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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钢股份(600808)2001年年度报告

PPD 上传于 2002-04-15 20: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顾建国、高海 建、董元篪因公出差未参加本次董事会议。 目录 页次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2 三、董事长报告 6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7 五、董事会报告 9 六、监事会报告 12 七、公司治理结构 13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4 九、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6 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18 十一、重要事项 18 十二、财务报告 24 十三、有关资料及备查文件目 131 1 一、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钢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是中国最大钢铁生产和销售商之一。生产过 程主要有焦化、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等。本公司的钢铁产品主要是钢材。大致可分为型钢、线 材、中厚板及火车车轮轮箍四大类,品种繁多,规格齐全,适用于多种用途。其中 90%左右在国内 市场销售。本公司亦有少部分生铁、钢坯及焦化副产品等销售。 本集团钢材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93%、钢材业务利润占主营业务利润的 89%,其他产品 包括焦化副产品、气体产品、废钢铁等收入及利润分别占 7%及 10%。钢材的销售收入及销售成本分 别为 8,848 百万元及 7,638 百万元,毛利率为 13.68%。2001 年本集团钢材产品在中国的市场占有 率约 3%。钢材销售收入的地区构成为:安徽 35%,江苏 12%,上海 9%,浙江 9%,中国其他省份 27%,出口 8%。 二、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1、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简称“本集团”)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及构成(单位:人民币千元) 利润总额 297,131 净利润 208,396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注一) 203,454 主营业务利润 1,281,847 其他业务利润 16,879 营业利润 587,760 投资收益 670 补贴收入 4,94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96,24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89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57,456 注一:扣除的项目是补贴收入,涉及人民币 4,942 千元。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2 2、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及股东 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净利润差异 截止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 102,301 追溯调整 按实际发生数调整炉衬修理费 (iii) - (2,137)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2000 年:重报) 152,281 100,164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34,887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 38,843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9,119 13,985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5,491) (11,848)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净利润 208,396 176,031 股东权益差异 12 月 31 日 附注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 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 11,835,128 追溯调整 去年年底拟派之末期股利列为资本及储备部分 (iv) - 129,106 冲回去年年底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v) - 123,972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 益(2000 年:重报) 12,111,381 12,088,206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69,774 34,887 3 离退休职工 (ii) 38,843 38,843 减: 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 (105,600) -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i) (105,440) (20,872) 预提炉衬修理费列为负债 (iii) (120,344) (123,972) 拟派之末期股利 (iv) (129,106) (129,106) (1,373,631 待转销汇兑差异 (v) (1,373,631) )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股东权益 10,403,477 10,514,355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人民币) (1)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指标项目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9,547,929 8,185,687 6,668,436 净利润 (千元) 208,396 176,031 13,112 总资产(千元) 16,723,013 16,857,270 17,299,627 股东权益(千元) 11,777,107 11,887,985 11,861,932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0.032 0.027 0.002 加权平均 0.032 0.027 0.002 每股净资产(元) 1.82 1.84 1.84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82 1.82 1.77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795 0.2273 0.1668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77 1.48 0.11 加权平均 1.74 1.47 0.11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亏损)率(%) 全面摊薄 1.73 1.48 (0.82) 加权平均 1.70 1.47 (0.82) 注:计算上述财务指标时,待转销汇兑差异人民币 1,373,631 千元乃计入股东权益。 4 (2)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指标项目 2001 年 2000 年 1999 年 (重报) (重报) 主营业务收入(千元) 9,547,929 8,185,687 6,668,436 净利润 (千元) 152,281 100,164 15,881 总资产(千元) 16,821,187 16,880,680 17,300,227 股东权益(千元) 12,111,381 12,088,206 11,988,043 每股收益(元) 全面摊薄 0.024 0.016 0.002 加权平均 0.024 0.016 0.002 每股净资产(元) 1.88 1.87 1.8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元) 1.86 1.85 1.83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905 0.2310 0.1680 净资产收益率(%) 全面摊薄 1.26 0.83 0.13 加权平均 1.25 0.83 0.13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资产收益(亏损)率(%) 全面摊薄 1.22 0.83 (0.79) 加权平均 1.21 0.83 (0.79) 注:根据最新颁布之香港会计实务准则,2000 年及 1999 年的比较数字已重新呈报。 4、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 2001 年度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0.88 10.69 0.199 0.199 营业利润 4.99 4.90 0.091 0.091 净利润 1.77 1.74 0.032 0.032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3 1.70 0.032 0.032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乃按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 月 19 日发布之《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5、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人民币千元) 其中:法定公 未分配利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股东权益 益金 润 期初数 6,455,300 3,491,345 379,818 189,884 187,891 10,514,354 5 本期增加 40,892 20,420 208,396 249,288 本期减少 360,166 360,166 期末数 6,455,300 3,491,345 420,710 210,304 36,121 10,403,476 注一:计算上述股东权益时,待转销汇兑差异人民币 1,373,631 千元未计入。 注二:变动原因:(1)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增加数系按本公司的本期利润及有关规定计提 额;(2)未分配利润减少系利润分配及将职工住房补贴和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所致。 三、董事长报告 各位股东: 我很高兴地向各位报告 2001 年马钢经营情况。 2001 年度本集团销售额为人民币 9,54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16.64%。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 计算,主营业务利润为 1,282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7.56%;净利润为 20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18.39%。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主营业务利润人民币 1,318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8.15%;净利润人 民币 152 百万元,比上年增长 52.03%。 年内,本公司在生产、设备改造、新技术及产品开发等方面均有一定的进展。具体情况如 下: ——生产稳步向上。通过完善工序保障、优化物流和提高综合协调能力,生产始终保持了在 快节奏下的稳定顺行。铁、钢、钢材的产量分别达到 464 万吨、477 万吨、443 万吨。 ——结构调整加快。一钢平改转工程和配套的板坯连铸机、一烧球团改造工程以及热电厂 4 # 全烧高炉煤气锅炉工程相继竣工投产,结束了马钢平炉炼钢、热矿烧结和高炉煤气大量放散的历 史。建筑用薄板项目工程于 2001 年 12 月 18 日开工。 ——技术进步、新产品开发力度加大。二烧 3#机扩容改造、二铁 3#炉改造等技术措施项目相 继投入运行,并在很短的时间内达产。热轧H型钢列入国家级新产品试产计划,研制开发了 BS50B 和 55CH型钢桩、BSG460 螺纹钢筋、耐腐 B 级船板用钢等一批适应市场的新产品,全年共开发新产 品 50.4 万吨。马钢技术中心升格为国家级技术中心。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进一步改善。2500 立方米高炉利用系数稳定在 2.4 以上,中型高炉利 用系数稳定在 2.7 以上,中型材成材率达到 98%,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平均吨钢综合能耗降到 890 千克标煤。产品制造成本与 2000 年同口径相比降低 563 百万元,降低率 6.9%。 ——产销衔接平衡。全年共销售钢材 444 万吨,其中销售H型钢 51 万吨。全年钢材产销率 100.2%,货款回笼率 100.5%,其中现款回笼率 95.6%,均居同行业先进水平。应收帐款比年初降低 147.87 百万元。全年出口钢材 41.62 万吨,创汇 88.16 百万美元。 ——财务状况良好。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2001 年末,本集团总资产 16,723 百万元。与 2000 年相比,公司的财务状况又进一步改善。由于销售收入的增加和利润的提升,公司的负债减 少人民币 23.38 百万元,银行借款下降人民币 857 百万元。本集团负债减少主要是因为银行借款下 降所致。总资产及股东权益变化不大。主营业务利润及净利润增加主要系销售增加所致。 6 2001 年本公司利用公司自有资金及向银行贷款,完成投资人民币 691.98 百万元,主要投资了 以下项目:(1)第一炼钢厂淘汰平炉改造为转炉炼钢项目,该项目已于 2001 年 2 月 28 日建成投 产。(2)第一炼钢厂板坯连铸机项目,该项目已于 2001 年 8 月 11 日建成投产。(3)车轮压轧系 统改造项目,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订货和土建施工。(4)干熄焦工程项目,该项目正在进行设备 订货和土建施工。(5)第三炼钢厂煤气回收项目,该项目已于 2002 年 3 月 6 日建成投产。(6) 热电厂全烧高炉煤气锅炉项目,该项目已于 2001 年 7 月 1 日建成投产。(7)新增球团生产线项 目,该项目已于 2001 年 7 月 18 日基本建成。 2002 年本集团经营计划:生产生铁 480 万吨,钢 500 万吨,钢材 468 万吨;钢材产销率 100%,货款回笼率 100%,现款回笼率 95%以上;可比成本降低 5%;研究开发新产品 60 万吨。拟采 取的策略和行动是: ——努力实施低成本高效益战略。 ——建立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营销运行机制。 ——加快“十五”钢铁主业结构调整的实施步伐,推进以薄板项目为龙头的 13 个重点项目全 面实施。。 ——努力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体制和机制。 顾建国 董事长 2002 年 4 月 15 日 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 四、管理层讨论和分析 ●经营环境 2001 年是中国实施“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国家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 策,发行人民币 1,500 亿元国债用于基础建设和西部大开发,使国民经济继续以较快速度增长,从 而直接和间接地扩大了钢材需求,钢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都有上涨。随着市场需求增长,国内钢 铁企业钢材生产量也出现较快增长。在国际市场方面,由于美国经济衰退和世界经济疲弱,国际钢 材市场低迷,使中国钢材出口难度加大,而进口钢材量则较上年进一步增加,给国内钢材市场带来 很大压力。上述因素,使 2001 年中国钢材市场的基本面依然是供大于求。 基本策略 为应对市场的变化,本公司采取了以下策略: 7 (1)挖掘生产潜能,发挥规模效益。在各工序开展“对标挖潜”,对生产全过程系统优化, 加快了生产节奏。与 2000 年相比,铁增长 16.85%,净增 67 万吨,钢增长 21.71%,净增 85 万吨, 钢材增长 24.54%,净增 87 万吨。产能的释放,使公司在现有的装备条件下发挥出规模效益。 (2)加大技改投入,实施结构调整。2001 年公司投入 691.98 百万元进行技术改造,实施工 艺和产品结构调整。通过烧结系统改造,使炼铁炉料结构得以改善,生铁产量有较大提高。炼钢以 淘汰平炉为中心,按照“精炼、连铸、优化工艺路线”的工作方针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了钢的产量 和质量,连铸比由 2000 年的 87.0%提高到 88.2%,铁钢比 2001 年达到 0.97:1,钢坯到轧钢厂的 物流线路也得到重新整合。轧钢系统以开发新产品为重点,开展多项技术攻关。加大技改投入产生 了综合经济效益,各工序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得到提高,平均吨钢综合能耗达到 890 千克标准煤,比 2000 年下降了 96 千克标准煤。 (3)注重市场开拓。在继续保持传统产品的份额之外,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和推介。2001 年开 发市场急需、技术质量要求较高的新产品 50.4 万吨,比上年增加 28.4 万吨。本集团 H 型钢产品为 中国替代进口产品,拥有巨大的潜在市场,2001 年共销售 H 型钢 51 万吨,比 2000 年增加 67%,其 中在国内销售 36 万吨,主要用于桥梁、公路、电站、海洋石油勘探、大型高层建筑等重点项目建 设,同时出口约 15 万吨。 (4)强化资金运作。一是加速资金周转,从物资采购到产品销售实施全过程物流控制,使流 动资金周转天数缩短 31 天。二是降低贷款总量调整贷款结构,公司到期偿还或提前偿还了部分银 行贷款,使负债水平进一步下降;通过调整借贷结构,节约了财务费用。三是在销售方针上,继续 实行先到钱后发货的原则,控制经营风险;对历史欠债加大清欠力度,与 2000 年相比,应收帐款 下降 148 百万元。2001 年底,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为 29.58%,本集团 资产未向任何债权人作出抵押或质押,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5)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对员工酬金政策,主要按照“收入与业绩挂钩”的原则,逐层设 立指标,予以考核,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收入分配。公司管理层实行年薪制,中层管理人员年薪与所 承担责任、指标挂钩,年终决算。分配制度的改革,有效地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 ●加入 WTO 的形势和近期经济发展 2002 年是我国加入 WTO 的第一年,钢铁行业已经进入了新一轮市场竞争阶段。我国加入 WTO 后,取消进口数量限制有可能使钢材进口较快增加,同时降低进口关税会使进口钢材数量增加,引 发国内钢材市场价格下降。此外,本集团生产所需的原燃料、电力涨价,使成本压力进一步增加。 美国政府从 2002 年 3 月 20 日起三年内对进口板坯、板材等多种进口钢铁产品实施配额限制 或征收 8—30%的临时保护性关税,涉及中国等 40 多个国家和地区。中国认为美国此举是贸易保护 主义做法,违背 WTO 规则,双方正在磋商。欧盟决定自 3 月 29 日起 6 个月内对 15 种进口钢材实行 进口配额制或征收 14.9—26%附加关税,由此,将对中国及本公司部分钢铁产品出口造成影响。 2001 年马钢钢材出口的结构是:亚洲地区 92%,欧洲地区 1.2%,美国 5.9%,其他国家和地区 8 0.9%。由于上述国际贸易争端的出现,本公司将密切注视情况发展及价格变化,适时调整公司的销 售策略。 2002 年我国将继续采取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扩大内需,加大基础设施建设, 固定资产投资可望保持较高增长水平,这将继续拉动钢铁产品消费,需求有望继续保持较为旺盛的 局面。但是,由于国内钢材生产量不断上升,预计 2002 年中国钢材市场将继续呈现激烈的竞争格 局。为此,本集团基本战略是,以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中心,加快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大力 推进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产品成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一系列积极有效措施来应对多 种挑战。本集团已制定出“十五”钢铁主业结构调整方案,并正在组织实施,同时对改革和管理工 作也作出了安排,完全有信心在迎接挑战中获得更大发展。 五、董事会报告 1、生产经营资料补充 本集团有关生产经营的情况及分析已在“董事长报告”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两节中详细 介绍。其他需要披露的资料补充如下: 2001 年本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人民币 1,557 百万元,占公司年采购总额 2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人民币 2,285 百万元,占公司年销售总额 24%。以上主要供应商中,马钢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公司。除此之外,2001 年概无任何董事或监事、其联系人 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会所知持有 5%或以上本公司之股份)在本公司的最大五位供应商或客户中 占有实质权益。 本集团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册地 控 股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和实收资本 资产总额 净利润 点 比例 马钢国际经济贸 中国 100%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出 人民币 5,000 万元 635,421,502 - 易总公司 安徽省 口钢材 马钢设计研究院 中国 100%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程 人民币 800 万元 12,939,682 173,998 有限责 安徽省 的规划及设计 任公司 MG 贸易发展有限 德国 100%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制 德国马克 30 万 3,745,909 182,330 公司 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 中国 10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 万元 18,116,479 69,583 发区长 浙江省 宜贸易有限公司 上海中马金属贸 中国 10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 万元 5,042,827 950,821 易有限公司 上海 马钢(香 港)有 限 中国 10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港币 480 万元 11,317,090 3,501,373 公司 香港 9 本公司控股公司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2001 年净利润为 128 百万元,2001 年 12 月 31 日 总资产及净资产分别为 18,817 百万元及 8,940 百万元。其注册资本、业务性质、主要产品及服务 见“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一节。 本集团的资本结构主要为股东股本和向银行借款资金,其中长期借款折合人民币 837 百万 元,短期借款折合人民币 1,233 百万元。借款资金主要为人民币。所有借款均执行国家规定的固定 息率。 本集团 2002 年主要新建及在建项目为薄板工程等 11 个重点项目,预计 2002 年资本性支出约 人民币 1,902 百万元,资金来源主要为公司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 本集团的主要存款为人民币,估计 2002 年度外汇风险及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小。 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为 28%。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资产。 2、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召开四次会议,决议主要内容是: 讨论通过 2001 年公司财务预算、资本投资预算,讨论通过薄板项目; 讨论通过公司 2000 年年度报告及董事会工作报告、200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2000 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及 2001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等,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讨论公司钢铁主业“十五”结构调整方案; 讨论批准公司 2001 年中期报告及财务报告。 (2)董事会完成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工作:以 2000 年年末总股本 645,530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02 元(含税),H 股股利以港币支付。该方 案已经 2001 年 6 月 26 日股东大会通过。A 股、H 股股利的派发工作已全部如期完成。 (3)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决定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酬金。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建议派发 2001 年末期股利每股现金人民币 0.02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经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1 年度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203,518 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147,403 千元。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 计算的净利润提取 10%的法定公积金和 10%的法定公益金后,加上 2000 年末公司留存利润,公司 2001 年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为人民币 149,494 千元;按香港会计准则计 算为人民币 354,661 千元。根据本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在分配利润时,以两种财务报表中利润较少 的为准,因此 2001 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149,494 千元,建议每股派发红利人民币 0.02 元(含税),合计派发人民币 129,106 千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 2002 年度。 10 4、董事最佳应用守则 董事认为本公司在 2001 年内已遵守了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制定的上市规则附录 14—— [最佳应用守则]的要求。 5、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之董事会及监事会由 1999 年 8 月 31 日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自 1999 年 9 月 1 日起,为期三年。当选的董事及监事分别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合约期限与任期相同,也为三 年。 各董事与本公司均无订立本公司于一年内不作赔偿(法规赔偿除外)便不可终止之服务合 约。 6、购买、出售及赎回上市股份 2001 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任何上市股份,而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亦无购买或再出售本 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7、优先购股权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无优先购股权之规定。 8、董事及监事薪津 本集团 预计 2001 年(人民币元) 2000 年(人民币元) 董事及监事袍金 30,000 30,000 薪金及津贴 163,000 157,687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964,000 948,448 退职之补偿 总计 1,157,000 1,136,135 除上述董事酬金外,本公司还按职工社会保险统筹之暂行规定,根据董事及监事 2001 年度之 预计年薪的 21%预提人民币 236,670 元(2000 年实际:232,288 元),作为退休金计划之供款。 上述薪津已包括 2001 年度支付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之袍金共计人民币 30,000 元(2000 年: 人民币 30,000 元)。除董事及监事袍金外,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并无於 2000 年度及 2001 年内获 支付任何其他薪津。 董事及监事薪津之分析如下: 11 董事及监事数目 2001 年 2000 年 少于港币 1,000,000 元 17 18 管理人员薪津 於 2000 年度内,五名最高薪津的人员均为董事,其薪津已包含在上述的董事和监事薪津内。 於 2001 年度内,五名最高薪津的人员均为董事。 9、董事及监事的合约权益 本年度内概无任何董事及监事于本公司、本公司的附属公司、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的任何附 属公司所订立的合约之中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10、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本年度内及截止本报告披露日,概无董事根据上市规则被视为直接或间接于构成与本集团竞 争的业务或可能构成此竞争的业务中拥有权益,惟董事获委任代表本公司或本集团利益而出任为董 事的业务除外。 11、固定资产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固定资产的变动情况分别载于根据中国会计 准则和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附注 11 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16 。 12、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各项储备之变动情况分别载于根据中国会计 准则和制度编制之会计报表附注 28 至 30 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附注 31。 13、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董事会已根据上市规则于 1999 年 9 月 1 日成立了审核委员会,由独立董事程绍秀女 士、董元篪先生、吴君年先生组成,以履行检讨及监察本集团的财务汇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的职责。 在本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两次会议,审阅了本公司 2000 年度帐目和 2001 年中期帐目。 六、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共召开四次监事会议。主要议题是:审议通过《2000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并 审议董事及财务负责人有关 2000 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汇报,核对公司财务报告和利润 分配方案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听取并审议董事及财务负责人通报 2000 年度、2001 年上半年公司经 12 营及财务状况;检查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情况;讨论 通过原监事会主席高声海先生因年龄原因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的申请,推举高晋生先生担任监事 会主席。 监事会认为: 1、公司能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运作,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及董事会审 核委员会工作规范;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及严格的管理规章;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 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境内外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2001 年财务审 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和公正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 3、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报告期内未新增募集资金。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或 造成公司资产的流失。 5、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是相互提供服务及本公司从集团公司购买铁矿 石。所形成之关联交易均按照两公司签订的《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合同》规定进行,没有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七、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国 家经贸委制定的有关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断完善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 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等规范制度,并正常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公司关联交易 遵循了商业原则,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在表决时回避,并且经过独立董事确认,对关联交易的具体 内容及履行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披露。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不干预上市公司 的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控股股东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提名,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相互独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事 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规定;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设有三名独立董事,并且成立了由这三名独 立董事组成的审核委员会,按《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选举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规定;监事会制定了《监事会议 事规则》,建立了独立监事制度,设有三名独立监事。 1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有关绩效评价工作正在研究之中。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事务,设有专门机构负责接待股东及中介机构来访和咨 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开披露的资料,通过媒体向公众做推介工作。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有三名独立董事,由董事会提名并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名独立董事完全独 立于公司及主要股东,在公司不担任其他任何职务。独立董事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要求 履行职责,包括参加董事会议,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对关联交易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作 为审核委员会成员审核公司财务。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方面的分开情况 1、在人员方面,本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 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且不在集团公司担任重要职务。 2、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非专 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由本公司拥有;采购和销售系统亦由本公司独立拥有。 3、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 度;独立在银行开户。 4、在机构方面,公司设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体系,董事会、监事会及其他内部机构独立运 作,不存在与控股股东职能部门的从属关系。 5、在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营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并且控股股东没有也不可以 与本公司开展同业竞争。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1、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董事 顾建国先生:49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5 年 7 月出任本公司副董事 长,总经理。1997 年 6 月出任马钢总公司总经理。1997 年 7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长。1998 年 9 月马 钢总公司改制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顾先生出任总经理。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总 经理。顾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顾章根先生:55 岁,原任本公司监事会监事、本公司工会主席。1997 年 6 月出任马钢总公 司、本公司党委书记,马钢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董事长。1998 年 9 月马钢总公司改制为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顾先生出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 记、副总经理。顾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朱昌逑先生:56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总经 理。 14 施兆贵先生:57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副 总经理,转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施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王让民先生:59 岁,现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 事。 赵建明先生:48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党委副书记,1997 年 9 月出任 本公司董事。赵先生还担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1999 年 9 月不再担任本公司 副总经理。 苏鉴钢先生:47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1995 年 11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济 师,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总经济师,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 经理。苏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高海建先生:45 岁,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 董元篪先生:56 岁,现任安徽工业大学(原华东冶金学院)校长。董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 公司独立董事。 程绍秀女士:59 岁,现任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程女士 1999 年 9 月 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吴君年先生:36 岁,现任上海市泰吉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 事。 监事 高晋生先生:48 岁,1993 年 10 月起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主任。2001 年 6 月被选为公司 监事和监事会主席。 李克章先生:54 岁, 1997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1997 年 9 月出任本公 司监事。李先生还担任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查全良先生:54 岁,现任公司第一炼钢厂整模车间党支部书记,技师。查先生 1993 年 9 月出 任本公司监事。查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4000 股。 独立监事 金广先生:50 岁,原任中国工商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现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 事处总经理。金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 王晓昕先生:46 岁,原任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国际业务部总经理,现任中国建设银行安 徽省分行副行长。王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 车德宇先生:43 岁,现任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副行长。车先生 1999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监事。 本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任期起止日期均为自 1999 年 9 月 1 日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 高级管理人员 惠志刚先生,48 岁,1999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15 蒋平先生,50 岁,1999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01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施雄梁先生,49 岁,1999 年 8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工程师,2001 年 6 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总工程师。 王大鹏先生,60 岁,1993 年 9 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1997 年 7 月出任本公 司总经理助理。王先生个人持有本公司股票 2900 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所持本公司股票在报告期没有变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任命,任期自任命之日起至 2002 年 8 月 31 日止。 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 根据马鞍山市政府《马鞍山市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施行办法》的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实行年薪制,年薪收入在审计后兑现。预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01 年的酬金总额约为 1,600,000 元,其中报酬在 150,000 元以上 3 人,120,000 至 150,000 元 7 人,100,000 元至 120,000 元 1 人,100,000 元以下 1 人。预计金额最高的前三名董事的报酬总额为 540,000 元,金 额最高的前三名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总额为 378,000 元。预计年薪为含税金额,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实际领取年薪时,还应按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并按效益年薪及奖励年薪之和的 50% 交纳风险抵押。 独立董事及独立监事均在本公司领取每年 5,000 元的津贴。 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有董事施兆贵、王让民、赵建明,他们的报酬均在马钢(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领取。 于 2001 年 12 月,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补领了 2000 年年薪,总计为 1,364,631 元,扣 除个人所得税和风险抵押之后,实际领取了 686,234 元。 3、人事变动 2001 年 6 月 26 日,朱云龙先生因到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职务;高声 海先生也因到退休年龄辞去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同日,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高晋生先生为公司监事,监事会议选举高晋生先生为监事会主席; 公司董事会聘任惠志刚先生、蒋平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施雄梁先生为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 4、公司员工情况 2001 年末本集团拥有员工 45943 人,其中生产人员 37,780 人,销售人员 284 人,技术 人员 2,175 人,财务人员 302 人,行政人员 3,366 人,其他人员 2,036 人。员工中本科以上 2,680 人,大专 3,640 人,中专 8,432 人,高中 13,123 人,初中及以下 18,068 人。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 退休职工 19,946 人。 九、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16 1、股本变动情况表(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增发 其它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其中: 国家持有股份 4,034,560,000 4,034,560,000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其它 2、募集法人股 87,810,000 87,810,000 3、内部职工股 4、优先股或其它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4,122,370,000 4,122,370,0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1、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600,00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732,930,000 1,732,930,000 其它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2,332,930,000 2,332,930,000 三、股份总数 6,455,300,000 6,455,300,000 本年度及过往三年内,本公司股本无任何变化。 2.股东情况 (1)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 248,647 名,其中 A 股股东 243,174 名,H 股股东 5,473 名。 (2)报告期末前 10 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简称「集团公司」,原马鞍山马钢总公司,简称「总公司」) 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4,082,330,000 股 A 股,比上年增加 850,000 股,其中代表国家持有 4,034,560,000 股 A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约 62.50%)及法人股 A 股 47,7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约 0.74%)。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顾建国。成立于 1993 年 9 月 1 日。主要业务和产品:矿产 品采选,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房地产开发,综合技术服务,国内贸易,饮食,生产服务,制造机 电设备,金属制品。注册资本:6,298,290 千元。国有独资公司。 其余名列本公司前十名最大股东如下: 股东名称 股类 持股量(股) 占总股本% 比期初增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1,560,519,997 24.174 27,879,997 香港汇丰银行(代理人)有限公司 H股 27,940,000 0.433 上海全隆实业有限公司 法人股 9,800,000 0.15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法人股 3,000,000 0.046 17 航空公司 法人股 3,000,000 0.046 兴和基金 流通 A 股 2,696,060 0.042 香港汇丰银行(代理人)有限公司 A/C - H 股 1,400,000 0.022 17 CHEKIANG FIRST BANK(NOMINEES)LTD H股 1,380,000 0.021 曹贤德 流通 A 股 1,300,000 0.020 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十、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2001 年本公司共召开一次股东大会。 2001 年 6 月 26 日,在本公司注册地址召开了股东周年大会。会议通知分别以公告和邮寄的方 式告之各 A 股股东和 H 股股东。会议由董事长顾建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或授权代理 人所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561,997 万股,占总股本的 87.06%,符合本公司章程和中国有关法律规定的 要求。会议通过如下决议:(1)批准董事会 2000 年度工作报告;(2)批准监事会 2000 年度工作 报告;(3)批准 2000 年度经审计财务报告;(4)批准 200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5)批准聘任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和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 2001 年度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 金的方案;(6)增补公司监事。上述决议分别刊登在 2001 年 6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香港 《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上。 十一、重要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集团应诉美国反倾销。 2001 年 5 月 23 日,美国钢铁企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递交起诉申请书,要求对有 关国家的钢铁企业(包括本集团)H 型钢产品开展反倾销调查。2001 年 7 月 9 日,ITC 认定从中国 等 8 个国家进口的 H 型钢对美国钢铁工业造成损害,并将反倾销调查移交美国商务部(DOC)进 行。本集团认为不存在倾销,并委托中国王恒涛律师事务所和美国美迈斯律师事务所(O’Melveny & Myers LLP)向 DOC 应诉,公司已接受 DOC 调查。目前应诉工作仍在进行中。本诉讼只涉及未来向美 国出口 H 型钢所征关税,并不影响本集团本年度经营业绩。 (2)另有已经结案的重大诉讼三起,其执行情况如下: 本公司诉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宁波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48 百 万元,存期一年,到期后被告不支付。经起诉及上诉后本公司胜诉,但此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宣布撤销并清算中信宁波公司,2001 年 5 月 14 日本公司申报债权本息合计港币 42.25 百万元和港 币 6.17 百万元。目前清算工作还在进行中。 18 本公司诉深圳租赁有限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80 百万元,存期一 年,到期后被告不支付。经起诉本公司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但此后由三九企业集团等出资对 被执行人进行债务及股权重组,并注册成立新公司。本公司与新公司在 2000 年 3 月 16 日签订了 《和解协议》:新公司于协议生效后 60 日内偿还本公司本金港币 10 百万元,其余港币 70 百万元 和相关利息从 2003 年起分二年半还清。2000 年 5 月 16 日新公司已归还港币 10 百万元。 本公司诉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存单纠纷案。1996 年,本公司在被告处存港币 50 百万 元,存期九个月,到期后被告只陆续归还港币 6.88 百万元。经起诉本公司胜诉,并向法院申请执 行,但在执行过程中,该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为涉及重组、合并、撤销政策的信托投资公司, 因此中止执行。2001 年 11 月 6 日,该公司因严重违规经营被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停业整顿,该公司 债务待停业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2、其它逾期未收回存款情况 (1)1995 年本公司在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深圳代表处存港币 9.32 百万元,存期一年。 该公司因被关闭,正在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清算。清算组确认本公司的债权为:扣除本公司已收到 的利息部分,该公司尚欠本公司存款本金港币 7,138 千元、利息港币 2,296 千元。目前清算工作还 在进行中。 (2)1996 年本公司在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港币 30 百万元,存期一年。该公司也 在接受清算,清算组确认本公司的债权为:该公司欠本公司存款本金及利息折合人民币 36.46 百万 元。2000 年 8 月清算组进行第一次破产财产分配,比例为 5.48%,本公司收到人民币 1,998,182 元;2001 年 12 月,清算组进行第二次破产财产分配,分配比例为 9.62%,本公司收到人民币 3,507,758 元。两次合计收到人民币 5,505,940 元。 3、报告期内本公司并无收购及出售资产、吸收合并事项;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购 回、出售及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股份。 4、关联交易 本公司 2001 年度与控股股东集团公司的业务往来如下: (1)根据与总公司(集团公司前身)于 1993 年 10 月 14 日签订的一项《服务协议》,为确 保本公司员工在集团重组后仍能享受某些必要的社会福利待遇,并使本公司继续顺利运作,本公司 与总公司同意相互提供某些服务。该协议于 1993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除 非提前终止。 相互服务费应该相等于:(i)该协议服务的国家价格;(ii)如无适用的国家价格,则为该 协议服务的市场价格;或(iii)如无市场价格,则为该协议提供服务一方的实际成本。每年提供 的服务类别、范围、价格及其他详情,在上一年度接近年终时协定,并载于每年重新订立的补充协 19 议内,本公司自 200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与集团公司之间就《服务协议》所收取 及支付之款项详情如下: 集团公司提供予本公司的服务主要项目 定价基准 总值 人民币千元 中小学及幼儿教育 实际成本 24,353 食堂、浴室、托儿所 实际成本 67,895 员工住房租用 实际成本 33,683 厂区绿化、卫生、道路养护 国家价 26,303 其他 市场价 34,688 总计 186,922 本公司提供予集团公司的服务主要项目 定价基准 总值 人民币千元 供水 市场价 528 供电 市场价 8,357 电话 市场价 1,755 总计 10,640 董事认为,本公司就上述以市场价为定价基准之服务所支付或收取之金额与订立 2001 年补充 服务协议时之市场价并无重大差异。 (2) 根据 1993 年 10 月 14 日与总公司签定的一项《矿石购销协议》,总公司生产的所有铁矿 石和石灰石,必须优先销售给本公司。矿石的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不得超过当时的国内市场价。 如果在价格开放之初,国内铁矿石市场价格仍未形成,则可参照澳大利亚的哈默斯里粉块矿抵上海 港口价格计算。该协议于 1993 年 9 月 1 日生效,至 2003 年 12 月 31 日届满,除非提前终止。 集团公司每年供应本公司的铁矿石及石灰石的确实数量及价格、品质规定及特点的进一步详 情载于双方须于每年度之前一年接近年终时再重新订立的补充协议内。本公司自 2001 年 1 月 1 日 起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就《矿石购销协议》所支付给集团公司之金额如下: 支付金额 人民币千元 购买铁矿石及石灰石 742,249 董事认为,上述就《矿石购销协议》所支付之金额与订立 2001 年补充协议时之市场价并无重 大差异。 20 (3) 除以上根据《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协议》达成的关联交易外,其他与集团公司构成 的关联交易情况为: 金额 人民币千元 集团公司购买本公司钢材 (24,656) 集团公司购买本公司其他服务 (24,688) 本公司支付集团公司有关固定资产及建筑服务费用 80,204 本公司支付集团公司其他服务费用 62,944 合计支付总金额占本集团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之经审计合并有形资产净值的 1.59%。 上述关联交易已经被董事会中与集团公司没有关系之所有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程绍秀 女士、吴君年先生)确认为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交易,且以市场价为定价基 准的该等交易与一般商业条款比较,其条款对本公司至少同样有利。 (4) 与控股股东所订立的重大合约: 除上述就 2001 年度签订的《服务协议》和《矿石购销协议》补充协议之外,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与控股股东签订任何重大合约。 5、本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租赁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 事项。 本公司严格遵照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 知》(证监公司字[2000]61 号)文件,并无对外担保事项。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根据公司本年度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并依据《公司章程》规 定的权限,用人民币 100 百万元的自有资金,委托上海安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理财。于 2001 年 3 月 17 日,双方签订委托理财协议,该协议于 2002 年 4 月 3 日到期,本公司于 2002 年 4 月 4 日全 数收回委托资金及收益共人民币 106 百万元。 根据 2002 年度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董事会决定用人民币 100 百万元自有资金,委托安徽省 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简称安徽国际信托)理财。2002 年 4 月 15 日,双方签订委托投资协议,协议 内容为:(1)委托期限为一年,自 2002 年 4 月 17 日至 2003 年 4 月 17 日止;(2)安徽国际信托 保证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委托期满返还委托资金及其收益,公司认为必要时,可向乙方提出中止委 托,收回委托资金;(3)委托投资所产生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安徽国际信托只按收益的 5%收取 佣金,若有损失则不收佣金。 6、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均未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披露承诺事项。 21 7、本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获委任为本集团的中国及国际核数 师,并已审核随附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及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 支付给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港币 4,850 千元(已支付港币 3,950 千元),其中年度审计费港币 4,300 千元,中期审阅费港币 550 千元(2000 年支付给两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港币 5,000 千元, 其中年度审计费港币 4,500 千元,中期审阅费港币 500 千元)。其审计费和审阅费均已包含两会计 师事务所的代垫费用以及有关收费的税金。此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的食宿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有关续聘两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下年度的核数师的议案将在应届股东年会上 提呈。 本公司在过去三年内没有更换核数师。 8、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受到监管部门稽查及处罚。 9、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没有变更,也没发生董事会换届及改选或半数以上成员变动、公司 总经理变动、解聘或新聘董事会秘书等情况。 于 2002 年 1 月 16 日,董事会经过讨论,同意接受蒋平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经理 职务的请求,予以解聘。 10、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无更改公司名称或股票简称。 11、出售职工宿舍 1994 年至 1997 年止,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 190 百万元的资金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工住房, 并从 1997 年 1 月开始按政府有关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因出售职工住房而导致的亏损以递延 职工成本形式入帐,分 10 年摊销。到 2000 年末,本集团共录得递延职工成本约人民币 163.78 百 万元,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 58.18 百万元。财政部 2001 年对出售职工住房亏损的会计处理作 出规定,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 2001 年 1 月 1 日之未摊销递延职工成本余额人民币 105.60 百万元已全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因此 2001 年度财务报表中无需再摊销该等费用。根据香港会 计准则,该等亏损仍按住房出售日起分 10 年摊销。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期间损益表之摊销职 工住房亏损约人民币 17.6 百万元。 12、住房补贴 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本公司实行了货币化分房,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发放 一次性住房补贴。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按收付实 现制,根据每年实际支付数额,按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调整年初未分配利润。根据香港会 22 计准则,本公司对应发给 2000 年 1 月 1 日以前已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人民币 38.8 百万元一次性计 入 2000 年损益,对应发给在职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人民币 349 百万元,考虑到领取该一次性住 房补贴的在职职工平均仍需继续为本公司服务 10 年,所以按领取补贴的在职职工自 2000 年元月 1 日开始以直线法分 10 年预提入帐。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2001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实际支付符合条件的职工的住房补贴 85 百 万元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按香港会计准则,对截止 12 月 31 日在职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的计提数 人民币 34.9 百万元列入 2001 年度的损益表。 13、统一所得税率及取消地方政府退税优惠 鉴于本公司为首批在境外上市的九家股份制规范化试点企业之一,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 局 1997 年 3 月 10 日财税字(1997)38 号文件规定,本公司继续按 15%的税率计缴所得税,与取消 地方政府退税优惠无关,至本报告发布日亦未收悉国家调整本公司所得税率的文件。 23 十二、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报告 致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 贵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负债表,2001 年 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以及 2001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表和现金流量 表。这些会计报表由 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根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 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 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 贵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和财务状况,2001 年度合并经营 成果和经营成果,以及 2001 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情况和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 了一贯性原则。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葛 明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金 馨 2002 年 4 月 15 日 24 (二)会计报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合并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1,322,172,382 1,619,002,577 短期投资 3 111,796,803 - 应收票据 4 878,498,188 467,651,346 应收账款 5 319,069,657 466,939,198 其他应收款 6 576,535,198 376,374,667 预付账款 7 466,885,316 113,362,142 存货 8 1,775,084,709 2,019,327,34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9 1,600,000 4,308,000 流动资产合计 5,451,642,253 5,066,965,272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6,417,035 11,389,628 长期债权投资 10 21,558,870 24,218,870 长期投资合计 27,975,905 35,608,498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1 14,964,186,811 14,443,622,756 减:累计折旧 11 (4,790,914,536) (4,078,670,276) 固定资产净值 11 10,173,272,275 10,364,952,48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1 (125,431,412) (20,544,897) 固定资产净额 11 10,047,840,863 10,344,407,583 在建工程 12 315,159,819 524,278,291 固定资产合计 10,363,000,682 10,868,685,874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13 880,394,034 780,409,605 长期待摊费用 14 - 105,600,28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80,394,034 886,009,894 资产总计 16,723,012,874 16,857,269,53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5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5 985,930,885 1,398,110,315 应付账款 16 806,247,188 698,846,377 预收账款 17 549,656,178 213,701,727 应付工资 18 500,175 40,071,857 应付福利费 11,950,910 10,510,911 应付股利 41 129,106,000 129,106,000 应交税金 19 259,548,893 258,998,116 其他应交款 20 16,860,319 10,534,207 其他应付款 21 198,957,610 235,883,270 预提费用 22 235,172,949 177,148,5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3 246,733,508 653,320,416 流动负债合计 3,440,664,615 3,826,231,76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24 837,333,288 875,162,867 专项应付款 25 485,840,000 58,920,000 其他长期负债 26 182,067,859 208,970,050 长期负债合计 1,505,241,147 1,143,052,917 负债合计 4,945,905,762 4,969,284,682 待转销汇兑差异 44 1,373,630,913 1,373,630,913 股东权益: 股本 27 6,455,300,000 6,455,300,000 资本公积 28 3,491,344,482 3,491,344,482 盈余公积 29 420,709,943 379,818,405 其中:法定公益金 29 210,304,166 189,883,907 未分配利润 30 36,121,774 187,891,056 股东权益合计 10,403,476,199 10,514,353,9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723,012,874 16,857,269,53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6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1 9,547,928,732 8,185,686,809 减:主营业务成本 31 (8,191,351,342) (6,929,955,88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2 (74,730,333) (63,977,493) 主营业务利润 1,281,847,057 1,191,753,43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 33 16,879,381 (2,298,192) 减:营业费用 (91,901,563) (102,796,663) 管理费用 34 (488,675,440) (363,127,606) 财务费用 35 (130,389,931) (177,771,693) 营业利润 587,759,504 545,759,279 加:投资收益 36 669,937 2,675,648 补贴收入 37 4,942,320 232,475 营业外收入 38 8,592,156 3,530,438 减:营业外支出 39 (304,832,651) (355,110,111) 利润总额 297,131,266 197,087,729 减:所得税 (88,734,774) (21,056,682) 净利润 208,396,492 176,031,047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87,891,056 196,591,475 减: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40 (84,567,947) (20,872,421) 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未分配利润 14 (105,600,289) - 可供分配的利润 206,119,312 351,750,10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 (20,471,279) (17,401,818) 提取法定公益金 29 (20,420,259) (17,351,227)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65,227,774 316,997,056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41 (129,106,000)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6,121,774 187,891,056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7 合并现金流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724,883,415 收到的税费返还 34,071,117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3,534,476 现金流入小计 11,772,489,00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8,064,195,082)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2,578,013)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4,558,44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302,264,989) 现金流出小计 (10,613,596,52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892,48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368,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683,81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回的现金净额 11,429,977 收回抵押定期存款及逾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 39,373,748 现金流入小计 83,855,53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所支付的现金 (693,267,64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8,596,000) 现金流出小计 (801,863,64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8,008,102)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8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1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08,771,70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426,92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635,691,7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64,417,23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69,461,924) 现金流出小计 (2,333,879,1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8,187,45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153,374)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57,456,447)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29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1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08,396,492 加: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84,567,947) 计提的坏账准备 95,550,000 计提的投资跌价准备 1,771,790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4,886,515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0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810,690,139 无形资产摊销 19,517,638 预提费用增加 34,669,66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58,828,614 财务费用 127,657,313 投资收益 (2,441,727) 存货的减少 244,242,633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915,144,900)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47,836,2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8,892,48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271,685,989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529,142,436)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257,456,447)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0 资产负债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84,277,534 1,520,821,621 短期投资 111,796,803 - 应收票据 878,198,188 434,751,346 应收账款 5 303,515,418 425,311,744 其他应收款 6 288,305,136 293,584,993 预付账款 466,195,316 113,362,142 存货 1,768,864,682 1,954,581,96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1,600,000 4,308,000 流动资产合计 5,002,753,077 4,746,721,808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409,133,363 273,795,005 长期债权投资 10 21,558,870 24,218,870 长期投资合计 430,692,233 298,013,875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价 14,947,024,173 14,436,127,621 减:累计折旧 (4,783,866,830) (4,074,825,364) 固定资产净值 10,163,157,343 10,361,302,257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5,431,412) (20,544,897) 固定资产净额 10,037,725,931 10,340,757,360 在建工程 315,159,819 524,278,291 固定资产合计 10,352,885,750 10,865,035,651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无形资产 880,394,034 780,409,605 长期待摊费用 - 105,600,289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计 880,394,034 886,009,894 资产总计 16,666,725,094 16,795,781,22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1 资产负债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2001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附注五 2001年12月31日 2000年12月31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985,930,885 1,377,110,315 应付账款 799,292,764 694,494,698 预收账款 540,367,958 194,036,260 应付工资 500,175 39,999,233 应付福利费 11,877,086 10,424,234 应付股利 41 129,106,000 129,106,000 应交税金 258,528,426 259,243,984 其他应交款 16,834,518 10,533,663 其他应付款 192,431,871 231,346,348 预提费用 235,172,949 194,448,569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45,826,493 652,366,451 流动负债合计 3,415,869,125 3,793,109,755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821,914,033 857,991,497 专项应付款 485,840,000 58,920,000 其他长期负债 182,067,859 208,970,050 长期负债合计 1,489,821,892 1,125,881,547 负债合计 4,905,691,017 4,918,991,302 待转销汇兑差异 44 1,373,630,913 1,373,630,913 股东权益: 股本 27 6,455,300,000 6,455,300,000 资本公积 28 3,491,344,482 3,491,344,482 盈余公积 29 420,370,310 379,666,632 其中:法定公益金 29 210,185,155 189,833,316 未分配利润 20,388,372 176,847,899 股东权益合计 10,387,403,164 10,503,159,01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16,666,725,094 16,795,781,22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 附注五 2001年度 200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31 9,412,203,734 7,079,062,219 减:主营业务成本 31 (8,085,316,362) (5,885,036,266)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4,161,622) (60,212,520) 主营业务利润 1,252,725,750 1,133,813,43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 15,649,180 (2,496,316) 减:营业费用 (78,065,312) (56,416,113) 管理费用 (475,231,649) (353,596,952) 财务费用 (130,935,613) (178,932,131) 营业利润 584,142,356 542,371,921 加:投资收益 36 669,937 2,675,648 补贴收入 2,927,383 - 营业外收入 8,592,156 3,346,923 减:营业外支出 (304,831,434) (354,865,219) 利润总额 291,500,398 193,529,273 减:所得税 (87,982,011) (20,522,914) 净利润 203,518,387 173,006,35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76,847,899 188,421,233 减: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40 (84,567,947) (20,872,421) 出售职工住房亏损列入未分配利润 14 (105,600,289) - 可供分配的利润 190,198,050 340,555,17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 (20,351,839) (17,300,636) 提取法定公益金 29 (20,351,839) (17,300,636)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49,494,372 305,953,899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41 (129,106,000)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20,388,372 176,847,899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3 现金流量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1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1,414,107,48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519,539 现金流入小计 11,425,627,01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796,597,28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300,645,25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4,498,20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96,702,559) 现金流出小计 (10,338,443,30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183,71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5,368,000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27,071,72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11,429,977 收回抵押定期存款及逾期存款所收到的现金 3,508,089 现金流入小计 47,377,7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683,459,737)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108,596,000) 现金流出小计 (792,055,73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4,677,94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4 现金流量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001年度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08,771,70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6,920,000 现金流入小计 1,635,691,705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42,487,7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269,461,924) 现金流出小计 (2,311,949,71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6,258,01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716,25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333,035,99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5 现金流量表(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截至 2001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补充资料: 2001年度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203,518,387 加: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84,567,947) 计提的坏账准备 95,550,000 计提的投资跌价准备 1,771,790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4,886,515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000,000 固定资产折旧 807,351,156 无形资产摊销 19,517,638 预提费用增加 16,933,30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158,824,403 财务费用 128,269,403 投资收益 (2,441,727) 存货的减少 185,717,28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 (907,998,67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52,852,1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87,183,712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1,146,872,585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479,908,583)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333,035,998) 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顾章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鉴钢 会计机构负责人:管亚钢 所附附注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36 (三)会计报表附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一.企业简介 作为重组国有企业马鞍山钢铁公司(「原马钢」)的一部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 司」)于 1993 年 9 月 1 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安徽省马鞍山市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 司。于成立同日,本公司根据重组协议(生效日期为 1993 年 6 月 1 日),除矿山与其他非钢铁生产 业务外,接收原马钢的主要钢铁生产业务和两间子公司以及有关资产与负债。本公司接收的净资产 值 为 人 民 币 4,826,547,000 元 , 同 时 向 原 马 钢 发 行 入 账 列 为 缴 足 之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的 4,034,560,000 股国家 A 股,原马钢则更名为马鞍山马钢总公司,于 1998 年度,再更名为马钢(集 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本集团经营范围为:生产及销售钢铁产品。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与其子公司(以下统称「本集团」)的会计报表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 计制度》的要求编制,下列重要会计政策是根据该会计准则、制度拟定。 财政部于 2000 年末及 2001 年初颁布的《债务重组》(经修订)、《非货币性交易》(经修 订)、《现金流量表》(经修订)、《投资》(经修订)、《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 更正》(经修订)、《借款费用》、《无形资产》、《租赁》八项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 充规定,对本集团 2001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重大影响。 2.会计年度 本集团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即每年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除海外子公司以当地货币记账外,本集团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5.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本集团发生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时,采用交易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 账。于结算日,货币性项目中的非本位币金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由此 产生的货币换算差异,除因购建固定资产而借贷的外币资金所产生的汇兑损益于在建期间资本化 外,均列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海外子公司之会计报表均按结算日之汇率折合为人民币,所引起的 重大折算差额拨入汇兑差异储备。 37 6.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集团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方法是按照财政部[1995]11 号文《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对 拥有超过 50%以上股权并具有实质控制权,或虽然拥有不足 50%以上股权,但具有实质控制权的被 投资单位,纳入合并范围。所有重大的集团内部交易及余额已经在合并时冲抵。 7.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 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以取得投资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但未领取的 现金股利或利息,则单独进行核算,不构成短期投资成本。短期投资持有期间内收到被投资单位发 放的现金股利、利息,直接冲减短期投资成本。出售短期投资时,按加权平均法确认出售部分的成 本,扣除已计提的跌价准备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或损失。 年末时对短期投资按成本与市价孰低计量,对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 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9.坏账核算方法 坏账的确认标准是: (1)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者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 (2)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且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 确认的坏账于核准前先采用备抵法核算,在获得核准后与相应之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核销。 本集团采用备抵法核算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对经确认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和其 他应收款,计提全额坏账准备;除已计提全额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外,对余下的应收 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以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性坏账准备。即根据应收款项入账时间的长短,再考虑各 账龄的应收款项的还款情况计提坏账准备,其详情如下: 按扣除期后回款后计算坏账准备计提比率 % 账龄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1 至 6 个月 - - 7 至 12 个月 10 - 13 至 24 个月 25 40 25 至 36 个月 50 60 超过 36 个月 100 100 38 10.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备品备件。各种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除备 品备件外,存货的成本按加权平均法确定。在产品及产成品之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 摊入的生产费用。备品备件采用一次转销法,备品备件的价值在其领用时全部作为当期生产耗费, 一次转移到产品成本中。 对于存货遭受损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 的部分,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1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评估、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 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其他的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时,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作 为股权投资差额,在合同规定的投资期限内摊销,无投资期限的,按借方差额不超过 10 年,贷方 差额不低于 10 年的期限摊销。 长期债权投资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则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扣除相关费用及应收利息,与债券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投资溢价或 折价。债券投资溢价或折价,在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于确认相关债券利息收入时采用直线 法摊销。 债券初始投资成本中包含的相关费用,金额较大的于债券购入后至到期前的期间内在确认相 关债券利息收入时摊销,计入损益;金额较小的则于购入债券时一次摊销,计入损益。 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回收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 价值,则按照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年度损益。 12.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 工器具等,以及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主要设备但单位价值在人民币 2,000 元以上,使用期限超过二年 的物品。固定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购建固定资产使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专 门借款的利息及外币专门借款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固定资产的重大扩充更换及翻新技术改造而增 加的价值作为资本支出列入固定资产。除更换高炉炉衬的费用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内按直线 法预提之外,经常性修理及维护支出列为当期费用;固定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转让出售 等资产处理净损益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或支出。 39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采用直线法计算。各类固定资产的 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列示如下: 类别 估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 房屋和建筑物 16 至 50 年 2-6.25 机器和设备 7 至 20 年 5-14.29 运输工具和设备 7 至 11 年 9.09-14.29 于 1999 年 12 月份投产的万能型钢轧机系统首 18 个月折旧按照经调整后的直线法计算,有关 的调整考虑了实际产量与预期的正常产量的比例。按经调整后的直线法计算的 2001 年度折旧费用 比使用直线法少计约人民币 900 万元(2000 年度:人民币 5,500 万元)。 1993 年集团重组接收之固定资产已考虑到这些资产的成新率及剩余使用的年期,其折旧采用 直线法计算。 本集团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 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固定资产计提。 如果有迹象表明以前期间据以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各种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固定资产的可收 回金额大于其账面价值,则以前期间已计提的减值损失应当转回,但转回的金额不应超过原已计提 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是指购建固定资产之工程前期准备和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之建筑工程和安装 工程支出,包括工程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待安装设备、工程建筑安装费、工程管理费、借款利息 及汇兑损益。当在建工程的借款已发生并用于在建工程项目时,其所发生的利息及汇兑损益在工程 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前计入工程成本,工程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后,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建造的 在建工程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起转入固定资产。 本集团定期对在建工程进行检查,对长期停建并预计在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 建项目在性能上及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本公司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等情形导致其 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在建工 程减值准备按单项工程计提。 14.借款费用 为购建固定资产借入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同时具备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和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时予以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依据截至各会计年度末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的加权平均数及 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率计算。当固定资产的购建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三个月 40 将暂停借款费用资本化,并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的固定 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 用。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15.无形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 无形资产是指土地使用权,以原值减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并按使用年限以直线法分 50 年 平均摊销。 本集团定期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可收回金额的部分 确认为减值准备。 16.住房补贴 按照职工住房补贴计划的规定,发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按实发数列 入未分配利润。 17.退休金 上缴由政府统筹的退休金计划的供款在提取时记入当期损益。 从 2000 年 1 月 1 日起,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府筹划的退休金计划之 前的养老保险金款项由本集团承担。有关养老保险金与该等职工以前的服务有关,所有因此引起的 负债已一次性列入损益。 18.递延职工费用 于以前年度,以优惠价将职工住房售予公司职工而引致的亏损,均以递延职工费用形式入 账,并以接近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 10 年,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摊销。根据财政 部颁发的(2001)5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1 日起将尚未摊销的递延职工费用余额全 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19.专项应付款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国家拨入的具有专门用途的拨款,于实际收到时确认为专项应付款。拨款项目完 成后,形成的各项资产的部分,按实际成本结转为固定资产,同时将已使用的专项应付款转入资本 公积科目。 20.收入确认原则 在商品交易中,当本集团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且不再对该 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 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营业收入按销货发票金额(不含增值税)列账,发生的销货退回、销售折扣和折让直接冲减 营业收入。 41 投资收益是于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时予以确认。 利息收入是按相关存款的存续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21.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照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并选择债务法计算递延税款,就重大时间性差异对所得 税的影响金额,按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的合计,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 用。 22.关联方 若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及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或多个企业同受 一方控制,均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三.税项 本集团适用的主要税种及其税率列示如下: (i)增值税-主营产品收入按 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并按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的差额缴纳增值税。 (ii)营业税-按服务性收入金额 5%缴纳营业税。 (iii)城市建设维护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 7%缴纳。 (iv)教育费附加税-按应缴纳增值税额及营业税额的 3%缴纳。 (v)房产税-对拥有产权的房屋按国家规定的比例计缴房产税。 (vi)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和子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分别按现行税务法规、实务操作和相关 诠释所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的 15%--33%计算。香港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乃根据本年度内在香港赚 得或源于香港之应课税收入按现行税率 16%计提。其他海外子公司于本年度内并无录得应课税利 润,故对相关所得税未作出拨备。 42 四.控股子公司 本公司投资成 拥有权益比例 本 注册地 被投资单位名称 经营范围 注册和实收资本 人民币元 直接权益 间接权益 点 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 中国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 人民币 5,000 50,000,000 100% - 司 安徽省 出口钢材 万元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中国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 人民币 800 万元 7,500,000 93.75% 6.25% 任公司(注 1) 安徽省 程的规划及设计 MG 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德国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 德国马克 30 万 1,573,766 100% - 制品及提供技术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 中国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 万元 200,000 20% 80% 宜贸易有限公司(注 2) 浙江省 上海中马金属贸易有限 中国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人民币 100 万元 900,000 90% 10% 公司 上海 马钢(香港)有限公司 中国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港币 480 万元 4,101,688 80% 20% 香港 64,275,454 注 1: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公司。 注 2: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宜贸易有限公司现正进行清算。 43 五.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附注 原币余额 折合率 人民币元 原币余额 折合率 人民币元 现金 人民币 72,302 元 1.00 72,302 人民币 97,282 元 1.00 97,282 人 民 币 1,093,362,992 金融机构存款 元 1.00 1,093,362,992 人民币 1,276,731,779 元 1.00 1,276,731,779 2 港币 116,330,237 元 1.0613 123,266,526 港币 150,746,060 元 1.0606 159,881,271 美金 4,934,124 元(注) 8.2766 40,837,776 美金 21,841,016 元 8.2781 180,802,109 德国马克 561,165 3.5352 1,984,167 德国马克 372,506 4.0003 1,490,136 日元 994,343,605 0.063 62,648,619 不适用 - 合 计 1,322,172,382 1,619,002,577 注:其中美金存款 1,000,000 元已向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质押,作为马钢(香港)有限公司向 该银行取得信贷额度。另有美金 580,485 元作为马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向中国银行马鞍山市分行 及中国工商银行马鞍山市分行取得信用证的保证金。 44 2.金融机构存款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有下列合计约人民币 2.02 亿元(2000 年:人民币 2.06 亿元)存放在 5 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已超过其相应的到期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广信」) 26,327 29,835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 9,954 9,954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赛格」) 46,545 46,545 中信宁波公司(「中信宁波」) 45,112 45,112 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租赁」) 74,242 74,242 202,180 205,688 逾期存款准备 (175,000) (175,000) 27,180 30,688 根据法律意见,董事们认为本公司存于以上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均为有效的定期存款。 广信、中创和中信宁波现正进行清算,本公司已分别向它们各自的清算组织登记本身的债 权。于本年度,本公司已从广信收回若干还款共约人民币 351 万元,而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本 公司在广信尚未收回的存款本金降至约人民币 2,633 万元。于本年度,中创和中信宁波未有付还任 何存款。截至本会计报表批准日,董事们对能够从这三家公司收回的存款本金数额未能作出估计。 本公司在 1998 年 12 月已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赛格,并于 1999 年 3 月 19 日获得法院判决它须 支付本公司存款本金及利息,但目前赛格正被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停业整顿,有关存款本金及利息的 收回需待停业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于 2000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与深圳租赁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深圳租赁于 5 年内还款人民币 8,485 万元(港币 8,000 万元)作为付还存款本金和利息。深圳租赁已于 2000 年度内付还人民币 1,061 万元(港币 1,000 万元),余额人民币 7,424 万元(港币 7,000 万元)将会在 2003 年 12 月 31 日和 2004 年 12 月 31 均付还人民币 2,439 万元(港币 2,300 万元),以及在 2005 年 6 月 30 日 付还人民币 2,546 万元(港币 2,400 万元),利息则在 2003 年 1 月 1 日才开始计算。由于还款安 排属长期性,本公司继续对此作出部分准备。 根据以上原因,董事们对上述五笔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存款继续保留从 2000 年末结转的人民 币 1.75 亿元准备,并继续在收讫现金后才将这些存款的利息收入予以确认入账。 45 3.短期投资 本集团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投资成本 跌价准备 投资成本 跌价准备 项目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委托投资 100,000,000 (注 1) - - - 股票投资 13,568,593 (注 2) 1,771,790 - - 合计 113,568,593 1,771,790 - - 注 1:本公司于 2001 年 3 月 17 日与上海安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申”)签订《委托投资 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 100,000,000 元。根据该协议, 本公司委托安申进行股票、国债、基金等有价证券组合短期投资。本公司可派员参与 安申的运作过程,对资金的运用实施监督与统计。本次资金管理的委托权限为 12 个 月,自 2001 年 4 月 3 日至 2002 年 4 月 3 日。于 2002 年 4 月份,本公司已全数收回委 托投资资金及收益分别为人民币 1 亿元和人民币 600 万元。 注 2: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数 投资成本 年末市场单价 年末市价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7,596,000 3.45 6,210,000 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428,850 5,972,593 3.91 5,586,803 合计 13,568,593 11,796,803 股票投资于本报表日的市价是根据《中国证券报》公布的 2001 年 12 月 31 日股票交易收盘价 确定。 本公司股票投资变现并无重大限制。 2001 年度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46 4.应收票据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银行承兑汇票 878,498,188 462,651,346 商业承兑汇票 - 5,000,000 合计 878,498,188 467,651,346 本集团的应收票据增加 88%是由于销售收入增加以及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致。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均无已抵押的应收票据。 5.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本集团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313,544,939 41 (38,069,444) 377,640,618 46 (3,323,137) 1至2年 32,924,310 4 (14,736,178) 77,331,995 9 (21,917,968) 2至3年 66,139,368 9 (40,857,417) 99,030,860 12 (64,351,430) 超过 3 年 354,518,588 46 (354,394,509) 274,443,273 33 (271,915,013) 合计 767,127,205 100 (448,057,548) 828,446,746 100 (361,507,548) 本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286,510,072 39 (26,588,816) 340,846,647 44 (3,056,510) 1至2年 32,924,310 5 (14,736,178) 74,730,633 10 (21,267,627) 2至3年 66,139,368 9 (40,857,417) 94,482,988 12 (62,077,494) 超过 3 年 348,699,216 47 (348,575,137) 259,459,024 34 (257,805,917) 合计 734,272,966 100 (430,757,548) 769,519,292 100 (344,207,548) 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净额减少 32%主要是由于加强欠款回收力度及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增加所 致。 47 本集团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应收账款项目前 5 名单位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306,622,794 元,占 应收账款总额的 40%。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应收账款中并无持有本集团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应收本公司的子公司销售货款人民币 1,280 万元(2000 年:人民币 2,519 万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2001 年度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6.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本集团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582,523,115 91 (6,466,984) 364,061,340 85 - 1至2年 3,519,243 1 (3,168,024) 5,063,472 1 (2,431,661) 2至3年 1,241,290 - (1,113,442) 5,157,498 1 (3,188,622) 超过 3 年 49,474,298 8 (49,474,298) 53,315,105 13 (45,602,465) 合计 636,757,946 100 (60,222,748) 427,597,415 100 (51,222,748) 本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294,293,553 85 (6,466,984) 282,782,412 82 - 1至2年 3,519,243 1 (3,168,024) 5,021,401 1 (2,431,661) 2至3年 1,240,790 - (1,113,442) 5,157,498 1 (3,188,622) 超过 3 年 49,474,298 14 (49,474,298) 51,846,430 16 (45,602,465) 合计 348,527,884 100 (60,222,748) 344,807,741 100 (51,222,748) 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净额增加 53%主要是由于进口材料采购支出增加所致。 本集团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其他应收款项目前 5 名单位金额的合计为人民币 327,058,714 元,占其他应收款总额的 51%。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其他应收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2001 年度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48 7.预付账款 预付账款的账龄情况如下: 2001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年以内 461,870,051 99 109,693,694 97 1至2年 4,400,818 1 1,692,800 2 2至3年 614,447 - 392,180 - 超过 3 年 - - 1,583,468 1 合计 466,885,316 100 113,362,142 100 本集团的预付账款增加 312%主要是由于原材料及固定资产建设和采购的预付款支出增加所 致。 预付账款账龄超过一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部份工程尚未结算所致。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预付账款中并无持有本集团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欠款。 8.存货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材料 623,146,667 - 706,334,733 - 在产品 403,306,453 (3,000,000) 428,979,866 (3,000,000) 产成品 141,452,756 (4,150,000) 189,921,867 (4,150,000) 备品备件 681,241,874 (66,913,041) 768,153,917 (66,913,041) 合计 1,849,147,750 (74,063,041) 2,093,390,383 (74,063,041) 对无销售合同约定的产成品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单个存货项目的一般销售价格减去估计完工 成本、销售费用后的价值确定;有合同约定的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合同价确定。 2001 年度存货跌价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9.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 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投资减少 63%是由于收回债权投资所致。 49 10.长期投资 本集团 2001 年 2001 年 项目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股权投资 股权投资(ii) 11,389,628 1,000,000 (5,972,593) 6,417,035 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iii) 24,218,870 - (2,660,000) 21,558,870 合计 35,608,498 1,000,000 (8,632,593) 27,975,905 本公司 2001 年 2001 年 项目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长期股权投资 子公司投资(i) 262,405,377 140,310,951 - 402,716,328 股权投资(ii) 11,389,628 1,000,000 (5,972,593) 6,417,035 273,795,005 141,310,951 (5,972,593) 409,133,363 长期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iii) 24,218,870 - (2,660,000) 21,558,870 合计 298,013,875 141,310,951 (8,632,593) 430,692,233 本公司的长期投资增加 45%主要是由于应收子公司的款项增加所致。 (i)子公司投资 本公司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投资成本 64,275,454 58,775,454 应收子公司款 338,440,874 203,629,923 50 合计 402,716,328 262,405,377 (ii)股权投资 按成本法核算的股权投资: 占被投资 投资金额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类别 股数 公司股权 人民币元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64,578 0.014% 807,926 唐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股 1,003,200 0.074% 4,559,109 其他 1,050,000 合计 6,417,035 (iii)其他债权投资 本期 累计应收/ 借款单位 本金 年利率 到期日 利息 已收利息 账面金额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安徽省电子 2002 年 开发总公司 21,558,870 无 -2009 年 - - 21,558,870 51 11.固定资产 运输工具 房屋和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2001 年 1 月 1 日 5,893,690,335 8,092,225,362 457,707,059 14,443,622,756 增加 9,927,202 11,322,700 17,700,700 38,950,602 在建工程转入(附注 12) 274,497,490 363,746,065 16,240,274 654,483,829 重分类 449,504,702 (449,457,975) (46,727) - 减少 (67,596,127) (90,696,883) (14,577,366) (172,870,376) 2001 年 12 月 31 日 6,560,023,602 7,927,139,269 477,023,940 14,964,186,811 累计折旧: 2001 年 1 月 1 日 1,228,383,001 2,590,764,245 259,523,030 4,078,670,276 增加 231,244,314 540,476,287 38,969,538 810,690,139 重分类 77,509,379 (77,269,231) (240,148) - 减少 (24,425,769) (61,515,326) (12,504,784) (98,445,879)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512,710,925 2,992,455,975 285,747,636 4,790,914,536 固定资产净额: 2001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净值 5,047,312,677 4,934,683,294 191,276,304 10,173,272,27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61,564,391) (63,867,021) - (125,431,412) 固定资产净额 4,985,748,286 4,870,816,273 191,276,304 10,047,840,863 2000 年 12 月 31 日 固定资产净值 4,665,307,334 5,501,461,117 198,184,029 10,364,952,480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4,472,623) (6,072,274) - (20,544,897) 固定资产净额 4,650,834,711 5,495,388,843 198,184,029 10,344,407,583 2001 年度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2 12.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下列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完工的主要项目: 于 2001 年 在建工程 于 2001 年 工程投 1月1日 余 本年转入固定 本年转入 在建工程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 入占 项目 预算数 额 本年增加 资产(附注 11) 无形资产 报废 拨回 余额 资金 预算的 名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来源 比例% 1.特耐 45,000,000 72,834,094 - - - (95,834,094) 23,000,000 -自筹资 不适用 改造 金 2.焦炉 449,410,000 62,571,974 - (46,287,402) - - - 16,284,572自筹资 不适用 系统 金 工程 3.采南 88,430,000 33,874,667 - - - - (30,000,000) 3,874,667自筹资 不适用 站、北 金 环线 4.一钢 740,000,000 192,436,520 253,673,176(329,970,000) - - -116,139,696自筹资 60 平炉改 金及金 转炉 融机构 项目 贷款 其中: 利息资 本化金 额 2,428,800 13,384,480 (10,946,320) - - - 4,866,960 5.高炉 54,000,000 5,091,250 49,264,839 - - - - 54,356,089自筹资 100 煤气 金 220t/h 锅炉 6.球团 52,200,000 - 52,370,786 (52,370,786) - - - -自筹资 100 工程 金 7.板坯 140,000,000 1,900,000 127,929,966(129,829,966) - - - -自筹资 100 连铸机 金 8.其他 155,569,786 179,739,417 (96,025,675) (114,778,733) - -124,504,795自筹资 不适用 项目 金及金 融机构 贷款 其中: 利息资 本化金 额 4,612,206 - (4,612,206) - - - - 合计 524,278,291 662,978,184(654,483,829) (114,778,733) (95,834,094) (7,000,000)315,159,819 本集团的在建工程减少 40%主要是由于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所致。 资本化利率为 5.85%-6.21%。 2001 年度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中披露。 53 13.无形资产 2001 年 累计 2001 年 原值 1月1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摊销额 12 月 31 日 剩余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摊销年限 土地使用权 1,028,251,518 780,409,605 119,502,067 (19,517,638) (147,857,484) 880,394,034 41 年至 50 年 以上无形资产本年增加额大部分为在建工程转入。 14.长期待摊费用 2001 年 本年列入 2001 年 1月1日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年初未分配利润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递延职工费用 105,600,289 - - (105,600,289) - 本集团的长期待摊费用减少是由于递延职工费用已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所致。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为数约人民币 1.06 亿元的递延职工费用是由 1997 年销售职工住房所引 起的亏损约人民币 1.64 亿元减累计摊销后列示。根据财政部所颁布的(2001)5 号文的规定,本公 司已将 2001 年 1 月 1 日尚未摊销的递延职工费用余额全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15.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利率 借款到期日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担保借款 不适用 - - 80,000,000 信用借款 5.265-5.85 2002 年 1 月至 2002 年 12 月 985,930,885 1,318,110,315 合计 985,930,885 1,398,110,315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的担保借款均由集团公司提供信用担 保。 16.应付账款 本集团应付账款的账龄均为三年以内。 55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应付账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7.预收账款 本集团的预收账款增加 157%主要是由于预收销售货款增加所致。 本集团预收账款的账龄均在一年以内。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预收账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18.应付工资 本集团的应付工资减少 99%主要是由于 2000 年度应付未付奖金已在本年度发放所致。 本年度应付工资余额属工效挂钩结余。 19.应交税金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企业所得税 (9,704,786) (22,972,680) 增值税 268,581,097 289,367,344 营业税 111,552 (3,278,001) 其他税金 561,030 (4,118,547) 合计 259,548,893 258,998,116 应交各项税金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2001 年度应交增值税增减变动情况在补充资料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中披露。 20.其他应交款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教育费附加 319,389 (1,108,367) 水利基金 16,515,129 11,642,030 其他税金 25,801 544 合计 16,860,319 10,534,207 56 本集团的其他应交款增加 60%主要是由于水利基金开支增加所致。 其他应交款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21.其他应付款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劳务费 27,375,779 35,107,300 工程款 125,008,384 130,420,817 维修检验费 17,202,686 19,362,495 其他 29,370,761 50,992,658 合计 198,957,610 235,883,270 除附注六第 6 点所披露外,其他应付款中并无持有本公司 5%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款项。 本集团的其他应付款账龄超过 3 年的主要原因为工程款结算延误所致。 22.预提费用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贷款利息 47,695,984 44,064,176 运费 64,085,423 28,578,589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73,142,630 72,000,000 其他 50,248,912 32,505,804 合计 235,172,949 177,148,569 本集团的预提费用增加 33%主要是由于预提运费增加所致。 57 2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单位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借款条 件 中国工商 银行—马 2002 年 2 月至 钢办事处 人民币元 103,940,000 103,940,000 人民币元 400,468,000 400,468,000 2002 年 12 月 2.88-5.94 无抵押 中国建设 银行—马 鞍山市支 行 人民币元 2,700,000 2,700,000 人民币元 2,700,000 2,700,000 2002 年 12 月 2.88 无抵押 中国工商 银行—安 徽省分行 - - - 人民币元 30,000,000 3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建设 银行—冶 集团公 金专行 人民币元 60,000,000 60,000,000 人民币元 120,000,000 120,000,000 2002 年 12 月 6.21 司担保 中国建设 银行—冶 金专行 人民币元 13,200,000 13,200,000 人民币元 13,200,000 13,200,000 2002 年 12 月 2.4 无抵押 中国农业 银行—马 鞍山市支 行 - - - 人民币元 20,000,000 20,0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中国建设 银行—安 集团公 徽省分行 美元 7,972,657 65,986,493 美元 7,972,657 65,998,451 2002 年 10 月 5.8 司担保 中国银行 —马鞍山 支行(注) 欧元 123,947 907,015 卢森堡法郎 5,000,000 953,965 2002 年 9 月 0.25 无抵押 合计 246,733,508 653,320,416 本集团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62%是由于借款减少及还款增加所致。 注:按欧盟委员会关于欧元转换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信贷部于 2001 年 6 月 30 日按折算率 1 欧元对 40.3399 卢森堡法郎,将本公司的卢森堡法郎长期借款全数转换为欧元。 24.长期借款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借款单位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币种 原币 人民币元 借款到期日 年利率% 借款条件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人民币元 20,000,000 20,000,000 人民币元 130,000,000 130,000,000 2003 年 2 月 5.94 无抵押 马钢办事处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 人民币元 505,000,000 505,000,000 人民币元 365,000,000 365,000,000 2003 年 6 月至 6.21 集团公司 冶金专行 2007 年 12 月 担保 中国建设银行— 美元 35,876,958 296,914,033 美元43,849,615 362,991,497 2003 年 4 月至 5.8 集团公司 安徽省分行 2007 年 10 月 担保 中 国 银 行-- 马 鞍 欧元 2,107,089 15,419,255 卢森堡法 90,000,000 17,171,370 2003 年 3 月至 0.25 无抵押 山支行(注) 郎 2019 年 10 月 合计 837,333,288 875,162,867 58 注:按欧盟委员会关于欧元转换的有关规定,中国银行信贷部于 2001 年 6 月 30 日按折算率 1 欧元对 40.3399 卢森堡法郎,将本公司的卢森堡法郎长期借款全数转换为欧元。 25.专项应付款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485,840,000 58,920,000 本集团的专项应付款增加 725%是由于国家专项工程拨款增加所致。 26.其他长期负债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预提炉衬修理费 120,343,721 123,971,940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61,724,138 84,998,110 合计 182,067,859 208,970,050 59 27.股本 本公司注册及实收股本共计人民币 6,455,300,000 元,每股面值 1 元,股份种类及其结构如 下: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0 年 12 月 31 日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尚未流通部分 1.发起人股份:国家拥有股 4,034,560,000 4,034,560,000 份 2.募集法人股 87,810,000 87,81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4,122,370,000 4,122,37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 600,000,000 600,000,0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1,732,930,000 1,732,93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2,332,930,000 2,332,930,000 三、股份总数 6,455,300,000 6,455,300,000 本年度内,本公司股本并无任何变动。 28.资本公积 本集团和本公司 2001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本溢价 3,491,344,482 - - 3,491,344,482 29.盈余公积 本集团 2001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法定盈余公积 189,934,498 20,471,279 - 210,405,777 法定公益金 189,883,907 20,420,259 - 210,304,166 合计 379,818,405 40,891,538 - 420,709,943 60 本公司 2001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法定盈余公积 189,833,316 20,351,839 - 210,185,155 法定公益金 189,833,316 20,351,839 - 210,185,155 合计 379,666,632 40,703,678 - 420,370,310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和规定按税 后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 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 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转增为本公司的股本,惟转增后的法定盈 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 25%。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除税后利润的 5%至 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予股东(倘本公司清盘则除外)的法定公益金内。法定公益金须作为员工集 体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额须从法定公益金 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此盈余公积除公司解散外,不可作分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 定公益金转拨至一般盈余公积的金额应予以冲回。 本年内,董事会决定本公司应分别提取人民币 20,351,839 元(2000 年:人民币 17,300,636 元) 的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上述数额相当于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后利润人民币 203,518,387 元(2000 年:人民币 173,006,359 元)的 10%计提。但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要待即将召开 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本年内,子公司拨往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而列入本集团会计报表的总额分别为人民币 119,440 元及人民币 68,420 元。 30.未分配利润 本集团 附注 金额 人民币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7,891,056 减:职工住房补贴实际支付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40 (84,567,947) 递延职工费用列入未分配利润 14 (105,600,289) 加:本年度合并净利润 208,396,492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9 (20,471,279) 提取法定公益金 29 (20,420,259) 61 拟派发 2001 年度股利 41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6,121,774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本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是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与按香港会计准则计算两 者孰低的金额。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香港会计准则所确定的较低金额,本公司可以现 金或其他资产形式分配的未分配利润约为人民币 2,039 万元(2000 年:约人民币 1.77 亿元)。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可以转增股本形式分配的资本公积(按中国 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约为人民币 34.9 亿元(2000 年:约人民币 34.9 亿元)。于同日,本公司 并没有任何转增股本的计划。 31.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 本集团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钢材销售 8,848,110,853 7,637,851,253 1,210,259,600 7,442,412,190 6,255,723,749 1,186,688,441 生铁销售 26,812,279 20,638,626 6,173,653 46,146,734 38,689,987 7,456,747 钢坯销售 46,492,338 48,523,412 (2,031,074) 95,459,081 91,369,339 4,089,742 其他 626,513,262 484,338,051 142,175,211 601,668,804 544,172,808 57,495,996 合计 9,547,928,732 8,191,351,342 1,356,577,390 8,185,686,809 6,929,955,883 1,255,730,926 本公司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类别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利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钢材销售 8,775,293,899 7,583,387,862 1,191,906,037 6,541,947,049 5,408,128,374 1,133,818,675 生铁销售 26,812,279 20,638,626 6,173,653 25,166,353 21,951,782 3,214,571 钢坯销售 46,492,338 48,523,412 (2,031,074) 94,885,501 90,757,776 4,127,725 其他 563,605,218 432,766,462 130,838,756 417,063,316 364,198,334 52,864,982 合计 9,412,203,734 8,085,316,362 1,326,887,372 7,079,062,219 5,885,036,266 1,194,025,953 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的收入总额为 2,284,687,465 元,分别占本集团及本公司全部销售收入 的 24%。 由于本集团主要从事钢铁产品制造及销售,所以并无呈列按业务分部的报告;而本集团的产 品销售主要在中国进行,所以并无呈列按地区分部的报告。 62 3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城建税 52,138,116 44,581,084 教育费附加 22,344,907 19,106,179 其他税金 247,310 290,230 合计 74,730,333 63,977,493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的各项税费计提标准及税率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三。 33.其他业务利润/(亏损) 本集团的其他业务产生利润主要是由于其他业务收入大于其他业务成本所致。 34.管理费用 本集团的管理费用增加 35%主要是由于坏账准备及工资增加所致。 35.财务费用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利息支出 150,762,519 203,494,052 减:利息收入 (22,308,192) (27,658,501) 汇兑损失 2,315,332 2,614,994 减:汇兑收益 (3,112,346) (2,641,956) 其他 2,732,618 1,963,104 合计 130,389,931 177,771,693 36.投资收益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权投资收益 669,937 2,675,648 669,937 2,675,648 63 本集团的投资收益减少 75%是由于股权投资减少所致。 37.补贴收入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出口钢材补贴收入 4,942,320 232,475 本集团的补贴收入增加 20 倍是由于出口钢材补贴收入增加所致。 38.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的营业外收入增加 143%主要是由于环保贷款豁免还款增加所致。 39.营业外支出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 - 221,000,00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7,000,000 67,000,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04,886,515 20,544,897 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25,731,857 25,220,142 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 62,994,520 12,185,861 处理在建工程损失 95,834,093 - 赔偿金 6,181,470 8,845,394 其他 2,204,196 313,817 合计 304,832,651 355,110,111 40.职工住房补贴列入未分配利润 根据财政部所颁布的(2001)5 号文的规定,本公司将本年度实际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 工的一次性住房补贴金额人民币 84,567,947 元(2000 年:人民币 20,872,421 元)列入年初未分 配利润。 41.应付股利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拟派发末期股息—每股人民币 0.02 元 (2000 年:每股人民币 0.02 元) 129,106,000 129,106,000 64 应付股利年末余额是根据本公司董事会通过的 200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转入,其中应付法人股 股利、应付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利以及境外上市的外资股股利分别为人民币 82,447,400 元、人民币 12,000,000 元以及人民币 34,658,600 元。该等应付股利有待股东大会批准派发。 4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 人民币元 房产税 28,359,534 环境绿化费 29,852,294 生活后勤费用 77,588,345 港口包干费 18,921,753 运输费 21,228,913 装卸费 10,443,474 包装费 12,302,760 职工子弟学校经费 25,731,857 排水设施使用费 7,920,000 仓库经费 3,389,810 印花税 4,379,903 其他 62,146,346 合计 302,264,989 43.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001 年度 人民币元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426,920,000 44.待转销汇兑差异 1994 年 1 月 1 日,国家取消人民币汇率双轨制,将汇率的国家牌价和调剂价并轨,统一为中 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市场汇价。该待转销汇兑差异是本公司发行 H 股的港币收入因并轨前后(1993 年 12 月 31 日及 1994 年 1 月 1 日)分别采用两种不同的汇率——国家牌价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市场汇价所致。根据财政部关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后企业外币业务会计处理有关规定,以及财政 部、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的建议,本公司将该差异列于此处。根据财政部 1994 年 3 月 2 日的文 件,董事决定将该笔待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 65 45.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间差异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会计报表由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审计。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会计报表之重大差异对净利润及股东权 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净利润差异 截止 12 月 31 日止年度 附注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 102,301 追溯调整 按实际发生数调整炉衬修理费 (iii) - (2,137)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净利润 (2000 年:重报) 152,281 100,164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34,887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 38,843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9,119 13,985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5,491) (11,848)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净利润 208,396 176,031 股东权益差异 12 月 31 日 附注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于上年度披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 会计报表之股东权益 - 11,835,128 追溯调整 去年年底拟派之末期股利列为资本及储备部分 (iv) - 129,106 冲回去年年底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v) - 123,972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之股东权 益(2000 年:重报) 12,111,381 12,088,206 66 加: 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i) 17,600 -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69,774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38,843 38,843 减: 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 (105,600) -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ii) (105,440) (20,872) 预提炉衬修理费列为负债 (iii) (120,344) (123,972) 拟派之末期股利 (iv) (129,106) (129,106) (1,373,631 待转销汇兑差异 (v) (1,373,631) )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的会计报表之 股东权益 10,403,477 10,514,355 (i)摊销递延职工费用 由 1994 年至 1997 年,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 1.9 亿元的资金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工住房, 该等住房已于 1997 年内全部交付使用。本公司从 1997 年 1 月开始按《马鞍山市城镇公有住房出售 实施细则》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该实施细则列明了有关购置及出售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 其中包括给予本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之幅度。该等职工住房已大部分按优惠价售出,并导致亏损约 人民币 1.64 亿元。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或之前,按照香港及中国会计准则,均将有关亏损列入递 延职工成本,并按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分 10 年摊销。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 5,818 万元,递延职工成本净额约人民币 1.06 亿 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本年度仍按上述会计政策将应摊销的人民币 1,760 万元列入本年度之损益 表。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财政部于 2001 年 1 月新颁布的 (2001)5 号文的规定将 2000 年 12 月 31 日的递延职工成本净额约人民币 1.06 亿元全数列入年初 未分配利润。 (ii)职工住房补贴 按照已实施的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需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现金补贴给所有符合该项计划 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唯个别符合领取补贴资格的职工必须持续为本公司服务一段规定时期, 或该等职工已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以较前期间为准。董事会估计应付所有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 离退休职工之现金补贴分别约为人民币 3.49 亿元和人民币 3,884 万元。应付所有在职职工及离退 休职工之补贴款将会因职工的申请而于将来分批发放。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应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之住房补贴款由 2000 年 1 月 1 日起,按直线法 分 10 年(相等于有关职工的估计平均剩余服务年期)计提。因此,于本年度为在职职工已计提及 67 列入损益表之补贴款约人民币 3,489 万元(2000 年:约人民币 3,489 万元)。计提的补贴款对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 6,978 万元(2000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3,489 万元)。 而于将来应付所有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约人民币 3,844 万元已全数列入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之比较损益表,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以往所提供之 服务。计提的补贴款对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 3,884 万元(2000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3,884 万元)。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于本年度实际支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 款共计约人民币 8,457 万元(2000 年:约人民币 2,087 万元)则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有关补贴 对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 1.05 亿元(2000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2,087 万元)。会计报表中并无计提应付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 (iii)炉衬修理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集团的炉衬修理费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内按直线法预 提,据此,为数约人民币 549 万元(2000 年:约人民币 1,185 万元)之预提炉衬修理费已列入本 年度损益表。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预提之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 1.20 亿元(2000 年 12 月 31 日:约人民币 1.24 亿元)。 根据最新颁布的香港会计准则第 28 号,炉衬修理费应在发生时才能确认入账,在发生之前未 能符合确认为负债的条件,因此,本公司不再对炉衬修理费预提入账,并对 2000 年度预提入账的 炉衬修理费约人民币 1,185 万元以及 2000 年 12 月 31 日的预提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人民币 1.24 亿元 追溯调整以前年度。对于本年度发生之炉衬修理费约人民币 912 万元(2000 年:约人民币 1,399 万元)则列入损益表。 (iv)拟派股利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在结算日后拟派或宣派之前年度的股利会在该年度予以确认为负 债。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 9 号(经修订),于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派末期股利,将不再确认 为结算日前之负债,但应于资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另起一栏,作为未分配利润予以披露。因 此,于年底时确认为流动负债之拟派末期股利人民币 129,106,000 元已作以前年度调整,并重新分 类为资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内之拟派末期股利储备账项,这导致先前在 2000 年 12 月 31 日 呈报之本集团及本公司之流动负债减少及未分配利润增加人民币 129,106,000 元。于本年度拟派之 末期股利人民币 129,106,000 元已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之资本及储备部分列示。 (v) 待转销汇兑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1993 年发行 H 股的港币收入按交易日的国家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 账;在编制 1993 年 12 月 31 日的中国法定会计报表时亦按该日的国家牌价换算为人民币。 68 1994 年 1 月 1 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集团将此实现的约人民币 13.74 亿元汇兑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待转销汇兑差。根据财政部 1994 年 3 月 2 日的文件,董事决定 将该笔待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记录外币交易及于 1993 年 12 月 31 日换算外币资产之汇率为深圳外汇调 剂中心公布的调剂价。在是次人民币汇率并轨过程中并无产生任何重大汇兑损益。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主营业务 与本企 经济性质 法定代 业关系 或类型 表人 集团公司 安徽省马 矿产品采购、建筑工程设计 最终控 有限责任 顾建国 鞍山市 、施工、房地产开发、综合 股公司 公司 技术服务、国内贸易、饮食 、生产服务、制造机电设备 、金属制品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集团公司拥有本公司 63.24%的股票投票权,因此,所有与集团公司存 在控制关系的企业均为本公司的关联公司。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年末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集团公司 6,298,290 - - 6,298,290 3.能控制本公司的关联方所持本公司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企业名称 年初数 比例 本年增加数 比例 本年减少数 比例 年末数 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集团公司 4,081,480 63.23 850 0.01 - - 4,082,330 63.24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资料如下: 69 企业名称 与本企业关系 东莞大宝马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深圳市深皖金属建材工贸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深圳市粤海马钢实业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江南集团)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联营乙炔厂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三联铁厂 同属集团公司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金属制品联合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市黑马交通器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石马铁合金厂 同属集团公司 来得省租赁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钢运动用品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巨龙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上海联安制造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永固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钢渣综合利用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马鞍山黑马钢筋焊网有限公司 同属集团公司 5.以下数字汇总了本集团在本年度与关联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重大交易: 2001 年度 2000 年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与集团公司的交易: 采购铁矿石和石灰石 742,249,458 673,141,120 提供设施、各种服务及其他产品的收费 (35,327,534) (37,071,347) 支付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费用 249,866,304 233,642,745 采购固定资产和建筑服务 80,203,988 81,914,075 销售钢材产品 - (98,000) 与同系子公司的交易: 销售钢材产品: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548,202) (4,571,788) 70 马鞍山市黑马交通器材公司 - (13,809,950) 马鞍山市黑马钢筋焊网有限公司 (20,137,247) - 集团公司桃冲矿业公司 (1,121,616) - 集团公司姑山矿业公司 (2,848,718) - (24,655,783) (18,381,738)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入铁矿石和石灰石的价格条款是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1993 年 10 月 14 日签订的矿石供销协议及于 2001 年 4 月 27 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的条款乃按照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于 1993 年 10 月 14 日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及于 2001 年 4 月 27 日签定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其他关联交易是根据本集团和集团公司确定的条款进行。 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司及集团公司的联营公司的往来账余额已详列于本会计报表附 注六第 6 点。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2001 年 2000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经济内容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账款: 集团公司 1,110,948 4,533,104 货款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6,473,200 货款 马鞍山市黑马交通器材公司 180,600 398,095 货款 马鞍山市马钢合力公司工贸分公司 4,664,217 1,358,900 货款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 2,790,048 - 货款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117,217 - 货款 巨龙公司 2,004,149 - 10,867,179 12,763,299 其他应收款: 集团公司 251,348,686 264,802,307 货款 石马铁合金厂 - 248,819 货款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 159,657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2,600,447 2,600,447 货款 深圳市粤海马钢实业有限公司 159,657 - 货款 巨龙公司 47,318 - 货款 71 254,156,108 267,811,230 应付账款: 集团公司 30,317,426 5,042,943 货款 马鞍山市联营乙炔厂 1,302,990 9,977 货款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157,679 24,258 货款 马钢合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535,481 货款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 - 63,411 货款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918,541 7,761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251,342 - 货款 来得省租赁公司 45,789 - 货款 巨龙公司 54,398 - 货款 33,048,165 5,683,831 其他应付款: 集团公司 2,653,290 2,833,183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250,777 250,777 货款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50,000 - 货款 马钢金属制品联合公司 17,750 - 货款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90,118 - 货款 3,061,935 3,083,960 预收账款: 集团公司 20,621,897 585,841 货款 马鞍山市凯马螺丝制造有限公司 929 - 货款 马钢法兰环件制造联合公司 6,338 - 货款 马钢三联铁厂 326,674 - 货款 马钢运动用品公司 514 - 货款 来得省租赁公司 1,281 - 货款 巨龙公司 1,748 - 货款 安徽神马冶金有限责任公司 385,660 - 货款 上海江南物资联合经销公司 34,473 - 货款 21,379,514 585,841 预付账款: 集团公司 - 614,359 货款 72 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七.或有负债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及 2000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及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八.资本承诺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的资本承诺列示如下: 本集团及本公司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 薄板工程 975,271 - 2500 立方米高炉 4,070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40,981 37,479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158,956 - 高线轧机改造 99,704 - 二钢厂线材轧机 491 - 板坯连铸机 - 40,209 其他项目 768 - 1,280,241 77,688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薄板工程 4,044,859 - 2500 立方米高炉 788,678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298,586 525,401 四万立方米制氧机 340,000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118,244 304,480 300 立方米烧结机 298,000 - 干熄焦工程 175,000 175,000 2#焦炉 172,000 - 高线轧机改造 55,016 170,000 二钢厂线材轧机 130,752 - 码头、料场改造 109,510 - 73 板坯连铸机 - 39,492 其他项目 78,040 62,810 6,608,685 1,277,183 总资本承诺 7,888,926 1,354,871 九.比较数字 若干比较数字乃经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之呈报形式。 十.会计报表之批准 董事会于 2002 年 4 月 15 日批准本会计报表。 补充资料: 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表 2001 年度利润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10.88 10.69 0.199 0.199 营业利润 4.99 4.90 0.091 0.091 净利润 1.77 1.74 0.032 0.032 扣除非经营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73 1.70 0.032 0.032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乃按中国证监会于 2001 年 1 月 19 日发布之《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所载之计算公式计算。 74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股本: 年末余额 6,455,300,00 6,455,300,00 二.资本公积: 年末余额 3,491,344,48 3,491,344,48 三.法定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189,934,498 172,532,680 本年增加数 20,471,279 17,401,818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0,471,279 17,401,818 年末余额 210,405,777 189,934,498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189,883,907 172,532,680 本年增加数 20,420,259 17,351,227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20,420,259 17,351,227 年末余额 210,304,166 189,883,907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187,891,056 196,591,475 职工住房补贴实际支付数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84,567,947) (20,872,421) 递延职工费用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 (105,600,289) - 本年净利润 208,396,492 176,031,047 本年利润分配— 法定盈余公积 (20,471,279) (17,401,818) — 法定公益金 (20,420,259) (17,351,227) — 应付股利 (129,106,000) (129,106,000) 年末未分配利润 36,121,774 187,891,056 75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2001 年 2000 年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 - - 2.销项税额 1,598,764,153 1,478,487,842 出口退税 134,339,940 73,961,574 进项税额转出 58,676,139 38,846,320 3.进项税额 966,261,743 930,788,853 出口抵减应纳税额 73,210,958 - 转出未交增值税 752,307,531 660,506,883 4.年末未抵扣数 -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 289,367,344 320,351,364 2.本年转入数 752,307,531 660,506,883 3.本年已交数 773,093,778 691,490,903 4.年末未交数 268,581,097 289,367,344 76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001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数 本年转回数 2001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 - 1,771,790 - 1,771,790 其中:股票投资 - 1,771,790 - 1,771,790 二.坏账准备合计 412,730,296 95,550,00 - 508,280,296 其中:应收账款 361,507,548 86,550,00 - 448,057,548 其他应收款 51,222,748 9,000,000 - 60,222,748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74,063,041 - - 74,063,041 其中:在产品 3,000,000 - - 3,000,000 产成品 4,150,000 - - 4,150,000 备品备件 66,913,041 - - 66,913,041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 20,544,897 110,120,0 (5,233,48 125,431,412 其中:房屋和建筑物 14,472,623 49,215,00 (2,123,23 61,564,391 机器和设备 6,072,274 60,905,00 (3,110,25 63,867,021 五.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67,000,000 30,000,00 (23,000,0 74,000,000 77 经审计财务报表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核数师报告 1 经审计财务报表 综合: 损益表 2 资产负债表 3 现金流量表 4-5 本公司: 资产负债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7-51 核数师报告 致: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列位股东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完成审核刊于第2页至第51页按照一般香港公认 会计原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董事及核数师各自的责任 董事的责任是编制真实与公允的财务报表。在编制真实与公允的财务报表时, 董事必须贯彻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我们的责任是根据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 等财务报表作出独立意见,并将此意见向股东报告。 意见的基础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核数准则实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以抽 查方式查核与财务报表所载数额及披露事项有关的凭证,亦包括评估董事于编 制该等财务报表时所作的重大估计和判断、所厘定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合 贵公 司及 贵集团的具体情况、及有否贯彻运用并足够披露该等会计政策。 我们在策划和进行审核工作时,均以取得一切我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为目 的,使我们能获得充分的凭证,就该等财务报表是否存在重要错误陈述,作合 理的确定。在作出意见时,我们亦已衡量该等财务报表所载资料在整体上是否 足够。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已为我们的意见建立合理的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的财务报表均真实与公允地反映 贵公司及 贵集团于二零零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财务状况及 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溢利和现金流 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适当编制。 香港 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 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营业额 5 9,547,929 8,185,687 销售成本 (8,229,867) (6,966,980) 毛利 1,318,062 1,218,707 其他收入 5 54,189 29,862 销售费用 (166,632) (166,774) 管理费用 (445,582) (365,713) 其他经营费用 6 (368,259) (391,368) 经营业务利润 7 391,778 324,714 融资成本 8 (150,762) (203,494) 除税前利润 241,016 121,220 税项 11 (88,735) (21,056)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12 152,281 100,164 年初未分配利润 259,006 322,702 可供分配利润 411,287 422,866 拨入储备 13 (40,892) (34,754) 股息 14 (129,106) (129,106) 年末未分配利润 241,289 259,006 每股盈利 15 基本 2.36分 1.55分 摊薄 不适用 不适用 除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外,本集团并无任何经确认收益或亏损,因此,综 合确认收益及亏损表并未于财务报表中披露。 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资产负债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6 10,928,235 11,124,817 在建工程 17 315,160 524,278 长期投资 19 6,417 11,390 其他长期资产 20 88,000 105,600 11,337,812 11,766,085 流动资产 存货 21 1,775,085 2,019,327 应收账款 22 1,197,568 934,590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23 1,076,753 541,675 短期投资 24 111,797 - 抵押定期存款 25 13,081 48,94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309,091 1,570,056 5,483,375 5,114,59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6 806,247 698,846 应付所得税 469 439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27 1,209,209 897,819 银行贷款 28 1,232,664 2,051,431 拨备 29 76,320 124,858 3,324,909 3,773,393 流动资产净额 2,158,466 1,341,20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496,278 13,107,287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8 837,333 875,163 递延收益 485,840 58,920 拨备 29 61,724 84,998 1,384,897 1,019,081 12,111,381 12,088,206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30 6,455,300 6,455,300 储备 31 5,526,975 5,503,800 拟派末期股息 14 129,106 129,106 12,111,381 12,088,206 董事 董事 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营运活动之净现金流入 32(a) 1,229,553 1,490,978 投资回报和筹资费用 实际收到利息 25,242 28,681 支付利息 (140,355) (206,273)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2,442 - 支付股息 (129,106) - 投资回报和筹资费用之净现金流出 (241,777) (177,592) 税项 支付所得税 (65,293) (43,587) 投资活动 购买固定资产及增加在建工程支出 (693,268) (587,054) 处理固定资产收入 11,430 1,233 购买长期投资 (1,000) (6,674) 购买短期投资 (107,596) - 三个月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减少 /(增加) (381,650) 229,799 抵押定期存款减少/(增加) 35,866 (40,026) 投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1,136,218) (402,722) 筹资活动前净现金流入/(流出) (213,735) 867,077 筹资活动 32(b) 新增银行贷款 1,208,772 1,780,491 偿还银行贷款 (2,064,417) (2,251,990) 国家专项工程拨款 426,920 58,920 筹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出 (428,725) (412,57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 (642,460) 454,498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74,346 921,428 外币汇率变动影响净额 (155) (1,580)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31,731 1,374,346 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续)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余额分析 32(c) 现金及金融机构存款净额 1,322,172 1,619,003 减:三个月以上到期的定期存款 (577,360) (195,710) 抵押定期存款 (13,081) (48,947) 731,731 1,374,346 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注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16 10,918,120 11,121,167 在建工程 17 315,160 524,278 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18 402,716 262,405 长期投资 19 6,417 11,390 其他长期资产 20 88,000 105,600 11,730,413 12,024,840 流动资产 存货 21 1,768,865 1,954,582 应收账款 22 1,181,714 860,063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23 787,803 458,885 短期投资 24 111,797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 1,184,277 1,520,822 5,034,456 4,794,352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 26 799,293 694,495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27 1,192,714 891,443 银行贷款 28 1,231,757 2,029,477 拨备 29 76,320 124,858 3,300,084 3,740,273 流动资产净额 1,734,372 1,054,079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13,464,785 13,078,919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8 821,914 857,991 递延收益 485,840 58,920 拨备 29 61,724 84,998 1,369,478 1,001,909 12,095,307 12,077,010 资本及储备 已发行股本 30 6,455,300 6,455,300 储备 31 5,510,901 5,492,604 拟派末期股息 14 129,106 129,106 12,095,307 12,077,010 董事 董事 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 集团资料 于本年度内,本集团主要业务为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 董事们认为,本公司的最终控股公司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注册 成立的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集团公司」)。 2. 新增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会计实务准则」)之影响 以下为于本年度的财务报表首次生效之最近颁布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及 相关诠释 : l 会计实务准则第9号(经修订) :「结算日后事项」 l 会 计 实 务 准 则 第14号(经修 :「租赁」 订) l 会 计 实 务 准 则 第18号(经修 :「收入」 订) l 会计实务准则第26号 :「分类申报」 l 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 :「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 l 会计实务准则第29号 :「无形资产」 l 会计实务准则第30号 :「业务合并」 l 会计实务准则第31号 :「资产减值」 l 会计实务准则第32号 :「综合财务报表及对附属公司投资 的会计处理」 l 诠释12 :「业务合并-其后对公平价值作出 的调整和首次申报的商誉」 l 诠释13 :「商誉-先前在储备中扣除/计入的 商誉和负商誉的持续规定」 此等会计实务准则规定了新的会计核算及披露方式。采纳该等对财务报表 有重大影响的会计实务准则及诠释,对本集团会计政策及在财务报表中披 露之数额之主要影响概述如下: 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新增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会计实务准则」)之影响 (续) 会计实务准则第9号(经修订)规定了结算日后发生而须对财务报表作出调 整之事项,及须予披露但毋须作出调整之事项。其对本财务报表之主要影 响为于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派末期股息不再于结算日确认为负债,但 会独立按资本及储备项下未分配利润之分配项目于资产负债表内披露。采 纳此项经修订的会计实务准则而引致之以前年度调整详列于财务报表附注 14。 会计实务准则第26号规定了按分类申报财务资料所采纳之原则。此准则要 求管理层评估本集团之主要风险或回报须以业务分类还是以地区分类作基 准,并厘定其中一种基准为主要分类资料申报形式,而另一基准为次要分 类资料申报形式。如财务报表附注4中解释,由于本集团只有一项业务及 一个地区分类,故并未呈报截至二零零一年及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两个年度之业务及地区分类资料。 会计实务则第28号规定了适用于拨备、或然负债及或然资产之确认标准及 核算基准,以及有关的披露要求。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对本财务报表之主 要影响为以往曾被确认为负债之预提炉衬修理费将不再符合资格确认入 账。因此而引致之以前年度调整之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29。 会计实务准则第31号规定了资产减值之确认及核算标准。该准则要求从生 效起开始应用,故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呈报之数额并无影响。 会计实务准则第32号规定了编制及呈列综合财务报表之会计处理及披露事 项,对本财务报表之编制并无影响。 除上述新增及经修订之会计实务准则及相关诠释外,尚有对下列会计实务 准则作出之若干轻微修订于本年度的财务报表上首次生效: l 会计实务准则第10号 :「联营公司的会计处理」 l 会计实务准则第17号 :「物业、厂房及设备」 l 会计实务准则第21号 :「合营公司权益的会计处理」 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 新增及经修订会计实务准则(「会计实务准则」)之影响 (续) 此等修订之唯一重要影响为:会计实务准则第17号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16 将固定资产之减值损失与累计折旧合并列示,而以往减值损失则是从相关 资产的原值中扣除。此项披露上之重新分类对资产负债表内固定资产之账 面净值并无影响。 3. 主要会计政策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实务准则、香港公认之会计原则及香港公司条 例之披露规定而编制。本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若干投资 作出周期性重新估值者除外,见以下的进一步解释。 综合基准 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财务报表。年内收购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业绩分别由收购生效日 起综合或综合至出售生效日;本集团内公司间所有重大交易及往来账余额 均于综合时抵销。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为本公司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其财务及营运政策,以从其业务获取 利益之公司。 附属公司的权益以成本扣除减值列示。 关联方 若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有能力在另一方作出财务上或营 运上的决策时施予重大影响者,便被认定为关联方。若一方与另一方受到 同一控制时或同一重大影响时亦被认定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法人 团体。 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资产减值 任何资产是否有减值显示迹象,或对过往年度曾被确认之资产减值损失是 否有迹象显示其不再存在或已减少,会于每个结算日作出评估,若显示该 等迹象,则对该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予以估计。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乃其使用 价值及净售价两者孰高。 当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减值损失方予确认。减值损失于发 生期间的损益账中列支,除非该资产是按重估值入账,则减值损失须按重 估资产的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仅于用以决定可收回金额之估计有所转变时,曾被确认之减值损失方可拨 回,惟不可高于假设过往年度在没有减值损失情况下资产之账面值(扣除 折旧或摊销)。 减值损失拨回反映于发生当期的损益账内,除非该资产是按重估值入账, 则减值损失拨回须按重估资产的有关会计政策处理。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除在建工程外,固定资产乃按原值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列示。固定资产之成 本包括其购置价及资产达致运作状况及运至工作地点作拟定用途之直接费 用。固定资产在投入使用后所产生如维修保养之开支,一般在产生之期间 在损益账中列支。倘情况明确显示该等开支导致因使用固定资产而在将来 获得之经济利益有所增加时,该有关支出将拨为固定资产之额外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根据原值、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和预计残值,采用直线法计 算。各类全新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使用权 50年的租赁期 房屋和建筑物 16至50年 机器和设备 7至20年 运输工具和设备 7至11年 1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固定资产及其折旧 (续) 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份投产的万能型钢轧机系统首18个月折旧按照经调整 后的直线法计算,有关的调整考虑了实际产量与预期的正常产量的比例。 按经调整后的直线法所计算的二零零一年度折旧费用比使用直线法少计约 人民币9百万元(二零零零年度:约人民币5.5千万元)。 一九九三年集团重组接收之固定资产已考虑到这些资产的成新率及剩余使 用的年期,其折旧采用直线法计算。 计入损益账内有关固定资产出售或弃用时所得收益或亏损为有关资产之出 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账面净值之差额。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为正在施工或安装中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和设备以及其他固定 资产,它们均以成本扣除减值列示,并不予折旧。这些成本包括建筑、安 装及测试之直接成本及有关借款在建设或安装期间发生的借贷成本。在建 工程于完成及可作拟定用途时重新归类,转入适当之固定资产类别。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乃指意图长期持有之非上市股本证券之非买卖投资。 非上市股本证券乃按个别基准以其估计公平价值列账。董事们已计入(其 中包括)证券最近期所报之卖出价或买入价,或比较类似上市证券之市盈 率及股息率,并就非上市股本证券较低之流通量作出调整。 因证券之公平价值之变动所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乃以长期投资重估储备变动 之方式处理,直至证券售出、收回,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或直至证券被确 定出现减值,则长期投资重估储备中确认来自证券之累积收益或亏损连同 任何进一步减值之金额会于减值产生之期间内于损益账中扣除。倘引致减 值之情况及事件不再存在,并有可信证据显示新情况及事件将会于可见将 来持续,则先前扣除之减值金额以及任何的公平价值上升将计入损益账 中,惟以先前扣除之金额为限。 1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乃指以买卖为目的之股本证券投资,并按个别投资于结算日之市 值为基础,以其公平价值列账。因证券的公平价值变动而产生之收益或损 失,乃在其产生之期间内列入损益账中。 存货 除备品备件外,存货以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示。存货的成本按加权 平均法确定;在制品及产成品之成本中包括直接材料、直接工资及应摊入 的生产费用。可变现净值为估计销售价扣除预计完成的成本和出售时所产 生的费用。 备品备件以成本减陈旧积压准备后列示。 递延职工费用 以优惠价将职工住房售予公司职工而引致的亏损,均以递延职工费用形式 入账,并以接近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务年限10年,从该等住房出售 日起开始摊销。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20。 住房补贴 按照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应付在职职工之住房补贴款由二零零零年 一月一日起,按直线法分10年(相等于有关职工的估计平均剩余服务年期) 计提并列入损益。根据该职工住房补贴计划,于将来应付离退休职工的住 房补贴款已全数计提并列入损益,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离退休职工以往所提 供之服务。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为政府津贴及补贴拨款,在合理确保可收取及已符合一切附带条 件下按其公平价值予以确认。如津贴及补贴拨款关于开支项目,则在必须 将该资助或补贴有系统地对照拟补偿的成本的期间确认为收入。如津贴及 补贴拨款关于一项资产,则先以其公平价值于资产负债表上列为递延收 益,并在该有关资产之经济使用年限期间确认收益。 1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拨备 倘因过往事宜而产生目前债务(法定或推定)及可能导致将来有资源流出以 偿还债务,则拨备予以确认,惟该债务之金额须可予准确估计。 倘折现之影响属重大者,确认拨备之金额乃是于结算日偿还债务预期所需 之现值金额。因时间过去而引致的折现现值金额之增幅计入损益账内之融 资成本。 因采纳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而作出以前年度调整,其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 务报表附注29。 现金等价物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等价物乃指于3个月内到期,并可随时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之短期高变现能力之投资,减去自借贷日期起计须于3个 月内偿还之银行贷款。就资产负债表分类方式而言,现金等价物乃指与现 金性质类似而其用途并不受限制之资产。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乃根据债务法将所有由重大时差引起而可能在可见将来确定的税 务影响作出准备。递延税款借项在毫无疑问地获得肯定之前将不确认为资 产。 收入的确认 当经济利益大有可能已归于本集团,而收入能可靠地计量时按以下基准确 认这些收入: (a) 有关产品销售,如果所有权带来的重大风险和回报都已转给买方, 本集团对已出售的产品既无保持与所有权有关之管理权,亦不拥有 实际控制权时,出售产品收入得以确认; 1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收入的确认 (续) (b) 在计及未偿还之本金及有效之适用利率后,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确 认入账;及 (c) 于有权收取款项时,投资收入确认入账。 借贷成本 购入、建造或生产合资格的资产,即需要一段长期间以达致其拟定用途或 销售之资产,其直接应计借贷成本资本化为该资产之部分成本。当该等资 产已大致上能用作其拟定用途或销售时,相关之借贷成本停止资本化。资 本化之借贷成本中已扣除待用作筹建合资格资产的特殊借贷在作为临时投 资时所赚取之投资收入。 股息 董事建议派发之末期股息,已于资产负债表中之资本及储备内另外列作未 分配利润之分配项目,直至在股东大会中获得股东批准。当该等股息获股 东通过宣派后方确认为负债。 由于本公司之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授予董事权力派发中期股息,董事 可同时建议及宣派中期股息。因此中期股息于建议及宣派时可立即被确认 为负债。 于以前年度,本公司确认于结算日后宣布及批准派发的拟派末期股息为资 产负债表上的负债。本集团及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因采纳会计实务准则第9 号(经修订) 而改变股息之会计处理方法,并作出以前年度调整,进一步详 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14及31。 1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 主要会计政策 (续) 外币 本集团之财务记录及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为本位币。 外币交易乃按交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记账。以外币结算的货币性 资产及负债余额均按结算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换算。 于建设期间因兴建固定资产而借款产生的外币利息换算差额,已列入建设 成本。其他汇兑差额均作为损益处理。 在综合时,海外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均按结算日之适用汇率换算为人民 币,所引起的换算差额拨入汇兑差异储备。 退休金 上缴由政府统筹的退休金计划的供款在提取时记入当期损益。 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 府筹划的退休金计划之前的养老保险金款项由本公司承担。该等养老保险 金属支付有关职工过往所提供的服务,故已一次性列入损益。进一步详情 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6及35。 4. 分类资料 如财务报表附注2详述,本集团在本年度采纳会计实务准则第26号。此会 计实务准则要求分类资料以业务及地区划分列示。 本集团之唯一业务为钢铁产品生产及销售,故并未呈列业务分类资料。 年内本集团之业务主要在中国进行,逾90%之营业额源自中国的客户,故 并未呈列地区分析资料。 1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 营业额及收入 营业额是销货发票金额减折扣和退货后的净额,不包括营业税和本集团内 部交易额。 营业额及收入分析如下: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销售货品 9,547,929 8,185,687 利息收入 22,308 27,659 其他 31,881 2,203 9,602,118 8,215,549 1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6. 其他经营费用 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 - 221,000 保险金(附注) 35 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 29及36(ii) - 38,843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额 104,887 20,54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7,000 67,000 坏账准备 95,550 43,980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62,994 -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95,834 - 其他 1,994 - 368,259 391,368 附注: 本公司于以前年度对部分职工实行提前退休计划,每月应付提前 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供款由政府统筹的退休金计划承担。然 而,随着政府对养老保险金的逐步规范,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 开始,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府筹划的退 休金计划之前的养老保险金不再由政府筹划之退休金计划承担, 而应由本公司承担。该等养老保险金属支付有关职工过往提供的 服务,因此,估计应承担的所有款项共计人民币2.21亿元已一次 性列入二零零零年度损益。 1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 经营业务利润 本集团的经营业务利润已扣除/(加入)下列各项: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固定资产折旧 830,207 724,621 坏账准备 95,550 43,980 核数师酬金 4,300 4,500 雇员成本(不包括董事及监事之酬金): 工资及薪金 786,415 697,289 政府统筹之退休金计划供款 190,319 150,394 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附注6) - 221,000 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 - 38,843 在职职工的住房补贴(附注29) 34,887 34,887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62,994 15,801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95,834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额 104,887 20,545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7,000 67,000 短期投资公平价值改变未实现的损失 1,772 -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17,600 16,378 利息收入 (22,308) (27,659)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2,442) - 净汇兑收益 (797) (26) 1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8. 融资成本 本集团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贷款利息支出 164,146 207,903 减:资本化利息 (13,384) (4,409) 150,762 203,494 9. 董事酬金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第161条披露之董事酬 金如下: 本集团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袍金 30 30 其他酬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利益 163 198 与表现有关之花红 964 668 退休金供款 237 38 1,364 904 1,394 934 上述酬金已包括二零零一年度支付独立非执行董事之袍金共计人民币 30,000元(二零零零年度:人民币30,000元) 。除董事袍金外,独立非执行 董事于年内并无获支付任何其他酬金(二零零零年度:无)。 1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9. 董事酬金 (续) 上述董事之酬金范围如下: 董事人数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零至港币1,000,000元 17 18 于年内并无任何董事取消或同意取消任何酬金之安排。 10. 五名最高薪酬人员 本年度五名最高薪酬人员包括五名(二零零零年度:五名)董事,彼等酬金 之详情载列于上文附注9。 2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 税项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香港利得税 516 391 中国企业所得税 64,669 20,665 以前年度拨备不足之中国企业所得税 23,550 - 本年度税项支出 88,735 21,056 香港利得税乃根据本年度内在香港赚取之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计提 (二零零零年度:16%)。 本公司和附属公司的中国企业所得税按有关公司以现行法规,相关诠释和 惯例所厘定之估计应税所得额的15%至33%计算。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录得应课海外利得税,故不就海外利得税作出拨备。 于本年度及结算日并无重大的未拨备递延税项(二零零零年:无)。 2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2.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本公司财务报表中包括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约人民币147,403,000元 (二零零零年度重报:净利润约人民币97,138,000元)。 13. 拨入储备 本集团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拨入法定盈余公积 20,472 17,402 拨入法定公益金 20,420 17,352 40,892 34,754 14. 股息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币2分 (二零零零年度:人民币2分) 129,106 129,106 本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本公司之股东批准方可 作实。 2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4. 股息 (续) 本集团于年内采纳经修订之会计实务准则第9号「结算日后事项」(如财务 报表附注2详述)。为符合此经修订之会计实务准则,于去年确认为流动负 债之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拟派末期股息人民币 129,106,000元,已通过以前年度调整重新分类至资本及储备项下之拟派 末期股息账。本集团和本公司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负债及 储备因此较去年所报分别减少及增加人民币129,106,000元。 上述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会计政策变动产生之影响为:本年 度之拟派末期股息人民币129,106,000元于结算日计入资产负债表内资本 及储备项下之拟派末期股息账,倘于以往年度该拟派末期股息则会于结算 日确认为流动负债。 15. 每股盈利 基本每股盈利是根据本年度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约人民币 152,281,000元(二零零零年度重报:净利润约人民币100,164,000元)及已 发行股份6,455,300,000股 (二零零零年:6,455,300,000股)普通股计算。 由于本公司并无任何潜在摊薄普通股,故此并无呈列每股摊薄盈利。 2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 固定资产 本集团 房屋和 运输工具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908,750 5,879,217 8,086,153 457,707 15,331,827 重分类至累计 折旧及减值 (附注) - 14,473 6,072 - 20,545 重报 908,750 5,893,690 8,092,225 457,707 15,352,372 增加 4,723 9,927 11,323 17,701 43,674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17) 114,779 274,497 363,746 16,240 769,262 重分类 - 449,505 (449,458) (47) - 减少 - (67,596) (90,697) (14,577) (172,870)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028,252 6,560,023 7,927,139 477,024 15,992,438 累计折旧及减值: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128,340 1,228,383 2,590,764 259,523 4,207,010 由原值重分类 (附注) - 14,473 6,072 - 20,545 重报 128,340 1,242,856 2,596,836 259,523 4,227,555 本年度计提 19,518 231,244 540,476 38,969 830,207 年内已计入损益 之减值 - 49,215 60,905 - 110,120 年内已计入损益 之减值拨回 - (2,123) (3,110) - (5,233) 重分类 - 77,509 (77,269) (240) - 减少 - (24,426) (61,515) (12,505) (98,446)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47,858 1,574,275 3,056,323 285,747 5,064,203 账面净值: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80,394 4,985,748 4,870,816 191,277 10,928,235 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780,410 4,650,834 5,495,389 198,184 11,124,817 2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 固定资产 (续) 本公司 房屋和 运输工具 土地使用权 建筑物 机器和设备 和设备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908,750 5,875,574 8,083,992 456,015 15,324,331 重分类至累计 折旧及减值 (附注) - 14,473 6,072 - 2,0545 重报 908,750 5,890,047 8,090,064 456,015 15,344,876 增加 4,723 3,713 9,393 16,038 33,867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17) 114,779 274,497 363,746 16,240 769,262 重分类 - 449,505 (449,458) (47) - 减少 - (67,596) (90,697) (14,437) (172,730)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028,252 6,550,166 7,923,048 473,809 15,975,275 累计折旧及减值: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128,340 1,227,029 2,589,520 258,275 4,203,164 由原值重分类 (附注) - 14,473 6,072 - 20,545 重报 128,340 1,241,502 2,595,592 258,275 4,223,709 本年度计提 19,518 229,389 539,740 38,222 826,869 年内已计入损益 之减值 - 49,215 60,905 - 110,120 年内已计入损益 之减值拨回 - (2,123) (3,110) - (5,233) 重分类 - 77,509 (77,269) (240) - 减少 - (24,426) (61,515) (12,369) (98,310)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47,858 1,571,066 3,054,343 283,888 5,057,155 账面净值: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880,394 4,979,100 4,868,705 189,921 10,918,120 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780,410 4,648,545 5,494,472 197,740 11,121,167 附注: 按会计实务准则第17号经修订之披露要求(如财务报表附注2详述),累计减值损失须与累 计折旧合并列示,倘于以往减值损失则会披露为资产原值中之调整项目。此披露要求之 改变已以追溯重分类方法列示。 2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6. 固定资产 (续) 本集团所有土地、房屋和建筑物均座落于中国,并按中期契约持有。 于年内列入损益之减值总结如下: 附注 人民币千元 初轧厂 (i) 50,000 铁粉生产车间 (ii) 60,102 110,120 附注: (i) 由于新的薄板生产车间建筑工程将于二零零二年启用以取代现有之初 轧厂,本公司已就初轧厂内不能作其他用途之固定资产提取减值准 备,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乃按该等资产之净售价决定, 而净售价则基于该等资产之残值。 (ii) 由于铁粉市场在近期出现不利之转变,本公司已将铁粉生产车间根据 其使用价值减记至其可收回金额。用以决定使用价值之折现率为年利 率9%。 在建工程于转入固定资产前的账面值所包含之资本化利息为人民币 4,866,960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币7,041,006元)。 2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 在建工程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人民币千元 成本: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524,278 重分类至累计减值(附注i) 67,000 重报 591,278 增加 662,978 注销(附注ii) (95,834) 转入固定资产(附注16) (769,262)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89,160 累计减值: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 由成本重分类 (附注i) 67,000 重报 67,000 年内已计入损益之减值(附注iii) 30,000 注销成本之减值准备(附注ii) (23,000)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74,000 账面净值: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5,160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24,278 2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 在建工程 (续) 附注: (i) 按会计实务准则第17号经修订之披露要求(如财务报表附注2详述), 累计减值损失须独立分项列示,倘于以往减值损失则会披露为在建工 程成本之调整项目。此披露要求之改变已以追溯重分类方法列示。 (ii) 于年内注销在建工程成本之项目为耐火材料公司之建筑工程。由于本 公司根据与一外资单位签订之意向书,成立合营项目生产耐火砖之计 划已遭搁置,故本公司已将该工程全数注销。董事们估计其基于残值 之可收回金额将并不重要。 (iii) 减值损失乃关于采南站工程(铁路站台建筑工程) 。该工程已因应马鞍 山市当地政府部门改变运输网络规划而终止,并根据其估计残值减记 至其可收回金额。 2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8. 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投资-按成本 64,275 58,774 应收附属公司款 340,732 203,631 应付附属公司款 (2,291) - 402,716 262,405 应收/(应付)附属公司款均为无抵押,无利息及无固定归还期。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的有关详情如下: 注册成立 本公司应占 /登记及 已发行普通股/ 股权百分比 附属公司名称 营运地点 注册资本面值 直接 间接 主要业务 马钢国际经济 中国 人民币 100 - 进口机器及原材料和出口钢材 贸易总公司 5,000万元 马钢设计研究院有限 中国 人民币 93.75 6.25 冶金、建筑及环境工程的规划 责任公司(附注i) 800万元 及 设计 MG贸易发展 德国 德国马克 100 - 经营机电设备、钢铁制品及提 有限公司 30万 供 技术服务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 中国 人民币 20 8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长宜贸易有限公司 100万元 (附注ii) 上海中马金属贸易 中国 人民币 90 1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有限公司 100万元 马钢(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港币 80 20 经营钢材及生铁贸易 480万元 附注: (i) 于年内新注册成立之公司。 (ii)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长宜贸易有限公司现正进行清算。 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9. 长期投资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上市股权投资,按公平价值 6,417 11,390 20. 其他长期资产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递延职工费用 88,000 105,600 为数约人民币0.88亿元(二零零零年:约人民币1.06亿元)的递延职工费用 是由一九九七年以优惠价销售职工住房所引起的亏损约人民币1.638亿元 减累计摊销后列示。该销售是按马鞍山市政府发出的关于马鞍山市买卖职 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包括给予本公司职工的价格折扣幅度)进行。 21.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623,147 706,334 623,147 706,334 在制品 400,306 425,980 400,306 425,980 产成品 137,303 185,772 131,083 121,027 备品备件 614,329 701,241 614,329 701,241 1,775,085 2,019,327 1,768,865 1,954,582 以上包括本集团和本公司于结算日以可变现净值列示的存货价值约人民币 47,116,000元(二零零零年:约人民币2,086,000元)。 3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2. 应收账款 本集团对客户的销售主要为赊销,通常要求客户预付货款,而给予客户的 货款期为30至90日。本集团对应收账款控制严谨,设有货款管理部门以减 低坏账风险。管理层亦定期检阅逾期欠款。 于结算日,应收账款(按发票日期并扣除坏账准备)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3个月以内 1,099,912 712,983 1,084,058 651,546 4至6个月 49,381 104,120 49,381 99,342 7至12个月 4,680 24,866 4,680 21,654 1至2年 18,188 55,414 18,188 53,463 2至3年 25,283 34,679 25,283 32,405 超过3年 124 2,528 124 1,653 1,197,568 934,590 1,181,714 860,063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应收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和 联 营 公 司 的 款 项 合 计 约 人 民 币 10,867,000 元 ( 二 零 零 零 年:约人民币 12,763,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本公司的应收账款中包括应收本公司的附属公司的款项约人民币 12,797,000元(二零零零年:约人民币25,186,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 一般经营业务。 23.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中包括预付集团公司、集团 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54,156,000元(二零零零 年:约人民币268,426,000元),作为向集团公司采购原材料及支付后勤服 务。 3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4. 短期投资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上市股权投资,按市值: 中国 11,797 - 其他投资(附注) 100,000 - 111,797 - 附注: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七日与一家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委托 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委托其管理资金共计人民币 100,000,000元,进行股票、国债、基金等有价证券组合短期投 资。本次资金管理的委托期限为12个月,自二零零一年四月三日 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三日。于二零零二年四月份,本公司已全数收 回委托投资资金及相关的投资收益分别计人民币1亿元和人民币 6百万元 。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抵押定期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及银行结存 651,731 1,373,060 527,630 1,302,321 定期存款及金融机构存款余 额,减准备人民币1.75亿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1.75亿 元)后的净额 670,441 245,943 656,647 218,501 1,322,172 1,619,003 1,184,277 1,520,822 减:用以取得贸易信贷额度之 抵押定期存款 (13,081) (48,947)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309,091 1,570,056 1,184,277 1,520,822 3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抵押定期存款 (续)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中包括下列合计约人民币2.02亿元(二零零零年:约人 民币2.06亿元)存放在五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定期存款已超过其相应的到 期日。 附注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广东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深圳公司(「广信」) (i) 26,327 29,835 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中创」) (i) 9,954 9,954 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赛格」) (ii) 46,545 46,545 中信宁波公司(「中信宁波」) (i) 45,112 45,112 深圳租赁有限公司(「深圳租赁」) (iii) 74,242 74,242 202,180 205,688 逾期存款准备 (175,000) (175,000) 27,180 30,688 根据法律意见,董事们认为本公司存于以上五家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存款均 为有效的定期存款。 附注: (i) 广信、中创和中信宁波现正进行清算,本公司已分别向它们各自的清 算组织登记本身的债权。于本年度,本公司已从广信收回若干还款共 约人民币3.5 百万元,而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广信未收 回的存款本金降至约人民币2.63千万元。于本年度内,中创和中信宁 波未有付还任何存款。截至本财务报表批准日,董事们对能够从这三 家公司收回的存款本金数额未能作出估计。 (ii) 本公司已采取法律行动起诉赛格,并获得法院判决它须支付本公司存 款本金及利息。但目前赛格正被中国人民银行实施停业整顿,有关存 款及利息的收回须待停业整顿结束后依法处理。 3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续) (iii) 于二零零零年三月十六日,本公司与深圳租赁达成还款协议,约定深 圳租赁于5年内还款人民币8.48千万元(港币8千万元)作为付还存款和 利息。根据该协议,深圳租赁在二零零零年已还款人民币1.06千万元 (港币1千万元)。余额人民币7.42千万元(港币7千万元)将会在二零零 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和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均付还人民币2.44 千万元(港币2.3 千万元),以及在二零零五年六月三十日付还人民币 2.54千万元(港币2.4千万元),利息则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一日才开始计 算。由于还款安排属长期性,本公司继续对此作出部分准备。 根据以上原因,董事们基于谨慎的原则,对上述五笔逾期未能收回的定期 存款继续保留从二零零零年末留存的人民币1.75亿元准备,并继续在收讫 现金后才将这些存款的利息收入予以确认入账。 26. 应付账款 于结算日,应付账款(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1年以内 763,330 676,993 757,944 672,642 1至2年 33,925 12,343 33,794 12,343 2至3年 403 881 403 881 超过3年 8,589 8,629 7,152 8,629 806,247 698,846 799,293 694,495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应付账款中包括应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和 联 营 公 司 的 款 项 合 计 约 人 民 币 33,048,000 元 ( 二 零 零 零 年:约人民币 5,684,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3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7.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 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中包括应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 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的款项合计约人民币24,441,000元(二零零零年: 约人民币3,670,000元)。该等款项主要来自一般经营业务。 28. 计息银行贷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须于下列期间偿还之 银行贷款: 1年内 1,232,664 2,051,431 1,231,757 2,029,477 第2年 191,893 236,952 190,987 235,998 第3年至第5年 (包括首尾两年) 600,681 525,857 597,959 522,995 2,025,238 2,814,240 2,020,703 2,788,470 5年后 44,759 112,354 32,968 98,998 2,069,997 2,926,594 2,053,671 2,887,468 列为流动负债部分 (1,232,664) (2,051,431) (1,231,757) (2,029,477) 长期部分 837,333 875,163 821,914 857,991 除为数约人民币927,901,000元(二零零零年:约人民币913,990,000元)由 集团公司作担保的本公司银行贷款外,所有银行贷款均为无抵押。本集团 若干银行贷款的年利率为0.25%至6.21%(二零零零年:年利率为0.25%至 8.63%)。 3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9. 拨备 本集团和本公司 提前退休 职工的养 老保险金 住房补贴 炉衬修理费 (附注6) (附注36(ii)) (附注)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初数: 如先前报告 156,998 52,858 123,972 333,828 以前年度调整 - - (123,972) (123,972) 重报 156,998 52,858 - 209,856 拨备增加 - 34,887 - 34,887 年内已使用之金额 (22,131) (84,568) - (106,699)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 134,867 3,177 - 138,044 列为流动负债部分 (73,143) (3,177) - (76,320) 长期部分 61,724 - - 61,724 附注: 于以前年度,本公司会对炉衬修理费作出估计,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内按 直线法计提并列入损益。 由于采纳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九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年底已列入负债之炉衬修理费分别约人民币123,972,000元及人民币 126,109,000元,因于相应的结算日未能符合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订明之关于目 前债务之标准,故不能确认为拨备。此等炉衬修理费已通过以前年度调整,追溯 不再确认为负债,这导致本集团及本公司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之利润减少约人民币2,137,000元及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一九九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之股东权益分别增加约人民币123,972,000元及 人民币126,109,000元。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开始,炉衬修理费于发生时确认 入账。 3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0. 股本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且缴足的股本: 4,034,56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国家股A股 4,034,560 4,034,560 87,81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法人股A股 87,810 87,810 600,00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社会公众股A股 600,000 600,000 1,732,930,000 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 1,732,930 1,732,930 6,455,300,000 6,455,300 6,455,300 除H股股息以港币支付外,所有A股和H股均同股同利及有同等的投票 权。 3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本集团 法定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零年 一月一日: 如先前报告 4,864,976 172,532 172,532 196,593 5,406,633 以前年度调整: 会计实务准则 第28号─不 予确认入账 之炉衬修理 费(附注2及 29) - - - 126,109 126,109 重报 4,864,976 172,532 172,532 322,702 5,532,742 股东应占净利润 (重报) - - - 100,164 100,164 拨入/(出)储备 - 17,402 17,352 (34,754) - 拟派二零零零年 - - - (129,106) (129,106) 末期股息 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4,864,976 189,934 189,884 259,006 5,503,800 (重报) 二零零一年 一月一日: 如先前报告 4,864,976 189,934 189,884 135,034 5,379,828 以前年度调整: 会计实务准则 第28号─不 予确认入账 之炉衬修理 费(附注2及 29) - - - 123,972 123,972 重报 4,864,976 189,934 189,884 259,006 5,503,800 股东应占净利润 - - - 152,281 152,281 拨入/(出)储备 - 20,472 20,420 (40,892) - 拟派二零零一年 末期股息 - - - (129,106) (129,106)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4,864,976 210,406 210,304 241,289 5,526,975 3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续) 本公司 法定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零年 一月一日: 如先前报告 4,864,976 172,532 172,532 188,423 5,398,463 以前年度调整: 会计实务准则 第28号─不 予确认入账 之炉衬修理 费(附注2及 29) - - - 126,109 126,109 重报 4,864,976 172,532 172,532 314,532 5,524,572 股东应占净利润 (重报) - - - 97,138 97,138 拨入/(出)储备 - 17,301 17,301 (34,602) - 拟派二零零零年 末期股息 - - - (129,106) (129,106) 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报) 4,864,976 189,833 189,833 247,962 5,492,604 二零零一年 一月一日: 如先前报告 4,864,976 189,833 189,833 123,990 5,368,632 以前年度调整: 会计实务准则 第28号─不 予确认入账 之炉衬修理 费(附注2及 29) - - - 123,972 123,972 重报 4,864,976 189,833 189,833 247,962 5,492,604 股东应占净利润 - - - 147,403 147,403 拨入/(出)储备 - 20,352 20,352 (40,704) - 拟派二零零一年 末期股息 - - - (129,106) (129,106) 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4,864,976 210,185 210,185 225,555 5,510,901 3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续) 根据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 计准则和规定计算之除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直至该储备已 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的50%。在符合载于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的公司章程 的若干规定下,部分法定盈余公积可资本化为本公司的股本,惟资本化后 的法定盈余公积余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须按适用于本公司的中国会计准则及规定计算之 除税后利润的5%至10%转拨至其不供分派予股东(倘本公司清盘则除外)的 法定公益金内。法定公益金须作为员工福利设施的资本开支之用,而该等 设施的所有权属于本公司。 当法定公益金被使用时,相当于资产成本和法定公益金余额两者孰低之金 额须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此储备除公司解散外,不可作分 派用途。当有关资产被出售时,原从法定公益金转拨至法定盈余公积的金 额应予以冲回。 本年内,董事们决定本公司应分别提取约人民币2.04千万元(二零零零年 度:约人民币1.73千万元)的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上述数额相当 于本公司按中国会计准则计算之税后利润约人民币2.04亿元(二零零零年 度如先前报告:约人民币1.73亿元)之10%计提。但提取的法定公益金要待 即将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批准。 本年内,子公司拨往法定盈余公积及法定公益金而列入本集团财务报表的 总额分别约为人民币120,000元及人民币68,000元。 根据中国有关规定,可供分配利润为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计算与按香港 公认之会计原则计算两者孰低的金额。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香港公认之会 计原则所确定的较低金额,本公司可以现金或其他资产形式分配的未分配 利润约为人民币2千万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77亿 元)。 4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1. 储备 (续)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根据中国公司法,本公司可以转增股本形 式分配的资本公积(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确定)约为人民币34.9亿元(二零 零零年:约人民币34.9亿元)。 32. 综合现金流量表说明 (a) 经营业务利润与营运活动之净现金流入调节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重报) 经营业务利润 391,778 324,714 利息收入 (22,308) (27,659) 固定资产折旧 830,207 724,621 短期投资公平价值改变损失 1,772 - 上市投资之投资收益 (2,442) - 养老保险金、住房补贴及炉衬修理费 拨备变动净额 (71,812) 209,856 处理固定资产损失 62,994 15,80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净额 104,887 20,545 注销在建工程损失 95,834 -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净额 7,000 67,000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17,600 16,378 净汇兑收益 (797) (26) 存货减少 244,242 78,239 应收账款减少/(增加) (262,978) 197,142 预付款、订金及其他应收款减少/(增加) (561,424) 181,658 应付账款增加/(减少) 107,401 (107,752) 其他应付款及应计负债增加/(减少) 287,599 (209,539) 营运活动之净现金流入 1,229,553 1,490,978 41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 综合现金流量表说明(续) (b) 本年度筹资变动分析 银行贷款 政府拨款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 3,399,699 - 筹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入/(流出) (471,499) 58,920 外币换算差额 (1,606) -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及 年初余额 2,926,594 58,920 筹资活动之净现金流入/(流出) (855,645) 426,920 外币换算差额 (952) -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069,997 485,840 (c)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数约人民币2.02亿元(二零零零年:约 人民币2.06亿元)之逾期存款并未包括在综合现金流量表之现金及现金 等价物之中。逾期存款之进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25。 33. 或然负债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或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42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4. 资本承诺 于结算日,房屋和建筑物及机器和设备的资本承诺列示如下: 本集团和本公司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签约但尚未拨备和记账: 薄板工程 975,271 - 2500立方米高炉移地大修 4,070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40,981 37,479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158,956 - 高线轧机改造 99,704 - 二钢厂线材轧机 491 - 板坯连铸机 - 40,209 其他项目 768 - 1,280,241 77,688 已批准但尚未签约: 薄板工程 4,044,859 - 2500立方米高炉移地大修 788,678 - 一钢平炉改转炉工程 298,586 525,401 四万立方米制氧机 340,000 - 车轮压轧系统改造 118,244 304,480 300立方米烧结机移地大修 298,000 - 干熄焦工程 175,000 175,000 2号焦炉移地大修 172,000 - 高线轧机改造 55,016 170,000 二钢厂线材轧机 130,752 - 码头、料场改造 109,510 - 板坯连铸机 - 39,492 其他项目 78,040 62,810 6,608,685 1,277,183 总资本承诺 7,888,926 1,354,871 43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5. 退休金 本公司参加马鞍山市政府统筹的退休金计划,每年上缴相等于全年工资总 额的21%作为统筹金,而马鞍山市政府则同意承担本公司所有现有及将来 退休员工的养老保险金。因员工离职而丧失之注销供款不能用以减少本公 司的供款水平。 然而,由于政府对养老保险金的逐步规范,从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开始, 应付提前退休职工于达到正常退休年龄参加政府筹划的退休金计划之前的 养老保险金款项由本公司承担。有关应付提前退休职工的养老保险金之进 一步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6。除以上披露及政府政策进一步改变之 外,本公司再无任何有关职工养老保险金款项的承担。 44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及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综合财务报表之重大差异 对净利润及股东权益的影响总结如下: 附注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净利润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股东应 占日常业务净利润(二零零零 年度净利润已重报) 152,281 100,164 加: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i) 17,600 - 提取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34,887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 38,843 发生之炉衬修理费 (iii) 9,119 13,985 减: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5,491) (11,848)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之 股东应占日常业务净利润 208,396 176,031 45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附注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之股东 权益(二零零零年股东权益 已重报) 12,111,381 12,088,206 加: 递延职工费用摊销 (i) 17,600 - 计入损益之职工住房补贴: 在职职工 (ii) 69,774 34,887 离退休职工 (ii) 38,843 38,843 减: 未摊销之递延职工费用列入 年初未分配利润 (i) (105,600) - 职工住房补贴列入年初未分 配利润 (ii) (105,440) (20,872) 预提之炉衬修理费 (iii) (120,344) (123,972) 拟派末期股息 (iv) (129,106) (129,106) 待转销汇兑差异 (v) (1,373,631) (1,373,631)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编制 之股东权益 10,403,477 10,514,355 46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 递延职工费用 由一九九四年至一九九七年,本公司支付了约人民币1.9亿元的资金 为本公司职工购买职工住房,该等住房已于一九九七年内全部交付 使用。本公司从一九九七年一月开始按《马鞍山市城镇公有住房出 售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规定出售该等住房予职工,该实施细则 列明了有关购置及出售职工住房的规定和条款,其中包括给予本公 司职工的价格折扣之幅度。该等职工住房已大部分按优惠价售出, 并导致亏损约人民币1.638亿元。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或之前,按照香港及中国会计准则, 均将有关亏损列入递延职工费用,并按有关职工的预计平均剩余服 务年限从该等住房出售日起开始分10年摊销。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相关的累计摊销约人民币5.82千万元,递延职工费用净 额约人民币1.056亿元。 按香港会计准则,本年仍按上述会计政策将应摊销的约人民币1.76 千万元列入本年度之损益账。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财 政部于二零零一年一月颁布的2001(5)号文的规定将二零零零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递延职工费用净额约人民币1.056亿元全数列入年初未 分配利润,不再予以摊销。 4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i) 职工住房补贴 按照已实施的职工住房补贴计划,本公司需支付一笔一次性的现金 补贴给所有符合该项计划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惟个别符合领 取补贴资格的职工必须持续为本公司服务一段规定时期,或该等职 工已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以较前期间为准。董事们估计应付所有 合资格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现金补贴分别约为人民币3.49亿 元和人民币3.88千万元。应付所有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之补贴款 将会因应职工的申请而于将来分批发放。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应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之住房补贴款由二零 零零年一月一日起,按直线法分10年(相等于有关职工的估计平均剩 余服务年期)计提。因此,于本年度为在职职工已计提及列入损益之 补贴款约人民币3.49千万元(二零零零年度:约人民币3.49千万元)。 计提的补贴款对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益的 累计影响约人民币6.98千万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 币3.49千万元)。 而于将来应付所有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约人民币 3.88千万元已全数列入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比 较损益账,因该等补贴属弥补符合资格的离退休职工以往所提供之 服务。计提的补贴款对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 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3.88千万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约人民币3.88千万元) 。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于本年度实际支付符合资格的在职职工 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共计约人民币8.45千万元(二零零零年 度:约人民币2.09千万元)则列入年初未分配利润。有关补贴对本公 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股东权益的累计影响约人民币 1.054亿元(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2.09千万元)。财 务报表中并无计提应付在职职工及离退休职工的住房补贴款。 48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iii) 炉衬修理费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炉衬修理费在两次更换炉衬相隔的期间内 按直线法预提,据此,为数约人民币5.5百万元(二零零零年度:约人 民币1.18千万元)之预提炉衬修理费已列入本年度损益。于二零零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预提之炉衬修理费余额约为人民币1.203亿元(二 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约人民币1.24亿元) 。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如财务报表附注29所披露),炉衬修理费于发生时 确认为拨备入账,本公司不再以直线法预提。于去年度预提之炉衬修 理费约人民币1.18千万元及其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余额约 人民币1.24亿元已作以前年度调整,追溯不再确认损益及负债。而于 本年度发生之炉衬修理费约人民币9.1百万元(二零零零年度:约人民 币1.4千万元)已列入损益。 (iv) 拟派末期股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在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派末期股息会 于结算日予以确认为负债。 根据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9号(经修订) ,于结算日后宣派及批准之拟 派末期股息,将不再确认为结算日之负债,但应于资产负债表之资本 及储备部分另起一栏,作为未分配利润予以披露。进一步详情载列于 财务报表附注14。 4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6.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制度和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差异 (续) (v) 待转销汇兑差异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一九九三年发行H股的港币收入按交易日 的国家牌价折算为人民币记账;在编制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的中国法定财务报表时亦按该日的国家牌价换算为人民币。 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人民币汇率并轨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本集 团将此实现的约人民币13.74亿元汇兑收益在资产负债表中列为待转 销汇兑差异。根据财政部一九九四年三月二日的文件,董事决定将 该笔待转销汇兑差异留待弥补将来的亏损或待到清算时处理。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记录外币交易及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换算外币资产之汇率为深圳外汇调剂中心公布的调剂价。在是次人 民币汇率并轨过程中并无产生任何重大汇兑损益。 37. 关联交易 以下汇总了本集团在本年度与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和联营公司 的重大交易: 二零零一年度 二零零零年度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铁矿石和石灰石 742,249 673,141 提供设施,各种服务及其他产品 的收费 (35,328) (37,071) 支付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费用 249,866 233,643 采购固定资产和建筑服务 80,204 81,914 销售钢材产品 (24,656) (18,480) 5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编制)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7. 关联交易 (续) 本公司向集团公司购入铁矿石和石灰石的价格条款是根据本公司与集团公 司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日签订的矿石供销协议及于二零零一年四月二十 七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本公司与集团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福利、后勤及其他服务的条款乃按照本公 司与集团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月十四日签订的一份服务协议及于二零零一 年四月二十七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所规定。 其他关联交易是根据本集团和集团公司确定的条款进行。 董事们认为上述之交易乃在本集团之日常业务中进行。 与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的往来账余额已详列于本财 务报表附注22至23和附注26至27。 38. 比较数字 如财务报表附注2详述,由于本集团在本年度采纳若干新增及经修订的会 计实务准则,因此财务报表内部分项目及余额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呈报形式 已重新修订,以符合新规则的要求。若干以前年度调整已作出,部分比较 数字亦已重新分类,以配合本年度之编列方式。 39. 财务报表之批准 董事会于二零零二年四月十五日批准及授权发布本财务报表。 51 十三、有关资料及备查文件目录 有关资料: 公司名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马钢”) 英文名称:MAANSHAN IRON & STEEL COMPANY LIMITED (MAS C.L.) 公司法定代表人: 顾建国 董事会秘书:苏鉴钢 王大鹏 联系地址: 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 号 电 话:86-555-2888158 传 真:86-555-2887284 电子信箱:mggfdms@magang.com.cn 公司注册及办公地址:安徽省马鞍山市红旗中路 8 号 邮政编码:243003 公司网址:http://www.magang.com.cn 电子信箱:mggfdms@magang.com.cn 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 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年度报告登载网址: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A 股)/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股票简称: 马钢股份(A 股) / 马鞍山钢铁(H 股) 股票代码: 600808 (A 股) / 323(H 股) 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1993 年 9 月 1 日,注册地点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000970。 税务登记号码:国税 340504610400837;地税 34050461040083-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东三办公楼 16 层,邮政编码:100738;香港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香港夏悫道 10 号和记大厦 15 楼。 2、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公司法定代表授权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 表。 (2)载有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葛明和金馨签名的按中国会计准则及 制度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载有安永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按香港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 (3)报告期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本及公告原稿。 (4)在香港《南华早报》、香港《文汇报》上公布的年度报告。 (5)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