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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精选29篇)

NebulaVeil 上传于 2020-01-11 02:07

《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精选29篇)》

协议编号:[具体编号]

出卖人(甲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甲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甲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甲方联系电话]

买受人(乙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乙方身份证号],联系地址:[乙方联系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拥有位于天津市[房屋所在区][房屋具体地址]的房屋一套(以下简称“该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房屋所有权证号],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乙方愿意购买该房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 该房屋坐落于天津市[房屋所在区][房屋具体地址],房屋结构为[房屋结构],建筑面积为[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为[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为[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1.2 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年限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1.3 该房屋目前的使用状况为[自用/出租/空置],若该房屋处于出租状态,甲方应保证已将出售事宜通知承租人,且承租人已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2.1 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2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等相关权属证明文件,并保证所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2.3 若该房屋存在共有权人,甲方应保证已取得全体共有权人的同意出售证明,并确保共有权人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出售该房屋。

第三条 房屋价格付款方式

3.1 该房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

3.2 乙方按以下第[具体付款方式编号]种方式付款:

3.2.1 一次性付款:乙方应在[具体日期]前,将全部房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2.2 银行贷款付款:

(1)乙方应在[首付款支付日期]前,向甲方支付首付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

(2)剩余房款人民币[大写金额]元整(小写:¥[具体金额]元),由乙方通过银行贷款方式支付。乙方应在[贷款申请日期]前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并配合银行办理贷款审批手续。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贷款额度不足的,乙方应在[贷款未获批或不足的补款日期]前,以现金方式补足差额。

3.3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的[具体工作日数]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

第四条 房屋交付

4.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全部房款后的[交付日期]前,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4.2 房屋交付时,甲方应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完好,并将房屋钥匙及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购房合同、物业费缴纳凭证等)一并交付给乙方。

4.3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水、电、气、暖、有线电视、电话等过户手续,相关费用由[承担方]承担。

第五条 产权过户

5.1 甲、乙双方应在房屋交付后的[过户申请日期]前,共同向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5.2 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其中,甲方应承担[甲方承担税费项目],乙方应承担[乙方承担税费项目]。

5.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无法按时办理或办理不成的,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逾期交付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逾期交付解除合同天数]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按照房屋总价款的[解除合同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房屋总价款的[逾期过户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逾期过户解除合同天数]日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按照房屋总价款的[解除合同违约金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若甲方隐瞒该房屋存在的产权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或其他影响房屋交易的情况,导致乙方遭受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2 乙方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未支付房款金额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逾期付款解除合同天数]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2)若因乙方原因导致贷款申请未获批准或贷款额度不足,且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补足差额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支付的定金不予退还。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的,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2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战争、政府行为等。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8.1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卖人(甲方)签字(或盖章):[甲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签订日期]

买受人(乙方)签字(或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

日期:[签订日期]

关键词: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出卖人、买受人、房屋基本情况权属情况、房屋价格、付款方式、房屋交付、产权过户、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

简介:本文为天津市房屋买卖协议范本,详细规定了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关于房屋买卖的各项条款,包括房屋基本情况、权属情况、价格及付款方式、交付与过户、违约责任等内容,旨在保障双方在房屋交易过程中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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