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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城矿业(000688)朝华集团2005年年度报告

一鸣惊人 上传于 2006-05-26 06:0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年度报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 OO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及目录 重要提示: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 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5 年年度报告已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 张良宾先生、李众江先生因接受调查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郝江波先生代 为行使表决权,董事赵晓轮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杨坤平先生代 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 黎先生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受公司债务危机影响,各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纷纷查封、冻结资产 和银行账户甚至是轮候查封、冻结,员工大量离职,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资产 和资料交接频繁,导致年度审计中,很多财务资料不齐,未能对资产进行盘点,2005 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在本公司截至 2006 年 4 月 26 日所能获取的资料和未进行报 告期末资产清查盘存的基础上编制的。 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4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5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9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13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15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15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46 第九章 重要事项…………………………………………………………………….48 第十章 财务报告……………………………………………………………………..67 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170 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一章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一、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Zarva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Zarva Group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良宾 三、公司董事会秘书:熊为民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方燕 办公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 31 号 联系电话:(023)72375188 联系传真:(023)72375959 电子信箱:weimingxiong1999@hotmail.com fanyan0105@163.com 四、公司注册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 31 号 邮政编码:40800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zarvagroup.com 公司电子信箱:zhengquan@zarvagroup.com 五、公司信息披露报纸: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刊登年报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朝华集团 股票代码:000688 七、公司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2 年 7 月 5 日; 地点: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 31 号 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001021800280; 税务登记号:500102208551477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成都市八宝街 88 号国信广场 22、23 楼 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二章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一、2005 年度会计数数据摘要 项 目 金 额(元) 利润总额 -1,637,107,518.35 净利润 -1,535,739,923.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335,234,086.06 主营业务利润 -42,306,792.50 其他业务利润 5,641,105.12 营业利润 -699,815,896.85 投资收益 -713,211,156.68 补贴收入 759,679.12 营业外收支净额 -224,840,143.9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81,415.8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2,725,422.41 二、2005 年度扣除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项 目 金 额(元) 扣除前净利润 -1,535,739,923.51 减:资产转让收益 - 滞纳金及罚款收入 17,440.00 其他营业外收入 161,799.34 政府补贴收入 759,679.12 财政拨入的财政贴息资金 1,420,000.00 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23,763.39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176,013.2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826,127.01 预计的担保损失 198,880,000.00 其他营业外支出 413,479.6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5,966,343.32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6,461,884.50 特别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49,487,282.23 特别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929,862.58 扣除后净利润 -335,234,086.06 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三、公司前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 目 2005 年 2004 年 2003 年 主营业务收入(元) 655,108,550 1,823,614,749.88 1,506,369,073.80 净利润(元)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10,054,467.95 总资产(元) 821,222,392.26 2,583,959,604.45 2,882,044,414.93 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元) -826,872,753.34 703,507,441.59 993,641,302.86 每股收益(元)(摊薄) -4.4104 -0.7925 0.0289 每股收益(元)(加权) -4.4104 -0.7925 0.0289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0.9627 -0.7952 -0.1676 (摊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元) -0.9627 -0.7952 -0.1676 (加权) 每股净资产(元/股) -2.3746 2.020 2.804 调整后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2.3778 2.011 2.780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1748 0.32 -2.649 净资产收益率(%)(摊薄) -39.23 1.03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 -32.85 1.04 四、利润表附表(按全面摊薄法和加权平均法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元/股) 报告期利润 金额(元)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42,306,792.50 -0.1215 -0.1215 营业利润 -699,815,896.85 -2.0097 -2.0097 净利润 -1,535,739,923.51 -4.4104 -4.4104 扣除非经常性损 -335,234,086.06 -0.9627 -0.9627 益后的净利润 由于本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五、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单位:元) 项 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期初数 348,210,999 555,250,778.27 40,294,048.27 13,048,943.22 -240,248,383.95 703,507,441.59 本期增加 5,359.728.58 -1,535,739,923.51 -1,530,380,194.93 本期减少 期末数 348,210,999 555,250,778.27 40,294,048.27 13,048,943.22 -1,775,988,307.46 -826,872,753.34 变动原因:1、资本公积增加,主要是由于股权投资准备及关联交易差价增加所致。 2、未分配利润和股东权益均大辐减少,主要是由于公司 2004 年巨额亏损所致。 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三章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数量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配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小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募集法人股份 149,314,299 149,314,299 未上市流通股合计 149,314,299 149,314,299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 198,896,700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8,896,700 198,896,700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 348,210,999 (二)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1)截止报告期末为止的前三年,本公司无股票发行的情况。 (2)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因股权分置改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增发新股、吸收合 并、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减资、内部职工股上市或其他原因引起股份总数及结构变动的情况。 二、股东情况介绍 1、报告期末股东总数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共有股东 53,166 户。 2、公司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2005 年 12 月 31 日) 序 持股总数 持股比例 质押或冻结 股东名称 股份类别 号 (股) (%) 的股份数量 1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74,469,979 21.386 募集法人股 74,469,000 2 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30,442,400 8.743 募集法人股 30,440,000 3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 21,880,000 6.284 募集法人股 21,880,000 4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17,521,920 5.032 募集法人股 17,520,000 5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0 1.436 募集法人股 0 6 赵江 1,100,000 0.316 社会公众股 7 徐伟雄 543,310 0.156 社会公众股 8 陈清华 530,000 0.152 社会公众股 9 耿坚 526,800 0.151 社会公众股 10 胡挺 500,000 0.144 社会公众股 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前五名股东为法人股股东,其中: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 公司的控股股东。 3、本公司控股股东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为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晓轮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壹亿捌仟万元) 成立日期:1995 年 6 月 23 日 经营范围:开展投资、资产经营方面资询;项目投资;销售计算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 金属材料(不含贵稀金属)、五金、交电、普通机械、针纺织品、百货、日用杂品、电器机械及 器材、汽车零部件、农副产品(不含棉花、蚕茧、烟叶、粮油等)。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无变更,但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005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控股 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先生与赵晓轮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张良宾 先生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公司 70%股权转让给了赵晓轮先生,赵晓轮先生成为四川立信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赵晓轮先生简历: 赵晓轮 男,现年 44 岁,金融学博士;2000 年 1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富港投资控股(香港) 有限公司工作,担任董事、总经理职务;2002 年 7 月 2003 年 6 月在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担任总裁职务;2003 年 7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香港亚王集团有限工作,担任公司董事长职 务。 4、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赵晓轮 70%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95%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21.38% 5.03%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5、公司前 10 名流通股股东情况(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 股东之间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种类 关联关系 1 赵江 1,100,000 A 未知前 10 名流通 2 徐伟雄 543,310 A 股股东是否存在 3 A 关联关系,也未 陈清华 530,000 知其是否属于 4 耿坚 526,800 A 《上市公司股东 5 A 持股变动信息披 胡挺 500,000 露管理办法》规 6 马泽琪 408,500 A 定的一致行动 7 汪齐信 391,000 A 人。 8 金华市金信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390,375 A 9 毛承锋 355,700 A 10 郑松坚 345,900 A 第四章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年 初 年 末 在股东单位 姓 名 性别 职 务 年龄 任期起止日期 持股数 持股数 所任职务 张良宾 男 董事 43 2004.6---2007.6 0 0 赵晓轮 男 董事长 44 2005.6---2006.1 0 0 四川立信董事长 郝江波 男 董事 46 2004.6---2007.6 0 0 黄小石 男 董事 53 2005-6---2006.3 0 0 李众江 男 董事 41 2004.6---2007.6 34,167 34,167 张 放 男 独立董事 46 2004.6---2005.11 0 0 王斐菲 女 独立董事 52 2005.6-2006.4 0 0 郭北中 男 监事会主席 34 2004.6---2007.6 760 760 晏小冬 男 监事 35 2004.6---2007.6 0 0 金昌公司总经理 黄 艺 女 监事 36 2004.6---2005.10 0 0 熊为民 男 董秘 42 2005.4---2005.9 0 0 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赵江平 男 副总裁 42 2005.6---2006.3 0 0 蒋 琼 女 副总裁 37 2005.6---2007.6 0 0 张 露 男 财务总监 30 2004.6---2005.10 0 0 胡定核 男 副总裁 42 2005.6---2005.11 0 0 唐剑涛 男 副总裁 40 2005.9---2005.11 0 0 刘学敏 男 副总裁 49 2005.11—2006.1 0 0 张 杰 男 副总裁 45 2005.11---2006.1 0 0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张良宾 公司董事长,2000 年至 2005 年期间任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朝华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赵晓轮 公司董事,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裁、香港深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香港亚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2005 年 6 月至 2006 年 1 月任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郝江波 公司董事、总裁,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四川省彭水县支行副行长、四川省黔江地区 中心支行资金计划科科长、四川省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代总裁、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李众江 公司董事,历任成都中医学院教师、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董事长、朝华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黄小石 公司董事,历任香港汉国三和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美国 GW 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总裁,香港亚王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四川西昌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 杨坤平 公司董事,历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执行董事、副 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成都蜀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执 行董事、总经理,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王斐菲 独立董事,历任合肥变压器厂财务科长、深圳市特力集团审计部长兼监事会秘书、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副总经理、深圳红岭中路营业副总经理兼财务部经理、义乌 稠州北路营业部总经理、经纪业务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 张 放 独立董事,历任涪陵地区人民银行信贷员、计划资金科副科长、科长,招商银行 1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成都分行计划资金部副总经理、总经理、个人银行部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现任招商银 行正府街支行行长,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江平 副总裁,历任海南国信投资管理公司副总经理、海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总部 副总经理、海南省处置地方金融风险领导小组法律部负责人、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 投资银行总部经理、北京清华亚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务、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长等职。 蒋 琼 副总裁,历任石家庄实力克液晶材料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朝华 科技有责任公总经理等职。 张 露 财务总监,历任江苏省农业发展银行营业部会计、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 裁助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等职。 郭北中 监事会主席,历任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技术员、办公室主任、项目办主任, 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兼发展部部长,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晏小冬 监事,历任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总经 理等职。 黄 艺 监事,历任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监、审监部总 监等职。 熊为民 董事会秘书,历任重庆德鸿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等职。 胡定核 副总裁,历任中国华诚财务公司副总经理,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行长兼党委书 记,金元证券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朝华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等职。 刘学敏 副总裁。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工业企业财政专管员、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分行、四 川省分行主任科员、成都银河王朝大酒店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成都华西医大附属第三 医院财务总监、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 张 杰 副总裁,历任四川石油财经校教师、深圳市先科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 北京证券项目经理、高盈创业投资(深圳)有限公司总经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等职。 唐剑涛 副总裁,历任四川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科员、主任科员;四川省证券监督管理 办公室发行部负责人、上市发行处处长;光大证券公司西部总部副总经理、投行三部总经理、 投行总部董事总经理兼投行西部总经理、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唐剑涛等职。 1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三)年度报酬情况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的薪酬管理办法,根据各人在公司 的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和所做贡献等因素,核定其薪酬。 本公司对独立董事实施独立董事津贴制度,标准为每人 4 万/年(含税)。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报酬情况 姓 名 职 务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元) 张良宾 董事 210,000 赵晓轮 董事长 97,000 郝江波 董事 70,000 黄小石 董事、总经理 81,000 李众江 董事 190,000 张 放 独立董事 33,600 王斐菲 独立董事 0(未支付) 郭北中 监事会主席 60,000 熊为民 董事会秘书 53,000 赵江平 副总裁 54,000 蒋 琼 副总裁 50,000 张 露 财务总监 40,000 胡定核 副总裁 20,000 刘学敏 副总裁 13,000 张 杰 副总裁 13,000 杨坤平 董事 40,000 3、未在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名单 姓名 职务 在其他单位领取报酬情况 晏小东 监事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黄 艺 监事 在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报酬 (四)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变动情况 1、2005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04 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董事祝剑秋、张斌、冯德 荣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罗祥仲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并选举赵晓 1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轮、黄小石、杨坤平为公司董事,选举王斐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此决议公告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2005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选举赵晓轮先生为董事 长、张良宾先生为副董事长,选举黄小石先生为总裁,选举胡定核先生、张斌先生、郝江波先 生、赵江平先生、蒋琼女士为公司副总裁,选举张露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此决议公告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3、2005 年 9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增聘唐剑涛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并代行董秘职责。此决议公告于 2005 年 9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4、2005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同意胡定核、唐剑涛先生 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裁职务,同意因已不分管集团本部业务原因免去张斌副总裁职务,并决定 增聘刘学敏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增聘张杰为公司副总裁并代行董秘职责。此决议公告于 2005 年 11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二、公司员工情况简介 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股份公司员工有 450 名。其中,生产人员 200 名,占公司总人数 44%,销售人员 90 名,占公司总人数 20%,技术人员 75 名,占公司总人数 17%;财务人员 25 名,占公司总人数 6%;行政人员 18 名,占公司总人数 4%。公司员工中硕士以上研究生 22 人、 大学本科 83 人、大专 120 人、中专 70 人。公司无退休人员。 第五章 公司治理结构 一、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公司治理结构及与公司治理结构相适应的董事会、监事会各项 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能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各项 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项管理制度、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义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 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了《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独立董事不足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不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 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按规定尽快 补足独立董事人数,以符合相关要求,也有利于提升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水平及维护投资者特别 1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存在涉及关联方的担保诉讼及大额资金占用问题,给公司正常经营 造成巨大风险,违反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也有违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照中国 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董事会 应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公司运作,加强公司治理。 二、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的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席(次) 曾康霖 2 1 1 无 罗祥仲 1 1 张 放 7 7 无 王斐菲 7 6 1 无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 状况、法人治理结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对有关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公正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对公司的经营发展起到 了积极作用。 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张放先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上对本公司转让控股子公 司-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价格提出异议并表示不同意转让。 其他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非董事会议的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 三、公司与控股股东单位在人员、资产、财务方面做到了三分开,机构和业务方面两独立, 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1)人员方面:公司与控股股东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实行董事 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实行聘任制,与公司签 署劳动合同。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公司工作并 领取薪酬,未在股东单位兼任任何职务。控股股东推荐的董事、监事通过合法程序任命,没有 干预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的情况。 (2)资产方面:公司拥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对公司财产享有独立的法人财产权。同时本公 1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拥有独立的商标、商标使用权,独立的专利、专有技术,独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产权,独 立的特许经营权。公司的资产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 (3)财务方面:公司设立独立的财会部门,并建立了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开户,独立核算、独立纳税。控股股东不存在干预公司财务、会计活动的 情况。 (4)机构方面:公司具有完整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其他内部机构等均依法设立,独立运作。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办公机构与控股股东分开。控股股 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没有上下级关系。公司经营管理的独立性不受控股股 东及其下属机构的任何影响。 (5)业务方面: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等配套的业务运作体系,具有独立 自主的进出口权,因此公司在业务方面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不 存在同业竞争。 四、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的实施情况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考评制度,通过对下属企业的管理团队采取绩效挂钩的考评机制。 第六章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一次。会议情况如下:公司于 2005 年 6 月 28 日召开了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6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 第七章 董事会报告 一、经营层讨论与分析 2005 年度由于公司整体资金链断裂,公司在 2005 年度主要银行债务到期均无资金归还, 深陷债务危机,截止报告日,公司面临巨额债务和对外担保需偿付的双重压力,因涉及大量诉 讼,公司主要经营性资产及各子公司、参股公司股权均被冻结或查封,加之在报告期内,控股 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将其原有的分销业务、集成业务及其营运管理平台转入至四 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公司后公司前端合作伙伴、后端各级分销商、客户资源及人员均受到一定 影响,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大幅萎缩。 1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为缓解这一不利局面,公司在年初引进新的战略合作伙伴,全面启动资产、债务重组工作。 2005 年 5 月 20 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先生与赵晓轮先 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张良宾先生将其持有的立信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赵晓轮先生,赵 晓轮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并重新组建公司高管层,全面清理整顿公司产业和各项业 务,但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金链仍未得予修复,也未能化解公司的债务危机,此次资产债务 重组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公司的形势仍十分严峻。 截止报告期末,本公司财务状况恶化,主营业务严重萎缩,人员流失十分严重,除控股子 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四川新泰克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朝华瑞尊软件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尚在经营之外,其他公司自 2005 年下半年 开始已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鉴于公司所处的状况,如无实质性的债务重组和资产重组,本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为此,本公司将积极与债权银行进行沟通和协商,希望 得到债权人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并在相关部门的具体指导下尽早进行债务、业务和资产重组。 受公司债务危机影响,各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纷纷查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 甚至是轮候查封、冻结,员工大量离职,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资产和资料交接频繁,导致 年度审计中,很多财务资料不齐,未能对资产进行盘点,2005 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在本公司 截至 2006 年 4 月 26 日所能获取的资料和未进行报告期末资产清查盘存的基础上编制的。经四 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05 年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65,510.86 万元, 主营业务利润-4,231 万元,净利润-153,573 万元。2005 年发生亏损主要是由于:1、关联往来债务人资金链断裂, 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有的甚至已经停业,根据公司坏账准备政策,特别计 提坏账准备和因主要子公司停业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2、因被投资单位陷入债务危机,财务 状况急剧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据此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所致;3、 因本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单位陷入债务危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法院判决或裁定本公司应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预计担保损失所致;4、因本公司投资单位陷入债务危机和担保诉讼 纠纷,部分单位停业或计提预计负债、减值准备所致。 因公司已连续两年亏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将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 报告期内,公司接到中国证监会重庆稽查局立案调查通知,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本公 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稽查局立案调查,截止报告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重庆稽查局的调查结果通知。 1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一)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本年度,公司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主营业务大幅下滑,经营情况列示如下:(单位:元) 项 目 2005 年 2004 年 增减额 增减(%) 主营业务收入 655,108,550.00 1,823,614,749.88 -1,168,506,199.88 -64.08 主营业务利润 -42,306,792.50 125,131,490.23 -167,438,282.73 -133.81 净利润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12,597,797,778.26 456.51 经营成果变动的原因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1,168,506,199.88 元,下降了 64.08%。主要是由于本 公司 2005 年度陷入债务危机,银行借款均已到期或被通知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主要资产均已 抵押给债权人,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 候查封、冻结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导致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主 营业务严重萎缩,除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公司、重庆数字娱乐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 瑞尊软件公司和朝华实业公司尚在经营之外,其他公司自 2005 年下半年开始基本处于停业状 态。同时,由于合并范围变化相对年初合并报表减少 171,744,801.22 元。 (2)主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67,438,282.73 元,下降了 133.81%。主要是因为 2005 年度陷入债务危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主营业务严 重萎缩,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所致。 (3)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减少-12,597,797,778.26 元,下降了 456.51%。主要是因为主营业 务收入大幅下降、管理费用(大量计提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负 债)大幅增加所致。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列示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业务类型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率 (万元) (万元) 率(%) 比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减% 比上年增减(%) IT 产品及服务 63,129 67,703 -7.25 -64.34 59.02 -208.53 装饰建材 2,359 1,912 18.95 -31.12 -24.37 -27.56 (2)主营业务分地区列示情况表:(单位:人民币万元) 1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地区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增减(%) 重 庆 2,443 -81.90 上 海 62,493 -62.13 北 京 453 -23.09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报告期内向前五名客户共计销售 55,838.28 元,占本年度销售总额的 85.24%。 3、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及费用变化情况 (1)资产构成情况:(单位:人民币万元) 2005 年 12 月末 2005 年初 项 目 比重增减幅度(%) 金 额 占资产总额比重 金 额 占资产总额比重 应收帐款 4,814.58 5.86 9,724.03 3.76 55.85 其他应收款 14,581.54 17.76 115,539.58 44.71 -60.28 预付帐款 1,529.40 1.86 16,389.28 6.34 -70.66 存货 4,602.65 5.6 22,250.67 8.61 -34.96 长期股权投资 25,227.38 30.72 45,272.88 17.52 75.34 固定资产净额 19,576.19 23.84 22,442.32 8.69 174.34 在建工程 262.32 0.32 1,929.91 0.75 -57.33 无形资产 110,945.93 13.33 11,795.04 4.56 192.32 长期待推费用 57.72 0.07 256.58 0.1 -30 短期借款 59,285.17 72.19 112,076.54 43.37 66.45 应付帐款 9,938.66 12.10 16,689.21 6.46 87.31 以上资产构成项目除去资产总额变动因素外,增减幅度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A、本年度应收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55.85 个百分点,主要是因 2005 年度亏损,资 产总额大幅降低,而应收账款减少的幅度较小。 B、本年度其它应收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减少 60.28 个百分点,主要是大幅计提坏账准 备,使其他应收款净额减少所致。 C、本年度预付账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减少 70.66 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期预付账款大幅减少 所致。 D、本年度存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减少 34.96 个百分点,主要是存货销售及计提存货减值准 备增加所致。 1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E、本年度长期股权投资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75.34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大幅降低, 而长期股权投资减少的幅度较小所致。 F、本年度固定资产净额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174.34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大幅降 低,而固定资产减少的幅度较小所致。 G、本年度在建工程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减少 57.33 个百分点,主要是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其净值大幅降低所致。 H、本年度无形资产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192.32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大幅降低, 而无形资产与年初变化不大所致。 I、本年度长期待摊费用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减少 30 个百分点,主要是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所 致。 J、本年度短期借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66.45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大幅降低,而 短期借款下降幅度较小所致。 K、本年度应付帐款占资产总额的比重增加 87.31 个百分点,主要是资产总额大幅降低,而 应付账款下降幅度较小所致。 (2)费用构成变化(单位:万元) 本期数 上年同期 增减额 增减率(%) 营业费用 3,837.29 11,651.13 -7,813.84 -67.07 管理费用 54,741.59 20,212.62 34,528.97 170.83 财务费用 7,736.15 8,231.80 -495.65 -6.02 变化原因: A 、 本年 度营 业 费用 较上 年 度大 幅度 变 动的 原因 , 主要 是本 年 度合 并范 围 变化 减少 36,582,754.38 元和 2005 年度下半年主要公司基本停止经营所致。 B、本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和计提坏账准备、存 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4、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单位:万元) 项 目 2005 年 2004 年 增减额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8.14 11,150.03 -5,061.8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465.60 222,882.48 -144,416.8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237.70 193,285.34 -127,047.63 1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8.62 9,038.19 -6,909.57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89.23 -105,921.03 111,710.26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80.95 180.95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254.05 141,955.40 -134,701.35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49.92 2,539.83 -25,689.75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169.48 136,492.15 -124,322.67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729.05 13,620.22 -8,891.17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5,903.84 135,049.61 -99,145.77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56.29 5,419.61 -2,863.32 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量净增加额 -11,272.54 -92,231.16 80,958.62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11,272.54 万元,主要是本报告期公司经营 活动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入 11877.37 万元,弥补筹资活动产生的净流出 23149.92 万元 所致。与去年同期相比,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净流入 80.958.62 万元。 5、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 (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利润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400 30,654 -22,407 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 2,106 -2,345 开发及咨询服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生态农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业、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40,000 10,819 -35,627 化工、机械产品开发与销售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机硬件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 5,000 4,397 -3,315 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10,000 20,677 -739 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单个参股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情况分析:(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润 净利润 净利润同比增减幅度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63,031 3,654 -22,407 -17,785 原因:本公司 2005 年度陷入债务危机,银行借款均已到期或被通知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 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债权人,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 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资产,导致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主营业务 2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严重萎缩;同时本公司合资公司长虹朝华取得相关产品代理权后,本公司不再进行分销业务, 导致主营业务收入大幅下降以及补计上年度漏计成本费用 4,000 万元所致。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以及可能的风险因素。 由于受国家宏观紧缩后严格监管,自身资信条件减弱,融资难度加大,输血管道受阻的影 响,公司在 2005 年度深陷债务危机,现金流严重不足,主营业务大幅萎缩,人员相继离职,行 业优势不再明显,面对巨额债务和对外担保需偿付的双重压力,如无实质性的资产、债务重组, 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面临重大不确定性。 2、公司发展机遇、发展战略以及新年度的经营计划。 (1)为防范和化解本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确保企业正常的经营秩序、财产风险和社会稳 定,重庆市政府成立了“朝华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小组”,本公司在 2006 年将在重庆市政府“朝 华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小组”的领导下,主动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积极推动集团资产、产业、 债务重组工作。 (2)切实清理朝华集团债权债务。通过诉讼、保全等方式收回被占用或违规占用的资金, 通过以股抵债等方式削减部分债务,尽力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3)做好尚在生产和经营企业的产销及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的造血功能。 (4)抓住股改契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优化公司产业结构。 (5)规范管理,强化制度,防堵漏洞,以求生产经营活动能够逐步进入正常和良性状态。 3、为实现经营计划资金需求或计划资金需求及资金来源情况 因本公司目前面临债务危机,大量的资产均处于被查封和冻结状态,不可能再向银行或其 他机构融资,只有通过积极推动集团资产、产业、债务重组来解决经营上的资金需求问题。 二、报告期内的投资情况 1、募集资金延续到报告期内的使用情况。 (1)公司在 2001 年初实施了 2000 年度配股方案,该次配股共募集资金 47,413.26 万元, 拟用于建设微晶玻璃板材项目和 HID 灯用电子镇流器项目。 (2)2002 年 4 月 9 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将拟投资 4.01 亿元建设年产 250 万平方米的微晶玻璃板材项目,改为投资 18,720 万元,建设 年产 60 万平方米的生产线;将拟投资 4,200 万元建设年产 200 万只 HID 灯电子镇流器项目,改 为投资的 1,409 万元。 该次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所涉及金额为 27,284.26 万元,改投项目分别为: 2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①投资 13,300 万元建设数码相机项目 ②投资 5,610 万元建设 MP3 数字音乐播放器项目; ③投资 8,374.26 万元补充公司 IT 业务生产经营流动资金。 该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2 年 4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变更配 股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于 2002 年 4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2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 200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变更配股募集资金用途 的议案》,该决议公告于 2002 年 6 月 27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3)截止 2004 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累计金额为 32172.26 万元,延续至本报告期尚未 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5310 万元,其中包括: ①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一直未投入的数码相机项目资金 13300 万元; ②投资数字音乐播放器 MP3 项目剩余资金 2010 万元。 因受到国家宏观压缩信贷政策的影响,公司贷款银行要求公司归还部分贷款,故公司将未 使用募集资金 15310 万元全部用于归还本公司在部分银行的贷款。此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5310 万元变更用途,事前未经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2005 年 6 月,经监事会提议,将此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到 2005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审议,并获通过,完善了其决策程序。( 《关于变更 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于 2005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同意变 更募集资金投向的股东大会决议于 2005 年 6 月 29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4)截止本报告期,公司 2000 年度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2、报告期内公司无非募集资金投入情况。 三、审计报告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 2005 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1、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05 年 4 月 27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4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5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05 年 6 月 28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2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5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4)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05 年 8 月 29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8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5)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05 年 9 月 9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9 月 14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6)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05 年 9 月 23 日召开,该次会议因与会董事意 见未达成一致,故未刊登公告。 (7)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0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0 月 31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8)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05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相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1 月 29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9)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董事会临时会议)于 2005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相 关公告刊登在 2005 年 11 月 30 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具体如下: (1)根据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 2004 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 (2)根据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董事会执行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五、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 四 川 君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按 中 国 会 计 制 度 准 则 进 行 审 计 , 公 司 2005 年 度 净 利 润 -1,535,739,923.51 元,加上公司上年度未分配利润-240,248,383.95 元,本年度累计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1,775,988,307.46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因 2005 年度亏损,故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 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 六、其它披露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通知》要求,出具了君和审(2006)字第 1090 号关于《关于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2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务院国资委[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第 1 条第 3 款的规定,我们在对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朝华集团 公司”)2005 年度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后,就上述文件第 1 条第 1 款和第 2 款的规定事项,对朝 华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朝华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基本情况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与朝华集团公 经济性质 法定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司关系 或类型 代表人 开展投资、资产经营方面的咨询、项目投 资、销售计算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 本公司第 1 大股 四川立信投资有 成都市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 东,占21.39%股 有限公司 赵晓轮 限公司 杂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农 份 副产品 本公司是其第 生产、开发电力产品及发、供、用设备, 四川西昌电力股 1 大股东,持 西昌市 发电、供电、电力、电子设计、安装、调 股份公司 杨坤平 份有限公司 有 其 27.13% 试。电力科技开发、矿产品、金属材料 股份 乐捷网络应用服 重庆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潘从文 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乐捷网络 长沙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服务有限公司 上海朝华软件应 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从事技术开发、销售软 上海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用服务有限公司 件等 北京乐捷网络技 北京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术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顺华 涪陵区 生产销售包装用品 子公司 有限公司 黎为荣 包装品有限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 上海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赵江平 任公司 设备的研发销售 四川新泰克公司投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咨询 成都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资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 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产品 深圳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网络有限公司 的销售 成都新中网数字 成都市 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发 孙公司 有限公司 王存 系统有限公司 朝华科技集团重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具、 重庆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庆经贸有限公司 泡塑制品等 北京朝华瑞尊软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网络 北京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件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系统集成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 重庆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子公司 有限公司 张良宾 公司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 重庆市 数码电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 重庆市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有限公司 重庆朝华晶化石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新技 重庆涪陵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有限公司 术开发与利用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的“四 上海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技”服务等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2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有限责任公司 (2)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单位名称 与朝华集团公司的关系 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8.74%股份 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6.28%股份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5.03%股份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1.44%股份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19%的股权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25.9%的股权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唐山广通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所控制 本公司第 1 大股东投资的公司、法院裁定本公司持有 51.57%的股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份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联营公司 北大正元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28%的股权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朝华实业和北大正元投资的公司,朝华实业占 1%的股权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的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西昌锌业和西昌电力投资设立的公司 四川佳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重庆市佛来明哥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二)截止 2005 年末,朝华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原因、资金占用 2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的时点金额和全年累计占用金额、资金占用方式(单位:元) 1、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800.00 -- -- 800.00 非经营性占用 358,094,003.56 20,397,799.64 150,361,621.16 228,130,182.04 合计 358,094,803.56 20,397,799.64 150,361,621.16 228,130,982.04 (1)经营性占用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本年初经营性占用为应收货款。 (2)非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358,094,003.56 元,主要是上年度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欠朝 华集团公司暂借款。 ②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主要是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向朝华集团公司借款 20,000,00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③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根据 2005 年 4 月 2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 高法执证字第 1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西昌锌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11,325.00 万股过户给朝华实业公司,清偿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欠朝华实业 公司债务 150,00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228,130,182.04 元,是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暂借 款。 2、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540,264.75 7,820.32 674,815.35 -126,730.28 非经营性占用 338,610,028.32 22,476,139.41 161,239,551.95 199,846,615.78 合计 339,150,293.07 22,483,959.73 161,914,367.30 199,719,885.50 (1)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为销售晶化石产品以及回收货款,年末为朝华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 有限公司占用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338,610,028.32 元,主要是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欠朝华集团公司暂借款。 2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②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主要是朝华集团公司代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支 付给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9,000,00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③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根据 2005 年 4 月 2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 渝高法执证字第 17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西昌锌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6,000.00 万股(对应净资产为 79,475,874.34 元)、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 司所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4,183.50 万股(对应净资产为 55,414,553.38 元)、重 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所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350.00 万股(对应净资产为 4,636,092.67 元)过户给朝华实业公司,清偿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所欠朝华实业公司部分 债务,合计金额 139,526,520.39。②收到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偿还 19,00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199,846,615.78 元,是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 的借款。 3、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21,134.05 37,244.48 16,110.43 - 非经营性占用 203,666,777.46 16,048,552.65 150,000,000.00 69,715,330.11 合计 203,645,643.41 16,085,797.13 150,016,110.43 69,715,330.11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203,666,777.46 元,主要是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暂借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主要是朝华集团公司支付给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往来款 15,790,000.00 元(以银行存款支付)。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根据 2005 年 4 月 2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 高法执证字第 1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将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西昌锌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9,675.00 万股过户给朝华实业公司,代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向朝华实业公 司清偿债务 128,145,695.36 元;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所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 权 1,650.00 万股过户给朝华实业公司,代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向朝华实业公司清偿债务 21,854,304.64 元,合计抵往来款 150,00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69,715,330.11 元,是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借款。 4、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2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98,342,587.59 234,300.00 122,671,667.95 -24,094,780.36 合计 98,342,587.59 234,300.00 122,671,667.95 -24,094,780.36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98,342,587.59 元,主要是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 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往来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主要是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朝华集团公 司收取杜凤莲支付的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股权转让款保证金 200,000.00 元。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收到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直接以 银行存款方式划来的往来款 3,063,000.00 元;②代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重 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划来的往来款 180,000.00 元;③代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 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四川省新力投资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 人股股权转让款 52,500,000.00 元;④代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重庆鼎发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的分红款 2,363,200.00 元(其中:朝华集团直接收到 890,000.00 元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代收 110,000.00 元、重庆经贸公司代收 1,363,200.00 元);⑤代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取重庆市明瑜实业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划 来的往来款 23,323,944.94 元;⑥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渝三中民 初字第 30 号],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朝华集团公司向重庆市涪陵区住房资金 管理中心的借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用合计 41,221,783.00 元均由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已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 位于涪陵区南门山的“朝华新城”部分房产代朝华集团公司抵偿。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24,094,780.36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 责任公司资金。 5、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1,310,810.32 1,994,815.56 2,147,851.08 1,157,774.80 非经营性占用 82,615,779.55 1,303,100.00 2,000,100.00 81,918,779.55 合计 83,926,589.87 3,297,915.56 4,147,951.08 83,076,554.35 (1)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增加的经营性占用为销售晶化石产品应向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收 取的货款; 2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②本年减少的经营性占用为收回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货款。 (2)非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82,615,779.55 元,主要是上年度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 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暂借款以及往来款。 ②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是支付往来款。 ③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还涪 陵农业银行利息 1,000,000.00 元,其余为收到往来款。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81,918,779.55 元,是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欠朝华 集团公司的借款以及往来款。 6、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66,000,000.00 -- 38,000,000.00 28,000,000.00 合计 66,000,000.00 -- 38,000,000.00 28,000,000.00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66,000,000.00 元,主要是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暂借款以及往来款。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朝华集团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38,00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28,000,000.00 元,是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借款 以及往来款。 7、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30,050,000.00 866,000.00 986,000.00 29,930,000.00 合计 30,050,000.00 866,000.00 986,000.00 29,930,000.00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30,050,000.00 元,主要是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暂借款以及往来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为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的往来 款。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方式支付给朝华集团公 2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的往来款。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29,930,000.00 元,是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借款 以及往来款。 8、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2,240,439.24 125,712.23 1,764,600.00 601,551.47 合计 2,240,439.24 125,712.23 1,764,600.00 601,551.47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2,240,439.24 元,主要是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往来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为代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还招商银行利息 45,712.23 元,账务调整 80,000.00 元。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朝华 集团公司的往来款。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601,551.47 元,是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往来 款。 9、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1,438,481.82 17,956.50 1,439,481.82 16,956.50 非经营性占用 2,729,830.28 21,309.67 1,332,659.95 1,418,480.00 合计 4,168,312.10 39,266.17 2,772,141.77 1,435,436.50 (1)经营性占用 经营性占用年初数为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预付给重庆德鸿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绿化工程款;本年减少为绿化工程完工结算;年末为朝华集团公司应收重庆 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工程尾款。 (2)非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2,729,830.28 元,主要是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往来款。 ②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存款和现金方式支 付给朝华集团公司的往来款 1,205,000.00 元;②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付 3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各项费用 109,6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1,418,480.00 元,是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 往来款。 9、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1,500,000.00 57,188.20 4,255,265.00 -2,698,076.80 合计 1,500,000.00 57,188.20 4,255,265.00 -2,698,076.80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1,500,000.00 元,主要是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 集团公司往来款。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银行存款或者现金 方式支付给朝华集团公司的往来款 984,000.00 元;②根据 2005 年 9 月 1 日朝华集团公司、四川 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债 权债务转让协议,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对朝华集团公司的债权 9,000,000.00 元分别转 让给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 元,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5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2,698,076.80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 10、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5,270,000.00 15,710,000.00 27,550,000.00 -6,570,000.00 合计 5,270,000.00 15,710,000.00 27,550,000.00 -6,570,000.00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5,270,000.00 元,主要是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欠朝华 集团公司往来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为:①朝华集团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给四川立应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13,000,000.00 元;②代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给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 2,710,000.00 元。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银行存款方式支付 给朝华集团公司 21,000,000.00 元;②根据 2005 年 9 月 1 日朝华集团公司、四川立信投资有限 责任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协 3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议,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对朝华集团公司的债权 9,000,000.00 元分别转让给四川立信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 元,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50,000.00 元。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6,570,000.00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 11、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5,734,366.25 2,048,855.32 820,625.00 6,962,596.57 合计 5,734,366.25 2,048,855.32 820,625.00 6,962,596.57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5,734,366.25 元,主要是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欠朝华 集团公司往来款。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主要为朝华集团公司支付给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往 来款以及代付费用。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支付给朝华集团公司往来 款以及代付费用。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6,962,596.57 元,是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的 往来款。 12、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1,282,100.00 866,714.40 415,385.60 合计 - 1,282,100.00 866,714.40 415,385.60 (1)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是:①2005 年 11 月 25 日,朝华集团本部向成都富港置 地有限公司借款 500,000.00 元(协议金额 1,000,000.00 元,借款期限 1 年,利率 6%,实际借款 金额 500,000.00 元),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将此款直接支付给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 司;②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收取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股 权转让款 782,100.00 元。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支付给朝华集团公司 往来款以及代付费用。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415,385.60 元,是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 3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的往来款。 13、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20,895,701.27 29,595,701.27 8,700,000.00 - 合计 -20,895,701.27 29,595,701.27 8,700,000.00 -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20,895,701.27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上海可欣贸易有限 公司资金。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为:①上海银行从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 有限公司划款 20,000,000.00 元,系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贴现的由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开具 的已到期未付款商业承兑汇票;②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往来款 9,595,701.27 元。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支付给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往来 款 8,700,000.00 元。 14、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500,000.00 -500,000.00 合计 - - 500,000.00 -500,000.00 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 2005 年 11 月 25 日向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借款 500,000.00 元(协议金额 1,000,000.00 元,实际执行 500,000.00 元,借款期限 1 年,利率 6%)支付给成都 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500,000.00 元, 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的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资金。 15、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200,000.00 -200,000.00 合计 - - 200,000.00 -200,000.00 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代为支付重庆商业银行涪陵支 行贷款利息借款 200,000.00 元。 3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200,000.00 元, 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的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资金。 16、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 -- -- -- 非经营性占用 -9,000,000.00 9,000,000.00 - - 合计 -9,000,000.00 9,000,000.00 - -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9,000,000.00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 限公司资金。 (2)本年度增加的非经营性占用为根据 2005 年 9 月 1 日朝华集团公司、四川立信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债务转让 协议,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将对朝华集团公司的债权 9,000,000.00 元分别转让给四川立 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450,000.00 元,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50,000.00 元。 17、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39,696,819.38 723,747,069.93 689,183,228.18 -5,132,977.63 非经营性占用 1,297,908.97 11,568,385.15 6,457,012.10 6,409,282.02 合计 -38,398,910.41 735,315,455.08 695,640,240.28 1,276,304.39 (1)经营性占用 ①经营性占用年初数包括: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预收长虹朝华 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12,166,535.03 元,应付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27,530,284.35 元。 ②经营性占用本年增加包括:①销售商品应收货款 636,961,042.89 元;②根据上海朝华科 技有限公司、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5 月 29 日签订的物权转让三方协议: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同意将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 限公司已签署的《进口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为 EA0502-0032)项下约定货物的所有物权以及该 批货物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经三方确认的转移物权价 值为 4,393,387.79 元;③2005 年 5 月 29 日,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物权转让三方协议: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同 意 将 与 深 圳 市 东 方 嘉 盛 商 贸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已 签 署 的 《 进 口 代 理 协 议 》( 合 同 编 号 为 ETZAR0501007)项下约定货物的所有物权以及该批货物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长虹朝华 3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经三方确认转移物权价值为 8,817,793.65 元;④根据上海朝华科技有 限公司、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同意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将代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在境 外销售货物而产生的债权在收回之日直接转让给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用于偿还上 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对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经三方确认的转移债权价值为 7,348,574.49 元;⑤根据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元亿国 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的货款对冲协议: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减少对上海元亿国际贸易有限公 司债权 1,068,973.11 元,同时增加对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债权 1,068,973.11 元;⑥其 他 139,200.00 元;⑦向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采购款 65,018,098.00 元。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05 年 4 月 8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就因业务过渡 等原因造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A、长虹朝华公司使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办公场地,应支付一定的费用,截止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540,088.94 元; B、长虹朝华公司使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库房,应支付一定的仓储费用,截止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90,445.01 元; C、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代长虹朝华公司采购货物后,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时加价 1%,应返 还长虹朝华公司,截止到 2005 年 3 月 31 日共计 6,599,972.79 元; D、分销业务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运营时形成的代理商价保以及厂商给予代理商的折扣证 书,由于业务转移,代理商不再和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交易,代理商将该部分价保和折扣证书在 向长虹朝华公司提货时使用,但实际应该由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承担并返还长虹朝华公司,截止 到 2005 年 3 月 31 日共计 20,959,628.50 元; E、以上几项盈亏相抵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共计应向长虹朝华公司返还 26,829,067.34 元, 返还方式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给予长虹朝华公司价保的形式,在 2005 年 4 月底之前全部返还, 即长虹朝华公司将此价保在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时抵减。 F、如发生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向长虹朝华公司收取的其他费用以及 2005 年 3 月 31 日后 可能发生的 2004 年 10 月 18 日之前产生的同上述性质的价保和返利问题,将在双方核算确认后, 以同样方式在一周内处理。 G、鉴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目前资金困难,除完成相应的财务和商务处理外,暂时无资金 归还上述应返的价保,双方约定:在后续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中, 3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长虹朝华公司有权利在交易款项中先扣除上述 26,829,067.34 元,然后支付剩余款项。 2005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3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以售价折扣 10%后的金额开具发票返还长虹朝华公司 11,278,853.12 元、2005 年 4 月 13 日,上海朝华科技 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直接降价 15,004,890.42 元、2005 年 4 月 28 日,上海朝华科技 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将余额扣除后出售给长虹朝华公司。 ③经营性占用本年减少包括:①销售商品收到货款 603,587,511.63 元;②2005 年 1 月 31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与长虹朝华公司先预估冲销了双方的往来 400 万元,同时增加上海朝华 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400 万元,预估调账的依据为:2005 年 4 月 30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 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就因业务过渡期间部分销售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名 义执行造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A、因双方各自需要,长虹朝华公司成立后的部分 分销业务在一定的过渡阶段内,所有对外销售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名义执行的方式,具 体流程为:长虹朝华公司在和客户达成购销意向,确定产品、数量和价格后,将相应货物销售 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分公司,售价统一按最终销售给客户价格的 98%执行,客户向其所在地 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下订单并与之签订购销合同;B、执行此方式的具体终止时间由长 虹朝华公司书面通知为准;C、所有业务的商务物流操作均由长虹朝华公司完成,上海朝华科 技公司不负担上述业务的所有相关费用;D、由于执行上述方案而使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 获得的 2%差价并不归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所有,仅为长虹朝华公司代管,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 于收到长虹朝华公司终止通知后一个月内确保将前述 2%的差价向长虹朝华公司返还,即长虹 朝华公司有权将该部分应收回的 2%差价日后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时直接抵扣; ③采购货物应付货款 81,595,716.55 元。 (2)非经营性占用 A、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1,297,908.97 元,主要是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往来款。 B、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是:①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代长 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支付给其他公司货款 3,316,261.30 元;②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应收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房屋租金 1,481,882.40 元;③其余为日常往来款以及代垫费用。 C、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日常往来款以及代垫费用。 D、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6,409,282.02 元,是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 的往来款。 18、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29,380.00 250,000.00 15,756,035.94 -15,535,415.94 非经营性占用 12,952,659.67 6,337,423.30 7,045,445.00 12,244,637.97 合计 12,923,279.67 6,587,423.30 22,801,480.94 -3,290,777.97 (1)、经营性占用 ①经营性占用年初数包括: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应付重庆朝 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②经营性占用本年增加是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给重庆朝华 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货款 250,000.00 元。 ③经营性占用本年减少是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应付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采 购货款 15,756,035.94 元。 ④年末经营性占用金额-15,535,415.94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占用 ①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12,952,659.67 元,主要是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欠朝 华集团公司往来款。 ②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减少主要是日常往来款以及代垫款项。 ③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12,244,637.97 元,是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欠朝华集团 公司的往来款。 19、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经营性占用 -80,131.88 - - -80,131.88 非经营性占用 -5,001,348.84 1,853,200.00 2,976,947.90 -6,125,096.74 合计 -5,081,480.72 1,853,200.00 2,976,947.90 -6,205,228.62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5,001,348.84 元,主要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朝华科技集团重 庆经贸有限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主要是:①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 收取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往来款 1,363,200.00 元;②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 限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收取售房款、售车款 470,000.00 元;③其余为日常往来款。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日常往来款以及代垫款项。 (4)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6,125,096.74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 3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有限公司资金。 20、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709,738.39 11,582,275.59 10,169,643.78 702,893.42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709,738.39 元,主要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上海朝华软件应 用服务有限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主要是①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将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 10,000,000.00 元用于贴现,截止 2005 年 末尚未支付,已转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上海银行大通支行的借款;②其余为日常往来款。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主要是①朝华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采 购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存货 7,647,689.68 元;②其余为日常往来款以及代垫款项。 (4)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702,893.42 元,是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 公司的往来款。 21、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2,627,909.99 - 2,627,900.00 9.99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2,627,909.99 元,主要是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欠 朝华集团公司的往来款。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包括:①朝华集团本部收到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往来款 110,000.00 元;②根据与王今和兰燕所签定的《股权转让协议》,朝华集团公司将应收朝 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往来款调整为:应收自然人王今 278,227.95 元、兰燕 2,239,672.05 元,截至报告期末,尚未从调整后的自然人王今和兰燕处收到这些往来款。 (3)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9.99 元,是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 的往来款。 22、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51,182,950.00 566,000.00 - 51,748,950.00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 51,182,950.00 元,主要是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欠朝华集 团公司的往来款以及借款。 3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包括:①支付给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往来款 110,000.00 元;②代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诉讼费 456,000.00 元。 (3)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 51,748,950.00 元,是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欠朝华集团公司 的往来款。 23、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占用方式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余额 非经营性占用 -50,985,261.00 2,000,000.00 985,328.22 -49,970,589.22 (1)本年初的非经营性占用为-50,985,261.00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上海朝华科技有限 公司资金。 (2)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增加是支付给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往来款 2,000,000.00 元。 (3)非经营性占用本年度减少是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代朝华集团公司支付费用。 (4)年末非经营性占用金额-49,970,589.22 元,是朝华集团公司占用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 司资金。 特此说明。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二 OO 六年五月十三日 3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05 年期初 2005 年度 2005 年度 2005 年期 非经营性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资金余 占用累计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占用性质 资金占用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原因 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35,809.40 2,039.78 15,036.16 22,813.02 占用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团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33,981.47 1,904.01 15,854.09 20,031.39 占用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团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120.47 343.60 269.86 -46.73 占用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20,366.68 1,604.86 15,000.00 6,971.54 占用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有限责任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 0.43 - 0.43 占用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会计科目 代付款 有限责任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9,834.26 23.00 12,267.17 -2,409.91 占用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团销售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8,261.58 31.01 100.71 8,191.88 占用 现大股东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及其附属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团有限公司金鹤宾馆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 48.00 42.00 6.00 占用 企业 控股股东直接控制 非经营性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的法人 3,005.00 86.60 98.60 2,993.00 占用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 非经营性 控股股东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司 224.04 12.57 176.46 60.15 占用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公司 制的法人 272.98 2.13 133.27 141.84 占用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4.00 - - 4.00 占用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573.44 204.89 44.92 733.41 占用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 - 37.14 -37.14 占用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 128.21 86.67 41.54 占用 小计 - - 112,212.38 6,429.09 59,147.05 59,494.42 前大股东 极其附属 企业 小计 总计 112,212.38 6,429.09 59,147.05 59,494.42 2005 年期初 2005 年度 2005 年度 2005 年期 其他关联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核算 占用形成 资金占用方名称 占用资金余 占用累计 偿还累计 末占用资 占用性质 资金往来 的关联关系 的会计科目 原因 额 发生金额 发生金额 金余额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经营性往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 销售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0.08 - - 0.08 来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经营性往 其他会计科目 销售 团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54.03 0.78 67.48 -12.67 来 大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经营性往 其附属企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其他会计科目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2.11 1.61 3.72 - 来 业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经营性往 应收账款 销售 团销售有限公司 制的其他附属企业 162.11 199.43 241.70 119.84 来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 实际控制人直接控 经营性往 预付账款 承建工程 公司 制的法人 143.85 1.80 143.95 1.70 来 小计 362.18 203.62 456.85 108.95 上市公司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的子公司 责任公司 2,795.28 633.67 673.91 2,755.04 往来 及其附属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企业 责任公司 -1,500.02 0.07 30.63 -1,530.58 往来 4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借款 公司 1,333.56 36.15 25.22 1,344.49 往来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有限公司 183.54 1.55 15.37 169.72 往来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有限公司 -254.51 1,156.68 1,001.59 -99.42 往来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电器公司 262.79 - 262.79 - 往来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借款 司 9,477.78 48.38 21.00 9,505.16 往来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 非经营性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借款 任公司 225.26 0.89 7.07 219.08 往来 非经营性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借款 5,118.30 56.60 - 5,174.90 往来 非经营性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控股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借款、往来款 6,600.00 - 3,800.00 2,800.00 往来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 非经营性 子公司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司 100.00 - - 100.00 往来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的其他附 非经营性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公司 属企业 527.00 1,571.00 2,755.00 -657.00 往来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 上市公司的其他附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公司 属企业 0.26 - - 0.26 往来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 上市公司的其他附 非经营性 其他应收款 往来款 有限责任公司 属企业 128.77 1,156.49 637.81 647.45 往来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 上市公司的其他附 非经营性 其他会计科目 往来款 有限责任公司 属企业 1.02 0.35 7.89 -6.52 往来 小计 - - - 24,999.03 4,661.83 9,238.28 20,422.58 关联自然 人及其控 制的法人 小计 其他关联 人及其附 属企业 小计 总计 25,361.21 4,865.45 9,695.13 20,531.53 2、独立董事对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执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规定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国资委《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的有关规定,作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 特就公司2005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 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外担保情况: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总额为98,358.7万元。具体 担保情况如下: 1、公司为外单位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重 庆 长 丰 通 信股 1,500.00 中行涪陵分行 1,500.00 2004.05.12-2005.05.11 互保 份有限公司(星美 联合股份公司) 2,000.00 中行涪陵分行 2,000.00 2004.05.17-2005.05.16 400.00 中行涪陵分行 400.00 2004.05.19-2005.05.18 4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2,000.00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2,000.00 2004.09.27-2005.09.16 1,800.00 兴业银行南岸支行 1,800.00 2004.10.20-2005.06.19 2,0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2,000.00 2004.04.15-2005.01.20 重庆长丰宽带通信 2,0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2,000.00 2004.01.15-2005.01.08 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8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800 2004.06.03-2005.01.03 重 庆 长 江 水 运股 253.00 工行重庆枳城支行 253 2003.12.12-2004.12.10 互保协议 份有限公司 98.486685 为 98.486685 万欧元 1,109.2262 工行南川支行 2003.03.19-2006.03.11 万欧元 按 11.2627 折算 400.00 工行南川支行 400.00 2002.03.29-2007.03.28 重 庆 市 博 赛 矿业 400.00 工行南川支行 400.00 2002.06.06-2007.03.30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工行南川支行 1,000.00 2002.11.13-2007.08.20 2,000.00 工行南川支行 2,000.00 2002.12.12-2007.08.20 1,200.00 工行南川支行 1,200.00 2003.03.31-2008.03.28 成 都 星 美 数 码信 800.00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2,000.00 2004.01.05-2005.01.05 息产业有限公司 涪陵三兴房地产开 原重庆涪陵瑞丰 1,893.50 工行兴华支行 1,893.50 1998.12.08-2001.12.07 发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 21,555.73 22,755.73 2、本公司为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84.40 涪陵城市信用社 85.00 2004.12.24-2005.09.30 重庆市涪陵建筑 陶瓷集团有限公 500.00 中信涪陵支行 500.00 2004.01.29-2005.01.28 司 730.00 工行重庆枳城支行 730.00 2004.02.18-2004.08.17 重庆市涪陵金昌 237.00 枳城信用社 237.00 2004.06.23-2005.06.23 经贸公司 重庆市垫江美华 550.00 垫江信用联社 550.00 2004.08.13-2005.07.31 彩釉瓦有限公司 1,968.64 中行涪陵分行 2,000.00 2004.04.21-2004.12.21 重庆市华祥房地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亿 产开发有限责任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4,000.00 2001.06.19-2004.06.19 股权质押,本公司、四川新 公司 泰克共同担保,西昌电力对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3000 万元担保 西昌锌业有限责 11,000.00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2003.08.05-2005.08.04 与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共同 14,000.00 任公司 3,000.00 有限公司 2004.11.29-2005.11.30 担保 涪陵大华陶瓷有 与建陶集团公司和西昌电 2,000.00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2,000.00 2004.12.24-2005.07.24 限公司 力共同担保 四川正东制药有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与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共同 2,100.00 2,100.00 2004.11.30-2005.01.31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担保 合计 27,824.54 29,202.00 3、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4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⑴ 乐 捷 网 络 应用 366.01 中信银行涪陵支行 500.00 2004.03.30-2004.09.29 服务有限公司 交 行 上 海 分行 市西 2004.12.16-2005.02.04 1,455.72 1,700.00 SXA120040072 支行 2005.02.04-2005.03.31 中 国 光 大 银行 上海 综合授信协议 G04012 号 5,658.10 8,000.00 分行 8000 万元保理贷款 1,0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2004.09.20-2005.03.15 最高额担保。上海朝华软件 和数字娱乐公司各 1,000 万 499.3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8,000.00 2004.09.20-2005.03.15 元商业票据,朝华科技贴现 ⑵ 上 海 朝 华 科技 499.3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2004.09.20-2005.03.15 到期转借款 有限责任公司 1,4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400.00 2004.09.21-2005.09.20 贷款合同号 1651040029 1,5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500.00 2004.09.28-2005.08.28 贷款合同号 1651040030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6.01-2005.05.20 98402004-28060102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6.01-2005.05.20 98402004-28060103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8.11-2005.08.10 98402004-28081101 光 大 银 行 成都 彩虹 3,900.00 4,000.00 2004.07.22-2005.07.22 06(04)210-保 015 桥支行 招 商 银 行 成都 分行 2004.07.28-2005.05.28 ⑶ 西 昌 电 力 股份 3,500.00 4,900.00 (2003)授字第 21030781 有限公司* 清江支行 2005.05.28-2006.02.28 11,600.00 工行凉山州分行 11,600.00 2004.06.04-2009.05.31 2004 凉保字(005)号 3,000.00 工行凉山州分行 10,000.00 2004.04.28-2005.04.26 2004 工银凉保字第 003 号 合计 37,378.43 54,600.00 *本公司持有西昌电力公司8,058.94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7.13%,为其第一大 股东。 本公司以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3,712.90 万股和630.00万股股权,为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 行和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为西昌锌业有限公司贷款9000万元和8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⑴四川新泰克公司担保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 建陶集团以房产和机器设 1,800.00 建设银行涪陵分行 1,800.00 2004.01.09-2006.01.08 瓷集团有限公司 备作抵押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4,000.00 2001.06.19-2004.06.1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亿股权质押,本公司、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川新泰克担保,西昌电力 对 3000 万元担保 ⑵朝华晶化石公司担保 4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重庆市商业银行涪 本公司 10,000.00 10,000.00 2004.11.28-2005.11.28 陵支行 ⑶朝华实业公司担保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2,654.50 2001.06.19-2004.06.1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亿股权质押,本公司、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川新泰克担保,西昌电力 对 3000 万元担保 本公司 1,262.00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 1,262.00 2004.03.20-2005.03.2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股权 本公司 1,000.00 枳城支行 1,000.00 2002.09.28-2005.03.27 质押,四川立信担保 5、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担保情况 (1)本公司共持有西昌电力公司股份 80,589,420 股,已办理股权质押 8,055.7420 股,具体 情况如下: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备注 2003.4.28 2003.4.28-2006.4.27 3,712.8420 万股 建行渝涪支行 4500 万元 2003.12.22 2003.12.22-2005.7.31 3,712.90 万股 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 9000 万元 为西昌锌 2004.3.11-2005.3.11 2004.3.17 630 万股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 800 万元 业出质 2005.3.11-2005.9.11 (2)本公司持有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 亿股,已办理股权质押 9900 万股,为 本公司原贷款 1.21 亿元追加质押担保,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备注 2004.12 2003.7.31-2006.7.30 建行渝涪支行 8000 万元 四川立信担保 2004.12 2003.8.1-2006.7.31 9900 万股 建行渝涪支行 2000 万元 四川立信担保 2004.12 2004.3.24-2005.3.23 建行渝涪支行 2100 万元 长丰通信担保 (3)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股权 1.2 亿元质押给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作为 原贷款 1 亿元的追加担保,以持有的立应科技 1,315 万股权为本公司在工行重庆枳城支行的借 款作质押。 (4)本公司持有的立应科技股权质押,详见附注五.13 短期借款。 (5)朝华实业公司持有的西昌锌业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质押期限 质押银行 借款余额 质押情况 备注 2001.06.19-2004.06.19 涪陵建行营业部 2,654.50 万元 以西昌锌业 1.5 亿股权质押, 为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与本公司、四川新泰克共同担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 2004.04.21-2007.04.19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万元 保,西昌电力对 3000 万元担保 质 朝华实业公司以持有的西昌锌业公司 18,000 万股股权为本公司在工行重庆枳城支行贷款 9,000 万元作质押。 (6)四川新泰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情况 4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质押期限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质押情况 备注 四川新泰克以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公司 40%的 2004.3.25-2 建行渝涪 800.00 股权、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49%股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 19 005.3.24 支行 万元 权,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9%的股权提 台机器设备抵押 供质押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所发生的重大违规担保事项均没有履行正常的审议和决策程序,也 未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存在大量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涉讼的案件,公 司主要资产和股权被相关法院查封和冻结,给公司正常经营带来了巨大的负面影响,公司应积 极配合相关法院要求被担保人清偿债务,减少公司损失,公司还应从此类违规事件中吸取教训, 保证不再发生新的违规担保事件。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同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君和审字[2006]第1090号),独立董事认为:截止2005年报告期末,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总额为59,494.42万元,此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行为严重违 反了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清收关联方占用资金问题,董事 会及经营班子在2005年度虽做过努力,但由于各资金占用单位均处于经营困难和资金紧张状 态,清收工作进展不大,为此公司应组织专人负责,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措施加大清收力 度,逐步解决资金占用问题,以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还应尽快完善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如[2003]56号文件等),严格资金管理和审批流程,坚决杜绝新的资金占用发生。 4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八章 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依法召开 3 次监事会,参加了公司 2004 年年度股东大会,列席了董 事会会议,认真履行了监事声明及承诺的有关规定,行使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 职能,维护了股东权益。 一、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及届次 审议内容 信息披露报纸及日期 第五届第三次会议 200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0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05 年 4 月 29 日《中国证券 200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04 年总经理工作报 报》和《证券时报》 告;2004 年财务决算报告;2004 年利润分配预案。 第五届第四次会议 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监事 2005 年 5 月 27 日《中国证券 会议事规则。 报》和《证券时报》 第五届第五次会议 审议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 2005 年 6 月 10 日《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 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 的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目前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现象,需作整改;另公司涉及 关联方的违规担保诉讼及大额资金占用情况,给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了巨大风险,希望公司董事 会采取积极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宜。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监督、审计、审查制度。监 事会认为由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可靠、合法,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 3、报告期内本公司没有新增募股资金,报告期之前延续到报告期内的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号文”核准,2001年公司实施了2000年度配股方案, 4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共募集资金47,413.26万元,截止本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累计金额为32172.26万元,尚未使 用的募集资金为15310万元。因受到国家宏观压缩信贷政策的影响,公司贷款银行要求公司归还 部分贷款,故公司在报告期内将未使用募集资金15310万元全部用于归还本公司在部分银行的贷 款。此次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5310万元变更用途,事前未经独立董事、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也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05年6月,经监事会提议,将此项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提交到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了审议,并获通过,完善了其决策 程序。截止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在事前未经独立董事、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 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违反了《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符合程序。希望公司董事 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4、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行为。 5、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不存在内幕交易和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6、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董事会已就此 进行了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的说明符合公司实情况,反映了公司面临的巨大困难。 4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九章 重要事项 一、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本公司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还款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4 月 30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截止 2004 年 12 月 31 日,重庆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 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三公司以下简称债务方)分别欠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实业)往来款 150,000,000 元,共计 450,000,000 元。 为保全公司资产,2005 年 3 月 7 日朝华实业分别以债务方签定《还款协议》,约定债务方在协议 生效日之次日起三十日内归还朝华实业欠款,同时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 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以上四公 司简称担保方)分别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6000 万股、21000 万股、4183.5 万股、2000 万股为债务方向朝华实业还款提供担保。[西昌锌业注册资本 64,351.50 万元,其 2004 年度会计报表经凉山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凉精会审(2005)10 号审计的净资产为 85,239.86 万元]。 本协议经重庆市公证处公证并于 2005 年 3 月 15 日出具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公证书》,赋予了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2005)渝证内字第 5853 号、公证书编号(2005) 渝证内字第 5854 号、公证书编号(2005)渝证内字第 5855 号]根据协议规定,债务人应于 2005 年 4 月 8 日前归还欠款给朝华实业,但债务人违反规定,逾期未履行还款义务,担保人也未履 行还款担保义务。为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性,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朝华实业向公证处申请出具 执行证书,公证处于 2005 年 4 月 22 日出具了《执行证书》 ,[公证书编号(2005)渝证 5893 号、公证书编号(2005)渝证 5894 号、公证书编号(2005)渝证 5895 号]朝华实业持《执行证 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审查后,于 2005 年 4 月 25 日出具民事裁定 书[编号(2005)渝高法执证字第 15 号、编号(2005)渝高法执证字第 16 号、编号(2005)渝 高法执证字第 17 号]裁定担保方将上述股权全部过户给朝华实业,用以清偿债务方朝华实业债 务。 裁决的结果各方当事人均表示认可。至此,还款纠纷一案终结。 2、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起诉本公司 10,0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良宾、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4 月 30 日、2005 年 6 月 21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 2005 年 4 月 27 日,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因与本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4 月 29 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渝三中民保字 4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 4 号],裁定对本公司在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重庆朝华 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份予以冻结。因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重 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5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渝三中民保字第 4-1 号]裁定,解除上述冻结。 2005 年 4 月 2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裁 定查封、扣押、冻结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公司、四川立信公司和张良宾价值人 民币 1 亿元的财产。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继续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轮候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80,589,420 股。2005 年 6 月 16 日,重庆市高 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 渝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 ,冻结本公司(证券账户号 B880809602)所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社会法 人股 80,589,420 股,冻结期限从 2005 年 6 月 16 日至 2006 年 6 月 16 日。 2005 年 7 月 22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2005)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新克公司 55%的股权、四川立信公司持有的四川新克公司 45%的股 权,冻结期限:2005 年 7 月 6 日至 2007 年 7 月 5 日,冻结期间不能办理买卖、转移、质押等。 2005 年 9 月 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偿付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和截止到 2005 年 6 月 20 日的利 息、复利 3,760,064.77 元。并从 2005 年 6 月 21 日开始至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 利息、并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复利,利随本清;本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偿付上诉债务, 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有权以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1 亿 2 千万股股权折抵或者以 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张良宾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公司承担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该案件受理 费等 333,582.50 元由本公司承担。 2006 年 1 月 1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 4 号,要求朝华晶化石 公司履行法律文书目的所确定的义务。 3、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起诉西昌锌业公司 4,8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公司 及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13 日、 2005 年 5 月 28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彩虹桥支行签署了《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 将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630 万法人股股权出质为西昌锌业公司《综合授信协议》为其 2004 年 3 月 11 日至 2005 年 3 月 11 日授信敞口 800 万元提供质押,后延期至 2005 年 9 月 11 日。四川 立信投资公司则以持有本公司的 2,650 万股法人股股权为西昌锌业贷款 4,000 万元提供质押。 2005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收到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发出的《贷款合同提前终止通知书》 (一) [编号:成光银信函(2005 年)第 03 号],决定贷款合同提前终止。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本公司 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股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 年 5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4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川立保字第 14 号、第 15 号]:冻结本 公司已转让但未过户的四川长虹社会法人股 6,399,120 股;冻结本公司(账户为 B880809602) 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630 万股;轮候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7,428.9420 万股(共计冻结股数 8,058.942 万股)。冻结期限自 2005 年 5 月 9 日至 2006 年 6 月 9 日。光大 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05 年 5 月 13 日,四川省高 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川立保字第 14 号],查封本公司所有的位于成都青羊 区上池正街 65 号的 4,921.55 平方米房产。 2005 年 9 月 21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川民初字第 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西昌锌业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借款本金 4,800 万元及从 2005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9 月 11 日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2005 年 9 月 11 日以后的逾 期利息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给付;立信投资公司以持有本公司的 2,650 万股法人股股权 及收益对贷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本公司以所持有的西昌公司 630 万股的股权及收益,对贷款本金 800 万元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西昌锌业公司追 偿;该案件受理费等中的 270,266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225,222 元由立信投资承担、45,044 由 本公司承担。 4、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本公司 300,00,000 元贷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 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2005 年 5 月 14 日、2005 年 6 月 1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 2003 年 3 月 28 日,李众江和张良宾分别与该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 200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7 年 3 月 27 日向本公司的最高额度为 3 亿元的债权提供担保。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查封冻结本公司(账户为 B880809602) 持有的西昌电力 37,128,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冻结期限 2005 年 4 月 29 日至 2006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5 年 5 月 11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查封冻结本公司除上述 37,128,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以外的,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 43,461,00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 (已质押),冻结期限自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06 年 5 月 11 日。 2005 年 5 月 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1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查封、冻结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四川新泰克、华祥房产公司、四川立信、长丰通信、 李众江、张良宾价值人民币 3.1 亿元的财产。 2005 年 9 月 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对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 37,128,420 股、金信信托 9,900 万股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分别在 4500 万元和 12,100 万元借款的本息、违 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华祥房产公司、朝华晶 化石公司和四川新泰克公司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分别对其抵押借款的本息、违 5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川立信、长丰通信、李 众江和张良宾对其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 1 月 16 日,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 字第 98 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2006 年 3 月 1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高法 民执字第 8 号执行通知。 5、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起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10 月 17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和截止 2005 年 6 月 6 日的利息 229,783.44 元及从 2005 年 6 月 7 日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 罚息,利随本清;本公司偿还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37.2 万元的律师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107,681 元由本公司承担。 6、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 30,367 万元提供担保案(该诉讼公告 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10 日、2005 年 5 月 25 日、2006 年 1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公司于 2001 年与太极集团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由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为本公司在中信 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共计 3.0372 亿元提供连带担保,四川立信则以其持有的西昌 锌业的 43%的股权为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西昌电力、涪陵建陶、大华 陶瓷、朝华晶化石四公司则为四川立信的质押担保追加担保。截止 2005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 在中信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全部逾期,各银行向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发出了偿还 欠款通知书并扣划了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账上的资金 3.0367 亿元,太极集团在承担担保责任后 将追偿权转移给太极实业。2005 年 4 月 27 日,太极实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西昌电力 80,589,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冻结期限 2005 年 4 月 29 日至 2006 年 4 月 29 日。 2005 年 5 月 10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 渝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协助执行通知: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37,129,000 股社会法人 股、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1.6 亿股股权、朝华晶化石公司 9,800 万股股权、重庆涪陵建筑陶瓷集 团有限公司 4078.1238 万股股权、朝华实业公司 3.6 亿股股权、乐捷网络公司 5100 万股股权; 查封涪陵中山东路 29 号房产、重庆科园一路 200 号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17 层房产、重庆科园三 街 139 号附 6 号房产。 2005 年 12 月 29 日,重庆市高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判 决: (1)本公司向太极实业(集团)股份公司支付 3.0367 亿元并承担从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承 担担保责任之日起至付清时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2)太极实业有权对四川立 信公司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公司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3)西昌电力对以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 5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足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朝华晶化石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 变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足时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5)涪陵建陶公司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 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后的清偿价值不足 3.0372 亿元时在 3.0372 亿元范围内承 担补充赔偿责任; (6)涪陵大华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 款清偿后的不足 2.5 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本公司应于判决送达之次日起 10 日内偿 付,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办理。本案案件受理费 1,528,610 元、诉讼保全费 1,519,120 元共计 3,047,730 元,由本公司负担。 7、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涪陵城区支行起诉本公司 1750 万元借款和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9 月 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28 号民事判决 书,本公司偿付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涪陵城区支行借款本金 1750 万元及利息 305,898.30 元(此 利息截止 2005 年 4 月 20 日,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朝华陶瓷公司对本公司 应付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334,250 元由本公司及朝华陶瓷公司承担。 8、招商银行涪陵支行 6,200 万元贷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涪陵支行签订 6,2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3 日,由四川立信公司、正东制药公司、西昌锌业公司、西昌电 力公司、张良宾作为保证人。2005 年 5 月 13 日,招商银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 判令本公司归还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复息。2005 年 10 月 2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招商银 行重庆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6,200 万元和截止 2005 年 4 月 27 日的利息 1020,650.23 元及从 2005 年 4 月 28 日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复利,利随本清(其中应扣除 2005 年 4 月 29 日招行涪陵支 行扣划的利息 221,991 元);本公司偿还招行涪陵支行 138 万元的律师费;立信投资、正东制药、 西昌锌业、张良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西昌电力承担该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的赔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了、保全费 640,730 元由本公司承担。 9、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华祥房地产公司、张良宾担保案 (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公司于 2004 年 9 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申请贷款 2,000 万元,因 借款合同纠纷,华夏银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渝一中民立保字第 70 号]裁定:查封本公 司位于涪陵区中山东路 21 号负一层至第二十六层 22,403.12 平方米的房屋(不包括第四层 1E-H 到 2E-H 建筑面积共 124.06 平方米)。 2005 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15 号民事判 5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华夏银行重庆南岸支行 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 (2005 年 2 月 21 日至 2005 年 5 月 8 日止的利息,按约定的 7.137%,2005 年 5 月 9 日起至本 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在 7.137%的基础上加收 50%计算逾期利息);本公司给付华夏银行重庆 分行南岸支行律师费 8 万元;华夏银行重庆南岸支行有权对被查封的本公司持有的位于涪陵区 中山路 21 号房产拍卖或者变卖后的优先受让权;华祥房产、张良宾承担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 费等 234,670 元由本公司、华祥房产、张良宾共同承担。 2006 年 3 月 23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执字第 104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以评估价作参 考底价依法对本公司位于涪陵区中山路 21 号房产公开拍卖。 10、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起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贷款 2000 万元,期限自 2004 年 5 月 28 日至 2005 年 5 月 28 日是,由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2005 年 7 月 28 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偿还 2,000.00 万 元。2005 年 9 月 28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62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的利息(从 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5 月 28 日止按年利率 5.31%计算,此后按年利率 5.31%上浮 40% 计算逾期罚息和复利);该案件受理费等 116,130 元由本公司承担。 11、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涪陵大华陶瓷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及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 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10 月 30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 2004 年 12 月 23 日,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 2,000 万元的《短期 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05 年 7 月 24 日,由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担保。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于 2005 年 5 月 30 日起诉,2005 年 9 月 26 日,重 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大华陶瓷公司在 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从 2005 年 3 月 21 日起 至 2005 年 7 月 24 日止按年利率 5.58%计算,此后按年利率 5.58%上浮 30%计算逾期罚息和复利 至本金付清时止);涪陵建陶公司、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对大华陶瓷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该案件受理费等 229,558 元由大华陶瓷承担。 12、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元借款和本公司担保案(该诉 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10 月 19 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与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1800 万元借款 合同,期限 200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05 年 6 月 18 日,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银渝 南保字 2004035 号)。2005 年 5 月 23 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提起诉讼。2005 年 8 月 24 日,重 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丰通信在该判 5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1,8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6 月 19 日按年利率 5.08875%计算,此后至付清时止按月利率 7.64%计付逾期 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11,532 元由长丰通信承担,本公司负连带 清偿责任。 13、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诉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及本公 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3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祥房地 产公司在 2003 年 3 月 17 日至 2005 年 3 月 17 日的本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华 祥房地产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3 日贷款 26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到期后还款 600 万元。余 额 2000 万元展期,期限为 200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21 日,由本公司继续提供担保。 2005 年 6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华祥房产归还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从 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 至付清日止,按照人民银行逾期利率计算);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377,650 元由华祥房产承担。2005 年 10 月 17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渝三中执字第 67 号执行通知。 14、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西昌锌业公司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 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6 年 1 月 5 日、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3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为西昌锌业在金信信托公司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在该额度内的每份贷款合同约定的每笔贷款到期日的次 日起两年。2003 年 8 月 5 日,西昌锌业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分别向金信公司借款 4500 万元和 4000 万元,期限两年。由于债务人的债务风险,金信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向浙江省金华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文 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 2005 年 10 月 20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7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西昌锌业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4500 万元及利息 1,958,726.25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止,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 借款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及本公司对西昌锌业公司应付本金及利息 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472,824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 2005 年 10 月 25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9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西昌锌业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 1,741,090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止,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 款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及本公司对西昌锌业公司应付本金及利息承 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421,735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 2006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5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协助执行通知:轮候冻结本公 司在西昌电力公司的股权 8,058.9420 万股社会法人股,账户号码:B880809602),冻结期限一 年,从 2006 年 1 月 17 日至 2007 年 1 月 16 日,冻结期间,该股权不得转让等。 15、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正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1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 资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 2004 年 11 月 30 日,正东制药与金信信托公司签订 2,1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由四川立信公司和本公司提供担保。2006 年 2 月 19 日, 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正东制药在 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公司借款本金 2,100 万元及利息 1,324,166.67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息支付至清偿日止);立信投资及本 公司对正东制药应付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24,651 元由正东制药承担。 16、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654.5 万元借款和西 昌电力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朝华实业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1 年 6 月 19 日,华祥房地产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签订 4,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 期限为 2001 年 6 月 19 日至 2004 年 6 月 19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04 年 4 月 20 日,华祥 房地产公司与建行涪陵分行签订 3,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4 月 20 日至 2007 年 4 月 19 日,由本公司、西昌电力公司、四川新泰克提供担保,朝华实业公司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 公司 1.5 亿股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2005 年 12 月 6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 华祥房地产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5,654.5 万元,利 息的支付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计算,利随本清;西昌电力、四川新泰克 对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朝华实业及本公司对本金 5,654.5 万元及利息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有朝华实业持有的西昌锌业 1 亿 5 千万股股权拍卖、 变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该案件受理费等中的 616,517.50 元由华祥房产承担,西昌电力、四川 新泰克、朝华实业及本公司对此诉讼费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7、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诉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卓京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 2004 年 4 月 12 日,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与长丰通信股份公司签订 2,000 万元的 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4 月 15 日至 2005 年 1 月 20 日,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1 日签订《短期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 (九交银 2003 最保字第 62-1 号) , 为长丰通信股份公司在该行 2003 年 4 月 1 日至 2005 年 4 月 1 日所有短期借款合同下各笔贷款 本金在 2,000 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5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10 月 30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455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长丰通信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截止到 2005 年 6 月 21 日的利息为 761,100 元,2005 年 6 月 22 日之后的利 息按年息 7.965%计算,并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利随本清);卓京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23,5863.90 元由长丰通信、卓 京控股及本公司共同承担。2006 年 3 月 6 日已申请执行。 18、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诉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800 万元借款和本 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3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签订《短期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 同编号九交银 2003 年最保字 42-2),约定为重庆长丰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在该行 2003 年 3 月 1 日至 2005 年 3 月 1 日内签定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下各笔贷款本息在 3,070 万元范围内提供 最高额连带保证。因贷款逾期,交通银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判令重庆长丰宽带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偿还贷款 2800 万元及利息,判令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本公司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111 号]。 19、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第三人武汉东企协同科技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1 月 1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 券时报》上。) 2004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行涪陵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星美联合公司 在 2004 年 5 月 11 日至 2005 年 5 月 11 日之间签订的多个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 3900 万元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4 年 5 月,中行涪陵分行与星美联合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为 其提供了金额为 2,000 万元和 1,900 万元的贷款。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行涪陵分行于 2005 年 6 月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12 月 19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渝三中民初字 第 38、39 号],判星美联合立即归还中行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1900 万元及截止 2005 年 6 月 13 日利息 518,235.40 元、542,341.96 元;中行涪陵分行对星美联合拥有的用以为本案 债务提供质押担保的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 3600 万元股权享有质权,亦即在星美联合不履行本 案债务时,中行涪陵分行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公司就在中行 涪陵分行实现本案质权后未能清偿部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星美联合将本案质权给中行涪陵分 行的其拥有的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的 3,600 万元股权中的 2,400 万元股权转让变更给武汉东 企无效。 20、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诉本公司和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该诉讼公告 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与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协议书》,由重庆涪 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 35,601,125 元借给本公司作拆迁安置用,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华祥房 5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地产公司自愿以其所有的 19,079.76 平方米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因逾期未归还,重庆涪陵区住 房资金管理中心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 年 6 月 29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0 号民事调解书,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本公司和华 祥房地产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归还贷款 35,000,000.00 元及截止 2005 年 6 月 30 日 的利息 1,803,375.00 元;诉讼费 300,598 元、保全费 361,060 元及其他费用 150,000 元由本公 司承担;华祥房地产公司对本公司应承担的 37,615,033 元,另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3,606,750 元(因华祥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给“重百”并提前收取了 2007 年 1 月 1 日前的房屋租金,而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此期间不能使用因抵债而取得的 房屋),共计 41,221,783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华祥房地产公司将其所有的已为 前述贷款设定抵押,位于涪陵区南门山的“朝华新城”A 栋负一层 2 号和正二层 3 号、正三层 2 号、正四层 2 号、正五层 2 号房屋共计 11,795.81 平方米的房屋,共计折合 42,527,376 元,用 于抵偿应由本公司所欠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债务 41,221,783 元。该案已执行完毕。 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1)涪陵洪源建筑公司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 因涪陵洪源建筑公司与本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向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2005 年 7 月 29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 渝三中民初字第 29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 220 万元及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 冻结,扣押。2005 年 10 月 8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 渝三中民执字第 66 号],要求本公司执行判决。 (2)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因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 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判令本公司及朝华晶化石连带支付工程款 76.3053 万元及逾期利 息。2005 年 6 月 14 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了 [(2005)涪民初字第 429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本公司支付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 763,053.78 元,并从 3 月 2 日起至 付清工程价款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在 763,053.78 元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其承建配电房、机修车间、实验及车间办公室享有建 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朝华晶化石公司对工程价款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与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与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向重庆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判令朝华 晶化石公司支付工程,并判令本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11 月 7 日,重庆 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2 号]民事判决书,在判决生效后三十日 内朝华晶化石公司支付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工程款 8,990,204.76 元及利息(利息以银行同期贷 5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款利率从 2005 年 4 月 30 日计算至付清时止);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的工程款 8,864,056.23 元 对所建设的朝华晶化石公司的联合(二、三)厂房、办公楼等在被依法拍卖后享有优先受偿权; 驳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其他诉讼费共计 87,070 元由晶化石公司负担。 (4)四川莱特钢结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建设工程纠纷案。 (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11 月 28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566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四川莱特钢结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 3,117,400.83 元 (其中以 150 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2 月 7 日止计算利息, 以 2,617,400.83 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 ,利随本 清;驳回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2 月 7 日止计算利息要求朝华 晶化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22、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公司 1,800 万元贷款和四川新泰克 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5 年 12 月 30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子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为涪陵建陶集团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涪 陵分行贷款 1,800 万元提供了担保。建设银行涪陵支行与涪陵建陶发生了借款合同纠纷,向重 庆第三中级法院起诉,2005 年 6 月 15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 [(2005)渝三中民 初字第 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涪陵建陶集团公司偿还本金 1,800 万元及利息(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6 月 15 日止的利息按约定利率计算,自 2005 年 6 月 16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对涪陵建陶 集团公司所有的位于涪陵区江东办事处群沱路 31 号、桃岭街第 1 幢,面积为 4,850.84 平方米 的房屋折价款或拍卖、变卖价款就 1400 万元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中 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对涪陵建陶集团公司所有的五套生产机器设备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价款 就 400 万元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川新泰克公司对上述贷款本息及实 现债权的费用,在相应的抵押物款无法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11 月 24 日,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渝三中执字第 80 号执行通知。 2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四川新泰克公司货款纠纷案(该诉讼公告 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9 月 9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5)青羊民初字第 1870-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四川新泰克公司 83 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货物。2005 年 11 月 28 日,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5)青羊民初字第 18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新泰克公司在判决 发生效力之日起 3 日内支付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806,251 元;本案诉讼 费、诉讼保全费 27,905 元由四川新泰克公司承担。 24、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和本公司担保案(该诉讼公告 5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及诉讼进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6 年 8 月 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 报》上。) 2004 年 4 月 8 日,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 约定在 2004 年 4 月 8 日至 2005 年 4 月 8 日止,在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内,上海朝 华科技公司以保理业务向光大银行融资借款,本公司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因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本公司及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发生借款合 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2005 年 4 月 26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171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及上海朝华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5,770 万元,或查封两公司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沪二 中民三(商)初字第 171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长虹朝华公司的股权 7800 万股及红利 部分。 2005 年 6 月 1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第 171 号],经调解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的综合 授信协议以及 2004 年 4 月 22 日签订的有追索保理业务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 2005 年 7 月 10 日前归还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 56,581,007.87 以及自 2005 年 5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的逾期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588,582 元由本公司和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负担。 2005 年 8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执字第 670 号],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56,581,007.87 元及相应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银行存 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670 号] ,要求本公司对上 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偿付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6,581,007.87 元及相应利 息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计人民币 588,582 元;并共 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 58,581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5、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告分 别于 2005 年 5 月 25 日、2005 年 5 月 11 日、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 时报》上。) 2004 年 9 月 20 日,本公司与则为上海银行大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朝华 科技公司自 2004 年 9 月 20 日至 2005 年 9 月 20 日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额度为 8,000 万元。 (1)2004 年 9 月,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两笔金额分别为 1,500 万元和 1,400 万元的《借款合同》,10 月签订了金额为 1,000 万元的《贴现合同》,因发生借款 合同纠纷,上海银行大通支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朝华归还上述借款(合 5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计金额 3900 万元人民币)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应付利息和罚息,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005 年 6 月 20 日和 6 月 2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第 180、181、182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内归还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000 万元及自 2004 年 4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按月利 率 4.68‰计付)、归还 1,400 万元及利息 84,045.50 元和自 2005 年 4 月 27 日至实际清偿日止 的罚息(按月利率 0.243375‰计付)、归还 1,500 万元及利息 90,048.75 元和自 2005 年 4 月 27 日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按月利率 0.243375‰计付);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5 年 8 月 12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沪二中执字第 738、739、740 号] 《执行通知》,要求本公司及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 2005 年 8 月 18 日以前履行民事判决主文 确定的义务。 (2)2004 年 9 月 16 日,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签定两笔《贴现合同》,约定为上 海朝华提供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因发生合同纠纷,上海银行大通支行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朝华清偿总金额为 998.60 万元的欠款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应付利息和 罚息,并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4 月 29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 出了《民事裁定书》[(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303、304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及本 公司银行存款 999.86 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2005 年 5 月 23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 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303、304 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2005 年 7 月 23 日前归还上海银行大通支行欠款 998.60 万元;应支付上海银 行大通支行上述欠款自 2005 年 3 月 16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月 4.68‰标准计付的罚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8 月 4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执行通知书》 [(2005)静执字第 1134、1135 号],责令上海朝华及本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8 日前履行法律文 书确定的义务。 26、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展公 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28 日、2005 年 8 月 5 日、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12 月 7 日,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与上海朝华签订 1700 万元《借款合同》 ,本公 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向上海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上海朝华归还借款 1700 万元及至清偿日止的欠息,并请求法院判 令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5 年 4 月 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 145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及西昌电力公司银行存款共计 17,029,826.50 元,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2005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三 (商)初字 145 号],判决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 6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行借款人民币 14,923,939 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借款利息和罚息;判决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公司 对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还款义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5 年 7 月 6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565 号], 要求本公司在 2005 年 7 月 13 日前对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偿付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借款本息 人民币 14,953,765.5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共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 币 14,954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05 年 9 月 9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所有注册商标和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的财务账册及相关凭证。 2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及诉讼进 展公告分别于 2005 年 5 月 25、28 日、2005 年 8 月 5 日、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5 月 24 日、 8 月 4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三笔《短 期贷款合同》 ,为上海朝华提供了累计人民币总额为 3000 万元的借款,本公司则为上海朝华的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借款合同纠纷,2005 年 5 月 26 日,浦发银行向上海朝华宣布贷款 合同提前到期,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197、198、199 号]裁定:冻结上海朝 华和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累计金额),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2005 年 6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05)沪二中初字第 197、 198、199 号],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确认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借款 本金 3,000 万元、2005 年 3 月 21 日至 2005 年 7 月 16 日的利息以及自 2005 年 7 月 16 日起至 实际付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本 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687、688、 689 号],要求公司在 2005 年 8 月 4 日以前对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偿付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闸北支行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付案件受理 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计人民币 334,575 元,并共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 36,000 元,及依法应 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05 年 8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执字第 687、 688、689 号],裁定冻结、划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及相应的利息,加倍支付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费用;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 拍卖上海朝华和本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28、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与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12 月 24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甬仑民二初字第 558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货款 226,653.37 元。2005 年 3 月 18 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甬仑民三终字第 1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护原判。 6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8 月 23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甬仑执字第 506 号民事裁定书,被执 行人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及办公设备等资产已被法院依法执行,仍未能完全 清偿债务,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执行,裁定终止执行。 29、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与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7 月 4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402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解除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与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上海交大慧谷 通用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价款 60 万元;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 60 万元为基数,按每天 1‰支付上海朝华软件公司违约金。 (二)期后诉讼、仲裁事项 (1)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西昌锌业公司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 司担保案(该诉讼进展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6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协助执行通知:轮候冻结本公 司在西昌电力公司的股权 8,058.9420 万股社会法人股,账户号码:B880809602),冻结期限一 年,从 2006 年 1 月 17 日至 2007 年 1 月 16 日,冻结期间,该股权不得转让等。 2006 年 3 月 16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民执字第 59 号,金信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西昌锌业、四川立信、本公司贷款合同纠纷案,2005 年 11 月 15 日作出 的(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 方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2006 年 3 月 30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 民执字第 59-2 号,裁定拍卖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方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以 清偿债务。 2006 年 3 月 16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民执字第 61-1 号,依据 2005 年 11 月 15 日作出的(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7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 四川新泰克公司股权 3300 万元,立信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股权 2700 万元。 (2)北京中京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朝华数码公司广告合同纠纷(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3 月 28 日和 2005 年 4 月 28 日,朝华数码公司与北京中京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 订了《网络广告发布合同》。2006 年 2 月 14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 0140、 0141 号裁决书,裁决朝华数码公司共支付支付广告费 40,000 元、违约金 10,000 元及仲裁费与 律师费。 6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3)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①1997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原工行涪陵市分行)借款 1,000 万元,展期后已于 2005 年 3 月 27 日到期,由四川立信担保,朝华实业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 股权为该贷款提供了权利质押担保。2006 年 3 月 8 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向重庆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 1,000 万元及 2005 年 1 月 20 日以后的利 息及复利,四川立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依法处置朝华实业公司用以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6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三中民初字第 21 号应诉通知 书,2006 年 3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开庭审理。 ②2004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借款 1,262 万元,期限为 2004 年 3 月 20 日至 2005 年 3 月 29 日,由四川立信担保,朝华实业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股权为该 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2006 年 3 月 8 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请求判决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 1,262 万元及 2005 年 1 月 20 日以后的利息及复利,四 川立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依法处置朝华实业公司用以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权;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6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三中民初字第 21 号应诉通知 书,2006 年 3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开庭审理。 (4)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贷款和本公司担保案(该 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4 年 8 月 3 日,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达成 550 万 元的短期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 2005 年 8 月 13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 瓦有限公司以其房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06 年 3 月 15 日,重庆垫江 县人民法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 公司、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600 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2006 年 4 月 5 日,重庆垫江县人民法 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在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价值 600 万元人民的股份(股票)。 2006 年 4 月 17 日,重庆垫江县人民法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由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 55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计 6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算),本公司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 184,340 元由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 同负担。 (5)北京环宇蓝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朝华购销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6 年 3 月 1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海民初字第 01666 号,经调 解,北京环宇蓝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朝华达成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给付北京环宇蓝博科 技有限公司货款 171,000 元,于 2006 年 4 月 1 日前付清;如上海朝华未能在 2006 年 5 月 15 日 前付清货款,则还需支付违约金 102,600 元,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前付清。 (6)北京势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朝华数字娱乐公司合同纠纷案(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6 年 3 月 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民初字第 4664 号、4665 号民事调解 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朝华数字娱乐公司给付北京势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合 同款 141,800 元、58,000 元分别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和 6 月 30 日前付清;若未能按期付清合同 款项,则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华祥房地产公司、张良宾担保 案(该诉讼进展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5 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15 号民事判 决书。2006 年 3 月 23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执字第 1041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以评估价作 参考底价依法对本公司位于涪陵区中山路 21 号房产公开拍卖。 (8)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诉西昌锌业 9,000 万元贷款和本公司质押担保案(该诉讼进展 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00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与西昌锌业公司签订 130,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 期限 7 个月,由西昌电力公司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3,712.90 万股法人股作质押, 张斌、张良宾提供个人担保。到期后,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同意办理借新还旧,金额 9,500 万元,期限 2 个月,贷款担保条件不变。2004 年 12 月 31 日办理借新还旧,金额为 9,000 万元, 期限为 7 个月。2005 年 4 月 18 日,因贷款逾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上述股权,冻结期限从 200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4 月 1 日止。2006 年 3 月 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6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5 号判决:西昌锌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清偿贷款本金 9000 万元及利息;西昌电 力、张斌、张良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对本公司质押的西昌电力 3,721.90 万股社会法人股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9)2006 年 3 月 6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渝一中民执字第 290 号执行通 知,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诉本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2005 年 11 月 23 日作出(2006)渝一中民 初字第 648 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要求本公司在 2006 年 3 月 15 日前自动履行上述法律 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诉讼公告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上) 二、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出售资产事项。 三、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四、公司报告期内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其他关联交易详见会计报表附注。 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托管、承包其他公司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承包本公司资产情况。 2、担保事项。截止 200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共计 98,358.7 万元(详见本报告第 七章董事会报告第六项) 3、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委托理财的事项。 六、公司无持股 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七、报告期内公司未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05 年支付给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该事务所已连续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 8 年。 八、报告期内公司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形。 因本公司在 2004 年度与股东单位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及关联 公司发生资金往来,对外提供担保(包括向关联方提供担保)以及募集资金发生变更事项没有 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另外以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股权出质为四川立信投 资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关联方-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事项,本公司没有如实进 行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部分原董 事和董事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本公司于 2005 年 11 月 17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立案调查通知书 ([2005]证监立通字 C-003 号),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事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监管局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本公司正积极配合此项立案调查工作。 6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九、股权分置改革承诺事项 因公司目前面临巨大的债务危机及大股东所持股权均被质押冻结或司法冻结,用现金和股 票支付对价的能力较低且支付对价方式暂不可行等多种因素,公司目前暂无具体的股权分置改 革方案出台,公司希望通过股权分置改革与公司的资产重组相结合的方式,使公司尽早摆脱经 营困难和资金紧张的局面。 本公司将争取在 2006 年 12 月 31 日前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 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相关 信息披露文件。 十、其它的报告期内发生的《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公开发行股份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 则(试行)第十七条所列的重大事件。 1、报告期内,由于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公司存在大量未偿债务涉讼及为关联方违规担保涉 讼的案件,存在大量资金被占用的问题。 (详见本报告第七章董事会报告第六项四川君和会计师 事务所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本报告第九章重要事项第一项 的公司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为化解债务危机,2005 年 5 月 20 日,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张良宾先生与 赵晓轮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张良宾先生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公司 70%股权转让给了赵 晓轮先生,赵晓轮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 要》于 2005 年 5 月 2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十一、期后事项 1、200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紧急会议审议通过《改选董事长议案》、《公司高 管任免的议案》和《集团总部迁回涪陵的议案》。此董事会决议公告于 2006 年 1 月 19 日刊登 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2、2006 年 3 月 16 日,本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刊登董事会公告:为及 时防范和化解本公司面临的风险,确保企业的经营秩序、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重庆市政府决 定成立朝华集团风险处置工作小组。董事长张良宾先生、副董事长李众江先生因协助公安部门 调查,被采取强制措施不能正常履职。据公司财务部提供资料表明,公司在各家银行的贷款均 已逾期或被提前收回,公司的主要资产已质押给相关的债权人,公司面临不能按期清偿债务的 潜在风险。 6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十章 财务报告 君和审字(2006)第 1089 号 审 计 报 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朝华集团公司”)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 2005 年度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的编制是朝华集 团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 朝华集团公司 2005 年由于无法偿还到期债务而产生债务危机并使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加之 董事会改选导致经营管理层部分人员变动,包括部分控股子公司在内的主要业务和财务人员离 职,现有人员不了解过去业务及其会计处理情况,迄今不能完整提供财务会计及相关资料特别 是商务合同、银行贷款合同、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单据;部分原始凭证附件不齐;朝华集团公司 及其部分控股子公司 2005 年末未按规定组织人员进行存货、固定资产和其他实物资产盘存,这 些情况使我们无法实施包括应收应付款项和银行函证、存货监盘等必要的审计程序。同时,由 于朝华集团公司未能提供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 有限公司、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以及朝华集团控股 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通过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抵债 4.395 亿元取得 51.57%股权的四川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度的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等会计 资料,审计范围受到重大限制。 如朝华集团公司 2005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五注释 4 其他应收款和附注七.关联方关系及关联 交易 4 所述,朝华集团公司 2005 年度共有 6.19 亿元的资金被关联方占用,因各关联方纷纷陷 入债务危机而无法偿还,朝华集团公司因此共计提了 5.20 亿元坏账准备。由于未能取得这些债 务人经审计的会计报表和应收款项函证的回函等资料,因此我们无法根据各关联方偿债能力的 资料判断这些债权的可收回性,也就无法判断朝华集团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如会计报 表附注五注 8 投资和注 37 投资收益所述,朝华集团公司主要被投资企业也因债务和担保危机而 6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巨额亏损,形成朝华集团公司共计 1.97 亿元的投资损失,同时 2005 年度共计提了 5.06 亿元的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其中对朝华集团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经重庆高级人民法 院强制执行的方式抵债 4.395 亿元取得 51.57%股权的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了 3.516 亿元 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如会计报表附注五注 22 预计负债所述,朝华集团公司还计提了 1.99 亿 元的对外担保预计负债。由于我们未能收到有关这些被投资企业和被担保单位经审计的会计报 表以及其他能够说明或反映其财务状况的相关资料,因此,我们无法判断朝华集团公司计提巨 额投资减值准备和对外担保损失的合理性。 根据朝华集团公司编制的 2005 年度会计报表,2005 年度发生亏损 153,573.99 万元, 2005 年 12 月 31 日的股东权益为-82,687.27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82,256.03 万元,财务状况严 重恶化。朝华集团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后,各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纷纷查封、冻结资 产和银行账户甚至是轮候查封、冻结,导致朝华集团公司生产经营难以为继,主营业务严重萎 缩,除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北京 朝华瑞尊软件有限公司、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外,其他公司基本已停业。朝华集团公司目 前难以通过自身及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或对外融资解决面临的债务危机和生产经营困境,持 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尽管朝华集团公司在其会计报表附注十一其他重要事项之 7 中 已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我们无法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证明这些措施的可行性,无 法评估和判断朝华集团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由于以上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非常重大和广泛,我们无法对上述会计报表发表意见。 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贺军 中国、四川、成都 中国注册会计师:晏海国 报告日期:二 OO 六年五月一十三日 6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附注 2005 年 1 月 1 日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 一、本公司简介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原名为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 10 月 23 日,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1 年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更名为现名 称,同年 12 月 28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本公司前身涪陵建筑陶瓷股份 有限公司,是 1988 年 10 月经原四川省涪陵地区行署[涪署函(1988)151 号]批准由涪陵建筑陶 瓷厂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993 年 12 月,国家体改委[体改生(1993)244 号]批准涪陵建 筑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规范化的股份制企业试点。1996 年 12 月 10 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 发审字(1996)383 号]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含内部职工股 200 万股)。 1997 年 1 月 20 日,本公司社会公众股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字(1996)383 号]批准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流通。 1997 年 8 月 8 日,本公司第 3 届董事会第 10 次会议提议并经 1997 年度第 1 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用资本公积金按 10:5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35,765,322 股,转 增后总股本增至 107,295,967 股。1998 年 4 月,本公司 1997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 1997 年末总 股本 107,295,96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10:2 比例配股(其中中科创业放弃法人股配股 4,531,063 股), 配 股 方 案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上 字 ( 1998 ) 114 号 ] 批准 实 施 , 股 本 增 至 124,224,097.00 元,其中法人股 61,355,317.00 元,社会公众股 62,868,780.00 元。1999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第 4 届董事会第 6 次会议决议并经 199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以 1998 年末总股本 124,224,09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4 股转增 2 股,共计增加股本 74,534,458 股,送转后总股本增至 198,758,555 股,其中法人股 98,168,507 股,社会公众股 100,590,048 股。2000 年 8 月 18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00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0 年度 增资配股方案:以 1999 年末总股本 198,758,555 股为基数,按 10:3 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份, 共计增加股本 30,177,014 股(四川立信、成都龙威、深圳正东大、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承诺全部 放弃本次应配 29,450,552 股并不予转让),配股方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0)243 号] 批准于 2001 年 2 月 27 日实施完毕,配股后总股本增至 228,935,569 股,其中法人股 98,168,507 股,社会公众股 130,767,062 股。2001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的 200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00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即以总股本 228,935,56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红股 3.473 股、公积金转增 1.737 股),2001 年 6 月 7 日实施完毕,至此本公司总股本增 6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至 348,210,999 股,其中法人股 149,314,299 股,社会公众股 198,896,700 股。 原第一大股东深圳中科创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创业”)1999 年 12 月 7 日、 18 日分别与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正东大”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四川立信”)、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成都龙威”)签订《涪陵建筑陶瓷股份有 限公司部份法人股股权转让协议》,中科创业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36,248,507 股分别转让给 深圳正东大 2,000 万股、四川立信 400 万股、成都龙威 12,248,507 股。2001 年 6 月 28 日,深圳 正东大与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 52,322,400 股中的 21,880,000 股转让给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2001 年 7 月 25 日,成 都龙威与四川立信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8,629,979 股法人股全部转让给四 川立信。2002 年 8 月,为了激励和约束本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四川立信与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 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500 万股法人股转让给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后,四川立信为第 1 大股东,持有本公司 21.39%的股份。 本公司目前经营范围是:电子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节能灯及电子镇流器 的制造、销售;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销售;数码电子产品研发、制造和销售;电子 商务及网络应用服务;数字广播电视服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及相关技术服务;轻工业品的出口业务;以下经营范围中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的,获得审批后方可经营:水力发供电、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 348,210,999 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江东群沱子路 31 号,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宾。 经本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于 2004 年 9 月与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简称“四川长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据此协议,本公司控股的上海朝华科技有 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朝华“)于 2004 年 9 月与四川长虹签订《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 出资组建在四川绵阳注册的名为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长虹朝华”),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20,000 万元,四川长虹以现金出资 10,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1%,上海朝 华以现金和分销业务、业务管理平台(ERP 系统)对应的资产出资 7,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39%,长虹朝华管理团队(以祝剑秋的名义)持有 10%的股份,管理团队以长虹朝华的全部股 权分红与经营奖励逐年出资到位。四川长虹和上海朝华的出资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君和验 字(2004)第 1006 号]验证于 2004 年 10 月全部到位。长虹朝华于 2004 年 10 月取得四川省绵 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 5107001895062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的住所为 绵阳科创园区,法定代表人为赵勇,登记的注册资本为 18,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件、 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开发、销售、生产、制造和“四技”服务。根据双方签 7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订的《合作协议》,长虹朝华成立后,上海朝华应将其原有的分销业务及其营运管理平台转入新 公司,分销业务涉及的渠道资源(包括前端合作伙伴和后端各级分销商、客户资源等)应直接 转入新公司,并协助长虹朝华与其签订新的合作协议和负责协助长虹朝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上海朝华在 2005 年 6 月完成了转移事宜后不再从事分销业务。 2005年5月20日,赵晓轮与张良宾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张良宾将其持有的四川立信投 资公司70%的股权转让给赵晓轮,股权转让完成后,赵晓轮间接持有本公司7,446.9979 万股, 占总股本的21.38%。 2005 年度,本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约 95%的主营收入为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 至 6 月的经营收入,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5 年度主要是代理经营 IBM 笔记本电脑 Thinkpad、IBM 台式机 Netvista、IBM 服务器、IBM 显示器 Monitor 和选件 Option 等 IBM 公司 的产品,友讯网络(D-Link)的网络产品和 APC 的产品,上海朝华自 2005 年 7 月起已基本停 止经营;合并会计报表中的其他主营收入为软件和微晶玻璃建筑装饰板材等的收入。 本公司 2005 年度发生亏损 153,573.99 万元,2005 年 12 月 31 日所有者权益为-82,687.27 万元,流动负债高于资产总额 82,256.03 万元,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银行借款均已到期或被宣布 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债权人,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 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本 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和银行账户。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已严重萎缩,除控股子公司重庆朝 华晶化石有限公司、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朝华瑞尊软 件技术有限公司和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尚在经营之外,其他公司自 2005 年下半年开始基本处 于停业状态,使得本公司 200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度下降、产生大量亏损、投资项目因没有 资金支持已全部停止而产生重大资产损失。 二、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1、会计制度 本公司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发布的有 关补充规定。 2、会计年度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记账本位币 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4、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7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各项财产如果发生减值,按照《企业 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5、外币业务折算方法 对发生外币业务时,以业务发生时的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记账,月份终了,各种外币账户的 外币年末余额按月末汇率折合为人民币,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间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其中 属于筹建期间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属于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借款产生的汇兑 损益,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况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6、外币业务核算和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1)外币业务核算方法:对发生的外币业务,以业务发生当月期初的外币市场汇价折合为 人民币记账。对各外币账户的外币年末余额,按照外币年末市场汇价折合为人民币,按外币年 末市场汇价折合的人民币金额与原账面人民币金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处理。其中属筹建期间 发生的汇兑损益列入长期待摊费用(在开始经营的当月计入当期损益);属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 的汇兑损益,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记入各项在建固定资产成本;除上述情况以 外发生的汇兑损益,计入财务费用。 (2)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对需合并以外币表示的子公司会计报表,所有资产、负债 类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所有者权益类项目除“未分配利润” 项目外,均按照发生时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未分配利润”项目以折算后的利润分配表中 该项目的数额作为其数额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所有者权益项目合计数的差 额,作为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在“未分配利润”项目后单独反映,年初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资产 负债表的数额列示。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 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折算后的利润表和利润分配表的数额列示。现金流 量表中有关反映发生额的项目均按照合并会计报表日的市场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汇率变动对现 金的影响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7、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 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8、短期投资核算方法 短期投资在取得时按照投资成本计量,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 或已到期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当实际收到发放的现 金股利和利息时,除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外,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 7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对持有的短期投资,在年末以成本与市价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短期投资的成本与市价, 以市价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在处置短期投资时,将其账 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作为当期投资损益。 9、坏账核算方法 (1)坏账确认标准:①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 收款项;②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清偿义务,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 (2)坏账核算方法:坏账损失采用备抵法核算。报告期末,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个别应收款项有充分理由可以确认能够收回或出现明显回收 困难的,根据款项的具体情况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个别计提或不计提的应收款项不 再列入按账龄分析法计提的范围之内。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如下: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计提比例(%) 0.6 15 30 50 控股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经其董事会批准根据其具体情况确定的计提比例为: 账龄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 年以上 计提比例(%) 0.6 5 20 50 其他控股子公司的计提方法和比例与本公司相同。纳入合并范围的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往 来款未计提坏账准备。 对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债务单位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现金 流量严重不足等),根据本公司管理权限,经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 账准备。 10、存货核算方法 存货包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生产、销售、耗用而储备的原材料、包装物、产成品、在产 品、低值易耗品等。 存货项目主要是 IT 产品(计算机、小型机、存储设备、系统集成设备和服务器等) 、微晶 玻璃板材、数字监控器材、有线数字电视接收产品-机顶盒、代理国外的应用软件、低值易耗品 等。各项存货购进入库时以实际成本记账,领用发出时,IT 产品(计算机、小型机、存储设备、 系统集成设备和服务器等)、应用软件产品按先进先出法计价,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在 2003 年 8 月实行 ERP 项目之前按先进先出法计价,2003 年 8 月实施 ERP 项目 后改为加权平均法计价;微晶玻璃板材、有线数字电视接收产品机顶盒、数字监控器材按加权 平均法计价;有线数字电视接收产品复用器、DiviCast 控制器按个别计价法计价;低值易耗品 7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一次性结转或摊销。 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度。报告期末,对存货进行盘点或抽盘,对盘盈盘亏按照具体情况根 据管理权限进行处理。 报告期末,对存货按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按类别比较存货的账面成本与可变 现净值,以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确认为当期损益。 1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 (1)长期债券投资:按取得债券的实际成本计价,如实际支付价款中包括已到期尚未领取 的债券利息,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按期计算应收利息,计算的利息收入调 整债券投资溢价和折价摊销额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债券溢价或折价采用直线法于 债券存续期内摊销。 (2)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确认的价值记账,如实际支 付价款中包括已宣告发放尚未领取的股利,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计入投资成本。对外投资 额占被投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下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外投资额占被投资企业 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20%以上或虽不足 20%但有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投资额占被投 资企业有投票表决权资本总额 50%以上或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活动有实际控制权的采 用权益法核算,并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合并被投资企业的会计报表。对长期股权投资 借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合同规定了投 资期限的按投资期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投资期限的按 10 年摊销,贷方差额(即初始投资成本 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按照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规定记入 “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科目。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 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实现的净利润 的份额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3)报告期末,对长期投资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 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成本,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可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 能恢复,则将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投资账面成本的差额作为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预计的长 期投资减值准备计入当年损益。 12、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 1 年的房屋、建筑物、机 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 设备的物品,但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 2 年的,也作为固定资产。固定 7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分类计算,按固定资产类别的原价、估计使用年限和 3~5%的残值率(根 据具体情况子公司的部份固定资产不计残值)确定各类固定资产折旧率如下: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使用年限 年折旧率(%) 残值率(%) 1 房屋及建筑物 40~20 2.43~4.85 3~5% 2 通用设备 14~5 6.93~20 3~5% 3 专用设备 14~5 6.93~20 3~5% 4 运输工具 12~5 8.08~20 3~5% 5 其他 8~5 12.13~20 3~5% 对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即固定资产原价减去累计折旧和 已计提的减值准备)、估计尚可使用年限(即估计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和按账面原价 3% 预计净残值来确定折旧率和折旧额。 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 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报告期末,对固定资产逐项进行检查,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 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将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 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将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产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13、在建工程核算方法 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等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前而发生的各项支出,按实际成本核算,包括施工前期准备、正在施工中的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技术改造工程、大修理工程等。在建工程中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 的原则进行处理。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资料,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 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决算数调整暂估价和已计提折旧。 报告年末,对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如果有证据表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则对其 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对在建工程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 3 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 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4、委托贷款计价及其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7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委托贷款按实际委托的贷款金额入账,并按照规定的利率计提利息入账;如果计提的利息 到期不能收回,则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已计提的利息。年末对委托贷款本金进行全面检查, 如果有迹象表明委托贷款本金高于可收回金额,则按其差额计提委托贷款减值准备,记入当期 损益。 15、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实用新型专利技术、软件著作及使用权等;土地使用权以购买 价值入账核算,按 50 年平均摊销;实用新型专利技术以投资者确认价值计价,按 10 年平均摊 销;软件著作及使用权以购买价值入账核算,从企业开始生产经营起按 5 年平均摊销。 报告年末,对无形资产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量,对无形资产逐项进行检查, 如果由于无形资产预计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能力降低,导致无形资产预计可收回金额低 于其账面价值的,则将可收回金额低于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当存 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按照该项无形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 资产减值准备: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 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16、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政策 长期待摊费用以实际发生的支出入账,按照费用项目的受益期平均摊销;开办费从企业开 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长期待摊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 出、房屋装修费、综合布线改造等,分别按 3-10 年平均摊销。 17、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资本化期间以及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借款费用是指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 生的汇兑差额。除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外,其他借款费用均于发生当 期确认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为购建固定资产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按以 下方法处理: (1)辅助费用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 本;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务费用。 (2)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汇兑差额,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利息资本化,按以下公式计 算资本化金额: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利息 资本化金额,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直接计入所购建的固定资产成本; 在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直接计财务费用。 18、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 应付债券是指为筹集长期资金而实际发行的债券及应付的利息,实际发行债券价格与债券 面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券溢价或折价,在债券的存继期间内按直线法于计提利息时摊销,并按 7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处理。 19、预计负债确认原则 预计负债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四条、第五条和第六条以及财政部关于执 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二)[财政部财会(2003)10 号]的规定, 计提单个或有事项可能承担责任的最佳估计金额。 20、收入确认的方法 (1)商品销售:IT 产品及网络服务、微晶玻璃板材、有线数字电视业务、家用电器等商 品销售:在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本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 权和实际控制权,相关的收入已经收到或取得了收取货款的证据,并且与销售该商品有关的成 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资产使用:按租赁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计提租赁费确认租金收入;按资金使用协议 规定的金额、利率和时间计算资金占用费确认资金使用费收入。 (3)提供劳务:在一个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 款项的凭证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跨越一个会计年度完工的,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 靠估计的情况下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营业收入;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 下不确认营业收入。 (4)建造合同: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在年末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 入和费用。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在年末如果合同成本能够收回,按能够收 回的合同成本确认合同收入,合同成本确认为费用;在年末如果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将合同 成本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21、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所得税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 22、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范围按照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财政部[财会二字 (1996)2 号]的规定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是根据财政部《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规定,以 本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会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按《合并会计报表暂行 规定》合并各项目数额编制。相互间的重大业务和资金往来均在会计报表合并时抵销。如果子 公司执行会计制度与本公司不一致的,以本公司会计制度为准,对子公司会计报表项目进行调 整后予以合并。 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按财政部[财会(2002)18 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 7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的有关解释进行会计处理。 23、2005 年度会计报表编制需要特别说明的事项 本公司 2005 年度面临债务危机,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各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 纷纷查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甚至是轮候查封、冻结,员工大量离职,资产和资料交接频繁, 导致本公司的很多财务资料不齐。2005 年度的合并会计报表是在本公司截至 2006 年 4 月 26 日 止所能获取的资料和未进行报告期末资产清查盘存的基础上编制的。 三、税项 本公司应纳税项及其税率如下: 1、营业税:按网络服务收入和资金使用费收入的 5%计缴。 2、增值税:按销售收入的 17%计算销项税,抵扣进项税额后缴纳。 3、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分别按应交营业税和增值税额的 5-7%和 3%计缴。 4、企业所得税:除本公司、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15%外,本公司其他控股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均为 33%。 5、其他税项: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控股子公司及合营企业 1、控股子公司概况如下: 注册 权益 单位名称 注册资金 投资金额 主营业务范围 地 比例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1) 宁波 2,200 万元 2,200 万元 100% 照明家用电器开发制造加工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2) 重庆市 6,000 万元 5,100 万元 85%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3) 长沙 100 万元 51 万元 51%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4) 北京市 100 万元 51 万元 51%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从事技术开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5) 上海市 4,000 万元 4,000 万元 100% 发、销售软件等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6) 上海市 20,400 万元 16,000 万元 78.43% 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7) 成都市 6,000 万元 3,300 万元 55% 开发及咨询服务 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广播技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8) 深圳市 1,000 万元 1,000 万元 100% 术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9) 重庆市 500 万元 500 万元 100% 粘胶模具、泡塑制品等 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10) 成都市 100 万元 90 万元 90% 究、开发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公司(11) 重庆涪陵 50 万元 45 万元 90% 生产销售包装用品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12) 重庆市 4,000 万元 4,000 万元 100% 数码电子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计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13) 北京市 1,000 万元 500 万元 80% 算机网络技术系统集成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生态农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14) 重庆市 40,000 万元 36,000 万元 90% 业、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7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化工、机械产品开发与销售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计算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15) 重庆涪陵 5,000 万元 5,000 万元 80% 机硬件及配件、软件、电子产品、 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16) 重庆涪陵 10,000 万元 9,800 万元 98% 料、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信息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 上海市 800 万元 640 万元 80% (17) 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 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 北京市 200 万元 200 万元 100% 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 (18)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19) 北京市 100 万元 70 万元 70% 同上 2、控股子公司情况 (1)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简称“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原名为宁波经济 技术开发区流明电器有限公司,是由本公司与自然人杨罗定于 1998 年 6 月 9 日共同投资设立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是宁波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方科技工业园区,经营范围是照明电器、 家用电器、计算机智能设备、存储设备、产品外壳及电源设备的开发、制造、加工和销售。其 原注册资本为 8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656 万元、占 82%,杨罗定以其拥有的电 子镇流器工业产权出资 144 万元、占 18%。2002 年 6 月 3 日,杨罗定将其 18%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转让行为业经宁波市产权交易中心 0002269 号产权转让证 确认。2002 年 12 月,经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2002 年第五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增加注册资本 1,4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加投资 1,301 万元,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增加投资 99 万元。增 资后,宁波照明电器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 2,2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88.95%,朝华科技集团重 庆经贸有限公司占 11.05%。2003 年 3 月 24 日经宁波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朝华科技集 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2005 年 12 月,已将本公司和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持有 的股权以 782,100.00 元的价格全部出售,详见附注十一.2。 (2)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乐捷网络公司”) ,原名为重庆乐捷网络服务有限 公司,是本公司与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研究所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1999 年 12 月 8 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5,100 万元,占 85%, 法定代表人为潘从文,注册地址为重庆市,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不含国家 专项规定),销售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集成,计算机软件及软件的开发。 (3)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沙乐捷公司”) ,是乐捷网络公司与北京利讯 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5 月 15 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 7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占 51%,法定代表人为陈守军,注册地址为长沙市,经营范围为计算 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销售计算机硬件设备、网络系统集成。 (4)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北京乐捷公司” ),是乐捷网络公司与北京利 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7 月 18 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占 5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法定代表人为陈守军,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网络技术服务、劳务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电子商 务、销售电子计算机。 (5)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原名为上海乐捷网络 服务有限公司,是乐捷网络公司与上海朝华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8 月 14 日 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外设、网络产 品销售、维修及服务、网络应用服务与系统集成、软件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转让及服 务。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原注册资本为 30 万元,其中乐捷网络公司出资 15.3 万元,拥有 51%的 股权,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 14.7 万元、占 49%的股权。2002 年 5 月乐捷网络公司 追加投资 784.70 万元,加上原投资 15.30 万元,共计 800 万元,占 80%股权比例;上海朝华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追加投资 185.30 万元,加上原出资 14.70 万元,共计投资 200 万元,占 20%的 股权比例。经增资后,上海朝华软件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并已经上海沪中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沪会中(2002)验字第 1274 号]验证。2003 年 8 月,上海朝华软件公司股东会决议通 过增资方案,由上海朝华向上海朝华软件公司增加投资 3,000 万元,增加后上海朝华软件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 4,000 万元,乐捷网络公司出资额为 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但需按原 80% 的比例承担其 2003 年度之前的累计亏损,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额为 3,200 万元,占 注册资本的 80%,按原 20%的比例承担 2003 年度以前的累计亏损。双方承担的亏损由以后年 度按增资后的比例享有的盈利弥补,各方应承担的亏损弥补完成后,方可按其增资后的比例分 配利润。此次增加的出资, 于 2003 年 11 月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上南师报字(2003) 第 412 号]验证。 (6)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立信、祝 剑秋、李磊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8 月 20 日成立。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16,000 万元,拥有 80%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 2,000 万元,拥有 10%的 股权;祝剑秋出资 1,000 万元,拥有 5%的股权;李磊出资 1,000 万元,拥有 5%的股权。2002 年 8 月 12 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第三次股东会决议通过,李磊将其持有的 5%的股权无偿转 让给祝剑秋。2003 年 3 月 25 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第 5 次股东会决议通过,同意祝剑秋以 8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货币资金增加投资 2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2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 万元,拥有 79.21%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 2,000 万元,拥有 9.90%的股权;祝剑秋出资 2,200 万元,拥有 10.89%的股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3)第 274 号] 验证于 2003 年 4 月 11 日收讫。2004 年 2 月 25 日,经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同 意祝剑秋以货币资金增加投资 20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20,400 万元,本公司出资 16,000 万元,拥有 78.43%的股权;四川立信出资 2,000 万元,拥有 9.80%的股权;祝剑秋出资 2,400 万元,拥有 11.77%的股权,本次增资的实收资本经上海江南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4) 第 223 号]验证于 2004 年 3 月 15 日收讫。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注册地为上海市;法定代表人为 赵江平;经营范围为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7)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四川新泰克公司”),1999 年 9 月 2 日成立, 成立时注册资本 3,000 万元。本公司于 2001 年 1 月 16 日与四川立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受 让其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 55%的股权。2001 年 9 月 11 日,四川新泰克公司注册资本从 3,000 万元增加至 6,000 万元,由各股东同比例增资,增资后本公司持有其 3,300 万元即 55%的股权, 四川新泰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2,100 万元即 35%的股权、四川立信持有 600 万元即 10%的 股权。2002 年 7 月 29 日,四川新泰克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四川立信签定股权转让协议,以 1,632 万元将所持 35%的股份转让给四川立信。转让后,本公司仍持有 55%的股权;四川立信持有 45% 的股权。四川新泰克公司注册地址为成都市上池正街 65 号,法定代表人为祝剑秋,经营范围包 括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主要从事有线电视数字广播项目(DVB- C)、数字监控设备等业务。 (8)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简称“深圳新丸统”) ,是本公司与深圳市大丸统科 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7 月 12 日成立。其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其中本公司出资 850 万元,占 85%的股权,深圳市大丸统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150 万元,占 15% 的股权。2002 年 7 月,深圳市大丸统科技有限公司与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签定股权 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深圳新丸统 15%的股权以 150 万元的金额转让给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 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本公司占 85%的股权,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占 15%的股权。深圳新丸统 注册地址是深圳市南山区新浩城花园 5 栋 12D,法定代表人为李众江,经营范围是宽带网络技 术、数字电视广播技术的开发及产品的销售;网络投资运营;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经营进 出口业务。 (9)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简称“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原名为重庆市高华经 贸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与自然人赵和平于 2001 年 4 月 2 日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 8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时的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其中本公司占 90%的股权。2002 年 4 月,赵和平将其持有 10%的股 权转让给乐捷网络公司。2002 年 4 月 23 日,朝华重庆经贸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资本增加到 5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增加投资 355 万元,乐捷网络公司增加投资 95 万元。增资后,本公司持 有 80%的股份,乐捷网络公司持有 20%的股权。2003 年 3 月 24 日,经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变更登记为现名称。朝华重庆经贸公司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法定代表人为祝剑秋,经营范围包 括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具、泡沫塑料制品、纸箱包装制品、微晶玻璃、节能 产品、电子镇流器、线缆、开头、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器材、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10)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成都新中网”),是深圳新丸统公司与自然人 姚庆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10 月 15 日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 万元,其中深圳 新丸统出资 90 万元,占 90%的股权;注册地为成都市,法定代表人为王存,经营范围包括开 展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发、技术推广服务、相关高新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 销售、数字电视相关设备、器材和软件的开发、生产、销售。 (11)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简称“涪陵顺华包装公司”) ,是 1999 年 2 月 3 日本公司与涪陵市造纸二厂、重庆市涪陵李渡私营经济示范区管委会三方签定《企业兼并协议》, 以承担债务、接受职工、享受移民安置补偿金方式兼并涪陵市造纸二厂,兼并后本公司无偿享 有涪陵市造纸二厂的净资产 45 万元与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共同投资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1999 年 7 月 6 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50 万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 法定代表人为黎为荣、经营范围为包装用品的生产销售。 (12)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朝华数码公司”),是本公司与自然人谭启 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 3,600 万元,占 90%的 股权,谭启出资 400 万元,占 10%的股权,双方出资已经重庆铂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涪陵 分所[重铂会涪分验(2002)字第 043 号]验证。2002 年 7 月 12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 记成立,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李渡朝华科技园,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包括数码电 子系列产品、智能家居控制系统产品及相关硬件、软件开发、生产销售;销售与数码产品相关 的配套产品。2002 年 8 月 9 日,经朝华数码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谭启将其持有的 10%股权以 400 万元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2004 年 4 月和 11 月,本公司两次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 《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将本公司所拥有的朝华数码公司 2,400 万元和 800 万元股权以合计 3,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转让后朝华数码公司的股权结构为:本公司拥有 400 万元股权,占 1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拥有 3,600 万元,占 90%。 8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3)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北京瑞尊公司”),原名为北京瑞尊软件技 术有限公司,是由自然人王维马、张敬与北京万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王维马以非专利技术出资 400 万元,占 60%的股权,张敬 以货币资金出资 30 万元,占 10%,北京万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70 万元,占 30%。 2002 年 12 月,北京瑞尊公司原有各股东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书”, 王维马将持有的 60%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价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张敬和北京万博技术开 发有限公司分别将持有的 10%和 30%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的转让价转让给王维马;协议同时约 定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以货币资金对北京瑞尊公司增资 500 万元。此次增资经北京方诚会计师事 务所[方会(K)字(2002)第 058 号]验证确认。增资后,北京瑞尊公司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 其中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持有 80%的股权,王维马持有 20%。2002 年 12 月 16 日,在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为现名称。北京瑞尊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 67 号大地大 厦,法定代表人蒋琼。 (14)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朝华实业公司”),是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由本公司与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为 40,000 万元,其中本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36,000 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 90%,重庆市 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货币资金出资 4,000 万元,占 10%;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经重庆嘉润 会计师事务所[重嘉验(2002)第 6026 号]验证实收足额。2002 年 12 月 13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 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涪陵区中山路 102 号朝华大厦,法定代表人为张良宾。 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凭资质许可证执业) ,生态农业、新材料、新技术开发与 利用、化工、机械产品开发与销售。2005 年 4 月 25 日,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与重庆 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将其持有 的 1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以冲抵重庆市涪陵国有资产经 营公司欠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的 4000 万元欠款,协议签订后,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 司不再追索欠款。 (15)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简称“朝华数字娱乐公司”),是本公司与上海朝华科 技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2 月 17 日登记成立,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其中 本公司出资 1,200 万元,占 3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出资 2,800 万元,占 70%;2004 年 11 月, 本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本公司所拥有的朝华数字娱乐公司的 800 万元的股权以人民币 8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上海朝华科技,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拥有朝 华数字娱乐公司 400 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10%,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拥有朝华数字娱乐公 8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 3600 万元的股权,占注册资本的 90%。2004 年 11 月 19 日,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以现金 出资 1,000 万元,重庆数字娱乐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 5,000 万元,已经重庆德隆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重德会验字(2004)第 017 号]验证。变更后,本公司投资 40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8%,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投资 3,6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72%,上海可欣贸易 有限公司投资 1,000 万元,占 20%。朝华数字娱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蒋琼,注册地址为重庆涪 陵李渡朝华科技园,经营范围是网络游戏产品的设计、研发、销售;计算机硬件及配件、软件、 电子产品、通信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16)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简称“朝华晶化石公司”),是本公司与四川立信共同投 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 4 月 10 日在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注册号为 5001021801690。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整,本公司以土地使用权出资 9,800 万元, 占 98%,四川立信以机器设备出资 200 万元,占 2%。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经重庆铂码会计师 事务所涪陵分所[重铂会涪分验(2003)第 032 号]验证。朝华晶化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李众 江,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李渡朝华科技园,经营范围为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新 技术开发与利用。 (17)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上海国图工程公司”),是上海朝华科 技公司与自然人程承旗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800 万元,其中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出资 640 万元,占 80%的股权,程承旗出资 160 万元,占 20%的股权,双方出资已经上海江南 会计师事务所[上南师报字(2003)第 404 号]验证。2003 年 9 月 18 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登记成立,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延安西路 300 号 6 楼,法定代表人为蒋琼,经营范围为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的“四技”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电子产品,非专 控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18)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国图工程公司”),是由上海国图 工程公司和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2004 年 4 月共同出资在北京设立的公司,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04 年 4 月为北京国图工程公司颁发了注册号为 1101051682543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 照登记的住所为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 36 号凤苑公寓 1702 号,法定代表人为程承旗,注册资 本为 200 万元,上海国图工程公司出资 18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上海朝华科技出资 2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双方出资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出具了“北京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通知书所列金额与各方应出资金额一致。北京国图工程公司 登记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 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8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9)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京冠信公司”),是由朝华数字娱乐公司 出资 70 万元,自然人王沛出资 5 万元和雷兴东出资 25 万元共同组建的,各方的出资经北京方 诚会计师事务所[方会验字(2003)第 10-015 号]验资报告进行了验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 2003 年 10 月为北京冠信公司核发了注册号 110108162019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北京冠信 公司登记的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49 号 C 楼 1 层 B1 号,法定代表人为蒋琼,注册资 本为 100 万元,登记的经营范围与北京国图工程公司相同。 3、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1)2005 年度,本公司陷入债务危机,各债权人纷纷采取诉讼程序查封、冻结资产,很 多控股子公司都因得不到资金支持而且自身尚无足够的现金流,出现了资金紧缺,现金流严重 不足,人员相继辞职离去,难以为继,在 2005 年下半年和 2006 年初相继停业。停业后,原有 的资产大幅度减值,很多公司出现资不抵债。本公司处于目前这种状况,自身也只能靠资产、 债务和产业重组才有可能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作为母公司,既无资金,也无人力继续支撑 这些企业的持续经营,本公司管理当局为此也已决定不再支撑这些公司。根据财政部[财会字 (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三款第 1 项和第 5 项的规定,本公司在 2005 年度不再将这些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上年度 本年度 1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是 否 2005 年初已停业 2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 年初已停业 3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否 否 2005 年初已停业 4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是 否 2005 年 8 月已停业 5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是 否 2005 年已停业 6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是 否 2005 年初已停业 7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2005 年 7 月已停业 8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2006 年已停业 9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 否 2005 年已停业 10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否 否 2005 年已停业 *2004 年度因资不抵债,决定停止经营,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生产规模小,其资产、销售收入、利润标准均在 10%以下,2004 年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 (2)其他合并范围变动情况如下表: 序 单位名称 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原因 8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号 上年度 本年度 2005 年 12 月出售,未取得会计 1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是 否 账簿、会计报表资料 2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是 是 资产规模小,开业以来未开展经 4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否 否 营活动 生产规模小,其资产、销售收入、 5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否 否 利润标准均在 10%以下 6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是 是 7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是 是 8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是 是 9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是 是 *宁波照明电器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出售,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 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字(2002)18 号],应合并其利润表和现金流量 表。由于已出售,相关资料已全部移交股权受让方,且在出让该公司股权时,只进行了净资产 审计,未进行全面的会计报表审计,在编制 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未能取得其 2005 年度会计 报表、会计账簿等资料,且无出让时经审计的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故本年度未将其损益表和 现金流量表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本年因合并范围变化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资产负债与经营情况 (1)2005 年 12 月 31 日(或 2005 年度)情况 因未取得 2005 年度会计报表、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的会计资料,2005 年 12 月 31 日(或 2005 年度)情况表不包括宁波照明电器公司、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北 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情况。 资产 重庆经贸 乐捷网络 朝华软件 朝华数码 上海国图 合计 流动资产 - - - - - - 货币资金 4,848.37 7,803.33 57,992.00 27,801.68 67,066.22 165,511.60 应收账款 6,080.00 10,000.00 9,157,759.69 2,244,532.01 1,738,000.00 13,156,371.70 减:坏账准备 1,710.02 10,000.00 5,450,329.40 2,244,532.01 - 7,706,571.43 应收账款净额 4,369.98 - 3,707,430.29 - 1,738,000.00 5,449,800.27 其他应收款 7,698,324.62 33,010,476.61 6,425,736.57 18,690,136.22 1,935,975.72 67,760,649.74 减:坏账准备 6,930,452.57 32,946,047.89 6,375,071.66 16,232,293.07 1,935,975.72 64,419,840.91 其他应收款净额 767,872.05 64,428.72 50,664.91 2,457,843.15 - 3,340,808.83 预付账款 - - 4,891,807.50 - - 4,891,807.50 存货 2,354.68 4,866,118.58 13,441,067.20 10,889,603.16 - 29,199,143.62 减:存货跌价准备 2,354.68 4,866,118.58 12,096,960.48 10,889,603.16 - 27,855,036.90 存货净额 - - 1,344,106.72 - - 1,344,106.72 流动资产合计 777,090.40 72,232.05 10,052,001.42 2,485,644.83 1,805,066.22 15,192,034.92 长期投资: - - - - - - 长期股权投资 90,000.00 - - - - 90,000.00 长期债权投资 - - - - - - 8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资产 重庆经贸 乐捷网络 朝华软件 朝华数码 上海国图 合计 长期投资合计 90,000.00 - - - - 90,000.00 固定资产: - - - - - - 固定资产原值 415,270.97 14,258,191.75 5,360,343.02 734,159.22 - 20,767,964.96 减:累计折旧 164,062.89 12,386,983.06 4,435,741.60 248,822.99 - 17,235,610.54 固定资产净值 251,208.08 1,871,208.69 924,601.42 485,336.23 - 3,532,354.42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1,871,208.69 832,141.28 485,336.23 - 3,188,686.20 固定资产净额 251,208.08 - 92,460.14 - - 343,668.22 固定资产合计 251,208.08 - 92,460.14 - - 343,668.22 无形资产 - - - - 32,000.00 32,000.00 资产总计 1,118,298.48 72,232.05 10,144,461.56 2,485,644.83 1,837,066.22 15,657,703.14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借款 - 3,660,100.00 - - - 3,660,100.00 应付账款 200.00 1,264,188.03 6,903,186.48 7,172,605.13 - 15,340,179.64 预收账款 - - 2,790,286.00 2,716,707.75 - 5,506,993.75 应付福利费 47,214.74 741,727.98 - - - 788,942.72 应交税金 18,725.43 -819.58 65,903.95 24,832.68 11,128.97 119,771.45 其他应交款 1,379.82 - - 23.53 0.63 1,403.98 其他应付款 7,393,599.50 10,740,066.86 9,777,142.71 11,854,439.27 1,843,567.26 41,608,815.60 预提费用 - 362,821.31 - - - 362,821.31 流动负债合计 7,461,119.49 16,768,084.60 19,536,519.14 21,768,608.36 1,854,696.86 67,389,028.45 负债合计 7,461,119.49 16,768,084.60 19,536,519.14 21,768,608.36 1,854,696.86 67,389,028.45 股东权益: - - - - - - 股本 5,000,000.00 60,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8,000,000.00 153,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11,342,821.01 -76,695,852.55 -49,392,057.58 -59,282,963.53 -8,017,630.64 -204,731,325.31 股东权益合计 -6,342,821.01 -16,695,852.55 - - - -23,038,673.56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118,298.48 72,232.05 10,144,461.56 2,485,644.83 1,837,066.22 15,657,703.14 利润表 一. 主营业务收入 - - 2,677,105.91 47,627,845.02 1,671,153.85 51,976,104.78 减:主营业务成本 - - 5,879,284.65 44,758,802.97 1,500,000.00 52,138,087.62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8,678.01 131,378.17 7,354.78 147,410.96 二.主营业务利润 - - -3,210,856.75 2,737,663.88 163,799.07 -309,393.80 加:其他业务利润 - - - 20,510.25 - 20,510.25 减:营业费用 - - 3,728,335.07 17,121,531.65 - 20,849,866.72 管理费用 7,023,715.65 7,152,086.32 24,295,025.35 30,602,292.01 2,867,658.02 71,940,777.35 财务费用 -317.67 492,567.81 -943.11 231.44 1,361.73 492,900.20 三、营业利润 -7,023,397.98 -7,644,654.13 -31,233,274.06 -44,965,880.97 -2,705,220.68 -93,572,427.82 加:投资收益 -1,564,171.50 -448,949.69 - - -1,706,286.93 -3,719,408.12 补贴收入 - - 40,126.47 - - 40,126.47 营业外收入 - - - 3,457.70 - 3,457.70 减:营业外支出 - - - 485,612.20 1,366,666.67 1,852,278.87 四、利润总额 -8,587,569.48 -8,093,603.82 -31,193,147.59 -45,448,035.47 -5,778,174.28 -99,100,530.64 五、净利润 -8,587,569.48 -8,093,603.82 -31,193,147.59 -45,448,035.47 -5,778,174.28 -99,100,530.64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755,251.53 -68,602,248.73 -18,198,909.99 -13,834,928.06 -2,239,456.36 -105,630,794.67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11,342,821.01 -76,695,852.55 -49,392,057.58 -59,282,963.53 -8,017,630.64 -204,731,325.31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1,342,821.01 -76,695,852.55 -49,392,057.58 -59,282,963.53 -8,017,630.64 -204,731,325.31 八、未分配利润 -11,342,821.01 -76,695,852.55 -49,392,057.58 -59,282,963.53 -8,017,630.64 -204,731,325.31 (2)2004 年 12 月 31 日(或 2004 年度)情况 项目 重庆经贸 新丸统 乐捷网络 朝华照明 朝华软件 朝华数码 上海国图 北京国图 合计 合并数 流动资产 - - - - - - - - - - 8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重庆经贸 新丸统 乐捷网络 朝华照明 朝华软件 朝华数码 上海国图 北京国图 合计 合并数 货币资金 98,573.77 1,496,337.37 148,024.23 67,531.50 2,176,238.04 2,895,552.41 289,287.29 69,399.95 7,240,944.56 7,240,944.56 应收票据 - - - - - 431,600.00 - - 431,600.00 431,600.00 应收账款 1,711,344.98 1,579,820.62 8,499.80 5,755,968.01 9,184,039.15 5,204,095.40 - - 23,443,767.96 22,991,569.55 其他应收款 5,241,346.72 8,940,402.91 4,401,225.07 421,278.52 7,384,912.94 17,579,207.88 2,500,839.72 1,969,500.00 48,438,713.76 43,297,416.25 预付账款 1,344,000.00 16,236.30 128,857.45 642,750.05 5,484,245.51 22,096,508.32 - - 29,712,597.63 29,712,597.63 应收补贴款 - 31,040.00 - - - - - - 31,040.00 31,040.00 存货 2,354.68 2,100,000.00 2,840,751.79 6,279,716.97 24,029,208.41 30,478,872.99 - - 65,730,904.84 64,915,519.83 待摊费用 - - - - 9,063.35 - - - 9,063.35 9,063.35 流动资产合计 8,397,620.15 14,163,837.20 7,527,358.34 13,167,245.05 48,267,707.40 78,685,837.00 2,790,127.01 2,038,899.95 175,038,632.10 168,629,751.17 长期股权投资 1,740,593.55 900,000.00 -1,644,631.66 - - - 1,706,286.93 - 2,702,248.82 995,961.89 固定资产: - - - - - - - - - - 固定资产原值 415,270.97 47,957.58 14,258,191.75 11,938,992.02 5,312,023.02 495,043.38 55,070.00 204,702.00 32,727,250.72 32,727,250.72 减:累计折旧 123,281.49 19,563.33 10,461,303.09 5,461,701.07 3,416,520.60 140,138.09 - - 19,622,507.67 19,622,507.67 固定资产净值 291,989.48 28,394.25 3,796,888.66 6,477,290.95 1,895,502.42 354,905.29 55,070.00 204,702.00 13,104,743.05 13,104,743.05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 - 1,871,208.69 - - - - - 1,871,208.69 1,871,208.69 固定资产净额 291,989.48 28,394.25 1,925,679.97 6,477,290.95 1,895,502.42 354,905.29 55,070.00 204,702.00 11,233,534.36 11,233,534.36 在建工程 - - - 76,787.51 - - - - 76,787.51 76,787.51 固定资产合计 291,989.48 28,394.25 1,925,679.97 6,554,078.46 1,895,502.42 354,905.29 55,070.00 204,702.00 11,310,321.87 11,310,321.87 无形资产 - - - 1,750,543.52 50,000.00 - 1,398,666.67 - 3,199,210.19 3,199,210.19 长期待摊费用 - - - - 91,514.00 - 58,750.00 45,652.00 195,916.00 195,916.00 无形及其他资产合计 - - - 1,750,543.52 141,514.00 - 1,457,416.67 45,652.00 3,395,126.19 3,395,126.19 资产总计 10,430,203.18 15,092,231.45 7,808,406.65 21,471,867.03 50,304,723.82 79,040,742.29 6,008,900.61 2,289,253.95 192,446,328.98 184,331,161.12 流动负债: - - - - - - - - - - 短期借款 - - 3,900,000.00 3,000,000.00 - - - - 6,900,000.00 6,900,000.00 应付票据 - - - -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10,000,000.00 应付账款 1,682,175.00 2,561,541.70 1,264,188.12 8,344,966.20 6,737,605.29 18,741,522.75 - - 39,331,999.06 38,758,431.90 预收账款 - - - 12,941.66 2,856,132.65 8,478,945.56 - - 11,348,019.87 11,348,019.87 应付工资 10,600.00 17,850.00 - - - - - - 28,450.00 28,450.00 应付福利费 47,214.74 106,736.81 741,727.98 84,092.36 - - - - 979,771.89 979,771.89 应付股利 - - - - - - - - - - 应交税金 18,725.43 323,428.19 -819.58 -17,416.60 152,481.66 -1,513,497.95 65,877.97 - -971,220.88 -971,220.88 其他应交款 1,379.82 12,427.23 - 3,587.10 2,576.81 720.30 1,600.00 - 22,291.26 22,291.26 其他应付款 6,425,359.72 2,944,779.16 10,505,558.86 2,993,667.66 8,749,029.92 26,888,312.13 180,879.00 393,379.58 59,080,966.03 53,245,652.26 预提费用 - - - - 5,807.48 279,667.56 - - 285,475.04 285,475.04 流动负债合计 8,185,454.71 5,966,763.09 16,410,655.38 14,421,838.38 28,503,633.81 52,875,670.35 248,356.97 393,379.58 127,005,752.27 120,596,871.34 负债合计 8,185,454.71 5,966,763.09 16,410,655.38 14,421,838.38 28,503,633.81 52,875,670.35 248,356.97 393,379.58 127,005,752.27 120,596,871.34 股东权益: - - - - - - 股本 5,000,000.00 10,000,000.00 60,000,000.00 22,000,000.00 40,000,000.00 40,000,000.00 8,000,000.00 2,000,000.00 187,000,000.00 185,000,000.00 未分配利润 -2,755,251.53 -874,531.64 -68,602,248.73 -14,949,971.35 -18,198,909.99 -13,834,928.06 -2,239,456.36 -104,125.63 -121,559,423.29 -121,455,297.66 股东权益合计 2,244,748.47 9,125,468.36 -8,602,248.73 7,050,028.65 21,801,090.01 26,165,071.94 5,760,543.64 1,895,874.37 65,440,576.71 63,544,702.34 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10,430,203.18 15,092,231.45 7,808,406.65 21,471,867.03 50,304,723.82 79,040,742.29 6,008,900.61 2,289,253.95 192,446,328.98 184,331,161.12 利润表 一. 主营业务收入 3,626,861.69 27,223,020.21 743,345.46 19,141,813.23 45,772,488.00 98,204,322.47 864,874.12 - 195,576,725.18 171,744,801.22 减:主营业务成本 3,599,471.94 26,957,541.55 743,345.46 18,911,465.18 34,021,228.63 85,500,244.74 262,563.00 - 169,995,860.50 146,163,936.5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289.19 7,321.56 - 26,303.37 252,450.60 120,278.17 48,000.52 - 455,643.41 455,643.41 二.主营业务利润 26,100.56 258,157.10 - 204,044.68 11,498,808.77 12,583,799.56 554,310.60 - 25,125,221.27 25,125,221.27 加:其他业务利润 5,000.00 78,769.77 - 81,122.38 - 16,841.99 - - 181,734.14 181,734.14 减:营业费用 56,725.50 88,003.85 - 599,700.29 14,608,082.18 21,230,242.56 - - 36,582,754.38 36,582,754.38 管理费用 816,612.60 772,545.28 24,674,690.83 4,253,366.48 5,142,202.01 2,114,147.48 2,696,650.78 106,515.38 40,576,730.84 40,576,730.84 财务费用 -50,686.34 43,933.87 262,820.27 184,316.06 527,646.12 -4,356.99 3,380.50 -2,389.75 964,663.74 964,663.74 三、营业利润 -791,551.20 -567,556.13 -24,937,511.10 -4,752,215.77 -8,779,121.54 -10,739,391.50 -2,145,720.68 -104,125.63 -52,817,193.55 -52,817,193.55 加:投资收益 -608,570.95 - -1,768,629.55 - - - -93,713.07 - -2,470,913.57 -2,377,200.50 补贴收入 - 31,040.00 - - 1,367,128.00 - - - 1,398,168.00 1,398,168.00 营业外收入 90,991.10 - - 5,766.05 - 372.65 - - 97,129.80 97,129.80 减:营业外支出 91,438.94 - 9,743,523.52 31,577.53 30,584.20 - 22.61 - 9,897,146.80 9,897,146.80 四、利润总额 -1,400,569.99 -536,516.13 -36,449,664.17 -4,778,027.25 -7,442,577.74 -10,739,018.85 -2,239,456.36 -104,125.63 -63,689,956.12 -63,596,243.05 减:所得税 - 2,259.46 - - - - - - 2,259.46 2,259.46 少数股东损益 - - - - - - - - - -10,412.56 五、净利润 -1,400,569.99 -538,775.59 -36,449,664.17 -4,778,027.25 -7,442,577.74 -10,739,018.85 -2,239,456.36 -104,125.63 -63,692,215.58 -63,588,089.9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354,681.54 -335,756.05 -32,152,584.56 -10,171,944.10 -10,756,332.25 -3,095,909.21 - - -57,867,207.71 -57,867,207.71 8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重庆经贸 新丸统 乐捷网络 朝华照明 朝华软件 朝华数码 上海国图 北京国图 合计 合并数 其他转入(上年调整) - - - - - - - - - - 六、可供分配的利润 -2,755,251.53 -874,531.64 -68,602,248.73 -14,949,971.35 -18,198,909.99 -13,834,928.06 -2,239,456.36 -104,125.63 -121,559,423.29 -121,455,297.66 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2,755,251.53 -874,531.64 -68,602,248.73 -14,949,971.35 -18,198,909.99 -13,834,928.06 -2,239,456.36 -104,125.63 -121,559,423.29 -121,455,297.66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 -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 -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 - - - - 八、未分配利润 -2,755,251.53 -874,531.64 -68,602,248.73 -14,949,971.35 -18,198,909.99 -13,834,928.06 -2,239,456.36 -104,125.63 -121,559,423.29 -121,455,297.66 五、合并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货币资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现金 78,561.37 840,411.53 银行存款 3,124,889.24 116,790,935.72 其他货币资金 1,926,126.04 7,464,596.17 合计 5,129,576.65 125,095,943.42 货币资金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19,966,366.77 元,减少 95.90%,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 相对上年合并数减少 724.09 万元和本年度归还了部分银行贷款所致。本年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的主要银行存款账户均已经被法院查封或冻结。其他货币资金本年末余额 1,926,126.04 元, 包括:履约保证金 1,644,337.51 元,信用卡存款 274,049.15 元和在西南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账 户的存款余额 7,739.38 元。 注 2、短期投资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投资金额 跌价准备 股票投资 -- -- -- -- 债券投资 -- -- -- -- 其他投资 -- -- 1,930,700.00 254,432.00 合计 -- -- 1,930,700.00 254,432.00 2005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赎回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基金 198 万基金单位,赎回金额 1,809,525.39 元与投资成本 1,930,700.00 元及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54,432.00 元的差额 133,257.39 元本公司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短期投资收益。 注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46,808,112.03 69.00 3,575,563.86 90,307,632.08 89.51 662,482.98 8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2 年 18,753,360.64 27.64 13,848,385.48 5,872,764.24 5.82 858,449.88 2-3 年 1,110,604.24 1.64 1,219,314.97 4,705,500.48 4.67 2,124,660.14 3 年以上 1,169,616.00 1.72 1,052,654.40 -- -- -- 合计 67,841,692.91 100.00 19,695,918.71 100,885,896.80 100.00 3,645,593.00 净值 48,145,774.20 97,240,303.80 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33,044,203.89 元,主要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 技公司下半年基本停业收回部分款项及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减少所致。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 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 (2)应收账款前五名的欠款情况: 年末数 年初数 欠款单位名称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前五名合计 43,655,616.51 64.35% 22,292,980.48 22.10% (3)应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大额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所欠时间 欠款原因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38,974,925.27 1 年以内 IT 产品款 吉林省建筑消防装饰有限公司 2,128,724.36 1 年以内 建筑装饰材料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198,337.26 1-2 年 建筑装饰材料款 广州市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844,365.00 1-2 年 IT 产品款 天津金朝科技上海有限责任公司 644,500.00 1-2 年 IT 产品款 合计 43,790,851.89 占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 64.55% *是本公司关联方。 (4)超过 40%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由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下半年基本停业,相关具体业务经办人员离职,客户不 予配合或与客户失去联系等原因,应收账款收回的可能性很小,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清理后, 对下列单位的应收账款计提了超过 40%的坏账准备。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关系 购销关 北京恒通嘉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169,616.00 3 年以上 货款 1,052,654.40 90.00% 系,非关 广州市北大青鸟商用信息系统公司 联方 844,365.00 1-2 年 货款 759,928.50 90.00% 北京鼎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762,500.00 1 年以内 货款 686,250.00 90.00% 天津金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644,500.00 1-2 年 货款 580,050.00 90.00% 9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与本公司 单位名称 账面余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计提比例 关系 北京四海蓝翔公司 632,585.05 1-2 年 货款 569,326.55 90.00%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574,421.20 1 年以内 货款 516,979.08 90.00% 北京豪仕佳源商贸中心 528,053.00 1 年以内 货款 475,247.70 90.00% 江苏联讯 500,000.00 1-2 年 货款 450,000.00 90.00% 北京神州骏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488,676.00 1 年以内 货款 439,808.40 90.00% 深圳市风华电信有限公司 437,130.00 1-2 年 货款 393,417.00 90.00% 北京兴润佳源科技有限公司 433,750.00 1-2 年 货款 390,375.00 90.00% 南京银石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 430,492.00 1-2 年 货款 387,442.80 90.00% 广州今朝科技有限公司 428,600.00 1 年以内 货款 385,740.00 90.00% 四川硅谷 420,000.00 1-2 年 货款 378,000.00 90.00% 郑州长得联利电子科技公司 414,288.00 1-2 年 货款 372,859.20 90.00% 成都商得汉能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 401,740.00 1-2 年 货款 361,566.00 90.00% 美国电力转换公司北京代表处 373,288.00 2-3 年 货款 335,959.20 90.00%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360,000.00 1-2 年 货款 324,000.00 90.00% 普天系统集成 335,676.64 1-2 年 货款 302,108.98 90.00% 北京博瑞巨龙 329,037.60 1-2 年 货款 296,133.84 90.00% 沈阳东软软件公司 323,300.00 1-2 年 货款 290,970.00 90.00% 陕西众慧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314,545.60 1-2 年 货款 283,091.04 90.00% 北京嘉运达科技有限公司 309,997.50 1 年以内 货款 278,997.75 90.00% 北京东方康程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96,760.00 1-2 年 货款 267,084.00 90.00% 济南易创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64,718.00 1-2 年 货款 238,246.20 90.00% 广州市铨海科技有限公司 264,336.00 1 年以内 货款 237,902.40 90.00% 北京铭龙创新 257,702.73 1-2 年 货款 231,932.46 90.00% 珠海免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251,726.00 1-2 年 货款 226,553.40 90.00% 1 年以内 其他零星共 137 户 8,556,693.07 货款 7,701,023.75 90.00% 及 1-2 年 合计 21,348,497.39 19,213,647.65 (5)本年度无应收账款核销的情况。 注 4、其他应收款 (1)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如下: 9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33,467,489.14 4.73 48,273,574.04 1,133,127,920.36 88.80 72,783,538.55 1-2 年 573,360,268.25 81.07 428,725,852.84 102,195,910.26 8.01 14,899,240.09 2-3 年 93,262,272.84 13.19 77,565,905.07 4,028,049.27 0.32 1,192,933.07 3 年以上 7,140,241.20 1.01 6,849,491.60 36,624,304.23 2.87 31,704,711.36 合计 707,230,271.43 100.00 561,414,823.55 1,275,976,184.12 100.00 120,580,423.07 净值 145,815,447.88 1,155,395,761.05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568,745,912.69 元,主要原因是:(1)因合并报表范 围变化减少其他应收款 72,528,032.63 元;(2)2005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朝华实业 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锌业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 昌锌业注册资本的 51.57%,分别用于抵偿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涪 陵 建 筑 陶 瓷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欠 朝 华 实 业 公 司 150,000,000.00 元 、 150,000,000.00 元 和 139,526,520.39 元,合计抵款 439,526,520.39 元,具体情况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九-(一) -6-(2)。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列 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601,551.47 1 年以内 125,712.23,1-2 年 475,839.24 往来款 (2)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大额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8,130,182.04 1 年以内 20,392,693.56 元,1-2 年 207,737,488.48 元 往来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200,313,931.09 1 年以内 19,025,721.60 元,1-2 年 181,288,209.49 元 往来款 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1 年以内 303,000.00 元,1-2 年 14,999,982.30 元,2-3 81,918,779.55 往来款 团销售有限公司 年 66,615,797.25 元 1 年以内 16,048,552.65 元,1-2 年 43,778,800.00 元,2-3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715,330.11 往来款 年 9,887,977.46 元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29,930,000.00 1 年以内 866,000.00 元,1-2 年 29,064,000.00 元 往来款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0.00 1-2 年 往来款 合计 638,008,222.79 占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90.21% 以上大额欠款单位均是本公司关联方。 (3)计提坏账准备超过 40%的情况如下: 9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①非关联方往来计提坏账准备比例超过 40%的情况 计提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备注 比例 暂欠款 4,088.80 2004 年 暂借款 4,088.80 100% 集团本部 成都龙威实业公司 102,639.20 3 年以上 暂借款 51,319.60 50% 按企业坏账政策计提 集团本部 徐良忠 5,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2,500.00 50% 按企业坏账政策计提 集团本部 职工住房借款 380,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380,000.00 100% 职工已离职,无收回可能 新泰克 深圳凯晋实业发展公司 3,000,000.00 1-2 年 暂借款 3,000,000.00 100% 已无业务发生,收回可能性极小 数娱重庆 北京厚德世纪 5,000,000.00 1-2 年 暂借款 5,000,000.00 100% 已无业务发生,收回可能性极小 数娱重庆 员工个人借款 155,644.20 1 年以内 暂借款 155,644.20 100% 职工已离职,无收回可能 数娱上海 2003-2005 员工个人借款 1,718,149.49 暂借款 1,546,334.54 90% 员工已离职 上海朝华 年 深圳市御天电子公司 5,000,000.00 2-3 年 预付货款 5,000,000.00 100% * 上海朝华 东莞市石龙新光电器 已无业务发生,收回可能性极 3,027,913.55 1-2 年 预付货款 3,027,913.55 100% 上海朝华 贸易部 小 开封市电视台 1,530,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1,530,000.00 100% 合作项目款长期挂账,无收回 湖北有线电视台 137,952.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137,952.00 100% 可能 新泰克本 部 股权转让 该中心不拟继续持有南宁视讯 南宁网络中心 5,623,000.00 2-3 年 5,623,000.00 100% 款 的股权,无收回可能 合计 25,684,387.24 25,458,752.69 *2002 年合作开发家居智能产品的预付账款,由于合同约定 500 万预付账款作为不可撤还 的合同保证金只能从御天电子每年利润分成中抵扣,如果合同经双方协商中止或上海朝华科技 公司放弃在此领域的发展,无论御天电子利润分成是否抵扣完毕,此合同保证金无条件归御天 电子所有,因合同已终止故收回的可能性很小。 ②关联方往来个别计提的情况 A:已停止经营或其他原因本年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往来 欠款 计提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备注 原因 比例 乐捷网络应用服 10,444,891.33 2004-2005 年 暂借款 10,444,891.33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务有限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公 800.00 2005 年 暂借款 800.00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司重庆分公司 集团本部 宁波照明电器有 9.99 2003-2005 年 暂借款 9.99 100% 已转让 限公司 涪陵顺华包装品 1,000,000.00 2003 年 暂借款 800,000.00 80% 有限公司 北京乐捷 3,000,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3,000,000.00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新泰克本部 重庆经贸 90,000.00 2-3 年 暂借款 90,000.00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上海朝华软件 1,000,000.00 1-2 年 暂借款 417,349.23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瑞尊 上海朝华软件 697,124.05 1 年以内 暂借款 290,944.19 100% 子公司停止经营 数娱上海 合计 16,232,825.37 15,043,994.74 9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往来以抵扣应付款项后的余额计提。 B、其他关联往来单位 欠款 计提 单位名称 欠款金额 欠款时间 计提金额 计提原因 备注 原因 比例 朝华科技生态园管 331,520.00 2004-2005 年 暂借款 331,520.00 100% 委会 涪陵大华陶瓷公司 227,724,472.27 2004-2005 年 暂借款 182,179,577.82 80%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 189,814,729.88 2004-2005 年 暂借款 151,851,783.90 80% 有限公司 涪陵建陶集团销售 81,615,779.55 2003-2005 年 暂借款 65,292,623.64 80% 有限公司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 69,056,777.46 2003-2005 年 暂借款 55,245,421.97 80% 公司 扣除上海朝华欠款 四川西昌锌业公司 66,000,000.00 2004-2005 年 暂借款 22,400,000.00 80% 3,800 万元 集团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 29,930,000.00 2004-2005 年 暂借款 23,944,000.00 80% 本部 公司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 1,418,480.00 2003-2005 年 暂借款 1,134,784.00 80% 责任公司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 40,000.00 2004 年 暂借款 32,000.00 80% 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 601,551.47 2004-2005 年 暂借款 481,241.18 80% 贸公司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 38,000.00 2003-2005 年 暂借款 38,000.00 100% 播电视有限公司 合作项目款长期挂 河南视讯数字发展 账,无收回可能 800,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800,000.00 100% 有限公司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 10,473,479.61 1-2 年 暂借款 8,378,783.69 80% 实业 有限公司 涪陵大华陶瓷公司 405,709.77 2004-2005 年 暂借款 324,567.82 80% 涪陵朝华陶瓷公司 658,552.65 2004-2005 年 526,842.12 80% 晶化 石 重庆市建筑陶瓷集 303,000.00 1 年以内 242,400.00 80% 团销售公司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 抵扣应付款项后余 上海 7,334,021.57 2003-2005 年 暂借款 6,962,596.57 100% 有限公司 额计提 科技 合计 686,546,074.23 520,166,142.71 由于资金链断裂,上述关联往来的债务人银行借款已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 主要资产已质押给相关的债权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查 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有的甚至已经停业,估计 本公司可收回的可能性很小,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决定对这些往来单位计 提 80-100%的坏账准备。 (4)本年度无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注 5、预付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9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 年以内 7,152,773.97 46.77 158,206,595.86 96.53 1-2 年 8,104,609.27 52.99 4,145,595.81 2.53 2-3 年 37,316.80 0.24 1,540,613.25 0.94 3 年以上 -- -- -- -- 合计 15,294,700.04 100.00 163,892,804.92 100.00 预付账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 148,598,104.88 元,主要原因是:(1)因合并报表范围减少 导致预付账款减少 29,712,597.63 元; (2)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2005 年 5 月冲销深圳市东方嘉盛 商贸物流有限公司预付账款 4,000 万元,相应调增本年度营业费用 9,961,600.00 元、调增本年度 主营业务成本 30,038,400.00 元,详见附注十一、4;(3)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将原预付给深圳市 御天电子有限公司和东莞市石龙新光电器贸易部的货款 5,000,000.00 元、3,027,913.55 元转入其 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详见附注五-4-(3)-①;(4)以前年度预付的货款本年已收到 商品和发票。 预付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其中 大额欠款单位如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深圳市九立商贸有限公司 1,812,170.73 1 年内 589,200.40 元, 1-2 年 1,222,970.33 预付 IT 产品款 索尼(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1,552,573.40 1 年内 689,798.40 元, 1-2 年 862,775.00 预付 IT 产品款 友讯电子(吴江)有限公司 1,172,256.91 1 年内 预付 IT 产品款 北京雷斯杰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1,070,598.27 1 年内 预付货款 北京华联 729,600.00 1-2 年 预付货款 合计 6,337,199.31 占年末预付账款余额的 41.43% 注 6、存货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跌价准备 金额 跌价准备 原材料 2,866,923.47 -- 5,302,412.26 504,372.90 在产品 7,141,483.35 -- 1,198,197.32 -- 库存商品 30,509,898.65 20,207,656.76 114,120,806.55 9,328,786.67 低值易耗品 24,040.00 159,509.56 -- 发出商品 27,398,332.59 18,617,393.75 91,835,943.44 -- 在途物资 16,753,885.13 -- 17,608,194.86 -- 委托代销商品 -- -- 1,308,006.93 -- 维修备件 -- -- 459,125.83 -- 其他零星 157,016.26 -- 347,648.78 -- 9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84,851,579.45 38,825,050.51 232,339,845.53 9,833,159.57 净值 46,026,528.94 222,506,685.96 存货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147,488,266.08 元,主要包括: (1)因合并范围减少相对上 年度年初合并数减少 64,915,519.83 元; (2)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下半年基本停止经营,本年度减 少库存商品 33,825,869.93 元,发出商品 46,890,012.43 元。 本年度存货跌价准备较上年末增加 28,991,890.94 元,主要是本年度因陷入债务危机,各债 权人纷纷采取诉讼程序查封、冻结资产,出现了资金紧缺,现金流严重不足,难以为继,除少 部分单位仍在维持经营外,其他单位均已关闭或基本停业,人员相继辞职离去,造成存货大量 积压、毁损或丢失,因而,本年度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补提了存货跌价准备。 注 7、待摊费用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年末数 低值易耗品摊销 247,764.25 588,882.38 753,331.90 83,314.73 房屋租赁费 216,294.65 204,500.00 389,202.00 31,592.65 顾问费 198,333.33 -- 198,333.33 -- 网络使用费 34,003.58 -- 34,003.58 -- 培训服务费 24,300.00 280,000.00 304,300.00 -- 车辆保险费 1,263.35 -- 1,263.35 -- 办公室装修费 -- 298,365.00 298,365.00 -- 合计 721,959.16 1,371,747.38 1,978,799.16 114,907.38 注 8、长期投资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476,595,471.36 453,572,289.54 147,565,419.39 782,602,341.51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866,660.27 506,461,884.50 - 530,328,544.77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452,728,811.09 -- -- 252,273,796.74 长期债权投资 -- -- -- -- 减: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长期债权投资净值 -- -- -- -- (1) 长期投资项目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476,595,471.36 453,572,289.54 147,565,419.39 782,602,341.51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173,781,238.47 -- -- 173,781,238.47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130,000,000.00 -- -- 130,000,00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43,781,238.47 -- -- 43,781,238.47 9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302,814,232.89 453,572,289.54 147,565,419.39 608,821,103.04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23,116,520.28 447,488,841.86 3,616,209.52 466,989,152.62 对合营公司投资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 279,697,712.61 6,083,447.68 143,949,209.87 141,831,950.42 股权投资差额 25,192,629.86 -- 3,667,083.82 21,525,546.04 合并价差 17,013,935.26 -- 2,648,130.76 14,365,804.50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合计 476,595,471.36 453,572,289.54 147,565,419.39 782,602,341.51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866,660.27 506,461,884.50 - 530,328,544.77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452,728,811.09 -- -- 252,273,796.74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453,572,289.54 元,包括: A、对子公司投资增加 447,488,841.86 元,a、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涪陵顺华包装品公 司收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6,085.93 元;b、2005 年 4 月 25 日,朝华实业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昌锌业有限 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51.57%,增加对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439,526,520.39 元 (详见附注八-(2)-1);c、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图工程公司和深圳新丸统本年未纳入合并范 围分别增加未抵销的长期投资 189,587.44 元和 7,756,648.10 元; B、对联营公司投资增加 6,083,447.68 元,a、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长虹朝华收益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 4,464,443.01 元;b、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收 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88,604.09 元 ;c、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收 益增加长期股权投资 1,530,400.58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少 147,565,419.39 元 ,包括: A、对子公司投资减少 3,616,209.52 元,a、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 北京瑞尊公司和四川新泰克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的长期股权投资 2,648,130.76 元;b、未 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北京冠信公司损益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8,078.76 元;c、按权益法核 算的深圳新丸统未纳入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其对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的 长期股权投资 900,000.00 元; B、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143,949,209.87 元,包括:a、西昌电力公司、南宁有线数字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和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1,018,953.06 元;b、本年度朝华重庆经贸公司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相应减少其对联营公司湖北广电宽带 9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传输有限责任公司长期股权投资 90,000.00 元;c、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南宁数字电视有限公司和河南视讯有限公司损益调整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9,970,263.93 元(详见附注五、注 37“投资收益”);d、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西昌电力公司损益调整减 少长期股权投资 132,869,992.88 元。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 股票数量 占注册 被投资公司名称 股份性质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期末市值 (万股) 资本%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① 法人股 8,058.942 27.13% 18,657,270.50 --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② 法人股 10,000.00 9.82% 100,000,000.00 100,000,000.00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③ 法人股 1,295.00 25.90% 7,605,389.27 6,084,311.42 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④ 流通股 14,415.107 30,000,000.00 27,000,792.84 2,999,207.16 合计 33,769.049 156,262,659.77 133,085,104.26 ①对西昌电力公司的法人股投资 1998 年末余额是 48,746,500.00 元(即 2,114.5 万股) ,占 其注册资本的 19.22%。1999 年 1 月 8 日,本公司与西昌群星水电开发合作社签定协议,以每 股 3.50 元价格购买其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法人股 300 万股。至此,本公司实际持有西昌电力公 司 21.95%的股份,核算方法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同时形成股权投资差额为 19,619,454.95 元 (借差)。截至 2001 年末,本公司对其投资的余额为 80,900,414.12 元(其中投资成本为 39,627,045.05 元;股权投资差额余额 13,733,618.55 元,累计损益调整为 16,157,358.52 元,股权 投资准备为 11,382,392.00 元)。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2002)21 号]核准,2002 年 5 月 15 日, 西昌电力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5,500 万股,此时本公司所持股份占西昌电力公司 总股本的 14.63%,核算方法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2002 年 1-5 月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损益调 整为 650,477.86 元,摊销股权投资差额为 817,477.29 元。经本公司 2002 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公司以每股 3.5 元的价格协议收购四川立信和深圳市正东大实业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公 司的 1,081 万股和 981.69 万股,此次收购完成后,本公司持有西昌电力公司的股份为 4,477.19 万股(西昌电力公司 2003 年度送股后为 8,058.942 万股),占其总股本的 27.13%,核算方法由 成本法改为权益法。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对西昌电力公司的投资成本为 143,897,784.08 元, 股权投资差额为 6,429,652.33 元,损益调整为-131,670,165.91 元。 ②2001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新增股份认购协议书》, 认购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 1 亿股,每股 1 元。购买完成后,本公司参股金信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初始投资金额为 100,000,000.00 元,占其总股本 10.18 亿元的 9.82%,按 成本法核算。2003 年 4 月 16 日和 2003 年 12 月 25 日,收到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配的 2002 年和 2003 年的现金股利各 6,000,000.00 元。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和经营 9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不善,造成较大损失,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公告》责令停业整顿。 ③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四川立应设备有限公司” ,是由四川立信和张勇共同投 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00.00 元,1998 年 3 月 31 日成立。2001 年 12 月该 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注册资本变更为 50,000,000.00 元,其中四川立信出资 30,000,000.00 元,本 公司出资 12,950,000.00 元,占 25.90%的股权,成都雅砌建材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0.00 元,涪 陵银通计算机网络有限公司出资 500,000.00 元,张勇出资 1,500,000.00 元,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出资 50,000.00 元。本公司对其投资成本为 12,950,000.00 元,占 25.90%的股权,按权益法核算。 ④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的投资是本公司原投资的单位深圳市曙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被深 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以新发的股票 72,075,535 股及可换股票据 14,018,691.70 元港币为支付进行 收购形成的。深圳市曙光信息产业有限公司原是由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北京市曙光计算机公 司、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高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1995 年 6 月 8 日成立。2000 年 7 月 30 日本公司对其投资 3,000 万元,其中 2,250 万元作为资本, 拥有其 13.95%的股权,750 万元作为资本公积。2000 年 10 月 30 日经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 更登记,注册资本为 16,125 万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法定代表人为李国杰,经营范围包括计 算机系列产品、计算机软件及网络等,本公司对其投资成本为 30,000,000.00 元,按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已于 2003 年度将可换股票据 14,018,691.70 元港币按每股 0.1945 元港币转换为流通股股 票 72,075,535 股。 (3)股票投资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注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①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6,084,311.42 -- 6,084,311.42 ② 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23,866,660.27 3,134,132.57 -- 27,000,792.84 ③ 合计 23,866,660.27 109,218,443.99 -- 133,085,104.26 ①本公司参股 1 亿元的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因违规经营和经营不善,造成较大损 失,于 2005 年 12 月 30 日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有限公司停业整顿的公告》责令停业整顿。根据谨慎性原则,本公司在 2005 会计年度对金信 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投资决定按账面投资成本全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②截止 2004 年末,本公司对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为 12,950,000.00 元, 损益调整为-4,240,805.93 元,2005 年三季度计算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103,804.80 元。 截止 2005 年末,该公司因受立信系资金链断裂的影响,同样陷于债务危机和债务、担保诉讼的 9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困境之中,基本处于停产状态,且其会计报表也未能取得,根据上述情况,本年度按投资余额 计提了 80%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计 6,084,311.42 元。 ③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共持有深圳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流通股股票 144,151,070.00 股,按 期末香港联交所股票交易行情每股市价 0.02 元港币(0.02 元港币×144,151,070.00 股 × 1.0403)(中国人民银行 2005 年 12 月 30 日每港元兑换为 1.0403 元人民币)计算计提了 27,000,792.84 元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上述投资减值准备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 (4)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与母公 占注册 投资期限 核算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司关系 资本 起始日 终止日 方法 中建科产业有限公司 5.00% 1995.4- 永久 成本法 3,000,000.00 --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公司 联营 19.00% 2001.6- 永久 成本法 40,681,238.47 36,613,114.62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55.00% 2001.6- 永久 权益法 11,775,466.47 --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公司 联营 40.00% 2001.8.8 2016.8.8 权益法 630,251.40 --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公司 9.00% 2001.8.8 2016.8.8 成本法 - --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00% 2001.11.1 2011.10.31 权益法 -1,165,207.97 --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子公司 90.00% 1999.7.6 2009.7.5 权益法 711,667.73 -- 北京北大正元投资公司 联营 28.00% 2003.06 -- 权益法 18,092,268.02 --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1.00% -- -- 成本法 100,000.00 -- 重庆朝华晶石有限公司* 子公司 98.00% -- -- 权益法 3,755,546.00 --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公司 子公司 90.00% 2001.10 权益法 -- --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联营 49.00% 2001.6.13 2016.6.13 成本法 1,470,000.00 735,000.00 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公司 联营 49.00% -- -- 权益法 3,119,021.96 --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 联营 49.00% 2003.03- -- 权益法 13,555,247.71 --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70.00% 2003.09 -- 权益法 327,874.04 327,874.04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联营 39.00% -- -- 权益法 82,813,551.98 --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51.57% -- -- -- 439,526,520.39 351,621,216.31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 -- -- 权益法 189,587.44 189,587.44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子公司 85.00% 2001.7.12 2021.7.12 权益法 7,756,648.10 7,756,648.10 合计 626,339,681.74 397,243,440.51 *为合并价差(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累计增减 期末余额 10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中建科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 -- 3,000,000.00 -- -- 3,000,000.00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 40,681,238.47 -- 40,681,238.47 -- -- 40,681,238.47 团有限公司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 21,409,939.20 -- 13,916,460.39 -2,140,993.92 -9,634,472.73 11,775,466.47 任公司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公司 400,000.00 -- 541,647.31 88,604.09 230,251.40 630,251.40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公司 90,000.00 -- 90,000.00 -90,000.00 -90,000.00 --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 -1,664,582.81 -- -1,331,666.25 166,458.28 499,374.84 -1,165,207.97 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 466,792.20 -- 695,581.80 16,085.93 244,875.53 711,667.73 有限公司 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16,415,000.00 -- 16,635,671.10 1,456,596.92 1,677,268.02 18,092,268.02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100,000.00 -- 100,000.00 -- -- 100,000.00 重庆朝华晶石有限公司 6,735,951.25 -- 4,429,141.12 -673,595.12 -2,980,405.25 3,755,546.00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 900,000.00 -- 900,000.00 -900,000.00 -900,000.00 -- 限公司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 1,470,000.00 -- 1,470,000.00 -- -- 1,470,000.00 视有限公司 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 9,400,000.00 -4,500,000.00 3,572,662.85 -453,640.89 -1,780,978.04 3,119,021.96 有限公司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 1,200,000.00 24,280,000.00 21,994,693.59 -8,439,445.88 -11,924,752.29 13,555,247.71 限公司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 700,000.00 -- 395,952.80 -68,078.76 -372,125.96 327,874.04 公司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 78,000,000.00 -- 78,349,108.97 4,464,443.01 4,813,551.98 82,813,551.98 公司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439,526,520.39 -- -- 439,526,520.39 -- 439,526,520.39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 189,587.44 -- -- 189,587.44 -- 189,587.44 技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新丸统宽带网络 7,756,648.10 -- -- 7,756,648.10 -- 7,756,648.10 有限公司* 合计 626,777,094.24 19,780,000.00 185,440,492.15 440,899,189.59 -20,217,412.50 626,339,681.74 *本年度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投资余额。 ①中建科产业有限公司是本公司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成本为 3,000,000.00 元,拥有 其 5%的股权,采用成本法核算。 ②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2001 年 4 月 24 日,本公司与四川立信签订《资产 转让协议》,将本公司与建筑陶瓷生产相关的 81%资产(包括在涪陵和北海的陶瓷生产线、厂 房、办公楼、土地使用权、流动资产等)出售给四川立信;同时将与建筑陶瓷生产相关的 19% 资产,同四川立信拥有的与建筑陶瓷生产相关的 81%资产,共同投资设立了重庆市涪陵建筑陶 瓷集团有限公司,2001 年 6 月 12 日成立。该公司注册资本 214,630,000.00 元,本公司占 19% 的股权,注册地址为重庆涪陵,法定代表人为李众江,经营范围为建筑陶瓷生产销售。本公司 对其投资成本为 40,681,238.47 元、按成本法核算,本年末余额为 40,681,238.47 元。 10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③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是四川新泰克公司和湖北省有线广播电视台、杨文安、 姚庆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8 月 8 日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 资本为 100 万元,四川新泰克公司出资 40 万元,占 40%的股权。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法定代 表人为张良成,经营范围为广播、电视设备、器材和软件的开发、销售、租赁。2002 年 7 月 30 日,朝华重庆经贸公司以 9 万元受让姚庆持有的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9%的股权。 受让后,四川新泰克公司占 40%的股权,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占 9%的股权。 ④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 月 3 日,注册资本 50,000,000.00 元,注册 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北京大学畅春园公社楼 1 层,法定代表人张钊华,主要经营范围为化工产 品、香精香料及产品、环保产品、医疗器械、仪器仪表、计算机软硬件等。2003 年 1 月 28 日, 朝华实业公司与北京资源燕园宾馆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 ,朝华实业公司以 16,415,000.00 元 购入北京资源燕园宾馆持有的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28%的股权,该项转让于 2003 年 7 月 4 日完成。 ⑤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是朝华实业公司和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 任公司,于 2004 年 1 月 7 日取得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号:渝 涪 5001021801710,注册资本 1,000 万元,注册地址:涪陵中山东路 102 号,法定代表人:张钊 华,经营范围:香精香料(非食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等。朝华实业公司出资 1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1%,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9,9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99%。 ⑥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是四川新泰克公司和开封市有线广播电视台共同投资 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1 年 6 月 13 日经开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四川新泰克公司出资 147 万元,占 49%的股权,注册地址为开封市,法定代表人为范俊 功,经营范围为依托开封市有线广播电视台网络传输数字视频节目和数字数据内容、财政、经 济、资金信息、电子商务。四川新泰克公司对其初始投资额为 1,470,000.00 元, 2002 年四川新 泰克公司对该公司投资改按成本法核算,本年末余额为 1,470,000.00 元。 ⑦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的前身为广西新泰克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简称“广 西新泰克”) ,是四川新泰出资 940 万元、自然人姚庆出资 20 万元、高松出资 20 万元、罗强出 资 20 万元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9 月 6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 成立。注册资本为 1,000 万元,注册地址为南宁市,法定代表人为韦业宇,经营范围为有线数 字电视接收机(机顶盒)、家电产品的销售及租赁、计算机软件及硬件的销售。2002 年姚庆、 高松、罗强与朝华重庆经贸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所持合计 6%的股权,转让给朝华重 庆经贸公司,转让价款 60 万元。转让后,四川新泰克公司持有 94%的股权,朝华重庆经贸公 10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持有 6%的股权。2003 年 3 月,四川新泰克公司将持有广西新泰克 45%的股权转让给南宁有 线数字电视网络中心,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将持有广西新泰克 6%的股权转让给南宁有线数字电 视网络中心;广西新泰克经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更名为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转让后,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中心持有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51%股权,四川新泰 克公司持有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9%股权。 ⑧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是四川新泰克公司和河南省有线广播电视台、河南省有线 广播电视台职工代表、中广视讯网络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2000 年 8 月 25 日经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为 300 万元,其中四川新泰克公司出资 120 万 元,占 40%的股权,注册地址为郑州市,法定代表人为周保建,经营范围为依托河南省有线广 播电视台网络传输数字视频节目和数字数据内容、财经资讯、电子商务。四川新泰克公司对其 初始投资额为 1,200,000.00 元,2002 年购入该公司 9%的股权增加投资成本 270,000.00 元,购 入后占 49%的股权。2003 年 3 月 27 日,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资本由 300 万元增加至 5,200 万元,四川新泰克公司按比例增资 2,401 万元,投资比例不变。 ⑨本公司关联方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 公司各欠朝华实业公司往来款 1.5 亿元,合计 4.5 亿元。2005 年 4 月 25 日,朝华实业公司通过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 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51.57%。详见本公司 2004 年会计报表附注九-(一)-6-(2) 其他控股子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四。 (5)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注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36,613,114.62 -- 36,613,114.62 ①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 735,000.00 -- 735,000.00 ②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 327,874.04 -- 327,874.04 ③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 351,621,216.31 -- 351,621,216.31 ④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89,587.44 -- 189,587.44 ⑤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7,756,648.10 -- 7,756,648.10 ⑥ 合计 -- 397,243,440.51 -- 397,243,440.51 ①由于受资金链断裂和诉讼的影响,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无法偿还到 期债务,银行借款已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主要资产已质押给相关的债权人,导 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财务状况 急剧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生产经营处于半停产状态,经本公司第六届 10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计提 90%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②2005 年由于该公司已搬迁办公地址,暂无法联系,本公司根据 2004 年该公司的会计报 表显示情况按其投资金额的 50%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③由于受集团资金链断裂和诉讼的影响,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公司已 于 2005 年度停止经营,相关具体经办人员已离职,故对其投资余额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④ 2005 年 4 月 25 日,朝华实业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 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 51.57%(详见附 注八-(二)-1)。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未派出能够对其经营和财务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人员, 同时未能取得其财务报告及相关的审计报告或能说明、反映其财务状况的其他资料。但是,根 据与本公司相关的诉讼情况来看,与其他受四川立信控制的关联方一样,同样因资金链断裂陷 入债务危机和诉讼的困境,无法偿还到期债务,银行借款已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 主要资产已质押给相关的债权人,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 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述情 况,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和朝华实业股东会审议通过对该公司计提 80%的长期投 资减值准备。 ⑤该等公司由于相关管理人员离职未办理交接,且无法联系,未取得和编制 2005 年度会计 报表,根据集团各控股子公司的现状分析,这些公司同样陷于债务危机的困境,并已停业,故 对其投资余额全额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年 本年 摊销 被投资单位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摊余金额 增加 摊销额 期限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9,185,217.61 7,348,174.09 -- 918,521.76 10 年 6,429,652.3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1,409,939.20 13,916,460.39 -- 2,140,993.92 10 年 11,775,466.47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6,735,951.25 4,429,141.12 -- 673,595.12 10 年 3,755,546.00 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266,276.39 203,189.37 -- 26,627.64 10 年 176,561.73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664,582.81 -1,331,666.25 -- -166,458.28 -- -1,165,207.97 北京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738,036.63 627,331.14 -- 73,803.66 -- 553,527.48 合计 36,670,838.27 25,192,629.86 -- 3,667,083.82 -- 21,525,546.04 *为合并价差。 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情况详见附注八-(一)-5。 注 9、固定资产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原值 10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房屋建筑物 195,696,689.74 -1,198,799.86 6,448,289.02 188,049,600.86 专用设备 35,451,444.66 93,825.38 17,340,016.99 18,205,253.05 通用设备 27,169,031.28 628,302.16 10,719,014.47 17,078,318.97 运输设备 6,846,972.12 - 2,180,485.62 4,666,486.50 其他设备 665,655.73 - 66,981.73 598,674.00 原值合计 265,829,793.53 -476,672.32 36,754,787.83 228,598,333.38 累计折旧 房屋及建筑物 11,773,144.78 5,995,834.61 1,348,249.69 16,420,729.70 专用设备 14,457,364.59 1,166,391.56 12,605,538.87 3,018,217.28 通用设备 10,967,716.00 2,758,965.41 5,946,742.52 7,779,938.89 运输设备 1,958,896.63 576,815.93 989,861.94 1,545,850.62 其他设备 147,952.91 510.10 30,909.90 117,553.11 累计折旧合计 39,305,074.91 10,498,517.61 20,921,302.92 28,882,289.60 净值 226,524,718.62 199,716,043.78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 - - - 专用设备 1,871,208.69 - 1,871,208.69 - 通用设备 230,343.10 3,463,544.48 - 3,693,887.58 运输设备 - 260,218.91 - 260,218.91 其他 - - - - 减值合计 2,101,551.79 3,723,763.39 1,871,208.69 3,954,106.49 净额 224,423,166.83 195,761,937.29 固定资产本年增加数包括:(1)在建工程转入增加固定资产原值 1,666,452.85 元; (2)调 减微晶玻璃项目 2004 年暂估转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2,771,427.33 元; (3)外购固定资产增加固 定资产原值 586,385.10 元; (4)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零星增加原值 41,917.06 元。 固定资产本年减少数包括:(1)处置出售和报废固定资产减少 3,507,670.90 元;(2)本年 度合并范围减少相对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32,727,250.72 元; (3)以运输设备 抵偿朝华晶华石公司债务转出固定资产原值 499,376.00 元;(4)其他零星减少固定资产原值 20,490.21 元。累计折旧的减少是减少固定资产原值转出相应的累计折旧所致。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增加数是由于本公司 2005 年度业务萎缩,部分公司停止经营以及人员变 更交替等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毁损、丢失等原因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少数是乐捷网络公司未纳 入合并范围相对上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减少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871,208.69 元。 固定资产的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和附注五.24“长期借款”,查封冻结情况 详见附注五.八-(二)和附注九.2。 10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 10、在建工程 本年 其他 资金 工程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年末数 转固数 减少数* 来源 湖北 MMDS 无线微波数字电视项目 4,720,391.61 71,800.00 -- -- 4,792,191.61 其他 涪陵国安局房屋工程 285,914.20 -- -- -- 285,914.20 其他 年产 900 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 600 吨 28,288,234.00 -- -- -- 28,288,234.00 聚笨乙烯发泡制品迁建技改项目* 募股 宁波照明切片机、波峰机等 76,787.51 -- -- 76,787.51 -- 自筹 微晶玻璃板材项目 71,904.25 1,821,665.52 1,666,452.85 - 227,116.92 募股 合计 33,443,231.57 1,893,465.52 1,666,452.85 76,787.51 33,593,456.73 其中:利息资本化金额 -- -- -- -- -- 减值准备: 湖北 MMDS 无线微波数字电视项目 -- 2,396,095.81 -- -- 2,396,095.81 涪陵国安局房屋工程 -- 285,914.20 -- -- 285,914.20 年产 900 万平方米包装纸箱和 600 吨 14,144,117.00 14,144,117.00 -- -- 28,288,234.00 聚笨乙烯发泡制品迁建技改项目* 宁波照明切片机、波峰机等 -- -- -- -- -- 微晶玻璃板材项目 -- -- -- -- -- 减值准备合计 14,144,117.00 16,826,127.01 -- -- 30,970,244.01 建工程净值 19,299,114.57 2,623,212.72 由于本公司 2005 年度陷入债务危机,各债权人纷纷采取诉讼程序查封、冻结资产,本公司 处于目前这种状况,自身也只能靠资产、债务和产业重组才有可能持续经营,因此,本公司作 为母公司,既无资金,也无人力继续支持这些在建工程,故本公司根据各在建工程项目的具体 情况分析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 *本公司用 1998 年募集资金投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涪陵顺华包装有限公司投资年产 900 万 平方米包装纸箱和 600 吨聚笨乙烯发泡制品迁建技改项目,截止 2000 年末,实际投入该工程 28,288,234.00 元,其中:本公司账列在建工程 18,288,234.00 元,其他应收款 10,000,000.00 元。 该工程一直未能竣工投产,且该公司经营状况不佳,根据这些情况,本公司在 2004 年度将已投 入该工程的资金全部转入在建工程并计提了 50%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本公司在本年度全额补 计了减值准备。 注 11、无形资产 剩余摊 种类 原始金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转出 本年摊销 减值准备 年末数 销期限 土地使用权 114,768,493.24 104,061,948.06 6,955,150.84 1,374,621.10 2,173,599.84 -- 107,468,877.96 454-553 月 10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技术专利权 1,440,000.00 375,922.42 -- 375,922.42 -- -- -- 8月 软件著作及 14,571,180.11 11,649,327.00 115,820.11 50,000.00 4,876,595.00 4,972,680.00 1,865,872.11 12-42 月 使用权 购销存和人 力资源薪酬 806,600.00 496,516.59 -- 32,000.00 154,920.00 203,333.20 106,263.39 20-48 月 管理系统 人力资源 1,600,000.00 1,366,666.67 -- 1,366,666.67 -- -- -- 70 月 金蝶软件 19,500.00 -- 19,500.00 - 1,218.00 -- 18,282.00 45 月 合计 133,205,773.35 117,950,380.74 7,090,470.95 3,199,210.19 7,206,332.84 5,176,013.20 109,459,295.46 本年增加是晶化石公司的土地平整费,转出是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年初数。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在李渡开发区的土地使用权已作为本公司在建行涪陵分行 9,200 万元贷款的抵押物。其他无形资产抵押情况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和附注五.24“长期借款”, 查封冻结情况详见附注五.八-(二)和附注九.2。 注 12、长期待摊费用 剩余摊 项目 原始发生额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本年转出 年末数 销期限 会费 351,000.00 257,400.00 -- 70,200.00 187,200.00 -- 晶化石模具费 4,085,973.61 1,819,294.09 82,946.92 1,386,526.02 -- 515,714.99 4-12 月 包装制作费 70,000.00 -- 70,000.00 10,500.03 -- 59,499.97 51 月 装修费 506,260.26 484,670.82 -- 263,567.34 221,103.48 -- 其他 4,800.00 4,400.00 -- 2,400.00 -- 2,000.00 10 月 合计 5,018,033.87 2,565,764.91 152,946.92 1,733,193.39 408,303.48 577,214.96 本年转出 408,303.48 元,其中因合并范围变化相对上年合并会计报表减少 195,916.00 元, 直接转入费用 212,387.48 元。 注 13、短期借款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抵押借款 ⑴ 86,999,438.00 113,000,000.00 以房屋、无形资产抵押 担保借款 ⑵ 463,744,784.87 905,765,365.05 信用借款 -- -- 质押借款⑶ 42,107,519.25 102,000,000.00 合计 592,851,742.12 1,120,765,365.05 本年末短期借款较上年减少 507,913,622.93 元,下降 45.32%,主要是本公司归还以及重庆 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太极集团”)与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太极实 业”)代为归还银行借款所致。上海银行大通支行已经将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 借款余额 48,986,000.00 元全部转至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10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根据本公司与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签订的协议(附注十一.6),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代本公 司偿还银行贷款明细如下: 借款起 借款 借款银行 借款本金 归还金额 归还日期 代为还款人 备注 始日 终止日 2004-8-24 2005-2-23 38,000,000.00 38,000,000.00 2005.7.25 上海浦东发展 2003-8-26 2005-2-24 12,000,000.00 12,000,000.00 2005.7.29 银行重庆分行 2004-3-3 2005-3-2 10,000,000.00 10,000,000.00 2005.7.29 涪陵支行 2004-6-30 2004-12-29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7.29 太极实业 太极实业 2003-10-16 2004-10-15 30,000,000.00 29,950,000.00 2005.7.29 担保 2003-10-24 2004-10-23 7,800,000.00 7,800,000.00 2005.8.26 2003-10-29 2004-10-27 2,200,000.00 2,200,000.00 2005.8.26 中国工商银行 2004-1-18 2005-1-15 8,000,000.00 8,000,000.00 2005.8.26 重庆枳城支行 2004-6-17 2005-6-16 28,500,000.00 28,500,000.00 2005.9.13 太极集团 太极集团 2004-6-18 2005-6-17 7,220,000.00 7,220,000.00 2005.9.13 担保 招商银行重庆 2004-6-1 2005-6-1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6.30 分行涪陵支行 2004-3-24 2005-3-23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7.15 中国银行重庆 2004-3-26 2005-3-25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7.15 太极实业 涪陵分行 太极实业 2004-4-8 2005-4-7 30,000,000.00 30,000,000.00 2005.7.15 担保 重庆兴业银行 2004-5-28 2005-5-28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7.28 杨家坪中信银 2003-12-10 2004-12-9 20,000,000.00 20,000,000.00 2005.7.30 行 合计 303,720,000.00 303,670,000.00 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银行借款明细如下: 单位 借款银行 贷款余额 类型 种类 贷款期限 担保 贷款其他条件 朝华 28,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8-13--2004-8-12 南川矿业担保 集团 14,65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2-15--2004-12-14 长丰通信担保 12,5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2-16--2004-12-15 长丰通信担保 以朝华实业持有的西昌锌业 7,85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2-18--2004-12-16 长丰通信担保 18,000 万股权为集团贷款 工行重 20,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0-22--2004-10-21 长丰通信担保 9,000 万元提供质押;以四川 庆枳城 2,5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3-23--2005-3-21 四川立信担保 立信持有的立应科技 3,045 万 支行 股权、集团持有的立应科技 10,000,000.00 长期 担保 2002-9-28--2005-3-27 四川立信担保 1,315 万股权作质押 12,62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3-30--2005-3-29 四川立信担保 10,440,000.00 长期 担保 2002-10-19--2005-4-18 四川立信担保 15,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4-22--2005-4-21 四川立信担保 建行涪 华祥以涪陵南门山土地 21,500 34,000,000.00 长期 抵押 2003-3-28--2006-3-27 陵支行 ㎡作抵押 10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以西昌电力 37,128,420 45,000,000.00 长期 质押 2003-4-28--2006-4-27 股作质押 80,000,000.00 长期 担保 2003-7-31--2006-7-30 四川立信最高 追加集团持有的金信信托 20,000,000.00 长期 担保 2003-8-1--2006-7-31 额 1 亿元担保 9,900 万股质押 21,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3-24--2005-3-23 长丰通信担保 50,000,000.00 长期 抵押 2003-8-6--2006-8-5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李渡朝华 25,000,000.00 长期 抵押 2003-8-15--2006-8-14 工业园 393,272.12 平方米土地 17,000,000.00 短期 抵押 2004-3-25--2005-3-24 及其建筑物抵押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 19 台机器设备抵押,追加四 川新泰克持有的湖北广电公司 40%的股份、开封 8,000,000.00 短期 抵押 2004-3-25--2005-3-24 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49%的股权、南宁 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9%的股权作抵押 2003 年 3 月 28 日,李众江和张良宾分别与该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 200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7 年 3 月 27 日向本公司的最高额度为 3 亿元的债权提供担保 本公司位于重庆市高新区科 招行涪陵 6,000,000.00 短期 抵押 2004.11.12-2005.11.11 技发展大厦的写字间和金果 支行 园别墅抵押 62,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11.23--2005.11.23 立信、西电、西昌锌业、正东制药、张良宾担保 西电、立信、晶 以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朝华 1.2 商行涪陵 100,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11.28--2005.11.28 化石、张良宾担 亿股股权质押 保 本公司已转让的四川长虹股 15,000,000.00 短期 质押 2004-2-26--2005-2-12 _ 权 639.912 万股质押 交行涪陵 支行 12,000,000.00 短期 质押 2004-4-1--2005-3-15 _ 以本公司已转让的鼎发股权 15,000,000.00 短期 质押 2004-4-1--2005-3-20 _ 1,688 万股质押 1,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0.20--2004.10.19 4,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0-27--2004-10-26 金鹤宾馆房产权证被农行 农行涪陵 4,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3-10-30--2004-10-25 朝华陶瓷担保 收持,房产面积 5,839.53 平方 城区支行 3,6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4-15--2005-4-14 米(抵押手续未办理) 9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11-25--2005-10-24 4,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5-1-14--2006-1-13 本公司拥有的涪陵区中山东 华夏南岸 路 21 号日兴大厦房产抵押(面 20,000,000.00 短期 抵押 2004.9.28--2005-9-28 _ 支行 积 22,403.12 ㎡,评估价值 6,800 万元) 四川省建 2,000,000.00 长期 信用 1985-12-16--1986-12-16 _ 省财政局拨改贷,已停止计息 行 涪陵市建行财政贷款 246,094.25,应付未付利息 财政贷款 397,509.44 长期 信用 2001-3-27--2004-3-26 22,802.99;涪陵市工行财政贷 款 128,612.20 10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北京龙宝大厦第二层写字楼, 龙苑第 507、607、608、708、 21,999,438.00 短期 抵押 2004-6-25--2005-6-24 807、907、908、1008、1606、 交通银行 1607、1706、1707 号公寓、凤 上海分行 苑 1702 号公寓抵押 市西支行 上海延安西路 300 号 5-7 层办 14,000,000.00 短期 抵押 2005-3-15--2005-9-15 公楼抵押 14,557,777.00 短期 担保 2004-12-16--2005-2-4 本公司、西昌电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14,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9-20--2005-9-20 上海 15,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9-28--2005-8-28 朝华 上海银行 本公司最高 10,000,000.00 短期 担保 贴现票据转借款 保证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 科技 大通支行 额保证 公司 4,993,000.00 短期 担保 贴现票据转借款 4,993,000.00 短期 担保 贴现票据转借款 上海浦东 10,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6-1--2005-5-20 本公司担保 发展银行 10,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8-11--2005-8-10 本公司担保 闸北支行 10,000,000.00 短期 担保 2004-6-1--2005-5-20 本公司担保 中国光大 银行上海 56,581,007.87 短期 担保 2004-4-8--2005-4-8 本公司担保 综合授信 8000 万元保理贷款 分行 晶化 兴业银行 2000 万定期存单质押借款,存 107,519.25 短期 质押 2004-5-31-2005-5-31 石 重庆分行 款已被扣划还款 小计 869,689,251.56 其中:短期借款 592,851,742.12 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276,837,509.44 元。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所有银行借款已逾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 注 14、应付票据 本年末无应付票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将数字娱乐公司和朝华软件公司出具的 3,000.00 万 元商业承兑汇票用于贴现,截止 2005 年末尚有 2,000 万元未支付,已转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的借款。 出票人 收票人 出票日期 到期日 金额 备注 重庆数字娱乐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2004.09.16 2005.03.15 10,000,000.00 商业承兑 上海朝华软件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2004.10.20 2005.04.20 10,000,000.00 商业承兑 合计 20,000,000.00 注 15、应付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91,005,217.26 91.57 162,045,988.54 97.10 1-2 年 7,756,151.14 7.80 3,574,575.04 2.14 11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3 年 625,281.00 0.63 7,353.04 0.01 3 年以上 -- -- 1,264,188.03 0.75 合计 99,386,649.40 100.00 166,892,104.65 100.00 应付账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 67,505,455.25 元,主要原因是: (1)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 致应付账款减少 38,758,431.90 元;(2)支付以前年度所欠的货款,自 2005 年度下半年开始基 本停止经营相应没有增加应付款项。 应付账款本年末余额主要是上海朝华科技欠付 IT 产品(计算机、小型机、存储设备、集成 设备和服务器等)款、有线数字电视接收产品-机顶盒款、代理国外应用软件款。应付账款年末 余额中无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应付账款年末余额中欠款 前五名金额 70,446,447.89 元,占应付账款年末余额的 70.88%。 注 16、预收账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17,305,358.70 57.94 59,492,837.78 77.22 1-2 年 11,478,490.19 38.43 17,552,661.80 22.78 2-3 年 1,084,705.25 3.63 -- -- 3 年以上 -- -- -- -- 合计 29,868,554.14 100.00 77,045,499.58 100.00 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减少 47,176,945.44 元,主要包括: (1)因合并范围变化导致 预收账款减少 11,348,019.87 元;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下半年基本停业导致 预收账款减少 40,054,206.29 元。预收账款本年末余额中无预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的款项。 注 17、应付股利 单位名称 年末数 年初数 重庆市涪陵区国资局 20,709.00 20,709.00 注 18、应交税金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增值税 4,564,229.48 6,152,844.40 城建税 104,654.54 680,941.91 营业税 1,255,288.58 1,446,763.02 企业所得税 622,859.47 -93,999.00 房产税 313,413.34 203,813.34 印花税 121,202.75 133,135.40 11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代扣个人所得税 1,995,715.17 1,908,404.57 车船使用税 -3,288.02 -- 其他 -- -0.01 合计 8,974,075.31 10,431,903.63 应交税金本年末较上年末减少 1,457,828.32 元,主要原因是因合并范围变化相对年初合并 数减少 971,220.88 元所致。 注 19、其他应交款 项目 年末数 年初数 教育费附加 520,934.61 307,422.28 交通重点建设附加 43,833.29 519,262.24 副调基金 514.77 37,114.71 河道清理费 850.30 78,649.46 防洪费 -- -- 其他 4,704.66 3,710.91 合计 570,837.63 946,159.60 注 20、其他应付款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1 年以内 343,584,032.47 92.32 39,264,613.16 47.81 1-2 年 19,311,628.74 5.19 32,623,058.87 39.72 2-3 年 5,586,535.61 1.50 5,493,774.59 6.69 3 年以上 3,675,925.01 0.99 4,742,320.98 5.78 合计 372,158,121.83 100.00 82,123,767.60 100.00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较上年末增加 290,034,354.23 元,主要原因是:(1)因连带责任担保, 涪陵太极实业(集团)股份公司和太极实业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相应增加往来款 303,670,000.00 元,详见附注五-13;(2)本公司集团本部增加应付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 公司往来款 24,099,080.36 元;(3)因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导致其他应付款减少 53,245,652.26 元。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中应付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列示如 下: 单位名称 所欠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98,076.80 1 年以内 往来款 11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 21、预提费用 费用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电费及物业管理费 82,158.48 339,486.03 燃料 115,552.42 277,259.48 运费 -- 1,179,648.86 业务费 589,547.94 2,414,854.85 利息支出 60,667,395.64 1,882,011.28 其他 4,369.31 16,630.31 合计 61,459,023.79 6,109,890.81 本年度预提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本公司预提的银行借款利息尚未支付 所致。 22、预计负债 种类 年末数 年初数 计提依据及标准 对外担保 198,880,000.00 -- * *截止本年末,本公司对以下单位担保的主债务已全部逾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除少数担保 外,法院均已判决或裁定本公司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考虑到被担保单位均已陷入债务危机, 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查封、冻结这些公司主要资产,持续 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已无力偿还逾期的银行贷款,本公司对此预计了担保损失 198,880,000.00元。明细项目如下: 借款银 担保余额 预计担保损 被担保单位 借款期限 原因 行 (万元) 失(万元) 2004.05.12-2005.05.11 1,500.00 750.00 星美联合以湖北长丰通信 3600 万股权质 中行涪陵 押,重庆三中院[(2005)渝三中民初字 2004.05.17-2005.05.16 2,000.00 1,000.00 分行 第 38、39 号]民事判决,对未能清偿部分 重庆长丰通信股 2004.05.19-2005.05.18 400.00 200.00 承担连带责任 份有限公司(星 重庆第一中级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 美联合股份有限 兴业银行 2004.10.20-2005.06.19 1,800.00 900.00 第 330 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司承担连带清 南岸支行 公司) 偿责任 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 交行九龙 2004.04.15-2005.01.20 2,000.00 1,000.00 字第 455 号民事判决书,卓京投资控股有 坡支行 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重庆长丰宽带通 2004.01.15-2005.01.08 2,000.00 1,000.00 交行九龙 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 信技术产业有限 坡支行 2004.06.03-2005.01.03 800.00 400.00 知书》[(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111 号] 公司 重庆长江水运股 工 行 重 庆 2003.12.12-2004.12.10 253.00 126.50 份有限公司 枳城支行 成都星美数码信 中 信 银 行 2004.01.05-2005.01.05 800.00 400.00 11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借款银 担保余额 预计担保损 被担保单位 借款期限 原因 行 (万元) 失(万元) 息产业有限公司 成都分行 涪陵城市 2004.12.24-2005.09.30 84.40 42.50 重庆市涪陵建筑 信用社 中信涪陵 陶瓷集团有限公 2004.01.29-2005.01.28 500.00 250.00 陷入债务危机和诉讼困境 支行 司 工行重庆 2004.02.18-2004.08.17 730.00 365.00 枳城支行 重庆市涪陵金昌 枳 城 信 用 2004.06.23-2005.06.23 237.00 118.50 陷入债务危机和诉讼困境 经贸公司 社 重庆市垫江美华 垫 江 信 用 重庆垫江县人民法院(2006)垫江民初字 2004.08.13-2005.07.31 550.00 275.00 第 1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承担连 彩釉瓦有限公司 联社 带责任 中行涪陵 重庆第三中级法院(2005)渝三中民初字 2004.04.21-2004.12.21 1,968.64 1,000.00 分行 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 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重庆市华祥房地 涪陵建行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 2001.06.19-2004.06.19 2,654.50 1,327.50 产开发有限责任 营业部 字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西昌电力、四川新 公司 泰克对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 涪陵建行 2004.04.21-2007.04.19 3,000.00 1,500.00 偿责任;朝华实业及本公司对本金 5,654.5 营业部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与立信共同担保,其中 8500 万元已判决,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金中民二 西昌锌业有限责 金信信托 2003.08.05-2005.08.04 11,000.00 5,500.00 投资股份 初字第 307、309 号]民事判决立信及本公 任公司 有限公司 司承担连带责任 2004.11.29-2005.11.30 3,000.00 1,500.00 陷入债务危机和诉讼困境 涪陵大华陶瓷有 兴业银行 重庆第一中级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 2004.12.24-2005.07.24 2,000.00 1,000.00 第 361 号民事判决,涪陵建陶公司、本公 限公司 重庆分行 司和西昌电力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金信信托 金华市中级法院(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四川正东制药有 投资股份 2004.11.30-2005.01.31 2,100.00 1,050.00 304 号民事判决书,立信投资及本公司承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担连带责任 乐捷网络应用服 中信银行 2004.03.30-2004.09.29 366.01 183.00 本公司子公司,已准备停止经营 务有限公司 涪陵支行 合计 39,743.55 19,888.00 23、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2,397,509.44 2,397,509.44 抵押借款 109,000,000.00 -- 保证借款 120,440,000.00 20,440,000.00 同时有西昌电力 3,712.84 万股的股权和评估值为 质押借款 45,000,000.00 -- 6,912.28 万元的土地使用权质押的混合保证 合计 276,837,509.44 22,837,509.44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明细情况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部分。 注 24、长期借款 11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借款类别 年末数 年初数 备注 信用借款 -- -- 抵押借款 -- 75,000,000.00 保证借款 -- 134,000,000.00 质押借款 -- 45,000,000.00 合计 -- 254,000,000.00 本年全部转为 1 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注 25、递延税款贷项 递延税款贷项 2004 年末余额为 996,113.71 元,本年度摊销 332,037.92 元,2005 年末余额 为 664,075.79 元。递延税款贷项原始金额为 3,320,379.15 元,是根据财政部财会函字(1998) 25 号复函和《关于执行具体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有关会计问题解答》规定, 对本公司原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申请公开发行股份时发生的资产评估增值扣除已经折成股份的 差额计算的未来应缴的所得税。从 1998 年起开始按 10 年的摊销期限平均摊销。 注 26、股本 本次变动增减(+、-) 项目 年初数 年末数 公积金 配股 送股 其他 小计 转股 一、未上市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 -- -- -- -- -- -- 其中:国家持有股份 -- -- -- -- -- -- -- 境内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境外法人持有股份 -- -- -- -- -- -- -- 其他 -- -- -- -- -- -- -- 2、募集法人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3、内部职工股 -- -- -- -- -- -- -- 4、优先股或其他 -- -- -- -- -- -- -- 其中:转配股 -- -- -- -- -- -- -- 未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49,314,299.00 -- -- -- -- -- 149,314,299.00 二、已上市流通股份 -- -- -- -- -- 1、人民币普通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4、其他 -- -- -- -- -- -- -- 已上市流通股份合计 198,896,700.00 -- -- -- -- -- 198,896,700.00 三、股份总数 348,210,999.00 -- -- -- -- -- 348,210,999.00 11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截止 2005 年末,本公司股东的股权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股数 贷款金额 股东名称 质押期限 质押银行 备注 (万股) (万元) 光大银行成都 2002.04.18-2005.4.18 2,100 4,000 彩虹桥分行 光大银行成都 开具 6,000 万 为西昌锌业有限 2002.04.18-2004.10.18 2,650 彩虹桥分行 元承兑汇票 责任公司出质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浦东发展 为成都雅砌建材 ( 持 有 74,469,979 股 , 占 2003.08.28-2004.8.28 765 银行成都分行 1,500 公司出质 21.38%) 上海浦东发展 2003.08.28-2004.8.28 1,530 3,000 银行成都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 为西昌电力股份 2005.03.08-- 400 银行重庆分行 800 有限公司出质 涪陵支行 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持 工商银行重庆 2002.07.11-2005.07.11 3,044 为涪陵建筑陶瓷 有 30,442,400 股,占 8.74%) 枳城支行 13,400 集团有限公司出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持 工商银行重庆 2002.07.11-2005.07.11 1,752 质 有 17,521,920 股,占 5.03%) 枳城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 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 2005.01.04-- 2,188 银行杭州分行 3,300 21,880,000 股,占 6.28%) 西湖支行 注 27、资本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股本溢价 538,367,819.98 538,367,819.98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 接收现金捐赠 -- 股权投资准备* 14,218,111.99 1,383,405.10 15,601,517.09 拨款转入 --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 关联交易差价** 1,555,664.67 3,976,323.48 5,531,988.15 其他资本公积 1,109,181.63 1,109,181.63 合计 555,250,778.27 5,359,728.58 560,610,506.85 *本年增加 1,383,405.10 元是按权益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和上海朝华科技公 司资本公积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分别增加本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196,000.00 元及 1,187,405.10 元。 **本公司于 2004 年与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拥有的朝华数 码公司 3,200 万元股权以 3,2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 注四-3-(12)和附注四-3-(15)]。由于朝华数码公司的账面价值低于实收资本,故转让的溢价 4,624,531.14 元在本公司按财政部[财会字(2001)64 号]的规定形成了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则形成了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按 10 年期 摊销后本年末余额为 3,976,323.48 元。本公司拟停止经营朝华数码公司,本年度未纳入合并会 11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计报表范围,且因其资不抵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对朝华数码的投资已减记至零,会计报表合 并时无法抵销股权投资差额余额相应增加未抵销的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注 28、盈余公积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法定盈余公积 27,245,105.05 -- -- 27,245,105.05 公益金 13,048,943.22 -- -- 13,048,943.22 任意盈余公积 -- -- -- -- 合计 40,294,048.27 -- -- 40,294,048.27 注 29、未分配利润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一、净利润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248,383.95 35,711,751.30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减: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 减:提取的法定公益金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减: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 减:应付普通股股利 减: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四、年末未分配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注 30、主营业务收入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额 增长比例 业务分部: IT 产品及服务 631,290,303.78 1,770,219,688.98 -1,138,929,385.20 -64.34% 家用电器 - 19,141,813.23 -19,141,813.23 -100.00% 装饰建材 23,586,003.14 34,243,828.93 -10,657,825.79 -31.12% 其他 232,243.08 9,418.74 222,824.34 2365.76% 合计 655,108,550.00 1,823,614,749.88 -1,168,506,199.88 -64.08% 地区分部: 重庆市 24,433,717.32 134,988,928.54 -110,555,211.22 -81.90% 上海市 624,928,389.13 1,650,307,032.36 -1,025,378,643.23 -62.13% 深圳市 -- 27,223,020.21 -27,223,020.21 -100.00% 宁波市 -- 19,141,813.23 -19,141,813.23 -100.00% 北京市 4,529,102.98 5,889,450.89 -1,360,347.91 -23.10% 11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成都市 1,217,340.57 9,896,428.61 -8,679,088.04 -87.70% 合并抵销 -- 23,831,923.96 -23,831,923.96 -100.00% 合计 655,108,550.00 1,823,614,749.88 -1,168,506,199.88 -64.08% 2005 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度减少 1,168,506,199.88 元,下降 64.08%,主要是由于本公 司 2005 年度陷入债务危机,银行借款均已到期或被通知提前到期且未获展期,主要资产均已抵 押给债权人,已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候 查封、冻结本公司及主要控股子公司资产,导致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主营 业务严重萎缩,除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数字娱乐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瑞尊软件公 司和朝华实业公司尚在经营之外,其他公司自 2005 年下半年开始基本处于停业状态。同时,由 于合并范围变化相对年初合并报表减少 171,744,801.22 元。 2005 年度本公司前五名客户共实现销售收入 558,382,764.52 元,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85.24%,其中长虹朝华因设立后尚未取得相关产品代理权而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采购形成的上 海朝华科技公司 IT 产品销售收入为 544,411,147.77 元,占合并会计报表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为 83.10%,长虹朝华取得代理权后,已不再向本公司采购相关产品(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 注一)。 注 31、主营业务成本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增长额 增长比例 业务分部 IT 产品及服务 677,028,654.43 1,651,928,340.97 -974,899,686.54 -59.02% 家用电器 -- 18,911,465.18 -18,911,465.18 -100.00% 装饰建材 19,122,328.16 25,285,712.33 -6,163,384.17 -24.37% 其他 27,309.95 5,580.33 21,729.62 389.40% 合计 696,178,292.54 1,696,131,098.81 -999,952,806.27 -58.95% 地区分部 重庆市 23,113,390.75 115,072,268.49 -91,958,877.74 -79.91% 上海市 669,662,282.98 1,548,117,912.07 -878,455,629.09 -56.74% 深圳市 -- 26,957,541.55 -26,957,541.55 -100.00% 宁波市 -- 18,911,465.18 -18,911,465.18 -100.00% 北京市 2,380,832.09 2,451,551.26 -70,719.17 -2.88% 成都市 1,021,786.72 8,452,284.22 -7,430,497.50 -87.91% 合并抵销* -- 23,831,923.96 -23,831,923.96 -100.00% 合计 696,178,292.54 1,696,131,098.81 -999,952,806.27 -58.95% 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较上年度减少 999,952,806.27 元,下降 58.95%,除主营业务萎缩、停 11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止导致主营业务成本与主营业务收入同时下降外,由于合并范围变化相对年初合并报表减少 146,163,936.54 元,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年度账务调整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30,038,400.00 元,详 见会计报表附注十一-4。 注 3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营业税 173,921.48 138,873.12 城建税 685,620.96 1,324,220.09 教育费附加 302,569.14 587,240.08 交通费附加 4.03 90,504.16 其他 74,934.35 211,323.39 合计 1,237,049.96 2,352,160.8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度下降 47.41%,原因同主营业务收入。 注 33、其他业务利润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房屋租赁 2,464,684.33 1,941,203.67 技术咨询 3,136,100.80 4,315,948.54 其他 40,320.00 338,765.25 合计 5,641,105.12 6,595,917.46 注 34、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本年度发生数为 38,372,861.99 元,较上年度 116,511,274.07 元减少 78,138,412.08 元,变动情况如下: 费用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较上年增加 市场费 3,258,217.58 19,207,238.01 -15,949,020.43 交际应酬费 1,632,452.95 6,132,211.58 -4,499,758.63 电话费 1,356,038.69 2,807,765.21 -1,451,726.52 交通费 321,586.43 2,262,971.01 -1,941,384.58 服务费 8,360.00 3,827,410.28 -3,819,050.28 办公费 318,265.75 2,715,206.73 -2,396,940.98 运费 1,055,732.80 9,580,558.05 -8,524,825.25 差旅费 1,529,322.98 7,563,757.67 -6,034,434.69 会务费 126,204.20 2,388,592.67 -2,262,388.47 工资及福利费 14,911,679.40 46,808,477.40 -31,896,798.00 租赁费 536,335.36 2,007,741.36 -1,471,406.00 11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其他 13,318,665.85 11,209,344.10 2,109,321.75 合计 38,372,861.99 116,511,274.07 -78,138,412.08 本年度营业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本年度合并范围变化减少 36,582,754.38 元和 2005 年度下半年主要公司基本停止经营所致。 注 35、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本年度发生数为 547,415,873.54 元,较上年度 202,126,201.51 元增加 345,289,672.03 元,变动情况如下: 费用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较上年增加 坏账准备 480,575,318.86 109,151,602.14 371,423,716.72 工资 7,385,180.47 17,268,036.85 -9,882,856.38 折旧 5,761,992.14 11,901,916.17 -6,139,924.03 无形资产摊销 3,057,019.84 10,540,097.16 -7,483,077.32 存货跌价准备 32,246,412.27 9,046,811.39 23,199,600.88 职工福利 1,788,873.29 7,275,824.57 -5,486,951.28 开办费摊销 -- 4,515,954.54 -4,515,954.54 市场费用 1,322,964.31 3,031,057.61 -1,708,093.30 办公费用 1,459,799.35 2,944,070.64 -1,484,271.29 仓储运杂费 17,419.80 2,700,385.62 -2,682,965.82 差旅费 1,453,009.70 2,590,806.59 -1,137,796.89 其他零星项目 12,347,883.51 21,159,638.23 -8,811,754.72 合计 547,415,873.54 202,126,201.51 345,289,672.03 本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大幅度变动的原因,主要是合并范围变化和计提坏账准备、存货 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注 36、财务费用 类别 本年数 上年数 利息支出 80,535,329.26 86,392,681.67 减:利息收入 3,284,792.72 7,466,220.59 汇兑损失 -- 66,827.41 减:汇兑收益 -- -- 其他* 110,937.40 3,324,701.22 合计 77,361,473.94 82,317,989.71 *为银行手续费。 注 37、投资收益 12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短期投资收益 133,257.39 -228,69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228,690.00 其他短期投资收益① 133,257.39 -- 长期投资收益 -713,344,414.07 -22,603,084.92 其中:按权益法确认收益② -197,249,102.43 4,930,659.18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 --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③ -3,667,083.82 -3,667,083.83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④ -5,966,343.32 -- 债权投资收益 --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⑤ -506,461,884.50 -23,866,660.27 其他长期投资收益 -- -- 合计 -713,211,156.68 -22,831,774.92 ①2005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赎回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基金 198 万基金单位,赎回金额 1,809,525.39 元与投资成本 1,930,700.00 元及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54,432.00 元的差额 133,257.39 元本公司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短期投资收益。 ②年末按权益法确认收益明细如下: 期初投资 期末投资 期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公司净利润 备注 比例 比例 或损失(—)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89,753,014.68 27.13% 27.13% -132,869,992.88 联营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61,794.59 25.90% 25.90% -1,103,804.80 联营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17,873.25 90.00% 90.00% 16,085.93 子公司 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5,465,716.35 28.00% 28.00% 1,530,400.58 联营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 -17,223,358.94 49.00% 49.00% -8,439,445.88 联营 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871,455.61 49.00% 49.00% -427,013.25 联营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97,255.37 70.00% 70.00% -68,078.76 子公司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11,447,289.77 39.00% 39.00% 4,464,443.01 联营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221,510.23 40.00% 40.00% 88,604.09 联营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8,587,569.48 80.00% 80.00% -1,795,798.78 子公司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5,448,035.47 100.00% 100.00% -30,141,395.42 子公司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5,778,174.28 80.00% 80.00% -4,608,434.91 子公司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9,611,261.90 80.00% 80.00% -23,894,671.36 子公司 合计 -489,753,014.68 -197,249,102.43 12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③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五.注 8-(5)。 ④股权投资转让收益-5,966,343.32 元,是本公司于 2005 年 12 月 5 日以 695,677.95 元的价 格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1957 万股股权给自然人兰燕与账面股权投资的差额。详见 附注十一-2。 ⑤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6,461,884.50 元,包括股票投资减值准备 109,218,443.99 元及其他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 397,243,440.51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注 8。 注 38、补贴收入 本年度补贴收入为 759,679.12 元,具体情况如下: 补贴单位 批准文号 金额 款项到账时间 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 财政部财税(2000)25 号 532,679.12 2005 年各月 2004 年增值税返还款 227,000.00 合计 759,679.12 注 39、营业外收入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赔偿收入 -- 250,372.55 罚款收入 17,440.00 172,882.60 滞纳金收入 -- -- 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158,721.62 60,541.20 其他零星 3,077.72 172,629.07 合计 179,239.34 656,425.42 注 40、营业外支出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固定资产盘亏 234,539.33 -- 罚款支出 -- 272,772.28 固定资产损失 134,474.48 237,392.71 捐赠支出 -- 34,364.04 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23,763.39 1,871,208.69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826,127.01 14,144,117.00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176,013.20 7,871,514.83 预计负债(担保损失)* 198,880,000.00 -- 其他零星 44,465.87 195,196.77 合计 225,019,383.28 24,626,566.32 *预计负债详见附注五-22。 12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注 4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918,468.00 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罚款收入 17,440.00 政府补贴收入 500,000.00 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 1,120,000.00 收回保证金 130,000.00 信息产业专项资金 150,000.00 收到涪陵市经委奖励 1,000.00 其他 28.00 合计 1,918,468.00 注 4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1,286,155.64 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项目 金额 交通运输 2,585,712.12 咨询费 1,533,739.31 广告宣传费 410,796.39 研发费 99,014.24 差旅费 2,513,295.53 服务费 640,508.65 市场开发费 2,771,399.00 物业费 470,929.26 交际应酬费 1,141,533.60 诉讼费 235,231.50 租赁费 472,848.41 中介机构费用 484,556.70 维修费 227,098.28 证券费用 120,000.00 仓储费 110,580.60 董事会费 519,869.00 办公费 1,510,608.47 保证金 185,331.26 认证费 166,924.16 业务提成费 358,106.61 业务费 443,210.57 保险费 119,918.50 通讯费 2,104,236.57 装修费 31,409.13 会议费 379,828.47 劳务费 283,448.00 水电费 525,507.31 押金 17,420.00 培训费 62,025.70 其他 761,068.30 合计 21,286,155.64 注 4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130,369,235.20 元,明细项目如下: 项目 金额 12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利息收入 1,860,570.79 收到的往来款 128,508,664.41 合计 130,369,235.20 注 4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72,540,521.48 元,为支付的非经营性往来款项。 注 4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47,290,531.96 元,为收到的向其他公司筹借非 经营性周转款项。 注 4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本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 25,562,912.64 元,为归还的向其他公司筹借非 经营性周转款项和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项目 金额 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款 10,000,000.00 收到的往来款 15,538,330.12 票据贴息 24,582.52 合计 25,562,912.64 注 47、其他 是对外担保预计的或有负债 198,880,000.00 元。 注 4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项目 金额 备注 资产负债表现金年末余额 5,129,576.65 125,095,943.42 合并范围变化的情况 减:资产负债表现金年初余额 和上年度纳入合并范 资产负债表现金净减少额 -119,966,366.77 围而本年未纳入公司 加: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而本年未纳入公司的年初余额 7,240,944.56 的年初余额详见附注 减: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而上年未纳入公司的年初余额 -- 四 调整后现金流量表的现金净增加额 -112,725,422.21 六、母公司会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注 1、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余额、账龄如下: 年末数 年初数 账龄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金额 比例% 坏账准备 1 年以内 60,545,732.71 7.29 44,972,340.77 808,358,549.53 89.61 69,714,058.87 12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2 年 691,407,173.08 83.21 406,136,220.9 90,113,307.94 9.99 13,216,996.19 2-3 年 77,647,734.73 9.34 62,112,589.77 3,061,549.19 0.34 730,091.76 3 年以上 1,292,289.20 0.16 1,001,539.60 564,969.00 0.06 282,484.50 合计 830,892,929.72 100.00 514,222,691.0 902,098,375.66 100.00 83,943,631.32 净值 316,670,238.66 818,154,744.34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较上年末余额减少 71,205,445.94,主要是收回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 发有限公司、四川立应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所欠本公司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欠款列 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601,551.47 1 年以内 125,712.23 元,1-2 年 475,839.24 元 往来款 其他应收款本年末余额中大额欠款单位列示如下: 单位名称 金额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7,724,472.27 1 年以内 20,086,983.79,1-2 年 207,637,488.48 元 往来款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89,814,729.88 1 年以内 19,000,000 元,1-2 年 170,814,729.88 元 往来款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81,615,779.55 1-2 年 14,999,982.30 元,2-3 年 66,615,797.25 元 往来款 1 年以内 15,790,000.00 元, 1-2 年 43,378,800.00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056,777.46 往来款 元, 2-3 年 9,887,977.46 元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66,000,000.00 1-2 年 往来款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29,930,000.00 1 年以内 866,000.00 元, 1-2 年 29,064,000.00 元 往来款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10,444,891.33 1 年以内 236,332.47 元, 1-2 年 10,208,558.86 元 合计 674,586,650.49 占年末其他应收款余额的 81.19% (2)超过 40%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名称 余额 账龄 欠款原因 计提金额 比例 原因 朝华科技生态园管委会 331,520.00 1-2 年 暂借款 331,520.00 100% 暂欠款 4,088.80 1 年以内 暂借款 4,088.80 100%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重庆分公司 800.00 1 年以内 暂借款 800.00 100% 停业 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9.99 2-3 年 暂借款 9.99 100% 已出售 成都龙威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02,639.20 3 年以上 暂借款 51,319.60 50% 按企业坏账 徐良忠 5,000.00 3 年以上 暂借款 2,500.00 50% 政策计提 小计 444,057.99 390,238.39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7,724,472.27 2004-2005 年 暂借款 182,179,577.82 80% 计提原因 详见附注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89,814,729.88 2004-2006 年 暂借款 151,851,783.90 80% 五-4。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公司 81,615,779.55 2003-2004 年 暂借款 65,292,623.64 80%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056,777.46 2003-2005 年 暂借款 55,245,421.97 80% 12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四川西昌锌业公司* 66,000,000.00 1-2 年 暂借款 22,400,000.00 80%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29,930,000.00 2004-2006 年 暂借款 23,944,000.00 80%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18,480.00 2003-2005 年 暂借款 1,134,784.00 80%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1,000,000.00 2-3 年 暂借款 800,000.00 80%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40,000.00 1-2 年 暂借款 32,000.00 80%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601,551.47 2004-2005 年 暂借款 481,241.18 80% 其他关联单位小计 667,201,790.63 503,361,432.51 合计 667,645,848.62 503,751,670.90 *扣除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欠西昌锌业有限公司 3,800 万元款后的余额计提。 注 2、长期投资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985,691,085.49 37,291,604.45 667,894,296.28 355,088,393.66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866,660.27 153,588,206.71 - 177,454,866.98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961,824,425.22 177,633,526.68 长期债权投资 -- -- -- -- 减:长期债权投资减值准备 -- -- -- -- 长期债权投资净值 -- -- -- -- (1)长期投资项目 项目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长期股权投资 985,691,085.49 37,291,604.45 667,894,296.28 355,088,393.66 (1)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 173,681,238.47 -- -- 173,681,238.47 其中:长期股票投资 130,000,000.00 -- -- 130,000,000.00 其他长期股权投资 43,681,238.47 -- -- 43,681,238.47 (2)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 812,009,847.02 37,291,604.45 667,894,296.28 181,407,155.19 其中:对子公司投资 650,854,867.81 37,291,604.45 533,001,976.84 155,144,495.42 对合营公司投资 -- -- -- -- 对联营公司投资 161,154,979.21 -- 134,892,319.44 26,262,659.77 股权投资差额 25,693,775.60 -- 3,733,110.80 21,960,664.80 合并价差 -- -- -- -- 其他长期投资 -- -- -- -- 合计 985,691,085.49 37,291,604.45 667,894,296.28 355,088,393.66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23,866,660.27 153,588,206.71 -- 177,454,866.98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合计 961,824,425.22 -- -- 177,633,526.68 长期股权投资本年增加情况如下: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增加 37,291,604.45 元,均是对子公司投资增加额,①控股子公 12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朝华数字娱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损益调整,使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余额分别为 -29,594.96 元和-35,862,518.46 元,本公司将其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应承担的被投资单位亏 损相应增加 35,892,113.42 元;②按权益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 司资本公积增加按持股比例计算增加本公司股权投资准备 196,000.00 元和 1,187,405.10 元;③ 按权益法核算的控股子公司涪陵顺华包装公司本年度收益增加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6,085.93 元。 长期投资本年减少情况如下: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少 667,894,296.28 元 , 包 括 : ①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减 少 533,001,976.84 元,a、本公司以 695,677.95 元的价格转让控股子公司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1957 万 股 股 权 给 自 然 人 兰 燕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19,570,000.00 元 , 相 应 结 转 损 益 调 整 -12,907,978.73 元,合计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662,021.27 元;b、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朝华晶 化石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673,595.12 元;c、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四川新 泰克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2,140,993.92 元;d、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股权 投资本年度损失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23,525,366.53 元。②对联营公司投资减少 134,892,319.44 元,包括:a、联营公司西昌电力公司股权投资差额摊销减少长期股权投资 918,521.76 元;b、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公司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西昌电力公司本年度 损失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1,103,804.80 元和 132,869,992.88 元。 按权益法核算的子公司股权投资本年度损失减少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523,525,366.53 元,明细如下: 期末计收益或 被投资单位 公司净利润 期初投资% 期末投资% 损失(—)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452,881.22 55.00% 55.00% -12,899,084.67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8,587,569.48 80.00% 80.00% -1,795,798.78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55.00% 55.00% --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56,265,832.28 90.00% 90.00% -320,639,249.05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5,448,035.47 10.00% 10.00% -2,616,507.19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33,148,299.83 8.00% 8.00% -2,651,863.99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4,066,324.74 78.43% 78.43% -175,738,288.20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7,331,198.62 98.00% 98.00% -7,184,574.65 合计 -523,525,366.53 (2)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与合并会计报表相同,详见附注五、注 8-1-(2)。 (3)股票投资减值准备情况与合并会计报表相同,详见附注五、注 8-1-(3)。 12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4)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 与母公 投资 投资期限 核算方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金额 减值准备 司关系 比例 起始日 终止日 法 中建科产业有限公司 5.00% 1995.4 永久 成本法 3,000,000.00 -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联营 19.00% 2001.6 永久 成本法 40,681,238.47 36,613,114.62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子公司 85.00% 1999.12.8 2020.11.28 权益法 - -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 子公司 55.00% 2001.6 永久 权益法 15,573,235.55 - 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00% 2001.4 永久 权益法 - -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 子公司 88.95% 1998.6.9 2005.12 权益法 - - 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公司 子公司 90.00% 1999.7.6 2009.7.5 权益法 711,667.73 -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子公司 90.00% 2002.12.13 2022.12.12 权益法 49,698,425.30 -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子公司 10.00% 2002.7.12 2022.7.11 权益法 - -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子公司 8.00% 2003- 权益法 - -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 78.43% 2001.8 永久 权益法 - -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公司 子公司 85.00% 2001.7.12 2021.7.12 权益法 7,756,648.10 7,756,648.10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子公司 98.00% 2003.03- 权益法 81,404,518.74 - 合计 198,825,733.89 44,369,762.72 其他股权投资的增减变动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追加投资额 期初余额 本期增减 累计增减 期末余额 中建科产业有限公司 3,000,000.00 -- 3,000,000.00 -- -- 3,000,000.00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公司 40,681,238.47 -- 40,681,238.47 -- -- 40,681,238.47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公司 32,000,000.00 19,000,000.00 -- -- -51,000,000.00 -- 四川新泰克投资公司 52,635,000.02 -- 30,613,314.14 -15,040,078.59 -37,061,764.47 15,573,235.55 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4,000,000.00 -- 1,795,798.78 -1,795,798.78 -4,000,000.00 --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 19,570,000.00 -- 6,662,021.27 -6,662,021.27 -19,570,000.00 -- 电器有限公司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 466,792.20 -- 695,581.80 16,085.93 244,875.53 711,667.73 有限公司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60,000,000.00 -- 370,337,674.35 -320,639,249.05 -310,301,574.70 49,698,425.30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公司 4,000,000.00 -- 2,616,507.19 -2,616,507.19 -4,000,000.00 --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公司 4,000,000.00 -- 2,622,269.03 -2,622,269.03 -4,000,000.00 --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公司 160,000,000.00 -- 138,688,364.64 -138,688,364.64 -160,000,000.00 --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 8,500,000.00 -- 7,756,648.10 -- -743,351.90 7,756,648.10 有限公司 重庆朝华晶华石公司 104,735,951.25 89,066,688.51 -7,662,169.77 -23,331,432.51 81,404,518.74 合计 793,588,981.94 19,000,000.00 694,536,106.28 -495,710,372.39 -613,763,248.05 198,825,733.89 12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5)其他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增减变动情况如下: 被投资公司名称 期初数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备注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36,613,114.62 -- 36,613,114.62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7,756,648.10 -- 7,756,648.10 合计 -- 397,243,440.51 -- 397,243,440.51 计提减值准备原因详见详见附注五.注 8。 (6)长期股权投资差额 本年 摊销期 被投资单位名称 初始金额 年初余额 本年减少 本期摊销额 摊余金额 增加 限 西昌电力股份公司 9,185,217.61 7,348,174.09 -- 918,521.76 10 年 6,429,652.33 四川新泰克投资公司 21,409,939.20 13,916,460.39 -- 2,140,993.92 10 年 11,775,466.47 重庆朝华晶华石公司 6,735,951.25 4,429,141.12 -- 673,595.12 10 年 3,755,546.00 合计 37,331,108.06 25,693,775.60 - -- 3,733,110.80 - 21,960,664.8 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情况详见附注八-(一)-5。 注 3、其他应付款 其他应付款本年末余额为 412,743,076.49 元,上年末余额为 117,955,687.18 元,增加 294,787,389.31 元,主要是由于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公司代本公司偿还银行借款相应增加的应付 款 303,670,000.00 元,详见附注五-13。 注 4、投资收益 项目 本年数 上年数 短期投资收益 133,257.39 -228,690.00 其中:股票投资收益 -- -- 债权投资收益 -- --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 -228,690.00 其他短期投资收益① 133,257.39 -- 长期投资收益 -820,770,739.11 -124,349,273.49 其中:按权益法确认收益② -657,483,078.28 -96,749,502.41 按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分派利润 -- --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③ -3,733,110.80 -3,733,110.81 联营或合营公司分配来的利润 -- -- 股权投资转让收益④ -5,966,343.32 -- 债权投资收益 -- --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⑤ -153,588,206.71 -23,866,660.27 其他长期投资收益 -- -- 12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合计 -820,637,481.72 -124,577,963.49 ①2005 年 10 月 11 日,本公司赎回鹏华行业成长开放式基金 198 万基金单位,赎回金额 1,809,525.39 元与投资成本 1,930,700.00 元及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54,432.00 元的差额 133,257.39 元本公司计入投资收益-其他短期投资收益。 ②年末按权益法确认的收益明细如下: 期初投资 期末投资 期末计收益 被投资单位 公司净利润 备注 比例 比例 或损失(—)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489,753,014.68 27.13% 27.13% -132,869,992.88 联营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261,794.59 25.90% 25.90% -1,103,804.80 联营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452,881.22 55.00% 55.00% -12,899,084.67 联营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8,587,569.48 80.00% 80.00% -1,795,798.78 联营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17,873.25 90.00% 90.00% 16,085.93 子公司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56,265,832.28 90.00% 90.00% -320,639,249.05 联营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5,448,035.47 10.00% 10.00% -2,616,507.19 联营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责任公司 -33,148,299.83 8.00% 8.00% -2,651,863.99 子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4,066,324.74 78.43% 78.43% -175,738,288.20 子公司 重庆朝华晶华石有限公司 -7,331,198.62 98.00% 98.00% -7,184,574.65 子公司 合计 -489,753,014.68 -657,483,078.28 ③股权投资差额摊销详见附注六. 2-(6)。 ④股权投资转让收益-5,966,343.32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五-37-④。 ⑤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53,588,206.71 元,包括股票投资减值准备 109,218,443.99 元及其他股 权投资减值准备 44,369,762.72 元,详见会计报表附注六-2 七、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 1、关联方关系 (1)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经济性质 法定 单位名称 注册地 主营业务 与本公司关系 或类型 代表人 开展投资、资产经营方面的咨询、项目投 本公司第 1 大股 资、销售计算机、化工原料、建筑材料、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市 东,占21.39%股 有限公司 赵晓轮 金属材料、五金、交电、针纺织品、日用 杂品、电器机械及器材、汽车零部件等 份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 生产、开发电力产品及发、供、用设备, 本公司是其第 西昌市 发电、供电、电力、电子设计、安装、调 1 大股东,持有 股份公司 杨坤平 司 试。电力科技开发、矿产品、金属材料 27.13%股份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重庆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潘从文 长沙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长沙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 在计算机网络领域从事技术开发、销 上海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公司 售软件等 13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 北京市 计算机网络技术、咨询服务等 孙公司 有限公司 陈守军 公司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公司 涪陵区 生产销售包装用品 子公司 有限公司 黎为荣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 计算机软硬件配件、电子产品、非专控 上海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赵江平 司 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 项目投资、网络信息系统的技术开发及 成都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司 咨询服务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 宽带网络技术、数字电视技术的开发及 深圳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限公司 产品的销售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 广播电视网络数字增值业务的研究、开 成都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王存 公司 发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 销售计算机及配件、陶瓷产品、粘胶模 重庆市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限公司 具、泡塑制品等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 生产计算机软件及外部设备,计算机网 北京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限公司 络技术系统集成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重庆市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子公司 有限公司 张良宾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市 数码电子系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重庆市 网络游戏产品的研发、销售 子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晶化石研发、生产、销售,新材料、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重庆涪陵 子公司 有限公司 李众江 新技术开发与利用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 计算机软硬件、系统集成、科技信息 上海市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责任公司 的“四技”服务等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市 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孙公司 有限公司 蒋琼 (2)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的注册资本及其变化: 单位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公司 18,000 万元 -- -- 18,000 万元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9,700 万元 -- -- 29,700 万元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6,000 万元 -- -- 6,000 万元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100 万元 -- -- 100 万元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 -- 4,000 万元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0 万元 -- -- 100 万元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50 万元 -- -- 50 万元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400 万元 -- -- 20,400 万元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6,000 万元 -- -- 6,000 万元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 -- 1,000 万元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100 万元 -- -- 100 万元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500 万元 -- -- 500 万元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 -- 1,000 万元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40,000 万元 -- -- 40,000 万元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00 万元 -- -- 4,000 万元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 -- 5,000 万元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10,000 万元 -- -- 10,000 万元 13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800 万元 -- -- 800 万元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元 -- -- 200 万元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万元 -- -- 100 万元 (3)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单位名称 金 比 金 比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额 例 额 例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5,100 万元 85% -- -- -- -- 5,100 万元 85% 长沙市乐捷网络服务有限公司 51 万元 51% -- -- -- -- 51 万元 51%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100% -- -- -- -- 4,000 万元 100%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51 万元 51% -- -- -- -- 51 万元 51% 重庆市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45 万元 90% -- -- -- -- 45 万元 90%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6,000 万元 78.43% -- -- -- -- 16,000 万元 78.43% 四川新泰克投资有限公司 3,300 万元 55% -- -- -- -- 3,300 万元 55%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1,000 万元 100% -- -- -- -- 1,000 万元 100% 成都新中网数字系统有限公司 90 万元 90% -- -- -- -- 90 万元 90%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500 万元 100% -- -- -- -- 500 万元 100% 北京朝华瑞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800 万元 80% -- -- -- -- 800 万元 80% 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 36,000 万元 90% -- -- -- -- 36,000 万元 90%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100% -- -- -- -- 4,000 万元 100% 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 4,000 万元 80% -- -- -- -- 4,000 万元 80% 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 9,800 万元 98% -- -- -- -- 9,800 万元 98%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640 万元 80% -- -- -- -- 640 万元 80% 北京朝华国图科技有限公司* 200 万元 100% -- -- -- -- 200 万元 100%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公司 70 万元 70% -- -- -- -- 70 万元 70% *为本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合计持股比例。 (4)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单位名称 与本公司关系 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8.74%股份 浙江天声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6.28%股份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5.03%股份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本公司股东之一,持有 1.44%股份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19%的股权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持有其 25.9%的股权 河南省视讯数字发展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13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唐山广通数字电视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49%的股权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为本公司股东深圳市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所控制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投资的公司、法院裁定本公司朝华实业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 51.57%的股份 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联营公司 北大正元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控制其 28%的股权 重庆正元香料有限公司 朝华实业和北大正元投资的公司,朝华实业占 1%的股权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该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四川立信投资的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西昌锌业和西昌电力投资设立的公司 四川佳信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诚信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投资设立的公司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同一实际控制人 2、关联方交易 (1)销售与购买 本年数(不含税) 上年数(不含税) 关联交易企业名称 销售 购买 销售 购买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544,411,147.77 69,918,707.47 356,170,891.58 126,532,436.15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13,668,045.99 -- 1,771,569.16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428,583.77 6,536,486.91 -- --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1,439,481.82 -- --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 125,181.79 -- --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 27,429.61 -- -- 涪陵建筑陶瓷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1,704,491.93 -- 9,378,907.31 --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285,492.07 -- -- -- 本年度,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以账面净值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固定资产 1,389,831.19 元。 13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本公司与四川立信签订《财产租赁合同》,将本公司位于成都市上池正街 65 号的商用 写字楼整体租赁给四川立信,租赁期限共 3 年,从 200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12 月 31 日止, 房屋总建筑面积为 3,979 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 20 元,每年应收租金共计 954,960.00 元, 本年由于被查封,未计租金。 (3)四川新泰克公司与四川立信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四川立信将租用的位于成都市上 池正街 65 号的本公司商用写字楼 280.00 平方米建筑面积和车位 1 个租赁给四川新泰克公司, 租赁期限 3 年,从 2003 年 11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11 月 1 日止,每平方米每月租金为 35 元,每 年应付租金共计 117,600.00 元,本年由于被查封,未计租金。 (4)2005 年 4 月 8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就因业务 过渡等原因造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①长虹朝华公司使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办公场地,应支付一定的费用,截止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540,088.94 元; ②长虹朝华公司使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库房,应支付一定的仓储费用,截止到 2004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190,445.01 元; ③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代长虹朝华公司采购货物后,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时加价 1%,应返 还长虹朝华公司,截止到 2005 年 3 月 31 日共计 6,599,972.79 元; ④分销业务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运营时形成的代理商价保以及厂商给予代理商的折扣证 书,由于业务转移,代理商不再和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交易,代理商将该部分价保和折扣证书在 向长虹朝华公司提货时使用,但实际应该由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承担并返还长虹朝华公司,截止 到 2005 年 3 月 31 日共计 20,959,628.50 元; ⑤以上几项盈亏相抵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共计应向长虹朝华公司返还 26,829,067.34 元, 返还方式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给予长虹朝华公司价保的形式,在 2005 年 4 月底之前全部返还, 即长虹朝华公司将此价保在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时抵减。 ⑥如发生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向长虹朝华公司收取的其他费用以及 2005 年 3 月 31 日后可 能发生的 2004 年 10 月 18 日之前产生的同上述性质的价保和返利问题,将在双方核算确认后, 以同样方式在一周内处理。 ⑦鉴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目前资金困难,除完成相应的财务和商务处理外,暂时无资金归 还上述应返的价保,双方约定:在后续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资产交易中, 长虹朝华公司有权利在交易款项中先扣除上述 26,829,067.34 元,然后支付剩余款项。 2005 年 3 月 28 日至 4 月 13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以售价折扣 13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0%后的金额开具发票返还长虹朝华公司 11,278,853.12 元、2005 年 4 月 13 日,上海朝华科技 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直接降价 15,004,890.42 元、2005 年 4 月 28 日,上海朝华科技 公司向长虹朝华公司出售商品时将余额扣除后出售给长虹朝华公司。 (5)2005 年 1 月 31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与长虹朝华公司先预估冲销了双方的往来 400 万元,同时增加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主营业务成本 400 万元,预估调账的依据为: 2005 年 4 月 30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双方就因业务过渡 期间部分销售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名义执行造成的关联交易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①因双方各自需要,长虹朝华公司成立后的部分分销业务在一定的过渡阶段内,所有对外 销售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名义执行的方式,具体流程为: 长虹朝华公司在和客户达成购销意向,确定产品、数量和价格后,将相应货物销售给上海 朝华科技公司的分公司,售价统一按最终销售给客户价格的 98%执行,客户向其所在地的上海 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下订单并与之签订购销合同; ②执行此方式的具体终止时间由长虹朝华公司书面通知为准; ③所有业务的商务物流操作均由长虹朝华公司完成,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不负担上述业务的 所有相关费用; ④由于执行上述方案而使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分公司获得的 2%差价并不归上海朝华科技公 司所有,仅为长虹朝华公司代管,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收到长虹朝华公司终止通知后一个月 内确保将前述 2%的差价向长虹朝华公司返还,即长虹朝华公司有权将该部分应收回的 2%差价 日后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支付采购货款时直接抵扣。 (6)2004 年 10 月 22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写字楼租赁合同》,长 虹朝华公司北京分公司承租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 36 号龙宝大厦第二层,建筑 面积共 2,058.17 平方米,租赁期限为 10 年,自 2004 年 10 月 22 日至 2014 年 10 月 21 日止;长 虹朝华公司若要求续租,本合同自动延续 10 年,所有租赁条件不变;长虹朝华公司在承租期内 有权将其承租区域转租予第三方;在承租期内,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如提前收回出租房屋,须向 长虹朝华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 30 万元;本届租期内,承租单元租金为每日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2 元,每月租金为人民币 123,490.20 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及租期续延期内,承租单元的租金不 予调整。 2005 年,长虹朝华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补充协议》,鉴于长虹朝华 公司北京分公司承租后共计投入 211.43 万元进行装修,如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提前收回出租房屋,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须向长虹朝华公司北京分公司支付违约赔偿金 30 万元外,还须向长虹朝华公 13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赔偿装修费用,每提前一年收回,须向长虹朝华公司支付 21.15 万元的赔偿金额。上海朝华 科技公司应向长虹朝华公司支付的违约赔偿金和装修赔偿金须一次结清。2005 年度按协议计算 租金 1,481,882.40 元。 (7)2005 年 5 月 30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鉴于长虹朝 华公司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欠艾佩斯(苏州)不间断电源有限公司和艾佩斯电力转换系统国际贸 易(上海)有限公司货款一事提供了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担保,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①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确保尽快归还艾佩斯(苏州)不间断电源有限公司 1,183,927.68 元和艾 佩斯电力转换系统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 1,279,816.20 元,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最迟不应迟于 2005 年 9 月 31 日归还; ②如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违反前述约定致使长虹朝华公司无法收回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担保 垫付的保证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立即向长虹朝华公司支付垫付的保证金,即上述欠款总额。 同时,自 2005 年 10 月 1 日起,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每日应按保证金总额的 0.5%向长虹朝华公司 支付违约金。 (8)2005 年 6 月 2 日,长虹朝华公司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协议书》,鉴于长虹朝华 公司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欠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货款一事提供了现金形式的保证金担 保,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①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确保尽快归还友讯电子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3,101,506.98 元,最迟不应 迟于 2005 年 9 月 31 日归还; ②如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违反前述约定致使长虹朝华公司无法收回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担保 垫付的保证金,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立即向长虹朝华公司支付垫付的保证金,即上述欠款总额。 同时,自 2005 年 10 月 1 日起,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每日应按保证金总额的 0.5%向长虹朝华公司 支付违约金。 (9)本公司关联方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 限公司各欠本公司控制股子公司朝华实业公司 1.5 亿元,合计 4.5 亿元。2005 年 4 月 26 日,朝 华实业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51.57%的 股权 33,183.50 万元,抵偿上述公司欠朝华实业公司往来款 439,526,520.39 元,详见附注十一.3。 (10)物权转移: ①2005 年 5 月 29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长虹朝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的物权转让三方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同意将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已签 署的《进口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为 EA0502-0032)项下约定货物的所有物权以及该批货物项下 13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长虹朝华。经三方确认的转移物权价值为 4,393,387.79 元。 ②2005 年 5 月 29 日,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长虹朝华、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签订的物权转让三方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同意将与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已签 署的《进口代理协议》 (合同编号为 ETZAR0501007)项下约定货物的所有物权以及该批货物项 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转移给长虹朝华。经三方确认的转移物权价值为 8,817,793.65 元。 ③根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长虹朝华、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签订的三方协议: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同意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司将代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境外销售货 物而产生的债权在收回之日直接转让给长虹朝华,用于偿还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对长虹朝华的债 务。经三方确认转移债权价值 7,348,574.49 元。 (11)由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房产抵押,本公司向重庆市涪陵区住 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借款。根据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0 号],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向重庆市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借 款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借款本金、利息以及诉讼费用合计 41,221,783.00 元 均由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所有的已为前述借款设定抵押位于涪陵区南门山 的“朝华新城”房产代本公司抵偿。 3、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收账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 -- 540,264.75 0.54%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38,974,925.27 57.45% 806,749.72 0.80%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800.00 -- 800.00 --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1,194,306.88 1.76% 1,347,342.38 1.34% 预收账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126,730.28 0.42% -- --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 -- 12,973,284.75 16.84% 应付账款: 涪陵顺华包装有限公司 -- -- 20,471.35 0.01%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44,107,902.90 44.38% 27,530,284.35 16..50%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36,532.06 0.04% 36,532.06 0.02%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16,112.42 0.02% -- --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 -- 21,134.05 0.01% 预付账款 13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涪陵顺华包装有限公司 108,065.95 0.71% -- --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6,956.50 0.11% 1,438,481.82 0.88%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 -- 15,980.22 0.01% 其他应收款: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200,313,931.09 28.32% 339,814,729.88 26.63%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228,130,182.04 32.26% 358,094,003.56 28.06%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28,000,000.00 3.96% 66,000,000.00 5.17%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29,930,000.00 4.23% 30,050,000.00 2.36%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601,551.47 0.09% 2,240,439.24 0.18%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1,000,000.00 0.14% 1,000,000.00 0.08%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5,270,000.00 0.41%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 -- 2,600.00 --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4,336.00 -- 98,342,587.59 7.71%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69,715,330.11 9.86% 203,666,777.46 15.96%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81,918,779.55 11.58% 82,615,779.55 6.47%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金鹤宾馆 59,970.00 0.01% -- --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418,480.00 0.20% 2,729,830.28 0.21%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1,500,000.00 0.12%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40,000.00 0.01% 40,000.00 --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6,474,457.82 0.92% 1,297,908.97 0.10%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6,962,596.57 0.98% 5,734,366.25 0.45%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415,385.60 0.06% -- -- 其他应付款: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65,175.80 0.02% -- --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425.33 -- 114,025.33 0.14%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 -- 20,895,701.27 25.44%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467,315.31 0.13% 1,204,701.56 1.47%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4,099,080.36 6.48% -- -- 重庆市佛来明哥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382,037.79 0.10% -- --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698,076.80 0.72% -- --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70,000.00 1.77% -- --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500,000.00 0.13% -- --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00 0.05% -- --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12,000.00 -- -- -- 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0.13% 500,000.00 0.61% 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 -- 9,000,000.00 10.96% 发出商品: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8,767,335.54 32.00% 48,433,916.30 52.74% (2)本公司与本年度未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的应收应付款项余额 13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年末数 *年初数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应付账款: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80,131.88 0.08% 80,131.88 0.06%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55,500.00 0.06% 55,500.00 0.04%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29,380.00 0.02%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34,188.03 0.03% 34,188.03 0.03% 其他应收款: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27,952,835.67 2.18% 北京乐捷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3,000,000.00 0.42% 3,000,000.00 0.23%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90,000.00 0.01% 90,000.00 0.01%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702,893.42 0.10% 1,835,406.45 0.14%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 -- 2,658,779.56 0.21% 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9.99 -- 2,627,909.99 0.21% 乐捷网络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10,444,891.33 1.48% 10,335,558.86 0.81% 其他应付款: 朝华科技集团重庆经贸有限公司 6,215,096.74 1.67% 5,091,348.84 4.88% 深圳市新丸统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3,675,925.01 0.99% 5,874,704.57 5.63%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290,777.97 0.88% 15,000,176.00 14.37% 上海朝华软件应用服务有限公司 -- -- 2,545,144.84 2.44% 上海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251,212.13 0.60% 2,631,343.20 2.52% 北京朝华国图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42,936.00 0.55% 2,000,000.00 1.92% *年初数是 2004 年末本公司和本年度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对上述单位的往来金 额,年初比例是往来余额与本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年初数的比值,上年度合并时已抵销。 : 4、关联方累计资金占用情况(不含控股子公司) 单位名称 期初 累计借方 累计贷方 期末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 338,610,028.32 22,476,139.41 161,239,551.95 199,846,615.78 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66,000,000.00 --- 38,000,000.00 28,000,000.00 重庆正东实业有限公司 30,050,000.00 866,000.00 986,000.00 29,930,000.00 重庆市涪陵金昌经贸公司 2,240,439.24 125,712.23 1,764,600.00 601,551.47 涪陵顺华包装品有限公司 1,000,000.00 -- -- 1,000,000.00 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500,000.00 57,188.20 4,255,265.00 -2,698,076.80 四川立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70,000.00 15,710,000.00 27,550,000.00 -6,570,000.00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600.00 --- --- 2,600.00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98,342,587.59 234,336.00 122,671,667.95 -24,094,744.36 13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 358,094,003.55 20,397,799.64 150,361,621.16 228,130,182.04 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203,666,777.46 16,048,552.65 150,000,000.00 69,715,330.11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销售有限公司 82,615,779.55 1,303,100.00 2,000,100.00 81,918,779.55 重庆德鸿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2,729,830.28 21,309.67 1,332,659.95 1,418,480.00 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 1,297,908.97 11,568,385.15 6,457,012.10 6,409,282.02 重庆市佛来明哥陶瓷制造有限公司 -- 550,579.60 932,617.39 -382,037.79 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40,000.00 -- -- 40,000.00 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金鹤宾馆 -- 480,000.00 420,030.00 59,970.00 北京利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5,734,366.25 2,048,855.32 820,625.00 6,962,596.57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 1,282,100.00 866,714.40 415,385.60 北京冠信华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4,025.33 271,392.00 168,792.00 -11,425.33 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20,895,701.27 29,595,701.27 8,700,000.00 -- 成都富港置地有限公司 -- -- 500,000.00 -500,000.00 成都双楠广场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200,000.00 -200,000.00 成都富港物业管理公司 - - 12,000.00 -12,000.00 四川佳信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00 - - -500,000.00 四川信诚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9,000,000.00 9,000,000.00 -- -- 小计 1,166,684,594.61 132,037,151.14 679,239,256.90 619,482,488.86 5、本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详见附注八。 6、关联方为本公司提供担保情况,详见附注五.13“短期借款”。 八、或有事项 (一)对外担保情况: 1、本公司为外单位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1,500.00 中行涪陵分行 1,500.00 2004.05.12-2005.05.11 2,000.00 中行涪陵分行 2,000.00 2004.05.17-2005.05.16 重 庆 长 丰 通 信股 400.00 中行涪陵分行 400.00 2004.05.19-2005.05.18 份有限公司(星美 联合股份公司) 2,000.00 浦发银行广州分行 2,000.00 2004.09.27-2005.09.16 互保 1,800.00 兴业银行南岸支行 1,800.00 2004.10.20-2005.06.19 2,0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2,000.00 2004.04.15-2005.01.20 重庆长丰宽带通信 2,0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2,000.00 2004.01.15-2005.01.08 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800.00 交行九龙坡支行 800 2004.06.03-2005.01.03 重 庆 长 江 水 运股 253.00 工行重庆枳城支行 253 2003.12.12-2004.12.10 互保协议 份有限公司 重 庆 市 博 赛 矿业 98.486685 为 98.486685 万欧元 1,109.2262 工行南川支行 2003.03.19-2006.03.11 (集团)有限公司 万欧元 按 11.2627 折算 400.00 工行南川支行 400.00 2002.03.29-2007.03.28 14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400.00 工行南川支行 400.00 2002.06.06-2007.03.30 1,000.00 工行南川支行 1,000.00 2002.11.13-2007.08.20 2,000.00 工行南川支行 2,000.00 2002.12.12-2007.08.20 1,200.00 工行南川支行 1,200.00 2003.03.31-2008.03.28 成 都 星 美 数 码信 800.00 中信银行成都分行 2,000.00 2004.01.05-2005.01.05 息产业有限公司 涪陵三兴房地产开 原重庆涪陵瑞丰 1,893.50 工行兴华支行 1,893.50 1998.12.08-2001.12.07 发有限公司 实业有限公司 合计 21,555.73 22,755.73 2、本公司为关联方的担保情况: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84.40 涪陵城市信用社 85.00 2004.12.24-2005.09.30 重庆市涪陵建筑 陶瓷集团有限公 500.00 中信涪陵支行 500.00 2004.01.29-2005.01.28 司 730.00 工行重庆枳城支行 730.00 2004.02.18-2004.08.17 重庆市涪陵金昌 237.00 枳城信用社 237.00 2004.06.23-2005.06.23 经贸公司 重庆市垫江美华 550.00 垫江信用联社 550.00 2004.08.13-2005.07.31 彩釉瓦有限公司 1,968.64 中行涪陵分行 2,000.00 2004.04.21-2004.12.21 重庆市华祥房地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亿 产开发有限责任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4,000.00 2001.06.19-2004.06.19 股权质押,本公司、四川新 公司 泰克共同担保,西昌电力对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3000 万元担保 西昌锌业有限责 11,000.00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2003.08.05-2005.08.04 与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共同 14,000.00 任公司 3,000.00 有限公司 2004.11.29-2005.11.30 担保 涪陵大华陶瓷有 与建陶集团公司和西昌电 2,000.00 兴业银行重庆分行 2,000.00 2004.12.24-2005.07.24 限公司 力共同担保 四川正东制药有 金信信托投资股份 与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共同 2,100.00 2,100.00 2004.11.30-2005.01.31 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担保 合计 27,824.54 29,202.00 3、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⑴ 乐 捷 网 络 应用 366.01 中信银行涪陵支行 500.00 2004.03.30-2004.09.29 服务有限公司 ⑵ 上 海 朝 华 科技 交 行 上 海 分行 市西 2004.12.16-2005.02.04 1,455.72 1,700.00 SXA120040072 有限责任公司 支行 2005.02.04-2005.03.31 中 国 光 大 银行 上海 综合授信协议 G04012 号 5,658.10 8,000.00 分行 8000 万元保理贷款 1,0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2004.09.20-2005.03.15 最高额担保。上海朝华软件 和数字娱乐公司各 1,000 万 499.3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8,000.00 2004.09.20-2005.03.15 元商业票据,朝华科技贴现 499.3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2004.09.20-2005.03.15 到期转借款 14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1,4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400.00 2004.09.21-2005.09.20 贷款合同号 1651040029 1,500.00 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500.00 2004.09.28-2005.08.28 贷款合同号 1651040030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6.01-2005.05.20 98402004-28060102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6.01-2005.05.20 98402004-28060103 贷 款 合 同 号 1,000.00 浦发闸北支行 1,000.00 2004.08.11-2005.08.10 98402004-28081101 光 大 银 行 成都 彩虹 3,900.00 4,000.00 2004.07.22-2005.07.22 06(04)210-保 015 桥支行 招 商 银 行 成都 分行 2004.07.28-2005.05.28 ⑶ 西 昌 电 力 股份 3,500.00 4,900.00 (2003)授字第 21030781 有限公司* 清江支行 2005.05.28-2006.02.28 11,600.00 工行凉山州分行 11,600.00 2004.06.04-2009.05.31 2004 凉保字(005)号 3,000.00 工行凉山州分行 10,000.00 2004.04.28-2005.04.26 2004 工银凉保字第 003 号 合计 37,378.43 54,600.00 *本公司持有西昌电力公司8,058.942万股社会法人股,占其总股本的27.13%,为其第一大 股东。 本公司以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3,712.90 万股和630.00万股股权,为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 行和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为西昌锌业有限公司贷款9000万元和800万元提供质押担保。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保情况 担保余额 授信额度 被担保单位 贷款银行 借款期限 备注 (万元) (万元) ⑴四川新泰克公司担保 重庆市涪陵建筑陶 建陶集团以房产和机器设 1,800.00 建设银行涪陵分行 1,800.00 2004.01.09-2006.01.08 瓷集团有限公司 备作抵押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4,000.00 2001.06.19-2004.06.1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亿股权质押,本公司、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川新泰克担保,西昌电力 对 3000 万元担保 ⑵朝华晶化石公司担保 重庆市商业银行涪 本公司 100,000.00 100,000.00 2004.11.28-2005.11.28 陵支行 ⑶朝华实业公司担保 2,654.50 涪陵建行营业部 2,654.50 2001.06.19-2004.06.1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 1.5 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亿股权质押,本公司、四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2004.04.21-2007.04.19 川新泰克担保,西昌电力 对 3000 万元担保 本公司 1,262.00 中国工商银行重庆 1,262.00 2004.03.20-2005.03.29 朝华实业以西昌锌业股权 本公司 1,000.00 枳城支行 1,000.00 2002.09.28-2005.03.27 质押,四川立信担保 5、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担保情况 (1)本公司共持有西昌电力公司股份 80,589,420 股,已办理股权质押 8,055.7420 股,具体 情况如下: 14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备注 2003.4.28 2003.4.28-2006.4.27 3,712.8420 万股 建行渝涪支行 4500 万元 2003.12.22 2003.12.22-2005.7.31 3,712.90 万股 深圳市商业银行海滨支行 9000 万元 为西昌锌 2004.3.11-2005.3.11 2004.3.17 630 万股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 800 万元 业出质 2005.3.11-2005.9.11 (2)本公司持有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1 亿股,已办理股权质押 9900 万股,为 本公司原贷款 1.21 亿元追加质押担保,具体质押情况如下: 质押日期 质押期限 质押股数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备注 2004.12 2003.7.31-2006.7.30 建行渝涪支行 8000 万元 四川立信担保 2004.12 2003.8.1-2006.7.31 9900 万股 建行渝涪支行 2000 万元 四川立信担保 2004.12 2004.3.24-2005.3.23 建行渝涪支行 2100 万元 长丰通信担保 (3)本公司将持有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股权 1.2 亿元质押给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作为 原贷款 1 亿元的追加担保,以持有的立应科技 1,315 万股权为本公司在工行重庆枳城支行的借 款作质押。 (4)本公司持有的立应科技股权质押,详见附注五.13 短期借款。 (5)朝华实业公司持有的西昌锌业公司股权质押情况 质押期限 质押银行 借款余额 质押情况 备注 2001.06.19-2004.06.19 涪陵建行营业部 2,654.50 万元 以西昌锌业 1.5 亿股权质押, 为重庆市华祥房地产 与本公司、四川新泰克共同担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出 2004.04.21-2007.04.19 涪陵建行营业部 3,000.00 万元 保,西昌电力对 3000 万元担保 质 朝华实业公司以持有的西昌锌业公司 18,000 万股股权为本公司在工行重庆枳城支行贷款 9,000 万元作质押。 (6)四川新泰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质押情况 质押期限 质押银行 贷款金额 质押情况 备注 四川新泰克以湖北广电宽带传输有限公司 40%的 2004.3.25-2 建行渝涪 800.00 股权、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公司 49%股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 19 005.3.24 支行 万元 权,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9%的股权提 台机器设备抵押 供质押 (二)主要诉讼、仲裁、查封和冻结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朝华实业公司欠款纠纷案 本公司关联方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 司各欠朝华实业公司往来款 1.5 亿元,合计 4.5 亿元。2005 年 4 月 25 日,朝华实业公司通过重 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执字第 15 号、第 16 号和第 17 号民事裁定书]强制执行的方式, 取得了西昌锌业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昌锌业注册资本的 51.57%,分别用于抵偿涪陵 14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欠朝华实业公司 150,000,000.00 元、150,000,000.00 元和 139,526,520.39 元,合计抵款 439,526,520.39 元。具体 情况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九-(一)-6-(2) 。 2、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起诉本公司 10,0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张良宾、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案 2005 年 4 月 27 日,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因与本公司发生借款合同纠纷,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4 月 29 日本公司收到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渝三中民保字 第 4 号],裁定对本公司在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朝华数字娱乐有限公司、重庆朝华 数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股份予以冻结。因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向重 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5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5)渝三中民保字第 4-1 号]裁定,解除上述冻结。 2005 年 4 月 2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裁 定查封、扣押、冻结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公司、四川立信和张良宾价值人民币 1 亿元的财产。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继续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 轮候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80,589,420 股。2005 年 6 月 16 日,重庆市高级人 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 法民初字第 25 号],冻结本公司(证券账户号 B880809602)所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社会法人 股 80,589,420 股,冻结期限从 2005 年 6 月 16 日至 2006 年 6 月 16 日。 2005 年 7 月 22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 55%的股权、四川立信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 45% 的股权,冻结期限:2005 年 7 月 6 日至 2007 年 7 月 5 日,冻结期间不能办理买卖、转移、质 押等。 2005 年 9 月 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偿付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10,000 万元和截止到 2005 年 6 月 20 日的利 息、复利 3,760,064.77 元。并从 2005 年 6 月 21 日开始至还清时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计算 利息、并按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复利,利随本清;本公司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偿付上述债务, 重庆市商业银行涪陵支行有权以本公司持有的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1 亿 2 千万股股权折抵或者以 拍卖、变卖该股权的价款优先受偿;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张良宾对该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朝华晶化石公司、西昌电力公司承担本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该案件受理 费等 333,582.50 元由本公司承担。 14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6 年 1 月 1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 4 号,要求朝华晶化石 公司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3、中国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起诉西昌锌业公司 4,8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及 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3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彩虹桥支行签署了《质押合同》,约定本公司 将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630 万法人股股权出质为西昌锌业公司《综合授信协议》为其 2004 年 3 月 11 日至 2005 年 3 月 11 日授信敞口 800 万元提供质押,后延期至 2005 年 9 月 11 日。四川 立信投资公司则以持有本公司的 2,650 万股法人股股权为西昌锌业贷款 4,000 万元提供质押。 2005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收到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发出的《贷款合同提前终止通知书》 (一)[编号:成光银信函(2005 年)第 03 号],决定贷款合同提前终止。 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采取诉讼保全方式,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冻结本公司 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股权。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2005 年 5 月 9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川立保字第 14 号、第 15 号]:冻结本公 司已转让但未过户的四川长虹社会法人股 6,399,120 股;冻结本公司(账户为 B880809602)持 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630 万股;轮候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 7,428.9420 万 股(共计冻结股数 8,058.942 万股)。冻结期限自 2005 年 5 月 9 日至 2006 年 6 月 9 日。光大银 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2005 年 5 月 13 日,四川省高级 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川立保字第 14 号],查封本公司所有的位于成都青羊区 上池正街 65 号的 4,921.55 平方米房产。 2005 年 9 月 21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川民初字第 4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西昌锌业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光大银行成都彩虹桥支行借款本金 4,800 万元及从 2005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9 月 11 日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利息,2005 年 9 月 11 日以后的逾 期利息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给付;四川立信以持有本公司的 2,650 万股法人股股权及收 益对贷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承担清偿责任;本公司以所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630 万股的股权及收益,对贷款本金 800 万元及利息承担清偿责任,并有权向西昌锌业公司追 偿;该案件受理费等中的 270,266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225,222 元由立信投资承担、45,044 元由 本公司承担。 4、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本公司 300,000,000 元贷款合同纠纷案 本公司在建设银行涪陵分行的借款明细如下: 序号 金额(万元) 贷款期限 贷款条件 14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华祥房产公司以其涪陵南门山朝华新城 21500 平方米土地及该 1 3,400.00 2003.3.28-2006.3.27 土地上的建筑物抵押 2 4,500.00 2003.4.25-2006.4.28 本公司以西昌电力 37,128,420 股作质押 5,000.00 2003.8.5-2006.8.4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李渡朝华工业园 393,272.12 平方米土地及其 3 2,500,00 2003.8.15-2006.8.14 建筑物抵押,ZGEDY2004-001《最高额抵押合同》 1,700.00 2004.3.25-2005.3.24 8,000.00 2003.7.31-2006.7.30 四川立信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在 2,000.00 2003.8.1-2006.7.31 2003.7.31-2006.7.30 期间最高额度 1 亿元贷款担保 4 2,100.00 2004.3.24-2005.3.23 长丰通信提供担保 2004 年 10 月 28 日,本公司以金信信托公司 9900 万股为 12100 万元提供质押 朝华晶化石公司以 19 台机器设备抵押,四川新泰克以湖北广电 宽带传输有限公司 40%的股权、开封市视讯数字广播电视有限 5 800.00 2004.3.25-2005.3.24 公司 49%股权,南宁有线数字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49%的股权提 供质押 30,000.00 2003 年 3 月 28 日,李众江和张良宾分别与该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对该行在 2003 年 3 月 28 日至 2007 年 3 月 27 日向本公司的最高额度为 3 亿元的债权提供担保。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查封冻结本公司(账户为 B880809602) 持有的西昌电力 37,128,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冻结期限 2005 年 4 月 29 日至 2006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2005 年 5 月 11 日,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查封冻结本公司除上述 37,128,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以外的,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 43,461,00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 冻结期限自 2005 年 5 月 11 日至 2006 年 5 月 11 日。 2005 年 5 月 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1 号民事裁定书,裁 定查封、冻结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四川新泰克、华祥房产公司、四川立信、长丰通信、 李众江、张良宾价值人民币 3.1 亿元的财产。 2005 年 9 月 5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本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偿付;对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 37,128,420 股、金信信托 9,900 万股的股权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分别在 4500 万元和 12,100 万元借款的本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对华祥房产公司、朝华晶化石公 司和四川新泰克公司的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的价款分别对其抵押借款的本息、违约金、 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川立信、长丰通信、李众江和 张良宾对其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6 年 1 月 16 日,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一终字第 98 14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号民事裁定书终审裁定,2006 年 3 月 1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高法民执字第 8 号执行通知。 5、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起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担保案 2005 年 10 月 17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4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和截止 2005 年 6 月 6 日的利息 229,783.44 元及从 2005 年 6 月 7 日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 罚息,利随本清;本公司偿还招商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37.2 万元的律师费;重庆太极实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107,681 元由本公司承担。 6、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贷款 30,367 万元提供担保案 本公司于 2001 年与太极集团公司签订了互保协议,由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为本公司在中信 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共计 3.0372 亿元提供连带担保,四川立信则以其持有的西昌 锌业的 43%的股权为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提供的担保提供反担保,西昌电力、涪陵建陶、大华 陶瓷、朝华晶化石四公司则为四川立信的质押担保追加担保。截止 2005 年 4 月 27 日,本公司 在中信实业银行杨家坪支行等银行的借款全部逾期,各银行向太极集团和太极实业发出了偿还 欠款通知书并扣划了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账上的资金 3.0367 亿元,太极集团在承担担保责任后 将追偿权转移给太极实业。2005 年 4 月 27 日,太极实业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 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冻结本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西昌电力 80,589,420 股社会法人股股权(已质押)。冻结期限 2005 年 4 月 29 日至 2006 年 4 月 29 日。 2005 年 5 月 10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渝 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协助执行通知:冻结本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37,129,000 股社会法人股、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1.6 亿股股权、朝华晶化石公司 9,800 万股股权、重庆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 公司 4078.1238 万股股权、朝华实业公司 3.6 亿股股权、乐捷网络公司 5100 万股股权;查封涪 陵中山东路 29 号房产、重庆科园一路 200 号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17 层房产、重庆科园三街 139 号附 6 号房产。 、 2005 年 12 月 29 日,重庆市高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2 号]判决: (1)本公司向太极实业(集团)股份公司支付 3.0367 亿元并承担从太极实业及太极集团承担 担保责任之日起至付清时止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2)太极实业有权对四川立信 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公司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 14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西昌电力对以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足部分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朝华晶化石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 卖的价款清偿后的不足时承担二分之一的赔偿责任;(5)涪陵建陶公司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 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后的清偿价值不足 3.0372 亿元时在 3.0372 亿元范围内承担 补充赔偿责任;(6)涪陵大华对四川立信质押的其占西昌锌业 43.98%的股权拍卖、变卖的价 款清偿后的不足 2.5 亿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本公司应于判决送达之次日起 10 日内偿付, 逾期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办理。本案案件受理费 1,528,610 元、诉讼保全费 1,519,120 元共计 3,047,730 元,由本公司负担。 7、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涪陵城区支行起诉本公司 1750 万元借款和涪陵朝华陶瓷有限公司 担保案 2005 年 9 月 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28 号民事判决 书,本公司偿付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市涪陵城区支行借款本金 1750 万元及利息 305,898.30 元(此 利息截止 2005 年 4 月 20 日,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朝华陶瓷公司对本公 司应付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334,250 元由本公司及朝华陶瓷公司承 担。 8、招商银行涪陵支行 6,200 万元贷款合同纠纷案 2004 年 11 月 23 日,本公司与招商银行涪陵支行签订 6,2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1 月 23 日至 2005 年 11 月 23 日,由四川立信、正东制药公司、西昌锌业公司、西昌电力公 司、张良宾作为保证人。2005 年 5 月 13 日,招商银行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 本公司归还借款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及复息。2005 年 10 月 28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3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招商银行重 庆涪陵支行借款本金 6,200 万元和截止 2005 年 4 月 27 日的利息 1020,650.23 元及从 2005 年 4 月 28 日起至还清时止的利息、复利,利随本清(其中应扣除 2005 年 4 月 29 日招行涪陵支行扣 划的利息 221,991 元);本公司偿还招行涪陵支行 138 万元的律师费;四川立信、正东制药、 西昌锌业、张良宾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西昌电力承担该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 1/2 的赔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了、保全费 640,730 元由本公司承担。 9、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华祥房地产公司、张良宾担保案 本公司于 2004 年 9 月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南岸支行申请贷款 2,000 万元,因 借款合同纠纷,华夏银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005 年 4 月 29 日,重庆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民事裁定书》[渝一中民立保字第 70 号]裁定:查封本公 14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司位于涪陵区中山东路 21 号负一层至第二十六层 22,403.12 平方米的房屋(不包括第四层 1E-H 到 2E-H 建筑面积共 124.06 平方米)。 2005 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15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华夏银行重庆南岸支行 2,000 万元本金及利息 (2005 年 2 月 21 日至 2005 年 5 月 8 日止的利息,按约定的 7.137%,2005 年 5 月 9 日起至本 判决确定的给付之日止,在 7.137%的基础上加收 50%计算逾期利息);本公司给付华夏银行重 庆分行南岸支行律师费 8 万元;华夏银行重庆南岸支行有权对被查封的本公司持有的位于涪陵 区中山路 21 号房产拍卖或者变卖后的优先受让权;华祥房产、张良宾承担清偿责任;该案件受 理费等 234,670 元由本公司、华祥房产、张良宾共同承担。 2006 年 3 月 23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执字第 104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以评估价作参 考底价依法对本公司位于涪陵区中山路 21 号房产公开拍卖。 10、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起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的利息案 本公司在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贷款 2000 万元,期限自 2004 年 5 月 28 日至 2005 年 5 月 28 日是,由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 法院起诉,2005 年 7 月 28 日,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本公司偿还 2,000.00 万 元。2005 年 9 月 28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62 号民事判 决书判决:本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的利息(从 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5 月 28 日止按年利率 5.31%计算,此后按年利率 5.31%上浮 40% 计算逾期罚息和复利);该案件受理费等 116,130 元由本公司承担。 11、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涪陵大华陶瓷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及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12 月 23 日,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重庆分行签订 2,000 万元的《短期 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2 月 24 日至 2005 年 7 月 24 日,由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担保。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于 2005 年 5 月 30 日起诉,2005 年 9 月 26 日,重 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61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大华陶瓷公司在 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从 2005 年 3 月 21 日起 至 2005 年 7 月 24 日止按年利率 5.58%计算,此后按年利率 5.58%上浮 30%计算逾期罚息和复 利至本金付清时止);涪陵建陶公司、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对大华陶瓷应付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 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29,558 元由大华陶瓷承担。 12、兴业银行重庆分行诉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00 万元借款和本公司担保案 14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4 年 10 月 19 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与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签订 1800 万元借款 合同,期限 2004 年 10 月 19 日至 2005 年 6 月 18 日,由本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兴银渝 南保字 2004035 号)。2005 年 5 月 23 日,兴业银行重庆分行提起诉讼。2005 年 8 月 24 日,重 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3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丰通信在该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兴业银行重庆分行借款本金 1,800 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6 月 19 日按年利率 5.08875%计算,此后至付清时止按月利率 7.64%计付逾期 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11,532 元由长丰通信承担,本公司负连 带清偿责任。 13、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诉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及本公 司担保案 2003 年 3 月 17 日,本公司与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华祥房地 产公司在 2003 年 3 月 17 日至 2005 年 3 月 17 日的本金不超过 3000 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华 祥房地产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23 日贷款 2600 万元,期限为 12 个月,到期后还款 600 万元。余 额 2000 万元展期,期限为 2004 年 10 月 21 日至 2004 年 12 月 21 日,由本公司继续提供担保。 2005 年 6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25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华祥房产归还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从 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 至付清日止,按照人民银行逾期利率计算);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377,650 元由华祥房产承担。2005 年 10 月 17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渝三中执字第 67 号执行通知。 14、金信信托投资股份公司诉西昌锌业公司借款和四川立信及本公司担保案 2003 年 7 月 29 日,本公司为西昌锌业在金信信托公司最高贷款余额为人民币 14,000 万元 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在该额度内的每份贷款合同约定的每笔贷款到期日的次 日起两年。2003 年 8 月 5 日,西昌锌业因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分别向金信信托借款 4500 万元和 4000 万元,期限两年。由于债务人的债务风险,金信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17 日向浙江省金华市 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文 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 2005 年 10 月 20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7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西昌锌业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4500 万元及利息 1,958,726.25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止,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 借款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及本公司对西昌锌业公司应付本金及利 15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息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472,824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 2005 年 10 月 25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9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西昌锌业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 4000 万元及利息 1,741,090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止,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 利率计算至履行完毕之日止);四川立信投资公司及本公司对西昌锌业公司应付本金及利息承 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421,735 元由西昌锌业承担。 2006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协助执行通知:轮候冻结本公 司在西昌电力公司的股权 8,058.9420 万股社会法人股,账户号码:B880809602),冻结期限一 年,从 2006 年 1 月 17 日至 2007 年 1 月 16 日,冻结期间,该股权不得转让等。 15、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四川正东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2100 万元借款和四川立信投 资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11 月 30 日,正东制药与金信信托公司签订 2,1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11 月 30 日至 2005 年 1 月 31 日,由四川立信和本公司提供担保。2006 年 2 月 19 日,浙江 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4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正东制药在该判 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金信信托公司借款本金 2,100 万元及利息 1,324,166.67 元(利息算至 2005 年 8 月 16 日,以后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借款利息支付至清偿日止);立信投资及本公司 对正东制药应付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24,651 元由正东制药承担。 16、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重庆市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654.5 万元借款和西昌 电力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朝华实业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 2001 年 6 月 19 日,华祥房地产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签订 4,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 期限为 2001 年 6 月 19 日至 2004 年 6 月 19 日,由本公司提供担保。2004 年 4 月 20 日,华祥 房地产公司与建行涪陵分行签订 3,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4 月 20 日至 2007 年 4 月 19 日,由本公司、西昌电力公司、四川新泰克提供担保,朝华实业公司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 公司 1.5 亿股的股权作质押担保。 2005 年 12 月 6 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 20 号民事判决书, 华祥房地产公司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5,654.5 万元,利息 的支付按照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利息、复利、罚息计算,利随本清;西昌电力、四川新泰克对 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朝华实业及本公司对本金 5,654.5 万元及利息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有对朝华实业持有的西昌锌业 1 亿 5 千万股股权拍卖、变 15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卖价款的优先受偿权;该案件受理费等中的 616,517.50 元由华祥房产承担,西昌电力、四川新 泰克、朝华实业及本公司对此诉讼费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7、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诉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卓京投 资控股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4 月 12 日,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与长丰通信股份公司签订 2,000 万元的借 款合同,期限为 2004 年 4 月 15 日至 2005 年 1 月 20 日,卓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本 公司于 2003 年 4 月 1 日签订《短期借款最高额保证合同》(九交银 2003 最保字第 62-1 号), 为长丰通信股份公司在该行 2003 年 4 月 1 日至 2005 年 4 月 1 日所有短期借款合同下各笔贷款 本金在 2,000 万元范围内提供最高额连带保证。 2005 年 10 月 30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455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长丰通信在该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及利息(截止到 2005 年 6 月 21 日的利息为 761,100 元,2005 年 6 月 22 日之后的利息按年 息 7.965%计算,并对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人民银行规定计收复利,利随本清);卓京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案件受理费等 223,5863.90 元由长丰通信、卓京控股及 本公司共同承担。2006 年 3 月 6 日已申请执行。 18、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诉重庆长丰宽带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2,800 万元借款和本 公司担保案 2003 年 3 月 1 日,本公司与交通银行重庆分行九龙坡支行签订《短期最高额保证合同》 (合 同编号九交银 2003 年最保字 42-2),约定为重庆长丰通信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在该行 2003 年 3 月 1 日至 2005 年 3 月 1 日内签定的所有短期借款合同下各笔贷款本息在 3,070 万元范围内提供 最高额连带保证。因贷款逾期,交通银行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判令重庆长丰宽带通 信技术有限公司偿还贷款 2800 万元及利息,判令长丰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本公司承担连带 保证责任。本公司已收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111 号]。 19、中国银行重庆涪陵分行诉星美联合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第三人武汉东企协同科技 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2004 年 5 月 11 日,本公司与中行涪陵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同意为星美联合公司 在 2004 年 5 月 11 日至 2005 年 5 月 11 日之间签订的多个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不超过 3900 万元 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2004 年 5 月,中行涪陵分行与星美联合签订《人民币借款合同》为 其提供了金额为 2,000 万元和 1,900 万元的贷款。因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中行涪陵分行于 15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6 月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05 年 12 月 19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8、39 号],判星美联合立即归还中行涪陵分行借款本金 2000 万元、1900 万元及截止 2005 年 6 月 13 日利息 518,235.40 元、542,341.96 元;中行涪陵分行对星美联合拥有的用以为本案债务 提供质押担保的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 3600 万元股权享有质权,亦即在星美联合不履行本案债 务时,中行涪陵分行有权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本公司就在中行涪陵 分行实现本案质权后未能清偿部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星美联合将本案质权给中行涪陵分行的 其拥有的湖北长丰通信有限公司的 3,600 万元股权中的 2,400 万元股权转让变更给武汉东企无 效。 20、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诉本公司和重庆华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 2004 年 9 月 28 日,本公司与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签订《借款协议书》,由重庆 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 35,601,125 元借给本公司作拆迁安置用,借款期限为 3 个月,华祥 房地产公司自愿以其所有的 19,079.76 平方米的房屋作抵押担保。因逾期未归还,重庆涪陵区住 房资金管理中心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2005 年 6 月 29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作出(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0 号民事调解书,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本公司和华 祥房地产公司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本公司归还贷款 35,000,000.00 元及截止 2005 年 6 月 30 日的 利息 1,803,375.00 元;诉讼费 300,598 元、保全费 361,060 元及其他费用 150,000 元由本公司承 担;华祥房地产公司对本公司应承担的 37,615,033 元,另自 2005 年 7 月 1 日至 2007 年 1 月 1 日期间的利息 3,606,750 元(因华祥房地产公司将该房屋给“重百”并提前收取了 2007 年 1 月 1 日前的房屋租金,而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在此期间不能使用因抵债而取得的房屋), 共计 41,221,783 元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华祥房地产公司将其所有的已为前述贷款 设定抵押,位于涪陵区南门山的“朝华新城”A 栋负一层 2 号和正二层 3 号、正三层 2 号、正四 层 2 号、正五层 2 号房屋共计 11,795.81 平方米的房屋,共计折合 42,527,376 元,用于抵偿应由 本公司所欠重庆涪陵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债务 41,221,783 元。该案已执行完毕。 21、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 (1)涪陵洪源建筑公司 因涪陵洪源建筑公司与本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纷,向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 财产保全,2005 年 7 月 29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 渝三中民初字第 29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人民币 220 万元及相应价值的财产予以 冻结,扣押。2005 年 10 月 8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向本公司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 15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渝三中民执字第 66 号],要求本公司执行判决。 (2)因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纠 纷,向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申请判令本公司及朝华晶化石连带支付工程款 76.3053 万元及逾 期利息。2005 年 6 月 14 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作出了 [(2005)涪民初字第 429 号]民事 判决书,判决本公司支付重庆市江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价款 763,053.78 元,并从 3 月 2 日 起至付清工程价款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重庆市江龙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在 763,053.78 元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其承建配电房、机修车间、实验及车间办公室享 有建设工程价款优先权;朝华晶化石公司对工程价款不承担民事责任。 (3)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与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向重庆第三中级法院申请判令 朝华晶化石公司支付工程,并判令本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11 月 7 日, 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渝三中民初字第 32 号]民事判决书,在判决生效后三 十日内朝华晶化石公司支付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工程款 8,990,204.76 元及利息(利息以银行同 期贷款利率从 2005 年 4 月 30 日计算至付清时止);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的工程款 8,864,056.23 元对所建设的朝华晶化石公司的联合(二、三)厂房、办公楼等在被依法拍卖后享有优先受偿 权;驳回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要求本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其他诉讼费 共计 87,070 元由晶化石公司负担。 (4)四川莱特钢结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发生建设工程纠纷案。 2005 年 11 月 28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566 号民事判决书,判 决本公司在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四川莱特钢结构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 3,117,400.83 元(其 中以 150 万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2 月 7 日止计算利息,以 2,617,400.83 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5 年 1 月 1 日起计算利息至付清时止),利随本清; 驳回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从 2004 年 12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2 月 7 日止计算利息要求朝华晶化 石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 22、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诉重庆市涪陵建筑陶瓷集团公司 1,800 万元贷款和四川新泰克 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1 月 9 日,本公司子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为涪陵建陶集团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涪 陵分行贷款 1,800 万元提供了担保。建设银行涪陵支行与涪陵建陶发生了借款合同纠纷,向重 庆第三中级法院起诉,2005 年 6 月 15 日,重庆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 [(2005)渝三中民 初字第 2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涪陵建陶集团公司偿还本金 1,800 万元及利息(2004 年 12 月 21 日起至 2005 年 6 月 15 日止的利息按约定利率计算,自 2005 年 6 月 16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的 15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罚息计算标准计付);中国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对涪陵建陶 集团公司所有的位于涪陵区江东办事处群沱路 31 号、桃岭街第 1 幢,面积为 4,850.84 平方米的 房屋折价款或拍卖、变卖价款就 1400 万元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对中国 建设银行涪陵分行对涪陵建陶集团公司所有的五套生产机器设备的折价款或拍卖、变卖价款就 400 万元贷款本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享有优先受偿权;四川新泰克公司对上述贷款本息及实现 债权的费用,在相应的抵押物款无法清偿债务部分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11 月 24 日,重 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5)渝三中执字第 80 号执行通知。 23、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与四川新泰克公司货款纠纷案 2005 年 9 月 9 日,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5)青羊民初字第 1870-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冻结四川新泰克公司 83 万元银行存款或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货物。2005 年 11 月 28 日,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2005)青羊民初字第 18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四川新泰克公司在判决 发生效力之日起 3 日内支付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806,251 元;本案诉讼 费、诉讼保全费 27,905 元由四川新泰克公司承担。 24、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和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4 月 8 日,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 约定在 2004 年 4 月 8 日至 2005 年 4 月 8 日止,在最高授信额度人民币 8,000 万元内,上海朝 华科技公司以保理业务向光大银行融资借款,本公司与光大银行上海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因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本公司及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发生借款合 同纠纷,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诉讼。2005 年 4 月 26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 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171 号]裁定:冻结本公司 及上海朝华银行存款共计人民币 5,770 万元,或查封两公司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上海 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向四川长虹朝华信息产品有限公司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沪二 中民三(商)初字第 171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长虹朝华公司的股权 7800 万股及红利 部分。 2005 年 6 月 1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第 171 号],经调解达成如下协议:解除光大银行上海分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的综合 授信协议以及 2004 年 4 月 22 日签订的有追索保理业务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 2005 年 7 月 10 日前归还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 56,581,007.87 以及自 2005 年 5 月 21 日起至实际清偿之 日止的逾期利息;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 588,582 元由本公司和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负担。 15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8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执字第 670 号],裁定冻结、划扣被执行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56,581,007.87 元 及相应利息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银行存款 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拍卖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670 号],要求本公司对 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偿付中国光大银行上海分行借款人民币 56,581,007.87 元及相应利 息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付案件受理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计人民币 588,582 元;并共 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 58,581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5、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4 年 9 月 20 日,本公司与则为上海银行大通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海朝 华科技公司自 2004 年 9 月 20 日至 2005 年 9 月 20 日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额度为 8,000 万元。 (1)2004 年 9 月,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两笔金额分别为 1,500 万元和 1,400 万元的《借款合同》,10 月签订了金额为 1,000 万元的《贴现合同》,因发生借 款合同纠纷,上海银行大通支行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判令上海朝华归还上述借款(合 计金额 3900 万元人民币)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应付利息和罚息,并请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 2005 年 6 月 20 日和 6 月 2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第 180、181、182 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 内归还上海银行大通支行 1,000 万元及自 2004 年 4 月 20 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按月利 率 4.68‰计付)、归还 1,400 万元及利息 84,045.50 元和自 2005 年 4 月 27 日至实际清偿日止的 罚息(按月利率 0.243375‰计付)、归还 1,500 万元及利息 90,048.75 元和自 2005 年 4 月 27 日 至实际清偿日止的罚息(按月利率 0.243375‰计付);本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005 年 8 月 12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 [(2005)沪二中执字第 738、739、740 号] 《执行通知》,要求本公司及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在 2005 年 8 月 18 日以前履行民事判决主 文确定的义务。 (2)2004 年 9 月 16 日,上海银行大通支行与上海朝华签定两笔《贴现合同》,约定为上 海朝华提供商业承兑汇票办理贴现。因发生合同纠纷,上海银行大通支行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判令上海朝华清偿总金额为 998.60 万元的欠款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应付利息和 罚息,并求法院判令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4 月 29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 15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出了《民事裁定书》[(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303、304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及本 公司银行存款 999.86 万元,或查封同等价值的财产。2005 年 5 月 23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 院作出了《民事调解书》[(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303、304 号],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2005 年 7 月 23 日前归还上海银行大通支行欠款 998.60 万元;应支付上海银 行大通支行上述欠款自 2005 年 3 月 16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每月 4.68‰标准计付的罚息; 本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05 年 8 月 4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执行通知书》 (2005) [ 静执字第 1134、1135 号],责令上海朝华及本公司于 2005 年 8 月 8 日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务。 26、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4 年 12 月 7 日,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与上海朝华签订 1700 万元《借款合同》,本公 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因发生借款合同纠纷,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向上海市 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上海朝华归还借款 1700 万元及至清偿日止的欠息,并请求法院判 令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05 年 4 月 4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 初字 145 号],冻结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及西昌电力公司银行存款共计 17,029,826.50 元, 或查封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及权益。 2005 年 5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05)沪二中民三 (商)初字 145 号],判决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 行借款人民币 14,923,939 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借款利息和罚息;判决本公司和西昌电力公司 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005 年 7 月 6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565 号], 要求本公司在 2005 年 7 月 13 日前对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偿付交通银行上海市西支行借款本息 人民币 14,953,765.5 元及相应逾期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共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 币 14,954 元,及依法应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05 年 9 月 9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查封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所有注册商标和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6 月的财务账册及相关凭证。 27、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2004 年 5 月 24 日、8 月 4 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与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了三笔《短 期贷款合同》,为上海朝华提供了累计人民币总额为 3000 万元的借款,本公司则为上海朝华的 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借款合同纠纷,2005 年 5 月 26 日,浦发银行向上海朝华宣布贷款 15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合同提前到期,并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 具了《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 197、198、199 号]裁定:冻结上海朝 华和本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 3000 万元(累计金额),或查封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 2005 年 6 月 27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2005)沪二中初字第 197、 198、199 号],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确认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闸北支行借款 本金 3,000 万元、2005 年 3 月 21 日至 2005 年 7 月 16 日的利息以及自 2005 年 7 月 16 日起至实 际付清偿之日止的逾期利息;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应于 2005 年 7 月 15 日前履行还款义务;本公 司承担连带责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通知[(2005)沪二中执字第 687、688、 689 号],要求公司在 2005 年 8 月 4 日以前对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应偿付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闸北支行借款人民币 3,000 万元及相应利息的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偿付案件受理 费及财产保全申请费计人民币 334,575 元,并共同承担申请执行费人民币 36,000 元,及依法应 支付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 2005 年 8 月 18 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2005)沪二中执字第 687、 688、689 号],裁定冻结、划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本公司银行存款及相应的利息,加倍支付 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并承担执行期间产生的实际费用;银行存款不足之数,查封、扣押或 拍卖上海朝华和本公司相应价值的财产。 28、上海朝华科技公司与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4 年 12 月 24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04)甬仑民二初字第 558 号民事判决 书,判决宁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货款 226,653.37 元。2005 年 3 月 18 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甬仑民三终字第 116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维护原判。2005 年 8 月 23 日,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作出(2005)甬仑执字第 506 号民事裁定书,被执行人宁 波托普国际软件有限公司所有的房屋及办公设备等资产已被法院依法执行,仍未能完全清偿债 务,被执行人已无财产可执行,裁定终止执行。 29、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与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05 年 7 月 4 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2005)静民二(商)初字第 402 号民事判决书, 判决解除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与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上海交大慧谷 通用技术有限公司支付上海朝华软件公司价款 60 万元;上海交大慧谷通用技术有限公司自 2004 年 10 月 1 日起至判决生效日止,以 60 万元为基数,按每天 1‰支付上海朝华软件公司违约金。 (三)其他或有事项 1、截止2004年末,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将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到期日为 15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年3月15日的商业承兑汇票1,000万元用于银行贴现。 2、本公司2004年12月24日召开的第6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就本公司所拥有的深圳科技控股有 限公司股票遗失一事形成决议,同意尽快向香港标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申请挂失,目前挂失和 股票补发尚在相关的办理程序之中,是否能够补发,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遗失的股票形成的 账面余额为3,000.00万元,本公司已按该股票2005年12月31日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 0.02HKD/股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2,700.08万元,计提后的账面价值为299.92万元。 九、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非调整事项 1、2006 年 4 月 26 日,本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第 20 次会议作出 200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由 于 2005 年度发生亏损,200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2006 年 5 月 13 日,本公司第 6 届董事会第 21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 2005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摘要。 2、期后诉讼、仲裁、查封和冻结情况 (1)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诉西昌锌业公司借款和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本公 司担保案 2006 年 1 月 17 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公司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协助执行通知:轮候冻结本公 司在西昌电力公司的股权 8,058.9420 万股社会法人股,账户号码:B880809602),冻结期限一 年,从 2006 年 1 月 17 日至 2007 年 1 月 16 日,冻结期间,该股权不得转让等。 2006 年 3 月 16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民执字第 59 号,金信信 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西昌锌业、四川立信、本公司贷款合同纠纷案,2005 年 11 月 15 日作出 的(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5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 方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2006 年 3 月 30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 民执字第 59-2 号,裁定拍卖本公司持有的、注册号为 3394055 外方名称为 ZARVA 的商标以 清偿债务。 2006 年 3 月 16 日,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5)金中民执字第 61-1 号,依据 2005 年 11 月 15 日作出的(2005)金中民二初字第 307 号民事判决书,裁定冻结本公司持有的 四川新泰克公司股权 3300 万元,立信持有的四川新泰克公司股权 2700 万元。 (2)北京中京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与朝华数码公司广告合同纠纷 2005 年 3 月 28 日和 2005 年 4 月 28 日,朝华数码公司与北京中京奥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签 订了《网络广告发布合同》。2006 年 2 月 14 日,北京仲裁委员会(2006)京仲裁字第 0140、 15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0141 号裁决书,裁决朝华数码公司共支付支付广告费 40,000 元、违约金 10,000 元及仲裁费与 律师费。 (3)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与本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①1997 年 9 月 29 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原工行涪陵市分行)借款 1,000 万元,展期后已于 2005 年 3 月 27 日到期,由四川立信担保,朝华实业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 股权为该贷款提供了权利质押担保。2006 年 3 月 8 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向重庆市第 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 1,000 万元及 2005 年 1 月 20 日以后的利 息及复利,四川立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依法处置朝华实业公司用以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 享有优先受偿权;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6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三中民初字第 21 号应诉通知 书,2006 年 3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于 2006 年 4 月 24 日开庭审理。 ②2004 年 3 月 20 日,本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借款 1,262 万元,期限为 2004 年 3 月 20 日至 2005 年 3 月 29 日,由四川立信担保,朝华实业以其持有的西昌锌业的股权为该 贷款提供了质押担保。2006 年 3 月 8 日,中国工商银行重庆枳城支行向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 院起诉,请求判决本公司立即偿还借款 1,262 万元及 2005 年 1 月 20 日以后的利息及复利,四 川立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依法处置朝华实业公司用以质押的股权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 权;诉讼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2006 年 3 月 12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06)渝三中民初字第 21 号应诉通知 书,2006 年 3 月 20 日,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传票,该案于 2006 年 4 月 25 日开庭审理。 (4)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贷款和本公司担保案 2004 年 8 月 3 日,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达成 550 万 元的短期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 2005 年 8 月 13 日至 2005 年 7 月 31 日,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 瓦有限公司以其房屋土地使用权作抵押,本公司提供保证担保。2006 年 3 月 15 日,重庆垫江 县人民法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 公司、本公司在银行的存款 600 万元或相应价值的财产。2006 年 4 月 5 日,重庆垫江县人民法 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3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本公司在重庆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朝华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重庆朝华实业有限公司、重庆朝华晶化石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价值 600 万元人民的股份(股票)。 2006 年 4 月 17 日,重庆垫江县人民法院(2006)垫江民初字第 14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 由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偿还贷款本金 550 万元及利息(利息按贷款合同约定利率计 16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算),本公司承担还款连带责任;垫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对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 的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本案诉讼费 184,340 元由重庆市垫江美华彩釉瓦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共 同负担。 (5)北京环宇蓝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朝华购销合同纠纷案 2006 年 3 月 1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06)海民初字第 01666 号,经调 解,北京环宇蓝博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朝华达成协议: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给付北京环宇蓝博科 技有限公司货款 171,000 元,于 2006 年 4 月 1 日前付清;如上海朝华未能在 2006 年 5 月 15 日 前付清货款,则还需支付违约金 102,600 元,于 2006 年 5 月 15 日前付清。 (6)北京势能高科技有限公司与朝华数字娱乐公司合同纠纷案 2006 年 3 月 8 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6)海民初字第 4664 号、4665 号民事调解 书,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朝华数字娱乐公司给付北京势能高科技有限公司合 同款 141,800 元、58,000 元分别于 2006 年 7 月 31 日和 6 月 30 日前付清;若未能按期付清合同 款项,则需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7)华夏银行重庆分行南岸支行诉本公司 2,000 万元借款和华祥房地产公司、张良宾担保 案 2005 年 8 月 15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初字第 315 号民事判 决书。2006 年 3 月 23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5)渝一中民执字第 1041 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履行本案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否则将以评估价作 参考底价依法对本公司位于涪陵区中山路 21 号房产公开拍卖。 (8)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诉西昌锌业 9,000 万元贷款和本公司质押担保案 2003 年 12 月 22 日,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与西昌锌业公司签订 13,000 万元的借款合同, 期限 7 个月,由西昌电力公司担保,本公司以持有的西昌电力公司 3,712.90 万股法人股作质押, 张斌、张良宾提供个人担保。到期后,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同意办理借新还旧,金额 9,500 万元,期限 2 个月,贷款担保条件不变。2004 年 12 月 31 日办理借新还旧,金额为 9,000 万元, 期限为 7 个月。2005 年 4 月 18 日,因贷款逾期,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 司上海分公司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了上述股权,冻结期限从 200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06 年 4 月 1 日止。2006 年 3 月 3 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深中法民二初字第 205 号判决:西昌锌业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清偿贷款本金 9000 万元及利息;西昌电 力、张斌、张良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深圳商业银行海滨支行对本公司质押的西昌电力 3,721.90 万股社会法人股的拍卖、变卖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16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9)2006 年 3 月 6 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6)渝一中民执字第 290 号执行通 知,重庆源伟律师事务所诉本公司代理合同纠纷案,2005 年 11 月 23 日作出(2006)渝一中民 初字第 648 号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要求本公司在 2006 年 3 月 15 日前自动履行上述法律 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中的调整事项:无。 十、承诺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 2003 年度已通过决议,向金信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详细情况详见 2003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十)增加出资 2,000 万元,该决议因各方面的原因,截至本报告日止尚 未实施。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1、本公司于 2004 年与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所拥有的朝华 数码公司 3,200 万元股权和朝华数字娱乐公司 800 万元股权分别以 3,200 万元和 800 万元的价格 转让给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详见 2004 年度会计报表附注四-3-(12)和附注四-3-(15)]。由于这两个 公司的账面价值低于实收资本,故转让的溢价 7,379,993.06 元在本公司按财政部[财会字(2001) 64 号]的规定形成了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则形成了长期股权投资-股权 投资借方差额,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按 10 年期摊销这些差额,每年应摊销 737,999.30 元。摊销后 导致本公司按权益法核算的对上海朝华科技公司的投资收益减少,而净利润相应减少,但编制 合并会计报表时,除由于朝华数码公司本年度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且因其资不抵债,上 海朝华科技公司对朝华数码的投资已减记至零,会计报表合并时无法抵销该项股权投资差额余 额形成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 3,976,323.48 元外, 本公司已抵销该项交易形成的股权投资差额、 资本公积及相关损益,故形成了本公司合并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当年度净利润的差异 737,999.30 元。。 由于朝华数码公司账面价值低于实收资本,故转让的溢价 4,624,531.14 元在本公司按财政 部[财会字(2001)64 号]的规定形成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在上海朝华科技公司则形成了长 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上海朝华科技公司按 10 年期摊销后本年末余额为 3,976,323.48 元。经营朝华数码公司本年度未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且因其资不抵债,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对朝华数码的投资已减记至零,会计报表合并时无法抵销相应增加未抵销的资本公积—关联交 易差价。 2、宁波照明电器公司的股权出售 (1)合同签订及授权情况 16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2005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分别与杜凤莲和李毅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88.95%和 11.05%的股权以 360 万元和 40 万元的价款总额出售给杜凤莲和李毅,并约定出让方在两年内因管理需要愿意回购该 部份股权时,受让方同意按“成本+同期借款利息”进行回购。 2005 年 9 月 17 日,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又分别与杜凤莲和李毅签订《股权转让补 充协议》,补充协议约定出让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向受让方提供宁波照明电器公司真实的 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情况等详细资料供受让方进一步核查,若受让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经过调 查,发现甲方提供资料与事实不符,受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与出让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 2005 年 9 月 23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该项交易。 2005 年 10 月 8 日,杜凤莲和李毅分别向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发出“关于终止交易的 函”,以查证的宁波照明电器公司的实际财务和经营状况与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提供的资 料有重大差异为由并依据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补充协议》要求终止交易。2005 年 10 月 10 日, 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分别向杜凤莲和李毅发出“《关于终止交易的函》的回复”,表示同 意终止交易。 2005 年 10 月 9 日,本公司以通讯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同意终止与自然人杜凤莲签订的 《股权转让协议》,并同意将其所拥有的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88.5%的股权以不低于经审计净资 产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兰燕,宁波照明电器公司也于同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和朝华重 庆经贸公司分别以不低于经审计净资产的价格转让给自然人兰燕和王今。 2005 年 11 月 30 日,北京中天华正会计师事务所[中正沪专字第(2005)0232 号]对宁波照明 电器公司出具了《关于朝华科技集团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二 00 五年度十月三十一日净资产审 计报告》,根据该报告,宁波照明电器公司截至 2005 年 10 月 31 日止净资产为 740,019.19 元, 与其相关的资产总额为 24,739,804.47 元,负债总额为 23,999,785.28 元。同时,在该报告中,注 册会计师还有这样的表述“我们关注到,本期贵公司对应收款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进行了改变, 补提坏账准备 1,486,178.44 元,已进行了追溯调整”。根据该报告,2004 年末的净资产为 5,563,850.21 元,2005 年 1 至 10 月净资产减少 4,823,831.02 元;如果不追溯调整 1,486,178.44 元,2004 年末的净资产应为 7,050,028.65 元,2005 年 1 至 10 月净资产减少 6,310,009.16 元。 2005 年 11 月 29 日,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分别向杜凤莲和李毅发出“关于请求协助 的函”,请求杜凤莲和李毅以其名义同兰燕与王今签订宁波照明电器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并协 助办理有关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转让所得全部划入本公司和朝华重庆经贸公司指 定的账户(开户行:成都市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双楠处,户名: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 16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账号:51001875436051500187)。 2005 年 12 月 2 日,杜凤莲和李毅分别与兰燕与王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宁波照 明电器公司 88.95%和 11.05%的股权,转让价款分别为 695,677.95 元和 86,422.50 元,合计 782,100.00 元。 (2)交易情况 2005 年 12 月 1 日,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委托本公司代收王今的股权转让款 86,422.50 元,并 冲抵朝华重庆经贸公司对本公司的往来。 2005 年 12 月 3 日,本公司委托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代收宁波照明电器公司股 权转让款 782,100.00 元。 2005 年 12 月 5 日,沈晓毅电汇 782,100.00 元至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在成都市 建设银行新华支行双楠处的 51001875436051500187 账号,列明的用途为兰燕、王今付宁波照明 电器公司股份转让款。 (3)账务处理 本公司 2005 年 12 月对宁波照明电器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进行会计处理:借记“其他应收款 -成都清华富港职业培训有限公司”782,100.00 元,贷记“其他应收款-重庆经贸” 86,422.50 元, 同时将“长期股权投资-宁波照明”冲减至零。 根据杜凤莲和李毅分别与兰燕与王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本公司对宁波照明电器公司 的其他应收款 2,517,900.00 元分别调整为兰燕和王今,其中应收兰燕 2,239,672.05 元,王今 278,227.95 元,这些款项目前尚未收回。 3、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抵款 截止 2004 年末,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涪陵朝华陶瓷有限 公司各欠本公司控制股子公司朝华实业公司 1.5 亿元,合计 4.5 亿元。2005 年 4 月 26 日,朝华 实业公司通过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2005)渝高法执字第 15 号、第 16 号和第 17 号民事裁定书] 强制执行的方式,取得了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33,183.50 万元,占西昌锌业有限公司注册 资本的 51.57%。详见 2004 年会计报表之附注九-(一)-6-(2)。 朝华实业公司根据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参照四川凉山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凉精 会审计(2005)10 号审计报告所附的 200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 64,351.50 万元,净资产为 85,239.86 万元],在 2005 年度将应收涪陵大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 朝华陶瓷有限公司、涪陵建筑陶瓷集团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439,526,520.39 元转为对西昌锌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股权投资。 16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上述以债权换股权的强制执行方式尚未经过本公司和朝华实业公司股东会的决议通过,也 未按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第三项“加大清理已发生的违规占用资金和担保事项的力度” 第五条规定履行相关的程序。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虽然已根据重庆高院的判决进行了相 应的变更,但尚未进行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和朝华实业公司没有派出能够对其经营和财务决 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人员,尚未对其取得实际控制权。 鉴于上述情况,本公司目前还不能按财政部[财会字(1995)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 定》的有关规定将西昌锌业有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朝华实业公司尚未收到西昌锌业有限公司 2005 年度的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及能证明其经营 状况的其他资料,参照四川凉山精诚会计师事务所[凉精会审计(2005)10 号]审计报告,西 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4 年末总资产中近 80%的资产为其他应收款和无形资产,在 2005 年度 整个立信系统出现资金链条断裂的情况下,西昌锌业有限责任公司同样会陷于债务危机、担保 诉讼和债务追诉之类的困境,本公司为其担保和质押担保的银行贷款大多已逾期且涉诉已判决。 为此,朝华实业公司计提了 80%即 351,621,216.31 元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4、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朝华科技公司 2005 年 5 月冲销深圳市东方嘉盛商贸物流有限公 司预付账款 4,000 万元整,相应调增本年度销售费用 9,961,600.00 元、调增本年度主营业务成本 30,038,400.00 元,无附件。经询问,原上海朝华科技公司财务负责人解释“主要原因包括: (1) 部分应支付的代理费用、财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等结算滞后和未及时对清,造成以前年度费用少 计和漏计;(2)由于商务处理流程对进口产品的报关价格计算方法的改变,对财务核算厂商返 利和销售成本带来影响,未及时做调整,造成重复计算返利和多冲抵销售成本。鉴于以上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损益情况,财务部在 2005 年 4 月先按对差错的预估计做了会计差错 调整,共计调整金额 4,000 万元。准确的数据由于时间原因需在后续进一步核实。” 5、在编制和审计朝华数码 2005 年度会计报表的过程中,发现朝华数码公司预付账款和应 付账款年初数与 2004 年度经审计的数据和朝华集团 2005 年 6 月进行 内部审计时提供的年初 数不一致,经检查,朝华数据公司现账上映有三家公司的明细账与上年末提供的数据不一致, 由于朝华数码公司不是在 2005 年度对上年末数据进行调整,而是直接调整 2004 年度的明细账, 加之财务人员在 2005 年末发生变动,故在编制 2005 年度会计报表时,现有财务人员尚不清楚 调整的原因。具体情况为:与 2004 年当时的数据相比,预付账款-深圳元一数码有限公司减少 9,079,942.47 元,应付账款-深圳市联动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减 2,555,841.39 元,应付账款-北京潇 翔万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减少 6,524,101.08 元。上述变化同时减少 2004 年末应付和预付余额 9,079,942.47 元,不影响损益,本公司未进行追溯调整。 16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6、2005 年 6 月 22 日,本公司、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太极集团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书》 ,为妥善解决太极集团、太极公司为本公司的 30,372 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所产生的 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本公司于 2005 年 7 月 1 日前,与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的债权银行 协商: ①解除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向债权银行承担总额为 5,372 万元本金的连带担保责任,以债 权银行免除太极集团或太极公司总额为 5,372 万元担保责任的有效书面材料为准; ②取得债权 银行书面同意,免除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为本公司担保的 30,372 万元贷款所产生的所有利息(包 括罚息)。③在本公司完成上述约定义务后,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同意直接向本公司的担保债 权银行承担剩余 2.5 亿元贷款本金的担保代偿责任。④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按本协议约定承担 2.5 亿元的担保代偿责任后,即取得对本公司的追偿权,并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继续对本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进行诉讼追偿,以确保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的合法利益。 (2)本公司向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出具了书面《还款计划》,承诺在 3 年内归还太极集团 和太极公司的代偿资金,具体归还计划是: ①2006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5,000 万元及 2.5 亿元的相应利息;②2007 年 7 月 31 日 前,归还本金 1.5 亿元及 2 亿元的相应利息; ③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归还本金 5,000 万元及 5,000 万元的相应利息。 以上利息从太极集团或太极公司代偿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执行。本公司同时 承诺,如未能按上述约定归还,每逾期一天,按未还款金额日万分之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05 年太极集团和太极公司已代本公司还款 30,367 万元。 7、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及本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由于陷入债务危机,本公司财务状况严重恶化,银行借款均已到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且未 获展期,主要资产均已抵押给债权人,可供经营活动支出的货币资金严重短缺,已无法偿还到 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催收债务,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本公司及主要控 股子公司资产。本公司的主营业务已严重萎缩,除控股子公司朝华晶化石公司、朝华数字娱乐 公司、四川新泰克公司、朝华瑞尊软件公司和朝华实业公司尚在经营之外,其他公司自 2005 年下半年开始基本处于停业状态,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受到重大影响。为缓解持续经营 风险,渡过难关,本公司已经或将要采取以下措施: (1)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主要取决于重大资产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业务重组和优质资产 的注入能否获得成功,本公司正在通过各种可能的方式稳定债权人,并希望得到债权人的理解、 16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支持和参与,以便于尽早进行债务、业务和资产重组。 (2)由于银行贷款和对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已全部逾期或被提前宣布到期 且已无力偿 还债务,债权银行通过司法途径诉讼、查封和冻结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产。因此,本公司进 行业务和资产重组的关键在于债权银行作出让步,本公司将争取与债权银行进行沟通。 (3)本公司管理当局没有进行全面停业、破产和清算的打算和计划,将力争确保和支持目 前尚在正常经营的子公司的经营和发展,为本公司争取资产、业务和债务重组创造积极的条件。 (4)本公司正在寻求当地政府支持解决公司重组中的各种障碍,以便能够尽快地进行债务、 业务和资产重组。 8、对本公司持续经营假设的特别说明 (1)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无法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变现资产、 清偿债务。 (2)本公司未对资产、负债的数额和分类作出在无法持续经营情况下所必需的调整。 十二、补充资料 (一)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的要求,全面摊薄 和加权平均计算的 2005 年度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42,306,792.50 -- -- -0.1215 -0.1215 营业利润 -699,815,896.85 -- -- -2.0097 -2.0097 净利润 -1,535,739,923.51 -- -- -4.4104 -4.4104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335,234,086.06 -- -- -0.9627 -0.9627 由于本公司 2005 年末净资产为负数,故未计算净资产收益率。 (二)根据中国监会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 的规定,计算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时,2005 年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如下: 项目 税前金额 所得税影响 扣除金额 备注 扣除前净利润 -1,535,739,923.51 -- 减:资产转让收益 - -- - 滞纳金及罚款收入 17,440.00 -- 17,440.00 其他营业外收入 161,799.34 -- 161,799.34 政府补贴收入 759,679.12 -- 759,679.12 财政拨入的财政贴息资金 1,420,000.00 1,420,000.00 16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加: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 -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723,763.39 -- 3,723,763.39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5,176,013.20 -- 5,176,013.20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6,826,127.01 -- 16,826,127.01 预计的担保损失 198,880,000.00 -- 198,880,000.00 其他营业外支出 413,479.68 -- 413,479.6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5,966,343.32 -- 5,966,343.32 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506,461,884.50 -- 506,461,884.50 特别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449,487,282.23 -- 449,487,282.23 特别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5,929,862.58 -- 15,929,862.58 扣除后净利润 -335,234,086.06 -- (三)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详见会计报表会企 01 表附表 1。 (四)金额异常或年度间变动异常的报表项目,具体情况及变动原因如下: 项目 年末(度)金额 年初(度)金额 增减变动(%) 变动情况及原因 货币资金 5,129,576.65 125,095,943.42 -95.90 见附注五.1 应收账款 48,145,774.20 97,240,303.80 -50.49 见附注五.3 其他应收款 145,815,447.88 1,155,395,761.05 -87.38 见附注五.4 预付账款 15,294,700.04 163,892,804.92 -90.67 见附注五.5 存货 46,026,528.94 222,506,685.96 -79.31 详见附注五.6 长期股权投资 252,273,796.74 452,728,811.09 -44.28 详见附注五.8-(1) 固定资产原值 228,598,333.38 265,829,793.53 -14.01 详见附注五.9 累计折旧 28,882,289.60 39,305,074.91 -26.52 详见附注五.9 在建工程 2,623,212.72 19,299,114.57 -86.41 详见附注五.10 无形资产 109,459,295.46 117,950,380.74 -7.20 详见附注五.11 长期待摊费用 577,214.96 2,565,764.91 -77.50 详见附注五.12 短期借款 592,851,742.12 1,120,765,365.05 -47.10 详见附注五.13 应付票据 0.00 30,136,000.00 -100.00 详见附注五.14 应付账款 99,386,649.40 166,892,104.65 -40.45 详见附注五.15 预收账款 29,868,554.14 77,045,499.58 -61.23 详见附注五.16 应交税金 8,974,075.31 10,431,903.63 -13.97 详见附注五.18 其他应交款 570,837.63 946,159.60 -39.67 详见附注五.19 预提费用 61,459,023.79 6,109,890.81 905.89 详见附注五.21 预计负债 198,880,000.00 -- -- 详见附注五.22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76,837,509.44 22,837,509.44 1,112.21 详见附注五.23 长期借款 -- 254,000,000.00 -100.00 详见附注五.24 主营业务收入 655,108,550.00 1,823,614,749.88 -64.08 详见附注五.30 主营业务成本 696,178,292.54 1,696,131,098.81 -58.95 详见附注五.31 16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其他业务利润 5,641,105.12 6,595,917.46 -14.48 详见附注五.33 营业费用 38,372,861.99 116,511,274.07 -67.07 详见附注五.34 管理费用 547,415,873.54 202,126,201.51 170.83 详见附注五.35 财务费用 77,361,473.94 82,317,989.71 -6.02 详见附注五.36 投资收益 -713,211,156.68 -22,831,774.92 3,023.77 详见附注五.37 补贴收入 759,679.12 24,800,090.11 -96.94 详见附注五.38 营业外收入 179,239.34 656,425.52 -72.69 详见附注五.39 营业外支出 225,019,383.28 24,626,566.32 813.73 详见附注五.40 (五)本公司 2005 年发生亏损 1,535,739,923.51 元,较上年增加 1,259,779,788.26 元,主要 是由于:1、因关联往来债务人资金链断裂,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债权,查封、冻结甚至轮候查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有的甚至已经停 业,根据本公司坏账准备政策,2005 年特别计提坏账准备和因主要子公司停业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等使 2005 年度管理费用较上年度增加 345,289,672.03 元;2、因被投资单位陷入债务危机, 主要资产已质押给相关的债权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导致债权人通过司法途径追偿债权,查 封、冻结资产和银行账户,财务状况急剧恶化,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公司据此 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较上年度增加 506,461,884.50 元;3、因本公司对外担保的被担保单位陷 入债务危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主债务逾期或被宣布提前到期,法院判决或裁定本公司应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本公司对此预计了担保损失 198,880,000.00 元;4、因本公司投资单位陷入债 务危机和担保诉讼纠纷,部分单位停业或计提预计负债、减值准备等导致 2005 年度对被投资单 位按权益法计算的投资损失 197,249,102.43 元,较上年计算的投资收益 4,930,659.18 元减少 202,179,761.61 元。 169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章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二、载有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 告的原稿。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二 OO 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170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2 月 31 日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资 产 负债和股东权益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5,129,576.65 125,095,943.42 420,524.27 60,925,981.60 短期借款 592,851,742.12 1,120,765,365.05 406,620,000.00 813,289,608.38 短期投资 - 1,676,268.00 - 1,676,268.00 应付票据 - 30,136,000.00 - - 应收票据 - 431,600.00 - - 应付账款 99,386,649.40 166,892,104.65 - - 应收股利 - - - - 预收账款 29,868,554.14 77,045,499.58 - - 应收利息 - - - - 应付工资 563,467.15 713,102.30 - - 应收账款 48,145,774.20 97,240,303.80 - - 应付福利费 2,212,027.50 2,507,873.95 766,191.97 614,938.56 其他应收款 145,815,447.88 1,155,395,761.05 316,670,238.66 818,154,744.34 应付股利 20,709.00 20,709.00 20,709.00 20,709.00 预付账款 15,294,700.04 163,892,804.92 - - 应交税金 8,974,075.31 10,431,903.63 1,502,187.43 1,014,507.48 应收补贴款 - 31,040.00 - - 其他应交款 570,837.63 946,159.60 472,418.04 480,993.25 存货 46,026,528.94 222,506,685.96 - - 其他应付款 372,158,121.83 82,123,767.60 412,743,076.49 117,955,687.18 待摊费用 114,907.38 721,959.16 - - 预提费用 61,459,023.79 6,109,890.81 54,564,111.43 1,882,011.2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债权 - - - - 预计负债 198,880,000.00 投资 - 198,880,000.00 - 其他流动资产 - -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负债 276,837,509.44 22,837,509.44 276,837,509.44 22,837,509.44 流动资产合计 260,526,935.09 1,766,992,366.31 317,090,762.93 880,756,993.94 其他流动负债 - - 35,892,113.42 7,311,911.42 长期投资: 流动负债合计 1,643,782,717.31 1,520,529,885.61 1,388,298,317.22 965,407,875.99 长期股权投资 252,273,796.74 452,728,811.09 177,633,526.68 961,824,425.22 长期债权投资 - - - - 长期负债: 长期投资合计 252,273,796.74 452,728,811.09 177,633,526.68 961,824,425.22 长期借款 - 254,000,000.00 - 254,000,000.00 其中:合并价差 14,365,804.50 17,013,935.26 - - 应付债券 - - - - 其中:股权投资差额 21,525,546.04 25,192,629.86 21,960,664.80 25,693,775.60 长期应付款 - - - - 固定资产: 专项应付款 - - - - 固定资产原价 228,598,333.38 265,829,793.53 79,854,303.34 80,686,177.38 其他长期负债 - - - - 减:累计折旧 28,882,289.60 39,305,074.91 8,887,031.43 6,591,957.92 长期负债合计 - 254,000,000.00 - 254,000,000.00 固定资产净值 199,716,043.78 226,524,718.62 70,967,271.91 74,094,219.4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954,106.49 2,101,551.79 1,122,006.10 - 递延税项: 固定资产净额 195,761,937.29 224,423,166.83 69,845,265.81 74,094,219.46 递延税款贷项 664,075.79 996,113.71 664,075.79 996,113.71 工程物资 - - - - 在建工程 2,623,212.72 19,299,114.57 - 14,430,031.20 负债合计 1,644,446,793.10 1,775,525,999.32 1,388,962,393.01 1,220,403,989.70 固定资产清理 - - - - 固定资产合计 198,385,150.01 243,722,281.40 69,845,265.81 88,524,250.66 少数股东权益 3,648,352.50 104,926,163.54 - - 股东权益: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股本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无形资产 109,459,295.46 117,950,380.74 - - 减:已归还投资 - - - - 长期待摊费用 577,214.96 2,565,764.91 - - 股本净额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其他长期资产 - - - - 资本公积 560,610,506.85 555,250,778.27 564,014,176.45 562,630,771.35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合 110,036,510.42 120,516,145.65 - - 盈余公积 40,294,048.27 计 40,294,048.27 40,294,048.27 40,294,048.27 其中:法定公益金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递延税项: 未分配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1,776,912,061.31 -240,434,138.50 递延税款借项 - -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 股东权益合计 -826,872,753.34 703,507,441.59 -824,392,837.59 710,701,680.12 资产总计 821,222,392.26 2,583,959,604.45 564,569,555.42 1,931,105,669.82 负 债 和总股 东 计 权益 821,222,392.26 2,583,959,604.45 564,569,555.42 1,931,105,669.82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 冉枝黎 171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利 润 表 会企 02 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单位:元 度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母公 合并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司 一、主营业务收入 30 655,108,550.00 1,823,614,749.88 减:主营业务成本 31 696,178,292.54 1,696,131,098.81 主营业务税 32 金及附加 1,237,049.96 2,352,160.84 二、主营业务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42,306,792.50 125,131,490.23 加:其他业务利润(亏 33 损以“-”号填列) 5,641,105.12 6,595,917.46 42,103.83 987,253.10 减:营业费用 34 38,372,861.99 116,511,274.07 - - 管理费用 35 547,415,873.54 202,126,201.51 434,341,252.01 94,565,536.06 财务费用 36 77,361,473.94 82,317,989.71 67,146,925.54 62,708,124.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56,286,407.41 -699,815,896.85 -269,228,057.60 -501,446,073.72 加:投资收益(损失以“-” 37 3 -124,577,963.49 号填列) -713,211,156.68 -22,831,774.92 -820,637,481.72 补贴收入 38 759,679.12 24,800,090.11 - 18,880,000.00 营业外收入 39 179,239.34 656,425.52 89,642.78 - 减:营业外支出 40 225,019,383.28 24,626,566.32 214,484,010.15 14,161,518.9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276,145,889.80 填列) -1,637,107,518.35 -291,229,883.21 -1,536,477,922.81 减:所得税 272,747.14 7,086,923.73 - - 少数股东损益 -101,640,341.98 -22,356,671.69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76,145,889.80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1,536,477,922.81 补充资料: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合并 母公司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1. 出售、处置部门或被投资单位 所得收益 2. 自然灾害发生的损失 3. 会计政策变更增加(或减少) 利润总额 4. 会计估计变更增加(或减少) 利润总额 5. 债务重组损失 6. 其他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2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注释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母 合 公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实际数 并 司 一、净利润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1,536,477,922.81 -276,145,889.80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248,383.95 35,711,751.30 -240,434,138.50 35,711,751.30 其他转入 - - - -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1,776,912,061.31 -240,434,138.5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 提取法定公益金 - - - -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 - - - 提取储备基金 - - - -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 - - - 利润归还投资 - - - -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1,776,912,061.31 -240,434,138.50 减:应付优先股股利 - -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四、未分配利润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1,776,912,061.31 -240,434,138.50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3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利润表附表-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 1-12 月 单位:元 净资产收益率 每股收益 项 目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全面摊薄 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42,306,792.50 -0.1215 -0.1215 营业利润 -699,815,896.85 -2.0097 -2.0097 净利润 -1,535,739,923.51 -4.4104 -4.4104 扣除非经常性后的净利润 -335,234,086.06 -0.9627 -0.9627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4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现 金 流 量 表 会企 03 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注释 金额 项 目 母公 合并 合并数 母公司数 司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784,655,963.57 43,724.00 收到的税费返还 1,360,198.13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 1,918,468.00 30,000.00 现金流入小计 787,934,629.70 73,724.0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662,377,042.09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5,401,771.12 1,713,532.64 支付的各项税费 17,988,245.01 525,913.29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2 21,286,155.64 3,116,278.73 现金流出小计 727,053,213.86 5,355,724.6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81,415.84 -5,282,000.66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1,809,525.39 1,809,525.39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 190,491.78 2,491.78 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3 130,369,235.20 130,278,211.58 现金流入小计 132,369,252.37 132,090,228.7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 1,936,406.25 17,780.00 付的现金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 72,540,521.48 72,200,346.01 现金流出小计 74,476,927.73 72,218,126.0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7,892,324.64 59,872,102.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所收到的现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121,694,796.57 113,950,00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5 47,290,531.96 - 现金流入小计 168,985,328.53 113,950,0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359,038,419.50 216,949,608.3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15,883,159.08 10,080,656.53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 25,562,912.64 2,015,294.50 现金流出小计 400,484,491.22 229,045,559.4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1,499,162.69 -115,095,559.4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2,725,422.21 -60,505,457.33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5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现金流量表附表 注释 金额 补充资料 合并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 -1,535,739,923.51 -1,536,477,922.81 加:少数股东损益 -101,640,341.98 -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 1,044,878,160.07 592,107,392.34 固定资产折旧 12,123,274.15 2,463,859.50 无形资产摊销 6,780,332.8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983,362.19 - 待摊费用的减少(减:增加) 597,988.43 预提费用的增加(减:减少) -3,150,776.34 6,712.2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6,194.94 -82,341.47 失(减:收益)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27,876.90 - 财务费用 77,368,574.66 67,146,925.54 投资损失(减:收益) 206,749,272.18 667,049,275.01 递延税款贷项(减:借项) -332,037.92 -332,037.92 存货的减少(减:增加) 79,933,960.6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减:增加) 154,023,001.62 3,023,420.64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减少) -81,595,113.14 904,226.29 其他 47 198,880,000.00 198,880,000.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0,881,415.84 -5,282,000.66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债务转为资本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现金的期末余额 5,129,576.65 420,524.27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125,095,943.42 60,925,981.60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加:合并范围变化引起的期初现金的变化金额 48 7,240,944.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8 -112,725,422..21 -60,505,457.33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6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年初余额 本年增加数 因资产价值 其他原因转出数 转销数 合计 项 目 回升转回数 母公 合并 母公 合并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母公司 合并数 司 数 司 数 一、坏帐准备合计 83,943,631.32 124,226,016.07 430,279,059.74 487,755,871.11 30,871,144.92 31,002,603.38 514,222,691.06 581,110,742.26 其中:应收账款 - 3,645,593.00 - 17,690,854.27 1,640,528.56 1,771,987.02 19,695,918.71 其他应收款 83,943,631.32 120,580,423.07 430,279,059.74 470,065,016.84 29,230,616.36 29,230,616.36 514,222,691.06 561,414,823.55 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254,432.00 254,432.00 254,432 254,432.00 254,432 254,432.00 合计 其中:股票投资 债券投资 三、存货跌价准备合计 - 9,833,159.57 - 32,246,412.27 3,254,521.33 3,254,521.33 38,825,050.51 其中:库存商品 - 9,328,786.67 32,246,412.27 2,750,148.43 2,750,148.43 38,825,050.51 原材料 504,372.90 - 504,372.90 504,372.90 四、长期投资跌价准备 23,866,660.27 23,866,660.27 153,588,206.71 506,461,884.50 177,454,866.98 530,328,544.77 合计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23,866,660.27 23,866,660.27 153,588,206.71 506,461,884.50 177,454,866.98 530,328,544.77 长期债券投资 五、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2,101,551.79 1,122,006.10- 3,723,763.39 1,871,208.69 1,871,208.69 1,122,006.10 3,954,106.49 合计 其中:房屋建筑物 - - - 2,101,551.79 1,122,006.10- 3,723,763.39 1,871,208.69 1,871,208.69 1,122,006.10 3,954,106.49 机器设备 六、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7,871,514.83 - 5,176,013.20 7,871,514.83 7,871,514.83 5,176,013.20 其中:专利权 7,871,514.83 5,176,013.20 7,871,514.83 7,871,514.83 5,176,013.20 商标权 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4,144,117.00 14,144,117.00 14,430,031.20 16,826,127.01 28,574,148.20 30,970,244.01 八、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7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会企 01 表附表 合并数 母公司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数 本年数 上年数 一、股本: 年初余额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本年增加数 其中:资本公积转入 盈余公积转入 利润分配转入 新增股本 本年减少数 年末余额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348,210,999.00 二、资本公积: 年初余额 555,250,778.27 552,242,313.79 562,630,771.35 552,242,313.79 本年增加数 5,359,728.58 3,008,464.48 1,383,405.10 10,388,457.56 其中:股本溢价 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接受现金捐赠 股权投资准备 1,383,405.10 2,824,933.35 1,383,405.10 2,824,933.35 拨款转入 外币资本折算差额 关联交易差价 3,976,323.48 183,531.13 7,563,524.21 其他资本公积 本年减少数 其中:转增股本 年末余额 560,610,506.85 555,250,778.27 564,014,176.45 562,630,771.35 三、法定和任意盈余公积 年初余额 27,245,105.05 27,245,105.05 27,245,105.05 27,245,105.05 本年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法定公益金转入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弥补亏损 转增股本 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分派股票股利 年末余额 27,245,105.05 27,245,105.05 27,245,105.05 27,245,105.05 其中:法定盈余公积 27,245,105.05 28,963,324.10 27,245,105.05 27,957,877.30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四、法定公益金 年初余额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本年增加数 其中:从净利润中提取数 本年减少数 其中:集体福利支出 年末余额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13,048,943.22 五、未分配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240,248,383.95 35,711,751.30 -240,434,138.50 35,711,751.30 本年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535,739,923.51 -275,960,135.25 -1,536,477,922.81 -276,145,889.80 本年利润分配 年末未分配利润(未弥补亏损以“—”号填列) -1,775,988,307.46 -240,248,383.95 -1,776,912,061.31 -240,434,138.50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8 朝华集团 2005 年年度报告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会企 01 表附表 3 编制单位: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度 单位:元 合并数 母公司数 项 目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数 上年累计数 一、应交增值税: 1、年初未抵扣数(以“-” -309,820.97 -2,054,463.80 号填列) - 2、销项税额 120,765,674.02 438,931,966.88 - 出口退税 - 进项税额转出 522,798.15 1,110,178.56 - 转出多交增值税 540,883.66 - 3、进项税额 111,737,378.06 326,788,380.16 - 已交税金 3,785,502.72 2,651,662.94 - 减免税款 3,785,502.72 -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 应纳税额 - 转出未交增值税 6,283,691.80 3,809,528.18 - 4、期末未抵扣数(以“-” -287,037.72 104,738,110.36 号填列) - - 二、未交增值税: 1、年初未交数 7,586,785.28 18,906,938.01 - - 2、本期转入数 5,742,808.14 3,809,528.18 - - 3、本期已交数 8,478,326.22 14,346,895.34 - - 4、期末未交数 4,851,267.20 8,369,570.85 - - 公司负责人:郝江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史炯 会计机构负责人:冉枝黎 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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