万元)转让给了信达资产管理公司。2007 年 1 月,南通科技完成了大股东更 换及公司更名。2007 年 2 月 15 日,南通科技已与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务重组合同》,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同意南通科技在偿还 7,550 万元欠款的前提下,豁免重组债务中的 1,827.78 万元,南通科技已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偿还了 3,775 万元的债务,剩余债务将在 2008 年 9 月 20 日之前偿还完毕。南通科技回函称已偿还了本公司担保的借款及利息,因此本年度转回了 以前年度为此项担保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1,375 万元。 2007 年,南通科技已全部偿还了欠付中国工商银行南通市青年路支行的借款及利息,本 公司因此转回了以前年度为此项担保已计提的预计负债计人民币 1,000 万元。 *5、为中国爱地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爱地集团)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2000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为爱地集团向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提供担保, 借款期限自 2000 年 9 月 28 日至 2006 年 9 月 28 日。开发银行分两次放款:2000 年 9 月 3,000 万元,2000 年 11 月 2,000 万元。因爱地集团与银行将合同约定的项目贷款用于归还原爱地集 团旧贷款,构成骗取担保行为,公司于 2003 年 4 月起诉银行与爱地集团,争取解除本公司担 100 保责任。案件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中。2007 年 2 月 6 日,本公司收到国家开发银 行深圳分行的“要求履行担保责任通知书”,要求本公司代爱地公司清偿欠款。本公司已计 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2,500 万元。 *6、为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简称中汽租赁)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详见附注(十一)5:(2)f、附注(十一)5:(2)g。 *7、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详见附注(十一)5:(2)v。 *8、为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2 年 9 月 10 日向民生银行深圳东门支行申请综合 授信合同人民币 5,000 万元,由本公司与上海鸿仪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提供担保。本公司已 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2,500 万元。 *9、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2003 年 10 月 23 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南京白下支行,为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提供 1,000 万的担保,到期日为 2005 年 7 月 30 日。2004 年 7 月 30 日,在同一银行又为其 6,000 万银票 50%保证金提供 3,000 万担保,到期日为 2005 年 1 月。上述合同到期后,江苏金泰贸 易实业有限公司归还了部分借款,并与华夏银行南京白下支行续签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 3,511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07 年 1 月 30 日至 2008 年 1 月 26 日。本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1,000 万元。 *10、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计提的预计负债 湖南安塑股份有限公司于 2003 年 7 月 18 日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合同人民币 5,000 万元,由本公司提供担保,现担保余款为人民币 34,793,262.40 元。湖南安 塑股份有限公司名称后变更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对该项逾期借款担保 已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881.58 万元。 (2) 因诉讼计提的预计负债 事由 期末预计余额 期初预计余额 对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承诺付款*1 56,644,216.00 供应商(或广告服务商)起诉公司预计损失*2 29,758,414.32 20,061,909.81 合计 29,758,414.32 76,706,125.81 *1、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桥百合)与飞马通讯(青岛)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飞马通讯)发生业务联系,但在业务过程中中桥百合未按时向飞马通讯履 101 行付款义务。为此,中桥百合与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协商后,2004 年 5 月 25 日,由中桥百合、 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向飞马通讯出具《承诺书》,承诺于 2004 年 5 月 31 日前飞马通讯还款 70,782,307.66 元,如到期未还清欠款,中桥百合、本公司、科健信息以及其子公司承担连带 付款责任,飞马通讯有权直接向中桥百合、本公司及科健信息三家或者任何一家公司以及相 应的子公司追缴欠款。债务到期后,中桥百合未向其支付欠款。 2004 年 11 月 2 日,飞马通讯与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飞马 通讯将其债权部分的本金人民币 4,500 万元,连同附带的利息、滞纳金一并转让给青岛奥力电 器有限公司。飞马通讯亦已向中桥百合、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发出了债权转让通知。青岛奥力 电器有限公司为追索欠款,诉至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1 月 10 日作出(2004)青民二初字第 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中桥百合、科健信息及本 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4,5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应数额的财产,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在查封、 扣押期间不得转移、转让、变卖、抵押。2005 年 4 月 10 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 青民二初字第 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由中桥百合、科健信息、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偿付欠款及滞纳金。2005 年 6 月,本公司部分存货被强制执行,用于抵偿债务本金 260 万 元。截至 2006 年末,本公司根据法院裁定书已预计了应承担上述承诺及滞纳金共计 56,644,216 元。2007 年 12 月 25 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通知,对于青岛奥力电器有限公司诉江苏 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科健信息货款纠纷一案,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 销售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完义务,本公司已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因此,本公司本年度转回了 以前年度已计提的预计负债 56,644,216 元。 *2、本公司因涉及与供货商(或广告服务商)诉讼事项,根据法院裁定书已预计了应承担 的利息、滞纳金、诉讼费、律师费等损失共计 29,758,414.32 元,其中本年度预计了应承担的 损失 9,696,504.51 元。与供货商(或广告服务商)的诉讼事项见附注(十一):5(3)。 (3) 商业承兑汇票预计逾期利息 2004 年 4 月 12 日,本公司出具商业承兑汇票一张,金额 2,500 万元,到期日 2004 年 10 月 11 日,收款人为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力能公司)。同日,博力能公司 与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园支行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协议,将该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贴现。票据 到期后,本公司无力偿还到期款项,博力能公司亦无力归还已贴现款项,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 园支行将其转为对博力能公司的逾期借款。根据票据法的规定,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南园支行对 本公司拥有票据款项的追索权。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预计了应承担的票据利息 102 5,049,562.50 元。 23、股本 本报告期变动前 本报告期变动增减(+,-)(万股) 本报告期变动后 项目 数量(万 比例 发行 公积金 数量(万 比例 送股 其他 小计 股) (%) 新股 转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335.67 63.30 9.50 7,345.17 48.97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532.40 4.59 532.40 3.55 3、其他内资持股 6,803.27 58.71 9.50 6,812.77 45.42 其中: 境内法人持股 6,791.40 58.61 6,791.40 45.28 境内自然人持股 11.87 0.10 9.50 21.37 0.14 4、外资持股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4,253.05 36.70 3,402.44 7,655.49 51.03 1、人民币普通股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股份总数 11,588.72 100.00 3,411.94 15,000.66 100.00 注 1:2007 年 1 月 15 日,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日登记 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获得 8 股的转增股份(共计 34,119,360 股);该方案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3.91 股对价股份。2007 年 1 月 16 日, 流通股股东以资本公积定向转增股份到账。 注 2:境内自然人持股系公司高管持有公司的股份。 注 2: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时间 单位:股 103 限售期满新增可 有限售条件 无限售条件 时间 说明 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余额 股份数量余额 2008 年 1 月 16 日 16,124,328 57,327,386 92,679,174 2009 年 1 月 16 日 22,500,984 34,826,402 115,180,158 2010 年 1 月 16 日 34,612,688 213,714 149,792,846 2010年1月16日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仍有余额系公司高管持有公司的股份。 24、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股本溢价 73,066,507.26 34,119,360.00 38,947,147.26 其他资本公积 47,622,114.96 502,700.00 839,400.00 47,285,414.96 其中:①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价值变动 336,700.00 502,700.00 839,400.00 ②原制度转入资本公积 47,285,414.96 47,285,414.96 合计 120,688,622.22 502,700.00 34,958,760.00 86,232,562.22 25、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减少额 期末账面余额 法定盈余公积 17,033,842.85 17,033,842.85 合计 17,033,842.85 17,033,842.85 26、未分配利润 项目 金额 调整前年初未分配利润 -1,603,755,028.35 年初未分配利润调整数 -31,246,648.00 调整后年初未分配利润 -1,635,001,676.35 加:本年净利润转入 117,982,726.15 加:其他转入(注) 42,856,475.63 期末未分配利润 -1,474,162,474.57 注:其他转入增加指期末不合并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而将母 104 公司承担该子公司的超额亏损42,856,475.63元转回。 27、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 (1)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收入 378,280.00 25,312,350.43 2.其他业务收入 10,191,205.63 10,233,233.49 合计 10,569,485.63 35,545,583.92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成本 347,143.37 22,009,547.22 2.其他业务成本 3,601,385.10 3,078,538.18 合计 3,948,528.47 25,088,085.40 (2)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手机及配件销售 326,909.91 347,143.37 -20,233.46 维修收入 51,370.09 51,370.09 合计 378,280.00 347,143.37 31,136.63 注: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294,252.15 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77.79%。 (3)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其他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毛利 房屋租赁 7,717,505.73 3,115,879.88 4,601,625.85 设备租赁 2,473,699.90 485,505.22 1,988,194.68 合计 10,191,205.63 3,601,385.10 6,589,820.53 28、营业税金及附加 项目 本期发生数 上期发生数 计缴标准 营业税 384,295.00 501,425.00 营业额的 5% 城市维护建设税 8,493.46 7,972.32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 1% 教育费附加 25,480.36 23,916.93 应纳增值税及营业税额的 3% 合计 418,268.82 533,314.25 105 29、财务费用 类别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利息支出 70,796,602.08 557,260.80 减:利息收入 3,745.58 8,040.70 汇兑损失 减:汇兑收益 23,089,914.95 9,055,711.28 其他 5,618.03 6,562.13 合计 47,708,559.58 -8,499,929.05 财务费用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发生较大变动主要系上期债委会对上年借 款停止计息所致。 30、资产减值损失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坏账损失 14,358,375.32 9,054,591.28 存货跌价损失 114.94 458,862.59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74,204.86 合计 14,358,490.26 9,587,658.73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较上年发生额增长49.76%,主要系因合并财务报表范 围变更而对子公司智联科公司的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31、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的来源: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投资收益 130,568,035.96 56,817,171.18 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收益 1,121,906.72 合计 131,689,942.68 56,817,171.18 投资收益本年发生数较上年上升131.78%,主要是因为本期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所致。 (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106 法院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 35%的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 的投资收益。 32、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273,663.41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273,663.41 罚没支出 10,700.00 1,445,268.54 捐赠支出 0 100,365.00 固定资产盘亏 0 14,652.47 预计负债损失 -68,950,086.49 15,014,164.24 滞纳金 6,644,354.89 合计 -62,295,031.60 16,848,113.66 注:预计负债损失详见附注(八)22。 33、现金流量表相关信息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收到的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727,922.24 33,916,239.51 其中:大额往来款 1,603,876.66 33,885,091.81 收到的押金净额 680,600.00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13,897.45 8,635,987.65 其中:管理费用 5,422,612.62 6,835,325.02 销售费用 452.45 2,618.55 107 (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补充资料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17,982,726.15 30,122,838.91 加:资产减值准备 -906,338,828.00 7,362,369.33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7,460,736.80 8,500,556.54 无形资产摊销 417,936.15 268,033.7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 以“-”号填列) -194,520.15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47,706,687.13 -8,498,450.48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131,689,942.68 -56,817,171.18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19,630,541.88 3,407,018.44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835,478,558.80 28,538,66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191,052,942.82 -12,799,145.33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04,526.59 -109,805.0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662,671.96 885,271.02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885,271.02 991,194.72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10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22,599.06 -105,923.70 注:资产减值损失含因出售资产而相应转销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项目 本期金额 上期金额 一、现金 662,671.96 885,271.02 其中:库存现金 8,889.16 10,809.74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102,090.10 117,492.15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551,692.70 756,969.13 二、现金等价物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62,671.96 885,271.02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附注 1、 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8,868.00 0.01% 3,132.48 1年至2年(含2年) 812,802.10 0.47% 395,001.38 2年至3年(含3年) 14,290,015.51 8.35% 12,791,263.96 3年至4年(含4年) 53,661.33 0.03% 36,760.59 4年至5年(含5年) 140,903,094.35 82.34% 128,869,987.33 5年以上 15,053,297.11 8.80% 15,053,284.51 合计 171,121,738.40 100.00% 157,149,430.25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8,076,403.89 1.03% 6,916,406.73 1年至2年(含2年) 33,989,966.03 4.34% 30,511,919.43 2年至3年(含3年) 584,194,467.57 74.64% 525,746,157.21 3年至4年(含4年) 141,026,462.01 18.02% 128,981,018.22 4年至5年(含5年) 15,026,897.11 1.92% 15,022,730.28 109 5年以上 369,600.00 0.05% 335,280.00 合计 782,683,796.61 100.00% 707,513,511.87 (2)应收账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170,541,764.14 99.66% 157,045,390.14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 风险较大 0 0 0 其他不重大 579,974.26 0.34% 104,040.11 合计 171,121,738.40 100.00% 157,149,430.25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782,109,234.21 99.93% 707,456,113.20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574,562.40 0.07% 57,398.67 合计 782,683,796.61 100.00% 707,513,511.87 (3)应收账款说明事项详见附注(八)2。 2、 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664,875.20 1.34% 531,900.16 1年至2年(含2年) 619,620.30 1.25% 83,142.67 2年至3年(含3年) 305,528.00 0.61% 118,734.55 3年至4年(含4年) 6,049,986.62 12.17% 5,905,457.82 4年至5年(含5年) 13,421,064.71 27.00% 13,421,035.60 110 5年以上 28,649,181.34 57.63% 28,649,181.34 合计 49,710,256.17 100.00% 48,709,452.14 年初账面余额 账龄结构 金额 占总额的比例 坏账准备 1年以内(含1年) 1,370,107.30 1.33% 650,962.33 1年至2年(含2年) 307,528.00 0.30% 98,758.85 2年至3年(含3年) 49,513,775.93 48.21% 44,879,047.39 3年至4年(含4年) 13,421,112.74 13.07% 13,421,054.52 4年至5年(含5年) 26,063,194.16 25.38% 26,041,234.68 5年以上 12,029,966.50 11.71% 11,101,548.07 合计 102,705,684.63 100.00% 96,192,605.84 (2)其他应收款按类别列示如下: 期末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43,092,130.93 86.68% 43,092,130.9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 3,240,199.31 6.52% 3,107,224.27 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3,377,925.93 6.80% 2,510,096.94 合计 49,710,256.17 100.00% 48,709,452.14 年初账面余额 类别 占总额 金额 坏账准备 的比例 单项金额重大 96,021,632.37 93.49% 90,728,802.23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 3,328,964.31 3.24% 3,167,885.51 的风险较大 其他不重大 3,355,087.95 3.27% 2,295,918.10 111 合计 102,705,684.63 100.00% 96,192,605.84 (3)其他应收款说明事项见附注(八)3。 3、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类别 期末账面余额 年初账面余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433,580,360.07 303,012,324.11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21,650,774.33 21,650,774.33 小计 455,231,134.40 324,663,098.44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06,554,700.96 106,554,700.96 合计 348,676,433.44 218,108,397.48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被投资单位 初始投资金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本期收到现 名称 金红利金额 深圳安科高 20,667,000.00 33,172,703.54 33,172,703.54 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深圳市科健 3,250,000.00 4,357,492.13 20,250.19 4,337,241.94 网络新技术 有限公司 深圳三星科 79,605,140.50 182,864,731.35 130,588,286.15 313,453,017.50 详见附注 健移动通信 (八)6 技术有限公 司 科健信息科 73,500,000.00 82,617,397.09 82,617,397.09 技有限公司 合计 177,022,140.50 303,012,324.11 130,588,286.15 20,250.19 433,580,360.07 (2)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初始投资金 本期 本期 被投资单位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额 增加 减少 北海银建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 1,020,000.00 1,020,000.00 北京中科健超导技术有限责 任公司 1,500,000.00 1,484,821.93 1,484,821.93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80,000.00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 14,000,000.00 014,000,000.00 14,000,000.00 112 公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 公司 5,065,952.40 5,065,952.40 5,065,952.40 合计 21,665,952.40 21,650,774.33 21,650,774.33 (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情况 投资项目 年初账面余额 本期计 本期减 期末账面余额 提数 少额 北海银建股份有限公司 1,020,000.00 2,286,529.54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286,529.54 82,617,397.09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2,617,397.09 1,020,000.00 北京中科健超导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484,821.93 1,484,821.93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80,000.00 80,000.00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000,000.00 14,000,000.00 科健三星公司 5,065,952.40 5,065,952.40 合计 106,554,700.96 106,554,700.96 对被投资单位的说明详见附注(八)9。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明细: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收入 320,448.72 25,164,160.27 2.其他业务收入 10,191,205.63 10,233,233.49 合计 10,511,654.35 35,397,393.76 项目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1.主营业务成本 329,689.45 21,993,743.24 2.其他业务成本 3,601,385.10 3,078,538.18 合计 3,931,074.55 25,072,281.42 113 (2)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主营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毛利 手机及配件销售 320,448.72 329,689.45 -9,240.73 合计 320,448.72 329,689.45 -9,240.73 注: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294,252.15 元,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例为 91.83%。 (3)按产品或业务类别列示其他业务情况: 产品或业务种类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毛利 房屋租赁 7,717,505.73 3,115,879.88 4,601,625.85 设备租赁 2,473,699.90 485,505.22 1,988,194.68 合计 10,191,205.63 3,601,385.10 6,589,820.53 5、 投资收益 (1)投资收益的来源: 产生投资收益的来源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公司权益净增减的金 额 130,568,035.96 56,817,171.18 转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投资收益 1,121,906.72 合计 131,689,942.68 56,817,171.18 (2)由于涉及诉讼,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及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 法院已分别先后冻结及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 35%的股权及应得的股权收益,包括分红款项等。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冻结本公司持有的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32.5% 的投资收益。 (十)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 本公司关联方的认定标准: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确定关联方的认定标准为:一方控 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 114 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2、 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A.本公司的母公司有关信息: 母公司名称 注册地 组织机构代码 业务性质 注册资本 深圳科健集 深圳 192443737 医电、电子、高新技术、生 5,300万元 团有限公司 物工程等产品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自然人曹小竹、范伟。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是 22.41%。 B.存在控制关系的子公司: 本企业的子公司有关信息详见附注(七)1。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 企业名称 期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期末余额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53,000,000.00 53,000,000.00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USD1,200,000.00 USD1,200,000.00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及其变化(未注明币种的为人民币):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期末余额 企业名称 金额 % 金额 % 金额 %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33,614,000.00 29.01 6.60 33,614,000.00 22.41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 14,000,000.00 70.00 14,000,000.00 70.00 公司 深圳科健三星移动通信有限 USD612,000.00 51.00 USD612,000.00 51.00 公司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向全体流通股股东送股,因此,深圳 科健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无变化,但持股比例相应下降。 115 (4)其他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郝建学 关键管理人员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北京中科健超导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科健有线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市奥普电子有限公司 智雄电子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市四联电子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 智雄电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科健集团公司之子公司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1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股公司之子公司之子公司 EZZE MOBILE INC*2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股公司之联营公司 香港易通电子公司*3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公司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4 控股股东之控股股东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5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6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7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8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9 南京合纵之关联方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公司之关联方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公司之关联方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杭州中科健销售公司 科健营销公司之关联方 南京长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沈阳科健新通讯电子销售有限公司 科健信息公司之关联方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自然人组建公司 116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的关系 昆明科健电子有限公司 科健营销公司之关联方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科健营销公司之关联方 河南全网公司 全网公司之关联方 深圳市万达电子技术服务公司*10 本公司子公司之联营公司 成都科健高技术有限公司*11 本公司关键管理人员控制公司 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12 智雄电子公司之子公司 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3 科健网络新技术之关联方 *1、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原名 SCOM NEW TECHNOLOGY LTD,原系智 雄电子公司之联营公司。2002 年度,智雄电子公司将其持有的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股权转让给香港易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控股公司”)子公司之子公司, 而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郝建学先生持有易通控股公司 33.30%的股权,并在易通控股公司担 任董事会主席职务。 *2、EZZE MOBILE INC 于 2000 年成立,系一家以韩国为基地的移动通信解决方案供应 商及设备生产商,易通控股公司于 2002 年 11 月底收购 EZZE MOBILE INC33.98%的股权,而 本公司的关键管理人员郝建学先生持有易通控股公司 33.30%的股权,并在易通控股公司担任 董事会主席职务。 *3、香港易通电子,为一家注册于香港的公司,易通控股对其间接持股 100%,而本公司 的关键管理人员郝建学先生持有易通控股公司 33.30%的股权,并在易通控股公司担任董事会 主席职务。 *4、2004 年 3 月 18 日,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集团)变更工商登记,控 股股东变更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科健集团 99%的股权。 *5、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 *6、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为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其第二大股东系南京 长恒实业有限公司持股 3606.60 万股,比例为 15.76%。 *7、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持有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80%的股份,后将 41%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汪南,现仍持有该公司 39%的股权。 *8、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为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9、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117 *10、深圳市万达电子技术服务公司为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营公司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成立的公司。 *11、成都科健高技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郝建学先生控制。 *12、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控股的公司。 *13、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联营公司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的联 营公司。 3、 关联方交易 (1) 销售货物 企业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金额 占年度销货百 金额 占年度销货百 分比(%) 分比(%)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170,384.62 0.66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235,384.62 62.22 23,267,769.23 90.52 合计 235,384.62 62.22 23,438,153.85 91.18 (2) 收取租金 关联方名称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 632,977.96 司 合计 632,977.96 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协议定价。 (3) 关联方资产、负债转移: 2007年度涉及关联方债权、债务、股权等资产负债转移的重大交易如下: A、 2007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珠南方公司) 签订《债权债务转让协议》,用公司的部分债权、存货抵顶公司所欠金珠南方公司货款 115,702,156.07 元,用于抵顶债务的债权、存货如下: 报表科目 原值 减值准备 净值 转让价格 118 报表科目 原值 减值准备 净值 转让价格 应收账款: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529,287,080.95 476,358,372.86 52,928,708.09 52,928,708.09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873,472.25 7,986,125.02 887,347.23 887,347.23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72,042,580.33 64,838,322.30 7,204,258.03 7,204,258.03 小计 610,203,133.53 549,182,820.18 61,020,313.35 61,020,313.35 其他应收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09,319.11 3,608,387.20 400,931.91 400,931.91 成都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352,505.20 4,817,254.68 535,250.52 535,250.52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43,541,445.13 39,187,300.62 4,354,144.51 4,354,144.51 小计 52,903,269.44 47,612,942.50 5,290,326.94 5,290,326.94 预付款项: EZZE MOBILE INC 16,035,410.82 16,035,410.82 16,035,410.82 韩国 SAMSUNG CO.LTD 28,830,050.43 28,830,050.43 28,830,050.43 小计 44,865,461.25 44,865,461.25 44,865,461.25 发出商品: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65,895,087.38 64,793,834.45 1,101,252.93 1,288,465.92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8,020,732.89 76,716,833.56 1,303,899.33 1,525,562.22 深圳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6,400,294.35 16,126,209.09 274,085.26 320,679.75 其他发出商品 30,748,373.51 30,234,500.05 513,873.46 601,231.95 小计 191,064,488.13 187,871,377.15 3,193,110.98 3,735,939.85 其他科目: 在途材料 8,294,141.68 8,294,141.68 0.00 0.00 委托加工材料 14,238,497.02 13,563,185.33 675,311.69 790,114.68 小计 22,532,638.70 21,857,327.01 675,311.69 790,114.68 合计 921,568,991.05 806,524,466.84 115,044,524.21 115,702,156.07 B、 本 公 司 对 江 苏 中 桥 百 合 通 讯 产 品 销 售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债 权 原 账 面 余 额 为 120,346,282.90 元,已计提坏帐准备 108,311,654.61 元,净值 12,034,628.29 元。2007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雄电子)签订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应收 119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净额 6,191,339.92 元转让给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抵偿本公司对智雄电子的欠款 6,191,339.92 元。2007 年 4 月 9 日,本公司与深圳市科健网络 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网络公司)签订协议,约定本公司将应收江苏中桥百合通讯 产品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债权净额 5,843,288.37 元转让给科健网络公司,抵偿本公司欠科健网络 公司的欠款 5,235,235.39 元,差额 608,052.98 元由科健网络公司支付给本公司。由于本公司已 将上述应收账款质押,上述应收账款的转让交易尚未完成。 C、 2007 年 4 月 17 日,本公司与智联科公司及金珠南方签订三方协议,一致同意智联科 公 司 将 对 金 珠 南 方 的 债 权 1,863,242.89 元 转 让给 本 公 司 , 以 抵 偿 其 对 本 公 司 所 欠 货 款 1,863,242.89 元;本公司及金珠南方同意在本公司受让上述债权后,将两家公司之间的债权债 务抵消。 D、 2007 年 4 月 9 日,公司与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科健信息 49%的股权给智雄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 持有科健信息股权。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智雄电子承担。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尚 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公司尚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上述交易完成。 E、 2007 年 4 月 26 日,公司与智雄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以人民币 1 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有的智联科公司 70%的股权给智雄电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 再持有智联科公司股权。股权转让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由智雄电子承担。由于智联科公司的股 权被司法冻结,截至报告期末,该股权尚未办理过户手续,因此公司尚未在财务报表中确认 上述交易完成。 (4) 接受担保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的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情况如下: 关联方名称 担保事项 金额 郝建学 短期借款 RMB127,500,000.00 郝建学 短期借款 HKD65,840,000.00 郝建学 押汇借款 USD24,848,157.65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118,285,957.76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HKD38,840,000.00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4,848,157.65 120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90,000,000.00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03,112.00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55,000,000.00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长、短期借款 RMB97,000,000.00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RMB29,500,000.00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34,000,000.00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RMB50,000,000.00 南京合纵投资有限公司 押汇借款 USD203,112.00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短期借款 HKD38,840,000.00 注: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各关联方共同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八):14、21。 (5) 提供担保、承担票据责任等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折合人民币为 99,226.69 万元,已全部逾期;本公司为关联方承担票据责任余额为人民币 5,967.18 万元;本公司为关 联方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人的票据余额为 6,906.00 万元;本公司为关联方开具的提单, 已被关联方质押给银行取得借款余额为 7,367.80 万元。明细情况详见附注(十一)1、(十一) 2、(十一)3、(十一)4。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2007 年度支付给关键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11.64 万元;2006 年度支付给关键管 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107.97 万元。 (7) 关联方代收代付 2007 年度由其关联方代收代付金额列表如下: 关联方名称 代收金额 代付金额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6,447,468.73 9,270,520.00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77,803.13 合计 6,447,468.73 9,548,323.13 (8)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21 期末余额占全部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的比重(%)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其他流动资产(应收股利):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 13,991,184.58 100.00 应收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4,617,331.13 8.54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528,551,466.52 68.47 深圳科健集团有限公司 136,778.08 0.02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8,873,472.25 1.15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 责任公司 120,346,282.90 120,346,282.90 70.33 15.59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00,230.00 0.03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71,499,150.33 9.26 昆明科健电子有限公司 39,993.70 0.01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1,863,242.89 0.24 沈阳科健新通讯电子销售有限公 司 143,450.00 0.02 其他应收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009,319.11 3.77 深圳市奥普电子有限公司 38,656.74 0.04 成都科健高技术有限公司 5,352,505.20 5.03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43,463,788.39 40.82 预付款项: EZZE MOBILE INC 15,560,162.37 30.36 发出商品: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306,416.39 100.00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65,895,087.38 34.28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396,050.93 0.21 122 期末余额占全部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的比重(%)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75,577,471.26 39.31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72,500.00 0.19 深圳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109,631.81 0.06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 335,584.50 0.17 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 89,766.71 0.05 深圳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7,561,866.14 9.14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3,920,812.18 2.04 EZZE MOBILE INC 365,352.55 0.19 成都科健高技术有限公司 32,400.00 0.02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15,402.30 0.01 应付账款: 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 1,699,744.06 0.41 深圳科健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5,235,235.39 5,235,235.39 1.27 0.94 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公司 1,992,307.69 1,992,307.69 0.48 0.36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203,867,026.93 321,432,425.89 49.49 57.71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6,736,628.20 6,226,339.92 1.64 1.12 EZCOM TECHNOLOGY LIMITED 53,522,171.96 57,084,367.64 12.99 10.25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9,878,173.01 12,624,070.24 2.40 2.27 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 10,321,618.96 1.85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5,648,611.85 1.01 深圳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1,031,532.44 0.19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34,300.00 0.06 深圳市万达电子技术服务有限公 367,433.92 0.07 123 期末余额占全部款项余额 期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的比重(%) 本期 上期 本期 上期 司 预收款项: 深圳市科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86,100.00 586,100.00 4.48 4.58 深圳市智雄电子有限公司 2.00 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279,003.13 1,200.00 0.12 0.00 西藏雅砻藏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000.00 10,000,000.00 4.20 4.33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75,674,927.73 75,674,927.73 31.79 32.76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5,000,000.00 10.50 10.82 广东雄鹰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 20,000.00 20,000.00 0.01 0.01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100,000.00 0.04 (十一)或有事项 1、担保事项 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8,871.73 万元,美金 483.97 万元, 合计折合人民币为 132,406.94 万元。其中对外担保余额逾期金额为 125,595.94 万元(折合人 民币)。 (1)本公司对外担保明细项目列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842.57 04.09.24-05.09.23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3,000.00 04.08.25-05.02.25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6,000.00 5,000.00 04.11.11-05.11.10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400.00 1,400.00 04.09.29-05.03.28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500.00 04.09.17-05.09.16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000.00 1,000.00 04.04.26-04.10.26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920.00 1,920.00 04.05.10-04.11.10 流动资金贷款 124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280.00 1,280.00 04.05.13-04.11.13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800.00 800.00 04.05.28-04.11.28 流动资金贷款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400.00 2,383.46 04.04.23-04.10.23 银行承兑汇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600.00 600.00 04.04.26-04.10.26 银行承兑汇票 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995.25 04.02.25-04.08.25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28,400.00 25,721.28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1,100.00 1,020.00 04.06.02-05.06.01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900.00 766.72 04.06.08-05.06.07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1,100.00 766.26 04.07.21-05.07.2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900.00 232.23 04.08.02-05.08.01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RMB 830.00 830.00 04.08.23-05.07.20 开立信用证 小计 4,830.00 3,615.21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1,200.00 1,200.00 04.05.28-04.11.28 银行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96.18 04.04.30-04.10.3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000.00 04.02.27-04.08.27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500.00 1,963.25 04.06.25-04.08.27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2,000.00 04.04.21-05.04.20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1,500.00 1,500.00 03.10.16-04.10.1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698.70 438.66 04.04.01-04.10.15 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4.04.09-04.10.10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8,300.00 8,131.00 03.08.05-04.08.05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87.63 2,000.00 04.06.22-04.10.22 保理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4.03.18-04.09.18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33,286.33 31,229.09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3,000.00 1,814.23 03.07.30-04.07.30 银行承兑汇票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2,700.00 2,700.00 04.07.11-05.01.07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1,560.00 1,560.00 07.09.30-08.09.29 流动资金贷款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1,740.00 1,740.00 07.09.30-08.09.29 流动资金贷款 125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 RMB 4,000.00 1,990.00 04.04.29-05.04.29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13,000.00 9,804.23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500.00 3,462.14 04.07.14-05.01.15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500.00 1,424.00 04.07.29-05.07.0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1,000.00 1,000.00 04.07.29-05.07.12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6,000.00 5,886.14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RMB 3,200.00 3,200.00 04.10.27-05.10.26 流动资金贷款 上海科健电讯器材销售有限公司 RMB 1,600.00 1,600.00 04.10.28-05.10.27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RMB 4,800.00 4,800.00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1,570.00 1,530.43 04.09.21-05.03.21 银行承兑汇票 河南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1,400.00 976.03 04.09.27-05.03.27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2,970.00 2,506.46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000.00 2,400.00 04.12.22-05.7.11 流动资金贷款 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395.61 04.08.01-05.01.10 商业承兑汇票 小计 5,000.00 3,795.61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USD266.52 4,035.10 1,946.82 信用证 河南省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RMB 3,500.00 2,440.06 04.09.27-05.03.27 银行承兑汇票 青岛海科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RMB 750.00 492.90 04.04.19-04.10.19 银行承兑汇票 南京长捷科技实业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91.37 04.04.07-04.10.07 承兑汇票 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 分公司 RMB 2,000.00 1,597.50 03.03.11-04.03.11 流动资金贷款 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400.00 03.12.31-04.06.30 商业承兑汇票 江苏中桥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责 RMB 2,000.00 2,000.00 04.07.01-04.12.22 流动资金贷款 任公司 小计 16,285.10 11,868.65 关联方合计 114,571.43 99,226.67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USD127.45 1075.94 930.98 03.06.30-04.01.30 展期贷款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USD90.00 744.89 657.41 03.03.28-04.03.27 展期贷款 126 担保总额 担保余额 被担保单位 币别 贷款期限 性质及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 RMB 500.00 500.00 03.03.28-04.03.27 展期贷款 小计 2,320.83 2,088.39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RMB 5,000.00 1,807.56 03.02.28-04.02.26 流动资金贷款 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RMB 7,000.00 6,800.00 03.11.26-04.11.25 流动资金贷款 小计 12,000.00 8,607.56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1,000.00 司 RMB 99.09.24-00.09.24 贷款 3,000.00 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 1,600.00 司 RMB 99.09.06-00.03.07 银行承兑汇票 小计 3,000.00 2,600.00 江苏金泰贸易实业有限公司 RMB 3,950.00 3,511.00 07.01.30-08.01.26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800.00 335.89 99.08.02-00.04.02 流动资金贷款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 3,479.33 03.07.18-04.01.18 商业承兑汇票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2,500.00 2,500.00 03.11.19-04.11.19 流动资金贷款 中国爱地集团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0.09.28-06.09.28 基本建设贷款 湖南国光瓷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RMB 5,000.00 5,000.00 02.09.10-04.09.10 综合授信贷款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RMB 1,900.00 58.10 03.03.30-04.03.30 流动资金贷款反担 保 小计 24,150.00 19,884.32 非关联方合计 41,470.83 33,180.27 总计 156,042.26 132,406.96 (2)上述担保,逾期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 币别 担保余额(折人民币) 截止资产负债表日已逾期 关联方 RMB 97,279.85 USD266.52 1,946.82 折合人民币合计 99,226.67 非关联方 RMB 24,780.88 USD217.45 1,588.39 127 折合人民币合计 26,369.27 总计 RMB 122,060.73 USD483.97 3,535.21 折合人民币总计 125,595.94 (3)被担保单位为本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情况如下: a、2000 年 8 月 7 日,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本公司出具《承诺函》,深圳石化塑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为深圳石化工业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计人民币 8,000,000.00 元的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 b、2003 年 10 月 21 日,深圳市布吉供水有限公司、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运输有限公司、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深圳市华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分别向本公司出 具《不可撤销反担保函》,就本公司为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计人民币 3,900 万 元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有效。 c、武汉力兴电源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于 2002 年签订《反担保合同》,就本公司为深 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银行借款所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限为本公 司首次履行担保义务之日起二年内。 2、本公司对外承担票据责任,明细示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票据金额 责任余额 出票单位 币别 票据期限 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深圳市金珠南方贸易有限公司 RMB 4,000.00 3,980.84 本公司为贴现人,承担连带还款义务 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1,986.34 04.03.04-04.09.04 详见附注(十一):5(2)q 合计 6,000.00 5,967.18 3、本公司为下列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人(单位:人民币万元): 票据金额 票据余额 出票单位 币别 票据期限 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906.00 04.09.27-05.03.27 本公司在商业承兑汇票上盖章 并注明愿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000.00 2,000.00 04.03.25-04.09.25 详见附注(十一):5(2)p 合计 7,000.00 6,906.00 128 4、本公司存在对外未承兑的提单,已被下述公司质押给银行取得借款,明细如下(单位: 人民币万元): 借款总额 借款余额 质押提单单位 币别 借款期限 备注 (折人民币) (折人民币) 昆明科健电子有限公司 RMB 5,000.00 4,867.80 04.06.15-05.06.15 流动资金贷款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 RMB 2,500.00 2,500.00 04.09.18-05.03.18 流动资金贷款 合计 7,500.00 7,367.80 5、诉讼事项 (1)因主债务逾期未还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主债务人向银行借款,由于逾期未还被债权人起诉而产生下列诉讼事项,共 计本金人民币 11,550 万元及相关利息、美元 1,696.26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a、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授信额度合同纠纷案, 标的金额本金美元11,372,807.50元及相应利息。 2003 年 5 月 27 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简称:农行福田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了 《国际贸易融资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6,600 万元,期限自 2003 年 5 月 27 日至 2004 年 5 月 26 日。授信额度用于进出口押汇和减免信用证保证金。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为此合同提 供保证担保。由于本公司未能支付到期款项,农行福田支行于 2004 年 8 月 18 日诉至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1 月 2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清偿农行福田支行进口押汇及信用证贷款本金美元 11,372,807.50 及相应利息。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8 月 9 日下达(2004)深中法立裁字第 204 号民 事裁定书,将本公司账面原值为 4,019.64 万元的固定资产予以查封,并于 2004 年 11 月 25 日 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清偿农行福田支行进口押汇 及信用证贷款本金美元 11,372,807.50 及相应利息。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对本公司的上述欠款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 5 月 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深中法执字第 471 号执行令,要求本公司履行义务。 b、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诉本公司、沈阳和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安科高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智雄电子借款合同及票据纠纷案,标的金额人民币6,600万元及利息。 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因本公司未能归还到期的借款于 2004 年 8 月 23 日诉至深圳 129 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2 月 16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本金人民币 6,600 万元、利息 378,419.19 元及 2004 年 8 月 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的利息;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本公司所欠的 2,000 万元本金、利息 195,609.96 元及 2004 年 8 月 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 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被告智雄电子有限公司对本 公司所欠的 1,400 万本金、利息 182,809.23 元欠息及 2004 年 8 月 20 日至欠款本息还清之日期 间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不服该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 院提起上诉。2005 年 9 月 30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粤高法民二终字第 240 号 民事判决书,维持实体原判。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向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 书面申请,要求延期执行,2007 年 7 月 26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中 法执字第 718-2 号民事裁定书,对于(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1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 如中止执行的情形消除后,深圳市商业银行可依法向该院申请恢复执行。 c、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信用证押汇纠纷案,标 的金额为贷款本金美元3,965,685.14元及利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下称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信用证押汇纠纷、智雄电子 及郝建学信用证的担保责任一案已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作出(2004) 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399、400、401、402、403、4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合计支付浦发 深圳分行贷款本金美元 3,965,685.14 元及利息(除其中本金美元 256,140 元的利息系按合同期 内利息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3.1688%,合同期满后的逾期利率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3.80256% 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其余利息按合同期内利息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3.11%,合同期满后的 逾期利率以合同约定的年利率 3.732%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对本公司 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d、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减免保证金开立进口信 用证纠纷案,标的美金1,624,081.77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减免保证金开立进口信用证纠 纷案,浦发深圳分行要求本公司补交 90%的保证金合计美金 1,624,081.77 元,智雄电子及郝 建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7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四 初第 561、562、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本公司向浦发深圳分行补交保证金合计美金 130 1,624,081.77 元,智雄电子及郝建学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e、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及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承兑 汇票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95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4 月 19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温州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温州支行)与本公司签订 一份商业汇票贴现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为贴现申请人,向浦发温州支行申请贴现一张商业汇 票,该汇票承兑人为科健信息,金额为 3,000 万元。同日,浦发温州支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营销)签订了一份商业汇票贴现保证合同,约定由科健营销为上述商 业承兑汇票贴现提供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合同签订后,本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21 将出票人为科健信息的商业承兑汇票 1 张,总价值人民币 3,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4 年 10 月 21 日背书给浦发温州支行。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因本公司、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均未偿 还浦发温州支行垫付的款项,浦发温州支行遂诉至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作出(2005)温民二初字第 1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科健信息偿还浦发温州支行商业承兑汇票垫款 2,95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科健 信息对上述还款义务互负连带清偿责任,科健营销对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6 年 2 月 28 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温法执字第 3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终 结执行,如浦发温州支行发现有可执行财产,可请求继续执行。 f、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深圳市全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 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7 月 22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行广州分行)与深圳市全 网通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网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040702Q186 商业承兑汇票额度 合同。2004 年 9 月 17 日,全网公司开出两张金额各为 1000 万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为本 公司,付款人和承兑人都为全网公司。本公司将两张商业承兑汇向银行贴现,票据到期后, 本公司、全网公司未付款。2006 年 5 月 17 日,浦发行广州分行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要求全网公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2000 万元,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因担保而产生的诉讼事项 本公司作为下列公司向银行借款的担保人,被债权人起诉负连带责任而产生诉讼事项共 计本金人民币 62,928.09 万元、美元 217.45 万元及相关利息,明细如下: 131 a、 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诉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债务追 偿和担保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938,361.35元及罚息、复利。 2003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南京市城北支行(简称城北中行)签订编号为 2003 城北授字第 008 的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本公司向城北中行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被担保 的主债权为城北中行依据 2003 城北授字第 008 号授信协议向江苏中科健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 司(简称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提供的本金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的资金。2004 年 1 月 18 日,城 北中行与江苏科健销售公司签订编号为 2003 城北授字第 008-2 的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 城北中行为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开出承兑汇票三张,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江苏科健销 售公司依据 2003 城北授字第 008-2 的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协议向城北中行提供了票面金额 30%计 900 万元的保证金。 2004 年 1 月 18 日,城北中行为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开出了三张金额各为 1,000 万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汇票的到期日为 2004 年 7 月 18 日。汇票到期后,城北中行垫付了除保证金及利 息之外的其他款项 20,938,361.35 元。2004 年 7 月 19、20 日,城北中行向江苏科健销售公司 及本公司催讨欠款,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未还款,本公司也未承担担保责任。 城北中行向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江苏科健销售公司偿还 承兑汇票垫款本息合计 21,399,055.30 元(截止到 2004 年 9 月 1 日),从 2004 年 9 月 2 日起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垫款的规定计收罚息和复利,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 司对上述垫款本息的偿还承担连带责任。 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作出(2004)宁民二初第 179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江苏科健销售公司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城北中行垫款本金 20,938,361.35 元及罚息、复利(罚息、复利自 2004 年 7 月 19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 银行承兑汇票逾期垫款的规定计收);本公司对上述判决及支付本案诉讼费 224,520.00 元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就(2004)宁民二初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向江苏省高级人民 法院提起上诉。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本公司与城北中行达成协议,于 2005 年 3 月 8 日申请 撤回上诉。2005 年 3 月 24 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苏民二终字第 036 号民事裁 定书,准许本公司撤诉申请。2005 年 4 月 20 日,深圳市中科健实业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向城北 中行偿还了 300 万元。 2007 年 1 月 10 日,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达成债权转 让协议,该协议确认将城北中行对江苏科健销售公司、本公司的该笔债券转让给中国东方资 132 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并于 2007 年 1 月 20 日在《江苏经济报》公告向债务人告知债权人 转让。2007 年 8 月 15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宁执监字第 195 号民事裁 定书,变更(2004)宁民二初字第 179 号民事判决书的申请执行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 南京办事处。 b、 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诉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智雄 电子及本公司贷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750万元。 2003 年 3 月,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人民币 2,000 万元,智雄电子及本公司为该贷款提供连带保证担保。2003 年 3 月 11 日,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向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发放流动资金贷 款 2,000 万,2004 年 3 月 11 日该笔贷款到期后,深圳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仅 归还了 250 万元,余 1750 万元未还款。智雄电子及本公司未承担担保责任。2004 年 8 月 15 日,中国农业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法院判决,2005 年 4 月 27 日,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郑执一字第 157 号执行通知书。立案执行中国农业 银行郑州市管城支行的强制执行申请。 c、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科健 信息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人民币2,000万元。 2003 年 8 月 27 日,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营销)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爱华支行(以下简称招行爱华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2003 年宝字第 0403425009 号《授 信协议》,约定招行爱华支行给予科健营销人民币 3,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用于 商业汇票承兑等用途。为担保招行爱华支行的债权,本公司及科健信息分别出具了编号为 2003 年宝字第 0403425009-1 号、2003 年宝字第 0403425009-2 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公 司承诺为前述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2004 年 2 月 27 日,科 健营销向招行爱华支行申请使用前述授信额度,由招行爱华支行对科健营销的三张商业汇票 予以承兑,金额各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合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4 年 8 月 27 日,保证金合计为人民币 900 万元。因本公司及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发生的财务困难,招行 爱华支行要求科健营销全额追加承兑保证金,该要求未获满足,仅偿还了部分欠款,遂诉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科健营销承兑垫款债务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及判令本公司及科健 信息对科健营销应负担的保证金追加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2005 年 1 月 27 日,深圳市中级 133 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99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招行爱华支行的诉讼请求。 d、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爱华支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深圳 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人民币1,991.59万元。 2003 年 8 月 27 日,科健营销与招行爱华支行签署了编号为 2004 年宝字第 0004425004 号 《授信协议》,约定招行爱华支行给予科健营销人民币 4,6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 用于商业汇票承兑等用途。为担保招行爱华支行的债权,本公司、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博力能)及郝建学分别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本公司承诺为前述 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2004 年 6 月 25 日,科健营销向招行 爱华支行申请使用前述授信额度,由招行爱华支行对科健营销的三张商业汇票予以承兑,金 额合计为人民币 2,5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4 年 8 月 27 日。因本公司及科健信息、科健营销发 生的财务困难,招行爱华支行要求科健营销全额追加承兑保证金,该要求未获满足,仅偿还 了部分欠款,遂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科健营销承兑垫款债务本金 1,991.59 万元及 利息及判令本公司、博力能及郝建学对科健营销应负担的保证金追加债务承担全额连带责任。 2005 年 1 月 27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98 号民事判决书, 支持招行爱华支行的诉讼请求。 e、 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900万元 及利息。 2003 年 4 月 15 日,四川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方向公司”)为西藏雅砻藏药股份 有限公司(简称“雅砻藏药”)向建设银行成都市第四支行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担保,借 款期限为 1 年。2003 年 3 月 30 日,本公司与方向公司签订《保证合同》,约定本公司为方向 公司提供给雅砻藏药的额度为 5,000 万元的最高额担保提供反担保。反担保期间为担保人承担 担保责任之日起 2 年。由于雅砻藏药未能按合同规定如期偿还银行借款 1,900 万元。成都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1 月 10 日作出(2004)成民初字第 626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雅砻藏药 偿还建行成都市第四支行借款本金 1,900 万元及利息、罚息,方向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方向公 司承担了连带责任,并于 2005 年 1 月 24 日,诉至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 令本公司偿还方向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 1,900 万元及利息、罚息及费用。截止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雅砻藏药已归还借款 1,841.90 万元,借款本金余额为 58.10 万元。 134 f、 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诉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及中油 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及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950万元。 2003 年 2 月 28 日,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支行(简称工行外高桥支行)与中 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按约定,工行外高桥支行向中汽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发放了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本公司及中油龙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中汽租赁 上海有限公司上述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部分借 款本金,尚欠 1,950 万元未归还。工行外高桥支行于 2004 年 4 月 23 日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 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6 月 15 日作出(2004)沪一中民三(商)初字 第 11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1,950 万元,本公司及中油龙 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上海市第 一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8 月 25 日作出(2004)沪一中执第 607 号执行通知书,受理申请 人的申请强制执行。2006 年 12 月 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 9829 号 执行通知,责令本公司在 2006 年 12 月 12 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强制 执行。2006 年 12 月 25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 9831 号通知,冻结本 公司投资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35%的投资收益、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 司 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32.5%的投资收益,冻结期为两年, 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质押等相关手续。本公司对该项借款的担保已计提预计 负债人民币 975 万元。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借款本金期末余额为 18,075,612.67 元。 g、 中国银行上海浦发分行诉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本公司及李金芳借款合同及担 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6,800万元。 2003 年 11 月 26 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分行(简称中行浦东支行)与中 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署了编号为 2003 年沪浦中信字 300701 号《综合授信协议》,约定中 行浦东支行给予中汽租赁人民币 7,000 万元短期贷款综合授信额度,期限 1 年。本公司出具了 编号为沪浦中保字 300701 号《最高额保证合同》,本公司承诺为前述授信协议项下债务提供 最高额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按约定,中行浦东支行和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分别签订 了编号为 2003 沪浦中信字 300701-1 号和 2003 沪浦中信字 300701-2 号的人民币借款合同,发 放了贷款人民币 7,000 万元。借款到期后,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部分借款本金,尚欠 6,800 万元未归还。中行浦东支行遂诉至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于 2005 年 10 月 13 日作出(2005)沪一中民三(商)初字第 34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中汽租 135 赁上海有限公司归还借款本金 6,8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李金芳承担连带共同保证责任。 2004 年 8 月 25 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沪一中执第 607 号执行通知书,受 理申请人的强制执行申请。2006 年 12 月 6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 9831 号执行通知责令本公司在 2006 年 12 月 12 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将 强制执行。2006 年 12 月 25 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06)浦执字第 9831 号通知,冻 结本公司投资的深圳三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 35%的投资收益、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 限公司 70%的投资收益、深圳市科健有限网络新技术有限公司 32.5%的投资收益,冻结期为两 年,冻结期间不得办理上述股权的转让、质押等相关手续。本公司对该项逾期借款的担保已 计提预计负债人民币 3,400 万元。 h、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诉本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 币2,600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为深圳市万德莱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德莱)向中国农业银行深 圳市分行营业部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本金 2,60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8 月 3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20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代万德莱偿还借款本 金 2600 万及利息 3,975,777.81 元。2004 年 8 月 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深圳市商业银行 总行营业部发出 NO.0007481 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冻结本公司在深圳市商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的 2 个银行账户,冻结期为 6 个月(自 2004 年 8 月 3 日至 2005 年 2 月 2 日)。 2004 年 4 月 21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破字第 1-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宣告万德莱破产还债。2004 年 2 月 23 日本公司收到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 部“关于申报破产债权的通知”,提请本公司于法定期间内参加破产债权申报,以预先行使 追偿权。本公司于 2004 年 4 月 8 日申报了 2600 万元本金及 4,101,676.08 元利息(利息计至 2004 年 2 月日),合计债权人民币 30,101,676.08 元。2006 年 4 月 18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 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破字第 1-1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予执行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通 过的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根据《债权分配汇总表》本公司可分配回 1,156,446.19 元,该款本年已收入本公司银行账户。 i、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本公司 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 3 月 27 日,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简称:广发深南支行)与 136 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及《保 证合同》,约定由广发深南支行发放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给深港工贸,期限为 1 年;本公司 为深港工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3 年 3 月 28 日,广发深南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人民币 500 万元。到期后深港工贸未还款。广发深南支行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深圳市罗湖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4)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522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港工贸偿还本金 500 万元 及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 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9 月 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509 号民事判决书,判 令驳回本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j、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深南支行诉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本公司 借款及保证合同纠纷案,标的为美元9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 3 月 27 日,广发深南支行与深港工贸、本公司分别签订了《借款合同》及《保证 合同》,约定由广发深南支行发放贷款美金 90 万元给深港工贸,期限为 1 年;本公司为深港 工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广发深南支行依约发放了贷款美金 90 万元,到期后深港工贸未还款。 广发深南支行诉至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5 年 12 月 29 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作出 (2005)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2288 号民事判决书,判令深港工贸偿还本金美元 90 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k、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清泰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8 月 25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清泰支行(下称浦发清泰支行)与科健信 息(下称科健信息)签订了编号为 9505200428000930 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合同》, 约定由浦发清泰支行发放短期贷款 3,000 万元,贷款期限 6 个月,从 2004 年 8 月 25 日至 2005 年 2 月 25 日。同日,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浦发清泰支行签订了编号为 9505200428000930 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浦发清泰支行依约发放贷款,但是贷款到期 后,科健信息未能按约还款,浦发清泰支行于 2005 年 3 月 1 日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杭 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3 月 4 日作出(2005)杭民二初字第 71-1 号民事裁定书,冻结 了本公司在蛇口工业区工业六路地上建筑物(科健大厦)处置的有关收益。2006 年 2 月 13 日,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杭民二初字第 7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偿还欠款 3,000 137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及上海吉赛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 l、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借 款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2 月 25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分别签订了三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各自对浦发深圳分行与科 健信息的贷款债权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基于此三份《最高额保 证合同》,浦发深圳分行与科健信息于 2004 年 4 月 28 日签订《借款合同》,约定由浦发深 圳分行向科健信息提供四笔短期贷款合计 5,000 万元。浦发深圳分行分别于 2004 年 4 月 26 日、 5 月 10 日、5 月 13 日、5 月 28 日向科健信息发放了 1,000 万元、1,920 万元、1,280 万元、800 万元人民币贷款,以上四次放贷总额为 5,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 2004 年 10 月 26 日、2004 年 11 月 10 日、2004 年 11 月 13 日及 2004 年 11 月 28 日。到期后科健信息未归还借款,本公 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未履行担保责任。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 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05、406、415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支付浦发深圳 分行借款本金 1,280 万元、1,000 万元、1,92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11 月 21 日起计至 清偿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7.56%计算;同时对逾期利息根据逾期天数按年利率 7.56%计收复 利);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信息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支付 浦发深圳分行借款本金 8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11 月 21 日起计至清偿之日止,按照 年利率 8.316%计算;同时对逾期利息根据逾期天数按年利率 8.316%计收复利);本公司、 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信息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5 月 10 日,本 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执字第 565、566 号执行令,浦发深圳分行申请 强制执行。 m、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银 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5,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2 月 25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分别签订了三份 《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各自对浦发深圳分行与科 健信息的银行承兑汇票承兑额度提供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保证责任。基于此三 份《最高额保证合同》,浦发深圳分行承兑以科健信息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6 张,总价 138 值人民币 5,000 万元,到期日分别为 2004 年 8 月 25 日、2004 年 10 月 23 日和 2004 年 10 月 26 日。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后,科健信息未偿还浦发深圳分行支付的款项,本公司、智雄电子、 郝建学及赵力源未履行担保责任。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08、409、41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偿还浦发深圳分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 5,0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 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均对科健信息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n、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借款 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4 月 30 日,浦发深圳分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下称科健营销)签订《借 款合同》,约定由浦发深圳分行向科健营销提供短期贷款 2,000 万元,浦发深圳分行于 2004 年 4 月 30 日发放了贷款,到期日为 2004 年 10 月 30 日。同日,浦发深圳分行分别与本公司、 智雄电子签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智雄电子对科健营销的上述贷款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债务到期后,科健营销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公司及智雄电子未履行担保义务。 浦发深圳分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作出(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13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科健营销偿还浦发深圳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11 月 21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二点一的逾期利率计付至款项清偿之日止),本公司及智雄电子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o、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郝 建学、赵力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2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5 月 28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与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签订《银行承 兑汇票承兑协议》,约定由浦发深圳分行承兑以科健营销为出票人的银行承兑汇票 2 张,总 价值 1,200 万元,到期日均为 2004 年 11 月 28 日。浦发深圳分行已依约承兑汇票。同日,本 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及赵力源为科健营销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票据到期后,科健营销未 偿还浦发深圳分行垫付的款项,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亦未履行担保义务。 浦发深圳分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作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11 号判决书,判决科健营销偿还浦发深圳分行银行承兑汇票垫 款人民币 1,2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11 月 28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至款 139 项清偿之日止);本公司、智雄电子、郝建学、赵力源对科健营销上述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 偿责任。 p、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科健信息、本公司、智 雄电子、郝建学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2,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3 月 25 日,科健营销开出并承兑一张金额为 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收款人 为科健信息,票据到期日为 2004 年 9 月 25 日。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为科健营销提供 票据保证。同日,科健信息向浦发深圳分行贴现了该票据。票据到期后,科健营销未支付票 面金额的款项,科健信息亦未偿还贴现款,本公司、智雄电子及郝建学未履行担保义务。 浦发深圳分行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5 日作出 (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12 号判决书,判决科健营销支付浦发深圳分行商业承兑汇票款 项人民币 2,000 万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4 年 9 月 25 日起按照每日万分之五的利率计付至款项 清偿之日止,同时对逾期利息根据逾期天数计收复利);科健信息、本公司、智雄电子、郝 建学对科健营销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q、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诉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智 雄电子、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叶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同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 1,986.34万元。 2004 年 3 月 4 日、9 日,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博力能公司)分别开出并承 兑两张商业承兑汇票,总价值 2,000 万元,收款人为智雄电子(简称智雄电子),票据到期日 为 2004 年 9 月 4 日、7 日。本公司于 2004 年 3 月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下 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分别出具该等商业承兑汇票的确认书并在商业承兑汇票上签署承兑 印章。深圳市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叶琨作为保证人对该等承兑汇票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 责任。到期日深圳市博力能科技有限公司未付款。 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于 2004 年 10 月 10 日诉至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博力能公司、 本公司及智雄电子连带承担票据责任,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支付汇票未付余额 19,880,860.80 元及利息。2004 年 10 月 27 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05 号 民事裁定书,冻结博力能公司、本公司、智雄电子共 2100 万元的财产。2005 年 4 月 13 日,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第 50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发函给深圳三 星科健移动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持有的三星科健的 35%的股权及收益, 140 查封期限二年。2005 月 4 月 21 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穗中法民二初字 第 505 号民事调解书,各方达成以下协议:确认应付的汇票本金为 19,863,364.02 元、应付利 息 1,146,993.11 元、诉讼费用 110,414 元、财产保全费 105,520 元;由协议签订之日偿还本金 50 万,其余从 2005 年 9 月开始每月 20 日前向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偿还 200 万直至本金全部清 偿,未付利息在付清全部本金的当日支付给原先;诉讼费用及财产保全费在 2005 年 9 月 30 日前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如上述约定任何一期未能履行,则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有权要求被告 立即付清全部未偿本金及利息。 r、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本公司担保责任案。 根据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回函本公司,称本公司为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提供的担保 35,263,314.00 元已经提起诉讼,并经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胜诉,现已进入申请执行阶段。 s、 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支行诉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同维电子 (深圳)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4,000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为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科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华强 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华强支行)借款提供担保,担保余额为本金 4,000 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分别作出(2006)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2、3、4、5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安科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同维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同维电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8 年 2 月 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中法 执字第 143 号结案通知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安科公司的银行帐户扣划人民币 238,944.37 元,余款由被执行人同维电子支付完毕;依照有关规定,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6) 粤高法立民终字第 32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动撤回上诉)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 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5 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t、 交通银行深圳四海支行诉深圳安科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 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83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8 月 20 日,交通银行深圳四海支行(以下简称交行四海支行)与本公司签订了深 交银 2003 年四海授信保字 0501 号授信额度保证合同,本公司为安科公司与交行四海支行签 订的交银深 2004 年四海综授字 0820 号《综合授信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担保的授信额 141 度最高限额为本金 830 万元。2005 年 11 月 30 日,交行四海支行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安科公司立即偿还欠款,本公司在本金 830 万元内承担保证责任。2006 年 9 月 26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246-257、258-265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本公司对 830 万元债务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保证责任。2007 年 7 月 30 日,南山区法 院对本公司作出(2007)深南法执字第 1453、1454 号执行令,令本公司履行债务连带责任及 执行费的义务。 u、 中国银行江苏分行诉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本公司商业汇票贴现合同担保责任 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1,4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 12 月 30 日,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与南京长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恒公司) 签订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约定中国银行江苏分行为长恒公司开出的金额合计为 2,000 万元的商 业汇票进行承兑。本公司向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出具保证函一份,为上述汇票承兑协议项下的 全部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汇票到期后,长恒公司未按约定将足额票款交存银行,中国银 行江苏分行垫支人民币 1,400 万元,为此,中国银行江苏分行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长恒公司归还本金 1,4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2005 年 7 月 8 日,南京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宁民二初字第 34 号民事判决书,支持中国银行江苏分行的诉求。 2007 年 8 月 29 日,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7)宁执监字第 193 号执行令,中国 银行江苏省分行申请强制执行。 v、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诉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借款 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本金2,5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 11 月 19 日,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布吉支行(以下简称农行布吉支行)与深圳市康 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尔公司)及本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借 款本金 2,500 万元,到期日为 2004 年 11 月 19 日,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到期后, 康达尔公司未履行还款义务。2005 年 5 月 9 日,农行布吉支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请求康达尔公司立即偿还欠款,本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康达尔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出管辖权异议。2005 年 12 月 9 日,该异议被驳回。本公司对该项借款担保已计提预计负 债人民币 1,250 万元。2007 年 4 月 2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 第 256 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康达尔公司归还农行布吉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 2,500 万元及利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42 w、 招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诉杭州科健信息、郝建学、本公司及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 公司承兑汇票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1,400万元及利息。 2003 年 9 月 8 日,招商银行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武林支行)与杭州科健信息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科健)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额度授信协议》,约定由其向杭州科 健提供总额为 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自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授 信协议签订当日,郝建学与招行武林支行签订《个人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杭州科健 在授信协议项下应负的所有债务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同时,武林支行与杭州科健、本公司及 深圳市科健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健营销)签订《业务合作协议书》,约定前述授信协 议项下商业承兑汇票只能用于支付杭州科健购买科健营销货物应向科健营销支付的货款,即 武林支行在授信额度内为杭州科健签发并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的正当持票人进行贴现,杭州 科健应将被申请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票面金额 30%的款项存入武林支行指定帐户作为贴现保 证金,科健营销与本公司应对杭州科健在贴现合同项下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4 年 8 月 2 日,科健营销持杭州科健签发并承兑的总金额为 2,000 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项招行武林支 行申请贴现。2004 年 8 月 3 日,武林支行与杭州科健及科健营销签订《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合 同》,对上述票据进行贴现。贴现合同签订当日,杭州科健向招行武林支行交存了 600 万元 保证金,后者向前者发放了票据贴现款。但至 2005 年 1 月 10 日汇票到期日,杭州科健未将 票款足额交付,郝建学、科健营销及本公司也未履行各自的连带付款义务,武林支行扣收 600 万元保证金后起诉至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杭州科健、郝建学、本公司及科健营销 连带承担票据偿还责任,偿还汇票未付余额 1400 万元及利息。本公司分别向杭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管辖权异议申请及管辖权异议申请上诉,分别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2005 年 12 月 12 日被驳回。2006 年 7 月 10 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杭民初 字第 21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杭州科健支付招行武林支行 1,400 万元,及自 2005 年 1 月 1 日起 至起诉日止按每日万分之二点一计逾期付款违约金 542,406.63 元,另支付招行武林支行差旅 费 24,122.63 元及律师代理费 3 万元,郝建学、科健营销、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x、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诉科健信息、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 及郝建学银行借款纠纷案,标的为人民币3,0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9 月 24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郑州文化路支行(下称“浦发行文化路支行”)与 科健信息签订编号为 7609200428005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短期贷款合同》,约定由浦发行文 143 化路支行向科健信息提供短期贷款 3,000 万元,浦发行文化路支行如约发放了贷款,到期日为 2005 年 9 月 23 日。同时,浦发文化路支行分别与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建学签 订了《保证合同》,约定由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及郝建学对科健信息的上述贷款 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务到期后,科健信息未按约定偿还借款本息,本公司及中汽租赁上海 有限公司及郝建学未履行担保义务。浦发行文化路支行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州市中 级人民法院于 2006 年 5 月 10 日作出(2006)郑民四初字第 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科健信息 偿还浦发行文化路支行借款本金 28,425,688.97 元及利息 1,437,019.63 元(利息计算至 2005 年 10 月 20 日),本公司、中汽租赁上海有限公司、郝建学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 6 月 12 日,浦发行文化路支行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y、 深圳市发展银行深圳中电支行诉本公司、深圳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借款合同担 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美元本金1,274,504.24元及利息。 2003 年 6 月 30 日,深圳市发展银行深圳中电支行(以下简称发展银行中电支行)与深圳 市深港工贸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深港工贸”)及本公司签订了《贷款合同》和《保证担 保合同》。2006 年 6 月 30 日,发展银行中电支行给深港工贸发放贷款美元 130 万元,贷款到 期后,深港工贸仅偿还部分贷款本金。2007 年 9 月 28 日,发展银行中电支行向广东省深圳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深港工贸立即偿还借款本金美元 1,274,504.24 元及利息,要求本 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z、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诉科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郝建学、本公司及江苏中桥 百合通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担保责任纠纷案,担保标的为人民币4,500万元及利息。 2004 年 9 月 17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广州分行)与科健信息签 订《短期贷款额度合同》,与郝建学签订《个人保证合同》,与本公司签订《短期贷款额度 最高额保证合同》,并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以其对中桥百合的应收账款 对上述《短期贷款额度合同》提供担保,本公司对中桥百合发出了《应收账款质押通知书》, 中桥百合进行了确认并同意浦发广州分行为上述应收账款的合法质权人。2004 年 9 月 17 日, 浦发广州分行向科健信息发放贷款人民币 5,000 万元,贷款到期后,科健信息于 2004 年 9 月 30 日归还 500 万元,余款一直未还。2007 年 9 月 19 日,浦发广州分行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健信息立即返还借款本金 4,500 万元及利息,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 144 (3)其他重大合同涉及诉讼事项 本公司涉及其他重大合同的诉讼标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4,490.41 万元及利息,美元 353.26 万元。其中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已提起诉讼并判决的金额为人民币 14,376.87 万元, 美元 353.26 万元;截止 2007 年 12 月 31 日提起诉讼但至报告报出日仍未判决的诉讼金额为 113.54 万元。该等诉讼主要因本公司欠供货商(或者广告服务商)货款(或广告费)所致。 货款及预计利息已计入相关的负债科目。明细列示如下: a、 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广告费纠纷案 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拖欠广告费纠纷案已于 2004 年 11 月 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9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广告费人民 币 57,572,955.75 元及逾期利息。2004 年 12 月 23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 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49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或冻结本公司价值 2,000 万元的财产。本 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 8 月 1 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粤高 法立民终字第 257 号民事裁定书以我公司未交上诉费为由裁定本公司自动撤回上诉。2005 年 11 月 3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执字第 1072 号执行令,北京东方日海 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强制执行。2007 年 4 月 24 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深中法执字第 1072-2 号民事裁定书,将本公司所有的手机生产线及机器设备一批以 人民币 643,670 元抵偿给北京东方日海广告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截至报告期末,上述资产尚 未发生转移。 b、 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智雄电子进口 代理担保纠纷案 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进口代理纠纷向 株洲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智雄电子因在进口代理协议中为本公司提供担保也作为被申请人 一起被申请仲裁。 株洲市仲裁委员会于 2004 年 8 月 24 日作出(2004)株仲裁字第 017 号裁决书裁决:本 公司付给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所垫付的资金及相关费用计人民币 23,155,977.94 元,本公 司赔偿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自 2003 年 10 月 28 日起至 2004 年 8 月 20 日止罚息计人民币 1,805,632.98 元;裁令本公司付给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垫付的资金 820,070.43 元; 智雄电子对本公司的上述债务负连带偿还责任。 2004 年 9 月 1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 1488-1 号民事裁定 145 书,裁定冻结、划扣本公司及智雄电子的银行存款,查封、拍卖本公司及智雄电子的财产, 执行标的以 2,700 万为限。2004 年 12 月 1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 字第 1488 号执行令,火炬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 行。2005 年 3 月 3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出 NO.0001861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了本 公司位于租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的深圳蛇口工业区 SKG506-03 工业用地上的房产及 其他地上附属物。查封期限为自 2005 年 3 月 30 日至 2007 年 3 月 29 日。2005 年 4 月 29 日,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 1488-1 号通知书,通知由深圳市英联国际不 动产有限公司对查封的蛇口沿山路旁的厂区(含办公楼、仓库等)资产进行评估;2005 年 6 月 4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4)深中法执字第 1488-2 号民事裁定书,拍卖、变卖我公 司位于蛇口工业区的厂区建筑物(含办公楼、厂房),执行标的以 2,700 万为限。2006 年,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陆续作出(2004)深中法执字第 1488-3 至 1488-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变卖本公司位于南山区北路住宅区 12 套房产,变卖款由购房人直接付至法院,以清偿本公司 所欠债务。至此,对广州市广赢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债务已清偿完毕,对火炬进出口有限 公司仍未清偿完毕。2006 年 12 月 20 日,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2006)城法执字第 553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原(2004)株仲裁字第 017 号裁决书(一)、(二)、(四)项中止执行, 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时,申请执行人可以申请恢复强制执行。2007 年 2 月 28 日,火炬进出口 有限公司以暂缓执行期限已过为由向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株洲仲裁委员会的 [2004]株仲裁字第 017 号裁决,该院于 2007 年 3 月 1 日作出(2006)城法执字第 553 号准予 恢复执行决定书,恢复执行株洲仲裁委员会的[2004]株仲裁字第 017 号裁决。并同时作出 (2006) 城法执字第 553 号民事裁决书,继续查封本公司租用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位于滠口工 业区 SKC506-03 的 5057 平方米工业用地上的建筑物及其他附属物。 c、 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 2005 年 1 月 2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 3,444,702.01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 6 月 29 日,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4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 3,444,702.01 元及利息 137,156.72 元(计算至 2005 年 2 月 3 日)。2005 年 8 月 2 日,我公司 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05 年 11 月 2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 中法民二终字第 1134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司与对方达成调解协议,只需支付货款 3,214,702.01 元及利息。 d、 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146 东莞万德电子制品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人民币 3,378,607.50 元及利息。2005 年 1 月 14 日,该公司又申 请追加诉讼请求支付人民币 427,124.25 元。2005 年 7 月 20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 (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3,793,277.28 元及利息。 e、 深圳市毅杰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毅杰实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 2005 年 1 月 4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2,673,567.50 元及利息。本公司提起管辖权异议,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于 2005 年 3 月 4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20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提 出的管辖权异议。2005 年 6 月 18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700,248.28 元及利息。 f、 北京华君广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北京华君广告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于 2004 年 12 月 7 日诉至深圳市福田区 人民法院,请求本公司支付广告费人民币 2,202,000 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人民币 442,149 元。 2005 年 9 月 28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752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偿还广告费人民币 2,202,000 元及逾期利息。 g、 深圳市海得威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海得威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于 2004 年 10 月 12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200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 市海得威实业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2,248,843.00 元及逾期利息。2006 年 5 月 15 日,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第 1104、2765 号变卖本公司惠州惠府国用(95)字第 1302060034、 36、37 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偿还 175 万元. h、 埃梯梯科能(天津)电子工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埃梯梯科能(天津)电子工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纠纷于 2005 年 1 月 6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1,805,107.30 元及利息。2005 年 6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805,107.30 元及利息 92,097.03 元。 i、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 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买卖合同违约纠纷案已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于 2004 年 11 月 17 日作出(2004)沪仲案字第 0489 号裁决书,裁决本公司应向神州数码(中国)有限 公司交付价值人民币 170 万元的货物,如本公司交货逾期、不足或不符合双方的约定,申请 147 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有权向法院直接申请执行人民币 2,226,135.00 元。2005 年 8 月 9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108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 沪仲案字第 0489 号裁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j、 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2 月 14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397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裕 同实业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1,392,641.5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264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397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k、 深圳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合同纠纷案 深圳雅昌彩色印刷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货款合同纠纷于 2004 年 12 月 14 日向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支付印刷款合计 1,306,720.00 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5 月 17 日分别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88、189、190、191、192、193、194、 195、196、197、198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裕同实业有限公司货款共计 1,309,420.0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2668-2678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88-198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 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l、 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合同纠纷案 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合同纠纷案于 2004 年 11 月 15 日由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41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解除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 限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四份《订货合同》,本公司支付深圳市乐仕嘉实业有限公司货款 759,240.00 元及利息。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 执字第 262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412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 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m、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海南白马广告媒体投资有限公司因与本公司广告费纠纷于 2005 年 1 月 10 日诉至广东省 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诉求本公司支付广告费 400,000.00 元及支付逾期付款滞纳金 831,178.00 元。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广东省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东法民二 初字第 286-1 号民事裁定书,驳回本公司提出的管辖权异议。2005 年 9 月 14 日,广州市东山 区法院作出(2005)东法民初字第 28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我公司支付货款 400,000.00 元及 148 违约金。 n、 深圳市禾兴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市禾兴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8 月 8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843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禾兴 科技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1,227,570.25 元及逾期利息。后本公司向法院提出上诉时,双方达成和 解协议。2005 年 9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1726 号 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843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 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o、 韩国IBRIDGE有限公司(IBRIDGECO.LTD)诉本公司债务纠纷案 韩国 IBRIDGE 有限公司(IBRIDGECO.LTD)于 2004 年 8 月 17 日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请求支付欠款 1,000,000.00 元及利息。本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2004)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708 号民事裁定书作出裁定,驳回本公司的管辖权异议。2006 年 1 月 10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70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 公司偿还欠款 1,000,000.00 元及利息。 p、 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4 年 11 月 3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278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华宝 利电子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814,074.00 及逾期利息。本公司后上诉但未到庭,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18 日做出(2005)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279 号民事裁定书以本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q、 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瑞声声学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1 日诉至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764,350.16 元及利息。2005 年 6 月 27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66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货款 764,350.16 元及利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支付了货款 3 万元。 r、 东莞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 东莞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于 2004 年 10 月 29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375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东莞 达晨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709,125.00 元及逾期利息。本公司不服该判决,于 2004 年 12 月 8 日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请上诉,又于 2005 年 4 月 18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 深中法民二终字第 28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准许本公司撤回上诉。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 149 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深南法执字第 23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 初字第 137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s、 深圳市高凡印刷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高凡印刷有限公司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 支付货款 657,500.00 元及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2005 年 1 月 20 日作出(2005)深南 法民二初字第 261 号保全结果通知书,查封了本公司开户于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上步支行 的资金账号。2005 年 4 月 18 日,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261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657,500 元及利息。 t、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加工合同货款纠纷案 深圳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拖欠货款纠纷案已由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于 2004 年 9 月 16 日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173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欠款本金 636,575.00 元及逾期利息。 u、 深圳华润永昌彩印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加工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加工合同纠纷,深圳华润永昌彩印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9 日向法院 起诉。2005 年 3 月 15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96 号民 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印刷费 541,776.00 元及利息。2005 年 1 月 25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9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560,000 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 170,000 元。 v、 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2 月 23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520,000.00 元及逾期利息。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20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21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其真实业有限 公司货款 520,000.00 元及利息。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 深南法执字第 23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执字第 321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 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w、 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12 日向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支付货款 456,165.65 元。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18 日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45 号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深圳市宏科工业材料 有限公司货款 456,165.65 元。2005 年 11 月 3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 150 深南法执字第 236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4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 行,如以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申请恢复执行。 x、 深圳市丰华洋伞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丰华洋伞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4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 130,00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 8 月 24 日,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55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 130,000 元货款及利 息。 y、 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中粮金帝食品(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2 月 24 日,诉至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127,500 元及违约金。2005 年 8 月 24 日,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50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27,500 元及利息。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已经归还 5,000.00 元。 z、 深圳现代彩印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承揽合同纠纷,深圳现代彩印有限公司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 求支付印刷款人民币 91,074.24 元及利息。2005 年 9 月 21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 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75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91,074.24 元及利息。 aa、 宁波凯普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宁波凯普电子有限公司于 2004 年 11 月 2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96,000.00 元。 bb、 深圳市德吉实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德吉实业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5 月 23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 354,949.42 元及违约金。2006 年 2 月 7 日,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92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354,949.42 元及利息。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 150,000 元。 cc、 联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联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21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734,715.61 元及利息。2005 年 6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63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734,715.61 元及利息。 151 dd、 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2005 年 3 月 3 日,广州梁氏通讯电器有限公司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偿还货 款 14,823,662.99 元。2005 年 10 月 15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 第 16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4,823,662.99 元,承担受理费 84128.32 元。2006 年 2 月 16 日,本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深中执字第 203 号执行令,广州梁氏 通讯电器有限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ee、 连展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连展科技电子(昆山)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3 月 14 日诉至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113,022 元及利息。2005 年 7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56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13,022 元及 违约金。 ff、 东莞市特宝电子五金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东莞市特宝电子五金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2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792,000 元及逾期利息。2005 年 8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22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偿还货款 792,000 元及逾 期利息。 gg、 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广告费纠纷,上海光线电视传播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16 日诉至深圳 市南山区人民法院。2005 年 11 月 2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 字第 1404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协议,本公司需在 2006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该公司广告发 布费 2,116,800 元。 hh、 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田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30 日诉至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3,691,752.35 元及利息。2005 年 11 月 2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428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3,691,752.35 元及利息。 ii、 北京赛诺市场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诉本公司欠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欠款纠纷,北京赛诺市场研究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30 日向北京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偿还欠款及承担仲裁费。2005 年 12 月 16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作 出(2005)京仲调字第 0280 号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在 2006 年 3 月 16 日 152 前分次偿还 40 万元,另承担仲裁费 11,875 元。 jj、 广州创盛广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广告费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广告费纠纷,广州创盛广告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20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偿还广告费 468,862.88 元及利息。2005 年 11 月 10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49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公司偿还广告费 464,324.75 元 及利息 4,6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 50,000 元。 kk、 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源德盛塑胶电子(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诉至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拖欠的货款 819,900 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经支付 80,000 元。 ll、 深圳市庆新印刷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深圳市庆新印刷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15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25,770 元及利息。2006 年 6 月 1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377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在 2006 年 7 月 25 日前支付 5,770 元,余款自 2006 年 8 月起每月 25 日前支付 5,000 元,至 2006 年 11 月 25 日支付完毕。截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支付了 10,000 元。 mm、 曾向辉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曾向辉于 2005 年 12 月 27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 求支付货款 239,966.96 元及利息。2007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与曾向辉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 公司在 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7 月的每月月底前向曾向辉支付 30,000 元,于 2007 年 8 月 31 日前付清余款 29,966.96 元,曾向辉放弃要求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权利,本公司还应 负担案件受理费 3,226 元。若本公司连续两期未履行前项规定支付货款,曾向辉有权就全部未 付货款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本公司还应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22,828 元。本公司已在 2007 年支付货款 35,000 元。 nn、 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上海展华电子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24 日诉至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232,527.79 元及利息。2006 年 8 月 9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 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419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本公司在 2006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10,000 元,2006 年 12 月 30 日前支付 10,000 元,自 2007 年 1 月起至 2007 年 10 月期间,本公司应于每月 30 日前支付 20,000 元,余款 12,527.79 元于 2007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完毕。2007 年本公司已经支付 65,000 元。 153 oo、 深圳市腾威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货款产生纠纷,深圳市腾威电子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10 日诉至深圳市南 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1,007,586 元及利息。2006 年 8 月 22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622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663,586 元及利息。 pp、 东莞虎门玉丰电子有限公司诉本公司货款纠纷案 本公司与东莞虎门玉丰电子有限公司的货款纠纷已于 2004 年 9 月 20 日经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165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需偿还货款 3,545,607 元及违约金 128,806.75 元。2005 年 11 月 3 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执字 第 2472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2004)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165 号民事判决书中止执行,若以 后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可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qq、 特瑞胶黏配件产品(廊坊)有限公司诉本公司欠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特瑞胶黏配件产品(廊坊)有限公司于 2005 年 4 月 13 日诉 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193,354.22 元。2005 年 10 月 20 日,深圳市南山区 人民法院作出(2005)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8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偿还货款 193,354.22 元。 rr、 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土地租金纠纷案 2005 年 4 月 24 日,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 除与本公司签订的《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返还已使用的土地、 支付拖欠的租金 482,122.16 元及滞纳金 1,253,517.62 元。2006 年 8 月 8 日,深圳市招商创业 有限公司再次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本公司支付拖欠租金 24 万元, 收回地上建筑物科健大厦及附属物。2006 年 11 月 23 日,公司与深圳市招商创业有限公司达 成《和解协议》,就(2005)深南法民三初字第 1330 号案件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确认 原《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因到期而自然中止,双方未达成续租 合同;《土地使用协议书》及《土地使用租金调整协议书》所涉及土地使用权属于深圳市招 商创业有限公司;公司截止至 2006 年 11 月 23 日拖欠招商创业公司土地租金共计 964,244.32 元,双方同意按照拖欠款金额日万分之二点一的标准支付所拖欠租金的利息。 ss、 字源公司(加拿大)诉北京协亨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侵犯专利权和商标 权纠纷案 字源公司(加拿大)于 2006 年 5 月 12 日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北 京协亨电讯技术有限公司、本公司立即停止侵犯专利权和商标权的行为;立即全部销毁侵权 154 产品;共同赔偿因侵权行为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30 万元以及共同承担本案的诉讼费。2007 年 11 月 30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6)一中民初字第 7497 号民事调解书,本公 司立即停止生产、销售涉案的 K383 型 GSM 双频数字移动电话机;协亨公司停止销售涉案的 上述产品;本公司向字源公司支付赔偿款人民币 6,000 元,本公司承担诉讼费 1,010 元。 tt、 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 日诉 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货款 98,973.79 元及本案的诉讼费用。2006 年 11 月 9 日, 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深南法民二初字第 1979 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 议,约定本公司在 2007 年 1 月至 4 月平均每月 25 日前支付 20,000 元,余款在 2007 年 5 月 25 日前支付。本公司已在 2007 年支付 41,019 元。耐普罗塑胶五金制品(深圳)有限公司向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 年 8 月 3 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 院作出(2007)深南法执字第 2655 号民事裁定书及执行令。 uu、 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工程款纠纷,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于2007年3月16日诉至深 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支付工程款75,000元及利息。2007年9月24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作出(2007)深南法民二初字第556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 深圳市南油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75,000元及利息,如本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 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046元由本公司负担。深圳市南油消 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12月18日,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作出(2008)深南法执字第32号民事裁决书及执行令。 vv、 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于2005年10月18日向法院 起诉,要求偿还货款4,306,798.48元及利息。2006年6月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 深南法民二初字第176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公司确认尚欠货款3,956,159.30 元,应于2006年6月20日前支付,同时本公司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货款利率支付所欠货款的逾 期付款利息,自2005年2月24日起至实际支付全部货款之日。2006年6月9日,本公司与安捷利 (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达成抵债协议,以机器设备抵偿债务2,900,000元,并已将机器设 备交予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安捷利(番禺)电子实业有限公司向深圳市南山 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7年3月22日,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作出(2007)深南 法执字第1228号民事裁定书及执行令。 ww、 易通新技术有限公司货款纠纷案 155 因与本公司产生货款纠纷,易通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通新技术)于2006年5月12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货款美元5,008,560.00元。2007年8月2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作出(2006)深中法民四初字第138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易通新技术确认 本公司已于2005年1月向其付款1,476,000美元,且该笔付款为应付货款的一部分,本公司承诺, 分三期向易通新技术偿还货款余额3,532,560美元: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偿还货款 1,413,024美元,3个月内,偿还货款1,059,768美元,5个月内偿还货款1,059,768美元。如本公 司不能严格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及金额还款,视为违约,应在违约后立即一次性向易通新技术 付清全部货款余额,并支付该款项自其违约之日至易通新技术付清全部货款之日按中国人民 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双倍所产生的利息,对此,易通新技术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xx、 颜正供用电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发生租赁合同纠纷,于 2007 年 10 月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 公司退还多收取电费 19,498.20 元及利息。 yy、 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委托代理合同纠纷案 因与本公司发生委托代理合同纠纷,2007 年 12 月 28 日,广东益商律师事务所向深圳市 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立即支付律师费 20 万元及滞纳金。 (4)其他重大诉讼事项 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禄口公司)与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责任 公司因借款产生纠纷,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2 年 1 月 30 日作出(2002)宁经初 字第 0006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冻结)南京弘润通讯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弘润 公司)1,300 万元的银行存款或相应价值财产。2002 年 2 月 5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 司发出(2002)宁经初字第 64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冻结)弘润公司与本公司签订的编 号为:广宁中协 01122101 合作协议事项下的 1,300 万元货款或相应价值的货款。查封期间不 得将查封(冻结)的上述财产支付给弘润公司。2003 年 8 月 11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 公司发出通知,禄口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追加本公司及广东发展银行南京分行城 中支行(下称:广发行城中支行)为禄口公司与弘润公司借款纠纷案的被执行人,限本公司 在 2003 年 8 月 31 日前交回法院查封的财产,如届期未交回将依法进入追加被执行主体的程 序。2004 年 8 月 23 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4)宁执字第 17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 扣划本公司的银行存款 247,100.00 元,并向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发出协助扣划存款通知书, 扣划本公司在中信实业银行福田支行的银行存款 247,100.00 元。 156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2008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1) 资产及债务转让:公司拟处置部分资产偿还债务,保留部分无法转移的资产, 除此之外的其他资产转让给科健集团和深圳市同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利公司);未 偿还的负债和或有负债全部转让、置换给科健集团、智雄电子、同利公司,或者由中国科健 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由21家债权银行组成,详见附注(十四) 2,以下简称债委会]进行豁免。 (2) 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购买朱志平、姬丽 松、从乃康和同利公司所持有的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集团)100%的股 权;本次发行公司股票的价格以截至2007年7月24日停牌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为基准, 确定为4.28元/股(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将对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拟购买的同方集团100%股权的预估值约 为22.68亿元,按以上发行价格计算,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拟不超过5.3亿股。 (3) 批准和核准:公司债务转让、减免及或有负债的置换、豁免尚需取得相关债权 人的同意。因本次资产债务转让及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构成本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尚需报请中国证监会 核准。 议案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2008年3月26日在深圳交易所发布的编号为KJ2008-12的公 告。 2、 基于本公司董事会通过了上述《关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暨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 资产的议案》,2008年3月25日,本公司与债委会、科健集团、智雄电子、同利公司、郝建学 签署了《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及债务转让框架协议》,主要内容是: 按照如下安排进行资产及债务的转让:除按照本协议的安排而进行处置或继续保留在本 公司的资产、以及因资产处置或保留而获得清偿的债务外,本公司将剩余的资产、负债和或 有负债全部转让给科健集团、智雄电子、同利公司。协议的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2008年3月 26日在深圳交易所发布的编号为KJ2008-14的公告。 (十三)经营改善措施 截止2007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净资产为-122,089万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存在多项巨 额逾期借款、对外担保。本公司面临多项诉讼、部分资产被查封或冻结,生产经营规模萎缩。 157 为改善目前经营状况,公司已采取以下重组与改善措施: 为了贯彻和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本公司 董事会一直在寻求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并彻底解决公司债务负担及经营困境的重组方 案。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只有通过债务重组及引入有实力的投资者对公司进行资产及业务重 组,给本公司注入优质资产,以改变其目前的主营业务、提升资产质量、提高盈利能力,最 终促进本公司步入可持续发展的良性轨道,从而使本公司避免退市乃至破产的不良后果,最 大程度的挽回中小投资者与债权人的损失,维护广大中小股东及各方债权人的利益。 同方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集团)是浙江省著名房地产开发商之一。同 方集团成立以来累计房地产开发总面积500多万平方米,拥有土地储备近2000亩,涉及开发的 城市包括西安、天津、沈阳、宁波、杭州、嘉兴、诸暨等,可供出售的房地产面积约100万平 方米,供出租商业房地产面积10万平方米。目前同方集团已发展成为以全国房地产投资为主 的综合性企业。 目前,本公司和同方集团及包括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等20家金融机 构在内的公司债权银行经过协商后达成共识:如附注(十二)1所述,将公司的所有债务、资 产和人员进行整体剥离,力争使公司变为无资产、无负债、无人员的“净壳”公司;债务剥 离完成后,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同方集团100%股权实现资产注入,从而彻底改善上 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上述方案尚需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上期本公司披露的经营改善措施由于三星手机调整代理权等原因未能在本期实施。 (十四)其他重大事项 1、 关于大股东股权被司法冻结 A、科健集团持本公司 3,361.40 万股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2003 年 3 月 6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 64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 1,100 万股法人 股质押给光大银行工业大道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 1,1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7 年 12 月 7 日至 2008 年 12 月 6 日。 2004 年 7 月 27 日,科健集团因申请 1,500 万元人民币贷款,将所持本公司 1,500 万股法 人股质押给招商银行松岗支行。上述贷款到期后,科健集团未能归还到期贷款本金和利息, 因此,上述债权银行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 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的 1,500 万股法人股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4 年 11 月 19 日 158 至 2008 年 4 月 19 日。 2004 年 3 月 31 日,因申请贷款,科健集团将所持本公司 761 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民生银 行深圳分行。因借款合同纠纷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银行北京市分行申请,分 别对科健集团所持本公司 761 万股、0.4 万股股份实施了司法再冻结和司法冻结,冻结期限自 2007 年 2 月 14 日至 2008 年 7 月 23 日。 B、智雄电子所持本公司 3,100 万股法人股被司法冻结 2004 年 8 月 3 日,智雄电子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 3,100 万股法人股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 深圳分行。2004 年 8 月 11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中国农业银行福田支行的诉前财产保全 申请,自 2004 年 8 月 3 日起查封冻结了上述被质押冻结的 3,100 万股法人股权,该诉讼是因 智雄电子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银行授信逾期未还而致。 2004 年 8 月 15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郑州管 城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四联电子新技术有限公司逾期未还,郑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5 年 4 月 27 日下发执行通知书([2005]郑执一字第 157 号),轮候冻结了智雄电子 持有本公司的 3,100 万股股份,冻结期限为 2007 年 2 月 8 日至 2008 年 2 月 7 日。 2004 年 10 月 31 日,因智雄电子为深圳市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城 南支行签订贷款合同提供担保,深圳市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逾期未还,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于 2007 年 5 月 27 日下发执行通知书([2007]深中恢执字第 488 号),自 2007 年 6 月 13 日起轮候冻结了智雄电子持有本公司的 3,100 万股股份。 2、 2007 年 4 月 9 日,公司及其 21 家关联方与债权银行等签订了《关于中国科健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债务重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债权银 行各成员单位决定组成“中国科健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债务重组金融债权人委员会”, 统一行使债权,共同对本公司及其关联公司进行债务重组。主要内容如下: (1) 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中国东方资 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获得 21 家债权银行授权,代 表其自身及其他债权银行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乙方:中科健获 21 家关联公司、郝建学先生授权,代表其自身及 21 家关联公司、郝建 学先生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 丙方:深圳市新大陆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金达电子产品制造有限公司 (2) 主要内容 经甲、乙、丙方三方协商确定,本次债务重组的整体方案主要包含如下内容:乙方、丙 159 方同意接受甲方对其经营、财务、资产和业务重组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管,并提供一切必要的 条件,给予充分的配合;乙方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以及未来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和其他资金 来源偿还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丙方同意以其全部资产以及未来经营所取得的全部收益和其 他资金来源为中科健偿还其所欠甲方的债务和对甲方承担的或有负债;为保持中科健的上市 地位及乙方核心业务的可持续经营,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的规定,视具体情况给予乙方合理而 必要的宽限或减免,并对乙方所欠甲方的债务进行重组。 在对乙方、丙方进行全面调查后,甲乙丙三方将共同协商,力争制定《债务重组方案》, 在此基础上签订正式的《债务重组协议》,乙方应当根据《债务重组协议》中规定的债务偿 还进度、金额、方式,积极履行偿还义务。乙方、丙方偿还甲方债务的资金均应汇入甲方指 定的帐户,由甲方在各成员单位之间进行分配。甲方应当定期向乙方发出书面函件,将各成 员单位债权变动情况和余额通知乙方。 (十五)补充资料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07年修订)》的要求计算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7 年 基本每 稀释每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股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不适用 0.79 0.7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32 0.32 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2006 年 基本每 稀释每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股收益 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不适用 不适用 0.20 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 不适用 不适用 0.31 0.31 东的净利润 计算过程: 项目 2007年 2006年 160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982,726.15 30,122,838.91 非经常性损益(收益“+”、损失“-”) 69,447,032.40 -16,358,042.6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48,535,693.75 46,480,881.51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 -1,381,392,011.28 -1,415,443,275.97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117,982,726.15 30,122,838.91 公积金转增股本 34,119,360.00 资本公积增加(减少“-”) -34,456,060.00 3,928,425.78 其他转入增加(减少“-”) 42,856,475.63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末净资产 -1,220,889,509.50 -1,381,392,011.28 期初股本 115,887,200.00 115,887,200.00 公积金转增股本 34,119,360.00 期末股本 150,006,560.00 115,887,200.00 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50,006,560.00 150,006,560.00 注1:其他转入增加指期末不合并深圳市智联科电子维修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表,而将母 公司承担该子公司的超额亏损42,856,475.63元转回。 注2: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 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的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 潜在普通股的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 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我们对2006 年、2007年的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及每股收益按照调整后的股数进行了重新计算。 2、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题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07年修订]的规定,2007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发生情况如下(收益以正数列示,损失以负 数列示): 项目 本期发生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1,121,906.72 债务重组损益 70,541.40 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预计负债产生的损益 68,950,086.4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6,128,875.99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5,433,373.78 合计 69,447,032.40 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系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讲解的要求,在首 次执行日后第一个会计期间确认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与原转入的应付职工薪酬(职工 161 福利)之间的差额调整管理费用的金额。 3、新旧会计准则过渡期间比较财务会计信息 (1)本报告期可比期间(2006年度)利润表的调整项目如下: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营业收入 25,164,160.27 35,545,583.92 营业成本 24,219,032.64 25,088,085.40 营业税金及附加 31,889.25 533,314.25 其他业务利润 6,653,270.31 销售费用 91,576.49 管理费用 35,100,832.67 19,081,167.77 财务费用 -8,500,260.60 -8,499,929.05 资产减值损失 9,587,658.73 投资收益 56,817,171.18 56,817,171.18 营业外收入 479,393.24 490,071.06 营业外支出 16,820,921.57 16,848,113.66 净利润 21,441,579.47 30,122,838.91 (2)2006年度净利润差异调节表如下: 项目 金额 2006年度净利润(原会计准则) 21,441,579.47 追溯调整项目影响合计数 8,681,259.44 其中:营业收入 10,381,423.65 营业成本 869,052.76 税金及附加 501,425.00 其他业务利润 -6,653,270.31 销售费用 91,576.49 管理费用 -16,019,664.90 财务费用 331.55 资产减值损失 9,587,658.73 营业外收入 10,677.82 营业外支出 27,192.09 162 2006年度净利润(新会计准则) 30,122,838.91 假定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备考信息: 其他项目影响合计数 2,865,752.48 其中:应付福利费 -725,973.30 债务重组收益 3,591,725.78 2006 年度模拟净利润 32,988,591.39 追溯调整 2006 年度净利润的性质及金额详见附注(五)1。 (3)按原会计制度列报的所有者权益调整为按企业会计准则列报的所有者权益 ①2006年1月1日所有者权益调整情况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股本 115,887,200.00 115,887,200.00 资本公积 116,760,196.44 116,760,196.44 盈余公积 17,936,918.67 17,033,842.85 未分配利润 -1,626,099,683.64 -1,665,124,515.26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39,927,907.4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415,443,275.97 -1,415,443,275.97 调整原因说明:(调减以“-”表示) 调整事项 金额 调整项目 2006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1,415,443,275.97 仅涉及权益类 2006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1,415,443,275.97 内部调整 ②2006年12月31日所有者权益调整情况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股本 115,887,200.00 115,887,200.00 资本公积 120,351,922.22 120,688,622.22 盈余公积 17,033,842.85 17,033,842.85 未分配利润 -1,603,755,028.35 -1,635,001,676.35 未确认的投资损失 -3,879,272.4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54,361,335.77 -1,381,392,011.28 调整原因说明:(调减以“-”表示) 调整事项 金额 调整项目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原会计准则) -1,354,361,335.77 详见附注(五) 163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 336,700.00 1。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其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 -27,367,375.51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新会计准则) -1,381,392,011.28 (4)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对比披露表 项 项目名称 2007 年报披露数 2006 年报原披露 差异 原因 目 数 说明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东权益(原 -1,354,361,335.77 -1,354,361,335.77 会计准则)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336,700.00 336,700.00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及可供 出售金融资产 2 其他(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更) -27,367,375.51 -27,367,375.51 2007 年 1 月 1 日股东权益(新 -1,381,392,011.28 -1,381,392,011.28 会计准则)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1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