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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玻璃(600876)2001年年度报告

RoadDragon 上传于 2002-04-26 17:35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 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 目录 一、公司简介 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 三、董事长报告 5 四、董事会报告 9 五、公司治理结构 15 六、监事会报告 16 七、股东大会简介 17 八、重要事项 18 九、核数师报告及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告 23 十、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 财务报告 53 十一、报告期内会计账项变动超过 30%的因素分析 90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1 十三、公司其它有关资料 93 十四、备查文件 94 1 一、公司简介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是中国浮法平板玻璃的最大生产厂家,主要从事浮法平板 玻璃及二次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称本集团)拥有浮法玻璃生产线六条, 可以同时生产各种不同厚度、尺寸和颜色的浮法平板玻璃,平板玻璃的厚度从 1.1mm 到 25mm,最大尺 寸 3000MM×6000MM,有无色、茶色、蓝色、绿色等,它们被广泛用于建筑行业。本公司还拥有具较 强加工能力的加工玻璃生产线,生产出的平、弯钢化和平、弯夹层等加工玻璃可作为各类车辆的窗玻璃、 高层建筑的玻璃墙幕、工艺以及家俱用玻璃等。本公司现已成为以"洛阳浮法玻璃工艺"技术和产品为主 导、科技水平先进、检测手段完备、经济实力雄厚的现代化大型企业, 本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八日 经国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获取中外合资企业之地位。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洛玻集团)其前身为创立于一九五八 年的洛阳玻璃厂,中国第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于一九七一年在这里诞生,该浮法工艺被中国科学技术委 员会命名为"洛阳浮法玻璃工艺 ",并获国家金质发明奖。洛玻集团为中国五十家特大型企业之一,以洛 玻集团为核心的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系首批五十五家企业集团之一,也是中国二十二家计划单列集团 之一,一九九四年,洛玻集团经过改制重组,独家发起设立本公司并成为第二批二十二家获中国政府批 准到海外上市的国有企业之一, 本公司于同年六月二十九日在香港发行 25000 万 H 股,并于同年七月八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一九九五年九月,本公司又在国内成功发行 5000 万 A 股,并于同年十月 三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洛阳玻璃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Luoyang Glass Company Limited(英文缩写:LYG) 2、公司法定代表人:郭晓寰先生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捷先生 联系地址: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联系人:王凡先生 郭兵先生 电话:86-379-3908588 传真:86-379-3251984 电子信箱:lbdms@public2.lyptt.ha.cn 4、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 9 号 邮政编码:471009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lfg.com 5、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日报》、《虎报》(英文) 公司登载年度报告指定互联网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6、A 股—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代码:600876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H 股—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1108 股票简称:洛阳玻璃 2 二、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一)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本年度实现利润情况(按中 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 8,088 89,440 净利润 9,868 65,991 扣除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868 65,991 主营业务利润 146,406 284,954 其他业务利润 - - 营业利润 10,770 89,791 投资收益/(亏损) (804) (9,559) 补贴收入 - - 营业外收支净额 (1,878) 9,2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35,567 45,0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减少) 25,560 (62) (二)本集团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817,277 901,522 822,082 净利润/(亏损) 9,868 65,991 52,147 总资产 3,121,000 2,889,045 2,878,541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62,584 1,552,716 1,486,725 每股收益(摊薄) 0.014 0.094 0.074 每股收益(加权) 0.014 0.094 0.074 每股净资产(摊薄)(元) 2.23 2.22 2.12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 1.23 1.81 1.42 净资产收益/ (亏损)率(%)(摊薄) 0.63 4.25 3.51 净资产收益/ (亏损)率(%)(加权) 0.63 4.25 3.5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0.194 0.064 0.13 (元) 2、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九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 股收益: 二零零一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094 0.094 0.209 0.209 营业利润/(亏损) 0.007 0.007 0.015 0.015 净利润 0.006 0.006 0.014 0.0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06 0.006 0.014 0.014 的净利润 3 二零零零年度 报告期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0.18 0.19 0.41 0.41 营业利润/(亏损) 0.06 0.06 0.13 0.13 净利润 0.04 0.04 0.09 0.0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0.04 0.04 0.09 0.09 的净利润 3、股东权益变动情况(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累计亏损 股东权益 (千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合计人民 币千元 期初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341,078) 1,552,716 本期增加 - - - - 9,868 9,868 本期减少 - - - - - - 期末数 700,000 969,988 223,806 55,142 (331,210) 1,562,584 变动原因:1、法定公益金已包括在盈余公积内。 2、报告期内累计亏损变动,是因为报告期内本集团净利润人民币 9,868 千元所致。 4、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813,385 896,169 818,000 除税及少数股东权益后利润/(亏损) 9,868 65,991 56,161 总资产 3,100,509 2,858,471 2,828,757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 1,562,584 1,552,716 1,486,725 每股收益/(亏损)(基本及全面摊薄后) 0.014 人民币 0.09 元 人民币 0.08 元 (元) 每股净资产(元) 2.23 2.22 2.12 净资产收益/(亏损)率% 0.63 4.25 3.78 注:盈利及其他财务指标的计算是按年度内股份数 700,000,000 计算的。 (三)本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计算的净利润无差异 4 三、董事长报告 二零零一年业绩 本人谨此向各位股东呈报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于二零零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营业绩: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本集团报告年度共实现主 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817277 千元,较上年同期减少 9.34%;净利润为人民币 9868 千元,较上年同期 减少 85.05%,每股盈利为人民币 0.014 元。 业绩回顾 本公司在行业中的地位: 本公司是世界三大浮法之一“洛阳浮法”的诞生地,拥有六条浮法玻璃生产线,是中国玻璃行业最 大的浮法玻璃生产商和经销商,在行业内具有导向作用的上市公司,二零零一年共生产 1-25MM 多品种、 多色彩、多规格优质浮法玻璃 1,161.57 万重箱,实现销售收入 817,277 千元,产量、销售额均居行业前列。 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 本集团主要生产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玻璃,其中浮法平板玻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5.77%,占主营业 务总利润的 98.89%,加工玻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4.23%,占主营业务总利润的 1.11%。 本集团产品主要销售地区及所占销售额比例为:华东地区约为 11.08%, 华北地区约为 10.21%,华 中地区约为 45.60%,西北地区约为 8.03%,西南地区约为 16.71%,华南地区约为 8.42%。 主要产品: 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及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业务为浮法平板玻璃。二零零一年,本集团浮法 平板玻璃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817,277 千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 666,979 千元,毛利率为 18.39%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报告期内,五个主要供应商占采购额 29.6%;五个主要客户之购货额占本集团营业额 15.89%。 存在的困难及采取的措施: 二OO一年,面对玻璃行业扩张过猛,市场无序竞争,价格下跌,效益下滑的严峻形势,在董事会 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干部员工以深入开展“质量年”活动为主线,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提高质量、创造 竞争优势;依靠科技进步、增强发展后劲;实施管理创新、提高整体实力”的工作方针,从狠抓内部管 理入手,积极采取应对策略,主动克服原燃材料涨价、铁路运力紧张、库存量大等诸多不利因素,在提 高产品质量、优化品种规格结构、深挖内潜、降低成本、从严治企、增强竞争优势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 作。全年完成浮法玻璃产量 1,161.57 万重箱,实现净利润 9,868 千元, 一年来,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1、以深入开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质量管理工作上台阶,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1)强化质量意识宣传教育,增强员工质量责任感。一是以举办产品实物质量展览、组织学习质量 宣讲材料,使广大员工充分认识到提高质量的重要性、紧迫性;二是先后组织生产系统的干部多次到重 点市场走访客户,征求客户意见,亲身感受市场竞争压力,了解产品质量方面的差距,为改进、提高质 量提供了动力。 (2)以严格工序质量管理为重点,强化生产过程控制,不断提高产品质量。 (3)以满足市场需求为目标,精心组织生产,提高营销服务质量。一是浮法一线经过技术攻关,开 发生产了 25 ㎜超厚超大规格玻璃,在产品质量方面实现了长期优质稳定,品种、规格上最大限度满足了 客户需要,其中 8 ㎜以上厚板玻璃产量占其总产量 53.62%,;浮法三线在产品品种、规格上取得了突破性 的进步;二是组织员工开展了技术比武活动,提高了员工的业务技能;三是强化销售服务,制订实施了 《浮法玻璃销售服务实施规范》,从售前、售中、售后全过程提出了服务标准。 2、以实施一线攻关、龙玻超薄玻璃生产线技改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技术进步,实现“洛阳浮法” 技术新的突破创新 (1)浮法一线三期攻关在品种、质量上取得重大突破。一是成功研制开发了 25 ㎜超厚、超大规格(4.2 ×12m)浮法玻璃,填补了国内空白,实现“洛阳浮法”工艺技术新的突破;二是完成了在线缺陷检测仪 的安装调试,投入运行后收到较好效果,产品质量检验精度和等级符合率明显提高;三是重视对影响产 品质量稳定的基础课题进行研究,如玻璃微缺陷研究、玻璃原料质量研究等,同时,加强岗位操作人员 对“洛阳浮法”技术软件的学习运用,逐步实现由“经验型”操作向系统化、程序化、制度化管理转变。 截止目前,浮法一线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已基本达到采用国外先进浮法技术的国内生产线水平。 5 (2)圆满完成龙玻超薄玻璃生产线技改工程,并已成功生产出 2mm 以下系列优质超薄玻璃。龙玻技 改工程建设中实现多项突破,该线技术装备水平在公司生产线中最高,工艺技术最为先进,并且是技术 中心首次主要依靠自身技术力量完成的最高水平生产线设计任务,同时,工程施工组织、项目管理方面 也更加规范。龙玻超薄线于 9 月 23 日顺利点火,10 月 25 日引头子一次成功,目前已相继生产出3㎜、 2㎜、1.8 ㎜、1.5 ㎜、1.3 ㎜、1.1 ㎜等优质玻璃,尤其是 1.5 ㎜、1.3 ㎜、1.1 ㎜超薄玻璃的优质稳定生产, 不仅产品填补了国内空白,而且使“洛阳浮法玻璃工艺”技术达到了一个崭新的阶段,该线的建成投产, 对调整公司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增强企业竞争能力将发挥积极作用。 3、采取多形式、多渠道,深挖内部潜力,坚持不懈地降低成本、费用 4、规范完善区域销售网络建设,实施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力求效益最大化 5、加大督察力度,堵塞漏洞,强化管理,从严治企 6、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增强企业适应市场能力,提高整体竞争素质。 公司财务状况: 本集团二零零一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总资产为人民币 3,121,000 千元, 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1,562,584 千元,长期负债为人民币 179,664 千元,主营业务利润为人民币 146,406 千 元,净利润为人民币 9,868 千元,分别比上年增长/(降低)8.029%、0.636%、925.362%、(48.621)%、(85.046)%。 上述增长/(降低)之主要原因是由于报告年度内,国内玻璃行业扩张过猛,市场无序竞争,价格大 幅下跌,使得本集团总资产、股东权益较去年增幅不大,而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较去年大幅减低;由 于报告期内技术改造项目较多,获得银行贷款也较多,使得报告年度内长期负债较去年大幅增加。 公司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额为 208,316 千元比上年的 186,097 千元增加 11.94%, (1)、募股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募集资金,亦无报告年度之前募集资金的使用延续到报告年度内。 (2)、其它投资情况(非募集资金) (a)于本期內,本集团的联营公司—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洛玻财务公司) 增加注冊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加到人民币 300,000,000 元。本公司增加对其投 资人民币 71,000,000 元。 (b) 于本期內本公司与本公司之母公司及另一第三方,共同于中国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 一条浮法玻璃生产线,名为—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仰韶)并已在二零零一年四月正 式投产。截至二零零一年六月三十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 40,000,000 元作为对该公司的 注册资本投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经营环境和宏观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 资本的流动性及其来源: 二零零一年底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人民币 137,334 千元,其中美金存款为 2,994,934 元(二零零 零年:美金 3,130,450 元),和港币存款为 11,867,560 元(港币 5,251,852 元),与二零零零年底的人民币 111,777 千元比较,共增加了人民币 25,560 千元。营业及融资活动所带来的现金净现金流入用来支付借款利息及 投资活动的融资。 本集团在本年度的主要投资活动是龙门生产线的冷修改造。另外本集团也增加对洛玻集团财务公司 的投资金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出量是人民币 183,419 千元。 截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总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39,267 千元,其中人民币 9,199,000 为外币借款(原币为法朗 6,957,000)。所有借款利率是根据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及中国法定流动资金贷款 利率所浮动。本集团并没有订立任何金融工具作对冲用途。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 债务比率(所有借款除以股东权益)为 66.5%,比二零零零年增加 7.9%。 本公司估计于二零零一年将会大概有人民币 2,094 千元的资本开支,主要为改造龙门玻璃生产线为超 薄玻璃生产线项目的工程款。 计划中的资本开支将以营业活动所得及本集团所获得的银行或政府借贷融资拨付。 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1、控股公司 直接应 报告期内净利润/(亏 6 占股权 损)(人民币千元)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百分比 主要业务 洛阳集团龙门玻璃公司 人民币 79.06 制造浮法 (9,749) 2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币 52.25 制造浮法 311 (「八达」) 15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 人民币 54.00 制造浮法 247 (「仰韶」) 74,800,000 平板玻璃 2、参股公司 注册资本 直接应占 报告期内净利润 公司名称 人民币千元 股权百分比 主要业务 /(亏损) (人民币千 元)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1,945 49% 生产内墙砖 (11,303)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 300,000 37% 为本集团及洛玻集团 8,225 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提供财务服务 (「洛玻财务」) 二零零二年展望及工作安排: 1、面临的挑战与有利因素: (1)玻璃行业新一轮的重复建设,导致玻璃产能扩张过猛,国内玻璃市场将会出现较为严重的供过 于求。同时,加入 WTO 后,贸易的自由化和市场的开放,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同行的残酷竞争,更要迎 接国际大玻璃制造商的挑战。 (2)随着经济体制的转轨,国家实施“有进有退”的国有经济战略性结构调整,企业面临着能否适 应这些制度变化和结构调整的新挑战。 (3)加入 WTO 后,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进一步增强,企业现行的经营机制、管理方法、产品、技 术、国际化经营能力、人员素质和思想观念等诸多方面都面临着能否跟上时代发展步伐、适应入世新规 则的挑战。 (4)面对现在和未来咄咄逼人的竞争对手,有很多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思想观念、机制等深层次矛 盾和问题尚未得到妥善解决,这给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创新能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但是我们也看到,我国正式加入 WTO 后,玻璃产品出口将增加,在很大程度上缓解国内玻璃市场 无序竞争的压力,国内城市化进程和小城镇建设加快,加之西部大开发战略进入实质性阶段,北京申奥 成功对投资的巨大拉动,建材产品需求加大,只要我们能够抓住机遇,应对挑战,乘势而上,公司就有希 望在新一轮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形势。 2、总体经营目标: 产量指标:计划 1240 万重箱 销售收入:计划 90000 万元。可比成本:计划降低 2%。 3、拟采取的措施: (1)以创新的精神深挖内潜,最大限度地增收节支,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2)以满足市场需求、提高用户满意度为目标,以强化生产技术研究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实现 优质稳产 (3)加快营销体制、机制创新,实施灵活有效的营销策略,积极应对新一轮市场激烈竞争 (4)强化培训,造就一支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员工队伍,创造人才优势 (5)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以实施用户满意工程为契机,推动“岗位达标”活动向纵深发展,推进 思想政治工作创新 (6)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管理 ——龙玻公司主要从完善内部基础管理入手,加大机制创新和技术创新力度,实现长期稳定生产高 质量的超薄玻璃,满足市场需要。 ——郴州八达公司做到保窑与正常生产兼顾,并争取各项内部管理上台阶。一是在做好保窑工作的 前提下,努力实现稳定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二是切实做好冷修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韶玻公司以实施管理工作模拟贯标为契机,完善、规范内部管理,夯实管理基础,同时,深挖 内潜,继续巩固扩大产品成本优势,并注意通过技术攻关解决存在的问题,提高产品质量。(7)加 强企业文化建设,增强员工凝聚力、向心力,同心同德,共渡难关。 董事长 郭晓寰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7 四、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谨向股东呈交董事会报告及本公司与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审核帐 项。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本着诚信勤 励之原则,真诚地以公司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点行事,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议,主要通过了以下决议: (1)、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召开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暂缓北新数码项目投资议 案、经理班子的年度经营利润目标、本公司玻璃窑炉提折旧年限从 2001 年起由 l3 年更改为 7—8 年的议 案。 (2)、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零零零年度财务报告、二零零零年利润分配方案、二零零一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二零零零年年报、二 零零零年年报摘要;及在符合有关条件下,拟定本公司在有关期间内单独或同时分配、发行或处理内资 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其数量不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日本公司该类股份已发行的数量的百分之二十, 并提请股东年会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所有有关这些配售及发行的事宜的议案;聘任张少杰先生为本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朱留欣先生,姜宏先生,李金让先生,王和平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高天宝先生为 本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接受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高波先生的辞呈,并提议增补魏成龙先生为本公司独立 董事的议案。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 报》、《香港文汇报》。 (3)、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对市场形势的分析,制订 6 条针对 措施;基层单位工艺技术人员集中起来进行集约化管理;建议集团公司撤销南方公司,并由其原负责人负 责组织清收恒信达公司形成的应收款,调整恒信达公司注册资本金;确定经理班子 2001 年年薪兑现办法。 (4)、本公司董事会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与关连方按正常商业条 款就提供若干服务和能源订立的关连交易协议,认为提供服务和能源符合本公司的利益,而提供服务和 能源的条款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属公平合理,并签订该协议,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六日中国内地 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 (5)、本公司董事会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召开董事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截至二零零一年度 中期报告及摘要;二零零一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九日中国内地的《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 (6)、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四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中期报告书、 关于不派发二零零零年度中期股利的决议案。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五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 (7)、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召开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营销体制创新方案》 、与母公司签署 房地产转让合同的议案。会议要求按有关法规进一步修订完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并成立了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 业绩及利润分配 按中国会计准则,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净盈利为人民币 9,868 千元,加上年初亏损人民币 341,078 千元,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331,210 千元,按照国际会计准则,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9,868 千元,加上年初累计亏损人民币 341,078 千元,年末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331,210 千元,根据有关法规和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在本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建议不派发二零零一年度末期股利, 建议将累计亏损结转下年。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本公司二零零一股东年会决定。 二零零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累计亏损为人民币 331,210 千元,二零零二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将全部用于弥补 亏损。 固定资产 本年度内固定资产之变动情况刊载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帐项注释中。 储备 8 本年度内储备变动,编列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银行贷款及其它借款之详情载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 之帐项注释中。 五年财务概要 以下为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五个年度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业绩、资产及负债摘要: 营业业绩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1998 年 1997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813,385 896,169 818,000 624,123 593,195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前( 亏 11,486 93,392 46,460 (435,774) (304,046) 损)/利润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利 (3,398) (3,952) (3,479) (5,689) (3,849) 润 税前(亏损)/利润 8,088 89,440 42,981 (441,463) (307,895) 税项 - - - (490) - 税后(亏损)/利润 8,088 89,440 42,981 (441,953) (307,895)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 利 1,780 (23,449) 13,180 78,592 84,450 润 股东应占(亏损)/利润 9,868 65,991 56,161 (363,361) (223,445) 资产及负债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1998 年 1997 年 固定资产 1,253,196 1,051,381 1,091,244 1,528,418 1,115,262 在建工程 14,758 13,260 16,927 22,372 445,805 于联营公司权益 167,391 111,031 79,373 43,809 46,515 长期投资 86,817 128,984 69,485 79,421 73,559 递延资产 - - - 30,968 40,568 非流动资产 412,240 406,060 460,585 - - 净流动资产 95,470 (95,973) (138,609) (118,089) 289,800 长期负债 206,664 (17,522) (71,224) (158,621) (141,278) 股东权益 1,562,584 1,552,716 1,486,725 1,430,564 1,793,925 少数股东权益 76,805 44,505 21,056 (2,286) 76,306 1,639,389 1,597,221 1,507,781 1,428,278 1,870,231 资本化利息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资本化利息已编列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慈善及其他捐款 本集团于本年度内无慈善及其他捐款。 关连人士交易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重大关连交易已编列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 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主要供应商及客户 本集团前五大供应商共占本集团的采购额的 29.6%。本集团前五大客户共占本集团的销售额的 15.89%。报告期内,本公司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之联系人士或任何持有本公司股本多于 5% 之股东并无拥有上述之供应商及客户的任何权益。 退休金计划 有关本集团退休计划之运作详情载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帐项注释中。 董事及监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利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于年内参与任何安排致令本公司董事、监事因取得本公司或任何其它 9 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券而获益。 最高酬金五名人士的报酬 报告年度内本公司获最高酬金的前五名人士皆为本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董事及监事均与本公司订立有服务合约,该合约均由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八日计,时限为三 年,除此之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集团附属公司概无与任何董事或监事订立或拟订立服务合约。 董事与监事于合约中之权益 除服务合约外,于该年度内之任何时间并无存在任何可有关本公司之业务,而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 公司或集团附属公司为上述业务之参与者及任何董事及监事在当中拥有重大权益的重大合约 遵守最佳应用守则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 四规定的最佳应用守则的规定要求。 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之证券 期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及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证券 主要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本公司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之详情刊载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之注释中。 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公司并无优先购股权规定需按持股比例向现有股东呈请 发售新股之建议。 股权结构和报告期内公司股份变动情况:(数量单位:万股) 项目 本次变动前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 增发 其他 本次变动后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40,000 — — — — — 40,000 其中: 国家拥有股份 — — — — — — 境内法人拥有股份 40,000 — — — — — 40,000 外资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其他 — — — — — — 2、募集法人股 — — — — — — 3、内部职工股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未流通股份合计 40,000 — — — — — 4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 境 内 上 市 的 人 5,000 — — — — — 5,000 民币普通股(A 股)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 — — — — — 资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25,000 — — — — — 25,000 资股(H 股) 4、其他 — — — — — — 已流通股份合计 30,000 — — — — — 30,000 三、股份总数 70,000 — — — — — 70,000 股东数量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36,159 户。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 1 户,A 股股东 36,062 户,和 H 股股东 96 户 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于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没有发行股票。 10 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前 10 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类别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 A股 400,000,000 57.14 司(代表国家持有)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47,116,998 35.3 HSBC NOMINEES ( HONG H 股 520,000 0.074 KONG) LIMITED CHUK YEE MEN LIZA H股 374,000 0.053 兴和基金 A股 234,972 0.034 TAM CHOW HING H股 210,000 0.03 寿建鸿 A股 195,300 0.028 陈进寿 A股 183,100 0.026 TAM TUNG SUN H股 150,100 0.021 王永团 A股 139,921 0.020 注: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没有关联关系。 1、持股 5%以上的法人股股东情况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报告期末持有国有法人股 400000000 股,占总股本的 57.14%, 报告期内无股份增减变动,所持股份无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于报告期末持有本公司股份股 H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香港中央结算(代 理人)有限公司是香港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成员,为客户进行证券登记及托管业务。 2、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介绍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 1991 年 4 月,法人代表为郭晓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8,674 万元,其股东为洛阳市资产经营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 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及中国新型建筑材料(集团)公司,其所占持股比例分别为 80.27%、8.55%、5.44%、3.10%、1.94%及 0.7%。主要经营范围: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 璃深加工。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没有变化。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属于个人权益持有之 A 股股数(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期 报 告 期 初 持 报告期末 股数 持股数 郭晓寰 董事长 男 5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0 2,000 王永欣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 男 43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1,800 1800 朱雷波 执行董事 男 3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0 2,000 张少杰 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 男 40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1,700 1,700 朱留欣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48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1,700 1,700 姜宏 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 男 3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1,800 1,800 王捷 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男 3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0 2,000 戴志良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61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魏成龙 独立非执行董事 男 37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刘宝瑛 监事会主席 男 48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0 2,000 程荣法 监事 男 52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马世信 监事 男 51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吴文正 监事 男 37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11 顾美凤 独立监事 女 38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李金让 副总经理 男 5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2,000 2,000 王和平 副总经理 男 49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1,700 1,700 高天宝 财务总监 男 43 至 2003 年 3 月 28 日 0 0 注: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年度内持股数量无变化,除上述披露外截至二零零一年十 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及彼等之联系人士概无持有(不论以实益或非实益 方式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联营公司〔释义见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的股本的 任何实际权益。 2、在股东单位任职的董事、监事情况 姓名 任职单位 任 职 单 位 与 担任职务 本公司关系 郭晓寰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王永欣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党委常委 朱雷波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 张少杰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董事、副总经理 朱留欣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姜宏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副总经理 刘宝瑛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副董事长、党委书记 程荣法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股东 监事 3、年度报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总金额为人民币 316,188 元,其中独立非执 行董事只领取 10,000 元的津贴,独立监事领取 6,000 元的津贴,报酬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人 民币 88,845 元,报酬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人民币 57,827 元,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年度报酬区间情况为(人民币元):30,000 元至 40,000 元为 2 人;20,000 元至 30,000 元为 6 人;10,000 元至 20,000 元为 6 人。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不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报酬、津贴。 4、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的董事会上同意张高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聘任魏 成龙先生为独立董事,聘任李金让先生为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二零零零年股东年会对董事变动给予 确认。 员工状况 截止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员工数量为 5699 人,其中生产人员 3864 人,销售人员 327 人,技术人员 554 人,财务人员 110 人,行政人员 751 人,其他人员 93 人,本公司员工中,本科以上学 历 390 人,占员工人数的 6.8%,专科 1717 人,占 30.12%,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为 1197 人 核数师 经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域会计师事务所 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并已审阅随附之会计报表。 有关续聘中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境内及境外核 数师之决议案将于应届股东年会上提呈。 公司信息披露选定报刊 香港: 虎报 香港经济日报 中国内地: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集团在报告期内的重大诉讼事项 1998 年 12 月 30 日,本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1999 年 12 月 28 日经中国人民银 行济南分行批准升格为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支行)定期存款人民币 2300 万元,存款期限 1 年,自 1998 年 12 月 30 日至 1999 年 12 月 30 日,年利率 3.78%。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银基分理处为此开具《单 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其后,本公司在存款到期后取款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 12 行银基支行以 1998 年 12 月本公司为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广东发展银行郑州分行商城支行贷 款人民币 2185 万元提供担保,现河南银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贷款,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为由,拒绝本公司支取款项。2001 年,本公司起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件已经开庭审理完毕, 正在等待判决。本公司认为,该案件经庭审双方质证证据及辩论,案件情况对本公司较为有利,胜诉的 可能性较大,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有关通知、办法及规定。本公司管理人员及本公司委托办理此 案件的法律顾问均对此笔款项的收回具较大信心。 2、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大仲裁事项。 承董事会命 董事长 郭晓寰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有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 作,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国家经贸委于二零零二年一月七日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范性文件 要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本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 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公司严格按照本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召集、 召开股东大会。公司正着手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能和责任,规范运作。 2、关于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依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对相关关联交易给予充分披露。 3、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基本符合有关规定,没有超越股东大 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鉴于目前干部管理体制的原因,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暂 在母公司内兼任行政职务,但所兼任的行政职务只是享受政治待遇,并没有参与母公司的实际工作分工, 其百分之百的时间及精力均投入在本公司工作之中,部分兼职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母公司领取酬金,除 此之外,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基本做到了“五分开”,董事会、监事会 和内部机构均独立运作。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会的人数和 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各位董事能够认真学习有 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上市公司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制定了《监 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监事能够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能够本着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6、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正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 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7、关于相关利益者:公司能够尊重和维护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消费者等其他相关者的合法权 益。 13 8、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接待股东来访和咨询工作;公司能 够按照有关规定,真实、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努力使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公司董事 会秘书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对董事会秘书的工作也给予积极支持。 (二)公司独立董事情况 公司成立时即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聘请了两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按〈公司章程〉、〈上市规则〉 的规定履行了职责,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计划 1、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尽快修改完善《公司章程》及治理细则; 2、进一步规范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关系; 3、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运作机制; 4、积极推进和完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 六、监事会报告 各位股东: 报告年度内,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规定, 遵守诚信原则,为维护本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积极独立地开展工作。 本报告年度内,监事会共召开了二次会议。 1、第三届监事会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七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零零零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审议 分析了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二零零零年度财务报告 2、第三届监事会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八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零零一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3、列席本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对其合法性以及是否能保证股东的权益实施有效的监督。 监事会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和制度进行规范化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在本年度内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公司财务情况的意见 经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出具无 保留意见的财务报告的审查,监事会认为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完整、准确地反映了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对关连交易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的有关关联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的,没有损害上市公司的 利益; 承监事会命 监事会主席 刘宝瑛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14 七、股东大会简介 1、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整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本公司二 楼会议室召开了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报告、监事会报告、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 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中国及国际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接受本公司独立董事张高波 先生的辞呈,并增补魏成龙先生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在符合有关条件下,批准本公司在有关期 间内单独或同时分配、发行或处理内资股及境外上市外资股,其数量不超过于本决议案通过当 日本公司该类股份已发行的数量的百分之二十,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处理所有有关这些配售及 发行的事宜。本次会议公告内容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八日及六月六日的《中国证券报》、 《上 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虎报》(英文)上。 2、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日(星期一)上午九时整在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区唐宫中路九号召开了 二零零一年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批准及确认公司与洛玻集团公司的应收款及担保及彼等根据《债 权转让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的签署。本次会议公告内容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十月十六日及十二 月四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香港文汇报》、《虎报》(英文)上。 八、重要事项 (一)收购项目及出售项目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重大收购项目及出售项目。 (二)委托理财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委托理财。 (三)重大关连交易事项 1、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本公司已与其关连方就提供若干服务和能源订立各项协议。此等协议乃按 正常商业条款订立,为期三年。各项协议的费用乃参照所提供服务的市场价格而按月厘定,并于下月支付。 此等协议载列的交易乃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过程中进行。特别是供应能源基于本公司上市时;洛玻集团公司 向本公司转让辅助设施,当时本公司就此同意向洛玻集团公司提供水、电、热力、蒸汽和运输服务。此外, 向关连方购买硅沙是要确保生产浮法玻璃所采用的主要原材料供应稳定。董事认为,提供服务和能源乃符 合本公司利益,而提供服务和能源的条款对本公司股东而言,乃属公平合理。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八月 六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文汇报》。该交易报告期内详情 为: (a)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89,850 94,124 管理费用 (i) - 5,000 辅助及社区服务 (ii) 5,588 7,623 公用设施供应 (iii) 749 691 已付及应付利息 10,958 14,773 为本公司向供应商作出担保 30,000 5,000 为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 219,000 122,000 注: 15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已达成一项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据协议 内容,本集团有权雇用洛玻集团之销售网络以售卖其产品。本集团会支付洛玻集团每年 不多于人民币伍百万元之管理费用。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 议,洛玻集团同意为本集团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至于 洛玻集团为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i)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公用设施供应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 效。根据协议内容,本集团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 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v) 本公司与洛坡集团达成一项协议,在无条件情况下,将应收中国朝阳建材有限公司的人 民币 7,640,000 元转让给洛玻集团。 (b)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9,931 13,334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4,985 7,081 公用设施供应 (ii) 8,726 14,318 购买原材料 (iii) 32,871 31,845 其他购买 7,507 14,094 已付及应付利息 3,669 2,649 已收及应收利息 24,848 23,266 注: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兴」)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 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内容,新兴同意为本集团职工提供生活服务、 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其子公司包括洛阳晶宝装饰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 器材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洛阳玻璃集团公司晶华实业公司 技术玻璃公司、洛阳市晶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洛阳洛玻宾馆。 根据协议内容,本集团同意为以上所提及之洛玻集团子公司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 务,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子公司包括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沂南」) 及中国洛阳浮法玻 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矿产公司」) 签定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 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沂南及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至于所提供之原材料价格则以市 场价格厘定。 本集团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以上均得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确认。 2、(1)本公司于二零零零年九月二十三日与洛玻集团公司、河南省渑池浮法玻璃厂签署合资协议共 同组建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生产浮法平板玻璃。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的注冊 资本为人民币 74,080,000 元,其中本公司投入人民币 40,000,000 元(占约 54%),河南省渑池浮法玻璃厂 投入人民币 26,680,000 元(占约 36%),洛玻集团公司投入人民币 7,400,000 元(占约 10%)。(2)为遵照 中国人民银行发出规定中国财务公司的最低注冊资本为人民币 300,000,000 元规定的指令,洛玻财务公司 董事会于二零零一年三月二十四日通过了一项决议案,将注冊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至人民币 300,000,000 元,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二十一日,本公司在洛玻财务公司的资本进一步投入现金人民币 71,000,000 元(约港币 66,918,000 元),洛玻集团公司及洛玻财务公司的新股东巩义市碱厂也分別在洛玻 财务公司的资本投入现金人民币 120,000,000 元及人民币 9,000,000 元。洛玻财务公司现有股东之一河南 省龙浩实业有限公司已表示因其财务需要,决定不会增加其在洛玻财务公司的投资。洛玻财务公司增加 资本后,本公司占洛玻财务公司约 37%,洛玻集团公司占约 56.67%,河南省龙浩实业有限公司占约 3.33%, 巩义市碱厂占约 3%。洛玻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资本约 57.14%。因此根 据上市规则,上文(1)、(2)项交易已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一年十月十日中国内 16 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报》、《香港经济日报》。 3、本公司与其控股股东洛玻集团公司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七日就成立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加工 玻璃有限公司(「加工玻璃公司」)订立了一份协议(「协议」),拟成立的加工玻璃公司主要生产深加工玻 璃。加工玻璃公司的注冊资本为人民币 181,495,600 元,其中本公司将投入人民币 89,095,600 元元(约占 49.09%),而洛玻集团公司则将投入人民币 92,400,000 元(约占 50.91%)。 洛玻集团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并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资本约 57.14%。根据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本公 司的关连交易。详情刊登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日中国内地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香港的《虎 报》、《香港经济日报》。 4、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十九项应用指引作出的披露 a、 向洛玻集团提供的垫款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洛玻集团提供垫支及/或财务支 援分别合共约人民币 183,571,000 元及约人民币 203,744,000 元,详情如下: 交易性质 利率 开 始 年 还款期限及进度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 于 二 零 零 零 年 十 度 月三十一日止经审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止 计之余额(人民币 经审计之余额(人 元) 民币元) 代 洛 玻 集 团 公 6.5% 每 一 九 九 二零零零年八月三十一 26,692,000 26,692,000 司 预 付 款 给 宝 年计 八年 日到期(未偿还) 未抵 莱威发展公司 押 (洛玻集团公司 的全资附属公 司) 有 关 销 售 制 成 免息 一 九 九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86,432,000 108,073,000 品的应收帐款 四年前 有 关 转 让 贷 款 免息 一 九 九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9,326,000 9,326,000 的应收帐款 四年前 有 关 主 要 兴 建 免息 一 九 九 无固定还款期无抵押 61,121,000 59,653,000 职工宿舍之其 四年前 他应收帐款 合计 183,571,000 203,744,000 b、 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垫款及/或财务支援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向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垫 款及/或财务支援分别合共约人民币 488,664,000 元及约人民币 465,598,000 元,详情如下: 公司 洛玻集 本 公 司 交 利率 开 始 年 还 款 期 限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名称 团公司 于 此 等 易 度 及 信 用 情 十二月三十一 十 于此等 公 司 的 性 况 日止经审计之 二月三十一日 公 司 的 权益 质 余额(人民币 止经审 权益 计之余额(人 民币元) 青岛 55% - 借 6.53 一九九 二零零四 339,411,000 333,231,000 太阳 款 %- 九年 年到期有 7.84 抵押 %(每 年) 洛玻 59.71% 40.29% 预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2,000,000 集团 付 四年前 款期无抵 矿产 原 押 公司 料 款 晶宝 50% 10.28%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7,013,000 7,489,000 17 公司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款 押 项 起重 63.32% 36.68%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18,595,000 19,642,000 机械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公司 款 押 项 新光 70.55% 29.45%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1,044,000 1,019,000 源有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限公 款 押 司 项 洛玻 64.1% 35.9%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54,112,000 53,270,000 集团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晶纬 款 押 玻璃 项 纤维 有限 公司 (注 3 及注 4) 晶久 68.92% 31.08%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14,376,000 16,062,000 玻璃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制品 款 押 有限 项 公司 中浮 16,508,000 7,063,000 集团 实业 有限 公司 其他 应 免息 一九九 无固定还 35,339,000 25,622,000 收 四年前 款期无抵 款 押 项 合计 488,664,000 465,598,000 c、向洛玻集团及同属集团附属公司提供的担保—太阳 交易性质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元)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元) 为洛玻集团公司的贷款向银行 - 6,000,000 作出担保 为青岛太阳的贷款向银行作出 - 38,300,000 担保 (四)中国加入 WTO 后对本公司的影响 中国加入 WTO 后,将减少本集团的产品出口环节,利于向发展中国家出口产品,而外国产品的进入 对本集团没有大的影响。因为,现时中国玻璃市场已经饱和,产品结构已趋合理,国产高档次玻璃已能 满足国内需求,加之,国内消费主要是价廉的中低档次玻璃,故外国产品在中国没有大的竞争优势。 (五)核数师 经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8 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 本公司拟于二零零一年股东年会上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 司二零零二年度之国内及国际核数师。 报告期内本公司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费如下:无其他 费用。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1 年审计费 110 万港元(部分已支付) 110 万港元(部分已支付) 2000 年审计费 110 万港元(已支付) 110 万港元(已支付) 差旅费 由该所自行负责 由该所自行负责 (六)逾期存款 在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人民币 72,829,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72,829,000 元) 非银行金融机 构存款,该逾期存款是已提准备的。 逾期存款详列如下: 帐目类別 金额 最终借款单位 已提准备 金额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145,657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 72,829 (「广国投」) 注释: 广国投正处于重组当中。董事会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拔 50% 准备 (即人民币 72,828,000 元) 已 足够。 本公司并未对该两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除上述已说明之存款外,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其它逾期存款。 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合计人民币 145,657 千元,占本集团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净资产 9.32%。并未给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现金流动状况带来不利影响,本 公 司 将尽力 收 回 上 述 存 款 。 (七)统一所得税及及取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 本公司于过往年度未曾享有税收先征后返政策优惠,这与中国国务院发出的《关于纠正地方自定税 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没有关系。 (八)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也无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 赁本公司资产事项。 (2) 除揭示的以外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担保事项 (九)重大合同 本集团在报告期内无其他重大合同或本公司没有履行其义务的合同。 (十)董事承诺事项 本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没有披露过承诺事项。 (十一)出售职工住宅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集团并未出售住宅于职工,也无此计划。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没有受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通报批 评、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十三)信息披露 除已经根据中国《证券法》第六十二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六十条及《公开发行股 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暂行)第十七条的规定的规定所例举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 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19 九、核数师报告及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告 国际核数师报告书 致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本核数师 (以下简称「我们」) 已审核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帐项。 董事及核数师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编制真实与公平的帐项。在编制该等帐项时,董事必须贯彻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作出审慎 及合理的判断和估计,并说明任何重大背离现行会计准则的原因。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等帐项作出独立意见,并向股东报告。 意见的基础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以抽查方式查核与帐项所载数额 及披露事项有关的凭证,亦包括评估董事于编制该等帐项时所作的主要估计和判断,所厘定的会计政策是 否适合贵公司及贵集团的具体情况,及有否贯彻运用并足够披露该等会计政策。 我们在策划和进行审核工作时,均以取得一切我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为目标,使我们能获得充份的凭 证,就该等帐项是否存在重大的错误陈述,作合理的确定。在作出意见时,我们亦已衡量该等帐项所载资 料在整体上是否足够。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已为下列意见建立合理的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在各重要方面而言,上述的帐项均真实与公平地反映贵公司及贵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的财政状况及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 规定适当编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收入 2 813,385 896,169 销售成本 (666,979)(611,215) 毛利润 146,406 284,954 管理费用 3(a) (79,511) (122,592) 销售费用 (34,978)(43,434) 营业利润 31,917 118,928 净财务费用 3(b) (21,147) (29,137) 投资收入 / (支出) 3(c) 2,594 (5,607) 营业外收入 3(d) 3,634 14,604 营业外支出 3(e) (5,512) (5,396) 分担联营公司净亏损前的经常性 业务利润 11,486 93,392 应占联营公司净亏损 (3,398) (3,952) 税前经常性业务利润 3 8,088 89,440 税项 5(a) - - 税后经常性业务利润 8,088 89,440 少数股东应占利润 / (亏损) 1,780 (23,449) 股东应占利润 6 9,868 65,991 承前累计亏损 (341,078) (407,069) 累计亏损结转下年 (331,210) (341,078) 每股基本利润 (人民币:元) 7 0.01 0.09 综合已确认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截至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年度间,并无任何利润或亏损确认入权益內。 21 综合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 1,253,196 1,051,381 在建工程 9 14,758 13,260 无形资产 10 7,121 - 于联营公司权益 12 167,391 111,031 长期投资 13 86,817 128,984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15 339,411 333,23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8 72,829 72,829 1,941,523 1,710,716 -------------------------------- 流动资产 存货 14 244,182 198,197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15 628,038 639,596 应收税金 5(b) 1,429 1,185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6 148,000 19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137,337 111,777 1,158,986 1,147,755 -------------------------- 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22 837,711 897,006 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19 416,745 346,722 1,254,456 1,243,728 -------------------------------- 流动负债净额 (95,470) (95,973) -------------------------------- 除流动负债后总资产 1,846,053 1,614,743 --------------------------------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22, 27 201,556 12,193 长期应付款 5,108 5,329 少数股东权益 76,805 44,505 283,469 62,027 -------------------------------- 22 资产净额 1,562,584 1,552,716 股东权益 股本 20 700,000 700,000 储备 21 862,584 852,716 1,562,584 1,552,716 此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局批准 郭晓寰 董事 王永欣 资产负债表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8 702,752 749,093 在建工程 9 13,633 12,285 于子公司权益 11 266,756 168,190 于联营公司权益 12 197,601 128,524 长期投资 13 86,817 128,984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15 339,411 333,231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8 72,829 72,829 1,679,799 1,593,136 ------------------------- 流动资产 存货 14 156,850 139,645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15 555,944 587,744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6 148,000 197,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120,067 107,302 980,861 1,031,691 ------------------------ 23 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22 701,632 785,206 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19 226,792 219,205 928,424 1,004,411 ------------------------ 流动资产净额 52,437 27,280 ------------------------- 除流动负债后总资产 1,732,236 1,620,416 ---------------------------- 非流动负债 银行及其他借款 22, 27 94,216 8,193 长期应付款 5,085 5,349 99,301 13,542 -------------------------- 资产净额 1,632,935 1,606,874 股东权益 股本 20 700,000 700,000 储备 21 932,935 906,874 1,632,935 1,606,874 此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获董事局批准 郭晓寰 董事 王永欣 24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活动现金流入额 (a) 137,013 47,043 支付利息 (56,654)(57,647) 支付所得税 (244)(890) 营业活动现金净流入 / (流出) 量 80,115 (11,494) -------------------------------- 投资活动 利息和投资收入 41,197 9,026 资本支出 固定资产 (41,531) (7,964) 在建工程 (114,644) (33,561) 长期投资支出 (71,000) (40,000) 出售固定资产收入 2,559 8,664 出售长期投资收入 - 170 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量 (183,419) (63,665) -------------------------------- (103,304) (75,159) -------------------------------- 融资活动 新增借款 1,079,738940,740 借款到期付款 (949,670) (864,553) 新增长期应付款 46 45 长期应付款还款 (1,250) (1,135) 融资活动现金净流入量 128,864 75,097 -------------------------------- 增加 / (减少)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560 (62) 于一月一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7 111,777 111,839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之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 17 137,337 111,777 综合现金流量表注释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注: 25 (a) 分担联营公司净利润前的经常性业务利润与营业活动现金流入额的调整: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分担联营公司净利润前的经常性业务利润 11,453 93,392 利息和投资收入 (37,472) (29,172) 利息支出 55,271 57,185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减值准备 2,167 5,607 坏帐准备 (3,006) 32,767 固定资产摊销与折旧 86,799 69,435 存货跌价准备 - 3,679 出售固定资产净收益 993 (7,439) 存货的增加 (41,582) (66,788) 增加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5,313) (22,404) 减少多于三个月到期的定期存款 49,000 10,999 增加 / (减少) 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18,703 (100,218) 营业活动现金流入额 137,013 47,043 会计帐项注释 1. 主要会计政策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是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注冊成立的股份制有限公司。 编制会计帐项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 (a) 遵例声明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 本 集 团 」) 的帐项,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颁布的会计准则、国际 会计准则委员会诠释常务委员会颁布的诠释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 本集团亦编制了一套符合本集团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会计准则的会计报表。按照 国际会计准则和适用的中国会计准则而得出的集团业绩及股东权益之间的调整详列于注释 31 。 (b) 编制基准 本报表均以人民币为表达货币,亦以千元单位表达。所有均以历史成本基楚入帐。本集团贯彻 采用下列会计政策,这些会计政策与往年度采用的一致。 (c) 合并基准 (i) 子公司 本集团的综合会计帐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会计 帐项。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本公司有权直接或间接监控企业的财务及经 营决策,从而透过其业务获益,便属于控制该企业。子公司的帐项由控制权生效当日至控 制权停止当日计入综合帐项內。 26 (ii)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是指本集团对其财务及经营政策方面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公司,但并非控制或共 同控制其管理。综合财务报表是按权益法占联营公司可确认的利润及亏损。联营公司的帐 项是由本集团对该联营公司有重大的影响开始当日至停止当日计入综合帐项內。 (iii) 內部交易抵销 集团內部结余及交易,以及集团內部交易所产生的任何未变现收益,会在编备综合财务报 表时抵销。与联营公司所产生的未变现收益,抵销额不会超过于联营公司权益额。与联营 公司所产生的未变现亏损亦跟以上方法一样抵销,抵销额不会超过联营公司的跌价。 (d) 物业、厂房及设备 (i) 物业、厂房及设备是以成本或评估值 (见附注 8) 减累计折旧 (见下) 及减值损失入帐 ( 见 会计政策 1(p) ) 。 (ii) 定期的评估会进行以确保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帐面值与公平价值没有重大差异。资产的 成本包括采购价及任何将资产变成现状及运往现址作拟定用途的直接成本。资产投产后所 发生的费用,只会在其使物业、厂房及设备项内所包含的未来经济效益增加时才会被资本 化。所有其他费用会在发生时记入该期的利润表内。 (iii) 报废或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产生的盈亏是以资产的净出售收入与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确定,并在报废或出售日在利润表确认为收入或支出。 (iv)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是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1(p)) 。并在使用权期限內 按直线法摊销在损益表內。 (v) 折旧和摊销 折旧是根据各项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并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接法冲减其成本或评估 值计提: 建筑物 30 至 50 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 至 28 年 汽车 6 至 12 年 (e)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建筑物和待安装的厂房及设备,并按成本减减值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1(p)) 。成本包括直接建筑成本、利息费用及在建筑期间被视为利息费用调整的相关借入资金的 汇兑差额。 与收购或建造厂房及机器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建造期间的利息开支,全部资本化 为固定资产。 厂房如能持续批量生产可销售的优质产品,则视为已经投产。即使中国有关部门在发出有关的 竣工验收证明时有任何延误,亦不受影响。 (f) 无形资产 27 本集团拥有的无形资产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见附注 1(p)) 。 成本化的无形资产的其他期后开支可以令该项资产为企业带来较原先估计更多的经济效益,该 期后开支便会计入该项资产的帐面值。而所有其他期后支出则在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而无形资产的成本则按其估值以直线法在损益表摊销。 (g)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和本公司有关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政策,除投资子公司及联营公司外如下: 投资是指于非上市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原值减管理层认为非短期的减值准备入帐。 (见 附 注 1(q)) (h) 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 所有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均按其成本减任何耗蚀入帐。 (见附注 1 (p)) 。 (i) 存货 除零配件及消耗品外,存货的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算。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 包括物料的购买成本、制造费用及其他令存货以现状出现于现行地点的其他费用。在产品和产 成品的成本包括直接工资和相应的间接制造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按估计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 的售价减估计完工成本及估计所需销售成本计算。 存货出售时,其帐面值会被确认为相关收入确认期间的支出。存货损失在损失期间计入利润表 中。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发生期间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及损益帐。因可变现净值增加 而需逆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发生期间冲减利润表。 零配件及消耗品均按成本减任何陈旧存货准备入帐。 (j)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及由存入日起计三个月內到期之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k) 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 所有应付帐款及其他应付款均按其成本入帐。 (l) 准备 当本集团因过去事项而承担了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要求含有经济 利益的资源流出,便会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该准备。 (m) 所得税项 按本年度利润或亏损计算的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 即期税项是根据年內应税收入以在结算日施行或实质上施行的税率计算的预计应付税项,以及 就以往年度应付税项作出的有关调整。 递延税项是以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计算,就资产与负债在会计报表的帐面值与计税所用的数额之 间的暂时差异计提准备,但不会就无法扣税的商誉及在初次确认时不会影响会计或应税利润的 资产或负债的暂时差异计提准备。递延税项数额的计算是根据资产与负债帐面值的预期变现或 结算情況,及在变现或结算日施行或实质上施行的税率计算的。 递延税项资产只有在未来有足夠的应税利润可用作抵销待弥补税务亏损时才会确认。如相关的 税项利益不再可能获实现,则会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记至可实现的数额。 28 (n) 收入确认 出售货物的收入,是当所有的重要风险和拥有权的报酬已转给买方,同时对于将会取得的收入, 有关的成本及退货的可能性不存在重大不定因素时确认。 由于他人使用本集团的资产而产生的利息及股利,是在能肯定这些交易的经济效益将流入本集 团及其收入将能可靠地计算时确认。除非在收款上具有不确定因素,否则利息收入按权责 发 生 制确认。股利收入是在股东的收取权确立时予以确认。 (o) 外币換算 外汇交易均按交易当日的适用汇率換算为人民币。于资产负债表日,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资产 及负债乃按该日的适用汇率換算为人民币。因外汇換算而产生的差额在损益表中加以确认。 (p) 减值 除存货以外,本集团资产的帐面值会定期作出审阅,以评估可收回值是否已跌至低于帐面值。 当发生事项或情况变化显示帐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这些资产便需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这种 减值情况,帐面值会低至可收回值。可收回值是以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在 厘定使用价值时,由资产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会折现至其现值。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 假如用以厘定可收回值的估计有所改变,则减值损失便会转回。 减值损失转回后的资产帐面值不应高于没有确认减值损失时的帐面值 (已扣除折旧或摊销) 。 (q)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损益帐。 (r)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均在其产生年度予以冲销。 (s) 退休福利 本年度应交的退休金供款已计入损益帐。其他详细资料列于注释 26。 (t) 财务费用净额 财务费用净额包括应付借款利息、应收银行存款利息、汇兑损益及银行手续费。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以结存本金及适用利率计算。 除直接用作收购、建设或生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可投入原定用途或销售的资产的借贷利息及成 本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借贷利息及成本在发生的期间內列作开支,以作为财务费用净额的一部 分。 (u) 关连人士 就本帐项而言,如果本集团有权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人士或对另一方人士的财务及经营决策 作出重要影响,或另一方人士有权直接或间接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的财务及经营决策作出重 要的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人士均受制于共同的控制或共同的重要影响下,则被视为关连人 士。关连人士可为个人或公司。 2. 收入 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收入是指营业额扣除增值税后销售予顾客货品的销售金额。所有集团內交易已冲抵。 29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收入 813,385 896,169 3. 除税前经常性业务利润 除税前经常性业务亏损已扣除 / 计入: (a) 管理费用包括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核数师薪金 (2,200) (2,200) 坏帐准备 3,006 (32,767) 研究及开发费用 (4,993) (2,743) (b) 财务费用净额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五年內偿还银行及其它贷款利息 (55,271) (57,185) 利息收入 32,711 29,172 净汇兑收入 / (亏损) 1,703 (926) 银行手续费 (290) (198) 财务费用净额 (21,147) (29,137) (c) 投资收入 / (支出) 包括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投资准备 (2,167) (5,607) 股息收入 4,761 - 2,594 (5,607) (d) 营业外收入包括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利润 1,381 9,234 30 (e) 营业外支出包括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2,374) (1,795) (f)职工支出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工资及薪金 # (65,677) (69,034) 退休福利供款 # (14,182) (15,327) (79,859) (84,361) # 在二零零一年底本集团共有 6,515 名员工 (二零零零年:6,221 名) 。 (g) 其他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 # (666,979) (611,215) 折旧 # (83,417) (69,435) # 包括在作为费用确认的存货成本中,有关的职工支出、折旧和维修及保养准备,已于上述 分別列示。 4. 董事及监事酬金 董事酬金分析如下: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津、其他福利及实物收益 183 199 退休金计划所作之供款 51 33 234 232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非执行董事并无获取任何酬金 (二零零零年:无) 。 监事酬金分析如下: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薪津、其他福利及实物收益 75 75 退休金计划所作之供款 21 14 96 89 31 本集团最高薪酬之五位雇员全为本公司董事及监事,每位董事及监事之酬金均在下列等级之內: 董事及监事数目 2001 2000 人民币 0-1,000,000 元 14 14 5. 税项 (a) 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公司于以前年度的税务上亏损大于本年的税务上利润,在税务方面出现亏损,故并无在 本年度帐项內提拨任何中国所得税准备。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税务亏损 66,895 69,893 本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资 产,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本集团的递延税资产是 由 以 前 年度的亏损所产生。此外,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没有 在帐项內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海外业务,所以没有为海外所得税作出准备。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b) 综合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包括: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以前年度应收中国所得税 1,429 1,185 6. 股东应占亏损 / 利润 本集团股东应占亏损中计有利润人民币 26,061,000 元 (二零零零年:利润人民币 36,646,000 元) ,乃 于公司之帐项內列帐。 7. (a) 每股基本亏损 / 利润 每股亏损乃按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 9,868,000 元 (二零零零年:利润人民币 65,991,000 元) 及发 行的 700,000,000 股 (二零零零年:700,000,000 股) 计算。 (b) 每股摊薄利润 由于没有任何潜在摊薄股份,故没有计算每股摊薄利润。 8. 固定资产 集团 土地 土地及 厂房、机器 使用权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或估值: 32 2001 年 1 月 1 日 152,226 362,235 949,336 18,802 1,482,599 增置 - 3,738 33,150 4,643 41,531 重分类 - - 8,987 (8,987) - 在建工程拨入 (注释 9) - 37,260 213,096 - 250,356 处理变卖 - - (7,860) (650) (8,510)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52,226 403,233 1,196,709 13,808 1,765,976 ------------------------------------------ -------------- -------------- 包括: 按原值记帐 47,336 296,142 891,454 13,808 1,248,740 按 1994 年估值记帐 104,890 107,091 305,255 - 517,236 152,226 403,233 1,196,709 13,808 1,765,976 累计摊销及折旧: 2001 年 1 月 1 日 19,245 76,306 321,478 14,189 431,218 年度折旧 2,966 6,882 75,408 1,264 86,520 重分类 - - 5,538 (5,538) - 处理变卖冲回折旧 - - (4,462) (496) (4,958)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2,211 83,188 397,962 9,419 512,780 -------------- ----------------------------------------- 帐面净值: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30,015 320,045 798,747 4,389 1,253,196 2000 年 12 月 31 日 132,981 285,929 627,858 4,613 1,051,381 公司 土地 土地及 厂房、机器 使用权 建筑物 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或估值: 2001 年 1 月 1 日 106,949 213,614 741,499 2,220 1,064,282 增置 - - 11,864 1,475 13,339 在建工程拨入 (注释 9) - - 7,493 - 7,493 处理变卖 - - (7,001) (294) (7,295)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06,949 213,614 753,855 3,401 1,077,819 -------------- ----------------------------------------- 包括: 按原值记帐 2,059 106,523 448,600 3,401 560,583 按 1994 年估值记帐 104,890 107,091 305,255 - 517,236 33 106,949 213,614 753,855 3,401 1,077,819 累计摊销及折旧: 2001 年 1 月 1 日 14,125 51,697 247,539 1,828 315,189 年度折旧 2,186 4,087 58,004 283 64,560 处理变卖冲回折旧 - - (4,462) (220) (4,682)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6,311 55,784 301,081 1,891 375,067 ------------------------------------------------- 帐面净值: 2001 年 12 月 31 日 90,638 157,830 452,774 1,510 702,752 2000 年 12 月 31 日 92,824 161,917 493,960 392 749,093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六日在中国注冊组建成立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此 举为 国 有 企 业 中 国洛阳浮 法玻璃集团公司 ( 「洛玻集团」) 重组计划中的一部分,本公司在成立当日接管了洛玻集团的主要企 业和附属企业以及相关的资产。根据中国有关的条例及规定,本集团在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将 所接管的固定资产进行重估,并按重估值入帐。 此举为本公司重组时对固定资产的价值所进行的一 次性估值。故此,董事认为《国际会计准则 16 ? 建筑物、厂房及机器设备》有关资产按成本减累 计折旧以外的金额列帐的规定并不适用。 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将部分设备的预计可使用年限由十三年修订为八年。在考虑到商 业与科技进步对资产的影响以及其正常的耗损,这些变动将更公平地反映在使用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此项变动导致折旧费用及税后亏损增加约人民币 640 万元。 一九九四年重估的影响是增加折旧费用每年约人民币 1,781,000 元。若固定资产按成本列帐,即不计 入重估的影响,则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将分別约人民 币 1,086,062,000 元及人民币 574,994,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881,418,000 元及人民币 617,369,000 元) 。 本集团获得在中国的土地使用权未摊销成本余额。本集团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二十三至六十年。 剩余摊销年限为二十至五十二年。 9.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的成本。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月 1 日余额 13,260 16,927 本年度增加额 251,854 33,561 265,114 50,488 拨入固定资产 (注释 8) (250,356) (37,228) 34 12 月 31 日余额 14,758 13,260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为人民币 3,132,000 元,用于确定资本 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5.9% 。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月 1 日余额 12,285 15,294 本年度增加额 8,841 28,031 21,126 43,325 拨入固定资产 (注释 8) (7,493) (31,040) 12 月 31 日余额 13,633 12,285 10.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获取的商标权。 2001 人民币千元 成本: 12 月 31 日余额 7,400 本年度摊销 279 12 月 31 日余额 7,121 11.于子公司权益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2 月 31 日之成本 166,846 126,846 应收子公司款项 99,910 41,344 12 月 31 日结余 266,756 168,190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具有重大 影响之主要子公司均是在中国成立及营运的,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具体情況如下: 直接应 公司名称 注冊资本 占股权 主要业务 注释 百分比 洛玻集团龙门玻璃公司 人民币 79.06 制造浮法 (i) 2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35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八达」) 人民币 52.25 制造浮法 (ii) 12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司 (「仰诏」) 人民币 54.00 制造浮法 (iii) 74,080,000 元 平板玻璃 注释: (i) 该子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在该子公司的总 投资为人民币 64,146,000 元。 (ii) 该子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目的是在中国湖南省郴州设立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并 已在一九九四年十月正式投产。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 62,700,000 元作为对该公司的投资。八达仍欠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 ( 华融」) 人民币 84,800,000 元,于二零零零年,本公司、八达、华融达成一项债转股权协议,协议內容将其中欠款人民币 30,000,000 元转作资本。因此,八达的注冊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000 元。 根据该项协议,八达将于二零零二年至二零零八年期间按时赎回华融所持有的股权。而在该段 期间,华融无需承担任何八达的损益。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第三十二条,该项被华融持有的股权 应被视作长期借款 (见注释 27) 。 (iii) 该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目的是在中国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一条浮法平板玻璃 生产线,并已在二零零一年四月正式投产。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支付 人民币 40,000,000 元作为对该公司的投资。洛玻集团是该子公司的其中一子公司,详见注 23(d) 。 12. 于联营公司权益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投入资本,按原值记帐 - - 131,553 60,553 按持股比例计算权益 105,351 43,132 - - 105,351 43,132 131,553 60,553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 62,040 67,899 66,048 67,971 12 月 31 日结余 167,391 111,031 197,601 128,524 联营公司是在中国注冊成立的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详情如下: 注冊资本 直接应 公司名称 人民币千元 占股权 主要业务 百分比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1,945 49% 生产内墙砖 36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 300,000 37% 提供财务服务 有限责任公司 注释: (i) 本公司于本年度关于洛玻财务增加投资,详情请见注释 23(c)。 (ii) 应收联营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13. 长期投资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102,965 142,965 减: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16,148) (13,981) 86,817 128,984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 96,627 136,627 减: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9,810) (7,643) 86,817 128,984 本集团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包括非控股的股权投资。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制造或 贸易 活 动 。 本 集 团 在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內因这些权益而应占的业绩,对本集团的利润并不重要, 故未按权益法入帐。再者,在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中包括了未合 并的子公司,这些子公司对集团的 业绩或资产并没有重大影响,故未合并或按权益法入帐。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 此等投资并没有重大资本承担。 14. 存货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29,701 128,542 73,487 80,895 在产品 17,948 10,450 10,094 8,893 产成品 106,877 69,549 83,613 60,201 254,526 208,541 167,194 149,989 减:存货减值准备 (10,344) (10,344) (10,344) (10,344) 244,182 198,197 156,850 139,645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以上按可变现净值记载的存货的成本价为人民币 11,362,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 37 币 11,362,000 元) 。 15.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流动资产 应收帐款 140,192 169,362 113,852 138,675 其它应收款、订金 及预付货款 274,416 265,809 231,956 237,605 应收母公司 183,571 203,744 177,673 207,642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 149,253 132,367 147,188 130,838 747,432 771,282 670,669 714,760 坏帐准备 (119,394) (131,686) (114,725) (127,016) 628,038 639,596 555,944 587,744 于流动资产中的应收母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款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包括在流动资产中的应收帐款及其他应收款內提取坏帐准备前的应收帐款帐齡分析如下: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內 95,400 103,904 77,334 82,608 一至二年 8,728 6,995 4,875 5,749 二至三年 1,134 10,980 921 8,205 三年以上 34,930 47,483 30,722 42,113 140,192 169,362 113,852 138,675 在正常情況下,债务于六十天至九十天 (自发单日起计) 內到期。以上帐齡分析按发单日编制。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应收最终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 339,411 333,231 339,411 333,231 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应收最终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款项 ? ? 青岛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太 阳」) , 是 有固定资产作为抵押的, 而该款是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 38 16. 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款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 285,182 308,701 268,045 304,239 减:由存入日起三个月 內到期之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存 款 (注释 17) (137,182) (111,701) (120,045) (107,239) 148,000 197,000 148,000 197,000 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155 76 22 63 由存入起三个月內 到期之银行及其 他金融机构存款 (注释 16) 137,182 111,701 120,045 107,23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7,337 111,777 120,067 107,302 18. 逾期存款 集团及公司 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包括逾期存款。 逾期存款详列如下: 帐目類別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非银行金融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 机构存款 145,657 (「广国投」) 50 72,829 注释: (i) 广国投正于清盤当中。董事会在 了 解 最 近 的 进 展 后认为提 拨 50% 准 备 (即 人民币 72,828,000 元) 已足夠。公司并未对该两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并未给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ii) 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包括逾期存款。 鉴于本公司存放于广东发展银行(广发)之定期存款人民币 23,000 千元已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到期, 39 但是广发至今仍未向本公司归还有关的存款,本公司管理层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事向广发提起诉 讼,该起诉已经开庭审理完毕,正待判决,根据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员的专业意见及本公司管理层对 庭审过程之辩证情况的了解,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此笔逾期存款最终可全数收回。因此,不需就此笔逾期 存款作出拨备。 19.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帐款 172,811 125,255 120,149 86,495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 其他子公司 13,254 10,658 11,383 8,403 其它应付款及预收 帐款 230,680 210,809 95,260 124,307 416,745 346,722 226,792 219,205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包括在应付款及其他应付款內的应付款帐齡分析如下: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以內或接获 通知后即时还款 105,644 44,757 55,061 20,112 一至三个月 12,385 48,328 34,695 37,286 三至六个月 54,782 32,170 30,393 29,097 172,811 125,255 120,149 86,495 20. 股本 集团及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冊、已发行及实收股本 450,000,000A 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450,000 450,000 250,000,000H 股, 40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250,000 250,000 700,000 700,000 所有 A 股及 H 股在各重要方面而言均享有同等之权益。 21. 储备 储备变动情況: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本公积金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余额 969,988 969,988 969,988 969,988 法定公积金 (注释 a)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余额 57,900 57,900 51,366 51,366 法定公益金 (注释 b)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余额 55,142 55,142 51,366 51,366 任意公积金 (注释 c)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余额 110,764 110,764 110,764 110,764 1,193,794 1,193,794 1,183,484 1,183,484 -------------- -------------- -------------- -------------- 累计亏损 (注释 e) (331,210) (341,078) (250,549) (276,610) -------------- -------------- -------------- -------------- 12 月 31 日余额 862,584 852,716 932,935 906,874 41 21. 储备 (续) 注释: (a) 根据中国公司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章程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 10% 除 税 后 利 润 拨 入 法 定 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结余相等于注冊股本之 50% 。除税后利润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所计算之金额。 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法定公积金可用以弥补往年亏损 (如有) ,及作为资本化发行之用,惟规定在此等发行后之结余不得 少于注冊股本的 25% 。此外,在特別情況下及经股东会特別决议案通过,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可按不 超过股票面值 6% 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派股息和紅利,但分配股利后法定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冊资 本的 25% 。 (b) 根 据 中 国 公 司 法和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之章程 规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须将若干百分比之除税后利润 拨入法定公益金。除税后利润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所计算之金额。法定公益金仅可用于本公司及其 子公司职工之集体福利用途,例如兴建宿舍、饭堂及其他福利设施。该储备组成股东权益之一部分, 因个別职工只有权使用这些设施,而该等设施之业权则仍属本公司所有,除了在公司清盤时,该储 备是不可作分派股利。在提取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发股利。 (c) 这储备从损益帐之拨转由本公司董事会决定。 (d) 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是累计亏损,本年度无利润分配。 (e)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规定,可供分配的储备之数额乃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数额与按国际会计准则所 计算之数额两者取其较低者作为依据。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没有可供分配的储备 (二 零 零 零年:无) 。 22. 银行及其他借款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 585,017 563,899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231,430 217,500 联营公司借款 143,500 43,000 其他 (注释) 79,320 84,800 1,039,267 909,199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 556,018 549,899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165,830 217,500 联营公司借款 74,000 26,000 795,848 793,399 于银行及金融机构借款中,部份借款共人民币 125,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 民币 16,000,000 元) 是 由等额的银行存款作抵押。其余为无抵押,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的借款。 银行及其他借款的还款期如下: 集团 42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五年后偿还 48,264 6,316 两至五年內偿还 92,947 1,407 一至两年內偿还 60,345 4,470 201,556 12,193 -------------------------------- 一年內偿还 一年內到期的长期银行及 其他借款 (注释 26(a) ) 42,845 8,469 短期借款 794,866 888,537 837,711 897,006 -------------------------------- 1,039,267 909,199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五年后偿还 4,824 6,316 两至五年內偿还 69,027 1,407 一至两年內偿还 20,365 470 94,216 8,193 -------------------------------- 一年內偿还 一年內到期的长期银行及 其他借款 (注释 27(a) ) 20,365 469 短期借款 681,267 784,737 701,632 785,206 -------------------------------- 795,848 793,399 23.关连人士交易 洛玻集团被视为关连人士是因为它们有能力对本集团的财务和业务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洛玻集团的附属公司亦被视作为关连人士是因为它们同样受到洛玻集团的重大影响。 (a)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4,171 94,124 43 管理费用 (i) - 5,000 辅助及社区服务 (ii) 5,588 7,623 公用设施供应 (iii) 749 691 已付及应付利息 10,958 14,773 为本公司向供应商作出担保 30,000 5,000 为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 219,000 122,000 注: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已达成一项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内 容,本公司有权雇用洛玻集团之销售网络以售卖其产品。本公司会支付洛玻集团每年不多 于人民币 5 百万元之管理费用。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 洛玻集团同意为本公司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至于洛玻集 团为本公司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公用设施供应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 效。根据协议内容,本公司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 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v)本公司于本年与洛玻集团签定有关转让应收款协议。根据协议內容,本公司同意将从中国朝 阳建材有限公司收到人民币 7,640,000 元的应收款无偿地转至洛玻集团。 (b)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9,931 13,334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4,985 7,081 公用设施供应 (ii) 8,726 14,318 购买原材料 (iii) 32,871 31,845 其他购买 7,507 14,094 已付及应付利息 3,669 2,649 已收及应收利息 24,848 23,266 注: (i)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展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兴」)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 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内容,新兴同意为本集团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物 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其子公司包括洛阳晶室装饰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 材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洛阳玻璃集团公司晶华实业公司技术 玻璃公司、洛阳市晶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洛阳洛玻宾馆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 44 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内容,本集团同意为以上所提及之洛玻集团子公司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 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i)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子公司包括沂南华盛破产实业有限公司 (「沂南」) 及中国洛阳浮法玻璃 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矿产公司」) 签定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 生效。 根据协议,沂南及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至于所提供之原材料价格则以市场 价格厘定。 本集团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以上均得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确认。 (c)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洛玻财务于本年度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加到人民 币 300,000,000 元。本公司增加对其的投资人民币 71,000,000 元,股权比例则由 40% 变为 37% 。 (d) 本公司于本年度与洛玻集团及其他投资方成立仰韶。 24. 承担 资本承担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和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己订约但未作出准备 2,094 22,112 1,157 2,367 已批准但未订约 - 124,242 - 817 总数 2,094 146,354 1,157 3,184 25. 或有负债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有负债如下: 集团 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以下单位向银行作出 的担保 - 最终控股公司 - 6,000 - 6,000 - 子公司 - - 120,820 69,770 - 最终控股公司其他 子公司 - 38,300 - 38,300 - 44,300 120,820 114,070 45 26. 雇员及退休金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本集团为员工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根据该计划 本集团需按员工工资、奖金及一部分津贴的 28% (二零零零年:28%) 统一交纳退休供款。每位员工 退休后可取得相等于其退休日的薪金的一个固定比率的退休金。除上述的定额供款之外本集团再无 支付其他重大退休福利的责任。 27.银行及其他借款分析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长期银行及其他借款,利率及还款期如下: (a) 长期银行及其他借款 约定 利率 集团 公司 还款期及最后到期日 年利率 种类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以法郎计算: 银行借款 每半年还款直至 2002 年 2.5% (i) 浮动 365 469 365 469 每半年还款从 2003 年 直至 2019 年 2.5% (i) 浮动 6,286 8,193 6,286 8,193 6,651 8,662 6,651 8,662 ----------- ----------- ----------- ----------- 联营公司借款 2002 年到期 6.03% 固定 14,000 - - - 2003 年到期 6.03% 固定 14,500 8,000 - - 2004 年到期 6.03% 固定 2,000 4,000 - - 30,500 12,000 - - ----------- ----------- ----------- -----------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2002 年到期 6.03% 固定 20,000 - 20,000 - 2003 年到期 6.03% 固定 40,000 - 20,000 - 2004 年到期 6.03% 固定 20,000 - 20,000 - 2005 年到期 6.03% 固定 47,930 - 47,930 - 127,930 - 107,930 - ----------- ----------- ----------- -----------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2002 年到期 2.26% 固定 5,480 - - - 2003 年到期 2.26% 固定 5,480 - - - 2004 年到期 2.26% 固定 5,480 - - - 2005 年到期 2.26% 固定 8,220 - - - 46 2006 年到期 2.26% 固定 8,220 - - - 2007 年到期 2.26% 固定 8,220 - - - 2008 年到期 2.26% 固定 8,220 - - - 每半年还款从 2002 年 直至 2008 年 (注释 11(ii)) - - 30,000 - - - 79,320 - - - ----------- ----------- ----------- ----------- 244,401 20,620 114,581 8,66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银行及其他 借款 (注释 21) (42,845) (8,469) (20,365) (469) 长期银行及其他借款 201,556 12,193 94,216 8,193 (i) 利率随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利率浮动。 (b)短期银行及其他借款 短期银行及其他借款共人民币 125,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160,000,000 元) 是有抵押,而其余 的短期银行及其他借款是无抵押而将会于到期日全部归还。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 集团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为 5.98% (二零零零年:6.2%) 。 28. 金融工具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非金融机构存款、投资、应收帐款、预付货款、 其他应收款、预付、待摊费用、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欠款,而金融负债则包括银行及其他借 款 、 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欠最终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款项。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为买卖目的而持有 或发行金融工具。 (a) 利率风险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贷款利率及偿还条款载于注释 27。 (b) 信贷风险 由于本集团及本公司与多家金融机构往还,故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金融资产并无信贷过度集中的 风险。应收帐款的信贷风险为有限度,在帐项中列示的应收帐款已减去坏帐及呆帐准备。 (c) 公平价值 投资项目为非上市公司的权益及证券,当中以在合资企业所占权益为主。这类权益及证券在国 内并没有公开的市价,故要合理估计它们的公平价值,便需要额外的费用。 现金、应收帐款、订金、其他应收款、应付帐款、其他应付款、应收最终控股公司款项、应收 /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款项及银行和其他借款的公平价值与其帐面金额并无重大差异。 根据利用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计算折现现金流量估计,本集团之非流动性银行存款及 长期贷款的公平价值概述如下: 47 2001 2000 帐面价值 公平价值 帐面价值 公平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性银行存款 (包括应收利息) 204,556 184,610 12,193 9,780 公平价值是指在某个时间按相关的市场讯息而作出的估计。这个估计从性质方面来说是比较主 观,而且亦涉及相当多的不明朗因素及个人的判断,故不能准确计算。任何背后假设的重大变 动,都可能会严重影响估计的数据。 29. 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利润主要来自浮法平板玻璃及加工汽车玻璃的制造和销售,因此并没有提供分部报告。 30. 最终控股公司 本公司董事认为最终控股公司为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乃于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及登记。 31.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差异 本公司亦编制了一套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财务报表。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合并财务报表与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的综合财务报表之差异为本年度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欠款 转为资本。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司的资 本应被视作可赎回优先股。而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下,按照协议之实情,该资本则应 被披露为长期借款。 (详情见注释 11(ii) 及 27) 。 48 十、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 务报告 审计报告 KPMG – C (2002) AR No. [ ]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二零零 一年度损益表和合并损益表,以及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 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 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 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和合并财务状况、二零零一年度经营成果和 合并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和合并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谢荣 胡琼 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49 合并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3 817,277 901,522 减: 主营业务成本 (666,979) (611,215)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892) (5,353) 主营业务利润 146,406 284,954 减: 营业费用 (34,978) (43,434) 管理费用 (79,511) (122,592) 财务费用 4 (21,147) (29,137) 营业利润 10,770 89,791 加: 投资损失 5 (804) (9,559) 营业外收入 6 3,634 14,604 减: 营业外支出 7 (5,512) (5,396) 税前利润 8,088 89,440 减: 所得税 8(a) - - 税后利润 8,088 89,440 少数股东应占亏损 / (利润) 1,780 (23,449) 净利润 9,868 65,991 加: 年初累计亏损 (341,078) (407,069) 累计亏损 (331,210) (341,078) 补充资料: 会计政策变更减少利润总额 21 6,400 - 50 损益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3 614,852 626,350 减: 主营业务成本 (501,327) (432,079)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567) (3,400) 主营业务利润 110,958 190,871 减: 营业费用 (26,866) (32,744) 管理费用 (54,091) (108,194) 财务费用 4 (10, 736) (20,168) 营业利润 19,265 29,765 加: 投资 (损失) / 收益 5 (8,216) 24,460 营业外收入 6 2,918 14,253 减: 营业外支出 7 (4,099) (2,487) 本年度利润 9,868 65,991 加:年初累计亏损 (330,768) (396,759) 累计亏损 (320,900) (330,768) 补充资料: 会计政策变更减少利润总额 21 6,400 合并资产负债表 51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 285,337 308,777 应收利息 1,802 3,698 应收帐款 11,14 154,158 189,274 其他应收款 10,13,14 457,588 455,389 预付帐款 12,14 100,222 93,960 待摊费用 15 71,057 69,762 存货 16 244,182 198,197 流动资产合计 1,314,346 1,319,057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13 314,608 311,982 应收利息 24,803 21,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411 333,231 ---------------- ----------------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7 192,168 172,116 长期投资合计 192,168 172,116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21 1,613,753 1,330,373 减:累计折旧 21 (490,572) (411,973) 固定资产净值 1,123,181 918,400 工程物资 8,539 10,463 在建工程 22 6,219 2,797 固定资产合计 1,137,939 931,660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23 137,136 132,98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137,136 132,981 ---------------- ---------------- 资产总计 3,121,000 2,889,045 5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 794,866 888,537 应付帐款 25 177,634 127,938 预收帐款 25 46,976 65,469 应付工资 4,008 3,827 应付福利费 1,758 2,411 应交税金 8(b) 20,575 25,046 其它应交款 25 20160 138 其它应付款 25 165,497 132,852 预提费用 26 20,581 19,615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a) 39,845 8,469 流动负债合计 1,271,947 1,274,302 ---------------- ----------------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7(b) 174,556 12,193 长期应付款 5,108 4,239 住房周转金 - 1,090 长期负债合计 179,664 17,522 ---------------- ---------------- 负债合计 1,451,611 1,291,824 ---------------- ---------------- 少数股东权益 106,805 44,505 ----------------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 700,000 700,000 资本公积金 29 969,988 969,988 盈余公积金 30 223,806 223,806 累计亏损 (331,210) (341,07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2,584 1,552,716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3,121,000 2,889,045 此财务报告已获管理当局批准。 董事长签名和盖章 财务总监签名和盖章 日期:二零零二年 四月二十六 日 资产负债表 53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注释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9 268,067 304,302 应收股利 - 6,970 应收利息 9,010 9,336 应收帐款 11,14 131,691 163,038 其他应收款 10,13,14 525,359 469,555 预付帐款 12,14 88,637 87,247 待摊费用 15 64,313 62,819 存货 16 156,850 139,645 流动资产合计 1,243,927 1,242,912 ---------------- ---------------- 非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 13 314,608 311,982 应收利息 24,803 21,249 非流动资产合计 339,411 333,231 ---------------- ----------------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7 314,865 262,224 长期投资合计 314,865 262,224 ---------------- ----------------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21 970,870 957,333 减:累计折旧 21 (358,756) (301,064) 固定资产净值 612,114 656,269 工程物资 7,896 9,747 在建工程 22 5,737 2,538 固定资产合计 625,747 668,554 ---------------- ----------------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23 90,638 92,82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90,638 92,824 ---------------- ---------------- 54 资产总计 2,614,588 2,599,745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24 681,267 784,737 应付帐款 25 130,937 89,053 预收帐款 25 36,572 43,742 应付福利费 65 398 应交税金 8(b) 576 3,602 其它应付款 25 81,224 109,790 预提费用 26 1,697 1,696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a) 20,365 469 流动负债合计 952,703 1,033,487 ---------------- ----------------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7(b) 94,216 8,193 长期应付款 5,085 4,238 住房周转金 - 1,111 长期负债合计 99,301 13,542 ---------------- ---------------- 负债合计 1,052,004 1,047,029 ---------------- ----------------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8 700,000 700,000 资本公积金 29 969,988 969,988 盈余公积金 30 213,496 213,496 累计亏损 (320,900) (330,7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1,562,584 1,552,716 ---------------- ----------------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总计 2,614,588 2,599,745 此财务报告已获管理当局批准。 董事长签名和盖章 财务总监签名和盖章 日期: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55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839,303 918,468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650 18,140 现金流入小计 856,953 936,60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73,848) (660,06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2,651) (66,919)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571) (72,11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1,316) (92,454) 现金流出小计 (721,386) (891,5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附注 2) 135,567 45,06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144 - 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31,053 9,026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2,559 8,664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70 现金流入小计 43,756 17,860 ------ ------------------------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56,177) (41,52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00) (40,000) 现金流出小计 (227,177) (81,52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183,421) (63,66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079,738 940,740 现金流入小计 1,079,738 940,740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49,670) (864,552)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56,654) (57,647) 现金流出小计 (1,006,324) (922,199) -------------------------- 5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73,414 18,541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 / (减少) 额 (附注 3) 25,560 (62)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30,000 - 以应收利息转为长期投资 - 14,560 以其他应收款转为长期投资 - 12,475 以应收利息转为其他应收款 - 41,295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 净利润 8,088 89,440 加: (回拨) / 计提的坏帐准备 (3,006) 32,767 固定资产折旧 83,554 66,469 无形资产摊销 3,245 2,966 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 / (收益) 993 (7,439) 投资损失 804 9,559 存货跌价准备 - 3,679 利息收入 (32,711) (29,172) 利息支出 55,270 57,185 存货的增加 (41,582) (66,788) 多于三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减少 49,000 10,99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38,669 (3,60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 (减少) (30,561) (120,021) 其他 3,804 (98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135,567 45,062 3 现金及银行存款分析 现金及 多于三个月 现金等价物 的定期存款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1 年 1 月 1 日 111,777 197,000 308,777 净现金流出 25,560 (49,000) (23,440)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37,337 148,000 285,337 57 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44,981 642,16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6,325 7,220 现金流入小计 651,306 649,38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419,759) (463,13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423) (55,135) 支付的各项税款 (38,864) (49,34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6,994) (51,447) 现金流出小计 (544,040) (619,0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附注 2) 107,266 30,32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0,144 - 取得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 33,459 13,186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1,628 7,803 现金流入小计 45,231 20,989 -------------------------- 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2,181) (33,910)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00) (40,000) 现金流出小计 (93,181) (73,9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47,950) (52,9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931,639 855,939 现金流入小计 931,639 855,939 -----------------------------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929,190) (779,722)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49,000) (51,759) 现金流出小计 (978,190) (831,48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出) / 流入净额 (46,551) 24,458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附注 3) 12,765 1,862 现金流量表附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8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30,000 - 以应收利息转为长期投资 - 14,560 以其他应收款转为长期投资 - 12,475 以应收利息转为其他应收款 - 41,295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净额 净利润 9,868 65,991 加: (回拨) / 计提的坏帐准备 (3,006) 39,332 固定资产折旧 62,374 48,750 无形资产摊销 2,186 2,185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985 (8,426) 存货跌价准备 - 3,679 利息收入 (36,689) (31,132) 利息支出 49,000 50,425 投资净亏损 / (收益) 8,249 (24,460) 多于三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减少 49,000 10,999 存货的增加 (12,803) (44,188) 经营性应收项目净减少 (24,392) 12,297 经营性应付项目净减少 (1,161) (98,982) 其他 3,655 3,85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 107,266 30,325 3 现金及银行存款分析 现金及 多于三个月 现金等价物 的定期存款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1 年 1 月 1 日 107,302 197,000 304,302 净现金流入 / (流出) 12,765 (49,000) (36,235)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20,067 148,000 268,067 会计报表注释 1. 公司概况 59 洛阳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 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 注册组建成立的股份有限公 司。本公司是国有企业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公司 (「洛玻集团」) 重组计划中的一部分。经国家体改委、 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洛玻集团于一九九四年四月六日独家发起成立本公司。 本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00,000,000 元,分为 4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注册资本是由洛玻集团以转让其主要企业和子公司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的方式足额缴付。 于一九九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本公司发行了 250,000,000 股 H 股,每股发行价为港币 3.65 元。上述 H 股已于一九九四年七月八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根据 H 股招股书披露的计划及中国国务院证券委员会的审批,本公司已于一九九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每股人民币 5.03 元发行 40,000,000 股 A 股予社会公众和 10,000,000 股 A 股予本公司 的员工。40,000,000 社会公众 A 股及 10,000,000 内部职工股 A 股已分别于一九九五年十月三十日及一九 九六年五月十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 本集团主要从事浮法平板玻璃的制造和销售。 2. 主要会计政策 本集团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执行该会计制度,除了将部分会计报表的 项目重新分类外,对二零零零及二零零一年的会计报表并没有任何影响。本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 政策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有关规定而制订的。 (a)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b) 记帐基楚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按照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楚,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c) 外币换算 外币业务均按业务发生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人民币。外 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余额均按资产负债表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及国家认可的套算汇率换算为 人民币。 因借贷外币资金以兴建固定资产而产生的外汇换算差额,在固定资产兴建期间内予以资本化。 一切其它汇兑差额均在损益表中处理。 (d)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是指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 资,包括由存入起计三个月內到期之银行存款及金融机构存款。 (e) 呆坏帐准备 对 呆 坏 帐 作 出 准 备 是 基 于 管 理 层 对 年 末 应 收 款 项和 其 他 应 收 款的 帐 齡 及 可 收 回 性 分 析 而 计 提 的。 (f) 存货 除零配件及消耗品外,存货的价值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计算。成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 包括物料的购买成本、制造费用及其他令存货以现壮出现于现行地点的其他费用。可变现净值是按 估计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售价减估计完工成本及估计所需销售成本计算。 60 存货出售时,其帐面值会被确认为相关收入确认期间的支出。存货损失在损失期间计入损益表 中。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在发生期间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及损益帐。因可变现净值增加而需 逆转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发生期间冲减损益表。 零配件及消耗品均按成本减存货跌价准备入帐。 (g) 投资 (i)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本公司有权直接或间接监控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政策,从而透过 其业务获益,便属于控制该企业。 于本公司的报表内,主要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ii) 联营公司 于本集团的合并报表及本公司的报表内,联营公司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联营公司指本集团对被投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超过百分之二十投票权的公司,或本集团可行使重 大影响,但非由本集团控制的公司。 本集团的联营公司的详情列于注释 18。 (iii) 其它投资 其它投资均以成本减减值准备 (注释 1(i))。 (h)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i)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以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注释 1(i))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与购置或建造厂房及机器有关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成本,包括建造期间的利息开支及有关 借贷资金的外汇差额,全部资本化为固定资产。 厂房如能持续批量生产可销售的优质产品,则视为已经投产。即使中国有关部门在发出 有关的竣工验收证明时有任何延误,亦不受影响。 (ii)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及商标权。无形资产以成本或评估值减累计摊销及减值准备 ( 注 释 1(i)) 记入资产负债表内。 (iii) 摊销与折旧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折旧乃根据下列预计可使用年限扣除估计残值后按直线法计算: 建筑物 30 年至 50 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4 年至 28 年 汽车 6 年至 12 年 在建工程不提折旧。 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在土地使用期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商标权 61 商标权的价值按直线法分十年进行摊销。 (i) 减值准备 本集团对各项资产的帐面值会定期作出审阅,以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已跌至低于帐面值。当发 生事项或情况变化显示帐面值可能无法收回,这些资产便需进行减值测试。若出现这种减值情况, 帐面值会减低至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是以净售价与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者计算。在确定使用 价值时,由资产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量会折现至其现值。提取的资产减值计入当期利润表。 (j)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在实际发生时计入损益表。 (k)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均在其产生年度计入当年损益。 (l) 收入确认 营业收入应在下列条件均能满足时予以确认: - 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 在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本公司;及 - 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的收入应按本公司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销售折让 在发生时直接冲销当期收入。 本公司已经确认收入的售出商品性销售退回的,应当冲减退回当期收入,但资产负债表日及以 前售出的商品在资产负债日至会计报表批准报出日之间退回的,应当冲减报告年度的收入。 由于他人使用本集团的资产而产生的利息及股利,在能肯定这些交易的经济利益将流入本集团 及其收入将能可靠地计算时予以确认。除非在收款上具有不确定因素,否则利息收入按权责发生制 确认。股利收入在股东的收取权确立时予以确认。 (m) 税项 (i) 所得税 所得税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计提。 本集团按统一所得税率 33% 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中国境外,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ii) 营业税金及附加 适用于本集团之主要营业税金及附加列示如下: 营业税 城市建设税 较育附加费 税率及 按营业额 按应纳营业 按应纳营业 计税基数 3%计算 税额及增值 税额及增值 税净额 7% 计算 税净额 3% 计算 (n)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是按负债法计算的因时间差异而产生,并可在预见将来能冲回的税务影响。时间差异 62 是因某些收入和支出在会计上和税务上于不同期间确认所产生的差异。未来的递延税利益只会在肯 定可实现时才确认。 (o) 退休福利 本年度应交的退休金供款已计入损益表。其它详细资料列于注释 35。 (p) 利润分配 利润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作出分 配。 (q) 合并基准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帐项包括了本公司及全部主要子公司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会计帐 项。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结余已经在合并时冲抵。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没有重要影响的子公司没有进行合并,这些子公司已被纳入在长期投资 的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内。 3.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是销货发票金额扣除增值税后的金额。 4. 净财务费用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55,271) (57,185) 减:利息收入 32,711 29,172 (22,560) (28,013) ---------------- ---------------- 汇兑损失 (459) (994) 减:汇兑收益 2,162 68 1,703 (926) ---------------- ---------------- 其它财务费用 (290) (198) ---------------- ---------------- (21,147) (29,137)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支出 (49,000) (50,425) 减:利息收入 36,689 31,132 (12,311) (19,293) ---------------- ---------------- 汇兑损失 (459) (994) 63 减:汇兑收益 2,162 68 1,703 (926) ---------------- ---------------- 其它财务 (费用) / 收入 (128) 51 ---------------- ---------------- (10,736) (20,168) 5. 投资 (损失) / 收益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承担联营公司亏损 (3,398) (3,952)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减值准备 (2,167) (5,607) 股利收入 4,761 - (804) (9,559)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承担联营公司亏损 (3,398) (3,952) 投资子公司权益 (亏损) / 收益 (7,412) 33,296 其他非上市公司投资减值准备 (2,167) (4,884) 股利收入 4,761 - (8,216) 24,460 6. 营业外收入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1,381 9,234 其它 2,253 5,370 3,634 14,604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收益 1,381 9,098 其它 1,537 5,155 2,918 14,253 7. 营业外支出 集团 64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2,374 1,795 教育经费 - 1,093 其它 3,138 2,508 5,512 5,396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出售固定资产损失 2,366 672 教育经费 - 966 其它 1,733 849 4,099 2,487 8. 税项 (a) 利润表中的税项包括: 集团及公司 由于本公司以前年度的税务亏损大于本年度的税务利润,故并无在本年度帐项內提拨任何中国 所得税准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只有递延税资产,所以没有作出递延税项准备。本集团的递延税资产是由承前 的亏损所产生。此外,由于不能肯定潜在的税项利益是否可以在未来变现,因此,并没有在賬项內 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由于本集团并没有在中国境外从事业务,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准备。 (b) 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金包括: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退回的所得税 (1,429) (1,185)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28) 404 应缴增值税 21,510 24,612 其它 522 1,215 应交税金 20,575 25,046 公司 2001 2000 65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缴营业税金及附加费 28 298 应缴增值税 68 2,955 其它 480 349 应交税金 576 3,602 9. 货币资金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155 76 银行存款 125,148 97,824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12,034 13,038 银行定期存款 148,000 197,839 285,337 308,777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20 63 银行存款 110,834 95,028 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 9,213 11,372 银行定期存款 148,000 197,839 268,067 304,302 集团及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货币资金中美金存款 2,994,934 元 (二零零零年:美金 3,310,450 元) 和 港币存款 11,867,560 元 (二零零零年:港币 5,251,852 元) ,分别按 8.2766 和 1.0606 折算为人民币。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定期存款中有人民币 110,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160,000,000 元) 已用作本公司短期借款的抵押。 10 逾期存款 集团及公司 在其他应收款中包括人民币 72,829,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72,829,000 元) 非银行金融机 构存款,该逾期存款是已提准备的。 逾期存款祥列如下: 66 帐目类別 金额 最终借款单位 已提准备 金额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145,657 广州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50 72,829 (「广国投」) 注释: 广国投正处于重组当中。董事会在了解最近的进展后认为提拔 50% 准备 (即人民币 72,828,000 元) 已 足够。 本公司并未对该两笔存款计提利息收入。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存款并未给本集团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在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中包括逾期存款。 鉴于本公司存放于广东发展银行(广发)之定期存款人民币 23,000 千元已于 1999 年 12 月 30 日到期, 但是广发至今仍未向本公司归还有关的存款,本公司管理层已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事向广发提起诉 讼,该起诉已经开庭审理完毕,正待判决,根据本公司法律事务部有关人员的专业意见及本公司管理层对 庭审过程之辩证情况的了解,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此笔逾期存款最终可全数收回。因此,不需就此笔逾期 存款作出拨备。 11. 应收帐款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2001 2000 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 比例 坏帐准备 百分比 比例 坏帐准备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100,350 41 - - 146,734 51 - - 一至二年 46,982 19 6,461 14 47,429 16 13,769 29 二至三年 26,572 11 13,285 50 17,761 6 8,881 50 三年以上 69,002 29 69,002 100 78,390 27 78,390 100 242,906 100 88,748 290,314 100 101,040 公司 2001 2000 坏帐准备 坏帐准备 比例 坏帐准备 百分比 比例 坏帐准备 百分比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82,287 38 - - 125,419 48 2,547 2 一至二年 43,129 20 7,030 16 46,670 18 14,001 30 二至三年 26,613 12 13,308 50 14,994 6 7,497 50 三年以上 64,507 30 64,507 100 73,090 28 73,090 100 216,536 100 84,845 260,173 100 97,135 67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前五名应收帐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1.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6~2001 购货 86,432 2. 东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996~2001 购货 13,412 3. 绍兴市福昌玻璃销售有限公司 2001 购货 5,787 4. 金鼎洛阳玻璃制造有限公司 2001 购货 4,253 5. 河南省建材公司 1997 购货 3,298 12. 预付帐款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预付帐款帐龄分析如下: 集团 2001 2000 比例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41,987 42 39,621 42 一至二年 3,674 4 1,088 1 二至三年 756 1 321 - 三年以上 53,805 53 52,930 57 100,222 100 93,960 100 公司 2001 2000 比例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32,541 37 35,126 40 一至二年 3,110 3 95 - 二至三年 41 - 61 - 三年以上 52,945 60 51,965 60 88,637 100 87,247 100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前五名预付帐款如下: 单位名称 预付时间 预付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1. 洛阳开发区实业总公司 1995 购地 51,310 2. 中国石化中齐鲁分公司 2001 购原料 7,693 3. Lasor AG 2001 购原料 3,681 68 4. 沂南华盛矿产公司 2001 购原料 3,150 5. 兰州炼油化工经济贸易公司 2001 购原料 2,400 13. 其他应收款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帐龄分析如下: 流动资产 集团 2001 2000 比例 坏帐准备 比例 坏帐准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71,270 13 - 91,608 16 - 一至二年 88,180 16 - 1,307 - - 二至三年 1,307 - - 222,704 40 72,828 三年以上 400,306 71 103,475 243,245 44 30,647 561,063 100 103,475 558,864 100 103,475 公司 2001 2000 比例 坏帐准备 比例 坏帐准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101,495 16 - 88,497 15 - 一至二年 83,619 13 - 24,784 4 - 二至三年 24,784 4 - 219,347 38 72,828 三年以上 418,170 67 102,709 239,636 43 29,881 628,068 100 102,709 572,264 100 102,709 非流动资产 集团 2001 2000 比例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2,707 1 149 - 一至二年 149 - 32,890 11 二至三年 32,809 10 57,477 18 三年以上 278,943 89 221,466 71 314,608 100 311,982 100 69 公司 2001 2000 比例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一年以内 2,707 1 149 - 一至二年 149 - 32,890 11 二至三年 32,809 10 57,477 18 三年以上 278,943 89 221,466 71 314,608 100 311,982 100 于 流 动 资 产 中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中 包 括 应 收 广 国 投 约 人 民 币 72,829,000 元 ( 二 零 零 零 年 : 人 民 币 72,829,000 元) 。详情请见注释 10。该笔款项并没有订立固定还款日期。 于非流动资产中的其他应收帐款是应收最终控股公司之子公司?? 青岛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太阳」) 本金人民币 314,608,000 元。本公司董事会认为该款项不能在一年内收回,太阳已将其部分固定资产抵押 上述欠款。本公司按市场借款利率向太阳收取利息。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金额 人民币千元 1. 青岛太阳实业有限公司 1996~2001 代付款 314,608 2.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公司 1997~2001 代付款 114,824 3.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1997~1998 逾期存款 72,829 4. 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1997~2001 代付款 54,114 5. 洛阳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1997~2001 代付款 18,595 14. 应收款项及预付帐款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帐款和其他应收款。在应收款项及预付帐款内除最终控股公司以外,并没有持本 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欠款。最终控股公司之欠款详情,列于注释 32。其他应收款中,除最终控股 公司以外, 亦没有持本公司 10% 以上股份的股东的欠款。 15. 预付及待摊费用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65,200 63,188 其他 5,857 6,574 71,057 69,762 公司 7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包装用架子 59,143 56,397 其他 5,170 6,422 64,313 62,819 16. 存货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129,701 128,542 在产品 17,948 10,450 产成品 106,877 69,549 254,526 208,541 减:存货跌价准备 (10,344) (10,344) 244,182 198,197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73,487 80,895 在产品 10,094 8,893 产成品 83,613 60,201 167,194 149,989 减:存货跌价准备 (10,344) (10,344) 156,850 139,645 17.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明细如下: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联营公司权益 (注释 18) 105,351 43,132 其他股权投资 (注释 20) 102,965 142,965 长期股权投资总数 208,316 186,097 71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6,148) (13,981) 192,168 172,116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子公司权益 (注释 19) 122,697 90,107 于联营公司权益 (注释 18) 105,351 43,132 其他股权投资 (注释 20) 96,627 136,627 长期股权投资总数 324,675 269,866 减: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9,810) (7,642) 314,865 262,224 18. 于联营公司权益 集团及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投入资本成本 131,553 60,553 减: 采用权益法记帐,按持股比例 计算权益的净减少额 (26,202) (17,421) 12 月 31 日余额 (注释 17) 105,351 43,132 联营公司是在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其详情如下: 注册资本 直接应占 公司名称 人民币千元 股权百分比 主要业务 洛阳晶鑫陶瓷有限公司 41,945 49% 生产内墙砖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财务 300,000 37% 为本集团及洛玻集团 有 限 責 任 公 司( 「 洛 玻 财 提供财务服务 务」) 本公司于本年度关于洛玻财务增加投资,详情请见注释 31。 19. 于子公司权益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2 月 31 日之成本 166,846 126,846 减: 采用权益法记帐,按持股比例 计算权益的减少 (44,149) (36,739) 12 月 31 日余额 (注释 17) 122,697 90,107 72 对本集团的业绩或资产具有影响之主要子公司均是在中国成立及营运的,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的具体情况如下: 法定 直接应 代表人 / 占股权 公司名称 董事长 注册资本 百分比 主要业务 注 洛阳集团龙门玻璃公司 王永欣 人民币 79.06 制造浮法 (i) 2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郴州八达玻璃股份有限公 郭晓寰 人民币 52.25 制造浮法 (ii) 司 (「八达」) 150,000,000 元 平板玻璃 洛玻集团仰韶玻璃有限公 李金让 人民币 54.00 制造浮法 (iii) 司 (「仰韶」) 74,800,000 平板玻璃 注: (i) 该子公司为全民与集体联营企业,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在该子公司的总 投资为人民币 64,146,000 元。 (ii) 该子公司为股份制有限公司,成立目的是在中国湖南省郴州设立一条浮法平板玻璃生产线,并 已在一九九四年十月正式投产。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支付人民币 62,700,000 元作为对该公司的投资。于二零零零年,中国工商银行将八达逾期的银行借款人民 币 84,800,000 元转到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 (「华融」) 。于本年度,八达、华融及本公司签订 一债权转股权协议;根据该协议,该借款的其中人民币 30,000,000 元转为资本。因此,八达的 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20,000,000 元增加至人民币 150,000,000 元。该增资已被有关的政府部门及 八达的股东大会批复。 由于该人民币 30,000,000 元的资本不承担企业经营风险且需按特商定的时限赎回,所以该资本 分类为优先股。 (iii) 该子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的目的是在中国河南省三门峡市渑池县设立一条浮法平板玻璃 生产线, 并已在二零零一年四月正式投产。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已支 付人民币 40,000,000 元作为对该公司的投资。洛玻集团是该子公司的另一投资公司。请见注释 31。 20. 其他股权投资 本集团的其他股权投资包括非控股的股权投资。这些企业主要从事制造或貿易活动。该 些 投 资 以 成 本减去减值准备。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对此等投资并没有重大资本承担。 21. 固定资产 集团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2001 年 1 月 1 日 362,235 949,336 18,802 1,330,373 增置 3,738 33,153 4,643 41,534 重分类 - 8,987 (8,987) - 73 在建工程转入 (注释 22) 37,260 213,096 - 250,356 处理变卖 - (7,860) (650) (8,510) 2001 年 12 月 31 日 403,233 1,196,712 13,808 1,613,750 -------------- -------------- -------------- 累计折旧: 2001 年 1 月 1 日 76,306 321,478 14,189 411,973 年度折旧 6,882 75,408 1,264 83,554 重分类 - 5,538 (5,538) - 处理变卖冲回折旧 - (4,462) (496) (4,958) 2001 年 12 月 31 日 83,188 397,962 9,419 490,569 ----------------------------------------- -------------- 帐面净值: 2001 年 12 月 31 日 320,045 798,747 4,389 1,123,181 2000 年 12 月 31 日 285,929 627,858 4,613 918,400 公司 厂房、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汽车 总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2001 年 1 月 1 日 213,614 741,499 2,220 957,333 增置 - 11,864 1,475 13,339 在建工程转入 (注释 22) - 7,493 - 7,493 处理变卖 - (7,001) (294) (7,295)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13,614 753,855 3,401 970,870 -------------- -------------- -------------- 累计折旧: 2001 年 1 月 1 日 51,697 247,539 1,828 301,064 年度折旧 4,087 58,004 283 62,374 处理变卖冲回折旧 - (4,462) (220) (4,682) 2001 年 12 月 31 日 55,784 301,081 1,891 358,756 -------------- -------------- -------------- 帐面净值: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57,830 452,774 1,510 612,114 2000 年 12 月 31 日 161,917 493,960 392 656,269 自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本公司将部分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由十三年改为八年。在考虑到 74 商业与科技进步对资产的影响以及其正常的耗损,这些变动将更公平地反映在使用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此 项变动导致自本年度增加折旧及减少利益约人民币六百四十万元。 2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交付使用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的成本。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月 1 日余额 2,797 3,057 本年度增加额 253,778 36,968 256,575 40,025 转入固定资产 (注释 21) (250,356) (37,228) 12 月 31 日余额 6,219 2,797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为人民币 3,132,000 元,用于确定资本 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 5.9% 。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 月 1 日余额 2,538 2,307 本年度增加额 10,692 31,271 13,230 33,578 转入固定资产 (注释 21) (7,493) (31,040) 12 月 31 日余额 5,737 2,538 23.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余额 152,226 152,226 ---------------- ---------------- 累计摊销: 1 月 1 日余额 19,245 16,279 本年度摊销 2,966 2,966 12 月 31 日余额 22,211 19,245 75 ---------------- ---------------- 12 月 31 日的帐面净值 130,015 132,981 商标权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12 月 31 日余额 7,400 - 本年度摊销 279 - 12 月 31 日的帐面净额 7,121 - 12 月 31 日的帐面净额总计 137,136 132,981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余额 106,949 106,949 ---------------- ---------------- 累计摊销: 1 月 1 日余额 14,125 11,939 本年度摊销 2,186 2,186 12 月 31 日余额 16,311 14,125 ---------------- ---------------- 12 月 31 日的帐面净值 90,638 92,824 (i) 本集团获得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为二十三至六十年。剩余摊销年限为二十至五十二年。 (ii) 本公司的子公司于本年度获得的商标权,以十年期限摊销。 24. 短期借款 (a)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578,366 555,237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123,500 217,500 联营公司借款 93,000 31,000 其他 - 84,800 794,866 888,537 公司 76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549,367 541,237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57,900 217,500 联营公司借款 74,000 26,000 681,267 784,737 (b) 本公司及本集团短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于 2001 年之 2001 年 贷款单位 抵押或担保 约定年利率 原币金额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洛阳市商业银行 担保 4.875% - 10,000 中国建设银行 担保 4.875% - 100,000 中国光大银行 人民币 50,000,000 元 4.875% - 100,000 存款作抵押及人民币 50,000,000 元担保 中国银行 担保 4.875%- - 199,000 5.3625% 中国银行 担保 2.5% (i) 340,000 法郎 367 交通银行 人民币 60,000,000 元 4.875% - 140,000 存款作抵押及人民币 80,000,000 元担保 549,367 --------------------------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无 4.875% - 57,900 --------------------------- 联营公司借款 担保 5.115%- - 74,000 5.445% --------------------------- 短期借款 (公司) 681,267 -------------- 银行借款 农业银行 担保 7.02% - 14,000 --------------------------- 交通银行 担保 6.435% - 15,000 ---------------------------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无 5.85% - 65,600 --------------------------- 联营公司借款 担保 6.44% - 18,999 77 --------------------------- 113,599 -------------- 短期借款 (集团) 794,866 (i) 利率隨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利率浮动。 25. 应付款项 应付款项包括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其他应交款及其他应付款。在应付款项内,除最终控股公司以 外,并没有持本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欠最终控股公司之应付款项详情,列于注释 32。 26. 预提费用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大修理费用 8,458 9,000 审计费 1,500 1,500 利息支出 3,539 3,348 其他 7,084 5,767 20,581 19,615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审计费 1,500 1,500 其他 197 196 1,697 1,696 27. 长期借款 (a)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20,000 - 银行借款 365 469 联营公司借款 14,000 8,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5,480 - 39,845 8,469 公司 78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20,000 - 银行借款 365 469 20,365 469 (b) 一年以上到期的长期借款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87,930 - 银行借款 6,286 8,193 联营公司借款 36,500 4,000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43,840 - 174,556 12,193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借款 6,286 8,193 最终控股公司借款 87,930 - 94,216 8,193 (c) 本公司及本集团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于 2001 年之 一年内 一年以上 2001 年 贷款单位 担保或抵押 到期日 约定年利率 原币金额 到期金额 到期金额 总金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最终控股公司 无 2002 年至 2005 年 6.03% 人民币 107,930,000 20,000 87,930 107,930 银行借款 中国银行 担保 2002 年至 2019 年 2.5%(i ) 法郎 6,617,264 365 6,286 6,651 长期借款 (公司) 20,365 94,216 114,581 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 担保 2002 年至 2008 年 2.26% 人民币 49,320, 000 5,480 43,840 49,320 联营公司借款 洛玻财务公司 担保 2003 年 6.03% 人民币 20,000,000 - 20,000 20,000 洛玻财务公司 担保 2002 年至 2004 年 6.03% 人民币 14,000,000 9,000 5,000 14,000 洛玻财务公司 担保 2002 年至 2004 年 6.03% 人民币 11,500,000 5,000 6,500 11,500 洛玻财务公司 担保 2003 年 6.03% 人民币 4,000,000 - 5,000 5,000 14,000 36,500 50,500 长期借款 (集团) 39,845 174,556 214,401 79 (i) 利率隨经济合作及发展组织利率浮动 (d) 长期借款按还款期分析如下: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60,345 4,470 二至三年 27,846 469 三至五年 65,101 938 五年以上 21,264 6,316 174,556 12,193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至二年 20,365 470 二至三年 20,366 469 三至五年 48,661 938 五年以上 4,824 6,316 94,216 8,193 28. 股本 集团及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实收股本: 尚未流通股份 400,000,000A 股为国家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注) 400,000 400,000 ---------- ---------------- 流通股份 250,000,000H 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250,000 250,000 50,000,000 社会公众股 A 股, 每股人民币 1.00 元 50,000 50,000 300,000 300,000 ------------ ---------------- 700,000 700,000 80 注:所有 A 股及 H 股均享有完全同等之权益。 29. 资本公积金 集团及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2 月 31 日余额 969,988 969,988 30. 盈余公积金 盈余公积金变动情况: 集团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1 年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57,900 55,142 110,764 223,806 公司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2001 年 1 月 1 日及 12 月 31 日 51,366 51,366 110,764 213,496 31. 关联方交易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 企业名称 : 中国洛阳浮法玻璃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洛玻集团」) 公司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286,740,000 元 (注) 法定代表人 : 郭晓寰 与本集团关系 : 最终控股公司 主营业务 : 玻璃及相关原材料、成套设备制造,玻璃加工技术的进出口及内销业 务;工程设计及承包、劳务输出;工业生产资料 ( 国家有专项专营规 定的除外)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及货物运输。 持有本公司股份百分比 : 57.14% (注) 注: 洛玻集团的注册资本及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在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并没有 变化。 (a)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81 销售 89,850 94,124 管理费用 (i) - 5,000 辅助及社区服务 (ii) 5,588 7,623 公用设施供应 (iii) 749 691 已付及应付利息 10,958 14,773 为本公司向供应商作出担保 30,000 5,000 为本公司向银行作出担保 219,000 122,000 注: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已达成一项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根据协议内 容,本集团有权雇用洛玻集团之销售网络以售卖其产品。本集团会支付洛玻集团每年不多 于人民币 5 百万元之管理费用。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 洛玻集团同意为本集团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物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至于洛玻集 团为本集团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公用设施供应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 效。根据协议内容,本集团同意为洛玻集团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务。费用将以合理 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v) 本公司与洛坡集团达成一项协议,在无条件情况下,将应收中国朝阳建材有限公司的人民 币 7,640,000 元转让给洛玻集团。 (b) 本集团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曾进行的交易如下: 2001 2000 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9,931 13,334 辅助及社区服务 (i) 4,985 7,081 公用设施供应 (ii) 8,726 14,318 购买原材料 (iii) 32,871 31,845 其他购买 7,507 14,094 已付及应付利息 3,669 2,649 已收及应收利息 24,848 23,266 注: (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新兴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新兴」) 达成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 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日起生效。根据协议内容,新兴同意为本集团职工提供生活服务、物 业管理、医疗卫生及交通服务。所提供的服务的定价政策则以国家规定的价格为准。 (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其子公司包括洛阳晶宝装饰玻璃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新光源照明器 材有限公司、洛玻集团洛阳晶纬玻璃纤维有限公司、洛阳玻璃集团公司晶华实业公司技术 82 玻璃公司、洛阳市晶莹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及洛阳洛玻宾馆。 根据协议内容,本集团同意为以上所提及之洛玻集团子公司提供公用设施包括水及电服 务,费用则以合理之成本加以税务负担的价格而收取。 (iii) 本公司与洛玻集团子公司包括沂南华盛矿产实业有限公司 (「沂南」) 及中国洛阳浮法玻 璃集团矿产有限公司 (「矿产公司」) 签定一项为期三年的协议,并由二零零一年八月三 日起生效。 根据协议,沂南及矿产公司同意为本集团提供原材料。至于所提供之原材料价格则以市场 价格厘定。 本集团董事认为上述交易是按一般的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以上均得本公司独立非执 行董事确认。 (c) 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 ? 洛玻财务于本年度增加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00,000,000 元增加到人民 币 300,000,000 元。本公司增加对其的投资人民币 71,000,000 元,股权比例则由 40% 变为 37% 。 (d) 本公司于本年度与洛玻集团及其他投资方成立仰韶。 32. 与最终控股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余额 在各项资产负债表会计科目内已包括以下与洛玻集团及其子公司的余额: 集团 洛玻集团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应收帐款 86,432 108,073 16,265 12,878 预付货款 - - - 2,319 其它应收款 114,824 123,670 447,596 429,153 应收利息 - - 24,803 21,248 201,256 231,743 488,664 465,598 负债 短期借款 123,500 217,500 - - 应付帐款 - 61 4,823 2,622 预收货款 620 2,759 1,960 1,082 其它应付款 17,065 25,179 6,471 6,954 长期借款 107,930 - - - 249,115 245,499 13,254 10,658 公司 洛玻集团 洛玻集团其他子公司 83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应收帐款 86,396 108,010 16,269 12,886 预付货款 - - - 2,105 其它应收款 107,490 129,003 445,527 427,830 应收利息 - - 24,803 21,248 193,886 237,013 486,599 464,069 负债 短期借款 57,900 217,500 - - 应付帐款 - 61 4,702 2,497 预付货款 450 1,631 222 73 其它应付款 15,763 22,311 6,461 5,833 长期借款 107,930 - - - 182,043 241,503 11,385 8,403 33. 承担 资本承担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作出准备 2,094 22,112 已批准但未订约 - 124,242 总数 2,094 146,354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但未作出准备 1,157 2,367 已批准但未订约 - 817 总数 1,157 3,184 34. 或有负债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或有负债如下: 集团 公司 84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为以下单位向银行 作出的担保 ? 最终控股公司 - 6,000 - 6,000 ? 子公司 - - 120,820 69,770 ? 最终控股公司其他 子公司 - 38,300 - 38,300 - 44,300 120,820 114,070 35. 退休金福利 本集团为员工参加了由当地政府组织的定额供款退休计划。根据该计划本集团需按员工工资、奖金 及一部分津贴的 28% (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生效) (二零零零年:28%) 统一交纳退休供款。每位员工退休 后可取得相等于其退休日的薪金的一个固定比率的退休金。除上述的定额供款之外本集团再无支付其它重 大退休福利的责任。 十一、报告期内会计账项变动超过 30%的因素分析 1、 管理费用较去年下跌 35%,主要原因是应收及其他应收帐款之坏帐准备分别减少人民币 16,000 千元及 23,000 千元。 2、 投资损失较去年下跌 92%,主要是因为本年收到长期投资公司之利息人民币 4,761 千元及减少对其他 非上市公司投资减值准备人民币 3,440 千元。 3、 营业外收入较去年下跌 75%,其主要原因为去年将已作全部折旧之资产再重投生产并将已提之折旧回 拨。 4、 现金及银行存款较去年下跌 51%,其主要原因是本集团于本年度增加资本性投资。 5、 在建工程较去年上升 122%,其主要原因为公司正在兴建办公大楼有关。 6、 应付帐款较去年上升 38%,其主要原因是一子公司仰韶于本年成立。 7、 在流动负债中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较去年上升 310%是因为长期借款的增加 8、 在非流动负债中的长期借款较去年上升 1,332% ,是因为本公司于本年度多向洛玻集团及洛玻财务公司 借取长期借款。 9、 住房周转紧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于本年度一月一日起取消。有关的余额结转往其他应付款。 十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 郭晓寰先生,现年 59 岁,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及洛玻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郭先生于 1962 年加入洛玻集团,历任洛玻集团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及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85 在玻璃生产和经营管理方面有 40 年丰富经验,现兼任中国建材企业协会副理事长和武汉工业大学客座教 授等职。 王永欣先生,现年 43 岁,高级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及洛玻集团董事、副总经理, 王先生于 1983 年加入洛玻集团, 在科技管理、生产管理及经营管理等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于 1983 年毕 业于郑州大学,具本科学历。 朱雷波先生,现年 39 岁,硕士,高级工程师, 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及洛玻集团董事,副总经理,朱 先生于 1983 年加入洛玻集团, 在生产组织及技术管理等方面颇具经验。朱先生毕业于上海建材学院和中 国人民大学,兼任中国硅酸盐学会玻璃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和中国镀膜玻璃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少杰先生,现年 40 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及洛玻集团董事,副总经理。张先生 于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 历任本公司企业管理部部长及总经理助理,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的理论 和实际工作经验。张先生毕业于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具本科学历。 朱留欣先生,现年 48 岁, 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洛玻集团副总经理。,朱先 生于 1968 年加入洛玻集团,1996 年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朱先生在生产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朱先生 毕业于武汉工业大学,具大专学历。 姜宏先生,现年 39 岁,博士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及洛玻集团副总经理。 姜先生于 1982 年加入洛玻集团,一直从事浮法玻璃工艺研究工作,有较丰富的理论和实际工作经验。姜 先生 1982 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后就读于武汉工业大学。 王捷先生,现年 39 岁,现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王先生于 1980 年加入洛玻集团, 1983 年起从事企业形象宣传及经营管理研究工作。王先生参与了洛阳玻璃股份制改造的始终,自公司股票上市 以来,一直从事股权管理及信息披露等事务,在政策研究及公司规范化运作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 1987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具本科学历。 戴志良先生,现年 61 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非执行董事, 戴先生 1964 年毕业于上海华东化工学院, 在玻璃生产技术的研究开发,玻璃工厂设计,设计研究单位的管理、经营、等方面颇具经验,曾任国家建 材局蚌埠玻璃工业研究设计院院长,兼任中国建筑玻璃和技术玻璃工业协会副会长。 魏成龙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现年 37 岁,经济学博士,魏先生从 1985 年至 1999 年历任河南大 学财金系投资经济教研室主任、河南大学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研究生导师。魏先生先后获得 河南大学经济学学士、硕士学位,南开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后。魏先生具备 证券咨询资格并兼任河南金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董事。 监事 刘宝瑛先生,现年 48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及洛玻集团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刘先生于 1970 年 加入洛玻集团,历任洛玻集团宣传部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刘先生在员工教育,工会活动及企业经 营管理方面有丰富经验,于 1985 年毕业于河南电视大学,后就读于中共河南省委党校函授学院,具本科 学历,现兼任河南省经济战略学会副会长等职。 程荣法先生,现年 52 岁,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洛玻集团监事。程先生于 1986 年加入洛玻集团,曾任洛 玻集团宣传部长,在员工教育等方面颇具经验, 程先生 1987 年毕业于洛阳大学,具大专学历。 顾美凤女士,现年 37 岁,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本科学历,毕业于河南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现任洛 86 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有 9 年企业财务经验和 6 年注册会计师审计经验。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 师、证券特许会计师资格,已经具备较深的、多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拥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马世信先生,男,现年 51 岁,大专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监事及本公司原料厂厂长,马先生在 玻璃的生产管理方面颇具经验。 吴文正先生,男,现年 37 岁,本科学历,工程师,吴先生于 1988 年加入洛阳玻璃,现任本公司监事 及本公司浮法一厂副厂长。 高级管理人员 李金让先生,现年 58 岁,高级工程师,本公司副总经理,李先生于 1965 年加入洛玻集团,历任洛玻 集团副总经理及本公司副总经理,在浮法玻璃工艺技术的生产管理方面有 37 年丰富经验李先生,于 1965 年毕业于洛阳建材专科学校,大专学历。 王和平先生,现年 50 岁,经济师,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于 1979 年加入洛玻玻璃,在经济计划、 综合统计及投资管理方面颇具经验。王先生于 1985 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具大专学历。 高天宝先生,现年 43 岁,高级会计师,本公司财务总监。高先生于 1983 年加入洛阳玻璃,先后担 任洛阳玻璃计划部、经营部、规划发展部、计划财务部负责人,高先生在企业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方面颇 具经验。高先生 1983 年毕业于郑州大学,具有本科学历。 以上资料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十三、公司其它有关资料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地点 1995 年 4 月 6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公司变更注册日期.地点 1995 年 4 月 1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 1996 年 8 月 9 日在洛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回)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豫洛总字 000327 税务登记号码 41030300100100027 核数师 中国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中国国际贸易中心国贸大厦 2 座 16 层 1608 室 香港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87 香港中环太子大厦八楼 律师 中国 河南亚太人律师事务所 中国河南省郑州市红专路 84 号 香港 李伟斌律师行 香港中环环球大厦二十一楼 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 H 股股份过户登记处 香港中央结算(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中環徳辅道中一九九号维得广场二楼 十四、备查文件 1、载有董事长、总经理亲笔签名的本年度报告原本。 2、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及中国注册会计师亲笔签名审计报告正本和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 之财务报表;及由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审计报告正文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 3、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