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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布斯、卢梭社会契约论之差异分析

吃一堑长一智 上传于 2021-09-03 23:21
# 霍布斯、卢梭社会契约论之差异分析

**摘要**:社会契约论是西方政治哲学中的重要理论,霍布斯与卢梭作为该理论发展历程中的关键人物,其思想既存在关联又有着显著差异。本文旨在深入剖析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在人性假设、自然状态描述、社会契约签订目的与内容以及国家权力性质与归属等方面的差异,探究这些差异产生的根源,并分析其理论意义与现实影响,为理解现代政治制度的发展提供有益的哲学视角。

**关键词**:霍布斯、卢梭、社会契约论、人性假设、自然状态、国家权力

## 一、引言

社会契约论作为西方政治哲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现代国家的构建和政治制度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它试图通过假设人们在自然状态下的状况,以及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来建立国家的过程,解释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合法性。霍布斯和卢梭是社会契约论发展历程中两位极具代表性的思想家,他们的理论既有对前人的继承与发展,又因所处时代背景和个人思想倾向的不同而存在显著差异。深入分析他们社会契约论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社会契约论的内涵及其演变,也为现代政治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哲学思考。

## 二、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概述

### (一)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

霍布斯生活在 17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社会动荡不安,人们对秩序和安全的渴望极为强烈。在这样的背景下,霍布斯提出了他的社会契约论。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状态。由于人性本恶,人们具有自私、贪婪、好斗等特性,为了争夺有限的资源,人与人之间不断发生冲突和战争,生命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为了摆脱这种恶劣的自然状态,人们通过签订社会契约,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一个强大的主权者,这个主权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议会。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人们必须绝对服从,以此来换取和平与安全。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了国家的绝对权威和人们的绝对服从,旨在建立一个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以维护社会秩序。

### (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

卢梭生活在 18 世纪的法国,当时法国社会处于封建专制统治下,社会矛盾尖锐,贫富差距悬殊。卢梭对这种不平等的社会现状深感不满,他提出了与霍布斯不同的社会契约论。卢梭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们是自由、平等的,过着孤独而自给自足的生活。然而,随着私有制的产生,社会出现了不平等,人们逐渐失去了自由和平等。为了重新获得自由和平等,人们通过社会契约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整个集体,而不是某个个人或团体。这个集体就是“公意”的代表,国家是按照公意建立的共同体。在卢梭的理论中,公意是永远正确的,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自由和平等。

## 三、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差异分析

### (一)人性假设的差异

霍布斯对人性的假设是消极的。他认为人性本恶,人的本性是自私自利的,追求自我保存是人的首要本能。在自然状态下,人们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会不择手段地争夺资源,导致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这种人性假设使得霍布斯认为必须有一个强大的权威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否则社会将陷入混乱。例如,他指出“人对人像狼一样”,形象地描绘了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的残酷关系。

而卢梭对人性的假设则相对积极。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是善良的、纯真的,具有同情心和怜悯心。人们过着自由、平等的生活,没有私有制的压迫和社会的不平等。只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人性才逐渐被腐蚀,变得贪婪和自私。卢梭的人性假设为他倡导的回归自然、恢复人的自由和平等的理想社会提供了理论基础。

### (二)自然状态描述的差异

霍布斯所描述的自然状态是一种极端恶劣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下,没有法律、没有道德、没有秩序,人们处于“每一个人对每一个人的战争”之中。生命和财产安全得不到任何保障,人们的生活充满了恐惧和不安。这种自然状态的描述反映了霍布斯所处时代社会动荡不安的现实,也凸显了他建立强大国家的迫切需求。

卢梭眼中的自然状态则是一种美好的状态。在自然状态下,人们自由自在地生活在大自然中,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取食物和生活资料。人与人之间没有等级差别,没有剥削和压迫,大家平等相处。卢梭认为,自然状态是人类社会的黄金时代,只是由于私有制的产生,才破坏了这种美好的状态。他对自然状态的描述体现了他对理想社会的向往和对现实社会不平等的不满。

### (三)社会契约签订目的与内容的差异

霍布斯认为,人们签订社会契约的目的是为了摆脱自然状态的战争状态,获得和平与安全。在社会契约中,人们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让渡给一个强大的主权者,这个主权者拥有绝对的权力,包括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等。人们必须绝对服从主权者的命令,否则将受到惩罚。霍布斯的社会契约强调了国家的权威和人们的服从义务,旨在建立一个能够维护社会秩序的强大国家。

卢梭签订社会契约的目的则是为了重新获得在自然状态下所拥有的自由和平等。在社会契约中,人们把自己的全部权利转让给整个集体,而不是某个个人或团体。这个集体通过公意来行使权力,公意代表了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国家的主权属于人民,人民有权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通过法律来保障自己的自由和平等。卢梭的社会契约强调了人民的主体地位和国家的公共性,旨在建立一个民主、平等的国家。

### (四)国家权力性质与归属的差异

在霍布斯的理论中,国家权力是绝对的、不可分割的。主权者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人民必须绝对服从。国家权力的来源是人们通过社会契约让渡给主权者的权利,一旦让渡,人民就失去了对这部分权利的控制。主权者的权力不受任何限制,即使主权者的行为违背了人民的利益,人民也无权反抗。这种国家权力性质体现了霍布斯对强大中央集权国家的追求。

卢梭则认为,国家权力属于人民,是公意的体现。公意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永远是正确的。国家的主权不可转让、不可分割,人民通过法律来行使自己的主权。政府只是人民的执行者,负责执行公意。如果政府的行为违背了公意,人民有权更换政府。卢梭的国家权力理论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公共性质,为现代民主制度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

## 四、差异产生的根源分析

### (一)时代背景的差异

霍布斯生活在 17 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当时英国社会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封建专制统治与新兴资产阶级的矛盾日益尖锐。资产阶级为了推翻封建专制统治,建立自己的政治统治,需要一种理论来为自己的行为提供合法性依据。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适应了这种时代需求,强调了国家的绝对权威,为资产阶级建立中央集权国家提供了理论支持。

卢梭生活在 18 世纪的法国,法国封建专制统治达到了顶峰,社会矛盾空前激化。第三等级(包括资产阶级、城市平民和农民)对封建专制统治和等级制度深感不满,要求推翻封建统治,建立民主、平等的国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反映了第三等级的愿望,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公共性质,为法国大革命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武器。

### (二)个人思想倾向的差异

霍布斯是一位理性主义者,他强调用理性的方法来分析社会问题。他认为人性本恶,需要通过理性的设计和强大的权威来约束人们的行为,建立社会秩序。他的社会契约论体现了理性主义的思维方式,注重国家权力的构建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卢梭则更倾向于感性主义,他强调人的情感和直觉。他认为在自然状态下,人是善良的、纯真的,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人性才被腐蚀。他的社会契约论体现了对人性美好的向往和对现实社会不平等的不满,注重恢复人的自由和平等。

## 五、理论意义与现实影响

### (一)理论意义

霍布斯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为西方政治哲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开创了现代国家理论的先河,他强调了国家的绝对权威和人们的绝对服从,为中央集权国家的建立提供了理论依据。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则进一步发展了社会契约论,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公共性质,为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基础。他们的理论相互补充,共同构成了社会契约论的完整体系,对后世政治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 (二)现实影响

在现实政治中,霍布斯和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都对现代国家的构建和政治制度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霍布斯的理论为一些国家建立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思想支持,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卢梭的理论则为民主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促进了人民的民主参与和政治平等。例如,美国的独立战争和法国大革命都受到了社会契约论的影响,美国宪法和法国《人权宣言》都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思想。

## 六、结论

霍布斯与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在人性假设、自然状态描述、社会契约签订目的与内容以及国家权力性质与归属等方面存在着显著差异。这些差异的产生既与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有关,也与他们的个人思想倾向密切相关。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了国家的绝对权威和人们的绝对服从,适应了资产阶级建立中央集权国家的需求;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强调了人民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公共性质,反映了第三等级推翻封建统治、建立民主平等国家的愿望。他们的理论相互补充,共同推动了社会契约论的发展,为现代政治制度的构建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深入分析他们社会契约论的差异,有助于我们更全面、深入地理解社会契约论的内涵及其演变,也为现代政治制度的完善提供有益的哲学思考。

**简介**:本文深入剖析霍布斯与卢梭社会契约论的差异。先阐述两人社会契约论概述,接着从人性假设、自然状态描述、社会契约签订目的与内容、国家权力性质与归属等方面详细分析差异,探究差异产生的时代背景和个人思想倾向根源,最后阐述其理论意义与现实影响,为理解现代政治制度发展提供哲学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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