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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刑事非法证据的研讨

承上启下 上传于 2020-05-15 03:38

对刑事非法证据的研讨

摘要:刑事非法证据问题关乎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在刑事诉讼中占据关键地位。本文深入剖析刑事非法证据的概念、类型,从理论层面探讨其排除规则的必要性,结合国内外立法与司法实践,分析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问题及完善路径,旨在为构建科学合理的刑事非法证据处理机制提供理论支持与实践参考。

关键词: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司法公正、人权保障

一、引言

刑事诉讼作为国家追究犯罪、保障人权的重要司法活动,证据是其核心要素。合法、真实的证据是定案的依据,而非法证据的存在则严重威胁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旨在防止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进入诉讼程序,从而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程序的正当性。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我国对刑事非法证据的重视程度日益提高,相关立法与司法实践也在逐步完善。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刑事非法证据问题仍面临诸多挑战,深入研究刑事非法证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刑事非法证据的概念与类型

(一)刑事非法证据的概念

刑事非法证据是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等违反法定程序,采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这里的“非法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非法证据不仅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证据收集程序,而且可能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如人身权、财产权、隐私权等。

(二)刑事非法证据的类型

1. 言词证据中的非法证据

言词证据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等。其中,刑讯逼供获取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是最为典型的非法言词证据。刑讯逼供不仅严重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权利,而且容易导致虚假供述,造成冤假错案。此外,通过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获取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也属于非法言词证据。

2. 实物证据中的非法证据

实物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非法搜查、扣押获取的物证、书证是常见的非法实物证据。侦查人员在未依法取得搜查证、扣押证的情况下,擅自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所、物品等进行搜查、扣押,所获取的证据属于非法证据。另外,通过非法窃听、偷拍等手段获取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也可能被认定为非法证据。

三、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

(一)维护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追求。非法证据的存在会破坏司法程序的正当性,影响案件的公正审判。如果允许非法证据进入诉讼程序,可能会导致无辜者被错误定罪,有罪者逃避法律制裁,从而损害司法的公信力。排除刑事非法证据可以确保司法机关依据合法、真实的证据作出裁判,维护司法公正。

(二)保障人权

人权保障是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非法取证行为的侵害。排除刑事非法证据可以防止侦查机关通过非法手段侵犯当事人的基本权利,如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等,切实保障人权。

(三)遏制非法取证行为

建立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可以对侦查机关的取证行为形成有效的制约。如果非法获取的证据不能在诉讼中使用,侦查人员就会意识到非法取证的成本高于收益,从而减少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促使侦查机关依法取证,规范执法行为。

(四)符合程序正义要求

程序正义是实体正义的重要保障。刑事诉讼程序应当遵循法定原则,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非法证据的收集过程违反了法定程序,破坏了程序正义。排除刑事非法证据可以维护诉讼程序的正当性,实现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四、国内外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比较与借鉴

(一)国外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1. 美国

美国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起源于20世纪初,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体系。其核心是“米兰达规则”,要求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前必须告知其有权保持沉默和获得律师帮助的权利,否则所获取的供述将被排除。此外,美国还通过“毒树之果”理论,对通过非法证据衍生出的其他证据也予以排除。

2. 英国

英国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对灵活。法官在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如非法取证的严重程度、证据的重要性、排除证据对案件公正审判的影响等。如果非法取证行为严重侵犯了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且排除证据不会对案件的公正审判造成重大影响,法官通常会排除该证据。

(二)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的过程。201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了非法证据的范围和排除程序。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进一步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纳入法律条文,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的排除提供了法律依据。

(三)国外经验的借鉴

国外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发展为我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米兰达规则”,加强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告知和保护;参考英国的灵活排除标准,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决定是否排除非法证据,以实现司法公正与人权保障的平衡。

五、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现状与问题

(一)立法现状

我国现行《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了非法言词证据的绝对排除,即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对于非法实物证据,规定了相对排除原则,即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

(二)司法实践中的问题

1. 非法证据认定难

在实践中,认定非法证据存在一定的难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由于害怕报复等原因,不敢如实陈述遭受非法取证的情况;另一方面,侦查机关可能隐瞒非法取证行为,导致非法证据难以被发现和认定。

2. 排除程序不完善

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尚不完善。在庭审中,对于非法证据的排除往往缺乏专门的程序和规则,导致排除过程不规范。此外,辩护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时,可能需要承担较高的举证责任,增加了排除非法证据的难度。

3. 配套措施不足

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效实施需要一系列配套措施的支持,如律师在场权、录音录像制度等。然而,目前我国这些配套措施还不够完善,影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效果。

六、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完善路径

(一)完善非法证据认定标准

明确非法证据的认定标准是排除非法证据的前提。应当进一步细化非法取证行为的认定标准,明确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威胁、引诱、欺骗等手段的具体表现形式,为司法实践提供明确的指导。同时,建立非法证据认定的证据规则,降低辩护方申请排除非法证据的举证难度。

(二)优化排除程序

完善刑事非法证据排除程序,建立专门的庭前会议制度,在庭前会议中解决非法证据排除问题。明确控辩双方在排除程序中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排除程序的运作。此外,加强对排除程序的监督,确保排除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三)加强配套措施建设

1. 落实律师在场权

赋予律师在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时的在场权,可以有效监督侦查人员的取证行为,防止非法取证行为的发生。同时,律师在场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保障其合法权益。

2. 完善录音录像制度

全面推行侦查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全程录音录像制度,确保讯问过程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认定非法证据的重要依据,为非法证据的排除提供有力支持。

3. 加强侦查人员培训

提高侦查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对侦查人员的法治教育,使其深刻认识到非法取证的危害性。同时,开展侦查业务培训,提高侦查人员依法取证的能力。

(四)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检察机关应当加强对侦查活动的法律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非法取证行为。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参与监督,拓宽监督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

七、结论

刑事非法证据问题是一个涉及司法公正、人权保障和法治建设的重要问题。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完善非法证据认定标准、优化排除程序、加强配套措施建设和强化监督机制等措施,可以进一步完善我国刑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确保刑事诉讼活动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发展。

简介:本文围绕刑事非法证据展开研讨,首先界定其概念与类型,接着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等方面阐述排除规则的理论基础。通过比较国内外相关规则,分析我国现状与问题,如非法证据认定难、排除程序不完善等。最后提出完善路径,包括完善认定标准、优化程序、加强配套措施建设和强化监督机制,旨在为我国刑事非法证据处理机制的完善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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