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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都酒店(000033)2006年年度报告

PerformanceObs 上传于 2007-04-20 06:30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年度报告 二○○七年四月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长李聚全先生、财务负责人付明清先生、财务机构负责 人吴娟辉女士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介绍………………………………………………………3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4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6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10 第五节 公司治理结构……………………………………………………………13 第六节 股东大会简介……………………………………………………………16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20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30 第九节 重要事项…………………………………………………………………31 第十节 财务报告…………………………………………………………………34 第十一节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67 第十二节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的审阅报告…………………………………70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74 2 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ENZHEN CENTURY PLAZA HOTEL CO.,LTD.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 李聚全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静 联系电话: (0755)82320888 转 543 传真: (0755)82344699 联系地址: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3 楼,581001 电子信箱: szxdjd@public.szptt.net.cn 四、公司办公地址: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3 楼 邮政编码: 518001 五、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 《证券时报》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新都酒店 3 楼董事会秘书处 六、公司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股票简称: 新都酒店 公司股票编号: 000033 七、公司首次注册日期: 一九九零年三月八日 公司注册地址: 深圳市春风路 1 号 登记机关: 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册号: 工商外企业粤深字第 101485 号 税务登记号码: 深税一分登字 131650 号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地址: 深圳市深南中路 2072 号电子大厦 7、8 楼 3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公司 2006 年度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利润总额 -138,879,855.62 净利润 -138,879,855.6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63,911,065.47 其它业务利润 508,702.90 主营业务利润 69,016,646.80 营业利润 -63,911,065.47 投资收益 0.00 营业外收支净额 -74,968,790.1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2,469.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44,971.77 注: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涉及金额 1、营业外收支 -74,968,790.15 2、坏账准备转回数 二、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项目 2006 年 2005 年 2004 年 主营业务收入 76,419,872.35 79,885,371.68 74,454,943.80 净利润 -138,879,855.62 2,964,273.49 608,494.56 总资产 507,010,672.91 600,507,606.76 615,076,962.46 股东权益 301,247,693.93 442,096,405.41 439,132,131.92 加权(摊薄)每股收益 -0.4402 0.0103 0.00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 每股加权(摊薄)收益 -0.2026 0.0177 0.0018 每股净资产 0.915 1.537 1.526 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0.912 1.524 1.52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0.037 0.122 0.066 净资产收益率(%) -46.10 0.6705 0.1386 4 注:主要财务指标计算方法 1、每股收益=报告期净利润/报告期末(加权)股本总额。本公司 2006 年度总股本因股权分置改革向流 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份发生变化; 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3、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调整前)/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4、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报告期末股东权益-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净额-待摊费用-待处理资产损失-开办 费-长期待摊费用-住房周转金负数余额)/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5、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末股本总额; 6、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净利润/报告期末股东权益。 三、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数 股本 287,723,488.00 41,678,562.00 329,402,050.00 资本公积 143,965,403.84 43,647,417.86 100,317,985.98 法定盈余公积 9,816,549.88 9,816,549.88 法定公益金 9,816,549.88 9,816,549.88 0.00 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138,879,855.62 -138,288,891.93 股东权益合计 442,096,405.41 41,678,562.00 182,527,273.48 301,247,693.93 变动原因说明: 1、资本公积金减少是因为公司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用部分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份所致; 2、根据相关会计法规,将法定公益金调整计入法定盈余公积金; 3、未分配利润减少是因为公司本年度巨额亏损所致; 4、股东权益减少是因为公司本年度巨额亏损所致。 5 第三节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1、股本结构及变动 单位:股 股份类别 期初数 本期变动(+,-) 期末数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20,506,000 +3720 220,509,720 合计 其中: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40,200,000 48,000,000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0,200,000 172,500,000 境内自然人股 6000 +3720 9720 2、 220,500,000 0 220,509,720 二、流通股份 67,217,488 +41,674,842 108,892,330 流通股份合计 67,217,488 +41,674,842 108,892,330 三、股份总计 287,723,488 +41,678,562 329,402,050 2、股票发行、上市及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3 月 8 日,系由(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发 起设立。公司于 1993 年 9-10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3500 万股面值 1 元/股的普通 股股份、向内部职工发行 700 万股面值 1 元/股的内部职工股股份,发行价格为 3.15 元/股,并于 1994 年 12 月 3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及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股份合共 20.9 万股当年未上市)。目前,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付明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9720 股。 报告期内,公司因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本 引起公司股份总数和结构的变动。 2006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议案,并于 2006 年 4 月 11 日在《证 券时报》上及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200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 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的股权变动情况如下表: 改革前 改革后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 股份类型 股份类型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合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220,500,000 76.64 220,509,720 66.94 计 计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5.98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0.16 6 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30.65 外资法人股 88,200,000 26.78 -- -- -- 高管持股 9720 0.0030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合 二、流通股份合计 67,223,488 23.36 108,892,330 33.06 计 A股 67,223,488 23.36 A股 108,892,330 33.06 其中:高管持股 6000 0.0021 -- -- -- 三、股份总数 287,723,488 100.00 三、股份总数 329,402,050 100.00 二、股东情况 1、股东数量 截至 2006 年 12 月 29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公司股东总人数 31071 人。 2、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06 年 12 月 29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 供的公司股东名册资料,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股 未上市 已上市 合计持有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流通股份 流通股份 股份 本总额的比例(%) 1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66,150,000 0 66,150,000 20.08% 2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33,075,000 0 33,075,000 10.04% 3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33,075,000 0 33,075,000 10.04% 4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33,075,000 0 33,075,000 10.04% 5 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 16,000,000 0 16,000,000 4.86% 6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14,925,000 0 14,925,000 4.53% 7 屠北平 11,200,000 0 11,200,000 3.40% 8 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 8,000,000 0 8,000,000 2.43% 9 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5,000,000 0 5,000,000 1.52% 10 吴文良 700,000 700,000 0.01% 合计 205,575,000 700,000 206,275,000 66.95% 说明:⑴股东中(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和(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为外资股东; ⑵根据 2003 年 6 月 6 日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公告,其与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 ⑶持股 5%或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情况说明: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66,150,000 股股份质押给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用于贷款;(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55,125,000 股股份质押给交通银行济宁分行,用于为山东九九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本报告期内,(香港)建辉投资有 限公司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020 万股被法院拍卖,受买人为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屠北平、北京美华恒润 科贸有限公司和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此次拍卖后,(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仍持有本公司 14,925,000 股股 份;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本公司 33,075,000 股股份质押给华夏银行,用于贷款。 3、公司第一大股东基本情况 (一)公司第一大股东情况 7 第一大股东名称: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8 年 4 月 9 日 法定代表人: 李聚全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等 第一大股东之控股股东: 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9 年 7 月 2 日 法定代表人: 戈然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经济信息咨询等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产权和控制关系图 戈然 刘芳 戈然 朱达山 50% 50% 90% 10% 深圳市和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深圳市培森投资公司 刘芳 朱达山 50% 16.67 17.33% 16%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20.08% 10.04%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4、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基本情况 ⑴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成立日期: 1987 年 6 月 24 日 法定代表人: 林天富 注册资本: 37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矿产品、包装材料、包装容器、土特产产品业务 ⑵(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4 年 12 月 法人代表: 吴一波 注册资本: 10,000,000 港元 8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投资、贸易等 ⑶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5 年 11 月 法定代表人: 李聚利 注册资本: 2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投资兴办实业、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济信息咨询 ⑷(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82 年 2 月 法人代表人: 陈天锴 注册资本: 10,001,000 港元 经营范围: 主要从事投资业务 ⑸洋浦新宇峰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2 年 8 月 法人代表人: 谢大明 注册资本: 4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证券投资、房地产项目投资、高科技项目开发投资、投资咨询等 ⑹屠北平 ⑺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7 年 8 月 法人代表人: 孙跃 注册资本: 3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 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建 筑材料、家居装饰等 ⑻安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法人代表人: 张维根 注册资本: 3000 万元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项目投资、企业财务顾问等 5、截止 2006 年 12 月 29 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提供的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公司前十名流通股股东名单及持股情况如下: 9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1 吴文良 700,000 未知 2 陈洁 422,698 未知 3 孙国庆 384,771 未知 4 冼海燕 310,300 未知 5 周吉长 300,000 未知 6 陈燕萍 277,400 未知 7 潘有桐 276,700 未知 8 陈忠 264,716 未知 9 宋志梅 247,374 未知 10 彭正林 245,000 未知 合计 3,428,959 说明:以上股东未发现存在关联关系。 10 第四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非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李聚全先生,48 岁,本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自 2005 年 5 月 18 经董事会决议聘请为公司总经 理,此后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董 事长。 王晓燕女士,54 岁,本公司副董事长,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本公司股东(香 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闻心达先生,60 岁,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自 2005 年 4 月 19 日辞去本公司总经理 一职,此后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本公司股东(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董 事。 林天富先生,78 岁,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亦未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本公司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 司董事长。 晏为先生,49 岁,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被公司总经理聘为本公司资产管理部经理后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现任本公司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健涛先生,36 岁,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任深圳市新港鸿酒楼有限公司董事 长。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潘林武先生,43 岁,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总会计 师。 季德钧先生,63 岁,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 张晓明先生,44 岁,任期三年(2004 年 2 月 16 日至 2007 年 2 月 16 日),未 11 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上海望春花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 李超先生,56 岁,任期三年(2006 年 5 月 30 日至 2009 年 5 月 30 日),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亦不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现于本公司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任顾问。 许建刚先生,47 岁,任期三年(2006 年 5 月 30 日至 2009 年 5 月 30 日),未 持有本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经理部经理,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周丽女士,37 岁,任期三年(2006 年 5 月 30 日至 2009 年 5 月 30 日),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现任本公司人事部主任,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李聚全先生,公司总经理。基本情况见董事基本情况介绍。 付明清先生,公司财务总监,44 岁,(2004 年 8 月 24 日至今),持有本公司 股票 9720 股,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2005 年 7 月 4 日至今),未持有本公司 张静女士,公司董事会秘书,33 岁, 股票,在本公司领取报酬。 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年度报酬情况 公司根据本公司章程、国家和深圳市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酬金。根据 2004 年 6 月的股东大会决议,每位董事每年享有 4 万元津 贴,独立董事每年享有 5 万元津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报告期 内的报酬总额(包括各种津贴、补助等)为 1,844,900 元,其中: 姓名 职务 年初 年末 变动原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 持股 持股 因 的报酬总额(元) 他关联单位领取 数 数 李聚全 董事长兼总经理 0 0 645,500.00 是 王晓燕 副董事长 0 0 40,000.00 是 闻心达 副董事长 0 0 40,000.00 是 林天富 董事 0 0 40,000.00 是 晏为 董事兼资产管理 0 0 205,800.00 是 部经理 王健涛 董事 0 0 40,000.00 否 潘林武 独立董事 0 0 50,000.00 否 季德钧 独立董事 0 0 50,000.00 否 张晓明 独立董事 0 0 50,000.00 否 12 李超 监事长 0 0 20,000 是 许建刚 监事 0 0 117,600.00 否 周丽 监事 0 0 46,800.00 否 付明清 财务总监 6000 9700 股权分 374,400.00 否 置改革 张静 董事会秘书 0 0 124,800.00 否 3、报告期内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姓名及离任原因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因任期届满重新进行选举。经 2005 年度监事会推举, 200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05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李超先生、许建刚先生为公司新 一届监事会成员;同时,原职工监事胡毛毛先生三年任期已满,公司职代会推举 周丽女士为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06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次监事会审议并 选举李超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 除此以外,在本报告期内,公司未有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 4、公司员工构成情况 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员工总数为 323 人,其中:行政管理人员 27 人,普通员工 296 人;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 48 人,具有高中及高中以 上的员工有 222 人,其他员工 27 人。 13 五、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情况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 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公司治理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公司董事会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实际情况说明如下: ⑴关于公司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合法的权利;公司也致力 于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 公司积极推进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的制度化进程,并更加注意制度的执 行力和可操作性。根据新的《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了《上 市公司章程规范文件-章程指引》,公司 2005 年度董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召开 并审议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05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修改议案、规范了更加规范、科学和更具操作性的公司最高 行为准则。 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在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表决程序上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⑵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由于本公司股权相对分散,未形成绝 对控股股东。但根据 2003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公 告,其与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合共持有本公司 99,225,000 股、占本公司经过股权分置改革后股本总额 30.12%的股份。作为本公 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 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情形。 ⑶关于公司董事与董事会。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董事; 董事均能按公开承诺的要求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的人数、结构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的要求聘请符合规定资格和条件的独立董事。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30 日 召开的 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更加规范、科学和具有操作性的《公司章 14 程》。公司董事会本着向股东和股东大会负责的原则,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⑷关于公司监事与监事会。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因监事会任期届满进行监事的 更换。公司按照本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选举监事;公司监事会的人员和结 构能确保监事会独立有效地行使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管和 检查。 ⑸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公司致力于建立一套严谨、科学和具有可 操作性的经营目标责任和绩效评价标准体系。本年度内已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对 各级部门负责人开展了绩效考核等各项措施,并按照公司经理人员聘任的规定进 行了人员的定岗定编和调整工作。 ⑹关于利益相关者。公司尊重银行及其它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等 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利,积极合作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⑺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 司设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接 待股东来访和咨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保证所 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公司成立以来,始终能够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维护广 大股东的利益。但对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在治理 结构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今年新颁布的《章 程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章程的修订,并尽快修订和出台更加规范、科 学和具有操作性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加大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敦促其履行勤勉尽责的义务;规范公司 运作,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努力实现利润最大化, 对全体投资者负责。 ⑻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接待投资者情况 公司公平对待所有的投资者,以耐心诚信的态度对待股东来访和信息咨询, 公司董事会设立专人接听投资者电话,接受股东质询。 2、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的要求独立履行职责,参加了本年度公司历 次董事会,并对各项决策发表了具体的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15 3、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 面均已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公司由于股权分散,没有绝 对控股股东;根据 2003 年 6 月 6 日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公告, 其与公司另一股东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但仍未达到绝对控股 的地位。 16 第六节 股东大会简介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两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如下: 一、2006 年 1 月 23 日召开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于 2006年1月23日下午3:00在公司12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 李 聚 全 先 生 主 持 ; 出 席 本 次 会 议 的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理 人 共 1481 名 , 代 表 股 份 230,734,80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0.19%。出席本次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代理人 5名,代表股份220,500,000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份 的76.64%。社会公众股股东及代理人1476名,代表股份10,234,803股,占公司社 会公众股股份总数15.23%;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股东8名,代表股份 635,5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股份总数0.95%;现场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 股东中委托董事会进行表决的6名,代表股份524,900股,占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份 总数0.78%。通过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1468名,代表股份9,599,303股,占 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表决权股份总数14.2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代表和广东盛唐律师事务所的梅 臻律师列席了公司本次现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以 230,353,536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3%;352,767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反对、28,500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的表决 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 案》; 其中:非流通股东表决情况如下:以 220,500,000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同意、 占出席本次会议非流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反对、 0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流通股东表决情况如下:以 9,853,536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同 意、占出席本次会议流通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6.27%,352,767 股有效表决 权股份反对、28,500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利用资本公 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6 年 1 月 24 日《证券时报》上。 二、2006 年 5 月 30 日召开 2005 年度股东大会 17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06 年 5 月 30 日上午 09: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聚全先生主持;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 名,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22050 万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6.9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广东盛唐 律师事务所的李涛律师列席了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集中审议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其中, (香港)桂江企 业有限公司和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对《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中有关公司诉讼黄振汉先生应返还公司北京利生项目投资款的问 题持有不同意见,但对其余部分无异议。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和深圳贵州经 济贸易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0.08%;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2005 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200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章程修改的议案》; 以 220,500,000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00%审议通过《关于推举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的的议案》; 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6 年 5 月 31 日《证券时报》上。 18 第七节 董事会报告 一、报告期内发生和将要发生的重大事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影响的 分析 1、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 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要求被告赔偿公司港币 12,694,239.50 元及利息人民币 9,101,507.37 元。2006 年 7 月 27 日,该案件经广东 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 70 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如下: 判令被告黄振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本公司人民币 12,311,392.00 元; 被告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振汉应负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本 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报告期内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 法院,该案件由于涉及的诉讼事件时间久远,最终判决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 使胜诉,是否能得到实际资产或资金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如确定得到法院 支持,执行到资产或资金,将能缓解公司的资金压力,增加收益。 2、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本公 司返还投资款 538.5 万元一案。普兰提公司称其于 1993 年与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香港永利达企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兴建深圳太阳岛大厦的协议书, 向万山公司提供资金 3500 万元,而万山公司向其支付 3000 万元作为投资利润分 成,且投资本金也在两年内收回;1994 年,普兰提公司与本公司签定协议书,约 定向万山公司的投资款中一半为本公司投入,则权益的一半也为本公司享有。普 兰提公司认为本公司在收到万山公司还款后,私自截留大部分,未按 50%比例支 付给其。本公司认为;普兰提公司的商业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涉外企业, 其必须提交具体文件显示该诉讼为普兰提公司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该起诉程序 上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且私自截留收益的陈述不能成立,因为按照合同,公司 还未完全收回按双方协议书所约定的承诺金额,因此不存在欠普兰提公司款项的 问题。根据 2006 年 6 月 16 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184 号民事裁决书,判决原告普兰提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 讼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不能证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 对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公司认为该诉讼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损益产 生影响;因普兰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上诉,公司认为该诉讼将不会对公 司的正常损益产生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19 3、公司起诉黄振汉、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 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公司要求被告黄振汉等赔偿公司北京利 生大厦项目(以下简称“利生项目”)投资款本金人民币 73,283,563.06 元。 在本报告期根据谨慎性原则对该笔预付款项提取了 90%的坏帐准备,且该项 目在以前年度进行过资产减值准备的提取,如上述公司诉求得到司法机关的认可, 将会增加公司的资产或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本年度内该案件没有 实质性进展,由于该案件所涉及的事项年代久远,诉讼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2005 年,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一案经深圳仲裁委员会(深仲受字[2005]第 1600 号)立案受理;深圳市 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要求裁决本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 共计 12,563,717.30 元。 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初,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陆续签定《深 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公司的酒店大堂、行政套房、总统套房等进 行装修。公司累计支付工程款 10,050,000 元;由于该装修工程进行过程中,本公 司与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在实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 分歧;同时公司认为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因此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致使 该装修工程一度停工。该事件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审理判决。 二、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1、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及经营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旅游业,主营酒店业务及其附属设施经营,主要物业是公司 所在的四星级酒店----新都酒店。作为深圳老牌的商务和旅游酒店,随着深圳中心 区的西移及众多新的高星级酒店的涌现,深圳酒店业竞争日益加剧,原本有限的 市场份额更加稀释,对于已有十余年历史的老牌酒店来说,面临的困难是比较大 的。 经过公司全体经营者和员工的一致努力,公司 2006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76,419,872.35 元,比上年度减少 3,465,499.33 元,下降 4.34%;实现主营业务 利润 69,016,646.80 元,比上年度减少 4,336,073.56 元,下降 5.91%。具体情况如 下表: 科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本年度比上年度 本年度比上年度增/ 增/减(+/-) 减(+/-)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76,419,872.35 79,885,371.68 -3,465,499.33 -4.34 主营业务利润 69,016,646.80 73,352,720.36 -4,336,073.56 -5.91 营业利润 -63,911,065.47 6,043,047.18 -69,954,112.65 -1157.60 20 利润总额 -138,879,855.62 3,921,566.62 -142,801,422.24 -3641.44 净利润 -138,879,855.62 2,964,273.49 -141,844,129.11 -4785.12 主营业务成本 3,825,715.37 2,716,902.37 1,108,813.00 40.81 营业费用 12,686,821.18 18,492,921.54 -5,806,100.36 -31.40 管理费用 110,000,375.86 45,736,957.89 64,263,417.97 140.51 财务费用 10,749,218.13 3,513,551.15 7,235,666.98 205.94 2006 年度,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的客房出租率为 75.35%,比上一年度减少 3.63%;客房平均价格 409.55 元,比上年度增 17.11%。 2、2006 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均来自公司所属的新都酒 店的经营,其中: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收入 成本 毛利 毛利率(%) 酒店客房收入 42,418,997.07 54,269.56 42,364,727.51 99.87 租赁收入 20,787,986.05 0 20,787,986.05 100.00 餐饮收入 7,543,420.64 3,011,983.16 4,531,437.48 60.07 食品销售收入 1,039,314.46 759,462.65 279,851.81 26.93 其他收入 4,630,154.13 0 4,630,154.13 100.00 合计 76,419,872.35 3,825,715.37 72,594,156.98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为 72.16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占公司销售总额的比例为 38.5 %。 4、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东定向转增股本引 起公司股份总数和结构的变动。 2006 年 1 月 23 日,公司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 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相关议案,并于 2006 年 4 月 11 日在《证 券时报》上及巨潮咨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深圳新都酒店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公告》,2006 年 4 月 13 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正式 实施完毕,公司股票恢复交易。 本报告期内,董事会层面未有人员变化的情况,结构稳定;董事会继续督促 公司加强所属新都酒店的经营和成本控制工作,提升酒店经营效益,并妥善处理 21 历史遗留的问题,以最大程度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在 2006 年度经营正常, 由于报告期内深圳整体酒店业行业的不景气,以及酒店内最大租户汇丰银行的搬 离,使公司主营收入和租赁收入大幅度减少。本年度内公司涉及的部分案件已经 审理结案,并对公司当年损益直接产生影响;同时部分案件未审理结案和许多历 史问题因时间久远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越来越大,公司本 年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经过审慎评估对这些问题进行了处理。 ⑴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本公司的装修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经审理结案。 经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五初字第 121 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 决,判决要求本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 7,877,439.21 元及相应的利息;判令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 付违约金 1,468,704 元;并驳回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 求。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应付的工程款项作为应付帐务在以往 年度进行了处理,但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作为支出将直接冲减公司当年损益。 ⑵由于历史原因,公司的流动资金一直比较紧张。公司在继续请求公司主要 股东给予公司一定的财力支持外,也积极与新的贷款人协商贷款事宜;2006 年度, 公司寻求了新的合作银行,申请了贷款,并对原银团贷款整体进行了偿还。但是, 由于本年度内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对酒店部分楼层进行了改造,而公司与中国建筑 装饰工程公司装修款纠纷的败诉势必要求公司对所拖欠的工程款进行偿还,公司 的资金仍显得非常紧张。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公司内部管理、提高经营效益以及尽 快处置闲置资产等途径增加公司流动资金,缓解资金紧张的局面。 ⑶公司在 2006 年度的自查中发现,由于历史记帐的问题,公司于 1996 年度 对当年及此前年度的装修费用全部按照固定资产记帐;而该部分装修费用所涉及 的装修项目经过公司 2006 年度的装修改造已经全部拆除废弃,原有功能已全部丧 失,公司将对该部分装修费用的摊余价值按照弃置成本转销处理,该事项也对公 司本报告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⑷由于历史原因,公司的部分资产一直处于闲置状态并有可能给公司造成重 大损失。公司于 1995 年投资的北京王府井利生项目目前仍处于管理失控状态;公 司长期以来不仅未能取得应有的租金收入,还面临着资产损失的可能;2005 年度 公司已提起诉讼,要求黄振汉先生及其关联公司对公司原投资款进行归还;2005 年度为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该事项提出了保留意见。本报告期内, 该诉讼没有审理结案也未有任何实质性进展,考虑到项目诉讼的不确定性,对北 22 京利生项目计提 90%的坏帐准备 58,681,611.58 元。该事项也对公司本报告期的损 益产生一定的影响。公司仍将积极对该事项进行法律诉讼,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 益。 ⑸公司投资的北京城市广场项目长期也未能给公司带来应有的收益。由于中 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公司偿还装修工程款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终审判决,其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查封了本公司北京城市广场共 14 套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房产帐面 净值为 18,210,122.87 元,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该 房产评估值为 12,057,000.00 元,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 6,153,122.87 元因资产 进行处理有可能产生损失,将对公司本报告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⑹公司于 2001 年存放于广东证券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证券营业部用于国债买 卖的资金 9,356,241.97 元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至今,公司面 临一定的经济和法律损失风险。2005 年度因广东证券对公司进行诉讼公司经审慎 评估计提预计负债 2,006.315.00 元,2006 年度由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入清 算阶段,公司的剩余部分资金也存在损失的可能。在本报告期对剩余的 7,378,220.24 元全部计提预计负债。公司仍将通过正当的途径努力收回投资的款 项,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三、2006 年度资金募集和使用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四、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本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止于 2005 年 12 止于 2006 年 12 2006 年底比 2006 年底比 2005 年底 项目 月 31 日 月 31 日 2005 年底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 总资产 600,507,606.76 507,010,672.91 -15.57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应收账款 6,816,383.94 6,207,616.87 -8.93 收回部分款项 其他应收款 3,094,013.97 4,056,782.84 31.12 往来款项增加 长期投资 66,309,967.89 0.00 -100.00 调整计入“预付帐款” 固定资产净值 502,490,845.46 447,229,069.82 -11.00 调减以前年度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装修 应付账款 9,088,856.86 3,155,669.27 -65.28 支付部分款项 应付股利 4,349,566.51 4,349,566.51 0 其他应付款 55,751,263.24 47,766,861.31 -14.32 支付部分款项 一年到期的长期负债 17,754,440.00 12,000,000.00 -32.41 变更贷款(向兴业银行贷款 1.3 亿) 23 长期负债 58,186,142.00 118,000,000.00 102.80 变更贷款(向兴业银行贷款 1.3 亿) 股本 287,723,488.00 329,402,050.00 14.49 股改,由资本公积转增普通流通股 资本公积金 143,965,403.84 100,317,985.98 -30.32 股改,由资本公积转增普通流通股 盈余公积金 9,816,549.88 9,816,549.88 0.00 其中:法定公益金 9,816,549.88 9,816,549.88 0.00 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138,288,891.93 -23500.57 巨额亏损 股东权益 442,096,405.41 301,247,693.93 -31.86 巨额亏损 2、2006 年度,公司主要经营成果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比 2005 年 2005 年度比 2004 年度 度增/减(+/-)(%) 增/减变动原因 主营业务收入 76,419,872.35 79,885,371.68 -4.34 大租户汇丰银行搬迁,物业空置 日本餐厅 1-6 月份由承包改为自营,餐 主营业务成本 3,825,715.37 2,716,902.37 40.81 饮成本增加 主营业务利润 69,016,646.80 73,352,720.36 -5.91 收入减少 营业利润 -63,911,065.47 6,043,047.18 -1157.60 清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巨额亏损 利润总额 -138,879,855.62 3,921,566.62 -3641.44 清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巨额亏损 净利润 -138,879,855.62 2,964,273.49 -4785.12 清理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巨额亏损 五、2007 年度的经营计划 1、公司所属新都酒店经营管理方面 ⑴继续加强所属新都酒店的经营管理,酒店业是目前上市公司主要经营业务, 是上市公司的主业。持续经营好酒店业务是上市公司整体经营的基础;深入推行 经营管理者奖优惩劣,将公司经营的好坏同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直接挂钩,提高 经营管理的效率和员工的归属感。强化内部监督和管理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深化 公司机构调整和人员调整的优势,加强内部控制管理。 ⑵积极拓展市场,提升品牌形象,增加收入和盈利能力。在新的一年里,新 都酒店将更加慎重推行广告投放策略和品牌形象维护政策,提升公司和新都酒店 的外在信誉和声誉,拓展市场,增加收入和盈利能力;同时,还将加强员工培训 力度,强化服务质量;其次,重视加强客房销售团队的建设,充分调动酒店营销 人员的积极性。 ⑶创新发展,积极寻找酒店经营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 2006 年度对商务客房 进行了装修改造,完善了新都酒店商务酒店的功能,酒店经营将借助这一亮点, 在维护好原有市场份额的基础上,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同时做好公司的节流工 24 作,加强采购管理、节约能源消耗,合理控制成本。 2、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集中公司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⑴因历史原因,公司于 1995 年投资形成的北京王府井利生项目已十多年未产 生效益,而且继续面临资产不断损耗的风险。公司在本年度内根据审计的审慎原 则,对该部分资产计提 90%的坏帐准备,但同时公司仍将积极应对诉讼,并通过 必要的经济和法律手段予以追讨,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⑵因历史原因,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证券营业部 用于国债买卖的资金已于2004年3月22日起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至今,存在一定 经济和法律风险。鉴于广东证券2006年度已经进入清算阶段,公司已按相关规 定办理了登记手续。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在本年度内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 预计负债的计提;但公司仍将组织工作人员斡旋,密切注意该事项的进展情况, 争取收回资金,以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3)公司投资的北京城市广场因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装修工程 款诉讼已被经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查封。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房产帐面净值 为 18,210,122.87 元,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报告,该房产 评估值为 12,057,000.00 元,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 6,153,122.87 元因资产进行 处理可能产生损失,将对公司本报告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该事项已进 入法院的强制执行阶段,风险较难控制,但公司仍将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 组织专门人员跟踪斡旋,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损 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一审判令被告黄振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本 公司人民币12,311,392.00元;被告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振汉应负义务承担 连带赔偿责任。对方不服一审判决,已经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司也 将密切注意该事项的进展程度,并积极寻找被告方的有效资产,以期公司能获 得法律的支持并回笼相应的资金或资产。 (5)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本 公司返还投资款 538.5 万元一案经过深圳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原告普兰提公 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讼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 不能证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对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 普兰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已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件正在法院审 理当中。公司仍将投入一部分人力物力关注事态发展,以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5 在新的年度,公司将加大力度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回笼资金,并用于公 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3、公司 2007 年度投资计划 ⑴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所属新都酒店的经营管理,在深入挖潜,积极开拓 市场的同时,注意合理控制成本,节约开支;并积极寻找酒店经营新的利润增长 点,以化解深圳整体酒店业业绩滑坡的局面。 ⑵在合适的机会的条件下,公司也将考虑对主业进行进一步的开拓,可通过 输出管理团队的模式进一步开拓市场,并创造收入;通过品牌和管理输出方式扩张 市场,实现新都酒店无形资源的有效利用,为公司和新都酒店的进一步发展创造 条件。 ⑶公司在新的一年里将积极拓展新的业务,借助蓬勃发展的国内资本为上市 公司创造在资本市场上发展的机会。 1、2006 年度公司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 2006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情况和主要决议内容如下: ⑴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了 2005 年度董事会, 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与会,其中林天富先生委托闻心达先生行使表决权。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公司 2005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公司 200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0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 2005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并决定于 2006 年 5 月 26 日 召开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内容刊登在 2006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上。 ⑵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22-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06 年第一次 董事会会议,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度第一季度报 告。 ⑶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5 月 22-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06 年第二次 董事会会议,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向兴业银行深圳和平 支行申请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五年,以公司自有物业位于 深圳春风路 1 号的深圳新都酒店房产提供抵押。 ⑷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7 月 17-2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2006 年第三次董 事会会议,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度半年度报告。 ⑸公司董事会于 2006 年 10 月 24-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 2006 年第四次 董事会会议,公司 9 名董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度第三季度报 26 告。 六、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本年度实现净利润 -138,879,855.62 元。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不进 行分配。 本次年度董事会也不提出新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七、二 OO 七年度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预计公司 2007 年度可实现一定的盈利,但鉴于公司迫切需要资金支持后续发 展,满足持续经营要求,更好的为上市公司创造收益,公司 2007 年度所实现的利 润将不进行分配,用于后续发展。 九、2006 年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为《证券时报》 ,指定的信息披露网 站为 http://www.cninfo.com.cn(巨潮网)。 十、为公司 2006 年度业务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本报告“第十一节、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 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十一、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执行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有关规定的情况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对外担保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情况;公司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往来属 于正常的业务关系,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27 第八节 监事会报告 一、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 2006 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会议情况和决议情况如下: 1、2005 年度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20 日上午在公司所属新都酒店 7 楼公司会议室召 开会议,公司 3 名监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 200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5 年年度审计报告和 200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因监事会任期届满会议审议并推举李 超先生、许建刚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成员。 会议决议刊登在 2006 年 4 月 29 日《证券时报》上。 2、公司监事会于 2006 年 4 月 20-24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2006 年第一次 监事会,公司 3 名监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第一季度报告。 3、公司监事会于 2006 年 6 月 27 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006 年第二次监 事会。鉴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 2006 年 5 月 23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原职工监事胡毛毛先生三年任期已满,公司职代会 推举周丽女士为新一届监事会职工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 名,会议审议并决定选举李超先生为新一届监事会监事长。会议决议刊登在 2006 年 6 月 28 日《证券时报》上。 4、公司监事会于 2006 年 7 月 17-20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三次监事会, 公司 3 名监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半年度报告。 5、公司监事会于 2006 年 10 月 24-2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四次监事会, 公司 3 名监事全部与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06 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行使检查监督权利。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行使检查监督权利。监事 会就以下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能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 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决策程序基本符合有关规 定;未发现现任公司董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行 政法规、本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8 2、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 2006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有强调事项 段的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是真实、客观和中肯的。 3、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其他投资项目和投资资金支出均经 过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审批程序。 4、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资产出售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行为;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交易 行为。 29 第九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内,公司出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以及进展情况 1、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与本公司于 2003 年至 2004 年间陆续签定合同总 价款为 1568 万元的酒店装修合同,截止目前,该装修工程已基本完工。由于装修 过程中疏于对装修公司的监督,本公司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实 际工作量和预算工作量之间存在较大分歧,同时本公司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 问题,因而暂停对工程款进行支付。2006 年度该事项已经审理结案。经广东省深 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五初字第 121 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判决 要求本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 7,877,439.21 元及相 应的利息;判令公司向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支付违约金 1,468,704 元;并驳回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不服一审判 决,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审理并判 决维持一审判决。公司应付的工程款项作为应付款已经在以往年度进行了帐务处 理,但相应的违约金和利息作为支出将直接冲减公司当年损益。同时中国建筑装 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 级人民法院查封了本公司北京城市广场共 14 套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 房产帐面净值为 18,210,122.87 元,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的评估 报告,该房产评估值为 12,057,000.00 元,评估值与账面净值的差额 6,153,122.87 元因资产进行处理有可能产生损失,将对公司本报告期的损益产生一定的影响。 2、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 案报告期内仍在深圳仲裁委员会立案审理阶段;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 司要求裁决本公司支付拖欠的工程款及利息、违约金等共计 12,563,717.30 元。 2003 年 9 月至 2004 年初,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陆续签定《深 圳市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分别为公司的酒店大堂、行政套房、总统套房等进 行装修。公司认为该工程质量存在诸多问题,而深圳市文业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未 能对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弥补或修正,致使该装修工程至今仍有部分未 能完工。该诉讼涉及事项属公司业务的合同纠纷,将不会对公司正常损益产生影 响,但必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现金流产生影响。 3、普兰提公司起诉本公司返还投资款 538.5 万元,并支付利息 237.2574 万元 一案已经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184 号受理。 30 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 (以下简称普兰提公司)起诉本公 司返还投资款 538.5 万元。普兰提公司称其于 1993 年与深圳市万山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香港永利达企业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兴建深圳太阳岛大厦的协议书,向万 山公司提供资金 3500 万元,而万山公司向其支付 3000 万元作为投资利润分成, 且投资本金也在两年内收回;1994 年,普兰提公司与本公司签定协议书,约定向 万山公司的投资款中一半为本公司投入,则权益的一半也为本公司享有。普兰提 公司认为本公司在收到万山公司还款后,私自截留大部分,未按 50%比例支付给 其。本公司认为;普兰提公司的商业注册地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涉外企业,其 必须提交具体文件显示该诉讼为普兰提公司的真实的意思表示,而该起诉程序上 已超过了诉讼时效;并且私自截留收益的陈述不能成立,因为按照合同,公司还 未完全收回按双方协议书所约定的承诺金额,因此不存在欠普兰提公司款项的问 题。根据 2006 年 6 月 16 日深圳中级人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184 号 民事裁决书,判决原告普兰提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讼 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不能证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对 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普兰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目前已上诉,公司 认为该诉讼将不会对公司的正常损益产生影响;目前该案件正在法院审理当中。 4、公司起诉黄振汉、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 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已经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 70 号受理;经公司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2005)珠中法立保字第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珠海市湾仔南湾南路 6004 号 第二栋房产。 1995 年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 司、珠海市物资总公司三方签定《广东省珠海市湾仔区物资大楼配楼转让合同》; 根据该合同,公司向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全部的购楼款累计港币 12,694,239.50 元,但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没有将该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公司, 反而在 2004 年 7 月将该房产转让给香港浩腾发展有限公司,严重侵犯公司利益; 为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向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公 司港币 12,694,239.50 元及利息人民币 9,101,507.37 元。 2006 年 7 月 27 日,该案件经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 初字第 70 号民事裁决书一审判决如下:判令被告黄振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 内赔偿本公司人民币 12,311,392.00 元;被告中汇置业有限公司对被告黄振汉应负 义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并驳回原告本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报告期内对方不服 31 一审判决,已经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件由于涉及的诉讼事件时间久 远,最终判决会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使胜诉,是否能得到实际资产或资金也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如确定得到法院支持,执行到资产或资金,将能缓解公司 的资金压力,增加收益。 5、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国债买卖的资金合计 9,356,241.97 元(以下简称该等资金)于 2004 年 3 月 22 日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截止本报告 编制日,该等资金仍继续被广州市公安局冻结。 公司于 2001 年 12 月 27 日将合计 12,733,000 元资金存入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广州西华路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广东证券)用于国债买卖,并在 2002 年 5 月 28 日取回 3,500,000 元。截止 2004 年 3 月 22 日,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的资金帐面 价值为 9,356,241.97 元。报告期内由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进入清算阶段,公 司资金存在一定经济和法律风险。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对本公司上述资金进行了 登记,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在本年度内对该部分资产进行了预计负债的计提; 但公司仍将组织工作人员斡旋,密切注意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争取收回资金,以 保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6、公司起诉黄振汉、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 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损害公司权益纠纷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公司要求被告黄振汉等赔偿公司北京利生大厦项目(以下简称“利生项目”)投资 款本金人民币 73,283,563.06 元。本报告期内该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 二、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出售、合并等重大事项。 三、本报告期内,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如下: 本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06 年 10 月 11 日,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 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06 年度共支付利息 300,000.00,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已还清该款。 本公司以前年度向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000.00 元, 2006 年度共支付利息 50,000.00 元,2005 年度共支付利息 100,000.00 元,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已还清该款。 本公司 2006 年 6 月 28 日委托深圳市培森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厦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 以本公司文锦花园共 24 套住宅作为抵押物。2006 年度 共支付利息 104,420.25 元,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款尚未偿还。 32 四、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2006 年 9 月 28 日公司与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签署《中(长)期借款合 同》,贷款期限为五年。合同约定第一次还款期为 2007 年 3 月 31 日,还款金额为 人民币 600 万元整。 2、本报告期内,公司无托管、承包、租售资产等事项。 3、本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对外担保合同。 4、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事项。 五、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的承诺事项 为维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公司之主要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 司均书面承诺公司在公司未来遭受财政困难时给予公司一定的财力支持。 公司非流通股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香 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深圳贵州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均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方案实施之日起,在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12 个月期满后,通过交易所挂 牌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 12 个月内不超过 5%,在 24 个月内不超过 10%。 公司非流通股东深圳瀚明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 日起,在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六、公司聘请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 2006 年度业务进行 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06 年度审计费为 20 万元,将于 2007 年支付。 七、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稽查、行政处罚、通报批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 八、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重大事项。 3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 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 目 录 页 数 一、审计报告 1-2 二、已审会计报表 1、资产负债表 3-4 2、利润表 5 3、现金流量表 6-7 4、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8 5、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9 三、会计报表附注 10-40 四、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深圳市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34 SHENZHEN NANFANG-MIN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地址Add: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7、8楼 电话Tel:(755)83781212 83781481 图文传真Fax:(755)83781481 83781212 公司网址:www.szscpa.com 审 计 报 告 深 南 财 审 报 字 ( 2007) 第 CA 号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都 酒 店 ”) 财 务 报 表 , 包 括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 2006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 新都酒店管理层的 责 任 。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 ( 1) 设 计 、 实 施 和 维 护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而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 2)选 择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会 计 政 策 ; ( 3) 作 出 合 理 的 会 计 估 计 。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实 施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我 们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审计意见 我 们 认 为 ,新 都 酒 店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的 规 定 编 制 ,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公 允 反 映 了 新 都 酒 店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06 年 度 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四、强调事项 35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 所述,新都酒店所投资的北 京 王 府 井 利 生 项 目( 房 产 ),因 存 在 所 有 权 缺 失 和 无 法 行 使 租 赁 权 ,新 都 酒 店 于 本 年 度 对 该 项 目 计 提 了 人 民 币 5868 万 元 的 资 产 损 失 准 备 , 使 该 资 产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减 少 为 人 民 币 763 万 元 。该 项 目 目 前 仍 处 于 诉 讼 过 程 中 ,存 在 重 大 不 确 定 性 。本 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蔡晓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 深圳 2007 年 月 日 36 资产负债表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负债及股东 资产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权益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6,825,444.84 3,280,473.07 短期借款 3,000,000.00 短期投资 应付票据 应收票据 应付账款 3,155,669.27 9,088,856.86 应收股利 预收账款 100,000.00 263,624.24 应收利息 应付工资 1,630,725.39 2,867,936.33 应收账款 6,207,616.87 6,816,383.94 应付福利费 226,282.90 其他应收款 4,056,782.84 3,094,013.97 应付股利 4,349,566.51 4,349,566.51 预付账款 7,770,025.31 66,730,000.89 应交税金 1,212,332.17 3,213,295.80 应收补贴款 其他应交款 55,751,263.2 存货 1,355,201.94 980,448.26 其他应付款 47,766,861.31 4 待摊费用 101,460.60 96,188.00 预提费用 5,163,289.09 4,703,478.47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 权投资 预计负债 9,384,535.24 2,006,315.00 一年内到期的长 17,754,440.0 其他流动资产 9,384,535.24 9,384,535.24 期负债 12,000,000.00 0 其他流动负 流动资产合计 35,701,067.64 90,382,043.37 债 流动负债合 100,225,059. 长期投资: 87,762,978.98 计 35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负债: 58,186,142.0 长期债权投资 长期借款 118,000,000.00 0 长期投资合计 - - 应付债券 固定资产: 长期应付款 固定资产原值 674,296,229.17 728,146,267.94 专项应付款 其他长期负 减:累计折旧 227,067,159.35 225,655,422.48 债 长期负债合 58,186,142.0 固定资产净值 447,229,069.82 502,490,845.46 118,000,000.00 计 0 减:固定资产减 递延税项: 值准备 递延税款贷 固定资产净额 447,229,069.82 502,490,845.46 项 158,411,201. 工程物资 负债合计 205,762,978.98 35 在建工程 10,873,870.88 4,100,000.00 少数股东权 固定资产清理 益 所有者权 固定资产合计 458,102,940.70 506,590,845.46 益: 无形资产及其 287,723,488. 股本 329,402,050.00 他资产: 00 143,965,403. 无形资产 279,036.83 59,629.33 资本公积 100,317,985.98 84 长期待摊费用 870,627.74 3,475,088.60 盈余公积 9,816,549.88 9,816,549.88 其中:法定盈余 其他长期资产 12,057,000.00 公积 9,816,549.88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 -138,288,891.9 产合计 13,206,664.57 3,534,717.93 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3 所有者权益合 442,096,405. 递延税项: 计 301,247,693.93 41 递延税款借款 负债和所有者权 600,507,606. 资产总计 507,010,672.91 600,507,606.76 益总计 507,010,672.91 76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7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006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五 一、主营业务收入 27 76,419,872.35 79,885,371.68 减:主营业务成本 27 3,825,715.37 2,716,902.37 减: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28 3,577,510.18 3,815,748.95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9,016,646.80 73,352,720.36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9 508,702.90 433,757.40 减:营业费用 12,686,821.18 18,492,921.54 管理费用 30 110,000,375.86 45,736,957.89 财务费用 31 10,749,218.13 3,513,551.1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3,911,065.47 6,043,047.18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 32 948,188.89 9,591.30 减:营业外支出 33 75,916,979.04 2,131,071.86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 -138,879,855.62 3,921,566.62 减:所得税 - 957,293.13 少数股东损益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38,879,855.62 2,964,273.49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83,086,520.97 其他转入 80,713,211.17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38,288,891.93 590,963.69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38,288,891.93 590,963.69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的普通股股利 八、未分配利润 -138,288,891.93 590,963.69 补充资料: 项 目 1.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所得收益 2.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4.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利润总额 5.债务重组损失 6.其他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8 现金流量表 2006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注 项 目 五 金 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7,422,157.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4 510,419.49 现金流入小计 77,932,576.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2,085,091.3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0,970,082.93 支付的各项税费 11,005,243.41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5 31,769,689.60 现金流出小计 65,830,107.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2,469.5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5,765,268.00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入小计 现金流入小计 5,765,268.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48,753,700.53 投资所支付现金 支付的其他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出小计 48,753,70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2,988,432.5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33,00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现金流入小计 133,00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77,540,582.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9,524,627.4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503,855.86 现金流出小计 98,569,065.2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4,430,934.7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44,971.77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39 现金流量表(续) 2006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附 项 目 注 金 额 五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38,879,855.62 加: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65,592,082.77 固定资产折旧 17,909,742.75 无形资产摊销 26,267.5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856,523.08 待摊费用减少(减:增加) -5,272.60 预提费用增加(减:减少) 459,810.62 预计负债 7,378,220.2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减:收益) 299,642.8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60,355,503.78 财务费用 10,797,034.93 投资损失(减:收益)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374,753.6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832,986.1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11,479,490.88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102,469.58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36 6,775,444.84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37 3,230,473.07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544,971.77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40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2006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本年减少 价 其 值 他 减 项 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回 原 少 年末数 升 因 合 转 转 计 回 出 一、坏账准备合计 10,562,734.49 59,438,959.90 70,001,694.39 其中:应收账款 358,952.61 723,557.80 1,082,510.41 其他应收款 230,186.71 33,790.52 263,977.23 预付帐款 9,973,595.17 58,681,611.58 68,655,206.75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其中:材料物资及其他 四、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长期项目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运输工具 通讯及其他设备 六、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专利权 商标权 其他长期资产 6,153,122.87 6,153,122.87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合计 其中:房屋装修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合计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41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2006 年度 编制单位: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一、股本 年初余额 287,723,488.00 287,723,488.00 本年增加数 41,678,562.00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329,402,050.00 287,723,488.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143,965,403.84 192,496,489.60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43,647,417.86 48,531,085.76 其中:转增股本 41,678,562.00 48,531,085.76 股权分置相关费用 1,968,855.86 年末余额 100,317,985.98 143,965,403.84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 32,182,125.41 本年增加数 9,816,549.88 本年减少数 32,182,125.41 其中:弥补亏损 32,182,125.41 年末余额 9,816,549.88 -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9,816,549.88 任意盈余公积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9,816,549.88 9,816,549.88 本年增加数 本年减少数 9,816,549.88 年末余额 9,816,549.88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83,086,520.97 本年净利润 -138,879,855.62 2,964,273.49 其他转入 80,713,211.17 本年利润分配 年末未分配利润 -138,288,891.93 590,963.69 单位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42 会计报表附注: 一、公司简介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由(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发起在深圳新都酒店有限公司基础上重组而设立。1990 年 3 月 8 日,本公司发行 的 A 股在中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经营酒店、商场、餐厅及酒店附设的车队、康乐设施,在 酒店内经营美容美发(不含医学整容业务),在新都酒店地下一层经营桑拿按摩业务。 经营新都停车场。增加:经营卡拉 OK、歌舞厅(不含的士高),从事自有物业出租。本 公司所处行业为旅游业,主要物业为位于深圳的四星级酒店-新都酒店。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发(2000)366 号《关于撤销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的决定》文件 和财政部财金(2000)112 号《关于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拆分划转的函》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原第一大股东中国东方信托投资公司已经进入清算程序,根据财政部财企 [2002]562 号文批复,同意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6,615 万股国家股转让给深圳瀚明投资有限 公司,股份性质变更为社会法人股。根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1)深中 法协第 9-25-2 号裁定,原公司股东深圳南油(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 3,307.5 万股股份变更过户到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名下。2006 年 10 月,法院对(香港)建 辉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4,020 万股股权依法拍卖,洋浦新宇峰投资 有限公司拍得本公司 1,600 万股,北京美华恒润科贸有限公司拍得本公司 800 万股,安 徽安粮兴业有限公司拍得本公司 500 万股,屠北平拍得本公司 1,120 万股。 本公司 2006 年经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流通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赠 6.2 股共 41,678,562.00 元,于 2006 年 4 月完成股权分置登记。本次股权分置变 更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87,723,488.00 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402,050.00 元,实收股本 329,402,050.00 元。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 会计制度及准则 本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及其补充规 定。 2.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采用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 43 3. 会计年度 以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4.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 外币业务核算 对年度内发生的非本位币经济业务,按固定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账。期末货币性项目中 的非记账本位币余额按期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市场汇价的中间价进行调整。由此 产生的折算差额除筹建期间及固定资产购建期间有关借款发生的汇兑差额资本化外,作 为汇兑损益记入当年度财务费用。 6. 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 险很小的投资。 7. 短期投资 a.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初始投资成本,是指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 的全部价款,包括税金、手续费等相关费用。但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而尚未 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 b.短期投资的现金股利或利息于实际收到时,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但收到的已记入 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外。 c.短期投资期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采用按单项投资计算并确定应计提的跌价损 失准备。 d.处置短期投资时,按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8. 坏账核算 a.坏账确认的标准 因债务人破产,依照法律程序清偿后,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 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 义务,并且具有确凿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不大的应收款项。 b.坏账损失的核算方法 采用备抵法,按年末应收款项余额之可收回性计提。公司根据以往的经验、债务单位的 实际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的情况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先对大额应收款项进行个别分析计 提坏账准备,然后再对剩余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一般坏账准备,一般坏账准备的 计提比例如下: 44 账 龄 计提比例 1 年以内 5% 1至2年 10% 2至3年 20% 3 年以上 30% 9. 存货 a.存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 到目前场所和使用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存货主要分为原材料和库存商品。 b.存货发出时,按照实际成本进行核算并采用先进先出法确定其实际成本,低值易耗 品在领用时一次摊销。 c.存货跌价准备 期末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 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 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金后的金额。 10. 长期投资 (1)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 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企 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成本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 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 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当期投资损益为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在确认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投资账面价值 减记至零为限;如果被投资单位以后各期实现净利润,在收益分享额超过未确认的亏损 分担额以后,按超过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的金额,恢复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初始投资成本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 间的差额为长期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差额,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一定期限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不超过 10 年 的期限摊销;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在财会 45 [2003]10 号文发布之前产生的,贷记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并按一定期限平 均摊销,计入损益。合同规定了投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摊销。合同没有规定投资期限 的,按不低于 10 年的期限摊销;在财会[2003]10 号文发布之后产生的,贷记资本公积 ——股权投资准备。 (2)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期末,按长期投资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长期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1. 固定资产及折旧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年, 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并从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直线法 提取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预计残值率 预计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0% 50 年 1.8% 房屋装修 0% 8年 12.5% 酒店其他设备 10% 12 年 7.5% 电子设备、器具及家具 10% 8年 11.25% 运输设备 10% 8年 11.25%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期末,按固定资产的减值迹象判断是否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当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 账面价值时,则按其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在发生时按实际工程成本入账。 实际工程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并停止利息资本化。 对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 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的在建工程; 或其他有证据表明已发生了减值的在建工程,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 减值准备。 13.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14. 借款费用 46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而发生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 发生的汇兑差额。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在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时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财务费用。 15. 收入确认 (1)酒店客房出租收入,餐饮收入及其他收入 服务、劳务已经提供而取得收取价款权利的已收及应收之营业额。 其他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酒店停车服务收入。 (2)商品销售收入 在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重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 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 (3)利息收入 按让渡资金使用权的时间和适用利率计算确定。 (4)经营租赁收入 以合同约定的租赁时间和方法计算,且预计租金收入能够流入时,确定收入实现。 16.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按应付税款法核算。 三、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原预计残值率为 20%,为更合理反映房屋建筑物的净残值, 本公司于 2006 年 1 月 1 日将房屋建筑物的预计残值率由 20%变更为 10%。此项会计估 计变更减少 2006 年度净利润 607,121.62 元。 四 、税项 本公司适用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如下: 税 项 计税基础 税 率 47 增值税 商品销售收入 17% 营业税 客房出租收入、餐饮收入 5% 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15% 房产税 房产原值的 70%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增值税及营业税额 1% 五 、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2006.12.31 2005.12.31 种类 原币金额 折合率 折人民币 原币金额 折合率 折人民币 现 金 人民币 282,441.59 282,441.59 206,717.27 206,717.27 港币 84,965.88 1.0047 85,365.22 382,105.30 1.0403 397,504.14 现金小计 367,806.81 604,221.4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6,082,239.90 6,082,239.90 1,931,357.05 1,931,357.05 港币 316,488.82 1.0047 317,976.31 629,599.76 1.0403 654,972.63 美元 2.91 7.8076 22.72 2.87 8.0702 23.16 银行存款小计 6,400,238.93 2,586,352.84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57,399.10 57,399.10 89,898.81 89,898.81 小计 57,399.10 89,898.81 合计 6,825,444.84 3,280,473.07 (1)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系信用卡保证金人民币 50,000.00 元(2005 年期末余额为人 民币 50,000.00 元)和信用卡账户余额 7,399.10 元。2006 年末和 2005 年末均无用作银行 借款质押的定期存款。 (2)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银行存款中有港币 283,905.02 元(2005 年期末余额为 港币 597,132.39 元)存放于境外。 (3)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 200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增加 108.06%,主要原因是 2006 年增 加了银行借款。 48 2. 应收账款 2006.12.31 2005.12.31 账龄 比例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 6,444,296.12 88.40 322,214.81 7,123,840.80 99.28 350,873.62 1至2年 95,039.51 1.30 9,503.95 36,499.45 0.51 3,649.95 2至3年 -- -- 698.50 0.01 139.70 3 年以上 -- -- 14,297.80 0.20 4,289.34 个别认定 750,791.65 10.30 750,791.65 -- -- -- 合 计 7,290,127.28 100 1,082,510.41 7,175,336.55 100 358,952.61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前五名欠款合计人民币 5,643,120.17 元,占总额的 77.41%。 (2)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计提坏帐比例较大的欠款明细如下: 计 提 债务人 金 额 坏帐准备 帐 龄 计提原因 比例(%) 逍遥旅行社 176,945.01 176,945.01 100 2 年以上 已无法与该公司联系 深圳春秋旅游 96,210.00 96,210.00 100 2 年以上 已无法与该公司联系 服务有限公司 个人挂帐消费 477,636.64 477,636.64 100 2 年以上 已无法与其联系 合 计 750,791.65 750,791.65 3. 其他应收款 2006.12.31 2005.12.31 账 龄 比例 比例 金 额 (%) 坏账准备 金 额 (%)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124,527.51 95.46 206,226.38 1,701,153.45 51.17 61,721.99 1至2年 129,913.01 3.01 12,991.30 1,592,247.23 47.90 159,224.72 2至3年 -- -- -- ---- - -- 3 年以上 30,800.00 0.71 9,240.00 30,800.00 0.93 9,240.00 个别认定 35,519.55 0.82 35,519.55 -- -- -- 合 计 4,320,760.07 100 263,977.23 3,324,200.68 100 230,186.71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前五名欠款合计人民币 3,232,539.49 元,占总额的 74.81%。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本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计提坏帐比例较大的欠款明细如下: 债务人 所欠金额 坏帐准备 计提比例(%) 帐 龄 计提原因 邓峻枫 35,519.55 35,519.55 100 2 年以上 已无法与其联系 49 4. 预付帐款 2006.12.31 2005.12.31 账 龄 比例 比例 金额 坏账准备 金额 坏账准备 (%) (%) 1 年以内 141,669.00 0.19 -- 317,133.00 0.41 -- 1至2年 -- -- -- 102,900.00 0.14 -- 2至3年 -- -- -- -- -- -- 3 年以上 -- -- -- -- -- -- 个别认定 76,283,563.06 99.81 68,655,206.75 76,283,563.06 99.45 9,973,595.17 合 计 76,425,232.06 100 68,655,206.75 76,703,596.06 100 9,973,595.17 (1)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前五名欠款合计人民币 76,425,232.06 元,占总额的 100.00%。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持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的股东欠款。 (3)计提坏帐比例较大的欠款明细如下: 项目 所欠金额 坏帐准备 计提比例 帐龄 计提原因 北京王府井利 76,283,563.06 68,655,206.75 90% 3 年以上 * 生项目(房产) *从 1995 年 6 月起,本公司与本公司原总经理、董事黄振汉控制的公司签署一系列合 约,将本公司购买的北京王府井项目(房产)登记在其安排的代理人北京利业行商贸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利业行”)名下,利业行虽然为本公司该项目(房产)的代 理人,但本公司对该项目(房产)无法行使租赁权,除于 1998 年本公司分得出售部份 该项目房产收入外(该部分收入已于当年确认并结转了对应的成本)。此后,本公司没 有取得与该项目(房产)所有权相关的任何收益,本公司目前对该项目(房产)没有 实质控制权。本公司因此在该项目上存在着所有权及租赁权的缺失。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未交清利生项目(房产)的地价款。本公司已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黄振汉赔偿公司利生项目(房产)投资款本金 73,283,563.06 元。 基于以上考虑,本公司 2006 年 12 月 31 日会计报表将利生项目(房产)从“长期投资” 项目重分类到“预付帐款”项目(2005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进行了相同的重分类) , 并计提坏帐准备 68,655,206.75 元,其中:重分类后的期初坏帐准备为 9,973,595.17 元; 2006 年增加计提的坏帐准备为 58,681,611.58 元。截止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预付帐款- 利生项目账面价值为 7,628,356.31 元。关于黄振汉与其关联公司对本公司上述权益的 侵害,本公司正在进行诉讼,详见附注十、2 所述。 50 5. 存货 2006.12.31 2005.12.31 项 目 金 额 跌价准备 金 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1,296,357.37 -- 826,050.30 -- 库存商品 58,844.57 -- 154,397.96 -- 合 计 1,355,201,94 -- 980,448.26 -- 6. 待摊费用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摊销 期末余额 结存原因 有线电视费 -- 76,841.60 48,961.04 27,880.56 归属 2007 年 报刊费 79,488.00 139,743.70 149,276.20 69,955.50 归属 2007 年 养路费 16,700.00 -- 16,700.00 -- 汽车保险费 -- 60,075.14 56,450.60 3,624.54 归属 2007 年 合 计 96,188.00 276,660.44 271,387.84 101,460.60 7. 其他流动资产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被冻结资金 9,384,535.24 9,384,535.24 合 计 9,384,535.24 9,384,535.24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 9,384,535.24 元,系本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 路营业部的交易结算资金,因涉及诉讼被冻结,资金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七、1 所述。 8. 固定资产及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类别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原值 房屋建筑物 654,368,687.65 31,383,799.24 92,732,106.62 593,020,380.27 房屋装修 47,172,500.91 10,848,636.74 3,770,296.80 54,250,840.85 酒店其他设备 16,044,866.60 -- 496,086.93 15,548,779.67 电子及办公设备 7,568,963.23 990,953.98 51,780.00 8,508,137.21 运输设备 2,991,249.55 982,013.00 1,005,171.38 2,968,091.17 合 计 728,146,267.94 44,205,402.96 98,055,441.73 674,296,229.17 累计折旧 房屋建筑物 197,989,229.10 10,108,072.22 14,056,436.88 194,040,864.44 房屋装修 8,518,917.81 6,102,654.99 1,367,821.93 13,253,750.87 酒店其他设备 10,535,375.06 1,144,722.22 232,540.50 11,447,556.78 电子及办公设备 6,774,802.44 301,487.26 3,883.56 7,072,406.14 运输设备 1,837,098.07 252,806.06 837,323.01 1,252,581.12 合 计 225,655,422.48 17,909,742.75 16,498,005.88 227,067,159.35 51 净 值 502,490,845.46 447,229,069.82 减:固定资产 减值准备 -- -- 净 额 502,490,845.46 447,229,069.82 (1)2006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以位于罗湖区春风路 1 号的“新都酒店”整栋房产作抵押, 向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 13,000.00 万元。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九、1 所述。 (2)本公司 2006 年 6 月 28 日委托深圳市培森投资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文锦花园共 24 套 住宅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向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抵押担保情况 详见附注九、2 所述。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中,北京城市广场房产原值 20,446,792.09 元,累计折旧 2,236,669.22 元,帐面价值 18,210,122.87 元,因该项房产被法院冻结查封,从固定资产 科目调整转入其他长期资产。详见附注十、4 所述。 (4)本期完工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8,764,280.81 元。 9. 在建工程 期初 本 期 本期转入 期末 资金 工程投入占 工程名称 预算数 余额 增加额 固定资产 余额 来源 预算比例 金融机 房屋装修 26,281,853.97 4,100,000.00 15,538,151.69 8,764,280.81 10,873,870.88 59% 构贷款 减:减值准备 -- -- - -- -- -- -- 净 额 26,281,853.97 4,100,000.00 15,538,151.69 8,764,280.81 10,873,870.88 -- -- 实际支付金额中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工程名称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转入 期末余额 固定资产 房屋装修 -- 95,104.60 72,908.70 22,195.90 本期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上期余额增加 165.22%,主要原因是 2006 年新都酒店大厦装修 工程增加。 10. 无形资产 类 别 原始发生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额 本期摊销额 期末余额 金碟软件及 267,315.00 59,629.33 206,675.00 23,667.50 242,636.83 酒店管理软件 商标续注册费 39,000.00 -- 39,000.00 2,600.00 36,400.00 减:无形资产 -- -- -- -- -- 减值准备 52 净 额 306,315.00 59,629.33 245,675.00 26,267.50 279,036.83 11. 长期待摊费用 本期 剩余摊 类 别 原始发生额 期初余额 本期摊销额 本期转出 期末余额 增加额 销年限 酒店大楼保险费 619,844.12 -- 619,844.12 29,055.18 -- 590,788.94 61 个月 房屋装修 6,950,178.20 3,475,088.60 796,374.70 2,678,713.90 -- -- 停车场改造 310,932.00 310,932.00 31,093.20 -- 279,838.80 54 个月 合 计 7,880,954.32 3,475,088.60 930,776.12 856,523.08 2,678,713.90 870,627.74 长期待摊费用本期转出 2,678,713.90 元计入了营业外支出,主要是新都酒店大厦 4 楼和 12 楼因功能 改变而将原来的房屋装修拆除。 12. 其他长期资产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被查封冻结房产 18,210,122.87 -- 减: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6,153,122.87 -- 净 额 12,057,000.00 -- 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偿还装修工程款一案,已经深圳市中级人 民法院终审判决, 2006 年 3 月 27 日法院查封了本公司北京城市广场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房产帐面原值为 20,446,792.09 元,累计折旧为 2,236,669.22 元,帐面 价值为 18,210,122.87 元,由于该房产已被冻结查封,本公司将其从“固定资产”项目 调整到“其他长期资产-被冻结资产”项目。本公司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 公司评估的该房产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拍卖保留价 12,057,000.00 元与帐面价值的 差额,计提了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6,153,122.87 元。详见附注十、4 所述。 13. 短期借款 2006.12.31 2005.12.31 借款条件 年利率% 原币 折人民币 原币 折人民币 抵押借款 6.435 3,000,000.00 3,000,000.00 -- -- 合 计 3,000,000.00 3,000,000.00 短期借款系 2006 年 6 月 28 日以本公司文锦花园共 24 套住宅作为抵押物提供担保,委 托深圳市培森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抵押担保 情况详见附注九、2 所述。 14. 应付账款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款项,无账龄超过 3 年 的大额应付款项。 53 应付账款期末余额较 2005 年 12 月 31 日余额减少 65.28%,主要原因是 2006 年支付了 部分供应商货款。 15. 预收账款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款项,无账龄超过 3 年 的大额预收款项。 16. 应付股利 投资者名称 2006.12.31 2005.12.31 欠款原因 深圳贵州经济 贸易有限公司 2,864,194.96 2,864,194.96 尚未支付 (香港)桂江企 业有限公司 1,485,371.55 1,485,371.55 尚未支付 合 计 4,349,566.51 4,349,566.51 17. 应交税金 税 种 2006.12.31 2005.12.31 增值税 (6,467.30) 17,717.74 营业税 291,760.44 318,456.77 城建税 2,976.06 -- 房产税及其他税 1,171,698.63 2,346,759.12 企业所得税* (247,635.66) 530,362.17 合 计 1,212,332.17 3,213,295.80 应交企业所得税-247,635.66 元系预缴税款。 18. 其他应付款 (1)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中无欠持有公司 5%(含 5%)以上股份股东的款项。 (2)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其他应付款余额中账龄超过 3 年的大额应付款项的 性质、内容和未偿还原因如下: 债权人名称 欠款金额 性质及内容 未偿还原因 承让(香港)建辉 涉及诉讼详见附注十 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1,035,171.86 投资有限公司股利 一、4 所述 广西顺景港澳船务公司 1,850,000.00 借 款 正在偿还中 19. 预提费用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期末结存原因 借款利息及罚息 2,080,609.73 2,303,697.94 尚未支付 证券服务费 1,257,965.40 1,096,629.00 尚未支付 水电燃料费 757,119.67 737,463.64 尚未支付 54 清洁排污费 328,076.00 -- 尚未支付 设备维修费 112,713.33 182,510.69 尚未支付 董事津贴 488,800.00 -- 尚未支付 其 他 138,004.96 383,177.20 尚未支付 合 计 5,163,289.09 4,703,478.47 20. 预计负债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其他流动资产-被冻结资金 9,384,535.24 2,006,315.00 合 计 9,384,535.24 2,006,315.00 本公司存放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营业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9,384,535.24 元被冻结,因被冻结资金时间较长,收回可能性较小,本公司按被冻结资 金 100%计提预计负债 9,384,535.24 元,其中 2006 年度增加计提预计负债 7,378,220.24 元。资金被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七、1 所述。 21. 长期借款 2006.12.31 借款单位 原币(人民币) 折合本位币 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 130,000,000.00 130,000,000.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2,000,000.00 12,000,000.00 一年后偿还的长期借款合计 118,000,000.00 118,000,000.00 2005-12-31 借款单位 原币(美元) 折算汇率 折合本位币 银团贷款 9,410,000.00 8.0702 75,940,582.0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200,000.00 8.0702 17,754,440.00 一年后偿还的长期借款合计 7,210,000.00 58,186,142.00 (1)本公司 2006 年偿还银团贷款美元 9,410,000.00 元,折人民币 75,940,582.00 元。期 末欠款数额及还款期限如下: 55 还 款 期 限 还款金额(人民币) 2006 年 9 月 28 日至 2007 年 3 月 31 日 6,000,000.00 2007 年 4 月 1 日至 2007 年 9 月 30 日 6,000,000.00 2007 年 10 月 1 日至 2008 年 3 月 31 日 14,000,000.00 2008 年 4 月 1 日至 2008 年 9 月 30 日 14,000,000.00 2008 年 10 月 1 日至 2009 年 3 月 31 日 15,000,000.00 2009 年 4 月 1 日至 2009 年 9 月 30 日 15,000,000.00 2009 年 10 月 1 日至 2010 年 3 月 31 日 15,000,000.00 2010 年 4 月 1 日至 2010 年 9 月 30 日 15,000,000.00 2010 年 10 月 1 日至 2011 年 3 月 31 日 15,000,000.00 2011 年 4 月 1 日至 2011 年 9 月 28 日 15,000,000.00 合 计 130,000,000.00 (2)长期借款年利率为按国家基准利率上浮 5%。 (3)长期借款条件为抵押,抵押物为位于罗湖区春风路 1 号的“新都酒店”整栋房产, 被抵押的固定资产帐面价值为人民币 391,880,468.49 元,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九、1 所述。 22. 股 本 2005.12.31(股权分置改革前) 2006.12.31(股权分置改革后) 项 目 金 额 比例 项 目 金 额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220,500,000 76.64% 一、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20,509,720 66.94%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5.99% 境内法人股 132,300,000 40.16% 境外法人股 88,200,000 30.65% 境外法人股 88,200,000 26.78% 高管持股 9,720 0.0030% 二、已流通股份 67,223,488 23.36% 二、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08,892,330 33.06% 人民币普通股 67,223,488 23.36% 人民币普通股 108,892,330 33.06% 其中:高管持股 6,000 0.0021% 三、股份总数 287,723,488 100% 三、股份总数 329,402,050 100% (1)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为 329,402,05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折合股本总额为 329,402,050.00 元。(2)股本本期增加数 41,678,562.00 元,是本 公司根据 2006 年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流通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赠 6.2 股。 (3)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冻结情况如下表: 股 东 股 数 状 况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66,150,000 质押冻结、司法再冻结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33,075,000 质押冻结、司法再冻结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33,075,000 柜台冻结 56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被冻结的限售流通股 3,307.50 万股已于 2007 年 1 月 22 日进 行了公开拍卖。公开拍卖情况详见附注十一、1 所述。 23. 资本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股本溢价 57,341,367.61 -- 43,647,417.86 13,693,949.75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763,243.62 -- -- 1,763,243.62 资产评估增值准备 118,563,607.43 -- -- 118,563,607.43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33,702,814.82) -- -- (33,702,814.82) 合 计 143,965,403.84 -- 43,647,417.86 100,317,985.98 资本公积本期减少数 43,647,417.86 元,包括(1)本公司根据 2006 年股东大会审议并 通过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对流通股东以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赠 6.2 股 共 41,678,562.00 (2)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律师费、路演网络服务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 1,968,855.86 元。 元。 24. 盈余公积 项 目 期初数 本期增加数 本期减少数 期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金 -- 9,816,549.88 -- 9,816,549.88 任意盈余公积金 -- -- -- -- 法定公益金* 9,816,549.88 -- 9,816,549.88 -- 合 计 9,816,549.88 9,816,549.88 9,816,549.88 9,816,549.88 根据财政部财企『2006』67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 法定公益金余额转入法定盈余公积。 25. 未分配利润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年初未分配利润 590,963.69 -83,086,520.97 加:本年净利润 (138,879,855.62) 2,964,273.49 资本公积补亏 48,531,085.76 盈余公积补亏 32,182,125.41 年末未分配利润 (138,288,891.93) 590,963.69 26. 主营业务收入及成本 行 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营业毛利 57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客房收入 42,418,997.07 42,430,816.89 54,269.56 99,897.13 42,364,727.51 42,330,919.76 租赁收入 20,787,986.05 24,637,946.63 -- -- 20,787,986.05 24,637,946.63 餐 饮 7,543,420.64 6,433,275.87 3,011,983.16 2,160,629.19 4,531,437.48 4,272,646.68 食品销售 1,039,314.46 613,329.66 759,462.65 456,376.05 279,851.81 156,953.61 其 他 4,630,154.13 5,770,002.63 -- -- 4,630,154.13 5,770,002.63 合 计 76,419,872.35 79,885,371.68 3,825,715.37 2,716,902.37 72,594,156.98 77,168,469.31 (1)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均来自于深圳地区的酒店相关业务。 (2)本年度前五名客户主营业务收入总计为人民币 29,465,771.25 元,占全年主营业 务收入总额的 38.56%。 (3)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仅核算餐饮、食品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17,909,742.75 元列管理费用。 (4)主营业务成本 2006 年比 2005 年增加 40.81%,主要原因是 2006 年“日本餐厅” 由原承包经营转为自营。 27.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项 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营业税 3,542,157.05 3,777,723.93 城建税 35,353.13 38,025.02 合 计 3,577,510.18 3,815,748.95 28. 其他业务利润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支出 其他业务利润 项 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房屋出租 1,280,700.00 472,299.00 771,997.10 38,541.60 508,702.90 433,757.40 合 计 1,280,700.00 472,299.00 771,997.10 38,541.60 508,702.90 433,757.40 29.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2006 年比 2005 年增加 140.51%,影响因素主要包括:(1)2006 年 12 月 31 日会 计报表采用追随调整法将利生项目从“长期投资”科目调整分类到“预付帐款”科目, 2006 年增加计提预付帐款-利生项目坏帐准备 58,681,611.58 元。(2)应收款项 2006 年采 用个别分析认定法增加计提坏帐准备 786,311.20 元 。(3)自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将房 屋建筑物的预计残值率由原来的 20%变更为 10%,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增加 2006 年固 定资产折旧费 607,121.62 元。 58 30. 财务费用 项 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利息支出 11,819,152.50 5,184,511.31 减:利息收入 36,645.15 48,104.02 汇兑损益 (1,509,551.88) (2,138,786.52) 其他 476,262.66 515,930.38 合 计 10,749,218.13 3,513,551.15 财务费用 2006 年比 2005 年增加 205.94%,主要原因是 2006 年银行借款增加,利息费用 相应增加。 31. 营业外收入 项 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拆迁补偿收入 473,774.34 -- 罚款收入 -- 1,100.00 处置固定资产收益 474,414.55 8,491.30 合 计 948,188.89 9,591.30 32. 营业外支出 项 目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固定资产及装修弃置及处置净损失 60,655,146.59 66,757.77 被冻结资金预计负债 7,378,220.24 2,006,315.00 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6,153,122.87 -- 罚款 52,890.44 57,999.09 违约金 1,677,598.90 -- 合 计 75,916,979.04 2,131,071.86 (1) 2006 年新都酒店大厦部分房屋因功能改变或重新装修而将原来的房屋装修拆除 形成弃置损失 60,355,503.78 元。 (2) 被冻结资金预计负债情况详见附注七、1 和附注七、2 所述。 (3) 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偿还装修工 程款一案,已经深圳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 2006 年 3 月 27 日法院查封了本 公司北京城市广场房产。本公司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的该 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拍卖保留价 12,057,000.00 元与帐面价值的差额, 计提了其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6,153,122.87 元,详见附注十、4。 3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9 项 目 2006 年度 收到的拆迁补偿费 473,774.34 收到的利息收入 36,645.15 合 计 510,419.49 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6 年度 经营费用、管理费用中的其他付现支出 31,769,689.60 合 计 31,769,689.60 35.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 目 2006 年度 股权分置改革支付律师费、路 1,503,855.86 演网络服务费、保荐费等相关费用 合 计 1,503,855.86 3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末余额调节表 项 目 2006 年度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末数 6,825,444.84 减:用于信用卡保证金的银行存款 50,000.00 现金流量表“现金的期末余额” 6,775,444.84 3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期初余额调节表 项 目 2006 年度 资产负债表“货币资金”年初数 3,280,473.07 减:用于信用卡保证金的银行存款 50,000.00 被冻结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 现金流量表“现金的期初余额” 3,230,473.07 六、 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60 1、 关 联 方 关 系 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与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持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 本公司股东深圳市瀚明 深圳培森投资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 2、 关 联 方 交 易 ( 1) 资 金 占 用 支付利息 关联方名称 2006 年度 2005 年度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 300,000.00 -- 司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50,000.00 100,000.00 深圳培森投资有限公司 104,420.25 -- 合 计 454,420.25 100,000.00 本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22 日-06 年 10 月 11 日,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 司借款人民币 10,000,000.00 元,2006 年度共支付利息 300,000.00,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已还清该款。 本公司以前年度向股东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借款人民币 1,000,000.00 元,2006 年度 共支付利息 50,000.00 元,2005 年度共支付利息 100,000.00 元,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已还清该款。 本公司 2006 年委托深圳培森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3,000,000.00 元,2006 年度共支付利息 104,420.25 元,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该款尚未偿还。 ( 2) 委 托 贷 款 本公司 2006 年 6 月 28 日委托深圳市培森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 61 人民币 300 万元, 以本公司文锦花园共 24 套住宅作为抵押物。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占全部应收(付) 年末余额 关联方名称 款项余额的比重 2006.12.31 2005.12.31 2006.12.31 2005.12.31 其他应收款: 深圳市瀚明投资有限公司 -- 120,593.84 -- 3.63% 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 -- 93,402.91 -- 2.81%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 186.22 -- 0.00% 其他应付款: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 1,100,000.00 -- 1.97% 应付股利: 深圳贵州经济贸易公司 2,864,194.96 2,864,194.96 65.85% 65.85% (香港)桂江企业有限公司 1,485,371.55 1,485,371.55 34.15% 34.15% 短期借款: 深圳培森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0.00 -- 100% -- 七、 或有事项 1.2004 年 3 月,广州市公安局冻结了本公司存于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 营业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本息合计人民币 9,384,535.24 元(未向本公司提供任何书 面法律文书)。 2005 年 4 月 14 日,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诉北京泰怡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国洪 起等侵权案已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受理,本公司被列为第三人,被诉偿还款项 4,012,630.00 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因此冻结了本公司存放于该证券公司广州西华路 营业部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9,384,535.24 元(与前述资金系同一笔资金)。 广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05 年 11 月 8 日被责令关闭,进入清算。截止审计报告 日资金仍被冻结,本公司该交易结算资金列入财务报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核算。 如前所述,因被冻结资金时间较长,收回可能性较小,本公司按被冻结资金 100%计 提预计负债 9,384,535.24 元,其中以前年度计提了 2,006,315.00 元,2006 年度增加计 提 7,378,220.24 元。 2.2005 年 5 月 10 日,PLENTY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普兰提 公司)诉本公司返还项目投资款 538.5 万元,并支付利息 237.26 万元。经深圳中级人 民法院(2005)深中法民四初字第 184 号民事裁决书判决如下:由于原告普兰提公司 62 提供的证明文件不能证明原告的董事会就诉讼和委托事项达成了有效的决议,不能证 明普兰提公司诉讼主体资格适格,因此对普兰提公司的诉讼请求予以驳回。普兰提公 司已向法院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八、 承诺事项 资本承诺 项 目 2006-12-31 2005-12-31 已签约但尚未于会计报表 18,000,000.00 18,000,000.00 中确认的对外投资承诺 合 计 18,000,000.00 18,000,000.00 对外投资承诺为尚未于会计报表中确认的本公司投资项目—利生项目地价款。 九、 资产抵押情况 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的资产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1.2006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向兴业银行深圳和平支行借款人民币 13,000 万元,以位 于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 1 号的“新都酒店”整栋房产做抵押,以及用新都酒店房产租赁 收入设定质押。抵押物评估净值为 49,588 万元,抵押期限自 2006 年 9 月 28 日起至抵 押人已清偿所有债务之日止。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房产帐面价值为人民币 39,188 万元。 2.本公司 2006 年 6 月 28 日委托本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培森投资有限公司向华厦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借款人民币 300 万元, 以本公司文锦花园共 24 套住宅作为抵押物, 抵 押物评估净值为 451 万元。抵押期限自 2006 年 6 月 28 日起至抵押人已清偿所有债务 之日止。该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帐面价值为人民币 710 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酒店房产土地使用权原为 23 年(自 1989 年 11 月 18 日至 2012 年 11 月 17 日),本公司于 2006 年交清地价后已取得深圳国土部门重新颁发产权证,批准延长土 地使用年限至 2039 年 11 月 17 日)。 2. 1995 年根据本公司董事会决议,本公司对外投资北京利生项目(房产),在本公 司时任副董事长、总经理黄振汉的运作下,本公司累计投资“利生项目” (房产)人民 币 131,326,400.86 元。在利生项目(房产)运作中,黄振汉先生引进其控制的公司— 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和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参与 了该项目的投资。通过一系列合约安排,利生项目(房产)以信托方式被登记在北京 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名下,致使本公司对利生项目(房产)所有权和租赁权缺失。 本公司的该项目投资除出售部分房产收回部分资金外(已于 1998 年确认收益并结转对 63 应的成本),尚有本金人民币 73,283,563.06 元无法收回。黄振汉及其关联公司的行为 严重侵犯了本公司利益,本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黄振汉、 北京利业行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置业行有限公司、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损害 本公司权益,请求判令黄振汉赔偿本公司北京利生项目投资款本金 73,283,563.06 元。 截至本公司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一审判决尚未下达。 3.2004 年 9 月 15 日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起诉本公司未支付其承让本公司股 东(香港)建辉投资有限公司股利人民币 4,726,445.04 元及迟延付款利息 250,974.23 元。2004 年 10 月 18 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04)深罗法民二初字第 2564 号民事判决书作出一审判决,本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深圳峰景台物业发 展有限公司支付所欠股利人民币 4,726,445.04 元,并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支付自 2003 年 9 月 15 日至清偿之日利息。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尚欠深圳 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余款为 1,035,171.86 元(账列示其他应付款项目)。由于上述 十、2 所述原因,根据本公司的申请,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5 年 12 月 22 日以人 民币 475 万元为限冻结查封了深圳峰景台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产和权益。 4.2005 年 5 月 23 日,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本公司偿还装修工程款已 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本公司应支付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深圳分公司诉 公司偿还装修工程款 787.74 万元及相应利息及违约金 146.87 万元。中国建筑装饰工程 公司深圳分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对本公司进行诉前财产保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 法院于 2006 年 3 月 27 日查封了本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甲 3 号共 14 套房产(北 京城市广场)。截至 2006 年 12 月 31 日止该房产帐面价值为 18,210,122.87 元。由于该 房产已被冻结查封,本公司将其从“固定资产”项目调整到“其他长期资产-被冻结资 产”项目。本公司根据北京京都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该房产截止 2006 年 12 月 31 日的拍卖保留价 12,057,000.00 元与帐面价值为 18,210,122.87 元的差额计提了其 他长期资产减值准备 6,153,122.87 元。 十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因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权利人中 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对深圳市卢堡工贸有限公司所持 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 3,307.5 万股股权依法冻结,并于 2007 年 1 月 22 日进行了公开 拍卖。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和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联合竟拍,以 8,500 万 元竟得本公司股权,成交价 2.57 元/股,铁岭市嘉鑫有色金属制品厂拍得 1,653.75 万 股,占本公司股权 5.02%,青岛美克森贸易有限公司拍得 1,653.75 万股,占本公司股 权 5.02%。 2、1995 年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与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 珠海市物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前为珠海市物资总公司)三方签定《广东省珠海市湾 64 仔区物资大楼配楼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本公司向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支付了全 部的购楼款累计港币 12,694,293.50 元(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港新都酒店管理有限公 司出资,已于以前年度核销),但香港中汇置业有限公司至今没有将该房产所有权转让 给本公司,反而在 2004 年 7 月将该房产转让给香港浩腾发展有限公司,严重侵犯本公 司利益。2006 年 7 月 27 日,经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法民四初字第 70 号判决如下:被告黄振汉应赔偿本公司人民币 12,311,392.00 元,被告中汇置业有限 公司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本公司申请,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珠中 法立保字第 1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珠海市湾仔南湾南路 6004 号第二栋房产。2007 年 3 月 21 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终审判决书(2006)粤高法民四终字第 328 号判决如下:黄振汉应于终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 10 日内赔偿本公司人民币 12,311,392.00 元及利息(利息从 2000 年 4 月 5 日开始计算至终审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 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息计算)。 十二、 相关指标情况 1、 非经常性损益 本公司 2006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合计(68,815,667.28)元,其明细如下: 项 目 金 额 营业外收入 948,188.89 扣除减值准备后营业外支出 69,763,856.17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68,815,667.28) 营业外收支的具体内容详见“附注五、31 和附注五、32”,本公司 2006 年度扣除前后 净利润分别为(138,879,855.62)元和(70,064,188.34)元。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22.91 18.57 0.21 0.21 营业利润 (21.22) (17.21) (0.19) (0.19) 净 利 润 (46.10) (37.40) (0.42) (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 (23.26) (18.87) (0.21) (0.21) 益后的净利润 上述非经常性损益和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是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 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的要求编制的。 65 第十一节 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专 项 说 明 目 录 页 数 一、专项说明 1-2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3 三、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66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SHENZHEN NANFANG-MIN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地址Add: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7、8楼 电话Tel:(755)83781212 83781481 图文传真Fax:(755)83781481 83781212 公司网址:www.szscpa.com 关于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 项 说 明 深 南 专 审 报 字 ( 2007) 第 ZA118 号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 们 接 受 委 托 ,根 据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独 立 审 计 准 则 审 计 了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贵 公 司 ”) 2006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 2006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 以 下 简 称 “ 会 计 报 表 ”), 并 于 2007 年 4 月 18 日 签 发 了 深 南 财 审 报 字 ( 2007) 第 CA430 号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根 据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及 上 市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若 干 问 题 的 通 知 》的 要 求 ,贵 公 司 编 制 了 后 附 的 2006 年 度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汇 总 表 ( 以 下 简 称 “ 情 况 表 ”)。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贵公司的责任。 我 们 对 情 况 表 所 载 资 料 与 我 们 审 计 贵 公 司 2006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时 所 复 核 的 会 计 资 料 和 经 审 计 的 会 计 报 表 的 相 关 内 容 进 行 了 核 对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没 有 发 现 不 一 致 。除 了 对 贵 公 司 实 施 于 2006 年 度 会 计 报 表 审 计 中 所 执 行 的 对 关 联 方 往 来 的 相 关 审 计 程 序 外 , 我 们 并 未对情况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后附情况表应当 与已审计的会计报表一并阅读。 附 件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的“ 2006 年 度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情 况汇总表” 67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蔡晓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 深圳 2007 年 月 日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人民币万 元 上市 2006 年 占用方 资金 公司 2006 年初 度占用 2006 年 2006 年度 2006 年 与上市 占用 占用 资金占用 核算 占 累积发 度占用 偿还 期末占 公司的 形成 占用性质 方类 方名称 的会 用资金余 生金额 资金的 累计发生 用资金 关联关 原因 别 计科 额 (不含 利息 金额 余额 系 目 利息) A B C D E F G H I J k 持公 司 5% 深圳市翰 其他 以上 明投资有 股东 应收 12.06 12.06 股份 限公司 款 股东 (香港) 其他 桂江企业 股东 应收 0.02 0.02 有限公司 款 深圳市卢 其他 堡工贸有 股东 应收 9.34 9.34 限公司 款 总计 21.42 21.42 68 第十二节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〇 六 年 十 二 月 三 十 一 日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目 录 页 数 一、审阅报告 1 二、已审阅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1、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股 东 权 益 差 异 调 节 表 2 2、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股 东 权 益 差 异 调 节 表 附 注 3-4 三、执业机构营业执照及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四、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SHENZHEN NANFANG-MIN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地址Add:深圳市深南中路2072号电子大厦7、8楼 电话Tel:(755)83781212 83781481 图文传真Fax:(755)83781481 83781212 公司网址:www.szscpa.com 69 审 阅 报 告 深 南 审 阅 报 字 ( 2007) 第 SY014 号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阅 了 后 附 的 深 圳 新 都 酒 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新 都 酒 店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股 东 权 益 差 异 调 节 表 ( 以 下 简 称 “差 异 调 节 表 ” )。 按 照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和 “关 于 做 好 与 新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6]136 号 ,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差 异 调 节 表 是 新 都 酒 店 管 理 层 的 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差异调节表出具审阅报告。 根 据 “通 知 ”的 有 关 规 定 ,我 们 参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阅 准 则 第 2101 号 —财 务 报 表 审 阅 》的 规 定 执 行 审 阅 业 务 。该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计 划 和 实 施 审 阅 工 作 ,以 对 差 异 调 节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有 限 保 证 。审 阅 主 要 限 于 询 问 新 都 酒 店 有 关 人 员 差 异 调 节 表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和 所 有 重 要 的 认 定 、了 解 差 异 调 节 表 中 调 节 金 额 的 计 算 过 程 、阅 读 差 异 调 节 表 以 考 虑 是 否 遵 循 指 明 的 编 制 基 础 以 及 在 必 要 时 实 施 分 析 程 序 ,审 阅 工 作 提 供 的 保 证 程 度 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 据 我 们 的 审 阅 ,我 们 没 有 注 意 到 任 何 事 项 使 我 们 相 信 差 异 调 节 表 没 有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和 “通 知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 此 外 ,我 们 提 醒 差 异 调 节 表 的 使 用 者 关 注 ,如 后 附 差 异 调 节 表 中 重 要 提 示 所 述 :差 异 调 节 表 中 所 列 报 的 二 〇 〇 七 年 一 月 一 日 股 东 权 益( 新 会 计 准 则 )与 二 〇 〇 七 年 度 财 务 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可能存在差异。 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有限责任公司 蔡晓东 中国注册会计师 田景亮 中国 . 深圳 2007 年 4 月 18 日 70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重要提示: 本 公 司 已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 以 下 简 称 “新 会 计 准 则 ” ),目 前 本 公 司 正 在 评 价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对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产生的影响,在对其进行慎重考虑并参照财政部对新会计准则 的 进 一 步 讲 解 后 , 本 公 司 在 编 制 2007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时 可 能 对 编 制 “新 旧 会 计 准 则 股 东 权 益 差 异 调 节 表 ”( 以 下 简 称 “差 异 调 节 表 ” ) 时 所 采 用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或 重 要 认 定 进 行 调 整 ,从 而 导 致 差 异 调 节 表 中 所 列 报 的 2007 年 1 月 1 日 股 东 权 益( 新 会 计 准 则 )与 2007 年度财务报告中所列报的相应数据之间可能存在差异。 71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注释 项 目 名 称 金额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股 东 权 益 (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 301,247,693.93 1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贷方差额 2 拟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3 因预计资产弃置费用应补提的以前年度折旧等 4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辞退补偿 5 股份支付 6 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重组义务 7 企业合并 其中: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商誉的账面价值 根据新准则计提的商誉减值准备 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 及可供出售金金融资产 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0 金融工具分拆增加的权益 11 衍生金融工具 12 所得税 12,822,194.71 13 其他 2007 年 1 月 1 日 股 东 权 益 ( 新 会 计 准 则 ) 314,069,888.64 后附差异调节表附注为本差异调节表的组成部分。 企业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2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新旧会计准则股东权益差异调节表附注 (附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编制目的 公 司 于 2007 年 1 月 1 日 起 开 始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为 分 析 并 披 露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对 上 市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06 年 11 月 颁 布 了 “关 于 做 好 与 新 会 计 准 则 相 关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06]136 号 , 以 下 简 称 “通 知 ” ), 要 求 公 司 按 照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和 “通 知 ”的 有 关 规 定 ,在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的 “补 充 资 料 ”部 分 以 差 异 调 节 表 的 方 式 披 露 重 大 差 异 的调节过程。 二、编制基础 差 异 调 节 表 系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五 条 至 第 十 九 条 和 “通 知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的 自 身 特 点 和 具 体 情 况 ,以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表为基础,并依据重要性原则编制。 对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8 号 —首 次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五 条 至 第 十 九 条 的 规 定 进行追溯调整,对于影响上述公司留存收益并影响本公司按照股权比例享有的净资产 份额的事项,公司应根据其业务实际情况相应调整留存收益或资本公积。 三、主要项目附注 1.2006 年 12 月 31 日 股 东 权 益(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金 额 取 自 公 司 按 照 现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和 《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 以 下 简 称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 ) 编 制 的 2006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表 。 该 报 表 业 经 深 圳 南 方 民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 并 于 2007 年 3 月 ×日 出 具 了 带 强 调 事 项 段 的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2007 第 000 号 )。该 报 表 相 关 的 编 制 基 础 和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参 见 本 公 司 2006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 2. 所 得 税 公司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帐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 资 产 , 增 加 了 2007 年 1 月 1 日 留 存 收 益 合 计 12,822,194.71 元 。 其中: 73 ( 1)公 司 按 照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制 定 了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据 此 公 司 计 提 了 应 收款项坏帐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帐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增 加 了 2007 年 1 月 1 日 留 存 收 益 10,491,545.99 元 。 ( 2) 公 司 按 照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 对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被 冻 结 资 金 计 提 了 预 计 负 债 。根 据 新 会 计 准 则 应 将 资 产 帐 面 价 值 小 于 资 产 计 税 基 础 的 差 额 计 算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增 加 了 2007 年 1 月 1 日 留 存 收 益 1,407,680.29 元 。 ( 3) 公 司 按 照 现 行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 对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被 冻 结 固 定 资 产 计 提 了 减 值准备。根据新会计准则应将资产帐面价值小于资产计税基础的差额计算递延所得税 资 产 , 增 加 了 2007 年 1 月 1 日 留 存 收 益 922,968.43 元 。 74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 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 原件。 三、本报告期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的报纸《证券时报》和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 OO 七年四月十八日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