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油服(600871)仪征化纤2001年年度报告
师姐 上传于 2002-04-01 18:05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 00 一年年度报告
1
目录
公司简介 …………………………………………………………3
财务摘要 …………………………………………………………5
董事长报告 ……………………………………………………… 8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 … … … … … … … … … … … … … … … … 14
董事会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 … 20
监事会报告 ……………………………………………………….35
公司治理 ……………………………………………………….38
股东大会简介 … … … … … … … … … … … … … … … … … … … … 39
重大事项揭示 … … … … … … … … … … … … … … … … … … … … 40
财务报告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 … … … … … … … … … … … … … … … … 45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 … … … … … … … … … … … … 82
附属公司 … … … … … … … … … … … … … … … … … … … … … 127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和按中国会计准则及
制度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告
之间重大差异 … … … … … … … … … … … … … … … … … … 129
公司的其它有关资料 … … … … … … … … … … … … … … … … 130
备查文件 … … … … … … … … … … … … … … … … … … … … … 132
2
公司简介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是中华
人民共和国(「中国」)最大的现代化化纤和化纤原料生产基地,以二○○一年底聚
酯聚合装置产能计,本集团是世界第五大聚酯生产商,本公司一地聚酯聚合产能居世
界首位。(资料来源:二○○一年 PCI 年报)。
本公司位于江苏省仪征市,是原仪征化纤工业联合公司(现仪化集团公司-「仪
化」)改组后,以其全部聚酯生产单位和辅助生产单位注入,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注册登记成立的。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三月、一九九五年一月和一九九五年四
月分别发行 10 亿 H 股、2 亿 A 股和 4 亿新 H 股。本公司的 H 股和新 H 股分别于一九
九四年三月二十九日和一九九五年四月二十六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
联交所」)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本公司的 A 股于一九九五年四月十一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交所」) 挂牌上市并开始交易。本公司现控股股东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中国石化」)。
本公司主要从事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和涤纶纤维业务,经营范围包括化纤及化工产品
的生产及销售,原辅材料与纺织机械的生产,纺织技术开发,自产产品运输及技术服
务。
本公司是国家「六五」至「十五」计划期间重点建设项目,生产装置分别从德国、日
本、意大利和法国等国家引进,通过不断的技术改造,工艺技术达到九十年代末国际
先进水平。主产品质量体系顺利通过了 ISO9001(2000)版标准换版国际认证,产品
质量在业内处于领先地位。截至二○○一年底,本集团具备了 111.1 万吨/年聚酯聚
合能力、6.4 万吨/年瓶级切片固相缩聚能力(「SSP」)、65.1 万吨/年涤纶纤维抽
丝能力、8.8 万吨/年涤纶长丝加弹能力和 32.5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氧
化精制能力,规模效益显著。
1. 公司法定名称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 Sinopec Yizheng Chemical Fibre Company Limited
公司简称 : 仪征化纤
英文缩写 : YCF
2. 法定代表人 : 傅兴堂先生
3. 注册和办公地址 : 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邮政编码 : 211900
电话 : 86-514-3232235
传真 : 86-514-3233880
互联网网址 : http://www.ycfc.com
电子信箱 : cso@ycfc.com
3
4. 董事会秘书 : 吴朝阳先生
董事会助理秘书: 石敏小姐
联系地址 : 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电话 : 86-514-3231888
传真 : 86-514-3235880
电子信箱 : cso@ycfc.com
5. 信息披露报纸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经济日报》、《南华早报》(英文)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
指定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sse.com.cn
年报备置地点 :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室
6. 股票上市地点、股票简称和股票代码 :
H 股上市地点 : 香港联交所
股票简称 : 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 : 1033
A 股上市地点 : 上交所
股票简称 : 仪征化纤
股票代码 : 600871
4
财务摘要
1. 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实现利润情况(节录自按中国会计
准则及制度编制之财务报告)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利润总额 213,375
净利润 170,789
未计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59,825
非经常性损失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236
减员费用 87,800
非经常性损失(除税后) 75,681
主营业务利润 728,090
其它业务亏损 6,078
营业利润 276,745
投资收益 6,043
营业外收支净支出额 69,41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2,3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155,837
2. 本集团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针
2.1 节录自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一九九九年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7,808,658 9,014,472 7,075,579 5,633,522 6,254,742
除税前正常业务
利润/(亏损) 213,375 985,493 921,454 (161,397) 68,979
所得税费用 40,087 139,391 129,211 1,111 15,508
少数股东权益 2,499 5,874 15,176 6,717 3,669
股东应占
利润/(亏损) 170,789 840,228 777,067 (169,225) (60,198 )
总资产 11,208,848 11,368,442 11,509,922 11,974,121 12,859,227
总负债 2,265,706 2,233,757 2,775,946 4,023,844 4,748,742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 8,889,222 9,078,433 8,678,205 7,901,138 8,070,363
少数股东权益 53,920 56,252 55,771 49,139 40,122
基本每股溢利/
(亏损) 人民币 0.043 人民币 0.210 人民币 0.194 人民币(0.042)人民币(0.015)
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 2.222 人民币 2.270 人民币 2.170 人民币 1.975 人民币 2.018
股东权益比例 79.31% 79.86% 75.40% 65.99% 62.76%
净资产收益率 1.92% 9.26% 8.95% (2.14%) (0.75%)
5
2.2 节录自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财务报告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或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一九九九年 一九九八年 一九九七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7,808,658 9,014,472 7,075,579 5,633,522 6,254,742
主营业务利润 728,090 1,840,860 1,788,717 659,848 747,119
其它业务
(亏损)/利润 (6,078) (11,356) (14,925) 510 450
营业利润/(亏损)276,745 1,079,493 1,050,758 (284,585) (27,614)
投资收益 6,043 4,182 3,043 49,327 59,598
营业外净
(支出)/ 收入 (69,413) (98,182) (147,567) 6,861 952
利润/(亏损)总额 213,375 985,493 906,234 (228,397) 32,936
所得税 40,087 139,391 136,372 (4,216 ) 24,724
少数股东应占本年利润 2,499 5,874 15,176 6,717 3,669
净利润/(亏损) 170,789 840,228 644,686* (230,898) 4,543
总资产 11,201,494 11,361,088 11,502,568 11,979,890 12,889,209
总负债 2,345,706 2,593,757* 3,215,946* 3,904,586 4,592,024
股东权益(不含
少数股东权益)8,801,868 8,711,079* 8,230,851* 8,026,165 8,257,063
少数股东权益 53,920 56,252 55,771 49,139 40,122
每股收益/(亏损)
(加权平均及全面摊薄)
主营业务利润 人民币 0.182 人民币 0.460 人民币 0.447 人民币 0.165 人民币 0.187
营业利润/(亏损)人民币 0.069 人民币 0.270 人民币 0.263 人民币(0.071) 人民币(0.007)
净利润/(亏损) 人民币 0.043 人民币 0.210 人民币 0.161* 人民币(0.058) 人民币 0.001
未计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亏损)#人民币 0.062 人民币 0.229 人民币 0.235 人民币(0.058 ) 人民币 0.001
股东权益比率 78.58% 76.67%* 71.56%* 67.00% 64.06%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主营业务利润 8.27% 21.13%* 21.73%* 8.22% 9.05%
营业利润/(亏损)3.14% 12.39%* 12.77%* (3.55%) (0.33%)
净利润/(亏损) 1.94% 9.65%* 7.83%* (2.88%) 0.06%
未计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亏损) #2.80% 10.52%* 10.08%* (2.88%) 0.06%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主营业务利润 8.28% 21.28%* 21.43%* 8.10% 9.05%
营业利润/(亏损) 3.15% 12.48%* 12.59%* (3.50%) (0.33%)
净利润/(亏损) 1.94% 9.71%* 7.72%* (2.84%) 0.06%
未计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亏损)# 2.80% 10.59%* 9.93%* (2.84%) 0.06%
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 2.200 人民币 2.178* 人民币 2.058* 人民币 2.007 人民币 2.064
经调整后每股净资产 人民币 2.198 人民币 2.156 人民币 2.049 人民币 1.960 人民币 1.989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
的现金流量净额 人民币 0.186 人民币 0.528 人民币 0.500 人民币 0.305 -
#该等数字是以除税后的非经常性损失计算,而以前年度的数字是以除税前的非经常性损失计算。
2.2 节录自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财务报告(续)
*由于住房周转金的会计政策出现改变,该等数字已作出调整。详情见按中国会计
准则及制度编制之年度财务报告注释 3。
6
附注:本公司一九九七年并无编制现金流量表
3. 报告期内股东权益变动情况(节录自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财务报告)
项目 股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年初数 4,000,000 3,078,825 1,291,302 267,466 340,952 8,711,079
本年增加 - - 42,935 20,998 170,789 213,724
本年减少 - - - - (122,935) (122,935)
年末数 4,000,000 3,078,825 1,334,237 288,464 388,806 8,801,868
* 法定公益金已包含在盈余公积内。
** 报告期内盈余公积之变动是因为从利润表拨入人民币 42,935 千元所致。
*** 报告期内未分配利润变动,是因为本集团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70,789 千元,由利
润表拨入盈余公积人民币 42,935 千元,以及拟派末期现金股利人民币 80,000 千元。
4.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报告之间
的重大差异说明列载于本年报第 129 页。
7
董事长报告书
本报告所述财务数字(如适用)均节录自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致列位股东:
本人欣然呈上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年度业绩。
二零零一年,中国经济取得了 7.3%的增长。但受全球经济全面减缓以及美国 9.11 事件
影响,从石油化工到纺织的产业链需求普遍不振,中国纺织品出口增长显著下降。在
不利的市场情况下,作为中国最大的聚酯厂商,本集团精心发展业务,取得了同业间
较好的经营业绩。
经营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经审核的合并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
170,789 千元(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840,228 千元),下降了 79.7%;合并营业额为人
民币 7,808,658 千元(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9,014,472 千元),下降了 13.4%;基本每
股盈利为人民币 0.043 元(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0.210 元),下降了 79.7%。
股利
董事会建议派发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2
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建议派发的股利总额为每股人民币
0.02 元(二零零零年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 0.09 元)。
市场回顾
二零零一年,中国境内聚酯产品市场继续处于供求失衡状态。境内涤纶纤维的总消费
量同比增长 17.9%。与此同时,境内聚酯产能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总产能已接近 800
万吨。境内涤纶纤维的总供应量同比增长 17.1%,其中产量同比增长 22.5%,进口量
同比下降 21.4%。年内境内聚酯产品价格持续下滑,本集团聚酯产品加权平均价格
(不含增值税)同比下跌 21.9%。部份聚酯厂商出现亏损,并进而引发境内聚酯业逐
步分化。
二零零一年,亚洲区内,PTA、乙二醇(「MEG」)、对二甲苯(「PX」)等各种聚
酯原料的价格受原油价格下降和聚酯业开工率不足的影响,各有不同程度下调。本集
团主要外购原料加权平均价格同比下降 13.0%。
业绩回顾
二零零一年,面对严峻的市场形势,本集团坚持不懈地开拓市场,挖掘装置产能,降
本减费,加快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精心运作,生产经营保持稳步增长,产销量均创
历史新高,部份地抵销了因产品价格下降带来的不利影响,加之近年来技术改造、结
构调整项目发挥积极贡献,本集团二零零一年实现合并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 170,789
千元,取得了同业间较好的业绩。其中仪化佛山聚酯有限公司(「佛山聚酯」)(合
8
称“佛化集团”)和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佛山化纤」)出现亏损,亏损额为人民
币 43,421 千元,仪化康祺化纤有限责任公司(「康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康祺
集团”)盈利为人民币 6,630 千元。
生产营销
二零零一年,面对境内外聚酯市场持续低迷的情况,本集团以市场为导向,一方面安
排好较大规模装置大修,一方面精心运作,通过加强营运组织协调,加大产销衔接力
度,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行生产、原料、销售和品种开发的综合平衡,优化营运方
案,努力增产增收,公司事业稳步发展。生产保持了安稳长满优,产品品质继续保持
稳中有升。共生产聚酯产品 1,248,584 吨,比上年的 1,142,636 吨增长 9.3%,其中自用
量为 148,212 吨,产能利用率达 101.1%。根据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
略,扩大直销比例,健全服务网络,强化技术服务,稳固核心市场,直销率达
75.6%。加强行业联合和协调,配合政府部门展开反倾销专项调查。本集团共销售聚
酯产品 1,116,090 吨,比上年同期的 1,011,504 吨增长 10.3%,产销率达 100.9%。
成本控制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紧密跟随市场变化,捕捉机遇,动态调整采购节奏,加强国内外
采购渠道的协调平衡,实行比价和限量限价采购,采购成本同比有较大幅度的节约。
本集团继续强化现场管理和安全环保管理,生产继续保持优质低耗,主要产品单位成
本同比下降 9.9%,单位产品能耗同比下降了 5.1%,物耗同比进一步下降。实行全面
紧缩政策,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全力降本减费。进一步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大幅压缩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 53.0%和
49.3%。与此同时,随着销量的增加,销售费用上升 23.1%。
科研开发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进一步健全科技开发体系,强化市场调研、品种策划、产品推介
和用户服务,完善了产品开发和科研开发构架。全年共开发和投放 37 个新产品,如汽
车面料用丝和有光缝纫线型短纤,完善了细旦短纤和细旦多孔长丝两大产品系列。7
个技术攻关组工作取得进展。10 万吨国产化聚酯项目投产后第一年实现设计达标并通
过中国石化技术鉴定。初步形成了具有本公司自主知识产权的瓶片产品配方,用于科
研开发的瓶片实验室于 11 月份投入使用。开始建设 7,500 吨/年多功能纤维、750 吨
/年海岛丝及纺织染等三个项目。二零零一年,本集团纤维差别化率达到 34.7%,比
上年提高了 5.7 个百份点,聚酯切片专用料产量达到 17.1 万吨,专用料比例为
35.1%。科研开发投入占营业额 3.4%。
9
内部管理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内部改革进一步深化。本公司生产运转班次由「五班三运转」改
为「四班三运转」,减少一线劳动用工 970 人。企业资源管理计划(「ERP」)建设
工作稳步推进。按照现代物流要求完善了本公司物资管理体制。年内本公司和佛山聚
酯质量体系顺利通过了 ISO9001(2000)版标准换版认证。
资本开支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新建项目进展顺利,资本支出为人民币 1,424,202 千元。7.5 万吨
直接纺长丝项目于九月份建成投产。5 万吨涤纶加工丝(「DTY」)改造项目已安装
投产 30 机台。10 万吨 SSP 项目完成安装,9 万顿短纤项目获准建设,45 万吨 PTA 项
目正按计划有序进行。
人力资源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积极推进劳动、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本集团共协议解除劳动合
同约 1,170 人,向新项目输送转岗人员 200 人,下(待)岗 111 人,推进分配制度改
革,试行了特殊薪酬制度,竞争上岗、规范下岗机制初步建立。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集团在册员工为 16,348 人,其中本公司 14,889
人,佛化集团 1,459 人。离退休职工 1,343 人。
本集团拥有硕士学位以上员工 46 人。学士学位以上员工 1,314 人,大专学历以上员工
2,762 人,高中学历以上员工 10,023 人。
本集团拥有生产人员 11,611 人,销售人员 180 人,生产技术人员和产品开发中心的科
研人员 1,235 人,财务人员 203 人,行政管理人员 1,824 人。
本集团积极鼓励员工终身学习,致力于创办学习型企业,让职工成为学习型职工,系
统规划安排职工培训,致力于建立培养、留住、用好人才的激励机制,以适应知识经
济的需要。
展望
二零零二年三月初以来,世界经济缓慢复苏,全球石化业经营状况有所改善。中国政府
将继续扩大内需,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增加投资,刺激消费,增
加出口,改善居民生活,经济增长预计将达到 7%左右。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中国人民银行降低人民币存贷款利率,贷款年利率下调 0.5 个百份点。纺织业将抓住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契机,加快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随着
国际纺织品配额限制逐步取消,中国纺织业有望扩大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加入 WTO
也将有助于完善中国市场环境。经济的稳定增长尤其是世界经济好转和聚酯下游产业
的发展为聚酯需求的增长提供了空间。
与此同时,由于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境外聚酯、纺织、服装厂商将加快向中国境内
转移生产能力,输入产品。中国境内将会进一步发展成为全球聚酯业加工和消费中
10
心,同时,将加快境内聚酯市场新的竞争格局的形成,境内聚酯厂商在质量、品种、
成本、服务方面的竞争有可能加剧。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中国聚酯切片、涤纶
短纤维和涤纶长丝的进口关税分别下调到 12.8%、10.6%和 14%。
二零零二年, 中国政府将继续规范化纤市场秩序,包括反倾销,加快制定和完善质
量、卫生、防疫、环保等方面的市场准入标准,规范化纤市场秩序。
二零零二年, 中国聚酯业在经历去年的市场低迷后,产能过快增长将得以控制,市场
竞争将趋于理性。三月份,境内聚酯产品价格已出现回弹,预计年内中国聚酯业经营
环境会有所改善。
PX、PTA、MEG 聚酯原料的价格今年第一季度已有上升趋势,预计全年将会随着石化
业景气回升有所上行。从二零零二年一月一日起,中国 PTA、MEG、PX 的进口关税
分别下调到 12.8%、8.8%和 5%。
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将适应新的竞争形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进结构调整,加快
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创新,扩大市场份额,降本减费,提高技术经济
水平,进一步提升本集团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计划生产聚酯产品 137.66 万
吨,其中自用量为 26.88 万吨。计划销售聚酯产品 110.78 万吨,产销率达到 100%。全
年计划开发全消光纤维、各种功能性纤维等新品种 35 个,在产品产量增加的情况下,
本集团计划实现涤纶纤维差别化率 36%以上,科研投入占销售额的比例为 3.6%。二零
零二年,本集团将重点做好以下具体工作:
1. 进一步开拓市场,扩大份额
二零零二年,面对聚酯市场竞争的变化,本集团将继续全力扩大市场份额,全力提升
用户满意度和忠诚度。首先,实施产品主导型的专业化重组,组建长丝事业部和瓶级
切片事业部,实行产品销售、服务、生产、科研一体化,提高市场应变能力。其次,
加强客户关系管理,继续完善销售网络,在沿海、沿江(长江)、沿河(黄河)整合
产品配供库,推行网上销售、物流配送,以低成本、快节奏赢得市场和客户。第三,
进一步为用户提供集售前、售中、售后服务及技术、商务服务一体化的综合服务。第
四,加强同行协调,调控产品市场供应量,稳定产品价格,共同发展市场。第五,积
极参与国际竞争,在国外设立代理商,加大出口。
2. 加快科技创新和新产品开发
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将围绕市场和效益,继续以品种、质量、成本、效益、替代进口
为目标,进一步开发适应市场的差别化品种,提高产品的差别化率和附加值,并将以
差别化战略和产品的持续创新作为本公司发展的动力,推进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提
升核心竞争能力。扩大已开发成功的差别化品种的生产,并积极向大装置转移。以受
托为国家拟定瓶级切片技术标准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本公司瓶级切片技术,并借此机
会推动非纤产品的开发和研究。同时,加快推进七个技术攻关组在聚酯及相关领域核
心技术的开发,为本集团产能提高、技术进步和长远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3. 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和经济运行
11
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将进一步落实安全环保和质量管理,充份发挥产能、技术、人才
作用,充份发挥大规模生产带来的质量稳定和成本较低的优势,优化运行。在新增生
产装置上配备「在线张力仪」等先进设备,提高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向国际一流水平
看齐。全面激活 ISO14000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全面推进 HSE 管理体系建设和清洁生
产工作,推行 6σ管理,实现安稳长满优生产。
4. 努力降本减费
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将在管理、财务上,适度集权,强化成本意识和利润导向,压缩
预算,同时对边际贡献低的装置进行品种、运行方式的调整,扩撑盈利空间。进一步
加强资金管理,降低财务费用。继续实行月预算、周检查、日跟踪制度,保证生产经
营全程受控。加强采购计划管理,提高采购计划准确率。精心把握采购时机和采购节
奏,采购低价原料,同时全面推行询比价制和招投标制,进一步降低采购成本。进一
步完善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工作,优化库存结构,加快资金周转。严格现场各项专业
管理,进一步降低物耗和能耗,降低制造成本。
5. 抓紧结构调整项目建设,筹划「十五」后续项目
本集团 10 万吨 SSP 项目已于二零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成功投产。5 万吨 DTY 改造项
目已于三月底全部建成投产。7,500 吨/年差别化纤维于二零零二年三月末已投产,
750 吨/年海岛丝及纺织染等科研项目将于二零零二年五月份投产。45 万吨/年 PTA
项目将于今年年底完成安装,明年一季度投产。本公司四期工程已立项的 9 万吨短纤
项目已完成进口设备招标,预计将于明年年中建成投产。同时本集团还将适时激活建
设「十五」结构调整后续项目。特别对本集团存量资产,将坚持低成本发展战略,通
过适度投入,提高装置技术水平,扩大产能,力争在「十五」末期全面完成本集团三
个「50」的目标。
6. 加快管理创新
二零零二年,本集团将改革经济责任制考核和分配制度,继续推进产品、技术、管理
和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借鉴国际著名大企业的成功经验,率先在本公司
科研和营销领域进行薪酬制度改革,逐步与劳动力市场价位接轨。推进人才战略,建
立鼓励创新、留住人才、激发创造性的激励机制,充份激发员工的创造性,为本集团
发展注入活力。继续开展减员增效,降低人工成本。抓紧建设本公司的 ERP 系统,推
进本公司企业管理的信息化和现代化。进一步塑造「竞争、敬业、诚信」的企业文
化。加强公司治理结构建设。
展望未来,本集团有信心应对加入 WTO 后来自境内外的激烈的竞争。作为中国聚酯
业的领头羊,本集团坚信在中国石化旗下,本集团将凭借自身的相对优势,继续贯彻
三个「50」的总体目标,以成本优势战略和差别化战略为核心,继续全面深化结构调
整,推进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坚持内涵发展,提升传统产业,不断增强核心竞争能
力,将会进一步提升本集团在聚酯业的地位,为投资者带来更好的回报。
最后,本人藉此机会向在过去一年勤勉工作的全体员工,以及关心和支持本集团发展
的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承董事会命
傅兴堂
董事长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南京
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以下资料仅供参考之用,并不构成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或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分别审计的本年报第 47 页至第 94 页及第 95 页至第 164 页之财务报告的一部份。本讨
论文件应结合年报中合并财务报告及注释参阅。本报告所述财务数字(如适用)均按
节录自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一、 经营环境
二零零一年,全球需求疲软,中国境内聚酯产品市场继续处于供求失衡状态。境内涤
纶纤维的总消费量同比增长 17.9%。境内涤纶纤维的总供应量同比仍增长 17.1%。年
内境内聚酯产品价格持续下滑,中国聚酯业遭遇了比以往任何时期更大的困难。
中国境内涤纶纤维供需状况
涤纶长丝 涤纶短纤维 涤纶纤维
二○○一年 二○○○年 增/(减) 二○○一 二○○○年 增/(减) 二○○一 二○○○年 增/(减)
(%) 年 (%) 年 (%)
千吨 千吨 千吨 千吨 千吨 千吨
产量 3,907.5 3,191.0 22.45 2,417.8 1,974.0 22.48 6,325.3 5,165.0 22.46
进口量 290.3 413.7 -29.83 524.0 622.4 -15.81 814.3 1,036.1 -21.41
出口量 19.8 18.6 6.45 6.1 2.4 154.17 25.9 21.0 23.33
净进口量 270.5 395.1 -31.54 517.9 620.0 -16.47 788.4 1,015.1 -22.33
年初库存 113.0 59.4 90.24 151.0 62.8 140.45 264.0 122.2 116.04
年末库存 187.0 113.0 65.49 69.0 151.0 -54.3 256.0 264.0 -3.03
总供应量 4,310.8 3,664.1 17.65 3,092.8 2,659.2 16.31 7,403.6 6,323.3 17.08
总消费量 4,104.0 3,532.5 16.18 3,017.7 2,505.8 20.43 7,121.7 6,038.3 17.94
资料来源:中国化纤协会和本公司估计
本公司产品报价(人民币元/吨不含增值税,)
13
聚酯切片 涤纶短纤维 涤纶中空纤维 涤纶长丝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000年1月 2000年4月 2000年7月 2000年10月 2001年1月 2001年4月 2001年7月 2001年10月 2002年1月
国际供货商合同报价(美元/吨)
聚酯切片 涤纶短纤维 涤纶中空纤维 涤纶长丝
14000
12000
10000
8000
6000
4000
2000
0
2000年1月 2000年4月 2000年7月 2000年10月 2001年1月 2001年4月 2001年7月 2001年10月 2002年1月
二零零一年,亚洲区内, PTA、MEG、PX 等各种聚酯原料的价格受原油价格下降和
聚酯业开工率不足的影响,各有不同程度下调,但其下调幅度低于聚酯产品价格的下
降。
二、 经营业绩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实现合并股东应占利润人民币 171 百万元,较上年下降了
79.7%。在不利的市场状况下,本集团取得了同业间较好的业绩。
1. 营业额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聚酯产品产量为 1,248,584 吨,较上年的 1,142,636 吨增加了
9.3%。主要是因为年内本集团结构调整项目投资所致。平均产能利用率为 101.1%。
14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由于产量增长及加强市场营销的力度,共销售聚酯产品 1,116,090
吨,较上年的 1,011,504 吨增长 10.3%。因具备较高品质和良好的销售服务,二零零一
本集团各类产品价格继续保持境内市场较高价位。由于市场持续低迷,本集团聚酯产
品加权平均价格(不含增值税)从上年的人民币 8,858 元/吨下跌到人民币 6,919 元/
吨,跌幅达 21.9%。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二○○一年 二○○○年
销售量 占销售量比 销售量 占销售量比重
吨 重(%) 吨 (%)
聚酯产品
----切片 538,023 48.2 455,471 45.0
----短纤维 346,080 31.0 359,307 35.5
----中空纤维 36,788 3.3 35,024 3.5
----长丝 195,199 17.5 161,702 16.0
总计 1,116,090 100 1,011,504 100
产品价格(人民币元/吨,不含增值税)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二○○一年 二○○○年 变动率(%)
聚酯产品
----切片 5,994 7,917 (24.3)
----短纤维 7,356 8,910 (17.4)
----中空纤维 8,745 9,368 (6.7)
----长丝 8,350 11,248 (25.8)
加权平均售价 6,919 8,858 (21.9)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十二个月
二○○一年 二○○○年
营业额 占营业额比 营业额 占营业额比重
重
人民币百万 (%) 人民币百万元 (%)
元
聚酯产品
----切片 3,225 41.3 3,606 40.0
----短纤维 2,545 32.6 3,201 35.5
----中空纤维 322 4.1 328 3.6
----长丝 1,610 20.9 1,825 20.3
其他 87 1.1 54 0.6
总计 7,809 100 9,014 100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营业额达至人民币 7,809 百万元,比上年的人民币 9,014 百万元下
降了 13.4%,尽管销量有所增长,但并不能完全抵消产品价格下跌较大带来的不利影
15
响。
本集团在中国境内之市场占有率继续保持领先地位。
2. 销售成本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销售成本为人民币 7,090 百万元,占营业额的 90.8%,比上年的人
民币 7,186 百万元略有减少,主要由于产量增加导致原料采购量增加及原料价格下跌
所致。原料总成本二零零一年为人民币 5,362 百万元,占销售成本的 75.8%,比上年的
人民币 5,615 百万元略有减少,主要由于原料采购量增加及外购主要原料加权平均价
格较上年下降了 13.0%所致。其中 PTA、MEG 和 PX 的平均采购成本分别比上年下降
了 11%、24%和 5%。相比较而言,在原料采购量大量增加的情况下,本集团原料采购
成本与上年相比有较大节约。
二零零一年,由于营业额下降幅度大于销售成本下降幅度,本集团销售毛利与上年相
比减少至人民币 719 百万元,毛利率为 9.2%,毛利率同比下降了近 11 个百分点。
3.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变动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增/(减)
销售费用 138,933 112,901 23.1
管理费用 265,510 565,037 (53.0)
财务费用 28,824 56,890 (49.3)
合计 433,267 734,828 (41.0)
二零零一年,销售费用增加人民币 26 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加大对客户服务和销量
的增加。管理费用减少人民币 300 百万元,主要由于本集团实行全面紧缩政策、费用
结构变化、员工工资收入减少及大修费用减少所致。财务费用减少人民币 28 百万元,
主要由于本集团加强资金集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所致。上述三项费用合计比上
年大幅减少了 41.0%。
16
4. 营业利润、税前利润、股东应占利润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变动率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增/(减)
营业利润 242,199 1,042,383 (76.8)
税前利润 213,375 985,493 (78.3)
所得税 40,087 139,391 (71.2)
股东应占利润 170,789 840,228 (79.7)
每股溢利(人民币元) 0.043 0.210 (79.7)
二零零一年,尽管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下降,但本集团通过扩大产销量,努力增产增
收,降本减费,令本集团税前利润、股东应占利润分别达到人民币 213 百万元和人民
币 171 百万元,营业利润率和税后利润率分别达至 3.1%及 2.2%。
5. 主要产品
占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 10%以上的业务为聚酯产品。二零零一年,本
集团聚酯产品的销售收入为人民币 7,722,043 千元,销售成本为人民币 6,996,488 千
元,毛利率为 9.4%。
6. 本集团 2001 年内新投资项目收益情况
年内 7.5 万吨差别化长丝项目已投产并实现盈利。
7. 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经营情况
1. 佛山聚酯:本公司直接(59%)、间接(41%)持有佛山聚酯 100%权益。佛山聚酯注册
资本为美元 85,427 千元,主营业务为化工、化纤、纺织品及其原辅材料的生产与公司
自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佛山聚酯总资产为人民币
806,583 千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佛山聚酯亏损人民币 29,000
千元。
2. 佛山化纤:本公司直接持有佛山化纤 100%权益。佛山化纤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2,933 千元,主营业务为行政管理。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佛山化纤总资产
为人民币 140,079 千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佛山化纤亏损人民
币 14,421 千元。
3. 康祺公司:本公司直接(95%)、间接(5%)持有康祺公司 100%权益。康祺公司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60,000 千元,主营业务为投资。康祺公司透过在全国主要市场控股设立
13 个子公司,构筑了本公司辐射全国的销售网络体系。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康祺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332,632 千元,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实现利润人民币 6,630 千元。
17
三、 资产的流动性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达人民币 445 百万元,比二
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人民币 601 百万元减少人民币 156 百万元。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营业活动所得净现金流入人民币 668 百万元,而二零零零年为净
流入人民币 2,005 百万元。这主要是因为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营业额下降。于二零零一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货减少人民币 119 百万元;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增加人民币
51 百万元,而二零零零年则分别为增加人民币 110 百万元及减少人民币 264 百万元。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投资活动使用净现金为人民币 809 百万元,而二零零零年为人民
币 538 百万元,主要是因为本年资本性支出增加。
二零零一年,本集团融资活动使用净现金为人民币 15 百万元,而二零零零年为人民币
1,274 百万元,主要是由于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银行贷款为人民币 1,230 百万元,二零零零年底为人
民币 880 百万元。主要因为经营状况的变化增加了短期银行贷款。在各类银行贷款
中,于二零零二年到期的短期贷款为人民币 580 百万元,长期贷款为人民币 650 百万
元,其中人民币 300 百万元于二○○三年到期,其余于二○○四年到期。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股东权益(不含少数股东权益)减少 189 百万
元,主要由于年内本集团实现股东应占利润 171 百万元及派发二零零零年末期股利人
民币 360 百万元所致;总负债增加 32 百万元,其中长期负债增加 50 百万元,短期负债
减少 18 百万元。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本集团总资产减少人民币 160 百万元,资产负
债率达 20.2%,而上年为 19.6%。
四、 资本支出
二零零一年,本公司资本支出为人民币 1,424 百万元。预计二零零二年本公司资本开
支约为人民币 1,895 百万元,其中 45 万吨/年 PTA 项目、10 万吨/年 SSP 项目、5 万
吨 DTY 项目和 9 万吨短纤项目支出分别为人民币 1,400 百万元、人民币 5 百万元、人
民币 30 百万元和人民币 100 百万元。计划中的资本开支将以自有资金及通过银行融资
解决。
18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现谨呈上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及经审核财务报告,以供
审览。
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开展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了七次董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
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九位董事出席了会议,三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为
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总经理工作报告;2、关于本公司二零零零年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议案;3、《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4、关于
聘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决议案;5、关于委任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
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二、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
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九位董事出席了会议,三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为
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关于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核销各项减值准备的决议
案;2、关于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决议案;3、关于本公司二零零
零年度处置部分流动资产的决议案;4、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财务报告;5、本公司二
零零零年度利润分配预案;6、本公司二零零二年报;7、本公司二零零二年报摘要;
8、本公司二零零零年股东年会通告;9、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一年技术改造和基本建设
项目的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百报》、《证
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三、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
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七位董事出席了会议,五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为
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 1、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关于提呈股东年会
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境内
及境外核数师的决议案;3、关于提呈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在有关期间内可单独或同时
配售或发行不超过内资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各自发行在外股份的 20%股份的特别决议
案;4、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工资总额计划的决议案;5、关于本公司二零零一年
度利润分配政策的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19
四、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
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八位董事出席了会议,三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代
为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关于聘任徐正宁为公司总经理的决议案;2、同意
马育平辞去本公司董事职务,关于马育平不再担任本公司总经理的决议案;3、委任本
公司对中国银行(香港)信托有限公司的授权代表。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五、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四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
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七位董事出席了会议,四位董事委托其它董事
代为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关于不派发中期股利的决议案;2、二零零一年
度中期报告书。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六、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会
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为仪化佛山聚酯有限公司有关银行授信融资提供担保的决议
案;2、关于授权公司董事长傅兴堂先生签署仪化佛山聚酯有限公司有关银行授信融资
的担保法律文件的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九月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
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七、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
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共有九位董事出席了会议,两位董事委托其它董
事代为出席。会议主要审议通过了:1、关于本公司与仪化集团公司进行资产交易的决
议案;2、关于批准《资产交易协议》的决议案;3、批准关联交易公告的决议案;4、
关于批准《综合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决议案;5、关于投资建设九万吨直接纺涤纶短
纤维项目的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之原则,真诚地以本集团及股东最大利益为出发
点行事。
主要业务
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及涤纶纤维。
五年财务摘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年之业绩及资产负债摘要(节录自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20
列载于本年报第 5 页。
本集团于过往五年之业绩及资产负债摘要(节录自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帐
项)列载于本年报第 6 页至 7 页。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股本变动情况
1. 股本结构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均无变化。
单位:千股 、 每股人民币 1 元
股份类别 年初数 年内变动情况 年末数
(一)尚未流通股份:
1.中国石化持有 1,680,000 0 1,680,000
2.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
(“中信”)持有 720,000 0 720,000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2,400,000 0 2,400,000
(二)已流通股份
1.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 A 股 200,000 0 200,000
2.境外上市的外资 H 股 1,400,000 0 1,400,000
已流通股份合计 1,600,000 0 1,600,000
(三)股份总数 4,000,000 0 4,000,000
2. 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
本公司自成立以来,股票发行与上市情况如下:
股票种类 A股 H股
发行日期/ 1995 年 1994 年 1995 年
发行价格 每股人民币 2.68 每股港币 2.38 元 每股港币 2.45 元
发行数量 200,000,000 股 1,000,000,000 400,000,000
上市日期 1995 年 4 月 11 1994 年 3 月 29 日 1995 年 4 月 26 日
上市地点 上海 香港 香港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200,000,000 股 1,000,000,000 股 400,000,000 股
3.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股份
21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4. 优先购股权
根据中国法例及本公司章程,并无优先购股权之条款。
5. 内部职工股
本公司未发行过内部职工股。
股东情况
1. 股东数量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股东人数:
类别 股东人数
A股: 法人股 2
社会公众股 105,941
H股 1,673
合计 107,616
2. 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前 10 名最大股东之持股情况如下:
22
占总股 本报告期内
中国石化 A股 1,680,000 42.00 0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 H股 1,341,100 33.53 4,496
中信** A股 720,000 18.00 0
HSBC Nominees (Hong H股 2,074 0.052 -
上海国投 A股 1,553 0.039 -
HSBC Nominees (Hong H股 1,516 0.038 -
HSBC Nominees (Hong H股 1,484 0.037 -
兴和基金 A股 1,465 0.037 -
蔡芝法 A股 1,090 0.027 -
HSBC Nominees (Hong H股 1,088 0.027 -
* 本报告期内股数增减指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之股东的股数增减。
** 代表国家持有股份。
3. 本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 : 中国石化,持有本公司 42%股份
法定代表人 : 李毅中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86,702,439,000 元
成立日期 :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要业务 :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销售;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化纤及其
它化工产品的生产、销售、储运;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输;技术及信息的研究、开
发、应用
主要产品 : 合成树脂、合成纤维单体及聚合物、合成纤维、合成橡胶、氮肥和
中间石化产品
股权结构:
股东类别 持股数(千股) 所占比例(%)
1.国家股: 67,121,951 77.42
2.已流通境外 H 股 16,780,488 19.35
3.已流通境内 A 股 2,800,000 3.23
总股本 86,702,439 100.00
23
本报告期内中国石化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质押。
4.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控股股东的控股股东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 李毅中
成立日期 : 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4,912,000,000 元
主要业务 : 经营石油、天然气勘探和开采、炼油及石化生产、石油及石化产品
的营销及分销、石油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以及其它相关业务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是国家授权投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
5. 其它主要股东
(1)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系代理客户持股。本公司未接获有个
别本公司 H 股股东持股数量超过本公司总股份 10%的情况。
(2) 中信
中信持有本公司 18%的股份
法定代表人 : 王军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30 亿元
成立日期 : 一九七九年十月四日
主要业务 : 从事国内外投资业务,开展多种形式的经济合作;从事新技术的开
发、推广以及风险投资;从事国际国内金融业务和对外担保业务,在国内外投资或合
资开办银行、财务公司;在国内外发行和代理发行债券等各种有价证券;经营国内外
租赁业务;承办外商在华投资安全等保险业务,经营国际保险及再保险业务;经营国
际、国内贸易;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分包及劳务输出业务;经营房地产业务,开展旅
游服务;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信托、咨询和承办其它代理业务。
本报告期内中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未质押。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徐正宁先生为
本公司总经理;因马育平先生个人原因,董事会决定马育平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
务,同意马育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聘任吴朝阳先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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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秘书。邵敬扬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有关公告
登载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
1. 傅兴堂先生,现年 58 岁,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仪化董事长、党委书记,教
授级高级经济师。傅先生从事石化行业三十余年,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一九
八三年任大庆石化总厂计划处副处长,一九八四年任计划处处长、副厂长,一九八七
年任总经济师,一九九二年任巴陵石化公司副经理,一九九三年任扬子石油化工公司
副经理,一九九八年任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扬子」)董事、副总经理,扬子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南京东方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一九九九年十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仪化董事长、党委书
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事长。具有特大型石化企业计划、经营、生产、设
备、供应和管理的丰富经验。傅先生一九六八年毕业于北京石油学院炼制专业。
2. 孙志鸿女士,现年 52 岁,本公司副董事长,中信财务部副主任,高级会计师,中
国注册会计师。长期从事企业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历任中信财务部副处长、处长,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具有大型企业财务管理的丰富经验。孙女士一
九八六年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会计专业,一九九五年结业于北京经济学院涉外经
济管理研究生班。
3. 钱衡格先生,现年 51 岁,本公司副董事长、党委副书记,仪化董事、党委副书
记,高级政工师。一九八四年加入仪化,历任仪化总经理办公室副主任和本公司总经
理办公室主任,一九九五年六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一九
九六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党委书记,续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九九八年一月任本公司
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仪化董事。一九九八年三月任本公司及仪化党委副书记。一九
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具有特大型企业行政和人事管理的丰富经验。钱先
生一九八七年毕业于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
4. 徐正宁先生,现年 44 岁,本公司董事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一九八三年加入仪
化,历任研究所副所长、本公司涤纶四厂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助理,一九九五年四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
十二月续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任本公司总经理。具有特
大型化纤企业生产、设备、基建、技改、营销的丰富经验。徐先生一九八一年毕业于
南京化工学院化学工程专业。一九九八年结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
班。
5. 肖维箴先生,现年 48 岁,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一九八二年加入
仪化,历任涤纶二厂副厂长兼总工程师、本公司涤纶四厂厂长,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任
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七年十一月调任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营销部
主任。一九九八年一月任本公司执行董事。一九九八年五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
九九年十二月续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具有大型化纤企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方面
的丰富经验。肖先生一九八二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高分子专业。
25
6. 姚汉冲先生,现年 55 岁,本公司董事、工会主席,仪化董事、工会主席,高级政
工师。一九八五年加入仪化,历任宣传处副处长、教育培训中心副主任,一九九五年
起任仪化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一九九八年三月任本公司及仪化工会主
席。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事。具有大型企业行政管理的丰富经验。姚先生一
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国纺织政治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姚先生为本公司职工代表推选
的董事候选人。
7. 王文杰女士,现年 57 岁,本公司董事,中信华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高
级会计师。历任石化企业成本会计、财务科长、中信化工公司财务经理等职,一九九
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事。在化工企业生产、管理和投资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王女
士一九六五年毕业于大庆石油学校工业会计专业。
8. 龙幸平女士,现年 50 岁,本公司董事,中信综合计划部主任助理,高级工程师。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任本公司监事,一九九六年十二月续任。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
司董事。曾从事化纤机械的设计和科研工作,具有大型工业企业管理的丰富经验。龙
女士一九七五年毕业于北京化工学院机械专业。
9. 叶宗善先生,现年 55 岁,本公司董事,仪化董事、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工程
师。一九八二年加入仪化,历任生产处副处长、仪征阿莫科织物有限公司总经理、经
营计划部经理,一九九八年任仪化董事、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
事,具有大型化纤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丰富经验。叶先生一九六九年毕业于华东化
工学院有机合成专业。
10. 赵曙明先生,现年 49 岁,本公司独立董事,南京大学国际商学院院长、博士生导
师,教授。美国管理学会会员。赵先生一九七七年七月毕业于南京大学外文系,分别
于一九八三年六月、一九九零年五月获美国加州克莱蒙特研究生院管理学硕士学位、
管理学博士学位。一九九零年至一九九二年在美国佛罗里达大西洋大学从事博士后研
究。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事。赵先生在国际企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及人力
资源管理等方面有深刻的研究,在企业咨询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11. 初苏华先生,现年 45 岁,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高
级经济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董事。初先生长期担任商业银行领导职务,在
金融管理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初先生一九八二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专
业。
监事
26
1. 黄桂庚先生,现年 56 岁,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仪化监事
会主席、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高级政工师。一九八二年加入仪化,一九八四年十
一月起历任仪化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本公司工会主席,一九九三年十
二月任本公司监事,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工会主席,续任本公司
监事。一九九八年一月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一九九八年三月任本公司和仪化党委副
书记兼纪委书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续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具有大型企业行政管理
的丰富经验。黄先生一九六九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放射化学专业。
2. 周文飞先生,现年 43 岁,本公司监事,本公司及仪化纪委副书记、监察部主任,
政工师。一九八零年加入仪化,先后从事基层企业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工作,一九九
六年任本公司涤纶五厂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监事,本
公司及仪化纪委副书记、监察部副部长。周先生一九八九年毕业于中国纺织政治函授
学院行政管理专业。周先生为本公司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
3. 陈健先生,现年 39 岁,本公司监事,中信综合计划部项目经理,工程师。陈先生
曾任化纤企业的技术员、工程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监事。具有化纤生产、
相关产品的国际贸易及投资项目管理等方面的丰富经验。陈先生一九八四年毕业于华
东纺织工学院化纤专业。
4. 李凤鸣先生,现年 57 岁,本公司独立监事,南京审计学院副院长、硕士生导师,
教授,享受国务院颁发的特殊津贴。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监事。长期从事会计
专业的教学,在会计学方面有深刻的研究。李先生一九六七年毕业于安徽商学院会计
专业。
5. 黄志伟先生,现年 52 岁,本公司独立监事,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行长,高级经济
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任本公司监事。长期担任商业银行领导职务,在金融管理方面
具有丰富的经验。黄先生一九八七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党政干部管理专业。
高级管理人员
1. 凌爱宝女士,现年 56 岁,本公司副总经理,教授级高级经济师。一九七九年加入
仪化,历任仪化给排水厂副厂长、厂长、总经理助理,一九八八年任仪化副总经理,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续任。具有大型企业管理和
组织供销的丰富经验。凌女士一九六七年毕业于同济大学给排水专业。一九九八年结
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 沈希军先生,现年 41 岁,本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一九八二年加入仪化,
历任涤纶三厂副厂长,仪化总经理助理,一九九六年一月任仪化副总经理。一九九八
年一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续任。具有大型企业生产管理和建设方
面的丰富经验。先后被团中央、中国纺织总会、江苏省委组织部和人事厅授予多种荣
誉称号。沈先生一九八二年毕业于大连工学院化工系高分子化学专业。一九九八年结
业于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3. 李仁炎先生,现年 57 岁,本公司副总经理,佛山化纤及佛山聚酯总经理、党委书
记,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九八零年加入仪化,历任仪化涤纶二厂副厂长、供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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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经理、涤纶一厂副厂长、企管处副处长、仪化工业长丝项目经理、涤纶三厂厂长,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任佛山化纤总经理、党委书记。一九九七年八月任佛山化纤及佛山
聚酯总经理、党委书记。一九九八年一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一九九九年十二月续
任。具有大型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丰富经验。李先生一九六八年毕业于南京化工学
院高分子化合物合成工艺学专业。
4. 周新华女士,现年 55 岁,现任本公司总会计师,教授级高级会计师。长期从事企
业财务管理工作,历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处长,南京化学工业
集团有限公司(「南化」)财务处处长、副总会计师兼财务处长,一九九六年九月任
总会计师,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任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任本公司总会计师。具有大型化工企业财务管理的丰富经验。周女士一九七零年毕业
于中央财政金融学院财政专业。
5. 吴朝阳先生,现年 40 岁,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部副主任,高级工程师。一九
八二年加入仪化,先后从事生产技术、企业管理工作,参与了仪化一期、二期、三期
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熟悉本公司总体情况。一九九四年担任仪化聚酯薄膜厂副厂长。
一九八二年毕业于浙江大学化工系高分子专业,二零零一年九月获得大连理工大学工
商管理硕士学位。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股本权益及薪酬
1. 薪酬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
根据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第三届董事和监事薪酬的
议案及于同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并根据本公司各董事、监事与本公司签订的《服务合约》,结合考虑二零零一年度本
公司的盈利状况,本公司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通过了关于二零零一年度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2. 根据香港证券(公开权益)条例(「公开权益条例」)及中国有关信息披露的法
律法规须予以披露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及各高级管理
人员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所持有本公司之 A 股权益及其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止之年度袍金、薪酬及其它津贴、奖金详列如下:
28
(1) 董事
持有属于个人 本年袍金,薪酬
权益之 A 股股
及其他津贴 奖金
数
姓 名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数 年末数
傅兴堂 0 0 56,640 52,500
孙志鸿 0 0 56,640 52,500
钱衡格 2,000 2,000 56,640 52,500
徐正宁 2,600 2,600 56,640 52,500
肖维箴 0 0 56,640 52,500
姚汉冲 0 0 56,640 52,500
王文杰 0 0 56,640 52,500
龙幸平 0 0 56,640 52,500
叶宗善 0 0 56,640 52,500
赵曙明* 0 0 12,000 0
初苏华* 0 0 12,000 0
* 独立董事
(2) 监事
29
持有属于个人 本年袍金,薪酬
权益之 A 股股
数 及其他津贴 奖金
姓 名 年初数 年末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黄桂庚 2,300 2,300 47,200 42,000
周文飞 0 0 47,200 42,000
陈健 0 0 47,200 42,000
李凤鸣* 0 0 12,000 0
黄志伟* 0 0 12,000 0
* 独立监事
(3) 高级管理人员
持有属于个人 本年薪酬
权益之 A 股股
及其他津贴 奖金
数
姓 名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数 年末数
凌爱宝 2,600 2,600 47,200 42,000
沈希军 0 0 47,200 42,000
李仁炎 0 0 47,200 42,000
周新华 0 0 47,200 42,000
吴朝阳 0 0 47,200 31,500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及各高级管理人员年初、年末持股
数量、年度内股份增减均无变动。
30
除以上所述者外,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董事、监事及各高级管理人
员概无持有(不论以实益或非实益方式持有)本公司或其任何联营公司(释义见公开
权益条例)的股本的任何权益。
董事及监事购买股份及债券权利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概无发行可换股债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授出类似的权利。本
公司于本报告期内亦无兑换或行使任何权利、购股权或认股权证。
本公司、本公司母公司、各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均没有在本报告期内任何时间参
与任何安排,让本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或其配偶或其未满十八岁的子女透
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它公司股份或债券而得益。
董事及监事服务合约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已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与
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此等协议之细则在具体方面完全相同,兹概列如下:
1. 每份服务合约均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2. 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于任期第一年之年酬金合计为人民币 480,000 元,其
后在合约期内每年增加百份率不低于 18%,但不高于 40%(经扣除通胀);
3. 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有权获发奖金,数额由董事会按本公司之合并税后利润
(不包括非经常性项目)决定,惟每位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获发之奖金每年不得少
于人民币 15,000 元,而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连同全体监事(不含独立监事)获
发之奖金总额每年不得超过该项溢利之 1%。董事不得对其本身获发奖金数额事宜参
与投票表决。
第三届董事会各独立董事已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
议,此等协议之细则在具体方面完全相同,兹概列如下:
1. 每份服务合约均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2. 全体独立董事任期内每年之袍金合计为人民币 24,000 元。
第三届监事会各监事(不含独立监事)已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与本公司
订立服务协议,此等协议之细则在具体方面完全相同,兹概列如下:
1. 每份服务合约均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2. 全体监事(不含独立监事)于任期第一年之年酬金合计为人民币 120,000 元,其
后在合约期内每年增加百份率不低于 18%,但不高于 40%(经扣除通胀);
3. 各监事(不含独立监事)有权获发奖金,数额由董事会按本公司之合并税后利润
(不包括非经常性项目)决定,惟每位监事(不含独立监事)获发之奖金每年不得少
31
于人民币 12,000 元,而全体监事(不含独立监事)连同全体董事(不含独立董事)获
发之奖金总额每年不得超过该项溢利之 1%。
第三届监事会各独立监事已分别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
议,此等协议之细则在具体方面完全相同,兹概列如下:
1. 每份服务合约均由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起计为期三年;
2. 全体独立监事任期内每年之袍金合计为人民币 24,000 元。
本公司各董事及监事概无与本公司签定任何一年内若由本公司终止合约时须作赔偿之
服务合约(法定赔偿除外)。
董事及监事之合约利益
于结算日或本年度任何时间内,本公司、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重大合
约,致使本公司之董事或监事享有重大利益。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待遇
于本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概无获享任何特殊待遇。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报告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无任何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
本年度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详见本年报第 40 页。
关联交易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见本年报第 40 页重大事项揭示第 5 条。
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以及本公司与本集团于当日的
财政状况俱详列于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及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之帐
项,分别列载于本年报第 45 页至 81 页及第 82 页至 126 页。
利润分配预案及利润分配政策
按中国会计准则和制度,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净利润为人民币 163,794 千元。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356,621 千元,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20,415 千元。
建议提取法定公积金人民币 21,937 千元及法定公益金人民币 20,998 千元。其中,根据
32
中国有关法规和本公司之章程,以扣除子公司投资亏损人民币 36,791 千元后的计提基
数人民币 200,585 千元,提取 10%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 20,059 千元;提取 10%法定
公益金,为人民币 20,059 千元;另外,按有关子公司之可分配利润,提取 10%法定公
积金,为人民币 1,878 千元;提取 5% 法定公益金,为人民币 939 千元。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477,480 千元。
建议派发二零零一年度末期股利为每股人民币 0.02 元,合计人民币 80,000 千元。
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 397,480 千元,结转至二零零二年度。
以上分配预案将提呈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年会审议。
本公司二零零二年度利润分配政策为:
1. 分配次数:二零零二年度分配末期股利一次;
2. 分配比例:二零零二年度净利润用于股利分配的比例不低于 40%;二零零一年度
末未分配利润不参与股利分配。
3. 分配形式:采取现金红利形式。
本公司董事会保留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调整分配政策的权利。
储备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之储备变动详情列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固定资产
本报告期内,本集团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列载于本年报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银行贷款及其它借贷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及本集团之银行贷款及其它借贷详情列载于本
年报财务报告相关部分。
附属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资料列载于本年报 165 页。
退休计划
有关本集团退休计划之运作详情列载于本年报相关部分。
主要供货商及客户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最大之供货商占采购额(不包括资本
33
性质之采购)37.3%;最大之供货商为中国石化的附属公司。五个主要供货商占采购
额 70.3%。
五个主要客户之购货额占本集团营业额 23.6%。
除以上所述外,本公司的董事及监事、其关连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或监事所知,
持有本公司股本多于 5%)并无于本年度任何时间拥有其它主要供货商的任何权益。
核数师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即将告退,惟愿膺选连任。
董事会建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
二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之决议案将提呈二零零一年度股东年会通过。
股东大会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在本公司注册地中国江苏省仪征市召开了
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会议详情见第 40 页的「股东大会简介」。
遵守最佳应用守则
本公司在本报告期内均遵守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十四规定
的最佳应用守则。
按照《上市规则》和香港会计师公会《成立审核委员会指引》,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审核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共召开三次会议,审核委员会审阅了本
公司有关资产处置的决议案及二零零零年度财务报告、二零零一年中期报告并形成有
关的审阅意见等。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召开第四次会议,审阅了
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财务报告等。
承董事会命
傅兴堂
董事长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南京
监事会报告
本报告所述财务资料均节录自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告
致列位股东:
34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所有监事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公司监事会工作条例的有关
规定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遵照诚信原则,谨慎地,积极努力地开展
工作。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五次会议: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五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
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了总经理工作报告。
2.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二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
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零零零年度监事会报告,审议了本公司二
零零零年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四月十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四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
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听取了一至四月份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通报。
4.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三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
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中期报告书及审议了
关于不派发二零零一年度中期股利等有关决议案。
有关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5.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
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会议审议了本公司与仪化进行资产关联交易、本公司投资
建设九万吨涤纶短纤维项目等有关的决议案。
二零零一年,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本公司管理班子紧紧围绕全年的任务目标,面对
严峻的市场形势开拓经营,强化各项管理工作,加快结构调整,加大改革的力度,迎
接挑战,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本集团全年共生产聚酯产品 124.9 万吨,与上年同期相
比增长 9.3%,主要产品销量 111.6 万吨,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 10.3%,全年综合产销率
为 100.9%,货款回笼率为 100%;成本费用进一步压缩,主要产品单位成本同比下降了
9.9%,管理费用下降了 53.0%;结构调整初见成效;涤纶纤维的差别化率达 34.7%。
目前本集团保持了较为稳健的财务结构,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
为 20.2%。
本公司监事会通过列席董事会、监事会主席参加总经理办公会等方式审议董事会报
告、总经理报告及公司改革、发展、生产经营等有关决议案,本着诚信的原则和高度
负责的精神,认真研究、及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重点是对决策的程序及作出的
具体决策是否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的利益进行监
督。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公司法、本公司章程、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内外监
35
管机构的要求规范运作,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以本公司最大利益为出发点,忠实
履行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按国际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聘任徐正宁先生为
本公司总经理;因马育平先生个人原因,董事会决定马育平先生不再担任总经理职
务,同意马育平先生辞去董事职务。
2.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行为,也未发生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
3. 本公司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将提交股东年会的经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和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
报告等有关资料,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各项费用支出合理,各项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财务结构良
好。
4. 本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与有关单位的关联交易,及时披露有关信
息,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承监事会命
黄桂庚
主席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南京
36
公司治理
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其它有关的法律、法规的
要求,规范运作。
1. 股东与股东大会:本公司能够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
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本公司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要求
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并有律师出席见证。
2. 关联交易:本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依据境内外监管要求,对相关关联交易给
予充分披露。
3. 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关系: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没
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
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了「五独立」,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
机构依法独立运作。
4. 关于董事和董事会: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董
事会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各位董事勤勉、尽责,努力维护本公司
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本公司董事会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设立了发展
战略委员会、投资委员会、业绩评估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并不断探索各专业委员会
的科学运作模式。
5. 关于监事和监事会:本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
公司各位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董事、经理和其它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
性进行监督。
6. 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本公司正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
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与激励约束机制;经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公
司章程》的规定。
7. 关于相关利益者:本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债权人、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合
法权益,共同推动本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
8.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本公司建立了董事会秘书统一发言制度;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9.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即引进了独立董事制度,独立董事
在本公司的规范运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公司
的经营决策活动,对本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加强本公
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
37
股东大会简介
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四月十三日发出召开二零零零年股东年会通告并于二零零一年六
月五日在中国江苏省仪征市本公司仪化大酒店会议中心召开了二零零零年股东年会。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理人,共代表本公司股份 3,736,129,798 股,占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的 93.40%,达到本公司章程和公司法规定的有效股数。
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二零零零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监事工作
报告、经审核财务报告及核数师报告书、利润分配方案、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
所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
事会决定其酬金、关于公司在有关期间内可单独或同时配售或发行不超过内资股、境
外上市外资股各自发行在外股份的 20%股份的特别决议案。
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刊登在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及《南华早报》。
38
重大事项揭示
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2.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监管部门的处
罚。
3. 经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五日召开的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于二
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向全体股东派发了截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期股
利每股人民币 0.09 元。对境内股东派发股利具体事项之信息刊登在二零零一年七月十
六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对境外股东派发股利之
信息则一并刊登在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决议公告内。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
东年会决议公告登载于二零零一年六月六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根据本公司章程,董事会决议不派发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中期股
利。
董事会建议派发二零零一年度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 0.02 元。
4. 本集团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进行的有关重大关联交易如下:
(1) 购销商品、提供劳务发生的关联交易。本公司于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内向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中国石化集团」)采购原材料共计人
民币 24,161,000 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0.5%;向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不包括扬子)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 111,884,000 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2.3%;向扬子采购原材料共计人民币 2,028,719,000 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40.9%;向仪化及其附属公司(「仪化集团」)采购货物共计人民币 103,945,000 元,
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2.1%;向仪化集团销售货物共计人民币 1,070,203,000
元,该交易额约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13.7%;向仪化支付杂项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118,360,000 元,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100%;及向仪化属下的工程公司支付有
关工程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79,199,000 元,该交易额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100%。本报告期
内并没有发生其它同类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认为向上述关连人士购买产品将确保本
集团原料安全稳定的供应,向仪化集团销售货物将稳定本公司一定的销售渠道和销售
额,因而对本集团是有利的,上述交易乃按市场价格定价及以带款提货结算方式进
行。向仪化支付杂项服务费及向仪化属下的工程公司支付有关工程服务费乃是严格按
本公司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与其签定之协议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利润没
有不利影响。
(2) 收购资产发生的关联交易。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与仪化签署了关
于本公司向仪化收购其在本公司厂区内的下水管网、道路、行政办公楼及其占用土地
等资产(「该等资产」)(「该等交易」)的协议。本公司以对价人民币 216,000,000
元现金收购该等资产。本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均认为,该等交易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关公告登载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
日之《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
39
早报》。
(3) 与关连方往来款项: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仪化集团款项共计
人民币 43,104,000 元,主要为应收帐款和应收票据;应付其它关连人士帐款共计人民
币 75,485,000 元,主要为应付扬子款。该等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不大。
(4) 其它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存于中国石化集团财务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财务公司」)款项共计人民币 715,728,000 元。该关联交易
是按市场利率计算利息的。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的普通
业务往来及基于普通的商业交易条件或有关交易的协议基础上进行的,且均遵守香港
联交所给予本公司有关关联交易豁免的条件。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按香港联交所先前发出之豁免函的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
并在其向本公司董事会出具的有关信函中进行了所须的确认。
本公司核数师亦已就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览并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向董事会
出具了信函。
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进行的有关关联交易详情按中国会计淮则及制度编制之年度帐项
附注 26。
5.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投资建设九
万吨短纤维项目。该项目为本公司四期工程项目之一,于一九九八年已经通过国家计
委审批。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368,180,000 元,计划于二零零二年六月开工建
设,二零零三年八月投料试车。二零零二年一月三十日,本公司与德国吉玛公司就该
项目签署了技术和设备引进合同。
6. 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总经理人事变更的决议。有关公告登载于二零零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之《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7.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六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本
公司董事会秘书人事变更的决议。有关公告登载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之《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8. 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召开的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为佛
山聚酯提供有关银行授信融资担保。有关公告登载于二零零一年九月五日之《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9. 本公司中、英文名称变更事项于二零零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获中国有关政府机构批
准并签发了新的营业执照。有关内容登载于二零零一年三月十三日之《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经济日报》和《南华早报》。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更改股票简称的情况。
40
10.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本公司概无存于任何金融机构之委托存款;
本公司在收回到期存款方面概无任何困难。本公司于本报告期内无委托理财事项。
11.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托管、承包、租赁其它公司资产,亦无其它公司托管、承
包、租赁本公司资产的情况。
12. 二零零二年一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与瑞士巴特公司签订协议,巴特公司成为本集
团瓶级切片产品出口第一个国际代理商。
13. 本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在指定报纸和网站上没有承诺事项需要披露。
14. 本公司二零零零年度股东年会批准本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及毕马威
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二零零一年度之境内及境外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
酬金。
本公司近两年支付给境内外核数师的酬金情况如下:
二○○一年 二○○○年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费 人民币 661,680 元(未支付 人民币 661,680 元(已支付)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费 人民币 4,338,320 元(其中人 人民币 4,338,320 元(已支付)
民币 1,861,520 元未支付)
专业会计服务费 人民币 1,616,800 元(未支付) 人民币 1,616,800 元(已支付)
附注: 差旅费等其它费用已包括在上述费用中。
15. 根据本公司与仪化于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订立之协议,仪化负责向本公司员工提
供住房服务。随着国家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仪化已向仪化及本公司员工出售住房,于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已形成亏损人民币 1.6 亿元。按两公司受益人数比例分
摊,本公司应承担之亏损额为人民币 1.1 亿元。除此之外,于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之后,本公司并无其它应承担之亏损。
根据中国财政部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签发的文件(财企[2000]295 号)及于二零零一
年一月七日签发的文件(财会[2001]5 号),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财务报表
中「住房周转金」科目借方余额须于二零零一年冲减年初未分配利润。因此,本公司
已于二零零一年改变「住房周转金」会计政策,引致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净资产减少人
民币 1.1 亿元。
除以上披露外,本集团目前没有其它有关职工住房计划。
16.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集团实行减员增效计划。截至二零零
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透过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减员约 1,170 人,支
付的减员费用为人民币 87,800,000 元。本集团已将有关该等费用反映在本年度的财务
报告之利润表中。
41
17.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三日发出的文件(国税函发[1994]61
号),本公司的所得税率为 15%。该优惠所得税率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仍然有效。本公司未接获税务部门关于改变该税率的通知。
18. 加入 WTO 影响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中国正式加入 WTO。根据《中国加入 WTO 议定书》等法
律文件,本集团主要产品和主要原料的进口关税税率将从二零零二年起逐步下调,有
关减税的进程见下表。
品种 2001 2002 200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聚酯 16% 12.8% 11.8% 10.7% 9.7% 8.6% 7.6% 6.5%
切片
涤纶 17% 10.6% 7.8% 5% 5% 5% 5% 5%
短纤
涤纶 21% 14% 11% 8% 5% 5% 5% 5%
长丝
PX 8% 5% 4% 3% 2% 2 2% 2%
%
MEG 12% 8.8% 7% 5.5% 5.5% 5.5% 5.5% 5.5%
PTA 14% 12.8% 11.8% 10.7% 9.7% 8.6% 7.6% 6.5%
于加入 WTO 时,聚酯和涤纶纤维产品的进口配额全部取消。
与此同时,由于关税减让、市场准入,境外聚酯、纺织、服装厂商将加快向中国境内
转移生产能力,输入产品。中国境内将会进一步发展成为全球聚酯业加工和消费中
心,同时,将加快境内聚酯市场新的竞争格局的形成,境内聚酯厂商在质量、品种、
成本、服务方面的竞争有可能加剧。
与此同时,加入 WTO 有助于完善中国市场发展环境。首先,加入 WTO 为中国厂商造
就了一个国际通行的法律运作环境,中国政府将根据 WTO 规则,完善反倾销、反补
贴和保障措施等法律法规,加快制定和修订质量、卫生、防疫、环保等方面的市场准
入标准,市场竞争将更加规范、有序;其次,加入 WTO 有利于中国纺织业的发展,
中国纺织业有望扩大在全球市场的份额,境内聚酯业将因此而继续保持增长;第三,
进口原材料、设备的关税减让,有利于降低采购成本;第四,加入 WTO 为中国厂商
开辟了广阔的国际市场,有助于中国厂商更多参与国际竞争。境内化工化纤行业早已
对外开放,境内外聚酯产品市场价格已接轨,本公司及国内其它厂商在长期竞争中已
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加入 WTO 将促进中国聚酯业进一步发展。
本集团有着较强的竞争优势,将从中国加入 WTO 中受益:一是作为世界第五大聚酯
生产商,一地聚酯聚合产能占世界首位,具有规模优势;二是原料配套能力强、公用
工程完备的优势日益显现,制造成本低,品种结构合理,差别化能力强,赢利能力日
42
臻完善;三是营销网络健全,市场品牌和企业形象良好;四是资产结构优良,抗风险
能力和竞争能力强。面对中国加入 WTO 带来的机遇与挑战,本集团将采取积极措
施,抓住机遇,趋利避害,迎接挑战。有关应对措施详见董事长报告书「展望」部
分。
19. 除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 62 条、《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第 60 条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试行)第 17 条的规定所列举的
重大事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而予以披露的以外,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任何重大事
件或须予披露的情况发生。
43
财务报告
致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之国际核数师报告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核刊于第 47 页至第 94 页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告。
董事及核数师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编制真实与公平的财务报告。在编制该等财务报告时,董事必须贯
彻采用合适的会计政策,作出审慎及合理的判断和估计,并说明任何重大背离现行会
计准则的原因。
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审核工作的结果,对该等财务报告作出独立意见,并向股东报
告。
意见的基础
我们是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核数准则进行审核工作。审核范围包括以抽查方式
查核与财务报告所载数额及披露事项有关的凭证,亦包括评估董事于编制该等财务报
告时所作的主要估计和判断、所厘定的会计政策是否适合贵公司及贵集团的具体情
况、及有否贯彻运用并足够披露该等会计政策。
我们在策划和进行审核工作时,均以取得一切我们认为必需的资料及解释为目标,使
我们能获得充份的凭证,就该等财务报告是否存有重大的错误陈述,作合理的确定。
在作出意见时,我们亦已衡量该等财务报告所载资料在整体上是否足够。我们相信,
我们的审核工作已为下列意见建立合理的基础。
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的财务报告均真实与公平地反映贵公司及贵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的财政状况及贵集团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利润和现金流量,并已按照国际会计
准则委员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适当编制。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中国香港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表
44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额 4 7,808,658 9,014,472
销售成本 (7,089,525) (7,185,752)
毛利 719,133 1,828,720
销售费用 (138,933) (112,901)
管理费用 (265,510) (565,037)
其他业务收入 31,037 14,673
其他业务支出 (14,492) (47,302)
减员费用 5 (87,800) -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236) (75,770)
营业利润 242,199 1,042,383
财务费用净额 6(a) (28,824) (56,890)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6 213,375 985,493
所得税费用 7(b) (40,087) (139,391)
除税后正常业务利润 173,288 846,102
少数股东权益 (2,499) (5,874)
股东应占利润 9 170,789 840,228
年度股利
于资产负债表日期后批准的拟派期末股利 10(i) 80,000 360,000
基本每股溢利 (以人民币元计) 11 0.043 0.210
所载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组成部分
45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已确认收益亏损合并计算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截至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直接在股东权益中
确认的溢利或亏损。
所载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组成部分。
46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7,568,001 7,525,352
在建工程 13 751,148 159,836
非上市投资 15 62,500 62,500
8,381,649 7,747,688
--------- ---------
流动资产
存货 16 998,164 1,116,843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17 595,264 544,080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款 18 788,594 1,358,81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 445,177 601,014
2,827,199 3,620,754
------------ ------------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20 887,508 1,215,431
银行贷款 21(a) 730,020 430,000
应付所得税 7(c) 148,178 138,326
1,765,706 1,783,757
------------ ------------
流动资产净额 1,061,493 1,836,997
--------- ---------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443,142 9,584,685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1(a) 500,000 450,000
少数股东权益 53,920 56,252
资产净额 8,889,222 9,078,433
47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22 4,000,000 4,000,000
股本溢价 2,518,833 2,518,833
储备 23 1,334,237 1,291,302
留存利润 24 1,036,152 1,268,298
8,889,222 9,078,433
上述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审批及授权签发。
傅兴堂 徐正宁
董事长 董事
所载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组成部分。
48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2 6,901,093 6,808,444
在建工程 13 708,028 157,537
所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14 660,325 694,073
非上市投资 15 62,500 62,500
8,331,946 7,722,554
流动资产
存货 16 791,240868,934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17 883,896 813,333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款 18 716,950 1,322,3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 307,466 425,789
2,699,552 3,430,374
流动负债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20 787,029 1,043,597
银行贷款 21(a) 700,000 430,000
应付所得税 7(c) 146,573 135,229
1,633,602 1,608,826
流动资产净额 1,065,950 1,821,548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 9,397,8969,544,102
非流动负债
银行贷款 21(a) 500,000 450,000
资产净额 8,897,896 9,094,102
49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股东权益
股本 22 4,000,000 4,000,000
股本溢价 2,518,833 2,518,833
储备 23 1,334,237 1,291,302
留存利润 24 1,044,826 1,283,967
8,897,896 9,094,102
上述财务报告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审批及授权签发。
傅兴堂 徐正宁
董事长 董事
所载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组成部分。
50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2001 2000
附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营业活动现金流量
营业所得现金 30 772,579 2,188,916
已付利息 (74,399) (107,602)
已付所得税 (30,235) (76,375)
营业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667,945 2,004,93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入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在建工程 (1,424,202) (438,608)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入 780 296
已收利息及投资收入 44,228 91,523
购入附属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所支付的现金 - (1,193)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款减少 / (增加) 570,223 (189,849)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808,971) (537,831)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新增短期贷款 3,004,820 6,421,000
新增长期贷款 200,000 450,000
偿还短期贷款 (2,504,800) (7,101,000)
偿还长期贷款 (350,000) (599,556)
已付股利 (360,000) (440,000)
少数股东投入股本 - 1,000
已付少数股东股利 (4,831) (5,200)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4,811) (1,273,75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减少) / 增加净额 (155,837) 193,352
于 1 月 1 日结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01,014 407,662
于 12 月 31 日结存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 445,177 601,014
第 9 页至第 41 页所载财务报告附注为本财务报告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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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告附注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以人民币为单位)
1. 公司背景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及涤纶纤
维。
2. 主要会计政策
(a) 遵例声明
本财务报告已按照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国准会」)所采纳的国际会计准
则、国准会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颁布的解释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
要求编制。
此财务报告亦符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适用的披露要求。
本集团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摘要列载如下。
本公司亦编制了一套符合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的会计报表。按国际会计准则
和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本集团与本公司的股东权益的调节表刊于第
44 页。
(b) 编制基准
本财务报告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本财务报告按历史成本及根据部分评估物
业、厂房及设备 (见会计政策 h) 修改后作为计价基准编制。本集团贯彻采用
下列会计政策,这些会计政策与以往年度所采用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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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合并基准
(i)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本公司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
制另一家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政策,从其业务取得利益,则对该企业具
有控制权。附属公司的财务报告由控制生效当日至控制停止当日记入
合并财务报告内。
(ii) 合并时抵销的交易
集团内部往来交易及结余,以及由集团内部往来交易产生的任何未变
现损益,均在编制合并财务报告时抵销。
(iii) 商誉
合并所产生的商誉是指收购成本超过已购入可分净资产公平价值的部
分。商誉是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r) 。
(iv) 负商誉
收购事项所产生的负商誉是指已购入可分净资产的公平价值超过收购
成本之数。
负商誉(不超过已收购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平价值)是按可折旧/可摊销的
有关资产的加权平均可使用年期于利润表中确认。超过已收购非货币
性资产的公平价值的负商誉须即时于利润表中确认。
(d) 外币换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之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当日之汇率折合为人民币。
除可资本化为在建工程的汇兑差额外,所有其他汇兑差额均记入利润表(见
会计政策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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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结余及原存款期少于三个月的定期存款。
(f)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以其原值减以减值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r) 。
(g) 存货
除零配件及消耗品外,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入帐。
成本包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的采购成本。对于在产品及产成品,则包括直接
劳工及按正常生产能力计算所得的适当份额的间接费用。可变现净值是在日
常业务中估计所得的售价减估计完成生产成本及销售费用。
零配件及消耗品以原值减任何陈旧存货准备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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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 物业、厂房及设备
(i) 物业、厂房及设备是以成本或评估值 (见附注 12(b))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
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r) 。进行定期的评估以确保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
的帐面值与公平价值没有重大差异。资产的成本包括采购价及任何将资
产变成现状及运往现址作拟定用途的直接成本。资产投产后所发生的费
用,只会在其使物业、厂房及设备项内所包含的未来经济效益增加时才
会被资本化。所有其他费用会在发生时记入该期的利润表内。
(ii) 报废或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产生的盈亏是以资产的净出售收入与帐
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并在报废或出售日在利润表确认为收入或支
出。
(iii) 折旧及摊销
折旧是按各项物业、厂房及设备和应单独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的预计
可使用年限,经计及其估计残值后,以直线法计入利润表。所采用的
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建筑物 25 至 40 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8 至 22 年
汽车及其它固定资产 5 至 20 年
土地使用权是在其使用权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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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建筑物和待安装的厂房及设备,并按成本减以减值损
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r)。成本包括直接建筑成本、利息费用及相关借入资金
的汇兑差额(见会计政策 n)。
在资产实质上可作拟定用途时,在建工程会转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专案内,
而相关的借贷成本将停止资本化。
在建工程不提折旧。
(j) 投资
(i) 在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帐。
(ii) 非上市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原值减以减值损失入帐 (见会计政策
r) 。
(k)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以其成本入帐。
(l) 准备及或有负债
如本集团或本公司须就过往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或推定责任,而且很可能需
要为履行有关责任而导致经济效益流失,并可作出可靠的估计,便须就不肯
定时间或数额的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准备。如果金钱时间值较大,则按
预计履行责任所需开支的现值计列准备。
倘若不大可能涉及经济效益的流失,或是无法对有关数额作出可靠的估计,
便会将负债披露为或然负债;但如流失经济效益的可能性极低则除外。须视
乎某宗或多宗未来事件是否发生才能确定存在与否的可能责任,亦会披露为
或然负债;但如流失经济效益的可能性极低则除外。
(m) 收入确认
销售货品收入在拥有权的重大风险及回报转至买方时在利润表内确认。假如
出现有关收回未偿付价款、相关成本或可能退货的重大不明确因素或不能可
靠地计算收入金额及相关已产生或将产生的成本时便不会确认收入。
(n) 财务费用净额
财务费用净额包括应付借款利息、应收银行存款利息、汇兑损益及其它借贷
成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结存本金及适用利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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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直接用作收购、建设或生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可投入原定用途或销售的资
产的借贷利息及其它成本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借贷利息及其它成本在发生的
期间内列作开支,以作为财务费用净额的一部分。
(o)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是在发生时列为支出入帐。
(p)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包括所有直接为研究及开发活动而支出的费用,及按合理基
础分摊的与研究及开发活动有关的间接费用。鉴于本集团的研究及开发活动
的性质,有关费用未能符合确认为资产的准则,故会按实际发生法在利润表
中列支。
(q) 退休福利
定额退休福利供款计划供款以实际发生法在利润表中列支。其他详情载于附
注 25 中。
(r) 减值
除存货 (见会计政策 g) 及递延税项资产 (见会计政策 t) 以外,本集团资产的
帐面值会于资产负债表日作出审阅,以确定是否有任何减值迹象。若出现减
值迹象,则对其可收回值作出估计。当资产或其产生现金单位的帐面值高于
其可收回值时,则确认其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
(i) 计算可收回值
资产的可收回值按照净售价及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数额计算。在评估使用
价值时,预期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会以反映当时市场对金钱的时间价值及对
资产的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折扣率贴现至有关资产的现值。就没有产生大
量独立现金流入的资产而言,则就有关资产所属的产生现金单位计算可收回
金额。
(r) 减值(续)
(ii) 转回减值损失
假如用以计算可收回值的估计有有利之改变而使减值减少,则减值损失便会
转回。
减值损失转回后的资产帐面值不应高于没有确认减值损失时的帐面值 (已扣
除折旧或摊销) 。转回的减值损失会在转回当年的利润表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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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股利
股利会在宣告发放或批准时确认为负债。
(t) 所得税
按本年度利润或亏损计算的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除却与直接确
认为股东资金的专案有关的所得税是在股东资金帐内确认外,所得税均在利
润表内确认。
即期税项是根据年内应课税收入以在资产负债表日施行或实质上施行的税率
计算的预计应付税项,以及就以往年度应付税项作出的有关调整。
递延税项是以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计算,就资产及负债在财务报告的帐面金额
与计税所用金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计提准备。递延税项数额的计算是根据资
产与负债帐面值的预期变现或结算情况,及在变现或资产负债表日施行或实
质上施行的税率计算的。
递延税项资产只会在未来应课税溢利有可能用作抵销未用税务亏损及退还税
款时才会确认。如相关的税项利益不再可能实现,则会将递延税项资产减至
相符的数额。
预期可用作抵销未来应课税利润的亏损税值在适用情况下会抵销在相同法定
纳税单位及司法管辖区内的递延税项负债,但并不可用以抵销另一个法定纳
税单位的应课税利润。
(u) 关连人士
就本财务报告而言,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人士或对另一
方人士的财务及经营决策作出重大影响,或另一方人士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
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的财务及经营决策作出重大影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人
士或多方人士同受制于共同的控制或共同的重大影响下,均被视为关连人
士。关连人士可为个人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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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分部报告
本集团的溢利差不多全部来自在中国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及涤纶纤维业务。因
此,不用提供分部分析。
4. 营业额
营业额是指扣除增值税后销售予顾客货品的销售金额。
5. 减员费用
根据本集团的员工削减计划,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对
总共约 1,170 名自愿离职的员工所计提的减员费用为人民币 87,800,000 元 (二零
零零年: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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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已扣除 / (计入) :
(a) 财务费用净额
本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及其它借贷成本 75,554 104,160
减:在建工程资本化之金额* (16,330) (1,000)
利息净支出 59,224 103,160
利息收入 (34,682) (51,468)
汇兑净(收入)/亏损 (355) 1,918
其他 4,637 3,280
财务费用净额 28,824 56,890
* 借贷成本已就在建工程按每年平均 5.7% (二零零零年:5.9%) 的利率资
本化。
(b) 其他
本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存货成本# 7,077,5257, 185,752
职工成本:
? 工资及薪金、福利及其它费用# 517,152 589,562
? 定额退休福利供款计划供款# 62,041 56,932
职工总成本 579,193 646,494
折旧# 804,555 695,074
维修及保养费用# 116,934 175,487
研究及开发费用# 16,350 25,548
核数师酬金 5,000 5,000
# 存货成本包括人民币 1,316,863,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1,187,154,000 元) 为工资及薪金、福利及其它费用、定额退休福利供款
计划供款、折旧、维修及保养费用和研究及开发费用。有关数额亦已记
入各类费用在上文分开列示的数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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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得税
(a)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企业须按其应纳税所得额,以统一的所得税
率 33% 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
三日发出的文件 (国税函发 [1994] 061 号) ,本公司所得税率已降低至
15% ,该税率于二零零一年依然生效。
于中国境内的主要附属公司所适用之所得税率为 15% 至 33% ,及一些附属
公司获得不超过五年的免税优惠期。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中国境外,故并
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b) 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包括:
本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应付所得税 40,087 139,391
以本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款与实际税费用的调节如下:
本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213,375 985,493
以本公司适用的 15% 税率计算的中国
所得税 32,006 147,824
按附属公司利润以差别税率计算的税项 1,021 (2,981)
附属公司亏损影响 6,513 -
已用税务亏损影响 - (3,744)
其他 547 (1,708)
所得税费用 40,087 139,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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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得税 (续)
(c) 资产负债表上的税项包括: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应付所得税 40,087 139,391 37,275 135,154
本年度已付暂缴所得税 (27,138) (72,250) (25,931) (71,110)
12,949 67,141 11,344 64,044
以前年度所得税
准备余额 135,229 71,185 135,229 71,185
应付所得税 148,178 138,326 146,573 135,229
(d) 所有暂时差异或附属公司可用作抵销未来应课税利润的弥补税务亏损的影响
并不重大,故财务报告中并无任何递延税项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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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董事及监事酬金
董事及监事酬金: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袍金 48 48
薪金及其它酬金 678 600
奖金 623 651
退休金供款 267 256
1,616 1,555
董事及监事的酬金包括本年度已付独立非执行董事及监事的袍金人民币 48,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48,000 元)。
董事及监事酬金可归为以下组别:
2001 2000
董事及 董事及
港币 等值人民币 监事人数 监事人数
0 –1,000,000 0 –1,060,600 17 17
二零零一年与二零零零年五位最高酬金之人士均为本集团执行董事,其酬金亦已
在上述披露。
9. 股东应占利润
已包括在本公司财务报告之股东应占利润为人民币 163,794,000 元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 845,178,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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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利
(i) 年度股利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资产负债表日期后批准的拟派期末股利
每股人民币 2 分(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9 分) 80,000 360,000
于资产负债表日期后批准的拟派期末股利并未于相关资产负债表日确认为负
债。
(ii) 年内批准及已付的以前年度股利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年内批准及已付的以前年度股利,每股
人民币 9 分(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11 分) 360,000 440,000
11. 每股溢利
(i) 基本每股溢利
基本每股溢利乃根据股东应占溢利人民币 170,789,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
币 840,228,000 元)及本年度内已发行股份 4,000,000,000 股 (二零零零年:
4,000,000,000 股) 计算。
(ii) 摊薄每股溢利
截至二零零零年和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均没有可能造成摊
薄影响的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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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
土地及 厂房、 汽车及其它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固定资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或评估值: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2,199,677 8,984,688 545,870 11,730,235
增购 218,491 5,001 3,766 227,258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3) 75,209 518,814 27,939 621,962
处理变卖 - (2,904) (1,736) (4,640)
重新分类 (2,389) 3,672 (1,283) -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490,988 9,509,271 574,556 12,574,815
包括:
按成本记帐 1,395,768 7,198,294 490,204 9,084,266
按评估值记帐 (附注 12(b)) 1,095,220 2,310,977 84,352 3,490,549
2,490,988 9,509,271 574,556 12,574,815
累计折旧: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459,544 3,483,555 261,784 4,204,883
年度折旧 73,279 680,699 50,577 804,555
处理变卖拨回 - (1,533) (1,091) (2,624)
重新分类 (1,580) 1,878 (298) -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531,243 4,164,599 310,972 5,006,814
帐面净值: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959,745 5,344,672 263,584 7,568,001
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 1,740,133 5,501,133 284,086 7,525,352
65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本公司
土地及 厂房、 汽车及其它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固定资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成本或评估值: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1,895,450 8,310,136 521,984 10,727,570
增购 216,000 2,924 1,689 220,613
在建工程转入 (附注 13) 75,209 514,828 27,939
617,976
处理变卖 - (2,837) (651)
(3,488)
重新分类 (2,333) 3,616 (1,283) -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2,184,326 8,828,667 549,678 11,562,671
包括:
按成本记帐 1,089,106 6,517,690 465,326
8,072,122
按评估值记帐 (附注 12(b)) 1,095,220 2,310,977 84,352
3,490,549
2,184,326 8,828,667 549,678 11,562,671
累计折旧: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418,894 3,248,373 251,859 3,919,126
年度折旧 65,198 631,953 47,381 744,532
处理变卖拨回 - (1,475) (605) (2,080)
重新分类 (1,578) 1,876 (298) -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482,514 3,880,727 298,337 4,661,578
帐面净值: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1,701,812 4,947,940 251,341 6,901,093
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 1,476,556 5,061,763 270,125 6,808,444
66
12.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a) 本集团分别于一九九三年、一九九五年及二零零一年获得中国有关部门授予
使用其在中国境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为期五十年。本集团所有建筑物均在
中国境内。
(b) 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中国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此为国有
企业仪化集团公司(「仪化」)重组的一部分。同日,仪化经营的主要业务连
同有关资产及负债均由本公司接收。根据相关的中国法规,对投入本公司的
资产及负债于一九九三年十月三十一日由在中国注册的独立评估师进行评
估,并经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以此作为注入资产及负债的依据。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 16 号 - 物业、厂房和设备》,物业、厂房和设备在
这次按重置成本法进行的重估后,是以重估当日的公平价值减累计折旧及减
值损失所得的重估值入帐。进行定期的评估以确保于资产负债表日资产的帐
面值与公平价值没有重大差异。根据于一九九九年九月三十日按重置成本法
进行的评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帐面值与公平价值并没有重大差异。
13. 在建工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 1 月 1 日结存 159,836 138,333 157,537 137,822
添置 1,213,274 430,691 1,168,467 428,141
1,373,110 569,024 1,326,004 565,963
拨转物业、厂房及设备
(附注 12) (621,962) (409,188) (617,976) (408,426)
于 12 月 31 日结存 751,148 159,836 708,028 157,537
在建工程包括: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建造生产精对苯二甲酸的厂房 269,508 35,293 269,508 35,293
现有厂房更新 423,994 113,694 423,994 113,694
其他 57,646 10,849 14,526 8,550
751,148 159,836 708,028 157,537
67
14. 所占附属公司之权益
本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占非上市附属公司净负债 (139,675) (105,927)
附属公司欠款 800,000 800,000
660,325 694,073
对本集团业绩、资产和负债有主要影响的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透过
本公司直接 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千元) (%) (%)
佛山化纤 人民币 100 - 全资拥有企业 行政管理
32,933 法人
佛山聚酯 美元 59 41 有限公司 化工、化纤、纺织品
85,427 及其原辅材料的生产
与公司自产品的销售
和销后服务
康祺公司 人民币 95 5 有限公司 投资及贸易
60,000
所有上述主要附属公司均在中国境内成立和经营。
附属公司欠款人民币 800,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800,000,000 元)预计一
年后始可收回。
所有附属公司均未发行任何债券。
68
15. 非上市投资
本集团及本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成本入帐
股权投资 ?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62,500 62,500
16.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535,907 625,430 447,894 503,016
在产品 52,649 87,998 49,509 83,803
产成品 204,042 239,745 113,890 138,409
在途材料 323 554 323 554
792,921 953,727 611,616 725,782
零配件及消耗品 205,243 163,116 179,624 143,152
998,164 1,116,843 791,240 868,934
存货可变现净值 116,240 106,578 46,460 -
17.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帐款 85,264 78,862 28,650 23,541
应收票据 319,678 133,061 292,958 108,831
应收同系附属公司贸易款 43,05137,210 43,051 37,210
447,993 249,133 364,659 169,582
应收母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
非贸易款 8,310 136,208 8,310 136,208
应收附属公司非贸易款 - - 402,791 365,784
其他应收款、订金及预付款 138,961 158,739 108,136 141,759
595,264 544,080 883,896 813,333
本公司要求客户在发出货品前先以现金或票据付款。一个月至三个月的销售信贷
69
只会通过协商提供给交易记录较好的客户。
应收帐款、应收票据及应收同系附属公司贸易款的帐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以内 442,596 246,743 360,687 168,205
一至二年 4,347 2,390 2,936 1,377
二至三年 1,050 - 1,036 -
447,993 249,133 364,659 169,582
应收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非贸易款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限。
18.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及其它金融
机构存款余额 465,997 1,219,203 304,298 1,023,523
------- ------ ------- -----
以下为与本集团有关连
的银行及其它金融
机构存款余额
?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715,728 686,895 715,728 686,895
? 中信实业银行 51,776 53,4924,293 37,547
767,504 740,387 720,021 724,442
------- ------- ------- -------
1,233,501 1,959,590 1,024,319 1,747,965
减: 由存入日起三个月内
到期之银行及其它
金融机构存款余额
(附注 19) (444,907) (600,773) (307,369) (425,647)
788,594 1,358,817 716,950 1,322,318
70
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现金 270 241 97 142
由存入日起三个月内到期之
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存款
余额(附注 18) 444,907 600,773 307,369 425,647
445,177 601,014 307,466 425,789
20.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付帐款 320,509 519,885 226,455 379,579
应付票据 5,000 8,000 - -
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贸易款 53,974 111,606 53,974 111,606
应付附属公司贸易款 - - 21,024 29,569
379,483 639,491 301,453 520,754
应付母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
非贸易款 93,850 27,586 93,850 27,586
其他应付款及预提费用 414,175 548,354 391,726 495,257
887,508 1,215,431 787,029 1,043,597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及应付同系附属公司贸易款的帐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之内到期或活期 309,687 596,324 256,657 477,587
一个月后至六个月内到期 69,796 43,167 44,796 43,167
379,483 639,491 301,453 520,754
应付母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非贸易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限。
71
21. 银行贷款
(a) 各项银行贷款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并无抵押,贷款的还款期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到期或活期
短期银行贷款 580,020 80,000 550,000 80,000
长期银行贷款
(一年内到期部分) 150,000 350,000 150,000 350,000
730,020 430,000 700,000 430,000
------- ------- ------- -------
一至二年 300,000 150,000 300,000 150,000
二至五年 200,000 300,000 200,000 300,000
500,000 450,000 500,000 450,000
------- ------- ------- -------
1,230,020880,0001,200,000 880,000
所有银行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72
21. 银行贷款 (续)
(b) 长期银行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期如下:
本集团及本公司
利率 利息类别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银行贷款
于 2001 年到期 5.94% 浮息 - 350,000
于 2002 年到期 5.94% 浮息 150,000 150,000
于 2003 年到期 5.94% 浮息 300,000 300,000
于 2004 年到期 5.35%- 定息 /
5.94% 浮息 200,000 -
长期银行贷款合计 650,000 800,000
减:长期银行贷款
(一年内到期部分) (150,000) (350,000)
长期银行贷款 (长期部分) 500,000 450,000
22. 股本
本集团及本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2,400,000,000 股法人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400,000 2,400,000
200,000,000 股 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200,000 200,000
1,400,000,000 股 H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 1,400,000 1,400,000
4,000,000 4,000,000
所有法人股 A 股、A 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同等之权益。
73
23.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合计
(附注 a) (附注 b) (附注 c)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 2000 年 1 月 1 日 339,255 183,230 594,547 1,117,032
从留存利润转入(附注 24) 90,034 84,236 - 174,270
于 2000 年 12 月 31 日 429,289 267,466 594,547 1,291,302
于 2001 年 1 月 1 日 429,289 267,466 594,547 1,291,302
从留存利润转入 (附注 24) 21,937 20,998 - 42,935
于 2001 年 12 月 31 日 451,226 288,464 594,547 1,334,237
附注:
(a) 根据本公司及其在中国的附属公司之章程规定,这些公司须各自将除税后溢
利 10% 拨入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结余相等于注册股本之 50% 。在计
算拨入储备时,除税后溢利将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所计算之金额作为依
据。这些公司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发股利给股东。
法定公积金可用作填补过往年度的亏损 (如有的话),或用作扩大其生产运
作,也可透过向股东按他们现时持股量为比例发放新股或增加他们所持股份
的票面值而将法定公积金转为股本,但条件是发行新股后,公积金的结余不
得少于注册资本的 25% 。
(b) 根据本公司及其在中国的附属公司之章程规定,这些公司须各自将除税后溢
利的 5% 至 10% 拨入法定公益金。在计算拨入储备时,除税后溢利将按照
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所计算之金额作为依据。此项公益金只可用于职工的集
体福利非经营专案下,如兴建职工宿舍、饭堂及其它员工福利设施。除了在
公司清盘时,该储备是不可以用作分派股利。在提取法定公益金前,不得分
发股利给股东。
董事建议并提呈股东批准将人民币 20,998,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84,236,000 元) 拨入该储备,其中人民币 20,059,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78,438,000 元) 为本公司除税后盈利 (不包括附属公司之利润或亏损) 的
10% ,人民币 939,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5,798,000 元) 为各有关附属
公司建议,如有,拨入的金额。
(c) 从利润表提取款项拨入任意公积金,必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通过。这项储
备的用途与法定公积金相若。
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于二零零一年财政年度并无建议从利润中拨入该储备
(二零零零年:无) 。
74
24. 留存利润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 1月 1日 1,268,298 1,042,340 1,283,967 1,053,059
本年净利润 170,789 840,228 163,794 845,178
转入储备(附注 23) (42,935) (174,270) (42,935) (174,270)
批准的以前年度股利
(附注 10(ii)) (360,000) (440,000) (360,000) (440,000)
于 12 月 31 日 1,036,152 1,268,298 ,044,826 1,283,967
根据本公司之章程规定,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留存利润是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
制度计算之数额与按照国际会计准则计算之数额两者之中之较低值计算。于二零
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计算的可供分配予公司股东的
留存利润为人民币 477,480,000 元 (二零零零年(重报):人民币 716,621,000 元) 。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建议的 2001 年财政年度末期股利为人民币 80,000,000 元 (二零
零零年:人民币 360,000,000 元) 。
25. 退休福利
根据中国法规,本公司及在中国之附属公司分别参加了所在地政府统筹的基本定
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本公司及其主要附属公司佛山聚酯的退休福利计划详情如
下:
统筹者 受益人 供款比率
2001 2000
江苏省仪征市政府 本公司员工 16% 16%
广东省佛山市政府 佛山聚酯员工 19% 19%
所有员工将会在退休之后得到相当于其退休时工资总额的固定比例的退休福利。
本集团每年须以工资、奖金及若干补贴总额为基准,按上述供款比率提取上交。
除此之外,本集团无需承担其他基本退休福利方面的重大支出。
此外,根据中国劳动部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的文件 (劳部发[1995]
464 号) ,本公司设立一补充定额供款养老保险计划,此计划之资产由员工及公司
代表所组成的委员会管理,与本公司的资金分开处理。此计划的资金来自本公司
按员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率提取的供款。二零零一年的供款比率为 9% (二零零零
年:9%) 。
75
26. 关连人士交易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中国石化及中信,被视为关连人士是因为它们有能力对本集
团的财务和业务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仪化、扬子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中信实业银行、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南化」)、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茂名」) 及其它中国石化集团公
司、中国石化及中信的附属公司亦被视作为关连人士是因为它们同样受到中国石
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或中信的重大影响。
26. 关连人士交易 (续)
(a) 本集团与关连人士于本年度内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
扬子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原材料 2,028,719 2,478,374
仪化集团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1,070,203 1,079,045
采购 103,945 91,193
杂项服务费支出 (见附注如下) 118,360 132,280
杂项服务费收入 (见附注如下) 27,597 29,190
商标专利费 (见附注如下) 10,000 10,000
就有关代表本公司进行的施工工程及维修保养
而支付予仪化属下工程公司之款项 79,199 53,305
注: 以上服务收入及支出是根据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与仪化签订之
协定而支付和收取的。
中国石化及其附属公司 (不包括扬子)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原材料 111,884 124,526
技术开发补贴收入 12,080 10,650
采购设备 - 3,142
76
26. 关连人士交易 (续)
(a) 本集团与关连人士于本年度内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续)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南化及茂名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设备 6,659 17,518
采购原材料 24,161 34,885
保险费 13,507 21,485
中国石化财务 公司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3,732 15,415
中信实业银行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374 275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连方进行的交易是根据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按一般
商业条款或根据有关交易所签订的协定条款进行的。
(b)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以人民币 216,000,000 元的代价从仪
化购得其位于中国境内的若干建筑物及其有关的土地使用权。本公司于二零
零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的公告刊登了该项购置事宜。
(c)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就本公司所获得的长期借
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350,000,000 元) 。
27. 或有负债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集团内若干全资附属公司所获得的短期借
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30,020,000 元 (二零零零年:无) 。
77
28. 资本承担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获授权及已签约 690,890 510,493 665,652510,493
已获授权但未签约 1,416,623 2,036,123 1,393,669 2,036,123
2,107,513 2,546,616 2,059,321 2,546,616
这些资本承担是关于建造生产精对苯二甲酸的厂房及现有厂房之更新。
29. 金融工具
本集团之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于金融机构的存款、应收帐款和其他
应收款及非上市投资。本集团之金融负债包括银行贷款、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
款。
(a) 利率风险
本集团银行贷款的利率和还款期已在附注 21 中披露。
(b) 信贷风险
金融机构存款
本集团的存款主要是存放在以下金融机构: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
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及中国石化财务。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
本集团并无重大的应收个别客户或交易方货款的风险。主要的信贷集中风险
是大量应收帐款均集中在同一个地区,即中国。
应收母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款的详情已在附注 17 中披露。
非上市投资
非上市投资的详情已在附注 15 中披露。
78
29. 金融工具 (续)
(c) 公平价值
投资专案为非上市公司的股权证券。由于这类证券在国内并没有公开的市
价,需要支付高昂的费用以合理地估计其公平价值。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的公平
价值与它们的帐面价值没有重大分别。
由于短期银行存款和短期银行贷款的期限均较短,故它们的公平价值估计会
与它们的帐面价值相当接近。
根据利用类似金融工具的现行市场利率计算的折现现金流量估计,本集团之
长期贷款的公平价值概述如下:
2001 2000
帐面价值 公平价值 帐面价值 公平价值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长期银行贷款
(包括一年内到期
部分) (附注 21(b)) 650,000 652,629 800,000 804,037
公平价值是指在某个时间按相关的金融工具及市场讯息而作出的估计。这个
估计从性质方面来说是比较主观,而且亦涉及相当多的不明朗因素及个人的
判断,故不能准确计算。任何背后假设的重大变动,都可能会严重影响估计
的资料。
79
30. 合并现金流量表附注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至营业所得现金的调节表: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正常业务利润 213,375 985,493
折旧 804,555 695,074
利息及投资收入 (37,682) (52,607)
利息支出 59,224 103,160
处理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1,236 75,770
存货减少 / (增加) 118,679 (110,075)
应收帐款及其它应收款(增加) / 减少 (57,730) 264,308
应付帐款及其它应付款(减少) / 增加 (329,078) 227,793
营业所得现金 772,579 2,188,916
31. 母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董事会视于中国注册成立的中国石化及中国石化
集团公司分别为直接母公司及最终母公司。
80
审计报告
KPMG-C (2002) AR. No. XXXX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
产负债表、二零零一年度的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合并现金流
量表及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
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
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
《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二零零一年十二
月三十一日的合并财务状况及财务状况及二零零一年度的合并经营成果及经营成果和
合并现金流量及现金流量;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罗铮
中国北京建国门外大街 1 号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
国贸大厦 2 座 16 层 1608 室 金乃雯
邮递区号:100004 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
81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 1,233,771 1,959,831
应收票据 5 355,590 167,441
应收帐款 6 92,403 81,692
其他应收款 7 61,469 208,321
预付帐款 8 77,376 73,412
存货 9 998,164 1,116,843
流动资产合计 2,818,773 3,607,54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30,116 27,073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1 12,478,274 11,633,694
减:累计折旧 11 (4,940,547) (4,149,683)
固定资产净值 11 7,537,727 7,484,011
在建工程 12 323,673 78,379
工程物资 13 427,475 81,457
固定资产合计 8,288,875 7,643,847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4 55,304 69,414
长期待摊费用 8,426 13,214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63,730 82,628
资产总计 11,201,494 11,361,088
82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a) 580,020 80,000
应付票据 18 5,000 8,000
应付帐款 18 261,122 490,672
预收帐款 18 113,361 140,819
应付工资 155,611 130,860
应付福利费 67,373 61,541
应付股利 80,000 360,000
应交税金 15(c) 256,396 292,318
其他应交款 10,241 11,202
其他应付款 18 165,427 203,297
预提费用 19 1,155 15,048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7(a) 150,000 35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845,706 2,143,757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a) 500,000 450,000
负债总计 2,345,706 2,593,757
少数股东权益 53,920 56,252
股东权益
股本 20 4,000,000 4,000,000
资本公积 21 3,078,825 3,078,825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益金人民币
288,464,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267,466,000 元)) 22 1,334,237 1,291,302
未分配利润 388,806 340,952
股东权益合计 8,801,868 8,711,079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1,201,494 11,361,088
上述会计报表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兴堂 徐正宁
董事长 董事
所附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83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资产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 1,024,416 1,748,107
应收票据 5 328,870 143,211
应收帐款 6 35,789 26,371
其他应收款 7 442,989 566,392
预付帐款 8 67,822 64,145
存货 9 791,240 868,934
流动资产合计 2,691,126 3,417,160
长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 10 (84,529) (50,781)
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 10(d) 800,000 800,000
长期投资合计 715,471 749,219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原值 11 11,421,574 10,586,473
减:累计折旧 11 (4,575,785) (3,847,443)
固定资产净值 11 6,845,789 6,739,030
在建工程 12 280,553 76,080
工程物资 13 427,475 81,457
固定资产合计 7,553,817 6,896,567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
无形资产 14 55,304 69,414
长期待摊费用 8,426 13,214
无形资产及其它资产合计 63,730 82,628
资产总计 11,024,144 11,145,574
84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负债表 (续)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负债及股东权益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7(a) 550,000 80,000
应付帐款 18 220,207 407,175
预收帐款 18 81,246 113,579
应付工资 145,969 118,063
应付福利费 58,039 52,533
应付股利 80,000 360,000
应交税金 15(c) 269,345 275,223
其他应交款 9,978 8,404
其他应付款 18 147,663 188,849
预提费用 19 1,155 15,00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7(a) 150,000 350,000
流动负债合计 1,713,602 1,968,826
长期负债
长期借款 17(a) 500,000 450,000
负债总计 2,213,602 2,418,826
股东权益
股本 20 4,000,000 4,000,000
资本公积 21 3,078,825 3,078,825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益金人民币
288,464,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267,466,000 元)) 22 1,334,237 1,291,302
未分配利润 397,480 356,621
股东权益合计 8,810,542 8,726,748
负债及股东权益总计 11,024,144 11,145,574
上述会计报表于二零零二年三月二十九日获董事会批准。
傅兴堂 徐正宁
董事长 董事
所附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85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23 7,808,658 9,014,472
减: 主营业务成本 7,050,075 7,132,288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b) 30,493 41,324
主营业务利润 728,090 1,840,860
减: 其他业务亏损 6,078 11,356
营业费用 138,933 112,901
管理费用 24 277,510 580,220
财务费用 25 28,824 56,890
营业利润 276,745 1,079,493
加: 投资收益 26 6,043 4,182
营业外收入 28,037 13,534
减: 营业外支出 27 97,450 111,716
利润总额 213,375 985,493
减: 所得税 15(a) 40,087 139,391
少数股东应占本年利润 2,499 5,874
净利润 170,789 840,228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3 340,952 34,994
可分配利润 511,741 875,222
减: 提取法定公积金 22 21,937 90,034
提取法定公益金 22 20,998 84,236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68,806 700,952
减: 股利 16 80,000 360,000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未分配利润 388,806 340,952
所附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86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重报
注释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主营业务收入 7,103,532 8,041,486
减: 主营业务成本 6,424,846 6,400,644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b) 29,667 39,548
主营业务利润 649,019 1,601,294
减: 其他业务亏损 8,501 6,327
营业费用 114,558 75,516
管理费用 24 250,961 526,596
财务费用 25 15,449 41,065
营业利润 259,550 951,790
加: 投资净(亏损)/收益 26 (30,748) 64,982
营业外收入 15,359 10,495
减: 营业外支出 27 43,092 46,935
利润总额 201,069 980,332
减: 所得税 15(a) 37,275 135,154
净利润 163,794 845,178
加: 年初未分配利润 3 356,621 45,713
可分配利润 520,415 890,891
减: 提取法定公积金 22 21,937 90,034
提取法定公益金 22 20,998 84,236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477,480 716,621
减: 股利 16 80,000 360,000
未分配利润 397,480 356,621
所附注释为本会计报表的组成部分。
87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补充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9,240,249 11,311,738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12 16,23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6,946 74,459
现金流入小计 9,486,307 11,402,433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7,075,361 7,470,11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36,410 556,297
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款 319,916 511,757
支付的所得税款 30,235 76,375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
其他税费 419,118 367,934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2,923 307,422
现金流出小计 8,743,963 9,289,9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a) 742,344 2,112,533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股利或分配利润 3,000 1,139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780 296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11,451 90,384
现金流入小计 615,231 91,819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它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424,202 438,608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034
现金流出小计 1,424,202 629,64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8,971) (537,823)
88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合并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补充说明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204,820 6,871,000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
现金流入小计 3,204,820 6,872,000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360,000 44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854,800 7,700,556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4,399 107,602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31 5,200
现金流出小计 3,294,030 8,253,35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210) (1,381,35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b) (155,837) 193,352
89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合并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70,789 840,228
加: 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72,060) (39,899)
少数股东应占利润 2,499 5,874
固定资产折旧 793,488 684,007
无形资产摊销 14,110 14,1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88 6,271
利息及投资收入 (40,725) (55,650)
利息支出 59,224 103,160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236 75,770
存货的减少/(增加) 118,679 (110,075)
经营性应收专案减少 9,542 311,200
经营性应付专案(减少)/增加 (319,226) 277,5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2,344 2,112,533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270 241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241) (311)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444,907 600,773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600,773) (407,35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155,837) 193,352
90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补充说明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8,359,692 9,702,283
收到的税费返还 9,112 16,236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95,267 90,601
现金流入小计 8,564,071 9,809,120
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 6,386,897 6,167,324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527,326 502,044
实际交纳的增值税款 303,003 465,237
支付的所得税款 25,931 71,111
支付的除增值税、所得税以外的
其他税费 379,978 362,393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35,728 238,640
现金流出小计 7,858,863 7,806,7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a) 705,208 2,002,371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到的股利或分配利润 3,000 1,139
处置固定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771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59,744 100,860
现金流入小计 663,515 101,999
购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其它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1,372,750 430,09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4,287
现金流出小计 1,372,750 644,3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9,235) (542,382)
91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现金流量表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补充说明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3,166,000 6,871,000
现金流入小计 3,166,000 6,871,000
分配股利所支付的现金 360,000 440,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846,000 7,610,556
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74,296 103,233
现金流出小计 3,280,296 8,153,78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4,296) (1,282,78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b) (118,323) 177,200
92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现金流量表 (续)
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现金流量表补充说明: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a)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净利润 163,794 845,178
加: 计提的坏帐准备或转销的坏帐 (65,820) (32,199)
固定资产折旧 730,422 607,596
无形资产摊销 14,110 14,11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4,788 6,271
利息及投资收入 (17,082) (126,926)
利息支出 59,121 98,944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637 31,250
存货的减少/(增加) 77,694 (84,381)
经营性应收专案(增加)/减少 (16,077) 325,291
经营性应付专案(减少)/增加 (246,379) 317,23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05,208 2,002,371
(b)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情况
现金的年末余额 97 142
减:现金的年初余额 (142) (88)
加: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 307,369 425,647
减: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 (425,647) (248,5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增加 (118,323) 177,200
93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报表注释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
(以人民币千元为单位)
1. 公司概况
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
一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中国」) 注册成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为
国有企业仪化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仪化」) 重组的一部分。同日,仪化经营的主
要业务连同有关资产及负债均由本公司接收。
于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十九日,根据国务院以及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发布的对本公司
和仪化在内的有关公司进行重组的指示,中国东联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
简称「东联集团公司」) 持有此前由仪化持有的本公司 1,680,000,000 股 A 股股
份 (占本公司现已发行总股份的 42% ) ,成为本公司的最大股东。中国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 (以下简称「中信」) 继续持有其在重组前已持有的占本公司现已发行总
股份 18% 的 A 股股份,而余下的 40% 股份由国内外公众 A 股股东和 H 股股
东持有。
根据国务院于一九九八年七月二十一日批准的有关对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的重组,东联集团公司已加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重组完成后,仪化取代东联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42% ,而东联集
团公司则已解散。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已于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完成了重组,并在中国成立了一
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石化」) 。从这一
天起,此前由仪化持有的本公司 1,680,000,000 股 A 股股份 (占本公司现已发行
总股份 42%) 已转让给中国石化。因此,自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五日起,中国石
化成为本公司的最大股东。
根据在二零零零年十月十八日股东大会通过的一项特别决议案,本公司的名称已
由「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改为「中国石化仪征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为生产及销售聚酯切片及涤纶纤维。
94
2. 主要会计政策
本公司及各主要子公司 (以下简称「本集团」)编制会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
计政策,是根据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起实施的《企业会计制度》及其它有关规定而制定的。
采用《企业会计制度》对本集团及本公司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无重大影响。
(a) 会计年度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自西历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b) 计帐原则和计价方法
本集团按照权责发生制为记帐基础。除特别声明外,计价方法为历史成本
法。
本集团贯彻采用下列会计政策,这些会计政策与以往年度所采用的一致。
95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c) 合并基准
本集团合并会计报表是按照财政部财会字 [1995] 11 号《合并会计报表暂行
规定》编制的。
(i) 子公司
子公司是指由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如果本公司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
一家企业的财务及经营政策,从其业务取得利益,则对该企业具有控制
权。子公司的会计报表由控制生效当日至控制停止当日记入合并会计报
表内。
(ii) 合并时抵销的交易
集团内部往来交易及结余,以及由集团内部往来交易产生的任何未变现
损益,均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抵销。
本公司对子公司权益性资本投资专案的数额与子公司资产净值中本公司
所持有的份额在合并时相抵销。
96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d) 外币换算
本集团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之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为人民币。
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外币货币性资产及负债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
价折合为人民币。
除可资本化为在建工程的汇兑差额外,所有其他汇兑差额均记入利润表(见
会计政策 m)。
(e)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等价物指持有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
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现金结余及原存款期少于三个月的
定期存款。
(f) 坏帐准备
坏帐损失核算采用备抵法。备抵法是按期估计坏帐损失。坏帐损失的估计是
首先通过单独认定已有迹象表明回收困难的应收帐款,并根据相应不能回收
的可能性提取坏帐准备。对其他无迹象表明回收困难的应收帐款按帐龄分析
及管理层认为合理的比例计提坏帐准备。管理层认为合理的坏帐计提比例是
根据以往经验确定的。其他应收款的坏帐准备是根据应收款项的性质及相应
回收风险估计而计提的。对于金额较大的特殊应收款项应计提的坏帐准备,
需经管理层特别批准。
(g) 存货
除零配件及消耗品外,存货按成本或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入帐。
成本包括以加权平均法计算的采购成本。对于在产品及产成品,则包括直接
劳工及按正常生产能力计算所得的适当份额的间接费用。可变现净值是在日
常业务中估计所得的售价减估计完成生产成本及销售费用。
零配件及消耗品以原值减任何陈旧存货准备列帐。
97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h) 固定资产
(i) 固定资产是以成本减累计折旧 (见 [下] )及减值损失入帐(见会计政策
q)。资产的成本包括采购价及任何将资产变成现状及运往现址作拟定用
途的直接成本。资产投产后所发生的费用,只会在其使固定资产项内所
包含的未来经济效益增加时才会被资本化。所有其他费用会在发生时记
入该期的利润表内。
(ii) 报废或出售固定资产产生的盈亏是以资产的净出售收入与帐面价值之间
的差额确定,并在报废或出售日在利润表确认为收入或支出。
(iii) 折旧
折旧是按各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可使用年限,经计及其估计残值后,以直
线法计入利润表。所采用的预计可使用年限如下:
土地及建筑物 25 至 50 年
厂房、机器及设备 8 至 22 年
汽车及其它固定资产 5 至 20 年
98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i)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是指兴建中的建筑物和待安装的厂房及设备,并按成本减以减值损
失入帐(见会计政策 q)。成本包括直接建筑成本、利息费用及相关借入资金
的汇兑差额(见会计政策 m)。
在资产实质上可作拟定用途时,在建工程会转入固定资产专案内,而相关的
借款费用成本将停止资本化。
在建工程不提折旧。
(j)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i) 无形资产
专利权是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损失入帐(见会计政策 q)。专利权的
成本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摊销。受益期为相关合同、准则或法律所规定
的较短者 。
(ii)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五年内按直线法进行摊销。
(k) 长期投资
(i) 在本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中,子公司的投资按权益法入帐。取得子公司股
权时的投资成本与本公司占子公司权益份额之差额作为股权投资差额。
股权投资差额按直线法在准则或法律所规定的受益期间摊销,当期摊销
金额计入投资收益。
(ii) 其他股权投资在资产负债表中以成本法核算,并对可预见的永久性减值
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见会计政策 q)。投资收益在被投资公司宣布现
金股利或利润分配时确认。
99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l) 收入确认
销售货品收入在拥有权的重大风险及回报转至买方时在利润表内确认。假如
出现有关收回未偿还价款、相关成本或可能退货的重大不明确因素或不能可
靠地计算收入金额及相关已产生或将产生的成本时便不会确认收入。
(m)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包括应付借款利息、应收银行存款利息、汇兑损益及其它借贷成
本。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按时间比例、结存本金及适用利率计算。
除直接用作收购、建设或生产需要相当长时间才可投入拟定用途或销售的资
产的借贷利息、相关汇兑差额及其它成本予以资本化外,其他借贷利息及成
本在发生的期间内列作开支,以作为财务费用净额的一部分。
(n) 维修及保养开支
维修及保养开支是在发生时列为支出入帐。
100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o) 研究及开发费用
研究及开发费用包括所有直接为研究及开发活动而支出的费用,及按合理基
础分摊的与研究及开发活动有关的间接费用。研究及开发费用按实际发生法
在利润表中列支。
(p) 退休福利
定额退休福利供款计划供款以实际发生法在利润表中列支。其他详情载于注
释 31 中。
(q) 减值
除存货 (见会计政策 g) 及递延税项资产 (见会计政策 r) 以外,本集团资产
的帐面值会于资产负债表日作出审阅,以 确定是否有任何减值迹象。若出
现减值迹象,则对其可收回值作出估计。当资产的帐面值高于其可收回值
时,则确认其减值损失。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确认。
(i) 计算可收回值
资产的可收回值按照净售价及使用价值两者中的较高数额计算。在评估
使用价值时,预期未来产生的现金流量会以反映当时市场对金钱的时间
价值及对资产的特定风险的评估的税前折扣率贴现至有关资产的现值。
(ii) 转回减值损失
假如用以计算可收回值的估计有所改变而使减值减少,则减值损失便会
转回。
减值损失转回后的资产帐面值不应高于没有确认减值损失时的帐面值
(已扣除折旧或摊销) 。转回的减值损失会在转回当年的利润表中确认。
101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r) 税项
本集团所适用的主要税种有:所得税、增值税及营业税
(i) 所得税
所得税是按纳税影响会计法计提。按本年度利润或亏损计算的所得税包
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所得税均在利润表内确认。
即期税项
即期税项是根据年内应课税收入以在资产负债表日施行或实质上施行的
税率计算的预计应付税项,以及就往年度应付税项作出的有关调整。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是以资产负债表负债法计算,就资产及负债在会计报表的帐面
金额与计税所用金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计提准备。递延税项数额的计算
是根据资产与负债帐面值的预期变现或结算情况,及在变现或资产负债
表日施行或实质上施行的税率计算的。
递延税项资产只会在未来应课税溢利有可能用作抵销未用税务亏损及退
还税款时才会确认。如相关的税项利益不再可能实现,则会将递延税项
资产减记至相符的数额。
预期可用作抵销未来应课税利润的亏损税值在适用情况下会抵销在相同
法定纳税单位及司法管辖区内的递延税项负债,但并不可用以抵销另一
个法定纳税单位的应课税利润。
102
2. 主要会计政策 (续)
(r) 税项 (续)
(ii) 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的发票价值按 17% 的税率征收,并连同销售的发票价
值一并由买方支付。买方因购货而缴纳的增值税可以从其销售而向客户
收取的增值税中得以收回,差额作为应纳增值税。增值税在利润表外回
圈,但以其为计税依据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计入利润表
中。
(iii)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适用于本公司之主要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列示如下: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
税率及 按营业额 按应纳营业 按应纳营业
计税基数 3% 或 5% 计算 税额及增值 税额及增值
税净额 7% 计算 税净额 3% 计算
(s) 利润分配
利润是按照中国《公司法》以及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
出分配。
(t) 关联方
就本会计报表而言,如果本集团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
加重大影响,或另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本集团或对本集团施加重大影
响,或本集团与另一方或多方同受制于共同的控制或共同的重大影响下,均
被视为关联方。关联方可为个人或企业。
103
3. 会计政策变更
根据财政部于二零零零年九月六日签发的文件 (财企 [2000] 295 号) 及于二零零一
年一月七日签发的文件 (财会[2001] 5 号) ,「住房周转金」科目借方余额已于二
零零一年冲减期初未分配利润。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于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一年的影响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报告的期初
未分配利润 450,952 144,994 466,621 155,713
住房周转金 (110,000) (110,000) (110,000) (110,000)
重报余额 340,952 34,994 356,621 45,713
4. 货币资金
本集团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货币 汇率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270 241
银行存款
人民币 438,566 804,591
港币 842 1.06 893 1,568
美元 3,206 8.28 26,538 411,984
德国马克 - - - 1,060
银行存款及现金 466,267 1,219,444
关联公司存款
人民币 767,504 740,387
1,233,771 1,959,831
104
4. 货币资金 (续)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原货币 汇率 等值人民币 等值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现金
人民币 97 142
银行存款
人民币 280,076 618,110
港币 136 1.06 144 142
美元 2,909 8.28 24,078 405,271
银行存款及现金 304,395 1,023,665
关联公司存款
人民币 720,021 724,442
1,024,416 1,748,107
关联公司存款指存于中信实业银行和存于中国石化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
「中国石化财务」) 的款项。详情已于注释 28 中列出。
5. 应收票据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应收票据并无贴现或质押。
余额中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余额已于注释 28 中列出。
6. 应收帐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应收帐款
一年以内 87,006 80 79,124 78 31,817 71 24,816 65
一至二年 6,310 6 4,206 4 4,700 10 3,109 8
二至三年 2,624 2 3,433 4 2,589 6 2,845 8
三年以上 13,026 12 14,511 14 5,805 13 7,196 19
108,966 100 101,274 100 44,911 100 37,966 100
105
6. 应收帐款 (续)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提取 提取 提取 提取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减:呆坏帐准备
一年以内 - - - - - - - -
一至二年 (1,963) 31 (1,638) 39 (1,764) 38 (1,554) 50
二至三年 (1,574) 60 (3,433) 100 (1,553) 60 (2,845) 100
三年以上 (13,026) 100 (14,511) 100 (5,805) 100 (7,196) 100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16,563) 15 (19,582) 19 (9,122) 20 (11,595) 31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应收帐款净额 92,403 81,692 35,789 26,371
余额中应收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已于注释 28 中列出。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前五名应收帐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金额 所占应收帐款比例
人民币千元 %
扬州电热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 售货款 11,202 12%
杭州娃哈哈保健食品
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 售货款 3,630 4%
裕山企业有限公司 二零零一年 售货款 2,817 3%
鼎湖永盛化纤公司 二零零一年 售货款 1,483 2%
萧山市荣盛纺织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 售货款 1,221 1%
106
7. 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其他应收款
一年以内 45,846 47 103,072 33 65,889 15 218,647 33
一至二年 16,002 17 36,141 11 136,258 29 228,342 35
二至三年 336 - 6,096 2 194,143 42 6,096 2
三年以上 34,699 36 170,929 54 64,578 14 197,835 30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96,883 100 316,238 100 460,868 100 650,920 100
7. 其他应收款 (续)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提取 提取 提取 提取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人民币 比例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减:呆坏帐准备
一年以内 - - (6,423) 6 - - (3,343) 2
一至二年 (2,868) 18 (300) 1 (2,868) 2 (300) -
二至三年 (330) 98 (6,096) 100 (330) - (6,096) 100
三年以上 (32,216) 93 (95,098) 56 (14,681) 23 (74,789) 39
(35,414) 37 (107,917) 34 (17,879) 4 (84,528) 13
其他应收款净额 61,469 208,321 442,989 566,392
余额中应收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已于注释 28 中列出。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前五名其他应收款如下:
单位名称 欠款时间 欠款原因 金额 所占其他应收款比例
人民币千元 %
交通银行-南京分行 二零零一年 应收利息 10,863 18%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二零零一年 应收利息 4,257 7%
广州合兴旺物流有限公司二零零一年 其他应收款 3,500 6%
新华人寿保险 二零零一年 其他应收款 3,400 6%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二零零一年 其他应收款 2,700 4%
107
8. 预付帐款
本帐户余额中并无预付予持有本公司 5% 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
预付帐款帐龄均在一年内。
9. 存货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成本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 537,707 627,230 447,894 503,016
在产品 52,649 87,998 49,509 83,803
产成品 216,642 240,345 125,890 138,409
在途材料 323 554 323 554
零配件及消耗品 234,986 203,641 209,367 183,677
1,042,307 1,159,768 832,983 909,459
减:存货跌价准备
原材料 (1,800) (1,800) - -
产成品 (12,600) (600) (12,000) -
零配件及消耗品 (29,743) (40,525) (29,743) (40,525)
(44,143) (42,925) (41,743) (40,525)
998,164 1,116,843 791,240 868,934
存货跌价准备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零配件 零配件
原材料 产成品 及消耗品 产成品 及消耗品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一年
一月一日 1,800 600 40,525 - 40.525
增加 - 12,000 - 12,000 -
跌价准备冲销 - - (10,782) - (10,782)
于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1,800 12,600 29,743 12,000 29,743
108
10. 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
股权投资 其他非上市
差额 股权投资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释(b) 注释(c)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35,427) 62,500 27,073
摊销 3,043 - 3,043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32,384) 62,500 30,116
本公司
已合并的 股权投资 其他非上市
子公司的权益 差额 股权投资 总额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释(a) 注释(b) 注释(c)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77,854) (35,427) 62,500 (50,781)
按权益法核算 (36,791) - - (36,791)
摊销 - 3,043 - 3,043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14,645) (32,384) 62,500 (84,529)
(a) 对本集团业绩、资产和负债有主要影响的子公司详情如下:
透过
本公司直 子公司
接 持有股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 权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千元) (%) (%)
佛山化纤 人民币 100 - 全资拥有企 行政管理
32,933 业法人
佛山聚酯 美元 59 41 有限公司 化工、化纤、纺织
85,427 品及其原辅材料的
生产与公司自产品
的销售和销后服务
康祺公司 人民币 95 5 有限公司 投资及贸易
60,000
z 所有上述主要子公司均在中国境内成立和经营。
109
(b) 本公司于一九九五年因兼并子公司而产生的有关投资成本与子公司资产净值
中本公司所持有的份额之差额计入股权差额。股权投资差额在十五年内按直
线法摊销。剩余摊销年限约为十一年。
(c) 其他股权投资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及本公司的其他股权投资的情况如
下:
占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起始期 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比例 减值准备
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1999 年 12 月 30 日 62,500 3.3% -
(d) 一年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应收附属公司款人民币 800,000,000 元 (二零零零
年:人民币 800,000,000 元) 。
11. 固定资产
本集团
土地及 厂房、 汽车及其它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固定资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2,208,822 8,875,383 549,489 11,633,694
增购 218,491 5,001 3,766 227,258
在建工程转入 (注释 12 ) 75,209 518,814 27,939 621,962
处理变卖 - (2,904) (1,736) (4,640)
重新分类 (2,389) 3,672 (1,283) -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500,133 9,399,966 578,175 12,478,274
累计折旧: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461,038 3,424,607 264,038 4,149,683
年度折旧 73,555 668,940 50,993 793,488
处理固定资产冲回
折旧 - (1,533) (1,091) (2,624)
重新分类 (1,580) 1,878 (298) -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533,013 4,093,892 313,642 4,940,547
帐面净值: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967,120 5,306,074 264,533 7,537,727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747,784 5,450,776 285,451 7,484,011
11. 固定资产 (续)
110
本公司
土地及 厂房、 汽车及其它
建筑物 机器及设备 固定资产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原值: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1,895,450 8,169,039 521,984 10,586,473
增购 216,000 2,924 1,689 220,613
在建工程转入 (注释 12 ) 75,209 514,828 27,939
617,976
处理变卖 - (2,837) (651) (3,488)
重新分类 (2,333) 3,616 (1,283) -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184,326 8,687,570 549,678 11,421,574
累计折旧:
于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 418,894 3,176,690 251,859 3,847,443
年度折旧 65,198 617,843 47,381 730,422
处理固定资产冲回
折旧 - (1,475) (605)
重新分类 (1,578) 1,876 (298) -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482,514 3,794,934 298,337 4,575,785
帐面净值: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1,701,812 4,892,636 251,341
6,845,789
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1,476,556 4,992,349 270,125 6,739,030
本集团的所有建筑物均位于中国。
111
12.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包括尚未投产的建筑物、厂房、机器及设备所产生的开支。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尚未完工的工程和预期完工日期如下: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一年 工程投入 资本
动工 预期竣 一月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占预算 化利息
专案 年期 工日期 预算数 余额 增加 转出 余额 资金来源 的比例 支出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千元
(注释 11)
四期工程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三年 2,055,035 7,277 198,430- 205,707 银行贷款 / 10% 11,897
盈余资金
现有厂房更新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792,857 63,258 610,312 (599,570) 74,000银行贷款 / 9% 1,783
盈余资金
其他在建工程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11,154 5,545 13,707 (18,406) 846 银行贷款 / 8% -
盈余资金
本公司总计 76,080 822,449 (617,976) 280,553
子公司之杂项 银行贷款 /
工程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二年 2,299 44,807 (3,986) 43,120 盈余资金
本集团总计 78,379 867,256 (621,962) 323,673
13. 工程物资
本集团及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器材及设备 424,740 79,986
其他工程物资 2,735 1,471
427,475 81,457
112
14. 无形资产
本集团及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专利使用权的成本
于一月一日及十二月三十一日 141,097 141,097
摊销
于一月一日 71,683 57,573
年度摊销 14,110 14,110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 85,793 71,683
于十二月三十一日净余额 55,304 69,414
本公司分别于一九九五年及一九九九年购得专利使用权,以十年期限摊销。剩余
摊销年限分别为五年及七年。
113
15. 税项
(a) 利润表中的所得税款
自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中国企业须按其应纳税所得额,以统一的所得税
率 33% 缴纳企业所得税。然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一九九四年二月二十
三日发出国税函发 [1994] 061 号文,本公司所得税率已降低至 15% 。该税
率于二零零一年依然生效。
于中国境内的主要子公司所适用之所得税率为 15% 至 33% ,其中一家子
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并获得两免三减半的税务优惠。本集团并没有收入来自
中国境外,故并不需要为中国境外的所得税作出准备。
(b) 利润表中的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包括:
本集团 本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城市建设税 18,878 26,097 18,878 25,165
教育费及其附加 10,789 14,383 10,789 14,383
其他 826 844 - -
30,493 41,324 29,667 39,548
114
15. 税项 (续)
(c) 资产负债表上的应交税金包括: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于二零零零年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本年度应付所得税 40,087 139,391 37,275 135,154
本年度已付所得税 (27,138) (72,250) (25,931) (71,110)
12,949 67,141 11,344 64,044
以前年度所得税准备余额 135,229 71,185 135,229 71,185
应付所得税 148,178 138,326 146,573 135,229
应付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43 380 143 226
应付增值税 93,899 137,870 110,719 126,322
其他应付税金 14,176 15,742 11,910 13,446
应交税金 256,396 292,318 269,345 275,223
(d) 递延税项
所有暂时差异或子公司可用作抵销未来应课税利润的待弥补税务亏损的影响
并不重大,故帐项中并无任何递延税项准备。
16. 股利
本集团及本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拟派末期股利每股人民币 2 分
(二零零零年:每股人民币 9 分) 80,000 360,000
115
17. 短期及长期借款
(a) 本集团及本公司各项银行借款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还款期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于二零零零年于二零零一年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短期银行借款 580,020 80,000 550,000 80,000
长期银行借款
(一年内到期部分) 150,000 350,000 150,000 350,000
730,020 430,000 700,000 430,000
一年至两年 300,000 150,000 300,000 150,000
两年至三年 200,000 300,000 200,000 300,000
500,000 450,000 500,000 450,000
1,230,020 880,000 1,200,000 880,000
116
17. 短期及长期借款 (续)
(b) 本集团及本公司长期借款的利率和还款期如下:
长期银行借款
本集团及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借款单位 期限 利率 利息类别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工商银行 于二零零一年到期 5.94% 浮息 - 300,000
中国银行 于二零零一年到期 5.94% 浮息 - 50,000
中国工商银行 于二零零二年到期 5.94% 浮息 50,000 50,000
中国银行 于二零零二年到期 5.94% 浮息 100,000 100,000
中国工商银行 于二零零三年到期 5.94% 浮息 250,000 250,000
中国银行 于二零零三年到期 5.94% 浮息 50,000 50,000
中国工商银行 于二零零四年到期 5.94% 固定 150,000 -
建设银行 于二零零四年到期 5.35% 浮息 50,000 -
长期银行借款合计 650,000 800,000
减:长期银行借款 (一年内到期部分) 150,000 350,000
长期银行借款 (长期部分) 500,000 450,000
(c)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就本公司所获得的长期借
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350,000,000 元) 。本集团的短期借款是无抵押无担保借款。
18. 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及其它应付款
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及其它应付款中无特别重大帐龄超过 3 年的款项。
应付票据主要是集团购买材料、商品或产品而发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还款期限一
般为三至六个月。
在应付票据、应付帐款、预收帐款及其它应付款帐户余额中,应付或预收持有本
公司 5% 或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的款项已于注释 28 中列出。
应付帐款、应付票据及预收帐款的帐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一个月之内到期或活期 309,687 596,324 256,657 477,587
一个月后至六个月内到期 69,796 43,167 44,796 43,167
379,483 639,491 301,453 520,754
117
19. 预提费用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预提修理费 - 15,000 - 15,000
预提利息 1,155 - 1,155 -
预提运输费 - 48 - -
1,155 15,048 1,155 15,000
20. 股本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注册、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2,400,000,000 股 A 股法人股,
每股人民币 1 元 2,400,000 2,400,000
200,000,000 股 A 股社会公众股,
每股人民币 1 元 200,000 200,000
1,400,000,000 股 H 股,每股人民币 1 元 1,400,000 1,400,000
4,000,000 4,000,000
所有 A 股法人股、A 股社会公众股及 H 股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享有完全同等之权
益。
21.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为股本溢价。
22. 盈余公积
本集团及本公司
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益金 任意公积金 合计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于二零零零年
一月一日 339,255 183,230 594,547 1,117,032
从利润表拨入 90,034 84,236 - 174,270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429,289 267,466 594,547 1,291,302
118
于二零零一年
一月一日 429,289 267,466 594,547 1,291,302
从利润表拨入 21,937 20,998 - 42,935
于二零零一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451,226 288,464 594,547 1,334,237
由利润表拨入以上各项公积金是按照中国《公司法》及本公司与子公司的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23. 主营业务收入
二零零一年度,本集团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1,839,702,000 元,
占本集团全部销售收入总额的 24% 。
24.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本年度加强费用控制 。
25. 财务费用
本集团 本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发生的利息支出 75,554 104,160 75,451 99,944
减:资本化的利息支出 (16,330) (1,000) (16,330) (1,000)
利息支出 59,224 103,160 59,121 98,944
利息收入 (34,682) (51,468) (47,830) (61,944)
汇兑净(收入)/损失 (355) 1,918 (142) 1,643
其他 4,637 3,280 4,300 2,422
28,824 56,890 15,449 41,065
119
26. 投资收益
本集团 本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权益法计算
子公司投资(亏损)/利润 - - (36,791) 60,800
长期股权投资差额摊销 3,043 3,043 3,043 3,043
其他股权投资股利 3,000 1,139 3,000 1,139
6,043 4,182 (30,748) 64,982
27. 营业外支出
本集团 本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处置固定资产损失 1,236 75,770 637 31,250
减员费用 87,800 - 34,150 -
其他 8,414 35,946 8,305 15,685
97,450 111,716 43,092 46,935
根据本集团的员工削减计划,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对
总共约 1,170 名自愿离职的员工所计提的减员费用为人民币 87,800,000 元 (二零
零零年:无)。
120
28. 关联人士交易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
与本集团 法定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主要业务 关系 企业性质 代表人
中国石化集团 中国北京朝阳区 石油加工、石油化工综合 中 国 石 化 ( 最 全民所有制 李毅中
公司 惠新东街甲 6 号 利用、石油产品 (包括油 大 股 东 ) 的 最
田气、液化石油气) 为 原 终母公司
料的化工产品、合成纤维
和合成纤维单体的生产、
销售和进出口业务。
中国石化 中国北京朝阳区 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 主要股东 股 份 有 限 公 李毅中
惠新东街甲 6 号 及生产;石油、天然气及 司
其产品管道运输;提炼原
油为石油产品; 石油、天
然气及经炼制的石油产品
的销售;生产及销售各类
工业用的化工产品
中信 中国北京 生 产 、 投 资 、 技 术 、 金 主要股东 全民所有制 王军
新源南路 6 号 融、贸易、谘询服务等
以上关联人士的注册资本及变动情况
公司名称 年初数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年末数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104,912,000 - - 104,912,000
中国石化 83,902,439 2,800,000 - 86,702,439
中信 3,000,000 - - 3,000,000
28. 关联人士交易(续)
(a) 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人士
以上关联人士持股比例及其变化
公司名称 年初持股数量 增加持股数量 减少持股数量 年末持股数量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千元 %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 - - - - - - -
中国石化 1,680,000 42 - - - - 1,680,000 42
中信 720,000 18 - - - - 720,000 18
121
(b) 同样受到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化或中信重大影响关联人士
公司名称
仪化
扬子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中信实业银行
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南化」)
中国石化集团茂名石油化工公司 (以下简称「茂名」)
(c) 本集团与关联人士于本年度内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
扬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原材料 2,028,719 2,478,374
28. 关联人士交易(续)
(c) 本集团与关联人士于本年度内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续)
仪化集团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销售 1,070,203 1,079,045
采购 103,945 91,193
杂项服务费支出 (见注释(i)如下) 118,360 132,280
杂项服务费收入 (见注释(i)如下) 27,597 29,190
商标专利费 (见注释(i)如下) 10,000 10,000
采购土地及建筑物 (见注释(ii)如下) 216,000 -
就有关代表本公司进行的施工工程
及维修保养而支付予仪化属下
工程公司之款项 79,199 53,305
注释:
(i) 以上服务收入及支出是根据本公司在一九九四年二月八日与仪化签订之协定
而支付和收取的。
122
(ii) 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本公司以人民币 216,000,000 元的对价从仪化
购得其位于中国境内的部分土地及建筑物。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二十
一日的公告刊登了该项购置。
中国石化及其子公司 (不包括扬子)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设备 - 3,142
采购原材料 111,884 124,526
技术开发补贴 12,080 10,650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南化及茂名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采购设备 6,659 17,518
采购原材料 24,161 34,885
保险费 13,507 21,485
(c) 本集团与关联人士于本年度内进行的重大交易如下:(续)
中国石化财务公司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13,732 15,415
中信实业银行
截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零一年 二零零零年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利息收入 374 275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述与关联方进行的交易是根据在正常的业务过程中按一般
商业条款或根据有关交易所签订的协定条款进行的。
(d)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就本公司所获得的长期借
款向银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50,000,000 元 (二零零零年:人民币 350,000,000 元) 。
(e) 存于中国石化财务公司的存款
123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及现金 715,728 686,895
(f) 存于中信实业银行的存款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及现金 51,776 53,492
28. 关联人士交易 (续)
(g) 应收 / (应付) 仪化集团之详情如下: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应收帐款 7,139 2,830
应收票据 35,912 34,380
其他应收款 53 127,047
应付帐款 (8,379) (5,154)
预收帐款 (6,800) (26,359)
其他应付款 (57,160) (355)
(29,235) 132,389
(h) 应收 / (应付) 其他关联人士之详情如下: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其他应收款 8,257 9,161
应付帐款 (38,795) (80,093)
其他应付款 (36,690) (27,231)
(67,228) (98,163)
29. 或有负债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就集团内全资子公司所获得的短期借款向银
行提供的担保为人民币 30,020,000 元 (二零零零年:无) 。
124
30. 资本承担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的资本承担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已获授权及已签约 690,890 510,493 665,652 510,493
已获授权但未签约 1,416,623 2,036,123 1,393,669 2,036,123
2,107,513 2,546,616 2,059,321 2,546,616
这些资本承担是关于建造生产精对苯二甲酸的厂房及现有厂房之更新。
31. 退休福利
根据中国法规,本公司及在中国之子公司分别参加了所在地政府统筹的基本定额
供款退休福利计划。本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佛山聚酯 的退休福利计划详情如下:
统筹人 受益人 供款比率
于二零零一年 于二零零零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十二月三十一日
江苏省仪征市政府 本公司员工 16% 16%
广东省佛山市政府 佛山聚酯员工 19% 19%
所有员工将会在退休之后得到相当于其退休时工资总额的固定比例的退休福利。
本集团每年须以工资、奖金及若干补贴总额为基准,按上述供款比率提取上交。
除此以外,本集团无需承担其他基本退休福利方面的重大支出。
此外,根据中国劳动部于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发布的劳部发 [1995] 464 号
文,本公司设立一补充定额供款养老保险计划,此计划之资产由员工及公司代表
所组成的委员会管理,与本公司的资金分开处理。此计划的资金来自本公司按员
工基本工资的一定比率提取的供款。二零零一年的供款比率为 9 % (二零零零年:
9 %) 。
32. 资产负债表日后重大事项
本集团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资产负债表日后并无任何重大事项发生。
33. 比较数位
125
若干比较数位亦已重新分类,以符合本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列。
附属公司
于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附属公司,全为非上市企业,详情如下:
注册及 透过
营业 本公司直接 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 地点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千元) (%) (%)
(a) 佛化集团
佛山化纤 中华人民共 人民币 100 - 全资拥有企 行政管理
和国 32,933 业法人
(「中国」)
佛山聚酯* 中国 美元 59 41 有限公司 化工、化
85,427 纤、纺织
品及其原
辅材料的
生产与公
司自产品
的销售和
销后服务
(b) 康祺集团
康祺公司** 中国 人民币 95 5 有限公司 投资
60,000
宁波仪征化纤康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公司*** 12,000
西安康祺仪征化 中国 人民币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纤有限公司*** 5,000
仪征化纤安徽康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责任公 5,000
司***
仪征化纤大连康 中国 人民币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公司*** 5,000
仪征化纤广州康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公司*** 5,000
126
附属公司 (续)
注册及 透过
营业 本公司直接 附属公司
公司名称 地点 注册资本 持有股权 持有股权 企业性质 主营业务
(千元) (%) (%)
(b) 康祺集团 (续)
仪征化纤青岛康祺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有限公司*** 5,000
上海仪征康祺贸易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有限公司*** 5,000
仪征化纤苏南康祺 中国 人民币 - 73 有限公司 贸易
有限公司*** 10,000
仪征化纤武汉康祺 中国 人民币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技贸有限公司 10,000
***
仪征化纤厦门康 中国 人民币 - 80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公司*** 5,000
仪征化纤扬州苏 中国 人民币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北康祺有限公 10,000
司***
仪征化纤郑州康 中国 人民币 - 65 有限公司 贸易
祺有限责任公 5,000
司***
绍兴仪化康祺化 中国 人民币 - 70 有限公司 贸易
纤有限公司*** 5,000
(c) 富朗乐国际贸易 德国 德国马克 100 - 有限公司 投资
(欧洲) 有限公 320
司
(d) 富朗勒国际贸易 香港 港币 100 - 有限公司 投资
(香港) 有限公 0.1
司
* 持有股权之附属公司是富朗乐国际贸易 (欧洲) 有限公司。
** 持有股权之附属公司是佛山化纤联合总公司。
*** 持有股权之附属公司是仪化康祺化纤有限责任公司。
127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本集团及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之间的重
大差异
除会计报表中某些专案的分类不同及下述的会计帐目处理差异外,本集团及本公司根
据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无重大差异。其主要差异如
下:
(i)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股利需在有关期间确认为负债。按国际会计准则,股利
在宣告或批准派发时确认。
(ii) 按国际会计准则,负商誉已按比例减少所收购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平价值。按中
国会计准则及制度,负商誉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之前不予摊销,而反映在「股
权投资差额」科目。该差异为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之前在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的财务报告中已减少的累计折旧。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和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会计报表内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股东权
益之间的差异如下:
本集团 本公司
2001 2000 2001 2000
重报 重报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
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
计算的股东权益 8,801,868 8,711,079 8,810,542 8,726,748
差异:
股利 (附注 i) 80,000 360,000 80,000 360,000
负商誉 (附注 ii) 7,354 7,354 7,354 7,354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
的股东权益 8,889,222 9,078,433 8,897,896 9,094,102
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截至二零零零年及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股东应占
利润与按中国会计准则及制度编制的股东应占利润一致。
128
公司的其它有关资料
本公司首次注册登记日期和地点
本公司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注册成立,法定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仪
征市。
本报告期内变更注册日期、地点及其它
根据二○○○年十月十八日的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对本公司注册名称所作的修改,本
公司于二○○一年二月二十七日获得使该等名称变更生效的新营业执照。
在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法定地址并无变化。
工商登记号码
企股国字第 000535 号
税务登记号码
321081810100050
公司未流通股票的托管机构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公司股票主承销商
H股
- 瑞银华宝亚洲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 8 号交易广场一座 25 楼
A股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南京东路 99 号
核数师
境内
-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 2 座 16 层 1608 室
境外
-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香港执业会计师
129
地址: 香港中环遮打道 10 号太子大厦 8 楼
法律顾问
就香港法例
- 胡关李罗律师行
地址: 香港中环康乐广场 1 号怡和大厦 27 楼
就中国法例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2 号南银大厦
股票过户登记处
H股
- 香港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 香港中环德辅道中 199 号维德广场 2 楼
A股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 上海市浦建路 727 号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胥浦支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
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仪征市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江苏省分行仪征市支行
中信实业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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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下列文件于二○○二年四月二日(星期二)后完整备置于本公司法定地址,以供监管
机构以及股东依据法规或本公司章程在正常工作时间查阅:
1. 董事长、总经理签名的年报原本;
2. 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3. 载有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盖章、中国注册会计师签名的按中国会计准则
及制度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
载有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签署的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审计报告正本;
4.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和公告的正本;
5. 本公司公司章程;
6. 从一九九三年至二○○○年本公司年度报告及中期报告文本。
本报告分别以中、英文两种语言编订,除按国际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及相关的审
计报告外,两个文本若出现解释上的歧义时,以中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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